第二百四十章沈智得图纸
沈智攥紧了拳头,低声道:“你下来,我们找个地方说。”
小夏再次冷笑:“您刚刚不是说的挺开心的吗?怎么?在这里有什么是不可说的?你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沈智一语未答,面色阴暗的看着沈小夏。
沈小夏站在车凳上未动,盯着沈智看了两眼,忽而一笑。“就听三叔的,我们进店里说。”
说完,率先走进了风云酒店。沈智恢复了一下自己的僵硬的表情,跟在后面进了酒店。
小夏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这里就是她的地盘,她倒要看看沈智有什么可说的。
沈智还是第一次出入如此高端的场所,开始有点紧张,看到小夏自在悠闲的样子,心中就憋了一股浓浓的怨气。
“你倒是逍遥,这种地方是你这种乡下野丫头能来的地方吗?”
一旁的小二在心中翻白眼,这里本就是姑娘的地方,最有资格来这里的就是姑娘。但是手上的活计没有半点怠慢,先是给沈小夏到了一杯香茶,才给沈智倒了一杯。
“这是今年的新茶,刚从雪莲国运来的‘雪竹’,请您品茶。”
沈智摆摆手,道:“你先下去吧!”
小二没理沈智,却看向小夏。
沈智见此情景,心中火气又上来了,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一个官,他们不看重自己却看好一个小丫头,简直岂有此理。
小夏看着沈智又开始扭曲的表情,对着小二摆摆手,小二作揖退下。
见沈智依旧不开口,小夏把始终跟在一旁的春花也撵走了。
“姑娘,那我走了。”春花担心的一步两回头的走了,弄的小夏想笑。
“这下可以说了吧!三叔究竟找我何事?”
沈智故作淡定的喝一口杯中清澈见底飘着冷淡幽香的茶水,茶水入口先是冰凉,让身在闷热夏季中的人顿时感觉到通体凉爽,十分舒畅。茶水顺着喉咙进入身体,一股清幽之香气会充斥着人的口腔,好茶!
沈智又品了一口,才放下茶杯。“这茶不错。”
小夏也放下茶杯,开口道:“听说这是雪莲国的贡品,上京的皇城中一年也就得那么半斤八两的,是给皇上解暑用的,旁人是喝不到的。”
沈智听了,惊了一下,这茶说是贡品他信,但是说难得,沈智不屑一笑,一个酒楼都能喝到的茶,能有多难得?
他信不信,小夏半点不在乎,只想赶紧打发走沈智,她还有事呢!
“一会我走的时候帮我包二两这个茶!”
小夏听了一笑,没多说。“一会把小二叫来,随你吩咐就是。三叔还是说正事吧,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呢。”
“你能有什么事做?”
“三叔既然问了,我就不好不答,我爹打算在少阳城卖个铺子开粮店,我正打算去街上看看呢!”
沈智皱了皱眉头,沈忠竟然要在少阳城开店。自己去了九阳城做官,他就要去少阳城开店,少阳城是泽州的州府,也是泽州上最大最繁华的大城,沈忠这是在和自己比吗?沈智想想就觉得生气,他沈忠就是有多少银子,都是一个农夫,和自己都不是一个等级的,也是比不了的。
小夏端着茶碗,看着沈智变幻莫测的脸色,不知道沈智已经天马行空的拉了很多的仇恨值。
“三叔你到底有什么事?”
沈智不甘心自己被沈忠压一头,他必须是沈家最有出息的那个,是沈家改变整个宗族命运的最重要的那一个,他的名字将永远的记载在族谱里。
“你那个水车的图纸给人了吗?”
终于到了正题,小夏放下了茶碗,正襟危坐。
“三叔要那图纸?”
“对,你把图纸给我,我已经找到了门路可直接进献给朝廷,到时候少不了你们的好处。要是你自己随便给了人,顶多也就得点银子。毕竟我和你爹是亲兄弟,三叔要是升官发财能不关照二哥吗?到时候你们别说是在少阳城开店,就是想把粮店开到上京去,都是可能的。”
小夏没有出声,而是底下了头,沈智以为小夏是在考虑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赶紧又做了保证。
“这样,只要你把那水车的图纸给我,我可以给你签一个契约,我会在上面保证,无论以后我走到哪里,做到多大的官,都将带着二哥,并亲自给二哥安排好他的生意。到时候我们兄弟一个有权一个有财,互相依靠互相扶持着往高处走,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这已经是沈智能做出最大的保证了,连未来几十年的事都想好了。
小夏听了似乎真的被说动了,又确认的问了一遍。“真的。”
沈智赶紧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小夏又想了想,站起身,叫过来一直守在不远处的店小二。让他准备纸墨。
“那就劳烦三叔把契约写好,我这就上楼给你取图纸。”
“你去吧,我这就写。”沈智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说服小夏了,但是他半点怀疑都没有,自己已经被逼到签契约的份上了,要是自己真的按照契约上的做了,他沈忠是一点都不吃亏。
小夏慢慢悠悠的回自己的房间取了图纸,又坐回了沈智的对面。
而沈智很快就写好了契约,便拿给沈小夏看,之后又笑了笑,道:“忘记你不认字了,还是我念,你要是不放心可以找靠得住的人念给你听。”
“三叔多虑了,我认得字。”
小夏不在乎沈智惊讶的样子,接过契约认真的看了两遍,点点头。沈智为了这个图纸,算是有心了,至少这份契约是按照他自己刚刚承诺写的,没有问题。
“那请三叔签字画押吧!我好把水车的图纸给你。”
沈智没有犹豫,直接就按照小夏的要求做了。
小夏也不含糊,同时把手中的图纸给了沈智。“以后我们二房就要依靠三叔了,我在这里。事先恭祝三叔马到功成,飞黄腾达了!”
沈智仔细的看了看手中的图纸,一见确实是那水车的图纸,脸上的兴奋激动都不加掩饰了,哈哈大笑道:“你放心吧!你三叔我飞黄腾达之后,定忘不了二哥的。”
“那就先谢谢三叔了。”
“行,那我就先走了。”沈智急着邀功,没时间再和沈小夏虚以委蛇,起身便走,走到店小二的身边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刚刚喝过的‘雪竹’这茶确实妙不可言。
“小二,帮我包二两刚刚喝的‘雪竹’,我要给贵人送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沈智丢图纸
小二脸上顿时带笑,只要在风云酒店的花银子,谁都可以是风云酒店的皇帝。
“大人,这‘雪竹’茶极为难得,我们这个店也没得多少,金贵的很,价格更是比金子还贵。这一斤‘雪竹’就是一千两黄金,一两刚好是一百两的黄金,二两就是二百两黄金。”
沈智的脸当时就青了,一挥衣袖,转身而去。“不知所谓,你们简直就是打劫,黑店。”
小夏看着沈智恼羞成怒离开的背景,吩咐春花。“叫大金牙找人跟着沈智,只是跟着就行,看看有没有人抢那图纸,其他的是一律不用管。”
“是。”
沈智出了风云酒店,刚刚心底的那点不快,想到怀里的图纸就消散了。心中冷笑,二房想的美,一份契约就想控制住自己,简直就是做梦,到时候只要让沈忠一家都消失,这件事就没人知道了。
沈智急着把怀里的图纸送到太守府,却不知道他出了门就被人盯上了,沈智的马车刚到闹市区,就被一个横从直撞的挑着扁担的路人惊扰了。
马车的马疯了一般,直接在大街上冲了出去,沈智吓了一身的冷汗,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坐稳,在马车内撞的是头昏眼花,还死死的护着怀里的图纸。
之后就有好心人制住了发疯大马,还请自来的钻进了他的马车,在沈智还没反应过来,未看清来人的时候,直接就被打晕了。
等沈智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陌生的医馆里。
沈智揉着脑袋醒来,突然想到了什么,摸摸自己的胸口。那图纸已经不见了。
“来人,来人,你们可动过我的衣裳,我怀里的图纸怎么不见了?”
医馆的人都摇摇头。
而负责监视沈智的人很快就回到了小夏的身边,把刚刚看到了都一一汇报了。
此时的小夏正坐在一个茶馆里等人,听了汇报点点,那个人就不着痕迹的又消失了。
“姑娘,看来昨天的黑衣人真的是冲着图纸来的。会是谁呢?”
“不管是谁,都要倒霉了。”
这时沈飞带着一个中年男子进了茶楼,男子衣着不俗,面带微笑,见了小夏,没有轻视也没有谄媚。
“姑娘,我是这一片的倒爷,人称七爷。”
“七爷请坐。”
七爷抱拳施礼才敢坐下。“风云酒店的大管家已经交代我多关照姑娘了,我定当竭尽全力帮姑娘办事。”
小夏虚行一礼,倒也不摆架子。
“先谢谢七爷的帮助,我是外地来的,对少阳城不熟悉。家父想在这里开一间粮食铺子和一间药材铺子,铺子不一定要大,主要是地点要好。”
七爷拧了一下眉头,有些为难,少阳城虽不能说是寸土寸金,但是想买一个好地点的铺子却是不容易,地点好的铺子定是旺铺,谁家会卖,还想一次买两间,这不是为难他嘛!
“七爷不必太过为难,我倒是不着急,但是只要是你手里有符合条件的铺子,就给我留下,倒时您通知风云酒店的大管事一声,他会先帮我把铺子买下来的。”
七爷一听,差异的问道:“不知道姑娘和风云酒店大掌柜是什么关系?”
“我包了风云大酒店三天,之后就和大管事熟识了。”
七爷一愣,哈哈一笑。“姑娘倒是通透之人,你的经商之道,我学会了。”
“有句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们生意人当然是以利益为先了。”
“行,我明白了,你就等消息吧!”
“七爷慢走。”
买店的事也算是临时起意,如今已经办妥,该是下一件事了。
“姑娘,咱们接下来去哪里?”
小夏看着窗外往来不息的人群,爹爹知道自己来少阳城,回去肯定会打听沈武的消息,反正今天还有时间,去看看沈武也无妨。
“去长风武馆。”
“好嘞!”春花早就对武馆镖局感兴趣了,今天终于有机会去看看了,一下就兴奋了。
少阳城很大,武馆镖局不可能开在闹市区,等马车驾到长风武馆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春花已经热的刚刚那点兴奋劲全没了,被太阳烤的无精打采的。
武馆的大门敞开着,里面不少赤膊上阵的男子,还在挥洒着汗水,画面满满的充斥着雄性荷尔蒙。
小夏自觉自己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姑娘,不好直接上门,也拦住了又开始跃跃欲试的春花,吩咐沈飞过去叫门。自己个春花留在车厢里等。
没一会沈飞就回来了,但是却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沈武跟着镖局的人出去走镖了。
“已经给他交了两年的银子,让他好好习武,他竟然出去走镖,要是出了意外,爹肯定会自责的。”小夏对沈武简直就是气的咬牙切齿,真的不让人省心的货,当初自己就应该拦着爹过继了这样一个不省心的儿子。
车厢里沉默了半晌,春花知道姑娘这是真的生气了,小心翼翼的问道:“姑娘,那咱们怎么帮?”
“还能怎么帮?凉拌!”
“凉拌咋办?”
小夏叹口气,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亲哥哥,他选择的路,自己没有必要管。
“走,今天不回风云酒店了,找一个离城门口近的脚店,住一宿,明早出城。还有一把批粮食等着我收呢!”
这一夜沈小夏并没有因为沈武的事而睡的不好,依旧能一夜睡到天亮。但是有人就睡不好了,沈智丢了图纸,急的焦头烂额,他没有别的办法,又到风云酒店等沈小夏。但是苦等了一夜也没有再见到沈小夏的身影。
而太守府的书房里,宋白衣自己看过了刚刚得手的水车的图纸,立马就呈给宋太守。
“爹,我已经派人调查过了,沈家村附近村民确实都已经种上地了,都是这个水车的作用。您要是把着图纸献给朝廷,定能得到褒奖,以爹的才能,就是封侯拜相,也是应该的。”
宋太守身材微胖,自带威严,看过图纸之后,眼睛一亮,哈哈大笑。“还是白衣懂事,知道帮着爹爹考虑,这件事要是成了,爹爹记你一大功。”
宋白衣微微伏身而笑。
“爹爹要是觉得没有问题,今晚我便连夜临摹一副这水车的图纸,明早爹爹就派快马进京。”
“行,你去吧!”
次日大早,宋白衣一夜未合眼亲自临摹还的图纸,就被太守府的亲信,快马加鞭的带出了太守府,向上京奔去。
第二百四十二章西门吹雪
夜晚的阴凉刚刚缓解了一日的炎热,卯时未到,太阳就出来了,刚刚降下来的气温又开始升高。
少阳城的城门刚被守城的二十几个士兵协力推开,沈飞驾着马车就伴着朝阳出了城门。
雁山南脉正是泽州和天洲的分界线,而雁山地势险峻,人迹罕至,即便是土匪都不愿意在这里安营寨扎,实在是雁山脚下的山路路窄,还一面临崖,山上经常有滚石落下,万分的凶险,不到万不得已,是没有人愿意走这条路的。
艳阳在天上挂的高高的,正当中午,连一点的遮阳的影子都找不到,山道上高温烤的空气都变得扭曲。一群大雁在山顶盘旋了一会,都找最高最茂盛的大树栖身,打算睡个午觉渡过这段最炎热的时间。
没一会,这条崎岖险峻的山路上,尘烟四起,远处一条长长的车队,沿着山路,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
领头的汉子赤着上身,从肩膀到后背都被晒得通红,已经开始爆皮。汉子抹了一把汗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水袋里的水,开骂:“都给老子走快点,天黑之前必须过了雁山,晚上大家伙找个凉快的地方好好的休息一晚上。天太他娘的热了,要不是看在银子的份上,老子真不想干了。”
“大家伙也都打起精神来,跑这一趟,就够咱们好好的活三年的,大家就辛苦一点,加快脚步。”
领头的喊了几嗓子也没有人回应,实在是天太热了,觉得张嘴都十分的费力气。
走在最后面的人突然从冒烟的嗓子眼里冒出一声惊呼,只见眼前的一车粮食,连着拉车的马儿都消失了。
他抬头看了看太阳,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难道是自己中暑了?眼睛花了?
紧接着,前面的运粮的马车一辆辆的消失在眼前,后面的人才惊觉,这不是他们眼花,是他娘的见鬼了。
“啊……”长长的队伍后面,一阵阵的惊呼,很快的就惊扰了前面的队伍。
“他娘的,大热天的都鬼吼鬼叫的什么?都有力气就给老子快点走。”
“老大,后面出事了。”
“啊……”后面的惊叫声渐渐的传到了中间,之后就是前面的队伍。
领头的老大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又抬头看看天。“俺的娘啊,老子是晒晕了还是大白天的见鬼了。”
后面的人吓坏了,不少胆子小的都掉头就跑。
领头的老大急了,大吼:“都给老子回来,这粮食丢了老子的小命就没了。”
“老大,您赶紧也跑吧!早就听说雁山是个十分邪门的地方,这条路上的冤魂太多了,这条路可是有名的黄泉路,没有几人能安然的过去,咱们还是跑吧!”
“老子……”
身旁的活计劝过了一句,抬脚就往后跑了,还剩下的十几车粮食也不管了,工钱也不要了,要是命没了,给多少钱也花不着。
领头的老大,看着就剩自己一人了,突然觉得一股凉气从自己的后脖梗子只串都脚底板,刚刚他还热的要死,顿时就冷汗连连。
他亲眼的看着一辆辆的装满粮食的马车消失,眼看着就到自己的面前了,终于忍不住,‘娘呀……’撒腿就跑。
“哈哈……”等到整条山路都恢复安静的时候,从山头传出阵阵笑声。
“姑娘,您说他们是不是都属耗子的,胆子都这样小,大白天的竟然觉得是见鬼了。”春花笑的前仰后合,捂着自己的肚子,好悬没抽了。
“别笑了,咱们赶紧走吧!”山路不好走,沈飞在前面开路,小夏走在中间,春花跟在后面,还时不时的爆笑几声。
“嘻嘻……姑娘,咱们有了这些的粮食,又能买不少的田地了。还有那马,您也放进您的神仙袋里,不会死了吧!”
春花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她很难避讳春花做事,只能告诉她自己有一个秘密空间的事。春花当时兴奋的不行,就要进去看看,小夏就把春花带进了空间,但是春花进了空间,当时就晕了过去,等出来的时候,过了半天才醒过来。
“死不了,你放心吧!”
小夏这次收获颇丰,心情不错,半路上还刚好遇到了一个马行,想起还在空间里晕着的马儿,小夏决定把这批马都买了。
“给你,这次由你出面,我和沈飞在城外等着你。”
春花看着姑娘递给自己的小匣子,打开一看,正是自己惦记已久的那张人皮面具。
“姑娘,这个真的给我了。”
“我说过的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那批马,马行给多少银子咱们都得卖,你看着办。我和沈飞在城外等你。”
“好嘞,姑娘你就放心吧!”
春花本就长的高大粗壮,再换上一身男装,戴上这张男性的人皮面具,论谁见了,都不会认为是一个姑娘装扮的。
春花不知道是学谁的样子,手里还摇这一把扇子,一身白色的长袍,面容冷峻,五官菱角分明,摇身一变,确是一个翩翩公子的形象。
“姑娘,怎么样?你看我像不像一个大侠。”春花摇着扇子走在地上转了两圈。
“呲!”沈飞不屑的转过头去,这下是一点女人味都没了,估计连师傅都认不出来了。
“你呲什么?现在我就是比你,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姑娘你说是不是?”
小夏点点头。“还真是,这个世上要是有了你这个假公子,那些真公子都没法活了。”
春花眨了眨眼睛,疑惑的挠挠脑袋。“什么真公子,假公子的?”
小夏摸着下巴又上下的打量了春花半晌,再次点点头。
“你这个装扮实在是太合适了,我再给此时的你取个名字,如何?”
“这个注意好,姑娘一定给要给我取个威武霸气的。”
“呲……”沈飞往远处走了几步,但是耳朵却竖了起来。
“西门吹雪,如何?”
“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好听,以后我要是扮男装的时候,就叫西门吹雪,这个名字简直比春花好听一百倍,不,是一万倍。”
“行了,你去办事吧!西门吹雪,这可是你的第一个任务,可不能办砸了!”
“放心吧!”声音有点细,春花赶紧改口,用粗犷一点的口音又回了一句。
“放心吧!姑娘,西门吹雪,我走了。”春花说罢,一摇扇子,利索潇洒的飞身而起,几个起落就不见了影子。
第二百四十三章线索
几天以后,太守府终于接到了消息,那批秘密运来的粮食离奇的不见了。
‘哐当……’一个茶碗被摔在了地上,顿时四分五裂,屋里的人都低着头恨不得缩紧地缝里。
“查,本官就不信,能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宋太守说罢,恶狠狠的瞪着,站在下面已经瑟瑟发抖的李员外。
“你不是说,这批货万无一失吗?怎么如今连一粒米都没了?那可是五十万斤的粮食,你自己算算值多少的银子。”
“宋太守,小人……小人是真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回来的人说,当他们走在雁山脚下的时候,艳阳天却阴风阵阵,大白天就见了鬼了,粮食和马车同时消失了,真的是怪异的很啊!”
‘哐当……’太守府又报销了一个价值连城的茶杯,可见这次宋太守是真的动了气了。
“他们说什么你都信,派人去查。”
“大人,小的去查了,真的是一点痕迹都没有啊!别说车辙痕了,就是马蹄印子或是人的脚印子,都没有啊!恐怕真的是……”
‘哐当……’宋太守连摔了三个茶碗,大声怒喝。
“闭嘴!”
李员外当时就吓跪下了,那批粮食没了,他也心疼啊,他可有一半的银子搭在里面呢!
这时一直站在一旁的宋白衣,走过去,轻抚宋太守的后背,给他顺气。
“爹,这件事定是人为,是人为的就不可能留不下一点的线索。我之前就提醒过您,那个风云酒店似乎有问题,李员外运粮的事,他们好像是知道的很清楚,您说会不会是……”
宋太守一抬手,阻止了宋白衣接下来的话。
“这件事不是他们做的,我一直派人盯着他们呢!他们只要有风催草动,我就会知道。”
“那会是谁?”宋白衣还是觉得这件事和风云酒店脱不了关系,她自认为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
“查,本官到要看看,在泽州有谁敢跟本官做对。”
过了几日,太守府这边,终于查到了线索。
“那批失踪的马都找到了,就是在雁山附近不出两天的路程的一个马行。马行的老板说是一个叫西门吹雪的公子底价卖给他的。这是西门吹雪的画像。”
暗卫把画像交给了宋太守,宋白衣站在一旁仔细的看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这个人她是见过的,但是凭她的近乎过目不忘的本事,见过的话不可能想不起来啊!
宋太守一拍桌子。“把画像张贴出去,悬赏黄金百两,定要给本官抓住这个人。”
“是。”
而此时画像上的人正靠在车厢里呼呼大睡呢!沈飞赶着马车已经进了靠山镇,估计天黑之前就能到家了。
等小夏赶到家的时候,刚好是晚饭的时间。
沈忠这些天一直就盼着小夏回来呢,连晚饭都顾不上吃,就把小夏叫过去问话。
“你看见你三叔没有?”
小夏喝了两碗解暑的绿豆汤,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进了七月,天是一天比一天的闷热,但是就是不下雨。
“见到了,三叔找我要水车的图纸,我把图纸给他了,就回来。”
这次轮到沈忠吃惊了,小夏竟然会把图纸给三弟,这不像是沈小夏的作风啊!
小夏拿出沈智写的契约,递给沈忠看,并做了解释。
沈忠听了,点点头,明白了,他就说小夏不会轻易的把图纸给三弟的。至于这份契约,沈智根本就不在意,他也没有指望过沈智飞黄腾达之后能帮他。
“你难得去少阳城一趟,可去看了沈武。”
“去了。”
“他如今怎么样了?”
小夏看着沈忠期待的样子,没敢直接说实话,含糊其辞的点点头。
“爹,他已经十二了,有自己的注意了,您管也管不住,就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吧!他那么喜欢习武,说不定以后还会是一位大将军呢!”
沈忠叹口气。“俺倒是不指望他成什么将军,只要平安无事,看着他成家立业,俺就对得起大哥了。”
小夏翻了个白眼,沈武可不是一个听话的主,爹的这个愿望有点难。
炎热的夏季过的很慢,也很难,但是还是过去了,当第一片树叶黄了时候,不少人都流泪了,秋天来了。
进入了秋收就是沈忠一家人最忙碌的季节,看着一车一车拉回来的粮食,沈忠笑的的开心,不知道羡慕死了多少人。
夏天虽然热,但是不是人们最难过的时候,大地虽然旱,但是野菜和山上的野果,还让人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草木揭黄的时候,那就真的求助无门了。
沈忠把所有的粮食都收了回来,装进了家里又新建的四个大粮仓,又开始愁了,粮食他有,虽然知道现在最不愁的就是卖粮食,但是怎么卖还是挺愁的。
现在沈忠一家人,已经习惯了家里有事的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
晚饭后,一家人都在,已经一岁多的小四已经开始牙牙学语,是家里最胖的孩子,也是家里最受喜爱的孩子。如今就连贾老太太上门都会特意的来看看小四,虽然每次嘴上总是念叨着,儿子也是家里的娃,闺女都是别人家的,就是赔钱货。
“爹,咱们的粮店也该从新开业了。”小夏提议。
“对啊,爹,咱们家的粮店都歇业一年多了,如今是开业的时候了,这样你也就不愁家里的粮食卖不出去了。”
听了小春姐妹的提议,沈忠点点头。
“爹,有一个好消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您,上次我去少阳城的时候,托朋友在那里买店面,如今店面已经有了消息,等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去少阳城一趟,咱们把金玉满堂在少阳城也开一家。”
听了小夏的这个消息,家里的所有人都激动了,少阳城是什么地方,那是村里人一辈子都没去过的地方啊!
“到时候咱们一家人都去少阳城看看,那里很大很热闹。”
“真的吗?”小春向往了起来,她听说如今沈子生就在少阳城读书,她还以为自己一辈子都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要是家里在少阳城开了粮店,自己是不是有机会去看看他。
“太好喽!我也要去大城看看,爹娘,你们说行不行嘛。”小秋搂着小王氏的一支胳膊撒娇。
小王氏一手抱着小四,一手还被小秋拽着,被晃的难受。
“行,行。你可别晃了,娘都被你晃晕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全家出游
十月十八日,老黄历上标注着,吉日宜入宅、开市、纳财、纳采,沈忠就选了这一天,让靠山镇的金玉满堂再次开业。
开业的时候,只是简单的燃放看一串炮竹,沈忠把以前的那个小伙计又请了回来,又新请了一个壮实的汉子,粮店算是正式开业了。
靠山镇早就没有了往年的热闹,很多店铺都已经关门了。突然一间粮店开业,顿时引来的不少人的关注。
这个时候还能开粮店的,都不是简单的人物,怀着贼心的也知道先看看形式再说。
“快看,这红纸上写的是什么?哪个认字给大家伙念念。”
这次没有让庆叔站在门口大声的做宣传,那样太招摇了,而是低调的只在金玉满堂的门口贴了一张告示。
“我来念。”有识字的挤上前去,认真的为大家伙念了一遍。
“金玉满堂从新开业,东家为照顾父老乡亲,现推出特价粮每日一百斤,每斤十文。”
“哇……这么便宜,大家伙还等什么,快进去买啊!”
一听十文一斤,有等不及的就要往里面冲。
“等会,我还没念完呢!”
“每日没人最多可买五斤,孤寡老人及幼童有优先购买权。”
“除了特价粮,细粮三十文一斤,粗粮二十文一斤,每人每天限购十斤,累积买一百斤赠一斤粗粮。”
大家伙听完之后,没有在犹豫的,只要是兜里有银子的都赶紧往金玉满堂里走,这个粮价低的在泽州估计是找不到了,要不是东家限购,估计不少人又要打歪主意了。
靠山镇的粮店很快就步入了正规,而少阳城也来了消息,店面已经谈好了,等着沈忠去签契约了。
十一月已是初冬,大半年天上没有掉下过一滴水,冷风干裂刺骨,吹的人难受。
小夏一家人就要在这样恶略的天气出门了,就连一岁多的小四被小王氏抱着也钻进了一辆大马车,家里早就有的那辆马车,有点小,也不够保暖。这次出门的人多,还是这样的一个寒冬。就雇佣了两辆宽敞豪华的,里面还装有一个大暖炉的那种,这样车厢里就暖和的很。
家里有老赵和李婶看家,小夏很放心。等一切准备就绪,马上就出发的时候,沈智又登门了。
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来找沈小夏要图纸了,那次他丢了图纸之后,就在风雨酒店的门口等了一天一夜,等到风云酒店终于开门做生意了,他才知道,沈小夏给了他图纸的当天,就已经走了,回沈家村了。
之后沈智就跟着沈小夏回了沈家村要了图纸,小夏当然不可能再给他一份,但是沈智也不是能放弃的人。
沈智拦出住了马车,把沈忠拽下了车,语气不善。“二哥,当初我们说好,你把图纸给我,我写一份契约给你们一个保障,如今契约在你们手里,可我却没有图纸,这样说的过去吗?”
“三叔,我不是已经答应再给你画了嘛?但是你看看,我一直都在忙,哪儿有时间,那图纸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画出来的。”
沈智红着眼睛瞪着沈小夏,转而看着沈忠,道:“你们要是今天不给我图纸,就把那份契约还给我,以后咱们兄弟老死不相往来。”
沈忠也不是一点的脾气都没有,听沈智这样的不顾兄弟情分的话都说出来了,转身回屋去来了那份契约。
“俺本就没打算拖累你,你是官,俺是种田的,本来就路不同。”
听了沈忠的话,沈智的理智终于回来了,他知道自己太焦急了,说了不该说的话,让他放弃那图纸,他怎么也不甘心。
“二哥,刚刚是我急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真的……”
“行了,图纸等小夏画好会给你送去的。庆叔,出发!”
“是,老爷。”庆叔扬起马鞭,两辆马车相续出发了。
沈智看着远去的大马车,终于意识到,沈忠真的已经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人了,他不甘心。
这次去少阳城,由于是拖家带口的,一家人走了十天的时间才看到少阳城的城门。
“大姐、二姐,你们快看,这是不是少阳城,好大啊!”小秋揭开车帘的一角偷偷的往外望去。
这个车厢里坐的都是小姑娘,除了小春三姐妹还有春花、绣花、飞花。小姑娘们年纪都不大,各个都好奇的很,都挤上前去恨不得多看上两眼。
春花最大胆,直接掀开了马车的帘子,一股冷风顿时就吹了进来,车厢里的热气顷刻间就没了。
但是姑娘们也顾不得冷了,都伸着脖子,望着外面高大的城墙,刷着红漆的厚重的城门,还有过往的车辆和赶路的人群,当看到守城的士兵的时候,谨慎的绣花赶紧放下了车帘。
“姑娘们,咱们还是别看了,城里的姑娘都不允许抛头露面的。”
“绣花,就你事多,我还没看够呢!”小秋抱怨了一句,还是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三小姐,这是为了您的名声考虑。”
小秋听了把头扭到了一边。
绣花委屈的看了大姑娘一眼,低下头不说话了。
小春搂过小秋,温柔的安抚道:“三妹,绣花也是为了咱们好,你就别生气了。”
小秋是个大度的孩子,她也没有真的生气,转头就忘了。又开始试图向外面张望。而绣花不知道想什么就开始沉默,不在好动。
小夏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什么也没说,姑娘们都在慢慢的长大,一切都要她们自己去摸索。再说她指点的也不一定就是对的。
进了城,找了一家不算豪华但是很干净的客栈就住下了。
次日沈忠带着庆叔,和前来接头的七爷去看店,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直接签契约了。
而沈小夏姐妹几个就打算去大街上逛逛。
少阳城大,小夏虽然来过,但是还真没有好好逛过少阳城。几个女孩子在大街上看见店铺就想进去看看,把跟在身后唯一的男子沈飞可是折腾够呛。
到了午饭的时间,几个人坐的马车箱里,几乎都没有地方再放下东西了。
“我才发现,其实咱们家最喜欢逛街的是小夏,看看这一车的东西一大半都是小夏买的。”小春看着意犹未尽的小夏打趣道。
“你们就放心的买吧!我给你们付账。”小夏一拍胸脯,大腿的保证道。
小秋恨不得自己多张几双眼睛,坐在马车上眼睛也都在外面。
“大姐,二姐,快看,那个人是不是咱们村的秀才。”
第二百四十五章知难而退
如今沈家村唯一的秀才就是沈子生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小春听了,立马看了过去。只见街上一间纸墨铺子门口,沈子生一身灰旧的棉衣,站在那里不知道正和铺子的活计商量着什么。他举手投足之间,优雅大气,如果不是那一身朴素的衣裳,简直就比富贵人家的公子更有气度。
小春抓紧了手中的帕子,都快拧着麻花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道许久不见的身影看。
眼看着马车就要走了过去,小春急了,她真的恨不得跳下马车,对自己朝思暮想的他,问一声,你可还好。
“停车。”小夏清脆的嗓音一开,赶车的沈飞立马停了车。
“大姐,我们下车和子生叔打声招呼吧!”
小夏说罢,就带着春花先下了马车。
小春看着半点没有犹豫,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小夏。说实话她真的又羡慕又嫉妒,自己要是有那份勇气该多好。
身为大姑娘身边的丫鬟,绣花伺候了沈小春大半年,早已经摸透了大姑娘的性子,看着她神态的变化,转着眼珠子偷偷的笑了。大姑娘这是芳心暗许了,身为姑娘身边的丫鬟,将来可是要做陪嫁的,这个姑爷自己的可要帮着大姑娘看好了。
几个人呼呼啦啦的下了马车,小夏走过去,直接就拍了一下沈子生的肩膀。
沈子生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刚刚到自己胸口高的小姑娘,小脸长的白白嫩嫩,眼睛大大灿若星辰,一身枣红色的夹袄罗裙,外面披着一个雪白的兔毛斗篷,怎么看怎么可爱。
“小夏?”
“是我,子生叔这是出来买东西?”小夏说着往对面的屋里望了望,却望见了自己十分不想见到的人。
依旧是一身的白衣,就连披着的斗篷也是雪白的雪貂毛制成的,一看就十分的珍贵,当然也十分的好看。总喜欢穿一身白衣的不用想也知道了,定是太守府的宋大小姐。
小夏赶紧转移了视线,就当自己没看见,每次见了这位宋大小姐,她都没有好事。
“子生叔,你买东西吧!这几天有时间我会去书院看你的。”小夏没等沈子生开口,说罢转身就想走。
可惜,有人不允许。
“真是巧,又遇到了沈姑娘。”
沈小夏只能转身,故作惊奇的看了宋白衣一眼,就是这演技有点拙略,一旁的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沈小夏是一点也不愿意有这样的巧遇。
“是啊!真的好巧,每一次我来少阳城总是能遇到宋大小姐,真的是有缘。”
宋白衣能听不出对方话里是什么态度,这也是她最讨厌沈小夏的地方。她知道自己长着一张闭月羞花的容颜,定会遭到很多女人的嫉妒和不喜,但是所有的姑娘小姐们就是再不喜欢自己,在自己面前永远也只会是讨好巴结的态度,不敢在自己面前露出半点的不满。但是沈小夏却不会,她总是把自己的态度都表现在脸上,不知道她是真的天真还是心思过深。
小夏和宋白衣你来我往,好像是想谈甚欢。
而后面的小春根本就没有精力注意自己的二妹,巧红了脸蛋,尽量的扬起自己的头,含蓄的看着沈子生。
“子生叔可用了午饭?没用的话,咱们一起吧!我是第一次来少阳城,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小春说完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多说一些,让沈子生多注意自己一些。
沈子生礼貌的遥遥头。“我改天再请你们姐妹吃饭,下午我还有课,你们在少阳城能住几天?就你们姐妹三个来的?”
“我们一家都来了,可能要在这里住些时日,子生叔什么时候会有时间?”
沈子生想了想,后天沐休本已经和同窗约好,去书斋给别人默书赚些银子,小夏来一次不容易,他只能推了同窗,还是陪小丫头比较重要。
“那就后天吧!我后天沐休。”
小春听了,心跳不已,赶紧点点头。
宋白衣这次出门就是为了见沈子生,当然会一直关注着他,见他和一个姑娘有说有笑的,心中不喜。
“子生,这位姑娘是?”但是她的脸上依旧是温婉大度的笑容。
小夏站在一旁翻个大白眼,都说蓝颜祸水,说的一点都不错。
“这是我大姐,这位是我三妹。我们都是一个村的,碰巧就遇到了,大概这就是他乡遇故知得喜悦吧!”
宋白衣一听,上下的打量了沈小春一遍,见沈小春害羞的低下了头。心中不屑,一看就是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一但规矩都不懂。
当宋白衣看到沈小春身上的斗篷的时候,眼睛一亮。
沈小春不喜欢毛皮的制品,她的斗篷是自己亲手绣的,面料说不上多珍贵,但是就这绣计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不然宋白衣也不会看的上。
“姑娘的这件斗篷很是漂亮,不知道姑娘是在哪里买的?”
沈小春见宋白衣第一眼,心里就镇住了,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美人,让她都不好意思抬头了,只觉得自惭形愧。
又听宋白衣夸自己的斗篷好看,低下头红着脸小声说道:“这是我自己绣的,让姑娘见笑了。”
宋白衣一听,面色一僵,竟是这个乡野来的丫头自己绣的,什么时候开始乡野里来的丫头都有这样的本事了?这沈小夏一家还真都是怪胎。
“姑娘真是绣计了得。”
沈小春脸又是一红,抬眼偷偷的看了沈子生一眼,自己的绣计被人当众夸赞,而她最想得到肯定的人却是沈子生。但见沈子生好似没听见一般,看都没看自己一眼,立马就失望了。
宋白衣一眼就看出了苗头,心里不屑冷笑,又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凡事敢其余自己东西的人,都不会让她有什么好下场。
宋白衣故作亲密的走到沈子生的身边,温柔的看着自己的心上人。
“子生,咱们走吧!下午你还有课,上课不能迟到了。”
沈子生不会多想,他本就是和宋白衣一起来的,一起走倒也正常,于是点点头。
宋白衣居高临下的看了沈小春一眼,就是为了让乡野里的丫头看到自己和沈子生的关系,之后知难而退。
“沈姑娘,我们就先走一步了,以后有时间再聚。”
沈小春也确实被打击到了,看着宛如神仙般的一对璧人,她觉得自己的喜欢都是可耻,脸色当时就变得青紫,还得勉强的笑了笑,却笑的比哭都难看。
第二百四十六章礼物
就在宋白衣看着沈小春变换的脸色觉得解气得意的时候,沈子生转身向小夏走了过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锦盒,直接递给了沈小夏。
小夏下意识的就接了过去,还歪着脑袋白痴的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沈子生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热,但是还是用他那清泉一般的嗓音温柔的回答了。
“这是我给你买的礼物,一直找不到机会给你,今天遇上了,当然要送给你了。”
小夏一听是给自己的礼物,想着自己来两次少阳城,都给沈子生带礼物了,他送自己礼物作为回礼,也算是正常,就没多想,直接打开了那个锦盒。
沈子生没想到小夏心急的当众就打开了,心跳顿时快了起来,紧张的憋住了呼吸。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锦盒,但是心情就各不相同了。
只见锦盒里是一条手链,手链的是纯银打造的,一端还有一对小铃铛,小夏拎起来晃了晃,铃铛的声音清脆响亮,十分的悦耳。
买这条手链的时候,沈子生就是被这个手链上铃铛的声音吸引的,一听到这个铃铛的声音,他就觉得自仿佛己听到了小夏说话的声音,同样的清亮,温暖人心。
看到这份用心的礼物,这下变脸色的就是宋白衣了。这个礼物现在能送给沈小夏,这说明什么?说明沈子生一直把这份礼物随身带着,这更加说明,沈小夏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宋白衣握紧了拳头,她一有时间就找机会接近沈子生,但是他对自己始终是冷冷淡淡,开始的时候,她还挺的欣慰,觉得这样的男子不是一个贪恋自己美色的人,但是时间久了,沈子生依旧对她如陌生人一般,原来是他已经有了心上人。
可笑自己刚刚还在为打败一个野丫头而洋洋得意,转身自己就惨败在另一个瘸腿的野丫头手里,更可气的是这个野丫头还那么的小,哪有半点的女人魅力可言,她到底是哪里吸引人了?让沈子生这样的牵肠挂肚?
小夏一眼就相中了这个礼物,直接就戴在了自己的手脖上,白你白胖胖的手腕,配上银白色的手链,煞是的好看,尤其是晃动时,那清脆的铃铛声,更添了几分童趣。
“谢谢子生叔,这个礼物我很喜欢。”
沈子生脸色微红,眼睛似乎都快要滴出水来。
“你喜欢就好。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们住在哪里?后天我去拜访沈……,拜访你父亲。”
按照沈家村宗族里的规矩算,沈子生应该叫沈忠一声大哥,但是这声大哥他如何也叫不出口。
小夏留下了地址,带着姐妹上了马车潇洒的走了,至于宋白衣的心情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回府的宋白衣又大发了一顿脾气,想自己一个堂堂的太守府大小姐,难道还比不过一个瘸脚的野丫头?咱们走着瞧!
而逛了一天的沈家三姐妹,除了心事重重的小春,小夏和小秋都性情不错,收获更是丰盛。
“爹,那个店怎么样?可签了契约。”
沈忠心情不错,那个店位于繁华的街道,店面又大又干净,简直不能再满意了,就是这价格贵的吓人,三千八百两银子才成交。
小夏见爹点头之后还是愁眉苦脸的,也皱起了小眉头,赶紧问。
“爹,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那倒是没有,就是这九阳城的地价真是贵的吓人。”
小夏嘻嘻一笑,不在意的说道:“这只是九阳城呢!要是上京那才是寸土寸金。”
风云酒店在上京的分店,刚刚准备开业,光是买店面的地皮就花了十几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这还是抓住了上京的京官,上京府尹的小辫子,才买下来的。不然就有银子都买不到那么大的地皮。
沈忠赶紧遥遥手。“俺这就已经知足了,上京城俺这辈子都没想着去过,还敢想开店?”
小夏一笑,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头和小秋讲述起了今天在大街上的所见所闻。
小王氏听的眉开眼笑,眼睛里也是向往,这还是她第一次来离家这样远的地方,对外面的世界同样充满了好奇。
“明天就让爹带着娘好好的逛逛,我留下来看着小四,您就放心吧!”
小王氏脸色一红,看着沈忠一眼。
沈忠也老脸一红,小夏姐妹几个在一旁捂着嘴偷偷的笑,沈忠夫妻都已经有了四个孩子,但是感情真的是让人羡慕。
小春坐在一边脸上的笑容都是硬挤出来的,小夏怎么会看不明白,晚上的时候,刚好她们姐妹住一间屋子,就可以好好的聊聊心里话了。她们姐妹也好久没有睡在一起了。
“大姐,我看你下午的时候就不开心了,是不是因为沈子生?”
躺在被窝里,两姐妹又好像回到了以前无话不谈的时候,小春脸有点僵,转过身背对着小夏,默默了流下了两行泪水。
“大姐是因为沈子生身边的那位小姐不开心?还是因为他送我礼物而不开心?”
沈子生对小夏的态度,小夏要是还感觉不出来,她就白活两世了,但是她还小,也知道自己和沈子生根本就不可能。如果特意的躲避,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如果她继续的装不懂,等沈子生自己想明白了,自然而然就会放下了。谁没有一段懵懂爱情,等到大家都长大了,物是人非,当时的感觉就会忘了,甚至连那个人都不记得了。
“大姐,我有喜欢的人了,就是我的师兄。你可不要告诉爹娘,我可是偷偷的告诉你一个人的。”
小春突然坐了起来,心情没由来的变好了,惊讶的看着小夏,见小夏态度认真不像是开玩笑,戳着沈小夏的脑门,恨恨的问道:“你小小的年纪懂什么是喜欢吗?你的师兄,可是住在上山的那家猎户?就是救咱们三妹的那个男子?”
“对。”小夏捂着脑门,可怜巴巴的承认了,要想增进姐妹之间的感情,通过分享自己的小秘密,这种途径是最快的办法。
果然,小春重新躺进了被窝里,面对着小夏好奇的又问了一句。
“真的?”
“真的,子生叔送我礼物,那是因为我之前来少阳城的时候,送过他礼物,他那是回礼。而我送子生叔礼物还不是看在姐姐的面子上。”
第二百四十七章圣旨
小春被说中的心事,小脸一红。“你瞎说,咋就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了?”
“大姐不是喜欢子生叔吗?我都知道。”
小春失落的叹口气,躺平了身子失神的望着床顶上的帷幔,喃喃自语。
“我配不上他。”
“大姐,你配子生叔刚刚好。哪里配不上了?咱家的地如今越来越多,生意也会越来越大,以后你就是富家的小姐了,而且大姐绣花的手艺那样好,又识字知礼,他沈子生也不过就是一个穷秀才而已。”
“真的吗?他身边的那位小姐那样的美,一看就是一个大家的小姐,我……”
小夏冷笑一声。“大姐说的是宋白衣吧!你放心,子生叔不喜欢她。”
两姐妹叽里咕噜几乎聊了一宿,将近天亮才合眼,姐妹情好像又浓了不少。
次日小夏打着哈气乖乖的留在客栈照顾小四,小春也一定要留下,小秋转着眼珠子,看了爹一眼又看了娘亲一眼,最后撇撇嘴。
“我就不当小蜡烛了,爹和娘亲好好的玩,别忘了给我带礼物回来。”
“什么小蜡烛?”沈忠没明白小秋的话,好奇的问了一句。
“这是二姐教我的,我也不知道!”说着抬起小脑袋看向小夏,一副求教的小模样。
小夏怎么会说,赶紧打发了爹娘出发。
让沈忠夫妻单独出门,小夏怎么可能放心。上次来少阳城遭人暗杀,这次她可是带着人来的,一直在暗中保护着小夏一家。
果然不出小夏所料,沈忠夫妻这一天过得并不顺利,马车被人惊扰了两回,遇到过两次小偷,还被一个莽撞的叫花子撞的够呛。
等沈忠带着小王氏回到客栈的时候,把姐妹三人都叫了跟前,再三嘱咐,这个少阳城实在是太乱,危险的很,叫姑娘们还是少出门的好。
小夏的暗卫都是风云山庄自己训练的,江湖经验丰富,完全靠得住。等听了暗卫的禀告,小夏皱起了眉头,这个宋白衣真是一个睚疵必较,不择手段之人,竟然派人谋害自己的爹娘。小夏用脚趾想都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明日见不成沈子生嘛!她偏偏不让她如意。
小夏做足了准备,第二天,天还没亮,带着大姐三妹就去了红山书院,直接就把沈子生接走了,让打算和沈子生来个偶遇的宋白衣扑了个空。
又把宋白衣气的在家摔了一天的杯子。
沈忠也特意找了时间去看沈武,还好沈武已经安全的回到了长风武馆,他走镖的事,也没和沈忠提。但是沈忠见过沈武回来的时候,眼睛里都是笑意,直夸沈武变了,人不仅长高了许多,还懂事了许多。还感叹要是大哥知道了一定会高兴的。
小夏就当自己没听见。
一家人在少阳城住了五天,沈忠早就惦记着家里,张罗着往回走。来的时候是两个大马车,回去的时候变成的三个马车,因为多出来的那个马车是用来装礼物的。
回家的路并不顺利,但是沈忠一家人却因为这点阻碍而高兴,因为,已经睡了快一年的老天,终于睁眼了,下雪了,雪花一片片的落在大地上,像是给大地铺上了薄薄的一层被子,捂暖了靠着土地吃饭的人心,终于看见希望了,希望明年会是一个丰收年。
这场雪下的不大,但是一下就是半个月,慢慢的也积累了一脚深的厚度。沈忠一家人的路程就这样当隔了,比来的时候多用了好多天。
在沈忠一家人还在路上的晃悠的时候,沈家村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大事,突然有一天,这里来来许多的大人物,说是上京皇城派来宣读圣旨的。
山野荒村哪见过这样的大世面,整整的一个标旗队啊,一个个都骑着高头大马,配着长剑大刀,威风凛凛。为首的男子面白无须,说话娘里娘气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皇城里伺候皇帝的太监?
早就接到消息的九阳城的知县都来里,沈智当然也会来,听说是给沈家村的沈忠家班旨的,当时就懵了,又知道沈忠一家去了少阳城还都没有回来,心里乐了,这就是机会啊!
难道让上京来的贵人等一个农夫?赶紧拉来沈老爷子,一起过来接圣旨。
那个老太监垂下了眼皮,淡淡的看了跪在地上的沈智父子一眼,捏着尖细嗓子问道:“你们何人是沈忠?何人是沈小夏?”
沈智没敢抬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着平缓一些,回道:“下官是沈忠的亲弟弟,沈忠一家去了少阳城都没有回来,不知大人屈尊驾临寒舍,不能远迎,请大人降罪。”
那个公公听了,回头看了看后面一辆高大的马车,见马车里没有什么动静,想了想,道:“不知者不怪,你可能替沈忠接旨?”
“下官能。”沈智赶紧低头称是,脸上扬起了笑。
突然身后的马车里传来了一阵咳嗦声,刚要宣旨的公公立马停止了动作,又想了想,道:“罢了,杂家就多等沈忠一天,明天再来宣旨。”
说罢转身带着一队浩浩荡荡气势十足的标旗队就走了。
弄的沈智也是云里雾里的,但是他心中隐隐的已经猜到了,会是什么事。
次日一大早,沈智同村长带着整个沈家村的人都站在村子外面等着上京皇城里贵人的大驾。
从清晨等到晌午,又从晌午等到太阳西斜,冻的不少人都挺不住了,那对威严的标旗队,才终于出现的沈家村人的视野里。
“来了……”
“嘘……小声点,惹的大人不高兴,是要掉脑袋的。”也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刚刚热闹起来的人群又异常的安静了下来。
骑着高马走在最前面的公公,看着一圈人群,皱了皱眉,掐着嗓子问道:“沈忠,沈小夏还不能来接旨吗?”
“是下官无能,不能及时通知兄长,请大人赎罪。”沈智此时恨不得沈忠永远都别回来才好,就是回来也越晚越好,等自己把事情都处理好,他们就是回来也晚了。
公公叹口气,看了一看天,雪停了,天还是灰蒙蒙的。他们都是要事在身的人,不可能一直等一个农夫回来接旨。
“那就宣旨吧!”
公公说完,在场所有沈家村的人都规矩的跪了下去。
大马上的公公,打开一个明黄色的绢布,背面绣着精致的青色的龙纹,和暗红色的圣旨二字。
咳了咳尖细又带着沙哑的嗓子,酝酿了一会。
“奉天承运,皇帝召曰……”
“等等……”一个清亮的声音从大后方传来。
第二百四十八章赐封
“等一下。”
所有人都吓破了胆,都抬起头看向敢大声打断圣旨的人,这是不要命了?胆子也太肥了吧!
只见不远处两个骑着快马的人,一前一后顶着寒风向这边跑来。跑在前面的马背上是一个披着红色斗篷的丫头,等到马儿近了,众人才看清,这不就是沈忠家的那个瘸丫头沈小夏吗?
小夏走近了标旗队的面前,勒紧了马绳。调转马头,利索的下马,附身行礼。
“让大人久等了,民女沈小夏前来接旨。”靠山镇附近到处都有她的眼线,小夏一进九阳城的地盘,就有人来通知她这件事,她当然要不顾一切的赶过来接旨了。
站在对面的公公特意的打量了眼前的姑娘两眼,要不是小夏下马后走了两步,他才看出来这个姑娘确实是个瘸脚的丫头,不然,光看这丫头骑马的架势,真的比一般的男子都潇洒利索。
“你就是沈小夏?沈忠呢?”
“回大人的话,我们也是进了九阳城才接到消息,爹爹拖家带口,实在是走不快。只能打发我快马加鞭前来接旨。”
那公公想了想,反正后面马车里的人,想见的就是这个丫头,那沈忠一个农夫根本就没有见的必要。于是点点头,从新开始宣旨。
沈小夏带着同来的春花赶紧跪下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勤农沈忠,忠心朴厚,善德智孝,把水车进献于朝廷,利于百姓,功于社稷,故赏赐良田千亩,庄子一座,黄金千两,封子爵爵位,钦此……”
“谢皇上恩典。”
听了圣旨,就连小夏在内,都是一惊,她就想着能得一些皇家赐封的田地便可,没想到还得了一个子爵的爵位,那么以后爹爹不是也算吃公粮的人了?
所有人都兴奋了,最兴奋的莫过于沈老爷子,自己大字不识几个的二儿子如今竟然被封了爵位,虽然他不知道一个爵位能代表什么,但是知道自己家的祖坟何止是冒了青烟了,简直就是点了炮仗,一飞冲天了。
最不高兴甚至是愤恨的就是沈智了,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掐死沈忠,他说沈忠为什么不愿意把那图纸给自己呢?原来在这里等着呢?不然这一些本应该都是自己的,那个爵位也是自己的。难道让他以后见了那个窝囊的二哥还要跪下行礼不成?他不甘心!
小夏小心翼翼的接过圣旨,后面就有人抬了两个大箱子的赏赐上来。
公公捏着嗓子对着众人道:“这一箱子是皇上赏的黄金,另一个箱子是清香公主赏赐给沈姑娘你的。”
“清香公主?”清香公主小夏倒是早有耳闻,不过自己和那个公主可以说一个在天上一个地上,怎么就得了公主的赏赐?
那公公见小夏迷糊,倒是好心的多说了两句。
“听说那个图纸是姑娘画的,而皇上知道你年仅十一岁刚好和皇上最喜爱清香公主同龄,又如此的聪慧,便对你赞赏有加。清香公主知道了就想跟在杂家出来见见你,但是公主金枝玉叶怎么能轻易的离开皇城,公主没能来,倒是把自己平时喜欢的一些玩意搬了一箱子让杂家给姑娘送来,还吩咐说,等姑娘什么时候来上京,定宣你进皇城让公主瞧瞧呢!”
小夏听了赶紧谢恩,不管这位公主出于什么目的,这些赏赐她都必须感恩戴德的收下。
“大人,家父得了皇上的赏赐,我又得了公主的赏赐,只觉得惭愧的很。这千两的黄金,劳烦大人帮家父捐献给泽州的百姓,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小夏话音一落,众人一片哗然,就连沈智都又惊了一下。那可是千两的黄金啊!说捐了就捐了,她是怎么做到了?难道她不心疼?
宣旨的公公也愣了一下,他可是经常出皇城宣旨,赏赐各位大臣的圣旨,他不知道读了多少。还第一次看见赏赐还没到手,就直接捐出去的,尤其对方还是一个穷苦的农夫,这一千两黄金可不是小数目啊?
“姑娘确定全都捐出去?”公公又确认了一遍。
跪在后面的贾老太太都想跑过去捂住沈小夏的嘴了,那可是一千两的黄金啊!不是白银,她这个孙女真是败家,沈忠怎么就让这个败家子回来接圣旨的?
“我确定,能为九州王朝出一份力本就是家父的愿望,已经得了爵位和田地,这一千两的黄金刚好可以用来在泽州建造水车工程,多好的一件事。”
公公听了赞赏的点点头,对这个明理又聪慧的姑娘很是欣赏,不愧是何大人和大儒孔夫子共同推荐的人。
突然后面的马车里又传来一阵咳嗦声,公公激灵一抖,后头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马车,回头对沈小夏说道:“有位大人要见你,你前来说话。”
小夏奇怪,但还是跟着公公走近了马车,马车上的人始终没动一下,倒是站在车旁的侍卫爬上马车没一会又下来,问了小夏几个问题。
小夏被问的有点蒙,但还是如实回答。
“回大人,民女的腿是年少不懂事的时候从树上摔下来摔的,因没有及时的就医,就当隔了。至于大人夸奖农女聪明,民女不敢当,只是识的几个字而已。”
小夏被莫名奇妙的问了几个问题,就被宣退了。
小夏接了圣旨赏赐之后,标旗队转身浩浩荡荡的走了。
大人物都走远了,沈家村的人才都敢站起来说话,有一个算一个的都喜气洋洋的向沈小夏道喜,向沈老爷子道喜。要是别的大好事,这些人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是眼馋嫉妒的,但是封官加爵这种事,他们这些地里刨食的小来百姓给了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嫉妒。
沈家村出了一个子爵,那是整个沈家村的荣耀啊!以后家里娶外村的媳妇都容易了,十里八村中的沈家村又火了一把!
“守礼啊!你真是命好啊!沈忠真是一个好样的,咱们祖宗十八代都是贫农啊!终于在咱们这一代培养出了一个子爵,,咱们就是现在死了,也对得起列祖列宗了!”
“还等什么,快让族长把咱们沈家族谱上加上一笔,沈忠那是改写了咱们老沈家的人物啊,等他百年之后,他的排位那是要世世代代受到子孙香火的供奉的。”
“对,还等什么,快!”
第二百四十九章赏赐
几位族叔简直比沈老爷子都积极,急忙催促着沈家的族长也就是村长沈守孝,和沈守礼开祠堂,整个老沈家的族人都得前去奉上香火感谢祖宗保佑。
沈智默默的跟在后面,此时已经没有一个人会注意到他了,如今沈家村的头号人物绝对是子爵大人沈忠,他沈智还有又谁记得呢?沈智勾起薄薄的嘴唇,冷冷一笑。盯着沈老爷子和贾老太太愉快的步伐,眼中冷光乍现,就连最疼爱他的爹娘都是势力之人,他到要看看谁能笑到最后,谁才是他们最骄傲的儿子。
第二天的旁晚沈忠带着一家人才回到沈家村,刚进村子,就受到了父老乡亲的热烈欢迎,简直比衣锦还乡的感觉还爽。
站在最前面的几个族叔,见了沈忠当先就要下跪,可把沈忠吓了一跳,赶紧跟着跪了下来。
“各位叔叔伯伯,这是为何?”沈总还没有接到消息,被封了爵位的事他本人还不知道。
“哈哈……我二哥这是还不知道这个大好消息呢!那就由我来说吧!”沈智满脸喜气,与有荣焉的骄傲之情,表现得淋漓精致。
“二哥,您贡献了水车的图纸,当今皇帝亲自册封你为子爵,并赐了良田千亩,黄金千两,还是一个庄子。那可是天大的荣幸啊!”
沈忠不可致信的看着沈小夏,见沈小夏点头,跪直的身子一下就坐在地上,被天上突然掉下来的大肉饼一下就砸懵了。
而站在后面的小王氏要不是小春扶着直接就的直接晕过去,还有小春几人,都被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砸晕了。
贾老太太这时才终于找到机会抱怨上几句了,沈忠没回来,她可不敢直接对着小夏发火。
“老二啊,你就是封了什么子爵,那也是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娘的话,你就得听,这回你可得好好的教训小夏那个败家子一顿。好好的一千两的黄金啊,娘这辈子就没见过。这还没等你老娘俺见识见识呢,就被这个死丫头的捐出去了,你说败不败家?”
贾老太太火气还没撒完,站在一旁的沈智就把老太太拦住了。
“娘,小夏做的对,这也是为了咱们沈家积功德呢!要不是这两年二哥为咱们村,为百姓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哪儿会得了朝廷的赏识。”
“沈智说的对。”年纪最大的族叔,站出来说话了。
“古话说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沈忠这两年做的那些好事,救助过的那些人,老天爷是看见了,不然不会有今天。”
贾老太太被老儿子说了,又被长辈教训了觉得有点没脸,沈老爷子又瞪了她好几眼,终于消停了。但是心里还是心疼那一箱子金子呢,那箱子抬走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着呢,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抬着都费尽,那得多沉啊!
沈智上前扶起沈忠,还亲密的啪啪他身上的雪,抱拳道喜:“二哥,你如今也是受了朝廷封赏的子爵,和我同样领皇家俸禄。你虽然没有实权,但是我们兄弟以后要更加的兄弟齐心,共同壮大咱们沈氏家族。”
“嗯嗯,沈智说得好,有志气。”
“以后咱们沈家村就靠你们兄弟了。”
沈智好像忘了沈忠临走之前,他自己亲口说的断绝兄弟情分的那句话,一下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满嘴的仁义道德,小夏看着沈智的表演,给了满分,要是她不了解沈智本人,定要信了沈智这番大义凌然的话。
沈忠家等到天黑透了,才送走了前来道喜一波又一波的客人,等他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孩子她娘,你掐掐俺,看俺是不是在做梦?”
小王氏实在,还真的用力气掐了男人一把。沈忠一皱眉,叹口气。“还真疼,看来俺不是在做梦。”
沈忠木木的看着床顶上,不知道是在念叨给自己听,还是念叨给小王氏听,口中絮叨着没完。
“俺是子爵了,小夏给俺念了圣旨,还告诉俺。以后光是朝廷,一年就给俺一千二百两白银的俸禄。再加上那一千亩良田都是免官粮的,以后咱们的日子啊……还有那个庄子,小夏说那个庄子就在少阳城外不远的郊外,离那千亩的良田不远,方便看管。”
“以后你就是正经的官太太了,家里的姑娘也算是官家的小姐了,都不愁嫁了。好事啊!好事啊!”
小王氏躺在一旁不出声,就是听着,眼泪流个不停,枕头都被打湿了。
沈忠封爵是好事,但是年头不好,不好大摆筵席。刚好沈忠从少阳城带回来的礼物多,只要是前来贺礼的,都送上一份礼物。之后又在靠山镇金玉满堂的门口连续施粥七日,这件喜事,才算是渐渐的平息下来。
半个月都过去了,沈小夏这才想起来,传说中皇帝最受宠的那个清香公主还赏赐了她一箱子玩意做礼物呢!出于好奇心,小夏终于想着打开箱子看看了。
箱子被沈飞和庆叔小心翼翼的抬到了正堂,小夏一家人都聚过来好奇的想看看,当朝公主送的礼物一定不一般。
小夏给沈飞一个眼神,沈飞轻手轻脚的打开了箱子,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向里面张望,看看里面到底是何等稀奇之物。
“这些都是玉石做的?也太贵重了,不愧是公主的玩具!”沈忠感叹。
“这一个圈一个圈的是什么?栓钥匙用的?”小王氏看着好奇,问道。
“娘,不是说公主完玩的玩意嘛,怎么会是栓钥匙用的。”小春虽然好奇但是也没敢乱动,玉石那么珍贵,又是公主赏赐的,要是碰坏了那还了得。
“二姐,你知道这都是什么玩意吗?我看着也不好玩啊,没什么意思。”小秋扒着箱子张望了半天,只觉得有点失望,还以为公主玩的玩意定会很好玩的,不过就是几个玉环套在玉质横板上或是框架上而已,看着就没意思。
小夏眼睛一亮,心中冷笑,看来这个公主是在考验自己的呢!这不就是各式各样的九连环吗?
不过这些九连环都是用白玉碧玉金镶玉,琉璃翡翠玛瑙石等制造而成,又经过了精雕细琢,用来把玩倒是可惜了,用来欣赏倒是差不多!
第二百五十章回礼
从这一箱子九连环就也可以看出,这位公主随小小年纪,嫉妒心却很重,皇帝不过是夸赞了自己两句,就送来这么一箱子玩具过来挑战了,这要是自己在她面前招惹了她,还不得被她碎尸万段?
小夏暗自在心里,以后就是真去了上京,也离这个嫉妒心重的公主远点。
“这些都是公主赏赐的,弄坏了就是大忌,还是锁上箱子收起来吧!”
“沈飞,你和庆叔小心点,把箱子抬到我的房间里去。”
“是,姑娘。”
晚上回房后,小夏盯着箱子看了半天,才把整个箱子放进了空间了。
之后走到桌案边开始写写画画,忙活了半宿。次日就把画好的图纸交给了沈飞,叫沈飞找木匠把她想要的东西雕刻出来,并且强烈的要求一定要雕刻的十分的精细精致。
“姑娘,这是做什么用的?”春花在一旁疑惑,就多嘴的一问。
小夏倒也不会隐瞒。“这是送给清香公主的回礼,你可要仔细些,定要找个最好的木匠。”
沈飞吃惊的看着图纸,抬头看着姑娘,不可置信的疑惑道:“姑娘,你就用木头作为回礼?要不咱也换成玉石什么的?”
小夏微微一笑,丝毫不在意,摆摆手,倒是反问一句:“我就是一个山野里的野丫头,能用的起玉石那样珍贵的东西?再说,那位公主赏赐了我一箱子玉石,我再还回去一箱子玉石,那你们姑娘我岂不是亏了?就照我说的去做吧!”
沈飞和春花对望一样,沈飞领命,拿着图纸出去办事了。
突然闲下来无事,小夏倒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那场雪过后,整个沈家村和附近的大山都被雪覆盖了,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
小夏一只手的手指有意无意的敲击着桌案,另一只手住着下巴。不知道是在认真的看着窗外,还是在发呆。
春花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打着哈气,她是在纯纯的在发呆。
小夏突然一拍桌子,吓了春花一跳,直接就蹦了起来。
“姑娘?怎么啦?”
小夏站起来就往外走,春花赶紧帮小夏披上披肩,跟在后面。
小夏进了正堂,这个季节正是猫冬的时候,沈忠也无所事事的坐在侧房的小炕头上逗着已经会走的小四。
小王氏坐在一旁看着乐,见小夏进来,放下手里的针线活,招呼着小夏往炕里坐,里面热乎。
“大冷的天,你怎么跑出来了?”
小夏脱了鞋子上了炕,小四跑进小夏的怀里叫着姐姐,十分可爱讨喜。
“爹娘,我是有件事想和你们商量一下。”
“什么大事?”
“咱们今年过了年就搬家吧!搬到少阳城那边的那个庄子里去。我听说那个庄子挺大的,再说爹已经是子爵了,住在这里也不合适。还有皇上赏赐的庄子咱们要是把它空着,要是传到了皇上的耳朵里,咱们可能会有罪。”
沈忠低着头没支声,小王氏叹口气抱起了小四,也没开口。
小夏叹口气。“爹,我知道您舍不得沈家村,舍不得这个生你养你的地方,但是有些事必须做,咱们也没办法,你只要知道,咱们家以后会越来越好。”
“爹,你自己先好好的考虑,等想好了再通知我们姐妹。”
小夏穿上靴子,走出了正堂,天空又开始飘飘悠悠的下起了小雪。
“二姑娘,咱们回屋吧!外面冷。”
“走,跟我去后院的桃林看看。”
小夏走在桃林间,地上雪白和枝头上也挂了雪,看上去很美。
“我都有点舍不得这个地方了,大概是住习惯了。”
“姑娘从小就出生在这里,当然住习惯了。我才来多久啊,都早就习惯了。”春花不明白二姑娘的悲从何来,天上的雪渐渐的大了起来,鹅毛一般的大雪一片片的从天上飘落下来,落入银白色的世界,又是一番美景,春花活泼,在雪地上踏了两个脚印,就跑远了。
转身的时间,又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
“姑娘,你快去看看,不好了……”春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把小夏弄糊涂了。
等小夏跟着春花跑出了桃林,又跑进了南山,没多远,就见到雪地上都是鲜血,一地穿着黑衣的尸体。
小夏终于慌了,这南山上,可是她师兄的地盘,要是出了事,那肯定就是她师兄。
“姑娘你快来。”
小夏顺着春花的声音看去,当时就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霎那间变得冰冷。只见一颗大树的树干上挂着一个人,他的左肩被一把长剑直接定在大树上,生死不知,而这个人就是小夏许久不见的师兄胡清。
“姑娘,您快来看看,人还有气呢!”
听了春花的话,小夏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现在一切在她眼中都已经不重要了,她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把胡清从大树上解救下来,只记得把已经昏迷不醒的人放进了空间,叫春花处理的了这里一地的尸体,跌跌撞撞的回了家。
回了自己的房间才小心翼翼的把人挪到床上,看着胡清满身的伤口,小夏又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下手。
小夏找来最好的伤药,一点一点的清理了胡清的伤口,但是肩膀上的伤口实在是太深了,她不懂半点医术,根本无从下手。
幸好早就接到消息的沈飞终于带了一个大夫回来,蒙了大夫的眼睛,直接抗着进了小夏的房间。
“大夫,快看看人怎么样了?”
那个大夫估计是吓坏了,哆嗦的半天才能给病人看病,看了胡清的伤口之后,遥遥头。
“老夫无能为力,这肩膀上的伤太严重了,估计这只手臂算是废掉了。”
“怎么会?”小夏此时刚刚才让自己冷静一会,这个消息又让她乱了阵脚。
“姑娘,您别担心,咱们可以请最好的大夫。”春花冷眼的瞪了大夫一眼,赶紧安慰自家姑娘。
老大夫还是晃了晃脑袋。“估计就是最好的大夫来了,也素手无策。”
“你这个老……”春花知道姑娘焦急,见老大夫还敢这样说,就想上去教训一些这个庸医。
小夏一把拉住了春花。
“大夫,先给他包扎,用最好的药。之后会有人送你回去,这件事你就当没有发生过,不然只会惹来杀身之祸。”
老大夫一激灵,赶紧点头。
第二百五十一章不医
等老大夫走了,小夏坐在床边看着面色惨白的胡清,看着他依旧握着拳头的双手,浑身上下的没一寸肌肉,还在紧绷着,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师兄最擅长的就是射箭,说他百步穿杨,真的是半点都不为过。如今要是他费了一条手臂,那他以后会如何?小夏自己都不敢想,更何况是胡清。他那个到底有什么样的仇人,竟然躲到大山里还能追上门来取人人命。这次的事,要是让自己知道,自己不会再坐视不理了。
“你们准备一下,我们现在就出发,去风云山庄。沈飞你传信给鬼不见,我到风云山庄就要立刻见到不医。”
“不医?他可是谁的面子都不给,他能给胡公子治病吗?”沈飞担心的问,不医是江湖上最出名的神医。之所以是最出名,就是因为他谁都不医,所以人称不医。
既然不医从来不给人看病,又为什么成为神医呢?那是因为他是上一代神医周悬壶的高徒,周悬壶正如他的名字一般,他这一世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悬壶济世,结果最后把自己给累死了。其实不医的师傅周悬壶在世的时候,不医是跟着师傅给人看病的,就因为周悬壶亲口说过,自己徒弟的医术,已经比他强了,大家才承认不医是神医的。可惜,周悬壶累死之后,不医就不再为人看病了。
沈小夏连夜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了风云山庄,三天三夜没睡,终于把胡清放在自己在风云山庄中自己的闺房内,一张豪华的公主床上。
“去把不医给我叫来。”
小夏的眼睛始终都盯着胡清,胡清这几日一直高烧不退,她真的怕胡清会挺不过去。
鬼不见为难的看着小夏,叹口气。“不医就在山庄里,但是他说了,不给人看病。”
小夏依旧没有抬头,只是淡淡的自信的说了一句。
“你只要把不医那个人带来就行了。”
没一会外面吵吵嚷嚷的来了一个人,隔着几道门,小夏就听到了外面的喧哗声。
“我都说了,我是不会给人看病的,你们谁说也不好使,就是杀了我,那也不好使。别拉我啊……你们这群土匪。”
等不医被硬推到房间内的时候,只见一个白色的长沙发上坐着一个小姑娘,小姑娘捧着茶碗,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棚顶的珍珠吊灯发呆脸色不太好,估计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好在身体好,就是再熬上两天两夜夜没什么问题。
这是不医第一次见到沈小夏之后,默默的在心里给沈小夏下的诊断。
小夏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给鬼不见等人一个眼神,所有人就都走了出去,还关上了房门。房间内直留下小夏和不医二人。
“坐。”
不医一扭头,语气十分的强硬。“我是不会给人治病的,你说什么也没用。”
小夏咯咯一笑。
“我什么也不想说,我是土匪头头,我只会杀人。”
就在沈小夏说话之间,人突然从沙发上消失不见了,等到不医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就在不医抽出腰间的软剑之间,他的耳边一缕青丝直接飘落,挡住了他的半张侧脸。
不医还没有反应明白的时候,沈小夏又已经坐在了沙发上,手中多了一缕黑色的头发。
冷冷的看着惊呆了的不医,道:“能动手,我就不喜欢废话。我猜你是怕死的,不然就不会被你师傅的死吓成这样,一辈子都不敢给病人看病。今天你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给病人看病,另一个就是死。”
不医气的指着小夏,手指颤抖个不停,都不知道如何开口了,这是求医者的态度吗?这就是土匪!
“我没有时间和你墨迹,治病或是去死,你选?”
“你……”
“看来你选择死亡了!”小夏说着手中多了一把匕首,人就再次消失在白色的沙发上了。
“我治……”
不医赶紧喊道,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脖子刚刚被尖锐的东西划出了痕迹,要是自己再喊慢点,估计真的身首异处了。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小丫头,真的是说道做到,半点都不犹豫,根本不给他讨价还价的机会。
大家已经站在门外等了两个时辰了,而不医也已经在里面给病人医治了两个时辰。大家都时不时的把的目光转向小夏,无比好奇的看着小夏,到底她是用什么方法,这样快,快到几乎半柱香的时间,就说服了,十年没看过一个病人的神医不医。
房间的门终于打开了,不医背着医药箱走了出来,第一眼就看见了沈小夏在盯着自己,一哆嗦,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病人已无性命之忧,那只肩膀也已经从新包扎。”
“我要知道他那只手臂有什么办法可以医治。”
不医皱了皱眉头,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小声的嘀咕道:“哎,我就知道给人治病是最累的一件事。”
“我在问你话!”
“行行行,你别急啊!办法倒是有,就是不太容易。”
“说!”
不医又是一个哆嗦,看的众人都糊涂了,不医可是傲气的很,无论是金银珠宝,香车美女,封官封爵,都没能让他出手相救过任何人。曾经有人病入膏肓,不医眼睁睁的看着病人死在自己的面前都没有施予援助,今天老大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让这个骄傲的大神医见了老大,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需要雪莲国的雪莲加上红莲国的红莲。”不医看了看众人,骄傲的扬起下巴。
“当然也需要我高超的医术。三者缺一不可,如今只有我这位神医,其他两样东西都没有,我就无法了。”
“我知道了,你照顾好病人,这两样东西我会尽快给你送来,鬼不见,你跟我来。”
等小夏带着鬼不见走了之后,所有人都围住了不医,好奇的看着他。
“你们都这样盯着我干什么吗?”不医打着哈气,挥挥手。
“累死我了,赶紧让我好好休息一下。对了,我要吃莲子羹,燕窝粥,要血燕的啊!乌鸡炖老鸭熬汤,我会写个药方一起炖了,我得好好补补。”
“不医,不医,你说说,你是怎么被我家姑娘说服的,我都好奇死了。”春花截住不医,就是不放人,她实在是太好奇了,今天要是弄不明白,自己肯定会睡不着的。
不医冷笑一声,抗着自己的药箱一个闪身就绕过了春花。
春花想追被沈飞拦住了。
“你别问了,别坏了姑娘的大事。”
春花跺跺脚,转身走了。“我去问姑娘,姑娘肯定会告诉我的。”
第二百五十二章前往红莲国
小夏记得之前打劫唐家的那批货里有一个白玉匣,里面就有一朵青色的莲花。小夏找到白玉匣之后给鬼不见看,她不能确认这是不是雪莲
鬼不见看了一眼,遥遥头。
“却是青莲,不是雪莲。”
小夏顿时失望了,鬼不见看着她颓废的小模样,心里十分的不舒服,揉了揉她的脑袋。
“雪莲你不用担心,咱们风云山庄中就有一株。”
还没等小夏激动,鬼不见又来了一个但是。
“但是,红莲没有。每年雪莲国都会进贡过来一株雪莲。但是红莲国和九州王朝百年不和,边境更是小战不断,在九州王朝境内根本没有半点红莲的消息。所以,红莲更为难得。”
小夏望着窗外断崖远处连绵不断的大山,神情忧郁。
“也就是说我在九州王朝是得不到红莲的了?”
鬼不见点点头。
“只能去一趟红莲国了,我会安排人去的。”
“不,我亲自去一趟。”
鬼不见绝对不同意,站到小夏的面前,虽然带着面具,但是小夏也知道他似乎生气了。
“你疯了,红莲国与九州王朝大不行同,五官相貌有很大区别,只要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红莲国的人,咱们的人在那边受很大的排斥。如今红莲国的风云酒店虽然已经营业,但是几乎没有红莲国本土的人光顾,店面还被砸了两次。”
“况且,红莲是红莲国的圣物,听说红莲的莲子一颗就能增加一甲子的功力,所以红莲国从不允许一株红莲流落出他们的国土。你去……”
小夏一抬手,目光坚定。
“如果这样,我就更要去了。你放心吧!我心中自有分寸。”
“那我陪你去。”
小夏遥遥头。“你不会武,去了也无用。”
鬼不见微微一笑,自信的说道:“我会红莲国的语言,我当然要去。”
小夏看了鬼不见一眼,她对红莲国的认知,只是在书中偶尔读到的。红莲国的人金发碧眼,喜欢食牛羊肉,风俗粗犷开放。由于红莲国整个国家四季都很热,几乎没有下雪的时候,所以居住的都是木屋。
小夏考虑再三,最终同意鬼不见同行。沈飞被安排留下照顾胡清,春花肯定要去,由于鬼不见不会功夫,所以还需要一个功夫好能保护鬼不见又能赶车的人。战无名不在风云山庄,再说这里也需要留下他来看管,而高强恰巧一回来就被小夏堵住了,被抓来当车夫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胡清依旧没醒。
“南山那边可有什么消息,可找到了我师傅和胡清的爷爷?”
“根据姑娘的指示,那座茅草屋已经被烧的的一干二净,也没有找到您要找的人。但是找到打斗的痕迹。”
“靠山镇那边的皮革店找了吗?”
“我们的人一直埋伏在附近,毫无动静。”
师傅对自己有恩,胡清的爷爷是胡清最在乎的人,所以两个人必须要找到。
“继续找,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
小夏只要是没在睡觉,几乎一直都陪在胡清的身边,把所有人打都打发走,她拉起胡清依旧冰冷的手,轻轻的抹平他紧皱的额头。
“师兄,你放心我会尽快找到师父和胡爷爷的,也会治好你的手臂。”
“不医说你已经没事了,我必须现在就出发,越早得到火莲对你越有好处,你安心的在这里修养。”
小夏还是没有等到胡清清醒就出发了,幸而红莲国在泽州的西北方,但是需要绕过几座大山,小夏几人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在路上也用掉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进入红莲国的第一个关卡,也就是红莲国的与九州王朝的边境,这个城名为铸金城,由于这里常年战乱,民不聊生,城里到处都是萧条的景象,大街小巷来往的人很少。
小夏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红莲国的人,真的是金发碧眼,就如同现代的欧洲人。当鬼不见用红莲国的话语交谈的时候,小夏听出来的,这明明就是俄语嘛!她也会的好嘛,她在现代的时候学的是国际金融贸易,外语可是会好几门呢!
“在咱们九州王朝,我怎么没有见过红莲国人?”这点让小夏十分的疑惑,就算是两国不和,也不可能没有半点的来往啊?至少在红莲国自己就见到了不少的九州人。
“哎!你有没有发现红莲国的女人都长的很美。”鬼不见叹口气,这件事也算是九州的耻辱。
小夏点点头,金发碧眼白皮肤,年轻的红莲国姑娘都很美。
“咱们九州王朝的男人们曾经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把红莲国的女人当奴隶一样买卖,贵族中更是以红莲国的女奴买卖交易为乐趣。曾经有一位红莲国的公主,被拐到九州王朝,辗转的被卖了十次之多。红莲国的国王找到自己的公主的时候,那位公主已经是一个残破不堪的尸体。国王一气之下,发了狠话与九州王朝世代为敌,不灭九州誓不罢休。所以红莲国对九州王朝的仇恨已深,几乎无人愿意踏入九州的土地。”
小夏听了看向车窗外面的街景,明白了当初鬼不见不让自己来的原因,估计九州王朝的人在这里不会受到半点的欢迎,不虐你就不错了。
红莲国一半是草原一半是沙漠,盛产各色宝石,所以九州王朝的商人在这里还是经常看见的,即使不受欢迎,但是为了银子也来这里做生意。
而鬼不见就找了一个九州人开的客栈住下。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九州的人,就连店里的小二厨师都是九州带过来的人。
“客人是走商的吧!我们这里招待的都是商客,咱们都是老乡,你们住在这里,我敢保证你的安全。”
“两间上房。”鬼不见也不罗嗦,要了两间上房带着小夏等人就住了进去。
这里的饭菜也都是九州的口味,因为是边境城市,所以这里的九州人十分的多。
晚饭之后,小夏把鬼不见留下,让他讲讲红莲的事。
“我只知道红莲生长在火山岩浆之中,那里的温度十分高,一般人都受不了,也十分的危险。而那座活火山位于红莲国的沙漠中,那片沙漠广阔无边,被称为死亡沙漠,走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十去九不归。没有本地人带路,咱们连那座火山都不一定能够找到,更别说在火山的岩浆中拿到红莲了。”
第二百五十三章坐骑出场
小夏认真的听着,想到空间里的东西,嘴角勾了起来。
“你只要找到那座火山的地图便可,能找到带路的人当然好,但是必须是靠得住的人,如果不是,就不用找了。”
次日,天还没亮,几人就出发了,就像鬼不见说的一样,越往红莲国的里面走,九州的人几乎就很少看见了。而九州的人在这里真的是一点都不受欢迎,想吃东西有的店根本就接待九州的人,即便是接待了,价钱也贵的吓人。
此时的春花呼噜呼噜的已经吃掉了两大碗面条,把大面碗狠狠的往桌子上一放。
“太欺负人了,我这一碗面只有人家的半碗多,还敢收我一两的金子,这简直比吃金子还贵。我都看了,他们人吃面,给的都是银子,碗里面的面条还满满的一大碗,太欺负人了,气死我了。”
小夏抬起头,瞪了春花一眼,春花才闭上了嘴,低头继续吃自己碗的面。这面贵是贵了点,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
春花虽然说话的声音不小,但是这里的语言不通,也没有人知道她在抱怨什么,倒也不会惹事。
“咱们的风云酒店开在哪里?”春花突然想起这茬,转过头问鬼不见。
“王城西夏城,但是我们不顺路。”
春花郁闷的低下头继续吃碗里的面,这已经是第四碗了。
小夏吃完之后,看着已经优雅的吃完了面条,面前摆着五个大碗的鬼不见道:“地图可找到了?”
“找到了,但是地图上标注的都不明确,找起来可能费些功夫。”
“无妨,接下来就要进入沙漠了,准备一定要齐全。”
“咱们一共四个人,骆驼八只,准备出咱们一年要喝的水出来,牛羊肉,蔬菜水果,所有的一切,越多越好,明天一天的时间都准备妥当,不要考虑银子的问题。”
高强不知道小夏空间的事,当时就皱起了眉头,虽然他没有去过沙漠,但是还是听跑商的人说起过,那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带着那么多的东西,还怎么赶路?
“他奶奶的,这里的太阳真是辣的很。姑娘,咱们还是尽量的轻装上阵的好。”高强好意的提醒姑娘一句。
没想到小夏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之后就改变主意了。
“水准备出两年以上的,还有柴火和木炭也都要准备一些,还有药材也要准备一些。咱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是。”
鬼不见的办事效率很高,四人分头行动,一天半的时间,他们租的小院子已经堆的满满的了,木桶装的清水就半院子,肉品和蔬菜都是成车拉进来的,还有几车的木炭柴火。
高强看着满满一院子的东西,汗水都留下来了,不知道是忙活一天热的,还是吓的。
“姑娘,这些东西就是再来十个人,咱们也不一定能带走啊!”
“大家都回屋睡觉吧!明天天一亮,咱们就出发。”
“是。”
鬼不见直接就把高强拉走了,春花眼睛闪着光的看着一院子的东西,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她绝对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小夏一挥手,满满一院子的东西都不见了,看的春花激动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唯恐自己会兴奋的叫出来。
小夏又到院子外面和春花牵进来四头骆驼,进了院子就放进了空间。
等到次日,天还没亮,大家伙就准备出发了,当高强看着一院子的东西一夜之间全都不见了的时候,还以为进了贼人。
“他奶奶的,那个贼要是被老子抓住了,老子废掉他的两只胳膊。姑娘,咋办?咱们就剩四头骆驼了。”
小夏带着一个白沙的围帽,牵着一头骆驼走在前面。
“出发。”
高强傻眼了,还想再骂两句,被大力气的春花一把推了一个踉跄。
“再敢骂我家姑娘,咱们就比划比划。”
高强摸摸自己的大脑袋,疑惑的问牵起骆驼的鬼不见。
“左护法,俺啥时候骂姑娘了?他奶奶的,春花这个丫头就会吓唬老子。”
鬼不见看了高强一眼,淡淡的开口。
“东西都在姑娘手里,没有贼人。”
出了这个城,放眼望去,眼前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但是这里的沙漠离城近,经常能看到骑着骆驼赶路的人。
小夏四人骑着骆驼向西北方又走了四天,终于到了沙漠的深处,这里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了。
太阳下山之后,沙漠中的温度急剧下降,白日和夜晚的温差得有二十度左右,到了晚上四个人都换上了棉衣,留一个人守夜,燃起篝火,一个平安的夜晚就算过去了。
第五日,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小夏就醒来了,已经守了一夜的春花迷迷糊糊的,眼看着自己的姑娘消失在自己的眼前,立马就精神了。
揉了揉眼睛,站了起来转了一圈,等她再次看见姑娘的时候,姑娘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四方的大铁疙瘩,大铁疙瘩的下面还有四个黑乎乎的大轮子,怪异的很,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怪东西。
“姑娘,这是什么?”
小夏拍了拍车身,她没有想到自己还有用到它的一天,这是汽车,现代人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
大家睡的都很浅,春花一出声,鬼不见和高强都醒了。当看到凭空出现的庞然大物的时候,鬼不见是好奇,高强吓得以为是沙漠中的怪兽呢,直接就掏出了武器。
小夏把四只骆驼也收进了空间,从空间里拿出早餐用的食材,吩咐春花帮鬼不见准备早饭。
高强这几天已经习惯小夏时不时的变戏法似的,变出东西或是让东西消失的本事。
三个人好奇了一个早上,吃过了早饭,小夏打开车门,让三个人上车。
春花和鬼不见直接就上了车,之后就是左摸摸右摸摸的,哪儿哪儿都好奇。
高强踌躇了半天,在小夏的又一次催促之中才上了汽车。小夏坐上了驾驶位置,调整好座椅之后,发动油门,发动机的轰鸣声还是那样的熟悉,小夏差点都要流泪了。
不管已经吓呆的三个人,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
等开了一段距离,车里一直保持着异常的安静。小夏才咯咯的笑了起来。
“你们怕什么,这是我的坐骑,路虎,你们感觉怎么样?速度很快吧!”
春花看着姑娘,兴奋的已经手舞足蹈了。
“姑娘,这就是你在天上当神仙的时候,骑的坐骑吗?实在是……实在是……姑娘我不知道怎么说。”
小夏打开了音响,里面响起了小夏熟悉的歌曲。
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鲜血
那不寻常的美难赦免的罪
谁忠心的跟随充其量当个侍卫
脚下踩着玫瑰回敬一个吻当安慰
…………
你太美尽管再无言
我都想用石堆隔绝世界
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
音响里播放着熟悉的歌曲,小夏不由自主的跟的哼了起来,车里的三个人又吓蒙了。
“姑……姑娘,你的这个坐骑还会唱歌?”
第二百五十四章金发碧眼的美男
小夏听了扑哧一笑,心情愉悦了起来。
“它不仅会唱歌,功能多着呢。”
“那……它会不会吃人啊?”春花坐如针毡。
小夏从后车镜看着春花一眼,关上了车子的四扇窗子,打开了冷气,并没有回答春花的问题。
春花三人又被自动升起的车窗吓到了,尤其感觉到四周变得越来越凉爽,甚至感觉到四周都在放冷气。难道是姑娘的坐骑听见自己说它坏话生气了。
“姑娘,我没说你坐骑的坏话,你告诉它别吃我。”
小夏听了又是一笑。
“放心吧!它只吃汽油,其他的它都不吃,吃了会生病的。”
“汽油?是什么油?很好吃吗?”春花作为一个地道的吃货,一听自己没吃过的东西就要好奇的问一问。
“汽油在这里我还没有发现,但是你肯定是小花不了,吃了会死人的。”
“哦!不愧是神仙的坐骑,吃的东西都和我们凡人不一样,唱歌还唱的这样好听。路虎,你真厉害!”
春花拍了一顿马屁,觉得自己和神仙坐骑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不会吃自己了,才放松起来。
“姑娘,这里坐着真舒服,速度还快!”
“这算什么?你还没做过飞机了,它可以在天上飞,要是咱们坐上飞机,估计这回都到了。”
“飞鸡是什么鸡?和传说中的凤凰一样吗?”
小夏驾驶着汽车,眼睛始终目视前方,但是和古人聊这些现代的东西还真是有趣。
“飞机很大,同时能承载几百人,当然也有小一些的,但是也能同时承载好几个人,一个时辰就能飞行几千里,可惜,那样的坐骑我没有。”
春花几人听着,眼睛都睁得大大的,他们尽量用自己的脑子想象出飞鸡的样子,但是就想象不出来。
“好可惜,要是姑娘你有飞鸡那样的坐骑就好了。”
有了越野车在沙漠中穿行,几个人的行程快了很多。除了高强严重晕车,吐了几次以外,其他都很顺利。
小夏拿出了一个望远镜,交给鬼不见,让他坐在副驾驶来指路,春花一找到机会就会抢过来看看。
“姑娘,这个千里眼实在是太好用了,神仙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就处的小东西我也能看的一清二楚的。姑娘你有没有顺风耳啊?”
鬼不见不会理会春花的不消停的嘴巴,拿回了自己的望远镜,时不时的对照的手中的地图,皱着眉头,方向没有错,但是地图上标注的位置根本就没有一座山,难道这份地图是假的?
小夏一脚踩了刹车,把车停留下来,高强赶紧下车就是又一顿吐,这几天他已经吐的有点虚脱了。小夏也渐渐的焦急了起来,已经在沙漠中待了十天,如果再这样像没头苍蝇一样的乱转,最后很可能会迷路的。
几人都下了车,眼前依旧是一望无际起起伏伏的满天黄沙,哪有半点火山的影子。
“地图上标注的就是这里,怎么办?”
小夏拿过望远镜看了半天,叹口气,她也从来没有进过沙漠,没有沙漠中旅行的经验,所以她此时也无法了。
“咱们再往前走两天,要是还没有收获,只能先回去找个当地的向导。”
小夏看了一眼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的高强,皱了皱眉。
“春花,你给高强喝点淡盐水,大家休息一会。”
鬼不见支起车顶上的遮阳板,几个人坐在地上,简单的吃点干粮喝点水,抓紧时间休息。
突然一直捧着望远镜看的春花跳了起来,指着正前方喊道:“姑娘,前面有人。”
小夏听了立马拿过望远镜,顺着春花指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身影,那个人一步一步的挪动着,浑身上下捂得严实,看不出男女,但是可定已经到达极限了。
“上车。”
望山跑死马,春花举着望远镜指路,还是用了两个时辰。当找到那个人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了一半,而那个人已经趴在沙漠中一动不动了。
“姑娘,人没有死,是红莲国的男子,咱们救吗?”
“救人。”
那个男子不知道已经在沙漠中流浪了多长时间,但是如果要不是他遇到了沈小夏一行人,他必死无疑。他的身体已经严重的脱水,几天没有进食的迹象,半个身子都被黄沙埋没了。
沙漠中的夜晚,很冷,也很美,这里是看星星最好的地方,仰躺在地上,夜空就像是一块蓝黑色带闪的帘子,照在人的头顶。
一旁的篝火噼里啪啦的燃烧了,上面架着铁锅,里面煮着粥,旁边还烤着两只粗壮的羊腿。羊腿被烤的滋滋冒油,香气很快就飘了出来。
刚刚救起来的那个男子是个金发碧眼的美男,春花两眼放光的一直照顾着,不时的喂几口水,大概是羊腿的香气过于浓重,那个男子终于睁开了眼睛。
“我还没死吗?”金发碧眼的男子说着一口红莲国的语言,喃喃自语。
春花听不懂,赶紧叫来了正在和小夏学习枪法的鬼不见。
“鬼大哥,你看看人醒了,他在说什么?”
鬼不见收起了手枪,走了过去,同样说着一口流利的红莲国的语言。
“你怎么样了?”
男子喘息了半天,努力的想坐起来,但是身上的力气已经半点都没有了。
“是你们救了我?”
“是的,你怎么会一个人在沙漠中,这样太危险了。”
“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命。”
春花听不懂二人在说什么,盛了一碗粥端了过去,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懂,就开始念叨上了。
“你很多天都没吃东西了,今天晚上只能吃粥了,等明天早上再给你做点好吃的。”
金发碧眼的男子却惊讶的开口了,说着一空流利的九州话。“你们不是红莲国人,是九州人?”
春花一惊,之后就高兴了,这还是她遇见的第一个会说九州话的红莲国人呢,实在是太好了。“你会说九州话?”
男子饿急了,接过粥碗,顾不上烫嘴,一口气就进了肚子,这才再次开口说话。
“我会说九州话,你们九州人来沙漠的深处做什么?难道也是来找红莲的?”
男子说着戒备起来,可惜他体力还没有恢复,这里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轻松的要了他的命。
春花不敢乱说,紧张的回头望向小夏。
小夏走了过去,上下的打量了一下这个金发碧眼的美男,年纪大概二十岁左右,要不是穿着实在狼狈,倒像是童话故事中跑出来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