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围攻
看到唐继之后,苏晓想通了很多事情,这个小空间跟以前自己进的那个世界非常类似。似乎只要有精神存在,就能在这里具现出实体。
无论是唐继和李云歌那种普通人。或者像自己这种依附于哥哥存在的精神人格。在这里都是一样的。
那么哥哥非常有可能也在这个空间。想到这里,一种雀跃的情绪充满了苏晓的内心。
终于有机会可以和哥哥见面了。这些年来,一直与哥哥经历共同的人生,体验相同的悲喜,多少熟悉的人,陌生的人,重要的人,无关紧要的人在你的生命中来来去去,只有我与你永远相伴,共享你的哀思与欢愉,走过你的心路历程。
终于有机会和你面对面了,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亲口告诉你,我有多么的幸运,在哥哥的庇佑下成长,每一天都向着那个最完美的自己努力,终于成为了今天的我……
苏晓原本的想法是尽快下去和唐继,李云歌他们汇合。他们很可能是和哥哥一起进来的,只要跟他们一起行动,相信很快就能找到哥哥。
静下心来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这样不妥。
在如此波谲云诡的环境里,出现了自己这样一个人。绝对会被他们当做异常现象对待的,甚至会被他们误以为是敌人的阴谋。
如今敌人的状况还不明,万一与他们产生冲突,反而可能增加哥哥他们的危险。那么我只能继续潜伏在暗处。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予援手。
想到这里,苏晓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有些无精打采的下了天台。从5楼开始,一路沿着楼梯往下走,路过拐角的更衣镜时,还对着镜子照了照,衣服有些破损了,还沾上了很多灰尘。肩上划破了很大的一个口子,还残留着一大滩褐色的血渍。
“果然是有些狼狈啊,这可不是我想要的。”苏晓低声道。哥哥心中完美的妹妹,如果是这样出现在他面前,他会不会失望啊?
应该,大概,不会吧?见到妹妹这么凄惨,可怜又无助的样子,哥哥不是应该大发雷霆,然后去打爆那个胆敢伤害自己妹妹人的狗头。想到这里苏晓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将头发重新打理了一遍,收拾起表情。默默的说了一句。“我可不是累赘哦。”
转身继续向楼下走去。
这身衣服穿在身上太扎眼了,首先是款式在这个时代有些过于新颖,其次上面又有划痕又有血迹,即便是在医院,也太令人起疑了。
悄悄溜入护士休息室,穿上护士服,戴上护士帽,又用口罩将脸遮了起来。除了脚上的那双运动鞋,几乎看不出和普通护士有什么区别。
顺便说一句,苏晓身上的黑色运动套装,以及那把猎刀。都是上一次在那个空间和祁芸一起在商业街采购的。在归真阁的时候,她将身上的东西几乎都留给了祁芸和于小白。
只穿了这身衣服,带了这把猎刀防身。这次出现的时候,衣服和猎刀竟然还在身上。所以苏晓猜测,这个空间和以前的那个空间应该是很类似的。
这栋楼里也开始乱了起来,倒不是说有什么危险。而是一些流言传了过来,对面楼的爆炸,大家看得一清二楚。更离奇的留言是,5号住院楼那边出现了会行动的蜡像,也有一种说法是出现了僵尸,整栋楼里都变得人心惶惶。
苏晓听了这些,心中有些忐忑。目前的状况比自己想象的更严重。敌人可能有很多,隐藏在黑暗中的威胁还不知道有多少,那个拿狙击枪的家伙只是冰山一角。
走出大楼的时候,看到还有很多人在看热闹,盯着对面的大楼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苏晓若无其事的绕过那些人,假装好奇地往前走去。
奚宏一进了电梯之后,把2楼到8楼的所有按钮都按了一遍。等电梯到2楼的时候,直接拉着王主任就出了电梯。
王主任这时头脑中还晕晕乎乎的,被奚宏一一路拖着又来到了里楼梯口,此时这栋楼里的人,能走的人几乎走光了。还有些人要么是刚做完手术,要么是还在恢复期。要么是病的实在爬不起来。只能待在病房里听天由命。
奚宏一还是见到有几个值班的医生护士没有走,还在坚持照顾这些病人。再看看一旁的王主任。每个行业都是有品德高尚的,也有品性恶劣的,这都不能一概而论。不要轻易的给一个行业或者一类人去贴上标签。
扶着王主任又来到另一个楼梯,让王主任先坐在地上休息。接着自己也蹲下,盯着王主任的眼睛,“老王,你给我透个实底,那个年轻人到底是谁?”
王主任还是有些迷糊,含糊道,“哪个?”
奚宏一一字一顿道,“就是那个刚才救你的,如今还在下面跟那剑士战斗的那个。”
老王这会有些清醒了,“他呀,是特事局的,好像姓沈。”
奚宏一皱眉深思不语,考虑了大约有两三分钟了样子。终于做了决定,“你先在这儿不要走动,我先下去看看。”
王主任似乎缓过来了,嘿嘿一笑,“行,你只要不是去给我买橘子就行。”
奚宏一到底是40多岁的人了,就算是老梗也没听懂。也不知道王主任为什么要说橘子,随口应付道,“橘子没问题,出去之后,你要多少我给你买多少。”
王主任被噎了个够呛,觉得自己最近还真是在走背字。昨天晚上莫名其妙的被特事局抓了,被个小丫头训了好几个小时。今天又稀里糊涂的来到这个地方。现在随口开句玩笑,都能把自己绕进去。
奚宏一沿着楼梯悄悄走下去,在拐角处探出头,观察着大厅里的局势。
能走的人都已走光了。只剩下沈昱和那剑士两人还在空旷的大厅缠斗。
沈昱依然落在下风,局面比刚才要好一点。那剑士的体力远远不如刚才,攻势渐渐缓了下来,本来也就是撑着一口气,想快速将沈昱拿下。久战不下之后,气势也渐渐泄了。
不过沈昱也远远没到可以翻盘的状况,还是被压制的很死。
两人的战斗技巧和经验,相差了一个巨大的鸿沟。即便对方左半个身子已经不太灵便了,力量,速度,反应都明显下降。但只要随随便便刺出一剑,就能逼得沈昱连连后退。
到底是沈昱能凭着意志磨死对方,还是在此之前被对方一剑毙命,基本上是五五之数。
奚宏一见时机差不多了,摊开双手,两手掌心各亮起一个白色的漩涡,漩涡缓缓转动,一蓬蓬白色的星光从漩涡中汩汩而出。最后汇聚成了一大团如梦如幻的星云。
奚宏一手指一点,这团雾状星云缓缓地飘到两人战场上空。
沈昱和那剑士对这团星云都有所忌惮,各自退出了一步。
将剑棍都竖在胸前做着戒备。那团星云突然旋转起来像是一个小型的旋风,从上空一落而下,还没等沈昱作出反应,眉心的御星轮就自动运行起来,将这团星云吸纳进来。
沈昱顿时感到充沛的星力在身体中流转,就像给老旧的机器加上了机油,四肢百骸都变得灵活了。原本有些萎靡的精神,也一下子提振了起来。
那剑士见沈昱将那团星云吸收,知道情况不妙。立即挺剑突刺,不给对方吸收力量的机会。
沈昱也不硬拼,一个后跳之后转身就跑。再有几个呼吸的时间,自己的状态就能恢复的七七八八,到时回身再战,来个毕其功于一役。
这时门口冲进来四个人。为首的正是李云歌,他见沈昱被那持剑人一路追杀。抬头四处搜寻了一下,立即找到了一张木质长椅,抄起椅子二话不说的冲了上去。
倒不是说他对沈昱有多深的感情,而是在如今这种危险的环境,己方的每一个战力都是珍贵的,保全了沈昱,也多保全了自己的一份希望。
那张可以坐三个人的长椅,明显不太适合作为武器,拿在手上实在太笨重。也亏得李云歌身体素质够好,勉强还能挥舞得动。
另外两个保镖体力没他那么好,跑到了大厅角落,一个人提了个灭火器,另一个拿了把消防斧,很快就围了上来。
唐继从腰间摸出那只玉貔貅,轻轻放到地上。貔貅迅速长大,随后抖了抖身子,唐继又伸手一指,貔貅迅速闪电般的像那剑士扑了上去。
那剑士见对方来了后援,丝毫不紧张。不过几个普通人而已,挥手即灭。
一剑将李云歌手中的长椅斩掉半截,再次斜劈,又斩掉了三分之一。亏得李云歌也算机警,将手中剩下的一小截长凳直接扔了出去。
立刻闪身躲避,饶是如此,左肩和小腹上还是各中了一剑,基本上失去了战斗力。
另两名保镖见对手如此厉害,立刻顿住了脚步。手持消防斧的根本不敢上前交锋。这倒不是他胆小,而是双方实力差的实在有点大。现在上去不是拼命,而是真在以卵击石了。
拿灭火器的那个保镖,离着那人还有四五米距离,将喷射口对着那人,压下喷射开关。一股干粉直接喷了出去。
干粉没有杀伤力,但是非常影响视线。剑士也不硬上,直接后退暂避锋芒。
突然觉得脚上一疼。低头一看,一只像狸猫般的小兽,正死死地咬住自己的脚踝。想都没想,一剑闪电般的下刺。小兽的反应也足够快,四腿一蹬,飞扑了出去。一个转身蹲伏在地,朝着剑士发出低低的嘶吼。
第九十二章 破军
沈昱见来了援军,心里终于踏实了。
看见那只正在与剑士对峙的貔貅,心中暗暗为它加油。
没想到貔貅一个转身,嗖的一下跑回了唐继的身边。用脑袋蹭着唐继的小腿,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好像在撒娇一样。
唐继无奈的摊摊手,对沈昱抱歉一笑,“它这是怕了。”
沈昱还能说什么,难道还能拎着貔貅的后颈皮,再把它扔出去战斗?
只能提着甩棍自己上了。瞬间两人又战成了一团,事实证明,单靠体力上的优势,并不能弥补技艺上的差距。
沈昱并未取得任何优势,依然被对方压的死死的。好在现在精神充沛,不太会再被奇招偷袭了。
叮叮当当一阵剑棍交击,又是几十次交锋。剑士的体力终于有些支撑不住了,可他也不敢立即转身逃跑,把后背交给敌人。只是缓缓往门口退去。他知道同伴正在对面的楼顶。只要退出那扇大门,自己就安全了。
沈昱当然不会让他轻易得逞。凭借着充沛的星力,加大了出手的力度,一条甩棍被他舞得虎虎生风。
两名保镖小心翼翼地将李云歌抬到了一边。有心想上去帮忙,却又插不上手。
唐继开始对貔貅轻声低语,似乎在跟它商量。貔貅犹豫了好一阵子,才磨磨蹭蹭的向前。
它绕到剑士的身后,也不上前攻击,只是在他的视线盲区缓缓游走。
这一招把剑士搞得非常难受。明知道敌人在后面,随时可能会发动突袭。偏偏又等不来。可又不能对它熟视无睹,必须要分出一两分精神戒备。
沈昱也不急于进攻,只是守紧了门户,不让剑士再向前半步。
就这样又纠缠了十几分钟,剑士的体力几乎见底,再不拼命可真走不了了。
突然挽起三朵剑花,分上中下三路向沈昱攻去。
在正常情况下,沈昱或者后撤或者侧身都可以躲过。可如今只要沈昱一退让,剑士就可以突破他的围堵,顺利的冲向大门口。
他若能出去,再与同伙汇合。就凭沈昱他们几个,无论如何也是无法与之抗衡的。目前也只能全力将他留下,再对他的同伙徐徐图之,才有一线生机。
沈昱稍一侧身,硬挨了一剑。同时手中的甩棍也打了出去,两人各自闷哼一声,同时退了一步。
沈昱肋下又中了一剑,剑士的左肩也伤上加伤。
此时,双方都杀红了眼。谁都不肯退让,一剑一棍又互不相让的对攻起来。
剑士无奈之下,用出了他最不想使用的那一招,将手中软剑舞成旋涡状,沈昱不明究理,一棍抽了上去。
一股螺旋向上的劲力,将甩棍挑了起来,沈昱实在握持不住,甩棍和软剑同时飞向半空。
剑士以有心算无心,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闪电般的蹿出,掠过沈昱身边,几步就冲出了门口。
沈昱追至门口,由于忌惮狙击手的存在,也不敢再往外追。
剑士跑出大门几步之后,一个转身,脸上露出一抹冷酷的笑容,朝沈昱勾了勾手。
沈昱心下无奈,当然不可能冲出去。反倒是退后了两步,他突然想到那位剑士的剑法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借助于他的那柄特制的软剑。
也不回头,大声的招呼那两个保安将剑和甩棍捡了过来。一手持棍,一手持剑,渊渟岳峙,一派宗师风范,站在大门口向对方示威。
剑士此时的心情比沈昱更加沉重,这个空间投影是有时间限制的。现在离最终时间不过20分钟。
如果不能在这短短20分钟之内,将对方尽数杀死。己方拥有这个空间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惟今之计,也只有召集达夫和杰克一起过来,三人联手进行强攻。好在对方剩余的七人,都在这栋楼内。时间还应该来得及。想到这里,他就要打开耳机通讯。
一阵剧烈的危机感从背后袭来,这次他实在躲不过了,体力耗尽,精力不济。再加上敌人都在面前的这栋楼里,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后面会有人偷袭。
最后的挣扎便是,集中全身力量,绷紧背部的肌肉,硬扛这一击。
砰的一声,一道星光闪耀的刃芒击打在他背上。一股沛然巨力将他击飞了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飞行的方向赫然是大门之内。
沈昱见敌人像炮弹般的飞了进来,手上正握着剑士的软剑,下意识的一剑劈出。
星辉闪耀,划出一道璀璨的流光。剑士从左肩到右肋被一分为二。
两半碎尸轰然落地,鲜血内脏四散而落。
沈昱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景象,胃中一阵翻江倒海,差点一口吐了出来。想想外面还有强敌环伺,硬生生忍了下来。
李云歌和两个保镖,在军中都是执行过任务,见过血的。看着这一幕,也就那么回事。
唐继这个普通人,就有些难受了,尽量撇开目光,不去看地上那一片。
奚宏一和王主任从拐角转出来。原来王主任恢复过来之后,就下楼来与奚宏一汇合。这两人知道自身战力低微,出来只能是累赘,索性就躲在拐角处暗暗观察。
现在七人聚齐,还斩杀了一名强敌。士气有所恢复,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还是先到楼上去恢复一下体力。
沈昱用“星回”先止住了自己的伤势。又治疗了一下李云歌。至少让他能先做到自主行动,不至于成为众人的拖累。
沈昱突然想到了王主任好像是杏林圣手的传承,就问王主任有没有办法把李云歌彻底治好。
王主任翻了个白眼,回答道,“我就是个医生,又不是圣骑士,可不会什么治疗魔法。反倒是你这招治疗伤势,恢复生机的技能,我倒挺想学,在临床急救中真的能起到很大作用。”
后来他们又讨论起袭击剑士的那人究竟是谁?
沈昱有些犹豫的道,“那一招像是破军,一开始我也用过,只不过被那个剑士避过了。按理来说不可能,破军是北斗一脉的独门传承。外人不可能学会。”
奚宏一点头赞成道,“有可能只是外形相似的招数,能展出星光刃芒的也不止北斗一家。”
杰克的情绪几乎处于失控的边缘,达夫的最后一次通话在20分钟前。而另一个同伴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联系上。
眼见这个空间投影即将结束,真正的目标却还毫发无伤。
这件事情完全是谢伦娜的错,她必须担负起所有的责任。
不过,还是要做一下最后的尝试。
5分钟之后,几十具蜡像汇聚到手术楼的大门口,鱼贯而入,开始对整栋大楼进行拉网式的搜查。
看着下面那些密密麻麻的蜡像,就好像在看一部丧尸片。其余的蜡像都好说,就怕那种自爆型的。
奚宏一建议大家还是先往上撤,敌方这么大张旗鼓,为的就是要打草惊蛇。
现在强行突围的话,怕是冲出去之后,就中了埋伏。
虽然他的推断方向完全错误,可达到的实际效果是很好的。蜡像一层层的往上搜索。8层楼还没搜索到一半,空间投影维持的时间就到了。
老绅士杰克长叹一声,他也清楚,这次回去要面临的压力有多大。
眼前情景转换,七人同时眼前一花,发现自己这一行人,又回到了王主任的办公室。
跑到窗口一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下来,居然回到了原来的天湖市立医院。
见有一人倒在了地上,就是那个一开始就被狙击枪打碎胸口的保镖。现在的他,身体表面完全看不出伤势,连被子弹穿透的衣服都恢复了原状。探了探鼻息,竟然还有呼吸。
这下奚宏一和李云歌都兴奋起来。赶紧让王主任上来看看,王主任翻开他的眼皮,发现他瞳孔散大且固定,而且呼吸正在渐渐消失。脸色凝重的摇摇头。赶紧打电话,让人推一辆平车过来。
这下所有人才想起检查一下自身,身体都是完好如初的,而且本来在那个空间丢失的一些东西,也回到的身上,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们现在七个人,都成了惊弓之鸟。谁都不敢上前开门。
不久之后外面有人敲门,王主任让他们自己开,门开之后,吴医生一马当先的进了办公室。后面还跟着两个护工推着平车。
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人才将悬着的一颗心放下。
那个保镖立即被抬上平车,王主任亲自陪着一起去做检查。很遗憾,还没等插上呼吸装置,那人就停止了心跳和呼吸。王主任亲自上阵,做了整整半个小时的心肺复苏,还是无济于事。
在此之前,沈昱早将电话打给了叶千城,把刚才发生的事简略的说了一遍。
叶千城和小墨一起赶来,还带着一帮穿着黑衣的调查人员。和他们七人分别谈话,每个人都把自己在那个空间的经历,详细的复述了一遍。
这样又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时间已经过了9点。
王主任这才有时间,拿来了小佳的各项检查报告,仔仔细细的研究了一遍。神情严肃的告诉唐继,她的身体各个器官都在衰竭,当代的医疗技术还无法治愈。
现在只能靠着一些特效药和医疗设备,多维持一段时间。至于能维持多久,也不好说。可能一两个月,也可能一两个星期。
唐继听了这番话之后,低头默然不语。出去之后,给小佳找了两个护工。
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嘴里还在念叨,“这都是我的错,这几年来我的雕工技艺停滞不前,完全就是因为我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啊。自从得了传承之后,我就忘了自己是谁。随随便便就能雕出所有流派,任何风格的作品。狂妄的认为自己达到了技艺的巅峰,而实际上我只是碰到了瓶颈而已。哈哈哈哈,原来我就是一个毫无追求的废物啊……”
越说越是混乱,越说越是伤心。
沈昱见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只得开车将他送回工作室,告诉他不要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好好琢磨一下,如何雕出天女才是正事。
第九十三章 长夜难眠
沈昱开车回家,已经快11点了。
阿星跟着小墨和叶千成去吃夜宵了,打电话过来说今天晚上就不回来了。
刘颖已经回到房间,好像在忙一篇什么论文,沈昱也就不打扰她了,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回了自己房间。
沈昱心里特别乱,又一次被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事件。那个空间里的经历看似一场梦,可那个保镖实实在在的就是死了。
与自己苦战了半天的剑士,现在是死是活,如果他还活着,他现在在哪里,会不会再度找上门来寻仇?
如果他死了,他是被一劈两半,还是像那个保镖一样,毫发无伤的停止了呼吸。
一开始的狙击手,操纵蜡像的幕后之人。他们现在都在哪里?
最后又想起了絮絮叨叨的唐继,以及满面病容,笑容哀凄的小天女。
越想心中越不是滋味,心中一阵烦躁,不就是要找个戏曲,舞蹈双绝的美女吗?老子就是!
鬼使神差地走向了杂物间,打开灯,找到了里边的一个箱子。本以为再也不会打开这个箱子了。那两套衣服会永远留在箱子里面。
稍作犹豫,沈昱笑了,“都是过去的事了,何必这样伤春悲秋的,人家既然都不在乎了,我又何必再在这儿耿耿于怀。别给自己加戏。”
打开箱子,一股樟脑味扑面而来。在箱子的最底层,翻出了两套戏服,确切的说更像是cos装。
放在箱子里一年多了,由于面料很柔顺,也没起什么皱褶。带着两套衣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将外套脱掉,下意识的抓起一套想要穿上。这才想起这套是男装,自嘲的笑了笑。
又拿起了那身宝蓝色的,在镜子前比了比。还得说皮肤好真的有优势,洁白如玉的肤质配上宝蓝这种高亮的颜色。看上去就是那么赏心悦目。
先将内衬穿好,再配上外套,整套衣服没有一个扣子,全靠一条条系带束缚起来。费了好一阵功夫,才把衣服穿好。又穿上了配搭的白袜白鞋。
又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才想起了前些天买的发套。披上了30英寸的长发,回到镜子前。效果一如既往的好。
一身古装的窈窕美女,俏生生的站在镜子里。眼神中透出一丝隐隐的忧郁,白皙的面颊上也带上了三分愁容。一副我见犹怜的凄切模样。
沈昱皱了皱眉,总觉得天女不会是这个样子的。那些姑娘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将一生所学完全展示出来,绽放了生命中最耀眼的光辉。绝对不是像自己现在这样,一副刚被渣男抛弃后,怀疑人生的表情。
双手拍拍脸颊,用力搓揉了几下,开始调整表情。可无论他怎么弄,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心境不对呀,这倒不是对女装有所抵触。从小就女装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台表演,对沈昱来说都是日常而已。
刚亲手一剑将人斩成两半,内脏,鲜血洒了一地。这一幕始终在脑中萦绕不去,稍微想想,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这些跟实力没关系,从得到传承到现在还不过10天时间,前几次冒险,沈昱还没有跟真人交过手,土偶,变异藤蔓,风生兽,一看就是些怪物,灭也就灭了,毫无心理压力。
这次可是真人啊!明知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交锋,明知对方不是好人,说不定还是一个满手血腥的屠夫。可沈昱就是过不了心里这个坎。这些需要时间,需要不断的做心理建设。在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的。
越想心里越乱,想着自己穿着这么一身去找老唐,怎么对他说?
“老唐,我就是这世上最美的天女。跟你闺女一样能歌善舞。我来为你唱跳一曲,以我为蓝本,就能雕刻出最具仙气和灵韵的天女了。”
就算自己脸皮足够厚,能说服自己。可也得能让老唐信服啊,雕刻的时候,想起了自己这位女装大佬的绝代风华。手上的刻刀不会抖吗?
觉得这事情不靠谱,这样做不是去帮了他,反而是去膈应人。
突如其来的荒唐想法,在遇到现实问题之后,顺理成章的就淡了。
沈昱把身上的系带一条条解开。换下衣服,也懒得放回杂物间的箱子里了。拿了两个衣架就这么挂在房间里。
盘膝坐在床上修炼起基础呼吸法,始终静不下心来,整套过程变得磕磕绊绊的。好容易熬过了一个小时,直接拉过被子躺下睡觉。
问题又来了,翻来覆去始终睡不着。从十二点到一点,脑子里总是想些有的没的,有时想理清一些思绪,偏偏又是一团乱麻。
过了一点,沈昱实在忍不下去了。拉开抽屉,找出了一个药瓶。
药也是她留下的,分手都快一年了,没想到自己生活中,还到处残留着她的影子。
难怪她离开的时候,没带走一件自己给她买的东西。这样的分离,才能做出最好的割裂吧。她把那三年全部的回忆,全都留在了这栋房子里。
希望她能过得好吧,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我的问题。优柔寡断又摇摆不定,最终还是没能骗过自己的心。既伤己又伤人,浪费了那姑娘三年最美好的时光。作孽啊!
打开药瓶,拿出了两颗安定,想想自己现在的体质这么强。两颗应该是不够的,于是又多拿了两颗。直接将四颗安定一下子丢到嘴里。
沈昱不知道的是,她当时的精神状态已经很糟糕了,所以要吃两颗。而普通人半颗就足够了。对没有一点抗药性的沈昱来说,四颗实在有点多了。
躺到床上没几分钟就沉沉睡去,或者说是昏迷了。
苏晓睁开了眼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醒。第一次亲身感受着,自己睡了多年的床。真是新奇的体验啊。
难道是药物原因?安眠药吃多了吗?哥哥做起事来还真是乱七八糟,那个女人在你身边的时候,你的生活态度可没有像现在这么散漫。
身边还是不能没有一个女人啊!实在不行,就隔壁那小丫头吧。反正我知道你是喜欢她的,我能看出她也是喜欢你的。青梅竹马嘛,尽管那丫头有些小心眼,有些小脾气,还有些小心机。长得也就一般,身材还差。不过嘛,将就一下,也是可以的啦。
想着想着,苏晓的脸上就现出一丝笑意。是不是我对每一个哥哥身边的女人都带有天然的敌意。
刘颖虽然说不上倾国倾城,怎么说也是班花级的美女,娇小玲珑的身材,古灵精怪的性格,多少男生心目中的完美女友。到了苏晓嘴里就完全变了个样。
这就是兄控吗?这个锅我可不背,我的一切性格不都是你的愿望吗。以后二次元后宫漫能不能少看一点?脑子里尽想一些乱七八糟的。
第九十四章 月下清辉
苏晓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好像有很多事想要做,又似乎对一切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好无聊啊。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能出来走走不是应该很开心的吗?
静下心来仔细想了想,作为一个23岁,不对,是18岁的少女,在以前的18年间,从未有过自己的人生。
也没有自己的熟人,朋友,生活的圈子。好像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去体验,实际上却能想到的一切,都是别人的生活。
有很多事情想要筹划去做,但现在留给她的时间可能只有短短几个小时。现在刚过凌晨一点,哥哥会在天亮后醒来。
这几个小时能做什么,抱一大堆零食,躺在沙发上看综艺吗?体验一下宅女的日常。
或者去找一个不需要日常人际关系的场所,比如说……酒吧。
穿上漂亮的小短裙去喝上一杯。
想想这样也挺有趣的,在昏暗的灯光中,迷离的酒气里。看着那些人,怀着同样的目的,说着不同的开场白。眼光或是游移或是直接。最终都会将话题引向一个地方。那里语言的迷宫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要么顺利通关,要么无功而返。
也许会遇到享受聊天乐趣的人,那就更好玩了。听听他们编造出来的经历,或是对自己生活的妄想。在浓烈的酒香与旖旎的气氛中,给自己的过往增加了层层的滤镜。说着一个个如肥皂泡般的故事,那些故事在天亮之前就会在夜色中破碎。没有人会在乎,所有人都在享受着夜的迷离与梦幻。
会不会有凯子为我买单,应该有吧?
然后我就应该把联系方式和这里地址交给他。随之就像灰姑娘一样消失。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哥哥吧,明天看着爱慕他的男友上门拜访,他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想想就觉得有趣。
想到这里,苏晓的脸上笑意渐浓。
还是算了吧,哥哥最近已经够难受了。几乎每天都在为拯救世界而战,不对。应该是整天都在被世界毒打。几乎都心力交瘁了,可不能再给他添堵了。
到底该做些什么呢?
想想哥哥会对我说什么。以他那么古板的三观,肯定会说,要做正确的事。
凌晨一点半,我这么一个美少女走上街头,能做什么正确的事,扶老奶奶过马路吗?
眼光瞥到那两件挂起来的衣服。对了,或许我还真能做一件正确的事。
取了那身宝蓝色的女装,拿出了化妆盒,先用温水洗了脸,又做到梳妆台前。还是要修饰一下的,否则的话,老唐是会起疑心的。
苏晓开始整理思路。
唐继的玉雕水平应该是够的,他为什么创作不出那幅作品?
第一肯定是关心则乱,他对小佳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容不得自己失败,给自己的压力越大,就越是不敢动手创作。
第二,和他这几年来的经历有关。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被捧的太高了。以为站到了行业的巅峰,已经进无可进,自然就懈怠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被白解元的名声给吓到了。被白解元创作天女图的那个传说,那个历代以来,都被口口相传的传说打击掉了自信。传说的那么神乎其神,简直都赶上传奇故事了。所谓天时,地利,人和结合的说法,让老唐未战先怯,一上来就失了锐气。
现在他需要的,不是一个完美的戏曲演员,来给他还原五百年前的小佳。
无论那个演员的唱功舞姿多么完美,都不会让老唐满意。他需要的是传说中的天女,他需要的是一场幻梦。一个能直指他内心的完美身影。
既然如此的话,那我就送你这一场完美的梦境。
女生只要稍稍化一点淡妆,将发型做一点改变。就可以让一些直男完全认不出来。
苏晓也没有化浓妆,只是对脸部的轮廓稍作修饰。将自己的气质打扮的更清冷一些。
不过十几分钟,就化妆完毕,再照了一下镜子,果然有那种仙气了,至于举手投足中的灵韵,只要模仿于小白就行了。
拿出香水往上空喷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来,随意来回的走动了几步。
突然愣住了,为什么要喷香水?我不可能去和老唐做近距离的接触,太近了会露出破绽的。
难道是受了那个人的影响?
哎,我还以为自己最像的人是于小白和母亲,实际上母亲的年龄跟我差的有些大,她的端庄贤雅,温和委婉,自己真的没学到多少。
身上的气质倒有七分都像于小白,而剩下的两三分却有了那个女人的影子,刚才化妆结束之后,向上方空气中喷洒香水的习惯。不就跟她一模一样吗?
到底一起生活了三年,还是受到影响了。一开始我是看不起她的,然后这个女人很会伪装,将近三年的时间里,一直是那样温柔贤惠,清新婉约。连我差点都接受了她。如果她当时不是走的那样果决,还真的被她骗过了。
果然是个很厉害的女人,这份心机藏的还真深。我一定是被她带坏了。
前几天在医院的时候,虽然是为了帮哥哥解除麻烦,替哥哥委婉的拒绝了那个常乐怡,可当时看着那小丫头伤心的表情,仓皇离开的动作。为什么我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快慰呢?肯定是受到那个坏女人的影响了!
又仔细盘算了一下。想了想这出戏该怎么演?我不需要把戏唱的最好,老唐这个戏曲门外汉根本就听不懂。准专业和专业之间的差距,普通人根本无法感受到。
这个有点文艺气息的中年人,会喜欢什么呢?如何塑造一个他心目中的天女形象,只要能打动他,能让他认可就成。
走进储藏室,翻出了一个精致的酒壶,现代的仿古工艺品,做得很精致,能瞧出些苍凉古朴的韵味来。将酒壶好好清洗了一番。
又翻出了一箱好酒,沈昱平时不喝酒,可有亲戚朋友偶尔会送他一两箱,现在就有好几箱堆叠在一起。
苏晓找出一瓶年份最久的,打开瓶盖,一股酒香扑鼻而来。
小心的将酒液一点点的灌入了酒壶中。一瓶酒差不多正好将酒壶灌满了。
带上车钥匙,轻轻的下了楼,出门之后就上了车。一路向新区开去。
唐继经历了一天的折腾,身心十分疲惫,早就应该去休息了,可脑子里的思绪纷乱,怎么也睡不着。最近肯定是不能回家了,只要不把天女像雕刻出来,他就坚决不回家。
每当拿起刻刀的时候,脑子里就空空如也,不知道该如何动刀。
优秀的玉雕师,在动刀之前,眼中已经有了成品。在整个雕刻过程中,只不过是把成品外面的一层包裹物去掉而已。
唐继努力看着眼前这方一尺多高的汉白玉,心中一点底都没有。也想象不出,里边的那具雕像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觉得心中憋闷无比,走出了地下室,一路上了天台。搬出一把摇椅,拿了张毯子给自己盖上。看着无尽的夜空,呆呆的发愣。
东方的天空有一轮残峨眉月,压的低低的,几乎就只有二楼天台那么高。转眼望向头顶,一眼看去空中有数十点星辉,原来这就是凌晨三点的星空啊!
耳旁突然听到了有什么响动?回头一看。一道人形剪影正坐在天台的边沿。由于夜色较黑,也不是特别清晰。
从唐继的角度看上去,隐约可以看到是个女人,一身蓝色的裙装,一头如瀑的长发,一张精致的侧颜。一弯残月就挂在她的头顶,似乎只要她伸手轻摘,就能将那轮残月取到手上把玩。
唐继刚经历过一场危险,一下子就精神紧绷起来。坐直了身体,转向女子问道,“你是什么人?”
那女人回过头,微微一笑,声音空灵而悠远,“这重要吗?此情此景,月下星辉,何必要问过往余生。美酒当前,清歌一曲,不负良辰,不负韶华!”
从身边取出了一个酒壶,打开壶盖。仰起脖子,轻启朱唇,手臂缓缓抬高,将壶口对着小嘴轻轻一倒,酒水瞬间形成了一条一尺多高的酒线,晶莹剔透,美轮美奂。
女孩用嘴接酒,有的落在唇边,有些打在脸颊上,溅起的酒撒在了前襟。胸前滴上了点点的酒渍。
这个动作柔媚而潇洒,唐继的心不争气的砰砰直跳。这一幕实在太美,那女孩子的侧颜,体态,动作,神韵。几乎就是对唐继这30多年来审美的总结。
唐继眼中非常有梦幻感,揉了揉眼睛,发现的确不是自己的幻觉。
女子倒了半壶酒,就将酒壶盖起。随即念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既然今日有缘,那就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话音刚落,手一抖,就将手中的酒壶抛给了唐继。
唐继下意识的接住,也不知道这酒该不该喝。在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不该喝的,可骨子里的那股文青劲儿,还真是改不了。
本来心情压抑到极致,在凌晨三点的天台上,一个人独自神伤。
没想到,在这种情形下却出现了一个美到不可思议的女子,整个人就像置身于梦境。偏偏那女孩的举手投足,言谈举止。还正是唐继中二时期梦想中的那种白月光。
那女子可没管唐记到底有没有喝酒。一张口就是昆曲《牡丹亭》的著名唱段,“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迤逗的彩云偏。我步香闺怎便把全身现!”
唐继当然听得出来。昆曲号称百戏之祖。当年那十二位天女所唱的,就是这一曲昆曲《牡丹亭》。唐继还为此反反复复的听过了好几遍。
事实上,他还真欣赏不了。当时听着一点感觉都没有。戏曲经历了几百年的变迁,现代人的审美和古人有着天渊之别。除非是那种从小就学戏曲出身的人,普通人真的没法欣赏。
这就更加加深了唐继的自卑感,他觉得自己跟当年的白散之差的实在太远。人家一曲听完之后,一笔挥毫落下,创作了传世佳作。而自己连听都听不懂。
苏晓知道,实际上现在唱的如何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要让听的人有感觉。她和沈昱唱越剧还行,昆曲的水平还真的就是半桶水。不过这没关系呀,只要能糊弄住老唐就行。关键是自己的舞姿,要给他留下一个完美的天女形象。
稍稍加快了一点演唱的节奏,要是传统的昆曲老师听见,非大发雷霆不可。曲子唱的完全不知道歪到什么地方去了。
苏晓可不管这些,只要眼前的老唐听着顺耳就行,关键是要能配合自己的舞姿。柳腰轻摆,两张广袖,翩翩起舞。想着于小白平时的动作,神情,越跳越是投入,真的如月下仙子临凡尘。
凌晨三点的星空之下,一个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女孩儿。在自己心情最惆怅,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来到了自己身边,最完美的嗓音与最优美的舞姿,为自己演绎了一曲平身仅见的幽梦。
老唐真的被镇住了,苏晓当然跳得好,以她的身体素质,以及对身体的掌控能力。只要稍稍练习,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舞蹈演员。
加上飘然出尘的气质,最重要的还是此时此刻环境的加成。
把唐继这个中年男人,完全看傻了。
一曲之后,苏晓正好站在天台边缘,迎着残月,给唐继留下了一个终身难忘的背影,玉手轻抬,一片星光洒落。冷月清辉之下,这目奇景实在太有震撼力了。唐继握着酒壶的手,激动的微微发抖。
当然用御星轮引下星力,根本不用这么夸张,平时修炼的时候,就算有人在一旁也看不见星光,光芒只是表象,实际上吸收的还是一种能量。
星光渐渐浓郁,把眼前这仙女的身影完全包裹住,一两个呼吸之后,星光四散,只余下空空荡荡的一个天台。
唐记心中有种空落落的感觉,瞬间将酒壶盖拔下,嘟嘟嘟一口饮,尽壶中美酒。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这是清辉天女啊,小佳,这是来帮你的呀!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哈哈哈哈!”
也顾不上其他的,一路从天台冲向地下室,借着三分酒意,取出那方汉白玉。
回想着刚才天台上那个遗世独立的倩影,这一次他终于能看清白玉中包裹的那位天女是什么模样了。用宽厚的手掌取出了刻刀,紧紧握住,轻轻一刀落下……
第九十五章 疑惑
苏晓犹豫了半天之后,才联系了代价。毕竟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万一在路上,被警察叔叔拦住查了酒驾。参考刚才灌下去的那半瓶白酒,肯定够得上醉酒驾驶的标准。
等哥哥明天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穿了一身女装,因为醉酒驾驶被抓,还上了热搜,从此名扬天下。这是要社死的节奏。
想想这个坑,实在有点深,苏晓也只能放弃自己驾车回去的想法。
代驾是位中年大叔,看穿着打扮有些落魄的样子。见到苏晓也是一愣,她这身衣服在晚上穿着,着实有些另类。
这套衣服本来是沈昱和前任定制的情侣装。风格样式像是古装,而设计理念有着现代元素。是在一家颇有名气的老字号定制的,面料,做工,设计都是一流的,而价格也超过了普通的一线品牌。
从定制时量尺寸到拿货,时间横跨的一个多月时间。也就在这期间,两人迅速的和平分手。等沈昱接到电话通知,定制的衣服已经做好,可以送货上门了。早已经意兴阑珊了。拿到衣服之后,试都没试直接放入了箱子里。
苏晓慵懒的坐在副驾上,看着都市的夜景,心情很惬意。
自己已经尽力了,至于能不能真的激发唐继的创作灵感,那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代驾的中年大叔一路开的很稳,只不过看苏晓的眼神有些复杂。有些惋惜,也有些同情。苏晓知道大叔误会了,以为自己穿了这一身,是去满足某些人的另类癖好的。
像他这样的代价,见过的事情也多了,应该不会同情心泛滥到去关心每个雇主,可能也是因为苏晓长相太惊艳,化妆后显得年纪有点小,搅乱了那个早被生活磨平棱角的人的心境。
说到底还是颜值问题,漂亮的人总会被世界多优待一些的。
可这也不好解释啊,苏晓索性就不说话,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
凌晨四点半,苏晓回到了家里。四片安定,药力够猛,她估计沈昱不到八九点钟根本醒不过来。
于是先去卸了妆,把发套摘下,换上了男装。她这也是担心刘颖起床之后,看到自己这一身女装也不好解释。
然后带着愉快的心情,开始收拾起屋子来,这是一个合格妹妹的日常啊。尽管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家务。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体验吧。
是不是还要给哥哥准备早饭?那好,等天亮以后,就去附近的菜市场买点食材。
接近六点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苏晓拿了个无纺布的袋子,就出门买菜去了。
一路上就听见那些阿姨,伯伯在互相打招呼,有两个跟沈昱熟悉的老街坊看见了苏晓,也跟她打招呼。苏晓笑着回应。
经过一个花坛,看见有几个阿姨阿婆在那边围成一圈,在谈论着什么,苏晓也没刻意去听,可因为听力实在太好。还是听到了几句。
“昨晚那个姑娘在娘娘庙前跪了一夜,五体投地的姿势就趴在那里。有人上去劝她也不理。是不是遇到什么过不去的坎了?”
“这个很难说啊,现在的年轻人比我们那时乱多了,这个还算好的了,有些小姑娘一时想不开的,就寻了短见。”
“还是天湖娘娘灵啊,别的庙门前哪有这种事情,我估计那姑娘是受了娘娘的感召。听他们说还是个外国姑娘,你们说她不远万里赶到这里,那得多诚心啊。”
“这个不一定,我猜大概是留学生吧。外国人神神叨叨的也很多,说不定是脑子坏掉了,也有可能是什么行为艺术。”
“你不要瞎说,拜娘娘怎么可能是脑子坏掉,娘娘很灵的了,你在这里瞎讲,她是听得见的?”
“对对对,我刚才瞎讲的,是无心的,娘娘宽宏大量,不会怪罪的。”说着还双手合十,朝天湖娘娘庙的方向拜了几拜。
苏晓听见天湖娘娘庙就上了心,她知道那座庙现在正在被特事局严格监控。
后来听到那个跪拜在庙门前的是个外国人,心中就是一动,昨天她干掉的那个狙击手,就是一个白人。
而且那个人在与苏晓交手之前有过通讯。好像是跟一个叫杰克的人通话,那也应该是一个外国人。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外国女人,跪在天湖娘娘庙前。是不是太巧了?
苏晓立刻改变了路线,也不去菜市场了。直接向天湖娘娘庙赶去。她相信特事局已经盯上那个女的了。
在这么敏感的地方,做出如此怪异的行为,好像就是为了引起注目啊。
很快就来到庙门前,只见一个身穿白衣,有一头金发的女人,正趴伏在娘娘庙的正门前。
苏晓离得远远的就站住了,也看不清她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可能是新鲜劲过去了,围观的人已经不多了,还有些人三三两两的聚成一堆,在朝那边指指点点。
苏晓装作看热闹的样子,找了一个有点熟悉的老大爷上去跟他攀谈。
得到的信息跟刚才听来的差不多。苏晓有心想凑近一点,去看看那个女人究竟长什么样?
又想到昨天,被困入那个小空间。如果那女人是他们的同伙,那她也应该认得出哥哥。贸然上去,恐怕会打草惊蛇。
特事局肯定已经着手调查,自己这么上去,反倒可能会弄巧成拙,耽误了统一的调查行动。
苏晓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女人身穿一身白衣,在这里非常虔诚的跪拜了一夜。不会是来投诚的吧?
如果她是来向天湖娘娘投诚的,那她原来又属于哪一方?
她也知道现在没有任何线索,在这里空想也是没有结果的。只是把这个女人的身形仔细记忆下来,就转身离开了。
去菜市场买了菜,回到家之后。凭着感觉,哥哥可能快要醒了。也就打消了做早饭的念头。又回房躺到床上去了。
沈昱是在八点醒来的,洗漱完毕之后来到厨房。看见一大堆新鲜的菜,还以为是刘颖买的,没想到,正在这时刘颖迷迷糊糊的下了楼,一副刚睡醒的样子。
第九十六章 清晨
沈昱看了看刘颖,又回头看了看那几样食材。不确定的问道,“这食材是你买的?”
刘颖揉揉眼睛,愣愣的看着沈昱,“买什么?”
“这些食材呀。”
“这不是你买的吗?”
沈昱想了想,现在有这栋房子钥匙的只有三个人。自己,刘颖和阿星。不是自己两人,那也只能是阿星了。
这也不合理啊,这小家伙穷的连游戏皮肤都买不起,怎么会想到买食材。
想到这里沈昱多了个心眼,也没有直接去用这些食材做饭。
而是从冰箱里取出一袋虾仁,一袋蔬菜粒,又在厨房里找了一颗青菜和一把香菇,准备做一锅鲜虾粥。
煮粥之前先要将虾腌制一下,准备过程有些费时。
刘颖洗漱完毕,换了衣服之后。沈玉才刚刚开始煮粥。
自从昨天回来之后,刘颖的情绪一直不太高,尽管她一直尽量隐藏,可沈昱还是能察觉得出。
见她抱着臂,靠在厨房门口,安安静静的看着自己,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沈昱忽然有些感慨,小丫头真的长大了。眼神温柔,气质沉静,哪有一点当年那个嘻嘻哈哈假小子的影子。
回头与她对视,这回刘颖没有像小时候那样没心没肺的开怀大笑,也没有像前几年那样直接将目光移开。
而是迎着沈昱的目光,眼神中饱含了温柔,她脸上的温暖笑容,几乎能将沈昱的心融化。
这么多年了,终于等到了今天,不管我们在这七年里经历了多少,改变了多少。我相信我们始终还是会走到一起,回到最初的地方。
沈昱心中如是说。
他还考虑着要不要进行下一步动作,比如说,上前两步抓住她的小手,然后开始倾诉衷肠。
阳光明媚的春日清晨,家中静谧整洁的厨房,锅里还飘出了米粥的清香,这样的环境气氛,是不是很适合让两颗久别重逢的心,靠得更近一点?
刘颖的动作比沈昱更快了一步,突然嗅了嗅鼻子,蹭蹭两步就跑到沈昱身边。
沈昱刚想张开双臂,将她揽入怀中。就发现了对方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刘颖皱着小鼻子,在沈昱身上闻来闻去,好像是有什么大发现。
紧接着,往后跳开一步。一副名侦探发觉真相的表情,伸手冲着沈昱一指。
“从实招来吧,你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
沈昱回想了一下,昨天下午陪着老唐送小佳去医院,之后就进了一个神秘空间,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逃杀。出来之后就被调查组的人问东问西,盘问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又把老唐送回了家,回家已经11点了。
这些不能跟小颖说,小丫头还是保持天真的好,别被这些离奇古怪的事情给吓到了。
只好捡能说的说,“昨天陪一个朋友送她女儿去医院检查了,小姑娘的病情很严重,我那朋友心情比较低落,所以就一直陪着他,免得他想不开。”
刘颖摇摇头,摆出了一副智珠在握的神情,“这只是一部分,你们还去喝酒了,是不是?”
沈昱立刻否任,“这怎么可能?”
刘颖上前一步,用凶巴巴的眼神瞪着沈昱,就像是警察在与罪犯做心理博弈。
“你身上除了酒味,好像还有香水味哦。”
沈昱眨了眨眼睛,用袖管凑到鼻尖闻了闻。好像是有一股淡淡的酒味。也不像是粘在衣服上的。
“哈哈,这下无话可说了吧,是不是后来还去了夜店啊,应该有艳遇哦。”
沈昱又仔细嗅了一下,好像还真闻到了一股香水味,而且味道还有些熟悉。
“可能是在医院粘到的吧,那里用酒精消毒。香水味大概也是在那边熏到的,味道也不是很重。”
刘颖一副我完全看透你的表情,上来拍拍他的肩膀,用一种老司机的口吻问道,
“学弟,我理解的。年轻男人当然有那方面的需求。你来跟学姐说说,昨天那个怎么样?黑长直还是大波浪?大长腿还是小蛮腰?到最后有没有倒贴钱给你?”一副想要吃瓜的态度。
沈昱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咱们这个关系,你在我身上闻到香水味和酒味之后,不应该大发雷霆,抓住我一顿盘问吗?
虽然现在也是在问,可这画风不对呀。你这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完全是存着吃瓜,看戏,听八卦的心思。
沈昱脑子有些转不过弯,待在那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刘颖眼睛忽闪忽闪的,见沈昱半天不说话。用小拳头锤了沈昱两下。
“小学弟长大了,有自己的秘密咯。不说就不说呗,反正那点事,随便想想也能猜得到。”
沈昱知道,不能这样再让她误会下去了,否则这妹子非跑了不可。
赶紧上前一番解释,可无论如何解释,也说不清自己身上的酒味和香水味是哪里来的。
最后,刘颖嬉笑着告诉沈昱,“学弟啊,你就别编故事了。酒味和酒精味我还是闻得出来的,你身上那个型号的香水,古驰的清新花香调香水。本来味道就淡,用的人也不会在身上喷很多。除非是近距离甚至零距离接触,否则不可能留下那么明显的味道。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在医院里抱着哪个小护士,才粘上了这种味道。”
沈昱无言以对,盯着那锅鲜虾粥开始自闭。
“对了,你这些年好像多了很多朋友。昨天陪朋友带女儿去看病,家里又寄住了一个朋友家的孩子。这样的关系可都不一般啊。”
沈昱让阿星自称是朋友家的孩子,来这里借住一段时间。实际上这个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沈昱这就更难解释了,看着眼前的刘-江户川柯南-颖,觉得人生一下子到达了低谷,这个小姑娘似乎又要与自己渐行渐远了。
刘颖笑着摆摆手,“算了算了,粥做好了就喊我一声,我先去看一会儿书。”
沈昱仔细回想了一下刘颖刚才的神情动作。总觉得有些做作的成分。
她似乎是在隐藏某种情绪。这跟自己身上的香水味和酒味没有关系,这些只是引子,让她可以借题发挥,摆脱和沈昱之间的暧昧状态。
或许这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也许她是真的有些介意,只是碍于双方目前的关系,让她没有立场来直接质问自己……
两人还是一起吃了早饭,刘颖也没再提香水的事情,只是随便聊了一些闲话。两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期间,沈昱接到了小墨的一个电话,让他尽快去一趟天湖市立医院。说是又有新的发现,想让他去确认一下。
沈昱也趁此机会,吃完饭之后就匆匆离开了家。
临出门之前,刘颖喊住了他,一阵犹豫之后,才开口道,“明天你有时间的话,就陪我出去走走吧,很多年都没有安下心来,好好的看看这个城市了。”
沈昱觉得有些突然,也没时间去多想,随口就答应下来。匆匆离开了。
刘颖看着沈昱离去的背影,咬了咬嘴唇。眼中闪过各种情绪,最后还是化为一声轻叹,转身回屋去了。
第九十七章 线索
沈昱驱车直奔天湖市立医院。到了医院之后,就打电话给小墨。小墨让他直接去太平间。
沈昱听得有些无语,这特么都是什么事啊?一大清早的赶过来,就为了去参观太平间吗?
然后又往深里想了一步,到了那里不会又遇到什么灵异事件吧?
以自己最近的遭遇,再加上太平间的属性加成,妥妥合成一个新的副本。
赶紧在电话里追问,到底是去看什么?那儿有多少自己人,火力是否充足?最好是有一个机械化步兵师坐镇。
小墨回答他说,这次来了两个特战分队,火力充足,让他尽管放心。
沈昱这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按照小墨的指引赶往了某栋楼。
到了大楼门前,就能感受到这里肃杀的气氛。一眼就能看到十多名穿着黑西装的人遍布在周围,这些都是特事局的干员。
不远处还停着两辆造型有些夸张的MPV。
小墨这时已经走出楼门,迎了上来。脸上倒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神色。
沈昱和小墨结识不过十来天,相处得倒也不错,熟悉之后,就知道这个人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此人的知识结构相当特殊,也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态度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行事老道。
小墨一上来就拍了拍沈昱的肩膀。用一副轻松的口气道,“小沈,你尽管放心,这次绝对是万无一失,两支小分队都带着重火力,坦克来了都不在话下。”
小墨一米八十五左右的身高,比沈昱足足高了10多厘米。拍沈昱肩膀还真的很顺手,这让沈昱有些郁闷。
听他又在这儿立flag。沈昱真想扭头就走,再也不掺和这件破事。后来又想,来都来了,还是去看一下吧。
两人进了大楼,看到里边的戒备等级似乎更高了。每个角落都守着一名身穿防弹背心,戴着头套,手持突击步枪的特战队员。
到了太平间门口,看见有两名特战队员一左一右守在门口。小墨朝他们点了点头,直接带着沈昱推门进去。进去之后,又把门关上。
沈昱看见这个动作,觉得很不舒服。兄弟,前面是一墙的冰棺。你还非得关上门,把这里制作成密闭空间。
恐怖小说又不是没看过,在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要出事。到危机关头,这扇门铁定是打不开的。
里面有两个穿着白衣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见到他们进来,轻轻的向两人点头示意。
小墨对那两人道,“他是最后一个了,等他看过了,你们就可以把尸体带走。”
沈昱听得有些莫名其妙,用眼神询问小墨。
小墨解释道。“就在今天早上,这家医院的两个药剂师去仓库取药,在仓库中发现了两具尸体,随即就报了警。等警方到来之后,发觉这两具尸体大有蹊跷,于是向上级层层汇报,最后联系到了我们特事局。你先来看一下这两个人。”
示意了一下那两位白衣工作人员。
其中一个走上一步,一把将藏尸柜的一个抽屉拉出。
在此之前,沈昱还观察了一下,这里的藏尸柜并不是镶嵌在一整面墙里的。而是几个并排在一起,靠在墙边,让人有一种它们是一个整体的错觉。
沈昱之所以要观察。那是因为他产生了心理阴影,有了些受迫害妄想。想要先数一下到底有几个抽屉,估算一下,要打怪的数量,心里好有个底。
数了一下,他心里好歹是踏实了点。一共三个藏式柜,上下四层,每层两格。加起来也就二十四个。
只要他们不像面包车超载一样,一格里面跳出三五个僵尸。沈昱还是有那么点信心应付的。
工作人员可不会去管沈昱的胡思乱想。拉开抽屉之后就招手,让沈昱过去看。
沈昱握紧甩棍,小心翼翼的凑上前去。把两个工作人员看得直翻白眼。
只有小墨是能够理解他的,这伙计最近受的刺激有点多。多少产生了些PTSD了。
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沈昱面前。那张刻板而阴冷的脸,现在变得更加僵硬了。
昨天还和他死斗了一场,沈昱屡屡在这人剑下吃亏。这人精妙的剑法和丰富的战斗经验,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现在这些并不重要。最让沈昱在意的是,这个人的尸体竟然是完整的。
因为要检查死因的缘故,这个人的衣服已经被脱掉。身上明显没有被缝合的迹象。
沈昱看了一眼小墨,“这个人就是跟我激战一场的那个剑士,最后被我一剑斩为两截。”伸手在那个人上面比划了一下,差不多就是右肩到左肋的位置。
小墨点点头,“奚宏一,王钰,还有奚宏一的几名保镖都看过了,他们的说法跟你完全一样。”
示意身边的工作人员,那人又将边上的一张抽屉拉开,里面躺着一具明显是白种人的尸体,此人栗色短发,身材异乎寻常的高大,可能接近了两米。
沈昱看了一眼,就摇摇头。“这个人我不认识,从来没见过。”
小墨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带着沈昱直接出了太平间。
出来之后,沈昱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次出乎意料的顺利,觉得握在手中的甩棍缺少了用武之地。
是不是打开方式不对,要不要再进去一次刷新副本?
迅速把这个念头狠狠的掐灭了。反省道,活着不好吗?我最近是不是受了太多刺激,脑子也变得不太灵光了。怎么能产生这么可怕的想法,再这么发展下去,不就变成阿星了吗?
两人一路上了二楼,进了一间会议室。里面都是熟人,叶千城,阿星,黑猫,王主任,奚宏一,以及他的三个保镖。
叶千城也没讲什么套话。直接把事情原原本本的给沈昱讲了一遍。
特事局接到消息之后,结合昨晚发生的那件事。认为这两件事情是有联系的。叶千城和小墨亲自带队,调集了十几名干员和两支战术分队。浩浩荡荡赶来,从警方手里接手了这件事。
王钰主任就在医院里,第一时间就被请了过来。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剑士,还信誓旦旦的说,那剑士在空间里就被沈昱斩成了两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又变完整了。
之后叶千城又联系了奚宏一和唐继,奚宏一这个日理万机的集团公司老总,不知什么原因,还留在天湖。接到特事局的邀请,就带着保镖一起过来。
而唐继又让他们虚惊了一场。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没人接,都以为他出事了。王主任赶紧和特事局的人一起赶到了他的工作室。这才知道他是突然之间来了灵感,正在废寝忘食的创作,坚决不肯离开他的工作室。
而且人似乎变得更加神神叨叨了,说什么仙女下凡拯救他的女儿。
众人看他现在这个状态的确不太正常,就算强行把他带走,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来。索性也就不管了,任由他一个人留在工作室继续创作。
见众人聚齐了,叶千城将目光扫了一圈与众人一一对视。
随后开口道,“接下来我再讲一些细节,注意这些都是保密事项。在发现那两句尸体的仓库里,我们还找到了一些别的东西,大家可以看一下,有没有印象。”
拿出一副橡胶手套戴上,随后从物证箱中取出了一把黑伞。
左手握住伞,右手将伞柄缓缓抽出。果然是一把狭长的软剑。
沈昱也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那名剑士的剑?
叶千城看着沈昱,“我们对这把剑做了鲁米诺测试,剑身上残留了相当多的血迹。小沈,我们现在需要提取你的指纹和一点血样。”
沈昱一听就明白了,昨晚他与剑士交手时受了好几处伤。上面应该会残留他的血迹。他也握持过那把剑,所以剑柄上也很有可能留下他的指纹。
他将目光看向另一个保镖,就是他把剑交给自己的。
叶千城笑道,“他的指纹已经提取了,李云歌先生的血样也提取了。”
沈昱这才想起,李云歌也被这把剑伤到过,自己还给他做过治疗。
沈昱点点头表示同意。
李云歌欲言又止,最终把目光投向了奚宏一,奚宏一对他微微颔首。
他这才开口道,“叶支队,恕我直言,我认为你们在这柄剑上是检测不出什么的。我在那个空间里受过伤,衣服也有破损,口袋里的一包烟完全被我的血浸透了。出来之后,伤也好了,衣服的破损也没有了,那包烟还是完好如初,上面根本看不到一点血迹。所有的一切都保持进入空间以前的样子。”
“那把剑应该也是一样,不会留下在那个空间的痕迹,你们能用卢米诺试剂,在那把剑上测出血液反应。那是因为,这把剑在以前就染上过血迹。他那种很辣老练的剑术,不知道要沾过多少人的血才能练出来。”
第九十八章 左辅右弼
沈昱深以为然,他自己也有类似的经历。
在那空间,他被自爆蜡像的爆炸气浪掀飞到半空中,又落到台阶上。身体被星力包裹保护着,勉强没受伤。口袋里的手机就遭了殃,损坏的都不成样子了。
出来之后,一摸口袋,手机居然还是好的。这台手机也是最近几场战斗中,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台。
叶千城点头表示同意,“李先生,你的推测相当有道理。我们的观点与你一致。这些检测手段,也是为了从另一个方向印证我们的判断。”
“还有几件物品,已经拿去做检测了。其中有一个小提琴箱子,你们说里面会有什么?”话音刚落,眼光就落到了奚宏一的两名保镖身上。
两人几乎在第一时间同时反应过来。脱口而出道,“狙击枪!”
那把枪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亲眼看着同伴被一枪毙命,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被这把枪威胁着,精神状态随时面临崩溃。
叶千城又继续道,“不错,就是一把狙击枪。那只小提琴箱,是在那名白人男子身边发现的。”
众人迅速用目光相互交流。心中都有了自己的猜测。
“我们检查过那名白人男子的尸体。他身上有着明显的长期军事训练的痕迹,从他手指骨节的形状和老茧分布的状态,可以断定他是一名用枪的好手。
“当然,我们也不能肯定,他就是袭击你们的那位狙击手。如果是的话,那这件事情就更加复杂了。他是被谁干掉的,是他们产生了内讧,还是有第三方势力的参与?”
“之前你们都提到过,那名剑士也是被人偷袭之后,才被小沈斩杀的。偷袭之人,会不会和袭杀狙击手的是同一个人?”
一阵冷场,谁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诡异。
叶千城也不指望在场这些人能给出答案。要解决这种特殊事件,最终还是要靠特事局。
“除了黑伞和狙击枪,我们还发现了一个手提式微型信号发生装置。这是为了他们在空间中的通讯联系准备的。你们的手机在那里无法使用,而他们依靠着这个装置,可以随时取得联系,优势就太明显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叶千城让大家各抒己见,无论是什么样的猜测,都可以拿出来讨论。
该说明的情况,昨天其实已经说的差不多了,还真的没什么好补充的。
这些事件的亲历者,没有一个是专业的,绞尽脑汁到最后也没想出更多有用的信息。
叶千城倒是没怎么失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寻找真相还得靠他们这些专业人士。
沈昱知道特事局肯定还掌握着更多的线索和细节。只是不便向他们这些人透露。
自己就是个外围人员,连正式编制都没有。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免得被卷入的更深。
通过这些天的经历,沈昱也想明白了。异能者的世界波谲云诡,步步惊心。只要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想要通过提高自身实力,对抗来自外界的威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人力有时而穷,当你实力提高的时候,就会迎来更强的敌人,应对更大的危机。
想要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
以前是被风处长忽悠了,什么异能者的上限不高,掌握一些经验就能从容应对危险。完全就是在糊弄,就是想把自己骗上贼船。
不管这件事情的后续如何,自己不能陷得更深了。最近的精神状态都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开始明明想要怂的,可是到临头,自己永远是最莽的那个。
好像还会梦游了,他想起了那个香水味,本来就感觉有些熟悉,后来又听刘颖说了那是古驰的清新系列。就想起来了,那种前任常用的香水,自己的房间里还有一瓶。
不会是晚上梦游的时候自己给喷上的吧?厨房里的那些菜,总不至于是自己梦游的时候去买的吧。
要是这样的话,实在太可怕了。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想想就不寒而栗。
沈昱只管想自己的心事,也没有去听那些人没有营养的讨论。
20分钟之后,草草收场。有工作人员拿来了保密协议,让大家签署。沈昱还去提取了血液样本和指纹。
临走之前,小墨告诉沈昱,阿星这几天要放假,要回家去看看父母。
沈昱疑惑的看了小墨一眼,阿星不是天天放假吗,游戏番剧连轴转。
小墨也没理会沈昱的眼神。说以后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直接找他。
沈昱道谢之后和他挥手作别。
来到了停车场,见奚宏一正站在停车场门口,好像是在等什么人。他的几个保镖都离得远远的。
沈昱跟奚宏一没什么交集,两人社会地位差的太远。一个是小小的插画师,另一个是坐看商界潮起潮落的大佬。
就算是沈昱的舅舅,也算是天湖著名的企业家了,比起人家奚总还是差了一个量级。
沈昱礼节性的打了个招呼,就要过去取车。
没想到奚宏一上前一步,脸上带着特别亲切的笑容,客气的道,“沈先生,打扰一下。我有些事情想和你私下聊一聊。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去我车上座一会儿。”
这就有些出乎意料了,奚宏一等的人居然是自己。他能有什么事情需要跟自己商量。
好像也只有昨天共同经历的那件事,沈昱主动出来与那剑士交锋。算是间接的救了他,可人家在关键时候,也发动了一个技能,给他补充了星力。算是两不相欠吧。
既然人家都邀请了,自己也没什么好推辞的。两人一起上了奚总的座驾,车比想象中要低调,是一辆定制版的奥迪a8。
奚宏一似乎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跟他接触过的人,都对他有一个不错的印象。沈昱在他身上感受不到所谓大人物的气场,只觉得跟眼前这个人相处很轻松。
这或许就是奚宏一为人处事的独到之处了。
“沈先生,我先要感谢你昨天对我的救命之恩。”奚宏一微微往前欠身,表示谢意。
沈昱也不敢生受,赶紧微微侧身,客气道,“奚总,您这就客气了。昨天大家并肩作战,相互扶持,共同应对危局。您那时不也帮了我吗?”
实际上两人都坐在车里,欠身和避让的动作都不大,不过走个形式而已。
奚宏一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讲,“你有没有感觉到,你我的力量体系是同根同源的,用起来特别顺手”。
沈昱回想了一下,发现还真是。奚宏一传给他的那股星力,瞬间就吸收了,使用起来没有任何滞塞之处。
本来诸事繁杂,也没有往这个地方细想。现在经他一提醒,才发现这事情确实有些蹊跷。
试探着问,“您的意思是,您也是点星一脉的传承。”
风处长曾经对他说过,点星一脉分支很多,属于一个比较大的流派。
奚宏一眼中似乎多了一丝神采,有些激动道,“还不止,我也是北斗传承啊。”
沈昱脱口而出道,“你也是北斗巷的那个北斗传承?”
奚宏一肯定的点点头,激动的道,“星君,终于找到您了!”
沈昱差点被他憋出内伤,还真怕他说出自己是某人的转世,这种狗血桥段。
沈昱小心翼翼的问道,“奚总,可能是我理解有问题,您能不能把话讲明白一点?”
奚宏一正色道,“北斗有九星,除了常见的那七颗主星,还有左辅右弼。我的传承就是左辅星。使命就是辅佐星君。”
沈昱摇摇头,“奚总我不是什么星君,我跟你一样,不过是接受了破军传承而已。”
奚宏一解释道,“您现在暂时只接受到了破军传承,但迟早有一天,会将七门传承全部集齐。然后……”
沈昱赶紧打断,“然后我就不是我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别再去接受传承的好。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也不想成为什么星君。更不想出现什么恢复前世记忆,回归天庭的那种戏码。”
奚宏一笑了,解释道,“不可能有那种事情,也不是你理解的那种星君。就是能将七门传承,融会贯通的强大异能者。”
沈昱看着奚宏一的眼睛。严肃的说道,“奚总,您说的七门传承融会贯通,在古代或许真的能掀起些风浪。可现在时代变了,咱们低调点行不行?和谐社会,咱们就应该以现代人标准来要求自己。像您现在这样就挺好,业界的顶级大佬,横跨多个行业,离异能者的圈子远点或许会更好。”
奚宏一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您的想法跟我不谋而合。经过了昨晚那件事,我也觉得这个圈子太危险,本来我结交王钰主任,就是想试探一下这个世界的水有多深,现在看来,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沈昱也知道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了一倍。跟他的那些叔叔舅舅差不多,人生阅历,生活智慧远远不是自己能比的。也轮不上他沈昱给人家提意见。
只不过刚才被“星君”那两个字给雷到了。所以才有些激动,多说了两句。
第九十九章 要求
沈昱觉得奚宏一这个大忙人找自己聊天,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
于是以退为进道,“奚总,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告辞了。”
奚宏一微微一笑,沈昱这点小伎俩他怎么会看不透,说道,“我们北斗一脉,左辅右弼和星主的联系是极为紧密的。相辅相成,同气连枝。您也知道,传承者都会有一定的限制。左辅右弼本来就是为了辅佐星主而存在的,没有星主,我们只不过是无源之水,无根之萍。”
沈昱不以为然道,“奚总,这也不一定吧,您可是商业界的传奇人物,这世界上能达到您这样高度的又有多少人?”
奚宏一苦笑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前面的20多年里,我凭传承带来的便利,的确做成了很多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一路也算是风生水起,事业也小有规模。看我集团公司的名字叫星佐集团,您就可以了解,我这是以辅佐星君的名义,开创了这份事业。这些年星君迟迟没有出现,从前两年开始,气运就有些不稳了。公司发展屡屡受挫,各项投资也不算成功。靠着以前的那些老底子和人脉关系,才勉强维持了局面。”
沈昱对这些话有些不屑一顾。早上吃饭的时候,刘颖还给他科普过,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是很短的,你现在看到的那些运营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企业,都是幸存者偏差造成的。与他们同时起步的那些企业,倒下的绝对超过百分之九十九。
像奚宏一这样通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将公司规模做得这么大。还能维持下去,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业奇迹了。产品技术,服务管理,迭代速度都在不断的加快,越是老资历的企业,内部管理越是僵化,内部的问题也会越多,就越容易被淘汰。
只能说奚宏一的星佐集团,是到达了一个企业的生命周期。要么大刀阔斧,加强内部改制,破而后立,进行第二次创业。要么将资金投出去,与母公司进行分割,在新的领域寻求更好的发展。
看到沈昱的表情,奚宏一知道沈昱大概不相信气运一说,于是解释道,“沈先生,本来我的想法也跟你一样,对气运一说是存疑的。可我找了三个不同的真正的风水大师,他们得出的结论惊人的一致。都说我前二十年借势太多,有借无还,以下欺上。受到了气运的反噬,要是不再做出弥补,不但事业有损,还会影响到自身。”
要是以前,沈昱肯定会认为奚宏一被三个业界大骗子联手忽悠了。
认识了唐继,赵三分他们之后,他就不会把问题想的这么简单了,参考唐继的本事,赵三分也绝不可能是大忽悠。
于是问道,“你说的那三位大师中,包括赵三分吗?”
奚宏一点头道,“当然。还找了另外两个人,能力都不在他之下。一个也是赵家传人,天湖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赵杰,另外一个是南派的向天舒,为了找他,还费了我好一番功夫。”
沈昱心想,赵三分还真不是赵家的传人,这个事情并不重要。现在的情况是,奚宏一认为我就是他所要辅助的那个星主。
沈昱也不兜圈子了,直接开口问道,“那奚总下一步要做什么呢?”
奚宏一满脸严肃,一本正经道,“既然现在找到了您,自然是回归正轨,辅佐星君。”
沈昱笑了,一个商海沉浮了二十几年的老油子,要来辅佐我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编瞎话你也走点心啊。
“奚总,首先我不是星君,其次您的人生智慧,商业眼光,不知比我强出多少。您辅佐我,我可承受不起呀。”
奚宏一道,“也不一定要在商业上辅佐,任何地方都可以。我有一个想法,您要不要听一下?”
沈昱微微点头,静听下文。
“我的意思是说,您有什么需求尽管提,越麻烦,越困难越好。我倾尽全力助你达成,这也是另一种形式上的辅佐。”
沈昱觉得奚宏一这个想法很离谱,且不说这个方法有没有用,就算有用,他借了自己的气运,自己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沈昱不缺钱,母亲给他留下了一大笔财产,还有舅舅公司的一些股份。一年收入比普通的企业高管还多,不会被奚宏一这个大馅饼砸晕。
奚宏一看见沈昱脸色阴晴不定。知道他有所顾虑。
继续劝说道,“这种相辅相成,本来就是我们北斗一脉相处的方式。我为您提供助力,您庇护我们左右辅星。您的传承记忆中应该也有这个内容。”
沈昱为难道,“奚总,我猜您今天来见我之前,应该调查过我的资料了吧?”
奚宏一脸色有些不自然,尴尬一笑,“确实,我这点小伎俩瞒不过您。我知道您在经济上没什么压力,对物质享受也不是很在意。所以我也不知道能为您做些什么。”
沈昱闭上眼睛,在脑中仔细回想了一下,真被他找到了一点左辅右弼的信息。
那两颗辅星的传承者,似乎还真有点吃亏。的确是会受到星主的限制,需要靠辅佐星主,壮大自身的气运。
沈昱用诚恳的语气说道,“奚总,您一个大集团的老总,以后就别叫我星君了,也不要称呼您了。我这点年纪还真生受不起。我就这么个要求。”
奚宏一愣了一下,似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反应过来之后,才连忙道,“好的,沈先生。就按你说的办。”
沈昱直接向奚宏一告辞,下车走人。至于这个小小的要求,能不能让奚宏一转换气运,那也只有在将来印证了。
奚宏一怀着复杂的心情,看着沈煜离去的背影。
这场谈话之前,他想到过两种可能。第一是沈昱坚决不肯提要求,打算放长线钓大鱼,第二是沈昱狮子大开口,把条件压到奚宏一的底线,拿走奚宏一八成财产。奚宏一的底线确实就是八成。
这些年来,他的确是借助了传承,才达到了现在的成就。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奚宏一确实也是个人才,在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付出了超越常人的努力。
他认为自己留下两成,也是对自己这些年来付出的一种肯定。
可现在这位沈先生,轻飘飘的一个换称呼的要求,就让自己达成所愿,这样的气度确实不太像普通人啊,原来这样的人才能成为星主。
第一百章 星回
沈昱绝对没有奚宏一想的那么有气度,他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
如果他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没准还会真想要和奚宏一耍点心机,掰掰手腕,从他身上多争取点东西过来。
沈昱知道奚宏一这种人非常危险。别看一副人畜无害的中年胖子形象。总带着一副亲切和蔼的微笑,这些只是他的表象。从上个世纪商场上拼杀过来的,哪一个是简单角色。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沈昱相信一句话,“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
轻易得来的东西,终归会让你付出代价。
自己现在有传承傍身。能精确掌控身体,画画的效率都比以前提高了好几倍,再加上整体技巧的提升。
水平在业内也算是大手子了,将来无论是单干,还是开个工作室。赚个中产收入毫无压力。现在何必去贪图那些身外之物呢?
半路上,他还接到了阿星的一个电话。阿星说他要回家两天,没时间去看小佳了。希望沈昱替他去照顾小佳两天。
沈昱当时就确定了。这孩子读书不好是有原因的。明显逻辑有问题。人家一个小姑娘生病住院,轮得到我这一大男人去照顾吗?
而且审美还有问题。我这颜值,我自己都怕,出门恨不能戴两层口罩。生怕被那些莫名其妙的女孩子纠缠。
你让我去照顾小佳,你这是把自己的路给走没了呀。人家习惯我这颜值之后,还有你什么事?
不过经阿星这么一提醒,他想到了唐继,据说他现在已经有灵感了,正在废寝忘食的创作天女像。小佳在医院里,有王主任的关系照顾,问题应该也不大。
一切看似都好了起来,现在就看时间是不是来得及了。
玉雕不比漫画,要花费的时间长的难以想象。
据说有个一千小时定律。一件精品从选料,清洗,绘画设计,2D转3D料上勾勒,定位比例刻画轮廓,姿态比例调整,细节处理以及打磨,没1000个小时根本搞不定。
那还是较软的绿松石作品,翡翠,白玉,南红这些硬质材料,制作周期就更长了。
以己度人,得到传承之后,自己绘画的速度差不多提升了5倍。那就算老唐也提高5倍,至少也得200个小时啊。
据王医生说,小佳也顶多坚持一两个星期到一两个月之间。根据料事从宽的原则,只能按照一两个星期来规划。两个星期算下来也就是两三百个小时。
唐继能赶得上吗,他是异能者不错,可不是机器人。不可能二十四个小时连轴转,你让他不眠不休两个星期可能吗?
想到这里,沈昱还是有些同情心泛滥了。将车拐了个弯,直接开向新区,奔着老唐的工作室而去。
到了那里,接待他的是一个三十四五岁,身穿旗袍的女人。
这女人长的也算是五官周正,有几分古典气质。
一问之下,才知道她是唐继的表姐。算是唐继的助理。
沈昱提出要见唐继,那女人立刻流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他正在创作一幅特别重要的作品,连手机都关掉了。地下室的电梯,已经被他设置为禁用。我现在也没办法联系上他,除非你能等到他自己上来吃饭。”
沈昱对此倒是理解的,玉雕这个东西,差一点都不行。万一中途受到了影响,手抖了一下,可能整幅作品就毁掉了。
还是那句话,来都来了。总不可能转身就走。况且,唐继也不是故意怠慢他。
沈昱索性就留了下来,唐继的表姐倒也很热情,泡了一壶茶,跟他对坐闲聊。
原来唐继在几天前,就暂停了工作室所有的业务。全力筹备天女像的制作。作为助手的表姐,自然也就清闲下来了。
一聊之下,才发现这位表姐确实很有内秀。小时候就应该读了不少书,加上唐家那种艺术氛围的浸染。言谈举止中,真有那么几分闺秀的感觉。
两人聊起来很投机。那位表姐刚开始的时候态度比较热情。一是因为有些无聊想找个人一起打发时间,二是沈昱那一身好皮囊确实养眼。
现在她再看沈昱,真是越看越顺眼。举止得体,温润如玉,感觉也是书香门第出来的。便对沈昱有了几分兴趣,问起他跟唐继是怎么结识的。
这倒有些难为沈昱了,面对一个普通人,总不能告诉她,前天我刚代表特事局抓过你表弟,昨天我们两人又开始了拯救小天女计划。
两人的年龄职业也差得太远。还真不太好编。
幸好唐继名声够大。沈昱突然想起今年过年的时候,在舅舅家看到了一个玉雕摆件。据说就是唐继的作品,听舅舅说,好像还跟唐继认识。
本来这些事情也早就忘了,也就是最近两天跟唐继接触的比较多,才又想了起来。
于是随口就道。“上次在我舅舅家里见过唐先生,我很佩服唐先生在玉雕上的艺术造诣,我也算是半个学艺术的,所以向唐先生请教了一些问题。”
“那您舅舅是?”那位表姐想到,唐继的性格有些孤僻,交际圈不是很大,或许她还认识眼前这位小哥的舅舅。
“苏朝轩。”
“虞翎集团的苏总?”表姐有些吃惊,那位苏总在天湖商业界也是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资产规模远比他们唐家大。
沈昱点头承认。
这就难怪了,苏家是天湖的书香世家。延续了很多年的家族,每代几乎都有杰出子弟。这几代的苏家子弟,很多都去了外地发展,有些甚至发展到了海外。
留在天湖的一支以苏朝轩为首。
想起那位苏总,的确和眼前这位有几分相似。只不过那位苏总应该用英气勃发来形容,眼前这位,无论怎么想,第一个想到的词就是俊秀。
沈昱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谈起了自己的绘画。
这到勾起了那位表姐的兴趣。说是想要见识一下沈昱的画工如何。
沈昱也不知道唐继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干脆直接回车里拿了一套绘画工具。
要给这位面前勉强还能算是轻熟的少妇画一张卡通肖像画。实际上也就是将三次元的形象以二次元的形象表现出来。对ACG画师来说属于基操。
沈昱估计时间还早,索性就打算慢工出细活了。
沈昱对工作态度一向认真。不会因为是即兴创作而有所懈怠。从打底稿描线开始,直到上完色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如果换别的画师,至少要花四五个小时的功夫。
可能是因为状态很放松,心态比较好的缘故。这幅画的质量确实也是高。
那位表姐拿到画之后真被震惊了一下。然后就是喜欢的爱不释手。
沈昱画这个还是花了点心思的。这位表姐也就是70分出头的颜值,你当然不能给她还化成70分。那就有些情商过低了。
当然也不能给她画成95,100分这种,那就有点假的过分了。沈昱对她的定位在85分左右。
将她的五官稍稍加了一点修饰,看上去完全还是本人。但是只是那么一两处的改动,人就显得精致了很多。
关键是在气质的表现上,把她的那种温柔,知性,婉约的气质放大了。再加上变成了二次元人物。那种新鲜感,惊喜感就特别强烈了。
到老唐上来的时候,那位表姐已经成了沈昱多年的知交好友。
老唐也有些震惊,他这位表姐也不是那种非常自来熟的人。骨子里还是有几分清高的,难得见她跟别人相处的这么热络。
再看了看沈昱那张帅出天际的脸。在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
老唐三下五除二的把饭吃掉。立刻又往地下工作室赶。沈昱赶紧跟上。
沈昱最近跟着风处长也学了点忽悠的本事,很认真的对老唐说,“我知道了,天湖娘娘为什么要让你遇到我。”
唐继终于开始正视起沈昱来了。
沈昱告诉他,以你现在的身体状态,根本坚持不到完成作品。
唐继也不是三岁小孩,这些道理是懂的,只不过现在他正在跟时间赛跑,他也不知道小佳能撑到什么时候,所以一点都不敢停下来。
沈昱一脸严肃对唐继道,“我这一招星回,可是要耗费很大代价的。现在放松身心,好好配合我的治疗。”
说着伸手一点,指向唐继的眉心。这次沈昱可是真出了全力,眉心御星轮浮现,开始缓缓转动,由慢及快。手指上的星力连绵不绝的传向唐继的眉心。
这次的效果可比治疗柳湘漓的那次强出了好几倍。
沈昱当然没跟柳湘漓说真话,治疗她的时候,她又没受伤,只不过是有些熬夜过度,恢复一下她的皮肤状态而已。当然不可能尽全力,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所有星力全部消耗光。之所以当时跟她说已经耗尽星力,只是不给她继续纠缠的借口。
接近一分钟的时间,蓬勃的心力化为生命力融入唐继的眉心,唐继几乎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似乎人都年轻了好几岁。这些天来积累的疲劳,几乎一扫而光。
更让他惊奇的是,沈昱刚才施展“星回”的时候是跟他面对面的。沈昱眉间的御星轮转动时,脸上布了一层淡淡的星辉。
这种感觉实在太熟悉了,在看沈昱的眉眼五官轮廓。和昨晚遇到的那位天女,还真有几分相似。
唐继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有个妹妹?”他也就是凭着感觉,顺口说一句而已。
没想到沈昱愣了一下。他想起了心中那个一直隐藏着的妹妹,也脱口而出回答道,“是的,我确实有个妹妹。”
唐继心中一阵惊喜,连声问道,“那她现在在哪儿?”
沈昱一愣,这时他也有些放飞自我了,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人在虚无缥缈间。”他的意思就是说苏晓这个妹妹,本来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人物。
唐继想了想,觉得沈昱是说他的那个妹妹身份很神秘,又想起了昨晚那个如梦如幻的天女。这种感觉,果然是同一个人。
又问道,“你那个妹妹叫什么名字?”
沈昱也不知道老唐在发什么疯,反正都说了这么多了,再胡诌一句也无所谓,于是便回答道,“我的妹妹叫苏晓。”
唐继心中把这个名字默念了几遍,这份人情他记下了。
世上的事有时就是这么不可捉摸,两人一番驴唇不对马嘴的对话,竟然把事情的真相还原了。
唐继这次很热情,一定要把沈昱亲自送出工作室,在他的心目中,人家这对兄妹帮了他两次大忙。
沈昱见眼前这人说话颠三倒四的,就知道他肯定是高度的灵感爆发中,产生了一些精神错乱。艺术家创造巅峰之作时常有的现象。
脑子正常的人,多半是成不了艺术家的。
唐继的表姐对自己的这位表弟有些担心。艺术家性格孤僻倒也没什么。可都32岁了,还没交女朋友。这就让家里有些着急了。
最近带回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长得倒是挺漂亮的,身体一直病殃殃的。也不知道他在打什么注意。
难道自己这位平时沉默寡言的表弟,有这个方面的爱好。想想就直起鸡皮疙瘩。表弟啊,你一定要悬崖勒马呀,这是在犯罪,三年起步的那种。
这时候就见唐继一路送沈昱出了电梯,沈昱让他不要再送了,抓紧时间完成作品才是正事。
唐继再次道谢,还要让沈昱给她妹妹带个好。
这可把旁边的表姐吓坏了,沈昱看上去很年轻,还不到20岁的样子。他妹妹得多小。为什么唐继会惦记着人家妹妹?
不得不说脑补怪真的很厉害。
等沈昱走了之后,唐继还在念叨着什么,仔细一听,好像是在说苏晓什么的。
等等,苏晓?沈昱的妹妹不应该姓沈吗?不对,沈昱的舅舅是苏朝轩,难道是她表妹,苏朝轩苏总的女儿?
听说苏总的女儿才上初中啊,我这个表弟不对劲啊。听他刚才的口气,似乎还和那位苏晓很熟悉。
天哪,这是要出大事啦!
苏总要是知道了,还不得过来拼命,这是两家人要不死不休的节奏啊。
这事情要不要通知老爷子?
想到这里,表姐拿着手机的手,开始微微发抖起来。
第一百零一章 商场偶遇
能做的事情都做了,沈昱也算是放下了一件心事。
回家的路上,心情变得放松起来。想起刘颖约自己明天出去走走。心里还是很温馨的。
这算是第一次正式约会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得穿得正式些。生活要有仪式感,两个人再熟悉,也要互相尊重。
这次约会对自己和小颖的关系来说,或许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一定不能漫不经心。
很多时候,那些看上去没心没肺的小女生,对这种细节可上心着呢。
想到都快一年没买新衣服了,一转方向,直奔最近的购物中心,一路开去。
因为不是周末,购物中心里显得有些冷清。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逛街购物的感觉了。当然一般男生也不喜欢这种感觉。
唐继那个人根本没有时间观念,刚才上来吃午饭的时候,已经过了下午2点。等沈昱来到商店的时候,已经过3点了。
阿星回家看父母去了,刘颖也说今晚不过来了。
想着现在家里就是那么一副空空荡荡的样子。
沈昱也就熄了回家做饭的心思,干脆在商场里独自一个人逛起街来。打算着到晚上,在外面随便对付一顿再回家。
然后就开始了最近一段日子的日常。戴了口罩也没挡住那些眼光贼亮的女生。
还是好几次被搭讪了。要联系方式的一律委婉的拒绝,然后匆匆离开。
沈昱原来的颜值也高,可还没到夸张的程度,顶多是引得过路的女生多看两眼而已。
现在出门,经常会有些女生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变得紧张害羞,甚至脸红心跳。然后就变得花痴起来。或者本来就很花痴,只是见到他之后藏不住了。
北斗传承改善的不仅是他的肤质,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提高了一大截。
前几年逛商场的时候,身边还有女友陪着,也没遇到过这种糟心事。现在就只能一个人挨着。
选衣服的时候想起了小颖那副初中生般的身形外貌。他不敢选择过于成熟的搭配。黑色连帽外衣加黑色工装裤,浅蓝色的牛仔马甲,加上高帮帆布鞋。
临走的时候,店里的年轻柜姐还送了他一顶黑色鸭舌帽。
拎着袋子,百无聊赖的在商店里逛了一圈。也不知道该去做什么。看了海报才知道,顶楼还有一个影视城,就决定去那里看一场电影。
到了那里看了那些电影名字,就完全提不起观看的兴趣来了。最后发现,居然还有那种打折的老电影在放映。
真的是很老的那种,上个世纪的作品了,而且还是小成本制作《异次元骇客》。观影体验意外的不错,至少在上个世纪,这部电影中的世界观还是挺新奇的。
观影结束之后去了地下美食城,找了一家中餐馆,随便点了几个菜,吃了一顿。相比起沈昱的厨艺,这里的口味只能算是一般,就这样食不甘味的吃了一顿,勉强填饱了肚子。
一个人逛街购物,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餐馆。
沈昱心情有些小郁闷,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落魄到了这个境地。
自嘲的笑了笑,拎着购物袋朝停车场走去。
迎面飞快的跑来了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粉雕玉琢般的,特别可爱。身上的衣服,看样子也是大牌的,家境应该不错。
后面有个年轻女子,一手提着包,一手控着裙摆,匆匆追赶小女孩。因为鞋跟较高的关系,跑起来非常不方便,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这种商店里的玻璃特别多,地上还有些滑,沈昱也怕小女孩跑的太快出事。赶紧拦了一下。
小女孩见有人拦她,一个转身就跑了回去,嘴里还喊着,“妈妈,妈妈。”
那年轻女子,一把抱住了小女孩。心里大松了一口气,到没像别的年轻母亲那样气急败坏。反倒是语气和缓,声音温柔,给人非常有教养的感觉。
用手揉着小女孩的头,“快点谢谢那位叔叔,要不是他拦着你,你迟早要摔跤的。”
随后朝沈昱微微点头致谢。
沈昱微笑着点点头,四目相对的时候,两人同时愣了一下。
双方的笑容同时收敛。
沈昱眼神中出现了少见的厌恶情绪。而对方那个女子,眼神就复杂的多了。
愣了一下之后,沈昱就想转身离去。又想到了,去停车场的电梯还在前面。
加快了脚步,想要迅速从那女子和小女孩面前通过。
那女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喊了一声,“沈昱。”
沈昱脚步微顿,但还是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走。
那女人似乎做了一番心理斗争,拉着小女孩赶上两步,“你先别走,让我把话说完。”
沈昱顿住脚步,回头瞪视着眼前这女人。
那女人知道沈昱对他的态度肯定好不了,于是把身边的小女孩拉到前面。指着沈昱对那小女孩说,“这是你哥哥,你快叫啊。”
小女孩看着沈昱,觉得眼前这个哥哥的眼神好凶,怯生生的喊了一句,“哥哥。”
沈昱心里无论怎么不痛快,也不可能对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发火。当然也不可能答应。
眼睛不去看小女孩,而是盯着眼前的女人,冷冷的说了一句,“我的妹妹只能是苏晚镜的女儿。”
对面那女人的脸色当时就是一白,半天没出声,最后还是用干涩的声音说道,“沈昱你还是回家吧,父子没有隔夜仇的。我知道你讨厌我,可是……可是……”
沈昱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她应该是想说,可是你母亲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但问题是,这样的话可说服不了沈昱。那个男人生性风流,年轻的时候就是翩翩佳公子,不知道在多少花丛中游走过。
遇到母亲之后总算有些收敛,可能是因为母亲那种温柔知性,端庄贤雅的气质确实让他迷恋。更可能是苏家的财产和社会地位,让他选择了隐忍。
婚后没有几年,他又故态复萌。一开始还隐藏的不错,瞒着家里。被发现之后索性来个失口否认,从来不承认,也从来不悔改。
从那时起母亲就变得非常抑郁。但她就是那种非常传统的女人,她认为孩子不能没有父亲,一直没有选择离婚。
双方就这么拖着,一直到了沈昱高二那一年。母亲的身体突然就垮了,进了医院查出来是胰腺癌,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而那个男人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匆匆来医院看了一眼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他当时的心情应该是很欣喜的,终于解脱了,终于可以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了。
母亲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身边的亲人只有沈昱。
看着日渐消瘦的母亲,当时的沈昱几乎是茫然的。
一年前那个宠爱自己的大姐姐于小白死了,从小到大跟自己形影不离的刘颖,也因为那件事情和自己变得若即若离起来。
那时候沈昱每天都感到很冷,穿再多的衣服都觉得不够。总想找一个人抱着互相取暖。
母亲走后不到半年,那个男人就再婚了,新娘就是眼前这个女人。
平心而论,这个女人确实很好。年轻美丽,气质端庄,性格温柔,宜家宜室。
只不过,想想母亲躺在病床上的那些日子,父亲就是跟这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的。那时两人有多如胶似漆,沈昱就能感受到母亲有多么凄惨。
沈昱无论如何都不会承认这个女人的好,只觉得她面目可憎,心地恶毒。
尽管这个女人几次三番找到沈昱,希望他能回家。甚至愿意签下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凭证。
当然她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男人,可能她是真心爱着那个男人的吧。她希望那个男人有个完整的家,她希望那个男人有个孝顺的儿子,她希望那个男人能够一切顺心。
沈昱看着眼前的女人和她身边的小女孩。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容。
忽然开口问道,“你为什么是一个人带孩子出来的?他人呢?”
女人的神情有些愁苦,随即用手捋了一下鬓边的长发,“老沈今晚有应酬。”
立刻又补充了一句。“是生意上的应酬。”
沈昱脸上嘲讽之色更浓,“你还在骗自己吗?你20岁就开始跟着他,有7年了吧?他是什么样的人,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不知道。”
女人欲言又止想开口,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又听沈昱说道,“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安分的,今年他还不到50岁,我估计他还能折腾个20年,说不定几年以后,他又能换个比你更年轻的老婆。”
“你说他今天去应酬了,晚上他回来的时候,你闻闻他身上有几种香水味。你是女人,心思比男人细。他这些年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你真的一点都不清楚吗?”
“你对他的新鲜劲儿已经过去了,你除了在家里带女儿还能干什么?哦,对了,他在出席正式场合的时候,还需要你给他撑一下台面。”
女人的脸色越来越白,一手捂着脸,一手拖着女儿转身就走。不小心包又掉地上了,她回身去捡。高跟鞋又扭了一下。
最后一瘸一拐的带着女儿仓皇而去。沈昱看着她的背影,稍稍有些畅快的心情又变得落寞了。
也是个傻女人啊,又要毁在那个男人手里了。
第一百零二章 窥视
沈昱刚想离开,一个妹子就靠了上来。长相还不错,也有七八十分的颜值。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眼中充满了对受伤小男生的同情。
“像这种爱慕虚荣的女人没什么好留恋的。忘记过去,Youdeservebetter!”
然后用直勾勾的眼神,大胆的看着沈昱,就差说一句,“我就是那个better。”
沈昱从中餐馆吃完饭之后,出来就没戴口罩。这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好像给路过的女生打了兴奋剂。
沈昱和刚才那女人的一番对话声音不大,时间也不长。经过的人实际上也没太听清,由于刚才那个女人本来就年轻,保养的又好,看上去比沈昱大不了多少。
周围所有人的脑补,都产生了偏差。
以为是一个昔日情侣,被横刀夺爱的故事。爱慕虚荣的女方,抛弃家境贫寒的男生,跟了一个老头子跑路的故事。几年之后,物是人非。双方再次相遇,触景生情,男方开始痛斥女方的狗血桥段。
沈昱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女生。一字一句道,“谢谢你!你是个好人。我已经有了新的开始,今天我来商店买衣服,就是为了明天赴女朋友的约会。”发了一张好人卡之后,立即转身离去。
留下那女生在风中独自凌乱。
这件事情一直让沈昱如鲠在喉,心中有一股邪火发不出去。到了家里的时候才渐渐平息。
都是那个男人的错,你害了一个还不够吗?
刚才看见那个女人柔声细语对女儿说话的样子,沈昱产生了一种感觉,这个女人气质上很像自己的母亲。
你之所以会娶她,是因为她够温柔够贤惠,够傻吗?她比苏晚镜更适合你的要求吧,她没有煊赫的家世,就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
精神上崇拜你,经济上依附你,完全失去了自我,实在太容易控制了。
沈昱有种想拿点什么东西出来砸一下的冲动。后来想想,这关自己什么事。以后各过各的呗,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新的人生目标。
将来努力画画挣钱养家,跟小颖在一起好好生活,把一切痛苦的回忆都留在过去。
放过自己,重新开始。
天黑以后,拿了个蒲团去天台盘膝打坐,也不是那种特别正规的姿势,随意的盘坐着,像是在休息一样。
御星轮也不显现在眉间,无形无质的星力渐渐汇聚,把今天的消耗缓缓补充回来。
这样不显山露水的修炼方式很好,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如果以后小颖问起来,就跟她说这是冥想,是激发灵感,放松身心的运动方式。
异能者的世界还是不要让她知道的好,安安静静的过普通人的生活,不要让她老是提心吊胆的。
以后天台上还可以做个阳光房,天气冷了也可以过来修炼,顺便还能种点花花草草什么的。
冬日的午后,搬一个小茶几出来,跟小颖一起喝喝茶,晒晒太阳也蛮好的。
想到这里,沈昱的心情好了很多。
第二天清晨,还不到8点。外面就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沈昱想着刘颖有钥匙啊,这么早会是谁呢?
走到门口,通过门镜一看,还就是刘颖。
沈昱打开门问道,“你的钥匙呢?不会丢了吧?”
刘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踮起脚尖,一只手举得高高得,把钥匙举过沈昱头顶。
沈昱实在无语,实在搞不清她的脑回路。用询问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小姑娘。
刘颖展颜一笑,现在的她和七年前终究是有些不一样。时光似乎在她脸上刻下了温柔。
那种暖暖的笑容,让沈昱感到特别舒服。想着往后余生,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笑容,真的是太幸福了。
“我就是想让你再给我开一次门。”刘颖对着沈昱挤挤眼睛。
沈昱也习惯了她这种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
“我车钥匙还在楼上,我上去拿一下。
刘颖皱起鼻子,摇了摇小脑袋,“我们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出去的时候都坐公交和地铁,现在动不动就开车,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沈昱问道,“你昨天说的走走,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刘颖用力点点头,确定道,“就是这个意思,我们天湖本来就是古城嘛,用脚来丈量,是不是更有意思?”
沈昱也笑了,“你这个想法挺好的,那现在就出发吧。”
刘颖立即一个转身,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沈昱快走几步,抢到了她的侧面,跟她并肩而行。
现在和以前可不一样了,这是准女友啊,不跟紧些小心她跑了。
转过一个拐角,刘影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
沈昱问道,“你看什么呢?”
刘颖笑笑摇摇头,“没什么。”
沈昱也回头看了一下,见一辆黑色阿尔法保姆车停在路边。
这种车子比较大,在老巷子里确实有些影响正常通行。
那辆车最近几个月沈昱也见过几次。可能是哪家的亲戚开来的,也不是经常来,街坊邻里也就没多过问了。
沈昱和刘颖拐过街角后,埃尔法车里响起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车里一个20来岁的年轻女孩,渐渐把头埋下,看得出情绪相当低落。
“芷菲,这下你可以死心了吧。”旁边一个剪着短发的干练中年女子,盯着女孩的眼睛说道。
女孩把头抬起,露出一张极其清澈纯真的脸庞,一双似乎能照见人心的干净眸子,此时也有些黯淡。
女孩子淡淡的开口道,“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他们最终能走到一起,也是我最想看到的。他终于得偿所愿了吧?”
只是,唇边一丝苦涩的微笑还是出卖了她此时的情绪。
中年女子正色道,“你们是有感情的,这个我知道。我也是从你那个年纪过来的,你心里有多苦,我也能猜得到。只是感情这个事情,真的不能强求。他心里没你,你为他付出再多,他也不会珍惜的。”
年轻女孩摇摇头,“从来都是他为我付出,我什么都没给过他。无论他心里是不是有我,我都欠他的。现在知道他过得很好,能和青梅竹马终成眷属,我也就放心了。”
短发中年女人拍拍女孩的肩,“你能这样想最好,感情就像两个人抬重物,越晚放手的那个人伤的越重。回去大哭一场就可以了,千万别犯傻,别真的放在心上拿不下来。女孩子的青春就那么几年,你的知名度刚打出来,能不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就看下一步的发展了。”
女孩脸色木然的点点头,似乎对她说的东西丝毫不感兴趣。
“还有一件事,你出头了,肯定会有人黑你。我知道你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从小家境贫寒却品学兼优。长得漂亮而洁身自好。”
“但是有一点,你毕竟跟他同居过。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要瞒也瞒不住的。还好当时你们是谈恋爱,问题也不算很大。只是你跟他分手的原因值得商榷,我估计有人会拿这个事情做文章。”
“你主动离开他,进入娱乐圈。还是他移情别恋抛弃了你,你为了活出自我的价值才进入娱乐圈。这完全是两个概念。你最好跟他事先沟通一下,让他承认是他抛弃了你。”
“有你们之间的感情,我相信他一定会帮你,他不是业内人,承担一个渣男的名声对他来说并没什么。而这一点对你很重要,相信他会理解的。”
女孩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那短发女人,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好半天才说出话来,“这绝对不行。”
短发女人开始苦口婆心的劝说,“你别傻了,好不好。公司为了给你立人设,花了多少资源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蒯总护着你,你也混不下去的。艺人到底还是要面对粉丝的,你人设崩了,谁都救不了你。”
女孩态度非常坚决,“不行就是不行,人设崩了就崩了,大不了我退圈。我当时主动跳进这个烂泥塘,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我能有足够的自信站在他身边吗。如今再让他为我背骂名,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短发女人痛心疾首道,“芷菲,你先弄清楚现在的情况再说。你刚才又不是没看见,他现在已经另有新欢了。你不可能回到他身边了,你这边又要放弃事业,到最后还不是个人财两空的下场吗?”
女孩笑了,笑得特别有自信,一改刚才的柔弱,“又不是离了娱乐圈,我就活不下去了。兰姐,我不叫陆芷菲。陆芷菲只是一个艺名,是你们给我立的一个人设。我叫陆笑笑,我是全国重点大学天湖大学的大四在校生,品学兼优,每年都拿一等奖学金,专业成绩优秀,我完全能养活自己。”
短发女人被噎住了,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最后讷讷地说,“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咱们先回去。”
第一百零三章 故地重游
“你今天换了新衣服?”刘颖低着头,一边踢着一颗小石子,一边问道。
“这都能看出来啊。”
“这怎么能看不出来?我又不是你。我今天穿的什么,你注意到了吗?”刘颖看了沈昱一眼,眼中似乎含了一丝幽怨。
沈昱看着刘颖的一身穿搭,大脑飞快运转,这就是考验环节吗?
果然有些眼熟,仔细一看,衣服的款式和质地都不是特别新。
“你以前好像穿过。”
“好多年以前啦,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的时候,我经常穿这一套。”刘颖一个小跳,转了90度,面向着沈昱,抬起下巴盯着他的眼睛。
沈昱摸摸头,看着她这一身旧日里的装扮,觉得她这已经不止是暗示了,分明是在告诉自己,我还没有改变,我们可以继续的哦。
沈昱伸手揉揉她的头发,感叹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刘颖看着他,眼睛里似乎也有某种深情流露。然后一伸手将沈昱的手拨开,“别这么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啦。”
沈昱差点笑喷,你都23了,还长什么长?当然这话他不敢说。身高是刘颖的痛点,平时她也显得毫不在意的样子,实际上从一些小细节上可以看出,她对这个还是很敏感的。
明智的转换了一个话题,开了个玩笑道,“昨天晚上你去哪里了,是不是也去酒吧了?”
刘颖翻了个好看的白眼,然后把身体凑近沈昱,用鼻子嗅了两下,“嘿嘿,你说也去了,说漏嘴了吧?前天你果然是去了酒吧呀。”
沈昱发现好像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会无理取闹,开个玩笑竟然也能被她这么抓住语病,只得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吧,我承认。前天就是去的酒吧,黑长直大波浪,大长腿小蛮腰都约了一个遍。”
刘颖闻言,笑的花枝乱颤,拍打着沈昱,“学弟,别吹了,你这小身板吃得消吗?”
沈昱一把抓住她的小手,笑嘻嘻的说道,“小颖,有些事情不能光看表面。实践才能出真知啊。”
刘颖一把抽回了手,脸色变得有些复杂。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道。
“昨晚我去家里看了我爸妈。”
“叔叔阿姨怎么样,身体还好吗?”
“还行,都还不到50岁,工作很稳定,也没什么烦心事。”
又犹豫了一会儿,继续开口道。“如果你将来有空的话,可以去看看他们。”
沈昱觉得这进展好像太快了,这就要上门了。转念又一想,自己从小就和刘颖的父母认识,以前他们家也没少去。
刘颖的家庭状况很普通。父亲在一家研究所工作,母亲在私企当会计,算是小康家庭。
刘颖的父亲跟刘颖有点像,性格有点大大咧咧,脾气也挺好。刘颖的母亲是个挺会来事的人,有着普通家庭妇女的那种精明。其实人也还好,有点小势力,也不算太过分。
沈昱一口答应下来,“也好久没去看过叔叔阿姨了,哪天你有空,我跟你一起回家看看。”
刘颖脸色一黯,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淡淡的说了一句,“以后再说吧。”
两人一路走一路闲聊着。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看着熟悉的街景,谈着过往的话题。一如往昔。
经过他们以前的小学,两人站在学校的栅栏前,看着在操场上奔跑的小学生们,心情一下子就愉悦起来。
沈昱好像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球场上纵横捭阖,大杀四方。以三年级的小身板,对抗着高年级的学长。他忘了那孩子的名字,但记得这孩子给自己起的绰号叫当路君。
刘颖心虚的看了那孩子一眼,拉了拉沈昱的袖子,示意他赶紧走人。
午饭是在一家老字号饭店吃的,沈昱特地要了一个包厢,这种酒店大堂里的菜品基本上都是学徒工做的。大厨的手艺,都是给包厢客人保留的。
为了能吃到原汁原味的粉蒸肉和蜜汁鸭,沈昱也就不在乎那些价格上的差距了。
刘颖眼中光芒大放,一边吃一边说,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完全没了小淑女的仪态。
沈昱发现刘颖今天的情绪忽高忽低的,猜想着她可能是有点紧张了。毕竟她长这么大也没谈过恋爱。
就算是跟自己很熟了,幼时玩伴和男女朋友之间的角色转换,也不是那么容易跨过的。
沈昱想到这一点,态度就更加温和了。耐心的跟她聊天,让她随心所欲的发挥,很好的扮演了一个倾听者的角色。
离开饭店之后,又去了一个他们熟悉的地方。
那座大桥开建的时候,他们还在读小学。那时候刘颖经常突发奇想要下去探险,很快就会被施工人员赶出来。在被驱赶的过程中,两人都体验到了冒险的刺激感。跑出来之后总是互相对视哈哈大笑,感觉又取得了一场史诗级的胜利。
两个完全没有安全观念的小学生,在那时候不知道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
大桥建成以后,他俩也常常爬到桥底下去,就像现在一样。
刘颖身手依然不减当年,比那些调皮的小男孩还要灵活,沿着检修梯一路爬到桥底下。沈昱老脸有些发烫,周围还有很多路人,用惊讶的眼光盯着他们。
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刘颖都在下面伸手招呼他了。
最终两人还是到了桥下的河边,肩并肩的一起靠在桥墩边上,难得安静的看着,河中的水流从眼前缓缓淌过。
桥上没有汽车经过的时候,四周就显得特别安静。两个人可以听到互相的呼吸声。
很多年以前也是这样的,桥底下巨大的空间就只有两人。那时候他们有一种感觉,感到整个世界就剩下他们两个了,小时候有些害怕,两人会靠得紧紧的。
长大了之后这种气氛就变得有些暧昧了,只是后来学业负担越来越重,两人也没什么机会再一起出来疯玩。
现在的沈昱,倒是没什么暧昧的感觉了,就觉得特别温馨。和最熟悉的人,回到了当年他们自己的小空间。
就这样两人静静的看着河水,似乎都在想什么心事。头顶上不时有汽车经过,一阵隆隆之声过后,又是一片安静。这样的气氛,维持了半个小时左右。两人才开始又慢慢聊起来。
下午两人去了一条小吃街,刘颖又变得元气满满。两人就这么一路逛吃逛吃,最后都变得肚子滚圆。
“我们这里的小吃还是少,我有一个南方来的同学,说他们那边的早茶小吃品类超过200种。据说光是虾饺都有好多口味的,真是让人羡慕啊。”沈昱又找了个刘颖喜欢的话题。
刘颖果然来了兴趣,“真有那么多吗?那以后得去一趟南方了。”
一路聊天,一路消食。天开始慢慢黑下来了,不知道是两人有了默契还是巧合。他们走到了一条靠河的小路上。左边是一排常见的垂柳,路的另一边是一棵棵的桃花树。4月初的桃花刚刚绽放,绝大多数还是花骨朵儿。这时景观灯已经亮起,把一树树的桃花照出了异样的光色。
从走上这条路开始,两人都没说过一句话,他们都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最终他们终于停留在一棵大桃树下。抬头看了看这棵桃树上的花,果然比别的桃树上更多更艳。
那个比桃花还要美艳的女子,把一身的鲜血都浇灌给了这棵桃树,它还有什么理由不比同类更加茂盛呢?
刘颖走上前,用手轻抚着树干,情绪已没有七年前那么激烈。时间终会改变一切。沈昱的心也没似当年那般绞痛,只余下一丝淡淡的伤感。
第一百零四章 表白
感伤的情绪渐渐消退,沈昱似乎心有所感,一抬头与刘颖四目交接。
这时候刘颖背靠着桃树,沈昱面对着她,与她保持一步距离。如果他此时伸出一条胳膊撑住树干,就可以形成完美的壁咚了。
两人对视了很久,似乎谁都不愿意打破这种气氛。
头顶的路灯,加上周围的一圈景观灯。正好把树下的这片空间照的特别亮。在周围夜幕的映衬下,这里就像是舞台剧的中心,聚光灯的光圈之内。
路边的小河并不宽,河对面是一条马路,此时正好有一个穿着校服,骑着自行车的女生经过,女生的车篓里有一个大书包,非常沉重。车子骑的不快,可能是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趁着在回家路上放松一下自己。
小女生很喜欢河对面的那一排景观,每天晚上放学路过的时候,总喜欢在这段路上放慢速度。看看河对面的桃树,看看树上的花开的怎么样了。
还有两个多月就要中考了,既然要考本市最好的天湖一中,那当然不能放松了。回家路上的这一点风景,是她不多的娱乐之一。
女孩子似乎看到了什么熟悉的东西,迅速回头再次确认。果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在河对岸的桃树下。
女生有些不敢相信,赶紧停下车子,跑上了人行道。
想了想,又躲到了一棵树后。实际上,她站的地方离路灯很远。对面不太可能发现她。
果然,是沈昱哥哥啊。
他在做什么?那个是他女朋友吗?
不对呀。那分明是个小孩子,看穿着打扮,身形样貌,可能还没有我大。
初中女生,甚至是小学女生。
这也只能怪刘颖身材过于娇小,面相太过显嫩,而且今天还特意穿了中学时候的衣服。不熟悉的人无论怎么看,都会把她当作未成年少女。
这怎么可能,沈昱哥哥可不是坏人啊,不对,他可能对女人的口味有些特殊。否则当年也不会……
想到这里,女生再也不敢想下去了。
把身体再往树后靠了靠,悄悄的观察起来。
沈昱看着眼前小小的人儿。心中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要倾诉。又似乎什么都不需要说,对方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心意。
还是要有一个仪式吧,沈昱这样问自己。
一伸手撑住了树干,将刘颖的身子罩了进去,反正电影里就是这么拍的。
轻轻地说了一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刘颖实在无语了。就这老套撩妹的手段,撩大妈还差不多。你的前女友看着也不傻呀,怎么能被你这种人骗到手?
轻巧的一侧身,就转了出来,伸手指着沈昱,“你别乱来好不好?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沈昱抬头看了一下树上的桃花,又低头看了一下地上的泥土,当然不可能还有血迹残留。
沈昱忽然有了想说的话,“我觉得有些话就在这里对你说,或许更好。”
“如果小白姐也在这里,她能听得到的话,那我也要对她说几句。我喜欢你的表妹,从小就是。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相信你也一定看出来了。自从你走后,我和小颖的关系变得疏远了,这七年来我过得很不开心,你走了,妈妈走了,小颖也不理我了。我几乎就跟以前的世界割裂了,成了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也成了一个没有家的人。”
“不过幸运的是,小颖终于回来了,又跟我在一起了,我想今天我们来这里,就是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你。让你知道,我们现在过得很好,相信你看到了也会很高兴吧。”
然后直视着刘颖的眼睛,“刘颖,再多的语言,也无法表达我对你的感情。跟你在一起,我就觉得所有的幸福都围绕在我身边,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闪闪发光的,身旁的每一缕阳光都是充满芬芳的。我只想在余生,竭尽我所能,让你能体验到我现在的感受。”
“刘颖,我……”
“别说,千万别说出来!”刘颖突然开口大声地叫道,她此时早已是满面泪痕。
沈昱愣住了,就算他在感情上再怎么迟钝,也能看得出,她这种状态肯定不是感动。
刘颖颤声说道,“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感情。你可以拥有更好的,真的,我希望你过得快乐幸福,很抱歉,我不能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沈昱听了之后,如遭雷击。一阵眩晕过后,情绪变得有些冲动。一步上前,伸手搂住了刘颖的肩,想要把她揽入怀中。
心里只有一个声音,留住她,留住她!如果现在让她再走了,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刘颖一阵挣扎,摆脱了沈昱的纠缠。沈昱当然不可能用力,发现刘颖有拼命的架势后,只得收手了。
刘颖两眼直盯着沈昱,“今天对我来说就是一次告别之旅,没有想到让你误会了,这是我的错,过两天我会去你那边拿行李的,谢谢你的招待。这些日子我也很开心。”
沈昱激动地一步上前,“你既然很开心,为什么要走?”
刘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泪水,“人不能永远靠着感觉活下去,要遵从现实。我很快就要去留学了,将来还可能会移民。我觉得我的人生还可以走得更远的,我不想活在过去。我劝你也走出去,去看看广大的天地。那样你才会变得开阔起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碌碌无为。”
说着转身就开始加速奔跑,沈昱追了几步,伸出手想拉住她。一股无力感涌上来,抓住了又能如何,她的心已经不在这里了。
难不成还能学阿星,把她抓起来玩密室幽禁游戏吗?
这时候,怎么会冒出这么个念头,看来我真的不对劲。
沈昱呆呆的站在桃树下,一时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马路对面的女学生,看到沈昱哥哥好像是壁咚了人家小姑娘。心里就是一跳,人家还那么小,你怎么就能……
见那小姑娘一下子躲了出去,心里才微微的松了一口气。沈昱哥哥你要悬崖勒马啊。
之后就见沈昱对着那个姑娘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不知道是威胁还是在骂人,把人家小丫头吓哭了。要是没有这条河挡着,女生一定要冲过去,阻止这种恐吓未成年少女的恶行。
然后见到那小姑娘又说了几句,可能是在斥责他吧。随后沈昱似乎是恼羞成怒了,上去就要用强,好像要强行侵犯那个女孩。好在那娇小少女拼死抵抗了一番,才险险脱离了他的魔爪。
又是几句对话之后,小姑娘终于转身跑了。见沈昱追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对岸的小女生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有一瞬间,她甚至想从书包里掏出手机报警,但一想,这是沈昱哥哥啊,我怎么能恩将仇报。不是应该帮他掩盖罪行吗?
最后看着沈昱呆呆地伫立在对面的树下,整个人似乎丢了魂一样。
小女生心中惴惴,这是要出事了呀,那个跑了的姑娘不会去报警吧?沈昱哥哥要惹上大麻烦了!怎么办?怎么办?
第一百零五章 对话
沈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拿钥匙开门的时候连续出错,换了几次才用了正确的那把。
瘫坐在沙发上,看着毫无人气的客厅,脑子里完全是负面情绪。
在几个小时前,刘颖还是他生活中唯一的支点。
所有对未来的规划,都是需要有她在身边陪伴的。
现在沈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还要再开一家漫画工作室吗?天台上还要再搭个阳光房吗?
回家之后,再也看不见她那张笑脸了。冬日午后的阳光中,我还能与谁对坐?
所有重要的人都离开了,未来的生活还有意义吗?
生活需要有意义吗?
至少对沈昱来说,需要!
在阳光下生活的人,感受过温暖的人,被关爱过的人。当他们失去这一切的时候,生命就完全褪去了色彩。
沈昱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佝偻着身体艰难地上了楼。
小颖一点都没说错。我沈昱就是个碌碌无为的人啊。
老天待我不薄,给了我一副好皮囊,一个好家世,甚至还给了一个不错的传承。如果换一个人,善加利用这些,早就一飞冲天,成为山巅看风景的人了吧。
而我呢,一心一意的留恋过去,从没想过走出自己的舒适圈。
也从来没想过小颖需要什么,想起来就很可笑,你有什么理由要求一个学业优秀的女研究生,放弃自己的毕生所学,陪你蜗居在这里。每天晒晒太阳喝喝茶。每天坐在你身边,看你画画。
你有想过她的感受吗,外面有着山和大海,诗和远方,纵使不能站在世界之巅,至少也要四处走走,经历不同的风景。
想到这里,沈昱觉得自己错了,看似悠闲惬意的整个人生都是错的。
沈昱默默的回到空荡荡的房间,仔细思考了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才是真正关心自己的?
舅舅算一个,叔叔也不错,还有……柏阿姨也应该是吧。
这样一想心里就好受多了,至少还是有人关心他的。
当然这些人都是他的长辈,都有着各自的生活,偶尔能把目光投向自己这里,就很不错了。
他个人的生活终究要自己过下去的。或许明天迎着阳光,我可以重新开始。
只是现在,请让我再软弱一会儿吧。
沈昱缓缓的走到梳妆台旁坐下,毫不犹豫的拿出了化妆盒。
他想起了昨天和唐继的对话。
我确实有个妹妹,人在虚无缥缈间,她的名字叫苏晓。
在所有人离开我之后,只有她还在我身边,对我不离不弃。
她现在应该很想来到我面前吧,来安慰我这个不成器的哥哥。
一边想着,一边化妆。好几次泪水把刚画上去的妆容给冲花了。
去盥洗室擦了把脸,对着镜子做了几次深呼吸,稳定了一下情绪,回来重新开始化妆。
最终一个淡妆完成了,我妹妹从来不需要浓妆艳抹,她就是那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素颜美女。
戴上了那款30英寸的发套。
然后开始换衣服。一件浅蓝色T恤,下身一条白色包臀裙,过膝的包臀裙增加了女人味。又找了一件蓝色牛仔外套披了起来。
这身穿搭有些随意了,不过很适合年轻女孩子。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看着镜子里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眼神中充满了忧伤。
沈昱缓缓开口道,“对不起!第一次见到你就是这样糟糕的状态,我真不是个好榜样啊。”
然后他觉得这样不行,因为镜子里的女孩子用男声说了同样的话。
他闭上眼睛,将自己的话重复了一遍。
然后睁开眼,看着眼前镜子里的女孩。控制了一下发音,从小就学越剧,这种小技巧实在太容易了,用女声说道,
“没关系的,哥哥。我们是最亲近的人,互相依偎取暖,互相舔舐伤口,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温暖的微笑,多么治愈人心啊。
沈昱心头出现了一丝感动,伸出手去触摸镜子,镜中的女孩也伸出了手,两人的手隔着一面玻璃紧紧贴着,触手一片冰凉。
沈昱无奈的叹了口气,“我们还是隔了一层啊。我永远感受不到你的温暖了。”
镜中的女孩说,“最重要的还是心,我把我心里最温暖的情感都给你,你能感受到吗?”
沈昱用力的点点头,“嗯,我知道了,哥哥就跟你说一些心里话吧。”
这一夜,沈昱对着镜子,就这么一直自言自语。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的趴在梳妆台上睡着了。
天湖大学附近,有一家颇有名气的私厨。规模不大,口碑却不错,一般都需要预定。
当然也有些人很特殊,随到随吃,比如在二楼小包厢里的两人。
看着眼前这个摘下兜帽的青年,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就好像饿了几百年一样。
天湖大学赵杰教授,心里就很不舒服,眼前这个人虽然没有饿几百年这么夸张,但是十几年总是有的。
最后还是出声道,“小墨,你少吃点。你这具身体会吃不消的。”
小墨抬头看了一眼眼前这个三十七八岁的胖子。爽朗一笑,“早一天晚一天都一样,人终归是要走这条路的,要不趁现在吃爽了,那才叫抱憾终生呢。”
赵杰皱着眉劝说道,“你也不用这么快就放弃,多撑一天,总能多一点希望。那件东西还是应该在的,只是我们还不得其法。时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你多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处理好的。”
小墨摆摆手,“当年她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肯定是屏蔽了天机的。就凭你这个半吊子的水平,无论如何都是算不出来那件东西在哪儿的。不要说是你,前两天我们抓了一个叫赵三分的大地师,算力还在你之上,我让他帮着算了一下,结果那小子直接吐了血。”
赵杰不以为然的摇摇头,“靠着卜算找那件东西完全是走了错路。如果连我们都能算出来,那件东西早就遭了雷劫,灰飞烟灭了。正确的方法还是要抽丝剥茧,以现代刑侦学的方式去寻找。”
小墨哈哈大笑,“什么时候江湖骗子都学会刑侦了,不要以为看了几集柯南就成侦探了。”
赵杰敲敲桌子,“你严肃点,我最近找了一些关系,把所有的线索都给了出去,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小墨也收敛了表情,严肃道,“那位老太太要藏的东西,怎么可能被外人找到,她当时可还没老糊涂。除非是机缘巧合……算了,我早就放弃了,我已经多活了十几年,也够本了。接下来的一些时间,我打算放松一下,去跟老朋友喝喝茶,聊聊天,不用每天这么东奔西跑了。”
赵杰还要再劝,直接被小墨抬手阻止了。
“那件事本来就是逆天而行,古往今来有谁成功过?就算是成功了,到最后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赵杰一脸自信道,“我们用的是科学方法来解决玄学问题,跟那些人有本质的不同。”
沈昱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揉揉眼睛,看着屏幕上的名字,竟然是小墨。
接了电话以后,小墨说要过来一趟,有些是要给他做交代。
沈昱看着镜子里的女人。想先卸了妆,再把衣服换掉。
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也许一开始生活对他太好了,身边的人对他太温柔了,让他以为所有的一切美好都是理所当然。
等灾厄来临的时候,他只会躲避,只会靠着回忆旧日的那些温暖来安慰自己。从来没有想着主动去应对。
想想这么多年来,他沈昱为什么总是心情郁结,这个源头在哪里?
那不就是因为母亲过早的离开了,在他心里远远没有做好准备之前。
母亲为什么会终日抑郁,以至于年纪轻轻就缠绵病榻,导致了最终病重不治。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她遇人不淑,嫁了个不靠谱的丈夫。
看着他每日留恋花丛,与声色犬马为伍。性格柔弱且有些保守的苏晚镜,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她希望能将这场名存实亡的婚姻保持下去,让儿子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
想到这些,沈昱就开始怒不可遏。他恨自己的父亲,他更恨自己的无能。
他从来没有去痛斥过那个男人,就因为他是自己的父亲,就因为他的权威吗?
这个渣男就没人管了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吗?
不能继续怯懦下去了,要鼓起勇气,应对不确定的未来。
勇敢吗?女装算不算?穿着女装去找那老头子的麻烦算不算?
不对,光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去了之后被他骂一顿吗?
我得带上男朋友啊。
刚打开门的时候,小墨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一个长相惊艳的女生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
那女生穿着白色带粉色装饰的洛丽塔小裙子。扎了两条马尾辫,戴了一顶有装饰的紫色小圆帽。
脚下踩了一双绑带高跟鞋。做工考究的丝袜,将两条白生生的大长腿曲线完美的勾勒出来。
小墨觉得这女生的脸有几分熟悉感。试探的问了一句,“你是沈昱的妹妹吧?”
那女生对他点点头,示意他进屋。
坐到沙发上之后,女生也没问他喝什么,直接给他倒了一杯清水。
小墨有些疑惑,这个女生是怎么知道自己只喝清水的?
他没见沈昱下楼,于是问了一句,“你哥呢,我刚才打电话跟他约好的。”
对面的女孩开口道,“我就是。”
他用的就是沈昱的原声。
亏的小墨还没喝水,否则肯定一口水喷出来。
愣了半天之后,才用难以置信的口气问道,“你真是沈昱?”
沈昱又用女声道,“我可以是沈昱,也可以是沈昱的妹妹。”
小墨之所以来看沈昱,是因为他的朋友不多,他认为沈昱就是其中之一。
沈昱这个人平时不声不响的,似乎还有点怯懦。但关键时候从来没有怂过。
北斗巷那一次,在院子里大战戊土分身。战局不利时,沈昱没有转身逃跑,而是冲了上来,用甩棍攻击对方。
甩棍被打飞之后,第二次沈昱又冲了上去。虽然用防狼喷雾剂的行为有些脑残。但确实证明了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伙伴。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小墨就认同了他,觉得这个人值得一交。
本来他想趁最后一些日子,跟朋友们再聚一下,刚跑到沈昱这里,就看到了这样的场面。
突然觉得,不虚此行。至少让自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光怪陆离。
咱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