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出发
手兴奋的微微发抖,目光在一件件衣服,小裙子上轻轻扫过。眼前的橱柜,就是她的乐园。这所有的漂亮衣服,包包,小裙子现在都是她的了。
她突然冒出一个极度荒谬的念头,这个衣柜的原主人,沈昱大学交往三年的前女友。
她的出现仅仅就是为了此刻,给她留下了一柜子的宝藏,帮助她顺利的跨出那最终一步,让沈昱的双胞胎妹妹,母亲的掌上明珠,越剧界的天才少女-苏晓重获新生。
沈昱当年陪着她,逛商场选衣服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莫名的兴奋感,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种兴奋到底从何而来。
每次大方的刷卡,给她买下那一件件漂亮的衣服,一条条可爱的小裙子,一双双顺滑的丝袜,还有令别的女孩羡慕,妒忌的鞋子,以及那些价值不菲的包包。
那时她的眼睛总是亮闪闪的,脸上露出了那种小女人被呵护疼爱的幸福表情。她穿着那些衣服,在沈昱面前尽情为他展示所有的魅力。
当时沈昱的眼睛也是亮着的,太漂亮了,太迷人了,那些服饰就像长在身上似的。那是天使吗?
她看着他眼中满满的欣赏之色,巨大的幸福感和丝丝的甜意将她层层包裹,让她如同置身于一个温暖而舒适的茧中……
苏晓甩了甩头,清空脑中的记忆碎片。沈昱的过去跟她无关,哥哥呀,看看你当年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褪下睡衣,看着眼中穿衣镜中的自己,苏晓心中不由一阵惊喜,传承给身体带来显著的改变。
皮肤变得白皙,光洁而细腻,质地如极品暖玉般润泽,足以令绝大多数女孩子羡慕嫉妒到发狂。
盈盈一握的腰间没有一丝赘肉,小腹上浅浅的马甲线,健康而不显夸张。
修长笔直的大腿,纤细的脚踝,冰肌玉骨般的双足。
略低的体脂率,让她显得如此纤细,婀娜,身姿曼妙如弱风扶柳。
迅速将几个单品简单搭配,迫不及待的换上。
先换上的是一套浅暖色调的春秋穿搭,毛衣是随性自然的款式,搭配丝绒百褶裙,再加上一个简单的帆布包,不需要任何色彩的点缀,穿在身上就是满满的文艺范儿。赤足踩着小白鞋跟,又显出几分慵懒随性。
挎着包试探着走了几步,一丝丝的窃喜加上微微紧张,感觉整个人都是僵的。
平复心情,想着那种端庄优雅中的妩媚,十多年的戏曲舞台练就的基本功,加上现在对身体的极致控制。
缓缓迈出两步,镜中就是一个端庄闲适的年轻女子。一转身,气质一变,轻盈地走上了几步,那是邻家小妹,刚换上新穿搭的雀跃心情。抬头挺胸,高冷女神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尽显……
接下来就是不断换上新的穿搭。进行展示,释放内心的自我。
冬季休闲款的破边毛衣,显瘦的oversize版型加上落肩袖,将曼妙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搭配上一双里面有毛毛的雪地靴俏皮又迷人。
红格纹大衣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大翻领的设计大气,剪裁干脆利落。配上白毛包边和口袋设计相呼应,设计感满满。咖啡色的短皮裙,白丝连裤袜,将紧致腿形勾勒得纤毫毕现……
苏晓对着镜子双手捂着嘴,泪流满面,喜极而泣。终于,我回来了!当年的那个被人忽视的七岁小女孩,终于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若是换一个人穿上女装,没有精心的化妆与修饰,绝对无法以假乱真。
而苏晓不同,他清秀的面庞,温和精致的五官,温润的气质,加上如今晶莹如玉的肤质。若不是剃了个板寸,穿了男装也会被当成女孩子。
现在就差个发型了呀,苏晓抚摸着头上的板寸。
虽然她穿了学生装,会被误认为俊秀的假小子。穿上时装,更像是一个特立独行的气质模特。
但是女孩子嘛,总要有一头丝滑柔顺的长发。这样的气质才更加古典温婉。
事不宜迟,拿过手机,上了购物网站,选定了几个顺眼的发套,直接下单。
做完这一切,她心满意足的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挤了挤眼睛,开心的说:“嗨,你是最漂亮的,明天会变得更加完美!”
最后,她将这些衣服一一收齐,小心翼翼的收入了橱柜。重新换上睡衣。
带着笑意,沈昱浑身轻松的回到床上,开始修炼起基础呼吸法……
第二天凌晨,沈昱又早早的醒了,他甚至有些担心,每天睡得这么少,会不会睡眠不足?
实际上北斗七星象征着生命力,北斗传承也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提升生命力的法门,不但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体质。更可以增加精神,提高身体恢复效能。
普通人要睡七八个小时才能神完气足,而此时的沈昱,只要修炼一个小时的基础呼吸法。在辅以四小时的睡眠,就能比普通人,更加精力充沛的过上一整天。
沈昱洗漱之后,直接去了厨房,舀了一勺大米,半勺小米,用水泡起来。再去将冰箱里的一小块猪肝和瘦肉拿出来,洗净,切片,稍一腌制……做了一道猪肝瘦肉粥。
一个多小时后,两碗香气四溢的猪肝瘦肉粥出现在餐桌上。
刘颖的脸上还残留着昨夜的迷糊,闻到粥香的那一刹那,她眼睛顿时亮了。香喷喷的猪肝瘦肉粥,白瓷碗碟中有两个酱菜,一个花卷切成两半放在盘中……看着就那么温馨。
刘颖突然双手交叠,贴于小腹上。向沈昱微微躬身,甜甜的道:“欧尼酱,您辛苦了!”
怎么说也是学过演戏的女人,那眉眼间的柔情,风摆杨柳的腰肢,温柔甜腻的嗓音。
沈昱心跳漏了半拍,或许是昨天打开了心结,觉着世上一片阳光灿烂。
带着笑意看着刘颖:“小颖,你是个很有魅力的女孩,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
刘颖表情一僵,悄悄退了一步。神情紧张的指着桌上的粥,小心翼翼的问:“这粥里没给我下什么药吧?”
沈昱愕然,不过这时的心情非常好,温和的说道:“没有啊,过来尝一下。味道应该很不错。”
刘颖疑惑的打量着沈昱,坐下来一边喝粥,一边嘀嘀咕咕道:“你今天不对劲,肯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挠着头,百思不得其解。
沈昱跟她讲了一下,今天要和朋友出门自驾游。可能需要一两天时间才能回来。
刘颖也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口导道:“这下巧了,我这两天有事,学校让我去参加一个经济论坛峰会。”
沈昱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随口问道:“像达沃斯那种经济论坛?”
刘颖果断点头:“类型是差不多的,就是级别没那么高。不过也不低啦,国家级的,主要是展望一下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
“是跟着你导师一块去吗?
“不是啊,是组委会专门邀请的我。”
沈昱觉得自己可能是穿越了,到了几十年后。眼前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一名国内著名经济学专家。而且由于特殊的体质,外貌没有丝毫变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你现在不是读研一吗?这可是国家级的峰会,不都是要请那些顶级学者,知名专家吗?”
“其实也没那么高级啦,反正你懂的嘛。我怎么说也是211高校教师。”
沈昱一拍自己的脑袋,这丫头确实是她导师的助教。理论上讲,助教确实属于大学老师。
沈昱差不多搞明白了,实际情况就是,地方上组织所谓高峰论坛,请不到一流学者,那就找一流学校的人,管你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只要顶着学校的名头就能来。
不过想想这丫头挺厉害的。又是辅导员又是助教的,在过些年,没准还真成了知名学者。
小墨的车停在巷口,沈昱坐上了副驾驶,然后一起去接叶千城。
经过昨晚并肩作战,两人如今也算是混熟了。一路上也能聊得起来。
“昨天来找你的时候,没想到你还是个富二代,住庙桥坊是大隐隐于市啊。”小墨不无羡慕的说。
“哪是什么富二代?就靠收点房租维持生计,还要在网上接点活补贴家用。”沈昱随意道。
“接什么活,我能做吗?”小墨有些期待。
“主要是接一些插画,收入也不高,甲方要求倒是不少。现在这个行业内卷严重。好多新人都很难揽到活。”
“了不起啊,原来你是知名插画师啊。还是羡慕你们这些搞艺术的,过些年都有机会成名成家。哪像我,以前就是天桥算命的,现在更惨,还得去拼命。”
“不至于,不至于。就一普通插画师,你现在是有编制的国家公务人员,妥妥的体制内的人。”
“对了,你这插画师是不是还得找个美女画师?”
沈昱琢磨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小墨这货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为什么脑回路总能如此清奇?
第十七章 案情
今天叶千城换了一身新行头,灰色高领毛衣,黑色夹克外套,加上牛仔裤,运动鞋。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等他上车之后撇了小墨一眼,冷哼了一声,一言不发。
见车里气氛有点冷。沈昱客套了一句。
“叶支队,您今天这一身衣品不错啊。人特别精神,看着也年轻。”
叶千城一下子来了精神,嘿嘿笑到:“这身女儿给我搭的,还是你们年轻人懂得穿衣服。我家那丫头做正事不行,搞这些花里胡哨的倒是件件在行。呵呵。”讲到女儿,这中年人神情就变得柔和,话里话外总透着一股宠溺。
“那还得说你女儿有孝心,平时都想着你,换别的年轻小姑娘,哪能为父母想这么多。”
这话让叶千城更高兴了,随口就攀谈起来。
见打开了话头,沈昱话锋一转,问道,
“叶支队,咱这是要去哪儿?新的线索又是什么?”
叶千城摆摆手,“小沈,别喊我叶支队,这就太见外了?叫我老叶就行,喊一声叶哥也成。”
沈昱立刻顺杆爬。“叶哥,你也知道我是新人,第一次出任务,什么都不懂,以后您这个老前辈多带着我点。”
叶千城笑笑,“谁都是从新人过来的,多跟着办几件案子,也就成熟手了。再说,你小沈也不是普通人,关键时候可比我这老头子管用多了。”
然后叶千城,就讲述了这次新线索的情况。
原来,五年前马天行失踪的女友叫顾雯雯。由于这件失踪案的过程过于离奇,警方还是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可是无论怎么调查,就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而这件案子转机就在今年。特事局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国内发生的异常事件和异能人士的动向。对全国未破获的离奇案件进行了一次梳理,并根据案件特征,进行了串并。
而顾雯雯失踪案,就跟几件类似案子串联上了。
原来顾雯雯失踪前后,分别在滨河,左江,临海都有年轻女子失踪。
她们中大多数人的失踪,都显得很平常,有些像是因为家庭矛盾,有些疑似个人情绪有问题。甚至有个孤身出来打工的姑娘,她的失踪根本没有引起重视。直到两个月之后,老家的父母没有收到她寄回去的钱,才发现这个女儿不见了。
左江,滨河,天湖,临海这几个城市虽然都在天湖流域,也分别接壤,但并不在一个省。
前面三个城市分属两个省,而临海是个直辖市。如果不是这次特事局的梳理计划。没有人会把这几件,看似不相关的案子联系起来。
初步统计失踪的姑娘有七人。如果是一个地方短时间之内,频繁发生年轻女子失踪状况。肯定会发现异常。
问题在于,这些失踪案分布在不同的四个城市。而且失踪人员除了年龄和性别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相似之处。这就产生了一个盲点。
“我们这次先去左江,那里的一个女孩,失踪日期是在五年前的6月12,跟顾雯雯只差了三天。”
“是左江市区吗?”沈昱开口问道。
“不是,是下面的清溪镇。”
沈昱打开手机,查了一下电子地图。开口问道。“他们这些人失踪的间隔时间是多少?”
“间隔一般都是三到四天。”
沈昱面露思索之色,沉默了差不多有半分钟。“能不能把他们失踪的时间和地点都列出来?然后在地图上标注出来。”
“看来你也想到了,小沈你这脑子不是一般的灵啊。”
沈昱故作腼腆的笑了笑。“哪有啊,还不是你刚才给的提示。”
小墨问道:“什么提示?”
沈昱与叶千城相互对视。叶天城示意沈昱说。
于是沈昱便解释道:“刚才叶队提到了天湖流域这个概念。发生失踪的四座城市,都与天湖相邻。
上次马天行提到过,他女友失踪的地方是在白沙滩公园附近。而白沙滩公园北面就是天湖。
然后今天我们要去的清溪镇,也恰巧临近天湖。是不是有点巧合?”
叶千城满意的点点头。又问道,”那你还联想到了些什么?”
沈昱略一犹豫,还是开口道
“是时间和距离吧,顾雯雯失踪的那天是6月9日,而清河镇上的那个女孩失踪的是6月12日,其中相差了三天。这七个人失踪的发生频率,大概就是间隔三到四天。
我们今天为什么先去左江,因为如果沿着天湖沿岸行驶,左江是离我们最近的。最近的间隔失踪时间,以及最近的两地。
我想如果把这七个人失踪地点标出来,再将大致案发时间也标上去。会不会是沿着天湖沿岸的一个环形。”
啪啪啪啪,叶千城微笑鼓掌。“厉害啊,小沈。一语中的。我们的人费了一天的力气,才分析出来的东西。被你一眼看出来了。”
“可不能这么算。”沈昱立马摇头否认。“你们是从纷繁复杂的线索和条件中,找出了有效信息。然后再把这些信息分析整理,得出了结论。
而我是得到了最关键的几个信息,只需稍微组合一下。
你们是真正的办案,我也就是做初级推理题的水平。”
“嘿嘿,谦虚了,谦虚了。年轻人反应就是快。”叶千城也不卖关子了,直接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打印出来的天湖地图,应该也是从电子地图上截屏的。
沿着天湖有七处,用红笔做下的标记。标记旁还有文字说明,写了失踪人的姓名,年龄,失踪时间。年龄都在19~23岁之间。失踪时间分别在6月5日,9日,12日,15日,18日,22日,以及25日。
第一起发生在天湖市柳林镇,然后案发地点就朝西延伸。
第二起就是顾雯雯失踪案,案发地点天湖市白沙河公园。
第三起就是今天要去的,左江市清溪镇,据说那姑娘疑似是失足落水。当地也组织过打捞救援,最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第四起也发生在左江市,方位又向西北延伸。第五,第六起都发生在滨河市。最后一起,案发地是临海。
这七件失踪案,几乎是围着天湖绕了大半个圈。
沈昱看的头皮发麻,这就像是有个人在沿着天湖旅行时,每隔三四天,就将沿途随机遇到的一个女孩带走。
小墨也大致弄明白了状况。边开车边皱眉思索。忽然开口道:“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叶千城和沈昱一脸惊奇的看过来。
小墨脸色凝重的道:“如果我分析的没错,那么世界就危险了。”
沈昱心里咯噔一下,连小墨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都说世界危险了,恐怕真的大事不妙。
只听小墨继续道,“你们听我的思路啊,也帮着参谋一下,看看有什么遗漏的。
我认为这个事情不太像是普通人干的。一般的连环杀人犯罪,那些人通常是心理扭曲的疯子,基本上都要到了,心里崩溃的临界点才去作案。作案频次绝不会这么高。
连续七件案子,都查不出一丁点线索。其作案手法之高明,简直匪夷所思。天湖流域是国内发达地区,就算是在五年前,卡口监控也已经很完善了。
到了新地方,要躲开这些监控,就要熟悉当地的环境。这就是一大笔时间成本。
关键还在于绑走这些女孩目的是什么?一般的人贩子也不会有这么周密的布局。
对了,老叶。你们有没有查过这些姑娘的生辰八字?”
叶千城一愣,如果这真是特殊事件,还真有必要查一下失踪姑娘们的生辰八字。
这些年遇到的怪事也多了,异能者层出不穷的各种能力,千奇百怪的修炼方式。让叶千城的办案思路也开拓了许多。
“这个倒没有,我现在马上让他们查一下。”立刻给队里打了个电话。
小墨道,”这个可以慢慢查,也不影响我们现在调查。下面才是关键。
如果是异能者犯罪,为什么要围绕着天湖?
难道是因为他不能离开天湖太远。或者他要在天湖附近办一件什么大事?抓了这七个姑娘,就是为了某种邪恶仪式做准备。”
“你的意思是……献祭?”沈昱小心翼翼的问道。
小墨面色沉重的点点头。“天湖流域数千万人口,要真出点什么事,后果不堪设想。你想象一下,密密麻麻的深潜者从湖里爬出来,巨大的如同山岳般的克苏鲁,从湖中冒出来。”
叶千城不屑一顾的说”这件事发生在五年前,要真有什么大事,早就发生了。我虽然不知道你说的那个什么克苏鲁,异能者的上限就那么高,哪来的像山岳一样的怪物?以后你说话之前先动动脑子。
小墨可不乐意了,”我说老叶,你讲话别那么冲好不好?探讨案情就是不同思维的碰撞,都像你这么僵化,只会离真相越来越远。”
“呵呵,我是老了,僵化了。没你那么玩的开,听说过执法记录仪没有?”
小墨不屑的笑了笑。“你有执法记录仪又能怎么样?还能把我的话录下来去告我?”
叶千城老脸上渐渐浮现出笑容。解释道:“按照规定执法期间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而且其内容必须要留档保存。”
小墨听了这话,就更不屑了,“那又怎么样?”
“上个月天湖市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中,突击检查了笙歌醉梦会所,查获了其中的一些违法交易。
当时有一个被查获的嫌疑人,衣冠不整,丑态百出,且态度极其嚣张,口口声声的说是自己人,还说自己认识上头的领导。
让执法人员很恼火,直接将其带回所里。整个抓捕审讯过程,都有全程记录,
你说我要不要向上面汇报一下情况,特别是当时的视频记录特有意思。别误会,自己人!哈哈哈哈。你在那儿演小品呢。”
小墨的神情逐渐凝固。
第十八章 码头
看着小墨一脸漠然的握着方向盘。沈昱心里很慌,万一这中二青年,在羞愤交加之下,大喊一声。“燃烧吧灵魂!爆裂吧精神!消失吧世界!”抱着与敌偕亡的信念,将车开上天际。
想到这里沈昱不敢怠慢,立刻打起圆场,将两人劝下来。
实际上,这事小墨做的有点问题。本来被抓之后,只要低调点,要求打个电话,毕竟不是什么大事,叶千城捞人也比较简单。
可当时小墨大声嚷嚷着:“别误会,自己人”,让人家挺难堪,还说认识上面的领导,把人家给气坏了。
老叶再去捞人的时候,就替小墨顶了雷。听了不少冷言冷语,当时气的老叶都想一走了之,最后还是忍了下来,好生好气的商量着放了人。
老叶本身性子就倔,有时连领导的面子都不给。受了这气之后,哪能还给小墨好脸色。
沈昱好劝歹劝,两人最终达成协议。
小墨不能将叶千城女号上网资料外泄,叶天城也不得再提小墨会所被抓一事。
从天湖市区到清溪镇,不过五六十公里,也就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
到了镇上,叶千城联系上了当地的派出所。所领导亲出门相迎,毕竟老叶的级别在这儿。寒暄了几句后,所里派出了一个经历过当时案件的民警协助他们查案。
那警察姓于,三十来岁,人长得挺精神,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
余警官提出,要不要去那位姑娘家里了解一下情况。
叶千城略一作考虑,摇摇头说暂时没必要。还是去那姑娘落水的地方勘查一下现场。
那余警官有些疑惑,但出于警察的职业素养也没多问,直接就上了车,给他们指点路途。
清溪镇毗邻天湖,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自然风光优美。驾车绕过古桥古坊林立的老镇,沿着新修的观光公路一路向北,行驶了约莫2公里左右,到了镇上的码头附近。
这原来是个古码头,现在已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一排仿古画坊停泊在码头周遭,看这些画舫朱漆斑驳,色泽暗淡应该有些年头了。
叶千城看了,笑道:“你们这里也坐船菜啊,这都是咱们天湖沿岸的传统了。”
余警官无奈的笑笑:“只要是湖边渔村,多少都有些船菜的传统。
前些年搞特色的旅游,一窝蜂的上了好多家。
不但是我们村,围绕着天湖所有的村镇几乎都搞起了船菜。
火了没两年,生意就清淡下来了。
不过,我们这里还行,价格口味都还过得去,勉强还能做下去。”
将车停到停车场。四人下了车,朝落水现场走去。
余警官边走边介绍情况。
“五年前就是我出的警,大概在晚上9点左右,当时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说我们镇古码头往东300米处,有人在夜跑时失足落水。
我立即赶过去,那时这边的生意还不错,6月12天气挺热了,9点左右,晚上还有不少客人,”
我们这边小地方,乡里乡亲之间的关系还很不错。听到有人落水,好些人都下水去救人,还有划着小船的。
我赶到的时候,救援工作已经展开了一段时间。当时有两个经验丰富的老渔民在做现场指挥,整个救援过程执行的井井有条。我甚至都没插上手。
只可惜啊,直到过了10点。还是没有找到人。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已经不是救援了,只是在做打捞工作而已。”
说这话的功夫,三人已经来到了现场,这是离码头有一段距离的沿湖步道上,这段道路是沿湖景观带的一部分。周围打理的很干净,人工绿化带做的很漂亮。
余警官用手比划了一下,囊括了二三十米的道路,示意那里就是落水地点。
沈昱在这段路上来回走了一遍,从感觉上来说,这段路很安全。路基外确实是有一个向下的坡度,但是坡度很平缓,而且有七八米的距离。
就算不小心从路上滑下去,也不太可能滚下河。况且河边还有一条木质栈道。除非是故意冲下去,否则不太可能有意外的发生。
叶千城和小墨比他更专业,叶天成利用专业的现场勘察技术分析,甚至还试着下了斜坡,到栈道上去试了一下。
而小墨手里托着罗盘四处探查,沈昱好像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小墨要用这么小的罗盘,因为这样托在手心中,不太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三人做了一番交流,都没有什么发现。叶天城又问余警官对这件事的看法,有没有什么疑点?
余警官踌躇了一下,还是回答道:“我的个人观点,跟你们几位相似。也觉得人不太会这样掉下去。当然不能排除特殊情况。
还有一个情况,湖边的水没有想象的那么深,也就是一米多一点,救援的时候,很多人都站在水里用手在摸。
那个小姑娘叫常如怡,我跟他们家里认识,对她的情况也比较了解。他们家虽然不是渔民,但是小姑娘是会游泳的。
她之所以要夜跑,是因为天热起来了,穿修身的衣服有点显胖。实际上小姑娘并不胖,1米65左右,不到120斤的样子。她从5月份就开始跑,到6月12日那天,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每天都是同样的路线。所以她不太可能会因为不熟悉路线而落水。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经过一个多月的锻炼,还会游泳。会淹死在一米多深的水里,实在是有点说不通。不过还是那句话,总会有各种特殊情况。”
叶千城问出了一个他想不通的问题。“她落水是怎么被发现的,是谁发现的?”
余警官伸手指向来路,那边有几间仿古建筑,也是店面。“常茹怡是一个很热心开朗的姑娘,跟附近的人关系都不错,每次夜跑经过那边店铺,都会跟店铺里的人热情的打招呼。那天她跑过去没过多久,店里的人就听见一声惊呼,然后就是落水的声音。”
小墨突然问了一句,“惊呼与落水的声音间隔了多久?”
余警官被问住了。
第十九章 发现
小墨解释道:“假如她是自己脚底打滑滚落水中的,那么惊呼与落水之间的时间会较短。而如果是有人想强行把她拖拽下去,尖叫之后会有一段挣扎的时间。”
叶千城迅速理解了小墨问话的意图。笑着摇摇头,
“你这个问题思路很好,但是意义不大。步道边的斜坡宽度有七八米,在滚落过程中,她也会做出自救的动作。期间能坚持多久就不好说了。
而且你为什么会说,有人把她拖拽下水,正常思路不是把她推下水吗?”
小墨看了余警官一眼,也不好说的太直白,只能说了句,“直觉。”
沈昱和叶千城都觉得他话中有未尽之意。但有外人在场也不好追问。
回到古码头,叶千城得知常如怡的父母,在那里开了一家冬羊夏鹅的小饭店。于是干脆邀请三人,去那里把午饭解决了。
小店不大,打扫的很干净,生意有点冷清。现在是三月中旬,夏天的咸水鹅还未上市,冬天的羊肉显得有些过了时令。不过,今年的倒春寒还没过去,吃羊肉也不错。
店里有一对中年夫妻,面相显老。见有生意上门,立刻笑着上来招呼。看到余警官,笑容更真挚了几分。“小余,来吃饭了,快进来坐。”
众人围坐在靠门的一张餐桌旁,要了四个羊肉小火锅。在等火锅加热的时候,随意的聊着些闲话。
此时后厨出来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皮肤白皙,身材消瘦。染了一头紫发,前面还挑染了几绺白发。
虽然系着围裙,里面的衣服还是挺新潮的。这么冷的天气还穿着短裙,小腿上还有一个精致的纹身。
少女好像没什么精神,双手捧着个托盘,里面是几道配菜。几盘配菜一一放到桌上,转身要走。突然看见了沈昱,眼睛顿时亮了。
“几位客人,你们还要点什么吗?”嘴上说几位客人,实际上眼睛一直盯着沈昱的侧脸。本来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扑扑的。
沈昱有些无奈,本来他就长得不错,除了身高稍差点,也是妥妥的校草一枚。现在还有了几乎完美的肤质。
他今天出门之前,特意还用眉笔把眉毛画粗重了一点,再加深了一点鼻翼的阴影,鼻梁上打了一点高光,让鼻子更有立体感。使自己看起来更阳刚一点。别让人误以为自己是女生。
叶千城和余警官都是过来人,不动声色的聊着天。小墨则对着沈昱挤眉弄眼,沈昱只好客气的对姑娘说不用了。
结果,没过多久。姑娘又从后厨转了出来,手里端着两个碟子。一盘金针菇,一盘娃娃菜。
对几人说这是店里送的。又借机跟沈玉聊了几句,顺便还要了微信。然后一路小跑欢快的回到了后厨。
小墨笑着对沈昱说:“我想起了以前追的一个日漫,里边就有一个男主角,长得非常帅。
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女生的青睐,去咖啡店,料理店,甚至图书馆都会有女生送吃的。以后咱们兄弟出去,我靠你去刷脸了。”
沈昱知道小墨这脑回路比较独特,也不跟他计较,笑着摇头。
“你都说是日漫了,跟现实总是有距离的,何况我也只是普通而已。反倒是你,高大英俊,气宇轩昂,才是符合普世审美价值的。”
小墨听着高兴,不过嘴里可没放过沈昱,谁让刚才小姑娘用花痴样的眼神看着沈昱,而对小墨视而不见。这一幕伤害性较大,侮辱性还更高。
“那个动漫最后的结局你知道是什么吗?”小墨不怀好意的盯着沈昱。
沈昱也知道他说不出什么好话,摇摇头干脆不理他。
这时后厨的紫发女孩,又笑盈盈的从后厨出来。假装是要出门,经过他们那一桌的时候,又停下跟沈昱搭话。
小墨心里寻思,这小子不会被强行留在这儿招女婿吧?今晚就来个当夜成亲,送入洞房,嘿嘿!看这小姑娘长得还不赖,倒是便宜这小子了。
忽然玩心大起,掏出罗盘把手伸到桌下,想悄悄的起上一卦,看看沈昱和这姑娘的姻缘。虽然这么做有些无厘头,但这对小墨来说就属于基操。
将目光扫到罗盘上的时候,戏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罗盘指针有规律的轻颤,这是怎么回事?异常能量反应!强度不高,但是距离实在太近了。
首先排除自己和叶千城。沈昱这人有点特殊,比普通的锻体者更加英华内敛,平时的时候一丝能量都没溢出。
至于余警官也不大可能,刚才在现场也用罗盘探查了,离着余警官也不远,当时可没有感知到异常能量波动。
排除一切的不可能,剩下的当然就是真相。如今一切似乎都有了答案。
眼前的小姑娘,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小店里,她的目的何在,她和五年前常如怡的落水是否有关?
现在为什么无缘无故的找沈昱搭话,难不成还真因为这小子帅。怎么可能!
这一刻他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看着沈昱带着一脸温和的笑容与小姑娘聊天。小墨原本泛酸的心突然就不酸了,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看穿了这些后,一切尽在掌握!
想到这里,小墨将罗盘收入口袋。夹起一片羊肝塞入嘴里,轻轻咀嚼,一脸满足。
吃过午饭,叶千城也没向这家人询问案情。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大概率是随机事件,再问也不会有什么新线索。何必再让这对略显老态的夫妇,再次回忆起痛失爱女的经历。
四人快走到停车场时,叶千城指着不远处一座占地颇广,气势雄伟的建筑。外面明黄色的照壁,里面的楼阁殿宇飞檐斗拱,甚是大气。比起周围小巧的房舍,显得很突兀,于是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余警官看了一眼说道:“是天湖娘娘庙啊。”
提到这个话题,余警官也来了谈兴。”前些年不是提倡保护非物质遗产吗,各种民俗文化都被发掘出来,天湖娘娘的信仰,在我们这里还是比较深入人心的。老辈人都相信这个,也是一种不错的心理寄托吧。
这个庙是前几年新建的,当时地方上也想把这座庙打造成一个文化旅游特色景点,带动整个镇上的旅游产业。这效果吗……”
沈昱觉得这个想法绝对是地方上某些人一拍脑袋想出来的。
目前已知最古的天湖娘娘庙就坐落于庙坊桥巷,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自己天天经过那里,也常看见有周围的居民进去祭拜。
斥巨资在这里新修一个,除了方便附近的村民过来烧香,应该也没什么别的效果了。
叶千城道:“恢复民俗,保持传统,这些年确实提的很多。
湖娘庙不只你们这儿有,这些年我去过很多地方,都有见过,庙宇基本上都是新建的。还有些是在旧址上翻修的。
不仅我们天湖流域附近的这些地方,哪怕是在外地,也有白衣湖娘庙,虽不特指天湖娘娘,感觉还是挺类似的。”
小墨开车先将余警官送回所里,一番感谢之后驱车离开。临走前还开玩笑似的问了一句,那刚才饭店里挺漂亮的小姑娘是谁?好让小沈回去准备彩礼。
余警官也当他在开玩笑,于是告诉他,那是店主夫妻的小女儿,也就是那落水的姑娘,常如怡的妹妹常乐怡。
刚一离开小镇,小墨把车子掉了个头,又向湖边渔村开回去。
沈昱提醒了一句,方向反了。
小墨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淡淡的说了一句:“回家的方向反了,寻找真相的方向对了。”
叶千城问:“你是发现了什么,刚才有小余在,所以你不方便说?”
小墨嘴角掀起了一个弧度,“有时真相就在拐角,你不转过头去看一眼,它就会与你错过。就像我们的小沈,见到漂亮小姑娘,眼中就看不到别的了。”
沈昱干脆不理他,刚才自己就是出于礼貌应答几句。到了小墨嘴里,就变成色不迷人人自迷了。
叶千城赶紧打断他,“别扯那些没用的,到底发现什么线索了?”
于是小墨就将刚才的发现跟两人说了一遍。
叶千城听了很吃惊,觉得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但小墨在这种事情上不可能开玩笑。
第二十章 同游
小墨神色轻松的说,“这种事情就怕没线索,一旦抓住线头,抽丝剥茧,按部就班,下面的是基本上就是走程序了。”
叶千城可没小墨这么乐观。当了二十多年的老刑警,什么样稀奇古怪,光怪陆离的事情没遇到过。
“这事情还得先做个详细的谋划,你能确定那个小姑娘身上,真的有异常能量波动?”
“百分百确定。而且我还觉得她跟小沈套近乎,可能是别有用心。”
沈昱严肃的点点头,“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很可疑。五年前她姐姐离奇的失足落水,而五年后她身上带有异常能量,没准五年前她已经是个异能者了。
唯一说不通的是,如果我们所调查的七件案件是一个系列案,那么五年前的她顶多十二三岁,如何能在半月之内跋涉数百公里,在四个不同的城市,做下七件案子。”
叶千城摸着下巴道,“小沈,这个你或许是想差了,我并不认为她是那七件案子的幕后黑手。
或许她是经历了姐姐的那件事之后,才得到的能力。异能传承的方式千奇百怪。调查之前我们先不要预设立场。只有确定更多事实,找到更多证据之后,才能做判断。”
小墨对沈昱说:“你不是加她微信了吗?干脆把她约出来聊聊。”
“你都说她接近我,是居心不良,别有用心。现在我主动去约她,岂不是打草惊蛇。”
“这可不一定,没准她以为你是上钩了。”
“你以为人家傻的,刚才我们是跟着余警官一起,现在我发信息单独约她,人家不怀疑才怪。何况我也从没主动约过陌生女孩子。”
“这没问题,把手机给我,就凭我这一身所学,撩妹技能点满,保管帮你把人约出来。”小墨跃跃欲试的道。
沈昱不以为然的摇摇头。心想,你这语言能力去网上喷人还凑合,要去撩妹那不是找打吗?
叶千城出乎意料的开口道,“小沈把手机给他,让他试试。”
沈昱惊诧的看了叶天城一眼。
叶千城解释道:“这实际上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如果真能约出来,当然最好。如果约不出来,也没什么损失。小沈,你对人家姑娘有意思不?”
沈昱无奈的摇摇头。
“那就没问题了,知道你们年轻人好面子,可真要去干点事,谁还能顾及面子?人家真要有什么不愉快,顶多以后不联系就是了。”
沈昱不情不愿的将一个旧手机解了锁递给小墨。他原本用的那个手机,在昨晚的战斗中被他给当暗器砸掉了。事后只能把卡拿出来,装在旧手机上先用着。
小墨接过手机,双手飞快的在按键上打字。很快提示音就来了,应该是姑娘回了消息。来来回回几次,小墨吹了个口哨。直接将手机丢给沈昱。
“约出来了,就在湖娘庙门前见面。”
这倒是有点出乎意料,沈昱本以为小墨在做无用功,没想到还真成了。
沈昱看了一下聊天记录,也没觉出什么高深的技巧。只是说他们几人刚结束公务,趁时间还早,想在镇上转转。希望小姑娘能过来帮着介绍一下镇上的景点。
小墨哪有什么聊天技巧,靠的就是小姑娘对沈昱的好印象。既然是有好感的小哥哥相约,趁着下午有空,在家附近转转就当是玩了。
何况刚才他们和余警官一起吃饭聊天,也不像坏人的样子。当然在小姑娘眼里,长得像沈昱小哥哥那样好看的,怎么可能是坏人。
湖娘庙建在一座小丘之上。门前有二三十级台阶。
三人等在石阶旁,没过多久常乐怡就过来了。她换上了一身粉红色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头发也扎了起来。只是脸色有些苍白,见到三人的时候还在微微喘气。
沈昱见她这副虚弱的样子,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上去关心的问道,“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啊,是身体不太舒服吧,这就送你回去,不要太勉强了,到家好好休息一下。”
常乐怡扯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摆摆手说:“没那么娇贵,只是最近睡眠质量不太好,精神有点不足,现在白天多运动一下,晚上还能睡得香些。走吧,我们上去,去看看我们家乡的特色。”说罢带头拾级而上。
三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也跟着一起上了阶梯。
绕过照壁,进了大门,左右两侧分别是钟楼和鼓楼。再往前就是前殿,殿里供奉着财神和本地城隍等一众神仙。
穿过前殿,后面的主殿就供奉着白衣湖娘,进了主殿看见一尊等身高的汉白玉神像。雕工十分精湛,把神像的面貌特征和形象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神像是个气质温婉的女子,面带着温和的笑容,一脸祥和的看着众人。
常乐怡可能是经常过来,对这里的情况十分熟悉。从进入山门就开始给众人讲解,听得三人连连点头。
只听她又介绍道:“这两边的十二张画像,就是随侍天湖娘娘左右的十二娘。”
沈昱朝左右看去,发现果然有十二张立轴挂在左右墙上。走近仔细观看,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纸墨香气。这些画明显是新的,而且技法比较特殊,结合了中国古代的工笔画法和西方油画的技法。画上人物既传神,又写实。
“这些姑娘既非大家闺秀,也非天上仙女。都是我们天湖流域民间女子的代表,每个人都代表了古代的一种行业。她们分别是绣娘、织娘、茶娘、扇娘、灯娘、琴娘、蚕娘、花娘、歌娘、画娘、蚌娘。就代表了我们这种勤劳善良,心灵手巧的民间小姑娘。”
说吧,嘻嘻一笑,还调皮的指了指自己。
沈昱自己家就住在庙桥坊,那里的天湖娘娘庙是目前存留下来最古老的。
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湖娘身边还有十二娘。
这个设定可是够接地气的,他猜想这是近些年新加上去的。既然是民俗,就应该贴近老百姓,所以官方就将这些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行业代表给加上去了。
本来文化就是有增有减,随着时代发展而改变,不可能一成不变,也不需要因循守旧。这种对民俗内容的注入,至少在沈昱看来还是很不错的。
在庙里转了一圈,相互也熟悉了,话也聊开了。沈昱就按照计划,开始引导话题。先是从了解镇上的情况开始,继而打听小姑娘家里和她自己的情况。
常乐怡介绍了自己之后,自然而然的就问起了三人的情况。沈昱顺势介绍了叶千城,故意将他的身份讲了出来。
小姑娘听说老叶还是个领导,变得有些局促起来。还好,年轻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又活泼起来了。
提到小墨的时候,沈昱说出了之前商量好的一番说辞。他告诉常乐怡,你别看小墨年轻,实际上他是一个著名的青年民俗学家。不但在文化局任职,而且还是天湖大学的讲师。
讲真,小墨的形象气质,确实与民俗学者相距甚远。幸亏之前有了铺垫,有老叶这个领导身份作保,常乐怡还是接受了。小姑娘毕竟年轻,缺乏社会生活的历练。
第二十一章 风回路转
常乐怡打量着小墨,眼前的这个人看上去年纪也不大,怎么就是知名青年学者。
突然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老是带着兜帽,研究艺术的都这样?”
沈昱和叶千城也同时回头看着小墨。小墨被三人盯得不自在,身手又将兜帽往前拉了拉,犹豫着开口道:“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我从小有头痛的毛病,尤其不能吹风。每次头部受冷之后,就会难受好几天。”
小姑娘挺善良的,听了这话眼神变得柔和起来,似乎对小墨充满了同情,还说回去帮着问问镇上老中医,有没有治头痛的偏方?
沈昱想着昨天晚上风也不小,也没见小墨带兜帽。不但没见着他头痛,反而是大发神威,大杀四方。
不管小墨有什么秘密,如今还要引导话题,于是解释道:“小墨是民俗学者,不是艺术家。研究的东西都与生活息息相关,是很实用的。
小墨研究范围很广,古建筑,古代服饰都有涉猎。古代的建筑形制和服装款式,现在有些高档小区的设计也采用了许多古建筑的元素。包括服装也是,小墨这是你的专业,来给我们这位小美女讲讲。”
常乐怡掩嘴轻笑。
小墨有些傻眼,他哪懂什么古代服饰,好在反应够快,立刻接过话头:“太专业的讲着也没意思,举个例子,百褶裙你穿过吧?”
小姑娘微微点头。
“百褶裙在设计理念方面,就是一种古典思想与现代理念的结合。上端体现了古典束缚之美,下端又体现了现代开放之美,从上方的单纯统一过渡到下面的层层叠叠,也体现了一种思想的流变,古代元素虽好,那也不能生搬硬套。就像现在挺流行的那句话,大人,时代变了!”
把小姑娘唬得一愣一愣的。
沈昱想着,不能让这货继续自由发挥下去了,马上就得露馅儿。立刻接话道:“民俗中最吸引人的还是神秘学那部分,虽然不可证实,也不可证伪。但是流传了几千年的东西,终归是有一定道理的。小墨在研究期间,认识了一些民间人士,跟他们交往的时候,听说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有趣传说。要不小墨你来讲讲。”
他们三人本来就打定主意,要让小墨拿出罗盘仔细检查一下这个姑娘。但又不能用强,引起什么误会就不好了。
女孩子多少都会相信些玄学的东西,干脆把小墨包装成一个懂些江湖之术的民俗学者。然后把话头引到卜卦算命,这年纪的小姑娘总有些好奇心,顺势就让小墨拿出罗盘,仔细的检查她一下。
这时四人回到庙门口,正要出门。从门后转出来一个青衣道姑,微笑向众人打招呼。
沈昱见着道姑,四十岁上下,皮肤微黑,面容端正,神色和蔼。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本分的修行人。
那道姑看着常乐怡,就回头朝沈昱道:“这位居士,看你这位女伴面色苍白,脚步虚浮,气息不稳,明显是身体不适。你还是快带她回去多休息一下。”
因为常乐怡在这三人中,靠着沈昱最近,而且对他的态度也明显有些亲昵。被这中年道姑看在眼里,还以为这两人是一对。
沈昱被她一说倒是有些尴尬,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听道姑又说,“这位女居士,最近是不是有些不顺心的事?”
小墨一听,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即视感。道观寺院周围,总会时不时冒出这样的人。会拦住你问,先生女士,看你气色不是很好,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啊?
这就是一种老式的江湖套路。除了固定的烧香时间,平时去烧香的多少有些心事。就算是普通游客,那也无所谓,只要是人,哪有一帆风顺的?
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总会有人被忽悠住。小墨当年也和这类人打过交道,知道这类人也只是混口饭吃,世事艰难,所以一般都是看破不说破。
常乐怡脸上一阵阴晴不定,最后还是说,“也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最近经常做噩梦,被惊醒了之后就很难入睡。就算是勉强再睡,还会做同样的噩梦。”
叶天城和小墨对视了一眼,都觉出了异常。
青衣道姑思量了一下。随即拿出一个像手镯样的物事,递到沈昱面前,“这个手镯叫做风回路转,是由知名风水学家赵先生所设计,蕴含了风水五行,周易八卦等诸多道家理念。戴上之后有助于改变人的气运,驱邪避凶,消灾解厄。又经过庙中修持精深的前辈开光,常佩戴在身上,能够安魂定神,可保邪念不侵。居士,替你女伴请一个回去佩戴吧。”
沈昱有点发愣,不由自主的接过了这个所谓的“风回路转”。仔细一看,这造型做的也确实精巧,上面花纹虽繁复,却繁而不乱,几条花纹被梳理得井井有条。看着特别有设计感。中间还有一个可以活动的小指针。
小墨看着就觉得好笑,不就是一个不锈钢手环上面放一指南针吗?就是造型看着养眼一点,小商品市场大量定制的话,能压到10块钱以下。
这中年尼姑也有些经验,直接找沈昱推销而不是找常乐怡。沈昱面相偏嫩,看着年纪不大,没什么社会经验的样子。看衣着也不像差钱的人,只要在女孩子面前有争面子的心思,八成就会花钱买下来。
沈昱看着常乐怡脸上有些意动,应该是被中年道姑说中了心思,心中在犹豫不决。
干脆问道:“这位师傅,请这么一个峰回路转,需要多少花费?”
道姑揖手为礼道:“今日相见,便是有缘。请法器的花费也就是个心意。”
伸手一指侧旁处的一个门房,门房墙壁正中挂了一幅白衣湖娘的画像,画像前是供桌,供桌上放着一排香,中间是香炉。
“居士不妨去娘娘像前,奉上三支清香,聊表心意即可。”说吧,又行了一礼,头也不回,朝庙中走去。
小墨直呼内行,这比普通的江湖数要高明多了。直接把一个看似有些价值的法器给你,让你去上香,转身直接走了。
一般人得了这法器,总会去上一个香,而且这些香都是放供桌上的,根本不需要你花钱买。
普通人上香之时,总是正心诚意,有些虔诚的。上香结束之后,想着白得了人家开过光的法器,总得意思一下吧,没见供桌前还有一个功德箱吗?道姑之前把这风回路转说的天花乱坠,就是增加你对这东西价值的认同,往功德箱里投钱的时候,就得掂量一下了。
当然也会遇到一些贪小便宜的,直接拿了东西走人。不过这种人毕竟是少数,几块钱的东西送也就送了。万一这些人以后遇到什么倒霉的事,没准就能想起今天贪的小便宜,回来再补上一笔捐款。
第二十二章 纹身
果不其然,沈昱上香过后,就掏出两张红票塞入了功德箱。
出庙门后,沈昱微笑着将手中的风回路转递给常乐怡说,“快带上吧,你这么好的姑娘,相信娘娘一定会保佑你的。”
常乐怡很是犹豫,两颊绯红,低着头,脸上带着羞怯,双手不自觉的搓揉着衣角。
小墨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渣男!
见姑娘害羞,沈昱开起玩笑:“你看啊,这件装备都在神像前做过认证了,现在已经是你的专属装备。快带上吧。对了,你是精灵弓箭手还是美女魔法师?”
姑娘被逗乐了,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容划过脸庞,如春日里的一缕阳光。终于收下了镯子,直接套在手腕上,越看越是喜欢,脸上的笑意实在藏不住。
叶千城看在眼里,寻思着这丫头失眠到不是大问题,可这要落下个相思病就难治了。这小子可是个祸害,跟小墨一样不让人省心。
四人走了一阵,沈昱提议到路边的凉亭去休息一下。亭中有石桌,石椅,正是为游客准备的。
几人围着石桌落座,聊了几句。见常乐怡心情不错。
沈昱趁热打铁,说道:“小墨这么年轻,在业界有如此的成就,还得说是家学渊源深厚。祖传的占卜卦术,一般人已经很难请得动他了。”
小墨马上配合的摆摆手,谦虚的说,“别这么说,主要还得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占卜挂算都是朋友之间的玩闹,当不得正经事。”
沈昱立刻接口道:“咱们和小常姑娘,难道还不是朋友?”
小墨忙不迭点头道:“这个当然,这个当然,给小常姑娘卜上一卦,当然是分内之事。”说罢,将背包取下,从里面翻出一个造型别致的盒子。
常乐怡被这两人的话绕进去了,愣愣的看着小墨。
小墨可不会给她思考的机会,一番行云流水的操作,从一个袋子中取出三枚一元硬币投入盒子中。
常乐怡有些不解道,“我看人家算命都是用古代的钱币,你为什么用一元的?”
小墨又从包里掏出一个布袋子,打开袋口,里面是一包古钱,约莫三四十个的样子。
小墨解释道:“每个时代的钱币都有各自的说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但是呢,有个基本原则,用钱币卜卦是为了沾染在上面的人间烟火气。经手的人越多,人气也就越重,相对来说效果也就越好。有些古币都是收藏品,根本没有流通过,效果就很有限了。”
常乐怡严肃点头,一副不明觉厉的样子。
就听小墨解释道,“最初伏羲推算出的先天八卦,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有些艰涩了,后来周文王推演了后天八卦,衍生出了六十四卦。这两种卦象的关系,在后世的许多年中一直未被统一,直到明朝初年的郁离子刘先生,才将先天后天卦象统一成为混天甲子挂。我们家的一脉传承就是源于此。”
小墨将手中的卦盒递给常乐怡,入手十分沉重。常乐怡捧着盒子仔细端详,盒子似乎有年头了,就是个八卦形状,中间是个阴阳鱼。用手指试探着摸了一下凹进去的阴阳爻,似乎是某种致密的骨质材料。
常乐怡觉得这个卦盒可能是个文物,生怕弄坏了,捧的时候就更小心了。
小墨还貌似随意的提醒了两句,“你别紧张,老物件质量好着呢。清中期的漆器,也不值什么钱。放心大胆的用。”
常乐怡一听“清朝老物件”,就更加紧张了。然后根据小墨的提示,开始摇动卦盒。
一阵摇动之后,将卦盒放在石桌上。
小墨将手搭在盖子上,轻轻一掀。四人的目光都落到卦盒中,顿时都愣住了。
三枚一元硬币,明晃晃的直立。
常乐怡捂住嘴,轻轻惊呼了一声。沈昱也惊着了,摇了一阵之后,有一枚硬币立着,那还能说是小概率事件。但三枚硬币同时立着,只能说是灵异事件了。
小墨脸色发白,眼睛愣愣的盯着卦盒中的三枚硬币,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小墨嗓音干涩的吐出两个字,“立兆”。
沈昱忙问怎么回事。小墨艰难的摆摆手,一言不发。
常乐怡被眼前这诡异的场景吓到了,不自觉地将身子向沈昱靠了靠。
沈昱脑中念头飞速转动,自从前天晚上得了传承之后,异常事件接踵而至,让沈昱有应接不暇,身心俱疲的感觉。
沈昱眼光偶然扫过叶千城,只见他站在一旁,脸上虽无表情,但眼中不以为然的神色,还是流露出来了。
看到老叶这个表现,沈昱心里大致有底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灵异现象。三枚硬币的竖起,十有八九就是小墨捣的鬼。
小墨一脸凝重的盯着常乐怡,严肃的问,“你还能记得噩梦中的内容吗?”
常乐怡脸上露出惊惧的神情,似乎想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物。双臂抱胸,将身子蜷缩起来。明显是一个防御性的肢体动作。
沈昱立刻上前安慰,“没事的,没事的。大家都会帮你的,有什么事情一起解决。”
小姑娘这些天来噩梦情绪不断,精神已经绷紧到了极致,难得今天看到了一个心仪的帅哥,想跟着一起出来逛逛散散心。现在被小墨一吓唬,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直接转身扑到了沈煜的怀里,嚎啕痛哭。沈昱身体被姑娘紧紧的箍住,也不好把人推开,直接就僵在原地,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狠狠的瞪了小墨一眼,小墨倒是毫不在意,反而是冲着沈昱一顿挤眉弄眼。
常乐怡哭了一阵子之后,情绪渐渐平复,松开了双手,还在抽抽噎噎。
“狼,巨大的狼。还有大蛇。特别特别大的那种。”常乐怡心有余悸的诉说。
“除了这些呢,有没有水里爬上来的怪物,比如说类似两栖类的人形,还有像各种噩梦拼合起来的巨大怪物。”小墨试着诱导一下。
这可把小姑娘吓坏了,身子不禁微微发抖。连连摇头道:“没有,肯定没有!”
沈昱实在听不下去了。“别提你的克苏鲁了,稍微想点正事。”
小墨抬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好好,不提了,不提了。”
从口袋中掏出那个标配罗盘,对常乐怡说:“这种状况可能是邪气入体,我用这个罗盘帮你检查一下,你看可以吗?”
常乐怡这是已经失了方寸,脑中满脑子的妖魔鬼怪。哪怕是一根稻草,也要死死的抓住。听小墨要帮她检查,连连点头。
小墨也不客气,拖着罗盘,绕着常乐怡一点点的探查。果然,指针在有规律的颤抖。
叶天城和沈昱相互交换了个眼色,觉得这波稳了。
小墨有时会退出两步,看看指针反应会不会减弱。最后几乎是将罗盘贴着常乐怡周身,上下左右移动。
终于,小墨托着罗盘的手停住了,他几乎是半蹲着,罗盘停在了常乐怡左小腿的外侧。这时罗盘指针抖动的频率肉眼可见的增强。
小墨用左手指了指,说道:“问题就应该在这儿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常乐怡脸色苍白,僵硬的弯下腰,双手将左脚裤管卷起。
白皙纤细的小腿上,赫然现出了一朵红色的鲜花纹身。
沈昱和小墨几乎同时脱口而出,
“曼珠沙华!”
第二十三章 胡老板
常乐怡原本就心神不宁,听两个人同时惊呼出声,双膝一软,差点摔倒。幸好沈昱反应够快,抢上一步扶住。将她扶到石椅旁坐下。
小墨又从包里拿出一个放大镜,想上前观察纹身的细节。可小姑娘是坐着的,小墨要凑近观察,必须用一个半蹲跪的姿势,凑到人家脚下,这姿势就有些不雅了。
叶千城虽然在网上很能放飞自我,现实中到底是中年人做派,有些看不过眼,直接将另一侧的石凳搬过来,让常乐怡将小腿平放在石凳上。
小墨拿着放大镜在纹身周围左瞧右看,恨不能将眼睛长进纹身里。把常乐怡看得浑身上下不自在。
沈昱觉着小墨应该是抱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做事。怎么说他也是夜店小王子,会所急先锋,软玉温香,锦被翻浪什么没经历过。不至于占眼前小姑娘这点便宜。
为了缓解常乐怡的情绪,沈昱跟她聊起了曼珠沙华也就是红色彼岸花。
“你怎么会想到去纹身的,而且纹的还是曼珠沙华。”
常乐怡问道:“这个花叫曼珠沙华吗?纹之前胡老板也没跟我讲过,就告诉我这个花的气质跟我很搭。”
“红色的彼岸花叫做曼珠沙华,花语是无尽的永生,灭世的前兆,彼岸的召唤。而白色的彼岸花被称为曼陀罗华,花语是无尽的思念,绝望的爱情,天堂的来信。当然彼岸花还有白色和杂色的品系……”沈昱温声细语,侃侃而谈。
常乐怡看着他接近完美的侧颜,根本没听清他在讲些什么,只感觉在午后的阳光里,温煦的春风中。心里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就想闭上眼睛,倚在眼前人的怀里,放空大脑什么都不去想。让时下一幕永远持续下去。
小墨的一声轻叹,把姑娘拉回了现实。
小墨自斟句酌的对常乐怡说,“给你纹身的那个胡老板,没有在纹之前给你讲过彼岸花的禁忌吗?”
常乐怡懵懂的摇摇头。低垂着头,似乎在回忆。
最终还是一无所获,无奈的甩甩头放弃了。
小墨接着道,“纹彼岸花有着诸多禁忌,曼珠沙华的寓意不是很好。首先这种花是花叶两不见,生生相错,一般只有决心不谈恋爱,单身一辈子的人才会去纹。”
常乐怡听得脸色煞白,心中气苦。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满脑子都是甜甜的恋爱番剧,你侬我侬的甜腻滋味。现在弄了个单身纹身在身上,气得满眼含泪,差点又哭出声来。
小墨注孤生的性格,哪管人家妹子的那点小情绪,接着说道:“这还是小事,一般女孩我们都不建议纹彼岸花,这种花属阴,佛经上说它是黄泉路上的接应使者。纹了之后阴气入体。容易身体虚弱,还有年纪比较小的,比如说未满十八岁的也不适合。”
常乐怡过年才满18虚岁,听了脑中一片空,双手捧着脑袋,干脆自闭了,也不管小墨说什么,就是一言不发。
小墨问道:“你说的那个胡老板在哪里开店,我这就去找他算账。”
沈昱也在旁劝道:“这个胡老板实在可恶,咱可不能放过他,我们叶支队级别高,人脉广,肯定能给你讨回个公道。”
常乐怡顿时来了精神,觉得眼前这个男孩真是太贴心了,处处都在为她着想。双手托腮,眼神迷离,霞飞双颊。
可她也不仔细想想,给人纹有禁忌的纹身也不犯法,就算事前没讲清,老板也能推说自己也不之情。就算叶天城是个领导,也得按规矩办事,总不能把人揪出来打一顿吧。
沈昱当然清楚小墨专业上的能力,拿放大镜去看纹身,肯定是有道理的。既然一眼能看出曼珠沙华,再拿放大镜去看就值得推敲了。这个纹身上肯定还另有蹊跷。
常乐怡犹豫着说:“这个不好吧?也许老板他也不懂,就让他给我洗掉,行吗?”
叶千城这时站出来,摆出领导的派头。“接下来具体怎么办?还要看纹身店老板的态度。你尽管带我们去,我们先跟他谈谈,尽量磋商出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随即果断的一挥手,当先向停车场走去。
四人上了车。由小墨开车,常乐怡被安排在副驾以便指路,叶千城和沈昱坐上了后排。
根据常乐怡介绍,那个胡老板是个外地人,在镇口开了一家纹身店。老板30多岁,性格很开朗,待人很热情,在附近人缘不错。虽然有些老辈人对纹身有点看法,对胡老板本人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
叶天城突然有个问题,“这个纹身店是不是开了没多久?”
常乐怡仔细想了想,果断点头道:“去年冬天的时候才开的,到现在就三四个月的时间。叶叔叔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天城解释道,“这个很容易想到,你们镇规模不大,而且年轻人偏少,市场很有限。
纹身短时间之内,几乎就是一次性消费,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很少有人会把浑身纹满。
就像你,因为觉得好看新奇,去做了一个纹身,回去肯定会被父母唠叨半天。
所以这个纹身店是不太可能长期在镇上开下去的。
他应该是到一个新地方,租一段时间店面,等当地市场饱和之后,就换个地方重新开业。”
常乐怡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突然说道,“所以那个胡老板,是不打算在我们镇上常做的,也不会考虑回头客,抱着能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做生意?”
小墨回过头来,嘿嘿笑道:“老话说的好,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那种做流动性生意的,只跟人家打一两次交道的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底线都很低。”
沈昱赶忙拦着:“都说了是古代,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现代服务业还是要以诚信为本。”
第二十四章 狼与蛇(一)
胡鹏三个月前来到清溪镇,租下了古镇边缘的一个小铺面。由于远离镇上的商业街和旅游景点,租金相当便宜。
铺面装修好之后,玻璃门左右挂上一些宣传画。周围的人才得知这是一家纹身店。有些老人对此不屑一顾。
比如街坊杜大爷,几个老头围着下棋,杜大爷不屑的向纹身店方向歪歪嘴,对几个老伙计说:
“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脑子是不是都不太灵光?这不就是刺青,古代发配充军的人才会纹这些玩意,《水浒传》里的林冲,武松发配的时候脸上都刺了这玩意儿,最后不都落了草。正经人哪有弄这玩意的?”老头们纷纷附和应是。
最令他们义愤填膺的是,出入这家纹身店的大多都是年轻时髦的女孩子。老头们一边瞄着女孩子短裙热裤下的大长腿,露脐装下的小蛮腰。一边发出不屑的哼哼,大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恨不得将胡鹏这小子拉出来,自己进去取而代之。
吴鹏这人虽然身高普通,相貌平平,但是很会做人,见人就爽朗的大笑,说话看人下菜碟,遇事总能左右逢源。
店里时常很清闲,胡鹏就会到外面来转转,跟街坊邻里说说话,聊闲天。
大伙儿感觉他是挺豪爽的人,对自己的事情从来不遮遮掩掩。
很快都知道了,他以前是一家钢铁厂销售科长。经常走南闯北,时常的讲一些各地的风土人情。在这个小镇上中老年人居多,胡鹏凭着他活泛的性子,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了一片。
在很多年轻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大哥,可以当任何人的大哥,甚至能当他自己爹的大哥。对乡镇的小伙子来说,他是见过世面的人。找过的楼凤,去过的会所,都能绘声绘色的娓娓道来。
而在镇上老年人看来,胡鹏这人很实在,经常会主动帮着做一些事情。老房子水电时常会出些问题,胡鹏得知就会拿着工具,跑到家里三两下给你弄好了。有时老人们找他帮忙,他如果正忙着,说一句我回头就来。要换别人说这话,也就只能听听。
可胡鹏则不然,绝对是说到办到,只要一忙完手里的活,就会拎着工具箱,噔噔噔一路小跑主动上门。很多周围的老年人都觉得,有啥事找胡鹏啊,这可比儿子管用啊,所以在他们很多人眼中,胡鹏是所有人的儿子。
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胡鹏躺在床上。一脸茫然的望着天花板。不知身在何处!
这时的他终于想起原来他不叫胡鹏。想到这里,痛苦如一道闪电划过夜幕,突然间这个世界的真相被揭开。
剧烈的疼痛感充斥在头脑中,抱着头在床上翻滚,为了不发出声音,他紧紧咬住被子。精疲力竭之后,身体像一只弓着的大虾,在剧烈的颤抖中冷汗涔涔,大口的喘气。
十年前,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跟着科长回到公司,一眼就看到了一袭白衣的她。
她是公司新招的前台,见他们进来,嫣然一笑,这一笑如一只翩跹的蝴蝶般,扇动着斑斓的翅膀,忽忽悠悠的飞进了他的心里,他的心也变得轻飘飘的。
他是一个行动派的人,虽然学历不高,能力不强。但是他能制定可行的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执行。盯准一个目标,就像非洲草原上的鬣狗一样,死死咬住,不屈不挠,绝不松口。
他觉得这样的女孩子肯定有很多人盯着。他尽快打听到了女孩子的一些基本情况。
女孩家离公司有20分钟车程,她一般是骑电动车上班的,雨雪天也坐公交。他觉得自己条件一般,在众多竞争者中,属于平平无奇的那一个。便狠了狠心,拿出所有积蓄买了一辆日系车。
早早的出门,在女孩子家门口守着,希望能装作不经意的偶遇,让她搭个顺风车。
但是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守到人。这姑娘是不是像蝴蝶一样从树上飞去的公司。直到下周一,他在公司停车场停车。
看见女孩从副总奥迪车上下来,她的笑容更明艳了,如吸收了充分露水的海棠花,身形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多出了一翻风情,身姿更有韵味了。
他的心像被重锤狠狠的砸了一下。嗡嗡的回响声在耳旁回荡。失魂落魄的过了一天。整整一天时间,副总车上亮闪闪的车漆,总在他眼前闪动,闪得他睁不开眼,副总那张年轻英俊的脸,让他感到不舒服,就像一条冰冷的爬虫从心脏上爬过。
一年之后,副总高升到集团总公司,跟他走的是另一张新面孔,同样美丽,同样年轻。
她现在就是一朵失去了滋润的花儿,面容有些颓败了。神色中的凄惶,背影中的落寞。
他本以为看了会很解气,哪知那一刻,他的心却被狠狠的揪了一下。
以后的日子里,他开始跟她在一起。她既不拒绝,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
她就像一个设定程序的机器,每天打卡上班,登记来访信息,记录信息,去餐厅吃午饭,下午继续登记,最后下班回家。
他们之间关系的进展,就像是一只上好发条的老式钟表。机械而规律,毫无波动,也一成不变。他觉得这样也很好,总有水到渠成地一天。
果然半年以后,她就对他说,我们结婚吧。
他觉得被巨大的幸福砸中,一阵眩晕。只是他清醒过来后,看见她那张毫无情绪波动的脸。他高涨的情绪,被一桶冰水浇灭了。
新婚当夜,美丽的妻子,微醺的醉意,让他感到既紧张又兴奋。她很配合他,表现的柔弱而顺从,满足了他曾经的一切遐想。数度欢好之后,他累瘫在床上,看着新婚妻子红润饱满的嘴唇。
他心神俱醉,凑上去想亲一口。没想到的是,她突然紧张地闪身避过。
他搂住她还想继续。她一手捂嘴,一手推开了他。轻声说:“一嘴的酒气,臭死了!”当时确实喝了很多酒,脑袋有些昏沉。放弃了亲吻妻子的举动。
婚后她表现得就像一个合格的好妻子。在家洗衣,做饭。收拾屋子,按时上班按时回家,做了妻子该做的一切。
只是每当他想亲吻她的嘴唇时,她总是会以手掩嘴,拒绝亲吻。
他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就是不习惯,整个人都给了你,何必要计较这么一点旁枝末节呢?
他无言以对,就当是妻子的一个小癖好。
结婚数月之后,他渐渐感觉不对。每次在床上,妻子的肢体动作总是能很好的配合他。可面部表情就和平时一样,神情寡淡,目光游离。他每次都很努力,希望能引起妻子的反应。他恨恨的想,这个女人是不是面部神经坏死了。可他的努力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妻子的手机铃响,她接过电话,与打电话过来的小姐妹开始聊天,聊各种八卦,都是些没营养的闲话,妻子却是一本正经的聊。仿佛忘了还有他这个人。
他不知道身旁的女人到底在想什么,还是她真的有什么毛病?于是他打算做最后一次尝试。
那年他还不到24岁,但他还是去了药店,在店员同情的眼神中,买了一盒枸橼酸西地那非。这次他终于有了底气,整个过程中他死死地盯着这个女人的眼睛,看看她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感知神经。
随着时间的推移,女人漠然的眼神还是变得有些飘忽迷离,。他觉得快要成功了,他觉得或许今天她会真正成为他的女人。
可是最后一刻,那女人在几近迷离的那一刻,还是喊出了那个男人的名字。
当时他觉得全世界都在离他远去,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女人的心中从来没有过他,她的唇是留给那个男人的,或许永远会为他保留,这不是最后的一点倔强,而是义无反顾的决绝。
他只是她的丈夫而已。他也只有丈夫这个身份而已。
第二十五章 狼与蛇(二)
从那一天开始,他的世界出现了一道裂纹。他总觉得身体中像是被抽掉了一块,莫名的空虚感,时常将他淹没。
他开始远离妻子,和她分床睡。几度都想提出离婚,可每每想提出的时候。看见妻子面色平静的望着他。这时的她与当年初见时一袭白衣的她,身影渐渐融合。
他实在开不了口,心中还是有一个虚妄的念头,或许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时间可以改变这个女人,让她习惯现在这种生活,习惯他这个人。
一晃好几年时间过去了,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什么改变。女人美丽依旧,岁月似乎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脸上的神色仍旧毫无改变,依然是那种令人无奈的平静无波。
一天他在她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日记本。日记上记录的内容,让他一阵绝望。在这几年时间里,她经历过好几段丰富多彩的情感经历,每个男人都很优秀,或是企业高管,或是私企老板,也有当地的体育运动员,还有成绩优秀,相貌俊美的大学生。
在日记中,她用呓语般的描述,讲述了对曾经那位副总炽烈的爱与疯狂的恨。
她原本以为那是她的真命天子。被他抛弃之后,她陷入无尽的绝望,就像是一个漏水的容器,需要不断的填充,每当想起那位副总,她就心如刀绞,希望让他知道,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人,离开她是一种损失。她要证明给他看。她的魅力有多大?
于是他就开始出入各种场合,寻找那些优秀的男人。找的每一个人都有那位副总的影子,或是金钱,或是社会地位,或是学识,或是身体,或是相貌……
她进入了完全自我的世界,至于婚姻与丈夫,几乎就是多年社会同化中,培养出来的一种条件反射。
婚后不久,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丈夫与她分床,她也谈不上高兴与否。
这一刻,世界的裂痕开始蔓延,他的天空如同一张破碎的蛛网,下一刻,崩坏并未如期而至。
一阵晕眩后,脑中多出了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远古的气息,铁血与杀戮的味道。
一群浑身上下纹满刺青的战士,手持战矛,面色狰狞,发出震天嘶吼。
战纹师,献祭生灵,获得强大远古之力……
忐忑之后,一阵狂喜,强行平复下激荡的心情。
献祭生灵吗?呵呵呵呵……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迅速地吸收了脑中的记忆。
战纹师没他想象的那么强,在蛮荒远古,部落中有无数骁勇战士,千人成军,纵横于平原山岭之间,以无敌之姿席卷一切。
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唯有另辟蹊径,
妻子已经疯了,现在他应该离开这个女人了。
可他知道,自己也疯了,自从见到那个女人从副总车上下来的那一刻开始。
每次看到妻子那张美丽而漠然的脸,他就会回想起停车场的那个清晨,那时的她神情是如此生动明媚。
每每想到此事,总被巨大的窒息感扼住,他想长出锋利的爪牙,撕碎眼前的一切,
自从那夜妻子喊出那个人名字的一刻,他心神巨震,那一次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从此对自己失去信心。
哪怕是之后他想重振旗鼓,可残酷的事实是,他已无再战之力。
他想了很多办法,他是个很会做规划的人,能苛刻的执行计划,然而这一切对他的现状于事无补。他去外面尝试过,招来的只有小姐嘲弄的眼神。
他心中只剩下两个执念,像狼一样的撕碎一切,过了这么多年连狗都不如的日子,他要做一回狼,像狼一样的撕咬开那个男人的喉管,这还不够,所有她日记上的那些男人,一个都不能放过,他要饮尽他们的鲜血。
还要让巨蟒重生,让那个女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男人,让她在意乱情迷中呼唤自己的名字,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从那时开始,公司少了一个销售,世上多了一个纹身店老板。
每过几个月,他都会换一张身份证,出现在不同的小镇上,给自己立一个亲切豪爽的人设。
他讲述的经历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很多人都将他当成了多年的老友,每次这个人从一个地方携款离开时,很多人都会觉得难以置信。
印象中的这个熟人怎么可能会借了大笔钱鸿飞冥冥,他不会向一个人借一大笔钱,而是聚少成多,集腋成裘,少则三五百,多则一两千。卷走了几十上百人的钱。
他们甚至想不通,这些钱又有多少呢,值得吗?
实际上这个骗子当然需要这笔钱。开的纹身店根本赚不了多少钱,连房租都未必能凑齐。
每一个纹身,都是他精心设计的,能够抽取被纹身者的生命之力为他所用,为他身上的两个纹身提供养分。
以他谨慎的性格,他制定了危险性最小的计划,辗转于各个小地方,为那些有追求时尚之心,却对纹身一知半解的年轻人服务,顺便收取一点费用,抽取一点点生命力,每天一点点,直道抽干为止。
这一天胡鹏,战纹师,或者说骗子,又在店里度过了一个悠闲的下午。
此时店里来了两男一女三个年轻人,女孩有些眼熟,当然女孩身上他亲手为她纹上的纹身气息,他能清晰的感受到。
那两个男的,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眼神锐利。黑风衣加兜帽,气势凌人,一脸的桀骜,一看就不像是好惹的。
另一个与他正好相反,也就1米7出头,身材消瘦,面貌俊秀,似乎是生错了性别,若是女儿身怕是要祸乱天下了。但作为男人,将来也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女孩子。就像他身边的这个女孩,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就像是被勾了魂似的。
老板此时几乎变成了小墨的知己,心头恨恨的骂了一句渣男。恨不能立刻化身巨狼去撕碎他那一张可恶的脸。
当然骗子也就想想罢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若是将来神功大成,有机会顺手干掉他也就罢了。
第二十六章 狼与蛇(三)
戴着兜帽的青年眼神不善的盯着他,把老板看得浑身上下不自在,本能的感到危险,来者不善啊。
多年做业务练就出来的笑容,立刻在脸上浮现。热情的抢上一步打招呼,“帅哥美女,下午好啊!”
平平的相貌加上略带浮夸神情,把一个卑微求生小市民的形象刻画的极为生动。
“你给她做过纹身?”兜帽青年指了指身边的女孩。
老板露出一丝恰如其分的犹豫,“这个嘛,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如果方便的话能让我看看纹身吗?”
兜帽青年瞥了他一眼,恶声恶气的开口道,“自己干的好事都记不得了,你是真糊涂啊,还是在装糊涂?”
老板心中“突”地一跳,许久未有的慌乱感涌上心头。顺势将这种慌乱在脸上表现出来,不知所措的问道,“我就是一小手艺人,挣点吃饭的钱,还能有什么坏心思?”
“曼珠沙华,这能随便往人身上纹吗?”
“啥?”老板换成一副一脸迷惘的神情,“你说的那个什么沙华,我从没听过啊。”
“哦,从没听说过?”兜帽青年带着一丝嘲弄盯着老板,把老板看得心里毛毛的。
小店中陷入了一时的凝滞,女孩感受到这种沉重的沉默,不由往身边的帅气青年那边靠了一靠。
帅气青年一脸温和,用眼神示意女孩不要紧张。
老板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装傻,自然是要把戏演下去的。露出了一副讨好的笑容,“有什么事,您几位直说,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您能把事情讲简单一点吗。”说罢,憨厚的摸了摸脑袋。
兜帽青年回头对女孩说,“你来跟他说,原原本本的说清楚。我们不欺负人,事情讲清楚,让老板自己掂量着办。”
姑娘看着貌似憨厚的老板,感觉这人确实不太会有坏心眼,可能真是误会了吧。于是好声好气,原原本本把事情讲了一遍。最后,又卷起裤管,让老板来看这个纹身。
老板看到纹身后,啊了一声。“这个的确是我做的,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图上的花漂亮啊,姑娘要是纹上这个,真是太有感觉了。当时姑娘也喜欢,所以就纹了,真没成想啊,还有这个说法,就怪我,是我没文化,真给您几位添麻烦了。”
做出一副思索之色。然后又说,“干脆这样吧,你们两位带姑娘去一家正规的医院,先把纹身洗了,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出。如果姑娘将来还想纹别的花样,我给你免费做。”
女孩听了似乎有些怕麻烦,问道:“你这里不能洗吗?”
老板摇摇头,说道,“倒也不是不能洗,可我这的技术,坐上去是容易,洗下来就难了。勉强的话,你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万一留下疤痕就不好了。”
听到疤痕两个字,女孩立刻就不怕麻烦了,同意先去医院把纹身给洗了。
老板转身进了里间,不多会儿,拿出了一沓钱出来递给了女孩。
女孩还是很单纯的,见到老板递过来的钱,脸色讪讪,显得很不好意思。说道:“老板真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老板爽朗的笑道,“哪里的话,我是吃了自己没文化的亏,害得姑娘你受苦了,纹一次洗一次,滋味也不好受啊。这两天做一下准备,养好了精神再去洗。”
最后在和谐的气氛中,老板将三人送出店门口。
回到店里老板狠狠的锤了一下桌子,骂道,“一群不知死活的小东西,敢来老子这里找事。纹身你也不用洗了,今晚就要了你的命。”
当夜。小店外卷帘门拉起。老板盘膝坐于店中,胸前一个狰狞的狼首纹身尤其醒目,狼首周围还盘踞了一条巨蛇。此时,两个纹身开始缓缓抖动,频率越来越高,最终狼手纹身像是摆脱了什么束缚,剧震之下,将头探出了一点,然后缓缓将整个头颅伸出来,这还没完,头后面连接着颈部,随之而来的是肩部,之后就是狼背,狼腰,狼尾,最终一条完整的狼,活生生的从老板胸前爬出来。
恶狼四足刚一落地,便转了个身对着老板俯下身子,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讨好主人一般。
老板脸上露出了宠溺的笑容,伸手抚了抚狼的脑袋。随之与它心神交流起来。
两分钟后,一只长相诡异的巨狼,从窗口一跃而出,无声落地。左右观察了一下,伏低身子,注意避开行人,向一个方向行去。
此时已过了晚上10点,纹身店就在小镇的边缘,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人。
小姑娘家并不在镇上,而是住在码头不远的村子里,离镇上差不多有两公里。狼在旷野中行进的很快,虽不是全力奔跑,可也不慢,一半的距离转瞬而至。此时它感受到了女孩的气息就在附近,这里是郊区,大半夜的时候,小姑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狼虽然有智慧,但只是感觉奇怪,也不会去多想。忽然一个翻滚,避开什么东西,刚才它奔行的地点上草屑四溅。一种源于生存本能的直觉,让它感到极度的危险。迅疾左突右奔,闪转腾挪。
小墨双手抱臂,悠闲的看着热闹,“这东西有点意思,手枪都打不中。”
叶千城已经把一个弹夹打光,换上第二个弹夹。又是一阵连续射击,都被狼躲了过去。无奈地垂下手,“这东西还得靠你们,它的直觉太敏锐了,”
“上回不是说,是消音器影响了你的枪法,今天又换说法了。”
“少废话,快上去。它真要一心想跑,也很难追的。”
小墨大摇大摆的朝狼走去,巨狼转过身,死死地与眼前青年对视。
小墨嗤笑了一声,来了一句“你瞅啥?”
很可惜这条狼不会接梗,不能回句“瞅你咋地?”
它开始绕着小墨转圈,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小墨干脆站在原地,看着狼打转。
三五个圈子绕下来,狼腾身而起,一口向小墨脖子上咬来。小墨一抬手,抬起一条胳膊,让巨狼一口咬住。
远处传来“啊”的一声惊呼,显然隐约是女孩子的声音。
第二十七章 狼与蛇(四)
月光下也看不出声音传来的方向到底是谁。
普通狼的咬合力也就200多公斤,可这头战纹巨狼的咬合力,至少在一吨以上。甚至远超狮虎,鳄鱼。
直接将风衣咬穿,一排锋利的爪牙死死地扣住小臂。
“抓住你了。”小墨抬起另一条胳膊,一拳捣在狼眼上。迅速收回,加力再出一拳,打在另一只狼眼上。
战纹所化的狼竟然双眼被打出鲜血。这种本命战纹不仅要吸收纹身师自身的精气,血肉,还要汲取众多被铭刻上寄生纹的人的生机。
这头狼虽然只是半成品,但目前的战力足以生撕虎豹,傲立于食物链的顶峰。
也算是他倒霉,遇到了克星。遇到了一个它无法破防的存在。
小墨干脆将身体往前一倾,将巨狼死死压在地上。接着就回到了他熟悉的节奏,你咬你的,我打我的。乒乒乓乓一顿捶打。
巨狼无法破防,只得松开嘴,迅速在地上翻滚,想要摆脱这种纠缠。要是普通人早就被甩飞了,可小墨偏像黏在它身上一样,随着一起滚动,抽冷子还要再补上两拳。
巨狼一声哀鸣,传出老远,附近不远处有条公路,有些过往的司机听到了狼嚎,都被吓了一个激灵,一身的睡意散掉了七八成。
小墨见弄出了大动静,心里恼火,腰腿一用力,翻到狼背上,学着武松打虎的架势,按住狼的脑袋,拳头像雨点般的落下。不多时,这头巨大的战纹狼,变得奄奄一息。
小墨也不能真把它打死,还得靠着它把正主引过来。于是停了手,骑跨在狼背上,只要这头狼敢动一下,就直接再补上几拳。
果然没过多久,一条人影匆匆的从古镇方向跑来,很快赶到了眼前,借着月光看清了来人,果然就是那位纹身店主。
男人脸上的神情一改白天的谦卑与谨慎,一脸狰狞与疯狂,像极了一头在爆发临界点的野兽,随时要扑上来择人而噬。
本命战纹与主人心神相连,要是受了重伤或是被消灭,主人也会遭反噬,深受重创。
纹身店主平时再善于伪装,此时也不得不拼命了。
小墨一脸戏谑的看着纹身店主,“胡老板还真是注重锻炼,这么晚还出来夜跑。还是觉得白天给的钱太少,现在又过来送钱。还有,你真的姓胡吗?”
店主知道今晚此事不能善了,也不多废话,直接脱下上衣,一个蟒头在他胸前探出,小墨本以为他要将蟒蛇放出来,也不着急。到是很有守关boss的自觉,坐在狼背上,静静的看着。
没想到蟒蛇的头颅并没有出来,反而是向上移动。不多时,店主的整张脸上布满了纹身,形象就是一个巨大的蟒首。
突然间,小墨骑坐的巨狼奋起最后的余力,趁着小墨不备,将他掀开。
嗖的一下窜逃向店主,店主也向前迅速奔跑,很快两者会合。巨狼一下子扑向了店主,就像一块头入水的冰块一样迅速的融了进去。
一头巨狼纹身,迅速将店主的身躯包裹,然后店主的身体发生了诡异的变化,随着纹身的起伏,迅速改变了形状,生出了毛发,长出了爪牙。
两三个呼吸之内,店主就变成了一头蛇首狼身的怪物,尾巴还特别的长,身形已经长到了狮子大小。
怪物口中发出威胁嘶吼声,迅速向小墨冲来,小墨一个闪身躲过。他虽然不怕被撞伤,但被撞倒了也会影响行动。
眼前这头巨兽,体重接近300公斤,力量绝对在小墨之上。小墨与其纠缠,确实相当费力。一旦被他撞了,导致身形不稳,就很难再追上去。
幸好小墨的战斗经验,远远胜过店主。几次交错之后,被他抓住了一个机会。一把拎住怪兽的后颈皮,翻身上了它的肩,双膝狠狠顶住其颈部,将它的蟒首死死的压在地上。
抓住机会之后,就连续攻击。不留一丝余力,拳拳到肉,把蟒首打的血肉模糊。
这时候只听不远处,传来了沈昱有些惊慌的声音,“叶哥你快过来看一下,小常身体好像突然就不行了。”
叶千城见小墨控制住了局势,便匆匆赶去。
很快沈昱双手抱着常乐怡,和叶千城一起过来了。
叶千城看着被打的奄奄一息的店主,心中稍安。朝小墨问道:“你看这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身上纹身的问题?”
这时地上的店主,已经被打的恢复了人形,吐出了一口血,嘿嘿冷笑。
小墨一揪他的头发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店主脸上露出了一丝残忍之色,“所有人都要死,每个被我刻上寄生文的人,都是我的养料。只要他们不死绝,我的生机就不会断。哈哈哈哈。”笑得猖狂肆意,其中的疯狂令人心惊。
“你倒是继续打呀,你每打一拳,她离死就近一分。”
小墨挠挠头,觉得这事真不好办了。被这个店老板刻上纹身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如果老板说的是真的,那这个人现在是打不得,碰不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唯一的办法是先将他控制起来,送到局里,让上头的人去头疼。
此时,只听沈昱“咦”了一声,众人寻声望去,常乐怡手腕上那个风回路转散发出了柔和的白光。白光迅速扩大,将她包裹住。小腿处似乎出现了一个光芒的漩涡,漩涡缓缓转动将白光一点一点的收敛入内。此时。只听见店主发出“啊”的一声惨呼。
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突然发足狂奔。小墨见此迅速跟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店主身上气息渐渐变弱,但是还是凭着一口气,迅速窜出了三四百米。那里正是一条公路,他可能是想爬上经过的货车,搭着车逃离。
可没成想,在逃离的整个过程中。他的精气神,以及身上的异常能力,迅速的被抽离。
到了公路上,他早已是强弩之末。直接累瘫在路面上。
小墨要赶上去抓人,没想到此时一辆18轮的重卡,带着惊人的声势直接从店主身上碾压而过。
小墨救之不及,呆愣在原地。人早就碾压成泥了,只见地面上拉出了一条10多米的血痕。
第二十八章 狼与蛇(终)
小墨心头升起一股无力感,颓然跪坐在路边,脑中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常乐怡那张清纯的面孔。
“完了。”
重卡司机在几十米外将车停下。一路狂奔赶回事发地点,满脸悲愤之色。
第一时间没去看那堆马赛克,气势汹汹的冲到小墨面前。伸出蒲扇般的大手,一把薅住小墨的衣领,把他揪了起来。“大声吼道,谁他妈让你们乱跑,你看看,你看看!”
伸手一指那惨不忍睹的现场。“看你们干了什么?这是你们追打的地方吗?你别想溜,这事情你是要负责任的。”
小墨虽然脑子有点懵,条件反射还是有的,脱口而出,“啥时候追打了?我这不是在夜跑吗?”
这一句把司机说愣了,一时语塞。
小墨觉得在这里抖机灵也没意思。还是赶快回去看看常乐怡,万一还有救呢?
想到这里,他一把推开重卡司机,转身就跑。
司机见人跑了,才反应过来,拔腿就追。追了没几步就放弃了,见小墨迅疾如风般的身影,很快隐没在夜色中。
他也四十多岁的人了,也不可能去跟年轻人拼体力。但老司机毕竟经验丰富,虽然他开车时有些疲劳驾驶,也没看得太清。但不妨碍报警时声称,有两人一追一逃,突然窜上公路,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一死一逃逸。
也算是基本还原了事实真相。
小墨身形如飞,几百米距离转瞬而至。
回到原地,看到常乐怡席地而坐双手抱膝,额头顶在膝盖上,身体微微颤动。
沈昱坐在她身旁,在旁轻轻的说着什么话安慰着。
见人没事,小墨长舒了一口气,幸好纹身店主刚才那就是一派胡言,否则多少人的生机,也扛不住18轮重卡的碾压。
突然又觉得不对,刚才暴打店主的时候,常乐怡身体确实出现了状况,然后就是她手腕上那个不锈钢加指南针做的镯子,发出了白色的光芒。这种异常怎么能忽略呢?
这所谓的风回路转,不会真有点门道吧?难不成是这玩意儿救了常乐怡一命。那么其他的被纹身者呢?
想到这里小墨又自闭了,这口锅可太大了,自己这小身板可背不动。要不然把那司机找来一起顶雷?
立刻找了背包,拿出自己的手机,直接联系风处长,把事情汇报了一遍。电话那头沉默了良久,最后才听到一句:你们保持在原地别动,统计司的人马上过来。
此时常乐怡恢复了一些精神,神色也变得轻松了,原本苍白的面颊也有了些红晕。
小墨走过去,示意她抬起手让他看看那个镯子。常乐怡伸手想把镯子取下来,沈昱和小墨同时出声阻止。
现在看常乐怡是没事,但是手镯一但离身,是否就失去了保护,天知道能发生什么事?这个险不能冒。
小墨打开手机灯光,照着姑娘手腕上的风回路转。上面的花纹确实很漂亮,一眼看上去,繁复而不混乱,流畅自然,赏心悦目。
然而再多的信息,小墨就看不出来了。
在特事局他有独立调查资格,不光因为一身惊人的防御力,还因为他丰富的玄学知识。很显然,目前这个风回路转上的纹路,已经涉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无奈的摇摇头,准备放弃的时候。沈昱突然提醒,刚才常乐怡身上白光大放,最终似乎都被左腿上方的那个漩涡吸收了。
小墨也想起了刚才那一幕,就是因为当时看得太出神,才被店主乘机溜走。
常乐怡直接将裤管上拉,露出了腿上的彼岸花纹身。
纹身的样式颜色似乎没有变化,可小墨看着就是有种异样感。
立刻又拿来了放大镜,凑上去仔细观察里面的细小纹路。
这回终于有了发现,纹身中由几条线组成的寄生纹发生了改变。似乎构成了另一种形状的符文。虽然是哪种符文小墨也看不懂,但基本上可以确定,这确实是符文的一种。
他用手机尽量凑近纹身,拍下了几张照片,立即传出去。然后跑到稍远处打了个电话,好像是在催促什么人快点答复。
沈昱也没在意,自己就是个外围人员,别人专业上的事情也轮不上自己打听。不宜知道的太多,事后也方便脱身。跟着学上点经验,等有了一定自保之力,就可以回去继续当自己的插画师。
没过多久,小墨就收到了回电,挂了电话之后。
一脸严肃的把众人召集过来,四人围成一圈。
叶千城带着歉意开口道,“小常,首先我要向你道个歉,之前我们对你隐瞒了一些事情。”
常乐怡脸色平静的点点头,经历了刚才那一幕,她也知道这件事情不简单了。
叶千城继续道:“在你们家饭店的时候,小墨发现你身上气息不对,觉得你可能会有危险。当时也不敢肯定。于是我们就约你出来,希望能把这件事情顺利解决。
在看到你的纹身之后,小墨发现,其中有几条纹路组成了一个寄生符,就是一种邪术。”
常乐怡问道:“那你们说那个彼岸花会吸收阴气,是不是真的?”
小墨说道,“这些说法都是自由心证的,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
当时我们觉察出给你纹身的人居心不良,就顺水推舟,以彼岸花这个借口去了他的店里。探查到他身上的异常能量波动相当明显,于是我们也没有打草惊蛇。我摆出嚣张的态度刺激他,想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结果还真没想到,那人看似老谋深算,藏得很深,没想到心态这么差,受了刺激当夜就出来报复。”
常乐怡又问,“如果他不出来,我们不是白等了吗?”
叶千城笑道:“怎么可能?警察见了犯罪分子还能不抓吗?顶多是个方式方法的问题,他不出来,我们晚上也能上门啊,只是会把动静搞大一点,后续处理麻烦一点。”
常乐怡也想通了一些东西,“你们让我晚上出来协助办案,还请出了镇上领导担保,是为了不牵连到我的父母。”
“还有你们的街坊邻里。那个店主租的店面很偏僻,周围是一些商铺,晚上几乎没有人。发生战斗也不会殃及他人。
他给你刻上的那个寄生纹,不但能吸收你身上的生机,还能对你保持一丝感应。你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清晰的坐标。所以只能让你始终处于我们的保护之中。”
常乐怡听了,默默的点点头。
只听小墨又道,“刚才我检查你纹身的时候,发现你身上的寄生文已经变成了另一种符文。找人问了一下,基本可以确定是一种反向符文。也就是说,你可以反向吸收那位战纹师身上的能量。当然,他现在已经死了,这个符文也失去了作用。”
常乐怡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了地。符文失去作用最好,要让她从别人身上吸收生机,这事想想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自己身上的事情解决,常乐怡又起了好奇心,抬起皓腕,看着手上的风回路转问道,“送我镯子的那个道姑也是你们的人吗?”
第二十九章 善后
听了这话,众人面面相觑。沈昱是新人,他也不能确定那道姑是不是自己人。
叶千城也有些摸不着头脑,小墨这人,行事向来不拘一格,这事情未必不是他的手笔。
只有小墨心里最清楚,那个青衣道姑有多厉害。随便送出一个手镯就可以逆转符文,至少在特事局里,可找不出这个量级的大佬。
小墨面色难得的严肃,“小常,这件事结束之后,你去一趟湖娘庙上香还愿,是那个道姑救了你啊。我甚至怀疑,庙里是不是真有这个道姑。”
常乐怡投来疑惑的目光。
小墨继续解释道,“像这样有大本事的奇人异士,一般是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她当面给你这件法器,用的未必是真实身份。明天我们去找人的时候,可能会被告知查无此人。”
“神仙吗?”常乐怡脸上浮现出一丝雀跃。轻抚着手腕上的风回路转,这可是神仙赐的宝贝啊。
小墨摇摇头,“世上确实有一些古老传承,也有一些神秘的知识,但是不是真有神仙也没人知道。所以我判断,她是一位能力超绝的异能者。”
常乐怡听了也不失望,这个镯子救了她一命,她是个有感恩之心的人。下定决心,要去找到恩人,当面谢谢人家。
小墨话风一转,“这个手镯救了小常,那么别的被刻上寄生文的人呢?他们现在怎么样,会不会有事?”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沈昱沉思良久,抬起头来说道:“我觉得问题不大。”
小墨眼前一亮,追问到,“快说说,你是怎么想的?”
“既然那位青衣道姑给了小常一个法器,显然就是为了救人。从这件事上至少能看出两点,
第一,她是个心地比较善良的人,至少也是守序中立,愿意去帮助有难的人。
第二,她对此事的前因后果,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所以,她很有可能已经留下了后手,让那纹身师的手段无法奏效。”
小墨有一点想不通,“以她的能力,要解决此事是轻而易举的。为什么要假手于我们?”
沈昱想了想,不确定的说,“也许她是想将这件事情交由官方解决,在和平年代,法制社会不动用私刑,这是守序人事的基本原则吧。”
小墨听得直皱眉,觉得这个说法不靠谱。先预设立场,再用自己的设定去解析别人的行为。有些自说自话了。
想想这话怎么着也是个安慰,就当真的听好了。目前这情况,也只能等待结果。
接下来的时间,叶千城给常乐怡大致解释了一下。只说这世界上确实是有一些异常事件,由特殊部门负责解决。都是小概率事件,其危害程度远远及不上普通犯罪,一般人几乎遇不上。异能人士大都会被官府招安。若真有用心不良者,一冒头就会第一时间被打掉。
这些话也是虚虚实实,差不多能安了她的心。然后又嘱咐她,对这件事必须保密。事后还要签署保密协议。
沈昱想起风处长说过,不禁止异能者在公开场合使用异能。甚至去参加选秀也无所谓。怎么到这儿又要签保密协议?
小墨冷笑道,“不禁止你使用,为了自身安全你也不会使用。真遇到危险要拼命的时候,禁止了难道有用吗?还能为了禁令束手待毙吗?”
隐约间听见天上有轰鸣之声,少顷就听到螺旋桨的声音。一束探照灯光从天上打下来,刺的四人睁不开眼。小墨嘴里恨恨的骂了一句什么。直升机噪音太大了,谁都没听清。
直升机缓缓降落,这架飞机远远大于普通的直升机。首先跳下来的是八名穿着黑色制服全副武装的人员,下了飞机就两边散开,护持在左右。
最后下来的两人,一看就是带队的。
前面一人气质跟八名黑衣武装人员非常近似。同样是一身黑衣,身材消瘦,脸色冷峻。手上还戴着一副皮手套。
后面一个画风突变,竟然是个穿了一身杏黄色僧袍红光满面的胖大和尚。
不过这也见怪不怪了,特事局平时应对的大都是些传说怪异,有个大德高僧镇场子绝对属于基操。
小墨和叶千城迎上几步,沈昱和常乐怡落后一步跟上。
冷面黑衣人朝小墨二人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开口问到:“小墨,那人在哪儿?带我们去看看。”
小墨点点头,转身带头向公路走去。
一路上给大家相互做了介绍。冷峻黑衣人和胖大和尚,都属于统计司调查一处。黑衣人代号忘川,胖和尚法号弘法。忘川此人少言寡语,精明干练。弘法大和尚一脸微笑,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
小墨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简单讲述了一遍,除了常乐怡手腕上那只风回路转的事,万一引起有心人士的兴趣,会给小姑娘带来很大麻烦。
而跟来的那八个黑衣武装人员,一路上随时打扫现场。把刚才战斗时留下的衣服,毛发,血迹一一收集整理。
那条公路只是普通道路,周围没有防护网,理论上允许行人通过。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交警早就赶到,正在清理现场。大卡车和司机都已被带走。
忘川见到眼前的一幕,知道应该是白来了。本来还想通过战纹师身上的纹身,寻找一点线索,看着眼前支离破碎的现场,只能无奈的摇头。
弘法和尚双手合十,默默的念诵了一段往生咒。最后长长叹了口气。
常乐怡刚才就听小墨说过,现场有多惨烈。离着几十米就没敢过去,沈昱顺势留下陪她。
瞧见所有人都上了公路。沈昱压低声音,“你手上风回路转的事情,千万别跟任何人提起。”
常乐怡到底是年轻,似乎还有些不理解。
沈昱只得耐心解释,“刚才小墨都说了,这很可能是一件法器。价值相当大,被人知道很容易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常乐怡点点头表示明白。
忘川见现场没什么收获,招呼众人决定去店里再搜查一遍。
小墨的心思却不在这个上头。不知多少人生死未卜,要将这些人全都确认身份,再查清目前是否安全无忧。
叶千城也知道此时小墨无法沉下心来做事。于是便自告奋勇,带着统计司一众来人去了纹身店。
小墨不断的拨打电话,动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希望尽早确认那些人的安危。
沈昱看着形容憔悴的常乐怡,焦头烂额的小墨,以及匆匆赶往纹身店的众人。心情不由沉重起来。
想想自从得了传承之后,几乎是麻烦不断。昨晚在北斗巷一场恶战,自己差点受了重伤。今晚虽然没那么凶险,这个事情的严重性更是犹有过之。
第三十章 遇袭
小墨收起电话,烦躁的在原地来回踱步。
沈昱看时间已经过了午夜12点,这么干等着也不是个事,前去和小墨商量要不要先把常乐怡送回家。
小墨也觉得与其在这边空耗时间,不如把人家先送回去。
小墨的车就停在刚才战斗地点附近,三人一路步行去拿车,此时皓月当空,四野俱寂。
可能是这两天连续遇到危险,沈昱变得格外敏感,在这种环境下,下意识的加强了戒备。一只手已经搭在了甩棍上。
这根甩棍不是最近才买的,而是沈昱在上大学的时候,见到同学中有人在练习甩棍实战技巧,一时兴起也在网上买了,跟着一起练。
当年沈昱为了修满体育学分,选修的是二十四式太极拳。这样的人让他去练习实战,显然是方枘圆凿,格格不入。没几天就放弃了,甩棍也被他丢进了抽屉。
时过境迁,连沈昱都没想到,这跟当年被他随手丢进抽屉的甩棍,如今又重出江湖,自己要靠它来增加一点安全感。
小墨身高腿长,走在最前,身体突然一顿,急呼,“小心!”
沈昱见小墨身体一顿的时候,已经觉察出了异常。当小墨急呼出声时,已经一把拉住常乐怡,转身就跑。
常乐怡刚刚见过了大场面,被一拖一拽,身体起了应激反应,条件反射般的跟着一起狂奔。
刚一起速,沈昱就放开了手,又不是拍电影,男女两人抓着一起跑,思维想法,身体素质完全不同频,哪有分开跑的快。
常乐怡也算是农家女孩,从小就在野地里玩闹疯跑,在这种路面上比很多男的都跑得快。
沈昱的身体素质更是惊人,两三个呼吸之内就把常乐怡远远甩开。他放慢速度回头观察,看到了惊悚的一幕。
月光下隐约有几条藤蔓在地上迅速爬行,即将形成合围之势,眼见常乐怡
即将被困住,而此时小姑娘还在全力发足奔跑,对此毫无所觉。
沈昱见此,也顾不得其他了。一紧手中的甩棍,转身冲了回来。
思维迅速运转,感觉手上的这根甩棍似乎会被藤蔓克制。奔跑间将上衣脱下,拎着一条袖子上下甩动。
常乐怡见沈昱突然跑回来,脱下了上衣舞动,也有点诧异,稍一迟疑,脚下一慢。就被后面的一根藤蔓勾住了脚踝,砰的一声,俯身栽倒。
高速奔跑中突然被绊倒,常乐怡用双手小臂同时支撑,然后一个翻滚泄力,竟然没受什么伤。可当她想再爬起来的时候,脚踝处一紧,身体不由自主的被往后拖去。
幸好天气较冷,她穿了一身还算厚实的运动服,在被拖行的过程中保护了她。要换成夏天,那就是皮开肉绽的后果。
常乐怡这时真的慌了,本能的大声尖叫惊呼,在夜深人静的旷野中,声音传出了老远。
沈昱此时已经赶到,试探地甩动着上衣向藤蔓接近,两条藤蔓一左一右像两条蛇一样扑过来。
沈昱迅速收回衣服,向后急退两步。心中念头飞速闪过,藤蔓应该没有视觉,他们靠什么感受周围状况。最大的可能就是触觉或者信息素,当然还有种可能是有人在远程操控。
如果有人在远程操控,可以如臂使指的御使这些藤蔓,那就危险了。每根藤蔓的力量速度,都远超常人。这样的敌人还怎么打?
所以一开始沈昱就在不断的试探,用手中的衣服去诱使藤蔓攻击。衣服带着大股风声舞动,几条藤蔓就跟着不断扑击,缠绕。
初步判断,这几根藤蔓应该是靠着感知空气中的震动而采取行动。如果是靠信息素识别,早就开始攻击沈昱本人了,绝不会盯着在空气中作响的衣服纠缠不放。
沈昱手中的上衣,就像是斗牛士手里的红布,不断的挑逗着藤蔓。
看着轻松自如,写意潇洒。实际上是步步惊心,如履薄冰。攻击沈昱的藤蔓有三条,每次都从不同的角度袭来。让沈昱耗尽心力,不断的估计着角度距离。
以他目前的能力,是战是走都可以从容应对。可眼见着常乐怡正在被一点点拖入漆黑的夜幕深处。
沈昱不得不冒一点险了,一步跨入三条藤蔓的包围之中。将手中上衣高高举起在空中急速舞动,就像是一个风扇一般。三条藤蔓同时跃起,缠绕在衣服上,同时也互相纠缠住,缠成了一团乱麻。
沈昱立即松手,俯身迅速窜出。他希望这些藤蔓就只是靠本能行事,而没有智慧。否则今天想救人,就难如登天了。
常乐怡身体偏瘦也有1米65上下,加上冬天身上衣物较多,整体也有一百
来斤,加上她不断的挣扎自救。藤蔓拖动她的时候就比较费力,目前才拉出了三四十米。
常乐怡不断的尝试着抓住身边一切的物事,有凸起的石头,也有野地上的荒草,甚至想把手指插入泥土中,延缓被拖走的时间。毕竟是血肉之躯,怎么也挡不住脚踝上的拉扯之力,手心被磨破,十指也被拉出了条条血痕。
这种无力的绝望感,让她的精神有些恍惚。
沈昱一路飞奔而来,嘴里大喊的道,“别慌,坐起来。快用双手抓住它。”
常乐怡听了,也顾不得是不是有道理。一咬牙,面容扭曲,腰腿发力,强行坐起身,俯身向前,双手前伸奋力抓住藤蔓。
这时沈昱也追上来了,追过常乐怡,跑到藤蔓前端后侧三四米处,甩出一棍,狠狠的击在藤蔓上。这一棍借着奔跑的冲势,甩棍甩出的势能,以及沈昱出色的发力技巧,至少打出了四五百斤的力量。藤蔓看似只比普通人拇指粗一些,挨了沈昱的全力一击,只是蹭破了点皮,没有丝毫要断裂的迹象。
如果这时有一把锋利的砍刀在手,沈昱有信心三刀之内将其砍断。可甩棍这种钝器,在目前的情况下实在吃亏。
一棍之后沈昱立即后退。以防藤蔓后续做出的反击。
果然藤蔓后拉之势一滞,后端的藤蔓迅速向前,形成一个圆环向沈昱套去。
沈昱早有准备,将甩棍往上一抛,转身就跑。
藤蔓一卷,死死的将甩棍裹住。
沈昱故技重施,又将一件黑白格子毛衣脱下,在手中舞做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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