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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鲲鹏九变     回到明末做枭雄txt下载     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中毒了!

    “这位是秦锋、榆林右卫人氏,也是瑾瑜的救命恩人!”

    “这位是九公子—范人杰,山西—介休人氏,范家乃是八大晋商之首,在山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薛瑾瑜上前几步,为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做着介绍。

    秦锋这才知道,眼前的英俊公子哥,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不对……更准确的说,是臭名昭著的八大晋商之首范家的九公子!

    八大晋商,指的是山西商人中的八个大家族,其现任家主分别是: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

    这八个家族和薛家一样,本来都是做军供生意的,就是为边军运送军需用品,从而获取利润。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八大晋商变得越来越贪婪,不再满足于小小的军供生意,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他们干了一件数典忘祖、祸国殃民的事情,就是向蒙古、女真各部走私军需用品!

    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之战,十几万明军一败涂地,不仅丢失了辽东大片土地,还丧失了军事主动权!

    痛定思痛之后、大明朝廷调整了对策:一边推行军事防御政策,修筑了四百里关宁锦防线,打造的犹如铁通一般,以此阻挡女人铁骑的进攻;一边实行经济封锁政策,严禁粮***盐、铜铁、茶叶、瓷器……诸多物资出关,意在削弱、困死生产落后的女真人。

    不得不说,这个计策很高明,如果执行成功的话,足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可是十年过去了,女真人一点也没有变弱,反而是越来越强大了,不断向大明发起进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八大晋商暗中向他们提供了大量军需物资,使其无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八大晋商还向女真人提供了很多军政机密,合盘托出了中原内部的虚实,并在之后充当了带路党的角色,不客气的说,大明帝国的灭亡八大晋商是重要推手之一!

    当然了,私通女真人这件事情,八大晋商一直都是暗中进行的,世人不明真相,还以为他们是正当商人呢!

    至于范人杰,本是范永斗的第九子,因为头脑聪明、有很强的经商天赋,故而被立为家族继承人,尤其最近几年,范永斗年老体弱、已经慢慢的退居二线了,将大部分权力都交给了儿子!

    换而言之,如今主持八大晋商具体事务的,正是这位九公子—范人杰!

    薛、范两家都是大商人,有一些生意上的来往,也算是朋友之交了。

    几天之前,范人杰带人来绥德一带谈生意,得知薛财神得了重病,于是前来探望,送了不少极为名贵的药物、补品,虽然没起什么作用,可一片心意感人啊,因此才让他进了后堂款待!

    ……

    “秦公子,幸会!”

    “范公子,幸会!”

    范人杰不仅人长的帅,还非常有礼貌、主动拱手行礼!

    秦锋回了一礼,看上去和颜悦色的,实则在内心中已经给这位范九公子打上了‘狗汉奸—不可信任—小心防备’的大标签!

    “瑾瑜,令尊如何了?”

    “唉,一直昏迷不醒,赵神医在身边守着。”

    “带我进去看看!”

    “好!”

    薛瑾瑜没有犹豫,带着秦锋进了后堂寝室,范人杰见状、目光转动几下,也顺势跟了进来。

    寝室中有一张大型雕花楠木架子床,上面躺着一位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双目紧闭、昏迷不醒,呼吸极为微弱,脸上还有一层淡淡的绿气——正是财神爷-薛仁礼!

    旁边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郎中,少说也有八十岁了,一边给薛财神诊脉、一边不断摇头叹息。

    “赵神医,家父的病情如何了?”

    “唉,老朽无能,用尽了各种办法,只能查出令尊是邪物入体、腐蚀了五脏六腑,却查不出究竟是何邪物,故而无法对症下药,如今令尊的脉象极为薄弱,只怕是……只怕是撑不了几天了!”

    “父亲……呜呜!”

    白发老者姓赵,是方圆几百里内最有名的郎中了,行医六十余载、专治各种疑难杂症,不知救活过多少垂死的病人……如今连他都束手无策,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薛瑾瑜顿觉得天旋地转,差一点摔倒在了地上,幸好被小侍女-绿柳搀扶住了。

    “瑾瑜妹妹,生老病死乃是人之常情,看开一些、切莫要太过悲伤了,小心哭坏了身子……放心吧,以后一切有愚兄在,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的!”范人杰凑了过来,十分暖心的安慰着,还不断拍着胸脯保证,以后薛家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范家一定鼎力相助。

    安慰了薛瑾瑜,范人杰又安慰那十几个姨娘,举止得体、言语暖心,很快树立起了一个高大、善良、正直的形象!

    ……

    另一边,秦锋站立不动,只是认真查看病床上的薛财神,思索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瑾瑜,先别哭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令尊平时身体如何?”

    “家父平时注重保养,身体一直很好,连小病都很少生的!”

    “第二个问题:令尊是不是一个月前发病的,先是腰痛、头痛、手足颤动、走路不稳……继而惊厥、震颤、白日出现幻觉,夜间噩梦不断?”

    “没错,就是这样,锋哥如何知道这般详细?”

    “这样的话,我基本可以断定了,令尊不是生病,而是中毒了!”

    “啊,中毒了,这怎么可能?”

    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又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薛家经商多年,难免会得罪一些人,为了保证安全,可是定了不少规矩的。

    比如说:吃饭之前,一定要用银针试毒,连试三遍,再由丫鬟试吃几口,确认万无一失了,主人家才会入口的,喝水、喝酒也是如此。

    而且最近几个月,薛瑾瑜一直和父亲一起用饭,喝的也是同一口井里的水,如果父亲中毒了,为何薛瑾瑜平安无事呢?

    与此同时,那位赵神医也发出了疑问:“这位小友何以断定薛员外是中毒了,莫非你精通医术?”

    “不敢当,略懂而已,不过在下看过一本古籍,里面记载了一种中毒状况、和薛前辈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故而才敢确定!”

    “哦,是什么毒?”

    “孔雀胆!”

    秦锋说谎了,其实自己并不懂医术,更加没看过医书,可是自己懂杀人术!

    杀人之术,千变万化,不仅仅是打打杀杀,还有很多更厉害、更阴险的办法,下毒就是其中之一。

    这方面,秦锋受过专门训练,故而一眼就看出薛财神中毒了,而且是孔雀胆的毒……说明一点,孔雀胆不是孔雀肚子里的胆囊,而是一种矿石,有剧毒、其色碧绿,大小犹如禽类胆囊,故而得名。

    不过嘛,孔雀胆一般都深藏地下,在这种挖掘技术落后的时代,是很难挖到这种矿石的,如果说有的话,那就只有两个地方:一是云南,那里有大量的银坑洞,挖掘银矿石的时候,顺带能挖到一些孔雀胆。

    二是山西,那里有大量煤矿洞,也有机会挖掘到。

    想到这里,秦锋不禁瞄了一眼范人杰,这货就是山西人,家中还有很多矿产……是巧合吗?

    ……

    “锋哥,你既然认识这种奇毒,可有解毒的办法吗,只要能救家父一命,瑾瑜愿意为奴为婢、报答大恩!”

    “这个嘛……”

    秦锋有点犯难了,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硫酸铜,如果在原来的世界里,只要口服一点通用解毒剂,或者去医院打个点滴、输两袋葡萄糖溶液和一克的依地酸二钠,小半天就没事了。

    问题是,现在是大明崇祯二年,科学技术还非常落后,没有医院、没有解毒剂,更没有葡萄糖溶液……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怎么办?

    “瑾瑜,事到如今,我就实话实说了,的确有个解毒的办法,可惜把握不大,若是一个操作不当,立刻就能要了令尊的性命!”

    “几成把握?”

    “不足三成!”

    “啊!”

    薛瑾瑜大吃一惊,俏脸上刚出现的一点喜色,又瞬间消失不见了。

    不足三成把握,这也太危险了吧!

    “锋哥,有没有更稳妥一点的办法,若是需要什么奇花异草、名贵药材,纵然是花费万金,我们薛家也在所不惜!”

    “不好意思,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而且我敢断言,我的这种办法是世上唯一能救治令尊的办法了,到底冒不冒这个险,你快点做个决断吧,否则耽误的时间越长,令尊的情况就会越糟糕,现在还有三成把握,要是拖延下去,只怕就剩一两成了!”

    一道生死难题,摆在了薛瑾瑜的面前!

    冒这个险,活命的希望不足三成,丧命的危险却有七成。

    不冒这个险,以自家父亲现在的情况,最多还能支撑三天,三天之后,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计可施了!

    怎么办?

    ……

    有心和姨娘们商议一下,可是这帮妇道人家只知道掉眼泪,根本拿不出主意。

    这时候,九公子—范人杰凑了过来:“瑾瑜妹妹,以愚兄之间,人命关天、不可冒险,还是再等一等的好,三天时间,或许能找到更高明的郎中,或者找到把握更大一些的办法救治世伯……实在不行了,再用这位秦公子的办法不迟!”

    “的确不宜冒险,可是……唉!”

    听了范人杰的劝说,薛瑾瑜的意志开始动摇了,可时间拖的越长救治的把握就越小,到底怎么办呢?

    左右为难之际,寝室外面一阵大乱,有人在往里面硬闯……

第三十二章解毒!

    “家主病重,正在治疗,还请诸位公子不要打扰!”

    “呸,家主已经不行了,大半个身子都进了鬼门关,神仙来了都救不活,还治什么治啊,纯属瞎耽误时间,赶紧分家产才是正事,滚开!”

    ……

    嚣张的吵闹声中,大马猴—薛玉林带着一大群家族子弟,不顾家丁们的阻拦,强行闯到了寝室门前。

    薛瑾瑜见状,连忙上前阻拦。

    “薛玉林,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分家产了,你快点把田契、房契、商契、银库钥匙都交出来,我们要清点过数!”

    “没错,快点交出来,薛家的产业、就该归我们这些薛家的男人,你个小丫头片子没资格继承!”

    ……

    “你们,无耻!”

    薛家本是寒门,族人们或是种地、或是做工,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得很是凄凉!

    薛仁礼经商致富之后,没有忘记受苦的族人们,花了大量银子给族人们买房、置地、开商铺,让他们全都过上了好日子。

    没想到,如今薛仁礼生命垂危,这些族人不为之担心也就罢了,还厚颜无耻的跑来抢夺家产,不禁把薛瑾瑜气的泪眼朦胧,又不知如何是好。

    薛瑾瑜不知道,秦锋却知道,对付这群吃人饭、不干人事的白眼狼,只有一个办法最管用——打!

    “嗖--噗通!”

    秦锋上前几步,狠狠一拳闷在了大马猴—薛玉林的面门上,后者顿时鼻梁骨折、鲜血直流,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痛的满地打滚。

    而后一阵拳打脚踢,又放到了七八个闹事的薛家子弟,吓得其他人步步后退,谁也不敢过来了。

    “你是谁,凭什么打我们?”

    “没错,这是我们薛家的事,你又不是薛家人,凭什么插手,赶快滚出薛家大院,否则我们就报官了!”

    ……

    “全都闭嘴,我是家主之女,这里的事由我做主,家丁何在,把这群家伙全都赶出去,谁再敢捣乱,就给我打断他的两条腿!”

    秦锋的果断出手,激发了薛瑾瑜骨子里的血气,当即命令家丁们过来赶人。

    薛家子弟们又狂又傲,平时没少欺负大院里的家丁们,因为身份关系,家丁们敢怒不敢言罢了,如今有了薛瑾瑜的命令,家丁们终于不用忍了,一阵的拳打脚踢、把闹事的薛家子弟全赶到外面去了。

    尤其是大马猴—薛玉林,平时最嚣张了,故而挨的拳脚最多,硬是给打成了猪头脸、一个劲的惨叫!

    另外吗,经过这件事情,让薛瑾瑜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大事、当断则断,否则反受其乱!

    “锋哥,我已经想好了,生死有命、贵富在天,与其这样苟延残喘,还不如放手一搏,就按照你的办法为家父解毒吧;如果老天爷保佑、真的救活了家父,我薛家必有厚报,如果不幸失败了,那是家父命该如此,瑾瑜绝不怪罪于你!”

    “好,那我就动手解毒了,不过我需要一些东西。”

    “没问题,都需要什么,我立刻让人准备!”

    “我需要一间特别干净的屋子,里面不能有一点灰尘,还需要一升新鲜的牛血、一些纯净的草木灰、一口新铁锅、一些木炭,一些纱布、几坛子烈酒……对了,我还得洗个澡,换一身干净衣服!”

    秦锋要的这些东西,对于薛家来说非常容易,只用了一会儿功夫,就把东西全都准备好了。

    接下来,秦锋洗了个热水澡,浑身上下搓个干干净净,又用烈酒擦拭了一遍,而后换上新衣服、戴上白色手套,用白纱布蒙住口鼻,走进了准备好的房间中。

    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孔雀胆的主要成分是碱式碳酸铜,只要让它和亚铁氰化钾反应,就能生成不溶于水的物质……排出体外,毒就解了。

    亚铁氰化钾,又名‘黄血盐’,这个时代没有,只能自己合成,具体操作如下:

    将新鲜的牛血、草木灰放入铁锅中,一边用炭火加热,一边慢慢搅拌………待到锅底烧干之后,把里面的残留物质小心刮下来,溶解在清水之中,再慢慢的搅拌均匀了。

    待其充分饱和了,用多层白纱布反复过滤,去掉杂质之后,就会得到一种黄色液!

    原来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牛血中含有亚铁,此外还有碳和氮两种元素,两者混合加热后发生反应,便可得到亚铁氰化钾了,就是这种黄色溶液,俗称:黄血盐!

    东西是弄出来了,可受制作环境的限制,纯度肯定不及格,能不能解开孔雀胆的毒,更是没什么把握。

    可到了这一步,只能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接下来,秦锋倒了小半碗黄血盐,回到了寝室中,掐开薛财神的嘴巴,小心翼翼的灌了下去………至此,人力已尽,剩下就看天意了!

    一刻钟!

    两刻钟!

    ……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薛财神一点反应都没有,脉搏依旧微弱,脸上还是蒙着一层淡淡的绿气!

    一刻钟!

    两刻钟!

    ……

    又是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还是一点反应没有。

    “呜呜……老爷……老爷……呜呜!”

    “老爷要是不在了,我们可怎么活啊……呜呜!”

    眼看救治无效,薛财神的十几位妻妾不禁嚎啕大哭起来,对于她们来说夫君就是天,如今天塌了,她们的世界也就毁灭了。

    另一边,薛瑾瑜也是脸色煞白,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难道天意如此吗?

    趁此机会,九公子—范人杰走了过来,目光中隐约带着一丝得意:“瑾瑜妹妹,愚兄刚才就说了,不能拿伯父的性命轻易冒险,一个黄口小儿说的话,又岂能轻信呢,他要是有回天之能,那我就……”

    “都别哭了,快过来看看,薛员外的情况有好转了!”

    “啊!”

    听到赵神医的喊声,在场众人全都跑了过去,果不其然,薛财神脸上的绿气消散了许多,呼吸也变的顺畅了,再摸一摸脉搏、有力跳动着。

    这说明秦锋的办法管用了,体内的毒素正在消失中。

    薛家十几房妻妾又哭了起来,不过这次是喜极而泣,薛瑾瑜更是激动的热泪盈眶,不顾男女之防,紧紧拉住了秦锋的双手:“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父亲有救了……锋哥,救命之恩不言谢,薛家一定会重重报答你的!”

    “不必客气,令尊的命虽然救回来了,可还不能掉以轻心,让人多取一些牛奶来,每隔上一会儿、就给令尊灌上一碗,这样可以排出体内余毒:另外吗,令尊中的毒虽然解了,可是毒源尚未查明,需要尽快找出来,以免二次中毒……你派个人,带我四处看一看,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如此就有劳锋哥了,绿柳、你负责带路!”

    “诺!”

    绿柳是薛瑾瑜的贴身侍女,绝对忠诚可靠,而且从小在薛家大院生活,对这里的环境极为熟悉,当即带着秦锋出了寝室、四处查看情况。

    先是到了厨房,将薛财神平时吃的食材,用的碟子、盘子、碗筷都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

    将厨师、厨娘、负责饮食的丫鬟都找来,挨个询问了一边、仔细察言观色,没有任何问题。

    接下来,又查看了家中几眼水井,还是没有问题。

    ……

    这就奇怪了,从薛财神的情况来看,明显是吃了有毒的食物,或者是喝了有毒的水,这才差点一命呜呼的,怎么查不出线索呢?

    “绿柳,薛前辈平时外出吗?”

    “回秦公子的话,最近几年,家主上了一些年纪,已经很少外出了,尤其是最近几个月,更是未出家门一步!”

    “哦,薛前辈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有的,家主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收藏古玩字画,二是喜欢品茶,还专门建了一座茶楼!”

    “带我去看看!”

    “诺!”

    茶楼坐落在后花园中,上下三层、四丈余高,左依池塘、右靠甲山,周围还种植了很多花草树木,环境极为优雅,却是个品茶休息的好地方。

    小楼门口还挂着一块墨绿色匾额,上书三个大字:不语轩!

    瑞草如梅早占春,谁将龙凤付仙人,

    烹来盏内花犹白,浇出胸中不语尘!

    看的出,薛财神虽然是一个商人,自身文化修养却是不低,否则决起不出如此文雅的名字。

    接下来,二人推门而入,仔细查看起来,小楼内全是饮茶用的东西:红泥小火炉、上品银霜炭、香樟木茶桌、茶漏、茶荷、茶匙……还有好几大排红木架子,上面摆满了茶叶、茶壶。

    身为一名特战队员,不仅是打打杀杀,还要执行一些特殊任务,扮演很多不同的角色,有时是商人、有时是艺术家……有时是茶艺大师!

    要想扮演好这些角色,就得多才多艺,因此上,书法、绘画、音乐、诗词、茶道……秦锋全都学过一些,不敢说多精通,却也有几分火候了。

    因此上,很快认出了架子上的各种名茶:蒙顶石花、玉叶长春、顾诸紫笋、碧涧、明月、绿花……每一种都是上上品,有的甚至千金难求,看的秦锋恨不得偷几罐走。

    检查了一遍,茶叶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茶具了。

    “绿柳,你知道薛前辈最近用那一套茶具品茶吗?”

    “知道,奴婢经常跟我家女公子一起来这里给家主请安,看到家主最近几个月、非常喜欢一套紫砂壶!”

    说话间,绿柳从红木架子上,取下一只紫砂雕漆四方壶,此壶颜色古雅,质地紧密、色泽油润,绝对是壶中上品。

    秦锋执壶在手,对着阳光看了看,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目露疑惑之色?

    而后拔出了八一军刺,从紫砂壶上刮下来一些粉末,仔细观察了一遍……小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绿柳,咱们可以回去了!”

第三十三章下毒者!

    薛财神中毒的事情十分蹊跷,连一点线索都没有,在众人看来,要想把这件事追查清楚,只怕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才行。

    没想到,秦锋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找到了毒源,就是那把紫砂雕漆四方壶,并将其带回了寝室中。

    “锋哥,你是说有人在家父喝的茶水中下毒?”

    “不,令尊喝的茶水没有毒,真正有毒的是这把紫砂壶!”

    “什么,紫砂壶有毒?”

    众人皆是大惑不解,古往今来,从没听说过茶壶有毒的,这是什么情况?

    事实胜于雄辩,秦锋没有多啰嗦,而是让人拿来一把小锤子,从紫砂壶上敲下来一块碎片,又将碎片砸成了粉末,结果在紫色泥粉当中、竟然掺杂着淡淡的绿色!

    接下来,让家丁弄来一些米糠、以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把绿色粉末撒入米糠中,大公鸡啄食之后,没一会儿就两腿一蹬、魂归地府去了,而且尸体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惨绿色,与之前薛财神中毒的情况一摸一样!

    看到这一幕,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凶手真是狡猾,他知道薛财神平时喜欢喝茶,就把孔雀胆磨成粉末和紫砂泥混合在一起、烧制出一把漂亮的紫砂壶,再将这把壶送给了薛财神。

    薛财神不明所以,见这把紫砂壶十分漂亮,于是经常用来喝茶,而在泡茶过程中,壶体内的孔雀胆毒素慢慢渗透水中……时间一长,自然就中毒了。

    好歹毒的手段、好厉害的心机,鬼神难测,杀人于无形之中,弄明白了其中原因,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不过秦锋更厉害,这么快就拆穿了鬼蜮伎俩,可谓是火眼金睛!

    既然找出了中毒原因,接下来,该追查下毒凶手了!

    “孙管事,这把紫砂壶是谁送给我父亲的?”

    “这个嘛,容老奴想一想……嗯,老奴想起来了,这是两个多月之前,过新年的时候,玉林公子送给家主的礼物,没错,就是他送的紫砂壶、礼单上有记载的!”

    “什么,竟然是他,来人啊,立刻把薛玉林给我带来!”

    “诺!”

    孙管事带领几名家丁,很快把大马猴—薛玉林带来了,更准确的说是掐着脖子拎过来的。

    “放开本公子,你们这群该死的奴才,家主马上就不行了,只等家主一咽气,本公子就是薛家之主,胆敢对未来家主如此无礼,本公子早晚收拾了你们!”

    “薛玉林,别叫唤了,看看这是什么?”

    “啊……噗通!”

    刚进来的时候,薛玉林还是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嚣张样子,可是看到敲碎的紫砂壶、毒死的大公鸡之后,整个人瞬间破防了。

    一下瘫软在地上,汗出如雨、抖如筛糠!

    对付这种货色,根本不用心理战术,把代表家法的两根五色大棒往地上一放,这货就乖乖的招供了。

    原来薛玉林是个败家子,平日里不务正业,就知道吃喝嫖赌、挥霍玩乐,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很快就囊中空空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花酒债!

    怎么办?

    出去挣钱还债,那是绝不可能的,薛玉林找到了大伯—薛财神,一哭二闹三耍赖,目的只有一个—要钱!

    一开始,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薛财神帮这个不争气的侄子还了债,又送了不少银子,苦口婆心的规劝、让他干一点正经事。

    那知薛玉林拿了银子,又去吃喝嫖赌了……等到花光了银子,欠下一屁股的债,再去一哭二闹三耍赖,伸手要银子……如此反复循环,没有止境!

    薛财神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可也对这个侄子绝望了,这货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大粪坑,无论注入多少清水,流出来的永远都是粪汤子,于是不再给他还债,任其自生自灭!

    因为此事,薛玉林恨上了伯父,整天盼着伯父早死,自己好分上一些财产,就能继续吃喝玩乐了。

    几个月前,薛玉林在赌场当中,认识了一个叫癞皮狗—李彪的泼皮无赖,二人臭味相投、很快成了朋友。

    有一次,二人一起在青楼中喝花酒,喝的有点高了,于是借着酒劲儿、癞皮狗—李彪讲了很多江湖上打打杀杀的故事,其中就包括孔雀胆-紫砂壶可以杀人于无形!

    薛玉林正对伯父—薛财神恨之入骨,得知这种杀人方法之后,立刻起了歪心思,于是通过癞皮狗—李彪,还真弄了一把带毒的紫砂壶,并趁着过年送给了薛财神……想着毒死伯父、自己夺取家业!

    ……

    “瑾瑜妹妹,该说的我都说了,念在咱们都姓薛的份上,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我再也不敢了,呜呜!”

    “别哭了,快说,那个癞皮狗—李彪住在那里?”

    “他住在城东—菊花胡同第四家,门前有一株大桑树,好认的很,如果家中没有人,就去城南—百花楼、或者城北—逍遥洞找一找,肯定能找到那小子,这些坏事都是他唆使的,真不赖我啊!”

    “孙管事,立刻带上人,把那个赖皮狗—李彪抓回来!”

    “诺!”

    孙管事行动迅速,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就把癞皮狗—李彪带回来了,可惜带回来的是一具尸体。

    没错,李彪死了!

    死在自家的土炕上,被人一刀抹了脖子,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到了这一步,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这是连环计!

    有一个幕后黑手,先是收买了李彪,通过他蛊惑了薛玉林,再借薛玉林的手毒杀薛财神,一环紧扣一环,心机真是深沉!

    “孙管事,杀害李彪的凶手呢,抓到了没有?”

    “没有,老奴带人赶到之时,凶手已经离开了,李彪躺在土炕上,伤口还在淌血,尸体也是热的。”

    尸体是热的,说明人刚死不久,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可是细思极恐啊!

    试想一下,癞皮狗—李彪明显是被杀人灭口了,为什么不早点灭口,偏偏现在才灭口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知道下毒的事败露了,这才赶紧杀人灭口,以免牵扯出自己。

    问题是,通过紫砂壶、抓住下毒者—薛玉林的事情刚刚发生,消息没有外传,幕后黑手又如何知道的呢?

    只有一个解释:幕后黑手在薛家大院中安插了眼线,监视这里的一举一动;又或者,幕后黑手就在薛家大院当中,甚至就在这间寝室当中,他眼看情况不妙、偷偷通知了爪牙,提前杀人灭口!

    问题来了,在场众人当中,谁是那个幕后黑手呢?

    女公子—薛瑾瑜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周围每一个人,最后落在了秦锋身上。

    不要误会。

    薛瑾瑜非常清楚,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自己无法确定谁才是幕后黑手,在场的人都有嫌疑,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秦锋绝不是幕后黑手。

    在场众人当中,只有秦锋是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如今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秦锋了。

    “锋哥,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该如何处置为好?”

    “剩下的,都是你们薛家的家务事了,我一个外人不好插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

    “瑾瑜此时心乱如麻,实在拿不定主意了,还是请锋哥帮我定夺一二,而且在瑾瑜心中,从未将锋哥视做外人!”

    “这个嘛,好吧,我提四点建议:

    第一,癞皮狗—李彪被杀人灭口,线索也随之中断了,想要追查幕后黑手、只怕短时间内无法做到了,此事只能暂且搁置,而后从长计议,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二,下毒者薛玉林,可以找个地方关押起来,派人严加看管,等到令尊醒来以后,或是报官判刑、或是家法处置,再行商议不迟。

    第三,立刻发一条告示,就说令尊已经转危为安了,以此安定人心,免的对你们薛家的生意造成影响。

    第四,在薛家大院内加派人手、日夜巡逻,不准任何无关者进入,令尊身边更要由心腹人看守,一天十二时辰不能离开,喝的每一碗水、吃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严格检查,以免幕后黑手再下毒害人!”

    ……

    “好,都按锋哥说的办……你们都听清楚没有,立刻执行!”

    “诺!”

    薛瑾瑜一声令下,手下人闻风而动,一切有条不紊、算是控制住局势了。

    救人、查毒、追凶……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眼看天色已晚,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余者都休息去了,九公子—范人杰也起身告辞,带领手下人返回客栈去了。

    秦锋也想告辞,再到城内找个客栈落脚,却被薛瑾瑜给留下了,让人在第三重院子里收拾了一间上房,作为秦锋休息之地。

    耗子、董天豹等人,则被安排在了第二重院子里住宿!

    命令下达,在薛家大院内又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

    要知道,薛家作为西北三大秦商之一,经常有客人前来拜访,留宿家中也是平常事。

    一般的客人,留宿第一重院落中,交情深的客人,留宿第二重院落中……至于第三重院落,是薛家父女居住的地方,从不留宿客人,这是多年来的规矩了。

    现如今,多年的规矩破了,秦锋住进了第三重院落,这是真没拿他当外人啊!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薛家的丫鬟、家丁们看到秦锋的时候,显得格外的尊重,那种巴结的目光,就像巴结新姑爷一样!

第三十四章就我笨!

    再说薛财神,通过灌牛奶的办法、很快清除了体内余毒,一天一夜之后,人苏醒了过来。

    苏醒之后,询问情况,知道是秦锋救了自己的性命,还帮着揪出了下毒者,薛财神很是感激,立刻让人请来了秦锋,要好好感谢这位救命恩人!

    “晚辈秦锋,拜见薛前辈、恭祝前辈身体康复!”

    “不敢当,秦公子救了老夫性命,老夫本该主动拜谢才是,奈何身体虚弱、行动不便,还请莫要怪罪……瑾瑜,快请秦公子落座、上茶!”

    “是,父亲……锋哥、喝茶!”

    来到寝室之后,秦锋拱手深施一礼,态度极为诚恳,不冲别的,就冲薛财神有一颗仁爱之心,施粥救济了大量饥民,就值自己这一礼!

    薛财神行动不便,只好让薛瑾瑜代为还礼,请秦锋坐下,并端来了一杯龙井茶……话说让薛家—女公子亲自侍茶,这可是极难享受到的待遇哦!

    “之前在两狼山中,沙匪围攻薛家商队,是秦公子救了瑾瑜的性命,如今又救了老夫一命,前后两条人命啊,如此大恩,薛家自当厚报……孙管事,把东西拿上来吧!”

    “诺!”

    孙管事进来了,身后跟着八名家丁,抬着四口金丝楠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小船形状的金元宝,共计是一万两,折价白银十万两。

    之前薛家贴过告示,谁能救薛财神一命,当以五千两黄金做酬谢,可是薛财神认为,秦锋的对薛家的恩情太大了,故而将酬金增加了一倍!

    整整一万两黄金,足以让人富甲一方,过上锦衣玉食、使奴唤婢的好日子,如此巨大的诱惑,有谁能抗拒呢?

    “呵呵,晚辈出手救人,乃是出于义举,不图金银财物,还请前辈收回去吧!”

    “唉,人生在世,诚信为先,薛家不能言而无信,老夫更不能知恩不报,还请秦公子务必收下!”

    “不要,坚决不要!”

    ……

    “秦公子坚辞不受,想来是志向高远之人,不爱金银俗物,这样的话,老夫在官场上认识一些朋友,可以疏通关系,助秦公子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如何?”

    眼看秦锋不贪钱财,薛财神决定换一种方式报恩,‘展翅凌空、鹏程万里’八个字说的很含蓄,翻译过来就是:秦公子,我出钱给你买个官当吧!

    没错,就是买官,这在大明朝一点不新鲜。

    正德、嘉靖时期,朝廷为了敛财,暗地里出台了一项政令,普通人只要纳银二百两,就可以成为散官:既一种没有具体职务的虚衔。

    散官虽然没有实权,可毕竟也是官啊,一时间,商人、土豪、恶霸纷纷纳银买官,而后穿着官服四处横逛,弄的是乌烟瘴气!

    到了万历、天启时期,腐败程度更进一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肯花银子,就能买一个国子监生的身份,而后参加科举考试,或者直接到吏部报到,弄一个实权官职。

    秦锋这种有世袭官职的人,想要升迁一下就更容易了,只要肯花银子,再加上薛家的人脉关系,副千户、千户……甚至卫指挥使一类的官职都能弄到。

    不得不承认,当官可比发财的诱惑力大多了,可秦锋还是摇头拒绝。

    想当官,自己可以奋斗,如今是个乱世,机会多如牛毛,只要脑子好用、拳头够硬,以后肯定会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至于买来的官,当着不硬气,出门都不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不要。

    接下来,薛财神又换了几种报恩的提议:比如一座取之不竭的矿山、几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二十名色艺双绝的江南歌姬……全都遭到了拒绝。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秦锋提出一个折中之策,一万两黄金算自己收下了,不过请薛家换成粮食,用来赈济饥民……另外吗,自己也需要四千石粮食,可以用市价买。

    提议一出,薛财神顿时愣住了,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重新打量了秦锋好几遍,最终赞许的点了点头。

    “赈济饥民之事,薛家自当尽力,至于秦公子需要的粮食,老夫立刻让人安排调运,一定在半个月内送到镇北千户所!”

    “如此,多谢前辈了!”

    ……

    说完了粮食的事,又谈起了中毒的事,对此,薛财神唉声叹气,满脸愁容。

    多年来,自己念在血脉亲情的份上,对族人们照顾有佳,不知给了多少银子,没想到养出了一群喂不饱的白眼狼,自己刚一倒下,这些族人就要谋夺家产,想想就让人心寒。

    看来对待这些族人,以后得改变一下方法了,不能一味的给予,还得让他们学会自食其力才行。

    至于那个下毒的侄子,就更让自己心寒了,血脉亲人啊,竟要置自己于死地!

    “爹,您准备怎么处置薛玉林?”

    “依你之见呢?”

    “依我之见,薛玉林毒害长辈、罪大恶极,应该执行家法,当着所有族人的面将其乱棍打死,以儆效尤!”

    “不可,薛玉林的确罪无可赦,可是打死了他,咱们手上就沾了血,难免引来种种非议,说咱们不顾血脉亲情……何况家丑不可外扬,得为薛家的颜面着想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留着他继续祸害薛家吧?”

    “瑾瑜啊,为父已经老了,不可能护着你一辈子,有些事情,你的学着自己思考、自己拿主意了!”

    薛财神神色复杂,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聪明伶俐、颇有经商天赋,可惜涉世未深,处理事务的能力太差了。

    当然了,这不是女儿的错,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要是老奸巨猾才是怪事呢!

    可是自己年近六旬,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一旦自己倒下了,宝儿女儿怎么办……以后必须多加磨练,让她快一点成熟起来才行,又或者,给她找一个既可靠、又有能力的保护者!

    另一边,薛瑾瑜冥思苦想着,却迟迟想不出一个妥善的办法,只好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

    秦锋什么都顶得住,唯独顶不住女人的哀求,又不好明说什么,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在桌面上写下了‘出家’二字!

    出家,当和尚!

    薛瑾瑜的目光亮了起来,另一边,薛财神也是频频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一则,让薛玉林出家为僧,可以避免他再干坏事!

    二则,薛玉林是典型的酒色之徒,让他天天吃斋念佛,连个女人的影子都见不到,对他来说简直比死还难受,堪称是最大的惩罚了。

    三则,不杀薛玉林,可以避免杀害血亲的恶名,还会得一个胸襟宽大、以德报怨的美名,对薛家父女有利!

    一举三得,真真的好主意!

    略加沉思,薛财神做出决定,送薛玉林到甘州一带当和尚,那里是大明王朝的西部边界,人烟稀少、远离繁华,遍地草原、风景优美,非常适合出家修行……(为薛玉林默哀一个小时)

    接下来,又谈到了幕后黑手的事情,此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还得让薛瑾瑜来思考。

    薛瑾瑜想不出来,继续用哀求的目光看着秦锋,后者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指沾着茶水,又在桌面上写下了两个字—利益!

    薛家这次的事情,绝对与‘利益’二字有关系,而利益之争,有一个不变的规律:就是谁获利最多,谁的嫌疑最大!

    只要想一想,如果薛财神真的死了,薛家四分五裂,绥德一带的秦商们群龙无首……谁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幕后黑手也就呼之欲出了。

    “该死的,竟然是他!”

    薛瑾瑜沉思片刻,一双杏眼圆睁,终于想出了答案,再看自己的父亲和秦锋,都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显然二人早就猜出答案了。

    此情此景,让薛大小姐不是一般的郁闷,原来在场三个人当中,就属自己最笨啊!

    “爹,姓范的太阴险了,竟用这般毒计害人,还在我面前装好人,咱们这就找他算账去,让他知道一下,薛家不是好欺负的……哼!”

    “账肯定要算的,可现在还不是时候!”

    薛财神摇了摇头,自己醒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想明白了,这件事肯定是八大晋商在暗中使坏。

    最近十几年,靠着走私生意,晋商集团的实力一飞冲天,还要拉着秦商集团一起下水,结果遭到了自己的坚决反对。

    八大晋商怀恨在心,这才暗下毒手……可明知是他们的干的,却不能找他们算账,更加不能撕破脸,至少现在不行。

    道理很简单:一旦撕破了脸皮,就会引发秦、晋两大商团之间的剧烈冲突,若是平时,秦商一方自然不怕了,可现在西北民变四起,局势乱成了一锅粥。

    一旦打起商战来,商道受阻,粮食运不进来,倒霉的肯定是老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百姓们要是都饿死了,秦商们又如何存活呢?

    为了大局着想,现在还不能和八大晋商撕破脸,可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瑾瑜,你立刻派人送一套茶具给九公子—范人杰!”

    “送茶具?”

    薛瑾瑜双眼画圈,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另一边,秦锋暗挑大拇指,薛财神真是高明啊!

    送一套茶具,其中包含着两层意思:

    一则是告诉范人杰,你暗中唆使薛玉林在紫砂壶中下毒的事情,薛家已经知道了,以后少干这种龌龊事!

    二则华夏民族素来有端茶送客的习惯,这是警告范人杰,赶紧离开绥德城,否则对你不客气了。

    如此一来,既赶走了范人杰,又不至于和八大晋商直接撕破脸,进而引起商战,可谓一举两得……难怪薛财神能成为三大秦商之一,果然是老谋深算!

第三十五章范人杰的阴谋!

    正事谈完之后,又闲聊了几句,眼看时候不早,秦锋回去休息了,寝室内只剩下了薛家父女,后者明显有一些情绪低落。

    “瑾瑜,怎么了?”

    “爹,我是不是很笨啊?”

    “胡说,我的女儿一等一的聪明!”

    “可我觉得自己很笨,你们都能想的到、看懂的事情,就我想不到、看不懂,这还不是笨吗?”

    薛瑾瑜真是郁闷了,自己以前也是骄傲的,认为自己心思敏捷、冰雪聪明。

    可通过父亲中毒这件事,让自己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智者搏弈,自己那点水平别说上场了,就连旁观的资格都没有啊!

    “哈哈,瑾瑜,你今年才十七岁,涉世未深、经验太少,有些事情看不透也是情理之中的,不必为此妄自菲薄!”

    “锋哥和我是同龄人,他怎么就火眼金睛,凡事看的入骨三分呢?”

    “这个嘛……”

    薛财神有点无语了,是啊,秦锋目光精准、头脑敏捷、遇事沉稳……凡此种种,根本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人,反而更像一个八十一岁、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睿智老者。

    没法解释,只能说,秦锋是一个妖孽之才!

    还是一个不贪财、不好色、重情重义的妖孽之才!

    如今自己年事已高,怕是支撑不了几年了,而女儿经验不足,急需要一个保驾护航之人,如果秦锋肯充当这个角色,自己绝对一百个放心。

    问题是,双方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一直给女儿保驾护航呢?

    除非二人有点特殊关系,而且是非常亲密的那种!

    一男一女,什么关系最亲密呢……薛财神深思起来。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薛家父女交谈之时,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被薛家的家丁送到了云梦阁中。

    云梦阁位于绥德城东门内,占地上百亩,房屋数百间,装修华丽、打扫干净,饭菜美味、服务一流,堪称是城内最好的客栈了。

    既然是最好的客栈,价钱自然也是最高的了,下等房一天是二两银子,中等房一天五两银子,上等房一天十两银子,其他费用另算!

    如此高昂的价格,让不少客商望而却步,可是半大个月之前,有一个人却把整个云梦阁包下来了。

    谁这么豪气?

    非是旁人,正是九公子—范人杰!

    “啪……啪……啪啪!”

    天字一号房内,范人杰已经摔了四个花瓶、六个茶杯、一个茶壶、一方价值百金的古砚……还踹了两个看着不顺眼的仆人,即便如此,仍觉的怒火难消!

    什么事情,让范人杰如此恼火呢?

    说来话长。

    当今天下有三大商团,其中以徽商的实力最强了,称霸整个江南地区,晋商略逊一筹,秦商则再逊一筹!

    可是十几年的走私生意下来,晋商集团的实力突飞猛进,野心也随之暴涨起来,准备吞并秦商,挑战徽商,争做天下第一。

    问题是,秦商的实力虽然不如晋商,可也不容小觑,加之西北人性格刚毅、宁折不弯,想要吞并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为了此事,八大晋商密谋了许久,终于想出一条诡计,那就是从三大秦商之中的薛财神身上下手。

    薛财神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薛瑾瑜,如果控制了这个女儿、就等于控制了薛家,以此为踏板、就能一点一点的控制整个秦商集团。

    这个计划,就交由九公子—范人杰来具体执行。

    几个月之前,范人杰广布耳目,得知了薛瑾瑜将与商队一起出行的消息,而后不惜重金,买通了沙匪大当家—侯万金,让他派人伏击薛家商队,准备生擒女公子—薛瑾瑜。

    待到得手之后,自己再来一个‘英雄救美’,肯定能获得这位女公子的芳心,进而成为薛家的乘龙快婿,,如此一来,自己就能一步步的掌控薛家、进而掌控秦商集团了。

    那个时候,秦、晋合并,天下无敌,自己也会成为天下第一豪商,甚至更胜当年的沈万三一筹!

    这个计划,堪称完美!

    可惜没想到,秦锋横空出世,打退了伏击的沙匪,救下了薛瑾瑜一行人……至于范人杰,则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捞到。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范家在山西有很多煤矿,在挖掘煤炭的过程中,偶尔会挖出孔雀胆,对这种矿石的毒性,范人杰是一清二楚的。

    于是用重金收买了癞皮狗—李彪,让他慢慢的接触大马猴—薛玉林,告之孔雀胆—紫砂壶杀人的办法,进而唆使薛玉林暗中毒杀薛财神。

    等薛财神死后,自己再假装好人、设计揭发出薛玉林,如此一来,等于为薛瑾瑜报了杀父之仇,再提两家联姻的事情,肯定十拿九稳,而后再一步步的掌控薛家……

    计划非常完美,差一点就成功了!

    没想到,秦锋突然来了绥德城内,不仅解了孔雀胆的毒,救了薛财神的性命,还在一个时辰内揪出了下毒凶手。

    幸好自己聪明,在秦锋拿出紫砂壶的一瞬间,就意识到情况不妙了,暗中吩咐自己的护卫,迅速找到了癞皮狗—李彪,杀人灭口……否则事情一旦败露,自己可就倒霉了。

    两次完美计划,都被同一个人破坏了,你说范人杰能不生气吗?

    怒火中烧之际,一名护卫走了进来:“启禀九公子,薛家家主派人送来了一件礼物,还言明了,一定要让您亲自开启。”

    “哦,送上来!”

    送来的是一个红漆木盒,打开之后,里面装着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尤其是那个茶壶,和之前让薛财神中毒的茶壶,大小、款式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紫砂壶,范人杰顿时脸色煞白……完了,自做的那点事情,薛家父女已经知道了,这是暗示自己立刻滚蛋呢!

    怎么办?

    计划连连失败,这样灰头土脸的滚回山西吗?

    不甘心啊!

    八大晋商之首—范永斗荒淫好色,共计娶了四十多房妻妾,生了二十六个儿子,范人杰既不是嫡子、也不是长子,却能打败诸多兄弟,坐上了继承人的位置,靠的就是八个字—心狠手辣、诡计多端!

    到了这一步,吞并薛家的计划彻底失败了,既然如此,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谁也休想得到,彻底毁灭吧!

    “来人啊!”

    “九公子,有何吩咐?”

    “立刻收拾东西,咱们回山西老家去,现在就走!”

    “啊,现在已经是戌时了,天色将晚、夜路难行,公子还是休息一晚,明天再行启程吧?”

    “少说废话,立刻收拾东西,咱们连夜就走……还有,把刘胖子给本公子叫来!”

    “诺!”

    八大晋商崛起的同时,用重金招募了不少江湖人:刀客、杀手、窃贼、骗子、采花贼……专门用来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刘胖子就是其中之一,原本是个开黑店的,本领不凡、心狠手辣,手上起码有上百条人命,如今成了范人杰手下心腹之一。

    片刻之后,一名头大如斗、满身肥肉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九公子,有何吩咐?”

    “刘胖子,本公子听你说过,你认识延长县—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正是,小人和王和尚是同门师兄弟,一起学艺十年,关系情同手足,出师之后又一起闯荡江湖,一起杀人分赃,之后为了生计,才各奔东西的。”

    王和尚,不是真的和尚,而是西北地区的一名江湖刀客,小时候生过一场怪病,头发脱了个干净,就剩下一颗锃光瓦亮的大光头,故而得了一个‘王和尚’的浑名。

    西北大旱,民变四起,王和尚不甘寂寞,纠集了一大帮山贼、草寇、刀客、流氓……举起了造反大旗,还占领了绥德府-延长县城,如今已经聚集了上万人马,成为西北地区的大流寇头目之一!

    “刘胖子,你立刻去找王和尚,告诉他绥德城富庶无比,要银子有银子、要女人有女人,秦商们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准备高价出售……再这样……这样……听明白了吗?”

    “啊,公子爷,这样做是不是太……太……太那什么了,这得死多少人啊,人在做、天在看,小心报应!”

    “哼,怕什么,老天爷早就瞎眼了,真有报应的话,本公子怎么活的好好的……放心吧,事成之后,亏待不了你,两千两黄金、一套大宅院,还有太原-醉生楼的头牌—玉玲珑,你不是一直馋人家姑娘的身子吗,本公子把她赎出来送给你做妾!”

    金子、宅院、美女,三样杀手锏一出,刘胖子的眼睛立刻就红了,仅剩的一点良心也扔出去喂了狗。

    自家公子说的对啊,如今这世道,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饿死的全是好人、吃香喝辣的都是恶人,自己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又有什么顾忌的呢!

    干了!

    想明白之后,刘胖子不再犹豫,昂首阔步而出,带着几名手下骑快马直奔延长县,找同门师兄—王和尚去了。

    接下来,九公子—范人杰带领一众手下人,连夜离开了绥德城,东渡黄河、回山西去了。

    数天之后,盘踞在延长一带的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本部人马,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第三十六章流寇来了!

    崇祯二年—二月二十三,流寇大头目—王和尚带领万余人马离开了延长县,大举向西挺进,声称要攻打延安府城。

    府城内最高军政主官,就是延绥巡抚—吴墉,一个胆小如鼠的白面书生。

    得知有大批流寇杀过来了,吴巡抚差一点吓尿了裤子,一边向三边总督府告急,一边命令周围几座重镇的驻军,火速向延安府城集结,一定要确保府城安全。

    二月二十七,几路官兵集结完毕,准备死守府城,结果中计了。

    王和尚根本没有攻打延安府城,而是虚晃一枪,带领本部人马迅速北上,一举攻下了兵力空虚的延川、青涧、子长几座重镇。

    攻下城池之后,流寇们大肆劫掠,将粮食、牲畜、财物一扫而光,房屋全部烧毁……而失去了家园、粮食的百姓们,为了不被饿死,只能加入流寇队伍当中,跟着一起劫掠为生。

    于是乎,流寇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人数越滚越多……三月初十,当王和尚带领流寇们抵达青涧河南岸之时,人马已经多达五万之众了。

    三月十二,绥德卫指挥使—范通带领本部人马,在青涧河边拦截流寇,随既展开了大战……结果官军一败涂地、四散奔逃,卫指挥使—范通在逃跑的路上,因为惊吓过度,苦胆碎裂而死!

    三月十三,得知兵败的消息,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大小官员数十人,先后带着金银珠宝、娇妻美妾连夜逃离了绥德城,到别处避难去了。

    武将吓死,文官逃跑,到了这个地步,绥德城已经成了案板上的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了……除非有奇迹发生!

    ……

    绥德城内。

    吉祥万商号—宋大掌柜到!

    久盛宝商号—周大掌柜到!

    隆兴金商号—金大掌柜到!

    ……

    中午时分,二十多位客人来到了薛家大院中,全都是绥德城内有名气的大商人,个个腰缠万贯。

    流寇兵锋逼近,城内人心惶惶,全都在做出逃的准备,这些大商人们也不例外,正在收拾金银细软呢,突然接到了薛家的请柬。

    薛家是三大秦商之一,生意极大,威望极高,因此商人们纷纷跑来了,却不知有什么事。

    “诸位听说了吗,王和尚带领数万流寇已经渡过了青涧河,距离绥德城只剩下三天路程了。”

    “唉,流寇一来,寸草不剩,绥德城这次是在劫难逃了,咱们赶紧逃命要紧啊!”

    “是啊,我家里都收拾好行礼了,刚要出大门,就收到了薛家的请柬,不知有什么事?”

    “或许是叫大家伙一起出逃,人多点,路上有个照应也不错。”

    ……

    商人们窃窃私语之际,薛财神走进了大堂中,一改往日的儒雅之风,竟然穿上了箭袖紧身服,披着黑色大氅,还提着一柄青锋宝剑,挺胸抬头,气宇轩昂!

    女公子—薛瑾瑜紧随其后,同样是全副武装的打扮。

    薛家父女这是要做什么,打仗吗……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弄不清其中缘由。

    “诸位乡党,是不是都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逃命了?”

    “薛前辈,没办法啊,数万流寇马上就杀到了,再不逃,就没命了!”

    “当官的都逃了,咱们还能怎样,跟着一起逃命吧!”

    ……

    “哼,当官的逃了,还可以换个地方继续当官,咱们这些人逃了,以后只能四处游荡,做一辈子孤魂野鬼,你们真愿意那样吗?”

    薛财神一句话,正说到一众商人的心坎里了。

    是啊,大明朝讲究异地为官,凡是当官的都是外地人,他们离开绥德城之后,花点银子上下打点,还能换个地方继续当官,继续作威作福、吃香喝辣。

    在场众人不一样,全都是本地乡党,城外有万亩良田、有成群的牛羊骡马,城内有宅院、商铺、酒楼……都是几代人、十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富。

    人可以逃走,这些财富却带不走,只能毁于流寇之手,甚至连重建的机会都未必有,想想就心疼啊!

    “薛前辈,我们也不想走,可是不走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有办法了,今天老夫请大家伙来就是商议一件事情,齐心协力,拒敌守城!”

    “什么,守城?”

    一众商人们面面相觑,绥德卫全军覆没,卫指挥使活活吓死,如今要兵没兵、要将没将的,拿什么守城啊?

    “诸位不必担心,虽然城内没有军队了,却还有数万百姓,其中不少都是青壮,只要将这些人组织起来,利用坚固的城防,一定能守住绥德城。

    流寇人数虽多,可是远道而来,人马一定非常疲惫了,而且携带的粮草有限,咱们只要坚守十天左右,待流寇的粮草用尽,就会不战自溃了,如此绥德城可保无恙,诸位的家财也就平安了!”

    ……

    薛财神讲了很多守城的必要性,以及守城有利因素的话,想以此鼓舞起士气来。

    那知说的口干舌燥了,一众商人们还是低头耷拉脑的,没有一个人站起来赞成。

    平心而论,商人们不是不想守城,而是担心守不住。

    现在逃走,起码还能保住自己和家人们的性命,还有一小部分财富,现在不走,一旦绥德城被流寇攻破,那可就什么都保不住了。

    两相比较之下,自然是弃城逃跑更安全一些。

    可真要弃城逃跑,又舍不得祖业,可谓是左右为难!

    怎么办?

    怎么才能激发这些人的勇气,让他们下决心坚守绥德城?

    只能用激将法了!

    女公子—薛瑾瑜开口了:“都说米脂的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可看看你们这群人,连流寇的影子都还没见到呢,就全都吓破胆子了,你们根本不配当绥德的男人……不,你们根本不配当男人!

    胆小的、怕死的,赶紧出城逃命去吧,本大小姐虽是一介女流,可也有保卫乡土,与流寇决一死战的勇气……绥德没有真男人了,可绥德还有不怕死的女人!”

    ……

    对于男人来说,最可耻的事情不是被男人看不起,而是连女人都看不起你,如果是美女的话,这种可耻度还要增加十倍!

    商人们互相看了看,全都是满脸羞愧之色。

    羞则愤、愤则怒、怒则勇,勇则无所畏惧!

    “女公子不必说了,绥德城还是有男人的,在下金富贵,愿意和薛前辈一起抗击流寇、守卫家园!”

    “说得对,祖传的万贯家财,与其被流寇抢走,还不如和流寇拼了,在下吴有财愿意抗击流寇!”

    “在下孙旺财,愿与流寇决一死战!”

    ……

    士气鼓舞起来了,在场二十多位大商人一致决定,出钱出粮,保卫家园,并推举薛财神来统一指挥这场绥德城保卫战!

    “承蒙诸位抬爱,老夫就当仁不让了,要想守在绥德城,有几件事必须立刻办:

    第一,贴出告示,凡是城内的青壮男子,有愿意登城杀贼者,每人赏银五两、精米两石,有不幸战死者、负伤者,抚恤加倍!

    第二,聚集在城外的饥民,全部放入城内安置,以免被流寇裹挟过去,饥民中有愿意登城助战者,与城内百姓一样待遇。

    第三,城内的老弱妇孺也要组织起来,负责准备战饭,照顾伤员。

    第四,收集火铳、刀枪、弓弩、石块、木头……一切有用之物,堆放在城头上御敌。

    第五,召集城内的泥瓦匠,立刻将东、南、西三面的城门用巨石堵死,只留北门一条通道既可,如此有利于防守!

    ……

    薛财神不断下达命令,每一条都非常切合实际,一众商人们听完之后,无不挑大拇指称赞。

    没想到,薛财神不仅经商厉害,打起仗来也不含糊,这‘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架势,一点不逊于沙场老将……按照这样布置的话,守住绥德城大有希望啊!

    命令下达之后,商人们争先恐后的执行去了,薛家父女则离开大堂,来到了后堂当中。

    秦锋就坐在后堂中,正在观看一张牛皮地图,好根据绥德城一带的地形,安排攻杀战守之法!

    秦锋不是绥德人,本来可以带着伙伴们离开的,可是略加思考之后,秦锋还是决定留下来,帮助绥德百姓保卫家乡。

    原因很简单:保护百姓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乃是军人天职!

    既然留下来,就得发挥作用,薛财神之前布置的几条守城策略,其实都是秦锋谋划的,绝对的专业水平。

    有人问了,秦锋如此厉害,为什么不站出来亲自指挥呢?

    没办法,威望不够啊!

    秦锋只是一名小小的百户,还是榆林右卫的小百户,在绥德地区一点名气也没有,根本无法号召商人、百姓们一切坚守城池!

    因此上,由薛财神出面主持大局,秦锋在幕后出谋划策,才是最佳组合。

    ……

    事实证明,这个办法的确有用。

    在一众商人们的带领下,绥德城内的百姓们爆发出了巨大热情,青壮年们踊跃报名,很快就聚集了八千多人,其余的人也都行动起来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了保护家园而战!

    短短三天,原本是商业中心的绥德城,变成了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就等着流寇们杀上门来,碰一个头破血流!

第三十七章流寇攻城!

    崇祯二年—三月十六,日值凶神-主杀伐!

    “当当……当当……流寇来了,流寇来了!”

    “防贼……上城防贼!”

    上午时分,绥德城南面的瞭望楼上,响起了阵阵铜锣声,声音嘹亮、响彻全城。

    薛财神、薛瑾瑜,以及一众秦商们早已准备妥当,立刻带领家丁、护院们涌上了南城墙,聚拢目光、仔细观看!

    “隆!——隆!”

    只见一条黑线出现在远方,而后慢慢变粗变大,接着化成了黑压压的人潮,毫无秩序的狂奔而来,掀起了漫天尘土。

    流寇队伍分成了两部分,冲在前面的都是饥民,大约有三四万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举着锄头、镐头、耙子、木棍之类的武器,如此模样,与其说是来攻城的,不如说是来要饭的更贴切一些。

    后面还有数千人,皆是身材魁梧的壮汉,手执明晃晃的刀枪,有的头目还穿着铠甲、骑着骡马……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流寇。

    如此阵型,便是流寇们惯用的攻城方式了。

    先驱赶饥民们攻城,消耗守城一方的力量,等消耗的差不多了,真流寇们再冲上去摘取胜利果实!

    这种办法很厉害,也很缺德,完全是用饥民们的生命做攻城工具,每一阵下来都会死伤很多人。

    流寇头目们却不在乎,饥民们死就死了,反正只要攻下城池,抢光里面的东西,就会有新的饥民裹挟进来,继续充当攻城的工具,而且数量越来越多,根本不怕不够用。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距离城墙五十丈左右,饥民队伍停下了脚步,而后从中冲出一队人马来,为首一位身披甲胄的中年壮汉,四方大脸,笤帚眉、铜铃眼、阔海口……脑袋又大又圆,上面一根毛都没有,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城墙上面的人听真了,我乃是撞塌天—王和尚是也,你们已经被本王的大军包围了,风雨不透,插翅难逃,你们若是识趣的话,立刻开城投降,本王可以保证,大军进城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

    若是不投降的话,待到本王的大军攻破城池,里面的男女老少,斩尽杀绝,一个不留……不光杀人,牛羊马猪、鸡鸭鹅犬全都不留,就连耗子窟窿都用开水浇一遍,本王一向说到做到!”

    ……

    王和尚一连喊了几遍,绥德城上毫无回应,薛财神等人已经立誓坚守了,又岂会因为对方几句话,就乖乖的开城投降呢!

    再说了,开城投降之后,只取部分财物,绝不胡乱杀人……这种鬼话如果靠得住,母猪真能爬上树了。

    再说王和尚,眼看用谎话骗不了,知道守城的都是一些聪明人,不会上自己的当,只好大手一挥,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你们全都听真了,攻下绥德城之后,白面馒头管够吃—冲啊!”

    “冲啊!”

    ……

    糟乱的呐喊声中,饥民们开始进攻了,冲在前面的人,手中拿着砖头、瓦片、沙袋……拼命的扔进护城河中,想要填出通道来……再看城墙上面,一点反应也没有。

    饥民们人数众多,很快就填出了几条通道,而后冲过了护城河,来到了城墙下面……再看城墙上面,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接下来,饥民们架起了云梯,准备攀爬城墙了……这回城墙上面有反应了,一筐筐的东西扔了下来,就像雨点一样密集。

    “啊,什么东西?”

    攻城的饥民们发出惊恐的叫声,有的东躲西藏,有的举起铁锅、案板保护身体……可是饥民们随即发现了,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原来城墙上扔下来的不是石头,而是白花花的馒头!

    没错,就是馒头,还是刚出锅不久的,冒着热气呢!

    “馒头……真的是馒头……抢馒头吃啊!”

    饥民们呆愣片刻,随即抓起地上的大白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至于攻城的事情,早就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不奇怪,饥民们全都是被裹挟来的,为了吃上一口饱饭,这才拼命的为流寇们攻城。

    现在有饱饭吃,目的已经达到了,又何必再拼命攻城呢?

    ……

    “该死的,不许抢馒头,谁在抢馒头,本大王就砍了谁的脑袋……攻城,给本大王继续攻城!”

    另一边,王和尚火冒三丈,不断大声叫骂着,并派出了一队心腹手下冲到前面督战,可惜一点用也没有。

    饥民们一个劲的抢馒头吃,根本不愿意攻城,怎么驱赶都没有用,有的被逼急了,甚至反过来用锄头、木棍猛砸那些流寇,并利用人数优势很快将之淹没了。

    有道是法不责众,眼看手下人被砸死了不少,王和尚除了叫骂几声,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撤下来这批饥民,另换一批继续攻城。

    结果一连三次,进攻的饥民们全被馒头雨打回来了,期间一个人都没死,只有一些饥民在抢馒头的时候被挤伤了,还有一些因为吃的太多撑坏了!

    “吼!——吼!”

    初战告捷,绥德城上响起了阵阵的欢呼声。

    薛财神更是拍着秦锋的肩膀,大声称赞起来:“秦公子真是厉害,不费一刀一枪,就挫败了流寇们的进攻,还减少了无数杀孽,可谓是功德无量!”

    “不敢当,多亏了城内一众商家们踊跃捐粮,才有资本打这种馒头仗,不过接下来,怕是要真刀真枪的拼命了。”

    秦锋推测的一点不错,眼看几次进攻都失败了,王和尚恼羞成怒之下,开始改变战术了。

    将饥民队伍撤了下来,真流寇们涌到了前面,准备进攻。

    “弟兄们听真了,全都卖点力气,一鼓作气拿下绥德城之后,里面的男人随便杀,女人随便玩,金银珠宝随便抢,山珍海味随便吃……杀呀!”

    “杀呀!”

    在王和尚的指挥下,真流寇们开始进攻了,扛着云梯、挥舞刀枪,犹如一群疯狗般冲向了绥德城……这次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大馒头,而是大石头!

    “嗖!--嗖!”

    几十斤重的大石头,不断从城墙上砸下来,只要被砸中了,不是脑浆迸裂,就是骨断筋折!

    石头扔完了,接着仍滚木。

    一丈五尺多长,小水缸粗细、上面满是铁刺的巨大滚木扔了下来……一滚就是一大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石头、滚木之外,城上还有一种防守利器,就是一锅锅滚烫的金汁,也就是用人畜粪便熬成的汁液,里面还要加上砒霜、乌头、狼毒花之类的剧毒物质。

    这东西又脏又臭、又烫又毒,一旦淋到了人身上,不烫死你就毒死你,不毒死你也能恶心死人。

    “救命啊……烫死了、臭死了……受不了了,直接一刀杀了我吧……啊!”

    “不许退……不许退!”

    攻城的流寇们可是惨了,有的被石头砸的脑浆迸裂,有的被滚木砸的血肉模糊,还有很多人被金汁浇到了,烫的半死不活、满地打滚,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很快的,绥德城下铺满了尸体,护城河水都染成了红色,流寇们死伤惨重。

    相反的,守城一方的损失则是微乎其乎!

    ……

    就这样,双方从中午时分,一直厮杀到了日落黄昏,流寇们连续发起了三次进攻,全都被打了回来。

    眼看人马死伤太重了,无奈之下,王和尚只能下令停止进攻,带领流寇大军退到了数里之外,而后安营扎寨、整顿人马,准备明天再继续进攻。

    望着如潮水般退走的流寇大军,站在城头上的秦锋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就是严重高估了流寇们的战斗力!

    成员素质差、武器装备差、组织训练差、战略战术差……简直差的一塌糊涂了!

    让人郁闷的是,面对如此差劲的流寇,大明朝的军队竟然屡战屡败、丢城失地。

    只能说,大明朝的军队更差劲,官员无能到了极点!

    ……

    按照原计划,是依靠绥德城坚固的城墙,严防死守,一点点消耗流寇们的粮草。

    流寇们没有稳固的大后方,粮草全靠四处劫掠,数量一定不多,只要绥德城坚守十天左右,流寇们的粮草用光了,就会自行溃退了。

    可是见识过流寇们的战斗力之后,秦锋决定改变一下计划,干脆将这数万流寇消灭掉算了,免的他们继续祸害别的地方……至于如何消灭,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天,流寇们继续进攻,失败了。

    第三天,流寇们不再白天进攻,而是发起了一次夜袭,结果绥德城内早有准备,又一次把他们打败了。

    一连三次失败,流寇们死伤惨重,锐气丧失殆尽……接下来,流寇们还会继续强攻吗?

第三十八章将计就计!

    自从流寇围城开始,秦锋就住在了城楼上面,白天御敌、夜晚巡逻,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生怕出现什么疏漏,给了流寇们以可乘之机,一旦城墙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啊!

    如此日夜操劳,一般人早就支撑不住了。

    幸好秦锋一直苦练武艺,精神、体魄都比常人强的多,这才能坚持下来,即便如此,也颇有一点疲惫之感了。

    ……

    中午时分,阳光明媚!

    用过午饭之后,秦锋坐在城楼中闭目休息,那知刚休息了一柱香的时间,耗子满脸兴奋的跑了进来:“锋哥,好消息,围城的流寇们撤退了!”

    “撤了?”

    秦锋一跃而起,来到女墙边附身观看,果不其然,流寇们真的拔营起寨了,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就像退潮的海水一般。

    什么情况?

    难道说,流寇久攻不克,死伤惨重,决定放弃攻打绥德城了!

    又或者,其中有别的阴谋诡计?

    “天豹,带上几个人,悄悄出城查看一下,流寇们是不是真的撤了!”

    “诺!”

    “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感觉有危险,立刻退回来,千万别逞强!”

    “诺!”

    为了安全起见,没有打开城门,董天豹带上几个人,用绳索从城墙上溜下去了,而后悄悄的靠近流寇大营,侦察情况。

    一个半时辰之后,董天豹等人平安无事的回来了,神色颇为兴奋。

    “锋哥,流寇大军真的撤了,原来的营地里一个人都没有,辎重也全都带走了!”

    “哦,他们撤到那去了?”

    “向西,撤了整整四十里,看样子还要继续撤,看样子攻不下绥德城,准备到别处劫掠去了!”

    “向西?”

    秦锋沉思片刻,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下好了,可以好好休息了。

    流寇大军全线撤退,绥德城保住了,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薛财神下令,杀猪宰羊,好好犒劳守城的青壮们,还在城楼上举行了庆功宴,和一众商人们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夜幕降临才算罢休,期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

    绥德城真的平安无事了吗?

    没那么简单。

    ……

    深夜—二更天!

    绥德城北门外,一大片树林当中,不断有黑色人影闪动,起起伏伏,密密麻麻,起码有三四千人,为首一个光头壮汉……不是别人,正是流寇大头目—王和尚!

    王和尚虽然出身草莽,从来没有读过书,却颇有几分心计,眼看绥德城防守严密,自己的人马久攻不下,死伤颇为惨重,知道继续硬攻不是办法,于是想出了一条妙计。

    白天的时候,故意将大队人马西撤四十里,做出一副放弃绥德城,向西攻取其他城池的架势,以此来麻痹绥德城内的人们。

    而后从大军当中,挑选出了四千精锐,配备最好的兵器,吃饱喝足,好好休息。

    夜幕降临之后,自己亲自率领这四千精锐,从小路绕到了绥德城北门外,潜伏在树林当中,准备发起偷袭,一举拿下绥德城!

    又等了一个更次,绥德城内十分寂静,估计人们都和周公下棋去了。

    感觉差不多了,王和尚叫来一个四肢修长、尖嘴猴腮的手下:“冲天猴,情况如何了?”

    “回禀大当家的,绥德城内的人果然中计了,他们杀猪宰羊、热烈庆祝,还举行了庆功宴,不少人喝的酩酊大醉,如今城墙上没有多少守卫,全都休息去了……小人趴在土坑里,看的是清清楚楚!”

    “好,你带上三十个弟兄,悄悄的爬上城墙,杀掉守卫、打开城门、放下吊桥……而后摇晃三下火把,我立刻带领弟兄们冲杀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事成之后,重赏于你!”

    “大当家的,您就瞧好吧,弟兄们,跟我来!”

    冲天猴带领三十名黑衣汉子,怀揣利刃、背负绳索,悄悄的离开了树林,而后在夜幕掩护下,迅速来到了绥德城下。

    这些人都是江湖出身,干这种事非常在行,他们先将五爪钢钩扔上城头,牢牢抓住之后,顺着绳索向上攀爬,很快就爬上了城头……

    片刻之后,吊桥缓缓落下,城门打开,铁闸升起,一支火把用力晃动了三下……偷袭成功了!

    “弟兄们,跟着老子冲进去,一举拿下绥德城,金银随便抢,酒肉随便吃,女人随便玩,哈哈!”

    “冲!”

    王和尚带领四千流寇,犹如恶狼一般冲出了树林,而后一股脑的冲进了城门,接下来……全都傻眼了。

    原来城门内还有一座翁城,面积非常之大,下面也有一道城门,冲天猴一伙人不知怎么弄的,打开了北城门,却没有打开翁城的城门!

    于是乎,王和尚和四千流寇,全都拥挤在了翁城当中,无法再进一步!

    “冲天猴,冲天猴……该死的,跑那去了?”

    连叫了几声,没有任何回应,王和尚意识到情况有点不对,就想带领队伍退回去,可惜已经晚了。

    “隆……隆!”

    一阵巨响声中,北城门重新关闭,数千斤的铁闸落下,吊桥也重新拉了起来。

    紧接着,翁城四周的城墙上,出现了大量的人影,弓箭、石头、滚木、金汁……全都准备好了,完全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大当家的,怎么办?”

    “该死的,中计了,拼了,跟着老子冲出去!”

    ……

    此时想要冲出去,已经不可能了,四周皆是铜墙铁壁,根本无路可逃,与此同时,箭支、石头、滚木……雨点一般落下来……

    一顿饭的时间,战斗就结束了!

    四千流寇,死伤大半,余者乖乖放下兵器,跪在地上投降了,至于大首领—王和尚,拼了命的突围,结果被一阵乱箭射死在了城门口附近。

    接下来,从城楼中走出一大群人,为首的正是薛财神,秦锋紧随其后。

    “秦公子真是神机妙算,若不是你看破了流寇的诡计,绥德城怕是要万劫不复了,老夫替城内数万百姓,多谢秦公子了!”

    “不敢当,前辈客气了,晚辈只是将计就计罢了!”

    “将计就计,也需要看破对方的诡计才行,流寇的这一计很是狡猾,老夫等人全被蒙住了,不知秦公子是如何看破的呢?”

    “呵呵,无他,用心观察而已!”

    没错,秦锋早就看破了王和尚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将其引入了翁城当中,一举歼灭!

    至于如何识破奸计的,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其一,流寇们攻城三天,虽然死伤了不少人马,可是元气犹存,还有继续进攻的实力。

    其二,王和尚号称‘撞塌天’,从这个匪号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性格暴虐、执拗之人,这种人一旦认定了目标,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其三,流寇们没有大后方,全靠着劫掠为生,因此进攻也好,撤退也好,必须选择繁荣富庶、人口稠密的地方,这样才能获得粮食补给。

    绥德城西边是白洛、高柏、安定……是旱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赤地千里、草木皆无,百姓逃亡、十室九空,流寇头目们的脑袋就是被蠢驴连踢了十次,也不会选择这条撤退路线的,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综合以上三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流寇们不是真的撤退了,而是战术性的假撤退,以此迷惑绥德城内的人们,放松警惕性!

    接下来,流寇们肯定会杀一个回马枪的,夜袭则是最佳方式!

    绥德城有四座城门,出于防守的需要,东、南、西三门都用巨石堵塞住了,只留北门一条通道,这里自然是最佳突破点了。

    于是乎,北门设伏,一举全歼!

    ……

    接下来,将俘虏们关押起来,死尸拖出去掩埋,王和尚和几个大头目的首级则砍下来,悬挂在了绥德城门上示众。

    围城的流寇大军有数万人,其中大多数是裹挟的饥民,真正的流寇只有数千人罢了。

    北门一战,流寇精锐几乎全灭,大头目—王和尚也死了,余者皆是乌合之众,根本就不用打,看到城门上挂出来的首级,顿时一哄而散了。

    为了防止这些饥民饿死,一众商人们又捐出大量粮食,开设了数百座粥棚,饥民们有饭吃,也就不会再闹事了!

    至此,绥德城算是真正安全了!

    不过战事结束之后,在审问俘虏的时候,秦锋得到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几名被俘的流寇头目交代,王和尚本来想带领人马南下,与割据在洛川一带的流寇大头目—张存孟汇合,而后一起南下攻打西安府的。

    不想出发前两天,一个叫刘胖子的人前来入伙,说延安府-绥德城是秦商们的聚集之地,城内不仅有大量金银珠宝,还囤积了上百万石粮食。

    流寇作战,最重要的就是粮食了,因此上,王和尚才改变主意,带领人马北上攻打绥德城,结果粮食没有抢到,反而弄了个全军覆灭!

    王和尚偷袭绥德城之时,刘胖子并没有参加,而是留在了大营当中,之后流寇大军不战自溃,刘胖子就消失不见了……

    巧合吗?

    还是另有内幕?

    秦锋陷入了沉思中……

第三十九章离开绥德城!

    武将吓死、文官出逃,内无兵马、外无救援,在如此万分危急的时刻,一群商人挺身而出,带领百姓们上城守御,血战数日、抵挡住了数万流寇的疯狂进攻,并对流寇大军进行了反杀……

    绥德城保卫战获胜的消息,迅速传遍了西北大地,并引起了巨大轰动,人们议论纷纷、无不称赞!

    消息传到固原城,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得知之后,立刻下达三道政令:一是命人抓捕了弃城而逃的绥德知州—费武、同知—典鑫,以及一众大小官员,而后在绥德城东门内设下法场,将一众官员当众斩首,人头悬挂在城门上示众一个月!

    以此警示西北地区的大小官员们,谁再敢贪生怕死、弃城逃跑,这就是下场!

    还别说,这一招杀鸡儆猴真的管用,得知绥德一众官员们的下场之后,其他各府、州、县的大小官员无不战战兢兢,再也不敢轻易逃跑了,而是竭力坚守城池,抵御流寇们的进攻……于是西北地区的情况出现了好转。

    二是重新委派官员,接手绥德城的大小政务,恢复秩序!

    三是大大称赞了以薛仁礼为首的一众秦商们的忠义行为,共计二十七人,请示朝廷之后,皆授予‘义商’称号。

    不仅如此,三边总督-杨鹤还亲自提写了一块匾额,派人送到了绥德城中,上面四个大字——良商义贾!

    一时间,秦商们深明大义、爱国爱民的美名传遍四方!

    在绥德保卫战中功劳最大的秦锋,又得到了什么奖赏呢?

    不好意思了,秦锋没有得到任何奖赏!

    因为战斗结束的第三天,秦锋就带着亲兵们离开绥德城,返回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去了,临行之前还特意叮嘱薛财神,千万不要为自己请功。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功名如粪土,富贵如云烟?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做好事、不求回报?

    ……

    都不是!

    秦锋承认,自己的思想境界,远远没有达到那种高度,之所以放弃功劳是有诸多考虑的。

    一则,这次的绥德保卫战,是二十七家秦商带领全城百姓打赢的,自己只是躲在背后出谋划策罢了,并没有站到前台来。

    与其分一份功劳,不如顺水推舟,把功劳全部拱手相让,让秦商们欠自己一份人情!

    不要小看这份人情,以后肯定会有大用处!

    二则,这次流寇大军围攻绥德城的事情,导致不少官员丢了性命,受到牵连的官员就更多了,可谓是‘哀鸿遍野!’

    这种情况下,自己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小小百户官,立功受赏,大出风头,只怕未必是好事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大明朝官场的黑暗程度,秦锋可是领教过的,相当可怕!

    因此上,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低调一点吧,免的功劳领不到,反而把自己赔进去。

    ……

    高柏山位于延安府的西北角上,与榆林中卫紧紧相临,该山南北长而东西窄,纵贯三十余里,山体高耸、草木茂盛,更是大理、怀宁两条河流的发源交汇之地。

    “哒哒——哒哒!”

    中午时分,高柏山下,一条崎岖的小路上,十几名骑手正在奔驰着,个个满身尘土、汗出浃背,正是返回镇北千户所的秦锋一行人!

    其实从绥德城出发,一路向北经过米脂县、碎金镇、银州关……进入榆林右卫,才是最近的返回路线。

    可是前些日子,米脂一带发生了饥民暴乱,局势非常胡乱,道路已经无法正常通行了。

    无奈之下,秦锋一行人只好舍近求远,从绥德城出发之后,一路向西来到了高柏山附近,准备从这里折而向北进入榆林中卫,再向东返回榆林右卫……几个折转下来,路程起码远了一倍有余。

    “这里山高林密、地形险恶,大家伙小心一点!”

    “诺!”

    进入高柏山之后,道路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都是茂密的树林,如今西北一带局势大乱,山贼草寇多如牛毛,随时可能蹦出几个拦路抢劫的。

    因此上,秦锋一行人格外小心,手就握在刀柄上,随时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好在老天爷保佑,什么危险都没有遇到,一个时辰之后,一行人顺利通过了高柏山,踏上了宽阔的大道。

    大道上视野开阔,这样就安全多了,众人长出一口气的同时,警惕性也随之放下了不少。

    又往前走了几里路,道边出现了一座客栈,规模不算大,只有二十几间简陋的砖瓦房,以及一前一后两个院子,可是里里外外打扫的很干净。

    客栈大门口有把山藤椅子,上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体型肥胖、头大如斗,满脸都是笑容……看穿着打扮是这里的掌柜。

    看到秦锋一行人出现,胖掌柜连忙起身打招呼:“诸位客官,一路上辛苦了,停下来歇歇脚吧,店里有上好的饭菜,还有封存多年的老酒,滋味一流,保准客官们满意。”

    配合着胖掌柜的话,客栈里果然传出了阵阵的肉香、酒香,对于长途跋涉,饥肠辘辘的人来说诱惑力十足!

    尤其是耗子,馋的一个劲儿擦口水:“锋哥,赶了大半天的路,弟兄们是又累又饿,坐下马也疲惫了,不如停下来歇歇吧,吃饱喝足再走不迟!”

    “好吧,歇一会儿,吃点东西!”

    ……

    这一路上人烟稀少,大家伙睡了好几天的野地,顿顿都是啃干粮,的确够辛苦的,秦锋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当即点头同意。

    于是乎,十几个人翻身下马,走进了客栈中,里面有粗糙的原木桌子,一行人分别坐下。

    几名伙计走了出来,有的帮着掸掉尘土、有的擦拭桌面、有的把众人坐骑牵入马厩中喂水喂料,服务的很是周到。

    与此同时,满脸笑容的胖掌柜走了过来,指了指挂在墙上的菜单牌子:“诸位客官,想吃点什么?”

    “来二十斤羊肉、五只肥鸡、一盆大烩菜、二十斤大饼子……再来三坛子酒,速度快一点,我们吃完了好赶路!”

    “好嘞,诸位客官稍候,喝口茶,酒菜马上就好!”

    说话间,胖掌柜一面吩咐后厨准备饭菜,一面沏了一大壶茶水,还亲自给众人倒上。

    赶了大半天的路,还真有点口干舌燥了,秦锋端起茶杯刚要喝,突然停了下来,鼻子抽动几下,又看了看客栈里的几名伙计,眸子深处露出一丝警惕之色。

    而后用桌子下的脚,分别踢了距离自己最近的耗子、董天豹一下,并向二人递了个眼色。

    二人整天跟在秦锋身边,已经到了心有灵犀的地步,立刻放下了茶杯,又踢了旁边的人一脚……结果一行十三个人,全都没喝茶水。

    “诸位客官,怎么不喝茶啊,莫非嫌小店里的茶叶不好?”

    “呵呵,茶水太烫了,晾一晾再喝,对了,掌柜的贵姓?”

    “免贵,姓刘!”

    “哦,刘掌柜的,你们这家客栈里面,怎么闻着有一股子血腥气啊?”

    “啊,有血腥气吗……哦,是这样,为了招待客人,今天上午伙计们杀了一只羊,又杀了几只鸡鸭,地面没有打扫干净,这才留下了一些血腥气,嘿嘿。”

    胖掌柜呆愣一下,随即满脸堆笑的解释着,为了证明自己说的不假,还指了指客栈的院子里,地面上果然有一些散落的羊毛。

    客栈招待四方来客,杀猪宰羊是常有的事,这个解释很合理。

    “哈哈,刚杀的新鲜羊肉,吃起来又嫩又香,看来今天是有口福了,把这个拿给后面的厨师傅,让他好好卖卖力气,弟兄们吃高兴了还有赏赐!”说话间,秦锋掏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客人打赏,同样是常见之事,很合理。

    “客官真是大方,小人替后面的厨师傅谢谢您了。”胖掌柜不疑有他,一边说的感谢的话,一边伸出手接银子。

    那知交接之时,秦锋突然变递为抓,一把抓住了胖掌柜的手腕,另一只手握紧拳头、狠狠砸在了胖掌柜的右眼窝上,后者猝不及防,顿时被一拳打晕了过去,眼珠子都被打瞎了!

    紧接着,秦锋拔出雁翎刀,砍翻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名伙计“这是一家黑店,不要留手,杀!”

    “杀!”

    董天豹等人纷纷拔出佩刀,砍向了周围的伙计们,瞬间又砍翻了好几个。

    不想门帘一挑,从后厨冲出七八名壮汉,人人手持明晃晃的刀剑,嚎叫的猛扑过来,随即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厮杀……

第四十章路遇黑店!

    一柱香时间,激烈的厮杀结束了。

    凭着擒贼先擒王、先下手为强两样优势,秦锋一方获胜。

    当场斩杀十一人,生擒两人,其中就包括那个被打瞎了一只眼睛的胖掌柜。

    当然了,秦锋一方也付出了代价,共有五个人被砍伤了,其中就包括耗子,屁股上挨了一刀,幸亏这地方肉厚,没有伤到筋骨,敷点金疮药,再包扎一下就没事了。

    不过未来几天,骑马赶路的时候,耗子怕是要受点罪了……其余四人也都是轻伤,无性命之忧!

    接下来,秦锋等人对客栈进行了搜索,结果在后面的菜窖里面,发现了九具血淋淋的尸体,从穿着打扮来看,他们才是这家客栈的掌柜和伙计,不幸被歹人杀害了。

    而后歹人们顶替身份,意图谋害秦锋一行人,不想秦锋技高一筹,漂亮的进行了反杀!

    问题是,这些歹人是谁来了杀谁,只为谋财害命呢,还是另有阴谋、专门针对秦锋一行人呢,这就需要详细审问一下了。

    “刷……嗯?”

    一大瓢井拔凉水浇在了‘胖掌柜’的脸上,这货缓缓的苏醒了过来,睁开独眼看了看周围的情况,顿时一脸灰败之色!

    “说吧,为什么要谋害我们?”

    “没有,我们都是良民百姓,开一家小客栈谋生而已,你们诬陷好人,还滥杀无辜,我要去官府告你们……快点放了我!”

    “哼,你们是良民百姓,那菜窖里的九具尸体算什么,这个又算什么?”

    说话间,秦锋端起一杯茶水,强行灌进了另一个被生擒的‘伙计’口中,伙计顿时脸色紫青,而后痛的满地打滚,十几个呼吸之后,七窍流血而亡,死相恐怖至极。

    很显然,茶水里有剧毒!

    幸亏秦锋机警,发现情况不对,及时提醒了耗子、董天豹等人,这才没中对方的诡计,否则这会儿就一起去阎王殿报到了。

    “这怎么解释,你现在还是良民百姓吗?”

    “我……我……我们本来是良民的,如今世道不好,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干起了黑道买卖,弄一点钱财活命而已;今天栽在你们手里,我刘胖子认命了,要杀就杀、少说废话,不过临死之前,能不能让我做个明白鬼,我们的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你又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好吧,我这个人心地善良,就满足一下你的愿望:

    第一,你们的确很聪明,杀了原来的掌柜、伙计们之后,又专门杀了一只羊和几只鸡鸭,用动物的血腥味来遮掩人血的味道,以免露出了马脚。

    可惜你们不知道,本人的鼻子特别灵,对人血又特别敏感,刚坐在桌子边上,立刻就闻出来了,这才心生警觉,没有喝茶水。

    第二,光凭着人血的味道,还无法断定什么,于是我借着打赏的机会看了看你的手掌,上面布满了老茧,一般人或许不懂,可是行家能看出来,这不是干粗活干的,而是练武练出来的,看得出,你是个用刀好手,而且以前没少杀人!

    第三,你的演技很好,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可你手下人就不行了,一个个身形矫健、根本不像是伺候人的伙计,还有目光中的杀机,更是遮掩不住的。

    有此三点,如果还看不出这是一家黑店,那就是人头猪脑,死了也是白死!”

    ……

    秦锋一条条列举着,听的‘胖掌柜’是目瞪口呆,自己以前开过十几年的黑店,害死的客人不计其数,从来没有失败过。

    没想到今天遇到高手了,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对,应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自己相比,眼前的少年人才是魔鬼,一头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嗜血魔鬼!

    “好了,你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说吧,是谁指使你在半路上截杀我们的?”

    “没有,老子就是开黑店的,为劫财物,见谁杀谁,不分人!”

    对于胖掌柜的话,秦锋当然不信了,对方的种种动作,根本不像是随机行为,更像一场有预谋的截杀,而目标就是自己!

    “我劝你乖乖招供吧,现在招供的话,还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我让你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

    “嘿嘿,老子闯荡江湖二十多年,手上起码有两三百条人命,开膛破肚、摘心挖肺、拨皮抽筋……什么大场面没见过,你有什么本事尽管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呸!”

    “好,希望一会儿你不要后悔!”

    秦锋不再废话,拎着胖掌柜进了一间屋子,里面很快传出了惨烈的叫声。

    有多惨?

    这么说吧,一次杀一百头猪,一百头猪的惨叫加在一起,都不如胖掌柜叫声的百分之一!

    那真是撕心裂肺、惨无人寰,痛到了灵魂深处!

    很快的,惨叫变成了求饶,又变成了窃窃私语……最后随着一声闷响,各种声音全都消失了。

    片刻之后,秦锋走了出来,浑身上下干干净净,连一滴血都没有沾到,依旧是那样的高雅!

    “锋哥,怎么样?”

    “没事,就是个开黑店的,想谋财害命罢了,已经送去见阎王爷了……把尸体都埋了吧,这座客栈一把火烧掉,免的再有歹人用来做恶!”

    “诺!”

    秦锋说谎了,倒不是有意隐瞒,而是其中牵扯太大了,不想让耗子、董天豹等人担惊受怕!

    胖掌柜的全都招了,这件事果然有幕后黑手,就是那位九公子—范人杰。

    用毒计谋害薛财神不成,范人杰又不甘心失败,于是回山西之前,让刘胖子找到了流寇大头目—王和尚,想借流寇们的手除掉绥德城内的一众秦商们。

    没想到事与愿违,绥德城非但没有攻下,流寇大头目—王和尚还丢了性命,流寇大军也土崩瓦解了。

    任务失败之后,刘胖子不知如何是好,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山西,肯定会受到重罚的,于是就盯上了秦锋,想拿他的人头回去交差。

    又担心秦锋一行人太厉害,硬拼没有多少胜算,于是暗中监视,见秦锋一行人离开了绥德城,刘胖子带着手下人悄悄尾随,又抄小路跑到了前面,在客栈中设下陷阱,准备将秦锋一行人杀掉,没想到计划失败,自己反而丢了性命!

    救了薛财神,破坏了八大晋商的计划,肯定会召来报复的,这一点,秦锋早有心理准备。

    只是没想到,范人杰如此卑鄙无耻,竟然勾引流寇攻城,还派人暗杀自己……到了这一步,双方算是结下深仇了,不死不休那种!

    与八大晋商结仇,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如此,如果重来一次的话,自己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帮助薛家的,不为别的,就为了‘天道人心’四个字!

    好人,必有好报!

    恶人,必有恶报!

    至于八大晋商,既然已经结仇了,那就看看谁技高一筹吧,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烧掉客栈之后,秦锋一行人继续赶路,终于在六天之后,顺利的回到了镇北千户所。

    又过了半个月,薛家商队来了,足足有两百多辆大车,带队的正是老熟人—孙管事,秦锋闻讯之后,立刻前来接待。

    “小老儿孙旺财,见过秦公子!”

    “孙管事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秦公子,这是礼单,请您过目!”

    说话间,孙管事掏出一份礼单来,上面清楚写着,这次运来的货物有精米一万两千石、细布两千匹、精盐两万斤、茶叶五千斤……以及大量的各类生活用品。

    之所以是礼单,而不是货物清单,皆因上面写的明白:这次运来的大批物资,是绥德城内一众秦商们为了感谢秦锋的相救之恩,而集体送上的礼物,不收一文钱。

    有了这些东西,足够镇北千户所的军户们渡过灾荒了,秦锋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冲着绥德城方向、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以示谢意!

    “秦公子,小老儿还带来一份礼物,是我家家主专门送给您个人的。”

    “哦,什么礼物!”

    “呵呵,是一匹战马!”

第四十一章百岔铁蹄马!

    世界上最好的马是那一种?

    毫无疑问,肯定是出产自中亚地区的汗血宝马了。

    汗血马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一天可以跑七八百里路程,并创下过十天时间,狂奔八千六百里的无敌记录!

    而且汗血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烈日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再次提问,世界上最好的战马是那一种?

    不好意思了,这次的答案不是汗血马,而是蒙古马!

    汗血马固然神骏无比,可也有两大缺点:

    一是太娇贵了,对饲料的要求极高,顿顿都要小麦、粟米、鸡蛋、水果……伺候着,一般人根本养不起,而且容易水土不服,生病。

    二是数量太少了,根本没法大规模的装备军队。

    因此上,汗血马虽然是世界上最好的马种,却不是最好的军马!

    真正的好军马,必须身体粗壮、吃苦耐劳,适应性强、极少生病……可以用粗饲料喂养,种群数量还得足够庞大。

    以上种种,蒙古马全都具备,故而蒙古马才是世界上最好的军马,当年成吉思汗能够带领大军,远征万里、灭国无数,靠的就是独一无二的蒙古马!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咴!——咴咴!”

    孙管事让伙计们牵来了一匹赤炭火龙驹,高大雄健,神骏非凡,浑身上下火炭红,连一根杂毛都没有。

    而且性子非常烈,不时抬起前蹄、仰天嘶鸣,七八个伙计一起用力,这才勉强牵的住!

    “这是我家家主费了好大功夫,才从草原上弄来的宝马良驹,三岁口、正年少,体型健壮、奔驰如飞,送给秦公子以做骑乘之用,还望笑纳。”

    “好马,真是一匹好马,我太喜欢了……多谢薛前辈的厚赐!”

    对于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有三样东西是难以拒绝的: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二是奔驰如飞的骏马,三是如花似玉的美人。

    秦锋也是个男人,自然是难免俗套了,围着火龙驹转了好几圈,越看越是喜欢,可也有点疑惑。

    从这匹火龙驹的体型来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这些属于典型的蒙古马特征。

    可是蒙古马的体型比较小,四肢较短,这匹火龙驹却是体型高大,四肢修长,而且行走之间,动作异常敏捷,这究竟是什么马种呢?

    要知道,蒙古马只是一个统称,根据产地不同,又分成了若干个亚种……

    “嗯?”

    又转悠了几圈,秦锋不断仔细观看,当看到火龙驹四个敦厚而圆、色如墨玉的漂亮蹄子,目光不禁亮了起来:“孙管事,这匹火龙驹,莫非是大名鼎鼎的百岔铁蹄马?”

    “哈哈,秦公子真是好眼力,不错,这正是蒙古草原上的三大名马之一—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一座狼阴山脉,山脉中有一条百岔沟,水草丰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放牧!

    不过嘛,百岔沟是由无数深浅不等、纵横交错的山沟组成的,沟内小山环抱,乱石遍布,道路崎岖难行。

    这里出产的马匹,体型强壮、奔驰如飞,性格坚韧、吃苦耐劳,而且蹄质极为坚硬,在不装马蹄铁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山地乱石之中狂奔,故而得名:百岔铁蹄马!

    蒙古草原上有句谚语:‘千里疾风万里霞,赶不上百岔的铁蹄马’………就是称赞这种马的。

    铁蹄马的数量不太多,故而在蒙古草原上,只有贵族才有资格骑乘这种马,至于流入中原内地的,那就少之又少了。

    薛财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来这么一匹铁蹄马,本来准备送给一位高官,用来疏通关系的……如今为了表示感谢,这才忍痛送给了秦锋!

    “秦公子,这匹火龙驹固然神骏无比,可是性格极为暴烈,一路上蹄伤、咬伤了我们十多个伙计,您一定要多加小心啊!”

    “放心吧,我会加小心的,对了,此马可有名字?”

    “尚未取名!”

    “哦,那就由我给它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秦锋思索片刻,想出了一个又霸气、又好听的名字—疾风!

    天马疾如风,红霞映碧空,

    草原好驰骋,烽烟天边涌。

    骐骥有良种,宝马待英雄,

    沙场奋四蹄,天下可横行!

    金雕取名‘闪电’,宝马取名‘疾风’,以后自己就是乘疾风、驭闪电,何愁不能横行天下……自恋一个时辰,哈哈!

    送完礼物之后,孙管事告辞离开,带领商队返回固原城去了。

    至于商队送来的东西,自有董千户等人分配,不必多操心……秦锋则高高兴兴的将火龙驹—疾风牵回了七杀堡,而后开始驯服。

    怎么驯?

    靠着一身武艺,以蛮力将其强行驯服……那种场面倒是很精彩,可惜不是最好的选择!

    穿越之前,秦锋在大草原上集训之时,认识过几位蒙古族老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不少东西,其中就包括驯马的技巧。

    用那几位蒙古族老人的话说:用蛮力驯服的马,只能称之为马奴,是永远无法与主人心意相通的,那是下乘的驯马之法。

    上乘的驯马之法,是不用蛮力、不用鞭子,而是和马匹和平相处,让它慢慢的认可你,将你当成好朋友、好兄弟,如此才能真正的人马合一,纵横驰骋!

    秦锋决定照做,和这匹火龙驹-疾风交朋友,努力得到它的认可,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在亲兵们的帮助下,秦锋在自家院子里,修建了一座宽敞明亮、干干净净的马棚,还天天亲自打扫卫生,保证火龙驹住的舒服。

    第二,秦锋天天到野外去,亲自割最嫩的青草、煮最香的马料,保证火龙驹吃的顺口,还有晚上添夜草,也是亲力亲为。

    第三,秦锋天天带着火龙驹到河边去,给它洗澡,保持干净,再四处溜达溜达,保证身心愉悦!

    如此尽心尽力,已经不是交朋友了,简直是在伺候活祖宗,不过这个办法真的有用。

    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的警惕性大减,不再胡乱咬人、踢人了。

    又过了半个多月,火龙驹高兴的时候,准许秦锋摸一摸它的皮毛了。

    再过半个多月,终于骑上了马背!

    ……

    上午时分,白沙河边的草地上,火龙驹正在欢快的奔跑着,速度又快,跑的又稳,马背上坐着一位妙龄美女,正是晋玉娘。

    没错,那个骑上马背的人,不是秦锋,而是晋玉娘。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天生宠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鬼见鬼投胎、佛见佛发呆!

    毫无疑问,晋玉娘就是那种天生宠儿,身上具有一种神秘的亲和力,无论是谁见了她,都会立刻生出好感来,想要与之亲近……不止是人,连动物也是如此。

    两狼山中有大量的野兽,晋玉娘经常一人进山采药,却从来没被野兽伤害过。

    农村三大恶霸之一—大白鹅,那是见谁拧谁的,却从来没有拧过晋玉娘。

    火龙驹亦是如此,晋玉娘只是喂了几把青草,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就乖乖的伏下身子,而后驮着晋玉娘来回奔跑了……如此情形,让秦锋哭笑不得,没办法,谁叫自己没那种亲和力呢!

    “疾风,停下,你驮着蛟郎跑一会儿行吗?”

    “咴—咴!”

    “听话,乖!”

    “咴!”

    还是晋玉娘的面子大,火龙驹—疾风爱屋及乌之下,终于让秦锋骑到背上了,而后奋开四蹄、纵横驰骋,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那叫一个过瘾啊!

    正玩耍的过瘾呢,就见耗子骑马来到了河岸边:“锋哥,锋哥!”

    “什么事?”

    “新任三边总督—杨鹤大人,要来巡视边防了,第一站就是咱们榆林镇,榆林总兵府下了命令,千户以上官员全部到榆林城内报到,准备迎接总督大人,可是董千户生病了,无法出门,想请你代劳一下!”

    耗子口才极佳,很快把事情说清楚了。

    自从上任以来,董千户还是很称职的,大小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尤其是旱灾降临之后,更是亲自带领军户们挖渠、引水、浇地……日以继夜,极为辛劳!

    因为过度劳累,再加上双脚长时间浸泡在泥水中,以至于董千户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病……脚气!

    没错,就是脚气,一种不要人命,又要人命的病!

    如今的董千户可惨了,两只脚丫子肿的犹如熊掌一般,皮肤溃烂、瘙痒难耐,只能躺在床上静养休息,至于迎接总督大人的事,只能是找人代替了。

    找谁呢?

    副千户一职尚且空缺,接下来,就是十个百户官了。

    智者多忧,能者多劳,董千户一考虑,还是让秦锋走一趟吧!

    没的说,接受任务吧!

    安排好家中的事情之后,秦锋带着耗子、董天宝以及四名亲兵启程出发了……

    四天之后,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榆林城!

第四十二章榆林城!

    榆林城—位于黄土高原与毛乌素沙漠之间,这里东倚驼峰山、西临榆溪水,北瞰河套、南蔽三秦……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为榆林城的军事位置太重要了,成化二十二年、弘治五年、正德十年,大明朝廷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先后对榆林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扩建,号称‘三拓榆林!’

    拓建之后的榆林城,东西长四里又五十五丈,南北宽三里又二十五丈,周长十四里又一百六十丈……城高三丈六尺、宽二丈八尺,墙体内夯黄土、外裹青石,坚不可摧!

    设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城门顶上建有两层高的城楼,城门外设有三道地堑,其余如翁城、角楼、女墙、马道、藏兵洞……一应俱全!

    “倚山临水、龙腾虎踞,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西北第一重镇,果然是名不虚传啊!”第一次见到榆林城的雄伟之姿,秦锋不禁被震撼到了。

    难怪榆林城建立两百余年,从来没有过被敌军攻陷的记录,如此铜墙铁壁,再加上名震天下的榆林精兵,只要指挥官不是太饭桶了,就足以坚守此城。

    感慨一番之后,秦锋等人打马进城,结果发现城内的街道非常干净,两旁商铺林立、生意兴隆,往来行人全都穿着新衣服,显得很是富足,至于端碗要饭的乞丐,更是一个都看不到。

    “没想到,榆林城内如此繁华,比起绥德城都要胜上三分。”

    “是挺繁华的,又有点奇怪,大灾之年,到处都是饥民,这里怎么一个乞丐都没有呢?”

    “好了,公事要紧,咱们先去报备吧!”

    向路人略加打探,一行人很快找到了榆林镇—总兵府,在大门口的承启处进行了报备,而后拿着公文到城内的军铺中住下。

    军铺是专门供边军使用的机构,或二十里一设,或三十里一设,只要手持公文,就可以免费的吃住、换马!

    当然了,免费提供的饭菜,水平肯定非常一般了。

    如今秦锋兜里不缺银子,不想委屈自己的肠胃,于是放弃了免费的饭菜,带着耗子、董天豹等人上了大街,准备找家酒楼好好的奢侈一把,品尝当地美食。

    榆林城内酒楼众多,其中以醉春楼名气最大,位于城南大街上,上下四层,雕梁画栋,飞檐翘角,装修的极为华丽。

    “三位客人,欢迎光临!”

    “开一间清净点的雅间,再来一桌上好的酒席,挑你们的招牌菜上!”

    “好嘞,天字九号雅间,三位贵客里面请!”

    秦锋等人进了醉春楼,一名小伙计上前接待,满脸都是笑容,却又笑的很不自然,就差将‘强颜欢笑’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有客人上门,店家该高兴才对,怎么这副表情呢?

    或许是小伙计家中有事,情绪低落吧!

    秦锋等人没有多想,在酒楼二层的一间干净、明亮的雅间中坐下,点了满满一桌子的酒菜:手抓羊肉、红烧黄河大鲤鱼、四喜狮子头、带把肘子……而后几个人人甩开腮帮子,颠起后槽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叫来了小伙计结账。

    “几位客官,一共是二两银子!”

    “嗯,二两,伙计,你是不是算错帐了?”

    “没算错,就是二两银子。”

    秦锋等人面面相觑,倒不是价格太贵了,而是价格太便宜了。

    要知道,如今可是大灾之年,粮食的价格高的离谱,就拿精米来说,以前是一两银子两石,如今则是四两银子一石,足足翻了八倍,而且还在不断增长中。

    粮食、蔬菜、肉类的价格全都猛涨了,故而到酒楼用餐的价格,肯定也是水涨船高了。

    刚才这桌酒席,秦锋等人估算着,起码要十两银子,甚至更高一些……如今小伙计只要二两,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去吧?

    而且看小伙计的样子,奇奇怪怪的,其中必有隐情!

    “伙计,你们酒楼的饭菜,为何这样便宜呢?”

    “回几位客官的话,总兵大人治理有方,榆林城内繁荣富庶,粮食、蔬菜、牛羊肉全都便宜,酒楼的饭菜自然也便宜了,这都是总兵大人的功劳啊!”

    “呵呵,你这番话,连三岁小孩都哄不住,实话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嘛……”

    小伙计吞吞吐吐的,不肯说实话……秦锋见状,摸出一小粒碎银子递了过去。

    “赏给你的,说实话吧,否则以后我们天天来这吃饭,顿顿大鱼大肉,小心把你们酒楼给吃黄了。”

    “别,别……唉,几位客官肯定不是榆林城里人,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小人就告诉你们吧……”

    威逼利诱之下,小伙计终于说实话了,原来这一切,都跟三边总督—杨鹤即将前来巡视有关系。

    总督大人来巡视了,怎么办?

    自然是让总督大人看到一个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榆林城了!

    问题是,榆林一带的边防不稳固,吏治不清明,府库不充足,生活不繁荣富庶怎么办?

    简单,那就装出一副边防稳固、吏治清明、府库充足、繁荣富庶的样子来。

    十天之前,榆林镇总兵—姜让连干了几件事:

    一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将大街小巷打扫的干干净净,不准有一点生活垃圾,城墙上有破损的地方,也让工匠们日夜赶工修复好了。

    至于修复城墙需要的巨额费用,全部由居民们自行承担,总兵府一文钱也没有下拨。

    二是命令城内的居民们,出门必须穿上新衣服,没有新衣服的就去买,买不起就去借,借不到就去偷……反正得穿的人模狗样,做出一副生活富裕的样子。

    谁敢穿打补丁的衣服上街,抓住之后,严惩不贷!

    三是调动军队,将榆林城内的饥民、乞丐,全都驱逐到五十里之外了,若是不走,打死勿论!

    四是命令城内的商铺、酒楼,一律将物价降低五分之四,而且不准关门歇业,不准拒绝客人,违者同样严惩不贷。

    ……

    于是乎,这样一番操作下来,榆林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的民不聊生,一下子变的‘繁荣富庶’起来。

    问题是,这样的变化表面上是好看了,却苦了城内的居民们,又惹不起总兵府,只能是暗气暗憋、苦苦忍受了。

    “难怪进城的时候,看到街道干干净净、人人穿着新衣服,又总是觉得怪怪的,原来是弄虚作假、虚假繁荣啊!”听了伙计的解释,秦锋终于弄明白了,同时想到一个人,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隋炀帝。

    隋炀帝好大喜功,为了在胡人使者面前证明自己治国有方、中原之地富庶繁华,于是强行命令百姓们穿着新衣服出门,就连街头卖菜的小商贩,也必须用龙须席铺地,还用丝绸将街道两边的树缠绕起来,装出一副繁荣昌盛的样子。

    但凡有胡人使者经过酒肆饭馆的,店主人一定要热情地邀请他们入店就餐,任其大吃大喝却不能收取一文钱,还要吹嘘一番,称颂‘圣君在世,治国有方’……

    榆林总兵—姜让的这番作为,倒是和隋炀帝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如此作为,丧尽天良,真他妈的不是东西……在内心之中,将总兵—姜让的祖宗十八代、整整骂了十八遍之后,秦锋等人离开了醉春楼。

    结账的时候,按照原价给了十两银子,酒楼掌柜、小伙计千恩万谢,感激不尽。

    离开酒楼之后,一行人在榆林城内转悠了几圈,果然和小伙计说的一样,到处都是虚假繁荣。

    如此情况,越看越让人生气,可是生气一点用也没有,要想改变这个邪恶的世道,除非当特别大的官,拥有特别大的权力才行。

    人生第一次,秦锋对权力产生了极大渴望!

    “锋哥,别气了,如今这世道上,黑白颠倒的事情多了,根本就气不过来。”

    “是啊,锋哥,别气了,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可以去散散心!”

    “那里?”

    “无量寺!”

第四十三章无量寺!

    榆林城东门外有一座无量山,高有四百余丈,重岩叠嶂、草木丰茂,景色极为优美。

    正德年间,榆林城一带瘟疫频发、灾祸不断,死了很多的人,为了祈求神佛保佑,当地百姓们出资出力,在山腰上修建了一座寺庙,并因山命名,就叫做—无量寺!

    无量寺落成之后,前来烧香许愿的信男信女络绎不绝,名气也越来越大,被称为‘榆林城第一福地!’

    如今到了榆林城,要是不去无量寺看一看,绝对是遗憾之事。

    于是乎,秦锋一行人换上了便服,骑马出了东门,直奔无量山下,而后下马登山,很快就来到了无量寺的山门前,这里不断有香客进进出出,全都是来烧香许愿、祈求保佑的。

    “天豹,来烧香的人真多啊!”

    “小意思,今天只是平常日子,要是赶上佛诞日、浴佛节,或者盂兰盆节,来上香的人数还要多上十倍不止,据说因为香客太多了,经常发生踩踏事故,还踩死过人呢!”

    “唉!”

    众生虔诚,烧香礼佛,本该算是一件好事,可是秦锋却有一点不同的看法。

    人为什么要跪拜神佛呢?

    皆因人世上的苦难太多了,瘟疫、水灾、旱灾、蝗灾、兵灾……人们无法抗拒这些灾难,只好寻求精神上的寄托,向神佛跪拜祈求、保佑平安!

    因此上,世上的灾难越多,跪拜神佛的人就越多!

    比如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战乱不断,百姓们流离失所、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却又看不到任何希望,只好大建寺庙、烧香拜佛,祈求神佛保佑,这才有了‘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佳句。

    同样的,如今西北大旱,庄稼颗粒无收,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剥削,导致百姓们苦不堪言,这才全都跑来烧香拜佛了。

    可是神佛享受了香火,真能让各种灾难消失吗?

    不可能的!

    秦锋认为,平定战乱、发展生产,普及教育、大开民智,以法治国、以德育民,如此才是人间正道!

    如果有一天,百姓们能够靠着自己的力量,战胜各种灾难,过上幸福生活,就不会将精神寄托在这些虚无缥缈的神佛身上了。

    人间无神佛,才是真正的极乐世界!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迈步进了山门,在寺庙中游览了起来。

    无量寺占地两百余亩,主体建筑依山而建,山门、钟楼、鼓楼、弥勒佛殿、法堂……居于前,大雄宝殿、罗汉堂、文殊院、藏经阁……位于后,层次分明,布局工整,而且每一栋建筑都是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楼亭殿阁、碧瓦朱甍,体现出了极高的建筑水平!

    秦锋等人一路前行,很快来到了大雄宝殿,这里的香客就更多了,还排着长长的人龙,来回绕着圈,起码有三四里长。

    原来大雄宝殿内,有几位高僧专门为香客们摸顶赐福,耗子、董天豹几人顿时来了兴致,加入到了长长的人龙当中。

    秦锋对此不感兴趣,更不想呆站半天,于是一个人继续前行,又游览了几处地方。

    就这样,一路前行,一路游览,很快来到了无量寺的后院,这里的面积很大,香客却很少,周围种植大量树木,中央只有一座大殿,里面供奉着地藏王菩萨!

    据说地藏王菩萨法力无边,本来可以成佛的,他却主动坐镇地狱,担负起超度六道众生的重任,还立下一个大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

    可惜人世险恶、多争多杀,下地狱者前仆后继,地藏王菩萨想要成佛,只怕是遥遥无期了。

    游览了小半天,秦锋出了不少汗,于是在树林中找到一座凉亭坐下,一边歇歇腿脚,一边观看景色。

    周围的景色不错,有树林、有假山、有池塘……还看到两个女人,皆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丰满、姿色不俗,身穿黑衣、鬓贴白花,手中提着贡品篮子,从一条林间小路走了过来。

    看穿着打扮,这是两个小寡妇,结伴来寺庙中给逝去的亲人祈求冥福的,十之八九是她们的丈夫。

    榆林属于边镇,战乱频发,大量成年男子战死沙场,因此看到两个小寡妇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两个小寡妇突然不见了。

    更准确的说,从树林中突然冲出几个壮汉,打晕了两个小寡妇,而后装入麻袋中扛走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在寺庙里绑架女人,这还了得,自己不能不管。

    “嗖——嗖!”

    秦锋一跃而起,快步追进了树林中,很快就拦住了几名行凶者。

    共计五个人,为首一位二十多岁的锦衣公子,中等身材、体型消瘦,脸色泛青、眼窝发黑……都不用中医诊脉,一看就患有严重的肾虚之症!

    另外四个都是壮汉,满脸横肉,目露凶光,显然不是良善之徒。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寺庙中绑架女子,快点将她们放下!”

    “小子,劝你别管闲事,否则没你的好果子吃!”

    “哼,这事我管定了,最后警告你们一次,立刻把人放下!”

    “上,废了他,扔进池塘里喂王八!”

    “诺!”

    锦衣公子一声令下,四名壮汉放下了麻袋,而后犹如四条恶狗一般冲了过来……秦锋毫无惧色,上前与之交手起来。

    还别说,四名壮汉的功夫不错,一看就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而且出招凶狠,专向要害部位下手,这要是一般人的话,轻则被废,重则丧命!

    幸好秦锋不是一般人,使出苦练多时的形意拳,不到十个回合,就把四名壮汉全都打晕了。

    这还是手下留情了,不想在寺庙中杀人,否则就不是打晕过去,而是直接让他们变成四具尸体!

    再看锦衣公子,双目圆睁,嘴巴张开,吓得小舌头都吐出来了:“你……你……你不要过来,你知道本公子是谁吗,敢动本公子一根手指头,你就死定了,你全家都死定了!”

    “你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你知道吗?”

    “不知道!”

    “嘿嘿,既然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又有什么不敢动你的,今天就好好教训一下你这个采花贼……看拳!”

    百善孝当头,万恶淫为首,秦锋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对女人用强的采花贼了。

    喜欢女人,可以追求啊!

    有颜值的靠颜值,没颜值的靠才华,没有才华用钱砸,砸不动就当舔狗……如果舔都舔不下来,那就活该你打一辈子光棍了。

    看锦衣公子一行人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以前没少绑架女子,为了那些可怜的受害女子,今天也得好好收拾他一顿。

    想到这里,秦锋闪电般出手,先是摘了锦衣公子的下巴,免的他大喊大叫引来别的香客,那样就不好玩了。

    而后一阵乱拳,专往脸上招呼,硬是把锦衣公子不算难看的五官,给揍成了一颗又肿又大的猪头,如此模样,估计就是他亲妈来了,都未必认得出来。

    不解气!

    又用极重的手法,卸了锦衣公子全身关节,这种手法极其厉害,就算是请郎中装回去了,也会对关节造成永久性伤害,以后容易脱臼不说,阴天下雨还会酸疼难忍,犹如被千万只小虫子啃食一般。

    还有被打晕的四名壮汉,全都受到了同样待遇!

    不解气!

    秦锋又从吹箭当中取出了一根钢针,在锦衣公子和四名壮汉的下丹田-关元穴上使劲捣鼓了几下子,将经脉全部弄碎。

    关元穴,乃是人体的精之府,此穴一旦受损,那就一辈子别想再碰女人了,免得这五个家伙以后再干坏事!

    还是不解气!

    又像拖死狗一样,把五个人拖进了树林深处,里面有一间茅房,是供香客们使用的,后面连接着一个化粪池,里面满是黄白之物,更有大量的蛆虫蠕动,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秦锋一手一个,将五个人全扔下去了,化粪池不算深,恰好能露出个脑袋,淹不死这几个人,如果被熏死了,或者恶心死了,那就是他们活该了。

    而后返回原处,将两个漂亮小寡妇救醒,简单诉说了一下经过,两个小寡妇千恩万谢,飞快回家去了,估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她们连家门都不敢出了。

    接下来,秦锋若无其事的回到前面的大雄宝殿,找到已经被摸顶赐福的耗子、董天豹等人,又游览了一小会儿,返回榆林城内去了。

    之后几天,秦锋以身体不适为由,老老实实的呆在军铺中休息,再没有外出了。

    为何?

    当然是避难了。

    光天化日之下,带着打手,在寺庙中绑架妇女,敢做出这种违法之事,那个锦衣公子肯定不是一般人,十之八九是权贵子弟,而且是地头蛇!

    被自己狠狠收拾了一顿,对方肯定要报复的。

    说不定,那位锦衣公子此时正带着大群打手,在榆林城内外四处找自己报仇呢,这种情况下,秦锋当然不能轻易露面了。

    秦锋想好了,迎接完三边总督-杨鹤的大驾之后,自己立刻回七杀堡,以后轻易不到榆林城来了。

    时间一久,此事慢慢淡化,也就不了了之了,嘿嘿!

    五月十八日—上午,消息传来,三边总督—杨鹤的车驾已经进入榆林城郊区了。

    城内大小官员,一律出南门三十里列队迎接!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

    三边总督大人来了!

    得知消息之后,榆林城内的大小官员立刻收拾整齐利落,换上崭新的官服,而后带着亲兵护卫,或者骑马,或是乘车,以最快速度冲出了榆林城南门,来到三十里外的迎客亭,而后按照官职大小,在大道两旁整齐列队,绵延数里之长。

    秦锋是替董千户来的,故而和十几名千户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后。

    片刻之后,从榆林城内又冲出一支队伍,大约有二三百骑,其中有人举着一面墨绿色飞牙旗,正中一个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军制,只有总兵之类的高层武官,才有资格使用这种旗帜!

    董天豹是千户之子,见多识广,立刻凑过来低声介绍:“锋哥快看,飞牙旗下面那个骑枣红马的人,就是榆林镇总兵—姜让,此人奸诈狡猾,一肚子坏水,不知坑过多少人,故而得了一个‘九尾狐狸’的绰号,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

    后面那个骑大青马的,是姜让的独生儿子—姜申旭,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啥本事都没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此人还特别的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权势,经常四处强抢民女,不知坏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贞洁。

    而且这家伙口味特别重,不喜欢黄花大姑娘,偏偏喜欢已婚的小媳妇,或者是小寡妇,在榆林城一带可谓是臭名昭著,这货也有个绰号:银枪小霸王!”

    秦锋一边听着介绍,一边聚拢目光观看,飞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枣红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标准的国字脸,弦月眉、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再配上三绺长髯,标准的中年帅哥一枚!

    没错,就是帅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认为恶人必然是相貌丑陋、满脸横肉,好人则是眉清目秀、英俊潇洒,这种观点其实大错特错了。

    大千世界,生人无数,面恶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恶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时期的公孙子都、武周时期的贺兰敏之、唐朝中后期的大诗人元稹……个个是帅哥,个个是人渣!

    很显然,总兵—姜让也是这种货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无害,实则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为首!

    再往后面看,咦……威武雄壮的大青马上,怎么骑着一个猪头人啊,看着还有点眼熟!

    认出来了,这不是几天之前、在无量寺后园中带着恶奴绑架小寡妇,结果被自己一顿胖揍、卸了全身关节,扔进大粪池中的那位锦衣公子吗?

    他竟然是姜总兵的儿子—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秦锋不禁大吃一惊,而后就是郁闷,非常郁闷。

    别的穿越者,个个都是气运之子,随便出门亮亮相,就有达官显贵出手相助,随便虎躯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纳头便拜,随便勾勾手指头,就有成群结队的大美女投怀送抱……那怕出门栽个跟头,都能捡到一个大金元宝!

    再看看自己,运气糟糕透顶,第一次进两狼山打猎,结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围攻,一番血战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绥德城买粮食,结果遇到了数万流寇围城,差一点就回不来了。

    这是第三次,游览个寺庙,打个流氓而已,就得罪了总兵公子,这娄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郁闷完了,接着是后悔!

    不是后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种情况下,即便知道对方身份,自己也会义无反顾出手、救下那两个女人的。

    后悔的是,自己不该心慈手软,管他什么佛门净土呢,当时直接杀人灭口就好了,那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到了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别认出自己来,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立刻离开榆林城,回七杀堡躲起来。

    ‘别认出我,别认出我……老天爷保佑,千万别认出我!’

    ‘完了,他看到我了!’

    ……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骑马经过之时,一眼就认出了秦锋。

    一则,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颈椎也受了伤,只能歪着脖子向右边看,而秦锋恰好站在大道右边。

    二则,秦锋和一群千户站在一起,别人都是正五品武将服饰,只有自己一个正六品的,衣服颜色不同,典型的鹤立鸡群,太显眼了,想看不到都难。

    “你……你……就是你……我终于找到了!”

    另一边,认出秦锋之后,小霸王—姜申旭的神色数变,先是惊讶,接着是畏惧,而后是仇恨。

    还不是一般的仇恨,而是一天二地之仇,三江四海之恨,倾倒五湖四海八江之水,水淹你全家,也解不开的仇恨啊!

    从小到大,自己一直是锦衣玉食、百般受宠,从未受过任何委屈,那怕是闯了祸事、闹出了人命案子,父母最多训斥几句,也没动自己一根手指头。

    没想到,八天之前,自己带人在无量寺后园中猎艳,结果艳没有猎到,却遇到了一个恶魔少年,先是狠狠揍了自己一顿,又卸了自己全身的关节,而后扔进了大粪坑中。

    天可怜见,自己在大粪坑中整整泡了两个多时辰,无数只苍蝇在自己周围飞舞,无数条大尾巴蛆虫在自己身上乱爬,有些甚至爬到了脸上、爬进了嘴里……自己却一动都不能动,只能忍受那种恶心的感觉。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自己被熏晕了过去,随即脖子一歪、被粪水呛醒了过来……再熏晕过去,再呛醒过来……来回反复十余次,那种滋味,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啊!

    直到下午时分,有一个大胖和尚来出恭,这才发现情况不对,找人把自己从粪坑中捞了出来,用清水冲洗了二十多遍,而后送回了总兵府中。

    又找来几位郎中,用了两个多时辰,才把自己全身的关节装上,期间又疼晕了好几次!

    之后几天里,自己不能见一点绿色、黄色的东西,甚至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就会……呕!

    整整吐了三天,自己才缓过一点劲儿来,当时自己就对天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恶魔少年,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喂狗,再把狗大卸八块,千刀万剐、磨成肉酱……如此才能消自己心中之恨!

    为了报仇,总兵府派出大量人手,在榆林城内找了好几天,也没寻找到一点踪迹,还以为那个恶魔少年已经逃之夭夭了,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天让自己在这里遇到了,原来是一名小小的百户官……

    想到这里,小霸王-姜申旭恨不得冲过去,像疯狗一样狠狠的咬秦锋两口,出一出胸中的恶气,可是想归想,却没敢付之行动。

    没办法,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姜申旭对秦锋的情绪很复杂,既恨的要死,更怕的要命,甚至看秦锋一眼,就会浑身冒冷汗,小腿肚子直抽筋,根本不敢靠过去。

    怎么办?

    让亲爹帮自己报仇吧!

    姜申旭凑到父亲身边,附耳低语了起来,又指了指站在路边队伍中的秦锋,一副你小子死定了的模样!

    没想到,听完儿子的控诉之后,总兵-姜让没有当场发作,只是看了秦锋几眼,又把头扭过去了,一言不发。

    什么情况,一向宠溺儿子的姜大总兵,不想给儿子报仇吗?

    非也!

    一则,三边总督大人的车驾马上就要到了,如果现在处置秦锋,秦锋拔刀反抗,肯定会造成极大混乱,进而影响到后面的迎接仪式,一旦总督大人生气了,对自己的仕途不利!

    二则,自家儿子采花不成、反而被人扔进了粪坑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如果当众撕破了脸,让这件事传扬出去,岂不是丢姜家的脸面嘛!

    考虑以上两点,总兵-姜让才没有轻举妄动,反正人已经找到了,不急这一会儿的,等迎接仪式结束之后,自己有的是办法收拾秦锋,非让他尝一尝下十八层地狱的滋味不可,嘿嘿!

    堂堂榆林镇总兵,想要弄死治下一个小小的百户官,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

    另一边,秦锋不想被捏死,只好苦思破解之策:

    第一,请小霸王—姜申旭吃个饭、道个歉,赔偿一点精神伤害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办法不错,自己肯定同意,可惜对方肯定不同意。

    第二,立刻逃离这里,快马加鞭返回七杀堡,带着晋玉娘找一个山清水秀、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居去,从此不问世事。

    看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逃出去的希望几乎为零。

    第三,横竖逃不过这一劫了,与其等着被折磨致死,不如牙一咬、心一横,拔刀冲过去和姜家父子拼个同归于尽。

    问题是,姜家父子身边的亲兵太多了,个个都是全副武装,自己就算是冲过去了,成功的几率绝超不过一成。

    自己死了事小,就怕耗子、董天豹、董千户、晋玉娘……一大群人跟着吃挂落,那样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怎么办?

    怎么办?

    荒天帝、叶天帝、韩跑跑、苏老魔……那位前辈能给我指点一条生路,秦锋急得双眼冒火,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难道这次真的死路一条了?

    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秦锋无计可施之时,三边总督—杨鹤的巡视队伍出现了:前面是仪仗队,高举着回避牌、肃静牌、官衔牌、功绩牌……并有随从不断敲打一面铜锣,示意沿途官吏军民人等齐回避。

    中间是一乘银顶八抬大轿,由八名壮汉抬着,旁边有亲兵举着一面墨色大纛旗,上面有一行烫金大字:钦命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大臣—杨!

    后面是长长的护卫队,差不多有上千人马!

    三边总督出巡,果然是威风凛凛啊!

第四十五章三边总督-杨鹤!

    “榆林镇总兵官—姜让,携麾下大小将士,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恭迎总督大人,大人万安!”

    ……

    三边总督—杨鹤的出巡队伍出现之后,姜家父子立刻迎了上去,距离十几丈远就滚下马来,而后双膝下跪行礼。

    按理来说,总兵是一方镇守大将,见到总督之后,只需单膝下跪就可以了,如果是硬气一点的,立而不跪也不算失礼!

    ‘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这可是千古不变的规矩。

    姜让不仅跪下了,而且是双膝跪地,还磕了几个头,这阿谀奉承的味道不是一般的浓啊!

    与此同时,两边列队的大小武官,纷纷下跪行礼,有人双膝、有人单膝,还有一个立而不跪的—秦锋!

    不是秦锋不懂规矩,更不是硬装什么龙傲天,而是想到了一个死中求活的办法:

    自己是个小百户,姜让是个大总兵,后者想要弄死前者,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简单。

    杨鹤是总督,姜让是总兵,后者见了前者得下跪,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害怕。

    这种情况下,如果蚂蚁和猫攀上了关系,不就不用怕那只老鼠了吗……理论上可行!

    问题是,如何才能攀上关系呢?

    杨总督的队伍马上就要进城了,而后举行接风洗尘宴,陪坐的都是总兵、副总兵之类的高级将领,参将、游击将军、卫指挥使……勉强有资格围观一下。

    至于自己这种小百户,怕是连远远的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上前交谈、攀关系了。

    没办法,要想攀上关系,只能兵行险招了!

    想到这里,秦锋不再犹豫,而是用出吃奶的力气,以最快的速度向着三边总督—杨鹤的八抬大轿冲了过去:“七杀堡百户—秦锋,求见总督大人……秦锋……求见总督大人!”

    ……

    “什么人,快拦住他,小心是刺客!”

    “保护总督大人,保护总督大人!”

    ……

    如此隆重的场合中,竟然有人敢直冲总督大人的轿子,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在场众人顿时呆愣住了,而后一片大乱。

    有人乱喊乱叫,有人上前阻拦,还有人围住了三边总督—杨鹤的轿子,生怕是刺客行刺!

    与此同时,秦锋冲到了距离轿子不到两丈远的位置,而后停下了脚步,不停下不行了,十几名总督府的亲兵拦在前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钢刀,再前进一步,只怕就要血溅当场了。

    何况闹出这么大动静,已经足够用了,至于剩下的事,就一切听天由命吧!

    局势控制住之后,总兵—姜让跑了过来,看到闹出乱子的人竟然是秦锋,心中是又怒又喜。

    怒的是,秦锋在迎接仪式上捣乱,这不是给自己脸上抹黑嘛,一个‘驭下不严’的罪名,怕是跑不掉了。

    喜的是,自己正想找个借口收拾秦锋,替自己的宝贝儿子出气呢,没想到秦锋自己跑出来了,这下好了,连借口都不用找了,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直接就能判一个死罪。

    “此人冲撞总督大人的队伍,肯定是意图不轨,来人啊,捆起来,关进总兵府大牢中,派人严加审问!”

    “诺!”

    姜让身边的亲兵冲了过来,就要对秦锋进行捆绑,一旦真的关进了总兵府,那可就十死无生了。

    怎么办?

    计划失败了吗?

    万幸这个时候,一直坐在轿子里的那位杨总督开口了:“且慢动手,将人带过来,本督要见一见!”

    “总督大人,此人意图不轨,还是押下去严刑审讯为好,待审讯出了结果,卑职再行禀告总督大人,现在还是请大人先进城吧!”

    “不急着进城,把人带过来吧!”

    “诺!”

    总督大人发话了,没人敢抗令不尊,亲兵们立刻把秦锋押了过来。

    与此同时,八抬大轿落地,从中走出一位身穿大红色二品文官服饰的老者,大约六十岁左右,相貌端正,气质儒雅,正是新上任的三边总督—杨鹤!

    下轿之后,杨总督上下打量秦锋,而后哈哈大笑起来:“果真是你,小友,咱们又见面了!”

    “啊,您是木老先生!”

    与此同时,秦锋也在打量这位杨总督,越看越觉得眼熟,想起来了,之前自己带人前往绥德城买粮食,途中路过一座萧何庙,从狼群口中救下了几个路人,为首的是一位自称叫‘木易’的老者。

    老者十分博学,与自己坐在篝火旁畅谈了一个晚上,谈的还都是军国大事,当时自己就怀疑过老者的身份,是不是当官的?

    随即又否定这一想法,因为老者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而且带的随从太少了,行礼更是简单,咋看都不像是当官的。

    没想到,自己看走眼了,老者不仅是当官的,还是当大官的,他就是新任三边总督—杨鹤!

    对啊,木易为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真笨!

    “小友,原来你叫秦锋,是榆林镇-七杀堡的百户官,却谎称叫萧十一,在庆阳府开镖局为生,你可是骗的老夫不浅啊!”

    “请总督大人见谅,当时情况特殊,卑职这才隐瞒了身份,再说了,咱们彼此彼此嘛!”

    “哈哈,小滑头,救人性命,不求报答,不错,不错!”

    ……

    萧何庙一夜长谈之后,杨鹤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奇才,有心收为己用,故而到固原城上任之后,立刻派人前往庆阳府寻找。

    那知庆阳府的官员们,翻遍了本地的户籍黄册,也没找到一个叫萧十一的开镖局的年轻人。

    为此事,杨鹤颇为恼火,又派人到别处寻找,同样毫无音讯,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要找的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秦锋,你为何冲撞本督的队伍啊?”

    “这个嘛……卑职一心想要为国家出力,可惜苦无机会,还请总督大人提拔!”

    “呵呵,年轻人,想要为国家出力乃是好事,这样吧,本督身边还缺一个中军官,就由你来担任吧!”

    “多谢总督大人提拔!”

    杨鹤身为三边总督,身边拥有大量的亲兵,中军官就是亲兵们的头领,虽然官职不大,却是亲信之中的亲信,任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有了这个身份,就等于贴上了一张护身符,不用担心被姜家父子报复了,秦锋不禁长出一口气,看来自己的运气也不是很糟糕嘛,今天遇到贵人了。

    接下来,秦锋站到了总督-杨鹤的轿子旁边,正式充当起了中军官的角色,顺便向耗子、董天豹等人挥了挥手,这几位立刻跑了过来,加入到了队伍当中……跟着锋哥混,前途无量啊!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掉了!

    什么情况?

    冲撞了总督大人的队伍,非但没有受到惩罚,还当上了中军官,而且听二人的谈话内容,之前就认识了,秦锋还救过总督大人的性命!

    老天爷,总督大人的救命恩人,有了这一层身份,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啊……中军官,不过是过度一下罢了,以后总督大人勾勾小手指头,秦锋的官职就能像猴子爬树一样--蹭蹭的往上窜啊!

    “恭喜总督大人,收的良才!”

    “恭喜秦中军官,步步高升!”

    ……

    对待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自然要客气一些了,周围的武官们纷纷拱手道贺,希望和秦锋拉上一点关系,这样对自己也有好处。

    至于姜家父子,面面相觑,就跟吃了绿头苍蝇一样的难受,可到了这一步,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恶气,以后再慢慢算账吧!

    接下来,在一众武官们的簇拥下,总督-杨鹤的队伍进了榆林城,而后举行了盛大的接风宴。

    宴会上的酒菜很丰盛,却又不觉得奢侈,拿捏的恰到好处,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接风宴之后,姜让将自己的一座私人宅院腾了出来,作为总督大人的下榻之处,里里外外、大小事务,全都安排的极为妥当。

    之后几天里,姜让亲自陪同的总督—杨鹤,在榆林城内仔细视察了一番,又查看了钱粮库、兵器库、火药库……没有任何问题。

    而后巡视了榆林周围的几座军堡,看看军户们的生活情况,没有任何问题!

    又巡视了一段长城,检查了边防情况,没有问题!

    ……

    一切都没有问题,因为总兵—姜让早就安排好了,无懈可击,天衣无缝,任谁也挑不出一点毛病!

    可惜啊,姜让还是犯了一个错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就是严重低估了一个人—杨鹤!

    世人只道,杨鹤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待人友善,还没有什么官架子。

    世人却忘了,杨鹤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已经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的耳濡目染,对于官场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那一套早已了熟于心!

    二十多年的官场混下来,就是再老实的人,也学会几分心机手段!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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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出能臣,乱世出枭雄!
……
天降惊雷,魂穿明末,秦锋变成了榆林镇治下一名普通军户子弟,没钱财、没权势、没靠山……要啥没啥!
本想窝在家乡,太太平平过一辈子算了。
奈何明廷腐败,天下大乱:山海关外,建奴攻城掠地,实力日益壮大;中原大地,流寇杀官造反,荼毒四方生灵……旱灾、水灾、蝗灾更是接连而至!
如此世界,根本没有太平二字可言。
无奈之下,秦锋拔刀出鞘,走上了一条血腥的杀戮之路!
四方蛮夷,侵我华夏疆土--杀!
流寇盗匪,劫掠黎民百姓--杀!
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杀!
无耻汉奸、不良商人、斯文败类……杀!杀!杀!
这是一个‘以屠夫手段,证菩萨心肠’的精彩故事!
读者群QQ:648332133回到明末做枭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回到明末做枭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回到明末做枭雄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