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将哥逼成狗的亲妹子
王大书家就住在那个农机厂的宿舍区。
在他开车进厂门的时候,着实让那看门的老头感叹了一把:“老王家的孩子终于出息了。”
当然或许,那看门老头是看在王大书送出的那包好烟的份上,才这么说的。
让王大书颇为遗憾的是,自己到家的时候,大家都去上班了,基本上没人见到自己豪车的英姿,让他略微想要装个小BI都不能实现。
只有几个认识的小孩扑了过来,叫着哥哥就要糖什么的。
王大书随即抓出一大把糖分发了下去,倒是迎来了小孩们的欢呼声,什么哥哥好棒之类的话。
唉,如果这种欢呼声是由一群靓丽妹子发出就好了。
打开家门,家里没人。
这属于正常情况,老爸现在可是农机厂的销售部经理,工作繁忙是可以想见的。
而老妈也不是什么家庭妇女,她开了一个小卖部,每天要从守到晚,着实有些辛苦。
王大书倒是难得的勤快了一会,将东西放下,便打扫了起来,将家里整理了一遍后,便躺在自己房间里心灵连接了肉身神。
就这些时间,肉身神已经飞离蓝星大约七十多万公里,因而王大书通过肉身神的视角能够清楚看到不远处的蓝星与月亮。
当然,所谓的不远乃是以整个太阳系为标准计算的。
七十多万公里,差不多都能够环绕蓝星十八圈了!
由此可见肉身神的速度之快!
并且,由于太空环境阻力极小的缘故,肉身神还在不断加速之中。
但正因为如此,接下来将会是一个漫长的旅途。
从天文图上看蓝星与金星,两者之间的距离也就只有那么一指头。
但就这么一指头,肉身神需要飞行半个月甚至于更久。
王大书对太空的好奇到现在已经消失了很多,因而很快就断开了与肉身神的心灵连接,转而与阿青连接。
不过由于时间的关系,此时的阿青正在睡觉,王大书也只能随之断开连接。
就这么折腾了一番之后,老妈与别人对话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李姐,听我家小强说大书回来了啊?”
“啊,真的?这孩子,回来都不打个电话说一声。”老妈故作埋怨的声音里却透露出一些欢喜。
换成是谁,儿子出去读书几年时间,心里自然是想念得很。
王大书随即便过去将门打开,老妈提着一个菜篮子与邻居杨婶说着话,听到开门声便转过头来。
“杨婶你好。”
与杨婶打了招呼,王大书随即则朝着老妈叫了一声妈。
好吧,王大书他娘可不是那种会煽情的人,听到他叫妈,倒是意味他饿了,与杨婶说了两句就进了屋,只是打量了王大书一番后自言自语什么瘦了,便匆匆进了厨房忙碌起来。
闻着从厨房里传来的熟悉菜香,王大书不由得肚子叫了起来。
在外面吃得再好,都抵不过家里的味道啊。
就在王大书莫名陷入到怀念的情绪里时,房门打开了,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如画,青春活泼的女孩背着书包进来了。
“哥!你真的回来了啊?我还以为小强骗人呢。”
女孩见到王大书就欢喜的叫了起来。
这女孩便是王大书的亲妹子王小月,正读白塔市一中高二,明年就要参加高考,芳龄十六。
不得不说,王大书从小到大就有一个怀疑。
那就是,自己貌似不是父母亲生的儿子!
原因很简单,王父豁达公长相威严俊朗,王母小芬年轻时也是花容月貌,堪称一枝花,至于两者之女小月,那更是花中之仙,从小到大都是被众多男孩簇拥,并且学习成绩上佳,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在全年级都很少掉下过前三。
反观大书君,从小长相较挫,读书成绩也是随大流,如果不是王父狠加皮带教育的话,他恐怕连翠湖大学都未必能够考上。
最要命的就是,大书君从小就比较调皮,几乎什么事情都有他。
三岁在幼儿园朝同学吐口水,四岁领头带着一群小屁孩躲在阴沟里,逃避打防疫针,五岁将邻居家的金鱼尽数偷出,用蜡烛烤了,六岁上小学第一天就躲在竹林里不愿意去上课等等等等。
父母总是更偏爱听话乖巧的孩子,换成是谁,处于这样的环境之下,恐怕都会生出与王大书一样的念头。
自己是捡来的孩子吧?
可慢慢长大之后,王大书也明白了过来,什么捡来的。
别的不说,光看自己与父母的面门,虽说自己长得不帅,但多少也能够看出一些父母的轮廓。
至于与小妹之间的差距,呵呵,只能说是造化弄人,自己在娘胎里没有打磨好啊!
当然,王大书现在倒没有去思考这些问题,他听到妹妹的话后第一反应就是,小强那小子的嘴巴真多,完全不像个小屁孩。
没错,杨婶的孙子,张小强就是一枚不到五岁的小屁孩。
王大书上次回来的时候,张小强还只是一个看到陌生人怯生生的小家伙,但现在却变成了大喇叭。
这不得不说家庭环境对小孩的影响之大了。
这里面影响张小强最大的就应该是杨婶了。
杨婶那可是号称农机厂第一大嘴巴!什么事情,只要她知道了,都能够迅速快捷方便的给你传播出去,还不收你转播费。
呵呵。
年纪较小的时候,王大书对妹妹是有些厌恶的,正如之前所说,他感觉妹妹夺走了父母的爱。
还好,他醒悟得不算晚,没有整出什么兄妹相残的悲剧,再加上王小月对哥哥天生就有一种黏腻,因而兄妹俩的关系倒还算不错。
尤其是上次王父将王大书送的手机带回去给王小月后,王小月对哥哥莫名产生了一种崇拜。
16岁的女孩已经不算小了,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里的女孩,对很多事情都懂了。
自家哥哥连大学都没毕业居然都有人聘请他当什么经济顾问,后面还听说某知名经济学教授招他为学生。
第77章、知名庙宇
如此种种加在一起,在王小月的眼里,自家哥哥已经被加持了种种绚丽的BUFF!
因而回家就见到了哥哥,这让王小月很兴奋。
而在王大书将一套某名牌价值上千的女裙拿出送给妹妹后,王小月更是黏糊人了。
这可让王大书有些招架不住!
要知道,自家妹子虽说是亲妹子,但毕竟也有十六了,那身体靠上来,王大书着实有些吃不消,生怕一个不小心破坏了自己在妹妹心里的高大书伟形象。
还好,老爸及时赶回救驾,见王小月还黏在王大书身边,双目一瞪:“还不去做作业,缠着你哥干啥!”
王小月在这家里最怕的大概就是王父了,因而王父一吼,王小月就朝着王大书调皮的吐了吐小舌头,随后提着书包与礼物回房间去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多提。
吃过晚饭,王大书便将礼物拿了出来。
给王父的寿礼则是一个汉白玉摆设,造型乃是芝麻开花,取意芝麻开花节节高。
毫无疑问,王父对这份礼物是很满意的。
要知道在不经意间当上了销售部经理后,王父才发现自己的心变得有活力了,整个人就好似重生了一般。
野心迸发的王父可不仅仅只是当个销售部经理就满足了,他还想要更进一步,农机厂厂长!
再将农机厂发展成为全省,全国的龙头企业。
好吧,王父的这番野心是没人知道的,但王大书的礼物正好符合了他的心意。
给老妈的自然是一套高档保养化妆品。
或许对这礼物的满意,老妈罕见的没有责怪王大书乱花钱什么的。
与父母闲聊几句后,王大书便提着礼物出去拜访邻居们了。
给邻居们的礼物并不算昂贵,但却实用,茶叶,酒,或者是一套给孩子的精美学习用具等等。
总之,收礼物的邻居都很满意,赞誉之语不绝于耳,而王大书也很满意,至少自己送出的礼物没有受到嫌弃。
唯一的麻烦就是次日清晨起床之后,坐在饭桌上时,老妈突然问起了那辆停在楼下的奔驶-买吧呵:“雄雄啊,昨天杨婶居然说楼下那车是你开回来的,真是的,造谣都造到我们家来了。”
“啊,是啊,那车是我才买的。”
王大书既然开车回来,就没打算瞒着家人。
听到这话,王父王母乃至于小妹都愣住了。
那车就停在楼下,不管是下班放学回来时,他们都特意的看了看,而对于邻居的话,他们都是不信的。
开什么玩笑,王大书还是个学生,怎么可能买得起那么好的车!
嗯,就连王小月都知道,那车是好车,很贵。
可现在王大书承认了,反倒让他们感觉自己出现了幻听。
但随着王大书将车钥匙以及购车手续什么的拿出,全家人就算是不信也得信了。
“哇塞,哥好厉害,居然买得起那么好的车,哥今天开车送我去上学吧!”
王小月固然样样优秀,但也有同龄女孩固有的那么一点虚荣心,因而朝着王大书央求到。
而王大书心里则浮现出一副景象。
自己开着豪车到白塔一中,车一停,不知道有多少小妹子会用仰慕的目光看着自己啊,然后随便一勾搭,嘿嘿!
王大书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唉,算了,太危险!
王大书可不想被那些学生的家长给揍死!
可问题是没等他应允,老爸就呵斥了小妹,将此事否决:“小孩子别那么虚荣,你大哥买车不是让你拿来炫耀的!”
好吧,就这么一句话,就将原本有些兴奋的王小月给打得焉趴了下去,撇着嘴背着书包就跑了。
至于老妈压根就没发表意见,吃饭后便与老爸一并出门去小卖部了。
王大书倒是将洗碗的事给揽了下来,算是小小的表现了一下。
等洗了碗,他便出门开车直奔白塔市的城隍庙。
白塔市城隍庙据说乃是八百多年的老建筑了,其建于宋代,能够历经战火留存于世,也算是运气不错了。
到了城隍庙外,王大书尚未停车,只是探头看了看,随后便离开了。
没法,这城隍庙进入的人可不少,看上去香火很是鼎盛。
而像这样的庙,压根就不缺钱,王大书想要在里面塑立一座金身,还是自己长相的金身,呵呵,别人不会一泡口水将你给吐出来?
看来得找一间小庙,最好是那种落魄无比,穷得连香油都买不起的那种。
而在接下来半天时间里,王大书就转遍了白塔市市区以及郊区所有庙宇道观。
好吧,之前就说过了,白塔市仅仅只是一个县级市而已,因而其市区郊区范围内的宗教建筑也就只有二座。
一座就是之前的城隍庙,一座则是位于郊区的土地庙。
而对于广大追求金钱,幸福,健康的老百姓而言,仅仅只有两座庙,太不够用了。
那土地庙,王大书路过一看,就歇菜了。
相对于位于市区的城隍庙而言,这土地庙的香火更为鼎盛!
无奈之下,王大书只能前往白塔市各乡镇寻找那些躲在穷乡僻野的破烂小庙。
不过像这类没有多少名气的小庙,想要找到可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如果不是在老爸的寿宴上,听到几个老太婆嘀咕,王大书恐怕都很难找到。
这也是无奈的事情,像那些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立的庙宇,都是那些信奉的老太婆之间传播宣传,像王大书这样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打听得到。
但发现这一点之后,王大书随即便笑容满面的坐在了那几个老太婆旁边,嘴巴也变得甜了起来,这个阿婆,那个婆婆,一番叫了下来,那几个老太婆倒是对这个有礼貌的小伙子感官大好,因而听到王大书询问那些庙宇的情况时,倒没有丝毫保留,争先恐后的说了出来。
王大书倒没有想到,就白塔市现在这么个经济状况,在各乡镇居然会有大大小小十多个庙宇,这还是在老太婆之间传播的知名庙宇。
第78章、千佛寺中有千坑
至于那些就在村头坡上挖个壁洞,堆个黄泥像的土地祠更多了,当然,像这种简陋到极致的土地祠压根就没多少人去祭拜,也就是当地村民逢年过节上点水果罢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就是孩童整出来的玩意罢了。
老爸的寿宴倒也没怎么大操办,就是在饭店里订了十多桌,将厂里的同事,领导,邻居,亲戚请来吃顿饭,甚至于连礼金都没收。
用王豁达的话来说,现在我儿子都赚钱了,收什么礼金?
王大书倒不在乎老爸寿宴那点花费,这次回家,他可是去办了一张银行卡塞给老妈,里面有五百万,算是给家里买房买车等等的开支。
当李小芬,也就是王大书老妈听说这银行卡里居然有那么多钱,都有些不相信,还以为是儿子干了什么坏事。
还好王大书现在的嘴巴皮子磨练得不错,一顿忽悠加佐证,勉勉强强将老妈给糊弄了过去。
老爸寿宴办得不错,家里也塞了钱,接下来王大书就借口返校离开家,开着车直奔白塔市千佛乡!
那千佛乡有一座千佛寺!
这千佛寺可是王大书从打听到的众多寺庙里精挑细选出来的目标!
千佛寺据传闻乃是建立于唐朝,但毁于战火,之后一直未有重建。
只不过前几年从白塔市出去的某位商人发了大财,衣锦还乡回到千佛乡,总想着要留下点什么光辉在家乡,最终就决定投资两百万重修千佛寺!
好吧,千佛寺据说有着千尊佛像,区区两百万怎么能够重修起来,这金额连审批都过不了关啊。
当在众多乡亲的支援下,千佛寺修建起来了,只不过没通过审批,算是违规建筑。
但千佛乡这种地方,穷乡僻野,民不举官不纠,据说香火还勉强。
王大书准备去实地考察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就将那尊金身给添加进去。
不是说有千尊佛像么,多那么一尊出来,也不怎么打眼不是?
可等王大书开着车颠颠簸簸的到了千佛寺一看,心里就凉了半截。
屁眼那么点大的寺庙,里面也有千尊佛像?
“大爷,来根烟?这里是千佛寺?”
王大书见一个大爷扛着锄头过去,急忙拦了下来,递上一根烟问道。
“是啊,这就是千佛寺,小伙子来拜佛的?我给你说啊,这千佛寺可灵验了.......”
见王大书开着车,一身衣服不像是凡人,那老头就开始挂拉呱啦的宣传了起来。
很显然,这老头不是家里有人在寺庙里,就是捐钱修了庙的,再不济也是心系乡里,否则的话,哪有宣传的闲工夫。
“这千佛寺也太小了吧,怎么可能有千尊佛像?”
王大书倒也不怕得罪人,索性将心头的疑惑说了出来。
那老头听了呵呵一笑:“千佛寺后面有堵千佛墙,你自己进去看了就知道。”
说完这话,老头也不耽误时间,扛着锄头就离开了。
既然都到了地头,王大书也不可能就此回去,将车门关好,便抬脚朝着千佛寺而去。
正如之前王大书所看的那样,这千佛寺可不像那些名山大川里修的千年古刹,几百万修出来的庙宇能有多好。
庙门看上去富丽堂皇,但材料用得很差,做工很差,进去后就有个穿着僧袍,留着短发的中年人迎了上来:“信客来上香的?”
好嘛,王大书原本还以为在这里能够看到几个和尚的。
不过想来倒也不算什么问题,很多庙宇里没有和尚,这都是常识了。
王大书也知道想要办事,先得上香的道理,随后就点了点头。
那中年人随后便带着王大书去了庙宇后面。
好吧,整座庙宇就好似一座安放在山壁前的小盒子,除了庙门以及几间住房之外,就没有什么了。
嗯,还有寺庙后面的山壁以及一座摆放在山壁前的大香炉。
这里就是上香的地方。
王大书问了价格,掏出两百块上了一柱高香。
这算是千佛寺里价格最贵的香了,寻常那些老太婆过来都是上五块的小香,甚至于自己带香过来。
上了香,王大书方才观看那堵所谓的千佛墙。
好吧,自己最初就不该抱有希望的。
这千佛墙上就是一个个排列的小坑,小坑里雕刻着一尊佛像,可这佛像的大小只有半个巴掌大小,并且也不像王大书所想象的那样精美,就只能够看出头部和躯干,五官就是几个拙劣的坑。
当然上千个这样的坑放在一起,多少还是有点壮观的。
可问题是王大书的金身放在什么地方?
难不成也放在这小坑里?
嗯?嗯?嗯?
放在小坑里,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想法,毕竟脑海里那副金身三维图并没有标记尺寸啊!!!!
“系统,这么做可以么?”
王大书一念至此,随即便向系统发问。
他也没指望系统会回答,当然,系统不回答,他会去这么做,大不了不符合要求,再想办法就是了。
可让王大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系统居然回答了:“请宿主严格按照金身三维图进行任务,金身尺寸不做要求。”
一瞬间,王大书明悟了,早知道系统这样好说话,这任务自己早就完成了!
想想也简单,做个小小的金身,然后随便找个庙宇,往隐蔽处一放,不就行了?
呵呵,王大书现在脑子转得快,但对系统也想得太简单了一点。
“请宿主注意,金身放置需征得庙宇管理者同意方可算完成任务。”
系统对于王大书脑海里的思绪是完全了解,随即便提醒了王大书一句。
“知道知道,这就去完成任务!”
王大书对于系统能够探知自己脑海里的活动,可谓是深恶痛绝,没好气的回答了一声,随后便询问起那位短发中年人的身份:“不知您是千佛寺的?”
“啊,我是千佛寺信众选出的庙祝,信客不知有什么事情?”
这庙祝倒是个机灵的,一听王大书所言随即便应道。
想来也是,这千佛寺虽说在老太婆信众里的名气比较响亮,但老太婆信众能够给千佛寺提供多少油水,嗯,香火。
第79章、天上最亮的星星
庙祝也是要生活的,这千佛寺什么地方坏了,也是需要钱来维修的,因而像王大书这种出手就是两百高香的信客,自然会引起庙祝的重视。
“啥?要在这千佛墙上加一尊金身?费用多少?”
听到王大书略微压低声音的要求,那庙祝有些傻眼。
千佛寺建立这些时间了,庙祝见过来抢新年第一柱香的,见过来求佛祖保佑升官发财,疾病康复的,还有进来烧香不给钱的,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想要往千佛墙上加金身的!
当然,庙祝很快就明白,发财时机到了。
看这位主不缺钱,自己似乎应该将费用说高一点?当然在这之前还是得问清楚,这金身是怎么回事。
“好说好说,不知香客想要加哪位菩萨的金身?”
庙祝这么一问,王大书就有点纳闷了,这个怎么说?难道说加一尊自己的金身上去?
还好,他明白一点,有些时候,小钱钱还是有用的。
“五十万!我出五十万,金身送来,你给我加上去,其它的你就别问了。”
王大书大手一挥,五十万巨款的数字就朝着那庙祝压了下去。
“这个,好吧,那么还请香客早些将金身送来。”
庙祝略微一迟疑,随即便点头应允了此事。
毫无疑问,对于这座小庙的庙祝而言,五十万已经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了。
甚至于庙祝此时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心里想着钱到手之后,应该先在自己房间里按部空调?将宽带装上?再将千佛墙尽数刷一遍金漆?
将此事说妥之后,王大书离开千佛寺便开车急冲冲的回了白塔市,来到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丢出一千块便将自己脑海里的金身形象制作成为了图像。
有了图像在手,再找到一家可以定制摆件的金店,一切就齐活了。
仅仅只用了三天时间,这家金店便在王大书加码悬赏之下,加班加点的将金身做了出来。
不到巴掌大小,里面是空心的铜像,外面则包了一层黄金,拿在手上,看上去倒是不错。
唯一让王大书有些膈应的就是佛像的面容。
等王大书将那金身送到千佛寺,看着那庙祝将金身固定在开琢好的小坑里,再用金漆将整面千佛墙粉刷一遍,那尊金身就基本上隐没于千佛墙之中,寻常人等想要找出这金身都有些困难了。
之后,王大书也没有多话,随即便将五十万转账到庙祝的户头上。
金身安置好,庙祝收到钱,两人双双松了一口气。
“香客,放心,我会好好照看的。”
那庙祝殷勤的将王大书送出寺门后,还挥手欢送。
而王大书对庙祝那句话没有多少反应。
原因很简单,随着金身防放置好,钱一交付,王大书当时脑海里就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任务完成,宿主获得20点魂魄,5点属性,请宿主谨慎使用。”
任务奖励都到手了,至于那金身以后是否能够安稳待在那千佛墙上,庙祝在缺钱的时候,是否会将金身撬下拿去卖钱,都不管王大书的事了!
再说了,就算是如此,那金身造价也不过几千块罢了,他也不心痛。
最关键的就是,五十多万就能够换来20魂魄点,5点属性,却是再划算不过了。
这样的好事,他还想多来几次。
金身的事情办完,王大书就开着车朝着翠湖市返回,那个实用化的验算还需要自己回去盯着呢。
不过在开车回去的路上,他就盘算了起来。
随着又一个任务的完成,自己的魂魄点已经积累到了85点,而属性点也有8点之多。
自己是不是应该再投胎一次?整个新的分身玩玩?
好吧,由于分身与自己不处于一个宇宙里,王大书倒好似将这分身投胎的事情当成了一款游戏来玩。
但随着这个念头的升起,系统声音却在脑海里再一次响起:“不建议宿主在短时间内再次分身投胎,魂魄撕裂次数太多可能会造成智力大幅下降,精神分裂等等不良反应,同时提醒宿主,魂魄强度越高,投胎所获得的分身质量就可能越高,请宿主自行衡量得失。”
智力大幅下降?那不就成白痴了么?精神分裂?好吧,王大书感觉自己现在操纵分身就好似精神分裂一样。
当然,既然系统难得跳出来警告一次,王大书还真没有那个胆量去试试。
再说了,正如系统提醒的那样,魂魄强度越高,获得的分身质量越高,那么他还真得将魂魄强度多提升一些,再来投胎了。
毕竟王大书也知道,与其收一堆没半点用的分身,倒不如收一个强力分身来得有用。
开车回去翠湖市还需要一些时间,王大书仗着自己现在高达十八点的敏捷,一边开着车,一边连接了正朝着金星飞去的肉身神。
嗯?
随着肉身神的三百六十度视角浮现后,王大书发现肉身神与金星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
从肉身神的视角看过去,金星就是一颗巨大无比的橙黄色圆球。
好吧,王大书虽说对天文学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金星原本就是蓝星上所能够看到最亮的星星。
据说这是因为金星有着一层厚实的大气层,其大气主要由二氧化碳组成,密度是蓝星大气的90倍!
其距离地表50到70公里的高空中悬浮着大量由硫酸组成的云层,能够将大部分的太阳光反射出去,这也就是金星为什么是最亮星星的原因了。
好吧,二氧化碳组成的大气层,悬浮着硫酸云,这是何等恶劣的环境!
仅仅只是那些二氧化碳所造成的温室效应就让金星表面的温度高达四百多度!
人类如果不借助工具的话,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够存活的时间大概不过几秒。
不过,王大书倒不担心肉身神进入金星大气层后会受到什么伤害。
毕竟肉身神的皮太坚韧了,按照他的计算,别说四百度高温了,就算是两千度高温,恐怕都很难对肉身神造成什么伤害。
第80章、
要知道,当初肉身神进入蓝星大气层时,与空气摩擦所产生的高温可是在三千度以上!
当然,距离金星已经很近,并不意味着肉身神立马就能够登陆金星。
至少还需要三到四天的时间,肉身神才能够接触到金星大气层最外延部分。
因而在开启元能探测器探测了一番四周环境,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后,王大书随即便断开了与肉身神的心灵连接。
至于阿青,暂时还是不连接了,毕竟在白猿的虐待下,王大书本体也会出现一些反应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是车毁人亡的下场啊。
这次回去,王大书的车技明显大涨,原本两个多小时的路程仅仅只花费了一个半小时就到了翠湖市。
此时正值中午时分,王大书索性去了一趟小吃街,打包买了一些食物。
回到小别墅后,王大书就坐在小院子里便是一阵狼吞虎咽。
他之所以没有在小吃街吃饭而是打包回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体质属性提升所带来的长期后遗症。
特别容易饥饿,特别能吃!
虽说那些大排档的老板都很欢迎这样的顾客,可王大书可不想自己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
还别说坐在那里吃饭了,就算是打包,当王大书将自己的要求一说,那个伙计还以为是王大书准备在家里请客呢。
的确,整整十多个大包装饭盒,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是怎么也不可能吃光的。
但王大书却的的确确做到了。
吃饱喝足,将小别墅略微打扫了一遍,毕竟离开这些时间,很多地方都开始堆灰了。
之后,王大书并没有立马与阿青心灵连接,而是拨打了曾教授电话销假。
曾教授倒是关心了一下王大书父亲的身体,虽说他并不认识王豁达,但这并不影响他借此显露出对王大书的关怀。
何况随着眼下这个项目的进展,曾教授越发看出了王大书的天赋是何等的杰出!
最初的时候,王大书对经济模型这类东西并不熟悉,就算是将其数据输入电脑,都需要几个师兄,师姐的指点和帮助。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王大书非但迅速摆脱了新人的标记,甚至于在很多方面还能够提出合适的建议!
嗯,建议,谁都会提,但想要提出合适的建议,可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深入透彻的了解之后,并且自身还拥有扎实的学识功底,才能够做到。
就这一点而言,王大书与曾教授带出的第一个学生差不多了。
而那位叫做陈大有的学生早就毕业了,翠湖大学博士,华夏某金融公司老总!
只不过当初的曾教授更希望陈大有从事学术工作,而不是直接参与金融工作里去,因此,两人还出现了一些分歧。
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的关系倒是恢复了不少。
毕竟那位陈大有也需要曾教授这样的高级经济学家来作为自己的底蕴,甚至于借用曾教授的人脉。
总之,曾教授现在对王大书可谓是给予了厚望。
打过电话,王大书就躺在床上,心灵连接了阿青,正好遇上白猿训练,自己送上门被虐了一番。
之前就说过了,阿青的世界,其时间流速为现实宇宙的五到六倍,因而整个训练过程,在现实宇宙里也就流逝了一个多小时。
断开心灵连接之后,王大书随即便拿着一把木剑去了院子,将自己在白猿训练之中领悟到的一些东西温习了一遍。
好吧,要说就练剑而言,王大书在这方面的天赋较之阿青可算是差上很多。
人家阿青可能在数次之中就能够领悟到的东西,王大书需要数倍乃至于数十倍的时间去领悟。
还好,阿青现在是王大书的分身,这也就意味着王大书在温习的时候,可以随时借用阿青的记忆来领悟,巩固。
这样的好处是明显的。
阿青的记忆对王大书而言,并没有什么障碍存在,因而王大书只要愿意,就可以不断的领悟,巩固下去。
至于自己的剑术现在到了什么程度,王大书也不太清楚,只是出剑的速度很快了,并且能够轻易将天上掉落下来的树叶劈成两半。
好吧,用木剑就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相当恐怖了。
但王大书对此并不算满意,要知道,现在的阿青已经能够用树枝将树叶刺中了!
毫无疑问,用树枝将树叶刺中,与用木剑将树叶劈成两半,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但阿青在这方面的天赋就是这么好,好的王大书即便是借用阿青的记忆,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达到那个程度。
再说了,在王大书没有与阿青心灵连接的时候,阿青自身也会抽空练习剑术的,而以越女剑-吴越争霸世界与现实宇宙的时间流速差异,王大书练剑一个小时,人家阿青就可以练剑五个小时!
何况,阿青也没有王大书现实里那么多的杂事,放羊就是练剑,回家也是练剑!
这里面的差距就自然拉得更大了。
练了一个小时剑,王大书撩了一个剑花,便收剑入鞘。
好吧,这个剑花可不是白猿教的,人家压根就不懂这个,不过是王大书总感觉自己少了点什么,便模仿着电影里的镜头给自己加了点东西。
当然,以王大书现在的剑术造诣和敏捷属性,撩个剑花自然是达到了极为美观的地步。
可偏偏此时别墅外有人来了。
“咦,小王,你还会玩剑啊?”
声音响起,王大书扭头一看,却是自己的俏丽辅导员,林翠翠,看着自己的眼睛有些发亮。
“没啥,练着玩呢。”
王大书现在一贯讲究低调,倒是讪笑着谦虚了一下。
“练着玩?我看不像啊,光那个剑花可要撩得比我大伯还好了。”
林翠翠浅笑着说道。
“老师的大伯?”
王大书倒是好奇的回问了一句,但转念就想了起来,林翠翠据说可是家传的形意拳啊,其大伯恐怕就是所谓的武林中人,会剑术倒也不奇怪。
第81章、苍蝇虽小也是肉
一想到这里,王大书倒是生出了几分好奇。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华夏流传数千年的功夫也逐渐没落了。
当然,这里面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有人说是因为师父们都喜欢留一手,害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如此一来,师父有什么意外的话,那一手就直接失传,每一代师父都留一手,时间一长,徒弟们所学到的东西就越发少,最终直接导致了功夫的没落。
还有人说是因为现代火器枪械的快速发展,功夫再高,一枪撂倒,功夫再深,也怕手雷。再弱的人,只要手上有枪,那么都能够战胜功夫高手,那么功夫还有学习的意义么?
嗯,还有社会学家提出的懒惰论,无法就业论等等,大概意思就是现代人连吃了饭多走两步路都不愿意,哪里还愿意去辛辛苦苦学什么功夫,就算是让自家孩子去,个个都是小太阳,祖国的未来,谁能够忍心啊。
再说了,学了功夫有什么用?去当保安?还不如将这些时间放在学习上,考个名牌大学,以后什么都有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功夫存在是有其道理的。
即便是现在武学丝毫不昌盛的情况下,大多数功夫都被称为套路,表演拳法的情况下,依然有不少功夫高手坚持着,只不过他们多数淡泊名利,不愿意去出那个风头罢了。
“是啊,我大伯可厉害了,在我们家里堪称第一!”
一提到自家大伯,林翠翠顿时眼睛发亮,其亮度丝毫不弱于刚刚看到王大书那个剑花的时候。
不过就在王大书准备追问几句的时候,林翠翠倒是想起了自己过来的缘故:“王大书,鉴于你提前读了曾教授的硕士研究生,这个学期,最迟下个学期,你就要将毕业论文交上去过审才行,否则的话,你恐怕会有麻烦。”
听到林翠翠这么一说,王大书倒是明白了过来。
的确如此,自己本科都还没有毕业呢!
这的确是个问题。
这世界上恐怕没有过本科尚未毕业就去读硕士研究生的事情吧。
别的不说,光是传出去,对曾教授都不会有太好的影响。
“行,我准备准备,将毕业论文整出来。”
对于智力属性高达15点的王大书而言,写写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压根就不算什么大问题。
将毕业论文的事情给王大书说了,那林翠翠倒没有留下的意思。
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妹子一枚,到王大书这里来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但孤男寡女待在一起,传出去什么就不好了。
林翠翠走了,王大书则去了健身室,锻炼了好一阵子。
不得不说,这长时间的锻炼应该还是有效果的。
到现在为止,王大书的力量通过锻炼从而提升了1点,而魅力不知道是不是体型变得健壮起来也增加了1点,当然,更可能是王大书在翠湖大学里的名声响了起来,从而获得了加成。
因而此时的王大书,力量达到了11点,敏捷16点,体质12点,智力15点,感知11点,魅力8点。
别的不说,那魅力增长到8点,王大书走出去,感觉他丑的人依然有,但却要自信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翠翠在讲完了事情之后,没有丝毫留下的缘故所在了。
像林翠翠这样天纵之女,对另一半的要求不算太高,但也不算太低,但像王大书这样魅力只有8点的男人,她是万万看不上的。
王大书锻炼得全身汗水淋漓出了健身室,去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后便径直离开了小别墅。
整个下午,他都待在经研大楼,借着输入经济模型数据的机会,进行着元能实用化研究。
这对王大书而言,也是一件无奈的事情。
毕竟那学以致用的任务期限只有三个月,而曾教授那个项目随着时间也逐渐抵近了结尾。
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月内无法完成任务的话,那么想要等下次借用超算的时间,就没法完成任务了。
在发现这一点后,王大书不得不将刚刚到手还热乎乎的属性点加在了智力属性上。
当然,为了不引发太大的后遗症,他也没敢多加,也就加了两点而已。
但提升到17点的智力却显现出了极为恐怖的效果。
原本需要写一个星期的毕业论文,王大书只花费了一个晚上就写了出来,并且修改完善到了极致。
他相信,就算是拿去论文评审委员会,那些老古板恐怕都没法挑出一根刺来。
也正因为如此,接下来的元能实用化研究速度倒是加快了不少。
这天,王大书从经研大楼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心灵连接了肉身神。
原因很简单,在这之前,系统已经提示他,第一次远航任务完成,获得了10点魂魄,1点属性。
肉身神刚一接连上,王大书眼前就浮现出那无边无际的橙黄色。
此时的肉身神已经突入了金星大气层,正悬浮在距离金星地表一百来公里的高空之上。
由于下方漂浮着大量的硫酸云,将整个金星都笼罩在一片橙黄色之下,使得就算是肉身神都很难透过大气层看到金星地表的状况。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距离上,那变化多端的橙黄色风景,会给人一种极为震撼的感觉。
而就在王大书看得都有些痴迷的时候,系统的提示音响了起来:“新任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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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性进化!
介绍:肉身神需要进一步适应恶劣环境,从而开启新的进化!靠近金星地表,承受岩浆,硫酸的洗礼一个月,即可完成任务。
奖励:任务完成10点魂魄,1点属性。
惩罚:任务失败,无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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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声音的提示下,王大书回过神来,系统又发布新任务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发布的新任务看上去很简单。
不但奖励很少,就连惩罚都没有。
也就是说,就算王大书不让肉身神下到金星地表,也没有任何影响。
但苍蝇虽小,也是肉啊。
第82章、金星地表
在王大书看来,这个任务除了需要耽误一个月时间之外,其余的都是小KS。
反正自己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肉身神支援,因而让肉身神在金星上待一个月,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里,王大书心念一动,悬停不动的肉身神随即便朝着地表快速飞了下去。
但金星的环境的确要比蓝星恶劣数百倍以上,肉身神穿过一片橙黄色的硫酸云时,王大书就感受到了肉身神外壳上传来的嗤嗤声。
那是硫酸腐蚀肉身神外壳所带来的声响。
与王大书所想象的不一样,肉身神那能够承受深海高压的外壳竟然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抵挡住硫酸的腐蚀。
在短时间内,肉身神那厚实的外壳就被腐蚀掉了薄薄的一层。
但王大书也能够感受到,随着硫酸的不断腐蚀,肉身神体内随即便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肉身神体内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能量波动,随后不断渗透进入外壳之中。
而在这种特殊能量波动影响之下,肉身神的外壳被硫酸腐蚀的速度不断降低,前后不到数秒时间,其外壳便完全抵抗住了硫酸的腐蚀。
这就是元能?
王大书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实际上,这种元能能量波动就是从生物元能探测器内产生的。
不得不说,就之前抵抗硫酸的情况来看,这元能的确很好用,其能够迅速改变外壳的性质,加强外壳,使其能够抵抗住高腐蚀。
这样直观观察元能的运转情况,无疑让王大书对元能实用化的研究生出了新的灵感。
要知道,那肉身神的传承知识里,元能进化类知识从根本上而言都是以肉身神作为基础蓝本来解释的。
在王大书看来,元能这玩意原本就是以肉身神身体作为基础发展出来的一种能量或者说力量体系。
如此一来,对元能的实用化验算里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障碍。
人类与肉身神的身体结构差异之大,差不多等同于草履虫与人类之间的差异了。
如此之大的身体结构差异使得看上去即将完成的元能实用化验算到了最后一步,迟迟无法得出结果!
而这次,亲身感受到元能的运转,效果之后,王大书倒是生出了一个灵感。
他甚至于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去经研大楼进行一番运算,看自己这个灵感到底有多高的成功几率。
当然,这仅仅只是王大书脑海里闪过的一系列念头罢了。
此时的肉身神正不断降低高度,朝着金星地表俯冲而下。
之前就说过了,金星的大气层相对于蓝星而言,密度要大上很多,而在其地表位置,物体所承受的大气压足足有90个之多!
如此一来,也就意味着,在金星地表位置所承受的压力相当于蓝星海洋之中深处900米!
这是什么概念?
王大书记得在蓝星上曾经发生过的一次海难事故。
一艘潜艇在海下两百多米处出现了故障,最终沉入深度八百米的海底,而在这个下沉的过程里,潜艇被海水的压力压得向内凹陷,最终舰身开裂,全舰人员阵亡。
这说明什么?
说明即便是钢铁构成的潜艇如果强度不够的话,那么在这种压力下,也无法幸免。
不过这类情况是很难出现在肉身神身上的。
肉身神在蓝星上的时候,曾经可是潜入上千米海底都没有丝毫受到半点损伤的。
金星的90个大气压就更不用提了。
而对肉身神而言,唯一的麻烦就是在如此之大的大气密度之下,朝着地表飞去的速度反而受到了影响。
当然,这个影响对于肉身神来说,仅仅只是一个小麻烦罢了。
上百公里,肉身神也就花费了十秒多一些时间,就抵达了金星地表。
金星地表的样貌与之前所看到的可不一样。
这里到处都是火山,四处流淌的岩浆以及凝固后黑褐色的火山岩,破碎散落一地的岩石块。
无处不在,大大小小的火山不断将含硫物甚至于纯净的硫磺粒子喷射入大气层,使得四周空气尽数呈现出一种黄色。
好吧,蓝星人类所想象的世界末日,恐怕差不多也就是如此了。
抵达地表附近不久,王大书就很快感受到四周的热浪穿过外壳透了进来,让他感觉自己如同掉入了熔炉之中一般,极为难受。
在略微感受之后,他发现这里地表的温度与自己在网上搜索的情况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四周空气的温度骇然达到了四百九十多度,至于地表流淌的那些岩浆,就不用多说了,有的高达1300度,有的则只有八九百度。
无疑,虽说肉身神现在能够抵抗强气压,能够抵抗硫酸腐蚀,但对于接近五百度的高温,时间一长着实有些受不住。
还好,元能探测器再度产生了元能波动,大幅削弱了从外界透入体内的热量。
但即便是如此,这滋味也不太好受。
因而,王大书驱使着肉身神在金星地表转了几圈之后,便有些迫不及待的断开了心灵连接。
呼呼!
断开心灵连接之后的王大书第一时间就冲到了浴室,开着冷水将自己从头到尾好好冲洗了几遍。
虽说那高温并未直接作用到王大书的本体之上,但心灵连接所带来的后遗症就是,王大书即便是断开了心灵连接,全身上下依然是大汗淋漓,似乎并没有离开过金星地表。
舒服,在冷水冲了几遍之后,王大书总算是从那酷热之中挣脱了出来。
就在王大书准备赤果着身体,顺便去健身室锻炼一番的时候,反正这小别墅就只有他一个人,既没有什么女孩子更没有男孩子,但他刚刚拿起浴巾抹了抹身上的水珠子,放在浴室外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一看,却是刘鑫鑫打来的。
“金三三,啥事?想大爷了?”
王大书接起电话,一边抹着身上的水珠,一边用调侃的语气问道。
但转即之后,他的脸色就变了:“啥?徐凯被人绑了?刘鑫鑫被捅了两刀,现在正在急救?”
第83章、红颜祸水
挂掉电话,王大书也顾不得抹水珠子了,抓起内裤,T恤,短裤,一边朝着小别墅外跑去,一边往身上套。
也是他现在的敏捷属性高达16点之多,否则换个人,想要一边疾跑,一边穿裤子衣服,恐怕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好吧,这些都是小问题,大问题是徐凯被人绑了,刘鑫鑫居然被人捅了两刀。
电话正是刘鑫鑫现任女友张姗姗打来的,不过电话里说不太清楚,王大书也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王大书开车一路狂奔赶到翠湖第一医院,找到张珊珊的时候,辅导员林翠翠也赶到了。
林翠翠也是张珊珊通知的,毕竟人家是徐凯的辅导员,徐凯出了事,张珊珊一个女孩子能够记得通知辅导员,通知同学已经算是很强了。
当然,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张珊珊身上没钱交费!
张珊珊可不是什么白富美,就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还是来自于重男轻女较为严重的仲家县!
那个地方重男轻女到了什么程度?
只要生下第一个不是儿子,那么就会一直生,一直生,至少要生到三个儿子为止!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张珊珊的姥爷出钱,她压根就没可能到大学来报道。
父母不愿意让女儿这种赔钱货去读大学,在他们看来,与其浪费钱去读大学,还不如出去打工,将工资寄回来,供给弟弟们读书。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珊珊每个月能从姥爷那里得到三四百块生活费已经是天幸了。
好吧,像王大书这样的家庭,每个月给的生活费都有八百块!
他完全无法想象每个月三四百块怎么活下去。
但这是事实,从张珊珊一身款式略旧但却干净的衣着上可以看出,她过得很节俭,完全不像其她女孩子那样,买化妆品,买新衣服什么的。
要说像张珊珊这样长相不差,看上去还挺清纯的女孩子,如果愿意放开一些,还愁没钱花?
可她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子,实在是做不出那样的事情来。
就算是与刘鑫鑫交往,她也是很自重,能够与刘鑫鑫牵牵小手就算是很不错了,至于用刘鑫鑫的钱,那就更不用提了。
这样的女孩子,你让她一口气交几千上万的交住院费,急救费什么的,她也拿不出钱来,因而在情急之下,也就只能求助其他人了。
“刘鑫鑫怎么样了?”
林翠翠之前倒是认识张珊珊,但此时也顾不上寒暄,急忙问道。
“被医生送到急救室去了,现在还不知道情况。”
张珊珊说话声音里带着哭音,一抽一抽的,看着着实让人心怜。
“那徐凯又是怎么回事?”
王大书听闻刘鑫鑫已经送入急救室,知道就算是再急也没有用,只能看医生的努力了,但徐凯被人绑了,就是除此之外的头等大事,因而他尚未等张珊珊话音落下,便急忙追问了起来。
张珊珊是个知事的女孩子,随即便强行镇定了一下,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缓缓道来。
今天是星期五,刘鑫鑫与张珊珊都没有课,于是这对小情人便想着平时聚少离多,一起约着外出压马路。
两人走到新开张的飞速溜冰场时,刘鑫鑫就提议进去溜冰。
毫无疑问,这个提议对张珊珊而言,是吸引力巨大的。
凑巧的是,徐凯与刚刚结识的女友杨兰兰也来了溜冰场,于是乎四人一起进入了溜冰场。
听到这里,王大书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那新开张的飞速溜冰场,他是听闻过的,其位于郊区,地方偏僻,但去玩的人却很多,毕竟这翠湖市的娱乐设施并不算多,尤其适合情侣的就更少了。
这溜冰场位于郊区是有原因的。
翠湖市虽说经济不算怎么发达,但托房地产热潮的风,其市区内的地价可是一年超过一年,这地价一涨,门面,库房什么的租金也跟着上涨。
像溜冰场这样占地宽敞的娱乐场所,真要是放在市区内,除非是老板自己拥有的场地,否则的话,溜冰场租用场地的费用恐怕都很难赚回来。
毕竟愿意去溜冰场的都是没多少钱的小情侣,年轻人什么的,真要是收费太高的话,就没几个人愿意去了。
因而,据王大书所知,翠湖市最新开张的几家溜冰场都位于郊区。
毕竟这郊区的租金可要比市区便宜太多了。
当然,像溜冰场这类人流混杂的场所,一贯都是很容易出乱子的地方。
混混,小偷什么的,可是最喜欢这种地方。
而刘鑫鑫四人进去,换上溜冰鞋,随后便在溜冰场里玩耍了起来。
徐凯新找到的女友杨兰兰在这溜冰场里可谓是如鱼得水,其溜冰技巧可谓是鹤立鸡群,尤其是那妙曼的身段,美艳的面容更是引得那些溜冰的男人一个个看得目不转睛。
至于徐凯倒是有些得意洋洋,他的得意完全就是出自男人的炫耀。
但没多久时间,乱子就出现了。
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年轻人见杨兰兰长得漂亮,心里痒痒的,便跟在其身后,趁着杨兰兰不注意,就伸手过去抓了一把对方的臀部,甚至于感觉手感不错,还加了一把劲,狠狠的捏了一把。
杨兰兰猝不及防顿时就尖叫了一声,之后转身就是一巴掌扇在了那年轻人的脸上。
啪!
这一声可谓是响亮无比,甚至于盖过了溜冰场放的音乐,引得众人转头看去。
徐凯可是一直都注意着自家女友的,看到那年轻人的举动,不由得怒发冲冠。
要知道,杨兰兰的臀部,他都没有摸过一次,居然就被其他男人摸了。
对于徐凯这样顺风顺水的富家子弟而言,这简直就是可杀不可忍的事情!
当年吴三桂听闻自家小妾陈圆圆被闯王手下刘宗敏抢走的愤怒,可能与此差不多了。
“找死!”
徐凯冲上就是一拳打在了那年轻人脸上,将对方打得牙龈出血,晕头转向。
可那杨兰兰此时更为骁勇,脱掉了滑冰鞋,拿起就朝对方头上胡乱打去。
第84章、救人
这滑冰场里的滑冰鞋质量可是很过硬,至少比徐凯的拳头硬多了,就这么几下,那贼眉鼠眼的年轻人就是满脸鲜血了。
见到如此,那杨兰兰之前的愤怒瞬间烟消云散,反倒是吓得尖叫了起来。
不过那贼眉鼠眼倒是硬气,狠狠盯了徐凯两人一眼,便灰溜溜的逃走了。
此时刘鑫鑫也过来了,他和张珊珊都不会滑冰,妥妥的生手,因而刚才原本是想要过来帮忙的,结果光是脱滑冰鞋都费了不少功夫,结果就晚了。
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刘鑫鑫有些不安,便说不玩了,大家一起离开。
可徐凯难得在美人面前露了次脸,不太愿意就此离开,想要趁热打铁,至于杨兰兰大大咧咧的,心情一平息下来,立马就将之前的事情给丢到了九霄云外。
见徐凯两人不愿意离开,刘鑫鑫也不好直接离开。
结果,等他们玩得尽兴离开,站在路边拦车的时候就被人堵上了。
为首的就是那贼眉鼠眼的年轻人,带着十多个看上去就不是好人的家伙,上来就围着徐凯群殴,而刘鑫鑫上前帮忙,在混战之中就被那贼眉鼠眼的年轻人捅了两刀。
至于徐凯,杨兰兰两人则被那些人给抓走了。
这就是整件事情的经过。
实际上,听到他们是在溜冰场出事,王大书也就猜得九八不离十了。
毫无疑问,那些家伙就是那一带的地头蛇,至于身份嘛,无非就是混混,小偷一类,像徐凯他们招惹这些人,还不赶快离开,王大书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也使得他对徐凯的新女友,那个杨兰兰第一印象很差。
换成一个略有脑子的女孩,出了这种事情,恐怕早就让大家一起离开了,也不会出现接下来的事情。
当然,徐凯的脑子也不好使,倒是与那杨兰兰是一对。
“那你报警没有?”
一听闻徐凯两人被抓走,林翠翠顿时就急了。
“啊,我忘记了。”
好吧,不能够对张珊珊太苛刻了。
在男友被捅两刀,吓得急忙送医院,通知同学,老师,对她而言,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一个女大学生,寻常哪里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忘记报警,也属于正常。
见林翠翠拿出手机报警,王大书不由得摇了摇头,时间都过去快一个小时了,等治安署出动找人,那也不知道需要多少时间,指不定也就只能找回尸体了。
恐怕还得自己出手才行了。
想到这里,王大书随即便将自己另外办的一张银行卡交给了张珊珊,明言里面有五十万,让其帮着刘鑫鑫缴纳医疗费用,而自己则开着车直奔郊区。
等林翠翠报警之后,却发现王大书不见了,一问张珊珊,才知道自己这个学生居然跑去救人了。
一个人跑去救人?
开什么玩笑!
以为自己练了两天剑法就天下无敌了?
这些学生一个个都不省心啊!
但自己不管又不行。
想到这里,林翠翠一跺脚,叮嘱了张珊珊几句之后随即便追了出去。
而此时的王大书开着车,心里却略微有些激动。
好吧,说实话,任何一个男人,哪怕是最懦弱的男人,内心深处都是有着冒险精神的,只不过很多男人由于世俗,家庭等等环境的约束,无法显现出这种冒险精神来。
而王大书的激动则是来自于他练剑这么久,这次可算是有机会实战一番了!
好吧,从某种角度而言,王大书的剑术练得再厉害,似乎都无法与肉身神相比。
肉身神只需要一炮轰来,王大书就无法抵抗。
但即便是如此,王大书也依然对剑术颇为痴迷。
在奔驶-买吧呵的高速奔驰之下,王大书从翠湖市第一医院赶到那个飞速溜冰场仅仅只用了二十分钟,这里面还有不少时间是用来等红绿灯切换的。
将车停好,王大书在下车前犹豫了片刻,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人。
嗯,可以说,将徐凯两人绑走的家伙与自己在下海市遇到的那些小偷差不多。
像这类人平时游走在灰黑地带,能偷就偷,不能偷就抢,遇上硬点子,下黑手什么的都是常有的事情。
简单来说,他们至少群殴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
王大书曾经看过一个新闻,某位世界级拳王就在溜冰场被一群混混给打死了。
不说那世界级拳王的含金量是否有水份,但人家能够被称为世界级拳王,至少拳头,身手比一般拳手绝对要强上很多。
由此可见,那些混混下手的阴毒狠辣。
实际上,在历史上,栽在小角色手里的武林高手,名将什么并不在少数。
原因就是这些混迹社会底层的小角色可不会与你讲什么道义,不管如何,能将你干翻的办法就是好办法!
一想到这里,王大书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打鼓的。
自己虽说颇有几分自信,但很难说下海市的意外不会再度发生。
如果不是因为太远的话,王大书都想要将肉身神给召回来了。
当然,就算是如此,王大书也不是没有底牌的。
在完成了进入金星大气层的任务后,王大书的结余属性点已经上升到7点。
坐在车里略微寻思一番后,王大书随即便果断的将两点属性点加在了感知属性之上!
自己面对的可能就是一场不择手段的混战,什么石灰粉,掏裆抠眼,背后打闷棍等等事情,王大书相信他们是能够做出来的。
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大书如何才能够保全自己?
眼疾手快!
敏捷16点,速度足够快了,那么关系着自己视觉,听觉等等能力的感知属性就变得很重要了。
如果不是担心加得太多,出现严重后遗症,从而影响到救人计划的话,王大书都想要将感知属性直接提升到16点!
在这之前,王大书就发现了,属性的提升,差不多就是每两点一个台阶。
譬如,将某项属性从10点提升到11点,对相关身体能力的提升为百分之十的话,那么从11点提升到12点,对相关身体能力的提升就能够达到百分之十五以上!
第85章、黄毛的偶像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比喻罢了,属性提升所带来的好处,可不仅仅只是这么一点数据可以形容的。
两点属性投入,一瞬间,王大书就感觉自己脑海里响起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语言,声音很小,几乎听不太清楚,有些语言又有些熟悉的感觉,就好似很多人在自己脑海里唱歌一般。
王大书知道,这应该是感应属性提升之后的临时效果,可问题是这种临时效果似乎并没有太多用处。
当然在这一瞬间,王大书的视觉等等感知效果变得特别敏锐,甚至于眼睛能够的看到百米外飞速溜冰场招牌上的粉尘颗粒!
不过像这样的临时效果很快就消退了下去。
做好了准备,王大书随即便推开车门,朝着飞速溜冰场走了过去。
即便是之前发生了打架事件,这溜冰场里依然是人流密集,人蛇混杂,有不断展现滑冰技艺,赢得一阵叫好声的,也有放手就摔个大包,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王大书可没有闲情雅致去观赏什么帅哥美女,目光环视一圈,随即便锁定在一个叼着香烟,头顶一撮黄毛的家伙身上。
那黄毛青年叼着烟,眼睛死死盯在几个穿着清凉的美女身上,口水几乎都要拖下来了。
靠近他的王大书凭借着敏锐的听力,听到了对方的喃喃低语:“靠,太光滑了,不知道摸一把会不会爽上天啊。”
可没等对方话语落下,王大书就上前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胳膊,一用力就将对方拖得踉踉跄跄的向外走去。
“干嘛?你干嘛?”
突然被人拖走,那黄毛自然是拼命挣扎。
但他就是个干壳子,不说日嫖夜赌,但五姑娘用得多了,又熬夜得厉害,身体早就被掏干一空,因而王大书12点的力量轻轻松松便压制了对方,让黄毛丝毫没法挣脱半分。
眼见就要被王大书拖出滑冰场,那黄毛心里急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这位老兄,或者说是哪位仇家,回想一下,自己作为一个不务正业,好吃懒做且又偷鸡摸狗的盲流混混,得罪的人可不在少数。
“马蛋,你不放手是吧?”
正巧此时又有人看见热闹,笑了起来,让黄毛感觉自己颜面无光,心头怒火冲起,哪里还管什么,没有被抓住的右手随即便从裤兜里拔出一把跳刀,就朝着王大书的腰间捅了过去。
这一刀如果刺中的话,且不说王大书的肾脏还能不能保住,战斗力瞬间丧失是难免的,至于大出血什么的,呵呵,半个小时不能送到医院,基本上完蛋。
由此也可以看出,这黄毛下手极狠,一旦动手就绝不留情,如果放在战乱年代,指不定还能够混成什么军阀,土匪头子。
但他运气也太差了,遇上了王大书。
王大书可是被白猿不断虐待成长起来的,各种无耻的偷袭,大概也就只有白猿这个师父可以做出来了。
再加上13点感知,王大书轻而易举就发现了黄毛的举动,左腿一脚踢出,正中黄毛手腕,一阵剧痛之下,那把水果刀随即便飞了出去。
“马蛋,找死?”
王大书在下海市遭遇过一场意外之后,对于这类下黑手的招数可谓是深恶痛绝,因而将对方拖到一个僻静处后,当即便是两个耳光扇在了对方脸上。
以王大书的力量扇耳光,这效果是格外明显。
黄毛被扇得晕头转向,转瞬之间,双颊绯红,两个巴掌印随即便浮肿了起来,看上去特别喜人。
“之前溜冰场里动刀的家伙是谁?藏在什么地方?快说!”
两个巴掌之后,王大书随即便厉声喝道。
此时他也有些奇怪,往日自己可是没有做过这样恶霸的事情,但现在做来却是如此顺手,心里却没有半点负担,没有半点良心上的谴责,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说自己有着恶霸的潜质?
一边逼问着黄毛,王大书脑海里却想着一些奇怪的话题。
原本还有些桀骜不驯的黄毛被他这两个巴掌一扇,顿时就焉了下来。
没法不焉,王大书的手劲可不小,这两巴掌下来,打得他脸皮剧痛无比,肿得如同猪头。
由此也可以看出,对方是个狠人。
面对狠人,黄毛可没有丝毫想要反抗的念头,要知道,像这种人,越反抗,自己吃苦越深。
因而,接下来,那黄毛老老实实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原来,那骚扰杨兰兰的猥琐家伙叫做钱三桂,自己倒不怎么出名,但他老爹钱老幺却是当地老混混,手下收刮了二十多个兄弟,平时横行霸道,欺男霸女,收保护费,放高利贷什么的,坏事做了一箩筐。
甚至于这些家伙手上还有十多条人命,一些胆敢赖账不还钱的人,要么被他们绑了,卖到黑矿窑里,要么就是被绑了沉塘。
而这一带乃是有些混乱的郊区,就算是出了什么事情,也有人出来顶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治安署也很难将他们一网打尽,绳之以法,如此一来,越发让他们变得肆意横行起来。
说起来,也算是徐凯两人倒霉。
那钱三桂原本是打伤了人,被钱老幺送到外地避风头去了,但外地哪有自己地盘那般快活,做什么事情都不敢肆意妄为,因而钱三桂躲了几天就偷偷回来了,最终就发生了飞速溜冰场那一幕。
被徐凯两人打了的钱三桂在自己地盘上哪里吃过这样大的亏,怎么可能就此罢休,当即回去就叫了人来,将徐凯两人拿下,至于反抗最为激烈,战斗力最为强悍的刘鑫鑫自然是被钱三桂趁乱两刀解决。
总之,整个情况就是这样。
至于钱三桂将徐凯两人抓到什么地方去了,黄毛是不知道,他毕竟不是跟着钱老幺混的混混,仅仅只是翠湖技校里一个喜欢装强斗狠的混混学生罢了。
不过钱三桂这样的家伙却是黄毛的偶像,其老巢,黄毛是知道的。
问清楚了一切之后,王大书立掌为刀,砍在了黄毛的脖子上。
第86章、没毛的鸡毛掸子
他还从没有这样干过,仅仅只是看到小说,影视作品里这样能够将人砍晕罢了。
还好,这个信息是靠谱的,一掌下去,黄毛就被砍晕了过去。
看黄毛那么崇拜钱老幺,王大书可不会给他丝毫通风报信的机会。
将黄毛砍晕,王大书将其塞到旁边一个配电室内,免得被人救醒,之后便朝着钱老幺的老巢赶去。
既然是钱三桂将人绑走,那么就不太可能将人藏到其它地方去。
对于钱三桂这样的人来说,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他老爹的老巢,藏在其它地方,恐怕就太过于麻烦了一些。
实际上,钱老幺老巢距离飞速溜冰场并不算远,王大书开车不到五分钟就停在了一家麻将馆门口。
而这家名为大发的麻将馆便是钱老幺的老巢了。
刚停车,王大书就听到里面传来了噼里啪啦的麻将声,而门口的沙滩椅上则躺着个东倒西歪的混子,嘴里叼着烟,一副熬了夜,眼圈青黑,没精打采,简直就是两个鸦片鬼。
他下车就直奔那个混子。
还别说,这混子倒是有些警觉,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王大书微微一愣,随后察觉到对方来意不善,随即便伸手抓向脚边的一根钢管,随后也不起身,就这么一棍子朝着王大书的小腿扫了过去。
不得不说这些家伙混迹底层的战斗经验着实有些丰富。
如果王大书还是当初那个大学生的话,恐怕这突如其来的一棍子是没可能躲过了,之后嘛,被一顿棍子打得爬不起来就顺理成章了。
但现在的王大书已经不比当初了,见棍子扫来,非但不躲闪开来,反倒是右脚一挑一点,便踢在了那混子手臂之上,脚尖一勾,顺势便将那钢管踢得飞起,伸手抓住就朝着那混子当头砸下。
对于王大书而言,像这样争夺兵器的训练,他可是在白猿手下吃了很多很多的苦头,为了抢夺一根树枝,身上留下的青紫恐怕不下上万之数。
而这混子可不是什么白猿,行动缓慢至极,压根就对王大书无法造成任何威胁。
见钢管当头砸下,那混子吓得魂飞魄散,连躲闪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够闭上眼睛。
他知道,这一钢管落下,自己绝对被当即开瓢,甚至于被一钢管打死都有可能。
可偏偏,那钢管转即之间便停在了那混子的头顶。
“说!钱三桂在什么地方!不说就死!”
王大书现在对于做恶霸坏人什么已经是无师自通,说起来丝毫没有半点生涩,顺手就是一钢管在水泥地面上砸出一个小坑来。
无疑,这样的做法,给人一种心狠手辣的感觉,似乎不听他的话,就真的会死一般。
当然,这仅仅只是王大书营造出来的一种气氛罢了。
但这样却偏偏对这个混子有着奇效。
要知道,像混子这类人物,在社会底层也是混了不少时间,虽说很多时候都会冲动热血上头,略微以刺激就不管不问的出手打人什么的。
但仅仅只是针对小老百姓!
真要是遇上比他更狠的家伙,他却软得比谁都厉害。
“在,在,在里面!”
混子吓得都有些结巴了,没法,用钢管打别人固然很爽,但如果可能打在自己身上,混子相信自己身体没可能比水泥更硬。
王大书倒是有些遗憾,自己的力量似乎有些不太够,一钢管下去,水泥地上居然只出现了一个小坑,指头大小的小坑。
与肉身神一炮下去,炸出一个大坑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当然,这个时候并不是遗憾这种事情的时候,得知钱三桂就在里面,王大书也没有手软,一掌砍在对方脖子上,将其击晕,随后便提着钢管就冲入了麻将馆。
实际上此时麻将馆里的人已经被惊动,有了警觉。
因而当王大书冲入麻将馆的时候,一张麻将椅就飞了过来,随后便是十多个赤果着上身的汉子挥舞着木棍,钢管甚至于西瓜刀冲了上来,同时他们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找死!敢到我们钱哥的地盘上撒野!”
“弄死他!拉到后面去沉塘!”
.......
王大书伸手就是一钢管劈了下去,正中飞来的麻将椅,在12点力量的轰击之下,麻将椅瞬间便被硬生生的劈成两半,之后他便冲入了人群之中,钢管不断刺出,如同挥舞着一把长剑,不断将那些混混手中的武器刺落。
毫无疑问,被白猿训练了这么久之后,王大书在剑术方面的长进虽说没有阿青那般恐怖,但对上这些普通人,却显现出了他恐怖的实力。
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那些汉子手上的各色武器尽数落地,一个个抱着手腕痛呼了起来。
对待这些为非作歹的混混,王大书手上可丝毫没有半点留情,他并不会像对待树叶那样轻柔。
凡是胆敢向他伸爪子的家伙,一律打断手腕,以作惩戒!
毕竟他来这里是救人,而不是大开杀戒的。
干翻那些混混之后,王大书感觉钢管用着有些不太习惯。
毕竟之前他被白猿训练时用得是树枝,而自己练习时,用得是木剑。
钢管固然硬度,坚韧度超过木剑,树枝,但分量重了,以至于王大书很难控制好力度,使得在惩戒这些混混的时候,有几个混混被打断了胳膊。
在之前,王大书练习剑术的关键之处就是对速度,力道的控制。
但钢管完全不符合要求,以至于王大书频频出现错误。
当然,王大书也知道这应该是自己的剑术层次较低的缘故,否则的话,看人家阿青剑术大成的时候,一根轻飘飘的竹竿,就能够击破千军!
因而,王大书目光在麻将馆内转了一圈,随后眼睛一亮,到柜台上将一根鸡毛掸子抓在了手里。
相对于钢管,木棍等等而言,这鸡毛掸子完全没法充当武器,长度不过一米有余,硬度不够,也就只能用来对付小孩。
但王大书却是很满意这根鸡毛掸子,将上面的鸡毛猛力拽下,只剩下那根竹竿,随后便朝着麻将馆后面的通道走去。
第87章、打出去!
他原本还以为通道入口处会有人把守,可进入之后,连毛都没发现一根,嗯,当然,这也是正常情况。
大家都知道这里是钱老幺的老巢,外面麻将馆又有十多个汉子玩耍,只要脑子正常的家伙,都不会到这里来找事。
王大书看着后院的房间,正想一一巡查,就听到一阵得意洋洋的哈哈大笑传来。
“小子,爽吧,今天落到大爷手里,保证让你爽个够。”
随着骂骂咧咧的声音,之后就是棍子与人肉的撞击声。
王大书疾步来到那房间前,透过堆满灰尘的窗户便看到了双手捆绑,被吊在一个铁钩上的徐凯,其头发凌乱,衣服破烂无比,沾染着一些血迹,而一个长得贼眉鼠眼,大约二十好几的干瘦年轻人赤果着上半身,提着一根短木棍,气喘吁吁的笑了起来,似乎刚刚打完的模样。
无疑,这家伙应该就是钱三桂了。
徐凯倒是挺硬气的,不知道之前受了多少痛苦,但此时却咬着牙,狠狠的盯着那钱三桂,一句话都不说,他知道就算是自己求饶,以对方的心性也不可能放了自己,甚至于会变本加厉的虐待自己来获得变态的快感!
而旁边同样被吊在铁钩上的那个女孩此时已经被吓得浑身发抖,她虽说没有好像徐凯一样被毒打,但看着徐凯的模样,她就能够想象到自己的下场。
“嘿嘿,妞,之前打了大爷一巴掌,爽吧,大爷今天也让你爽个够。”
好吧,这钱三桂在王大书看来却是极度没有文化,就连威胁人的话语,都前后一样,完全没有半点水平可言。
在王大书看来没水平的威胁,在那个杨兰兰看来却是极为吓人,尤其是那钱三桂提着木棍朝她走过去的时候,她竟然吓得连连求饶:“我错了,大哥,我错了,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和我没关系啊,你要什么都可以,别打我......”
好吧,虽然王大书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个女孩子没可能像男人一样有韧性,求饶什么的都可以原谅,但事情尽数推到徐凯身上,就让他有些无语了。
“没错,都是他的错。”
钱三桂看着杨兰兰那妙曼的身段,早就火气中烧,之前如果不是他老爹在的话,恐怕早就将其拖入房中了。
而之后,钱三桂又忙着拷打徐凯,以泄心头之恨,耽误了时间。
但现在,心头之恨发泄了,钱三桂哪里还会放过杨兰兰,Y笑着就走了过去,将木棍放下,双手就朝着对方摸了过去。
“不要!不要,徐凯恨你!”
杨兰兰顿时尖叫了起来,大概在她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徐凯引起的。
王大书此时也没心情看什么好戏了,一脚就踹开了房门。
房门被踹开的巨响顿时引得那钱三桂骇然转身,并伸手朝着木棍抓去,但为时已晚,王大书哪里会给他反抗的机会,尤其是想到刘鑫鑫现在躺在急救室里还生死未卜,心头就是一股怒火升起,鸡毛掸子一阵连抽,抽得那钱三桂一瞬间就感觉自己好似被无数的树枝抽打,转瞬之后其脸颊乃至于脖子尽数肿了一圈。
随后王大书右腿就是一个正踢,踢在了钱三桂心口上,将其踢得甩飞出去,一头撞在墙壁上,昏迷了过去。
仅仅这一脚,就能够让那钱三桂躺进医院三四天了。
当然,如果不是为了救人,王大书可不会让对方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昏迷过去。
伸手将徐凯,杨兰兰两人从铁钩上取下,解开束缚两人的绳子,王大书示意两人跟着自己离开。
可让王大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杨兰兰却捡起那根木棍就朝着昏迷过去的钱三桂劈头盖脸的打去。
嗯,这个举动倒是比较符合杨兰兰的个性,之前是吓怕了,但一经脱险,随即便恢复了本性,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那钱三桂随即就被打得痛醒了过来,急忙反抗,一把抓住木棍。
杨兰兰毕竟是个女孩,如果不是王大书上前一把将木棍抢回,又一掌将钱三桂打晕的话,杨兰兰恐怕反倒要挨上几棍。
之后,这杨兰兰又指着徐凯想要说些什么。
“行了,这可是别人的地盘,如果你想留下就留下吧!”
王大书自然知道这女孩想要说什么,无非就是徐凯无能,自己差点落入火坑云云,他可不会去惯着对方,随即丢下一句话,将有些走不动路的徐凯一把扛在肩头,向外走去。
那杨兰兰见状也不敢说什么了,随即跟在后面。
可就这么一耽误,等王大书走到麻将馆的时候,就听到外面有停车的声音,一些男人嬉笑的声音传了进来。
“还是老大厉害,那王麻子拖了好久的账,老大一出面,王麻子就老老实实的将利息交了。”
一个男人拍着马屁。
“这算什么,大家都记住了,像这样拖账不还钱的家伙,直接打断一条腿,看谁还敢欠钱不还!”
随后便是一个嚣张的男声响了起来,中年口音,应该就是钱三桂的老爹钱老幺了。
“就是,我们可不是做慈善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和他们消磨。”
........
钱老幺回来了?
这倒是巧合了,王大书也没有想到,就耽误这么点时间,就撞上了钱老幺。
听外面的声音,有十多人,让他有些犹豫。
这也是无奈的事情,自己一个人倒好说,最多不与他们打照面,翻墙就走,让他们都不知道是谁。
最多后面有时间了,王大书再悄悄根除后患。
但现在这个状况就不行了。
肩上扛着个伤员,身后跟着个女孩,怎么跑?
还是只能打出去了。
想了想,王大书将徐凯交给了杨兰兰,叮嘱了两句,之后便抄起鸡毛掸子就杀了出去。
至于徐凯与杨兰兰之间那突然浮现的尴尬以及怪异气氛,就不是王大书愿意去理会的了。
而等王大书杀出去之前,正在谈笑风生的钱老幺等人也发现了外面昏迷不醒的混子,随即便提高了警惕,返身回去从车上将各种武器取了下来。
第88章、一群弱鸡
因而等王大书走出麻将馆与对方一照面,钱老幺见是个陌生青年,丝毫灭有半点犹豫,率先就提着一根钢管便冲了过来,其余人则紧随其后形成一个将王大书包围起来的扇面。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跟在钱老幺身边的混混可要比留守麻将馆的那些混混强多了。
至少他们练过合击之术,按照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就算是敌人的数量翻上一倍,都有可能被他们击败。
毕竟,像这种混混级别的混战里面,气势和团结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很多时候,一群乌合之众甚至于会被几个团结,气势高昂的家伙给打得丢盔卸甲。
好吧,在以往,钱老幺一伙在这一带的确算得上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今天,他们悲催的遇上了王大书。
双方刚刚撞在一起,王大书手中的鸡毛掸子就疾速抽出,转瞬之间便抽中两人手腕,那两人只感觉手腕一阵剧痛传来,手中武器再也抓不住,直接摔落地面。
这个时候,王大书也没敢大意,仅仅只是将对方手腕击痛,暂时瘫软对方战斗力罢了。
但就算是如此,待到王大书从混混群中冲出之后,一群混混个个都是抱着手腕痛嚎。
这并不是那些混混意志软弱,无奈那鸡毛掸子抽在手腕上太痛了,痛得他们连手都抬不起来!
要知道,这可是白猿的真传,王大书最初被树枝击中手腕的时候,双手都要酸麻好久才能够缓解过来,何况这些身体被熬夜,日嫖夜赌掏干大半的混混了。
如果可以的话,王大书此时倒是想要让这些混混知道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痛苦,但考虑到徐凯被虐待了这么久,身体亏空颇大,急需送到医院去救治。
因而在击溃这些混混之后,他也没敢多耽误时间,返回麻将馆,将徐凯两人带上。
在离开的时候,钱老幺等人倒是没那个敢上来阻拦的胆量了。
经过刚才那一战,他们就知道了,对方可不是什么善茬,如果自己手上有枪的话,或许能够对付,但现在是没可能对付的了。
看着王大书一行人上了车,钱老幺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恨意,他恨王大书扫了自己面子,更恨对方打得自己手腕现在都还没恢复过来。
要知道,作为这一带的扛把子,钱老幺还从没有吃过这样的亏。
“去几个机灵点的,盯着对方,我要看看他是什么来路!”
说这话的时候,钱老幺的牙齿都快要咬碎了。
且不提钱老幺回到麻将馆看到儿子那副被蹂躏的模样,差一点气得直接中风。
只说王大书救出徐凯之后随即便去了医院,让医生检查两人身体,顺便在接到报警赶来的警察询问下录了口供。
他自然没可能为那个钱老幺掩盖罪行,直接便将其捅了出去。
当然,他也没指望钱老幺等人这次就会被如何。
毕竟,像这样的老混混,进惯了治安署,对于如何规避法律对自己的惩罚,早就做好了一系列的准备。
真要是警察去调查他的话,恐怕很难抓住他罪行的真凭实据,他甚至于可以让十多个街坊邻居为他做伪证。
因而有些事情,还是得自己来处理更为放心一些。
很快医生的检查结果就出来了。
徐凯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且脾脏开裂,还好王大书及时送到了医院,如果拖上几个小时的话,就可能导致大出血,从而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甚至于死亡都有可能。
至于杨兰兰,除了手腕上被绳子磨破了皮,精神有些紧张之外,其余的没什么大事,并且很快就被其闻讯赶来的父母接走了。
好吧,唯一让王大书有些不爽的是,杨兰兰及其父母在离开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好似所有的事情都是理所应当的。
至于检查费什么的,就更没有提还给王大书之类的话。
等录口供的警察一走,林翠翠就走了过来,目光上下扫了一遍,倒让王大书颇为有些不太自在:“怎么了?难道我身上脏了?”
“没事,就是看看我们的大英雄。”
林翠翠笑盈盈的回答,目光里倒是多了一些东西。
好吧,千万别想歪了,林翠翠可不是看上王大书了,而是感觉这个学生以往的表现不怎么样啊,现在怎么突然就大变样了。
先是被某公司聘请为经济顾问,后面又被曾教授看中,破格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现在又救了徐凯两人!
这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因而林翠翠方才会这么说。
“什么大英雄,林老师,您就别取笑我了,我现在还吓得双腿发软呢。”
王大书知道,真让这事传出去,自己恐怕就没清闲可言了。
想想那些被竖为标杆的英雄,到时候,恐怕光是各大中小学邀请的演讲,都会让自己头痛无比。
因而王大书急忙显现出一副后怕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这段时间王大书的演技提升了还是怎么的,林翠翠倒没有对王大书此时的神情有多少疑惑。
之后,王大书则请求林翠翠帮忙保密,理由也是现成的。
自己可是刚刚得罪了某地下老大啊,让对方找到学校来,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大事。
这个理由很过硬,并且之前录口供的警察也提醒王大书要注意对方报复。
如此,林翠翠便答应了帮王大书保密。
当然,林翠翠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王大书,想要从言语里找到王大书这么大变化的原因,可就在这时,送进手术室的徐凯被送出来了。
随后,王大书与林翠翠两人就忙碌了起来,帮着护士将病人移动到病床上,去购买洗漱用具,打热水等等。
好一阵忙碌之后,两人在病房碰面的时候,都是汗水淋漓了。
嗯,这时也到了晚饭时分,王大书还想着自己是不是主动点,邀请林翠翠吃饭,看有没有什么发展机会。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家林翠翠可是老师,直接就安排了下来:“那个,王同学,今天就辛苦你一下,陪护一下病人,我还要回去向系主任汇报这里的情况。那么?拜拜!”
第89章、玩命的移植?
看着林翠翠那妙曼的身姿一点点的消失在走廊尽头,王大书倒是有些郁闷,这林翠翠也太干脆了吧,丝毫没有半点为学生付出的打算,竟然直接走人了。
要说陪同病人,是一件让人很无聊的事情,尤其是徐凯这种做了手术,昏迷不醒的。
还好,王大书吃过盒饭后,徐凯就苏醒了过来,嚷着口干。
王大书按照医生的叮嘱用棉签给其沾了沾嘴唇,也不敢给其喝水。
在舒服了一些之后,徐凯就询问起自己昏迷之后的事情来。
王大书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尤其是说到杨兰兰与其父母丝毫不停留的离开时,也没有替对方隐瞒的义务,通通倒了出来。
听到杨兰兰如此行事,徐凯脸上一阵尴尬,似乎想要替对方辩护,但支吾了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辩护,最终只能长叹一声:“老王,这次谢谢你了。”
“谢什么?还是兄弟么。”
王大书自然不在乎徐凯这么两句感谢,挥了挥手笑道。
随后徐凯不得不给他老妈打了电话。
这也是无奈的事情,王大书也是个爷们,能指望他将人照顾得很好?
尤其是在徐凯想要上WC的时候,王大书拿着尿壶的嫌弃样子,简直就不用多提了。
随着徐凯父母的到来,王大书算是终于脱离了苦海,但暂时也没能走掉,徐凯父母可要比杨兰兰父母强太多了,抓住王大书的手就不断感谢,随后徐凯老妈就跑去缴费了,执意将王大书垫付的医药费尽数退回,这里面可还包含了杨兰兰的那一份。
“小王啊,以后有什么事就给你徐叔说,不管是你的事,还是徐凯的,这次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们指不定就看不到这傻儿子了。”
作为久经商场的大颚,徐老爸略微一了解,还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老爸说出来的话,让王大书心头一阵舒坦。
人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够让关系融洽,但没说好的,甚至于不说的话,却会让关系僵化。
离开医院,王大书并没有急着去找钱老幺父子的麻烦。
再怎么话说也要让警察去询问了对方之后才行,否则的话,就这么点时间,那对父子就出现什么问题,自己岂不就成为了第一嫌疑人?
次日清晨,王大书便急匆匆赶到了经研大楼,忙碌了起来。
在金星感受到了肉身神的元能运用情况之后,这次的验算过程无疑顺利了很多。
仅仅数个小时后,整个实用化验算就得出了最后结果。
果然与自己料想的差不多。
看着超算里得出的一系列数据,王大书不由得轻叹一声。
想要让元能在人体上发生作用,计算结果给出了三个方向。
其一便是利用肉身神传承知识设计一套锻炼方法,从而让人体自身产生元能。
其二便是利用蓝星现有的科学技术来设计一套元能发生器。
最后一条就是将肉身神的元能探测器直接移植到人体之上!
而这三种方法经过推演之后的成功率也是各有不同。
第一种的成功率最低,仅仅只有十万分之一!
也就是说,如果设计出一套元能锻炼方法,传授给十万人的话,里面大概也就只可能有一人修炼出元能来。
第二种成功率略高一些,但也只有三万分之一的成功率,这里面成功率较低的原因就是元能乃是蓝星科技没有接触过的一种力量,就好似那些小说里描写的内气,真气什么的,想要用现代科学仪器将其产生,这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的器官移植,成功率为两千分之一。
相对于之前两种方法,这成功率无疑是很高了。
当然,以百分之百的成功率来衡量的话,三种方法都近乎于零!
而第三种方法里导致成功率不高的因素主要在于想要将元能探测器移植到人体之上,难度太大了。
先不说想要将元能探测器移植到人体之上就需要将其缩小,再说了,人体自带的免疫系统将会对外来器官进行排斥,尤其是像肉身神这样与人类完全不沾边的生物,其器官的排斥率之高,近乎于将一根铁棍移植到人体内!
王大书想了想,将验算得出的结果打印了出来,之后则将超算里保存的资料尽数删除。
这些资料如果暴露出去的话,也不知道会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任务完成,宿主获得10点魂魄,1点属性,请宿主谨慎使用。”
“新任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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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能利用!
介绍:请宿主进行肉身神之元能探测器移植试验,为下一步任务打下基础,任何蓝星生物移植元能探测器成功,即任务完成。任务期限三年。
奖励:任务完成10点魂魄,体质提升5点。
惩罚:任务失败,相关后续任务不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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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超算里保存的资料被删除,王大书脑海里响起了一系列的提示音。
任务完成获得的奖励是应有之意,并不让他奇怪,反倒是新的任务却让他有些头痛。
进行元能探测器移植试验?
虽然这任务并不要求自己亲身上阵,将那什么探测器移植到自己体内,而是蓝星上的任何生物都可以充当试验目标。
但这个试验的难度太高了。
想想就知道了,就王大书从网上得到的信息,整个蓝星恐怕都没有一位科学家能够将不同的生物器官移植到另外一种生物体内去的成功范例。
这里面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免疫排斥,同时这器官即便是强行移植了,也很难与移植目标体内的血液,体液等等循环系统吻合。
简单来说,你能想象将一头猪的心脏移植到一头海龟身上去么?
而肉身神与蓝星生物之间的差异,可要比猪与海龟大多了。
至于任务奖励倒是极为可观,直接提升体质5点!
王大书也能够猜测出来,这提升的5点体质应该是为自己移植元能探测器做准备的。
要知道,没有足够的体质,移植这玩意就等同于上断头台啊!
第90章、酸臭的爱情终于完蛋鸟
王大书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自己现在剩余的属性点有6点,如果全部加在体质上,再加上这个任务完成后的提升,大概能够将体质提升到23点去!
应该足够了吧?
就是不知道这体质提升到23点,会是个什么样的状况。
王大书没有足够的信息,也没法推算出这个问题的结果。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任务给的期限大概是所有任务里最长的了。
足足三年时间!
“小王,数据出来了么?”
就在王大书低头沉思的时候,一位师兄走过来,一边问着,一边想要将他面前刚刚输出的实用化数据验算报告拿起来看看。
“呵呵,快了,快了,师兄,这里交给我就好了,您放心,不会误事的。”
王大书哪里敢让对方看到自己整出来的东西,一边笑着,一边则不动声色的将报告收了起来,让那位师兄感觉一阵怪异,恐怕心里还以为王大书借着项目的资源整什么私货。
当然,这种事情在翠湖大学并不奇怪,就连师兄自身都整过这些,无非就是想要多一些外快罢了。
由于项目临近结尾,曾教授这几天来经研大楼的频率也变高了,可谓是亲自督阵。
也正是如此,王大书连去医院看望刘鑫鑫,徐凯两人的时间都没有。
忙碌了几天,当曾教授宣布整个项目圆满完工的时候,包括王大书在内的所有人都欢呼了起来。
没法不欢呼啊。
对于那些师兄师姐而言,这个项目的完工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包包里将会多出一笔数量高达两三万块的酬劳!
虽说他们或许毕业后,到那些大公司里上班,每年的年薪都可能比这个多出数十倍。
但现在而言,两三万块,已经是很多了,能够给他们解决很多生活上的问题。
而对于王大书来说,这个项目完工了,自己也能够多出不少空闲时间来。
曾教授也不是那种抠门的老师,这个项目完工,他所获也不少,因而索性就宣布晚饭大家去翠湖大酒楼庆功!
这个宣布更是让师兄师姐们欢喜。
要知道,那翠湖大酒楼在全国范围内大概是不起眼的,但在翠湖市却是顶级的饭店了。
据说里面什么食材都供应,寻常吃个饭都要上千块,对于这些学生而言,那就是可望不可及的享受啊。
对此,王大书也颇有些兴趣。
虽说以他现在的身价,想要去翠湖大酒楼吃饭都是寻常的事情,但他自己是一次都没有去过的。
总不可能一个人去吃吧?
而邀请刘鑫鑫他们去?太奢侈了,反倒会让兄弟间的感情受到影响。
朋友关系实际上很容易受到这类事情的影响。
譬如大家都是同学,长大后,一个人去工地搬砖,一个人当了县长,两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像学生时代那样么?勾肩搭背,相互调侃?
到了晚上,王大书就开着自己的奔驶-买吧呵直奔翠湖大酒楼。
换成刘鑫鑫等兄弟聚会的话,他多半是不会开这车去的。
而曾教授那些学生就不一样了,他们与王大书之间的关系更多掺杂着未来的人脉和利益,王大书开的车越好,他们越容易与王大书亲近。
实际上等他到了翠湖大酒楼,正巧有两位师兄师姐抵达,都是开着车来的,也不算差,八十多万。
而见到王大书的奔驶-买吧呵后,两位师兄师姐脸上就变得亲热了很多,与在项目组的时候几乎就是天壤之别。
唯独曾教授比较低调,开着一辆十多万的保姆车,带着老婆,女儿。
想来也是,王大书了解了曾教授在国内经济界的地位后,最初都有些疑惑不解。
曾教授差不多就是国内经济界在理论方面为数不多的几个大拿之一,居然还蹲在翠湖大学这样鸟不拉屎的地方。
在王大书的印象里,学术界大拿这种生物,更多应该待在帝都大学,下海大学这类名牌大学里。
翠湖大学最多也就是二流末尾罢了。
但人家曾教授就是这么低调!
这一顿庆功宴吃下来,可是花费不少,什么龙虾,海参,燕窝,金枪鱼等等都上了个遍。
王大书吃完这顿之后,轻叹自己再也没法去学校食堂吃饭了,无奈,吃了好东西,谁还能够吃得下猪食,黑暗料理?
次日,王大书一早就起了床,锻炼一番之后便去了医院,将徐凯给接出了院。
徐凯的身体看上去没什么大碍,就是精神上似乎受到了什么打击。
王大书随即打听了一下,原来就在昨天原本已经与徐凯断绝了男女朋友关系的杨兰兰来了,还带着一束鲜花,见到徐父徐母后,叔叔阿姨叫得可亲热了。
很显然,那杨兰兰最初以为徐凯就是个平民子弟,就当成备胎使用,结果出了滑冰场的事情后,感觉徐凯就是个运气很坑,自然就断绝双方关系,免得连累了自己。
可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徐凯压根就不是什么平民子弟,人家老爹可是某集团公司老总!
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杨兰兰应该是有些傻眼。
说好的土鳖小吊怎么一眨眼变成了金光闪闪的高富帅?
于是乎,就跑来修复关系了。
徐凯虽说在感情上有些250,但却不是傻子,杨兰兰的企图,他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可他比较重感情,有些丢不下,于是乎就成这模样了。
在明白了这些之后,王大书有些恨不得将徐凯揍一顿,清醒一下,但又没法下手。
总之这些感情上的事情,作为朋友,应该提醒,但对方自己陷入坑里,自己再怎么提醒也是没用的,指不定最后还要反目成仇!
说到底,王大书也只能让徐凯自己醒悟,或者让他老爹老妈帮着醒悟。
还好,徐凯他老爹是清醒的,坚决不允许两人继续交往下去。
开什么玩笑,徐凯他老爹是什么人物,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话说在郊区还养着俩,咳咳,话题说远了。
杨兰兰那点伎俩还真没法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