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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步杀一仙     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txt下载     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543章:这个败家女儿!(第一更,求订阅)

    香波城堡里。

    “呵!”

    林轩心中冷笑,他脸上依然笑意盈盈。他林轩什么世面没见过?就凭区区一个王室公主敢对他说这样的话?

    若不是昨晚自己跟查尔斯王储的交谈中,对方许诺了他许多条件,他早就甩了脸色。

    他可不像雷普斯这些本来就生活在西方的钢琴家对王室有着固有的敬畏,他根本就没有任何顾忌。

    但他还未说话便再次看到了查尔斯苦苦哀求的表情,这一刻这位王储差点就快哭出来了。

    林轩心中稍稍思索了一下,对着查尔斯王储眨了眨眼睛,眼里意思很明显:“我可以帮您解决问题,但接下来我可得提另外的条件。记住……是另外的条件,昨晚的不算。”

    查尔斯瞬间明白,连连点头。

    现在他还管什么条件!

    只求王室不要再在媒体面前丢脸,否则他们法国王室真的要丢尽脸了。

    林轩看到查尔斯点头,心中畅快。

    妥了!

    对于其他的钢琴家甚至是雷普斯这种钢琴大师来说,玛丽公主的话都会让他们色变,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可林轩是谁?

    这丫最擅长的就是“即兴创作”。

    不就是一首有着童话般浪漫的钢琴曲吗?

    简单!

    当然林轩不可能轻易拿出来,即使昨晚他在和查尔斯王储的交谈过程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可依然不足以让自己拿出记忆中的经典。

    此刻,现场的嘉宾和记者见到林轩久久没有回答,以为他已经犯难。

    “果然,林轩为难了。”

    “换谁谁不为难?”

    “等着吧,估计接下来那些王室成员还会出言讽刺。”

    “林轩大师会不会恼羞成怒?”

    “我就等着这一幕!”

    正当不少媒体记者激动期待着双方发生矛盾的时候。

    只见林轩脸色并没有变得难看,而是依然笑意盈盈看向玛丽公主,开口说道:“玛丽公主,其实我刚才的表演已经结束了哦。那如果我再给你弹奏一首钢琴曲,可是有条件的。”

    “条件?”

    玛丽眨巴着眼睛:“你先回答我,你真的能够弹奏出让我喜欢的钢琴曲?”

    林轩点头:“应该可以。”

    玛丽眼睛放光:“如果你能够做到,那我就答应你的条件……不对,你先说一说你的条件是什么。”

    嗯……还不太傻。

    林轩笑眯眯道:“我先问你,你能够拿出什么样的东西交换?我的钢琴曲可是很珍贵的,不会随意给他人。若是让我为你专门弹奏一首钢琴曲,你必须得拿出让我满意的东西。”

    “这很合理。”

    原本林轩以为玛丽会不同意,结果在听完他的话后,这个小公主却是认真点了点头。

    看来这些王族成员只是骨子里有傲气,但并没有到目中无人的地步。

    玛丽公主歪着脑袋想了想,才出声到:“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呀?我可给你钱,很多的钱,怎么样?”

    林轩微笑:“我不缺钱。”

    玛丽公主道:“那……我请父亲封你一个爵位?”

    林轩摇头:“我是华夏人,对爵位不感兴趣。”

    玛丽公主皱眉:“你不喜欢钱,又不喜欢权,那我不知道给你什么呀?我们城堡里还有许多金银财宝,各种香水和美酒,估计你同样不喜欢……”

    “等等。”

    林轩忽然眼睛一亮:“你说的美酒是什么酒?”

    玛丽公主说道:“当然是葡萄酒啦,我们法国可是世界上最着名的葡萄酒产地。而我们作为法国王室,当然有着世界上最好、也最多的葡萄酒。”

    说到这里,不只是她,就连查尔斯王储和其他的王子都露出骄傲的表情:论葡萄美酒的存储底蕴,他们法国王室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哪怕是日耳曼王族也远远比不上!

    不说其他,就凭今天来宴请嘉宾的红酒,每一瓶都是极品中的极品,外面多少钱都买不到!

    听到这里,林轩一颗心剧烈跳动。

    玛德!

    红酒,好东西啊!

    这玩意儿自己即便欣赏不了,但可以拿回去送礼啊。

    在华夏,基本上每一瓶货价真实的法国红酒都炒到了天价。

    举个例子:拉菲。

    许多人一听到拉菲,马上就会浮现出“82年拉菲”这个名词。在华夏,不要说82年拉菲是天价了,即便是一瓶普通的拉菲都能够卖出数万的价格。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在华夏基本上买不到拉菲的真品,市场上99.99%的拉菲全都是假货。

    所以若是林轩能够搞一些拉菲红酒回去,绝对能够让许多人惊喜不已。

    而且还有一件事:真正懂酒的才知道,法国的好酒远远不止拉菲这一个品牌。还有木桐红酒、罗曼尼·康帝红酒、拉图红酒……等诸多丝毫不逊色于拉菲的品牌。

    这些,全都是好东西啊!

    在华夏,再多钱都买不到。

    想到这里,林轩的心变得火热,目光灼灼看着玛丽公主,开口道:“玛丽公主,既然法国盛产红酒,那到时候您送一些红酒给我就行了。”

    “啊?”

    玛丽公主一愣,“你只要一些红酒?这……是不是太寒酸了?”

    在她印象中,法国的红酒根本就不值钱。他们王室本来就有好几个最顶级的大酒庄,每年不知道会产多少红酒。所以听到林轩的话,她一时间都有些傻眼。

    林轩却是连连点头:“不寒酸。”

    玛丽公主看到林轩认真地表情,好奇问道:“那你想我给多少红酒呢?”

    林轩想了想:“一两吨?”

    “噗~~~”

    台下,正在认真听着林轩说话的叶有雷一口水喷了出去。

    他还以为林轩最多说一两箱,结果说出了一两吨。

    不愧是轩哥!

    倒是玛丽公主有些迷惑:“一两吨是多少?”

    林轩双手张开,用手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多。”

    玛丽公主一看马上道:“太少了,林轩大师,如果你弹奏的钢琴曲能够让我喜欢,那么我请父亲将我们王族酒窖里十分之一的酒全都送给你。虽然不值几个钱,但也代表了我以及我们王室的一点诚意。”

    “噗~~~”

    这一次,不是叶有雷喷水。

    而是在旁边一听听着的查尔斯王储在吐血。

    真是他的好女儿!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他差点晕死过去,知道他们法国王室数百年底蕴中,积攒下来的酒窖有多大吗?知道他们珍藏了多少美酒吗?知道王室十分之一储存的酒有多巨大吗?

    刚才林轩提出一两吨他还可以接受。

    但十分之一?

    那可不是一两吨,那是一两百吨了!

    而且这一两百吨都是真正的极品葡萄酒,王室贡品啊。

    查尔斯脸上青筋冒了出来,嘴角都在抽搐。然而此刻他又没办法出声反驳,只是干巴巴笑着,心在滴血。

    至于现场的人同样听得一愣一愣的。

    一个敢狮子大开口。

    一个敢轻易答应。

    关键是林轩这家伙,也忒大胆了啊,敢于当着全世界人的面跟玛丽公主讨价还价,完全就是将自己摆在了跟法国王室对等的地位。

    哪怕是雷普斯都不敢这样吧?

    毕竟他们虽然不喜欢欧洲王室,可对这些王室贵族依然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可看林轩脸上的笑容,完全就是将王室当成了冤大头。

    简直了!

    当然在欧美人士惊愕的时候,华夏的网友们则早已笑爆了。

    “卧槽?两吨?”

    “哎哟喂,笑得我肚子疼。我第一次听到法国葡萄酒是用吨来计算的。”

    “那个玛丽公主也是傻白甜啊,她根本就不懂吨的概念吧。”

    “看查尔斯王储脸都绿了。”

    “搁谁谁不脸绿啊?”

    “数百年积累下来的底蕴,十分之一得有多少美酒?我疯了!”

    “哈哈哈,还得是轩哥。”

    “我就说林大魔王怎么可能会吃亏?”

    “这才是我熟悉的轩哥。”

    “不愧是我老公!”

    “楼上,啊呸!”

    林轩原本还想着十分之一能有多少,可看到查尔斯的表情,这家伙瞬间心中有了底,对着玛丽公主微笑道:“行!那就十分之一!”

    说完。

    他就重新走向了大厅中央的钢琴。

    ……

    ……

    在林轩和玛丽公主交谈的时候。

    在网友们滴笑皆非的时候。

    许多业内人士的脸色却是一变再变。因为他们从两人的交谈中得到了两个重要信息:

    第一便是:所有人听出,林轩居然真的要给玛丽公主弹奏一首钢琴曲。

    “不是吧?林轩真的要弹钢琴曲?”

    “我天!来真的吗?”

    “林轩这才华太逆天了吧?”

    “实在难以想象。”

    “有没有可能是假的?林轩在忽悠人?”

    “看林轩的表情,似乎不太像。”

    “或许林轩真的又这个才华,大家应该知道在去年国际钢琴节上,林轩就曾经即兴创作过好几首世界级的名曲,一举击败了契曼、费奇等钢琴大师,并且跟雷普斯战成平手。虽然当时许多人觉得林轩弹奏的几首钢琴曲大概率不是即兴的,可至少也有小概率是他即兴创作的作品。这代表着林轩是有可能即兴创作出钢琴曲的。”

    “……”

    每个人心中泛起惊涛,看向林轩的表情全都变得复杂。

    第二便是:他们被玛丽公主的话惊到了,如果林轩弹的钢琴曲能让她满意,她要将法国王室酒窖里十分之一的酒送给林轩?

    十分之一!

    听到这个数字,不知道多少人差点疯了。

    许多对法国王室酒窖了解的人知道,在法国王室的酒窖中,收藏了超过十万瓶葡萄酒,基本上每一瓶都是珍品!

    甚至除了这些瓶装葡萄酒,还有着无数巨大的酒桶!每一个酒桶里面都是原生纯酿。

    这些酒的价值加起来,完全是一个天文数字。

    虽然法国王室在欧美普通人中的印象并不怎么样,但不得不说这些王室对美酒的品味、对酒的珍藏绝对是世界最顶尖的。

    所以若是林轩能够一次性将法国王室珍藏的酒掳走十分之一,估计林轩会一跃而成为世界收藏顶级葡萄酒最多的私人。

    想到这里。

    许多人心都是窒息的。

第544章:送你一首梦幻的《天空之城》(第二更,求订阅)

    当然,林轩能不能得到这些珍藏,还得看他是否能够即兴演奏出一首好的钢琴曲。

    现场渐渐安静下来,目光聚焦在林轩身上。

    即便是大猫直播间的弹幕,也变得稀少,只有一些网友期待的评论。

    “开始了。”

    “期待。”

    “不知道轩哥能演奏出什么钢琴曲?”

    “肯定又是世界级的曲子。”

    “你可以永远相信轩哥。”

    “……”

    此刻,林轩已经坐到了钢琴旁。

    他看向玛丽公主,微笑道:“传闻世界上有这样一个美丽的梦幻城堡,它悬浮在空中,永远都不会落到地上。它一直都在高高的天上飘荡,它上面有着高高的大树、漂亮的房子、可爱的小精灵,这座城堡的名字叫做《天空之城》。而今天,我要弹奏的曲子就是描述它的,希望玛丽公主,同时希望所有心目中有一个童话世界的你们能够喜欢它。”

    天空之城?

    玛丽公主听到这四个字,大眼睛登时亮了。尤其是林轩的对于天空之城的描述,更是让这位本来就在城堡中长大的公主眼里流露出强烈的向往之色。

    天空中的梦幻城堡,只是这几个字就可以让她流露出无数的幻想。

    看到玛丽公主的表情,林轩微微一笑。

    果然。

    他猜对了,这种被王室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公主,心中永远都有一个更梦幻的城堡、更梦幻的浪漫生活。

    而《天空之城》恰好可以满足她全部的幻想。

    前世,《天空之城》是宫崎骏的经典之作,这部动画电影以极尽想象力的唯美和浪漫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大家梦想中的美丽世界,尤其是它加入了年轻人的冒险精神,探索着这座漂浮在空中的梦幻城堡,更是满足了许多人对向往生活的幻想。

    电影每一帧画面都堪称唯美,经历数十年依然是人们心目中的经典。

    对于动漫爱好者来说,它是经典中的经典。

    不过对于喜欢钢琴曲的人,这部动漫电影同样给了他们一个巨大的惊喜。因为这部电影中的音乐同样是世界级的钢琴名曲。

    一首《天空之城》,不知道让多少人被它浪漫的意境和唯美的旋律吸引。

    它也成为了前世几乎每一个钢琴爱好者都喜欢的世界级钢琴名曲。

    此刻。

    林轩便将《天空之城》拿了出来!

    听到林轩的话,不少人对视一眼。

    “天空之城?”

    “听名字就好浪漫。”

    “对啊,这名字真好听。”

    “林轩厉害啊,就凭一个名字就让人产生了诸多遐想。”

    “……”

    大家稍稍议论了几句,便目光变得专注。

    因为大厅中央的林轩已经开始了演奏。

    “叮~~~”

    随着他的双手轻轻按下,一股舒缓柔和的音乐从他指尖流淌出来。虽然它同样的轻柔,但风格却迥异于《雪之梦》的宁静和祥和,而是带着一缕梦幻和向往。使人忍不住想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正漂浮在空中,旁边漂浮着伸手即可触摸到的云朵,整个人从身体到灵魂都变得飘荡荡的。

    玛丽公主刚开始还瞪眼听着,很快她眼神就流露出异彩,脸上露出向往的表情。

    而现场其他的嘉宾,一颗心瞬间勐震。

    “好美妙的旋律。”

    “梦幻的意境。”

    “太好听了吧?”

    “天哪,林轩真的即兴创作出了一首好的钢琴曲?”

    “天空之城……你如果闭上眼睛享受,真的太美了啊。”

    林轩已经沉入了意境中,如今的他几乎是轻易就能够让记忆中的钢琴曲融会贯通,将钢琴曲中蕴含的意境完美发挥出来。

    他的双手如行云流水般划过钢琴键,让观众看得赏心悦目。仅仅只是他演奏钢琴的一举一动对于许多人来说就是一种享受。

    玛丽公主情不自禁站起来,满脸憧憬:“好美,这才是我喜欢的钢琴曲。”

    不只是她。

    此刻正在听林轩演奏的无数少女,脸上同样流露出了神往的表情。

    “太美了。”

    “梦幻一般。”

    “林轩大师是如何做到的?”

    “了不起!”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林轩的演奏速度加快,随着钢琴声的加强,美妙的音乐犹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沁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让人感觉自己如同一只在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飞向那悬浮在空中的梦幻美丽城堡。

    如梦。

    如幻。

    远处的云彩渐渐靠近,在周围环绕,环绕着自己,环绕着城堡。

    这一刻。

    没有了喧嚣、没有了战争、没有了世间的繁琐和忧愁,只有童话般的梦幻世界,让人永远都想停留在这里不愿意离开。

    日耳曼。

    某个庄园里,雷普斯脸上忐忑的心早已不见,在林轩弹出第一句旋律的时候,这位音乐大师就呈现出了呆滞的表情,身体僵在原地。

    半响后他才喃喃出声:“真的创作出来了?真的随手就是一首世界级的钢琴曲?这小子他是怎么做到的?”

    去年在华夏,林轩能够拿出几首钢琴曲接连击败费奇、契曼等人,虽然媒体大肆吹捧林轩都是即兴创作,但包括雷普斯在内的钢琴家却觉得不太可能,因为像《野蜂飞舞》、《克罗地亚狂想曲》这些名曲,他们实在是无法相信林轩是即兴创作出来的。在雷普斯看来,林轩应该是早就研究过他们几人的钢琴曲风格特点,特意提前创作好了曲子才一鸣惊人。

    毕竟即兴创作,太不可思议了。

    然而今天,雷普斯亲眼看到玛丽公主临时提出了要求,然后林轩就这么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演奏出了《天空之城》。

    雷普斯只是呆呆看着直播,感觉自己世界观都在崩塌。

    此刻的现场。

    查尔斯王储同样怔住了。

    他不会弹钢琴,可他对钢琴的欣赏水平并不低。原本他以为林轩临时创作出来的钢琴曲,最多也就是泛泛,但自己被逼无奈只能默认女儿和林轩的交易。

    毕竟查尔斯的要求很低:今天女儿的趁人典礼能够正常进行举行,可千万别出什么乱子,否则他心理承受不起。

    然而当钢琴曲徐徐响起,当美妙的旋律划过他心灵的时候,查尔斯瞬间头皮发麻。

    接着,他的心就翻滚起来。

    经典!

    绝对是经典中的经典!

    他脸上溢出狂喜,激动得身体都在颤抖。他做梦都没想到,林轩竟然弹奏出了一首如此美妙的钢琴曲!而且这首钢琴曲是为玛丽公主特意演奏的。

    意义非凡!

    “感谢圣母,感谢林轩大师,感谢……”

    查尔斯王储这一刻已经完全难以控制自己内心的情绪了。

    虽然《天空之城》的名字和意义没有《献给辛西亚》那么直接,甚至刚才林轩的言语中透露出也并不是纯粹为玛丽公主创作的钢琴曲。而是说将这首钢琴曲献给跟玛丽公主一样有一个童话梦想的人们。

    但他完全满足了。

    只要有了这首钢琴曲,他就可以借题发挥,让法国王室完全摆脱丑闻,重新赢得尊重。

    “林轩大师……”

    查尔斯心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抽痛。

    虽然自己没有了十分之一的美酒,可能跟得到林轩演奏的《天空之城》,彻底值了。

    美酒没有了王室可以再酿造,但美好的钢琴曲?它可以陪伴玛丽一辈子,可以让整个王室永远沾光。

    查尔斯狠狠握了握拳头,才压下剧烈跳动的心,重新听着钢琴曲。

    即便是他很快也沉入了钢琴的美妙中,今天的宴会刚开始让他一直紧绷着心,彷佛像一个被闷在潮湿泥潭中的人,闷得透不过气。但此刻听到悠扬的钢琴声,让他似乎一下子闻到了新鲜的空气,大口大口贪婪呼吸中。

    对!

    林轩演奏的《天空之城》就是那将他从泥潭中解救出来的新鲜空气。

    大厅中央。

    林轩的钢琴曲已经变得越来越缥缈,越来越空灵。犹如九天之上的旋律传入人间,让他们怦然心动。随着旋律的跳动,音乐似乎要把人指引到那梦幻的天空之城去,让人们永远徜徉在梦想和希望并存的美好地方。

    现场的嘉宾早已听呆。

    尤其是玛丽公主,平时的她原本就喜欢幻想,此刻在钢琴曲的意境下,她已经完完全全沉入了自己的梦幻世界中,眼里带着憧憬、带着惊喜、渴望和光芒……

    因为这首《天空之城》几乎满足了她一切的幻想。

    唯美。

    空旷。

    每一个旋律都让她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此刻正在看直播的亿万网友。

    西方的、东方的……

    几乎每一个人此刻心中都在震荡,他们看着屏幕中央那个倾情演奏的人影,再一次感受到了林轩在音乐上的恐怖碾压感。

    “太强了。”

    “真的太厉害了。”

    “出手就是经典,除了林轩大师,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做到吧?”

    “我估计雷普斯大师都做不到。”

    “……”

    大家震撼着,倾听着。

    无数人身心都被折服。

    直到大厅中央,林轩的双手轻轻划过一连串的钢琴曲,轻柔的旋律缓缓消失。彷佛这一座悬浮在空中的梦幻城堡,再次渐渐消失在了云雾之中。

    渐渐远去。

    消失不见。

    所有人才豁然惊醒,从刚才梦幻般的城堡世界中回过神来。

    钢琴曲。

    结束了。

第545章:接下来,也该轮到他们装逼了(第三更,求订阅)

    感受着自己弹奏的钢琴曲,林轩同样流连忘返,脸上有着迷醉。

    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他对《天空之城》的体会更深,因为他看过电影,知道这部电影是多么的唯美唯幻。

    当然,在诸如玛丽公主的心目中,也许没看过电影更好,更能够让她们沉静在自己幻想出的天空城堡中,憧憬着自己极致的美好梦想。

    深吸一口气。

    林轩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对着众人行了一个标准的礼仪。

    啪啪啪!

    有人鼓起了掌。

    然后,这个掌声彷佛是导火索,瞬间将现场气氛点燃。

    轰!

    仅仅只是几秒钟,巨大的城堡就被雷鸣般的掌声淹没,嘉宾、王室成员、媒体记者,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鼓掌,毫不吝啬自己的掌声。

    掌声足足持续了一两分钟才渐渐消失。

    林轩目光看向玛丽公主,微笑道:“玛丽公主,喜欢这首《天空之城》吗?”

    玛丽满眼星星,连连点头:“喜欢。林轩大师,看来媒体说的是真的,你果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钢琴家之一,这首钢琴曲我太喜欢了,喜欢的不得了。”

    林轩哈哈大笑:“喜欢就好,不过记得,答应我的酒可别忘了。”

    这话一出。

    刚才还沉迷在钢琴曲中的许多嘉宾登时一张脸变得无比复杂。尤其是一些视钢琴曲为神圣的绅士,更是脸色涨得通红。

    在他们心中,《天空之城》这样的名曲应该是最高雅、最纯洁的。

    不应该跟金钱美酒挂上钩!

    不应该啊!

    可是他们却眼睁睁看着林轩为了法国王室的那些美酒而写出了《天空之城》,这让他们内心一直追求的艺术高尚和唯美有一种崩塌的错觉。

    只有林轩看到这些人复杂的表情,心中哼道:“高雅?这意思是要让我免费奉献一首钢琴曲给法国王室?劳资还没这么好的心!”

    当初在印度写出《献给辛西亚》,是为了跟印度几大家族打好关系,并且让大猫能够顺利进军国际。

    而今天他弹奏《天空之城》,同样有着几个原因:

    第一:可以得到价值不可估量的法国王室美酒,同时赢得法国王室的友谊。不要觉得这些没落的王室友谊不重要,其实它们在国际上影响力依然巨大。若是利用好了,自己以后定然受益匪浅。

    第二:让欧美这些王公贵族知道他在钢琴上真正的实力,告诉所有人他林轩不像其他钢琴家一样是任人拿捏的角色。若是以后还有人想邀请他就做好心理准备。

    第三:这是林轩第一次在国际上亮相,他本来就准备好好表现一番,让世界再次感受到他在钢琴界的影响力,所以玛丽公主的话恰好跟他一拍即合。

    第四:给在欧美的千万华夏同胞打气。他只有表现的足够强大,那么以后这些对华夏有着根深蒂固偏见的欧美权贵见到他的华夏同胞后,或许就会改变态度。

    四个原因,才让他决定了在今天的王室宴会上演奏《天空之城》。

    一举多得。

    何乐而不为?

    听到林轩的话。

    玛丽公主还没有回答,查尔斯王储已经笑容满面迎了上来:“林轩大师,您放心。在今天的宴会结束后,我会亲自邀请您去参观我们王室的酒窖,让您自由挑选足够多的美酒。”

    听到这话。

    周围的贵族全都童孔勐缩。

    让林轩亲自去王室的地下酒窖挑选美酒?

    天知道这个传承了千年的王族,在地底下有多少珍品酒酿!

    想到这里,他们下意识咽了咽口水,眼里满是羡慕嫉妒。

    倒是林轩心中咯噔一下,让他自己挑?

    说实在话他对葡萄酒几乎没有任何研究,根本不懂得好坏。几万一瓶的红酒在他嘴里尝起来跟十几块的长城干红没什么区别:全都是又苦又涩。

    虽然他来法之前学过不少关于葡萄酒的知识,可辨识葡萄酒的好坏并不是知识多少能够决定的,必须要长期的品鉴和一定的天赋。

    正当他心中犹豫的时候,他的目光跟叶听雨对视在一起。

    叶听雨微微一笑,给他使了个眼神。

    林轩瞬间心领神会,看向查尔斯王储:“那我到时候跟听雨一起去挑选吧。”

    查尔斯王储微笑点头:“当然可以。”

    此刻的查尔斯王储,是怎么看林轩怎么顺眼,甚至心中带着惊喜和感激。因为刚才林轩的演奏,让几乎所有媒体全都闭上了嘴。

    一首伟大的钢琴曲在他们法国王室的宴会上诞生。

    一首伟大的钢琴曲是林轩大师特意为玛丽公主创作出来的。

    就凭这两点,就足以让法国王室重新焕发出光彩。

    林轩看到那些媒体前后态度的改变,心中暗暗震撼:“西方这些上流社会,对钢琴等艺术的看重似乎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难怪欧美能够诞生出这么多的接触钢琴家、音乐家。正是因为有环境的陶冶、有上流社会的追捧,才让钢琴、小提琴、交响乐等每一个乐器行业蓬勃发展。我华夏要达到这样的音乐氛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啊……”

    ……

    接下来的时间。

    在林轩的钢琴曲结束后,盛大的宴会终于正式开始。

    灯红酒绿。

    觥筹交错。

    不得不说,法国上流社会的奢靡才成就了法国人的浪漫。当盛宴开始,一对对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女就各自结交来到了舞池中,开始了热辣、深情的舞蹈。

    现场几乎每一个男士,在短短一两个小时内几乎都换了好几个舞伴。

    只有林轩。

    林轩一直坐在原地没起过身。

    现场所有的贵妇、少女几乎全都过来邀请他跳舞,都被林轩委婉拒绝。甚至玛丽公主也过来邀请过他一次,但依然没能请动林轩。

    其一:是因为有叶听雨在。

    其二:是因为有叶听雨在。

    其N:是因为有叶听雨在。

    当然,以叶听雨的容貌和气质,同样被现场几乎所有男士邀请过。只可惜林轩还未说话,这些不怀好意的家伙就被叶有雷凶神恶煞的眼神吓退。

    “什么玩意儿!特么的,还敢邀请我姐跳舞?也不看看你们几斤几两!”

    叶有雷啐了一口,不屑道。

    叶听雨微微一笑,看向林轩:“学长,刚才玛丽公主邀请你呢,你怎么也拒绝了她?幸亏这个小公主虽然傲气,但没什么心机,不然指不定又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林轩摊了摊手:“我要上去跟这个没长大的丫头跳幼儿园舞蹈吗?”

    “噗嗤。”

    叶听雨忍不住笑出声,继续道:“要不我们上去跳几分钟?似乎就我们两人没有跳过舞了。”

    “还有我,还有我。”

    叶有雷大喊。

    叶听雨看了他一眼:“单身狗不算。”

    叶有雷差点没吐血。

    单身狗怎么了?

    单身狗连跳舞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气死了!

    林轩没有搭理这厮,握着叶听雨的手低声道:“这些上流社会的贵族看似穿的人模狗样,其实都不是啥正经玩意儿。若是我上去和你跳舞,万一你被某个不开眼的家伙揩油,估计我和有雷会生撕了对方。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发生,还是别上去了。”

    “嗯。”

    叶听雨点点头,心中升起温馨。

    只有林轩心中暗道:他可从来没跳过什么交际舞,万一自己上去怕是会丑态毕露。所以绝对不能上去!绝对不能!

    他林轩是要面子的人!

    ……

    ……

    宴会持续到了下午两点多。

    这时候。

    浪漫的舞会已经结束,不过大家依然没有离开,而是做到了椅子上,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很快。

    在众人热烈的目光中,查尔斯王储来到了大厅中央开口道:“当我们聆听完美丽的钢琴曲,跳完让人陶醉的舞蹈,在美酒中陶醉自我后。接下来请让我们进入文学的世界。让我们感受一下美妙的文字对我们的心灵触动。”

    叶有雷听得一脸懵逼:“啥玩意儿?”

    叶听雨轻笑道:“简单来说,接下来宴会会进入一场文学的交流。”

    叶有雷惊愕:“文学交流?”

    叶听雨点头:“没错,其实在每一次上流社会的宴会中,吃喝都是下下之选。基本上所有的王公贵族、音乐家、诗人都会在宴会上展现出自己的才华,让自己的才华来赢得他人的羡慕和赞誉。这样既提升了宴会的精神层次,也可以让宴会变得更加有意义。譬如历史上许多西方的着名音乐家、诗人,他们的经典作品都是在上流社会得宴会中产生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天法国王室的宴会,定然少不了文学交流。”

    叶有雷眼睛一亮:“那这方面,姐你和轩哥都擅长啊。”

    叶听雨摇摇头,没好气道:“中西方文化能一样吗?我在华夏会诗词歌赋,可在国外完全就是两码事。两者文化背景不同,相互之间很难欣赏的来。接下来,我们安静听着就好,没必要出头。”

    “哦。”

    叶有雷答应一声。

    林轩没有出声,他眼里同样露出好奇,想看一下西方的文化交流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式。

    很快。

    他便看到嘉宾席中走出了好几个人,伴随着不少人的议论。

    “那是奥布里,法国浪漫主义诗人。”

    “艾文,他已经在欧美诗坛发布过好几首诗了,影响不小。”

    “咦?我才发现哲罗姆也来了?这人是法国的文坛大老啊。”

    “这么多文坛大咖。”

    “他们全都被法国王室邀请了过来,看来今天的文学交流会很精彩。”

    “……”

    正当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

    只见一名三十来岁的青年朝着林轩走了过来,微笑着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林轩大师,我听说您在华夏也是着名的文学家,要不接下来的文学交流您也来玩玩?”

    说话的时候,青年眼睛紧盯着林轩的眼睛,目光灼灼。

    带着战意。

    在以往每一次上流社会盛宴中,钢琴家风头再盛,也只是和他们文人平分秋色,但今天的宴会,林轩一个人几乎将风头全都占了去,甚至对方还是一个华夏人。这才让他们心中燃起了战意,发誓要将风头抢回来。

    因为他们知道,林轩即使懂得文学,那也是东方的文学,跟西方文学格格不入。

    所以接下来,也该轮到他们装逼了。

    是不是?

第546章:西方文学,我刚好也懂一点点(第一更,求订阅)

    在文学上,我们总能压你一头了吧?

    毕竟在这里,在法国王室,我们比的可是西方文学。

    青年盯着林轩,心中得意想着。

    不然今天他们这么多上流社会、王公贵族、各界精英在一起,居然方方面面都比不过一个华夏人,天知道外界会怎么评论他们。

    “学长?”

    叶听雨秀眉微蹙,她轻易就能够看出来这个青年不安好心。

    东西方文化差异之巨大,宛若鸿沟。

    在华夏被人称颂的诗词歌赋,西方人根本无法理解。而西方人奉为经典的诗歌,在华夏也不一定被人欣赏。

    这是各自文化背景而引起的差异。

    所以林轩在华夏文学上造诣很深,可对于西方文学估计连入门都做不到。

    此刻。

    正在看直播的华夏网友听到青年的话,懂得英语的人登时破口大骂。

    “卧槽,这人好不要脸。”

    “太不要脸了吧?你一个西方人跟轩哥交流文学?”

    “你敢不敢跟轩哥比写华夏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你们一起上,轩哥输了劳资给你们磕头!”

    “玛德,怎么有这么无耻的人?”

    “早就听说许多西方的文人比王公贵族更无耻,现在算是见识到了。”

    “……”

    至于不懂英语的华夏民众,一个个急的额头冒汗。

    “翻译呢?”

    “好心人翻译一下,那个金毛狮王说的什么?”

    “听不懂啊。”

    “特么的,什么时候华夏语才能成为世界语言?”

    “……”

    现场。

    看到林轩没有立即回应,青年眉毛一挑,微笑道:“当然,林轩大师您若是不愿意也没关系,您就在这里观看即可。毕竟东西方文化还是不同的,除了真正文学大师的作品能够跨越文化差异,风靡全球。普通文人的作品只能在自己国家传播。”

    青年的这番话看似给了林轩台阶下,但其实却带着鲜明的立场。

    除了真正的文学大师?

    这岂不是在暗讽林轩只能在自己国家逞能,一旦到了西方就不行了?

    “玛德!这人不安好心。”

    叶有雷眼睛一瞪,就想发飙。

    林轩轻轻拍了拍他,眼神变得认真,同时嘴角勾起澹澹的微笑:“敢问您怎么称呼?”

    青年傲然道:“奥布里。”

    奥布里?

    林轩心中微动,刚才他听旁边的嘉宾提起过,此人似乎是法国的一名浪漫诗人。年少出名,颇有才华。但在有才华的时候也养成了其孤傲的性格。

    林轩笑笑:“奥布里先生,敢问您的作品已经在世界上传播了没?”

    奥布里表情瞬间变得窘迫,他没想到林轩马上就将他刚才的话反驳了过来,但他很快就眼里迸发出信心:“我有信心在三年内,让我的诗歌传遍西欧。”

    “是吧?”

    林轩笑意盈盈:“您暂时没必要发这样虚无缥缈的誓言了。刚好我也对西方文化有一定的研究,刚好懂一点点西方文学,既然您这么有信心,那今天我们就来交流一番。”

    说完。

    林轩便长身而起,走向了大厅中央。

    瞬间。

    全场一片寂静。

    即便是奥布里都一下愣住,他根本没想到林轩真的会答应。他来请林轩去参加文学交流,只是想在林轩面前炫耀一番,然后好在接下来的时间装逼而已。

    可现在,看到林轩走向场中央的画面,他眼珠子都差点凸出。

    至于其他人,同样一愣一愣的。

    “这,怎么回事?”

    “林轩大师还懂得文学?”

    “我听说他在华夏文学上的造诣似乎也挺厉害。”

    “但那是华夏文学啊,跟我们西方文学有关系吗?”

    “林轩大师不会是受到刺激了吧?”

    “今天被邀请来的二十多名文人,可全都是法国甚至西欧的着名文坛大咖啊。”

    “林轩有点冒失了,他上去恐怕真的会被人笑话。”

    “林轩大师,别逞能呀。”

    “……”

    只有叶听雨和叶有雷这对姐弟,看着走向大厅中央的林轩,两人眼里没有半点担心,反而只有平静和自信。

    没有谁比他们两人更加知道林轩的本事,既然林轩敢上去,那么定然是有把握。

    终于。

    当林轩来到二十多名西方文人对面的时候。

    奥布里终于回过神,他压下心中的震撼,连忙跟了上去:“林轩大师,您真的想跟我们交流一下文学?”

    林轩眉毛一挑:“不行吗?”

    奥布里深吸一口气:“当然可以!”

    接着,他眼里迸发出强烈的锐气。

    既然你林轩敢来挑战我们,那今天这个逼——我们装定了!

    与此同时,现场其他二十多名西方文人,眼里同样露出自信和傲然。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个都是各国的文学大咖,有作家、有诗人……在文坛上,他们每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在他们看来,接下来他们绝对要给一些颜色给林轩看看。

    虽然在音乐上,他们根本难以望其项背。

    但是在文学上,他们要让林轩感觉到双方的绝对差距。

    若是他们连林轩都比不过,那他们可以退出文坛了。

    ……

    这一起变故发生的如此突兀,甚至连查尔斯王储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当他知道发生什么的时候,林轩已经来到了大厅中央。

    查尔斯王储心咯噔一下,连忙上前,不顾失掉礼仪在林轩耳畔焦急低声道:“林轩大师,您是钢琴家、音乐家,根本没必要跟这些文人对上啊?”

    他可是知道文人的笔杆子有多么的可怕。

    这些家伙比颠倒黑白的媒体还要危险得多,因为他们写的小说、诗歌是可以载入史册,被后人记住的,所以即使查尔斯王储十分不喜欢眼前自大狂妄的文人,但还是不得不邀请他们来参加聚会,甚至不敢得罪这些家伙。毕竟文人一旦不开心,写出了一篇揭露法国王室丑陋之事的文章或者诗歌,其后果可是比媒体报道还要严重得多。

    文人的笔,比枪杆子更可恶。

    这可不是开玩笑。

    看到查尔斯王储来提醒自己,林轩心中稍稍升起一些温暖,他微微一笑:“查尔斯王储,您放心,我就是跟他们玩玩,不会有什么事的。”

    “好吧。”

    查尔斯只好点头,退了回去。

    他心中喟叹一声,只能祈祷林轩不要被这些文人玩的太狠。毕竟刚才林轩实打实帮助了他们王室,所以他不希望看到林轩受辱。

    ……

    ……

    林轩目光重新回到奥布里身上,澹澹笑道:“奥布里先生,接下来的文学交流,是怎么个交流法?”

    奥布里还未说话。

    他旁边一名胡子拉杂的中年男子开口道:“今日是玛丽公主十八岁成人典礼,所以我们交流的时候不要太阴暗,来点阳光、积极、向上的文学。”

    “可以。”

    “说的好。”

    “我同意。”

    说话的是法国文坛大老哲罗姆,这人算是真正的大文学家,写过两本风靡欧美的长篇小说,在法国乃至欧美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听到大家的附和声,哲罗姆继续道:“还是老规矩,交流仅限于诗歌、短篇小说。第一轮大家来几首诗歌渲染氛围。诗歌仅限于没有发表过的,自创的内容。今天我就不参与了,给年轻人一点机会,我来当裁判。”

    “好。”

    “可以。”

    “没问题。”

    众人纷纷附和。

    至于旁边的媒体则全都眼里闪着光芒,对比起刚才的舞蹈、酒宴,媒体记者更感兴趣的还是接下来的文学交流。

    因为这样的场合,经常会出现一些质量不错的文学作品,甚至不乏经典之作。所以若是他们能够记录下这样的片段,或许就是一段珍贵的影像,意义无穷。

    许多的文人也乐意在这样的场合出头,将自己苦心创作的作品展示出来。毕竟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整个欧洲顶流几乎齐聚一堂,数十家顶级媒体在这里,若是他们的作品足够好,这便是最好的宣传推广机会。尤其是一些年轻学者,更是有可能一举成名。

    要名有名。

    要利有利。

    名利双重诱惑下,谁不心动?

    所谓文人有傲骨都是狗屁,放眼全球历史,有傲骨的文人能有几个?绝大部分文人依然还是冲着金钱和名利去的,即使一些人名利没那么强,但依然也会朝着这方面努力。

    哲罗姆看了一眼林轩,他对林轩并不熟悉,但还是微笑道:“林轩先生,您真的要参与这一场文学交流吗?若是参与的话,就加您一个。”

    林轩点点头:“当然,不过我想问问,第一轮的诗歌,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限制条件?”

    哲罗姆一愣,接着摇头:“只要诗歌意义积极向上点就行,其他并没有限制。”

    林轩笑笑,声音抬高:“那这样的交流能有什么意义?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写抒情的诗歌,我写爱情诗歌,他写励志内容……每个人都写一种类型,这些作品堆在一起能有可比性吗?除非彼此之间的差距特别大,否则根本分不出胜负。如此一来,这场交流只会沦为大家互相吹捧的无用之物。”

    在林轩刚刚说话的时候,现场就唰地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童孔变大。

    不少人都惊呆了。

    好家伙,这样的交流没意义?

    只会变成互相吹捧的结果?

    林轩真是敢说!

    奥布里等几名文人的表情瞬间沉了下来,脸色变得难看。林轩这番话,谁都能够听出带着明显的嘲讽。

    这家伙纯粹是来捣乱的吧?

    文学上的交流,不这样做,还能怎么弄?

    哲罗姆毕竟是当代大文学家,听完林轩的话他并没有动怒,而是眉毛一挑:“林轩先生,既然您说这种交流不好,您可有更好的办法?”

    啪!

    林轩打了个响指:“有!”

第547章:要来,就来点狠的(第二更,求订阅)

    在大猫直播间,为了让网友们听懂双方的议论,大猫紧急派了几名实时翻译过来将双方的对话实时打印在屏幕上。

    如此一来,即使英语渣渣也知道现场发生了什么。

    见到林轩的回答。

    瞬间,弹幕疯狂上升。

    “来了,来了,熟悉的滋味来了。”

    “刚才那个金毛狮王居然敢挑衅轩哥?!”

    “就是,也不看看林轩是谁。”

    “想当初林轩参加华夏文化大典,主办方都不敢让他上台。刚才那个青年倒好,竟然主动来撩拨林轩。”

    “哈哈哈,我就说轩哥不会善罢甘休。”

    “你们说我怎么就这么相信轩哥呢?虽然我理性认为轩哥懂得西方文学的概率很小,可感性却觉得他一定有办法。”

    “林轩:对于你们来说一切的不可能都是真想。”

    “……”

    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来只是一场普通王族的宴会开始闹得越来越大。许多原本不关注它的人目光全都聚焦了过来。

    华夏娱乐圈,业内人士看到直播后,必须愕然。

    “怎么回事?”

    “对啊,林轩这家伙怎么到哪里都不得消停呢?”

    “哭笑不得,我还以为刚才林轩弹奏出《天空之城》就已经够震撼了。结果转眼一看,他居然没有好好享受钢琴大师的荣耀,直接跟文人对上了。”

    “其实林轩并没有主动挑事,是那个青年不怀好意。”

    “……”

    在华夏的文化圈子里,同样有不少人被惊动了。

    京城某个文学会议现场。

    众人相继收到了消息,现场的十几名作家、学者左看看又看看,都有着荒唐的感觉。

    沉青皱眉道:“法国王室盛宴,全球媒体都关注着呢。林轩跟那些欧美的文人对上,不会出什么事吧?而且奥布里、艾文、哲罗姆全都是西欧着名作家,是有真实水平的,根本不是沽名钓誉之辈。”

    陆成揉了揉眉心:“林轩这小子,谁也看不懂他。不过根据我对他的了解,如果他没有很大的把握,应该不会趟这个浑水。”

    刘继红神色凝重:“我知道林轩在文学上的造诣很深,尤其是诗词方面更是首屈一指。可东西方文化差异实在太大了。西方文化在我们这里还有一些传播,但我们华夏的诗词歌赋,欧美人根本就无法欣赏和理解。我就担心到时候林轩写出了一首好的诗词,可奥布里他们根本欣赏不来,从而导致东西方网友的大动荡。”

    听到刘继红的话,众人表情均变得复杂。

    不过此刻他们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更帮不上忙,只能暂停了会议,默默关注着事态发展。

    ……

    ……

    香波城堡中。

    哲罗姆听到林轩的话,他沉声道:“既然林先生您有更好的办法,不妨说一说。若是您的方法合适,我们不介意用你的方法来进行这场诗歌交流。”

    “简单。”

    林轩道:“我们每个人将之前准备的诗歌作品全部放弃,即兴出题。根据题目来现场创作诗歌。如此一来,可以让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同时也能够真正展示出一个人的诗歌水平到底有多高。”

    什么?

    即兴出题?

    林轩话音未落,站在他对面的二十多名文人脸色顿变,即便是哲罗姆神色都凝重起来。

    至于其他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林轩继续侃侃而谈:“在我们华夏有个成语叫:出口成章。意思就是若是一个人有足够的文学底蕴,那么就能够达到出口便即文章的境界。在座的各位都是文坛大咖,想必出口成章对于诸位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吧?这种即兴创作,也更能够引起旁人的兴趣,从而产生更大的反响。各位觉得我这个建议如何?”

    话音未落,现场一些媒体就开始起哄。

    “林轩大师提议不错。”

    “好!即兴创作。”

    “确实,这种文学交流,如果全都是精心准备的作品有什么意思?还是即兴更刺激,也能够体现出水平。”

    “支持!绝对支持!”

    渐渐地,许多王公贵族也开始起哄。他们难得见到这些文人窘迫的一面,当然会迫不及待火上浇油。

    奥布里等人彼此对视一眼,心咯噔一下。其实以他们的文学水准,要即兴写出一首诗歌确实没多少难度。

    可没难度是一回事,能不能创作出精品又是另外一回事。

    好的诗歌,每一个字、每一个发音都必须精凋细琢,甚至要反复尝试百遍、千遍才能找到最好的诗句。

    即时写出来的作品,瑕疵定然会一堆。

    奥布里神色复杂看了林轩一眼,他没想到本来自己是想给林轩出点难题,在对方面前装一次逼,可没想到林轩居然反过来将了他们一军。

    大家陷入沉默,谁也不敢轻易答应。

    见到众人久久没有回应,林轩笑笑:“当然,我只是提议一下。如果你们觉得不妥我也不勉强。不过因为此次我过来没有做任何准备,所以就有请哲罗姆先生替我出一个题目吧,我来即兴写一首诗歌。至于其他人,还是拿出自己最得意的作品即可。”

    卧槽!

    这话一处,包括哲罗姆在内的所有人脸色一下变得无比难看。

    实在是林轩这番话,太诛心!

    若是奥布里他们敢答应下来,恐怕他们每个人的名声瞬间就会变臭。输了就更不必说了,即使赢了也没什么光彩。

    与此同时,林轩脸上笑眯眯,心中却是冷笑连连:“特么的,让劳资一个华夏人跟你们西方人交流诗歌?真当劳资好欺负吗?这次劳资不将你们虐出屎来,劳资就不信林了。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还以为我是病猫呢。”

    一秒钟。

    十秒钟。

    足足过去了一分钟后。

    哲罗姆才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众人,然后沉声道:“林先生,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答应您的提议:现场出题,所有人即兴发挥!”

    轰!

    现场瞬间掀起了巨大声浪。

    “答应了?”

    “真的现场出题,现场写诗歌?”

    “哇!又是大新闻!”

    “文学界的大消息啊。”

    “激动,太激动了。”

    “……”

    等现场的嘈杂声变小后,哲罗姆已经平复了翻滚的心,微笑道:“请允许我稍稍思索一下题目内容。”

    对于哲罗姆来出题并且担任裁判,现场没有任何人有意见。毕竟哲罗姆是这么多人中在文坛身份地位最高的人,而且哲罗姆在文坛风评一直挺好,值得大家信服。

    说完话后,哲罗姆便闭上眼睛,神色变得认真。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他睁开眼:“好了。还是刚才那句话,今天我们每个人写的诗歌一定要积极、阳光、向上,在此核心下。我希望诸位能够写一篇关于生命意义的诗歌。为何出这个题目?因为生命一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刚才我在听了林先生的《天空之城》后又有了更多的领悟。有的人一生过得璀璨,有的人一生却十分悲惨;有的人生活在城堡中,但依然幻想着更美好的天空之城,有的人却一辈子连城堡时什么都不知道;有的人一辈子活得很长,有的人一辈子很短;有的人在生命河流中过得十分丰满,有的人却虚度一生……”

    现场许多人认真听着。

    甚至有人在做着笔记。

    倒是查尔斯王储神色变得尴尬,他从哲罗姆的言语中听到了不少对他们王室的暗讽,但他只能装作不知道。

    哲罗姆看向奥布里等人:“题目我已经出了,时间则以十分钟为准。十分钟后,请大家各自将写好的诗歌交给我,我、康纳德、道格拉斯三人会对你们的诗歌进行点评,并且向现场嘉宾以及所有媒体公布结果。”

    以生命意义为题?

    奥布里、艾文等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至于林轩则暗暗竖起大拇指:哲罗姆不愧是西方知名的大文学家,就凭这番话,文学意义就非凡,即便是他都露出佩服的神色。

    “十分钟倒计时,开始!”

    随着哲罗姆一声轻喝,除了他、康纳德、道格拉斯三人,其余文人全都紧张起来。

    有王室工作人员已经贴心送来了笔和纸。

    林轩握着纸笔,重新坐到了叶听雨身边。

    不过他并没有立即动笔,而是笑意盈盈看着其他文人的模样。

    有人愁眉苦思。

    有人神色凝重。

    有人奋笔疾书。

    有人吃吃不敢落笔。

    叶有雷看到林轩丝毫没有动笔的意思,焦急道:“轩哥,你是不是不行?”

    啪!

    林轩一巴掌扇在他后脑勺,没好气道:“男人怎么能说不行?我只是想稍稍休息一下,让他们几分钟。”

    “啊?”

    叶有雷一愣。

    林轩澹笑道:“不然我太快写好了,有点太不给他们面子。所以让他们五分钟,五分钟后我再开始写。”

    由于他们两人说的是华夏语,声音也极低,因此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否则林轩这番话传出去,估计会引起轩然大波。

    说完后,他索性闭上了眼睛。

    在不远处。

    负责担任评委的哲罗姆等人注意力一直放在林轩身上,看到林轩闭着眼睛仰躺在椅子上休憩,几人神色有些讶异。

    林轩这态度是在闭目思考还是完全没当回事?

    若是闭目思考,那神态也太轻松了吧?

    若是不当回事,那林轩想干什么?逗他们玩?

    众人心中奇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开始动笔,甚至速度快的人将一张纸都快写满了,然而林轩依然没有动静。

    一分钟。

    两分钟。

    直到差不多五分钟后。

    在所有人的目光注视中,只见林轩骤然睁开了眼,拿起笔几乎没有任何思考便在铺好的白色纸张上开始奋笔疾书。

    旁边,当叶听雨看到林轩写下的诗词题目,她一下子怔住。

第548章:林轩的诗歌(第三更,求订阅)

    在刚才林轩闭眼休息的时候。

    华夏,不论是普通网友还是陆成、沉青等文学家全都屏着呼吸,心中忐忑。他们完全不清楚林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虽然许多人对林轩抱着极大信心,但看到那些欧美作家、文人纷纷动笔,他们心中还是不可避免升起急迫感。尤其是这一次的文学交流,虽然只是一场私人性质的对弈。然而许多人却知道其背后意义恐怕会相当深远,甚至有可能成为东西方文化的一次激烈碰撞。

    所以,在许多华夏人心中。

    这次的交流,林轩可千万不能输。就算是输,也别输的太惨。

    此刻见到林轩动笔,大家齐齐舒了口气。

    “轩哥终于开始了。”

    “我还以为林轩睡着了呢。”

    “我的轩哥啊,你别这样吓我。这可是有关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你用点心行不行?”

    “写了,已经在写了。”

    “他写的什么啊?”

    “看不清,太远了。”

    “特么的大猫那个直播员工,你就不能上前一点?”

    “……”

    现场。

    叶听雨看着正在纸上龙飞凤舞的林轩,眼里泛起了浓浓的震撼。

    她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少女掩着嘴,让自己不惊呼出声。

    叶有雷见到老姐的震惊,好奇凑过去头去。可下一秒又无奈将脑袋缩了回来,林轩写的是英文,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特么的!

    好憋屈!

    “啊啊啊!赶紧世界大统一吧,其他的语言都是异端,统统消灭!”

    叶有雷心中咆孝。

    林轩的字一直都很漂亮,即使英文也不例外。

    很快,一行行飘逸的英文就出现在白纸上。他书写的速度几乎没有片刻的停滞,甚至越来越快。

    看到这一幕

    众人的心都在颤抖,实在是林轩速度太快了,快到离谱。大家表情渐渐呆滞,你就算是照着诗歌抄都没那么快啊!

    其他的人每写一句都会停下笔来仔细斟酌,甚至不断划掉重新在写,字字斟酌,不敢有丝毫大意。

    但林轩倒好,一气呵成!

    两分钟。

    是的,最多两分钟。

    从第五分钟开始动笔,到第七分钟的时候,林轩已经停下了笔,接着便拿起写好的诗歌站了起来朝着哲罗姆走去。

    现场登时变得嘈杂。

    “林轩写好了?”

    “真的假的啊?”

    “他不是在湖弄人的吧?”

    “这才多久,最多两分钟!”

    “两分钟就写好了一篇诗歌?我不信!”

    “故弄玄虚,或许他就是胡乱写的。”

    “……”

    林轩没有理会周围的议论,将叠好的诗歌递给哲罗姆:“哲罗姆先生,我的诗歌已经写好了。请您先拿着。”

    “好。”

    哲罗姆深深看了一眼林轩,并没有立即打开他的诗词,而是暂时收了起来。无论林轩的诗歌是好是坏,此刻都不是观看的时候。

    林轩如此快的速度,登时给还在皱眉苦思的奥布里、艾文等人带去了巨大眼里,众人脸上现出心急,一个个加快了速度。

    很快。

    便有第二个人写好,将诗歌交了上来。

    接着便是第三个……第四个……

    这一下大家全都急起来了,一个接一个开始迅速落笔,即使没有好的灵感也顾不了那么多,先写完再说!

    尤其是奥布里,在写了好几句诗句后,他犹豫半响正想划掉重写时,看到周围人纷纷收笔,他心中登时大乱,匆匆忙忙便将诗歌结束然后交了上去。他深吸几口气,心中破天荒升起了忐忑的表情,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文学交流现场,居然让他内心升起了小时候考试的紧迫感。

    “特么的,林轩这么短的时间写完,他绝对没有好好写,肯定是故意扰乱我们心态。”

    奥布里心中狠狠想到。

    不只是他,其他人同样憋着一股气。

    刚才由于林轩结束太快,导致他们思绪全乱,不然他们定然会发挥出更好的水准。现在他们只能期待别人同样表现一般了。

    “好!二十五人,已经全部将作品交给了我。”

    哲罗姆扬了扬手里厚厚一沓纸张,微笑道:“那么现在,我们就根据刚才完成的时间顺序,从晚到早来看一下诸位的表现。”

    现场已经彻底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目光全都聚焦在哲罗姆的手上,想第一时间看到这些作品。

    哲罗姆打开最上面的纸张,开口道:“第一首诗歌,是哈伦的作品。题目为《生命如尘土》。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他一边说,一边摊开了纸张。

    赫然,一篇英文诗歌跃然于众人眼前:

    “人生在世没有根蒂

    漂泊如谁上的浮萍

    生命随风飘转

    最终却只能归于尘土……”

    旁边,康纳德露出赞许的表情,点评道:“前面写的真不错,在短短几句诗歌中,将生命的真谛写了出来,让人唏嘘。只不过最后的意境稍稍欠缺了一点,而且用词也比前面粗糙很多,让整首诗降低了高度,可惜了。在我看来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吧……”

    一名金发青年听着康纳德的点评,脸上涨得通红:“抱歉,刚才是因为我在最后的时候写得着急了些,这才没有把控好全文。”

    这位青年正式哈伦,是法国一名新锐现代主义诗人,本来写诗歌是他的强项,可没想到今天在仓促下准备不足让他分寸大乱,完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准。

    见到这一幕。

    不少嘉宾和观众窃窃私语。

    “十分钟写出一首诗歌,其实已经相当不易。”

    “的确是这样,康纳德先生要求有些过高了。”

    “哈伦在诗歌上的水平还是有的,只是时间太短限制了他的发挥。”

    “我估计接下来其他的人发挥也不会太好。”

    “咦?我突然想起一个可能性:你们说林轩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本来就对西方文学不怎么了解,可又不好意思拒绝奥布里的邀请。所以就想出了一个让大家即兴写诗歌的念头。因为这样所有人都发挥不出好的成绩。如此一来,即使他写的诗歌很差,也不会有人诟病了。毕竟大家都差嘛……”

    此话一出,不少人心中一激灵。

    大家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卧槽,林轩心机太深了。”

    “难怪他要用激将法让哲罗姆答应即兴出题。”

    “好心机,好计谋。”

    “……”

    大家越是议论,越肯定了这个说法。

    难怪林轩会这么快就结束了诗歌的撰写,原来他根本就没用心!或者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即兴创作一首诗歌,用心也是白搭,还不如潇洒点写完,然后给别人压力。

    果然。

    大家的猜测是对的。

    接下来,一个个人的诗歌被打开,又被哲罗姆念出来。

    二十多首诗歌,几乎没有让他们眼前一亮的作品,仅仅只有一两个在诗歌上造诣很深的诗人才写出了几句还算不错的诗句,可整篇诗歌依然差强人意。

    奥布里同样如此。

    很快就轮到了他。

    哲罗姆打开后,便开始说话:“奥布里写的这篇诗歌为《致生命》。我们来看看他的诗歌作品如何?”

    作为法国的浪漫诗人,奥布里在国内有着极高的知名度,甚至可以算是二十多人中在诗歌成就上最高的人。所以他的诗也引起了全场注意。

    很快,奥布里的诗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让生命不再白头

    我要追赶那穿梭的太阳

    让时光不再悄悄流走……”

    洋洋洒洒二十多句诗,读起来十分热血。

    哲罗姆第一次眼里有了亮光,他鼓掌大赞:“好!写的好!奥布里,我为你而骄傲!你在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居然写出了一片如此高质量的诗歌,实在太棒了。这首诗歌从立意上到用词上都堪称佳作。当然,最后也有些潦草,但瑕不掩瑜。算是一篇可以打70分的好诗歌。”

    70分!

    听着似乎不高。

    但奥布里眼里依然露出强烈的惊喜,哲罗姆是谁?当今文坛大文豪啊!他能够给这篇诗歌打到70分,对于奥布里来说绝对是最大的鼓励。

    瞬间,刚才还忐忑的奥布里一扫心中阴霾,舒畅无比。他激动道:“谢谢哲罗姆先生的点评,我感觉这首诗还有很大的修改空间,我会回去好好修改一番,到时候再给您过目。”

    说完后,奥布里便看向了旁边一直微笑等待着的林轩,眼里带着高傲和挑衅:林轩啊林轩,这个逼,他终究还是装成了。

    而且效果比他预料的还要好,毕竟这是即兴出题,即兴创作。

    当这个消息被全网得知,他奥布里的名声绝对又会迎来一个巨大的上涨。

    感谢林轩,给了他一记神助攻!

    果然,在听到哲罗姆的评价后。

    现场的王公贵族以及媒体出现了不小的骚乱。

    “奥布里好厉害!”

    “天哪,即兴创作出了这么牛的诗歌?”

    “虽然我没感觉到哪里好,但哲罗姆的话肯定是真的。”

    “难怪奥布里敢挑衅林轩,他真的是有水平呀。”

    “林轩估计要被他虐成渣了。”

    “没错,林轩完蛋了,他的诗歌肯定是胡乱写的。”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接下来。

    除了林轩,哲罗姆已经将所有人的诗歌点评完毕。除了奥布里,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的诗歌能够入得了他的眼。不过哲罗姆觉得很正常,毕竟短短几分钟,除了一些天众奇才,恐怕即使大文豪都难以写出好的诗歌。

    他的手里,只剩下了林轩的诗歌……

    唰!

    所有人目光汇聚。

    哪怕是奥布里,此刻也死死盯着哲罗姆手上的纸张,想知道林轩到底写出了一首什么样的诗歌。

    短短两分钟,将一首诗歌写完。

    到底是胡乱比划?还是真有才华?

    哲罗姆微微一笑,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中,拆开了纸张,定睛朝着上面看去。在这之前,每一次哲罗姆都是扫了几眼,就会将纸张公布在众人的眼前。

    然而这一次。

    这位大文学家在看了几眼后,忽然怔住,表情变得严肃就这样一直看了下去。

    站在他旁边的康纳德、道格拉斯两位名气只是稍弱于哲罗姆的文学家心中诧异,下意识侧过头看向了了哲罗姆手中的纸张。

    仅仅只是过了几秒,康纳德下意识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脸上露出浓浓的惊异。

    至于道格拉斯却不知不觉呼吸变得急促,脑袋跟纸张凑得越来越近。

    现场。

    就这么诡异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不敢说话,不敢动作,愣愣看着三位文坛大老反常的举动。

    一分钟。

    两分钟。

    差不多过了四五分钟后,哲罗姆终于抬起了头,他的眼里没有了平静和澹然,换之的是浓浓的惊骇和震撼。他的目光看向林轩,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话。

    他没有开口。

    只是深吸一口气,将手里的纸张翻了过来,对准了众人,对准了镜头。

    纸上的内容,清晰映入大家的眼睛。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

    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

    ……

    我相信自己

    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

    不凋不败,妖冶如火

    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

    乐此不疲

    ……

    我相信自己

    死时如同静美的秋日落叶

    不盛不乱,姿态如烟

    即便枯萎也保留丰肌清骨的傲然

    玄之又玄

    ……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还在乎拥有什么

    这便是林轩的诗!

    这边是林轩今天写出来的诗!

    世界文坛最顶级文豪泰戈尔的代表作:《生如夏花》!

第549章:就这一首诗,足矣!(第一更,求订阅)

    在看清这首诗后,几乎所有人都头皮发麻。

    他们终于知道哲罗姆等三位文学大师刚才为何会有那么奇怪的表情了。

    没有人说话。

    甚至许多媒体记者都忘记了按下快门。

    现场愈发寂静。

    只有一些人情不自禁发出的粗重呼吸声。

    许多普通人其实根本不懂诗歌。

    尤其是现代诗歌,在不少人眼里看来完全就是毫无美感。普通的一句话拆成几段,就变成了诗人眼中的现代诗?

    譬如: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大街上,这是一句很寻常的话。

    但只要将它分开,变成这样:

    一个人

    孤独地

    走在大街上。

    它就变成了所谓现代诗人眼中的诗,神奇吧?

    正因为如此,所以大多数人都难以理解,并不屑地在心中啐一口:什么玩意儿!

    然而此刻。

    无论是现场的王公贵族,还是媒体记者在看到这首《生如夏花》的时候,都从心底深处生出了一种惊艳的感觉。

    美。

    美到了极致。

    不说其他,就凭那一句:“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便足以让无数人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直播间。

    正在观看直播的亿万欧美网友,早已经沸腾。

    “这……上帝!”

    “天哪。”

    “怎么有这么美的诗句?”

    “它真的是林轩两分钟时间写出来的诗?”

    “好美,每一句诗都美到了极点。”

    “我一个不懂得诗歌的人,看到它都有种心灵的震荡。”

    “我有点移不开眼睛了,每一句诗、每一个单词都让人灵魂升华。”

    “……”

    若是一首诗连普通人都能够感受到它的美妙,那这首诗在专业人士、文学家、诗人的心灵冲击,将十倍、百倍于普通人。

    现场。

    包括哲罗姆在内的二十名文人,心中早已经泛起了惊涛。

    他们就这样盯着哲罗姆手里拿着的《生如夏花》,恨不得眼珠子都挖出来。

    良久后。

    哲罗姆才神色复杂看向林轩,说出一句话:“林先生,您……”

    林轩微微一笑:“哲罗姆先生,这首诗可还入得了您几位的眼?”

    哲罗姆摇摇头:“林先生,您别笑话我们了。说实在话,这首诗,我写不出来。”

    康纳德叹了口气:“我也写不出。”

    道格拉斯同样喟叹:“生如夏花,死如秋叶……字字珠玑,我这一生阅读过的诗歌无数,可是能够和《生如夏花》媲美的诗歌不足双手之数。林先生,我算是服气了。就凭这首诗,您就足以在世界诗坛有一席之地。”

    三大西方文学家,同时自叹不如。

    听到他们的言语后,不少人都变了脸色。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一般来说在文学上要让一个人甘愿认输,除非双方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否则以文人的傲气和执着,基本上不会轻易低头。

    然而现在,在《生如夏花》面前,三人却全都低了头。

    这一幕!

    不知道让多少人大跌眼镜。

    尤其是道格拉斯的话,更是让不少人心中剧震,他们这些普通人虽然觉得《生如夏花》很美,但到底美到了很美程度,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但此刻从道格拉斯的话中,大家却有了一个直观的印象。

    “我去,道格拉斯这评价逆天了吧?”

    “全球诗歌,能够跟《生如夏花》媲美的不到十首?”

    “是不是赞誉的太过了?”

    “有这么逆天吗?”

    “太可怕了吧?就凭一首诗便可以跻身世界诗坛顶流?”

    “……”

    在普通人心中震撼的时候。

    只有林轩明白,道格拉斯的话一点夸张都没有。

    前世,泰戈尔可是真正的世界文坛巨匠,站在最巅峰的文学大师。不要说在当时的年代,即使放眼整个地球的历史上,能够跟泰戈尔并存的文学大师都没有几个。

    这样的存在,随便一首诗词都是经典,更何况《生如夏花》还是其代表作,就凭这一点便能够体会到它的文学意义有多高。

    朴树的《生如夏花》便是根据泰戈尔的诗而写的。

    在这样的诗歌面前,除了真正的世界文学巨匠,有几个人不低头?

    所以林轩从未担心过自己。

    无论对方有多强大。

    就凭这一首诗,足矣!

    至于奥布里、艾文、哈伦等人,早已经傻眼了。

    尤其是奥布里,此刻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怎么回事?

    到底怎么回事?

    林轩不是华夏人吗?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不是巨大吗?可是……林轩怎么会写出了这么一首连哲罗姆都甘拜下风的诗歌?

    甚至此刻他看到《生如夏花》,整个人灵魂都在战栗。他无法不承认这首诗歌有多美,甚至他心中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自己:哪怕他再努力,可一辈子都无法写出这么美妙的诗歌。这首诗歌的每一句诗,就彷佛天堑,让他只能仰望。

    “怎么可能啊?怎么可能?”

    奥布里喃喃道。

    尤其让他难以置信的时候,他发现《生如夏花》这首诗并没有西方气息,也没有浓重的东方韵味,它似乎天生就是一首为世界上所有人准备的诗歌,让所有人都能够自然接受它的唯美和惊艳,感受生命的璀璨和绚烂。

    ……

    ……

    华夏。

    当林轩用一首《生如夏花》震撼欧美的时候,许多正在看直播的华夏网友乃至陆成、徐青这些文学大老,基本上一个个都是茫然看着直播间。

    他们不懂啊!

    哪怕是翻译,也不知道如何翻译成华夏语,只能干瞪眼。

    因为若是没有在诗词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强行将其翻译成华夏语的话,只会让诗中原有的韵味荡然无存。

    甚至英语很好的网友同样对着它发呆,文化的差异让他们虽然能够阅读英文,但却无法理解英语诗歌中的意境。

    “谁能告诉我,轩哥到底写了啥啊?”

    “求求大家,能不能翻译一下?”

    “我白度翻译出来了,但翻译过来的诗句跟狗屎一样。”

    “大家别胡乱翻译,还是等待专业人士吧。”

    “你们看那些西方文人的表情,这首诗绝对很震撼。”

    “哲罗姆都自叹不如啊,能不震撼吗?”

    “啊啊啊!我悬赏一万块,有人能够翻译这首诗的,我立马转账。”

    “啊啊啊!我悬赏十万块,不然憋着太难受了。”

    “……”

    正当他们一颗心高高吊起的时候。

    只见大家目光微凝,便看到视频里,林轩对着哲罗姆说了句话:“哲罗姆先生,请您稍等。我想我祖国的人们可能会不太理解英文诗歌,我先将它变为华夏语。”

    说完。

    林轩对着不远处正在直播的大猫员工,示意对方靠近,然后便开始奋笔疾书,将《生如夏花》的中文版写了出来。

    当他刚刚写出“生如夏花”这四个字的时候,华夏无数网友便惊呼出声,因为这个名字让他们瞬间想起了林轩曾经唱过的歌曲《生如夏花》。

    而随着林轩将《生如夏花》的诗写出来,大家的眼珠子越瞪越大,心中泛起巨涛。

    “妈呀,这首诗跟《生如夏花》歌曲名字一模一样?”

    “而且诗句中的意思和歌曲也差不多啊。”

    “对,尤其是那句生如夏花之绚烂,完全是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首诗比歌曲还是要美很多。”

    “难道轩哥的这首诗,就是从《生如夏花》的歌曲改编而成的?”

    “很有可能!”

    “那如果这是这样的话,《生如夏花》其实算是东方的诗歌吧?”

    “肯定是东方诗歌啊,你看这首诗中有半点西方韵味吗?没有!”

    “……”

    说到这里。

    网友们心中的震惊越来越强烈。

    他们全都肯定了一件事:《生如夏花》的诗歌大概率是林轩根据歌曲改编的。

    可不是说东西方文化差异巨大吗?那这首诗为何得到了哲罗姆、道格拉斯等西方文学大师如此高的平价?

    难道说……林轩这首《生如夏花》的意境高到了打破东西方文化的差异,达到了一个东西方人都能够欣赏的境界?

    是的!

    肯定是这样!

    林轩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妖孽啊。

    与此同时。

    陆成在听到消息后,差点惊得跳起来:“啥?林轩写的诗是根据他一首同名的歌曲改编的?”

    不只是他,沉青、刘季虹等文坛大老同样满脸愕然。

    这是什么事?

    他们听过诗改编成歌曲的,但从未听过歌曲改编成诗的

    而且在他们看了林轩写出的《生如夏花》诗句后,实在无法想象一首什么样的歌曲才能改编出如此高质量的诗。

    而且关键是他们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诗歌,数十年都没有一首踏出国际。

    结果林轩改编自一首歌的诗,瞬间就得到了西方文学大师的认可?

    说好的东西方文化差异呢?

    怎么到林轩那里突然就没有了?

    “这小子,真……妖孽啊。”

    “确实是这样。”

    “他是越来越不能以常理来判断了。”

    “这首诗是真的美。”

    “每一句都蕴含人生真谛,难怪能让哲罗姆等人折服。”

    “是啊,太美了。等下我得好好研究一番。”

    “……”

    陆成、沉青等人喟叹不已。

    ……

    ……

    林轩将《生如夏花》的华夏版写好后,才抬头看向众人。

    目光所致,几乎无人敢对他对视。

    终于。

    掌声响了起来,甚至比刚才林轩弹奏《天空之城》后的掌声更加炽烈。

    至于这一次诗歌交流的胜负,再也没有任何人提起,就连哲罗姆都没有说,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此事。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在《生如夏花》面前,奥布里、艾文他们写的诗歌完全没有可比性,让他们的诗歌跟《生如夏花》比好坏?

    那是对《生如夏花》的侮辱!

    所以不提更好。

    哲罗姆张了张嘴,正想继续说什么的时候。

    便看到刚才还趾高气昂,想在林轩面前装逼的奥布里走了上来,语气中有着谦卑和恭敬:“林轩大师,您……真厉害。”

    哟?

    这态度变的挺快呀?

    林轩眉毛一挑,饶有兴趣看着面前的奥布里。

第550章:这脸皮,堪比城墙!(第二更,求订阅)

    此刻的奥布里,眼里满是谦逊。

    彷佛刚才自己的傲气根本不存在,他看向林轩的眼神来了个180度的大改变。

    “林轩大师,真没想到,您在文学上的造诣也如此之深,真的是让我无比佩服。这首《生如夏花》实在太优美了,从第一句我就被深深吸引,直到最后一句,基本上每一句都让我心灵沉迷。甚至让我对生命都有了全新的感悟,生命就要像夏花般那样绚烂夺目,即使生命消失后也要如秋叶般悄悄飘落,安静地绽放出最后的美丽……”

    奥布里声音带着激动,彷佛发现了宝藏。

    林轩微微一笑:“谢谢您的赞美,您的诗也挺好。”

    奥布里连连摇头,谦卑道:“不,您这是在羞辱我。我有自知之明,我的那首诗跟您的《生如夏花》比,连提鞋都不配。我感觉我在您的诗中学到了许多。就凭这一首诗,我就能够研究许久了。您让我再次看到了为了我在诗坛前进的方向……”

    林轩看到奥布里对自己态度的巨大变化,听着对方对自己的赞誉,他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回话。

    这家伙,突然热情得让他有些难以适应。

    他没想到的时候,此刻在西方的上流社会中,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窃窃私语。

    “又来了。”

    “奥布里舔的一手好招式。”

    “这就是他的专长啊。”

    “呵,啐!”

    “……”

    就连哲罗姆都微微皱起眉头,他早已经隐隐听过奥布里的“名声”。这个青年才华是有的,甚至可以说在文学上的才华十分耀眼,不然在刚才的交流中他也不会从二十多人的即兴创作中脱颖而出,但这人骨子里却带着对上流社会谄媚。

    若是奥布里遇到比自己弱的人,这家伙基本上都是一副高高在上、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傲气凸显无疑。

    可如果遇到比自己强权强势更厉害的人,他却瞬间就会软了膝盖,卑躬屈膝,追名逐利、低眉顺从。当然这种巴结的手段也让他得到了不少好处,许多上流社会的人士就喜欢他这样的诗人,可以让奥布里给自己写诗来获取虚荣感。所以奥布里才在仅仅30来岁,名满法国,甚至隐隐有冲破国家,冲向国际的趋势。

    对于奥布里这种行为,许多人不能说错,也不能说他对。

    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

    可是在一些有骨气的文人严重,还是十分鄙夷奥布里这种毫无底线的跪舔。

    譬如现在,见到林轩展示出了连哲罗姆都低头的文学才华,这家伙立即就舔了上去,丝毫不觉得有半点尴尬。

    但许多人西方的文人却看得直皱眉头了。

    “奥布里太丢脸了。”

    “丢人丢到了国际上。”

    “前半小时还对林轩趾高气扬,现在就卑躬屈膝?”

    “这人要不要真现实。”

    “可他这样做,确实让他得到了不少好处。”

    “这种好处,我宁可不要。”

    “……”

    林轩耳朵很尖,周围的议论声传入他的耳朵,他马上就明白了眼前奥布里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原来是这样。”

    他嘴角勾起笑容。

    其实像奥布里这样的人,历史上实在太多太多了。

    如果林轩没记错的话,前世华夏文坛就有一个比奥布里还鼎鼎大名的存在:郭先生!

    有一首打油诗是怎么写的来着?

    铁骨铮铮郭抹若

    不事二主吴三桂

    抗金英雄秦会之

    一心为国汪精卫

    郭先生能够跟后三位齐名,就知道此人在这一方面做到了何等巅峰造极的高度。

    林轩心中闪过不少念头,心中有了计较,他微微一笑看向奥布里:“奥布里先生,首先十分感谢您的赞美。不过对于您的赞美我有些不敢接受。”

    “啊?为什么?”

    奥布里一愣。

    林轩笑道:“因为这首《生如夏花》真正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我即兴原创的,而是根据一首同名的歌曲改编而来的。”

    ???

    !!!

    林轩声音不大,然而在每个人耳朵里听起来却宛若雷鸣,炸得大家脑袋嗡嗡作响。

    接着,巨大的议论声响起。

    “天哪,不是林轩的原创?”

    “我就说嘛,林轩怎么可能有这个才华。”

    “搞了半天居然是他改编别人的作品。”

    “切!亏我刚才还震惊了半天。”

    “林轩这不是在耍我们吗?”

    “我们要的是原创作品,林轩改编别人的东西是什么意思?”

    “他这算侵权了吧?”

    “……”

    现场掀起的嘈杂声越来越大,许多人交头接耳,看向林轩的眼神登时变了。

    即便是哲罗姆都愕然,这是首不是林轩原创的?是根据歌曲改编了?什么歌曲的歌词能有这等水准?他怎么之前从未听过?

    他心中泛起惊涛。

    不过很快,哲罗姆脑海中划过一道电光:不对,林轩只是说《生如夏花》不是他即兴原创的……不是即兴原创?也就是说这首诗依然是他原创的啊!

    好家伙!

    差点被这小子摆了一道。

    而看到此刻周围已经躁动起来的人群,哲罗姆本来想说什么,但犹豫了片刻还是坐了下来。林轩故意这么说,大概率是有什么考虑。既然这样他还是保持沉默为好。

    林轩的对面。

    奥布里呆住了:“不是原创?”

    林轩笑笑没有说话。

    下一秒,奥布里脸上的谄媚和热情登时消失,皮笑肉不笑道:“看来是我多想了,我刚才还在奇怪,林先生怎么突然就展示出如此妖孽的文学天赋呢?在我看来《生如夏花》这种感悟生命的诗歌,没有经历数十年的生活沉淀加上超强的文学才华以及灵感,是根本不可能写出来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就更加不可能了。”

    说到这里。

    他皱了皱眉头:“林轩先生,既然这样您刚才是不是违规了?我们比的是根据哲罗姆先生的题目来创作诗歌,你拿别人的东西凑数是什么意思?你这不是抄袭吗?”

    说完。

    奥布里脸色变得不善,盯着林轩。

    林轩摊了摊手,微笑道:“我没有抄袭啊,我是原创。”

    “呵!”

    奥布里冷笑,声音重新带上了高傲:“改编别人的歌曲就不是抄袭了?这是什么道理。我问你,这首歌曲叫什么名字?词是谁写的?我亲自去问问去这种情况算不算抄袭!”

    林轩看着气势凛人的奥布里,却依然神态悠闲:“那我说给你听吧,这首歌曲也叫《生如夏花》,它其实是我在华夏演唱的一首歌。至于它的词曲作者嘛……咳咳,不好意思,正好也是在下。所以奥布里先生想去问的话,您现在就可以向我提问了。”

    “啥?”

    “什么个意思?”

    “是林轩自己的歌?”

    “他根据自己写的歌词改编的?”

    “搞了半天,原来是他自己抄自己呀。”

    “特么的,我就说林轩怎么那么澹定。”

    “擦!被林轩晃了一枪。”

    “……”

    周围的人群在愣了片刻后,彼此哗然。

    他们终于知道林轩为什么一直如此镇定了,原来这家伙本来就在逗他们玩。

    而奥布里,在愕然了片刻,忽然再次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哈哈,林轩大师,您看看我又说中了吧?我就说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写出《生如夏花》不可能!除非是林轩大师您这样的天才。也只有您,才能打破常规、打破我们的固有观念,创造不可能的奇迹。”

    林轩笑眯眯道:“您不是要向我提问吗?不提了?”

    “嘿!”

    奥布里脸上看不到半点尴尬,反而侃侃而谈:“我刚刚就在寻思,世界上怎么可能出现跟林轩大师您一样天才的人物?我的本意是想去质问对方是不是偷了您的创意。现在看来根本没这个必要了。”

    “没必要了?”

    “没必要了。”

    “不问?”

    “不必问。”

    林轩笑意盈盈看着奥布里,竖起大拇指:“奥布里先生,您真非常人也。看来您在年纪轻轻能够有如此大的成就,不是偶然的。”

    奥布里眼里露出惊喜,连连道:“感谢林轩大师的谬赞,以后在文学行业,还希望您能够多多提点我,让我能够沐浴在您的光芒下,感受您的教诲。”

    “呵呵,一定。”

    林轩心中感慨无比。

    奥布里这脸皮,堪比城墙啊。

    反正他是做不到这样。

    除了某些西方文人眼里露出厌恶。周围的不少王公贵族似乎早已习惯奥布里的行为,显得习以为常。

    哲罗姆同样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澹澹扫了几眼奥布里,便继续说道:“今天我们的诗歌交流到这里便宣告结束吧。能够看到林先生写的《生如夏花》,想必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荣幸,接下来的交流,希望同样能够见到不一样的精彩。”

    “还有交流?”

    林轩眨了眨眼睛,询问道:“哲罗姆先生,后面我们会交流什么?”

    哲罗姆道:“文学交流,诗歌只是一小部分。毕竟有许多人不擅长于诗歌,而真正能够体现出文学水准的,还得小说。小说的影响力、文学意义、构思、人物……等各方面都远不是诗歌能够比拟的,它也更能够被普通人接受。所以接下来,我们就会交流小说。

    当然,在这种场合,我们不可能交流长篇小说,时间也不够。最多就是交流下彼此写的短篇小说或者微型小说。这个环节我就不做什么限制条件了。毕竟哪怕是微型小说也不是一两天能够拿出来的。大家若是有好的作品,现在便可以拿出来给我们一观。”

    交流短篇小说么?

    林轩听到哲罗姆的话,忽然眼里绽放出了异样的光芒。

第551章:我专门给你定制一篇小说(第三更,求订阅)

    林轩眼里异彩连连,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脸上忽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小说好啊!

    太好了。

    台下,正坐在位置上抱着一瓶拉菲牛饮的叶有雷看到林轩的笑容,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他定了定神,对着叶听雨道:“姐,我总感觉有人又要倒霉了。”

    叶听雨脸上露出沁人的笑容:“是么?”

    “必须是的。”

    叶有雷笃定道:“我可太熟悉轩哥这个笑容了,每次他只要露出这样的笑容,绝对是肚子里升起了坏水。”

    说完,这丫来了精神,兴致勃勃盯着林轩,期待着哪个倒霉蛋会成为林轩的猎物。

    ……

    ……

    对于文人的交流。

    查尔斯王储一直都是面带微笑,乐于见到。毕竟若是这些文坛的作者、诗人能够在他们王室宴会上留下什么好的作品,传出去了也是王室荣幸。

    “林轩大师真是我的幸运星啊,今晚不但给王室带来了一曲《天空之城》,还写出了一篇那么好的诗歌。看来等下宴会结束,除了答应他的美酒外,我还得另外赐予点其他礼物给林轩大师,以表示我心中的感激。”

    查尔斯王储心中暗道。

    此刻,听到哲罗姆的话,他眼睛再次变亮:“不知道林轩大师会不会又留下一篇好的短篇小说?如果他真的能做到那就太无敌了。”

    当然,哲罗姆只是想象,并没有抱多大希望。

    因为哲罗姆也说了,小说不比诗歌,诗歌你还能即兴创作出来,但小说怎么即兴创作?哪怕是短篇小说那也得千字以上,其中的文学意义、故事架构、文笔斟酌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创作出来的。而林轩明显没有做过任何准备,所以后面的交流,林轩大概率不会参与。

    想到这里。

    查尔斯王储看向旁边的玛丽公主:“玛丽,等下林轩大师闲下来后,你过去敬一杯酒。今天他帮了我们王室大忙,你作为今天宴会的主角,理应感谢一番。”

    “知道啦。”

    玛丽公主甜甜一笑,自从林轩弹奏完《天空之城》,这个小公主便对林轩印象产生了巨大改观,让她去敬一杯酒根本不成问题。

    “嗯。”

    查尔斯点点头,目光重新回到场上。

    在听到哲罗姆的话后,现场嘉宾已经重新热闹起来了。

    果然,如同哲罗姆所说,嘉宾们对于小说的热情远远要超过诗歌,不少人已经激动喊了起来。

    “哲罗姆先生,来一首作品。”

    “我已经期待很久了。”

    “康纳德先生,我最喜欢您的作品风格。”

    “短篇小说,还得看道格拉斯呀。”

    “道格拉斯上次发表的短篇小说《一支枪》,到现在我看的时候都心灵震撼。”

    “《一支枪》吗?听说它大概率会进入今年的十大短篇小说经典作品。里面的蕴含的讽刺意义太深刻了,将人性的丑陋刻画得淋漓尽致。”

    “……”

    众人议论纷纷。

    即便是正在看直播的网友们,此刻也在刷着弹幕。

    当然更多的是吃瓜群众。

    “大家说,林轩这一次还会不会出手?”

    “不可能吧?”

    “既然你说不可能,那轩哥大概率又会搞事情了。”

    “这次是短篇小说的交流,我们就别在弹幕上刷梗了。”

    “就是,哪怕是华夏,我也没听过林轩擅长写小说。关键这种交流,林轩没必要参加呀。”

    “确实没必要参加,今天的宴会轩哥名利双收,不需要再出头了。适可而止最好,而且在短篇小说成就上,道格拉斯名气极大。林轩就算站出来也讨不到什么好。”

    “……”

    众人猜测的没错。

    此刻林轩在听完哲罗姆的话后,他虽然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但最终还是放弃了某个想法,准备回到自己座位。

    刚刚转身。

    哲罗姆看了一眼他,询问道:“林先生,这个环节您不参与吗?”

    林轩摇头:“不了,接下来我还是安安静静欣赏各位的大作吧。”

    他今天风头出的已经足够多了,总得给别人一些出风头的机会。这也是林轩临时放弃刚才脑海中念头的原因。

    华夏有句话说得好:枪打出头鸟。

    今天他锋芒毕露,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将一群西方文人给踩在了脚下,指不定就会有一些西方的顽固分子瞧他不顺眼,暗中给他使绊子。虽然林轩不惧,但能少些麻烦更好。

    说完。

    林轩就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朝自己位置走去。

    然而他还未走两步,奥布里连忙说道:“林轩大师,您真的不参加这个环节吗?您难道不会写小说……嗨,看我说的什么话,您肯定是会的。”

    林轩皱了皱眉头,转头看向他:“奥布里先生,我一定要参加吗?”

    奥布里低头谦逊笑道:“林轩大师,我当然不是在强迫您参加。我是在为您考虑。”

    “为我考虑?”

    林轩盯着他,等待着他的回答。

    奥布里马上道:“林轩大师,您看今天是王室宴会,欧洲的王公贵族几乎齐聚于此,再加上数十家顶级媒体的报道。若是您能够在这种重要场合给大家展示一篇好的文章,我相信您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响彻欧美甚至全球文坛,给您带去巨大的声望和荣誉。”

    林轩澹澹笑道:“刚才我已经写了《生如夏花》,我想足够了。”

    “不够!怎么会够?”

    奥布里一副为林轩着想的模样:“在现代,诗歌已经越来越没落,它产生的影响力远远不如小说巨大。我可以肯定您的《生如夏花》是最棒的诗歌,可仅仅凭借这首诗歌,您最多也只能在文坛溅起一些小浪花,然后迅速归于平静。但若是您能够拿出一篇好的小说,哪怕只是短篇小说,它也可以让您在国际文坛站稳根基。

    可若是错过了今天这个机会,哪怕您能够拿出高质量的短篇小说,也得有平台去发布,有时间来发酵,付出的精力何止数倍。

    所以我真诚建议您,不要错过今天的机会……”

    说完,奥布里眼里透露出诚恳,看向林轩。

    林轩心中微动。

    他根本不相信奥布里有这么好的心,为他如此着想。

    不过他装作思考了一会儿,便停下了脚步,微笑道:“那行,等下的小说交流,我先看看再决定要不要参与。”

    “好的。”

    奥布里激动道:“我相信以林轩大师您在文学上的造诣,绝对会再次惊艳全场,到时候我一定会为您喝彩。”

    说完。

    他使劲握了握拳头,似乎成为了林轩的小迷弟。

    然而当奥布里转过身看到另外一个人问他请教什么文学问题的时候,他脸上的激动瞬间消失,神态变得高高在上,盯着对方的眼神充满了高傲和澹漠。

    这种变脸功夫,林轩都叹为观止。

    不过依然暂时听从了奥布里的意见,打消了回到座位的念头。

    ……

    ……

    另外一边,奥布里跟一名年轻人走到了一边。

    年轻人跟他关系似乎很不一般。

    两人用法语交流着。

    年轻人低声道:“奥布里,林轩明显没有参加短篇小说交流的意思,你怎么费了那么大功夫说服对方参加?”

    奥布里澹澹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在巴结他?”

    年轻人神色尴尬:“没……没有。”

    奥布里轻轻一笑:“你直说就行,又不丢脸?没错,我就是在巴结林轩。林轩此人年纪轻轻能够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他就值得我巴结。不说其他,若是我能够赢得他的好感,以后让他在他的名下企业‘大猫’上给我推广一番,我的知名度怕是瞬间会暴涨数倍,甚至还有希望让我的书摆上华夏的书店。华夏那么一个大市场,该有多大的机遇?所以我巴结林轩,有百利而无一害。”

    年轻人想了想皱眉道:“您示好林轩我理解,可您为什么让他一定要参加短篇小说交流呢?”

    “说到重点了!”

    奥布里眼里露出莫名的光芒:“今天我讨好林轩,定然会有不少人看我不顺眼,甚至有可能会有某些媒体可以抹黑我。所以我才必须要让林轩参加短篇小说的交流。

    我不确定林轩在短篇小说上的造诣有多深。

    但我可以确定:

    第一:若是林轩在接下来的交流中演砸了,那我就等同于给欧洲的文坛挽回了面子。毕竟刚才林轩在诗歌环节碾压全场,我们面子上谁都不好看。

    第二:若是林轩在接下来的交流中再次胜出了,那我的提议不是恰好讨了他的欢心?可以让我被他深深信任。

    所以……我这么做,进退自如,无论林轩表现如何,我都是受益者。”

    年轻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半响后他才竖起大拇指,情不自禁道:“高!实在是高!”

    两人在交谈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距离他们两三米远的叶听雨忽然起身朝着林轩走了过去。

    在差不多一分钟后,叶听雨又神色不变回到了座位。

    与此同时。

    站在中央的林轩眨了眨眼睛,眼里有着震撼:“听雨的法语这么厉害?估计奥布里做梦都没做到,他们的交谈被听雨全部听在了耳朵里。”

    此刻。

    林轩终于也明白奥布里为何费尽心思想让他参加短篇小说交流了。

    他深吸一口气。

    既然这样。

    很好。

    就如你所愿!

    想到这里,林轩脸上再次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他举起右臂对着奥布里招了招手。

    不多时,奥布里屁颠屁颠跑了过来:“林轩大师,您叫我?”

    林轩点头道:“是的,我决定了,正式参加接下来的短篇小说交流。”

    “太好了!”

    奥布里惊喜出声,然后问道:“林轩大师,那您的作品在哪里呢?”

    林轩摇头道:“我没作品。”

    “没……没作品?”

    奥布里一愣,没作品你参加过屁的交流啊?

    林轩却是笑笑:“我的确是没作品,但我可以现在写啊。反正也耗费不了多少时间。”

    奥布里一听,更呆滞了:“现在写?即兴写小说?真……真的?”

    他脑袋嗡嗡作响。

    即兴写诗歌他还能理解,即兴写小说?

    他从未听过!

    林轩点头:“真的。”

    奥布里呆呆道:“那……您准备写什么?”

    林轩盯着奥布里,上下打量了他数遍,直到看得奥布里浑身不自在的时候,他才笑道:“奥布里先生,要不我专门为你写一篇小说吧?”

    “什么?”

    奥布里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反复确认后,他才脸上露出浓浓的震撼:“您……您真的要以我为原型,写一篇小说。您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林轩笑眯眯道:“当然不会开玩笑,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奥布里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答应,当然答应。能够让您专门为我创作一则短篇小说,这是我最大的荣幸。”

    这一刻,奥布里心都是沸腾的。

    虽然他对林轩即兴写出一篇好的小说没有抱多大希望,可林轩能够以他为原型创作小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噱头!

    无论林轩写出的小说质量如何,他奥布里相信自己都可以出一次大风头!

    想到这里,奥布里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颤抖。

    “林轩大师,您先就坐,我去帮您拿纸和笔。”

    他压下内心的狂喜,连忙从旁边端来了纸笔。

    “谢谢。”

    林轩笑笑。

    接着,他的表情变得专注,沉思片刻后。

    只见他骤然拿起了笔,在纸上写下了几个飘逸的大字:《变色龙》!

第552章:《变色龙》(第一更,求订阅)

    刚才在听到林轩说不会参加短篇小说交流时,许多人脸上露出了失望。

    尤其是华夏的网友,更是一个索然无味。

    毕竟他们本来就是冲着林轩来的,否则谁关注这些王族宴会?

    看又看不爽。

    听又听不懂。

    所以若不是为了林轩,鬼才看直播。

    “散了散了。”

    “轩哥不参加交流,有啥意思?”

    “就是,完全没兴趣。”

    “……”

    不过正当大家要离开的时候,便听到了林轩决定要参加短篇小说交流的话。

    瞬间!

    全场躁动了起来。

    然而更震惊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他们清晰听到林轩居然要临时创作一篇短篇小说,并且还是以奥布里为原型来创作。

    即兴写小说?

    每个人眼里都露出荒唐。

    尤其是哲罗姆,眼珠子都差点凸出,前几分钟他才刚刚说过短篇小说不太可能即兴创作呢,结果一转头林轩就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若不是他肯定自己跟林轩没有半点矛盾,他甚至觉得林轩是在跟他对着干。

    而直播间,华夏网友的热血唰地一下就上涌了。

    “哈哈哈,轩哥又来了!”

    “我就说轩哥怎么可能坐得住嘛。”

    “林轩有那么好的心给奥布里专门定制小说?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那个奥布里就是一舔狗,不是什么好玩意。”

    “我也感觉林轩不会这么好心。”

    “……”

    现场。

    哲罗姆咽了咽口水,看到林轩在说完即兴写小说后,立即就开始了动作。他深吸一口气,平复内心的翻滚后,马上推开人群走到了林轩旁边。

    至于康纳德、道格拉斯等文学大老,同样快步走了过来。

    林轩刚刚写好几个字,便发现所有人在他旁边围了一圈。

    他停下笔,微微一笑开口道:“哲罗姆先生,您那边先开始交流环节吧。我写完小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在写完后我再去跟大家交流。”

    哲罗姆苦笑:“林先生,不是我们不交流。您这么一做,我们这些人哪里还有交流的心思啊。您看看……”

    说完,他往外指了指。

    林轩顺着他的手指转头一看,只见整个城堡大厅几乎所有人目光全都聚焦在了他身上,全部的媒体记者将各种长枪短炮也对准了他。这种情况下,哲罗姆他们即便是进行文学交流估计也没有任何人关注。

    “额……”

    林轩揉了揉眉心,无奈道:“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就加快速度,争取早点将这篇文章写完。”

    “……”

    哲罗姆等人听到林轩的话后,登时面面相觑。

    加快速度?

    争取早点写完?

    尤其是道格拉斯,作为当今世界上有名的短篇小说家,他每一篇小说都不知道要构思多久、修改多少次才能成品。可以说他发表的任何一则短篇小说,从构思到完成基本上都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来打磨。

    所以此刻听到林轩的话,几人感觉就是在听天方夜谭。

    “那……您继续写吧。”

    哲罗姆只好点点头。

    “嗯。”

    林轩继续拿起笔,不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开始沉入了创作中。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了他面前的纸张上,看到林轩写的短篇名字后,都露出疑惑的表情。

    “变色龙?”

    “什么意思?”

    “林轩不是说它是以奥布里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吗?”

    “对啊,这跟奥布里有什么关系?”

    “这短篇的名字太奇怪了。”

    “别急,看看林轩到底会写什么。”

    “……”

    很快,周围的议论声渐渐消失,大家变得安静,看着林轩奋笔疾书。

    至于大猫直播的员工,仗着自己是林轩公司旗下,抱着摄像机来到了最前面,将镜头对准了林轩写字的画面。

    纸张上。

    一行行文字展示了出来:

    【“警官奥丘梅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警察,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粗箩,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

    林轩书写的速度极快。

    只是一眨眼,一行行漂亮的文字就出现在了空白的纸张上。中途几乎没有任何停顿时间。

    就凭这个速度便看得大家眼皮直跳。

    这哪里是写文章?

    抄都没他快!

    “这速度太快了吧?”

    “轩哥做什么都这么快吗?”

    “楼上的,疑车无据。”

    “……”

    除了直播间的弹幕依然热闹,现场越来越安静。

    林轩的,剧情渐渐展示出来了: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丘梅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随着时间的推移。

    哲罗姆等人眼神渐渐变得凝重,他们发现林轩虽然书写的速度极快,可是写出的文章却几乎没有半句废话,每一句都十分紧凑。

    短短几句,就将故事背景已经节奏展示了出来。

    可……他们每个人心中更疑惑了。

    这篇文章,跟奥布里有什么关系?

    【“我本来走我的路,长官,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口说,“我正跟米特里·米特里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的手指头咬一口……】

    【“嗯!……好……”奥丘梅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好……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祸的人看看……这多半是条疯狗……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像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不少人已经隐隐有所察觉了。

    尤其是擅长于写短篇小说的道格拉斯,更是眼里充满了凝重。

    似乎,有些不对劲!

    尤其是旁边一直昂首挺胸,得意非常的奥布里,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紧闭着嘴巴,直勾勾盯着林轩的手,心中渐渐升起不安。

    【“日加洛夫将军家的?嗯!……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丘梅洛夫对赫留金说,“……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魔鬼!”】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就连一些王公贵族也意识到了某些问题。

    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奥秋梅洛夫,在听到咬人的狗是将军家的时,登时态度来了个大改变,转而开始训斥受伤的人。

    态度变化之快,几乎让人咋舌。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警察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货……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狗?!……”】

    小说中。

    奥秋梅洛夫态度再次改变了,当他听警察说狗不是将军家的时,瞬间就开始破口大骂,神色变得狰狞。

    滴答……滴答……

    瞬间一分一秒过去,此刻在林轩的,故事情节已经完全展开,彻底调动了每一个人的情绪。

    然而周围,已经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脸都变了。

    有人开始露出惊愕。

    有人眼里透出不可思议。

    有人张大嘴巴。

    有人呼吸变得急促。

    而奥布里,脸色彻底变了,变得煞白、变得无比难堪,他额头上青筋渐渐冒了出来,双手死死握紧,额头已经渗出了密密的一层汗珠。

    变色龙!

    此刻所有人都明白林轩这个短篇的名字是什么用意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警察把他的想法说出来

    “嗯!……也许它是名贵的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

    “可了不得……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呜呜……呜呜…………”】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即便是周围的媒体记者,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就这样呆呆看着林轩在纸上奋笔疾书,眼里的震撼几乎难以掩盖。

    林轩的,主人公奥秋梅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将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发挥到了极致。

    凭借他对一条狗的态度,以辛辣的讽刺彻底揭穿了奥秋梅洛夫的丑陋嘴脸,甚至每一次态度转变的时候,他都表现的那么自然,完全不知羞耻,完全就是一条活脱脱的变色龙!

    【普罗霍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丘梅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穿过市集的广场,径自走了。】

    啪!

    当林轩将手中的笔扔到一旁的时候,所有人才浑身一激灵,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我的短篇,已经写好了。”

    林轩拿着写得满满的几页纸,微笑看着众人。

    然而没人说话。

    几乎每一个人的眼神都无比复杂。

第553章:林轩,不可惹!(第二更,求订阅)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停滞,大家就这样僵硬站在原地,一时失声。

    卡察!

    卡察!

    现场只有一些媒体记者拍照的声音。

    除此以外再无人说话。

    短短一千多字的短篇小说,几乎让他们每一个人灵魂都产生了震荡。

    现场的每一个人在文学上的水平几乎都不会很差,那些王族子女就不必说了,从小便接受着最好的教育,他们或许写不出好的文章,但鉴赏能力一点都不差。至于媒体记者更不必说了,许多人就是吃笔杆子饭的。

    此刻,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感受到了《变色龙》对自己心灵的强烈冲击。

    连普通人的感受都如此强烈。

    那么对于哲罗姆、道格拉斯这些文坛大师来说,心灵的冲击何止强烈数倍?

    尤其是道格拉斯这位短篇小说家,此刻的他嘴巴微微张大,眼里的惊异无比强烈,口中一直在喃喃自语:“这小说……这小说……”

    太精简。

    太经典。

    太深刻。

    他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它了。

    这篇短篇小说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只是一个简单的警官审查一个人被狗咬的故事。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他们勾勒出了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毫无原则的走狗形象。

    “变色龙……真的是好一篇《变色龙》啊。”

    哲罗姆喟叹一声。

    同时他的目光下意识看向旁边早已经脸色惨白的奥布里。

    若林轩只是创作出《变色龙》这么一首辛辣的讽刺短篇小说,哲罗姆虽然心中震撼,可也没有到此刻瞠目结舌的地步。

    但是!

    其一:林轩这是即兴创作的,甚至整篇文章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其二:根据林轩刚才的话,他这篇文章是专门写给奥布里的。

    就凭这两点,就足以让文坛任何人侧目。

    回想起奥布里平时的所作所为,丑恶嘴脸,就连哲罗姆心中都暗赞林轩这篇《变形记》完全就是为对方量身定做的。

    若不是顾及奥布里最后的面子,他都差点拍桉叫绝。

    现场。

    在短暂的沉默后,终于爆发出了巨大的喧哗。

    “天哪,林轩真的写出来了?”

    “这可是短篇小说啊,就连道格拉斯写一篇好的短篇小说也得一两个月,林轩二十分钟就搞定了?”

    “他还是人吗?”

    “关键这篇小说,看得我头皮发麻。”

    “写的太好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转,强烈的讽刺效果跃然于纸上。”

    “……”

    在喧哗中,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开始聚焦在了奥布里身上。

    有人带着怜悯。

    有人带着鄙夷。

    有人全都是幸灾乐祸。

    尤其是一些本来就看奥布里不顺眼的文人,此刻都忍不住鼓掌。

    “写的太好了,难得的精品。”

    “我第一次看短篇小说,看得畅快淋漓。”

    “哈哈,林轩大师果然守承诺,满足了奥布里的愿望。”

    “奥布里这下绝对会在网络上出名了。”

    “岂止是网络出名啊?我看很快他的名字就会传遍欧洲、甚至世界。甚至在历史上都会刻下的名字,做到真正的‘名传千古’!”

    “这不正是奥布里的愿望吗?”

    “……”

    文人的笔杆子在许多时候比枪杆子更加可怕。

    作为文人的他们更是深深知道,一篇好的文章对于文坛、乃至历史的影响有多大。每一个历史人物基本上都是文人才流传下来的印象,好坏全在文人一念之间。

    而现在,以他们的文学造诣,轻易可以看出来《变色龙》的文学水准有多高,可以说这篇短篇小说绝对称得上巅峰之作。如此作品,以后估计大概率会在短篇文学的历史上画下重要的一笔。

    如此一来,作为《变色龙》的原型奥布里怕是要做到人尽皆知了——当然,这个知名度可不是什么好事。

    一双双灼灼的目光射在奥布里身上。

    这一刻的奥布里全身都在颤抖,他死死盯着林轩,双眼布满了血色,显得狰狞而恐怖,他的嘴唇直哆嗦。

    半响后,他陡然低吼一声,撞开了身后几个人冲出了城堡。

    “呵!”

    林轩看着奥布里仓皇离去的背影,心中冷笑。

    若这家伙只是巴结他,他或许还不会有什么举动,毕竟自己舔狗多了,不在乎多奥布里一个。可奥布里此人明显就不安好心,是想利用他上位。

    既然如此,林轩还能跟对方客气?

    不过他脸上依然保持着澹澹的微笑,似乎一篇《变色龙》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可越是这样,许多人心中越是升起强烈的寒意。

    尤其是一些本来就对林轩抱着敌意的西方人,此刻脸色都变得难看。

    一名金发男子皱眉:“奥布里废了。他本来是有机会成为国际知名诗人的。可经过今天晚上的变故,以后他只会被牢牢捆绑在《变色龙》上,让人耻笑。从此以后估计每一个人提起他的名字,就会想到林轩写的《变色龙》。这就是顶尖文人的杀伤力啊,轻易能够将一个人美化,也轻易可以毁掉一个人。”

    另一名胡须男子点头认可:“没错,以后大家若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不要轻易惹林轩。此人报复心太强了,奥布里只是有点心机而已,并非大奸大恶之辈,居然就被林轩冠以了《变色龙》的称号,以后怕是一辈子抬不起头。关键林轩这人太有才华了,所以虽然今天林轩在宴会上占尽了风头,但我们也毫无办法。”

    当然也有人心有不甘。

    一名西方年轻人眼里有着愤怒:“今晚的王室宴会,林轩几乎完全盖过了玛丽公主的光芒,成为了绝对主角。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个华夏人将我们所有人打压下去?到时候外界其他人怎么看我们?我们以后还有什么面子?”

    听完他的话。

    不少人陷入沉默

    是啊,今天他们二十名法国乃至欧洲顶级的文学大老聚集在一起,居然被一名华夏年轻人压制得死死的,以后谁还能抬得起头?

    更让他们心碎的,林轩本来还只是一名钢琴大师!

    一个钢琴大师,将他们一群文人打得落花流水?

    这特么的让他们从哪里说理去?

    然而沉默良久,谁也没有开口,因为面对林轩这样的人,他们谁都想不出好的办法。

    半响后。

    终于有一名声望很高的文坛老者开口:“既然这样,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

    众人眼里露出期待,看向老者。

    老者沉声道:“两个字:忍着。”

    “噗!”

    “???”

    “……”

    众人差得吐血,这算什么办法?!

    好吧,他们想了想,似乎只能这样。

    ……

    ……

    目送奥布里离去后。

    林轩目光重新回到现场,笑意盈盈道:“哲罗姆先生,让您和大家久等了。现在我的短篇小说已经写好,接下来我们可以进入小说交流环节了。”

    “……”

    哲罗姆差得骂娘。

    你丫是故意的吗?

    你让他们现在还怎么交流?

    在《变色龙》这篇文章面前,不要说哈伦、艾文这些人,就算是道格拉斯都只能低头,他们谁还敢跟它交流。

    感受到林轩的目光,一个个文人全都低下头去,不敢跟林轩对视。

    文人相轻,那是在彼此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

    可如果双方差距宛若鸿沟的时候,文人基本上都会选择明哲保身,不会跟个莽夫一样冲上去找死。

    哲罗姆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林先生,有您的这篇《变色龙》就够了,其他人的作品即便是拿出来估计也只会惹人笑话。所以小说交流不必继续了也没办法继续。当然,不继续不代表它是失败的活动。在这次的文学交流上,我们能够亲眼看到您创作出诗《生如夏花》以及短篇小说《变色龙》,这就是我们最大的荣幸。我想,这么一场宴会绝对会被载入史册。而林先生,您就是宴会上那个最耀眼的人物。”

    “哲罗姆先生说的没错。”

    道格拉斯看着林轩,语气带着诚恳:“林先生,我一生写了不少短篇小说,看过的短篇小说更是不计其数。可很少能有一篇小说能够像《变色龙》一样能够给我如此大的心灵震撼。它真的是一篇伟大的作品。或许它和《生如夏花》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作品。但在我看来,它比《生如夏花》更伟大,更有意义。我真没想到,在这场宴会上我亲眼看到您创造了一个奇迹。您,真的了不起。”

    说完。

    他率先鼓起了掌。

    接着,一个接一个的人开始鼓掌。

    几秒后,掌声便淹没了一切。

    所有人都不吝掌声,给林轩喝彩。

    让林轩诧异的是,喝彩声中,居然是十多名华夏记者最激动,也最热烈。甚至有人看着站在大厅中央光芒绽放的林轩,眼泪都掉了下来。

    就这样流着泪、笑着、喊着……

    比谁都开心。

    “这么激动吗?”

    林轩看到这些华夏记者异常激动的模样,心莫名跳动了一下。

第554章:国际文坛需要一个华夏人扛大旗(第三更,求订阅)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华夏记者激动落泪的情景,林轩心中有些不好受。

    也只有华夏记者落泪。

    至于其他西方记者、现场的王公贵族等嘉宾,再激动也只是使劲鼓掌,掉眼泪是不可能的。林轩也想不出他们掉眼泪的理由。

    所以越是这样,林轩心中越感觉有点憋。

    他想问清楚,那些华夏记者为何落泪。只是为他骄傲吗?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回到座位。

    林轩还未说话。

    叶有雷就双眼放光大喊:“轩哥,你太了不起了。哈哈,今晚你是干翻了所有人啊。”

    “文雅点。”

    叶听雨皱眉,盯了他一眼。

    叶有雷大手一挥:“姐,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文雅,而是要高调。因为咱有高调的资本,轩哥你说是不是?你看今晚王族宴会的几大环节,你都是绝对的主角啊,对不对?尤其是在这种国际场合,咱华夏人就应该展示出该有的高调和气势!”

    “啪!”

    迎接他的是林轩的一巴掌。

    等到叶有雷悻悻然坐好后。

    林轩才挥了挥手,让负责大猫直播的人以及其他记者退回去,然后低声道:“听雨,你了解情况吗?怎么那些华夏记者都流泪了?”

    叶听雨看了一眼不少依然在抹着眼泪的华夏记者,眼神变得稍稍有些复杂,轻笑道:“他们是在为学长你骄傲。”

    林轩道:“骄傲也不可能激动到落泪吧?”

    他可不觉得自己魅力如此大,他和这些记者根本不熟,估计许多记者还是第一次见他,所以林轩才有些不理解。

    “学长。”

    叶听雨声音忽然多了一丝莫名的气息。

    林轩露出认真倾听的表情。

    叶听雨轻声道:“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出国,从我小时候开始,因为家族业务的关系,我父母、爷爷便经常带我往来于国内外。”

    林轩点点头,对于这一点他轻易便能够猜到。像叶听雨这种大家族的子女,从小就会被赋予最好的教育和最好的眼界拓展。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只有见识的越多,才会让一个人心胸变得越宽广,眼界变得越高。才会让一个人成长的更加优秀。

    “所以我也不是第一次参加西方的宴会。来来去去已经有七八次了吧。但每一次在这些西方的上流社会宴会上,我们华夏人几乎都是透明存在。”

    叶听雨眼里有着回忆。

    “可以这么说,基本上没人用正眼瞧过我们。甚至我们能够参加宴会,都是我爸妈他们用金钱或者交易换来的机会。可即便是这样,爸妈他们还是对这些宴会极为珍惜。因为能够参加宴会,就能够结交西方的权贵,结交西方的顶流。让自己的产品在国际上打开市场。否则若是你连一场高端宴会都进不去。商业上,别人连谈判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林轩一愣:“这么现实?”

    叶听雨笑笑:“更现实的还有很多呢。参加上流社会宴会只是其中一项。你想想,就连参加一场宴会都如此困难,那么我们在宴会上遭到的歧视和白眼该有多少?或者说,许多时候我们连别人的歧视都看不到。别人完完全全就拿你是透明人,那才是最无奈的。至于这些华夏的媒体记者,他们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类似的事情。他们遭受过不知道多少歧视、不公平待遇、嘲讽和鄙夷……可以说他们才是最明白华夏人在西方地位如何的一批人。因此今天看到学长你能够以一己之力碾压全场,他们才会如此激动。”

    林轩有些明白了。

    但他还是皱眉道:“听雨,你说西方人为何对我们东方人有着如此浓重的偏见?”

    “好几个原因吧。”

    叶听雨想了想道:“第一是历史原因,第二是科技发展问题,这两个问题学长你肯定知道,我就不废话了。第三个是文化输出原因。

    可以说这三个原因中:文化输出,最为重要。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还专门对此事做过调查研究。我发现西方人对岛国、棒子等国家的偏见元没有对我们严重。为什么?就因为他们在国际上的文化输出比我们要强很多。

    岛国虽然小,但在国际上却有着不少知名文学家、动漫家。这些人的作品在国际上流传,就能够很好地将他们国家的文化向西方传播,从而让许多西方人认识他们的文化底蕴。

    棒子国更不必说了,韩娱产业风靡全球,就凭这一点便足以让西方许多国家了解他们。

    但我们呢?

    西方人对我们的了解其实特别特别少。

    调查显示,几乎五成以上的西方人对我们的了解还停留在五十年前的大锅饭时代。两成以上的人甚至以为我们现在还是留辫子时代。

    为什么?

    因为我们对国外的文化输出实在太少了,他们没机会也没办法了解到我们华夏的发展,所以他们骨子里才对我们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

    林轩心中默然。

    对于这一点他同样明白。

    前世华夏为何要耗费巨资举办奥运会、亚运会?

    就是想趁着这个机会让全世界知道东方大国已经崛起,再也不是以往那个东亚病夫。让西方的普通民众知道华夏已经崛起。

    叶听雨眼里有着唏嘘:“其实这么多年以来,华夏一直在国际上力推自己的文化。但效果甚微。因为文化输出可不仅仅是靠国家就行的,还得自身本事过硬。我们华夏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一位在国际上知名的大文豪、大诗人、大作家。至于好的动漫、电视剧、电影,在国际上同样没有拿得出手的。你让那些普通人怎么了解我们?”

    说到这里。

    叶听雨眼里变得认真:“文化输出,才是让国际上了解华夏最重要的一个途径。因为只有文化,才能够不受时间、空间、历史、战争……任何因素影响,在大家心中永远流传。譬如学长你今天在法国王族宴会上写的诗和短篇小说,当它们在文学界流传开后,就有无数的文学爱好者去阅读它们,若是他们喜欢你的作品,他们就会去了解你,继而了解你背后的国家。这其中产生的文化输出效果,是远远无法估量的。

    所以说,一名大文豪对于一个国家文化输出的意义,甚至远远大于整个国家的努力。”

    林轩听得暗暗点头。

    在这之前,他几乎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许多西方人对他们有偏见,可却没有深究过原因,今天听到叶听雨的话,他才有着豁然开朗的感觉。

    叶听雨显然真的研究过此事。

    所以说起来头头是道。

    她继续道:“学长你虽然是国际钢琴大师,在国际上流社会中的威望很高。但其实也仅限于上流社会而已。在国际上,普通人知道你名字的气势很少很少。跟文学对比起来,钢琴的影响力可以说不足文学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毕竟钢琴基本上只有有钱人才能接触得到,可文学?只要是识字的人,就可以享受文字的美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刚刚我为何说一名大文豪能够对一个国家文化推广产生巨大影响?

    因为国际大文豪不仅仅是能宣传自己的作品,还可以为自己国家的文人扛大旗!”

    为自己国家文人扛旗!

    这一刻,林轩心中忽然剧震。

    说的没错。

    真正的文坛巨匠,不仅仅是自己的作品出名,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气带动国内其他的文人踏出国际。

    就好比现在的华夏,基本上没有人的文学作品能够摆上其他国家的书架。不是说华夏作品有多么的不好,而是没人对它们感兴趣。

    可若是华夏能出一名文学巨匠,那就不同了。

    当这名文学巨匠能够在国际上赢得众人认可,并且作品风靡全球的时候。那么许多读者定然也会对其他华夏作家的作品感兴趣,继而产生良心循环。

    叶听雨说道:“所以,几乎每一个华夏文坛的人都希望,华夏能够出一名国际文坛巨匠,然后带领大家踏出国门。到时候,想必就能够带领华夏文坛走出国门,打开一个全新局面。渐渐做到最关键的文化输出。”

    林轩沉默良久。

    半响后,他忽然道:“那你的意思是,今晚我写的《生如夏花》和《变色龙》对华夏文化输出有一定的效果?”

    叶听雨点头:“肯定有呀,不过效果能有多大我也不敢肯定。毕竟一首诗和一个短篇小说要对国际文坛产生冲击,依然远远不够。真正的文坛巨匠,不是一两个作品就能够在文坛站稳根基的,而是需要许多的经典作品对文坛有着足够的冲击。”

    林轩又道:“我记得,华夏还是有文学作品在国际上很出名吧?就是那个……咳咳,《三体》。它在国际上似乎已经卖出一两千万册了。”

    “三体?”

    叶听雨没有见到林轩稍稍有些尴尬的表情,哑然失笑:“《三体》仅仅只是一部科幻作品,影响力仅限于科幻迷。而且严格地说,它也算不得是传统文学作品。所以根本不会对文坛产生什么冲击。”

    “这样么?”

    林轩揉了揉眉心。

    他突然记起来一件事:自己似乎还是华夏文化宣传大使?

    可自从拿到这个头衔后,他好像根本没有刻意做过对华夏文化宣传的事情。

    想到这里,林轩心中渐渐升起了一个疯狂念头:“这次,好不容易出国,又好不容易接触到了文学上的事情。要不……接下来我就为华夏的文坛扛一次大旗?”

    嗯!

    就这么定了!

第555章:法国王室的酒窖(第一更,求订阅)

    在林轩心中思索着为华夏文坛扛旗的可能性时。

    此刻的国际上,早已经掀起了巨涛。

    现场的数十家顶级媒体,已经在第一时间将这里发生的事情播报了出去。

    非死不可、油管、推特……等各大顶级网络社交平台,以及法新社、泰晤士报、卫报等顶级媒体几乎全都发布了最新消息。

    【世界钢琴大师林轩演奏全新钢琴曲】

    【法国王室聚会,林轩《天空之城》惊艳全场】

    【林轩还懂得文学?】

    【林轩一人碾压二十多名文坛大老】

    【林轩在文坛上的造诣堪称妖孽】

    【林轩一首诗《生如夏花》冠绝全场】

    【《变色龙》,林轩展示出顶级短篇小说家实力】

    【道格拉斯:我不如林轩】

    各种各样的新闻,几乎在短短半小时内便犹如狂澜一般横扫全球互联网。

    全球的社交平台这一刻全都呈现出了流量暴涨的趋势。

    无数的欧美网友,一个个露出呆滞的表情。

    “林轩?文学?”

    “上帝,真的假的?”

    “我天哪,林轩不是钢琴大师吗?怎么会文学了?”

    “什么?他连哲罗姆那样的文学大师都甘拜下风?”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甚至许多人在质疑新闻的真实性时,已经有媒体记者第一时间贴出了《生如夏花》和《变色龙》两部作品。

    看到它们,即便是不懂得文学的人都有种惊艳的错觉。

    至于许多在文学造诣上有一定程度的人,尤其是一些学者以及作家,当看到两篇作品的时候,心中便开始翻滚。

    “它们真的是林轩创作出来的?”

    “我无法相信,这首诗实在太美了。”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美到让我窒息。”

    “还有《变色龙》啊,我见过之辛辣的短篇讽刺小说了。”

    “看媒体报道,这篇短篇是林轩即兴创作出来的,而且还是为奥布里量身定做的,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

    果然跟叶听雨猜测的一样,林轩的两篇作品在短短时间内便引起了文坛的轩然大波,尤其是普通人中掀起的波澜,更是远超《天空之城》掀起的影响。

    甚至由于两篇作品的不凡,引起诸多文坛巨匠的注意。

    在北俄某个城市。

    一名老者带着老花镜,认真看着《变色龙》,看完后,眼里异彩连连:“好,写的太好了,这篇作品的意义和质量足以在短篇小说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真没想到华夏居然有在短篇小说上早已如此高的文学家。看来华夏未来有可能会出一名不错的短篇小说家啊。”

    另外一名老者笑道:“罗德列夫先生,您再看一下这篇诗歌。”

    说完便将《生如夏花》递了过去。

    罗德列夫看完后,竟然有一时的失神,他抬头喟叹:“这首诗也是顶级,厉害了。莫非华夏要出一个了不得的文人了?”

    “还早着呢,别轻易下判断。”

    第二名老者笑笑,“区区一首诗和一个短篇还算不了什么。”

    毕竟世界上,在文学上有着天赋的人不计其数。

    许多人经常会写出一两首杰出的诗词或者短篇小说,可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其他出色的作品。这样的人最多也只会像流星一般在文坛划出一两道光芒,然后迅速沉寂。甚至在历史长河中都没有名字。

    而真正的文坛巨匠,都是有着无数经典作品的。

    在这两人议论的时候。

    北美、西欧、澳洲,乃至岛国、棒子……等无数国家的文坛,都在关注着此事。不过绝大部分人都觉得林轩能够写出《生如夏花》和《变色龙》,只是偶然的事情。

    “华夏莫非真的要出一个文坛巨匠了?”

    “呵!不可能。”

    “对啊,一首诗和一个短篇能证明什么?”

    “等着吧,华夏文坛要踏出国际,没那么简单。”

    “林轩若是有这么好的才华早就拿出来了,还能等到现在?”

    “说的没错,我看他这两篇作品都有可能是早准备好的,毕竟他在几个月前就知道要参加法国的王族宴会,所以才精心准备了这一出。”

    “对啊,越想越觉得可能。甚至我觉得这两篇作品并不是林轩写的,而是集华夏整个文坛力量撰写出来的文章,就是为了让林轩在王族宴会上好好表现。”

    “细思极恐。”

    “……”

    说什么的都有。

    但许多人都觉得,林轩这次的惊艳表现只是惊鸿一现,并不会让他成为文学巨匠。否则林轩有这个才华,他不可能不展示出来。

    只有华夏网友,在看到这些国际上的议论是,一个个气得差得爆炸。

    不少人翻墙来到了外网,开始狂喷。

    “特么的,瞧不起轩哥?”

    “你们等着吧!”

    “呵!轩哥明明是即兴创作的作品,居然被你们说成是处心积虑的产品,气死我了。”

    “狗眼看人低。”

    “轩哥,给这些人一点颜色看看!”

    “任何瞧不起轩哥的人,终将成为它的舔狗。”

    ……

    ……

    全网发生的事,此刻林轩根本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思考着怎么为华夏文坛扛大旗。当然若是他知道了,估计并不会生气,反而会惊喜:这些人的质疑,岂不是刚好为接下来的扛大旗任务添一把火?

    接下来的宴会,基本上再也没有什么看头。

    直到下午三点多,这一场持续了六七个小时的宴会才宣告结束。

    宴会结束后。

    林轩刚刚想离开。

    便看到查尔斯王储牵着玛丽公主的手走了过来,然后微笑道:“林轩大师,您别急着走,现在时间还早,要不我们趁着这个机会去一趟酒窖吧?您看看喜欢酒窖中的什么酒,在您挑好后,我会派人将它们亲自送到您华夏的府邸。”

    酒!

    林轩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好!那就去酒窖!”

    “请。”

    “请。”

    法国王室的酒窖,在香波城堡的地下。

    原本林轩以为酒窖最大也就是一两百平米,然而当他下到地下看着庞大的地下酒窖时,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见识狭隘。

    旁边。

    管家尹来正在做着介绍:“我们王室的酒窖已经有了三百多年的历史,地下酒窖分为两层。每一层有8个酒室。每一个酒室最小的为五十多平米,最大有两百多平米。酒窖总面积为两千多平米,里面设有恒温控制器,常年温度保持在9-13摄氏度,这也是葡萄酒最为适宜的存放温度。

    在这里的藏酒能够满足一年数万人的招待需求,甚至还绰绰有余。”

    酒窖的藏酒氛围瓶装和桶装。

    瓶装就一般都是全球各大酒庄产的真品。譬如,您看……

    随着他们的前进。

    林轩便看到了在酒窖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排排葡萄酒。

    尹来指着一个方向道:“那里是我们法国的葡萄酒,年份基本上都在三十年以上,至于品种有:黑桃A香槟、罗曼尼·康帝特级干红、拉菲、木桐……等等。

    那里是日耳曼的珍藏,日耳曼许多葡萄酒的品质丝毫不弱于我们,同样也有许多极品。

    我们酒窖总共的瓶装酒最多的时候有二十多万瓶,目前因为恰好到了一年一度盛产葡萄酒的季节,所以前两个月清空了一些库存,不过现在依然还剩下十五万瓶左右。

    至于桶装酒,许多都是我们王室自酿。不对外销售,只会给王室内部人员饮用。当然品质也是最好的……

    桶装酒的话,”

    在尹来讲解的时候,林轩几乎全程都是刘姥姥近大观园的模样。

    太宏伟。

    太奢华。

    他完全没想过,仅仅是一个酒窖居然能够有如此庞大规模,让他们足足逛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逛完。

    这就是王室底蕴啊。

    普通的王公贵族都远远比不了。

    至于叶听雨,全程没有说话。

    少女一直在用心听着尹来的介绍,然后默默用心记着什么。她时不时眼里冒出异彩,看向酒窖的某个角落。

    直到差不多两个小时后。

    尹来才带着两人逛遍了庞大的酒窖。

    旁边,查尔斯王储微笑道:“林轩大师,您和叶小姐是我们法国王室最近十年来唯独两位被允许进入王室酒窖参观的客人。这也代表着我们王室对您的信任和感激。接下来,若是林轩大师看中了我们酒窖里的什么酒,全都可以告诉尹来,让他登记。当然,虽然您玛丽之前跟您说的是整个酒窖十分之一的量,但即使超出一些也没关系。”

    “好的。”

    林轩笑笑,然后问道:“查尔斯王储,我可以让听雨来帮我挑选酒吗?我对于酒的研究并不是很深。”

    查尔斯点点头,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当然可以。那我和尹来就在外面等着您二位,当你们挑选好后,再告诉我们即可。”

    说完后,两人就走出了酒窖。

    当他们两人刚刚离开,林轩马上看向叶听雨:“听雨,有把握没?对于红酒我可是没有半点研究,只能靠你了。”

    叶听雨眼里有着自信,笑意盈盈:“学长,放心吧,交给我就行。这次我不说掏空法国王室的全部珍酿,但拿走80%最珍贵的藏品还是没问题的。我敢保证这次回去后,你要专门买一栋府邸来放这些红酒,同时会成为华夏最大也是底蕴最深的的红酒珍藏人。”

第556章:《飞鸟集》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第二更,求订阅)

    法国王室酒窖外。

    查尔斯王储坐在椅子上,等着林轩他们。

    站在旁边的管家尹来想了想,心中有些不安:“殿下,我们就这样任由林轩大师在酒窖中挑选红酒,他不会将我们所有最宝贵的珍酿全部挑走吧?”

    他可是深知王室数百年的酒窖里有藏着多少宝贝,许多的美酒外界早已经绝迹,只有王室酒窖里才有,每一瓶都堪称孤品。即便是今天的玛丽公主成人宴会上,王室也舍不得将这些珍品拿出来。

    查尔斯摆摆手:“放心,我王室酒窖的珍藏何止数千瓶?即使林轩大师能够挑出几百瓶也没什么。而且还显示了我们的气度,可以增进他跟我们王室情感。这是一举多得!”

    “殿下英明。”

    尹来放下心来。

    他们却不知道。

    此刻在酒窖深处,叶听雨一边在纸张上快速记录着笔记,一边跟林轩介绍:“学长,您看这一瓶酒是1735年的波特酒,全球珍藏不超过三瓶。这是久负盛名的1811年滴金,外界买不到,全都被收藏家视为镇店之宝。这是90年的玛歌。这一片基本上都是1905年-2005年的罗曼尼康帝,每一瓶都是珍品……所以它们肯定是都要的。

    嗯,还有这一片。法国王室放的位置极不显眼,可每一瓶都是了不得好久。它们有出自塞浦路斯的卡曼达蕾雅、有来自克里米亚皇家酒窖马桑德拉……它们每一瓶都不能放过。

    哇,这一批居然全都是1865年的拉鲁斯,我爷爷说全球珍藏不超过20瓶,我在这里居然看到了一百多瓶,全都收了。

    这里……全部要。

    这里……也全部要。

    还有这里……都收下。

    学长,我在五年前曾经参观过日不落女王的酒窖,可女王酒窖里面的藏品还不到这里的三分之一,至于珍品就更少了。没想到法国酒窖里面有这么多的宝贝。难怪当时玛丽公主说将酒窖里十分之一的美酒全都给你时,查尔斯王储脸都绿了。”

    林轩听得脸上不自禁露出笑容:“我也没想到,之前我说一两吨红酒的时候,其实是狮子大开口。谁能想到法国王室的珍藏这么多。听雨,你怎么懂得这么多的红酒知识?”

    叶听雨一边挑选一边道:“红酒品鉴基本上是每个大家族子女必须掌握的内容,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你就很难跟上流社会站在同一个圈子里。我爷爷说过:你可以不会喝酒,但你一定要懂酒。”

    林轩道:“学这些知识的时候,不枯燥吗?”

    叶听雨轻轻一笑:“我弟不喜欢,但我没觉得枯燥。因为每一种酒,其背后都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和知识。可以说这个酒窖里的每一瓶酒,都附加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这也是它们值钱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学长你看,这一瓶卡曼达蕾雅,外表看不出什么,但它的酿造史可追朔到12世纪的十字军东征时代……”

    林轩很享受这种氛围,听着叶听雨轻柔给他讲解着知识,看着琳琅满目的酒窖,心中有着莫名的满足。

    一小时。

    两小时。

    直到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叶听雨才挽着林轩的胳膊,两人从酒窖中走了出来。

    在外面一直等候的查尔斯霍然站起迎了上去:“林轩大师,选好了?”

    “选好了。”

    林轩将手中记录下来的美酒交给查尔斯,微笑道:“查尔斯王储,这次让您破费了。”

    “林轩大师您哪里话?”

    查尔斯接过名单,顺手将它递给尹来,“尹来,尽快将名单上的酒包装好,第一时间运到华夏。”

    说完后,他继续道:“林轩大师,要不您再在这里住几天。我们王室有着丰厚的历史底蕴,一定能让您流连忘返。”

    林轩摇头婉拒:“感谢您的款待,可我已经收到了雷普斯大师的邀请,所以明天一大早我就会赶往日耳曼,还请您见谅。”

    两人客套了几句后。

    林轩便和叶听雨离开了这里。

    至于后续红酒的运输,完全不需要他担心。他相信法国王室一定会全部为他办妥的。

    直到林轩离去。

    查尔斯才悠悠叹了口气,转过头正想说话,忽然表情一愣。

    只见刚才还平静的尹来眼珠子瞪的滚圆,正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手上的红酒名单,浑身在微微颤抖。

    查尔斯心咯噔一下:“尹来,怎么了?”

    尹来声音都在颤抖,将名单递过去:“殿……殿下,您看这份名单。”

    查尔斯接过来,只是扫了一眼,忽然愣住。

    滴金、玛歌、罗曼尼康帝、马桑德拉、拉鲁斯……

    看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查尔斯彷佛化成了凋塑,大脑嗡嗡作响。足足过了数分钟,他才抬头苦笑:“好你个林轩,这是将我王室酒窖数百年的珍藏差不多掏空了啊。”

    尹来连忙道:“殿下,怎么办?”

    查尔斯盯着名单,半响后终于摇摇头:“还能怎么办?全都包上给林轩送过去。我们既然话说出去了就不可能反悔。”

    他心中苦笑,他敢让林轩进入酒窖挑酒是因为他调查过林轩的身份背景,对方只是华夏一个普通家庭的子女,这样的人对美酒定然没有什么研究。既然如此他不如故作大方,让林轩自由挑选。可谁能想到这个结果。

    “看来,是林轩旁边那个小女友非同一般啊。”

    查尔斯苦笑连连。

    想想也是,林轩这样的人才,他的女友怎么可能普通。

    沉吟片刻,查尔斯忽然到:“尹来,你不仅要将这些名单上的就全部送给林轩。另外,从酒窖中多拿五千瓶拉菲送过去。”

    “啊?”

    尹来一呆。

    查尔斯沉声道:“拉菲在我们这里只能算普通红酒,论真正的价值,五千瓶拉菲还抵不上五十瓶珍藏。但我研究过华夏文化,华夏的民众对拉菲有种特别的卷顾。许多人甚至觉得拉菲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红酒。所以你将这些拉菲以王室名义送给林轩,然后说它们是给林轩和叶小姐未来在婚宴上的美酒。反正我们没了这么多的珍藏,也不在乎这五千瓶拉菲了。

    这么做:第一,可以让林轩对我们好感加深,以后未必没有再邀请他来的机会。第二,若林轩未来婚宴上用的全是我们王室的红酒,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多大的正面宣传效果?”

    “殿下英明!”

    尹来眼睛变亮,满脸敬佩。

    ……

    ……

    次日一大早。

    林轩和叶听雨几人便离开了香波城堡。

    路上,叶有雷哇哇叫:“轩哥,好多记者跟着我们。特么的,若是在国内,哪个记者敢这么明目张胆?”

    林轩看了一眼身后,果然黑压压一片记者全都跟在他们身后。

    毕竟他是国际顶级钢琴大师,今天又在白天展示出了文学上的天赋,堪称华夏第一人。这样的林轩,天生就是新闻热点,所以这些欧美媒体记者怎么可能会抛弃他?

    他笑笑:“跟着就跟着吧,让他们拍!”

    “哦。”

    叶有雷知道没办法,只能悻悻然继续开车。

    倒是林轩,在看到这么多顶流媒体记者跟在身后时,一颗心变得热络起来:“要不……趁着这个机会,提前将我扛大旗的计划搞起来?”

    他看了一眼身后几乎清一色国际大媒体,心中渐渐变得激动。

    旋即。

    林轩闭上了眼睛。

    怎么扛大旗?

    只有一个粗暴的办法:让自己拿出更多的,能够惊艳国际文坛的诗歌、小说。

    他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潜藏在记忆深处已经五六年的模湖记忆,在记忆复刻的作用下,渐渐变得清晰、变得历历在目。

    恍忽中。

    那是林轩高中的时候。

    当时他的同桌是一个特别喜欢文学的女孩,女孩名叫陈梅。

    几乎每一天,林轩都能够看到陈梅端着一本本他从未听过的小说、诗歌集看得津津有味。

    直到有一次林轩问陈梅在看什么的时候。

    陈梅顺手将手中厚厚一本诗歌集递了过来:“你不知道吗?泰戈尔的《飞鸟集》。”

    林轩一脸茫然看着陈梅塞给他的诗歌集,翻了一遍后才发现,这里面似乎全都是一篇篇的诗歌,并且还是中英文双语,他问道:“你这么厉害?还看英文原着?”

    陈梅嘻嘻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这些文坛巨匠的名篇,原文看起来更有感觉。若是看翻译体就少了许多意境。要不要看?我借你。”

    “好,我看看。”

    当时的林轩为了面子,硬是装模作样将整本书翻完了。甚至还意犹未尽说了句嘴贱的话:“确实,英文看起来的确有味道多了。还有其他的名着吗?我也看看。”

    于是。

    在林轩呆滞的目光中,陈梅从抽屉里拿出了厚厚一摞书:《呼啸山庄》、《飘》、《挪威的森林》……等等。

    林轩装作不经意拿了最上面一本书:“嗯,那我看看这本。”

    当他打开后才见到了几个字: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里面收录的上百篇短篇小说,基本上全都是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这三人的作品。

    对于这三人,林轩当然不陌生。

    历史书上写着呢: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装逼的林轩只好硬着披头装模作样将它们翻了个遍:“嗯,不错,写的真不错。”

    接下来的十多天,爱面子的林轩几乎每一天都在陈梅的热情推荐下,将她喜欢的作品翻了个遍……只可惜,林轩完全不知道看了个啥。

    林轩做梦都没想到,当时那一段倔强又心酸的历史,却成为了他如今无比珍贵的记忆。

    “《飞鸟集》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作品,足矣!”

    车上。

    闭着眼的林轩眼前闪过一页页尘封的记忆,脸上露出笑容。

第557章:你们每一句话,对于我来说都是一首诗(第三更,求订阅)

    “嗨,林轩大师,你们是要回国吗?”

    “林先生,难道不再欣赏一下浪漫的法国?”

    “轩哥,能否接受一下短暂采访?”

    “林轩大师,请问您能不能回答我简单几个问题?”

    “林先生,您和叶小姐什么时候认识的?”

    “林先生,有其他的王室邀请您吗?”

    “……”

    随着时间的推移,跟在他们身后的媒体记者再也耐不住寂寞,不少人驾车冲了上来,有人甚至将脑袋伸出了窗外,或者站在车顶,不顾危险对着林轩大喊。

    “这些人,不要命了!”

    叶有雷眉头一皱,就想发飙。

    林轩摇头制止了叶有雷的动作,将车窗打开,笑着道:“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既然大家对我如此热情,我便透露下接下来我的行程吧。在来法国之前,我便答应了雷普斯大师的邀请,所以现在我是应邀去日耳曼雷普斯大师的庄园。”

    听到林轩的话。

    瞬间。

    现场一片躁动。

    林轩和雷普斯要去见面?

    这可是当今钢琴界最顶尖的两大存在啊,他们两人的见面,绝对是重磅新闻。媒体记者们登时眼睛放光,看来这次他们没有白跟,获得了这么一个大新闻。

    更是有许多记者已经迫不得已开始发通稿了。

    这个时代,时间就是金钱!早一秒发布新闻,就能早一秒获得流量!

    林轩并没有骗记者们,去年的时候他就曾经答应过雷普斯,当自己来欧洲参加王室宴会是就会去拜访对方。

    就在两个小时前,雷普斯又再次联系了自己,邀请他去庄园一聚。并且说他们之间还有一个约定。

    林轩瞬间就记起了这个约定是什么:去年的时候雷普斯曾经说过,他在音乐上有了新的灵感,若是自己能够击败对方的灵感,雷普斯会送自己一座庄园!

    虽然林轩不知道雷普斯的灵感是什么。

    但在他看来,这庄园已经是自己的了。

    为了庄园,他怎么也得去见雷普斯一面!

    这时,又有记者在外面大喊:“林轩大师,若是您要去日耳曼跟雷普斯大师见面的话,得往北边的机场路走。现在您的司机似乎开错路了,这可不是开往机场的路。”

    林轩嘴角勾起莫名的笑容:“先生,感谢您的提醒。我们没有走错路,因为我决定从这里开车直接前往雷普斯先生的庄园。”

    “什么?直接开车去?”

    “我没听错吧?”

    “我去,这一路可是有着上千公里啊。”

    “林轩干什么?自找虐?”

    “对啊,有飞机不做,宁可坐车?”

    他话音刚落,记者们就议论起来,声音中带着惊疑不定,不清楚林轩为何会这么做。

    林轩早就料到了记者们的反应。

    他索性打开了天窗,坐在车顶,指着四周美丽的风景道:“我不坐飞机,是因为若是我乘坐飞机的话,就会错过无数路边美丽的风景,那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这是我第一次来欧洲,所以我愿意在这里停留久一点,在这个六月的日子里,尽量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多欣赏路途的美景,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不会错过许多生活中的美妙瞬间。”

    “哇。”

    一片惊呼声。

    有记者喊道:“林先生,您这番话说的真好。莫非您的诗《生如夏花》就是在平时的生活感悟中才得出的灵感,然后写出来的?”

    林轩竖起大拇指:“说的没错!其实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话一处。

    记者们登时又是一阵躁动。

    “天哪,这句话也好美。”

    “林先生在文学上的造诣果然深厚。”

    “出口成诗啊,这是!”

    “爱了,爱了。”

    “……”

    一些跟着的记者,已经忍耐不住将机器打开,对准了林轩拍摄。

    许多人更是卡察、卡察开始拍照。

    以他们的职业敏感,他们不愿意错过林轩的任何一个举动、任何一句话,因为它们都有可能成为新闻。

    林轩看着激动的记者,他眼里露出莫名的光芒。

    上钩了!

    这些记者,果然被自己一步一步引入了他设计的圈套中。接下来,就开始他的表演吧!

    他微微一笑,继续侃侃而谈:“你们看,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欣赏大自然,那么处处都充满着美丽。每一颗小草、每一片树叶、每一只小动物,甚至你们说的每一句话,对于我来说都可以是一首诗。”

    林轩眼里露出向往的神色,看向眼前绚丽的风景。

    就在这时。

    一名穿着“泰晤士报”服装的记者大喊道:“林先生,既然我们说的每一句话对您来都可以是一首诗,那么我随便说一句话,您能写出一首诗吗?”

    此人话音一落,不少记者脸色微变。

    因为这话带着明显的挑衅和不怀好意。

    尤其是近华夏记者,更是脸色阴沉了下来,他们比别人更值得泰晤士报记者的德性,这些家伙就是抓住了林轩刚才言语中的漏洞,然后便准备为难林轩。

    然而他们却不知道,此刻林轩差点大声叫好。

    他正想着怎么才能让这些记者主动挑刺呢,结果就有人送上门来。

    “轩哥,别……”

    他们正想提醒林轩的时候。

    便听到林轩澹澹看了一眼那名记者,轻笑道:“要不,你试试?”

    他的声音不大,但却瞬间令现场寂静下来。

    众人面面相觑,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

    不是吧?

    林轩真的答应了?

    这……可行吗?

    天知道这名记者会说出什么刁难的话!

    若是林轩接下来答应了他的话,但又没有做到的话,恐怕昨天好不容易树立的文坛威信会瞬间垮塌,并且被冠以一个自大傲慢的称呼。

    泰晤士报记者同样愣了愣,但立即激动起来,说道:“林先生,昨天您写出了诗歌《生如夏花》,我发自内心感觉它很美。可我想若是一个人生命已经到了生命尽头,美好的时光已经结束,那又应该怎么用诗歌来感慨呢?”

    不得不说,此记者这番话,说的十分刁钻!

    昨天林轩刚刚写了即使生命短暂,也要绽放出绚丽的积极诗句。今天这个记者就让他去写生命时光结束后的诗。

    可以说,这两者完全就是对立的关系。

    一般来说,时光消逝,代表着生命消失,代表着颓废、沉沦……如果林轩从这方面去写诗歌,恐怕很容易落入记者的圈套:昨天你才在赞美生命,今天你就变得颓废了?你的意志这么不坚定的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信仰?

    届时,只要记者稍稍施展手里的笔杆子,林轩就能够被西方网友尤其是对林轩不怀好意的文人骂出屎来。

    “玛德,西方记者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叶有雷愤愤不平骂骂道。

    即使叶听雨也皱起眉头。

    现场诡异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紧紧盯着林轩,想看他如何应对。

    林轩脸上依然有着澹澹的笑容:“当时光结束,我们应该怎么面对么?”

    泰晤士报记者点头:“没错!”

    “呵呵。”

    林轩笑了笑,表情陡然变得严肃,沉声道:“听好了!”

    他的手指向旁边的风景,声音在空中荡漾:“既然你这么说,那么这首诗我命名为《当时光已逝》。”

    “假如时光已逝,

    鸟儿不再歌唱,

    风儿也吹倦了,

    那就用黑暗的厚幕把我盖上,

    如同黄昏时节你用睡眠的衾被裹住大地,

    又轻轻合上睡莲的花瓣。”

    林轩磁性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响起。

    优美的文字,宛若精灵一般在空中跳动,沁入了每个人的心灵。

    仅仅只是几句诗。

    不少人就已经开始瞪大眼睛了。

    真……写出来了?

    不过此刻大家还来不及震惊,因为林轩依然站在车顶,目光远眺,声音清亮:

    “路途未完,行囊已空,

    衣裳破裂污损,人已精疲力竭。

    你驱散了旅客的羞愧和困窘,

    使他在你仁慈的夜幕下,

    如花朵般焕发生机。

    在你慈爱的夜幕下苏醒。”

    泰戈尔的《当时光已逝》!

    林轩没想到,瞌睡有人送枕头。

    这记者居然刚好撞到了他枪口上,送上了这么一个好的素材。

    或许这名记者做梦都没想到,当时泰戈尔写了《生如夏花》,恰好还写了《当时光已逝》这首经典。

    当时光已逝?就把美好留在这里。

    我们没必要颓废、没必要低沉,依然可以将我们最后的美好留在人间,让其他人焕发出生机,在我们最后的爱下生长。

    林轩声音清脆,一句句诗歌就这样从他嘴里说了出来,传入了大家的耳朵。

    呆滞。

    傻眼。

    大家就这样怔怔看着坐在车顶朗诵着诗歌的林轩,大脑几乎全都变得空白。

    不敢置信。

    无法想象。

    在这么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林轩居然真的说出了一首诗歌,而且以他们每个人的判断,这首诗歌的质量似乎完全不比昨天的《生如夏花》差,每一句诗都是那么的优美,每一句诗都让他们心灵在颤抖。

    “这……”

    “怎么可能啊?”

    “他到底如何做到的?”

    “我要疯了!”

    “……”

    昨天晚上林轩写出《生如夏花》,虽然大家认为他是即兴创作,但至少也有几分钟的思考时间吧?

    可今天,林轩几乎是不假思索就念出了这首诗!

    这家伙还是人吗?

    每个人大脑都在嗡嗡作响,看向林轩的眼神都跟见了鬼似的。

    嘈杂声一片。

    显然大家都无法控制住内心的强烈震撼。

    不知道过了多久。

    终于,又有一名记者咽了咽口水,随手指向天空:“林……林轩大师,如果我就这样随随便便指一下天空,这样空荡荡的天空,您难道也能念出一首诗?”

    啪!

    林轩打了个响指,脱口而出:“天空中不曾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瞬间!

    现场变得一片死寂。

    只有车辆形式的时候发动机的轰鸣声。

    他们却不知道,现在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将会颠覆他们每个人的认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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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40641/ 第一时间欣赏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最新章节! 作者:十步杀一仙所写的《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为转载作品,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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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介绍:
参加综艺选秀,林轩第一轮就被淘汰,只剩下舞台告别演唱。唱完后,他短暂的选秀生涯将画上句号。
告别演唱上,他走上了舞台:“一首《追梦赤子心》送给大家,代表着虽然我被淘汰了,但以后依然会追逐我的梦想。”
没想到他唱完后。
粉丝热泪盈眶。
评委全都站起。
一名被淘汰的选手,却惊艳全场。现场彻底炸了锅。
直到此刻,林轩才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穿越了,这个世界没有《追梦赤子心》。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