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御医
一旁刚刚苏醒的杜纤云听到“于寿元有碍”几个字,一口气没上来,又倒了下去。
钱颖慢吞吞的摸出一副金针,密密麻麻有长有短,至少也有几百根。
他也不客气,直接扒光了未央,双手如电,一根根金针就扎进了未央的肌肤之上,密密麻麻的,看的李尚慕心惊肉跳。
过了一炷香左右,钱颖出手如风,把金针全部拔了出来,又施展手段,给未央按摩了许久,已经额头都是汗珠,一身衣衫如同水捞出来的一般,开了药之后,便吩咐道:“我要在这里住几天,这未家二郎的伤势很棘手,需要随时查看,你们为我安排一下。”
早就在外的未洵等人闻言,丝毫不敢耽搁,直接在旁边收拾了一间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又弄了家具过来,把钱颖父子,当作上宾对待。
钱颖父子去休息了,众人不敢去打扰未央与杜纤云,全都围着李尚慕询问情况。
李尚慕嘴巴张了张,最后才叹息道:“钱大夫说了,命算是保住了,待明日钱大夫再次确诊之后,你们问他就是,我又不是大夫,问我也没用啊!”
看着众人失望的表情,李尚慕也是暗暗垂泪,未二郎天纵之才,如今竟然落得个心神俱伤,寿元有碍,当真是天妒英才啊!
开封皇宫,赵祯抓着一张纸片,哀叹一声,心中有种悲凉的感觉,刚刚册封的武翼大夫,又把杜家拉下了水,竟然为了几千匹战马拼了命,几乎生生累死!朝中衮衮诸公,就没有一个能为朕分忧的吗?
想到此处,赵祯更是愤怒,宋辽边境年年失利,如今范仲淹与韩琦如今在西边边境苦战,宰相吕夷简风眩病倒,晏殊又是个纯臣,大宋的朝堂上,如今正是明争暗斗,都盯着那把椅子,又有几人真正的为朕分忧,为这天下万民做点事情?
大宋积弊重重,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方了,是不是该考虑把范仲淹他们调回来了呢?
正思索间,陈琳走了进来,悄声道:“官家,国舅爷求见。”
赵祯愣了一下,便道:“是来要人的吧!宣!”
“宣曹佾觐见!”
曹佾风风火火走了进来,躬身施礼后,开口就道:“陛下,把王惟一借给我用用!”
赵祯叹息一声道:“未家二郎的病,很严重吗?”
曹佾咬牙切齿的道:“心神俱伤!昏迷不醒!只怕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传令!让王惟一随曹佾前去登州,即刻启程!”
片刻后,数十甲士骑马从开封东门出门,向着登州而去。
数个时辰后,王惟一骑在马上,只觉得屁股都成了八瓣,一身筋骨都快散架了,看着依旧咬牙坚持的国舅爷,不由喊道:“国舅爷,咱能不能歇会,再这样下去,没等到看到病人,老朽这八十几斤就交代在这了。”
曹佾咬了咬牙,看了看天色,只得无奈道:“到前面小镇休息一个时辰,吃饱喝足之后,立刻赶路。”
王惟一闻言,几乎瘫软了下来,欲哭无泪道:“我的国舅爷啊!到底是什么人,值得国舅爷如此重视?陛下也病过几次,也没见您这么上心。”
曹佾冷声道:“陛下病了,自然有你们去管,这次生病的人非同小可,若是治不好,老子就把你这把骨头直接扔进大海喂鱼。”
王惟一虽然是尚药御,是御药院的头头,但是也得罪不起曹国舅啊,只得随着这位大爷的性子来,反正登州离开封不近不远,日夜赶路,一两天的时间也就到了,就当是行神农之行吧!
果然,第二天的夜晚,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蓬莱,虽然风尘仆仆,一路上累死了十几匹马,但是曹佾依旧不管不顾,直接就杀到了杜家庄。
听到国舅爷来了,未洵等人连忙前来迎迓,只是曹佾此刻心急如焚,懒得搞这些俗礼,直接拖着半死不活的王惟一,来到了未央的房间。
未央此刻还未苏醒,但是在钱颖调理下,情况已经稳定了许多。
虽是晚上,但是钱颖正在给未央施针,眼瞅着院中人声鼎沸,不悦的给了自己的儿子一个眼神,小娃娃心领神会,来到门口呵斥道:“嚷嚷什么?吵了病人,你们担待的起吗?”
瞬间一片安静,曹佾拖着王惟一来到门口,直接推开了小娃娃,小娃娃气的脸通红,扑上去抱住曹佾怒道:“懂不懂规矩,大夫诊治,闲人退避!出去,赶紧出去!”
“乙儿!不得无礼!”钱颖回头看了看,皱了皱眉,呵斥了一声。
钱乙委屈的退到一旁,一脸的不服。
曹佾连忙上前,拱手施礼道:“这位应该就是钱颖大夫了吧,我是曹佾,从开封而来,这位是宫中御医王惟一王御医,还请钱大夫让王御医看一看二郎的伤势。”
老王此刻泪流满面,只剩下半条命了,有气无力的道:“兄台,让我看一眼吧,不看一眼,国舅爷能要了我的老命。”
钱颖皱眉,大夫最忌讳的就是一个病人经手过几个人,虽然对方是御医,钱颖依旧不放心,因为药方辩证的问题,若是看出了不同的结果,对病人大为不利,不过看着王惟一几乎快死的了模样,加上人家一位国舅爷,一位御医,他也不好说什么,直接就让出了位置。
老王颤颤巍巍的上前,钱颖于心不忍,终究扶了一把,让老王不至于摔倒。
王惟一一只手搭在了未央的脉门之上,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赞赏的看着钱颖道:“用方独到,针法不俗,你已经稳住了此人的病情,只需再稍加调理,大病必愈!我倒是来的多余了。”
能到的御医的夸赞,尤其是此人还是名满天下的尚药御,钱颖还是蛮得意的,毕竟他虽然医术高明,但是只在乡间做个摇铃大夫,上不得台面。
“前辈过奖了,未二郎心神虽损,但是身体强健,并无病痛在身,只需稍加调养,就能痊愈,晚辈不敢贪天之功。”
第59章 八月的大事
未央很无奈,虽然昏迷了,但是意识一直很清醒,他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事情,无论是自家人的关切,还是杜纤云的护犊子,还有李尚慕带来的钱颖为自己疗伤,曹佾千里迢迢拖着宫中御医来到这里,他都知道,但是就是睁不开眼睛,跟他们说,我没事,死不了!
百无聊赖的未央,开始思索问题,毫无疑问,这次是自己作的,自己精神本就不好,虽然这些日子恢复如初,但是一连五日不眠不休,又万里迢迢,运送了五千匹阿拉伯马,已经是心力交瘁,羽箭护住,自然而然的让自己陷入沉睡之中,为自己疗伤。
至于所谓的于寿元有碍,那是寻常人,未央有遇见护身,只要脑袋不掉,就死不了,就算是脑袋掉了,以羽箭的能力,大不了成为一个机器人就是?只是少了许多乐趣,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未央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万能的,那些穿越前辈,一个个活的如此滋润,骗骗自己差点把自己玩死了,以后绝对不能这么干了,欲速则不达,还是悠着点好。
毕竟自己没有万能的商城,要啥有啥;没有超级计算机,要什么技术就有什么技术;也没有空间门,能在两个世界来去自如;更没有所谓的逆天系统,可以实现一切;自己有的只是一支羽箭,保命绰绰有余,就算是面对千军万马,也能安然无恙,但是毕竟不是万能的不是。
所以未央决定以后一定好好的活着,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过一想到还有弗里斯兰马在荷兰等着自己,未央的心又热了起来。
最后一次!我保证最后一次,把弗里斯兰马弄来之后,以后坚决不犯险!
八月份过的很快,曹佾在蓬莱呆了很久,终于被一张圣旨,招了回去,因为未央的病情稳定,只是没有苏醒,只需好好看护就是,所以王惟一也走了。
老王在这十几天里,与钱颖探讨医术,两人各有所长,但是都对针灸之术情有独钟,各自都受益匪浅,但是最令老王惊讶的,还是钱颖的那个儿子:钱乙!
钱乙这小子举一反三,年纪轻轻,往往有出人意料之言,在医术一道,造诣非浅,若非经验不足,只怕就是开封的御医,也比不过他,老王甚至都有了收徒的念想。
不过一旦进入御药院,就会耽误这个小子,老王是万般不舍的,才按下了心中的念头,只是关照钱颖父子,若有机会,一定到开封,两人再研究医术。
未央醒来的时候,正是八月末,未央醒来时一件大事,惊动了蓬莱几乎所有的大人物,一个个备下了丰厚的礼物,都是些好东西,每日里人流不绝,在杜家庄与蓬莱之间流动。
借着这些人来探望的机会,未央了解了自己昏迷近乎一个月的时间,大宋发生的很多事情,最重要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件,便是河北置场括市战马,沿边七州军免括,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都是战马闹的,所以大宋君臣下定决心,要开始改革马政了。
宋史记载:初,权知开封府贾昌朝言:“自唐以来,礼部采名誉,观素业,故预投公卷。今有弥封、誊录,一切考诸试篇,则公卷为可罢。”诏从之。
就是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举荐一下就能当官的便宜事了,大唐的这项善举,已经不合时宜了,必须飞出,此举收罗了天下寒门士子之心,让寒门士子感激涕零。
第三件,李元昊攻下了丰州。这个西夏开国之君,终于展现出自己的獠牙,强硬无比的用强大的骑兵,让范仲淹、韩琦、狄青等名臣勇将吃了个大亏,一举拿下了丰州,举国哗然。
滕子京磨磨蹭蹭,一连三天,从没落下,第四天的时候,未央拉下了脸,无奈的道:“老滕,咱们都这么熟了,能不能爽快点?”
滕子京嘿嘿笑着,一双大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过了许久,才不好意思的道:“这马!”
“没马!”未央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
滕子京顿时大怒:“忠君报国,乃是大道,既然二郎有这个能力,为何不思为大宋贡献良马,让大宋有良马为仪仗,组建一支铁骑,无论是西夏还是辽国,还有谁敢小觑我大宋!”
未央看着滕子京大发雷霆,知道老头也是一腔报国热血,但是自己拿命换来的马,凭什么给别人?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再者说了,为了这五千战马,自己几乎把阿拉伯半岛祸害了一遍,送出去了,短时间内去哪找这么多战马。
“老滕,我问你,就算是这五千战马都送出去,送给谁?送给宫里几十匹,是不是要挨一刀!送给朝廷,别跟我说朝堂上现在干净,西边战败,李元昊携泼天之势,只怕又是一番扯皮,把马给他们,转眼间为了讨好李元昊,送给人家也说不定!
至于送给将门?那些纨绔子弟,除了章台跑马,眠花宿柳,还有什么本事?
给边关的将士?大宋还有多少善战敢战之兵?再说了,留给咱们自己,未必不能练出一支铁骑,何必舍近求远?
老滕!我知道你的心思,但是现在不是时候,再给我三五年时间,咱们有了这五千匹马,一年一胎,一年就能翻一倍,三五年后,咱们就有了足够的战马,到时候我便随了你的意思如何?”
滕子京叹息一声,他知道未央已经做出了最大的让步,人家辛辛苦苦弄来的战马,你们拿去送人情,而且可能还是送给自己的敌人,这事太扯淡了,连滕子京都觉得,开封的几位相公,如今已经开始自欺欺人了,无论是盛世文华,还是天下太平,为了这些,心甘情愿的低下头颅,把大宋的东西出卖给外人,那当真是毫不犹豫,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若是他们在战场上有这般决断,大宋也未必会败!
第60章 养马的代价
未央不忍心看着滕子京这般模样,老头子五十多了,在大宋平均年龄不过三十的年代,虽说有些妖孽活到八九十也正常,比如文彦博那个妖孽,但是老头子却是年纪大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老头子在庆历新政失败后,先是谪守岳阳,再是贬谪苏州,到苏州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那时候是庆历七年,老头子才五十六岁。
不可否认,滕子京一腔热血,忠君报国,为了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但是如今大宋百病丛生,老头子虽然有才华,但是在政治上的嗅觉,实在是太差了,还不如未央这么一个毛头小子。
为了让老头子不伤心,未央只得道:“老滕,你也别难过,这样吧!我给你一千匹战马,这些战马,你拨出一百匹,送给宫里,剩余的九百匹,想办法送到西夏那边吧,至于是给范仲淹,还是给狄大帅,我都没意见。
但是一定要记住,绝对不能落在韩琦、庞籍手里。”
滕子京闻言精神一振,一千匹不少了,送给宫里一百,九百战马,也能组成一支利箭,在战场上,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运用好了,以阿拉伯战马的神骏,足以左右一场战局。
“二郎,韩琦、庞籍也是有韬略的大臣,为何不能给他们?老夫相信,他们二位不会以权谋私,不顾大局!”
未央冷笑一声,他虽然历史不好,但是也知道,这两位在庆历新政的时候,那也是庆历诸君子之一,只是后来庆历新政失败后,这两位的作为可不光彩。
无论是范仲淹还是滕子京,那都是战场上的士人,身体好的不要不要的,但是朝堂之上,有人暗中使坏,三天两头给他们换地方,直接就把两个老头生生的累死在了任上,其后文彦博,又直接把狄青给废了,直接导致了大宋的有识之士,敢战之士,全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范仲淹与滕子京还有韩琦、富弼、庞籍等人同为庆历诸君子,别人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他们却郁郁而终,一句话都不敢讲,这其中的蝇营狗苟,根本就不能细说。
还有狄青,这位是范仲淹最看好的大宋人样子,赵祯也很欣赏,但是却被人陷害至死,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得不说,大宋的朝堂,已经烂透了,那些文官除了卑躬屈膝,祈求太平,几乎没干过其他好事。
这话未央自然不会给滕子京说,他现在也是防范于未然,毕竟这两位的历史不清白。
“老滕,咱们是忘年交,我是相信你的,范老为人正气凛然,刚正不阿,我也是十分仰慕,但是那两位,还是省省吧!
重要的东西,还是抓在自己手里的好,不然被人家一勺烩了,连再起的资本都没有,拿什么跟人家斗?所以还是慎重点吧。”
滕子京不知道未央委会对那两位如此提防,不过无所谓,反正有战马就成,一千匹战马,也算不少了。
未央直接把负责养马的杜鹏飞叫了过来,把事情一说,杜鹏飞虽然百般不愿,但是也不敢违逆,毕竟未央现在是他们的主帅,这是军令,必须服从。
不过未央耍了个心眼,给滕子京的都是公马!少一些公马没有关系,毕竟配种这种事情,一匹公马可以配好几匹母马,但是少一匹母马都不行,在未央的眼里,那都是一匹匹小马驹,宝贵着呢。
两人来到马场,滕子京先是参观了一下,前几日一直忙于就职未央,他还没机会看呢。
这一看不了的,马场足有千顷左右,不大,不够五千匹马同时出来,但是轮流出来却是可以的,只见马夫们喂养、洗刷、散步、奔跑,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条理分明。
滕子京一见草料,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上好的苜蓿,这玩意虽然不算金贵,但是也比粮食还贵一些,尤其是每匹马一顿还要吃两颗鸡蛋,穷人家一年到头都见不到,马夫还在草料里撒一些粉末,滕子京分明闻到了一丝鱼腥味。
“这是什么?”滕子京拦下一位苍老的马夫问道。
那马夫五十余岁,但是却极为精神,但是他却不敢说话,眼巴巴的看着杜鹏飞不敢言语。
杜鹏飞说道:“老大人问什么你就说什么,老大人不会泄密的。”
那马夫连忙道:“大人,这是鱼粉。”
“鱼粉!”滕子京的眉毛都立了起来,马不是吃草的吗?怎么又是鸡蛋又是鱼的,这玩意都是荤腥啊!
那马夫丝毫不觉,继续说道:“这马神骏非常,小人养了半辈子马,从未见过如此骏马,就算是汗血宝马,估计也就如此了。”
马夫抚摸着马匹缎子般的皮毛,深情的如同抚摸自家夫人一般,继续说道:“这样的神马,光吃草料可不行,吃鸡蛋是必须的,以前养马,好马都是要吃荤腥的,有时候还要加一些肉末。
但是未小郎君说了,北地马和青唐马之所以如此厉害,是因为有诀窍,而这诀窍,便是鱼粉,都是上好的鱼啊,老汉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顿,这些家伙倒是天天吃的爽快,但是也精神,小郎君真是懂马!”
滕子京心头大震,他粗略算了一下,寻常养活一匹马,相当于养活六个人,但是战马更是消耗甚大,一匹马足以养活十个人,但是未央的马场中,竟然不惜血本,苜蓿、鸡蛋、鱼粉,这都是高价的东西,甚至可以说,寻常百姓也吃不起这些东西,但是未央竟然毫不迟疑的拿了出来。
这养活一匹战马的代价,不逊于十位百战悍卒,要知道,百战悍卒都是军中的宝贝,有百战悍卒在,大军才敢打敢杀,可以说是镇军之宝也不为过,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就连一军统帅,伙食也不见得比那些悍卒好,但是未央的一匹马,便是十位百战悍卒,这让滕子京心疼的难受,这都是钱啊!
第61章 扑买大会
滕子京不由怀疑,若是真把这些战马给了朝廷,朝廷能养得起吗?一匹战马算起来一年至少需要一千贯的费用,五千匹战马,一年五十万贯的消耗,若是有一万匹、两万匹呢?加上人工一击各项消耗,那就是数百万贯啊!这特么是养马?这是养祖宗!
怪不得未央不愿意把战马给朝廷,只愿意给军中一些,也只有军中,才能养得起这些战马,朝廷之上,衮衮诸公,未必愿意养,也不会养,只会把好好的战马,养成废物。
滕子京大受刺激,没想到养马竟然消耗如此之大,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看的杜鹏飞担惊受怕,这一不小心摔倒了算谁的。
一千匹战马很快就挑了出来,一水的溜光水滑,精神奕奕,都是上好的战马。
滕子京把战马带走,马不停蹄的安排人,一百送往开封,九百送往西陲。
开封最近出了一件大事,据说国舅爷曹佾要在樊楼举行一场扑买大会,并且放出风声来,此次扑买的东西,都是世间珍奇,大内至宝。
是不是时间世间珍奇、大内至宝没有人关心,大家关心的是国舅爷这个人,谁都知道这位国舅爷是大宋最顶尖的纨绔,更是一位商业奇才,又有圣眷在身,给国舅爷个面子,就是给圣人一个面子。
所以想要求的一张帖子的豪商巨富,如同过江之鲫一般,络绎不绝。
由于人太多,曹佾直接规定,家产低于十万贯的,不允许参加,直接打消了一部分想要攀龙附凤之人的心思。
庆历二年九月初一,曹佾率领潘肃、柳羽早早的等在宫门口,三位眉开眼笑,见一个人,便发一张请柬,烫金的请柬,煌煌大气,很是豪华。
“哟!景休啊!”一个老头缓步而出,正是贾昌朝,他笑眯眯的看着曹佾等人道:“听说你们搞了一个什么扑买大会,怎么?来发请柬了?”
曹佾赶忙送上一封请柬,笑道:“贾大人,明日卯时二刻,还请贾大人赏脸光顾。”
贾昌朝毫不客气的结果请柬,啧啧有声道:“国舅爷的扑买大会,某一定要参加的。”
“混账小子!”一个洪亮的声音笑骂道:“你们三个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也就圣人宽容,竟然让你们堵住了宫门,否则早就乱棍打死了。”
一个气度不凡的老者走出来,这老者三缕长髯,面目古朴,举止洒脱,很有魏晋之风。
“爷爷!”柳羽连忙扶住老者,撒娇般的道:“孙儿如今也年纪大了,总不能一直靠家里不是,自己弄点钱花花,爷爷明日也要光顾哦!”
说完,柳羽直接塞给柳涉一封请柬,竟然连自家人都不放过。
柳涉今年也快六十了,年纪不小,但是精神矍铄,龙行虎步,很有气势。
柳家与其他将门不同,柳家乃是千年世家,从盛唐之时就崛起,根基深厚,家中多有在朝为官者,无论军中还是朝中,文武齐头并进,不是曹佾这般大宋将门所能比拟的。
加上柳涉为人不错,很是有些威望,将门弟子,还是很怕他的。
有柳涉在旁,别人也不好意思不接请柬,一会的功夫,数百张请柬散发的一干二净。
深夜,大内之中垂拱殿。
陈琳心疼的看着赵祯伏案提笔不缀,正值春秋鼎盛的赵祯,精力旺盛无比,日日处理政务道子时才休息,如今已经生了华发。
“官家,歇息一会吧,长公主殿下送来了一些甜品,说是请官家尝尝。”
赵祯闻言,露出慈爱的笑容,停下了手中的笔,陈琳赶忙上去,接下了御笔放好,然后又变魔术般的取出一个食盒,食盒之中,隐隐传来冰凉的气息,显然食盒中是冰镇的甜品。
打开食盒,两个精致的蛋卷出现在赵祯面前,赵祯取出一只,咬了一口,顿时满口香甜,一丝丝凉意在唇齿间萦绕,很是舒服。
“这甜品倒是不错,很是精巧,这可不是小安儿能做出来的,宫中也没见过,是谁送来的?”
陈琳开心的笑了起来,面上如同盛开的一朵老菊花,官家喜欢就好。
“是国舅爷送来的,说是蓬莱那边传来的小玩意,送给长公主尝尝。”
蓬莱啊!赵祯神情恍惚,蓬莱那个未二郎也不知道身体大好了没有,此人颇有才情,磨练一番,当是柱国之才啊!
一想到未二郎为了一些战马,赵祯就觉得不值,密奏之中说,未二郎竟然累的吐血,是什么战马能及得上一位奇才?当真是不知所谓,就算是汗血宝马又如何?治国当用贤臣才是大道,不然战马再多又有何用呢?
不得不说,在满朝儒家士人的熏陶下,赵祯或者自愿或者不愿的,对于武人的好感,绝对不多,大宋不杀士大夫,但是武人的命不值钱。
赵祯吃完了冰淇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笑呵呵的道:“听说景休今日在宫门堵住了百官,很是发了一些请柬,怎么就没有朕的?”
陈琳连忙摸出请柬,笑道:“国舅爷早就给官家备下了,还留了最好的包间,不过国舅爷说了,不许官家出手扑买。”
赵祯莞尔一笑道:“朕这个天子富有四海,但是实际上手里连十万贯都没有,景休是嫌朕穷啊!”
陈琳搭腔道:“国舅爷据说有点石成金的法术,明日的扑买大会,邀请了开封九成的富商,还有百官中顶尖的世家,想来是要宰肥羊了,官家不如去给国舅爷撑撑场面也好,省的贱卖了宝物。”
赵祯瞥了陈琳一眼,打趣道:“你这老家伙,景休给了你多少贿赂,竟然给他说起情来了!不过你说的对,朕还是要去的,景休说了,不让扑买,他这次是要坑人,还是要往死里坑!朕可不富裕,却不能被他坑了!”
主仆二人相视一笑,都像是偷了老母鸡的贼。
庆历二年九月初二,神光跃青龙,财气喜重重,求谋百事全,横财也兴隆。
这一日,樊楼不营业,全力筹备起晚上的扑买大会,一时间,开封人兴致勃勃,都在猜测,这扑买大会上,到底会出现什么宝物。
第62章 坑人的开始
樊楼内,曹佾、柳羽、潘肃三人团团而坐,看着依旧在忙碌的酒楼众人,兴致勃勃。
曹佾嘿嘿笑道:“玻璃制品起拍价三百贯,今日要是不把那些人坑的底裤都不剩下,我曹景休算是白活了。”
“美轮美奂,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宝贝儿!”柳羽捏着一只巴掌大的玻璃环佩,啧啧有声道:“三百贯的起拍价,我觉得有点少了,应该一千贯起拍才是。”
潘肃闷声道:“这玩意就是沙子烧的,赚的狠了,怕是过三五年会有人找我们算后账啊。”
曹佾不屑的道:“谁敢?咱们几个手拉手,就算是文官也不用怕,赚钱嘛!你情我愿的事情,至于三五年后,那是你自己有眼无珠,又关我们什么事?”
柳羽兴奋的整个身子都在发抖,今天特么要是做成了,一年之内都不用干别的了,数钱玩就够了,想到这里,柳羽不由身体发虚,说道:“景休兄,西夏与辽国的使臣也请了,咱们可劲的坑他们都没事,毕竟大家是敌对的关系,只是如果咱们自家人胡乱砸价怎么办?”
曹佾犹豫了一下,才冷声道:“一个个把铜板都埋在地窖里发霉都不愿意拿出来,今日不坑他们都对不起自己,他们砸价就让他们砸,不过给西夏和辽国准备的物件,必须让他们拿到手,二郎说了,这可是能直接把岁币赚回来的,有了这笔钱,官家今年也能好过一点,最起码军中的俸禄不会拖。”
今天的开封,注定是要载入史册的,中午刚过,就有与曹佾等人相熟的将门弟子前来捧场。
最先来的是杨家的杨怀玉,杨家如今没落了,顶门的只有一个杨文广,已经年近五十,还迟迟得不到重用,做了带御器械,杨怀玉就是杨文广的儿子,今年只有十七岁,也是纨绔子弟,天天不干正事,就知道章台走马。
“哟!怀玉兄!”柳羽笑吟吟的道:“听说你被老太君禁足了,怎么?被放出来了?”
杨怀玉冷笑一声道:“原来是你小子,上次说好的一起去翠云楼,你倒好,自己跑了,害我被老祖宗惩罚,今日哥哥就给你个教训!”
杨怀玉作势要打,柳羽这小身子骨可不是对手,他连忙道:“怀玉兄稍慢,今日可是大事,小弟可不能破了相,小弟补偿你一下就是。”
说完,柳羽恋恋不舍的把手中把玩的玻璃环佩抖手抛给杨怀玉,说道:“便宜你小子了,这东西可是今天的扑买品之一,价值连城啊!”
杨怀玉接过环佩,顿时双眼一亮,身为纨绔弟子,最不缺的就是眼力价,更何况杨家也曾风光过,虽然风光不再,但是眼界不差,他一眼就看出来,这环佩虽然没有柳羽说的价值连城那般跨夸张,但是价值千金一点都不过分。
“怎么样?怀玉兄,这环佩足以赔罪了吧?”柳羽笑吟吟的看着杨怀玉道。
杨怀玉收起玻璃环佩,满意的道:“还不错,算你小子有良心。”
“怀玉兄今日带了多少钱过来?要知道,今日扑买的,可都是稀世罕有的宝物,钱带少了,可就要空手而归了。”
杨怀玉面色不虞,他们家不像曹佾他们,家里面一门心思的都是报国之心,经商这种事情,都是小打小闹,钱财虽然有些,但是却不会让他拿去挥霍,所以他这次来,只是充充场面,并没有带多少钱。
柳羽嘿嘿笑道:“没关系,怀玉兄既然来了,就是给我们兄弟面子,只是这次扑买不同寻常,过会还需要怀玉兄帮帮忙。”
两人低声交流,一旁的曹佾与潘肃相视一笑,妥了!杨怀玉成了托了!
华灯初上,开封终于热闹了起来,酷暑已经过去,习习凉风,让行人心情很好,大宋没有宵禁这回事,是对商贾最大的宽容,所以大宋的财富之高,冠绝历代。
樊楼外更是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虽然很多人进不去,但是不妨碍他们看热闹不是。
站在大庆殿前的赵祯遥望开封,发现热闹的开封,似乎注入了一股异常的活力,路上行人如织,在开封形成了别样的风景。
好大的阵仗啊!也不知道景休他们能不能把岁币送出去的钱给赚回来。
帝王多寂寞!赵祯也不例外,他也是有请柬的,只是去不去,却成了一个大难题,他已经很久没有微服出巡了,整日里在宫中处理政务,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只是如此热闹的场面,让他如何按捺的住?尤其是今天还有好戏上演,赵祯更是心痒难耐。
陈琳鬼魅一般的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笑呵呵的道:“官家既然有兴趣,为何不亲自去一趟,有老奴与带御器械在,想来是没有人能对官家不利的。”
赵祯闻言,笑骂道:“你个老东西,天子一举一动都关乎国家,怎能轻易出宫?当年朕少不经事,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还能行顽童行径不成?”
陈琳赔笑道:“深宫禁苑,毕竟看多了也无趣,今日开封如此热闹,官家怎能错过,寻常臣子还有休沐之日,官家身为天子,怎能日夜操劳,若是把身体熬坏了,那可不是万民之福,不若也出去逛逛。”
赵祯点点头道:“你去安排吧,通知景休即可,万万不可惊动他人。”
陈琳欢天喜地的去了,看那兴高采烈的样子,也是在皇宫大内憋得久了。
曹佾从后门鬼鬼祟祟的去迎接赵祯,一路带着赵祯从秘密通道进入了樊楼的天字第一号包间,便陪着赵祯不再出去。
“景休,今日是你举办的扑买,你自去便可,朕就在这包间里,不会出去的,你放心就是。”
曹佾笑道:“官家,扑买大会自有专人去做,臣虽然是主家,但是却不需出场。
这个房间是位置最好的,能把樊楼一览无余,而且外人还看不到房间里的情形,官家今日就看看,臣能不能把您的岁币给您赚回来。”
第63章 香水与镜子
樊楼之上灯火通明,最中央的一处临时修建的高台上,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走了上去,中年人叫曹洪,曹家的子弟,一身的本事,都在经商上面,颇有建树,所以曹佾便让他主持扑买。
“咳咳!”曹洪清咳一声,笑道:“诸位静一静,且听某一言。
我曹家今日得了一批珍宝,不敢说天下无双,那也是绝世之物,曹家不敢独享,本应送去宫中,但是大家都知道,圣人一向俭朴节约,不喜奢华,所以令曹家把这一批珍宝拿出来,进行扑买,大家一会若是看上了,就请出价。”
刚说完,低下一个老头便叫道:“景玉兄,什么好东西咱们没见过,你就开始吧,也让我们见识见识,这些天京城议论纷纷的珍宝,到底是什么物件,老汉今日带了一万贯,要是看的上眼,就买下一件,也算是给景玉兄一个面子。”
众人一阵哄笑,说话的这老头叫高处恭,老头子今年九十多岁了,头发胡子都白了,但是没人敢小瞧他,他爹是当年帮助赵大立国的名将高怀德,高家虽然也被文官打压,但是老头子一日不死,就没有人敢下黑手。
曹洪笑了笑,对老头拱手施礼道:“高叔既然有意,那一会千万不要客气,即是扑买,自然是价高者得,小侄可不会手下留情。
天色已晚,我们这就开始吧。
第一件!域外香水,无名!拢共十瓶,底价三百贯!请诸位出价。”
曹洪身后,一个衣着得体的侍女端了一个盘子上来,盘子上盖着大红绸,曹洪上前,一把揭开红绸,露出了里面的真容。
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三寸高的瓶子,瓶子通体透明,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线,让人迷醉,众人不知香水是什么,但是觉得光是那流光溢彩的瓶子,就绝对价值不凡,瓶子中有整整一瓶青绿色的液体,更衬托出这液体的珍贵之处。
曹洪拔开瓶盖,捻出一根羽毛,轻轻的沾了一些那液体,随手挥洒出去,顿时空气之中,有一丝淡淡的香气。
曹洪把瓶子交给侍女,让侍女绕着樊楼洒了一圈,一脸痴迷的道:“此香水只需一滴,便能经久不散,更有养颜之效,至于是不是真的,景玉不敢大言!诸位出价吧!”
“一千贯!”高处恭当即就喊了出来,他是第一个出价的,又是年高德劭的名将,更出名的是从来不跟人讲道理,老头子别看九十多了,房里娇妻美妾还是不少,见到这香水,登时就想到了自己刚纳的一房妾侍,迫不及待的就喊了出来,还虎视眈眈的环视一周,谁敢跟他抢,后果难料。
“一千贯一次!”
“一千贯两次!”
“一千贯三次!成交!第一瓶香水,归高叔叔所有。第二瓶,同款香水,三百贯底价,请出价!”
赵祯心惊胆战,一千贯,足够一家五口舒舒服服的生活一辈子了,没想到这瓶子里的东西竟然如此值钱,这要是弄个一万瓶,一年的税赋都有了,买香水就够支撑大宋了。
一旁的曹佾看着赵祯的模样,怎么会不知道他怎么想,曹佾当即道:“官家,这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十瓶香水,一瓶一千贯,但是一万瓶香水,一瓶酒只值十贯了。”
赵祯点点头,不过心中依旧感慨,大宋的官们,是真的有钱啊,一千贯眼睛眨都不眨就扔了出来,只为那一瓶子香水。
下面的拍卖还在继续,十瓶香水,最低的也有一千贯,最贵的卖出了一万贯的高价,是辽国使者,此人叫耶律仁先,是辽国帝族,深的辽帝耶律宗真信任,见到香水,如同猫儿见了鱼一般,辽国是契丹族建国的,说是野蛮也不为过,只是建国之后,开始仰慕中原繁华,时常从中原弄一些书籍、诗画之类的装点门面,但是他们常年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香水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一般。
还有一瓶被西夏的使者张元买了去,花了九千贯,这张元是汉人,但是负气倜傥、有纵横才,在大宋累试不第,自视才能难以施展,遂决心叛宋投夏,妥妥的二五仔,但是被李元昊尊为军师,封为国相,此次出使大宋,是为了岁币而来。
十瓶香水,总共拍出了近七万贯,让曹佾都不淡定了,早知道应该让二郎多弄一些的,这样也好拿去送人情。
曹洪满面红光的站在台上,大声呼喝到:“第二件宝物,玻璃镜!此镜乃是稀世之物,照人纤毫毕现,站在镜前,就能把自己看的一清二楚,总共有三十件,五百贯低价,价高者得!”
一尺大小的玻璃镜被侍女挨个摆了出来,两个侍女各自抱着一面玻璃镜,如同抱着绝世神器一般,绕着樊楼走了一圈。
众人看去,只见镜中人当真是纤毫毕现,连面上的寒毛,都能看的一清二楚,若是弄回去一面,每日里梳妆一番,岂不美哉!
“诸位,请出价!”
“一千贯!”
“一千五百贯!”
“三千贯!”
“四千贯!”
“五千贯!”
。。。。。。
随着喊价声不断提高,曹洪觉得自己的腿都打飘了,直到有人喊出七千贯的价格,第一面玻璃镜,总算是拍了出去。
随后价格不断增高,三十面玻璃镜,除了第一面的七千贯,最低也卖到了一万三千贯,暴利无比。
包间里的赵祯目瞪口呆,曹佾满面通红,他不由又想到了未央,看来玻璃镜果然不能放出来,这可是大杀器。
三十面玻璃镜,足足买了两百五十万贯之多,平均下来,每面八万贯,这个数字惊呆了赵祯和曹佾,他们不由同时感慨,大宋的人,是真有钱啊!只是这钱,为何平时看不出来呢?
其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辽国与西夏不停的抬价的原因,这两个国家仿佛约好了一般,你争我夺的不亦乐乎,都想弄几面回去,献给自家皇帝。
第64章 疯狂
镜子的热度慢慢消散,曹洪几乎嘶吼道:“下一件,乃是与镜子一通寻到的一件奇物,这些物品,乃是在东海深海处打捞出来的,乃是上古奇物,绝无仅有。”
四个侍女共同抬着一个方台走了上来,曹洪上前揭开方台,顿时宝光四射,一件玲珑剔透的马踏龙雀显露了出来。
“上古神物马踏龙雀,如今天下仅此一件,底价一千贯!请诸位出价!”
众人目眩神迷,尤其是张元与耶律仁先同时激动了起来,无论是辽国还是西夏,都是骑在马背上的民族,辽国的北地马,西夏的青唐马,是如今天下最顶尖的神驹,立下了不世之功,对于马的痴迷于热爱,远远超出了大宋的想象。
马昂首嘶鸣,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三足腾空、飞驰向前,一足踏飞燕。一匹躯体庞大的马踏在一只正疾驰的龙雀背上,小龙雀吃惊地回过头来观望,表现了骏马凌空飞腾、奔跑疾速的雄姿,马微微地偏向一侧的头高昂着,前面头顶的鬃毛和后面的马尾一致向后方飘飞,浑圆的躯体呈流线型,四肢动感强烈,三蹄腾空,右后蹄踏一展翅奋飞、回首惊视的“风神鸟”龙雀。
“五万贯!”张元毫不迟疑的喊道。
“十万贯!”耶律仁先毫不退让。
“十一万贯!”
“十二万贯!”
。。。。。。
眨眼间的功夫,这尊马踏龙雀,已经喊价道三十万贯,就算是以富庶著称的大宋商贾,也禁不住打了起来寒颤,眼睁睁的看着两位异国使臣不断抬价。
“四十万贯!”耶律仁先财大气粗,底气十足道:“张元,你要掂量掂量,你们西夏刚建国,若是真的与我大辽为敌,是什么后果。”
四十万贯,已经到了张元的底线,因为大宋虽然要付给西夏岁币,但是这些岁币,转眼间就会送给辽国,西夏只是过路财神罢了,而且西夏并不富裕,李元昊穷兵黩武,并不一定会支持张元为了一尊马踏龙雀,就花了一年的岁币。
于是张元退缩了,耶律仁先心满意足的去缴纳了钱财,抱着马踏龙雀,张狂无比。
台上的曹洪笑道:“张使臣勿恼,接下来还有好东西。”
高台轰隆隆响起,一个方台从高台之中升了起来,足足有一丈有余,才缓缓停下,可见绸布之下的物件,到底是多么的庞大。
曹洪揭开绸布没,顿时一尊一丈高下的佛像出现在众人面前,流光溢彩,美轮美奂,灯光照耀下,佛像脑后显出一轮光圈,如同智慧之轮一般,让人痴迷。
众所周知,李元昊崇尚佛教,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这尊佛像,无论如何,也要弄回去,不惜代价的弄回去,只要弄回去,就是大功一件。
想到这里,张元豁然起身,尖叫道:“二十万贯,再加今年的岁币,外加两万头犍牛,我西夏不要了,这尊佛像,本使一定要拿到手,谁敢跟我抢!”
说实话,大宋给西夏的岁币折合起来,不过是三十万贯,张元加上二十万贯,也不过五十万贯,但是那两万头犍牛,若是来到大宋,可就不得了了,牛这种东西,在大宋从来都是稀缺品,多少都不嫌多,至于能不能拿到,却没有人关心了。
曹洪呼吸一窒,顿时满室哗然,这张元当真是下了血本,连岁币都不要了,这佛像虽然尊贵,但是也太下血本了吧,也不怕回去被李元昊砍了脑袋。
耶律仁先犹豫了一下,他可没有张元的胆子,再说了耶律宗真也不是昏君,孰轻孰重还是能分得清的,大辽虽然也崇信佛教,但是若是把岁币不要了,弄回去这么一尊佛像,耶律仁先觉得太亏本。
“好!马踏龙雀归张使臣所有!还请张使臣去后面交割一下。”
张元兴奋的冲进了后台,去做交割去了,他听到曹洪喊道:“神狼!”
一尊不比佛像小哪儿去的玻璃狼露出了高台,碧绿色的一尊神狼,仰天咆哮,双目之中镶嵌着两颗绿莹莹的宝石,闪烁着凶狠的光芒,两颗锋利的尖牙呲了出来,两只耳朵直直树立,似乎永远不会俯首帖耳表示臣服,一身狼毫清晰可辨,结实的肌肉高高隆起。
耶律仁先的呼吸顿时粗重了起来,他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轻轻的抚摸着神狼,如同抚摸着恋人一般,不舍得放下手。
“景休,我怎么觉得,你就是故意坑使臣呢?”赵祯满面春风,眼睛放光的看着那尊神狼,若有所思的问道。
曹佾不敢隐瞒,连忙说道:“官家,这东西是未央弄出来的,本来比这些小,但是未央觉得,既然要坑,也要让人心甘情愿的坑,西夏李元昊极度崇尚佛教,所以未央弄出了一尊佛像,辽国本是契丹,他们自诩为狼的子孙,所以未央做出了一匹巨狼。
看似美丽不可方物,但是官家若是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只怕就不会如此了。”
赵祯来了兴趣,问道:“莫非这种奇珍异宝,还能遍地不成?”
曹佾压低了声音道:“这东西的成本,连一贯钱都没有,这就是遍地都是的沙子,未央以神仙手段,作出了这种玻璃,又浇筑成各种形态,才有了这些东西,看似价值连城,实则一文不值。
未央之意,就是用这种东西,把今年的岁币好歹减少一些,这样官家也会轻松一些。”
赵祯一愣,细细的向着神狼看去,顿时觉得索然无味,原来都是沙子啊,看来辽国和西夏的使臣简直就是傻子啊!
不过转念一想,赵祯脸就红了,若是曹佾不说,他这天下至尊,满朝文武,可不都是傻子吗!
曹佾继续道:“未央说了,只要咱们能缓几年,国内整军备武,大治天下,足以抵挡邻居的侵扰,到时候就算是收服幽云与河套,都不是难事。
这事我们研究过,很有可行性,官家一定要保密,就算是我姐姐,也不能透漏。”
赵祯认真的道:“放心,你们既然有此雄心,朕就看看,你们能做到哪一步!”
第65章 铁矿
这个时代很富有,非常富有,富有的程度达到了就算是西夏这个刚刚立国没多久的国家,也很有钱,富有到辽国的钱多到了没地方花。
既然有钱,那就要花在该花的地方,所以张元与耶律仁先很舍得花钱,他们认为花的很值。
几十万贯,几百万贯的往外扔,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所以当滕子京说辽国使臣耶律仁先花了两百万贯,把那只玻璃巨狼收入囊中的时候,未央的脸色极为精彩,精彩的如同开了颜料铺子一般,紫的、粉的、红的、黑的、黄的、绿的,最后恢复成正常颜色,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叹息道:“有钱啊!真有钱!区区大辽,竟然直接拿出了两年的岁币,当真是有钱!不过咱们大宋的人也不差,几十万几十万的往外扔,也不怕圣人一怒之下来个抄家灭族!”
滕子京也叹了一口气,大宋有钱,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是世家大族,竟然达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平常还装的一副清廉的样子,一日三餐白菜豆腐,简直就是可杀不可留。
大宋钱荒,就是你们造成的!大宋缺少军饷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见拿出来一下?大宋治河的时候,一个个都装孙子!但是见到好处的时候,一个个都不让步,都成了狼!
朝廷衮衮诸公,就是这副嘴脸吗?这大宋再不变法,只怕就要亡国了!
滕子京此刻极度的思念范仲淹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恨不得直接上奏,让皇帝把这些清正廉洁,又有本事的大臣召回京中,把那些尸位素餐的家伙,全都滚去岭南。
未央看着滕子京不断变幻的面色,怎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他没有闲工夫想这些国家大事,在想国家大事之前,未央觉得自己还是把自己活好才是正办,若是自己不够硬,只怕都不用皇帝,随便来一个相公,就能把自己吃的死死的。
转日,未央去了沙门岛,直接把沙门岛一众悍匪接了过来,送入了杜家庄,只留下三百余人,都是老弱病残,不能上战场的,留守沙门岛,至于鲁常与雷五等,未央让杜鹏程兄弟严加训练,不听话就打,打死算逑。
未央的一千部曲,终于全部凑齐了,顺带着还弄了两千效用,整整三千部下,只要加以训练,全都是可用之士,而且无论是杜家庄众人还是沙门岛悍匪,全都是身手不俗的人物,一旦训练出来,绝对是一股强大的军力。
飞鱼服已经分发了下去,不过飞鱼有角,乃是类龙,为了不落人口实,未央直接把飞鱼换成了大鹏,虽然未央执拗的称呼为飞鱼服,但是大家却觉得不伦不类,一致口径,称为飞鹏服!
飞鹏服紧身舒适,让众人很是喜欢,整日里穿着,根本就不舍得换下来,有的人连睡觉都穿着,威风的紧!
有余没有好的兵器,虽然冶铁作坊皇帝已经批准了,但是铁矿石还没有开采,从外地运太过劳心劳力。
未央记得蓬莱是有铁矿的,不止有铁矿,而且有金、铅、锌、大理石、石灰石、氟石、花岗石等矿物,虽然储量不是很多,但是用来支撑锦衣卫所用,却是绰绰有余。
于是未央又找到了贾章头上,借来县志,细细研究,终于找到了铁矿所在之地,便让独家兄弟,带着三千锦衣卫,又招募了一些工人,前去采矿。
未央自己,则带着杜宇溟还有一些工匠,直接来到了铁矿边上,铁矿在一个叫做大柳村的村子边上,大柳村村民只有一百余人,常年务农,却只能三餐得饱,如今竟然有人来动他们的地,虽然补偿不少,但是农家以地为生,没了地,他们还能干什么?
村长柳老大今年年近六十,但是却身子骨硬朗,寻常年轻人也比不上他,他气势汹汹的不断阻挠开矿,甚至于与锦衣卫发生了冲突,未央早有交代,不得扰民,所以锦衣卫只是讲道理,但是村民却有人动了手,这事就捅到了未央这里。
未央亲自请柳老大还有村里的带头人来到了临时搭建的房子里,开门见山道:“诸位乡亲,我们在这开矿,也是为了大家伙,虽然占了一些农田,但是我向大家保证,一定有足够的补偿,这补偿不是一年,以后年年都有,乡亲们觉得还行吗?”
众人一愣,这个方案已经很不错了,他们一年到头种地,也不过恰好果腹,但是补偿款不少,足够一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活了。
柳老大叹息一声道:“小郎君,我们都是干农活的,如今你们用了地,我们没得地方干活,就算是有补偿,但是好逸恶劳,岂非长久之计,长此下去,只怕大柳村,就要出不肖子孙了。”
未央想了一下,也是,你直接给人家钱,把人家养起来,早晚会形成毛病,吃喝嫖赌,沾染一样,都不是农家人乐意看到的。
想了一下,未央便道:“是我想差了,既如此,老丈看这样可好?矿上缺人,你们村的人,有愿意的,便上矿上帮工,月俸按照一月三贯钱如何?”
柳老大闻言,吓了一跳,三贯钱,老头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他连忙摆手道:“不成不成,钱太多了。”
古人真是淳朴啊,三贯钱,在未家的作坊里,只是工匠最低的薪酬,风雅阁跑堂的小小厮如今薪水都一个月十贯了,有人出二十贯三十贯都不愿意跳槽。
“老丈,三贯钱不多,但是足够一家几口生活的舒舒服服,而且靠着自己的双手吃饭,又有什么不行的?就这么定了,谁想去矿上,就去找工头报名。”
工头就是曹三水,这家伙自从与未烟认识了之后,便跟着未央建作坊,造玻璃香水,做的很是不赖,如今已经成了未家的工头,而且曹三水还识字,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了,因为办事老实厚道,井井有条,很是得未央的欢心。
这还有什么说的,大柳村一百余人口,成年的男丁不少,全部报名,曹三水一一记录了下来,就算是妇孺,也招了一些家庭困难的,为矿上的人洗衣做饭。
第66章 天马
大柳村的事,只是一件小插曲,只是令未央没想到的事,这个小插曲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曹三水办事仔细,谁有的员工,都记录在案,性别、年龄、擅长之类的一点都不少。
没想到的是,区区大柳村百十人的小村子,竟然有十几位铁匠,那柳老大,竟然是一位大匠,未央亲自查看了柳老大打造的一把菜刀,纹理清晰,铁质甚至超出了大宋如今的水平,虽然不能吹毛短发,但是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品,就算是拿到战场上,都算的上利器。
虽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是柳老大的技艺,绝对是大匠的水准。
高手在民间啊!
未央的心顿时就热络了起来,直接把柳老大请了过来,又是端茶倒水,又是奉上美食,搞的柳老大坐立不安,直接带着哭腔道:“小郎君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老汉可不当不起小郎君如此礼遇。”
“当得起当得起!”未央搓着手道:“老丈的技艺,已经到了大匠的水准,无论如何礼遇,都不算过分。”
大匠啊!这可是宝贝,历史上出名的大匠不多,但是绝对都是登峰造极的人物,无论是哪一行的大匠,那都是抢手无比。
柳老大唯唯诺诺道:“小郎君,老汉只会打些农家用具,算不得什么大匠。”
未央大手一挥,豪气勃发道:“一事通百事通!老丈不用担心,只要老丈愿意,我愿意以月俸百贯聘请老丈,作为冶铁作坊的技术总监!”
柳老大顿时就痴呆了,一百贯!一百贯啊!
未央还以为老汉不愿意,连忙道:“钱是不多,但是以后还能涨,只要合格的钢铁炼出来,小子一定不吝钱财。”
柳老大连忙摆手道:“莫要折煞老汉,小郎君既然用得上老汉,老汉就做那什么技术......技术总监就是。”
未央大喜,紧紧的握住柳老大粗糙的双手,激动无比,柳老大连连抽动,想要把手抽出来,奈何未央力气竟然十分大,只得由未央去了。
于是柳老大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一张张稿子,都是未央早就画好的图纸,全都是冶铁之法,还有建造高炉之法,让柳老大大开眼界,曹三水整日里给柳老大端茶倒水,拿出了伺候祖宗的劲头,这让别的工人羡慕无比,一个个如同牛犊子似的,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技术,期待未来有一日,自己也有一个自己的办公室。
一切就绪,未央便御箭来到了荷兰,这地方这时候属于罗马帝国,人们被中华成为红毛鬼。
未央此来的目的,自然是弗里斯兰马,这种世界一流的骏马,绝对要弄到手才行,光凭那身高,就能碾压北地马与青唐马,只要有一千弗里斯兰马骑兵,就能纵横天下。
不过未央并不抱希望,他来到荷兰之后,虽然找到了弗里斯兰马,但是数量并不多,数十个马场,也只有不到两千匹,虽然组建骑兵足够了,但是未央却希望更多,越多越好,他寻找了许久,终于放弃了,一次运七十匹马,把两千多匹弗里斯兰马全部偷了去。
负责马场的杜风云看到弗里斯兰马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天呐!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光是肩部,就比普通人的个子还高,简直就是洪荒巨兽,两千匹马密密麻麻,肩高一米八,头颅扬起,足有两米有余,长长的鬃毛,长长的尾巴,粗大的马蹄,两千匹马一动,便是地动山摇。
最前头那匹马王肩高两米多,扬起头颅,足有三米有余,寻常人连碰都不敢碰,浑身黑色油亮,透着一层淡红色光辉,仿佛从九天而来,裹在阳光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无论是什么人,只要看一眼,无不为之倾倒、迷醉。
三米高的神马,那是什么概念?寻常人连马的身子都摸不到,只能摸摸马腿,成为马王的狗腿子。
杜风云喉咙咯咯直响,他很想狂呼两声,两千匹神马,就是一千铁骑,有了这铁骑,还怕什么辽国,还怕什么西夏?老子都敢上阵,直接把那两个蕞尔小国干趴下。
不止是他,整个马场都疯狂了起来,这特么哪是马啊!小郎君莫不是把天帝的坐骑偷了下来?这就是天马啊!
弗里斯兰马虽然看似凶猛,打起来更凶猛,但是极为通人性,只要善待,就能打成一片。
只是那匹马王,很是骄傲,除了未央,谁能不能近身,这让杜风云很是头疼,因为不能近身,就不能喂养,总不能看着马王饿死吧。
最后未央出了个主意,把自己的穿过的衣服,交给了杜风云,让杜风云改了一下,做成马甲穿在身上,亲自未央马王。
马王不排斥了,就像骑上去试一试,不过杜风云七十多岁的人了,谁敢让他冒险,好说歹说,才打消了老头子跃跃欲试的梦想。
未央三令五申,这批马必须保密,无论是谁,都不能透露,否则严惩不贷。
养马的这批马夫,都是曹佾几人搜罗来的,本来就是他们的部曲,如今跟了未央,自然也是忠心耿耿,赌咒发誓一定不让天马的消息泄露出去。
被称为天马的马场,设置在了极为隐秘的一处山谷,本来是籍籍无名,现在唤作天马坑,方圆十里左右,加上山路,足够天马奔跑的了。
所有喂养天马的马夫,全都住在天马坑,没有绝对的理由,不得外出。
至于未央,如今在农庄里抱着一只白色的幼兽,正在殷勤的喂养。
这只白色的幼兽,未央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在偷天马的时候,咬住了他的裤腿,他觉得可爱,就顺手弄了回来。
小家伙一进了未家,就获得了全家的喜爱,尤其是未烟,还拿出来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给小家伙吃,偏偏小家伙不理不睬,未烟拿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整日里跟着小家伙,拽着尾巴非要跟小家伙做朋友。
第67章 闲人逛街
小家伙虎头虎脑,甚是可爱,而且很是粘人,经过几日的喂养,未央走到哪里,这家伙就跟到哪里,俨然一个小跟班。
未央有了个小跟班,小跟班还有两个小跟班,李思甜也喜欢上了这只白色幼兽,整日里与未烟一起,缠着小家伙,片刻都不得消停。
不过未央越来越觉得奇怪,小家伙像只小猫,雪白的皮毛,萌萌的大眼睛,更为奇特的是,小家伙背后长着两只翅膀一样的东西,就像是后世的天使猫一般。
是不是天使猫,未央也不确定,因为小家伙脑门上,若隐若现的,有一道“王”字纹,十分奇特。
小家伙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鱼干,最好是炸的酥酥的小鱼干,别看小家伙小,但是食量可不小,一顿能吃指头长的小鱼干,至少也得十条。
这完全就不是猫的食量,幼年的老虎也不过如此了,别不是弄了个猛兽回家吧?
未央想到这里,不由吓了一跳,没听说过天使虎、天使狮、天使豹之类的啊?变异了?
算了!不去管它,反正自家人喜欢就好。
未央恬不知耻的为小家伙取名小白,一想到蜡笔小新的那只小白,未央就很是舒爽,至于未烟强烈要求的白姝以及杜氏认为的百灵,都被未央义正言辞的否定了,他觉得小白,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底蕴来,被大家好一顿鄙视。
马场在养马,冶铁作坊也在有条不紊的按照未央的方向走,至于玻璃作坊以及香水作坊,早就不需要未央去问了。
未洵在苦读,打算参加省试,也就是会试,想要一试身手,看看自己能不能科举入仕,对此,未央很是期待,毕竟他的科举之路,已经被生生的阻断了。
所以不可否认的,未央成了个大闲人。
闲人有闲人的活法,未央带着未央与李思甜,肩膀上蹲着一只可爱的小猫咪,让小贺驾着马车,向着蓬莱而去。
说实话,未央虽然来到了这个世上,来到了蓬莱,但是从未真正的观察过蓬莱,他一直都很忙,从来到这里的第二天,一直忙到了现在,忙了几个月,终于闲下来了。
进了蓬莱,让小贺赶着马车前往风雅阁候着,他们三人外加一只猫,百无禁忌的在蓬莱村闲逛。
不得不说,贾章确实有真本事,不是那些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蓬莱被他治理的百业兴旺,商贸大兴,街道上很是热闹,讨价还价的声音,让未央如聆纶音一般,实在是太亲切了。
各种小吃来一遍,各种好玩的玩具来一个,哟!还有玩杂耍的?
一块空地上,一个汉子带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正在表现顶碗绝技。
那姑娘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小姑娘迈着舒缓的舞步,用手上的顶针和小碟敲着节奏。继而,逐渐加快了步伐,时而独自芭蕾般疾速旋转,时而组合为千手观音,如几十只翩翩的蝴蝶,飞舞在你面前。
微风一般是轻盈的舞步;花开一般是飞旋的长裙;风铃一般是首饰的撞击;葡萄一般是黑亮的瞳仁;杨柳一般是纤细的腰肢。耸立的白瓷碗稳稳地随着姑娘的身姿飘来移去,组成一幅幅流动的画面:似天空的行云,如地面的流水。
每一个舞姿都透出浓郁的少女风情;每一个舞姿都充满青春的活力;每一个舞姿都令人叹为观止,使人陶醉于浓烈的艺术享受中。
“好!”围观群众使尽的拍着巴掌,未央的巴掌都拍红了,未烟与李思甜更是兴奋的坐立不安。
大汉抱拳一圈,朗声道:“我们父女行走江湖卖艺,就是混一口饭吃,各位父老乡亲,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说完,捧着一个粗瓷大碗,挨个到群众面前。
有的人看见就偷偷溜了,有的人给个三五文,有的不差钱,给个几十文的也有。
轮到未央时,他伸手去摸钱袋子,不曾想摸了个空,只见未烟从钱袋子里摸出一个银元宝,讨好的放在大碗里,憨乎乎的道:“姐姐长得真美,舞跳得也好看,姐姐给我做嫂子吧!”
那小姑娘神情一滞,面现绯红。
丢人啊!未央面色通红,连忙对大汉与那小姑娘道:“我家妹妹疏于管教,不周之处,还请见谅。”
那大汉似乎不以为意,哈哈大笑道:“没事没事,这孩子心思单纯,不碍事的。”
李思甜也甜甜的道:“我家郎君也是有身份的,姐姐嫁过来做妾,此生也算掉进了福窝里了。”
未央的脸色顿时就黑了,李思甜小小年纪,怎么就会编排人了?回头得好好跟老李寥寥,丢人啊!
大汉面色不虞,小姑娘面色也不大好,四岁的孩子说什么,没有人在意,但是十岁的孩子就不一样了,大宋女子一般早熟,十五六岁就嫁人了,这明显就是话里有话啊。
未央觉得今天丢脸都丢到姥姥家了,一把拽起两个小姑娘,飞也似的逃了。
大汉看着觉得有趣,不由笑了,那姑娘也莞尔一笑,似乎极为好玩。
拐过街头,未央顿时就怒了。
“好好的杂耍,你俩净出幺蛾子,下次再这样,以后就不带你们出来玩了。”
未烟撇撇嘴,不以为意,李思甜面色一黯,旋即恢复如常,两人手拉手,直接丢下了未央,向风雅阁走去。
今日逛的够了,未央也乏了些,他一跺脚,跟了上去,喋喋不休的教训起两个小姑娘。
小白蹲在未央的肩头,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眯着眼睛睡了起来。
来到风雅阁,未央直接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过了一会,李尚慕便匆匆赶来了。
“茶呢!我的茶呢!”
受够了所谓“点茶”的未央,终于要开始向着炒菜进军了。
炒茶源于明代,未央要想喝上炒茶,自己不去做,那得再等几百年才行,几百年谁愿意等?所以未央毫不犹豫的,直接开始收购茶叶,打算自己弄炒茶。
第68章 大红袍的野望
除了茶叶,未央让李尚慕找人去武夷山,寻找大红袍,大红袍是明朝洪武年间才被人发现的,号称“茶中状元”,是千年茶树,虽然武夷岩茶,现在已经闻名天下,但是大红袍生长的地方太过偏僻,肯定没有人知道,不然早就被人传的满世界都是了。
后世真正的大红袍母树茶叶,根本就是有价无市,就算是你花一百万,别说买,能让你看看就不错了,那都是特供之物,只有少数世界上最顶尖的人物才能喝到。
未央的爷爷曾经得到过一两,如获至宝,寻常人都不让看,就连他自己,也只是偶尔拿出来闻一闻,不舍得喝,据说是中华总理赠送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既然这个时代大红袍还没被发现,未央怎么可能放过?
可惜的是,李尚慕派去的人并未发现大红袍,也是,大红袍母树,总共只有四株,生长的地方又刁钻无比,根本就不是轻易能找到的,未央寻摸着,有空自己去找,找到了就藏好,实在不行花钱把山头买下来,以后就属于自己了,一想到绝世无双的大红袍以后就特供自己一人,未央不由一阵心热。
炒茶怎么做?未央自然是知道的,他把用具与炒茶的过程仔细的写了下来,交给了李尚慕,千叮万嘱一定要严谨从事,不允许方法泄露,他还打算靠着炒茶大赚一笔呢。
未央实在是太缺钱了,缺的很,尤其是那两千匹弗里斯兰马,养马的费用昂贵无比,弗里斯兰马不同于阿拉伯马,阿拉伯马还算是好养的,弗里斯兰马不同,这种马毛发浓密,必须得经常沐浴,还需要打理马蹄、马腿、马尾等各个部位,甚至还需要经常消毒,他们的食量更是惊人,是阿拉伯马的三倍有余,而且属于那种必须得吃营养丰富的饲料,不然根本就供应不上它们庞大的消耗,而且弗里斯兰马散步骑行的时候动静特别大,两千匹马动起来地动山摇,时间长了根本就瞒不住人,只能把周围十里之地全部买下来,把周围的居民迁走。
这都需要钱,数额巨大的钱,未央虽然有几条来钱的路子,但是都不能长久,毕竟那是用来羁縻邻国的手段之一,所以茶叶的利润,就至关重要,最起码在其他产业能现于光天化日之下之前,茶叶的秘密,必须保住。
于是未央带着小贺与小杜两个仆役亲自去做炒茶。
炒茶主要有:萎凋、摊晾、摇青、做青、杀青、揉捻、烘干、毛茶等工序。
萎凋是鲜叶丧失水分的过程。其标准为新梢顶端弯曲,第二叶明显下垂且叶面大部分失去光泽,失水率约为10%~15%,萎凋时,将鲜叶置于谷席、布垫等萎凋器上,摊叶厚度1~2kg/m2。阳光强烈时要二晒二凉,晒青程度以叶面光泽消失,青气不显,清香外溢,叶质柔软,手持茶梢基部,顶叶能自然下垂为度。
做青是形成茶叶品质的重要阶段,是一个继续萎凋和发酵相结合的过程,其技术性极强,一方面促使多酚类化合物发生酶性氧化,另一方面又要限制其进行速度。做青时要以特有的手势摇青。将水筛中的凉青叶不断滚动回旋和上下翻动,通过叶缘碰撞、摩擦、挤压而引起叶缘组织损伤,促进叶内含物质氧化与转化。摇后静置,使梗叶中水分重新均匀分布,然后再摇,摇后再静置,如此重复7~8次,逐步形成其特有的品质特征。摇青次数和时间,视青叶的变化(香型与叶色)而定,俗称“看青做青”。在后半阶段,必要时辅以“做手”,弥补摇青不足。“做手”乃甩双手左右将叶互碰,反复数次,但不可使劲用力,动作力求自然。一般摇青规律先轻后重,静置时间先短后长,多摇少做。优质原料,则只摇不做。以叶面呈亮黄色,叶缘呈焦枯色,近叶缘之叶内呈淡黄色,靠近主脉及叶柄处呈淡黄绿色,俗称“三节叶”为做青叶的理想状态。
杀青是结束做青工序的标志,是固定毛茶品质和做青质量的主要因素。主要采取高温破坏茶青中的酶活性,防止做青叶的继续氧化,同时使做青叶失去部分水分呈热软态,为后道揉捻工序提供基础条件。其杀青标准:叶态干软,叶张边缘起白泡状,手揉紧后无水溢出且呈粘手感,青气去尽呈清香味即可。
揉捻是形成茶外形和影响茶叶制率的主要因素。揉捻时应做到:杀青叶需快速乘热揉捻,以便达到最佳效果;揉捻过程掌握先轻压1~2次,即采用轻-重-轻。初揉后即可投入锅中复炒,使茶条回软利于复揉,又补充杀青之不足。
岩茶“走水焙”在一个密闭的焙间中用培笼进行。在各个不同温度(90~120℃)的焙窟上以“流水法”操作。使复揉叶经历高、低、高不同温度的烘焙,达六七成干下焙。整个过程10多分钟。速度快、工作紧张,故又称“抡水焙”。
走水焙下焙后,簸扇去片末,然后摊凉5-6h,以增进后熟作用,使滋味醇和、色泽沙黄而浦润。再经拣剔去除梗与茶朴,即可复培。
拣剔后的茶条先以90~100℃的培温复焙1-2h,再改用70~90℃低温“文火慢炖”。这是炒茶特有的过程、对增进汤色、耐泡、滋味醇和、香气熟化等有很好效果。最后趁热装箱,也是一种热处理过程,对品质也有一定良好影响。
毛茶拼配和付制:拼配应根据拟生产的成品茶的要求,制订不同产地、不同季别、不同等级的毛茶配料比例的正常方案。拼配应遵循执行标准、稳定质量、兼顾全局、统筹安排、充分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
嬴穆并没有炒茶的经验,但是他收的茶叶足够多,就算是失败了也没关系,反正咱现在有钱,可劲的造就是,只要能把茶叶炒出来,那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以大宋的文化氛围,不挣钱是不可能的。
第69章 祥瑞
“成了!”
未央惊喜的捧着一罐茶叶,欢喜无限。
未央十个理论派,从来都不是行动派,他一向喜欢把原理与方法制定出来,然后找人去做就是,只是没想到,小贺这家伙,竟然还是个偏才,当年他从风雅阁侍者选拔中落选,未央只是看他家中实在是困难,穷的让人不忍心辞退他,才收他做了仆役,没想到这家伙给了自己一个惊喜,不过是一天的功夫,就把炒茶做了出来,实在是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好!以后你就是茶叶作坊的经理,小杜是副经理,你们通力合作,再招聘一些员工,尽快把炒茶做出来!”
小贺与小杜相视一眼,眼中满满的都是惊喜,风雅阁的经理周淑梅月俸一百五十贯,让所有的侍者羡慕无比,他们早就垂涎三尺了,如今成为与周淑梅同级别的经理,月俸必然上涨,就算是不如周淑梅,也足以称为小富翁了。
“多谢大人!”
两人惊喜无限的跪倒在地,一个劲地磕头。
未央连忙扶起他们,笑呵呵的道:“这都是你们应得的,再说了,不用叫我大人,你们还是叫我小郎君,听着舒坦。”
两人感动的直落泪,跟着小郎君果然有前途。
打开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未央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茶叶卖不出去,只是担心茶叶不够。
所以未央让李尚慕全力收购茶叶,那边也加紧建了一座茶叶作坊。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间八月份就过去了,北方终于进入了秋天,天气早已没了炎热,反而有种萧索之感。
红薯玉米经过数月的生长,终于成熟了。
九月初一这一天,曹佾、潘肃、柳羽竟然亲自从京城赶来,陪同的还有陈贤,他们歇了一日,第二日,便与滕子京、贾章等人一起,直接去了地里。
万亩良田连成一片,近乎无穷无尽,一片金黄,尤其是玉米地里,秋风一吹,便有沙沙的声音响起,形成一片波浪,壮阔无比。
一万亩良田周围,隔着一里地,便有一个窝棚,是专门来看守这万亩良田的老农,都是曹佾等人从京城自家带出来的,不止忠心耿耿,手上也是好功夫。
这一次众人浩浩荡荡,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目的,沿途还有无数随从人员四下宣传,所以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想看一看被吹嘘成祥瑞的作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当然,也有人不屑,这是一群青衫儒巾的文人,一个个摇头晃脑的说什么宽刑爱民、节俭清廉、修德敬天、与民休息等等,这才是正办?孔夫子猎麟,才是祥瑞,才是天下盛世,你们一群纨绔子弟,谈什么祥瑞,羞也不羞?
当然,说归说,他们还是要去看看的,顺便打算这些人出丑的时候,好写几篇文章,好好的批判一下这些沽名钓誉的纨绔子弟。
所以人来到这万亩良田的时候,都惊讶的不能自已。
天呐,那是什么粮食?这么高?跟小树一般高大,这是粮食吗?一棵上面竟然有两三个尺长的椭圆东西,莫非就是果实吗?
还有一些地上,黄黄的一片贴着地面,如同枯草一般,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滕子京身为官职与地位最高的大儒,当仁不让,满面红光的宣布道:“开始收割!”
好在人多,一亩玉米收割完毕,早有人称量了一下,那个称量的小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骇然大呼:“天呐!四石五,天降祥瑞,佑我大宋!”
所有人都惊骇欲绝,犹自不信,现在大宋产量最高的稻米,也不过亩产两三石,亩产四石,别是胡说八道吧?
那边称量红薯的小吏,直接吱一声,直接就晕倒了。
滕子京粗暴的推开围观群众,大喝道:“多少!”
另一个负责掌秤的小吏两股战战,双目充血,仰天大吼道:“二十五石!二十五石!”
小吏受不住刺激,宛如疯狂一般,直接冲入了红薯地,双手使尽的挖着,口中念念有词,疯癫无比。
“来人!把他拉下去!”
没有人理他,滕子京颤颤巍巍的来到秤边,看着那个数字,眼前一黑,仰面就倒,未央早就见怪不怪,不过别人都吓傻了,他只能出手,扶住滕子京,低声道:“大人,还需要你主持局面,万万不可喜极攻心,乱了方寸。”
滕子京毕竟是大儒,心境不同一般,但是也过了足足一刻钟才恢复过来,他状若疯狂,怒吼道:“给本官全部收了,收了!”
二十五石啊!天下何曾出过这等高产的粮食,这不是祥瑞这是什么?谁特么敢说不是,滕子京都敢搬起一块红薯,直接砸在那人的脸上,质问他:实践才是检验一切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跟未央学的。
有一个士子怒吼道:“滕大人,你枉为大儒,竟然敢行此欺天之事!二十五石的粮食,就算是三代之治,也未曾听闻,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要联合天下士子,具本弹劾你奉迎媚上,让你身败名裂!”
滕子京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此人籍籍无名,滕子京自然不认得,但是他一把拽住那士子的衣领,连拉带拽的把士子扔在了红薯地里,冷笑道:“今日就让你自己看着,这万亩田地里,若是本官有一丝作假,不用你们弹劾,本官自己摘掉头上乌纱!”
一亩亩的土地被挖了出来,耗费了足足三天时间,招募了数千农夫,才堪堪收割完毕,无论是玉米还是红薯,产量虽然有点偏差,但是平均下来,还不止这个数。
那士子全程观看了收割的场景,过秤的场景,亩产二十多石的粮食,怎么可能有?就算是孔夫子再世,也不可能有这种粮食。
但是现实击碎了他脆弱的心灵,三日过后,士子衣衫褴褛,双目无神,几乎被自己所见所闻吓死。
不知是他,无数的农夫跪地痛哭,若是早早有这些粮食现世,不知自己有多少家人免于饿死。
祥瑞啊!祥瑞!
第70章 曾巩
三天的时间,除了未央,没有人睡觉,也没有人敢睡觉,就连未洵两口子,都眼珠通红的盯着地里,一丝一毫都不敢松懈。
最后一天,所有人都精神亢奋,未央不由担心,这些可都是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损失了哪一个都承担不起,所以他直接吩咐李尚慕,弄了一桶桶茶水送了过来。
“诸位,大势已定!再无波澜,喝口水解解乏吧!”
众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又闻到了茶香,再也抑制不住,一个个捧起茶碗喝了起来。
“好茶!”柳羽大赞一声,旋即天旋地转,栽倒在地。
曹佾哈哈大笑道:“你小子也太弱了,这是茶又不是酒?还能醉了?”
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曹佾也觉得眼花了起来,他不由愤怒的向着未央看去,发现未央面上一片担忧,不由松了一口气,罢了,且睡去吧!
李尚慕还未来得及喝茶,不由吓得大惊失色,哀嚎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是谁!是谁下了毒!”
未央悠然道:“是我!他们这些日子惊喜交加,气血澎湃,若是再不休息,只怕一旦倒下,就永远起不来了,所以我下了蒙汗药。”
李尚慕连忙闭嘴,都倒下了,就剩他一个人,自然是要收拾局面的,一连数辆马车逶迤向着蓬莱而去,马车中呼噜震天,所有人都睡的香甜。
未央守在田里,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田园风光,丰收之景,多美的景色啊!
当然,若不是眼前一个如同小鬼的家伙,未央觉得自己还能爽一会。
“未大人,这世上真的有亩产二十五石的粮食?”那士子双目通红,抱着未央的腿喊道:“若非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人家都说这粮食是未大人的功劳,未大人,您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未央猝不及防,被人抱了大腿,尤其是一个邋遢鬼,他本来就有不小的洁癖,自然受不了,腰肢一用力,腿一蹬,直接把那士子蹬出老远,怒吼道:“来人,来人,有人竟然接近本官,你们都是死人吗?”
如此盛世,锦衣卫怎么会错过,一直负责未央安全的鲁常双目炸裂,大步上前,一把把那士子提了起来,扔在一边,早有两个部曲把那士子按在地上。
“属下护卫不力,还请未公责罚!”
对于未央,鲁常是既敬且怕,不敢有丝毫违逆之处,简直就是当作祖宗一般供着。
未央恼怒的指着鲁常骂道:“平常白训练了,这要是在战场上,我都死好几次了,回去跑一万米,跑不完不准吃饭。”
鲁常羞愧欲死,他也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大明大亮的就过了防线,按照锦衣卫训练条例,护卫主帅不力,当斩!未央只让他跑一万米,这就是轻轻放过了。
鲁常不敢对未央发火,但是对那士子,却火冒三丈,扬起蒲扇般的大手,上去就是一巴掌。
那士子被打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道:“学生曾巩,还请未大人不吝赐教啊!”
鲁常顿时火气就上来了,还要再打,那边未央听到曾巩自报家门,吓了一跳,连忙道:“别打了,带过来!”
鲁常只得压下火气,把曾巩带了过来,但是依旧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一旦曾巩有所异动,就会承受雷霆一击。
未央试探的道:“曾巩曾子固?”
曾巩晃了晃脑袋,欲哭无泪道:“未大人,正是学生,学生游学至此,本来是打算于蓬莱阁以文会友,不曾想听闻有新的粮食现世,便来一观,不曾想这玉米与红薯竟然产量如斯之高,学生一时鬼迷了心窍,还请大人勿怪。”
未央倒吸了一口凉气,特么的差点把唐宋八大家之一干掉了啊,当真是天怒人怨啊!老天爷不会一个雷劈死自己吧。
近距离接触偶像,未央心里还是蛮热切的,连忙让人端来了茶水,这次当然是没下药的。
曾巩咕噜噜喝了好几碗,擦了擦嘴巴,又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躬身,恭谨有礼的道:“未大人,学生心有疑惑,还请告知学生。”
未央连忙扶起曾巩,史有载,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而且人家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
这家伙虽然比不得苏轼妖孽,但是却也差不了太多,而且一声一帆风顺,不像大苏,活的坎坷的可以与老杜相比了。
“曾先生客气了,你叫我二郎就是,我这官是散官,做不得数的。”
曾巩家教极好,但是为人也很是执拗,他摇头道:“夫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未先生大才,还请称我为子固就好,当不得先生二字。
未先生能得到如此祥瑞,不知能免于多少大宋子民免于饥饿之虞,此乃天大的功劳,就算是三代之治,也不过如此。
学生虽然学问不深,但是也只民生疾苦,先生取红薯玉米造福于民,天下万民承先生福泽,必将万世传颂。”
未央不由感慨,你看看人家,说话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就是大家风范啊!
“那好,我就厚颜称呼一声子固!子固啊!这红薯玉米,却是亩产惊人,你也看出来了,这登州土地贫瘠,这些地在登州已经算是肥沃,但是比之江南与山东等地,还是差了不知多少,若是能在土地肥沃之中种植,这红薯产量,达到三四十石,也是易事,玉米也是如此。”
曾巩心头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登州土地之贫瘠,几乎为天下之首,而且盐碱地居多,这都能种出这般产量,更遑论天下富庶之地?
第71章 讲道理
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未央翻了个白眼,但凡有才能的人,都是倔驴,比如范仲淹、比如王安石,在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倔驴,王安石还有个“拗相公”的外号,为人刚直,如同神剑一般,可以劈开重重迷雾,可惜的是,神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很不幸,王安石这柄神剑,伤了大宋的根基。
不过面对曾巩这种纯粹的文人,未央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是偶像啊!唐宋八大家啊!特么还是活生生的,弄回家供着也好啊!
未央眼珠转了转,一肚子坏水开始不断的冒了出来。
“子固啊!凡是知难行易,比如我们有了良种,但是却并非有无忧了,老百姓的认知,还需要一段时间,你刚开始不是也不认为这红薯的产量如此之高吗?可见这天下之事,不能夸夸其谈,不然就如子固一般,说起来容易,但是不亲自去做,不亲眼去看,怎么会服众呢?”
未央的意思很明白,凡新物种,让人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不是说你出来了,大家就会急吼吼的都去种植,要是真那样,未央觉得就不是好事,反而是灾难,你想想,满天下都种植红薯玉米,这玩意能当饭吃是不错的,特么天天吃谁受得了?还得大米小麦养着,那才是正道,这玉米红薯,灾年才是真正的利器。
未央的话,让曾巩陷入了沉思,显然曾巩被打动了,他动容道:“先生真乃真知灼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受教了。
不过听闻圣人有革新之心,如今朝堂之上,变法之声日盛,待圣人下定决心变法,我大宋必定鼎盛可期,这玉米红薯也能遍布天下。”
未央苦笑不得,文人就是文人,看到的都是那一套,他叹息道:“子固啊!就算是众正盈朝,这变法也没那么容易的。”
曾巩面色微变,当今天下,范仲淹范大人得天下之望,许许多多的士人认为,范大人从西北归来之日,便是执宰天下之时,到时候推动变法,当无往而不利。
“未先生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曾巩毕竟不想恶了未央,斟酌到:“范相公得天下之望,又有变法良策,有圣人鼎力支持,天下士人摇旗呐喊,如何不能成功?”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曾巩道:“你可知市面上,米面价值几何?青菜价值几何?学生上学堂,需束脩几何?寻常百姓家,一年收入几何......”
曾巩出身世家,不说挥霍无度,但是对于这些事情,也是多半不知道的,他面色僵硬,不服气的道:“琐事而已,无关大局!”
“琐事?哈哈哈......”未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变法变得是什么法?是士大夫之法?还是百姓之法?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你们这些腐儒之间吧?
变法图的是国富民强,但是我大宋之富庶,远迈汉唐,为何却无汉唐之威?
无他!硕鼠尔!有些人贪得无厌,攫取百姓财富,敛财无度,导致国虽富,富的却是他们,百姓穷困,国库空虚,这都是问题所在。
你们变法,就是动他们的钱袋子,你以为人家是吃素的?或者说,你以为你这世家子弟,不用吃不用喝?
到时候一旦真的变法,最先反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这些摇旗呐喊的士人,而是朝堂上衮衮诸公!”
未央的话越来越严厉,曾巩呆立当场,满面大汗,他不愿意相信未央的话,但是他多年在民间行走,怎能不知民间疾苦?有的百姓揭不开锅,卖儿卖女亦是常事,最多的还是把家中的土地买了。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就是天下大势!他们曾家身为既得利益者,会愿意放弃手中的良田与财富吗?
第72章 又升官了
无数的事实证明,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无论他们嘴上说的多好,那前提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蛋糕被动了,那么本来一副纤纤君子样子的他们,立刻就会翻脸,直接把你打下神坛。
范仲淹如此、王安石如此,往前往后的历史,莫不如斯。
历史上变法成功的,只有一人,那边是商鞅,可惜商鞅作法自缚,一手打造出来一个强大的帝国,这个帝国却把这个最大的功臣干掉了,可以说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爽不爽!牛不牛!
曾巩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操守,或者说所有的士人都认为自己的操守贞洁无比,宛如纯洁的少女一般,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的接触帝国的心脏。
不信抬头看!贾昌朝、文彦博、富弼、韩琦这些位列宰执的相公,哪一个是干净的?
“我不信!君王修德敬天,士人奋勇为民,重整吏治,厚农桑,轻徭役等等善政,这些难道是错的,不能利国利民?哪一项”
曾巩如同好斗的公鸡,寸土不让。
未央笑眯眯的道:“劝客农桑,自然是好的,但是前提是百姓有地可种,自古身为世家子弟,不会不知道,土地兼并成风,百姓无地可种,只能租赁田地,成为豪强附庸。
我大宋固然民风淳朴,但是自太祖以来,未尝没有尝试变法,但是大宋还是那个样子,依旧没有丝毫变化,莫不是子固以为,范大人成为相公,宰执天下,就能真的推行下去变法事宜?”
“这......”曾巩自然对范仲淹心存仰慕,但是经过未央一番话,他也不敢打包票,说范仲淹能救黎民于水火,他是实干家,自然知道低下的小吏与豪强,是何等的钻营,只怕就是善法到了他们手中,也会成为鱼肉乡间的恶法,因为在寻常百姓看来,他们就是朝廷,他们就是天!
未央悠然道:“不是好人太少坏人太多,推行变法,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回馈百姓,但是在士大夫与豪强看来,百姓只是他们的附庸,是用来敛财的工具,或者说是他们的财产,没弄清楚这一切,就妄谈变法,不死也会脱成皮。”
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范仲淹养望数十年,在西北立下赫赫战功,被召回开封参知政事,但是变法不过区区一年,就一败涂地,而后满世界的奔波,劳碌而死,这就是铁证。
当然,这只有未央知道,但是未央却不允许自己走这条危险的道路。
给你干活可以,帮你干啥都行,但是让自己身犯险地,对不住!就算是天皇老子咱也不去。
“你是个文人,而且是纯粹的文人,就该在象牙塔里精研学问,这些事情,也是你能掺和的?再说了,若是变法,整饬吏治乃是必然,把刀砍在了既得利益者身上,他们怎会善罢甘休?变法还没开始,没有惠及百姓,你们就已经败了。
因为在百姓看来,无非是神仙打架罢了,看的高兴,还能拍拍巴掌,波及到他们,自然是哭爹喊娘。
无根浮萍,毫无远见,害人害己,国破家亡!若是放任你们变法,早晚会葬送大宋江山!”
未央的补刀实在是太过犀利,犀利到曾巩几乎承受不住。
曾巩痛苦的抱住了脑袋,嗷嗷两嗓子,冲了出去。
“派个人跟着,别掉阴沟里淹死了。”未央吩咐鲁常。
鲁常领命,派了个锦衣卫随身跟着曾巩。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点打击都承受不住。”
未央很想知道,自己一番话,能把一个斗志昂扬的天才打击成什么样子,尤其是曾巩这种千古传颂的人物,未央存的心思,便是勾起他心中的好奇心或者说好胜心,让他欲罢不能,转过头来还得找自己,假以时日,必定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这才是未央的目的。
眼看着此间事情已了,未央打了个哈欠,径直走上马车,向着农庄扬长而去。
至于后续的事情,自然有滕子京他们去做,该有的功劳不会少,该有的赏赐也不会有人敢拦下。
有了茶叶,未央的日子过的更是惬意,尤其是现在初秋风凉,泡一壶茶,未央能在大柳树下躺一天都不嫌烦。
“敕曰:门下,登州武翼大夫未央,忠君爱国,功勋卓著,着即擢升为昭武校尉。于登州设置锦衣卫,以昭武校尉未央知锦衣卫事。凡法令茶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有赦育则以时富读。辅兹不逮。布告迩遐。咸使闻知。。”
这就是未央的新官职,依旧是武散官,昭武校尉,但是却知锦衣卫事,从此锦衣卫可以放在阳光下正大光明的走出来了,至于其中的沙门岛囚徒,不会再有人去追责。
这封圣旨,是陈贤随身携带的,陈贤被交代过,一旦玉米红薯收获的时候,只要有七八石的产量,就让他拿出来,当众宣布。
没有人会想到,红薯竟然有二三十石的产量,陈贤都被吓得三天没出门,疯疯癫癫的在房里大喊大叫,什么祖宗有德,上天护佑,圣人乃真命天子之类的。
曹佾等人被未央一碗迷魂茶,睡了整整一天一夜,有调节好了自己的状态,才找了陈贤,众人在蓬莱中搭起了一个台子,蓬莱知县贾章,下了通告,让县里所有的富商乡绅都来迎接圣旨。
这次未央的脸露大了,几乎整个登州在短短数日之内,就传遍了未二郎的大名,堪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知晓内情的人,自然是欢欣鼓舞,不知道的人,一个个义愤填膺,声讨未央逢迎媚君,欺君罔上,满朝诸公都是瞎子,竟然连这种圣旨都能明发,简直就是白目,典型的吃不找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未央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他在意的是一道密旨,这道密旨上,让未央可以便宜行事,尽快练出一支强军,至于需要什么,只需呈报陈贤,由陈贤皇帝联系之后,再做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