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世间冷暖
外面的巨响,惊动了红杏楼里面的人,楼里养的打手率先冲了出来。
见到红鸾时,微微一愣,又看到地上破破烂烂的招牌,顿时怒从心头起。
“红鸾,你已经不是红杏楼的人了,你想干什么?”
红鸾向他们抛了个媚眼,道:“干什么,当然是拆了这栋楼啊,几位大哥要帮我吗?”
她的姿态柔媚入骨,她的声音令人想入非非,只是她说的话,还有她手里拿的钢刀令这些打手无法想入非非,反而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哎哟,我的百年招牌啊!这是谁干的!”
老鸨从里面走了出来,见到这一幕后,顿时大叫了起来,声音凄厉,仿佛被侮辱的老母猪。
红杏楼的打手纷纷指向红鸾,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知道这件事不对劲了,纷纷闭口,没有说一句话。
“好哇,原来是你这个死丫头,之前我大慈大悲放你离开,没想到你非但不知感恩,反而带人拆了我的招牌,今天非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厉害!”
“抓住她!”
老鸨一声令下,那些打手只能硬着头皮上前,要抓红鸾。
“咯咯咯咯,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我吗?”
红鸾笑得花枝乱颤,整个人宛如疯魔一般,她甚至动都没动一下,因为她知道,既然入了虎啸堂,那么身后这些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住手!”
人群后面,一直不愿意上前的叶秋水很无奈的站了出来,她也讨厌青楼,但是对红鸾也喜欢不起来,之前打算看戏来着。
但是如果红鸾被人当着她的面被抓走,那她以后还怎么当夜枭旗的旗主?
老鸨看着叶秋水,怔怔的道:“叶……叶旗主,怎么是您啊?”
虎啸堂接管黄天勇的资产后,叶秋水为了让柳远更快的整合这些资产,用了不少铁血的手段。
反正老鸨看着这个满脸雀斑的女子,从心底发抖。
叶秋水道:“红鸾已经是虎啸堂的人了,所以你们不能动她,另外,拆红杏楼也是堂主的命令,如果你不服,可以去找堂主讲道理。”
老鸨心神一颤,她是个见多识广的,从叶秋水的话里,她已经听出来了,红杏楼是保不住了。
至于去找陈枫说理,那老鸨纯粹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虽然心里极度不情愿,但是老鸨依然立刻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老鸨极度勉强的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道:“既然是陈堂主的意思,那我无话可说。”
说完,老鸨转身离开,她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多年积攒的金银首饰和各种宝贝立刻收拾好,赶快弄走。
红鸾认真的对叶秋水道:“谢谢旗主!”
叶秋水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道:“以后记住,少给虎啸堂惹麻烦,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是!”
红鸾转身,一脚把一张桌子踹翻,道:“拆!”
虎啸堂弟子再无顾忌,直接开始砸,惊出一大堆衣冠不整的男女,纷纷出来观看。
“你们在干什么?敢在红杏楼闹事,把你们统统抓进大牢!”
县衙的捕头被搅了雅兴,非常的不爽。
叶秋水懒得多说,直接亮出了自己的腰牌。
红杏楼点的灯多,大堂内比较忙明亮,所以捕头一下子就看清楚了那块象征着旗主的虎啸堂银质腰牌。
“啊,旗……旗主令……”
那捕头好像被冰水浇灌过一样,昏昏沉沉的脑袋瞬间清醒了,而且全身都在冒冷汗。
如今的县城,宁可得罪知县,也千万不要得罪虎啸堂,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小人刚才喝醉了,胡言乱语,旗主大人千万不要跟小人一般见识,小人这就走,你们继续。”
叶秋水收起腰牌,点了点头,懒得多说一个字。
捕头见叶秋水没有刁难的意思,直接提起裤子就跑,头都不回。
其他人见捕头都这个样子了,他们还敢说什么呢?
这些平日里最讲究气度,风骨的人,很快就跑得一个都不剩,留下那些衣冠不整的女子,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姐妹们,下来,都下来。”
红鸾大声的招呼着,这一刻,她心情非常愉悦,只觉得这么多年积压的怨气一下子得到了释放。
红杏楼有上百个女子,已经开始接客的女子,年龄最大的不超过四十,年龄最小的,才十几岁。
太小的,还有超过四十岁嫌老的,红杏楼都是不要的,至于那些女人今后干什么,他们就不管了。
而那些刚买回来的,甚至只有七八岁。
这些人,现在都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今后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命运。
红鸾道:“从今天开始,你们就自由了,不用在这里接客了,可以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你们不用担心,卖身契会销毁掉,以后没人能再要挟你们。”
这句话,让那些新加入红杏楼不久的女子纷纷激动了起来。
这些人大多不是自愿的,都是被拐卖进来的,在这里受尽了折磨,无时无刻都在想着跑。
然而,那些在红杏楼已经待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女子,脸色却有些冷漠。
其中一人道:“红鸾姑娘,就算你销毁了卖身契,可是就凭咱们这些残花败柳,出去以后怎么活下去?”
另一人搭话道:“就是,你红鸾是头牌,身上有大把的银子,当然不怕,可咱们姐妹身无分文,出去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接客罢了。”
甚至还有人道:“咱们已经离不开红杏楼了,在这起码衣食无忧,你要是让我去过以前苦日子,我宁可死在这。”
……
种种言论,让红鸾的笑脸渐渐僵住了,最后变得沉默。
叶秋水见状,道:“你想救她们,可她们甘愿如此,你又能如何?”
红鸾僵硬的笑了笑,道:“其实我想过会有这种场面,毕竟人各有志。”
“但是,我把命都卖给堂主了,这红杏楼,一定要拆!”
红鸾的头渐渐抬了起来,宛如一只骄傲的孔雀。
“你们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我不会让红杏楼再祸害更多的人。”
“我帮你们问过了,你们离开这里之后,每人可以领到十两银子,你们如果想回家,可以回家,如果不想回家,可以去虎啸谷,虎啸堂会给你们一个妥善的安置。”
“现在,我给你们一个时辰的时间收拾自己的东西,一个时辰之后,无论是谁,都必须要走,不走的,直接扔出去!”
“如果有人不服!”红鸾举起了刀,道:“可以找我报仇,你可以看看我敢不敢杀人!”
谁也没想到,红鸾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那些女人毕竟胆小,有许多人立刻回去收拾东西,剩下的几个,见大家都走了,也没办法坚持,只能跺了跺脚,暗地里咒骂几声,同样回去收拾东西。
叶秋水此时倒有些佩服红鸾了,这个女人,让她很是意外。
“为了她们,赌上自己,值得吗?”
红鸾嫣然一笑,道:“值得!”
叶秋水点了点头,不再多问。
一个时辰之后,所有原先红杏楼的人全部被赶了出去,在一声巨响中,伫立了数十上百年的红杏楼轰然倒塌,成为一片废墟。
第九十二章 刺杀
就在红杏楼倒塌后不久,县城里的两大家族,城北李家,城南张家,也相续败落,家产被虎啸堂一点一点的吞掉。
在这个过程中,柳远展现出惊人的商业天赋,他用了很多手段,软硬兼施,把这两大家族的家底掏空,为虎啸堂赚取了大量的钱财。
至于他具体用了什么手段,陈枫并不是很清楚,他也不需要清楚。
既然柳远能做好,那以后就放手让他做就是,管太多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
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已经来到了崇祯七年十月初。
天气渐渐转凉了,秋收基本结束,虎啸谷的粮食多到根本吃不完,人员再次大肆扩张。
而且暗地里掌握了整个县城之后,虎啸堂赚取钱财也让人瞠目结舌,从上到下,前所未有的富有。
云烈率领朱雀旗,每天疯狂的研制火器,给虎啸堂制造了大量的各类火器。
如果再跟黑云寨打一场,云烈有自信,仅凭火器也能直接摧毁他们!
反观黑云寨,自从黄天勇和萧书生死了之后,日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地盘也越来越小。
鬼面虎对此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手创立的黑云寨,渐渐地走向衰弱。
秋收之后,黑云寨大肆出去劫掠,收获却并不多,因为大部分粮食都掌握在虎啸堂的手中。
崇祯七年十月十三日,陈枫认为时机已经成熟,黑云寨这个最后的绊脚石,没必要再留着了。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黑云寨已经是强弩之末,只需要把鬼面虎杀了,剩下的人几乎注定会一拥而散。
今晚,夜枭旗跟随陈枫出动,由陈枫亲自去刺杀鬼面虎,务必保证一次成功。
黑云岭上,数十个鬼魅般的身影在穿行。
他们身穿黑衣黑裤,没有点火把,借助月光赶路。
这样的夜路,他们已经走习惯了,无一人掉队。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陈枫,他身后的是叶秋水。
走到黑云寨外两百丈距离时,陈枫停了下来。
“咕咕……”
陈枫学着夜枭的叫声,学得惟妙惟俏,这也是每一个夜枭旗的弟子必族的的。
听到这个声音,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并且蹲下。
“枫哥,怎么了?”
叶秋水靠近陈枫,张口询问。
陈枫压低声音,道:“有暗哨。”
叶秋水微微皱眉,因为她们昨天探查过这个地方,并没有暗哨。
但她不会怀疑陈枫的话,因为无数次的经历证明,陈枫从不会无的放矢。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陈枫按住叶秋水,自己偏偏往前走,他的脚步很轻,而且每踩一步几乎都踩在实处,像是脚上长了眼睛一样。
他走到一棵大树旁边时,先绕了一圈,随后从另一侧轻手轻脚的爬上了树。
树上蹲着一个人,正坐在树杈上无聊的看着四周。
“噗!”
陈枫拔出短刀,从后面捂住他的嘴巴,一刀割在了他脖子上。
那人挣扎了几下,很快就目光涣散,死了。
陈枫轻轻的把他放下,然后爬下了树。
叶秋水感觉有些羞愧,因为她没能发现这个暗哨,如果陈枫没把他干掉,那他们肯定会暴露。
陈枫收起短刀,道:“看来鬼面虎也不蠢,猜到我们会对付黑云寨,开始设立流动的暗哨了。”
流动的暗哨比定点的暗哨更麻烦,因为你不知道下一次他会在哪个地方,无法提前探查他的位置。
“让所有人都分散一点,拉网式搜索,仔细观察,不要心急冒进。”
“是!”
叶秋水立刻把陈枫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几十人分散在各个点,好像一张巨网一样,缓缓前进,确保不会漏过一个暗哨。
等走到黑云寨前时,已经解决了四五个暗哨,血腥味让山林里那些食肉的动物躁动。
黑云寨的寨墙以石头和木质为主,非常简陋,比起虎啸谷那种高大的城墙,简直是云泥之别。
陈枫带人轻易的进入了黑云寨中,沿途碰到的土匪,全部无声无息杀掉。
直到靠近鬼面虎住的房子时,他们才停下。
陈枫蹲在地上,道:“我先进去,你们守在外面,弩箭上弦,只要发现鬼面虎出来,立刻射杀,不要犹豫。”
叶秋水点了点头,道:“枫哥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他跑掉。”
陈枫挥了挥手,所有人散开,将整间屋子四周围住,弩箭全部上了弦,蓄势待发。
陈枫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整个人仿佛融入了夜色中,连呼吸都变得轻微了。
陈枫走到门边,把刀插进了门缝里,找到门闩的位置,然后用刀抬起门闩,一点一点的开始移动。
没过多久,门闩被移开,陈枫轻手轻脚的推开了大门。
里面一片昏暗,但陈枫前世是贼王,溜门撬锁这种事干了不知道多少次,昏暗的环境对他不算什么。
他找到了床所在的位置,上面确实躺了一个人,正盖着被子睡得正香。
陈枫想都没想,直接挥刀往那人脖子上一划。
“咕咕咕……”
鲜血瞬间涌了出来,那人喉咙已经被切断了,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脚在床上乱蹬,没多多久就没气了。
鬼面虎这么简单就被杀掉了?这也太差劲了吧?
陈枫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还有一股不详的预感。
陈枫摸出了火折子,吹了几下,火折子上很快就冒出了明火。
陈枫把床边桌子上的烛台点燃了,整个房间变得明亮了起来。
陈枫往床上一看,只见床上的根本就不是鬼面虎,他心里“咯噔”一下,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砰!”
陈枫身后的一个大柜子突然被推开,一把鬼头大刀猛然向陈枫的脖子砍去!
“当!”
陈枫根本来不及细想,只是靠多年练就的本能,瞬间用短刀架了上去。
一瞬间,陈枫只觉得整个手好像过电一般,短刀差点直接脱手了。
鬼头大刀沉重无比,哪里是短刀能接得住的?
陈枫身形暴退,快速远离了原地,然后扔掉短刀,拔出了一把真正的唐直刀!
这把唐直刀是柳远从县城那些世家里搜刮出来的,是真正的宝刀,宽只有两指,长两尺六寸,泛着幽幽的寒光。
陈枫拿着刀,往柜子那边一看,顿时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那柜子里面,居然有一张床,鬼面虎非常狡诈,他也怕被人暗杀,打造了这么一个柜子,放在床对面。
床上睡的,是他的亲信土匪,也是个替死鬼,而他自己,则睡在柜子里那张床上。
第九十三章 黑云寨覆灭
“原来是你,陈枫!”
鬼面虎咬牙切齿,他真是恨透了陈枫,是陈枫毁了黑云寨的一切。
甚至,要不是他谨慎,睡在柜子里,恐怕现在死的就是他了。
陈枫道:“没错,是我。”
“你敢闯到我黑云寨来杀我,我不知道是该佩服你的勇气,还是该嘲笑你的愚蠢!”
鬼面虎的鬼头大刀指着陈枫,道:“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命来吧!”
“不不不,你误会了。”
陈枫唐刀一甩,道:“今天该留下命来的,是你!”
“好大的口气,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看刀!”
鬼面虎猛然向陈枫扑了过去,宛如饿虎一般,鬼头大刀发出尖锐的破风声。
“来得好!”
陈枫丝毫没有退让,唐刀宛如毒蛇一般,以非常诡异的角度向鬼面虎劈去。
“当!”
两刀相撞,火星四射,陈枫与鬼面虎疯狂的大战了起来。
屋里的动静惊动了外面的叶秋水等人。
“旗主,要进去帮忙吗?堂主好像有危险。”一名女弟子道。
叶秋水摇了摇头,道:“以枫哥的武艺,咱们进去只会添乱。等他们出来再说。”
“是!”
夜枭旗众人只能耐心在外面等待,拿着弩箭的手很快就冒汗了,那是紧张的。
屋内,陈枫正打着,突然抽刀退到了一边,唐刀交到了右手,右手往腰间一摸,拔出一把精致的弩箭。
这把弩箭很小,只有巴掌大,但是制作非常精良,而且已经上了弦。
“嗖!”
陈枫毫不犹豫的发射了弩箭,精钢打造的箭矢闪电般的飞了出去,直奔鬼面虎的面门。
“啊!”
鬼面虎猝不及防,被射中了眼睛,他惨叫一声,整个人往后退了好几步,一只手捂住了流血的眼睛。
“你耍诈!”
鬼面虎非常的愤怒,他怎么也没想到,陈枫居然会突然用这种手段。
陈枫面无表情的道:“咱们都是土匪,难道还讲什么仁义道德吗?我说了,今天你死定了!”
“你做梦!”
鬼面虎也不拔箭,因为他知道,贸然拔出来,他很快就会失去战斗力。
鬼面虎挥着大刀,再次朝陈枫扑了过去,这一次更加疯狂,宛如疯虎一般。
陈枫也不跟他硬拼,只是游斗,消耗着他的体力。
鬼面虎打了一阵,就在陈枫以为他要拼命的时候,他突然转身就往外跑。
陈枫早预料到他会来这一出,在鬼面虎背对他的时候,他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双管短铳!
这是云烈按照陈枫的构想,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制作出来的,整个虎啸堂只有这一把。
这把短铳精度低,而且只能开一枪,更换弹药也麻烦。
但是它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短距离内,威力极大!
“砰!”
一声巨响,陈枫手里的双管短铳冒出了青烟。
“你……你……”
鬼面虎只跑了几步,就像被雷击中一样,瞬间僵硬了,随后,他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
鬼面虎回头,不甘心的看了陈枫一眼,随后轰然倒地,鲜血流了出来,眼神中渐渐失去了光彩。
陈枫吹了吹枪口,道:“还不错,就是质量差了点。”
陈枫收起短铳,一身轻松的转身向外面走去。
因为他知道,鬼面虎一死,黑云寨根本无法与虎啸堂抗衡,被彻底灭掉,也是很快的事。
外面的人见有人走出来,瞬间把弩箭对准了陈枫。
陈枫感觉头皮发麻,浑身汗毛炸立,这要是全射过来,那他不成筛子了。
“别紧张,是我。”
听见陈枫的声音,夜枭旗的人才把弩箭放下,叶秋水快步走了过来,道:“枫哥,没事吧?”
陈枫摇了摇头,道:“鬼面虎被我杀了,你们现在去点火,尽量把黑云寨烧了,明天让青龙旗和朱雀旗过来收拾残局,彻底消灭这些土匪。”
“是!”
叶秋水带着夜枭旗的弟子,四处放火,然后跟随陈枫快速的离开了黑云寨。
在他们身后,黑云寨化成了一片火海,那些土匪在里面大呼小叫的,宛如热水中的蚂蚁一样……
两天之后,黑云寨彻底覆灭,从这一刻起,整个乐昌县,几乎成了虎啸堂的后院,所有人都必须服从虎啸堂。
处理完这些事以后,陈枫终于难得的空闲了下来,有精力去处理一些别的事。
比如,郑芝龙的私生女儿芜索拉。
陈枫刚回到虎啸谷没多久,柳燕如就找到了陈枫,脸色不是很好看。
柳燕如犹豫了一会,道:“枫哥,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陈枫道:“有什么事尽管说。”
“就是枫哥你领回来的那个西方女人,芜索拉。”
“她怎么了?不是一直挺老实的吗?”
陈枫有些纳闷,芜索拉来到虎啸谷以后,一直都挺老实的,也不急着去找郑芝龙,也没给他添麻烦,难道这只是假象?
柳燕如道:“她……她总是教小孩子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还让小孩子信天主,做一些奇怪的事,比如唱一些听不懂的歌,做奇怪的仪式。”
“我觉得她肯定是另有目的,枫哥,对她我们了解的并不多,不可不防啊!”
陈枫的脸色变得严肃了起来,信仰这个东西,看似无害,实际上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更何况,芜索拉教的都是小孩子,这些小孩子最容易被改造,长大以后,是听他的命令,还是听天主的命令,就不好说了。
陈枫对天主教没什么意见,可是芜索拉的行为,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却触及了他的底线。
陈枫脸色严肃的道:“我知道了,过段时间我会把她送走。”
柳燕如松了一口气,道:“如此我就放心了,枫哥,我先去忙了。”
李常安一直在陈枫身边,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听完了。
李常安道:“堂主,你打算怎么处置这个芜索拉?”
陈枫思索了一会,道:“现在我们领地内已经安稳了,我打算去广州府一趟,把芜索拉送到郑芝龙那里去。”
“我听说郑芝龙最重血亲,有了这个情分,在广州府办事,想必会容易许多。”
李常安皱眉道:“可是广州府我们人生地不熟,堂主贸然前去,会不会太冒险了一点。”
陈枫笑道:“军师不必担心,我自有分寸。”
“这……好吧,堂主什么时候走,一定提前告诉我,我好有准备。”
陈枫点了点头,他心里其实微微有些激动,终于可以亲自去广州府看看了。这个时代的广州府,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第九十四章 出发
陈枫找到芜索拉的时候,她正在教那些小孩子唱歌。
看那些小孩子一本正经唱歌的样子,陈枫眉头微皱,他可不想以后头上多个教皇。
“芜索拉。”
陈枫叫了一声,芜索拉转头向陈枫甜甜的一笑,却是唱完歌之后,才过来。
“陈枫,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现在敢在虎啸谷对陈枫直呼其名的,也就芜索拉了。
“我是过来告诉你,我决定带你去找你的父亲了。”
“太好了,什么时候?我准备一下。”
芜索拉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传教哪里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你收拾一下,明天就走。”
“啊,这么快,那我马上回去收拾。”
芜索拉叮嘱那些小孩,她走以后,也要继续努力,争取让天父早日接纳他们。
看着芜索拉远去之后,陈枫眉头紧皱,这些小孩子该怎么办?
最终,陈枫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转身去找李常安。
正在摆弄一盆兰花的李常安被陈枫找到。
“军师,我记得你是阳明先生心学的传人吧?”
阳明先生就是王守仁,他所创立的阳明心学,是这个时代最著名的学说之一。
提起王阳明,李常安肃然起敬,道:“没错。”
陈枫循循善诱的道:“想不想把心学继续发扬光大?”
李常安道:“发扬心学传承,是我辈应尽的使命。”
“好,现在有一群迷途的小羔羊,急需指引前路的方向,心学就是那盏灯,军师就是提灯的人,这个任务,非你莫属。”
李常安哑然失笑,道:“堂主,有什么话你就直说,我能做到的,绝不推辞。”
于是陈枫把芜索拉的事说了一遍,又举了几个西方神权驾驭在皇权之上的例子。
李常安的脸色渐渐变得沉重了起来,道:“信仰之力,最是强大,就如白莲教一般,蛊惑人心,让信徒甘愿为教主付出一切。”
“幸好这些孩子接触芜索拉的时间短,否则的话,就真的麻烦了。”
“堂主放心,我一定会竭力所能,把这些孩子重新指引到正途上去,也让心学在虎啸堂发扬光大!”
陈枫点头,道:“军师办事,我一向放心,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我明天就把芜索拉送到广州去,到时家里这边,也拜托军师费心了。”
两人又详细的把今后虎啸堂的发展方向探讨了一番,陈枫交代好他离开之后的事。
等陈枫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已经天黑了。
陈枫去广州府,不仅仅是把芜索拉送回去那么简单,他的主要目的是买一门或几门火炮。
但是如果贸然拉着大批金银去广州府,也不是什么好主意,容易被抢。
毕竟像广州府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强龙还是地头蛇,虎啸堂都远远不够资格跟他们斗。
思来想去,陈枫决定自己先去探探路,如果时机成熟,再把虎啸堂的兄弟带过去。
自己一个人,陈枫去哪都不怕,这是源自实力和经历的自信。人太多,反而让陈枫束手束脚。
只带着一个芜索拉,问题不大。
决定好之后,陈枫就不再多想,躺在床上睡觉,养足精神好应付去广州路上的凶险。
第二天一早,陈枫收拾好东西,牵了两匹好马,准备带上芜索拉前往广州府。
“会骑马吗?”陈枫对准备好的芜索拉道。
芜索拉翻身上马,技术显得很娴熟。
“不要小看我,我的骑术很好。”
陈枫点头,道:“那我们出发吧。”
两人骑着马,一前一后往外走去。
在他们身后,虎啸堂众人目送他们离开。
叶秋水咬着嘴唇,她其实很想跟陈枫去,因为那个芜索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女人,这一路孤男寡女的。谁知道会不会勾引陈枫?
想到这,她突然有些脸红了,随后又有些自卑,为自己心里的奢望而羞愧。
自从遇到陈枫以后,她越来越介意自己的长相了,长得丑令她很痛苦,但是又毫无办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心里已经被陈枫的身影占据了,只是因为自卑,她从来不敢在陈枫面前流露这种感情。
人群中,红鸾心里也在暗叹,恨不得替代陈枫身边的芜索拉。
她的目的倒很简单,对陈枫也没什么情感,只是单纯的想靠近陈枫,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罢了。
红鸾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女人,她绝不会甘心平庸一生。
为了达到目的,她不介意用些手段。
只是她来到虎啸堂的时间太短了,暂时还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而且陈枫也远比她想象的更难缠,简直好像能看透人心一样。
……
陈枫与芜索拉骑马前行,速度比较快,沿着官道一路向前,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开了乐昌县。
离开乐昌县后,一路上,陈枫看到了大量的饥民。
这些饥民饿得皮包骨,靠吃草根树叶勉强活着,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陈枫的脸色并没有因此而变化,因为他知道,如今天下像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就算他有心相救,也根本救不过来。
他能让虎啸堂势力范围内的百姓有饭吃,这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管得了天下人?
芜索拉却一路上不停的在胸前画十字,祈祷天主保佑这些可怜的人不被饿死,冻死。
这是一个善良的姑娘,依然保持着一部分的天真。
走了一天之后,第二天中午他们遇到了麻烦。
十几个拦路打劫的土匪出现在他们前面,并且用石头和枯树把路给堵了。
“站住!”
这十几个土匪同样一脸的菜色,穿的破破烂烂,只有为首的一人拿了一把柴刀,其他人拿的都是锄头、钉耙之类的农具。
“把……把身上的东西都交出来,把马留下,就饶你们不死。”
为首的土匪有点结巴,说话说不太清楚,让人替他着急。
陈枫丝毫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道:“你们最好让开道路,否则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哟,好大的口气,你知道我们大哥是谁吗?这方圆十里,谁不知道我们大哥的厉害,你敢这样跟我们大哥说话,活腻了吧!”
一个瘦弱的土匪一边色厉内荏的对陈枫说话,一边举着锄头,向陈枫走去。
“废话真多!”
“锵!”
陈枫拔刀出鞘,一刀把这个土匪给砍了。
土匪头子惊呆了,他再蠢也知道陈枫不简单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
“你……你给我等着,敢杀我弟兄,下次绝对不会放过你!”
土匪头子喊完,一转眼就带着剩下的土匪跑了,连头都没回。
“算你们跑得快!”
陈枫冷哼一声,插刀回鞘,带着芜索拉继续前进。
这样的土匪,一路上多不胜数,陈枫最后杀得都麻木了。
第九十五章 龙龛糍
陈枫带着芜索拉,一路风餐露宿,杀了不知多少贼寇,最后终于到达了广州城。
作为岭南第一城,广州城占地极广,它的城墙并不十分高大,但是极长,一眼看不到尽头。
陈枫微微有些激动,他前世在广州城待了很长时间,但是古老的城墙大部分都拆了,只剩下一些破烂的,低矮的古城墙。
像这样完整的古城,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做梦都想不到。
“走,我带你去吃广州的肠粉!”
陈枫难得的作出了跟这个年龄相对应的举动,他想念肠粉想了很久了。
“陈枫,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芜索拉有些好奇,因为陈枫表现出来的模样,似乎对广州成功很熟悉。
陈枫这才想起,他熟悉的是后世的现代化广州城,而不是这种古城。
陈枫道:“没来过,但是经常听人说,别问那么多了,快进城吧。”
入城之时,太阳才刚刚升起,正是吃广州吃早茶的好时候。
陈枫与芜索拉牵着马进入了广州城,两人看什么都觉得稀奇,倒让一些本地人翻白眼,认为他们没见过世面。
陈枫走到一家早点铺子前,在门口栓好马,带着芜索拉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两位客官,吃点什么?”
伙计非常的热情,弯着腰,脸上带着笑。
“来两份肠粉,加肉加蛋,不要葱花。”
陈枫说的非常自然,因为他记忆中就是这样点的。
然而,伙计却感觉有些懵,他并不知道陈枫所说的“肠粉”是个什么东西。
“客官,您是不是点错了?您所说的肠粉,小店没有啊,别说小店,就是附近的店里也未曾听说过啊!”
“啊?”
这回轮到陈枫懵了,他以为像肠粉这么著名的东西,历史肯定很悠久,谁知道人家居然没听说过。
就在这时,又一个客人走进来了,他开口道:“要一盘龙龛糍,一壶花茶。”
小二殷勤的招待,道:“别的点心不要吗?小店的点心,可是一绝。”
那客人被小二说的心动,于是又要了两样点心。
陈枫就在一旁看,等那所谓的“龙龛糍”上来的时候,陈枫才恍然大悟。
原来,肠粉是后世的叫法,如今这东西叫“龙龛糍”,听上去跟糍粑差不多。(龛kān)
“小二,我也要两份龙龛糍,一壶茶。”
“好嘞,客官您稍等。”
不一会,龙龛糍就上来了,里面加了一些菜蔬和肉末,比较厚。
陈枫咬了一口,眉头微微皱起,太厚了,远没有后世的肠粉轻薄,弹牙。
酱料配得也比较随意,吃起来也就比糍粑好一点罢了。
可能这就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吧。
倒是芜索拉,以前没吃过这种东西,倒是比陈枫吃得尽兴。
吃过早茶后,陈枫带着芜索拉离开了早点铺,准备去办正事。
如果直接带芜索拉去找郑芝龙,显然是不理智的,因为郑芝龙如今身份很高,贸然过去,说不定会被当成骗子轰出去。
所以陈枫的打算是先去找郑沉,然后通过郑沉去见郑芝龙,效果会好很多。
郑沉曾经给陈枫留过一个地址,让他到了广州直接按地址找。
陈枫与芜索拉骑着马,一路走一路问,幸好陈枫会粤语,否则在广州城找个人还真困难。
骑马跑了一个时辰,经过多方打听,陈枫终于找到了郑沉所住的地方。
自从郑芝龙驻守广州城之后,郑家在广州城几乎无人敢惹,所拥有的一切,也自然是最好的。
郑沉作为郑芝龙的亲侄子,而且父亲郑芝虎职位也不低,所住的地方,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陈枫和芜索拉站在高大,气派的郑府前面,心里还是有些震撼的。
“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
看门的老仆见有人在大门前逗留,顿时走了出来。
这老仆虽然年纪比较大,但是行动并不缓慢,目光锐利,盯着人看的时候,令人非常不舒服。
此人以前绝对是个悍卒!
陈枫上前,不卑不亢的道:“我叫陈枫,是郑沉的朋友,烦请通报一声。”
老仆常年看守大门,眼光非常毒辣,他能看出陈枫并没有说谎。
“你们就在这里等一下,我去通报。”
老仆急匆匆的进去了,一路穿过不知多少道门,最后在后院里找到了郑沉。
郑沉坐在池塘中的亭台上,面前摆着一壶酒,还有一些精致的下酒菜。
他独自一人饮酒,身上有一种颓废的气息。
老仆见状,有些心痛,郑沉这个样子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身体日渐消瘦,长此以往,肯定会忧心成疾。
“少爷,外面有个叫陈枫的年轻人,自称是少爷的朋友,少爷要不要见一下?”
“陈枫?”
郑沉突然想起了他第一次贩私盐时,那个一口气买下一万斤盐的青年。
“他怎么到广州来了。”
郑沉道:“此人确实是我的朋友,请他到客厅,我随后就到。”
“是,老奴这就去。”
老仆匆匆来到大门前,对陈枫道:“少爷有请。”
陈枫道:“我们的马栓哪里?”
老仆召来两个年轻的仆役,道:“你们两个把陈公子的马牵到马圈去,好生照料。”
“是!”
那两个仆役上前,先对陈枫弯腰行礼,然后才接过他们手上的缰绳,牵着马往郑府的马圈走去。
陈枫内心感叹:瞧瞧人家,这才是真正的豪富之家啊!
陈枫跟随那老仆一路往前走,经过好几个门槛,才走到宽敞气派的客厅。
他们刚刚坐下,就有婢女端来一壶好茶,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
没等多久,郑沉换好衣服出来了。
他脸上的颓然之气一扫而空,与刚才一个人喝闷酒的形象完全不同。
“不知陈兄驾临,郑某有失远迎,请陈兄赎罪。”
陈枫站了起来,笑道:“郑兄言重了,我们冒昧前来拜访,也没准备什么礼物,该向郑兄赔罪才是。”
“哈哈哈,陈兄能来,我就已经很高兴了,还说什么礼物,别客气了,坐。”
两人坐下之后,郑沉看着芜索拉,道:“这位是?”
陈枫笑道:“如果没弄错的话,你应该叫她堂姐,或者堂妹!”
“什么?”
郑沉吃了一惊,他仔细打量着芜索拉,怎么看也不像是自己的亲戚。
好一会,郑沉才道:“陈兄,这个玩笑可开不得。”
陈枫道:“绝无戏言!”
郑沉感觉到了陈枫的认真,而且郑芝龙是个什么性格,他清楚的很,有个西洋面孔的女儿,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第九十六章 贫穷限制想象
郑沉详细询问了一番,事情涉及到郑芝龙,由不得他不谨慎。
芜索拉一一对答,毫无惧色,把自己的来龙去脉说的非常清楚。
郑沉听完之后,沉默了片刻,开口道:“这件事太大,我必须先征求大伯的意见,如果他同意见你,你才能见到他。”
陈枫道:“此事就拜托郑兄了。”
郑沉道:“大伯军务繁忙,需得晚上才有空,此事不必着急,陈兄难得来一趟广州,务必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此时,午饭时间差不多到了,郑沉吩咐厨子做几道特色菜,又拿出了上好的酒。
广州靠海,海鲜自然是不会少的。海参,鲍鱼,龙虾……应有尽有。
可怜陈枫自从重生到这个世界,就没再吃过这些东西,此时居然有一种泪流满面的感觉。
郑沉甚至给芜索拉准备了烤面包和生鱼片和一些柠檬汁,以及上等的葡萄酒。
芜索拉满脸幸福,心里不断的感谢天父,再次赐予她这么好的食物。
如果郑沉知道芜索拉感谢的是天父,估计也会忍不住翻个白眼。
吃完饭之后,郑沉带着陈枫在广州城里游玩。
郑沉坐着华丽的马车,身后跟着七八个彪形大汉,任谁一看就知道是个有身份,不好惹的公子哥。
陈枫开玩笑道:“跟郑兄出去,我总觉得会干一些强抢良家妇女的勾当。”
“哈哈哈,陈兄要是看上了哪个女子,尽管说,在广州这地界,我就算抢了又如何?”
这一句话,可谓是十足的嚣张,但是没有人会觉得他在说大话,因为他真的有这个资本。
当然,郑沉是不会随便强抢民女的,以他的身份,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犯不上干那种蠢事。
陈枫笑而不语,内心却有些羡慕,如果他穿越过来也是一个纨绔大少,享受一下堕落的生活,那该多好?
芜索拉就在后面,却对他们两人的谈话充耳不闻,她一双眼睛到处看,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哪里有空管他们说什么?
三人坐着马车,游览了一个时辰,郑沉觉得有些无趣了。
毕竟这些地方他早看腻了,不过是为了让陈枫和芜索拉玩得尽兴而已。
郑沉神神秘秘的道:“陈兄,想不想去看点刺激的?”
陈枫往芜索拉那边扫了一眼,道:“看什么?”
难道这公子哥要带我去看成人表演?这未免也有点太刺激了。
“比武啊!有咱们大明的武士,有西洋武士,有昆仑奴,甚至……”
郑沉压低声音道:“还有倭寇!”
陈枫闻言微微一愣,听上去,似乎是挺刺激的,但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刺激。
芜索拉道:“有西洋武士?我也要去看!”
郑沉笑道:“那种场面比较血腥,你还是不要去看的好。”
芜索拉仰起头,道:“你瞧不起我?我不怕!”
郑沉道:“好吧,陈兄什么意见?”
陈枫无奈的道:“你们都已经决定了,我还能有什么意见?那就去看呗。”
“好,咱们走!”
马车掉头,马夫驾驭着马车,轻车熟路的往一个偏僻的地方走。
穿过好几条巷子,终于来到了间大宅院前。
这座大宅占地非常广,门口停了不少马车,这些马车一辆比一辆豪华。
大宅院门口有两个身穿黑衣的壮汉在把守,凶神恶煞的样子足以把普通人吓跑。
“公子,到了!”
马车旁的家丁恭敬的提醒。
郑沉带着陈枫与芜索拉下了马车,步行往大宅院里面走。
“令牌!”
走到大门口的时候,郑沉被拦了下来,看门那两人面无表情,但是身上杀气很重,给人一种沉重的压迫感。
陈枫感觉有些意外,以郑沉的身份,一般人哪有那么大的胆子敢拦他?活腻了吧?
没想到,郑沉也不生气,从腰间摸出一块黑色令牌,道:“带两个朋友进去玩玩。”
看门那两人见到黑色令牌,脸色缓和了不少,直接打开了大门。
“里面请!”
“嗯!”
郑沉一个家丁都没有带,只带着陈枫和芜索拉,往大宅院里面走去。
等他们进去之后,那扇沉重的大门再次关上了。
进入大宅院后,郑沉对陈枫解释道:“这个地方,是一位大人物开的,能进来这里的,也都是广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等闲之人,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进来。”
“这里面很安心,咱们可以放心大胆的玩,绝对不会出事。”
陈枫虽然对郑沉口中的大人物有些好奇,但是既然郑沉没说到底是谁,他也聪明的没有问。
郑沉熟门熟路的带着陈枫和芜索拉穿过大宅院,来到了一处宽大的演武场。
演武场中央搭了一个擂台,四周则布置了十八个舒适的看台。
这些看台都是独立的亭台,装潢精美,舒适,每一个看台能容纳七八个人。
每一个看台都有两个漂亮的婢女伺候,还有各种瓜果点心,酒水等。
陈枫再次感叹:贫穷真是限制了人的想象力,这些有钱人实在太会享受了。
郑沉拿着黑色令牌,带着两人进入了丁字号的看台。
两个侍女立刻过来服侍,她们似乎对郑沉颇为熟悉,还能调笑几句。
“一会出场的是谁?”郑沉问道。
一个侍女答道:“是昆仑奴十三和倭寇十。”
这里面的武士,都不会透露自己真正的名字,而是以数字编号为名。
郑沉又问道:“买昆仑奴十三的人多还是买倭寇十的人多?”
侍女答道:“买昆仑奴十三的人占八成,很少人看好倭寇十。”
郑沉道:“少爷我就喜欢买没人看好的,去,买五十两倭寇十。”
侍女似乎习惯了这种挥金如土的土豪,拿着银子就出去了,不一会就换回来一张凭证。
郑沉对陈枫解释道:“这里面是可以下注的,如果你看好哪个武士,就立刻下注,如果你看好的武士赢了,你也可以趁机赚一大笔。”
“如果输了,那就自认倒霉。”
陈枫恍然大悟,搞了半天,这不就是地下黑拳吗?
谁说古人生活单调来着?陈枫发现,古人也很会玩,而且花样百出。
第九十七章 昆仑奴之死
郑沉等人坐下之后,陆续又来了一些人,都是些达官显贵,普通人根本没资格进来。
等所有人都下注之后,比武就正式开始了。
最先出来的是一个浑身漆黑如炭,身材高大魁梧,宛如野兽一般的昆仑奴。
“吼!”
昆仑奴仰天咆哮了一声,喉咙里发出的声音简直不像人声,令人心中生悸。
另一边,一个身材矮小,抱着武士刀的倭寇也默默的上了比武台。
昆仑奴与倭寇的体型根本不成正比,而且从气势来说,昆仑奴也更加的强大。
怪不得大部分人都把注下在了昆仑奴身上。
郑沉对陈枫道:“我这个人不喜欢循规蹈矩,别人越是看好的,我就越没有兴趣,所以我买倭寇赢。”
陈枫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台上的两人,他发现,昆仑奴有些狂暴不安,但是那个倭寇却冷静的有些可怕,始终抱着刀,不曾动弹一下。
陈枫只看了片刻,就对郑沉道:“我也觉得那个倭寇会赢。”
郑沉笑道:“既然陈兄也这么认为,那看来我这一次是不会亏本了。”
芜索拉却道:“那个倭寇这么瘦小,怎么可能打得赢高大的昆仑奴?我觉得你们要输。”
郑沉也不反驳,道:“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好了。”
“当当当!”
台上,有人敲响了铜锣,高声喊道:“昆仑奴十三对倭寇十,比武正式开始!”
“吼!”
那个昆仑奴又咆哮了一声,宛如饿虎一般,猛然向瘦弱的倭寇扑了过去。
这种架势,换做一般的人,早就心生惧意,吓蒙了。
但是倭寇没有,他一直保持着冷静。
“唰!”
倭寇闪身躲过了昆仑奴的大手,并且闪电般的向昆仑奴手臂处砍去。
“当!”
昆仑奴速度并不慢,他立刻用手挡在面前。
昆仑奴的手上有铁甲,不怕对手手里的刀。
倭寇一刀不中,立刻闪到一边,眼睛像狼一样盯着昆仑奴。
昆仑奴疯狂的朝倭寇进攻,坚硬的拳头好像雨点一般落下,但是一拳都没有中。
但是倭寇并不着急,他不停的躲避,同时不断的出刀,慢慢把昆仑奴身上的缺点研究了一遍。
昆仑奴总是打不中,渐渐的变得暴躁了起来,进攻得更狂暴了。
一番狂风骤雨的进攻之后,昆仑奴站在原地,不断的喘粗气,心里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看台上,有一个达官显贵站了起来,面目狰狞的大吼道:“打他呀!打死他呀,该死的黑鬼,怎么停下了?”
“打他,打他!”
下注在昆仑奴身上的那些人焦急无比,虽然这点钱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但是谁也不愿意输。
一时间,现场各种脏话从这些“贵人”嘴里喷了出来,场面混乱不堪。
昆仑奴微微低下了头,也许他听懂了,也许没听懂,但是他的情绪确实不如之前那么高。
陈枫看了昆仑奴一眼,又看了眼睛越来越亮的倭寇一眼,淡淡的道:“这个昆仑奴要死了。”
郑沉有些惊讶的道:“怎么会呢?他虽然打不到那个倭寇,可是倭寇想战胜他也不容易吧?”
“此前昆仑奴十三一连打了十几场,都是赢,所以才这么多人把注压在他身上。”
陈枫笑了笑,却没有反驳,因为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果然,倭寇见昆仑奴低头,立刻选择了进攻,他的武士刀快如闪电,冲到昆仑奴身边,一刀向他的腹部切去。
“当!”
昆仑奴反应很快,及时挡住了他的刀。
但是倭寇贴身以后,一刀接一刀,宛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刀光几乎连成了一片。
昆仑奴起先还能抵抗,后来却似乎认命般的放弃了抵抗,身上很快就被切出一道道血口子。
“咚!”
倭寇收刀,昆仑奴应声倒地,庞大的身躯砸在了擂台的木板上,发出巨大的响声。
“真……真的死了!”
郑沉有些难以置信,虽然他下注在倭寇身上,但是也没想到强大的昆仑奴真的会被矮小的倭寇杀死。
别的看台上,大部分的看客都站了起来,暴躁的破口大骂,甚至把身边的东西摔出去。
郑沉因为赢了钱,又看着别人输钱,心情很愉悦。
他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昆仑奴会死?”
陈枫道:“因为我在他眼睛里,看不到一点活下去的渴望。”
“当一个人心生死志的时候,又在你死我活的战斗中碰到了强劲的对手,那么他必死无疑。”
郑沉又道:“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为何他却求死?”
陈枫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反而问道:“如果他们赢了,能离开这里吗?”
郑沉摇了摇头,道:“当然不可以,进入这里的人,从来没有能活着走出去的。”
陈枫道:“这就对了。在这种地方,每天面对生死,又无法离开,既然求生无望,死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个解脱。”
郑沉若有所思,没有再说话,赢钱的兴奋感,也渐渐的淡了。
对于看台上的贵人来说,这些比武的人跟猪狗没什么区别,只是一种玩乐的工具,至于他们的生死,没几个人会在乎。
倭寇下去之后,会得到两斤牛肉,一壶酒,这是属于胜者的,唯一的奖励。
接下来,又打了两场,场上看客的情绪渐渐高涨,赢钱的放肆的大笑,输了的红着眼睛,继续下注下一场。
众生百态,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直到最后一场的来临,场上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这一场,是一个东方武士对一个西方骑士,可谓是看点十足。
东方武士一身白衣,身材高挑,消瘦,五官英俊,表情冷漠,背着一把古朴的宝剑,腰间还挂着一个酒葫芦。
而西方骑士,则穿着一身明亮的盔甲,一头金色长发,身材高大,英气逼人。
看台上那些贵妇看得眼睛都直了,要不是身边有人在,恐怕已经忍不住尖叫了。
这一场,下注的金额非常之巨,许多贵妇把自己的首饰都押下去了。
一方面,她们迫不及待的想要看这两个男人的决战,另一方面,伤了哪一个,她们都会心疼。
而此间的主人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看着堆积如山的下注金,他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第九十八章 逃脱
东方武士和西方骑士的对决即将开始,但是陈枫却从中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有点不对劲!”
郑沉此时对陈枫已经有了初步的信任,他见陈枫脸色严肃,于是问道:“怎么不对劲了?”
陈枫眉头微皱,道:“我也不知道具体是哪里不对劲,但是我的3直觉让我有些不安,我们都小心点。”
郑沉点了点头,暗地里提高了警惕。
东方武士和西方骑士很快就开战了,这两人的战斗果然精彩绝伦。
东方武士剑走偏锋,每次进攻的角度极其刁钻,而且速度极快,令人防不胜防。
而西方骑士,走的是大开大合的路线,手中的大剑简直如刀一般,很少平刺,几乎都是劈砍。
两人的交战非常激烈,一时之间,简直难解难分,四周的人眼睛都看直了。
然而,就在这时,陈枫心里的警兆却更加强烈了。
“唰!”
东方武士突然跳下了擂台,速度快到了极点,闪电般的向一个看台冲去。
而那个西方骑士则向另一处看台冲去,速度同样快到让人没有反应时间。
东方武士把剑架在了一个身材肥胖,穿着华贵的人脖子上,锋利的剑锋紧贴着他的皮肤,只要把剑一拉,此人就完了。
“该死的战奴,你想死吗?快放了我们老爷!”
整个比武场都炸开了锅,那些护卫浑身冷汗都下来了,纷纷拔刀指着东方武士,色厉内荏的大叫。
“你们可以上来试试!”
东方武士面色冰冷,没有一点表情,也看不到一丝的畏惧,而被他把剑架在脖子上的贵人,已经忍不住发抖了。
那些护卫嘴上喊得厉害,实际上没人敢上,因为如果贵人死了,他们有十条命都不够赔。
郑沉适时对陈枫解释道:“此人名为唐北,很古怪的一个名字,来到这里还没多久。”
“被他绑架的那个贵人,就是此间的主人,广州知府的独子。”
广州知府名为楼子兴,年过半百,老来得子,自然宠上天了。
楼知府的儿子名为楼永富,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楼知府对他儿子有多宠爱。
现在吕知府唯一的儿子被人劫了,如果除了什么差错,这些护卫还能有好果子吃?
所以每一个护卫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浑身冷汗都出来了。
他们看出来了,这个唐北是真敢下手杀人。
就在这时,西方骑士也挟持了一个贵人,他与唐北一人占据一边,一时间让所有护卫都不敢轻举妄动。
西方骑士道:“我叫兰斯凯,唐,让我们一起成为他们的噩梦!”
唐北对兰斯凯的的热情毫无回应,一张脸依旧冰冷的能冻死人。
兰斯凯感觉有些尴尬,他无奈的笑了笑,要不是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情况下,他真想把自己的剑拍在唐北的脸上。
陈枫身边,芜索拉惊讶的道:“天主啊,这分明是一位高贵的骑士,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
郑沉道:“只要有贵人想看,并且愿意花大价钱,什么样的人他们都能弄来,一个西方骑士有什么好奇怪的。”
芜索拉对这样的事显然有些无法接受,她在胸前划十字,并低声道:“愿天父的光辉,净化世间一切罪恶。”
陈枫一直在盯着唐北,根本没关心芜索拉和郑沉。
唐北对别人的目光极其敏感,他朝陈枫看了一眼,眼神冷若冰霜。
陈枫浑身一震,他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此人给他的感觉极度危险。
唐北在陈枫身上没有感受到敌意,于是收回了目光,看向了被自己挟持住的知府独子楼永富。
楼永富浑身的肥肉止不住的颤抖,但依然装作镇定,道:“你想要什么,咱们可以谈,不要动手,否则你也走不出这里。”
唐北道:“少废话,起来!”
楼永富不敢用自己的命去做试验,只能慢慢站了起来。
“走!”
唐北说话极其简洁,似乎不愿意多说一个字。
但是他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就是挟持楼永富,离开这个地方。
“好好好,我走,你小心点,别割破了我的脖子。”
楼永富从小到大被保护得极好,哪里遇过这种生死攸关的场面?此时他的心已经彻底乱了。
唐北架着楼永富往前走,但是楼永富却因为恐惧路都走不稳。
唐北一手持剑,一手抓着楼永富的衣服,几乎将他提起来往前走。
近两百斤的楼永富,他提着却面不改色,手都不抖一下。
可想而知,他消瘦的身材下隐藏着多么恐怖的力量。
护卫越来越多,已经有两百人了,但是却无人敢上前,万一楼永富受伤甚至身死,他们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让他们都退下!”
唐北把剑往楼永富脖子上轻轻一拉,一道血线顿时出来。
“退后,快退后,你们想害死本少爷吗?”
楼永富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这一刻,他终于崩溃了。
另一边,西方骑士兰斯凯显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学着唐北的样子,把挟持的贵人提了起来。
兰斯凯一脸轻松的道:“听着,伙计,我不想杀人。看到他们怎么做了吗?老实点照做吧,否则我手中的剑一样会划过你的脖子。”
那贵人倒是很配合,而且比较镇定,跟着兰斯凯往前走,还让保护他的人后退。
“很好,就是这样,我向天主发誓,只要我安然离开,肯定会放了你,我说到做到。”
兰斯凯和唐北走到了一起,两人挟持着两个人质,缓缓的向外面走去。
兰斯凯对唐北道:“唐,我觉得我们需要两匹宝马,一个骑士没有马就相当于损失了一半的战斗力。而且,骑着马跑得快一点。”
唐北扫了兰斯凯一眼,然后把剑往楼永富脖子上轻轻一压,道:“两匹马!”
楼永富对那些护卫大叫道:“去给他们准备两匹马?”
护卫们无奈,只能照做,很快牵来两匹马。
这时,唐北和兰斯凯已经走到门口了。
他们让又挟持着人质走了一段,然后让护卫们放下手中的武器,包括那些暗自瞄准他们的弓箭手。
随后,两人带着人质,翻身上马,骑着马快速的离去,走到一半,把人质丢下,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瞬间轰动了整个广州城,知府心疼自己的儿子。发疯似的满城寻找那唐北和兰斯凯。
但是他们两人却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任由官府怎么找,都找不到。
第九十九章 郑芝龙
一直到离开那个地方,回到郑府,陈枫脑子里依然在想着刚才所发生的一切。
其中,唐北的身影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从之前的战斗,还有唐北挟持楼永富的动作来看,这个冷酷的青年,武功高到令人难以想象。
他见过很多人,包括他自己,包括李常安,没一个人能比得上唐北。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这样的人简直是万金难求。
如果,能把他招揽到虎啸堂的话……
这个念头一起,就好像野草一般疯狂生长,让陈枫绞尽脑汁的想怎么把唐北弄到虎啸堂。
可惜,他想来想去,觉得唐北那样的人,想招揽不是一般的艰难,而且现在人都找不到了,上哪招揽去?
陈枫只能暂时把这个想法丢到一边,因为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去见郑芝龙。
他们回来之后,郑沉先去见了郑芝龙,然后又把芜索拉带过去。
具体的认亲过程陈枫并不清楚,因为他作为一个外人,是没资格在场的。
总之,芜索拉最后被证实是郑芝龙的女儿,一夜之间,飞上枝头变成了金凤凰。
芜索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府邸,有了花不完的钱,有了一众奴仆,以及各种特权。
而陈枫,自然也没有被忘记。
第二天晚上,郑芝龙亲自设宴接见了他。
珠江之上,一艘巨大的船缓缓前行,坐在船上,能清楚的看到两岸的灯火还有熙熙攘攘而人群。
船上,宴席已开,酒菜的香味远远的飘散了出去。
陈枫坐在船上,感受着船随着水波轻轻晃动,心里其实并不是很适应。
他习惯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在船上不停的晃来晃去,非常没有安全感。
但是,郑芝龙就坐在他面前,所以他就算不适,也只能忍着。
陈枫终于见到了这个曾经传奇的海盗王,如今大明水师的将军。
郑芝龙与陈枫想象的样子完全不符。
他以为郑芝龙是一个粗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满嘴脏话的粗犷海盗,但是没想到,事实并不是那样。
郑芝龙没有穿铠甲,一身便装,不仅不是粗人,反而像是个儒生一般。
“小兄弟照顾我女儿多日,又亲自送她到我身边,我敬你一杯,聊表谢意。”
郑芝龙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将杯子翻转过来,示意自己喝光了。
随后,两人客套了一番,郑芝龙丝毫没有小瞧陈枫的意思,反而给他讲诉一些海上的趣事,两人边喝酒边聊,倒也颇为融洽。
酒过三巡之后,郑芝龙又道:“我郑芝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你送我女儿回来,我必不会亏待你。”
“想要什么,尽管说,只要我给得起,绝不吝惜。”
郑芝龙的直接,让陈枫很满意,看来此人能成为海上的霸主,并不是偶然。
陈枫斟酌了一下言语,道:“我确实有求于将军,只是我求的这件事,可能比较麻烦,怕将军未必会答应。”
郑芝龙手里的酒杯没放下,没直接答应,而是面色不改的道:“你尽管说出来。”
陈枫看着郑芝龙,一字一顿的道:“我想买西洋火炮,将军能给我推荐一下吗?”
“西洋火炮?”
“对!”
郑芝龙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一时间没有说话,他怎么也没想到,陈枫要的居然会是这种东西。
旁边的郑沉也吃了一惊,火炮这么重要的东西,就算是朝廷,买起来也颇为麻烦,陈枫这已经不是狮子大张口了,而是饕餮想吞天。
郑芝龙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惹怒了他,别说什么也得不到,恐怕就算是陈枫的命也得留在这里。
郑沉不断向陈枫隐晦的使眼色,示意他换一个要求。但是陈枫却装作没看到一般,只是盯着郑芝龙。
气氛越来越凝重,除了郑芝龙和陈枫这两位当事人以外,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喘。
就在陈枫以为郑芝龙要拒绝,甚至把自己赶走的时候,郑芝龙却突然笑了。
“现在的年轻人,胃口真是越来越大了,后生可畏啊!”
“也罢,既然我说了要报答你,就一定不会食言。我可以给你写推荐信,但是我要提醒你,买西洋火炮需要大量的钱,如果到时你买不起,那就怨不得我了。”
郑芝龙说完,立刻命人送来笔墨纸砚,很快就写好了一封介绍信,还有买火炮的位置。
陈枫拿到介绍信,心里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游览了半夜,郑芝龙送陈枫下船,丝毫不有什么不高兴。
郑沉比陈枫晚走一些,他等陈枫离开之后,才焦急的对郑芝龙道:“大伯,西洋火炮乃军之重器,怎能落入旁人之手?”
郑芝龙却摇了摇头,道:“阿沉,你还太年轻,有些事情你想不透。”
郑沉恭敬的道:“请大伯指点迷津。”
郑芝龙道:“我们郑家,只是海里的霸主,到了陆地上,有的是能收拾咱们的人,这句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换句话说,不管谁做皇帝,只要我们在海上依然强大,就不会失去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包括祖宗地!”
郑沉愣愣的道:“大伯的意思是,大明朝不行了?”
郑芝龙道:“说话注意点,咱们现在是大明的官员,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以后不许再说了。”
郑沉羞愧的低下了头。
郑芝龙喝了一杯酒,叹了口气,道:“只是给自己多留一条退路罢了,在这乱世之中,多一条退路,有时就多一条命。”
郑芝龙的目光极其深邃,他看着外面翻涌的珠江,道:“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也许有朝一日能成为一方霸主也不一定,你不要与他交恶了。”
“大伯,我明白了。”
郑沉郑重的点头,随后又聊了一会,告辞离去。
另一边,回到住处的陈枫打开了郑芝龙写的介绍信。
然而,那上面写的全是鬼画符一般的葡萄牙文,他根本就看不明白。
然而,他翻到第三张时,却发现这一张写的是汉语,心里顿时长出了一口气。
郑芝龙果然不简单,粗中有细,考虑得非常周全。
陈枫仔细看去,只见信上写着:亲爱的万奴·卜加劳,我的朋友……
万奴·卜加劳,看来这就是那个能造火炮的大军火商了,陈枫把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第一百章 为了爱情
入夜,二更时分,芜索拉新府邸外,两个人影悄悄靠近。
月光下,只见其中一人背负宝剑,身穿白衣,是一个东方剑客打扮。另外一人,虽然也背着剑,却是一个西方人。
如果陈枫在这就会发现,这两人居然就是消失的唐北与兰斯凯。
“你确定要去?”
唐北黑着一张脸,显然非常的不爽,他觉得自己跟兰斯凯一起逃走,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兰斯凯一脸神圣的道:“当然要去,为了爱情!”
唐北真想把自己的剑拍在兰斯凯的脸上,让他好好清醒一下。
但现在两人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而且这个兰斯凯对广州城非常熟悉,多次带着唐北躲开了搜捕。
唐北现在还真不敢甩开他自己走,只好捏着鼻子跟他胡闹。
两人都是高手,围墙对他们来说形同虚设,两人纵身一跃,就这么轻易的翻过了围墙。
进入里面之后,两人隐匿行踪,避开巡夜的郑氏家丁,寻找芜索拉所住的地方。
可是府邸太大,两人都不熟悉,找了半天,依然没找到。
两人躲到了阴暗的角落里,唐北咬牙切齿的道:“还要找到什么时候?”
兰斯凯有些尴尬的道:“我也没想到里面这么大,唐,你不要着急,要有耐心。”
唐北真想破口大骂,掐着兰斯凯的脖子,看看他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但是他的性格,让他最终一声不吭,冰冷冷的道:“再找不到你就自己找吧。”
兰斯凯知道唐北真的生气了,也不敢说话,只能绞尽脑汁的想办法。
就在这时,一个丫鬟端着笔墨纸砚等东西从前面经过。
兰斯凯眼睛一亮,悄悄走到那个丫鬟后面,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又接住托盘,把托盘放在地上,免得掉在地上发出声响。
“呜呜呜……”
丫鬟非常恐惧,不停的挣扎,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兰斯凯压低声音,在她耳边道:“听着,别动,我不想伤害你,别动!”
然而,那在丫鬟却挣扎的更厉害了,她还以为兰斯凯要对她做些见不得人的事。
兰斯凯并没有对付女人的经验,所以显得有些束手无策。
就在这时,一把寒光四射的宝剑架在了丫鬟的脖子上,锋利的剑刃,让她感觉浑身汗毛都立起来了。
唐北冰冷的道:“再动,杀了你!”
丫鬟感受到死亡的威胁,果然不敢再动了,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兰斯凯嘴欠的道:“唐,对女士要温柔。”
唐北实在忍不了了,把剑架在了兰斯凯的脖子上,道:“再废话我连你一起杀!”
兰斯凯顿时老实了,因为他知道,唐北这个家伙真能干得出来这种事。
兰斯凯向那个丫鬟问道:“你们的主人在哪?带我过去,听着,别耍花样,否则我身边这个家伙真的会杀了你。”
这个丫鬟才跟了芜索拉一天,而且芜索拉是个西方面孔,她对芜索拉自然谈不上什么忠诚。
在死亡的威胁下,丫鬟乖乖的带着兰斯凯和唐北向芜索拉住的地方走去。
走到门前时,里面依然亮着灯,显然,芜索拉并没有睡。
兰斯凯把那丫鬟交给唐北,自己端起那个盛放着笔墨纸砚的托盘,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正在桌子上用小毛笔写字的芜索拉抬起头,道:“请进。”
兰斯凯抬头挺胸,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推门走了进去,却站在门边,没有往里面走。
他用西方的礼仪向芜索拉行了一礼,道:“美丽的小姐,我叫兰斯凯,是你的仰慕者,请原谅我用这种方式来见你。”
芜索拉看见兰斯凯进来,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冷着脸道:“我记得没错的话,阁下是一名骑士吧?难道半夜闯进别人的房间,这就是骑士的风格吗?”
芜索拉确实很生气,特别是作为一个女人,别人半夜闯进房间,是一种绝对无法容忍的事。
除非,这个人是她所爱的人。
兰斯凯见芜索拉生气了,于是急忙解释道:“尊贵的芜索拉小姐,我对今晚的事感到万分抱歉,但是你实在太迷人了。”
“那一天见到你之后,我就被你的美貌,你迷人的气质所深深吸引,如果见不到你,我会难过的死去。”
“可是你也知道,我们现在被全城通缉,所以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见你,向你表达我对你的爱慕。”
“我对天主发誓,如果我对你有半句谎言,就让我死后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信仰的人,这种誓言无疑是很严重的。
芜索拉心里的怒火稍稍平息了一些,但是并不代表她原谅了兰斯凯。
这时,门口的唐北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且兰斯凯说的那些话,让他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幸好,兰斯凯也知道时间紧迫,他又对芜索拉道:“对于今晚的冒犯,我倍感抱歉,我朋友还在外面等待,我先不打扰了。”
“下次再来看望你,芜索拉小姐,晚安。”
兰斯凯又向芜索拉行礼,然后缓缓退了出去。
等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芜索拉冷声道:“晚上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兰斯凯回头,道:“如您所愿,那我下次白天来。”
兰斯凯说完,与等的不耐烦的唐北快速离开,只剩下那个丫鬟,蹲在地上,低声的啜泣。
芜索拉听得烦躁,于是道:“别哭了,还不快去叫人?”
丫鬟这才醒悟过来,府上还有许多厉害的郑氏家丁,应该叫他们来保护芜索拉。
“对不起,小姐,我马上去。”
丫鬟急匆匆的跑了。
没过多久,整个府邸都亮起了火把,那些被郑芝龙派来保护芜索拉的郑氏家丁,得到消息之后吓得冷汗直流,疯狂的搜索兰斯凯和唐北。
但是那两人早就跑远了,哪里能抓得到?
这一夜,芜索拉辗转难眠,虽然兰斯凯没对她做什么,可是谁能保证下一次会发生什么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陈枫,在她的印象里,陈枫是很厉害的,如果陈枫在,应该能对付这两个人吧?
第二天一早,芜索拉起床之后,连早餐都没吃,立刻去郑沉住的地方找陈枫。
第一百零一章 被包围
“砰!”
“敢闯我妹妹的闺房,分明是不把我们郑家放在眼里!”
郑沉得到消息后,拍案而起,怒火中烧。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闯别人闺房,等若是毁人清誉,那是绝对不可饶恕的,抓到会直接乱棍打死。
郑沉对芜索拉的印象还不错,而且现在他们还成了堂兄妹,自然也就亲近一些。
芜索拉与郑氏其他子弟并不熟悉,而他们也没有与芜索拉联络一下感情的意思。
因为芜索拉是西方面孔,在他们眼里是个异类,自然不愿意有过多的来往。
陈枫的注意力,却放在了唐北和兰斯凯还要去找芜索拉的事情上面。
“你是说,他们还会来,而且是在白天来?”
芜索拉道:“以我对骑士的了解,他们极其注重契约和诺言,既然他答应了,那就应该不会再晚上来。”
郑沉道:“管他们什么时候来,我提前埋伏好人手,来了就是个死!”
陈枫却道:“安排人手保护芜索拉是应该的,但我不赞成硬拼,那两人都不是等闲之辈,一旦陷入绝境,疯狂之下,恐怕会让我们这边付出不小的代价。”
郑沉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那依陈兄之见,该如何对付这两人?”
陈枫道:“郑兄挑选数十好手,携带强弓硬弩、渔网等东西,埋伏在四周,我亲自去跟他们斗一斗。”
郑沉皱眉,道:“陈兄身手固然好,但是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还是不要以身犯险的好。”
陈枫笑着道:“我不会跟他们硬拼的,郑兄只管放心就是。”
郑沉虽然心里觉得陈枫的举动有些不靠谱,但是看陈枫心有成竹的样子,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大不了多埋伏一些人,多做一些准备也就是了。
郑沉立刻挑选了五十多个身手了得的郑氏家丁,携带了弓弩、渔网等杀人和抓人兼备的东西,埋伏到芜索拉的府邸里面。
而陈枫,则到各大药房转了一圈,买了不少药物,然后住进了芜索拉的府邸里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捣鼓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第一天和第二天都相安无事,第三天黄昏时分,兰斯凯和唐北终于来了!
兰斯凯今天穿着一身燕尾服,脚下是黑亮的马靴,还拿着一支火红的玫瑰花,一头金色的长发束在脑后,帅气逼人。
要是被欧洲那些贵妇看到,非得尖叫不可。
唐北还是老样子,一身白衣,一把剑,面无表情,但是心情显然很不好。
兰斯凯对唐北道:“唐,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我一定会让芜索拉小姐爱上我的,然后她会送你出城,我则留在她身边,做她永远的骑士。”
唐北没有搭话,把目光看向别处,显然他对兰斯凯的话半点都不信。
他已经决定了,不管兰斯凯能不能成功,明天他就离开,今天算是还他最后一点恩情。
走正门是不可能的,现在到处都在抓他们,走正门简直是自寻死路。
两人避开人群,走到偏僻处,再次翻墙进去。
“叮铃铃……”
一颗小小的铃铛响了,正在闭眼假寐的陈枫瞬间睁开了眼睛。整个府邸适合翻墙的地方,都被陈枫用极细的丝线布置了一番。
每一根丝线,尽头都有一颗铃铛,一旦触碰到,铃铛就会响,陈枫就能知道有人来了。
“终于来了!”
陈枫不紧不慢的将自己的东西全部收拾好,又检查了一遍,然后起身,缓步向外走去。
翻墙之后,唐北立刻拉着兰斯凯停下了,警惕的看着四周,道:“不太对,有埋伏。”
兰斯凯往四周看了看,疑惑的道:“哪里有什么埋伏,唐,你是不是太敏感了?”
唐北道:“听我的,撤,下次再来!”
兰斯凯见唐北如此认真,脸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不是一个没脑子的人,本身也是一个高手,冷静下来之后,发现四周果然安静的可怕,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兰斯凯心里有些不甘,犹豫了片刻,也就是这一犹豫,随后咬咬牙,道:“那就下次再来。”
说完,兰斯凯与唐北准备原路退回去。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两位翻墙入院,不打声招呼就走吗?”
陈枫的身影出现在两人前方,他一身青衫,腰间挂着一把刀,脸色平静的就这么站在那里。
兰斯凯无奈的两手一摊,道:“看来我们是走不了了。”
兰斯凯话音刚落,只见四方八方涌出几十个人,将他们两个包围,手里拿着弓箭和弩箭,对准了他们两人。
郑沉和芜索拉也从里面走了出来,站在人群后,看着他们两个。
唐北的眉头微皱,他知道今天遇到大麻烦了,他就知道,跟着兰斯凯这个不靠谱的西洋骑士,迟早得出事。
兰斯凯的心态倒是非常好,他看着芜索拉,道:“尊贵的芜索拉小姐,我履行了我的诺言,白天过来看你。”
兰斯凯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支火红的玫瑰花,单漆跪地,虔诚的道:“芜索拉小姐,请接受我的求爱。”
芜索拉道:“骑士先生,你是不是没搞清楚情况?我不喜欢你,也不会接受你的求爱,现在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兰斯凯道:“我知道,芜索拉小姐,我甘愿留下,守护在你左右,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不过,请不要为难我的朋友,唐是无辜的。”
不靠谱的兰斯凯,终于说了一句人话,唐北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芜索拉还没遇到过像兰斯凯这样的人,她气道:“我不需要你的守护,现在你还是好好担心自己吧。”
说完,芜索拉把头转到一边,不再看兰斯凯。
看着兰斯凯一脸受伤的样子,唐北的脸又黑了,这到底是个什么奇葩,都被包围了,还忙着向别人求爱。
一直在旁边的陈枫,感觉大开眼界,世界之大,果然无奇不有,这样的奇葩,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陈枫看向唐北,开口道:“看样子,你找错了队友。”
唐北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道:“要打就打,哪来那么多废话!”
陈枫点头道:“好,那就打完再说。”
“锵!”
陈枫拔出了自己的刀,道:“别说不给你们机会,我跟你单挑,打赢了我,放你走,如果我赢了……”
唐北接话道:“任你处置!”
“好!”
陈枫浑身战意飙升,他很清楚,像唐北这样的人,只尊重强者,如果连在他面前拔刀的勇气都没有,就不用想让他跟随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两个保镖
郑沉略微有点迟疑的看向陈枫,他心底是不愿意把这两人放跑的,但是既然陈枫都这样说了,他也不好反驳,否则就太不给陈枫面子了。
陈枫向他微微点头,示意他放宽心。
郑沉只按耐住性子,看陈枫到底想干什么。
如果陈枫无法对付这两人,那么郑沉会下令让郑氏家丁把这两人射杀。
电光石火之间,唐北直接发动了进攻,他的剑瞬间出鞘,只见寒芒一闪,已经逼近了陈枫的胸口。
好快的剑!
陈枫吃了一惊,尽管他猜到唐北是个高手,却没想到,居然快到这种程度。
“当!”
陈枫提刀横挡,并快速反击,刀剑在瞬间碰撞了不知道多少次。
陈枫只坚持了不到十息的时间,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唐北的对手,两者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如果双方生死相搏,只用刀,恐怕陈枫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唐北刀下之鬼。
“嗤!”
陈枫腰间被削了一剑,一片碎衣服飘然落地,露出里面的鱼鳞铁甲。
兰斯凯幸灾乐祸的道:“哦,伙计,看来你不是唐的对手,要不还是投降吧。”
“陈枫,小心啊!”
芜索拉惊恐的大叫,这种场面实在太惊险了。
郑沉也皱起了眉头,他不太明白陈枫的自信来源于哪里,唐北的功夫太高了,任谁都能看得出来,再这么打下去,陈枫必输无疑。
唐北也暂时停了下来,冷冰冰的道:“你的刀法很好,但是打不过我!”
陈枫却丝毫不以为意,反而道:“我知道打不过你,不过我还是要赢。”
唐北的眉头皱了起来,显然陈枫的答案令他很不满意。
“既然如此,那就怨不得我下狠手了!”
唐北再次挥剑,这一次下手狠辣了许多,霎时间,只见刀光剑影连成了一片,在夕阳下格外的明显。
然而,突然间,唐北感觉头一阵眩晕,手里的剑也慢了几分。
陈枫眼疾手快,瞬间把刀架在了唐北的脖子上。
刀光剑影消失的无影无踪。
“什么?他,他居然赢了?他怎么可能赢得了唐,这不可能!”
兰斯凯大叫,表情宛如活见鬼一般,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郑沉和芜索拉则是一阵惊喜,虽然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这并不妨碍他们为陈枫赢了唐北这件事高兴。
唐北死死的盯着陈枫,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只有他自己清楚,以他的武功,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刚才那种眩晕感,而且这种感觉到现在都没有消失。
陈枫道:“忘了告诉你,我除了会用刀,还会用毒!”
兰斯凯怒气冲冲的道:“这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你居然对唐下毒,实在太卑鄙了!”
陈枫没搭理兰斯凯,而是平静的看着唐北。
唐北倒没有像兰斯凯一样生气,因为他知道,双方生死搏杀,不管用什么手段,只有赢的一方,才能继续活下去。
所谓的公平决斗,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因为失败者会死,至于他死于什么手段,真的重要吗?
唐北缓缓的把自己的剑收回鞘中,然后道:“你赢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说完,唐北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一个剑客,既然要杀人,就要有被人杀的觉悟,没道理只能你杀人,人家不能杀你。
陈枫缓缓收起了刀,道:“我不杀你,我只有一个要求,保护我三年,陪我去做一件大事,三年之后,还你自由!”
唐北沉默了片刻,道:“可以!”
随后,唐北站到了一边,丝毫没有再出手的意思。
然而,兰斯凯却慌了,他对唐北简叫道:“喂喂喂,老兄,你怎么这么轻易答应了他,那我怎么办?”
唐北冷哼一声,道:“要不是你执意要来,为了什么爱情,我们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吗?”
说完,唐北没有再理睬兰斯凯,把头偏向一边。
陈枫似笑非笑的道:“怎么样,伟大的骑士先生,要打吗?”
兰斯凯看了一眼芜索拉,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认输,作为一个骑士,就算是死,也要死在战斗中。
他拔出了自己的十字剑,道:“来吧,跟我进行一场公平的决斗!”
陈枫对所谓的公平决斗嗤之以鼻,他的衣袖中,一大包能让人失去战斗力的毒粉已经准备就绪。
“当当当……”
两人之间的战斗打响,唐刀与十字剑不断的碰撞。
平心而论,兰斯凯虽然嘴巴让人不太喜欢,但是剑术确实很厉害,仅次于唐北,比陈枫要厉害一些。
然而,片刻之后,只听“当啷”一声,十字剑落地,兰斯凯好像吃了死苍蝇一样,愤怒而无奈的盯着陈枫。
他终于知道唐北刚才为什么输了,可惜,就算他已经小心防范了,依然还是中招了。
“骑士先生,我也给你两个选择,死,或者像唐北一样,保护我三年。”
陈枫又想到,去跟葡萄牙人打交道,需要一个一个会葡萄牙语的人,而这个兰斯凯,显然很合适。
所以,陈枫又道:“当然,必要的时候,你需要给我做翻译。”
兰斯凯的心里只挣扎了片刻,就果断的选择了后者,毕竟他不傻,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他虽然信天主,却不想这么快就陪伴在天父身边。
“好吧好吧,你赢了,我答应你的要求。”
听了兰斯凯的回答,陈枫满意的点了点头,如此,他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澳门,跟葡萄牙人买军火了。
跟军火商谈交易,身边的高手当然是越多越好,否则安全没有一点点保证。
无论什么时代的军火商,总是贪婪而霸道的,弱者没资格跟他们坐在桌面上谈判。
陈枫对郑沉道:“郑兄,我把他们带走,保证不会让兰斯凯再骚扰芜索拉,郑兄意下如何?”
在别人的地盘上,必须尊重主人的意见,这一点陈枫还是清楚的。
郑沉豪爽的道:“只要他们不再骚扰我妹妹,我就给陈兄这个面子。”
郑沉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的是郑芝龙跟他说的那番话,卖陈枫的面子,也是给以后留一条路。
“不过,知府正在到处通缉这两人,倒是有些麻烦。”
陈枫道:“一事不烦二主,我厚着脸皮,请郑兄再想想办法,送他们出城,他日必有厚报。”
郑沉思索了一会,道:“这样吧,我给你们准备一条船,挂上郑家的大旗,送你们出城,谅他们也不敢搜。”
“多谢郑兄!”
陈枫真诚的道谢,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郑沉确实帮了他很多。
第一百零三章 万奴行
一天之后,陈枫带着唐北和兰斯凯,坐郑家的船离开了广州城,前往澳门。
一路上,果然如郑沉所说,没有人敢查这艘悬挂着郑氏大旗的船。
广州到澳门,坐船顺风的话半天可达,距离并不远。
此时的澳门虽然居住有许多葡萄牙人,可是名义上依然属大明管辖,并且在当地设立了官府。
就连后世很有名的香港,此时也不过是澳门的一部分而已,非常荒凉。
至于葡萄牙人,只是借住而已,并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但是到了清朝后期,澳门却彻底成为了殖民地,令人叹惋。
到了澳门之后,陈枫略微有些失望,他本来以为这是个相对繁华的地方,东西方经济文化交融的中心。
然而,实际上这里看上去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小城。
远远望去,一片低矮的土木结构瓦房沿着河流修建,往来期间的,也以汉人居多,跟想象中繁华的澳门有很大的区别。
整个澳门最高大漂亮的建筑,就是一座三层的天主教堂,名为玫瑰圣母堂,供奉花地玛圣母。
然而,这座教堂也并不十分漂亮,甚至并不是砖石结构的,而是木质的!
这跟陈枫印象中那种高大,精致,通体以砖石建造,并雕刻有各种圣像的教堂完全不一样。
船在码头上靠了案,两个水手把一块厚木板搭在了码头和船之间,充当桥梁。
“贵人,可以下船了。”
船老大恭敬的对陈枫道,在他心里,能让郑沉亲自出面安排,又在船上挂上郑家大旗的人,一定是贵人。
陈枫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十两银子,不容分说的塞到船老大手里,拱手道:“多谢相送,这是一点心意,给大家买点酒肉吃。”
“多谢贵人赏赐。”
船老大满脸惊喜,贵人果然是贵人,出手就是大方,这一趟走得太值了。
“回去替我多谢郑兄。”
说完之后,陈枫带着唐北和兰斯凯下了船,走进了码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船老大看着陈枫三人走远,然后收起了搭板,开始返航。
“这也太简陋了吧?”
陈枫的脚踩在黄泥巴街道上,感觉有些荒谬,大名鼎鼎的澳门,怎么是这个鬼样子。
街边有许多小摊贩,沿街摆摊叫卖,路边扔了许多的垃圾,幸好此时天气渐冷,否则的话,一定蚊虫成堆。
兰斯凯倒是对那座玫瑰圣母堂更感兴趣,他磨着陈枫,硬是进去拜了一番才走。
出来的时候,嘴里还嘀咕道:“以后一定要建一座真正的大教堂,这么简陋的地方,怎么能让圣母满意呢?”
三人继续前行,没费多少功夫,就打听到了万奴行所在的位置。
万奴行是卜加劳铸炮厂设立的专门销售火器的地方,不仅卖火炮,也卖各种火器,是整个澳门最大的军火交易中心。
事实上,即使不打听,万奴行的位置也很容易找到。
因为它是如今整个澳门最大的一个交易所,占地极广,巨大的招牌隔着很远就能看到。
陈枫带着两人走进了万奴行,与别的地方不同,万奴行里面显得比较冷清,并没有多少人。
但是里面的东西真不少,有各种口径的火炮,火枪,炮弹,甚至巨大的铜钟都有。
他们进去以后,几个葡萄牙伙计只是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干着自己的事,并没有上前去热情的招呼他们。
陈枫也不在意,他仔细的观察那些火器,甚至拿起一把火绳枪,摆弄了一下。
火绳枪是非常原始的枪械,依靠燃烧缓慢的火绳点燃火药,完成射击,速度慢得令人发指。
这玩意,陈枫是肯定不会要的,战场之上讯息万变,一把火绳枪,还不如一把强弩靠谱。
火绳枪旁边,又有一个架子,上面有数把崭新的燧发枪。
相比要点火的火绳枪,燧发枪明显优秀了不少,射速也快了一些。
那几个葡萄牙人,见陈枫如此动作,心里却很不爽,但是却没有发作,而是找了一个汉人伙计过来,低声说了几句话。
就在陈枫打算拿起一把燧发枪看一下的时候,那个汉人伙计快步走了过来。
只见他皮笑肉不笑的挡在陈枫前面,道:“客官,这是天主赐下的神器,我们只卖给天主的信徒使用,客官还是不要乱碰的好。”
此言一出,陈枫的脸色变得微微难看了一些,伸出去的手,也僵持在半空中,收回来也不是,继续拿也不是,非常难受。
“锵!”
唐北见陈枫受辱,直接拔出了剑,只要陈枫开口,他敢一剑斩了这个狗仗人势的伙计。
那伙计回头看了那几个葡萄牙伙计一眼,那几个葡萄牙伙计给他使了个眼色。
汉人伙计仿佛一下子有了胆,有恃无恐的昂起头,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想动手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万奴行,洋大人的地盘,你敢动我试试?”
唐北的脸色有了变化,看那伙计好像看一个死人一样,眼看着就要动手了。
陈枫再次拦住了唐北,道:“你用宝剑斩苍蝇,不嫌脏吗?”
陈枫这句话果然好用,唐北的脸色很快重归平静,缓缓把剑收了回去。
然而,那个伙计却大怒,他好歹也是万奴行唯一的汉人伙计,居然被人当做苍蝇,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
那些身份高贵的洋大人也就罢了,凭你们几个也敢侮辱我?
实际上,要不是兰斯凯一直在陈枫身后,恐怕伙计的话会更难听。
就在伙计想要破口大骂,并把陈枫和唐北赶出去的时候,陈枫却拿出了一封信,道:“我要见你们的老板。”
老板这个词,南方自古就有。北方称商号主人为掌柜,东家,而南方则称之为老板,这一点陈枫也是来到这个时代以后才知道的。
伙计正在气头上,哪里顾得了那么多,直接指着陈枫骂道:“你以为你是谁?我们老板身份尊贵,岂是你说见就能见的?”
陈枫也不生气,因为在他眼里,这个伙计就像一只蚂蚁一样的人物,他甚至觉得这个伙计有些可怜。
如果来的是兰斯凯和别的西方人,恐怕这个伙计的态度又会大不一样。
因为,在他的眼里,那些洋大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上等人。
澳门这个地方的环境,改变了他对西洋的看法,改变了他的人生,从视之为不开化的蛮夷,到甘愿在地上给洋大人跪舔,这个过程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
而数百年后,像他这样的人,会多不胜数。
陈枫正因为明白这一切,所以他并没有生气,甚至觉得这个伙计有些可悲。
陈枫把信交给了兰斯凯,道:“你去跟他们沟通一下,告诉他们,我是来做大生意的,我要见万奴·卜加劳。”
“放心好了,交给我吧。”
兰斯凯拿着郑芝龙的亲笔信,向那几个葡萄牙人走去。
兰斯凯跟那几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话,也不知道具体说了什么。
没过多久,其中一个葡萄牙人跟着走了过来,态度恭敬了不少。
“尊敬的客人,我已经让人去通知老板了,请到里面稍等片刻。”
陈枫点了点头,跟着那个葡萄牙人进入了万奴行的会客厅,只留下那个目瞪口呆的汉人伙计,呆呆的站在原地,像一只滑稽的猴。
第一百零四章 万奴·卜加劳
陈枫坐在万奴行的会客厅中,脚下踩着波斯地毯,入眼尽是奢华家具,喝得茶也是顶级好茶。
此时已是崇祯七年十一月,即便是澳门,天气也颇为寒冷,房屋中央有两根空心的铜柱,里面燃烧着炭火,散发的热量却让整个会客厅温暖如春。
“有钱真好!”陈枫如此感叹道。
那个葡萄牙伙计笑而不语,但是心里估计正在鄙视陈枫,认为他没见过大世面。
陈枫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陈枫也不在意,跟一个伙计计较,反而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唐北和兰斯凯站在陈枫身后,万一有什么意料之外的状况,他们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时间不长,一个穿着西方贵族礼服,有着蓝色眼睛和亚麻色头发的西方中年人,从门口走了过来。
他并不是陈枫想象中那种暴发户一般的肥胖身材,相反,他身材高大,健壮,鼻梁高耸,双眼炯炯有神,给人一种沉重的压迫感。
他就是万奴行的主人,大明周边最大的军火商,也是卜加劳铸炮厂的继承者,他就是万奴·卜加劳。
陈枫见万奴·卜加劳走了过来,并没有继续坐着,而是缓缓站了起来,表示对他的尊重。
“您好,尊敬的客人,我是万奴行的主人,我叫万奴·卜加劳。”
万奴·卜加劳在澳门待了很长时间,早已学会了大明的官话,交谈起来并不生涩。他向陈枫伸出了右手。
大明朝是没有握手礼这个习惯的,如果不是了解西洋礼仪的人,恐怕此时会有点懵。
陈枫伸出了手,于万奴·卜加劳握了握手,然后松开,动作如行云流水,丝毫不见生涩。
万奴·卜加劳有些惊讶,随后他又看了陈枫身后的兰斯凯一眼,以为是兰斯凯提前教过陈枫,也就没太在意。
“请坐!”
万奴·卜加劳坐在了主人的位置上,陈枫也重新坐了下来。
“加斯巴德先生是万奴行的好朋友和忠实的生意伙伴,既然是他推荐的人,我们万奴行一定会当成贵宾来招待。”
尼古拉斯·加斯巴德是郑芝龙在天主教的名字,陈枫自然是知道的,他更知道,郑芝龙在海上到底有多么恐怖的实力。
就算万奴·卜加劳跟郑芝龙关系一般,为了自己的生意能更好的做下去,他也不敢得罪郑芝龙,更不敢不给郑芝龙面子。
“在我来之前,店里的伙计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说了一些不太好的话,我深表歉意,这件事,我会给陈先生一个交代。”
万奴·卜加劳对外面的人道:“把他拉上来!”
万奴·卜加劳带来的两个护卫,直接把那个汉人伙计从外面拖了进来,就好像拖一条死狗一样。
汉人伙计满脸惊恐,他非常聪明的没有向万奴·卜加劳求饶,而是向陈枫喊道:“先生,饶了我吧,我有眼不识泰山,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然而,陈枫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却一句话也没说。
万奴·卜加劳轻描淡写的道:“此前,他对陈先生出言不逊,作为惩罚,割掉他的舌头,希望陈先生能息怒。”
万奴·卜加劳朝那两个护卫使了个眼色,那两个护卫立刻掏出一把匕首,死死的按住汉人伙计,硬生生的割掉了他一截舌头。
那汉人伙计拼死挣扎,却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从今以后,他没有办法再说话了。
等他被割掉舌头以后,陈枫才对万奴·卜加劳道:“卜加劳先生,我这次过来,是想跟您谈一笔大生意的。”
万奴·卜加劳挥了挥手,那两个护卫把没了半截舌头的汉人伙计拖了出去,甚至用一块布捂住了他的嘴,免得鲜血流下来,弄脏了昂贵的波斯地毯。
陈枫对此内心毫无波动,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只割掉舌头,真的不算什么。另外,他从来不是一个特别大方的人,更没有以德报怨的习惯。
处理完这些之后,万奴·卜加劳终于进入了正题,道:“不知陈先生这次来万奴行,想跟我谈点什么生意?”
陈枫看着万奴·卜加劳,道:“我想要火炮,铁炮要,大口径铜炮也要,燧发火枪也要一些,不知这样的生意,卜加劳先生是否有兴趣?”
万奴·卜加劳的脸色终于变得严肃了起来。
火枪不算什么,甚至铁炮也不算什么,如果陈枫需要,万奴·卜加劳看在郑芝龙的面子上,随便卖几尊给他也无所谓。
但是铜炮不一样,首先铜炮产量很低,一年也生产不了多少尊,另外铜炮非常贵,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卜加劳铸炮厂所有的铁炮,几乎都是由汉人在铸造的,葡萄牙人只负责监督,同时把握核心的铸造技术。
但是威力更大,更稳定的铜炮,根本就不会让汉人染指,全程都由万奴行的心腹葡萄牙人铸造。
“不知陈先生需要多少火枪,多少铁炮,多少铜炮?”
陈枫答道:“燧发火枪五十把,铁炮两尊,铜炮两尊,如果用得好,以后还会购买更多。”
万奴·卜加劳点燃了一支雪茄烟,抽了两口,吐出一口烟,道:“陈先生,这么大笔生意,花费的钱可不是小数目。”
陈枫道:“既然我敢来跟卜加劳先生做生意,就准备好了足够的钱,如果生意能谈成,自然有人把钱送过来。”
万奴·卜加劳看着陈枫,因为陈枫实在太年轻了,一时间,他不知道该不该相信陈枫。
陈枫坦然与他对视,丝毫不虚,因为他有足够的底气。
万奴·卜加劳又道:“我们万奴行的规矩,想必陈先生也有所耳闻,我们只跟天主信徒做生意,就连加斯巴德先生,也是天主的信徒。”
陈枫指着兰斯凯道:“他是天主的信徒,不仅如此,还是一名尊贵的骑士,我现在就任命他全权代理这笔生意,我想,一名骑士跟万奴行做生意,不算坏了规矩吧?”
兰斯凯露出贵族矜持的微笑,用葡萄牙语道:“很高兴见到您,卜加劳先生。”
万奴·卜加劳哑然失笑,道:“陈先生真是个聪明人,这很好,我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生意的事咱们从长计议,午餐时间快到了,如果陈先生不介意的话,我邀请您到我的城堡里共进午餐。”
“那就麻烦卜加劳先生了。”
陈枫直接答应了下来,他并不怕万奴·卜加劳玩什么花样,因为他是诚心来做生意的,万奴行不可能对赚钱的买卖不感兴趣。
第一百零五章 竞争者
作为一个拥有铸炮厂的大军火商,万奴·卜加劳住的地方,肯定不会是土木结构的房子,而是一座耗费巨资修建的小城堡。
陈枫三人走到城堡前方时,居然还看到两边各修建了一个炮台,上面装备着五千磅的红夷大炮,令人望而生畏。
城堡守门的,是两个从非洲贩卖过来的黑奴,事实上,这样的黑奴城堡中有很多,都从事着最危险,最低贱的工作。
黑奴们手里拿着燧发火枪,穿着盔甲,在城堡中不停的巡逻着,如果有不速之客想要硬闯,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开枪把入侵者打死。
兰斯凯似乎对这一切都司空惯见,很自然的跟着迎接的侍者往里面走。
而唐北却时刻在陈枫旁边,脸色凝重的低语道:“这个地方很危险,小心行事。”
陈枫道:“如果出事,有几成把握逃出去?”
唐北看了一眼兰斯凯,道:“如果那个家伙能靠谱一点的话,有三成机会。”
“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呢?”
唐北道:“如果是我自己一个人,有五成把握逃出去,如果保护你一起逃出去,估计不到一成。”
陈枫拍了拍唐北的肩膀,道:“如果事不可为,你就自己逃去吧,不用管我了。”
唐北愣了片刻,一个是不习惯被人拍肩膀,另一个,则是他没想到陈枫居然会让他自己逃。
唐北心里生出一丝暖意,但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注意力更加的集中了,时刻提防可能会出现的意外。
城堡并不是特别大,但是每一处都结实无比,一旦发生战事,这个城堡将成为一座坚固的堡垒,庇护卜加劳家族所有人。
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城堡里面巨大的餐厅内。
餐厅内,各种珍馐美味已经准备妥当,几个十三四岁的汉人侍女在其间忙碌着。
“陈先生,快请坐,宴席马上就开始了。”
一个侍女恭敬的把陈枫请到了餐桌前坐下,但是唐北和兰斯凯,作为陈枫的侍从,却没资格坐在这里吃饭,而是坐在另外一张餐桌上。
万奴·卜加劳坐在主人的位置上,而陈枫对面,居然还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面孔与汉人一般无二,但是却留着一条及腰的鞭子,身上穿着满清贵人的服饰。
满清鞑子!
陈枫的瞳孔微微的收缩,尽管他知道迟早会与满清的人打交道,但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万奴·卜加劳对陈枫介绍道:“陈先生,这位是佟国瑶佟先生,也是我的生意伙伴。”
紧接着,他又把陈枫介绍给了佟国瑶,当然,也仅限于介绍名字而已,至于陈枫的来历,他也不清楚。
佟国瑶仅仅对陈枫点了点头,因为他从未听说过陈枫的名字,他自持身份,不愿意跟一个无名小卒说话。
陈枫也没听过佟国瑶这个名字,但是他听过另外一个知名度比较广的名字——佟养性!
佟养性初时是大明的商人,后投奔努尔哈赤,并且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为妻,统领投奔清廷的汉军,在如今的清廷中也是一股不弱的势力。
从佟国瑶的装扮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他在满清中绝对是贵族,而如今姓佟的满清贵族,只可能是佟养性的家族。
所以陈枫断定,此人绝对于佟氏家族脱不了干系。
据说,佟养性抓了不少明朝的工匠,为清廷仿制红夷大炮,而且还成功了,既然如此,为何此人还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他也要买火炮?
陈枫的目光渐渐深邃了起来,他虽然对大明没有什么感情,甚至还成了土匪,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对清廷就有什么好感。
如果佟国瑶也是来买火炮,那么陈枫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成功!
倒不是想为大明做点什么,而是因为虎啸堂如果能顺利发展壮大,大明灭亡后,迟早也会与清廷发生冲突,对方多一门火炮,虎啸堂就会多牺牲一些人。
这是陈枫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说来繁琐,其实各种念头,在陈枫脑海中都是一闪而过,他是个有决断力的人,很快就下了决定。
午餐终于开始了,陈枫拿起刀叉,缓缓的切割着自己银盘里面的肉,动作比较熟练。
万奴·卜加劳的眼神微微有些诧异,但是想到陈枫身边一直跟着一个西方骑士,也就释然了。
佟国瑶也没有出丑,他来之前有人专门给他训练过,看上去倒也有模有样。
酒足饭饱之后,一行人来到了客厅。
有女仆上了茶,三人在奢侈的客厅里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咖啡还没有在欧洲普及开来,甚至有些天主教人仇视咖啡,视之为魔鬼的饮料,所以现在西方的贵族依然喝茶居多。
毕竟这种来自东方的饮品,已经有很多年的饮用历史了。
万奴·卜加劳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茶,然后才道:“两位,之所以把你们请到这里,是因为你们都想买铜铸火炮,可是我这里铜铸火炮数量有限,实在是不好办啊。”
此言一出,佟国瑶的眉头就皱了起来,他冷冷的扫了陈枫一眼,转头对万奴·卜加劳道:“卜加劳先生,铜铸火炮我势在必得,更何况,我也算万奴行的老主顾了,难道不该有优先购买的特权吗?”
万奴·卜加劳道:“可是这位陈先生也是万奴行的一位大主顾介绍来的,按道理,也享有优先够买权。”
佟国瑶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知道,万奴·卜加劳的话只是借口。
说白了就是想让他们两人竞争,好从中谋取最大的利益,把火器的价格卖得更高。
但是佟国瑶岂是任人宰割的人?他偏偏不会让万奴行如愿。
佟国瑶又看了陈枫一眼,道:“既然如此,那就各凭本事吧。”
陈枫一直冷眼旁观,这两人打的什么主意,他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不想开口罢了。
但是刚才,佟国瑶的眼神却告诉他,此人想杀他!
只要陈枫死了,自然也就没人跟佟国瑶竞争了,万奴行也没办法再坐地起价了。
然而,陈枫岂是任人宰割的人?佟国瑶敢把他当成软柿子,陈枫不介意崩掉他的牙!
三人又虚伪的客套了一会,然后佟国瑶率先告辞离去,陈枫也很快告辞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