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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疯语乱言     幻武之旅txt下载     幻武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五章 符文是什么

    符文不难学,但很难精通!

    单一的符文,王守义基本上都全部掌握。

    难在复合符文,把不同的符文融会在一起,组成复合符文。

    每增加一个,难度就会大上一些。

    符文师的等级就看你能把多少个符文组合成一个复合符文。

    一阶十级!

    初级的一阶符文师,从了会学单一符文起,到合九个符文为一个符文,都是一阶符文师。

    达到十个,为二阶符文师。

    百个是三阶符文师。

    千个符文合一,是四阶符文师。

    再往上却不是,万个符文合一的复合符文,而是组合复合符文。

    十个十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六阶符文师。

    十个百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七阶符文师。

    十个千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八阶符文师。

    十个万级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是九阶符文师。

    ∽

    符文练器丹,起码是七阶三级符文师才有可能制做出来,同时还要精通练器和机巧之术才行。

    王守义的想法虽好,但从一阶升到七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改进一下,只要达到三阶六级符文师就可以,努力一把,王守义觉得自己应该行。

    ∽

    “首先,自己不一定要搞多么厉害的复合符文。”

    “复合符文是什么,原理可以借鉴前世的电路板,无数的电器原件通过联接而成的电路板。”

    王守义了解基础符文,也有幸接触了“挖土机”“推土机”等符文机器。

    其原理心中也有些眉目,所谓符文同前世的电磁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符文与能量石加上“硬件”,它看起来很接近生物发电,只是披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己。

    “为什么符文机关要先天武者才能启动,操控,就是等于需要智慧。用生物的意识才能操控,先天武者与符文机关相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生物符文发电循环。”

    “符文与人结合是进步,可惜这种进步只是单腿跳跃,不够智能和自动。难道就没有人去想过,不需要也能自行运转的符文机关吗?”

    “有,肯定有!只是没有人的意识控制,符文就不会主动吸收能量,这能量石中的能量是中性的,好像没有两极,不会自动循环。”

    “但真的没有阴阳,正负两极吗?”王守义自己都没有把握。

    这与这个世界那莫名不可知的道有关。

    这个世界不缺金银铜铁,人一类自身也够强大,开采没有像华夏古代那么艰难,却依然成为货币,那是因为,武器,铠甲,符文的面板都需要用到它们。

    符文刻画都必需在金银铸成的面板上刻画,以先天或妖兽等级的血液为原料,才能完成完整的符文。

    而且,这还不是永久性的,符文运转除了消耗能量石,还会消耗金银。

    这也是符文机关不能普及的原因,唯有大势力才能拥有符文机关,那都是用海量的金银堆出来的。

    “或许这些符文有缺失,缺失了可以让符文自行运转的关键符文。严格来说这些符文机关缺失一种与天地原气交换的符文。至少符文大阵可以自行运转,并减少能量石与金银的消耗,可无数年来,海量的符文师都未能刻画和找到这个关键的符文。”

    这不得不让王守义深思,符文机关与符文大阵的不同,也是无数符文师正在深思的问题。

    刻画在金银面板上的符文和在大地上用金银为底刻画符文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个必需要先天武者才能启动控制,一个却不需要,能自行运转。

    这跟飞行器难以实现一样,有旋转符文,有反重力符文,可只要有生物存在,就好像与天地相冲相克,飞不起来。

    先天武者可以携带符文武器飞行,人可携器而飞行。

    而符文武器却不能携带人飞行,器不可带人飞行,也就是说不能做到仙侠世界中的御器飞行。

    运转的符文炼丹器,如同母鸡下蛋,而且速度很快,一粒粒血气丸被吐了出来,装入瓶中。

    “可惜不能靠近。”

    符文练丹器的价值太昂贵了,就连大势力也损失不起。

    通体黄金制造,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无比的耀眼夺目!

    王守义估算,一台符文练丹器重量起码达到五吨以上。

    “为什么不用铜铁代替,跟那些符文推土机,挖土机一样?”

    肯定不是因为钱多,而是为了减少损失,制造不易,全部用金子制造,使用的时间会长很多。

    相比先天或妖兽的血液,金银更容易得到一些。

    观看了一阵子,王守义牵着哈离开了。

    进城必需给自己的坐骑佩戴铭牌项圈,这是规矩。

    否则,被杀死,不负责任。

    正阳城很大,可客栈几乎全满,一房难求!

    王守义只好转到城中只有军营附近的冬季安置房去,这个世界叫做驿馆。

    那安置房全是通铺,几人或几十人合住,收的是床位费。

    平民与武者会区别对待,环境却是天差地别。

    武者驿馆,王守义双手举起万斤巨石,再缓缓放下,交了钱,就领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万斤巨石是区分先天与后天的界线。

    先天可以获得单间,特别是这个人满为患的冬季,己是非常好的待遇了。

    这个时间,几乎没有什么在驿馆,每一个先天,都是一份超强的战力,参与战争,就可以获得丰富的回报。

    泡个热水澡,随便给哈也洗了,换了衣服。

    正阳城己升起了光石,跟定山县城的数量一样,一百零八颗。

    不过更先进,因为连成了一遍,这是符文大阵。

    冬季的光石有些不同,带有一丝的热量。

    “嗯,这是日光石,比月光石更亮,一颗日光石如同一个太阳。”王守义抬头自语。

    离开部落一年,进入大周十个月,可对大周的了解还是太少。

    书籍是很重要的东西,王守义上街除了看着这正阳城,还需要购买书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更深刻的去了解这个世界。

第四十六章 异植

    边走边看边听!

    赶路相当于一次旅行!

    每经过一座城市,一个地方,用心体会总会有不同的发现。

    有人埋怨,这次抽到的区域比较差,没什么收获。

    也有人兴高采烈,赚了个盆满钵满。

    商人在报怨,这次兽潮比往年弱不少,竟不足十年前的一半了,收上来的东西少了。

    王守义有些吃惊,自己来的时候,战场己打扫的差不多了,从战斗程度上看,纵横无边天际,看不到头,起码是千万级别的兽潮,战斗肯定很激烈,竟然还弱了很多。

    要知道,这千万级别指的是荒兽达到千万。

    这个世界还是太荒芜,这荒芜说的是人类真正占领,活动的区域很少。

    数十上百里不见人烟是常事。

    几百上千里才有一座城池,而且这城池多数还是县级城池,通常十万到五十万左右,至于下面的乡镇村一级,基本是如同部落一般,结寨而居,单独的房子几乎不存在,就算有,也是院墙高筑或木桩围栏。

    王守义认为这个世界最大的奇迹就是路。

    这比前世的“路路通”工程还要牛逼百倍。

    这么少的人,竟然把修路把各个城池连接起来,让人族连成一片,组成了一个整体。

    这路一直在修,修了两三万年从未停过,哪怕是改朝换代,这项伟大的工程都没有停过。

    从圣地到王朝,再到九派十三世家,最终到平民百姓,都有一个最朴素的想法,那就是修路,其重要性比修房子修城池还重要。

    对路的看护也比城池更看重,几乎路上的巡逻从未断过,哪怕在冬季,野兽因缺食饥饿袭人类,依然会派出军队,武者巡逻。

    部落的兽潮比不上正阳成的兽潮,规模上不及万一,种类也不及十分之一。

    甚至参与兽潮的还有植物,种类也不少,王守义算是开了眼界。

    会攻击的植物,王守义在十万大山见过,比如遮山铁柳,但会跑的植物,还真没见过。

    一个叫“显英”的使刀武者,手上拖着一棵不知是树,还是草的植物,正与人交易,要求的是天晶石。

    天晶石分九品,总体又分下中上三品,极品不算。

    下品天晶石不贵,是大陆货,稍微富裕的平民也能买得起,做为照明用。

    可中品天晶石,己不是平民百姓可拥有的,算是一种能量石了,十倍百倍于下品。

    同下品的相比,己是质的区别,两者之间犹如一道宏沟。

    上品同样如此!

    更别说极品了!

    王守义稍微了解一下,下品天晶石的可以用金银铜购买,约在十枚到百枚钢钱之间。

    而中品天晶石,一万钱起,到十万钱止,官价十贯百贯的价位,平民不能购买。

    上品天晶石,千贯到十万贯一颗,价格另王守义咋舌,在镇兽城的时候,研究符文,还是通过程家买了些中品天晶石,实验了一下符文的真假,就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没钱。

    显英要求用天晶石交易,让王守义有些好奇,不由打量了一翻。

    显英是武者,不过武道气柱在望气术之下还是展露了出来,只是先天初期而己,基本上用不到中品的天晶石。

    因为中品天晶石,多数用于符文机关或符文炮上面,还得大量的使用才用。

    显英要求的就是用中品的天晶石交易,做为先天武者是可以提这个要求的。

    “难道,这个叫显英的武者还是一名符文师,那就很少见了,比炼丹师练器师还要稀少的存在。”王守义想到。

    更令王守义好奇的是显英肩上的那株植物。

    高度在四米左右,主杆约二十公分,顶端有一颗圆圆的“果实”,果实很巨大,起码半米的直经,果实底部有八片巨型刀叶。

    这株植物己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全身焦黑。

    至于为什么说会走,那是因为这株植物的根在动,而且起码有上百的根系,在微微的倦屈,很是无力,很显然离死不远了。

    王守义来晚了些,只听到掌柜的对旁边的伙计说了句“异植,会跑!”。

    然后就开始打量,估价!

    这株濒死的异植,竟然估价“五万贯”!价格令人咋舌,相当于半株“千年大药”了。

    显英没有要钱,而是要用六品的天晶石交换,这相当要于掌柜的要给显英一万枚六品天晶石。

    下品天晶石为九八七三个等级,中品天晶石为六五四三个等级,上中品天晶石为三二一三个等级。

    下品天晶石体积为鸡蛋般大,约直经在5公分左右,各种形状都有。

    中品的天晶石体积为鸽蛋般大,直经在公分左右,形状多为球形和八面菱形。

    上品天晶石体积为黄豆般大,直经在1公分左右,形状以球形为主。

    等级越高,天晶石越,而极品天晶石又不同,反而是各种大不一的形状,多数情况下,会被切割成四四方方的正方形,而且体积在十公分左右。

    不过王守义没在镇兽城的程家见过,只是在书中看到而己。

    王守义问程绾绾能不买到,得到的回答是不能,就算是程家这等势力也不会以极品天晶石交易,这是属于神级强者使用的东西,就算自己也没有见到过真正的极品天晶石。

    不过程绾绾又说,极品天晶石没有比一品的天晶石贵多少,有时候是持平,甚至还会低上一些。

    王守义问什么

    程绾绾说极品天晶石分公母,会长大,百年可再切割一次,生出一颗极品天晶石。

    母石很昂贵,昂贵到不敢想象,就算程家倾家荡产,倾尽所有,估计只能买百颗左右。

    程家富有一洲之地,王守义估算过,万贯之财,才有资格让程绾绾这个大姐稍微关注一下而已,还是那种过目一下,点头同意或不同意而己,卖天青蛮羊皮的时候,还是因为外界没有,人家觉得好奇,才出来看一下而已。

    那程家倾家荡产,变卖所有会值多少钱,用铜钱来代替的话,那是上千亿贯,甚至更多!

    这相当于长宽高在400米的一座铜山,重量起麻在5亿吨以上。

    记得穿越前,上一年国家的铜产量在八00万吨,相当于65倍。

    程家一洲之地,纵横上几万公里甚,人口大约在二亿以上,千年以上的积累,财富估计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更多。

    这个世界的符文科技一方面显得高超无比,同时又觉得很落后。

    高超无比是指在破坏力上,推山填湖,摧城灭世,符文武器可以做到。

    落后在于,几乎除了武器之外,各方面都很落后。

    比如符文通迅只能县城才有可能建一个基站,还庞大无比,占地近一亩。

    比如眼前的练丹器,用符文,还用五吨黄金打造,加天晶石,加起码九位先天才能运转。

    比如电脑都不能实现,飞行器才两架,等等。

    同时这个世界上的人和物都特别强大,普通人成年就有二百公斤的力量,武者更是离谱,后天期武者千斤到万斤巨力,先天期万斤到十万斤巨力,这是平均值。

    符文科技加上超强的人类这生产值估计不下穿越前的自己的国家,特别在这个武者为最高等人的世界,简直比皇帝还皇帝,我比你强,那么,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

    虽然有点夸张,但也差不了多少。

    看这街上的人群,就知道了,带项圈的奴隶,绣家微的奴婢,挂身份牌的商人,他们都不是真正的自由人。

    只有武者,平民才算自由人,但也大多数打上了标签,被各种大势力雇佣。

    十三世家之一的程家,在自己所在丰洲真的比华夏古代的皇帝还有权势。

    所以说,

    程家倾家荡产等若把一个国家卖掉,值这个价格到也不出奇,但是谁能卖得起,估计只有三圣地了。

    一颗极品天晶石母石,价格会在十亿贯左右。

    王守义怎么也想不通,极品天晶石还分公和母,其价值相差万倍。

    但层次不够,了解不到,也只能想想,就算了。

    掌柜称了六品天晶石给显英,足足有540斤,装了两个大麻袋。

    显英没有多说,一手一只麻袋,往两肩一杠,就准备离开。

    王守义立马靠边,一拱手,挂上笑容:“这位大哥,打扰一下。”

    “干嘛!”显英有些不耐烦,被一个陌生的中年大叔拦路,还叫自己大哥,不由提高了几分警惕,眼神收缩了一下,精观一闪,武者气势微放。

    “在下王守义,来自镇兽洲,对你刚才卖的“异植”略感好奇,想了解一些,可否请你上……”王守义眼光一扫,看到一家名为《正阳楼》的酒楼,立马续话:“可否请你上正阳楼一坐,咱们谈一谈。”

    王守义对显英的武者气势仿若不存在一般,这点气势,比不上一阵清风。

    “正阳楼,呵呵……很贵的!”显英明显感觉到眼前的中年大叔深不可测,但也不惧怕,正阳城惧打斗,抬头正视王守义。

    “正阳楼,自己一年也去不了几次,顶多上二楼……”显英心中暗想。

    “很贵!能有多贵!”王守义又好奇了,刚赚了五万贯的显英竟然说很贵。

    “正阳楼有五层,不分高低贵贱,只论钱多钱少,一楼起步十贯每菜,每层十倍往上翻,你说贵不贵。”显英突然笑了笑:“这位大叔,你请我去几楼啊!”

    王守义略一思量,自己身上还有十九万贯的银票,自己赚钱应该不是难事,这一路上存了不少精血丹,钱财倒也充足,不如去见识一下,正阳楼为啥这么贵。

    “我请客,起码在三楼,如果满意,万贯一菜的五楼也无防。”王守义微微一笑,虽说为问一株异植不值得,但不防大气些。

    “呃,大叔真是有钱人呐,五楼不敢想,三楼倒是想偿一偿,正值冬季,兽潮刚过,顶级的食材肯定不少。”显英望了望五楼,不敢去想,随几个菜就几万贯的,真的太贵了。

    这眼前的大叔口气也真大,竟然连五楼也想去。虽说正阳楼不分高低贵贱,但价格在摆在那里,何偿又不是把人分了高低贵贱。

    显英打量了一下王守义,穿着打扮中规中矩,武者所常穿的兽皮,除了身上的怪异的背包,并无出奇之处,不由面露好奇之色。

    “走吧!我请客!”王守义看得出显英心动了!

第四十七章 正阳楼

    正阳楼,高0米,形如宝塔,楼外千笼如星,楼内光石通亮,此刻一楼己满座。

    楼外美婢迎客,赶进院内,方见正阳楼全貌。

    院内桥流水,亭台阁楼,假山异石,奇花异草,无一丝冬季之感,温暖如春,花香袭人。

    院中央才是正阳楼,略一打量,约在五百平方左右。

    正阳楼三字分别在二三四,这三层,全部用蓝光石镶嵌,很是醒目。

    经过美女站成的通道,一位身穿丝绸的年青人就迎了上来。

    “客官,几楼!”

    王守义一打量,这年青人竟然只是一个伙计。

    正阳楼有钱可以理解,但连伙计都穿上丝绸了,那就是大气了,比美女走廊更现气派和底蕴。

    “三楼起步,顺便介绍一下三到五楼。”王守义没有被惊到,前世有个大公司,每一个职员还都配车呢,这穿个丝绸又算什么,一身也不过几十贯罢了。

    在大周,金银铜是货币,丹药也是货币,天晶石也是货币,只是金银铜常用罢了。

    “好的,客官,请进。”年青伙计有礼,却不卑不亢,只是脸上微露惊讶,又恢复了笑容。

    “客官,想必价格你己知道,三楼起,肉食是妖兽肉级别,素菜也是同等级的食材,药材也是百年药龄起步,这只是原材料,而厨师也有等级区分,在我们正阳楼称之为三级大厨。”

    “四楼,肉食为大成妖兽,药材千年起步,素菜同大成妖兽同级,厨师是二级大厨。”

    “五楼,肉食是灵兽肉,药材五千年起,素菜同肉食同等级,厨师是一级大厨。”

    “哦,对了,客户,这三级大厨相当于外界所说的厨王,起码在某一道菜上可以称王。”

    年青伙计没有介绍什么菜品,什么菜系,什么功效,只是很简单的说了做菜的原材料和厨师的等级。

    王守义感觉这年青伙计装了一个淡淡的逼,但是“逼气”逼人。

    王守义感兴趣了,自己的身体需要大量的能量来“练精化气”,或许五楼应可以。

    “嗯,五楼吧!”王守义淡淡的说了一句,好像去五楼吃饭,才是平常应去的去处。

    王守义回了一个毫不在意的逼,但这个“逼”,不仅慎住了年青伙计,还镇住了一楼吃饭的食客,一时喧嚣变寂静。

    几乎所有的人眼晴都望了过来。

    “这个人是谁”是一楼食客大多数人的想法。

    五楼,非神级不能食,听原材料就知,食场中的能量太强大了,哪怕是先天颠峰武者,也承受不住。

    不是吃不完,吃不下,而是炼化不了,承受不住,先天颠峰武者吃了反而有害无益。

    就好像廋弱的人吃了千年人参汤,会大补而亡,或大补之后,反而受损一样。

    “竟然有神级武者来正阳楼了!”

    “不是应该还要晚上半个月吗往年都在冰雪初融之时,才来吗!”

    “这个神级武者从未见过!”

    ……

    众人轻声交谈中,年青伙计己把王守义引向中央,在符文面板上指尖连点,门开了!

    王守义一看,竟然是符文电梯:“好家伙,时尚啊!”

    “想不到,一个伙计都是先天,正阳楼背景非凡啊!”王守义瞬间感觉正阳楼的逼格很高。

    符文电梯都有,先天武者只是伙计,穿丝绸真算不得什么装逼高大上,人家只是低调而己。

    “大意了,没有去探查一个伙计,却不想是先天武者,从刚才操作符文控制来看,起码是先天中期,而且底子很扎实。”

    人在城中,总会比野外放松,警惕性少了不少,王守义暗暗提醒自己。

    显英提着两个大麻袋进了符文电梯,低着头,沉默不语。

    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五楼,真的很想开口拒绝,但又恐眼前的中年大叔是神级武者,神境的存在,自己一开口,是不是不给面子,对方会不会恼怒杀死自己。

    “对了,中年大叔听什么名字,嗯……好像叫王守义来着,他要向我异植的事情,得好好想想,待会怎么说,该怎么道歉。”

    年青伙计屏住了呼吸,收起了笑容,站得正了些,显得很端正。

    不一会儿就到了五楼。

    当王守义和显英走出符文电梯,仰上来的却是一个带黄橙紫三色帽的圆脸胖子。

    年青伙计没有出电梯,而是直接关门下一梯。

    “哈哈哈……本以为是有贵客上门,却不料竟是两个愣头青。”圆脸胖子一阵打量之后,突然哈哈大笑,话语中难免有些轻视,不过还算好,没有生气,反而嘴角左上微微翘起,却紧闭嘴巴,分明想大笑,又强自忍住的模样。

    “怎么,听闻正阳楼不分高低贵贱,只看财钱,是当我吃不起么!”王守义早己放出神识,发现眼前的圆脸胖子竟是一个先天颠峰的存在,与自己受伤的境界一样,不过都多一种圆润的感觉。

    这种圆润从气质上看,是体现在化凡时,比如自己是模仿,哪怕是唯妙唯俏,依旧处于“仿”的境界,并没有真正的“化凡”;而圆脸胖子化凡本就应如此,不用刻意收敛先天颠峰的气势,就己经化凡了。

    因为王守义用望气术看不出圆脸胖子的境界,而是神识才感觉到,只是感觉,心神给自己的一种反应,神识并没有探查到圆脸胖子体内存在真气,犹如普通人。

    至于心神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种感觉,那是因为自己经常内视探察时,有时也会有这种感觉。

    “嗯,哈哈哈……不会,尊敬的客人你请跟我来!”圆脸胖子脸上堆出了笑容,热情又喜气,引着王守义进了一个门牌叫“月”的房间。

    这一过程完全没有什么先天颠峰武者的骄傲,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伙计。

    王守义和显英刚落座,圆脸胖子己为二人摆好的碗筷,并提起桌上的铜壶,为二人倒上了一杯热茶,茶香扑鼻,清新醒神。

    王守义见识了圆脸胖子的功法,仅仅手擦了一圈茶壶,就无中生水,水自开。

    顶级的功法,这等手法,王守义之前也能做到,不过却调用神识,专注之下才行。

    哪像这圆脸胖子,如此轻松随意,等若哈口气一样,却隐藏得很深。

    “好手法,无中生水水自开,己近神异了!”王守义赞道,并举杯致意,忘记电梯口的不快。

    “咦,你竟能看出来!”圆脸胖子惊讶了!

    突然圆脸胖子脸色变了:“难道自己看走眼了,那么能让自己看走眼的是……神级强者。”

    心砰砰的不争气的跳了几下,又想到自己在正阳楼,又平静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大药不罕见

    正阳城也好,正阳楼也好,在《大周志》一书记载中,只有五百年的历史,确切的说,改名为正阳城只有五百年,之前的记载并没有提到叫什么名字,甚至之前的历史都没有。

    正阳城有位叫正阳真人的大神坐镇,正阳真人才是这座城的主宰者。

    正阳楼也是正阳真人的。

    圆脸胖子叫法不同,正阳真人的徒孙。

    知道法不同名字的人,都当他是厨神,了解法不同的人,都叫他法大师。

    一位传攻符文的大师。

    法不同掌心微热,气血搬运至,白胖的手略红,一道符文便呈现。

    练符入体,以符融身。

    这起码得五级符文师才能做到的事。

    这是一道复合符文,主要是探测的能力。

    “先天初期,先天初期,未知……”掌心符文给法不同带来乃心神上的回馈。

    平静下来的心,又猛地的“咯噔”一下,猛地跳动一下。

    “身体强度是先天初期,真气也是先天初期,可未知代表的是灵识。”法不同偏偏在灵识这一方面的造诣最高,半步踏入神级了,可符文探测到的结果是未知。

    这让法不同百思不得其解,就算是神级强者,法不同自信,也能检测出来。

    可“未知”是什么鬼,那就是不在自己符文的“检测”范围之内。

    ○

    显英这个人,法不同认识,也算是正阳城中,正阳书院的一位学生,算起来,还是自己的一位师侄,算是有点天赋吧。

    不过,还不够入自己的法眼。

    ○

    虽然一个未知的结果,让法不同,心中咯噔了一下,但法不同倒也不惧,因为还有一个结果被法不同检查到了,骨龄十七。

    “易容而来,身上有些秘密,遮去了灵识。”法不同对王守义下了评定。

    “客官来的正是时候,兽潮刚过,原材料充足。请随我入房间,想点什么,我立马去做。”法不同引王守义显英进入了一个刻有“日”的符文房间。

    符文“日”,王守义当然认识,在部落时,老爹王中仁最先教他的,后来上了山顶,火老,大姑铁心兰,黑巫李若兰都教了不少,这“日”字符文,是顶级的符文。

    王守义停下,忍不住打量了一下,发现竟有能量流转,而且与部落的符文有些细微的区别,不是符文不同,而是起笔不同。

    王守义心中叹了一口气:“部落与世隔绝,落后太多了!”

    一道符文,就见差距!

    人家的符文是活的,自己弄的符文却是死的。

    菜单有两张,可法不同只递上了一张。

    玉质菜单和金叶菜单,都是微雕刻字。

    每道菜,都有介绍,包括菜名,材料,制作之法,价格,四大介绍,都很简单。

    王守义看了一下,起名都挺接地气的。

    比如:

    菜名:火鼠汤。

    材料:火鼠\一只,灵兽级;火云子/>二十粒,八千年火云树之果……

    制作:万年玄冰冻上一个时辰,解冻,入黑曜石锅,以天阴火炖之,加入火云子,半个时辰成菜。

    价格:铜钱万贯,金千两,上品三级天晶石十三颗官价。

    再下面还有:

    异植巨莴,凉菜,万贯。

    荒种踏云虎,热菜,二万贯。

    异种紫线天丝虫,热菜,十万贯。

    遗种紫金龙蛇冠,凉菜,八十万贯。

    雪绒古兽,一万贯

    伏明荒兽,灵兽级,一万贯。

    ……

    菜名,不多,只有十三个。

    让王守义惊讶的是最未尾的一道菜。

    火麒麟,上古遗种,心头血一滴,配料,冬阴虫草万年灵草,异植;价格,极品天晶石百颗。

    “神兽啊!”王守义感叹,只是听闻,却从未见过,却不料在正阳楼竟上了菜单。

    “可惜,吃不起!”王守义拍了拍身上的斜夸包,只有十八万贯。

    只能点,火鼠汤,巨莴丝,雪绒古兽,踏云虎肉,伏明荒兽,及紫线天丝虫,再加魔葵子一碟。

    共价175万贯,黄金用吨来计,0八75吨。

    就一顿饭而己!

    其实,还不够某道菜的一个零头。

    更别说,玉质菜单了。

    法不同退了下去,房间只留下了王守义和显英。

    显英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长长吐了一口气,刚才绷得太紧了。

    “五楼啊!虽说有钱就可以上来。但事实上,就算有钱也吃不下。”显英望着王守义说道。

    “嗯,吃不下!什么意思!”王守义抓住了显英话中的意思。

    “大……大叔,千年大药不练丹,你能吃下去么,人会爆的。更别说五楼,五千年起步,只能看,吃不下啊!”显英明显还很紧张,想不通,眼前的大叔是什么人,竟然敢上五楼。

    “哈哈……别担心!”王守义瞬间明白了显英的意思。

    换做其它人,哪怕是以前的自己也吃不下。

    五千年的灵药,又或灵兽,与千年大药,妖兽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

    从能量上说是质的不同!

    而实际上,不仅仅是质的不同,而是生物层次不同,不是同一个世界的生物一般。

    用量化来计算,平常吃一碗饭就饱,你吃一口灵兽肉,却相当于一万碗饭。

    吃得下么!

    就算先天级别的武者,可顿食半头牛,是普通人的百倍,可面对灵兽级别的肉,依然不够,一口也吃不下五十头牛。

    真吃下去,人真的会爆炸的。

    ○

    王守义对此却毫不担心,反而兴奋。

    不由想到,这一顿饭菜,可否让长春功吃饱,自己再也不用担心爆发了。

    长春功这头神魔就是一个无底洞,自己可是吃够了苦头,忍饥挨饿不算什么,而是化身神兽饕餮,那种日月星辰皆可吞噬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饥饿,跑出去吸纳生命元气,花草树木化为枯木粉尘,虫兽变成枯骨,另一地森林变成荒漠。

    那种感觉,自己就是上古神魔,视万灵为食物而己。

    真若失控,自己将不再是人,而是长春功之下的行尸走肉。

    “啊!你能吃得下!”显英明显不信。

    “那……那……那你难道是……神级!”显英吞了吞口水,把心中的猜测说了出来。

    “不是!”王守义。

    “那……”显英。

    “等会我先吃,然后,我叫你吃,你就吃,保证你死不了!”王守义。

    显英依然不信,不过王守义管不了那么多了。

    五千年大药,灵兽,异植,异种,遗种,古兽……这些《神异志》上的东西,竟然变成了原材料。

    “这个世界的水很深,也很大。”

    千年的药材,也只称之为大药,这个“大”仅仅是大的意思,而不是罕见,稀有的意思。

    也对,平阳城的白眼狼都能收藏三支“千年火龙根”,千年大药的确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只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难得一见罢了。

    部落不也发现了成片的大药吗!

    自己经手过的千年大药怕也不下百株了。

第四十九章 异植之说

    “对了,你手中的异植叫什么?”一边剥着魔葵子,一边问显英。

    “刀球滕,一种异植,生而为植,与草木无异,一但变异,就叫异植,亦植亦兽的存在。”显英。

    “变异?什么变异,怎么变异?”王守义好奇。

    “变异有很多种,属于异植的变异只有一种。异植,顾名思义,指变异的植物。变异的方法和来源有很多,比如环境,元气的浓厚;比如灵兽级别以上的血液尸骨;比如时间上的积累。”

    “异植并不是什么植物都可以变异的。而是异植本身的来源让其具有变异的可能。通灵的植物不算异植。”

    “大体上来说,异植有两种,一种是上古异植,一种是上古异植的遗种,也叫上古遗植。比如鬼爪花这种普通的植物就是上古遗植,第一次变异后,叫它龙爪花;第二次变异叫它幽冥花,第三次变异叫它地狱花,第四次变异叫它彼岸花。而且这种变异会出岔子,鬼爪花会因条件不同,产生不同的变异,或好或坏,谁也说不准,就算同样的条件,也会变异成不同的品种。如果第一次变异不是龙爪花,那么鬼爪花就成不了异植,算是变异失败了。”

    “又比如上古异植,魔鬼花,天生就异植。还有龙爪滕,虫柳,绿叶蝶,夜明鸟。”显英。

    “等等,夜明鸟是异植,异植怎么会叫鸟,难道会长羽毛,长翅膀,会飞!”王守义问道。

    “夜明鸟的确是异植,产卵于千年古树之中,汲取古树生命,生根发芽,历时十年开花结果,果子中孕育的就是夜明鸟。不过,夜明鸟很难见到,因为出生后,不是飞向天空,而是钻入地下,在岩洞中生活,一生不见天日。”显英。

    “有意思,那你再说说龙爪滕,虫柳,魔鬼花,绿叶蝶!”王守义算是开了眼界。

    “魔鬼花,又叫食人花,天生异植,一生只开一朵花,年份越长,其根系就越多越长,花也越大,剧毒之物。多数迷药就是从魔鬼花中提取的。魔花没有种子,雌雄同株,临死前会钻入土中,萎缩成一颗种子一般,从大地汲取养分,生根发芽,开出一到三朵花,花开之后,就会离开原地,吞食虫类或腐尸为生,再长大一点,分出根系,就是真正的魔鬼花,食人花了。对了主根只有一条,分出的根系可以叫“藤”,生有刺,带有毒性。它靠花香引诱虫兽,再用藤杀死猎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地下钻洞,什么都吃,还不惧水火。它的速度很快的,比飞鸟还快。魔鬼花在上古异植中排名第一,当然是指颠峰时期。”

    “排名第二的呢。”

    “排名第二的异植叫虫柳。就是一颗柳树,不过成长很慢,我指的是变异的速度。初生时与普通柳树一样,只是不落叶而己。大约百年时间,柳条成长,虫柳才可行走,它不靠根系行走,而是靠柳枝柳条把自己从大地中拔出来,缩成球滚动;千年时间,虫柳才叫虫柳,灵智初生,不再从大地中汲取养分,而用柳枝柳条捕捉杀死食物了,同时也会吸引伴生灵兽,翠青鸟。万年时间,虫柳终于长成,它不再叫虫柳,而是遮山铁柳,庞大无比,独木遮山,成为山河中的霸主。不过我从未见过遮山铁柳,只见过虫柳,听说天武圣地有三株遮山铁柳。颠峰时期的虫柳叫遮天神柳,又称“柳神”,一树可遮天,一树可成神,可引风雨雷电,神秘莫测。对了虫柳虽是异植,却不随便折技就能活的,与普通柳树不同,它开万年开一花,结一果的。它虽然是异植,但终生几乎不会移动。如果有幸得到种子,等它成长,可以庇护出一个万年宗门或世家。”

    “遮山铁柳,翠青鸟!天生异植,伴生灵兽,排名第二。”王守义想起了那颗流氓树,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来头。

    “为什么是排第二,因为打不过第一吗”

    “战斗力上来说,三五株魔鬼花也敌不过遮天神柳,但速度是硬伤。两种异植颠峰时期,都是遮天敝日般庞大,打个几年也分不出胜负的。而且虫柳几乎不杀生,只是不喜欢虫子而己,只要你不伤害它,无害的。”显英。

    “又不是打不过,干嘛排第二。”王守义。

    “成长慢,不杀生,又不愿意动,行走速度慢,排第一有什么用。而且魔鬼花这异植再次变异的可能性更大,若变异成魔鬼树,遮天神柳就差了一丝了。”显英。

    “再说下龙爪藤和绿叶蝶吧!”王守义。

    “嗯,龙爪藤同遮山铁柳一样,也不爱动,不过凶残了很多,比魔鬼花还凶残。而且领地意识很强,在它的领地内,只有赤血蜥蜴可以存在,其它所有的物种都会被它杀死。魔鬼花有人养,虫柳也有人养,可龙爪藤几乎没有人敢养,这种异植养不熟。记得,只有天工圣地养了一株,养于秘地之中。自出生时,龙爪藤就吸血,生于血肉尸山之上,一种藤蔓犹如巨蟒,四处掠食,杀死在它攻击范围内的一切生命,虫鱼鸟兽,花草树林,都会变成它的食物。一龙爪藤,其藤如龙,其叶如鳞,其血碧绿,其爪五趾,前四后一。一望就能分辨出来。龙爪藤只有一条主藤,如盘蛇一般,望之像龙,犹如长龙,没有一点像异植的样子,感觉像长在地上的巨龙巨蟒。哦,对了,龙爪藤虽凶残,但基本上无害,多数时间处于沉睡状态。而且根系发达,比主藤所及之处还庞大,也就是龙爪藤不愿移动的原因,一次移动,等于要它的命。若非生死危机,它几乎终生不动。龙爪藤的血是最顶级的符文液,在喂饱后,让其陷入沉睡,就可切开藤身,取其血液,不过要注意分寸,别把它给弄醒了,要用火玉刀才行。还要边取血边往其根部浇血。”

    “绿叶蝶,这种异植,没什么用,只是好看,唯一的作用可以避暑,只有南通洲才有。绿叶蝶是绿蝶树的产物。每年绿蝶树吐新芽,犹如万千绿色蝴蝶附身,非常美丽,等过了夏,入了秋,绿叶蝶便会化身各种颜色的蝴蝶,绕树而舞,历经一月,蝶落遇地即死,化绿蝶树的养分,以待来年。南通洲的人,会在夏季时,摘下绿叶蝶,放于屋内,这些绿叶蝶就会一直飞到死,用来做避暑之用。”

    “这个绿叶蝶,没什么用,你还说出来,难道有什么原因吗。”王守义。

    “嗯,绿叶蝶没什么用,但绿蝶树上有一种东西有用,它叫天丝虫,其色各异。绿叶蝶看似绿蝶树的叶子,其实是天线虫的卵,天线虫终身不下绿蝶树,以绿叶蝶为食物。”显英。

    “自己吃自己的后代”王守义惊讶了。

    “算不上啦,天线虫分公母,公的天线虫产卵在春季,会产下数万枚,也就是绿叶蝶,但吃的很少,还一边吃一边产。母虫产卵在秋未,结茧化蝶,将卵产于绿蝶树之中,约十来枚,三年才成天线虫。这茧如鸡蛋般大,却特别坚韧,比发丝还细,能吊百斤,做成衣物,可避暑御寒,刀枪不入。最奇特的是做好的衣物如果用绿蝶树汁浸泡,功效翻倍。可惜,这绿蝶树三年才发一次芽,天线虫十年才真正产一次卵,能结茧的母虫,十年才能有一枚鸡蛋大的丝茧。而且南通洲的人,是二十年到三十年才会收获一枚蚕茧。而织一套天丝衣需要00到500个蚕茧,一代通洲养蚕人只要出产一套天丝衣。而绿蝶树本就少,天线母虫更少,还有天敌八尺秋,整个南通洲一年也只能产生不到百件天丝衣,而天蚕丝衣,百年才能出一件。”显英。

    “嗯,妖兽皮做的衣物并不比天丝衣差啊!当然在避暑上差了一些。”王守义有些不明白,天丝衣的功能似乎不是太强。

    “大叔,天丝衣还有一个功能,吸纳周边天地元气,普通人穿上,避暑御寒,刀枪不入,不在话下,能吸纳天地元气,那是可以延寿的,若是有资质的人,可助人突破先天。先天穿上此衣,更能加快天地元气的吸收,较同样的先天,快速度过积累的阶段,这是一件至宝,一件加速修炼器啊!而且相比丹药,无副作用。”显英。

    “至宝是至宝,可一年近百件,这么多年,量也不少吧!”王守义。

    “不,只能穿三年,三年后就没有吸纳天地元气的效果了。天丝衣会失去神性。”显英。

    “那就算不得什么了,还不如一株千年大药呢。对了,你再说说刀球滕。”王守义。

    “刀球滕,其实就是鬼爪花的变异品种。本来鬼爪花,开花结果,然而爆裂,繁洐后代。而刀球滕在鬼爪花结果时才变异,出了岔子,只能越长越大,花变成了滕,而果实也变大,成了刺球,又开始长叶,生生变异成了刀球藤,一百年后,就会开智,四处行走,成为异植,神异谈不上,球上有刺,其叶如刀,其滕如筋,一球砸下去,有万斤巨力,可裂石开碑。其食谱发生了变化,噬血食尸。每次杀死猎食,变扎根其上,进食。不过这异植是心魔丹的主药材,才有些价值而己。”

    “心魔丹”王守义。

    “心魔丹,是偏门的丹药,正常人用不上,反到对走火入魔的人有效,价值很高。要知道一个走火入魔的人,会沉入心魔之中,不能自拔,服下心魔丹,就能从心魔中解脱,而且资质体质会有机会提升,堪比一株千年大药了。”显英。

第五十章 美食咸菜团子

    王守义问的越来越多,显英却总能说上一二。

    很明显,显英的见识不少,其来历肯定不凡。

    王守义一问,才知道,显英是正阳学院的学子,拜师于副院长钟山门下。

    钟山是个名人,六级符文大师,练体,练气,练神,三者合一的先天颠峰的高手,无上宗师。

    神级不出,可为王的无上宗师,特么还是极其稀少的六级符文大师,这个身份比先天颠峰还要尊贵,是一方巨头的存在。

    五级符文师是一个尴尬的存在,这是个分水岭,论实用也就比四级符文师强点,却差六级很远。

    四级符文师是千符合一,五级也是,可却破不了万,安算依旧是四级。

    强于四级的区别在于开始研究组合复合符文,是研究,而不是练习。

    前面四阶,主要是练习,只要通过冥想,体质和精神力能跟上,基本上能成。

    而能成为符文师的人,基本上精神力是常人的三倍。

    ○

    其实前面四阶也可以研究组合符文。

    只是这个研究太次,没能掌握足够多的千符复合符文,也研究不出来啥。

    不是组合符文难度大于复合符文,而是组合符文的计算大于复合符文。

    两个复合符文组成一个总符文,用王守义的理解,就是四阶之前,包括四阶是加减乘除的运用,五阶起就是几何,开方,根号,微积分等高等数学……

    符文成阵,五阶是起步,不再是单纯的符文了,需要计算的很多。

    两个符文复合为一个符文,只是画图而己。

    两个符文分开又要组合,对大,材料,角度,气候,元气,范围,变化……都要计算进去,完美运转,才算是组合符文。

    复合符文本身,就是一个符文,十个符文合一叫做“蛮纹”,百个符文合一叫做“灵纹”,千个符文合一叫做“地纹”,万个符文合一叫做“天纹”。

    蛮纹来自于荒兽,多数在荒兽的头骨之上显示,不是指蛮纹不如灵纹,只是起步低一些而己。

    荒兽也可堪比神兽,其蛮纹也可多达万符合一。

    灵纹来自于灵兽,百符合一,方才是灵纹,同荒纹一样,也可多达万符合一。

    地纹是风水纹,其纹于道,起于势,重于形,意于气,相传是神魔后代传出来的,用于构建洞天福地,起步就是千符合一。

    天纹是道纹,不显于形,不重于势,更在于意,而在于神,以纹载道。相传出自于神魔,而当世无神魔,天纹亦不全,万符合一,终究是空。

    显英的老师是六级符文大师,这相当于一名神级强者。

    王守义不由的同显英聊起了符文。

    “符文起源于纹,而太古文字起源符文,当今的文字,又脱胎于太古文字,接近近古文字。比如巫字,一横为天,一横为地,一竖支撑天地,人坐两边,意为阴阳。巫字从创造出来,其字就未改变,只是人有不同,写得有所区别。在上古青金石碑文所刻之“巫”字,与如今无异。”

    “不过老师说,巫字长存于天地之间,如今其纹己失神,当今之人,以巫入符都没有几人能做到,更别说以巫入纹了。能做到以巫入纹的人,离自己最近的人,大概就是人祖的九位圣皇了。”显英。

    “神性是什么”王守义问。

    “神性是道,是一种光芒。老师是这样说的。不过这也是猜测,因为巫字本就是圣皇所创,其音又近于最初的语言。”

    “呜……呜……呜……巫”显英模仿了一下“巫”字发音。

    “这巫字是本源文字,人族的本源文字,集天下人气,方可以“巫”字入纹,可力量可憾天地。这是老师的猜测,否则为什么只能圣皇才可以写出“巫纹”呢。”

    “不过,当世也有人可以做到“以巫入符”的存在,巫字一出,神级避让。强大的很。”

    “那这个房间的“日”字呢”

    “那个“日”字是天纹。天纹,地纹也称之为神纹。写那个“日”字纹的人,比我老师的境界高,不低于七阶符级师的存在。化繁为简,以纹载道,应该是正阳真人的手笔,也就是我祖师爷所写的。”

    “我老师说,当世符文一道,我祖师爷可排第五,天赋可排第一,只是祖师爷爱美食,天赋用在美食上去了。”

    “你这样说,不怕你祖师爷骂。”

    “没事,我老师也这么说,祖师爷也不会计较的。老师说到了祖师爷那个境界,所追求的,己不一样了。可以坐看风云,俯视众生,只为求道而生了。”显英。

    “哈哈……可你祖师爷依旧是人,不是神,放不下美食,否则又怎么会开个正阳楼在此,此为凡念,亦是人欲。我到不觉得你祖师是为求道而生,反到接地气,哦,接地气是指……嗯,贴近生活的意思。你看看这菜名就知道。”

    “哎,对了,说起美食,我到觉得正阳楼的烹饪手法不多啊,竟然连个炒菜都没有,只有蒸煮烤煎几样。菜还没上,不知味道如何。我在想,你祖师爷就这样,吃了上百年,为什么没有创新一下,偿试一下新的手法呢。”

    “正所谓,生命诚可贵,求道价更高,若为美食故,两者皆可抛!人的一生,唯美食与自由不可辜负。”王守义。

    炒菜这个世界有,香料也不缺,耐何美食真的很少见。哪怕是程家的四海楼,亦没有让王守义满意。不是味道不好,而是匠气重,数百年未改进,太墨守成规了。

    还保密,其实王守义一看一闻一吃,就知道原材料和制作烹饪的流程了,只需练几次手,差不多就能复制出来。

    部落十一年,一有空闲,王守义就会自个动手,一样一样把前世的食物复制出来。

    而部落的人,比王守义还大胆,什么都敢试,什么都敢试,只要王守义起个头,搞个思路,后续的事,自然会有大把的人完善补充。

    想象一下,二千个人,在闲时就使劲琢磨怎么弄吃的,相互交流促进,这比新东方还新东方。

    ○

    “呃,大叔,我祖师爷可是食神!”显英说了一句。

    “食神,这名头可不,我曾听闻这么一句话,百菜不如白菜,诸肉不如猪肉。不知食神可做得出这两样菜。美食取决于材料,出自于手艺,而不在于高低贵贱。”

    “我认识一位老人,因孙女体弱多病,需要补充元气,硬是生生的把炸糕,虾饼,清心丸子汤,这三样常吃的食物,做到元气内敛的地步,用的都是普通食材。”

    “天下美食千百样,味道再好,也只能博一句“好吃”,若用心,用爱,方可称之为“神”。话说神农圣皇偿百草,终生多病,化身毒人,遇天下大饥,创出一种食物,叫“咸菜团子”,以面粉和面糠,咸菜为材料,甚于混有麦杆,从而活人无数,被称之为美食。你吃过咸菜团子吗’?”王守义。

    “吃过,干,硬,咸,还刮喉咙。鸡蛋大,食一个,管一天。吃时用牙慢慢的刨,用舌头舔,舌头都能刮出血来。当时,我实在想不通,我妈一个普通人,是怎么把家里的一袋粮食,缩成不是三分之一的咸菜团子的。”

    “你这么一说,我到回忆起咸菜团子的味道了,……它虽然真的不好吃,但我怀念,它真的是一种“美食”。”显英眼角明显湿润,面露回忆。

    不一会儿,显英收起了情绪,问王守义:“大叔,要不,你请我吃咸菜团子如何!想吃了!”

    “吃那干嘛,我就说说而己,它特别难吃,甚至发黑发霉,对身体不好。有些美食,注定只能让我们记住,而不会去吃,那只是回忆。”王守义挥了挥手拒绝。

    “可我想我妈了!”显英哽咽了一句。

    王守义沉默,良久说了一句:“好吧!不知正阳楼可有这等美食呢!”

第五十一章 美食上桌,吃哭了!

    正聊着,法不同这个圆脸大胖子上菜了!

    菜香四溢,充盈空间,闻一闻,精神抖擞!

    五脏六腑,全身血肉都变成贪婪起来,毛孔都自主打开,吸纳空气中的香味。

    “元气质变,灵气入体。”王守义想起了这么一句话,忍不住出声。

    厨艺至此,天上人间!

    “材料固然是顶级,但这份厨艺己技近乎于道,堪称无上宗师,可以与神媲美。”王守义赞道,觉得这钱花的值了。

    “这位大师,可会做咸菜团子,我想吃!”显英收了情绪,可这话一说出口,就坏了气氛。

    法不同的白里透红的圆脸,黑了!

    王守义仔细一看,竟然冒出了黑气,这是一种被人侮辱的怒气。

    法不同气啊!做出这等美食,你不想吃,竟然想吃咸菜团子那等低贱之物。

    “莫非瞧不上我用心烹饪的美食。简直不识好歹,不知何为美味!”

    “若非祖师爷不准在正阳楼动手,真的好想捶死钟师兄的弟子!”法不同捏了捏拳头,把冲动忍了下去。

    正想着开口拒绝,耳边却传来一个声音,立马由拒绝变成了询问:“不知客官,所说的咸菜团子是什么味道,什么原材料,有什么要求。”

    “啊,大师,你可以做吗’?”

    “咸菜团子,以青菜晒干入盐,盐制,配上粗面,不需要筛掉糠皮,再混合一些碾碎的麦杆,用手拍打捏制而成,约鸡蛋大。吃起来又硬又干又咸,还带有点苦味!对了,青菜不用,用野蒿菜,那才是我想吃的咸菜团子。”

    “大师,你能做出来吗”显英有些激动,不由回想起那咸菜团子的味道。

    本来以为忘了,记不起来了,可这一回想,却是那么清晰。

    干,硬,咸,苦,糙,混合着泪水和汗水,真的不知道用什么味道形容。

    什么味道都有!

    那时候能啃上一口咸菜团子,也是无比的美味啊!

    艳阳当空,树木不存,河道干涸,一家三口,躲在岩洞中,用牙慢慢的刨,舔。

    每吃上一点,都无比的满足,混合唾沫,努力的咽下去。

    只有吃下去,人才能活下去啊!

    好吃吗,真的很难吃,可现在回忆起来,竟然有口水了。

    好久没回去看爸妈了,快半年了吧!

    他们……身体还好吧!

    老爸会停下来歇一歇吗,闲不闲得住。

    老妈还在纺线织布吗,摇着她的纺纱车。

    会不会在回家的时候,接过身上不重的包袱,笑着说同一句话:“回来了呀!”

    ○

    法不同见显英的神色,升起的怒气突然没了,他懂。

    “你是十年前逃灾过来的吧!咸菜团子我也吃过,我是三十年前逃灾过来的。回想起来,与你所说的味道一样。”法不同也面露回忆,拍了拍显英的肩膀:“刚好,我也想吃咸菜团子了,你先吃,我准备一下就做。”

    说完,法不同飞快的溜了出去,带上房门。

    心神一阵愰忽,才定了下来。

    哎!

    “是啊!咸菜团子又怎么了,自己凭什么认为那是低贱的食物,当初不也是靠它活下来的吗!”

    “初心,本心,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然忘了!”

    低声自语中,法不同的步子重了,竟如普通人一般,走的踏踏作响,身上的气也变得厚重了。

    “竟然溜了,这菜都不介绍一下,不管了,不管了,开吃,开吃!”王守义拿起筷子就伸向了巨莴丝。

    赶路的这些日子,想吃到青菜太难了。

    一口巨莴丝下肚,口感没得说,清爽脆香鲜嫩,不由眼睛一亮。

    滚滚灵气从胃中散开,清凉之气从胃中散开,立马全身百骸侵入,血肉都擅抖起来。

    与之同时,全身的血液加速循环,却没有沸腾,只是原本是平静的河流,突然汹涌澎湃起来,越来越充盈,很快就感觉到彭胀起来,感觉身体被充了气一般,胖了,圆了。

    “好……好……好!”王守义不知道该说好吃,还是好菜,只能连说三声好。

    如此充盈的灵气,应该可以放肆的吃上一顿了。

    心中一松,丹田气海中的太极微微缩了一些。

    长春真气放了出来,如下山的猛虎,出海的蛟龙,游走于经脉,横扫洗涤整个肉身。

    原本胖起来的身体,又慢慢变了回去。

    待恢愎,王守义又挟了一块踏云虎肉。

    “竟然如此有嚼劲,可每咀嚼一次,都有大量的灵气冲出,带有丝丝麻痹的快感,让人身心愉悦,好菜!”

    “喝口汤”

    “握草!”脏话出口,一团火气从王守义口气喷出,立马又紧闭嘴吧!

    “这大概是五行之中的火灵气吧!可不能浪费了。”

    “这厨艺真是顶呱呱啊!汤一入口,就化成灵气,这可是真正的入口即化啊!”

    王守义不得不再次把太极图缩一些,快速的吸收火鼠汤的灵气。

    “这应该是雪绒古兽了,想不到竟然是一只兔子,耳朵这么长,也不切成片。莫非是用来防伪的。”王守义笑道。

    “咦,这古兽肉竟然是壮阳的。”王守义脸红了,立竿见影啊!

    太极图不得不再缩一点。

    “紫线天丝虫,不知与天线虫有啥区别。”

    “咦,细如麻丝,竟有一丈之长,才五条,二万贯一条,真贵啊!咋不切一切,怪难看,算了,闭着眼睛吃吧!”

    “我,我,我,我……嗯嗯嗯!”王守义强忍着闭上了嘴吧!

    心里却骂娘:“怎么这么辣!”

    人却立马变得红通通的,不是血气上湧的红,而是被红光照透身体的那种红。

    身体的血肉仿若透明,可见筋透骨,身体迅速膨胀,比吹气球还快,人都要离开椅子,飞升上天。

    “感觉要爆!”

    王守义不得把太极图收缩起来,吞吐吸呐紫线天丝虫的热力。

    “这究竟是什么虫,《神异志》上可没有记载,莫非是秘地中的生物。”

    良久,王守义终于吸收完热力,感觉长春功未停止,又挟了巨芮丝入口,保持长春功的吞吐量。

    “喂,显英,你要不要吃点,放心,有我在,保你没事。”王守义招呼显英。

    “这个,这个,我就不吃了,我,我才先天中期,练体先天初期。”显英磕磕吧吧的说道。

    “天啊!亲眼如见,人会吹气般的膨胀!”显英相信,只需用刀尖轻轻一点,人就会爆炸,或者是漏气,喷血。

    “没事,就是能量多了一点,多吃几口,习惯了就好!味道真的超级棒。”

    “来,喝口汤,死不了的,先湿润下嘴唇!”王守义直接往显英的碗中打了一勺火鼠汤。

    朝显英微微一笑:“喝吧!喝吧!”

    ○

    显英突然觉得王守义劝自己的声音像魔鬼。

    这汤能喝吗,人一喝就会膨胀的。

    自己实力低微,又不是神级强者,能喝吗

    难道,自己会成为因为喝汤而死的先天大师。

    ⊙

    王守义一口把紫丝天丝虫吃下,人又吹气般的膨胀起来,比之前还大。

    看着王守义的变化,显英心中砰砰的跳:“这是在刀尖上跳舞,生死线上徘徊啊!”

    “吃啊!”

    王守义劝道,因灵气充足,一句“吃啊!”在房间内余音不绝,回响如魔音贯耳。

    这下可把显英吓到了,眼泪飃出:“大大师,我……我真的吃不下,我……对不起,真的,我只说来正阳楼吃饭,没想,没想到你会选五楼。”

    “一个男人,魔叽个啥,叫你喝,你就喝,我保你没事!来!没有酒,那就以汤代酒,干了!”王守义端起碗,一手一只,递给了显英一碗。

    “啊!”显英。

    “来,干了!”王守义。

    显英闭着眼睛一口气干了:“我这是被逼的。”

    喝完,眼泪就流了下来。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膨胀,只等着最后一刻,砰的一声,爆炸!

    心若死灰!

    “我咸菜团子,还没吃呢!”

第五十二章 丹纹内敛与外显的区别。

    突然,显英感觉到自己漏气了!

    厽厼。原本膨胀的身体,不再紧绷,然后再慢慢回缩。

    转头找了找漏气的地方,却发现竟然是自己的肩膀上搭了一只手。

    “呼”

    显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生死线上徘徊,那感觉,原来是想哭!

    △

    放下了心中的担忧,显英开始吃了起来,而王守义却停了下来。

    有人代吃,何乐而不为,反正灵气最终还是到自己身上来。

    而自己,却不用承受膨胀的感觉,挺好!

    △

    待吃完,己近一个时辰,等了一会儿,那圆脸胖子,才端上三个黑乎乎的“咸菜团子”,让人不忍直视。

    最终,三人,一人一个,把那黑乎乎的咸菜团吃完。

    “我说,法不同,你这个死胖子,你一个厨神,咋就不能把“咸菜团子”做得好吃点,又不上壶茶水,想咽死人吗。”王守义笑骂道。

    “本来是挺好吃,不过吃不出三十年前的味道,所以我就扔了,又做两次,还是不满意,最后没办法,跑到平民区,花了十贯钱,买了一堆,最终才找到这三个,最接近当初的味道。”法不同眯着眼晴,拍了高胀的肚皮,很有弹性。

    “那个法师叔,你不是符文大师吗,怎么成了厨神。”显英体内留了灵气,明显较之前,气质有了变化,原本厚重的汉子形象,显得有点空灵。

    “啍哼……你师祖逼的,他老人家越来越不爱动了!”法不同仰头望天,却面带笑容,哪有一丝被逼的感觉。

    “喂,你小子,易容了吗,那菜被你吃了,但也没这么离谱啊,年轻了二十岁。”法不同心中有数,却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

    “师叔,那,那个菜被我吃了,,王兄弟,一样只吃了一口。”显英脸红红的。

    “不可能!”法不同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绕着两个人转了几圈。

    “不对啊!我都只敢吃一口。王兄弟,我看不透,但是显师侄你,是绝对一口也吃不完的。”

    “可见你身体灵气充盈,明显不是吃了一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算是符文成阵,炼阵入体,也不成的。”

    法不同小眼晴瞄上了王守义,他敢肯定,这问题出在王守义身上。

    “哈哈哈……问题并不难解决。”王守义放开了气机,先天颠峰的武道气柱显露,随手构勒,聚气成鼎,从身上掏出一瓶“精血丹”,几个呼吸间,一瓶精血丹,变成了一颗“精血丹”,品质提升,而药力保住了八成。

    “融丹法,融丹大师,怪不得!怪不得!”法不同自动脑补。

    王守义笑而不说。

    “哇,王兄弟,你是融丹大师,己经练鼎入体了吗,怪不得呢,可以抽取灵气!”显英有些兴奋。

    认识了法不同师叔,又认识了一个融丹大师,不管如何,总算也混了个脸熟吧,以后万一有事相求,也有个人可以找,哪怕人家不愿意,但总得讲个面子,等价交换也是好的。

    “咦,小兄弟,可否练出金丹。近日我手上有一头白甲犀牛,想炼一颗金丹级别的“粹体丹”。不知代价如何!”法不同问道。

    “金丹,白甲犀,是什么级别!”王守义问道。

    “白甲犀,接近于灵兽,只差半步。”

    “配药主药有哪些,聚星果,地龙根,降雪草,再加一株紫金参,千年级别的。”

    “应该可以炼出5颗金丹,不过,我的水平有限,莫约在二到三颗。”

    “这么多,金丹不是一次只能炼一颗吗”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不过,你若是有冰火莲,我可以保证不低于三颗,甚至五颗。”

    “当真!”

    “当然做数。”

    “不论你炼多少颗,我必需要一颗,冰火莲,我给你找来。不过若是有四颗,我要两颗,五颗,我依旧只要二颗,报酬就不多说了,这顿我请了。多出的就是你的报酬。”

    “你会吃亏的。”

    “哈哈哈……一颗金丹,三成机率,若得一颗,我是略亏一点,若有两颗,我就赚了。”

    “你找来冰火莲,我保证给你两颗如何,若是你有三株冰火莲……我给你三颗。”

    “莫诓我,到时候,我法不同可只认金丹不认人。”

    “死胖子,你要知道,一株千年大药,等于一颗金丹。四株大药,外加三颗冰火莲,就是七株了,还有接近灵兽级别的白甲犀。这相当于十颗金丹了,我说最低练出三颗,可最高,我就不知道了,万一是十颗呢?”

    “十颗。”法不同咽了咽口气,这是一个不敢想象的数字。

    “若是我再给布上十倍符文聚元阵呢!”法不同想了想,还真想看看一次炼出十颗金丹是什么回事。

    王守义沉默,练金丹对自己来说并不难,长春功吃饱了,自己能够动用了,这十几万贯花得值了。

    用长春真气练丹,王守义有把握练出三颗,再加上融丹法,出五颗也行。

    难在神识,有冰火莲补充,方才有把握练出五颗。

    但十颗……若是神识发生异变,不能动用,仅凭手法和真气,王守义只能保证三颗。

    良久!

    “若是加上十倍聚元阵,如无意外,的确可以出十颗,只是我不敢保证,但相信,有此阵相助,能省不少力,最低五颗还是能保证的。”王守义保守说出了一个数字。

    “五颗。”法不同有些为难,十倍聚元阵的成本,需要一品天晶石三十六颗,加上其它材料,保守在五十万贯,还不算自己出手的费用。

    总价计算了一下,付出近二十株大药,才出五颗;就算四取一,自己也得要四颗,否则就亏大了。

    “五颗啊!”法不同再说了一次。“那王兄弟拿几颗!”

    “只出五颗,我一颗不要,但不管多出几颗,归我。少于四颗,一颗我赔你三十万贯,如何!”王守义也有计算,十倍聚元阵的帮助有多大,不知道,但如不出意外,神识不发变异,七到八颗还是成的;若聚元阵帮助大,嘿嘿……别说十颗,十二颗都有可能。

    金丹,是先天突破神级的必备丹药,关键时刻,更是用来保命的,以丹代人,渡神火劫。

    若说价值在三十万贯或许对大势力,有本事的人来说不贵,付得起价。厽厼

    重要的是稀少,有钱都买不到,有价无市啊!

    王守义想博一下。

    “王兄弟,那你会不会,亏了!”法不同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不知王兄弟练出的金丹是几品。”法不同问道。

    “几品”王守义明白,金丹分十品,下三品,中三品,上三品,极品。只是王守义不知道自己练的金丹是几品,因为没有丹纹。

    金丹的品级对药效影响不是特别大,没有质的区别,每一个小品级相差只有半成左右,半成药效价格浮动在三到万贯左右。极品除外,反正也没人能练。

    王守义苦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会练出几品金丹,药材的质量,环境的好坏,配方的不同,操作的手法,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到金丹的品质,而且我告诉你,我练的金丹无丹纹。”

    “外表无丹纹,怎么可能!”法不同不信,大叫出声,然后又疑惑的说了句:“难道是丹纹内敛。”

    “丹纹内敛是什么意思。”王守义问道,这个他真的不懂。

    “丹纹内敛,是传自近古的练丹法,品质都很高,最低是中品,多数是上品。不过有好也有坏,药效高,释放快,但若练体境界不够,反到好处变坏处。不过嘛,对我来说是没有坏处的。”法不同突然笑了起来:“看来王兄弟的来历不凡,不过若真是丹纹内敛的金丹,嘿嘿……我只要三颗。”

    “近古武者,以练体为主,不像如今,练气多于练体,需求不同,金丹自然也有了改变。”

    “区别在于练丹手法不同,成丹后的区别在于丹纹内敛与否,药效区别,在于释放的快慢。”

    “金丹,金丹,比金铁还硬的丹药,聚天地元气于一颗丹药之中,通过丹纹释放药力。丹纹多,释放药力就可以加快,无丹纹等于废丹;丹纹在内,药力释放比丹纹在外快上三倍左右。”

    ……

    法不同解释了一翻。

    “你就不怕我的是废丹。”王守义。

    “哈哈哈……王兄弟,能融丹的丹师,不可能出废丹。哪怕是废丹也是昂贵的。百草门知道吗,培养丹兽,喂上废丹,再重新练丹,那废丹会变成至少是中品的金丹。换句话说,废丹比下三品金丹还要贵。只是时间上比较长,一头丹兽完全吸收废丹,起码要等十年。”法不同知道的东西比王守义多得多,毕章王守义出山不足一年,了解的太少,与大势力的接触更少。

    最终王守义与法不同答成协议。

    不管结果成丹多少,只要四颗。

    原因就是丹纹内敛的内金丹,同品质下高出丹纹外显的外金丹,小二品的品级。

    三天之后,开始练丹。

第五十三章 金丹出

    待回到房间己近半夜。

    喂了哈三颗“精血丹”,王守义便迫不及待的探查身体。

    铜镜中的容貌,明显较之前年轻了十岁。

    长春功仿若失去了灵魂,吃饱了陷入沉睡,自己可以随意停止或运转。

    这是一件好事!

    唯独识海中的神识球依然不变,吸收着不断产生的精神力,也就是灰色的气体。

    不过王守义也不着急了,冰火莲就是一种已知可以恢复增加灵识的大药。

    目前的关键是练出金丹。

    这个世界是一个高武带点仙气的世界。

    练丹就是一种体现。

    丹本身就是浓缩精华,运用练丹手法,去糟迫,留精华,凝结成丹,加有那么一点元气,方才成丹成丸。

    金丹也是丹,但与丹不同,己俱神性,练丹的材料同样如此。

    材料本就己俱神性,在练丹时要保留这些神性,练丹手法和心神控制是关键,一不心,金丹神性全失,那就是废丹,甚至毁灭。

    金丹的神性最具体的表现,就是“以丹替劫”。

    在渡神火劫时,无力回天,关键时刻,弃精血,入金丹,以丹替劫,用以保命。

    练丹手法王守义并不担心,担的是心神控制,一丝一厘之差,就关系到金丹成丹几颗,丹品几纹;而且心神控制不是一成不变,最大的跟据药材不同,神性多寡,来控制,并调整练丹的手法。

    王守义打算这几日打坐渡过,用于调整心神,保持体力精神,心态在最颠峰的状态。

    显英回到正阳书院,钟山第一眼就发现了显英的不同。

    身体经灵气洗涤冲刷,亲近天地,这相当于改变了体质。

    只是会随着灵气流失而又恢复以往。

    钟山大喜,问明内情,立马准备符文大阵,固体丹,粹体药液,尽最大的能力保留灵性,让体质成为“伪灵体”。

    伪灵体,不在于“伪”而在于“灵”。

    只要保留了灵性,其可价值远远大于先天颠峰的武者,跨入神级的一半保障啊!

    钟山这个正阳书院的老头子忙活了两天,心中打起了注意,立马赶到正阳楼,想询问法不同,当然的具体内情。

    结果一问,法不同不在,只好打道回书院,暗自思滤。

    王守义对钟山有什么举动和想法是不知道的。

    更不知道什么“伪灵体”,也不知道,还有方法可以保留“灵性”,成就“伪灵体”。

    平安度过三日,法不同第一时间就找了过来。

    十倍聚元阵一布好,王守义身处其中,就感觉天地元气往身体里钻。

    “好浓厚的天气元气。”心中却暗自感慨,部落没有这等手段。

    仔细感应浓厚的元气,不断的聚气凝鼎,待适应这等浓度,对所有练丹材料也开始仔细感受。

    整整两天,王守义心中有了把握,首先把两棵冰火莲变成了十八颗大丹,以防万一。

    三日过去,才开始真正的练丹。

    一颗“神识丹”含入口中,聚气成鼎,繁杂的手法不断的拍击丹鼎之上,神识仔细感应材料的变化。

    首先,在练丹手法的击打下,药液万逐渐渗出,而材料不变,仅是枯萎,待药液不再渗出,练丹手法一变,猛烈的击打在丹鼎之上,枯萎失去药液的材料被震成粉未,丹鼎生雾,烟气升腾,丹鼎内只剩药液,不见粉未与药材了。

    如此往复,或长或短,所有药材入鼎,或化液,或成气,或混合,或单一,各自处于丹鼎内的不同空间位置。

    第一步提取药性成功,王守义维持不变,再次取出“神识丹”于口中,以防万一。

    第二步才算是真正的练丹,把不同的药液与药气,元气融合,这是水磨功夫,最重要的是控制神性在融合之际,减少损耗,这关系到金丹的品质。

    丹鼎或急缓,或升高或降低,在王守义的练丹手法中变化莫测,药气,元气,药渣化气在丹鼎鼎壁之处不断喷出,笼罩了整个练丹室,时间越久,连王守义的身形都不得见,只见练丹室中一团团的各色气团。

    法不同盘坐于密室之外,闭目不动,可手上的动作却显繁杂,时缓时慢,时简时繁,只为一个目的,保持元气浓度不变。

    时间己近一月,可一品天晶石己耗去近四成。

    法不同心中有些担忧:“损耗太快了!”

    练一颗金丹,有时长达一两年,却从不低于三个月。

    很明显,天晶石不足己支撑。

    但又不敢去更换天晶石,万一有变,自己所有的身家就打了水漂了。

    因为更换一颗天晶石,哪怕法不同自己,也会有几个瞬间的停顿,三十六颗的更换,所需的时间明显太长了。

    无力更改,法不同心中也只能祈祷了。

    而室内,王守义的第二步己完成,马上就要分丹。

    这一步对于大丹,包括大丹在内,本是一个简单的步骤,而在金丹,却又很重要,这关系到神性的损耗,及金丹的成败。

    双手似轻风拂柳,抚过丹鼎,丹鼎纹丝不动,鼎内丹液冒着微的气泡,升起金红之气。

    随着王守义轻微的抚摸,气泡越来越多,时间越往后,气泡又越来越少,最等于再无气泡。

    丹液凝胶,不再是液体。

    嗡……

    嗡……

    嗡……

    嗡……

    鼎鸣响彻药室,丹胶震动,有一双无形的手,把丹胶分成了十二份。

    随着鼎鸣之声,十二份丹胶成了一颗颗丹药。

    分丹己成,王守义松了一口气,但还不是出丹的时候,要孕丹。

    孕丹从外表上就是等丹药固化,而实际上,是随丹师的练丹手法,注入天地元气洗涤,纯化顿化丹药,这决定丹药的药力及丹药对人体的吸收速度。

    孕丹时间有长有短,品质越低的丹药,孕丹时间反而越长。

    十倍的聚元阵无疑会大大地缩短孕丹的时间,同在纯化,顿化上有着质的区别。

    孕丹,是从金丹起,一个不容忽视的步骤,在孕丹的过程中,神性会有微略的回复提升,同时也是金丹中的药力与神性的结合过程。

    趁此时间,王守义决定恢复神识及体内的真气和气血,争取再次回到颠峰。

    原本七天可以完成的孕丹过程,王守义足足花了十天。

    法不同,整整又多受了半个月的心神煎熬,时刻在担心能不能成金丹,成几颗金丹,金丹的品质如何,又一个半月时间不能休息,人很憔悴,瘦了整整一圈。

    最后一步,收丹。

    但金丹,又岂是那么好收的。

    孕丹过程中,不断注入天地元气,让金丹压缩固化,堪比金石,那得需要多大的气压。

    出丹之前要“固丹”,金丹的固丹液不同于普通丹药的固丹液,而是一种名为“金刚树”的树汁。

    固丹三天,才出丹。

    丹鼎分成鼎身,鼎盖,逆向转动,密密麻麻的掌印拍在丹鼎各处。

    “轰”的一声,一声炸响。

    丹室都嗡鸣,震动,一股强大的气流冲破石门,炸裂而出,丹气汹涌,如潮似龙,把遂不及防的法不同吹出了十几米。

    金色的金丹冲出丹鼎,王守义第一时间,真气化,凝成巨掌,一把抓于手中。

    御力,借力,引力,整个人被金丹冲出之力带向石壁,狠狠地的撞了上去,灰尘碎石如雨,连气息都瞬间停止,一口鲜血涌上喉咙,喷了出来

    跌落在地,良久“咳咳”声响起,不一会儿,王守义以丹室中走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道藏》

    “王……王大师,可成了!”

    法不同满脸希冀之色,望向王守义,一个半月有余,一个月的煎熬,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结果。

    “幸不辱命,金丹成了!”王守义气息有些不匀,随手一个玉瓶扔给了法不同。

    “七颗,这么多!”法不同打开瓶塞,惊喜的大叫。

    “赶快堵上,金丹己成,最好尽快封丹及养丹,己免药力及神性流失。”王守义立马制止了兴奋的法不同,大声提醒。

    “哈哈……王大师说的是,这封丹就交给我了,这点法某还是懂得。”法不同不再叫王守义王兄弟了,而是王大师。

    收敛了情绪,亦是满脸带笑:“王大师,您受累了,先去休息,法某封好丹就来。”

    王守义坐于床上打坐调息,十二颗金丹同时冲出,让自己受了点伤,不过在长春真气的修复下,不过一个大周天的事。

    “想不到,金丹冲鼎之威,不下于先天颠峰一击,遂不及防之下还是受了伤。”

    王守义不需要休息,早在收丹前就己调养好了。

    “法师叔,钟师伯来了!”门外一年青的弟子,叩门喊道。

    “钟山过来,什么事。”

    “钟师伯,只说有要事相商,并没有说什么事。”

    “嗯,客厅奉茶,我稍后就来。”

    “是”

    ○

    法不同掌心符文微现,瞬间脸上大喜:“想不到究是上丹。”

    “哈哈哈……丹纹内敛,近古练丹的手法,存世己不多矣,赚大了!”法不同心中大喜。

    七颗八纹金丹,相当于十一颗四纹金丹,而实际在价值上,可以“以一当二”,完全超出了自己心底的预计。

    一边封丹,法不同不由叹了一口气,有些纠结。

    “若是早知七纹的金丹,有二颗,我就不亏了,而王大师答应给我五颗,我要是受了,怕受之有愧啊!”

    “要不,我拿三颗算了!”封丹后,法不同,分别装了两个玉瓶,原本黄金色,比鸽子蛋略的金丹,变成了碧金色,鸽子蛋大的丹药。

    一瓶装了三颗,被法不同纳于怀中,一般装了四颗,握于手中。

    客厅,茶香升烟,紫木雕龙,法不同与钟山相对而坐。

    钟山是一个山羊胡子发白的廋老头,略显老,却很精神。

    “恭喜法师弟收获金丹。”钟山拱手恭喜。

    “哈哈……多亏了王大师,对了,不知钟师兄找我有何要事相商。”法不同笑道,心情甚好。

    “之前就来找过法师弟,只可惜,未能见到。法师弟一生痴于美食和符文,可否知道书院中有“固体丹”。”钟山抚了抚发白的山羊胡。

    “固体丹,这是很偏门的丹药,用处不大啊!”

    “不不不,书院中的固体丹,可以保留“灵性”。”

    “嗯!”法不同脑筋一转,想到了钟山的来意,思考片刻,问道:“钟师兄,有什么想法。”

    “哈哈哈……法师弟聪慧!”钟山赞道。

    “想法不成熟,想听听法师弟的意见。”钟山。

    “来,钟师兄,看看这金丹如何”法不同避开了钟山的问题。

    一颗金丹在手,钟山如同法不同一样,掌心符文显露,脸上一惊一喜,大声道:“内金丹,七纹。”

    法不同嗯了一声。

    “这王大师是何来历。”钟山声问道。

    “不知来历,练体练气双颠峰,灵识未知!骨龄十七……”法不同。

    “啊!”钟山低下了头,良久抬头说道:“法师弟的意思是……”

    “师兄,我的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师祖让我交好!”法不同心中有些不悦。

    “是师兄不对,但我也没别的意思,还是以师祖的意思为重。只是……只是还是劳烦师弟多问一句,那王大师可愿来正阳书院,可担任副院长一职。”钟山。

    “即然话不投机,钟师兄这句话我会带到,送客。”法不同不悦。

    “哎……我就这么不受你得见!”钟山神色有些暗淡。

    “你处处争强,喜欢算计,却忽视自身实力,自从渡神火劫失败,钟师兄,你就变了。”法不同。

    “神路己断,进无可进。符文一道,残缺不全,无路可走,为正阳一脉谋算些好处,又有何错之有。”钟山争辩道。

    “你没错,但动了求道之心,不走正途,己坠魔海。”法不同。

    “啍……告辞!”

    钟山拂袖而去!

    “哎!天下乱象己现了,钟师兄,你有帝王志,却行魔道路,还望收敛一二。”法不同传音而去。

    可钟山却头也不回。

    “王大师,师父有请,客厅用餐。”法不同的弟子叩门。

    “带路!”王守义打开房门说道。

    ○

    “家常菜,还望王大师别嫌弃。”法不同边说边给王守义满上了一杯酒。

    “丰盛了,一路风雪,己四月不曾吃过如此丰富的盛宴了,多谢法兄款待。”

    “对了,不知金丹可合法兄之意。”王守义问道。

    “哈哈哈……好丹,上品七纹。”法不同大笑把桌上的玉瓶往王守义身一推。

    “嗯,四颗,法兄这是何意!”一入手,王守义便感觉重量不对,打开一看,竟然是四颗。

    “没有任何意思,这是王大师应得的。”法不同坦然。

    王守义收手怀中,提筷吃菜:“法兄,这丹纹与符纹有何不同,又如何分辦?”

    “看来,王大师久居深山,不在世上行走。丹纹也是符纹,只是只在金丹及以上的丹药中才有,才称之为丹纹。丹纹又称先天符纹,不可刻画。”

    “丹本井中物,本为石属,入鼎成丹,其丹纹是这样的,井中有一横。这是相传是天丹纹,然后人族崛起,入鼎方为丹,井字去边,似鼎,鼎中藏丹,这是后来的丹纹。然金丹有丹晕,也就是光圈,一圈为一纹,最高九纹。然内金丹不显丹晕,又若金石,眼不可探查,运真气注入,即可显丹晕。丹纹在丹晕中显化,一纹金丹与九纹金丹,丹纹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丹晕而己。算不得什么高深之法。”

    法不同解释的倒也详细。

    “那为何金丹才有丹纹?”

    “丹纹本天生,丹亦是道,又称之为道纹,丹晕又称之为道韵。是何原因,《道藏》有云,神灵得道,道韵自显。道韵说得就是道纹。比如现在符文,很多是简化的,来源广泛,但俱都出自于神灵之物。”法不同知道的不少。

    “《道藏》又是何物?”王守义。

    “《道藏》是道,亦是书,涉及广泛,包含万物万道,来源己不可考,未尽流传世。相传《道藏》九卷,八十一篇,;当世有六卷,四十九篇。”法不同。

    “何处可得《道藏》。”王守义。

    “可向圣地求得《道藏》,当世大势力亦有残卷单篇,在何处亦不可知。我能知“道藏”一名,还是祖师同我讲过其中有关符文的一篇。”

    ……

    ……

    王守义问,法不同答,最终王守义给了法不同两颗金丹,当做报酬。

第五十五章 部落来人

    担误的时间太久,冰雪融化,大地回春,树木吐绿,生机勃勃之景。

    己是初春!

    哈又长了个,四只眼晴越显真实。

    当然是一对真的,一对假的。

    正阳楼的伙食不错,哈的皮毛油光滑亮,正处于蜕变期了,渡过就成为妖兽了。

    一路急赶,前往大周京城天都。

    与此同时,卧虎山庄亦迎来了部落的人,还有一头大白熊。

    相见甚欢。

    一行五十人,金子,能二,山叔,向火,向虎,一只猫,高大树,王风,猛子曾猛,胖子李桂,马长江,高山,狗娃陈二狗,虎火虎,火鸟,尾巴,虎哥等人加上青麟,及虎大,虎二,橙一、二、三,大白,金,大黑巨蟒,二黑巨蟒,天牛等。

    部落来人,没有什么比美酒美食更能让人高兴的。

    如果有,那就是打一架。

    吃饱喝足,刀枪棍棒,拳来脚往,几乎人人鼻青脸肿。

    除了黑大,黑二太懒,吃饱了不动,人和兽就没有不上场的。

    就连金子也被大牛一拳打黑了眼晴,惹得金追着大牛一顿狂挠,大牛一身横肉,练的是虎啸金钟罩,放点水,让金挠出一道血痕,方才摆手。

    金这毛猴,记仇得很。

    人还是那样,几乎都没变。

    到是向虎首先打破了比武打斗的氛围,大大方方的问:“明叔,我爹呢!”

    “向山和阿大去京城了,说是探些消息,顺便做点生意。”李明回答。

    “京城在哪里?山叔没同我说过!”马长江又问。

    “很远的地方,几万里之遥呢。”吴桂回答了马长江。

    “那桂哥,阿大什么时候回来。”金子又问。

    “不知道啊,听说还要去找个人,三个月前收到阿大的信,估计这会己到京城了吧!”吴桂。

    “信,那是什么东西?”有人问道。

    “信啊!就是纸上写点字,让信使带来的消息。”吴桂。

    “喂,熊二,霸回来了没有!”李明问道。

    “回来了,否则,我怎么会出来。”熊二声若震雷。

    “今年有兽潮没?”大牛又问。

    “火老说有,但很,黑巫下山了,不用担心,部落的人都很好。”山叔回答了大牛的问题。

    七嘴八舌,相互问道,让大家心中都有个底。

    最终大牛发言占了主位,不是李明,山叔,熊二不行,而是退位了,做一个老师,在背后辅导,支持。

    “大家呢,先住下来,阿大安排了老师,让大家先学习半年,了解大周的情况。另外阿大留了很多书信,我让人抄成书,传给你们看。”

    “相信看了阿大的书信,大家应该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

    “对了,吴桂,阿大让你研究符文,特别是在通话这一块,进展如何?”大牛。

    “这符文通话还是不行,距离不够远,但短距离传音传话还行,大约在百里之内。不过阿大早就留了方法,这段时间,我做了一些微型黑匣子,在周围投放,可以保证,镇兽城到定山县这一路的通话问题。我目前是缺钱,缺上品天晶石。按预算,再过二月,程家与云家应该要同我们结算一次,我可以偿试一下,中型通讯基地的建设。”吴桂答到。

    “通讯是什么”

    “符文是什么”

    “基地是什么”

    ……

    无数的问题又出现了!

    这些问题,只能让吴桂一一回答。

    可一回答,又有无数的问题出现,这时山叔出来制止了,这就是部落有老人的好处,大家都得听话。

    第二日,开始上课,青子是老师,这是王守义安排的。

    人都去上课了,一群战宠就没人管了。

    本来在部落,就保留了不少野性,虽通人性,但新奇的东西却让群战宠好奇不己。

    虎大虎二最先撒欢,它们胆子最大,因为熊二基本不管它们。

    田间地头上乱跑,东瞅瞅,西看看,吓坏了一群正在农忙的百姓,四散而逃。

    青鳞难得自由,带着自己的三个伴侣,飞奔农场,开始了大破坏。

    两头大蟒倒是最老实的,一直沉睡。

    金虽活泼顽皮,但不乱跑,反而蹲在金子肩上,时不时吃看零食,或模仿青子的动作。

    天牛也不睡觉了,八条大长腿切金割玉,一路走过,青石路,屋墙不是划痕,就是坑洞。

    药田还好,不够年份,它看不上,最后择了一棵巨树,躲进了树冠中,慢慢吸食。

    大白熊,没人同它玩,却跟着青鳞跑,它跟青鳞熟,可破坏力,一比四还要强,它哪知道什么是田,什么是人种植的作物,比虎大虎二的野性更大,几个滚滚就祸害一片。

    特别大白又不是谁的战宠,谁也管不了它。

    待庄中管事来报,众人才知道,四处寻找,把这些战宠一一找回来。

    可遇到大白这里,就不管用了,硬是不走,你去拖它,它就跟你滚滚。

    最终派人去镇魂街把吴桂叫回来,因为吴桂出部落时,连睡觉都是挨着大白的,他们之间最熟,大白从来不在吴桂身边滚滚。

    一只熊,三千多斤,可累坏了吴桂,生生的把大白从田间背回来,又是洗澡,又是喂食,还得按摩才哄好。

    养一只庞物,操的心,费的力,比带一个娃还要多,起码等于三个娃,相比部落的娃,等于十个。

    卧虎山庄的人在学习,而王守义己赶到大周都城-天都。

    天都,并没有比镇兽城大多少,高多少,只是多少几分沧桑,多了几分精致,有圆林,阁楼,桥流水,有几十处有名的景观。

    天都的大,在于城外,城外阡陌纵横,延绵不见边际;庄园成遍,屋舍成鳞,其繁华不下于城内。

    初见,王守义就感受到了,大城市的热闹。

    此时的王守义已经恢复了当初的面貌,一颗金丹解决了问题,孕有神性的东西,总是不平凡的。

    然后,到了天都,第一件事,就是要找到向山他们在哪。

    这个世界是神奇的,凭借与金蛇的精神联系,王守义游走在天都的大街巷,三天时间,就找到了棉儿。

第一章 再相逢

    春来雨绵绵,更添几分寒!

    天都的桃花开得早些,正处花季,开得正艳。

    穿得跟个包子一样的棉儿,正骑着大白鹅,在摘桃花。

    桃花又开,正是一年。

    △

    小雨飘落,春风拂面,小姑娘的脸色红润,微冷的空气,呵出淡淡的热气。

    街上的人撑着各色花伞在游走,仿若七彩游龙。

    青衫,青花伞,微黄的方脸,显得梭角格外分明,王守义静静地着棉儿一蹦一蹦的摘着白里透红的桃花,然后兴高采烈的放入竹蒌之中。

    棉花的旁边,正站着一个黑衫方巾方的高壮老头,举着一把粉红色的伞,替棉儿遮挡飘落的细雨。

    王守义认识,叫周独夫。

    △

    九个月未见棉儿,似乎长高了一点,人也活泼好动了一些。

    脸色红润,不再惨白,也有肉了,显出了婴儿肥。

    天都的桃花,四处都是,院中,街道两旁都是,品种也多,颜色各异,或如蓝色繁星点缀,或如三彩层叠,又如梨花带泪,红似火,白似雪,更黄色桃花奇香扑鼻。

    可棉儿只认定白中透红的桃花。

    大白鹅长长的脖子被棉儿系上了红丝带,可不是用来好看的,而是当做缰绳,一摇一摆的走向下一树桃花。

    大白鹅,在这个世界叫红顶鹅,是一种凶禽,不过被驯化后,能看家护院,是最忠心的守护者。

    其战斗力又不错,普通的灰狼都不是它的对手。

    又因漂亮,长得高大,深受大家喜爱。

    棉儿总感觉有人在看她,可身后游动的人群,无数的花伞,让她怎么也找不到人。

    换了好几棵桃树,终于发现,有一撑着青伞,身穿青衫的人,总离自己不远。

    棉儿死死的瞪着,想穿透人群和花伞,看清楚,这个人是谁

    o

    “哈哈……被这丫头找着了!”王守义收起了青伞,朝棉儿走了过去。

    先天极阴体质,五感强于常人数倍,多看几眼,就会心生感应。

    “师傅!”棉儿大叫,跳下大白鹅,朝王守义冲了过去。

    哪怕九个月未见,依然能第一眼认出来。没有丝毫的陌生感。

    这个世界,只有姥姥和师傅对自己最好!

    包子也会跳高的,王守义几步快走,迎了上去,一团热乎乎的包子就飞了过来,冲进了王守义的怀抱,很是熟练的小手勾着王守义的脖子。

    棉儿哈着气,眯着眼睛,笑脸如太阳花绽放,贴着耳朵,兴奋的大叫“师傅,棉儿好想你!你去哪里了!”

    “哎呦,师傅也想棉儿,一些日子不见,棉儿长高了。”王守义笑呵呵的,用头顶了一些棉花。

    惹得棉花咯咯咯大笑,伸出小手,就往王守义脖子和胳膊窝挠痒痒。

    “哈哈哈……”王守义不怕痒,却依然大笑,心不孤独了,喜悦上了脸,入了眼,眉毛飞舞。

    这种感觉真好!

    一阵打闹,周独夫牵上大白鹅,走了过来,打了个招呼。

    “走,回家。”王守义笑道。

    “师傅,我想吃角糕!”

    “师傅,我想吃春饼!”

    “师傅,我想吃旋饼!”

    “师傅,我还想吃甜沙团子!”

    “师傅,糯米饼啊!”

    “还有灌肠!”

    “师傅,那个叫划子!很好吃的!”

    “这个,糖花,那个奶糕啊!”

    棉儿一开口,只听到王守义说“买,买,买!”

    “师傅,棉儿好开心!好开心!喂你吃个糖花,可甜了,还很酥脆!”棉儿小手拿着糖花喂王守义,整个人幸福的不得了。

    王守义其实不会带孩子,只是有些耐心,之前带棉儿,除了早上要求打下太极,其余时间,要么纵容,要么不管。

    不多远,便见到了一家院子,院门口,写着是丹药铺,店名黑锅丹药铺,铺徽章就是四耳大黑铺,很随意的徽章。

    进入院内,就见一个头发,眉毛,胡子都白了的红脸老头,见棉儿一进来,就堆起了笑脸“哎,小姐回来了!”

    “白老头,我叔和我姥姥呢!”棉儿依旧赖在王守义怀中,不肯下来。

    “都在呢,在后院!”

    “这位是……”萧老庄主疑惑的问道。

    “小姐的师傅,王大师!”周独夫接过了话。

    王守义点了点头,人不熟,只好点个头。

    “师傅,我们进去!”棉儿的小手己指明了方向。

    这个世界非坊市的店面,太多数的店铺,都开在院子中,除去街边的小吃,太多数是这样,私密性很好。

    △

    刚进后院,便是鸡飞狗跳,鸭毛满天飞,还有松鼠和兔子满院跑,一眨眼就没了踪迹。

    棉儿脸色有些难看,伸手从怀中掏了掏,一条比筷子还细小的金蛇便被抓在了手中,气呼呼的道“还是药兜最乖!”

    棉儿又从身上掏出个小瓷瓶,一粒“养气丹”就喂了下去。

    唰唰唰!

    刚跑的没踪影的,小白鸡,小狗,小白鸭,小白兔,白毛小松鼠,又不知道从哪里齐刷刷的跑了出来,一字排好,抬着头,望着棉儿。

    “咯咯咯!”棉儿咯咯咯大笑,养气丸,一颗一颗的抛出,每只小动物,有规律的排排坐,食果果。

    王守义发现,小白狗脖子上绑了黄色的丝线,小白兔脖子上是绿色的,小白鸡是黑色的,小白鸭是灰色的,小松鼠是紫色的,就连小金蛇也绑了根金色的丝线。

    “小黄,小绿,小黑,小灰,小紫,小红,你们要听话哦!”喂完养气丸,棉儿跳了下来,一个个的摸了摸头。

    “棉儿,你养的吗”王守义。

    “嗯,师傅!没人陪我玩,我就养了好多小伙伴!”

    此时,向山高大的身影出现,排白色的小动物,又是一哄而散,身手很是敏捷。

    “回来了!”向山朝王守义点了点头。

    “嗯,回来了!”王守义。

    “去了趟伏牛山,没找到,见小金蛇没事,以为你来了天都,却不想等了你7个月有余。对了,七日前,收到信使的飞鹰传书,部落来人了,金子也出山了。”向山走近,拍了拍王守义的肩膀。

    没有责怪,也没有怨恨,只有兴喜,回来就好!

    “向叔叔,我姥姥呢!”棉儿仰着头。

    “正在火房呢!”

第二章 找发财的路子

    相见之欢,不再多言!

    美美的睡了一觉,又恢复了早上带棉儿练功的日子。

    赵姥很兴喜,天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

    棉儿时不时的缠着王守义这个师傅上街。

    练丹的事,向山交给了王守义。

    王守义也重新认识了周独夫,也知道了前院卖丹药的叫萧宏运。

    小金蛇被棉儿起了个名字叫药兜,因为很能吃丹药。

    △

    向山跟王守义说了一下情况,那个叫夜星雨的是大周国师,深居皇城,从未出过皇宫。

    唐少聊那边,走了一趟,认了个门,不过没有见面。

    云家和皇室云家,自己没找,镇魂街那边的老掌柜也没有崔,好像遗忘了这事。

    至于什么麒麟令牌,皇家有人用,兽神教也有人用,夏家也有人用,不过不一样,下面没有火的图案。

    △

    王守义想了想,第一时间,还是写封信过去,让大家知道自己这里的情况。

    同时通过程家,联系云老掌柜,说明情况,确定还合不合作了。

    唐少聊那边再缓一缓,自己似乎想多了,这些大势力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信任谁。

    目前能够得着的没有一样!

    不过夜星雨确定在皇城,可以着手调查一下,想办法与其结识,并引诱他出皇城见上一面。

    丹药这方面,在天都有很多家,萧宏运在支撑,一直没什么事,应该还可以再做大。

    平阳城那边,不知情况如何,那个张文博搞得怎么样了?

    都要一一去了解。

    还有教给吴桂的的无线电可否与符文结合起来,否则通过信使传递书信,也太慢了。

    另外,那《道藏》是本什么样的书,包容万物万道,听上去很牛逼的样子。

    自己的徒弟棉儿也不小,在前世可以上幼儿园了,应该在天都给她找个老师启蒙了。

    现在部落又是什么情况,老爹老娘,他们都还好吗!

    出来一年,除了族人迫切的需要一个生活的基地,搞了个卧虎山庄,和依靠卧虎山庄的烧烤排挡和调料店,等于什么都没有做成。

    △

    需要做的,必须执行!

    什么都不能阻挡!

    这个前世做军人养成的信仰和原则,它是一种习惯。

    财侣法地,道家生存发展的四大要素。

    财排第一,一个程家坐拥一洲之地,与其相比,现在部落在大周境内仅一个卧虎山庄,相当于人家九牛一毛而己。

    想办法挣钱,这一点王守义倒是有点底气。

    侣在第二,意指同道中人,可部落目前有同道中人吗

    王守义想了想,一个都没有用,该如何结交同道中人是一个很重要的事。

    法指方法,名师,传承等!这个部落有,可几乎都是残缺,需要补全。

    王守义想了想,应该让部落中的人拜师大周各大势力之中,获取想要的东西。

    培养一批融入大同的部落子弟是必须要做的事。

    最后一个是地,这个地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大周很大,不会少部落一块地,但洞天福地就没有了。

    王守义想起了平阳城,城外的桃岭,金蛇出没之地,一地能孕金蛇异种,到也算是洞天福地。

    天地元气充足,瘴气又是绝佳的屏障,更有金蛇异种,此物益气补阳壮筋骨,用于打基础不错。

    思付之下,王守义在青花纸上写下了平阳城v→桃岭。

    这是目前部落来人,都可以参与的事。

    可以做一个计划,着手此事。

    △

    京城天都,其繁华程度不下前世的大城市,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超出不少。

    天都,称之为不夜城,十日横空,无白天黑夜之分。

    这是一个奇迹!

    传闻,就算是圣地也做不到如此。

    天都一城的久远历史,己不可追塑,圣地之称亦不超三万载的岁月。

    而天都更在其上,超出不知多少岁月。

    据人族世代相传,天都的建城者是人族始祖,大罗天师所建。是人族取火种,成为智人后,独立于万兽之外。而后,大罗天师悟道于此地,功成破关,建城传道,自称人族,第一次真正的提出人族的概念,所以大罗天师被人被之为人族始祖。

    而“十日横空”,就是大罗天师所留,纵横古今,泽备后世万代,无人能出其左右。

    十日横空,是天都第一奇景!

    它的神秘之处,就是无人可以控制,不像光石,布置符文大阵,让其升空就行。

    神异的是,白天不显,神级强者就算升空亦不可寻见;待它出现,就算神级强者,也被禁空了,只能凭借肉身之力,腾挪跳跃。

    就算是大日金鹏,紫冠天鹤,这种被称之有仙禽神兽的空中霸主,亦只能在十日之下腾空不过千米而己。

    当然什么神秘,奇异的地方,与王守义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兴趣去了解和研究。

    例如吃个鸡蛋,总不会想着去养只鸡,盯着蛋是怎么生出来。

    再研究,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吧。

    王守义花了三天时间,游走在天都外城的太平大道。

    这是天都城外有名的八大街之一,地处天都东南方向,极为繁华,热闹。

    卖什么的都有!

    纵然两世为人,王守义也没有找到发财的金手指,不是前世比不上这里。

    而是某些什么香皂,玻璃,镜子之类的东西,其实天都都有,而且材质极好,感觉不比前世的差。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王守义没记清楚,也不愿花那个时间和金钱去研究。

    至于枪械之类的,呵呵……不要去想。

    还是等自己实力足够了,再去打主意吧!

    △

    三日下来,这里刷新了王守义的概念。

    这是一个奇怪的世界,道路把城镇连接起来,除去路和城池乡镇,几乎全是荒效野外,丛林,高山,湖泊,沼泽,荒原……野兽的天下。

    而文明这种东西,它掌握在上层人手中。

    富者坐拥金矿,穷者无立锥之地。

    地多人少,去野外,呵呵……普通人没几日,就成了野兽的口粮,化成粪土了。

    因为一只兔子也可能会要了你的性命的存在。

    △

    是人都喜欢修房子,建院墙或者是建城。

    天都分中央皇城,内城,外城和城外,四大区域。

    天都人也有区分,城外平贫民,外城富民,内城是权贵,中央皇城是顶级势力,在中央皇城之内,还有一个核心祖城。

    人也分三六九等的,而自己有幸被划分到富民一例,好歹也算是个有本事一类的人了。

    大周的好东西不少,只是晋及方面似乎只能极少数人拥有。

    完完全全的金字塔结构一般的存在。

    王守义想起了正阳城,能在街上行走了人,平民是极少极数的,多数是奴才,附属商人,工匠等,明显都是带标签一类的人据多,再往上,就是武者。

    回想一下,不是平民少,而是平民在城内几乎是没有立锥之地,他们住在平民区,冬季到来的时候,需要修补城墙道路,打杂做工,用这些来换取安全和立身之地,能够在冬季时,不会丢了性命。

    自然在街上,极少能看到平民了。

    再回想,赶往天都的这些日子,路上的猛兽之多,就算一般的先天武者好像也很难走上百里之地。

    路上的驿站,村落也几乎很少有人活动,应该都就近入城了。

    偶有那么有人活动的村落,人也是聚而成团,并拥有高高的院墙和极佳的地势优势。

    相比之下,似乎部落与大周的平民也相差不多,冬季也要对抗兽潮,区别是部落与世隔绝,面对的兽潮强上那么十来倍。

    人强则兽弱,反之一样,不管在部落也好,在大周也好,这都通用。

    而这种环境,造就了能力越大的人,占据的财富就越多,包括人在内,也是财富的一种。

    而人是群居的,喜欢抱团,在弱小的时候,就必须依附能力强的人而生存下去,而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也就形成了金字塔这般的社会结构。

    那么想要发财,似乎做生意发不了大财,而是要融入最少算是富农富工那一群人之中,才有钱可赚;而赚更多的钱,还要往上挤一挤,混入权贵的层次才行。

    比如太平大道的一家成衣铺,所卖的衣服,最低是棉衣起少,一贯起价,不是富农,也就是步入小康家庭的人是买不起的。

    △

    平民的生活很艰难,不是种地苦,不是税收重,整个冬季要服徭役,而是什么生活技能都要会才行。

    种地,纺线,织衣,打猎,建房,修路,治病治伤……等,然而几乎一辈子的人生,在生下来的时候就差不多决定了人生的轨迹。

    要学会这么多生活技能,试问,你还能有精力去学其它什么吗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若是没奇迹发生,人生就一直这样下去。

    若有幸,风调雨顺十几年,亦只是多生些儿孙罢了。

    真正的奇迹,大多数生而不凡,异与常人,又或遇上了天财地宝,改变了人生。

    否则,只能选择依附强者,有幸被看重,或许会过得更好一点,有机会出人头地。

    △

    发财的路子,其实王守义有,比如丹药就不错。

    只是,真的想要做大,好像不行!

    大势力会收一些,有钱的人会买一些,赚一笔钱之后;然后呢,定会引来窥视,就会玩完了。

    属于部落火老那一个层次的人不出山,自己的实力,保不住这条赚钱的路子。

    想一想,好像卧虎山庄,严格说起来,还是属于程家的。

    并不是太靠谱。

    正确的发财路线,应该是聚人,建城,打怪,升级,扩张……

    这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本质!

    哪怕是野人,流民,平民也是如此。

    △

    心好累,王守义总结了一下,不得不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一一写下来,然后写封信给吴桂或刘青山小青子。

    因为王守义用的是前世的简体中文,部落完全看的懂的并不多,毕竟多数部落人习惯的是繁体,象形,符文不是符纹的综合体。

    △

    石砖为墙,架梁盖瓦,木门木窗。

    这些材料在折射光线上很差,房中的光石,相比后世的电灯,还是略显晴淡,这就决定了,屋子中央才是摆放桌子的最位置,不论在吃饭,读书,写字的时候,会显得比较方便。

    棉儿正胡乱地磨着墨,只是觉得好玩,那墨自是极檀香墨,越磨越能散发淡淡的檀香,安神静息。

    王守义不得不,时不时的加点水,防止棉儿为墨汁给磨成了墨粉。

    待墨水满了研台,棉儿自然会停下来。

    对小姑娘棉儿来说,向山不爱说话,姥姥又很满,白老头太贪钱,周独夫是个坏蛋,又没有什么小伙伴,王守义这里自然是她最想亲近的人了。

    因为师父除了早上严厉了一些,其它时间很是纵容,庞溺的。

    一封信,二十余张,毛笔字虽小,亦有鸽蛋大小,一页信纸,不过百余字。

    心有腹稿,一气写完,就算是先天,也得上半个时辰以上,练武对写字的速度顶多是普通人极至的三倍左右就封顶了。

    写完,搁笔,随手一抚,字迹便己干透,装如信袋之中,写上地址,人名,等着明日一早,就可送去驿站了!

    发财的路子就在信袋之中!

    王守义打算让部落的人落户平阳城。

    首先就是要占领桃岭金蛇的地盘,并驯服金蛇。

    其次,就是想办法扩建平阳城,尽量把城外的平民百姓迁入其中,并不断吸引流民和野人,进行植树开山,开荒种田。

    然后,就是全民教育这一块了!

    大体上的方向,指了出来,部落的人会想办法解决的。又不是真的智慧不高,否则又怎么会在兽潮减弱之后,迅速的发展,并补上残缺的传承。

    其本质上,部落的人,是近古时代留下来的人族精英中的精英的后代,本就不凡。

    △

    再王守义做好这一切,棉儿就兴奋了!

    “师父,讲一个故事呗!”

    棉儿眼中透着兴奋和渴望,师父是高山止仰,深不可测的,一个个故事中,都包含着一个世界“师父,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今晚就讲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吧!”王守义觉得自己就像一只丑小鸭,突然想到了这个童话故事,想讲给棉儿听。

第三章 丑小鸭

    “夏天,农家,有只粗心的鸭妈妈,孵出出了一群小鸭子,一共有五只,四只是小黄鸭,第五只却长了个毛绒绒的大白脑袋。”记忆不再清晰,王守义只能在回忆中只完善。

    “所有的小鸭子都会发出“嗄嗄嗄”动听的叫声,而第五只鸭却只能发出“嚯嚯嚯”的怪叫。它的兄弟姐妹嫌弃它叫声怪,又难听!鸭爸爸认为它长的太难看,叫它丑小鸭。从此,鸡儿,狗儿,鸭爸鸭妈鸭兄弟姐妹都叫它丑小鸭,嘲笑它长得难看,叫得难听,还常常欺它。”

    “鸡儿啄它,狗儿追咬它,兄弟姐妹不同它玩,鸭爸鸭妈也嫌弃它。丑小鸭很伤心,很自卑,它很孤独,它没有小伙伴,天天低着头走路,没有一点自信,感觉到生无可恋。”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小鸭子去游水,把丑小鸭忘了!丑小鸭追了上去,可被嫌弃了!每一次靠近,鸭妈妈和小鸭子都会离它远远的。还骂它“长得丑,叫得难听……”所有难听的话全给了丑小鸭。丑小鸭哭了!独自一个人在河边的角落哭泣!”

    其实王守义想把这一段改了,想改成,鸭爸鸭妈鸭兄弟都对它很好,只是农家小院中的鸡儿,狗儿欺负它,嘲笑它,叫它丑小鸭。一日,丑小鸭被恶犬追逐,进了山林,冲入小河,然后迷路了,回不了家。

    但故事要继续,王守义只得编下去。

    “夜晚来临,丑小鸭发现自己被遗弃了,鸭妈妈和兄弟姐妹都没有叫它。丑小鸭心想“不如去死,自生自灭,总比活在一群都嘲笑自己,欺负自己的农家小院好!”于是丑小鸭决定,顺着小河一直游下去!”

    “夜晚是可怕的,野狼成群,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它,想把它吃掉。幸好野狼不会游泳。丑小鸭整夜在担惊受怕渡过!没有了农家小院,就没有了安全,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丑小鸭还小,很弱小。可是死是一种可怕的事情,真正面临死亡危机的时候,丑小鸭又不敢去死了!丑小鸭不敢靠岸,饿了就在河中找小鱼小虾吃,一直坚持到,它看到了一片绿绿的草地。”

    “好久,好久没有安稳的睡一觉了,河水是冰凉的,丑小鸭需要一个温暖的小窝睡上一觉,这个小窝是一丛略显干枯的草丛。丑小鸭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美美的睡了起来。外面的世界虽然危险,也很孤独,可没有人嘲笑它。”

    “可丑小鸭不知,危险在逼近。这一片草地,是一只山猫的地盘。山猫巡视领地,发现了丑小鸭。山猫还不饿,觉得可以把丑小鸭当做晚餐。”

    “太阳夕下,山猫要吃晚餐了,悄悄靠近了丑小鸭,准备把它吃掉。“喀嚓”一声,山猫不小心踩到一截细小的枯枝,把丑小鸭给惊醒了!可丑小鸭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转动着脖子,四处观看。“山猫”,丑小鸭惊声尖叫。山猫从丑小鸭的背后,扑了上来!丑小鸭拍打着双翅,跑了起来,被山猫扑落的一地羽毛。所幸,这里离河道不远,丑小鸭一头冲进了小河之中,留下山猫在河也徘徊,呜呜大叫“你这个丑八怪,为什么不让我吃了你!”。丑小鸭害怕极了,划着水,飞快的游离。可掉了羽毛的丑小鸭都更丑了。”

    “不知过了多久,丑小鸭发现河边有一棵大树,一只美丽的小鸟在歌唱,声音动听极了!丑小鸭惊讶的赞道“美丽的小鸟,你长得真漂亮,歌又唱得真好听!你可我陪我玩一会儿吗,我很害怕,又很孤独!”美丽的小鸟听了丑小鸭的话,觉得丑小鸭很可怜,正准备飞下来陪丑小鸭玩一会,可鸟妈妈来了,恶狠狠地朝丑小鸭怒骂“你这个丑八怪,赶快走,我的孩子不会跟你玩。”可丑小鸭真的很孤独,很想小鸟陪它说说话,没有马上离开。鸟妈妈怒了,飞了过来,用尖嘴啄它,用爪子挠它,并恶毒的骂它丑八怪。鸟妈妈欺负它,羞辱它,驱赶它。丑小鸭走了,也伤心的哭了“这个世界没有喜欢它的朋友。”丑小鸭继续孤独的游走在河道中。”

    不管是野狼,还是山猫,又或鸟妈妈,都在现实中能找到它们的模样。

    棉儿己被王守义的故事吸引了,端坐着,屏息静气,一双大眼晴己有了雾水,正迫切紧张又略带伤心的望着王守义。

    王守义见棉儿的神情,不由地换了下一个场景,不能再悲惨下去了,本来还有野鸭,大雁的情节,不如就砍掉吧!应该进入农场了。

    “过了,很久,很久,孤独的丑小鸭学会了坚强,努力学习捕食,奔跑,打架,并在野外活了下来,不过也变得更丑了,丑小鸭自己都嫌弃自己,不敢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丑小鸭很累,有点怀念农家小院了,因为安全!”

    王守义准备马上过渡,收尾!

    “丑小鸭发现,前面又一片大大的农家小院。“不,那应该是农场。”丑小鸭飞快的游了过去。农场有鸡,有鸭,有狗,有马,有羊……丑小鸭怕再次被嘲笑,不再理会它们,寻了一个角落安静的待了下了。农场的主人发现了丑小鸭,并没有介意丑小鸭的存在。”

    “不理会身边的一切,丑小鸭也没有听到嘲笑的声音。一颗原本不安的心,也恢复了平静。有一天,丑小鸭听到一只鸭子对母鸡说“你发现了吗,那个新来的邻居,不喜欢说话,会不会是不会说话。我有点担心。”丑小鸭惊到了“竟然不是说它丑,而是担心它不会说话。“这实在令丑小鸭意外了,原来还有朋友担心它。丑小鸭心暖了些,原本伤心破碎的心,似乎有股热气在涌动。在农场以后的日子,丑小鸭对关心,担心它的伙伴,都努力的回以微笑和帮助。丑小鸭也变成阳光,开郎了一些,不再自卑了。

    王守义决定收尾了!

    “冬去春来,河水暖了,猫了一个冬的丑小鸭,拍着翅膀,冲向了河中,仰望蓝天。突然耳边传了几个小孩子惊喜的尖叫“快看!河中!白天鹅!农场里来了一只白天鹅!它长的真漂亮!”丑小鸭四顾,河中只有自己啊,彽头一看,河水中的倒影,它看到了什么,自己的倒影,不再是又大又丑,羽毛也不再残缺,优雅的脖子,雪白的羽毛,张开翅膀,也没有一丝杂色。丑小鸭明白了“原来,自己竟然长成了一只白天鹅!”小孩子的呼叫引来了更多的人,人们都在赞美它。“这是我见到过最年轻的白天鹅”。“是啊!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白天鹅能给人带来好运。”“我爱你,白天鹅!”丑小鸭引吭高歌“欧!欧!欧!”声音恬静,悠远……”

    “好了,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棉儿,也要乖乖地去睡觉了!”王守义并不想问棉儿从故事学到了什么,以后的日子很长,可以从平日的行为当中再加以引正就好。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有趣,棉儿能够记住就行。

    “师父,我不做丑小鸭!可是,没小伙伴陪我玩,听隔壁花围裙大妈说,自己的小孩子会跑了,就送去读书了!”说完棉儿抓住了王守义的衣服,有点哽咽,还没从丑小鸭的故事中恢复过来,略带些怕怕的感觉,委屈的说道“师父,我想去上学。”

    原本王守义就打算让棉儿去上学的,只是不知道怎么说,没想到一个丑小鸭的故事,竟然让棉儿主动提出,想要上学!

    很惊喜!

    很意外!

    王守义考虑“这个丑小鸭的故事,可以同部落的孩子讲一讲。”

第四章 读书的事儿

    王守义提了一刀肉,也就是五斤的样子,拜访了隔壁的花围裙大婶。

    听棉儿说“隔壁的花围裙大婶,是这条巷子中的名人,熬的骨头汤香飘绵秀巷,是这条巷子中最会熬汤的人。”

    正是辰时,也就十点多钟的时间,王守义上门拜访了一下,这位花围裙大婶。

    生意不错,不在饭点的时间,还有五六位客人,一大碗骨头汤,泡膜烫饼,或下个团子,丸子之类的,吃的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不得不说,花围裙大婶这熬骨头汤的手艺是一绝,光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开。

    汤浓鲜香,大火烧,中火炖,小火熬,将这一道美味,做出了高超的境界。

    真心讲,从某方面来说,花围裙大婶的骨头汤比正阳楼法不同做的美食,更能抓住人的胃。

    ⊙

    花围裙大婶是个热情的大婶,王守义说明来意,想给棉儿找个启蒙老师。

    花围裙大婶接过肉,笑着给王守义上了一大碗骨头汤,还是带肉的哪种。

    “不知阿义有些什么要求,身份凭证又是何等级。外城有些大,书院,武院,只有四家最出名,当然也是最好的。另外呢,一些内书堂也不错。我瞧棉儿这小丫头,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不过有些孤单,最好得有个伴,特别是同龄的孩子。”

    “那小丫头可有些底子,我瞧着有些伶俐,知道的东西多一些,胆儿也大。”

    “我想想啊!离这不远的“祟山书院”和“沙坪讲武堂”都挺适合的。”

    “崇山书院,仅次于天都的天洲武学院,重阳大学堂,云家文武阁和京都书院。也是一家有名的书院,环境好,学风好,管理好,师资力量雄厚,听人说,其背景是天剑山。”

    “那个沙坪讲武堂,是后起之绣,在外城的宝庆区有点名气。我两个孩子都在沙坪讲武堂。这是一家平民学院,都是大班。实行那个什么讲学备案制,很是严谨。学费也不高,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收费。”

    …………

    …………

    花围裙大婶吧啦吧啦的一通说,估计把她对这两所学院所知道的说了个遍。

    王守义前世的父母是干啥的,职业是老师,信奉的是“严师出高徒”和“因材施教”。

    两者合一,方能成材。

    自己读书本就一般,因迷上武功,父母因材施教,请了好师父,倒也算是文武都通了一些,算是成材了。

    但王守义思索的是棉儿这徒弟,该找个什么样的老师

    学院什么的,不重要。

    背景是什么,也不重要。

    固然学院有名气,自然自带光环,学院有背景,也会打上标签,从很多方面来讲,这是强大的优势所在。

    选择学院和选择老师,一样重要,好的老师比学院更重要。

    但对名师这块,王守义不清楚啊!

    “大姐,不知这两学院的老师你解多少,可以说说吗。”王守义问道。

    王守义心目中的好老师,对目前的棉儿来说,是要细心,陪伴,及满足启蒙的需求。

    严格来说,王守义是给棉儿找个老师妈妈。

    棉儿自出生就好体弱多病,与姥姥相依为命,没有享受过父母的宠爱,这是一种缺失,王守义想给补上。

    相隔九月,才见面,棉儿就缠着自己,这是依恋和渴望。

    棉儿不仅仅是把自己当师傅,心里其实把自己当成父亲了。

    “老师啊!我一个妇人,对这方面了解不多,京城最有名的老师是夜星辰,不过人家是大国师,只教皇室和权贵子弟。我两个儿子的老师比较多。大儿子的主教老师苗知秋和小儿子的主教老师吴细君到是了解一些。”花围裙大婶的消息来源,大多数是市井流言,估计也就这两个老师才是她肚子里的实料。

    “说说,如果合适,我家的丫头也不四处择学院了。”

    “苗知秋是个有能力的老师,教学严格,是极好的老师,还挺细心的,来过我家几次,把我家大小子在学院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我是极满意的。”

    “吴细君是个女子,也挺细心的,教的也好,不过有点骄傲,喜欢挑毛病,还不准我家小小子多喝骨头汤,就连穿衣洗澡也要管。管得太宽了,不过嘛,我虽不喜,但小小子倒是比大小子懂得些,人看上去也精神些,就是……就是花费有些大。与她打交道也受气的很。”

    “嗯,吴细君,女的,管得宽,好像不错嘛!”

    “苗知秋,严谨细心,也不错啊!”

    从内心上讲,苗知秋是严师,吴细君是生活老师,倒也各有千秋。

    只是吴细君有点骄傲,这点不太好,容易得罪人。

    不过苗知秋在生活方面又不如吴细君。

    最好是跟着苗知秋启蒙,跟吴细君生活。

    鱼与熊掌,可否兼得,这个王守义要仔细想一想,看看有没有可能。

    当然还是得先去了解一下,这两位老师,人品如何,可以做小棉儿的榜样不。

    △

    花围裙大婶的骨头汤不错,临走时,王守义又买了一大锅回去,给包圆了,乐得花围裙大婶眉开眼笑,笑着说,有空常来。

    才一进屋,就见棉儿正在喂一帮小动物。

    “小红,鞠个恭,就多给你一颗。”棉儿亲自示范,想让小松鼠有样学样。

    “小红,不是大白鹅吗,怎么又是小松鼠了。”王守义正纳闷怎么回事,仔细一瞧,红丝带正挂在小松鼠的脖子上,记得之前是紫色的啊!

    明明都是白色的,却叫什么小红,小紫的。

    再看看,这名字也不是固定的,绑上什么丝带,就叫什么名字。

    “这丫头也不是动物盲啊!”

    小松鼠本是学鞠躬最容易的,只是奇怪的是,倒是旁边的小黄狗先站了起来,前肢碰在了一起。

    “这小白狗的灵性不错啊!”

    王守义放重了脚步,棉儿耳尖,蹲得像个包子一样的立马弹起来,转身,冲刺,起跳……

    一气呵成……

    王守义微蹲,把棉儿抱了起来!

    “师父,你去哪里了,棉儿找不到你!”浓浓的依恋童音,瞬间让王守义心都化了。

    “师父去花围裙大婶那,给你买了骨头团子汤!”王守义。

    “真的啊!”棉儿小手勾着王守义的脖子,笑脸如花!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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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武之旅介绍:
武是什么?是技击吗……熟能生巧而己。
武是道,是生存之道,是强身之道,是守护之道,更是为人之道。
习武是为了这些吗?是,也不是……除了这些,是为了更了解自己而己。幻武之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幻武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幻武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