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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月如君     我见人间多妩媚txt下载     我见人间多妩媚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六十四章 刁民

    廖工兵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把一切有的没的,都封尘进自己的记忆里。

    从这一点来看,他们兄弟四人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像,这可能是他们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或者说,每个人在少年时期都有相类似的品质,所谓儿时伙伴,大抵如此。只是随着时间的成长,才慢慢区别于别人,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ωωχsΠéω.ne

    廖工兵选择了回家,没有像当初的吴紧一样到处流浪。

    或许吴紧当初也想回家,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

    再次回到这个小村镇,廖工兵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才半年不到啊!

    廖工兵感慨万千,村子没变,变得是自己啊!

    这次廖工兵没有在半路做太多留恋,径直往自己家里走去。

    “工兵你回来啦!怎么也不提前跟我说一下。”

    刚走到家门口,廖工兵看到江静在整理自己离家时弄起来的那边菜地,弯着腰停留在一片绿色之中的江静,显得生机盎然。

    她刚抬起头伸个腰,就看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廖工兵,先是一愣,连忙扔下锄头走了过来。

    “吃饭了吗?我去给你做饭。”

    江静转身就往家里走。

    廖工兵没说啥,跟在江静后面进了家门。家里还是老样子,该挂玉米的地方它还是挂玉米,该挂草帽的地方它也没变。桌子上一盘青菜,一碗炸花生,一碟猪肉和一碟酸菜,菜都是冷的,,桌子底下还有一个暖水壶,廖工兵拿起暖水壶摇了一下,咣当咣当的响,打开碗柜拿出一个,接着打开暖水壶,一阵茶香就在屋子里蔓延开来。

    江静又提着刀往外走,被廖工兵给制止了,指了指桌子上的冷菜。

    “热一下就行,不要浪费时间了,我挺饿的。”

    “哦哦哦,那你等下。”

    江静听廖工兵这么一说,转身又钻回了厨房,手上端着几碟冷菜。没一会,菜香味就从厨

    房传了出来,农村的菜,除了好吃,就是耐煮,就算回锅几次,味道都不会有太大变化。两碗茶水喝完,肚子有了点发热的感觉,廖工兵准备起身去厨房看看,结果看到江静端着热好的菜从厨房走了出来。

    “饭要不要热一下?”

    江静把菜放到桌子上,问着廖工兵。

    “不用了,就这样好了。”

    廖工兵拉起椅子坐到饭桌边,顺手打开了高压锅。

    江静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廖工兵吃饭,也没有靠过来的意思。

    一顿饭吃完,廖工兵帮着把家里打理了一遍,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下午。

    然后廖工兵在伸懒腰的时候看见一个村民一边呼喊,一边朝着这边奔跑,手上的草帽在不断挥舞。村民看到站在院子里的廖工兵,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兵仔!你可算回来了。你爸出事了!”

    廖工兵一听见这声音,镰刀一甩,直接迎了上去。

    “狗子叔,我爸他出了什么事?”

    廖工兵一把捞住来人,着急地问道。

    “你爸他~”

    被廖工兵叫做狗子叔的人犹豫了一下,看了看一路跑过来的江静,欲言又止。

    廖工兵一把将狗子叔拉出就院子,却看见江静也跟了过来。ωwW.QQXSNΕW.ne

    “我是他的老婆。”

    江静眼里除了慌张还有倔强。

    “本来就要告诉你的,这不看兵仔子来了嘛!”

    狗子叔嘀咕了一声,连忙正了一下身形。

    “今天你爸他带着小庄去归武村处理高武村民偷被牛的事,没谈拢,小庄刚来实习不久,说话冲了点,对面直接跑屋子里把猎枪给拧了出来,要不是你爸推这么一下,小五他人估计已经交代在归武村了。你爸这,”

    狗子叔指了指自己的左肩膀。

    “这被打了一枪。小庄把他扶了出来,这会正在县医院里。”

    廖工兵一边听着,一边皱着眉头,一股杀气从他身上

    慢慢地散发开来。

    “去村口停车场等着,不会有事,狗子叔你等下。”

    廖工兵安抚住身边的江静,回到家里拿了一把斧头,别在腰后。快速返回院子里。

    “狗子叔,谁家有摩托车?借我用一下。”

    “我家有,跟我来。”

    狗子叔在前面带路,没一会儿廖工兵就骑着摩托车来到了江静面前。示意江静上车,廖工兵油门一踩,呼啸而去。

    来到县医院,打听到廖建国的病房,带着江静来到了门口,推门而入,屋子里站了好几个人,有些人廖工兵比较熟悉,都是跟了廖建国很久的老同事,还有几个年轻后生仔,估计是在廖工兵离开这段时间进来的,至于是来真正工作还是来镀金的,廖工兵不好判断。

    周围的人一脸惊慌,躺在床上的廖建国一脸淡定,除了脸色有些差,精神头一点没变。廖工兵还在人群里见到了一个熟人,杨建民。

    江静一路挤到床前,上下左右扫描了一圈,发现廖建国没有缺胳膊少腿,长出了一口气,目光锁定在廖建国的肩膀伤口上,眼睛亮晶晶的,整个人仿佛要倒下去一般。

    一看到江静,廖工兵精神一振,伸手就把人拉到了跟前,右手往江静后脑勺一搭,看样子想来个接吻。

    “别闹,工兵在这呢!”

    江静极力抬头,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把廖建国的手支开。

    “工兵回来了啊!”

    廖建国咳一身,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躺的更舒服。

    “怎么样?”

    “没事,没有伤筋动骨,躺几天就好了。”

    “那就好。”

    廖工兵点点头,没有在说什么。廖建国却看到了廖工兵眼里一闪而过的精光。

    “你们该干嘛干嘛去,不要跟吃席一样围我这了。哦对了,工兵你留下来一下。江静你去附近小卖部买点水果过来。”QqXsΝεW.ne

    廖建国把其余的人都赶跑,留下廖工兵一人。

第一百六十五章 慈世平

    廖建国定眼打量着自己半年不见的儿子,这小子好像除了皮肤白一点,其他方面没啥区别,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

    “坐。”

    廖建国指了指面前的凳子。

    “不用了吧?站着挺好的。”

    廖工兵支吾着。

    “让你坐你就坐,废话那么多干嘛?”

    廖建国两眼一瞪,廖工兵只好找个凳子坐到他的跟前。廖建国不说话,就这么一直看着自己儿子,把廖工兵看的有些发毛。

    “想去干嘛?”

    廖建国摸索着上衣口袋,抽出了一包烟,也没管医院禁止吸烟的规定,自顾自的点了起来,反正这房间除了他没别的病号。

    “没有,没想干嘛。”

    廖工兵直了直自己的腰。

    “当初杨再业KTV那事,我怎么教你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除了长个头,可真是一点脑仁都舍不得长啊你!”

    廖工兵想起了当初他和老爸说起的那个事,后来他有几次向他爸提供了一些信息,廖建国只是点头表示已经收到了,让他在继续注意下去,然后就没有了下文,他曾经以为他爸在准备什么,现在看来,好像事情不是他当初想像的那样?

    “给我看看你带了啥过来。”

    廖工兵还在回忆一些当初没有注意的东西,廖建国直接打断了他的思绪。廖工兵只得把腰后的小板斧抽了出来,递到廖建国手里。廖建国拿在手里掂了几下,不住摇头,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感动还是便秘。

    “这玩意儿从你小时候就有了,传家宝啊,用出感情了,你可别弄丢了,家里劈柴什么的可都指望它了。怎么?你就准备拿着这个老家伙去给你爸我报仇雪恨呢?”

    廖工兵低头不语。

    “我怎么教你的?你当兵这几年又是干嘛的?真就不长脑子?真就这样,我还不如直接把你腿给打断算了,至少那是我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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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手还会心疼。等我死了,好歹还有个人料理后事,哪怕坐着轮椅都比死了好。”

    “侦察兵啊!”

    廖建国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这个猩猩一样的儿子,真是又恨又爱。

    “你妈要知道这事,不得把我拉去暴打一顿?”

    “不要拿我妈说事!”

    廖工兵脖子一硬。

    “好,不说!不说!”

    话到这,两人都选择了沉默,廖工兵把斧头别了回去,廖建国重新点起一支烟,谁都没说话,夕阳从窗口透过,照射在两人身上,拉出来的两个背影融合在了一块,不分彼此。

    廖工兵起身把窗帘拉上,窗户没关,留着通风。

    没一会,江静提着一袋水果打开门走了进来,打破了屋子里的沉默,空气又重新欢快了些起来。

    三个人就在这里吃了晚饭,要了几张小床,过了一夜。期间廖工兵还帮廖建国去买了一次烟,本着烟越差对身体伤害越大的认知,廖工兵直接买了一条华子,廖建国一边抽着一边数落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

    第二天吃完早餐,江静选择了留下来照顾廖建国,廖工兵原本也想多带一会儿,直接被廖建国轰走,再不去喂猪喂鸡什么的,家里都得鸡飞狗跳了。

    廖工兵前脚没走多久,杨建民后脚就来了廖建国房间里。坐在廖工兵曾经做过的那个小凳子上,和廖建国询问当时的一些情况。廖建国把情况和杨建民说了一边,后者不停地皱眉头。

    “看清楚是什么枪了?”

    “不像是制式武器,只是一些简单的土制猎枪,是传统的击发方式,射程有效,杀伤力不强,就是覆盖面积挺大。”

    杨建民深深地皱着眉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归武村这地方,出了名的穷,民风彪悍,村上不论男女老少,十个有九个天生好吃懒做,常年以赌博、当路霸

    和偷抢为生,早些年镇上也组织过几次抓捕行动,这群兔崽子一见警车进村就往深山老林里钻,只留下一堆老少妇孺。警车一走又恢复常态,大家也只能抓几个地痞当当业绩,总不能一堆人出门什么都得不到吧?太对不起纳税人了。原本以为大家就这么我抓来抓去,你钻来钻去的过下去了,只是没想到啊。”

    杨建民手指了指廖建国的胳膊。

    “袭警,用的还是枪,这事可就大条了。”

    “没往死里弄,开了一枪后也没追,不然我和小庄走不出来的。”QqXsΝεW.ne

    “不论是什么动力,这种隐患,绝对不能出现在我杨建民管辖的范围内,绝对不能!朗朗乾坤,反了天了我看!真当这是几十年前呢!”

    杨建民站起来,在房子里来回走动,手上不断比划着。

    “我怀疑他们有专门制作枪支弹药的地方,而且就在山上,他们拥有的也肯定不止是土枪。你忘了九几年我们进行过一次收枪,当时可收了不少,现在这群人又弄出来了,由不得人怀疑啊!”

    廖建国又对着杨建民打出一个暴击。

    “这种要命的东西也有人敢制作?不怕还没打死人,自己先炸了?”

    杨建民停下脚步,不可思议地看着廖建国,似乎想确定他当初说的话是真是假。

    “你别忘了,当初退伍回来的人,归武村可不少,有些还是在兵工厂呆过的,太精密的零件和常规子弹他们可能加工不了,弄个土枪还不是简简单单,不要小看村里那些铁匠银匠,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至少这东西已经是杀伤性武器,而不是玩具。下次再去,记得把防爆盾带上。”

    “我那没有,县里大队才有。”

    杨建民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使劲抓了抓为数不多的头发。

    “办法不是没有,你过来。”

    廖建国笑得神秘莫测。

第一百六十五章 和平

    廖建国定眼打量着自己半年不见的儿子,这小子好像除了皮肤白一点,其他方面没啥区别,至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

    “坐。”

    廖建国指了指面前的凳子。

    “不用了吧?站着挺好的。”

    廖工兵支吾着。

    “让你坐你就坐,废话那么多干嘛?”

    廖建国两眼一瞪,廖工兵只好找个凳子坐到他的跟前。廖建国不说话,就这么一直看着自己儿子,把廖工兵看的有些发毛。

    “想去干嘛?”

    廖建国摸索着上衣口袋,抽出了一包烟,也没管医院禁止吸烟的规定,自顾自的点了起来,反正这房间除了他没别的病号。

    “没有,没想干嘛。”

    廖工兵直了直自己的腰。

    “当初杨再业KTV那事,我怎么教你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除了长个头,可真是一点脑仁都舍不得长啊你!”

    廖工兵想起了当初他和老爸说起的那个事,后来他有几次向他爸提供了一些信息,廖建国只是点头表示已经收到了,让他在继续注意下去,然后就没有了下文,他曾经以为他爸在准备什么,现在看来,好像事情不是他当初想像的那样?

    “给我看看你带了啥过来。”ωωχsΠéω.ne

    廖工兵还在回忆一些当初没有注意的东西,廖建国直接打断了他的思绪。廖工兵只得把腰后的小板斧抽了出来,递到廖建国手里。廖建国拿在手里掂了几下,不住摇头,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感动还是便秘。

    “这玩意儿从你小时候就有了,传家宝啊,用出感情了,你可别弄丢了,家里劈柴什么的可都指望它了。怎么?你就准备拿着这个老家伙去给你爸我报仇雪恨呢?”

    廖工兵低头不语。

    “我怎么教你的?你当兵这几年又是干嘛的?真就不长脑子?真就这样,我还不如直接把你腿给打断算了,至少那是我打的,下手还会心疼。等我死了,好歹还有个人料理后事,哪怕坐着轮椅都比死了好。”

    “侦察兵啊!”

    廖建国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这个猩猩一样的儿

    子,真是又恨又爱。

    “你妈要知道这事,不得把我拉去暴打一顿?”

    “不要拿我妈说事!”

    廖工兵脖子一硬。

    “好,不说!不说!”

    话到这,两人都选择了沉默,廖工兵把斧头别了回去,廖建国重新点起一支烟,谁都没说话,夕阳从窗口透过,照射在两人身上,拉出来的两个背影融合在了一块,不分彼此。

    廖工兵起身把窗帘拉上,窗户没关,留着通风。

    没一会,江静提着一袋水果打开门走了进来,打破了屋子里的沉默,空气又重新欢快了些起来。qQXδЙεω.ne

    三个人就在这里吃了晚饭,要了几张小床,过了一夜。期间廖工兵还帮廖建国去买了一次烟,本着烟越差对身体伤害越大的认知,廖工兵直接买了一条华子,廖建国一边抽着一边数落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

    第二天吃完早餐,江静选择了留下来照顾廖建国,廖工兵原本也想多带一会儿,直接被廖建国轰走,再不去喂猪喂鸡什么的,家里都得鸡飞狗跳了。

    廖工兵前脚没走多久,杨建民后脚就来了廖建国房间里。坐在廖工兵曾经做过的那个小凳子上,和廖建国询问当时的一些情况。廖建国把情况和杨建民说了一边,后者不停地皱眉头。

    “看清楚是什么枪了?”

    “不像是常规武器,只是一些简单的仿制品,是传统的击发方式,射程有限,杀伤力也不强,就是覆盖面积挺大。”

    杨建民深深地皱着眉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归武村这地方,出了名的穷,民风彪悍,村上不论男女老少,十个有九个天生好吃懒做,常年以赌博、当路霸和偷抢为生,早些年也组织过几次抓捕行动,这群兔崽子一见我们的车进村就往深山老林里钻,只留下一堆老少妇孺。车子一走又恢复常态,大家也只能顺路搞一些地痞,总不能一堆人出门什么事都不做吧?原本以为大家就这么你来我往的过下去了,只是没想到啊。”

    杨建民手指了指廖建国的胳膊。

    “打到了

    不得了的人,用的还是枪,这事可就大条了。”

    “没往死里弄,开了一枪后也没追,不然我和小庄走不出来的。”

    “不论是什么动机,这种隐患,绝对不能出现在我杨建民管辖的范围内,绝对不能!朗朗乾坤,反了天了我看!真当这是几十年前那环境呢!”

    杨建民站起来,在房子里来回走动,手上不断比划着。

    “我怀疑他们有专门仿制这些东西的地方,而且就在村子的后山上,他们拥有的也肯定不止是这些土玩意儿。你忘了二十几年前我们进行过一次收枪,当时可收了不少,现在这群人又弄出来了,由不得人怀疑啊!”

    廖建国又对着杨建民打出一个暴击。

    “这种要命的东西也有人敢仿制?不怕还没打死人,自己先炸了?”

    杨建民停下脚步,不可思议地看着廖建国,似乎想确定他当初说的话是真是假。

    “你别忘了,当初部队回来的人,归武村可不少,有些还是在工厂呆过的,太精密的零件和常规子弹他们可能加工不了,弄个仿制品还不是简简单单的事?不要小看村里那些铁匠银匠,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至少这东西已经是杀伤性武器,而不是玩具。下次再去,记得把防爆盾带上。”

    “我那没有这玩意儿,县里的武装大队才有。”

    杨建民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使劲抓了抓为数不多的头发。

    “办法不是没有,你过来。”

    廖建国笑得神秘莫测。

    辛卯年秋,知县公子外出游山玩水,不知所踪,数星期后,尸体在归武村后山被人发现。不日衙门捕快大举出动,村里那些个人闻风而动,早已不知所踪,众人进山搜查无果,只是摧毁了看起来像聚集点的几个铁匠铺,等到大家伙出山,停在公路边的车子要么轮胎被放了气,要么被推下了山。

    队长除了骂娘,也无可奈何,总不能对着一群老少妇孺下手吧?ωwW.QQXSNΕW.ne

    一个月过后的某个夜晚,不明飞行物编队路过宝地,借宿一宿,这片星空就此安静。

第一百六十六章 父辈的路(一)

    廖工兵知道归武村出事的消息,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他特意去看了看,人进不去,周围设置了望不到头的警戒,还有很多警察在巡逻。里面的情况不得而知,不过看这阵势,哪怕保持最乐观的猜测,脑海里模拟出来的结果都让廖工兵不寒而栗。

    一个月之后,廖工兵加入了编制,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公仆。在自己老爸的地盘上镀金。

    军装加身,廖工兵一扫这段时间的郁闷和颓废,雄姿英发,朝气蓬勃,他迎向初升的朝阳,庄严地敬了一个军礼。

    儿女情长和家国情怀孰轻孰重,他掂量的很清楚。生在这样的家庭,奉献精神早已经流淌在他的血液里了。

    那份初次萌芽的感情,就让它深埋心底好了。廖工兵朝着自己的来时路又敬了一个军礼。

    见或不见,一切随缘。

    廖工兵带着满腔热血来到了所里,准备大展拳脚,干出一番事业。等了一天,大家除了跟他打招呼,没有安排他坐任何事,只是让他熟悉所里的编制。

    一个村镇的派出所能有多少人?更何况很多人廖工兵打小时候就认识了。认识的无非就是他不在这段时间新来的人而已,

    小庄,跟着廖建国做助手用的,专门负责民情整理、走访记录。负责内勤和户籍的人廖工兵打小就认识,倒是负责案件这一块的多了三个人,廖工兵不熟悉警队编制,不觉得有什么。换个来人就不得不感慨,作为村镇级的派出所,这配置属实算得上豪华。

    “这是新来的同事,叫廖工兵,我儿子,大家多多关照。”

    廖建国召集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欢迎仪式,

    简单的介绍,不简单的信息。

    大家连忙鼓掌,直到廖建国伸手把掌声压了下来。

    所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少爷,不怎么敢使唤这尊佛。廖工兵就这样无所事事地度过了快一个星期。初来的热血就慢慢凉在了屁股下的椅子上,廖工兵感觉这样下去还不如回家喂猪,至少有事做。

    回家跟江静这么一说,江静听了给他支了招。

    “融入其中。看看他们是怎么干活的,然后试着学习。”

    “如果我觉得他们是错的呢?”

    廖工兵反问。

    “学对的就好了。”

    廖工兵点了点头,继续吃饭。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廖工兵成功让自己从廖少爷变成了小廖啊。对于自己的身份,他不去刻意提起,也不去刻意回避,时间久了,大家就习惯了,所谓的隔阂,不过是大家心理脑补的产物而已。

    外出走***情的任务落到了廖工兵头上,他老头子则呆在大本营里运筹帷幄,看上去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小庄变成了廖工兵的领路人。每天的任务就是告诉廖工兵去那个村哪条路不好走,去这个村哪里可以抄近路。哪里下雨了容易发生泥石流,哪里可以打山泉水喝,哪里是村民经常休息的地方,如果遇见老人了,记得帮忙挑点东西。廖工兵掏出上衣里的笔记本,一一记了下来。

    小庄带着翻越了一座又一座山头,在中午时候,来到了一座木头搭成的凉亭里。

    “每当这个时候,大概是中午十点到十一点这段时间,会有个老邮差从这里路过,年纪挺大,前面有条溪流,老人家趟不得冷水,记得早点来这里等着,背着他过河。记得要注意称呼,老人家不喜欢被人叫老了。”

    廖工兵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小庄。

    “你爸告诉我的,他已经在这里背了八年了。”

    小庄边说话,边打开背囊,从里面拿出一包糯米饭和一盒咸鱼。糯米饭分成三份,一份递给了廖工兵,咸鱼则放在了两个人中间。

    廖工兵没说话,默默地吃着饭。没一会果然有个中老年人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囊来到了凉亭里。他四处看了看,先是看到小庄,眼神一亮,接着看到廖工兵,神情又是一喜。

    “覃叔,你来了啊?今天信件多不多?”

    小庄走过去来人的背囊接过来,把剩下的一份糯米饭递了过去。

    “还行,不算多,比起早几年啊,这算少了,现在啊,都有手机啦!”

    覃叔接过糯米饭,找个位置坐下,指着廖工兵。

    “小廖他儿子啊?看起来挺像啊!”

    “是的覃叔,廖所他儿子,退伍没多久,过来熟悉一下,以后这条路啊,就是他跑了。”

    “不错!不错!”

    覃叔满意地连连点头,休息完毕,三人走了没一小时,来到了那条河边,廖工兵来到覃叔面前蹲了下来。

    溪水果然很冷,连廖工兵这样的壮年小伙子都觉得肌肤被包围的冰凉。

    来到河对岸,覃叔拿出打火机点燃了一堆篝火,从地面的痕迹来看,这里应该经常起火,周围寸草不生。

    “以前年轻,就硬抗,后来年纪大了,一到下雨天,腿就生疼,所以每次过河,我就在这里点这个火堆烤一烤,直到鞋子干了才往前走。后来这个火堆,变成了你爸的。看到前面那个山洞了吗?”

    覃叔指了指自己不远处的地方,廖工兵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个山洞。

    “那是我和你爸弄出来的,里面也有个火堆,如果下雨了,我们就在里面生火。”

    廖工兵默默记在心里。

    “好了孩子们,我们该启程了,乡亲们应该都等急了。”

    覃叔穿上烤得半干的解放鞋,拍拍屁股起身,在前面带路,小庄把自己的背囊扔给廖工兵,背起覃叔的跟在身后。

    三道背影,背着一代人的期盼和牵挂,在这条崎岖的山路上不屈前行,征服这着些桀骜不驯的大山,风雨无阻。

第一百六十七章 父辈的路(二)

    山间有路,只是有些路段很难走。经常有人走过的小路还好些,时常会有乡亲们修理,野草没那么多,过于陡峭的地方还会用石头铺成阶梯,方便乡亲们通行。

    而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一眼看过去根本就看不到哪里有路,除了漫山遍野的树木和起伏不定的山头、偶尔飞过的鸟类,没有哪怕一点的人间烟火,每年三四月你来到这里,就能看到连绵好几个山头的映山红,从你的脚下一直到天的那边。

    廖工兵脚下隐约有一条路,从这里一直延伸到映山红的尽头,那是覃叔用一辈子踩出来的天路。

    “崽儿,跟上咯!接下来的可不好走。”

    覃叔顿了几下手里的拐杖,望着对面的山头。有些弯曲的脊梁支了起来。

    “翻过了这个山头,我们的下一站就到了。”

    三人一路不停歇,在一个小时之后登上了山顶,在那里的凉亭里休息了十几分钟。从这里往下看,一个大约百来户人家的小村庄安静地坐落在山脚下,偶尔几声犬吠打破宁静,隐约从云雾中穿来,钻进廖工兵的耳朵里。看了看在一旁锤着小腿的覃叔,廖工兵心里挺佩服,快退休的年纪了,爬起山路依旧稳稳当当,丝毫看不出是一个需要拐杖的人。

    俗话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廖工兵挺不以为然,下到半山腰后他就感觉脚板被震的生疼,不得不放轻脚步。

    “年轻人啊,不安分,就喜欢跟个虾米一样活蹦乱跳的。这下山路啊,讲的是巧劲,娃儿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啊!”

    覃叔看着在不断跺脚的廖工兵,哈哈笑了两下,仿佛年轻了十岁,话都比平时多了几倍。

    靠近村子的路段从泥巴变成了石板。

    路边种着一大片毛竹,抬头看去,村子有一半的房子隐没在竹海里。偶尔有村民挑着柴火迎面走过来,覃叔一边打招呼,一边给人让路。遇见赶牛的,还要退到宽点的路段,才能交汇而过。

    “下次看见对面有人啊,靠右边让就行。”

    覃叔交代着,带着两人走进了一个房子里,房子里没有人,只有门口放着一个碗柜,一张桌子,还有几张竹椅。覃叔走过去打开碗柜,拿出一个陶瓷碗,来到水井边压了一碗水,放在桌子上,掏出烟袋锅里的烟丝。

    小庄如法炮制,也去碗柜里拿出了一个碗去装水。

    “碗柜里有三个,还有一个你爸的,同一层放着,你拿去装水喝。”

    覃叔烟杆子指了指碗柜,顺手掏出打火机点了起来。

    “这村子啊,叫弄坳村,一共一百三十八户人家,有一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去了,显得比较安静,这里是村支部只是挂个名,没人住,村支书住自己家,这会应该去耕田了,抽完这口烟我去屋里头放广播,他就知道我来了。”

    “覃叔,我去,你歇着。”

    小庄端起碗一口见底,起身去了内屋。没一会,一首甜蜜蜜就从这里飘荡开来,直到布满这片天空。大约半小时,一个中年人喘着气出现在了门口,两只手不断地在裤子上擦拭着,看到坐在门口的覃叔,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叔,你来了,歇会,我喝口水。”

    村支书也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碗,装好水坐到了覃叔旁边。

    “我正在后山割草呢,一听你放歌,我就赶过来了。”

    村支书又擦了擦手,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甲天下,拿出一根递给了覃叔,一根递给了廖工兵。

    “不抽烟。谢谢!”

    廖工兵见面摇头。村支书也不客气,烟拿到叼自己嘴上,掏出打火机先给覃叔点上。

    “小廖他儿子。”

    覃叔指着廖工兵介绍。

    “怪不得,我就说眼熟,没想到啊,转眼他儿子都这么大了。”

    村支书看着廖工兵,眼里除了欣赏,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情绪,像是怀念,又像是期待。

    “以后这条路啊,就是他和小庄跑了。”

    覃叔磕了磕烟嘴,又重新填了一次。

    “哦?你爸呢?升局长了?”

    村支书问廖工兵。

    “没有,就是现在事情比较多,分不了身,所以就让我来跑了。”

    “挺好。”

    村支书点点头,把抽完的烟摁进了脚下的土地里。覃叔打开自己的背包,把一叠信件拿了出来,交到村支书手上。

    “书记啊,咱们村的信件都在这了,你一会拿去发一下,还有什么信件需要我带出去的,你一会给我就行。”

    “叔你等等,我这就去拿,我家里有一些乡亲们的信,还有村里农老师那有一份什么小孩子的报名表格,需要交到县里的教育局,我去去就回。”

    村支书说完就起身,匆匆走出了门口。

    “覃叔,村子里没有邮箱吗?为什么还要人专门保管信件啊?”

    廖工兵看着逐渐远去的村支书,有些不理解。

    “邮箱有,就在村口那大榕树底下,钥匙我也一直带着,只是乡亲们从来不把信件放那,说放那里心里不踏实。所以就一直由支书保管着,顺便帮乡亲们写写回信。”

    “这样啊!明白了。”

    廖工兵说完就出神地看着面前的碗,不知道在想什么。

    半个小时以后,村书记带着一叠信件赶了回来。覃叔接过信件,一封一封的仔细看着封面上的字,一连看了三遍,才小心翼翼的用帆布包好,收回背囊里。

    “狗娃他爸没有回信吗?我记得上次狗娃有给他爸写信来着。”

    “我去问问。”

    村支书点点头,又匆忙离去。过了半小时又折了回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叔,在这,收好。”

    村支书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长出了一口气。覃叔翻来覆去看了一下,取出刚才的帆布包打开,把信件放进去,重新包好放回了背囊里。

    “没别的事那我先我走了,我这还有别的信要送呢!”

    “好的叔,你慢走,我就不送了。”

    村支书提起背囊送到门口,这里有几个小孩子在玩泥巴,看见覃叔从面前路过,一拥而上,围着覃叔满脸的期待,覃叔一脸溺爱地摸着几个小孩子的头,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颗奶糖,分到他们手上,几个小孩在一阵欢呼中散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父辈的路(三)

    大榕树在这里扎根了多少年,弄坳村没人清楚,从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故事里,你或多或少的,总能看到它的影子,它似乎一直就在这里,风雨不动安如山,庇护着一方水土,和土地上的人们。

    每当村里的老人从这里路过,都会放慢脚步或者停下来,指着榕树,和跟在身边的后生仔说一个村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故事。

    传说弄坳村的先祖带领着族人刚刚来到这片土地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荒芜之地,到处都是洪水猛兽,先祖和族人们与天斗,与地争,艰难的在这片土地上挣扎着,后来有一天,先祖得到了一个神仙的拖梦,告诉他有这么一片土地,可以让他的人民世代在这里生存下去,依着梦中的指引,他们来到了这里,来到这片大榕树之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他们每年都会祭拜这棵榕树,认为这里面住着神灵,是它给先祖托梦,庇护着人们在这里休养生息。

    后来树底下的土地庙越来越多,祭拜也越来越多样化,大到祭祀先祖,小到红白喜事,这里都成了必经之路,必拜之地。

    廖工兵并不相信这些东西,自从长大以后,他对这些传说不屑一顾。但是当覃叔带着他来到这的时候,他的神情还是不由得庄重了起来,榕树下到处都是烧到头的香,树底下有一个烧纸钱用的石槽。风一过,纸灰就在石槽里微微盘旋,像在舞蹈的精灵。树根边上有一个木匣子,覃叔走过去打开,里面是一把香和一叠纸钱。

    不论弄坳村的人们生活得多么的艰难和挣扎,这里的香火从未断绝,就好像他们的脊梁从未真正弯过。带着两个后生仔上了一炷香,覃叔打开了一旁的邮箱,里面除了一些落叶,并没有其他东西,覃叔里里外外反复看了几遍,顺手把落叶清理掉,小心翼翼的把邮箱重新锁上。

    “走,去三婆家。”

    覃叔起身,带着廖工兵来到了村子边缘的一座木房子面前,人未进门,一条黄狗从破旧的柴门中窜了出来,围着覃叔不停打转、摇尾巴。

    覃叔抽出挎在腰上的水壶,倒出一些水在手上,蹲了下来,大黄狗靠了过来,伸出舌头在覃叔手上欢快地舔了起来。

    “阿黄,三婆在家吗?”

    覃叔弄了弄阿黄的头,阿黄叫唤了两声,转身朝里屋撒腿。覃叔直起身子跟了过去。

    这是一个破败不堪的吊脚楼,围着房子四周的木板有一半已经倒塌或者不见了。屋顶的瓦片乱七八糟的堆着,像个筛子一样到处漏光。房子没有大门,一块破烂的布条挂在那里随风晃动,它姑且算是一扇门。院子里有一块菜地,地边上放着两个木马桩,上边挂着一个竹篓,和一件用麻袋做成的、只够遮挡住上半身的雨衣。

    一个头发雪白的老人坐在马扎上,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地面,一只干枯的布满老人斑的手不断在地上摸索着。阿黄跑过去,用嘴从地上叼起一个剥了半边的玉米,脑袋不断蹭着老人还在盲目摸索的手,老人停了下来,顺着阿黄的脑袋把他嘴里的玉米抓到手里,继续慢慢地剥着。

    “三婆,我们来了。今天小廖没有来,他儿子来了。来和三婆打声招呼。”qδ

    “三婆好,我是廖建国的儿子,我叫廖工兵。”

    “真好!听你说话啊,就好像听见我孙子说话一样,高兴!”

    三婆停下手里的活,顺着廖工兵的声音往前看,眼神里都是笑意。

    “可不是嘛,小伙子今年都23了,以后这条路啊,可就是他来跑了。”

    覃叔一边说着,一边来到三婆面前,帮她剥着剩下的玉米,玉米不多,只有三五个,覃叔直接把剩下的全包了。

    “都好!都好!阿黄,去拿凳子来。”

    阿黄闻声跑进里屋,把里面的小马扎给叼了出来。

    “三婆,你的信。”

    覃叔从自己怀里掏出一封信,递到了三婆手里。三婆接着信,在手里摩挲了好一阵子,才轻轻地把信封口撕开。小心翼翼地把里面折叠的整整齐齐信纸拈出来,放在眼皮底下看了很久很久。然后慢慢把信纸展开,中间夹着一张十块钱面额的纸币,三婆把钱放进自己的怀里,把信纸递了出来。

    “来,念念。”

    “好的,你等等。”

    覃叔接过信纸,坐在了三婆旁边,开始念信。

    奶奶你好!

    你的身子还好吗?眼病有没有再犯?腰疼好点了吗?腿脚也还利索吧?

    “都问了多少遍了。”

    三婆听覃叔念到这里,开心的笑了起来,眼眶边挤满了皱纹。覃叔停下念信的声音,直到老人家脸上的慢慢笑意散去,露出期盼的神色,才重新往下读。

    我在广州这里过的很好,奶奶你不要牵挂,这边的生活很好,我工作也很忙,一时半会抽不出时间回家来看你,你如果在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就告诉给你送信封的乡邮员,他会找人帮你解决的,最后祝你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完啦?”

    “完了。”

    覃叔把手上的信纸抖了两下,重新叠好放到三婆手里,信纸在三婆手里摩挲了好一阵子,才收进怀里。

    “三婆,我们走了,回信啊,我按照你的意思写好了,回头给你寄出去。”

    “哎!慢走,阿黄,送送。”

    三婆摸索着拐杖,从马扎上慢慢站了起来。慢腾腾地来到门口倚着,像一座雕像。

    阿黄带着覃叔他们路过稻田。来到村口,然后就停在了路边。

    “阿黄,不用送了,你回去照顾三婆。我这啊,还有点东西,你给带回去。”

    覃叔打开小庄身上的背囊,从里面掏出一个布袋子,放到了阿黄面前。

    “这啊,有点小米,你拿回去给三婆熬粥喝。”

    阿黄汪汪叫两声,伸出前抓不断扒拉覃叔的裤腿。

    “阿黄,走咯!下次见!”

    阿黄就在村口蹲着,直到夜幕降临。

    离开弄坳村的下一个路口,三人就来到了分别的时候。小庄把背囊卸下来,放在了路边。

    “崽儿们,我们就此别过,下次再见了,很感谢你们帮我背了这么长一段路。”

    “覃叔,下次见。”

    廖工兵挥了挥手,看着覃叔消失在一片金光里。

    “那个三婆,他家里没别人吗?”

    廖工兵心里头堵着一口气,总觉得不吐不快。

    “听你爸说,三婆原本有一个儿子,刚取儿媳妇不久,为了救几个贪玩的孩子,被山洪冲走了,儿媳妇听到这个消息,早产死了,三婆靠着家家户户讨畜奶把孙子拉扯大,后来孙子成了大学生,出了村子以后,一去不回。三婆想孙子,哭瞎了双眼。这些年全靠他儿子当年救回来的几个孩子养着,他们也想把三婆接过去养老。三婆犟,一直守着那破房子,不肯搬出去,说要给孙子守住根。”

    说到这里,小庄叹了一口气,望着覃叔离去的那条路。眼神不知道是沉重还是敬佩。

    “覃叔给三婆的信,我见过,那是一张白纸,一个字都没有。”

第一百六十九章 遥望远方的童年

    告别了覃叔,小庄带着廖工兵来到了此行最后的目的地,白文村。

    在这一片这个归、那个坳的村名里,白文两个字就像鸡群里的凤凰一样,显得优雅又诗意。

    顶着这样的名字,白文村自然也不负众望,这里有着方圆十里之内,唯一的一个幼儿园。廖工兵和小庄赶在太阳下山之前来到了这里,他们可以在这里住一晚上,也可以选择再次出发,如果走的快点,在晚上九点之前,就可以重新赶回到四团村。廖建国以前经常在这里和老园丁喝酒聊天,第二天天蒙蒙亮就赶回去,自从老婆去世,他就再也没有在这里过夜了。

    说是幼儿园,其实就是打通了两座吊脚楼的一楼,一间用来做教室,几块拼接的杉木板加四条腿就是一张桌子,再配上一条长凳条,就是一套简单的课桌椅。整间教室放着三排课桌椅。另一边用来做食堂,拆下来的木板在四周围成一个院子,院子周围零零散散的放着几个木马、木滑梯,还有几个软趴趴的皮球。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男人正拿着湿毛巾在擦拭着这样桌椅,他带着一副眼镜,眼珠子瞪得老大,目不转睛地看着桌椅表面,小心翼翼地清理着上面的毛刺。

    隔壁的小食堂里,穿着苗族便服的女人一手提着盐巴袋,一手掌着铁勺,不断翻炒着大铁锅里的菜,一阵阵热气从铁勺上蒸腾而出,覆盖了女人大半边的身子,十几个半大娃儿穿着布满补丁的衣服、拿着碗筷坐在食堂的那张大围桌边上,眼巴巴地看着那口大铁锅。

    然后孩子们看到廖工兵背着夕阳的余晖出现在门口,长长的影子从幼儿园门口一直拉到食堂的桌子上,就像大人口里的恶魔一般。孩子们出现了一阵骚动,眼里露出一丝惊惧。一些孩子紧紧抓住自己手里的碗筷,生怕被廖工兵抢走一般。还有一些胆子比较小的,已经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待看到廖工兵身边的小庄,孩子们才安静下来,期盼盖过了眼里的惊怕。都怪廖工兵的样子太惹人注目,完全把孩子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矮了一头的小庄被选择性的无视了好长时间。

    “你吓到孩子们了。”

    小庄用胳膊支廖工兵一下,廖工兵连忙猫下腰,轻手轻脚地走着路,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温柔些。

    小庄把背包从廖工兵身上扒下来,一一拉开拉链,积木、水枪、气球、汽车等等玩具就一一摆到了桌子上,一看到有玩具,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孩子们呼啦一下全围了过来,连饭碗都不要了,七手八脚的抢着小庄放在桌子上的玩具,有的小孩子已经拿着玩具跑到院里玩了起来。压抑的在此刻气氛一扫而光,整个院子充满着欢声笑语。

    “吃饭时间你给小孩子发什么玩具啊,到时候半夜又叫饿。”

    女人把锅里的菜倒进盆里,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擦擦额头的汗水,对着走进门的小庄说道。顺手拿起两个碗倒满水,端到了他们面前。

    “柳姨,廖所长的儿子。”

    小庄介绍,柳姨点点头,到院子招呼孩子们来吃饭。一众孩子虽然意犹未尽,终归还饿着肚子,经人这么提醒,也就都抓着玩具陆续回到了围桌前。然后眼巴巴看着柳姨把手里的玩具收走,换成了碗筷,孩子们的期待又变成了那个盛着菜的木盆子。

    “老柳,吃饭了!”

    柳姨对着空气吆喝一声,隔壁应了一下,到了食堂这边。小庄又把人介绍了一圈,这才入座吃饭柳姨先把孩子们的碗盛好饭,接着是廖工兵他们,最后才把剩下的留给自己。

    “整两盅?”

    老柳从碗柜里拿出一瓶三花和三个玻璃杯。还没等廖工兵有所表示,打开瓶盖就把杯子倒满了。qδ

    烟酒是男人增进感情最好的催化剂,几杯酒下去,三个人也都渐渐打开了话匣子。柳姨带着吃完饭的孩子去了隔壁玩耍,留下三个男人在桌子上海天胡地。

    在柳老师断断续续的的讲述下,廖工兵知道了这个幼儿园的来由。

    十年前,柳明君从师范毕业,原本以为可以分配到一份铁饭碗工作,左等右等没有消息,最后只好回到自己的家乡。双手拿了那么多年的笔,柳明君不想再拿起锄头,于是跟家人说他想办所幼儿园。老父亲早就因为柳明君回家以后游手好闲,从来不去务农而心生不满,哪里会答应他的要求,哪怕柳明君极力说明幼儿园对于村里孩子的重要性,他爸就一个回答,不行!理由也很简单:我供你读了一辈子书,最后你还是灰溜溜的滚回家了。回来也就算了,拿把镰刀你都手抖,更别说种地了,自己都没出息,还想教别人?

    一家人都不支持柳明君当时的想法,除了她的老婆。

    她老婆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姑娘,并不知道什么百年大计,她只是见了太多粗枝大叶的男人,对这个带着书生意气的男人特别好奇,接触多了,她就更喜欢这个见过世面的男人了,有时间就缠着柳明君给她讲外面的世界。

    她向往着外面的世界,所以她嫁给了柳明君,那时候的她觉得,柳明君就是外面的世界。

    柳明君跟她说了要办幼儿园的事,她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了自己的家底。小两口自己早出晚归,操办起了幼儿园的事,柳明君他老爸嘴上没说,心里疼着这个儿子,悄悄托着乡亲们过来帮忙,就这样,房子弄成,幼儿园开始招生。一个月收费50块钱,管午饭,包接送,幼儿园名字是柳明君起的,叫希望幼儿园。

    “刚开始,我这的孩子很少,我记得那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个骗子,骗自己父母的钱在外面玩,回家了,就骗小孩子的钱。”

    柳明君摇了摇酒瓶子,发现已经倒完了,转身又去碗柜里拿出一瓶,接着满上。

    “那段时间,我老婆经常骂我,幼儿园开着,学费又收不到,自己倒贴钱帮着别人带娃,每天早晨我出门去接孩子来读书啊,我老婆就塞给我一个笔记本,上面记着谁谁谁欠多少钱啊、谁谁谁家的孩子要交学费啦。每次我带出去,带回来,很少收到钱,我老婆就黑着脸把孩子接进去了,哈哈!”

    柳明君说到这,看了看在院子里带娃的老婆,双手在大腿上搓了搓。

    “我老婆陪着本帮我支撑着这个幼儿园,把自己首饰都卖了,后来家里真的揭不开锅了,她就每天端着盆子去他大哥家打饭,任由自个嫂子怎么说都无动于衷,她嫂子也是嘴硬心软,嘴上说着,每次煮饭都煮一大锅。我说去我家找找办法,她说不行,你是男人不能丢了面子。再后来,这个幼儿园的孩子越来越多,能送回家的越来越少。他们之中很多父母,都外出打工去了,临走之前,说把孩子放我这全托,每个月按时寄生活费过来。有的可以收到,有的没有,凑合这么多年,也就过来了,不见得有多难的。”

    柳明君说到这,把目光转向了廖工兵这一边。

    “你爸啊,每次过来都会往我这带点东西,早些年会带点旧衣服和粮食,后来会带些书本,这些年政策好了,交通发达了,书本改乡局一块发了,你爸就开始带玩具和文具。我这一院子的东西,有一半是你爸一个一个背过来的。那时候,小朋友最经常问我的,就是廖伯伯什么时候会来啊?他会带什么过来啊?然后放学了,一大群孩子不肯走,齐刷刷在院子里等着,望着远方,等着那个背着行囊的背影,慢慢地出现在他们视线里。”

第一百七十章 遥望远方的童年(二)

    小庄和廖工兵没有急着回去,他们决定在这里过夜。

    晚饭过后,柳明君陪着两个年轻人在院子里唠嗑。白文村的星空和家乡没有什么不同,一样闪烁着数不清的星星。入秋的山风有些清凉,柳明君纵然喝了不少白酒,身子骨也扛不住,回屋找了件夹克外套披上,院子剩下两个年轻,身上就一件衬衣还开了两扣子,敞开肚皮在那里吹风。

    “年轻真好啊!”

    柳明君感慨万千,和着外套坐了下来。

    “柳叔,这村庄晚上这么安静吗?狗叫声都没几声,乡亲们这么早睡觉?”

    廖工兵问着柳明君,他四处看了看,村子里的房子基本都是亮着灯的,在没有多少娱乐节目的村子里,吃完饭后老人出来找亲戚聊天,年轻人出来串门撩妹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眼下的白文村显得太安静了,除了幽幽的风声和偶尔的虫鸣,属于的人气息实在太少,整个村子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这已经很好了,你是没见过早些年,一到晚上黑灯瞎火的,亮灯的房子稀稀拉拉就那么几家,像飘荡在荒山野岭上的鬼火一样,都不像是个有人住的村子。这些年,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留在村子里的小孩子也越来越多,这晚上的灯火才渐渐多起来,也算是增添了几分生气。”

    三个人正在回忆中遨游,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拉回了现实。

    “谁啊,?这时候敲门。”

    柳明君有些不明所以,起身打开院子大门。一个满脸着急的年轻人就出现在他面前,年轻人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此刻正在柳明君门口着急的徘徊着,听到开门的声音,立马就跑了过来。

    “柳老师。”

    年轻人唤了一声,声音带着凄凉和迷茫在夜色里传开,有种说不出的孤独。

    柳明君看了看这个年轻人,这人他认识,算是他半个学生,名字叫易才,此刻他怀里正抱着一个婴儿,眉目跟他有七八分相似。

    “柳老师,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么得办法咯。”

    年轻人说到这停了一下,似乎上面几句话已经用尽他的勇气。他低头深呼吸,然后抬头,继续往下说。

    “柳老师,前些年我带我老婆回来的,你也看见了的,我们办酒还请过你来着,你还晓得不?我这开始还挺好,后来就不行咯,不停吵架,孩她妈生出来的娃儿也不奶咯,一直说苦,不想在村子里呆,要去深圳打工。今年过年跑一次,在火车站拉回来了,身份证都收起来了,不想昨天还是让她给跑了,我满村子找不着,孩子不能么得妈。可我家里也么得别人了,只能把孩子给你了。柳老师你放心,找到老婆我马上就回来,生活费我也会按时给你的。”.br>

    柳明君静静地听着,没说话,伸手把孩子给抱了过来,易才摸索了一会,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堆零钱。

    “柳老师,这是孩子的奶粉钱,一共三百块。你先拿着,等到深圳找了工作,我再给你寄点。”

    “外面的世界太大,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留着吧,以防万一。”

    柳明君没有伸手去接易才手里的钱,抱着孩子返回了院子里。易才在门口站了十来分钟,匆匆离去。

    “叫你不要办幼儿园,你偏要办,能赚钱也就算了,还要自己往里贴钱,这些孩子的爸妈欠了多少还钱了?让你去讨债,一分钱讨不来。叫你把孩子送回他们家,回头还把人往家里带。你自己看看瓮里还有多少米!再这么下去,金山银山都要被你败光!”

    柳姨看着自己老公从门口抱回一婴儿,心里就来气,直接数落开来,把怀里的账本摔在桌子上。

    “每天早上去接人,中午还要做饭,晚上还要送,送不回去的还要伺候,你自己看看,家里的田地还有没有?还能不能种?还说什么乡教育局局长是你同学呢!你自个看看这么多年你除了捞回来十几个跟屁虫你能干嘛!”

    柳姨越说越气,声音越来越大,桌子上的账本被她拍的直响,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柳明君怀里的婴儿就哭起来。听见孩子的哭声,柳姨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孩子抱过来,一边轻轻摇晃着,一边慢慢来回走。孩子就在她的怀里安静了下来。

    “愣着干嘛?去弄米糊啊!”

    柳姨踢了他一脚。柳明君连忙往内屋跑。

    “不好意思,让你们看笑话了。”

    柳姨看了看站在院子里的廖工兵和小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到。

    “没有!没有!这绝对不是笑话。”

    廖工兵连忙回应。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印象中她也是这样,一边数落着老爸一边帮忙。廖工兵莫名觉得鼻子一酸,连忙抬头仰望星空。

    这个世界总有人会为你无私奉献,他们叫做父母,只是年少的我们真的不懂事,把最臭的脾气留给了最爱自己的人。廖工兵隐约明白了老爸为什么让自己走这条路。

    第二天早上吃完饭。柳明君邀请廖工兵他们参加幼儿园旅行的秋游。廖工兵欣然接受,带着几十个孩子在田野和山川里肆意玩耍。他们唱歌、游戏、照相、跳舞。把一辈子的童年回忆浓缩成了一天。

    最后柳明君带着孩子来到了一个山顶,所有孩子站在他的身后,听他讲山那边的故事。

    “同学们看到了吗?从这里往天边看啊,那就是广东了,你们的阿爸阿妈就在那边生活,他们在赚大钱,在过年的时候给你们买新衣服、买水果、买鞭炮。你们只要好好读书,将来也能走出大山去找你们的阿爸阿妈,同学们,你们会好好读书吗!”

    “会!”

    孩子们乱七八糟的回答着,望着山的那头。

第一百七十一章 富豪和乞丐

    小庄这次背了挺多东西过来,除了玩具,还有一些文具,像铅笔、彩笔、文具盒、田字作业本等等,把这些东西都交到柳明君手里,两个人没有原路返回,来到半山腰的公路边等着路过的大巴。

    上车后的廖工兵心情有些沉重,他看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青山,一路沉默着回到了所里。廖建国正靠在柜台边上和前来办理户籍的乡亲侃大山,看见廖工兵开门进来,招呼了一声,廖工兵没理会,直接往里屋走。

    “咋回事这?出门一趟耳朵聋了?”

    廖建国莫名其妙,看着跟在廖工兵屁股后进门的小庄。小庄把情况这么一说,廖建国就明白了七七八八,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毛孩子一个,没见过大风大浪,这么点阵势就遭不住了,这要是真正的民间疾苦不得整抑郁?让他自己消化吧,不用管了。”

    廖建国摆摆手,继续侃大山。廖工兵听见了自个老爸在外面说的话,继续闷头沉默不去理会。廖建国说的民间疾苦他真的不清楚,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后来去了外面的世界,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见到的这样。他看过新闻,也曾经被书上描述的世界而黯然神伤过,但这一切都远不如这两天经历给他带来的震撼。

    他有些不明白,都二十一世纪了,这片土地上为什么还有这么贫穷的地方,这种地方,又有多少?那些孩子一双双望着远方的眼睛刺得廖工兵心跟筛子一样。他突然觉得这个派出所的某些东西特别不顺眼。于是他骑上自行车离开这里,去找吴群。小庄想把人叫住,被廖建国给拦住了,看着廖工兵远去的背影。

    “让他去吧!想不通就把他那身皮扒了,回去老实种地耕田。”ωwW.QQXSNΕW.ne

    廖工兵一路上山下坡,骑了十几公里的路,总算来到了高旁村。饶是他身强体壮,此刻也感觉累得够呛。也就他骑的是家里的老永久,换别的自行车还不一定经得起折腾。廖工兵把车往操场边的谷垛一靠,就往吴群那走。推开门直奔冰箱,拿起一瓶水就灌了起来。

    “我说你这可是违反了三八纪律我说,你这皮还挂身上

    呢,小心我拍照举报。”

    廖工兵没有搭话,大屁股往沙发上一碾,东张西望的打量起四周情况。冰箱、音响、彩电,影碟机应有尽有。独立卫生间、独立厨房,太阳能热水器。

    “去你大爷的资本家。”

    廖工兵捞过面前的水果盘。见啥撸啥。

    “大少爷,你这是怎么了?一来我家就大吃大喝,受啥刺激了?”

    吴群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拉把椅子坐到了廖工兵对面,并不是他不想坐沙发,廖建国大马金刀的横在那,他挤不进去。

    “你还戴上眼镜了?”

    廖工兵扒拉着篮子里的苹果,一口半个。

    “任老师送我的,说这个可以矫正视力,我就带上了,我读书那会眼睛有点近视。”

    “屁,什么矫正,都是扯犊子,只会越戴越离不开,都是骗钱的玩意儿,劝你扔了。”

    吴群笑笑,没有搭话。

    “啊群,你相信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吃不饱穿不暖的的人么?”

    廖工兵三两口把苹果啃完,不吃了,转着手里的水果盘。

    “信啊!不止现在,这种人哪个年代都有。你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这个?你小时候没见过穷人吗?”QqXsΝεW.ne

    廖工兵听得有点不舒服,想开口反驳点什么,嘴巴动了动,又不知道说什么。

    “可现在都新社会了。”

    廖工兵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你管他什么新社会旧社会的,该有它还得有,怎么?这段时间你看到啥了?”

    不得不说他们几个对于对方的性格都很了解,吴群直接就把握到了廖工兵情绪低沉的原因。廖工兵叹了一口气,把这几天的经历和吴群说了一遍,末了,廖工兵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啊群,我们都知道高旁村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你能不能帮帮那群孩子?”

    “怎么帮?”

    “你跟任老师说说,就像当初他在这里造学校一样。去那也造一个,让孩子们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有走出大山的能力。”

    吴群没有正面回答廖工兵的话,他看着廖工兵带着期盼和着急的目光。

    “工兵,我跟你讲个故事。以前有个乞丐在一个富人区的街道边乞讨,有个富豪很有善

    心,每次路过乞丐那里,他都会掏出钱包给乞丐十块钱,刚开始乞丐心存感激,都会和富豪道一声谢谢,起身鞠个躬。时间久了,乞丐连起身都懒得起来。后来有一天,富豪因为没带钱,只给了五块钱,乞丐就跳起来骂人,他说,为什么我的钱你不给我?你是不是拿去送别人了?富豪给他解释了原因,他依旧不依不饶,说富豪是个负心人。”

    “什么意思?”

    廖工兵听完故事,不理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酸不几啦的我听不懂,你直说帮还是不帮?”

    廖工兵目光灼灼地看着吴群,似乎要看透这个让他有些陌生的兄弟。

    “我要问问任老师,我相信他会答应,不过可能需要一些交换条件。”

    “什么时候善良需要等价交换了?”

    廖工兵看向吴群目光更加陌生。

    “工兵,我不是这个意思。”

    吴群连忙安慰廖工兵,把他的情绪抚平下来。

    “你也知道的,时代在进步是吧?你看看以前,村子里有谁要建房子了,村里人有空的都去搭把手,分文不取,只要管顿饭就行。这些年还有这样的吗?没了,多多少少都会收些报酬。你可以说乡亲们变了,变得市侩了,但是别人可以不要,你不能不给,明白吗?”

    “不明白,那只是一群什么都没有的穷孩子,能给你什么?”

    廖工兵摇头,眼睛不再看吴群,而是慢慢闭了起来。

    “道德、感恩,他们之中有些人需要回来做这个土地的领路人,回来报答养育他们的人,而不是接受别人的恩惠以后觉得理所当然,把乡亲们扔在哪里不管不顾。”

    廖工兵听吴群这么说,长出了一口气,身体重新放松,贴在沙发上。

    “我还以为什么呢!屁大的事。吴群,不要以为自己吃了几年墨水就是城里人了。生在这里,你一辈子都是农民。农民啥样你不知道?什么缺点都有一点,就是绝情和漠视基本学不会。还有,下次和我说话直接点,不要拐弯抹角的,小心老子揍你!我先我走了,有事电话。”ωωχsΠéω.ne

    廖工兵骑上自行车,溜车下坡,吴群叫都叫不住。

第一百七十二章 被需要的价值

    吴群看着廖工兵渐行渐远,最后跟个土豆一样现实在半山腰里。叹息一声,转身回了屋里。大自从学毕业,他就从一个学生变成了无业游民,实现了当初杨再业的人生终极梦想,吃喝不愁、游手好闲、混吃等死。仟仟尛哾

    但这真不是吴群想要的生活,人总得找点事做,不然怎么体现自己存在于这个社会的价值?哪怕是条咸鱼都能开胃下饭呢!

    吴群想去做个光荣的人民教师,可是任进学一口回绝了。被拒绝的时候,吴群简直不敢相信坐他对面的是任进学,所有的画面他都预想过,唯独没想过会被拒绝。在吴群心里任进学就是他的父亲,子承父业不是很正常的吗?

    “你太善良,不适合教书育人。”

    这是任进学对他说的话。

    “可是任老师你不也是一样吗?你都可以,为什么我不行?何况善良不应该是优点吗?”

    吴群确实想不明白,什么时候,善良变成一个人从事教育工作的阻碍了?

    “我和你是一样,可我和你从事教育的年代不一样,小群,我们不变,可是别人变了。这个时代,容不得太纯粹的善良。听我的话,去镇上开个书店或者文具店都行。卖卖书画、文房四宝,练下书法,有时间看看书,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不!我想为社会做贡献,我不想自己学到的东西就这么毫无用处的烂在肚子里,一点发挥价值的机会都没有,读书这么多年是为了什么,我就算现在想不清楚,那我也知道绝对不是为了当一条有知识的咸鱼。”

    吴群越说越激动,不自觉的血气上脸。

    “你不是为了造福社会,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啊?”

    任进学看着脸色有些通红的吴群。嘴角带着一丝莫名其妙的笑意。

    “任老师,造福社会

    和证明自己并不冲突,这是相辅相成的。”

    “既然你知道是相辅相成的,那你去买书画也是在造福社会啊,一样在体现自己的价值,为什么一定要当教师呢?”

    吴群堵了一下,不过也只是几分钟,很快他就回答了任进学的问题。

    “因为教书育人是面对面传授,可以把自己的正确价值观传送给学生,书本不一样,全靠自己去理解,再说了,教书天天可以进行,书一天卖几本啊?哪个效果更好不是一目了然的事?”

    “按照你的意思,新华书店还不如我一个教书的对社会贡献大?更何况你又怎么知道自己的价值观是正确的?不也是书本给你的吗?”

    面对任进学的再一次反问,吴群无话可说。这个年纪的他还找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仟韆仦哾

    “人民教师就好像一个医生,学生就是他的患者,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而鲁迅先生说过,学医救不了社会。小群,文明的种子从来都在书里。你有这个机会把它们散播出去,种在孩子们的心里,不论结局如何,这都是一份福报。何乐而不为?不要把目光局限在这个小小的地方上。”

    任进学举起右手拍了拍吴群的肩膀,点点头以示鼓励。吴群还想在说点什么,任进学微笑着对着他摇了摇头。

    “这里有我和雅南就够了,我们还没老到需要别人来接班。也不怕伤你自尊心,在这里教学的老师,比你优秀的比比皆是,多你一个少你一个,改变不了什么。哦对了,你和玉芳怎么样了?什么时候结婚?你这年纪老大不小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啊?”

    吴群瞪大眼睛看着任进学,脑子一时半会还没从刚才那个沉重的话题里回过神来。大脑宕机了快一

    分钟,一丝红晕才从耳朵上出现。

    “玉芳她回家了,说是去处理家里的一些事,顺便陪一陪~她妈妈,而且,她也见过,见过我爸了。”

    吴群越说越小声,情不自禁望了自己的老房子一眼。自从和任进学他们生活在一起,就再也没在这个房子里睡觉了,虽然有时候也会过去见见父母,可不知道为什么,吴群没有回家的感觉,更像是一个登门拜访的客人。后来吴四喜他们带着思群去了外地打工,这个老房子就彻底的失去了生气,像一个埋葬着吴群童年的坟墓。仟仟尛哾

    后来吴群没有再去纠结做教师这件事,而是把廖工兵过来的目的和任进学说了一下,得到的是任进学久久地沉默。

    “好。”

    任进学只回答了一个字,起身就去了自己书房,吴群很想问问任进学为什么需要沉默这么久,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

    步入2011年年尾,弄坳村的幼儿园建设就断断续续进行着。没有公路直接到村子里,所有的建材和设备都是村民们一路用肩膀背过来的。在半山腰的公路卸车,背三四里路进村,按斤算钱,背一斤五毛钱。经过全村人的努力,幼儿园总算在过年的最后半个月里建设完成,两栋二层的砖房取代了原来的吊脚楼,还有单独的卫生间、小食堂,原来的被开拓成一大片空地,装上了滑梯、秋千、儿童篮球场等娱乐设施。

    “任老师,谢谢你!感谢你!”

    柳明君看着焕然一新的幼儿园,和在新厨房里做菜的老婆,声音一直颤抖着,除了不断摇着任进学的手,他实在表达不了自己的心情。

    “不用谢我,谢小群吧!不是他跟我说,我也不会知道这事。”

    “任老师,这个幼儿园的名字你来取。”

    “就叫希望幼儿园吧!”

第一百七十三章 独善其身

    吴群没有当成教师,他也没有去开书店,他去了程阳桥景区,找个了小桥流水的门面准备卖弄风骚。

    自己喜欢的做不成,能做的又不喜欢,既然都要当咸鱼,找个好鱼塘是理所当然之事,咸鱼也是有需求的。

    门面位居竹林深处,通体用陈年竹子搭建而成,前有溪流枕石,后得曲径通幽。颇有几分笑傲江湖里绿竹翁的感觉。初见此地,吴群就爱上了。奈何这的原主不让,任由吴群怎么说都都无动于衷。后来在某一个秋风凉爽的早晨,吴群过来这故技重施,准备软磨硬泡的时候,刚好见到这主人在对着溪水琢磨诗词,吴群忍不住出声指点,原主茅塞顿开,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发现了吴群是个懂传统文化的人,他态度立马就不一样了,两人就这么来回交流了三天,原主对吴群心悦诚服。觉得只有吴群这样的才子方配得上住在这里,于是他就把房子让给吴群了。吴群当时就傻了,合着自己用错方法了?王八只气一放就完事了?不放心的吴群问要多少钱。原主衣袖一甩,拈起茶几上的杯子。

    不差钱,就是玩儿,有空多多指教就好了。

    说罢摆摆手,端着茶杯悄然而去,在隔壁不远处的风水宝地又弄一间房子。每天来和吴群谈诗论词,情到深处,还会忘形高歌,颇有魏晋风度。后来他经常拿自己写好的诗词来和吴群讨论,慢慢地从交流变成了讨教。吴群是个爱读书的人,不说博古通今,至少在传统文学的认知上已经和任进学不分伯仲。尤爱研读唐诗,自己也创作了不少作品,遣词造句颇有几分盛唐气象,指点一下这个初通平仄行文尚是婴儿学步,笔名叫绿竹翁的中年人自是绰绰有余。待得他见吴群的书法,更是惊为天人。

    “松雪?”

    绿竹翁一直等吴群写完才靠近他的身边,打量着案上的字,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恩。”

    吴群对于自己写的字也比较满意,比他以前写的好了很多,看来古人的诗人书法家等等喜欢隐居山林不是没有道理的,环境的加成很明显。

    “听溪阁。取这个名字你不介意吧?”

    吴群把字从案台上拿起来,嘴巴吹吹,前前后后打量了一番,问问身边的绿竹翁,毕竟他是这的原主,让给了吴群还分文不取。

    “当然可以,这是它的荣幸。我认识一些手艺人,不如我去帮你弄成牌匾?”

    “那就谢谢了。”

    吴群也不客气,把宣纸慢慢卷起,双手递给了绿竹翁。绿竹翁接过宣纸,告了生别就匆匆离去。

    吴群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解解渴,去溪前散步,这片竹林看上去和吴群家对面山头溪水边上的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景区里的还是和野生的有些不同,竹子种的井然有序,地面上也没有太多杂乱无章的草丛。少了几分自然狂野,多了几分人工秩序。吴群想起小时候任老师带自己去看桃花的事,于是抓起一颗竹子使劲摇了几下,预想中叶如雨下的场景没有出现,只有几片残破的枯叶旋转着从半空中慢慢落下来。给这片寂静的竹海增添了一丝动态之美。

    吴群挺想在这里抚琴一首,要是再有杨玉芳红袖添香、研墨煮茶,琴箫合奏那就更美了。这么一想,画面就在吴群的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发现自己不会弹琴这个现实。吴群就有了学琴的冲动,不过这个血只热了三秒里凉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五线谱他都分不清楚。一眼看过去跟一个个高低不平的马头一样。有时候不得不说女娲是公平的,没有人是完美的。

    三天后牌匾到位,吴群又添置了一些古物件,都是从任进学书房那搬过来,拿的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还有不少仿制品。再弄点宣纸墨条、几扎线装书,这个被吴群命名为进学草堂的书店就算是正式营业了。

    没有经营方针,没有战略目标,没有规章制度,没有上六休一。吴群就是老板,也是员工。想上班他就来,想休息他就关门。有生意他就招呼一下,没有他就喝茶看风景。带朝露而来,携晚霞而去。

    在某些领域,天朝人对于年龄总是有些迷一样的执着,似乎年轻就意味着不稳重。比如医学部,你不秃个头家属都不敢给你动刀。又或艺术类,你没有特行独立的态度和与众不同的打扮,你的东西也无人问津,人们相信资历多过于才能。所以吴群开业到现在一周了,颗粒无收。他也乐得清闲,每天就坐在那看看书,感悟自然。除了送绿竹翁几幅字,还没有第二个人买过半个字。

    后来绿竹翁不知道从哪给吴群弄了几身古代服饰,说是防宋代读书人的衣服制作的,吴群刚开始不好意思穿着,觉得太刻意了,多少有点沐猴而冠的意思。后来在绿竹翁的反复劝说下还是穿上了。挺合身,环境一衬托,就成了从史书中走出来的佳公子。绿竹翁一看吴群穿上这么好看,忍不住也给自己整了一身,披上那会挺好看,腰一束就成了皮皮虾。有吴群珠玉在前,他郁闷半了天,不过很快就放下,他这年纪早已经不在乎这样虚头巴脑的东西了。

    这块地本来就不是什么名胜古迹,在景区地图上连个名字都没有,来旅游的人都按着旅游指南找地玩去了,两人就这么奇装异服的过了小半个月。直到有一天一个摄影爱好者来到这,拍到吴群和绿竹翁相对而坐,端茶品尝的画面,发到了论坛上,帖子的阅读量和转发量不断的攀升,一夜之间就达到近两万的阅读量。吴群开始变得小有名气起来,

    然而这一切,吴群并不清楚。他依旧每天做着他认为有意思的事,真就如同超然于世的隐者一般。

第一百七十四章 既见君子

    每个天朝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有关江湖的梦。或刀光剑影,或儿女情长。或大江东去,或一剑西来。或白马西风,残阳万里,或挑灯看剑,晓月霜天。

    只是梦之所以是梦,就是因为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幻想之中。现实把你紧紧困在生活的泥潭里,不让你有远走高飞的机会,它把梦从你的脑海里拉出来不断鞭打然后扔掉,用不屑和冷冰冰的语气对你说:亲爱的朋友,这才是江湖。

    人们天生害怕孤独,所以喜欢群居。吃饭往人多的地方去,说话让更多的人听,翻开人类历史,大抵都有很多传承下来的大型节日。一滴水放在眼皮底下会很明显,融入了海洋就会无影无踪。人们依赖着群居带来的安全感,却又因为群居而泯然众人。

    所以时代需要英雄,给人类以信仰,为他们探索前进的方向,给他们带来曙光。

    吴群不是英雄,他只是把人们的梦带进了现实,虽然看起来像个一碰就碎的泡沫,但他终究走出了这么一步,所以不可避免地成了部分人议论的焦点。喜欢、讨厌者有之,恶语相向、袖手旁边的也有,大多数的人都帖子里在出谋划策,企图让吴群活成他们需要的样子。然后他们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起来,事情越演越烈,甚至到了有种留地址我们真人PK的程度。这个时候当然谁都不能怂,地址一报,争吵在“有种你过来,谁怂谁是狗”的拉锯战中继续下去,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江湖。

    身为事件起点的吴群并不知道这一切,他依旧每天过着可以预见明天的生活。清风明月,红炉煮茶,平躺在毫无惊喜的时光里,日复一日。直到有一天陌生人来访。

    楚云胡是一个高中生,在周围女同学都喜欢看言情、为冷清秋哭的死去活来的年纪,她爱上了金庸古龙。白衣飘飘、星眉剑目,她痴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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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塑造出来的那些或肆意潇洒或侠之大者的男角色,那些在她面前大呼小叫、忧郁深沉试图引起她注意的男生,在她看来就像发情的狒狒一样可笑。

    向往诗和远方的她,在论坛里刷到了有关吴群的那个帖子,大大的加精和置顶,“他的江湖”这个标题吸引了她的目光,于是她点了进去,于是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吴群的照片。

    这个帖子一共四张照片,一张是吴群的侧脸,坐在亭子穿着古服,双手举着茶杯,挺直腰杆平视着对面的人,背后是一片葱葱郁郁的竹林,吴群微微斜起的嘴角像二月的春风,吹活了一整张照片。一张是绿竹翁在吹着洞箫,吴群弯腰写字,案台上旁边放着茶具,照片经过处理,特意强化了茶杯里飘出来热气,整个场景烘托得如在仙境。剩下的两张照片在意境上不如写两张,依旧让楚云胡看的如痴如醉,她把图片下载到手机里,做成了桌面背景。qQXδЙεω.ne

    桃花影落飞神剑,

    碧海潮生按玉箫。

    楚云胡满脑子都是这句话,她很想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他们在哪里?准确来说她很想知道吴群的信息。

    满怀期待的点开楼主的名字,除了这个帖子,并没有任何关于这件事的东西,楚云胡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返回帖子里,一楼一楼的往下看,企图看出一些有用的信息。然而事实让她失望了,帖子里有吹捧、有恶语、有无关紧要的讨论、有把照片主人当提线木偶一样给出建议的所谓策划案,甚至还有所谓传媒公司的邀请,唯独没有关于这个人的任何信息。楚云胡去手机里搜索了一会,并没有找到想要的信息,她失望的叹了口气,紧紧地把手机攥在手里,就像攥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楚云胡每天关注着帖子的更新,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翻到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心情郁

    闷的她来到程阳桥散步,然后就遇见了。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当拿着门票播出瞎逛的楚云胡第一次遇见这片竹海的时候,心有灵犀般的也停下来脚步,一如当初刚来到这里的吴群。楚云胡走呀走,就来了吴群的竹屋面前。当看到在椅子上静静读书的那个人,楚云胡的眼泪就止不住流了下来。是感慨于这些日子的魂牵梦绕,还是发现追求的梦与心中的期待完美重合,只有她知道。她慢慢的往吴群那边走,生怕惊醒了眼神这个美好的画面。吴群抬头伸腰,然后看见了离自己十来米远的楚云胡。m.qQxsNeω.ne

    “靓女,你这是迷路了还是?”

    吴群看着面前一动不动的楚云胡,放下了手中的《淮南子》。

    “没有,啊对,我迷路了。”

    楚云胡摇摇头,又点点头,吴群的声音太好听,就像这片被风轻轻吹过的竹海。

    “那你过来休息一会儿,等有精神了再回去,我去给你找个茶杯。”

    吴群不疑有他,回主屋找了个没用过的茶杯,顺便拉了一个竹椅过来。楚云胡坐在吴群的对面,双手不停摩挲着自己的裤子,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吴群给她递了一杯茶,她的手从摩挲裤子变成了转茶杯。

    “我在这里开这个店这么久,你还是第一个过来的陌生人呢!这茶就算我请你喝了。”

    “你这是店啊?卖什么?”楚云胡有些好奇的问道,吴群的形象又神秘就几分,不愧是偶像啊!开店都与众不同。

    “卖书卖字,还有文房四宝,目前还没有过顾客。哈哈!”

    吴群笑了笑,就把楚云胡心里的阴霾融化得一干二净。

    “你是第一个来这里的,我可以免费给你写一副字,你想写什么?”

    吴群起身,把文房四宝拿过来一一摆放好,一边研墨一边问楚云胡。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楚云胡低着头说到。

第一百七十五章 花季雨季

    楚云胡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手,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的。

    吴群的手指很修长,指关节很小,所以指缝也很小,掌心纹路看起来很美观,整整齐齐一丝不乱,春葱玉指四个字放在他身上十分贴切。

    楚云胡看着吴群从笔筒里拾出一支笔,要砚台上来回抹几下,落到了面前压好的纸上,一笔一划书写着,毛笔在手上和纸上缓缓流动,带着音乐般的律动。她不敢打扰吴群写字,目光四处游荡着,最后锁定在吴群脸上。认真的人总比平时多几分气质,楚云胡一会看看吴群的脸,一会看看吴群的手,脸色就微微地烫了起来。十六七岁的年纪,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却有着一颗烈火一样的心,稍微撩拨一下就爆发开来。

    “先喝杯茶,等会字干了你再拿走。”

    吴群把笔搁在砚台上,给楚云胡倒了一杯茶。

    “啊?好的。谢谢!”

    楚云胡深呼吸一口气,平复有些躁动的血液。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楚云胡的声音微弱的像蚊子一样,好在这里环境很安静,坐在她对面的吴群思索了几秒钟还是反应过来她在问什么。

    “我见吴群。口天吴,卓尔不群的群。”

    “我叫楚云胡,今年十七岁。”

    楚云胡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介绍自己可比问别人名字轻松多了。只有在说年纪的时候忧郁了一下,然后还是说了出来。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楚云胡,好名字。”

    吴群的声音像春风般抚过楚云胡的心,周围所有的一切在楚云胡感觉里都清晰起来。

    “贤弟!贤弟!”

    美好的气氛被几声由远及近的声音打碎,楚云胡寻声看过去,一个行色匆匆的中年人来到了房子面前,同样一身古代服饰,脚下一双皮鞋。楚云胡看了几眼,想起这人就是贴吧照片里另外一个。m.qQxsNeω.ne

    绿竹翁一路走到茶几前,才看见除了吴群还坐着一个人,仔细一看是

    个毛孩子,神色如常地拉个凳子到自己屁股下。转模作样地从自己袖子里掏出了一卷纸,慢慢铺开然后用镇纸压住。

    “新作,指点一下,”

    “喝完这口。”

    吴群嗦了一口,放下茶杯看着面前铺开的字。

    “七绝啊?”

    红叶潇潇映水痕

    芭蕉滴雨细无音

    凭君一去难相望ωwW.QQXSNΕW.ne

    从此秋风不醉人

    “怎么样?”

    绿竹翁眼里带着期待和自信。

    “可以了,比以前写的进步很多了,已经从各自四句话变成了一首诗。意思连贯和完整是诗词最基本的要求,再根据这个基础去升华格调和意境才是正道。这个需要大量的时间去阅读和练习。选择自己喜欢的古人作品和体裁去研究就好了,自然会触类旁通,不要这个看看那个看看,贪多嚼不烂。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好说好说,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绿竹翁哈哈两声,脸上说不出的得意,仿佛得到吴群的肯定是一件很值得他高兴的事,他把自己带来的这副纸重新卷起来放进袖子里。转头看向一旁的小女生。

    “你朋友?”

    绿竹翁问吴群,眼中询问的意思很明显。楚云胡听见绿竹翁这么问,脸上期待的神色一闪而过。

    “不是,一个迷路的路人,我看和她有缘,就送了一副字,就当讨个彩头了。”

    吴群重新给楚云胡倒了一杯茶,回道。

    “哦,这样啊。”

    一听不是吴群的朋友,绿竹翁也就失去了交往的兴趣,自顾自的喝起茶来。冷清的绿竹翁身上自有一种难以接近的气场,楚云胡呆了一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起身告别,拒绝了吴群相送的建议,一个人离开了这里,因为她知道虽然吴群不介意去送一程,但是他身边那位中年人可不一定会乐意。

    一边走着,一边打开吴群送的字慢慢地看着,挥毫运笔的吴群就掉进了她地脑海里,渊亭岳峙、落纸如山。楚云胡越看越喜欢

    ,仿佛这里面住着吴群的精气神一般。楚云胡决定把这副字裱起来,来到一个书画店问了一下,竟然要30块钱,把她吓了一跳,这都已经是她两天的生活费了。思索了两分钟,楚云胡还是把钱包掏了出来,接下来一个星期少吃点肉就行了,因为她觉得很值得。着急的等了快一个小时,楚云胡带着字回到了学校的宿舍里。找了个比较显眼又可以躺床上看得见的位置给挂上,楚云胡撑着腮帮子看着字出神,思绪飘荡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她一会微笑、一会脸红、一会哀伤。我们不知道少女给自己制造了一个什么样的梦,是儿女情长还是玲珑骰子。

    直到舍友开门声在她的耳旁炸开,楚云胡才猛的惊醒,第一反应就是要去把墙上的字收起来,刚刚起身又停下来了,因为舍友已经看到了。

    “你弄来的字啊?还挺漂亮。哟!还裱起来了。”

    舍友想伸手过去摸几下,被楚云胡一把拍开。仟仟尛哾

    “别动,这字老贵了。”

    楚云胡蹬了舍友一眼,眼里警告的意思很明显。

    “几个破字有多贵啊?又不是什么名人真迹。”

    舍友嘴上这么说着,却没没有再去动手的意思。

    “光裱起来就花了我30块钱呢!”

    楚云胡听不得别人说东说西的,心里很不舒服,但是她也真的不知道这字值钱还是不值钱,于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证明这些字的重要性。

    “真的假的?这么贵?”

    舍友惊疑不定的表情给了楚云胡很大的满足感。

    “当然!”

    楚云胡用力的点点头。

    “那你可要好好保管,别弄坏了。”

    “必须的!我可是要保存一辈子的!”

    楚云胡挥舞一下自己的小拳头,看着程阳桥的方向。少女的心就好像漂浮在小河上的红叶,上面写满了她的心事,随着河水飘呀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漂到吴群的脚下,漂进吴群的眼里、手里,还有他的心上。

第一百七十六章 丑小鸭的爱情

    楚云胡家境并不好,她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从来没有出过一个跟官字沾半点边的人物,几代人都是靠着种地艰难度日。也只是堪堪维持住不会饿死人的境地。他爸上了初中就回家种地,靠着认识几个字娶了她的母亲,他爸兄弟姐妹五个人,他爸排第五,因此得了些偏爱,能读书到镇上,除开他爸,只有大哥识得几个字,二姐三姐四姐目不识丁。

    楚云胡家里三兄妹,她排第二,上有个大哥,下有个小弟。她大哥原本读书的成绩很好,初升高更是考了全镇第三的好成绩,但是她大哥却在考试完的那天卷起铺盖回了家,书本和笔记留给了她和弟弟,然后拿起了锄头。他爸看着自己大儿子背着锄头上山的背景,吧嗒着旱烟靠在门槛边上不说话。她妈妈一边在院子里晒着玉米,一边流泪。

    她的儿子原本有个远大的前程,却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断送在这片土地上,她恨自己为什么不多种几块地,为什么不多养头猪,哪怕每天天黑再回家都好,这样她的大儿子就可以安心去读书,飞出这个山旮旯,成为金凤凰。她的大儿子那么优秀,是她这个当爸妈的拖累他了。楚老头看着自己老婆这副德行,也忍不住吸了几下鼻子,甩了一把鼻涕,插起旱烟带着塑料瓶子出了门,去大哥家打了两斤白酒。到了晚上上桌,他亲自给自己的大儿子楚云平倒了一杯酒。楚云平看看父亲、看看母亲、妹妹和弟弟,把杯子拿了过来,他知道,这杯酒喝下去,家里不论大事小事,他今后都说得上话了,他长大了。

    自打大哥回家务农,她们家的生活才慢慢好了起来。家里养了两头猪,一头牛,还有几只老母鸡。年头买猪仔,年底就整只卖给村里的屠户,加上老母鸡下的鸡蛋、楚云平每次赶集挑去卖的那些青菜,这是就是他们家每年的经济来源,这些收入除了维持家庭开支,还支撑着楚云胡和弟弟楚云安的学费。

    她从小穿着大哥改小的衣服,然后再改给弟弟。她家一件小棉袄,护着他哥哥过冬直到长大,最后是她、她弟弟。棉袄缝缝补补十几年,早就看不出曾经的花纹,像一件蓑衣般披在楚云安身上,连袖子都穿不进去手臂。

    直到上高中,楚云胡才有属于自己的、崭新的衣服,他爸妈并不想让她继续读书,说一个女娃子,识字就够了,迟早要嫁人,再读下去浪费钱。楚云平极力反对,楚老头觉得亏欠这个大儿子,不再坚持什么。楚云平带着自己妹妹去***上给她置办了几身新衣服。少女的心思都被花花绿绿的新衣裳吸引着,也不知道说什么,楚云平给她买啥就是啥。除了衣服楚云平还买了行李箱、棉被、水桶衣架等等生活用品,然后告诉她不要担心,好好读书,有哥哥在背后支持你。那天晚上楚云胡清醒过来后没有睡着,抱着新衣服哭了一晚上。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哥准备拿来娶老婆和建新房子的钱。楚云平说好的媳妇嫌弃他太老实,兜不住口袋里的家用,嫁了别人。他不说话,跟着父母一块住,早出晚归,一起扶持着这个在风雨中飘摇的家,娶老婆的事只字不提,眼看着大儿子都二十三四了,家里的猪还是整只整只的往屠户那卖,楚老头就急得不停抽烟,可是为了供两个小的读书,他就只能这么委屈着楚云平,他最心疼的大儿子。

    高中两年,楚云平除了交过班费,从来没有买过化妆品,也从来没有吹过蜡烛。为了不参加同学的各种聚会,她把自己伪装成了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川,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个冰川的包裹之下是一颗怎样火热的心,除了她的几个舍友。她每个月都会收到家里寄过来的生活费,一共三百块,有时候也是他大哥带过来给她,因为他大哥偶尔会来县城一次,这个时候楚云平就会大包小包的给她带很多家里的东西,吃的喝的用的都有。楚云平也从来没有进过自己妹妹的校园,都是打电话让楚云胡出来拿回去,楚云平穿的衣服太不入眼,他不想自己妹妹被人说三道四,受了委屈。

    300块的生活费,楚云胡从来没有用完过,每个月或多或少她都还会给自己弟弟寄过去一些,有时候50块,有时候100块,给多少视自己弟弟打电话来要钱的时间决定。楚云平发现后认真地跟她说了这个事,让她不要给弟弟寄钱,自己留着用,她弟弟每个月钱比她多的多了。楚云平听了只是笑笑,该给还是依旧。后来楚云安不找她要钱了,她就存了下来,留着给自己哥哥娶老婆用。

    给吴群的字花钱,这是她高中两年来第一次为家庭以外的人花钱。

    城里人往往看不起农村姑娘,觉得她们没见过世面,没有读过太多书,也就没有太多的智慧,自然不会拥有太多的感情,所以在他们看来,农村姑娘的爱情是苍白又单调的。但事实往往都是反其道而行的,正是因为没有见过世面,所以她们的感情不会被过多分散,显得专注又执着,丰富又强烈。

    在遇见吴群的那一瞬间,楚云胡的心就仿佛被什么击中一般几乎停止了跳动,她觉得这就是天意,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吴群就是她这辈子想要依靠的那个人。楚云胡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这么飘洒俊逸的男孩子,吴群的身上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气质,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一个女生觉得,跟着这样的人是安心的,那怕跟着他去要饭,只要靠在他的怀里,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避风港。这么一比较,楚云胡见过的其他男生就跟手舞足蹈的大猩猩一样。

    于是楚云胡就把自己的花季雨季寄在了这个让她着迷的男人身上,她陪着他喝茶、裱起他送的字、她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寒假工,每天下班都会从学校那边徒步两公里来到这里,或是远远看一眼,或是在竹林外徘徊,或是鼓起这辈子以来最大的勇气进去和吴群说两句话、坐一会。她放下小说,开始捧起了《杜甫全集》、《诗词格律》、《片玉集》、《人间词话》、《文心雕龙》等等以前看了一两页就觉得头疼的书。只为了能和吴群说上一两句话,或者说出让吴群眼神一亮的话,从吴群欣赏的眼神中中得到小小的幸福。

    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丑小鸭,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变成天鹅,她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能让吴群看上的东西,她只是每天默默的努力着、徒劳的祈祷着,吴群不要离开她的视线,像一只雄鹰一样展翅高飞,一去不回。

第一百七十七章 少女情怀

    楚云胡开始关注学习之外的东西,她开始在意别人对她外貌的评价,对她衣着的点评,楚云胡的床头有一面镜子,以前她只是起床梳头发的时候用一用,认识吴群后她照镜子的时间越来越久,有时候对着镜子一看就是五六分钟。

    镜子里一张标致的脸,属于十分耐看的类型,但是又达不到回眸一笑的境界,两年的高中生活让她褪去了一些来自农村的自卑和青涩、因为自尊心而产生的拘束,多了几分属于女人的韵味和读书人该有的活波和豁达,皮肤也不再像当初那么黑不溜秋,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紧巴巴的身体开始舒展,像池塘上开了一半的荷花。楚云胡穿上今天上街特意买回来的风衣,把背包里的画眉笔和唇膏拿了出来。掏出一张照片,一边照着镜子,一边对着照片上的性感女人修理自己眉毛。原谅楚云胡长这么大从来没修过自己粗大的眉毛,她只是笨拙的像男人刮胡子一样弄来弄去,都修不出照片里的那一弯柳叶,左右她都不满意,最后眉毛都快被她给刮没了,也就只好作罢,拿出画眉笔画起了眉毛。涂涂画画又是一个小时。眼看着时间都快到了中午,楚云胡有些不甘心地放下画笔,端起看了几眼镜子,忍不住又拿起笔来涂了几下,这才匆忙起身出门。一路蹦蹦跳跳地来到竹林外,左看右看没有人,整理了一下被风吹的有些凌乱的头发,向着吴群的竹屋走去。

    吴群依旧在听溪阁里看书,安静的像一幅画,直到楚云胡走到茶几边,他才注意到有人来了。

    “云胡来了啊,坐。”

    吴群指了指自己的对面,然后重新倒了一杯茶递过去。楚云胡心里有些小小的失望,认识快一个月了,吴群从来没有让自己坐在身边过,永远都是他的对面。少女的心只是难过了几秒钟,又变得充满期待起来,她今天可是化妆了呢!她连忙做到他的对面,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在吴群身上不停乱窜,仿佛在说:你看看我呀!我今天可是穿了新衣服呢!我还画了柳叶眉呢!我还化妆了呢!奈何吴群的眼睛一直盯着手里的书,气得少女把自己的衣摆卷成了麻花。等到吴群抬起头看过来,楚云胡就觉得心跳突然一漏,连忙停下了小动作,嘴唇轻轻地交错咬着,睫毛轻轻颤抖着,一句话就都说不出来了。

    “咦?”

    吴群出声。

    楚云胡身体轻轻颤了一下。

    “你这眉毛?”

    吴群看着楚云胡,斟酌着用词,迟迟没有开口。

    “我的眉毛怎么了?好看吗?”

    楚云胡没带镜子过来,她看不见自己的眉毛怎么了,她又不敢用手去摸,生怕把脸给弄花了,只好在那里挤眉弄眼,眼珠子骨碌碌的往上翻,企图看出一点不同寻常的东西。吴群被她搞怪的样子逗乐,忍不住笑了一下,楚云胡连忙停了下来,却又把全部的心思都集中在了眉毛上。

    “你今天带了什么问题过来啊?”

    吴群如是问道,每次楚云胡过来,都会向他请教一些文学上的问题,在这个逐渐浮躁的社会,难得有一个人静下心来学习文学,尤其是传统文学,所以吴群很乐意指点这个女孩子,过一把当老师的瘾。

    “额,这个嘛。”

    吴群一问,楚云胡就傻眼了,今天她满脑子都是吴群看到自己后惊喜的眼神,哪里还管什么文学上的疑惑,化妆完成就急匆匆出了门,此刻被吴群这么一问,就卡壳了。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半个字。吴群看着楚云胡低头不说话的样子,再想想她那两条高低不平的眉毛和一身新衣服,哪里还不明白什么原因,心里觉得搞笑又温暖,这不就是当年的自己嘛!

    “喝茶,冷了就不好喝了。”

    吴群不再纠结文学的问题,把话题轻轻带了过去。楚云胡连忙拿起茶杯一饮而尽。平息一下心中胡蹦乱跳的小鹿和快要涌上脸颊的热血。少女只是个普通人,但是和那些出类拔萃的人比较又没什么两样,一样拥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拥有自己的心事和幸福。只是人们从来不会在乎而已。大家宁愿去关注一个遥不可及所谓明星的吃喝拉撒和他的周边八卦,也不愿意去关注身边一个普通人炙热如火、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陪我出去走走吧!”

    吴群放下手里的书,抚袖起身,率先走了出去,楚云胡连忙起身跟了过去。才一出口,离开了火炉的温暖楚云胡就感觉一股冷意直往自己的心口里钻,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颤。由于出门过于匆忙,大概率可能是为了风度,她只穿了一件风衣和衬衣,开始走路很快不觉得冷,在竹屋又有火炉取暖,这会休息够了,一离开房子就感觉到了程阳深秋的恶意,吹来的风无视她身上的防御直接割在楚云胡身上。楚云胡不敢出声,强忍着跟了过去,毕竟那个人可是吴群啊!

    “你很冷吗?”

    在溪水边逛了半个小时,吴群总算发现了不对劲,因为楚云胡一句话都不说,走路一副畏首畏尾的样子。风稍微大一点,身体就情不自禁抖那么几下。

    “还好吧,有点冷。”

    楚云胡努力控制着牙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吴群听了没说啥,解开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属于吴群的气息就充满了楚云胡的世界,随之而来的还有如四月春日般的温暖,楚云胡整个身体都垮了下来,懒洋洋的骨头都软了。她真的想就这么一直下去,直到世界的尽头

    “先回去吧。”

    吴群却是没了继续下去的兴趣,衣服给了楚云胡,他可是感觉有些冷了,除了杨玉芳,他还没有在别的女孩子面前硬撑的兴趣。

    回到竹屋里,火炉的温暖驱走了秋风,吴群没有取下披在楚云胡身上的外套,而是卷起袖子走进了厨房。

    “午饭到了,你坐在这等着,我去做饭,吃完你再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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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人间多妩媚介绍:
那时我们有梦,
关于文学,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碎的声音。
——北岛【波兰来客】我见人间多妩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见人间多妩媚,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见人间多妩媚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