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六章
很快,陆华大厦张贴出公示,乔安因为工作能力强,具有很高的领导能力被指派去杭州的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说是升任,实际上就是明升暗降,所以最近郑薇薇由为的高兴。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沈之华吃什么都觉得没有胃口,整个人提不上精神,一开始也没有在意,后来就觉得身上痒,撩起袖子一看,手臂上都是红色的疙瘩,找了家庭医生说这是天花。
天花可是不得了的病,他的传染性极强,而且严重的还会致命,公馆里有年幼的孩子也有体弱的妇人,这要是传染了可就不得了了,所以管家立刻在副楼收拾出一个房间让沈之华搬去副楼养病,带着口罩手套的医生一天几次的往副楼跑观察沈之华的病情。
知道沈之华的了天花,沈小婉主动像陆洐请假说要回来照顾小姐,陆洐考虑最近也没有什么事情,现在沈之华病了,只有一个春桃,照顾了大的顾不到小的,顾了小的顾不到大的,无论照顾大人还是小孩,要是冒然随便拉一个丫鬟就去也不放心,加上沈小婉从小就跟着沈之华,照顾起来相对就得心应手,所以陆洐就答应了。
春桃带小少爷带的多,小少爷也熟悉春桃,沈小婉的意思是这段时间春桃就负责照顾小少爷,她就去伺候小姐,陆家人表示这么做很稳妥,也很感谢沈小婉的念旧和知恩图报。
沈小婉打了一盆水里面滴了几滴薄荷油,准备给沈之华擦身子,可沈之华房门紧闭就是不高兴开门,沈小婉在外面敲了好几遍门都没有动静。
“你现长本事了!我说的话你都可以不听了,你还来干什么?我可没有这个福分让你这位未来的余夫人来伺候我!”门里传来了沈之华的声音。
“小姐!小婉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您的丫鬟!您可不能不要我呀!余家真的很好!是的,我一开始确实是像您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报答您的恩情,可是我接触了余家后,他们真的很好!如果您看到了您也会满意的!”
“你认为我会相信你的胡话吗?”沈之华的声音里透露着微微的怒意,她恨沈小婉的草率,恨她对自己的不珍惜。
“小姐!如果您见到了余恒,你就明白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小姐,从小到大就是我一直在陪着您,记得有一次您淋雨然后就一直高烧不退,是我一直守在您的边,您迷迷糊糊的一直说梦话,我握着您的手您就安静下来了,当时夫人说要是您有一个妹妹那么就会是我这个样子的,没想到时隔多年,您真的成了我的姐姐,姐姐,您就不给我这个做妹妹的一点点机会吗?”沈小婉言辞恳切,说的几乎要掉出眼泪。
门后面一阵的寂静,片刻房门忽然打开,沈之华红着眼睛看着沈小婉,良久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沈小婉帮沈之华擦了擦身子,薄荷凉凉的身上就没有那么痒了,两个人坐在床沿上回忆过去,沈之华说,她们现在这个样子倒是很像过去,那时候沈老爷怕她出去闯出什么杀身之祸就把她们两个人都锁在房间里不让出来,还说当时是怎么假装绝食怎么瞒天过海,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时间就像真的回到了过去一样。
很快,沈小婉照顾得了天花的沈之华这件事情就传到了余家的耳朵里,余夫人差一点点就冲到陆家要人,现在的沈小婉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佣人,她了是余家未来的儿媳妇,怎么可以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还是真有个好歹来可怎么办?她好不容易顺了自己的气打电话到陆家,要求陆家另外找人去照顾沈之华,还说要是沈小婉有个好歹他们谁都付不了这个责任!
余老爷是英女王亲封的男爵,余家在上海滩的地位是可想而知的,陆家当然不愿意得罪余家,后来是沈小婉自己打了个电话给余夫人,告诉余夫人小姐对她是恩重如山,如果没有小姐就没有现在的她,所以在这个时候她一定要陪伴在小姐身边,说的十分的动容,以至于余夫人这个事外人都被感动,经管这通电话,余家二老是更加的喜欢沈小婉了,感叹这个念头像她这么晚知恩图报的人是不对的,感动和喜欢之余她还是担心沈小婉的安危。
余恩博说,听他的同学说现在有一种天花的预防针,种下了就不会得这种病,但是这种疫苗并不多,也不知道他那边有没有,余夫人听他这么说立刻催促着他去找这种疫苗,男爵更是发动了他全租界的关系去寻找,最后还是余恩博在他同学的诊所里找到了这种疫苗。
拿到疫苗当天,余家就送去了沈家给沈小婉接种,医生嘱咐,这种疫苗虽然有用,但是形成抗体需要七到十天,所以沈小婉在照顾病人的时候还是要小心。
余夫人听说就算是打了疫苗也还要等七到十天才能起效那个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就又悬了起来。
对于沈小婉的这个行为,余恩博有些意外,又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时候一个歹徒挟持了沈之华,她也是这样的不顾性命的要去保护她的小姐,他不自知的开始羡慕起他的兄长,羡慕他能够有这么一个了有趣的让人难以捉摸的妻子,当他意识到他自己的想法的时候他感到无比的羞愧,想到公寓大伙那天他吓得半死,不顾一切的冲进了火场,他觉得最近发生的这一切都太奇怪,太不像他自己了。
一百零七章
在沈小婉的精心照料下,沈之华的身体比预想的恢复的早了很多,她痊愈了,沈小婉却倒下了,还好她并不是传染上了天花,只不过是前些时间在陆华公司天天加班,沈之华病了以后又立刻开始照顾沈之华,日日夜夜的守在沈之华身边端茶递药,为了防止沈之华因为太痒了抓破天花,她是没日没夜的守在沈之华身边,这才累倒了。
余夫人听到沈之华累倒了紧张的不行,立刻让厨房炖了滋补的汤水,又买了好些个滋补的药材要亲自去给沈小婉送去。
余恩博见母亲要去看望沈小婉阻止道“母亲,您是长辈她是晚辈,这么做就是把沈小婉抬得太高了,再说了,沈家三少奶奶大病初愈,家里又有个小孩要照顾,现在沈小婉又病了,现在估计是手忙脚乱,您去的话他们势必要好生招待,不如我替您去送这些东西,一来也表示了我们余家的心意,二来也不给他们造成什么困扰。”
余夫人觉得余恩博这话几有道理,就同意了他的想法并且反复嘱咐这汤要小心拿着,切不可洒了,还有每种补品的功效等等,一时间余恩博觉得,他的这位母亲对待这个未过门的儿媳妇似乎比对他这个亲生儿子还要好上许多。
开着车往陆公馆行驶,一路上余恩博竟觉得自己开始有些期待,仔细算算自从沈小婉去照顾病中的沈之华开始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想到马上就能够见面,心中不免有些兴奋和紧张,而兴奋和紧张伴随而来的是罪恶感和一些很纠结的情绪,他觉得他可能是病了,最近的一些想法,一些情绪开始完全不受自己的掌控,这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是从未发生过的。
到达陆府,他把东西送到了管家手里,陆家人听说余恩博来来,纷纷出来欢迎,大家坐在沙发上聊了一些有的没的,事实上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然而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边浪费这么久的时间。
沈小婉一直在卧房里躺着没有出来,管家把滋补的炖品送到了沈小婉的房间,片刻之后又端了出来,然后出来告诉余恩博,沈小婉要她替自己像余夫人道谢,并告诉余夫人她只是最近太累了,休息个两天就可以恢复,让余夫人不必挂心。
既然不严重,家里来了客人为什么还一味的在自己的房间不出来,余恩博有些郁闷,又有点担心,会不会沈小婉其实被传染上了天花,陆家怕余家责难所以才谎称只是累倒?
早知道这样就不替母亲来探望了,余恩博想,他一个大男人进到姑娘家的闺房始终是不合情理,他要是提出让沈小婉出来接待他,这似乎有些不像话,余恩博又坐了一会儿,见沈小婉还是没有出来的意思就起身告退,陆家人把他送至门口,余恩博有些懊恼的上了车,心中觉得这一趟跑的是毫无意义。
回到家后余夫人拉着余恩博问长问短,余恩博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没有见到沈小姐。”
......
“她在房间里休息我一个大男人也不合适进去。”
.......
“哦,我就把东西送到了就走了,心意到了就好了。”
三句话气的余夫人恨不得拿手中的扇子狠狠的敲打余恩博的头,哪里有这种探病的方式的?哦,把东西放下就走了!亏这她的这位宝贝儿子还是做探长的,怎么一点点人情世故都不懂!让他去探望除了送些滋补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去看看沈小婉这身体到底有没有大碍,会不会是传染上了天花陆家怕沈家怪罪才有所隐瞒,这个榆木脑袋!这真的是她自己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儿子吗?余夫人想。
余恩博则是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母亲,我要回警局了,手上还有好多工作。”
“走吧走吧,我知道靠你是靠不上了,还是我找天亲自去探望沈小姐吧!”余夫人没好气道。
余恩博转身离开,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
苏秀华到达英国已经有一些日子了,可他的丈夫沈凌峰除了第一天来接了他们一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沈凌峰给她们找了个英国的管家负责照顾她们的起居。
苏秀华会说一些简单的英文,所以能够同这位管家做简单的交流,初时她需要什么就和这位管家买,管家办事很牢靠,除了一些只能够在中国买到的东西以外,这位管家都能买回来。
再后来苏秀华也不愿意天天待在家里,就让管家出门采购的时候也带上她,有时候她也会抱着小宝宝带着宝琴、宝蕊一起去附近的公园转转,英国的天气不冷不热的很舒适,就是有一个不好,这天是忽晴忽雨的,这时常把苏秀华搞得有些狼狈。
会用能够买到的食材做一些简单的中国菜,然后邀请管家、宝琴、宝蕊一起用餐,英国管家没有吃过中国菜,也不会用筷子,吃个炒土豆丝也要用刀叉,看起来有意思极了,边吃还会边摇头晃脑的用中文说这个太好吃了,这是苏秀华教的她。
晚上苏秀华翻出日历,这是她从中国带过来的,上了大船以后每过一天就画一个圈,到了英国以后每过一天就画一个五角星,数数日历上的五角星她知道,已经来英国三十多天了,这里的一切都和自己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这里的人的语速比沈之华的要快好多,这里的路都好陌生,她不敢离开管家单独出门,虽然她现在终于和沈凌峰在同一个国家在同一座城市,可她甚至不知道她的丈夫在方向,离他有多远,除了一切变得陌生,周边的人从说中文变成了说怪里怪气的洋文,除了独在异乡为异客的顾忌以外,她和她的丈夫之间的关系似乎没有一点点的变化,还好,还好宝琴、宝蕊跟了过来,不然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些天她该怎么过。
一百零八
来英国的这么多天里,苏秀华几乎每天都会拿出纸笔在窗边坐上一会儿,她想要给家人写信,可是每每把纸笔都摆好了却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写起,是写温和的天气,壮丽的建筑,又或者写管阔的街道?
一封信件,漂洋过海要好久好久才能寄到收信人的手中,写这些闲言碎语未免就太过于浪费了,可要是不浪费就没什么好写的。
一晃一天就又过去了,在英国的日子漫长又没有意义,看着已微不可见的速度慢慢落下的太阳,苏秀华陷入了沉思,但很快又回过神来,这种日子似乎没有止境,没有指望,今天苏秀华没有做菜的兴致所以有宝蕊下厨。
今天一天苏秀华的儿子沈浩都蔫蔫的,早上也没太注意,可到了晚上额头开始烫的要命,小脸绯红,眉头皱的紧紧的。
这是沈浩第一次在英国生病,所有的人都乱做了一锅粥,管家急急忙忙的给沈凌峰的公寓打电话,一连打了好几个都没有人接,苏秀华抱着孩子,跟着管家走了两条街依然没有找到诊所。
英国的天气就是这样,雨下的没有一点征兆,苏秀华用力的护住沈浩,躲到屋檐下,这雨迟迟不停,望着怀里烫的像一个火球的孩子,这是苏秀华第一次感觉到刻骨铭心的无力。
管家说诊所就在不远的地方,雨估计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了,不然冲过去,她看这雨似乎是没有半点要停到意思,匆匆脱下自己的衣服罩住孩子,然后跟着管家一路狂奔。
因为保护的足够好,到达诊所后,沈浩的身上没有半点淋湿了,各项检查做完,医生给孩子喂了药打了退烧针,离开诊所的时候天空已经有一点微微发亮,孩子睡了一晚,发了一身的汗,早晨醒来的时候衣服似乎都能够挤出水来,但摸摸额头,烧倒是退了,人也精神了起来,喊着要东西吃。
沈浩的烧退了,苏秀华到开始打起了喷嚏,想来是昨晚淋了雨的缘故,宝琴宝蕊鼻子也是塞塞的,四个大人中只有管家没什么事情,为了避免把感冒再过给沈浩,在大家身体恢复之前就由管家一个人照顾沈浩,管家每天都会给沈林峰打电话,但是每天都没有打通。
沈浩见不到妈妈就开始眼泪汪汪的,浴室神秀华就带着口罩逗孩子开心,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好几天。
有一天苏秀华从房间出来正好看到管家正在打电话,从管家的话语可以判断电话那头的就是沈凌峰,管家的声音有些激动,她在尽力的向沈凌峰表述着这边的困境,挂下电话后她连声叹气,然后摇了摇头。
午饭的时候还没等苏秀华开口,管家就说,今天她又打电话给沈凌峰了,可能是他们最近在做科研实在是太忙了,还是没有打通。
苏秀华很感恩在这个时候这位认识不就的外国人给她保留了最后的尊严,这些天管家总说电话打不通看来也许都是骗她的,她并没有拆穿管家善意的谎言,只是像平常一样,微微的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沈凌峰以外的出现了,苏秀华很开心的过去嘘寒问暖,但是沈凌峰并没有理睬她,他只是回来取一件外套,一来一去在家中就停留了半个小时都不到的时间。
原本苏秀华还可以幻想,幻想沈凌峰不是不关心他们,只不过是学业实在是太过于忙碌所以抽不出空来看他们,可是沈凌峰他回来了,他回来拿了一件外套,但是他甚至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懒得给,苏秀华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再欺骗自己。
她一方面想要回国,因为英国实在是太陌生而且又没有朋友,饮食也不习惯,在中国要是孩子生病了,一个电话黄医生就会赶来沈府,可在英国呢?要抱着孩子跑三条街才能找到一个诊所。
另一方面她又不敢回国,回国家里人问起来怎么说?当时说为了照顾沈凌峰才出国的,如今丈夫没回来她倒是回来了,这该怎么解释,还有就是女人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她该留下来,否则也许哪一天沈凌峰就带着为素未谋面的女人回来,再告诉她这些年还好有这个女人,还要怪她这么多年来疏于照顾。
所有未经证实的猜测都是杞人忧天,苏秀华整理了下思绪,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的,她盘算了一下带过来的钱,要想在英国长长久久的生活下去是没问题的,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所以经管手上很富裕也不敢随便花钱,所以不能买汽车,不能请家庭医生,要是留得再久一点,子聪要想去最好的学校上学,生活上就可能会有些吃力。
怎么做生意怎么谈买卖她是从小看到大,中国人和洋人都一样,只是语言不通,其他的弯弯绕绕的洋人还不一定比中国人多呢!
之前跟着管家上街的时候她发现,她们家附近的那条繁华的街道上却有大概五六间空置的商铺,管家告诉她,因为这些商铺所处的都是最繁华的地段所以价格都不便宜,大的商铺会被大公司给买走,特别小的商铺就被些想要挤进这条街区的普通商户买走,反倒是这些不大不小的没有人愿意接手。
苏秀华盘算了下手头能够动用的钱,又合计了下这条街的人流量,她决定把这条街上所有的空余的店面全部买下来,她让管家去联系地产公司,就说有人要包下剩余的所有店铺。
管家被她的这个决定震惊了,她以为苏秀华一定是被沈凌峰的这种冷淡所气疯了,所以劝了好久,最终苏秀华还是坚持己见,管家也没有办法了,只好帮她联系,嘴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中国人真的是太疯狂了,还说,哦,我的上帝呀!她的那个表情可谓是精彩纷呈,她大概是想也许她的雇主是真的疯了,并且担心要是她的雇主倾家荡产了,那么她还要去哪里再找一份工作
一百零九章
因为关安两家的长辈希望看到孩子早日成家,所以从订婚到结婚不过是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
安慧虽是嫡女,可母亲过世的早,在家中地位不高,而关家二少爷关庆毅因为办事不如大少爷关庆丰得力,所以地位也不高,加上这婚事又办的仓促故而并没有特别大的场面。
关庆毅是很喜欢安慧的,此前关沂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就时常在院子里举办各种聚会,安慧是常客,因为家里的条件在这一众小姐之中算是垫底,再加上在自己家中地位不高,所以她总是格外的文静与怯懦。
关庆毅觉得安慧很像自己,一样的微不足道,一样的违背着自己的本心,努力的要融入这个纷乱复杂的世界,所以他想要保护这个柔弱又坚强的女人。
娶安慧是关庆毅自己提的,关家人觉得安家虽然不如关家富贵,但是安家门风良好,也算是有根有底的人家,关庆毅不比关庆丰,他将来不必担任起正兴关家的重任,再加上他年纪也不小了,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在安慧成亲的前一天乔安来找过她,因为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在公司被打压的原因,此前安慧给乔安去了一封信,把其中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乔安,她原本想要让乔安受尽了侮辱之后再失去他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可是她忍不住了,马上就要嫁到关家,她要在她痛苦之前,先看到乔安的痛苦。
她不会忘记当她和乔安提出两个人私奔时乔安那虚伪的嘴脸,她和乔安的关系其实她早就有了一个推断,她一边苦苦的证明这乔安是爱自己的,一面又推翻自己的证明,她希望乔安是真的爱自己,但是这世间的事情往往是事与愿违,此前她用尽了办法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知道乔安是不是真的爱她,还是想要得到她身后莫须有的安家的支持,没想到她想尽办法想得而不可得的答案,竟然因为一桩婚事而真相大白。
事情走到乔安不愿意与她私奔的那一步,她开始完完全全的知道了乔安的本心,原来她早就知道的,不过是不愿意相信而自欺欺人罢了,乔安一开始以为安慧是安家长女只要和安慧在一起他将得到安家的支持,安家嫡长女嫁人嫁妆自是不会少的,再加上安家女婿的这个身份,将来做起事情来还不是顺风顺水。
逐渐接触后他发现,安慧在安家的地位和他所想像的好像不一样,所谓丰厚的嫁妆看来是不会有了,可往后退一步,安家女婿的这个身份起本身也有着很高的价值,然而安慧竟然要和他私奔?私奔到话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安家女婿的身份,没有工作,没有一切,他当然不愿意,他试图让安慧同父母去讲明,讲明他们已经米已成炊,让她父母不得不承认他这个女婿。
可是安慧太明白自己在这个家的地位了,叫做小姐可就连府里的丫鬟都敢说她两句,母亲走后父亲对她的关心少之又少,关于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父亲恐怕半点都不会理会的,若是她的婚事不能为她那贪心不足的父亲和继母某得足够的利益,他的父亲应该情愿没有她这个女儿。
乔安见打不上安家这趟顺风车,所以就急急忙忙的抛下了安慧,他甚至有些觉得懊恼,懊恼这么长时间的白费工夫。
安慧觉得这么长时间自己就是一个笑话,自己如此珍视的人竟然一直当她是个傻瓜,在乔安的眼里,她恐怕就是一个会走动会说话的银票,从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感情,可自己却还痴痴傻傻的爱了他这么久。
再一次见到乔安的时候,安慧变得平静了许多,她知道乔安要来,她也期待乔安的到来,让她看到他的痛苦就是她现在存在的意义。
果然她成功了,她从未见过如此狼狈的乔安,胡子拉碴的,只是没有想到他没有消瘦而是有些发福,整个人十分的颓废,他问安慧为何把事情做的那么绝。
这是安慧事先就想到他会问的问题,没想到即便到了如此的地步他还是可以那么的大言不惭。
其实安慧对他不算太差了,陆洐为了保住她的名声都不会对外说乔安侵犯了她,他只要辞去陆华的工作,再找一家公司从头做起就可以了,但是他依然觉得安慧太过于绝情,他不想从头再来,他没有这个勇气也没有这个信心能够重新做到这个位置。他更怕被别人嘲笑,嘲笑他这么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工作,换来的仍然是一场空而已,癞蛤蟆的儿子也是癞蛤蟆,永远翻不了身。
乔安的落魄邋遢,还有他声嘶力竭的斥责安慧都预料到了,乔安的反应越是激烈她就越是感到身心愉悦,但是她没有想到乔安居然会向她勒索钱财,还说要是不给够他一万块他就告诉全世界安慧是被他玩过的女人,看她怎么向关家交待。
对于乔安的无理勒索,安慧只觉得好笑,她反问乔安,以关家在上海滩的地位,要是你乔安说了这样的言论影响到了关家的声誉,到底最后失去更多的是谁?你乔安最好每天烧香祈祷,祈祷当关庆毅追究起来我不把你说出来!
安慧往日里都是一副柔弱的小白兔模样,现在的安慧,说的每一句话都极致的冷淡,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一丝表情却让乔安觉得毛骨悚然,他没有任何一个时刻比现在更加后悔,后悔当初来招惹这个看似温良无害的千金大小姐,他终于知道,这场游戏是他玩不起的。
乔安走后,安慧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她终于亲眼看到乔安为他所做的事情付出了代价,然而这一切都还没有结束呢,还有她那好爸爸,等着吧,好戏才刚刚开始。
一百一十章
沈小婉病愈后就回陆华公司继续之前的工作,一是因为当时的工作确实没有什么重要的,二是因为当时沈小婉刚刚病愈还需要调养,所以陆洐尽可能的把一些并不涉及到机密的文件交由翻译部的其他人去完成,所以那段时间就成了沈小婉进陆华以后最轻松的几天。
那天她又看到陆洐行色匆匆的离开公司,她知道,陆洐应该又是去那个地方了,她赶紧放下手中的事情跟上,依然是那段熟悉的街道,报童的叫卖声,来回穿梭的卖莱阳梨的商贩,街边的橱窗全部证明了这就是上次走过的那段路。
沈小婉又期待又害怕,她期待揭开这件事情的真像,但是她又害怕,害怕所有的事情尘埃落定后会指向她心之所向的方向,她就这么心情复杂的小心翼翼的在陆洐身后跟着。
跟着跟着她发现有一个人也在跟踪陆洐,这个人就走在她的前面,一开始还不是十分确认,可有一次陆洐转过头来,她侧身躲进身侧建筑的门洞,这个时候她前面的女人也躲进了这个门洞。
那个人转过头来,两人四目相对“小姐!”沈小婉惊讶道。
沈之华见到她也很惊讶,但是很快就平静下来了,两个人并没有再继续跟踪下去,她们就近找了个咖啡馆坐下来点了两倍咖啡。
咖啡店里灯光昏暗放着慵懒的爵士乐,四处都散发着一种深奥的优雅,又是该死的沉默,沈小婉搅动着咖啡,然后煞有介事的喝了一口,咖啡并不好喝,比红茶还要苦涩。
“连你都知道了,看来这件事情是真的了。”沈之华率先发言,脸上没有痛苦没有失落,而是一种对谜底揭晓的释然,一种对自作多情的自嘲。
“小姐,您先不要多想,这都是以讹传讹的谣言!”沈小婉安慰道。
“如果,这真的只是以讹传讹的谣言,那么你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要跟踪他呢?”沈之华的语气平和,丝毫没有那种怀疑丈夫出轨时妻子该有的惊慌失措和声嘶力竭,她笑了笑道“一个丈夫有了变化,你以为他的妻子会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吗?”
“小姐,这事情,你知道吗?有时候人的感觉,她是会出错的!”
沈之华轻轻抿了一口咖啡,看向窗外“明明早就有所发觉,却还要自欺欺人的去证实,我还真是矛盾,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曾经还在那边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新思想,真的碰到了事情却在这边畏首畏尾。”
沈之华轻叹了口气又道“我开始好像有点理解李疏影了,但是我不会变成她的,当然,我也当不了吴若男,经管我那么的羡慕她的果敢,但是我依然做不了吴若男。”
这是沈小婉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沈之华,你说她伤心难过吧,她的脸上时时刻刻挂着笑容,你说她无所谓吧,她平淡的语气中却是满满的悲凉。
回到陆家以后,沈之华又开始了若无其事的样子,沈小婉几乎要怀疑下午遇到的不是她,或者她下午更本就没有去跟踪陆洐,记忆里的一切不过就是一场梦罢了。
自从沈小婉因为照顾得了天花的沈之华而生病以后,余夫人常常找各种机会来陆家做客,为的就是来看看沈小婉,并且让陆家知道沈小婉现在可是陆家的准儿媳妇,谁也不能欺负她,像上次那种危险的事情是坚决不能再让她去做了。
余夫人出身名门,嫁给的又是富商,后来丈夫又被封为了男爵,余瑾年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所以余家只有她一位女主人,一个女人不为钱而烦恼,同时也不为留住丈夫的心而烦恼,这种被命运所优待的幸运是会写在脸上,也是写在性格里的。
余夫人同陆夫人年龄相仿,看起来甚至陆夫人似乎要比余夫人更年轻一点,但是余夫人的笑容,语调以及遇事的态度,无不在彰显着她的开朗和从容。
现在陆府上下都很喜欢余夫人了,也很羡慕沈小婉居然有这么好的福气,在大家都心中,一个女人能嫁到一个衣食无忧,婆婆和善的人家可以说是极大的福气了。
余夫人和陆家商量了好几次婚期,余家那边的意思是越快越好,表示聘礼之类的也绝不会少,沈之华的意思主要是沈之华的意思呢是婚姻岂是儿戏,当然要择良日,好好准备,她这么说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不能让陆家觉得娶沈小婉太容易了,这样婚后就不会珍惜,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虽然余夫人那么的和善那么的开朗,可余恒始终是个痴傻儿,她希望沈小婉能够想想清楚,在结婚之前随时可以反悔。
尽管沈之华依然对余恒不是很满意,但在见过几次余夫人后,那颗被提着的心也稍稍放下一点。
日子初步定了下来就在今年年底,沈之华花了好多精力在给沈小婉挑嫁妆上,大家都笑她看起来就像是嫁女儿。沈之华则是乐呵呵的说“对呀对呀,小婉是我的妹妹呀,长姐如母嘛。”
终于有一天沈小婉成功的跟踪到了陆洐的去处,后来她又在那个地方守株待兔了好几次,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女人,果然就是在公司遇到的那位素心姑娘,可遇到了又如何?沈之华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她去和陆洐谈话吗?还是去和素心谈话,她似乎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等陆洐坦白,其实即使陆洐坦白了,她依然什么都做不了,但她知道,这样至少沈之华不用在这么掩饰自己,不用在这么累。
一百一十一章
男爵的四十九岁生日,按照这边过九不过十的习俗,也就是五十岁大寿,按照旧礼教来说,订了婚的未婚夫妻,在结婚之前是不可以见面的,余瑾年和他的夫人早年间在英国上过学做过生意,自然不会信奉旧礼教,所以作为余家大少爷的未婚妻,沈小婉也在这次宴会的邀请名单中。
这是沈小婉第一次以主子的身份参加这样正规的宴会不免有些紧张,关于穿什么,怎么走怎么坐,怎么和那些有钱人交谈,沈小婉跟着小姐参加了这么多次宴会早就已经烂熟于心了,可是她现在不是一个小丫鬟了,她是余家未来的儿媳妇,她的那些衣服,要么是是和上班穿的通勤装,要么是那种简单到不行的小洋装,平常穿穿还可以,但是那么重要的场合穿这种衣服就显得十分寒酸了。
之前礼拜天的时候沈小婉也不是没有去商场逛,可是商场的礼服多半都是成批制作,而且款式就平平无奇,沈小婉知道,那种场合最怕的就是撞衫,所以各家小姐通常都是定制礼服的,可她是在宴会前一周接到的邀请,去定制是更本来不及了,其实她也不是什么贪慕虚荣的人,可在这种场合要是出丑了,那么丢脸的就不止她,沈家陆家也会跟着没面子。
但实在买不到礼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算了,看看衣柜里都有些什么衣服吧,或许搭配一条丝巾会显得衣服更加高级一点,她这么想着就一件一件的试了起来,然后披上条真丝披肩看看,一些就看起来马马虎虎平平无奇,一些这么搭配起来就有些不伦不类,沈小婉瘫坐在床沿,看着这些衣服,这些衣服平时看起来明明都很好看的,怎么这会儿看起来都这么的上不了台面。
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两声敲门声“小婉,我可以进来吗?”
是沈之华,电光火石之间沈小婉匆忙收拾了在床上乱做一团的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乱塞的扔进了衣柜,关上柜门,然后打开房门“小姐找我?”
沈之华一脸神秘的从身后取出一个系着宝蓝色蝴蝶结的大而扁平的盒子“小婉,打开看看。”
沈小婉结果盒子,放到床上抽开蝴蝶结打开盒子,是一件米白色丝质洋装,款式简单没有太多的装饰,可材质上乘剪裁考究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其实在我父亲在报纸上发公告的时候我就找人去做这条裙子了,想着你迟早是能用的上的,要不是你不听话我早就拿过来了,喜欢吗?”
“小姐!这裙子太漂亮了!很贵吧!”沈小婉前后翻转这裙子,不断的抚摸着光滑的布料子。
“只要我们小婉喜欢就好呀!”沈之华摸摸小婉的头宠溺道“快,试一下,看看合不合身,这裙子是我让师傅按照你衣服的尺寸做的,但不一定合身,要是有什么不对的明天还来得及改。”说完她退出房间关好门让沈小婉换上礼服试试看。
沈小婉摸了摸柔软的布料,小心翼翼的换上,她多怕她一不小心就把这纤薄娇贵的布料给撕坏或刮花。
上身后她走到镜子面前照了照,事实上她的皮肤不算太好,毕竟之前是做下人的,也没有钱买什么雪花膏,比起小姐的肤色她的简直是要黑上一个度再黄上一个度,所以在这个镜子之前她还担心,担心像她这样的肤色会被这衣服衬的又黑又黄,可事实恰恰相反,丝绸柔和又服帖款式虽然宽松但隐约间能看到少女灵动的曲线,米黄色不但没有把沈小婉衬的更黑,反而是把她原本有些瑕疵的皮肤衬的玲珑剔透。
沈小婉开心的在镜子前转了两个圈,然后飞快的跑去打开房门“小姐,非常合身!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一样。”
见她那么开心,沈之华也很高兴,然后她又拿出一双同色系的高跟鞋,鞋跟有一点高,很漂亮,沈小婉迫不及待的穿了进去,果然跟那么高不累脚是不可能的,但是搭配这身洋装,简直是美的不能再美了。
沈之华看出了她穿上鞋子走第一步时的皱眉,她思量了一下道“小婉,其实婚姻有时候就像这高跟鞋,看起来美,但是穿起来的感受就只有自己知道了,如果你选择了它的美你就要接受它的痛苦,并且无论再痛也要走完脚下的路。”沈之华这话实在对沈小婉说,也是在对她自己说。
沈小婉知道她这是在敲打自己,在嫁入余家之前思量清楚,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就不好再反悔了,不说陆家会怎么样,如果她悔婚的话恐怕对沈家也会有不小的打击,更何况余家对她确实是很好,反正世间男子皆薄情,既然如此,嫁入余家是她最好的选择。
余瑾年的寿宴就放在余公馆,因为他和他的夫人年轻的时候都定居在英国,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所以摆的是西式的酒会,放的是西式音乐。
余瑾年在租界的地位颇高,但是并不喜欢交际应酬,大概也是地位太高不屑于交际应酬,所以请的客人并不算多但都是些很有份量的人。公董局几位英国人公董也纷纷出席,还有些明明没有在邀请名单里的人陆续赶来,硬是留下了贺礼再匆匆离去。
沈小婉和陆家人一同坐车前往,到达的时候人已经不少了,余夫人看到沈小婉到了就忙着迎了上来,十分快活的夸着沈小婉的穿着,然后视其他人如无物的拉着沈小婉进去聊天,余瑾年则是热情的招待大家到里面坐。
沈小婉的出现在余家引发了一阵不小的骚动,虽然沈怀远有发过认她为义女的公告,但这种消息通常都放在报纸不起眼的角落,再者说就是看到了这则公告也没有多少人是真正见过沈小婉的,所以当余夫人热情的拉着她的手往里走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议论和猜测,这个凭空出现的女子到底是谁。
一百一十二章
虽然余恒已经病了这么久了,但是余家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治愈他的希望,前段时间一个德国的脑科专家来中国给一个机要人员看病,余瑾年立刻带着余恒去拜访了这位专家,专家的意思是高烧对余恒大脑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虽然我们不能够让他恢复到一个正常人的智力,但不代表我们需要过多的保护,在国外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智力低下的成年人是可以独立的生活,事实上他们智力不如常人并不代表他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时候过度的保护对他们反而是不利的,和外界适当的接触对他们的智力和身体都是有好处的。
从前余家为了保护余恒,所以从不让他接触外面的世界,害怕他被别人嘲笑和指点,听了专家的话,余瑾年决定,就从他的生日宴会开始,向外界介绍他的这个儿子,也让他开始正常的社交。
余恒今天穿的和平常很不一样,西装笔挺,系着白色的领结看起来竟然有风度翩翩的感觉,前一秒还是一副大人的模样,一见到沈小婉立刻就破功了,一脸欢喜的跑过来“小婉!你终于来啦!我等你等了好久呀!”然后就夺过余夫人握着的小婉的手“小婉,外面太吵了,不然你到我屋子里去玩,恩博给我买了好多新玩具呢!”
余夫人见宾客都还没有到期就点点头道“小婉,你陪他去玩一会儿吧。”
“好。”沈小婉应了一声后就跟着余恒一同进了他的房间,还未嫁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是不好,所以余夫人也一同进了余恒的房间。
半个时辰之后宾客都来的差不多了,余夫人帮余恒整理了下衣服告诉他,一会儿他的父亲要把他介绍给好多新朋友认识,问他开不开心,还让他不要紧张,今天来的都是喜欢他的朋友。
余恒认真的点了点头。
“余恒!还记得那次在公园被人扔石头吗?记住一点,软弱和逃避是阻止不了别人朝你扔石头的。”沈之华道。
“嗯!我知道,有人朝我扔石头你就要朝他扔石头,这样他们就不敢欺负我了”
这是余瑾年第一次当众介绍他的大儿子,余恒的表现让他很惊讶也很欣慰,整个过程中他比比直的站在那边,让他和大家打招呼他也是十分的彬彬有礼,但是他那如果幼童的动作和神态还是引来了众人的侧目。
这一切都是余瑾年事先所遇到的,余恒和外界接触就一定会受到这些或好意或恶意的目光,这是他所必须承受的,十几年来他都太保护他的儿子害怕他受到各种风吹雨打,但是比起让他做一个怯懦的软壳虫,他更希望自己的儿子是天上的雄鹰,即使有缺陷但也要积极勇敢的去面对。
令人欣喜的是余恒并没有因为在场人奇怪的眼神而表现出任何的不安和怯懦,落落大方的完成了这一切,下场后,他得意洋洋的跑到沈小婉身边仰着下巴道“怎么样?有没有很厉害!”
沈小婉捏捏他的脸“厉害厉害!我们余恒最厉害了!”
余瑾年带着余恒逐个去给来宾问好敬酒,当然他被子里面的是果汁,沈小婉则是一脸微笑的望着余恒,余恒今天的表情真的是优秀到出乎意料,沈之华看到沈小婉一脸欢愉的样子感到十分诧异,原本她认为那些说和余恒在一起去很开心的话都是骗人的,可现在来看应该是真的。
看到余恒很得心应手的样子,加上他身边有余瑾年陪伴她就到处转转,余公馆的院子应该是找专人设计的,选择了多钟灌木和花卉,所以无论是哪个季节,放眼望去都是郁郁葱葱花团锦簇的让人赏心悦目。
就在沈小婉沉醉于余公馆美丽园景的时候,她突然听到了隐约的哭声,她打呼不妙,立刻往人群处走。此时哭声的源头处已经被人群团团围住,沈小婉废了好大功夫才挤了进去。
只见余恒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崩溃大哭,沈小婉立刻上前抱住余恒,抚着余恒的后背给他顺气边安慰他,好一会儿余恒才停止了哭闹,她必须要弄清楚这眼前的情形,等到余恒稍好些,沈小婉问“怎么了?可以告诉小婉,刚刚发生了什么吗?”
余恒的气息还是不是很稳,他先是用手指指向一男一女,然后断断续续道“他,他,他们,说,我是傻子!”
女人解释道“我们什么时候说他是傻子了?是他莫名其妙的就走过来推了我的丈夫!”
这个时候余恩博,余瑾年还有余夫人也全部赶到了,他们看到眼前的这个场面就知道,不好了,余瑾年很后悔刚才不应扔下余恒就去洗手间的,不应该看他表现不错就真的把他当成一个健全的人,他很生气,因为他知道他的儿子不会平白无故的哭闹,但是他必须压抑这内心的火气,因为今天是他的寿宴,他不能就此破坏这个气氛,至少这个气氛不应该由他来破坏。
“我知道余恒不会撒谎骗人的!”沈小婉笃定道,有一次沈小婉和余恒玩捉迷藏的时候发现余恒虽然智力底下,但是他的听力惊人,无论她藏在多隐秘的地方他都能凭着声音找寻过来,所以余恒一定是听到了他们的交谈。
“那你是觉得我夫人在骗人吗?你什么人啊!你知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你觉得我们有必要和一个傻子计较吗?”
听到傻子二字,余瑾年恨不得一拳砸到这个人的脸上,正在他准备上前去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的时候沈小婉先他一步走了上去,从一旁的侍者手中拿起一杯香槟“我是余恒的未婚妻,今天的事情我替他敬你们一杯酒就算过去了。”
听到沈小婉说要敬酒,余家人的脸一个比一个铁青,过去还觉得这个沈小婉不错,看来都是看走了眼,余恒更是瞪大了眼睛看着沈小婉不相信他自己的耳朵,为什么错的是他们可要道歉的却是他。
余恩博一脸饶有兴趣的看着沈小婉,他开始有些可怜那对夫妻了。
一百一十三
沈小婉拿起香槟杯,举过那男人的头顶慢慢倒下“好了,这样我们就原谅他把。”沈小婉回头看着余恒道。
上一秒还洋洋得意的等着道歉,这一秒头发衬衣全部都被香槟淋湿,他整个人都在震惊之中,过了十几秒才反应过来“你!你是什么东西!”
“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说他是傻子又如何?他本来就是傻子!”女人挥起手就准备一巴掌打过来。
沈小婉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我也希望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人。”沈小婉回复,然后重重的甩下她的手。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冲了过来,重重的一巴掌打到了这个一直叫嚣的男人的脸上“孽障!你知道他们是谁吗!”这个中年男人就是这个男人的父亲,他刚在去和一个老友在大厅里面聊了一会儿天,出来看到一堆人围在那边原本也不准备凑热闹,就继续在外面闲聊,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就觉得不对,挤进人群发现他的儿子儿媳竟然在和寻衅滋事,而且对象竟然是男爵的大儿子,瞬时间脸色都变了,试图要用这个巴掌力挽狂澜。
他疾步到余瑾年面前满脸的愧疚和悔恨“实在是对不起,是我教子无方!教子无方啊!回家我一定狠狠的处罚他,还望您能够原谅犬子啊!”边说着话边走回他儿子身边用力的踢打着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则是一脸冤枉的看着他这原本对自己宠爱至极的父亲竟然在此时对他拳脚相加,而且每一下都落到实处。
这个人叫姜旺,他经营的五金公司余瑾年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们的五金公司能够有今天这样的规模也是全仰仗于余瑾年的人脉,姜旺为人厚道,虽然从商多年却没有那种生意人的油滑,这也是余瑾年看重他的原因,可没想到他的儿子如此不像话,按说姜旺都这样了,他也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可他又担心余恒会因为今天的事情会对人心不信任,变得闭塞不敢与人交往。
“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希望你现在可以就刚才发生的事情做一下解释。”看姜旺也打累了沈小婉正了一下声道。
“我有什么好说的?就是这个人他突发发疯一样的过来推倒我,他突然来打我难道我要任他打吗?”话说到一半姜旺又是一个巴掌扇了上去“我让你好好说话!”姜旺怒吼,手臂后弓脖子前伸,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男人退缩了两下道“是我和夫人先说就是小声的议论了一下,没想到他隔着这么远都能听到,他让我道歉我嫌他烦就推了他一把,没想到他的力气那么大,站起来就把我推倒了,站起身后我觉得起步过去就也把他摔倒在地。。”
“既然是你有错在线,那么你就先过来道歉。”沈小婉道。
他看了看他的父亲会不会出来帮他解围,结果是不但没有反而还催着他去道歉,最终实在没办法他只好过来向余恒道了歉。
沈小婉告诉他,别人同你道歉,你可以选择原谅他也可以选择不原谅,她让余恒选择,想了想说不愿意。
那个男人见余恒摇头,显然有些生气,沈小婉没有勉强余恒而是告诉余恒他做的对,如果太过软弱反而会被人所欺负,并且告诉余恒像这个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所以这边所有的人都会帮着我们去指责他,做了坏事即使也许当下不会受到惩罚,但是惩罚迟早会来,并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还是好人。
沈小婉清了清嗓子冲着这个男人说,也是冲着所有人说“我沈小婉天生脾气暴躁不好惹,如果你再敢对余恒指指点点,我必然让你付出代价,但是今天是男爵的寿宴,所以今天的事情就此算了,至于事后你们如何让余恒消气如果让余恒原谅,这是你们的事情。”
此时余瑾年也出来说话了“都是小事,不必伤了和气,都散了吧,散了吧。”他表面是在为姜旺的儿子说话,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事情到这会儿还没结束不然为何余瑾年没有打断沈小婉的话。
虽然如此姜旺还是如获大赦,带着一脸不知所措的儿子千恩万谢,然后宴会又恢复了之前的歌舞升平。
经过这件事情余瑾年和余夫人是更加喜欢这个未来儿媳妇了,有沈小婉在,他们就再也不用担心将来等他们不在了他们的这个儿子要如何面对这复杂的世界。
其实沈小婉之所以敢这么冲的对姜旺的儿子也是有理由的,她在把香槟酒倒在这人头上之前是自己思量过的,今天来的都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今天还是余瑾年的寿宴,所以余瑾年和余夫人都不便发难,说到底就是言语上的小事,要是较真了反而会落得个小肚鸡肠的坏名声,但如果他们不反击人家会觉得余恒没有地位若是将来再遇到了还是依然会指指点点,所以她出面是最好的。
一来她本身就是个小女子,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女子计较本身就失了风度,二来而且大家看她在那边教训这个男人余家二老没一个出来阻拦的就知道她这么做是被余家默许的也就知道余恒不是他们所能惹得起的。最后余瑾年出来打圆场,所以即便大家心里知道这件事情是余家二老所默许的,可也挑不出什么理来。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沈小婉清楚的知道余瑾年在上海滩的地位,倘若是余瑾年的影响力没有那么大,那么她也不敢这么冲。
事情当然不会这么就结束了,第二天,姜旺带着他那个鲁莽的儿子上门道歉,还带来鞭子,说要是余恒觉得不解气的话就拿鞭子狠狠的抽他,那对小夫妻是真的被吓到了,来道歉的时候完全失了当日的威风,特别是姜旺的儿子,一米八的大高个子竟然紧张的瑟瑟发抖,看起来也是挺搞笑的。
一百一十五章
经过那一晚的争执之后,陆洐回家的时间是越来越晚,通常回来的时候大家都吃过了晚饭,回了房间就是背对背睡觉谁也不理睬谁,这样的氛围又持续了好久。
对于陆洐和沈之华之间的异常氛围,除了他们自己整个陆家就只有沈小婉知道,在别人的眼里他们依然感情笃定。
原本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沈之华也慢慢的就习惯了,可这天陆洐居然带着素心回了陆公馆,见到素心的那一刻,陆老爷陆夫人的脸色都变掉了,很明显他们是都知道素心的存在的。
素心和冯莺莺在文轩书院就是认识的,所以冯莺莺很热情的招呼她,但被陆夫人用眼神拉了回去。
饭桌上陆洐对素心很是热情,一会儿帮她加菜一会儿两个人交头接耳,看起来就像是一对恩爱新婚夫妻,陆家二老一言不发,知道素心的除了冯莺莺以外都神色紧张的看着沈之华,不知道素心的,见氛围紧张也随着神色凝重,同陆洐和素心的甜甜蜜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突然,陆老爷重重的摔下饭碗站起身来“陆洐,你跟我过来。”
陆洐俯下身子和素心交代了两句就跟着陆老爷走了。
陆老爷和陆洐一走,冯莺莺就活跃起来,夹了一块白斩鸡到素心的碗里“素心姐姐,算算时间,我们好久都没见面了,一会儿吃完了你先别走,我们姐妹两个叙叙旧。”
还不等素心回应,陆夫人把筷子重重一摔“我们家侧室什么时候可以上桌吃饭了?”陆夫人刚刚说完陆老爷的姨太太林氏尴尬的站了起来然后走到紫苏的身边开始帮大家布菜,冯莺莺也心不甘情不愿的站了起来,学着林氏的样子给大家布菜,紫苏看到这个明明和她身份差不多却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冯莺莺被夫人呛了声十分的得意。
陆夫人看看沈之华道“之华,多吃点,你看看你,最近都清减了好多。”
沈之华微微颔首。
事实上陆洐要是想要纳个妾室陆老爷和陆夫人也不是不赞成,能给陆家开枝散叶陆老爷陆夫人是乐见其成,并且他们也知道要是收妾室那就不可能再是什么大家闺秀,但最起码是身家清白,就是像紫苏这样的丫鬟出身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可怎么偏偏是个青楼妓馆里出来的女人,家里有一个已经是闹得鸡飞狗跳了,这还没清净几天呢这一向最让人省心的二儿子又给找回来一个。
退一千万步来讲,不追究她的出身,偏偏还是这个女人,当年陆洐和这个女人的事情,把陆家闹得鸡犬不宁,其严重的程度几乎要比这次陆丰和吴若男离婚还要大。
那时候陆洐的生意才刚刚起步,有一日在文轩书院应酬就看上了这个女人,当时没有少在她身上花钱,陆家当时虽说不如现在,但也算是家境殷实,一般的公子少爷年少荒唐也是有的所以他们也并未放在心上,但陆老爷依然是好好的教育了他一通,接下来他消停了好一阵子,没过多久他一本正经的找陆老爷谈事,原本陆老爷还以为是工作上遇到了什么困难,可没成想他居然提出要给素心赎身。
陆家从他往上数五代,虽然没有什么做大官的,但是从来没有人干这种娶妓女为妻的荒唐事情,陆老爷当然是不会同意的,原本以为陆洐也就是图个一时的新鲜,过一阵子就过去了,哪知道他直接收拾了行李就住进了文轩书院,未成家的公子哥常年住在这种腌臜的地方被人知道了还有哪的大家闺秀愿意嫁给他,于是陆老爷带着一众家丁去文轩书院绑人,可文轩书院是什么地方?这可是上海滩权贵们最喜欢去的地方,看似是一个妓馆,可实际的力量却不容小觑,所以陆老爷去了几次也只能是铩羽而归。
为了逼陆老爷同意他们的婚事,陆洐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故意谈崩了好几个大订单,陆家这么多年来经营的口碑差一点就被陆洐所毁掉,后来陆老爷不得不在公司公告,解雇陆洐。
事情的转机是陆洐手上的钱用光了,没有了钱自然就不能在文轩书院再住下去,走之前他和素心约定好了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非他不嫁,陆洐决定了,和陆家断绝关系,然后靠着他自己赚到赎金再风风光光的把素心取回来。
陆洐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以前在陆氏的时候,刚刚进入公司就谈成了别人花了三个月都没有谈成的大订单。但就算他是天纵之才也苦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陆氏风生水起那是因为有雄厚的资金作为支持,而现在呢,他是身无分文单枪匹马所以做起事情来是由为的艰难,好不容易生意慢慢的上了轨道,正当他热火朝天的创业的时候,各大报刊开始争相报道上海滩布业大王谢虎和文轩书院花魁的风流韵事,再后来就是报道那天价的聘礼和浩浩荡荡的车队。
看到报道后的陆洐彻底崩溃了,一时间事业也荒废了,人也荒废了,陆家的人花了好久才在一个不起眼的酒肆里头找到了他,又花了好久才走出了那段阴霾,所以这个女人在陆家一直都是最高的禁忌,所有的人都守口如瓶不得提起。
现在陆洐又把这个女人带回来,至于陆家二老来说这绝对是五雷轰顶的打击,他们看到这个女人就会想起陆家过往最不堪最黑暗的经历,也难怪陆家人的反应会如此之大。
然而此时,素心依然是面不改色的坐在餐桌上优雅的用餐,似乎外界的纷纷扰扰都与她无关,她们在文轩书院从小就被训练在各种场合该保持的仪态以及遇到各种人应该如何反应,怎样保持高贵优雅的外表,所以这一切对她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可越是看着素心的不为所动,陆夫人就越是来气,常年以来大家闺秀的教育和素养告诉她,要平静,要平静,眉头还是不知觉的厌恶的皱在一起。
一百一十六
餐桌上所有的人都不敢多言语,所有的人都各怀心事,忽然就听到楼上传来一声巨响,应该是砸东西的声音,陆仲和和陆丰放下碗筷就准备往楼上跑,陆夫人厉声道“坐下!”然后冷眼看着素心“今天我们家来了客人,谁都不许走,不要失了礼数。”
语毕,陆仲陆丰只得坐下,那一声巨响后餐厅似乎变得更加安静了,安静到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否则就会显得十分的突兀,其实这个时候所有的人也都没有什么心思吃饭,多半就是做做样子会是掩盖愤怒,或是掩盖尴尬,或是掩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
见大家都不动筷子了,陆夫人优雅的拿起餐巾低头擦了擦嘴巴“这晚饭也用完了,孟姐,你去送送她吧。”陆夫人像是吩咐着一件什么稀松平常的事情一样,正眼都没有给一个素心。
孟姐走到素心身侧做了一个请的姿势,素心不为所动,侧过脸微笑着对孟姐道“我要等陆公子。”六个字,言辞简短,语气温和,态度坚定。
孟姐道“素心姑娘,时间不早了,大家都要歇下了,我,还是送你出去吧。”孟姐故意拖长了声调,并且又做了个请的动作。
素心依然不为所动,还是那句话“我要等陆公子。”神态淡然,在她的身上看不出半点的尴尬和局促,此时所有的人都已经站起了身子,不管出于什么心态,所有的人都站着不愿离开,都好奇这事态将如何发展。
这时候陆洐从楼梯上小跑下来“我已经让人收拾过房间了素心你今天先凑合一下,接下来有什么需要的就和我说,你那边的行李明天我陪你去拿。”
听了陆洐的话,素心缓缓站起,轻轻的拿起椅子上的手袋放在腰前在众人各种各样复杂的眼光里走到了陆洐的面前,旁若无人的跟着陆洐上了楼,陆夫人一屁股坐会了餐桌上,用手捂着心脏重重的呼吸着,这是沈小婉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陆夫人如此失态。
沈小婉很想走到沈之华那边拍拍她的肩膀或者是给她一个拥抱,但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她知道她的小姐是一个自尊心有多强的人,从陆洐带着素心到公馆到现在,。
之华面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经管她的内心可能已经天崩地裂,可是她的眼眸中依然是波澜不惊,要是此时去安慰她反而会让她觉得不堪。
孟姐扶着夫人回了房间,素心走了,陆夫人走了,那么大厅里也没有什么能够吸引众人驻足了,于是乎大家三三两两的散开各自回各自的房间休息。
这天陆洐还是回自己房间睡觉的,他背对着沈之华丝毫不知道她身侧的这个女人流的眼泪已经浸湿了枕头。
沈之华已经知道她是在意陆洐的了,她也感觉到陆洐在外面有人,她也听过关于素心的肢零片碎的故事,拼拼凑凑她也知道了个大概,可真的见到了还是不一样的,她尽可能的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颤抖,让自己呼吸平顺,她做的很好。
第二天一大早,陆洐就带着素心回去去取行李,然后顺便去买一些日用品,一向工作起来命都不要的陆洐竟然为了她整整半天把公司所有的事情都抛之脑后,中午饭是在外面吃的,拎着大包小包的就回来了。
再后来的几天里,陆洐每天一回来就是钻到素心的房里,一直要到很晚才回自己房间睡觉,但他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提出要纳她为妾或者是通房丫头。
素心呢,进了陆公馆那么久活的就像是一团空气,陆洐给她找了丫鬟,于是乎早饭中饭晚饭都是由丫鬟把饭食端到她的房间,陆夫人看不惯素心,所以连同素心的丫鬟她也同样的看不惯,但这丫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每次都等大家用完了餐再来取餐食,对所有人也都是能避则避。
素心就这么在陆家住了好些天,陆夫人的心态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她希望沈之华大闹,把这个不速之客给闹走,一方面她又怕最后闹得和当时吴若男一样,她明里暗里的用话点着沈之华,可沈之华不为所动,依然把素心当做一团空气,于是陆夫人就对她有了那么些许的意见,觉得她管不住丈夫,当然这话她没有当个沈之华的面说,但是态度上或多或少的就不比从前那么好了。
慢慢的沈之华也习惯了素心的存在,这天陆洐同往常一样,很晚才回到房间,看到沈之华已然睡着了,他的心里有些不舒服,他把沈之华推醒开始质问她。
他说素心是他的客人,希望大家不要苛待她,说这几天晚上每次去她的房间看她吃的都是些残羹剩菜,这可不是陆家的待客之道,她作为现在陆家掌管宅子里大小事物的人应该要方方面面都照顾齐全,不能让人说陆家失了礼数。
沈之华是装睡的,但她没有想到陆洐竟然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大半夜的把她叫醒,她自嘲的笑了笑,难道她自己是什么地位她自己还不知道吗?这些天从素心房里流淌出来的高山流水般的古琴声她已经知道,她自己不过是这位素心姑娘得替代品想到自己那么认真是学习古琴她觉得自己还真的是可笑,原来自己这么久不过是在费尽了心力的模仿另一个人。
她回复陆洐好的,明天她会叮嘱下人帮素心姑娘单独留一份餐食,陆洐没想到沈之华会回答的那么干脆,于是更加的生气,两个人背对着背睡下,蓦地,陆洐开口“你最好说到做到。”
“嗯”沈之华回。
为什么回的这么干脆,为什么这样都不生气,陆洐有些颓败,他紧了紧身上的毯子不再说话,他看不懂她背后的女人为何可以如此的冷静如此的冷漠,难道她对自己就一点感情都没有吗?难道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虚有其表的仪式吗?
一百一十七章
次日,沈之华把古琴送到了素心的房间,她原本是不爱弹古琴的,要不是陆洐她这辈子都不会碰古琴,陆洐只是想要她做一个称职的替代品,如今正主回来了那么这架古琴也该回到它该去的地方了。
素心看到古琴很惊讶,她说想不到陆洐还记得,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和陆洐说过,她好希望能够拥有一架唐代的古琴,但是一来很贵二来就是唐代的古琴及其的稀少,就是有钱也极难买来,没想到后来陆洐还真的买来了唐朝的古琴。
沈之华面无表情的听素心讲述她和陆洐之间的故事,告诉自己此时此刻不能表现出一丝落寞,等素心讲完,沈之华挤出一丝笑容“只要你喜欢就好。”沈之华道。
沈之华转身欲走,素心却叫住了她“陆太太,难道你不想听听我和陆洐之前的故事吗?”
“谢谢,我对我丈夫的过去并不感兴趣。”沈之华答。
“如果这并不只是过去呢?你以为我为什么而来?”见沈之华不理睬她,她又道。
沈之华没有想到,她还没有发难素心,素心道先来向她耀武扬威起来,不过也还好了素心的耀武扬威,在素心开口之前,她还一直以为这位素心姑娘是多么的与众不同,现在想来也只不过是个寻常女人罢了,她十分气恼她不明白她怎么就输给了这样的一个女人,或许喜欢谁是真的不需要理由也没有理由的吧。“如果有未来那么陆洐为什么不纳你为妾或者把我休了去?你真以为陆洐忘记了当年的事情吗?你真觉得陆家都是傻子吗?”
“你认为名份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吗?就比如你现在已经是陆太太了,可是这家古琴不还是我的吗?我出身低贱,所以我素来就不相信什么名头,只要对我好,爱我,有了实在何必要那些个虚名。”素心道。
虚名,这两个字就像是一把利剑直直的刺入沈之华的心脏,她原本正在往外走的脚步顿了顿“虚名也好,实在也罢,现在我是这里的女主人,不用看人脸色行事也不用担心会被人驱逐,我有儿子有丈夫,宅内的大小事宜需要经我的首肯才可以进行,有比如说你房间里的古琴,我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这就是你说的虚名。”说完沈之华打开房门从容的走出房门,转身,关门。
关门的那一瞬间,她捂着胸口吃痛的换了一口气,此刻的她太明白吴若男的心情了,但是她同吴若男不一样,她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出了感情除了孩子,沈家和陆家之间的合作是千丝万缕的,她从嫁过来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这是一桩婚事但也不仅仅是一桩婚事。
午饭沈之华让紫苏挑好了餐食送到素心的房间,然后继续若无其事的和大家一起用餐,其实沈之华才出月子也没多久的时间,但是因为最近这事情被消磨的瘦了好多,下巴甚至比怀孕之前还要尖,单薄的让人心疼。
沈小婉见沈之华一个人坐在花亭下对着空荡荡的草坪发呆,清瘦的背影看起来要多落寞有多落寞,沈小婉很心疼,可是她又不知道怎么做,不能告诉沈家,不能去把素心赶走,也不敢去安慰沈之华,她什么都不能做。
晚上沈小婉听到隔壁有打闹的声音,立刻往沈之华的房间跑,之间陆洐拼命的踹着卧室门,素心在后面拉着他,边拉着还边说“算了吧,算了吧,又不是什么大事。”而陆洐听到素心的劝说似乎火气更大,嘴巴喊着“沈之华,你给我出来!”
沈小婉早就对陆洐的这种行为十分不满了,现在他大半夜的带着素心到这里来叫嚣她真的是忍无可忍“姑爷你这是在做什么!大半夜的你要把所有人都吵醒吗?小姐为什么不开门你不知道吗?”
陆洐理都没有理睬她继续拍门。
紧接着陆家的人一个个陆陆续续的从房里出来赶到了这里,沈之华知道,在不开门恐怕事情要越闹越大了,这种声嘶力竭的陆洐真的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陆洐也许这样的他只会为了素心才会展现出来吧,她深呼一口气缓缓的开门。
见沈之华开门陆洐撇下大家,冲进房门,然后“嘭”的一声关上了门,留下了面面相觑的众人,陆夫人最先反应过来,她喊了两个身强体壮的家丁,把素心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连同素心一起扔出了陆公馆,素心不停的大喊陆公子,可此时的陆洐更本就听不到素心的声音。
沈小婉被关在门口,她很担心里面的情况,不停的拍着门可是没有人回应,陆夫人也是在外面不停的喊着陆洐,让他们有话好好说,陆老爷找了府里会开锁的下人过来开锁,说实在不行就把门撬开。他们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们都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此时门内突然传来沈之华的声音“父亲母亲请放心,我们会好好谈的。”
陆洐喘着粗气坐在写字桌后的椅子上“你今天去素心那里了?”
“对。”
“你和她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我把古琴给她了。”
“你说她就是个青楼出身的破落户,你还说她命不好,嫁给谢虎谢虎就破产了。你说她这种人就只配在青楼妓馆里了此余生,这些天她已经够忍耐了,为了不让你们看到她生气吃饭都不敢上桌,于是你们就剩些残羹冷饭给她,今天你倒是给她送饭了,送的些什么啊?一碟榨菜一点冷饭!沈之华,做人怎么能这么过分!”
听了陆洐的话,沈之华震惊的半张着嘴巴,片刻清醒过来后道“陆洐,我和你结婚到现在,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短了,你觉得我会做这种事情吗?我想素心的丫鬟是你给她找的,不然你问她一下好了。”
听沈之华这么说,陆洐反倒更加来气,拿上被子和枕头就出了房门“我今天去客房睡。”然后不顾所有人怒气冲冲的去了客房,门又是“嘭”的一声巨响。
陆夫人说要去找陆洐谈谈被陆老爷制止了,说谁也别去找他,省的他知道此时素心已经被我们撵走了。
陆夫人在沈之华房里说了一会儿话就离开了,陆夫人离开后沈小婉端了一碗糖水进去给沈之华喝,她记得小时候沈之华要是不开心只要喝到糖水就好了,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那天晚上她要沈小婉留下来陪她睡觉,沈小婉能够感觉得到她睡得很好,时间好像回到了遥远的童年。
一百一十九章
很快,沈正蔚带着两张从虹桥机场飞往英国的机票,出发的时间就在三天之后,本身他想要陪着小姐去英国,可是买不到回程的机票所以回来只能坐船,坐船耗费的时间太久了,如今的沈氏事事都离不开他,所以他想要不就让沈小婉跟着去。
虽然沈之华以前在英国留学,可时至今日,万事万物都在变化,从前就只在学校宿舍两头跑环境也单纯,此去身边还是多一个人照应会比较好。
从上海到英国只有三天准备行李的时间是有一些敢,但从上海到英国的航班极为稀少,如果错过了这班就要等上好久才能遇上一班,所以她们只能抓紧时间准备行李。
行李收拾起来最难的地方在于如何说服长辈,舍去一些可带可不带的东西,飞机和船不一样,有严格的限额,所以能带的东西并不多,一两身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应急的药品,再就是一些钱了。
这三天中除了收拾行李还要和长辈告假,突然说要出门,去的还是英国那么远的地方解释自然是要有的,长辈不放心自然也是要有的,所以在准备去英国的过程中对长辈的解释和宽慰才是最花时间的事情。
沈小婉在出国之前当然要去余家告知二老当然她没有说原因,只说是陪沈之华去办一点事情。
英国可以说是余家的第二故乡,所以虽然他们很诧异沈小婉这么突然要出这么远的门,可也不像其他人那么担心,余老爷还提前帮她们安排好了下榻的酒店。
听说沈之华要去英国,陆洐破天荒的在陆公馆住了三天,最后还把沈之华、沈小婉送上了飞机,一路上不停的嘱咐他们人在陌生地方的注意事项简直是把她们两个都当成了三岁小孩子一样,不知道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的人恐怕还要以为他们是伉俪情深了。
这是沈小婉和沈之华第一次坐飞机,心中不免有些紧张,特别是飞机起步的时候,机身不稳,再加上飞机快速升空所引发的身体上的不适,她们两个人都很害怕,可又不好意思发声,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从上海到英国,路途遥远,飞机时常要降落加油,就这么升升降降,慢慢的两个人也就习惯了,飞机的噪音很大,再加上气压导致的中耳肿胀,两个人交谈时几乎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所以干脆就不做交谈闭上眼睛睡觉。
因为从未去过英国的紧张,沈小婉睡着了又醒过来好几次,中途空姐会送上一些寡淡无味的餐食,勉强填饱肚子吧。
一路上沈小婉做了好多梦,都是关于英国的,她在醒来的时候听到飞机里正在播放即将到达几场的广播,此时沈之华也醒了过来正在整理着头发。
到达英国伦敦的时候正值黎明破晓的之时,站在开阔的停机坪上往远方望去,太阳在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上展露一个半圆,光线柔和而温暖,这就是沈小婉对英国的第一个印象。
从伦敦到牛津市需要坐火车,这个时候最早的一班火车还没有发车,余瑾年安排来接机的是一个长胡子的英国中年男人,非常风趣幽默,缓解了沈小婉初来乍到的紧张,接了沈之华和沈小婉先到酒店用餐,然后稍作歇息,时间差不多了就驱车将他们送到了火车站。
她们在飞机上睡的已经够久的了,所以在火车上就毫无睡意了,坐在窗边看着广袤的大地各色的景观迅速的往后退去,听着火车发出机械运动的声音,鸣笛的声音,也十分有趣。
到了这里就没有什么中国人了,她们至于这里就如同洋人至于中国,路过的英国人都会忍不住的往这边多看两眼,这让沈小婉有些不自在,但又不能说什么,只能把目光望向外面,不注意车厢里各种各样的眼光。
到达剑桥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一个穿着优雅知性的女人站在站台上举着欢迎沈之华沈小婉的牌子,她们即刻就知道了,这是余瑾年安排的人,英国人带着她们在酒店办好了入住,并且告诉她们这几天她会一直住在她们的隔壁,如果有什么需求直接敲门就可以了。
这个人不同于在伦敦时见到的那大胡子的伦敦人,她更加的谨慎说话起来也更加的客气,这种感觉就有点像宋妈,估计她极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管家或者是类似的职位。
一切落定后剑桥人开车带她们找到了苏秀华现在住的地方,到了地方后沈之华让剑桥女人先回酒店,到了晚上八点钟再来接她们。
开门的是苏秀华在英国的管家,一个有些发福但看起来十分和善的剑桥女人。
宝琴宝蕊听说沈之华和沈小婉来了开心的不得了,连蹦带跳的就出来了,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是一天一个样,才几个月不见就好像长大了好多,如今已经能够牙牙学语了,孩子年纪还小,语言体系还没有建成,一会儿冒出来个中文单词一会儿冒出来个英文单词有意思极了。
苏秀华没有想到她们两个这么快就到了,瞬间感到自己有了倚靠觉得踏实多了,她自己下厨做了中餐,很简单的五菜一汤,六个大人一个小孩都吃的很开心。
用过晚饭后大家坐在沙发上,苏秀华才开始讲述她和沈凌峰的事情,沈凌峰喜欢上了一个建筑系的女大学生,中国人,她见过长的算不上漂亮但是十分的清秀,现在沈凌峰一心想要和那个女大学生再一起,为了这件事情已经回来闹了好几次离婚,她不想离婚,沈浩还那么小,沈浩不能没有父亲,她也不能没有丈夫。
现在沈凌峰已经不出现了,所有关于离婚的事宜都是在委托一个律师在办理,这个律师每天都会上门来要求苏秀华签字,她现在每天只要是听到敲门的声音就会感到害怕。
沈之华想到她的丈夫陆洐,不禁感叹她们姐妹俩的命运还真是相似,她问管家要了沈凌峰在英国的电话,说明天她打电话给沈凌峰,看他还出不出现!
许久不见,要聊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感觉才说了一小会儿的话就到了八点,剑桥人的车子已经停在了门口,沈之华表示她们不会这么着急的走,还有的事情往后有的是时间聊,让苏秀华好好休息,就上车回了酒店。
一百二十
余瑾年为她们安排的酒店十分的不错,沈之华和沈小婉住在一个套间里,套间很大,布置很华丽,让人有一种住在皇宫里面的感觉。
听说沈之华来了英国,沈凌峰很快就赶到了她的酒店,他当然知道沈之华是为何而来的,但是能够在英国看到自己的妹妹是一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
沈凌峰说要带着她们四处转转,还说了一些学校的趣事,并且想要介绍一个很不错的女性朋友给沈之华认识,还说沈之华一定会喜欢他的朋友。
相比于沈凌峰的顾左右而言他,沈之华就要直接很多,她直接表明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且她代表老爷夫人都不同意他这么做,当沈之华谈到了他和苏秀华之间的事情后沈凌峰就变得很强硬,他表示那是封建社会对他的荼毒,他要摆脱这种不人道的束缚,说的都是冠冕堂皇的大道理还让沈之华理解他。
看着沈凌峰一副受害者的模样,沈之华真的不想有这么个混账的哥哥“那你当时为什么答应这桩婚事?”沈之华问。
“因为父亲用不让我来留学威胁我,大丈夫志在四方,如今的中国百废待兴,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我要学习西方的技术,将来为祖国做贡献,远的不说,就说雷宇辰,他兴办医院,为治不起病的穷苦百姓减免医药费,这些都是我们这一辈人该做的事情啊!”沈凌峰说的意志昂扬,一副全然忘我的模样。
“苏家有多保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和苏秀华离婚,她再带一个孩子,你不是要她的命吗?”
沈之华强压这心头的怒火和沈凌峰交涉,然而沈凌峰全然不买账,说孩子可以让父亲母亲养着,绝对是不会亏待了的,可以让苏秀华从新嫁人,在国外离婚再娶再嫁的已经比较普遍了,他还让沈之华好好劝说苏秀华,让她不要太过执着。
就在他们在酒店谈的焦头烂额的时候,沈之华打电话过来了,刚刚确认,她有怀孕了。
得到这个消息沈凌峰懊恼极了,他知道一定是那次他喝多了酒去苏秀华那里,明明是想要和她谈离婚的事情的,可在酒精和荷尔蒙的作祟下,他和苏秀华又发生了关系,他暗自咒骂,酒可真不是个好东西沈浩的到来就是因为一场醉酒,此时他深深的觉得对不起他的那位同学。
沈之华得知苏秀华又怀孕了,就更加不赞同他们离婚,可沈凌峰竟然要她转告苏秀华,让她把孩子拿掉,沈之华知道她的哥哥是个荒唐的人,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会如此的荒唐!
沈之华因为对沈凌峰说出来的话过于震惊而愣在了那里,沈小婉听了这么久实在是忍不住了,她道“二少爷!打胎是损阴德的事情啊!而且打胎是有生命危险的,我之前听说上海滩有一个歌星就是打胎死掉的!”
哪知道沈凌峰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有人睡觉还会死掉呢,有的人什么都不做站在大街上也会被楼上掉落下来的花盆砸死呢,现在都什么世代了,人哪有什么轮回哪有什么阴德,都是人凭空想象出来的。”
沈凌峰虽然喜欢玩,性格更是放荡不羁,可是他对父母孝顺对朋友仗义,有时候甚至有些悲天悯人之心,可没成想对起自己的妻子确实如此的无情。
沈之华知道关于这件事情,在她这位冷血无情的兄长身上是完全没有什么出路了她于是就不再谈关于离婚的事情,几个人吃了一顿饭,传达了关于沈家二老的嘱托,然后再由沈凌峰带着大家在剑桥市转悠了一圈,在公园散步的时候还撞见了他的那位女朋友。
沈凌峰的新女朋友果然就如同苏秀华所说,要说她是美女恐怕牵强了一点,但是整体看起来确实很舒服,谈吐得体也很有朝气,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和她一群朋友坐在草坪上谈论着些什么,那种眉飞色舞挥斥方遒的样子,沈之华也许有些知道她的二哥为何会对她动心了。
后来沈之华打听到,沈凌峰的新女朋友是北京人,家中是做药材生意的,年龄大概在二十三四样子,因为喜欢建筑而国内建筑系的课程已经满足不了她的求知欲了所以就来英国留学。
也许沈凌峰的这位新女朋友才是这件事情的突破口,沈之华想。
于是不动声色的打听着他们在英国的课表,学习时间等等,然后算准了他那位新女朋友下课的时间以及回宿舍路线然后就在必经之处等着,果然没用多久在不远处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慢的走了过来,沈之华上前打了招呼并且邀请她去附近的咖啡馆坐坐,她有一些惊讶,但是她接受了这两位从中国远道而来的同胞的邀请。
坐下后沈之华单刀直入,告诉了她其实沈凌峰还有一个妻子,还有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为了照顾沈凌峰的生活,她的妻子千里迢迢的从中国赶来这里,目前他的妻子刚刚怀孕,当听到沈凌峰有妻子的时候她显得一脸震惊,当沈之华说到沈凌峰为了和她在一起要和原配妻子离婚,甚至还要原配打掉肚子里的孩子的时候,她大呼“哦!我的上帝啊!”
事末,沈凌峰的女朋友让沈之华放心,她知道沈之华的来意,之前的事情她是不知道,既然现在知道了就不能够在假装不知道了,一切都会想着美好的地方发生。
有了这几句话,沈之华知道沈凌峰的这段风流韵事算是结束了。
一百二十一
沈小婉对沈凌峰女友说的话表示怀疑,但沈之华却很笃信,她告诉沈小婉,能来应该念书的人多半都是有着自己的骄傲的,而且她把沈凌峰要求苏秀华堕胎的事情说了出来,难道沈凌峰的女友就不会害怕,害怕以后沈凌峰也会这么对待自己吗?
沈之华解释过后,沈小婉恍然大悟。
事情结束后沈之华和沈小婉两个在英国小住了一段时间,一方面设法撮合沈凌峰和苏秀华,给他们多创造机会,沈凌峰和他女朋友分手后,苏秀华一如既往的对他温柔体贴关怀备至,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缓和了好多,另一方面沈小婉是第一次出国,沈之华决定带她四处转转到处看看。
回去的时候,沈之华和沈小婉一致认为,英国的天气不错十分的舒适,英国的百货公司也很好,许多上海好不容易才能买到的东西在这边随手就可以买来,但是英国的食物真的是让人不敢恭维,沈小婉简直不敢相信,这里的人每天都吃这些又寡淡又油腻的食物。
她们原本的计划是做飞机去,乘大船回,大船不比飞机,但因为从英国到中国耗时不定,短则一两个月长则五六个月,大海上没有什么参照物,时常航行着就就失去了方向,因为海况也不可预测,加上海盗猖獗,所以余家实在是不放心沈小婉乘坐轮船回国。
他们动用了英国方面的关系给沈小婉沈之华买到了两张机票,为了配合航班的时间,所以他们延后了两周回国。
这两周时间,沈之华在英国给沈小婉买了些首饰当做嫁妆,虽然沈小婉是丫鬟出身嫁的又是个痴傻儿,不过怎么说也是沈府嫁女,余家娶亲,礼数上一定要说得过去才行。
再加上这次的英国之行,余家人对沈小婉在英国的住行处处照顾的极为妥帖,这也让沈之华慢慢的对这桩婚事有了改观,她相信沈小婉嫁过去后一定不会过的太差,甚至极有可能会比她和苏秀华更加的幸福。
经历了漫长的飞行,她们终于回到了国内,当沈小婉踏上上海土地的那一刻,她觉得整个人都踏实了,空气的味道湿度和温度,都是她熟悉的,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数都是黑色头发黑色眼睛的,这是一种无法代替的归属感。
可能是时差的缘故也可能是这几天太过奔波的缘故,沈小婉回到家后就没日没夜的倒头大睡,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天亮了,沈小婉认为,一定是英国酒店的床垫太过于柔软,让人睡得腰酸背痛的,她甚至有些疑惑,疑惑沈之华当年是如何在英国度过了这么些年了?
沈之华一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她的宝贝儿子,孩子被春桃照顾的很好,她娴熟的抱起孩子,看到久违的孩子的笑容她也不自觉的笑了起来,孩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一时间她觉得她抱着的竟然就是全世界。
现在的上海已经入秋,天气开始渐渐的转凉,马斯南路法国梧桐树的树叶落了一地,从路的一头望过去一地的枯黄,脚踩上去就会发出“嘻嘻索索”的声响,沈小婉认为这正是上海滩最美的时候。
喜服已经送到了沈家,沈夫人在沈公馆的二楼为沈小婉收拾出了一个房间,沈小婉是沈怀远的义女,亲生父母不详,所以理当从沈公馆出格,虽然一早就订了婚,可沈小婉最近才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即将嫁人的氛围。
沈小婉独子在马斯南路上走着,听着脚底传来的树叶的声音,明明是要结婚了,可为什么觉得有些悲凉,是秋天万物凋零的关系吗?这时她想起小姐在出嫁前的样子,好像也是这般的惆怅,当时她还在心里偷偷的笑话沈之华,笑话她这是富贵病,纯粹是万事无忧才会空生出这么多的悲凉,可此时的她好像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小姐当时的心境。
鬼使神差的她竟然走到了凯司令门口,这种天价的咖啡店她平常路过都会走道快一点,但今天她就是想要进去坐一会儿,到现在为止,她还是喝不来咖啡,她不明白这个满是苦涩和焦味的外国茶为什么可以买的这么贵,但是蛋糕是好吃的,就是这么小小的一个的价格居然要卖的比一只烤鸭还要贵。
吃完了甜品后她继续在街上闲逛,她好像不是很愿意回到公馆,她好像还是不愿意面对她即将嫁人的这件事情,经管她知道余恒不会像德宝那样走入歧途,不会像乔安那样别有所图,也不会像沈凌峰和陆洐那样难以捉摸,他是那么的单纯,然后她始终觉得她的心中好像丢失了什么,是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忽然之间,她想起来,她这次出来是来帮沈夫人买栗子蛋糕的,原本沈夫人是让宋妈出来买蛋糕的,可是她想要出来走走于是就代替宋妈出来了。
她又回到了凯司令,打包了一个栗子蛋糕,凯司令的打包袋看起来很漂亮,或者说看起来很贵,拎着这样的打包袋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把袋子放在人多的那一侧,好炫耀我刚刚从凯司令买了好吃的蛋糕。
当沈小婉意识到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她自嘲的笑了笑,拎好蛋糕,她径直往门外走,正在她准备开门的时候被服务员叫住了。
“小姐您还没有付钱呢!”
服务生的眼神有点不友善,沈小婉想对方多半是把她当成了吃霸王餐的无赖,她不禁无奈的笑了下,可当把手伸进手袋里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因为今天就只准备出来买个蛋糕,所以身上更本没有带多少钱。
刚刚一个咖啡一个蛋糕就几乎把钱全部花光了,她有些尴尬,但想着这手袋的夹层里说不定能有掉进去的钱就努力的翻找起来,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这个时候服务生的脸色是越来越难看,她一把抓过沈小婉手里的打包袋,回以一个不怎么友善的笑,然后话也不说一句的就要转身走开,这时候沈小婉身后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富有磁性的声音“小姐,你的钱掉了。”
余恩博修长的食指和中指里加着一张纸币,很温和的看着她,余恩博总是和她针锋相对,这种没有敌意的余恩博一时间让沈小婉愣住了,好像是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小姐,你的钱掉了。”余恩博重复。
反应过来后的沈小婉知道这是再帮她解围,她取了钱递给了服务生,拿回了蛋糕,或许是服务生觉得刚刚自己的态度实在是不好,为了表示歉意她一路把沈之华送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后,沈小婉刚想对余恩博道谢,余恩博就转身离去,这样的余恩博实在是有些奇怪,今天的马斯南路上几乎没有什么,在一片落叶中余恩博的背影显得有些落寞,沈小婉目送他离开,很快身着驼色风衣的余恩博就同这满地的梧桐落叶融为一体,不见了踪影。
一百二十二章
沈小婉结婚这一天,沈府上下张灯结彩,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嫡小姐出嫁的规格来置办的,关于沈小婉的嫁妆除了沈之华的精心准备以外,陆沈两家也各自出了一份力可以说是体面极了。
陆家是典型的洋派家庭,所以婚礼办的当然是纯正的西洋婚礼,教堂、花童、音乐、草坪、白纱、捧花、舞会……一个都不能少。
这一天沈小婉过的十分的恍惚,随着音乐的起伏,牧师的话语,她似乎看到了二十多年前她被送进沈府的场面,好像看到了她、小柔、德宝还有阿德半夜一起在厨房偷东西吃,然后他们慢慢长大,最后物是人非,好像冥冥之中一直有一双无形的巨手一直掌控着她她变成了今天的沈小婉。
“无论他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他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他永远在一起吗?”
牧师的话把沈小婉拉回现实,她扭头看向此刻西装笔挺,眼眸中散发出与他年龄几不相符的纯洁和清澈的余恒莞尔一笑。
“是的,我愿意。”沈小婉道。
婚礼很顺利,余恒全程都十分的配合,这一点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关于余恒最近的改变,余家人都十分的欢喜。
可余恒穿的再成熟,内心住的还是一个小孩子,晚上送完所有的宾客回到房间他竟然还吵着要玩玩具,但是吵着吵着就睡着了。
往后的日子里余恒和沈小婉的关系也几乎同从前没有任何变化,只不过是从偶尔见面变成了每天见面,相处的方式依旧是在一起像两个小孩一样的做游戏。
其实真正嫁进余家之前沈小婉还是有很多顾虑的,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如何同余恒相处,当初她同意这门婚事只不过是为了害怕陆沈两家要是不答应,余家会对他们不利,她是为了报答小姐的知遇之恩才答应下来的婚事。后来也是确实被余恒的天真善良所感染了,可是要把他当成自己的丈夫,沈小婉实在是还没有做好准备。
余恩博最近怪异的很,从前他见到沈小婉总是充满了敌意,最近呢态度确实友好的不得了,只不过见到的机会是少之又少,沈小婉还记得她没有嫁到余家来之前,她几乎每天好像都会偶遇余恩博,反倒是嫁进余家后,好多时候连吃饭的时候都碰不到余恩博了。
听说安慧最近又回陆华公司工作了,后来沈小婉在街上碰到过一次安慧,穿着打扮和过去都大不一样了,过去的她总是穿着淡色的洋装,蕾丝、飘带、泡泡袖,看起来很是温婉甜美,可现在呢是一身干练的通勤装,一头利落的短发,漂亮依然是漂亮,但多了硬气。
安慧看到沈之华后很大方的打招呼,感觉她心情好的不得了,后来在陆家听紫苏说她离婚了,或者说是她被休掉了,至于什么原因到时没有人知晓,只知道她现在一个人住在石库门那边。
关于公司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陆仲都会同紫苏说,所以关于安慧的故事,紫苏大概知道一点,很长一段时间里关于安慧离婚这件事情就是她的谈资,每当说到安慧她总是一脸惋惜的样子,说她可怜,娘家没落了夫家也不要她了。
大家都知道这些话一半她是在说安慧,一半则是说给李淑媛听,她希望看到李淑媛的慌乱,可是很明显她的算盘打错了,李淑媛压根就没有理睬她。
就在最近陆丰又准备纳一房姨太太,这次的准姨太太可不是什么青楼妓馆的头牌妓女,是在街上遇到的卖身葬父的孝女。
那天陆丰和市长的儿子约在凯司令,可是对方临时有事没能过来,他在凯司令等了整整三个小时才等到了市长家的下人过来告知说他们家少爷临时有了重要的事情,陆丰心中满是怨气可不能发作只能和颜悦色的和这个下人说没关系。
这一天什么事情也没办成,想想陆洐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再想到自己都这么大的年纪了居然还在官场之外徘徊,内心很不是滋味,于是就在走走逛逛,散散心。忽然他看到不远处有好多人围在那边,平时他也不爱看热闹的,可那天就是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一看是卖身葬父,顿时觉得有点晦气,他转身欲走,结果正好撞上了满满抬头的姑娘的眼睛,那是一双含满了泪水,似乎随时都会滴出泪来的大眼睛,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有摄人心魂的能力,陆丰就这么愣愣的站在那边,那一瞬间他觉得他们似乎在就认识!也许在前世他们就认识!于是他给了她父亲的丧葬费,之后就把她接回了家。
孝女虽然家境不好,但是出身清白,卖身葬父,说明她重视孝道,相比于冯莺莺的出身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了,所以陆夫人对待她要比对待冯莺莺好上千百倍,现在冯莺莺表面上对这新来的妹妹也是好的不得了,因为一来孝女守丧期间是不能嫁娶的,所以在此之前她更本算不上威胁。
眼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在孝女结束孝期之前怀上陆丰的孩子,有了孩子以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陆丰没有正妻,唯一的孩子还被前妻带走了,她要是有了孩子陆夫人必定对她刮目相看,要是能顺势抬成正房,其他的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给她一个正妻的名份,她可不介意她有几个妹妹。
就像李淑媛,她就是在懦弱,再不受宠,在不中用那又如何,她还不是可以高高在上的压紫苏一头,冯莺莺这么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