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真没看出伏笔(为宁缺毋滥大佬万赏加更)
陈天弘在键盘上敲击了最后一下后,给word文档点击了保存,他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长期坐着不动码字很伤腰的,所以他们这些作者每写一段时间就会稍微活动一下。
努力了2个多小时,答应给大佬写的故事已经完成了,确切的说是写完了第一个结局。剩下的两种结局,陈天弘今晚暂时不打算写了。
他有些累了,下午在游乐场的时候精力耗费的有点大,就先上传第一种结局吧,不过这也有三万多字了,算是一个短篇小说了。
简单的活动了一下,陈天弘又坐了下来,他并没有登录青橙文学网的作者账号,而是打开了文学论坛,这个故事就发在论坛好了。
找到青春文学分组,把自己码的稿子复制粘贴,然后把帖子的标题写上这个故事的名字,陈天弘点击了发帖。
发帖成功后,他没有再去仙侠分组去看帖子,其实也不用看,肯定有很多人在吐槽他。陈天弘直接躺床上休息去了,早点睡,早点起,明天还要努力码字更新凡人。
......
凌晨四点,这个时间点是人最疲惫的时候,也是精神力最难以集中的时候,能在这个时间段里还在坚持工作的人可以说是最值得敬佩的人。
在距离金陵市几千里外,几间孤零零的小屋坐落在一片戈壁滩上,在冷风肆虐的风中显得是如此的荒凉。
其中一间小屋里亮着微黄的灯光,一位身披厚重军大衣的男子正在蜷缩在椅子上,男子看上去年龄得有三十多岁了,脸庞又黑又粗糙,头发不油腻,却到处翘着,手上的肌肤也仿佛被风干的腊肉一样。
这名男子名叫毛一峰,他的真实年龄才25岁,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是被周遭的环境影响所致。他是做工程的,不是什么领导,就是普普通通的员工。他也不是这边的本地人,而是从遥远的南方过来的。
曾经毛一峰也是在舒适的城市中工作,他放弃以往的生活选择来到荒凉的戈壁滩,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挣钱。这里的工资一个月顶得上他以前三个月,不过付出的代价就是把他从一个帅气的小伙,变成了现在的模样,说句不好听的,他现在的形象和野人差不多。
可毛一峰觉得值,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为了给他深爱的女孩子一个未来。
毛一峰深爱的女孩子就是他的女朋友,两人的恋情从高中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十年了,他们的感情很深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可结婚不像谈恋爱时候的那样只需要浪漫就够了,是需要考虑现实,首先你得有房,可房子哪怕付个首付也得好几十万,还有他女朋友家里那边还要十几万的彩礼才同意。
毛一峰也就是普通家庭,父母能供养他读完大学已经是很费力了,买房子和结婚的财力实在是拿不出太多了,只能帮助一部分,这样压力就到了他自己的头上。
“再坚持半年,就攒够买房子的钱了!明天给娟子打电话说下这个喜讯。两年没见她了,好想她啊!”
毛一峰在手机上又算了一遍自己的积蓄后,切回了手机主页,背景是他和女朋友娟子的照片。
他痴痴的看着女朋友的照片许久,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看了下手机时间已经是凌城4点半了,距离今天的值班时间还剩2个多小时。
对于这个夜班毛一峰是满腹的牢骚,说是值班看设备,在这方圆几里都没人的戈壁滩上,谁会闲着没事过来偷设备。要不是这边还有个移动信号塔,还能无聊的时候刷刷手机,不然真的能把人给憋疯。
算完了积蓄,也暂且压下了对女友的思念,毛一峰打开了文学论坛。曾经他也是一位文艺青年,平常不仅喜欢看小说,自己还写过一段时间,就是那个成绩不提也罢,扑街中的扑街。但这并不影响他喜爱文学,这也是他现在唯一的慰藉了。
目前文学论坛上的热度贴依旧是关于《凡人修仙传》的,虽然已经很晚了,仍然还有许多夜猫子在讨论,讨论凡人更新的章节,有意思的是因为凡人里面出现了神秘小瓶,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接下来的伏笔问题了。
“你们这群人真的是头铁啊!猜来猜去真够无聊的,等更新不就知道结果了。”
毛一峰轻笑了一声退出了仙侠分组,转而去论坛的其他分组看看。
这次他点击的是青春文学分组,刚点进去一个帖子就引起了毛一峰的注意。
这个帖子的标题是《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作者的ID是弘文。
看到ID后毛一峰就明白了,这个故事应该就是根据那位土豪大佬的爱情经历改编的。
前两天他也看了大佬的那个帖子,看完后毛一峰也很感慨,可也就仅此而已。他们的爱情经历前面是有点真实,到后面却像个童话,按照正常的进展,大佬不会成功,馨儿也不会等十几年。
像馨儿这么好的女孩子能有几个?
就比如毛一峰的女朋友,现在和他聊天通话都不如以前亲密了,毛一峰也知道,他不在身边,女朋友要应对来自她父母的压力,还要忙工作,有些怨言也很正常。
“唉,反正也是闲着没事,就看看弘文改编的这个故事写的如何了。希望不要太刻意迎合大佬,写成一个童话故事,那就属实太没劲了!不过看标题却像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算了,还是相信弘文吧。”
这样想着,毛一峰点进去了这个帖子。
“大家好,我是弘文,写这个故事是源于救赎大佬和馨儿的爱情经历,取材于此,不过故事却是新的,大家当成小说看就好了,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感触吧!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开放式的,我暂时写了一种。
就说这么多吧,正文在下面,同时谢谢救赎大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希望他和馨儿的爱情能长长久久,也希望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
....
“弘文这话说的感觉就不像是一个高中生,倒像是一个经历过很多事情的成年人。”
毛一峰略过这段话,看向正文。
.....
“下午凌一尧给我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件婚纱,她问好不好看,我说还行。
她说:“初五举办婚礼,和我们以前想象得一样,有鲜花拱门,有红地毯,有白婚纱黑礼服,就是没有你。”
我说:“要不要我去凑个份子?”
她半天之后才回复说:“不用了。
......
第二句话看的毛一峰差点破防,他和女朋友曾经无数次商量过婚礼,他们所想象的婚礼场景和这句话写的是一模一样。
“这开篇就直接交代结局了?女主人公要结婚了,新郎却不是男主人公?”
“不对,大佬和馨儿的故事是圆满的,弘文再怎么改编,这个结局应该不会变吧。”
毛一峰接着往下看。
.....
“2001年的夏天,我十六岁,正在读高中。即便是夜晚,气温仍然高得令人辗转反侧,黑漆漆的夜晚满是室友们翻身和叹息的声音,而我咬着小电筒,蒙着一条薄被单,写下人生中唯一的一封情书。”
.....
男主人公是来自农村的吕钦扬,故事是以他的口吻叙述的,他在16岁的高中时期喜欢上了女主人公凌一尧,在经过一番有些小浪漫的追求之后,成功和了自己的“女神”凌一尧确定了恋爱关系,从此开启了与之快乐和痛苦并存的十年爱情长跑,直至最终败给了家庭败给了现实。
三万字不多,以一个正常人的浏览速度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就看完了,而毛一峰却整整看了将近两个小时。
从刚开始他看的满面春风,时不时的还发出笑声,接着笑声就没有了,脸上浮现的是却是温馨,再接着,他看的是脸色沉重,一只手紧紧的握成拳头,另一只手把手机攥的很紧。
直到他看到最后。
....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比你们任何人都无法自拔。
老是梦见白蒲高中那条河;
梦见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走下桥头;
梦见她站在阳台上忧虑地望着远方。
但那又能如何,我现在一想起她,只记得她从十五岁到二十四岁的模样,却想不起来她如今着了粉黛之后的相貌。
......
昨天是家乡风俗里迎财神的日子,而今天是送财神的日子,漫天的璀璨烟火,其中便有为祝福她的未来而怒放。
正月初五,情人节,故人着新衣,嫁作他人妇。
这只金箍,先戴为敬。
......
最后的两句话,让毛一峰直接泪流满面,最终还是没能敌过现实啊!这里面的吕钦扬和他的经历非常像,两人都是在高中的时候遇到了心爱的女孩子,都是度过了美好的青春时代,然后大学...最后到社会。
而在进入社会后考虑的就不止是爱情,是生活的压力,是柴米酱醋。为了给心爱的人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们都是选择了去拼搏,男主人公吕钦扬在工地上磨难,让毛一峰看的代入感极强,他也是做工程的,也是在戈壁滩.....
“我要回去,我要回去见娟儿,我不想像吕钦扬失去凌一尧一样失去娟儿.....”
毛一峰仿佛失了魂一样走出了小房间,他看向了南方,那里是娟子所在的地方。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人的名,树的影
清晨,苗明杰从睡梦中醒来,他睁开双眼的一瞬间就感觉出了不对,本来躺在他怀里柔软的躯体不见了。
“馨儿!馨儿!”
苗明杰起身着急的呼喊,穿着睡衣就跑出了卧室。
他和馨儿昨晚才从姑苏市回来,是回来准备婚礼的。自从那天两人互诉衷肠思念之后,他们就去了馨儿叔叔家,见了父亲。
当时苗明杰心里还挺忐忑不安的,生怕馨儿的父亲不同意,毕竟当初的事情全是他的错,害的馨儿蹉跎了十几年。
事实也是如此,馨儿的父亲见到苗明杰,抄起板凳就把他给打出去,得亏被馨儿给拦住了。
接下来苗明杰非常诚恳的认错道歉,并保证自己下半辈子一定对馨儿好,馨儿也是在一旁劝解自己的父亲。
最终这位老父亲也只能无奈的同意,一来苗明杰说出了自己的情况,已经有能力给馨儿幸福,他也是找了自己女儿十几年,二来也是女儿的意愿很强烈。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
“明杰,你醒啦!正好快去洗漱一下!吃早餐了,我们。”
听到呼喊声后,馨儿端着一盘煎鸡蛋从厨房里走出,她起这么早是在准备早餐。
看到馨儿还在,苗明杰这才松了口气,他现在恨不得馨儿一刻都不要离开他的身边。
回房间穿好衣服,简单的洗漱了一下,苗明杰坐到了饭桌旁。
饭桌上的早餐不是多丰盛,两碗小米粥,几个包子,一盘煎鸡蛋,还有两碟小菜。比苗明杰以前的早餐标准差远了,可这是馨儿亲手做的,别的不说,就这温馨的感觉是苗明杰许久不曾体会到的。
“馨儿,有你在真好!”
苗明杰由衷的说道。
“傻瓜!我以后一直都会在的!快吃饭吧。”
馨儿温柔的一笑,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从前的时候。
“好的!”
苗明杰答应了一声,他习惯性的又掏出了手机,吃饭看小说他都养成习惯了,得亏馨儿还在他没有拿酒。
馨儿看到后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吃饭看手机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但算了....男人嘛,不能给他加那么多条条框框,生活习惯上还是让他过的舒心一点好。
苗明杰打开青橙app,发现无论是《雪中悍刀行》还是《凡人修仙传》,两本书都没更新。
于是他退出去又打开了文学论坛,刚一进去,就发现当前的热门分组,竟然是青春文学排在了分组第一。
“什么时候青春文学的热度这么高了,难不成又出热闹的事情了?”
苗明杰好奇的点了进去,一个帖子高高的挂起,帖主的ID赫然是弘文。
“与我长跑十年的女友今天就要嫁人了!这应该是弘文给我们写的故事吧,可这故事名字太长了。”
“明杰你说什么?”
馨儿也听到了苗明杰的自语声,就是听得不是很清楚。
“馨儿,你去文学论坛青春分组看看,弘文答应给咱们写的故事他已经上传了。不过这个故事的名字看的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好故事,好像是个悲情的故事,嗯?三种结局?我说那!”
苗明杰已经点击进去了这个帖子,也看到了正文前的话。
闻言馨儿也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她是没有吃饭看手机的习惯,不过女人嘛,都有好奇心,特别是和自己有关的故事。
.....
“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条件很简单,早餐是熬一小锅米粥,一小碟肉松,还有两个煮鸡蛋。我们约定谁先醒谁先去做,但每次都是她先醒,我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是那么容易自然醒的人,可是我又从来听不到闹铃声。
后来我才知道,她把闹铃调成震动,把手机垫在枕头边缘,这样她就可以早起做饭又不把我吵醒。
“白痴,手机会有辐射的啊!”我埋怨道。
她说:“我就是喜欢喊你起床吃早饭呀!”
她那得瑟的模样,就像幼儿园里得了小红花等待表扬的小朋友。”
.....
苗明杰很快就看到了故事的中期,这一段日常生活片段的描写,让他想起了馨儿以前的日子,那时候馨儿也是这样,每天早上起来准备早饭。
他也和故事里的吕钦扬一样疑惑,为啥总是馨儿比他起的早。
“馨儿,以前的时候你也像凌一尧那样把手机闹钟调成震动放到枕头下吗?”
馨儿闻言疑惑的抬起了头,她看的比较慢,还没有看到这一段。
“我是说咱们以前,为啥早上你都比我早醒一步那?就像今天早上也是这样....我还没醒。你就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咯咯,你说这个啊!因为我爱你比你爱我早一点啦!看故事吧,这个故事弘文写的不错!挺真实的,有些片段还真和咱们以前的生活能对上。”
“我爱你比你爱我早一点....”
这话听得苗明杰心中一暖,爱怜的看了馨儿一眼后,才低头继续看手机。
十几分钟后。
“弘文!过分了啊!这个家伙的老毛病又犯了!最后结局写的啥嘛,新人嫁做他人妇。两人竟然没有在一起,气死我了!不行,我去群里找他,这个结局我不能接受!”
苗明杰非常不爽的登录了TT号,在群里直接@弘文。
【此心安处是故乡】:弘文,睡醒了没,抓紧写另外两种结局去,你这个结局我不能接受!我和馨儿最后没在一起吗?
【水滴】:大佬你也看到那个故事了?结局太让人难受了!
【大猪蹄子】:大佬说的好,弘文真的太过分了,一早上就让人看的心情不好!亏他还说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自己写的故事结局都不圆满。
【三生三世】:@弘文!出来改结局,大佬都生气了!我们都生气了!吕钦扬和凌一尧那么努力为什么还不能在一起,我们还能相信爱情嘛!
【都是渣男】:姐妹们别急,弘文不是说了还有两种结局嘛,肯定有一种好的,不过当前的结局我也不能接受。
【我真不是钢铁直男】:我倒是觉得这个结局是最符合这个故事的,现实中哪有那么多圆满结局。就比如我和我的前女友,她说要减肥....
后面的话钢铁直男的话没有继续打出来,被管理给禁言了。没人愿意听他的那个绕口令。
.....
馨儿这个时候才刚刚看完故事,她也是一脸的忧伤,不过她倒没有多么气愤。
虽然这个故事的结局虽然不圆满,却基本是正常的走向,因为成年人的爱情总是包含了很多无可奈何与妥协。
像她和苗明杰这样最后又能走到一起的例子,估计全国都找不出几个,多数的情侣还是像吕钦扬和凌一尧这样各自放手,无奈的对现实妥协。
馨儿缓缓的起身走到苗明杰身边,轻轻的把脑袋靠在了苗明杰的肩膀上。
“明杰!弘文这个故事写的真好,仅用短短的几万字就把吕钦扬和凌一尧十年多的爱恋写的如此真实。从十六岁到二十七岁,从青涩的年少时光到成熟奔波的青年时期。
唉,这就是恋人分离的痛苦啊,吕钦扬不知道凌一尧有多需要你,而凌一尧也不知道吕钦扬有多心疼她,两个人都用自己的方式爱着对方,看的我好有感触啊,老天对我们是眷顾的,我们以后好好珍惜彼此好不好。”
“嗯,一定的!馨儿,你很喜欢这个故事的结局吗?”
苗明杰抚摸着馨儿顺滑的发丝,语气轻柔的问道,如果馨儿喜欢的话,他就不逼着弘文写其他结局了。
“当然不是,有感触是有感触,可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我希望故事里的吕钦扬和凌一尧也能像我们俩这样能有个好的结果。”
“好!我马上催他起来改结局!这个家伙在群里还不说话,等着,我找人要他的手机号!再不起来我就用钱把他砸起来。”
苗明杰像个小孩子似的在馨儿面前表现。
刚刚他在群里还只是例行的催更,不过既然馨儿都说话了,他自然就要下大力气了。
陈天弘现在的身份已经曝光,以苗明杰的能力找人要到陈天弘的联系方式并不难。
馨儿白了苗明杰一眼。
“明杰,别瞎闹!弘文还是个孩子,你再吓到他!我们再等等就是!对了,等他说话了,你帮我问问最后结尾那句“这只金箍,先戴为敬,是啥意思?
总觉得这背后应该有一个故事,可没听过呀!”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弘文你在搞心态
陈天弘是在一阵扑鼻的香味中醒来的,而且百分之百是他爱吃的可乐鸡翅的味道。
“最烦做梦梦到好吃的了,梦里吃的很香,醒来却发现自己吃的是空气。”
陈天弘嘟囔了一句,想翻身继续睡觉,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扑鼻而来的香味是越来越浓厚,浓厚的好像可乐鸡翅就放在他鼻子下面一样。
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是老妈柳燕红的。
“老陈,你去看下天弘醒了没,这都马上12点了,喊他起来吃饭了。”
接着也是熟悉的脚步声,是老爸陈志德的。
“老爸,老妈,你们什么回来的,咋也不提前打个电话!我好去接你们啊!”
陈天弘从床上坐起,此刻他终于发现原来是老爸老妈终于从北方回来了,也对,就算是做梦也不会嗅到可乐鸡翅的味道,怪不得味道这么熟悉。
“我倒是想给你打,你妈说让你多睡会,结果大包小包的都是我一个人拿回来的。臭小子,以后开空调的时候记得把卧室门关上,我和你妈回来时一看,好家伙,你敞着门开空调。”
陈志德没好气自己儿子一句,太浪费了,而且容易感冒。
“知道了,可能忘记了。”
陈天弘挠了挠头,昨天他码完字就躺床上休息了,还真没注意有没有关卧室门。
“行啦,臭小子,抓紧起来吃饭吧!你妈可是做了你最爱吃的可爱鸡翅。”
“嘻嘻,早就闻到了!”
陈天弘乐滋滋的开始起床,一个人在家固然自由,可万般美好,都不如亲人在的温馨。
......
在陈天弘享受着可乐鸡翅的美味时,文学论上和TT群里有无数的粉丝读者都在找他。
等着《凡人修仙传》更新的粉丝倒还好,他们主要是想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对神秘小瓶这个金手指的设定有些好奇。
大部分的人还是对文学论坛上吕钦扬和凌一尧的故事很不满,大家都想看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虽然他们心里也知道,当前的结局其实蛮真实的。可大家在现实中已经很累了,谁也不想看个故事也看的不随人愿,正所谓生活虐我千百遍,我仍待她如初恋,人都还是向往美好的结局的。
吃过午饭的陈天弘这才想起来今天他还没有更新《凡人修仙传》,《雪中悍刀行》他是有存稿的,已经设置成每天早上九点定时发送。凡人因为是刚开,所以暂时没有存稿。
当陈天弘回到卧室打开电脑准备码字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是刘依菲打过来的。
“依菲啊!今天我出去不了了!早上睡过头了,下午要抓紧赶赶稿子。”
陈天弘以为刘依菲打电话过来是想喊他出去玩的,昨天他们俩在游乐场的确没玩尽兴。
“没有.....我是想让你抓紧看群,他们都在群里吵了一上午了。那个救赎大哥已经生气了,说你给他写故事,不好好写,连个好的结局都没有....”
听到刘依菲这么说,陈天弘有点迷惑,他还真没顾得上看群,醒来就去吃饭了。
不过应该不至于吧,在前世这个故事的作者给写了三个结局,他选择的这个结局是最真实地,也是在前世大家普遍能接受的一个结局,怎么到了这个世界反而不受欢迎了。
“天弘....那个吕钦扬和凌一尧的另外两个结局你写了吗?他们最后是不是在一起了啊!”
电话那边传来刘依菲弱弱的询问声,很明显她打这个电话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想问这个故事。
“依菲,结局有一个是好的,另外一个更坏....我马上写!没多少字!我先挂了啊!”
陈天弘这时候感觉到手机在他的耳边震动不已,肯定是群里的消息,大家在催促了。
挂了电话后,陈天弘也没去看群消息,直接在电脑上新建了word文档,还是抓紧码字吧!
既然依菲想看,那就先把另外两种结局写出来吧!
同时他也很好奇,在这个世界大家会更喜欢哪一个,至于凡人的更新就暂且先等等。
“还有个更坏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陈天弘的话让刘依菲有些疑惑,男女主人公都不在一起了,这结局已经够坏的了,还能有比这个更坏的结局?
不会....突然刘依菲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念头,如果她想的这个念头是真的,那....天弘肯定会被读者骂死。
“应该不会,天弘不会那么残忍的。”
......
刘文娟今天和男朋友大吵了一架,气的她午饭都没吃。她现在忽然觉得谈了十年的男朋友是越来越幼稚了,竟然因为一篇网上的小说要离职回来。
其实刘文娟也挺想自己男朋友的,两年都没见了,可为了以后的生活,为了能够顺利结婚,她也只能把这份思念埋藏在心底。
刘文娟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工作很辛苦,但都坚持了两年,就差最后半年他们就能攒够房子的首付钱,也可以拿着彩礼娶自己了。要是提前回来的话,这些计划就都泡汤了。
“这个小峰脑子今天是不是被门给挤了!从一个网上的小说都能联想到我和他要分手,我当初怎么就看上他的,太幼稚了,气死我了。”
刘文娟越想越气,她掏出手机又拨通了男朋友的电话,打算再骂他一顿消消气,拨通后却听到客服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我倒要看看那个小说到底写的什么,让小峰这么冲动,非要离职回来。他说在文学论坛看的,叫啥名字来着?对,什么长跑十年....”
刘文娟边在脑海中回想着早上男朋友给她说的小说名字,边用手机打开了文学论坛,她也没耗费时间去搜索。
因为目前文学论坛的热度第一帖,就是弘文的这个帖子。
点进去,花费了几十分钟,刘文娟把故事看完了。
故事不错,让她也是很唏嘘,特别是最后的结局,吕钦扬和凌一尧的爱情坚持了十年,结果是凌一尧蒙上红头纱,吕钦扬盖上红头布,婚礼还是鲜花,拱门,红地毯,可惜凌一尧身边的人却不是她爱的吕钦扬了。
“有多少的爱情就这么输给了现实。”
刘文娟感叹了一句,不过和男朋友的想法不同,看完这个故事后她反而更不想让男朋友回来了,如果他真的回来了,到时候再因为钱不够而吵架,真因此分手了怎么办。
刘文娟对男朋友的感情还是很深的,可再深的感情也不一定能抵过残酷的现实。
“等会再给小峰打个电话吧,不和他吵架了,小峰在那边也吃了不少苦,劝他再坚持一下,等他回来自己再好好补偿....”
刘文娟在心里暗暗想着的时候,她发现帖子又更新了,是帖主弘文更新的正文,上面写着第二个结局。
.....
我去安定广场闲逛的时候,偶然发现花圃台阶旁边有一个漂亮的新娘正在拍婚纱照,新娘的旁边还有一个油头粉面新郎打扮的男人。
我喊了她的名字:“凌一尧。”
她看见我时愣了一下,快步走了过来,有些羞赧的问道:“你哥呢?”
我说:“他在新疆没回来。”
她拎来自己的包,将一张银行卡递给我。
“这是你哥身份证办的卡,以前一起时的定期存款,你帮我带给他,他知道密码。”
“一定要带给他。”
“一定。”
我转身离开,冷风横贯整个广场,思绪一下子回到三月的戈壁滩,风雪肆虐,寒气逼人,
我的步话机里断断续续地传出吕钦扬的呼喊:“你们点几个火堆,把火烧旺,给我指一下方向,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
最后一次与他通话时,他似乎有些精神恍惚,绝望地念叨着:“凌一尧,我迷路了啊……”
第二天下午,我们在十公里外的一座土丘背后找到他早已冻僵的尸体。
在他的施工日记的中页纸上深深地刻下他此生最潦草最歪斜的几个字。
“别告诉凌一尧”。
吕钦扬,我最尊敬的学长。
是你将我拦了下来,扛着仪器走入茫茫戈壁滩之中,你不停地朝着凌一尧的方向奔跑,那么坚定执着,为什么最后还是迷失方向?
愿你永远活在十年前的文津河畔,愿你的灵魂安息。
......
这个结局短短不到千字,却让刘文娟看了许久,她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故事,特别是吕钦扬最后在戈壁滩迷路的那一段。
刘文娟终于慌张了起来,她的男朋友也是做工程的,他的名字叫毛一峰,和故事里的吕钦扬一样都是处在荒凉的戈壁滩上,那....他有没有可能也会迷路。
这个故事写的太真实了,这个结局写的太残酷了!
即便刘文娟算是个理性的女孩子,但当自己的男朋友可能会有危险的时候,那么所有的理智就都不存在了。
“我要去找他!我要带他回来,小峰,你要等着我!我们回来结婚!我不想你像吕钦扬一样迷路......”
女人有的时候很拖延,有的时候却比任何男人都要来的果断。
刘文娟用手机给毛一峰发了一个留言,甚至都没有回家去收拾一下行李。她直接去了车站,买了一张去往戈壁滩,也是去往她的那位吕钦扬地方的车票,或许这也是一张通往幸福之处的车票。
......
当刘文娟急匆匆的赶去车站的时候,陈天弘还在努力码字中,第三个结局的字数比前两个结局要多,有个几千字,即便陈天弘的手速很快,可依旧赶不上粉丝们阅读的速度。
而粉丝读者们在看到第二个结局后,已经是彻底的愤怒了!
【梦离生活】:早上的时候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在看到吕钦扬背井离乡去辛苦打拼,去给他和凌一尧拼一个未来,结果换来的却是故人着新衣,嫁作他人妇,这个结局看的我已经很憋屈了。
好不容易等到第二个结局,等来却是吕钦扬走了。弘文,我从来不骂人的,现在我真的想骂你,你知不知道我看到吕钦扬最后那句遗言“别告诉凌一尧”的时候,我特么一个老爷们哭的哇哇的。
【向往爱情】:弘文你真的是太过分了,两人不在一起已经让人很心痛了,看完你这个结局,我真的哭了,吕钦扬那么努力,你为什么要这么对他,我讨厌凌一尧,吕钦扬还在为你们的未来拼搏,甚至不惜付出生命,凌一尧你却屈服于现实的压力,放弃了他,呜呜....
【陌路落叶】:楼上的,你话说的不对,你们都只看到了吕钦扬的努力,却不要忽略了凌一尧同样为这份感情付出了很多,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子。
我心疼吕钦扬,我更心疼凌一尧。
吕钦扬走了,对于一个无法再爱下去的人来说,这不是好结果,却是个最好的归宿。因为他坚持到了最后,他是带着自己爱的信仰走的。
可是凌一尧那?她不得不独自承受残酷的现实,忍受一辈子枕边人不是心上人的噩梦。
那张存着着两人未来的银行卡,她让学弟带给吕钦扬,那句一定要带给他,看的我心揪揪的疼,她心里还在期盼着他能回来,却不知她的挚爱永远不会回来了。
【林间兔】:落叶说的很好,吕钦扬和凌一尧两个人的感情的确让人感触很多,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携手走到最后的,成年人的爱情就是这么残酷,有时候感情在现实面前一文不值。
我很好奇这个故事真的是弘文写的吗?他一个高中生哪里来的这么多感触,就凭救赎大佬和馨儿的故事?那这也太天才了吧,不过,故事写的好归好,人品属实不咋滴。既然是故事为什么不给个好的结局?没啥说的,我要给他寄刀片。
【雨洛春风】:大家先别这么多感触,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弘文知道大家很生气,很不满意这两个结局,我现在担心要是还不找他的话,说不准下一个结局,我们看到的就是凌一尧也没了。
【陌路落叶】:我靠,他敢!敢把我的凌一尧也写没了,我和他不共戴天!
【看小说悔一生】:他为什么不敢,他在自己小说里写死的人物还少吗?哼哼,是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者皆不毒,最毒不过男人心。
【青松】:那还等什么,抓紧联系弘文啊!弘文总群的人在不在?
【大猪蹄子】:我们从早上就在群里@老大了,他一直没说话,现在群里早就爆炸了,所有人都在@他,救赎大佬都在群里发飙了.....
【小小松鼠】:大佬出手了,那弘文应该快出来了,每次大佬都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一个现实又悲伤的故事
别墅内,苗明杰气的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嘴里还在疯狂的吐槽着,丝毫不顾自己的大老板形象。
“不行,这事没完!他怎么能把咱们俩的故事给改成这样,竟然把老...把我给写死了!太过分了,青橙文学网老板李曼的电话是多少来着,我非得找她要到弘文这个家伙的电话。亏我还想着邀请他来参加咱们的婚礼,就他这态度,就他这表现......”
“明杰,你不要这么孩子气好吧!先坐下,弘文可能正在写新的结局,咱们再耐心的等一下。”
馨儿有些无语也有些好笑的对苗明杰说道,看小说代入成苗明杰这样的真不多见,亏他还是一个成年人。
虽然馨儿对弘文写的第二个结局也不是很满意,不过以她温柔的性子是不会像苗明杰那样疯狂吐槽的。
“我相信他没有在群里回复消息是在写作,但正因如此,我才要他知道我们的态度,馨儿你是不知道,这个家伙虽然写书是个天才,可他也是业内有名的刀片帝,不当人子....”
“刀片帝?啥意思?”
“额.....意思就是无情,在弘文的小说中越是大家喜欢的人物,他就越喜欢给写没。我们要是说下他还收敛些,不然绝对能让你恨得牙痒痒....”
“明杰,你说他会不会下一个结局,把凌一尧也给?”
被苗明杰这么一说,馨儿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她可挺喜欢凌一尧这个角色的,和她的性格很像。
“这不好说!不行,我抓紧找找人。”
这次馨儿没有出声阻止...
还没等苗明杰找到人,馨儿就发现弘文的帖子上多了很多字,在开头的第一句写的是第三种结局。
“明杰!等等,弘文更新了!我们看完再说。”
苗明杰听到后也是暂且按下了念头,重新登录文学论坛。
.....
我打电话约凌一尧出来,在这座城市一座古园林见面,和上次在电影院里一样,我们刻意保持着距离。
她说:我讨厌这种偷偷摸摸的滋味,像在做什么不要脸的事情似的。”
我说:“我也很憋屈,很窝火,”
“你憋屈?呵呵,”
凌一尧笑了一声。
“以前有一次我和罗XX上街买东西,他也牵过我的手,可我觉得更像做贼一样恐慌”
听她这样说,我鼓起勇气,恳求道:“既然这样,我们都不要放弃好吗?时间还有,感情还在,我们豁出去拼一下,把这件事情缓下来。我可以去找你爸妈谈,只要是反对我们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我都可以去找他们谈。你不要担心,所有的事我来扛”
.....
“好!这才像个男人嘛!当时看第一种结局的时候我就觉得吕钦扬太怂了,怕啥嘛,要是我遇到这样的情敌,早就撸袖子上了。谁敢抢我老婆,我就和她拼命。”
这段剧情的最后一句让苗明杰看的很解气,他不喜欢畏畏缩缩,怕前怕后的男人。
“明杰....你稳重些!我倒是觉得弘文写的吕钦扬就很还原你的性格,哼。”
馨儿正看的入迷,从这一段的对话来看,这一版应该是个好的结局,可被苗明杰突然的几句话给打扰到了。
她没好气的白了苗明杰一眼,话音里的意思很明显,你还好意思说吕钦扬,当初是谁丢下我跑的。
“嘿嘿!看书!看书!”
苗明杰听懂了,讪讪笑了笑,继续往下看。
.....
我们都同样并非完美,性格有各自的弱点,过分的单纯与善良让她举步维艰,而我竟偏执地踏上自以为的英雄之路,留她独自在炎凉世态里苦撑。
我决定打电话约罗XX出来谈一谈。
“你和凌一尧相处这么久,觉得开心吗?”
他说:“还可以吧。”
“你应该也看得出来,这大半年里凌一尧从未开心过,我和她一起走了十年,不得已的分手就像被迫离婚一样痛苦。她心里想着我,但不代表我和你之间谁比谁更优秀,而是我运气好一些,十年前就认识她了......”
......
“那我什么时候去你家拜会?”我问道。
“你不要急嘛,再等两天,等大家都把这事认下了,你再过来找我爸妈谈。”
凌一尧停顿片刻,说,“我都把东西收拾好了,要是他们还那么固执,我就直接跟你走。”
我努力抑制内心的喜悦,问道:“你现在什么感觉?”
凌一尧拖着长音的“嗯”,最后长吸一口气,释然地说:“感觉像又活过来了。”
.....
我闭着眼睛感受这种踏步云端的喜悦,仿佛一瞬间时光倒流,我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个漫天火烧云的黄昏,满脸稚气的孩子敲着饭盒喊我的名字,年轻的老师们笑而不语,而凌一尧一脸绯红地躲在满是起哄声的教室里,就像一个即将嫁给我的小新娘。
这只金箍,我能为你而带,也能为你而摘下!
.....
“可算有个圆满的结局了,这小子还算懂事。我就说嘛,以咱们俩的故事改编,怎么着最后也得是美好的。馨儿,这个结局你满意吗?不满意我继续找他,让他再给写一个。”
苗明杰对第三个结局还算满意,刚刚的气愤情绪一下子去了大半。
馨儿没有回话,她还在看最后一段,直至视线落在了那句“这只金箍,我能为你而带,也能为你而摘下!”
这是什么意思?这和剧情根本就不搭啊!明明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可把这句话加上后,就看的云里雾里的。
“明杰。你看看弘文说话了没,这个金箍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
虽然已经把第三种结局完成了上传,不过陈天弘并没有立即去写《凡人修仙传》,他在等着看跟帖,前面的跟帖他看了几个就不看了,太伤感情了,都是在说他,说他是个残酷无情的作者。
他现在就等着大家看完第三个结局后反应。
说实话当时在前世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给陈天弘带来感触最深的是第二个结局,其实作者的本意并不是把男主人公写死,而是寓意他的爱情已经死在了荒凉的戈壁滩上。
这个故事是作者真实所经历的,里面的吕钦扬就是他本人,这个在前世已经证实过了。
只不过两人很遗憾,最终并没有在一起,第一种结局就是现实中的结果。而第三种圆满的结局,只是作者美好的愿望罢了。
想了想,趁着读者还没完全消化第三个结局的时候,陈天弘在帖子上又写了一段自己的感言。
“我看到大家对我前两个结局都很不满意,我能理解大家,其实在一开始注定这个故事会有个美好的结尾的,毕竟这是根据救赎大佬和馨儿改编的故事。
我写出三个结局,是想告诉大家怎么去理解爱情,就和我们去理解青春一样。
青春不一定都是美好的,同样爱情也是,我们都想永葆青春,我们都期望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可所有的事情都是能如我们所愿吗?
每个人在爱上对方最初的时候,想的都是一生一世,可期间我们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们的日子里本就是问题叠着问题,这谁也无法避免,只能迎头而上。
所以从爱情到婚姻这条路不是那么好走的的,需要的不止是浪漫,更需要我们每个人去用心的经营,需要彼此的信任,也需要坚持,更需要勇气。
大家都为吕钦扬和凌一尧最终没能走在一起的两种结局感到惋惜,大家有没有想过这真有可能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
故事里吕钦扬说“别告诉凌一尧”,但大家是不是都在心里想着“希望凌一尧能看到。”
就比如救赎大佬和馨儿,大家都为他们最后终于再次遇见,弥补上了以前的遗憾而感到高兴。
可这样的例子多吗?
爱情里面从来不止有童话故事,还有残酷的现实。
三种结局,代表三种人生,我们对待爱情不同的态度,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我想通过这个三个不同的结局告诉大家,现实中有爱,也同时有遗憾,只有永恒不变的时光记录着所有的故事,请大家务必珍惜那个一直陪伴你的人。
我想,这也是救赎大佬和馨儿让我写这个故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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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洛春风】:弘文本来我对你还是有怨气的,但看完你发的第三种结局,还有你最后说的这段话,我突然对你很敬佩,你真的是个高中生吗?感觉你对人生和爱情都理解的好通透啊!
【余人双】:汗颜啊!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幼稚了,弘文无论写故事还是小说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弘文,我不会给你寄刀片了。我会好好珍惜我女朋友的,她很喜欢第三个结局。
【春雨小屋】:我年纪还小,感触没有那么深。不过我喜欢弘文大大写的所有的青春小说,也喜欢吕钦扬和凌一尧的故事,喜欢第三个结局!弘文大大你不止最懂青春,感觉你也最懂爱情。你现在有女朋友吗?如果有的话,她得有多么幸福啊!
【潜行万里雪飘】:弘文,说真的,你真的可以去当一个情感大师的。你这家伙的情商真好,写到最后都还记得再捧一波大佬。
【此心安处是故乡】:说的好,我和馨儿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后面写故事,你还是多写点美好的,别每次都整的那么难受。还有《凡人修仙传》你也注意下,太平淡了,平淡的我都没兴趣打赏了。对了,馨儿让我问你,你在故事里最后写的哪个“金箍”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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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箍!坏了,我给忘记了,这个世界没有《大话西游》这部电影,我应该把这句话给删除的,大意了..大意了啊。”
看到跟帖里救赎大佬问自己的话,陈天弘这才发现了问题。
以前“借”前世小说的时候,他都是把这个世界没有的内容给更改了,然而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没注意,直接原文搬了。
正常人的是不会这么抠字眼的,奈何他遇到的是一个很细心的女子,而且这个女子还是大佬的老婆,这就让陈天弘也不能忽视了。
“这可怎么回答那。”
陈天弘有些忧愁,解释其实很好解释,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就要把孙悟空和紫霞仙子的故事给写出来,可要是写这个,就得交代故事背景,这就避免不得要写《西游记》的故事。
这样一来工作量就大了,况且他现在不想写《西游记》,这可是前世的四大名著,现在写出来也太惊世骇俗了。
“算了,先暂时解释一下吧!不行就先写个《悟空传》试试水,也为以后写《西游记》打个基础。不过坚决不能承认是自己的失误导致的,有了,就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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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文】:没想到就馨儿姐姐发现了我这个隐藏的伏笔,金箍的背后也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不过这个故事不是咱们现实社会的,而是一个我想的神话故事。
大家记不记得我在正文中曾写到吕钦扬和凌一尧看的一部电影,吕钦扬也曾说他就像《悟空传》里那只猴子一样,被刀劈斧砍雷劈火烧之后只剩一副躯壳屹立不死,但紫霞仙子的一句话,便让那双眼睛再也失去神色。
金箍的来源就是这部电影里的情节,而电影的故事则是来源于这部《悟空传》。
这段话大家是不是看的有点不知所以,其实《悟空传》是我后续计划要写的书,是一个关于猴子的故事,里面有爱情,有哲学,有对人生的思考。
具体的我就不提前透露了,到时候大家看这个故事就好了,这一天不会太久的。
不过金箍我可以给大家解释一下,金箍在电影中代表的是宿命,猴子戴上金箍,就能获得无敌的力量,从而救下自己的爱人紫霞仙子,当然这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他要皈依佛门,将会失去爱,陷入早已安排好的宿命之中。
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就像吕钦扬和凌一尧的第一个结局,爱你却给不了你想要的,而能够给到你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就要舍弃很多,就要变得不像自己,这样一来就再也无法回到爱你最初时候的样子了。
一句话,不戴金箍,无法保护你。戴上金箍,却无法去爱你了。
终究是造化弄人!一切都是宿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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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雨】:这一段我记得,当时我还纳闷我怎么没有听说过《悟空传》,原来还没写啊!弘文我真服了你,你这伏笔给埋藏的,写一个故事还把下一本小说都想好了。
【动物园管理员】:猴子的爱情故事?这个猴子叫悟空嘛!从你说的这几句我就明白这个故事应该挺虐心的,弘文啊!你写小说我们很期待,但是能不能别那么虐人,我劝你做一个善良的作者。
【五彩斑斓】:金箍原来是这个意思啊!爱而不得!你这真的一环套一环,什么时候写《悟空传》?我很期待!
【此心安处是故乡】:弘文,我给你提个建议!下一本小说可以先别写青春,就写你说的这个《悟空传》吧!我和馨儿都很好奇,一个猴子怎么能有爱情的,还是神话故事。等你写好,我出资改编成电影,就这么说定了。
【大猪蹄子】:同意!
【冬天的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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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悟空传》?三开嘛?”
陈天弘苦笑,大佬还真看的起他,这个还是先等等再说吧!至少也要把《凡人修仙传》给写到第一个小高潮再说。
第一百二十章 金箍是什么?
金湖小区,卧室内。
陈天弘看着电脑上word文档里显示的字数是5万字,他伸了个懒腰,今天的日常码字存稿计划,算是完成了。
“真的是不写凡人,不知道忘语的厉害啊!以我的码字速度,直到今天才算真正的写到主角韩立踏入修仙者的行列。这可是都已经将近二十万字了啊!真不知道前世忘语是怎么坚持下来的,要是搁在我身上,连续十几万字的单机模式,外加不能签约,早就进宫去当太监大总管了。”
陈天弘由衷的感叹了许久,自从前两天把吕钦扬和凌一尧的故事写完之后,陈天弘就全力更新《凡人修仙传》,到了今天正好是第四天,前三天一共加起来更新了十几万字,这个速度对陈天弘来说倒不算快,不过他凡人的存稿已经有8万多字了,雪中的存稿也有6万字左右。
因为再过几天就要到元宵节了,那天陈天弘要和父母一起去外婆那里过节,所以要提前存好稿子,也是打算在元宵节再给两本书爆更一波,让粉丝们看的爽一点。
“天弘,晚上你想吃点什么?妈妈给你做。”
这时老妈柳燕红推开了卧室门,朝儿子询问道。
“吃什么?晚上?我去,已经五点了嘛!完了,完了!这次又要迟到了!老妈,我要出门,我有约,晚饭就不在家里吃了,你就别做我的饭了。”
听到老妈柳燕红的声音,陈天弘这才发现已经是下午五点一刻了,他码字码的太沉入了,都忘记了时间。
陈天弘从椅子上跃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去衣柜里找到出门穿的衣服的给换上。
从他把衣服换好,到走出卧室门去外面鞋柜换鞋,也就不到2分钟的时间。
这时柳燕红才从儿子的话音里听出了不对。
“晚上出去?你去干啥,和上次的那个小姑娘约会吗?”
“对!”
陈天弘已经把鞋子换好,手也放在了门把手上。他怕老妈阻止不让去,在回话的时候,右手稍微一用力,外门就已经被打开,同时半只脚也迈了出去。
“臭小子!去归去可不许在外面过夜!你们现在还小.....”
“妈。你想什么那!我们就是去秦淮河看花灯,十点前一定回来。”
老妈的那句话让陈天弘迈出去的半只脚又收了回来,他非常郑重的说了一句,这才重新出了门。
......
对金陵市的人来说,过年其实不是最热闹的时候,而是过完年后元宵节的金陵灯会,也叫秦淮灯会,是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天下第一灯会”和“秦淮灯彩甲天下”之称。
据悉,秦淮灯会的历史很悠久,早在古代的时期就有举办传统元宵灯会的习俗,其中在秦淮河上悬挂花灯的画舫,也叫灯船更是名满天下。
今天陈天弘和刘依菲就是来秦淮河看花灯的,虽然还没到元宵节,不过花灯会在元宵节的前几天准备好的,只是在元宵节的时候人最多,也最热闹罢了。
可真要是等到元宵节的时候,陈天弘和刘依菲反而没有时间来了。那天他们一个是要去外婆家,另一个是要和家人一块来,所以他们提前约好了今晚来看。
因为陈天弘去的时间正好是高峰期,他等了好久才等到了一辆出租车,这让陈天弘再一次坚定了自己要买车的决心。
上车后陈天弘先给刘依菲打了个电话,结果让他尴尬的事情就出现了,刘依菲已经到了。
“依菲....不好意思啊!下午写小说写入迷了,忘记看时间了。你先进去看看花灯,我估计还得有半个小时左右才能到。”
“嗯....没事!你不要太着急,注意安全啊!那我就先在门口转转。你来了给我打电话。”
刘依菲到没什么情绪,反而关心的叮嘱了陈天弘一句。
电话关断。
“师傅!去秦淮河夫子庙。尽量快点。”
....
当陈天弘到了夫子庙后,已经是将近六点了,他还是低估了市区的堵车。
“依菲,我到夫子庙门口了,你在哪里啊!你说个位置我去找你。”
“我就在距离门口不远的金龙彩灯这里,你到了啊!我去门口找你。”
电话里刘依菲那边的声音很嘈杂,不过陈天弘还是听清楚了。
“不用,我知道那个地方,你在原地等我就好了。”
陈天弘那里还肯让刘依菲来找他,他迟到就已经很过分了。
刘依菲说的金龙彩灯是历届灯会的标志之一,就在夫子庙的路上,是一个将近20米左右的龙形彩灯。因为整体的设计打破传统主灯的座式旋转,是可以自然摆动的,又名“云端飞龙”。
龙自古就是华夏的象征,这个金龙彩灯也是寓意着祥龙献瑞的太平吉象,所以深受金陵人的喜爱,也是它能在历届灯会都存在的原因。
没用几分钟,陈天弘就到了金龙彩灯下,没顾上去欣赏彩灯的绚丽,他着急的在人群中找寻刘依菲的身影。
因为已经临近傍晚,加上金龙彩灯也是处于夫子庙较为繁华的地方,所以周围人很多,陈天弘找了许久都没有看到刘依菲。
正当他掏出手机要再打电话的时候,忽然从身后传来了呼喊声,那声音很是婉转清脆,将周围的喧嚣声都给压了下去。
声音很是熟悉,是两个字。
“天弘!”
陈天弘回首望去,只见一个俏丽的身影站立在璀璨的彩灯之下,双眉弯弯,脸若白玉,颜若朝华,正在望着自己巧笑嫣然,不是刘依菲又是谁。
刘依菲本来就是个极为美丽的女孩,此刻在陈天弘的眼里,真的是年华如玉,那笑容也是明媚灿烂,这样的一幕让他不禁想起了前世的一首诗词。
还没等他下意识的吟出来,刘依菲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没找着急吧,我刚去小吃街那边给你买吃的去了,我想你这个点过来肯定还没吃晚饭。”
刘依菲将手里刚买的小吃递给陈天弘,她看到陈天弘的肩膀上不知何时粘了点碎花灯纸,又细致的轻轻帮陈天弘拍打掉。
看着手里的还冒着热气的小吃,还有刘依菲温柔拍打自己肩膀的动作,陈天弘心中充溢着满满的幸福感。
“依菲,我就认定你是我这辈子的媳妇了!”
这句话让刘依菲羞红了脸颊。
“接下来我们去哪?”
良久,刘依菲才小声说了一句。
“去秦淮河看花灯吧,不知道今天有没有灯船看。”
“嗯。”
说话间陈天弘拉起刘依菲的小手,两人朝秦淮河畔走去。
秦淮河是穿过夫子庙的,最热闹的画舫也是在里面。陈天弘刘依菲两人走的很慢,沿路上都是各式各样的花灯,两人边聊着天,边欣赏着花灯的绚丽,一切显得都是那么浪漫,那么美好。
当临近秦淮河畔的时候,他们俩发现在了一处很热闹的地方,是一个小广场,好像是在搞什么活动,有很多人群聚集,甚至陈天弘还看到了几名扛着摄像机的人。
看热闹是国人的天性,陈天弘和刘依菲自然也不例外,当两人走近时才发现原来是一个猜灯谜的活动。
自古都有赏花灯、逛灯会、猜灯谜的习俗,秦淮河灯会自然也不例外。这次的猜灯谜活动是好几个商家一起联合举办的,规模很大,更有意思的是这次灯谜的主题是以浪漫为主,所以吸引了很多情侣参与互动。
此刻在这个小广场上摆满了各种样式的精致花灯,每个花灯上都贴了一张红纸,红纸上写着的是灯谜。你喜欢那个花灯就可以看上面的灯谜,而后把答案告诉商家,回答正确后就可以拿走。当然你猜灯谜的时候是不允许上网搜答案的,有专门商家的人员看着。
如果实在猜不中灯谜,又非常喜欢看上的花灯,也有一个办法,可以花钱买,不过买的话就要去商家的店里,摆在广场上的只能靠猜灯谜活动。其实这也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真正能猜出灯谜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最后还是选择花钱买。
陈天弘和刘依菲也是参与了进去,十几分钟后,刘依菲手中多了两个花灯,陈天弘的手里只有一个。很明显,在猜灯谜这项活动上,陈天弘是略逊一筹。
刘依菲此刻也像故事里的凌一尧一样,举着手里的花灯给陈天弘看,一副等待表扬的样子。
“你厉害,比我聪明多了!”
陈天弘摸了摸刘依菲的小脑袋,有些无奈的说道。
“嘻嘻!其实也不是啦!只是碰巧那两个灯谜涉及的知识我知道,不然我也猜不出来。不过天弘,你一个大作家,应该要比我厉害才对啊!”
刘依菲吐了吐粉色小舌头,一脸的调皮可爱。
闻言陈天弘不禁有些莞尔,他能说啥,只能说猜灯谜这个事情是不能靠依靠外挂的,这个是真的要靠脑子。
即便陈天弘的脑子里存储了大量的前世灯谜,但在这个世界的用处就不大了,要是比赛写灯谜的话,他能吊打全场,猜灯谜....只能老老实实依靠这个世界的知识去猜了,而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当然是不如土生土长的刘依菲了,刘依菲也是一个学霸级别的天才。
“我那是故意让你的。”
“切.....”
“走啦!走啦!我们去看秦淮河畔看灯船,去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陈天弘打算离开这个让自己丢失男人面子的地方,正当他要离开的时候,场面上忽然变得更加热闹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一章 最毒不过男人心(二合一)
只见几个商家工作人员打扮的人士,合力抬了一个长约五米的画舫状花灯走了上来,把这花灯放到了小广场的中央位置。
这画舫花灯与其他的花灯不一样,不是用彩纸制成的,画舫的船体是用黄木制成的,上面还喷了彩漆,主柱子上也是雕梁画风,一看就是老师傅给雕刻的。
画舫上也是张灯结彩,最吸引人的是画舫的船头用花灯彩纸刻画了两个人物,一男一女,男的羽冠伦巾,手拿纸扇,一副书生打扮。女的身着罗衣,以轻纱半掩面,露出半张精致的容颜。两个人物都是眺望远方,一副神仙眷侣的模样。
这个画舫状花灯一经抬出来,就瞬间吸引了小广场上所有人的注意。甚至准备要走的几名扛着摄像机的人也重新停留了下来,还都把镜头对准了这个异常漂亮的花灯。
“天弘,这个花灯好漂亮啊!”
女生天生喜欢漂亮的事物,刘依菲自然也不例外,她的双眼已经被这个画舫状花灯给吸引住了。
陈天弘也是在打量着,画舫形状的花灯很常见,就是像这么大的,做工这么精细的还真没见过,感觉就是一艘缩小版的古代游船。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画舫花灯上的时候,一位手拿小喇叭,长相富态的中年男子来到了广场中央。
这男子的眼睛不大,可以说非常之小,但却透露着精明之色,一张胖乎乎的肉脸堆满了笑容。
他在看到广场上的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特别在看到那几个手拿摄像机的人对准自己的方向,还有他们身边明显是记者打扮的人士,男子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
他是这次猜灯谜活动背后的大商家,刚刚抬出来的画舫状花灯就是他店里的,是他花费了好大的功夫请师傅制作而成的,价格都快要赶上一艘花灯游船了。
而他做出这个花灯也不是卖的,是打算当成一个噱头,用来当做活动宣传的,就比如现在。
“哈哈,大家好啊!我叫严华,是旁边灯火阑珊花灯店的老板,也是这次猜灯谜活动的组织者。先谢谢大家对我们活动的支持啊!
我们灯火阑珊花灯店在夫子庙是一家老店了,在我祖爷爷那一辈还曾给皇帝制作过金龙花灯。而大家现在看到的这个画舫花灯就是我店里的。这可是我店里最好的花灯了,而且是不出售的哦!
但是今天我破例了,看到大家都这么支持我们猜灯谜的活动,所以我决定将这个画舫花灯也当做奖品,不过这次可不是猜灯谜赢取了。
在古代的猜灯谜活动,那些文人骚客们可都是赋诗作画的,咱们也附庸风雅一回,也作诗词!在场的诸位,有一个算一个,谁能做出一首压下全场的诗词,这个画舫花灯我就免费送给他。
当然做诗词是要有要求的,题材一定是要和咱们这次秦淮灯会有关,这次灯会活动的主题是浪漫为主,所以诗意必须得符合。
至于对大家诗词的评定嘛,我虽然是个商人,不过也是受过教育的,诗词好不好还可以做出基本判定的。如果大家还是觉得由我一人还决定诗词的好坏不公正,那我就邀请咱们那边的记者朋友们,不知道记者朋友们愿不愿意。”
说到最后,严华笑吟吟的对着广场右边摄影机周围的几人说道。
每年金陵市电视台的元宵晚会,都会播放一些市民的生活片段,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些人应该是金陵电视台的记者,就是来取材的。所以他邀请这些记者,他们肯定会愿意上来的,这可是一个非常好的民生素材。
至于那个画舫花灯会不会真的被人做出一首好词给带走,严华丝毫不担心。他还有后手,没有金刚钻怎么敢说出大话去。
他早就准备了一个托,也提前准备了一首诗,是他托关系找一位小有名气的诗人给做的,绝对是上流水准。不能说一首压诗坛,但要对付广场的普通人,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即便人群中可能会有一些文化人,但做诗,特别是做一首好诗是那么容易的嘛!所以严华的这个计划基本上是万无一失的。
而事实证明严华猜的没错,那几名扛着摄像机人正是金陵电视台的,他们也的确是为几天后的元宵晚会收集民生素材的。
几名记者商量了一下,最后还是选了一位代表走了上来,他们能看出来严华通过他们做个宣传,有点利用他们的嫌疑。
不过这个素材不错,很能体现出金陵市的文化底蕴,到时候播放出来肯定能受到好评的,对于能双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那。
随着记者的上场,开口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后,顿时人群沸腾了起来,大家都看到了周边好几台摄像机对着小广场,也就是说他们上去的话能有机会上电视。要是做的诗词好的话,这可是大大露脸的事情,况且还有精美的画舫彩灯当做礼物。
一时间场上但凡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都跃跃欲试,开始思索起诗词了。
没多久,就有了第一位上场的人士,是一位文质彬彬的中年人,看样子应该是一名教师,他上场做了一首诗,词意勉勉强强符合主题,不过算不上多好,可即便如此他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下场的时候这位兴奋的满面春风。
一旁商家的工作人员拿笔将这位中年人做的诗给记录下来,等最后结束之后再做评比。
有了第一位带头,接下来上场的人是一位接着一位,不得不说来赏花灯的人还是有几位文学功底不错的,还真写出了几首不错的诗词。
每当有好诗出现的时候,全场的人还会给鼓掌,记者也会适宜的采访几句。严华也在一旁夸赞渲染气氛,整个活动进展的可谓是其乐融融。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越聚越多,场上气氛也越来越热闹,不过上场做诗的人却越来越少了。
娱乐归娱乐,可要是做不出好的诗...那就丢人了。再加上有点墨水的人也几乎上去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人大都是看热闹的。
严华自然也看的出来,宣传效果已经达到,可以来个收尾了。他不动声色的朝场上边缘的一个男子点头示意,这位就是他准备的托。
“我也来试试。”
男子看到示意后立刻走上场,接过小喇叭,这位还特地用眼神环顾了一圈,然后将下巴扬起45度角,一副大家保持安静,我马上就要开始装X的模样。
这副模样让场上的人一片嘘声,大家都准备好一会这位但凡做不出好的诗词,就要开启群嘲模式。
“我要做的是一首诗,诗名《佳节夜赏灯》。
锦里开芳宴,兰缸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这首诗一出,准备群嘲的众人顿时有些哑火,毫无疑问,这首诗做是相当的不错,比之前的任意一首都要来的好,可谓是一诗压全场了。
大家心里都在默默的想,套,还真被他给装到了。
接下来是一套熟悉的流程,记者简单的采访,这位嘚瑟嘚瑟的说了好多,弄得和获奖感言一样,最后还是被严华眼神示意,这才有些不舍的走下场去。
“还有人要上来吗?”
严华继续问道。
场面有些骚动,不过却没有人再上场了,有刚刚这首《佳节夜赏灯》,上去也是当陪衬的,都有自知之明。
人群里刘依菲一直在看着那个画舫彩灯,从眼中流露出的神色看的出来她很想要。奈何作诗词刘依菲并不擅长,要是猜灯谜的话她倒还可以试试。
至于让陈天弘上场做诗赢奖励,刘依菲很懂事的没有开口。她知道陈天弘很会写诗词的,前两天还给那位馨儿写了一首好词。
可她也知道陈天弘并不是一个多么喜欢出风头的人,特别是对于上电视。要是没有记者还好说,这有记者在场,刘依菲是铁定不会开口给陈天弘找麻烦的。
不过刘依菲的神色表情都落在了陈天弘的眼里。
“依菲,那个画舫彩灯很漂亮啊!你喜欢不。”
“嗯..喜欢啊!”
刘依菲下意识的说道。
“喜欢啊!那我就把它赢来送你。”
陈天弘脸带笑容,嘴角上扬,无比自信的说道。
刚刚猜灯谜让他有点小尴尬,此刻终于有让他能表现男人风采的机会了。
“啊!真的嘛?可是....天弘...有记者...你不是最不喜欢这种场合嘛!”
刘依菲闻言先是欣喜,后面又踌躇的问道。
“我只是不喜欢麻烦而已,但和你相比,这些许麻烦算什么!你喜欢的东西,我一定赢来给你。”
陈天弘摸了摸刘依菲的小脑袋,一脸宠溺的说道。
说完这句话,陈天后跻身上前。
“我也来试试吧!”
身后,刘依菲望着陈天弘,满眼的星辰。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陈天弘能不能为她赢来那个画舫花灯。
他说能拿回来,那就一定能!
第一百二十二章 金箍是隐藏的伏笔
“我来试试吧!”
声音不大,而且听上去很年轻,可不知怎么的,很多人都感觉到这话音里透着一股少年的意气风发和强大的自信气概。
这时众人才看到走上场的是一位少年人,少年模样长得还算周正,不过脸上扬起的自信光芒给他加了不少分数,称的上是一位帅气的小伙了。
更让大家好奇的是,他们总觉得这个少年好熟悉,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却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在摄像机旁边的一位未上场的记者也在同时打量着,他也感觉很熟悉。
“想起来了,这不是咱们金陵市的那位天才少年嘛!上次文学比赛咱们市后面为他庆功的时候,我见过他。老耿,快,把镜头全部给这个少年。”
闻言扛着摄像机的老耿不敢怠慢,镜头紧紧的跟着陈天弘。还好他们这不是直播,而是录播,所以他有时间去调整角度。
严华看到上来一个年轻人,不甚在意的将手中的小喇叭递给陈天弘,真是年少轻狂啊,在有一首好诗在前的情况下,还敢上场。
“年轻人,有时候风头不是那么好出的。”
严华腹诽了一句,在他收回手的时候,眼神不经意间略过在场上的那名记者,然后他发现这位记者看到这名上场的年轻人后神色很激动,一副跃跃越试的样子,就像...就像是看到了一个名人,出于职业习惯忍不住想采访。
这让严华重新把目光看向上场的年轻人,他仔细的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名年轻人。
但从记者的神色表情来看,严华断定这名年轻人应该不简单。于是他张嘴想问上两句,先摸一摸底。
然而陈天弘再接过小喇叭后,直接是朝着刘依菲所在的方向,已经开口说话了。
“我准备的是一首词,词名叫《青玉案·元夕》”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
陈天弘说的很慢,几乎是一字一顿,声音不算很大,但很是清亮,经过小喇叭的扩音效果,整个小广场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东风拂过,数不清的花灯晃动着,远远望去,仿佛用焰火组成的千树万树梨,又如满天的星辰如雨落下。周围还有悠扬悦耳的箫声四处回荡,天上的一轮明月渐渐西斜,撒发出银白色的光辉,各式各样的鱼龙彩灯欢快飞舞。
这首词的上半阙把元宵节灯会的盛况写的是淋漓尽致,用词可谓之沉思翰藻,华丽无比,却又通俗易懂,即便是对诗词没有研究的人也能理解其意。
场上的众人也是在观赏花灯,更是让他们有了身临其境的代入感。
.......
一旁的严华听完这上半阙之后,心凉了半截。就凭借这上半阙已经快要赶上他准备的那首诗了,唯一比不过的就是词意差点境界,还有就是虽然写的是灯会,但并没有浪漫的意境在里面。
可.....还有下半阙。
“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啊!”
此刻严华对陈天弘的好奇心是越来越大了。
......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陈天弘将下半阙吟出,在说完最后两句词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复现的是不久前刘依菲站在彩灯下的场景。
.....
第一句“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能理解的人不多,场上的众人只是感觉这描写的应该是人,不是上半阙的物了。
直至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后,
众人的面前浮现了一位年轻的少年,对少年对周围热闹的盛况视若未见,毫不在乎,一双眼睛略过面前一位位经过的人,他急切地想在这些人群中寻出那张熟悉的面孔,那是心上人的面孔。
假若寻不到自己的心上人儿,那么再绚丽的花灯也不能让他开心,再大的盛况也只会让他感到孤单。
最后到了词的结尾。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少年正处于找寻不到人的焦灼之中,忽然心有灵犀的一回首,发现自己的那位意中人原来就在自己身后,站立在灯火阑珊处笑盈盈的望着自己。
整首词在最精彩的地方戛然而止,却给所有人都留下无比宽阔的想象空间。后面的故事那?少年人没写,不过大家都可以想象的出来后面的故事,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而让他们最能回味的是在经历了失望之后,那种蓦然回首的惊喜。
良久,不止是谁先说了出一声“好!”,紧接着人群中叫好着不绝于耳,全场掌声雷动。
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好的诗词,即便是读书很少的人也是如此,其实这就和喜欢艺术是一样的,好的诗词它能唤起人的情感和思想。
当我们读诗时,我们会透过诗人的文字了解他们的情感和思想,有些诗词能让我们身临其境,体会到从来没有过的情感,这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人群中感触最深的自然是刘依菲了,她能听得出来这首词就是陈天弘为她而写的,特别是最后那几句,那是他们刚刚经历过的。
刘依菲的心里已经不能用感动来形容了,此时她的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自己这一辈子就交给他了。
......
与场上的人叫好不同,严华是嘴角抽搐,脸上那商人招牌似的笑容也是在这首词结束之后,荡然无存。
饶是他精明无比,但面对现在的情况,他也无计可施,除非....除非他找的托能再拿出一首比这首词更好的。但显然这是不可能事件,自己那位的托是什么水平他还能不知道嘛。
严华再看向陈天弘的时候,眼神就有些带着幽怨了!小兄弟,你这是来砸场子的嘛!这么好的一首词你用在这里是不是太浪费了。
严华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自然能听得出这首《青玉案·元夕》是一首好词,拿出来都能震动现代诗坛的,可被这位年轻人用在一个灯谜活动上.......是真的奢侈,就算严华的那个画舫灯船很值钱,但和这首词相比,那差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陈天弘同学,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你啊!你这首词写的真好啊!不愧是咱们金陵市的天才少年,我能采访你一下吗?”
一旁的记者早就按奈不住,激动的询问道。
陈天弘看了眼面前的记者,脑海中并没有什么印象,处于礼貌,他点了点头。
陈天弘不认识记者,但是记者认识他啊!
对于他们这些本土的记者,金陵市但凡有个风吹草动,但凡出了个名人,第一个知道消息的肯定就是他们。
这名记者见陈天弘同意,更是激动,他朝不远处的摄像机招了招手,意思是要近景录像。
扛着摄像机的老耿早就等待多时,一路小跑着来到了广场中央。
如果说刚刚这名记者对他人的采访还有些敷衍,这会就非常正式了。
他先理了理衣冠,然后对着摄像机说道:“这次我们在秦淮河畔采访观赏花灯的市民时,有幸碰到了咱们金陵市的天才少年陈天弘同学,他刚刚可是做了一首足以载入诗坛的绝世好词.......”
下面的话语就是例行的吹捧,陈天弘是听得满头黑线,因为镜头也是对准他的,所以陈天弘也只能保持微笑。
还好他对这一套流程也已经很熟悉了,到时候轮到他说话的时候,还是和以前参与活动的时候一样回答就好了,礼貌且谦逊,就坚持四个大字,不卑不亢,男人本色。
在记者采访陈天弘的时候,严华终于反应过来面前的这位年轻人是谁了。虽然他没有见过陈天弘本人,但对于本市出了一名天才的事情还是知道的,这时他的心思就活泛了起来。
本市的天才少年参与自己组织的活动,还写出了一首好词,以这位现在的知名度,这可比他做任何广告做的效果都要好。
现在严华再也不觉得自己的画舫花灯输的亏了,要是早知道这位年轻人是陈天弘,还做什么词啊!直接白送他都愿意!
耗费了将近半小时,这个记者的采访才算结束,期间他问了很多问题,最后问的陈天弘实在是不想回答了,这可比他“借”诗要来的累多了。
采访刚结束,严华就凑了上来,直接宣布陈天弘赢下了这个画舫花灯,广场上基本无人对此有意见,这词还不赢,搁谁都说不过去。
不过众人对陈天弘反而好奇起来,能做出这么好诗词的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再加上记者刚刚还给来了个特别采访,虽然他们听得不是很清楚,但广场上总有几个人是在电视上见过陈天弘的。
然后消息就传开了.....接着场面就有些失控了,大家都是往前拥挤,想要好好看看这位金陵市的天才少年。
到最后陈天弘来得及给严华说了一句,把画舫花灯留好,他等会再来取,然后人就溜之大吉了。
不溜不行啊,这要被围住,真有可能就走不了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灯会猜灯谜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一大早,陈天弘一家子人就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出门了。
今年的元宵节不在家里过,是去陈天弘的外婆家,这是老妈柳燕红的提议的,陈志德和陈天弘对此是毫无意见,他们知道柳燕红春节的时候没能和自己的父母相聚,心里一直很在意。而他们一个是老公,一个是儿子,自然要帮着弥补这个遗憾。
临出门的时候陈天弘收到了一条消息,是刘依菲发过来的。
“天弘,去外婆家了吗?我祝你元宵节快乐啊!嗯.....还有情人节快乐。我给你准备了礼物,等你回来的时候我给你送过去啊。晚上我和家人去夫子庙,我会去那家灯火阑珊花灯店,再看看咱们的画舫花灯。”
对刘依菲把说元宵节是情人节,陈天弘到没有感觉奇怪。元宵节本来就是一个自带浪漫气质的节日,于漫天花火之间遇上意中人,正是这个节日最动人之处。称之为华夏国人的情人节无可厚非。
在看到后面刘依菲说要去花灯店看那个画舫花灯,一下子把陈天弘拉回到了那天的回忆当中。
那天因为担心被人群围住,陈天弘提前给溜走了。一直到离开了小广场,他才给刘依菲打了个电话报了位置。
不过这样一来他们两个就没办法去秦淮河畔看灯船了,刘依菲不甚在意,对她来说看花灯已经是次要的了,她会永远记得那天晚上的浪漫,记得那首陈天弘送给她的诗词。
灯船可以不看,不过战利品肯定是要去的,那可是陈天弘送给刘依菲的礼物。
再拖了一段时间后,估摸着人群应该散了,刘依菲又去帮陈天弘买了个口罩,两人这才去往那个灯火阑珊花灯店。
店铺里,严华也一直在等着他。只不过后面的事情就有些戏剧化了。画舫花灯是归属他们了,可是太大了,无论是陈天弘还是刘依菲都无法带走。
最后还是严华说要不然就先放到店里,他们想什么时候来拿就什么时候来拿,无奈之下,他们也只能接受了这个建议,所以到最后陈天弘赢了个寂寞,还被强迫的上了一次电视,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赢了刘依菲的心。
“我回来的时候可能很晚了,不行明天吧!礼物不礼物的不重要。还有依菲,你去那个店里的时候,无论那个老板给你说啥,你都不要理会,这个家伙我感觉他总想薅我的羊毛。”
刚回完这条消息,老妈柳燕红就催促着出门了。
陈天弘又回卧室去拿了口罩,经过那晚灯会的事情后,他现在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在金陵市是个名人了,出门要注意下保护措施,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围观。
......
元宵佳节是个团圆的日子,而对于远在异国他乡的游子来说,这个日子是却是伤感的。
袁龙辉是一位留学生,他来到英格兰已经2年了,自从来了这里就没有回过家。倒不是他不想,而是来回一趟的路费属实太贵。
家里人把他送到这里留学,就几乎掏空了家底,后面能做的也只是帮他把每年的学费给交了,至于生活费就只能靠袁龙辉自己去挣。
当初家里人对袁龙辉选择出国留学,不是多么支持,在他们看来以袁龙辉的成绩在国内也完全可以上个一流的大学了。
可袁龙辉有自己的想法,他所喜欢的专业最好的大学是在英格兰,不是在国内。他有自己的梦想,所以当初袁龙辉坚持要出国留学。
宿舍内,袁龙辉给小电锅插上电,带水煮开后,他将元宵小心翼翼的放到电锅里。这元宵也不是他买的,是他工作店里的华人老板送的。
望着锅里沸腾的元宵,袁龙辉心情很难受,他感受到了一股无法言喻的孤独感,这种感觉越在节假日的时候越明显。
对于留学生来说,在留学期间最难捱的不是学习上的困惑,而是身在异国举目无亲的孤独感,平常的日子里他们能遇到一个自己国家的人,那就算回家了。
“每逢佳节倍思亲啊!或许我当初选择来这里留学是个错误的决定。呵呵,梦想....现在感觉当初的自己好幼稚啊!”
元宵好了,水蒸气弥漫到袁龙辉的脸上,不烫反而有些温润,像是母亲的双手在抚摸着他的脸颊。
“想来这个时候,母亲又做了一大桌好吃的吧!好怀念家里饭菜的味道!”
袁龙辉眼眶微红,他是真的想家了,此刻他都有一股冲动不在英格兰留学了,他要回家。
将锅里的元宵捞起,放到自己的白瓷碗里,或许现在的他也只能在元宵的味道当中来回忆家乡了。
连续吃了几个元宵,袁龙辉没有尝出是什么味道的,对他来说都一样,是家乡的味道。
心情有些萧索,袁龙辉掏出了手机。他打算看会国内的小说。虽然身处国外,手机有些功能限制。但是国内的一些小说app还能看,有国际版的,只不过小说的更新会有一些延迟。
袁龙辉平常也喜欢看小说,他个人比较喜欢看仙侠小说,原因很简单,仙侠小说是只有华夏国才有的小说分类。里面有很多华夏的古文化,比如前端时间国内大火的《遮天》里面就有不少华夏古文化,让他看的很过瘾。
最近袁龙辉也在看《凡人修仙传》,刚开始看这本小说纯属是冲着弘文才看的,前期的剧情太平淡了,平淡的袁龙辉都想弃书了。不过后来随着字数的增多,袁龙辉反而喜欢上了这本小说。主角韩立让他代入感很强。
他看着韩立一步一步走出穷困的小山村,到宗门拜师墨大夫,墨大夫却是对他有所图谋,传授其无名口诀也只是想夺舍,结果韩立早有准备,经过一番争斗后虽保住了性命,不过也被师傅暗算下毒,并因此得知了修仙界存在。
到了这里已经是十几万字,写到这小说的主线才彻底明朗,这要是放在别的作者书上,早就被读者骂成水帝了。可弘文除了前几章被说了之外,后面的评论竟然无一再说弘文水。
因为后续剧情环环相扣,期间主角和师傅的互相算计,直至主角胜出,给大家展现了一个真实的修仙世界。原来修仙不是那么容易的,何谓仙凡有别,仅一个灵根就绝了大部分人的修仙之梦。
可即便拥有灵根,想要真正的修行有成,那也是千难万难,修仙界的残酷无情甚至比世俗更胜一筹,杀人夺宝是常事,这样的设定是袁龙辉从来没看过的。再加上主角韩立的性格,为人意志坚定,行事低调,心事缜密,不好面子,也不逞英雄。
让他是非常喜欢这个主角,用袁龙辉的话说,就是平凡人哪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还拯救世界,狗屁,大家考虑最多的还是自己,是自己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大家是很崇敬英雄,可谁能做得了英雄?英雄是那么好做的吗?
打开小说app,袁龙辉惊喜的发现《凡人修仙传》竟然更新了,而且一次性更新了大几万字,这也是他一直喜欢弘文看小说的原因,时不时的爆更很讨读者的喜欢。
袁龙辉急忙点击开正文,前两天正看到一个小高潮,主角韩立胜了自己的师傅墨大夫。
这次更新是写到主角韩立所在的门派七玄门遭遇野狼帮偷袭,面临灭门危机,韩立挺身而出,大显身手,灭掉野狼帮帮主请来的修仙者,从灭掉的修仙者身上得到了一神秘剑符和一枚名为“升仙”的令牌,不用想肯定又是伏笔。
这一场争斗场面的描写不是多么宏大,但主角赢下战斗的手段让袁龙辉看的很是舒服,没有多么华丽的招式,是主角依靠合理的谋算手段赢下的。这种依靠脑子的战斗风格,还挺新颖别样的。
接着往下看,下一章的章节名叫《回村》。
顿时袁龙辉的心情又有些不好了,回村就是回家.....
.....
“韩立此行的目的地,正是他出生的那个山边小村。
已经离开父母这么多年!连他们的面容,在记忆中都有些模糊了。所以韩立在远走他乡之前,一定要亲眼看一下双亲不可,否则他永远无法安心离去。
.....
五天之后,韩立沿着黄土路,终于远远望见了熟悉无比的小村。
矮矮的泥巴墙,一排排的稻草堆,还有那坑坑洼洼的小路,这一切都曾让韩立那么的魂莹梦绕,如今都真实的出现在了眼前。
韩立压住了心中激动,快步向村口走去,越接近村子,心跳得就越发的厉害。
这种情不自禁的感觉,他好久都没有感受过了!
.....
这一段描写把袁龙辉深深代入了进去,他的老家也是在一个村子里,虽然已经时隔两年没有回去。
可袁龙辉依然记得通往家里曲折蜿蜒的小路,熟悉的小青砖瓦房,还有院落里郁郁葱葱的樱桃树......这场景也曾不止一次的在他的梦中出现。
袁龙辉忽然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章,主角为什么要选择回村一次。
主角韩立的梦想是要成就仙道,而仙凡有别,他要想继续追求自己的仙道,就必须要斩断凡尘俗事。
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即便是修仙者,他也有七情六欲。所以韩立要在远走他乡之前,再回来看下亲人,求个心安。
“修仙真的是这么冷酷无情吗?凡尘真的是那么容易说斩断就能斩断的吗?我不相信你见到亲人后,还能坚守自己的梦想,如果换成是我,让我能再看到亲人,我绝对不会再回到异国。”
袁龙辉喃喃自语,这一段他代入了进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看我为你赢来
有人曾问过一个问题,说为了追求梦想就要放弃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那么你愿意舍弃这些继续去追逐梦想吗?
相信对于这个问题每个人都会给出自己的回答,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所有人都曾有过追逐梦想的时候,这是我们灵魂的最初向往,可多数人在这期间都会被现实狠狠的打上一巴掌。
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有的人坚持了,有的人放弃了,坚持的人也许会梦想达成,放弃的人可能也会收获另一片天空,不能说谁对谁错,值不值得,只能看各自的选择。
对于袁龙辉来说,他现在还在追逐梦想的路上,依然仍未成功。此刻的他也遇到了阻力,这让他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袁龙辉现在回家也可以找到一份好的工作,甚至可以去国内的大学继续深造,家人们也是期望他能回来,你能说他这个念头是错误的吗?
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永远不在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别人。
所以袁龙辉对接下来的一章是非常的期待,他想要看看作者怎么写这一段,主角韩立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点击下一章,只看到章节名就让袁龙辉心中一痛,章节的名字和上一章一样依旧是两个字,不过却是两个伤感的字眼,叫《离开》。
....
最终,韩立还是一步步的走进了村子。
只见数百名村民,都围在了一个土院子前。
在村民的旁边另有许多的小孩,他们围着大人们嬉闹追逐着。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韩立心中一阵的恍惚。似乎在这一瞬间,他又回到了以前,又化身成了孩童中的一员,和他们一同追逐打闹着。
......
“弘文不亏是写青春小说出身的,寥寥几字都能让人代入回忆,记得他写的第一本小说就是主打回忆吧。不过越是这么写,主角就越难以割舍吧!我倒要看看你下面怎么圆。”
袁龙辉自语道。
这一段的描写很明显,主角韩立的心里还是割舍不下童年的记忆的,那就意味着他接下来见到亲人后就更难以不管不顾的离去了。
.....
在他们中间,簇拥着一位身披花红嫁衣的少女。
这少女下巴尖尖,相貌清秀,约十六七岁的年纪,此时一脸的羞涩。
韩立睁大了双目,仔细观察着少女面容,想从中找出一些记忆中的小妹影子。
除了在少女眉目眼角间,找到了一丝昔日的熟悉之感外,其他的地方就再也无法让韩立和印象中的小妹联想到一起。
......
“小妹...”
袁龙辉喃喃自语了一声,他也有个妹妹,比他要小上七八岁,袁龙辉在家里的时候一直很疼爱自己的这个妹妹,除了家人外他就和小妹最亲了。
小妹也很是粘着他这个哥哥,两年前他离家出国的时候,小妹哭得很伤心的样子还历历在目,这让袁龙辉回家的念头更浓重了。
.....
当他的眼神,落在了一男一女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身上时,韩立停止了言语。
他呆呆站在树后,一动不动,神色变得复杂之极。
其中有高兴,有怯懦,还有一点点茫然。
父母苍老的程度,远远超出了韩立的预料。他记得自己上山时,母亲还是乌黑的头发,但如今已两鬓灰白,而父亲本来笔直的腰杆,现在也躬了起来。
......
“阿爸,阿妈!”
袁龙辉呢喃出这两声在家乡对父母的称呼,这后几句的描写让他压抑两年的情感,在此刻终于忍不住了。
华夏国文字语言的魅力就在这里,这几句话的描写虽很简单,称不上有什么特别的亮点,可那字行间埋藏的感情只要你是个血肉之躯都会为之触动。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亲老恋红尘。”
情一字不止是爱情,亲情亦是,这个世界上我们最容易辜负的不是爱情,往往是亲情,最容易忽略的也是父母的爱。
总觉得时间还缓,父母依旧安然,殊不知等你回过神来,赫然发现原来母亲的头上已经布满银发,父亲挺直的脊梁也已经弯下。
愿时光能缓,愿岁月安然;愿所有人所得皆所期,所失皆释然,愿大家都有枝可栖,愿父母一生平安。
......
良久.....韩立闭上双目。
当把父母和几位至亲的面容,深深刻印在心底后,韩立一转身,脸上猛然露出了坚毅之色,接着大踏步的向村口走去。
韩立知道,当他再次走出村口时,他与这些人的交集,今生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他很清楚,自从学了长春功和知道了修仙者的存在后,他将走的是一条和普通人完全不同的道路。
不管以后是祸是福、是吉是凶,他都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
至此,本次更新的章节全部结束。
袁龙辉还没有完全从刚刚怀念父母的情感中走出,这章节最后的描写让他的心情更加复杂。
前面把主角韩立对亲人的不舍渲染的那么好,可到了最后竟然是连面都不露一下。这样的反差感让袁龙辉久久的不能释怀。
“不孝子!弘文你太残忍了,主角也太冷酷无情了!”
许久.....袁龙辉突然出口呵骂了一句。
他理解不了最后这一段的描写,主角韩立明明都已经回到村里了,刚好赶上他昔日最疼爱的小妹出嫁,能让韩立心里挂念的除了父母也就是他这个小妹了,可主角这都能心狠到面都不露一下。
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孩子真的能做到如此吗?
还是说要想修炼成仙,这是必经的心路?
修仙者修心修大道,终究到头来是天人两隔。
袁龙辉这时候终于明白《凡人修仙传》这本书的设定了,没有那么多爱恨情仇,也没有多么温馨的日常生活,就是主角一个人的寻道,一个普通平凡人的成仙之路。
试问一个普通人如何能在修仙界脱颖而出那?或许有些东西真的是该舍弃就要舍弃的。
冷静下来的袁龙辉知道作者弘文这样的设定是正确的,这本小说把修仙界描绘的冷酷无情,甚至有些算计比现实世界还要来的黑暗。
在这样的世界背景下,主角要是再拖家带口,再瞻前顾后,那还修什么仙,况且修仙者一闭关动不动就以年为单位起步,还有心魔存在,越不过这道坎,是成不了大道的。
只能说仙凡殊途,就此别过。
至于为什么主角韩立不与亲人相见,或许也是因为是他疼爱的小妹大喜的日子吧!他要是出现了亲人们固然会惊喜,可接下来那?
自己说要马上就要离开,这样的先欢喜后伤感,他难受,家人也难受。
也可能是主角近乡心怯吧,他即将要远行,修仙之路危险不知归途,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各自将牵挂放在心底也不失是一个好的处理方式。
不得不说《凡人修仙传》真的是用最简单的词语,却能透露出最深刻的情节。
袁龙辉看的是感触很深,他看明白了设定以后,对主角韩立很是敬佩。有这样心境的人,肯定是能成功的,就算这不是小说,放在现实世界,这样性格的人也能成就一番不俗的事业。
“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自己还在想着放弃。两年都已经坚持过来了,再坚持最后两年又有何妨。阿爸,阿妈,小妹!你们等着我,我一定学成回去,好好的报答你们。”
袁龙辉坚定了自己的本心,他是在现实世界,不会像主角韩立那样一去就不知归途,他学业有成之后是可以回家的,而且还能让家里过上更好的生活。
接下来袁龙辉的打算不止是好好的完成学业,他还要努力奋斗,多去找几份兼职的工作,为家里减轻负担,他已经二十多岁了,成年了,难不成论懂事还不如书中的主角。
每个人看书都会有不同的感触,有些人会从《凡人修仙传》中明白腹黑学,在职场上如鱼得水,有的人能学到主角韩立的性格特点,更好的面对生活,也有的人能从中看到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知道要早点孝敬父母.....或许这也是《凡人修仙传》的魅力所在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夜鱼龙舞
在袁龙辉看完《凡人修仙传》最新的章节从而感触很深的时候,国内的文学论坛上早已因此而掀起了波澜。
【清歌默语】:最新凡人更新的章节大家看了没有,最后两章看的我对主角韩立是真的服了!特别是韩立扭身而去,去追逐自己的修仙大道,将亲人的容颜放在自己的心底,面对家门而不入,这得是多强烈的信念才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刚开始我还质疑作者对这本书的设定有问题,说主角金手指不强,还是一个平凡人的设定,怎么修炼成仙,现在我明白了,这样人的不成功真没天理了。
【云爱风中飞】:我和你一样,不过我更佩服作者!在没看《凡人修仙传》之前,我对仙侠小说的印象就是快餐主义,主角一路修仙打怪升级。从来没有像这一本一样,对修真界描写这么残酷,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给写的这么淋漓尽致。
就是《问仙》的凡人设定也没有给我的代入感这么强,主角韩立就是我们的写照,现实中的社会不也是这么残酷吗?
【空间感人】:也不能这么说,书中的背景设定虽然有些残酷,可也有温情所在的,不然作者也不会写主角韩立回家看亲人这两章了。
我想作者是想告诉我们,大道虽然无情,可修仙者也是有情的,只不过他们把感情都放在心底了。毕竟仙凡有别,修仙者不愿意徒增伤感罢了。
【水无痕】:我和一楼一样,比较喜欢主角韩立的设定,首先他没有像其他仙侠小说一样的主角光环,看着韩立就像看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他为了自己的梦想真的是付出了他能付出的一切,主角意志坚定的性格不应该让我们去学习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梦想吧,我们真的应该有那么一次,不管不顾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这不止是一本修仙小说,也是一个人的成长历程,感谢弘文为我们写出这么好的一本书。
【斩雪寒月】:我的感触和你们不一样,凡人目前还是处于前期,可大家注意到了没,主角韩立每在一个地方对其中不同的人刻画的很深刻,即便反派的刻画都是惟妙惟肖,然而这些人转瞬间又成为了路人。
现实中不也是如此?我们这一生经历过太多的人和太多的事,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真正能让我们记住的事情有几件,一直能陪在我们身边的人有几个?所以啊!我们没有必要像韩立那样放弃这么多,珍惜当下就好了。
【辰暮时光】:我发现大家的感触好多啊!其实我还是有些不懂凡人的这个设定,何谓仙凡有别?何谓人生苦短?修仙者虽然活得比普通人要久一些,可是论人生精彩,我倒是觉得世俗界凡人短短几十年的人生也不比他们的差。
【须弥皇】:我和楼上一样,虽然看你们分析了那么多,还是有些似懂非懂,到底什么是仙,什么是平凡?仙不应该是那种超脱于外,享受与大自在的嘛,这本书写的仙给我的感觉和世俗上的人差不多。
【琉璃】:是啊,到底何为仙,何为凡,看了那么多仙侠小说,我到现在也没看懂。
【人生苦短】:我也是...希望有个大佬能给解下惑吧。
.......
一位粉丝的何为仙,何为凡,让众人深受触动,这可谓是问出了仙侠小说的本质。大家争先发表自己的看法,可争吵到最后也没有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没能给出一个让大部分人都认可的说法。
最后众人一致认为,他们再怎么分析也没用,或许有一个人能给出结果,这个人就是《凡人修仙传》作者路过人间,也就是弘文。
.....
这个时候的陈天弘早就到了外婆家,他在《凡人修仙传》有存稿之后,设置的固定更新时间也是早上九点,而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外婆家里都已经开始准备晚饭了。
做饭这件事陈天弘是插不上手的,是老妈柳燕红和外婆两个人在张罗。因为他的舅舅和大姨都在外地,所以这次元宵节其实就他们5个人,也做不了多少饭。
陈天弘一下午都在陪着外公聊天,直至后面外公拿出象棋棋盘要和他老爸陈志德下棋,陈天弘这才有了点时间去刷刷手机。
其实象棋陈天弘也会点,只不过他的那个棋艺不说也罢,和平常人玩玩还行,要是和外公这种棋艺高的人来下,不出几分钟就会被杀成光杆司令,也只有老爸陈志德和外公有来有回。
掏出手机,陈天弘先给刘依菲发了消息,得知刘依菲也在准备元宵节的晚饭,吃完之后才去看花灯。
接下来他才登上了文学论坛,依旧是先看仙侠分组,看看大家对《凡人修仙传》的最新评论。
找到清风拂柳一道人的帖子点进去,陈天弘发现几乎所有的跟帖都在夸《凡人修仙传》,甚至还包括了很多作者,这让他就有些诧异了。
虽说算上今天更新的章节,《凡人修仙传》已经来到了二十多万字了,可这还是在前期,而且还是大前期,并没有特别亮眼的高潮剧情,只有等到韩立正式踏入修仙界,凡人的精彩才算是正式开始。按照常理应该不至于让大家这么夸赞啊!
又仔细看了一会,陈天弘这才明白原来是今天更新的最后两章导致的。
“粉丝们的眼光是真毒啊!这么早就发现了这两章的不平凡,我当初也是看了好几遍才明白,凡人前期的点睛之笔就是在这两章。不过何为仙,何为凡?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啊!”
陈天弘越看跟帖,眉头就越皱越高,他看到了粉丝们问出的问题,实际上在前世这个话题也有不少人讨论过,当时也是争论不休,直至有了耳根的一本《仙逆》,这个仙凡问题才勉强的平息下来。
可现在他不可能再写《仙逆》的,就是要写,最少也得等《凡人修仙传》结束后。
想了许久,斟酌了又斟酌,陈天弘在帖子上写下了这个仙凡问题的答案。
【弘文】:我看大家都在谈论仙凡的问题,我来替我朋友路过人间回答一下吧。
《凡人修仙传》的设定和主线,就是一个凡人修炼成仙的故事。
那么修仙界和世俗界的区别是什么?
修仙者和凡人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修仙届和世俗界没有多大的区别,区别就在修仙届的修仙者比较强大,有凡人不具备的神通手段。
而无论是凡人还是修仙者都只是天地间的一份子罢了,对天地来说,万物都只是蝼蚁,生老病死乃是天地规则。
顺应天地规则,那你就是凡人,短短几十载就归于尘土。
我之道,非顺天,逆转求长生,这就是修仙者。
而要想长生,想要摆脱蝼蚁之身,就得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从而超脱于天地规则之外,所以每一个修仙者都是逆天而行的。
现实世界中有一句话,事在人为,对修仙者也是一样,道在人为。
主角韩立几经坎坷终于踏入了修仙界,他和所有的修仙者一样,最终的目标都是证道长生,逆转凡胎成为仙人,不过这条道路是崎岖的,成功者无一不是有着大毅力的人,须吃常人不能所吃之苦,受常人不能受之罪。
就和我们现实世界一样,大家都羡慕成功人士,却不知道他们的背后付出了什么,其实成功之路就摆在所有人的眼前,就看你愿不愿意去走了。
诚然每个人的起步点都不一样,就像修仙者要有灵根,但是有了机会真正能把握住的有几个?甚至大家都不愿意去寻找机会,因为知道这条路很累。
所以其实仙凡之别就一句话,顺则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
最后送大家一首词吧!
何为凡人,何为仙,岂闻韶华尽何华,
回首沧桑,此恨绵绵,
风月如剑,看我破天,
道不尽仙殊途,尽人间。
望大家继续支持《凡人修仙传》
.....
第一百二十六章 修仙需断凡尘心
【清风拂柳一道人】:顺为凡,逆则仙,修仙者要有逆天而起的勇气。说的好啊!不愧是你弘文,不过还有个小小的意见,就是你能大方承认了嘛!都知道路过人间是你,太监大总管也是你,就你自己还在这里演来演去,累不累啊!
【云修缘】:果然点评还是要看作者本人啊!我们分析来分析去,不如他的一段话。最后支持道人,弘文你就主动承认了吧!
【踏云狮】:我现在觉得《问仙》不如以前那么好看了,如果《凡人修仙传》早写几年,就没有现代炮甲什么事了,自此请大家叫我凡迷!还有支持道人。
【右岸的巴黎】:先支持一波《凡人修仙传》,要我说也是,弘文你索性大大方方的承认算了,以前还能理解你开新马甲,现在西名爵输了,君临输了,就你这实力,要不了多久项安然也会输,你还藏着掖着干啥,没劲。
......
文学论坛上的众人在陈天弘发完跟帖后,对其所说的仙凡划分都比较认可,唯一让他们感觉不舒服的就是,弘文那句,我是替我朋友路过人间说的。这就是典型的元宵节夜里打灯笼--多此一举。
谁不知道他是谁?路过人间为什么不发话,那是因为文学论上的ID是和身份证绑定的,弘文只有一张身份证,所以他只能用大号发言。
.....
不过众人的评论陈天弘是看不到了,他在写完那个跟帖之后,就被老爸陈志德给喊过去了,老爸要去趟卫生间,就先让陈天弘给帮着下两手棋。
结果就是在陈志德去卫生间的十几分钟内,陈天弘是连续输了两局,输的他最后都无语了。
其实陈天弘的脑子里能记起一些象棋棋谱的,但也架不住外公的高招。所以有时候,外挂也不是万能的,多学习还是很重要的。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老妈柳燕红和外婆也把晚饭给做好了,他们三人收了象棋,开始要过这元宵佳节了。
和他们家一样,此刻有千千万万的家庭也坐在了饭桌旁,享受家人团聚的温馨。
.......
金陵市,某小区。
萧国健和家人们也坐到了饭桌上,不过他们一家人有点多,所以准备饭菜的时间多耗费了一些,等菜上齐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
而人多厨房就坐不下了,索性他们就在客厅支起了餐桌,也同步把客厅的电视机给打开了。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自然不会看什么电视剧,第一选择就是金陵市本地电视台的元宵晚会。
萧国健看着饭桌上的父母,又看了下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女,脸上洋溢着幸福之色。
他的人生是圆满的,也是幸福的。父母康健,妻子贤惠持家,一双儿女也是聪颖非常,他自己也是事业有成。
萧国健的工作在这个世界是属于有身份,也是有一定地位的。他是大学教师,不过他的这个大学教师可比陈志德的含金量要大的多。
他可是京都大学的教师,有着正教授职称,还担任招生办的副主任一职,既是一位大学者,也是个领导。
像他这样的正职教授学校是包吃包住的,萧国健在京是有房子的,平常工作和生活也是在京都,只不过他的父母是在金陵市,所以每逢过节假期的时候,萧国健都会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望自己的父母。
“下面我们播放一组视频,这是取材于咱们金陵市市民的平常生活.....”
电视机里主持人说出的这段话,吸引了萧国健一家人的目光。
元宵晚会每年的模式都一样,节目基本是万变不离其宗,早就看的审美疲劳了。只有像这种反应民众真实生活状态的小视频,才是大家最感兴趣的。
刚开始的视频和往年差不多,是随机在金陵市各地抽选的市民采访,还有一些有意义的市民活动,呈现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之色。
直至画面来到了秦淮河夫子庙,先是几组绚丽的花灯随拍,再然后就是小广场的猜灯谜活动了.....
“这个猜灯谜的活动不错,老萧,你说,要是那天你在的话,这个画舫花灯是不是就是咱们孩子的了,你看多漂亮。”
萧国健的妻子在电视上看到了那个漂亮非凡的画舫彩灯,也听了几位上场的人士做的诗,她不禁有些惋惜的说道。
“呵呵...也不一定,你看有两个人做的诗也是不错的嘛!”
萧国健笑着回了一句,不过他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丝不屑,很明显看不上电视上那几位做的诗词。
他虽然是招生办的副主任,但平常也会代课教学的,而是教的还是古典文学。萧国健自己经常也会写一些现代诗歌,并且他还是诗词协会的一名成员。
接下来电视里放到了那首严华找的托念出的诗,这首诗听的萧国健点了点头。
“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这两句写的不错,不过怎么感觉这首词的写法有些熟悉啊!”
还没等萧国健仔细去想,就听到自己的女儿惊呼了一声。
“女孩子要矜持,饭桌上不要大呼小叫的。”
萧国健瞪了女儿一眼。
女儿却依旧指着电视机屏幕,激动的脸蛋通红。
“爸,这是弘文啊!这是弘文啊!我可喜欢他写的《你好旧时光》了,还有吕钦扬和凌一尧的故事....·”
“弘文....”
萧国健听到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却一时没想起来。
“就是陈天弘啊!你忘了你推荐给我看的《乡村教师》就是他写的。”
被女儿这么一提醒,再去看电脑屏幕上的那个少年,萧国健终于想起来了。
其实萧国健和陈志德还是认识的,他以前是在金陵大学教书,几年前才调到京都大学的,和陈志德曾经是同事,并且当初关系还不错,至今他还存有陈志德的联系电话,是知道陈天弘的。
“这孩子还会做诗吗?我只记得他写小说写的很不错。”
“爸,弘文当然会写诗词啦。前段时间他在网上给馨儿姐姐写了一首词,写的可好了!此心安处是故乡,真美....”
女儿不忿的反驳,她可是弘文的忠实粉丝,即便面对是自己的老爸,也要维护自己的偶像。
萧国健看到女儿的态度有些好笑,他没有再继续说话,继续看电视屏幕,会不会做诗词等会不就知道了。
而接下来就是一首艺惊四座的词.....
萧国健的女儿听完后丝毫不顾及形象的在饭桌上欢呼,一向稳重的妻子听得也是眼波流转,不住的夸赞这是一首好词,就连他的父母也是频频的点头。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萧国健把最后一句词念了一遍又一遍,仔细去品味这首词的背后的韵意。
与家人只看词的字面意思不同,萧国健认为这首词背后还有深意,应该不止单单讲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词的上半阙极力渲染元宵节绚丽多彩的热闹场面,到下半阙反而衬出了一个孤高淡泊,脱俗不染凡尘的女性形象。
特别是那句”灯火阑珊”,花灯本来就是绚丽多彩,而女子站立的地方却是昏暗的。这上下的反差感就有点别样的蕴意了,很有可能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是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孤高品格。
文人都孤傲的!
如果真的还有这么一层的蕴意的话,那么这首词的境界就完全不一样了。用词再绚丽,词意再浪漫这都不能说是绝世好词,只有借诗言意,寄诗育人,这样的好诗才能传世。
“好词!好词啊!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很不简单啊!老陈生了一个好儿子啊!不行,这样的好苗子必须要来我们京都大学,我得提前打招呼,别到时候被光华大学给抢走了。”
萧国健夸赞了这首《青玉案·元夕》后,突然想起来陈天弘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他是知道陈天弘是不需要高考的,就凭借那次中学生文学比赛的冠军头衔,陈天弘只需要等高考结束填志愿的时候,把自己想去的大学填上就好了。
萧国健本来是想等着过段时间再和陈天弘去接触的,凭借着京都大学的牌子,陈天弘应该会很乐意来他们学校的,毕竟放眼国内也只有同在京都的光华大学能和他们竞争一下。
说实话陈天弘目前在真正的主流文学圈子里,提起他写的那些青春,仙侠小说可能有人还真不知道,但要是提起《乡村教师》那大家都会说,是那个高三的天才学生啊!这就是主流文学和网络文学的差异。
只是一部《乡村教师》已经让萧国健关注陈天弘了,现在再加上这首诗词,那么他就不能再等待了。
经过这电视台一报道,光华大学的招生办肯定也会看到,这可是信息时代。以他对老对头的了解,光华大学招生办绝对会提前下手。
想到这里,萧国健有些坐不住了,好的学生哪个大学都想要,要是非常天才的,哪怕是最顶尖的京都大学和光华大学也会争得头破血流的。
“不行,他必须来京都大学,天王老子来也没用,我说的。”
萧国健掏出了手机,开始找寻陈志德电话。
......
这边陈天弘一家人的晚宴已经来到了尾声,他们打算再陪着老人聊会天就回自己家了,不能待太晚,因为明天陈天弘就要开学了,要早早的休息。
手机铃声响起,是老爸陈志德的。
“喂,老陈!我是萧国健啊!”
“我知道是你,老萧,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你回金陵了?想找我喝酒?”
陈志德和萧国健以前同在金陵大学教书的时候,就经常在一起喝酒。即便因为萧国健调离京都,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了,不过对于男人而言,这种曾同为酒友的关系,感情是不会谈的,反而就像白酒一样,沉淀的时间越长,关系反而更为浓厚。
“回来了!想喝酒,没问题啊!明天如何?我做东请你。”
电话那边的萧国健答应的非常爽快,反而把陈志德整的有点晕乎,他刚刚那只是一句打趣的话。
“老萧,你是不是有啥事啊?”
陈志德心里明白过来,萧国健打这个电话肯定有事,不可能专门打个电话就为了单独喊他去喝酒。就是喝酒也不会单就他们两个,应该喊着以前老同事一起。
“呵呵,是有点事。老陈,天弘不是马上就要毕业了吗?你们是怎么打算的,想让他上哪所大学?”
陈志德闻言沉默了些许,要说以前他们两口子对儿子上哪所大学很是上心,而现在最不愁的就是陈天弘上大学的问题。
“老陈,不如让天弘来我们学校怎么样,他不是很喜欢写小说吗,我们京都大学的中文系在国际上都很有名气的,很多作家刚开始都是在我们学校学习深造过的......”
萧国健开始了他的演讲,身为招生办的副主任,他口才还是很不错的,说到最后让陈志德都感觉要是不让儿子去京都大学,儿子的文学之路就要断了。
“老萧....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么能说啊,你这去了一趟京都口才见长啊!行到是行,让天弘去京都大学我是支持的,不过我还要问下天弘的意见,他以前可是说过想去光华大学的中文系的。”
陈志德说到最后故意把话音拉长,他的意思很明显,咱们虽然是老同事,但既然你们那么想让我儿子去你们学校,最起码得让我看到你们的诚意吧。至于陈天弘说没说过去光华大学,懂得都懂。
果然陈志德这话一说出口,萧国健那边就急了。
国内能和他们学校竞争的,也就是光华大学了。
“老陈,先不说咱们俩的关系,我这做叔叔的在学校肯定会重点照顾他。天弘要是来我们学校,他在学校的一切费用全免,奖学金我给他申请最高的,专业随便他选....”
“这样吧老萧,容我们家再商量一下!过两天给你答复怎么样。”
“行....老陈,那明天的酒?我先定位置了?兰亭酒店如何,我再喊上咱们以前的同事。”
“兰亭酒店,老萧你这是发财了啊!行那,我一定去。咱们也好久没有聚聚了。”
电话刚一挂断,陈志德脸上的笑容就再也止不住了,心里别提多得劲了。曾几何时他还担心儿子的能不能上大学,现在连京都大学这顶尖的学府都抢着要儿子去他们学校。
“老陈,谁的电话,把你乐成这样。”
“哈哈,燕红啊!特大好消息啊!是萧国健的电话,他现在是在京都大学招生办工作,你猜他打电话干嘛,想让天弘去他们学校,费用全免,专业随我们挑,还给最高额的奖学金。哈哈!”
这消息听得柳燕红顿时也眉飞色舞起来,这可是京都大学!最高学府啊!哪个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去这所大学,可以说这几乎是国内所有家庭的梦想。而现在,已经不是触手可得的事情了,是京都大学来求他们,这个中滋味,已经不能用欢喜来形容了。
一旁的陈天弘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却咯噔了一下,瞅父母这意思是想让自己去京都大学,可他本来的打算是去京都电影学院,因为刘依菲前两天告诉他,她老爸有些松口,可能会同意她报考电影学院。
“这可咋整.....去京都大学?还是去电影学院?”
第一百二十七章 相见不如怀念
是夜,电脑上的时间显示已经来到了十一点。
陈天弘双手离开了键盘,不再继续码字了。
在他的脑海中回想的是不久前老爸老妈开心的表情。还有老爸那句,天弘,明天我和你萧叔叔喝酒的时候,一定再让他多出点血,咱们不能轻易答应他。
虽然老爸嘴上是这么说,不过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想让陈天弘去京都大学的,老妈柳燕红自然也是这个意思。
“唉!京都大学啊!”
陈天弘把电脑合上,轻叹了一口气。
这个世界的京都大学就和前世的北大一样,是所有国内学子们向往的最高学府,这个世界的陈天弘,也就是他的前身曾经也做过这个梦。
说实话陈天弘并不排斥去京都大学,只不过他更想的是和刘依菲上同一所大学。
一边是爱情,一边是学业,手心手背都是肉,这就导致他现在心绪有些不宁,也影响到了今天的码字速度。还好最后是把凡人和雪中明天的日常更新给码出来了。
正当陈天弘打算上床休息的时候,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不会是依菲的电话吧。”
陈天弘自语了一声,掏出了手机,能这么晚给他打电话的人不多,一个是刘依菲,另一个也就是李曼了。
这次电话显示的是李曼。
“天弘,元宵节快乐啊!”
“曼姐,这距离元宵节还有一个半小时就要过去了,你这也太假了吧!有啥事你直说!”
陈天弘直接点明主题,李曼虽说对他是个话痨,不过在没事的情况下,也不会这么晚给他打电话的。
“是关于改编电视剧的事,是这样《最好的我们》已经拍摄完成了,刘叔那边的意思是想着继续拍摄《你好旧时光》和《暗恋橘生淮南》,所以托我来问问你,你看这两本书的电视剧改编权?”
“《最好的我们》拍摄完了?这么速度,这才两个月吧!”
陈天弘听到这个消息有些吃惊,在这个世界一部电视剧的拍摄这么快嘛!
“只是拍摄完了,还需要后期制作,正式上映还得等一段时间的。不过听刘叔说这两天会先做出一个预告片出来,算是提前做个宣传。”
李曼在电话里解释道。
“这样子啊!曼姐,等你说的那个预告片出来我看看再说吧,《你好旧时光》和《暗恋橘生淮南》的电视剧改编权,暂时先等等。”
陈天弘斟酌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
他要看看《最好的我们》拍摄的怎么样,关系归关系,但要是拍摄的不好的话,陈天弘也不会轻易将其他作品电视剧改编权卖出去的,他要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也是尊重前世的原作者。
一想起在前世一些好的小说作品,改编成电视剧,电影后变得面目全非,陈天弘心里就膈应的难受。
“也行!”
李曼到没有说什么,作品的改编权是人家陈天弘的,她虽是老板,但也不能替其做决定。
“对了,天弘,真没想到你们学校除了你这个大作家之外,很有可能再出一个大明星。”
说完正事,李曼的话痨本色又出现了。
“大明星?什么意思?”
“刘叔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聊到了一件事,说你们学校的一个女学生很有潜质,啧啧,刘叔的眼光可比星探还要准,他说的有潜质,肯定这女孩子很不错,不过好像女孩的家长不同意女儿走演员这条路,刘叔前两天还和女孩的家长通了电话.....。”
听到这里陈天弘才明白为啥刘依菲的父亲有些松口,不过他没有告诉李曼这个女孩其实就是自己的女朋友,又聊了几句后,陈天弘把电话挂断了。
“看样子依菲去电影学院的事情基本是板上钉钉了。唉,这就惆怅了,算了,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先睡为敬,明天还有一场血战。”
陈天弘脱掉了外衣,躺在了舒适的床上,不去纠结了,得好好休息,至于他嘴里的血战....自然是明天开学的事情了。
.......
当第一缕阳光穿过淡淡的薄雾,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早晨,沉寂了一个月的振华中学也终于恢复了喧闹。
结束了寒假生活,重新踏入校园的学生们相互间聊着假期的趣事,询问着各自的作业有无完成,但最多的话题还是关于高三三班陈天弘就是弘文的事情。
要说网上的消息传播最快的人群,学生群体绝对能排在前列,在青春文学颁奖典礼过后,无论喜不喜欢看小说的,只要是振华中学的学生,全都知道了自己学校出了一位大作家。
对于学生们来讲,陈天弘写的青春小说,仙侠小说要比《乡村教师》更让他们喜欢,因为这种通俗易懂的网文小说会让他们看的很舒服。
此刻高三三班教室门口,已经是围满了学生,他们都是来看陈天弘的,而且以女生居多,更有意思的是她们的手里都拿着一本或者多本书。
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手里书的名字要么是《最好的我们》,要么是《你好旧时光》,要么是《暗恋橘生淮南》,或者三本都有,就是陈天弘的振华三部曲。
教室内,班级里的学生也是围在了陈天弘位置旁。
“小白,陈天弘怎么还没来啊!他不会不来吧。我还等着他给我签名来,唉,真是造孽啊!我的妹妹说要是今天放学我带不回他的签名,我连家门都进不去。”
一位男同学看着陈天弘空空的桌子,有些郁闷的朝白金鑫问道。
“对啊,小白,陈天弘还来吗,我昨晚给他发消息他没回,不会真不来了吧!我表妹.....也托我要签名。”
又一位男同学也接着问道。
“真的不敢相信,陈天弘竟然是弘文。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晕乎着。你说咱们都是一个班的,为啥他就那么优秀,小白,你和他还是同桌,就没有一丁点发现嘛!”
“小白.....”
“别特么喊我了,我不知道!陈天弘现在是真的膨胀了,寒假我喊他出来玩都不出来,昨天我也问他还来学校不,一样没回我。今天他只要敢来,我绝对不会轻饶了他。”
白金鑫被问的烦了,气呼呼的一拍桌子,他很愤怒,也很羞耻。
愤怒的是陈天弘瞒着他,羞耻的是在寒假期间他还给陈天弘推书,推荐的书就是《遮天》,结果陈天弘就是原作者.....
男同学们围着白金鑫,班级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围着王珊珊,三班和陈天弘最熟悉的女生里,除了刘依菲就只有王珊珊了,不过刘依菲和陈天弘一样,目前也还没到教室。
与白金鑫的愤怒不同,王珊珊是一脸兴奋的和同学讨论着,她还得意的说自己早就知道陈天弘的身份了,不然那次《最好的我们》剧组来拍摄她是怎么进去操场内圈的,还能当上群众演员出境。
这得亏是刘依菲和陈天弘不在,没人揭穿她。
临近上课的时候,教室门口传来了骚动,同时伴随着的还有让他们无比熟悉的声音。
“麻烦大家让一让,让我进去一下。”
“陈天弘!”
顿时整个高三三班教室沸腾起来,他们还以为陈天弘不来了,毕竟这位真不来也很正常,谁让人家不用参加高考那。
奈何他们等了几分钟都没见陈天弘走进教室,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而陈天弘进不来的原因很简单,被堵住了,要只是被自己学校的学生围观倒也就罢了,问题是很多人都拿着手里的小说让他给签名,他还不好拒绝,一来这都是同学,二来拿着自己写的书...也不好意思拒绝啊!
“都给我让开!谁让你们堵我们班教室门的。”
突然一声厉喝,让教室门口喧嚣的学生安静了下来,却是白金鑫来到了门口,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班级里的其他人也是如梦初醒,男生们上前帮着白金鑫一起把人群给分开了一个口子。
门外的陈天弘这才终于进了教室。
“谢谢大家啊!马上就上课了,大家先去上课吧,等课余时间我一定帮大家签名。”
进了教室的陈天弘对门口的学生说道。
见主人公已经进去,还有站成一排堵着教室门一脸冷酷的三班男生,门口的学生虽不情愿,也只能选择放弃,那就先去上课,等下课时间再过来吧。
看到学生们渐渐散去,陈天弘这才有空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这一路是真把他给累坏了。
陈天弘是有想过自己今天到学校会被围观的,他也做好了心理预期,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从他一进校门开始,就不断的有人过来找他签名,男女都有。
所以陈天弘是一路走走停停,签了好多名字才走到三班教室门口的。
陈天弘的心里很迷惑,上次获奖回来也没有这么轰动啊!这次也就就曝光了他写小说的身份而已,怎么反而比上次受欢迎多了。
其实陈天弘要只是写仙侠小说,最多也就让大家感到惊讶,不会被围观签字的,毕竟喜欢这类小说的基本都是男生,他们不像女生那样子追着作者本人要签名,能买到实体书就很满意了。
归根结底是陈天弘还写青春小说,他的振华三部曲太火了,再加上他参加颁奖典礼的时候,还被鹤轩居士推崇成最懂青春的小说家。
在这样的加持下就让喜欢看青春小说的读者对陈天弘很是追捧,而这些读者中女生占比能达到百分之八十。
谁家里还没个亲戚,没个妹妹的......女孩子是很喜欢偶像的签名的,所以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谢谢大家帮忙啊!果然还是自己班级的同学靠得住。”
陈天弘对自己班级里的同学竖起了大拇指,可还没等他再说出别的感谢语。陈天弘就看到自己班级里的同学,齐刷刷的掏出了小说....那小说的名字赫然是他写的振华三部曲。
“陈天弘同学,给帮忙签个名呗!”
“套!我今天就不该来上学。”
第一百二十八章 何为仙,何为凡
正当陈天弘身陷学校中的签名风波时,在另外一座城市,李道然被闹铃声给吵醒了。
他下意识的起床穿衣,结果穿到一半的时候李道然想起来今天他不用去公司了,父母给他放了一天的假。
“唉,都上班上魔怔了,得抓紧重拾梦想了,要拎酒走天涯,我的六千里路程还没完成三分之一来。不过,先好好的睡一觉再说。”
李道然嘟囔了一句后,连穿上的衣服都没脱又钻进了被窝。
这段时间可把他给累坏了,自从过完年后李道然就被家里人硬逼着去公司上班,而且他的老妈每天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门盯着他。
李道然每天早上6点起床,晚上近10点才回来,累暂且不说了,忙的是连看小说的时间都没有。
这让他又兴起了离家的念头,在外面虽然也劳累,可是自由啊!若为自由故,什么都可抛。
其实李道然也能理解家人的用意,之所以盯着他这么紧,这么着急的锻炼他接手家族的生意,也是怕他再离家。可惜....越这样,就越适得其反。
重新躺在床上的李道然并没有睡着,他在脑海中计划了一下,算算什么时候离家合适。
最后认为今天是最合适的,他就被放了一天的假,明天就又要被抓去公司了。
“希望老妈今天不在家里盯着我,和老爸一起去公司,算了,等会再找时机吧!趁今天休息,抓紧把《雪中悍刀行》给看一下,可是拉下好多了。”
这样想着李道然打开青橙app,点开了《雪中悍刀行》,小说的历史记录还是停留在武帝城大战,停留在主角徐凤年得知剑九黄的遗言,这一章的最后只有寥寥数字。
“来,给公子上酒!”
虽然已经时隔了好久,再次看到这句话的李道然仍然是唏嘘不已。
剑九黄永远一身破棉袄,身边陪伴的也只有那匹小瘦马,一嘴的黄牙缺了一颗大门牙,没有任何的高手风范,这一生最爱的唯有杯中的一口黄酒。
虽然形象不佳,可剑九黄是值得所有人尊重的,就凭他最后的五个字,是道尽了与主角的情谊,也贯穿了整个雪中,这是一种灵魂,一种境界。
因为有他,所以不务正业的纨绔柿子先练刀后学剑,其中之苦,毫无怨言。
因为有他,西北有雏凤,羽翼渐丰之。主角徐凤年才能快速成长起来,论其功劳,剑九黄当占一半。
那天看到这五字遗言的时候,李道然再也没去找送财童子打麻将,他拉着杜华文在车上喝了一夜的酒,直到最后喝醉,李道然的嘴里还在呢喃着。
“天不怜你剑九黄,武帝城内,徐凤年为你端酒问上苍!我李道然也当为你大醉一场。”
.....
收拢了下思绪,李道然点击开新的章节。
主角徐凤年在武帝城大战之后,开始归返北凉,路途中行至广陵江,遇到了广陵王的世子赵骠,这位纨绔子弟竟然要抢徐凤年身边的女眷,以主角的脾气岂能惯着他,当即削了这位纨绔子身上两块肉作为教训。
却不知这一切都是广陵王的计划,他以此为借口趁机派出了数千铁骑兵甲,欲将主角杀死在广陵江。
这也是朝廷和北凉的争斗,归结为一句话,世袭罔替对所有的藩王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杀了主角,也就是让北凉断了传承。
而主角徐凤年与老剑神李淳罡则联手对敌,浑然不惧。
......
羊皮裘老头提有一柄佩剑,远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望向绵延不绝的广陵骑兵,苍老脸庞上露出一些笑意。
“初入江湖,踏广陵潮头仗剑而行,只觉得只要一剑在手,天地逍遥,好不痛快。真是怀念那会儿的年少不知愁滋味啊。”
“没想到终于要出江湖,因缘际会,还是在这广陵江。你这世子殿下,得讲究那藏拙,老夫看你真是活得不自在,故而这一战,莫要怪老夫一人抢去所有风头,一千骑杀尽,那赵毅不肉疼,再杀他个三四千铁骑就是,总要老夫酣畅才行。
.......
“嚯,这话说的果真霸气啊!”
李道然赞叹了一句,最初的他对李淳罡不是太感冒,究其原因是因为李道然总觉得老剑神不重情谊,辜负了那位绿袍女子。直到李淳罡在大雪坪怀念绿袍,重回巅峰的时候他才有所改观。
.....
“万一真要落败,你小子无需想着替老夫收尸,只管扯呼便是,老夫死前自会留力一路送你出广陵。”
徐凤年笑道:“徐骁曾经说过大丈夫小事玩世不恭一些,没关系,但生死关头,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老前辈若是信得过小子,只管往前杀去,后背交由徐凤年便是。”
.....
看完这几句对话,此刻在李道然的心中,老剑神李淳罡的位置已经和剑九黄一样了。
凭着书中的这段描写,就能看出李淳罡绝对是一个重情义的人,或许他在主角徐凤年心中也是亦师亦友了。
这一场战斗绝对是生死之战,哪怕强如李淳罡也不能说稳赢,不然他就不会说出万一落败这句话。
世人习武,哪怕强如李淳罡,王仙芝这等陆地神仙,因为未飞升,也是有气机之说的。哪怕你武力再强,也须知蚁多咬死象。
对付他们这种高手,就是用大量的兵甲去消耗,不让其换气,等气机一到,也就是他们陨落的时候。
“这可是几千兵甲啊!我的天,以弘文的揍性,他不会想把李淳罡给写死吧?应该没有,如果是的话杜怀文早就爆炸了....”
李道然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从脑海中甩去,继续往下看。
.....
老头儿开怀大笑,脚尖一点,身形激射,气概豪迈道,“邓太阿,以剑杀人,你当真以为比老夫更强?”
后世记载,八月十月观潮日,李淳罡一剑斩敌破甲两千六百余。
江湖再无老剑神新剑神一说。
血流成河,拍岸大潮冲刷不去。
与北凉世子临近大燕矶,徐凤年笑问广陵王赵毅:“本世子若是身死,徐骁就要教你广陵满城尽悬北凉刀,信否?”
.....
这一章章节结束。
李道然怔怔的望着章节最后的一句话,李淳罡一剑破甲二千六,的确是大气概,大风流。
可是主角徐凤年最后的那句“徐骁就要教你广陵满城尽悬北凉刀”,更是让他触动最深。
李道然相信如果主角死在这广陵江,以徐骁的脾气绝对会杀得广城陵血流成河。
无他,徐骁十岁从军杀人,从东到南灭大小六国,屠七十余城,离阳一统之后,更是马踏江湖,从此江湖再无人敢以武乱禁,被称之为春秋人屠,而这样的父亲,是做的出来因为儿子身死愤而屠城的
“唉,我的父亲要是也能这样子就好了。不求像徐骁这么保护儿子,能让我自由自在的生活就好了。”
李道然叹息了一句,可惜小说终究是小说,现实终究是现实,他还是好好计划一下等会怎么出去吧。
正当李道然要接着看下面章节的时候,突然听到卧室外传来父母的对话声。
父母的对话声音不大,但因昨晚李道然回来得时候太过疲惫,卧室门并没有完全关上,还留着一丝小门缝,所以还是能隐隐约约听到的。
“老李,今天我就不去上班了吧!在家看着道然,不然这小子真有可能又要离家逃走。”
这是老妈的声音,听的李道然心中一凉,果然....老妈还是想在家里盯着他。
“也行!不过别看的太紧了,咱们小点声说话,让孩子好好休息会,这段时间把他都给累坏了。唉....”
老爸的这声叹息,听得李道然心里不是滋味。
“谁说不是那,我也心疼。可不这样,道然就不知道长大,你说我们这样子为了谁,拼命攒下这家业不全是为了他嘛!这孩子真是一点都不懂事,也不知道替我们分担一些,就想着离家出走。老李,你这次绝对不能惯着他了,上次要不是你故意放水,道然也出不去。”
“唉,道然他还是孩子嘛!我们年轻的时候不也有喜欢的爱好嘛,他喜欢就让他去吧,再怎么着,不还有他老爸我嘛,我多辛苦点没事,你在家也好好休息会吧,我去公司了。”
.....
对话结束,接着是外门被打开的声音,父亲熟悉的脚步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
而卧室内的李道然却已泪流满面.....
他终于明白上次为什么自己能出去,也终于明白父亲是多么的爱他。
“他喜欢就让他去吧,我多辛苦点没事...”
这句话直击李道然内心的最深处,就如同书中徐骁对徐凤年一样,父亲对他亦是如此。
父亲,是多么伟大的称呼,是赋予我们生命的那个男人,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他就是你最坚实的依靠,一声爸爸,他愿为你付出所有。
“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懂的你不容易....”
“我也该长大了啊!”
第一百二十九章 他必须来京都大学
“乖乖,让奶奶抱抱....”
随着一声略带苍老的呢喃,老人从睡梦中醒来。
这位老人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了,曾经乌黑的头发现在也已经变成霜白,脸色虽然红润,但上面也有岁月刻上去的皱纹,可依旧能看出来老人年轻时应该有着漂亮的容颜。
她醒来后看到身边被窝是空的,小声说了一句。
“儿子和女儿才刚走,这老冯又一个人出去了。这么大年纪了,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穿衣起床,老人走出了卧室,她看着有些空荡荡的客厅,怔了怔,神色有些落寂。
昨天的时候家里还热热闹闹的,儿子,女儿,孙子,外孙....一家人都还在,可就这么一转眼,就剩她和老伴两个人了。下次再聚一起就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了。
回了回神,老人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后,走到厨房熬了点米粥,看了时间,发现已经是七点多了,以老伴往常的习惯,差不多应该回来了。
想了想,老人又煎了几个嫩鸡蛋,这是老伴最爱吃的。
几分钟后,门被推开,随即走进来一位精神奕奕的老人,正是白羽冯子杰。
“老伴,我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包子!”
“你这老头子,昨天还答应儿女们再也不一个人出去了,怎么转脸就忘。咋,想用包子堵我的嘴吗,你等着,我一会就给他们打电话。”
“我这不是出去给你买包子了嘛!你这老太婆,怎么不记我的好,还要告状啊!这包子你不吃是吧,不吃我吃。”
冯子杰佯装成很生气的模样,作势就要对包子下口。
“把包子放下,休想抢我的。”
他老伴嗔了一句后,接下来又说道。
“来吃饭吧,熬的米粥,给你煎了最爱的鸡蛋。”
这几句拌嘴让两人似乎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儿女虽然都走了,可他们的生活还得继续。
简单的吃了早餐后,冯子杰去了自己的书房,在看了一会书房里的藏书后,他打开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
自从儿女们趁着春节假期来看他们,一家人是终于团聚了,冯子杰是好好的享受了一番天伦之乐。
自然他也就没有顾上去文学论坛点评《问仙》和《雪中悍刀行》,对这两本的书的剧情进展也仅停留在年前的那几天。
登上文学论坛,冯子杰发现仙侠分组的第一热度帖子已经不是他的了,而是一个书名叫《凡人修仙传》的帖子,简单的浏览了一下。
“平凡人的不平凡,呵呵,到还有点意思,这个年轻人是真能折腾啊啊!同时写两本书,还每天更新这么多,终归还是年轻啊!”
冯子杰感叹了一句后,退出了这个帖子,他除了对帖子里说的这本书的设定,还有弘文说的那首词有点兴趣外,就没有继续再关注了。
以他的精力点评《问仙》和《雪中悍刀行》就挺累的了,暂时不打算再去看新书的。
“先看看《雪中悍刀行》吧!呵呵,也该点评一下了,不然就要被网上的书友们说懒惰咯。”
冯子杰在电脑上点进去了青橙文学网的网页,在书架里找到《雪中悍刀行》,开始看了起来。
很快剧情就看到了武帝城大战,冯子杰看对书里打斗的场面不像年轻人那样看到后很激动,论描写这种场面,他身为武侠界的四大神之一,在一些细节上可要比陈天弘写的好多了。
“嗯?原来如此,李淳罡还有一招剑开天门啊!我前面还说这个设定有些问题,原来这小子搁这里等着那。呵呵,不错。”
冯子杰笑了一声,在看到李淳罡和王仙芝大战时用出的最后一招时,他和叶风一样都联想到了这个伏笔的设定。
再接着往下看,就来到了广陵江上。
“这混小子,不会又抽风要把李淳罡给写死吧。就算是为了剧情的发展需要,现在也不适合吧。在这里把这个人物写死,那可真是败笔了。”
看到书中的李淳罡和主角要联手对敌,冯子杰皱起了眉头,他和李道然的感觉差不多,这一幕太熟悉了,很像弘文要献祭书中人物的风格。
不过冯子杰要比李道然看的通透多了,他能看出来现在不适合把李淳罡写死,因为后续的剧情还需要这个人物。
直到这一章看完,冯子杰的眉头才舒缓了一下。
“还好,这个小子没有犯错误。”
继续看下一章。
.....
徐凤年回头看了一眼不曾下车的老剑神,广陵江一战,短短两里路程,在李淳罡剑下躺了两千六百具骑兵尸体。
广陵王不知是被李淳罡那句“再让老夫杀两千铁骑过过手瘾,临死再拉一位藩王垫背,虽死无憾”震慑住,还是被徐凤年那句“教你满城尽悬北凉刀”给吓住,总之他们是安全的离开了。
.....
“呵呵,肯定人家是被李淳罡的那句话给吓住了啊!”
看到这一段,冯子杰轻笑着自语,他没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代入了书中情节,而能让他代入的人物就是老剑神李淳罡。
......
出广陵以后,李淳罡脸色立即呈现出一种油尽灯枯的泛黄,徐凤年如何不知老剑神出剑前便将江畔一战视作一生收官手笔,即便强如李淳罡,一剑便是一剑,需要耗费大量气机,尤其是在铁骑洪水般不断冲击的状况下,根本不给羊皮裘老头如意圆转的喘息机会,这才是病根所在。
徐凤年一脸掩饰不住的黯然神伤。
......
“老剑神李淳罡至此应该就要落幕了啊,也对,从这剧情的走向来看,下面应该也要换新的地图了。就是看着这些老人距离江湖而去,真的有点难受,江湖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
冯子杰看出来这段剧情之后,这位书中人物应该就要淡出了,这让他想起了现实中不也如此,随着一位接着一位的老作家们开始封笔不再写书,何尝不是代表着他们的时代落幕。
书中的江湖还有主角徐凤年这样的新起之秀来接任,可他们武侠小说界谁来接任那?
很多人都追捧他能为武侠小说写出新的道路,可只有冯子杰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现在也有些力不从心了。
写书很耗费精力,特别是写出一本好书,就比如赵寿生赵老,一本《昆仑》就耗尽了他所有的心血,写完这本以后再也没有精力去写新的小说了。
“唉,真希望能有人出来接任我们啊!接任我们的江湖梦,我们的武侠梦.....”
.......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场大战,终究是落幕了。
“脸上可喜可惊皆得意,实则胸中可悲可泣,殚心竭虑求富贵功名,睁眼才知黄粱一梦。你们这庙堂有何趣味?不如我等匹夫来的自在风流,可惜岁月催人老啊,呵呵.....也罢,也罢,江湖儿郎江湖老.....这江湖以后是你们年轻人的了。”
老人在官道上负手缓行,背影伛偻.....
木马牛。酆都绿袍。剑神。
大雪坪一声剑来。武帝城剑开天门。广陵江斩杀两千六百骑....
.....
“江湖儿郎江湖老,这句话说的好!是得敬老剑神李淳罡啊!弘文这小子对这个人物刻画的是真的不错!多好的徒弟,可惜啊!可惜啊!老曹真是太过分了.....”
冯子杰连连叹息。
纵观老剑神李淳罡的一生,可敬可叹!
这位昔时青衫仗剑走天涯的少年,曾一剑光寒十九州,让整座江湖仰视的人物,却因错伤那痴情女子绿袍儿,剑断折臂入亭下,一朝生死两隔,画地坐牢四十载。
真是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伤人!
可那又如何?
再入江湖!
一声剑来斩前尘!
再开天门仙人跪!
广陵江收尾折甲两千六!
......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
这位身穿羊皮裘的独臂老汉,就这样消失在了夕阳之中。
或许这是江湖的最后一缕余晖。
徐凤年喃喃道:“一个人就能让整座江湖都觉着老了,可真是一件霸气无匹的技术活儿,老前辈,本世子没法子打赏啊。”
这位传奇就这样淡出了这所他挚爱的江湖。
......
“一人即江湖!”
冯子杰凝望着章节最后的这几句话,许久才说出了这么一句。
既是敬这位书中的老剑神,也是他想起了他们武侠小说界的那位泰山北斗,赵寿生,赵昆仑。
至今冯子杰还记得当初看《昆仑》的时候,整个武侠界多少人为之沸腾,圆了多少人的武侠梦,就连他也是为之沉醉。
赵寿生是武侠小说界近百年来,唯一一位能被称之为武侠大宗师的作家,而且很有可能后百年也不一定能出现像他这样的人物。
那句赵昆仑抬笔写尽百年的江湖豪情是当之无愧。
可惜《昆仑》完本后,赵寿生就封笔退圈,与辉煌中落幕。
而在赵寿生宣布封笔后,整个武侠小说界一蹶不振,沉寂了几年才慢慢的恢复了活力。
就如同现在书中李淳罡一样,一个人的退出让整个江湖都老了。
“这个小子,在网上写仙侠真的太可惜了啊!必须得让他来试试武侠。”
这一章看的冯子杰是感慨万千,他顾不得看下面的剧情,又登录了文学论坛。
第一百三十章 给我签个名呗!
将今日《雪中悍刀行》更新的章节看完后,杜怀文砸了咂嘴,有些意犹未尽。
与李道然不同,杜怀文早就开始接手家族生意了,他是有闲暇的时间看小说的,不像李道然那样忙的前脚不搭后脚。
“弘文今天不太给力啊,才更新了1万多字,看的真不尽兴啊!”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杜怀文心里可没有吐槽的意思,他知道学校开学了,而弘文是名学生,所以更新少了点很正常。
接下来杜怀文登录了文学论坛,现在的他已经养成习惯了,看完小说就去刷刷帖子,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想,和广大的雪中迷们交流一下。
“唉,热度贴还是没能抢过《凡人修仙传》!弘文也真是的,就不能给雪中也来一个解析评价嘛!都是你写的书,干嘛要厚此薄彼!”
看到仙侠分组,《凡人修仙传》的热度贴高居第一,杜怀文有些不忿的说道。
凡人他也看了,还是不错的,但他还是更喜欢雪中,无他,喜欢里面的快意江湖。
点进去《雪中悍刀行》的帖子,杜怀文针对今天的最新剧情发表了一下自己的感想,又浏览了一会帖子,没有发现特别好的点评分析,他最后刷新了一下,如果还没有特别吸引人的跟帖,就打算退出去忙工作了。
就这么一下刷新,让杜怀文惊喜的事就出现了,帖主白羽冯子杰更新了,而且还是一段非常长的点评分析。
“冯老爷子的家里终于通上网了吗。”
杜怀文腹诽了一句,要说关于雪中的点评分析帖,除了作者弘文之外,也就白羽冯子杰的最受粉丝们的欢迎。现在雪中的帖子热度抢不过凡人,一大半是因为冯子杰已经半个月没有更新点评贴了,而凡人则有弘文亲自点评,所以雪中目前只能屈居第二。
但现在或许就不一样了,冯老爷子的点评绝对一出就是精品。
.......
【白羽】:大家好啊!许久没有发过点评贴了。呵呵,刚看到很多书友们都在问我家里是不是断网了,这倒没有,这段时间都在忙家里的事情,今天才得了点空。闲话不多说,刚刚补看了《雪中悍刀行》,就再给大家说说这本书吧。
在前面的分析帖里,其实我已经说了很多了。可我现在越看越认为这是一本披着仙侠外衣的武侠小说。
虽然里面也有仙人,但至今为止,这些仙人的形象都不是太好,甚至大家喜欢的那些有着大气概的人物明明达到飞升的境界,仍然选择留下。对他们来说,成仙是最无趣的事情,不如留在江湖之中风流自在。
正所谓何羡天上客,不似在人间。
大家也别急着反驳,我的意思是这本书重点写的是侠义,而不是成仙。这和以往的大家理解的仙侠小说不一样。
那什么是你们理解的仙侠小说那?呵呵,我建议你们可以看看作者的另一本小说《凡人修仙传》。
既然说到了武侠,这个我是有点发言权的。
大家想想,在我们少年的时候,谁人的心中没有一个武侠梦,就像我当初看小说,看武侠剧,总是莫名的憧憬那些侠踪剑影,幻想自己是一位快意恩仇的侠客,于是我的心里便有了一片江湖,这是促使我走上写作道路的原因。
还是说句老话,一千个人的心中,就有一千座江湖。每个人的江湖都是不一样的,唯一能让大家都认同的江湖,就是赵老的《昆仑》了。
现在《雪中悍刀行》在我看来有点那味了,当然差距还是很大的,不过这本书的确引起了我们心中的共鸣,能做到这一步,这本小说就成功了。
要我说《雪中悍刀行》,便是作者心中的江湖,里面是他最憧憬的侠客。
这本书的框架背景我在介绍一下,一场春秋之战,世上就只剩下两个王朝,离阳和北莽。
离阳最北是北凉,北凉之北是北莽,北凉虽归属离阳,可他同时也是独立的,两个王朝谁也没有小觑北凉。
故事便由此开始,接着便展开了书中的江湖。
什么是江湖?
赵老的江湖是起手憾昆仑,写尽豪杰路!
残阳柳生的江湖是孤身一人,铁血江湖!
琉璃月的江湖的是侠骨柔肠,绕指温柔!
司马北捷的江湖是阴谋诡计算天下,飞扬跋扈枭中雄!
我写的江湖是刀光剑影,恩怨情仇!
而这些归根结底大家写的江湖还是人物,所有的恩怨是非,公道正义,纷纷扰扰究其本源,都是因为人而起。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有快意风流。
所以下面我来说说《雪中悍刀行》里面的人物,也是他们的江湖。
第一位给我印象很深刻的人物是剑九黄,他的出场很是低调憨厚,还有点猥琐。可他是书中这座江湖里出场的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高手,也是真正一位有血有肉的侠客。
剑九黄的江湖是带着市井气的,他是一位剑道大宗师,却甘愿陪着主角走过了六千里,路途中忍饥挨饿,雨打风吹,甚至一次次的风紧扯呼,毫不顾及其高手风范。
就这样一个当世剑豪、一位执跨世子,他们就像一对毫无武功的乡下主仆般,为这个江湖留下了一段淳朴的传奇。
历游三年结束后,为了给主角上最后一堂课,为了自己的剑道,更是为了自己的师傅,他前往挑战王仙芝,与辉煌一战中身死退出这个江湖。
总结剑九黄的一生就是我说过的一首词。
听涛阁侧,锦鲤莲花,一池拓落北凉。九剑埋了剑九,洒一壶黄酒杜康,不敢颓唐,磨砺十年,刀裂武帝城墙!熬得十年一朝醉,孤山北望,天地为床,问少爷,道是六千里多长?
现在回想这个人物,也只有一声轻叹。
“来,给公子上酒!”
.....
第二位是轩辕敬城,这个人物可敬也可叹,明明天赋惊才绝艳,却错爱了一位女子,他的一生没有什么大的宏愿,他在乎的是自己的家人,守护的是自己的小家。
可这个家,太脏了!
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那便清扫一下这肮脏的家。
于是他言出法随,读书读出个陆地神仙。
天垂地象,地载万物!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送您上天!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这是他的江湖。
.....
第三位是王仙芝,对于这位人物书中出现过很多次,可目前为止笔墨却不是很多。只知道这位是武帝城城主,名为天下第二,实则天下第一人。
说到这个人物我就得说下隐藏的伏笔了,他曾六次挑战当时无敌于天下的剑道魁首李淳罡,却连战连败,直至四十岁时,再次挑战剑神李淳罡,徒手折断被誉为无坚不摧的名剑木马牛,终于战败李淳罡,无敌于天下,却自称天下第二,这是为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位是为纪念李淳罡磨练之情,也是谢当初李淳罡不杀之恩,为什么这么说,大家再去看武帝城大战,李淳罡最后的那招剑开天门就明白了。
我只能说有了这位存在,这个江湖才不寂寞,是位盖世豪杰。
.....
第四位是洪洗象,这个人物如果他不是书中的主线之一,我是不会点评的,他的江湖只是一人,就是那位红衣女子。
说起这位的书中设定,本身为第一人吕洞宾,吕祖转世,闲着没事在武当山上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就成了陆地神仙,而这时候的主角却还在江湖拼命,说他是主角都不过分。
这位胆小的小道人,背负着武当当兴的重任,却被伊人那两声笨蛋给呼唤的骑鹤下江南,与之携手看遍世间胜境后,为了那袭红衣,甘愿放弃天道,只为换取她能飞升证长生。
最后天地间只回荡那一句。
“愿为天地再证道三百年,只为换得她一人飞升。”
至此这位小道人自行兵解,那一袭红衣因此上天庭,莲花峰顶徒留云聚云散。
从此,亭亭如盖的枇杷树也再无人负手而立。
他的江湖是红衣。
.....
第五位是李淳罡,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书中春秋十三甲是为大风流,剑甲,则为十三甲之首,说的就是这位青衫老剑神。
初入江湖便为巅峰,在广陵踏着潮头御剑过江,那抹风采让后世无数练剑之士视为榜样,一个人让整座江湖的少男少女疯狂憧憬,青衫流连,半生缱绻,他一个人压下了整座江湖。
然而正值盛年时,却在斩魔台上永远地失去了爱人,道心被迫,又因为爱才被年轻的王仙芝击败、折了木马牛,再到中年,又被断了一臂,自困于听潮亭下,荣辱种种,浮沉事事,皆成过眼云烟。
暮年之时被北凉王徐骁所劝,重出江湖,却不敢再握剑,只因手中的剑伤了那位绿袍儿。
直至大雪坪上堪破心境,解开心结,一声剑来,重回巅峰。入武帝城再战王仙芝,剑开天门惊世人,让王仙芝为之开海送行。
重临广陵江,一剑破甲二千六,却在这最盛处选择退隐江湖,就像戛然而止的惊鸿曲,余音绕梁,荡漾着他的传奇,他的悲凉。
年轻时一人压下整个江湖,年老时一个人又能让整座江湖觉得老了。
天不生你李淳罡,这个江湖没有你,的确是无趣极了。
说到这个书中人物,大家是不是感觉很熟悉。
其实在我们现实中的武侠小说界,也有这么一个人,我想大家都知道他是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