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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霍公子     超级下载系统txt下载     超级下载系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602章 鬼吹灯

    霍小天在矿洞里一路狂奔,而周围的沙土地里不断地有骷髅破土而出。

    渐渐地,骷髅越来越多,霍小天回头望去,竟是一片骷髅之海。

    霍小天不由得心中大骇,任谁在这种情境之下,也不会泰然处之。

    霍小天丢掉身上的黑铁矿,减轻身上的重量,只拿着锄头狂奔而去。

    前方一片漆黑,霍小天也不知道通向哪里,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霍小天一路狂奔,不知道跑了多久,突然脚下一空,身体竟是连同脚下的泥沙一起陷入了地洞之中。

    原来这个矿洞经过多年的挖掘,地下已经空了,再加上多年失修,以及雨水的浸泡,土质已然十分疏松,因此,当霍小天跑到这里的时候,泥土因为承担不起霍小天的分量,因此而产生了塌陷。

    霍小天的身体瞬间失去了平衡,一下子陷入了地穴之中。

    脑袋似乎撞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两眼一花,昏死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待得霍小天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地洞中躺着,周围的空气十分的浑浊,透着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气息。

    霍小天坐起身来,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脑袋,随手捡起地上的手电筒,朝着周围照了一圈。

    周围的墙壁十分光滑,而在地洞的中间,似乎有着一口棺材。

    只不过这口棺材可是着实不小,足有三四米长,一两米宽。比寻常百姓家的棺材那可是大多了。

    而在棺材的周围。还有着一些金银器皿。看上去好像很值钱的样子。

    “咦?这里怎么会有口棺材?难道是前人的坟地?”霍小天站起身来,朝着棺材走来。

    虽然棺材盖上布满了尘沙,但是,棺材上的漆却是丝毫没掉,而且,棺材也没有走形,有些棺材在地下放上几年,就会因为潮湿而变形。质量稍差点的,甚至连十年都撑不住,就变成碎木渣了。

    而这口棺材,无论是上面精美的涂漆还是精致的纹理,都清晰可见,如同崭新的一般,实在令霍小天感到惊奇。

    在霍小天的记忆之中,似乎只有黄花梨木才有如此的效果。

    可是,黄花梨木又被称之为木中极品,据说其价值甚至一度超过黄金的价值。寻常的人是决计用不起的。

    就连慈禧那败家老娘们修建陵寝的时候,也才只是用黄花梨木做了几根柱子而已。这口棺材少说也得有半颗百年黄花梨树才能制成,其价值可想而知。

    “这是谁的坟墓呢?”霍小天奇怪的挠了挠头,不过他也有些庆幸,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此话果然不假。

    先前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逃亡,没想到刚刚从死神的镰刀下捡了一条小命,在这里居然又遇到了一个富人坟。

    单单是这些随葬的金银珠宝,差不多都能够霍小天挥霍一辈子的了。

    霍小天刚要伸手去拿那些金银器皿,却又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这件事是当年爷爷告诉他的,霍小天的爷爷曾跟霍小天说过,盗墓可是一件损阴德的事情,人都讲究入土为安,如果你抢死人的东西,那会惊扰到死人的,若是墓主人怒了,说不定就会一辈子缠着你,让你走霉运,倒大霉,说不定你喝凉水都会塞牙缝。

    所以,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轻易的盗掘人家的坟墓。

    霍小天自然是知道这些,不过,自己九死一生来到这里,如果不拿你点什么做补偿,心里面也实在过意不去,总不能白白让外面那些骷髅追了半天吧?

    就算是去肯德基打工,一小时也十块钱呢。

    霍小天天生就不是吃亏的主,如果你占他一点便宜,他非得沾你十点便宜回来才行,这个亏他是绝不会吃的。

    “对了,爷爷还说过,如果你实在想拿墓穴里的东西的话,那就在墓穴的东南角点上一根烛灯,如果蜡烛着着,你就随便去拿,如果蜡烛突然灭了,那你就把东西物归原主,原封不动的放回去。”霍小天自言自语道。

    这哪里是他爷爷说的?

    分明是他自己从网络上看网络小说的时候偷学来的,现在为了偷人家的随葬品,故意将这些说成是爷爷说的,就好像他偷的很合情合理一样。

    当然了,这里除了他一个大活人之外,也没别人,任凭他怎么说怎么是了。

    做贼的也都给自己一个理由,图个心安,何况是盗墓呢?

    霍小天如此安慰了自己一番之后,就在墓穴的东南角点了根蜡烛,然后回到棺材旁,开始捡那些金银珠宝。

    这里的宝贝还真是不少,拇指粗细的大金链子、银镯子、玛瑙石、珍珠耳坠,各种宝贝应有尽有,霍小天拿的都有点手软了。

    将一些值钱的家伙事儿,都搜了个遍,把一些不太值钱的留了下来,还自以为自己素质高,手下留情,没有给墓主人偷光。

    霍小天将那些值钱的宝贝搜了个遍,这才发现,墓穴东北角上的烛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灭了。

    霍小天看着那灭掉的烛灯,再看看自己装的满满的金银珠宝袋子,心里这个不忍啊。

    “靠,那些都是封建迷信,什么鬼吹灯啊,老子才不信那一套呢。”霍小天摇摇头,自我安慰道,硬是将那袋子给背到了肩上。

    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霍小天才发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袋子里的金银珠宝是不少,可是,自己怎么带出去啊?

    外面全是骷髅,这里又是墓地,自己怎么才能逃出矿坑?

    他手上也没有野外逃生指南,更不会盗墓笔记里面那些高超的奇门遁甲术,这可咋整?

    霍小天坐在地上,愁眉苦思。

    超级下载系统里的积分已经不多了,只剩了几十分,还都是平时做好事积累的那点,充其量只能下载一些香烟、手电筒之类的小物件,根本不可能下载无敌火箭炮或者直升飞机和坦克之类的大家伙。

    如果想逃出这里,没有大家伙,那可真是够呛了。(未完待续。)

第603章 僵尸副本

    “玲儿,出来,你这坑爹的超级下载系统,怎么把老子坑到这里来了?

    别人得了金手指,都是逆天的存在,虽然不至于平步青云,好歹也不会被憋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窝囊气吧?”霍小天愤愤不平的吼道。

    感受到霍小天强烈的精神波动,其大脑中,一个可爱清纯的二次元妹子突然出现在了霍小天的视野之中。

    从霍小天的视线中,形成了一个全息虚拟的二次元妹子。

    这个二次元妹子长得娇小玲珑,清纯可爱,笑起来的时候,嘴边有着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十分惹人喜爱。

    只是,现在霍小天对她是半点喜爱心情都提不起来,一想到自己自从拥有了超级下载系统之后,人生就开始大起大落,甚至比坐过山车都夸张的多,经历了这么多波折和坎坷之后,竟然还是混的不明不白的,实在是让人气恼。

    想那斗破苍穹里的**丝少年萧火火,在得到金手指之前,被未婚妻退婚,被族内弟子欺压,被虐的跟狗一样,不要不要的。

    可是,人家自从得了金手指【药老】之后,瞬间华丽变身高富帅,成了叼炸天的存在。

    反观自己,在得到超级下载系统之前,很苦逼,得到了超级下载系统之后,牛逼了一下下之后,又苦逼了?

    这种剧情如果写成小说的话,那还不得扑街扑到姥姥家啊?

    所以,霍小天非常生气。

    这个叫做玲儿的二次元妹子,是超级下载系统里的系统宝贝。相当于游戏里的指导员。对霍小天的疑惑进行解答。

    【ps:如果忘记这个梗的。可以去【126章】脑补一下。】

    现在霍小天遇到了空前的困境,所以,只好把系统宝贝玲儿给呼唤了出来。

    这就好比西天取经的孙悟空,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就跪舔观音姐姐一样,人在江湖飘,靠的就是人脉,谁后台硬。谁才是大哥,谁没后台,你就等着被收拾吧。

    现在霍小天的后台就是系统宝贝玲儿了,可能玲儿并不是一个实体的存在,但是,她却可以将霍小天的诉求反馈给超级下载系统背后的神秘力量。

    至于这个神秘力量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是无所不能的主神?还是超高科技的产物?

    这个霍小天就无从知晓了。

    玲儿听到霍小天的抱怨之后,小脸上显出一副很是同情的样子,这个二次元妹子对于表情的精准把握程度,让人震惊。恐怕演员也做不出这么贴切的表情来。

    “对不起主人,玲儿对您现在的处境。也表示非常遗憾,可是,超级下载系统只能为主人提供一些必要的下载和兑换服务,无法帮助主人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如果想要改善现在的处境,还需要主人多动动脑筋,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哦。”玲儿用一种很悦耳动听的声音解释道。

    “你妹啊,现在你跟我说靠我自己?为什么老子刚得到超级下载系统的时候,你不早说呢?

    那时候,老子一遇到问题,超级下载系统就‘叮’的一声响,给我提示,帮我选择下载的物件,为什么现在不行了?”霍小天盯着玲儿质问道。

    “主人,您的心情我很理解,可是,系统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更快的熟悉超级下载系统的功能,当您对于超级下载系统的使用达到熟练程度的时候,系统提示就会自动取消了,所以,您没有听到‘叮’的系统声。”玲儿很歉意的说道。

    “你妹啊…”霍小天气呼呼的吼道,看样子这个二次元的系统宝贝,充其量只是个花瓶,根本就不会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跟网页游戏的客服一样,你问她一万个问题,她都会用同一个万金油式的回答敷衍你,能把你逼疯。

    “主人,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玲儿问道。

    “滚滚滚滚滚…”霍小天一连骂了几声,玲儿很歉意的微微鞠躬,化作一道光束,回到了霍小天的大脑中。

    “妈的,什么破系统啊?居然一点用处都没有。”霍小天恨恨的骂道。

    不能求助于系统,霍小天彻底陷入了绝望之中。

    “难不成老子要困死在这里了?”霍小天坐在墓穴里,两眼无神的喃道。

    然而就在他万念俱灰的时候,突然,脑海中又传来了一声熟悉的系统声。

    【叮!~

    系统提示:您有新的任务!】

    【任务提示:

    僵尸副本系统开启:利用系统提供的武器,消灭僵尸,每消灭一个僵尸,可获得一点正能量积分,副本时间三十分钟!

    消灭boss可获得极品装备,每天可免费进入一次,消耗正能量积分可多购买一次!】

    看着脑海中的任务提示,霍小天整个人都傻眼了,这怎么还会有僵尸副本系统?

    这尼玛是游戏吗?

    不过,不管是不是个游戏,起码霍小天现在有希望了。

    单单是消灭僵尸可以获得正能量积分这个设定,就让他充满了信心,只要有了正能量积分,就可以下载更好的装备了,有了装备,这些僵尸还算个鸟蛋啊?

    霍小天赶紧调出超级下载系统,里面还剩下二十五点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勉强换一把沙漠之鹰手枪,以及一百发子弹。

    如果运气好的话,一发子弹就可以消灭一个僵尸,一百发子弹,就可以消灭一百个僵尸,同时还可以获得一百点正能量积分,一百点正能量积分,就可以兑换一把ak-47以及一千发子弹了。

    如此循环下来,霍小天的实力就会越来越强,那样过副本,就更加的轻松了。

    想到这里,霍小天也不迟疑,当即下载了一把沙漠之鹰,握在了手中。

    “僵尸们,来吧,看你们厉害还是老子的沙漠之鹰厉害。”霍小天撸弹上堂,开启了副本。

    随着副本开始,霍小天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画面中的人物正是自己,而在人物的旁边,还有一个表格。

    猎杀僵尸数量:0

    猎杀僵尸boss数量:0

    获得正能量积分统计:0

    通关时间:暂无

    通关评价:暂无(未完待续。)

第604章 钛合金太刀【全面防和谐删节版】

    霍小天看着脑海中出现的画面,以及系统中提示的僵尸副本。

    心中有点小亢奋,只要手里有枪,还有足够的子弹,那么,再多的僵尸,也不过是送分的道具而已。

    僵尸副本开启之后,霍小天所在的墓穴四周突然传来一阵“轰轰”的声音,只见墓穴四周的四条石门,竟是缓缓地抬了起来,而在石门内,一群僵尸和骷髅分别从四个石门汹涌而出。

    霍小天也不多想,举起沙漠之鹰,对着僵尸就是一轮猛射。

    沙漠之鹰的威力极大,在二十米范围内能轻易地将人的脑袋爆浆,但是,正是因为此枪的威力极大,所以,在使用的时候,后坐力也是极大的。

    力量稍小的人,根本无法驾驭。

    霍小天力量十足,这把沙漠之鹰使用起来颇为的得心应手,而每开一枪,那强大的后坐力颇有力道之感。

    霍小天一边开枪射击僵尸,一边的走位,灵活的躲闪,在这群僵尸之中,也算是游刃有余。

    僵尸虽然力量大,但是,行动迟缓,步伐缓慢,霍小天身手灵敏,刚好可以取长补短。

    一轮射击之后,十几个僵尸被放倒在地。

    霍小天熟练地卸下空弹夹,填装新子弹,重新开始射击。

    如此反复,僵尸副本里的僵尸正在以极快的速度锐减,而霍小天的正能量积分也是水涨船高,很快就积累了四十多分。

    看着正能量积分飞涨,霍小天心中大喜。只要有正能量积分在。其他的就都好说了。

    正在霍小天心中暗喜之时。却又发现了一个令他不安的问题,尽管僵尸行动缓慢,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而且,四扇门一直敞开着,僵尸越来越多,霍小天消灭僵尸的速度。似乎远远不及僵尸涌入墓穴的速度。

    如果照这样打下去的话,估计过不了多久,整个墓穴里就全是僵尸了。

    到时候,不要说躲避,恐怕霍小天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霍小天眉头紧皱,一边继续射杀僵尸,一边在思虑着对策。

    原本他是想将积分积累到一百分的时候,从系统里兑换一把ak-47,用ak-47扫射僵尸。那样的话,可比用沙漠之鹰挨个单点来的省事儿。

    可是。看到墓穴里僵尸越来越多,霍小天不得不改变策略了。

    等到自己攒够一百点正能量积分兑换ak-47的时候,恐怕僵尸早就占领墓穴了。

    霍小天一边单点僵尸,一边在脑海中寻找着可以快速消灭僵尸的办法,消灭僵尸跟打仗消灭敌人差不了多少,这些僵尸只是一般的行尸,尽管从外表看跟生化危机里的丧尸很像,也是用两条腿走路,也是伸着胳膊要抓人,不过,这里的僵尸是不会传染的,充其量只是咬你几口肉而已,你不必担心被咬了之后,自己也会变成丧尸。

    尽管如此,霍小天也不想被这里的僵尸咬。

    霍小天在超级下载系统的武器库里找了一圈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件还算合适的武器。

    那就是c4,对于c4可能许多玩过cs或者穿【防】越【和】火【谐】线的朋友都熟悉,就是高爆【防和谐】炸药,一般都是土【和谐】匪用来发动口布袭击用的。

    将一枚c4安装在闹【和】市【谐】区,或者重要物资上面,然后,突然引【防和谐】爆,那种震慑力,绝对是相当震撼的。

    如果你的小【和】县【谐】城从来没有出过大【和】新【谐】闻的话,你可以在闹市区引【和谐】爆一颗c4,然后,一天之内,你这个小【和】县【谐】城就全世界闻名了。

    由此可见c4的威力,那绝对是大的惊人。

    如果用c4来轰炸僵尸的话,效果估计会不错。

    不过,霍小天也有点顾虑,正是因为c4威力极大,所以,他有点担心,如果用c4来炸僵尸的话,会不会把墓穴炸塌了?

    如果万一不巧引起塌方,把自己给活埋了,那岂不是等于自寻死路吗?

    再者说,就算是没有引起塌方,万一c4的冲击波伤到自己怎么办?

    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情况,这些僵尸身上都有骨头,如果被c4一炸,肯定会被炸成无数的碎骨片,碎骨片在高压气浪的冲击之下,跟金属片几乎没什么分别,那种爆【防和谐】炸效果跟集【防】束【和】炸【谐】弹的爆【防和谐】炸效果,完全一样。

    万一不巧被炸飞的骨片,划伤了皮肤或者血脉,那岂不是很衰?

    思来想去,霍小天还是放弃了使用c4的念头。

    c4最好还是留在空旷的地方再用吧。

    排除了c4之后,霍小天经过又一轮的筛选,终于选中了一把很合心意的钛合金武士刀-钛合金太刀。

    钛合金太刀,是利用纯岛国工艺打造的钛合金武士刀,其实,岛国的武士刀技艺也是从我们的大唐学来的,完全就是模仿我们的唐刀,这在正史中都有记载,只不过后来我们的制刀技艺不幸失传了,而小曰本却幸运的保存了下来。

    钛合金太刀锋利无比,削铁如泥,钛合金是一种昂贵的航空航天材料,其密度只有钢的一半左右,但是,强度却是钢的四五倍之多,如此材质的武士刀,其性能要比普通的钢制武士刀,强百倍不止。

    起码不用担心卷刃,弯折等问题。

    最重要的是,钛合金不需要补充弹药,可以大大节省填装子弹所浪费的战斗时间。

    而且,钛合金太刀的兑换要求也不高,只要三十五点积分就可以兑换。

    霍小天毫不犹豫的兑换了钛合金太刀,将沙漠之鹰手枪收进系统之中,双手握住钛合金太刀,对着迎面扑来的僵尸,一刀斩了过去。

    只听“噗!”的一声闷响,几乎是没有受到任何阻力,那钛合金太刀竟是轻易的将那僵尸的身体一刀切成了两半,如同是切纸片一样轻松。

    斩掉僵尸的同时,霍小天的脑海里也立时冒出了一个“+1”的数字提示,画面中正能量积分也立时增加了一点。

    见状,霍小天心中大喜,用刀砍僵尸可比用枪射僵尸快多了。

    霍小天挥舞钛合金太刀,对着僵尸一顿狂劈猛砍,一时间,血肉横飞,残【和】肢【谐】飞溅,霍小天所过之处,僵尸纷纷倒地,端的是,十步杀一尸,千里不留行。(未完待续。)

第605章 三品僵尸

    “噗噗噗噗……”

    接连几声闷响,伴随着一阵刀光剑影,霍小天眼前的十几个僵尸,瞬间被定格了。¥℉UU小说,www.uu234.com

    刹那之后,十几个僵尸的身体支离破碎,散落满地。

    有了钛合金太刀之后,霍小天俨然变成了一台高效的杀戮机器,可谓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时间,整个墓穴成了霍小天绝佳的修炼场所。

    正能量积分也如同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只是片刻的功夫,正能量积分就已经积累了五十多分。

    僵尸越杀越少,霍小天甚至都觉得还没杀过瘾呢。

    一个竖劈砍倒面前的僵尸之后,突然,一只炭黑的枯手从霍小天背后伸来,霍小天也不回头,反手一刀直接从腋下反插过去,直接刺入了僵尸的胸膛,然后用力一拧,僵尸的内脏顿时被搅了个稀烂。

    胃部的肌肉扯动收缩,使得僵尸胃部的气体,冲破喉咙,带动毫无弹性的声带振动,发出了一声“呜呜”的怪叫声。

    霍小天猛的一抽太刀,那僵尸的身体如同没有支撑的衣服一样,从霍小天背后轰然倒了下去。

    一番砍杀之后,僵尸被悉数消灭殆尽,而这时候,霍小天仅仅用了十三分钟的时间而已。

    看着满地碎尸,霍小天甩了甩手,随意的耍了个刀花,将太刀收刀入鞘。

    抱着太刀,斜靠在棺材上,眼中有些不屑的神色。

    “才这么点僵尸,还真是不够打的,要是再来点多好?真是没劲啊!”霍小天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似乎完全忘记了先前。那副怕得要死要活的样子了。

    人人几乎都有这种毛病,在身处险境的时候,哭天抢地,求爷爷告奶奶,但是,一旦渡过了难关,就觉得什么都没所谓了。

    别人关键时候给你的恩惠,你往往很难记住。但是,你给别人芝麻粒大的一点好处,你都能记一辈子。

    霍小天正杀得过瘾,没想到僵尸这么少,几刀下来,都挂掉了,突然觉得有些无趣。

    然而就在他觉得无聊的时候,身后的棺材却突然猛烈的震动了起来。

    霍小天一惊,赶紧闪开。

    而就在他闪开的刹那,身后的棺材突然“砰!”的一声。炸得四分五裂。

    只见一团白雾之中,一个身材肥大的特大号僵尸。从棺材中蹦了出来。

    只见那僵尸青面獠牙,印堂发黑,双眼血红。

    身上穿着一件类似于清朝的服装,后面还翘着辫子,一双脚上穿着黑色的皂靴,看上去颇为的吓人。

    霍小天对历史还是有点了解的,从这个僵尸衣服上的花纹来看,这个僵尸生前应该是个武馆。

    在清朝,文官和武官的官服是大不相同的。

    虽然款式好像差不多,但是,实际上,差别还是不小的。

    真正区分文武的,主要是从衣服胸前的图案上来区分。

    譬如文官,一品是仙鹤逐日,白云中,仙鹤振翅而飞,奔向太阳。

    二品是锦鸡独立,一只锦鸡一只脚站在云彩上,另一只脚腾空,双翅展开,似飞而未飞之状,天空中同样有一枚太阳。

    三品文官的图案是孔雀独立,说是孔雀,其实跟锦鸡差不多,只不过颜色没有锦鸡那么鲜亮,动作一模一样,也是一条腿站着,一条腿腾空,做振翅欲飞之状,只是锦鸡独立里面太阳是在左边,而孔雀图案里面的太阳是在右边。

    四品文官的补服图案是鸳鸯【又叫云雁】,五品是白鹇,六品是鹭鸶,七品是鸂鶒,八品是鹌鹑,九品是家雀。

    而武馆根据品级不同,补服的图案也各不相同,从一品到九品分别是:麒麟、狮子、豹、虎、熊、彪、貔、犀和海马。

    文官的服饰还算靠谱点,可是,武官的服饰图案就有点不太科学了。

    麒麟排第一,那没的说,麒麟是五神兽的老大嘛。

    在中国传统的神兽当中,最顶级的五个神兽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朱雀、玄武、青龙、白虎还有麒麟,麒麟是五神兽之首。

    既然是五神兽的老大,排第一自然是实至名归。

    可是,排第二的为毛是狮子?

    狮子比豹子厉害,那个我承认,可是,说它比老虎厉害,我特喵的是一万个不服啊。

    清朝的女真族起源于东北白山黑水之间,那里也是东北虎的老家,我相信许多女真人都见识过东北虎的厉害,在东北虎的菜单里面,什么熊瞎子、野猪都是东北虎的一口菜,狮子虽然看起来好像很威武的样子,其实就是围了个围巾,你要把他鬃毛剃光了,跟大狗没什么分别。

    狮子的战斗力充其量就相当于体型较小的孟加拉虎那个级别的,如果遇到野生东北虎,就是狮子王辛巴来了,也是白给。

    韩国曾经举行过老虎跟狮子的狮虎斗比赛,结果,每次都是老虎把狮子欺负的不要不要的,狮子也就靠打群架能沾点光,要是论起单打独斗来,比老虎差远了。

    老虎单独行动都能捕食大型猎物,要是狮子单独行动,估计能被虐出翔来。

    所以,把狮子排在老虎之前,位列第二位,我是一百个不服气啊。

    如果你硬要说狮子是草原之王,草原比森林大,所以,推导出来草原之王比森林之王厉害,那我也算你赢了。

    可是,为毛我们威武霸气的老虎还要排在豹子后面呢?

    豹子速度是快,金钱豹确实很牛逼,曾经有一头金钱豹单挑八只藏獒,造成三死五伤的结局,金钱豹全身而退。

    这个我也是看过新闻报道的,可是,你要说它比老虎厉害,我就真的笑了。

    只见过老虎欺负豹子的,还从没见过豹子能虐老虎的,除非成年豹子欺负未成年的小老虎。

    总之吧,清朝武官的官服,我是很不满意的,真搞不懂统【防】治【和】集【谐】团是如何制定这些服装的,让一个穿着虎服的武官给你一个穿着豹服的武官跪地行礼,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此时,眼前的特大号僵尸身上穿着的官袍就是豹子图案,按级别来说,应该算是三品武官了。

    三品武官在清朝来说,那绝对算得上是大员了,几乎相当于现在的将军级别的武官了。(未完待续。)

第606章 三段击VS建州铁骑

    僵尸身上穿着三品武官的袍服,说明这个僵尸头目生前至少也是一方大员。UU小说,www.uu234.com

    清朝属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时期,其对武官的选拔极为严格,尤其是清朝初期,每一位武官几乎都是身怀绝技的武状元出身。

    当然,在清朝入关之前,是没有开科举的,但是,这些自称为林中之人的民族,绝对是各个强悍。

    在天朝五千年的文明史中,除了汉族之外,能够两度入主中原的也就只有女真族了。

    甚至蒙古人都没法比,蒙古虽然也牛逼了一阵,但是,充其量只是牛了不到一百年而已,而女真族那牛的可比蒙古人厉害得多。

    北宋徽宗时期,自不必多说,宋徽宗和宋钦宗爷俩被金国俘虏到了北方五国城,成了奴隶,北宋亡于女真人建立的金国。

    当时女真人的人口满打满算,加上海西女真以及渤海女真诸部,总人口也不过百万人左右,而军队则是少的可怜,只有区区五万多。

    就是这五万多女真军队,只用了十二年时间,平辽灭宋,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难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征服女真的时候,发出这样的感叹:“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正是因为辽太祖的这句话,让得身为游牧民族的契丹人,对女真人的管制极为严格,每隔一段时间就出兵攻打女真,对女真族实行残酷的减丁政策,你不是满万不可战么?我就让你人口始终保持在不满万的状态,所以。在辽朝初期。女真诸部一旦人口过万。就会被强制迁徙拆分,不服从就直接剿灭,可见契丹人对女真人的畏惧程度。

    后来的明朝也是如此,对女真诸部管控极为严格。

    很多人包括一些所谓的历史学家,经常把女真族误认为是游牧民族,这里咱要彻底更正一下,首先女真人不是游牧民族,有谁见过在东北游牧的?

    女真人自称为林中之人。他们擅长的是射箭,渔猎,当然骑马也是好手。

    女真人的强大之处,就在于,他们能吃苦,能忍耐,而且,爆发力超强。

    试想一下,常年被人压迫在苦寒之地的民族,想不强大都难。

    女真族的三岁小孩都会使用弹弓。稍大一点就会使用弓箭,再大点就要去林中捕猎。与猛兽搏斗,这样的民族,随便挑出一个来,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

    所以,不管是平辽灭宋的大金国,还是灭掉明朝的大清国,女真人的战斗力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看女真八旗兵的盔甲,两层厚皮甲中间夹着一块铁板,用铆钉钉在衣服里,既保暖防护力还强,有专家做过测试,用现在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对着铠甲开枪,子弹根本打不穿。

    这样的重甲骑兵,再加上远程弓箭,一般的步兵是扛不住的,在野战上,女真人绝对是冠绝天下的。

    在明朝末年,庆长之役的时候,小鬼子入侵朝鲜,有历史爱好者还有岛国战国迷们,还曾有过设想,如果当年明廷同意让努尔哈赤带领八旗军【当然,庆长之役的时候,八旗制度还没完全建立】去抵抗鬼子的话,不知道战斗结局会咋样?

    鬼子的三段击vs努尔哈赤的建州铁骑。

    有些人认为,建州铁骑可能会吃亏,因为三段击曾经战败过岛国最强的甲斐骑兵团,又在大同江几乎全歼朝鲜骑兵精锐,包括明朝大将祖大寿的三千辽东铁骑,遭到鬼子埋伏之后,也几乎全军覆没,所以,得出结论,奴囚的建州铁骑跟鬼子干,并不沾光,说不定还会吃大亏。

    但是,小霍不同意这种观点,首先,鬼子的三段击确实很流弊,这一点绝不否认,但是,鬼子的三段击再厉害,跟明朝的红夷大炮、三眼火铳、火箭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真心是弱爆了。

    看过大明劫的朋友可能都记得三眼火铳的样子,不得不说导演组煞费苦心,帮助我们这些军迷们,还原了当时三眼火铳的真实模样。

    三眼火铳,顾名思义,拥有三个枪眼的火铳,发射的时候,可以连发三枪,这在当时那个年代就相当于加特林机枪了,你鬼子的铁炮,只能一枪一枪的开,就算是三段击,也要一个人开枪,一个人装弹,一个人准备,而我们明军的三眼火铳,可以接连发射三枪,这种差距所带来的优势,绝对是显而易见的,后来明军跟鬼子对阵的时候,鬼子也吃了这个大亏。

    不过,有一点我想告诉大家,明朝军队的三眼火铳,其实,更多的是装备的骑兵部队,而不是步兵部队。

    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了,三眼火铳的枪管是用纯铜做的,后面还有个长长的把手,按理说,如果只是用作枪支的话,没必要弄那么长的枪柄,而明朝人为什么要把三眼火铳做得那么长呢?

    答案能让人拍手叫绝。

    那是因为,骑兵装备了三眼火铳之后,在战斗的时候,首先用三眼火铳对地方军队进行远程火力打击,经过三轮齐射之后,敌方的阵型基本上就会被打乱了,这时候,骑兵也没有时间填装弹药,直接握住三眼火铳的把柄,把三眼火铳当钝器来使用。

    那三眼火铳分量也不轻,用力朝着头部砸下去,绝对能把人的脑瓜开瓢,所以,明军骑兵的可怕战斗力,就体现在这里。

    了解明史的朋友都知道,万历年间的庆长之役,以明军胜利,岛国退出朝鲜而告终。

    这说明明朝的大炮和火铳的战斗力,就算不能完胜小鬼子的话,起码不会逊色,否则这仗没法打,鬼子入侵朝鲜的军队都是经历过战国的百战精锐之师,都是由鬼子的百战名将统领,他们战法娴熟,计谋深远,如果明军不给力的话,肯定打不赢这场战争。

    同时,如果不是明军在路上阻滞住鬼子的进攻,李舜臣也不可能建立那么大的功勋。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明军火器的战斗力优于岛国三段击,而大家也都知道,明军跟女真八旗兵野战的结局,八旗军几乎野战完胜。

    也就是说,八旗军起码防护力上非常优秀,起码能扛得住三眼火铳和大炮的猛轰。

    如此精良的防护力,如果对上还不如明军火器厉害的岛国三段击的话,可以说,八旗兵可以碾压岛国鬼子,甚至取得的战果要比明军还大,说不定奴囚一个长途奔袭就把小鬼子给撵到海里去了,在当时的条件下,八旗兵具备这种实力。(未完待续。)

第607章 超级僵尸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后来这句话又被明朝人改成了“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战!”

    足可见女真人的勇武,绝非常人所能比拟。

    清朝时期的女真武将,尤其是初期的武将,绝对个个都是精英,一个人打几十个人跟玩一样。

    往往一拳一脚就能弄死人,甚至说句不客气的话,他们一指头都能戳死人。

    这个一点都不夸张,玩过弓箭的朋友肯定都知道,咱们北方人古代用的弓都是复合弓,比西方的短弓射程远得多,由于复合弓力道强,体积小,因此,可以用于骑射,这也是为什么蒙古骑兵可以用骑射吊打欧洲重甲骑兵的原因。

    古代欧洲人没有发明复合弓,只有英格兰的长弓射的远,杀伤力大,但是,长弓太大,所以,骑马没法用,所以,欧洲的骑兵都是铁罐头,冲锋陷阵一流,但是,遇上蒙古的骑射风筝战术之后,就直接完蛋了。

    你重装骑兵冲锋的时候,我的轻骑兵就撤退,一边撤退一边回头给你放箭,你追不上我,想打打不着,想跑也跑不了。

    重装骑兵的铠甲很重,了解西方古代兵器知识的朋友都知道,重装骑士一般都有一到两个扈从,负责给骑士穿铠甲,否则,根本穿不上,完了上马的时候,还得有扈从从下面托一下,不然上炕都费劲。

    如此重的铠甲,就算战马再给力,也支持不了多久。跑不多远战马就累垮了。这时候。重装骑兵的冲击速度减慢,战斗力大减,这时候,蒙古轻骑兵掉回头来分作左右两翼,从两侧迂回包抄,切断你的后路,然后对你轮翻狂射,这些重装骑兵就成了活靶子。

    最后没被射死的。都被蒙古的弯刀,挨个的抹了脖子。

    所以,蒙古人是继匈奴人之后,第二个被西方人称之为上帝之鞭的民族。

    这里介绍了蒙古骑射的威力之后,下面就来细说一下骑射为什么会这么厉害,欧洲重甲骑兵的铠甲,最厚的部位铁甲厚度足有五毫米厚,如此厚的厚度,箭头如何射的穿?

    这就要说到蒙古人箭的分类,穿甲箭箭头重。射程近,但是穿甲能力好。足以射穿欧洲骑士的重装铠甲,甚至于连板甲都能射穿,不过蒙古西征的时候,欧洲还没发明板甲,发明了也是白搭,扛不住的。

    但是,如果想要射出穿甲箭来,对于射手臂力的要求也是极高。

    你能在地面上拉开二百斤的弓,如果上了马,你顶多只能拉开八十斤的弓,因为马上你借不到力。

    反之亦然,如果你能从马上开出一百斤的弓,那么,你马下可以轻松开三百斤的弓。

    而上面我们也说了,我们古代马上用的弓,都是体型短小的复合弓。

    而复合弓的使用方法跟长弓却大不相同,长弓的使用方式,是左手持弓,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箭尾,然后连同拇指一起将弓弦拉开,然后将弓箭斜瞄天空,将箭射出去。

    一般弓箭队齐射之前,都会有一个试射官,先射一箭,确定射击范围,然后等到对方部队到达射击范围之后,再开始齐射。

    而复合弓的射箭方式则不同,骑射的射手,不可能用三根手指去拉弓弦,一来速度慢,二由于弓小,不可能用三根手指去瞄准,那样也瞄不准,只有尽可能的减少拉弦的手指数量,才能提高速度与准确率。

    这是经过长期实战总结出的经验,所以,在骑射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可以开八十斤的弓,那么,理论上,他的右手拇指至少可以承担三百斤的力量,这是一根手指。

    想想都觉得恐怖,不过,别说三百斤的力量,就是八十斤的力量如果集中在弓弦上,那么压强也绝对大的恐怖,足以隔断人的拇指。

    所以,女真人发明了扳指,就是戴在大拇指上的那个玩意儿,后来居然成了公子哥们的一种玩物。

    有了扳指的保护之后,手指的压强就减弱了,但是,力量丝毫没有减弱。

    因此,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的拇指内侧,有一层又黑又厚的老茧的时候,你可以放心大胆的猜测,他绝对是一个善射高手。

    能承担三百斤力量的手指,戳在人身上,当真是可以轻松的戳死人的。

    康熙为了制服鳌拜,那可是培养了十几个精壮的小伙,还用了各种阴谋诡计,譬如据椅子腿,用蒸过的茶杯等,才将鳌拜制服。

    据说,鳌拜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一脚可以踹死一只老虎。

    尽管只是野史传说,不过,从他早年跟努尔哈赤东征西战,一直能活到康熙年代来看,这个人的武功的确了得。

    霍小天对于历史还算是有点了解的,有了这些背景知识的储备之后,他对于眼前的这个身穿着三品豹服的武官僵尸,也有了深刻的认识。

    这家伙生前一定是个武功高强之人。

    而僵尸的能力大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其生前的身体条件,如果僵尸生前的身体条件好,再加上长年累月的阴气滋养,那实力自然是大涨。

    如果僵尸生前的身体条件很差,那么,就算日后阴气再怎么滋养,实力也强不到哪去,充其量只能充当一个炮灰或者打酱油的角色。

    而眼前这只僵尸,似乎是在壮年时期挂掉的,身体极其的威武雄壮,从他破棺而出的气势就完全可以看得出来,这绝对是个难对付的家伙。

    霍小天如临大敌,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他右手紧握钛合金太刀,左手悄无声息地从超级下载系统中取出那把沙漠之鹰,对着僵尸的脑袋突然连射三枪。

    而令霍小天十分意外的是,这只僵尸竟然轻易的躲过了霍小天的射击,同时,也不见他如何的发力,身体居然是“嗖”的一下,腾空而起,直接跃向了半空,朝着霍小天猛扑了过来。

    霍小天见状赶紧闪躲,一个侧滚翻险险的躲了过去。

    而霍小天身体刚刚躲开,他先前站过的地方,竟是被那僵尸给砸下去了一个足有半米深的凹坑。

    霍小天心头一紧,愕然地瞪大了眼睛,还好自己躲得及时,若是晚上半分,岂不是要被这只僵尸给活活踩死了?(未完待续。)

第608章 噬魂法杖

    僵尸一击不成,接着猛然转身,右手手掌朝着霍小天的脖子就斩了过来。

    霍小天赶忙用钛合金太刀格挡。

    只听“噹!~”的一声响,霍小天只觉虎口一麻,一股强大的力量直接将他整个身体给击飞了出去。

    “嗤!~”

    一阵尘土飞扬。

    霍小天的双脚在地上滑行了好长一段距离,才稳住了身体。

    “妈的,这僵尸力量还真不小。”霍小天甩了甩疼痛的手腕,目光死死的盯着那三品僵尸。

    僵尸一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的盯着霍小天,脸上没有半点表情。

    “吼!~”僵尸突然低吼一声,嘴里突然喷出一团黑雾。

    那黑雾带着一股刺鼻的气息,让得霍小天不由得捂住了鼻子。

    而就在霍小天捏鼻子的同时,那僵尸突然跃起,双手手臂伸直,身体猛烈旋转,如同是陀螺一般,朝着霍小天的方向扑了过来。

    僵尸转动的速度极快,有点儿像魔兽世界里面的剑圣使用的剑刃风暴,又有点像英雄联盟里面的德玛西亚的审判技能。

    霍小天连连躲闪,那僵尸紧追不舍,但凡僵尸所过之处,无不摧枯拉朽,石碎砖裂。

    霍小天一边躲避后退,一边用沙漠之鹰,对僵尸进行远程攻击。

    这就有点儿像传奇里面打boss的场面,只不过,霍小天将雷电术变成了沙漠之鹰。

    跑几步放一枪,不过子弹打在僵尸的身上。好像作用不是很大。即便是掉血。估计也掉不多。

    不过霍小天眼下也没有办法,要用合金太刀去跟僵尸boss硬拼,无异于是送死,玩过传奇的都知道,战士职业前期是没法单独打boss的,你没有法师的远程强力攻击,也没有道士的施毒术和狗,所以。面对boss的时候,战士只能干瞪眼。

    前期如果没有道士和法师朋友带你,你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装备打不到,boss摸不着,慢慢的等级和装备就都落下了,被人虐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霍小天如果用钛合金太刀去砍僵尸,那跟战士硬抗boss没什么区别,纯属找死。

    所以,霍小天才利用跑代打的战术。用沙漠之鹰的远程攻击,去磨僵尸的血。

    尽管这样有点累。但是,起码很保险。

    只要霍小天的走位不出现差错,凭借着灵活的走位,的射击,磨死僵尸,应该不成问题。

    霍小天一边跑,一边开枪,僵尸boss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种画面如果是玩游戏的话,可能会很无聊,不过,如果你是身临其境的话,就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如果你在漆黑的墓穴里,被一只青面獠牙,长相极其恐怖的僵尸紧追的时候,估计心都得提到嗓子眼了。

    霍小天在墓穴里一直磨僵尸,磨了足足有二十分钟,才终于把僵尸给磨死了。

    随着“轰!”的一声巨响,僵尸的身体竟是被霍小天给打爆了。

    身体爆炸的同时,一些物品从僵尸的身体中溅落了满地。

    霍小天低头一看,这些物品竟然都是一些新鲜玩意儿。

    有些闪闪发光的玛瑙石,还有一些红色晶莹的碎片,最重要的是,霍小天似乎还看到了三把武器。

    一把是屠龙刀,一把是噬魂权杖,还有一个是逍遥无极扇。

    看到三把武器,霍小天脑袋有点发蒙。

    你妹的,僵尸不是应该爆书吗?

    怎么还掉武器呢?

    不过很快的,霍小天似乎又反应了过来,这里不是游戏,而且,还是在副本里,副本中掉落武器,似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只不过这个副本实在是太难过了,磨了将近半小时才勉强过关。

    看着地上的三样武器,霍小天似乎明白了,这三种武器貌似是暗示着三种职业选择。

    屠龙刀代表战士职业,噬魂权杖代表法师职业,逍遥无极扇应该就是道士职业。

    霍小天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战士,烈火剑法可以秒人,刺杀剑法刀刀致命,野蛮冲撞更是霸气十足,他以前玩传奇的时候,很喜欢战士冲锋陷阵的感觉,在万人阵中,左冲右突,送死无限,实在是太激情了。

    如今想来,恍如昨夕一般。

    只是,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好多年过去了,当年一起激情的兄弟,似乎都已经远去,在这个江湖中,只有他自己了,一个人的江湖,一个人的世界。

    霍小天目光在屠龙刀上,停留了足足有十几秒的时间,最终还是移向了旁边的嗜魂法杖。

    他不想再做战士了,没有兄弟的冲锋,无异于送死,战士的冲锋陷阵是建立在有一帮忠实可靠的兄弟们跟你一起冲锋陷阵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你身后没有一帮勇敢跟进的兄弟,你充其量只是一个炮灰,死的毫无价值。

    现在霍小天身边显然没有那帮可靠的兄弟了,当年每次沙巴克战斗的时候,只要老大一声令下,几个战士兄弟们绝对是舍生忘死的往敌人堆里猛冲,后面的法师道士,冰雷交加,毒符乱飞,恶狗满地,那叫一个激情无限。

    就是死了都觉得很爽,不过现在恐怕是体会不到那种感觉了。

    而且,这么多年了,霍小天的心也累了,不似当年那般年轻气盛,总是喜欢逞英雄。

    现在的他,做事情想得更多的则是稳妥,他需要一个稳妥的职业,一个可靠的职业,一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职业。

    那个职业,必然就是法师。

    当然,道士这个职业也不错,不过,下毒这种下流的手段,霍小天是耍不来的。

    他喜欢堂堂正正的较量,不喜欢背后阴人,所以,在法师和道士之间,霍小天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法师职业。

    霍小天捡起噬魂权杖,刹那间,一道道光芒从霍小天的身上四射而出,竟是将整个墓穴都照得通亮了。

    【叮!~】

    【系统提示:恭喜您,等级获得提升!】

    【您的等级已经达到三十五级,请选择技能!】

    霍小天脑海中突然又出现了一个画面,这个画面很明显的就是传奇复古的画面,不过有点儿像传奇霸业。

    那界面中的人物,正是自己的模样,手中还拿着嗜魂权杖。(未完待续。)

第609章 获取技能

    “我靠,打一个副本就升级了?”

    望着屏幕中显示的个人信息,霍小天迷糊的眨了眨眼睛。⊥UU小说,www.uu234.com

    记得当年他玩传奇的时候,从一级升级到三十级都用了接近两个月的时间,那段时间里几乎是没日没夜的玩啊?

    有时候通宵去网吧,跟自己的兄弟们一起熬夜激情。

    那时候为了一个地狱小白猪,都能跟别人耗上一晚上,那个激情,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如果够幸运的话,打小怪爆出一把井中月,都能把你乐一个星期。

    那时候过了三十级,每升一级都比西天取经都难,经验很难涨。

    而现在,打一个副本之后,居然就直接三十五级了,而且,还附赠了屠龙级别的嗜魂法杖,实在是让霍小天有些哭笑不得。

    感觉跟玩私服一样呢?

    当然了,这绝对不是私服,这是完完全全的现实。

    尽管这种现实显得很虚幻,有些无厘头,也有些不太靠谱,但是,要知道,这个宇宙本身就不靠谱。

    众所周知,宇宙是无极限的,在我们三维的世界之外,还有四维时空,还有更高的维度。

    在三维世界中,长宽高决定了三维世界的基本属性,而四维世界是在三维空间中多了一条时间维度,那么五维世界,则是在四维时空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在任意时间点上的所有可能的集合。

    也就是说,如果你把三维世界比作是一个点的话,那么无数个三维世界的点在时间轴上依序排列。便组成了一条线。

    那么。在每一个时间点上的三维世界。理论上说【量子理论、平行宇宙】便会有无数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譬如说,在无限的平行宇宙中,有无限个你,就拿现在这个时刻来说,你正在津津有味的看一本叫做《超级下载系统》的网络小说,可能一边看,一边还会笑,“这作者怎么这么逗比呢?脑洞也忒大了点吧?不过这本书还是挺欢乐的。”

    但是。在同一时间点,在其他平行位面的你,可能就没在看小说,也可能在看电视,可能在看电影,也可能在跟美女啪啪啪,总之,根据量子理论推断,宇宙之外有着无限个平行宇宙,因此。在无限个平行位面中,有着无限个你。在做着无限种可能的事情。

    因此,在同一个时间点上,所有平行位面中你所做的无限种可能事情的集合,就在四维时空的轴线上,构成了另一条直线,而无数个时间点上的无限种事件可能,就构成了一个奇特的五维平面,这个平面中的每一个点,都对应着你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所处的位面中的三维世界。

    理解了这一点之后,你就可以很好的理解,为什么霍小天会在苏梅米尔星的矿洞里遇到僵尸,然后打死僵尸之后,居然还能获得嗜魂法杖了。

    因为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其实就包含在五维时空之中,所以,你不要用三维世界的观点,来直接否认这种事情存在的可能。

    要记住,地球不过是茫茫宇宙中的沧海一粟,地球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在茫茫宇宙中未必不会发生,在地球上不可能成立的观点,在浩渺的宇宙中,未必就不能成立,所以,看书一定要开阔眼界,放飞思维,否则,只能徒增烦恼。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同样,读书太苛刻了,也会造成无书可读的尴尬局面。

    因此,再烂的书,坚持过百万之后,也必有所得。

    正如圣人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言必有一得!

    霍小天得到嗜魂法杖之后,信息栏里的属性直接提升了一大截,魔法攻击力5-35。

    虽然他不知道这个魔法攻击力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不过,看上去跟屠龙刀的属性差不多。

    除此之外,霍小天的技能栏里,也多了许多技能。

    火球术:可以向前方发射一颗小火球攻击对方,属于单体攻击魔法。

    抗拒火环:创造一个由火焰组成的火环,可以将比自己等级低的怪物或者敌对势力推开。

    火焰刀:召唤一把火焰刀,攻击对方,可以理解为是火球术的升级版。

    地狱火:召唤一条火舌,攻击前方四米范围内的敌人或怪物。

    爆裂火焰:召唤一个爆炸的火焰,对九米范围内的敌人造成群体伤害。

    雷电术:召唤一条威力强大的闪电,攻击敌人,威力要比小火球强大得多,也是法师的主力技能。

    地狱雷光:召唤来自地狱的闪电,攻击周围4x4范围内的敌人,这可以说是法师的群怪主力技能。

    火墙:召唤一团火焰墙,对范围内的敌人造成持续的火焰伤害,法师烧怪的主力技能。

    魔法盾:召唤一个魔法盾,保护自身,极大化提高物理以及魔法防御。

    冰咆哮:召唤一道强劲的暴风雪,可以极大化的对5x5范围内的任何敌人造成大量伤害,不要看介绍好像很给力,其实,这是个很坑爹的技能。

    在早起的传奇世界中,作为三十五级的终极技能,冰咆哮远远没有战士的烈火剑法以及道士的召唤神兽来的给力,这个技能消耗的魔法倒是不少,但是,真正威力却是大不如人意。

    如果一个雷电术可以平均打掉对方一千血的话,冰咆哮能打掉七百就算是烧高香了,所以,这个技能纯属鸡肋。

    pk中唯一有用的一点是,因为冰咆哮的攻击范围广,所以,可以对血少的目标进行补刀,再就是打boss的时候,可以用冰咆哮卡boss。

    霍小天将这些技能统统点亮,然后把雷电术放在了主要技能里,这是法师输出的保障,第二个技能是魔法盾,这个是保命的技能,法师本身就是脆皮,如果没有魔法盾的保护,那随时都有被人秒的可能,所以,这个技能一般都是常驻的。

    第三个技能就是火墙,烧怪的时候用,同时,pk的时候也很好用,尤其是遛战士的时候,放一堆火,战士如果在火里追你的话,你都不用打,一会他的血就见底了。

    第四个技能是爆裂火焰,抢怪的不二法宝,一个爆裂过去,怪全是你的。

    第五个技能火焰刀,被誉为是火球术的升级版本,可以作为雷电术之后的输出补充,同时,在法力不足的时候,也可以用火焰刀替代雷电术,增强法师的续航力。(未完待续。)

第610章 法神项链

    设定好了技能之后,霍小天便迫不及待的试验了一下技能。

    他可不想让这些技能成为摆设,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想了解一下这些技能的威力如何。

    如果技能看起来花里胡哨,但是,打在人身上不疼的话,那也白扯。

    霍小天拿起嗜魂法杖,爬出墓穴,此时,墓穴外,一群僵尸正在朝着霍小天的方向涌来。

    霍小天举起嗜魂法杖,对着冲在最前面的僵尸,使用了一个雷电术。

    只见他右手一挥,顿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直接劈中了那个僵尸,而那个僵尸也立时被雷电劈成了齑粉。

    看着被雷电术直接秒杀的僵尸,霍小天脸上终于浮现了一丝笑容,僵尸的血量至少也有一百七,雷电术能将之秒杀,说明威力还是不小的。

    不过,眼前的僵尸实在太多,如果用雷电术一个一个击杀的话,速度太慢不说,而且,太消耗法力,霍小天现在还没有补充法力的药品,所以,每一点魔法对他来说,都至关重要。

    为了极大化的产生杀伤效果,霍小天想起了当年传奇里面的烧猪战术。

    所谓烧猪战术,就是在地上铺满火墙,把怪物引到火堆里面,用火烧怪物。

    因为火墙的面积大,成群的怪物在火堆里面,每一秒都会承受相当大的灼烧伤害,一群怪在里面,坚持不了多久,就都被烧死了,所以。烧怪的效率比单个打怪要快得多。

    霍小天一边在地上铺设火墙。一边引着僵尸在火墙里走。那灼热的火焰焚烧僵尸的身体,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儿。

    霍小天一边铺设火墙,一边引怪,间或用爆裂火焰轰炸僵尸群,一群僵尸很快就被消灭殆尽了。

    而僵尸挂掉之后,霍小天竟然还会获得经验值,实在是令他大感意外。

    如果烧怪还能升级的话,那杀死怪物之后。会不会掉装备呢?

    霍小天贪婪的想着,突然,只听前方“叮当”一声金属声响,一只僵尸倒下的同时,竟是从身上掉了一条项链下来。

    那条项链闪闪发光,上面还闪烁着绿色的字体【法神项链】。

    “我去,不会吧?僵尸掉法神项链?”霍小天有点发蒙,法神项链就算再不值钱,也不应该是僵尸这种小怪爆的吧?

    记得当年刚开始玩传奇的时候,只有逆魔和禁地魔王这种级别的**oss才有掉法神套的可能。而且,并不是每只必爆。那也得看运气的。

    禁地魔王六个小时才刷一次,基本上十只禁地魔王才会爆一件法神级别的装备,还未必是法师的,也可能是战士的圣战,也可能是道士的天尊,就算是掉了法师的装备,也有可能是五件首饰中其他首饰,还有可能是衣服、头盔、靴子等等…

    所以,在当年如果你想打一条法神项链的话,至少要刷个十天半个月才有可能刷到,那还是建立在每次boss你都能抢到的基础上。

    在当年的传奇世界里,玩个一两年没有凑齐法神套的法师大有人在,战士穿个战神套,拿个裁决都很拉风了。

    如果你拿一根骨玉,穿一件法神披风,那你绝对算得上是当年的高富帅了。

    不过后来,传奇改的都没法玩了,盛【和谐】大为了圈钱,开了各种无耻的圈钱活动,尤其是那个救公主,救一次尼玛要三百块,更可气的是那个抽宝箱,一晚上抽个十万二十万的都有。

    渐渐地,传奇从一个热血游戏,变成了有钱人的游戏。

    一个大土豪能虐杀一群人,一些玩家渐渐地淡出了游戏,传奇也就此开始走向了没落。

    尽管后来盛【和谐】大也意识到了自己杀鸡取卵的做法不太合适,进行了积极的补救,不过,效果甚微,人伤过一次,就不想再受一次伤了,好多兄弟宁愿玩私服,玩页游也不愿意再玩传奇了。

    也不过每每看到传奇二字的时候,留下满满的回忆。

    人生没有几个十年,传奇这个能够伴随许多兄弟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游戏,值得我们永远记忆。

    当然了,霍小天是那个年代的经历者,也是传奇的忠实骨灰粉,虽然好些年都没有碰过了,但是,他依然能够清晰的记得每一种怪物的名字,每一个地图中黄金刷怪点的坐标,甚至是每一个boss的刷新时间。

    不过,也正是因为霍小天对传奇的了解,所以,他对于僵尸爆法神项链这种事情,才会感到很诧异。

    僵尸在传奇里面,只能算是炮灰级的小怪,甚至连中怪都算不上,这种怪物能掉个三眼戒指,就算是你运气好了,基本上这种怪物是什么都不掉的,偶尔运气好给你掉本书,这就算是给你面子了。

    霍小天看到法神项链,也不迟疑,当即上前将法神项链捡了起来。

    法神项链的属性是,魔法1-8,还附加2点的命中率,再加上之前自己5-35的魔法属性,魔法力轻松的突破了40点,达到了43点。

    这也就意味着,霍小天的魔法威力至少提升了百分之二十。

    果然,霍小天佩戴了法神项链之后,连火墙的威力都提升了,他明显感觉到,火焰的温度增高了许多,火焰中僵尸的血量也掉得更快了。

    霍小天心中大喜,如果烧怪能得装备的话,那么杀死boss,就应该会掉更好的装备了吧?

    正在霍小天如此想着,突然,又是一声清脆的声响,只见火堆之中,伴随着一个僵尸倒地,一枚戒指掉落到了地上。

    霍小天循声望去,只见一枚法神戒指,正安静地躺在火焰之中。

    霍小天见状,大喜。

    三步并作两步,快速的冲入火堆中,将那法神戒指捡了起来。

    法神戒指,魔法1-6,魔防0-1,穿戴之后,霍小天的魔法力直接攀升到了49点,而且还多了一点魔法防御力。

    看着自己属性的变化,霍小天心中很是激动,如果烧小怪都能掉法神套的话,打boss还不得掉屠龙刀啊?

    那自己实力的提升,几乎可以用坐火箭来形容了。

    果不其然,正在霍小天沉浸在刚刚获得了法神项链和法神戒指的喜悦中的时候,突然间,火堆里又传来两声清脆的声响,只见一对法神手镯,掉落在了火堆之中。

    望着那闪闪发光的法神手镯,霍小天幸福的泪流满面…(未完待续。)

第611章 她不吃肉

    霍小天清晰的记得,就在大约半个月前,他去蜈蚣洞的时候,看到有几个青云门的弟子在蜈蚣洞里面刷怪,据说他们组队灭了触龙神,爆了一把屠龙刀,几个人都好像有种发大财的感觉。

    这也就说明,屠龙刀对于他们来说,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装备了。

    虽然法神套不如屠龙刀稀罕,但是,在早期也算得上是很难入手的高端装备。

    霍小天只是分分钟就打了一条法神项链,一对法神手镯,还有一枚法神戒指,这种爆率,就算是走了狗屎运,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好吧?

    霍小天捡起那对闪闪发光的法神手镯,脑海中立时出现了法神手镯的相关属性。

    法神手镯,魔法0-4,防御0-1。

    尽管属性看起来好像不怎么起眼,但是,积少成多,效果也不容小觑,一对法神手镯就增加0-8的魔法,让得霍小天的魔法力终于突破了五十点,达到了恐怖的57点魔法。

    随着魔法力的提升,霍小天明显感觉到火墙的威力增加了不少,那地上的火焰烧得更高更旺盛了,而且,周围的温度也更高了,炽热的火焰甚至于让空气都发生了扭曲。

    当然,这种火墙对霍小天是不会造成伤害的,霍小天可以在火墙中自由的穿梭,他每到之处,火墙的温度会自动降低,不会烧到他自己。

    看着周围熊熊燃烧的火焰,霍小天心中大喜,“看样子老子是因祸得福了?”

    霍小天烧了一会儿之后。僵尸的数量越来越少。大约片刻功夫。那一群几乎数不过来的僵尸,竟是被霍小天给烧了个干净,就好似开了个火葬场,将那些僵尸都给火葬了。

    看着满地黑灰,霍小天笑着摇了摇头,“僵尸大哥们,入土为安了吧?不用谢我,我也只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霍小天得了便宜还卖乖。笑嘻嘻的一挥手,淡定从容的在火墙中横穿而过,将那些还未烧死的僵尸,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霍小天离开僵尸洞,来到矿洞入口的时候,那个鬼打墙的法术已经被破除了。

    那个鬼打墙的法术,似乎就是墓穴主人搞的鬼,如果不能完成它的副本的话,自己是无论如何都出不来的。

    霍小天径直走出矿坑,此时。天色已经放亮,回头望着黑洞洞的矿洞。霍小天竟是没了先前的那般恐惧与惊悚,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兴奋。

    “这还真是个好地方,怪物刷的快,而且,装备爆率还高,最关键的是,还能杀副本,真是太给力了。”霍小天心中暗自庆幸,同时,也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这个地方谁都不要来,让我安安静静的在这里刷几天怪,千万不要有人来跟我抢boss。”

    霍小天一边想着,一边快步离开。

    然而,还没等他走多远,突然,迎面碰到一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田馨儿。

    只见田馨儿踩着一条红丝带,从天空中飘飘而来,如同仙女下凡。

    霍小天看的愣了。

    “咦?小天,原来你在这里啊?”田馨儿跳下丝带,来到了霍小天面前,俏脸上似有着几分担忧之色。

    “你怎么找来的?”霍小天笑着问道。

    “你一个晚上没有回大竹子峰,我还以为你被野兽吃了呢?告诉你多少次了,这大竹子峰上可是有许多妖兽的,以你现在的实力,若是遇到危险的妖兽,那可怎么办?”田馨儿柳眉微皱,责备道。

    虽然是责备,但是,从她的言语里霍小天却能听出几分关心,于是笑着点点头。

    “是,小师姐,我听你的,以后不乱跑就是了。”霍小天笑着说道。

    “咦?你身上怎么这么脏呀?还有你手上拿的是什么?”田馨儿目光好奇地望着霍小天手中的嗜魂法杖问道。

    霍小天一愣,赶紧要藏,可是,此时已经晚了,那么大的嗜魂法杖,如何能藏得了呢?

    田馨儿上前一步,小手一伸,夺过了霍小天手中的嗜魂法杖,拿在了手里。

    随着嗜魂法杖入手,田馨儿顿觉一股强大的法力注入了身体之中,让得她不由得娇躯微微一颤,眼睛精光闪烁。

    “哇哦,好强大的魔法力啊。”田馨儿惊呼道。

    “是吗?”霍小天装作不知的问道。

    “小师弟,你从哪里弄到的?这可不是一般的武器,这是拥有法力的武器呢。”田馨儿惊喜的说道。

    霍小天笑着撇撇嘴,这还用你说啊?

    嗜魂法杖,法师的极品装备,比骨玉法杖还好,我当然知道这是宝贝了。

    “对了,小师弟,这个法杖你是从哪里弄到的?”田馨儿好奇地问道,一边问着,一边目光朝着霍小天身后的矿洞方向瞄去。

    霍小天见状吓了一跳,赶紧挡住了田馨儿的目光,就算是关系不错,但是,这么好的练级打宝区,霍小天也是不想分享给第二个人的,人都是自私的,起码在自己强大起来之前,他是不想把这个打宝练级点告诉别人的。

    “师姐,如果你喜欢的话,就先借你玩两天吧,对了,我肚子饿了,一晚上没吃饭,前胸都贴后背了,师姐不如带我回去吃点东西吧?”霍小天找了个借口,要田馨儿带自己离开。

    其实,这个借口并不是纯捏造的,霍小天的确是饿的不行了,一个晚上的战斗,再加上烧了个通宵,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力都严重地透支了,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饱饱的大吃一顿,然后洗个热水澡,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田馨儿听到霍小天的诉求,突然鬼灵精怪的笑了起来,“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所以,我特意给你带来了肉镆镆,你最爱吃的哦。”

    田馨儿说着,将两个肉镆镆从怀里摸了出来,由于是夹在怀中的,还带着田馨儿的体温,让霍小天握在手里,有一种别样美妙的感觉。

    “不是吧?你专门给我带的?”霍小天略有点小意外。

    “是啊,我不吃肉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跟我娘只吃素。”田馨儿笑着说道。

    听田馨儿这么一说,霍小天恍然般的点了点头,的确,田馨儿向来是素食主义者,几乎是不沾肉的,就连油都很少吃,据说这样可以益寿延年,尽管没有科学上的证实,但是,这个说法目前还是很流行的。(未完待续。)

第612章 宋小仁的苦恼

    霍小天吃过肉包子之后,饥饿的感觉稍解。

    而田馨儿对霍小天的嗜魂法杖却是爱不释手,颇有几分想要的意思。

    尽管霍小天实在不想给她,毕竟嗜魂法杖可是屠龙级的武器,如果轻易送人的话,谁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得到一把啊?

    不过,为了掩藏僵尸洞的秘密,霍小天还是咬了咬牙,把嗜魂法杖送给了田馨儿。

    “馨儿,如果你喜欢的话,就送你好了。”霍小天“慷慨”的说道。

    田馨儿闻言,大喜。

    “真的吗?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好意思要呀?”田馨儿有些羞涩的问道。

    霍小天心里苦笑,你丫就别得了便宜再卖乖了,明明心里喜欢得紧,表面上却还表现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女人还真是够虚伪的。

    “区区一把武器而已,何必介意呢?对了,馨儿,我现在有点累,送我回去吧?”霍小天趁机说道。

    “啊?哦,好,那我送你回去好了。”田馨儿得了嗜魂法杖,高兴的不要不要的,现在面对霍小天这么小小的要求,自然是不容回避的,旋即,素手一挥,只见那红色丝带瞬间飞上了半空,在空中转了一圈,停到了霍小天脚下。

    田馨儿和霍小天踩上丝带,一起朝着大竹子峰飞去。

    霍小天回到大竹子峰之后,洗了个热水澡,美美的睡了一觉。

    而这一睡,竟然就是三天三夜。

    等到霍小天再次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竟是被脱光光了。

    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衣服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身体上只盖了一床被子。连内内都被脱掉了。

    霍小天很纳闷,是谁趁着自己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的衣服都脱了呢?

    难道是大师兄宋小仁?

    这时候,宋小仁刚好从外面进来,看到霍小天醒了,笑呵呵的走了过来。

    “吆。小霍师弟,你醒了?”宋小仁笑着说道。

    “是啊,宋师兄,我的衣服呢?”霍小天望着宋小仁问道。

    “呶,在外面的晾衣架上晒着呢。”宋小仁推开窗户,指着小院里面晒着的衣服说道。

    那些衣服都是霍小天前些天的脏衣服,现在已经被洗的干干净净了,连**都洗的很干净,还有一股清香味儿。

    霍小天见状。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宋师兄,真是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还让您受累给我洗衣服,连内内都洗了。”

    宋小仁闻言,突然哈哈大笑。

    霍小天奇怪的看着宋小仁,“宋师兄,您笑什么?”

    “我笑你想多了。我平时练功那么忙,哪有时间帮你洗衣服啊?这不是我洗的。”宋小仁笑着说道。

    “啊?不是你洗的?那是谁洗的?”霍小天奇怪的问道。

    “还能有谁?当然是咱们的小师妹了。不对,是你小师姐。”宋小仁抱着双臂说道。

    “馨儿?”霍小天脱口而出。

    不过,他话刚一出口,就后悔了,馨儿是他私下里跟田馨儿单独相处的时候,才这样叫的。现在当着宋小仁的面叫出来,很容易会让人产生误会的联想。

    果不其然,宋小仁在听到霍小天这样称呼田馨儿之后,果然是一脸的诧异。

    “馨儿?什么时候关系发展的这么亲密了?”宋小仁疑惑的问道。

    “不是不是,宋师兄。我失语了。”霍小天赶紧摇头解释道。

    “失语?不会这么简单吧?我就说呢,小师妹平日里也没见对谁这么热情过呀?怎么对你突然这么热情了呢?又是给你擦身体,又是给你洗衣服的,连你的内内都给你洗了,要知道,小师妹连师父师娘的衣服都没洗过,原来你俩……”宋小仁说到这里,眼神突然变得诡异了起来。

    霍小天惊出一身冷汗,赶紧摇头否认,“宋师兄,你误会了,绝对不是这样的,我跟小师姐绝对是清白的。”

    “哈哈,行了,小霍师弟,你不用解释了,我不会跟师父师娘说的,不过,有件事你要帮师兄一把才行。”宋小仁坐到床头,突然神秘兮兮的跟霍小天说道。

    “帮你?”霍小天奇怪地问道。

    “是啊,小霍师弟,如果论起修仙的经验,可能你不如我,不过,如果论起谈情说爱来,我肯定是不如你的,你才来山上几天,竟然就把小师妹给迷的神魂颠倒,这把妹的水平可真是一流,哎…

    说起谈情说爱来,我还真是差的远了,不瞒你说,我早就喜欢上了小竹子峰上的一个师妹,我俩认识也有几十年了,只可惜,我嘴笨手笨,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以至于这几十年来,我俩的感情一直在原地踏步,保持着那种纯粹的同门关系。

    我现在想要突破一点,哪怕是跟她做朋友也好啊,只要比其他的同门师兄弟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更近一点就好了,你能不能帮帮师兄?”

    宋小仁此话一出,霍小天不由得愣了一愣。

    宋小仁活了几十年了,居然还不会谈恋爱?

    这着实让霍小天大感意外,不过,这种情况貌似也在情理之中,对于整天忙于修仙的人来说,平时很少有时间跟异性接触,久而久之,人际交往方面就会显得很欠缺,不会谈恋爱,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要说到谈恋爱,宋小仁还真是问对人了,霍小天对于恋爱方面,那绝对是一流的高手,甚至于说他是vip情圣,都当之无愧。

    看着宋小仁一脸诚恳地虚心求教,霍小天也便不打算卖关子了,只要宋小仁不把他跟田馨儿之间的事情告诉其他人,霍小天倒是愿意传授给宋小仁一点恋爱技巧。

    “宋师兄,其实谈恋爱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高深,恋爱这东西,其实不光是男生想,女生也想的,只不过女生平时都比较矜持,她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面其实很乐于接受男生表白的。

    而且,根据我的经验来说,第一次表白的成功率并不怎么高,即便是女生也喜欢你,但是,在你仓促表白的时候,也会显得有些紧张,进而会做出一些超乎想象的回应,这种回应可能是转身跑开,可能是脸红一句话也不说,也有可能会烟嘴偷笑。

    尽管她们的反应可能会跟你预期的回应大不一样,但是,这并不妨碍你跟她们表白。

    男女之爱,就如同一张窗户纸,只要你敢勇敢的捅开,幸福的阳光就会洒满你的世界!”(未完待续。)

第613章 勉为其难

    “你是说让我主动跟师妹表白?”宋小仁瞪大眼睛问道。

    “对啊,恋爱这种事情,当然要男生主动啦,难不成你还要妹子倒过来追你啊?”霍小天皱了皱眉头说道。

    这么浅显的道理你居然都不懂,难怪单身狗这么多年呢。

    “可是,我…我还是怕会被拒绝。”宋小仁畏畏缩缩的说道。

    “切,我说,失败又怎样?表白失败了你还能掉块肉啊?大不了再换一个呗,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个不行咱再找呗。”霍小天撇了撇嘴,无所谓的说道。

    “小霍师弟,如果不当面表白,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表达自己心意的?”宋小仁望着霍小天,小心地问道。

    “不当面表白的话,那就写情书呗,洋洋洒洒几百字的情书,写的煽情一点,一般女生是扛不住的。”霍小天根据自己的经验说道。

    “写情书?”宋小仁尴尬的挠了挠头,脸上有点为难之色。

    “怎么?你情书也不想写?你想让妹子倒追你啊?”霍小天瞪着宋小仁吼道。

    宋小仁尴尬的脸上一红,苦笑着说道:“霍师弟,你说笑了,就我这质量,有哪个妹子会倒过来追我啊?”

    “你知道就好,没有让妹子倒追的实力,就只有脚踏实地的去追妹子,千百年来,都是这样的。”霍小天说道。

    “只是,我不会写情书啊,我自幼到山上来修仙,虽然师父和师娘也教过我读书识字,但是,对于写情书方面。我还是一窍不通,师父和师娘也没教过,我想,不如师弟你替我写一封吧?”宋小仁腼腆的问道。

    “神马?让我替你写情书?”霍小天下巴差点跌地上。

    “这个还有替的?”霍小天望着宋小仁问道。

    “霍师弟,你也知道,让我修仙还行。你要让我写情书,那不是强人所难吗?我半天也憋不出仨字儿来啊。”宋小仁满脸为难的说道。

    “哎…连情书都不会写,你就写点风花雪月之类的事情,夹杂一点自己的思念就好了,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都不会。”霍小天摇了摇头,苦笑道。

    “霍师弟,就拜托你了,这是我积攒了半年的修为丹。服用之后,可以提升三十万修为,可以帮助你直接提升修为至玄武阶第七段,帮帮忙吧。”宋小仁说着,将一颗三十万修为的修为丹给了霍小天。

    霍小天闻言,心中大喜,三十万修为,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这就好比一个菜鸟新手刚刚进服,就得到了土豪的大力资助一样。升级之旅会变得很畅通的。

    不过,心里虽然很喜欢这份大礼,但是,霍小天还是表现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模样,摇了摇头。

    “为了一颗修为丹,去替你写情书愚弄师姐的感情。万一师姐知道了,还不得劈死我啊?这个买卖,可真是让人有点儿为难。”霍小天摇了摇头说道。

    看霍小天老大不乐意,宋小仁急的汗都下来了,咬了咬牙。又从袖子里摸出了一颗更大个的修为丹,递给了霍小天。

    “好吧,这是我积攒了一年的修为丹,服用之后可以增加五十万修为,能让你直接从玄武阶第七段直接升级至玄武阶第九段。”宋小仁擦了把汗说道。

    霍小天接过修为丹,心里冷笑,这家伙果然有货,于是,脸上的愁容稍解,但是,眉头依然紧锁。

    “师兄,你这是让我犯错误啊,你要让我骗钱、骗东西这都好说,可是,你现在是让我骗感情啊,如果万一将来师姐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以后还怎么在师姐面前抬得起头来啊?”霍小天面有苦色的说道,说的跟真的一样。

    宋小仁后背湿了一片,他看霍小天还不肯答应,只好一狠心,又从袖子里摸出了一颗丹药,这颗丹药通体呈金黄色,圆溜溜,黄橙橙,表面光滑而圆润,莹莹中透着些许诱人的光泽。

    霍小天看到这颗丹药,禁不住的舔了舔嘴唇,尽管不知道这颗丹药究竟是作什么用的,但是,只是从外表来看,这就不是一颗普通的丹药。

    “霍师弟,为了能追到小敏师妹,我豁出去了,这是我打算留着自己用的进阶丹,现在给你了,服用了进阶丹之后,可以极大的提高进阶的成功率,如果你修炼到玄武阶第九段满级之后,服用进阶丹的话,就可以直接进阶朱雀阶了。”宋小仁一咬牙,一跺脚说道。

    霍小天闻言,心中大喜,不由得对宋小仁刮目相看,这家伙果然是够狠,为了把妹居然连老婆本都给丢出来了。

    趁着宋小仁还没改变主意,霍小天很是利索的将进阶丹收入囊中,但是表面上却依然是保持着三分为难之色,主要是要给宋小仁传达一种,“是你逼我这么干的,将来要出了问题,你可别找我”的信息。

    宋小仁自然能瞧得出霍小天的意思,会意的点点头,然后霍小天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好吧,宋师兄,我就舍命陪君子了,给我三天时间,我帮你写好情书,完了之后的事情,就靠你自己了。”霍小天说道。

    “哎,不行,霍师弟,还有一事要有求于你。”宋小仁又说道。

    “怎么?”霍小天奇怪的问道。

    “我这人嘴笨,不太会说话,尤其是见到心仪的姑娘,就有些莫名的紧张,很多话憋在心里说不出来,我怕到时候一紧张,我又给搞砸了,我寻思,不如霍师弟帮我把情书送给小敏师妹好了,就当是送佛上西天,帮师兄一把了。”宋小仁说着给霍小天拱了拱手,恳求道。

    “啊?帮你写情书也就算了,居然还要帮你送青书?你当我是武当宋大侠呢?”霍小天不满的说道。

    “我知道,这有些强人所难,可是,看在我连进阶丹都给你的份上,就再帮师兄一把吧,大不了日后师兄有了好丹药的时候,再给你留着好了。”宋小仁苦着脸说道。

    闻听此言,霍小天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其实这也不过就是一个跑腿儿的活儿……(未完待续。)

第614章 狗窝子里藏不住粮食

    霍小天从宋小仁那里敲了两枚修为丹,一枚进阶丹,实在是收获颇丰。

    如果没有这两枚进阶丹,霍小天恐怕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达到玄武阶第九段的境界。

    而有了进阶丹之后,他就可以淡定从容的进阶到朱雀阶了。

    只不过,霍小天似乎有点儿心急,两天的时间连续服用了两枚修为丹,这家伙身体有点儿受不了了。

    先是浑身发热,又是浑身害冷,最后又是上吐下泻的,身体折腾了一整天,差点儿就嗝屁西凉了。

    到了傍晚的时候,喝了一碗田馨儿送来的莲子银耳羹,这才好受了一点。

    “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一会热一会冷的?”田馨儿看着霍小天苍白的脸色,小脸上有点担忧的神色。

    “没事,可能是吃的不合适吧。”霍小天笑了笑说道。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会照顾自己呢?哎…”田馨儿摇了摇头,端过一碗开水,亲自吹了吹,送到了霍小天嘴边。

    “喝了吧,生病了多喝点水,这是小竹子峰上的玉泉水,喝了能治百病的。”田馨儿笑着说道。

    “喝了能治百病?没这么夸张吧?这不就是白开水么?”霍小天喝了口水,的确是挺甘甜的,不过跟泰山水也貌似没啥区别。

    “我娘跟我说的,小时候我生病了,我娘就让我喝这种水,然后病很快就好了。”田馨儿解释道。

    正在两人说着悄悄话的时候,宋小仁突然来了。

    推门而入的宋小仁。看到霍小天的脑袋枕在田馨儿的大腿上。两人正在情浓意浓的说着悄悄话。赶紧退了出去。

    “咳咳,小霍师弟,你什么时候有空啊?我找你有点儿事儿。”宋小仁站在门外喊道。

    霍小天听到宋小仁的喊声,这才恍然过来,他肯定是找自己询问情书的事情,霍小天答应宋小仁,会在三天之内替他写一封情书送给小竹子峰上的敏儿师姐,不过。霍小天自从服用了修为丹之后,身体就很不舒服,折腾了两天,啥也没写成。

    现在宋小仁等不及了,要来看情书,霍小天这才想起来,自己情书还没来得及写呢。

    “馨儿,要不你先回去吧,我跟宋师兄说点事儿。”霍小天说道。

    “什么事呀?还要避着我?”田馨儿奇怪的问道。

    “呵呵,男生之间的事。你还是回避一下吧。”霍小天笑着说道。

    “好吧,你照顾好自己哦。”田馨儿叮嘱了一句。放下碗,一个人离开了房间。

    田馨儿走后,宋小仁这才走了进来。

    见到霍小天之后,宋小仁也是一愣,“呀,小霍师弟,你这是肿么滴啦?怎么神情这么憔悴?”

    “宋师兄,我…我夜里着凉了。”霍小天尴尬的笑了笑说道。

    “哎呀,吓我一跳呢,我以为你把我给你的两颗修为丹给吃了呢。”宋小仁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说道。

    “宋师兄,你的修为丹不能一起吃吗?”霍小天心虚的问道。

    “那是当然,以你的身体条件,顶多只能服用一颗修为丹,同时,还要小心的修养个十天半月,才能将修为丹里的修为全部转化,如果你两颗同时服用的话,身体绝对受不了的,轻了上吐下泻,如果严重的话…”宋小仁说到这里,话音戛然而止。

    而霍小天却有些等不及了,忙问道,“要是严重的话,会怎样?”

    “要是严重的话,半夜里就会浑身燥热难耐,最后会因为七窍流血而亡。”

    宋小仁此言一出,霍小天吓得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白的如同白纸一样苍白。

    “小霍师弟?小霍师弟?你肿么啦?”宋小仁上前一步,搀扶住摇摇欲坠的霍小天,奇怪地问道。

    你妹啊,既然修为丹不能同时吃,你丫的为毛不早点告诉我,非要等我作死之后,你才跟老子说?

    霍小天盯着宋小仁,心里瞬间有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宋小仁不明所以的望着霍小天,“小霍师弟,别闹了,整的就好像你真把修为丹吃了一样,只有没出息的人才会那么迫不及待的偷吃修为丹呢,我们老家有句俗语,叫做狗窝子里放不住粮食,我想小霍师弟好歹也是个体面人,怎么可能做那种连狗都不待见的事情呢?”

    霍小天脸上一阵青,一阵绿,竟是无言以对。

    “对了,小霍师弟,前天你答应帮我写情书的,怎么样?情书写好没?给师兄过目一下可好?”宋小仁笑嘻嘻地问道。

    情书?

    情你妹啊,老子都是要死的人了。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霍小天可不好意思直接说,如果直接说的话,那无异于是承认了自己就是那“狗窝子藏不住粮食”的狗了,只好勉为其难的摇了摇头。

    “宋师兄,情书虽然是写好了,不过,还需要润色几笔才好,等我润色好了之后,再给您过目成么?”霍小天苦笑着商量道。

    “呃,好吧,那就再给霍师弟一晚上的时间,明天我再过来。”宋小仁说完之后,转身离开了房间。

    霍小天只好强撑着身体,开始写情书了。

    写情书对于霍小天来说,其实并不困难,但是,身体不舒服还要写情书,那就相当困难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霍小天还没写几笔呢,结果就跑了几趟厕所了。

    等到写完情书的时候,霍小天整个人都虚脱了。

    躺在床上,脸色蜡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了。

    现在就是有只老虎在身边,他也懒得动弹了。

    霍小天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昏睡了过去,半夜里,霍小天突然感到浑身一阵燥热难耐,好像身体里面烧了把火,浑身烧得难受。

    汗水都把床单湿透了。

    霍小天只觉口干舌燥,起床要喝水,可是,水却没有了。

    只好光着身子到院子里找水喝。

    霍小天来到水缸前,舀起一瓢水,就往嘴里灌。

    一瓢一瓢的喝着,可是,还不过瘾,索性把整个脑袋都扎进了水缸里,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615章 情书谁写的

    霍小天喝了足足有半缸水,肚子喝的都滚圆了,好像肚皮里面装着一个大皮球一样。

    霍小天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回到房间里,重新躺到了床上。

    不过喝水的后果是,半夜里被尿憋醒了好几次,跑了几趟厕所,一个晚上也没休息好。

    第二天,日上三竿,霍小天还在睡梦之中。

    直到,一碗凉水泼在他脸上之后,他才从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霍小天迷糊的睁开眼睛,擦了擦脸上的水,这才发现,田馨儿不知道何时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此时的田馨儿正在用一种怨毒的目光盯着霍小天,俏脸上充满了愤怒,一双美眸中似乎燃烧着汹汹的烈火,要把霍小天给燃烧了一般。

    霍小天一愣,奇怪的看着田馨儿,“馨儿,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霍小天,你还有脸问我?我问你,这是什么?告诉我,这是什么?”田馨儿恼怒地说着,将一张写着白纸黑字的纸张狠狠地拍在了桌上。

    霍小天定睛一看,居然是自己替宋小仁写的情书,当即吓了一跳,赶紧跟田馨儿解释。

    “馨儿,你听我说,那不是我写的。”霍小天赶紧解释道。

    “不是你写的?不是你写的怎么会在你房间里?还有,这分明就是你的笔迹,你还不肯承认。”田馨儿气呼呼的说道。

    之前的时候,霍小天曾送给田馨儿一幅竹简,竹简上刻着鹊桥仙的词。田馨儿一直当做宝贝一般。好好的珍惜。一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细细的品读,自然对霍小天的字很是熟悉,现在看到霍小天居然在给其他的师姐写情书,田馨儿没来由的一阵愤怒,一种几乎是从心里面涌出的愤怒与嫉妒,全部毫无保留的倾泻在了霍小天的身上。

    霍小天见自己赖不掉了,只好尴尬的点头承认。

    “馨儿,这是我写的。不过,我是替别人写的。”霍小天赶紧解释道。

    “你替别人写?替谁写?”田馨儿瞪着霍小天质问道。

    “我…我是替大师兄写的。”霍小天说道。

    “你替大师兄写?难道他自己不会写吗?”田馨儿不信道。

    “他当然不会写了,要不然他会求我吗?”霍小天苦着脸解释道。

    “小霍师弟,在吗?”

    就在两人争吵不休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宋小仁的声音。

    两人听到宋小仁的声音之后,都是一愣,不过很快的,田馨儿马上就恢复了过来,冷冷的盯了霍小天一眼,“如果你真是替宋师兄写的。我就姑且饶你一次,如果不是的话。本姑娘决不饶你。”

    田馨儿开了房门,宋小仁一看田馨儿在,正待要走,却又被田馨儿给拉了回来。

    “小师妹,原来你在啊?那我先回去了,待会再过来。”宋小仁笑着说道。

    “宋师兄,你不要走,正好我有事要问你。”田馨儿说着,将宋小仁拉到了屋里。

    宋小仁奇怪的看看霍小天,不明所以。

    霍小天频频给宋小仁挤眉弄眼,使眼色,可是,宋小仁还是没搞清楚,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头雾水。

    “小师妹,怎么了?”宋小仁奇怪地问道。

    “宋师兄,我想问你,你可曾让霍小天帮你写过情书?”田馨儿开门见山的问道。

    宋小仁闻言,愣了一愣,旋即愤愤的瞪了霍小天一眼。

    你小子,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告诉别人,你居然出卖我?

    霍小天满脸的无辜,大哥,不是我出卖你啊,谁知道情书被这丫头看见了,他非要说是我写给敏儿师姐的,现在只有你能证明我的清白了。

    两个人在做着无声的交流,不过,至于彼此能不能读懂对方的眼神,这就很难说了。

    总之,两人经历了一番眼神交流之后,彼此之间默契的点了点头。

    “宋师兄,你说实话就好,不要有顾虑。”田馨儿望着宋小仁,认真地问道。

    宋小仁看了看霍小天,旋即,很干脆的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是我让他写的呢?师父三令五申,修行期间,禁止恋爱,我身为本门的大师兄,当然要严格恪守师父的戒律才是,怎么会让小霍师弟替我写情书呢?

    这分明是他自己写的嘛!”

    霍小天闻言,耳朵嗡的一声响,眼睛瞬间瞪大了起来,“宋小仁,你说什么?你敢说这情书不是你让我写的?”

    “小霍师弟,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情书是我让你写的啊?”宋小仁冷笑着反问道。

    “哼,当然有,你为了让我替你写情书,还给了我两枚修为丹和一枚进阶丹,难道不是吗?”霍小天质问道。

    宋小仁听霍小天这样说,当即摇头否认,“小霍师弟,你脑袋里进水了?我会用两颗修为丹和进阶丹换你一封情书吗?”

    宋小仁一边说着,一边给霍小天挤眉弄眼使眼色。

    意思是说,老弟,你别兜我老底儿了,师父是不让在修行期间谈情说爱的,如果被师父知道了,我要受重罚的。

    霍小天也不管宋小仁如何的挤眉弄眼,一口就咬定是宋小仁让他写的。

    两人互相争执不下,吵得不可开交,几乎都要打起来了。

    “好,既然你们两个都不肯承认,那我就将这封情书交给我爹好了,让他老人家看看该如何处置?”田馨儿此话一出,霍小天和宋小仁都愣住了。

    两人的争吵声戛然而止。

    “别别别,小师妹,千万别告诉师父。”宋小仁赶紧劝阻道。

    “怎么?你承认了?”田馨儿拿着情书在宋小仁面前晃了晃,问道。

    “不是,小师妹,事情是这样的,虽然小霍师弟在修炼期间,写情书不对,但是,念在他是初犯的份上,就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要不然师父他老人家一定会赶他下山的,瞧他那熊样,如果就这样下山的话,还不得被人欺负成狗啊?

    所以,看在他可怜的份儿上,就饶他一次吧。”宋小仁厚颜无耻的说道,霍小天的眼睛里都要冒火了。

    “姓宋的,你丫说谁可怜?还要不要点脸了?”霍小天怒不可遏的大吼道。(未完待续。)

第616章 好诗

    “爹,霍小天他修炼期间,居然给敏儿师姐写情书,破坏您立下的规矩,您一定要好好惩罚他!”

    田馨儿跑到田有易那里给霍小天告状。

    田有易拿着霍小天写的情书,不住的点头,心想:“这小子还真是有点文采,写情书都能写的这么浪!”

    田馨儿看着田有易没有责怪的意思,心里更气,“爹,人家跟你说话,你到底有没在听?”

    “啊?哦,听着了,听着了。”田有易笑着点头道。

    “那你一定要好好惩罚他,您说过,在修行期间,任何弟子不可以心生杂念的,如果您不好好惩罚他,将来其他的师兄们如果坏了规矩,您还怎么带队伍啊?”田馨儿摇晃着田有易的胳膊,嗔怨道。

    “好好好,我好好惩罚他行了吧?小仁啊,你去把你霍师弟找来,我好好惩罚他!”田有易装模作样的说着,给宋小仁使了个眼色说道。

    宋小仁闻言,心里终于松了口气,恭敬的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厅堂。

    “行了,馨儿,没事的话,你就回去吧,爹会替你教训那个霍小天的。”田有易将情书收起来,跟田馨儿一本正经的说道。

    “恩,爹一定要好好惩处他。”田馨儿还不放心的叮嘱道。

    “是,一定好好惩处他。”田有易笑呵呵的点头道。

    ……

    自从情书被田馨儿带走之后,霍小天的心里就一直惴惴不安,田有易的确是说过。在修行期间。任何弟子不可以谈情说爱。如果被抓到,就会受重罚。

    这就跟初中生不许谈恋爱一样,只要学校里的老师看到男女生在一起有说有笑,也不管你们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的纯洁,他们总会用他们成年人的思想来考虑你们,把你们之间那纯洁的如同八二年的矿泉水一样的友谊,yy成污秽不堪的岛国爱情动作片里的那种关系。

    所以,霍小天还是有点怕的。

    正在霍小天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投案自首”的时候,房门却突然被推开了。

    只见宋小仁大步流星的走进房间,一进门就给霍小天跪了下来。

    “小霍师弟,救我啊!”宋小仁跪求道。

    “救你?救你妹啊!是你丫的哭着喊着要我帮你写情书,现在东窗事发了,你居然又往我头上扣屎盆子,你丫就不是人!”霍小天忍不住破口大骂道。

    “霍师弟,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身为大竹子峰的大弟子,一直以来都是师父眼里的大红人。师弟们眼里的好师兄,如果这件事被师父知道了。恐怕以后师父就不信任我了,师弟们也瞧不起我了,还有我的敏儿师妹,恐怕就更加看不上我了。

    霍师弟,现在只有你能救我,求求你,拜托了。”宋小仁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如丧考妣一般。

    “你丫的,不仗义!”霍小天心中愤愤的骂道。

    “霍师弟,救救我,只要这件事你替我扛下来,师兄日后一定会加倍报答的。”宋小仁抱着霍小天的大腿说道。

    霍小天看着宋小仁这般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事已至此,也没其他办法了。

    情书是霍小天亲笔写的,因为当时写的仓促,所以,还没有署名,而宋小仁是死活不会承认是他写的,所以,这个事情恐怕霍小天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与其解释不清,不如就替宋小仁扛下来算了,至少还能卖他个人情。

    “好,我替你扛,不过,日后如果我遇到事情,你也要替我扛着才行。”霍小天瞪着宋小仁说道。

    “那是,霍师弟放心,日后若是有人欺负你,告诉师兄我,师兄绝不惯着他们!”宋小仁拍着胸脯子,保证道。

    “好,这可是你说的,我记下了。”霍小天说道。

    “恩,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师兄不会骗你的。”宋小仁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

    “行了,地上凉,别跪着了,起来吧!”

    “哦。”宋小仁低头一看,自己居然还在跪着,赶紧站了起来。

    宋小仁带着霍小天去了后堂,此时,田有易正在后厅中品茶,见到霍小天来到,田有易抿了一口茶水,然后目光落到了霍小天身上。

    “师父,我把霍师弟带来了!”宋小仁恭敬的对着田有易拱了拱手说道。

    “你下去吧。”田有易随意的挥了挥手。

    宋小仁再次恭敬的躬身,旋即目光朝着霍小天的方向望了一眼,低声道:“霍师弟,就靠你了。”

    霍小天不着痕迹的点点头,留在了大厅之中。

    待得宋小仁走远之后,霍小天才抬起头来,望向了田有易。

    “师父,您找我?”霍小天试探的问道。

    田有易目光聚焦在霍小天的情书之中,没有回应,只是他的脸色有些阴晴不定,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一般。

    霍小天心虚,不敢多问,就这样在下面站着。

    突然,田有易眉头一皱,一巴掌狠狠地拍在了桌案上,吓了霍小天一跳。

    霍小天浑身一抖,愕然的望着田有易。

    而下一秒,田有易却突然哈哈笑了起来,朗声道:“好诗,好诗啊!~”

    【春花哪堪几度霜?秋月谁与共孤光?痴心弱于真情意,翩翩彩蝶化红妆!~】

    田有易朗读着情书最后面的诗句,忍不住的抚掌大笑,赞不绝口。

    看到田有易这幅模样,霍小天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我勒个去,我以为这家伙疯了呢。”霍小天捋了捋胸口,松了口气道。

    那首诗其实不是霍小天的原著,而是摘抄自一款叫做《仙剑奇侠传》的单机游戏,仙剑奇侠传是霍小天玩过的第一款电脑游戏,记得那时他还在上小学,在他十岁生日的时候,爷爷花了两万多块给他买了一台电脑。

    除了一台电脑之外,那个委托买电脑的叔叔,还好心的送了霍小天一盒电脑游戏,电脑游戏就是仙剑奇侠传,九五版的。

    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九五版的仙剑真是渣的不得了,但是,在当时来说,可绝对是经典中的经典,让霍小天玩了不下数十遍的好游戏,而且,每次看到游戏剧情中一幕幕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的时候,霍小天都忍不住的泪目。

    而那首《蝴蝶诗》就讲述的是一个读书人与蝴蝶精彩依的故事…(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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