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诡异
穿着白色衬衫,带着蛤蟆镜的漂亮少女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明星,她左右张望后,一头钻进了巷子里。
巷子里空荡荡的,让她松了一口气。
那个跟踪她的人,暂时被甩掉了。
夏沫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润了润喉,又拿出一面小镜子,调整着自己的妆容,她只做了最简单的易容,防止在大街上被直接认出。
犹豫了一会后,她还是拿出手机给秦澈打了一个电话,可惜仍是冰冷的机械女声在提示她对方已经关机。
夏沫仰头望着天空,一滴雨滴在她的额头上,让少女加快了脚步。
她现在需要去找一个人,荣城分部的联系人——戴有云。
按理来说,联系人应该在行动小组来到荣城后主动联系他们,可夏沫在酒店里等了这么几天,他却像石沉大海一般了无音讯。
今晚的月亮有些泛红,低垂在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上,几乎撑起了半边天空,又是月中了,已经来到这里快要半月了。
她上了地铁,飞快地穿过了整个城市,而在列车里面,身穿各色衣服的乘客们有的低头玩着手机,有的在昏暗的灯光下打着瞌睡。
“叮咚,高桥站到了。”
夏沫从瞌睡中惊醒,最近她的睡眠不是很好,甚至到了要依靠褪黑素才能入睡的地步,提起了背包,随着涌动的人群,走出了车厢。
她背着包,走过了干净到反光的站台,来到了这座城市的地面,抬头望去,周围霓虹灯的光芒,是的这座城市的街道以及街道上的人群都染上了五颜六色的颜料,让人头晕目眩。
根据情报,戴有云的家就在这老式居民楼里,他是以中学老师的身份在此处隐藏的,以及快要三十年了,夏沫曾在前年的年会上见过他一面,是一个有些粗犷的汉子。
她背着包穿过刚下过雨的小巷子,登上了一栋有些破旧的老楼,这里没有电梯,她只能走楼梯,慢慢地来到了十三楼四零四室之前,轻轻敲响了房门。
走廊里轻悄悄的,风一吹有些冷,让她下意识地裹紧了衣服。
“你好,跳跃的小兔子。”
这是暗号。
“好的,白色的大红帽。”
屋内迟疑了一会后,打开了门。
夏沫走了进去,厨房里飘来了一股肉香,戴有云似乎在烧肉,一个长得圆滚滚的小男孩正趴在沙发上,抱着零食,看着一部很老的奥特曼,与现在炫酷的换装插卡的新奥特曼不同,是几十年前的艾斯奥特曼。
戴有云的妻子高挑优雅,像是芭蕾舞演员,穿着一件与她并不大的粉色蝙蝠衫,宽大的衣服里似乎塞着什么东西,正站在窗边和人打着电话。
没有人招呼她,夏沫只好套上一旁的塑料鞋套站在客厅里。
“哇,有个大姐姐来啦。”
看见夏沫走了过来放下背包,小男孩抬起头,憨憨地笑着打招呼。
“小朋友你好啊。”
夏沫客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想起来也没带什么礼物,只好礼貌地笑了笑。
“姐姐你要吃糖吗?”
小男孩从口袋里翻出了一块黑色的巧克力。
“谢谢你,姐姐还不饿。”
夏沫推了回去,看着小男孩开心地自己吃了起来,这是一块酒心巧克力,小男孩吃得粗鲁,弄得嘴巴上全是红色的痕迹。
“呀,吃了饭我们再聊吧。”阿姨以前也是启明会的预备成员,是知道丈夫工作的,“坐下休息一会,很快就要开饭了。”
夏沫只好点了点头,坐在了餐桌边。
……
桌上已经摆了五副碗筷,不知道还有谁回来,两三叠小菜,米饭已经盛好了,冒着热气,但是,一家人都没有来吃饭的意思。
阿姨手中拿着一份像是医学影像的报告看了起来,满脸愁容,手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旋即又使劲地在手机屏幕上戳了几下,与别人打起了电话:
“陈大夫,其实我觉得孩子很健康,特别我看了看他的小脑袋,像个小耗子一样,小小的,可爱的很,还有他的小脚丫,我数清楚了,就是六个,不多不少……没错,我就是因为这件事给你打电话的……我没有开玩笑,我怎么能和大夫开玩笑呢。”
“没有没有,您不要误会,我没有拿您寻开心……我只是拿到这个报告太开心了,想要和你分享一下,毕竟这孩子长这么大了都是您在负责啊……您别挂啊,我还没和你说孩子的小肚子呢……”
戴有云在厨房干活的声音更大了,可能是要包饺子,搅拌机的声音嗡嗡作响,让夏沫以为自己是站在工地的水泥机旁,可是还是掩盖不住他骂人的声音:
“该死的!妈的怎么开这么多药,以为我们家很有钱是吗?怎么打都打不干净,下次真想用手去捏死那小东西!”
小男孩竟然没受什么影响,开心地盘腿坐在沙发上,他一边看着电视上的艾斯奥特曼一边把手中的变形金刚拆掉,那东西质量很好,他用手去扯,用脚去踩,用牙齿去咬,才把它变成了一堆散掉的零件,认真看着玩具变成破烂的过程中,露出一种激动而满足的表情。
“在等一会吃饭了哦。”
阿姨已经放下了电话,小心翼翼地扶着自己的肚子站了起来,里面被什么东西塞得鼓鼓囊囊的,让人感觉很容易就掉出来了,温柔地说:
“陈大夫说让我过去看看,我一会就回来。”
说着,顺手拿出了餐桌上的手术刀,轻轻地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
夏沫静静地坐在餐桌旁边等着。
观察着这奇怪的一切,不动神色。
阿姨很快就回来了,夏沫发现她肚子里塞的东西已经不见了,大号的蝙蝠衫罩着她瘦弱的身体看起来极不对称,而在她的裤子上,多了一块不显眼的血迹,很新鲜。
开始吃饭了。
小男孩仍是抱着那只变形金刚,被他拆掉后又装了回去,只不过拼得牛头不对马嘴,脚装到了手应该在的位置,手装在了脑袋上,但他比之前还要喜欢。
戴有云坐在餐桌前,开了一瓶标签已经污损到看不清的白酒,夹了一筷子咸菜,便一口气干掉了一杯,桌上没有肉,只有厨房内的搅拌机还在呼呼地旋转着,不一会还会因为骨头而卡壳,但戴有云不让别人去,都是自己进去修好再出来。
第九十二章 奥特曼大战小怪兽
他身上还穿着塑料围裙,上面溅着血污,有几只飞虫在他身边飞来飞去的。
楼下响起了救护车的声音,嘈杂的人声不断地传来,不知在说些什么。
“啪!”
戴有云突然用力地放下就被,鼓着遍布血丝的眼睛看向窗外:“吵吵吵,一天到晚就他妈地知道吵,连顿饭都让人吃不安心了,这医院屁用没有,什么也治不好,什么也查不出来!”
“你别把孩子吓到了。”
阿姨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嘴里,她说的孩子似乎不是指小男孩,而是她空荡荡的肚子。
“去特么的孩子,烦死了!早点死了算了,浪费老子的钱。”
戴有云更加愤怒,五指紧紧地抓住就被,暴起了青筋,大声地骂道:
“婆娘,你也是个赔钱货!妈的,每天就知道去医院!你也该死!”
“是的,我应该死,我做错了事情,你永远都是对的。”
阿姨笑得从容优雅,放下了碗筷:
“那些人都比你有钱,就是因为你没有本事,一辈子都是个穷教书的,才让我可爱的宝宝不见了,所以你想谁都死去,你不希望看见他们活着,因为你就是个无能的废物。”
“闭嘴!妈的,想被打是吧?”
戴有云果然被激怒了,他猛地把桌子一掀,冲上去狠狠地掐住了阿姨的脖子。
“咯咯咯。”
阿姨竟然笑了出来,并且笑得十分开心,只是脖子被勒住,笑声只能从嗓子眼里挤出来,脸渐渐由红变紫,再由紫变白。
“废物!”
“咚!”
戴有云终于忍不住了,把阿姨的头使劲地拖到了墙边,用力地撞击。
“不要,爸爸你不要打妈妈,妈妈肚子里还有妹妹。”小男孩吓得大哭,抱紧了手中的变形金刚,忽然又脸色一变,嘴咧到了耳朵根,大笑:“嘿嘿嘿,奥特曼打怪兽了!要把怪兽打成一块一块的,真好玩……”
一边大笑着,他突然走进厨房拿出了一把菜刀,递给了正在挥拳的爸爸:
“奥特曼加油,快用快用!”
看见戴有云还在迟疑,他更是伤心了起来,眼泪水止不住地流下,声嘶力竭地大吼:
“快用啊!你个废物奥特曼!”
小男孩越来越愤怒,身体像是在不断地扩大,撕烂了自己的衣服,五官变得扭曲而丑陋,挥舞着不大的拳头,向着戴有云的脊背处打去:
“打死你这个废物奥特曼!打死你这个废物奥特曼!”
虽然小男孩的力气看起来很小,但是打在戴有云身上却格外沉重,每一拳之后都当即留下了一阵淤青,仿佛用大锤砸出来的。
而戴有云在感受到背后传来的疼痛后,疯狂地大叫了起来,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狗,也不在用拳头了,直接伸长了脖子,对着阿姨的脖子出乱啃了起来,一阵皮开肉绽,阿姨则是用尖锐的爪子在他脸上抓挠,二人纷纷流下了鲜血。
夏沫端着一口未动的米饭,坐在被掀到的餐桌旁,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旋即,少女的右手亮了起来,原本倒下的餐桌仿佛被什么无名的能量搀扶着,从倒下变为立起,就连散落满地的饭菜也回到了原位,一滴油都没有落下。
她把米饭放在了餐桌上,活动了下手腕和脖颈。
“别故弄玄虚了,出来吧。”
此话一出,之间原本还在互相打斗着的戴有云一家人纷纷转过头来,用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夏沫。
嘴里都勾起了微笑。
“嘿嘿嘿,姐姐好聪明,猜出来了。”
小男孩跳着鼓掌,但是他却越调越高,像一只灵活的袋鼠,突然就跳到了天花板上,两只脚勾住了风扇,也不知道怎么就固定住了身体,扭曲着转过头来,邪性地看着秦澈。
“太聪明了,太聪明了!”
戴有云也跟着儿子拍起了手。
“快和我们一起玩,快和我们一起玩!”
夏沫眉毛一挑道:
“无趣,这种小把戏还是不要卖弄了。”
话音刚落,三人顿时就化作了脱缰的猛兽,长着血盆大口从三个角度向她扑来。
小男孩挥舞着菜刀。
戴有云长着大嘴。
阿姨张扬着指甲。
可惜这一切在夏沫的眼中都是慢动作,她冷哼一声,长腿一摆,将三人一齐踢飞出去。
“幻象的能力,很少见,你要想困住我的话,还是把真身露出来吧。”
夏沫从包中拿出一把尖锐的匕首,在指尖上轻轻一刺,一颗鲜红的血珠顿时滚出,闪过的一丝疼痛感让她恢复了清明,再睁眼时已经回到了现实中。
地上满是血泊,戴有云一家人整齐地躺在了一旁,显然已经死了,并且死亡的天数看起来已经不短了,只是在幻境中才得以保存。
难怪戴有云没有主动联系他们,原来早已遭了归尘殿的毒手,看来这荣城果然如校长所说,遍地都被疑云覆盖。
夏沫微微动容,从包中拿出了一朵黄色的康乃馨放在了三人面前,她很喜欢这花的香味,路过花店的时候忍不住买了一支。
“哈哈哈哈,优雅的少女,很可惜今天你也要陪他们了。”
一个令人厌烦的声音从房间里穿出,一个戴着眼镜的瘦弱男子缓步走了出来。
“多美的康乃馨啊,仿佛让我置身花园。”
夏沫实在受不了,归尘殿都是一群疯子吗?
“少说废话,动手!”
夏沫把匕首一竖,大跨步向前,直取男人的首级。
“别啊,别啊!”
“我最怕尖锐的东西了。”
瘦弱的男子翘起两根兰花指,在房间里疯跑了起来,看似疯跑,其实遍布玄机,每一步都躲开了夏沫致命的攻击。
“恶心……”
夏沫强忍住反胃的情绪,之前在幻象中也没有这么难受,果然没有对比还是没有伤害啊。
【时沙之漏】
夏沫懒得废话,直接发动了能力,世间的一切此时在她的眼中像是没有上油的发条,全都慢了下来。
男人的脚上仿佛黏上了胶水,动地很慢,夏沫很容易地就把匕首送进了他的喉咙里。
可是,没有血!
匕首像是插进了豆腐里一般。
这还是在幻象当中?
夏沫感觉头一阵生疼。
周围的一切都摇晃了起来,尖锐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
“哈哈哈哈哈,好强的时间能力啊,要不是我留了一手,恐怕真要折在你的手上了,敬请享受吧。”
“这就是我的能力。”
【万华镜像】!
第九十三章 时沙之漏
“糟糕!”
夏沫很是懊悔,可是挥出的匕首只能划破空气。
自己还是被情绪操控了,如果之前冷静一些,赶紧使用时间能力的话,男人是没有释放幻象的时间的,因为精神类的能力是最为消耗精力的,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释放两次。
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夏沫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审视周围的情况。
对付幻象,不能用正常的世界观去看待,这里是能力者的领域,一切都在他的操控之中。
少女微微蹲下,放低重心,目光如炬地盯着前方。
“轰隆隆……”
一阵嗡鸣声从墙体中传来,整个房间顿时像地震了一般天摇地晃了起来,颠倒了,房间转动着,夏沫脚下踩的地面即将变作天花板。
她身形稍斜,右手亮起,急忙发动了能力,在颠倒的瞬间,身体缓缓地落下,安稳地站在了天花板上。
“咻咻咻!”
之前放在沙发上的玩具弓箭此刻仿佛是草原上最强大的弓箭手所射出的一般,带着极其凌厉的气势向着夏沫飞来。
但是有着【时沙之漏】的夏沫并非这样的攻击就能战胜的,世界颠簸得再严重,弓箭再锋利,但假如在对方眼中你的速度只有真实速度的几十分之一,甚至近乎静止,那么你的致命杀招就跟小孩子的扑打一样可笑。
这就是时间系的能力,被称作幽灵一样的能力,是所有恶魔能力中的悖论,加持了这个言灵的人就是穿梭在时间缝隙中的幽灵,夏沫很少会因为时机犯错误,就像她在驾驶自己那辆经过改装的哈雷摩托的时候,总能抓住几十分之一秒的时间超车,在同级的战斗中,她几乎是无懈可击的……除非对方的速度快到能抵消她的能力。
太慢了,太慢了!
弓箭在夏沫的眼中像是在看慢动作回放,她头微微一侧,躲过了这一攻击。
少女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开始在屋内寻找了起来,那个男人的本体一定藏在屋内,因为这个幻象的维持需要他不断地输入精神力。
到底在哪里呢?
她左右看着,是不是闪过幻象的攻击。
“哈哈哈,别妄图把我找出来,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待着吧。”
男人狂妄地大笑。
他确实有资格笑,作为精神类能力者,达到使魔级后,便有着呈指数级上升的能力,今天哪怕被困在其中的是一个王级能力者,也很难从他的幻象中脱身。
“来尝试一下这个吧!”
话音刚落,地面瞬间像融化了一般变得柔软,并在中间形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强大的吸引力宛如黑洞一般将少女往其中拽去。
“哪怕你比时间还快又如何,这个黑洞可是连光都能拽进去。”
男人的怪笑像是深夜乌鸦的鸣叫,让人不寒而栗。
“好强的吸力。”
夏沫只觉得双腿被吸盘缠住,身体忍不住向黑洞处倾斜,如果不是使用能力拖住,恐怕已经被黑洞所吞噬了。
“另外的惊喜!”
虽然猫捉老鼠的游戏会很好玩,但是男人绝不会掉以轻性,指挥起了先前掉落在地上的菜刀飞舞起来,向着夏沫的脑袋飞来。
“让人心烦的能力。”
夏沫轻哼一声,全身同时亮起了光芒。
【时沙之漏】的能力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她不仅能减缓周围时光的流速,也可以逆向地加快时光的流速,这意味着夏沫可以用更高的速率完成动作。
速度转化为了力量,夏沫略一使劲,便挣脱了黑洞的引力,右手微抬,用匕首轻松挡住了飞过来的菜刀。
她很清楚不能坐以待毙,此刻自己只有找到那个男人的真身才能逆转形势。
这件屋里有什么东西是一直存在的呢?
并且它一定不会很沉寂,因为想要外放精神力而不发出动静,那根本不是普通的能力者可以做到的。
夏沫的脑袋里顿时闪过了一个念头,在屋里一直存在,并且不断发出声音的……
那就必然只有那个聒噪的绞肉机了!
从进门开始,那玩意就没有消停过,而且被操控的戴有云死死地守护着它,不让任何人靠近。
夏沫顿时恍然大悟,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她也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她的精神力耗费必然会比那个男人多,而被困的时间越长,对自己就越加不利。
少女将能量贯彻全身,如果此时有其他人在旁边观看的话,会惊讶地发现她的速度已经快到了肉眼难以捕捉的程度,在空中形成了闪烁的残影。
“不!”
隐约中,绞肉机像是产生了故障一般颤抖了起来。
三步并作两步,根本没有人可以阻拦夏沫来到厨房,幻象制造出的飞行物被她一一躲掉。
“好大的绞肉机。”
夏沫差点吐了出来,她本以为只是那种家用的榨汁机,没想到竟然是菜市用来制作饺子馅和香肠的巨大绞肉机,此刻仍疯狂的向外吐着夹杂着血丝的乳白色的碎肉。
少女强忍住恶心,没有犹豫,亮出了手中的匕首,狠狠地对着吞吐的绞肉机刺了下去。
本应该由钢铁铸成的绞肉机却脆弱无比,轻而易举地就被匕首刺穿,而里面更是流下了鲜红的血液。
夏沫嘴角扬起,看到这一幕她就知道,自己没有赌错。
慢慢的,匕首感觉到了巨大的阻力,向里每刺一点都需要用出巨大的力气。
而随着匕首的深入,整个幻象空间也开始摇晃了起来。
“哼。”
少女继续用力,咬紧了牙根,就连白皙的手臂上涂上了一抹用力的红色。
终于,在突破某个临界点后,眼前的整个幻象都崩溃了,像是玻璃一般,在眼前碎成了无数片,而现实世界也再度浮现。
“唔唔唔……”
男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但他已经发不出准确的音节了,他的脖子上正插着一把匕首,如果不用手死死拽住,此刻恐怕已经身首异处了。
“你……怎么……猜出来的。”
他双目圆睁,完全不敢相信。
“很简单,你当是我是傻子啊?”
夏沫懒得和他废话,侧身一脚,将男人狠狠地踹飞,撞到阳台的玻璃上才重重地落地。
“杀了他似乎有些浪费,不如审问一下。”
夏沫自言自语地思考道,将匕首背在了身后,再复一脚踢在了男人的胸口上。
第九十四章 天才之名
这一脚可是要了男人的老命,宛如瘦猴一般的他此刻起码断掉了两根肋骨,只能七荤八素地躺在地上,好半天才缓过来。
“我竟然没有死?”
他晃了晃脑袋,发现还架在脖子上,只是眼前仍是站着那个可怕的女人。
“放心,早晚会杀你的。”
夏沫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似乎根本不担心眼前的男人会逃跑。
“你们归尘殿一共派出了多少人?”
“我不知道。”
男人看起来很是倔强,把头一扭,并没有打算交代。
少女笑了笑,也没有打算纠结,继续问道:
“看来你们归尘殿的实力也就一般吧,让你这样的菜鸟来对付我?”
“你真以为我不如你吗,不过是我轻敌了罢了。”
夏沫没想到他还敢还嘴,顿时柳眉倒竖,将掉在地上的菜刀捡起,瞄准后扔了过去。
“噔——”
男人吓得连翻白眼,刀尖就在距离他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睫毛已经被齐齐地切断了,再也不敢说话。
“想来在你身上也问不出什么东西,还是早点把你杀掉省事,顺便也别让那绞肉机白费了,你说是不。”
夏沫笑得很渗人,提溜着手中的匕首,缓缓地走了过去。
“你说说,当了这么久的绞肉机,多大一块的肉比较适合放进去啊,打得越碎越好。”
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口中说出来的,但愈是这样,带给他的恐惧就愈强,他不断向后缩着,可惜无论他怎样缩,都只能撞在背后那堵冰冷的墙上。
“现在知道害怕了?”
“真是愚蠢,你杀害戴有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恐怕还是像之前一样的疯狂和兴奋吧。”
夏沫一脚踩在了男人的咽喉上,对方因为窒息而整张脸变得极为扭曲。
“去死吧。”
少女毅然提起匕首,狠狠地向着男人的咽喉处刺去。
“不——不要!”
“万华炸弹!”
男人绝望的吼叫就像是冰原上的狼嚎,凄凉而又死寂。
他用尽全力从手中扔出了一个白色的光球,而后飞快地从地上站起,因为他知道,他想要活下去的话,只有争取着不到一秒的时间。
毫不犹豫,直接用头撞碎了阳台上的玻璃,一时间血肉横飞,他强忍着疼痛,迎着狂风,没有去看面前的万丈深渊,心一狠,直接跳了下去。
夏沫足足两秒后才从幻象中挣脱出来,眼前只剩下一片血迹和一地的碎玻璃了,她急忙向前,探头从阳台向下望去,可是地面上并没有尸体,只有几个人围着一串血脚印议论纷纷。
少女笑着摇了摇头,向着客厅内走去,捡起了那朵刚才被风吹歪的康乃馨,重新放回到戴有云一家人面前,又在沙发上拿了一床毯子,将三人盖住,喃喃道:
“抱歉,我暂时不能送你们最后一程了,等到战争结束,我会来看你们的。”
夏沫闭上了眼睛,默哀了一分钟,旋即转身出门。
“放心,我会为你们报仇的。”
“他的身上已经被我挂上了时光印记,会短暂地记录下他走过的路程,我暂时没有杀他只是为了找到归尘殿的基地,避免更多的人遇害。”
少女每一步都踩得很坚决,沿着半空中隐约的残影在大街上快速走着。
不得不说,那个人的求生欲望很强,拖着已经半残的身体仍是走出了很远的距离,不过夏沫兵不着急,她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归尘殿的基地。
但是街上并非只有一位疾行中的少女,夏沫眼尖地注意到了前方那个背着巨大旅行包,穿着冲锋衣的娇小少女。
街上不少人都对她投去了奇怪的目光,还以为市里举办了定向越野的比赛。
“那是李乐!”
夏沫仅仅是看到那个女孩的侧脸便认了出来,难道她真的和秦澈说得一样,出来找她的爸爸了?
还没她走上前去,女孩便停下了脚步,似乎体力透支得很严重,正扶着膝盖弯着腰,大口地喘着粗气,旋即又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大口喝了起来。
“你叫李乐,是吗?”
女孩从疲倦中抬起头,便看见了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正站在她的跟前。
“你好,我认识你吗?”
李乐发现自从爸爸不见后,怪事便一件接一件地出现,让她很难不怀疑爸爸是否卷入了什么非自然事件。
“我……”
夏沫刚刚张嘴,话还没说完,眼前就出现了一道高大的身影,将她和李乐隔绝开来。
这个肇事者没有说话,只是掏出了一张证件,摆在了夏沫的眼前。
这是启明会的证件,上面清楚地写着,荣城分部——邓飞!
而在名字照片的下面,是由贤者之石压薄制成的红色五芒星,这也代表着,这张证件绝无伪造的可能,眼前的人,正是货真价实的启明会成员。
夏沫吃了一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
在启明会内部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不认识邓飞,那么你就对天赋一无所知。
这句话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也说明了邓飞绝顶的天赋。
因为这个男人,踏入王级的年龄,仅仅比有着天才称号的陈沐寒大了三岁。
作为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最为传奇的地方在于,邓飞只在学院里学习过两年,因为他直到二十岁才觉醒了所罗门血脉,获得了恶魔之力。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在毕业后并没有留在启明会总部,而是被“发配”到了荣城分会。
可以说,邓飞是一个不亚于陈沐寒的传奇人物,什么苏鸣之流,在他面前,正如小丑一般可笑。
“这个人,暂时移交给荣城分部,你们总部,别管。”
这句话说得很小声,夏沫知道是说给自己听的。
“什么意思?你们荣城分部这么多天了,连个人影都见不着,这个时候又蹦了出来?”
夏沫连陈沐寒都不怕,火气上来了怎么可能顾及邓飞。
“我们分部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你没有其他事情,请迅速离开。”
邓飞的声音冷酷而无情,简直和陈沐寒如出一辙。
“什么叫与我无关?我只知道你的行为根本没有总部的命令。”
“李乐,我有你父亲的线索,请跟我走吧。”
他没有管夏沫,直接对着李乐说到。
“真的吗?你没有骗我吧。”
李乐脸上的兴奋遮掩不住,她是一个被父亲保护了很久的女孩,根本没有什么防范意识。
“不会。”
邓飞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到了李乐的眼前,瞬间让少女信服了。
“你……”
夏沫气得够呛,却又毫无办法,在大街上,她不能直接和邓飞动手。而且一旦动手,少女也自知不是他的对手,只得暂且忍气吞声,眼睁睁地看着李乐和邓飞上了一旁的车。
她本想追上去,可是眼下有更为重要的事情,暗暗道:
“等归尘殿的事情结束,我再来找你们算账。”
第九十五章 荣城分部
陈沐寒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金色的日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洒落进来,掉得满屋都是。
又起晚了……他素来是喜欢早睡早起的,往常天还未亮就会起床,独自坐在床前修禅或是去健身房流一身汗。
这几日每晚都会梦到十年前的那件故事,清晰的记忆让陈沐寒很难安稳入睡。
太阳穴处的伤疤又隐隐作痛了起来。
陈沐寒使劲摇了摇头,想把那种糟糕的感觉从身体从驱赶出来,随即起了床,站在了窗边。
打开窗户,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
少有的晴天,房间的视角很好,可以俯瞰大半个荣城,远处巍峨的雪山和城市的天际线相得益彰。
早晨的风有些寒冷,将他吹醒了。
后来每每想起前段时间的经历,还是觉得难以置信,在那日与韦顾飞的战斗后,自己竟能拖着已经接近崩溃的身体找到荣城分部,不知道是上帝的眷顾还是命运留给了他修正错误的机会。
不知道夏沫和秦澈还好吗?
只希望他们安稳地呆在酒店,自己走之前是布置了炼金法阵的,里面很安全。
手机在战斗中就损坏了,而到这里后,他一连睡了几天,醒来的时候向荣城分部的负责人请求联系他俩,却被“放心,我们已经派人去照顾他们”的理由糊弄过去了。
虽然感觉到了一丝怪异的气息,但是他还是选择了相信他们。
陈沐寒换好衣服,走出了房门。
不少人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整理着自己的西装领带,微笑着走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和其他分部有所不同,荣城分部是以私家定制旅行社的形式在城市中隐藏的,租用改造了两层的写字楼,平时就喝喝茶摸摸鱼,过得像是退休的老大爷。
“小陈,今天起得这么早。”
旁边的房间里闪出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精壮老头,用秦澈话来说:他一身的肌肉像是塞了一头牛进去。
焗过的头发乌黑发亮,但仍能从中看到三两根漏网的白发,岁月不饶人,眼前的这位老头已经七十多岁了。
他叫汤天强,在二十多年前就成为了荣城分部的负责人,如今也到了快要退休的年纪,毕竟谁也不是校长那样可以活到快两百岁的老妖怪,像他这一辈的老人,大多都死在了与恶魔的战场上,能安稳地活到退休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
“汤会长,早上好。”
陈沐寒从苍白的脸上挤出了一点笑容。
“走啊,吃早饭去。”
汤天强对陈沐寒的喜爱跃然脸上,作为会里的老人,学院中每涌现出一个天才少年,都会让他激动不已。
生活区便有个食堂,是自助餐的形式,看得出来分部很用心,各类早餐小吃应有尽有,陈沐寒不是很饿,只简单地拿一杯豆浆和一小块牛肉煎饼。
荣城分部共有二十余名成员,除开部分在外面执行任务的,其他的都在食堂内,他们大部分都是从学院毕业的,算得上陈沐寒的学长,所以彼此之间并不陌生。
“小陈啊,早餐要多吃些,你看你,还没有我这个老头子壮实。”
汤天强拍了拍陈沐寒的肩膀,又给他端上了炸鳕鱼、虾肉烧麦等好几盘小食。
“谢谢。”
他不好拒绝,低头吃了起来。
“对了,汤会长,我还是想联系以下我的小组成员,请你给我一部手机。”
陈沐寒放下筷子,认真地说。
“哈哈哈,不急不急,你先好好在我们这里休息。”
“说不定,你的小组成员们玩得太开心了,还不想见你呢。”
汤天强的玩笑惹得食堂里的人都哄笑了起来,纷纷说道:
“是啊是啊,他们两个小孩,还是让他们就玩会吧,归尘殿的事情,有我们帮忙处理呢。”
“对,陈沐寒,我们办事你放心。”
陈沐寒眉梢一挑,眼睛向上一斜,捕捉到了汤天强脸上的一僵,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吃着盘子里的食物。
大家都知道那个天才是个闷罐子,也不和他开玩笑了,各自吃完饭后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去了。
转眼间,食堂里就只剩下汤天强和陈沐寒两个人了。
“汤会长,我的伤已经养好了,今天我就离开吧。”
他下定了决心,语气斩钉截铁,让汤天强很难找到拒绝的理由。
“不行不行,你既然来了我们这里,那么我们分部就要对你负责,你这么重的伤势,现在最多只痊愈了一半。”
“要知道,归尘殿的重要目标肯定是有你的,你这样冒着危险出去,岂不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吗?如果到时候发生了意外,岂不是更会打断会里的规划?”
汤天强言辞激烈,完全是以长辈的姿态在训斥陈沐寒。
“请让我离开。”
他也没有想到,陈沐寒什么时候会因为这些而放弃自己的想法。
汤天强叹叹气,看到眼前的年轻人想起了曾经桀骜的邓飞:
“看来你很坚持你的想法。”
“那么在你离开之前我请求你帮我做一件事。”
老人低下了头颅,苍老之感顿时爬上了脸庞。
“什么事?”
陈沐寒没有想到对方竟然答应了,只是抛出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条件。
“很简单,去帮我看一个人。”
“看一个人?”
荣城分部虽然成员并不多,但是也有二十人之众,还有邓飞这样的中流砥柱,怎么也不至于让自己这样的“外人”去帮他做事吧。
不过陈沐寒到底不是秦澈那样逃避成性的人,也是当即答应了下来。
“这个人是我的孙女,今年七岁了,在读小学。”
“本来这段时间我也快要退休了,答应了要带她出去玩,可惜归尘殿的事情爆发得太快,我暂时脱不了身。”
“你知道的,我的儿子在很多年前就不在了,我很宠她,所以,我不希望我的承诺落空。”
“正好也能多给你一点时间养伤。”
汤天强说得诚恳,陈沐寒也理解地点了点头。
“我……不会带小孩子。”
陈沐寒说。
“哈哈哈哈,有趣的年轻人,没事,我的孙女很懂事的,你只需要带着他玩几天就行了。”
“本来我也不打算麻烦你的,不过我手下的人最近都是忙得焦头烂额,实在派不出人手。”
汤天强笑得很是豪爽,眼中闪耀着长辈的慈爱。
第九十六章 汤天强的秘密
“大哥哥,你要吃冰淇淋吗?”
“刚才的云霄飞车真的好刺激哦,你不去试一试吗?”
“哇,我想去玩海盗船!”
陈沐寒看着眼前活蹦乱跳的小女孩,根本不感觉这个工作要比战斗轻松,相反是格外地伤脑筋。
他早已过了对游乐场感兴趣的年纪,又或许是那个时间段根本就不存在,毕竟他从小都没有连父母的面都没有见过几次,更别说有人会带他去游乐园了。
“你想吃的话就买吧,不过小孩子要少吃一点,不然会肚子疼。”
陈沐寒一脸无奈,不过还是要乖乖地掏钱。
他拿到了一部手机,但是给秦澈和夏沫打了几通电话都没无人接听。
这极大地加重了他的去意,不过还是要先把眼前的任务完成了再说。
陈沐寒是一个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板一眼的人,以前上学的时候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老学究,那时候的他就连值日时擦黑板都像是一位修炼剑术的大师一样认真,将黑板擦舞得虎虎生风,仿佛手中拿的是一把斩尽一切的利刃。
想到这里,他突然发觉自己以前也是颇为中二的。
中二病,那是夏沫评价秦澈的词语,天呐,当时陈沐寒还真以为那是一种病,就上网搜索,结果发现那是一个RB词语,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学二年级的学生们往往自我意识开始过剩,会忽然变了性格,说着我已经长大了,你们都不了解我。
曾经最喜欢看的少年JUMP被丢在了一旁,高调地宣布自己已经开始看青年JUMP,突然开始穿西装,用定型GEI,吃完饭后,毫无目的地在夜晚的街头徘徊。
明明没有被朋友背叛过却说友情是虚假的,明明没有被高层压迫过,却经常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开始批判前人的见解而相信一些毫无根据的理论,简单点说就是明明没有经历过,却摆出一副自己已经经历过的样子......希望自己.别人感觉自己很成熟,以至于达到了自我催眠的程度。
以前听到别人在背后议论过苏鸣,说他是重度的中二病患者,因为他老是把自己想得很孤独,喜欢说“我的敌人是全世界”“我已经没有退路了”这样的蠢话,但是却从来没有真正认真地思考过所谓“退路”“敌人”的含义,只是太久没有被妈妈扣过零花钱了,就在心里发狠说那个女人再扣我的零花钱,我就出去流浪赚个一个亿再回家。
想到这里,陈沐寒突然因为不好意思而自嘲地笑了出来。
“大哥哥,你笑了诶!”
正在吃冰淇淋的小女孩停住了,瞪大了眼睛指着陈沐寒。
“我笑了?”
“对啊,你来游乐园都没有笑过!”
“你看,来游乐园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就只有你像吃了苦瓜一样。”
小女孩双手抱胸,看起来很不开心。
陈沐寒一怔,笑着摇了摇头,站了起来:
“那我们去玩海盗船吧。”
“好耶,海盗船!!!”
小女孩的喜怒比夏季的暴雨过得还快,立马雀跃起来。
……
直到夕阳的光如绸缎一般飘落在人间,在摩天轮上披上了轻薄的纱衣。
这时候陈沐寒才发现时间已晚,将小女孩送回家后,自己的任务也宣告结束,按照约定就可以离开这里,前去寻找小组的另外两位成员。
她去买冰淇淋了,陈沐寒算了算,她圆滚滚的小肚子里今天起码吃掉了八个冰淇淋和三个炸鸡腿,也怪自己耳根子软,拗不过她。
坐了一会,陈沐寒突发奇想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照片,放在手掌中观察了起来,紧锁的眉头让他和游乐园欢快的气氛格格不入。
这是李庸的照片,他也是这一系列的事情的导火索。
所有的问题,只要找到他,便能迎刃而解。
“大哥哥,你在看谁啊!是你朋友吗?”
小女孩回来了,把手中的香草冰淇淋递给了陈沐寒。
“没有谁,我们走吧,今天玩得差不多了。”
他站起身,准备带着小女孩回家了。
“大哥哥,你不要以为我是小孩子。”
“哼。”
“我刚才看清楚了照片上那个人了,我认识他!”
小女孩噘起嘴巴,使劲摇晃着陈沐寒的手臂。
“你别闹了,你怎么会认识呢。”
陈沐寒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我就是认识嘛。”
“我爷爷还见过她,你竟然不相信我,呜呜呜。”
小女孩装模作样地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你爷爷见过他?”
陈沐寒顿时捕捉到了这一信息:
“是见过,而不是照片吗?”
他赶紧问道。
“当然了,那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情啦!因为我的玩具不见了,我就跑到爷爷不让我去的地下室去看,结果看到爷爷在和他的朋友说话,就把我赶出来了,当时他可凶了,把我吓死了。”
小女孩似乎还心有余悸:
“就是照片上的那个人,因为他笑起来很像动画片里的灰太狼,我不喜欢他。”
“嘶……”
“你再仔细看看,确认你爷爷和他见过面吗?”
“你可不能撒谎,不然我就告诉你爷爷你今天吃了很多冰淇淋。”
听到陈沐寒的威胁,小女孩吓得跳了起来:
“我真的没有说谎,大哥哥,我说谎我就变成匹诺曹,我真的看见爷爷和他见面了。”
她说得笃信,陈沐寒也知道只要她没有记错,那么就绝无骗人的可能。
如果汤天强果真和李庸见过面的话,那么事情就顿时扑朔迷离了起来,一个是荣城分部的负责人,一个是身上迷影重重的失踪人口。
汤天强为什么会认识李庸,汤天强见他干什么?两人之间说了什么?而为什么李庸又不见了?汤天强为什么不向上级汇报?
一个个无法解释的谜团,一个个陷入死局的问题像是锤子一样砸在陈沐寒的头上,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而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恐怕不是去质问汤天强,而是前往那个地下室一探究竟。
他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此刻成为了陈沐寒唯一的目标。
“小朋友,我们回家了吧,我送你回去。”
陈沐寒做出了决定,蹲下身子说道。
“好呀好呀,我好累啊,想回家吃饭啦。”
小女孩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似乎吃多少下去也不会饱。
陈沐寒点了点头,紧握着拳头。
第九十七章 诡异的地下室
穿着白色衬衫,带着蛤蟆镜的漂亮少女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明星,她左右张望后,一头钻进了巷子里。
巷子里空荡荡的,让她松了一口气。
那个跟踪她的人,暂时被甩掉了。
夏沫从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润了润喉,又拿出一面小镜子,调整着自己的妆容,她只做了最简单的易容,防止在大街上被直接认出。
犹豫了一会后,她还是拿出手机给秦澈打了一个电话,可惜仍是冰冷的机械女声在提示她对方已经关机。
夏沫仰头望着天空,一滴雨滴在她的额头上,让少女加快了脚步。
她现在需要去找一个人,荣城分部的联系人——戴有云。
按理来说,联系人应该在行动小组来到荣城后主动联系他们,可夏沫在酒店里等了这么几天,他却像石沉大海一般了无音讯。
今晚的月亮有些泛红,低垂在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上,几乎撑起了半边天空,又是月中了,已经来到这里快要半月了。
她上了地铁,飞快地穿过了整个城市,而在列车里面,身穿各色衣服的乘客们有的低头玩着手机,有的在昏暗的灯光下打着瞌睡。
“叮咚,高桥站到了。”
夏沫从瞌睡中惊醒,最近她的睡眠不是很好,甚至到了要依靠褪黑素才能入睡的地步,提起了背包,随着涌动的人群,走出了车厢。
她背着包,走过了干净到反光的站台,来到了这座城市的地面,抬头望去,周围霓虹灯的光芒,是的这座城市的街道以及街道上的人群都染上了五颜六色的颜料,让人头晕目眩。
根据情报,戴有云的家就在这老式居民楼里,他是以中学老师的身份在此处隐藏的,以及快要三十年了,夏沫曾在前年的年会上见过他一面,是一个有些粗犷的汉子。
她背着包穿过刚下过雨的小巷子,登上了一栋有些破旧的老楼,这里没有电梯,她只能走楼梯,慢慢地来到了十三楼四零四室之前,轻轻敲响了房门。
走廊里轻悄悄的,风一吹有些冷,让她下意识地裹紧了衣服。
“你好,跳跃的小兔子。”
这是暗号。
“好的,白色的大红帽。”
屋内迟疑了一会后,打开了门。
夏沫走了进去,厨房里飘来了一股肉香,戴有云似乎在烧肉,一个长得圆滚滚的小男孩正趴在沙发上,抱着零食,看着一部很老的奥特曼,与现在炫酷的换装插卡的新奥特曼不同,是几十年前的艾斯奥特曼。
戴有云的妻子高挑优雅,像是芭蕾舞演员,穿着一件与她并不大的粉色蝙蝠衫,宽大的衣服里似乎塞着什么东西,正站在窗边和人打着电话。
没有人招呼她,夏沫只好套上一旁的塑料鞋套站在客厅里。
“哇,有个大姐姐来啦。”
看见夏沫走了过来放下背包,小男孩抬起头,憨憨地笑着打招呼。
“小朋友你好啊。”
夏沫客气地摸了摸他的脑袋,想起来也没带什么礼物,只好礼貌地笑了笑。
“姐姐你要吃糖吗?”
小男孩从口袋里翻出了一块黑色的巧克力。
“谢谢你,姐姐还不饿。”
夏沫推了回去,看着小男孩开心地自己吃了起来,这是一块酒心巧克力,小男孩吃得粗鲁,弄得嘴巴上全是红色的痕迹。
“呀,吃了饭我们再聊吧。”阿姨以前也是启明会的预备成员,是知道丈夫工作的,“坐下休息一会,很快就要开饭了。”
夏沫只好点了点头,坐在了餐桌边。
……
桌上已经摆了五副碗筷,不知道还有谁回来,两三叠小菜,米饭已经盛好了,冒着热气,但是,一家人都没有来吃饭的意思。
阿姨手中拿着一份像是医学影像的报告看了起来,满脸愁容,手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旋即又使劲地在手机屏幕上戳了几下,与别人打起了电话:
“陈大夫,其实我觉得孩子很健康,特别我看了看他的小脑袋,像个小耗子一样,小小的,可爱的很,还有他的小脚丫,我数清楚了,就是六个,不多不少……没错,我就是因为这件事给你打电话的……我没有开玩笑,我怎么能和大夫开玩笑呢。”
“没有没有,您不要误会,我没有拿您寻开心……我只是拿到这个报告太开心了,想要和你分享一下,毕竟这孩子长这么大了都是您在负责啊……您别挂啊,我还没和你说孩子的小肚子呢……”
戴有云在厨房干活的声音更大了,可能是要包饺子,搅拌机的声音嗡嗡作响,让夏沫以为自己是站在工地的水泥机旁,可是还是掩盖不住他骂人的声音:
“该死的!妈的怎么开这么多药,以为我们家很有钱是吗?怎么打都打不干净,下次真想用手去捏死那小东西!”
小男孩竟然没受什么影响,开心地盘腿坐在沙发上,他一边看着电视上的艾斯奥特曼一边把手中的变形金刚拆掉,那东西质量很好,他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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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扯,用脚去踩,用牙齿去咬,才把它变成了一堆散掉的零件,认真看着玩具变成破烂的过程中,露出一种激动而满足的表情。
“在等一会吃饭了哦。”
阿姨已经放下了电话,小心翼翼地扶着自己的肚子站了起来,里面被什么东西塞得鼓鼓囊囊的,让人感觉很容易就掉出来了,温柔地说:
“陈大夫说让我过去看看,我一会就回来。”
说着,顺手拿出了餐桌上的手术刀,轻轻地走了出去,带上了门。
……
夏沫静静地坐在餐桌旁边等着。
观察着这奇怪的一切,不动神色。
阿姨很快就回来了,夏沫发现她肚子里塞的东西已经不见了,大号的蝙蝠衫罩着她瘦弱的身体看起来极不对称,而在她的裤子上,多了一块不显眼的血迹,很新鲜。
开始吃饭了。
小男孩仍是抱着那只变形金刚,被他拆掉后又装了回去,只不过拼得牛头不对马嘴,脚装到了手应该在的位置,手装在了脑袋上,但他比之前还要喜欢。
戴有云坐在餐桌前,开了一瓶标签已经污损到看不清的白酒,夹了一筷子咸菜,便一口气干掉了一杯,桌上没有肉,只有厨房内的搅拌机还在呼呼地旋转着,不一会还会因为骨头而卡壳,但戴有云不让别人去,都是自己进去修好再出来。
上架感言~大家都看一看
朋友们,不知不觉间这本书已经写到了上架的时候了,成绩很扑街,也是我能够预想到的。
写下面这段话的时候可能有些激动,大家见谅。
二十万字,很少,对于秦澈来说,整个世界才向他露出冰山一角,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而对于作者来说,已经过了快要两个月了。
来说一说这本书吧,不少读者都提到了,这本书很像《龙族》。
确实,这本书就像是它的粗制代餐。
要说这本书,先要说说我和《龙族》的缘分。
我在小学的时候就被同学安利过《龙族》了,但是她塞给我的是龙三,似乎是龙三的下册,但是我完全看不懂,只对其中路明非和绘梨衣的故事感兴趣。
“04.24,和Sakura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
“04.26,和Sakura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
“04.25,和Sakura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Sakura在,所以不可怕。”
“Sakura最好了。”
不过当时最痴迷的是斗破这类爽文,对于那个悲伤的故事,也就在心里慢慢淡忘了。
上了初中,偶然的机会从龙一开始看起,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从前的世界观完全被推翻了,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哇,小说还能这样写?
也一度在路明非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也有一扇大门为我打开。
可能从那时候起,就在心中植下了写小说的梦想。
好啦,闲话少说。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文笔和情节很粗糙,有的细节甚至有BUG,而且很明显能看出模仿江南的文风和情节。
我也没有想过要一书成神。
对于我来说,只是想要写出我心中那个衰小孩的故事,那个有关逝去的青春的剪影,那个永远留存在幻想中的神奇世界,那么就足够了。
最后,非常非常感谢每天给我投票的朋友,也感谢每天追读的朋友,还有很多给我提出建议的朋友,万分感谢。
只要你们能在书中收获快乐,那么我的目的就实现了。
希望喜欢这本书的大家,能多多支持订阅。
谢谢了,我会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