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相见争如不见
由南向北的大队伍,一夜之间多了一个人,所有人都很好奇这个皮肤黝黑的小丫头到底是谁,竟然能想个亲女儿一样骑在太子殿下的脖子上。
小丫头看起来也就七八岁,大奉官话讲的很漂亮,显然是大奉本土人氏。在这行队伍里,结莲花冠道人和青衫剑魁因为早年结伴游历天下的缘故,所以不仅精通两大王朝的语言,连其它地方小国的浓重乡音也讲得出来。姚眺因为几番踏入大奉,庙堂武林皆为敌,所以除了官话还能讲许多僻壤方言。南诏公主因其特殊的身份,大奉曾是南诏小国的宗祖国,所以也能用大奉官话进行交流。显而易见,一行人里只有瑰流说话最窝囊,大奉官言在他嘴里蹩脚委屈,还不如闭嘴当个哑巴。至于瑰清,虽然从不开口讲话,但谁都不敢小觑这位极有修养的大靖公主,况且小丫头曾用晦涩词语骂了她一句“狐狸精”,结果被听出来了,故而可见一斑。
既然队伍里有了个大奉本土人氏,也就相当于有了个当地向导,故而诸多麻烦都如云雾消散。
既然长途路线确定下来了,莲花冠道人也终于展示出他的本命神通之一,品秩极高的仙家法器,一艘巨大的仙家渡船,不过这艘渡船不是在海上行驶,而是行驶在云海之上。
这艘仙家渡船从未被任何仙家典籍记载,只有年代古远的仙家残本有过寥寥几句晦涩的记录。而知晓这艘船的的确确存在的,只有道家极少数的几位大佬。
因为这艘仙船是道祖亲赐,作为莲花冠道人的“入门礼。
而其他人绝对无法想象,莲花冠道人光是炼化这艘仙船,就花了整整上百年光阴。
瑰流此时坐在船舱,遥遥望见甲板上那袭衣袂飘飘的白袍道人,感慨道:“藏得够深,难怪娘亲曾说天下前十人中最不容小觑的就是这名道家修士。”
“说起来,被我引荐入仕的那位帝师之孙,你见过没有?”瑰流看向悠哉饮酒的自家妹妹。
“陪狐媚子见过一次,我不认为他能成大才。”
“或许吧。纵横十九道的国手也不意味着能在朝廷上翻云覆雨,但是就凭他问我的那些问题,我愿意给他这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你那个丫鬟打算怎么解决?”
瑰清说的正是秋荔,在梵柯山一役中背刺轻雪,转身投敌,其真实身份和陈鹭瑶一样,是吴佩弦暗插在太子身边的杀手。
瑰流沉默了好一会儿,问道;“娘亲把她怎么样了?”
瑰清反问道;“你觉得呢?”
“等我回去之后放她走吧,吴佩弦已经死了,十几年主仆一场,我不忍心杀她。”
不知为什么,一向话很少的瑰清忽然问了许多问题,有些问题甚至问得瑰流不知所措。
就好像是...一个人临走前最后一次寒叙家长里短。
一坛酒已空,瑰流不忘提醒道:“大饮伤身,就这些吧。”
“就让她一直用我的身体。”
瑰流瞬间严肃起来,“瑰清,你这是怎么了?无论如何,你都是在糟蹋自己的身体,难道这一点道理你都不懂吗?”
她不去看认真发火的男人,看向一旁的小女孩,笑眯眯道:“看吧,有他这个哥哥,以后耳朵都得被大道理磨出茧子。”
这句话并非是大奉朝廷推行的官话,而是在北方盛行的方言,所以瑰流根本听不懂。
小女孩咧嘴一笑,“那也挺幸福的,不是吗?”
“可是幸福的时候总是不自知,等失去了才慢慢感觉到。”瑰清笑道。
小女孩用力点了点头,“我知道,前者叫遗憾,后者叫后悔。”
“那,”瑰清微微俯身在小女孩耳边轻声道:“既然你什么都明白,以后一定要做个好妹妹。”
“那当然!”小女孩信誓旦旦拍了拍胸脯。
二人的交谈,瑰流完全听不懂,但是从中看出来这两个人有说有笑,气氛融洽,他就非常满足了,感到格外暖心。
男人忽然觉得让自己妹妹一直用这幅身体也蛮不错的,比以前温柔得多,哪怕是生气也充满了娇俏,远没有以前可怕...虽然这一切只是表象。
和小女孩聊完,瑰清看向他,“如今时间充裕,你可以考虑炼化本命物了。”
“现在?现在不是还没找到契合的本命物吗?”
“我已经帮你选好了。”
瑰清轻声道:“不过你未必会同意。”
那一刻,瑰流好像明白了什么,深呼吸一口气,声音有些颤抖,“你把它带来了?”
瑰清不说话,袖子轻轻拂过,桌上出现了一个剑匣。
瑰流双手紧握放在膝盖上,抬起头死死盯住瑰清,“为什么一定要是它?”
“你的剑修资质尚可,想要不浪费丝毫天赋,这是最契合你的剑。”
瑰流冷笑道:“那又如何,拿走,我不要。”
瑰清平静道:“她是神道共主,你呢?你只是个普通人,难不成一路走到她面前,然后把她拽回家?青坟山是最后一座飞升台,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轻易接近,包括你。她飞升之时,便是彻底剥离人性之时,那时的她彻底成为神道共主,不会记得你,不会有人间的七情六欲,所以面对你,只会一招杀之。”
“你必须先有能力活着到她面前,然后再用你的办法阻止她。”
瑰流沉默良久,颤抖伸出双手,轻轻抚摸剑匣,像是揭开血淋淋的伤疤一样,心在滴血,将剑匣打开。
通体雪白的长剑,天下杀力最大,他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害怕。
吴佩弦曾杀了她,他则用它杀了吴佩弦一条命。
她却用它杀了他的一条命。
男女情爱时立下的山盟海誓,无论再怎么惊天动地,都不过如蒲苇之贱,风一吹,就散了。
瑰流握住诛仙剑,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和它说话,“你和我一样,都被抛弃了,真是可怜呢。”
他蓦然想起某位女子临终前的话:“人间大小事,不值得斤斤计较,除了爱情。”
于是,男人抬起头,目光坚定,“我应该怎么做?”
“仅靠诛仙剑是没用的,本命物品秩越高,境界也就越难攀升。你将诛仙剑炼化之后,只是一境修士,境界差距显然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修行的方式来弥补,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借境。”
桌上忽然出现一套摆放整齐的天青色汝瓷,瑰流仔细一看,是一套茶具,品相极好,其“青如天,面如玉,蝉纹翼,辰星稀”,即便是作为历代皇室至宝也不为过。
“五百年前大隋王朝的残留气运便在这套茶具中,娘亲拿出黑釉双系罐让你的丫鬟和薛戚山换的。所以我刚才所说的借境,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你本来就是大隋气运的主人,这套天青色汝瓷也是属于五百年前的你。残留的大隋气运虽然不多,但足以让你暂时跻身九境之上。”
“九境之上?难道修士的巅峰不是九境?”瑰流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置信。
“万年前的神道共主,随手一施的恩惠,便让人间大地出现了许多大修士,有些甚至能够逆天而行,威胁到神道,故而神道共主立下了规矩,人类修士最多只能修行到九境。即便如此,在万年的光阴中,仍有人类修士突破桎梏,成就九境之上,迄今为止,人类修士的巅峰在十二境,足足比九境高出三境,所以便有了一个说法,修行一途还有失传的三境。当然,对于神道共主来说,是没有境界这个概念的,只有她愿意,随手便可捏造个九境之上的大修士。”
瑰流忽然感到一丝不对劲,反问道:“你怎么这么清楚?”
瑰清笑眯眯道;“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你五百年前有多少宠妃,怎么,要我说给你听?”
瑰流呵呵一笑,“别,五百年前是那位可怜的大隋皇帝,和我可没半点关系。你要是非把我俩扯到一起的话,共同点也只有被同一个女人杀了。”
“说这话,心不痛?”
“怎么可能不痛,不过是痛习惯了,慢慢的也就能稍微接受了。”
瑰清在他身边坐下,转头看向他,“剐心的滋味,痛吗?”
“不如一剑穿心。”
哪怕已经察觉到他的举动,她仍是没有躲,眉心出现一道浅浅的红色。
瑰流眼神温柔,“第一次是你伤我,她治愈我。第二次是她伤我,你反过来治愈我。所以你们欠我什么呢?什么也不欠。放心吧,我一定把她带回来。即便真的没能带回来,咱们一家人也要好好生活。小丫头教给我一个道理,不要因为失去某些幸福就自毁现在的幸福,不要等到彻底的失去才懂得彻底的珍惜,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自私,可能会让你生气,但我还是要给你这个承诺,我失去了她,不能再失去你,绝对不能,绝对绝对。”
瑰清低着头,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直到这一刻,男人才发现,眼前这个从小到大既没哭过也没闹过的亲妹妹,此时此刻竟然在哽咽抽泣?!
“你......”瑰流惊呆了,一时间不知所措。
她突然抬起头看他,水汪汪的桃花眼充满了清澈的伤心和委屈。
世间所任何男人都会因此而心疼,他这个当哥哥的更是如此。
男人轻轻抱住她,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拥抱。
可是他不知道,他越是这么说,她偏要那么做。
对我来说,你很重要,所以我宁愿失去你,也要让你得到她。
第一百三十二章 独上十一
已经入夜了,渡船行驶在云海上,仰头可见漫天璀璨的星辰,俯瞰可见人间大地的点点光亮。姚眺把南诏公主哄睡后,悄悄离开房间,走到船尾,和这位正在抬头赏月的莲花冠道人站到一起。
“独上江楼思悄然,月光如水水如天。景色不错吧?”莲花冠道人收回视线,微笑道:“姚眺,其实以你的天赋,踏入修士一途同样能有今天的成就。如果我告诉你,武道是条断头路,万年来没有人能够打破九品,你现在会不会后悔?”
姚眺趴在栏杆上,平静道:“有什么后悔的?修士瞧不起武夫,你以为武夫就要抬起脑袋仰望修士?武夫历练在江湖,生死厮杀,快意恩仇,好不快意。当年我一人独战大奉水师,全身而退却也身负重伤,若不是得众多大奉本人武夫相助,根本不可能活着去往大靖王朝。万里历练,有些人有些事,看过一眼便念念不忘,相逢即最好,若是还能够重逢,那更好不过。而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修士呢,讲求什么我心匪石,不可卷也,枯坐便是数十年,一辈子所见就如那深井之蛙,真是可怜又可笑。”
“贫道可不认同这个观点。”莲花冠道人笑道:“谁说修士只能枯坐闭关,不能游历天下。那你看看贫道呢?”
“像你这样终究是少数罢了。”姚眺轻声道。
“这些年结伴游历人间,我也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故事,越来越相信一句话,人间的确有大美。之所以这样说,因为人间大多恩怨纠葛,无非都是名和利放不下,而唯有那些潇洒自得的人,才能体会人间真正的大美。平明百姓也好,帝王也好,哪怕是大修士也好,归根到底都是人,这天下虽然分为山上和山下,仙家和世俗,但归根到底还是两个字,便是人间。我当年之所以选择游历,一方面是因为莲花洞天的巨大窟窿必须要找寻仙宝来弥补,一方面也是被权位带来的蝇营狗苟惹烦了。你看看现在的我,当个甩手掌柜,逍遥自在,多么惬意。我虽然是个道人,是个修士,但是我的修行路数和你们武夫大抵一样,走万里路,见形形色色的人,路上即是修行。”
姚眺安静听完这一大篇子话,点点头道:“你要是这么说,我很难不对你产生好感。”
莲花冠道转头笑眯眯道:“所以说嘛,修士不一定非要枯坐,我不妨透露给你,你若是练气,必定是名天赋极高的剑修,虽然比不上世间最顶尖的那一批剑修,但放眼世间也难逢敌手,和你现在一样,武评前十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怎么样,要不考虑考虑,你既然喜欢游历,当个剑修御剑远游岂不美哉?”
“如果我同意,你会怎么做?”姚眺问道。
莲花冠道人一脸真诚看着他,“我先帮你把武道修为废掉,然后你就可以重新修炼了。”
姚眺皮笑肉不笑,“大晚上找茬是吧?”
莲花冠道人摸摸脑袋,实际上用手碰住了那顶莲花冠,装傻充愣道:“找茬?茬在哪呢,为什么要找茬?”
姚眺不再废话,出拳八分气力,直直打向他的面门。
莲花冠道人轻弹莲花冠,瞬间将姚眺带入个一个隔绝天地的小世界。
“大晚上用心语把我叫到船尾,又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现在把我隔绝在你的这座天地,你到底想干什么?”
莲花冠道人笑道:“举头三尺有神明,有些话只能闭门说。姚眺,你还不知道咱们这位太子此行的真正目的吧?”
姚眺微微皱眉。
“王姒之,梵柯山一役那名杀掉吴佩弦的红眸女子,谁能想到她的真实身份是那万年前连同神道一起覆灭的神道共主。她现在占据整座青坟山,作为最后一座能够连通天地的飞升台,待时机成熟,她将飞升,重立神道。”
莲花冠道人踏前一步,身边忽然又多出两个一模一样的他,左边那位佩剑披发,右边那位手持拂尘,仙人之姿。
“这是我的两个分身,皆为八境大修士。一人三个八境,我虽然还没找到跻身九境的契机,但仍可以凭此短暂跻身九境,而且比赵秉聂高出半境,这便是武夫远不能媲美修士的地方。渡船抵达梵柯山后,不出意外,会立即爆发一场恶。我师父,儒家那位,佛家那位,不出意外都会现身。说句不好听的,在这些大佬面前,我尚且是蝼蚁,那你姚眺呢?可能瞬间就会毙命。忠告的话我只说一次,听不听当然随你,姚眺,带你那位南诏公主回去吧,这种层次已经不是你能掺和的了,至于那最后一份南诏气运,十有八九早就被那位神道共主吃掉了,不过你不要担心,我可以暗中安排她下辈子的姻缘线,她的下辈子,你的这辈子,你们二人仍然可以再次重逢,照样可以成为神仙眷侣。”
姚眺冷笑不止,“下辈子的她,还是她吗?你们这些清心寡欲的道人懂个狗屁道理。”
莲花冠道人刚要说话,姚眺已经闪身到他身前,竟是出拳十分气力!
这一拳结结实实打在莲花冠道人的胸口上,发出巨大的沉闷响声。
莲花冠道人一动不动,甚至没有后退半步,姚眺却被弹开了。
“我见过太多天才,你姚眺也是百年难出的天才,只是贫道何曾比你差?否则也不可能成为那位的关门弟子。哦,忘了和你说,我曾用二十年光阴练出一具武道七品的分身,只是武道终究是断头路,练下去浪费心神且毫无意义,我便将那身武道气运给了个在巷子里快要冻死的小姑娘。之所以这样做,因为越是穷苦出身的人,越有怜悯之心。而昔年那个差点没熬过冬天的小姑娘,被大靖王朝的皇后娘娘收养之后,现在已经成长为铁甲浮屠的大将军。而她,之所以成为孤儿,因为当年还只是个四品小宗师的你,不小心将祸害牵连给那对年轻夫妇,却没有能力保护,所以才使一个无辜的家庭因此遭遇了无妄之灾。”
“有些墙只有自己撞到头破血流才懂得回头,你姚眺也是如此,自那以后,你才从一个狂放不羁的年轻人逐渐变成了儒雅的白衣拳仙。别人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当年正是因为你的偏执,才导致了那家人的惨亡。此时此刻,距离青坟山不过百里路程,天亮之前就能到达,你难道还要像几十年前那样冒险吗?你就没有考虑过后果之重是否能够承受?”
姚眺双拳捏紧,微微颤抖。
“该说的,我都做了。该做的,我也都做了。何去何从,当然听凭君意。我之所以发善心当好人,愿意浪费这个口舌,是因为你姚眺的父亲,四十年前大奉江湖公认的拳仙,曾教会我一个道理。我这个人不愿意有所亏欠,仅此而已。”
原本漆黑的小天地消失,二人再度出现在船尾。天上的月亮似乎比刚才更亮了,皎皎清辉洒落,地上如霜雪。
“最后说一下,明天早上就会到青坟山,想离开可以随时找我。”
莲花冠道人说完,转身离去。
其实还有很多话,他还没有说出口,因为都是些陈年往事,提不提都不所谓。
“太子殿下应该在闭关吧?”想到这里,他准备去看一看。
于是一步踏出,便来到那扇门前,然后便与护道的瑰清四目相对。
莲花冠道人笑了笑,用心语说道:“公主殿下若是累了可换贫道,炼化本命物并非易事,何况还是品秩极高的诛仙剑,估计还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
“不必。”
瑰清只是用简简单单回了两个字。
知道她信不过自己,莲花冠道人便不再说些什么,一转身便消失不见了。
渐渐的,星月无光,人间大地也没有一丝光亮,唯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和落针可闻的寂静。
唯有渡船还在行驶。
一整夜,莲花冠道人枯坐船头,都没有等来姚眺。
同样有女子一夜未眠,疲惫的时候最多最多只是抱住膝盖靠在门旁休息一会儿,依旧默默守候着房间里的人。
待天蒙蒙亮之际,姚眺和南诏公主一起出门,找到船头的莲花冠道人。
出人意料的是,这对神仙眷侣不是来要求离开的,而是表明了一种坚决的态度。
那便是不管面对何种危险,他和她都不会分开,不仅这次,而是这些年一直如此。
要活一起活,要死那便一起死,没什么大不了的。
渡船放慢了速度,等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便会跨过抵达青坟山的边界。
而此时此刻,透过浓重的雾气,已经能够看见位于大奉王朝南北分界线上,最奇倔雄伟的高山。
瑰清突然眯起眼睛。
从天而降一道刺眼光柱,竟足足有山岳那么大,蕴含着恐怖的天地规矩,以至于莲花冠道人,青衫剑魁,白衣拳仙,三个天下前十的高手不得不联手迎上去。
三人皆出全力,但是光柱只是凝滞片刻。
“这是九境之上的实力!”莲花冠道人心如死灰。
青衫剑魁以剑相抵,佩剑寸寸崩碎,他的肌肤也因为承受巨大的压迫而寸寸崩开。
姚眺也好不到哪去,浑身鲜血,双拳已经变成烂泥。
瑰清站起身。
光柱砸下的那刻,天地间除了烧灼眼睛的刺眼白光,什么都看不见。
突然,所有人都看见一道极细微的金线划过。
然后白光瞬间崩碎,蕴含着天地规矩的恐怖威压荡然无存。
一个人站在船头,手持诛仙,那双粹然至极的金色眼眸,犹如一尊高高在上的神灵。
他散发的威压远比那道毁天灭地的光柱要可怕。
此时此刻,便是一百个赵秉聂,也不过是他一剑的事。
瑰清下意识念出了一个相当值得回味的词,“十一。”
然后在场众人就听到了一句温醇言语,“诸位,我十一境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都付笑谈中
三个天下前十都没能扛下的天地威压,却被这个男人轻而易举地一剑斩之。
但是那位神道共主的攻势远不止此。
渡船前方忽然出现一座巍峨山岳,云雾萦绕,极似仙境。武夫姚眺和青衫剑魁的视线被云雾遮蔽,而莲花冠道人却看到了惊世骇俗的一幕,那山岳最高处的隐雾崖上站着十个人,有人背剑之姿,有人双手握刀,有人闭目凝神,有人拂尘掸身。
而这十位,是千年间百年的最强之人,都曾将一个时代高高踩在脚下,或是已经走到了武夫断头路的尽头,或是证道飞升。
瑰流微微皱眉,因为他看见了那十个人当中有两个熟悉的面孔,一个是剑神赵秉聂,而另一个,便是那位和自己“神似”的大隋皇帝。
这十个人随便站出来一个,都是无敌之姿的存在,更何况眼前可是十个“天下第一”。
所有人的目光或多或少都聚集在了瑰流的身上,因为他们全都心知肚明,一个靠汲取大隋残留气运短暂跻身十一境,一个货真价实身负王朝气运的皇帝,前者绝对不可能是后者的对手。也就是说,光是对上这十人中的“他自己”,瑰流便已经毫无胜算,又怎么可能以一敌十?
那十人像是得到了某种施令,突然齐齐动身,冲向渡船。
瑰流深呼吸一口气,那双金眸更加纯粹,微微用力握住诛仙剑,准备迎敌。
衣衫破碎的莲花冠道人,佩剑尽碎的青衫剑魁,双拳血肉模糊的姚眺,三人不约而同站到他身后。
“虽然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是......”
莲花冠道人憋了半天,最后悻悻闭上嘴。
姚眺笑道:“但是不妨送死。”
就怕一语成谶。
瑰流眯起眼,心里默念道:“来了。”
率先出招的是那位背剑之姿的魁梧男人,距离渡船不过数十丈,他双手握住背后剑柄,弓身如虾,仿佛积蓄满全身力气,然后猛地拔出。
这一剑,天仿佛要被劈开了。
如果不阻拦,这艘渡船绝对会粉身碎骨。
瑰流掠起直撞,论拼剑,诛仙杀力最大,便是你剑意臻于巅峰又如何?
比起劈天砍地,诛仙飞出,细小的金线像是把天地割出了一道毫不起眼的小伤口,但越是如此隐匿,越是致命。
瑰流的速度甚至比飞剑还快,瞬间闪身到魁梧男人面前,一拳往他头颅打去。
硬生生挨了这一拳,魁梧男人微微摇晃,定住脚之后,迅速出拳,直轰瑰流脑门。
哪怕是修为通天的飞升修士也不敢和这么一位超越九品的纯粹武夫尽身肉搏,这就好比战场上,游弩手绝不会跑到骑军脸上放箭。在莲花冠道人眼里,瑰流这一举动无异于自杀,那么在作为纯粹武夫的剑魁和姚眺眼里,无异更是愚蠢的找死行为。
只有瑰清始平静望着远方。
下一秒,瑰流也挨上了结结实实的一拳,却如一尊雕像,纹丝不动。
他突然右臂垂下,手掌向后张开,诛仙剑被他反握手中。
瑰流左手出拳到极致,右手反握诛仙剑则趁机刎颈,速度极快,又在如此贴身的距离,魁梧男人根本来不及应对。
八百年前的十品武夫杨补凡,硬生生把一条断头路撞开一条血路,被九九八十一位“九境”大修士活生生围剿三年才死,却只能与这个半吊子十一境的男人互换一招?
除非瑰流此刻不仅仅是十一境修士这么简单。
“武夫十一品。”
这是让莲花冠道人感到绝望的事实。而且瑰流展现的实力越厉害,他便愈发感到绝望。
只是一个汲取丁点大隋国运的半吊子十一境都这么厉害,那位“正主”,大隋皇帝得有多厉害?
是十二境,还是超越十二境的存在?
突然,莲花冠道人瞪大眼睛,心快要提到了丧子眼。
因为他看见瑰流被一道巨大掌印拍飞了出去,就连诛仙剑都从他手上脱落。
一名手持拂尘的中年道人瞬间站到了杨补凡身边。
巨大掌印携带的重压,仿佛千万座巨大山岳压在身上,若不是武夫十一品的体魄,恐怕就会爆开身亡。不过此刻瑰流虽然没受伤,但也好不到哪去,感到一阵目眩神迷,眼前像是被千万道拂尘的金丝缠住,什么也看不清,耳边只有夹啸的风声。
中年道人面无表情,再次拍下掌印,杨补凡则趁机近身瑰流,准备痛下杀手。
有女人握住腰间的狭长双刀,直攻瑰流后背。
这种境界的厮杀,生死只在一瞬间,甚至比眨眼还短暂。
诛仙剑微微颤鸣,想要救主,天地间闪过一线金光,瑰流心有灵犀伸出手,想要接住。
但最终握住诛仙剑的却不是他,而是一位始终默默观战不曾出手的男人。他一身鲜红龙袍,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位皇帝比他更具帝王气。
“好久不见,诛仙。”
他竟然开口说话了,低头抚摸剑身,眼神感慨,完全不像是提线木偶的其余九人。
瑰流听到了这番言语,知道大事不妙,拼命想要扯开眼前的拂尘金丝,却抓了一把空。
手持拂尘的中年道人忽然低语一声,两轮刺眼大日便在瑰流眼中爆开。
直到这一刻,他什么也看不见了,眼前的世界一片漆黑。而此时的他,也已经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杨补凡已经来至,双手高高举起作拳,朝瑰流胸口猛地砸下。
女子瞬间掠至瑰流后背,不管心脏在左在右,反正两把刀。插便是了。
瑰清终于不再观望,踏出一步。
刹那间暗无天日,煞气滚滚,铺天盖地,比云海都要庞大。
所有人都置身在这么一个可怕的世界里。
一切都凝滞不动了,只有女子那双似乎充满神性的冰冷眼眸。
她缓缓走过的每一处都充满了无上的威压。
高举双拳还未砸下的杨补凡瞬间被煞气吞噬,双手出刀的女子亦是如此,实际上,除了那位大隋皇帝,其余九人全都消失了。
天地间的煞气瞬间消逝,仅是一瞬间,天朗气清,阳光倾泻,渡船行驶在云海之上,风景极好。
在接住他之后,瑰清用袖子轻轻擦去他眼角的鲜血,覆掌扫过,便有一丝丝冰凉沁入。
久而久之,他终于睁开眼。
“十一境还是不行吗......”
“输给他不必感到意外,五百年前狮驼寺的高僧,道释双修,是我的压胜之人。当然,最后我还是逾越天道规矩杀了他。”
这位大隋皇帝竟站到了瑰流身旁,完全不怕眼前这一舟之人。
瑰流站起身,缓了一口气,看向瑰清:“暂时安全了?”
“嗯。”瑰清转头看了眼远方,平静道:“至少在你抵达青坟山结界之前,都是安全的。”
瑰流犹豫一下,“刚才...你是怎么救的我?”
方才时间凝滞的那一刻,所有人的记忆也都凝固,故而除了不受其限制的大隋皇帝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瑰清是如何出手救下瑰流的。
瑰清没有回答哥哥的问题,而是转头看向始终站在一旁的大隋皇帝。后者微笑道:“能不能和他借一步说话?”
瑰清不说话,却是转身离开了。
诛仙剑围绕二人飞速旋转,隔绝出一道天地,在此中天人不可窥探,便是那位神道共主也不行。
五百年光阴,“我”与“我”,最终还是相见了。
“她召出的十人应该是傀儡才对,你为何存有心智?”瑰流率先发问。
“你觉得她召出的如果是你呢?”大隋皇帝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微笑。
瑰流不再对这个问题过多纠缠,最大的可能无非是这位极有可能超越十二境的大隋皇帝具有某种能够摆脱控制的通天手段。
二人互相对视,彼此的眼中映出对方的身影。这两道身影神似至极,若是不仔细辨别,简直就是一个人。
“你觉得她怎么样?”
大隋皇帝口中的她,自然是王姒之。
瑰流立刻感到厌恶,这语气,就好像是一个饱经沧桑故而充满经验的长者,用看透一切的语气质问一个懵懂的少年。
“你口中的她是你的大隋皇后,我要的她是我的太子妃,我不想评价你的皇后,你也没资格问出这个问题。”
瑰流脸色阴沉,估计再有不合就要动手了。
“和我年轻时候一样,是个臭脾气。”大隋皇帝一笑置之,自言自语道:“我非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这是个什么说法?”
“好吧,你是你,我是我,大隋皇后是大隋皇后,王姒之是王姒之。那想不想听我讲个故事?”
瑰流沉声道:“说。”
大隋皇帝席地而坐,笑道:“故事有点长,我坐着讲,你最好也坐着听。”
瑰流大致已经猜出他要讲什么,于是跟着坐下。
大隋皇帝酝酿片刻,轻声道:“不知道你的那个她,有没有和你讲过五百年前的事。”
“经常提,但是显然她对你是厌恶的,反而更爱我。”
“这样吗?”大隋皇帝自言自语道,眼神充满清澈的伤心,简直和瑰流伤心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爹是个守成之主,酒色侵骨,暴毙而崩,从他手上接过江山,那年我才二十三岁。也就是那年岁末寒冬一次白龙鱼服出访,监国大臣高欢篡权夺政,联合朝廷上一些位高权重的谋逆份子,伪造我被毒害的假象,,并且昭告天下。要求大隋王朝的所有百姓不得出屋出院,在家身披缟素月余。我呢,既没有个去处,高欢又派人到处追杀我,一个新登基的皇帝,龙椅还没捂热乎,就落得个无家可归,比乞丐还乞丐的下场。我北上绕过一座又一座城池,三年时间,走了至少几千里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一个依托,直到那年秋天,我在乡野里遇见了她。”
瑰流的心隐约刺痛,因为她曾经说过一句话:“不如五百年前那场山野初见。”
“她一个人住着个小茅房,没有父母,没有田地,每天做的事情只是在乡野漫步。她收留了我,我以为我终于能够混上口吃的,结果我很快就发现,她根本就不吃饭,也不喝水,而且那双渗人的鲜红眼眸,我就开始思考她到底是不是人。”
瑰流震惊道:“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是......”
“神道共主转世,生而自知,故而她既不具备纯粹的神性或是纯粹的人性,这和你的王姒之有很大差别,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既悲悯一切又漠视一切,最后成为了史书上所撰述的,冷艳如毒的大隋皇后。”
“在你和她那场乡野初见之后呢,你一兵一卒都都没有,如何重新执掌天下?”
“靠她啊。别忘了,她可是神,万年前的共主。”
大隋皇帝笑道:“和她在那个小茅屋厮守了三年,她既有人性的部分,就必定会有情爱之欲,点滴相处中她渐生情愫,待时机成熟,我坦白身份,许诺她如果能帮我夺回这天下,我就封她为大隋皇后,我与她结为夫妻,生生世世永远不离。”
瑰流死死盯住她,“所以你根本不爱她。对不对?”
大隋皇帝笑容恬淡,“对。”
瑰流深呼吸一口气,压抑下心中怒火,冷笑道:“亏她还对五百年前的你念念不忘,你就这么忍心对一个痴情女子忘恩负义?”
“忘的什么恩,负的什么义?她帮我夺回天下,我封她母仪天下。至于她痴情,难道天下就只许她一人痴情,容不得别人比她更痴情?她爱我,我不爱她,我爱别人,全天下像我这样的人不比比皆是?”
大隋皇帝眼神平静,“她杀了我最爱的女人,屠了整个后宫妃嫔,甚至连婢女都没放过。她把所有头颅串起来给我看,给朝廷上的文武百官看,她以为这样她就能坐稳皇后,以为就能彻底得到我,如此荒诞行径,天下人自然把她视为灾祸,周边王朝也很快知晓了此事,我想杀了她,但是杀不了,我只能假借保护她的名义把她软禁深宫三十年。三十年,在那之后每个夜里我都写信让人给她寄去,相思之情言无不尽,但我就是不去见她,整整三十年,直到大隋覆灭。相思之苦,最煎人寿,这是我对她最大的折磨。”
“屠杀后宫一事,官史可改,野史难防。于是我大肆杀人,朝野皆杀,杀到朝廷百官不敢泄语,乡野百姓不敢撰史,否则后世史书怎能可能只给一个冷艳如毒的评价?”
“所以明白了吗,为什么一开始我要问你那个问题。因为你身边的那位,纯粹人性的王姒之,和真正的人一般无二。但是我的皇后,她人性残缺,故而就像是疯子,能够作出很多可怕的举动。”
大隋皇帝讲到这里,原本云遮雾绕的大隋覆灭史已经明晰一大半。瑰流最不想接受的两个事实,一是眼前这个大隋皇帝根本就没有爱过她的皇后,二是那位大隋皇后的可怕行径已经不能用冷艳如毒来形容,任谁听了都会感到后背发凉,毛骨悚然。
大隋皇帝微笑道;“话已至此,想必你也能猜出来大隋最后覆灭的原因。我杀不了她,只能用相思之苦来折磨她,以发泄我的心头之恨,但在天下人看来,我这是重重的包庇行为。以他们的眼光来看,我竟然包庇一个屠杀了几千人的灾厄,并且还大肆杀人,不许任何人把这件事说出去。于是最后的结果便是大隋朝野皆倒戈,周边十六座王朝合纵,足足几千万铁骑,轻而易举踏碎了大隋的山河,这在史家是从未有过的。”
“锈了整整三十年的门,那天我推开了,外面已是一片火海。我看见她的憔悴面容,就和满目狼藉的山河一样,那是我第一次心疼她,哪怕我知道她是神,不会死,但我还是怕她万一真的死了呢,所以我挡在她前面,面对十六座王朝的铁骑,让她快点走。”
“然后呢?”瑰流轻声道。
“然后我死了,她也陪我死了。当我意识恍惚的最后一刻听见她说亦愿生生世世为夫妇,我就知道,无论几生几世,我都摆脱不掉她了。”
大隋皇帝站起身,轻声呢喃:“可是她太傻了,偏要勉强,不知即便万世同缘,但是真正的她,她真正想要的,只有那一世而已。就像你一开始说的,大隋皇后是大隋皇后,王姒之是王姒之,不仅她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你和我也一样。”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大隋皇帝收回诛仙,看向渡船远方。
瑰流站起身,“你现在还恨她吗?”
“恨,为何不恨,她杀了我最爱的女人,毁了我的江山。便是沧海化作桑田,几千年几万年,我都依旧恨她。”
瑰流喃喃道:“就像她爱你一样。”
大隋皇帝冷不丁捏住瑰流肩膀,几乎是一瞬间,他身后就出现了一位杀气腾腾的女子。
但是瑰流不怕,因为他从这个男人的眼神中没有看见任何杀意,反而是一种无奈,一种释怀,一种平静,一种解脱。
就好像是在说:“放下了。”
“你想要追回她,就一定要让她彻底摒弃神性,成为真真正正的人,当然,在这之后你必须足够的强大,能够保护她。我是个废物,如果不是她分给我一丝神性,我什么都不是。她之所以占据一座飞升台却迟迟不飞升,就是在等待我,准确说是等待你,等着夺回最后一丝神性。”
大隋皇帝的身形开始摇晃,愈发虚无缥缈,而瑰流那双金眸更显纯粹自然。
五百年前,在那场乡野初见之后,她还不是冷艳如毒的大隋皇后,他还不是一身疲惫的大隋皇帝,这对年轻男女一起游山玩水,在瀑布下那座小亭子里,女子表达了自己淡淡的闺意,“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而那个眼里只有雄霸江山和宏图伟业的男人这样回答道:“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大隋皇帝,超越十二境的存在,不受神道共主的控制,本可来之安之,只要他想,活千年都可以。
但此刻,他最后一丝神性也没了,虚无缥缈的身形几乎看不见。
在被清风吹散的那刻,他仰头大笑:“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一切一切,他真的放下了。
五百年前,吝啬的史官甚至都不愿把他写进史书。
那么今天
永霜十六年,大隋最后一位皇帝
崩
第一百三十四章 好久不见
江山和美人,千百年来历朝历代的帝王都难以做到两不误,但是也很少有帝王二者皆失。
而五百年前大隋的最后一位皇帝,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失去了国运福祚鼎盛时期的江山,更被他不爱的女人纠缠一生,折磨一生。直到于天地间消散的最后一刻,他还流露着无奈的神色,那是释怀没错,是放下没错,却是被迫释怀,被迫放下,而他到底还怀不怀有恨意,其实最后已经给出了答案。
得到一丝神性的瑰流,已经褪去了人间烟火气息,一双纯粹金眸略显淡漠。
“他现在十几境?”姚眺悄悄问向身边的莲花冠道人。
“鬼知道。”
后者站起身,一双眼睛忧心忡忡环顾四周,照理说自己师父此刻应该出现了才对。
那两位也没有如约现身。
难不成出现了意外?
瑰流转过身,看向方才始终悄悄守护在自己身边的瑰清,表现得尽量像个人,语气舒缓道:“我现在大概几境了?”
瑰清却给出个看似不正经的回答,“鬼知道。”
一句“天知道”,一句“鬼知道”,看似是玩笑话,其实很值得细细品味。
比如“天”是谁,方才姚眺询问的时候,莲花冠道人是一脸严肃说出这句话的,而他口中的“天”。不难猜出自然是那位万年前的神道共主。
那么瑰清口中的鬼又是谁呢?
万年前的神道为何崩塌?
因为坐镇整座酆都,拥有无数鬼物的主人,几乎是凭一己之力击溃了神道,最后还和神道共主大战了一场,结果双双陨落。
所以瑰清口中的“鬼”,则是那位更加神秘悚然的酆都之主。
仙船仍在平稳前行,微风阵阵。这对兄妹站在船头,不知为何非但没有大战前的紧张,反而充满了久违的温馨。
瑰流犹豫再犹豫,终于一咬牙,抓住了瑰清的沁凉小手。
如此亲昵的举动,从小到大是从没有过的。
瑰清也不挣扎,就那么任凭他握住。
“你怎么敢的?”瑰清稍微用力,指甲嵌入他的肉里。
“当个哥哥,从小到大没牵过你。”
即便她用力起来,那长长的指甲嵌入肉里的确很疼,他却握的更紧了。
“小时候看见别人家哥哥都牵着妹妹到处跑到处玩,羡慕的不得了,可惜直到长大了也只是有贼心没贼胆,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我必须考虑这是不是我唯一的机会。”
“傻瓜,说什么话呢。”
瑰清将脸颊轻轻贴在他的肩膀上,眼神温柔。
瑰流帮她将散乱的青丝捋到耳后,问道:“瑰清。我说如果啊,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你想当我姐姐还是当我妹妹?”
“当然是妹妹。”瑰清几乎没有犹豫。
可能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出乎瑰流意料,他略微惊讶,“为什么?我还以为你会当姐姐。”
“妹妹做错了事,做哥哥的总要原谅。”
她闭上眼睛,细细思量这个男人已经原谅过自己多少次,打碎他送的镯子,故意弃置他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剑南烧春,逼着他死,逼着他生不如死,等等等等。
如果就像他说的那样,可以重来一次,她依旧想当妹妹。
要少一些冰冷,多一些关心,把一切都弥补,而不是他每一次无奈又愤怒说出的“小祖宗”。
世事怕万一,凭谁都无法重新来过。
“最后的时间了。”
她在心里默念,干脆将整个脸颊深深埋入男人的胸膛,双手轻轻捏住男人的肩膀,就好像是无声的撒娇。
瑰流愣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只能感觉到胸口的湿漉和温热。
已经能够隐约看见那座奇倔雄威的青坟山了,刹那间漆黑一片,瑰流猛地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置身渡船,而是好像已经来到了山脚。
身前不远处,站着三个人影。
迎着山风,被泪水打透的胸口有些凉意。瑰流转头看了眼天上的仙船,想到之前在客栈与莲花冠道人一番屏蔽天机的密谈,便已经大概知晓了眼前这三个人的身份。
瑰流一瞬间就来至他们身前。
最中间的,两鬓微霜的中年男人,充满淳厚中和的书生气。
左边的,面容祥和如菩萨低眉的老人,似乎有大禅大悟的智慧。
右边的,似乎看不出什么,就好像一个很普通的,有些邋遢随性的老头。
至圣,佛陀,道祖。
三位只记载于圣贤书上的圣人,受尽天下朝拜敬仰,千百年来香火绵延不绝。
神道崩塌后,酆都寂灭后,正是这三位,开世界之大教化,渡化众生,拯救众生。
以往瑰流只在大靖国庙参拜过这三位的圣人画像,而如今自己眼前就站着活生生的真人,瑰流忍不住有些紧张,呼吸愈发急促。身体愈发炙热。
“放松,无需紧张。”儒士微笑道。
“你知道神道重建会有什么后果吧?”
“你应该知道我们要为你做什么吧?”
至圣一连两问,瑰流用力点点头。
道祖冷哼一声,“我就不明白了,你小子到底有什么能耐,竟能让两个共主先后为你死心塌地。”
“两个?”瑰流重复了一遍关键词,一脸疑惑。
这下轮到道祖发愣了,质问道:“你小子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充楞?”
瑰流默然摇摇头。
至圣先师轻声道:“道祖说的是你那位妹妹,酆都之主转世,不同于王姒之是死过一次才知道的,她是生而自知。”
瑰流迷茫抬起头,问道:“怎么不说话?什么叫两个共主先后为我死心塌地?”
这一刻,三个人竟没有一个人说话。
道祖神色凝重:“是她?”
佛子轻声道:“既然天机不可语,那便让他自己选择吧。”
至圣先师严肃道:“瑰流,我只告诫你一句话,你要永远永远记住你是个人,你不是神,你不是酆都鬼物,万年前神道和酆都双双陨落,万年后的今天,神道和酆都又即重建,而你代表不仅是人,代表的更是天下所有生灵,我们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全都寄予在你身上了。”
至圣先师突然高声道:“诸位,此刻不现身,更待何时?”
一瞬间,儒释道三位圣人身后竟多出了足足上百人。
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农家,杂家等诸子百家,江湖武林的代表人物,山上仙家的代表人物,甚至连飞升仙人都在此列。
这些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人族身份,那么和儒释道三教圣人站在一起,便是代表了真正意义的“人间”。
“我们皆出一份力,我们都等你回来。”至圣先师眼神坚毅,两边袖袍各有一缕翻书风。
道祖扣了扣耳朵,随意道:“诸位,老子先行一步。”
佛子清念一声阿弥陀佛,紧随其后。
至圣先师则是幻化出巨大法相,撑在天地之间,将那位神道共主的的惊天手段悉数打回。
诸子百家瞬间出手,刹那间各种神通手段,天花烂坠,甚至有仙人不惜燃烧自己的分身魂魄朝飞升台撞去。
即便早就有所觉悟,但这一刻瑰流才真正知晓,原来这场战斗不单单是关系到自己的男女情爱,更是关系到整个人族以后的命运。
是将人族再向上拔高一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还是带着人族彻底沦为神道或酆都的附庸,万年教化毁之一旦?
瑰流手持诛仙,高高跃起,青坟山众生不可逾越的结界就这么被一剑劈断。
身后是佛子的莲落,是佛祖的逍遥游和道法自然,是儒家至圣的天地法相和两袖浩然气。
瑰流一掠再掠,遭到神性的凶威逼迫,体内气机直转急下。
突然,青坟山震颤不止。
山上某处深邃水潭突然炸开,然后一条雪白天龙,横贯天空几千里,竟是盘绕住了整座青坟山,朝整个大奉王朝发出一声怒吼。
本在万年前被三教祖师联手斩落的最后一天真龙,竟随随便便就再度活了过来。
它雪白的巨大身躯,直接拦住了登山之路。
瑰流盯住天龙那双巨大如湖面的瞳孔,不知为何问出一句:“你要拦我?”
言下之意就是,我要去找她,你算个什么东西,还敢拦我。
突然,一道细小金丝来自山巅,仿佛将整座青坟山一分为二,直接将天龙的巨大头颅切成两半。
天龙的巨大身躯重重坠地,将青坟山足足压垮几尺!
终年云遮雾绕的山巅,王姒之站在那座飞升台上,缓缓放下手臂,面无表情道:“尽管上来。”
这句只有他能听见的话,不带有任何感情,就连声音都变了,再也不是王姒之。
循着天际的那道声音,瑰流踩着诛仙剑猛然上冲,速度极快,好像继那道细小金丝之后,再度把青坟山一割为二。
草木葱郁的飞升台上,一身鲜红长袍的女子缓缓向前,那双深邃空灵的鲜红眸子看向远方。她怀里那只白猫同样拥有一双妖艳的鲜红瞳孔,有些诡异渗人。
一袭青衫缓缓从树荫下走出,已经收起了那柄诛仙剑,他额头冒汗,有些气喘吁吁。
神的眼神和人的眼神碰撞在一起,本该众生皆避,唯独他却不避。
久别重逢,应该说些什么?瑰流不仅一次想过。
站在这座巨大的远古飞升台上,身前不远处是那名万年前的神道共主,天地间的无形清风都凝滞不动,听不见山脚下的任何喧噪,仿佛天大地大,只有曾经作为神仙眷侣的二人对峙。
瑰流挤出笑容,抬起一只微微颤抖的手臂,就好像和不太熟的熟人打招呼,小声道:“好久不见。”
第一百三十五章 咱们回家
神道共主,或是说捧猫的王姒之,缓缓前行,竟是直直来到他身前,微微抬起头,仰视男人,“愿意和我走吗?”
这句话用尽了这位神道共主的温柔,和她至高的身份完全不符,对于瑰流来说仿佛一道晴天霹雳。
大隋皇帝曾告诫过他,想要和王姒之在一起,想要获得真正的幸福,就一定要祛除她的神性。
但是最大的可能,便是这位神道共主杀掉他,夺取最后一丝神性,然后凭借飞升台远离人间,重塑神道。
一百个人,都会这么认为。一千个人,也都会这么认为。一万个人,也许只有那一个不正常,认为这位神道共主不忍杀他,并且还爱着他,想带他走。
就连瑰流都以为自己极可有能轻松丧命,所以才考虑这会不会是自己唯一的机会,最后牵起瑰清的手。
但是天下人都猜错了,只有那一个不正常的人真的猜对了,这位苦苦等待已久的神道共主,真的想要带他远离喧嚣的人间。
而那个不正常的人,其实就是至圣先师,因为他对瑰流有过一句告诫。
“你要永远永远记住你是个人。”
佛祖和道祖都不信那位神道共主会这么做,但她此刻站在瑰流面前,用最温柔的语气问出了第二遍。
“和我走好不好,和我重塑神道,你当神道共主,我陪伴你千年万年。”
“去做那没有任何感情的神道共主么?”瑰流眼神温柔,语气坚毅,“像两个木偶般在一起哪怕百万年千万年,又有什么意思?比起这样,我宁愿只要人间的一天。”
一身鲜红长袍的女子轻咬红唇,一副悲恸欲哭的模样。
瑰流却摇摇头,心如匪石,不可转也,反而愈发坚定。
他那么的大胆,恃宠而骄,轻轻推了神道共主一下,轻声道:“你不是我的王姒之,你把人性的她还给我。”
神道共主后退一步,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柔柔怯怯的青衣女子。
“姒之!”
瑰流猛地上前,神道共主把他打飞出去。
仅是一下,就把瑰流打成重伤,站不起来。
神道共主缓缓踱步至他面前,鲜红眼眸又变得不带有一丝情感。
“我给你她,你把他给我。”
说着五指抓住瑰流头颅,竟将他那一丝神性给硬生生拽了出来。
白衣神性的瑰流,看向倒地不起的青衫自己,嗤笑一声。
瑰流呕出一大口鲜血,含糊不清:“原来是这样的结果吗......”
王姒之回来了,可是没能阻止神道重塑。
或许这已经是自己能够做到的,最好的结果了吧。
“诸位,对不起,答应你们的事情,还能没能办到啊......”
神道共主和白衣神性的瑰流已经转身,朝飞升台最中心走去,准备飞升。
柔怯的青衣女子却迟迟不肯上前来找瑰流。
“姒之,来啊!”
“姒之,来啊!”
大口大口的鲜血从瑰流喉咙里涌出,他拼了命的呼喊。
青衣女子拼命摇头,紧紧后退几步,哭喊道;“你杀了我爹,你杀了我爹,我才不回去!”
这一刻,瑰流如遭重击,呆呆看着她。
青衣人性的王姒之,泪洒转身,最有情也最无情,朝飞升台中心跑去。
神道共主漠然道:“我把她给你,可她不愿回去。我给过你机会,既然你不愿,自然他可以替代你。”
原来这才是最终的结局。
“这样么?”瑰流凄惨笑道:“那还留着我干什么?心好痛,快杀了我。”
神道共主面无表情,伸出一只手,准备了结这个男人的生命。
男人竟是释怀点点头,闭上眼。
和大隋皇帝身死道消的时候如出一辙。
不过是被迫放下了。
突然,他感觉到一丝清凉,身体也没有那么痛了。
还有一句熟悉的声音,很轻很轻,“别死,我帮你夺回她。”
瑰流睁开眼,怔怔抬头看着自己身前的白衣背影,声音微弱道:“瑰清?”
她没有应声,径直朝前走去。
每走一步,飞升台四周的葱郁草木开始纷纷凋谢。
瑰清是她,酆都之主也是她。
只是男人始终不知道罢了。
而他,本来是可以知道的,本来三教祖师已经说出来了,但是却被那位神道共主用天机遮蔽,导致瑰流什么也没听见,还一直心存疑惑,什么叫两个共主先后为自己死心塌地?
瑰清占据的半边飞升台,煞气漫天,鬼物隐在其中。
神道共主占据的半边飞升台,阳光明媚,天朗气清。
直到这一刻,瑰流才明白什么是两个共主。
而且也猜出了她要做的事。
“不可以!瑰清,你快回来!”
白衣女人已经抬起一只手。
“瑰清,你她娘的,老子已经失去了王姒之,不能再失去你啊!!快回来,算我求求你,快点回来!!”
酆都之主,只用三个字回应了他。
“我不配。”
其实按照姻缘线来看,若是没有瑰流那一次离家出游,王龚乔非但不会死,反而会和皇帝一家成为亲家,而王姒之也会顺利嫁入瑰家,成为尊贵的太子妃,日后的皇后娘娘。也就是说,一样可以和瑰流成为羡煞世人的神仙眷侣。
瑰流知道这件事吗?当然知道。
而且只是苦涩的,一笑而过,没有一点埋怨自己妹妹的意思。
又又又又又被他无条件地原谅,那么这样的妹妹,真的不配当妹妹,不配待在他身边。
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离开他身边,把王姒之留在。
任凭怎么呼喊,她都没有回头。那一刻,男人才恍然醒悟,自己越是挽留,她越是心痛,越是惭愧,越想弥补,越想离开。
犹如万年前那场对峙,神道共主率先发问:“留在他身边不好吗?”
“这句话难道不应该我说吗?最适合留在他身边的,是你。”
神道共主眯起眼睛:“谈不妥?”
酆都之主面无表情道:“须凭这座飞升台飞升,现在的你根本不可能是我的对手。我先把你这飞升台打碎,再吞下你的神性,在这之后,你就乖乖留在他身边。”
神道共主看向倒地不起的男人,说道“你这样做,他就会幸福?”
“一个妄图摒弃所有人性的神,还懂什么叫幸福?”
酆都之主踏前一步,就如她所言,还未飞升的神道共主并不是她的对手,原本保持均势的飞升台,现在已经被煞气侵蚀一大半。
神道共主同样踏前一步,准备打架。
“等等!”
青衣人性的王姒之,站出来,挡在二人中间,声音颤抖:“难道你们还不明白吗?应该让他自己选择才对啊。”
她看向酆都之主,“失去我,他不会幸福。难道失去你,我陪在他身边,他难道就会幸福了?你爱的人根本不是他,而是你自己。你为了让你不再愧疚,不再难受,全然不顾他的感受。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才修复内心,才让自己原谅了你,并且还愿意深深爱着你。而你呢?做了错事,看似弥补,其实只是倔强地逃避。如果你真的明白,就应该努力去治愈他的内心,而不是以再次伤害他的方法来让治疗自己的痛苦。”
“想带他离开也是我的意思,我恨他,但是无法消弭我对他的爱。我想如果飞升之后,摒弃了感情和仇恨,就这么在一起,也比要失去好的多。但我不会强求,尊重他的选择,方才他说不愿,神性的我其实想强行带他走,是我加以阻拦,神性的我才只带走他的神性。”
“所以,让他自己选择吧。被选择的那个人留下,未被选择的那个人飞升。”
青衣人性的王姒之目光黯淡,看向瑰流:“但是我不会留下来,我会代替我的神性消失,我也会代替我的人性留下来陪你。”
“现在,选择权交给你。”
话音落下,神道共主,酆都之主,两个人同时来到瑰流面前。
男人沉默许久,抬头直视神道共主,嗓音沙哑:“如果我选择你呢?你不是想重塑神道吗?”
“我成为纯粹人性留下来陪你,她作为神性消失。”
瑰流直勾勾盯住她,轻声道:“我听不懂,我只想知道我想要的王姒之,到底能不能回来?”
神道共主不再说话。
并非是她不愿回答,而是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神性也好,人性也罢,归根结底都是一个人,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纯粹人性的王姒之当然能够回来。但须知,这个结果的前提是纯粹人性的王姒之不愿意原谅。从而让纯粹神性的王姒之来代替她,若是从这个意图来理解瑰流想要的王姒之,则她永远都不可能回来。
瑰流颤抖伸出手,像是要抓住什么,又颓然放下,笑容惨淡:“你知道吗?五百年前的我,将你视为天下最大的祸害,夫妻一场三十年,假意惺惺,根本就没有爱过你。”
“可是五百年后,我,瑰流,从那年灯会遇见你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知道我娘的镯子应该送给谁了。”
瑰流不再说话,嘴唇颤抖,闭上眼睛。
灯会初见,绿带城重逢,白马出青钱,梵柯山上的清净岁月,回家路上漫天大雪中的滚烫火锅。
灯会上打扮美艳的她,家道落败穿着贫寒的她,披狐裘穿青裙赏雪的她,穿金丝绣线王妃服出席群臣大宴的她。
柔怯的她,抽泣的她,羞涩的她,雍容的她。
她的全部样子,他每天都能梦到一万零八百次。
唯独梦不到一剑贯穿自己心脏时,最无情的她。
这个男人已经习惯遗忘痛苦,保留美好幸福的回忆。
而这种人,不会宁为一人而负天下人,不会说出那句“我偏要勉强。”
真正的王姒之,从王龚乔一头撞死在红柱子上那一刻起,便消失不见了。
以自杀的方式,来说出一句最有力的话:“不嫁女儿!”
天底下任何女子,哪怕爱的再深再沦陷,都不可能违背这样一种意愿,即便它是一种不明真相的残忍逼迫。
一入侯门深似海,王龚乔想保护自己的女儿,错了吗?
秦芳害怕自己的儿子包庇罪臣之女,陷入众矢之地,到最后非但没得到又落得一身疤。所以她逼迫王龚乔嫁女,有错吗?
至于被迫离家出走,看似是瑰清的咄咄逼人,但她本应该是无辜的,陈鹭瑶的匕首本该捅向自己的。
所以,造成今天的结果,瑰流不怨恨过任何人。
很久很久之后,这个浑身是血的疲惫男人,睁开眼睛,声音颤抖:“瑰清,咱们回家。”
神色淡漠的神道共主没有丝毫犹豫,径直走向飞升台中心。
纯粹人性的王姒之一下子红了眼眶,强忍哭意道:“既然如此,我飞升,你留下,把神性剥夺出来。”
瑰清剥离出体内的神性,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什么酆都之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青衣王姒之转身的那刻,再也抑制不住泛滥的泪水。
纯粹人性的她,最终还是站到了纯粹神性的身边。然后二人合为一人。
不知为何却杀掉了白衣神性的瑰流,收回了最后一丝神性,万年前的神道共主,没遇到任何阻拦,就这么轻松地启动了飞升台。
这个陌生至极的女子,刹那间头发银白,吞食掉酆都之主的神性,将飞升台彻底打碎,然后步步登天,没有转身,就此离去。
最像人的王姒之最后却不带任何眷恋,远离了人间。
最不像人的瑰清最后留了下来,摒弃了神性,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瑰流双手剧烈颤抖,那只掉水严重的镯子从手中滑落,摔了个粉碎。
瑰清想要蹲下拾捡,却看见男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乖,不要了,咱们回家。”
第一百三十六章 那就开战
下山的路,瑰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只知道眼前始终模糊一片。
他甚至不知道是她一直在身前牵着,避开了很多路上险境。
山脚下,这对兄妹被三教祖师拦下。
最终的结局,所有人都看见了,那名神道共主踩云作阶,步步登天。
至圣先师看向白衣女子,感慨道:“想不到最后竟是你留下来陪他。”
瑰清和这位儒家至圣没有什么好聊的,而是看向身旁的道祖,问道:“之前你说要找他做莲花洞天的春官?”
“当然。”老人抠了抠耳朵,吹一口气,漫不经心道:“知道原因?”
瑰清面无表情道:“春官一职形同虚设,有无皆可。但是莲花洞天情况特殊,无论再怎么坚持,终究有一天会陆沉大地,那么数十万修士该何去何从?但若有一国之君担任春官,就有能力保证他们的安居。毕竟偌大一个王朝,划分出一块相对较好的福地来养这些修士,不过是龙背上割一小块肉的事。”
“你不是主张出世吗?怎么又想和世俗王朝扯上关系?”佛子哑口问道。
道祖冷笑一声,针锋相对:“不然怎么办?你们佛家大讲善心,讲慈悲为怀,要不划分出一块福地给我们?”
佛子低头轻念一声阿弥陀佛,说道:“施主贪欲太重。”
道祖笑呵呵骂了一句,但是没出声音。而夹在二人中间的至圣先师大概是猜出来了,一向最讲礼数的他估计感到了不适,皱起眉头。
瑰清扬了扬下颚,像是在进行一场谈判,说道:“我大靖王朝可以帮你收留那些居无定所的修士,但这前提是,春官不再是虚职,至少在莲花洞天要具有实权,而且三年之内,他必须十二境。”
“他?三年十二境?”老人瞥了眼浑浑噩噩的男人,摇头道:“简直天方夜谭。”
“什么春官,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当。”
男人终于说话了,走到瑰清前面,面朝三位祖师,深深鞠躬致歉。
“对不起。”
至圣先师踏前一步,微微扶住他,笑道:“先不管别人,最基本的,对得起自己。你也不用自责,其实神道重塑本就是定居,只不过是我们这些老的想挣扎一下罢了。”
佛子点头道:“未必是最坏的结果。”
瑰流愣住了,“此话何解?”
至圣先师微笑不语。佛子也闭口不答。
唯有道祖,一副“你来问我,我知道”的表情。
瑰流也就顺水推舟,问道:“敢问道祖,未必是最坏的结果,此言何解?”
“是说神道共主是带着人性飞升的,从这点来看,即便天道重塑,人间也有与之斡旋的余地。相反,如果留下来的是神道共主,飞升的是酆都之主,也就是你妹妹,这恐怕就是最坏的结果了。神道共主可以人神合一,二者皆有。但是酆都之主,本就是生于混沌的酆都,故而无法保留人性,故而对人间更具威胁。”
瑰流深吸一口气,似是胸有怒气,用力抓起瑰清的皓腕,冷声道:“诸位祖师,先一步失陪。”
男人力气极大,瑰清就像只小鸡崽被他拽着走。在一处无人的荒草小径,男人顿住脚步。
“瑰清,我到底是不是你哥哥。”
“是。”她平静道。
“妹妹是不是应该听哥哥的话?”
“是。”她语气温驯。
“我瞳孔灌血,什么也看不清,拼命喊你回来,可你呢?”
望着他的背影,她不言不语。
男人颤抖不止,缓缓转过身,看着自己妹妹的脸庞,狠心一咬牙,猛地抬起手掌。
瑰清没有躲,她早就猜到他会这样做。
他真的狠心下手了,如果秦芳看到这一幕,哪怕将他千刀万剐都难解心头之恨。只听一声清脆,而后,她下意识捂住脸颊,感觉火辣辣的疼。
这是男人从小到大第一次对她动手。
看着她鲜红欲滴的脸颊,男人不知所措,眼泪不知不觉涌了出来,最后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像个丧家犬。
他是真的怕,从小怕到大,怕他身边的亲人会因为他自己而被迫离去。陈璐瑶,他的宫女,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被吴佩弦逼死。
南下一路游历,他拼了命才勉强保住了身边的丫鬟,重毒久病的桃枝,深陷必死之局的轻雪,杀手身份被娘亲揭露的金栀。
因为从小到大见过了太多分别,所以他像个小心翼翼保护玩具的小孩子,即便有时候手段幼稚,有时候手段过激,因为分别于他而言,是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
所以在飞升台上,他咆哮,怒吼,眼睁睁看着自己妹妹愈行愈远,仿佛一个陌生人。那时的他目眦欲裂,感觉心都要炸开了。
差点没能承受住这场生命之痛,他能不生气?
哪怕是把她关个三年五年,也难解他心头之怒。
可刚才,仅仅打了她一个耳光,他的心就开始发软,怎么也抬不起来,坠到疼痛万分。
秦芳从小就教他家和万事兴,当哥哥的,不能欺负妹妹。当男人的,更不能伸手打女人。
所以打完耳光的那一刻,他才那么的不知所措,又想起自己遭遇的委屈和痛苦,再也抑制不住,情绪爆发,嚎啕大哭。
白衣女子在他面前蹲下,双手托起他的脸颊,眼神温柔。
“我不是什么酆都之主,我只是你的妹妹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看他的时的眼神渐渐褪去了冷漠和无情?
瑰流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无情总似有情。
而最有情的那个人,其实最无情。
在王姒之和瑰清之中,瑰流为何选择了后者?
王姒之既也有留下之意,为何不自己选择留下,而是让瑰流去选择?
因为前者是一种宽容,后者是一种逼迫。
她做不到宽容逼死自己亲爹的瑰家,而且她也要让瑰流体会一次啮心噬骨的选择。
一个是最爱的女人,一个是亲妹妹,只有一个能够留下。
就好像她,一个是被逼死亲爹,一个是他最爱的男人,选择一方就注定背叛另一方。
最终他选择了站在家庭,背叛爱情。
顺从他的选择,她也就背叛爱情,站在家庭。
可难道他不爱她吗?难道她也不爱他吗?
为何会有个青衣女子会瞬间眼泪崩溃,泪洒转身,为何会有个男人下山的时候,眼前始终模糊不清。
两个人相互喜欢,是缘分。但是相互喜欢,不意味着一定是天造地设,不代表一定能够在一起。
世上安得双全法?所以才有人立下宏愿,“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自此之后,她是陌生的神道共主。他是世俗王朝的皇帝。
不管是悬殊的身份,还是彻底的放弃,都意味二人已经再无纠葛。
仙船上,一行人都亲眼看见了神道共主煌煌飞升之景,无论结果如何,这一次大奉之行算是结束了。
大奉本土人氏的小女孩也看见了宛如仙女登天的那幕,好奇问向身边脾气最好的莲花冠道人,“看见刚才没有?我怎么看见一个好漂亮好漂亮的姐姐踩着云朵上了天!”
莲花冠道人微笑道:“那是藏在云后的阶梯,青坟山高的很。”
“可是明明还有一段距离嘛。”小女孩伸出手,指着青坟山巅和蔚蓝天空隔开的那一段。
“那是你看不见。有些东西,眼见为虚,心见为实。”
小女孩哦了一声,半信半疑,大概是觉得无聊,便跑开了。
莲花冠道人再也不遮掩愁容,重重叹气。
不是因为神道共主飞升,而是因为自家莲花洞天的春官一职,还没有选定下来。
师父老人家的意思,就是必须要这位大靖太子,方才还传音过来,让自己再多叨叨几遍。
但是这位太子殿下的秉性,他可比师父老人家清楚,只要是这位太子不想做的事,无论怎么谈,都没有斡旋争取的余地。
突然,小女孩大叫一声,向船外某处招手。
莲花冠道人被吓了一大跳,连忙看去,还以为是小丫头出了什么事,结果是那对兄妹回来了。
只是模样有些凄惨。
男人一身血迹,这没什么好说的,要是不带伤回来才是怪哉。
但是女人脸上怎么鲜红一片,就好像是被......打了一巴掌?
瑰清没有登船。
不言而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既然此事已了,这些本应八竿子打不到的人也没有理由聚在一起了。
瑰流登上甲板,把小丫头高高抱起,放在自己身后,然后眼神充满清澈的感激,朝众人抱拳行礼:“蒙受诸位这些日陪伴,此事已了,后会有期。”
青衫剑魁,莲花冠道人,姚眺,南诏公主,回以礼数。
“最多半年,我在大靖王朝等你南诏气运。”
瑰流愣了愣,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回事。
这个表情出卖了他,姚眺眯起眼,冷笑道:“你不会忘了吧?”
瑰流打死也不能承认,只能赖着脸皮嘴硬道:“我怎么可能忘?我是错愕,你竟然不打算待在我身边监督我,就这么相信我?”
姚眺轻声道:“因为你,不是那种食言的人。当然,如果你没能做到,我也不怪你。曾经有个老妇告诉我,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不是说与活人听,而是讲给死人听的。起初不觉深意,现在想想,的确如此。”
姚眺不知道,他一句无心之言,如针刺要穴,瑰流心痛不止。
南诏公主和你姚眺就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给老子好好活着,滚他娘的不能同生,那便共死。
瑰流向后看了一眼,白衣女子微微颔首点头。
“姚眺,等我。”
诛仙剑瞬间出鞘,刹那,剑气满人间。
姚眺愣了愣,眼神炙热,“可行?”
瑰流笑道:“我一个人不行,加上她呢?”
白衣女子瑰清,在摒弃神性之后,亦是人性的巅峰,十二境。而且不同于瑰流是凭靠大隋气运,境界转瞬即逝。她是十二境,就是板上钉钉的十二境。
永霜十六年的春暮时分,大奉京城毫无征兆下了一场鹅毛大雪。
一袭青衣浑身浴血,犹入无人之境,大破十八万禁军,从京城外一直闯进宫城。
最后来到那身崭新龙袍的男人面前。
一袭白衣的女子,帮他守在大殿门口,殿外是漆黑如潮水的几万铁甲。
他没有杀这位大奉叛军的首领,当面开始翻看桌上数量惊人的亡国玉玺。
男人一个一个翻看底座铭文,心里默默祈祷。
终于,他找到了南诏亡国那年新铸的玉玺。
而后他一挥手,所有玉玺都消失不见。
“任何亡国玉玺,都不应该作为炫耀的战功。何况,你只是坐享其成的叛军。”
殿外大雪渐停,血流成河。
青衣男人转身离去,说的最后一句话让这位好大喜功的叛军皇帝感到双腿发软。
那句话是:“我们沙场上见。”
第一百三十七章 步履无声的归程
“他说要开战?”
秦芳瞪大眼眸,一脸错愕,“不是玩笑话?”
一袭白衣的男人沉声道:“如果是玩笑话,他也没有理由留在那里。”
大殿里气氛骤变,这位远道进京的白衣拳仙,察觉出了眼前这个天下最尊贵的女子正在极力压抑着怒意。
秦芳深呼吸一口气,转向其它话题:“南诏公主的病可是好了?”
姚眺只是嗯了一声,倒不是他故意冷眼,即便冠有白衣拳仙之名,但他毕竟是个江湖人士,对于宫廷礼数和客套话之类的一概不通。秦芳的问题要是换作一个老练的朝廷大臣回答,最不济的也能说声“托太子殿下的福”这样之类的话。不过好在秦芳本身也不是那种打小就习从礼数的女子之流,不太注重宫廷中繁缛刻板的礼数,甚至还让皇帝大刀阔斧地整改,所以也被宫人在私底下称为“野皇后”。
而最先想出这个称呼的人,其实是她的骨肉儿子。本来这个称呼是不流于台面的,但是有一次,太子殿下在京城酒楼喝高之后,本来打算去青楼一掷千金,结果刚出酒楼就被特意赶来的大丫鬟桃枝拦住了。想都不用想,这肯定是“奉旨而来”,把太子“捉拿回宫”。咱这位太子,虽然已经喝的烂醉如泥,但对严母的畏惧已经刻在骨子里了,不敢忤逆,也就乖乖被桃枝扶上车了。到这里,本该结束了,太子回宫,其他人继续按照计划去春仙楼,谁知道太子冷不丁胡邹出一句:“今天被野皇后抓走了,咱哥几个改日再玩啊。”
自这以后,“野皇后”就广为流传,但多是以一种玩笑的语气说出。
当然,只能和特别交好的朋友在私底下悄悄说,谁要是敢搬到台面上说,那还是嫌自己活的太长了。
所以这位“野皇后”,根本没有在意姚眺冷淡口吻的回答。
“好不容易进一趟京,不妨住下来多玩几日,好好感受一下京畿一带的风土人情。”
姚眺就算再不懂规矩,也听出来这便是驱客了,当即以江湖武夫抱拳行礼,说道:“后会有期。”
秦芳点点头,让一旁侍候的轻雪送他出宫。
今天的早朝破天荒久了将近半个时辰。皇帝陛下回到寝宫之后,难掩疲惫之色。
都说瑞雪兆丰年,今年开春可没少下雪,尤其是南方,一场大雪接着一场大雪,就这样都没能缓解广陵道和江南道的重大旱情。
屋漏偏逢连夜雨,流州和趴地州一向太平,不知怎的从今年冬季之后就变得鼠患猖獗,当地官府每日报上来的公文都撰有“瘟数”,情况,从最初的几十人已经发展到现在的几百人。历朝历代,再有手段的帝王都难以管控瘟疫传播,动辄一城一州皆死。若说千年以来每个王朝共有的顽瘴痼疾,不是近臣篡位,不是太监涉政,不是朝廷分党,党同伐异,就是这不知何时就会席卷的瘟疫。
据大靖官史记载,第三十二个皇帝就死于鼠患带来的瘟疫。整个京城人口二百余万,“瘟数”竟足足占据十分之七!而那个时候,瘟疫竟然能够传播到天子脚下,可想而知所有的防线都已经溃败。
“所有王朝的顽瘴痼疾。”
瑰启轻念道,脚步沉重踏入寝宫。
一大清早就已经给他如此沉重的打击,倘若秦芳再告诉他,咱们的好儿子,比你这个做老子的还有能耐,自己做主,要与大奉叛军开战。
那么这个心力交瘁的皇帝会不会急火攻心,史官抹泪写个“崩”?
不幸的是,本该出城尚景的秦芳带着滔天怒意,已经候他多时。
他不仅会知晓此事,还会成为一个出气筒。
果不其然,秦芳听见地毯上的沙沙脚步声,瞬间站起身,快步掀帘而出,看见脸色疲惫的瑰启,当即冷笑不止,说道:“你的好儿子,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直接就对大奉王朝宣战了。”
瑰启瞬间眼冒金星,一手捂住心口,“快快快,给朕拿药!”
“滚你娘的!”秦芳不惯着他,上来就是一耳光。
瑰启整个人瞬间愣在原地,心口也不疼了。
秦芳继续指桑骂槐,“你养的那个小杂种,还管你这个死爹想不想念不念?人家直接代表咱们宣战了,如今正在大奉皇室那边筹备战事呢。整这么一出事,那大奉皇帝估计屁股都笑裂开了,不得生怕反悔,让几个美人陪酒好吃好喝伺候着?说不一定孙子都给你抱几个了。我告诉你啊,到时候他给抱回来,我可不养,你也不许养,爱谁养谁养!全摔死才好!”
很难想象,平日里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竟然能说出这般......粗鄙不堪的话。
瑰启扯了扯嘴角,他娘的什么叫杂种儿子,孩她娘,你这是生气起来连自己都狠狠地骂啊。
秦芳指着鼻子在瑰启身边转圈骂。后者像个没有火气的泥菩萨,一动不动。
半个时辰,大概是骂累了,秦芳气喘吁吁,额头浮现细密汗珠。
瑰启拿准时机,赶紧安慰:“孩她娘,消消气,这一桩事接着一桩事,再着急也没用不是吗?咱女儿这才刚回来,你这样大发脾气不也不好,你说是不是?”
秦芳顿住脚步,死死盯住他的眼睛,“你说什么,咱女儿回来了?”
瑰启有些错愕,“你不知道?刚才回来的时候恰好撞见了,她说她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仅知道,而且都已经去看过了。”
“滚!老娘怎么可能知道!”
瑰启缩了缩脖子,小声道:“好像是和姚眺一起回来的,刚才姚眺没和你说?”
“没!”
秦芳没好气道,急冲冲往外。
瑰启连忙将她拦下,小声道:“和我撒气就算了,千万记着别和孩子生气啊。”
“这我当然知道。”秦芳想了想,看向他,又道:“和你也不是撒气。”
瑰启眨了眨眼,“不是撒气?那方才是什么?”
“看你不爽,谁让你昨晚那么不济事。”
瑰启憋的半天吐不出一个字。
沁瑰宫,暮春时分,桃花极美。
一座冷泉环绕的亭子掩映在桃林里,有女子就地取水,素手烹茶。
她双手托腮,看起来心不在焉,清楚的秋水眸子里有些朦胧水雾,像是扯连天海。
那纤细修长的玉指不是她的,却轻轻弹击瓷壶
清脆悦耳的响声拽回了女子的思绪,她猛地抬头。
久久对视,那双妩媚到极致的桃花眸子,水润清澈,她甚至能从中看见,泪流满面的自己。
这一刻,黑衣女子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隔着桌子扑到女人身上,轻声抽泣,不言不语。
瑰清双手抚着她的背,眼神温柔:“我回来了。”
狐媚子仰头看她,红唇轻咬,眼神哀怨,眼角的泪水顺着脸颊滴落,瑰清的衣裙被打湿一片又一片。
“你是来和我告别的对不对?”
看着她哭红的眼眸,像极了一场骤雨过后深红带浅红的可怜桃花,瑰清心里泛起层层怜爱,柔声道:“我特意回来陪你的。”
“那你还走吗?”狐媚子怔怔道。
“家就在这,往哪走?”
瑰清理了理湿透后的裙子,笑道:“眼泪涟涟的,像个闺中怨妇一样。也就是我,允许你在我身上哭成这样。”
“沉死了,还不快点下去。”
狐媚子嗯了一声,擦擦眼泪,从瑰清身上分开来,然后又坐着黏了上去。
瑰清有些无奈,“总要让我先换身衣裳吧?你这么贴着就不难受?”
狐媚子哼唧几声,“再贴一会嘛。”
瑰清没办法,只好顺着她来。
又在亭子里坐了一会儿,狐媚子小声道:“娘亲也很想你,从你离开之后,她总是很不开心。对娘亲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你的诀别,而是我用着你的身躯,用着你的模样和声音,可她真正的女儿,却再也回不来了。其实我也一样,每天都不敢对镜梳妆,就怕抬头看见镜中的自己,是你的模样,明明近在眼前,可如果不照镜子,就再也无法看见你。”
狐媚子说累了,闭上眼睛,双手紧紧缠住瑰清的手臂,仿佛一个疲惫的闺房女子,终于等到心上人归家。
天下最值得庆幸的事是什么?
是无论面对何种绝望,仍抱有一丝侥幸,最后不是绝望浇灌了心中的黑暗,而是侥幸带来的真正的曙光。
就好像,明明知道她作为酆都之主,一定会飞升。明明知道那次来不及的告别是最后的诀别,却仍心存侥幸,希望出现一个“万一”,万一她真的回来了呢?
还记得那个男人说过,真正的幸福一定是弥足珍贵的,想要拥有,必先懂得接受失去。
对于狐媚子来说是这样的,对瑰清来说亦是如此。
她很庆幸,自己最终留在了人间,而没有去往那个冰冷阴暗的酆都。
她很庆幸,还能看见狐媚子哭哭啼啼的撒娇,还能见到爹娘,当然,还有那个笑起来就很欠揍的他。
微微起风,湿透的衣裙便会带有些凉意。
瑰清轻轻摇晃狐媚子的手臂,说道:“别装睡,晚上随便你怎么样。先让我换身衣裳,我还要去见爹娘。”
狐媚子连忙起身,错愕道:“你还没去?”
瑰清似笑非笑,“先和我回屋。”
“干嘛?”狐媚子顿时涨红了脸,小声道:“如果你想非礼我,看在你最先来找我的份上,我勉可以勉为其难的答应。”
瑰清突然想到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比如大半夜,自己被她一口小银牙咬醒。再比如,几乎每天夜里她都会喊冷,然后哼哼唧唧进了不属于她的被窝。
到底是谁非礼谁?
而且就凭她的狐媚心性,非礼别人还是自己被非礼,二者有区别吗?
想到今夜又可能被她黏的睡不好,瑰清神色顿时冰冷,率先转身,大步离开,头也不回,只留下一句:“今晚分床睡。”
狐媚子泫然欲泣。
椒房宫,瑰启双手撑着案台,愁眉苦脸,这会儿心里想的不是忧国忧民的大事,而是自己这个媳妇,会不会趁着还在气头上,对刚刚回来的女儿大发脾气。
这对娘俩,说和气也和气,但要是不和,一个倔强不屈,一个就会气死。
可忽然,他看见秦芳折了回来。
回来的这么快?看见此幕,瑰启心中一块巨石落地,看起来娘俩应该挺和睦的。
秦芳在他身边坐下。
话是这么说,瑰启还是小心翼翼问道:“没对咱女儿发脾气吧?聊了些什么?”
“嗯?”秦芳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反问道:“我是有腾云驾雾的本事,前脚刚走,后脚就能赶回来?还是说你这当爹的,本来就八百年看不见一次女儿,这次还不想见一回?”
瑰启心头一酸,摸着鼻子道:“你现在不去,如果咱女儿一会跑了怎么办?”
“她敢跑!”秦芳勃然大怒,“她要是敢跑,我就......”
她不再说下去,一下子眼眶通红。
瑰启声音颤抖,“继续往下说啊,对女儿,你能说什么狠话?如果她又跑回大奉王朝,你不也只能眼巴巴盼她回来吗?孩她娘,别管我,赶紧去,快去!”
此时此刻,两个天下最尊贵的男女,竟像一对无依无靠的空巢老人。
已经有过太多的差点失去,就连瑰启都变的胆小,害怕。
突然,有一袭白裙女子,出现在大殿外的阳光下。
雪白刺眼,根本看不清模样。
她缓缓迈腿,提裙跨进高高的门槛,终于步入了殿中。
一瞬间,昏暗下来,瑰启和秦芳终于看见了她的模样。
秦芳强忍哭意,笑道:“原来是小狐媚啊。”
瑰启挤出一个笑容,点点头。
“听说瑰清回来了,她没去找你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秦芳双手微微颤抖。
远处的人儿轻声回答:“她走了,说不会再回来。”
那一刻,她的手更加剧烈颤抖,死死抓住身旁男人的胳膊,拽出一道深深的血印。
这个九五之尊的男人,眼睁睁看着父亲落马摔死的时候没有哭。第一次上朝害怕到说不出话,被百官私底下嘲笑的时候没有哭。听见自己的儿子从广陵道回家的时候被山匪绑架的时候没有哭。哪怕明知道自己的女儿,这一去十有八九再也回不来,仍然没有哭。
但此时此刻,他哽咽到几近失声。
临朝二十多年来,总是忙于政务,疏于陪伴儿女。甚至就在刚刚,明明已经撞见了回来的女儿,却因为心底有朝野之事,只是潦草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擦肩而过。
自己女儿都没能留住,还关心苍生百姓?
狗屁的圣名皇帝!
荒淫无度,控御乏术,听信奸侫,暴虐残政,我瑰启还不如一个三十年不理朝政的昏庸君主!
那么这天下于我何加焉?!
白裙女子不知为何,泪流满面,却是笑道:“我说爹娘,听完再哭也不迟啊。”
她继续迈步上前,径直来到台下。
“我说的是酆都之主走了,不会再回来。”
面朝二人,她轻轻跪下,拜之再叩,双手交叠,贴在地上。
“女儿瑰清,见过父王和母后。自此之后,不再离去。”
“女儿瑰清,二十年前诸多错事,不求原谅,只求赎还。”
“女儿瑰清,回来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无为有处有还无
大靖王朝永霜十六年,也就是大奉王朝的元佑八年,此时已值盛夏,远游千里的兄妹两人,一个留在了大奉王朝,一个则终于归家。
在自家妹妹离开的这月余时间里,瑰流仍一路北行,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是为修行。
一路上并不孤单,因为男人身前身后总是有个活泼的小丫头跑来跑去,一会儿追追蝴蝶,一会不知从哪抓到个小青蛙,跑累了就拽着男人的长袍耍无赖,结果也总是能够顺遂她的心愿,即便男人其实一点也不累,也会选个阴凉的地方暂作休息。
这段路,看似是无聊的消磨光阴,却必不可缺。放浪形骸于山水,暂时忘却诸多烦恼,疗神养心,治愈神伤,至少寄情这片山水,他不会经常想起她,不会再像先前那样万分痛苦。
大奉本土人氏的小丫头,本应该和瑰清一同回家,临走前得知男人并不打算一起回去,当时就赖着不走了,本来还有商量的余地,毕竟是个小孩子,大不了花些心思多哄一哄,但是瑰清反而热锅浇油,说了句;“你不想回去,我偏偏不想带你。”
结果可想而知,小丫头坐实了心中的想法,无论如何也不回去,宁愿跟着男人风尘仆仆,居无定所。
当哥哥的,瑰流能不知道妹妹的那些小心思?其实她对这个小丫头虽说谈不上喜欢,但也绝对不至于到了心烦的地步,之所以那样不近人情,不过是想要她在意的哥哥有个陪伴而已。
所以瑰流劝了几次之后,也就任由小丫头跟着自己了。
暮色时分,燃透的火烧云逐渐散去,天边只余留淡紫色的余晖。
结束了一天的脚程,一大一小两个人站在山谷上,远远眺望,已经能够看到一座规模不算大的城池,按照大奉正统皇室的说法,这座城池和再北上的两座城池是南北分界线,也是风水术士口中的阴阳谶纬线。
过了这三座城,便是一马平川的战场,再往北,便是苟延残喘的大奉皇室的退居之地。
离开大奉叛军辖境的希望就在眼前,只是这三座雷池重地,连一只飞过的鸟都会被射杀,想要从此中安然无恙地脱身,简直难如登天。
身穿青衣的小丫头,方才跑的太欢的缘故,所以微微发汗,脸颊通红。
瑰流一身麻布粗袍,沾满灰尘,脸上覆着一张栩栩如生的丑陋面皮,这身行头放在人群里,估计都会被划为难民一类。
不过他自己虽苦,却不曾亏待小丫头。身后背着的那身行囊里,除了藏有诛仙剑,还有一套雪白袍服,其它全是小丫头的干净衣服。
这么来看,倒就有点像是一个年轻的父亲,领着个小女儿躲避战乱了。
“累不累?”瑰流笑着问道。
“有一点。”小丫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小流,我饿了。”
“小流”,是她对眼前这个男人的称呼。大奉官话中的“流”字,发音很像地方乡音中的“五”,“小五”又是大奉家家户户都知晓的特别称呼,一般用于主人称呼仆人,加上二人之前玩猜拳的时候,瑰流输给了小丫头,愿赌服输,以后得管她叫公主殿下,所以“小流”这个称呼可谓再合适不过。
瑰流一点脾气没有,笑道:“那公主殿下想吃什么?”
小丫头撑着腮帮子想了会儿,说道:“想吃鱼。”
瑰流的眼神很自然地瞄向山谷里的潺潺小溪。
“算了,再吃顿干粮吧。”小丫头似乎想起了过去,自言自语道:“以前连干粮都吃不起,饿了就找野菜,没有野菜就啃树皮,现在至少天天能够吃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瑰流愕然,忽然想起了百年前国子监那场万人围观的儒释之辨。
一生唯信佛法的僧侣率先发难:“解了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
这句话意思是说,遁入空门之后,才知道人生种种,不过一场虚无。
贫苦交加也好,荣华富贵也好,不过如水中月般虚幻,一碰就碎。
国子监那位集儒学之大成的老祭酒这样应道:“汝之所为,有所为而为,吾之所为,无所为而为。”
这句话便有些晦涩难解,能够即刻就听懂其中要义的听众寥寥无几。
瑰流也是请教了国师,才懂了老祭酒这句话的意思。
“儒家追求现世功利,不是以本心的目的去做。相反,之所以去追求现世功利,追求现世的幸福,是因为这件事本就应该去做,它自己便是自己的目的。”
所以老祭酒也就是在说:“你佛家告诉众生要苦修,方能极乐,世俗欲乐是恶果,好衣、三餐。多眠等是世间贪欲,必须持戒寡欲,离此绝非佛法。你本心向佛,这便是你本心之欲,便是有所为而为,难道这就不算是你们口中的贪欲?”
看似无懈可击,僧侣却这样回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假的当作真的时候,真的则是假的,如果所有人把“没有”的事物相信了,那么“真有”的事物就被当成不该有的事情了。
对此句,老祭酒不再针锋相对,转问别处。
而这场被写进诸多法门的儒释之辨,最终是那位老祭酒吵赢了。
但是瑰流至今记得国师的说法,这场儒释之辩其实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老祭酒赢在了台面上,僧侣赢在了台下。老祭酒的学问尚未跋扈通天,那位不知从何处来的僧侣也没有真正大彻大悟,所以都不能真正代表两家之学,故而这场辩论只是两个人的学问胜败。
瑰流之所以会想起这么一桩百年前的辩论,是因为刚才小丫头的自言自语。
一个人,受尽苦难,是应该主动作为,努力追求现世的幸福,还是应该隐忍苦修,等幸福来敲门?
儒家说,受够了吃野菜啃树根的生活,那就努力,争取吃上大鱼大肉。
佛家说,你不能吃鱼,这是贪欲!你要苦修,持戒行功,最后你自然会吃到极乐世界的“大鱼”。
一个注重现世的幸福,一个注重来世的幸福,到底孰错孰对?
瑰流既不笃信佛法,又不是儒家门内子弟,所以不好妄下结论。但是以一个正常人的脑子来思考问题,地上有钱不捡?白送上门的姑娘不要?明明鲜嫩的鱼肉就摆在眼前,你非要啃那皱巴巴的干粮?
瑰流蹲在小丫头面前,少见地极为认真:“你可是公主殿下,大鱼大肉不吃,非抱着个干粮不撒手?”
小丫头撇撇嘴,说道:“公主难道不应该是吃惯了山珍海味,想吃些不一样的吗?”
瑰流哑然失笑,想想自己妹妹自小在皇宫长大,不像自己这个当哥哥的还远游过几次,受过几回苦。可就是那样生活优越的公主,也没有说皇宫饭菜吃腻味了,要啃块干粮尝尝鲜啊。
何况,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哪里享受过一天好日子,这才刚刚吃饱几天饭呐,就暗暗告诫自己要满足,不能贪得无厌。
这样的孩子,就应该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生在贫困家,这样的懂事只会让人感到心痛。
瑰流抱住她,轻声道:“以后,或许你真的会吃腻那些山珍海味,那个时候你想吃干粮,就会有一样的感受。你就会想,明明已经吃上了山珍海味,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为什么一定要去啃干粮呢?那个时候,就算你想啃树皮,想吃野菜,我都会给你找来。那么现在,你明明就是想吃鱼,就不要摆出一副明白事理的样子。你还小,不是佛陀,不是夫子,所以不需要持戒、克己。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哪里需要去管那么多?”
瑰流站起身,看着她,“我这些话听懂了没有?”
小丫头似懂非懂,嗯了一声,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其实我就是怕你来回爬山谷摔死了,毕竟一顿鱼肉和顿顿干粮比起来,我还是会选择顿顿干粮的。”
瑰流顿时脸黑下去,额头皱起一条又一条黑线,再加上那张丑陋的易容面皮,换谁被这张脸逼视,都会感到害怕。
小丫头挤出一个笑容,手无足措道;“那啥,我开玩笑的......你武功盖世,摔死啥的太不现实了吧,你说对不?”
男人不说话,席地而坐,从行囊中翻出一块皱巴巴的干粮,狼吞虎咽起来。
小丫头不敢上前,不敢说话,只能眼巴巴看着他吃的喷香,然后咽咽唾沫。
这下不仅没有鱼吃,就连干粮都没有了。
男人吃饱之后,拿出酒葫芦,仰头灌了口水,然后就盘腿而坐,闭目养神,继续玩着他手上的那半截柳叶。
赶了一天路,又饿又困的小姑娘,躺在一块巨石上,呆呆望着渐渐昏暗的天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她是被饿醒的。
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星空璀璨,银河流转,月色下的山谷像是镀上了一层亮银。
她没有力气地坐起身,左顾右盼,发现男人竟然不见了。
想起之前男人那极为生气的表情,她就知道一定是男人把自己抛弃了。
于是,山谷上无处可依的小丫头,哇的一声就大哭起来。
声音从山巅响彻山谷。
突然,山谷下回荡一声又一声男人的故意轻咳。
小丫头连忙屏住呼吸,趴着身体伸出脑袋向下望去。
月色下,山谷中潺潺流淌的小溪像是一条发光的细带。男人俯身弯腰,淌水抓鱼,搅碎了雪白的月亮和璀璨的星辰。
小丫头不知道,就连她的清澈眼眸,都充满了美丽的星河。
遇见他,是她极好的开始。
遇见她,是她最好的救赎。
第一百三十九章 皇览揆余
沂城,作为大奉京城失守后的战时陪都,已然成为了权臣和天子的脚下重地。以此往南,游云八州,二十四座城池,便是大奉正统皇室最后握在手中的江山。
危难之中见真性情,昔日的朝廷万官,竟足足有十之七八叛国投敌。剩下的十之三四,宁死不降和宁死不退者又占了十分之二三,故而现在沂城的朝廷官员不足千人。那位大奉皇帝曾在朝会上言:“叛国的叛国,捐躯的捐躯,战死的战死,现在满朝文武,朕一眼望去,能看见两种人,一是懦弱不举者,二是忠义不渝者。前者是因为害怕在史书上臭了名声,后者是出于真正的家国大义,二者有异呼?反正你们最后都会变成忠烈之士。而朕,最终会成为那饱受后人诟病的亡国皇帝!”
很显然,大奉皇帝已经听天命尽人事,不愿在历史上留下屈辱的骂名,不愿给弥留之际的大奉抹上污点,至于自己是被那位叛军首领囚禁还是当场被叛军刺死,他根本不在乎。
漏断人静,灯火如昼的皇帝寝宫,走出一位双鬓微霜的中年人。
自从诸多权柄滔天的朝廷大臣纷纷倒戈投敌之后,这位此前名声不显的周家主便成为了当今大奉正统皇室的第一大权臣。前线战况,无论大小,都要由这位周家主先过目一遍,然后再呈递给皇帝审阅。皇帝在朝会结束之后,也经常单独留下周家主处理政事,一留便是一天,一天便至深夜,故而这位周家主此刻才走出皇帝寝宫,其实是刚帮皇帝处理完政事和前线军务。
疲惫一天至深夜,家主周顼心力交瘁,眼前发黑,跟在提灯的宫女后面,勉强能够看清眼前的大概。
或许是太疲惫的缘故,,他没有发现引路的宫女换人了,此前深夜出宫一直是皇帝陛下的宫女引路,可这次却是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这座沂城,已经不存在真正的皇宫,故而周家临时府邸离皇帝十分贴近。没过多久,提灯女子停下脚步,周顼不用抬头看牌匾就知道,已经到府上了。
接下来,照理来说这位引路的宫女就应该返回去了,但是在周顼的诧异目光下,她俯身将大提灯放在一旁地上,然后提裙走上台阶,直接推开朱红大门,自然而然地走了进去。
周顼连忙跟在她身后,这时才发现,方才给自己提灯引路的哪里是皇帝陛下的丫鬟,分明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四四方方的天井,澄澈月光照进,地上如积水空明。
少女站在月色下,不再往前走,背对周顼,不言不语。
那一刻,这位疲惫如睡的周家主恍然惊醒,连忙上前几步,小心翼翼道:“睿睿?”
少女终于不情愿地转身,气嘟嘟道:“才认出来,太晚啦!”
周顼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想了又想,把肚子里的话拣了拣,又咽了咽,于是最后能说出口的便只剩下一句:“干嘛给爹这么个惊喜?”
“惊喜?”少女故意把音调拉的长长的,笑眯起狐魅的眼睛,故作小声道:“爹爹不小心说错了吧?”
周顼一脸真诚,连忙摇头否定,“哪有。”
少女点点头,一副“知父莫若女”的表情,一根青葱手指抵了抵自己的脸颊,人畜无害道:“你个小丫头片子,大晚上不睡觉瞎闹什么?还敢偷偷大半夜出门,知不知道现在外面到处都是坏人!看我不狠狠说你一顿!唉,算了,还是别这样说了,好歹亲闺女也是担心你,这样说非但不领情,反倒让闺女伤心了。真是个不省心的小祖宗啊!这回就顺着她,哄一哄,下次可得让府上的人给她看住了。”
少女最后一句点睛之笔是:“用你提灯笼照路?你爹够忙了,少给你爹添乱!”
果真是“知父莫若女”,所有心思都被看透。周顼叹了口气,算是大大方方的承认,“大晚上乱出去,多不安全,爹会不满是因为爹担心你啊。你既然全都知道,就也应该能明白爹的辛苦。”
“所以爹爹果真是在怪睿睿吗?”
少女蓦然眼眶通红,声音发颤:“我们还能坚持多久?半年,还是三个月?也许说不好就在明天呢?女儿和娘亲愿意一直陪着爹爹,所以才来到这里。可是爹爹您呢?这一辈子心中都只有处理不完的政务,而你一口一个叫着的睿睿,其实根本没被你放在心上,对吧?”
“大奉的最后一刻,我们的最后一刻,爹爹的最后一刻,也是睿睿的最后一刻。在这最后一刻,爹爹都不能陪陪家人吗?女儿今年十六岁,可爹爹又何曾陪过女儿一天?女儿喜欢读什么书,喜欢吃什么饭菜,喜欢什么样式的簪子和璎珞,爹爹可知道这其中一件?”
少女的脸颊泛着闪闪的泪光。
月如地上霜。
她近乎薄情地看了他一眼,轻轻后退挪步,平静道:“时间不早了,爹爹明天还要忙碌,那便早点睡。”
她转身离开,仿佛踩在了雪上,走过的路留下不深不浅的脚印。
周顼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嘴唇颤抖,几度欲言又止。
他缓缓蹲下身,伸出手指抚摸地面,然后放入嘴中,露出极大悲苦神色。
原来是一股苦咸在口腔化开。
原来不是月色如霜,是盐霜如月。
自瑰清悄无声息归家之后,皇宫便新设了两条规矩,一是宵禁时间提前一个时辰,二是夜间不再有禁军和武人巡视。
显然这两条规矩自相矛盾,既然要加强皇宫夜间的治安,延长宵禁时间,不是应该增设巡视的力度吗?反之,如果皇宫不再用巡视,又为何要延长宵禁时间?
当然,所有的宫中贵人即便绞尽脑汁,都不会把此事和公主殿下联想到一起,除非他们知道,这位冰山美人的公主便是万年前能与神道分庭抗礼的酆都之主。
而之所以要立这两条规矩,有两点原因。
一是坐镇皇宫的圣人再度更变,起初是八境巅峰的秦芳,她修为散失之后就由国师坐镇,如今瑰清归家,大靖王朝横空出现一个“十二境”,可谓真正无敌于人间的存在,所以她自然接替过“坐镇圣人”一职。
也正因如此,她能清晰地感知到皇宫的一切,何处何地,掌观山河,一看便知,故而不再需要禁军和武人的巡视。
至于这些禁军和武人,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已经被悄悄藏匿起来,另有他用。
这也是第二个点原因。
瑰清归家的当天晚上,秦芳、国师、莲花冠道人,这三位棋力至高之人密谋在一起,商议并决定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
“修建一座酆都京。”
按照这三人的推演,神道共主登天之后,想要重塑神道,至少需要百年时间。
人间万年才拔出的高度,比起百年光阴唾手可得的神道,就好像是蝼蚁和巨人的差别。
故而百年之后,人间如何保全自己?
修建一座酆都京,让整座京城变成一座“小酆都”,再由纯粹人性的酆都之主来坐镇,这便是办法。
秦芳思量许久之后,找到瑰清谈论此事的时候,后者想都没有想,给出的回答便是:“女儿正有此意,如果今天娘亲不和女儿讲,日后女儿也会主动与娘亲说。”
所以四人皆有此想法之后,酆都京便开始悄悄修建,且不是城中修城,不是城外修城,而是一次更震撼的,更无法想象的浩大工事。
整座京城的地底,全会被凿空,然后大兴土木。新建的酆都京,无论形制,规模,都会和地上的京城一模一样。
这项为了对抗神道的百年大计,想要付诸实践可谓难如登天。即便把开工动土之后可能遇见的诸多问题通通省略,还存在两个最致命的问题。比如劳民的人数明显不足,再比如加重财政负担。
细说前者,光靠禁军和武夫显然不可能完成一座地下之京的修建,必须要征召民夫,这一举动无疑会招来民间的怨言。而且即便征来了数百万的民夫,就怕“天机泄露”,被神道共主知晓,所以这些民夫,也许最后的下场便是被“杀之”。届时天下民怨,覆舟四起,大靖王朝极有可能还没坚持到“天劫”,就遭遇到颠覆江山的“人劫”。
再细谈后者,大靖王朝一直以“休养生息”为基本国策,吏政清明,收税较低,故而一向国库财政不多,至少不是金山银山,倚叠如山。大靖王朝现今的财力,完全承担不起这一项犹如无底洞的巨大工事。退一步讲,即便能承担起,巨大的财政花销是不可能藏匿得住的。“天下各地每年都纳税,银两一车一车往国库里堆,怎么年年统计下来反倒少了?”这是建立在能够承担起财政花销的基础上,户部极有可能在朝廷上,在文武百官面前,讲于皇帝听的质问话语。
归根结底,想要以一国之力,与煌煌如大日的神道对抗,未免还是太难了。
但如果一国不行,那么两国呢?
这句话是瑰流问出口的,这也是瑰流留在大奉王朝不归家的原因。
他早就听瑰清说过想修建一座酆都京。
而这个男人的想法很简单,帮大奉皇室打退叛军,然后再覆灭大奉皇室,最后扶持真正的大奉正统皇帝。
且他心里已经有了初步的人选。
大奉正统,帝师之孙,张祜。
第一百四十章 传道与护道
当娘的,秦芳能不知道自家儿子的心思?她之所以勃然大怒,不是因为那句“我们沙场见”,而是因为这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男人明明知道有人在心心念念,日夜牵挂,却甚至不愿意抽出一点时间写封家书寄回来。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真的没时间写家书,那么让人给家里捎句话总可以吧?
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留在了大奉王朝。
这样做事,秦芳生气不奇怪,不生气才奇怪。
瑰清归家的那天夜里,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两个人破天荒饶有兴致,趁着月色悄悄出宫散步。一路上,二人回忆从前,细数瑰清瑰流这对冤家兄妹小时候的趣事。其中有一件事,秦芳已经忘记,经瑰启一提,她就回想起来了,并且当即心里就窝起了火。
是一年冬天,秦芳从宫外领回来一个全身破烂的小姑娘,也就是桃枝,进宫的那年,她六岁,懵懵懂懂,而瑰流已经十岁,虽然仍然只是个小孩子,但也已经褪去了些稚气,渐渐开始懂事。在这年年末,小姑娘桃枝便已经成了十岁小瑰流的贴身丫鬟。那时的两人还只是小孩子,自然没有主仆尊卑之分,无非是瑰流跑到哪,她跟到哪,他若是吃什么,玩什么,她便也要尝一尝,试一试。有一次,小桃枝为了愚弄小瑰流,便把小瑰流练好的字给藏了起来,结果就是小瑰流没能按时交差,被秦芳又罚抄了好几遍。
因为小时候的兄妹关系并不和睦,所以小瑰流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遭遇的这场“无妄之灾”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妹妹,于是二人就起了争执,差点就要大打出手,幸而被瑰启发现阻拦。
这场争执过后的第二天,那时已是美人胚子的小瑰清就做了件有违情亲伦理的大事。
便是在哥哥每日中午都会用的食盒投毒。
第二天中午,盛有菜肴的食盒被宫女端上来,小瑰流真的吃了,而且不止他,连带着他的小丫鬟桃枝也吃了,结果就是这对主仆差点丧了命。
对于此事,瑰启和秦芳都极其震怒,尤其是那时秦芳刚刚从魔道巨擘变成一国之母,仍有暴戾野性的一面,所以她直接杀了这个端送食盒的宫女,并且逼着瑰启下诏诛其九族。
而被处死的不仅仅只有这个毫不知情的宫女,还有太子东宫的所有丫鬟以及御膳房的所有庖丁。
“宁滥毋缺,既然暂且找不到凶手,那便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掉好了。”
这是秦芳当年对瑰启亲口说的话,这也便是当年暴戾恣睢的秦芳。
但是除了老天爷,谁能想到真正的凶手竟然是一个小女孩?
但哪怕是老天爷都绝对想不到,第一次谋杀未遂,这个小女孩竟然第二次下毒。
但是小瑰清这次运气很不好,直接被藏匿身形的秦芳抓了个正着。
那一瞬间,秦芳有了股冲动,想要掐死眼前这个可怕的孩子。
最终,小瑰清被罚在稷土坛前跪了一天一夜。又被关禁在藏经阁抄书百卷,关了整整一年,直到瑰流终于祛除深毒,能够下榻行走。
按理说,这么件不堪回首的惨事,秦芳本应记之入骨才对,可如果不是瑰启提起,她真的就已经将此事忘记了。
为何?
因为当年,此事发生之后,秦芳始终迈不过去那个坎,从那之后对女儿愈发冷漠,甚至一度想要撇清母女亲情。
即便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疏远,她无法抗拒。
于是,她做了个决定,用道家法门将自己那段记忆牢牢沉在心底。
瑰清归家的那天,叩首时言道:“女儿瑰清,二十年前诸多错事,不求原谅,只求赎还。”
那日的她不仅褪去了神性的枷锁,更褪去了以前的枷锁,是一个“崭新”的女儿。
这是秦芳最想看到的,所以那天夜里瑰启才特意揭开此事,唤起秦芳的记忆,其实也就相当于再让秦芳经历一次。
这次秦芳仍然很生气,心里窝着一团火。但和二十年前不一样,这一次,她是对瑰流的生气。
有的人即便出生起就罹难,被漆黑枷锁牢牢限制,却仍然心如花木,向阳而生。
否则“酆都之主,生而自知”的瑰清为何不直接飞升,为何要在这个家庭糟心二十多年?
有的人即便出生起就可以恣意自由奔跑,却愈发偏离给予他无限溺爱的家庭。
否则瑰流为何连一封家书都不愿写,为何连一句话都不愿意捎回来。
秦芳越喜欢现在的瑰清,就越烦现在的瑰流。
莲花洞天,百万荷花扯连天地。在那座洞主府邸里,莲花冠道人煮茶待客,客人是一名素裙裹身的清冷女子。
莲花冠道人的煮茶技术是极好的,否则也不能作为茶童侍奉在道祖身边百年时间。见炉火纯青,他起身收茶,最后将其倒入茶壶中,恭恭敬敬给女子倒上一杯。
能让一个八境大修士,莲花洞天之主,道祖弟子费尽全身力气来讨好的人,放眼整个人间,一双手都能数过来。这会儿,候在莲花冠道人身后的新任祝官惊疑不定,此女子到底是何方神圣,莫不是某个仙家门派八境巅峰的老祖?只是这容貌未免也太惊艳了些,定是有玄妙法门,能够返老还童,驻容有方。
女子轻饮一口茶,红唇轻启,清冷道:“道家八座洞天,我昨日已全部走完。目前来看,你这莲花洞天最为惨淡。当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至少比起陆沉大地的那天,现在还是很好的。”
一上来就被戳中痛处,莲花冠道人扯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所以让太子殿下担任春官一事迫在眉睫。”
瑰清反问道:“所以你今天请我来,是觉得我能劝动他?”
莲花冠道人苦涩着脸,小心翼翼道:“公主殿下可是非不能,实不愿?”
瑰清身体后仰,作出谈判之姿,气势咄咄逼人,道:“上次你和你师父的诚意显然不够。”
“春官一职想要有实权有何难?就是太子殿下想要揽大权于一身,架空我这个洞天之主,我也绝对一声不吭。”
莲花冠道人忽然声音小了很多:“但是三年十二境,贫道非不愿,实不能,人族崛起万余年,资质惊天和根骨惊奇者无数,却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达到三年十二境的地步。如果公主殿下愿意松口,三年九境,贫虽不能保证,却愿意把一切都倾给太子殿下。”
瑰清冷笑道:“三年才九境,当王八爬爬?”
莲花冠道人叹气一声,自认理亏,和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女人谈破境速度,简直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即便境界可以先搁置不谈,你们莲花洞天给出的诚意还是不够多。”
莲花冠道人深知她既然说出了这句话,便代表即便这个要求做不到,也还有谈的余地。
“公主殿下想要什么?”
瑰清眯起眼,望向府邸外那座巍峨的白玉京,说道:“这座天下白玉京,全部空出来,作为他的修道之所,方圆百里设下禁制,不允许任何人接近。此外,送二十万修士到大靖王朝京城,修筑工事。”
莲花冠道人微微皱眉,“敢问公主殿下,借出的这二十万修士,是不是有去无回?”
瑰清平静道:“两种选择,一是我送他们到酆都,二是你师父费些心神,送他们转世投胎。”
莲花冠道人始终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他身后的祝官却坐不住了,俨然有些火气。开玩笑呢?偌大一座道家仙人居住的白玉京全部空出来?还要二十万修士做个什么有去无回的狗屁差事?你以为这是你家地盘,想怎样就怎样?别欺人太甚了!便至圣先师和佛祖来了也不敢这样大放阙词,你算个什么东西,地位难道还能比他们更高?
他在心里吐了这么一连串的话,顿时感觉好多了,准备继续当个没有半点火气泥菩萨。
瑰清低头玩弄秀发。
莲花冠道人当即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后知后觉,怒瞪眼年轻祝官,大骂道:“滚出去,滚得远远的!”
新任祝官强忍心中怒意和委屈,恭敬作揖:“遵命。”
亲眼看他退出府邸,莲花冠道人一颗空悬的心才终于落地。
刚才他真怕这位酆都之主一下子就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玩意弄死。
瑰清也重新抬起头,正视他,“你的祝官不同意,那么你呢?”
莲花冠道人深知这极有可能是唯一的机会,如果不当场给出答案,以后就没得谈了,所以没办法了,只能学那世俗王朝的将领,来一次“先斩后奏”。
莲花冠道人硬着头皮道:“好,我答应。”
“确定?”
瑰清却不像是再问他。
莲花冠道人恍然大悟,原来是两位天人对话,而自己自始至终都是无关紧要的小卒。
毫无征兆,这一袭白衣女子消失不见。
然后一个清瘦的老人出现在莲花冠道人身边。
莲花冠道人恭敬行礼,然后小心翼翼问道:“师父,可是谈妥了?”
“嗯,差不多,接下来就靠你自己了。”
“靠我?”莲花冠道人疑惑不解。
“即刻前去大奉王朝,领他入道。从今日起,你便是他的传道人和护道人。”
道祖顿了顿,又说道:“当然,做好分内之事即可,不必参与进王朝战争中。不要觉得为师是在给你添麻烦,你与那太子大道相契,甚至远高于你与那世俗王朝的剑修,跻身九境的契机,或许你就可以在他身上找到。”
莲花冠道人神色肃穆,双手作揖行礼,沉声道:“弟子谨记。”
第一百四十一章 南诏遗民
秦芳看着眼前的“瑰流”,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国师还真是给本宫个好大的惊喜。”
一双紫金眼眸的小稚童围着白发的“瑰流”走了一圈,笑道:“对于肉身炼化傀儡这种书法,我委实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幸好有公主殿下的帮助,这才能早早完工。”
“我记得这具身体里,应该还有十二柄词牌飞剑。”
秦芳伸出手抚摸这幅傀儡的胸膛,很快手指就被划破了一个小口子。
“这诛仙剑残留的剑气仍然剔除不掉?”
“能剔除,只是很费精力,也没有这个必要。公主殿下已经将整个躯体用煞气淬炼过一遍,除非遇见八境那种杀力高出天外的剑修,否则几乎不会损坏。”
“至于皇后娘娘方才说的十二柄词牌飞剑,这幅身体已经炼化完上阙的六柄,下阙六柄受限于资质,暂时无法炼化。”
秦芳忽然想到一些以前的事,比如三十年前仙家修士年轻一代的天下十人,那位“执牛耳者”的剑修,便是养剑于肉身剑鼎。而那肉身剑鼎,也就是他身边的那名女侍。
肉体充当剑鼎,养剑于血肉当中,和“双修”一样被视为歪门邪道,为此,仙家先后掀起三次“整风运动”,而那位执牛耳者的剑修便死于最近百年来的整风运动。传闻他临死前拼尽全力用出的最后一剑,直接榨干了女侍全部的生命气机,而那一剑也极其风光,已然触及了九境的门槛,杀人无数,从而间接导致了一个门派的凋敝衰亡。
秦芳沉声道:“活人剑鼎,惨无人道,毫无疑问是冒天下之大不韪,那么这傀儡剑鼎呢?与之有何异处?”
小稚童微笑道:“恰恰和活体剑鼎相反,这傀儡剑鼎需要别人的血肉滋养,以此来炼化词牌飞剑。”
“茹毛饮血。”秦芳微微皱眉。
小稚童眯起眼睛,“恰恰适合沙场。”
秦芳又绕着这幅白发“瑰流”走了几圈,忽然发现在其后背上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凹陷,就好像是......被人揍了一拳?
“这一拳是姚眺出拳十分气力打的,显然不疼不痒,倒是他姚眺,挨上一拳,整个人倒退数十丈方才卸除劲力。”
秦芳惊讶道:“也就是说,这傀儡相当于七境中后期的武人?”
小稚童点点头,“非但如此,十二柄词牌飞剑,一柄对应一个境界,如果将上阙全部炼化,那便是更上一层楼的高度。也就是说,眼前这幅傀儡,是七品武人,亦是七境剑修。不但体魄无比坚硬,而且杀力极高。”
秦芳仔细端详傀儡的面庞,想起了千里之外的那个男人,柔声道:“此事极好,国师辛苦了。”
小稚童摇摇头,说道:“能将此事做成,公主殿下出了七成力气,我不过是打打下手,尤其是淬炼体魄和铸造剑鼎一事,极耗费心力,即便是公主殿下,想必也累的不轻。皇后娘娘今日若去沁瑰宫,还是稍晚些为好。”
秦芳嗯了一声,望着白发傀儡的脸庞,怔怔出神。
小稚童轻声道:“酆都京还需督造,此外有些事情需要商议,皇后娘娘稍晚记得来,我先走一步了。”
他离开之后,秦芳蓦然眼眶通红。
一个人到底要遭遇多大的苦难,才会一夜之间白了头。
一个人到底要走多少路,才能把心仪的女子领回家。
之前说,秦芳有多么喜欢现在的瑰清,就有多么厌烦现在的瑰流。可实际上,他有多么厌烦现在的瑰流,就有多爱现在的瑰流。
一切对他的不满,一切对他的厌烦,一切对他的负面情绪,全部都是从浓浓爱意滋养而生的。
所以爱一个人,便要生他的气。
这也是为什么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甚至比爱而不得还要可悲,因为如果只有爱的底色裸露着,却没有任何的浮华何粉饰,爱还不如不爱。
所以永远不要担心你是否太爱发脾气,因为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一定愿意冷静地将这些浮华和粉饰全部擦掉,然后便会看见,那隐藏在激烈言辞和语气下的浓浓爱意。
爱情,亲情,都是如此。
就像瑰流真的很害怕秦芳会发脾气,但是每次都会静静听着,从不会抱怨自己娘亲的脾气不好。
就像秦芳明明知道自己的脾气很不好,却仍然肆无忌惮。
爱的黏合,便是如此。
她此刻思念的那个远在大奉王朝的男人,已经想好了摆脱叛军辖境的办法。
重点人物是一个叫做许温的城门校尉,在这边陲地带的三座军事重镇的地位极高,属于那种有头有脸响当当的大人物。他一方面为大奉叛军做事,一方面又悄悄勾结大奉皇室,两面受益,赚的盆满钵满。
他最大的生意,便是偷偷运人,不少朝廷大臣的妻女全是由他的军队悄悄运出城去。当然,这种铤而走险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败露,所以费用极高,按照人头算,一个人头要二百两银子。
入城的当天上午,瑰流便顺利地联系到了这位名叫许温的城门校尉,付过五百两银子,行程马上就被安排好了。明日夜里子时换衣出城,去往下一座军镇,为保安全,中途还需转车五次,抵达下一座军镇之以后,仍是要等到子时出城。以此方法,想要悄悄穿过三座戒备森严的军事重镇,需要差不多三天三夜的时间。
既然行程已经安排妥当,瑰流和小丫头便也就找个客栈住下了。二人动筷吃面的功夫,忽然房门被敲响,小丫头有些害怕,直接藏到了屏风后面。
“何人?”瑰流提起藏着名剑“西天”的行囊。
门外传来一道只有久经沙场才会有的粗粝声音,“许大哥。”
人生地不熟,何来的许大哥,自然是那位官高权重的城门校尉。只是,不是都已经定好行程了吗?他为何要找上门来?况且他是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的?
瑰流犹豫一下,松了锁,推开了门。
许温一下子窜进房间,用眼神示意瑰流把门锁好。
“许大哥有事?”瑰流压低声音道。
许温环顾四周,没有找到他想要的那个身影,沉声问道:“我记要和你出城的,还有一个小丫头吧?她人呢?”
瑰流微微皱眉,“一个小孩子,找她有事吗?”
气氛骤然不对。
许温暴怒出声:“你他娘的听不懂人话?老子问你,她在那?!”
毫无征兆的咆哮,把屏风后的小丫头吓了一大跳,也因此发出细碎的声响。
许温瞬间捕捉到这一风吹草动,怒气冲冲,大步走向屏风。
突然寒光四起,一柄剑横在他身前,将他逼停。
瑰流拔出藏鞘多日的“西天”,脸色阴沉,低声缓缓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许温面无表情,“去年冬天,皇帝陛下的三儿子率军攻城的时候被一个守城农兵给射死了。这农兵有个小女儿,至今踪迹不明。皇帝陛下昭告天下,谁能提着她的脑袋去京城觐见,赏黄金千两,封世袭爵。”
“她不是。”瑰流坚决道。
许温眯起眼睛,“和画像九分形似,一分神似,当真不是?”
“既然你如此确定不是,让我看一眼又何妨?”
许温缓缓握住佩刀,慢吞吞道:“但是你这般藏着掖着,唯恐我看见,当真是逼着我起疑心啊。”
瑰流一眼便认出了他的握刀手法,是那南诏小国极其风靡的半手刀。
“你虽有一柄好剑,自身却是个绣花枕头,连武道的门槛都没摸到,如何能够对付我这个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的四品小宗师?”
瑰流不说话。的确,以现在的自己,对付这种稳扎稳打的四品武人,毫无胜算。
但是别忘了,和女剑修黄茹分别之时,她曾给予了三缕剑气。
这便是面对许温还能岿然不动的底气所在。
忽然,一道稚嫩的声音从屏风后面传出。
“是我,我和你走,别伤害他。”
小丫头竟然自己走了出来,柔柔怯怯,不敢抬头看对峙二人中的任何一位。
许温冷冷道:“果然就是你。”
瑰流朝小丫头笑了笑,柔声道:“放心,,区区一个四品武人,我还是能够对付的。”
此话一出,许温似乎在这个男人的眼睛里看见了一道闪烁着的雪白剑气。
长年混迹在沙场上的他,早就练出了提前感知生死一瞬的本事,仅是方才那一瞬间,他就感觉到了极其可怕的死亡气息。
“等一下。”
许温的声音竟有一丝颤抖。
他是下意识说出这句话的,后知后觉,他看向眼前这个男人,心中惊疑不定。到底为什么?他明明一动未动,可方才那股近乎压迫的死亡气息却如此熟悉逼真。
瑰流眼睛里的白色闪烁消失不见了。
“你还想说什么?”
许温再度看向男人身边柔怯的小丫头,沉默好一会儿,最后叹了口气,轻声道:“罢了罢了,就当积攒功德了。如果你还能信得过我,明日子时,我按照原计划送你们出城。如果信不过,现在和我讲,五百两银子,我一分不差退给你们。”
瑰流平静道:“我信得过你。”
“好,明天夜里子时,我来找你。”
许温沉声说完,转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
瑰流冷不丁叫住他。
许温顿时万分警惕,甚至随时可以拔刀出鞘。
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你是南诏人士?”
第一百四十二章 名将许温
方才已经打消念头的许温,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瞬间心起杀意。
他缓缓转身,看向眼前这个极不寻常的男人,冷声道:“你是谁?”
瑰流平静道:“起初我就想不懂,一个高官厚禄的城门校尉,为什么要两面勾结,甚至都不给自己留条退路。”
“但是你刚才拔刀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不管是大奉叛军和正统皇室,都不可能将一个亡国之徒视为心腹,就像历朝历地的皇帝不可能真正容下异姓王。今后不管是大奉叛军真正掌权,还是正统皇室夺回天下,你都不可能被真正地重用,或许还会兔死狗烹。既然两面都讨不到好,你干脆两面通敌,中饱私囊,待时机成熟后消失。”
许温摩挲刀鞘,说道:“好一双洞若观火的眼睛,能够辨别出反手半握刀,原来是位转益多师的武道大家。”
瑰流笑道:“武道大家不敢当,不过是和那位白衣拳仙共列天下第十而已。”
许温愣了愣,猛地抬头,不敢置信道:“你是那位大靖太子?”
“现在看起来可能不太像。”
瑰流说着,一只手捏住下颚,撕开一张易容面皮。
许温深吸一口气,浑身微微发颤,这双金瑰色的眼眸,错不了,就是他!就是那个大破三万宫中禁军,过宫如过廊,犹入无人之境的大靖太子!
一想到刚才,自己还以四品武人的身份大放厥词,好似一个天大的笑话。
许温不说话了,摩挲刀柄的手也颓然垂落,内心充满苦涩。
一直眼观鼻鼻观心的小丫头悄悄松了口气,看样子危险应该是化解了。
瑰流看向眼前这个颓废的城门校尉,轻声道:“你们南诏公主还活着,我见过。”
许温猛地抬头,瞪大眼睛,“不可能......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连尸体都被找到了。”
瑰流摇摇头,“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阴阳家大修士的分身,江南道御史吴佩弦,用一个九分神似的替死鬼瞒过了所有天下人的眼睛,甚至连我娘和国师都信以为真。”
“当然,你可别觉得吴佩弦救那位南诏公主是出自善心。他只不过是为了一盘棋而已。在梵柯山,我和他打了一架,把他杀了。我娘也闯入阴阳家,把那位作为吴佩弦真身的阴阳家修士给杀了。但是如果在梵柯山上,死的人是我,他吴佩弦棋盘上的最大对手就没了,他就可以一步一步继续下棋,最后拥那位南诏公主为女帝,复辟南诏,然后养兵强国,发动战争,加快末法时代的到来。”
许温沉声道:“既然你说的那个吴佩弦死了,那南诏公主呢,现在在哪?”
瑰流笑了笑,“这个你放心,南诏公主现在生活很好。她已经和姚眺结为眷侣,十分恩爱,羡煞旁人。我之所以会闯入大奉皇宫,拿走那块玉玺,便是为了救她的命。”
许温点点头,怔怔出神,似是想起往事,喃喃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啊。”
瑰流犹豫一下,小心酝酿措辞,说道:“许温,听说你用兵如神,南诏乌塘大小七十二场战役未尝一败?”
许温平静道:“打的全都是一些虾兵蟹将而已,你们铁甲浮屠一线涌过,不还是溃不成军?”
瑰流摇摇头:“铁甲浮屠是用国库银两砸出来的,马匹和战装是全天下最精良的,这是国之差距,不是用兵将领的差距。”
许温不温不火道:“所以太子殿下什么意思?想招我入大靖?别忘了,正是你爹亲自率兵灭了我的国家,论关系,你是我的仇人。”
“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安爱其民,攻之可也。则以战止战,虽战可也。那位南诏皇帝继位三十年时间,不断骚扰攻伐大靖王朝边境,次次引发战火,百姓民不聊生。先帝在位时期的最后两年,也就是嘉定五十八年,战火导致的流民竟足足有十余万!这样的南诏皇帝,这样的南诏朝廷,留着有什么用?这也是为什么南诏朝廷覆灭之后,那么多南诏遗民愿意涌入我们大靖王朝,因为比起你所缅怀的那个水深火热,民不聊生的南诏,我们大靖四季笙歌,六桥花柳,四海升平。”
许温脸色铁青,咬牙道:“无论好与不好,那是我的国家!”
瑰流怒斥道:“民为邦本!社稷次之,君为轻。苛政猛于虎!百姓水深火热,难道这样的国家也值得你去守国门?你这是助纣为虐,你这是蠢!”
许温不知为何用怜悯的眼神看了眼瑰流,他不愿再去争辩,摇摇头,说道:“罢了,站在史书高处的你,不会懂的。”
他转身欲离开。
瑰流犹不罢休,上前一步,抓住他的胳膊,“我给你一天考虑时间。”
许温回答一字“好”,然后离开了房间。
瑰流为什么愿意和他细细掰扯前朝旧事,为什么如此心切,不肯善罢甘休?
因为治国入庙堂的读书人,他已经把握两位,一个是张沽,一个是李子昕。
但是能够在沙场上“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的武将,像许温这种既用兵如神又深明大义的武将,世间难逢,若是就这么错过,那未免太可惜了。
不难看出,瑰流已经开始筹建自己的“统治集团”,往近处说,此举可以避免受到诸多限制。往远处说,更是在为登基继位做准备。一个刚登基便有权臣拥戴的帝王,才能安安稳稳坐住龙椅。否则就会像那位薄弱无所依的大奉新皇帝,卧榻之侧,已经酣睡了八位诸侯王,而且这八位诸侯王一同用力,已经快要把他从榻上挤下去。
因此,在瑰流登基继位之前,李子昕必须成为京城礼部尚书,张沽必须至少是个紫印玉授的御史,许温如果愿意投靠大靖,则必须是位将军。
当爹的,自然也要在自己退位之前帮儿子扫除异己,提拔来日之臣,所以他在宰相庄天机病逝后抄了庄家,所以他才力排众议,让一个刚入职的礼部官员担任春闱主考官。
其实他这个当爹的,对儿子的关心并不比秦芳少。只是不同于秦芳的絮絮叨叨,细水长流,天寒加衣,按时吃饭。他的关心,是想给儿子扫平一切障碍,想给儿子一个天朗气清,能够畅快而行的江山。这种关心,或许人前不显,或许不细心的话很难发现,却深沉厚重,倘若一旦发现,就巍峨如山岳。
瑰流也是在被瑰清逼出家门,游历很久很久之后,在那场酒楼与李子昕喝酒的时候忽然想通的。
小丫头忽然拽了拽瑰流的衣角,示意他把耳朵凑过来。
“嗯?怎么了?”
瑰流疑惑地放低身子。
小丫头压低声音道:“牛吹那么大,要是被他发现怎么办?”
瑰流愣了愣,“吹牛?”
“对啊,就是刚才他把你认成那个大靖王朝的太子。咱俩要是被发现,不就完蛋了吗?”
小丫头忽然神色紧张起来,“要不然咱俩干脆连夜跑路算了。刚才你俩吵的那么凶,万一他突然反悔,或者是缓兵之计,真把我报给了朝廷,那样的话就连你都走不掉了。”
小丫头看见他非但不害怕,还冲自己眨了眨眼,就更加着急,直接用力扯住男人的袖子,“走吧!走吧!现在就走,我真的有不详的预感!”
瑰流蹲下身,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轻声道:“那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万一许温说的是真的呢?万一我真是大靖王朝的太子呢?”
“不可能,不可能。”小丫头坚决摇头。
瑰流见她这幅肯定的模样,疑惑问道:“为什么这么确定我不是?”
小丫头理直气壮,“那当然,那可是太子诶,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怎么可能自蹈险地?”
“还有就是......”
小姑娘低下头,不说话了。
瑰流耐心柔声道:“还有什么?”
“就是......我贱命一条嘛,怎么可能遇见那么富贵的人。”
“住嘴,以后不许这样说自己。”瑰流用手指在小丫头脸蛋拭了一下,敲了她一个不轻不重的板栗,轻声道:“这个世界上,谁和谁都可能萍水相逢。不是身份地位越尊贵,他的命就越值钱,不是身份越卑微,他的命就越卑贱,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你现在还小,不懂什么叫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是你要知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存在卑贱和高贵之分。”
小丫头点点头,忽然咧嘴笑了笑,“还是分人嘛。比如傍上你,我就不觉得自己命贱了,你看你人生地不熟,孤苦伶仃的,没比我好哪去嘛。咱俩属于...那个词是不是叫报团取暖?”
瑰流笑道:“现在嘛,是挺孤独的,但是以后就不会孤独了。你啊,以后会有一个好大好大的院子,冬天随便你堆雪人,夏天随便你抓蝴蝶,你会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吃上天下最好吃的菜肴。”
小姑娘半信半疑,“真的假的?天下最好吃的菜肴有多好吃,比烤红薯还好吃?”
瑰流笑了,“烤红薯算什么?佛跳墙,黄焖鱼翅,荷包里脊,吃过没有?”
小丫头摇摇头,听的心神摇曳,下意识砸吧砸吧嘴。
瑰流温柔道:“没关系,以后都会吃到的。”
他站起身,走到窗外,看了眼风景,然后倒头躺下。
小丫头或是刚才吃面咸到了,跑去茶桌灌了一口茶,然后爬到床榻上,在瑰流身边静静平躺下。
大的睁着眼,似乎若有所思。
小的也睁着眼,也似乎若有所思。
第一百四十三章 金色小人
这一夜,瑰流做了个噩梦。
梦里,他不知为何,却是看见一个巨大火球砸向京城,顷刻之间,千万楼宇化成一片火海。
他甚至能够看到所有人被大火焚满身体,诡谲的是,没有一个人哀嚎或挣扎,所有人就那么静静地站着,就好像一个年老僧人预知自己命不久矣,以最坦然的姿态面对寂灭。
那些,没有留下尸体,而是变成了一只又一只鲜红蝴蝶。
于是火光滔天的京城,铺天盖地全是飞舞的鲜红蝴蝶。
而在这场的梦的尽头,在大靖皇宫遗址的火海里,出现了一个被炙热浪气烤得模糊的身影,似乎是个男人,一袭鲜红长袍,满头白发。
他缓缓转头,瑰流看不清他脸庞,却清楚地从那一金一紫的眼眸中看到了浑身白骨的自己。
那一刻,瑰流就被惊醒了。
不知不觉出了很多冷汗,床褥彻底湿透,瑰流惊魂未定,睡意全无,起身沐浴一番,走出房间在长廊上练习姚眺传授的大奉南拳,从长廊最这边打到最那边,打了几十个来回,天就已经蒙蒙亮了。
悄悄回屋,望床榻方向看了一眼,小丫头睡的正香,只是把被子蹬掉了。瑰流蹑手蹑脚接近,轻轻为她盖好被子,然后再悄无声息地走出房间,下到客栈一楼,最后再客栈门口的台阶上坐下。
瑰流怔怔出神,不断回忆深夜那场噩梦的细节,不知为何,脑海里京城火海的画面却忽然被一个桃红色衣裙女子的背影所替代。
前些年,有个男人每天夜里都会做噩梦,每次做噩梦都会梦见她临终前的惨淡笑容。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没有办法去救她,她每次毒发呕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心在滴血。
那年中秋,守在她的床榻上,一抬头就看见满屋子低着头的太医,那一刻,他差点失心疯掉。
她是为了自己才救自己才这样的,他觉得这样本就命苦的少女,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却又这么了,这样不对!
所以才会有个男人,甚至不惜以国运福祚为代价,也要杀死那位绿带城城主。
在这之后,南下途中,在杏花镇遇见于家昕和谢射的截杀,当妩媚多姿的她款款而立的时候,那是几年以来瑰流第一次见她下榻。
她病愈了,他也再没有做过噩梦。
在梦里看过太多次她临终前的模样,她不还是大病痊愈了吗?所以瑰流从不相信梦境代表凶吉的说法。
大靖皇宫,秦芳大早上去了趟沁瑰宫,意外从瑰清嘴中得到一件有关太子东宫的密事后,当即心生惊讶,迫切想知道真伪,于是步履匆匆来到太子寝宫。
刚跨过门槛,就看见珠帘后正在打扫的桃枝。
秦芳走上去,笑道:“就你自己?怎么不见她们几个?”
桃枝愣了愣,小声道:“娘娘糊涂了,哪有她们几个?现在除了我,就只有金栀了。”
秦芳环顾一圈,感慨道:“是啊,总感觉这东宫没有以前热闹了。还记得以前,你们几个总是争着赶着在太子殿下怀里撒泼。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发脾气?”
桃枝掩嘴笑道:“怎么不记得?还是奴婢出的主意呢,让太子殿下用绸缎把眼睛蒙起来,然后和我们四个丫鬟玩捉迷藏。最后一个被抓到的可以去殿下怀里待上半天。最后还是奴婢赢了呢。”
秦芳气笑道:“你是不知道我看见的时候有多么生气。若是天天这么取乐,太子可真就要栽在你们这些小丫鬟手里了。到时候若是变成一个整天沉迷声色犬马的皇帝,你们倒是被宠幸好了,可天下百姓就遭殃受苦了。”
桃枝摇摇头,“娘娘应该懂我的,我不会让太子殿下成为那样的皇帝。娘娘也应该懂太子殿下的,殿下败絮其外,金玉其内,好着呢。”
秦芳啧啧道:“说的真好,真不愧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殿下的情人多着呢。”桃枝柔声道。
秦芳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天底下哪有喜欢多情男人的女子?哪个女子不希望将喜欢的人占为己有,让他只属于自己?哪怕放在自己身上,这种心思都很明显。天底下哪个皇帝不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可到了瑰启这里,六宫无粉黛。
当然,秦芳能管住瑰启,却管不住儿子。这以后,有多少女子会因为不能占有,便宁愿不要?又会有多少女子黯然神伤,一眼误终生?又有多少女子会得到他的幸福?这是他的生活,而她这个做娘的,只能旁观,没有资格去管。
秦芳想起了此行的目的,轻声道:“桃枝,你先退下吧,稍后再来清扫。”
桃枝轻嗯一声,不问缘由,无声退下。
秦芳在东宫绕了一圈,走过之处,都会用手指轻轻拂拭灰尘。走完一遍,手指不染纤尘,秦芳有些惊讶,看样子瑰流不在,反而没人糟蹋这宫殿了,也可见桃枝和金栀并没有因为太子不在就懒惰倦怠。
桌上的茶水也是热的,秦芳饮了些茶,吃了些软糯香甜的糕点,然后在瑰流那张不知道睡过几个女人的床榻上坐下。
明明只剩她一个人,但她却眯起眼,微笑道:“出来吧,藏着干什么?”
宫殿里没有任何动静。
秦芳轻轻拍了拍身下的床榻,笑道:“再不出来,你会死哦。”
话语刚落,这张床榻忽然泛起淡淡的金色光泽,然后玉枕泛起剧烈涟漪,接着有一个憨态可掬的金色小人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它站在枕头上,畏畏缩缩地看着秦芳。
秦芳看向这么个小玩意儿,笑道:“成长的不错呢,吸收了不少的精气吧?”
金色小人连忙摇头:“事先说好,我可没有干过坏事。那个男人经常做噩梦,我多数情况只吃他的噩梦,除非饿极了才会吃掉美梦。”
秦芳轻声道:“几年前,他经常做噩梦吧?”
金色小人稚声稚气道:“不能用经常来形容。在那几年里,你儿子就没有一天不做噩梦,没有一天能睡个好觉。他每天夜里的噩梦实在太多了,我拼命吃也吃不完。”
秦芳听着听着,就红了眼眶,柔声道:“他难熬的那几年,好在有你。”
金色小人挠挠后脑袋,腼腆道:“其实也不是啦。噩梦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所以我偶尔也会把他的美梦给吃掉。”
“没吃过那种意乱情迷的梦?”
金色小人更不好意思了,干脆把小脑袋低下去,小声道:“当然吃过啦...那种味道更好。”
秦芳忽然收敛笑意,严肃道:“他和几个女人睡过?”
金色小人掰手指很认真地数了数,秦芳却看见他连第一根手指都没伸出来。
最后,金色小人说道:“好像没有诶。”
秦芳微微皱眉,“怎么可能没有?你知不知有个鲜红眼眸的女子?”
金色小人恍然大悟,“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
秦芳顿时眯起眼睛,冷声道:“替他瞒什么?到底看他睡过几个女人,老实交代!”
金色小人这一次毫不犹豫:“两个!”
“两个?”秦芳挑挑眉,下意识想到了素日里最受宠爱的桃枝。
金色小人继续道:“一个就是你说的那个红眸女子。还有一个,是原来这里的丫鬟,长的凶凶的,冷冰冰的。”
秦芳不敢置信,“轻雪?”
金色小人看她这幅震惊模样,悻悻道:“我告诉你了,你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尤其千万别告诉刚才那个女人,她经常喂我美梦,我还蛮喜欢她的。”
秦芳抓住关键字眼,一针见血,“她喂给你的美梦是什么样子的?”
金色小人如遭重击,吞吞吐吐道:“是...是...”
“是她和太子的美梦,对吧?”
完全没有遮拦的余地,金色小人瞬间颓废,小小嗯了一声。
秦芳望向窗外的红色宫墙,沉默了好一会儿,柔声道:“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嗯。她已经开始试着放下。”
秦芳柔声道:“是啊,可是这样的她,为了他次次拼命,好几次差点死掉,有什么资格放下呢?”
金色小人不说话了,坐在枕头上,晃荡双腿。
秦芳怔怔出神,又沉默许久,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有没有看过香艳床事?”
金色小人使劲晃荡小脑袋,“没看过,没看过,我可没有那种癖好。”
得到回答,秦芳揉了揉它的小脑袋,柔声道:“好不容易有此造化,千万要小心,放眼整座天下,你可是很炙热抢手呢。”
金色小人眨眨眼睛,“你会保护我不?”
“当然。”秦芳笑道:“我会一直保护你,但你也要好好修炼啊,早点凝结金身,然后把好梦带给害怕夜晚的人。”
金色小人重重点头。
秦芳不再说话,就坐在床边,怔怔看向远处。
金色小人从枕头上跳下,乖巧地坐到她身边,轻轻晃荡双腿,吹着口哨,也陪她看向远方。
一大一小,同样皆有所思,皆有所忆。
第一百四十四章 那是我
今夜无月,整座军镇都笼罩在漆黑中,一片死寂。
瑰流和小丫头摸着黑来到那颗约定好的柳树下,许温已经等待多时,沉声道:“事不宜迟,走吧。”
按照规定,三人皆一身黑衣,完全藏匿在黑夜当中,就算是距离仅有几尺也很难看出来面前有个人。为了防止跟丢,许温有意无意释放武人气机,方便瑰流察觉。小丫头没走过这么漆黑的路,有些紧张,死死牵住瑰流的手,生怕万一跟丢,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瑰流已经摸到了冰冷坚硬的墙壁,抬头一看,虽然什么也看不见,却能感觉到恢弘森严的气势,便知道已经走到了城墙下。
在前面带路的许温忽然停下脚步,小声提醒道:“守城的不仅只有我的兵,还有另一个校尉的兵,虽然后半夜应该都是我的兵,但一会儿如果真遇见了,别犹豫,直接动手打晕就行。”
什么也看不见的漆黑中,瑰流嗯了一声。
许温接着带路,走的极慢,手掌始终覆在墙面上,似乎在摸索着什么。
而不仅是他,瑰流也作出这种动作,而且对于许温悄悄运人出城的手法,他差不多已经猜到了。
墙面上明显能感觉到凹凸不平的地方,其实是某种提示,跟着提示走,就能找到通往城外的密道。
在城内挖密道,这不是什么稀奇罕见的事。就说那南诏小国帝京的城墙,数丈之厚,里面蜿蜒交错,错综复杂,甚至还有数多间存储粮草和兵戈的密室。正因如此,瑰启领兵五万,花了整整半年时间才慢刀子割肉拿下仅剩不到一万人的南诏帝都。
摸索半天的许温突然停下脚步,伸手用力按在一块城转上,听到一道清脆锁声后,他再用力一踹,果不其然出现了一个宽长几尺的密道。
此时虽然已值盛夏,可夜晚到底还是有些寒凉,再加上密道里时不时涌出凉风,小丫头衣衫单薄,冻得牙齿打颤。她现在很后悔,早知道就应该听男人的话,多穿一件衣服。
许温终于将一直握在手里的火把点燃,几乎是火光骤然亮起的那一刻,他就窜进了密道。
“告诉你夜晚凉,多穿点,你非不听,这会儿挨冻了吧?”
男人却是用温柔嗓音说出这话的,然后小丫头就感觉身子飘飘然,脚离开了地面。
瑰流将她抱了起来,贴放在胸前,说道:“正好我也好冷,你帮我捂热。”
“密道底下有一条暗流,冰冷刺骨,所以才会这么冷。太子殿下跟紧我,咱们速进速出。”许温沉声道。
瑰流护着小丫头的脑袋,蹲身进了密道,然后许温迅速关上密道暗门,高举火把开始带路。
很快,这密道的复杂程度就超出了瑰流的意料,有无数个涵洞和岔路口,盘根复杂,就像一颗老树根。
依偎在瑰流怀里的小丫头这会儿不冷了,反而因为男人体温和火光的缘故,还感到有点热。她仰头看向男人的下颚,问道:“这么复杂的路,如果走错了怎么办?”
瑰流想了想,说道:“走错的话,大概会死吧?”
“死?”小丫头脸色煞白。
在前方领路的许温搭话道:“殿下所言不错,那些死路机关重重,一旦误入,即便不死也是个半死。”
三人耗费一番周折,耗时许久,小丫头烤着温暖的火,都快要在瑰流怀里睡着了。
迷迷糊糊,她听到一声“到了”,连忙睁开眼,发现已经离开了狭窄的密道。月亮不知何时从浓厚重云层出来了,眼前是一片雪白的旷野。
“醒了,自己下去走走?”
小丫头轻嗯一声,瑰流将她放下,终于能够活动活动酸涩的手臂。他不忘提醒道:“一会儿上车若是不困,可以趴窗看看风景。听许温说,这一带旷野的月色极美,闻名大奉。前方五十里处,还有一座皇帝行宫,叫做月色宫,是刚逝去不久的老皇帝曾经来此巡游时的住所。”
小丫头这才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荞麦田里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旁边,貌似还有两个人影?
瑰流笑道:“许温这生意揽的真不错,一个人五百银两,拒不讲价,那么今夜四个人加起来便是两千银两。要知道,这放在我们大靖王朝,即便是富饶地方的经略使和节度使想要掏出来这笔钱,都得咬咬牙,把积攒几年的家底给搬空才行。”
小丫头很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瑰流言语间的意思,当即皱眉道:“不简单!”
瑰流点点头,“能够掏出这么一大笔钱,寻常高官的诰命夫人都很难做到。这两个女人,应是极有权势之家,的确很不简单。”
小丫头忽然说道:“赵、田、魏、周,原先的四大权臣之家。”
“这我倒是听说过。”瑰流愣了愣,自言自语道:“赵家殿阁大学士投敌,田家掌管军权大政的知枢密院事更是八王之乱的始作俑者之一,魏家兵部尚书领兵战死,那么四大权臣之家就只剩一个不温不火的周家了。”
男人说的一大堆话,小丫头很难理解。她对权臣周家的了解,仅限于那位长相极其好看的周家夫人,听说这位夫人好像还被皇帝亲口赞誉为什么夫人,可惜忘记了,要不然说出来,肯定比男人那一大串子话震撼多了。
瑰流忽然又想起什么,嘴里念念有词,“我记得......”
小丫头生怕他想起来,再一次出尽风头,连忙抢着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想说的是不是周家那个夫人?”
瑰流恍然大悟,大声道:“对,就是那个被大奉皇帝称赞为第二夫人的张氏。”
这下小丫头真不开心了,自己一个大奉“土著”人,还不如一个家在万里之外的邻国人知道得多。
“十一年前,两大王朝联袂评选美人,那位刚刚嫁入周家的新夫人第一次上榜就是前五,真是吓死个人,导致我那个时候都想直奔大奉,看看这第二夫人到底是何等的花容月貌。”
小丫头冷哼道:“那你知道第一夫人是谁吗?”
瑰流愣了愣,“你知道?”
“不知道啊!但是我知道既有第二夫人,就一定会有第一夫人。”小丫头理直气壮道。
瑰流无奈道:“这我也知道。”
突然,他愣住了,久久陷入沉思。
小丫头内心忐忑,就知道大事不好。
果然,瑰流将脑袋抬起,对她咧嘴笑道:“我可能真的已经知道了,你说的那个第一夫人。”
“一定是她,错不了。”瑰流自顾自地沉思道。
事实上,即便小丫头不提“第一夫人”的说法,瑰流也曾在哪听过这个称呼。
也就是说,小丫头由“第二夫人”联想到的“第一夫人”,确有其人。“第一夫人”四个字,作何解也?
一是姿容冠绝,天下第一。
二是地位尊贵,也可以说是天下最尊贵的诰命夫人。
能够二者皆满足,除了那位传闻中姿容绝美,引来仙人俯瞰,云海低垂的大奉皇后,瑰流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人。
而瑰流之所以肯定自己的想法,认为一定不会错,因为他比全天下人都知道一个秘密。
便就是那位早年间就香消玉殒的皇后,有一个流亡的女儿。这个女儿和她娘一样漂亮,自被人发现起,就一直禅连美人评第一。
而她实在太过狐媚,甚至无需怀疑,天底下所有人都会被那双摄人心魄的桃花眼给勾住,即便她不是刻意为之。故而瑰流给她起了个绰号,“狐媚子”。
一言蔽之,瑰流认为的大奉“第一夫人”,便是狐媚子的生母,那位老皇帝的皇后。
突然大地震颤。
军镇方向,许温一骑当先,身后百骑。月色下,甲胄寒光四射,咄咄逼人。
小丫头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时间腿软,站不直身子。
看着她,瑰流就想起小时候吵着要陪瑰启去巡猎天下,结果路上辛苦不说,第一次见到铁甲铮铮的万人浮屠重骑,面对密密麻麻漆黑的压迫感,还有那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怒吼,自己直接被吓的嚎啕大哭,拽着亲爹的胳膊就往台下走,还管你什么隆重检阅?
风起于清萍之末,人的成长也是如此。
从一开始的娇贵,胆小,哭哭啼啼,到后来亲口说出那句“去你娘的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敢一个人远行万里,孤身来到叛军腹地,一路走来,这个男人已经成长了太多。
所以他相信,如此有灵性的小丫头,以后也会成长,而且会比自己还要有出息。
她害怕到走不动路,便由他牵住她的手,陪她走过这一段路。
就像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很怕黑的小孩,要牵着娘亲的手才敢走过漆黑的皇宫长廊。
而孩子,永远只是孩子。区别在于,一个是小时候的孩子,一个是长大后的孩子。
小时候的孩子,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予新词强说愁。
长大后的孩子,旧事浑是新愁,终不似,少年游。
又或言,一个是可以随意捏造愁苦,将之抛给爹娘的孩子。一个是宁愿所有苦难都集于一身的孩子。
但是,这两个孩子真的不会见面吗?
答案是否定的。
势必会有一天,垂垂老矣的下山孩子和兴高采烈的上山孩子会相见,然后,下山的孩子会变年少,上山的孩子会变沧桑。
至少在今夜,他是那个小时候的孩子,她是那个长大后的孩子。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夜见
几百轻骑踏碎了夜晚的宁静,将马车团团拥围,旷野无边的银色平原充满了肃杀的意味。
许温勒停马匹,沉声道:“诸位,我们得出发了。”
车厢里早就坐好了两名女子,瑰流抱着小女孩钻进车厢,颇为细心地拉好遮风帘子。
车厢空间狭小,面对而坐,若不是收膝盖,颠簸起来就很容易碰到对方的腿。瑰流已经坐习惯了宽敞的马车,突然一下子挤在这么小的车厢里,尤其是对面还坐了两个女子,所以感到有些不适应。
他是如此,两名女子想必也是如此。其中一个看起来差不多十四五岁的少女,就坐在瑰流的对面,干脆将脑袋偏向窗外,专心致志地看风景。
另一名女子,虽然面纱掩面,但不难看年岁稍长,至少也得二十几岁。
从方才钻进车厢的一刻起,瑰流的目光就有意无意看向这个女人。倒不是她姿色如何惊艳,而是她膝上放置有一柄暗红色的长剑。
也就是说,眼前这个女人若不是武人,那便是练气士,只是具体的境界就无从知晓了,
瑰流想了一圈,大奉王朝这百年间似乎并没有过太出名的女子武夫或是女子剑仙,所以眼前这个女人境界应该并不拔尖。
至少,和当年能够入选武评前十的自己比起来确实不拔尖。
瑰流不知为何会有这种心理,似乎这还是他第一次暗暗和别人比较境界。
当然,别把一刻当永久,眼下他只是个刚刚跻身一品的雏鸡武人。
没有了天大的机缘和气运馈赠,瑰流深知就凭自己练武的根骨,便是拼死练一辈子,最多也只能练出个六品,根本不可能跻身上三品。但是自己眼下这幅身体,貌似很适合练气,而且尤其适合作为剑修,至少眼光很挑剔的瑰清给出了个“资质尚可”的评价。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瑰流明知道练气比练武有前途,为何还在坚持武道?
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练气需要领路人,也就是炼气士们口中所谓的“传道人”。在此基础上,如果还想走的长久,则还需要一位“护道人。“护道人”可有可无,但是如果没有传道人,普通人就很难抓到虚无缥缈的练气大道,打个比喻来说的话,就好像是求仕心切的读书人,很想推荐自己,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才能找到那些大人物。瑰流的现状也是如此,并非他不想练气,而是他本就是武夫出身,对于练气路数一点不懂,又没有人来教,所以只能被迫重拾武道。
当然,万事无绝对,这天底下也有很少一撮人不需要“传道人”便也能踏入修行道路,仙家将其称之为“野修”。
毫无疑问,凡是野修,悟性极高,否则也不可能凭自己就摸到练气的门槛。但光有悟性是没用的,野修毕竟是野路子,没有宗门的依靠,难以把练气大道走长走宽,所以千百年来,野修难出大材。
以上第一点原因,可以说是瑰流力不逮心。但瑰流坚持武道的第二点原因,则是他自己有些想法。
武人体魄强悍,擅长近战搏杀,却不如练气士有那么多神通广大的本事。而练气士虽然能够让天道为己所用,能千里御风,能掌观山河,能缩地成寸,却体魄脆弱,只比普通人强上一点,故而很容易身死道消。
千百年来,似乎是要么练武,要么练气,没有人气武双修。
是不能吗?这个问题,或许很多大修士大宗师都琢磨不定,但瑰流从自家妹妹,也是从酆都之主那里拿到的答案是”可以“。
气武双修,当然可以,但是一心而用,很容易把两条路都走废,也就是所谓的“贪多嚼不烂”,故而还不如专心致志把一条路走到通天。
但那只是对一般人来讲,而瑰流,显然不能归于其中。
梵柯山一役,他曾短暂跻身七品。
在仙家渡船上,吸收天青色汝瓷中残留的大隋气运,他又短暂跻身失传的十一品。而就在这不久之后,突然现身的大隋皇帝又将那一缕神性交给了他。
所以无论是武道高处的风景,还是练气大道的巅峰,他既看过,也有所得,这也就相当于一开始赶路就明晰了方向,不会误入歧途,故而气武双修对他来说,是极其可行的。
正是这两点原因,所以瑰流如今仍勤奋练武。
突然,马车剧烈颠簸了一下,少女的膝盖狠狠磕在了瑰流的腿上。
瑰流倒是没什么事,只感觉这一下子轻若飘絮,不疼不痒。这是因为他作为武人,体魄强悍,这些小磕小碰都不算什么。但是反观少女这边,似乎已经要疼出了眼泪,只是她死死咬唇,一声不吭。
瑰流见她这幅模样,咽了咽口水,小声道:“没事吧?”
少女美眸微瞪,火气十足,“你说呢?我真不明白,你的腿难道是石头做的吗?”
瑰流摸摸鼻子,默不作声。
少女冷笑道:“明明是你先撞人的,还把气撒在我头上,真实活该你疼死。”
瑰流无奈道:“这可就冤枉了,我可没这么想。”
这一会儿,疼痛劲已经过了大半,少女揉着膝盖,撇撇嘴,为了避免马车颠簸时再次撞到,干脆将膝盖侧向车板。
不管怎么说,幸好少女不是那种一碰就碎的瓷娃娃,总归平安无事。但是少女此刻保持的姿势,用不了一会儿,腿就会酸痛发麻,虽能避让,但根本就不是长久之计。
瑰流想了想,犹豫一下,将夜里防风的披衣脱下,轻声道:“姑娘若是不嫌弃,就用这个把腿盖住吧,若是再撞到也不会那么疼。”
哪成想少女问道:“你没有腿?”
瑰流僵了半天,才缓缓将衣服折好,然后盖在自己腿上。
他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少女,脾气还真不是一般的不好。
大靖王朝那些出身豪阀望族的女子,不管本性如何,却都极会遮掩,比如谈吐时应如何咬字,走姿和坐姿应如何端正得体,应该习从哪些礼数,这些对她们来说都是必须牢记于心的事,故而这些豪阀女子总是给人一种温柔明媚的印象。
瑰流在荒淫龌龊的那几年里,结交过不少女眷,一旦携美出游,必然满城皆知。
但是像眼前这个少女一样,完全不注重礼数的豪阀女子,瑰流在大靖王朝还真没见过。
而这也就说明少女的家庭从不刻意礼教,少女也极有可能是家中的掌上明珠。但须知这很罕见,因为世俗对女子的偏见,很多出生在豪阀门第的女子,从小就被管得规规矩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们习从的礼教往往也并非真的修身养性,只是为了家族的利益,比如面对那些权高位重的世家公子,应该如何欲说还休,渐生情愫之后,应如何步步为营,一点一点地变成诰命夫人。
所以少女能养成这样的脾气,倒是她幸运幸福的表现。
瑰流突然觉得自己被人轻轻踢了一脚,回过神来,只见少女双手托腮,望向窗外。
在她的提醒下,他也朝窗外看去,原来已经到了能够看见月下行宫的路段。不远处,琼楼玉宇的行宫已经露出一大半。
小丫头歪着脑袋,看得入迷了,于是瑰流干脆将她抱到自己腿上,如此一来没有任何视线遮蔽,她便能看清楚全部。
少女开口道:“这座行宫叫月色宫,这座平原叫月色原,两个名字都是我起的,好听吧?”
瑰流有些愕然,一座皇帝行宫,难道不是应该由皇帝亲自取名提匾吗?即便皇帝当真没有文采,朝廷群臣哪个还不是文章惊人?无论怎么看,都轮不到一个少女来取名吧?
瑰流本不应该多问,但奈何控制不住求知的欲望,于是小心翼翼道:“小姑娘,你和那位老皇帝是什么关系?”
少女想了想,刚要回答。突然间,响起一道不合时宜的轻咳声音。
是那位始终一言不发的年长女子,她睁开眼睛,用颇含深意的眼神瞥了瑰流一眼。
少女和瑰流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
渐渐活络的气氛降了下去,少女连看风景的心思都没有了,干脆直接闭上了眼睛。
马车又行驶了好一会儿,聚精会神地看完行宫之后,小丫头困意涌来,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双手托腮的少女似乎也安安静静地睡着了。
此时车厢里仍然未睡的两个人,不难看出便是各方的守夜人。
不知为何,马车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然后竟是慢慢停下。
听到有饮马的声音,瑰流才放下戒心。与此同时,细心的许温并没有直接扯嗓子呼喊,而是预料到想必已经有人入睡。他悄悄拉开车厢的帘子,小声道:“此处停歇一小会儿,大人们可以下来透透气。”
面纱掩面的女子毫不犹豫下了马车。
瑰流紧随其后。
两人似乎心有灵犀,一前一后,沿河行走,最后在一处旁边无人的地方停下。
瑰流率先开口:“有何贵干,直言便是。”
女子望向远方,声音平静:“我只有一个问题需要你如实回答,你为何会有这柄剑?”
她说话的时候,瑰流甚至能够感受到她丝毫不加以掩盖的杀意。
也就是说,如果瑰流接下来说了假话,或是选择避而不答,那么她就要杀人了。
但她越是这样嚣张,瑰流反而越不愿顺遂她意,于是冷笑道:“吓唬谁呢?你以为我怕你?”
女子的五指缓缓握住剑鞘,刹那间,身前的河水砰然炸开。
接下来,她只说了几个词语,却让瑰流如履薄冰,再无挑衅之意。
“一品武人,三缕剑气,名剑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