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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尼西斯记录仪     起源:格林神话txt下载     起源:格林神话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三章 皇亲国戚

    李白睡着后,格林才发现,这李白与一般汉人的长相大有不同。他不只头髮泛棕,五官也更为立体深邃,同时四肢骨骼,和皮肤也都有明显差异。与其说中原的汉人,他更像是亚历珊德拉那边的人种。

    “这倒是与传说相符,按照陈寅恪大师和钱穆大师的说法,包含李渊在内,李氏一族都是胡汉混血。现在看来这个说法甚至都不完全——李白压根就是个胡人。”

    他搓着下巴思索道:“可我看起来明显是个纯种汉人啊?看来咱们李家跟他们确实没有血缘关係了。”

    “本机表示否定,个体:李白与玩家从基因学上来说,确实有着极为稀薄的血缘关係。同时,玩家也并非纯种汉人,经过本机的扫描,玩家的身体基因,按照当前文明划分法是由18%蒙古血统、18%越族血统、27%西亚血统,与35%汉族血统,以及约2%的未知血统组成。”

    “……未知血统?”格林闻言有些傻眼地愣住了:“……咱的祖先可真能作!”

    他拍了拍脑门儿,急忙打住了这个恐怖的话题。

    “再给本剑仙拿几壶酒来,”李白边睡边命令道,“还有,本酒仙的剑可得给我看好了啊!”

    “唉——”格林看着紧皱眉头,抱着双臂直打哆嗦,却仍说着梦话的李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他小心翼翼地用精神力将火推包裹住,完整地悬浮起来,移到了凉亭内,然后挑了两件已经烤得暖烘烘的备用衣物,盖在李白身上:“简直是天生劳碌命。”他低声抱怨道。

    他自己虽然是法师,但却有着超凡者战士等级的体质,当然不怕这点寒风。但这自称剑仙,却明显只是个喝醉的失业大叔的李白,想必是无法承受这种折磨的,他只能“牺牲”自己几件衣服,给这臭哄哄的醉鬼使用了。

    等待他这些东西乾燥的过程很是枯燥,光着身体的格林便抓紧时间背诵起了魔法节点。虽然他的等级已经足够使用七、八环的高位魔法,但是他对节点的基础知识还不足,基本上不太可能背的下来那种动辄上千,甚至数千节点的高环位魔法。因此还是只能从三、四环的魔法开始学习。

    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的确才是最有效率的。毕竟高环位魔法,很多节点是由相似甚至相同的低环位魔法结构,以更多的数量,再重新组建成更大型的结构,搭配少量校正和辅助用的节点,才形成一个高环位魔法。

    格林这次的第一个目标是:三环变化系魔法,水下呼吸。

    ——变化系魔法顾名思义,使目标的形体,或材质产生某种变化。着名的点石成金就是属于变化系的法术之一(当然幻术系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但是普通的幻术却难以同时模仿气味和重量等细节)。

    水下呼吸的原理便是在生物的表面用魔法制造一层过滤器,同时使皮肤变化出类似呼吸器官的魔法造物,使目标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自由地切换成使用皮肤呼吸。虽名为水下呼吸,实际上在陆地上也可以使用,至少可以用来隔绝毒气、恶臭等等。

    格林会选择这个魔法的理由很容易想像,毕竟他才刚刚溺水一次,如果有这个魔法,他就算沉在水底,徒步横跨地中海都不是问题。

    这个魔法对格林来说不算太困难。当阳光都照进凉亭中时,他已经满意地将眼睛睁开。

    光线的骤然变化,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凉亭中的李白已经不见踪影,同时不见的还有他盖在李白身上的两件背用衣物。

    桌上倒是多了张宣纸,上面写着:“小神仙,你这肉着实美味,一不注意,它就自个儿滑到老哥喉咙裡了。因为那肉太灵活,闹得老哥喉咙堵的紧,所以还喝了点你那水琉璃瓶中的仙液,味道是比湖水好些,但没老哥的酒甜。另外,你那俩仙器借老哥玩个两天。若有再见之日,而且有缘的话,老哥保证一定带着利息完璧归还。剑仙李白。”

    “这老傢伙可真不客气!”格林又好气又好笑。

    仔细一看,桌上确实少了一瓶矿泉水,有些潮湿的火腿肉、手电筒和打火机也都不翼而飞了。但李白那酒葫芦却留了下来,格林拿起来摇了摇,裡面居然又装满了液体。他拔出木塞子一闻,浓烈的酒香四溢,瞬间就瀰漫整个凉亭,光闻闻格林都感觉有些醉意,急忙又给塞了回去。

    “这时代他居然能搞来这么纯的酒,李白还真当得起酒仙之名了。”他喃喃自语道。

    就在格林刚收拾好东西时,隐约听见了耳熟的脚步声——整齐,而带有金属音的沉重脚步声。

    四列着唐甲的士兵,举着长戟,在几个呼吸间便将凉亭团团包围起来。

    “哈恩——好熟悉的景象呀……这是切换地图的固定过场动画吧?”格林打了个哈欠,坐在凉亭中面不改色地说道。

    “尔何人也,安敢擅闯宫城重地?”一位方脸禁卫队长厉声喝道,声音之宏亮震得凉亭都有些落灰。

    “原来这裡就是长安呀?”格林掏了掏耳朵,恍然大悟,“也是,李白怎么说也算皇亲国戚,而且又颇受唐玄宗看重,待在皇宫内也不是什么怪事儿。”

    那禁卫队长见格林在那喃喃自语,淡定自若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的样子,让气给憋得方脸通红。

    但他却又唯恐得罪了贵人,于是动作稍显随意地拱了拱手,改口问道:“在下乃禁军龙武大将军陈玄礼,方才有宫女回报说,蓬莱宫内的镜湖有不认识的人在休憩,还敢问阁下是何许人也?”

    “欸——”听到耳熟能详的名字,格林终于将视线转向了将军,“逼死杨贵妃的陈玄礼啊?”

    “什……您在说些什么!?臣……臣岂敢对贵妃娘娘不敬?”这话吓得陈玄礼拱手对着皇宫方向不停虚拜。

    格林决定狐假虎威一回:“我叫李格林,李家的,剩下你看着办。”他耸了耸肩,大摇大摆地走出凉亭。

    那群士兵,包含陈玄礼在内,竟然全都放下长戟,分立两侧。但虽说是无人敢拦他了,却都交头接耳地嘀嘀咕咕起来。

    虽说是狐假虎威,但格林到也没撒谎,既然莉亚说他与李白有着血缘关係,那就代表他确实与唐玄宗也是远亲——他现在真是名副其实的‘皇亲国戚’。

    ——唐朝的皇室地位并没有大多数人想像中的高,崔、卢、郑、王四大家族事实上不论在民间的影响力,还是官场上的权势,都要超过皇族不少。甚至朝廷中的高官们,如果有选择的机会,也会更愿意将儿女与四大家族的人结成连理,而非皇室宗亲。这个情况在唐太宗李世民重编世家排行榜为五个家族,并将李氏放在第一家族后,稍微有些改善,但李氏在社会上的地位仍只算不高不下而已。

第七十四章 李氏男儿李格林

    “看来咱老李家的名头,也没想像中好使呀……”正当格林腹诽着老祖宗的不是时,后面的陈玄礼客气地喊住了他。

    “李大人,还请您稍作留步。现在正值三月,乃牡丹花盛开之日,如今陛下正在沉香亭设家宴,李大人既为皇室亲族,理应赴宴请安。”格林一回头,便见那陈玄礼拱手躬身道。

    这陈玄礼倒也是精明,他没全信了格林的说词,但也不敢直接衝撞格林,于是便让他自己去见见他李氏的家人。到时候是真是假,一目瞭然,甚至不用他亲自来出面得罪谁。

    “哦,那不错,也带我去瞧瞧吧!”格林绕有兴致地说道。

    他倒是艺高人胆大,压跟不怕这凡人的皇帝,大不了到时候开个法师护甲,慢悠悠地飞出皇宫,难道他老祖宗还有导弹能把他给打下来不成?

    陈玄礼见格林毫不发憷,反而欣喜地答应,心下稍安几分,便挥挥手让禁卫军退去,随后恭敬地上前,亲自带领格林前往沉香亭了。

    路上,格林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啧啧称奇地观赏着这座古代皇城。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宫殿,整座皇宫几乎将人造之物与自然之赐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只见那古朴而精緻的素色浮雕牆上,攀附着许多开着小花的藤生植物,其中一隻神龙眼,竟然是由两朵盛开的紫白色铁线莲充当。

    地砖上的纹路则暗藏玄机,一路行来,格林几乎没见到几塊花纹完全相同的砖。砖缝间填满了青藤,但行走其上却不嫌滑腻,反而因更具摩擦力而稳固许多。

    长安皇宫经过隋唐两朝皇帝近两百年来的多次修建,不仅极富古韵,同时又兼具着美观与实用,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奇景,这让格林都有些后悔自己没带手机过来拍张照,打个卡了。

    半个小时后,两人终于抵达了沉香亭。

    沉香亭并不是指一个亭子,而是整个园区的名称,这裡虽然要大上不少,但构造上却与镜湖那边十分相似,大概都是人造出来假湖。

    而且沉香亭与镜湖最大的不同是——这边多供皇帝和嫔妃们游玩,因此整个湖周,都由精通园艺的大师们,种植着满簇满园的花朵。而依据花期不同,皇帝会带着妃子们前往湖边,分别代表着春、夏、秋、冬的兰、竹、菊、梅四个小楼进行赏花饮酒。此时的兰花阁便是他们游玩的地方。

    “哇——”格林看着周围的花朵惊呼着。

    走进四面镂空的兰花阁,只见四周全被满盛的牡丹花所包围,黄的、绿的、深红的、粉红的,还有白的,和紫的,大大小小色彩缤纷的花朵让格林有些目不暇给,而且牡丹花甜而不腻的香气也让他有些陶醉。甚至都顾不上理会阁楼中的其他人,以及跪坐在中央,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格林的皇袍大叔,与他身边一位二十来岁的美貌女子。

    “你是谁呀——?好大的狗胆,竟敢在当今陛下面前如此放肆——?”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一位内侍,也就是太监,以不男不女的怪异嗓音喊道:“来人……”

    但他说到一半,便被玄宗抬起手来制止了。

    “啊!”格林此时终于回过神来,马上不好意思地搓着脑袋对紧盯着他的众人说道:“抱歉抱歉,难得看到这么漂亮的花,有些走神了。”

    “哼——不知所谓……”那太监愤声道。

    “哈哈哈哈,宽容些吧,高爱卿,朕这沉香亭确实醉人,第一次见到难免会看得入迷。”玄宗大笑着,再次打断了太监。

    “不过小友却是何许人也,朕怎未曾在宫中见过你的面孔?”

    玄宗撇了一眼格林腰间那明显是凶器的青龙,隐蔽地示意旁边的卫士靠近自己一些。

    “这就是唐玄宗李隆基……让唐国发展到历史巅峰,也让唐国衰落到直至灭亡的传奇皇帝啊?感觉也就是个普通的胖大叔嘛!”

    格林看着其貌不扬的唐玄宗,搓着下巴沉吟了两秒,然后说道:“我叫李格林,你叫我格林就好了。”

    格林撇了早上拿了他东西消失,现在却躺在兰花阁地上的李白一眼,随意地朝唐玄宗拱了拱手,便走到李白身边轻轻踹了他两脚。

    虽然这几个的确可以算是他的祖宗,但亲缘关係实际上离得八丈远,更何况也只是玩个游戏而已,他认为自己没必要对他们毕恭毕敬的。

    李隆基看着淡然自若,甚至有些放肆无礼的李格林,拍腿大声笑道:“好,好!不愧是我李家男儿,当今世上,可没几个敢在朕面前如此谈笑风生的!”

    李隆基身边的美貌女子靠上他的身体,用小手青捶着李隆基的后背,柔声说道:“陛下,妾身也以为如此,妾身初见陛下这样威震四方的龙仪时,亦是脚软盗汗,不敢直视,李家男儿确实英勇无匹。”

    旁边的臣子和太监们本欲发怒,见皇帝和贵妃表态,连忙拍手赞道:“是呀,不愧是李氏宗亲,在陛下的龙威面前,竟没有战战兢兢,不能自己,实属当世豪杰!”

    格林看了眼自我感觉良好的李隆基,和下面这群戏精,撇了撇嘴没说话。他还以为电视剧裡那些镜头都只是想像出来的,没想到人类竟然真能如此虚伪。

    李隆基在贵妃与群臣的马屁中舒服地眯起眼睛,向格林身后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陈玄礼问道:“陈玄礼,你跟着李格林来我这沉香亭又所为何事?”

    陈玄礼刚刚确实吓坏了,他是真没想到格林走到沉香亭后竟停都不停,就迳直往皇帝那边走去,这是人能做出来的吗!?尤其高太监刚刚那声大喝,和格林目中无人的跑去踹李白,几乎让他觉得自己尿都闪出来了一些。

    “臣……臣见李格林大人,在镜湖閒逛,便想带他……带他来参与陛下的家宴。”他有些结巴地说道。

    “行,既已事毕,那你便下去吧!宫内的安全还得靠你来主持!”李隆基挥了挥手就让他离开了。

    陈玄礼闻言,反而鬆了口气,他拱手一礼,便告退离开了兰花阁。

第七十五章 沉香亭记

    那边的李白躺在地上伸手朝格林比了一个怪异的虚握摇晃的手势,格林秒懂,掏出酒葫芦便往他那儿一扔。

    李白则闭着眼,默契地接住葫芦,就往嘴裡一灌,喝完又把酒葫芦扔还给格林。

    “这老小子看来是还不想还我手电筒和打火机了。”格林心想道。

    实际上他也无所谓,毕竟他会舞光术、引燃术等方便的小法术,带着那两个东西也只是为了保险而已。

    李隆基悄悄看到两人互动的这一幕,心下稍安,于是便对格林喊道:“来,格林,来见见朕的爱妃,”他示意旁边的女子坐好:“这是朕的贵妃,杨玉环。玉环,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可得认识认识咱们李家的好男儿。”

    他将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李隆基非常喜欢将自己的嫔妃,向他人炫耀,而且也不介意这些他妃子与自家人稍微亲近一些的举动。

    “你好你好,贵妃娘娘,你喜欢我叫你婶婶还是姑姑?”格林随口问道。

    他人前笑容满面,心裡则是极为失礼地想道:“这就是祸国殃民,扰乱朝政的杨贵妃?四大美人,啧啧,也不过如此,比咱学姊差远了。”

    杨玉环手持团扇,遮起嘴巴轻笑道:“咱们各论各的,你就同太白一样,管妾身叫玉环吧!”

    虽然格林嘴上是这么说,但杨玉环其实是很美丽的,她身材丰腴,但穠纤合度,眼睛大且乌黑发亮,睫毛纤长而浓密,配合额上几点朱红色的画眉,显得艳而不妖,而且每当她眨起眼来,总像那双美眸在说话一般,令人难以移开视线。

    同时,她的五官也如画般充满诗意、富有美感,轻妆粉黛,没有那种虚伪而不自然的感觉,确实比现代那些网红和明星要漂亮不少。

    但若说华国最美的四大美人,那就有些言过其实了——先不说差了不只一个等级的颜质天花板顾凝梦,这杨玉环跟亚历珊德拉(格林虽然不得不承认了伊吹是女性,但也仍将她当成臭小孩看待,因此不在比较范围内)相比,都要逊色了不少。

    “对了,太白呀!你答应要给朕和爱妃的做的词,到底想好了没有?”李隆基突然想起了‘正事’,于是对李白喊道。

    听见陛下出声,李白终于勉强把眼睛睁开了一丝缝隙:“欸,想好咧,不过本剑仙……嗝,得先换件衣服才行。您瞧瞧,我这身白衣都让格林小子给踩髒了!”

    格林刚刚是用脚背踹的他,他那身髒根本与格林无关,是他自己在地上滚来滚去才沾上的泥巴。

    “哈哈哈,好,好,来人!给咱青莲居士拿套上好的绸缎来!”李隆基听见他要的诗词已作好,龙颜大开,马上叫人给李白拿衣服。

    不消片刻,便有太监端着一套丝绸制的白衣,与配套的长靴过来。

    李白见衣服到了,竟醉醺醺地当众便脱了起来。

    李隆基对李白倒是宽容得很,对他的无礼根本不以为意,反而在那点头轻笑着。

    他挣了两下,好不容易把身上的长袍给脱了下来,但是脚下的靴子却怎么踹也踹不下来。

    他背对着李隆基,招了招手,示意在旁边看着的高力士过来。

    高力士有些不解地靠了过来,哪知李白竟然大声道:“高太监,本剑仙这鞋怎么也脱不下来,你赶紧想想办法。”

    见高力士有些傻眼地愣住了,李白在高力士耳边小声说道:“呵呵……咱这靴子昨天有些泡了水,可臭得很,你脱的时候记得得憋着点气儿呀!”

    旁边的格林看得清楚,李白说这些话时,可一丁点也看不出醉相,反而嘴角翘着不怀好意的笑容,甚至狡黠地对他眨了两下眼睛。

    高力士平时贴身服侍皇帝和贵妃,得宠的很,总是仗势欺辱朝中大臣,李白也不免跟他有些龃龉,他这显然是在藉机报复呢。

    而且他离得近,当然也看见李白那可恶的嘴脸了,他转身大声朝李隆基报告道:“陛下,这李太白当真可恶,竟然如此折辱我,要我亲自给他脱那臭鞋!”

    “朕不是聋子,当然听见了,只是朕有些好奇……高爱卿为何要如此斤斤计较呢?谁都有喝醉了脱不下鞋的时候,你帮帮太白又如何?”李隆基说道。

    毕竟皇帝离得远,根本沒看见李白的表情。

    “可……”高力士还欲辩解。

    然而皇帝可没什麽好耐心。

    自己想要的词,因为这高力士而迟迟听不见,李隆基显然开始感到不耐烦了。

    他拍案大喝道:“朕说!去帮帮太白!高力士……你想让朕说几遍?”

    高力士闻言全身一激灵。

    陛下已经很久没喊过前朝武曌赐予他的大名了,这表示着陛下是真的动怒了。

    他低眉顺眼,却满肚子愤懑地乖乖蹲到李白面前,脱下了李白还有些潮湿的鞋子。

    格林马上退后了两三步。

    李白还真没说谎,那味儿是真的衝鼻!

    格林本就离了两三步远了,还能被燻着一下,高力士的难受可想而知。

    “怎么样?高——爱——卿——”李白笑瞇瞇地拖着长音,小声说道:“抓紧机会多吸两口如何,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了。”

    他朝高力士挤眉弄眼着。

    高力士被李白气得岔了口气,反而真的多吸了两口,直呛得眼泪都开始往外冒。

    此时他心裡只有一个想法——一个人的脚,究竟是造了什么孽才能臭成这个德行的!?

    他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阴狠狠地低声说道:“今天的耻辱我可记住了,李太白!你以后走夜路最好给我小心点儿!”

    岂料李白竟扬起脖子,对李隆基大喊:“陛下,您这小太监,帮本剑仙换个鞋子,就威胁说今天晚上要杀掉我,我这一吓都忘了脑中想好的词儿啦!”

    李隆基闻言,气到拍着桌子乓乓作响:“高力士,你可真是胆大包天呀?啊——?今天朕让你给太白脱鞋,你就扬言要杀他,明天朕让你帮忙更衣,你岂不是得改朝换代了不成!?”

    他几欲起身,却因为身躯肥胖,又在地上跪坐太久,导致腿脚僵硬发麻而失败。最后在杨玉环的柔声劝阻和搀扶下才肯作罢,慢慢地坐回了坐垫。

    “哼……恩。”

    李白躺在地上,眼睛睁着一条缝偷看着自己惹出来的闹剧,在听到皇帝大骂高力士时,甚至差点不小心笑出了声来。

    “陛下!陛下!臣岂敢如此放肆,臣刚刚是说……是说让太白注意注意身体,总喝太多了晚上容易摔跤而已,不料太白误会了臣的意思……”

    高力士本欲起身跑到皇帝面前,却脚下一软,跑没两步就要摔倒,于是他乾脆直接一个飞身滑跪,趴倒在了李隆基面前。

    尽管对唐朝人來说,行跪拜叩首礼只不过是日常打招呼的程度而已,但高力士此时却已经脚软到没办法站起来作大揖了,只能趴在地上不停地往地上嗑着脑袋,生怕陛下真把他满门抄斩了。

    “陛下,妾身以为,高公公想必是不敢如此放肆的,大概只是太白喝醉了,没听清高公公的话而已。”杨玉环递了杯茶给李隆基,然后殷勤地捏着他的肩膀,柔声劝道。

    “啧。”李白偷偷咋了一下舌,对杨玉环的介入感到遗憾。

    这高力士是杨玉环的亲信之一,杨玉环绝对不想失去这个得力助手,这对她未来的后宫竞争会产生很大的不利。

    “哼,最好是如此!一边去!”李隆基喝了口茶,挥手让高力士滚蛋。

    在杨玉环不停地劝说下,李隆基总算放弃了问罪高力士。

    “太白,好了没?朕要的词!”李隆基心裡有气,就想赶快听听诗词助兴。

    见李隆基确实开始不满,李白也不再继续演了。

    他站起身来,双手背在身后,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清唱道: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羣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还没等李隆基等人讚叹,便继续唱了起来:

    “一枝穠豔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他在众人摒气凝神的倾听中,将第三首也唱出来: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全曲唱完后,李白又从头重唱了一遍。

    “陛下,这其实还得等您的乐队参与演奏,才是完整的曲子呢!”曲罢,李白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满意地说道。

    然而不只李隆基、杨玉环,和几位大臣,甚至连格林都听得目瞪口呆,没对李白说的话有所反应。

    格林当然知道清平调三首,甚至早就倒背如流,但是配上曲子却当真是第一次听到,毕竟流传后世的清平调只剩下歌词,真正的曲子早已失传,只剩下未来人们自己瞎配的曲子而已。

    如今一听这词曲,令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没想到李白不只能作诗词,连谱曲和歌唱也如此精通。

    这清平调,先不管那优美的诗词,光是曲子都能让格林的脑中浮现沉香亭花团锦簇、鸟儿在枝头轻巧跳跃、同时还有美人在百花间嬉戏,这诗情画意的景象。

    配上李白那悠扬的歌声、中年大叔略显沙哑的嗓音,也难怪乎这首清平调会成为未来数百年整个长安,乃至整个唐国最受欢迎的词曲之一。

第七十六章 送李格林之西市

    “怎么样?格林小子,我这词儿还是不错的吧?”李白与格林走在热闹的长安城中閒聊着。

    早上李隆基听完李白的清平调后,马上命旁边纪录的乐师去谱曲和训练乐队,之后便挥手,让除了贵妃之外的所有人离开,坐在那儿细细地品读起诗句来了。

    李白离开后,便拉着格林出了皇宫,然后慢悠悠地朝市集走去。

    格林本也打算要离开长安城,既然顺路,也就陪着李白走走了。

    格林笑道:“当然,你这诗词确实是一绝。”然而他心裡想的是,“不错?这得等默写之后,看中学老师觉得错没错才知道……”

    “所以咱们去市集要干嘛呢?”格林不解地对李白问道。

    李白答道:“买马呀?不买马怎么走?”他掂了掂手中的一个喀啷喀啷作响的小包袱说道。

    从他出了皇宫便时不时甩两一下那包东西,那是皇帝因为他的那首清平调而赏给他的,裡头似乎全是黄金,价值几乎足够在长安城上好地段买下一座宅邸了。

    “怎么就要走了?你不是在长安住得挺滋润的吗?”格林好奇地问道。

    “不走真等着高力士晚上来弄我啊?这次是得罪他得罪狠了,那杨贵妃又在背后给他撑腰,我还是赶紧开溜为妙。”他得意地揪了揪自己嘴边的胡子,看起来根本不后悔自己整高力士的事儿。

    “呵,你不是老说自己是剑仙嘛,堂堂剑仙竟然怕个阉人,这也是个奇闻了!”格林嘲笑道。

    “嗳你不懂,凭我这身功夫,加上这柄宝剑,要砍死他是轻而易举,”他拍了拍自己腰间的长剑,“但那高力士虽然长得丑,还喜欢躲在杨贵妃身后仗势欺人,但他……确实是个为国为民的忠臣。”他皱了皱眉,如此说道。

    “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高力士难道不是那杨玉环祸国殃民的帮凶吗?”格林好奇地问道。

    “不,这其中有些複杂,陛下近年来荒于朝政,整日寻欢作乐。世人皆称是高力士和杨贵妃在背后谗言诱惑所致,”李白边说边摇着头:“但就我在宫中这些日子观察所见,事情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他看了四周几眼,才凑近格林,用手遮着嘴稍微压低了音量对格林继续说道:“实际上,今天就算没了杨贵妃,也会出现张贵妃、陈贵妃,真正关键的是——那李隆基自己,早已经放弃了治国这件事。”

    周围路过的百姓皆绕道快步远离了两人——尽管他“作势”压低音量,实际上还是非常大声,至少三五公尺内是听的清清楚楚的程度。

    “反而那高力士,虽然有些自大,喜欢挑朝上大臣毛病,但背后却一直在直言劝谏陛下,而且处处针砭时弊,在大事上从不因私忘公。实属难得一见的忠臣,前些年也是他带兵平定了王鉷之乱。我今天戏耍他,只是为了报复他总想把我赶出长安这件事,现在既然我爽够了,那便如他所愿,离开长安城才是。”李白解释道。

    “这倒是少见,我以为宦官中几乎只有结党营私的,原来还真有忠君报国的啊?”虽然专业确实是学历史的,但格林没有去研究过高力士的生平。

    “说的是,我也是亲眼所见才知道!”李白赞同道。

    聊着天,两人抵达了长安城的西市,这裡是唐朝的“国际贸易中心”,佔地面积极广。市内车水马龙,摩肩擦踵,各色人种皆有,甚至各种动物和驼兽都有,而且市集中,各种奇珍玩物、美食小吃,让格林着实大开了一次眼界。

    尽管过于嘈杂的声音,与各种食物、人的汗臭味及动物的骚味混合成的怪异臭味,让五感超凡的格林感到略有不适,但他仍然兴致昂然地四处观望了起来。

    “喏!你看见什么感兴趣的,便自己买去吧!瞧你这刚下凡的样子,也不像有钱财能买东西。”李白略带打趣地说着,直接捞起一把黄金便往格林手上塞。

    格林犹豫片刻,便接过了李白递来的黄金。

    “本机表示提示,玩家的属性:不要脸,提升了一点。”

    格林眨了眨眼睛,无视了莉亚的提示,他心安理得地将黄金包好,塞到了口袋中——晚辈跟老祖宗拿点零花钱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买完马便要离开长安啦,咱们便在此分道扬镳吧!”李白边走边唱道:“故人西辞白城坊,千金相送缘未央——”

    “……有缘再见!”格林看着洒脱的李白,高声喊道。

    说完,两人便在西市口分别了。

    “这李白也当真是大方,一大把黄金就这么送给我……”格林拍掉往他口袋摸来的手,朝坊市裡走去,“刚刚他掏黄金给我的一幕,想必被不少人看见了,也不知道那醉鬼应付不应付得来。”他边想边撞开了一位试图扯他裤子的男人。

    他看着玲琅满目的坊市,有些犹豫要如何花这钱——他虽然很想嚐嚐旁边的冰糖葫芦,但是拿着几块金锭和元宝,可能得把糖葫芦商整个连人一起给买走了。

    他只好四处找人询问着,附近能换零钱的当铺,或者是钱庄来了。

    然而这地方是真的龙蛇混杂,各色人种,各行各业,应有尽有,连地痞和宵小也充斥在大街小巷之中。这不,格林在前往钱庄的路上,经过一个相对比较少人的道路时,马上便被包围了起来。

    “看来是不是看见李白给我黄金的样子,就是刚刚问路时引起注意了。”这群人前后包夹,且人数不少,看他们盯着自己口袋的样子,就知道是有计画,且目标明确、埋伏多时了。

    “公子,咱们给您指路,也不赏咱们点儿零用钱花花吗?”其中一名留着短鬚的消瘦男人轻浮地说道。

    是刚刚他询问过的其中一人,看来从他问路之前,这些人就已经盯上他了,这条路继续往下走恐怕也没有什么钱庄。

    “是呀!公子,哥们儿昨天也带您逛了青楼,赏钱呢?”一名格林没见过的地痞叫道。

    “白痴!你那是昨天的事儿了,喝茫了吗你!?”旁边一名地痞马上拉了他一把说道。

    “别废话了,赶紧揍他一顿,把他和那个老头的黄金都抢过来!干完这一票,真正的大财宝还在等着咱们呢!”后面一位浑身刺青的西域壮汉声如洪钟地喝道。

第七十七章 大财宝

    格林默发了一个法师护甲,然后好奇地观察起这些人来:“大财宝?这些人还准备劫商队吗?”

    这些包围他的男人们,尽管衣着五花八门,但却人手一把生铁刀,而且包围网做得几乎滴水不漏,每两个较瘦弱的人之间,一定有个较壮硕的站在中间,比较矮小的,一定有高个儿从旁协助。加上他们统一的握刀姿势,与稳固的下盘,明显经过多年的配合,与长期的训练,绝对不是单纯的宵小那么简单。

    “莉亚,帮我扫描一下这些人的身体素质。”谨慎的格林可不想阴沟裡翻船。

    “本机表示提示,这群人类中,力量、体质最高的个体,是站得最远的壮硕男性,数值分别为:12,11。敏捷最高的个体,是玩家左手数来第二个黑色衣服的男性,数值为12。”莉亚报告道。

    听到这裡格林就放下心了,他眯起眼睛,懒洋洋地扫视了一眼这群‘凡人’。

    西域大汉命令道:“庚,你们俩先上!”

    语毕,两个较为瘦弱的地痞,将刀递给旁边的伙伴,摩拳擦掌地阴笑着走上前来。

    “老老实实把黄金交出来,可以免你些皮肉之苦!”其中一名地痞咧着一口大黄牙,阴森森地说道。

    “呵呵……”格林轻笑了一声。

    见格林不屑地露齿而笑,那地痞气的满脸通红,架起拳头便衝了上来,“还敢笑,看小爷不把你的大牙给揍下来两颗!”

    另一名地痞见同伴已经衝上去,只好跟着上前。

    然而格林不只没施法术,甚至连青龙都懒得拔出来。他只是一人脑瓜顶上来了个‘一阳指’,也就是弹了下中指,便把两人打得后退三五步,跌坐在地上摀着额头惨叫了。

    那西域大汉皱了皱眉头,让人把庚两人拖回去。

    他思索了两秒,大声喝道:“甲乙!带刀上!”随着西域壮汉的命令,四个地痞便提刀走了上来,“小心别真砍死了!”他又补充道。

    四名刀手一言不发,举刀便往这边衝,格林不闪不避,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人砍上来。

    他发现,四名刀手,其中两名,在大喝中砍向他的双腿,一名则是舞了个刀花,直指他的咽喉攻来。但真正的杀招,实际上却是背后默默统向他腰间的那一刀。甲乙四人的配合,明显不是刚刚的庚两人能相提并论的。

    “得手了!”正当那西域壮汉正点着头,准备讚赏他的手下时,令人感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周围的地痞流氓们尽皆不解地看着场中——那怕练过铁布衫,那也应该是像金铁交集般“噹”一声将刀弹开才对。这甲乙四人却是如同砍进了一层厚布之中一样,刀锋在接触到那人身体时,皆从极动迅速变成极静,就如同他们在碰到他之前就收力,最后轻轻将刀子比划在他身上一样。

    然而这个不解,很快便成了恐惧。

    只见,那四柄刀接触格林的位置,迅速地融化成了铁水,然后顺着刀尖,迅速蔓延到手柄,眨眼间,整柄刀便在地上成了一摊液体了。然而这还不是结束,尽管几人反应迅速地扔掉了手中开始融化的铁刀,但他们握刀的那隻手,仍然有火焰从指间开始流窜,而且很快便开始向上缭绕。

    几人几乎还没感觉到疼痛,整跟手臂直到肩膀便都被烧成了灰烬,散落在了地上。

    “啊啊啊啊————”

    “我的手!我的手!!”

    此时,他们的惨嚎声才开始响起。

    令格林感到意外的是,即使面露恐惧,甚至连连后退,那些包围他的地痞们,也没有一个转身奔逃,或扔掉手中武器的——这种素质,绝对是军队才会拥有的,这些人大概不是逃兵,便是新灭亡的小国军队吧?格林暗自猜测着。

    “上仙饶命!是我等有眼无珠,衝撞了上仙!我等愿意献上令上仙满意的赔偿,只求上仙高抬贵手,放我等一条生路!”西域壮汉见事不可为,果断地扔下手中的刀,跪地求饶。

    “噹!”“噹!”“噹!”

    “上仙饶命!”“上仙饶命!”这几个地痞见首领已跪,迅速扔掉手中的武器,跪成了一片。

    “恩……”格林搓着下巴思索了片刻,便摆摆手让他们起身了——这些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辈,没有说非得杀掉他们不可。

    “上仙,您有什么想要的赔偿不?”那西域壮汉不知道从哪掏出把椅子,放在格林屁股下,然后狗腿地凑到格林旁边想捏他的肩膀,被拒绝后,又装模作样地向小弟们喊道:“还楞着干嘛,快去倒杯茶给上仙喝着!”

    见格林摆了摆手表示拒绝,那大汉只好又鑽到旁边的小屋子裡,没屁会儿就提出一个大包袱来,打开裡头装着全是各种女性用的小饰品和布娃娃等摆件。

    “上仙有没有看见感兴趣的,这也当不起赔礼,就是给您拿回去把玩儿把玩儿。”他像个市侩的商人似地搓着手道。

    这些饰品很多看起来是照一个样本做出来的,看来这群地痞平时维生也不是全靠抢劫。

    格林瞧了几眼周围一圈点头哈腰的地痞们想道:“只不过,一群糙汉子整天搓这些女孩子的玩意儿,也真是……”

    他随意地挑了两个小狗子髮夹,和两条由漂亮石头与碎玉编成的手鍊,准备拿回去给珊德拉她们当纪念品。

    “你告诉我你刚刚说的‘大财宝’是个什么东西,我就当今天这事儿没发生过吧!”格林说道。

    “……呃,”西域大汉犹豫了半晌,才答道:“实不相瞒,那‘大财宝’事实上只是咱们的猜测而已。”他从裤裆裡掏了两下,抠出一张皱巴巴的地图。

    在格林有些嫌弃的表情中,大汉把裤裆裡掏出来的地图平铺在地上:“这是咱们前些日子,在一座前朝大墓中挖到的。”他解释道:“那墓室造的宽敞,又全是陷阱,咱们都以为要发大财了,不料掀开棺椁一看,裡头竟一点金银财宝都没有,反而只有一具贴满符咒的乾尸,怀裡抱着这么一张破图。”

    “上仙您看,这裡!”

    他粗操的手指在地图上比划着,从写着大兴(隋朝长安旧称)的小点一直往西侧远方,有一个不是很明显的淡红色小叉,上面一个蝇头小字写着:“藏”。按照代表东京(隋唐时代洛阳古称)的小点与长安城的距离来看,那个小叉大概已经出了大唐国境,属于吐蕃境内了。

    “咱们猜测,那墓室主人是把财宝给藏到这儿来了,”点了点那个红叉:“所以他的墓才什么都没装。”

    他不好意思地搓了搓脑袋说道,“嘿嘿,咱们今天那啥……向您借零花钱,就是想筹点盘缠,买上几匹好马去探探险,碰碰运气,寻这宝藏。”

    难怪这几人明明有自己的手艺,却还要干出诱骗旅人进小巷打劫这种勾当。

第七十八章 西行

    “现在既然上仙您想要这宝藏,咱们不争了便是,就是那啥——我那几个兄弟的手,那啥……”他又搓起了大手,欲言又止道。

    “行了,知道你想说什么。”格林把李白给他那些黄金掏了一半出来扔给他。

    “你帮我买匹好马,置办点乾粮,剩下的你们就留着吧。”

    “欸——好哩!您先歇着,咱们绝对给上仙办妥!”大汉眉开眼笑地说道。

    就那三、四块金锭子,已经足够他们敞开了吃喝好几年了,就算多养四个不能工作的人,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计,何况剩下的那隻手还是能干点小活儿的。

    “还有,把这个帮我换成铜钱和碎银子去!”格林想了想,又拿出一块金子说道。

    剩下的金锭他则塞进了背包底下,准备拿到现代换成钱了。

    上次从日本带回去的渡来钱,目前虽然还挂在网上没卖出去,但没意外的话,十来万软妹币是妥妥的了。这金锭、元宝什么的带回去确实不好出手,带就算只当成古董来卖,大概也一样可以换上不少钱来。

    格林决定按照这地图寻寻所谓的宝藏去,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再叨扰这些个地痞几日了——这趟旅程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他想花点时间,学个中环位的伤害性法术,和防御性法术再出发。

    西域大汉听上仙要住他们这儿一段时日,脸上满是微笑(肚子裡满是妈卖批)地,将格林请到了自己的家中,还特地把客房备了一套新床铺给格林用。

    十天后的午时,格林终于准备齐全,离开了长安城——他在这几天中,顺便跟那西域大汉学会了骑马。

    在这十天中,他学会了一个三环法术、一个四环法术、和一个五环法术,全是塑能魔法,分别是——炎爆术、冰风暴、寒冰锥,三个强力的常用法术。

    炎爆术很简单,就是放大版的火球术,格林花了不到半天就学会,并加以改良过了。效果比火球更狂暴一些,击中目标爆开时,甚至可以飞射出一圈小一号的火球,不论单体还是群伤,效果都很好。

    冰风暴则是俗称“下雨”的法术,效果是指定一个区域的空中制造法阵,使其持续不断地降下冰坨,同时区域内的温度会骤减,使区域内的目标速度减缓,活动力大幅下降,是一个控制和伤害同时兼具的法术。格林将冰坨改良成了冰刺,使杀伤力更上一层楼。

    而寒冰锥则有些特殊,它的效果是:瞬间在面前两公尺半的锥形范围,生成一个横向高速旋转的寒风漩涡,漩涡中满是尖锐的碎冰渣,可以将敌人削成碎片,即使敌人防御力较高,极低温的寒风也足以在一瞬间将目标冻结、吹飞或者减缓。

    虽然这个法术听起来威力惊人,但实际上属于正儿八经的防御法术——毕竟正常情况,法师战斗时根本不会让自己与敌人处在两公尺半的范围内(格林这种同时兼具超凡者身体素质的法师另当别论)。这个五环法术的结构相对複杂,格林学会已经有些勉强,因此暂时还没有去改动它。

    从西侧的金光门出了长安城后,格林骑着温顺的棕马顺着官道一路向西行去,路上依旧车水马龙,商贾云集,往来人群从黑髮黑眼到黄髮绿眼,甚至是黑皮肤人种,全都可以看得到。

    而且即使他们流利地使用着中古汉语,也没有几个人会对此感到惊讶——这与他之前在平安时代旅行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甚至连现代人都要比唐朝人更大惊小怪一些。

    晚上,格林便与一队大食(黑衣大食,也称阿拔斯帝国、萨拉森帝国或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商人们搭伙,建立了简易的营地。

    那商队的头目名叫阿布,加法尔,阿拔斯,据说是根据自己国家和现任国王命名的。他让格林称他为曼苏尔,在阿拉伯语中意为:成功者,他表示自己喜欢这个称呼。

    曼苏尔大约三十岁出头,自称是个旅行商人,他说这是他第一次到达遥远的大唐,在这边学会了非常多的事情,也见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事物,虽然非常喜欢唐国,但却已经在这待得太久了,因此决定要回家去看看。而他的货物中基本上都是些文房四宝,或大唐风格浓厚的小玩物、小摆件等等。

    当时曼苏尔远远一眼便对格林身上美观且新颖的装束感到好奇,于是便上前喊住格林,央求着想购买一件收藏。格林觉得无所谓,便从背包中拿了一件价值十块钱的备用衬衫送给了曼苏尔,条件只是让他搭乘商队的马车向西行进一段距离。

    ——格林不习惯骑马,一天的骑行,让他觉得自己蛋都要碎了。而且他来这裡的主要目的毕竟是学习魔法,骑在马背上可没办法让他专心背诵元素节点。

    听见格林提出的条件,曼苏尔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了,他当然欢迎格林这样看上去人畜无害,却又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加入商队,毕竟尽管商路人来人往,但仍旧相当危险,马贼和拦路强盗随处可见。

    而商队人数和货物数量的比例差距越大,就越不容易受到劫掠——正巧这支商队是属于人少,而车多的高危类型。

    曼苏尔反覆观赏着手上那件白衬衫,笑得合不拢嘴地向格林问道:“李兄,你说这宝衣叫什么衫来着?”

    格林烤着商队提供给他的肉和麵饼,回答道:“衬衫,衬!”

    “嘿嘿嘿……这衣服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的,比丝绸厚,却又比棉布要细緻许多,而且缝纫法是如此神乎其技,这么繁複的构造却几乎看不到任何线头,简直就像传说中神仙才能穿着的衣物,能告诉我你是从那儿买到的吗?”他来回摸着那件衬衫,随即又有些渴望地盯着格林身上更为光滑美型的兔头牌聚酯纤维衬T桖。

    格林一边往侧面挪了挪屁股,稍微跟曼苏尔拉开了一点距离,一边说道:“楼下的超市……我是说,这衣服就我这儿才有,你在任何地方都见不到的。”

    曼苏尔可惜地叹了口气:“唉,我觉得吧,”他搓了搓衬衫的领口道:“你既然有这等手艺,就不能随意地叫它什么衫的,给它取个好名称如何?就用你的名字都不错,格林衫?或者格林单衣!怎么样?”

    “……行吧,你乐意的话。”格林一脸便秘地随口敷衍道——他现在只担心这狂热的布匹商人,会把他身上正穿着的衣服也给扒下来。

    “大人。”此时,一位放哨的护卫,一脸困惑地走了过来。

    曼苏尔看向护卫,伸手示意他表示来意。

    那护卫赶紧解释道:“刚刚有一位浑身是伤的女子,经过我们这儿,我们拦住她盘问了一下,她却说关外有疯子在拿剑追杀他们,而她和她的朋友们在惊慌中都失散了。”

    曼苏尔询问道:“你们没有留下那位女子吗?”

    “没有,那女子回答完我们,便急急忙忙走了。我们奇怪的是,就当那女人说的是实话,可她浑身是血,伤得明显不轻,却是如何一个人走过三十几公里的路到这裡的呢?”护卫挠着头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

    “也许她骑着马过来的吧?”曼苏尔猜测道。

    护卫摇头质疑道:“可那女子的伤,也不像能承受马儿奔跑的颠颇呀?”

    曼苏尔和那护卫就这件事又讨论了一会儿,但依旧有些摸不着头绪。

    “我父亲教过我:‘如果嗅到血腥味,要先确保那不是从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我们还是不要多管閒事吧。”年轻的曼苏尔最终决定道。

第七十九章 遇害商队

    一夜平静地度过。

    隔天一早,格林在马车裡的椅子上,从冥想中醒了过来。

    他进入沟通元素的冥想状态时,只要不将附着着精神力的元素给消耗掉,也就是说役使元素排列魔法后,不成功将魔法施放出去,便不会损失自己的精神力,甚至反而还能一定程度锻鍊自己的精神力,以及沟通元素的速度——缺点是第二天会稍微有点睏,冥想只能取代一小部分的睡眠机能。

    感到马车倾斜,看来是繫上马匹准备要开始行进了。

    没一会儿曼苏尔便鑽了进来:“李兄,咱们出发了,”他爬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有些担忧地继续说着,“今天中午就会抵达边关,出了关口后,咱们可能就会遇到马贼了,你还要跟着咱们的队伍吗?”

    出了秦州的关隘后的地区,虽然在大地图上依旧是大唐境内,但是实际上也有其他唐朝附属国,或是小部族宣称此地的所有权。而李隆基近年荒于朝政,也不愿浪费财力去管辖边境,那些小部族就更不用说了,不派人劫掠此地商队都算不错了。因此这裡的治安会糟糕许多,属于三不管地带。

    “哦,你就放心继续走吧。我武功高强,杀几个小蟊贼易如反掌。”格林打了个哈欠,随口说道。

    曼苏尔看着格林的细胳膊细腿,无语地摇了摇头:“唉,李兄,不是我说你,吹牛也要有个度啊……更何况蟊贼跟马贼完全不是能相提并论的呀!”

    “在我眼裡都一样。”在格林眼裡,金吾卫和蟊贼甚至都是一个等级的。骑在马上的马贼顶多就是逃跑的机会稍微比较大一些些而已。

    “呵,李兄到底也是个风趣的人……”然而曼苏尔只当格林在开玩笑。

    格林也懒得解释,闭上眼睛继续学起法术来了。

    几个小时后,曼苏尔在上缴了一小部份关税后,商队如预期通过了秦州边关。

    没行进多久便看见了之前那负伤女子说过的地点。场面极其惨烈,只见营地中马车倾覆、商品一箱箱散落各处,大量残缺的尸体散落在地上。从规模来看(如果他们已经全在这裡的话),那这大概是一支中小型商队。

    这些残骸正散发着一股衝鼻的血腥味,格林在马车上摀着口鼻猛瞧。根据他的观察,那些破碎的尸体中,虽然几乎都还可以辨认出人形,但却几乎全被削掉了头颅,同时尸块中也混有零星并非马儿的诡异肢体。

    格林还注意到了损坏的马车上,不只有刀剑痕迹,甚至还有一些抓痕。尸体上也有的是被利刃砍出的切口,有的则是参差不齐的撕裂伤。另外也有少数尸体上有看起来像咬痕的伤口,甚至还有一具完整女尸的肚子,像是被硬生生掏开一般,整个开花儿似的向外敞开着。他们唯一的共通点就是——每个尸块上,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怪异突起的纹路,看起来就像是皮肤下藏着蠕虫一般诡异而噁心。

    “这看起来更像是妖怪袭击商队的现场,但……”他不确定地猜测道。

    “莉亚,帮我扫描一下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格林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本机表示提示,本机判断这支车队为香料商人,其货品有80%为各式植物香料与动物衍生物,其他则为类似纪念品的宗教器具。而现场有:二十三具属不同人类的尸体,部件虽然四散,但总数完整,其中四名为女性,其馀皆为男性。十一具马尸,其中五匹为雄性,其馀皆为雌性,尸体同样被砍去头颅。以及一具疑似雌性妖怪的尸体。现场除了稀薄的妖力残留之外,也弥漫着一种新发现的未知次等能量痕迹。该能量部分特性与次等能量:鲜血能量,以及暗影能量相近。”莉亚钜细靡遗地回报道。

    “下次马匹的性别不用跟我报告!不过为什么是疑似妖怪?”格林对莉亚也无法判别的状况感到疑惑。

    “本机表示提示,该非人物种尸体上的妖力相对稀薄,身上未知能量残留的浓度要更高许多。虽然透过本机解析,那股未知能量正缓慢且持续性地破坏着该具尸体,初步推断此能量可能不属于该尸体,但也难以精确判断该物种之生物种类。”

    莉亚的机身中的资料已经非常完备了,但不知为何,这游戏中时常能遇到资料中不存在的能量体系与物种。

    即使听完莉亚的扫描结果,格林还是无法断定这支遇害商队究竟遭遇到了什么。从那剑痕看起来,确实如之前那女子所说,有人欲拿剑砍杀他们。可那些撕裂伤和诡异的突起物又该做何解释呢?难道那疯子还役使着妖怪袭击商队不成?

    虽然尸体附近还留有遇害者的财物和价值高昂的商品,但在曼苏尔的命令下,他们没有多加停留,而是加快脚步,迅速且安静地通过,并远离了现场。

    一个多小时后。

    “李兄,你怎么看?”沉默了许久的曼苏尔皱着眉头向格林询问道。

    其实不只曼苏尔,整个商队的成员们,都阴沉着脸,紧张兮兮地集中在曼苏尔的马车附近。毕竟他们的商队规模并不比遇害的商队大多少,如果这种等级的商队能被屠戮到只有零星几人能逃出去,那么换他们遇到,情况也绝对不会好到哪儿去,因此每个人都对接下来的旅途感到忧心忡忡。

    “大概是受到妖怪袭击吧?我猜。”格林搓着下巴,不确定地回答道。

    如果真是妖怪的话,他就不敢掉以轻心了。虽说他目前遇到过的妖怪,除了大岳丸和伊吹之外,其他都是孱弱的小妖怪,其中连最强大的大岳丸都被他给击败了。

    但他可清楚地知道:当时能毫髮无伤地战胜大岳丸并不是说他就比大岳丸强大多少,而是大岳丸自己的短板太过明显了——大岳丸的力量和体质都是传奇战士等级,但是速度却实在太过缓慢了。

    那怕此时他已经比以前还要强大许多,但如果再次遇到一头大岳丸等级的妖怪,尤其速度比他还快的那种,他可不敢打包票自己还能轻易地无伤取胜。

    “你认真?”对面的曼苏尔听见格林的话,一脸古怪地问道。

    “不然呢?你见过马贼不只把人和马都杀光,甚至连货品都扔在原地不管的吗?”格林莫名其妙地反问道。

    曼苏尔挠了挠头,迟疑地说道:“……你说得这些确实有些可疑,但妖怪……那不是只有传说或是话本中才存在的东西吗?现在这种盛世还哪来的妖怪?”

    他那古怪又有些憋笑的表情,分明是认为格林小说看多了。

    格林被曼苏尔噎了一大口,他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现代人被古人鄙视迷信的一天。

    不过确实,唐代虽然被认为是妖怪文化最繁盛的朝代之一,但这些志怪着作与更早之前,人们把妖魔鬼怪当成真实事件“纪录”下来不同。

    唐朝以后出现的大量妖怪话本与传奇,普遍都被人们当作是“虚构故事”来看待与创作,而且内容多是更着重于男女情爱、讽刺时事等等,而非诡谲阴森的妖魔鬼怪。这大概是因为盛世中较少死于非命、天灾,或乾脆莫名其妙失踪的人,所以人们渐渐开始破除了迷信,更专注于现实生活的关係。

    他满头黑线地想证明妖怪的存在,但却不知该如何说起,毕竟空口无凭,他现在说在多曼苏尔也只会认为他是个极度狂热的志怪小说迷,总不能一把火把马车烧了,来证明自己也是个“妖怪”吧。

    想了半晌,格林放弃了辩解,而是无奈地敷衍道:“我就瞎猜的而已,也可能就只是马贼觉得那些货物不值钱,所以杀光了所有商人洩愤吧!”

    “这倒可能性不小呀!那群马贼一个个不学无术,认不出那些高价的香料也并不奇怪。”曼苏尔此时倒是深以为然地点头赞同了格林随口瞎扯的结论。

第八十章 别离终有再会时

    接下来几天,随着商队顺着向西的商道继续前进,一路都能见到倒毙在旁边的零星尸体,看起来大概都是前面那支商队逃出来的人。

    相比之前车队中那样,还有肚子爆开的花式死法,这些尸体就比较单纯一些了——他们身上几乎只有被利刃劈砍的痕迹。

    “看来那女子也没说谎,确实有个疯子在执着地追猎着她们。”格林搓着下巴想道:“大概只有那女子进了关隘,才能逃得一命吧?”

    那些尸体上也有着少量突起的经络,且不少尸体都是从头颅被乾脆俐落地一刀两段。格林估摸着那行凶者大概也不是个一般的人类——正常人除非拿着神兵利器,或接受过长年训练,否则很难将生物体一下子整齐的劈成两段。但此人不只做到了这点,而且是歼灭了一整支带有护卫的商队后,连日连夜追着人砍,还能几乎每剑都做到,这大概已经超出了凡人极限的程度了。

    这让整支商队的情绪都愈发低落,一连几天都没什么人大声地说话。

    “这群马贼怎会如此残忍,竟然真要将他们赶尽杀绝?”曼苏尔有些兔死狐悲地痛骂着凶手。

    格林则是紧皱着眉头思索着,他隐约觉得他们的判断有个根本上的错误,但实在抓不住那丝一闪而逝的灵感。

    “李兄……马上就要到下一个补给点了,咱们经过商量,决定在这裡修整一段时日,至少等到这个风头过去。毕竟钱财怎么也没有性命大,而且这趟来大唐我本来就已经收穫得够多了,所以……”曼苏尔看着格林欲言又止。

    商队行动上的迟滞将会产生大量的额外成本,不只成员食宿的花销,那些驮兽也不可能免费去吃人家城裡的草料,而是必须额外花钱去购买。但曼苏尔依旧选择在这裡多停留一段时间,也许他这趟旅程的目的本就不是赚取钱财。

    “嗯,我知道了,那咱们到那儿就分道扬镳吧!”格林回忆了一下那张地图说道。

    “那……这个还你……”曼苏尔恋恋不捨地从行囊中取出格林送他的衬衫。

    就如他行商与待人时的准则:诚信。

    如今他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与格林的承诺,因此决定将心爱的衬衫还给格林。

    格林摇了摇头说道:“那不是个交易,是我送你的礼物,你就放心留着吧!”

    他想到这个满脸胡渣的中东友人,晚上睡觉时都抱着他那件穿过的衬衫,有些不寒而慄地抖了两下。

    “可是……”

    曼苏尔脸上依旧有些犹豫,但手上紧抓着衬衫的动作,却已经表露了自己的意向。

    格林眼角有些抽搐地看着那件……隐约有着曼苏尔口水痕迹的衬衫,如果他非要退还那件衬衫,自己大概会直接用引燃术将衬衫烧毁吧,反正他是绝对不想用手摸那衬衫那怕一下了。

    见曼苏尔依旧迟疑,他只好再推一把:“而且我也已经差不多抵达目的地了,你并没有打破我们的约定。”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嘿嘿嘿,谢谢你,真得是太感谢你啦,李兄。真主在上,我阿布,加法尔,阿拔斯宣誓,他将永远都是李格林最忠诚的朋友!”他在宣誓时表情一度变得严肃而正经,但马上又恢复了笑容:“以后你有机会去阿拔斯帝国的话,报我的名字,虽然份量不重,但至少茶水钱是用不着你出了!哈哈哈……”他满脸笑容地说道。

    虽然在大多数唐人眼中,曼苏尔那只是略显浮夸的玩笑话,但格林却知道以对方的民族来说,有真主见证的宣誓,已经是一个人最真诚的话了。

    于是他也正了正脸色,认真地回应道:“那么我李格林也会是你忠诚的朋友。”

    尽管这份友谊建立在一件十块钱的廉价衬衫上,但曼苏尔对这份友谊真诚的态度,依然得到了格林的尊重。

    不多时,商队便抵达了之前说的补给点,是个还算热闹的中型城镇,在唐朝版图内名为洮州。

    洮州这裡算是一个重要的转运点,南可至南诏国,北可向唐国丝绸之路,西可通吐蕃,东则是直达大唐皇城边关。

    因此城镇周围聚集了为数众多的商贾,有些是往来吐谷(音yù)浑、吐蕃和大唐之间的短程行商,更多则是横跨几乎整个东亚的大食、天竺等商人。

    然而尽管这裡商贸繁盛,但因为地处大唐版图边境,且往来人员複杂,洮州的管制实际上非常鬆散,并没有什么货品检查或通行费。

    商人们杂乱地聚集在城门附近跟亲朋好友或会合着,或道别着,甚至直接在地上兜售起货物的亦不少见。

    “李兄,那么咱们就此别过吧!”城门内,曼苏尔对着格林抱拳,有些不捨地道别。

    “有缘再见,曼苏尔!”格林回道。

    再和见俩字都好理解,诗词或文学中亦偶尔会用到。但是连在一起作为招呼语用,在唐朝还是相当冷僻少见的。

    曼苏尔听见格林的招呼,开心地喊道:“哈哈哈,没错!有缘还是会再见面的!再见啦!我的朋友!”说完,便与城中几位新加入他的成员离开了。

    “缘”虽然是华国独有的词彙,但在唐朝生活多年的曼苏尔,尽管不常使用,但也明白“缘”这个字的概念。

    几人在进城后,便互相道别了,格林打算购买一些补给,找间客栈稍微休息一天就继续上路了。以他超凡者的体质,这几日的旅途根本不算劳累,因此他想节省一点自己的时间。而曼苏尔他们似乎碰到了熟人,在跟一群黑衣的带刀战士交谈后,便一同离开了。但没意外的话,他们会在此地修整一、两个月后,再行出发,毕竟他们的旅途还非常漫长,根本不差这几天时间。

    格林在这几天的旅途中,学习了三个较为简单的辅助魔法,分别为:变化系二环魔法:开锁术。预言系三环魔法:鹰眼术,以及咒法系三环魔法:飞行术。

    三个法术的法术效果顾名思义,都算是非常实用的辅助法术,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鹰眼术虽然名为鹰眼,但其实他并非用“看”的方式去得知远方的情形,而是用预言类法术“感知”到远方。这就相当于格林使用精神力瀰漫在周围进行感知的概念,而鹰眼就是能够将这团精神力直接透射到远方去作侦测,因此使用此术后,不只有视觉,甚至连听觉和气味等,也都能知晓。

    寻找落脚点并不容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洮州附近发生的杀戮事件,城镇中聚集的商人数量明显要比平常多出不少,因此大多数客栈都告诉格林已经客满了。

    格林不愿露宿野外,只能牵着马,继续慢慢寻找着可供住宿的地方——虽然他现在很想体验一下飞行术,但考虑到现在天色还亮,在天上瞎飞必然会引起恐慌,因此依旧是使用步行的方式寻找客栈。

    终于,在城北郊区,格林找到了一间略显破败的小客栈,这裡的掌柜表示虽然还有空间可以住宿,但是要跟另一个人合租一间房。

    格林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反正就一晚而已,他倒也无所谓。

    他付了几枚通宝给掌柜,将马交给小二牵去马厩存放,便准备上楼看看房间,但在离开前,掌柜却叫住了格林,小声道:“这位客官,看您面生,提醒您一句:晚上可尽量不要出门,听到声音也不要回应!最近几个月早上,总能在街上找到莫名惨死的人。据说都是半夜被鬼怪迷走,抓去当交替啦!”

    格林笑着随口答应了掌柜,便踩着嘎吱嘎吱作响的楼梯,走上了客栈的二楼。

    看着漏风的木牆,和有些霉味的走道,格林面色古怪地想道:“这裡怎么这么像电影裡的人肉客栈啊?”他想起了刚刚掌柜那句阴森森的话,觉得有些发毛。

    所幸他打开房间门后,发现裡面还算乾燥温暖,至少比露宿街头要好得多。

    房间的裡,左右分别有两张床,其中一张床上已经被凌乱地扔了几件衣物,还有……恶臭的黑色布鞋。房间中央有两张小木凳,和一个小桌,桌上面摆着一个已经熄灭的,陶瓷材质、造型有些像马桶的油灯,以及一个红棕色的大葫芦。地面上,则铺着一张粗糙的西域地毯,虽然触感不好,但还算温暖,而在地毯之上,还铺着一具……烂泥似的裸尸。

    那具尸体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臭味,躺在地上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浑身上下明明脱了个精光,腰间却仍用皮绳繫着一柄长剑。略显飘逸的棕黑色长髮散在地上,配合脸上半睁不睁还翻着眼白的双目、几搓稀疏的小胡子,和很满足似的微笑,显得异常猥琐。

    格林默默地走上前去,踹了两脚地上的裸尸,他已经辨认出了这具男性裸尸的身分——剑仙嗝太白。

第八十一章 藏宝图

    格林踹了几下李白,发现他仍然没有要醒的迹象,便随意地整理一下行李,准备出门去了。

    他想去吃点久违的熟食当作晚餐,并顺便买些皂荚汤(唐代的洗髮精)。格林刚刚发现那间小客栈居然还有自己的澡堂,让连续几天在乾燥的内陆地区旅行的格林很想好好洗个澡。

    ——唐代洗澡文化盛行,不只是皇族和世家喜爱泡天然温泉等活动,就连老百姓也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浴盆,甚至每年还有特殊的洗澡节日:端午节,当时也被称作浴兰节,指得是沐浴在兰草煮的水中,以避邪祛毒,防治疾病。

    他才刚整理完行李,用毛巾铺好床铺,转身准备离开,没想到原本还赤条条躺在地上的李白,竟然已经穿好衣服,在走廊上摆起姿势来了。

    只见李白双手负在背后,仰头四十五度向下斜睨着窗外,微风吹拂,飘逸的长髮和一身白衣在风中轻轻摆动,他腰间繫着宝剑,面色清冷而孤傲,如同参透了世间红尘,乍看之下还真有几分剑仙的风采——如果不将视线转向他那双光着踩在地上的大脚丫子。

    格林一头黑线地走出房间,李白则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动,缓缓开口道:“格林小子,本剑仙掐指一算,发现自己竟也到了该补充天地能量的日子。”

    “……”格林抿了抿嘴角,没发表任何看法。

    “正所谓适莽苍者三湌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

    格林:“说人话。”

    “买不起饭,饿。”语毕,李白的肚子很是时候地大吼了一声。

    “不是……李隆基不是给了你那么多黄金?这才几天你就花到连饭也吃不起了?”格林是真的无法置信,毕竟光是李白抓给他那连十分之一不到的一小把,就足够正常人数年甚至十数年的花销了。

    “小子浅也,你可知道: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李白摇头晃脑地试图辩解道。

    格林听都不听,转头就走。

    “唉唉,臭小子等等我……”李白急急忙忙地跑回床上抓起鞋子,蹦蹦跳跳地边穿鞋,边跟上了格林,继续狡辩道:“你要知道,我本身也是百般不愿的呀!但活在这充满了尔虞我诈的人世间,总会有那么一两次不小心把钱花光的时候嘛!”

    “说到这个,瞧瞧我这新到手的酒葫芦!”李白炫耀似地将一个酒葫芦扔给格林。

    格林接过来看了几眼,比原先李白放他这儿的那个葫芦要大出一些,但总体而言相差不大。

    “据说装进这葫芦裡头的酒,会越来越香!我可托了不少关係,还花了老大一笔钱才搞到手的。”李白捻着胡须,得意地笑道。

    “看来这傢伙的黄金,就是这样被人骗走的……”格林眨了眨眼睛,默不作声地想道。

    两人找到一间档次尚可的酒店,一边吃着热腾腾的饭菜,一边继续閒聊着。

    “话说回来,格林小子,你到这种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来做什么呀?”李白跟饿死鬼似地大口嚼着烧鸡,满嘴流油地问道。

    “我拿到了一张藏宝图,閒着无聊便来找找。”格林老实地说道。

    他吃得也有些狼吞虎嚥,这些天几乎每餐都是肉乾和麵饼,最好的时候也就是加上点自己包包裡的巧克力和薯片。

    李白拿起葫芦,灌了一口酒:“得了吧,这地方连个茅坑都难找,你还想挖宝?”他不屑一顾地说道。

    “就看看而已,閒着也是閒着。”格林倒是无所谓地说道。

    他也知道这种藏宝图十有八九是找不着什么东西的。就算有,也很可能就只是某人生前喜爱的不值钱小物件,真是金银财宝的情况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哪个白痴死前会把自己存满钱的银行帐号密码藏在自己棺材裡,等待别人来寻找呢?

    “你呢?来这儿干嘛的?”格林也向李白问道。

    此时是天宝三年,也就是西元745年。按照他那个世界的历史,格林有些模糊地记得,李白此时应该是刚离开长安,正要前往洛阳才对。不知为何他现在却出现在方向刚好相反的洮州。

    “就来办点事儿……”但李白只是含糊不清地敷衍道。

    但见李白不愿意回答,格林也就不再多问了。

    两人酒足饭饱后,一同回到了客栈。

    李白藉着酒劲儿,在房间中耍了会儿颜色与先前相比,显得有些黯淡的宝剑,然后对刚沐浴完,正拿毛巾擦头的格林说道:“要不,我也跟你去找那宝藏玩玩儿?”

    察觉到格林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我来这儿要办的事也差不多结束了,剩下的一时半会儿也解决不了……像你说的,閒着也是閒着呗。”

    李白一块儿去他倒也无所谓,反正他的马还没给卖掉,只是到时候就不能用飞的过去了而已。

    格林想了想,从包包裡掏出那张藏宝图扔给李白。

    李白摊开了地图仔细地观察了半晌,露出了略显惊愕的表情:“格林!你这图……”

    “有什么问题吗?你认得这图?”见李白的神态有异,格林有些好奇地询问道。

    李白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说道:“不,我就是有些惊讶。我刚好认识几个精通于绘图的人,知道能画出如此精巧的地图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他如此解释着。

    这图以当代技术来说,确实较为细緻,但也没有说精确到值得惊讶的程度。

    格林疑惑地偷看了李白几眼,他感觉李白似乎见过这张地图。但看李白若无其事地打量着眼前的地图,看起来又不像有什么问题的样子,便只好暂时作罢。

    “你这张地图,是从哪裡得到的?”李白随口问道。

    “呃,详细情况我也不太知道。总之就是咱们在西市道别那天,我被一群蟊贼打劫,教训了他们一顿后,他们把这当地图当作赔礼给我的。说是他们在一座古墓中取得的,很可能藏有宝藏。”格林回忆了一下十几天的那个小插曲道。

    “古墓?什么样的古墓?”李白继续追问道。

    尽管他的面色淡然,但声音还是透着些许急切。

    格林此时倒是能确认这傢伙肯定知道一些这张图的来历了。

    “他们没形容得很详细,只说是有很多陷阱,然后棺椁中除了一具尸体和这张地图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回答道。

    “这样啊……”李白微微皱起了眉头,若有所思地说道。

第八十二章 妖魔

    房间内,格林正用牙刷刷着牙,李白则面无表情地继续看着那张地图。两人都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格林小子,”李白的声音突然打破了两人间的寂静,“我……建议你不要去找这宝藏比较好。”他将地图递还给格林,然后略显迟疑地说道。

    “你果然见过这张图。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格林问道。

    他看了几眼地图,便收回了背包中。

    “……”

    “……因为,那张地图上的标记,根本不是什么宝藏。”李白犹豫了一会儿,才解释道。

    “那是什么?”格林追问道。

    他的好奇心反而被李白勾起来了,毕竟他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宝藏,而单纯就是閒着无聊想知道那裡有些什么而已。

    “格林,我问你,你相信妖魔的存在吗?”李白抿了抿嘴,突兀地转变了话题。

    妖魔跟妖怪应该一样吧?格林边想边如实以答道:“何止相信,我甚至看过、还杀过呢。”

    “呵……相信就好,”李白明显将格林的话当成玩笑,他轻笑了一声后继续说道:“我其实并没有没见过你这张图,但是我却见过类似的。”

    “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情了……我的师父白云子手中,就曾有这样的一张图,他当时也满心欢喜地,拿着那除了目的地之外,几乎一模一样的地图,跟我说着什么仙人洞府之类的事情。不出几日,他便与裴旻先生,”他摸了摸自己腰间的宝剑,继续说道:“我的另一位老师,一起结伴前往了那张地图所标示的位置……”

    “然后呢?”格林饶有兴致地听着,这可是他在学习历史时,从未听闻过的轶事。

    “然后……活着回到长安城的,只有身负重伤的裴旻先生。”他嚥了一口口水,声音略显颤抖:“裴旻先生是在深夜中敲响我家大门的,因为天色太黑,一开始我并没有看清楚。直到他走进我家之后,我才发现,老师他全身都布满了血红色,缓慢蠕动着的诡异经络。他激动抓住我,大声地喊着:那裡根本不存在什么宝藏,那个‘藏’字指的是‘葬’。说完,老师便将这柄‘入云’递给了我,”他抽出了总挂在腰间的那柄宝剑,愣愣地看了几秒。

    “……他要我将剑刺向他的心脏。”李白紧皱着眉头,有些痛苦地回忆道:“我当时并没有照他说的做……不,我最后确实做了,只是我不确定的是:我抽剑刺入的那个人,究竟还是不是我的老师……”李白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几乎已经到了喃喃自语的程度了。

    “当时,我只是疑惑地看了老师一会儿,没想到转眼间,他就变成了我完全不认识的样子!他全身溃烂出了脓疮和水泡,手上长出了利爪和骨刺,并且四肢都变得狰狞可怕……他的大脑裸露在了头皮和髮丝外,他的五官囊肿而扭曲起来,诡异且腥臭的巨口不断滴落着唾液,那涎水沾在地面,竟将地面都染成了黑色。那时的他已经不再能口吐人言,反而不断地嘶吼着奇怪的噪音。但不知道为何,我的脑中却清楚地知道他想表达的意思,他在说:飢饿、吞噬。老师他……在短短几分钟内,成为了一头妖魔!我当时吓得不知所措,但鬼使神差地想起了老师之前所说过的话,于是便抽出入云剑,刺入了他的心脏。”李白的语调仓促而焦急,但却描述得身临其境。

    格林听得鸡皮疙瘩都有些起来了,但却一直有种奇怪的既视感——他总觉得自己等等就算听到保护伞公司或是暴君什么的,也不会感到太意外。

    “尽管我确实刺透了老师的心脏,但是从剑柄上,我依旧能感受到老师那颗心脏强而有力的鼓动——那颗心脏竟然根本不是他的要害!虽然恐惧,但我不敢鬆开手中的剑,反而抽出它,快速地砍下了老师的头颅。失去头颅后,老师的变异总算是停止了,我害怕那尸体有什么疾病,埋入土中反而造成危害,只能一把火将老师的尸首给烧掉了……”李白忏悔似地低声说道。

    ——古代将尸体烧毁被视为违背礼法,且非常极端的行为,一般连对仇人都很少做到这种程度(即所谓挫骨扬灰),在唐代烧毁尸体甚至是死罪。

    “太白,你做得没错,若你不烧毁那具尸体,恐怕现在整个长安都佈满那种怪物了。”格林严肃地说道。

    毕竟按照李白的描述,那怎么听都像是丧尸,或者类似的玩意儿。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李白轻轻点了点头:“我不知道老师他们到底在那裡发现了什么,但……我认为,这张地图上的标记,是指这裡藏着一头恐怖的大妖魔,它是在警告我们不要轻易地接近这裡!”他笃定地猜测道。

    格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也是,那就按照你说的,不要去找这个宝藏吧。”他可不想将这种恐怖的病毒带到现代去,那怕只是可能性,也要尽量避免。

    “所以,太白,路上那支商队……”格林想起了那支遇害的商队。

    “是我干的!”李白乾脆俐落地承认道。

    “你如果看不过去,可以报告官府去,但我认为那是我必须做的!”他坚定地说道。

    “不,我也看见了那些尸体上的纹路,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吧!”格林总算找到了他之前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他们先入为主地将行凶者判断为‘恶’了。

    “……那是我在东都碰到的商队,当时我在东都的事情忙完,正閒来无事,却刚巧在东都外的酒楼,听闻了前几日有一商队头目女儿身染怪病的传闻,据说他们看了数位名医、试了各种偏方,都不见起效。我自认还算有点医术,便跟上去毛遂自荐说要帮他们诊断诊断。那姑娘身段玲珑,而且还自带一股奇异的幽香,虽然穿得紧实,还用布遮着面孔,也感觉得出来她应是位美人。

    “但等我为了给她诊脉拉开那姑娘的袖子……就知道事情不对劲了,我一把扯下她的面罩,才愕然地发现她甚至满脸都密布了那些血色经络!她……距离当时裴旻老师那种样子,已经不远了……但我也不可能空口无凭地就砍杀了那姑娘,所以只好推说要多观察几日,便与那支商队同行了一段时间。”

    李白灌了一口酒,皱着眉继续说道:“奇怪的是,即使那姑娘已经全身覆满血经,但仍然不见变异……直到有一天晚上,那姑娘突然发出凄厉的呻吟,我们急忙跑过去一看,她的肚子竟伸出了一隻纤细的爪子!”李白脸色惊惧,似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恐怖。

    “那妖魔在所有人的面前,一点一点撕开了那姑娘的肚子,鑽了出来!待那妖魔整隻出来后,我们赫然发现,那妖魔的容貌极为美丽,仔细瞧那五官,竟然与那姑娘一模一样!商队头目见状,丝毫不觉得诡异,反而坚称那妖魔就是她的女儿……我猜测他可能根本不在乎那妖魔到底是不是他女儿,听其他人说那姑娘马上就要被嫁去一个富公子家当小妾了!”李白摇了摇头,用惋惜的语调说着。

    看来那姑娘确实生得美丽,连李白都为她的死感到可惜。

    “那商队头目无视我的警告,怒斥我为庸医,并把我赶出了营地。然后,”李白咋着嘴,用有些嘲讽的语气说道:“可想而知,我根本还没走出多远,就听营地内传出哀号声,那妖魔果然迫不及待地开始吃人了!”

    他咧着嘴,做出了欲呕吐的表情,当时的场面确实噁心到了他。

    “我御剑飞回营地时,只见数名护卫正血战那妖魔,且已经有数人遭到毒……口?我使尽浑身解数,好不容易将那食人妖魔诛杀,却才发现整个营地的人,身上全都早已浮现了那种诡异的经络,那妖魔恐怕早就已经暗中散播了她的疾病!我实在担心这种疾病继续传播出去,于是在跟倖存的商队高层沟通后,决定将商队中包括他们在内,还活着的人全部杀死,以免疾病扩散。”他边说边叹了口气。

    “当时所有商队的人也都目睹了那姑娘的惨状,有的人自知身藏传染力强大的恶疾,选择直接自我了断,有的人则帮我劝谏其他人为了江山社稷慷慨就义,但更多的却是反抗和逃命。为了追击这些逃往城镇的携带者,我没时间确认自己是不是也感染了那种疾病,也没时间去处理那些尸体,只能急急忙忙地一路砍杀过来,今天才刚好杀死……应该是最后一个吧?就碰到你了。”

    李白低垂着脑袋,看起来非常疲惫,也非常愧疚。

    “等等……所以你还真是个剑仙?”格林突破了盲点。

    “……我早就说过多少次我是剑仙了,你小子就是不信。”李白拽着酒葫芦侧躺到地上,不满地嘟囊着。

    “这傢伙,一下剑仙,一下酒仙,世人又称他诗仙,谁知道是真是假……”格林无奈地想道。

第八十三章 血煞

    “莉亚,帮我扫描一下李白!”看着开始有些昏昏欲睡的李白,格林向莉亚说道。

    格林不只是好奇‘剑仙’这个新接触到的职业,他更想确认的是,李白会不会身上也‘感染’了那种疾病。

    “本机表示确认,个体:李白,超凡级男性人类,力量为15、敏捷为17、体质为13、智力为13、感知为26。其体内蕴涵58单位新发现未知次等能量,且正在缓慢恢复中,能量属性部分接近:水元素,以及正面能量。”

    “李白还是我第一次见到的超凡等级人类吧……新发现的能量他们这些修练者应该有自己的称呼,等等问他就知道了,倒是你能看出来李白有没有感染到那种疾病吗?”

    “本机表示提示,此种‘感染’,经过本机分析,应为能量侵蚀的一种,只要身体中次等能量的单位,高于感染源的能量单位,短时间内的接触皆不会引起侵蚀。若身体中蕴含高等能量,则可免疫这种侵蚀。此种能量在侵蚀目标后,将一定程度强化宿主身体素质,但却会促使宿主不停摄取能源,以维持这种强化,否则肉体将会被该能量进行破坏性的同化。其侵蚀媒介为体液,当生物体沾染到含有该能量的鲜血或唾液等体液时,将有极高的机率受到侵蚀。”莉亚一路都在检测着那些尸体,并藉此分析出了该变异的情报。

    “所以李白目前因为自己的能量还算够高,才没被侵蚀吗……不过至少我自己可以免疫掉这种感染,而且只要离开前不携带血液,就不怕这种‘病毒’在现代扩散开。”格林搓着下巴思索道,“莉亚,把这种能量命名为‘血煞’吧。”

    格林想了个符合其特性,同时也能表达其传播媒介的名称。

    “本机表示确认,该能量将命名为:血煞。”

    “李白,你们剑仙修炼出的力量有名称吗?”格林对地上已经陷入半睡眠状态的李白问道。

    “呜,真元、真气、天地灵气都有人叫,随你喜欢……”他含糊不清的嘟囊道。

    “还真是随便啊,”格林抚额叹道:“莉亚,就命名为真元吧。”

    听着李白的鼾声渐渐响起,格林打了个哈欠,也躺到了床上,他终于可以久违地在床上睡一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格林伸着懒腰,从床上坐起身来。

    “莉亚,几点了?”一如既往地向万能的莉亚问道。

    “现在时刻为游戏内时间早晨九点三十分,玩家共经过十个小时的休眠时间。”莉亚回报道。

    “哈恩,之前在马车裡晚上几乎都在冥想,太久没真得睡觉了。”格林打着哈欠,还是觉得犯睏。

    其实格林超凡者的身体素质,几天没睡确实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他却是连续十几天都靠冥想充当睡眠,难免会睡得长一些。

    “要不,我去延长一下住宿的时间好了……反正没有要去找那个宝藏,这儿也够偏僻,就在这修练修练魔法,练够了回家也是不错。”格林思索道。

    毕竟回去长安又要经过十来天的跋涉,就算他可以用飞的回去,也至少要个三五天吧,一想到这个他就嫌麻烦,乾脆直接在这住一段时间算了。

    “太白,你有预计啥时候要离开不?”他扬起脖子,向李白喊道。

    “……”无人回应。

    那剑仙嗝太白不知何时,竟已经不见踪影了!

    格林疑惑地起身,发现李白的家当也都带走了,而且床铺也相当整齐——并不是因为李白会整理被子,而是他压根就没睡过床。

    按照上次的经验,格林四处找了找,果然在油灯下找到一张随意摺迭着的纸,纸上用毛笔优美地写着些蝇头小字:“格林小子,老哥我还有事儿要办,就先往东都去啦。拿了你一块金子,就当接济接济你老哥。等下次碰面时,有缘的话再十倍还你!对了,你那俩仙器被老哥不小心玩儿坏了,不用期待它们会回到你身边啦。剑仙李白。”

    “这老傢伙,走前一定得掏两下我的包就对了……”格林眼角抽搐地撇了一眼自己那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背包,“而且每次都是再见面之后,还得‘有缘’才还我东西,不是应该是有缘再见,就直接还我吗?”

    他之前还当是李白笔误,现在看来那傢伙单纯是借了就没打算还而已。虽然他根本不在乎那手电筒和打火机,而且那黄金也本就是李白送他的,但看他这留得字还是让格林气得牙根发痒。

    格林将背包整理好,才惊觉自己还少了一样东西——那张藏宝地图。

    他确定自己昨晚是有将那张地图摺迭好,然后塞回背包裡头的!

    格林皱着眉头,向莉亚问道:“莉亚,你昨天有看见李白拿走那张地图吗?”

    “本机表示确认,李白从玩家的背包中取走了六包小熊软糖、两袋花生饼乾、两条巧克力、藏宝地图以及一锭黄金。并于早晨六点三十二分离开客栈。”莉亚的观测比防盗摄影机拍到的景象要清楚得多。

    “我去,这老傢伙还默不作声地眯了我不少东西嘛!”格林气急反笑。

    李白还不拿那种大包装的,专门挑些散装的饼乾糖果,明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偷窃行为。

    “不对,这不重要,重点是那张地图,他拿那张地图走,绝对有目的!”他皱起眉头思索道:“他很可能根本就不是照他留字的那样,回去洛阳,而是自己去找那头妖怪了……”

    格林可以想像,如果是他自己,在不清楚自己是否也感染了那种病毒的情况下,如果有机会,绝对会想尽任何办法,那怕牺牲生命也要尝试去遏止那病毒的源头。

    他猜测李白也是相同的想法,他还记得昨晚李白在说到自己屠杀了所有商队成员时,那愧疚而自责的表情。李白很可能认为是因为自己没有提前斩杀那染病的女孩,才害得所有商队成员感染的。

    他必须追上李白!

    格林并不认为凭李白超凡者等级的力量,能够解决这种程度的麻烦。

第八十四章 法师的智慧

    “莉亚,你有保留那张地图吧?帮我指引地图标志点的方向!”格林快速地说道。

    李白已经离开数个小时了,而且按他所说,剑仙是可以御剑飞行的,格林不知道自己的魔法飞行术比之御剑飞行是快是慢,只能让莉亚把目的地明确的标示出来,希望能节省那怕一点点走冤枉路的时间。

    “本机表示确认,已将地图与扫描到的环境进行比对分析。目前玩家与该标志位置距离大约一百一十二公里,玩家可以按照高亮在视网膜中的方向,寻找到地图标志的大致位置。”莉亚瞬间就将地图标志的位置显示给格林。

    繫上青龙,背好背包,格林一边回应掌柜的招呼,一边小跑到客栈外,在掌柜和小二两人的惊呼声中,直接纵身飞上了高空,往目标前进。

    第一次飞行体验,格林唯一的感想就是:冷!土味儿大!

    格林现在身处洮州,大约是现代的GS省临潭县附近,属于青藏高原的边界,气候寒冷乾燥。而且这裡植披少,高山丘陵又多,一飞上天空,理所当然会被吹得满脸寒风和沙尘,尤其飞行术的速度又出乎意料的快。

    给自己套了个法师护甲后,感觉稍微好受了一点,但还是极为不舒适——法师护甲可以遮挡寒冷效果,使他感觉暖和些,但是风沙却无法被法师护甲抵御(那毕竟只是用法术模拟出一身全罩护甲),不只被刺得眼睛酸疼,还灌了一嘴土腥,连衣服裡也塞满了无孔不入的尘土。

    好在空中并没有太多障碍物,格林没多久便研发出了新的飞行方式——那就是套上一件从包包中掏出的雨衣、闭上眼睛、抱着膝盖缩成一团,然后背朝着目标飞。

    天上顿时出现了一隻球型的奇葩飞行生物,不说的话还以为是一个特大号莉亚出现了。然而尽管画风非常诡异,却行之有效,反正他的飞行方向有莉亚随时帮他校正,也不怕飞歪或撞上些什么东西。

    “这与我想像中的飞行体验……差距颇大啊?”格林抱着膝盖无奈地吐槽着。

    他决定有时间就学习一下一环护盾术,一个他之前认为有法师护甲,就不太用得上的法术,效果是制造一个透明的立场盾牌,遮挡来自前方的所有攻击,缺点是只有施放者自己能够使用,而且还只有单一方向有防御效果,没打在盾牌上的伤害都会直接击中法师。虽然听起来比法师护甲差了不少,但这个法术如果飞行时施放在前方,将能有效阻挡一切风沙,同时又不会遮蔽视线。

    一个多小时后,莉亚通知格林已经抵达了目的地。

    格林急忙停下飞行,降落在地面上,他将雨衣收好,脱下了衣裤和鞋子抖了抖沙尘,再重新穿戴好,才观察起周围的环境。

    只见该地区除了一片黄沙,和少量的断壁残垣,并没有任何可疑的生物,或物品。

    “看来我比李白还要早抵达了!”以他刚刚的飞行速度直线抵达目的地,确实比李白边找边飞要来得快才是,“我趁早杀掉裡面的妖怪,就万事解决了吧?”

    “莉亚,扫描一下附近,找找看有什么不寻常的东西。”格林使用万能的莉亚是越来越顺手了。

    “本机表示提示,目前玩家位置的正下方,有一座庞大的人造建筑,玩家可以尝试进入其中探索。”莉亚只停顿了一瞬间,便仔细地扫描完了周围区域。

    “哦,那入口在哪?”

    “……建议玩家利用属性:智力,来自行破解进入地下建筑的方法。”莉亚明显开始对格林什么事情都要靠她来做感到有些不满,于是开口讽刺道。

    “……”格林也意识到自己过于依赖莉亚了,他难得地没有回嘴。

    他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搓着下巴思索着:“利用智力?这我擅长啊……”

    “飞行术。”格林纵身飞到了空中,俯瞰了一圈附近的区域,然后使用鹰眼术仔细地观察了周围的环境。

    “原来如此,我懂了!”半晌后,他敲了敲手心,终于明白了该如何进入地下建筑。

    “本机对玩家如此迅速地找……”莉亚正欲称讚格林终于开始善用自己的智力。

    “炎爆术!”格林便不负莉亚期待地使用了‘智力’进行破(坏性)解(决)。

    “……到?”

    “还挺硬的嘛?再吃我一颗,炎爆!炎爆!炎爆!再来!再来!再来!”格林略显兴奋的声音不断从空中响起。

    “……”

    在一连串震天动地的轰鸣声中,砂石地面被格林硬生生用大火球给轰出了一个泛着琉璃光泽的巨大坑洞来,甚至连其周边的遗迹,也全数被他夷成了平地。

    落回地面后,格林靠近了那个仍旧炽热的坑洞,然后一个寒冰锥吹散了热气与火焰。

    格林把手比了个枪,然后吹了吹指间:“怎么样?三分钟破解!这样够智慧吧?”他满脸得意地对莉亚说道:“说句老实话,妳很难找到我这么聪明的法师!”

    莉亚感觉面前有一头猩猩,正在因为用斧柄砸断了一棵树而向她炫耀。

    “……玩家只需要顺着遗迹方向继续向西方飞行三百公尺,就可以找到一座大型遗迹,遗迹中有一座封闭的门,打开后就可以从楼梯步行进入地下建筑。”莉亚这次的吐槽听起来格外无力。

    “……呃,那还是我比较聪明,那啥……连飞那三百公尺都不用,就可以直接下去了……”格林兀自嘴硬道。

    “总之,我还是赶快趁李白抵达之前,把这裡的麻烦解决掉吧!”格林赶紧转移话题道。

    他走到坑洞边缘,低头朝下看了看:“裡头好像挺黑的,看来之前学的舞光术难得可以派上用场了!”

    语毕,格林打了个响指,召唤了一颗明亮的光球悬浮在自己周围,然后给自己施放了法师护甲和水下呼吸,便使用飞行术缓缓地下降,进入了开了天窗的地下建筑中。

第八十五章 浮雕

    格林顺着洞口缓缓地降落到了地下的建筑之中,经过他的观察,这整座建筑的外壳好像都是由青铜和岩石所构成。也难怪他一连砸了十几发跟导弹没什么区别的炎爆术,才将将把它砸出个洞来。

    底下的空气闻起来有些污浊,好在格林已经事前使用了水下呼吸法术来进行过滤。

    “我可真有先见之明……”格林喃喃自语道。

    两分多钟后,格林才终于落地——他的降落速度虽然不快,但这地下建筑也确实埋得很深。

    他目前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宽可供四人并行的走廊正中央,走廊并不算狭长,前后五公尺各有一座石制的门。

    “这裡看起来是一座墓啊?但究竟谁会把自己的坟墓会造得跟个堡垒似的?”格林皱着眉头左顾右盼着。

    这走廊两侧,全是精緻的浮雕,浮雕中的人物和车马纤毫毕现、栩栩如生。浮雕不具文字,但按照格林判断,大概是以隋朝为主轴所刻画。

    内容几乎都是在讲战争相关的故事,甚至还有隋朝皇帝亲自披甲执剑,血战敌人的场景。格林只是个学生,对历史的研究并没有深入到这种程度,所以也判别不出这浮雕内容到底是真是假。

    摸索片刻,格林便发现了阅读顺序,故事内容根据格林自己的理解,大概是这样的:有两个小国之间发生了战争,其中一国不敌,只能向隋朝遣使求救。而隋帝虽然派遣了军队去接应他们,但却明显暗藏祸心,那表面上跟小国商谈着计画的接应部队,早已派伏兵悄悄包围了小国的整支军队。小国首领也是机智,提早发现了情况不对,连忙率众突围而出,并且在突围过程中击杀了领军的隋国将领。

    愤怒的隋帝派军追击小国军队进行报复,不果,于是便亲率大军御驾亲征,试图毁灭这个国家。最后这小国的首领派人假冒自己,率几个亲信自行逃亡去了。而国家中一位被推举出来的新王,则带领着国民向隋帝投诚。

    在最后一个浮雕中,便是隋帝站在一个大坑上,坑中跪着一地手无寸铁的投降者,而坑边,则围着一圈拉满弓弩的隋朝将士……可想而知,隋帝最后接受投降的方式,究竟有多么的血腥残忍。

    格林并没有辨认出这场战争的历史背景,不过根据目前地处的位置,估计战争对象可能也就是吐蕃、吐谷浑,或者附近的其中一个小国家。而且这些浮雕,或者说,这整座建筑,恐怕不会是隋朝人所建立的——毕竟那些浮雕的内容,实在太过于……中立了,按照华国古代的习惯,胜利者通常是不会让自己血腥黑暗的一面留下任何正史记录才对的。

    但是以这建筑的规模来说,又不应该是百姓或散人所能够私自建造出来的。另外李白之前也说过,他年轻时见过的那张地图的目的地,是跟这裡不相同的。如果那张地图的标记点,同样有一座这样规模的建筑,恐怕正史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庞大组织或机构,在默默地记录并保存着这些真实的历史讯息。

    看完浮雕后,格林决定继续前进,他走到西侧的那扇石门前,直接用手指抠住门缝,绷起全身的肌肉,缓缓将石门向两侧拉开。那石门的重量,让格林把手指按压处附近的石头都给崩碎了一些。

    打开石门后,是一间长宽各约二十公尺的方形房间。房间内全是生鏽的残破兵器及盔甲,还有一些风化的旗帜和衣物等等。那些旗帜上,依稀还可以辨认出写着“隋”,或“宇文”、“刘”等等。看起来应该是阵亡隋朝将士遗留的物品。

    看了几眼,没发现什么重要的东西,而且房间也是死路,格林便直接回头,前往走廊另一边的房间了。

    这间新的房间似乎是交通节点,同样是个大约长宽各二十公尺的正方形房间,但除了格林出来的这个门之外,另外三面牆壁也各有一座石门。

    格林多施放了几个舞光术,扔在房间的四个角落固定住,把整个房间照得灯火通明。

    房间的四面牆上,除了刚刚在走廊上看到的那些浮雕外,也有一些类似符文或咒语的雕刻,上面写着有点像中文,却又有点像中东文字的符文,这是格林的语言包第一次无法发挥作用,他完全看不懂那些似是而非的文字究竟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本机表示警告!本机的探测功能已失效,此房间周围似乎有一层未知能量能够阻挡本机的量子波辐射。”莉亚的声音突然响起。

    “看来这些文字并非毫无意义的鬼画符!”格林猜测道。

    发觉这间房间的特殊之处的格林,转着脑袋,瞪大了眼睛仔细地观察起四周来。

    他发现,这个房间的天花板上,竟然也有一幅大型的浮雕——事实上原本那条走廊上本来也有,但是被格林给炸了。

    格林抬头观察了半晌,发现天花板上的浮雕似乎已经跟那场战争无关了,它的内容很是诡异:浮雕正中央是一个纤长到有些诡异的人影,他正优雅地乘坐在一头狰狞的巨大邪魔身上,大邪魔的脚下有几具人类的死尸,死尸破烂的肚子上有几隻正在爬出的小一号邪魔,而周围则是一些已经鑽出,正在吞食或杀死人类的邪魔。

    向外看去,有些邪魔被手持武器的士兵杀死,但是邪魔的污血溅射到周围的人或动物身上,却将他们转变成了更多的邪魔。随着相同或相似的场景不断发生,整幅浮雕越向外,邪魔的数量就越多,人类和其他生物的数量也就越少,到了最外围时,几乎只剩下一圈如黑雾般密密麻麻的邪魔,不再有任何其他东西。

    “这个明显是在讲那群煞魔的事情,看来这座建筑确实是跟血煞有关连的!”格林皱着眉头说道。

    他想起了之前在路上见到的那具,肚子像开花般被破开的女尸,简直跟浮雕中央的那几具尸体如出一辙!

    李白的老师裴旻从李白的故事中听起来,应该是如那些被血液溅射到的人们一样,被转变成邪魔的。那么那些肚子中鑽出邪魔的尸体是怎么回事?浮雕中央的那个人影又是谁?

第八十六章 葬

    一肚子疑问的格林决定继续探查这座建筑。

    除了天花板上浮雕之外,这座建筑也并不是空无一物。它的正中央架设着一个像是祭坛的高台。

    格林走上高台,只见一个大石桌上,摆满了各种仪式器具,有燃尽的蜡烛、烛台、手镯、桃木剑、符咒等等,甚至还有一些风乾青蛙、野兽指甲、乾瘪的眼球,以及染着血污的长矛,和荆棘冠冕等等,让他觉得诡异的东西。

    但真正令格林感到不对劲的是——桌上有张纸上,竟然还绘着五芒星法阵和卢恩符文,按照格林对宗教的理解,这应该是欧洲才会出现的东西才对……更别说旁边石板上那颗真视之眼了,那玩意儿根本是埃及的荷鲁斯之眼,至少这个格林是绝对不可能认错的!

    “我去,这些傢伙涉猎范围略广啊?”格林咧着嘴,目瞪口呆地提起一张茅山符籙喃喃自语道。

    “这些东西只是摆饰,还是别有用途?莉亚,帮我看一下它们有没有能量残留!”格林不解地向莉亚问道。

    “……”

    “……本机表示提示,本机的探查功能已!失!效!本机现在就跟瞎子一样,除了玩家的共享视野之外,什么都侦测不到,这样说还很难理解吗?不如玩家先回答回答本机,玩家的脑浆究竟是摆饰还是别有用途怎么样?平时有事没事照三餐似的使唤本机就算了,现在连这种问题都不能自己……”莉亚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突然开始绵绵不绝地低声咒骂起来。

    “呃……对,对不起……?”格林一脸懵逼,下意识地跟愤怒的莉亚道歉了。

    “说句对不起就能了事,还要军队干什么用?”格林话音未落,莉亚便大吼道。

    我都不知道原来军队还有这种机能……格林心理吐槽,嘴巴却紧抿着不敢再多说一句。

    莉亚平时冷淡而少有起伏的语调,此时听起来咬牙切齿,充满了压抑的怒火——格林也不知道莉亚是如何发出那种咬着牙的声音的。她现在甚至没用亚特兰提斯秘语,而是直接用中文在格林的背包裡不停碎碎念着。看来侦测功能被屏蔽这件事情,让她变得异常暴躁。

    格林把背包中传出的咒骂声当成背景音效,继续查看起了环境——他发现习惯之后似乎还挺带感的。

    二十分钟后,莉亚终于停了下来,看来是骂累了。而格林也没有太多收穫,他决定继续向下个房间前进。

    格林选择了祭坛正对着的中央的那个房间,毕竟他的目的不是解锁探索度,而是除掉这裡的麻烦。

    然而,这次格林使尽全身的力气,也没有掰开那扇石门那怕一釐米。看来虽然外观一模一样,但这座石门确实是被封印过的,就连使用了开锁术,也没有任何效果。

    “看来,最后还是得靠智力解决……”格林撸了撸袖子,退到了房间中央的祭坛上。

    “火球术!”格林试探性的一击,打在门上,却如石沉大海般,连爆炸都没出现。但他明显感知到,那门上确实有一层薄薄的封印,吸收了他的法术。

    “炎爆术!”X5

    “轰隆!”一阵巨大的声响,石门还是被格林硬生生给砸开了。

    “我五火球神教就是秒天秒地秒空气!”格林欣喜地看着被砸开的石门,无视了背后莉亚又开始嘟嘟囊囊的人身攻击。

    他重新上好已经失效了的法师护甲,小心翼翼地走进了这间刚“打”开的房门。

    扔了几颗舞光术在周围后,总算看清了房间的……一部份。这房间,或者说大广场,长宽都至少超过了一百公尺,屋顶也有近二十公尺高。

    这裡的牆壁不再是由青铜辅以砖石制成,而是天然的岩石经过粗略打磨而已,青黑色的石块近看凹凸不平,但以这个规模的广场来说还算是平整,且石块上也每隔一段距离都雕刻着与刚才的祭坛周围相似的符文。而其屋顶则是像前面的房间一样,使用人工砖石和金属制成,但没有浮雕。

    就格林目前在周围的地面上看到的,除了满地完整的尸骸,没有任何其他东西。但仅仅是尸骸,就几乎铺得整个广场无下脚之处了。

    这些尸骸大多数都是被弓弩穿刺而死,但也有一些则死于不明原因——由于死亡时间过于久远,格林无法准确判断其死因,但至少他们的衣服还是完整的,应该没有其他外伤。

    突然,格林感觉自己似乎闻见了些许异香,循着气味寻去,在其中几具尸骸上,竟莫名地开着几朵可爱的小白花,白花上有细微的红色脉络,在法术光芒的反射中,显得妖冶而诡异,吸引了格林的目光。

    “这花……”感觉有些不对镜的格林,连忙又闭住了呼吸,对自己施放了水下呼吸法术。

    他摇了摇头,强迫自己忽视了那些花朵。他环顾了一会儿广场,按照脑中粗略的估算,少说也有数万人惨死在这座大殿之中。

    这些人的衣着几乎都是相同的风格:左衽、束袖、头戴胡帽,有别于中原服饰,格林猜测大概是吐谷浑或吐蕃地区的民族。考虑到吐蕃是几乎不比唐国还小的大国家,且其建立时间是在隋末唐初,这裡死去的人应该都属于吐谷浑这个国家——毕竟人数实在太多了,不太可能是来自那些更小的国家。

    “看来这裡就是那些浮雕中,隋帝坑杀降国的地点了……”格林搓着下巴思索道。

    他慢慢地向广场的中央走去,尽管他已经尽量避免践踏到尸骸,但难免还是会不小心踩断几根几根骨骼。

    接近广场中央后,格林终于发现了唯一一个尸骸之外的物体了——那是一具石制的棺椁。

    那棺椁就这么突兀地立在数万尸骸的正中央,显得格外阴森而诡谲。

    “看来那头妖怪就在这棺材里面了!”格林笃定地说道。

    他退到三十公尺外,将背包拉鍊关紧,扣子扣好,抽出青龙,活动了一下身体调整状态。

    一切就绪后,他召唤了一隻法师之手,小心翼翼地操纵它靠近棺椁。

    然后“喀——”地,慢慢将棺椁的盖板向后推去。

    “要来了!”

    几秒后,格林面色严肃,右手握紧青龙,左手火光闪烁,全神戒备地看向中央那个盖板已被推开一半的棺椁。

    又是几秒过去,“碰!”一声,盖板完全被推到了地上。

    几分钟过去,格林左手的火焰熄灭,放下举着青龙的右手。似乎仍然没有出现任何变化。

    没有血光冲天,没有大妖魔现世,也没有格林预想中的老粽子揭棺而起。

    格林的一系列操作,单纯就只是跟个棺材板板斗智斗勇了半天。

    “……本机表示提示,如此愚蠢的法师,确实是本机生平仅见。”

第八十七章 花

    格林终于意识到,这棺材是蹦不出什么妖魔鬼怪跟他大战了。于是便只好若无其事地挠了挠屁股,往被掀开的棺椁走去。

    他走到棺椁旁边,往裡身长脑袋一看,愕然发现裡头竟长着密密麻麻的小白花!

    照理来说,这么多的小白花应该会出现非常浓郁的气味才对,但是格林早已经用水下呼吸法术过滤了自己的吸进鼻腔中的空气,因此他完全没闻到这股气味。

    他有些疑惑地查看起棺椁,他认为除了小花之外,一定还有些其他的什么才对。

    因为花朵实在太过于密集,让格林观察他们时,有些难受地起了些鸡皮疙瘩。但几秒钟过去后,格林那种噁心感完全消失了,他甚至有些忘记了自己是为什么要观察这些花朵,只是像着了魔一般死死盯着……他们纯洁的白色花瓣,和瑰丽的血色细纹,一秒也挪不开自己的视线。

    “好美……全部都是我的……”

    就在格林愣愣地伸出手,准备採摘花朵时,莉亚的声音响了起来:“本机表示提示,玩家的行为过于贪婪,且可能破坏当地生态,本机建议玩家採摘一、两朵当作纪念就足够了。”

    随着莉亚的声音响起,格林像是脑袋被重重敲击了一下般,头疼欲裂。

    他跌坐在地板上,剧烈地喘着粗气:“哈!哈!莉亚!那花……那花有问题!”

    对自己一连施放了三个驱散神术,又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后,格林才缓了过来。

    他皱着眉头说道:“……这些花似乎有着某种诡异的力量,刚才我的脑海中只剩下要得到……或者说‘吃掉’这些花朵的念头。我觉得应该要把这些花朵全部烧掉,包括那些尸体上的,我猜测他们很可能跟血煞的形成有关。”

    “本机表示提示,本机赞同玩家烧毁花朵的动作,但本机建议玩家在安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保留一朵花离开地下墓穴,这将提供本机新型的分析素材。”莉亚语气稍显急切地说道。

    毕竟莉亚在进入这些有符文的场所后,除了以前在特洛伊时,就连结在格林枕叶上的共享视野外,是完全失去了侦测功能的,她只有等出去之后才能探测这些花。

    “知道了!”格林不敢再自己去靠近花朵,而是让法师之手飞进棺椁裡头,直接摘了一朵飞出来,然后就着么捻着花,远远飘在格林头顶。

    “鹰眼。”他在空中施放了鹰眼术,俯瞰着下方,锁定所有花朵的位置,然后一个多重引燃术,将所有的花朵都给烧成了灰烬。

    在鹰眼术的感知下,他发现棺椁中那些花朵的底下竟然放置着一面造型古朴的古镜!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棺椁,把脑袋向旁边转开,侧着一眼一眼偷瞄着裡面的东西,发现确实不再受到诱惑后,才把脑袋转正过来观察那面镜子。

    这古镜大约二十四五公分,四角分别刻有玄武、青龙、白虎、朱雀四头圣兽的浮雕,柄上则雕刻着一头麒麟。周围一圈镜框上,除了圣兽外,还绘有八卦及生肖,同时还有二十四个稍显怪异的文字,格林记得之前在牆上见过的那些符文,它们应为同一种文字。

    观察半晌后,莉亚突然说道:“本机表示提示,此物品上含有先前见过的未知文字,建议玩家将其携带出大墓,这将提供本机新型的分析素材。”

    发现新的未知物品,莉亚强大的求知慾让她又开始催促格林把东西拿走了——尤其那上面还有着似乎可以封闭她探测能力的符文,这可是机生头号大敌!

    格林从善如流地捡起了古镜,他本来就打算要拿的,毕竟这古镜一看就是个宝贝,没道理把它留在古坟裡发霉。

    就在格林将这古镜拿在手上,左右打量着镜中自己的英姿时,“轰隆——”一阵阵轰鸣声响起,只见头顶的砖石突然之间崩裂开来,一道稍嫌刺目阳光竟直接从洞口照射进来,格林见此连忙几步向后跳了开来。

    随后面前的整个棺椁也开始震盪起来,没几秒便崩解成了一地碎片。格林敏锐地注意到了一颗狰狞而怪异的心脏,隐藏在满地的碎石之中。

    “嗡——”就在格林紧盯着那颗心脏时,它竟突然一阵收缩震颤,随着心脏的跳动,浓郁的血雾瀰漫而出,随后就是巨大的红色光柱升腾而起,瞬间便穿越了破碎的屋顶,直达云端。

    似乎是因为这氤红光芒的照射,整栋建筑竟然都开始颤动崩解起来,格林不再将注意力放在心脏之上,而是专心地闪避着从头顶砸下的巨石。

    “咱们得离开了!等到整个建筑塌下来,我就真逃不掉了!”格林在剧烈震动的地板上,东摇西晃,连站都站不稳了。

    语毕,格林给自己施放了飞行术,左闪右躲地朝来时的方向飞去——他不敢直接穿过红光,从那个新崩开的裂口出去。

    好在崩解似乎是以大墓为中心开始向外扩散的,仪式房间目前还只是在震颤中碎裂下一些砖石而已。

    没几秒,格林便飞回了刚落下时的那条走廊,顺着走廊上方的破洞,笔直地飞了出去。

    格林飘在他用炎爆砸开的大洞上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数道通天的巨大红色光柱。

    “莉亚……咱们好像闯大祸了……”格林喃喃说道。

    不只是他旁边这道,往东方看去,中原方向那裡明显还有好几道相同的光柱拔地而起,就格林目之所及,就有三道,而远方似乎隐约还有两个红点在地平线上!

    “……本机表示提示……不,警告!玩家在大墓中的一切行为,都是由玩家自行决定并且执行,因此由玩家的行动所导致的任何不良后果,都由玩家自行承担,与本机完全没有关联!”莉亚似乎也发现了不妙,她语气急切地撇开了自己的责任。

    “现……现在讨论责任归属还太早了,总之赶……赶快回中原看看,搞不好根本没事,只不过多了几个大灯管而已……”格林有些结巴地说道。

    “……”已经恢复侦测功能的莉亚没有任何表示。

    把手中的古镜塞进被包,并从裡面中拽出雨衣,用之前来时的方式缩成球状,把自己包裹好,格林进入了“飞行模式”,瞄准莉亚指示的方向全速而去。

    “……本机表示提示,红色光柱在中原地图上构成了一个正五边形,正中央的位置是长安城,……抵达长安城后,应该可能有机会弥补……玩家自己个人所犯下的错误。”飞了一会儿后,莉亚有些迟疑地说道。

    她语气充满不确定地提示了格林解决问题的关键地点,但仍然滴水不漏地将自己的那部分责任给撇除掉。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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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格林神话介绍:
在特洛伊战争中焚烧木马、决战平安时代的大妖怪、与唐朝剑仙携手除魔卫道,唬弄神明、欺负古人,最后却成了一名神话英雄。
格林在一款远古文明制作的虚拟游戏中,从一名大学生转职成了魔法师,在各种古代传奇和神话中历险,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奇幻旅程,格林一直觉得自己正在玩一款最完美的角色扮演游戏。



直到,他不小心将游戏中的人物一起带回了现实……起源:格林神话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起源:格林神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起源:格林神话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