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你要不要考虑换个装?(上)
“她确实什么都没和我说,你想知道那犯罪份子是什么人,自己去问她得了,对了,你眼巴巴跑过来,难道就为了这么点事?”
绯虎听得心头一紧,看样子以后这种出风头的事,能不干还是尽量别干,不然被媒体把自己的面目公开出去,惹来这些犯罪分子背后的势力关注,乐子就大了。
“哦,这只是原因之一,我过来主要的目的是想和你讨论一下明天演出的事。”
“今天已经五号了,昨天你又出了那么大一个风头,要是让明晚上的顾客发现你就是昨天那只见义勇为的鹦鹉......”
“你以后只怕真的是永无宁日了,我想问问,你要不要考虑换换装扮?”胡长月收回视线,轻轻摇了摇头。
“怎么换装?”绯虎听得一呆,它一时还真把这事给忘了,可它是只鸟,也没法乔装打扮,难道让它把这一身毛给剪了?
这是绝对不能答应的,它宁愿不唱歌,也不能接受把自己变成一只秃了,实在没地方去,大不了就和凤橘一起去帮吴馨干活算了。
“没有让你剪毛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可以弄套衣服帮你把身上的羽毛遮掩一下。”胡长月一眼就看透了绯虎的心事,有些无语的开口。
他本想让绯虎把鸟啄也给涂成其它颜色的,复转念一想,三号绯虎出过场,不少人见过它,现给它穿个衣服,倒是无妨,反正很多宠物都穿衣服。
但把它的鸟毛给涂了,只怕很多人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追根究底。
“没有其它法子了?”绯虎挣扎着问了一句。
它现在是只鸟,鸟身上加了件衣服样子古怪就不说了,只怕身体也难受得紧,就像孙猴子被套上了紧箍咒一般。
“还有一种法子就是把你身上的毛和鸟喙都涂成其它颜色,反正鹦鹉的模样都差不多,只要你的毛和鸟喙颜色不同,估计没有人能把你和昨天的样子想起来。”
“要是三号的熟人问起来,你就说自己想改个造型。”胡长月耸了耸肩。
“那还是穿衣服吧,不过衣服的颜色和款式都得让我自己选。”绯虎放弃挣扎,只为自己争取另一点小权利。
“行,明天上午,我让钱多来找你,让他带你去宠物服饰店选,实在没有合适的话,让他们现场给赶两套出来,应该也费不了多大事。”
“对了,你家的猫很了不起啊,卖给我怎么样?”
胡长月没有在这问题多做纠结,很是爽快的同意的绯虎的要求,随即又将目光转到凤橘身上,一脸期待的开口道。
“你想都别想,凤橘已经被吴警官看中了,你难道打算和她抢猫?”绯虎顿时一脸防备的盯着他。
“哦,那算了,不对啊,吴馨如果看中了你家猫,没理由没看中你,难道你也准备去她那?”胡长月轻轻哦了一声,紧接着又盯着绯虎问了一句。
“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如果以后混不下去了,说不定会考虑。”绯虎摇了摇头。
自听了凤橘的话后,绯虎其实对协助吴馨办案是有点儿心动的,它由人变成鸟之后,冒险之心也变得旺盛了不少。
不过想了想真要去办案有可能面对的诸多麻烦和危险,又把这个念头给掐灭了。
上架感言
咸鱼影明天上架,对于一个写了这么些书还是V1的人来说,太过面子化或者矫情的话就不说了,简单唠嗑几句。
这本书是13年看回猫的时候起的心事,看完回猫之后,影子觉得以动物视角看人生非常有意思,就想以鹦鹉的视觉来写一篇轻幻文。
然后动笔写了五万字开头,写了五万字后因工作忙,后面思路又没理清,就搁浅了,直到今年写完长孙皇后又想起了这本书。
以现在读者的阅读习惯,不管长孙皇后这种以正史基础为主线的历史正剧,还是本文这类动物视觉的题材,受众都很小。
本就扑了很多年的影子选这类偏门题材,嗯,用编编的话来说,属于自作孽不可活,编不看好这类文,推荐什么的自然不可能有。
不过影子大概是扑多了,又或许是年纪大了,心态比较淡定,不愿意一味去迎合市场口味,只想根据自己的心意,踏踏实实的写点有意思的文章,至于数据,一切随缘。
一只鹦鹉,本来没什么好写的,可换位思考一下,假设将我们自己意识代入一只鹦鹉的身体里,用一只鸟的视觉来静品人生百态,会觉得分外有意思,比如说很多我们做人的时候想做却做不到的事,变成鸟之后,反而很容易实现。
这本书影子准备以最平和的心态慢慢来写,不考虑数据,一心一意琢磨剧情和文字,以轻幻的方式,赋于各类动物相应的灵性并结合芸芸众生的善与恶,将两者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揉为一体,力争以动物的视角,来呈现一副生动的百态众生图。
之前有些章节写得急躁了些,少了些水到渠成的自然和韵味,这个毛病影子尽量去改,力争将这篇文写得让自己满意,也让愿意跟书的书友们满意。
其它的就不多说了,愿意跟,同时觉得书还不错的书友们在书上架之后就给个正版订阅吧,打赏什么的,了解影子的人都知道,影子从来不求这个。
关于更新,明天上架发八千字,因存稿不多,后面更新速度应该是2000到6000之间,本月除了明天8000,其他时间仍然为2000,下月开始争取拿一下全勤,每天4000,偶然会爆发一下,更6000.
祝所有的书友们健康快乐,事事顺心!
123、你要不要考虑换个装?(中)
“没这想法就好,你可别忘了,咱们之间还有三个月的协议,即便你想去干点什么,也得等到咱们的协议期满之后。”听了绯虎的话,胡长月满意的点了点头。
“奸商。”绯虎小声嘀咕了一句。
“什么奸商,你我签下协议之后,我没有逼你干过任何违背意愿的事吧?你头一次在我蓝羽酒吧演出所赚的小费,我分文未取,这样的老板你打着灯笼也难找,居然还编排我是奸商?”耳尖的胡长月一听,顿时不满的叫了起来。
“放心吧,协议期满之前,我不会去干其它事的,对了,你这时候跑来应该还没吃晚饭吧?要不在我们这吃?王伯的厨艺不错。”绯虎颇有些无语的瞟了他一眼。
“不用了,我要回家陪女儿用晚饭。”胡长月摇了摇头,起身站了起来,他在说出回家陪女儿用饭的时候,目中有着掩不住的温柔和笑意。
很显然,他非常宠爱自己的女儿,绯虎见状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它着实没想到眼前这个一看就不是什么信男善女的家伙居然是个温柔的好父亲。
次日上午,大概九点半左右,钱多就过来了,他昨日被老板交待要陪绯虎去买衣服的时候惊得差点咬住舌头,连着和胡长月确认了两遍,才确定他不是说笑。
老板拍了板,哪怕钱多再觉得胡长月的这个决定荒唐也不敢说什么,无奈之余,平常不到十一点不起床的钱多八点半左右就起来了。
他起床之后洗了个手脸,吃了早饭就驱车来到了潜龙世家,并根据胡长月发给他的房间号找了过来。
敲开门进来,钱多边打着哈欠边打量着绯虎,像他们在酒吧工作的人员,晚上通常都是两点以后才睡,早上八点多就起床,对他们而言实在太早了些。
“绯翠,你的毛发油光闪亮,看着挺漂亮的,为何突然想到要穿衣服?”就在绯虎被他看得差点发飙的时候,钱多终于开口了。
“胡老板的意思,你要是有意见可以问他。”绯虎对要穿衣也很有怨念,更不能说自己要穿衣的原因,只能没好气的噎了钱多一句。
钱多被它噎得翻了个白眼,无言以对,和王伯寒暄了两句,就带着绯虎出了门,钱多不知道哪里有卖鹦鹉穿的衣服的,但想来这事只能去宠物服饰店。
市东区这边有好几家宠物服饰店,其中有一家钱多陪家里的子侄去过几次,和店里的店员还有点交情,带着绯虎之后上车之后,他就直奔这家店去了。
车子在路上跑了半个小时左右,就来到了一家店面装修得不错的宠物服饰店前,钱多找了个车位把车停好,招呼了绯虎一声:“绯翠,这家宠物服饰店的服饰种类很多,咱们去瞧瞧,看看有没有合适你穿的衣服。”
绯虎从车内飞了出来,落在他肩膀上,这家店的店员认识钱多,他一进来,就有个年轻的女店员迎了过来:“钱哥,来了,今天需要点什么?哟,你肩上这只鹦鹉好漂亮。”
“有没有合适它穿的衣服?”钱多指了指肩膀上的鹦鹉,问。
“嗯?”店员一呆,他们店里有各种宠物玩具和服饰,但是大多都是猫和狗的,没听说鹦鹉也要穿衣服啊?
124、你要不要考虑换个装?(下)
“你没听错,就是话里的意思,我需要给它买两套合适的衣服。”钱多瞧着年轻店员惊愕的表情,不得不加重语气重复了一句。
“哦,我,我明白了,不过我们店暂时没有合适鹦鹉穿的服饰。”女店员这下子听明白了,不是她听岔了,人家确实需要买鹦鹉穿的服装,可明白之后语气仍有些结巴。
“没有啊,没有也没关系,我记得你们店有专门的定制通道,现在就给它定制两套吧,最迟下午就要,费用高点也没关系。”钱多不在意的挥了挥手。
“好吧,钱哥里面请。”女店员回过神来,对啊,没有可以定制,虽然没见过谁给鹦鹉买衣服,但鹦鹉就那么点大,给它做两套衣服也不难,店里配有专门的裁缝师父。
钱多带着绯虎随店员一起走了进去,进门之后,钱多又道:“把你们布样拿点出来,我们选个颜色和布料,再让你们裁缝师过来帮它看看,瞧瞧鹦鹉应该整什么样的衣服合适?”
店员转身进去将里面的裁缝师父唤了出来,紧接着又去拿了十几种布样,夏港天热,冬天时间短,宠物穿的布料特别厚的不多。
裁缝师听说是要为一只鹦鹉定制衣服也有些惊讶,不过也能接受,他们这个店本来就是宠物玩具服饰店,不时有各种宠物的主人来找他们定制玩具和服饰什么的。
既然猫,猫都能制定衣服,人家有钱人,想为自家鹦鹉定制几套也没什么稀奇。
他出来之后,仔细打量了绯虎的身体和毛色,半晌后才转目看向钱多:“不知钱先生想要给您的宠物制订披风呢,还是套衫?”
钱多听完之后,并没有立即回答,他将视线转到绯虎身上,意思是你自己选吧,绯虎的脑袋歪了一歪:“披风吧,不过能不能先画几个样子看看?”
它现在是只鸟,要是穿上套衫还不得难受死?披风就简单多了,一块布往身上一披,在肚子上搞根绳子系一系就行了。
“就按它的意思吧,麻烦先画几个样子给我们瞧瞧。”钱多听完绯虎的话,立即转目看着裁缝师开口道。
裁缝师和店里面的几个店员自听见绯虎说话那一刻起,都瞠目朝它望了过来,直到钱多和他们说话,才缓过神来,不过看绯虎的目光仍颇为惊异。
鹦鹉学舌,很多鹦鹉会说点简单的问候语他们是知道的,但像眼前这只这般逻辑清晰,还会选衣服的鹦鹉可是生平头一回见。
“我们家鹦鹉比较聪明。”钱多见状解释了一句。
“确实挺聪明的,你们随我进来吧,我先画几个简单的图样,你们看看。”裁缝师笑了一笑,带着钱多和绯虎进了里面的设计室。
绯虎身为鹦鹉,一时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穿什么样的披风好看,最后还是裁缝师向它推荐了两款面料,一款是墨绿色,上面绣着金色孔雀绣纹的面料。
一款鹅黄色的带花鸟纹的面料,绯虎歪着脑袋打量了几眼,决定就用裁缝师推荐的这两款面料。
这个裁缝师的眼光和手艺确实不错,等选好款式和面料之后,一共只用了一个小时左右,两件披风就做好了,他在披风领上各加一个和绯虎脖子上的毛颜色一致的轻而薄的毛领。
这个裁缝师非常细心,他觉得鹦鹉个头小,脖子细,披风领上要是用带子,系在鹦鹉的脖子上,鹦鹉不一定承受得住披风的重量。
为此,他在披风领两侧加上可以往毛发上粘贴的魔术带,即披上之后,将两根魔术带贴在绯虎两边锁骨上即可。
披风做好之后,裁缝师让绯虎试试装,不合适再改,绯虎很配合的让他们把披风给它披上,它原本以为披上披风会很别扭。
哪知披风一上身,钱多的眼睛就亮了起来:“绯翠,怪不得你想要衣服,啧啧,这件披风上身之后,你的颜值立即攀升了好几个档次啊!”旁边的裁缝师和店员也是眼睛发亮。
125、老子这是乔装
真有这么好看?绯虎一脸狐疑看着他们,钱多、女店员和裁缝师,在这一刻都诡异的看懂了绯虎的眼神,三张脸,三个下巴,同时像鸡啄米般不断的点着。
绯虎并不全信,它穿着披风走到镜子面前一照。这一看之下,不由呆了一呆,但见墨绿色披风将它小小的身体包裹了大半,只露出一只鸟头和鲜红的鸟喙。
披风面上绣着精致的孔雀花纹,底部是两排整齐的彩色流苏,贴近脖子上那一圈轻而薄的毛领,和它脖子上的毛色一致,却更显蓬松鲜亮。
如果说没穿衣服之前的绯虎是只普通的漂亮灵动鹦鹉,那披上披风之后的绯虎就变成了一只雍容中带着几分威严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鹦鹉了。
卧槽,这真的是我?人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服,难道鸟也靠衣装?绯虎站在镜子前,愣愣里的看着里面的那个影子,心里默默的爆了句粗口。
“怎么样,绯虎,确实不错吧?”钱多瞧着它对着镜子发愣的模样,忍不住打趣了一句。
“是不错,不过身上绑了件衣服,还是很不舒服,尤其很影响翅膀的灵活度。”绯虎回过神来,有些别扭的开口。
“太好看了,钱哥,能不能让我为你家鹦鹉拍个照?就它这造型,我们宣传一下,说不定能给店里开辟一条新财路呢。”女店女双目放光的看着钱多开口道。
“不行。”钱多还没开口,绯虎就断然拒绝,它之所以跑来买衣服,就是不愿走出去随便被人认出来,怎可能在这里拍照给他们做宣传。
“为什么?如果它肯让我拍个照,今日的衣服可以免费。”女店员一脸的愕然和不解,她看了绯虎一眼,复将视线转到钱多身上,目中饱含恳求。
“咳咳,刘小姐,既然我家鹦鹉说了不行,我也没法子,这样子吧,这衣服,我双倍付款。”钱多有些尴尬的笑了一笑,绯虎可不是他的宠物,他半点主也做不了。
“绯翠啊,你为什么不肯留个影、帮他们做做宣传呢?反正你是要去唱歌表演的,名气越大越好啊。”从宠物饰品店出来,钱多一脸不解的看着绯虎。
“钱多,我听胡长月说你挺机灵的,现在看起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啊?”绯虎像看傻子一般看了他一眼。
钱多:MMP,他,他这是给一只鹦鹉给鄙视了?
绯虎没有理会钱多,它回到家之后,又让钱多把披风给它系好,先试了试翅膀,因锁骨的位置贴了两个魔术贴,它的翅膀稍以用力,就会将魔术贴给挣开。
好吧,披上披风,好看是好看了,但是翅膀挥动就不灵便了。
接着它又试了两遍歌喉,翅膀挥动不灵便不要紧,但它作此装扮的主要目的是登台表演唱歌,要是因为锁骨上贴了两个魔术贴,歌也唱不出来还得另想法子。
好在穿着这玩意,试了几嗓子,虽然身上有些不太舒服,但并不影响它发挥,绯虎这才放下心来,它还准备帮王老汉赚足养老钱呢。
凤橘看着绯虎身上的披风,目光很快从一开始的愕然转为鄙夷,那模样似乎在说,真是个傻逼,好好的一只鸟,穿这么个让自己受罪的破玩意干啥?
绯虎回了它个白眼:你才是傻逼,老子这是乔装,懂不?
126、夏港红星绯翠(一)
绯虎的衣服买好了,钱多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他在绯虎这呆了一会就离开了,离去之前告诉绯虎,晚上九点会过来接它。
钱多离去之后绯虎蹲在阳台上发了会呆,它看着窗外的景色不自不觉的就想起了南御园,想起了乔爸和乔翊,黑豹和小花,还有巧克力一样甜美可爱的苏萌萌。
以乔翊对自己的感情,等他回到酒店发现自己不见了,一定会很焦虑吧?嗯,要不给他打过电话?可今天才十月六号,乔翊很可能还没回家,打电话也不一定有人接。
又或午说乔翊回去了,但是乔爸不在家,现在家里陪着他的肯定是江秀冉,若让江秀冉那个恶毒的女人发现它还活着,天知道会惹出什么事。
可是不打,它又怕乔翊着急,他才九岁,自小就没了妈妈,这孩子虽然表现得比许多同龄人懂事,在感情上却非常脆弱,绯虎与他一起生活了十个月,能清晰的感受到他对自己的依恋。
喵!犹豫不绝的绯虎朝蹲在不远处打瞌睡的凤橘喵了一声,意思是说,伙计,你说我到底应该不应该给乔翊打电话呢。
凤橘淡淡的瞟了它一眼,那意思明显是在说:不打,打个毛啊,那家里有个时刻恨不得将你除之而后快的仇人在,你还好么惦记他们干什么?找虐啊!
可这事和乔翊没关系,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又怎能看透他家那心机深沉的小姨的真实嘴脸?绯虎不服的为乔翊辩驳。
哼,懒得理你,凤橘不宵的哼一声,从阳台上跳下来,走了,它虽然不知道绯虎家饲主家的实际情况,但绯虎被人扔出来的经过它却是全程目睹了。
把它弄出来的人,很显然是想要它的命,再看绯虎的神色,想要它命的那个人和它的饲主家关系匪浅,即便它的饲主家有个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但他家的大人呢?
他家大人也不知道这个罪魁祸首的真面目,或者说明明知道,但是绯虎的存在,对他而言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一直对此放任不管。
绯虎多少能猜出凤橘的意思,它心里对乔爸也颇有几分不满,乔翊确实不知江秀冉的真面目,但乔爸明显知道。
他知道江秀冉不喜欢鹦鹉,同样知道绯虎与江秀冉不对付,但他从始至终,从未说过一句不让江秀冉来他们家,不让江秀冉接近绯虎的话。
也许,乔家真的不是我最终的归宿吧?绯虎想起它和江秀冉针锋相对的那段日子中乔爸的表现,目中的神采顿时暗淡下去。
上台表演的时间很快到来,蓝羽在三天前就已经将绯虎再次表演的消息放了出来,并明言在这一日蓝羽实施门票制,每张门票一百,即便如此,这一日的蓝羽酒吧仍是人满为患。
蓝羽酒吧是新东区最有名的酒吧,除了里面的调酒师厉害,装修有特色,来的帅哥美女多之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面积也不小。
蓝羽占地面积约有八百多个平方米,除去调酒台,男女洗手间,顾客舞池和表演舞台等等各项基本设施之外,还剩约莫六百平方米的空间。
平常时间,来酒吧的顾客一般都在四到五百人左右,可十月六日这天晚上,进入酒吧的人很快突破了800。
最后还是蓝羽的主管钱多眼见酒吧已显得十分拥挤,果断掐断了门票的兜售,不再接受新的顾客入内。
127、夏港红星绯翠(二)
“甜甜,那只鹦鹉真有你说的那般神奇?”离表演舞台最近的一排吧桌上,一个英姿飒爽的短发女子手里拿着只杯酒,歪着头瞟着她旁边那个顶着一头大波浪长发的妩媚女子问。
这名短发女子正是十月四日那天和绯虎打过交道的彪悍女警吴馨,妩媚女子则是四日前对绯虎抛出橄榄枝,一心想将绯虎拐回去的田小姐-田小恬。
“我有必要骗你么?还有,吴馨,我警告你,我叫田小恬,不叫甜甜。”田小恬目光不善的瞪着自己的死党。
“甜甜多好听,为什么要叫田小恬呢。”吴馨不宵的撇了撇嘴,端起酒杯,仰头饮尽杯中之物。
吴馨口中虽在和田小恬斗嘴,心里则在想,甜甜嘴里的这只鹦鹉不会和她前日碰到的那只鹦鹉有什么关系吧?
此念一出,很快就被吴馨排出脑后,以那只鹦鹉的桀骜高冷,大概不可能出来卖艺唱歌。
她这几日一直在忙着暗中调查灰狼的事,还没得及去管绯虎,准备寻个恰当的时间,再次上门诱拐那一猫一鸟,自然不知道绯虎就是田小恬口中的绯翠。
“咦,吴馨,你刚刚那个眼神,竟是和绯翠有几分相似呢?”田小恬看着好友那个充满鄙视的眼神,不由惊咦了一声。
“想死吧甜甜?你居然说我和一只鹦鹉很像?”吴馨双目一瞪,手腕闪电般一挥,一巴掌就落到了田小恬的脑门上。
“吴馨,我警告你,你再拍我的脑门,我就和你绝交!”田小恬朝她怒目而视。
“认识你十年来,你哪一年不警告我百八十次的?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见你和我绝交?”胡馨看都不看田小恬一眼,径直埋首往自己的杯中斟酒,徒留田小恬在一旁恨得咬牙切齿。
“喂,说真的,今晚上这酒吧来了这么多人,全是为那只鸟而来?”吴馨慢悠悠的抿下一口红酒后,神色难得的认真起来。
她目光四顾的打量了一翻酒吧内嘈杂涌动的人群,转目望着自己的好友问。
“什么那只鸟?它叫绯翠好吧?蓝羽在新东区本就极有名气,平常人也不少,可今天因为有了绯翠的演出,哪怕蓝羽毛已经设立了一百块一张的门票,可仍然挡不住大家的热情。”
“今日的人流量仍然比以往多出一倍有余,尤此可见绯翠的魅力。”田小恬翻了个白眼。
“真有这么神?如果这只鹦鹉唱歌真有这么好听,以胡长月的能量就算不为它出专辑也会让它去蓝羽夜总会演出啊?为何会让它在这个的酒吧里表演?”
“你看蓝羽酒吧虽然不小,可最多也不过能容纳八百余人,就算以后的门票价越来越高,由于人数的限制,收益仍然有限。”吴馨奇道。
“这个我也不清楚,上一次绯翠在蓝羽上台表演的时候,特别申明过这里是它的首演,也不知是什么原因,酒吧当时并没有为它做录制设备。”
“所以它唱完之后,虽然震住了在场所有的顾客,却没什么人将歌音留录下来,至于为胡长月为什么不安排它去蓝羽夜总会,我感觉应该是那只鹦鹉并不想出名,不愿意去。”
“而胡长胡因顾及着它的感受,所以才没有什么动作吧。”田小恬偏头猜测着,她不知道的是,自己随口一说,竟是与实际情况不谋而合。
128、夏港红星绯翠(三)
“嗤!那胡长月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若这只鹦鹉真有这么神奇,对他来说就代表着滚滚而来的财富,他会顾及一只鸟的想法?”
“再说了,就算这只鹦鹉是天生的歌神,它能拥有人类一样的思想么?还知道韬光养晦这一套?你倒是敢想!”吴馨嗤之以鼻,身为人民警察,她对胡长月这种黑白通吃的人向来没有什么好感。
“以你做刑警的思维,在没有亲眼见证过绯翠的神奇之前,我说得再多你也不会相信,废话我也不多说了,等你见到这只鹦鹉之后再说吧。”
“我觉得绯翠不能以普通的鸟标准来衡量。”田小恬白了自己的死党一眼。
“再神奇还能和绯虎那狡诈的家伙比不成?”吴馨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她可不相信短短的几日之间,能看见两只这么通人性的鹦鹉。
“绯虎是谁?”田小恬奇道。
“绯虎......”吴馨正要答话。
却在这时候,演出台的灯亮了起来,嘈杂的酒吧顿时一静,吴馨只能停住话头,抬目望去,只见一个身着蓝色礼服、高挑美丽的女主持走上了舞台。
她一双漂亮的大眼轻轻从大家身上一扫,清脆妩媚的声音从扩音器中传进了每一个顾客的耳中:“亲爱的顾客朋友们,欢迎大家光顾蓝羽。”
“接下来的时间,将由我们蓝羽新晋的一位特殊新星为大家献上一曲《滚滚红尘》。”
“这么快就十点了?”吴馨低声嘀咕了一句,目光往腕表上一瞟,发现指针果然落在十点的位置。
“绯翠!”人群中起了一阵欢呼。
“朋友们的记忆真好,没错,这位特殊的新星正是绯翠!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绯翠!”女主持嫣然一笑,伸出右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式。
在一声声暴风雨般的热烈掌声中,一个身着深紫色酒吧礼服的帅小伙子推着一张带滑轮的洁白方桌走进了舞台。
这张桌子高约在一米五左右,桌面的正中央站着一只,嗯,披着墨绿色的孔雀新绣纹披风的鹦鹉,它的大半个躯体都被这件披风给罩住,只露出一个灰色的鸟头和鲜红的鸟喙。
原本它这么小的身体,披了件遮掩了大半个躯体的披风,看上去会显得很滑稽,实则不然,这货披了这件披风之后,非但没有丝毫违和感,反而无端的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雍容和威严。
“是你?绯翠,你居然还化妆了?”吴馨和田小恬的声音几乎同时响了起来,对吴馨而言,绯虎别说是披了件披风,它就是把浑身的毛发都给剔了或者染了,只要看到它那双眼睛,吴馨也能一眼认出来。
“你认识它?”田小恬一脸疑惑的朝吴馨看了过去。
“呃,不认识,只是机缘巧合之下见过一回.....你确定它是叫绯翠?”吴馨不好暴露她与绯虎的复杂关系,只能模拟两可的应了一句,复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你没看见它的模样么?红嘴,灰颈,翠羽的大绯胸鹦鹉,就它这模样叫绯翠有什么不对?哦,它现在身上披了件披风,你看不见它的毛色。”田小恬脱口道。
129、夏港红星绯翠(四)
吴馨正要继续说点什么,可表演台上的灯光已经暗了下去,田小恬的目光顿时转向舞台,并轻轻撞了好友一下:“好了,别再说话了,听它唱歌。”
绯虎进入舞台之后,显然也看到就坐在前排的田小恬和吴馨,田小恬也就罢了,可吴馨这个难缠的家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不是警探么?灰狼的案子这么快就破了?又或者说酒吧里有什么线索?它当日一个没注意,告诉了吴馨自己的真名,后来再反悔已是来不及。
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吴馨是警察,等闲不会经易进酒吧,而它偶然才到蓝羽唱一回歌,吴馨大概也不会对一只会唱歌的鹦鹉感兴趣,彼此没有多大撞上的机会。
可它万万没想到,现离十月四日才过去了两天,大家就在这里相遇了,绯虎一点也不信,以吴馨那个女人的厉害,自己不过是披了披风就能瞒过她的眼睛。
随着舞台中央的灯光暗下,伴凑声响起,绯虎立即将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驱了出去,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演出中。
它微微闭了下眼睛,回想了下滚滚红尘的歌尘,随后,空灵清润的嗓声就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中: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这首滚滚红尘的原唱是大佑罗和淑华陈,一男一女两个天王天后级的巨星将这首歌演绎得如痴如泣,当年播出的时候不知风靡了多少人,让多少人的耳朵怀孕......
而今夜由绯虎立在蓝羽的舞台上,一鸟唱尽男女两种截然不同的音调,音质纯净无比,将歌词中所蕴含的那种痴和怨的缅怀感慨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出来。
大家听着这首歌的时候,只觉自己一路走到现在,那些伴随着自己一路过来的风雨和恩怨情仇都在随着歌声在眼前不断的播放,情绪也不自觉的随着歌声起伏动荡。
绯虎一曲唱尽,旋律终止,整个酒吧又和上一回一样,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之中。
“好!好!好!实在是好!”歌声落下足足两分钟之久,坐在最前排的吴馨突然站了起来,口中连道了三个好字,随后就用力的鼓起掌来。
这首歌似蕴着某种奇异的魔力,她那双明亮得有些过分,却又总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清眸中竟隐隐蕴上了一丝泪意,区区一首歌,竟带动了她某些不为人知、不愿回想的过去......
有了吴馨的带动,整个酒吧的顾客也跟着噪动起来,八百多人的掌声像潮水一样汇集,澎湃着,经久不息,远远飘向这条酒吧街的每个角落。
“天地万物真是神奇,一只鹦鹉居然唱出此神曲。”吴馨看着舞台上的鹦鹉,目光十分复杂,这一刻,她只觉这只神奇的鹦鹉身上的迷雾越来越重。
130、夏港红星绯翠(五)
“谢谢大家!”绯虎站在疯狂闪烁的灯光下,朝着台下的顾客们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点了点鸟首,算是向大家致谢。
它身上披着披风,展翅没有平日灵动,不过却也不是展不开,只不过是稍为费力些,也正因为如此,让它挥翅的动作比平常要缓慢许多,愈发的显得有绅士风度。
“绯翠,再来一曲,绯翠,再来一曲!”无数回过神来的观众眼里蕴着泪,拼命的挥着手,跳着,叫着,呐喊着。
这一刻,蓝羽酒吧的气氛彻底被点燃,在此之前,大家都听说过天籁,但到底什么样的声音才够资格叫天籁,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
可能在你听起来是天籁之音的声音和曲子,在其它人耳里不过如此,可在这一刻,整个蓝羽酒吧的人,所有听了绯虎唱歌的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天籁,真正的天籁之音。
它的声音不仅纯净悦耳,还能让听众的情绪随着它声音起伏波动,一典滚滚红尘,似乎道尽人生间所有的喜怒哀乐。
它让每一个听众似乎都随着它的声音在又在自己曾经走过的那些岁月里回转了一趟......
顾客们在这一刻都忽略了绯虎是一只鹦鹉的事实,而是将它当成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懂得人间的喜怒哀乐,能让人跟着它一起欢笑一起流泪的智慧生命。
大家尽情的呼喊着,挥着手,鼓着掌,用所有自己能表达出来的方式,宣泄着内心的激动和对绯虎的喜爱。
“谢谢大家的鼓励,那我再为大家唱一首童年吧。”
绯虎看着舞台上激动无比的观众,心情亦不知不觉的受到了感染,它的思绪不自不觉的飞到了做人的时候,它想到自己的父母,亲人,还有自己的童年,情不自禁的开口。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福利社里什么都有,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了那只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怎么还没有经过我的窗前?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发现功课只做了一点点......”明快纯净的音律缓缓飘进了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实在太好听了,吴馨,你说一只鹦鹉,它怎么就能唱出这样的天籁之音呢?”这明明是一首是很欢快的曲子,田小恬却听得泪珠顺着面颊逐渐染湿了衣襟都不自知。
直到绯虎一曲尽,观众们如擂般的欢呼才将她惊醒过来,她边擦着眼泪边开口道。
“我不知道,也许,它生来就应该站在舞台上唱歌的......”吴馨喃喃的接了一句,她不排斥音乐,但也谈不上特别喜欢
至少,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迷恋过任何一个歌手,或者说特别迷恋某首歌,但在这一刻,她忽然发现,很多歌,不是词或调不够好,而是唱的人,不能把观众的情绪带进歌里去......
131、小魔女悠悠(上)
“爸爸,爸爸,我要绯翠,我要绯翠!我一定要绯翠!”蓝羽酒吧的某个包间中,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双眼亮晶晶的盯着墙上那个液晶大屏幕,手舞足蹈蹦跳着,喊着,欢呼着。
她一张可爱的苹果脸因兴奋而涨的得通红,在她身后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目中蕴满宠溺的高大男人。
如果不细看,还真看不出这个浑身洋溢着温暖气息的男人居然是蓝羽酒吧的老板胡长月。
“悠悠,悠悠,你安静一点,安静一点,我的头都快给你跳晕了。”胡长月十分无奈的望着眼前精力充沛的女儿,有些头疼的开口。
“爸爸,我要绯翠,我就是要绯翠嘛,它太可爱了,唱歌太好听了,你把它带到咱们家去好不好?我要它天天陪我玩。”
被称着悠悠的小女孩眼珠一转,回首纵身扑到胡长月的怀里,抓着他的领带,用力的摇晃着。
“哎呦,小魔女,你轻点扯,再这么用力扯下去,你老爸我来不及去帮你找绯翠,就直接被你勒死了。”胡长月连忙抓住女儿的小手,将自己的脖子解救出来。
“呀,爸爸,绯翠的歌已经唱完了,我们赶紧出去,别让它就这么离开了。”
身后屏幕上暴风雨般的掌声让悠悠暂时放过了她老爸,转首朝着大屏幕望了过去。
只见绯虎第二首歌已经唱完,四周已响起如雷般的热烈掌声。
胡长月其实很想说:闺女啊,爸爸知道那只鹦鹉的住所,就算它现在离开了,咱也能找得到它的家。
但他看着自家女儿那激动得过了头的热情,还是决定不把这句话说出来为好。
“绯翠,你真是天生为唱歌而生的。”绯虎被推进休息室后,跟过来的钱多忍不住赞了一句。
绯虎看了他一眼,没有吭气,它今天歌唱的时候,因想起了乔翊和自己上辈子的家人,不知不觉的就将自己的感情都投了进去。
这样的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它今天这两首歌的水准比第一次上台时的又高出了一个档次。
哪怕它对音乐的了解不深,却也知道这样的歌声能抗拒的人不多,无它,因它自己都被自己的歌声所打动,唱的时候,差点没忍住掉下泪来。
可愈是如此,它心里愈是不安,照这么下去,自己想不出名都难了,一旦出了名之后,它该怎么办呢?
吴馨口中的那个灰狼,他背后也不知会有什么样势力。一旦出了名,让这些人顺藤摸瓜找到自己,自己该怎么应对?
还有就是它并不喜欢舞台上的生活,它更向往的还是之前在乔家的那种平静悠闲的日子。
虽说乔家有江秀冉这么个变态又不讨喜的人,让它还有些犹豫要不要回去,可它喜欢的还是那种悠然的生活。
不管是基于宠物本身的特性还是人的灵魂,它都渴望有个稳定的家,有个真心喜欢自己、挂念自己的饲主,有一群可以混在一起四处搞事的小伙伴......
“绯翠,你好,我叫悠悠,很高兴认识你啊!”正当绯虎满腹心事,胡思乱想的的时候,一个清脆响亮的童音传进了它的耳中。
132、小魔女悠悠(下)
绯虎凝目一望,只见休息室的门口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胡长月。
而那小的,则是个长得非常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看上去大约八九岁的年纪,她此刻正双眼放光的望着自己。
“你好,悠悠,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绯虎看到眼前的小姑娘,不由想起了乔翊,开口和她打了声招呼。
乔翊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倒是没有这么激动,他眼里更多的是好奇。
“太好了,绯翠,既然你也不讨厌我,那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好朋友啦,你愿意住到我们家去么?”
悠悠闻声大喜,她三步并着两步冲到绯虎的面前,将头凑到离绯虎不过几寸远的地方,望着绯虎的目光布满了十二万分的激动和热烈。
“啊?那个,我现在需要照顾一位老伯伯,怕是不能住到你家去呢。”绯虎被眼前小姑娘过分的热情吓了一跳,脚下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几步,它努力咽了一口口水,才开口道。
“啊?你这么小的鸟也要养家么,爸爸,要不你将绯翠的伯伯也一起接到咱们家来嘛。”悠悠听得大为惊讶,偏头想了一会儿,将目光转到自家老爸身上。
“我倒是不介意,前题得看绯翠同不同意。”胡长月淡淡的瞟了绯虎一眼,耸了耸肩。
“不用,不用,王伯那脾气挺怪的,他,他不习惯和很多人住在一起。”绯虎连忙拒绝。
开玩笑,真要住到胡长月家里去了还了得,眼前这个男人可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不过他对自家女儿的态度倒是像与平日换了个人似的。
若不是绯虎见过他之前的模样,单看他与悠悠在一起的画面,绯虎一定会认为他是个极品居家好男人。
“那怎么办呢?我真的很喜欢你嘛绯翠。”悠悠脸上的笑容和激动退去,一张漂亮可爱的苹果脸顿时没精打采的耷拉下来,整个人就像只泄了气的皮球。
“那个悠悠啊,虽然我不能住到你家去,但是你可以经常来我家看我啊。”
绯虎看着像被霜打的茄子般的悠悠,心中顿生不忍,它情不自禁的又补了一句。
天知道,不久后的绯虎有多么后悔自己这句不经大脑思考的话。
悠悠这小姑娘,若非要绯虎想出一句形容词的话:那就是实打实的小魔女!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绯虎虽然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有些热情过分,但总的来说,还是十分可爱和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真的吗?我随时都可以去找你玩?”悠悠双目一亮,飞走的笑容顿时又回到了脸上,她一把将绯虎抓到自己的手上,满脸期待的问。
“真的,不过,你抓我的时候,能不能用劲小点?你看,我就这么点大的身板。”
绯虎被悠悠抓得龇牙裂嘴,它着实想不通,年纪才这么点大的悠悠,为嘛手上的力气却那么大。
“嘻嘻,不好意思,我一时激动过头了,以后会小心的,走吧,带我去你家。”悠悠放松了手劲,将绯虎拥在怀中,眉开眼笑的道。
133、大魔女VS小魔女(上)
绯虎眼见悠悠一副热情过头、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模样,不由后悔起来,真的要带这个热情得过分的小姑娘去自己的家么?
可刚说出的话就反悔显然也不合适,更重要它现在住的地方是胡长月帮忙找的,就算它不带悠悠去,她也找得到。
“我知道它的家,走吧,一起过去。”胡长月见着绯虎的样子,心里有些好笑,在自家这个活泼好动得过分的女儿面前,能扛的住的人不多。
胡长月,悠悠两人加绯虎一鸟,刚走出蓝羽酒吧的大门,却被两个大美女堵在门口,这两人胡长月和绯虎都不陌生。
其中一人是在上一次对绯虎表现出足够好感和支持的田小恬,至于另一个身材高挑,英姿飒爽的短发美女,则是本市赫赫有名的女警探队长-吴馨!
“吴队长,胡某没犯什么事吗?你用得着在我的酒吧门口堵着我?”胡长月的目光落在这两女身上有,扬眉开口道。
“虽然我一直都想光明正大的堵你,但奈何却找不到什么不利于你的证据。”
“所以呢,暂时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过你的好日子,我在这是等它的。”吴馨两道好看的眉毛轻轻扬动了一下,犀利明亮的目光转到悠悠怀里的绯虎身上,伸手一指。
“坏人,绯翠是我的!”悠悠朝吴馨瞪了过去。
“我长得像坏人么?”吴馨瞄了悠悠小姑娘一眼,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转首看着身旁的好友问。
“挺像的,尤其像喜欢吓唬孩子和鹦鹉的坏人。”田小恬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
“死女人,给我滚远点,以后别说你认识我。”吴馨飞起一脚踢了过去。
好在田小恬与她相识十年,早知道她的德行,所以,在说完上句话的时候,已经避到足够安全的距离上去了。
“你难道不想知道绯翠住在哪?”吴馨一脚没能中目标,心中不爽,不由斜撇着田小恬,挑出两人在这堵门的目的。
嗯,其实她知道绯虎的住址,不过她现在更担心绯虎被胡长月给截了胡,自然不能允许胡长月父女单独随绯虎一起回家。
你......田小恬气结的望向吴馨,很想顶上一句:想和胡长月他们一起去绯翠家你不会自己去套近乎啊。
大凡碰上这种死乞白赖往上凑的活计都丢给我?可她瞟了瞟吴馨那副吃定了自己的模样,知道这个问题与她争不出结果。
心里再是不满,但为了能与绯虎打下坚实的友谊基础,田小恬还是换了一副甜美无害的笑脸,凑到悠悠面前:“小姑娘,你好,我们不是坏人,我和绯翠还是朋友,不信你问它。”
“吹吧你就。”悠悠狐疑的盯了田小恬一眼,又低头看了看怀中的绯虎,一脸的不宵。
“绯翠,我是田小恬,你还记得我吗?”田小恬决定不理会刁蛮不讲理的小破孩,她转换目标,直接与悠悠怀里的绯虎打招呼。
“你好,田大美女,我记得你,我头一次登台唱歌的时候你还给了我一千块钱打赏。”
绯虎对田小恬的印像很不错,看到她也很高兴,现见她主动和自己打招呼,顾不得悠悠是否高兴,立即热情回应。
“瞧,小姑娘,我没骗你吧,绯翠真记得我!”田小恬笑眯眯的看了悠悠一眼,悠悠气得头一偏,不理会田小恬。
134、大魔女VS小魔女(下)
“绯翠,既然你还记得我,不知道欢不欢迎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你家做客呢?呃,差点忘了,她是我的好朋友吴馨。”
田小恬并不介意小孩子的别扭,她的注意力很快放到绯虎的身上,并指着身边的吴馨介绍,之前在酒吧吴馨含糊不清的说自己见过绯虎一面的话她并没有听清楚。
“吴馨呢,是警察,你和她成为朋友的话有很多好处,比如说胡长月胡老板,以后如果敢虐待你,或者逼你签什么不平等条约的话,你都可以找她。”
“她定然会帮你主持公道的。”田小恬不知道吴馨和绯虎打过交道,她生怕绯虎不卖账,连忙将吴馨拽过来拼命吹嘘起她的好处来。
“咳,咳,田小姐,你就算想给你的朋友刷些存在感,加些荣誉光环什么的,也不带随口就拿我来抹黑吧?”
“我胡长月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善人,但是我会欺负一只鸟么?”被点名的胡长月有些不自在的轻咳了一声。
田小恬和吴馨都没有理会胡长月,她们一个身为本市知名度颇高的警探队长,一个是本市土生土长的世家子女,自然知道胡长月是什么样的人。
只是此时此刻,谁都懒得去和他辩论这个问题,两人的目光非常一致的落在绯虎的身上,等待着它的回应。
尼嘛,有这样逼着人带你们去别人家做客的么?尤其是这会的时间已经近午夜十一点了,之前是胡家父女,现又多了一对美女,绯虎心头腹诽着,尤其是这里头还有它最不想见的吴馨。
不过这话它是不敢说出口的,只能顺着田小恬的意思道:“当然欢迎,有美女光临,我很高兴。”
“搞定啦,吴馨,胡总,咱们走吧。”田小恬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于是呼,这天夜晚的十一点半左右,绯虎那套九十来坪的两居室里,迎来了四位客人。
睡梦中的王伯和凤橘被绯虎他们进门的声音吵醒,爬起来一看,眼见着半夜三更的,家里来了这么多的客人,王伯不由自主的呆了一呆。
凤橘则是带着审视的眼神只打量来人几眼,发现他们都没有什么恶意之后,就回到自己的地盘,继续睡觉去了。
不过它想睡觉吴馨却不允许,她进门之后就抛下了田小恬和绯虎等人,快步走到凤橘旁边,下意识的想伸手去将它抱进怀里。
只是她的手还没碰到凤橘的身体,凤橘闭着的眼睛就睁开,冷冷的盯着她,吴馨的手就这么僵在半空中。
“嗨,凤橘,你好,没想到咱们这么快又见面了。”不过吴馨这家伙的脸皮向来不薄,这种尴尬只是一闪而过,她的神色瞬间就恢复了正常,微微摊了摊手,和它打了声招呼。
胡长月见状目光微微一闪,至于田小恬和悠悠,她们的注意力完全放在绯虎身上,倒是没有注意到吴馨的异常。
“王老先生,不好意思,打扰您休息了。”田小恬见过王汉通一回,以为他是绯虎的正牌主人,自然不敢怠慢他。
加上王伯年纪着实不轻了,这时候将他吵醒,田小恬心里着实有些不好意思,因此,一见王汉通出来,立即开口向他赔礼道歉。
135、胡长月,让你女儿离我远点
“哦,没,没关系。”王汉通见家里突然看到这么多的生人,尤其是看到吴馨,颇有些拘谨。
“王伯,你别管他们,他们都是来认门的,时候不早了,你先去休息吧。”
绯虎看出王伯的紧张,加上时间确实不早了,不忍让他一把年纪还跟着熬夜,及时将话头接了过来。
“咦,吴馨,以前没见你对猫有特别的喜好,怎么一来这里就对它这么感兴趣?”等王汉通进屋去之后,田小恬这才发现好友居然跑到沙发上逗猫去了,顿时一脸好奇的盯着她。
“哦,我瞧这只猫似乎特别聪明,准备多研究一下。”吴馨头也不回的答道。
关于绯虎和凤橘的特殊,她不想随便和人说,哪怕这个人是她最好的死党也不例外。
她现在并没有放弃说服绯虎和凤橘加入警队的想法,虽然听过绯虎唱歌之后,她不得不承认绯虎天生就应该是站在舞台上的。
“哟,你家还有只猫呢,绯翠,它是你宠物?”悠悠小姑娘这时候也看见了凤橘,有好些奇的问了一句。
“嗯,凤橘,来,和大家打声招呼。”绯虎点了点头,复朝沙发上的凤橘道了一句。
喵。”凤橘睁眼瞟了绯虎一眼,似乎说你这个提议真TNND白痴,不过迎着悠悠和田小恬那好奇的目光,它终没有拂绯虎的面子,免为其难的张开口喵了一声。
“哟,真听得人话呢,绯翠啊,跟在你身边的动物都这么聪明么?”田小恬一脸惊奇的道。
“都挺聪明的,我以前居住的小区,有只大猫,和凤橘一样,听得懂人话。”绯虎答道。
田小恬听得愈发的好奇,吴馨则是一脸的若有所思,她一会瞧瞧绯虎,一会瞧瞧凤橘,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绯翠啊,我晚上就留在这和你一块睡吧。”悠悠则单纯得多,她虽然也对凤橘好奇,可她现在更大的兴趣在绯虎身上。
闲扯了几句话后,她一双灵活的大眼四处扫瞄,很快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坐了下来,一脸期待看着绯虎道。
“不行,我没有和人一起睡的习惯!”绯虎想都不想,断然拒绝。
“我很乖的,不会踢被子,也不会踢你。”悠悠将绯虎捧了起来,让自己视线与它齐平,不死心的继续游说。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绯虎被她这样捧着有些不舒服,不由轻轻挣扎起来。
“为什么不行?我会照顾你的,会待你很好的。”小姑娘极为固执。
“为什么,我是只鸟,你是个人,真和你睡一个被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你一个翻身给压死了。”绯虎语气变得恶劣起来。
“不会的,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的,绯翠,你相信我,绯翠......”悠悠抓着绯虎的两个翅膀左右摇晃着。
“胡,胡长月,将你家闺女带远点,别让她再靠近我。”绯虎奋力从悠悠的魔掌的逃脱出来,气极败坏的朝着胡长月嚷了起来。
这会它再也顾不得去管胡长月是什么人了,语气非常的粗暴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