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四章无尽之海
这是一条怎样的航线!
没有暴风雨,没有惊涛骇浪,没有迷雾挡路,却在这无尽的轮回之中腐朽。
天昏暗的,云是低沉的,船是破旧的,海是惊悚的。
谁又能想象到,在不到一个月之前,这艘不知目的地的海盗船还是一艘刚刚翻新过的钢铁巨兽。
可现在看来,只不过是汪洋之中的可怜幽灵。
摇曳的船体内,饱经风雨的杰弗逊船长用那只看不见血肉的枯手拍打着在这单调环境中显得格格不入的蓝纹鹦鹉。
杰弗逊的脸上满是脓包,双眼向内凹陷,皮肤褶皱没有血色,身上的衣服富有岁月的痕迹,满是刀痕和布条,腰间挎着弯刀,刀柄处镶嵌着一颗价值不菲的蓝色宝石,脚下两双牛皮靴子却是擦的透亮。
“我说过!不要碰我的日记!你这该死的鹦鹉!”
作为船长,一定要谨记三件事。
一是收好指针
二是写下航海日记
三则是一定要保存好它!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
你永远也不知道那些迷茫的船员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克苏鲁航线日志:
第二十三天
指针损坏,我患上了严重的“症”,也许明天就会死去,但这让我显得更有威慑力了不是么?
这该死的航线,一百金币绝对是亏大了!
据海盗们聚集点的传说中,没有任何一条船可以通过克苏鲁航线,不可名状的恐惧会摧毁你们所见的一切!
如今杰弗逊船长才知道,这该死的恐惧竟然是“症”!
收起日志,将代表威严的黑色船长帽扣在头上,掏出腰间的火铳,仔细排查了火药是否受潮后,杰弗逊忽然之间怒骂道“那个臭娘们!真想一枪崩了她!”
症,是个流传在航海士中的常见疾病,染病者的血肉会逐渐干枯,感染者只有两条路可以走,安静的等待死亡,或者臣服于未知的恐惧。
行驶在大海上的人,从来不会选择第二条路,即使死亡。
最起码这个执拗的杰弗逊船长是如此。
信仰?
那是什么?
总有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比如这愚蠢的自由。
症的侵蚀愈发严重,九天,最多九天杰弗逊就要结束他这没有终点和起点的一生。
“特奶奶的!死之前老子也要崩了那个臭娘们!一百个金币买老子一条命?!想得美!最起码要加上她的一条命!”
说着,牛皮鞋底和木质的船板发出踢踏的响声,推开船长室的大门,掏出火铳,朝着甲板走去。
天气依旧不好,这是克苏鲁航线的常态了。
每次抬头都会觉得乌云离自己很近,海水不是常见的蓝色,而是更偏向黑色,死气沉沉的海面,一眼永远望不到边际。
早已习惯了旅途的水手多数在用铜制的骰子赌斗,少部分百无聊赖的躺在甲板上望着天气。
众多男人中,一抹红色格外显眼,金色的卷发,利落的紧身皮甲,还有最为突兀的乌鸦面罩。
整个人矗立在船体最前方,一动不动,久是如此。
无论海风如何吹动,都怡然不动。
只是看着那黑色的海水楞楞的发呆。
杰弗逊船长欲言又止,扬起手中火铳,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预想之中的响声并未出现。
火药受潮了?
不可能!刚刚检查过!
“傻子~傻子~”
蓝纹鹦鹉嘲笑般的飞过杰弗逊船长的头顶,气急败坏,怒然出手,扯下两根绿色的羽毛,伴随着蓝纹鹦鹉的骂声。
和杰弗逊一样的声音,自己骂自己可还行?
金发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杰弗逊眼前,没有说话,而是递上了一根巴掌大小的黑色羽毛。
“切,裁决官么?臭娘们!算你厉害!”
杰弗逊狠啐了一口吐沫,忿忿不平的转身离去。
这个老谋深算的船长,有着外表难以表现的出的懦弱。
这也是深海禁忌者的通病。
当你从世界得到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失去什么,等价交换这是不变的原则。
身处在第一禁忌的道路上,所失去的不仅仅是安定祥和,还有勇气!
不喜欢随遇而安的日子走上了深海禁忌,这就注定是一条不归路。
开弓没有回头箭!
克苏鲁航线是海盗的禁区,这里特殊的磁场会滋生内心的恐惧,直到最后一点面对恐惧的勇气被磨灭,彻底被恐惧吞噬。
金发女子面罩下满是失望的表情,心中倒数着最后的时间。
“也许我看错你了,杰弗逊,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你不能战胜症的话,那我也只能给你陪葬了。”
在那本神明遗落的不死禁忌残卷中,记载着这样一段话。
当畏惧深海的蠕虫,划破了自己懦弱的外壳,将与神明之心,一起跳动!
船长,却是所有人当中最恐惧海洋的存在,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
每当杰弗逊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十几年未曾修缮,除了他也没有一个人进入的私人房间,打开父亲留下的笔记,翻到最后一页。
那上面写着,如果可以,不要踏上禁忌之路。
这本厚厚的航行日记,是埃尔文普朗克留给儿子的唯一遗物。
这上面的内容无非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琐事,和自吹自擂。
杰弗逊对父亲唯一的记忆就是他把自己丢给了一个肥胖的酒保博格。
也就是这唯一的记忆,让杰弗逊踏上了海洋之旅。
他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魅力会使得自己的父亲即使舍弃自己,也要坚持走下去。
出海的前一天,博格送给了杰弗逊一本旧旧的日记。
“这是你那混蛋老爹托我转交给你的,别怪他,如果看到了你,他就会畏惧死亡了。”
死亡,谁又不畏惧呢?
恐惧没什么好丢人的。
杰弗逊摘下帽子,抽出擦的锃亮的弯刀,通过刀面看着自己溃烂的越来越严重的皮肤,已经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样子了。
“老博格啊,你如果不给我这东西,老子还真特么的不想走这条路呢!老子欠你的金币不还了!就当抵命了!呵呵!”
杰弗逊感觉到了死期将至,他不会选择在“症”的恐惧下死去,而是死在自己的弯刀之下!既然已经确定了必定会死亡。
“那掌握我生命终结的!只能是我自己!”
弯刀入体,冰冷的触感格外明显,刺破心脏的痛苦在这一瞬间传遍了杰弗逊的大脑,这就是死前的感觉么?
番外孤独的哲学
诗人是苦闷的,哲人是孤独的。苦闷因孤独而生发,孤独借苦闷而增益。古之君子视“烦”、“寂”为非苦境,而乃常境也(刘熙载)。其实普通人也如此。但哲人的孤独不是不容人,而乃反省自己的存在时的孤寂深沉。我认为哲学的孤独完全不是诗人的多愁善感、悲天悯人。但诗人的孤独的确可以启人哲思。
人是群体的生物,却无往而不在孤独之中。大雁失群,在长空中哀鸣,令多情善感的人儿潸然泪下。“汽笛一声长鸣,从此天涯孤旅”,诉说的是离愁别绪。“独立寒秋”,是说志当存高远。古今骚人墨客都是孤独者。“哀吾生之无乐兮,幽独处乎山中;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人生只有一个朋友,而且只有少数天才人物才有——这就是孤独。”
“万里悲歌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中国文人多叹命途不济,其实包含着希冀被明主发现录用。中国的隐士往往不是真心向往孤独。他们在官场失势后便隐退,以求一逞。因此,孤独可能有两种:消极的孤独乃失意失位失官失恋失宠时企求交往,以克服孤独。积极的孤独是意识到并且践行的孤独,乃达观人生,不求禄位,人格独立,高标己见,不肯趋同。同消极被动的无所作为的孤独不同,积极的有创造力的主动的孤独可以振奋人心。我们应当在第二种意义上实现孤独。
在哲学上,孤独并非消极地无所依傍,而是指人的彻底自由——没有什么决定论。这加大了个人肩上的责任。萨特对此有专门论述。上帝、价值观和客观环境都不能为你的选择辩护。你自己得为你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切都是可能的”,这加大了人的孤独。但你肩上的责任也大了。人是完全自由的,你随时随地都要自己选择。“你是自由的——你自己选择吧!”这是萨特对如何实现孤独的忠告。唯一能帮助你的是你自己。这使你学会孤独。
独居不是孤独,但独居是孤独的条件之一。孤独不应产生在深山老林,而应产生在市井繁华之地。有人为了体验孤独,便走到大街上,这很好。他力求在芸芸众生中标新立异。孤独别有韵致,别有魅力。
孤独与孤独感不一样。孤独是人的实然状况,孤独感是人的应然状态———人意识到自己应该孤独,并为此而欣慰。没有孤独感的孤独是缺乏鉴赏力的“鉴赏”。当然,孤独与孤独感不可分,从孤独到孤独感是从自发到自觉,从自在到自为。在商海中,许多人掩盖了自己的孤独状况,缺乏孤独感。这是我们时代的病态,是做人的异化。
孤独并非要求人们自闭,不是拒绝社交,而是指保持独立人格,不从俗随流。在某种意义可以说:我孤独,故我在。在芸芸众生中,在人云亦云中,你其实丧失了自己的存在。因此可以说,“我存在,故我孤独”。人把他自己筹划为孤独。
人从根本上就是孤独。人之所以孤独,就在于他是人。孤独是人存在的根本方式。孤独的原因在于人事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当然,在男欢女娱之中,孤独感消失了。但这仅仅是暂时而已。瞬间之后,更大的孤独又袭人了。我们在听诗歌朗诵和欣赏音乐时仍是孤独的。孤独——人类存在的唯一方式。孤独——人类越前行,便越如此。这兴许就是孤独的原因。然而正因为孤独,人类才伟大,才有如此的高科技。载人航天飞船上天,发现在宇宙中,蔚蓝色的地球故乡在荒冷中漂泊着。人是多么的孤独。但孤独不是人谋求的,人只能自觉承受一份孤独。同样,人之所以是人,乃在于他孤独。当然,在茫无涯涘的宇宙中,生灵皆孤独。英谚说:“当你笑的时候,大家和你一起笑,当你哭的时候,你一个人哭。”欢乐属于大众,痛苦属于个人。欢乐是表面,痛苦是实质。欢乐短暂,痛苦长久。你孤独的时候多,群聚的时候少。即使你处在万人簇拥之中,你其实仍孤独。
哲学的孤独乃是指存在论上的人的不可雷同性。人是他自己思想的主人,有其独立的存在,不可替代、不可重复。孤独与独立女神是人类所向往的。孤独指的是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与孤独对立的是依附性和听天由命。孤独也指人在伦理意义上的独抒己见,不随人俯仰。孤独是一个人在他的自由意志驱动下所做的一切。孤独与自由联系在一起。因此,孤独属于喜好思想自由的人。他在宁静达观中进入自由境界。哲学形而上学的孤独指的是反省、超越和自主自身的意识。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直面孤独,冷然寂静。孤独的来临和失去一样,使人不察。隐匿者与缄默者是意志薄弱者,而孤独者却不是遁世与消沉。你不能为自己找遁词。卑鄙是卑鄙者的见证,孤独是孤独者的丰碑。孤独者不是愤世嫉俗者,但他却绝不趋炎附势。不少哲人以孤独者自居,这多么缺乏集体精神!可是,唯有在这个孤独和深思默想的时刻,这才是真正的自我。
我所说的孤独并不仅是一种无可名状的非理性的精神状态。它当然得自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孤独寂然。这里存在论的孤独与情感上的孤独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大自然和人类都不能解除我们的孤独。云霓烂熳,树叶飒飒,林涛怒吼,小溪呢喃,但不能纾缓我们心头的孤单与凄凉。于是我们又回到人间。哲学家揭示出“宗教是我们在孤独伴随下所做的一切。”芸芸众生,繁华闹市,红尘滚滚,财富茂盛,你不会体会到孤独的况味。可那是人生吗?作家们和哲学家们常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才开始文思泉涌,因为“密涅发的猫头鹰在黄昏时起飞”。因为只有在这时,心底才无拘无束,思潮才可以尽情汹涌奔流。这时你摆脱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和应酬,赤裸裸地面对你自己。这时你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你。你的心扉向自己畅开。牛顿独自躺在树下,思考了苹果落地与万有引力。爱迪生蜗居斗室,发明了电灯。伽俐略做实验时,必不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
孤独不是谋略狡诈,不是反社会,不是不合人性,不是韬光养晦,不是胸有城府,不是以守为攻待价而沽——好象隐匿山林是为了“明主”封赏。孤独不是看破红尘,消极退隐。孤独是刚烈自守、污泥不染。孤独不是孤家寡人,不是与世隔绝。孤独是守正不阿,不徇私情。中国失怙的人自称为“孤哀子”,失势的官僚自称为“孤臣孽子”。但真正的个体意识意义上的孤独者并不期待仰仗祖上余荫。孤独也不是孤胆英雄,不是草菅人命——孤独者沉思人生的价值。被万众欢呼、鲜花簇拥的一批批模特精英而今安在?在夹道欢呼声中,出以真心的人并不多。众多“人数”有时虚幻。
孤独不等于沉默和消沉,而是指有着强烈的活跃的内心活动,有着真正的思想火花。卢梭在迟暮的余辉中展开思维的羽翼,这羽翼在静谧的湖面上划出阵阵涟漪。他从野花杂草的根茎中吮吸蜜浆玉露,这是在巴黎上流社会难以得到的。他感谢那些排挤他的人为他提供的天涯孤旅。这位“自然之子”和“真理之子”在孤独中走完了人生的旅程。他留下了《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想》。哲学家可以说是集孤独、散步和遐想于一身的人。不仅孤独,而且散步(在历史中散步),更富于遐想。他若不遐想,不静思,这孤独便于他无益。他若不散步,这孤独便形同枯槁。脚不能思维,腿也没有语言,但孤独的散步却可以成为思维的操练。灵魂在散步中与神通,与冥合。卢梭摹状自己的晚景是:命运多舛,花木凋零,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卢梭在孤独中写了《忏悔录》。人在孤独中才能学会忏悔。一个不知忏悔的民族是顶没有出息的民族。人若不忏悔,就会无所顾忌。人若无所顾忌,便也不能学会忏悔。
宗教信仰这样一种极隐秘、极私己的事,曾经被变成“为帝王师”。但据《新约》圣经记载:“散了众人以后,他(耶稣)就独自上山去祷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里”(太14:23)。看来,耶稣基督是非常孤独的。一部圣经提到孤独的地方还有好多处。“雅各独自与神摔交(跤)”(创32:23-30)。“约瑟独自哭泣”(创43:30-31)。“以利亚独自气馁”(王上19:3-14)。“耶利米独自静坐”(耶15:17)。“基督独自在客西马尼园忍受苦楚”(太26:36-45)。“保罗独自在监内”(提后4:16)。看来,孤独必定与哭泣、气馁、失意、苦难有关。后来的基督教会同皇帝国王站在一起,可以借王权的庇荫出巨著开大会,信仰成了护国保种的工具,与个人的心灵无关。在圣经中,上帝对每一个人单独说话,倾听他们内心的怨恨。圣经没有上帝召见百万大众的场面,因为在稠人广座中,上帝只能听到赞颂之辞。人对上帝亦如是:人只能单独面见上帝谛听或倾诉——谛听上帝的奥秘。
古往今来,哲学的鸿篇巨制和宗教灵修都是在孤独忧愤和囚禁中完成的。最著名的例子有波依修斯(480-524),他被囚禁狱中并于524年被处死。他在狱中写了“哲学的慰藉”。孤独如屈原的他,忧愤交加,写了比“天问”还不朽的著作(乔叟把它译成英文。欧洲不少教堂至今犹镌刻着这部著作的名句)。哲学犹如一贵妇,目光诱人。这贵妇几乎没有特定的年龄——哲学具有永恒魅力。她的风衣上绣着两个希腊字母,即“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
——从实践到理论是逐阶而上。波依修斯感到孤独可能会给他一些慰藉。在欧洲史上哲学家独身者居多——他不懂齐家治国平天下。哲学家不结婚比结婚更好。当然独身并非目的。独身的旨趣在于灵魂的独立与思想的奔放。
朋霍费尔(1906-1945)认为,追随基督的一小群人是同世界其余人分离开来的。门徒的数量很少,并且总是少数。耶稣也不寄希望于多数,“找着的人很少”。做门徒的道路是狭窄的。通向永生的是窄门,通向死亡的是宽门。做基督徒不是中科举,不是赶庙会,不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耶稣认为,基督徒应当为了他而“成为个人”,抛开一切。“看哪,我们已经撇下一切跟从你了!”所有的人都应当“单独做门徒”,成为单个的人,并为此受迫害。“单独做门徒”就不是敲锣打鼓戴大红花。亚伯拉罕离开父家后成为单独的个人,成了孤独而寂寞的人。基督教的“决裂”,乃是与家庭族群决裂。任何团体,只要妨碍人们单独地站在基督面前,就要受到厌恶。朋霍费尔主张“断绝同世俗的关系”,以个人身份成为门徒。要做门徒,就必须先成为个人。人害怕孤独,想躲进大众中。然而,正是基督的意志使他(门徒)孤立。他应当单独仰望神。
真正的哲人注定永远是孤独的。孤独哲学大师、忧郁的丹麦人克尔恺郭尔(1813-55)认为孤独是把人引向同上帝交往的途径。人在孤独中成长、成熟。婴儿是在夜深人静的睡眠中长身体的(又一说:马无夜草不肥,似乎马是在夜间的静谧中长身体的)。据说,上帝也居住在孤独中。希腊民主是多数人统治,这是以票数多寡决策。在古希腊,多数人有权管理城邦。公民通过抽签参与国家管理和司法审判。然而克尔恺郭尔却认为,群众和多数人是乌合之众,只有个体才是真正的决断者。苏格拉底被判死刑,说明他是“数目的牺牲品”,“投票的牺牲品”。克氏的话发人深省。“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希特勒当时也代表多数!“文革”中也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多数与少数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少数人压迫多数人,与多数人压迫少数人一样,都是霸权,都是暴虐的政治。苏格拉底即使面对审判,也不看重多数。他留给后人的教训是:远离多数,回归个人。
上帝让人彼此疏远,以便让人单独体验灵魂之旅。上帝造了亚当又造夏娃,以免他孤单,但这并没有使人的境况好一些——世界只不过又添了另一个孤独的人儿。有的人认为,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真理。可是克尔恺郭尔却认为,“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虑妄”。中国人相信法不责众,喜欢躲在大众中。但也有这样的情形:“三个和尚没水喝”。这是不诚、不勤。没有孤独,虚妄便会泛滥。个体在私下拥有真理,一旦进入人群,就会显示出“非真理性”。非真理性是指不诚、做作、虚伪。大概假话始于群体。因而“成为基督徒”比“是基督徒”更为困难。基督徒不再是现成生来的“基督徒”,基督徒本质上不是由语言来宣布,而是由行动来宣布。默默行动的基督徒是少数,而吵吵嚷嚷的基督徒却是多数。依附于帝国权势,借官府庇护的基督教会是假教会。耶稣通过行动的宣誓把人召来。相反,语言的宣誓使人感到乏味。
孤独的意义和重要性在于:孤独保护了我们,使我们面对市井喧嚣仍能倾听天籁之声。没有孤独,便没有欣赏。人只有保持孤独,才能真正地做人。甚至“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也要在孤独中进行。孤芳自赏也许能使我们有所作为。我也想,一切伟大的科学发明大概都是在宁静孤寂中酝酿出来的。甘于寂寞才有新思想。
孤独并不要求否认人际的交往。恰恰因为孤独,我们才需要交往。恰恰又因为交往,我们才越孤独。我们越交往,就越发现自己难以进入他人隐蔽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只有在孤独自守中,我们才能进入他人的世界。哲学上的孤独因而就具有积极涵义。它不是颓丧、萎靡,不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不是良人远行,独守空房,“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它是积极的创造力。现代人的孤独不是凄风苦雨,独对青灯,怀念远人的酸楚,也不应当是依依惜别,独上旅途,握手拥抱时的悲凉。都市人口拥挤,彼此来往却很少,只有身体相互磨擦生热,相互间极冰冷。
在社会组织中,个性被抹煞,然而具有独立地位的个体户却比集体更有创造性。个体不完满,整体也就有亏缺。一旦成为个体,人就能发挥其潜能。一个人把自己全副精力投入一件事,这会比集体力量的总和还要大。个体全力以赴,乃是献身,而集体力量的总和只是量的增加(甚至减少)。这不是一个算术问题。个体包含了精神,群众则远离精神,成了利益的共同体。一方面是精神和个人,另一方面是利益和人群。两方面是截然对立的。一切伟大的创造只有在远离市场和荣誉时才能发生。买来的版面和书号,印制的不是著作,而是文字。新价值的发明者总离市场和荣誉很远。奖状和巧取的荣名一钱不值。因此,如何实现孤独便是一个问题。苏格拉底告诫“认识你自己”,这唤起了个体伦理意识。这也许是实现孤独的不二法门。自知之明是进入孤独的唯一途径。
个体性连接着责任意识。在群体中,人类丧失责任感。群众专政斗“黑帮”和由此而来的武斗(“武装斗争”的简称),使人在群体中失去自己的责任意识,也缺乏忏悔与罪感。人们随波逐流,把自己委托给群体,就容易导致暴政。人群就是暴政。多数倾向于反对独立思考。个体意识意味着与多数分离。因此,成为和回归个体是孤独的条件。
哲学意蕴上的孤独并非仅仅指幽居独处、落落寡合、举目无亲、形影相吊的孤寂。一个人身处闹市,觥筹交错,门庭若市,送往迎来,未必不孤独。成群结队,人多势众,占山为王,人莫予毒,并不能掩饰孤独。人从根本上是孤独的。他独往独来,不能结伴而行。而且哲学意义上的孤独是有其积极涵义的。天才只有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他才能文思如涌,思接千载,视通万里。
人若独立思考,独辟蹊径,必然为占优势的思想所不容。然而独立的思想总是使人达到真正的孤独。要孤独就要不屈服于传统和权势。品尝古今各种哲理,欣赏自我,可以使人体悟到孤独的三昧。读书与思考可以使我们进入孤独状态,忘乎所以。揣摩古今哲学大师的论著,可以与古今人物的心灵对话。人不会不学而孤独。不学则群,不学则党。我们应当学会积极的孤独,避免消极的孤独,以赏心悦目、陶然自得的心情达到孤独。孤独乃通过挫折与不幸达到的一种精神境遇。永远的志得意满者离孤独很远。然而孤独的到来乃不速之客,令人猝不及防。孤独犹如醍醐灌顶,使人在“棒喝”中得着智慧。美国人莫尔兹说:“悲哀带来孤独”,这有些哀鸿的悲壮。弗洛姆描绘人的惨景是:“天堂永远地失去了”,大概是指我们的始祖离开了乐园,个人孤苦伶仃地面对这个世界。这是描绘人生悲惨处境。然而,我认为孤独意识完全不是悲观主义哲学。人这个孤独者追求自我。人被幸运地称为“这个孤独者!”人一旦抛弃孤独,市场的喧闹便开始迫近,而市场是优伶与恶棍喧嚣之处。生活在“阳光”下的高尔基慨叹:最大的羞愧是不能捍卫自己的所爱并为之生存。一个人越肯思维,就越孤独。一个人越孤独,便越有思想。我们之所以孤独,并非因为我们是“超人”,而乃我们是凡人。朋友,如巴斯卡尔说的,跌入荒谬之深渊,跃入孤独中去!我们因大人物的喧嚣而头脑昏沉,可独立与自主却会伴随我们终生。
第一章这个世界确实好弱
圣魂村
传说曾经出过一个魂圣。
所以这个村子叫作圣魂村。
英源在来到这里之后,真的感觉自己如同一个巨人一般……
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强大。
尤其是,几个世界的辗转。
第一个自身世界应该是平均战斗力最高的世界了。
所有人都有超能力,而且努力一下就能变得很强。
第二世界在漫威,也还可以,虽然人都是普通人,但肉体还算比较结实。
可……
这里,师父找的到底是个什么破地方啊?
真给共生体找的试炼场么了?
为什么感觉小麦都很嫌弃的样子。
作为莱利精心挑选的共生体,承接了英源绿色的头发。
有个很健康的外表。
此时的它伸出一颗头,看着外面那缤纷绚丽,却一碰就碎的人类陷入深深的沉思。
“我在想那个莱利,也就是你的师父,是想让我把这世界都吞了吗?”
英源也陷入沉思“也许是这个意思?不对,这里虽然说战斗力很低,但是有一说一,力量的体系结构还是不错的,有学习一下的必要。
老师的意思应该是让我把肉体控制一下,随后练习一下随时控制力量吧?”
莱利:我其实真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老师真的要求的话,那我可以控制一下自己,看那个正在觉醒叫武魂的东西?
这个小子的武魂很有意思,一棵葱。”
小麦弱弱的说“那个好像是一棵草?”
英源大怒“少废话,我说是草就是草。你去附身随后回来我看看这个能力值不值得用。”
小麦苦着脸,吃瘪了。
随后潜入地下,来到一个白嫩少年的身上。
每个共生体都有它独特的一面。
小麦的能力就是将复制能力发挥到了极致。
只要接触之后,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能力复刻。
虽然没有其他的能力,但是这是最适合英源的能力。
所以莱利才选择了他。
接触到这娃娃之后,小麦转眼就消失不见。
这个蓝色头发的少年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痒了一下。
挠了挠头“怎么回事?”
旁边的小姑娘看了看他问“唐三你在看什么呀?”
唐三笑了笑“没什么。”
小麦消失了,回到英源的身上。
感受了一下,很弱小的生命力,似乎还有晋级的空间,还有一个……
“这特码的是个锤子!这有啥用啊,还没我身体硬呢……”
小麦在一旁劝着“应该只是一种力量方式模拟吧?反正咱们都有将力量晋级的能力,不如自己模拟一个类似的能力?”
英源觉得有道理。
不过自己被一个单细胞生物教育了,这很不爽。
“能力模拟的话……我记得以前有个神木猿,能力也是这种植物控制。锤子的话……
索尔那个?”
英源思考了一下。
左手浮现雷神索尔的妙尔尼尔。右手则是跳跃出一个由绿色藤蔓组成了猿猴。
“我为什么要把这个强大的能力压缩呢……一步一步来提升会更好用么?”
小麦也是思考了一下“也许会有更好的办法运用?毕竟你的能力那么多不是么?”
英源点点头“也许我应该选择一个人观察。就刚刚那个小子吧,他虽然也是个弟弟,但是比其他人要强大很多了。”
正当两个人说着话。
身后赫然出现一个醉酒大汉,浑身气势暴起,寒声道
“阁下可是武魂殿之人?!”
英源一脸懵逼“啥玩意?”
“阁下莫要欲擒故纵,莫不是为我这斗罗而来,还有什么值得你来这偏安一隅?!”
见此男子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模样,英源慌了。
没有别的原因,英源只是不想无缘无故的杀人……
“你别闹真的……”
英源这思考着,那头已经拿出昊天锤了。
英源慌了“真的,你千万别闹这位看起来岁数就很大的大叔,我不想打死你啊……”
唐昊怒了,从小到大谁敢小瞧我昊天宗之天才!
“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倒出了这些年来的心酸。
当感觉到这股强大的力量后,他就已经隐藏在暗处了,看到唐三觉醒出蓝银草,也就放心的让唐三这样废物的过一生了。
看来只有杀死眼前之人,随后再换一个地方了!
“我的战斗力有一千,他起码有一万五,我不能留手,必须一击致命!九环齐爆!
大须弥锤!”
血红色的魂环乍现,庞大的魂力波动引起了大地的震颤。
英源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像你尿尿。
只是英源很苦恼,到底应该用怎样一个力量才能保证不伤害这个神经病大叔的情况下击败他呢?
等一下哈,既然他用了锤子,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模仿一下?
好像是将力量一点点开发出九个大等级的,那我就把力量慢慢的解封九个等级呢?
好吧那就这么做好了。
英源伸出左手,一把雷神之锤赫然出现,闪烁着雷电。
“第一魂技!北方神的荣耀!”
“第二魂技!雷神降临!”
“这样应该够了。”
一连用两个等级,应该可以击败他了,这样我就不用担心无缘无故杀死人了。
英源是个不错的人,他不放过反派,但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不是一个弑杀的人。
这也是真正强者的共同性。
如果胡乱的不约束自己,那迎来的就是疯癫而已。
只是早或者晚。
这样你可能不理解,打个比方,马云非要让一个街边卖煎饼果子的破产,这不失心疯了么?
雷神降临,英源用雷电做成了一只可爱的修狗,披着红色头蓬,脑袋上面戴着一朵可爱的小花花。
手里还握着小锤子。
萌萌哒的冲向了唐昊的大须弥锤。
明明看起来更有威慑力的锤子,此刻却宛如鸡蛋碰石头一般,土崩瓦解。
那只小狗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
唐昊胸膛赫然遭受重击,口吐鲜血到飞出去。
无力的瘫倒在地。
英源很抱歉的上前查看。
“没事吧?大叔!我不是故意的,是你非要打我的,我也不知道你这么弱啊。”
唐昊又喷出一口鲜血,这是气的。
“黄口小儿!你要杀便杀!莫要如此羞臊与我!”
英源是真的不理解。
看着奄奄一息的唐昊,无奈的叹口气。
“小麦啊,你救他一下吧?”
小麦语气很不情愿“我是真的不愿意为了这种弱鸡浪费能量啊,你一会要补给给我哦。”
英源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一会给你。”
小麦这才从英源身上析出,附在唐昊身上,用自身的强大恢复力,带动着唐昊的身体恢复。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唐昊精神百倍!
一个翻滚起身。
眼神复杂又疑惑的看着英源。
久久无语,后叹气道“对不起,是我误会了,前辈应该是传说之中的绝世斗罗吧?”
英源不明所以“所以你们这管你这种比较弱的人都叫斗罗么?”
唐昊“……其实我是这里面最强大的那一批了,不过听前辈的意思?难道您是?来着那?”
唐昊指了指天。
英源点点头“确实是这样。”
唐昊大喜“原来是神!您就是锤子之神吧!”
说着连连下跪。
“昊天宗,昊天锤继承人唐昊!拜见锤神!先前失礼之处!请神恕罪!下属已然冒犯您却不计前嫌,并将我的身体治好,连魂力都上升了三级!实在是折煞小人了!”
英源那抠了抠鼻子。
悄悄问小麦“你说他到底在说什么啊?”
小麦在心里回到“我也不知道,但是刚刚修复完他的身体之后,确实是感觉到有点提升,但是也不至于这么沾沾自喜吧?这个能力我也复制了一下,但是没啥用啊……
运用技巧一会我传给你你可以试试。”
英源“哦……”
随后看着唐昊,也不知道怎么说。
这么大个人在那跪着也不咋好意思。
再说我这样就算是神了么?
那我师父到底算什么?
神上神?
唉……
这个世界挺有意思,但也挺无奈了。
“那个啥,你先起来吧唐昊对吧?我不怪你。”
“不不不,在下冒犯了神明这点惩罚是应该的。”
英源苦恼“你要非这样你就帮我办点事好了。”
唐昊听到这,表情更胜“好的好的!神明请讲!”
“我有心把一个朋友放在你的身上不知道可以么?”
唐昊眼神一转,猜测道“莫非是?!刚刚那位?”
小麦又钻了出来,打了个招呼“嗯,嗨,你好精神病。”
唐昊立马站直,回了一个鞠躬。
十分尊敬。
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生物刚刚可是救了自己之后并且让自己连升三级啊。
这是神兽么?!
不!应该还在那之上!
他应该也是一位神明!
“那就这样吧,小麦你跟着他,我自己转转,等你采集到足够多的能力后,发出信号我来接你。”
小麦不是很开心“这里的能力真的有用么?”
英源不等多说,就把小麦送到了唐昊手上。
“就这样了,小麦交给你了。我去看看这个世界的高端战力怎么样,回见哦。”
看着英源远去的身影,唐昊又是一拜。
远在漫威世界的莱利却是纳闷了。
“我就让英源带着共生体吃个小星球,用的了这么长的时间么?他到底在做什么啊?”
第二章暗器是个笑话?!
英源去了哪暂且不论。
单表共生体小麦。
绿色的共生体倒是很符合现在唐昊邋遢的模样。
在一步近绝世斗罗之时,他的心情有了额外的变化。
看着脸盆之中邋遢的自己,唐昊握紧了双手。
我乃是唐昊!
我有着最强的进攻型武魂昊天锤。
而且得锤神相助,现在甚至有神明暂时相伴左右。
阿银的仇,不该这么不声不响的就埋没了。
“小麦大人!我想请问一下,你们来自怎么样的世界啊?”
小麦干脆的告诉唐昊“我也不知道,我刚到那就被送来这了,不过英源那个世界的力量据我所见强大到令人恐惧。
英源在其中甚至都算是弱者。”
当然了,小麦一共见过三个人,莱利,伊迪斯,还有英源,英源在其中可不是最弱的么。
听闻小麦这么说,唐昊的世界观有了一个巨大的变化。
“这这这!这怎么可能!原来我真的只是一个蝼蚁……”
沉默了几秒,唐昊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恰好被回来的唐三听见。
为什么爸爸这么开心?
不,这种笑声……
好像是我曾经的那种感觉!
爸爸看透了什么!
“果然曾经的我只是沧海一粟,我的目标从来都不应该止步于武魂殿!小麦大人!能帮我么?”
小麦无感的抠了抠鼻子“不,我只是来记录各种能力的。”
唐昊一愣,随之解释道“武魂殿有着整个大陆最强大的各种武魂……”
虽然唐昊不愿意承认,但是吧……
不得不认,而且就算是假的,他也得这么说。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小麦的帮助。
虽然小麦并没有英源看起来那么强大,但是也绝对在我们所有人之上!
如果能得到小麦大人的帮助,武魂殿只是翻手之间。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那好吧,我答应你好了。”
唐昊大喜,随之看到了回来的唐三。
一把将其抱起,以从没有过的笑容看着他。
“小三,为父不装了!摊牌了!我是封号斗罗!”
此刻求唐三的心里阴影面积……
我特么伺候了你六年,你告诉我你是封号斗罗?
等等!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我是不是就可以借父亲的名头和能力得到更多的暗器资源了?
唐三亦然大喜。
“父亲,你真的是封号斗罗?”
见唐三不信,唐昊展开魂力魂环,九个魂环赫然围绕在周身。
“这是?爸爸我和你的武魂一样!”
唐三说着,将左手的锤子武魂展现出来。
哦抱歉,是昊天锤,有点不尊重我三少了。
双生武魂,百年难得一见。
唐昊激动的握住了小三的手。
“从今天开始,你就和为父学习昊天锤的使用方法,昊天锤乃是大陆最强的攻击武魂。一定要用你左手的锤子保护好你右手的草。”
小麦那听的真的是很无语。
就都已经这样了,还自我安慰呢么?
要不是那个恐怖的家伙让我来这我是真不想跟他们废话。
唐三天生满魂力,唐昊都已经知道了。
这也是想当然的,有着这样一个优秀的父亲,魂力不满情何以堪。
“父亲,你明明是个斗罗强者,为何会在这个小地方隐居呢?”
唐三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话。
唐昊长叹一声眼神变得暗淡。
“唉,我是昊天宗宗主的儿子,宗主继承人,被誉为昊天宗第一奇才。外出历练的时候,我结识了十万年蓝银皇化形的阿银,同时爱上了对方。但阿银魂兽的身份却被武魂殿所知悉,武魂殿教皇亲自前来抓捕阿银,导致阿银献祭给唐昊。晋升封号斗罗的我以一对武魂殿三大封号斗罗,打得他们一死两重伤,名震大陆。此事之后,昊天宗受累封山,最后我则带着你隐居在圣魂村。”
唐三眉梢眼角跳动着仇恨。
原来我还有这样的血海深仇!
武魂殿是么?
待我恢复前世的实力,将唐门暗器与毒药研制出来!定让你整个武魂殿寸草不生!
看着群情激昂的两人,小麦忍不住都吐槽道。
“我说您们二位?要不然自己去?”
唐昊“……”
唐三“……”
“我们需要时间的好吧!”
另一边
英源来到了所谓的神界。
怎么说呢,很失望。
也就这样吧。
没有什么看的过眼的人。
就算是那个神王,都不如自己一半多水准。
此时英源真的在思考,是不是自己会错意了呢?
难道师父他不是让我来这掌控一下力量?
不过说真的。
在身体压制的能量之后。
英源对于精细的操控确实有了一个巨大的提升。
而且切换起来也更熟练更快速了。
英源在森林里思绪片刻。
开始将所有能力都变成这种类似武魂的形式,并将各种运用方式,改造成那个应该是叫魂技的东西。
用起来省时省力。
闪身离开了神界的英源坐在这个不知道哪里的大森林,这里野兽他很有亲切感。
和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野兽很像。
而且很调皮很可爱。
尤其是一只大猩猩,都让英源想起自己曾经的好朋友,达目了。
还记得以前达目也是这样的能力,改造肉体,附加各种动物能力,后来发现远古泰坦的能力,结果变成了大猩猩变不回去了。
“唉,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也是像那些人说的,老了么?”
英源一只手抓着泰坦巨猿的手指,来回的在空中挥舞着,一边眉头紧锁着思绪着。
这位森林霸主哪经历过如此羞辱,差点气急攻心,可更让他难受的是,自己竟然奈何不了这一个看起来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家伙。
“吼吼吼!”
(你到底是什么人!难道你也是魂兽重修么?!)
英源抱歉的看了一眼泰坦巨猿“对不起哈小猴子,我忘记了,刚才在想事呢。我不知道啥叫魂兽,不过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雄。”
那天起,泰坦巨猿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英雄不能惹。
话分两头
共生体这边
小麦在了解了唐昊所有的能力后只觉得乏味了。
因为就算是在原本自己的星球这种落后的科技也是肯定不用的。
为什么他们还在用呢了?
更何况打铁?!
而且是爸爸教儿子打铁……
你也是真的不想让儿子好了。
唐昊一板一眼的教着。
“这招名叫乱披风锤法。
乱披风锤法是昊天宗的一种连续敲击铸造的铸造术,借力用力,能够将力量完全发挥出来,是驱除金属杂质最强的铸造术,练到极致,可以不间断的挥出九九八十一锤,每一锤的力量都会比前一锤有所增幅,每挥动一锤即影响领域,攻击力叠加。挥动完九九八十一锤,必破其领域。
你现在办不到的,但尽你的全力去捶打!”
唐三眼神越发明亮。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应该很快可以制作暗器了!
可惜我的力气太小了,连百锻金属都弄不出来。
小麦思考了一下,附身在了唐三身上。
因为小麦在复制唐三能力的时候同时的复制了记忆。
他也很好奇那所为的最强暗器佛怒唐莲到底是什么东西。
“小子,别在那琢磨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了,我很好奇你的那个什么佛怒唐莲,你做出来我看看,我会借给你力量的。”
佛怒唐莲?!
唐三大惊失色。
难道自己穿越者的身份曝光了?
可为什么?
自己从来没和任何人说过啊!
小麦继续催促着“快点,别让我傻等。”
但听到小麦语言中的杀意,唐三还是妥协了。
同时感受着共生体这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自己好像瞬间就超过了前世都修为,而且双眼之中的紫极魔瞳赫然已经达到了全新的境界。
这就是神明的力量么?
我好像可以改变这块金属的本质了!
“这这这!这到底是什么力量?!”
小麦见怪不怪,都快无力吐槽了。
“唉……没见识的人啊,这也算是力量?别闹了哥们,你是真没吃过啥好猪肉。”
唐三手若千年玄冰,不停的捶打着那块金属。
九九八十一下?
不,九千九百九十九下!
而后将这巴掌大小的金属块生生的打成了指甲大小。
但这还没完。
紧接着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
一直到最后有了巴掌大小的一大块。
随后直接在其手中燃起火焰。
这是英源赋予小麦的能力。
虽然说力量还不够强。
但这对于此刻的唐三却已经足够了。
火焰在空中划出绚烂夺目的莲花。
就在三个人的注视之下。
金属融化组合。
依照唐三前一世的记忆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色莲花。
唐门至尊暗器,佛怒唐莲!
唐昊觉得这种武器极为恐怖。
竟然有了想接一下的想法。
于是说道“儿子,来跟爹试试。”
唐三却是郑重的摇了摇头“佛怒唐莲威力极为强大,父亲你绝对不可以正面对抗!”
话刚说完,就感觉身体被小麦控制。
紧接着佛怒唐莲瞬间绽放在屋内。
小麦飞身而出,完整接下。
随后极其失望的叹了一口气。
“啥玩意啊这是,都不如地球一个导弹威力大,你还是把你那破暗器扔了吧,总想着这个干嘛。”
唐三的三观彻底崩塌了。
为什么要好好读书?
因为如果你不好好读书的话就会跟小麦一样,随口胡咧咧。
而如果你有读书的话,就会和小三一样“东风吹散少年梦,从此再无赤子心。”
两位姓唐的都不说话了。
那威力唐昊是看到的,自己即使一瞬间就全力出击也没有信心能活下来。
原来儿子也这么厉害?!
等等,他是我儿子么?
不!庸人自扰罢了,无论他以前是谁,现在都是我儿子不是么。
“小三子,我对你们这世界还有之前的世界当真是十分失望啊,就这样吧,赶紧找武魂殿复仇,我搜集点奇特能力我就要走了。”
小麦百无聊赖的说着。
唐昊安慰自己,他们是神和我不一样。
随后开始回忆起武魂殿的资料。
作为曾经昊天宗的天才,自然知道一些武魂殿的内部消息。
据唐昊所知。
武魂殿共有七位长老。
月关95级封号斗罗,武魂奇茸通天菊,封号“菊”,武魂殿教皇殿长老,绰号菊花关。
鬼魅95级封号斗罗,武魂鬼影,封号“鬼”,武魂殿教皇殿长老[24]。与菊斗罗是至交,能和菊斗罗配合释放出武魂融合技——两极静止领域。
余龙武魂殿长老,武魂蛇矛,封号”蛇矛。
刺血武魂殿长老,92级封号斗罗,武魂刺豚,封号”刺豚“
魔熊武魂殿长老,93级封号斗罗,武魂血魔狂熊。
鬼豹武魂殿长老,93级封号斗罗,武魂黑纹鬼豹。
拓拔希武魂殿长老,91级封号斗罗,武魂白甲地龙,圣龙宗宗主,武魂帝国成立后担任圣龙军团团长。
七个供奉
大供奉实力不知
应该是前任宗主千道流
二供奉金鳄斗罗98级巅峰斗罗,武魂黄金鳄王
三四五供奉皆为96级巅峰斗罗。
六供奉千钧斗罗96级巅峰斗罗,武魂盘龙棍。
七供奉降魔斗罗96级巅峰斗罗,武魂盘龙棍。
还有那个比比东
最起码也有巅峰斗罗的实力。
至少十五个斗罗强者。
我唐昊真的能打败他们么?
可又想起了那英源强大的实力,和小麦那未知的强大。
唐昊又有了信心。
即使打不过我也可以逐个击破。
可惜不能借助宗门的力量了。
如果我父没有失踪,那又多了很大的胜算。
其实唐昊如果按照自己的性格来说,虽然狂傲但是绝对不可能有一人挑战武魂殿这种可怕的想法。
但是他被小麦附身过。
而且小麦的共生体能力特性就是更强大的复制特性,同样的还有更强大的影响心灵能力。
如果你的力量不过关。
那就会被他影响。
而在那之前,小麦是附身过莱利的身体的,而后又附身过英源的身体。
这师徒二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
他们都很狂。
因为强,目空一切,如同一只已然觉醒的雄狮一般,不在乎世俗眼光的看待。
杀伐果断,从不把问题当作问题。
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之下,唐昊才有了如此想法。
尤其在小麦脱离唐三身上,回到唐昊身体上之后。
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不就是个武魂殿么?!
特奶奶的!干了!
第三章所谓暗器
所谓“暗器”,是指那种方便在暗中实施突袭的兵器。
暗器大多是武林中人创造出来的,体积小,重量轻,方便携带,大多有尖有刃,可以掷出十几米乃至几十米之远,而且速度快,隐蔽性强,是常规兵刃的大幅度延伸,具有较大的威力。
而唐门暗器是蜀中唐门所持有的暗器,以投掷类为主,包括飞镖、飞石、飞针、飞叉、匕首、袖里箭等,也有使用小型发射器的。
蜀中唐门弟子很少在江湖上走动,而且唐家堡四周机关重重,布满暗器,进入十分困难,所以唐门虽然名声远播,但是始终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唐门人行事诡秘,遇事不按常理出牌,因此总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琢磨不透的感觉。
在唐三记忆当中
唐门暗器绝对是独步天下的存在。
至今唐三依旧记得,在宗门记事录上写着的一宗宗事件。
唐三前世的唐门位于巴蜀的一个半山腰——鬼见愁。唐门从建立时就分为内外两门,外门都是外姓或被授予唐姓的弟子,而内门则是唐门直系所属,家族传承。外门弟子身穿灰色长袍,内门弟子身穿白色长袍,而唐门长老的长袍则是在白色长袍的基础上胸前有着一个金色的“唐”字,唐门内门长老堂包括掌门唐大先生在内,一共有十七位长老。
唐门的功法秘籍,玄天宝录上记载的武功只有六种,分别是内功心法玄天功,练手之法玄玉手,练眼之法紫极魔瞳,擒拿之法控鹤擒龙,轻身之法鬼影迷踪,以及暗器使用之法,暗器百解。
其中详细标注了这样一段话。
第一条:永远不要让无法完全信任的人知道你真正的实力有多少。
第二条:何为暗器,暗中使用,克敌制胜的特殊武器方为暗器。如果敌人已知你要使用它,那么他就不再是暗器,而是明器。
第三条:确定对手是敌人,只要其有取死之道,就不要手下留情,否则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
第四条:永远不要试图扮猪吃老虎,否则很容易真的变成猪。
第五条:凡唐门弟子,不可轻易招惹是非,但如有主动侵犯者,许以雷霆还之。
第六条: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黄河决于顶而面不惊!真正的暗器大师在任何时候都有一颗冷静的头脑!
铭记于心。
可被颠覆了之后呢?
唐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且,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了。
小麦看到一个孩子如此的脆弱,也不知道是为了安慰,还是就想说那么一句。
“小三子啊,是这样哈,其实你如果真的有对暗器各种各样的想法和升级思想,倒不如你看看这本枪械知识?
我倒是理解你,作为一个原始人没有意识到这个火药的强大功能,说起来你也没听说过硝酸甘油吧?”
小麦在那说着。
唐三一句不回的说着。
小麦的话让唐三想到了很多很多。
比如什么分子结构之类的玩毒方法,一些元素的运用。
最重要的就是那个硝酸甘油。
如果我能搞出来的话?
那么暗器是不是还依旧有着存在的余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