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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从龙蛇开始全文阅读

作者:云梦逸尘     穿越从龙蛇开始txt下载     穿越从龙蛇开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 擂台比赛

    这个转机出现在半年后,洪门分部不火不热,弟子收的倒是如火如荼,在南洋,别的资源倒是少,可唯一不缺的,就是人。

    洪门遵循在米国时的途径,收贫苦家庭的孩子为徒,传授武学,想要融于南洋。

    但没想到,转机就出现在收徒之上。

    洪门和南洋的另一个帮派三合会同时看上了一个弟子,一前一后,在答应了三合会的情况下,那孩子又拜在了洪门门下。

    双方底层弟子本来就多有摩擦,再加上这件事,简直就是火上浇油,将他们平时积攒的怒气一下引爆。

    当夜,三合会的弟子就夜袭洪门,非但没能将那孩子抢走,反倒是折损了大半人手。

    这一下子,高层也坐不住了,想要和洪门谈判,结果在谈判的时候,手下的弟子私自动手,趁分部弟子空虚,不仅抢了人,还杀了不少弟子。

    这一下子直接炸了,双方不再和谈,连高层都开始大战,结果,三合会顺理成章的打出gg。

    然而,这件事虽然是三合会不占理,但是在南洋的帮派看来,洪门做的实在是太过,同时,他们也对洪门的强大战斗力感到触目惊心。

    他们都来不及支援求情,三合会上下就被灭了个干净,他们的地盘自然而然的也被洪门接收了。

    到了这个时候,没有谁再去过问那个弟子的事情,现在的争斗,已经波及到了整个南洋。

    在这件事之后,南洋的华裔帮会和洪门间颇有几分剑拔弩张的势头,双方都在克制,局势愈演愈烈,底下人的心思也都收束不住,起了摩擦。

    一场场的纷争,让本地帮派吃了大亏,洪门也损失不小。

    随即,双方统一口径,三个月后摆上擂台,地点定在南洋公馆,双方各选三名高手,一决高下,若洪门赢了,便可以统领南洋各帮。

    若是输了,则必须滚出南洋,不得沾染此地半分。

    三个月后。

    南洋公馆说是公馆,其实是一艘巨大的邮轮。

    在无边无际的海上,蓝天白云,海风习习。海面上飘荡着了一艘豪华大型邮轮,足足有几个篮球场大的甲板上,撑起很多休闲的太阳伞。伞下坐着好些看似身份很不一般的人。

    还有站在甲板边缘清一色都是黑西装大汉,一动不动,身穿旗袍的漂亮小姐端着各种冰镇饮料酒水服务。

    甲板中央一大块空着,用木材搭建了一个坚实的擂台,擂台上面挂着大红绸子扎成的红花。

    这次洪门出场的人是程山鸣、朱洪智、李玄空,当然,南洋的人并不认识他,或者说不知道他的名字,再加上自从李玄空来到南洋,没有露过面,所以,南洋的人对他是知之甚少。

    而南洋这边出场的则是白泉颐、赵天心、李明真。

    程山鸣是八卦门嫡传,短短的时间就在南洋打出了八卦程的名头,朱洪智是练心意把的,虽然出手少,但每一次出手都是非死即残,让南洋的一众拳师们很是敬畏,得了个屠夫的称号。

    白泉颐练的是少林豹拳、外号“白豹子”,几年前被四五十多个印尼土著在街头拿刀围住,他空手巷战游走。身中十几刀,但还是把这些人全部杀死撕裂,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后来开办咏春堂教华人练武,在南洋拳师中威望极高。

    赵天心练的是家传太祖长拳,十多年前来到南洋,一口气挑翻了十几个帮派,得了个赵无敌的外号。

    至于李明真,练的是太极拳,一手太极劲刚柔并济,让对手防不胜防,因为常年穿着道袍,被人称为“李道长”。

    双方找到见证人之后,签下生死契,比赛正式开始。

    当然,打擂台并不是要他们分生死,而是在擂台上拳脚无眼,国术又多是杀人技,很多时候都会失手杀人,因此才会签了生死契,生死各安天命。

    死在这个擂台上,技不如人,被人打死,也不会有人来寻仇。

    率先出场的,是白泉颐和程山鸣。

    白泉颐穿着一身白色练功服,身形高大,全身鼓气震荡,腿势短马蕴含狂暴的劲儿,五指如钩,指缝之间的腱子肉凸起,比指甲还长。抛开他的形体,单看精气,就有一头大豹的神韵在里面。

    少林五拳,龙虎豹鹤蛇,龙拳练神,虎拳练骨,蛇拳练气,鹤拳练精,豹拳练力。豹拳一旦练成之后,全身力大无穷,速度快捷如奔雷突击,爆发力惊人。

    而五拳大成之后,精,力,气,骨,神充盈满足,结成牟尼。圆圆满满,神妙莫测。虽然白泉颐并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但一身豹力,凶猛狠辣,不可小视。

    见到他出场,南洋一方的几个老前辈满意的点点头,那些帮派弟子们也是议论纷纷,脸上也带着骄傲之色,仿佛站在台上的不是白泉颐,而是他们自己。

    虽然说白泉颐功夫不错,但这次,他的对手是程山鸣,同样是身形高大,身穿黑色练功服,脚穿黑布鞋。下巴上的黑胡子有犹如钢针一样,根根竖起,而且腮帮两边的络腮胡子也非常浓厚。

    一眼看上去,虬须怒张,双眼环睁,虎背熊腰,两手又大又长,好像三国演义里面的张飞再世。

    他整个人威猛无比,但是走路之间,却是落地无声,仿佛踩在棉花堆上,举足轻灵。胡须随着身体的一起一伏上下飘闪,乍一看,就仿佛在御风而行。

    因为李玄空的原因,程山鸣早早的放下枪械,专精武道,再加上李玄空的那些秘籍心得,不到三十岁,他就达到了劲力入化,明暗相交,刚柔并济,水火混溶的境界,也就是俗称的化境。

    也正是因为如此,程炎夏才放心的让他带领队伍,来南洋开辟堂口。

    见到这一幕,不仅是白泉颐,就连那些南洋宿老们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光是这个步法,普通人练一辈子都未必能达到这个境界。

    洪门弟子,果真不凡!

    两人踏上擂台后,便是行了武礼,自报家门。

    随着他们说完,场上的气氛陡然凝固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睁大眼睛,连气儿都不敢大喘,直勾勾的看着擂台上的两人。

    战斗,一触即发!

第六十二章 首战告胜

    擂台之上,程山鸣与白泉颐相对而立,目光对峙,空气中好似弥漫着火药的气息,一点就燃。

    海风吹拂,湿润的气息扑面而来。

    突然,有人动了。

    程山鸣咧开嘴巴,哈哈一笑,背弯如弓,竖掌缩在胸口,脚步猛的向前一踏,立刻筋骨齐鸣,毛发胡须一炸,根根立起,整个人威风凛凛,好似天神下凡,一掌向白泉颐拍过去。

    这一掌,还未发出,他整个人全身筋骨都在沉闷的轰鸣,如天空深沉的闷雷滚动,正是拳经中的上乘境界“蛰龙未起雷先动。”还未出手,筋骨就雷鸣。积蓄劲势。

    突然一发劲,程山鸣弹身电射之间,头,手,脚,身,齐动,劲风呜呜猛刮,如“风吹大树百枝摇”。

    蝇虫非常敏感,只要你皮肤轻微的一颤,它立刻就会知道,然后飞走。但是暗劲练到至柔入化后,心中空灵,自然勃发,速度几乎和电一样快,就以蝇虫的敏感,都不能躲闪。

    化劲高手和人较量,就仿佛手脚带电,只要一碰,明暗两劲同时穿透而出,敌人立刻半身麻木。

    但是程山鸣这一掌,身体还没有窜出,便已是掌风雷鸣如鼓。

    若是击中人体之后,能把对方打贴在墙上,当画一样挂起。这分明是拳脚中的明刚,暗刚,明柔,暗柔都运用自如,拧成了一股。

    作为杀穿了一条街的白泉颐自然也不是简单人物,刹那间,他全身立刻筋骨齐鸣,接二连三的炸响连番迸发,就如甩鞭炮,一路向下退涌。

    从颈项,一节节脊椎,胯骨,大腿根,膝关节,胫关节,脚趾关节。两条手臂,手指关节,全身筋骨,无一不雷鸣鼓动。

    整个人身子微躬,一股无形的劲风旋刮起来,恍惚间众人眼前好似出现了一头张牙舞爪的白豹子。

    瞬间,他腰身一崩,瞬间弹射出去,在原地留下一道残影,他竟然想要硬碰硬!

    白泉颐身形一动,五指成爪,指尖充血,化为青黑,劲风缭绕,朝着程山鸣的脖颈狠狠抓去!

    爪势到处,威风顿生!犹如猎豹捕食一般,快,狠,准!

    这一爪,有点意思。

    观战席上,李玄空眼睛微微一动,白泉颐这一爪发劲,五个手指头的小肌肉全部紧紧内缩!指甲一下弹了出来!

    就好像豹子猫科动物平时的爪子都藏在软绵绵的肉垫子里面,只有抠杀猎物的一下,锋利的爪子才猛然弹出来。

    能把豹拳练到这等地步,实在是不简单,这一爪,指上肌肉蕴含的弹性和力量,实在是已经匪夷所思,他的爪功早已是脱离了少林豹拳的藩篱,隐隐有自成一派的架势。

    就连他也不由得暗暗点头,海外不愧是藏龙卧虎的地方,南洋的拳师,也有了不起的杰出人物!

    不好!

    程山鸣眼皮一跳,浑身汗毛乍起,这一爪攻他所害,比他想象的还要迅猛,狠辣。而且,面对他的攻击,白泉颐一点防守的意思都没有,完全是抱着不要命的想法来打。

    就算是他一掌击中了白泉颐,自己的脖颈也要被他的爪子撕碎。

    南洋的拳师,都这么不要命的么?

    不得已,他只能中途变招,突然横切,以截法断向白泉颐的手腕。

    砰!

    程山鸣的双掌和白泉颐的爪劲碰了个正着,撞击之声如炮弹炸裂,空气震荡,几乎甲板上的人都感觉到了凉嗖嗖的风扑面而来。

    掌爪相交,一触即分。

    刹那间,程山鸣身形一错,手腕一翻,继续攻向白泉颐,另一只手也飞快的从肋下钻了出来,犹如两条灵蛇吐信。

    两掌横截,柔中带刚,如钢丝缠搅横磕,砍劈。而他的身体却似枪扎,凶猛疾进,抢中宫,踏中线,和白泉颐对抢上风,丝毫不弱。

    掌如刀鞭,身如枪。一动起风雷,程鸣山的八卦掌中,融合了八极形意的拳意,竟然是全面都兼顾攻击到。

    然而,白泉颐也非寻常之辈,程山鸣的力量奇大。居然没能撼动他的身躯,反而他双手一缠,直接抓向白泉颐的腹部,这一爪下去,非死即残。

    而且,又是一招不要命的打法!

    这硬抓小腹的一式,是豹拳之中最凶悍的一式“剖腹挖心”!

    见到擂台上的情景,一些洪门的弟子脸都有点吓白了,这么狠辣的招式,完全是不给人活路啊。

    反倒是南洋的那边帮派人一脸冷淡,显然是见怪不怪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南洋的华人拳师都是从血腥中走出来的,出手便带有无比的凶悍恶煞气息!能在南洋打出赫赫威名,哪一个手上没有沾过人命?

    所以,他们一出手比洪门的拳师气势上高了许多!毕竟洪门的地盘大,在米国那种环境下,动手的情况真不多。

    程山鸣虽然境界比白泉颐高,但比起厮杀,程山鸣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两次强攻,都被这几乎相同的招数挡了回来,

    说到底,虽然他手上也杀过人,但比起白泉颐来说还是缺少历练。

    接下来,程山鸣每次的进攻都被白泉颐不要命的打法化解。

    事实上,白泉颐也在暗暗叫苦,眼前的这个家伙,无论是招式还是力量,都精妙无比,想要在招式上胜过他基本上不可能,而他翻来覆去的就只有一套豹拳,而且擂台空旷,他豹拳灵活迅猛的优势根本难以发挥出来。

    每次交手,虽然只是一刹那。

    但拳爪相交的劲力仍然震得他手臂发麻,好在这小子还比较嫩,换做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拳师,刚刚两招,他已然落败。

    十多招之后,程山鸣终于摸清了白泉颐的套路,也熟悉了他的打法,凭借着化劲圆润的劲力和丰厚的武学知识,五十招之后,白泉颐终究是落败了。

    首战告败,南洋那边顿时坐不住了,一些老拳师的脸色也有点不好看。

    原本气势汹汹的白泉颐也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抬不起头来。

    而洪门这一方,虽然赢了,但却没有太多喜色,因为刚刚那一战,十分凶险,稍有不慎,便是重伤离场。

    这次的擂台,比他们想象的还要残酷。

    程山鸣虽然打赢了,但也是惨胜,本身也已经筋疲力尽,下一场,无论如何也上不了。

    接下来,就该轮到朱洪智上阵了。

第六十三章 南洋之变

    接下来的一场,却让所有人都傻了眼。

    朱洪智上场连一分钟都不到,就被赵天心轰下擂台,而他连三招都没有走过。

    见到这一幕,南洋的人脸上都笑开了花,虽然首场告败,但这一场却打出了南洋的派头,他们真正压箱底的高手就是赵天心。

    他们的想法也很简单,无他,田忌赛马而已。

    而且,若不是程山鸣境界超过白泉颐,那一场,洪门也赢不了,在南洋的人看来,洪门这些人就是一群小崽子,毛都没长齐,还跟他们摆擂台赛。

    在南洋,拳种万般,练法花样繁多,一个个藏着掖着的,各种名头大的吓人,一旦真要打生打死起来,根本要不了几招,生死只在一瞬之间。

    而洪门的擂台就有些流于形式了,打之前还摆个架势,留个面,藏个拙,大战几十个回合,打完之后还来个甘拜下风,惺惺相惜,结果衣裳底下半点皮都没破。

    这也是洪门内部的局限性,因为他们在米国已经没了对手,只能内部切磋,但内部打架,又不能下死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跟竞争内卷的南洋,能比么?

    功夫是千锤百炼出来的技巧,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儒道思想深入人心,谦逊点是没有错,可很多人嘴里说着“以不争为争”,“传统功夫,点到为止”。然那些老祖宗的东西,一代代传下来却来全变了味。

    技巧这两个字是不能分的。

    技,是明面上的东西,套路、招数、架势,可真正底子里的却是巧,灵巧变化,这指的不光是眼中看到的,还有看不到的临机应变,以及手中劲力,气息和眼力等等。有人一味的追求了技,结果就是变成了花哨的杂耍,成了面子上的东西。

    所以真要论生死,哪还会那么麻烦,速度、力度、技巧,乃至彼此的意志力,以及应变,比的是这些,谁高明,谁就能站着,讲究的是于霹雳惊雷间的刹那一瞬。

    这才是决定生死的东西。

    功夫练法虽多,可真正打起来用得上的却少,活学活用,得了技,悟了巧,这才是入了真髓。

    显然,朱洪智的心意把就是吃了这个亏。

    都说太极奸,八卦滑,最毒不过心意把,朱洪智的打法虽然狠辣,但是他的招数却是相对套路,出手间也是流着几分余地。

    但是,在生死擂台上,给敌人留余地不亚于把刀子递到别人手上,果不其然,他两招就被赵天心干趴下了。

    这也不怪他,他在洪门里面算是资历比较老的了,跟着叶开心坐镇洪门,平时出手的机会少,大多都是养尊处优的状态。

    这一场的结果,李玄空早有预料。他甚至猜测,程炎夏是不是故意派洪门的青年精锐过来磨炼,选拔出真正的精英。

    毕竟,米国还是太安逸了。

    现在双方的比分是一比一平,胜败就在接下来的一场当中,对于已经签了生死契的他们而言,这场战斗没有平手的可能性,要么赢,要么输。

    两招败敌,全场皆寂。

    赵天心负手而立,敛去所有神情,眸子平淡如水,扫视众人。

    英俊高大,却又成熟内敛,好一副宗师气派。

    李玄空立在人群当中,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目光近乎于无形无迹,但还是让赵天心觉察到了蛛丝马迹,生出了感应。

    就在李玄空目光投向他身躯的那一瞬,赵天心陡然转身,全身筋骨炸响,力达四梢,凶悍的气息,铺天盖地,滚滚而来。

    离擂台比较近的一些人,只觉一阵窒息,胸口发堵。

    赵天心的这种变化,完全是自然而然的变化,并不是可以而为,武道宗师有触必应,不过寻常的触动,根本不可能让赵天心有这么大的反应,实在是李玄空那惊鸿一瞥之间,给赵天心的触动实在是太猛烈了。

    李玄空那一眼看的轻描淡写,但在他的感觉里,却是心中一凉,好似自己被什么东西看了个通透,陡然的内心深处便是涌现出一股大惊悸。

    是以那一瞬间,他本能的就炸起的全身劲力,就好似一只被惊扰的猛兽,煞气滚滚,好似要择人而噬。

    然后,赵天心就看到了李玄空。

    这一刻,在赵天心的感觉里,李玄空在那边简简单单的负手而立,看起来普通寻常,并不起眼,但他却是知道,李玄空这哪是普通寻常,分明就是已经于天公相合,气息浩大无边,只是一般人看不了太远,是以看不出这种惊人的气象。

    凡人又哪知天高地厚?!

    但他不是凡人,他是武道宗师,境界高深,即将步入抱丹,所以他才看出李玄空的厉害。

    而此刻李玄空这种气象,又哪里是一个简单的厉害两个字可以形容的?!这精神境界,简直是强大浩瀚无敌。

    常人只觉李玄空很干净清澈,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但在赵天心的认知里,李玄空身上的意蕴,浩大如苍天,奔涌如雷霆。

    这样的精神,这样的拳意,打出的拳,又该何等强大?!

    一瞬间,他想了很多,然后心中陡然涌现出一个念头,并再也压抑不住。而他也没打算压抑。

    “好!没想到洪门还有你这样的高手!不枉费我到此走一趟!”赵天心吐字如雷,声音在巨大的甲板之中回荡,让许多人心神都为之动摇。

    同时心中也冒出一个疑问,究竟是什么样的高手,竟然让赵天心也如临大敌?

    赵天心的武功不可谓不厉害,只是声音,就有摄人心魂之力。

    要知道,赵天心在南洋算是最顶尖的那么一撮人了,老一辈的人要么退隐掌大权,要么一身病痛,中青年当中,就以他为尊。

    倏然间,众人都没反应过来,擂台上已多出一个人。

    李玄空就这样站在擂台之上,一身白色练功服,神色平淡,古井不波。

    “能发现我的存在,你很不错。”平淡的声音好似突破了空间的限制,陡然出现在赵天心耳中。

    这一刻,赵天心只感觉一股如山岳般巍峨厚重的压力朝着他狠狠涌来。

    此人是谁?为何我看他总有些面熟,似是在哪里见过?

    来不及多想,赵天心就动了。

    他脚跟一旋,身体扭曲几下,延着七星斗柄的势子,七步并做一步,一瞬间,他就已经扑到了李玄空前面,好似一只豹子。

    这种爆发力,简直恐怖到了极点,这种人,若是对普通人下手,是真正的杀人如割草。

    就算是在战场上,除非是面对覆盖式的火力碾压,不然一般的火器,拿他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七星步势,神拳势!

    赵天心这一下七星步,快得超过了人类的极限,人的身体闪动,就好像一线星光飞遁!

    借着神拳势,赵天心心念急转,血液猛烈运转归于丹田,身子摆出太祖长拳中的一式抱丹密传“坐金銮”!

    他拳印下压,好似皇帝盖下大印,无人敢违逆的拳意陡然勃发!

    然而,李玄空似是刚刚睡醒,眉眼轻轻一挑,只是这一挑,所有观战的人心中都好像是压了一块大石,令他们有些喘不过气来。

    在赵天心这一招坐金銮即将临身的那一刻,李玄空随手一捏,如空中抓鱼,方圆十米之内,无形的气流随他手掌而动,一下被他卷到手中,形成一个似实还虚的气团。

    李玄空捏着气团直接向赵天心的拳头拍过去。

    “轰!”

    巨大的气流爆炸声响彻云霄,在赵天心拳势到达顶峰的那一刻,霸道的拳风直接打在气团上,软绵似水,柔弱无力。

    这一刻,赵天心面色无比惊恐,来不及变招,拳头上的气团轰然炸开,爆炸的气流携带着劲风撕碎了他的衣袖。

    紧接着,一只大手轻轻的拍在他拳头之上。

    拳掌相交的一刹那,一股庞然的劲力沿着拳头冲入四肢五骸,将全身都麻痹住,整个人硬生生的受了这一掌,连卸力都无法做到。

    下一瞬,赵天心的眼耳口鼻不断有血迹渗出,一口鲜血洒落长空。

    而擂台下的人,连他们的残影都未看清,便看到赵天心重重的在擂台上退出几步,每一步都伴随着鲜血滴落。

    “赵师傅!”

    ······

    猝不及防的变故,让南洋这边的人直接傻眼,连一分钟不到,赵天心就被人打吐血了,淡淡的血腥味随着海风消散。

    现在,几乎所有人的心都揪成一团。

    因为,赵天心还没有认输,他仍旧站立身子,大口喘着粗气。

    这一战,他是南洋的顶梁柱,这一战,他不能输!

    而李玄空也只是负手而立,淡淡的看着赵天心,一语未发。而南洋的人看他的目光却是越发的敬畏和恐惧。

    “是他!”

    突然,一道嘶哑的声音传遍了整个甲板,南洋一方的一个老头瞪大眼睛,目光空洞,浑身都在不住的颤抖,似是想起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五年前,东京的那个人,是他,没想到他居然加入洪门!”老头望着场上熟悉的身形,像是被拉入了一场噩梦之中。

    “什么?”

    “是他?”

    南洋众人纷纷色变,连一旁的赵天心都没有再关注,就把所有的目光转向李玄空。

    然而,下一瞬,熟悉的身形和记忆里的影像重合,关于李玄空的一切,再度呈现在他们脑海中。

    对于下面人的反应,李玄空不予理会,若非今日要上场,那些人连他的面都见不到,即使自己从他们面前走过,他们也看不见。

    “原来是你,咳咳!”赵天心张口吐出血沫,非但没有退缩,眼中反而战意勃发,如同一团火炬,燃烧着自己。

    倏然间,他两眼充血,血丝密布,眉宇间一点殷红似朱砂,脸色苍白无比。

    而他身体中的血液好似被抽干,全都凝成一团汇聚在眉心。此刻的赵天心,嘴巴大张如同离水的鱼,再没有什么优雅气质,他大吼一声,突然吐气开声,马步式一变,身体摇摆的如同水波般一荡,脚下精钢制成的甲板好似一下变成了泥沼,被劲力印出一个深深的脚印!

    他猛的一个倒退,同时脚下踢出两脚,向前一踏,另外一手反拳,握出了一个山形的拳印。

    这山字形状的拳印一握,赵天心突出三拳。崩,平,炸,刺,冲,一气呵成。这三拳一发动,拳意突起,宛如平地忽涌起三道高峰,笔直冲上,好像要把青天刺出个窟窿出来!打出了络绎不绝地尖啸声!

    “五步夺华山!”

    太祖长拳之中最为凌厉的杀招!

    这手太祖长拳中的“五步夺华山”,已经不属于人间的拳。相传此招是宋太祖赵匡胤与道家陈传祖师下棋定华山归属,在赵匡胤大龙将成之时,陈传祖师突出五步,斩杀大龙,赢了华山。

    天下是你的,华山是我的!

    这一招,是他用命打出去的!

    不成功,便成仁!

    然而,就在他即将出拳的一刹那,天变了!

    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不见,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甲板之上,无形的危机瞬间塞满他的心田,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化为实质,凝成一团,将他牢牢束缚住。

    别说是动手,连动弹一下都很难做到。

    这个时候,在场的许多人都只觉得一阵窒息,就好似两个人的这一次交手,一下子就震散了天地之间所有的空气。

    这是源于精神的一种压迫,两个绝世高手,用肉眼看去,是拳拳相击,而在肉眼无法观察到的另一个层面,属于精神的层面,两个人的精神力量,也在这一刻展开了无形的交锋。

    而这时,在这片诡异的空间之中,一道紫色的神雷从天际划过,朝着赵天心劈过来,轰隆雷音入耳,如同黄钟大吕震颤心神。

    眼看着他就要被神雷劈得粉碎,下一瞬,眼前一切再变,他再度站在擂台之上,还保持着“五步夺华山”的拳架,可手上却是半点力道全无,连他强行汇聚精血留下的暗伤也在一瞬间消弭与无形。

    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好像只是一场梦。

    赵天心只感觉五味杂陈,转过身,只看到李玄空的背影消失在甲板之上。

    而在擂台之外的人,却只看到李玄空在赵天心的额头一抚,便离开擂台,只剩下赵天心愣愣的立在那里。

    一切都好像莫名其妙,又好像是理所当然。

    当然,在场的众人都不会闹出人下了擂台就输了这样的笑话,若不是李玄空手下留情,赵天心已经暴毙而亡。

    南洋和洪门的比赛,就此落下帷幕。

    几天后,洪门,正式入主南洋,成为南洋华裔的扛把子。

    而关于那场擂台赛的事,若有人都讳莫如深,闭口不谈。无论是洪门,还是南洋帮派都再没见到过李玄空,仿佛他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第六十四章 唐紫尘

    若非李玄空手下留情,救了赵天心一命,洪门与南洋之间仍旧会再生嫌隙,虽说都是签了生死契,但死在擂台上,传出去也不好听,更不好看。

    接下来,南洋就进入了洪门的时代。

    ······

    小巷中,一抹烟雨袅袅,颇有几分江南风流。小巷深处有一处宅院,宅院内,一株老柳,枝丫横斜,一旁有个妇人正在洗衣。

    房子不大,却也干净整洁。

    门扉前,一个幼童坐在门槛上,嫩白的小脸满是童真,黑白分明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她望着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眼中满是好奇之色。

    在小巷的另一头,李玄空缓缓走过来。虽然他走在小巷中,但来来往往的行人,没有一个能看到他。

    在结束了擂台之后,一种玄妙的感觉就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似是有什么事物在吸引着他,这种感觉很微弱,断断续续,却又与他息息相关。

    于是,他循着这道感应,来到了这座城镇。

    在小巷的尽头,看到了她。

    突然,她似是感应到了什么,转过头,忽的眼睛一亮,充满了好奇与纯真。

    然而,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李玄空已经知道她是谁。但比起她的身份,更令他惊讶的,是她精神之敏锐,连那些武功有成的人都“看不到”他的存在。

    但是,她却看到了。

    她,就是唐紫尘,年幼的唐紫尘,此时的她不过三岁多的年纪。

    李玄空缓缓来到她面前,蹲下身子,“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

    “哥哥,你是来找我的么?”猝不及防,唐紫尘似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反而直接冒出这么一句话。

    不过,一想到她是唐紫尘,李玄空就释然了,能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走到至诚之道这一境界,其精神的强度应是远超常人才对。

    要知道,即使是现在的他,也尚未达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不见而闻,觉险而避的境界。

    这一层境界,可以说是心境修为的顶点,预测祸福吉凶,比算命还要厉害。

    李玄空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对,我就是来找你的。”

    “囡囡,外面谁啊?”一道温润的声音从院子里传出,紧接着映入眼帘的事一个风姿绰约,肤白貌美的妇人。

    因为刚刚在洗衣服的原因,额头点点汗珠,鬓角满是风霜,整个人充满了沧桑的感觉。

    这个妇人,就是唐紫尘的母亲。

    “有一个大哥哥来找我玩。”唐紫尘站起身,跑到母亲旁边抱着她的小腿。

    “先生,请问你是?”这时,妇人揽着唐紫尘,眼中略带几分警惕。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已经命不久矣,大限将至了。”李玄空只是淡淡看了一眼,便察觉到妇人身上的重病。

    到了他这样的境界,只是听别人的呼吸,就可以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武道医道,自古不分家。

    刹那间,妇人瞳孔猛地一缩,脸上浮现一抹慌乱,随即便是浓浓的警惕,“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没有别的事,请你离开。”

    天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掉馅饼,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跑到她家里直接指出她的病情,若不是没有企图,她是半点都不信的。

    “你不要害怕,我虽然谈不上是个好人,但也不是个坏人。今天,我到这里来,是想见一见你女儿,顺便收她为徒。”李玄空轻轻一笑,温和的笑容充满着阳光的味道。

    那妇人只感觉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落在她的身上,使得她的身体都感觉舒适了许多,同时心中的警惕也暗暗少了几分。

    “妈妈,这个大哥哥不是坏人,他是好人。”唐紫尘抱着她母亲,瞪大小眼睛,奶声奶气的说道。

    “囡囡,别闹。”妇人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眼中满是慈爱之色。

    “先生,您真的要收紫尘为徒么?”似是因为李玄空阳光干净的气质,又或许是因为唐紫尘的话,她才放下警惕,小心翼翼的问道。

    “紫尘天资聪颖,埋没在别人手上,太可惜了。对了,贸然上门,未带礼物,倒是我有些失礼了。”

    “不不,你若是真的能收下我家囡囡,就足够了。”孀居在家的她并不相信陌生人,但不知为何,眼前这个青年却给她一种极为可靠的感觉,他说的话,总是让她不由自主的信服。

    接下来,李玄空就为她治疗了下病痛,说到底,她的命不久矣不过是长时间劳动,再加上营养不良造成的身体亏空,使得她几乎要油尽灯枯而已。

    六年前的他,都能将龙虎山老天师从鬼门关拉回来,更别说现在了。

    将唐紫尘的母亲治好之后,李玄空就联系了洪门,告知了自己的所在,并安排母女俩搬家的事。

    虽然李玄空要收徒,但流程也不能草率了,毕竟,他现在是洪门的二把手,怎么说也得把弟子拉出来亮亮相,他还指望着唐紫尘能在以后扛起洪门的大旗,自己,只要做一个甩手掌柜就好。

    不到半天的时间,洪门的人就找上门,三两下把东西收拾好,唐紫尘母女俩登上邮轮,跟随李玄空来到南洋洪门的总部。

    至此,洪门已经在南洋站住跟脚,一旦南洋洪门将势力统合,再和华夏搭上关系,未来的发展潜力比米国洪门还要强。

    随后,挑了个黄道吉日,在洪门几位重要人物的见证下,不到四岁的唐紫尘正式拜在李玄空门下,成了他的第一个弟子。

    南洋洪门接下来就立下了规矩,在各地开办武馆,招收身家清白的弟子,全力渗透军政财三个方向。

    南洋的各个门派也分别将自己的优秀弟子送入洪门之中,天下间,若要是比传承和底蕴,几乎没有哪个帮派比得上洪门。

    与其守着南洋一亩三分地,不如敞开胸怀融入洪门当中,到时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不吃亏。

    这样一系列举措下来,不仅南洋洪门的势力大大增强,百万华裔的凝聚力更加强大,再加上武道的流传,华裔的身份逐渐水涨船高。

    那些南洋的香蕉人和本地土著也不敢像过去那样欺负华裔,要知道武者一道,身怀利刃杀心自起,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过去,侠以武犯禁,而在现代法律的约束之下,传统武道早已是遁入深山老林,轻易不在世人面前显露,所以外界看到的,基本上都是些花架子,大部分都是捞钱的骗子。

    但也有相当一部人选择了报效国家,进入军队历练。

    古时的帝王忌惮武者,因为武夫心中有恶气,担忧匹夫一怒人尽敌国,是以多压制武道。

    那些帝王贪官害怕,不过是因为他们立身不正,若是立身端正,武者多赤诚,何愁不为国所用?!

    但在南洋这块地,不光是华裔,许多百姓都没有什么家国情怀,更别谈归属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块地就不输于那些不一般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华裔的胆气更足,原本将他们视作猪羊的资本家们更不敢欺负他们,欺负的下场

    就是类似于几十年后的米国,员工莫名其妙的被裁工,于是揣着枪上班,到了办公室直接将高管一发带走。

    相比于米国,南洋更加没有秩序,以往,这里是资本的后花园,但现在,众多华裔有领头羊,逐渐成长为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有人,就有了一切!

    ······

    庭院内,李玄空躺在太师椅上,脸上盖着一本书,正在闭目养神。

    “师傅。”

    另一侧,唐紫尘小脸气鼓鼓的,可怜巴巴的盘坐在地上,闭上眼感受着虚无缥缈的气感,时不时睁开眼偷看李玄空一眼。

    直到自己腿都坐麻了,唐小萝莉也只是眼泪汪汪的强撑着,没有哼一句。她虽然年纪小,但也知道感恩。李玄空将她们母女俩带到洪门,不仅治好了母亲的病,还让她们过上了好日子。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很纯真,但她们的心灵却是极为敏锐,能真切的感受到别人对自己的好是不是发自内心。

    而唐紫尘的精神比一般的小孩子更加敏锐,甚至连他练拳时无形的拳劲都察觉得到。

    “唉,她还是太小了,急不来啊。”不知何时,李玄空已经来到唐紫尘身边,看着她皱成一团的小脸,轻轻一叹。

    道家气功虽然是壮大本源,强身健体的功夫,但对于唐紫尘这样的三岁小萝莉而言,还是太难了。

    “行了,你先起来吧,以后就不用练了。”

    听到他的话,唐小萝莉小脸立刻笑开了花,却不料双腿麻了,直接软倒在地,试了几下都没能爬起来,只能可怜巴巴的望着李玄空,“师傅。”

    “唉,揠苗助长了。”李玄空起身一把将她抱起来,手指在她腿上点了两下,瞬间血脉畅通,再也不麻了。

    小萝莉眼睛一亮,咬着手指,“师傅,我要学这个,好神奇啊。”

    ······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而过。

    一间屋子,古香古色的建筑结构,迎着院子,便是一个大窗户,采光通风的条件极好,李玄空就住在这件屋子里。

    不过,屋子里很空旷,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一柜,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这天的天气大好,天上的一轮金色的太阳,洒下万道金辉,明净璀璨,天上一片蔚蓝,几朵硕大而清晰的云彩,给人以一种离天很近的感觉。

    不过,相比于南洋其他地方,这里也的确离天更近,到底是在山里。南洋这地方,寸土寸金,想要找到这么大的原始山林,殊为不易。

    虽然已经开春,但山中的天气,仍旧湿热无比,一点也没有春天的样子。

    俗话说得好,人在山中就是仙,但这个人却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人,一人一山才算是仙。

    远离闹市,丢掉繁琐事物,李玄空只觉得自己的心更加通透纯净,精神也愈发深邃厚重。李玄空推开院门,便看到一道身影坐在老树之下。

    那是一个看起来约莫十二三岁的女孩,不高的个子,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练功服,暖白的阳光下,白花花的,简直比雪都要白上一分。

    女孩的衣服白,皮肤也白,那是一种晶莹的白,白里透着几许红润,整个就好似一个瓷娃娃。

    除此之外,女孩还有一头柔顺到极致的乌云秀发,李玄空可以说,他从未没有见过这么柔顺透亮的头发,简直像是有着灵性一样。

    女孩正坐在一株老树下面的椅子上,静静地看书,她看的很认真,完全可以说是做到了一心一意,甚至连李玄空推门而入,走进院子造成的动静,都没有对女孩造成半点惊扰。

    这个时候,他只觉树下的身影,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精灵,一个汇聚了无尽天地灵秀的精灵。

    这种情况,是因为她天生精神力量强大,形神无意间衍生散发的独特气质。

    李玄空微微愣神,眸光一闪,他眼中的唐紫尘恢复成了平常的模样,不再是飘然若仙,宛若精灵。

    似是察觉到李玄空的目光,唐紫尘放下手中的书卷,扑到他身上,软绵绵的身子,带着淡淡的清香。

    “师傅。”

    声音清脆,带着几分娇憨。

    “紫尘,今天练的怎么样了?”

    “师傅,你教的我都学会了,还有没有别的啊。”唐紫尘耸了耸鼻尖,有些郁闷,嫩白的小脸写满了不开心。

    “好,那就再教你别的,今天,来教你太极钓蟾劲。”李玄空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嘴角泛起一抹笑意。

    有他在,未来的唐紫尘再也不会爱上王超了。

    三十岁之前的唐紫尘有多么惊才艳艳,三十岁之后的唐紫尘就有多么平庸。

    唐紫尘的未来,远比王超更明朗。

    在这十年当中,李玄空没有教授她任何拳术打法,只是先让她读书练字,学习道经医术,熟悉人体各种穴位经脉,打好基础。

    唐紫尘的天资很高,五岁的时候,道家气功就已经入门,十岁就已经登堂入室,无论是桩法,还是气功,已经达到了内外兼修的境界。

    即使是没有练国术打法,许多洪门弟子也不是她的对手,因为她的精神境界太高了,对战机的捕捉远超一般武者,凭借桩功增长的气力和随机应变,化劲高手也绝非她之敌。

    这就是天才和庸才的区别。

    或许是因为李玄空雪中送炭的原因,唐紫尘对他格外依赖,按照当时她家的情况,如果没有李玄空的到来,唐紫尘在经历丧亲之痛后就成了孤儿,这期间可能还发生了一些残酷之事。

    后来她被人收养,才踏上练武的道路,引领她练武的人,还是一个不一般的高手。

    这几年来,李玄空慢慢观察着唐紫尘的精神蜕变,也洞悉了不少奥妙,借此,他第六感的修炼也得到极大的进步,虽然达不到至诚之道的境界,但也不远了。

第六十五章

    三年之后。

    “师傅。”

    宽阔的练武场之中。李玄空负手而立,依旧是青年模样,容颜不改,只是眼神中多出了淡淡的沧桑。

    在他对面,站着一个明眸皓齿,娇俏可人的少女。

    时光匆匆而过,唐紫尘已然十六岁了。

    “紫尘,这些年,我只教了你养法,却没有教你练法,怨师傅么?”望着眼前的少女,李玄空笑道。

    “师傅,你要走了吗?”然而,唐紫尘沉默片刻,眸中含泪,眼眶微红,声音凝噎。

    “不愧是我的徒儿。”李玄空上前,刚想抬起手,却又准备放下,心中慨然,精神修为果真是敏锐,连他的想法都能感知到一二。

    唐紫尘微微前倾,在他的手心蹭了蹭,眼中满是依恋之色。

    “师傅,你不要走,徒儿一定会好好练功,孝敬师傅。”

    李玄空指尖轻轻拂过她的长发,“雏鸟总要起飞,师傅也不可能永远站在你身后,未来的路,只能靠你自己了。”

    “你要记住,你是一个强者,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随着最后的话音落下,唐紫尘失神的看着眼前的师傅,还未触碰到他,眼前的景象就如云烟消散。

    那竟是他留下的残影!

    “师傅,紫尘一定会追上您的脚步!”

    唐紫尘天资聪颖,根骨奇佳,她的基础已经牢不可破,国术的打法和练法他都留下了秘籍。只要循着秘籍,再加上她的天资悟性,未来的成就不会比他差。

    若是自己留下来教导,反倒是让她走上自己的老路,李玄空决不愿意见到这样的唐紫尘,她有她的路要走,旁人无需干涉。

    现在,南洋的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地方的经济产业呈井喷式发展,更取得了“亚洲四小龙”的美称。

    在这十多年当中,洪门也借助这场东风,掌控了南洋的经济命脉,渗透了许多国家。

    米国,南洋,守望相助。

    曾经,洪门内部也有人提出想要一统世界上所有的洪门,让洪门成为地下世界的无冕之王。

    这个提议虽然诱人,但却被门主拒绝了,洪门内部大多都是华裔,一个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洪门,是许多国家都乐意见到的场面。

    但一个统一的洪门。,却会遭人忌惮。

    一个帮派即使再强大,也不可能与强大的政府势力抗衡,而一个统一的洪门就会变成活靶子。

    当年,民国时期,洪门全面退出华夏,远走海外,不与青帮抗争。而现在,洪门在世界上遍地开花,而反观青帮,却已消失在历史长河当中。

    在某些程度上,李玄空还暗自授意洪门与内地接触,给予他们一定的援助。

    现在,就像是黎明前的黑夜,只要撑过这一段时间,未来的华夏,必将腾飞。谁不希望自己的祖国越来越强盛?越来越繁华?

    这是所有华裔梦寐以求的景象。

    由此可见,一个统一的洪门,势必受到各方的打压,还会使得华裔受到排挤,这一点,是洪门无法接受的。

    离开了南洋之后,李玄空前往了印度。

    静极思动,而他也来到了自己的巅峰,算算年纪,他差不多也快四十岁了。他的体能已经到达顶峰,即使是高强度的电流也无法刺激他的气血,壮大他的体魄。

    他已经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在减弱,这种减弱微乎其微,无伤大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减弱会越来越快。

    诚然他的气血不会衰败,更不会衰老,甚至是直到一百多岁,他死去也会保持着强大的战斗力,但他的状态已经回不到从前。

    岁月如刀斩天骄,时间,才是人们最大的敌人。但是,通过这些年的观察实验,再结合他自己的体悟,李玄空已经找到了能让他在十几年后重回巅峰期的方法。

    但是,机会只有一次。

    万物复苏,周而复始。返老还童,涅槃重生已经是违反了自然生长的规律,所以,他只有一次机会。

    现在,他要趁着自己还在巅峰状态的时候,拳试天下!

    而第一站,就是印度。

    倭国武道界的脊梁已经被他打断,再加上米国釜底抽薪,逼迫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汲取了倭国几十年积累的财富。

    当然,南洋的洪门自然也是浑水摸鱼,收购了许多优质企业,这些,在未来,都将帮助华夏更快的腾飞。

    无论是经济,还是精神上,倭国已然遭受重创,这样的倭国已然不足为虑。

    ······

    孟加城,是印度数一数二的大城市

    孟加城的中心,是一处园林,印度虽然贫穷,但想要在一个大城市的中心建起一座园林来,非得是权势通天之辈才有这种能力。

    就像当年在老北京里,也只有老佛爷一个,能建起颐和园来,至于其他的达官显贵,哪怕有银钱,也没有这个胆量!

    在园林内部,有一座寺庙,这座寺庙,名为烂陀寺。

    这座寺庙,是在当年烂陀寺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其中的树种,尽是菩提树。这里也是印度佛教无数信徒心中的圣地!

    今日烂陀寺里,大轮明王正在给诸多信徒们讲解佛经。

    大轮明王,便是烂陀寺的首座,他不仅精通上古瑜伽秘乘,更通晓三轮七脉的修行秘术,在印度的名气很大,据说还曾为国王讲法。

    在诸多信徒眼里,他就是真正的佛,曾经甚至还在信徒面前,证不灭金身,步步生莲,让无数信徒为之顶礼膜拜!

    烂陀寺并没有大门,甚至没有围墙之类的东西,李玄空知道,这是广开方便之门的意思。

    当然,与印度众多寺庙不同的是,烂陀寺并不富丽堂皇,既无雕像石刻,也无佛祖金身。

    这里,只有一个大轮明王。

    金色莲台之上,穿着白色长袍的老僧蓦然睁开眼,虚空中,一抹电光闪过,下方跪拜的信徒们连连叩首,不断诵读着经书。

    就在刚刚,大轮明王感应到在印度的国土之上有人气机交感,宛若狂龙,搅动八方气数。之后,他更是感应到,那条搅动八方气数的狂龙,直接向着烂陀寺而来。

    是冲着他来的么?

    大轮法王面上慈悲之色更深,道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下面的信众亦是双手合十,口诵佛号。

    烂陀寺在很久以前就断掉了传承,还是有印度僧人道华夏求取真经,才使得烂陀寺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

    所以,这里的许多习惯与华夏的寺庙也有相同的地方。

    孟加城,人来人往。

    来往的车辆川流不息,车厢上积压了许多行人。在李玄空眼中,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相同的,他们精神世界映射的灵光都是一片灰色,懵懂无知,不明道理。

    偶尔几人更是弥漫着血色和黑色,一看就知道是黑心辣手,欲念滔天之辈。他扫视一眼之后,便脚步一踏,穿过人群,但没有一个人看见他。

    因为,他们无缘。

    随着他逐渐靠近城市的中心,这里的环境便愈发的安静,只有若有若无的梵唱之音在空中传荡。

    比起外面,这里的人心思也愈发的纯净。

    李玄空便感觉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以及那无处不在的排斥力,但他的内心却是半点波动都无。

    就这么直接走进了烂陀寺,便听到了大轮法王讲解佛经的声音,除此之外,便只剩下成千上万人的呼吸声,心跳声。

    而在他的感应里,这里成千上万人的生命磁场,以及和位居正中,讲解佛经的大轮明王的生命磁场融合在了一起,将此地化作了西天,变作了灵山净土。

    这是一种惊人的气象,万佛来朝,灵山净土,镇压一切邪恶。

    简直就像是地上佛国,在这种地方,大轮明王可以发挥出二十成的战力,而敌人却是被受到佛国的压制!

第六十六章 明王怒火

    在李玄空踏入烂陀寺的刹那,大轮明王便已经察觉他的到来。

    但是,他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他不仅“看”到了李玄空的形,更感应到了李玄空的神,好似贯穿天地,欲要毁灭一切的雷霆,这是一种冥冥之中的精神感应。

    甚至让大轮明王生出了一种只要对方一动,就连他坐镇了大半辈子的烂陀寺,都将面临毁灭的错觉!

    “居士到此,有何贵干?”大轮明王蓦然睁开双眼,倏然间,所有信众转过身,把目光转向李玄空,似是要把他看个通透。

    数千人的目光汇聚到一起,仿佛化为了实质,让人感受到沉甸甸的压力。

    按照一般的情况而言,这些人是看不到他的,但是在此处,因为大轮明王看到了,所以,他们也看到了。

    李玄空眉眼一抬,古井不波,“一直以来,我都想见识一下印度古武,却未能如愿,还请大师成全。”

    大轮明王神色安宁祥和,眸光平淡,他自然听得出李玄空言语中的坚决之意,到了他们这个境界,意志坚韧不拔,轻易不会被外物动摇。

    “好,既然居士有如此兴致,老僧奉陪便是!”大轮明王本身便是修行的瑜伽秘术,之后融汇佛理,成就了现在的武道。

    可以说,他是因为有了足够的知识底蕴,才顿悟成“佛”,

    “你们,退下吧。”一道晦涩的声音在寺庙众信徒的心中响起,祥和而又宁静,一瞬间,他们就沉浸如大自在,大光明的境界之中。

    “阿弥陀佛!”众信徒道了声佛号,神色庄严肃穆,郑重的行了一礼,随即转身离去。

    期间,没有看李玄空一眼。

    等到所有人都离去,大轮明王才从莲座上走下,站在菩提树旁。

    他赤着脚,身披白色长袍,肌肤灰黄,脸色凝重却又带着慈悲之意。

    “居士,请!”

    “既然你有心相让,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华银路下,数百米的距离,李玄空几乎是一掠而过,给人以一种浮光掠影的幻梦感。

    “唵嘛呢叭咪吽!”

    佛家六字真言,他连这个都会?

    李玄空眼中浮现一丝诧异,当初那些人都教了些什么?连佛家的不传之秘都被人学了去!

    几乎是同一时间,菩提树下的大轮明王以真言功夫,激发肉体潜能,这一瞬间,大轮明王筋骨轰鸣,气血沸腾,原本干瘦枯瘪的身躯,在瞬间血肉充盈,化为一种宝玉琉璃之色,不似人身!

    “轰!”

    大轮明王以手触地,这一瞬间,大地摇晃,整个世界都好似要倒转过来,连李玄空都隐隐站不住脚。

    这是触地印!佛经之中有言,佛祖成道,路遇天魔阻路,一印之下,群魔皆倒,这就是触地印,也是降魔的神通。在大轮明王手中,这一记触地印已经被他修炼到了最高境界,不但是以绝对的力量翻转大地,更是以无量的元神定力智慧颠倒乾坤。

    一印之下,真有天地倒转之势!只是大轮明王的触地印,倒转的了天地,却倒转不了李玄空的心意,自李玄空历经雷劫洗炼,精神意志已经达到纯阳不坏的境地,世上就再难有东西可以撼动李玄空的心意。

    原来,这就是他要遣散信众的原因。

    怕这一记触地印伤到他们。

    一个闪烁之间,李玄空便已经来到了大轮明王面前,五指一撑,便是全身劲力勃发,五根指头上罡劲缭绕,隐隐有五色光华透体而出,就从上而下,悍然向着大轮明王身上压去。

    眼见触地印无法奈何李玄空,大轮明王顿时手印变化,宝瓶印,胎母印,圆满印……,种种手印变幻,残影重重,有若一朵莲花,随着手印变幻,大轮明王的气血亦是随之而轰鸣,好似滔滔江河一般无穷无尽。

    最后他的手,竟是以一种奇异的姿态,将李玄空盖压而下的手掌拖住了。

    这一种种印法都落在李玄空眼中,被他洞悉其中的奥妙,他来此,只不过是为了验证己身而已,所以,这一次,他手下留情了。

    这一拖,大轮明王只感觉自己是托住了一座无法测量的万古神山,无匹的重力尽数压在了他身上,那澎湃的劲力,连大轮明王的如琉璃般的身躯都承受不住。

    他的脊柱都有些弯曲,脚已经深深的陷入泥土之中。

    不止如此,李玄空那恐怖的劲力冲入他体内,更是让他的牙齿一阵发麻,气血不住地鼓荡。

    李玄空如今的力量何其恐怖,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拍,但在他体之极致的体能制造,却是让他的力量,远远超越了这个世界人类所能达到的极致。

    大轮明王是单纯的修行人,以佛理入道,修成琉璃之身,防御无双,堪称真佛降世,一般的罡劲武者都无法撼动他的身躯。

    但他只是接了李玄空一拳,却已经感觉骨头发麻,甚至隐约之间,有些拿捏不住气血。此刻,大轮明王再也保持不住淡定之态,一脸苦涩。

    见到他如此模样,李玄空并未收手,反而再度运劲,轻轻一按,指尖轻动,恍若五指山般朝着大轮明王压下。

    此刻,在大轮明王的精神世界里,李玄空的神形在瞬间无限拔高,无穷无尽的阴影将他的心灵笼罩,他就像是那大闹天宫的石猴,。却被五指山牢牢镇压,动弹不得。

    “阿弥陀佛!”

    倏然间,大轮明王道了一声佛号,他宛若琉璃的躯体之后,仿佛有三道光环冉冉升起,耀眼夺目,阐述着晦涩深奥的佛理。

    三轮环绕之下,大轮明王眼眸微动,神光暴涨,一团团金黄色的火焰在虚空中升起,孕育着大光明,大无畏,仿佛能焚烧一切。

    三轮七脉?

    明王怒火?

    若是常人,被这火焰灼烧,罪孽深重者,永坠无间,行善积德者,驱寒保体,百病全消。

    这些火焰是由大轮明王精神意志幻化而成,这火焰没有温度,专烧无形之物,可以驱散黑暗,净化人的心灵。

    同时,李玄空内心一叹,天竺三轮七脉的传承早已消失在历史长河当中,现在只有古瑜伽里面还能看到些许影子,大轮明王一身所学,基本上都是从华夏的佛宗中学到的。

    真不知烂陀寺的先辈是如何得到那些不传之秘的。

    想到这里,李玄空暗自摇摇头,收回大手。

    压在头顶的五指山一朝散尽,大轮明王只感觉身上一轻,但还不待他多想,他全身的皮肤却是突然化作了赤红,血液好似要冲出体外一般。

    他连忙坐下,运劲调息,与此同时,他体外的三轮和明王怒火也逐渐散去,一切再度恢复平静。

    不多时,大轮明王已经恢复如常。

    “居士,可否满意?”

    “尚可,明王,你的三轮之法尚有待挖掘,若是能三轮合一,你便能证就佛陀果位,凝聚金身了。”

    “老僧只想度化世人,劝人向善,共渡苦海。余者,随缘罢了。”

第六十七章 得道

    随后,李玄空离开了印度,前往了欧洲。

    在欧洲,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循着精神感应寻找这里的强者。

    而是感悟着这里的土地和人。

    曾经的欧洲和华夏一样,都成为过世界的中心。这里有传承千年的文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天朗气清,一轮金阳悬在空中,天空见不到几片云彩,显得无比的蔚蓝澄澈。若是放在几十年前,这又是另一个场景了。

    城市里人来人往,热闹喧嚣,阳光下,泰晤士河中好似流淌着液体黄金,那是斑驳的磷光。李玄空漫步在伦敦的街头,微风拂过带来阵阵泰晤士河的水汽,扑面而来,炎热而湿润。

    他走的并不快,偶尔还停下来看看伦敦的一些特色建筑,就像是一个普通游客。伦敦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也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这里的居民,早些年来自世界各地,有着各自的文化、风俗、传统,使用过的语言,甚至要超过三百种。

    不过,那都是百多年前的事情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各自文化、风俗,在这座城市不断沉淀、融合、酝酿,最后才形成了如今伦敦那独特的风情。

    表面上李玄空是在看那些历史悠久的建筑,实际上,他却是在以精神,感悟这一方水土,沉淀的那种人文精神。

    华夏有句古话,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在有些人看来是一种迷信,但实际上,却的确存在着它的道理。

    就像如果将一个人丢到凶恶的环境,穷山恶水之中,久而久之,人的精神也会受到影响,变得凶狠暴戾。反过来,如果将一个人丢到江南水乡,享尽欢乐,久而久之,人的意志会变得消沉、散乱。

    精神信息说起来玄妙,其实归根结底,也并非什么神秘学、一栋建筑、一幅画,乃至是一把刀,都存在精神信息,那是由人所赋予上面的。为什么有些画在人看来是有灵的,是不可超越的,就是因为那副画里,蕴藏了足以让普通人都产生心灵共鸣的精神信息。

    华夏的古画就是这样,画的是神,是韵,相对而言,西方的油画却是多了几分矫揉造作,能画出神韵的画太少了。

    只可惜,国画的传承太少见了,现代战争使得西方的文化风潮汹涌而来,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在那一场动乱中,华夏打开了百姓的精神枷锁,却又流失了许多古老传承,这其中得失,很难说。

    伦敦这个地方,在李玄空看来,精神信息很繁杂,诸多的文化,诸多的风俗,诸多的人文都在这座城市沉淀。这里的一切都是多元的,都是由很多元素拼凑而成的,当然,这些年这些繁杂的精神信息已经融合了很多。

    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繁杂的精神信息,就像一个散乱的国度,龙蛇四起,混乱不堪,但恰恰是这种环境,才能诞生出真龙来。

    上个世纪,伦敦无疑是诞生了不少在世界范围内都极其有名的艺术家、大文豪。而随着繁杂信息的统一,不是说没有艺术家、文豪诞生,但终究无法抵达上个世纪那些人的那种高度。

    但同样,放在米国,李玄空就感受不到这种文化沉淀。说到底,米国现在不到三百年的历史,它的一切都建立在强大的军事势力之下。

    所谓的艺术文化,不过是西方的残余而已,西方真正的文化精髓,一直都落在欧洲。

    世界的中心,一直都在转移。

    过去的千年,世界的中心,是华夏。

    在百年前,世界的中心,是欧洲。

    现在,世界的中心,是米国。

    而在未开,世界的中心,将再度回到华夏。

    过去已成定局,唯有未来,才有无限之可能!

    泰晤士河畔,李玄空望着远处的钟楼,精神越发的厚重,心头有大浪迭起,又似有狂风急旋,心绪难平,就好似他能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亲自感觉到,大浪淘沙,惊涛拍岸,浪花激起,水声“哗啦”。

    他又好像看见一条海浪中的游鱼,时而随波逐流,时而逆浪跃起,时而鱼翔潜底,在汪洋激流中遨游,争渡,奋游向前。

    忽然又有风起,不知是风助涛势,还是涛助风势,那条鱼鱼尾一摆,便已溅起一团浪花跃到了空中,乘风而起,鳍化羽翼,与狂风争雄,遨游于天地之间。

    就像是大鹏展翅,扶摇青天任翱翔。

    可陡然,他像是看到了一本古籍,其上流转着神秘的符文,其中映现出一幕幕的历史场景,仿佛是岁月的史书。

    这时,一条长河自虚空中生出,又流向另一处虚空,河面净如大海,平静无波,这一平静,风消浪散,所有一切像是全部化作一方明镜,又似什么都不见了,消失了。

    到最后,李玄空的精神好似已经与天相接,与地相连,有了一股子,任由世间桑田沧海,我自佁然不动的意味。

    然而,下一瞬,李玄空的气息再变,那种与道合真的意味,却是突然变化成了一股子直欲与天公相合的意味,好似其精神已经超越了现实的维度,与那苍茫莫测的天道融为了一体,无处不在,而又似乎不存!

    不知过了多久,李玄空悠然转醒,却发现,天已经黑了。

    这一刻的他,只感觉浑身轻松无比,好像去掉了某种枷锁一样。

    突然,他心中下意识的闪过一个词语。

    “合道!”

    这个词语未必准确,但放在李玄空身上却是刚刚好,无论是所谓的“天人合一”,还是道法自然,比之“合道”,都要差了几分意思。

    合道,是道家学说里的说法。

    道家最早可以追溯到黄老之学,先秦练气士,最初道学,讲究一气混成,只修一口纯之又纯的先天之气,一气证大道。后来,随着道家学说的发展,体系逐渐完善,又有了,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的说法。

    而刚刚,李玄空合的,便是西方的这一片天。在李玄空看来,各国各域的天是不一样的,这片天,是规则,是道理。

    有些东西在西方是对的,到了东方却是错的,反之亦然。

    他们头顶的天,又何尝不是脚下所踏大地的另一面,无论是文化底蕴还是人文精神,终究只是这片土地的承载的信息之一。

    李玄空刚刚看到的那条虚空中的长河,应该就是时间长河了。至于,那化为鲲鹏的游鱼,应该就是他的精神意志,也可以说是元神灵光。

    照见本性,花开见我。

    他,已然得道。

第六十八章 未来的变革

    随后,李玄空前往了巴黎、雅典,见到了一处处遗迹。在梵蒂冈,他找到了一处古老的教堂,与里面的教父切磋了几招。

    在莱茵河畔,于一处堡垒中击杀了一个喜欢喝处子鲜血的修士。

    至此,欧洲的游历,结束。

    在那之后,李玄空前往了非洲大陆,在那里见到了底层的贫民百姓,军阀混战,为了资源大打出手。

    也见过两个村子为了水源发生乱斗,死伤无数。

    在这里,人们还过着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没有电,没有天然气,与几百年前的先祖一样。

    外界的变革,与他们毫无干系。

    这片土地,瘟疫、病毒、战乱、贫苦,所有的一切都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发生,这里的富饶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美好的生活,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灾难。

    这里的富饶,不属于他们。

    他们已然失去了自己的信念,没有了自己的归属,他们,是飘荡在非洲大陆的幽灵,活着,无人问津,死了,无人收尸。

    人世间的疾苦,看多了,也就不觉得苦了。

    苦日子,过多了,更不觉得苦。

    李玄空就好像是一个过客一样,前往一处又一处的地方,见到了许多不曾见到的人和物。

    ······

    而在南洋,在李玄空走后,唐紫尘在短短时间内,由内而外,踏入暗劲,成为洪门年青一代弟子们的领头羊。

    在华夏加入WTO之后,大批的南洋华裔进入国内投资,带去了先进的生产知识和技术,而洪门也在暗中与华夏接触,鼓动华侨归国。

    米国洪门的副掌门叶老,也在几年后归乡,落叶归根。

    从此,在全世界,掀起了大批的爱国浪潮,世界各处的华裔华侨纷纷回归祖国,投资建厂,为国家经济产业撑起了一片青天。

    当年的那一批华裔后代在米国学成之后选择了回归华夏,而不是在米国过着人下人的日子,洪门也在背后做着推手。

    只有华夏越强大,他们这些华裔在国外过的就越好,地位也就越高,这是大部分人都懂得的一个道理。

    一个国家,若是连自己国家的民众都对其失去信心,失去了认同感和自豪感,那这个国家就差不多完了。

    但现在世事易转,华夏虽然贫穷,但军事实力一直都不差,毕竟,这世界已经进入了核平时代。

    ······

    华夏c市。

    一个小男孩在父母的陪同下,拜入了武馆。

    这个小男孩,就是王超。

    因为李玄空二十年前的举措,使得华夏高层对于国术并不排斥,甚至曾经大礼推广过。在中小学之中,也有强身健体的武术课。

    各地的武馆林立,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产业链。

    因缘际会之下,年幼的王超在父母的支持下,拜入了武馆,开启他精彩的人生。

    ······

    循着当年的足迹,李玄空从香江来到内地,当初荒无人烟的小渔村,在短短十几年中就变成了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深市,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华夏对外的窗口之一。

    昔日的境况,仿佛都在昨天。

    在城市逛了一圈,李玄空便离开这里,一路北上。

    一路上,他见到了许多。

    上庸、洛阳······

    曾经古老的城市逐渐落幕,内地的繁华古城随着新时代的兴起逐渐落幕,取而代之的是沿海城市的不断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那些古城拆迁的拆迁,休整的休整,虽然也已经完成了现代化的建设,但却早就已经不是国家的中心了。

    人们总是会对某件事生出一种好似永远都会如此的错觉,但事实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中心,一切都是变化的。以前如此,不代表以后也如此。

    李玄空走到洛阳的时候,明显就看出了这里和很多地方的不同,比起他走过的许多地方,这里显然更“老”。

    哪怕是大城市里,相较于其他地方,年轻人无疑要少很多,最多的是老人。世界上没有什么是能平白得到的,所有的东西都有代价。

    他一路走来,看到了城市繁荣乡村衰败,城市发展的代价,转移到了乡村里,靠着从乡村吸血,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带来了城市的高速发展。

    有人说种地养活不了农民,打工是唯一的出路,但事实上,之所以成为唯一,不过是其他的路都被堵死了,已经无路可走!

    时代是没有所谓善恶的,只有需要还有不需要。就如农民离开乡村寻找出路,这里的年轻人也离开了家乡,出去寻找自己的出路。若非无路可走,又有几人愿意他乡漂泊,独自流浪?!

    在以往,种地勉强能养活全家,但却无法让人过上好日子。

    现在,只是单纯的种地已经不能满足一家全年的开支了。

    想要过得更好,只能走出去。

    自然也有保守谨慎年轻固守乡村,守着一亩三分地。

    当然,大量的乡村青年涌入城镇,带动了城市的经济发展。

    有人在时代的浪潮中变坏,放浪形骸,也有人保持着淳朴的真心,一心念家。

    无论哪一个时代,总会存在着坚守自我,不为周围的纷扰动摇意志,哪怕是再黑暗的时代,也依然有人会去做那哪怕是唯一的光。

    当然,现在这个时代,固然不完美,但也不黑暗,众生的好坏,在百一之间。事实上,如今这个时代,黑暗虽有,但同样也堪是正气长存,存于人间,存于人心!

    一路走来,踏遍七大洲,他见过许多的人和事。

    美洲的繁华奢靡,非洲的贫穷落后······

    这个时代太复杂了。

    而华夏,正处于千百年来从未有过的历史变革当中。

    历史的滚滚浪潮汹涌而来,九千六百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无数的人和事,就这样汇聚于一心,那该是多么的复杂?!

    有人迎着时代的风潮,创立企业,一夜暴富。也有人为时代抛弃,一夜之间一贫如洗。更多的人,靠着勤劳的双手,赚得血汗钱,改善了家庭生活,让后代入学,改变了下一代的未来。

    没有什么是命中注定的,曾经有人说董卓若人魔不可与之敌,却有少年提刀欲除魔,也有人言华夏无可救,却有书生转战三万里,天道运转,周而复始,诸般皆有定数,唯有人道,纷繁复杂,万事无定。

    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一片白纸,死去的时候,却是一本厚书,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书里究竟有什么,这就是人的无限可能性。

    若不是李玄空在倭国的举动,国术也不会留存下来,进入寻常百姓之家,无数人因为他的一次举动,改变了命运。

    一路下来,李玄空的精神意志越发的纯粹,越发活跃灵动,仿佛孕育着什么。

第六十九章 踏遍山河

    期间,李玄空也曾登上龙虎山,昔年的老天师已然作古,只留坟冢一座。在动乱年代变成废墟的龙虎山也逐渐兴盛。

    但在李玄空眼中,现在的龙虎山虽然香火旺盛,人来人往,却再无积蓄千年的古韵,人心涌动,早已失去了纯粹。

    他跟随者游客,在大殿中上了三炷香,他拜的不是张天师,而是老天师。

    就在李玄空下山之后,一个正在与游人拍照的青年道士不经意间回首,只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消失不见。

    任他如何回忆,却始终想不起那个人是谁。

    这个青年道士就是当年那个被老天师舍命救助的少年,现在他已经成为了龙虎山的新一代天师,扛起了龙虎山的大旗,使得龙虎山重新焕发了生机。

    同时,他也传承了龙虎山的功夫,成为国术的旗帜之一。

    在陕地,昔日的长安城已然凋零,古老的阁楼与现代的建筑混在一起,看上去极其混乱,昔日的关中千里沃土再无半点踪影,一眼过去,是望不尽的荒凉。

    来到长安故里后,李玄空去看了兵马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之一,整齐划一的兵马俑,留存的千年,仿佛跨越了时空。

    我们无法想象,当年的秦国,是何等强大,当年的秦军是何等威武。

    现在,强大的秦国,不可一世的始皇帝,早已化作尘埃,留存于之数之中,只有这密密麻麻的陶俑留了下来,给以后人无尽的遐想。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过,时代在轮转,曾经的事物,终究难逃腐朽的命运,唯有那不朽的意志,可以穿越时空,传于后世。

    李玄空站在高处,遥望以泥土塑造成的军队,恍惚之间,好似抓住了一些东西。那个时代终究过去了,就像遥远的秦,那个强大到极致,在最鼎盛之时,以始为尊,欲要千秋万世以传万代。

    在那个时代,秦的精神无疑是至强的,横扫八荒六合,无可阻挡。只是那样的强大,也终究不能永恒,几千年之间,在精神上可与秦相提并论的时代不多,但也不是没有,而几十年前的那个时代,更是绝无仅有,其精神之强烈,堪称过往诸时代之冠。

    然而,那个时代终究已经过去了,时代起伏之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过去已成定局,唯有未来,才有无限之可能!

    天在变,地在变,人间亦在变,只是相比天地以千以万年以十万百万千万乃至是亿为单位的变化,人间的变化,文明的变化,时代的变化,无疑是迅猛至极的。

    一路上,李玄空餐风露宿,只为了好好看一看这个时代,那个疯狂而又迷幻的时代。他沿着国道一路前行,路上可以看到有零散的车来来往往,这里面,有不少都是过来旅游的人,想要看这边的自然风光。

    其实,他这也算是间接的圆了自己一个梦。

    现实世界里的他,身体太过于孱弱,除了家,学校,医院,其他的地方都去不了。外面的世界,他只在网络上见到过,却从未亲眼见到。

    一种别样的情绪逐渐在他的心间升腾,那是心愿达成时的满足感。

    在网上经常有那么一种说法,去了哪里哪里,来去了一趟之后,整个心灵都得到了升华。但实际上,这种说法不过是一种广告宣传而已,心灵要真有这么容易升华,那世界上心灵最强大的人,岂不是那些因为职业原因,经常出差的社畜?!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去一个地方,地方并非关键,关键的心中的念想,也就是完成的曾经的愿望。心中越是渴望去做一件事情,做成之后,心灵所得到的反馈也越大,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

    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是那个过程中的心态,至于最后走到天涯海角,还是家旁边的小河,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心有所想,然后去做,那才有意义。

    一个地方改变不了任何东西,能够改变人的,只有一段有意义的经历,以及足够多的思考。相信靠一个地方就能重新做人的人,那就真的需要去重新做人了。

    到了藏地,人烟更加稀少,大地广阔,一眼看不到尽头,天空澄澈,星辰明亮,好似伸手就能摘星。

    李玄空行走在天地之间,不见人,只见天地,却是别有一番感触。

    比起别处的高楼林立,工厂遍地,藏地却是不一样,这里文明的痕迹很淡,若非贯穿藏地的公路,这里简直就像是一块世外之地。文明,时代,李玄空又有了某种思考。改变!

    在路上,李玄空还见到了一群朝圣的人,在那里他看见了不少藏民,带着帐篷在野外行走,对着布达拉宫那里一步一拜的朝拜着,这是藏民特有的朝圣。在自己所在的地方,一步一拜,直到登上布达拉宫的顶峰,这一点这么多年来没有几人可以做到。

    历经半月光阴,他抵达了布达拉宫,那是一座宫堡式的建筑群,远远看去,好似灵山净土。李玄空并没有进去,甚至没有走近,远远的瞭望之后,便转身离去。

    这里作为一方佛土,他的感觉里很非凡,佛家在此地千百年的经营,让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带着一种深沉的佛性。

    这种佛性,来源历史的沧桑与厚重,使得来到这里的人不由自主的静下心,感受这里的一切。

    他在网上见到过藏佛的历史,看到这一切,却是有些难言的意味。

    这里是藏佛密宗,其经意,教义,与中原的禅宗以及其他流派迥异非常,在过去,这里的僧人,用人皮做鼓,用人骨做器,用幼童作祭品。

    而现在,这些东西已经消失不见,连密宗的教义都改的面目全非,事实上,修改教义的岂止是密宗?

    无数的佛门宗派早已失去了本心,甘愿坠落红尘,被金钱迷乱双眼。但是,迫使宗派改变教义,解救众人的,也不是神佛,也不是那些金身雕塑,而是人民,是时代!

    但是在一些角落之中,愚昧的思想仍旧在延续,在边疆之地,仍有一些人做着不切实际的大梦,妄图颠覆一切!

    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灵山净土!

    如果非要说有,那便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最美好的回忆。

    想到这里,李玄空不禁感慨,纵使是神佛,也要屈从于时代,否则也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真实的历史里,是人创造了神佛,神佛并不伟大,人才是最伟大的。

    随后,他离开了这里,继续他的行程,他行走在这处世界的屋脊上,观看无垠的大雪山,看着积雪融化,成为江水,奔流大海,这让他的心灵得到了一种洗涤。

    天地之浩大,自然之辽阔,人世纷争,红尘弥漫,与此相比何足为道?可笑世人愚昧,沉迷于无尽苦海,不可自拔,可悲可叹。

    大地之顶点,人世最近天之处,李玄空站在坚实的积雪上,目光看向天地之尽头。李玄空保持这个姿态已经很久了,而他的心绪,也早在之前,就已经进入了一种难言的妙境。

    他屹立在星球的最高处,俯瞰天地,感受着天地之浩大,己身之渺小,珠峰这个地方,作为大地的最高点,和其他地方相比,在肉眼不可见的地方,的确是有非凡之处。

    但对于李玄空而言,却是让他的心灵得到了满足。

    因为,他到达了世界上最高的地方。

第七十章 最终的归宿

    李玄空闭上眼睛,心境寂静深处,可以听见自己血管之中,如同小溪流动般潺潺的流水声音。心脏如同巨大的压力泵一般经血管把血液在全身上下身体各处不停的循环。肺部的呼吸颤动声,肠胃的蠕动声,身体运动的骨骼肌肉拉动声......这是达到了功夫细致入微,深入五脏六腑的地步。

    李玄空停下脚步,环顾四周,群山低首,云层环绕,天青云淡!茫茫天地间唯自己一个人高站昆仑山巅!

    孤寂,寒冷,狂风,等待,黑夜,疲劳,身体渐渐僵硬,他的内心不可避免的升起一些负面情绪,但他没有斩去,就这么静静的品尝着。

    黑夜完全笼罩了天地,天空中繁星点点,一轮弯月高挂!

    李玄空抬着头看着天空,那满天繁星如斗,眼底深处印入一卷星空图。不知何时,头顶的云层消失了,一仰头就能看到那璀璨星河。

    他好似体会到无与伦比的寂静,世上所有的声音仿佛都就此消失了。

    李玄空却没有在意其他,深邃的眸中发出幽光,然后缓缓闭上,用心感受这天地,他仿佛“看”见了花开,听到了露水的滴落,疾风的呼啸,山川的颤动……他仿佛与苍穹同在,宇宙共体!

    原本因为走过三江五海,打赢世界各国高手所汇聚的无敌大势开始逐渐散去,此刻,他开始逐渐变得平凡,好似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到最后,他的身上已经不再具备任何烟火气息,如同一尊佛陀俯瞰恒沙世界,仿佛一尊谪仙,俯瞰着人间。微风吹过,他仿佛就要消散在这天地,羽化而去。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这句话用在他这里,再合适不过。良久之后,李玄空慢慢张开眼睛,晶莹的眸子深邃无比,透露着一种看透世事的睿智和超脱,他在看在下方“渺小”的山川,一个个漆黑的影子,白雪皑皑,再抬头望向苍穹,星辰密布,光辉照耀,死寂而冰冷。

    这一刻,李玄空的心头涌来了一股无与伦比的孤寂之感,分外觉得孤独,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了自己,直面这无尽天地,如果不出意外,这种孤独会伴随着他永远,直到永恒的最终!

    高处不胜寒!

    当你经过七重的孤独,你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

    或许,不是因为孤独才成为强者,而是因为,强者,本就孤独。

    人生有穷尽,天地无极限,大道永无涯,生有涯,知无涯!

    李玄空的心境现在很微妙,几年的苦行,见了许多事许多人,并没有让他斩断七情六欲,亦或是太上忘情之类的,反倒是让他更珍视人和人自己的那种真挚的情感,或者说是缘分。

    情,就是缘。

    亲情、友情,那种不夹杂任何利益,纯粹的情感,这样的感情无疑是很珍贵的,也是很少有的。越是见了世事,李玄空越是明晓某些东西的珍贵。

    只是这个世界,明白这一点的人虽然不少,但也依然有许多人被眼前的浮华所迷惑,不知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才是至真至贵,什么是虚假空无。

    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人的阅历不可能凭空而来,非得经历一些东西之后,才能拥有明辨真伪的能力。

    在这山巅之上,李玄空盘坐了三天三夜,也思考了三天三夜

    随着心境的不断提升,李玄空的面貌也在渐渐发生变化,他的眼角开始出现鱼尾纹,两鬓的发丝逐渐斑白,到最后化为了一片雪白。

    相由心生,生者不可逆,若想涅槃,非得历经衰老的自然生长过程。此刻,他已经将自身旺盛的生机内敛,回归了原始面貌。

    他回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经历,心中,李玄空心里过往的种种记忆、想法、念头,在他的精神世界里,若星辰般幻灭。

    这一刻,李玄空的记忆竟是开始缓缓消失,就如同海浪冲过,抚平了沙滩上的一切痕迹,面对这一切,他不但没有记忆消失的恐惧,反而无悲、无喜、无怒、无忧,坐任这一切自然变化。

    对于一般人而言,记忆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记忆若是消失,心智也会退减,但李玄空现在,随着记忆消失,心智却是不但没有半点退减,那心灵之中的慧光反而更加璀璨。

    不断、不常、不来、不去、不生、不灭,一念不起,万念不动。

    随着时间不断拉长,李玄空的健壮的身体逐渐变得瘦削,但整个人的精神反而更加的旺盛,一股冥冥之中难以言语的东西,逐渐充斥着他的心灵,在他的心灵世界中沉淀。

    原本他的精神虽然强大,但却显得空洞虚无,就像是缥缈的云,看似广大,却缺乏根基,风平浪静还好,一旦风暴降临,便是随世而移。

    这一刻,诸多的拳法武功、武道经验、武道感悟,尽皆在李玄空的心中涌动,这些东西,就像是一篇篇文章,或是华丽,或是质朴。李玄空不断的翻阅,吸收着里面的知识,试图谱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篇章来。

    感觉自己的心灵就好似化为了一座烘炉,他的所知所学所想都在里面熔炼,在里面酝酿,逐渐去芜存菁。到最后,只剩下一道雷霆印记在他的脑海里明灭不定。

    直到此刻,李玄空才幽幽醒来,望着远处的初升的朝阳,轻轻一笑,踩着步子离开了,看着背影,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艰苦求存。

    最后,李玄空离开了藏地,找到了一处不知名的道观。

    道观年久失修,墙壁斑驳,大门之上红漆脱落,一看便知不是什么香火旺盛之地。附近时不时的会有人前来,燃两炷香,求一个心安。

    道观里,有一个年老的道士。

    来到这里,李玄空并未多言,只是交给了他一些钱,在这里住下。

    老道士也并未多问,只如往日般种地,挑水,浇菜,而李玄空也开辟了一块菜地,亦如此。

第七十一章 师徒相见

    非洲,一个不知名的小国。

    夜色深沉,天空乌云密布,寒风骤起,让人不寒而栗。

    这里是一座山谷,隐蔽而又狭小,在山谷内部,有一座营地,一队队身穿作战服的士兵正在不断来回巡视。

    “噗嗤!”

    忽然,一道道身影在黑夜中时隐时现,犹如幽灵一般,他们每一次出现都会带走一个条生命,整个营地在短短时间内疚化为了一片死地。

    在营地中央,有一座坚固的堡垒,在那里面,一个黑人正拿看着电脑前的邮件,懊悔不已。

    他叫沙芬塔,是非洲的一个雇佣兵头目。

    前不久,他接到一封邮件,信件上指名道姓的,要求他找一个人,若有关于他的信息,必有后报云云。

    他当时看了下邮件不以为然,洪门,那是什么东西,抱歉,他不知道。

    而且,他之前还在那个人手上吃过亏,现在这个什么洪门的,居然在找他?登时,他就回了封邮件,骂了回去。

    有本事,你过来打我噻!

    然而,这封邮件一回,却是捅了大篓子。

    短短几天的时间,他手下的雇佣兵几乎死伤殆尽,他所占据的油田,钻石矿被人抢走,甚至,那些自称是洪门的人在他求饶之后还不放过他,居然打上门来。

    回想起当时的自己,沙芬塔肠子都悔青了。

    不对,外面怎么这么安静?

    忽然,沙芬塔一愣,立马掏出手枪,同时,额头上汗珠不断滴落。

    “喂,卡沙拉?”

    “谢尔根?”

    对讲机那头没有一点声音,偶尔只有阵阵细微的电流声响起。

    该死,大意了!

    外面守备的,都是跟了他多年的心腹,那些士兵也都是百战精锐,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人干掉?

    “沙芬塔?”就在此时,一道冰冷的声音在房间内响起。

    还未等沙芬塔做出反应,就被一把匕首顶住咽喉,动弹不得。

    房间内,竟然凭空出现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为首的,是一位身穿紫衣的绝美女子,她盯着沙芬塔,眼神淡漠,不含一丝感情。

    “饶命!饶命!”

    还未等他们发话,沙芬塔就先跪倒在地,涕泪横流。

    “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女子从身上掏出一张照片,来到沙芬塔面前。

    一见到照片上的男子,沙芬塔瞪大眼睛,露出一丝惊恐,大叫道,“见过。这个人,我见过!”

    “你是什么时候见到他的?”这时,女子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发话了,他望着地上的沙芬塔,眸光冰冷,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似是被他眼中的冰冷震慑,沙芬塔身子一颤,连忙说道,“三年前,三年前他路过我的驻地,我们的人惹上他,反倒损失了不少人手,最后,连他的人影都没见到。”

    话音未落,他只感到一抹喉间一凉,伸手一抹,指尖全是血迹,随即就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

    “师姐,你?”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女子冷漠的眼神逼回。

    “冒犯了师傅,他早该死了。”女子丢下一句话,便走出营地。在他身后,那两个男人面面相觑,最后只能摇摇头,追了上去。

    “紫尘,师傅走了这么些年了,说不定正在哪逍遥快活,你何苦一定要找到他?”男子追上女子,劝道。

    蓦然间,女子转过身,细长的秀眉蹙起,宛若两条冰冷的刀锋,“赵光荣,你叫我什么?”

    那个中年男子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神色,最终还是在她冷厉的眼神中低下了头,“师姐。”

    “师姐,好歹你也是洪门的长老,为了找他,你看你都跑了多久了?从南洋到米国,再到欧洲,非洲,澳大利亚,这么久了,还没找到他,你也该放下了······”

    还未等他说完,一把锋利的匕首正停在他的眉心,微微的刺痛感瞬间传至脊髓,让他不得不闭上嘴巴。

    “我该怎么做事,轮不到你来管!”话音落下,女子脚步一踏,便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两个男子立在原地。

    “赵兄,既然唐紫尘对你无意,你何必苦苦跟在人家后面?”见到女子离去,另一个男子抹了抹额头上的细汗,叹息道。

    “你不明白,你不懂。”赵光荣没有回他,只是望着唐紫尘离去的方向,脸上满是苦涩。

    此时,天空已然放晴,半月高悬,皎洁的月光洒遍大地。

    在另一边,唐紫尘在平原上飞快的疾驰,直到来到一座小山峰才停下身影。此刻的唐紫尘形单影只,看起来是如此落寞柔弱。

    她望着天上的残月,眼眶微红,“师傅,你究竟在哪里?徒儿找你找的好辛苦。”

    华夏,鄂省。

    不知名的道观当中,一个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老人正拿着一卷书,就着天上的黯淡的月光,细细研读着。

    突然,他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残月,眼中闪过一丝复杂之色。

    ······

    华夏边境的一处雨林,簌簌声不断响起,一道残影在丛林中不断飞跑,在他身后,是几十个穿着迷彩服的作战精英。

    他们拿着枪,时不时放几枪,封锁那人的去路。

    但是,无论他们怎么封锁,那人就像是开了挂一样,总能从那些刁钻狭小的死角穿过去,到最后,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清晨,阳光落在林间,露珠不断从树叶上落下,砸到树下昆虫身上。

    倏然,从树叶间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就好像从一下子从树上长出来的一样。

    他从身后的背包中取出一个小巧的手机,拨打了一串神秘的数字,不多时,电话接通,他用着古怪的腔调,开口道,“总部,总部,这里是白虎,收到请回答。”

    不一会,从那段传出一个浑厚明朗的声音,“总部已收到,白虎请回答。”

    “总部,任务已完成,请指示。”

    良久。从那头传来一个让他如释重负的声音,“任务完成,你可以回家了。”

    他,就是王超。

    在年幼拜入武馆之后,他就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天赋,一路高歌猛进,最后考入军校,正式入伍,为国家效命。

    虽然他年幼,但一身武功却是出神入化,再加上出手狠辣,得了个白虎的称号。

    现在,他任务完成,可以回家了。

    想到京城还有一道绝美的身影在等他,王超顿时按奈不住心中的激动,从树上跳下来,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两年后······

    “咚咚咚!”

    寂静的道观响起敲门声,老人步履蹒跚,拄着拐杖,从屋内走出。

    不多时,大门打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脸蛋。在见到老人的那一刻,女子嫣然一笑,眼角却是有泪珠划过。

    “师傅!徒儿终于找到你了。”

第七十二章 传法

    虽然李玄空的模样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但唐紫尘仍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师傅,这些年,徒儿找你找的好辛苦啊。”

    “师傅,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师傅,徒儿好想你啊。”

    ······

    一见到李玄空,唐紫尘就好像是变了个人,从被无数人闻之色变的洪门杀神,变成了一个活泼可爱,天真烂漫的寻常女孩。

    她抱着他的手臂,叽叽喳喳,好像要把这些年的委屈都吐露出来。

    “内罡境界,离见神不坏只有一线之隔,不差。”李玄空没有回答,反而细细的打量一番,赞叹道。

    能在短短十几年中达到内罡境界,已是许多人一辈子都无法达成的境界,若是在李玄空的庇护之下,她也未必能有如此境界。

    看来,自己离开洪门的决定,是对的。

    “师傅,人家练功可辛苦啦。”听到他的赞赏,唐紫尘一双美眸弯成了月牙,撒娇道。

    李玄空伸出大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感受着头顶熟悉的感觉,唐紫尘眼眶再度微红,差点落泪。

    她微微颔首,脑袋在李玄空的掌心蹭了蹭,她的母亲已经在五年前离世,现在,她只剩下师傅了。

    “雏鹰总有起飞的一天,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不久之后,将有一场旷世之战,天下英才齐聚,我们师徒俩可不能给洪门丢脸啊。”李玄空收回大手,苍老的眸子一丝锋锐之色闪过。

    一股难言的气势从他佝偻的身躯上升腾,连天上的白云都被冲散。

    一旁的唐紫尘美眸中闪过一丝讶异,这么久不见,师傅,好像更厉害了。

    “紫尘,这些年,洪门怎么样了?”

    老树下,一张方桌,两把椅子,一壶清茶。

    李玄空和唐紫尘相对而坐,饮着清茶,虽然茶叶只是山中野茶,但是经由李玄空之手,在特殊时辰采下,再经过秘法炮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洪门这些年已经收拢了不少人才,渐渐洗白,许多华裔在国外学成之后都选择回国发展。有洪门在暗中帮助,华夏这些年的发展也是顺风顺水,少走了不少弯路。”

    “说起来,在师傅走后不久,南洋倒是发生了一件大事。”唐紫尘品着香茗,脸上带着笑意。

    “哦?什么事?”

    “印尼的那帮政客见华商势大,想将他们都当成韭菜割了。岂不料,还未动手就泄露了消息。”

    “那些华商也是狠角色,直接召集人手,进行斩首行动,把那些政客都处理了,硬生生吓破了诸国的胆。

    至此,再无人敢轻视华裔,经过这些年的渗透,南洋的白道黑道都已经尽归华裔之手,那些香蕉人都说不上话,米国都不敢插手此事,生怕上了地下悬赏榜。”

    “一群虫蠡而已,死有余辜!程山鸣那小子怎么样了?”李玄空给自己倒了杯茶,随意的问道。

    “程前辈冲关失败,不幸坐化,程山鸣倒是好运气,借着开辟南洋洪门的势头,成了南洋和米国的话事人。”

    这也是因为唐紫尘的心思没有放在洪门身上,否则,按照她的功夫和李玄空唯一弟子的身份,南洋也轮不到程山鸣来兼管。

    “师傅,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能感受到你体内蕴含着的磅礴生机,难道师傅在练类似于枯荣禅的功夫么?”唐紫尘仔细的看了看李玄空花白的头发,追问道。

    到了现在,她也是回过神来,怎么说,师傅也是到达见神不坏,换血大成的高手。

    血如铅汞,生机浓郁,即使是他一百多岁了,也能保持年轻模样,现在这个样子,显然是不正常的。

    “生死枯荣,自然之道。即使是为师换血大成,但一身气血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直都在不断衰减,这是自然法则,不可逆转。”

    “但师傅在不久之后将会有一场恶战,所以,我必须恢复到巅峰时候的战斗力,才能战而胜之,武道之徒,差一线就是天堑之分。”

    “所以,我准备涅槃羽化,极尽升华,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准备,现在,时机终于成熟了。”

    李玄空饮下一杯清茶,浑浊的老眼闪过一抹精光,连花白的头发也都浮现出明亮的光泽,柔顺至极。

    生机由盛转衰,但实际上,却是潜藏了起来,化作果实,神道上,便是生命的衰老,带来的却是智慧的积淀。

    “神”开始衰老,看似要走向衰亡,但实际上,却是浮华的洗去,智慧的凝结与升华,由量变,化作质变!

    李玄空的精神在这一刻,就是在发生这种质变,他的精神力量,在这一刻在强盛到极点之后,蓦然开始由盛转衰,气息开始衰弱,但实则其精神内核,却是更加的凝练。

    潜藏五载,化为凡尘。

    武道,本质上就是一条进化之路,无论是换血,炼脏,炼骨,炼髓,都是将人体逐渐升华。

    类似于打破基因锁,终极一跃。

    武道发展最快的时间,是春秋战国,战国以前,武道只是杀伐之法,在战国百家争鸣之后,却是逐渐融入各种人文思潮,由武入道,之后又是数千年发展,这才有了现在的武道。

    时代是进步的,武道也是进步的,现在的武功定然要超越古代,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当然,这并不代表古代的武功会被淘汰,每一门高深的武功,都是一种思想,一块基石,最上乘的武道,早已不是什么搬运气血、运转劲力的法门,而是升华到一种思想,一种哲学人文之境界。

    在民国的时候,疆土倾覆,一大批仁人志士站了出来,武道再次升华,出现了集大成者,但热武器的出现,却是让这次的武道崛起变成了最后的绝唱。

    “师傅,羽化涅槃?这怎么可能?”瞬间,唐紫尘竟压抑不住内心的惊讶,将手上的茶杯捏的粉碎。

    即使是唐紫尘达到至诚之道,未卜先知,但羽化涅槃,却是只存在于古籍当中,千百年来,从未有人见过。

    “紫尘,你过来,为师传你更进一步的修行法门。”李玄空淡淡一笑,再度把目光转向唐紫尘。

    “师傅。”唐紫尘来到李玄空身前,抬起头望着李玄空满是皱纹的脸庞,熟悉的眼神,一股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不管怎么样,只要陪在师傅身边,足够了。

    李玄空伸出一根手指点在她光洁如玉的额头,随着指头点下,唐紫尘心神猛然一震,然后无数的信息,陡然涌入她的脑海。

    轰然间,她身躯一震,明亮的眸子满是空洞,但意念直接晋入一个奇妙的状态,在她眼前,一道紫色雷霆在混沌中上下浮沉,从诞生到毁灭,历经春夏秋冬,四时之序。

    当然,普天之下,也只有唐紫尘这等强大的精神力才承受得住李玄空自雷霆中演化观摩的印记。

    此印记包含了观想法、呼吸法,以及搬运气血的法门,名为神霄劫,以浩荡雷霆之意唤醒身中之神,正是踏入见神不坏的不二法门。

    但这们功法,对修行者也十分苛刻,精神力不够强大者,难以承受雷霆之威,还未唤醒身中之神,就会被精神激荡,气血翻涌,变成白痴。

    但即使是如此,也是极为罕见的武功,比之炼就五脏六腑的虎豹雷音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古往今来,有多少天资纵横之辈倒在最后一步。

    见神不坏,见心中之神易,观身中之神难。

第七十三章 炼药

    冬日,雪花飘落,洒满人间。

    转眼间,已是寒冬腊月。

    唐紫尘来到道观之后,一些珍贵的物资源源不断的送进这里,好在这座道观偏僻,占地面积极大,也放得下。

    这一天,雪下的很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远处,一个灰白的身影浮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鼎。

    这只一身三足两耳,外面有着繁复而精致的花纹,这只铜鼎很大,高度接近两米,重量怕是有五六千斤不止。

    此刻,这个庞然大物被唐紫尘一只手托着,一步步走了过来,最后放在了院子里,铜鼎落地,整个院子都晃了一晃。只手托鼎,这是何等的巨力!

    铜鼎,自然是用来炼药的。

    只不过,这一味主药不是物,而是人。

    自从李玄空得到洗髓丹之后,苦心钻研数年,炼了不知多少丹药,但最后终于被他想到了一个法子。

    人体有大药,大药有大道。

    他要做的,就是用这一尊鼎,将人体大药炼成。

    李玄空正襟危坐,闭目养神,精神笼罩周身,他已经感应到了死寂的大地中有生机在其中积蓄,等待着爆发的时机。

    “冬天看似天地肃杀,草木不生,实际上生机都在蛰伏着,修养着,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他细细品味着天地间的道理,心脏的跳动开始减慢。身体中气血流动越来越缓慢,完全不像平时那样如同江河流动,气势澎湃。

    但是他却能感觉到身体中的气血在蓄养,生机在凝聚,等待着爆发时机的到来

    一旁的唐紫尘将铜鼎中放满了水,不断在鼎下放入干柴,将火升起。

    这柴火也不是一般的柴火,而是最上等的松木,烧起来几乎看不到什么烟,除此之外,燃烧之间,还有一种很好闻的香味。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铜鼎里面的水终于沸腾了,这个时候,唐紫尘又从屋内拿出十几方玉盒,玉盒之中,呈放着各种各样的珍惜药材,人形何首乌、百年老参、虎骨、豹胎······

    紧接着,她又拿出十几个玉瓶,瓶中装着五颜六色的丹药,唐紫尘把这些药材,丹药,按照特定的顺序丢进了鼎里,大火不断燃起,鼎中白烟升腾,药力不断化开,一股奇异的药香,弥散整个院子。

    “师傅,徒儿得罪了。”

    唐紫尘来到李玄空身前,轻轻一拜。

    随即出手,唐紫尘的手掌一般的拍打在他身上,晶莹如玉的手掌携带着无匹的劲力,空气中隐隐有雷声响起。

    “嘭嘭!”

    霸道的劲力好似深处李玄空的血肉骨髓,把他的身体彻底激活,他的身体收敛生机太久,需要用特殊手段刺激,才能蕴养出更加浓厚的生机。

    唐紫尘的每一掌都运用了神霄劫的特殊运劲之法,一般的罡劲武者挨上一掌,立马就会遭受重创,也就是李玄空的身体素质达到人类的顶点,才能承受得住。

    这也是为什么李玄空要传授唐紫尘神霄劫的原因之一,这套手法,不仅可以用来修炼,对敌,更是一种强悍的疗伤之法,专门针对内伤的手法。

    瞬间,李玄空只感觉,自己身体之后,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撕咬,之后他的身体,又好像是变成了一座熔炉,整个燃烧了起来,要把皮肉筋骨髓尽数融化,化为一体。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李玄空神色不变,闭上眼睛,感受着骨髓皮膜的变化。

    这一套手法,无疑是已经洞彻了某种生命的至高秘密,才有如此作用,这也是李玄空走遍世界,观天地自然,结合易筋伐髓之法,创下的一套手法。

    这一套手法才是关键,至于那秘药,不过是辅助而已。

    若无这一套手法来激活生命潜能,再多的秘药,也只是隔靴搔痒,或许可以补益元气,但想要真正脱胎换骨却是不可能的。

    秘药或许很贵重,但更贵重的,还是要有能打出这样一套手法的高手!脱胎换骨,涅槃羽化,谈何容易?!

    况且,这仅仅只是第一步,还是最为简单的一步。

    一套手印打完,饶是唐紫尘身体素质惊人,也不由得累出了一身香汗。

    但她却没有半点要歇息的样子,而是站在一旁,直勾勾的看着李玄空。

    此时,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铜鼎里面温度已经降了不少,原本纯净的清水融合诸多药材,化成了黑色的液体。

    对于唐紫尘,李玄空也没有半点要避讳的样子,他直接脱下身上的衣物,跳入大鼎当中,八九十度的高温,但他却是毫无知觉,静静地跪坐其中,手捏印诀。

    同时,也在不自觉的活动着自己身体每一块肌肉和骨骼。

    在缓慢的抖动震荡中,李玄空的骨骼不断发出有规律的嗡嗡之声,配合潺潺的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如山泉的声音,竟然和刚刚唐紫尘拍击的频率暗暗相合

    此刻,李玄空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浸入了冰水里,一丝丝的凉气从四亿八千万的毛孔之中渗入了他的身体里,让他感到通体舒泰。

    他只感受到自己全身的血肉都在从外界汲取凉气,这凉气犹如传说之中的灵气一般,充满了营养。

    这是药力已经直达了骨髓,如果没有之前那一番刺激和李玄空骨骼颤动,这一鼎的药液虽然厉害,但除非把他煮熟了,否则药力最多渗进李玄空的皮肤。

    除非这种药浴连续进行个几年,否则不可能有脱胎换骨的神效。

    但唐紫尘的那一番拍打,却是激活了李玄空身体之中的某种隐秘关窍,让药力直达骨髓,且吸收效果,数以十百倍的提升!

    李玄空把自己整个人都浸泡在了药水里,只是每过一段一段时间,才露出头,换一口气。随着时间流逝,李玄空的感觉,也从最开始的丝丝凉意,化作寒泉,整个人冰冰凉。

    之后又生出一种奇异的酥麻感,好似细微的电流躁动,最后化为了一种温暖,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好似回归母胎一般,好不舒服。

    李玄空这一泡,便是三个小时,等到李玄空出来的时候,药液的颜色依然是黑色,但却失去了最开始那种琉璃一般的光泽,连带着药味也近乎于无。

    因为他收敛自身的生机使得他变成了一个寻常的老人,身上的老人斑,皱纹,在这三个小时的药浴中全部消失不见。

    此刻,他的肌肤白嫩,光泽如玉,面色红润,头发花白,便是书中所说的鹤发童颜。

    同时,他的身上,多了一股淡淡的清香,这味道有些像药香,也有些像刚出生的婴儿身上的那种奶香味道。

    当然,这个时候药香的味道更浓,那奶香若非嗅觉极其敏锐的人,根本闻不出来。

    人刚出生的时候,可以说是一生中最纯净的时候,随着人的成长,这种纯净会逐渐受到环境的污染,被浊气杂质堵住窍穴。

    之前,他的身体无垢无净,金刚不坏,但是自从他生机内敛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身体自然是积攒了不少杂质。

    李玄空的这次炼药,不仅将他身体中的杂质除净,更是将他的身体本源洗炼,重返先天。

第七十四章 九霄雷霆化涅槃

    之后,师徒两人就在这座小院住了下来。

    不愧是天纵之才,唐紫尘在得到李玄空的神霄劫之后,很快就内罡圆满,离见神不坏只有一线之隔。

    只需要一个契机,就能踏入那层境界。

    而李玄空虽是鹤发童颜,但一身暮气早已被炼尽,眼中精气神完全不像是一个老人,反而眸光璀璨,若有人敢看向他的眼睛,便会眼珠刺痛,双目流泪,甚至会生出一种太阳都不及他双眼明亮之感。

    华夏的新春佳节,普天同庆。

    在海外,华人也过春节,而且仪式隆重,与国内一样,是他们一年一度最重要的节日。因为在异国他乡,维系华裔之间感情的,除了血脉,便是那些古老的节日。

    节日带来仪式,仪式蕴含着隆重,隆重又意味着认同。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比起国外的春节,华夏的春节更是多出许多年味,这是印刻在骨子里的文化传承,成为了人们的习惯。

    在外务工的人们纷纷赶回家乡,掀起回乡的浪潮。

    万象更新,一元之始。

    偏远的道观中,李玄空也写上了一副对联,提着一壶老酒去后山祭拜了当年收留他的老道士。

    他也曾问过老道士的来历,但是他闭口不谈,只知道他姓张。

    在李玄空来到这里的第三年,老道士寿元已尽,魂归天外,他走的很安详,虽然没有子女送终,却是安之若素,笑对生死。

    他是一个真正的隐士。

    或许,若是没有李玄空的到来,他会在黑夜中无声无息的死去,无人收尸,腐烂破败,与这道观消失在山林之中。

    春节过完,便是元宵。

    唐紫尘拉着他参加了山外城镇里的灯会,那一天,唐紫尘笑得很开心。

    元宵过后,李玄空和唐紫尘离开了道观,前往武当山,并在山上住下,开始等待。

    他在等一阵风雨,一声春雷。

    随着疏风昼夜,节气之变,他要的春雷即将到来。

    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

    这一天,乌云漫天,天地间一片昏暗,看一眼,就让人心神压抑。武当山上,湿润的微风吹拂,道士们做着早课,风雨无阻。

    雷雨将至,武当山下的人流稀少,游客们就算有想要雨天登山的,也不会选择这样眼看就要下大暴雨的清晨。

    李玄空和唐紫尘在武当道士的陪同下,来到金顶。

    历经千年雷雨,金顶铜殿亦然熠熠生辉,屹立不倒,使得整个金顶颇有些金光灿灿,焕然一新的感觉。

    金顶并不大,一眼可见整个正面轮廓,也可以看到其中的景象。

    殿内正中,真武帝君散发赤足,正襟危坐,威严而飘逸,两侧金童捧册,玉女持宝,水火二将,擎旗仗剑,威严隆重。

    他今天到此,就是为了借金顶铜殿一用,武当山那边,看在洪门的面子上,只要给足了钱,不损坏大殿即可。

    远处群山环绕,气势磅礴,李玄空不由得感慨道,“七十二峰朝大顶,武当山真是天成的风水福地,道长居于此处,倒是真个清静。”

    “红尘纷扰,哪有真正的清净?”道士捋了捋颚下长须,无声笑道。

    他领着李玄空两人观看了金顶的景物后便消失不见,将地方留给他们。

    春日的第一声春雷,蕴含生机,万物滋长。

    二月二龙抬头,大地复苏,阳气上升。

    自从李玄空和唐紫尘踏上金顶之后,这里的气场和风水阵法开始发生变化,以李玄空为核心,自成阵势。

    武者见神之后,体魄精神都已强盛至极,个人磁场之盛不逊山川,极易引发雷霆,甚至因为磁场的碰撞,还会引发人体自燃。

    换做古人的话,就是因为武功通神,会为天所嫉,会有雷来打你,火来烧你,风来吹你。

    一些道家典籍之中,又叫三灾。

    古人智慧无穷,针对三灾,便演化出诸多避劫之法,风水阵法,就是其中之一。

    金顶的铜殿便是一个渡过雷灾的好地方,铜殿将雷电传导至地下阵基,使得本来能毁灭万物的雷电减弱。

    李玄空正是要借助雷电,勃发生机,羽化涅槃。

    年前冬日,他借助药物将自己的身体复返先天,今日,他就要以春雷洗炼精神意志,淬炼血脉骨髓,调理阴阳,褪去凡胎。

    天地如炉,雷霆如火,个人似丹,炉很大,火很旺,如何引火控火,是一门大学问。

    天地磁场自然可以压制洗练他个人的磁场,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走在任何地方,都能招引雷火洗练自身。

    雷火,不是越多越好,当然,也不是越少越好。

    没有不行,太多也不行。

    上次他被雷劈,侥幸未死,那是他运气好,基本上不可复制,若是再来一次,他都不敢保证自己还能存活。

    他是来羽化涅槃的,不是来找死的,天雷浩荡,蕴含着毁灭与生机,撑不过毁灭,哪来的生机留存。

    所以,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而像武当山这般环境,世界上再无第二处。

    随后,李玄空将自身的精神意志完全释放,来到铜殿之上。

    轰隆!

    这时,随着一声滚雷炸响,瓢泼大雨顿时撒下,大雨之中,原本就雾气笼罩的武当山,能见度自然更低了几分。

    刺啦!

    此刻,随着天象变化,雷霆衍生,李玄空那强大的生命磁场,在这山峰上,简直就像是唯一的一根避雷针,吸引着八方雷霆。

    雷蛇如龙蜿蜒而下,划过长空劈落金殿。

    一时间,金殿之上雷火滚滚,道道金光迸射而出。

    “雷火炼金顶!”

    越是靠近金顶,越是能感受到天地之威。

    那雷火滚动,雷霆挥洒,自有一股撼天动地,摄人心魄的威能。一旁的唐紫尘望着不断劈下的雷电,眸中满是担忧之色。

    这一步,太凶险了。

    大自然的力量,让人敬畏。

    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则,但如果不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李玄空永远无法逆转衰老,踏出那不可能的一步。

    轰!

    轰!

    乌云滚滚,雷霆伴随着倾盆大雨不时响动,一声又一声,震的唐紫尘耳膜嗡嗡。

    不知何时,三个穿着道袍的老道士无声无息间来到金顶,望着眼前的一幕,心神震颤不已。

    能在金顶修炼的人,无不是当世的顶尖高手,但往日,因为金顶雷击常常损坏周围的建筑,所以安装了避雷设施,铜殿再不复雷火炼殿的奇景,也不如之前百年前那样金光闪烁。

    但没想到,今天,奇景再现。

    然而,天雷炼的不是铜殿,而是一个人!

    电光火石之间,一道紫色的电光已经轰然落下,直接打在了李玄空的头顶,伴随着一声巨大的爆响,并伴随着一阵刺目的白光,在场所有人都几乎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雷电的力量何其恐怖,这是真正的天威,其力不可测,就连李玄空曾经所修炼的神霄印,也不过是假借雷霆的神意,而不是真的驾驭雷电。

    但现在,落在李玄空身上的,却是实打实的九天神雷!

    白光只是一闪而逝,随即便显露出了李玄空身形,这一刻,李玄空就这么盘坐在铜殿之上,周围都是焦黑一片,但李玄空却是安安无恙,就连衣服都没有被雷电烧焦,只是曾经的一头花白的头发,在这一刻成为了一种近乎于紫色的色彩,其上隐有电光闪烁。

    庞大的电流在这一刻穿过李玄空的身体,酥麻刺痛的感觉传遍全身,但他连眉头都未皱一下,长久以来的电流刺激,让他的身体对电流产生了极大的抗性。

    只是一道雷霆,还不够!

    同时,在李玄空座下的铜殿在吸收了电流之后,反而像洗尽铅华,沉疴尽去一样,神光大方,照亮金顶。

    “神雷天降,生死造化,阴阳调和,妙哉妙哉!”

    随着雷电落下,却是让李玄空以雷电之中的杀生之意,挫去了自己因为年岁增长而带来的暮气,又以雷电之中隐含的生机,滋养了自己的阳气。

    雷电从来都是极其奇妙的东西,就连第一批生命,也是因雷电而生,只是雷电的威能太过霸烈,不是寻常生命体可以承受的。

    就在李玄空说话的同时,第二道雷电也被李玄空的生命磁场牵引了过来,就像是一把利刃,要将李玄空从中劈开。

    面对这一道雷霆,李玄空不动不摇,仍由雷电打在了自己的头顶,待到雷光过后,李玄空的每一个细胞都好似在绽放毫光,好像这一道雷霆,激发了李玄空细胞里,某种深层次的变化。

    “轰!”

    “轰!”

    ······

    一连又是六道雷霆,直接把李玄空浑身上下劈的焦黑,变成紫色的长发也被雷电灼烧毁去,随后又不断新生,又遭毁灭,周而复始。

    与此同时,李玄空体内积蓄的药力和潜藏在骨髓中的生机在天雷的淬炼下开始发挥作用,改造他的身体。

    这一刻,李玄空的骨骼越发的坚韧,骨髓明亮,像是要放出光来。血液中的生机也越来越浓郁,充满了生的气息,变化最大的还是他的肺腑,晶莹一片,有若水晶琉璃一般,隐现神芒。

    李玄空的皮肤亦是微微蠕动着,点点无色的液体从李玄空的皮肤中流淌了出来,这是肉体极尽细微之处的杂质。

    到最后,李玄空开始蜕皮,焦黄的一层一层的褪下,原本李玄空洁白如玉的肌肤也被劈的焦黄漆黑,看上去惨不忍睹。

    但随着如今脱胎换骨,李玄空的皮肤却是复返白皙晶莹。

    不止如此,他口中的牙齿也开始松动,之前修成打破虚空,见神不坏的境界,李玄空已经换过一次牙,上下一共四十颗,细密无比。

    而现在,李玄空竟然再次换牙,新生的牙齿,更加白皙坚韧,阳光下,甚至可以看到有光华在流转。

    不止如此,他的头发,开始枯萎,最后竟然纷纷掉落,头顶光滑一片。但转瞬间,他的头发却是疯涨,很快就落到了腰间的地方,这才停下了生长。

    新生的长发,漆黑如墨,柔顺透亮,发质极好。

    “轰!”

    随着第九道雷霆落下,李玄空再也承受不住,直接被劈的昏厥过去,意识陷入黑暗之中。

    “师傅。”

    见到铜殿上的李玄空昏过去,唐紫尘的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顾不得天上还在打雷的危险就准备过去帮助李玄空。

    却不妨耳边传来一道声音,“春雷难得,道更难得,你若是此时过去,扰乱了那风水大阵,那你师傅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唐紫尘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道袍的老道士,在唐紫尘眼中,这老道士竟也是罡劲修为,但气血衰败,不如她活跃生机,显然是前路无望。

    听到他的话,唐紫尘才压抑住内心的冲动,没有过去,这时候,她只能在心中默默祝福。

    就在此刻,又一道紫色雷电朝着李玄空劈下去,但这时候的李玄空尚处于昏厥当中!

    这道天雷降临的刹那,唐紫尘的脑海几乎是一片空白。

    在这危机时刻,李玄空并未转醒,但身体却是做出了反应,他猛然抬手,周身罡风鼓挡,之后他更是抱气成丹,捏出一道奇特的手印,那虚无的空气荡漾着无形的波纹,竟是被他这一道手印,凝聚成了一个白色气丹!

    紧接着,李玄空一拳劈向天空,白色气丹竟是弹射了出去,空中隐隐有雷声浮现,白色气丹凝成一线,好似闪电一般,直接在高空中与落下的雷电相撞,发出一阵巨大的爆响。

    经此一变,最后落在他身上的电芒十不存一,随着这一道雷电落下,终于再无雷电打向李玄空。

    待到他清醒过来,他并未动弹,而是继续盘坐不动,细细体味着如今的感觉。

    刚刚,他的身中之神陡然醒转,用他的身体打出了神霄劫,这才将最后一道雷电毁掉。即使是有铜殿相助,连抗九道天雷已经是他的极限。

    若是第十道天雷劈下来,足以引发质变,到时候,他就算是不死,也得重伤。

    此刻,他意念金刚,精神与肉体双重进化,一身气血再度蜕变,充满了生机与灵性,对于世界的感触更加敏感,可以感应到种种以往无法看清的东西。

    此刻,无论是天地磁极,还是那缥缈难测的国运,在李玄空看来,都有了几分反观掌纹的意味。

    就如同毛毛虫和蝴蝶一般,这一步一旦踏出,从此就不再是凡人。

    他的肉身已经彻底蜕变,血肉如同神金打造,骨头好似最上等的羊脂玉,与普通人完全不同。

    现在就算是子弹也无法打穿他的肉身,他的骨头比钢铁还要坚硬无数,而且他的心灵更为敏锐,只要有人想对付他他就能提前感知到,只要不是用核弹洗地,他现在就是无敌的

    这便是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么?

    “今日方知我是我!”

    李玄空长叹一声,睁开了眼睛,目光纯净无比,不含半点杂质,就好似婴儿的眼睛一般。

    世界依然还是那个世界,不因世转,不以时移,但看世界的人却不同了,世界也就显得格外不同。

    而如今,李玄空涅槃成功,更是得见天地之间种种细微,如今的他,如若去往深山之中踏罡步斗,长啸连连,甚至可以带动天地自然变化,呼风唤雨,有若仙人。

    当然,那不是因为李玄空如今已有呼风唤雨的神通,而是他以自身的生命磁场,扰动了天地磁场引发的连锁反应,讲究的是一个顺势而为。

    深山之中,水汽旺盛,所以见神不坏的武者踏罡步斗,扰动磁场,可以引发蝴蝶效应,而如若是在沙漠之中,李玄空就算是踏罡步斗踏到死,也不可能唤来风雨。

    “道法自然!”

    看见天地间的种种,李玄空心里突然闪过这么一个词。

    精气神心势五道之中,精气神心李玄空都有门路,唯独势道缥缈,势道之中,唯我独尊,汇聚大运他倒能领会几分。

    但对于道法自然,他却始终难以入门,之前他虽然精神可以调和天,人近乎天人合一,但终究不是道法自然。

    此刻,整个人越发的和谐自然,好似已经与天地融为了一体,行走在世间,就好似传说中的天人行走于人间!

第七十五章 故人犹在

    “道友得见至道,可喜可贺啊。”就在此时,武当老道士走近,感慨道。

    李玄空脚步一踏,便从铜殿上消失。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今日方见真实啊。”李玄空轻轻一笑,话音中蕴含着奇特的韵味。

    “师傅,你终于成功了。”这时,唐紫尘上前抱着她的胳膊,娇媚的脸上洋溢着别样的风采。

    “得道难,守道更难,紫尘,你要努力啊。”在李玄空踏入至诚之道,与自然相合的时候,隐隐看到了华夏的国运。

    刚刚举行过奥运会的华夏,经济已然要起飞,再加上环境的变化,大量的华裔资本内流,未来的十年,华夏将成为世界顶尖的强国。

    在过去的几十年之中,道路已经逐渐被摸索出来。

    现在,华夏正在腾飞的路上。

    武道亦是如此,几十年的底蕴,再加上国家的大力支持,各种各样的武道真种涌入机关军队,十几亿人,至少也能出一个见神不坏。

    时代变了,环境也变了,但国内武者的路反而更好走了,一切的变革都源自于李玄空当年在东京的那场大战。

    唐紫尘虽是内罡大成,但若想在接下来的全球武道大会中占得一席之地,尚欠缺火候。

    “几位道长,多谢你们的款待,洪门答应的事,从未食言,你们大可放心。”李玄空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

    武当之所以答应洪门借用金顶铜殿,除了他们用了金钱开道之外,还准备奉还《太极剑谱》。

    这份剑谱在当年那场动乱中遗失,到了巴立明手上,后来又被李玄空得到,现在,正好物归原主。

    “多谢李先生。”老道士眼中露出一丝热切,连忙打了个道揖感谢道。

    “紫尘,我们走吧。”李玄空摸了摸唐紫尘的脑袋,微不可查的看了后山深处,脚步一踏,从金顶上消失不见。

    ······

    九月的京城,依然炎热。小小的四合院里,萌荫之下,光阴斑驳,给人以一种岁月沧桑的意味。

    自从举办奥运以来,京城的地价疯涨,能在这里拥有一座四合院,除了祖传之外,无一不是大富大贵之人。

    树荫下的棋盘前,李玄空正在和一个须发皆白,精神烁然的老人对弈,二人落子并不快,但每一子落下,子扣棋盘,随着那一声脆响,却是让人不自觉出现一种波澜壮阔的感觉。

    好似这二人下的并不是一局棋,而是一场大世之争!

    棋局旁边,唐紫尘站在一旁,仔细观察着着棋局,一双秀眉随着棋子落下,时而紧锁,时而舒展开来,时而露出笑容,神色变化之多,神色变化之快,简直让人无法理解。

    九月的天气,带着一股子燥热,但这小小的院子里,却是一阵清凉,那滚滚而来的暖流,在进入院子之后,却是陡然一转,变成了迎面而来的凉风,让人不禁感到心旷神怡。

    对于这种奇妙的变化,院子里的三人,都早是见怪不怪了。

    见神不坏,立地所在既是道场,既是洞天,那强大的生命场,时时刻刻都在与天地相争,天地和鸣,这不是什么魔术,而是李玄空的气机,和天地的气机交击之后,所生出的玄妙变化。

    就算只是不通武道的普通人,若是常年住在李玄空附近,也能百病全消,无灾无难。

    这是一种生命场的同化,让他们的生命频率自然的向着李玄空的生命频率接近,就像是靠近磁铁的铁块一样,时间久了,普通人的生命本质,也会出现些许转变,是以福寿连绵。

    这其中,就属李玄空对面和李玄空下棋的老人感触最深,如今这种炎热的天气,他却是感觉有丝丝缕缕的冷流在他的体内流动,冰凉舒适,让他枯朽的身躯,都回复了几分生机。

    不止如此,以他现在的年纪,本来就精力不济,根本不能再与人全力对弈,但来到这里后,他却是大脑清明,头脑运转之快,甚至还要超过他全盛时期。他知道,这就是见神不坏,饶是以他淡定的心境,都不禁心生出几许羡慕来。

    即使他年纪大了,气血衰败,一身功夫不在巅峰,但眼力犹在。

    “你的功夫越来越高了,当年第一次见到,你是这个模样,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你一身精气如狼烟四起,蕴含着极其厚重的生机与活力,简直不想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了。”他饮下一杯清茶,言语中满是复杂之意。

    当年,他们三人执掌洪门,现在,程炎夏故去,他退隐江湖,而李玄空却是青春永驻,时光并未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反而使他更加强大。

    “当年的故人,不多了,叶老落叶归根,含饴弄孙,自然是逍遥自在,人生所求不过如此而已,夫复何求?”李玄空不慌不忙,落下一子。

    “洪门的事,我早就不过问了。听说程家小子干的不错,只可惜啊,老程死的太早了。”原来,这个老者就是洪门之前的副掌门叶先开。

    在洪门退休之后,他就回到华夏养老了。

    而这次,李玄空来到京城,为的就是举办世界武道大会,与王超决战。

    而在全世界,唯有华夏有能力举办大会,在之前,华夏就已经举行过十几届全国武道大赛,挖掘出不少武道真种。

    所以,他现在找到叶先开,为的就是和高层搭上话,一起举办这次大会。

    “这个小姑娘就是你在南洋收的徒弟?”这时,叶先开倒是把目光转向一旁的唐紫尘。

    “不错,你看如何?”李玄空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意,颇有几分自得之意。

    虽然他只是为唐紫尘奠定了武道基础,但她确实是给了李玄空不小的惊喜。

    没有王超的唐紫尘,一心向武,未来不可限量。

    说不得,这次武道大会,将会是她突破的契机。

    “你这个徒弟不得了啊,都是绝顶天才,跟你是一脉相承啊。”叶先开摇摇头,感慨莫名。

    他想起程炎夏了,眼前的唐紫尘和故去的程炎夏身上散发的气机波动相差无几,甚至是更胜三分,要知道程炎夏已经是半只脚踏入见神不坏了。

    由此可见,此女的境界到底有多高深,但与程炎夏不同的是,这个女子连三十岁都没有,却已经走到这一步,见神不坏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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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从龙蛇开始介绍:
国术世界,三十年的前第一人,会战天下豪杰,无敌人间。三十年后,全球武道大会,续写不败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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