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合作社的胜利
王朴和叶华,两位重臣陪着太子出京,直奔河北而去。
他们离开了京城,走出没有二百里,就见识了帝国脆弱的一面……宽阔的大路,本是给征讨契丹的将士修的,眼下却挤满了流民,扶老携幼,破衣烂衫,向着京城逶迤而来。事实上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京城在哪里,他们只是本能地前进,直到有了粮食,或者死掉为止!
春天乍暖还寒,早晚都有霜冻,每个早晨起来,都会有人再也爬不起来,每一个死者的脸上都挂着奇怪的笑容,至少他们在死去之前是欣喜而满足的,就像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姑娘……
王朴只觉得心像是被戳了一般,身为首相,不能辅佐圣君,安抚百姓,坐视这么多人饿死,他有罪啊!
有人要问,不是已经分了田地,老百姓怎么还活不下去呢?
就以河北为例,由于人口相对稠密,梅一丁只能拿到三十亩左右。
如果是丰年,这些土地当然够养活一家人。可若是连续两三个荒年,就足以击垮任何一个小农之家。
而且由于应付大战的原因,河北的仓库都已经空了,遇了灾,也无力赈济,只能把老百姓甩到京城,皇帝总会有办法的。官员这么想,百姓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有了成群结队的灾民。
一路前行,郭宗训越看就越是不安,一颗心不停下沉,几乎坠落谷底。
河北如此,邺城又会怎么样?
自己的那些合作社,刚刚草创,能不能扛得住蝗灾的考验?
或者说,会更加凄惨?
小家伙紧闭着嘴巴,心里乱成一团。
“殿下勿忧,我已经让人问过,并没有邺城方向来的灾民,或许邺城的情况还不错!”
老师的话,郭宗训自然是相信的,可一刻不亲眼目睹,就没法放下心,他不断催动战马,越跑越快,恨不能飞到邺城。
终于,在五天之后,他们出现在了邺城地界。
刚刚赶到,他们就遇到了拦路的,数十名丁壮,拿着锄头木棒,在四处巡逻,看到了叶华一行人,立刻上前拦阻盘问。
郭宗训从马上跳下来,瞪了他们一眼。
“马岗,你不在田里干活,怎么又舞刀弄枪的?”
为首的汉子见到郭宗训,立刻单膝点地,欣喜若狂,“小老爷,你可算来了,俺们都以为你不管大家伙哩!”
郭宗训来邺城推动合作社,并没有暴露太子的身份,因此普通百姓并不清楚,但是却不妨碍他们的喜悦之情。
很快大家伙就围着郭宗训,七嘴八舌头说了起来……
百姓的热情让郭宗训十分激动,他向所有人介绍了王朴和叶华,他没有报官位,只说这两位是自己的前辈老师,他的本事都是师长教的。
村民们一下子就把叶华给围了起来,“这位大人,对付蝗虫的办法,是你教给小老爷的?”
叶华微微点头,“在课堂上提到过一些……你们是怎么做的,可有效果?”
“有,当然有啊!”
他们喜滋滋介绍,去年郭宗训回京之前,就提到若是春旱继续,很可能会再次发生蝗灾,若是等蝗虫起飞,就什么都晚了。
等到今年刚过完年,的确就发现了蝗虫,数量还不少!
所有的合作社立刻动员起来,男女老少,一起去抓蝗虫。去年的时候,各个合作社都买了一些鸡鸭,下了蛋舍不得吃。都用来孵化,等到春天的时候,大大小小,公鸡母鸡,全都赶到田边,捕食蝗虫。
每一只鸡都吃得胃囊鼓鼓的。
小孩子们不让鸡消息,赶着到处跑,把肚子跑空了,继续多吃蝗虫。
随着蝗虫一天天长大,还有许多妇人加入抓蝗虫的大军,她们把蝗虫烤熟,碾成粉碎,用来喂牛羊牲畜。
还真别说,加了蝗虫粉,牲畜都更加喜欢吃,在春耕之前,肥了一大圈。
老百姓乐不可支。
转眼到了三月下旬的时候,蝗虫起飞在即,邺城百姓全体出动,在田边挖壕沟,堆满了干草。
等蝗虫飞过来的时候,他们点燃了篝火。
蝗虫有趋光性,朝着光亮飞来,老百姓就不停驱赶,不停添柴,把蝗虫活活烧死……老百姓都发了狠,就是这些该死的虫,吃他们的粮食,有的老人,甚至把蝗虫扔在嘴里,大叫特嚼,吱吱作响。
很多人都说,抗击蝗虫,比真正打一场战争还要劳累。
但是当检查战果的时候,邺城百姓都笑了,值了!
“挨着我们的几个县,最少都被吃了一半以上,唯独邺城,保住了九成的苗!”
马岗兴冲冲告诉叶华,“今年的麦子比去年的好,算下来,一人能分到一百斤麦子。大人来得早了,要是再晚两个月,就能请大人吃白面馒头了!”
提到了白面馒头,叶华似乎听到了许多人咽口水的声音。
去年的时候,还是邺城百姓到处去乞讨,不到一年,他们就变了样。
夏粮收获,基本上就不会挨饿了,等到秋粮再收一季,拿出一点换钱,到了过年的时候,或许就能买点猪肉,包交子吃了。
“小老爷,你说要办学堂,俺琢磨着太有道理哩,要赶快办才是!”
郭宗训笑了,“马岗,你不是说读书最没用吗?怎么变了口气?”
“啊?”马岗连忙摇头,“我可没说,没说的!”
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你没说?笑话,就你小子嚷嚷最凶,反对建学堂,说读书不如放羊哩!
面对大家伙的嘲笑,马岗招架不住,只好老实道:“我不是不懂事吗?以前我琢磨着读书就是摇头晃脑,满嘴酸词,连人话都不会说。谁知道学堂还教对付蝗虫,要是学堂能教怎么种田,俺,俺还琢磨着上学呢!”
“哈哈哈!”叶华笑道:“还真别说,学堂的确有农学一科……种田是一门大学问,比如良种的选育,如何堆肥,田间管理,锄地捉虫,收获保存……这都是大事情,马虎不得。还有,农产品要怎么卖,如何定价,如何跟商人谈,如何交易……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学问。总而言之,要多产出,还要卖出合适的价钱,这样才能让荷包鼓起来!”
……
才谈了一会儿,大家伙就感觉出来,这个看似年纪不大的人物,不愧是小老爷的师父,许多东西,全都是一针见血,让人茅塞顿开。
大家伙围着叶华,不断询问请教,叶华也乐得多讲一些,比如他就建议大家伙,在山边挖一些大坑,每逢秋天,就把牲畜的粪便,枯枝败叶,还有河里的泥沙倒在一起沤肥,等过了一冬天之后,再把坑里的东西撒到田里,或多或少,都能增加一些产量。
还有,农闲的时候,要多挖井,有灌溉的一亩田,往往比没有灌溉的一亩田,多产出三到五成。
虽然会辛苦一些,但庄户人家,还怕出力气吗?
叶华又建议,这些劳动,都计入合作社的账目,等到秋天分配利益的时候,除了基本的产出之外,额外的部分,就按照每个人的贡献分配。
既要保证大家伙的口粮,又要让多付出的人拿到应得的利益!
叶华的话,简直说到了大家的心坎上,正在这时候,突然有一个少年郎跑过来,气喘吁吁道:“马叔,不好了,有人往咱们的农田跑来了!”
“好大的狗胆!”
马岗立刻举起铁锹,招呼着弟兄们,就冲了过去,把叶华他们都给晒在了一边。
有其他人跑过来,跟叶华解释。
原来周围府县遭了灾,百姓没有吃的,就跑到邺城的田里,抢麦子吃。
现在的麦子还没有成熟,根本不能吃,可饥民不管什么,草根树皮,甚至是观音土,饿的时候,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邺城的青壮不得不组织起来,昼夜巡逻,保护他们的庄稼……马岗带着人去了,半天多之后,他才回来,脸上多了两处红肿,一只胳膊也受了伤。
“打跑哩,全都打跑哩!再敢过来,俺打折他们的狗腿!没出息的穷命鬼,就知道抢,就知道偷,活该都饿死!”
叶华三人面面相觑,他们没法责备马岗什么,保卫自己的劳动成果,无可厚非。
王朴深深吸口气,“殿下,侯爷,这些时候老夫也一直在思量,要不要推动合作社,毕竟大动干戈,冲击太大,可这一趟走下来,老夫倒是想通了。孟子有云,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说到底,民生艰难,水旱蝗灾,单靠一家一户,万难抵御风险。组成合作社,这是大势所趋啊!”
听到王朴的这番话,最兴奋的莫过于郭宗训了,连王相公也答应了,说服父皇就不难了!
就在这时候,突然又有人跑来,朝廷的御史大人到了,现在邺城的府衙。听说河北遭灾,邺城最轻,因此御史大人要在邺城征集一批粮食,去救济灾民。
摊到每个合作社,出粮一百石!
马岗等人都气炸了肺,“朝廷怎么能这么干?还给不给活路了?走,我们找官老爷理论去!”
第735章 救驾
叶华和王朴相视一眼,王相公的脸色很难看……这种程度的鬼把戏连郭宗训都骗不过,更遑论王朴了。河北遭灾,从受灾很轻的地方抽调粮食,救济受灾较重的州县,这是题中应有之意。
可问题是邺城刚刚组建合作社,过去又是出了名的穷地方,老百姓仅有一点口粮,根本拿不出来多余的粮食。
所有各个合作社的管事之人纷纷行动起来,他们背负着百姓的嘱托肯定要跟朝廷去理论的。
双方各讲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一场冲突,在所难免。只要闹起来,就能扣合作社一个聚众胁迫朝廷,不服管束的罪名。
到时候再请旨取消合作社,也就名正言顺了。
很显然,朝中有人出招了,对方应该不清楚王朴也来了邺城,或者说,他知道王朴来了,故意推出一个弃子。
看这个行事的风格,还真有些赵普阴险的风格。
姓赵的,可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你真当我没办法拿下你吗?
叶华古井不波,甚至有种想笑的意味,在他心里,赵普已经从原来的准盟友,滑落到了敌人的位置上,身为武人,该怎么对付敌人,叶华心里有数!
“王相公,我们去瞧瞧吧,不然非闹出乱子不可。”
王朴苦笑摇头,无奈道:“大灾当头,不思报国救民,反而一味算计,唯恐天下不乱。如此臣子,当真是天理不容!”
老王猛地催动战马,怒气冲冲,跑到了最前面。
叶华,太子郭宗训,紧紧跟随,等他们来到了邺城府衙,这里已经被百姓给围住了。
每个合作社都来了几个人,凑在一起,就有二两百人之多。
另外呢,城里还有手工合作社,运输合作社,市场合作社,实业集团,再加上普通百姓,竟然不下千人,把衙门给生生包围起来。
他们义愤填膺,怒目而视,每个人的眼里都有火!
朝廷什么意思?
邺城刚刚有点起色,就跑我们这来打秋风。
想欺负邺城人,你们还不够格!
彪悍的民风,此刻暴露无遗,大家持着农具木棒,大有直接杀进去的冲动。
至于朝廷一边,也是严阵以待,数百名衙役死死保护着府衙。
这一次奉旨巡察河北的御史叫做姜轩,是工部的吏员出身,由于娴熟政务,为人方正,被提拔到了御史的位置。
他今年有四十多岁,长须飘飘,很有风度。
立身大堂之外,不怒自威。
“尔等刁民,竟敢跑到府衙撒野,眼里还有没有朝廷?”
姜轩大声叱问,过了好一会儿,马岗才仗着胆子道:“我们眼里当然有朝廷,可,可管我们要粮食,总不能不能让我们说话吧?”
姜轩扫了他们一眼,“说话?拿着刀枪棍棒说话吗?想谈就给本官放下!”
面对怒斥,马岗涨红了脸,他咬紧牙关,把手里的棒子扔了,其他人也跟着一起放下兵器。
这时候有衙役冲上来,把兵器全都收走,剩下一群赤手空拳的百姓。
姜轩笑了,“好,有什么话,你们就说,本官听着。”
他这一手先声夺人玩得十分漂亮,叶华跟王朴都是高手,他们看得出来,合作社怕是要未战先败了。
即便看出来,两个人也没有开口,依旧默默看着。
果不其然,双方开始针锋相对。
马岗首先算了一笔账,去年秋粮,一亩田收了不过一石三斗,这已经算是历年少有的大丰收。脱粒之后,就剩下一石左右。
以一户平均三四十亩田计算,由于土壤肥力不够,需要休耕。因此只有三分之一能用做秋粮播种,也就是说,只能收获十石粮食。
别看粮食不少,但邺城历年积欠的田赋太多,足足要拿去三石归还拖欠。谁也不愿意背着债务过日子,尤其是欠朝廷的债,更是受不了。
一家人,也要五石作为口粮,还要上缴合作社两石,合作社把所有粮食收集起来,拿到城中出售,换取钱财物资,购买农具种子……甚至有些合作社,只给每户留三石粮食,其余都拿去出售,用来购买牛马牲畜。
一头耕牛,顶得上三个壮劳力。
大家伙勒紧了裤腰带,只是为了明年能更好而已。
当下每一个合作社都不宽裕,几乎没有什么余粮。
而且家家户户,屋社要重修,还要建学堂。不说别的,光是请一个老师,一年的束脩就要三十贯钱,还有书本,笔墨……大家伙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拼死拼活,干了大半年,汗水摔成八瓣,拼的是什么?不就是这点盼头吗?
马岗红着眼睛道,悲愤道:“大人,你要我们每个合作社拿出一百石粮?你是要我们百姓挨饿?还是让我们的娃没法念书?你到底安的什么心?”
其他的人也都跟着一起怒吼,“朝廷什么意思,是见不得我们大家伙好吗?”
姜轩瞧了瞧,轻蔑一笑,“无知之论!你们是大周子民,心里只有自己的一本小账!须知道,眼下河北蝗灾,急需赈济,你们不愿意出粮,那些灾民就会来找你们要粮食,到了那时候,可就不是本官能管得了的?”
“你什么意思?”马岗伸手怒斥,“你,你想让那些人来抢我们?”
姜轩哼了一声,“不是本官让,是他们为了求生,不得不来。你们做铁公鸡,一毛不拔,报应是迟早的!”
在场的人全都气坏了,这算什么,威胁我们吗?
奶奶的,老子就不怕威胁!
不用灾民来找我们,我们先废了你!
有些年轻气盛的百姓握紧拳头。
姜轩冷笑道:“尔等无知刁民,若是还敢聚众闹事,扰乱朝廷赈灾大事,本官身为御史,立刻就能上书参劾,到时候把你们悉数抓起来,送去河东煤矿,让你们活活累死!”
马岗等人互相看了看,有几个人就怒吼道:“抓就抓,反正去岁多产的粮食,都是我们自己辛苦劳作换来的,谁也别想拿走!”
“对,想拿走粮食,就先要了我们的命!”
这些人督师合作社推出来的头人,他们可不是老实巴交的寻常百姓。
有人鼓噪,立刻就跟着闹了起来。
姜轩看着沸腾的人群,嘴角的冷笑越发强烈。
“无知刁民,公然违抗朝廷命令,就算老夫想饶你们,也没有办法了!”他向左右看了看,“动手!”
一声令下,那些衙役举着铁尺锁链就冲了上来。
由于百姓的兵器被收走,让衙役打得措手不及,马岗的鼻子上挨了一下,鲜血直流,脸上,胸前,全都是血水。
这一下可把他的凶性打出来了!
奶奶的,老子当年跟契丹人拼命,还怕你们不成!
他顺手抄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了衙役的面门,然后飞起一脚,正中胸膛,衙役立刻被踢得背过气去。
马岗捡起地上的铁尺,冲着其他人就扑了上去。
双方瞬间斗了起来,百姓这边虽然不乏马岗一样的高手,但毕竟是乌合之众,又没了武器,光靠着拳头,哪里是衙役的对手,尤其是这些衙役都是姜轩细心挑选的,下手狠辣,半点不留情,百姓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双方打起来,叶华就退到了一边,随从站成一个半圆形,把他跟王朴保护了起来。
“王相公,此人故意挑起事端,是逼着百姓动手啊!”
王朴颔首:“借粮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哪有直接威胁,不给粮食就要抓人,还送去煤矿?此人存心挑起争端,居心不良!”
“可这一招管用啊!”叶华讥诮道:“假如不是你我请见,到时候势必各执一词,有人就会说合作社的百姓狂妄大胆,攻击朝廷命官,对抗朝廷政令,是乱民,刁民!进而就要求陛下,废除合作社。也幸好是王相公跟着来了,不然还说不清楚哩!”
王朴老脸微红,过去他在合作社的问题上,也是举棋不定,看到了合作社的好处,却也担心会威胁皇权,纠结不已。
但现在王朴越发坚定,合作社对普通百姓来说,绝对是好的,至于一些贪官污吏,仗势欺人,要是没有合作社的保护,老百姓就是一堆鱼肉,任人宰割。
身为首辅,哪怕是天子一手提拔,信任重用,心里也不能只有天子,没有百姓!
“冠军侯,老夫一定会向陛下据理力争,请你放心!”
王朴说话,比起叶华说话方便多了。
叶华扭头,想瞧瞧郭宗训的表情,哪知道小家伙突然消失了。
叶华一愣,四下看去,突然发现有个单薄的身影,正举起拳头,朝着一个衙役砸过去,小家伙打中对方太阳穴,扭头冲着叶华嘿嘿一笑,露出两颗门牙。
谁知道少年郎帅不过三秒,就被一个扫堂腿踢到,吃了一嘴泥,躺在地上痛苦哀嚎……
叶华翻了翻白眼,姜轩想要给合作社泼脏水,故意挑起冲突,哪知道他遇到了更厉害的郭宗训!
“还愣着干什么,救驾啊!”
第736章 皇帝的妥协
一声救驾,藏在四周的侍卫都蹿了出来,场中酣战的两伙人丝毫想象不出,就在周围,居然藏着这么多人。
卖油纸伞的老头,卖茶叶蛋的老太婆,挑着扁担的货郎,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当他们挺直胸膛,抽出兵器,竟然都是一群彪悍的高手。
别管个头高矮,无一例外,全都是以一当十的狠角色,马岗等人也自诩老兵,可跟这些人比起来,简直不够看的。
让人家一个冲锋,就把衙役都给摆平了,更有两个人冲到了近前,用短刀压在姜轩的脖子上。
“你,你们要干什么?”姜轩虽然害怕,但他还保持一丝清明。自己是朝廷命官,就算是死,也不能弱了威风!
“尔等逆贼,可知道这是大周天下?是有王法的所在,敢杀本官,势必灭尔等九族!”他冲着周围人大喊,“你们听着,快去调兵,让官兵把乱贼都杀了,一个不留!”他嚷完了,又冲着身边的人道:“你们瞧见没有,还不快放了本官,不然就玉石俱焚,谁也别想活着!”
挟持他的两个侍卫简直想笑出来,还玉石俱焚呢,你是以卵击石才对!
他们默然不语,有几个侍卫跑到了郭宗训的身边,伸手搀扶。
“殿下,快起来吧!”
“不!”
郭宗训还来了劲了,他就趴在地上,“我受伤了,是被乱臣贼子打伤的,这事没完!”
一直以来,郭宗训给人的印象都是乖宝宝,勤奋上进,从来没有露出过如此惫懒的一面,侍卫们反倒没办法了。
“殿下,你,你还是起来,请太医看看吧!”
郭宗训龇牙咧嘴,“看伤是要看的,不过在看伤之前,要把那个乱臣贼子带过来,让他签字画押!”
“画押?什么?”侍卫还不明白,郭宗训气得用脚踢他,“笨,当然是画押,说他袭击本宫,图谋不轨!若是现在放过他,万一有人说误会怎么办?难道我能白挨打?”
侍卫一拍脑门,这才想明白。
他们立刻跑到姜轩的面前,一人提着一条膀子,把他按在了郭宗训的面前。
“姜御史,你认识我吧?”
姜轩仔细看了看,双腿一软,直接趴下了。郭宗训满脸都是泥土,似乎还蹭破了一点,显得狼狈不堪。
可即便如此,姜轩还是认出来了。
“是,是殿下!殿下怎么在这里?快,快去给殿下请郎中!”
“不必!”
郭宗训蛮横道:“你让衙役打伤了本宫,现在就给我写供状,你不写,我就不起来!”
完了!
姜轩要哭了,袭击太子的重罪,他怎么能承认?
别说一颗脑袋了,就算一家人都搭进去,也未必够用啊!
奈何郭宗训不依不饶,侍卫也逼着他,姜轩真哭了,“殿下,这,这也没有笔墨,臣,臣没法写!”
“那还不简单!”
郭宗训抬起手指,放在嘴边,作势咬了一下!
没有笔墨,那就写血书!
姜轩咧着大嘴,拼命摇头。他不写能行吗?侍卫握着刀,压在了他的手背上,你要是不愿意写,那就割掉一根手指,直到你愿意写为止!
姜轩实在是被逼得没有法子,只能撕扯下一片白布中单,咬破了手指,借着自己的血,写一篇认罪的血书。
郭宗训盯着他,“告诉你,这是供状,必须写清楚详细的缘由,你怎么来征粮的,百姓又是怎么跟你争论,你为什么下令打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百姓被你打成了什么样子……全都要写清楚!一会儿还要请百姓做见证,他们认可了你的血书,在后面签字画押,然后才能送给父皇!”
在远处观看的叶华跟王朴差点笑出来。
小家伙也太坏了,要是把全部经过写下来,没有一千字,也要八百字,至少要一碗血,姜轩就算是胖一点,这些血也能要了他半条命了。
叶华和王朴没有半点怜悯之意,这才叫活该,光是放点血都便宜了他,等上奏陛下之后,一定要砍了他的狗头!
合作社作为试点,不管成功与否,总要客观评定才是。
像姜轩这样,存心捣乱,逼着老百姓造反,简直可杀不可留!
叶华和王朴在一旁坐下,四周都有人护卫,叶华率先开口,“王相公,在乡村普遍组成合作社,的确会改变一些权力结构,会给朝廷增加落实政令的难度……可百姓联合起来,不但能抵御风险,还能抗衡贪官污吏,至少他们不敢轻易欺负百姓。在我看来,合作社的利处远大于弊端,王相公以为然否?”
王朴深深吸口气,“所谓天高皇帝远,地方若尽是合作社,老夫也担心一些豪强人物,会借机把持合作社,反过头来,欺压百姓,又抗衡朝廷,独霸合作社的好处,到了那时候,可就不好了。”
“王相公是明镜。”叶华坦然道:“合作社绝对不是什么一劳永逸的法子,弊端也会很多……朝廷可以分批推动,及时纠正弊端。我倒是觉得,关口是殿下所言的教育,只有把教育普及了,风气大开,即便有些弊端,也能够克服。若是任由地方一盘散沙,集中不起力量,什么事情都无从谈起。”
“嗯!”
王朴沉吟许久,用力点头,算是认同了叶华的主张。
王朴是标准的士!不是欺世盗名的那种,而是孟子口中,实实在在的那种。他是柴荣的绝对心腹,但是在王朴的心中,社稷苍生永远都排在第一位,至于知遇之恩的皇帝,只能屈居第二位。
正是这份良知,让叶华格外重视王朴。
唯有说服王相公,唯有王朴出来说句公道话,柴荣才会觉得势在必行!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聊着……郭宗训扑了扑身上的土,拿着一份写满密密匝匝血字的供状,走了过来。
“王相公,师父,你们要不要一起联名,送给父皇?”
王朴哑然一笑,“殿下,姜轩算是什么东西,有殿下的供状足矣!我们两个要是签了,反而抬高了他的身价!”
叶华也笑道:“殿下放心,圣人烛照万里,这点事情瞒不过圣人的,殿下自己做主就好!”
郭宗训咧着嘴,灿烂地笑了。
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二次弄权。
第一次是坑了卢多逊,第二次是害了姜轩……虽然都是害人,但少年郎丝毫没有愧疚,反而觉得胸中的恶气吐出来了!
“师父,现在整个河北,除了邺城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受了严重的蝗灾,百姓民生困难,急需赈济。我觉得应该迅速推行合作社,让大家共同抵御蝗灾!”
郭宗训满以为老师会立刻答应,哪知道叶华竟然摇了摇头。
“殿下,你在半年前推动合作社,那时候百姓自愿加入,每一个村民以田亩劳力入股,公平合理。如今呢,有人受灾严重,有人还有余粮,有人背井离乡,有人还在家园等候。另外还有一些无主的田地,贸然推行合作社,股份怎么算?会不会有人借机兼并,中饱私囊?殿下可想过没有?”
叶华的一番话,说得郭宗训额头冒冷汗,真是不应该,得意就忘形!这么大的事情,哪能不深思熟虑,就草率推行,看起来自己的道行还是太浅了,比起师父远远不如!
那究竟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安抚百姓,让他们各自回转家乡,然后对人口和田亩进行彻底清查,摸清楚基本的状况,然后派遣官吏,深入乡村,把合作社的好处给大家讲清楚,同时要把组建合作社的原则也说明白。
尽量让百姓自愿入社,而且叶华提出一个非常关键的要求,那就是所有合作社,必须账目公开,收了每户多少粮食,用了多少劳力,干了多少事情,有结余,还是有欠款……必须公诸于众,接受所有成员的检验。
朝廷也要不定期抽查,还要安排人手走访询问,以防止营私舞弊。
叶华不相信有什么办法,可以彻底杜绝贪墨……大官大贪,小官小贪,也可以大贪,只要把钱放在眼前,很少有人能管得住手爪子。
哪怕只是一个合作社,也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
叶华觉得要赋予地方官吏监督的权力,不能任由合作社肆意作为。同时呢,也需要言官,来盯着地方官府和合作社,只有每一个人都尽职尽责,才能高效合理的运转。
从叶华的本心来讲,他不是想去分谁的权力,也没心思跟柴荣较劲儿,只是他希望大周能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仅此而已。
先秦乱世,崛起一个大汉,南北朝之后,盛唐雄立东方,作为终结“四代十国”的大周,理应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不是像两宋一样,窝窝囊囊,丢尽了颜面。
“好啊,不愧是朕的儿子,涨本事了!”
柴荣的面前放着太子送来的血书,还有叶华和王朴的一份联名奏疏,内容是推动合作社的建议。
柴荣一边看着,一边听着绣衣使者的描述,当听到郭宗训逼着姜轩写血书,皇帝陛下笑得很开心。
是个狠小子!
“降旨,准冠军侯和王相公之议,在河北和中原,推动合作社!”
第737章 神之力
郭宗训打赢了一场属于他的战争,父皇降旨了,合作社不但保住了,而且还要继续推下去,河北,中原,均田最彻底,小农经济最强大的地方,都要建立起合作社。
粗略估计,差不多有近两千万人,要进入合作社,从此之后,成为有组织,有约束的社员!
一百个有组织的士兵,可以轻松击败一万乌合之众,哪怕是个人武力强悍无比的马木留克,一千个马木留克也没法跟一千个训练有素的大周铁蹄相提并论!
两千万人联合起来,会产生多大的力量,没有人能知道。
一道圣旨,不只是成全了太子的想法,更是给了他扩充实力的机会,不出意外,郭宗训将成为有史以来最强悍的太子。
只是小家伙丝毫没有喜悦,他现在一个头两个大,完全处于晕乎乎的状态。
这么多的州县,要组建多少个合作社?
即便以最粗糙的估算,也要二十万以上。
而在邺城,他只组建了一百个而已!
足足两千倍!
疯了!
他去哪里找那么人才,又怎么保证没有弊端,如何说服百姓,如何防范各种破坏力量……郭宗训的脑袋炸开了,他苦思冥想了一个晚上,转过天顶着一对熊猫眼,跑来向老师讨主意了。
“师父,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要不你借我一些人才?”
叶华轻笑摇头,“非是我不借,事实上我也没有,该怎么落实,还要殿下自己想办法。”
“师父,弟子要是有办法,就不会来求师父了。”郭宗训很无奈,近乎哀求道:“师父,好歹给一些提示也好,让弟子知道从哪里下手啊!”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叶华点头道:“殿下,说到底,合作社是要承上启下,关键是地方衙门和百姓之间,要取得一个平衡。”
郭宗训思量道:“师父的意思是让地方衙门帮忙推动?”
“这是肯定的,没有他们出力,难道要殿下一个州一个府去跑,那样的话,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
郭宗训更挠头了,气哼哼道:“师父,地方官吏抵触合作社,根本就不愿意配合,求他们,只怕是问道于盲!”
叶华笑道:“殿下,圣人给你的旨意,是用来干什么的?”
郭宗训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圣旨,那可不是他爹随便给的一封家书,而是代表至高无上权力的圣旨!
有天子大印,各部审核通过,代表大周朝廷的意志。
父皇让自己去推动合作社,谁敢反对,谁就是跟圣旨作对!
就是跟大周作对,成为大周的敌人,那就只有一个下场——死!
“恩威并施,不愁下面的人不听话!”少年郎咬着后槽牙说道。
叶华大笑,“殿下能领悟到,看起来我也没什么好教殿下的了。”
“可别!”
郭宗训连忙摆手,“师父,我就是顺嘴一说,纸上谈兵,该怎么施恩,又如何立威,弟子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还请师父教我!”
叶华摆手,“殿下,圣人要你领悟的就是这些,师父实在是没法教你……我只能说有现成的,就在眼前。”
叶华交代之后,不再废话,他还要立刻返京,王朴比他还着急,两个人陪着太子离京,内阁就剩下李肆,那么多的军国大事,如何能放心!
两个人把河北的大事都交给郭宗训,一起返京。
他们一路疾驰,赶回了京城,果不其然,两个人的值房都被公文堆满了,正要处理,结果又送来了一份八百里加急,是邺城的消息!
就在叶华刚刚离开,郭宗训果断下令,把姜轩腰斩弃市!
嚯!
这一手漂亮!
叶华满以为最多只是砍头,没想到竟然是腰斩!
姜轩这个人名气还算不错,清廉能干,只不过是心胸狭窄,加上唯我独尊,觉得跟他不一样,就是错的,用什么手段都无所谓,所以他才堂而皇之,跑去逼迫合作社,试图激起民变。当然了,这也跟背后之人的有意安排有关。
郭宗训还不能直接对朝中重臣下手,但是却不妨碍他用最残忍的手段,除掉姜轩。
不只是姜轩一个,还有其他赈灾不力的官吏,郭宗训一口气杀了二十几个。
包括一个知府,三个知县,五个县丞,还有下面的吏员,
血淋淋的人头,挂在了各个州县的城门上,人心受到的震撼,可想而知。
郭宗训除了杀人之外,又从邺城提拔了十几个人,包括马岗在内,让他们去各个县城,介绍合作社的情况,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
不得不说,在这个灾年,合作社真的非常有作用。一个灾民朝廷能忽视,一群灾民就没法忽视。
而且朝廷的赈灾效率也大大提升,只要把粮食发到合作社就行了。
再有一些合作社的头人也会出面,去向商人借贷,以村子秋粮作为担保,借粮还是容易的。
粮食来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分配。
郭宗训跟叶华学过一招,凡是负责的人,都最后领粮,这样他们就会把每一份粮食,分配的平均合理。
问题又来了,明明是为首的人,有些权力,凭什么让他们甘心情愿跟普通人一样啊?
郭宗训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把各地合作社的头面人物请到邺都,由太子出面,亲自抚慰这些人,并且给予他们提建议的权力,面对官员,也不用行礼,逢年过节,朝廷还要给予一些赏赐。
郭宗训更是不惜曲身下士,向这些人敬酒问候,跟他们大谈造福桑梓……显然,这些人都听进去了,而且还感激涕零,纷纷表示,要全力以赴,不负太子之托。
郭宗训坐镇邺都,恍惚间,似乎找到了当年郭威的感觉,虽然他没有兵,没有将,但是他拥有一个个的合作社,拥有威望。下面的百姓都知道太子英明睿智,爱惜百姓,是难得的储君之选。
“真是没想到,太子殿下还有些本事。”李肆感叹道:“早知如此,符皇后也不必大动干戈,她还是心急了。”
见叶华沉默不语,李肆又凑近了道:“师弟,你跟我说实话,当年你想过没有,让幸哥取代太子?”
换成别人这么问,叶华连半个字也不会吐露,但是师兄李肆绝对没有别的心思,叶华还是能放心的。
“幸哥是先帝血脉,如果诚然殿下不肖,他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只不过他现在是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李肆挠了挠头,“我没明白,师弟啊,你说这天底下还有比权势更动人的东西吗?为了那张椅子,多少人父子反目,兄弟成仇,夫妻之间都能动刀子下毒,我实在是想不出,有谁能不在乎权位,除非他是个木头!”
叶华笑了,他不想跟李肆抬杠,“师兄,你要是不愿意相信,不妨跟我去冠军坊瞧瞧。”
李肆欣然同意,他这些日子忙活政务,早就受不了了,出城透透风,也是挺不错的。
两个人没带多少随从,就出了东门,直奔冠军坊而来。
多年下来,冠军坊良匠云集,已经成为了大周制造能力的象征,最好的枪炮,最坚固的铠甲,最锋利的刀剑,最精巧的器皿……凡是能冠以“最”的东西,全都来自这里。
至于郭幸哥,他就是这里最年轻,学识最深厚,动手能力最强的工匠!
相比传统完全靠经验的工匠,郭幸哥有理论知识,相比那些刚进来的年轻人,他又有好几年的动手经验。
因此郭幸哥是冠军坊最受欢迎的人,到处都有一帮人围着,向他请教各种事情,有老有少……只要谈到了技术上的东西,郭幸哥就会变得滔滔不绝。
自从于阗回来,郭幸哥就一头扎进了作坊,他有太多的想法要去落实……郭幸哥的思维和大多数人是不一样的。
比如大举征调百姓,运输粮草,浪费极大,很多人都盯着贪官污吏……但是郭幸哥总觉得有更简洁的办法。
不征用民夫就是了!
那有人要问,没有民夫,谁去运粮食?
郭幸哥只想大笑三声。
水力锻床不也不用人抡锤子,就能锻造铠甲。
书上还有不食草料的木牛流马,一定有这样的机器,可以解决问题!
他召集冠军坊所有的大匠,经过商讨,真的就动了起来。
屈指一算,他已经忙活了大半年。
今天就是出成果的日子!
叶华笑呵呵跟李肆介绍,“或许你能见证一个奇迹!”
李肆好奇道:“真的有那么了不起?那我可要好好瞧瞧!”
两个人接受检查之后,顺利进入冠军坊,他们直奔郭幸哥的实验车间。刚刚赶到,就听到轰的一声闷响,好像跟打雷似的。
李肆差点吓趴下,这是研究火炮吗?
他茫然看去,只见一团白雾冲天而起,许多人吓得到处乱跑,还有人倒在地上,痛苦大叫。
“师弟,这就是你说的奇迹?我还是不看算了。”李肆想要溜了,却发现有个少年郎从白雾之中,拖着一个人出来。
叶华快步冲过去,郭幸哥见到他来了,满脸的愧疚,“哥,我惹祸了,锅炉炸了,热气把人烫伤了。”
叶华吸口气,只说道:“人没事就好。”
他探手把伤者接过来,发现此人的脸全都被蒸汽烫到,起了一大片水泡,还有的地方破了,露出鲜红色的肉,不忍直视。
幸好冠军坊早有大夫,急忙将人带去治疗,叶华注意到,郭幸哥的手背上,也被烫伤了一大片,通红的,十分骇人。
可少年全然没有察觉,他瞧了瞧伤者,又扭头看了看还在冒热气的车间,不管不顾冲了回去……刚刚逃出生天的工匠们看到这一幕,全都吓了一跳。
有两个二十几岁的工匠,似乎是郭幸哥带的徒弟,他们都红了眼睛,好几个月,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机器,不能毁于一旦!
“师父,等等我们!”
其余工匠也都跟着跑了进去……只剩下李肆,目瞪口呆,“我说,这怎么跟玩命似的?”
叶华发自肺腑感叹道:“他们在窃取移山填海,砸碎旧世界的神力,可要比打一场战争,辛苦多了!”
第738章 金明池上的轮船
郭幸哥忙活了大半天,从车间里出来,血水从手背上烫伤的水泡处流出,他疼得龇牙咧嘴,“哥,我查到原因了,是锅里的零件不合格,有三名工匠被蒸汽烫伤,一人被飞溅的铁块撞到,昏迷不醒。”
李肆咬了咬牙,“商王,你们还真不容易,依我看,那个出错的铁匠就该斩了,让他替自己的错误负责,奶奶的,零件不成,就是草菅人命!这要是死了人,他吃罪得起么?”
郭幸哥知道李肆关心他,但依旧摇了摇头。
“我不会杀了那个工匠,他罪不至死,而且每一个工匠都是宝贵的。我让他去照顾被烫伤的工匠了。”少年露出狡黠的笑容,“放心吧,我会重整旗鼓,很快重新铸造锅炉,检查每一个零件,最多十天,就进行第二次试验!”
……
郭幸哥说到做到,事实上,他还提前了一天,只用了九天的时间,新的锅炉做好了,联动装置也调整完毕。
这一次不止叶华来了,就连柴荣都跑过来瞧热闹。
郭幸哥在开始之前,又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他才像锅炉里添入第一锹煤炭,另外还有两个工匠跟他一起动手。
很快煤炭变成了通红的火炭,释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炉里的水,水变成蒸汽,聚集在一起,推动活塞运动……笨拙的机器发出嘎嘎的声音,很快连杆转动起来,在锅炉的旁边,连着一个圆形的水车,平时水车是需要水流推动,才能够运转。
这一次却不用了,就放在木台上,齿轮带动连杆,力量传导到水车上,水车在不需要水的情况下,就开始了转动。
郭幸哥看到这一幕,眼睛冒光,他想要的目标终于实现了。
小家伙不断将更多的煤炭投入到锅炉当中,更多的热量,带来更强大的推力,硕大的水车越转越快,甚至产生了强大的风……柴荣和李肆都是典型的外行,这玩意能干什么啊?用来扇风倒是不错,可就在锅炉的旁边,热得冒汗,扇风也不顶用啊!
柴荣百思不解,叶华轻笑道:“陛下,可见过水手用脚踏木轮驱动的明轮船?”
柴荣道:“这个自然见过,在长江上不就有很多!前些时候,在金明池又添置了十艘明轮船,是给朕游湖的,朕这些日子忙,还没来得及去坐。”
人力的明轮,唐代就发明了,柴荣知道,一点不奇怪。
叶华笑道:“陛下,臣想讨两艘改装……干脆这样,进行一次赛船如何?”
柴荣眉头紧皱,“叶卿,你要怎么比?不会是……”柴荣抬头,盯着目前转动的水车,突然灵机一动。
“叶卿,你是说这个东西,能,能代替人力?”
“陛下圣明!”
叶华笑道:“就让人力跟蒸汽动力比一场,看看究竟哪一种更厉害!”
“好啊!”柴荣欣然答应,他把郭幸哥叫过来,“商王,你可敢迎战?”
“没问题!”
郭幸哥擦了把汗,立刻答应,“不过要给我十天时间!”
“你准备干什么?”
“当然是把蒸汽机搬到船上,等我改装完毕,才能跟陛下一较高下!”
“好,这就办了!朕等着呢!”
柴荣返回宫中,立刻下令,挑选最精干的猛士,让他们立刻去金明池上,挑选游船,进行练习,务必要赢!”
这些人都是军中挑出来的猛士,力大无穷,金明池又没有多少波澜,在他们齐心努力之下,游船行动如飞,相当惊人。
相比起大汉们热火朝天的训练,郭幸哥这边就安静多了,他只是用苇席把岸边的一块区域圈起来,然后带领着工匠们对船只进行改装,把甲板凿开,铺上耐火砖,放好蒸汽机,把传动装置安装好……这些都是早有人研究的,因此动作非常快。
不过他们在第一次试验就出了问题,原来船上的明轮是给人用的,一个人的力气再大,也是有限的,可蒸汽不一样,强大的动力直接把明轮的叶片弄断了。
时间紧迫,郭幸哥也没有办法,只能找来钢条,加固明轮的轴和叶片……十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老天爷还算给面子,风和日丽,水波不兴。
皇帝和商王赛船,多好玩的事情,谁能错过!
朝中的重臣几乎都来了,无一例外,全都簇拥在皇帝陛下身边,可郭幸哥这边也不差,老寿星叶氏亲自驾到。
她抓着郭幸哥的手,看了又看,可心疼哩,“老身不让你弄,你就是不听,瞧瞧,这手比庄户人还粗糙!”
郭幸哥只是傻笑,也不反驳。
老太太道:“行了,我知道说不了你,今天老身就要看看,你天天忙活,能忙活出什么名堂!”
郭幸哥拍着胸脯道:“老祖放心吧,我会让他们大开眼界的!”
这时候坐在旁边的魏王符彦卿也伸手,让郭幸哥到他身边。
“那个商王啊,七天前开封就有人摆了赌局,我掏出三万两押你获胜,这可是老夫的棺材本,输不得啊!”
郭幸哥轻笑道:“我是把握十足,不过也不好说,反正三万两银子,大不了我赔给魏王就是了。”
“不是银子,是金子!”符彦卿咬着后槽牙说道:“只许胜,不许败!”
郭幸哥顿时觉得压力比泰山还大。
更让人意外的是太傅柴守礼凑了过来,“那个,还有老夫呢,我押了三十万,也是……金子!”
郭幸哥差点一屁股坐下,柴太傅你不是陛下的爹吗,怎么不押你儿子,押我干什么?
“嘿嘿!”老头笑得很得意,“那个我不像姓符的那么没出息,不管是输,还是赢,你的蒸汽船,也算我一份股!这三十万两金子,能赢多少是多少,本钱和赢的加起来,我给你盖工厂!”
郭幸哥晕乎乎的,脚下仿佛踩了棉花。
且不是能赢多少,光是三十万两黄金,就让郭幸哥怦然心动,热血沸腾!
无论如何,拼了!
小少年甚至脱光了膀子,亲自抄起铁锹,下场去了。
在观礼台上,人们就看到了如此一幕,在皇帝这边,是二十名身强体壮的大汉,胳膊粗腿长,一巴掌的护心毛,跟一群大狗熊似的。
在另一边,加上郭幸哥才三个人,没一个胖子,尤其是郭幸哥,他的腰还不如人家胳膊粗呢!
如此强烈对比,就连李肆都心里发毛。
“师弟啊,行不行啊,我可把那点私房钱都押上去了!”
叶华轻笑道:“别说是一群大汉,就算是一群大象,又能怎么样?在蒸汽机面前,肌肉是不管用的!”
李肆战战兢兢,还是不放心,这时候宣布比赛开始,大汉们跳上船,有人指挥着,喊着号子,就准备用力踩动明轮划出去。
他们憋了一股劲,突然,有人跑过来,告诉他们,商王那边还没有准备好,要等半个时辰。
一句话,把这些大汉气坏了!
比就比,为嘛要等半个时辰,莫不是他们怕了?
大汉们义愤填膺,外面看着的百姓也是议论纷纷,心说商王要是有信心,就该立刻比赛,无缘无故推迟,算什么英雄好汉。
不少人偷偷去赌盘,把赌注押在了陛下一边。
叶华毫不在意,他心里有数,所谓准备,是给锅炉预热,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向身边看看,突然发现李肆没了……叶华忍不住皱起眉头,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回来。
时间过得很快,郭幸哥的船只冒出了黑烟,终于他们准备妥当。
“比赛开始!”
伴随着红旗挥动,大汉们一起用力,他们憋足了劲头儿,浑身的肌肉绷起,一下,又一下,粗壮的大腿,踏着木板,把力气传到转动的轮子上。船只就像是离弦之箭,快速蹿出……就凭这个速度,谁还能比得上?
就凭着三个瘦猴子?
瞧瞧吧,他们的船在哪里呢?
这些大汉下意识往后瞧,天啊,没有!
在哪?
他们一转头,这才发现,郭幸哥的轮船几乎跟他们并驾齐驱。
这下子可把大汉们吓坏了,船长喊着号子,大家奋力向前,船只划破湖面,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可反观郭幸哥这边,船只不但比他们跑得快,郭幸哥还提着铁锹从船舱里出来了。
少年郎赤膊站在船头,冲着对面的人哈哈大笑。
用不着三个人,两个人就能秒杀你们了!
那些大汉看到郭幸哥,越发生气。
使劲儿,用力!
一定要赢!
他们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悲哀的发现,郭幸哥的笑容越来越远了……蒸汽船已经把他们甩出了一大截。
整个比赛持续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郭幸哥以绝对优势,赢得了比赛。
当他还有两名工匠从船里跳到岸上,欢呼声一片!
至于那些大汉,他们双腿都根面条似的,几乎每一个人都是从船舱里爬出来的,瘫在岸边,就跟狗一样喘粗气。
郭幸哥还不满意,他冲着守卫的士兵摆手,让他们去船舱里,士兵进去,每个人都扛着一袋米出来。
这些米堆在了一起,就跟一座小山似的。
那些欢呼的人群此刻全都说不出话了!
开什么玩笑,这是比赛啊,人都巴望着减轻份量,商王殿下是疯了吗?怎么还自己增加份量?
若是不增加,岂不是赢得更轻松?
就在所有人惊叹的时候,李肆气喘吁吁回来,“师弟,比赛完了没?商王输了,也别难过,再接再厉啊!”
第739章 工农业之争
叶华注意到了李肆满头的汗水,又听到他的话,顿时有种想笑的冲动,攒钱不容易,花钱可是不难!
“师兄,你买陛下获胜了?”
李肆迟疑一下,连忙摇头,他许是也觉得自己不地道,“我哪能那么不讲义气呢!其实啊,我有两份私房钱,一份买了幸哥,退不回来了。我就把剩下的一份,押在了陛下这边……你不是说过,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吗!”
好啊,真强大的理由,叶华都拜服了!
“师兄,恭喜你,经济学让你失去了拥有三份私房钱的机会!”
叶华说完,也不搭理木鸡似的李肆,他拍了拍屁股,起身上了战马,绕着金明池旁,疾驰到了比赛的终点。
柴荣比他还快,皇帝陛下瞧了瞧自己这边,几十名壮硕的大汉,累得跟死狗似的,趴在地上喘,看见皇帝来了,努力弓起背部,战栗请罪。
柴荣只是哼了一声,就转头去看蒸汽船。
输赢不是柴荣在意的事情,他更关心蒸汽船,同样大小的船只,换成了蒸汽动力,只要三个人,不但速度更快,运量也更大,这是十倍百倍的效率啊!
作为一个天天琢磨着开疆拓土的皇帝,蒸汽船给柴荣带来了太多的想象,他在船里转了一圈,重新回到甲板上,就把郭幸哥给揪了过来。
“你跟朕说,这个蒸汽船能比普通的船强多少?”
“这个……”郭幸哥挠头了,“陛下,这事情很难一下子说清楚的。”
“什么意思?”
郭幸哥道:“蒸汽船肯定不用那么多水手,人工是省下了,但是呢,煤炭的用量就上去了。而且蒸汽机的力气太大,普通的木制船只没法发挥蒸汽机的效果,所以……要用铁船才行!”
“什么?铁?”柴荣跟听到了笑话似的,“把铁放到水里,还不沉下去吗?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郭幸哥可不爱听了,“沉与不沉,取决浮力,而不是材料,陛下若是不信,我们可以,可以继续打赌!”
“赌什么?”
“就赌我能不能造出铁船!”郭幸哥眼睛里闪烁着坚定地光彩,少年郎绝不会服输的!
柴荣顿了顿,笑道:“好,朕就继续跟你赌!我倒要看看,咱们的商王能弄出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
来不及享受胜利的喜悦,郭幸哥就继续忙碌起来。
显然,蒸汽动力比人力要强大几万倍,几十万倍!是天神才能拥有的力量!
足以铲平高山,填平湖泊,把成千上万的人,一夜之间搬到千里之外……
只不过要实现这些目标,还需要解决很多现实的困境。
首先当然是要把蒸汽机缩小,提升锅里功率,带来更大的动力。
而且要想在海上航行,十天,二十天,甚至是几个月,一两年,蒸汽机必须持续可靠,不能走到半路突然坏掉了。
试想一下,在茫茫大海之中,船只没法自己航行,只能随波逐流,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郭幸哥同工匠商量之后,拿出了两个办法,一是强化锅炉,改进蒸汽机,二就是增加一套动力系统,有两个锅炉,即便坏了一个,也能依靠另一半动力,安全返回。
甚至他们还觉得,在不能完全保证可靠的时候,要保留船帆,作为备用。
船只本身的问题能解决,还有两个问题就不是他们能解决的
因为使用蒸汽动力,就必须消耗数量惊人的煤炭,制造蒸汽机,打造蒸汽船,都需要钢铁,还是能够防腐的优质钢铁……煤炭和钢铁,工业的粮食和脊梁……伴随着蒸汽机的出现,提上了日程!
郭幸哥和工匠们,战战兢兢提出了要求,希望朝廷能够配合……叶华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叶华曾经想过,自己亲手去制造蒸汽机,把大周带入蒸汽时代,后来他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转而去培养郭幸哥,去培养其他的工匠,让他们水到渠成。
叶华很清楚,任何发明都不能凭空出现,必须有现实的需求。
眼下大周的问题就跟汉唐一样,拥有庞大的疆土,而落后的技术手段,管理方式,使得对外用兵成本高昂,得不偿失。
各个行业都在负债运行,压力非常大,迫切需要新的技术,提升效率,节约成本,打破僵局!
此时出现蒸汽机,绝对是应运而生。
不说别人,柴守礼果断投入了近六十万两黄金!
他坐拥庞大的船队,因为洋流的问题,每年只能在大周和倭国之间,往返两次,可假如换成了蒸汽船,就可以增加到六次!
换句话说,一年就能干出三年的活儿。
而且蒸汽船可以造得更大,运输更多的商品和金银……当然,也可以运送更多的士兵,甚至配属火炮,碾压那些矮小的倭奴!
如同柴守礼一般垂涎蒸汽船的还有刘闯,他在老巢在吕宋,孤悬海外,最需要跟大周互通有无,蒸汽船能带来的效果不言而喻……
叶华能清晰看到,围绕着蒸汽机,蒸汽船,一条条的金流出现了……柴守礼和刘闯等人投资到蒸汽机工厂……郭幸哥用这些投资去采购钢铁,制造机床,加工零件,购买煤炭……伴随着订单出去,河东的煤矿,幽州的钢铁厂,全都行动起来。
不需要朝廷政令,他们全都开足马力,疯狂扩大产能。
几乎所有的作坊矿场都要更多的工人劳力。
在这个关头,又一个矛盾骤然出现。
以太子郭宗训主导的合作社快速发展,河北中原的百姓积极加入,覆盖人口超过五百万,还在迅速增加。
而郭幸哥主导的工业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农村工人必须进城,必须让他们自由出卖劳力,靠着合作社,锁住农民,是对朝廷的不负责任。
我们需要的是蒸汽机,需要蒸汽船,需要钢铁和煤炭!
可也有人坚持认为,让农民舍弃土地,进入城市,去充当工人,没日没夜地干活,只拿着微薄的收入,干最辛苦的事情,枉顾民生,这才是最大的恶!
要农业还是要工业,要工厂还是合作社?
两种声音,甚嚣尘上,几乎整个大周都分裂成两部分。京城的报纸,连篇累牍,进行着讨论。
不具名的官员,社会贤达,甚至书院的先生,都发表了看法。
这股辩论自下而上,来得很突兀,又非常迅猛。
很快就连朝中重臣,内阁诸公都被波及到了。
白发苍苍的韩熙载找到了叶华,作为少数还在朝中的老臣,韩熙载非常熟悉眼前的情况。
“当年南唐就是如此,一边是工厂作坊,一边是乡村民生,双方针锋相对,闹得不可开交……当时老夫想要借鉴侯爷的作法,厉行均田,化解矛盾,只是老夫想不到,大周落实了均田,还是会有这个麻烦,老夫只是不知道,侯爷还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韩熙载显得很无奈,大周变化的确是太快了,他已经被新出现的事务给弄得晕乎乎的,有心跟上进步,却也力不从心了。
叶华笑道:“韩相公高见……当下情况确实如此,工农业争夺资源和劳力,绝对会长时间存在,只不过未必只是争抢,韩相公若是愿意,不妨来听听他们的意见。”
叶华邀请韩熙载去商王府,正是原来柴荣的潜邸。
在王府大厅,有一张巨大的桌子,上面摆着特大的紫铜火锅。
太子郭宗训,商王郭幸哥,包括王朴,李肆,戚同文,梁周翰,几个人全都在。
他们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不断涮肉,往嘴里塞。
郭宗训吃得最凶,差不多七分饱,他才气哼哼道:“我在下面走了这些时候,最清楚那些作坊矿场会有多黑心!老百姓现在有田地,只要朝廷不欺负他们,就能自给自足,填饱肚子。你们非要逼着百姓进城,去当工人,是你们脑子有毛病,老百姓才不会愿意的!”
郭幸哥黑着脸道:“我也不想欺负老百姓,可矿场要人,船厂要人,炼铁厂还要人!老百姓都托庇合作社,挤不出人手,没有劳力,我们的工业要怎么发展?”
“发展工业不能牺牲农业!”
“不牺牲农业,何来工业?”
……
这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从最初的太子和商王之争,渐渐地,包括王朴,李肆,戚同文,梁周翰,都加入其中。
韩熙载目瞪口呆,原来这帮人想得比自己深入,说得也十分透彻,半点不留情面。他几次想插嘴,都没有办法,只能干瞪眼。
但是韩熙载也渐渐听出来了,王朴和李肆,作为官方代表,他们是强烈支持工业发展,很简单,有了蒸汽机,有了钢铁,才有强大的国力,才能对外征战。
可是戚同文跟梁周翰,他们处于学者的良知,支持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坚持认为,工业越是发展,合作社就越是必要,否则的话,资本浪潮之下,会把占总人口八成五的农民推向悲惨的地狱。
南唐殷鉴不远,不能重蹈覆辙!
吵来吵去,大家伙都累了,只能看着叶华,“侯爷,你说两句吧!”
叶华把两手一摊,“我没法说谁对谁错,我只想问你们,工业产出的商品,需要谁来承接?农业产出的粮食原料,又要销售给谁?”
第740章 合作社的作用
韩熙载努力想加入争论,他发现这个情况并不陌生,当初修蜀道的时候,不就是如此吗?
还记得那时候的解决之道吗?
多使用奴隶呗!
只是当韩熙载提出这个自以为高明的建议,不管是郭宗训,还是郭幸哥,全都一致反对!
这就奇了怪了,本来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人,居然一致对外了,敢情你们刚才是装得吗?
郭幸哥首先道:“在矿场使用奴隶我是不反对的,可若是工厂也用奴隶,我绝不答应!”
“为什么?不都是人,有什么区别?”
“韩相公,你可知道,工厂的工人要服从指挥,要有学习能力,要能制造出合格的零件……这是个丝毫不能马虎的事情,要是马虎了,就会要人命的!”
郭幸哥又想起蒸汽机实验的时候,被烫伤的工匠,他的手背上还有疤痕,疼痛时刻提醒着他,工厂生产是非常严谨的事情。
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没有掌握一定的技能,是胜任不了任务的。
那些蛮夷奴隶,空有一身力气,连汉话都不懂,跟不讲究纪律,只能做简单的体力劳动,想把他们训练成合格的工人,那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更何况就算能培养出来,郭幸哥也不准备把工业生产的诀窍和蛮夷分享。
叶华总结道:“韩相公,一个好的劳动力,要有三个素养,劳动的意愿,劳动的能力,还有劳动的纪律……要说起来,汉家儿郎稍微培养,就能成为优秀的劳动力,至于其他人,还真就不成!”
叶华可不是往汉人脸上贴金……从老祖宗那里流传下来,汉人就是个极度世俗化的群体,很看重当下。
相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讲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因此汉人很少认命的,骨子里都有种积极进取的劲头儿。适当培养引导,就会努力工作,拼命创造财富,不单要自己过得好,还要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泽。
假如是三哥那里,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人家相信轮回,根本不在乎这辈子,你现在打我骂我,我半点不生气,等下辈子,自然就打回去了。而且这一世受苦越多,心越虔诚,湿婆神恩赐,下辈子就成高种姓,脱胎换骨了。
就凭着三哥乐观懒散,不思进取的劲头儿,指望他们能成为合格的工人,完全是做梦一样。
北方的蛮族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叶华在西域就见过一些逃避契丹的部落,跟他们了解情况,发现很多部落甚至没有年龄的观念。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多少岁,晚上躺下去睡了,那就是死了,等第二天醒来,又复活了,哪一天躺下去起不来,就是彻底死了……
让他们进工厂,上生产线,大周制造的牌子就算彻底毁了。
所以在郭幸哥他们看来,工人必须从汉人中出,而且还必须是年轻的,聪明的,经过培训教育的……
“我反对!”郭宗训坚决道:“农村是一切的根本,没有粮食,没有农村的安稳,你们的一切都是空中楼阁……而且你们想过没有,假如强行逼迫农民进城,变成工人,他们能安心吗?如果有心人利用农民的怨气,引发双方的冲突,你们的工厂还能运行得下去吗?”
“尤其重要,工厂生产出来的枪炮船只,能用来干什么?还不是开疆拓土,跑出去打仗!跟西域用兵有什么区别?天下百姓,尤其是农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彭海的例子就在眼前,你们还想逼死多少农民?”
郭宗训所言,凛凛正气,让韩熙载都大为敬佩。
这还是当年那个顽劣的太子吗?
他简直不敢相信,韩熙载眼圈泛红,感动道:“殿下仁慈,实在是苍生之福!”
李肆瞥了一眼韩熙载,不屑道:“韩相公,不管怎么说,大周还是要对外用兵,还是要打造出前所未有的盛世!不管怎么样,陛下会支持我们的主张!”
李肆说出了事情的关键,韩熙载一下子被问住了。
很显然,这个官司打到了柴荣那里,皇帝陛下无疑会站在商王,王相公和李相公一边……到了那时候,该怎么办?
韩熙载咬了咬牙,“身为朝臣,唯有尽忠职守,陛下若是不顾万民死活,老夫唯有以死相争!”不用怀疑韩熙载的决心,他若是立身不正,早就被清理出朝堂了。
只不过许多事情,不是靠着正直就能解决的。
叶华终于开口了,“稍安勿躁,你们的分歧显而易见。那我想要你们思考,工农业有没有互补之处?”
“这个……很难。”郭幸哥道:“工业需要劳动力,需要原料,可我生产出来的钢铁,机床,蒸汽机,轮船,等等这些东西,农村是用不上的,那么贵的价钱,也不是农民能承受的。所以我认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工业需要农业滋养,却没法给农村带来什么变化!”
“那还要工业干什么?”韩熙载质问。
郭幸哥大声道:“当然有用,工业能改变大周!更何况谁知道工业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说不定有一天,工业产品会充斥每个百姓的家里,所有人都享受工业发展的红利!”
韩熙载才不信呢,他又不是三岁的孩子。
“商王都说了,不知道哪一天,老夫又怎么敢信?”
空气又一度凝滞,很是压抑。
叶华突然笑了,“假如在以前我还没有想通,要怎么让工农两个部门交流,可现在我想通了,其实办法就在眼前!”
“哦?计将安出?”大家一起问道。
叶华笑着吐出三个字:“合作社!”
……
上辈子的教材里,告诉了叶华许多想当然的经典规律,可是当叶华真正用这些规律去解释遇到的现实情况,他又发现,往往是似是而非。
叶华努力回想,工业革命究竟带来了什么?
在他的记忆里,第一次,第二次的工业革命,只是加速了全球的殖民进程,另外各个列强的国内,出现了尖锐的对立,一方面是富可敌国的大财团出现,一方面呢,工人生活悲惨,反抗此起彼伏,双方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时而缓和,时而尖锐罢了。
书上都说工业革命是进步,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叶华渐渐想通了一些,第一次工业革命,甚至第二次工业革命,出现的很多东西,不能为普通百姓所用,也就是说,工农业两个部门没法交流,工业品下不到农村……长时间的从农村向城市输血,农民的生活越发悲惨。
那列强用什么办法解决呢?
很简单粗暴,就是向殖民地移民……杀死几千万的印第安土著,把破产农民,旧贵族,所有碍眼的人,都发配去新大陆。
当农民下降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土地集中了,农场出现了,一个农民耕种几百亩土地,有大片的庄园……这时候他们才能消费昂贵的工业品,享受工业化带来的好处!
现成的经验摆在面前,叶华敢走吗?
对不起,他不敢!
几百万人可以,几千万人的大周,这么玩就只会把自己活活玩死!
显然,叶华还没有活够。
必须找出办法,让工农业交流起来。
叶华苦思冥想,他最终发现,答案就在合作社上面!
有了蒸汽机,很快就能有拖拉机,还能用蒸汽机抽取地下水,磨面粉……普通的一家一户,积攒几辈子,也买不起一个蒸汽拖拉机。
可假如让合作社购买这些东西,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叶华笑拉着两伙人道:“你们的工业品要下乡,必须通过合作社,另外呢,合作社也需要给百姓提供教育,大力兴学……我觉得你们完全可以坐下来谈!找到利益的结合点,如何?”
郭宗训皱着眉头,“师父的意思是……合作社购买蒸汽机,培养工人?”
“没错!”叶华笑道:“然后城里购买粮食原料,提供优厚的岗位,保护工人的基本利益!”
郭幸哥眼睛也变得亮了起来,“妙啊,若是合作社兴学,就能省去培养工人的时间,而且工人有了技能,当然能领高一些的薪水!”
郭宗训和郭幸哥,突然相视大笑,两个少年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糟心的事情终于有了答案,笼罩在头顶的阴云瞬间散去。
没有什么,能比一顿酣畅淋漓的火锅,更能让人愉快的了。
之前吃那是填饱肚子,现在可是享受美食。
大家伙团团围坐,叶华夹起纸片一般的羊肉,稍微涮了一下,沾上酱料,就放进了嘴里,鲜嫩的羊肉在舌尖儿化开,浓郁的香气弥漫,从里往外,热乎乎的,实在是舒服。李肆都感动哭了,他拿私房钱去押注,自作聪明两头一起下,别人发财,他什么都没捞到。
更令他没料到的是闹出的笑话,居然传到了折氏的耳朵里,私房钱被席卷不说,还跪了搓衣板!
“你们都有好事,怎么我就这么倒霉啊!”李肆一把鼻涕一把泪,那个可怜劲儿,想不笑都难。
叶华捅了他一下,李肆大喜:“师弟,是不是有发财的机会?”
叶华轻笑道:“我是提醒你,接下来会有一笔职业教育经费……你可要管住自己的手,一文钱也不许贪!”
第741章 最容易征服的神奇的国度
如果有人要问叶华,什么是大国,叶华多半会回答,没有外在的敌人可以打败你,只有自己能打败自己,大约就是大国了。
周人听到这个答案,肯定会嗤之以鼻的,因为从三代以来,秦汉隋唐,汉人在中原生息繁衍,绵延不绝,何曾惧怕过任何敌人?只要内政修明,就不用在乎任何蛮夷,天经地义的事情,还用得着你说!
但若是跳出中原,环顾四周,敢说这个话的,那就少得可怜了。
甚至有的国家,干脆是谁来就向谁下跪,从来没有反抗过,比如……可爱的三哥!
叶华仔细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大周国情,农业合作社在推动,蒸汽机出现,工业革命的种子开始发芽。
工农业两个部门的交易问题,也解决了,毫无疑问,工业革命带来的矛盾,肯定要比西方诸国来的小。
但同时也不能忽视一个问题,就是大周太大了,一头巨象,哪怕只是悠闲漫步,也要比狂奔的竹鼠带来更大的震动。
说到底,还是需要把目光放到外面……掠夺一切能掠夺的东西,填饱工业巨兽。
柴荣希望去攻击契丹,收复辽东,然后去攻打高丽,甚至是倭国……叶华对于这条路线并不反对,但向北作战,气候寒冷,人烟稀少,真正的经济价值并不大,至少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
最廉价的方式是向南用兵,挑一个皮薄馅大的大包子!
叶华正在思索之中,郭宗训再度登门。
“师父,我计算过了,按照当下蒸汽机的价钱,即便打对折,一个一百户左右的合作社,依旧买不起!”郭宗训很无奈道:“我希望工厂那边能降价,可我小叔坚决不同意,他说要继续研究新的技术,必须有更大的投入,他要维持蒸汽机的高利润。”
叶华点了点头,“这一次我认为幸哥的看法是对的。”
“可,可农民拿不出钱?”
“那就想办法!”叶华笑道:“朝廷可以出钱补贴,让蒸汽机下乡。”
郭宗训脸拉得老长,一副大失所望的模样,“师父,父皇要是有钱,早就对外用兵了,他才不愿意补贴合作社呢!”
“哈哈哈!”叶华大笑:“陛下深谋远虑,当然能看出蒸汽机的好处,关口还是如何找到钱,实不相瞒,早在西域大战结束的时候,我就给刘闯和徐石陵下了命令,要求他们组成一个船队,适当的时候,奔赴天竺,打通航路……”
叶华真的没有想太多,他觉得饭要一口一口吃,“三哥”虽然不抗打,但好歹存在了几千年,也是有些道行的,大意不得,因此要一点点鲸吞蚕食。
这是叶华的看法,徐石陵当然是赞同的。
他准备了一百多艘大船,一半装着武器,一半装着丝绸瓷器,开始了航行。
从广州出发,沿着海岸线南下,前往天竺……这条航路并不困难,事实上早在唐朝,甚至更早,就有大胡子商人漂洋过海而来,他们聚居在广州等地,足有几万人之多。
这些年随着大周一统全国,东南的海上贸易繁荣起来,也有许许多多商人前来。
徐石陵的航行,只能算是第一次官方的正式行动而已。
他们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穿越马六甲,进入印度洋,到达了印度半岛的东海岸。
踏上了一片新奇的世界,徐石陵还是相当激动的。
大周的海军将领并不多,任天行那家伙年纪大了一些,夫人韩氏给他添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
任天行也就没有了雄心壮志,越发甘于守着老婆孩子过小日子。
徐石陵对他是嗤之以鼻的,到底是小门小户,不像他这种,祖上那么辉煌,身为后辈子孙,一定要超过祖宗。
恢复徐家的荣光,就从打开天竺国门开始!
徐石陵充满了雄心壮志,热血沸腾。
可他一样非常小心,先是跟当地人联系,然后派遣使者,带着贵重的礼物,去面见朱罗国王。在得到国王旨意之前,他是不能踏足陆地的。
原来统治天竺东海岸的国家叫做朱罗,据说存在了一千多年,实力很强大。
徐石陵没有敢轻举妄动,他在船上待了足足五天,最后由于缺少饮水,他拿出了一百匹绸缎,试着贿赂当地的官员。
当天下午送去了绸缎,黄昏时分,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就出现在了码头上。他身上就披着绸缎制成的衣服,速度还真是够快的!
在他身边,环绕着许许多多的奴仆,这些人仅有一条白布,遮住关键的部位,他们皮肤黝黑,身材纤细,胳膊腿和麻杆差不多。
环绕着官员的身边,就仿佛一群工蚁,围绕着肥硕的蚁后,看起来滑稽又可笑。
不过这位官员丝毫没有觉察,他觉得自己像是帝王一样,可以俯视大周。
“如果你们能再次进献一百匹丝绸,我将准许你们登陆。”
当通译把官员的话转达过来的时候,徐石陵笑了,他毫不犹豫答应,“我的船员们经过漫长的航海,已经非常疲惫,我们需要一块广阔的营地休息……如果阁下能够答应,我愿意送给你三百匹丝绸!”
官员眨了眨眼睛,很干脆答应了。
他一口气把三里长的一段海岸,让给了徐石陵。
而且他还举行了隆重的欢迎宴会,邀请徐石陵去赴宴。
徐石陵敢说,这是他参加所有宴会当中,最差的一次。
那位官员说实在中午举行,可事实上他到了黄昏才姗姗来迟,这家伙没有半点迟到的觉悟,到了之后,就开始滔滔不断,大谈特谈朱罗的历史,讲述他们的宗教哲学……徐石陵附和了一句,说唐代的时候,曾经有高僧来天竺求取经典。
此话一出,徐石陵的噩梦就开始了,肥硕的官员搂着他的脖子,把口水喷到他的脸上,告诉他佛教已经越来越式微,一个有智慧的人不该相信佛教……大周上下,学了错误的东西,要想得到真正的智慧,就该皈依婆罗门教。
接下来,他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讲述婆罗门的教义,讲述那些奇奇怪怪的神仙,这家伙还大言不惭,对徐石陵建议,大周应该并入朱罗,聘请他们的圣贤去大周传法,让苦难中的大周百姓得到解脱……
徐石陵什么都没说,他忍得肚子很疼。
见过自大的,没见过这么自大的,也不知道这家伙的优越感是哪里来的!
宴会持续到了后半夜,徐石陵什么都没吃,那些黏糊糊的东西,实在是让他提不起半点兴趣,只是喝了半杯酒而已。
可就是这半杯酒,让徐石陵足足拉了三天!
差点丢了命!
他不得不下达严令,无论干什么,必须使用烧开的热水,当地的食物,必须煮熟才能吃,拒绝一切生的东西。
大周严守军令,但是当地的人却不是这样。
成群结队的人,在军营外面逡巡,当士兵扔出一些东西,瞬间就会被抢走,吃剩下的骨头,烂菜叶,发霉的粮食,泡过的茶,扔掉的靴子,腐烂的被褥……不管什么东西,全都会被当成宝贝一样席卷一空。
渐渐地,徐石陵发现,在军营外面,还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每个人席地而坐,等候着赏赐。
当军营有吃不完的食物,拿到外面,每个人一勺子,他们就会吃的很开心……早饭吃完等午饭,午饭吃完等晚饭……
就那么坐着,老老实实,也不吵,也不闹。
是啊,就吃那么点东西,哪来的精力去闹事?
徐石陵越发觉得天竺很神奇,他冒着再次拉肚子的危险,带着几个人,进入了城市……所见所闻,再度刷新了徐石陵的三观。
城里的街道肮脏不堪,污水横流。
凡是空地,甚至树上,都有人躺着睡觉。
在这里,最悠闲的不是人,而是到处乱窜的牛。
明明饿得皮包骨,明明上顿不接下顿,可就是没人敢对牛下手,后来徐石陵才闹明白,敢情牛是湿婆大神的坐骑,是神兽,吃了牛肉是要被活活打死的!
徐石陵觉得头皮发麻,大周也不许随便吃牛肉,可大周的原因很干脆,牛用来耕地,要是随便杀了吃肉,田地怎么办?
这里倒好,仅仅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神,就不敢吃牛肉。
是愚蠢啊,还是脑残?
在海岸边住了一个月,徐石陵终于对脚下的土地有了初步的了解……他明白了,在这个国度,是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佛门主张众生平等,结果被上层人士集体反对,已经摧毁殆尽。
那些在军营外面讨吃的,在城里以天为盖以地为床的人,他们甚至连阶层都没有,属于贱民!
在那位官员的眼里,他们连人都算不得,只是牲畜。
这个国家已经被区隔成了不同的条块层次,根本没法统合在一起。
当看到这些时候,徐石陵的心终于放下了……
“国王的旨意到了,仁慈的陛下准许你们通商……我为了你们的事情,付出了太多的心血,我觉得你们该表示一下感谢,一千匹绸缎如何?”官员眯着眼睛,贪婪地伸出了爪子。
徐石陵笑了,“我会给你更贵重的礼物的!”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支枪,一声响过,千朵桃花开……
第742章 战争财
徐石陵毫不犹豫杀了肥猪一般的官员,并且用脚踏在他的尸体上,冲着他狠狠啐了一口,朱罗国,丫的就是猪猡!
徐石陵手边的人并不多,能用的兵力还不到三千,所以他小心翼翼,不敢用武力,可当他了解了天竺的情况之后,徐石陵变得信心十足。
在这个国度里,上层的僧侣和官吏大约只占百分之十不到,剩下的商人,农民,包括数量更多的贱民,老老实实趴在地上,任由上面的两层欺压。
不管多么残酷的剥夺,大多数人都会逆来顺受,把这个当成修行,他们不在乎今生吃多少苦,只要来生能作威作福就好!
徐石陵想起自己看过的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复如电,应做如是观。天竺人虽然抛弃了佛法,但是却在身体力行,打骂由人,不管怎么折磨,哪怕拿走生命,也满不在乎。
指望他们像陈胜吴广一样,愤然起义,做搏命一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样的国家有一个巨大的好处,那就是治理起来十分容易,就比如朱罗国,立国一千多年,统治这个国家的还是那几个世家,更加要命的是普通人完全接受了,看样子,如果没有外敌,还能统治一千年!
除了奇葩,徐石陵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了。
治理容易,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征服也变得很容易。
别指望九成以上的下层人会替上层死战,也别指望着他们去捍卫这个国家……反正他们都在地狱苦海了,换谁还不是一样!
“我们的敌人只是朱罗的上层,只要打败他们,我们就能占领一大片土地!”
徐石陵兴冲冲告诉所有人,手下的海军弟兄无不热血沸腾,跃跃欲试,可也有人提出疑惑,我们不熟悉环境,不了解地形,也没有牛马人力,帮我们搬运军需,光靠着三千不到的士兵,如何去跟一个国家作战?
徐石陵微微一笑,他早就想好了。
在天竺,不但各个阶层之间,泾渭分明,就连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区,他们也尖锐对立,还有不同的教派,彼此视对方为生死大敌。
所以徐石陵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他拿出粮食,雇佣平民,替他们干活。
然后呢,他把几个不同地方的平民混编在一起,让他们彼此监视,互相牵制,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会有人敢背叛了。
经过短暂的整编,徐石陵获得了一万多民夫,天竺别的不行,牛还算不少,他征用一大群牛,搬运军火辎重。
就这样,徐石陵开启了征战天竺之旅。
而他的对手,朱罗国王,以好战著称,他蓄养了六万头战象,每头战象都极为高大,在象背上驮着小屋,弓箭手在里面射击,所向睥睨。
整个印度半岛的南部都在朱罗王的统治之下,他们甚至霸占了马六甲海峡,两边的苏门答腊岛和马来半岛都是朱罗王的地盘。
徐石陵到达之后,就在不断了解。在别人看来,或许朱罗是个强悍的对手,可徐石陵却是半点也不怕。
以战象作为主要的武器,决定了朱罗王必败无疑!
而且他的勇士只属于他自己,别指望九成以上的普通人和贱民会协助他作战。
虽然我们是万里远征,但究竟地利人和在谁的手上,还不一定呢!
徐石陵在整编的时候,特别挑选了几个还算机灵的年轻人,提拔他们做官,让他们管事……给他们鞭子,让他们去抽打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人。
只要敢下手,他们就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如果不敢下手,那就果断杀掉……在杀了一百多人之后,徐石陵得到了五个亡命徒。
从贱民一跃变成执掌生杀的官员,他们除了效忠大周,别无选择。
这五个人竭尽一切,去收买其他的贱民,刺探情报,了解朱罗军队的动向,不眠不休……就这样,朱罗国王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与大周发生了第一次战争。
五千头战象怪叫着,从地平线冲过来,粗壮的象腿踏在地上,地动山摇,朱罗国王,信心十足,不管多少人,都会被他的象兵踏成肉泥!
“无知的周人,他们会死得很难看!”
朱罗国王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遇到了这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场景,在大周一方,二十门火炮,一起轰鸣,弹丸飞出,落在象兵中间。
墙一般的大象,在弹丸面前,也不过是稍微大一点的肉,只要被击中,就必死无疑,而且还是肠肚破裂,血肉横飞的那种,无比凄惨。
大周军阵当中,火炮发射之后,火箭也跟着袭来,原来的海军还装备了床子弩,也一起发射,火光,爆炸声,浓浓的硝烟,飞溅的弹片,深深震撼了朱罗的士兵。
相比起人,更加恐惧的是战象。
大象是非常聪明的生物,聪明到了不会轻易送死……这些庞然大物看到可怕的场景,看到同伴倒下去,全都吓得四散奔逃。
象奴拼命大叫,抓紧绳索,用手里的棒子去捶打战象的脑袋,试图控制住巨兽,奈何他们的作为只是加剧了大象的狂暴,跑得更加疯狂了。
徐石陵就在战阵后面看着,他也是使出了吃奶劲儿,把所有火器都一口气扔出去了。
假如朱罗人能冲到面前,双方白刃血战,胜负还在五五之数。
可是朱罗人错误使用战象,一下子踢到了铁板。
狂奔的战象踩死了成百上千的士兵,又冲散了数万人……反观大周这边,几乎没有损失!
“杀!”
周兵果断冲击,枪声不断,来不及逃命的朱罗士兵被纷纷击毙,尸体到处都是,还有更多的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周的火器,在他们看来,就是湿婆神才能拥有的神力,神都站在了大周一边,他们还有什么能力抗衡?
就这样,徐石陵只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占据了十几座城市,控制的区域达到了上百万人。
征服的地方越多,徐石陵就越发现天竺人的有趣之处。
这十几座城市,名义上都属于朱罗国。
但是他们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这倒没什么奇怪,在江南,每个地区的方言都有很大差别,互相听不懂,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可天竺的奇就奇在语言不通,文字也不同,就连度量衡都不一样!
而且各个城市之间,还施行不通的税率,贩运货物,还要缴纳税金。
怎么形容呢,他们的状况还在秦代之前,或者说,连夏商周都不如。
朱罗王统治这些地方,只有一个指标,那就是各个城市,向朱罗王纳税,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连结了。
很多人完全不知道国王是谁,也没有半点忠诚可言……
“他奶奶的,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啊?”
徐石陵有种疯狂的念头,假如他能舍弃大周,一直留在天竺,把秦始皇的那一套在这片土地上复制一遍,千百年后,没准会有无数人尊奉自己,视自己为神明!
徐石陵只敢想了一刻钟,就赶快甩头,把可怕的念头驱逐出去,他太清楚了,大周和天竺不一样,在他的后面,还有几十万的强兵,还有无数的火炮战船……他只是个先锋,随后会有更多的人,杀上这片土地。
所以,应该做的是尽快打下更多的地盘,建立更大的功勋。
徐石陵抽调不同城市的人,进行相互管理。
然后抢掠所有的仓库,取得的财物粮食,按照七三分,三成交给他提拔的新贵……另外,他又把来时候拿来的茶叶,绸缎,瓷器搬到了陆地上。
既然打下了地盘,就不能还像强盗一样了。
徐石陵把这些价值昂贵的商品交给当地的商人,让他们去贩运出售,借着商队,去探查情报,寻找下手的目标……
对于强悍的周兵来说,这根本不是战争,就和演习差不多。
他们虽然只有不到三千人,但是却能轻松玩弄十倍的敌人。
朱罗王的人马被几次袭击,六万头战象只剩下不到两万头,人马也损失了七成。原来臣服的地盘纷纷瓦解,各地的使者跑到大周这边请降。
徐石陵很想继续打下去,抢占更多的地盘,只是他遇到了一个麻烦。
周兵当中,有三分之一出现了水土不服,上吐下泻,还有人染上了热带的寄生虫,也有人皮肤溃烂,痛苦不堪。
徐石陵不得不停止了进攻的脚步,他率领人马返回海滩修整,同时向国内送去捷报,请求支援……
“这就是天竺的情况,在那里,我们大约控制了一百五十万人!”叶华笑呵呵说道。
郭宗训简直不敢相信,三千人,控制一百五十万!
疯了,就算一人吐一口吐沫,也能淹死啊,天竺人都是猪吗?怎么会这么老实?
相比郭宗训的不敢置信,郭幸哥更多关心的是劳力。
“哥,能把人弄回来当苦力吗?”
叶华点了点头,可又摇了摇头。
“弄回来是没问题的,不过你确定要弄回来?”
“为什么不弄回来?”郭幸哥大叫道:“现在的煤矿铁矿,到处都需要人手,一个契丹奴隶都能卖到七十贯!天竺人不行吗?”
叶华苦笑道:“还真不行……你知道吗,他们之中,有八成是素食者,而且食物单一,营养很差……以他们的身体素质,怕是承受不了海上奔波,而且就算把他们弄来,麻杆一般的胳膊腿,能干什么?”
“这个!”
郭幸哥被问住了,他头一次觉得,当废物也有好处,至少不会被当成奴隶卖了!
“哥,那这么说,天竺是一无是处了?”
叶华大笑,“怎么会,徐石陵已经抢到了四十万两黄金,还弄到了一百五十万石粮食……虽然天竺的大米吃起来口感很差,但至少是粮食啊!对了,他还说我们的丝绸茶叶在天竺非常收欢迎,还有棉纱,那里天气太热,薄薄的棉纱能卖到比黄金还贵的价钱……恭喜你,蒸汽纺织厂可以运作了!”
第743章 娃娃亲
征服天竺,容易的让人吃惊,仿佛老天爷有意留这么一个奇葩的国度,来充当工业文明的养料。
在叶华看来,“三哥”就像是润滑油一样,即便工农业两大部门能够勉强交换,但还存在剪刀差的问题,很显然,在目前的状态下,只能让农民吃一些亏。
但是让印度的局面打开之后,原本尖锐对立的两派瞬间缓和下来。
“天竺的人口不比大周少太多,哪怕一个人用一块手帕,也够工厂卯足劲头开工了。”郭幸哥很轻松道。
其实早在蒸汽机出现之前,冠军坊已经出现了水力织机,在江南,更是出现了能同时纺六十四根线的水力织机。
真的不需要怀疑汉人工匠的才智,只不过这些织机始终没有成为主流。
效率几倍增加,就意味着妇人手里的织机失去了价值,男耕女织,几千年来形成的分工,并非没有道理。
男人耕田,换取一家人生存的粮食,妇人织布,除了给家人穿戴之外,也会去拿到市面上,换成钱财,填补家用。
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会在房前屋后,种上桑麻,男人能干值得炫耀,女人心灵手巧,纺出的布,绣出来的图样,比别人更受欢迎,能卖上高价,也是值得自豪的事情。
一个强壮的男人,一个手巧的女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个“好”!
只是人力永远没法跟机器抗衡,当织机大行其道,布匹价格下跌,老百姓的纺车就会无以为继,甚至会影响到各地的税收。而且效率提升,就需要更多的原料,要把土地改种成桑树、棉花……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又会引起粮食危机……一环扣着一环,几乎就是个死结。
很多地方的州府,都会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外来的绸缎布匹。
目前江南的纺织作坊,除了供应海外贸易之外,就是军需,至于乡村,根本打不进去。
包括叶华在内,他都不好去批评什么,你有你的道理,百姓有百姓的生计,各地有各地的实际困难……
当然了,把海外的大门打开,一切就不一样了。
“我们可以先用低价,摧毁天竺的手工织机,然后提高价格,从天竺榨取暴利。”
郭幸哥丝毫没有在做坏事的觉悟,反而显得兴奋异常,在他的心里,追求的首先是实现理想,他从叶华那里继承来的,要把大周带入工业时代。
郭幸哥觉得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勉强能相提并论的就是大周的子民百姓,他不能去害自己人,不能逼得别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更不会毁了他爹留下来的江山,除此之外,他就没什么顾忌了,至少天竺人的死活不在他的关心内容之列。
“我们利用棉纱布匹,从天竺换取金银粮食……钱财呢,用来支持圣人对外用兵,粮食用来供应城市需要,我们就能在不损害老百姓的前提下,让大周疆域越来越广阔,国力越来越强盛!”
郭幸哥翘着二郎腿,双手抱着后脑勺,两颗洁白的门牙露出闪亮的光,像是得意的小狐狸,嘿嘿笑着。
只不过在郭幸哥的对面,太子殿下郭宗训却不这么看,他觉得事情还不能这么简化。
“小叔,从天竺弄粮食,你考虑到大周的粮价吗?还有,向天竺倾销棉纱,你考虑过要用多少土地,改种棉花吗?再有扩大产能了,要不要多雇佣工人,工人的待遇又怎么算?”
郭幸哥不得不承认,太子比自己小了四岁,但这家伙的确想得比自己要全面,他把两手一摊,“你说要怎么办才好?”
郭宗训很得意的笑了,他还真有方案。
“说起来还是师父提示,我才想明白的,请师父一起参详……”
郭宗训觉得,首先要划定出棉田和桑田的范围,确定改种的数目……这是绝对不能胡来的,快了,会影响粮食安全,慢了也会耽误赚钱。
在确定好了之后,要针对农民进行补贴,尤其是粮农。
“棉花和生丝需要的劳力都比粮田多,而且获利比粮食丰厚,人心驱利,我们不能重蹈南唐的覆辙……对粮农的补贴也不是给他们钱,而是鼓励各个粮农合作社购买蒸汽机,新式的农具……这样一来,他们就能用更少的农夫,耕种更多的土地,提升粮食产量……至于多出来的人,就可以去棉田和桑田,充当劳力,还可以进入城市,充当工人……这一块要配合适当的教育。”
郭宗训很认真道:“小叔,工人的待遇还是要提升,至少不能比农民差。”
这一次郭幸哥没有犹豫,“只要能保证工厂获利,我当然乐见其成!”
“那好,利润就从天竺榨取,他们同意也要同意,不同意就打到同意为止!”郭宗训恶狠狠道……这小子同样只需要向大周子民负责,至于天竺人,管他们去死!
叶华没有过多参与讨论,他只是笑呵呵看着。
不管是工业发展,还是对外扩张,都不是一个人能做的,叶华不觉得他能把所有事情都做了,也不认为一代人就能完成一切。
有人承袭他的理想,有下一代愿意按照他的思路去推动,叶华就觉得十分满足了,至少他教了两个还算不错的学生。
“你们谈,谈好了就去找王相公和李相公,我就不掺和了。”
叶华拍拍屁股不等两个小家伙反对,就赶快溜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呢!
今天是叶曦和叶从小学毕业的日子,儿子承袭了父母的聪明,绝对是超级学霸,即便是老师也会被小家伙弄得张口结舌。
只不过除了学习成绩之外,这小子就没什么让叶华欣慰的地方了,相反,他还成天给老爹惹祸。
这不,今天过生日,他带来了一个同学,是妹妹班上的。
小姑娘长得很清秀,略带一点婴儿肥,眼睛黑溜溜的,像个小天使,跟叶家两个娃娃站在一起,半点不怯场,落落大方,让符三都不免惊讶。
她以为是女儿叶带过来的,就把小姑娘拉到眼前,仔细瞧了瞧,欣然问道:“你是谁家的?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姓王,我爷爷是王朴!”
“哦!”
符三更高兴了,“原来是王相公的孙女,怪不得呢!你是来给他们俩过生日?”
小姑娘绷着脸,没有回答,眼睛却转向了叶曦,这让符三颇为意外,一个小丫头,不跟闺女亲,怎么看自己的儿子啊?
这时候叶曦终于仗着胆子,走到了老娘面前,沉默半晌,鼓足勇气,一开口就让符三大惊失色。
“娘!”小家伙很认真道:“我想请娘亲成全我们!”
此言一出,符三只觉得一股血液冲到了头顶,脑袋都大了一圈,她拼命告诉自己,你是女财神,是叶府的主人,要优雅,要镇定!
可当她看见叶曦抓起小姑娘的手,符三已经炸了。
“小兔崽子,看我不打死你!”
她举起巴掌,叶曦比她还贼,拉着小姑娘就奔后院去了。在这个家里,能让老娘忌惮的只剩下老祖了。
叶曦一边跑,还一边说呢,“我们家情况不一样的,我娘没有你娘那么开明,你偏不听,瞧见了吧!还不如跟我爹说呢,他保证能点头!”
小姑娘红扑扑着小脸,抿着嘴不说话,眼睛里全都是赞同。这俩小东西气喘吁吁,逃到了叶氏的房中,直接跑进了暖阁,总算安全了!
……
在另一边,叶站在老娘的面前,“……去年的时候,我考了第二名,哥听说女学有比我厉害的学生,就嚷嚷着要给我出气,约她出来见见,好好教训她一顿。”
“然后你就帮忙了?”
“嗯!”叶噘着嘴,“娘,大哥太阴险了,见面之后,他什么都没说,就是认识了一下……谁知道几天之后,他就往女学送纸条,还把咱们家的学问拿出去,送给人家。今年期末,我被甩得更远了!”
叶那个委屈就不用说了,“我跟大哥讲,不要他向着外人,你猜他说什么?他说很快就不是外人了,只要娘亲答应,她,她就是咱家人了!”
叶气得跺脚大骂,“娘,你快管管大哥吧!”
符三脸都黑了,“我管?我管得了吗?”
这时候正巧叶华回来,符三豁然站起,“你瞧瞧,你生的好儿子,都把儿媳妇带回家来了!再不管,都成流氓了!”
叶华听得糊里糊涂,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王朴喜气洋洋赶来,他一张老脸,都笑成了菊花,“我说侯爷,什么时候下聘啊?”
叶华脑袋比符三还大,“我说王相公,什么下聘?我怎么不知道?”
“哈哈哈!凡事都讲究个缘分,现在知道也不晚啊!”王朴说着,摸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孙女的生辰八字,塞给了叶华。
“你不认识扶摇子吗?请他给批批婚,看看吉利不?”
叶华翻了个大白眼,问那个老神棍,当然是想吉利就吉利,想不吉利就不吉利了。
一旁的符三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一句话没说,眼瞧着就要当婆婆了,还有没有家法了?
“王相公!”符三声音提高了八度,正要发难,叶氏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一左一右,跟着俩个娃娃,老太太的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儿。
“好啊,真是好啊!叶华当初就是不开窍,一直拖着,耽误了好些年。还是曦儿懂事,知道老太太在乎什么!”
叶氏直接走到了王朴面前,笑着道:“王相公,这个闺女好,老太太看中了,回头就下聘,等他们再大一点,正式成亲拜堂!”
叶氏拉着小姑娘的手,把一块黄玉塞在了她的手里,“拿着,这是先帝赏给老祖的,从今往后,你就是叶家的人了!”
小姑娘还有些迟疑,王朴笑道:“快接着吧,老封君的礼物,都带着福寿哩!”
第744章 一狼一狈
叶华跟符三,两口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晕乎乎的,奶奶的,这就是娃娃亲吗?自家的小子,还差几个月十岁,就有媳妇了,还是王朴的孙女!
符三狠狠瞪了叶华一眼,心说你倒是说句话啊,叶华张了张嘴,他能说什么。难道剥了老太太的面子吗?
基本上,就在两口子稀里糊涂的状态下,事情就定下了,叶曦拉着小媳妇,去陪叶氏,符三气哼哼去了她的书房,叶追着老娘,继续说大哥坏话。
客厅就剩下王朴跟叶华两个,叶华挠了挠头,无奈干笑,“王相公,这事未免也太突然了,当然了,我不是不满意,就是一时转不过弯儿。”
王朴大笑,他拉着叶华坐下,笑眯眯道:“侯爷,要说起来,你家的小子是够贼的,有大半年了,经常往我们家跑,借口都不带重样的,嘴里跟抹了蜜似的,这不,我那个儿媳就答应了,老夫一看,你的儿子,哪里敢拒绝……难不成,你冠军侯瞧不起我的孙女,非要找个金枝玉叶不成?”
叶华翻了翻白眼,当朝的金枝玉叶他哪个不认识,还真就没有和咱家小子年貌相当的。要说起来,从哪个方面衡量,王朴的孙女都是绝佳人选,只不过小崽子胆大妄为,居然背着他爹,直接下手了,奶奶的,太过分了,非要给小兔崽子一个教训不可,让他知道这个家谁说了算!
叶华的气不能撒在王朴身上,强挤出笑容,陪着王朴有一搭没一搭聊着。
不经意间,叶华发现王朴的鬓角都是白发,敢情王相公也老了。
王朴倒是不在意,“朝中为官,无非是熬心血罢了,我的身体自己清楚,还不至于撑不住……倒是我刚刚得到消息,陛下已经让卢多逊回京了。”
叶华不动声色,略微沉吟道:“是赵普帮忙吗?”
“嗯!”王朴笑道:“也是卢多逊本事不差,陛下给他移民的使命,他已经前后向西域移民二百多万,在吏部的考评,拿了个第一等的第一名。陛下龙心大悦,自然招他进京。”
王朴说的平静……可在宦海混了十几年,两朝重臣,叶华何尝看不明白卢多逊回京的背后用意。
自从西域大胜归来,不管是王朴,还是叶华,全都主张休养生息,大力发展工业,推动合作社。太子和商王,年青一代已经崭露头角。
现在去河北问问,到处都传颂太子仁慈爱民,有圣君之姿。
至于郭幸哥,他在理工的造诣也备受推崇……军中的枪炮武器,蒸汽机,轮船……这些足以改天换地的发明,全都出自郭幸哥之手。
他的名望甚至要超过叶华了。
身为天子,岂能坐视不理。
调回卢多逊,就是要昭示天下,大周还是圣天子说了算,也代表着柴荣终于按捺不住,要对外用兵了。
圣意昭然,还要有人帮忙,赵普这家伙算是看准了时机,他唯恐叶华会报复,所以急吼吼把卢多逊找回来。
说来有趣,本该针锋相对的两个人,居然抱团取暖了。
“一个伪君子,一个真小人。他们两个,堪称一狼一狈,凑在了一起,只怕要朝中不安啊!”王朴低沉着声音,评价两个人。
叶华忍不住吸了口气,王朴可是标准的谦谦君子,从不在背后议论是非,更不会恶语中伤。能让老相公如此评价,这二位不只是该自豪,还是该羞愧!
“侯爷,你是不是觉得老夫之言过了?”
叶华大笑,“实不相瞒,我早就有心斩了这一对狼狈为奸的东西!”
成了姻亲,果然直白多了。
“哈哈哈!”王朴如释重负,“侯爷,你可知道,卢多逊是怎么进行移民的?”
叶华皱着眉头道:“想必用了不少下作的手段吧?”
王朴哼了一声,只说了四个字,“岂止下作!”
……
当初从西域归来,柴荣宣布向西域移民,目标定在了五百万之多!
不光是叶华,就连符三都看得出来,这是痴人说梦。
老百姓故土难离,谁愿意背井离乡,跑去西域冒险?
就算有些走投无路的,愿意冒险的,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安于现状,只要有口吃的,就不愿意远行。
卢多逊接下了移民任务之后,他发现靠着正常的手段,实在是难以完成。
故此卢多逊下了严令,规定:“四口之家留一,六口之家留二,八口之家留三”,按照这个比例向西域迁移。
毫无疑问,这么干会弄得妻离子散,家人分别……好多百姓不愿意去,即便被抓走,也有人趁着夜色逃跑。
卢多逊就下令,把所有人的手都给绑起来,有一人逃跑,一串人都要受罚。
除此之外,他又从各个县城,征调无地百姓,前去西域……这也就罢了,卢多逊还干了一手,他规定所有二十岁以上,没有成家的男子,登记造册,移民西域。
原来单身狗还成了罪过,要背井离乡,前去西域受苦!
“卢卿,你逼那么多人,妻离子散,心中没有愧疚吗?”柴荣声音深沉,质问卢多逊。
卢多逊急忙跪在地上,惶恐道:“陛下,臣但知忠心做事,一切都尊奉圣意行事!”
“荒唐!”
柴荣一拍桌子,“你是说朕让你残害百姓了?”
“不敢,臣不是这个意思。”卢多逊连忙道:“陛下如天之仁,迁移百姓,既能实边,又是对百姓好……譬如中原,一家可耕之田不过三十亩,若是去了西域,就有百亩良田等着他们。立刻就能成为小康之家。还有,许多人娶不上媳妇,到了西域之后,就有无数胡女等着他们。只是小民愚昧,不懂朝廷的深意……臣本想详细讲解,耐心劝说,奈何他们愚妄固执,臣只有行霹雳手段,存菩萨心肠!”
“哈哈哈!”
柴荣气得笑了起来,“你真是巧舌如簧,把自己说成了菩萨,难不成朕就是那个面目狰狞的小鬼?”
“臣不敢!”
卢多逊额头都是汗水,惶恐跪爬半步,以头碰砖,大声道:“臣知天子在意西域,不忍故土为蛮夷窃据,移民实边,势在必行。又知道百姓眷恋故土,不愿迁移。圣天子心怀四海,百姓的心中,只有一日三餐,柴米油盐。萤火之光,怎能与皓月相提并论。臣替天子牧民,只求两难兼顾……但臣才力有限,力有未逮,未必能将天子恩泽,施与百姓头上……若是有罪,皆在臣一人,万万不能损及圣誉。臣斗胆恳请天子垂怜,降罪臣一人,不要祸及家人,臣愿意生生世世,当牛做马,报答陛下!”
卢多逊的一番话,声泪俱下,要说都是假的,那也未必……移民的确是个不容易的事情,柴荣都存了心,若是他做不好,就立刻斩首,平息民怨。
可这段时间下来,卢多逊的手段虽然残忍霹雳,但是却没有引起大的民变,即便有个别人逃跑,官民冲突,打死人命,柴荣也觉得能够接受。
毕竟做大事,哪有不死人的。
总体来看,卢多逊还算个干臣,尤其是能不顾一切执行天子旨意……即便有再多的非议,在柴荣看来,此人还是可用的,当然了,也仅仅是可用而已。
想要更进一步,那是想也别想!
等到卢多逊的脑门都磕肿了,柴荣才缓缓道:“你先起来吧!”
“多谢陛下!”
卢多逊五体投地,而后躬身站在皇帝的面前,毕恭毕敬,比宠物狗还乖。
“卢卿,朕欲对契丹用兵,你以为军费该从何处得来?”
卢多逊半点都不纳闷,谁都知道,皇帝一心扩充疆域……让卢多逊兴奋的是皇帝居然问到了他!
“启奏陛下,臣以为想要筹措军费,半点不难!”卢多逊极力控制着情绪,但是声音依旧有些变调。
“哦!你有什么高招?”
“高招谈不上,一点浅见而已。”卢多逊道:“臣以为可以大张旗鼓,宣扬辽东之富,草原的物产丰饶……知道朝廷对外用兵,各地的毛纺厂,矿场,军工作坊,势必扩充规模,增加产量……朝廷只要适当给予低息贷款,军费也就有了。”
换成别的皇帝,未必明白卢多逊的意思,可是饱受叶华影响,见惯了各种手段的柴荣,一下子就懂了。
卢多逊是要趁机增发纸币,以此筹措军费!
很难说是个多好的办法,但是却可以一试。
柴荣缓缓踱步,沉默了许久,才说道:“你原来是度支部尚书,这次你的移民事务,差强人意。朕让你以尚书衔,提点银行诸事,你可愿意?”
卢多逊没有迟疑,立刻道:“承蒙圣人不弃,哪怕让臣牵马坠蹬,臣也是心甘情愿!”
“嗯,既然如此,你去请教冠军侯,看他的意思,然后酌情安排……记住了,朕要五千万两,一两银子也不能少!”
“臣遵旨!”
卢多逊响亮回答,别管心里多怕,表面上都要装得胸有成竹,把握十足,不然天子怎么会把大事交给你!
当他腆着胸膛,从宫里出来,立刻有人迎了向来,“卢上书,我家大人有请!”
第745章 帝国主义的模式
赵普找自己?
卢多逊捏着那一张名帖,心里头五味杂陈,假如是叶华,王朴,哪怕李肆请他,都会欣然前往,唯独赵普!
老子跟你绑在一起,只会一起倒霉。
卢多逊很想把名帖退回去,果断拒绝。可问题是他已经失去了机会,别人不会收他,不去,还会多一个叫赵普的敌人!
明知是死,还要提着头主动送死。
卢多逊此刻的感觉跟吃了一百个活苍蝇,在嘴里胃里不停折腾似的,他要吐了,却还要咽下去。卢多逊捏着鼻子,去见赵普,至于他心心念念,希望投靠的冠军侯,此刻正为了家里的宝贝儿子上火呢!
“你给我说,什么时候惦记人家王姑娘的?”
叶曦低着头,抱着脑袋,做好了随时挨打的准备,“说真的,说假的?”
一句话叶华的拳头就举起来了,他拼命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
“说真的!敢掺一点假,我把你送去吕宋!让你跟那丫头天各一方!”
“你……你这是棒打鸳鸯,你是坏了心肠的王母娘娘!!”叶曦不干了,小家伙凑到老爹的身边,抓着大腿,眼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来。
“爹,我们认识很早的!”
“有多早?”
“大约是五年前!”
“啊!”
叶华气得豁然而起,五年前,你小崽子才多大?难不成是色猴转世?那么小就惦记人家姑娘?你这是要向全国人民谢罪的!
叶曦也委屈啊,五年前,正好是开设女学的时候,冯先生在京办学,很多家的贵女都去学堂读书。
那是第一天上学,王家的家丁昏了头,走错路,跑到了戚同文的学堂,正好遇上了叶曦,是他领路,找到了不远处的女学。
王丫头第一天上学,哭得稀里哗啦的,那叫一个惨啊!叶曦已经上学一年多了,是个老油条,见这个妹妹可怜,就拿了一把糖果,塞给王丫头。到底是个小孩子,有了糖吃,就不哭了,还冲着叶曦露出大大的笑脸。
“那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了。”
“不对!”叶华急吼吼道:“你妹妹可是说在一年前,你们才认识的。”
“没错啊,第一次见面,是她记住我,第二次见面,才是我记住她的。她跟我说,知恩图报,送给我一方刺绣的手帕,我收了她的礼物,跟她聊了几次,她说家里就一个孩子,没有姐妹兄弟,很无聊的。她还说很羡慕叶,有个好哥哥。”叶曦小眼睛弯成月牙状,得意道:“有一次休假,瞒着叶,我带着她去逛了相国寺,还去看了赛马……她跟我说,以前家里都不许她玩,那是她最快乐的下午。”小家伙的语气都充满了欢愉,眼睛闪亮,努力让老爹相信。
叶华听着,用手指狠狠戳儿子的脑门,送给他俩字,“狗血!”叶华才不相信他的鬼扯,叶说了,大哥为了追人家,送了不少礼物,还把家里学问的手抄本送去……叶华唯一能感叹的是,这小子开窍真早啊!
比你爹足足提前了一倍!
“废话我不想多说了,娃娃亲是订下来了。很不幸,王朴是我惹不起的人,你小子也最好别作死。等你们长大了,就老老实实成亲,再别横生枝节,这一篇就掀过去,如何?”
叶曦连忙点头,眉开眼笑的,就差在地上跳几圈了。
“爹……我什么都听你的,只有一个要求。”
“讲!”叶华咬着后槽牙道,要是这小子提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他保证一巴掌扇外面去,绝不客气。
“那个……订了亲,我们能不能在一起……”
叶华的眼睛都立起来了,叶曦明显感到了一股杀气,把他给笼罩起来,小家伙连忙道:“我是说,在一起写作业,只是写作业啊!”
叶曦拼命叫着,奈何叶华的魔掌已经到了,踢着他的脖领子就把叶曦揪到了后院,紧接着杀猪一般的声音,响彻叶府……
摊上个倒霉儿子,叶华的心情很差,连带着第二天卢多逊来拜见他,都是一张黑脸。
卢多逊乍看叶华,见他生气,吓了一跳。
可稍微一想,他又高兴起来。
叶华这种人,向来心机深沉,他对你好,笑脸相迎,没准就在憋坏主意,相反,一张臭脸,没准还是好事呢!
卢多逊原来琢磨着叶华偏向商王,会跟太子冲突,现在看起来,满不是这么回事,不管商王,还是太子,都特别尊重他这个老师,不得不说,叶华的道行够深。
他好歹也是太子这边的人,至少外人是这么看的,应该能有些香火情的。
也别怪卢多逊一厢情愿,他实在是不想跟着赵普一起完蛋。
“侯爷,圣人让我去操持货币发行,筹措军费……这事情侯爷是行家,下官特来请教,还望侯爷能够指点迷津,下官感激不尽!”
叶华眉头紧皱,柴荣没找他谈,直接跟卢多逊讲了,那就是无论如何,都要去做。当然了,做不好,就把卢多逊宰了祭旗。
叶华不在乎卢多逊死后,问题是纸币这一类的东西,能用,但不能依赖。
“卢尚书,货币不是财富,说到底还要看商品生产……当下蒸汽机推广,合作社发展,增发货币是可以的……但数量上不好掌握,南北如何投放,多少分配,也不好安排……总而言之,我的意见是宁可少投放一些,不要大水漫灌,不然会出事的。”
卢多逊小鸡啄米,不停点头,“侯爷高见……奈何圣人让我筹措五千万两军费,我,我实在是不知道如何是好!”
叶华一听,脑袋就大了。
柴荣这家伙越发好大喜功了,光是出击契丹,肯定没有远征西域那么麻烦……但是他却惦记着一劳永逸,五千万,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贸然增加这么多纸币,光是物价飞涨,就能闹得民怨沸腾。
“卢尚书,既然天子有命,你只管去做……不过我想提醒你两点,其一,要尽量把增发的货币,贷给工厂;其二呢,你想想,能不能把货币发行到国外去!”
“啊!”
卢多逊吓得叫了出来,“侯爷,外国怎么会用大周的钱?”
叶华摇头,“你怎知没有用?据我所知,以往契丹只是少量铸造钱币,用的都是我们的铜钱!”
卢多逊不好意思挠头,“这事下官的确知道,可纸币不同于铜子,我怕外藩不接受!”
“哈哈哈!”
叶华朗声大笑,“卢尚书,他们不接受,不会强压吗?你可是连强制移民都干得出来,还会手软?”
“这个……”卢多逊豁然开朗,急忙起身,兴冲冲道:“侯爷果然高见,下官服了!”
卢多逊这家伙立刻告辞,要论起黑心,叶华的确不如卢多逊。
这孙子回去之后,立刻找到了兵部,建议增派一支五千人的水师,前往天竺……这回船上没有携带多少货物,除了军需补给之外,就是两千万两银行券……他还派了几十名小吏,前往天竺,组建分行。
当然了,天竺还有些遥远,倭国近在咫尺,而且经营多年。他立刻派遣船队,前往倭国,设立据点,建立银行……
“术业有专攻,老夫算是服了。”
柴守礼到了叶华的府里,见面就啧啧赞叹。
“卢多逊一下子就在倭国发行了两千万两的纸币!他就是个疯子!我在倭国经营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像他这么干!”柴守礼探身对叶华道:“侯爷,你知道卢多逊怎么做的不?他居然打出旗号,说是以三成利息,吸收金银存款!”
“三成?”叶华很怀疑,就算纸币暴利,也不能许诺三成利息,那样太高了!姓卢的绝对有别的手段,叶华眉头紧皱,思索片刻,“他是不是规定了,外面放出去的纸币,跟大周的纸币不同,仅限于倭国使用!”
柴守礼目瞪口呆,“这,这主意是你告诉他的?”
叶华哑然,他翘着二郎腿,哂笑道:“没用我说,他就无师自通了。”
“卢某人的作为,跟明抢没什么区别,我看倭国未必会接受的!”柴守礼忧心忡忡。
叶华却不以为意,“怕什么,他们不接受就去压,我们不还有大周海军吗!”
“那,那和海盗有什么区别?”柴守礼反问道。
“区别大了!”叶华笑道:“我们是给倭国带去先进的金融经验,带领他们走向文明进步,让他们能够跟得上世界的脚步……当然了,花点学费也是理所当然的!谁愿意配合大周的纸币政策,谁就是我们的朋友,就能拿到武器,有了大周的无私支持,自然能立于不败之地了。”
叶华想了想,也觉得不能太过分,又道:“光是抢还太野蛮了,我们设立一笔奖学金,鼓励倭国年轻人,来大周求学。”
“求学?把我们的东西都教给他们?”柴守礼翻着怪眼,怒问道。
“当然不是全部……比如我们的金融啊,科举啊,文官制度啊,报纸啊,倭国想怎么学就怎么学。争取在几十年内,培养出一批能左右倭国学界的名士大师!”
柴守礼都听不下去了,喷道:“那是什么名士,大师,根本是一群狗!”
第746章 大周最后的敌人
叶华板着脸,别看柴守礼年纪大,又是太上皇,当年你可是管我叫师父的,针对学生的错误,老师肯定要指出来的。
“你要怀着一颗尊敬的心,去赞美那些人为国家的良心,举世无双的思想巨匠,灵魂的雕刻师,伟大的批评家,理论家,教育家,睁眼看世界的先驱……你还要让倭国人相信,他们的落后,源于闭关,源于锁国,源于民族的劣根性……比如盲目的服从,肮脏,懦弱,卑劣,撒谎成性,没有高尚的道德,没有坚定地信仰,没有创新的能力,一盘散沙,做事马虎……”
柴守礼把嘴咧得老大,“我说师父,合着咱们拿纸币,把他们的钱都给抢来了,弄得人家活不下,还成了他们的错。倭国人就算再脑残,再弱智,也不会做如是想,我看你是把人家当成蠢猪笨驴,你的这些手段,不会有效果的!”
叶华哼了一声,他只能说,柴守礼还是太没有见识了,你当世上就没有笨蛋啊?错了,不但有,而且还不少呢!
“这样吧,你只管出钱就是了,我让李肆去弄……我们每年提供倭国一些免费的入学名额,然后去倭国设立一些神庙,开慈善机构,给穷人提供粮食,给他们工作机会。”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呗!”柴守礼十分准确地总结道:“师父,你现在的水平是越来越差了,山大王都知道究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们在外面抢掠,会给周边的百姓一些好处,封住他们的嘴巴,当朝廷来清剿的时候,百姓就会通风报信……你这招,根本是把大周放在了山大王的位置上!”
“哈哈哈!”
叶华朗声大笑,“你还真的说对了,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信不信,若是我大周衰败了,倭国会用更残忍一万倍的手段,来对付吗?别说他们,就算是阿猫阿狗,都会跑大周分块肉吃!”
柴守礼突然吸了口冷气,他倒是没有经历过百年耻辱……但是五胡乱华总听说过,安史之乱还是知道的,区区吐蕃就曾经打进长安,烧杀抢掠。
往进了说,契丹几次荼毒中原,沙陀人公然登基称帝,算起来,好日子没有过几年!尤其是他这个年纪的,更是有着切肤之痛!
“唉,师父这是又给老夫上了一课啊!只要能让大周永远强盛,老夫就算做山大王,又能如何!”
柴守礼慷慨道:“前些年,老夫一心敛财,现在老夫就用这些钱财,去培养走狗……呃不,是大师!哈哈哈!”
果不其然,柴守礼拿出了十万两黄金,成立了私人的慈善机构……给学生提供留学奖金,不定期向穷人发放粮食和物资。
当柴守礼听说,倭国的老人在一定年龄之后,就会主动进山,让野兽吃掉自己,给家里节约粮食,老太傅勃然大怒,立刻拿出一笔钱,专门收养上了年纪的老人,让他们吃饱喝足,安然度过晚年,体面安葬。
老人或许没有了力气,不能继续劳动,但是他们奉献了一生,有着宝贵的经验,不尊老,不敬老,不孝养老人,一个民族就是没有前途的。
柴守礼特别邀请学者,把《孝经》介绍到倭国,还给他们绘制二十四孝图。让倭国人反思他们对待父母的态度。
当听说天竺重男轻女,甚至会溺毙女婴……柴太傅又动了恻隐之心,天有阴阳,人分男女,岂能因为是女儿就给亲手杀掉,虎毒不食子,溺毙女婴的父亲,比禽兽还不如。
柴太傅专门成立育婴堂,收养女童,教给她们读书,抚养成人,甚至会办纺织工厂,招募女工,给她们工作的机会,自食其力。
……
总而言之,柴守礼彻彻底底变了,变得高尚起来,变成了圣人,他在海外的名声,甚至远远超过大周。
当柴守礼去世的时候,无数人痛哭流涕,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民族……接受过,或者没接受过柴守礼帮助的人,都尊称他为“慈父”。
柴守礼的毕生财富,做为“守礼”基金,每年都会从世界各地评选孝子孝女,评选感动世界的人物。
给予丰厚奖励,每一个入选的外国人,回去之后,立刻会成为比国王还要尊贵的人物……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做得每一件事情,都会深深影响一个国家。
而大周则是成为当之无愧的道德灯塔,享受万邦尊崇,彰显着大国的软实力!
……
叶华也没有料到柴守礼能玩得那么大,再说了,大周的根本还在于硬实力。
纸币发出去了,军费有了着落,对契丹的用兵已经提上了日程。
这一次叶华不会领兵了,虽然他还顶着冠军侯的封号,但他更多时候,是扮演大周的三辅。
王朴抓人事财政军务,李肆负责教育和外交,叶华呢,分管工业,他的任务最轻,剩下的时间就是哪里有事负责哪里,典型的万金油阁老。
这不,为了给出兵做准备,叶华先去了河东……目前河东是大周最大的煤炭产地,各个煤矿,光是用的奴隶就超过了三十万。
几乎所有的煤矿,在生产的时候,都会遇到渗水的问题。
当矿井渗水,不管是以人力,还是畜力,想要弄干净,都要花费无数的时间,甚至赶上了多雨季节,或者挖断了水脉,一连几个月都没法生产。
如今矿工之友出现了……蒸汽机带动水泵,能轻松抽出矿井里的水,过去半个月没法完成的工作,现在两个时辰就做到了!
所要耗费的仅仅是煤炭而已,身在煤矿,还会在乎煤炭吗?
叶华跟郭幸哥在河东跑了一圈下来,蒸汽机的订单就超过了二百架。
“发达了,发达了!”
郭幸哥的眼睛都变成了铜钱,发出的光带着浓浓的铜臭。
“哥,一架蒸汽机,至少能赚七百贯……而且后续的维护,零件,还有技术指导……一千多贯啊!”
已经弱冠之年的郭幸哥,开心的像是个孩子。
“有这些利润,我就能继续把蒸汽机做得更小,功率更大……要不了多久,铁甲船就能出现,到了那时候,我们就能派遣更多的人马,去海外开拓了。我准备建个动物园,把所有稀奇古怪的动物都装进里面。”
叶华斜了他一眼,“好想法,谁说理工男不懂浪漫的,你这不是挺厉害的!”
郭幸哥吓得跳起来,“哥,你说什么,什么浪漫啊?哪有?”
嘴上极力否认,可脸却红了,叶华忍不住道:“行啊,以前我还担心你摆不平三个婆娘呢?就你这份功力,再加三个都没问题!”
“可别!”
郭幸哥连忙摆手,吓得脸都变色了。
在不久之前,他终于把于阗的两位公主,还有李光睿的女儿娶进了商王府。
一下子多了三个媳妇,王府瞬间就成了家禽市场,整天吵吵闹闹,郭幸哥抓狂了!
他干脆躲在了作坊不出来,可这样也不行啊,陈石就很认真告诉他,女人不照顾好,会出事的,你要是不在乎绿帽子,就随意!
郭幸哥哪敢不在乎啊?
这要是出了点事,死去的老爹都要从棺材里爬出来,把他给掐脖捏死了。
没法子,郭幸哥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给家里的女人找点事情,至少就不会天天烦他。
“哥,我这点本事,真的不够看的,叶曦才是高手呢!”郭幸哥笑嘻嘻道:“前些时候,我就发现他弄了一大堆的模子,刻上了王丫头的名字,然后亲手熬糖浆倒进去,等凝固之后,还用七彩的纸张包起来……我听说王丫头感动的舍不得吃哩!”
叶华的脑袋顿时都大了,奶奶的,自家的小兔崽子是聪明不假,但很显然,没把聪明用在正路上。
“你瞧着,等回京之后,我就把他塞进作坊,你给我好好管教,兔崽子敢不务正业,我就掐死他!”
叶华是杀气腾腾,奈何他回京之后,就忙得晕头转向了。头一批二十台蒸汽机在河东投放,煤炭产量就开始增加,价钱非但没有下落,反而一路走高,暴涨了五成!
叶华看得明白,左右煤炭价格的不是供求,而是预期!
蒸汽机出现了,日后的煤炭需求只会越来越多,丝毫看不到降低的可能……在期货市场那边,煤炭价格一路走高,甚至翻了一倍还多!
叶华不得不召集所有军工企业,联合起来,跟煤矿谈判。
经过长达十天的商讨,双方终于达成了供货协议。
刚稳定了煤价,那边钢铁也跟着涨了起来。
继续谈判!
除此之外,叶华还给柴荣上书,建议朝廷组建几家强大的煤铁工厂,确保价格稳定……叶华就像是勤劳的蜜蜂,到处堵窟窿,不断添砖加瓦,辅佐名为“大周号”的巨轮,向着工业化的目标航行,前进!
叶华的努力很快见到了成效,大批的军需物资运到了幽州,足够十万人使用的粮饷兵器,还有上千门象征着大周尊严的火炮,黑洞洞的炮口,对准了大漠上的敌人。
“朕不惑之年,出征西域,今年朕四十五岁,再度出兵,扫平契丹!从此天下归一,大周盛世不远了!”
“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一片狂热的欢呼中,柴荣提兵,出征契丹大周最后的敌人!
第747章 很能惹祸的儿子
和历次远征都不同,几乎没有人会怀疑战争的结果……大周已经足够强大了。
依据户部的统计,大周人口超过了四千万,几乎相当于宋代巅峰人口的一半,看起来不多,但是如果仔细研究人口结构,恐怕会瞠目结舌!
其中十五岁以下的人口,达到了惊人的三成五!
十五岁以下,正好是郭威登基之后出生的……大周立国之后,厉行均田,休养生息,释放奴仆,鼓励生育……一套措施下来,成效斐然,许多乡村家庭,基本上是一对父母,带着五六个孩子。
其中年纪大的,已经十岁以上,乡下成婚早,要不了几年,会有更多人加入到生育大军当中……叶华预估,在未来的二三十年,大周将享受一个前所未有的人口红利,但若是没有充足的准备,就会演变成危机!
历朝历代莫不如是,在立国的头些年,人口报复性增长,人地矛盾突出,迅速进入土地兼并阶段,然后就是兼并和抑制兼并的斗争,直到改朝换代……
对于大周来说,是有希望跳出这个怪圈的,因为工业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工业带来的强大力量,可以让大周坐拥更辽阔的疆域,拥有更多的土地,安置更多的人口……这样就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只不过工业需要的是有素质的劳动力,至少天竺人就不合适。
教育!
必须要足够的教育,才能把上千万的年轻人送进工厂,发挥出人才红利。
“所以呢,推行教育,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甚至在北伐契丹之上。”
叶华没有随着柴荣北上,皇帝喜欢享受荣耀,建立超越汉唐的盛世,叶华更享受提升文明的程度。
他以内阁的名义,要求所有作坊工厂与学校对接。
主管教育的李肆更是大力配合,有人愿意投钱,他可没有理由拒绝。
李肆要求所有合作社,必须筹建学校,即便一时建立不起来学堂,也要成立识字班,没有老师,知县,县丞,书吏,全部要去充当兼职教师。
识字率要成为各个地方衙门最重要的政绩考核项目,教育不达标,就不能评上等。
当学生识字之后,并且有了一定的纪律,懂得服从指挥……这时候各个工厂就会派出一些工匠师父,挑选徒弟,进入工厂实习。
表现好的,可以一边领工钱,一边进行学业,毕业之后,就可以进入工厂,直接成为工人!
这一套办法,绝对是有效的,甚至是效果惊人。
首先大军北上,订单雪片一样飞来,工厂开足马力生产,最需要的就是足够的工人。
本来他们也是要自己培养工人的,如今能够和朝廷合作,官府帮着做前期的培养,他们的负担就轻了许多,而且学生进入工厂,半工半读,工钱很少,还可以按照需要,进行培养,毕业之后,无缝衔接,直接上手,绝对是天上掉馅饼。
谁都知道,很多乡下的父母不准许孩子上学,就是目光短浅,觉得学习花钱浪费时间,还不如在家里做农活。
这种事情可以讲道理,不过叶华觉得,更有效的还是讲利益!
谁说读书不赚钱的,只要够聪明机灵,愿意吃苦,挣钱根本不难,而且还能比父母过得更好,收入更丰厚……
叶华相信,有了榜样,就不难改变人们的观念。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学生!
太小的孩子,进入工厂当学徒,还是残酷了一些,因此叶华要求,必须接受三年以上教育,年龄在十岁以上,才能去当学徒。
而且正式工人的年龄,不能低于十二岁。
这也是叶华深思熟虑的结果,他很想把年龄上限再提高一些,可问题是乡下十四五岁成亲的比比皆是,总不能都当爹了,还没有资格进工厂吧!
事实上,在工业化的早期,使用童工是个很普遍的现象,甚至有七八岁的孩子就进工厂,每天劳作十几个小时,平均寿命甚至低于十五岁,惨到不行……那正是马导师极力抨击的吃人的资本主义!
“有鉴于童工的问题,叶曦小朋友,为父有个很重要的决定。”
叶曦突然有种乌云罩顶的感觉,大事不妙啊!
“爹,那个我要去给老祖捶腿,告辞了!”
他扭头要跑,哪知道叶华探手揪住了他的脖子,直接提到了面前。
“你现在也十岁了,还上了五年学……你就去工厂实习,半工半读,如何?”叶华笑呵呵的,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却不容他反对。
小家伙脸都垮下来了,黑溜溜的大眼睛蒙上了一层泪水。
“爹,我是你亲儿子啊,你就舍得把我扔到不见天日的黑心工厂里面,每天吃不饱,睡不着,啃着黑乎乎的饼子,以泪洗面?他们还会打我,骂我,折磨我……爹啊!”小家伙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你想杀了我,直接下刀子就是!不过杀我之前,请允许我见娘亲,我要给她磕头,不孝儿不能伺候娘亲了!”
小家伙咧着嘴大哭,撕心裂肺,惊天动地!
“我不用你伺候,你别气我就行了!”符三黑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叶曦看到娘亲,张大了嘴巴,一步跑过来,抱着娘亲的大腿,用力蹭着……像是个可怜的哈士奇。
“行了,滚起来!”符三才不像叶华那么好说话呢,“你给我听着,身为叶家的长男,不能整天招猫逗狗,无所事事!让你去工厂,是让你涨点本事,知道穷苦人是怎么生活的。还有,你也要吃点苦头,商王殿下十几岁的时候,就去了西域,太子殿下也在河北历练,身为我的儿子,不能落后别人!”
符三揪着儿子的耳朵,“你给我听着,要是再说不去,我就把你赶出家门!”
“滚!现在就滚去工厂!”
叶曦被老娘给吓坏了,他还没见过这么凶的老娘呢,眼泪不停在眼圈里转,小家伙用力咬牙,忍住了没有流下了,他扭头,一步一步,走出了屋门。
叶曦没有看到,他刚出去,符三的眼泪就滚了下来……叶华叹口气,“你要是舍不得,就再等两年,没关系的。”
“胡说!”
符三怒冲冲道:“就你会装好人,那小子都会私定终身了,要是再不给他一剂猛药,我怕过两年就真成了纨绔子弟,教都没法教了!”
叶华走到夫人身边,默默搂住了符三的肩头,“不至于的,咱们儿子什么德行,我心里还是有数的……我现在倒是不担心他,我担心这小子进了工厂,会不会继续闹腾!”
“啊!”符三哂笑道:“他还能折腾什么,我才不信他有那么大的本事!”
……
“娘亲,你瞧着吧,你让我去工厂,就是你的错误!”
叶曦咬牙切齿,换上了一身帆布衣服,弄得真和学徒工差不多……叶围着他转了好几圈,笑得拍巴掌,“大哥,还别说,有点小帅哦!要不要请嫂子过来,让她也瞧瞧!”
叶曦瞪了妹妹一眼,不屑道:“现在是小帅,过些时候,就是大帅了!”
这小子还真就昂首阔步,跑去工厂了。
一连十天,叶曦都累得跟狗似的,回家就睡觉,连洗澡的功夫都没有,白白净净的娃娃变成了泥猴……每晚符三过来瞧,都忍不住流泪。
可是从第十一天开始,叶曦就变了,小家伙依旧早出晚归,但身上看不见黑漆漆的污泥了,相反,在他身上,多了好几个小本子,还有一包炭笔。
几乎与此同时,报纸上多了一个“豆腐块”,每一期都会出现几个连贯的漫画……比如画一个肥滋滋的老板,拿着皮鞭,抽打皮包骨的工人;比如老板吃着烧鸡烤鸭,却只给工人青菜汤;比如老板数着钞票,工人只拿一两个可怜兮兮的铜子……
过去的报纸都是文字内容,漫画还是第一次出现,加之讽刺味道十足,很快就打开了市场,报纸的销量直接增加了三成。
叶曦小朋友混到了第一笔稿费……不过显然,他不会满足的,叶曦跟报社谈判,争取了第三版的位置,开始以“工人之友”为名义,定期发表文章。
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提到农民春种夏管秋收冬藏,一年劳动三个季节,休息一个季节……工人也应该比照农民,做三休一,给足调理身心的时间,不然工人会被活活累死!
这篇文章,从辞藻文法讲,没有半点可取之处,只能用稚嫩形容,但是却爆红了!报纸足足加印了五次,没用上三天的光景,几乎开封街头到处都有人谈论。
“反了,反了!”
负责军需的卢多逊找上了内阁的大门,他煞有介事,把这份报纸摆在了叶华面前。
“侯爷请看,有人竟然要给工人休沐,简直岂有此理!”
叶华举起报纸,把脸遮住,文章他早就看过了,眼下只是装模作样罢了,良久,叶华缓缓放下,不动声色道:“卢尚书,你准备如何处置?”
“查!严查!”
卢多逊道:“前面吃紧,军需物资,武器制造,片刻也不能停歇,有人散布这种文章,就是存心不良……我看应该把此人找出来,严惩不贷!”
叶华还能说什么,“卢尚书只管去抓,些许小事,就不用问我了。”
卢多逊眉头紧皱,“侯爷,依我看,这应该是那些文人,在背后煽风点火,侯爷当行霹雳手段才是!”
第748章 你抓小荣生,跟我七月什么关系
卢多逊还真是仔细权衡,工人休息,肯定影响到天子北伐,而且煽动舆论,明显是文人的手段……叶华这家伙向来讨厌文人的做派,多少年了,在他手里倒霉的文官不计其数,这次若是能砍几颗脑袋,既能向天子卖好,又能跟叶华拉近关系。
坦白讲,卢多逊并不认为跟叶华作对,能有任何好下场。
君不见他刚回京,王朴就跟叶华结亲了。
一个文官领袖,一个武将魁首,他们两个联手,等于告诉所有人,不要跳出来添乱,不然没有好下场!
四十米的大刀已经举起来了,只要不是傻瓜,就不该以为自己腿快,能够逃脱致命一击……
只不过卢多逊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叶华依旧是不咸不淡,甚至神色很是震怒,莫非自己在他的眼里,糟糕到了这个地步?
卢多逊惴惴不安,后背冒了冷汗。
他不知道,真正的始作俑者,正在家里舒舒服服睡觉呢!
叶曦做了一个梦,他觉得一阵风,把他吹上了云彩,俯视苍茫大地,乘风飞翔,快乐得像神仙似的。
突然,云彩裂开,他从云端掉了下去,小家伙拼命大叫救命,不停挣扎,等他睁开眼睛,总算弄明白了。
原来是家丁把他从被窝里提出来,提到了老爹的书房,然后重重扔在了罗汉床上!
叶曦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窒息感,老爹脸沉铁青,犀利的眼睛,锁定了他,小家伙觉得自己就像是可怜的小白兔,被大灰狼盯上了!
“爹!你别吓唬我,我没做错什么吧?”
叶华瞧着他,气得笑了,真是自己儿子,嘴巴够硬的!
“我是该叫你‘工人之友’,还是叫你‘小荣生’呢?”
坏了,露馅了,叶曦眨巴眨巴眼睛,认真道:“爹,你可以叫我‘七月’的,这是我下个笔名!”
“呸!”
叶华狠狠啐了他一口,“小兔崽子,你还挺骄傲呗?敢承认了?”
叶曦从床上下来,乖乖站好,不知道的时候,还挺害怕的,老爹既然都知道了,那就只有摊牌了,他反倒不怎么在乎了。
“爹,我不过是替工人说两句话而已,你不也担心工厂刻薄虐待童工吗?”
“你住嘴!”叶华气呼呼道:“大人做什么事情,用不着你掺和……我只想告诉你,卢多逊已经注意到了你的文章,很快就会有人去调查,等查出来是你干的,就会给你扣上一顶煽动滋事的罪名,甚至会指责你意图影响北伐大计,到时候天子震怒,是你一个小娃娃能承担的吗?”
叶曦瞪大眼睛,惊呼道:“爹,有这么大的干系啊?”小家伙似乎真怕了,脸色都变了。
叶华强忍怒火,“你小崽子是我的儿子,是王相公的孙女婿,一举一动,都有无数人盯着,没人会把你当成小孩子,你懂么?”
摊上了一对妖孽父母,叶曦是很早慧的,不过就算再聪明,也还是个小孩子,很难思虑周全,他的小脸惨白,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
“爹,这事不怪我,是,是师父安排的!”小家伙几乎哭了。
“师父?戚同文?”
“没错!”叶曦只能出卖了老师,道:“爹,你不是让学生去工厂当学徒吗?戚先生就安排了一些人随着学生进入工厂,去实际考察,看看工人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学徒工的情况。他说了,南唐的纺织作坊就曾经堪称悲惨的地狱,大周无论如何,不能重蹈覆辙!”
叶华眉头紧皱,板着脸道:“真是戚同文让你做的?”
“千真万确,我怎么敢骗老爹!”
“哼,你小子在我这半点信用都没有!”
叶曦被吓得吐舌头。
叶华站起身,背着手来回踱步,其实这事情没有那么可怕。只是他担心儿子胡来,早晚会惹出大祸,想要教训他一下。
没想到居然是戚同文安排的,这就有趣了。
老戚接受了叶华的观点,学问来自脚板,不来自书本……学堂要求学生考察各行各业,走访城市农村,十分正常。
关心童工,也没什么奇怪。
只不过像叶曦这样,公然画漫画写文章,还跑去发表,这就该打屁股了。
“你小子到底清楚不清楚,你会惹出多大的麻烦?”
叶曦扁扁嘴,可委屈了,“爹,我琢磨着不过是说了点真话而已,再说了,我已经告诉太子哥哥和王相公,我就是没跟你说,孩儿错误,请父亲责罚!”
“等等!”
叶华立刻打断了儿子,“你说太子和王相公知道你干什么?他们还默许了?”
“嗯!”
叶曦急忙摸了摸身上,发现忘了带东西,急忙道:“我去取!”
“嗯!”
不一会儿,叶曦撒腿跑回来,将一个小本子交给了叶华。
接在手里,展开瞧了瞧,叶华眼前一亮,儿子还挺用心的。
他记录了很多东西,除了闲暇时候,工匠讲的故事之外,还包括工时,制作一个零件的时间,花费的材料,市场的价格,巨细靡遗……才十几天的功夫,就写了厚厚一本。
“这都是写的?”
“嗯,都是我问过的,剩下是我仔细观察的,太子哥哥还夸我写得好呢!”
叶华又翻看了一遍,突然眼前一亮。
“哦!”
他恍然大悟,别看这只是个小册子,但能解读出来的东西可是不少……以戚同文,王朴,郭宗训的智商,绝对能看得出来。
儿子还挺能干的,可越是这样,就越要打!
“你小子为什么不先交给为父?”
叶曦挠了挠头,惶恐道:“我怕!你跟娘都那么凶,再说了,我想做出些事情,让老爹知道,我可不是纨绔子弟,也让你老人家高兴!”
“哼!我不被气死就行了!”叶华怒冲冲点着儿子的脑壳,“你给我听着,无论如何,你都是我儿子,都是叶家的人,多大的事情,都要我们一起扛!哪能瞒着我?”
叶曦瞪圆了眼睛,小家伙突然手舞足蹈起来,“一起扛?爹,你说我们一起扛!太好了,我终于长大了!”
小家伙兴忘乎所以,抓起叶华的胳膊,“走,喝酒去!”
叶华一把推开了他的手,“喝什么酒?小孩子不许贪杯!”
叶曦的脸又垮下来了,“爹,你忘了,当年商王长大了,你就跟他喝酒来的,为什么我不行?你是不是没把我当成大人?那咱们父子怎么同甘苦,共患难?”
好个义正词严的叶大少爷,弄得好像叶华犯错了一样!
“小兔崽子,这次是你惹祸,你还理直气壮了?叶华抓着儿子的胳膊,就想揍他,突然叶曦痛叫了出来,额头都冒了冷汗。
还没打你,就会演戏了?
叶华猛地扯开衣襟,露出白净净的小胳膊,就在上臂处,有一片醒目的红色,跟白净的皮肤格格不入。
“这是烫伤?”叶华关切道:“在工厂里烫伤的?”
小家伙急忙把胳膊藏起来,笑嘻嘻道:“没事的,一点小伤,男子汉流血不流泪的,我还要跟着老爹一起撑起叶家门户呢!”
忘情之下,小家伙举起胳膊,牵动了受伤的地方,疼得他又是一阵皱眉头。
“唉!”
叶华叹口气,“既然你吃了苦头,为父就不罚了……不过下不为例!这个小本子也归我了。”
叶华拿起了小本本,反复看了看,自信道:“该我去找卢多逊谈谈了!”
叶曦眼珠转了转,突然冲到老爹身后,“爹,区区卢多逊而已,不用父亲出手,孩儿就能把他摆平!”
“吹牛!”
叶华冷哼道:“他可是陛下调回京城,委以重任的大臣,你个小孩子家,有什么办法对付他?”
叶曦不服气了,“爹,他不是要找我吗?就让他来找好了!他把我抓进去,我就在牢里待着,等着他把我送出来,爹,你说怎么样?”
“这倒是个办法……你不怕?”
“我都是老爹承认的男子汉了,有什么好怕的!”小家伙把胸膛挺得高高的。
叶华终于笑了,他转身从书桌旁边,拿出一瓶陈年老酒,又拿出两个杯子。
“来,陪你喝一杯!”
叶曦眉开眼笑,终于得到了老爹的承认,他连忙把一杯酒豪迈地倒进了嘴里……一瞬间,小家伙的脸由白变红,脖子的青筋突起,跟脑袋一般粗了。
又忍了三秒钟……眼泪都出来了。
不过他还是很硬气,用尽全身的劲儿,把酒咽下去,然后举起空杯子晃了晃,眼睛迷离道:“咋样,够,够汉纸不?”
……
又转过一天,叶曦拿着一份倡导最低工钱的文章,去报社发表,等他刚走进去,跟主笔谈了没两句,从前后两个门,就冲进来好几个彪形大汉,手里都拿着铁尺铁索,武装到了牙齿。
可他们看到了叶曦,顿时泄气了,这就是个孩子啊!
别是弄错了吧?
就在这时候,从后面走进来一个书吏模样的人,他几步到了叶曦的面前,抓起了他的文稿,看了看署名,“七月!”
“小子,你挺贼啊,又换了笔名!你当我们就不知道了吗?
叶曦吓得脸色惨白,连忙道:“我,我没换笔名,我就叫七月,你们要抓小荣生,跟我没关系的!”
叶曦扭头要走,书吏呲着牙怪笑道:“小子,你昏了头了!老子几时说要抓小荣生?你这是不打自招!来人,把他给我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