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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斤啊,该多惊悚!
对了,不知道大家伙知道不,其实小的会唱京韵大鼓的,我要是换上女装,那就是大鼓妞了,伺候一段《剑阁闻铃》,《霸王别姬》啥的,画面简直不敢想象啊……嘎嘎,总之,真的恳求,不管是可怜小的,还是想看女装,都订阅吧!让小的发疯一回!
第135章 铭记的方式(七更求订阅)
如何安顿杨家,叶华心里有数。
他们能从麟州,来到开封,大周就不该亏待他们。说烂好人也罢,说圣母病也罢,反正叶华是愿意为此付出努力的。
水泥在郭威的庇护之下,还是一个暴利行业。
不要指望着发明了一样东西,就能永远坐享其成,山寨是所有人的本能,只要有利可图,就会趋之若鹜。
比如叶华建立了商业街,立刻就有人跟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就算他独占水泥利益又如何?
肯定有人千方百计,进行仿制,然后用更低廉的价格,把叶华打败。不要怀疑古人的智慧,绝对干得出来!
和郭威合作的最大好处,就是借助皇帝的威名,能暂时斩断觊觎者的野心。
敢动皇帝奶酪的人不多,叶华能从容榨取水泥的利益。说起来好像很矛盾,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给了郭威一半的股份,反而会比独占赚得更多。
当然了,光靠着皇帝也不能高枕无忧,早晚还会有聪明人能弄清楚水泥的秘密,把昂贵的东西变成白菜价。
叶华估计,他能有三年时间好赚。
麟州的百姓在作坊做工,三年下来,足够积累一笔财富,加上分到的田地,安居乐业的目标不难实现。
三年是个很好的时间,不长不短,因为独占,水泥的利润会很高,不但能满足叶华的需要,还能有多余的收入,妥善安顿工人们。长时间接触粉尘,会严重危害健康,三年时间,还不至于摧毁工人的健康。
有人要问,到时候不还是要招募新的工人接替吗?难道他们的健康就不会受到威胁吗?
叶华只能耸肩,他没法庇护所有人,而且三年之后,没准就会有许许多多的战俘啊,奴隶啊,甚至是土著,来接替最脏最累的工作。
那么遥远的事情,还是先不要烦恼的好。
冠军侯招工,薪水丰厚,还要奖金。
只要喊一嗓子,立刻就有无数百姓涌来。
眼下谁还不知道,冠军侯为人厚道,对手下的工匠最好,作坊的工匠,在京城置办了房产,还有了铺面,每月都有钱进账,比地主还要威风哩!
大家不会在意分期贷款的事情,也不会注意能买得起房子的,还是少数。他们只知道给叶华干活就有机会被身边的人羡慕,因此报名格外踊跃。
不到半天时间,2000工人招募完毕。
速度快得让人目瞪口呆,杨业十分惊讶。尤其是百姓眼中流露出来的兴奋和渴望,居然让杨业不寒而栗。
以至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训练骠骑卫也是心不在焉,常常发呆。一个人望着西北的方向,久久不语。
叶华找了个时间,提着一壶酒,坐在了杨业的身边,给他倒了一杯。杨业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水刺激,让他情绪激昂,终于张开了嘴巴!
“冠军侯,你不该对麟州百姓那么好的!”
杨业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又觉得不对劲儿,难道对麟州父老乡亲好,还有错了?这是什么道理,根本说不通啊!
杨业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他干脆抓过酒壶,不停倒酒喝酒,麻痹自己,很快一壶酒就喝光了,只剩下空空的酒壶。
“你怕了?”叶华笑着道:“你怕麟州的百姓忘了国仇家恨?”
杨业点头,他的拳头握得很紧!
“有了田,就扎了根,农民其实和庄稼很像,都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地。大周对百姓还不坏,对吧?”叶华又道:“如果再进入作坊,拿一笔不菲的工钱,盖房子,娶妻生子,开枝散叶,生活越来越红火。就会自然而然乐不思蜀,忘了麟州,再也不想回去了!”
“可是我不会忘!”
杨业挥拳,猛地砸在地面上,三合土铺成的地面被砸出一个深深的坑,“无论如何,我都要回麟州,哪怕是爬,也要爬回去!”
杨业的执着显得有些傻,可也很值得钦佩。
“你去帮我招募工人的时候,老将军跟我说,他最自豪的就是有个好儿子,他说杨氏能青史留名,为后人铭记,全都要靠你!”
“啊!”
杨业被雷得目瞪口呆,真不敢相信,父亲竟会如此高看自己,他当得起那么沉重的期望吗?
“先别急着得意。”叶华又道:“老将军还说了,你这个认死理,不知变通的性子,会害了你的,有些事情能较真,有些事情就不能较真!”
父亲说的话,自然不会错。
杨信看儿子还是很准的。
杨业因为坚持,而备受尊崇,也因为坚持,被人推到了绝地……他的脸上阴晴不定,半晌苦笑道:“我要是能区分清楚,哪些该坚持,哪些不该,就不用痛苦了。我认为只要是对的事情,就不能放弃!”
“什么是对的事情?”叶华追问。
“回家,报仇!”杨业果断道!
叶华咧嘴笑了,他和杨业聊天,并不是想让杨无敌改变,相反,他是想坚定杨业的信心。哪怕他爹都放弃了,他也该坚持。
世界上必须有一些傻瓜,才会显得可爱。
开封虽好,可杨家的根在麟州,此时麟州还在北汉的手里,饱受摧残。
忘记或者放弃,都是背叛!
“十年,最多十年,就能荡平北汉,拿回麟州!”叶华很认真道:“我可以用冠军侯三个字担保!”
自从被封为冠军侯之后,叶华格外重视这三个字,简直比什么佛陀玉帝还要尊贵一万倍,轻易绝不会拿来开玩笑!
“侯爷的话,我当然相信,可我还是担心,或许用不了十年,这些人就会自认为是开封人了,还是土生土长的!”
杨业可是很知道叶华的厉害,能吹牛的人不少,可是能把吹出去的牛变为现实的却是凤毛麟角,而叶华就是凤毛麟角当中的佼佼者。
跟着他,一年吃喝不愁,两年买房置地,三年娶妻生子,五年荣华富贵……工匠们都编成了歌谣,到处传唱。周围十里八乡,无人不知,谁都以成为冠军侯的部下而骄傲。
真的,用不了十年,富足安逸的生活,就能彻底改变一群人。
杨业十分笃定,至少他身边的杨家子弟,就不再是心心念念,想着家乡了。包括二弟杨重勋,他抽空就会去开封,听曲喝酒,还会拿大把的钱,打赏歌姬,毫不吝啬,丝毫没有想到,那些钱是可以做成铠甲兵器,用来杀回家乡的。
好日子的确会腐蚀人的斗志,叶华若有所思,跨上战马,风风火火赶到了作坊。他让人准备了一块烙铁,在烙铁上,刻有“麟州杨家”四个字!
扔进火炉里加热,没一会儿,烙铁就红了,杨业凝视这火炉,似有所悟,猛地探出右手,抓着烙铁,向着自己的左臂按了下去……
第136章 整顿麟州兵
灼热的烙铁印在肩膀上,肉里的水分蒸发出来,形成一团带着焦胡香味的白雾。杨业的太阳穴还有脖子,青筋都绷了起来,细腻的汗珠布满了鼻子和额头。
他的五官因为疼痛而扭曲,可是右臂却一动不动,直到一个清晰的印记烙在了肩头,他才缓缓放下了烙铁,微闭着眼睛,似乎在回味着疼痛的感觉。
叶华很咋舌,毫不犹豫就给自己烙一个印记,这种事情他还干不出来。
半晌,杨业缓缓睁开了眼睛,他见叶华神色尴尬,自嘲笑道:“杨某就是一介莽夫,让侯爷见笑了。”
“不,杨将军是猛士,真的猛士,我还是那句话,十年之内,必破北汉!”叶华坚定道!
杨业表示赞同,冠军侯不会撒谎的,可北汉也不会自己灭亡。
扫帚不到,灰尘就不会消失。
“要想灭北汉,还要靠着真刀真枪,在疆场拼杀!”杨业握紧了拳头,“杨家的将士必须整顿,狠狠训练,不然他们就废了!”
杨业显得格外认真而凝重,“我想请侯爷帮忙,家中一些老人,很是麻烦。”
“你想让我压阵,防止有人捣乱?”
杨业点头,叶华能从他焦急的神情当中,感到强烈的不安。
能让杨无敌惶恐无奈的事情,貌似不简单!
叶华欣然答应,他随着杨业到了杨家的驻地。这也是一片很平坦肥沃的土地,一点不输叶华的。
郭威把杨家视作忠义的典型,自然没有官员敢为难他们。从麟州迁居过来的百姓,家家户户都授予了田地。
春耕的时候,还从叶华的作坊里,买了许多农具,将四周的荒地都开垦了起来。
叶华来到的时候,田连阡陌,水沟纵横。田地里冒出一尺多长的庄稼,绿油油的叶子,十分喜人。
叶氏的孵蛋之法已经流传开了,从最初的一个村子,到几个村子,再到开封周围,勤劳的妇人们孵出了许许多多的鸡鸭鹅,结果就是田间地头,不时有毛茸茸的东西拽拽跑动,水沟边,小鸭子欢快地寻找着小鱼小虾和水草,没一会儿就把胃囊塞得满满的,脖子都粗了一大圈。
在田里长大的鸭子,肉质细腻肥美,味道香醇正宗,到了秋天的时候,公鸭能卖一笔好价钱,至于母鸭,更是了不得,一天一枚蛋,一枚蛋一文钱,养几十只鸭子,赶上产蛋旺季,一个月下来,就能赚一贯钱!
沉甸甸的一串!
妇人们是最会精打细算的,她们舍不得浪费一点,每一文钱,都要省着花。到了秋天,就把四面漏风的棚子改成土坯房,冬天就不会受冻了。
再积攒一点钱,买些砖瓦木料,就能盖一间结结实实的房舍,一家人也就有了安身立命之地,落地生根。
对了,冠军侯的作坊在招工,很多男人都跑去干活了。
听说也招女工,有打扫卫生做饭的活儿,还有纺织布匹,制作铠甲,据说干得好,不比男人挣得少。
开封周围的女子面嫩,不愿意去跟一堆粗鄙的工匠干活。
从麟州过来的妇人不在乎!
她们长途跋涉一个多月,才来到了开封,什么苦没有吃过,还会在乎男女之大防。甚至有些男人还主动鼓励家里的妻子出来干活。
进了作坊,至少能省下一些吃用,还能多赚一份工钱,何乐不为。
春耕结束了,进入了相对的农闲时期。
可是却没有多少人是闲着的。
要么去做工,要么在家里养殖鸡鸭,每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忙碌着。
人人勤奋劳作,日子蒸蒸向上。如果有哪位大儒前来,一定会发出感叹,三代之治,不过如此!
可是在杨业的眼睛里,这些却远没有那么美好!
麟州的时候,每到农闲,家家户户的男丁都要出来,耍枪舞棒,练习本事。可自从到了开封,训练的人越来越少了。
杨业最初认为只要让大家安定下来,有了闲工夫,就会好了。
所以他找叶华帮忙,买了充足的农具,耕种土地,可谁知一旦放下了枪刀,拿起锄头和镰刀,就不容易捡回来。
即便放下了锄头,他们也更愿意去握起锤子,叮叮当当,养家糊口,而不是去疆场厮杀!
练出一身腱子肉或许要几年时间,可想要毁掉,只需几个月大吃大喝就够了。
杨家在麟州的时候,面对党项,沙陀,还有许许多多的胡人,土匪,强盗,山贼……几乎每一天都处在战斗之中,大家必须绷紧神经,时刻提防着。
在最艰苦的环境中,才能磨砺出强大的战士。
而安逸和舒适却是猛士最大的敌人!
就连叶华也不得不承认,朝廷善意的优待,正在摧毁一支英勇善战的士兵。
“杨将军,必须整顿,要让麟州兵恢复战斗力!”叶华大声疾呼,“没有保护自己的武力,只知道创造财富,这些财富只会落到强盗的手里。我们汉家儿郎,不能做任人宰割的鱼肉,绝对不能!”
杨业身躯一震,深以为然。
他们开始了拯救麟州兵的行动,
用了三天的时间,他们把所有的青壮集中在了一起。
在大家的面前,摆着几个火炉,里面都放着烧红的烙铁,杨业站在了大家的面前,他猛地撕下了袖子,露出肩膀上的烙印!
麟州杨家!
“你们还记得吗?去年的时候,是刘崇那个狗贼,勾结契丹,十万大军攻击麟州。我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回归大周,京兆府,洛阳府,开封府,到处都有我们的父老乡亲。”
杨业声若洪钟,他猛地掏出了一包土,高高举起。
“这是麟州的土,我们离开的时候,每个人都带了一包!这是我们的根!永远都不能忘的根!”
面对着情绪激昂的杨业,很多人不自觉低下了头,脸上发烧。
“大周天子厚待我们,给我们田,轻徭薄赋,有活儿做,有钱赚……日子越来越好,活得越来越有盼头儿,可是,我们都不要忘了!大家伙是麟州人,是要杀回去,要杀光胡虏!你们现在的样子,还有半点像个武夫吗?”
杨业的声音在耳边盘旋,许多年轻人呼吸粗重,涨红了脸,他们也是汉子,不愿意被任何人小觑!
我们没忘,我们拿起刀,骑上马,一样能够战斗!
他们敢对天发誓!
叶华笑了,既然和杨业唱双簧,就该轮到他出场了。
“瞧见没有,杨将军已经在胳膊上烙了印记,谁要是自认为是麟州兵,谁还想杀回家乡去,就请上前,烙一个相同的印记。”
啊!
此话一出,不少人都傻了眼,拿烙铁往身上招呼,该多疼啊!
他们偷眼看了看杨业,发现他跟一块铁似的,没有半分通融的余地。
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个年轻人站了出来,他几步走到了火炉前面,露出肩头,咬着牙,闭着眼,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来吧,我第一个!”
他等了一会儿,却没有感到疼痛,不由得睁开了眼睛,茫然看着。
这时候叶华抓起了一块烙铁,送到了他的手里。
“没人帮你,请自己来!”
自己来?
这个年轻人傻眼了,他的手不自觉哆嗦起来,竟然不敢去接烙铁。
“知道为什么选在夜晚吗?”叶华笑着道:“就是给你们个方便之门,不愿意烙印,就请悄悄离开,回头把家乡的土扔了,或者藏起来,都没有关系。往后你们就是普通的大周子民,没有任何人会瞧不起你们。该种田种田,该做工做工,一切照旧。如果接受了烙印,从今往后,就要接受最严格的训练,时刻为了上战场准备,可能会战死,可能客死异乡……总而言之,何去何从,你门自己选择吧!”
说完,叶华一松手,烙铁重新回到了炉子里,他转身向后走去,大约走出来十几步,突然他听到了一声低沉而痛苦的吼声……
第137章 图谋战马
有了第一个带头的,紧接着各种惨叫闷哼之声,一个接着一个,年轻的汉子拿着通红的烙铁就往肩膀上招呼。
疼得龇牙咧嘴,浑身冒冷汗。
可这种关头,谁能当怂包软蛋!
拼了!
越来越多的人烙上了印记,他们挺直胸膛,红彤彤的火光照亮了面孔,他们和那些藏在阴暗里的懦夫不一样!
很疼,可是很值!
杨家的老人还很多,比杨业辈分大的,甚至比杨信辈分大的都有。
他们三三俩俩,聚在校场的外面,看得不停摇头,
当初就是他们反对离开麟州,如今又是这些人,反对杨业整军。
大周天子很慷慨,许多杨家的老人都得到了官职,能够领一份不菲的俸禄,家乡虽好,可是他们早就没有了雄心壮志。
过安稳的日子,儿孙绕膝,颐养天年多好!
何必再折腾!
尤其是年轻劳力,能种田,能经商,开封城遍地都是钱、养活全家,都靠他们了。还跑去当武夫,过刀头舔血的日子,简直是傻蛋!
他们很想找杨业好好讲讲,让这小子改改脾气,别这么轴!
可是他们又不敢,跟杨业可以充大辈儿,肆无忌惮,倚老卖老。但是对不起,旁边还站着冠军侯呢!这帮老人也是到了大周之后,才知道冠军侯的厉害!
他救了郭威的儿子,杀了辽国皇帝,冯太师求着给他当师父,满朝上下,谁不敬畏三分。也不知道交了什么运气,杨业居然和冠军侯是朋友,有冠军侯撑腰,他们只能徒呼奈何。
经过了一个晚上,一共有1600多名青壮,在身上烙上了印记。
杨业叹了口气,“刚刚过了一半,要是再过一些时候,只怕连一半都没有了!”
感叹之后,杨业道:“侯爷,我想让他们和骠骑卫一起训练,还请侯爷准许。”
叶华很大方,“没问题,以后你们有什么难题,只管和我说,不管是军粮军器,我都有办法!”
叶华还真不是吹的,他的实力摆在这里!
随着水力锻床越来越多,越来越精致,工匠们已经把明光铠的成本控制在了30贯以内。而陌刀的造价也压缩到了10贯。
换句话说,每制造一副铠甲,一把陌刀,就能赚出一副铠甲的钱。
足够装备叶华的骠骑卫,算上杨家的兵马,也不在话下。
真正让叶华看重的是麟州兵的骑射本事。
他们生长在胡汉杂居之地,从小就会骑马射箭,远比中原的士兵剽悍。大周的骑兵虽然没有窘迫到北宋的程度,可丢失燕云的后果也显现出来。
军中缺乏战马,好马的价钱越来越贵……郭威承诺给了1000匹战马,可经过检查,其中居然混了一百多匹骡子。
弄得叶华火冒三丈,想要去找枢密院算账。
不过却被赵匡胤和陈石劝住了。
“那个侯爷……能有八成堪用的战马就不错了,再说了,骡子也有用处啊,可以运送辎重,总比毛驴强多了。”
“驴?军中还有拿毛驴充数的?”叶华惊呼。
“还是禁军呢!”赵匡胤哭笑道:“圣人鼓励农桑,京城周围的土地分给百姓耕种,原来在京西有两处前朝的牧场都给废了,还给百姓耕种。”
“废了?”叶华越发惊讶,“他们这不是胡来吗?”
“没法子,百姓要田种,他们说马场是前朝从他们手里抢夺的,物归原主,理所当然。听说废了之后,有百姓感念朝廷恩德,还上了万言书,给操持此事的官员立了生祠,赞颂他是青天大老爷!”
赵匡胤说此事的时候,语气当中,难掩愤怒。
身为武将,谁能不爱好马。
两处马场,好几万牲口,轻轻松松就给废了。倒是万民欢腾,赞颂圣人仁慈,可赵大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又说不好。
虽然前朝不怎么样,干了太多的混蛋事,可也不该什么都给废了,连马场都不留着,难怪新招募的禁军弄不到足够的战马了。
叶华愣了半晌,看起来文官果然都是一个德行,这还没怎么样呢,就开始揽权挖墙角了。可话又说回来,人家做事也的确心思缜密,比起武夫强多了。至少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看你们能怎么样?
赵大向自己抱怨这些,肯定不是无的放矢,叶华冷冷道:“你不会想让我去找那些文官去说,要把马场留下来吧?”
赵大不好意思笑了笑,“侯爷和冯太师,范相公,李相公都熟,说话有分量。”
“有分量我也不去。”叶华哼了一声,“明知道是必败之战,还提着脑袋冲上去,那不是二百五吗?”
“那,那你怎么弄战马?”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我自有办法!”
叶华拍拍屁股,自顾自离开,留下傻眼的赵匡胤。要说玩心眼,他们是真的不行,唯一能玩的过文官的冠军侯还不肯出手,这让他们如何是好?
叶华倒不是怕了,相反,他很清楚,照这么下去,早晚文武之间会有一场较量的,眼下只是个开始,他可不愿意立刻跳下来当炮灰。
迈着大步到了自家的后院,在一处花房,有个人正等着叶华。此人只有一只眼睛,可神采十足,透着精明干练。
他就是杨佑,当初叶华救治的伤兵,他在叶华之前,回到了开封,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杨佑把开封的上上下下,都摸了一遍,还组成了一个同乡会。
从西北,还有燕云逃过来的商人百姓,可以暂时到同乡会安身,有人给他们寻找住处,介绍工作,大家伙穷帮穷。
借着同乡会为掩护,杨佑能打听到很多隐秘的消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前来送信。叶华拍了拍杨佑的肩头,让他跟自己过来。
可当手掌挨上肩头,杨佑咧了咧嘴,显得有些痛苦。
叶华愣了一下,随即醒悟。
“你也给自己烙了印记?”
杨佑点头,坦诚道:“属下生是杨家的人,死是杨家的鬼,万万不敢忘家乡故土!”
“嗯,既然如此,不如就回杨家吧,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叶华是真心想帮他,可杨佑短暂迟疑之后,猛地摇头。
“属下弑父杀兄,大逆不道,回到杨家,只会给杨家忠义之名蒙羞,属下,属下不配!”
杨佑格外坚决,无论如何不答应。
叶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杨佑却笑道:“还是别说属下的事情了,侯爷让属下去查,属下查到了,眼下京城最大的马贩子就是李光睿!”
“李光睿?就是那位党项少主?”
“没错。”杨佑笑道:“侯爷把他弄到了京城,李光睿表面上老老实实,可暗中不断向京城走私战马青盐,积累了不少财富,他多半是想用这些钱,买一个自由之身!”
“明白了!”
叶华点头,突然来了主意,“你立刻去联络李光睿,从他手里购买战马,能买多少买多少,价钱多少无所谓,只是有一点,千万别让他察觉,是我买的。”
杨佑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心思很机敏的,听到叶华的话,马上想到了一种可能——我的侯爷啊,你也太坏了!
第138章 南唐来使
叶华给李光睿挖了一个坑,一个很大很大的坑,等着这位党项少主跳进去。
这人一旦做了坏事,就算良心能过得去,可是见面也会有点抹不开,所以叶华很不想见李光睿,他只管在背后,一手数钱,一手数战马就好。
可谁知越是不想见,就越是躲不过。
郭威突然下旨,要在大庆殿设宴,文武大员,包括一些国家藩属在大周的使臣,都在邀请之列。
作为党项少主,李光睿也没有缺席。
不过李光睿的位置有点可怜,紧挨着大庆殿的门口,典型的八面受风,没人待见。
越是不想看到,还越是避不开了。
既然这样,那就亲自下手吧,也不怕脏了!
叶华主动走过来,上下打量李光睿,“少使君,许久不见,你发福了!”
李光睿见是叶华,恨得牙根痒痒。
当初他错打了算盘,结果契丹皇帝突然死了,被吓得慌了神,竟然跟着叶华进京赔罪。哪知道来了京城,就出不去了。
郭威给他加了一大堆的官,每个月的俸禄也不少,可就是不许出城,不许回家,整个一个囚犯!
这一切都拜叶华所赐!
没人的时候,李光睿拿针扎小人,上面写着叶华的名字。他多盼着老天爷打一个雷,把害人精劈死算了。
可液化呢,不但没事,还越混越好。
封了冠军侯,生意越来越大,整个开封到处都是冠军商号,看到冠军两个字,李光睿都想吐!
可他又能怎么样?
落到了人家手里,不低头也不行。
李光睿陪着笑脸,忍着胃疼,“承蒙天子洪恩,侯爷眷顾,下官的确胖了好多。”
“胖了就好!”叶华哼了一声,“京城的风水好,养人,你就在京城里修身养性,读书明理,假以时日,若是能成为一代文宗,也是美谈一桩!至于回夏州吗?你就别想了!”
李光睿虽说是人质不假,可被人当面点破,也难免震怒!
“冠军侯,恩自上出,这话恐怕不是人臣可以说的吧?”
“哈哈哈!”叶华朗声大笑,变得格外狰狞可怖!
“李光睿,我曾经捧着一颗心,对待你们!可笑啊,你们是如何回报我的?告诉你,只要有我在一天,你就别想离开京城,左脚迈出去剁左脚,右脚迈出去剁右脚,两只脚都出去了,我砍你的脑袋!”
“你!”李光睿好歹也是能征惯战的武将,心高气傲着呢!被叶华如此威胁羞辱,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就升腾起来,他真想扑上来,来个鱼死网破算了。
连着努力了三次,李光睿才勉强压下火气,闭口不语。
正在这时候,三司使李谷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咳嗽两声,“冠军侯,远来是客,不可无礼!”
身为重臣,呵斥一个晚生,情理之中,可今天的叶华就像是刺猬,谁碰跟谁急!
“李相公,什么叫做礼?他封堵横山,让我归家无路的时候,可曾以礼待人?有今日的处境,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唉!”李谷眉头深锁,“冠军侯,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要提了。陛下已经册封李将军为银州刺史,加兵部侍郎衔,同朝为官,同殿称臣,如何能咄咄逼人!”
“他还升官了?”叶华怪叫一声,“李谷,是不是你保荐的?我可告诉你,咱们还有账没算呢!陛下给我拨了1000匹战马,怎么混了一百多匹骡子?也是你成心给我穿小鞋,是吧?”
所谓飞龙院,就是负责养马的,暂时归三司使统辖,叶华咬定了是李谷暗中作梗。
李谷气得翻白眼,“朝中战马供应禁军,该如何分配,皆有法度。老夫奉旨行事,你休要诬陷本官!”
“诬陷?姓李的,你上次就弹劾我,让我弄到了乡下去半个月。你怀恨在心,又想拿战马卡我。你等着,没完!”
叶华狠狠一跺脚,转身就往殿里走!
李谷气得嘴唇都白了,自嘲道:“好啊,好啊,真是好个威风八面的冠军侯!”
他一甩袖子,来到了大殿的东边位置上坐下,呼呼喘气,怒不可遏。
这时候陆续有官员进来,分列两边,说说笑笑,等着天子驾临。
赵匡胤凑到了叶华的身边,给他伸出大拇指!
“行啊,我的侯爷,你真下手了!准备怎么收拾李谷?要不要帮忙?”
叶华白了他一眼,“算了吧,你只能帮倒忙!”
叶华探身,让赵匡胤靠的近一点,嘱咐道:“一会儿你去盯着点李光睿,看看这孙子有什么举动,跟谁说了什么,回头告诉我知道。”
“李光睿?他敢!当初可不光得罪了你,也得罪了我!我去把他脑袋拧下来!”赵匡胤恶狠狠道。
“他没了脑袋,你就没战马骑了!”
赵匡胤不解,“这有什么关系?”
“别问了,去盯着就是了!”
赵匡胤跟不上叶华的思维,但他还是很老实去做事,果然,坐了一阵子,李光睿起身,装得若无其事,跑去给几位文官敬酒,最后到了李谷面前,说了两句赔礼的话,事情是因他而起,让李相公受委屈了。
李谷怒气不息,“是有人太目中无人了,少年得志,轻狂无度,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
李光睿没敢多话,只是诺诺而退。
可心里却乐开了花。
姓叶的目中无人,谁都得罪,早晚有倒霉的时候。
倒是大周缺少战马,竟然闹上了朝堂,看起来自己应该好好盘算一下,怎么让手里的战马,发挥最大的价值。
倘若李谷真的缺马,被叶华逼得走投无路,是不是能帮他一把?如果李相公感恩戴德,愿意替自己出力,回家就不难了。
李光睿似乎找到了救命稻草,眉宇之间都多了一丝喜色,挥之不去。他哪里知道,自己已经掉进了叶华的套路里面了,还在这儿美呢!
就在这时候,郭威和柴荣出现了,行礼之后,郭威坐在了主位,柴荣侍立在旁边。又太监站出来喊道:“宣,唐使觐见!”
叶华这才明白,原来这次御宴是要款待南唐的使臣啊!
郭老大说过,要对南唐动兵,看起来是先礼而后兵了……叶华正在思量着,只见一位白面黑须,风度翩翩的文臣迈步走进了大殿。
此人站在丹墀,冲着郭威深深一躬:“外臣徐铉,奉吾皇之命,前来觐见陛下!”
他刚说完,魏仁浦就开口责备。
“徐学士,自古以来,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只有吾皇才是真命天子,南唐国主不自量力,是自寻死路!”
徐铉微微一笑,“斗胆请教,何为真命天子?”
“真命天子自然是天下万民之主,我大周带甲几十万,良将数百员,难道还不是真命天子吗?”魏仁浦厉声质问。
徐铉连连摇头,“此言大谬!安危在是非,不在於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於众寡。吾主大唐皇帝,乃是李氏宗亲,继承祖宗江山,顺天应人,万姓归心。江南之地,国安而民乐,物阜而民丰。百姓争相奔走,齐赞天子圣明。相比之下,远胜中原万倍,这真命天子,可不是自封的,还要百姓说了算啊!”
第139章 秀才遇上兵(随风鸟,万赏加更)
这个徐铉还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断,说得吐沫星子横飞,满朝之上,也不乏能言善辩之士,比如魏仁浦、范质、李谷、薛居正、王溥、赵上交等等。
可是他们捆在一起,愣是说不过徐铉,全都被噎得狼狈不堪。
徐铉站在大庆殿上,挥洒如意,指点江山,粪土王侯,那份得意潇洒,就不用说了。仿佛他才是天上的月亮,别人都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星辰。
“南蛮子果然嘴上功夫了得!”赵匡胤忍不住低声道,他本就不善言辞,又读书不多,不懂什么之乎者也,根本上不得台面。
索性闷头啃肘子,混个肚歪再说。
一个肘子吃光了,见那帮人还在争论不休,赵匡胤的头大了三圈。他拿着油乎乎的手捅了捅叶华,“你上吧,让那帮穷酸看看什么叫本事!”
叶华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什么都会啊?”
赵匡胤很认真道:“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这话叶华爱听,可是他也不能冒冒失失就上场,总要先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这个姓徐的怎么突然冒出来了,由于叶华一直忙作坊,忙骠骑卫的事情,朝堂的好多情况并不清楚。
他看了一圈,发现在文官的后面,赵普也在,叶华冲他使了个眼色,赵普急忙退席,来到了武将这边。
“赵先生,好端端的,南唐派什么使者啊,这个姓徐的又是什么人?”
“侯爷还不知道?”赵普向叶华解释了缘由……去年的时候,北汉,南唐,契丹,一起向新生的大周发难。
郭威好不容易应付之后,终于抽出手报仇了。
他首先就找到了南唐,派遣使者,去痛斥南唐皇帝李璟。然后要求南唐立刻将寿州割给大周,还要送上100万匹绢赔罪。
郭威提出了要求,没有打算南唐同意,事实上他就是个找个借口,要对南唐用兵。
可是南唐也不是等闲,这几年他们国势同样蒸蒸日上,对外用兵屡屡得手,君臣都心高气傲,虽然去年在大周手里吃了亏,可人家不服!
这不,李璟派来了最能说会道,才华横溢的徐铉,要一展风采,人家不光能打,还能说!
“姓徐的很了不得?”
赵普连连点头,眼睛之中,难掩钦佩,有点粉丝的架势。
这个徐铉的确不一般,他祖籍会稽,父亲做过江都少尹,徐铉从小受到极好的教育,十岁就能写文章,堪称神童,他还精于书法,与李斯小篆很有研究,他的弟弟叫徐锴,论起学问丝毫不比哥哥差。
兄弟二人,并称江东二徐。
徐铉还和韩熙载起名,有韩徐之称……总而言之一句话,徐铉出身好,学问好,口才好,甚至长得还好!
十足的高富帅。
相比之下,虽然大周的文臣不弱,但是看重的东西不一样。
比如魏仁浦精通军务,喜好谋算,李谷善于理财,范质重律法……总而言之,都是讲究实用的,这也是郭威的用人风格。
只是有些时候,碰上了徐铉,就难免吃亏,经常被问得哑口无言。
弄清楚了缘由,叶华微微一笑,原来就是耍嘴皮子,玩笔杆子的,跟他废话,简直浪费生命。也知道朝堂诸公怎么想的,和他能争出一个什么是非!
叶华豁然站起,他拿着两个个巨大的酒斗,装满了酒,把其中一个送到了徐铉面前。
“先生能言善辩,说了这么多话,来解解渴!”
叶华年纪小,徐铉也不认识他,还当是寻常的小官,没有在乎,他接过了酒斗,立刻皱眉,“这,这也太多了。”
叶华笑了,“不多不多!我仰慕江南文采风流,听说你们喝酒都能喝出花样来,什么流觞曲水啊,什么青梅煮酒啊,还把酒杯放在绣花鞋里,厉害,厉害啊!”
叶华的话,惹来一阵轻笑,这小子要搞事情!
他把酒杯举起,“来,干了!”
说完,叶华仰头猛灌,足有3斤左右,他喝得只剩一个底儿。
不是叶华酒量不行,而是五代喝酒的规矩。
要敬别人酒,要先喝,却不能喝干,而是要等着对方把酒喝完,自己再喝下去。
徐铉虽然好酒,但是酒量却不成。
盯着满满的一斗,竟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沉默了足有好几秒,为难道:“这个……老夫酒量有限,实在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叶华冷笑了两声。
“先生不用狡辩,你瞧不起大周朝廷,连一杯酒都不愿意喝,实在是让人不齿!”叶华冲着大殿的文武,朗声道:“我看诸公也不要和他浪费口舌,这种人惯会虚情假意,阴谋诡计,十足的小人。对付他们,只有拳头!只有打得他们服气了,才能乖乖听话!”
徐铉是南唐名士,哪里遇到过这么叶华这样混不吝的,不由得把脸沉下来。
“尔不过是小儿辈,岂能如此羞辱老夫?”
叶华等得就是徐铉生气,讲道理太费力气,还是比拳头吧!
“哈哈哈,老匹夫说我是小儿辈!我不光能羞辱你,我还能挥手灭了你们!”
徐铉气得浑身发抖,“狂妄无知,这大殿之上,怎么能有如此疯癫狂徒呢!”他立刻转向郭威,拱手道:“陛下,恳请将这个小竖子逐出大殿,否则外臣不愿意多留片刻。”
郭威刚才也憋了一肚子气,看见叶华出来对付徐铉,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哪里会责备。
相反,他把脸一沉!
“徐先生,你或许不认识,你所言的小竖子,正是老夫的爱将,击杀契丹皇帝的冠军侯!”
“啊!”
此言一出,徐铉也吓了一跳。
他来之前做过功课,当然知道大周有个厉害的冠军侯,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这么年轻,看样子应该连15岁都没有,真是匪夷所思。
想到这里,徐铉也不敢小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原来是冠军侯,恕老夫眼拙,请侯爷见谅。”
“好说,你只要把酒喝了,就算没事了!”
“这个……好,老夫喝!”徐铉咬了咬牙,举起酒斗,才灌了一半,老脸就红了,停了三次,才全部喝下去,只觉得天旋地转,舌头都不好使了。
叶华哈哈大笑,他把剩下的酒喝光,然后将酒斗扔在了地上。
“徐学士,喝了酒,就是朋友了。为了咱们双方的友谊,我提出几条建议,你看看成不。”
徐铉直挺挺点头,“老,老夫洗耳恭听!”
“好,这第一条,没有什么大唐皇帝,唐朝早就被朱温取代了,让李璟去掉帝号,纳贡称臣!第二条,把江北土地,全数奉送给大周。第三,每年进贡200万匹丝绸,300万石粮食。第四,我大周派遣钦差大臣,监督南唐国政,监管税收。第五,你们把军队裁撤到3万人以下,定期接受大周审查。第六吗……对了,我听说李璟有个六儿子,善于填词,才学也算不错,让他进京来,再带着几百个江南的歌女,每逢国宴,就让他填词唱曲,伺候大周君臣。”
“如果你们能做到这六点,或许大周还能网开一面,留你们活几年,否则,天兵一到,玉石俱焚!到时候就算磕头哀求,也保不住脑袋了。”
听完叶华的六条,别说徐铉了,就算郭威都愣住了,他讨要寿州,要100万匹绢,以为够狠的,可是和叶华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什么都不算了,叶华的六条,才是条条要命呢!
徐铉虽然满脑子酒精,还保持着一丝清明,哪里会答应!
“小狂徒,你不要欺人太甚!”
“哈哈哈,欺负的就是你们!我告诉你们,这世上只有四样道理是真的!第一是铁骑,第二是强弩,第三是陌刀,第四是明光铠!很不巧,这四样都在吾皇的手上,所以,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受死吧!”
第140章 天子当霸气
古人讲究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徐铉好歹也是名士大儒,放眼天下,都要对他客客气气。像叶华这样,喊打喊杀,嚷嚷着要砍脑袋的,那是绝无仅有。
蛮横,粗鲁,不讲道理,倚强凌弱,这些能激起人同情的词汇都加在了叶华身上,可是大家伙感觉到的只是舒心畅快。
包括刚刚被怼得很难受的文官都笑眯眯的,十分受用。
这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徐铉耍嘴皮子,就让你碰碰耍拳脚的,看看你还敢不敢那么猖狂!
武将这边,连矜持都不要了,直接指着徐铉,放声嘲笑。这才对吗!非要跟这个穷酸讲道理,这不是找不痛快吗!
打仗还讲究扬长避短呢,说不过就换个方法,冠军侯,干得漂亮!
“老匹夫,答应条件,快点!”
“对,一条都不能少!敢不答应,我们就杀进江南!”
“没错,杀一个血流成河!”
……
徐铉喝了酒,脑子有点混沌,他觉得自己身在的不是大庆殿,而是山大王的聚义廷,这帮大周的文武怎么都跟土匪似的!
尤其是这个冠军侯,简直肆无忌惮!
还让他们的六皇子进京伺候唱曲,你把大唐皇子当成了什么?优伶还是戏子?目中无人,狂妄无知!
徐铉怒了,“冠军侯自以为英雄少年,就小觑天下英雄,真是坐井观天,鼠目寸光!”徐铉朗声道:“我家大殿下李弘冀,未及弱冠之年,灭闽国,破南楚,数败吴越,人人慑服,天下少年,当以我朝殿下为尊!至于什么冠军侯,实在是不值一提!”
叶华笑了,多亏了李后主的名气太大,叶华还专门看过一些南唐的历史,心里有数。
“哈哈哈,徐学士,你说李弘冀是个英雄,很会打仗,我不否认。可你说人人心服,却是未必。”
“怎么讲?”
“至少他爹就不服啊!”叶华笑道:“你们国主不是立了皇太弟吗?说皇位要兄终弟及,可惜啊,叔叔没有侄子能干,也不知道是叔叔铲除了侄子,还是侄子灭了叔叔……总而言之,你们的大祸不远了!”
李煜能当皇帝,完全是个意外。他大哥李弘冀的确有些本事,只可惜因为皇位的事情,杀了叔叔,他爹李璟不得不废了李弘冀的太子之位,传位给了文弱的六儿子李煜,也就是那位大词人李后主了,然后南唐就等着春花秋月何时了了……
叶华把这事情捅破,也不怕南唐会有什么准备,改变了历史。
事实上,皇太弟这种安排,根本就是取乱之道。
兄弟再亲,能亲得过儿子吗?
而且兄弟之间,年纪差不太多,注定了是一代人,怎么可能和平相处,相安无事。
南唐自己埋下的祸根,谁也解决不了,李弘冀越是优秀,越是厉害,对南唐的伤害就越大,且等着看好戏吧!
被叶华当面戳穿南唐最大的危机,徐铉的老脸很肿,他火气上涌,“我大唐上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一团和气,冠军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倒是贵国,天子和储君尚且不是一家一姓,你们的下场更惨!”
此话一出,就连徐铉都后悔了,叶华怎么讲,那是在背后说,而且他年纪小,没什么关系。可他是南唐重臣,又当着郭威和柴荣的面,这不是找死吗?
喝酒误事啊!
他吓得一肚子酒都变成了冷汗,浑身颤抖,向四面看去,果然,一双双吃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至于赵匡胤,韩通,张永德,郭崇,好几位大将都站起来了。
“陛下,此人狂妄犯上,臣等恳请立刻斩了他!”大家伙异口同声,要杀徐铉。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郭威身上。
郭威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
“朕谢过徐学士的提醒,只可惜,你说错了!”
郭威起身,伸手招呼柴荣过来,他一把拉住柴荣的腕子,迈步走到了大殿中间。
“朕起于微末,全赖圣穆皇后相夫教子,家有贤妻,胜过国有良相,晋王自幼养在朕和圣穆皇后身边,和朕的亲儿子别无二致!”郭威顿了顿,“圣穆皇后不幸先朕而去,朕曾经在陵前发誓,以晋王为太子,待朕百年之后,继承大周江山!”
郭威环顾四周,“此心朕从不曾动摇改变,非是为了全朕夫妻之情,更是为了天下苍生计。自从黄巢之乱以后,天下分崩离析,苍生饱受吐痰之苦。家家户户,哀告嚎哭,民心思安,天下望治。朕欲提三尺剑,削平割据,一统华夷。或十年,或二十年,倘若朕中道崩殂,晋王当继承朕之宏愿,卿等更要辅佐朕父子,还万民一个太平!”
郭威这话说的太漂亮了,虽然大家心里都有数,柴荣的位置很稳,但是谁也不敢打包票。而郭威此番表态,等于解除了大周最大的危机!
两旁文武,诸位相公,一起跪倒,山呼万岁,吾皇英明!
柴荣更是涕泗横流,趴伏地上。
“儿郭荣幸得父皇青睐,必效法父皇,以天下苍生为念,以一统江山为念!生生世世,为郭家子孙,光大家门,不负父皇重托!”
郭威满意颔首,他把柴荣拉起来,笑着道:“从今天开始,加晋王尚书令一职,总揽政事堂事务,诸位相公,要悉心辅佐教导,不可怠慢。”
范质,王溥,魏仁浦等人一起躬身,“臣等领旨!”
郭威说完,又迈步到了徐铉的面前。
徐铉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显得狼狈不堪。
“徐学士,朕是不会杀使臣的,你方才说贵国皇长子李弘冀是个少年英雄,朕也有冠军侯,不日我大周人马就会挥军南下,到时候两位少年英雄可要一争高下!”
郭威看了一眼叶华,“叶卿,你可有把握?”
叶华忙笑道:“臣不过是陛下手里的一把刀,天子睿智,上下一心,臣当然一无所惧!只是……”
“只是什么?”郭威的声音提高了不少。
“只是臣担心胜之不武啊!”
他这句话,立刻惹得哄堂大笑,真是好一个刁钻的冠军侯,你想气死徐铉不成?
果然,徐铉失魂落魄,他有种三观崩溃的感觉,原来读书也不是万能的,至少孔老夫子就没有交给他怎么对付流氓的办法。
挨到了馆驿,都到了后半夜,徐铉就呆呆坐着,一点困意都没有。
突然,他站了起来,惊慌失措。
要打了,大周和大唐的这一战避不开了!
他连夜下令,让随从收拾铺盖,赶快回国去送信。生怕郭威把他给扣住,不让他回去。其实徐铉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扣着一个穷酸,除了浪费粮食,就没有别的用处了,他愿意逃回去更好!
御宴上的精彩段子,很快传的到处都是,叶华所谓的四大道理,更是被人津津乐道!
没错,这才是我大周的冠军侯,霸气!
咱们能动手,就别耍嘴皮子!
够爷们,真汉子!
徐铉走了,还有一驾马车,载着主仆也匆匆离开。
“小姐,那个冠军侯也太凶了,是不是长得青面獠牙,像庙门口的小鬼似的?”小丫鬟绷着脸,语气之中,都带着恐惧。
姑娘摇了摇头,她跟着李谷,见过叶华的,那是个很清秀的人,而那些话,更让女子感到的是霸气,而非蛮横!
父亲韩熙载当年以为南唐能一统天下,看起来是真的错了,能一统天下的只有金戈铁马,绝非道德文章。
李弘冀,大殿下——或许就是南唐唯一的希望吧!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斗得过冠军侯?女子的愁眉拧在一起,两个人她都见过,大殿下文武双全,神仙一般的人物,简直完美!而叶华呢,野蛮粗鲁,经商做工匠,全都是士人看不上的贱业,可不知怎地,女子就是莫名的担心李弘冀……
第141章 护驾的任务
御宴结束的第二天,郭威就把柴荣,几位相公,包括叶华都找了过去。
按照以往的规矩,叶华是没资格参加御前会议的,可是他当着徐铉的面,把南唐的情况说的很明白,郭威觉得要把他叫过来,听听他的意见总没有坏处。
“冠军侯,老夫想请教,你是从哪里知道的南唐的事情。”魏仁浦很好奇,作为执掌机务的相公,他尚且知道不多,叶华怎么会知道?
“魏相公,你也知道我不像你们,天天在值房里,盯着如山的案牍,什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全靠着纸面上的东西,靠不住的。我这个人喜欢和三教九流打交道,生意人,工匠,老百姓,我全都接触。我敢打包票,你去住着南方商人的客栈待十天,保证什么都清楚了。比花多少钱,收买情报都管用。”
魏仁浦也不知道叶华讲得是真是假,不知道说什么好,李谷却笑了,“魏相公,我看冠军侯这话不假。你看,我去乡下收了半个月的菜,就觉着胜读十年书,你也该去体验体验。冠军侯,你说过的,这叫,叫…接地气!”李谷抚掌大笑,“就是接地气,你魏相公缺少地气,所以就没有底气!”
李谷肆无忌惮拿着魏仁浦开心。
老魏忍一个肚子疼,懒得和他一般见识,姓李的就是自己倒了霉,非要拉别人下水,等大家伙都是一身泥,就大哥别笑话二哥了。
其实几位相公有闲心开玩笑,就代表底气十足,信心很强烈!
等到郭威驾到,全都收起了笑容。
李谷第一个发言,正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三司使就是负责这一块的。
“陛下,夏粮陆续开始收了,今年的夏税能比去年多三成以上!”
“哦!”郭威大惊,“怎么会这么多?”
“陛下,去年秋冬陆续有十几万汉人回到了中原,其中有麟州的,有河东的,也有燕云的。这些人授田之后,都很卖力气干活,以臣的估算,秋收还要增加!”
郭威瞪大眼睛,“为什么?”
“这就要感谢冠军侯了,他的作坊提供了数十万件农具,老百姓开垦农田荒地的速度加快许多,多了几百万亩以上的土地,秋粮岂能不增加!”
听完李谷的话,郭威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没有粮食,什么都白搭,而有了粮食,就心里有底了!
这仗,大周打得起!
接下来就是讨论怎么打了。
这一点上,魏仁浦是行家,但是他不愿意开口了,反而冲着叶华笑,你不是了解南唐吗,你来吧!
叶华皱了好半天眉头,却也不能绷着了。
“其实现在不是打南唐的好时机!”
他一开口,就让大家伙喷了,你小子嚷嚷着杀这个,砍那个,怎么要动手了,反而怂了?
“我的意思是南唐在数年前,灭了闽国,又压着吴越打,还顺手灭了南楚,他们兵锋最盛,正是心高气傲的时候,所以不宜和他们全面开战。而且我们动兵,一定要提防北汉和契丹,这才是最大的威胁!”
“不能大打,可要是隔靴搔痒一般的小打,也没有意思。所以,这一仗要打的恰到好处,要让南唐疼到骨头里,又没法和咱们彻底翻脸。”
魏仁浦抓着胡须,微微带笑,叶华的看法和他不谋而合。
“冠军侯,你有什么高招?”
“高招谈不上,我觉得应该联合吴越!”
吴越也是南方割据诸国之一,地盘以浙江和福建等地为主,守着漫长的海岸线,国家很富裕。
而南唐霸占两淮之地,大致相当于后世的江苏,安徽,江西一带……和吴越既是邻居,也是天然的死对头,双方经常开战,而国力强盛的南唐始终压着吴越一头,尤其是李弘冀,更是打得吴越狼狈不堪。
吴越苦南唐久矣,急需强援,只要大周给吴越一点关爱的眼神,立刻就会贴上来。吴越的战力不怎么样,但是他们拥有水师,而且是一等一的水师!
大周要打南唐,最大的困难就是淮河天险,南北双方的气候地形都不一样,北方人马骤然南下,是会吃亏的。
如果能借来吴越的水师渡过淮河就不成问题了。
“陛下,臣以为和吴越合作,有一个关键的时候要做。就是借助吴越的水师,去袭击南唐在两淮的盐场,然后我们一起切断食盐供应,先困南唐一两个月,让他们没有盐吃!我倒要看看,那位神通广大的李弘冀能不能变出食盐来!”
叶华顶着冠军侯的名头,外人都以为他勇冠三军,是能啃硬骨头的,其实这些人都错了。叶华向来不喜欢冒险的。
他信奉能在战场之外解决的,绝对不拿到战场上解决,因为打仗的风险太大了,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鹰,没准也会被兔子给踢了。
所以,一定要推出几个替死鬼,用尽各种手段,把猎物折腾到奄奄一息,然后再出手,来一个潇洒的绝杀,摆出天下第一的造型,接受欢呼,崇拜,鲜花,掌声……这就是叶华喜欢的战斗模式。
很猥琐,但是很管用。
在场都是老狐狸,对叶华的设想不但不意外,还十分赞同。
魏仁浦道:“陛下,老臣补充一点,去年的时候,南唐灭了南楚,不过他们并没有吞了荆楚之地。”
南楚是由马殷建立起来的国家,主要在两湖之地,而马殷死后,他的儿子们陷入了杀戮之中,互相争权夺势,把国家弄得一团乱麻。
南唐趁乱出兵,灭了南楚。
如果成功吞并了南楚,没准会再一次出现南北朝割据的局面,以南唐的国力,就足以和大周抗衡。
可惜的是南唐失败了,南楚的部将相继造反,驱逐了南唐的人马。
把敌人赶走之后,这些部将又互相杀戮,没有半点安宁。目前最大的一股势力是周行逢,此人也无心称王建国,只是保守封疆而已。
“南唐有吞并荆楚之心,周行逢必定惶惶不可终日。这时候大周使者过去,给他一点好处,就能鼓动周行逢起兵。这样一来,三面夹攻,不愁不破南唐!”
好嘛!
魏仁浦比叶华还狠,即便周行逢不出兵,只要切断长江中游的水路,并且在边境驻扎人马,就能吸引南唐不少兵力。
君臣们越谈越高兴,一张针对南唐的大网已经张开了。
去吴越和荆楚的使者,让魏仁浦安排,其中吴越那边必须派遣精明强干的,不但要说服吴越出兵,还要借水师,封锁食盐。
叶华推荐赵普去办这件事,得到了魏仁浦的同意。
打仗讲究一个势,要懂得合纵连横,利用一切的力量,南唐最大的毛病就是人缘太差,周围被他得罪了一个遍,遇到了事情,连个帮手都没有。
这次出兵,郭威决定御驾亲征,留柴荣监国。
另外一些老将,比如王殷,郭崇,刘词,符彦卿,王景,这些人全都留给了柴荣,包括范质和王溥等,有他们在,就算契丹和北汉联手进犯,也奈何不了大周。
郭威身边只带着魏仁浦,张永德,另外还有一大批年轻的将领,赵匡胤,韩通,高怀德,符昭信,杨业,全都在列。
当然,也包括叶华的骠骑卫。
郭威还特别下旨,由骠骑卫保护圣驾安全。
“朕的命可都交给你了,骠骑卫究竟如何,就看这次的表现了!”
叶华还能说什么,只能拍着胸脯,“保证万无一失!”
可是从金殿下来,他就冒汗了,骠骑卫刚刚训练了两个月,队列还没有走好呢!看起来必须利用出兵前的这段时间,好好训练,要不然会出大篓子的!
叶华风风火火,可另一个人却是怒火中烧,他正是驸马都尉张永德,岳父啊,你怎么就那么信叶华?
我才是殿前司都指挥使!
负责护驾的人是我!是我!
张永德生了半天气,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要给叶华点颜色看看,也让郭威知道,叶华没本事护驾!
第142章 抓了一条大鱼(200票加更)
叶华回到了骠骑营的驻地,立刻把大家伙都叫了过来。
“告诉你们个消息,陛下决定御驾亲征南唐,而且我们骠骑卫会担负保护圣驾的职责。”
叶华说完之后,发现大家伙都面带喜色,甚至手舞足蹈了,仿佛天大的好事似的。这下可把叶华气到了,你们当保护天子容易吗?尤其是还要上战场,出了一点差错,全家人都要掉脑袋!可不是说着玩的!
真是无知无畏!
叶华也懒得废话了,他立刻对骠骑卫进行整顿。
保护天子安全,就和打仗不一样了,首先要有突出天子威仪的大汉将军,说白了,就是雄壮的卫兵。
叶华亲自挑选,身高体壮,还要长得威严,小白脸肯定不行,最好都是满脸胡子的恶汉,再配上一身明光铠,手里握着陌刀,雄赳赳,气昂昂的!
“对了,还有骑术!”
叶华对挑出来的200人下了严令,每天必须练习4个时辰骑术,歇马不歇人,一定要能轻松驾驭战马。
充门面的选好了,下面就是皇帝的贴身侍卫,虽然郭威会带着一些控鹤亲军,还有从马直,但是骠骑卫无疑要做到最好!
叶华特别挑选了80人,要求心思缜密,头脑灵活,又足够忠诚的。
他们的家室都要往上查五代。
必须是良家子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对他们的训练,则是要求全方位保护皇帝,所有食物要先吃过才能送给郭威,在战场上,遇到了危险,他们必须充当皇帝的盾牌,皇帝就是一切,为了皇帝,他们的性命都可以舍弃!
为了强化训练,叶华甚至要求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着郭威的御笔,看半个时辰,轮流讲述生活的变化,对皇帝的感激之情,然后还要山呼万岁,每天如此,不断洗头。
最后一部分,就是剩余的骠骑卫了。
叶华着重强调,第一是荣誉,保护皇帝,得到天子垂青,是光宗耀祖,值得自豪几辈子的事情,必须全力以赴,容不得半点差错。第二,全军必须加强侦查,防卫训练,在御营周围,要设置警戒线,安排明哨暗哨,昼夜监督,严防死守,任何想对皇帝不利的人,都要阻挡在外面。
叶华把任务布置下去,这一次他亲自担任教官。杨业依旧负责队列,武器,拳脚,弓箭,骑术等项,叶华则是负责忠诚度训练,还有布置防御网。
幸好,他还拥有作坊,可以随时打制一批奇奇怪怪的装备,叶华根据上辈子的经验,把每一个士兵都武装到了牙齿。
他们每个人都有三套铠甲,配属马刀,短刀,匕首,短斧,铲子,弩箭等等武器,光是一个人身上的装备,不算战马,就值500贯。
杨业看得都咋舌,这也就是叶华装备得起,如果没有作坊撑着,是想也别想。
跟着叶华练兵,杨业也学到了不少东西,首先一条,就是人的潜能的确不可小觑,几乎是无限的。
骠骑卫从早折腾到晚,半夜都不放过。
每天把士兵折磨得的生生死死,可这帮小子愣是撑下来了,而且进步神速,队列已经非常整齐。
虽然叶华天天痛骂,总觉得差着天地,可杨业却敢说,放眼天下,哪怕是最精锐的控鹤军,也走不出骠骑卫的水平。
再有就是骑术,这是一大弱项,却同样是进步最多的一项。
有的士兵甚至把自己绑在马鞍上,练得两条腿都僵住了,内侧的血肉模糊,看着就疼,只为了能保证两腿夹住战马,上身保证笔直。
杨业渐渐领悟,最初疯狂站军姿的好处来了。
士兵的服从努力,就是从那一刻培养出来的,对于命令,他们只想着如何努力完成,而不会有半点质疑!
这才是真正的强兵!
麟州兵也要这么训练,往死里练!
杨业发了狠。
从接到郭威的旨意算起,已经快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是天气最热的一个月,也是骠骑卫脱胎换骨的一个月,每个人都在快速成长着。眼看着派去吴越和荆楚的使者陆续回朝,两处的消息都很振奋。
尤其是吴越,甚至拿出了20万匹丝绸,进贡给郭威,发誓要追随大周,共同讨伐南唐。
大战还未开始,在外交上先拿下一分,郭威很满意。
这次郭威准备带3万人马出征,其中两万老兵,一万是赵匡胤训练的新兵,以老带新,既是打仗,也是练兵。
很显然,叶华所说要控制战争规模,郭威听进去了。
虽然人不多,但装备却要好,明光铠,陌刀,还有强弩,全都装备了南征之师。郭威只等着气候转凉,立刻挥师南下。
随着出兵日子越发邻近,有一个人就越发焦急。
必须要给叶华点颜色看看了!
……
夜色深沉,万籁无声,有一伙人,快速向骠骑卫的驻地摸上来。在这个夜盲症严重泛滥的时代,能在夜里行动,绝对是少有的精锐。
他们穿着轻便的衣服,背着短刀,猫着腰快速前进。
很快,离着营地只剩下100步,为首之人昂起头,看了看黑压压一片的营地,露出了冷笑。
一帮娃娃兵,懂得什么打仗!
陛下也真是的,把安全交给他们手里,这要是上了战场,这帮小兔崽子还不尿裤子了!
“快点,跟上!让小娃娃们领教咱们的厉害”
他们继续往前走,却没有注意,时有时无的鸟叫之声。
等进到了50步,为首之人挺身站起,抽出佩刀,带头向军营冲去。离着只剩下20步,突然,军营前面亮起三团大火,霎时间和白天相仿。
一排骠骑卫手握着弩箭,嗖嗖嗖射出,迎面就倒下了十几个人!
不好!
有埋伏!
这帮人立刻转身,要躲避弩箭,结果有人不幸跑错了方向,只听哀哀痛叫,纷纷掉到了陷坑里面。
此时从军营冲出一队骑兵,他们就像是锐利的刀子,将豆腐切开,切成一个个小块。有人手里还拿着绳索,上演套马大戏。套住身体,就像四处拖走。纵马狂奔,丝毫不在乎被拖走的人。
一路鲜血,爹妈乱叫之声,不绝于耳,比夜猫子还难听。
前来偷袭的不到100人,一个照面就折损了一半,为首之人肩头挨了一箭,疼得浑身冒汗,他很想逃跑。
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帮人,他们手里拿着奇奇怪怪的兵器,好像是大号的扫帚,打在身上虽然不致命,可皮肉都被划破,鲜血淋漓,疼得要命,
他奋力劈砍,可层层叠叠的竹枝根本砍不完,而且新砍出来的茬口,戳在身上更疼,见惯了大阵仗,却没有见过这种,这家伙稍不留神,就被扫到了双腿,立刻倒地。
有骠骑卫士兵立刻冲上来,用渔网把他给缠住,可气的是渔网上还挂着不是铁片钉子,稍微挣扎,就刺进身体里,疼得他哇哇暴叫!
一张老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差不多半个时辰,所有偷袭的人,被一网打尽。
其实从武器的使用上,就看得出来,骠骑卫是留了情的,比如弩箭没有喂毒药,陷坑没有插竹签,兵器也用的是狼筅,而非长枪。
可对于那些被抓的人来说,他们情愿意骠骑卫别留情,死了算了!
活着也是丢人!
等到一切恢复了正常,叶华才笑呵呵走了出来。他没有直接去看那些俘虏,而是拿起了一把散落在地上的刀,百炼好钢,很是锋利。
最重要的是,在刀柄上,还印着冠军两个字。
“还是本侯作坊的产品,这些刀剑可是只装备精锐禁军的,其他人想拿都拿不到!”叶华轻蔑一笑,他走到这些俘虏的面前,伸手扯下对方的头套,讥诮道:“来,让我看看,是谁这么有闲心,跟我开玩笑!”
第143章 厉害的娃娃兵
叶华撕下了对面之人的头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老熟人,叫樊爱能,他是控鹤军的都指挥使,前不久被调到了侍卫亲军司,任步兵副都指挥使,也算是军中宿将。
早年时候,樊爱能随着郭威南征北战,十分勇猛,他是跳荡兵出身,身材虽然不高,但浑身肌肉,两条腿像是青蛙似的,又粗又壮。
虽然上了一点年纪,但依旧堪称悍将。
谁知道他居然被兜进了渔网里,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血肉模糊,还插着几支弩箭,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了。
“樊将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叶华皮笑肉不笑。
樊爱能低着头,喉咙动了动,一句话说不出。
叶华问了三遍,见他不说话,就冷笑道:“樊将军,你也知道,骠骑卫是天子亲军,负责保护圣人安全,你夜半三更,跑来偷袭,是得了谁的命令?是不是想刺杀陛下?”
“我没有!”
樊爱能惊慌失措,连忙否认,姓叶的小子真狠,上来就给扣了一个弑君的罪名,这是往死里整啊!
“我,我就是来看看骠骑卫的本事!”
“当真?”
“没错!”樊爱能立刻道:“我听说冠军侯练兵了得,骠骑卫是少有的强兵,故此想来试探一下骠骑卫的战力。”
“你试探出来了?”叶华轻笑道:“怎么样?可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樊爱能臊得老脸通红,“看出来了,看出来了,骠骑卫的确是强兵,冠军侯治军有法,我服了,心服口服!”
叶华微微一笑,“服了就好。樊将军,我现在放你回去,你看如何?”
“那,那我就多谢侯爷大恩大德了!”樊爱能没想到叶华这么好说话,连连点头,激动之下,又牵扯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我在军中没什么职位,还比不上你樊大将军,当然只有放人。”叶华眯着眼睛道:“不过我会将此事如实上呈枢密院,某位将领私自调动近百士兵,又窃取殿前司禁军武器,偷袭骠骑卫……樊将军,你也久在军中,私自调兵,是什么罪过,你清楚吧?”
“我,我当然清楚!”
樊爱能瞠目结舌,放在任何朝代,私自调兵都是大罪,尤其是五代,更是敏感,调兵就等同造反!
郭威登基之后,三令五申,任何将领,没有旨意,没有枢密院的勘核,没有兵符,随便动用超过100人,就要立刻以谋反论处!
“冠军侯,你一定要赶尽杀绝吗?”樊爱能怒气冲冲。
叶华笑了,“你来偷袭我的军营,反而说我赶尽杀绝,也未免太不要脸了吧?”
“我,我没有要来。”
“那是谁让你来的?”叶华盯着他的眼睛,“你要是不说,我就让枢密院按照谋逆治罪,全家九族,一个也跑不了!”
樊爱能被逼上了绝路,他迟愣了半晌,只能老实交代。
派他来的人正是驸马张永德,而他带来的人,也是张永德的部曲。
“果然是他!”
叶华冷笑了两声,立刻让人录下樊爱能的口供,逼着他签字画押,然后带着口供,直接去了皇宫。
别看张永德是驸马,敢惹老子,一样让你倒霉!
他怒气冲冲,来到了宫里,递上了牌子,太监却笑嘻嘻道:“侯爷,先等一等,圣人有事。”
“事,什么事?有人要弑君杀父,还有比这事情更大的吗?”
老太监陪着笑脸,“侯爷,刚刚是驸马来了,圣人气得脸都青了,当场给了他两个嘴巴子,正在里面骂人呢!”
“哦!”
叶华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那我就等一等。”
叶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喇喇道:“去,把最好的団茶拿来,再给我弄点吃的,折腾了大半夜,还饿着肚子呢!”
他在外面连吃带喝,里面的张永德却遭受着雷霆暴雨的摧残,别提多惨了。
要说起来,张永德不是个饭桶,他爹早年和郭威是好朋友,郭威将女儿嫁给了张永德,就在刘承祐要杀郭威的时候,张永德带着礼物去拜见大将常遇,当时常遇接到了旨意,要杀郭威,张永德身为郭威女婿,也在铲除的名单之列。
当时张永德临危不乱,他和常遇说,杀了他不要紧,只恐怕会祸及全家。
常遇还真听了,后来郭威起兵,常遇送张永德回去,为了岳父的皇位,张永德也是出了大力气。
去岁张永德还曾经跟着王峻一起抗击北汉入侵,也立了大功,正因为如此,才一路升到了殿前司都指挥使。
张永德比柴荣还小几岁,算是军中后起之秀,青年将领的表率,当然,如果不考虑叶华,他就更突出了!
张永德心高气傲,还有那么一点瑜亮情节,故此才使出了昏招,让人去试探骠骑卫,等他把人派出去,左思右想,发现事情大条了,就风风火火,来到了宫里请罪。
郭威听他说完,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朕选择骠骑卫护驾,自然有朕的考虑,他们能不能担负起职责,也不是你该管的事!大军还未出征,你就暗中下黑手,假如骠骑卫受到了损失,这笔账该算到谁的头上?”郭威点指着张永德身上的官服,“你瞧瞧,才二十几岁的人,就紫袍玉带,担任殿前司都指挥使,朕把最精锐的禁军都交给了你!你就是这么报答朕的?”
“臣,臣,臣……”张永德吭哧了半天,说不出来什么。
现在想一想,叶华虽然是冠军侯,可是他在军中,没有什么实际官职,就算是骠骑卫,也没有编入禁军的序列。
他一个禁军大将,和叶华较劲,实在是丢人现眼,就算赢了也不光彩。
“陛下,臣狂妄无知,犯了大忌,情愿意受罚。樊爱能是臣让他去的,假如他伤了或者杀了骠骑卫的将士,臣一肩扛起,是杀是剐,全凭圣人责罚!”
郭威听着女婿的话,冷笑了两声,“你是不是觉得,叶华会吃亏,骠骑卫斗不过樊爱能?”
张永德理所当然点头,“陛下,樊爱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带去的都是精锐当中的精锐,哪怕正面交锋,他们一百人,也足以杀败骠骑卫的八百人!”
“哈哈哈!”
郭威突然朗声大笑,“你啊,不光是狂妄,还自大!你太小觑天下英雄了!”
说完,郭威转头,对太监道:“冠军侯可来了?”
“回圣人,冠军侯来了好半天了,他说有预谋行刺圣人的匪类,全都被他抓了起来,正要向陛下上奏呢!”
“叫他进来。”
“喏!”
老太监去不多时,叶华打着饱嗝进来了。
“陛下,骠骑卫昨夜遇到贼人偷袭,将士们奋起反击,打伤67人,其中有6人伤势严重,活捉25人,包括首领樊爱能在内,全数落网。我方有7名士兵受伤,全都是轻伤,经过调养,三天之内,就能重新归队,为陛下效力!”
听完叶华的话,郭威还没怎么反应呢,张永德先跳起来了。
“不可能,你撒谎!”
叶华斜了他一眼,“驸马,你这么着急,莫非是和贼人有勾结,他们攻击骠骑卫,是不是你授意的?你又有什么企图?”
张永德被问得脖子粗脸红,非常尴尬。
“那些事情先不说——我,我不信!你的娃娃兵,凭什么能打得过樊爱能的百战精锐?更何况他们是偷袭的,你,你,你是不是提前知道了?”张永德很抓狂,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自己的部下不如别人的事实。
叶华耸了耸肩,“驸马要是愿意,可以去骠骑卫看看,我们的本事到底是真是假!”
“我当然要去!”
“别忙!”叶华把脸沉下来,“陛下,张永德唆使人偷袭骠骑卫,恳请陛下先治他的罪,以正军纪!”
第144章 战马来了(为狼屠屠狼万赏加更)
叶华有些时候非常轴,就算明知张永德是驸马都尉,和他冲突没有好处,可叶华就是不想轻易饶过他,一定要扒下一层皮来!
郭威沉吟了一会儿,目光来回转动,渐渐变得严肃起来。
“的确该严惩,你私自调动人马,虽然是你的部曲,但也不能等闲视之。免去你的殿前司都指挥使之职,贬为马军都虞侯,随军听用。这次攻打南唐,若是立功,可以将功赎罪,如果再出差错,立刻贬为庶民,永不叙用!”
顿了顿,郭威又道:“你的部曲太多了,降为20人,其余全部交给殿前司,还有,罚你半年俸禄,你可服气?”
张永德手下光是部曲就有近3000人,这回让老岳父都给拿走了,能不肉疼吗?
可他也知道,不认罚也过不了关。
张永德咬了咬牙,“臣认罚,只是臣还有一事不解,臣想……”
他没说完,郭威就伸手打断。
“你是想知道骠骑卫究竟有多少本事吧?朕也想去看看。”郭威笑道:“冠军侯,你可愿意给朕解惑?”
“敢不从命!”
叶华带路,郭威再次来到了军营,显然,这一次比起之前的气象又不同了,离着军营二百步左右,就有士兵来回巡视,十分严格。
就算是叶华亲临,也不能随便进去,需要通报里面,核实身份,然后才准许他们进去。
张永德看了半晌,没什么了不起的,论起来,他的军营规矩不比骠骑卫小,而且警戒范围更大,区区200步,如果遇上了骑兵偷袭,只怕没等反应过来,就杀进了营里。
叶华看出了张永德的不服气,也没说什么,而是领着他们到了校场。
这回郭威可看出了问题,在校场上,800骠骑卫,衣甲鲜明,明光铠闪闪发光,陌刀手,齐整森严。
每个顶着烈日,站在校场上,一动不动,仿佛雕塑一般,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如此严整的队伍,释放出强大的压力,让张永德也心惊不已,的确有些门道。
“冠军侯,这些将士何以能如此快速着甲?是不是提前通知他们的?如此做法,未免刻意了吧!”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叶华伸手,请他们到中军,这里有一个巨大的帐篷,在帐篷中间,按照方位摆着一圈铃铛,郭威和张永德都不解其意。
叶华让他们仔细看,原来每一颗铃铛都拴着线,一直通到了帐篷外面。张永德跑到外面,发现细线进入了一个竹筒,而竹筒则是埋入了地下,看方向,是向军营外面延伸,张永德脑力不弱,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惊呼起来。
“莫非,莫非是通过铃铛传信?”
叶华点头。
张永德更迷糊了,就算有铃铛传信,但也需要人啊,总不能铃铛仔细发出响动吗?他们来的时候,也没有发现什么细线之类的东西,更没有触动铃铛,怎么会响动呢?
叶华再次请他们出了军营,顺着竹筒的方向,走了三十步,有一条水沟,水沟边都是荒草乱石,看起来什么也没有。
叶华举起巴掌,连着拍了三下,突然从草丛里蹿起一个人影。
“属下见过冠军侯!”
天啊!
这里居然藏着人!
张永德的嘴巴能塞进去拳头,郭威同样惊讶不已,他领兵一辈子,也没有遇见过这种事情,他走过来,仔细查看,这才发现,原来士兵身上披着旧渔网,而渔网上面装饰着许多草棍树叶,趴在地上,如果一动不动,就和环境融为一体,根本分辨不出来。
简直堪称神技,难为怎么做到的?
在这个士兵的手边,有一个一尺直径的洞,他爬下来,就可以完美遮挡住。这个洞里有两个铃铛,一个是向帐篷内传信,一个是接收外面的信号。
叶华向郭威介绍道:“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士兵负责隐蔽侦查,他们会根据入侵人员的数量,拉动铃铛。10人以下,拉一次,50人以下拉两次,100人以下拉三次,100人以上,则拉动5次,提前向军营示警,最远的警戒距离甚至能达到一里远。”
郭威和张永德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还没有到军营门口,里面的人就已经知道了。难怪有时间提前准备。
根据叶华的介绍,铃铛的语言十分丰富,可以传递诸如敌我,数量,战力等等消息,比如先拉响一声,代表自己人,先是两声急促的响声,就代表敌人……这种原始的密码,让郭威大感兴趣,耳目一新。
“冠军侯,亏你怎么想出来的!”
叶华腼腆一笑,“臣担负保驾之责,断然不肯懈怠,所谓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善守着,藏于九地之下。臣这么做,也仅仅是实验而已。如果时间允许,臣准备在御营周围,深掘地道,既能用于警戒,又能保护御营安全,任何想要接近御营的人,都要先经过骠骑卫的检查。如果有人图谋不轨,除非骠骑卫死绝,断然不会有人能伤害到陛下!”
一番话说完,郭威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意味深长看了看张永德。
这一次张永德的脸烧得能煎熟鸡蛋。
原来保护陛下的安全,不但要能打,还要用心。
相比之下,他这个驸马实在是不及叶华的万分之一。
看起来没有人是浪得虚名。
过去张永德总觉得叶华能杀死契丹皇帝,完全是靠着运气,现在想想,为什么别人就没有好运气?人家还是下了功夫,用了心思,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
他们在营地已经看了半个时辰,骠骑卫就站在外面,一动不动,如林如山。这才是天子亲军的气象!
端得厉害!
张永德默默低下了头,一语全无,郭威抓着胡须,微微一笑。
“怎么样,服气了?”
“是,服气了,臣,臣日后一定以骠骑卫为表率,再也不敢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郭威哼了一声,“能知错还不算无药可救。数月之前,骠骑卫天天站在校场上,朕也没有料到,还有如此效果,现在一看,才知道冠军侯用心良苦。没有当初的辛苦,哪来今日的强兵气象!传朕的旨意,要让诸军师法骠骑卫,把我大周兵丁,练成纵横天下的雄师!”
郭威临走的时候,还拿走了几张旧渔网制成的伪装衣,他要把侍卫亲军的精锐都给叫来。过去选人,选的都是能打的,刀马武艺好的。
可见过骠骑卫之后,郭威发现似乎选人的方法错了。
他需要的是心细机警,能耐得住寂寞,最重要的是忠诚听话,拥有铁一般的军纪,这样的人马,才能托付大事。
叶华不经意间,又改变了大周的练兵思路。只是这次改变,却让无数将领叫苦不迭,私下里都埋怨叶华,把他们给推到了火坑里,从此往后,日子都是灰暗的了。
叶华无暇管这帮人怎么想,因为郭威视察之后,又拨给了骠骑卫3万缗军费,任由叶华自由支配。
离着出战的日子越来越近,叶华觉得还是把钱都用来武装大家伙比较重要。现在最缺的就是战马了。
这一天,杨佑突然来了,他脸上带着喜色。
“侯爷,属下联络上了李光睿,属下和他说,李相公被逼急了,需要战马。他同意出3000匹战马,但是有个前提,必须要李相公给他写一封保证书,只要拿到战马,就帮着他离开京城!”
叶华听完,喜得眉开眼笑,和狐狸似的,立刻起身,兴冲冲奔李谷的府邸跑去……
第145章 黑吃黑
李谷人老成精,当叶华说出李光睿的事情,他立刻想通了,当时在大庆殿,这小子就憋着坏呢!
让老夫写手书,不是将把柄交给了李光睿吗!
不行!
绝对不行!
李谷不停晃脑袋。
叶华突然沉下了脸,“李相公,你没有兄弟的!”
“你什么意思?”李谷同样沉下了脸!
“呵呵,上次去乡下,跟在你身边的那位,是你的侄儿吗?”
李谷愣了一下,强忍着怒火,不悦道:“你敢查老夫?”
叶华笑了,“不是查,是好奇,一个女子扮成男人,跟在李相公的旁边,冒充是李相公的侄子,万一要是歹人,岂不是害了我朝栋梁!和李相公同殿称臣,我不能不关心,是吧?”
“强词夺理!”李谷咳嗽道:“你查出了什么?”
“也没查出多少,我只知道这个女子是南边来的,前些日子仓皇离开了京城。”
李谷听到这里,突然勃然变色,“冠军侯,你没有对那个女子下手吧?”
老头须发皆乍,显得十分关心,叶华惊问道:“李相公,你不会和她,有,有什么关系吧?你放心,我不会胡来的!”
“你给我闭嘴!”
李谷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叶华这小子心也太脏了。李谷怒气冲冲,要是再不说清楚,一世英名就毁了。
他对着叶华,狂喷吐沫,把事情说了……那个女子是南唐重臣韩熙载的小女儿,李谷早年和韩熙载是好友,两个人走了不一样的路,一个辅佐南唐,一个留在中原。
若干年过去,李谷位列宰执,深得重用,大周气象一新,蒸蒸日上。
而南唐呢,虽然有个李弘冀,但是皇帝李璟,还有其他人都不成气候,再加上韩熙载是北方人,备受猜忌排挤,日子过得很不如意。
“陛下有意策动韩熙载归顺大周,他在南唐多年,熟知南唐的情况,如果能拉过来,影响非比寻常,你可千万别坏了朝堂大事!”
“哦!”叶华瞪大了眼睛,他还以为抓到了李谷的把柄呢!没想到居然还是个谍中谍,连环套!
“那个李相公,你不会骗我吧?”
李谷不屑道:“你不信就去找陛下,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叶华无语了。
既然要挟不成,就换个思路。
李谷还能对什么事情感兴趣?
对了,他身为三司使,最缺的就是钱,尤其是大战在即,够他发愁的。
“李相公,我有一个办法,能筹措军饷,你愿不愿意听听?”
李谷当然知道叶华的本事,这小子总能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点子,虽然没有一条是正路,但是还真别说,有些时候挺管用的。
“你讲吧!”
“你可以卖官!”
叶华刚说完,李谷就伸手捂住他的嘴,这小子果然一肚子馊主意,你想害死老夫不成!陛下三令五申,要求选贤任能,不许卖官鬻爵,真要是查出来,是会掉脑袋的!
“李相公,你听我说完,大周的官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南唐的可以啊!”
这更不像人话了,要买南唐的官,也去找南唐朝廷,跟大周没有一个铜子的关系!
叶华只能耐心给李谷解释,南唐有35州,地盘辽阔,朝廷可以卖一些辖地在南唐的官员,别如扬州知府啊,江宁少尹,镇南军节度使一类的。也不给俸禄,也不用坐堂,只有一件官衣,一颗铜印。
“什么好处没有,你要是商人,会出这笔钱吗?”李谷还是不信。
“当然会了。”叶华道:“有钱人最想要什么?身份啊!这个官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品级摆在那里,遇上了事情,就要把人家当成官员处理,平时也会被高看一眼。而且等朝廷打下了南唐之后,就能走马上任,怎么不值得一试?”
李谷吸了一口气,“这倒是个办法,只是……不成,绝对不成!”李谷又摇头了,“冠军侯,你想过没有,这帮人什么都不懂,他们是没有本事治理地方的,到时候派过去,必定民怨沸腾,你这是胡来!”
“哎呦,死心眼啊!”叶华气呼呼道:“多简单的事情啊,到时候随便设个考试,说他们不合格,或者让他们上任去折腾,等民怨沸腾的时候,再当街咔嚓了,收拾人心,这种事情你们文官不是很擅长吗?”
“我们不擅长,是你擅长!”
李谷吹胡子瞪眼,他简直被叶华给打败了。
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这么多损主意,估计啊,他的良心掏出来,都是黑的!可李谷再想想,其实也未尝不是个办法,假如真的缺少粮饷,馊主意也是主意!
李谷也想开了,反正都不要脸了,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他立刻答应叶华,写了一封手书,大致的意思就是只要得到了战马,解决了难题,就是对朝廷有功,忠心耿耿,朝廷不会亏待的云云……
有了这封信,杨佑那边就好办了。
他把书信辗转交给了李光睿,还真别说,李光睿很细心,他私下里搜集了一些李谷的书法作品,验证笔迹之后,才相信了此事。
李光睿其实不在乎上面写了什么,只要是李谷写的,就有把柄攥在了手里,他有十足的把握,能够靠着金钱攻势,把李谷拿下,到时候就不只是回家那么简单了,他还能巴结上朝廷大员,对党项的前途好处说不完。
李光睿满怀着期待,将3000匹最好的战马,分批弄到了京城,准备交给李相公。
他小心翼翼,把交割的地点放在了距离开封30里之外,一个非常隐蔽的山谷,李光睿没法出城,只能派遣心腹前来。
“这3000匹良驹,算是献给李相公的见面礼,请笑纳。”
“少使君太客气了,我代李相公写过少使君。”过来谈判的人笑呵呵道:“该花的钱还是要出的,不能让少使君亏了。”
他说着,将一张飞钱递给了李光睿的手下。
李光睿的手下接了过来,却又笑了,“钱我家主人收了,只是我家主人仰慕李相公,这笔钱请转赠给李相公吧!”
他又把钱送回来了,真是会做人!
“那好吧,我就代替李相公,谢谢少使君了!”
他们谈完,正要立刻,突然听到一阵人喊马嘶,叶华带着骠骑卫出现了,直接将山谷给封了,里面的人目瞪口呆。
叶华二话没说,马抢走了,钱也拿走了,这还不算,他直接杀回京城,把李光睿的宅子给包围起来,下令直接攻坚,撞开大门,就杀了进去……
第146章 大周人样子
叶华挑选骠骑卫是很讲究的,最低的标准也是会写自己的名字,等接到保护郭威的命令之后,更是亲自调教,除了洗脑袋,还要交给一些文化课程,什么论语啊,礼记啊,也都是要读的,当然了,叶华不是让这帮人变成呆瓜穷酸,只是让他们多知道一些事情,懂得道理多了,才能执行复杂的军令。
相比其他各支人马,刺配犯人充斥期间,天天喝酒赌钱,乱七八糟,骠骑卫绝对是素质第一的人马。
可跟着什么人,学什么人,这帮骠骑卫也被叶华教坏了。
他们冲进馆驿,到处抓人,见到好东西,就给席卷一空。
尤其是到了后面,发现李光睿还有几十匹好马拴着,简直欺人太甚,侯爷还没骑上这么好的马呢!李光睿算什么东西啊!
带走!
哪里是兵,简直就是一帮活土匪,山上下来的贼!
李光睿身边也有上百名党项护卫,他们一个个悲愤欲绝,怒满胸膛,红着眼睛就要拼命,李光睿黑着脸,无奈下令。
“让他们折腾去!这就是阶下囚,我认命了!”
李光睿哀叹悲愤,一肚子怨气,“叶华,士可杀不可辱!有本事你杀了我,何必苦苦相逼,让我颜面扫地!“
李光睿扬天哀嚎,满腹委屈。
叶华站在他的面前,很认真告诉他,“第一,你不是士人,第二,你走私战马,罪有应得,今天的一切,都是你自己找的!”
“来人,把他抓起来!”
骠骑卫冲上去抓人,李光睿拼命甩膀子,抵死不从,他手下人也涌上来,用身体保护少主,双方扭打在一起,乱成一团。
正在这时候,突然外面有人急匆匆跑进来。
“住手,全都住手!”
来人正是李谷,他看到眼前的局面,气得翻白眼。见李谷来了,李光睿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眼睛都亮了。
李相公真是个信人!
总算没有瞎了眼睛。
刚刚叶华杀来,李光睿自觉不妙,就派遣家人去向李谷求救,没有想到,李相公能来的这么快。他强忍住叫嚷的冲动,只是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李谷。
叶华面沉似水,“你来干什么?”
李谷哼了一声,“老夫身为朝廷重臣,难道还不如你冠军侯有权过问朝廷之事吗?”
叶华咆哮道:“李光睿走私马匹,罪行滔天,我要拿他问罪!”
“少使君远路而来,对大周忠心耿耿,你不能这么无礼!”李谷一面说着,一面频频给叶华使眼色。
叶华多机灵啊,立刻察觉,老东西有事情!
“好你个老东西,是存心跟我过不去,走,出去说!”叶华拉着李谷,一口气到了外面,他把李谷的袖子一甩,就责怪道:“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你来凑什么热闹?”
李谷抓着胡须,微微含笑:“冠军侯,老夫先问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战马没收了,把李光睿扔牢里去,然后再敲诈李彝殷一笔!让他拿一万匹战马赎人!”
李谷连连摇头,“不妥,不妥,你这是山大王绑人!这么干会激怒党项的,即便拿到了战马,也是一锤子买卖,以后怎么办?”
“什么以后?我懂养马的!”叶华道:“给我一万匹战马,我就有把握养出十万匹,一百万匹!”
李谷才不信叶华有那个本事,即便有,还需要时间呢!
“冠军侯,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和李光睿谈,该得到的战马一点不会少,还不会闹翻脸。”李谷也不等叶华说话,直接拔腿就进去了。
外面剩下叶华一个,他稍微思索一下,就能猜出来,李谷这老家伙绝对不会干好事的,只是不知道李光睿有没有脑子,会不会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叶华觉得很有可能,毕竟他两世为人,从老狐狸们的手里,都讨不到多少便宜!历来国初都是能人妖孽丛生,日月星辰一起争辉的大时代,一眼望过去,根本没有老实人。
唯有等着太平几十年,不停教化,才能培养出死心眼的士大夫!
至于现在,死心眼的早就被玩死了!
叶华突然想通了一件事,所谓教化,是不是把人教得更笨?然后好控制呢?是一个满肚子孔孟之道的人聪明?还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市井无赖更聪明?
这是一个很深刻的哲学问题,涉及到是你看风景,还是风景看你的高深课题,正好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就这样,叶华胡思乱想,情绪飞扬,差不多半个时辰,李谷才从里面笑呵呵走出来,他满脸春风,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似乎又要当新郎似的!
“说吧,你怎么坑的人?”
“胡说,老夫岂会坑人!”
李谷板着脸道:“老夫和少使君一番恳谈,他忠心大周,天日可鉴。答应捐赠3000匹战马,且日后,每年贩售给大周1万匹战马。除此之外,他还愿意亲统领800党项骑兵,随同圣人出征,甘为前驱!”
李谷说完,叶华认真思索了一下,把他的话翻译成了人语,大致的意思是——战马被抓包了,只能捐出去,为了保命,往后每年提供1万匹战马。你想获得自由,也不是没有办法,现在就有机会,带着人马给陛下打仗,全看你的表现了。老夫已经尽力了,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你不甘心,把老夫私下里购买战马的事情捅出来,也奈何不了老夫。为了朝廷买马,最多被训斥几句,罚俸而已。倒是少使君,如果没了老夫保护,你还不被叶华吃干抹净啊!
这一套近乎完美的说辞,轻松摆平了李光睿。
“李相公,假如李光睿真的有了功劳,难道要纵虎归山吗?”叶华质问道!
李谷笑了,毫不在乎,“老夫又不出征,当然不归我管了,冠军侯想怎么处置,就算暗中杀掉,也和老夫没关系!”
李谷伸了一个懒腰,打着哈气道:“真是上了年纪,比不得年轻人,老夫回去休息了,明天还有早朝呢!”
老家伙走了,手下的骠骑卫兴奋跑过来。
“侯爷,3000匹战马是不是都是咱们的,以后还有1万匹!真是太好了!”这帮小子兴奋地拍巴掌。
叶华却黑了脸,好个屁!
本来想让李谷背反复无常,设套害人的黑锅,现在好了,恶人倒是成了他,信不信,李光睿还要对李谷感恩戴德呢!
叶华很认真地想了想,要不要把实情告诉李光睿,让他看清楚,老狐狸究竟是什么东西!
可转念一想,继续唱双簧,能榨出更多的油水,虽然要背一点恶名,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还不被骂呢!
关键是好处先拿到手,比如……3000匹战马!
西北的良驹,放在禁军当中,也属于上等好马。
骠骑卫原来每人只有一匹马,这一次每人能配属三匹,还有剩余,每一个人都兴高采烈,跟过年了似的。
再看看骠骑卫的模样的吧!
明光铠,青色披风,陌刀,骏马!
雄壮英武,充满了英气!
郭威的旨意终于下来了,要出兵南唐!
叶华亲自率领800骠骑卫,向着开封大校场而去,参加出征誓师。他们在原野奔驰,掀起尘土漫天,沿途所过,百姓扶老携幼,争相出来看热闹!
好威武的人马,瞧瞧,铠甲都晃人的眼睛!
男孩子羡慕地口水长流,多希望长大的时候,也能加入其中。年轻的姑娘目光发直,偶尔有骠骑卫看过来一眼,立刻要窒息的感觉。
叶华他们走了一路,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害了相思,嚷嚷着非骠骑卫不嫁!
等到了校场外面,人马慢了下来。围观的人群更多了,开封的百姓箪食壶浆,给出征的将士送行,当骠骑卫出来的一刹那,立刻抓住了所有人的眼球,也不知道谁惊呼了一声,“好一群大周的人样子!”
顷刻之间,大家伙沸腾了,都以人样子呼唤骠骑卫,拼命往手里塞东西,什么鸡蛋大枣,馒头肉脯,足足是其他人的十倍还多,塞到没有地方放了,还不肯罢休。
其他禁军看得眼睛都红了,叶华不在乎他们的嫉妒眼神,难道不知道吗?古往今来,都是个看脸的时代,颜值不够,自动退避三舍!
叶华率领着骠骑卫,来到了校军场的最中间,当仁不让,其他人马此刻都黯淡无光,成了陪衬!
第147章 绝对不是亲生的
骠骑卫成为天子亲军,有很多人是不服气的,比如控鹤军,内殿直,从马直……这些将领瞧着一群小娃娃爬到了自己头上,全都气得头发竖起。
要不是张永德碰到了铁板,樊爱能现在还在家里养伤,这帮人都想上来和叶华较量一番。可即便不能出手,心里也是不服气的!
姓叶的小子会什么?
不就是仗着和圣人是亲戚吗?
不就是运气好点吗?
别看他们穿得干干净净,鲜衣怒马,可是到了战场上,拼的不是这个,花架子,银样镴枪头,不顶用!
老子们才是真正的好汉子,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信不信,真的打起来,我一个能揍8个骠骑卫!
他们都愤愤不平,不停发狠,让人奇怪的是郭威迟迟不到,天气有这么热。
心里有气,太阳又烤着。
渐渐地,好多人就懈怠了,懒洋洋站着,还有人干脆摘下了头盔,抱在怀里。贼老天也给我们添乱,秋老虎还真是厉害!
他们在心里骂骂咧咧,突然有人厉声喊道:“圣驾,到!”
听到这话,大家不由得为之一振,全都打起精神。
郭威今天十足威严,一身金黄色铠甲,繁复的龙纹,衬托出九五至尊的霸气,他策马飞奔,来到了所有士兵的前面。
郭威放慢了速度,从每一队人马前面掠过,最后停在了骠骑卫的前面。
“朕知道你们有人不服气,那就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你们和骠骑卫到底差在了哪里!不要一个个眼高于顶,狂妄自大,早晚会吃亏的!”
皇帝的声音如同洪钟,在耳边响起。
大家伙这才注意到,原来骠骑卫自从入场站好之后,位置就没有改变过。
原来衣甲鲜明,此刻依旧整齐,腰板笔直,目光平视,一动不动。
乍看之下,简直给木头人相仿,不会是死了吧?活人怎么受得了?大太阳烤着,身上还穿着厚实的铠甲,怎么受得了,难不成他们不是人?
真是邪门啊!
郭威哼了一声,“你们瞧见了!这才是不动如山的强兵!朕此番御驾亲征,所有人马,务必令行禁止,服从号令!有任何人违抗军令,立刻军法从事,绝不宽容!”
所有将士悚然一惊,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骠骑卫的确有过人之处,眼神之中,渐渐有了一丝敬畏。
郭威见吉时已到,立刻下旨出兵!
大军一队一队,从大校场离开,直接奔赴前线。
柴荣范质,率领着百官,恭送皇帝。柴荣亲自为郭威牵马,而后又嘱咐叶华,“天子安危,系于骠骑卫,冠军侯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重,万万小心谨慎。”
叶华深深一躬,板着面孔道:“请晋王放心,末将纵然百死,也要保护圣驾周全!”
柴荣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从一开始,叶华救了郭幸哥,保住了郭家一条血脉,身边的谋士都或明或暗说过,日后叶华会成为柴荣的敌人。
可谁成想,在几个关键的时候,叶华都帮了柴荣,尤其是这次郭威在大庆殿的表态,更是彻底稳固了储君的地位,再也无人敢质疑!
柴荣是念着叶华的好的,孤还年轻,冠军侯更年轻,早晚有一天,会轮到朕晖兵征讨天下,到时候叶华依旧是孤纵横神州的前驱!
“多用心,那些老将或许有地方不如你,但是他们身经百战,能够活下来就很不容易。谁都有一身本事,多学一些,没有坏处!”
柴荣平时话不多,能说到这份上,基本上把叶华当成亲信对待了。
能同时得到皇帝和储君的信任,也真是好本事!
许多将领渐渐收起了对叶华的小视之心。
大队人马出了开封,分成水路两部分,浩浩荡荡,开到了徐州。
在一路上,叶华小心安排,每到一处,都提前派人清查住处,所有食物饮水,必须干净整洁,能不用外面的东西就不用。
很多时候,郭威都觉得不必要,朕领兵多年,说句不好听的,连马尿都喝过,没有那么娇气!
叶华却不以为然。
“第一,圣人现在是九五至尊,一身系天下之重,不能大意;第二……”叶华顿了顿,郭威笑了,“还有你不敢说的,讲吧!”
“那臣说了!”叶华鼓了鼓勇气,“陛下大半生征战沙场,难免会留下些病根,年纪大了,更应该注意龙体才是。”
随便议论皇帝的健康,是犯了忌讳的。
可叶华又不能不提醒,他发现郭威的身体状况很不错,吃得饱,睡得着。骑马射箭,都没有问题。
可叶华又知道,郭威只当了三年皇帝,也就是说,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就会驾崩。叶华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有半点会死的迹象。
他很困惑,或许是暴病,或许是有人暗害,反正从古至今,天子都是最不安全的职业,出了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不意外。
尤其是天下分崩离析,各种势力犬牙交错,尤其要小心谨慎。
叶华说完之后,躬身站着,过了好半天,郭威都没有说话,当叶华都心慌了的时候,一只大手,按在了他的肩头。
“朕不只是皇帝,也是你的长辈,你既是朕的臣子,也是世交后辈,朕,没有看错人,从今往后,朕听你的安排,不会给你难做的!”
郭老大说到做到,果然,在接下来的进军路上,每天吃什么,喝什么,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起,都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有条不紊。
郭威也没有觉得疲惫,可是历次征战当中,绝无仅有的,他心情很好。
可是大军距离徐州还有两天的路程,前线传来的战报,却让郭威为之一惊,不得不半夜召集所有文武,一起商讨应对之策。
叶华也列席了会议,首先魏仁浦介绍了情况。
原来自从徐铉回到南唐之后,南唐也积极备战,李璟派遣儿子李弘冀担任元帅,驻守寿州,集中了5万精锐,要和大周决一死战。
李弘冀年纪不大,但却是个狠角色。
他到了寿州,发现军心不稳,将士害怕大周,他先是登城,对将士发誓,要同生共死,接着又提拔了一直不得志的都虞侯柴克宏。
柴克宏感念李弘冀恩德,奋勇作战,就在数日之前,居然统帅人马,渡过淮河,主动袭击了大周驻军。
一战下来,大周损失上千人,被俘虏好几百。
柴克宏得意洋洋,返回南唐。
李弘冀给他接风洗尘,然后就在淮河边,将数百俘虏全部斩杀,一个不留!血水染红了淮河!
好残暴的手段,无人不怕!
南唐人马士气为之一振,所有将领都服气了李弘冀的本事,也慑服他的狠辣,上下一心,再也没人敢动摇军心了。
叶华听完,真是目瞪口呆,他只有一个念头,好狠的李弘冀,你绝对不是你爹亲生的!绝对不是!
李璟名气或许不如李煜大,但也是一位知名的词人,文学修养,在历代帝王当中,都算是很好的。
他的儿子,李后主的大哥,居然是个弑杀好战之人!
反差有点大啊!
是不是哪个大将,充当了隔壁老王?
送给了李璟一顶原谅帽啊?
叶华变得八卦起来了,这时候张永德愤然站起,厉声道:“陛下,南唐欺我太甚,末将愿意请令,去教训小儿李弘冀!让他知道大周的厉害!”
郭威露出沉吟之色,其他的将领也跟着嚷嚷,纷纷建议,要去和李弘冀对阵。这时候魏仁浦却笑着摇了摇头,他瞧了眼没说话的叶华,“冠军侯,你怎么看啊?”
你有想法就说,何必先问我!
叶华只好闷声道:”李弘冀不过是个莽夫,和他置气,太没有格局了!“
第148章 英雄所见不同
张永德虽然吃了亏,受了罚,但也只表示叶华练兵厉害,打仗的本事还不一定行!
“冠军侯,你是不是怕了李弘冀小儿?你怕张某可不怕,我要把他的脑袋拧下来,献给陛下!”张永德愤然道:“陛下,只要给臣一万精兵,一定将李弘冀的人头献上!”
郭威沉着脸,没有看张永德,而是盯着叶华,追问道:“你说的格局是什么意思?”
“陛下,臣以为南唐主动攻击大周,其实是试探!”
郭威若有所思,微微点头,“继续说下去。”
“南唐和大周,以淮河为界,大周铁骑无敌,而南唐水师和步卒都有可取之处。李弘冀最怕的是大周出其不意,打他的薄弱环节。而最盼望的,则是大周提兵和他死磕,一旦陷入胶着僵持,大周的优势就荡然无存。南唐可以靠着水师,源源不断运输粮草人马,最后的胜负就不好说了。”
历史上,以柴荣的雄才大略,尚且发动了三次攻击,才把南唐在江北的土地拿全数占领,期间曲折复杂,也碰了好几次钉子,南唐绝不是弱子!
叶华的这番话,无疑重重打脸了张永德。
冒冒失失去拼命,恰恰是李弘冀最先看到的。
在战场上,别人越是希望你做的,就越是不能做!这么简单的道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张永德被噎得没话说,他的大眼珠子转了转,厉声道:“冠军侯,既然不能去打寿州,那你说,要打哪里?”
叶华笑了,他让人把地图摊开,伸手指了一个地方!
大家伙探身去瞧,等到看完之后,除了魏仁浦之外,全都摇头了。有人顾忌叶华的面子,没有笑出来,有人却忍不住鄙夷,选的什么地方,简直是鸡肋!
张永德更是越发瞧不起叶华,这小子果然是个草包,没什么真才实学,只要有点脑子,就不会选那么个地方!
那叶华到底选择了哪里呢?
他选的是海州!
海州在淮河以北,也是南唐唯一在淮河以北的土地。
攻击这里,不用渡河,非常容易,几乎是唾手可得。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想要拿下海州,道理很简单,这里就是一块鸡肋之地!由于临近大海,海潮侵袭,土壤贫瘠,粮食产量很低,百姓尚且无法自给自足,只能靠着打渔为生。
穷乡僻壤,一片蛮荒。
拿下了海州有什么用?
只是面子上好看而已,一点价值也没有。南唐就算丢了海州,也不会有半点心疼。要想真正打疼南唐,必须攻打寿州,楚州,扬州,这些才是要命的地方!
叶华的眼光太差了,简直奇差无比,不足与论!
所有人都摆出了一副高高在上,不愿意和他废话的模样。叶华也是有脾气的,被一群肌肉含量远远超过大脑的大老粗瞧不起,他也是有脾气的,你们才是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呢!
“打海州有两个好处,其一,很容易拿下;其二吗?”叶华故意拉长了声音,等到大家都不耐烦了,他才说道:“其二就是吴越的水师可以前来停靠,实现两方会师!”
当听到这一点,张永德等人都吸了口气,的确海州别的不成,但却是个不错的港口,可以和吴越会师。
可,可会师又有什么用?
吴越兵力孱弱,到了战场上,不但帮不上忙,还会拖累大周将士,能有什么用!大家还是没法认同。
叶华也不指望他们能有多少战略思维了,面对着地图,他侃侃而谈。
“海州是我们进军南唐的跳板,只是并非陆路,而是海路!吴越的水师到了,我们就可以借助吴越的船只,去攻击盐城等地,破坏南唐的食盐产区,只要切断了食盐的供应,南唐境内,千万百姓,面临缺盐的窘境,必定民心不稳,兵无斗志。”
“而且李弘冀以豪杰自诩,心高气傲,如果内部闹了起来,他承受不住压力,就会出兵保护食盐。这时候我们再动手,来个以逸待劳,大破李弘冀不难。”叶华自信道:“拿下几个州郡,抢占多少地盘,都不如彻底打乱南唐的经济来的重要,经济崩溃了,民心就垮了,到了那时候,南唐也就是一块肉了,随时都能吞下肚子!”
类似的建议,在联合吴越的时候,叶华就讲过。但是大周的君臣还都是习惯把目光盯在陆地上,盯在城池地盘的得失上面。
如何利用海路啊,如何玩经济战,都是新鲜的课题,不少人从来就没想过,谁知道叶华是不是异想天开,信口雌黄。
郭威思量半晌,看了看魏仁浦。
老魏抓着胡须大笑,“冠军侯,没想到你还看过《管子》。”魏仁浦转身对郭威道:“圣人,当年管仲辅佐齐桓公,就曾经采购鲁缟的办法,收服鲁国,为齐桓公称雄天下打下了基础。老臣也是没想到,冠军侯,居然能活学活用,果然是少年英杰,只怕李弘冀远不如咱们冠军侯啊!”
郭威眼前一亮,“魏先生,此计用得?”
“嗯,臣以为可以一试,总而言之,从食盐下手,远比一城一地的硬拼要好得多!”
郭威又思索了一会儿,他觉得就算不成,也不吃亏,如果成了,南唐大乱,那可是天上掉馅饼!
“张永德,朕就命你,率领5000人马,立刻袭取海州!”
能出战是好事情,可叶华出主意,他去干脏活,怎么这么别扭啊!张永德实在是不喜欢玩阴谋诡计,有本事正面拼杀不好吗?以老子的本事,也不怕南蛮子啊!
郭威把脸沉下来,“你要是不愿意去,自然有别人!朕提醒你,必须按照冠军侯的方略去做,你胆敢违抗军令,立刻杀无赦!”
张永德吓得一哆嗦,连忙诺诺答应,赶快调兵。
他干别的不行,还真是个不错的打手,论起指挥打仗的能力,比起赵匡胤,杨业还要高半筹!
400里的距离,张永德只用了3天时间,就杀到了海州城外,趁着里面的守军来不及反应,就杀了进去。
整个战斗持续了不到半天时间。
张永德毙杀南唐守军两千人,另外还有一千多俘虏。
你李弘冀做初一,就别怪老子做十五!
他在海边,斩杀了所有俘虏,将尸体丢到大海之中,吸引了不少鲨鱼,争相吞噬,仿佛到了修罗场……
海州失守,消息传到了李弘冀的耳朵里。
他年纪不大,长得又帅气,如果不知道他的身份,只会把他当成白面书生,而非手握重兵的南唐皇子!
“打海州?”
“哈哈哈哈!”李弘冀仰天大笑,“郭威真是老了,不顶用了。”
手下人不解,李弘冀兴冲冲道:“海州在淮河之北,郭威连淮河都不敢过,只敢夺一块鸡肋之地,只是为了面子好看,他还不是老了!”
李弘冀说完,越发高兴起来,情不自禁道:“真是天佑大唐,天佑父皇!郭威没了进取心,此战必败!传我的命令,全军做好准备,我要大破周兵!”
李弘冀定了调子,手下人虽然有别的想法,也不敢说了,谁让咱们皇子就是这么霸道呢!乖乖听令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