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可怕的林肯
‘昂~’
一阵发动机轰鸣声传来。
海华地产的保安皱着眉头嘀咕:“妈个比,这群有钱人还真是没素质,在别墅小区里还开这么快。”
嘀咕着走了出去,看着远远而来的a8,顿时又换上笑脸,几步迎上去刚想说;‘李秘书您慢点’
‘滴!’
刺耳的喇叭声传来,李丁在车里怒喝一声:“滚开。”
那保安吓毛了,脸色一白连忙闪到一旁。
‘嗡’
一道黑影直接从他面前擦过,保安帽子都被那狂风卷跑了。
‘嘭’的一声。
升降门闸直接被撞飞,a8绝尘下山而去。
保安摸了摸脑袋,心惊胆战片刻,追到大门口惊呼道:“李秘书,你慢点开啊。是不是刹车坏了啊?”
‘昂昂——’
忽的,保安一愣,转头看去,却见身后一道巨大的黑色残影越来越近。当场头发都立起来了。
他因为追出去看李丁的情况,此时就站在大门中间,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是追逐战,后边还有一个同样发了疯的加长车。
‘滴’
刺耳的喇叭声响起,可保安这会儿已经彻底失去意识了,愣在了当场。
‘嘭’
一声闷响,他只觉得身子一轻,然后看见了自己的鞋底……
那些出来看情况的保安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这辆加长林肯,直接将同事撞成了两半截,上半身飞了四五层楼那么高,下半身飞了又两层楼那么高。然后重重的落在地上。
发动机轰鸣声远去,天上这才下起血雨,零碎不见不断往下掉。
可却再没有一个保安敢上前看情况,无法确定,后边是不是还有一辆车。
李丁的车技几乎可以和专业赛手相提并论,要不然他不会成为王海全和张盼锡的生活秘书。奥迪a8在他的操作下。都快变成双腿那么灵活了。
在盘山公路上拐弯都直接是漂移,那可是盘山公路啊,一个错差,下去就是悬崖。可李丁却一直都是稳稳的。
虽然车技好。可李丁仍然急的满头大汗,紧张的不断看着后视镜,生怕那加长的林肯追上来了。
直到下山,李丁也没有见到追来,心道恐怕是又逃过一劫了。
正有此想。身后好像地震了一样,那让人心颤的低沉轰鸣声,直接以超声波的形式灌进了李丁的脑海中。
惊骇回头,却见那本以为不会追来的林肯加长,出现在路上。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大家伙动力竟然能够媲美兰博基尼了,百公里加速也太强悍了吧?
那庞大的家伙一出现,顿时开始快速的缩短距离。
李丁骇然看向仪表盘,a8的车速现在已经210了,饶是这奥迪特有的沉重底盘。上了这个速度,也依旧有些发飘。
可是再看那辆狂暴的大家伙,却见它稳稳的趴在地上,不断的和自己缩短距离。那稳定的状态,简直就如同高铁一样。那速度,和磁悬浮的一样。
李丁心跳开始加速,他不知道那林肯加长到底是个啥动力,该不会是核动力吧?自己现在210的速度,油门踩到了底。它却能以这种速度缩短距离,说明后边那大家伙的速度至少能上300迈。
这是个什么概念?
若是兰博基尼雷文顿系列的能上300迈。李丁一点都不惊讶,因为那本来就是超跑。可后边这车凭什么?六开门的加长车身,全车都是实心钢,重量和一台挖掘机差不多重。它凭什么能上300迈?这得是什么发动机啊?
跑不过,绝对跑不过。
一个念头出现在李丁脑海里,他有些慌乱了。而万幸的是,这一段路属于国道,车流量很少,还能够用速度以及a8的灵活来甩开它。但被堵住肯定也只是时间问题。
而林肯之中的气氛却和a8截然相反。
李寻一只手把这方向盘。另一只手上还幽幽夹着一根香烟,笑眯眯的看着前方逃命的a8。
自言自语道:“要不是舍不得撞死你,你还能跑这么远?”
一只手打着方向盘,那大家伙的身子在公路上左摇右晃,不断超车。一辆大家伙硬是让李寻开的灵活的像是猴子,他也车技了得。
速度上了230,李丁坐不住了,a8开始摇晃了,车厢里简直和蹦床一样,屁股底下像是加了个夯机,一震一震的。
饶是这沉重的a8,也受不了这么快的速度了,车身开始飘了。这个状态下,就算路面上有一个拇指大小的石子被压到,李丁也绝对会顷刻间死于非命。
而反观那林肯,却依旧稳如泰山,给人一种错觉,它似乎能够无视前方一切的障碍。
李丁眼神一狠,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办法,去乡下,去那烂泥路。去那小巷子,小街道。
a8是轿车,很灵活。他那林肯是加长的,钻不了小巷子,去不了乡下的烂泥路。
想罢,在前方出城的大转盘,李丁猛地一打方向盘一捏手刹。
‘吱~’
刺耳的摩擦声响起,在满大街人惊呼之中,a8犹如一道黑色残影,直接绕着转盘一个漂移,规避了无数行人和车辆,向着通往城外的道路上绝尘而去。
‘吱~’
又是一声刺耳的摩擦声,众人都看傻了。却见一辆有两辆普通轿车那么长的林肯,也是紧贴着转盘一个漂移,紧紧追去。
“城市赛车么?好快啊。”
众人惊呼。接着,从四面八方而来的闪着警灯的‘奶牛车’也疯狂快速的追去,他们可不敢漂移。
两辆车在城里彪,早就让jiao警大队拉响了警报,无数的交警和警察都开车去追了。
但让人无奈的是,根本追不上,不可能追的上。前头的a8不要命了,城里就敢跑二百以上,后边的林肯更是不要命了,那么长的车,竟然也是二百往上。
jiao警的奶牛车大多数是面包车,上个八十都要了命了,二百迈,那是个天文数字。
有些小轿车能上一百多,可面对那高速都见不到的200迈速度,也是无可奈何。要不是全城有监控器和探眼,要不是总部有追踪的人员实时汇报,早追丢了。
林肯之中,李寻熄灭了烟头,打了个哈欠,看着导航显示屏上的地图,先是一愣,然后笑了:“好算计啊,往小路上跑?唔,那我确实追不上你了,呵呵,但你没这个机会的,玩够了,结束吧。”
说着话,李寻眼神沉着的一踩离合,换手动挡,又往上推了一个格子。
油门一松,再狠狠一脚踩到底。
猛地,林肯的车身颤抖了一下。坐在座位上,李寻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一扬。
可怕!
二百多迈的速度,李寻在车里,竟然还能出现推背感!(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五章:虚以委蛇
那沉稳行驶,速度如风的加长林肯,似乎这会儿才刚睡醒。
李丁通过后视镜瞧见,那本来以一种很快的速度,不断缩短距离的林肯,好像是突然安了个火箭助推器一样,急速的开始追来。
“这到底是什么车啊?234迈了,他还能加速?”
李丁的声音开始颤抖了。
一百米,五十米,二十米。
缩短一百米距离,不到十秒!
这就是李寻这辆林肯的可怕速度,他直接从里到外的模仿了奥巴马的‘野兽’!连动力也模仿,不仅模仿,甚至还超越了。
李丁感觉自己快死了,心跳不但的加快,像是要爆炸了一样。a8开到这个速度,已经是极限了。
“完了。”
李丁叹口气,即使右脚肌肉紧绷想再快点,可油门已经踩到了底,都快把车底踩穿了。
看着后视镜里那标识都清晰的可以看见上边灰尘的林肯,认命的闭上了眼睛,腾出手来,赶紧将安全带系上。
就在这一切刚做好的时候,林肯里,李寻呵笑着说了声:“boom。”
‘嘭’
林肯的车头狠狠的撞在了a8的屁股上。
就这么一撞,a8的屁股直接给缩了进去。片刻后——‘咵’
铁屑零件满天飞,整辆车竟然散架了。
在二百多迈的超高速度上,只是轻轻一撞,立刻就会散架。
a8散架了,平整的铺开在整个国道的地面上,而林肯的车头,却连漆皮都没有刮花,一切无损。
这辆车的材料和别的车根本就不一样,理论上,它可以防火箭弹。整车全是实心钢板,是超强的合金钢。结实的能撞垮一栋小楼。
‘吱~’
刹车声响起,林肯稳稳的停下。
‘咔’
车门打开,李寻走了下来,微笑走到只剩一个骨架的a8跟前。看着满地鲜血,看着趴在安全气囊里人已经迷糊了的李丁,笑道:“朋友你好。”
李丁现在无力说话,要不是左右前后都有安全气囊,他已经被肢解了。饶是如此。他的手足的骨骼,也在那强大的力量之下断裂了,肋骨和胸骨也断了,头颅骨折,下巴脱臼,内脏还不知道受没受伤。
人已经在昏迷的边缘了,只能看着李寻,却根本说不出话。
李寻蹲下身来,笑眯眯的看着他:“跑什么啊跑,你又跑不过我。还偏要跑。不介意跟我去喝杯茶吧?”
说着,李寻一撕,双手直接将车架子撕开,将李丁扯了出来。
揪住李丁的头发,拖到林肯跟前,打开门将一身是血的李丁塞了进去。
‘昂’
一声咆哮,林肯绝尘而去。
‘滴呜滴呜~’
几分钟后,警报响起,数十辆奶牛车这才姗姗来迟。
jiao警和公安的人,看着那满地残骸。一个个目瞪口呆。从来没见过这样惨烈的车祸现场,就算被火车碾了,那车至少还能看出是个车啊。
而现在,这是什么?这直接是肢解。是散架,满地都是铁屑,一辆车,完美的铺展在八车道的整条路面上,地上连个完整的零件都找不到。
满地是血,然而人哪去了?
众人疑惑。人呢?那辆林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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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张珏关系不错吧?喂,说说,他现在电话多少?”
李寻坐在沙发上,看着全身都是纱布的李丁,轻声道。
李丁不语。
李寻笑了笑,走上前去伸出一根手指头,轻轻的按在李丁的一截肋骨上:“要不你还是说了吧,恩?你说呢?”
“额!”
李丁身子紧绷,牙关紧咬,全身的冷汗黄豆般大小的冒了出来。
李寻加了几分力气:“额什么额啊?问你话呢,你觉得呢?嗯哼?爽么?”
‘咯’
一声脆响。
李寻遗憾道:“不好意思,断了。不过没关系,你还有很多的骨头。”
他甚至懒得去浪费功德分催眠了李丁,对于张珏身边的人,李寻认为折磨他们,是对自己的一种享受。也并不在意李丁到底说不说,反正张珏去了欧洲,要他的电话,也只是想让张珏听听李丁的呼吸声而已。
李丁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全身瘫软了下来。咬紧牙关,心里想起张珏这几天说的话,意思是就要杀他了。
我可不能坏了杀了这家伙的大计,再大的痛苦也挺住,要不然就失去机会了。
不行,小张什么手段都不用,就能从别人嘴里得到真相。小张都会,这个老李恐怕也会吧?我还不能硬挺啊,必须要虚以委蛇,不然他对我也使了那种手段咋办?这个时候可不能逞英雄,他一旦对我用了手段,那小张的计划可就全泡汤了。
“哎哟。”
李丁哀嚎一声,眼泪流出。
李寻一愣,哭了?还以为这是个刚烈的汉子呢,现在看来完全不是啊,竟然疼哭了?也是,毕竟只是王海全的秘书而已,又不是王海全那种有经历的人。
李寻一把撕开李丁的衣服,手指在他腰上一滑,锋利的指甲割破肉皮,鲜血流出。
“啊!”
李丁惨叫出声。
“先别急着叫唤,还没完呢。”
一边说着,李寻笑眯眯的一边将两根手指从那破开的皮肉里戳了进去,二指一夹,轻轻一抽。那截被按断的肋骨出现在手中。
李丁看着自己的一截骨头让他活生生取了出来,吓得头皮都麻了:“啊,你你,你……”
李寻随手扔进垃圾桶:“咋样?说不说?”
“说,说说,你想知道什么?”李丁喘着粗气急切说道,满脸惊恐之色。演的很像。
“张珏电话多少?来,你给他拨过去。”
李丁知道,播出电话,自己铁定会死。万一张珏来救自己,一切就泡汤了。而达到目的的李寻,就会感觉自己没用了,会杀掉。
李丁哭丧着脸:“我不知道啊,他的手机现在还在家里放着呢,他一般出门都不带手机。”
李寻愣了愣,是有这个可能,张珏并不需要经常联系谁,关机或者不带电话都很正常。
“他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个秘书……别,但是他一定会回来的。我保证,用不了一个月,他肯定还会回来。”
半真半假,虚虚实实才能骗人。交代问题,不能全说假的,也不能用一种软弱的方式去抵抗,想要虚以委蛇,那就要让人感觉你和他是站在一边的。让人感觉你是真的妥协了,但是却真的啥都不知道。
给出一些有用的信息,但仔细一分析其实有用的信息也并没用,这就是虚以委蛇。(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六章:机智逃离
李寻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李丁愁眉紧锁:“沙坪坝的项目已经正式启功了,他一定会回来主持大局。现在他是飞龙集团的执行董事长,肯定会回来的。”
李寻一想,是这么个理儿:“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个秘书,虽然私交不错,可公私分明,领导的事儿我不能问。”
李丁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道:“哦对了对了,知行中学的校长苏强,和张珏关系也不错。说不定……”
李寻皱眉打断道:“够了够了,我不需要知道什么了。”
李寻鄙夷的看了李丁一眼,还以为这是个硬茬子,没想到是个软货,只是弄断了一截肋骨,啥话都往出来抖。
枉费张珏能和自己斗的不相上下,身边的人怎么这个德行。
李寻又问道:“你跟张珏关系很好么?他好几次出入,都是你跟着的。”
“差不多,他是张部长眼前的红人,我必须要和他搞好关系。”
“那你说我要是以你的性命逼迫,他会就范么?”
李丁愣了愣:“这个不好说,毕竟我只是个秘书啊。要是你抓的是张部长的话,那我可以打包票,他肯定就范。”
李寻呵笑一声:“你真是个软骨头。给你张部长打电话。”
李丁连忙抓起手机给张盼锡打了过去,没一会儿便接通了,李丁抢先开口:“张部长,我是李丁啊,张珏是不是找你去了?害惨我了……”
李寻抢过电话,笑说道:“张部长,我是李寻。”
远在欧洲的张盼锡眼珠子一转,顿时就知道出什么事儿了,李丁恐怕是落到李寻的手里了。
“你有什么事?”
“告诉我张珏的下落,否则……”
“否则杀了他是吧?”
“额……不。如果你现在能来江北的话,那么……”
“呵呵。”
张盼锡冷笑一声:“神经病,用个秘书胁迫我,脑子有病吧?”
‘嘟嘟嘟’
忙音传来。竟然直接挂了。那决绝的态度,即使知道是演戏的李丁也有点心凉了,张部长啊,你真的就没有一点舍不得嘛?我是你的秘书啊!
李寻看着手机,再拨打过去。可提示音却是已关机。
他突然觉得自己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费尽周折结果抓了一个根本无关紧要的人。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用一个秘书去威胁老总的身家性命,好幼稚。
挂断电话,李寻叹口气,右手成刀,猛地对着李丁的膝盖劈下去。
‘咔’
“啊!”
李丁痛不欲生,在床上翻滚。
李寻对他彻底没兴趣了,如此软包的窝囊废,简直不值得自己下功夫去和他墨迹。杀了他。那是闹笑话。用他来威胁张珏,李寻自己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张珏的狠辣他尝试过太多次了,辣手摧花的事儿都干得出来,更莫说是抛弃一个秘书了。
“滚!”
李寻沉声说完,转身离开房间。
李丁咬着牙关,痛的全身冒冷汗,可却根本不敢耽误,下了床一蹦一跳的就往出跑。
脚一沾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让李丁几欲昏迷。骨骼断裂的痛楚,是一般人承受不来的。而李寻那一招极恨。直接劈断了李丁的膝盖的半月板。
半月板是不能受损的,一旦受损,一辈子就废了。再优秀的接骨技术,也无法修复半月板。
跳到路边。李丁拦了一辆出租车,迅速远去。
阁楼的阳台上,李寻背着手看着李丁坐车离去,叹口气,又回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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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痛痛痛!”
“忍住,我给你把骨头拔回来。劈错位了。”
张珏抓住李丁的脚。狠狠往出来一拔。
‘咯噔’一声,恢复原位。
“啊!”
李丁痛的翻起了白眼。王利平在跟前看得觉得自己的腿都疼,太狠了。
张珏呼出一口气:“我给你报仇。”
李丁泪眼汪汪的说:“小张啊,我是不是废了?”
“没有。”
说着,张珏闪着光华的手往他膝盖上一抹,李丁脸色一片涨红,闷哼一声,然后昏迷了过去。
半月板的损伤对医学上是个挑战,但对张珏的功德分来说,那不过是手一抹的事儿。
若是李寻知道了张珏竟然舍得用功德分给李丁治腿,肯定会后悔的肠子都断了。
李丁骗过了李寻,靠着纯粹的演技骗了过去。同时的,他的身份也占据了很大的因素。很险,很悬,要是李寻谨慎点,浪费一点功德分控制了李丁的思维,那么张珏恐怕会被反杀。
但有时候就是这样,只能说是:时也命也。
一个念头的原因,是决胜负的关键。而这一次,两人彻底要分出个胜负了。祖师道,天师道,斗了几千年,这一次终于要彻底见分晓了。
“李寻,我们现在都准备去江北了。”
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李寻疑惑:“为什么?你们不是去追杀中元社余孽么?”
“中元社的社长屈翔死了。”
“啊?死了?”
“对,中了我们的圈套,被杀死了。中元社的人现在一片悲哀,全国各地的社员都在往江北集结,要送屈翔的尸体落叶归根,同时,要在江北和我们进行最后的决战。”
李寻眉头一挑:“恩?还有这种事?”
“对,全国各地都在集结。很多都已经到了江北了。要鱼死网破了。”
“会不会有诈啊?”
“不会,你不了解中元社可能不知道。屈翔不仅是社长,还是他们的精神领袖。他们本来就是游魂野鬼,自生自灭,悲惨无比。被屈翔团结了起来,吃香的喝辣的,无法无天惯了。没了屈翔,他们就又成了孤魂野鬼了。倒不如拼死战一场。”
李寻眉头紧皱:“给一个死人报仇?划不来啊。”
“中元社有个规定,说社长死了,谁只要灭了凶手,就能成为新的社长。所以他们要进行决战了,下边的人情绪悲愤。上边的人必须要争夺那个社长的位置。必须决战。”
“原来是这样啊。”
李寻笑着自语一声,摩挲着下巴道:“那你想说什么?”
“我们人手不够啊,中元社一片悲壮的士气。决战起来,那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有您的参战,那我们就能如虎添翼。”
痛打落水狗的机会谁会放过?
李寻哈哈一笑:“恭候大驾。”
心里想着,这决战的场面这么大,如果能把张珏逼出来就好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七章:时势造英雄
“为社长报仇!”
“为社长报仇!”
“为社长报仇!”
“……”
山路上,浩浩荡荡走过一个中元社的队伍,威武雄壮,一眼看不到头尾。放眼望去只能看见人头攒动。
当然,普通人是看不见的。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已经可以算作是阴兵过道了。这个时候如果有猫狗走这经过,面对这浩浩荡荡的阴气,会当场暴毙。如果有人经过,会当场昏迷,然后大病卧床。
这是华北地区中元社成员,京、河、东三省,以及丹东往北的朝鲜地带分部的人。
鬼魂与佛道之人厮杀大战之中,无数人被卷了进来。
不是中元社的亡魂,被杀了不少。那些人疯了一样,见着亡魂就杀,管你是等班车下去报道的,还是什么游魂野鬼,统统一杀了之。
为了活命,那些不是中元社的鬼魂,也被迫只能加入中元社了。
中元社为了扩充人数,扩充有用的人力,在全国各地大建庙宇,收集信仰,给出一个宏大的目标:百万亡魂,百万实质。
百万是夸张了,但现在中元社核心成员已经达到了二十万,外围人员飙升至五十万,也拥有实质化了。多收了不少人,但是中元社却再无一个没有实质功能的废人。
那些佛道之人杀鬼魂。鬼魂自然是要反击的,他们也杀佛道之人,只要看见了,甭管你是不是那伙人,统统一杀了之。
在被逼之下,那些没有参加李寻聚会的佛道之人,也被迫加入了抗争中元社的大部队。
这是全国,乃至许多海外人士的联盟,叫做——正道盟。
取自名言:人间正道是沧桑。
沧桑便是生灵涂炭,杀他中元社个生灵涂炭。不破不立,杀的寸草不生,此为正道。
正道盟的领导有点来头,是一个东北的狐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狐狸精。反正他说自己是狐仙。
其实了解的就知道,不存在狐仙,他只能是狐仙的代表。也就是俗称的出马弟子。是拜在狐仙麾下的出马弟子。
虽然号称狐仙,看起来有些土。可这人却一身本事,不出马的时候。就一身硬功夫。祖传的一把八棱汉剑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沾了眉心血更是不得了,一计横扫千军甩出去,眼前就会形成真空地带。
此人名叫王子戈,从小拜入少林学习罗汉伏虎拳,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身硬气功实打实的扎实。
受不了少林的一些戒律,又去了武当学三丰派太极剑,学成之后,又进入了传销组织……
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最后才在老家东北。小兴安岭深处偶然拜了一个狐仙。从此成为出马弟子,凶的不得了。狐仙不仅传给了他道术和风水阴阳,还传给了他许多不为人知的本领。
深山密林里,年近五十岁的王子戈伏在草丛里,看着山路上浩浩荡荡过路的中元社之人,狠狠捏了捏拳头。
“盟主,干不干?”
王子戈回过头去,沉默一会儿:“先等等吧。”
他并不是一个人,却见,身后密林之中。浩浩荡荡站着数千名奇装异服的佛道之人。每一个都紧张的直冒汗,毕竟要决生死了。谁能想到,只是安安静静当个和尚道士,竟然也能卷入一场大战。
王子戈眯着眼睛拔出背后的八棱汉剑。舔了舔嘴皮子,问道:“你说,杀不杀?”
他竟然对着剑说话。
言罢,屈指弹了弹剑身,‘咚’的一声轻响,剑吟好听至极。
过了一会儿。王子戈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盟主?”
“撤退,它说不能出战。有殒命之危。”
‘噌’
将剑插回剑鞘,王子戈就欲往回走了。众人翻了个白眼,你的剑还会说话不成?丫的,怕就是怕了,还什么你的剑不让你出战。
一个和尚拖着一杆禅杖走上前来:“阿弥陀佛。王施主,你这是迷信。”
王子戈无语的看着这个和尚,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一个和尚来教导你这是迷信?
和尚看着下方的中元社大部队,说道:“也不一定打不过,佛曰,勇往直前,迎难而上。”
“那是小平同志说的!”王子戈纠正道。
这和尚也是个花和尚,并不是正规庙里念经的那种。他是属于那种去佛庙里学神通,然后在人世间凭着学来武艺混饭吃的那口子人。
“不管是谁说的,反正有道理。”
王子戈冷哼一声:“我是盟主还是你是盟主?”
“我也可以是,如果……”
‘噌。’
‘噗’
一颗头颅抛飞而起。
众人目瞪口呆,根本没看见王子戈出手啊,只听见一声拔剑声响起,然后这和尚的脑袋就没了。
太快了,这速度实在是快若奔雷。
拔剑式,这是剑学里的最强招了。只有一招,就是往出拔剑。这一剑是有剑气发出的。很难,但是张珏也会。
张珏不仅会拔剑式,还会一招入鞘式。
“哼,不服从管理就是这个下场,我说啥就是啥,老子是盟主!当初你们选我的时候,就要做好听我号令的准备。”
冷哼一声,王子戈扭头就走。
众人面面相觑一阵,默默的将那花和尚的一身宝贝摸走,然后跟在王子戈屁股后边离开……
在大战面前,所有人都变了。
曾经,这些佛道之人,阴阳先生哪敢杀人呀。
但是随着不断爆发的战斗,他们都学会了杀人,杀自己人,杀中元社的人。
其实杀的多了,他们也不觉得那些鬼魂和人类有什么区别了。也会死,同时也会杀死自己。他们有生命,也有攻击力,和人类没有区别。
见惯了中元社的死鬼,也见惯了同道的尸体,早已经不怕了。
王子戈这个曾经一身功夫,被骗进传销组织还不敢随意动手打人,害怕摊上官司的人。曾经拜了狐仙,当阴阳先生,经常去捉鬼除妖,给死了人的家里做超度的人。现在也养出了一身杀气。
拔剑式他以为一辈子都用不了,因为和平社会不杀人,别说杀人,平常上架背着这把剑都会被当做管制刀具,被派出所没收了。
但现在,拔剑式却练得越来越出神入化了,竟然连肉眼都捕捉不到他出手。
这就是时势造英雄。(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八章:弊端
“塘子观村?这就是塘子观村了吧?”
中元社华北地区的领导,看着村口的牌子,呢喃一声。
“g2079坐标,从这个gps地图上来看,距离这里还有四百公里山路啊。”
“啧啧,真远。不过远也得去,走吧,我们就驻扎在g2079。”
“啊?领导,驻扎在决战地点不好吧?”
“不去那里去哪里?难道在江北城么?得了吧,江北人流量太大了,我们十几万人驻扎在这里,势必会造成动荡。”
“……”
众人并不清楚那是什么动荡,但听领导的就好。
不仅华北地区的大部队来了,华南地区,西北地区,东南地区,全国各地的大部队都开始往江北集结了。
如果从天空往下看,将看见数不清的洪流,开始往江北汇聚。
这些洪流之中,不知是中元社的人,还有全国各地的佛道之人,也就是那正义盟的人。
正义盟是全部参战,不仅正义盟来了人,海外的阴阳术士也来了。但大多都是来看热闹的,这可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盛况啊。
是鬼魂与人类的一次决战,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个帮派,和佛道之人的抗衡。
人流量本来就大的江北,这下人更多了,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形形色色的人走江北下飞机,然后住旅馆。
有外国人,有中国人,有亚洲人,也有欧洲人。
这种决战是空前绝后,史无前例的,是可以载入史记的一次盛况。他们必须要来。
虽然是地下世界的决斗,可官方却也清楚这次大战。很显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官方管的是人民,而无论正义盟或是中元社,其实都不算是人民了。中元社是鬼魂。正义盟是那些佛道之人,他们要杀,杀个痛快好了。
“小姜,帮我订张去江北的机票。”
京城。牛局长打电话说。
“领导,我也想去。”
“你们都不要去,我只是去看个热闹,这事儿不用管,也不需要管。如梦似幻。本就是一种水中月镜中花的事情。你们就不去了,省的让人误会。我以私人的名义去。”
“那行吧,您注意安全。”
“呵呵,看热闹的,只是站在江湖外边看。”
“……”
几天之内,江北所有旅馆全部爆棚。所有人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小小一城,忽然之间就爆满了?
这不是旅游旺季,而且沙坪坝还根本没建好呢,是哪里多出的这么多人呢?
人流量的暴增。让江北公安局和政府高度重视了起来,可是所有人依然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也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只能加强治安巡逻,只能密切留意事态进展。
关于江北人流量暴增的事情,老屈往上报告了,上边给出的明确批复是:江北人流量正常,不需要浪费精力关注。
看见这种批复,老屈就明白了。这里边儿有事儿呢,但是却不是自己能管的了的。
清溪酒店。张珏也进入了紧张的备战之中。
每天不断的习练拔剑式,只练这一招,剑法最强只有这么一招。含而不露之中,忽然爆发雷霆杀机。
杀李寻必须要偷袭。偷袭要一击毙命,不能给他留有一丝**的机会,否则他都将叫李方平出来擦屁股。
经过这么多次斗争,张珏早已看清楚了,论武力和脑力,李寻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可自己却永远杀不了他。因为他能叫出李方平。这是一个难题,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在他没叫李方平之前,让他身首异处。
所以,必须偷袭,只能偷袭,只能成功。
‘噌~’
白芒一闪,君子剑又出现在手中。一面墙上突兀的多出一道凹槽。
张珏收剑,摇摇头:“还是太慢了。如果偷袭的话,这种速度会引起李寻的警醒,他就会下意识防御或者闪躲。重伤是肯定的,但如果不死,我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李寻要是不死,中元社危矣。”
看着那面墙,‘噌’又是一声,墙上又是一道凹槽,张珏仍然遗憾的摇摇头,还是不行。
一击必须要必杀。
中元社其实不是正道盟的对手,正道盟的高僧太多了,一个杀一群的太多了。虽然人数上不占优,可武力却完爆了中元社。
不仅如此,中元社全是鬼魂,在活人眼里终究是孽障。那些看热闹的也很多,如果正道盟占优,墙头草会立即痛打落水狗的。那么决战,就成了屠杀了。
一切重担全部压在了张珏的身上,他必须要一击杀了李寻。李寻是正道盟的主心骨,是他组织起这个联盟的。如果杀了李寻,那么人心打乱。
那个时候,中元社有自己,正道盟却没有李寻。而这个世上,除了活见鬼的那些菩萨,地府里的那些人,根本无人是自己的对手。所以能胜。
胜的是自己的个人武力,胜的是气势。一方气势如虹,一方人心惶惶。
“不行,我这不可能的。我这拔剑式,不可能一击必杀。”
张珏停了下来,坐在地上开始思索破解的办法。
自己这把君子剑太弱了,不是说真的很弱,而是相对的弱。
弱点有二,第一是李寻的霸王枪能挡得住,电光火石的那刹那间,他会反应过来,并且拔出霸王枪来挡,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出现。
第二是……太短了。
如今这把君子剑是一把短剑,比三尺青锋剑还要短,就是一把长点的匕首而已。
最大的弊端就是太短了,设想的伏击环境是自己卧在雪地之中,等李寻从自己身上走过,突然暴起一击必杀。
可是剑太短了,那自己就不得不起身,不够长的地方用手臂来弥补。这本身就造成了一种时间差。
万一李寻往后一跳,就很有可能一剑劈空。
君子剑君子剑!
心里呢喃一声,张珏终于把心思转移到了欧阳省长那里。是该取回来了吧?
在他那存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张珏只是将他当做全世界最牢靠的银行了,是寄存。想着有天如果需要那把剑的时候再去取,现在到了那个时候了。
自己需要那真正的君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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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十年
但是怎样才能把君子剑弄到手?
这是个问题。
虽然那根本就是自己祖师道的法宝,可毕竟隔了好几代人了,那叫文物,属于国家。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对方的身份实在是敏感。
不能用强,或者不能用偷。因为就连屈莫新都看得出来自己对那把剑很上心,欧阳省长怎会看不出来?屈莫新的警告现在还回荡在耳边,如果那把剑今天从欧阳手里丢了,第二天就有特警把张珏包围。
张珏可以用强,他有自信谁都抓不住自己。可他却不想当一个逃犯。他还想在这花花世界里摸索,不想和李寻那样狼狈。
但这一次,已经迫在眉睫了,中元社数十万人的生死攸关,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是掌握在自己和李寻是否能刹那分出胜负的手里。
如果我胜,中元社从此崛起。
如果我败,中元社会如土鸡瓦狗瞬间崩溃。
没了屈翔的中元社,自己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就如同李寻是正道盟的精神领袖一样。
深深呼出一口气,张珏闭着眼睛呢喃:“一定要把君子剑弄回来,这一次是数十万条性命。是祖师道与天师道,数千年来,唯一一次最接近分出胜负的关头。实在不行,只能出此下策了。”
大不了用神目通嘛……
张珏先给张盼锡打去了电话,毕竟欧阳省长是怡江省的官。经过这么久的耳听目染,张珏早就知道,张盼锡的父亲,就是怡江省的一把手了。
如果张盼锡能帮得上忙的话,那么那把剑有很大的可能能够到自己手中来。
“张姨。”
“小张,怎么了?”
“我有件事儿想请您帮忙。”
“等等。”
远在欧洲的张盼锡捂着电话,对附近的外国人歉意笑道:“sorry,excuse me。”
转过身,张盼锡的脸色就严肃了起来。她听出事情有点严重。张珏从来没让自己帮过忙,这是第一次,而且连尊称‘您’都用上了。
走到僻静处,张盼锡问:“你说。”
“我现在必须要得到一把剑。”
“什么?剑?”
“对。那是一把外表漆黑如墨,看起来犹如一根火烧棍一样的剑。外形很像唐刀,但却是一把剑。我不能告诉你它的名字,但是有人管它叫天地剑。”
张盼锡皱眉沉思片刻,忽的倒吸一口冷气:“你说欧阳省长的那把天地剑?”
“对!”
大洋彼岸的张盼锡觉得脑袋有些眩晕。扶住额头叹口气:“你为什么要得到它?”
“杀一个人,李寻。”
张盼锡愣了愣:“过两个小时我给你回电话。”
张珏一喜:“谢了张姨。对了张姨,如果实在太难,借两天也行。如果弄不到,借过来用用也好。”
张盼锡苦笑:“我知道了。”
“……”
与此同时,正在家里休息的欧阳志德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看见这个号码,欧阳志德再也不淡定了。他知道,这个电话号码是从京城一个叫做玉泉山的地方打来的。
这个地方几乎是京城后花园了,理论上来说,这个地方叫做“干部修养所”。里边住着一些退休了。或者快退休了的老家伙。
但是这个地方……却让很多人闻风丧胆。
欧阳省长连忙坐直了身子,快速喝口水簌簌嘴巴,清清喉咙,深吸一口气,郑重的接听:“喂,于老爷子。”
“呵呵,欧阳啊,最近斩获了几个大政绩,不错不错。”
“于老爷子说笑了,这是人家江北地方官的能力强。和我可没啥关系。”欧阳志德腼腆的笑道。
至于什么邀功啊,抢下属的功劳啊,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他敢。但是在真正的厉害人物面前,假装谦虚。假装心胸大度都来不及呢,怎敢抢功。
于老爷子呵呵笑道:“不错不错,不抢功,不冒进。不枉费党对你的栽培啊。也不枉费我看好你啊。”
“那是自然,我是党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我对于老爷子那也是敬仰有加。没有您的栽培,就没有我的今天。”
“恩,听说你有一把好剑,叫什么天地剑?”
欧阳志德猛地咳嗽了起来:“咳咳咳,啊,咳咳咳,哈,咳咳,呸。”
这一口把他惊的不轻,还是进了圈套了,还是钻了陷阱了。他刚才猛地接到于老爷子电话,一时间慌了神,没来得及细想他打电话是不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顺着他的话说,被狠狠夸赞了一顿,被表扬了,被捧得老高。紧接着,人家语锋一转,就开始打听你的宝贝了。
很明显,打听了,那就是想要了,
你给不给?
之前你说你是党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你还说没有人家,就没有你的今天。那么你第二句话就拒绝栽培你的人的那么一丁点要求,你还是人么?
欧阳志德心里都骂娘了,是他妈哪个王八蛋把这事儿给老于说的,我的东西被他看上了,那还是我的东西么?
人家现在虽然退休了,可住在玉泉山,家里几个儿女都了不得。就算略过儿女,就那么轻轻跺个脚,整个京城都要颤两下。
一个省长在地方上是诸侯,拿在京城去实在不够看了。一个居委会大妈管的都比你多。
欧阳志德很明白,人家不是在向自己打听,人家是想让自己主动往上送呢。
心里简直把那个走漏风声的王八蛋骂到了祖宗十八代,发誓一定要查出来是哪个龟孙子暗害自己。
“欧阳啊,你现在当官当的被外物迷了心窍了啊。我只是问问,你至于紧张的这么久不敢说话么?”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不悦了。
欧阳志德心里一紧,恶狠狠的叹口气,壮着胆子说:“要是于老爷子喜欢,那我就先街给您几年玩玩?”
“呵呵,烂泥扶不上墙。挂了。”
“等等!”
欧阳志德一咬牙:“五年!”
“朽木不可雕也。”
“十年,不能再多了。于老爷子唉,那是我的命根子啊,送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借。”
欧阳志德都要哭了。
于老爷子叹口气:“唉,那你先给张全德吧,让张全德交给我。”
欧阳志德一愣,顿时明白谁在“暗害”自己了,张全德,是张全德这龟孙子啊。但他又无可奈何,只能咬牙叹口气:“好。”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章:剑穗
握着手里沉甸甸的剑柄,张珏感受着君子剑之中那若有若无的剑魂,只觉得全身充满了一种欲要开天辟地的杀机。
猛地惊醒,双眼放光的惊呼一声:“好剑!”
到手了!
晚上十点,省城来了一个人给自己送来了,这个人叫什么张珏不知道,但却知道他的身份——省委大秘。
送来就又走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说了一句话:“借你十年。”
对于十年这个期限,其实是出乎了张珏的意料之外的。他原以为最多几个月,可这却给弄了十年。
十年够用了,太够用了。
咦,反正日子长了,有借无还这事儿谁也说不准呐。
张珏是这么想的。
‘噌——’
剑入鞘。张珏握着那犹如一根烧火棍的漆黑剑身,只觉得此剑在手,天下我有。
这才是真正的君子剑啊。即使还没用过,可张珏却有这样的直觉。
自己曾经的那把君子剑和它比起来,犹如萤火与皓月争辉。也许没那么夸张,可却是是云泥之别。
曾经的君子剑是心中有杀机,可杀万物。心里没杀机,万物不杀。
而这把剑,张珏却觉得浑身杀机,无论你有没有杀机,都可杀万物。同时,也包括了那把霸王枪。
深吸一口气,张珏一手抓住剑鞘,一手抓住剑柄。一个弓步上前,双手将剑按在左腰之下,做出一副拔剑的姿势。
眼中神色慢慢沉浸下来,只有面前的那一扇墙壁。
抓住剑柄的五根手指动了动,换个姿势,将剑柄捏的更紧了。
再次深呼吸一口,将状态调到最佳。
‘噌——’
寒芒一闪,速度太快了,肉眼根本捕捉不到那剑的行踪,剑就已经出鞘。画面再次静止。是左手握鞘,右手握剑。
拔剑式,这才是真正的拔剑式嘛。
呼出一口气,张珏看向面前的墙壁。却见那墙壁之上光滑如镜,什么都没有。
但他分明感觉自己切到了什么,虽然阻碍很轻微,比快刀杀水的阻力还小,但确实和斩空气不一样。
然而面前的这扇墙。却没有一道伤。
张珏走上前去,疑惑摸了摸,忽的感觉有个地方有点刮手。可是凑近一看,却依然光滑如镜,什么都没有。
他心里有种预感,也许它的威力超越了预期!
拿来放大镜,在墙上仔细搜寻片刻,猛地两眼一等。却见放大镜之下,墙上有一道笔直的缝隙。那缝隙实在狭小,在放大镜之下。竟然还没有头发丝粗细。
扔开放大镜,张珏呼吸急促了起来,这得多么锋利啊?
右手持剑,轻轻的插在墙上。
没怎么用力,那剑竟然缓缓的滑进了墙里。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
一声惊呼从身后传来,却见王利平大惊失色跑过来。
张珏也惊了,完全没感受到半点阻碍。自己根本就没有用力啊。或许是用的力非常小,可那剑竟然就那样畅通无阻的将插进了这面墙里。
手中一使劲,无声无息,整个剑身没了进去。
张珏抬着剑柄。却惊奇的发现,这剑只凭着自身的重量,开始快速的往下切。就和从空中往下掉没两样。
要不是张珏收手快,这剑就这样斜着从负一层切进负二层了。
这种锋利程度是骇人听闻的。这可是钢筋混凝土里边加了火砖的墙壁啊,不是嫩豆腐。
王利平在边上冷汗淋漓,浑身发抖,从没见过听说过什么剑能有这样的锋利。
‘嗖嗖’
张珏举剑在墙上横竖切了两下,只有破空声,没有那剑锋与水泥的摩擦声。太锋利了,切墙就如同切空气。
眨眼,切出一个正方形。
张珏拔剑,一脚踹上去。
那扇墙直接出现一个正方形的洞,从那个洞,可以看到墙后边的库房。地上有一个不规则的正方形水泥块,墙上,有一个不规则的正方形空洞。
王利平走到跟前摸了摸,表情都狰狞起来了:“这么光滑?完全没有切口的粗糙啊,这和摸镜子面一样。”
张珏剑入鞘,也上前摸了摸,和王利平对视一眼,两人傻子一样的开始发呆……
‘噌——’
‘噌——’
‘噌——’
空荡的房间里,张珏重复的做着拔剑式的动作,从不同角度拔剑,用不同的姿势拔剑。
以前的君子剑太短了,练短剑的拔剑式,张珏练了无数次。熟悉曾经那君子剑的每一寸剑身。
如今换了剑,这是真正的君子剑。这把剑很长,有一米三左右。身材狭长。无论重量还是长度,都和曾经的君子剑不一样。
拔剑式的技巧张珏会,但现在换了剑,却急需尽快的摸索到这把新剑的构造。与其说是不断的练习,倒不如说是培养和这把剑的感情。
找到它最快拔出的方式,找到它怎样拔出,从什么角度才有最大的威力。
他要熟悉这把剑的每一处。虽然说是借十年,可张珏现在犯了贪戒,这把剑实在是太珍贵了,太让人舍不得了。要再让张珏往出去交,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恩,有借无还吧那就。
在不断重复拔剑,不断重复摸索之中。张珏突然发现,这剑鞘竟然也是个宝贝啊。这剑几乎可以说是可斩万物了,但却斩不断这剑鞘。
这么多次的拔剑,每次拔剑,剑芒都是滑着剑鞘开口出来的。而这剑鞘,竟然一点划痕都没有,实在是宝贝。
“这应该是同一种材料的吧?都是宝贝,唉,可叹欧阳志德,得到宝物这么久,竟然拿去练太极剑那种老人剑,一直都没机会发现这剑的特殊。”
张珏虽是叹息,可眼中尽是好笑和庆幸,幸亏他没发现啊,要不然估计啥领导出马讨要,他都不会给。
想着,张珏又从袖子里掏出那曾经的君子剑,满头雾水的打量着它:“既然真正的君子剑是这个,那么你又是从何而来呢?为什么也能削铁如泥,为什么也是如此神奇?”
右手拿着真正的君子剑,左手拿着曾经的君子剑,张珏陷入了沉思。
忽然,左手开始剧烈的抖动了起来,张珏一惊,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渐渐地,他惊骇的发现,自己身体竟然开始不受控制了。左右手,不受控制的开始往一起合拢,就像是拿着的不是两把剑,而是两块超强磁铁一般。
“这……”
‘咚’
两剑终于相撞,发出一声剑吟。
张珏只觉得眼前一花,左手中的君子剑竟然不见了……
惊骇的看向那真正的君子剑,却见这如同烧火棍的君子剑,有了点点缀。剑柄后,连着一缕黑色的剑穗,长度刚好是曾经那把君子剑一样。
剑穗便是剑柄后边的飘带,主要是装饰作用。读书人称之为君子,君子佩剑,便需要在剑上加剑穗。武者称之为剑客,他们佩剑,是不会佩戴剑穗的。
故以,剑又分文剑与武剑。区别便在于剑穗。
君子剑是一把文剑,也是,君子本就为文。
拂过那一缕光滑的剑穗,张珏呐呐道:“曾经的君子剑也不是假的,它竟然是这把真正的君子剑身上的剑穗?”(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藏剑
打死张珏也没有想到,自己用了这么久的君子剑,竟然只是一缕剑穗。
一缕剑穗便可有那可杀万物的莫大威力,天知道这真正的君子剑该会有多强?
仔细一想,张珏又懂了曾经那把君子剑的含义:心中有杀机,可杀万物。心里没杀机,万物不杀。
因为那是剑穗,剑穗代表了君子。那一句话的含义,诠释了这把剑的内涵。
张珏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究竟是谁把君子剑和剑穗分开了,是谁用这剑穗创造出了一把虚假的君子剑?
谁有这样的力量呢?
当然,第一个念头还是两位菩萨。
但却无法想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由此联想,李寻的霸王枪也是假的。那真正的霸王枪在哪里呢?难道李寻那把霸王枪,其实只是真正的霸王枪上的一缕红缨?
这也不对,红缨就寸长,李寻的霸王枪可是很长的。
又多了一个念头,如果有机会,自己要找到真正的霸王枪。夺得天师道的传承宝物。
看着手中徒然从那杀气炳然,变成君子偏偏的君子剑,摸着剑柄的剑穗,张珏愣了愣:“收敛了杀机么?那不知是否还有曾经那剑随心动的能力?”
找来一根木棍,张珏仔细的看着那根木棍,眼光柔和,不含半点杀机,就像是看待自己的亲人。
然后,猛然出剑。
剑出的一瞬间,张珏就感觉到了异常。手中的君子剑似乎抖动了一下,然后便从那木棍之间穿过。
张珏收剑,快速走到近前,仔细观察了许久木棍,这木棍竟然毫发无损。
君子剑只是从它中间穿过,却没有划出一道伤口,就像是剑锋到了木棍之前,又化为了光影一样。没有半点杀伤力。
“我心中没杀机,这剑就斩不断木棍?还是和以前一样?”
张珏呢喃一声,再看向那飘飘剑穗,心里知道。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这剑穗的原因。
这把剑太神奇了,简直已经无法用现有学识来解释这把剑了。
这次看向那面墙,张珏眼中杀机爆闪,犹如看待生死大地一般。
猛然拔剑。
‘噌——’
只听声音,可却什么也没有。
张珏这次甚至没有感受到那切割的阻碍感。正疑惑呢,猛然间却看见那扇墙里爆发出森寒的冷光。
冷光一闪又没。
可张珏却张大了嘴巴,是因为这到冷光也太长了。自己挥剑只是斩那一个半径,可是整扇墙竟然都裂了。
张珏找来放大镜搜寻缝隙,却见头发丝粗细的裂缝,延伸了整扇墙。
“啊,张主任,你在干什么?”
门外,王利平脸色仓皇的跑了进来。
张珏愣了愣:“试剑呢。”
王利平都要哭了:“您别试了,再试。我这酒店就要让你毁了啊。”
“怎么了?”
“刚才忽然有一道冷光贯穿了整个负一层,穿过了好几间屋子。把我这清溪酒店都要劈成两半了。我办公室里的桌椅板凳,只要沾上那亮光的,全部成了两半。我一猜就知道是你……”
张珏愕然,片刻后惊道:“那有没有伤着人?”
“我也奇怪,没伤到人,好几道冷光从人的身上穿过去,人都没事儿。可除了人之外的一切东西,全都成了两半了。”
王利平还没说完,张珏将剑插进风衣之中。快步跑了出去。
先去那扇墙后边的库房,却见库房里所有的东西,全部一分为二,断口光滑如镜。
再往后走。王利平的办公室,两扇木门变成了四扇。办公桌成了斜切出来的两半,一切物品都成了两半。
再往后走,最后边的几间房子,里边的一切东西,也是全部化为了两半。但是到了第五面墙的时候。似乎力量耗光了,剑光没能透过第五面墙,劈进第六面墙。
可饶是如此,张珏也被这威力吓得全身都颤抖了,这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啊?何人能够挡得住这一剑?
这剑光竟然也如此神奇,自己只对这扇墙起了杀机,它却能够穿过人而不伤人,只伤墙壁。
张珏忽然觉得,其实有了这把剑,他基本上都不用埋伏了,直接可以去到李寻家里杀了他。
光明正大,只需一剑!
初得宝物,急需满足那强大的好奇心。
清溪酒店待不下去了,张珏即刻乘车前往郊区山林试剑。
“噌——”
拔剑。
看着面前这棵树,张珏起了杀机。
一剑劈出,面前这棵树应声倒地。
可却只有这么一颗倒地了,后边的一排树却纹丝不动。
而且那冷光也未亮起,冷光好像是剑气,这一剑没有剑气。
张珏疑惑的皱皱眉头:“怎么又没了呢?”
想是自己杀机不够,于是又到一颗树前酝酿许久。
‘噌’
再拔剑,树又应声而倒,可后边的树依旧没有动静。
恍惚之间,张珏心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藏剑十日,方有剑气。
愣了愣,惊奇的看向手中的君子剑,眉头挑起,这剑果然有剑魂。
想明白了,君子剑的剑气需要养。和大多数剑都是一样的,藏剑于剑鞘之中养剑气,养的越久,剑气越强。旷日持久之下,再拔剑,那凌厉的一击,那强烈的剑气能够开天辟地。
此为养剑。也称藏剑。
这是剑文化的精髓,何尝又不是中庸思想的精髓。隐忍不发,动若奔雷。
先藏剑,内敛杀机,再拔剑,开天辟地。
也难怪拔剑式是剑法之中最强招式,无数人不练剑法,只练拔剑式。却是因为拔剑式太强了。藏剑许久,将那杀机与剑气剑意凝结一线,猛然爆出。
何人能挡?
“哦?得到了?”
一片荒山之上,一个老农放下锄头。看了看蓝天白云,笑眯眯的吹了声口哨。
‘汪汪汪’
一条大白狗摇着尾巴飞快跑来。
老农蹲下身子摸了摸大白狗:“我出去一趟,守好家。”
‘汪汪汪’
大白狗似乎能够听得懂人话,不断的摇尾巴。
老农笑了笑,慈祥和蔼的脸上闪过了一抹忧色,他刚才感觉到了一道剑光划破长空。千年之前,他藏剑于某地,而现在,却被一人得到了。
这张慈眉善目的脸,赫然便是地藏王!
“呵呵,你去哪啊?闲来无事,喝两杯吧。”
一个声音幽幽传来,老农身边出现一个全身黝黑如碳的中年男人。
老农叹口气,又拿起锄头继续耕种,他知道,他来了,自己就走不成了。
罢了,一切因缘际会,都是早已注定的。自己已经做了该做的因,就看后边该来的果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二章:李盟主
千年前,博弈就已经开始了。
他藏剑于北,藏枪于南。让祖师道与天师道,传承了一把半真半假的君子剑与霸王枪。
谁也不知道那是假的,但现在看来,有人知道了。
君子剑为那一缕剑穗所化,霸王枪为那一根枪杆而来。
他藏了君子剑的剑身,藏了霸王枪的枪头。化出两柄伪绝世神兵,可杀万物,其实却万物不可杀。
心中有杀念,能斩万物。其实却无法互相攻歼。
那把君子剑,杀不了天师道之人。
那杆霸王枪,杀不了祖师道之人。
这便是藏剑的目的。是他埋下的因。
这也是数千年来,祖师道与天师道从未决出过胜负的原因。
千年之前的之前,有他约束着。
千年之前,这个黑色的菩萨诞生了。他约束不了了,所以只能藏剑于北,藏枪在南。
所以千年之中,二者依然分不出胜负。即使一剑穿透了对方的心脏,也无法毙命。这便是两者从未分出过真正胜负的原因。
现在有人得到了真正的神兵,不好说不好说,不,也许是已经注定了。分胜负的时候到来了。
老农叹了口气,看向面前站着的那黑如碳的人,轻声道:“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一者为阴,二者为阳,合为太极。斩阴灭阳,是为混沌。”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听得懂。”
“假装听不懂。”
“我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的耐心很好,润物细无声,这一招是我输了。”
“当一个人认输的时候,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因为他下一刻也许会突然凌厉的反击。”黑炭笑道。
“我输在之前没想到你竟然也会控制棋子了,黑白无常以前是向善的。”
“哈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你现在不也在培养一个人么?”
老农愣了愣:“呵呵。”
两人相视而笑。
片刻后,老农指着脚下说:“我无意与你争,脚下这一座山,一片田。一间房,一条狗,一个我,是我的生活。”
黑炭嘿笑道:“人无害虎心。虎有伤人意。消灭一切隐患,等大局已定之时,这才是你的生活。”
“那我们继续往后看吧。”
“那看啊。”
“好啊,继续看。”
“呵呵,看。”
两人对视而笑。笑中毫不隐瞒的暴露敌视与杀气。
他们也是人,有人的地方就有了江湖,有江湖的地方,有些人成了鬼……
“你就是正道盟的盟主吧?”
春空山别墅中,李寻喝着茶水,看向对面的王子戈。
王子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他知道,眼前这位是神仙般的人物,是传说中的天师道下山弟子。
他学艺的时候,狐仙就告诉过他天师道与祖师道的传说。这是两座大山。
“是的,李先生。”
李寻笑了笑:“你别太过拘束,对这次决战你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
“是,李先生。”
王子戈站起身来,当即消除紧张的情绪,侃侃而谈:“中元社屯兵数十万与那片无名山脉,其实我们最佳的策略就是,现在立即组织人马,在决战前就灭了他中元社。因为他们的思维里,到了那一天才是决战之时。所以肯定会放松警惕。这个时候杀过去,肯定斩获不小。”
李寻听了听,笑道:“我拒绝。”
“啊?”
“他们人还没到齐,怎能提前行动?”
“就是因为他们人还没到齐。全国各地的大部分都还在往过来赶路,所以这才是最佳时机啊。”
李寻站起身来,背着手踱步一圈,幽幽道:“不,我想要一次把他们所有人都杀光,不想留一个余孽和隐患。如果人还没到齐就出手。那么还在赶路的一听见消息,跑了怎么办?”
王子戈暗自咋舌,直擦冷汗,我的个乖乖,上百万人啊。他竟然想全部杀光,这我都下不了手,能杀到手软啊。
其实这次的大决战,并不是说要杀到一方全部阵亡。决战,只是要决出一个胜负。这不是战争年代,无论那些鬼魂,还是正道盟的这些人员,都生活在和平年代。他们只求分出个胜负,打散对方,让对方再也无法东山再起就可以了。
哪曾想要把对方全部杀完啊?
中元社近乎百万鬼魂,那个数字是吓人的。要真杀完,那得造多大的杀孽啊?华夏第一杀神白起,也不过才坑杀了四十万赵军而已。这可是几乎百万啊,王子戈这盟主,如何做得出这个决定?
生活在乱世的大将,都不敢杀这么多人。更何况这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多为半路出家的中元社和正道盟呢?
“这……这……杀完啊?”
王子戈语气都颤抖了。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磨练出来的那一身杀气,与眼前这位简直是萤火与皓月争辉。
天师道果然如传说中那样啊,杀伐果断。
曾经从听说,祖师道和天师道的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那就是横尸遍野。讲究一个大道无情,或是什么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以前觉得挺酷的,只为了大善而做事,抛弃世间小爱。现在觉得,这不是酷,这是完全没有情感的生物啊。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李寻笑眯眯的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可是这也太……”
“太残忍了是吧?”
“额,没有没有。”王子戈连忙摆手,怎敢承认?
“没事儿,有什么就说什么嘛。他们是鬼魂,我们是人,他们不该存在于这一界。现在被组织起来,更是一个天大的隐患。我天师道奉天行事,保人间太平,灭除这大隐患,正是大功德之事。”
这点李寻并没有说谎,在外人看来,杀尽百万魂,是无情之人才做得到的。但是在李寻看来,灭了中元社,却能够让自己功德分暴增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地步。
王子戈不敢再说什么,只得点头道:“那一切就都听李先生安排。”
李寻客气道:“你是盟主,听你的安排。”
“还是听李先生安排吧。”
李寻不再推辞,他知道,王子戈是怕了,是不敢担上这千古杀神之‘美名’。刻意让位,荣誉与坏名声却都送给他李寻。
“呵呵,也罢,那我今日便是正道盟的盟主了。”
王子戈松了一口气:“恭贺李盟主。”
“呵呵。”
李寻笑了笑,指着王子戈背后的八棱汉剑道:“剑不错。”
王子戈心里一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大马士革君子剑
王子戈的这把剑有些特殊,不能被别人注意到,听闻李寻这样问,强装淡定的笑了笑:
“呵呵,承蒙李盟主看得上,不过破铁一块罢了。”
李寻没有察觉到异常,呵笑一声:“你过谦了,如果这也算是破铁,那么天下就没有神兵利器了。不过我是用枪的,剑对我没用,会乱我枪道心智,不然我肯定会要求王兄将剑留下让我观瞻几天的。”
王子戈心里又紧了紧,然后又舒了一口气。
此地不宜久留,风紧扯呼。
“呵呵,李盟主真会说笑,在下告辞了。”
“那我就不送了。”
“……”
出了春空山别墅,风一吹,王子戈这才感觉到全身上下冷嗖嗖的,冰凉刺骨。
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冷汗竟然已经湿透了一背。
摸了摸背后的八棱汉剑,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遥遥看了眼春空山别墅,呢喃一声:“得再做点什么了,我的剑太容易让人注意到了。祖传的宝贝不能被别人看上,更不能被比我强的人看上。”
言罢,迅速远遁。
“恩?李寻成了正道盟的盟主了?”
听着电话里屈翔的声音,张珏有些愕然,不过也能想得明白,他是正道盟的精神领袖,盟主不盟主只是一重身份而已,整个正道盟都要靠着李寻才能有底气和中元社争斗。
无关于中元社是否强大,而是正道盟知道,中元社背后是张珏,是祖师道。要灭中元社,身边没有天师道的人,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们敢么?
“珏哥,这怎么办啊?这样一来,李寻肯定要参战。以前那正道盟只是他弄着玩的,现在成了盟主,肯定认真起来了。”
“没事。他成为盟主,他认真了那才更好。小屈啊,做了这么久的领导,你也应该多读读书。学会看透事情本质了。”
“什么本质啊?”
“在纷乱的表象中,抓住那一线真相与精髓。养成这种本领和习惯,你会带领中元社走的更高更远。”
“那是什么本质啊?”
“你要搞明白,对中元社最有威胁的是谁。”
“正道盟。”
“那正道盟身后又是谁?”
“李寻。”
“这就是那一线真相啊,中元社要对付的根本就不是正道盟。土鸡瓦狗尔。要对付的只是李寻一个人而已,只要李寻没了,正道盟怎能是中元社的对手?”
张珏谆谆教导,他有意培养屈翔。比起王康健而言,培养屈翔更重要。因为他是中元社的最高领导,还年轻,现在大家服他,是因为社团刚成立几年而已。如果不养出王者气息和帝者智慧,往后就说不准了。
王者气息屈翔现在有了,那是旷日持久的发号施令培养出来的。但是帝者智慧他没有。他只有些小聪明。而小聪明其实只能看透眼前利益,看不到长久。只能明哲保身,却无法保得住身边的人。
这就是小聪明和大智慧的区别。
“珏哥,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那李寻也不好对付啊,我说句实在话,你其实也只能和他打个平手啊。”
“对,以前我杀不了他。但是现在,只需要一招。”
说着,张珏摸了摸腰上挎着的君子剑。
“一招?”
“对。”
“是你说的偷袭么?有没有把握啊?”
“呵呵,何需偷袭呢?光明正大的一招。”
屈翔无语片刻:“那我就当自己信了吧。反正这一次。珏哥,你一定要出力啊。我的死活是小,中元社数十万亡魂,数十万性命全指望你一个人了。”
“哟。开始教导起我来了?”
“不敢不敢,我只是在给珏哥你施加重担啊。”
“好了,收拾东西准备来江北吧。”
“那你到底偷不偷袭啊?我意思要么你还是偷袭算了,李寻太恐怖了,我想想都感觉心里发寒啊。即使能稳胜,还是得偷袭啊。”
“你有完没完?”
屈翔听出张珏话里的不耐烦。连忙挂断了电话,末了还是嘀咕道:“我觉得还是偷袭比较好。”
“……”
何需偷袭?
祖师道与天师道分胜负的日子来了,这伟大的一刻,偷袭只是不得已的办法。
张珏现在有必胜的把握,十天后决战,藏剑十天,待得十天之后,要劈开一个新世界。
要让这世界再无天师道,要让围绕着祖师道天师道背后的那一切阴谋诡计现现形。
老天遮蔽我眼太久了,这一剑不仅仅是为了做个了断。
盘膝房中,张珏双手掐莲花印决与腹下,看着面前的君子剑,就那么看着。
但此时,却无人胆敢接近张珏。不知道为什么,一接近他,就感觉全身发寒,汗毛都立起来了,那种寒冷是彻透了骨髓的。
习武之人来了便会知道,这种冷,叫做杀气。
以杀气养剑。
即使不知道有没有作用,但张珏仍旧希望十天后,它爆发出的能力,会让世界为之震颤。
晚间,王利平听从张珏的指令,让人打造了一把与君子剑同样形状,同样重量的剑。
“张主任,这是你要的剑。为什么要造两把呢?以假乱真么?”
王利平好奇的说。
张珏起身,笑着摇摇头:“我要练拔剑式。对于这把剑,我还很陌生,我需要尽快将其练到入微的地步。”
“什么是入微啊?”
“入微是习练刀兵者才用掌握的技巧,熟悉武器的每一寸,如臂指使。兵器不再是兵器,而是手臂的延伸,你能完美的控制它,如同控制你的手脚。”
张珏接过剑来,‘噌’的拔剑出鞘,打量片刻,赞道:“不错,还原度百分之九十。锋也开的很好,这是什么材料的?”
“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你从哪弄得大马士革?大马士革炼钢术,已经失传了几百年了。”
王利平两眼发直:“不是吧?怎么会失传呢?现在很多匕首和军刀,都是大马士革钢啊。”
张珏笑道:“不,不是大马士革。大马士革炼钢术已经失传很久了,没人会。之所以那些军刀都叫做大马士革钢,是因为产自那个地方,是因为大马士革已经算做一种品牌了。”
“那我不知道,铁匠说这是大马士革钢。”
张珏点点头:“唔,那也凑合吧。对了,铁匠骗你的。大马士革钢,无坚不摧。钢刀的刀刃劈砍精钢上百次都不会卷刃。你买的这个,只是模仿了大马士革刀特有的带花纹,却模仿不了那种坚硬。”
“没事儿,骗了就骗了吧。合手么?”
张珏颠了颠:“凑合,我就是借着练练。”
王利平疑惑道:“你为啥不用真家伙操练呢?”
张珏看了眼静静躺在那里的君子剑,叹息道:“舍不得往出来拔。”(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剑痴
舍不得往出来拔?
王利平愣了,他承认自己内涵了。虽然明白张珏这个此拔非彼拔,可还是暗自嘀咕一声,还是张主任会说话啊。
“那我就先去忙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给我说,跑断两条腿我也肯定满足。”
“好的。你先去吧。”
等王利平走后,张珏开始继续练习拔剑式。
不断的试验最佳的角度,以及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
现在的君子剑,和曾经的君子剑迥然不同。张珏前两天走进了死胡同了。
他还是用以前的思维练习拔剑式,可是再练习了几天之后,却猛然惊觉,不对,现在剑不一样了,招法肯定是要变的。
曾经的君子剑就是一把长点的匕首,甚至还没有峨眉派的那三尺青锋剑长。拔剑就讲究一个凌厉、快速、迅猛。
也确实是这样,曾经的君子剑插在袖子之中。张珏腰一弓,双腿错蹬一弯,再猛然全身绷直,剑便出鞘,同时带出凌厉一击。
这一击的威力,连李寻都怕。
当自己双手拢进袖子里的时候,李寻从来不敢让自己近身。而李寻双手拢进袖子里的时候,自己却视若无睹,因为霸王枪太长了,他无法快速的拔出来。这便明确的说明了问题。
张珏就是在原有的拔剑式基础上,添加了自己的认知。这毫无疑问是错的。
正确的拔剑式不应该这样,正确的拔剑式要贴合整把剑的重量、长度。和曾经的知识完全不一样。
所以必须要推翻曾经学过的所有知识,忘记曾经拔剑式的各种技巧和经验,从头来过。
在房间里不吃不喝的试验了两天,张珏终于开窍了,顿悟了。是的,应该推翻曾经的认知。
随着多次拔剑,重复拔剑,问题也浮出水面了。这些问题都是失误,但这些失误却都一样。
那就是剑太长。拔剑式竟然将剑拔不出来。
用这大马士革君子剑重复了很久动作,很多次在拔剑的关头,剑身都因为太长,而手臂长度不够。致使剑卡在了剑鞘里出不来。
试想。若是在最终决战的时刻,面对李寻之时犯了这个错误。人都走到跟前了,一招拔剑式,却拔不出来。那后果,不用想都知道。
荆轲刺秦王也发生过这件事。秦始皇其实是会武功的,武功还不低。但是荆轲用鱼肠剑追杀他时,秦始皇却只能到处逃跑躲闪。
只因为秦始皇拔不出剑。秦始皇有一把绝世神剑,名为辘轳剑。剑长四尺,算得上是长剑了。可荆轲追杀他的关键时刻,秦始皇却拔剑三次拔不出来,险些丧命被荆轲得手了。
这就是血泪的教训,这就是古人的经验。
而张珏现在面临了和秦始皇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剑变长了,无法拔出。张珏的控制能力算很好了。很少会出现拔剑式拔不出来的失误。可万一关键时刻一紧张,那失误出现了呢?功亏一篑不说,自己保不准要被反追杀。
“不能再拔剑放进袖子里了,我手臂不够长,没办法拔剑出鞘的。”
张珏呢喃一声,开始盘膝坐在地上思考了起来。
刚开始以为把剑挎在腰上,可以克服这个困难。可现在,腰垮也出现了失误,那就说明不能再用腰了。得找到一个万无一失的拔剑方位和角度才行。
忽的,张珏脑海里出现了古代剑客的画面。
那些剑客无一例外。都是将剑背在背上的。为什么要背在背上呢?
张珏眼前大亮:“对啊,背在背上。利用肩膀,可以产生杠杆原理,这是对长剑来说。最快速,最迅猛的拔剑式啊。果然以前的思维是不对的。”
曾经的君子剑太短,走的是迅速。快速、阴狠刁钻的路子。
这其实并不适用与长剑。长剑无法阴狠刁钻,只能走光明磊落的路子。
光明磊落便是势大力沉。从背后拔剑,饶肩膀一圈,再劈下。这是势大力沉的一招啊。完全走的是沉重、凌厉、无可抵挡的路子。
从背后拔剑,完美的诠释了长剑的优点。首先从后背拔剑,这一劈,首先就势大力沉。其次,从肩膀绕半圈再劈下,增大了惯性的力量。时间延长了,可却将长剑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背后拔剑式!对,果然需要推翻曾经的经验啊。”
张珏激动的喃喃一声,连忙想办法将那大马士革君子剑往背上固定。
经过不断的实验,经过不断地调整,终于找到了最佳的方位。
那就是将剑鞘固定在背上,肩膀头只露出一个剑柄,这个位置是最好的。不会伤到肩膀,却能对敌方造成巨大伤害。
‘噌——’
拔剑出鞘,顺畅无比,淋漓尽致。
看着手中并不闪光的大马士革君子剑,张珏终于露出了笑容:“这才对嘛。”
‘噌——’
‘噌——’
‘噌——’
又开始了这重复的姿势,丝毫不疲惫,越是拔剑,越是熟悉,越是感觉酣畅淋漓。
每天白天不断拔剑,一日会重复拔剑上万次,几乎如臂指使。
每天夜里便盘膝在君子剑前,用杀气养剑。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技艺越来越熟练,可同时的,张珏的形容也越来越憔悴。
数日不眠,双眼布满了血丝。
看起来面目有些可怖,但那双眼之中精光攒动,却说明张珏其实一点也不累。
“张主任,吃点东西再练吧。”
王利平劝慰道,眼中尽是不忍之色。这么久了也不休息,铁人也扛不住啊。张主任自从得到那把剑,就成了剑痴。忘记了吃饭睡觉。
张珏放下剑:“也好。吃点吧。”
放下大马士革君子剑,张珏依旧手上坐着拔剑的动作,抛了两口饭,停下来沉思:“既然已经摒弃了偷袭,这长剑无法偷袭,那么只能将一切的其他因素,全部化为那一计劈砍的力量。我想,这力量应该还能用一种角度再大一些吧?”
王利平感慨着摇了摇头,没说话,背着手走出了门。
张珏刚吃两口,又想到了什么,连忙又将大马士革君子剑背在身后,开始试验刚想到的方式。
又拔了几次之后,张珏猛地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两眼一黑,一头就栽在了地上。
这时,王利平满脸不忍的走了进来,将张珏抱到沙发上,盖上毛毯,又将碗筷都收拾了,这才叹息道:
“若是不给你下安眠药,你能十天不睡觉。人超过三天不睡觉,就会精神失常的。好好休息吧。”
王利平也没办法,张珏成了剑痴,不吃不喝不眠,怕他出现什么闪失,只能出此下策了。
“不对,那样的话岂不是又抛弃了速度?”
王利平一惊,又醒了?
回过头去,却见张珏依然闭着眼睛。
梦话?
梦里都还在想?
王利平唏嘘着摇摇头,真是搞不懂这些剑痴啊,就那么一招,有啥好琢磨的。
正想着呢,却见睡梦中的张珏,空着手挥舞。梦里,竟然又开始了拔剑……(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万鬼抬棺
张珏在不断的拔剑,在拔剑中度过了时光。
李寻也没闲着,成为盟主之后,事情也变得多了起来,每天要安排各色人等的生活作息。要调解互相敌视与那种世仇。
对于这些事情,李寻从来都只是一招鲜吃遍天,很简单,很粗暴,很直接;找出一个挑头的,杀了。
大家都知道,天师道的盟主,心狠手辣。只能消停了下来。
刚消停,随着决战在即,李寻又要开始安排作战计划。
其实在李寻想来,根本没有什么计划不计划的。
正道盟约莫有四五万人左右,比起中元社来说,算是少的可怜。
但这四五万人,却各个身怀神通,在普通人眼里是神通。这种神通,是老祖宗琢磨了数千年,传承下来的只对鬼魂有用的术法。
够用了。理论上是,一个打十个。
但问题是,决战之中,那是人海战术了。一个打十个这种事情并不见效,也许你连一个都杀不到,就会被围攻而死。
所以,李寻制定的计划就很简单了。既然你们打不过,我上。
我先冲进中元社的阵营,把他们杀怕,杀破胆子。虽然不至于让他们崩溃而逃,但至少心里有了阴影。这个时候,正道盟再冲上去捡便宜。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首尾相应之势。自己凭借个人能力,杀中元社的军心。紧接着正道盟就冲上来,这样一来,就又能让自己不被陷入人海战术里拖死。
李寻其实也怕,他怕的不是别的,是被人海战术拖住,把自己功德分耗干。所以,正道盟要紧接着冲出去。
计划就这么定了,但其实正道盟的人心里却不这么想。
死道友不死贫道。
这只是一个联盟,但其中又有无数的派系和远近亲疏之分。
凭什么让我冲?你为啥不冲呢?不行,反正我得最后一个上。
当所有人都不想打头阵的情况下。其实就已经没有军心了,谁都不想第一个冲,那么自然谁都不会冲。决战之时,就成了李寻先上。正道盟全体人员在后边掩护的情况了。
李寻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他虽然没有张珏那般聪慧,可也不是个庸人。
“呵呵,王兄最近还好吧?”
将王子戈叫到屋里来,李寻笑问一声。
“劳烦李盟主记挂。我很好。”王子戈心里忐忑,不知道李寻叫自己来是为何事,该不会惦记自己的剑吧?
李寻笑了笑:“好就好啊。”
王子戈一愣,忽然看见李寻眼里闪过了一道精光。又听他说:
“决战的时候,你要带头冲锋啊。”
王子戈脸色木然,毫不犹豫的说:“一定的。”
“好了你回吧。”
王子戈起身离去,出了春空山别墅。背后的剑忽然鸣叫了一声‘咚~’
这么一声剑吟,使得王子戈当场冷汗流出,想起刚才的那一幕,只觉得全身发虚。
“好险。他竟然控制了我的心神。万幸的是他没有问我身后的这把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第二次,王子戈再次冷汗淋漓,再次逃一样的离开春空山别墅。
他刚走,一个和尚也满脸疑惑的到来了:“李盟主,叫老僧来是为何事?”
“呵呵,到时候你要带头冲锋啊。”
李寻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老和尚一愣,木然道:“一定护李盟主周全。”
“……”
一天之内,春空山别墅门口络绎不绝,人来人往。这个进去了。那个又出去了。
毫无疑问,全都被李寻控制了心神。
功德分消耗的很快,但李寻却不心疼,李白说:千金散去还复来。
只要灭了中元社。功德分会成百上千倍的还回来的。
不需要多,只需要控制几百个领头人的心神,就能掌握整个正道盟了。
到时候这几百个领头人往前冲,他们门下的徒弟怎能眼睁睁看着?
而当别人都往前冲的时候,没被控制心神的其他那些个,又怎么好意思站在后边打掩护?
但李寻不知道的是。控制的这些人里边,有一个却已经摆脱了他的控制。
如果李寻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惊掉大牙的。神目通的迷惑,竟然有人能够摆脱?这太骇人听闻了。
这个世界上能摆脱神目通的只有三种人:一是祖师道的人,因为他们也会神目通。二是林韵那种人,僵尸,自身本就浑然一体,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三是:不是人。
但王子戈,却三样都不占。他没有功德分。他不是僵尸。他是人。
惊奇就惊奇在这里,李寻那话没错:你背后这把剑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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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珏整整睡了两天一夜,这一觉睡的极其深沉。
刚醒就知道,肯定是王利平在饭菜里下了手脚。但没有说什么,假装不知道,继续拔剑。
他暗自呈王利平的情,并不是那种老子不需要你管的人,不矫情。
看看日子,张珏停了下来:“还有三天了。”
今天没有拔剑,背着手进了电梯,一直到清溪酒店的顶楼天台。站在那厚厚的草坪上吹风。
看着满天星斗,眼中战意与杀机浓烈之极。快了,还有三天,就要分出胜负了。
‘叮铃铃’
铜铃摇曳声响起。
张珏激动的环首四顾,却遗憾的发现,这只是电话响了:“喂。”
“珏哥,我到江北了。”
“到了?在哪里呢?”
“棺材里。”
“……”
万鬼抬棺的场面并不多见,堪称闻所未闻。
今晚江北很热闹,正道盟的人全体出动,来江北看热闹的各色人士也都纷纷出了酒店旅馆,要去见识一下那万鬼抬棺的盛况。
听说是中元社社长的尸体运回来了,十万鬼魂护送。这种盛况,简直闻所未闻,骇人听闻。懂神通,能通灵的人,都老早跑到塘子观村去看了。
要葬在决战之处,必须经过塘子观村。
李寻没去,他懒得凑这种热闹,屈翔在他眼里以前了不起,不能得罪,现在也就是个小九九,而且还死了。
但正道盟的都去了,当然并不是要在这个关头偷袭。没必要,人家运个尸体,你还要去偷袭,要不要脸了。再说了,也偷袭不了啊,十万鬼魂护送一个死人,那悲壮的气势,何人能敌?
值得一说的是,中元社也有高人,高人还不少。那棺材了不得,屏蔽了天机。谁都算不出来屈翔,早就防备着正道盟的人进行演算呢。
屈翔不会龟息,但中元社的高人也有办法让别人算出他阳寿已尽,并且还魂飞魄散了。
塘子观村附近的山上,静悄悄的。但其实,却人满为患,数不清的人密密麻麻的蹲在地上,眼睛亮闪闪的往下边的山路上看。这全是正道盟的,或是那些看热闹的。
不多时,便看见一具金丝楠木的巨大棺椁,凌空漂浮而来。当然,普通人眼里,那是漂浮的。
但其实,有数百壮汉在抬着。附近,千军万马!
乌泱泱的人,就似一条长龙,看不见首位。人人手中刀出鞘,杀气腾腾。
万鬼抬棺,名至实归。
看着下方山路上那浩浩荡荡的中元社十万亡魂,正道盟的人,和那些来自全球各地看热闹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心中唏嘘感慨,屈翔只是一个少年,虽然短命,却不枉来人世间一趟了,他不遗憾。
生前号令千军万马。
死后千军万马为他而战。
试问天下,还有何人能够担当万鬼抬棺的待遇?
京城而来的牛局长看着下方蚂蚁一样乌泱泱的亡魂,以及那一具巨大的金丝楠木棺椁,倒吸一口凉气:“如果你还活着,你几乎是阳间菩萨。太可怕了,号令百万人,自成一国!”(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六章:谎言论
“这也太有气势了。”
“唉,我要是有这么一天,死也愿意啊。”
“以前就总听说中元社,没想到中元社竟然已经强大到这个地步了。”
“这中元社的社长还真是风光无限啊。”
“……”
无数人蹲在两边的山头上,从最开始的注意隐蔽,不要被发现了。再到后来震惊的站在宽敞的位置上往下看,然后议论纷纷,惊叹连连。
不仅国人震惊,那些外国来看热闹的也震惊无比,一个个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兴奋激动的手舞足蹈,从未听说过这种场面啊。
万鬼抬棺,何其壮观?
正道盟的人紧张不已,只是看着下方那十万人出殡队的悲壮气势,就几乎已经没有了继续战斗的勇气。
抬着棺材的这十万人,当的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谁都无法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
金丝楠木的棺椁很大,金丝楠木的椁有一栋小楼那么大,上边镶嵌着各色宝石,黄金溜边,铜钉铁铆一个个都有拳头那么大。
他们只能看得见椁,却看不见棺。那金丝楠木的椁之中,是一具玉石棺材。
这么一套用具,在古时候,只有开国皇帝才能享用。
无论是椁的材料,还是那铆钉的数量,都是帝王才能享受。铆钉为竖九横五,九五之数,寓意至尊。
金丝楠木,则是皇家材料。
玉石棺材,在古时候也只能帝王享用。古有传言,玉能起死回生,固有金缕玉衣之说。而用玉石棺材,也寓意故去帝王有天会重回人世间,再掌社稷。
一切的一切,都是最高规格。看起来简直骇人之极,宏伟之极,是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从未出现过的盛况。
就算秦始皇下葬。也没有十万人护棺。
走过塘子观村,就算是进了荒山了,再往前几百里那便是墓地,也是决战之所在。
那些围观的人不舍得离去。一路跟着棺椁走,井水不犯河水。谁都知道,在这个时候发难,是自取灭亡。
中元社的头前队伍忽然分开两列,走出一个规整正方形的队伍。敲锣打鼓的跑到头前。
这个队伍有八十一人,取九九归一之意。
‘咣——嚓,戚呛戚。咣咣咣咣戚呛戚。’
铜锣有一张床那么大,一面鼓有一座小屋那么大。所有的乐器都是魁梧之极的,由这八十一人推着,一路推一路演奏。
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中年人跑到最前方,撒了一把纸钱,大声唱到:
“头一天来到,鬼呀嘛鬼门关唉。”
身后八十人齐齐唱喝道:“鬼呀嘛鬼门关。”
那黑衣人又继续唱:“死去的这个亡魂呐,两眼就泪不干呀。”
“两眼就泪不干呀。”
“我佛耶如来也。嘛咪嘛咪哄唉耶。”
“……”
唱完,这八十一人又迅速退了回去。
接着,又出来一个方阵,人数少了一点,只有二十五人。取五五之数,天地五行之意。合起来便又是九五之数了。
同样是敲锣打鼓,然后唱喝:
“第二天来到,望呀嘛望乡台唉。”
“望呀嘛望乡台。”
“死去的那个亡魂哟,回呀嘛回不来唉。我佛耶如来也,嘛咪嘛咪哄唉耶。”
“……”
九五之数轮番上前吊唁唱葬歌。带领着十万部队不断开往那决战之地。
比这护棺队伍人数还多的看热闹的,正道盟的人,一路上静悄悄的只顾跟着走。
只是唱葬歌,就声势浩大无比。九五之数轮番唱歌。那浩浩荡荡的气势,直冲云霄。
还有几百里山路呢,就开始唱起了葬歌,这对于人体里的消耗是极其巨大的。但由此却又可见,这次葬礼究竟是有多么的盛大。
中元社的强大力量,再一次震撼了所有人。
葬礼也是有水平的。其实中元社什么都没有做,就这么护棺进山一出戏,就让那正道盟的人根本就无心再战了。
气势如虹,众志成城,这怎么破?这怎么打?
没有人能够想到,中元社竟然会如此团结。百万人似乎拧成了一股绳。
难怪他们会选择在江北决战,并且要将屈翔葬在决战之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出中元社所有人的士气,那悲壮的气势拧成一股绳,何人能挡?
这完全就是视死如归了。
一人拼命,十人莫当。
百万人拼命,怕是气冲九霄,超越寰宇了。
正道盟人心惶惶,越是跟着一路看,越是心里紧张。想到三天后的决战,心中久久不宁,害怕那天自己会死……
不仅正道盟的人心慌意乱,就连那些人数更多的看热闹的人,也一个个紧张不已,又庆幸不已。
没想到中元社竟然如此强大,犹如潜龙在渊,一飞冲天啊。
幸亏自己没有加入正道盟,幸亏自己是个中立派,幸亏自己只是来看热闹的。换位思考,一想到自己如果拿着兵器,三天后在那平原上面对这么一支队伍,也许会吓得尿裤子吧?
外界悲壮不已,可躺在玉石棺材里的屈翔,却丝毫也不受那情绪的影响。
一场戏,请了百万演员,除了少数领导知情,整个中元社都以为自己死了。中元社自己人都信了,更莫说正道盟的人和外界的那些人了。
‘哔哔哔哔哔’
有些阴森的玉石棺材中,传来一种电子声。
有些熟悉,仔细一想,这却是神庙逃亡里吃金币的声音。
安装了小型空调,和空气净化系统的玉棺材里,屈翔无聊的躺在其中,捧着手机左摇右晃。
‘给木偶味儿’
游戏音传来。
“靠,又死了。”
嘀咕一声,屈翔无聊的翻了个身,继续开始下一盘。
张珏告诉他,演戏要彻底,既然演了,那就一直演下去。当一件事做错了之后,那么一错到底,到最后谁也不知道是对是错了。
有一位哲人说:当你说了一个谎,那么你便需要千万个谎来圆。
后半句没有说出来,那便是:圆不过去那你就被拆穿了。一旦圆过去了,当你说月亮是方的,大家都会深信不疑。
而战前复活,有人会感觉屈翔原来只是演戏啊。那么中元社士气必定大挫,成员会认为自己被当做了傻子。
同样是战前复活,那么如果那谎圆的够彻底,情况就又截然相反了。那这千军万马,就会为你而战。(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出发
几百里路,不是一个短距离。
再加上山路,跋涉更是艰难险阻,所以中元社的护送棺椁的队伍,至多在决战前一天到达地点。
这给了正道盟**的机会,李寻当即拟定了大战的计划,趁他病,要他命。
护棺队伍到达了之后,一定会先进行休整,毕竟走了这么远,不休息那是不可能的。
军心疲惫之极,就是军心涣散之时。这个时候发动战争,无疑是会一边倒的。
李寻无心偷袭,那么这拟定的作战计划,就是阻碍护棺队伍前进的步伐。把他们拖到刚到战场,决战就开始了。
虽然护棺队伍只十万人,驻扎地点却已经有六十多万中元社人员了。可是,军心这个东西,却是会传染的。只要有一人畏战,那么很快就会传染给一百个人,以此类推,直到崩溃。
只要拖住十万人,让他们产生一种心理阴影,那么他们就会怕,就会将情绪传染给决战地点驻扎的大部队。
毕竟十万人,这是主力部队啊。
李寻看着地图,圈圈点点片刻,当即下令:“好了,全军出动,率先开往g2079平原安营扎寨,休整。”
“是!”
正道盟里,各派的领头人齐声领命,当即传令下去,正道盟全军出动。
瞬间,刚刚爆满的江北城,又在须弥之间清空了。
无数的看热闹的人知道大战在即了,也就懒得住酒店了,连忙驱车、徒步,赶往决战之处。
决战之处在原始森林里的平原上,毫无人烟,不通车,并且距离江北城有数百里的山路。
这一段路简直要了命了,但山路艰险,却阻碍不了大家去看热闹的火热的心脏。
一时间,塘子观村人流量变得大的如同江北火车站一样。许多村民都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多出这么多人,而且都是往深山老林里钻的。
这些人里大多都是穿着奢华,非富即贵。大半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这更是引起了塘子观村村民的好奇心,一路打听,想要跟上去看发生了什么。
可是无论怎么打听,那些人都不会理会普通的村民,什么都不会说。也不搭理,只顾着自己赶路。
那些村民和好奇者就一路跟随,后来才发现,跟随是一种极其错误的决定。他们不断的向深山进发,看样子是要走通整个山脉了,这可是几百上千里路程呢,为了去看个热闹,实在划不来。
再一个,那些人都是有准备的,水壶、干粮。都带的充足。跟去看热闹的,路连十分之一都没走到,就又回来了,没有干粮,没有带水,根本走不了这山路。
于是,都放弃了去看热闹。
有好事者打电话报警,说人数庞大的不明群体,往深山进发。
可江北方面却一次也没有搭理,上边早有批复“一切正常”
大战在即。所有人都开始去江北了,作为江北治安守护神的徐茂海,自然是要去的。他没有以官方身份去,只是便衣。只是去看热闹。打算和张珏同行,可是一想,既然张珏都要去,那这里边肯定有事儿呢。
张珏不会是看热闹的,那他可能就和这件事情有关,不能打扰了他。
于是。徐茂海背上干粮和充足的物资以及帐篷睡袋,也跟着那来自全球各地看热闹的人员身后,开始了登山之旅。
徐茂海哪经历过这种对他而言是‘地狱之旅’的体力活动?第一天只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就受不了了,太累了。
但惊奇的是,那庞大的登山队伍里,有不少肥头满面的中年人,还有很多老人女人,却没有一个人表露出疲惫的情绪,所有人都精神焕发。
徐茂海由此认定,这些真的不是普通人。
几乎所有人的打扮都是奢华的名牌,徐茂海从未一次性见过这么多的全球各地的有钱人,他越加的坚定认为,这里边真的有事儿,绝对有事儿。
不敢休息,咬牙跟在大部队后边前进,他怕掉队了。这里绝对没人搭理他的死活,他明白这一点,就算他遇难了,也没人会来救他的。而且害怕时间赶不上了,也不知道前路有多远,如果掉队了,那前进无路,后退无门,就困死在这里了。
何为庞大?
庞大其实是一个广泛的词汇,形容这次的登山队伍庞大,并不是说那只是数千号人,数万人。
这个庞大,有些庞大。
只是粗略的一算,这支庞大的登山队伍,至少有七十万人!
七十万看热闹的人!
正道盟走的是另一条路,和看热闹的人群并不在一起。如果合在一起,那人将会更多。
七十万看热闹的一起登山,向原始丛林进发。诠释了那么一句话:“世界上本来没有路,但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确实如此,这深山密林,其实没有路。可是七十万人走过,这里却成了康庄大道。
盘膝坐在房间之中,张珏怜爱的抚摸手中的君子剑,呢喃道:“这一次,既分胜负,也决生死。数千年祖祖辈辈的夙愿,在你我手中掌控,能否劈开一个新世界,在你,也在我。从现在开始,你听我的指挥,帮我劈出一道曙光,我带你走上世间巅峰。”
‘嗡~’
怀里的烧火棍,猛地颤抖了起来,发出刺耳的震鸣。
剑吟!
这是剑吟!
张珏激动不已,君子剑里,真有剑魂。他竟然真能听得懂自己说的话。
狠狠抓住剑身,张珏脸色郑重的将其高举,看向天空,沉声道:“战无不胜,此战必捷!”
“出发!”
将君子剑背在身后,张珏穿上风衣,将剑裹住。爱惜到了骨子里,似乎是怕它被寒风吹着了一样。
一挥手,王利平和李丁连忙跟着他走出清溪酒店。
李丁打开车门,张珏上车。王利平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车子启动,迈巴赫迎着寒风急速驶向塘子观村。
枯叶随风飘落,被风一卷,跟着车跑。凄厉的杀机,凌厉的战意,似乎连季节都在为其摇旗呐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奇门遁甲
春空山别墅。
李寻从袖子里取出了霸王枪,找来一张蚕丝手绢,轻轻擦拭着枪杆与枪头。
动作轻柔,似是抚摸爱人一般。
手指穿过枪尖一缕红缨,犹如穿过爱人的长发。
李寻失神的看着这杆霸王枪,喃喃说道:“张珏,这次你会来么?多希望能在百万雄师面前与你决战,生又何欢,死又何忧?如果你出现,我发誓不再动用那张令牌。”
幽幽叹口气:“唉,可惜,你似乎来不了了。也罢,这一次我便亲手灭了你亲手缔造的中元社。杀百万人,成就我千古第一杀神的美名。功德分我将赚的盆满钵丰,为世间除百万害虫,也许这次我会平地飞升地狱。真是遗憾,如果在离开之前,我无法再看你一眼,又如何安然?”
回想起与张珏的数次大战,李寻越加的痛苦。
如果走之前无法雪恨,他怎能安心归属地狱?
似乎他已经成功了一样,很有信心,灭了中元社百万兵马,功德分会当场满贯,然后平地飞升。
这个关头,李寻又有些纠结了起来,该不该全灭?如果全灭,那么就再也无法雪恨了。
可若是不全灭,那么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便会转瞬即逝,再次遇到积累功德分的大事件就会变得少之又少了。
纠结只是一分钟,李寻便毅然下定决心——杀!
杀杀杀!
佛渡人,过程不重要,到达彼岸才是胜利。
自己先张珏一步进入阴间,何尝又不是一种胜利?报仇雪恨,无法与自己下阴间的信心相提并论。
下了阴间,找机会上来,如果可以,那么就杀了张珏。
那时候的自己,可比张珏强无数倍,杀他犹如碾死一只蚂蚁。
虽然不知道下了阴间。还能不能上来,不知道上来灭杀祖师道,是否会被祖先允许,可找机会却一定要报仇雪恨。
‘咻——’
抖了个枪花。那蚕丝手帕被搅得粉碎,飘飘零零的落在地上,犹如雪花。
“杀!”
沉声自语一声,李寻将霸王枪放进袖子之中,深吸一口气:“出发。”
‘嗡~’
低沉的发动机声音响起。加长林肯载着李寻向塘子观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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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子观村门口,到处都是车辆,空地全被停满了,这全是那些看热闹的人开的车。
当地村民收停车费,卖水卖食物,赚了个盆满钵丰。
当迈巴赫来到这里,已经没地方可停了,李丁只能将车停在山下的旅馆之中,并且用这雨网将车罩了起来,这是害怕被人发现这扎眼的迈巴赫。
塘子观村就是山村。路只通到塘子观村就没有了,后边全是山路,只能靠两条腿。三人便从塘子观村又开始步行。
根本不需要找路,这路早已被前人踩出无数的痕迹了。
三人刚走上看热闹的登山队走的路,加长林肯就到了塘子观村;在李寻的指示下,林肯加长直接往前撞,在无数的车堆里,撞出了一个停车位。
村民哇哇大叫,却惹不起开这车的人。
李寻没搭理他,让管家驻守便上山而去。他走的是正道盟走的那条路。和张珏错开了。
一入山中。李寻便再也不老老实实的走路了,他有一个计划,必须要实施。
看了看对面的山,知道那是护棺队伍以及看热闹的人走过的地方。露出一抹笑容,身形当即消失当场。
再出现,是百米之外。
昆仑天师道的缩地成寸,是道陵真人的奇门遁甲之术。
李寻会了,自从和昆仑结了梁子之后,他就会了。
万万没想到。原来缩地成寸是这样的简单。可是细想却又明白这个道理,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所谓的缩地成寸,其实也只是一种奔跑或者走路的步法而已。不是正常的那样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而是有种特殊的规律。
正常走路是迈出左脚,紧接着迈出另一只脚。
但缩地成寸不是,迈出这只脚之后,另一只脚不迈,或后退一步,或是往前迈两步,亦或者是往旁边迈一步。
学起来复杂无比,要抛却你习惯了一辈子的走路方式,学习一种新的走路方式,重新学走路。
但是一旦会了之后,配合独特的心法和内功,便可以出现这神奇的种种现象。前后左右小范围瞬移,变犹如天生一样熟能生巧。
可这缩地成寸却无法用来对敌,只适合用来赶路,因为迈步繁琐,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根本做不出来。要不然李寻就又多了一种杀手锏,张珏又多了一丝危机。
赶路的途中,李寻不由得佩服古人的头脑,将天地真理算是挖掘到极限了。连缩地成寸这种神奇的方式也能研究出来,不得不服。
但又疑惑,为何进入了现代,却再也没出现过这些东西了呢?再也没有哪个天纵奇才发明这种东西了呢?
唔,也许是现代工具太多,工具代替了太多。方便,战胜了自身!
说到缩地成寸,其实奇门遁甲说透了也不神奇。
奇乃三奇:乙丙丁。
门为八门:开休生伤杜景死惊
遁甲则指六甲旬首遁入六仪。
统称奇门遁甲。
可以说这是卦象,也可以说这是涵盖了地理学、风水学、阴阳学、数学、生物学、化学等数门学科的高精尖知识。
古时行军打仗,军师必须精通奇门遁甲。因为奇门遁甲与排兵布阵有很大的关系,并不是电视里演的那样,甲方一票人,乙方一票人,两方大将出去单挑,然后混战。
如果是那样的话,却把古人的智慧看的也太low了。
从科学角度上解释奇门遁甲里的排兵布阵,那便是考虑我军心理,敌军心理,附近地理,当天气候,战时突发情况,事情的开始、延伸、结果以及种种因素,来安排一个局。使用蝴蝶效应,致使事态全部照着自己的局来发展,然后胜利。
这便是真正的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一切都需要计算进去。这才叫兵法,所以奇门遁甲和兵法是息息相关的。
对的,说奇门遁甲简单,便是因为这只是靠数学,辅以推理、物理、心理、生理以及强悍的大脑来计算。并没有种种神秘。
而说奇门遁甲难如登天,则是因为……非人中龙凤,怎么可能学得会?
李寻就没学奇门遁甲,只学了一些阵法。张珏也没学奇门遁甲,那玩意儿一学就要终其一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