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银杏树皮落
且不说鼓岭村里藏书馆,阮碗、阿达、以及骨族精锐如何在拆字、拼字,解读觋的读书笔记。在离十月初五不到四天的日子里,王姆山仙女团摊上了大事。
千年银杏的树皮开始脱落了,常年绿色未曾变了颜色的叶子,开始变得金黄,然后枯萎,腐烂在地上。树皮和叶子散发出难以呼吸的臭气,可偏偏没了树皮包裹的树干,渗透出清凉的液体,气息清香令人沉醉。
臭气和香气,奇妙的混在一起,成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味,引得王姆山的动物开始暴躁。就连一向不离老古头左右的巨鹰阿大,也将窝挪到了千年银杏树边的崖壁上。
藏獒乖乖,拉着它的小伙伴们,围着千年银杏树安营扎寨,美滋滋的以掉落的银杏叶和树皮为食。毛才见到了,心疼得慌,他是少了吃的还是喝的,乖乖怎么捡着落叶树皮吃。
毛才想不通,特意去了离王姆山五十公里外的海边沙滩,准备去抓一头怪鱼,唤回乖乖对正常食谱的热爱。可是,毛才刚走出二十公里,就吓到连滚带爬的回了王姆山,急吼吼的飙进了陈剑锋的办公室,喊:“锋子,不得了,怪鱼成群结队的往这来了。”
屋里站着满当当的人,齐刷刷的回头看他。毛才揉揉头,一眼看过,发现了蒋松、江默溪、还有好久没见到的梅韧幸和四大金刚。
毛才走到梅韧幸和四大金刚中间,手搭在他们肩上,向左偏头问梅韧幸:“哟,梅子回来了”,又向右偏头:“四大金刚,晚上我们喝两杯,乖乖这两天不知道发什么疯,不理我了,唉,想我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如今孤苦无依寂寞无人陪”。
陈剑锋揉揉额角跳动的青筋,一万次升起想将毛才叉出去的想法。
蒋松眉一挑,脸一沉,喝到:“毛才,看你什么样子!站好!”
毛才条件反射立正,内心忍不住唾弃自己,瞧瞧他被蒋松整成啥样了,他也是放任不羁爱自由的,如今也成了蒋松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其实他也不想这么乖的,可谁让他打不过蒋松,就连最自豪的枪法,也被蒋松秒成了渣。呜呜,难道张形希选蒋松做继任者,他们可不是一样变态么!
陈剑锋赞赏的看着蒋松,努力将上翘的嘴角压平,这些年虽然经历了许多事,陈剑锋本质上仍然是那个爱看别人笑话的不正经锋子,他端着脸,说:“毛才,你说的消息,钱友良已经报上来了。梅花还带回了另外的消息,不仅仅是怪鱼,十里八村的小动物们也闻风出动,打算在王姆山开个趴体。”
蒋松眼风扫过陈剑锋,有这么个不正经的团长,这些年他越发的严肃:“梅韧幸和四大金刚带回的消息非常重要,王姆山方圆一百公里的野兽,在向王姆山聚集,而且,最重要的是,百家宗有异动。四大金刚侦查到百家宗的骷髅兵,在一百二十公里外的小木村扎营。”
毛才的骨头脸上没了笑意,他一字一顿的道:“百家宗好算计,坐岸观虎斗好来个渔翁得利。”
陈剑锋道:“百家宗的狼子野心,我们都知道。我和蒋松原本猜想,百家宗现在的关注点会着重放在鼓岭村的秘境上,若是想收拾我们,也会在探索完秘境寻到宝物之后。如此一来,我们会有准备的时间,联络不满百家宗扩张的同盟。另一方面,袁清泉此去是寻找可替代青枣的药草,若能赶在百家宗行动之前寻到,那么,我们的胜算便有九成。”
江默溪皱眉:“现在提当初的那些设想,没用了。不如面对现实,想想该怎么办。我认为,百家宗愚不可及,明明可以趁着野兽攻击的机会进行偷袭,他们却摆出了看戏的架势,打算等我们和野兽干完架再行动。哼,百家宗过于自信,面对野兽的攻击,我们一定会手忙脚乱吗!蒋队,我请命去偷袭百家宗的营地,打他个措手不及。”
“不急,时机还没有到”,蒋松赞许的看着江默溪,说:“现在第一要务,是摸清楚野兽的异动,是不是和千年银杏树脱皮有关。我担心,野兽因为银杏树而暴动,形成兽潮冲击了我们的驻地,同时有毁了我们在山上辛苦种的枣树。”
“银杏树很重要的”,钱友良担忧的说:“药剂的材料包括了青枣、白果酱、还有枣木灰。我们试过了,只有千年银杏树结的果子才有,如果千年银杏树因为兽潮被毁掉。一旦百家宗发动攻击,我们又没有制敌的武器,只怕……”。
陈剑锋脸色凝重,半响,他站起来说道:“四大金刚,密切关注百家宗的动向。”
“是”!四大金刚道。
“江默溪,千年银杏在的地方,骨族不能进入,只能由前锋营防守,所以,防守的任务就交给你了”,陈剑锋说:“记住,无论如何,银杏树没有人重要。如果兽潮已经不可控,我宁可毁了银杏树,也不能任由兽潮毁了我们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家园。”
“是,明白”,江默溪道。
“可是”,钱友良不同意,说:“没了银杏树,我们上哪去找可以制药剂的白果。百家宗还在小木村虎视眈眈啊。”
陈剑锋看着钱友良,说:“我主意已定,不要多说了。钱友良,你的任务是速速探明兽潮和银杏树的关联,如果你想保住银杏树,记住,一定要快。”
钱友良还想说些什么,梅韧幸拍拍钱友良的肩膀将他带出门。门外,梅韧幸见钱友良担忧的模样,叹口气,劝道:“锋子也是没有办法。青枣已经用完了都制成了药剂,下一波得等到明年。袁清泉在鼓岭村,可以替代青枣的草药没有消息,而百家宗随时可能会进攻。你说说,这种情况下,为了保住银杏树而让前锋营损失惨重,从而失去与百家宗一战的实力,值得吗?”
钱友良张张嘴,想说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长远的未来啊。可是,没了眼前,又何谈的未来呢!是啊,从现在的情况看,仙女团能否活到明年,都是未知数啊。
第三百九十七章 料不到
罗德仰望星空,由璀璨的星星汇聚的银河闪烁着的光芒,千年以来都没有变化,可是人世间却日新月异,唉,无论是人还是野兽,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啊!
米偌轻轻的将兔毛制作的披风,搭在罗德的肩上,低声劝道:“罗德大人,夜里凉,不如回屋里早些休息。”
罗德叹口气,说:“大头在鼓岭村,进展还顺利吗?”
米偌轻声的说:“遇到了些麻烦,觋大人密令图城将阮碗一行人引诱进了藏书馆,大头百般设法希望能透些消息进去,结果都被图城拦住了,大头现在被图城关在水牢里,最后传出来的消息是,觋大人可能另有打算。”
“妄议觋大人,是不妥当的”,罗德叹息着,瘦肉的身躯在夜风中显得萧瑟,沉重的语调又是那么的忧国忧民:“觋大人自然有他们的道理,你们追随觋大人才是正途,而不是随着我这个半死不活的老人,操心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情。”
“罗德大人,你为了人类的发展、还有我们骷髅的将来,日日揪心着,我都看着眼里的”,米偌说:“觋大人野心勃勃,他拿我们从未当作人开看,若不是罗德大人您护着,我早就变成了泥里的残骸。所以,但凡罗德大人想做的,我米偌必然追随。”
罗德扶着米偌的手,慢慢的往回走,说:“傻孩子,你孝忠的应该是觋大人。”
“罗德大人.....”。
“不用多说了”,罗德说:“我意已决,觋大人的吩咐,你切莫在告诉我。别忘了,此次进攻百家宗的总负责人是你,我是听你命令的先锋队队长。”
“可是,罗德大人你为了觋大人,一直是尽忠职守,也一直是我的上司,如今却突然由我负责”,米偌说,骨头的脸色悲戚神色,极为明显:“大人您主持的祭礼后,才有了我米偌。现在,让您明日就带队偷袭王姆山,我无法同意。”
“傻瓜....,我是求仁得仁....”。
“不,您对我恩重如山,我不能看您有去无回。明天我亲自上阵......。”
“胡闹,明天是千年银杏树生死一线的时候,那个时候,也是野兽最疯狂的时候。疯狂的野兽可不管你是谁,难道你要去填野兽的肚子。”
“可是您......”
“我不会有事”,罗德说:“只要仙女团的脑子清醒些,不要一把火烧了千年银杏树,刺激野兽狂性大发,我就能生擒了陈剑锋。”
米偌还想说些什么,看到罗德严肃的脸,咽下满腹的担忧,回头看了眼缘处黑黑漆漆的树影,忧心忡忡。
......
陈剑锋的办公室灯火通明,钱友良、蒋松、江默溪、毛才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江默溪俊俏的脸都上都是肃杀的气息,说:“烧吧,方圆野兽有千万,凭借仙女团现有的实力,根本无法抵挡疯狂的野兽来袭。”
钱友良苦涩的说:“银杏树脱落的树皮,让野兽发狂,也许仅仅是表象。再给我一天时间,我在仔细探探。”
“没有时间了”,陈剑锋说:“四大金刚安插在百家宗的暗线,传回消息。明日,百家宗将会行动。”
“知道领队的是谁吗?”江默溪问,眼神里是跃跃欲试的激动:“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让我会会这个带队的。”
瞅瞅江默溪的兴奋模样,毛才无语望天花板,这个揣着球上战场,下战场就生娃的彪悍女子,竟然嫁的出去。而且她老公袁清泉,竟然将她当作柔弱小心肝,临走前千托万求,请他照顾她媳妇。唉,袁清泉究竟是啥眼神,明明是金刚芭比啊!不过受人所托,免费给乖乖看病的情义不能不还,毛才正了神色,道:“江默溪,别忘了还有烧毁银杏树的事,也是由你负责。怎么,嫌弃劈材烧火的事不好看。别忘了,昨天你可是答应的”。
“毛才,你嚷嚷啥。放心,在找百家宗的单挑时,我早就烧完银杏树了”,江默溪自信的说:“银杏树没有了,兽潮自然会退下去。哼,怎么?那时候我会会百家宗那个领队,毛才,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没有,毛才惆怅的揉揉脸蛋,袁清泉啊袁清泉,为了保你媳妇的小命,他得豁出命才行啊。这买卖亏大了,袁清泉,你可千万要活着回来,他可没有向孤儿寡母讨利钱的习惯啊。
陈剑锋听了江默溪的话,暗自松了口气,他的这个妹妹啊,天生的胆大不服输,可是,他现在只有这么个亲人了。张形希......,陈剑锋苦涩的想着,变成沈弦后的张形希还是他的亲人吗?唉,仙女团面临着生死存亡,若是张形希,早已为了仙女团奔波,而沈弦呢?却彷佛事不关己,每日都是晓月清风,观月赏花,爬山游水,好不自在。整的陈剑锋,都有些羡慕了,琢磨着等过了眼前的难关,他也要如此休闲一番。
思绪飘得远了,陈剑锋揉揉太阳穴,最近日日不得睡觉,精神有些恍惚了。不过,知道了江默溪的决定,他是开心的。是的,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烧颗树和硬杠百家宗,肯定是前者的风险小。
事实真的如此吗?打脸往往来的极快。为么会那么快,因为时间久了,曾经放出的话也就如滴到水里的墨一般消失得不见踪迹。这不第二天一早,江默溪就组织了一干精壮的伐木老手,围着银杏树挥着锯子就下了手。不到一个钟头,千年银杏树粗壮的树干,就变成了一块块木头,曾经高大郁郁葱葱的银杏树,就只剩下了个树桩。
挖坑,放柴火,在点火,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大火熊熊燃烧,伐木点火的一干人等还来不及庆祝,就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惊天巨雷声。抬头看天,瓦蓝瓦蓝不见一丝云朵;低头,坑里的火已经熄灭了。
江默溪脸色凝重的彷佛滴出水,道:“继续点火”。
燃烧的火把扔进坑里,瞬间,就熄灭了。
咚咚咚,地动山摇,依稀有惨叫声传了过来。前去探消息的人迅速回报:“江队,大事不好了,野兽,数不清的野兽朝这边来了。我们曾经设下的通道,全部被挤塌了,野兽们不分方向横冲直撞。“
江默溪的身影晃了晃,勉力站直了身体,说:”愣着干什么,兽潮是冲着银杏树来的,一人背几块银杏木块,跟我走。我们要将兽潮引开。知道吗!“
”是!“回声如雷,响彻山林。
第三百九十八章 苦逼的毛才
没了银杏树庇护的王姆山,对野兽再也没有威慑。早已垂涎王姆山丰富物产的野兽们,叫嚣着往山上冲。
毛才趴在藏獒乖乖的背上,在野兽群中穿梭,他想捶死自己,怎么就觉得烧银杏树没事呢!哎呀,他怎么笨成这样,都说千年的家伙会成精,说不定银杏树也有些特殊技能,不配合江默溪的行动,然后,银杏树出大招,放出些特殊气味。闻到这种气味后,兽潮突然变得疯狂,从而向后山千年银杏树的方向涌过去保驾,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啊。
毛才越想越焦急,他知道的江默溪绝不会逃跑,如果真的是这样,江默溪有危险。毛才拍拍乖乖的脑袋,靠着乖乖耳朵说:“儿子啊,你干爹的媳妇有危险了,快,我们得尽快找到她。”
乖乖汪汪叫,回应了毛才的话,然后突然大声凶狠的嚎叫,跟在乖乖身后不离不弃的野狗野猫们,也叫唤起来。
毛才听得头疼,由衷的觉得一大群猫狗聚在一起户,闹腾的要命。可是不得不说,这么大一群猫猫狗狗,体型庞大动作凶残,在兽潮当中极有威慑力,所到之处,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路来。
也许动物间讲究强者为尊,乖乖以剽悍的气息,顺顺当当拐了弯,然后撒开脚丫子开始跑。
毛才急了,喊:“乖儿子,方向错了,银杏树在右边,不是往左跑。停下,停下,掉头。”
乖乖不理,脚蹬地,腾空而起,越过高高的松树,跳到了另一棵松树的树顶,仰天长啸:“汪汪汪。”
跟在乖乖身后的猫猫狗狗,听了老大一声令,喵喵汪汪的冲向了不远处打成一团的野兽群。
尘土毛发齐飞,呜呜哈哈叫唤,毛才无语的看了会,突然在兽群中发现了熟悉的身影,哦滴老天爷啊,是江默溪啊!毛才激动的拍拍乖乖脑袋,夸奖道:“乖儿子,回头让你干爹请你吃肉骨头。”
毛才计算了距离,解下腰间的绳子,绑在树上,然后抓着绳子的尾端,如猿人一般,从打成一团的兽群上放飘过,弯腰抓住江默溪的领子,顺着绳子的摆动,直接跳到了就近的槐树上。
江默溪缓口气,直接趴在毛才背上,喊:“快,快走。兽群很快就追上了。”
“啥!”毛才懵,低头,看着野兽睁着红幽幽的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他,场面惊悚,毛才大叫:“妈呀!”背起江默溪,撒开脚丫子开跑。
可是背着一个人,跑的哪有常年健身的野兽快,险险躲过了两三个兽爪子,毛才忍不住大喊:“乖乖!救命啊。”
藏獒乖乖打了个哈欠,不紧不慢的抖抖身上的落叶,然后,猛的跃起,嘴叼着毛才的脑袋,甩甩头,准确的扔到了背上。
被口水糊了一脸的毛才,摸了把脸,激动的喊着:“乖儿子,上,挠它们。”
乖乖脚蹬地,嗷嗷亮了嗓子,一溜烟儿的跑了。
坐在乖乖背上的江默溪,看见一串腾起的灰尘追在后面。
毛才见离发狂的野兽远了些,有了心情追问事情原委,他扭转骷髅头,问:“江队,你干了啥事,惹得野兽追着你不妨。”
“喏”,江默溪解下背上的包裹,敲敲,有木头的响声,说:“其实也没啥,被了五块银杏树的木块。”
“不沉吗?”毛才沉痛的问,难怪觉得江默溪重,原来不是错觉啊。
江默溪嘴角抽抽,对永远关注重点和他人不一样的毛才,实在是不能理解。江默溪将木块重新绑在身上,说:“不只是我,劈柴烧火小分队都背着木块。”
“劈柴烧火小分队”,毛才哈哈大笑:“江队,这名字你起的吧。哈哈,不是我笑话你,这名字取得真的不咋样。嘿嘿,要不要换个名?比如说,千年火烧,怎么样?”
江默溪噗嗤笑了,明明是身处险境随时死翘翘的时候,却突然有了郊游的感觉。再回头看,紧紧追在身后的兽群,江默溪也有了逗弄的心情,她拿出一块银杏木,刮出些木屑随风飘舞,引得兽群群情激动。
毛才惨叫:“姑奶奶,我们在逃命耶,挑衅动物要不得啊。”
江默溪哈哈笑了,清脆的声音摇动着树梢,连被死亡笼罩的空气,都变得轻快了。
毛才苦命的揉揉脸,心痛的掏出一瓶药剂,在乖乖跳起的瞬间,洒了下去,喊道:“屏住呼吸。”
药洒下了,效果立现,吸金药粉的野兽开始摇摇晃晃。乖乖趁机加快速度,甩开了身后跟着的野兽群。
“什么东西?”江默溪好奇的问。
“迷药,我买的时候,据说能药到一头大象。可现在,也就能让野兽们脚步迟疑几秒,等它们晃晃脑袋,很快就清醒啊。”毛才叹气。
“药粉还有吗?”
“没了,刚才是最后一瓶,我的珍藏啊”,毛才痛惜着,瞅准机会,卸了江默溪身上的包,果断的向远离王姆山的方向仍去。
江默溪大喊:“等等,不能扔。那边是李贵驻防的地方。”
“啥!”毛才也急了,一个驻防的地方,有近千人的队伍,若野兽涌过去,必然是血流成河啊。毛才急急的摧折乖乖去找背包,同时转头说:“姑奶奶,你咋不早说呢!”
“你也没问我啊”,江默溪指着背包落下的方向,吼得更大声:“快点,得再兽群聚起来前,把背包捡走。”
“谁知道背包掉哪呢?赶紧通知李贵跑路,这才是要紧的。”
“跑什么路,驻地有粮有物资,留给野兽糟蹋。听我的,乖乖,快些找。找到了,我让我儿子喊你哥。”
“呸,你儿子还不知道在哪呢?让你女儿喊。”
“啥,你想占我女儿便宜,老不休!”
“瞎说八道,你老公是我乖儿子的干爹,你女儿喊乖乖一声哥,难道不是理所应当。”
“袁清泉,你干的好事!”江默溪怒吼。
远在鼓岭村里找寻药草的袁清泉,突然打喷嚏不断,脊背发凉。他擦擦脸上的冷汗,展开女儿的画像,美美的吧唧一口,说:“心肝啊,是不是你想我啊,爸爸也很想你的。瞧瞧,爸爸给你带了很多好玩意哦。”
袁清泉将画像放在竹筐上,竹筐里放着满当当的小玩具,有竹蜻蜓、小木马、福娃娃......,这都是他一点一点在鼓岭村的荒地里找到的。
第三百九十九章 猩猩再次登场
在王姆山,负责对外接待的是李贵,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李贵形象好口才佳,肚子里肠子完了十八道弯,并且随便一站就是妥妥的受气小书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李贵背靠江默溪,江默溪那丫头是出了名的护犊子,但凡有李贵打不过的,最后都由江默溪带人打了回去。所以将猩猩们交给李贵去忽悠,是最合适的。
何大心急如焚,日夜不停向王姆山的方向前进,希望能尽快将暴躁的猩猩们移交给李贵去烦心,他就可以折返去追赶阮碗一行骨族。可是,血肉之躯哪里能如此般折腾,何大没日没夜赶了二天路,终于累瘫了,发了高烧,由健壮的黑猩猩背着,赶往王姆山。
猩猩们不认道,在何大高烧昏迷的期间,颠颠的背着何大,寻了处风景优美果实甜美的地方,美滋滋的过了几日。如果不是灰白猩猩还有理智,尚且替何大寻了些草药,何大早就烧成了木炭灰。总之,等到何大苏醒,找到方向,赶到王姆山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兽潮。
汹涌如海水般的野兽群,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嘶吼着冲向王姆山。
猩猩们的脾气不好,蠢物们,竟然敢阻拦它们前往王姆山摘取青枣,妥妥的找打!灰白猩猩愤怒的吼叫着,巨大的金刚挥舞着长长的手臂,和野兽们硬抗上了。高下立分,金刚猩猩占了优势,也不知道猩猩的皮毛发生了什么变异,野兽的爪子竟然抓不破。
这不,野兽痛得嗷嗷叫!不得不绕着猩猩们走。
何大惊异的发现,双眼通红似乎没有神智的野兽,本能的给猩猩们让了一条路。任由猩猩们拍着胸跺脚龇牙,大摇大摆的从野兽群中,走过去了。发疯的野兽,闭上了嘴没有发出一点叫声,只是睁着红彤彤的眼睛,凶狠而迷茫的瞪着。
何大心中惊惧,突然庆幸没有和猩猩正面冲突。如果阮碗和灰白猩猩没有谈好条件,就他们那点骨族,还不够给猩猩塞牙缝。何大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躺在强大靠山的背上,他感受到躺赢的感觉。
灰白猩猩抬头在空气中嗅嗅,突然大怒,指着前方哇哇乱喊。所有的猩猩加快了速度,从树上快速的跑跳着。何大没了躺赢的舒适感,被颠的有些难受,他紧紧的抱着猩猩的脖子,仰头被迫灌了一嘴的风。
这时,前方似乎有响动,隐约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何大直起身往前看,然后,一个沉重的背包,直直的向他砸过来。
背着何大的猩猩很给力,伸手就抓住了背包,打开一看,一堆破木头。
猩猩好奇的咬了一口,呸呸!难吃死了。灰白猩猩眼珠子一转,背包,人类的东西。好,和人类谈判的筹码多了一项!
于是,灰白猩猩嚷嚷着,拿过背包挂在了脖子上。
“那,在那”,毛才的声音响起,喊道:“乖儿子,快过去。我们得赶在野兽到来前,把背包捡走......”。
巧,有时候就是那样的巧,何大感叹着命运的神奇安排,愣愣的注视着,骑在藏獒乖乖背上,从浓密的树叶后面露出脸庞的毛才和江默溪。
江默溪眼尖,看见何大,立刻将毛才拨到了一边,大喊:“何大,背包里是银杏木,赶紧的拿走,远远的扔掉。走啊,快,跟我走。不能在这停留!”
何大摸摸鼻子,眼神游离,心虚的咳嗽了一声。
“愣着做什么!”江默溪急了,喊:“兽群马上就要来了,快跑啊。不能在这停留,这里是李贵的驻地。”
何大苦笑,他当然知道这里是李贵的驻地,本来他就是冲着李贵来的。原想着将猩猩们交给李贵应付,没想到,碰上了护犊子的江默溪。若是知道他为了推卸麻烦打李贵的主意,江默溪能饶得了他。再说了,猩猩们都是大爷,是他一个小小的小兵,能使唤的么。
“江队,不是我不跑啊。背包在猩猩大爷那,我哪里使唤的了啊。”
“它们不是你的宠物”,江默溪楞了,惊讶的问。
“哪敢啊,它们都是我大爷”,何大说:“为了借道,阮团长答应给它们青枣,因为带的青枣不够,这不,我就领着它们回家取货了。我记得青枣已经成熟了,摘得青枣富余嘛!”
江默溪的脸青了。
灰白猩猩眼珠子转转,果断的伸出了三根手指,其他的大猩猩也举起了三根手指。
啥意思?
“想要它们将背包扔得远,每个猩猩三颗枣。”何大翻译。
”如果它们肯将所有的银杏木头,扔到我指定的地方,每个猩猩五颗枣。“江默溪竖起一个巴掌。
灰白猩猩大喜,欢喜的点头。
毛才问:”江队,如果我没有记错,今年收获的那些枣,都用完了吧。“
”没关系,阮团长打欠条在前,我只是将她的精神发扬了一番。“江默溪摊手:”至于怎么还债,这是陈剑锋的专长。“
......
辛辛苦苦修建的房屋,被兽群推到了;精耕细作的农田,被踩坏了;还有那躲藏在地下、树上的人们和骨族们,被野兽撕咬着,伤痕累累。
在疯狂的野兽面前,即使仙女团准备充分,仍然被逼得节节败退。王姆山的最高峰,挤满了揪心的人们,他们望着自己的家园被摧毁,怒火在心中燃烧。难道仍由野兽们毁了自己的家乡吗?他们能做些什么呢?
曾经经历过搬家大迁徙的人们,彷佛回到了那个被野兽袭击的冬天,为了生存,他们跟随着阮碗的步伐,穿过了群山密林,和野兽厮杀搏斗,历经了生死的考验,才终于走到了落脚的王姆山。现在,野兽们又一次来进攻了,这一回,他们又能去哪呢?老人们讲述着曾经的艰辛,年轻人和小孩们,围着老人站着,揪心的等待着。
大自然强大的威慑力面前,渺小的人们无能为力。即使霸道自信如百家宗,也不敢轻易去挑起野兽的怒火,只是远远的看着,等待着。
突然,人们欣喜的喊道:”快看啊,兽群调头了,快看啊!“
就在临死的前一刻,死神突然调转了方向,幸存的人们喜极而泣。
第四百章 银杏树桩
明天就是十月初五,决定命运的时刻就要到了。可是....;罗德皱眉,看向远方,那里有他急需得到的东西,可仙女团的蠢货们,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罗德大人,我们下一步怎么办”,米偌恭敬的问。
“你是领队,凡事需自己拿主意”,罗德说得语重心长,掩住了心中的不耐烦。
“是,大人教导的有理”,米偌继续恭敬的说:“当下兽潮疯狂,攻击没有章法,我们百家宗的骨兵虽然不惧兽潮,但也不能做些无谓的牺牲。不如等银杏树由死转生的时刻,兽潮恢复神智,仙女团松口气的时候,打上门。一来可以打他们个措手不及,二来我们以逸待劳。”
“好”,罗德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说:“米偌,你的想法周全妥帖,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你吩咐下午,我
米偌微笑着,举起望远镜看远方,脸上是自信的神色,他要努力绝不能辜负罗德大人的栽培,自信与信心膨胀,米偌指着远方的兽潮说:“罗德大人,请看,兽潮从王姆山方向离开了。”
“不对啊”,米偌放下望远镜,疑惑的说:“千年银杏树生死时刻在今日子时,现在还没有到晚上,难得时间提前了吗?”
罗德皱眉,说:“把望远镜给我”,话音落,觉得自己说话语气生硬,有损自个和蔼可亲的形象,补充到:“古书记载,千年银杏树的生死时刻从未变过时辰。那么,这一次也不会变。兽潮突然改变方向,情况可能有变。”
“是!”米偌将望远镜恭敬的奉上。
罗德接过,透过望远镜,看向远方,突然,罗德脸色大变,急促的命令道:“米偌,立刻下令,命所有的骨兵集合,五分钟后准备应敌。”
“迎敌?”
“兽潮冲我们来了,仙女团险恶至极,竟然令猩猩携带银杏木,向我们驻地过来。快,不要耽误。”
“是”,米偌大声回应,急急的下达命令。
百家宗的骨兵是精锐,面对蜂拥而来的兽潮,迅速的摆开了阵势。
罗德摇响了铃铛,骨兵眼冒红光,气势如虹,亮出尖锐的指甲,凭着比野兽更灵活的身姿,占据了优势。
奇怪的是,当骨兵的爪子握住野兽的心脏后,双眼冒着红光凶悍无比的野兽,迅速的皮肉化尽,变成了骨头架子,一节一节的掉在地上。
铃声愈发的急促,骨兵愈来愈神勇。米偌,眼睛里红光大盛,凶残的冲向一只十米高的黑熊。不料,被黑熊飞来的爪子扒中,撞上了另一只巨虎。
巨虎张嘴,嗷呜一口,米偌的半截身体被巨虎咬断,吞进了肚子里。
罗德看见了,遗憾的叹口气,可惜了!但是铃声没有半分停歇,米偌在铃声的催促下,挣扎着半截身体,试图攻击身边最近的一只胖兔子,却被兔子的脚踢飞,最后被疯狂的野兽踩在脚下,碾的粉碎。
最后的一刻,米偌清醒了,他眼神的余光,看到了正在摇铃的罗德,来不及想什么,他的视野一片黑暗,终于,尘归尘土归土,米偌的世界彻底安静了。
......
蒋松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风水轮流转,也轮到我们当渔翁的时候了。瞅着野兽似乎有退意,百家宗的骨兵也有损伤,蒋松吹响了进攻的号角,他跨骑在藏獒乖乖的背上,第一个冲在了最前面。
“冲啊!杀啊”!喊声震天。
猩猩们拍着胸脯跺着脚,兴奋的跟在蒋松身后冲,转眼间,就冲在了最前面。为了每个猩猩十颗枣,一定要打得百家宗不敢回头。
哦哦哦,耶耶耶!
野兽们听到猩猩们的吼声,更加的惊慌失措,慌不择路撞在一起。
罗德眯着眼,愤怒极了。原本想放你们一把,可你们却不识抬举。呵,不给你们点厉害瞧瞧,真的以为百家宗是软柿子。
罗德收了铃铛,向西方鼓岭村的方向,磕了三个头。然后,嘴里念念有词:“黑暗神在上,您最忠诚的仆人向您乞求,赐予我展现神威的力量,惩罚得到您恩赐却不知感恩的背弃者。让神明的力量,威慑胆敢冒犯神明的愚昧者。”
有光,随着罗德的吟诵,从西边的天空,落在了罗德的身上。强大的威慑力,压在了在场的每一人和骨兵身上。
蒋松撑着枪勉力站着,能听到自己的骨头嘎吱嘎吱响。藏獒乖乖干干脆脆趴在地上,尾巴甩甩,将蒋松掀翻在地上。
唉,人类就是麻烦,为了无聊的尊严硬抗,还是当狗好啊,只要能有吃喝,摇个尾巴卖个萌,有啥不可以了!
......
静,野兽们不敢在叫唤,骨兵们都跪在地上。罗德站了起来,见了万兽朝拜的场景,想去了曾经高高在上的黑暗神。原来,被所有的生物敬畏、跪拜,是这样了不起的感觉!难怪啊....,可是啊,觋永远也不会知道,打开方丈秘境的钥匙,究竟在哪里!
罗德微微笑着,他的双手向天举着,有光从野兽、还有骨兵身上飞出,慢慢的聚在了罗德身上。
蒋松拼命抬头,他的眼神好极了,巧巧的看到,罗德干瘦的身体,以肉眼的速度变得丰满起来,皮肤变得饱满光滑,头发如太阳光芒金色透亮。
罗德,从干瘪驼背的老头,变成了年轻英俊的帅小伙。当然,论颜值还是差了沈弦许多。沈弦的相貌,无论谁见了,都会心神动摇,进而不敢直视,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俊美,是超出任何言语能述说的威仪。
见了鬼了!蒋松自嘲道,都什么时候了,他竟然有心思对比罗德和沈弦的颜值。蒋松苦笑着,闭上眼睛,他清楚的知道,除非出现奇迹,他们这些前锋即将死在这里。
可是,奇迹是那么好出现的!
藏獒乖乖呜呜的叫着,惊恐的蹭着蒋松,悄悄的将蒋松往前拱拱。呜呜呜,太可怕了,那个人类太可怕了,竟然能操控野兽。
怎么办,难道它要被野兽生吞活剥了。呜呜呜,它还小啊,不想死啊。乖乖,难受的“汪汪汪”叫着。
呜~~,应和乖乖的叫声,不远处,传来了狼嚎声......
第四百零一章 银狼风采
蒋松大喜,原来是银狼夫妇和它们的儿女,来帮忙了。
银狼的嚎叫,如尖锐的利刀,劈向了蒋松身上的威压。蒋松觉得身上陡轻,立刻翻身飞踢,将一只扑倒他身上的肥兔子踢到半空。
肥兔子松软的毛,如蒲公英般绽放,蓬蓬松松好像天上的云朵。
银狼快如闪电,腾飞到半空,在蒋松上方画出白色的线条,张嘴叼住了肥兔子。牙齿用力咬合,尖锐的利压刺穿了肥脖子的脖子。
呸呸!什么玩意,这么难吃!银狼将嘴里的肥兔子吐了出来,呸呸的吐了几口水,嫌弃的意味表露无疑。难吃,难吃,银狼生气的呜呜叫,对着野兽张牙吼叫,再也没有啃咬一口的意思。
野兽惊醒了,撒开四蹄,乱窜着逃命。地上飞溅的尘土,掩住了野兽狼狈不堪的身影,留下来一地坑坑洼洼的洞。
罗德愣住了,眯着眼打量着银狼。他再一次摇响铃铛,骨兵摇摇晃晃从地上站起来,眼睛里闪烁着红光,晃悠悠像银狼围过来。
银狼压低身体,摆出随时进攻的架势,低声的怒吼着,恐吓着胆敢靠近的骨兵。
竟然不受铃声影响,怎么可能!罗德难以相信自己看到的。
在百家宗,一直有一条定律,世上万物除了活生生的人类,没有谁能逃出铃声的影响。可是,这条定律被白狼推翻了,难道?
罗德仔细打量,眼前的银狼约莫有四十来只。数量并不多,以百家宗的骨兵,想要灭了这些银狼,并不费什么功夫。只不过,对于能打破百家宗一条定律的银狼,罗德有着旺盛的好奇心。
希望你们能活得长久,剩下的日子里,他会陪你们好好玩玩。罗德翘着嘴,摇着铃铛,身型从金发帅哥,又回到了枯瘦驼背老人模样。百家宗的骨兵,摇摇晃晃的跟在罗德后面,走了。
蒋松擦擦额头上的汗,眼睛亮亮的看着银狼,话音里带着讨好:“狼大爷,累着了吗!我给你揉揉。”说这话,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银狼丰沛的皮毛,颇有些想上手摸一摸的感脚。
银狼昂首挺胸,大摇大摆从蒋松身边走过,呜呜两声,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了。
蒋松没有气馁,银狼的高傲在王姆山是出了名的。除了阮碗,银狼谁也不理睬,今日银狼能来帮忙,已经足够蒋松等人感恩戴德,于是,蒋松一改往日严肃的模样,喊道:“狼大爷,你若是要按摩,随时来找我啊。”
银狼身影一顿,立刻加快速度离开了。若不是山林的动物们没了踪迹,肚子饿了,它们才不要到王姆山来。那颗银杏树的气味,令它们讨厌极了。
阿嚏阿嚏!冲鼻子的气味越来越重了,快回家吧!银狼领着一大家子,回了。
蒋松极目远眺,直到看不见银狼的背影,才召集队伍回了山。
向陈剑锋汇报完事情经过,并且隆重的介绍了猩猩们。
“所以,你和小溪就许诺了,我们王姆山未来四年的青枣收成。”陈剑锋抚着额头,头疼的说。
“怎么是四年的收成?”蒋松问:“王姆山上下种植的枣树近千株,虽然没株结的果不多,但一年的收成,足够支付猩猩的酬劳,而且还应该富裕不少啊。”
“在你之前,四大金刚来报。王姆山的枣树,除了那颗霸道不讲理欠收拾喜爱打劫的枣树外,其他的全毁了”,陈剑锋头更疼了。
蒋松愣了片刻,忽然站起来转移话题:“锋子,还有需要安抚工作要做,我先告退了。”说完,蒋松脚底抹油,一溜烟的走了。
留下陈剑锋和灰白猩猩对视片刻,灰白猩猩咧嘴做出善意微笑。
陈剑锋努力从牙缝中挤出微笑,道:“王姆山山清水秀,不如你们在这长住。至于青枣么!不如我们分期支付,利息就是,一年增加一颗青枣吧。”
陈剑锋伸出手指,扳手指头计算着:“十颗枣,晚一年给,你们就给能多得一颗枣。四年后,就有十四颗枣。”
灰白猩猩眼睛亮了,欢欢喜喜的在分期支付协议上,按下了手印。自此以后,猩猩住在了银狼的隔壁山头,然后,就一直住了下去。至于青枣,灰白猩猩算得明白,延迟一年支付,每个猩猩就多一颗枣,那么,是不是延迟一百年付,就可以得到一百颗青枣......。自此,陈剑锋多了一个外号,叫“坑星人”。
另一边,撤退了二十里地,到了木有山休整的罗德,眯着眼似乎在休息。
接替米偌的骨兵,当然他也叫米偌,胆战心惊的侯在罗德身侧,小心的观察着罗德的一举一动。他的上一任米偌,死的极惨,他绝不能也这般。可是,他叫米偌,上一任也叫米偌,是不是还有上上一任也叫米偌。
事情不能细琢磨,想多了就会吓到自己。可是,米偌控制不了自己。
于是,当罗德睁眼,问:“米偌,你是领队,下一步应该做什么,有计划吗?”
米偌吓了一跳,慌忙中说了话:“哪有什么计划,听您的,要我做什么的,我绝对全力配合。”担心自己说的不好,立刻补充道:“我对天发誓,绝不敢有任何违逆的地方。”
罗德点点头,闭上了眼睛,他的思绪回到了鼓岭村藏书馆里,在那里,他度过了无数的时光。藏书馆的书,他都看过了,论博学罗德丝毫不逊于阿达,甚至由于活过了漫长的时光,他知道的更多。
此时,罗德的大脑就像一座藏书馆,他站在其中,从书架上快速的翻阅一本本的书,终于,他找到了。
在一本极其古老的书上,罗德看到了一行字:银狼,神派往人间的使者,庇护神所眷顾的生灵,神赐予它刺破黑暗的吼叫,以及能咬断邪恶的利牙。当银狼奔跑时,如闪电照亮黑暗的天空。
“原来如此吗?”罗德睁眼,看着黑漆漆的天空,喃喃自语:“不对,不受铃声控制的,除了银狼,还有那只可恶的狗。等等,那群猩猩也是!虽然狗和猩猩受到了来自黑暗神威压的限制,但是它们却同样的不受铃声控制。这是为什么呢?”
本能的,罗德觉得这个问题很关键,甚至关系到他的大业是否能够实现。
第四百零二章 夜幕下的银杏树
时间到了,罗德盼这一刻,已经许久许久了。也许是等的太久,罗德心情没有任何波澜,他平静问:“米偌,准备好了吗?”
“您放心,我调配了足足一千骨兵,日夜不停挖了一个月,早已经打通了地道。”米偌恭敬的说:“并且已经让兄弟们将地道打扫干净。只等您一声令下,骨兵就会通过地道偷袭仙女团。”
“嗯,好!”罗德抬头看着天空,说:“我第一次见到觋大人的时候,也是如今晚这般无星也无月。从那时候到现在,时间过的漫长极了。还好,总算会有个了解。”罗德笑着,扭头看着米偌说:“我现在进地道,若两个小时后未从地道出来,你便领着骨兵,利用地道进行偷袭。”
“是!”米偌毕恭毕敬。
”你跟了我一场,我给不了你什么承诺。只能送你两个字:保重!“罗德感叹着,也许是夜色太美,罗德有些感伤了。
米偌目送着罗德的背影消失在地道里。虽然他不知道罗德挖地道是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绝不是为了偷袭仙女团。因为,这个地道开口的位置,在王姆山的山脚处,那里曾有一颗茂密繁盛的千年银杏树。也许银杏树有什么特别,可是与他有什么关系呢!他只需要执行罗德命令,并在恰当的时候向觋大人表功,那时候,他将有着数不完的财富和权势。
至于陈剑锋,临海基地江远的私生子,仗着老子的名声曾在他面前作威作福。呵,凭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有了你奋斗一生都得不来的东西,却偏偏不珍惜,而他呢?出生贫苦,父亲是个酒鬼加暴力分子,他拼死拼活立的功,却被陈剑锋漫不经心的一笔划掉了。好不容易跟了个有志向的头,带着他们投奔了黑暗神殿,可是却把他当作了礼品送给了黑暗神殿玄武长老,他在黑暗的密室里苦苦挨着,不甘心死掉,等到意识再次清醒,就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米偌想,他是有理由恨陈剑锋的,因为他和陈剑锋都是在临海并肩作战的伙伴,可他在黑暗神殿被折磨时,陈剑锋在王姆山享受着美酒美食,安逸的过着好日子。
叶子在晃动,有一片叶子飘落下来,米偌微笑着,由叶子落在自己的掌心。他低头看着掌心骨节分明的爪子,握紧爪子,在摊开手时,叶子变成了碎泥,看在曾经认识一场的份上,他祝陈剑锋以及他的仙女团,就如他掌心的叶子般,由他揉捏。
.......
穿过地道来到千年银杏树生长的地方,罗德很顺利。
银杏树的树干被砍倒了,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树桩。罗德掐算着时间,难得有心情数着树桩上的年轮,说:”确实是活了许久了银杏树啊,树桩子真大,可惜我没能见到你枝繁叶茂的时候,一定是非常壮观吧。“
”是啊,遮天蔽日。它最高的树枝,能够道半山腰。从山顶往下看,就好像是把巨大的绿伞,遮住了整片的山谷。也许是银杏树太过于庞大,这里竟然没有别的树。所以啊,你来,只能让你看到光秃秃的木头桩子,可惜啊。“沈弦说这话,从山石后面转了出来,语气如见到多年未见的好友般,有着聊家常的亲切感。
罗德警惕的后退一步,侧耳听了周围的动静,笑着说:”还有为藏在石头后的朋友,出来把。今天夜色不错,是叙旧的好时候。“
陈剑锋走了出来,笑着说:”你们聊,当我不存在就好。对了,我的嘴很严的,绝不会将你们私下会面的事情,告诉阮碗。相信我!“
沈弦瞥了眼陈剑锋,哼笑:”锋子团长,知道太多的人,可难活的长久。念在我看着你长大的情分上,我总是希望你能活的久一些,所以啊,对不住啦。“沈弦身影晃动,转眼,就出现在陈剑锋身后,一拳打中陈剑锋腹部。
陈剑锋愣住了,感到痛的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罗德哈哈大笑:”沈先生,看来你也是知情人。只不过,将陈团长放在这是否恰当,若是不小心误伤,或者丢了性命,那陈团长可就死得有些冤枉了。“
沈弦挥挥手,从他身后走出了四大金刚。
四大金刚弯腰恭敬的对沈弦说:”大人,附近我探查过了,没有其他人。“
罗德挑眉。
”好“!沈弦指着陈剑锋说:”把他背回去吧。我估摸着罗德先生独自前往,必然是有备而来。说不定是什么调虎离山、围魏救赵之类的伎俩,你将锋子带回去后,就想法子叫醒他吧。“
罗德拍手,道:”沈先生,好手段。对阮碗衷心耿耿的铁杆骨族,都能被你收服,沈先生手段果然厉害啊。冒昧的请教一句,从别人手里抢来的忠诚,不知道是否靠得住呢?“
四大金刚没有理会罗德的话,按照沈弦的交待,迅速背上陈剑锋,离开了。临走的时候,眼神都没有送给罗德一个。
沈弦满意的笑了,说:”罗德先生,离子时不过只有半个小时,子时过就是十月初五。此地也没有其他人在,不要顾左右而言他,直奔主题如何。“
”好!“罗德拍手:”沈先生果然是爽快人。在平西城我就应该发现,沈先生是熟知内情,只是我可怜沈先生年纪轻轻,忽逢巨变,不忍心逼问,这才错过了和沈先生交流的机会啊。好在现在知道了也不晚。“
”若是早知道,罗德先生和觋不是同一条心,在平西城,我确实应该和你合作才是。只是,罗德先生处处为觋,鞍前马后,可半点看不出有别的心思哦。“沈弦笑道:“啊,是我糊涂了。罗德先生处处受觋控制,哪敢有半分心思哦。只有在着子时前后,千年银杏树生死交集的时候,方丈秘境的入口浮现的时刻,才敢透露半分啊。”
“沈先生,果然知道的不少。既然沈先生已经开诚布公,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罗德笑着,他围着银杏木桩转着圈,脸上带着鬼怪的面具,手脚配合着跳着,慢悠悠的说:“世人都以为,方丈的入口在鼓岭村,觋大人一直深信不疑,甚至在入口可能出现的地方见了藏书馆,只为了将入口出现的种种异状记录下来。为了掩人耳目,令百家宗的成员们收集图书。觋大人从来没有想过,方丈的入口还会出现在别的地方。”
第四百零三章 入口的秘密
有时候,你以为的秘密,其实已经不是秘密。
罗德没想到,还有其他的人也知晓进入方丈秘境的秘密。毕竟,他将这个秘密藏在心底千年,每次只敢在百年之交的十月初四子时前后,拿出来细细琢磨。有时候,他都分不清,这个秘密是真的存在,还是他的执念,一个想摆脱觋控制的执念。
“这个秘密我藏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已经记不住,究竟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秘密”,罗德站在树桩的另一边,与沈弦面对面站着。银杏树桩大极了,似乎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幸好罗德和沈弦都是听觉敏锐的,隔了极远都能听到对方说了什么。
“每到银杏树阴阳交汇时,觋大人都会在藏书馆闭关,我便寻了机会离开鼓岭村。算上这次,我来到银杏树这已经有十次了,每次来我都会在这附近布置点东西。一点一点,如蚂蚁搬家似的,我将所有的信念寄托在银杏树上,耗费了无数心血将这颗银杏树培育成我想要的样子。”罗德轻抚着银杏树根上,被斧头砍伤的地方,说:“前九次,它都长得好好的。唯独到了这一次,你们仙女团竟然自作主张,将它砍了。呵,若不是我布置的充分,这颗银杏树早已经是一颗死树。”
“辛苦了!可惜,你没在银杏树旁立个牌子,写着百家宗罗德所有。”沈弦轻描淡写的说:“到头来,辛苦织布忙,为他人做了嫁衣裳。时也运也,罗德大人,你说对不对?”
“我怎会不知,成熟的果实极容易被他人摘走。既然知道,我怎么会不做任何防备。”罗德抬起脸,露出自信的笑容,褶皱的脸恢复了圆润,柔顺的金发在夜风中飘动,如藏着美丽杀机的黑夜精灵。
罗德注视着沈弦,美丽的脸庞流露出依恋的神情:“沈先生,你知道吗!每次看到你的脸,我都恶心至极,无数次都想亲手毁了他。可惜啊,觋大人却对这样的脸有着眷恋。”罗德用手比划着沈弦的脸,画了一个轮廓,说:“沈先生,谢谢你,给了我可以一偿所愿的机会。”罗德在半空中比划的手,慢慢聚拢,突然,打了一个响指。
静寂的山谷热闹了,彷佛是突然按了快进键的影像,声音变得杂乱起来。无数的骷髅爪子从崖壁里、地下伸出来,一只身上严重腐烂的黑豹,从沈弦身后扑杀过来。
沈弦脚尖点地,轻灵的避开黑豹攻击,单脚踹在黑豹的头上,借力翻转落在了银杏树桩。黑豹紧跟着,可是当它的脚尖碰到银杏树桩时,就如结冰的水融进了热水一般,彻底被银杏树桩吞没了。
那只黑豹,沈弦从张形希的记忆中知道的,它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将自己献祭给银杏树。由于黑豹曾经帮过阮碗,张形希陪着阮碗,特意来黑豹埋骨之处祭拜过。当时,张形希曾经怀疑过银杏树的古怪,不过因为银杏树对仙女团的帮助极大,后来又有诸多杂事,所以一直耽搁着,以至于被迫去了黑暗神殿后,查银杏树诡异处的事情就没有了后续。
张形希无法顾及的事情,没想到在沈弦这获得了答案,所以张形希的愤怒也传递给了沈弦。
沈弦气愤的说:“祭品,罗德大人蓄谋已久啊。”
罗德奇怪的道:“你既然知道银杏树能助我们打开通往方丈的大门,怎么会不知道,打开大门需要足够的祭品。”
沈弦哑然无语,确实,祭品的事情,应该是意外之中却又意料之中的事情。若没有足够的祭品,为银杏树提供足够的死气,又怎能有足够的能量打开秘境的门。
银杏树生长的这片土地,在罗德精心的设计下,埋葬了无数祭品,无数的骨头架子、半腐烂的死物融进了银杏树中。站在银杏树桩上的沈弦,明显的感觉到银杏树在变得冰冷。
冰冷的气息,从脚传到心脏,又回到了四肢。沈弦嘴唇发紫,说:“离子时,还有一分钟。不知道罗德大人还来不来得及打开秘境大门。”
罗德冷冷的说:“沈先生,还是多顾顾自己。这人啊,虽然早晚都是个死,不过能多活一会,总不会是坏事。毕竟,只有活着,你才会知道没日没夜饱受折磨的痛苦。”
“哈哈,罗德先生一直追随觋,这世间变化,应该事没时间体会了,”沈弦故意拉长了音,拖着罗德说,话:”你可知凡世间有一句话,不到最后一刻,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今日,我将这句话送给你,愿你能够虚心收下。“
”哦,若能有不在我预料范围的事发生,我非常有兴趣知道是什么。只是啊,秘境的大门下一秒就要开了,你又能做些什么呢!”罗德笑着,英俊的脸上带着纵容的笑容。
“时间足够了”,沈弦说:“罗德大人,你知道银杏树能够打开秘境的入口,那是是否知道,秘境的入口是游离的呢?”
“什么意思!”罗德看着人沈弦,眼睛里透露出凶狠的光:“游离的又如何,我辛苦准备至今,入口在这打开已成定局,碍眼的家伙还是不要存在的好。”
“啧啧!”沈弦摇头嘲讽:“罗德大人,你的自信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充足么!”
罗德眯着眼,摇响了铃铛,作为祭品的死物纷纷掉头,扑杀沈弦。
沈弦被逼着离开银杏树桩,左腾右挪躲避着攻击,身姿矫健的踢飞近身的骨头架子,边打还不忘嘲笑:“数量多又如何,不过是没有神智的死物。”
子时到,罗德没有理会沈弦,专心的准备最后的仪式,他站在银杏树桩的中央,割破手腕,滴下身体里唯二精血中的一滴。这一滴血,溶进了银杏树桩,在树桩表面形成了水纹般的波浪。须臾,有青山绿水的景象浮现在银杏树桩上。
罗德大喜,哈哈大笑:“沈先生,秘境的入口已开,我先走一步。”
沈弦身影晃动,如大鹏展翅,转眼就出现在罗德身侧,说:“罗德先生,莫急。入口虽开,但谁能进去,可说不准。”
第四百零四章 究竟是什么
罗德微微有些惊愕,随即夸奖道:“沈先生,好身手。只可惜秘境已开,你又能做什么呢?”
沈弦从兜里拿出一个试管,打开塞子,让里面的液体倾倒而下,说:“你千方百计筹谋了许多,在银杏树周围精心设下了许多死物,以至于银杏树每百年都需要历经生死轮转之苦。同时,你精心计算着死物的数量,使得秘境的入口打开后,你还能带着足够的死物进了秘境供你使唤。”
罗德挑眉,心中不好的预感猛增了许多,他猛烈的摇着铃铛。原本围着银杏树桩的死物,纷纷扑向若有若无的秘境画面,试图用爪子撕开一道口子,可是还没到碰触道那副美丽的画面,就被莫名的光晕撕成粉碎。死物没有知觉,硬是凭着数量的优势,撕开了一条微弱的缝隙。
透过缝隙,有风和草的清香从缝隙中飘荡出来。秘境的入口打开了。
沈弦动了。
罗德动的更快,他挥动衣袍,以迅雷之势突袭沈弦的心脏部分。
沈弦身姿轻盈,避开了罗德的攻击,笑着说:“这棵银杏树曾经长在方丈山上,阴差阳错的从方丈山流落到了王姆山。由于带着方丈山的气息,所以可以助你破开方丈秘境的入口。只不过,方丈山曾是海外仙山,虽然你用数不清的死物令银杏树沾染了死气,但是啊,仙山上的银杏树生来就是向往光明的,无论你如何献祭,银杏树转为死物的时刻,也只有短短的几刻钟。如果,我将光明的气息灌入到银杏树中,你认为会发生什么呢”。
沈弦笑着,他没有和罗德对打,反而仗着好的身手潇洒的躲避着,瞅准机会,沈弦矮身,直接跳进了进入方丈秘境的缝隙里。
罗德气得脸都歪了。
不知名的液体融入银杏树桩后,银杏树泛起了悠悠的白光。试图靠近银杏树桩的死物被震飞了,用死物粉身碎骨为代价打开的缝隙,在慢慢变窄。罗德咬牙,咒骂一声,顾不上打算带进秘境的死物,转身快跑着,在缝隙合上的最后一刻,跳进了缝隙里。
与此同时,银杏树桩光芒大胜,罗德原打算带进秘境里使得自个实力大增的死物,统统被光明笼罩著,转眼间变成了碎末。
随着光明褪去,一颗参天大树从银杏树桩上长了出来,翠绿的叶子,枝繁叶茂的模样,在树枝桠间零星点缀着白色的小花。
山谷里死物带来的腐朽气息,被洗涤一空。这样的气息,以银杏树为中心,蔓延开来。
打到王姆山半中央的米偌,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全部被神奇的力量从王姆山甩了出去。
米偌脑袋被栽在土地,费劲将脑袋拔出来后,米偌气得牙痒痒。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王姆山那颗讨厌的银杏树又活过来了。
“撤退!”米偌气急败坏的下令。
王姆山的危机似乎度过了,围着银杏树的陈剑锋等人,脸上没有半分喜悦。米偌不会善罢甘休,但是银杏树......。
江默溪站在银杏树下,神情悲痛。银杏树耗尽了最后的力量,恢复了曾经的影像,却转眼化成了点点星光,枝繁叶茂的景象消失了,只有个光秃秃的炸裂开的木桩子,留在原地。
银杏树死了。
江默溪的手指掐进掌心,疼痛也难掩盖内心的悲痛,砍银杏树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她讨厌招致兽潮的银杏树,所以知道陈剑锋砍树的决定后,她是欣喜的。但为什么,偏偏是银杏树最后救了他们。
“是我的错”,陈剑锋说:“小溪,你不用自责。砍银杏树的命令是我下达的,后果我一力承担。不过,现在不是追责的时候,百家宗的骨兵只是暂时被银杏树逼退,若是他们知道,银杏树已经死亡。王姆山再也没有任何可阻拦他们的屏障,只怕立刻会攻上来。所以,当务之急,是商定对百家宗的应对策略。”
江默溪苦笑:“仙女团储备的符箓武器、还有药剂,几乎耗尽了。而袁清泉、还有张耐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传回去,我......。”
“不怕,即使没有武器、药剂。我们还有自己,骷髅在白天的行动力弱,这就是我们的机会。”陈剑锋坚定的说。
“不好了!”四大金刚慌张的说:“陈团长,我试过了。骨族可以登上王姆山。虽然只能向上100米左右。”
“真的”,陈剑锋大喜:“四大金刚,你在好好测试。如果银杏树对骷髅的排斥力,是缓慢在减弱。那我们就有准备时间。走,小溪,我们回去,这一回,我们要好好部署,让百家宗的骨兵知道我们的厉害。”
“好”!江默溪笑了,她深深的看了一眼银杏树破败的树桩,弯腰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在心里郑重的承诺:
若此次仙女团的风波能够渡过,我若还能侥幸活着,我将在这里种上一千棵银杏树,让它们可以陪伴你。
风儿轻轻吹,拂过了江默溪的长发,她的神色坚毅,果敢的踏步向前,无所畏惧。
......
与此同时,在鼓岭村藏书馆的阮碗等,正愁眉不展。
阿达翻着觋的手记,对比着拆字的结果,磕磕绊绊的读着:“十月初五,我记不起是第几个十五初五了。在冰冷的水里我等了一宿,没有任何异象出现。”
“十月初五,我砸了所有的书,没有一本有用的。无能,都是无能的废物。”
“十月初五,我等到了,可为什么不开门,我清楚的看到了花草鸟兽在我眼前出现,怎么不见了。出来,快出来!”
“又一次,我等到了十月初五,等的太久太久了,这一次,又是没有任何迹象。”
“我发现,出现异象的十月初五,相隔百年。有什么原因吗?”
“钥匙!握着钥匙的人,才可以打开秘境。钥匙在哪?”
“秘境里是方丈山,当年那场争斗,将方丈山分成了好几块。也许,钥匙在其中一块碎片上面。或许,方丈山的碎片之间,会有某种吸引力,只要拿到其他碎片上的物件,说不定就能打开秘境。”
“物件!方丈山上还有什么物件呢!树!花草鸟兽!不对,那次争斗后,花草鸟兽都死了,留下的都是些似死非死的怪物。”
“哈哈哈,我找到了.....”。
第四百零五章 隐藏的秘密
觋的手记有许多本,阿达皱着眉快速的翻看着,念叨着:“基本上都是关于十月初五发生事情的描述,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你们将这几个常出现的字剔除去,快速看看,有没有别的内容。今天是十月初五,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阮碗点头,配合着阿达的话,翻看起来。
张耐、富鬼、袁清泉和陈柏玉,也快速的翻找着。笑笑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道:“觋那个小气鬼,重要的东西怎么会写在手记上。我曾听大脚爷爷说过,觋要寻的秘境里有一座山,山的名字是方丈山。曾经有古人认为,方丈山也是不周山、或昆仑山。”
“不周山!”阿达惊讶的问:“笑笑,你听谁说的。不周山是传说中的天柱,远古时期,共工撞断天柱,使得洪水滔天。方丈是海外三座仙山之一,怎么可能是不周山。”
“我不知道啊”,笑笑无所谓的道:“大脚爷爷说的。”
“大脚爷爷?”阿达奇怪的问。
“长生门原门主”,富鬼消息灵通,他专门收集过各个组织负责人的信息,说:“他叫逐,追逐的逐、逐鹿中原的逐。笑笑可能理解为足下生风的足。唉,由此可见,区分平卷声是多么的重要。”
笑笑幽幽的看了富鬼一眼,说:“我不介意,让你永远也发不出声。”
富鬼闭上嘴,退后一步,躲在了阮碗身后,委屈巴巴的说:“阮团长,笑笑吓唬我。”
阮碗瞅瞅个头那么大只的富鬼,在瞧瞧小巧玲珑故作凶恶萌萌的笑笑,果断的忽视了富鬼的哀怨,温和的揉揉笑笑的脑袋,写道:“别理会他,听阿达爷爷说正事。”
笑笑抱着阮碗的胳膊,得意洋洋的冲着富鬼扬起鼻子。
阿达清咳一声,扬了扬手上拿着的一册竹简,说:“说正事。这份竹简上提到了一句话,非常关键。你已经死了,不留给你还能留给谁!”
“什么意思?”张耐问:“乱七八糟的啥意思。”
阿达指了指阮碗,说:“我一直在找秘境的秘密,在无名岛我和阮丫头见到了一块石牌,上面写着通天树,葬邪神。假如是,通天树是在秘境里呢!”
“为什么这么说?”陈柏玉问。
“因为,我们顺着石牌的指引,找到了在临海的秘境。然后,通过在临海秘境寻到的木盒,我们进入了平西城的秘境。现在,觋想法设法把我们困在这里寻秘境,你们会想到什么?”阿达嘴角上扬,兴奋的说。
“能说明啥?”张耐挠头:“天下秘境是一家。”
“对!”富鬼跳起来:“秘境之间是有极亲密联系的。”
阮碗琢磨了一会,如果秘境之间有联系....,她进临海的秘境是掉进了坑里,遇到了金色蟒蛇,误打误撞进了秘境;第二次进秘境,在平西城,当时是沈弦拿着去临海取得的盒子,随手一扔,就打开了秘境的入口。那么,第三个秘境的入口会在哪里呢?会不会和她从秘境里取出来的东西有关。
从平西城秘境取出来的东西,阮碗摸了摸自己的左眼,当时那颗水滴形状的玉石溶进了这只左眼,而现在,左眼看到的会有不同吗!
阮碗用手遮住右眼,只用左眼环顾四周。抬头,乌漆麻黑,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左右看看,都是书,等等!有一本不一样,隐约有着萤火虫的闪烁的荧光。阮碗放在遮住右眼的手,在那本特殊书的位置,空无一物。
阮碗伸手,手指似乎穿过一层薄薄的膜,她碰触到坚硬的外壳,抓出,抽出来,一本兽皮书出现在阮碗手中。
摸摸兽皮的手感,和临海秘境遇到的兽皮地图,似乎是一个材质。
阮碗将兽皮递给阿达,写道:“这本书有古怪。”
阿达摆手,说:“别,有古怪的书,放你手上拿着。”阿达说着,退后一步,道:“你翻开举着,我能看到。”
阮碗点点头,将手里的兽皮书翻开,举过了头顶。
第一页,一句话:无知的蠢货们。
第二页,两句话:去方丈吧,那里有你们想得到的东西。
第三页,一句话:得到的人就能取代我。
第四页画了一颗枝叶茂盛的大树,树上似乎结着果子,在树下有一块大石头。
然后,兽皮书上的内容没有了。
张耐揉揉鼻子,说:“不对吧,兽皮的材质看着有年头,可是这话听着不像是有年头的啊!”
阿达悠悠的叹口气,问:“那你认为应该是什么语气呢?”
“听不懂的那种,类似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嗯嗯,对,应该是类似这样的话。”张耐振振有词。
阮碗听的晕晕乎乎,觉得韵律还不错,可是一个字也没听懂。
“这是啥?”富鬼问:“赖娃子,你念的啥玩意。兽皮上写的,听得懂不是好事吗!”
“笨!”张耐鄙视的说:“我念的是诗经,据说很久之前的人就那样说话唱歌,你相信,如果那时候的人说话风格,我们听着费劲。那么,兽皮上的话,怎么可能写得通俗易懂。除非,兽皮上的字是现在写上去的。”
“说不通啊”,袁清泉愁坏了,秘境究竟怎么进去啊,这些日子尽干些翻书看书的活,完全没有头绪,听了张耐的话,他困惑的说:“兽皮和临海秘境拿到的材质一样。这般水火不进的材质,绝对不是偶然。”
“你怎么知道水火不进”,张耐奇怪的说,转头问阮碗:“小师妹,拿给我看看,我试试是不是真的水火不进。”
“阮丫头试过”,阿达说:“而且,兽皮只用在阮碗手里拿着,才有水火不进的效果。一旦换了人拿,你问问富鬼,是不是他拿着后,兽皮就化成灰烬了。”
“那就更说不通啦”,袁清泉问:“凭什么软团长拿着,就可以水火不进。换个人拿着,就是废纸。阮碗是骨族,富鬼也是骨族,有什么区别呢!”
阿达想了想,问:“阮丫头,你在哪拿到的兽皮,将它放到原处。富鬼,你过来看看,你能不能找到这本兽皮书。”
阮碗点头,将兽皮书摆回了原处,只见兽皮书慢慢的,似乎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般,一点一点消失了。
第四百零六章 吖!竟然在这
在兽皮书消失的最后一刻,富鬼惊慌的伸手,本能的想要抢救一把。可是,他的手抓了空,同时由于抓的瞬间身体向前倾,重心不稳,富鬼哐当撞在了书架山。
书架倒了,上面的书噼里啪啦全掉了下去。
富鬼懊悔不已,急忙弯腰试图扶起车架。谁料,当富鬼的爪子碰到书架的边沿时,书架褪去了新鲜光亮的颜色,组成书架的木头上出现了霉斑和腐烂的地方。
那些散落的书也一样,纸张发黄发黑、竹简上的字被黑乎乎的印记遮盖住。
“这就对了”,袁清泉恍然大悟的说:“自从进了这个藏书馆,一直觉得怪异。只是没想起来,哈哈,现在明白了。年代感,对,就是年代感。”
阮碗疑惑,歪着头看袁清泉。年代感是什么东东!
袁清泉嘿嘿笑着,道:“时间是最神奇的。经过漫长的时间,沙粒可以变成黄金,苍天大树可以变成煤炭。你想想,百家宗的这个藏书馆,里面的书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可是,我们进来看到的书,都是字迹清楚,纸张也好、布帛也好,还是竹简,都是暂新的。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书,纸质的书,一百年前的书,书页竟然不变黄!纸张没有变脆,而是崭新崭新。”
“对,没错!”张耐兴奋的转圈圈:“但是,崭新的书从书架摔下来后,变成破烂。那么,肯定有什么地方是我们忽略的。”
说着,张耐招呼骨族精锐搭把手,将周围的书架搬倒,里面的书全部倒在地上。说来也奇怪,除了放着奇怪兽皮书的那个架子,出现了书本破败的情况,其他书架上的书,依旧崭新崭新的。
放兽皮书的书架有什么特别的吗?
阮碗围着书架转了两圈,捂着右眼,用左眼仔细打量书架,左右眼看到的一样。之前看到的兽皮书不见了。
有一种预感,令阮碗相信,她捂着右眼,在藏书馆里找着。放倒书架的声音此起彼伏,阮碗听着说话声,都是在说:“一样,一样,书本还是崭新的。”
奇怪!难道只有那个书架是特殊的!可是,刚才她仔细察看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啊。
仿佛有感应般,阮碗捂着右眼,抬头,见摆放在上方的第二个书架里,有一本书在微微发光。等阮碗低头,在抬头看书,那本发光的书,换了一个书架呆着。阮碗愣了,好家伙,原本是本会走路的兽皮书。
招呼富贵、袁清泉已经来不及,阮碗干脆一个火符扔了过去,正好将书架的一个角烧断,兽皮书临时栖身的书架倒了,书架上的书变成了废纸,沸沸扬扬的啥了下来。
兽皮书不忙不忙,摇摇晃晃,跳进了另一个书架。
这不就是打地鼠的游戏么!阮碗玩兴大发,掏出一打火符,兴致勃勃的和兽皮书玩起来打地鼠的游戏。
藏书馆的书架遭了殃!哄哄的倒了地,书被点燃了。眼看着火苗越来越旺。
陈柏玉来不及阻拦阮碗,只好赶紧调配五百骨族精锐,取地下水救火。
阿达仰着脖子,望着头上如猴子般跳跃的阮碗,双手合拢罩在嘴上,喊:“阮丫头,下来,别闹了。”
可是周围人生鼎沸,阿达的喊声根本穿不到阮碗耳朵里。
“阿达叔,难得小师妹玩得开心,她小小年纪担负重任,我已经许久没见过她这么玩闹了。”张耐深沉的说:“所以啊,让孩子自己玩吧。我们这些过来人,看着她就好了。”
“阿达大爷,阮团长有分寸的,她什么时候胡闹过。”富鬼信心满满:“我相信,阮团长绝对是发现了什么,才放火烧书的。绝不是为了玩闹。”
“我也相信阮团长”,袁清泉说:“老爷子,你就别担心。走,往下走躲躲。烟有些大,他们骨族没事,我们可受不了。”
阿达:“.......”。
在书架上跳的正欢的阮碗,低头,和阿达对视了一下,她咧嘴欢快的挥手打招呼。
算了吧,由她吧。阿达心软,轻轻叹了口气,和袁清泉彼此搀扶着,走到了地下暗河边坐下。
地下暗河的水静静的没有波澜,手伸进去,似乎也感觉不到水的流动。阿达皱着眉头,将手从水里缩回来,自己跳进水里。
袁清泉眼疾手快,拽住了阿达的胳膊。结果,被阿达带进了水里。
暗河的水深不见底,奇怪的是,袁清泉和阿达并没有沉底,仿佛有一块硬硬的隔板垫在他们脚下,使得水只到了他们膝盖,可是伸手摸,却又空气一物。
阿达和袁清泉对视一眼,伸手往下探,似乎摸不到底,又放佛摸着的是空气。
袁清泉摸不着头脑,问:“阿达叔,你见识多广,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没有”,阿达摇头,脸上肯定的说:“但我相信,书本的异常和水的异常,出于同样的原因。我猜测,这个藏书馆外面,有一层无形的牢笼。我们和那些书,以及我们看到的水,都被关在这个笼子里。”
袁清泉神色也凝重起来,说:“如果说这样,那么,藏书馆岂不就是秘境。”
“类似秘境,但不是真正的秘境。”阿达说:“也许,有秘境的某种影响,或者是影子一直在这里。百家宗的觋,一定是知道这个,可是他找了许多年,也找不到进入秘境的入口。所以,他才设法让阮丫头过来。”
“觋寻了千百年都找不到的秘境,我小师妹怎么可能找到。百家宗这是摆明了欺负人”,张耐嚷嚷着,扔了救火的水桶,转身给阮碗鼓劲:“小师妹,使劲烧,把这里烧得干净,才是好了。”
瞅着阮碗又烧了一个书架,张耐拍手叫好。却见阮碗双脚登在石壁上,向半空中跳过去,右手向前伸,手紧紧的抓着了什么东西,然后,阮碗就悬在了半空中。
有水声从头顶传来,张耐见到了有生以来最神奇的景象。
瀑布从阮碗头顶飞泻而下,如展翅的老鹰,飞过阮碗的头顶,调皮的水花聚合在一起,成了了白色的雾。
七彩的光芒出现在雾气中,若隐若现,放佛是仙境.....
第四百零七章 胁迫
“好!”图城鼓掌!
数不清的长矛骨兵、盔甲骨兵、火炮骨兵突然从藏书馆各个地方涌了出来,将正在忙活救火的五百骨族精锐、以及还在暗河边商量事情的阿达等人,团团围住。
阮碗悬在半空中,皱着脸。右手抓着调皮的兽皮书,左手艰难的掏出一张火符,凭空点燃,丢向站在自个前方石壁台阶上的图城。
图城轻松的挥挥手。两个拿着灭火器的骨兵,速度的从图城后方出现。噗噗!喷出来的泡沫将火符的火扑灭了。
拿着灭火器的骨兵,弯腰向图城和阮碗分别行礼后,潇洒的离开了。
图城拍着巴掌,赞叹道:“人类千年文明,确实有了不起的地方,阮团长,对吗!”
阮碗怒了,掏出了光明符。
图城摊手耸肩,哈哈大笑:“阮团长愿意让亲朋好友相随,陪我图城去下地狱,我图城有什么害怕的!当然是舍生忘死,成就阮团长的大义。”
阮碗沮丧的将光明符,塞回了裤兜里,憋着气等着图城。
只可惜骷髅的两只眼瞪得再大,也不过是两个黑漆漆的窟窿,对图城压根儿没有任何威慑。反而逗得图城哈哈大笑,他得意洋洋摇着一根手指,说:“阮团长,我这儿有一个价码。卖的是你四百八十三名同伴的小命,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和我谈谈这个买卖呢!”
大头出现在图城身后,弯腰说了什么!
图城脸上的笑容少了许多,残酷的下了最后通知书:“我数到三,若是不同意。每隔一秒,我就干掉你的五名同伴。”
阮碗恼怒图城的胁迫手段,可是却不得不退后一步,同意了和图城做买卖。她以火符为字,写道:“你想买什么!”
“阮团长心知肚明,就是你手上进入方丈秘境的钥匙,”图城说:“我提醒你,若是你松手,让钥匙跑了,你那些伙伴永远别想见到今日的日落。”
阮碗瞪!
“放心,会有人去你那取”,图城吩咐道:“大头,去取钥匙。想一想你的前途,你应该知道怎么做最真确。”
大头点头称是,然后对阮碗说:“阮妹子,别担心,我会接你过来的。很快,你就会安全了。”
听了大头的话,阮碗心里更不踏实了。大头说的话,令她想起了曾经的黑暗神殿,以及她在黑暗神殿过得那些不怎么愉快的日子。莫非,大头也有这样的打算。
阮碗可不想任人宰割,她左手的手心冒出火苗,右手使劲往下拽,使得兽皮书显露出了一角。
当兽皮书由不可见,变得可见一角是,瀑布飞溅如珍珠的美景出现了缺口。一道口子出现在瀑布的正中央,放佛将美景撕裂了一般。
“停!住手”,图城大喊:“阮团长,你不想要你伙伴的小命了。”
要!当然是要!不过显而易见,兽皮书是打开秘境的钥匙。呵,钥匙就躲藏在藏书馆里面,百家宗翻找了上千年,仍然没有找到这本书。既然是她找出来的,那么就不要怪她也提要求。想到这,阮碗冲着阿达,点点头,
阿达是明白人,领会了阮碗的示意,将阮碗想说的话说了出来:“图城,入秘境的钥匙在阮丫头那,而且除了她,其他的人,无论是谁,都拿不了那本兽皮书。若是不信,尽快试试。毁坏了进入秘境的钥匙,呵,你可担得起。”
图城笑了:“我只要钥匙,至于如何完好无损的由我使用,那是你们操心的问题。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也是赶时间的。阮团长,钥匙拿给我吧。”
“呸”!张耐怒气冲冲:“说话好不要脸!有本事你自己握着钥匙打开秘境,拿钥匙威胁算什么本事!”
“呵!你们的小命在我手里,这就是我的本事”,图城好心情的回答。
张耐气得跳脚,捏着符箓,打算扔图城个满头满脸。可是,在张耐刚有动作的时候,一把铁锈斑斑的刀,架在了张耐的脖子上。
握着刀把手的盔甲骨兵,好心情的对张耐说:“小哥,安静点。我这把刀上已经三百年不曾使用了,刀锋上的血都已经被锈迹覆盖。你若乱动,蹭破了皮....呵!放心,你死不了,只不过,我们这破伤风针是没有。乖,将符纸扔了吧。”
张耐冷笑,握紧了手中的符箓,但脖子上的刀又贴紧了几分,他咬牙,松开了握着符箓。画着朱砂符文的符箓,洋洋洒洒的落在了地方。
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风,将符箓从地上吹了起来,飘的哪儿都是。
图城感到不妙,大喊:“快,引水来,将半空中的符纸全浇下来。”
一声令下,盔甲骨兵打开了墙上的机关。石壁上有竹管探出头来,哗啦啦,有水声在竹管里流动。生活在鼓岭村的都是骷髅,骷髅不怕水但怕火。而藏书馆里收藏了数百万的书籍,若是起了火,守在藏书馆里的骷髅,将无法逃脱。所以,罗德请示觋后,亲自动手设计,督造修建了藏书馆的灭火装置。这套装置,全部由竹管建成,引暗河中的水,由骷髅脚蹬,将水沿着竹管,送到石壁上各个地方,然后从出水口流出。在罗德的设想里,当水从隔壁上的竹管流出来时,藏书馆将变成水的王国。
阮碗歪着脑袋,倾听了会水流的声音,哗啦啦啦,有水滴落在了阮碗的头上。阮碗抬头,秘境中瀑布飞溅的水,似乎和头顶上竹管里的水溶在一起。
莫非.....,藏书馆暗河里的水,和秘境有关系。阮碗抓在手里的兽皮书晃荡着,似乎想挣脱出来。
阮碗捏紧了手,眼神瞟过身侧被水滴打湿的符箓,心中有一个念头闪过:时候到了。
风起,符箓变成一团团火苗,将水滴烧的沸腾起来变成一团团雾气。瞬间,藏书馆就被水雾笼罩了起来。
此时,阮碗将手里的兽皮书,重重的砸向地面。
秘境里的瀑布,随着兽皮书往下落,轰!瀑布从高达千尺的地方,雷霆万钧的落了下去,裹挟着不可抵挡的气势,从秘境中奔腾而来。冲向了藏书馆的每个角落。
所有的人,猝不及防,被来势汹汹的瀑布冲走了。
阮碗艰难的从水里挣扎出脑袋,看见一个黑影,从石壁上方的暗门走出,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进了瀑布右后方的下路.....
第四百零八章 秘境追杀
水,和阮碗的缘份极深。她记不清有多少次,被大水冲走了。
当瀑布劈头盖脸的扑过来,挟裹着木头书架重重的的砸到了她头上,瞬间,阮碗昏过去了。当她恢复意识时,摸到了松软的湖底淤泥、还有湿乎乎的水。
湖底黑乎乎的,看不到任何光,阮碗摸到了自己的眼睛,眼睛上面没有任何遮挡。
怎么回事?难得是自己瞎了!阮碗这么想并不奇怪,骷髅的夜视力极好,只需要一点点光,就能分辨物体的相貌。所以,即使在海底,光线极其难以到达的地方,阮碗也是可以准确分辨出周围的环境的。
这一次,阮碗竟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处境了。她手指在水中划动,画了个火符。火符完成,在水里闪了一下微弱的火光,仅仅是一瞬间,火光就消失了。
借着火光出现的瞬间,阮碗看到了身边茂盛的水草,密密麻麻如同森林一般,在水里静静地笔直的向上生长着。
可是火光消失的太快,周围的情况还没有看的清楚。阮碗再次在水里画火符,这一次,当阮碗画了一半时,突然觉得浑身无力,心脏的位置如刀割般,她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手脚发颤,最终,阮碗再一次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阮碗醒过来了。没有弄清楚昏迷的原因钱,她不敢轻易尝试画火符了。阮碗摸索着坐起来,揪断缠在身上的水草,拔出陷进淤泥的腿,活动活动骨骼,用手扒着水草,深一脚浅一脚,慢慢的走着。
看不见,也不知道方向,阮碗按着直觉走着。在走的过程中,阮碗没有感觉到,水里有活物存在,只有漫无边际的水草,放佛永远也走不到水草到尽头。
走啊走,阮碗耐着性子,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她在水里感觉到血的气息。第一次,阮碗竟觉得血的味道,有香甜的感觉。
顺着味道寻过去,阮碗看到了微微的蓝绿色的光,还有湖岸上高大的枯树。
可以上岸了!阮碗喜出望外,朝着岸边的方向跑着,手脚并用,阮碗爬到了岸边。
回头看,湖面上空飘着数不清的蓝绿色火苗,火焰的颜色分了三层,最里面是白色,依次往外是蓝色、绿色。
数不清的朵朵火苗,犹如花的海洋,与水里的花海交响呼应着,壮观极了。
阮碗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也没了寻血腥味来源的心思,就那样坐在了湖边,静静欣赏着火苗组成的花海。
可是,阮碗忘了,在荒野里,美丽的同样代表着危险。有风从远方吹来,掠过湖面时,没有在水面上掀起半分波澜。而火苗花海,却随风而动,向阮碗的方向飘荡而来。
阮碗来了兴致,伸手想接一朵花。
“别碰”!身后传来歇斯底里的声音。忽然,有大力拽着阮碗的胳膊往后拖,喊着:“跑!就跑。”
即使声音已经嘶吼的变了音,阮碗第一时间就听出来了,喊话的是张耐。她由着张耐拖着她跑,眼睛却死死的盯着飞舞的火苗。
朵朵蓝绿的火花,如蝗虫卷上了岸边的枯树、还有没来得及逃开的盔甲骨兵。
只听见盔甲骨兵一声惨叫,火花裹上了盔甲骨兵。火花跳跃着,蓝的更蓝,绿的更绿,当火花离开后,已没了盔甲骨兵的踪迹,只有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哐当的掉在地上。
瞧到这样的场景,阮碗还有啥不明白的。她反拽着张耐的胳膊,甩到自己的肩上,迈开腿,一个字,跑!
火苗在身后追,汇聚成炫目的光带,宛如长长的巨龙,蜿蜒盘旋。
张耐见识过火苗的恐怖,但凡是活物,挨着火苗就被焚烧殆尽。他和十来个骨族,被盔甲骨兵追杀,遇到了火苗。只有他,侥幸逃了性命。张耐忍着心中的悲痛,寻找走散的亲友时,就遇到了傻愣愣坐在湖边的阮碗。
哎哟!他的小心脏都被阮碗吓得,快要跳出来了。还好,阮碗总算是恢复正常,知道要逃命。
“小师妹,你傻啊!坐在湖边等着火苗来烧你。如果不是我,你早就被火苗啃的骨头都没有了”,张耐瞅着火苗被远远甩开,心情放松了,说:“我遇到了比现在还多的火苗,呼啦啦向我扑来。我是谁!龙虎山唯一传人,哪儿能被火苗吓到。只见我,左脚使出飞旋踢,将跟屁虫盔甲骨兵们,踢进了火苗堆里。”
阮碗沉默的听着,隐隐有些不好的感觉,盔甲骨兵跟在张耐身后,是为了哪般!难道是求组队!不可能的,在藏书馆已经和图城闹翻了,所以,盔甲骨兵跟踪张耐,绝不是为了求和交流。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打算图谋不轨。
想到这,阮碗反而更加平静了,既然避无可避,那么....还是想法子避开吧。阮碗蹲下身,仔细观察地上的脚印,这是曾经在书本上看到的知识,据说优秀的猎人,能从地上的脚印中,分辨出野兽的行踪。
“小师妹,你能想到从地上的脚印辨别敌人的行踪,师兄我非常行为,可是.....”,张耐假装说的痛心疾首:“我们现在是被追杀的猎物啊。还蹲在地上数蚂蚁了,快跑!火苗追上来了。”
阮碗扛着张耐,迈开双腿跑。追在后面的火苗,追了一会,就迅速的退回到湖面上。火苗依旧静静的飘在湖的上空,放佛刚才的追杀不存在一般。
“等一下”,张耐喊道,从阮碗肩头跳下来,站在火苗开始消退的地方,伸出手比划一番,说:“小师妹,你看,从这到湖边的植物都是枯木。而从这开始,我们身后的树木,却是郁郁葱葱。但是,偏偏枯木下的土是湿润的,而绿叶树下的土,地下的土已经干裂了。”
阮碗蒙上右眼,用左眼看了看绿色的树叶。是的,树叶还是绿的。
树叶生长靠水,莫非是地下有水。阮碗写道。
张耐摇头,手里的刀砍向绿叶树的树根。树根如脆饼,刀落在树根上,绿树被看出来硕大的缺口。可是,当刀离开树根时,翠绿的树又恢复如初,再也找不见任何缺口。
第四百零九章 困境
阮碗揉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她拿过张耐手上的小刀,砍了树根一刀,这一回,刀口没有愈合。诡异!阮碗摸着下巴,仔细回忆之前的情景,恍惚中有些记不清具体细节了。啊,阮碗击掌,她想明白了,刚才果然是错觉。
可能这个林子里,有让人和骷髅产生幻觉的药粉。
走!此地不安全,不宜久留。阮碗顺手将小刀放进鞋子里,拦住张耐打算跃跃欲试在树上划一刀的手,拖拽着张耐,向森林深处跑去。
“阿达他们在哪?”阮碗用火符写道。
“别浪费火符了”,张耐说:“前面还不知道有什么,省着些用吧。在藏书馆的事,你还记得吧。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大水,将我们冲散了。我醒来的时候,身边还有十来个骨族,可惜碰上了盔甲骨兵,后来又遇上了诡异的火苗,结果就剩了我一个。”
阮碗点点头,指指前方。
“往哪走都行,这里稀奇古怪的。由着你瞎走一通,说不定能走出条路来。”张耐说:“我听阿达说过,在平西城里的秘境,所见都非常不同。”
张耐咽口水,压低声音,小心的说:“小师妹,你说,我们是不是在秘境里啊!”
阮碗脸上挂了三道黑线,惆怅的点点头。哎呦偶的二师兄,现在才反应过来嘛!正常世界里,哪儿有会飞的火苗,不喝水就能枝繁叶茂的树哦!
噫!那是什么!
阮碗指指大树下,在层层叠叠露在地面上的树根见,隐约可见的一根手骨,然后折了一根树枝,在地上写:“树下有白骨,手腕地方有盔甲骨兵的护腕。护腕很新,必然经常打理爱护。那么,他可能是和我们一起进来的盔甲骨兵,那么,他不可能被埋进地下,可能是被什么东西拖进去。”
张耐没有看阮碗写什么,他的心神剧烈震荡,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阮碗折下的明明是树枝,怎么会变成手骨!他结结巴巴的说:“小师妹,你拿着手骨做什么?在地上画自画像!小师妹,现在都是火烧眉毛的时候,骨头脸画的再好看也是骨头脸啊,走!别在路上耽搁了。”
阮碗捏紧手里的树枝,强忍着砸到张耐脸上的冲动。骨头脸咋啦,骨头脸就不是脸啦!骨头脸就不能漂漂亮亮啦!哼!不懂欣赏!阮碗气坏了,挥舞着树枝,重重的的扬起,轻轻的落下,敲敲张耐的胳膊。
张耐抱着胳膊,蹦跶着躲开树枝,嘴里说:“小师妹,你把手骨扔了吧,我看着渗的慌!还以为是你手骨掉了。”
骨头?阮碗瞅瞅拿着的树枝,没错,是树枝!再瞅瞅张耐的眼睛,黑黝黝亮晶晶,没毛病!好好的怎么会将树枝看着手骨!
阮碗想了想,写道:“二师兄,你都看到了什么?”
“师兄就是师兄,非要在前面写个二。多写个字,不觉得累么”!张耐嘀咕着,沮丧的盘腿坐在地上,抹把脸,正了神色,说:“骨头,全部是骨头。骨头拼成了树,哦,你看看我头顶,那里挂着一串骷髅头,正张着嘴咯哒咯哒笑。”
阮碗抬头,有一簇长长的柳树枝条垂下来,风吹过,沙沙作响。
“你看到的是什么?”张耐问:“小师妹,你看到的和我看到的,不一样对吗?”
阮碗点头。
“那么,你看到的,树是树,花是花。”
阮碗再点点头。
“你说的对,这里不宜久留。”张耐苦笑着揉揉眼睛:“小师妹,我现在看你,和旁边的树一个样。若是在这里呆得再久些,我只怕就分不清,你和树木的区别了。”
阮碗点头,起身,拎着张耐的衣领,将他甩到自己的背上,凭着感觉选了个方向走了。
张耐由着阮碗背着,他紧紧的闭上眼,可是耳朵里,听到了无数凄苦的喊叫声,声音里有着求救、愤怒、悲伤、仇恨,还有熟悉的声音在苦苦哀求。这些,张耐都没有说,那些声音在他耳边嘈杂不休,令他的心烦躁、甚至被声音所影响,产生了愤怒、恐慌。
他不敢想,偌说没有阮碗在,当他被声音彻底影响后,会不会失去理智,拿出符箓,不分敌我的攻击。张耐想到了走散的亲友们,却将要说的话,都咽下去。
张耐想着:“还是不要告诉小师妹了,这仅仅是我的猜测。”
张耐不说,阮碗就想不到吗!不,阮碗想到了,所以,她一刻也不想停留,迈开腿疯狂的跑了起来。
不辩方向,没关系,阮碗相信自己的直觉。不知道跑了多久,背上的张耐神智开始模糊,嘴里吐着些不清醒的话:“师傅,昨晚有汤婆婆来了,真的,汤婆婆给了我碗汤喝,我没喝!不过汤碗洒了...床上的水是这么来的...真的,师傅!真的是汤婆婆来了...”。
这算不算张耐的黑历史,阮碗张嘴无声大笑,哈哈哈。快,快,还是快些走吧!只是这林子怎么这么大,走了许久也走不出去。
前方有打斗的声音,阮碗提高了警惕,放轻了脚步,凑过去看看。
呦!前面的人挺眼熟。那不是袁清泉、富鬼、阿达、和陈柏玉、以及一干骨族精锐。阮碗先是一喜,好友都在眼前,好事!再来是一忧,眼前的好友们,行为都有些不正常。
阿达单膝跪地,一手握着柳条,正朗诵着:“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袁清泉好些,趴在地上,抱着石子大喜,念叨着:“找到了,找到了,老师,我找到了.....。”
富鬼和陈柏玉,彼此间就不那么友好了,互相握着个干树枝,噼里啪啦比划着,一副对方是自个生死仇人的架势。只是武器不给力,霹雳吧啦两下子,就从长剑变成了短刀。
富鬼手挽剑花,直指陈柏玉,大喊:“忒,尔等小儿,还我媳妇儿来!”
陈柏玉大怒:“呸!尔这奸贼,欺负我家姐,背信弃义,相见我家姐,先问我手上的剑同不同意。”
......
阮碗瞅瞅陈柏玉手上握着的,只有巴掌大小的树枝,上面还有孤零零一片叶子,晃悠悠的摆动着......
第四百一十章 奇妙景象
怎么办!在场神智唯一清醒的阮碗,发愁了。
扳手指头数一数,一二三四五六八,哦,后面还得加个零,这么多的小伙伴都昏了头,她该如何才能让他们恢复。要不,挪到林子外,呼吸些新鲜空气,说不定就好了。
可问题是,林子外,怎么走呢!阮碗摇摇脑袋,里面空空在响,听得到风声雨声,感觉不到任何方向。
等等,雨声!可是,她没有看见一滴雨啊。阮碗侧耳倾听,雨声极大,似乎打在了叶子和屋檐上,声音清脆响亮。
屋檐!叶子!有雨!什么情况下,明明有大雨倾盆,你却一滴雨也淋不到了。
对!你在淋不到雨的地方,比如说屋里,或者是山洞里。想到这,阮碗豁然开朗,她亮出了火符和风符,火借着风势,风卷着火,空气变成了热浪,轰!炸开了!
热浪席卷之下,阮碗东倒西歪,她揉揉被热浪烫着的脸蛋,环顾一圈,欣慰的咧嘴笑了。
生长在干涸土地上,枝繁叶茂翠绿的大树们,被烧掉了翠绿的叶子,只留下灰不溜秋的树干东倒西歪。
仔细看,哪有什么树干,分明是曾经放在鼓岭村藏书馆,摆放书籍的书柜。至于那些诡异的火苗,阮碗低头往下看,正在地底暗河上方飘荡着。
仔细瞅瞅,火苗下放是堆得高高的书籍,小小的火苗就那样一点点蚕食着,慢慢的将藏书馆千年以来的藏书,烧成一点一点的灰烬。
“咳咳咳,咳咳”,张耐捂着嗓子,痛苦的咳嗽着,他的嗓子被咽糊住了。
阮碗拍拍张耐的背包,替他顺顺气,见张耐咳嗽好转了一些,就指指地下的火苗。
“竹简,书!”张耐苦着脸:“我没看错吧,我们还在鼓岭村的藏书馆里。可是,我明明看见了大湖和骷髅树林....不会吧,我们一直在藏书馆里。”
张耐不敢相信,那么大的湖,可以吞噬人和骷髅的火苗,原来只有这么一点。而他们跑了那么久,只不过才离了火苗,不到十米。他摸了把脸上的冷汗,定定心神,问:“小师妹,我们还在鼓岭村吗?”
阮碗抬头,指着头顶上方巴掌大的洞口,写道:“藏书馆里的石梯不见了,还有通外外面的洞口,只有头顶上的一个。那些开凿在石壁上大大小小的通风口,都不见了。”
张耐眯着眼睛看,可惜他视力不如骷髅好,只看到头顶有一道阳光,晕染成七彩的光圈。
“走吧!想知道我们在哪,走出去看看就知道了”,陈柏玉拍拍身上的土,朗声到:“既来之则安之,走,我们出去看看。”
“好!”袁清泉第一个响应:“我已经找到了替代青枣和白果的药材,好多好多用不完的那种,唉,没想到啊,竟是美梦一场。不过我相信外面一定有我想要的药材,走,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梦里面的那种喜悦还在,我现在心情好极了。”
喔喔喔喔!无论是阿达、还是骨族,都非常兴奋,那是一种迫切的心情,仿佛历经千万种磨难后终于看到了尽头一般。
陈柏玉在前,阮碗垫后,顺着骨族搭的人梯,一个挨着一个,从巴掌大的出口,爬了出去。
外面的世界很美,草是绿的,山也是绿的,山峰绵延起伏没个尽头。有花,各种各样的花,朵朵有人的脸盘那么大,娇艳美丽好看极了。
地上不见水,放佛放了用不完的干冰,无数腾空的雾气从地上缓缓升起,无论是花还是树,都在云雾缭绕中。
景色,好看极了。只是云遮雾绕的,地上是否有坑,也看不到啊!
阮碗蹲在地上,用树枝戳戳地面,看着美景想俗事,不明究理的可能觉得阮碗在勘探地形,偌是阮碗说出自己干什么,必然是煞风景的事。
巧的是,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煞风景不仅是阮碗。袁清泉爬出来后,见到了满地的奇珍异草,身上的土都来不及拍掉,就兴奋的冲进了花丛里,喊着:“草,真的!”
袁清泉脚步迈的快,眼里只有鲜艳的花,看不到花草下被雾气遮住的地面。哐!袁清泉脚步踩空,身体向前倾,眼看着脸要撞到地上。
张耐眼疾手快,拽住袁清泉衣服往后拖。袁清泉手撑地,半蹲在地上,取出随身携带的试纸,贴上手掌上的抓住的花瓣上,测试花草汁液的成份。几秒后,袁清泉垂头丧气的说:“不对,不是这个。”
张耐拍拍袁清泉的肩,无声的鼓劲。然后,说出了个现实的问题:“雾气太重,地面的情况完全看不清,我们往哪走!”
“东升日落,星转斗移”,阿达说:“我们的先人们便是靠着这个,辨别方向。”
“所以....”,陈柏玉奇怪的问:“和我们往哪走,有什么关系呢?”
“东升西落,东升西落”,阿达感叹道:“柏玉,你说说,那边是东方。”
“东方不就在.....”,陈柏玉愣住了,对啊!奇怪,这里有光却不见太阳,所有的植物都长得极为相似,明明天然知道的东方方向,却完全辨别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陈柏玉惊讶的说:“有阳光,太阳了!天上没有云,怎么会看不到太阳。”
“这里,我们熟悉的那些常识,已经不管用了”,阿达认真的说:“我们要有心理准备,这里是另外的一个世界,全新的陌生的不能用常理解释的地方。”
“阿达叔,我只关心,草药找到了,能带出去吗?或者说,带出去了,它的药效还和在这里一样吗?”袁清泉苦恼的说。
“不知道”,阿达摇头:“一切都需要自己探索。只是,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夜音花,白天花朵绽放,夜晚花朵闭合,花朵闭合后,就是夜音花狩猎的时候了。看,花朵闭合上了。”
“天还亮着了,花朵咋就闭合上了”,张耐纳闷的问。
“没了太阳,没了日落。但是花儿依然记得本能的习惯,遵照着生物钟捕食。”阿达说:“不能耽搁,走!”
夜音花的花瓣合拢了,枝蔓上长出了长长的尖刺,唰唰唰,狩猎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