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二狗子与泥蛋子
拍拍屁股,送走了楚夏。
如果可以的话,宋凌真的想给自己竖起一个大拇指。
真是太牛了,
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自己这么聪明的人。
鲁@迅先生说的好,对付聪明的人,就要用更聪明的方法。(鲁@迅:怎么又是我?)
就好比他跟你炫耀说自己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个时候你就要故弄玄虚,佯装镇定的回一句。
“是吗?原来如此,不过一加一等于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二加二等于四。”
转移话题,在另一个他所不涉及的方面高他一头,以彰显自己的聪明。
这个时候他就会想尽办法揣摩你话中的深意,甚至是大开脑洞进行脑补起来,而最终的结果就是你可以轻易的带他跑偏。
嗯?
问宋凌这一招是从哪儿学来的?
自然是从小说、电影、动漫、电视连续剧学来的,且看起来实战相当好用。
聪明如楚夏之辈,在面对宋凌的佯装镇定和故弄玄虚以后,也只能选择败退。
在自己的循循善诱之下,现在楚夏的脑海里,自己恐怕是一个与她一般,有着系统,通晓水球世界知识的人,而自己的梦想便是造福山庄,改善生活。
这个设定简直完美,当楚夏信誓旦旦的答应回去以后好好钻研,苦心学习的时候,宋凌差点就要绝对更换第二主角,下放郭暮来让楚夏去担任了。
宋凌熟练的点开了终点中文网的页面,查看起了自己小说的数据。
惊人的发现!
自从楚夏这个角色出现,且收获了系统以后,他小说的点击量竟然开始了翻倍!
从十几个点击变成了将近三十个点击了!
太赞了!
要不怎么说现在的小说是系统流小说的天下,无论是前面自己的开挂,还是郭暮的金手指老爷爷都不能引来观众,唯有当楚夏的系统出现时,才有了看点。
今天可真的是双喜临门啊!
嗯?
只不过这个收藏看起来还是太凄惨了一点。
居然只有两个收藏。
除去编辑的一个,自己的一个,盗版网站的一个,合着自己还欠人一个收藏!
这些读者是怎么回事儿,怎么只看书不收藏呢?
......
家里的口粮不太多了,再加上山庄里没有肉户,偶有几家养鸡养猪的,也都只有几头,够自家吃就不错了,怎么能顾及得上宋凌。
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宋凌打算下山一趟,去镇子里给自己备上些口粮。
宋凌的家在山庄的最高处,地处偏僻,甚至比庄主一家住的还要高。
所以顺着山路下来,沿途就能途径楚家、郭家、刘家、王家、几乎是整个山庄里的住户都要串上个门。
“小凌啊,下山去呢?”
“王大爷好,下山买些东西去,王大爷有什么要带的东西没有,我一并给捎上来。”
“不用不用,儿媳过两天也有去镇子里办事,有什么交给她就行了,你忙你的去吧。”
王大爷笑得和蔼着呢,据说当年王大爷的儿子还没娶亲,家里只有他一个老人的时候,宋凌爹娘没少照应,连他门前的地都是他们帮着耕的,算起来这关系也不浅。
“刘叔,还在忙呢,今年的收成怎么样?”
煤炭一般黑的大汉擦了擦头上的细汗,“还成,种地嘛,靠天吃饭,今年看起来老天心情好,等回头收了,给你送上去点儿。”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若是回头刘叔你没来,别怪我厚着脸皮往你家里取去。”宋凌跟着调皮道。
惹得大汉无奈的摇了摇头。
“对了刘叔,我瞧后山好多田都没人种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嗨,这年头庄子里不少人改了行,谁还愿意种地啊,记得和你从小一起玩的那个泥蛋子没,五岁的时候被送去娘家学医去了,前些天回来,在山脚下开了间医馆,既照应着镇里,又管庄里的病人,我瞧了两眼,还真有两下子。”
“那刘叔怎么不找庄主把田都包下来,种的多收成不也就多吗?”
大汉哭笑不得的拍了拍宋凌,“你刘叔一家子就几口人,让我去包多少田?怕是长了八只手也不够种的吧。”
宋凌闻言挑了挑眉,“刘叔,信侄儿的话听我的,找机会叫上几个一起干的农户,去和庄主说说,别管人手够不够,先把地包下来,等回头我给你们出主意。”
“你?”
刘叔质疑的打量着宋凌,这白白净净看起来从没摸过稻子,犁过地的人,怎就敢说这种大话。
“行,你刘叔看看,若是哪天抽空的话去问问。”
话虽这么说,但至于去不去,可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显眼的是在讲场面话。
宋凌也不在意,等什么时候楚夏小发明家真的出山了,不用他来推销,大家伙儿也会应声而来。
“二狗子!”
“......”
宋凌走在路上,突然听到路边有个声音正在呼喊。
偏过头去一看,是一个英俊美少年,一身长衫翩翩风姿,温文尔雅,颇有些书生气质,只是这嘴里的话怎么听着有些土味儿。
“二狗子!”
那英俊美少年见宋凌没有理他,又高叫了一声,还“噌”“噌”的往这边跑了过来。
宋凌回过头去左右转了一圈,见四下没人,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在叫我?
“二狗子,你怎么不认得我了?我是孟熙平啊!”
美少年冲了过来,一把扶住宋凌的肩膀,离近了才发现,这人竟然比自己还要高出半头来。
“孟熙平......?孟熙平是谁?兄台,虽然我这个人很爱交朋友,但是咱们确实不认识啊。”
宋凌此时的状态讶异的很。
仔细瞧瞧,这里还是在凝雨山庄之内,话说山庄里头还真没有他宋凌不认识的人,这个眼前的家伙到底是谁啊?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见宋凌始终认不出来他来,孟熙平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终于咬紧牙根,“我!泥蛋子!这下你该认出来了吧!”
二狗子......泥蛋子......
这种土里土气的称呼怎么这么耳熟呢?
宋凌忽然间瞪大了眼睛,“泥蛋子?!你是泥蛋子!”
第十七章 幸运大转盘
“泥蛋子?!你是泥蛋子!”宋凌张大了的嘴,至少能塞一个鸭蛋进去。
退后了两步,不可思议的用眼睛上下打量了孟熙平。
白皙的皮肤,英俊的相貌,翩翩君子的气质,温文尔雅的姿态。
这家伙是泥蛋子?
刚还听刘叔说,和自己从小一起玩的泥蛋子回来了,怎么也没想到居然长成了这幅德行。
从来只听说过女大十八变的,怎么男大也能十八变?
不,这家伙绝对是去换皮整容了,宋凌肯定道。
“是我啊,二狗子你怎么连我名字都忘了,说我是孟熙平不认得,还非要我喊出那个名字来。”
见少年这么一说,宋凌摸摸头,有些小小的尴尬。
不过小的时候一起打闹,谁管谁叫什么,有个代号不就得了。
就跟这家伙小的时候黑的很,又丑又黑,所以宋凌便管他叫泥蛋子。
而孟熙平非要说宋凌自小没了爹娘,命贱,要取个贱名才能养活,便叫他二狗子。
一来二去的,谁也不记得谁叫谁,就只记了个外号。
“才听人说你回来了,没想到就碰见了。”
“我也是,回来后多事要忙,正想着过两天去找你,结果在路上碰上了你。”孟熙平略感欣慰。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宋凌点点头。
其实宋凌的小日子岂止过得不错,那简直是舒爽到头了,整天吃了玩,玩了睡,睡了吃的。
不过面对从小长大的玩伴,还是低调点儿的好。
“小时,娘叫我去跟外公学医,我还舍不得你,想把你带着一起走,你非是不要,不然咱们怎么会这么多年没见。”
孟熙平忍不住怀念起了以前。
这么说起来,好像还真有这一回事儿。
那时候孟家见自己孤身一人,也有想法带宋凌一起走,不过一是宋凌自己不愿意,二是被庄主一家给拦了下来,不然指不定他现在也成了一名大夫。
“嘿嘿,主要是从小在这里长大,不太愿意走远,不过都过去了,我现在也还不错,你呢,听说你一回来就开了医馆?”
宋凌询问道。
“是啊,就开在山庄里,不过是山脚下的地方,能照顾得到镇上的病人。”
孟熙平没有想过多的吹嘘什么,转而道,“你现在有空吗?咱们一起去找个地方喝一杯,叙叙旧?”
宋凌也正有想法,“我正好要去镇上买东西,一起吧。”
孟熙平闻声喜笑颜开,明明相隔了十年未见,不知怎的,竟然在二人间没有产生丝毫的隔阂。
“走!”
“孟大夫,孟大夫!”
沿着山路有一人快步跑了上来,“从镇上来了个不得了的病人,医馆里谁都没办法,还请孟大夫去看一看。”
那下人一路小跑,急得满头大汗,看起来是遇上要紧事了。
这边孟熙平刚打算和宋凌外出,一下子陷入了两难。
为难的看向了宋凌。
“你有事便先去忙吧,救人要紧。”
孟熙平顺势道,“好兄弟,就知道你了解我,那我先回医馆了,等有空再去找你!”
言罢,孟熙平两腿交叠反复踏地,宛如轻功在世,转眼间便消失不见。
宋凌有趣的笑了笑,谁能想得到那个小的时候玩得起兴赖在他家,哪怕爹娘来了都拽不走的泥蛋子,居然摇身一变成了个宅心仁厚济世救人的大夫。
只能说世事无常,有空可真要往他的医馆去看看。
......
万梅镇,
宋凌一顿采购之下,提着个一人大的包袱走在街上。
路旁尽是些顿足观望之人。
不是没见过力气大的,这世上的修者数不胜数,哪怕是小镇里头也有不少宗门。
可还没见过哪位修者大人亲自上街买菜,还为了区区菜价差点儿和人动起手来。
“好啦好啦,这是最低价了,不能再便宜了。”卖菜之人不耐烦了起来,若不是见对面的小子有两手,像是个有修为在身的人,真想把他给赶走。
“帮忙把这些打包起来,我全都要了!”
宋凌指了指,随后把手里的钱袋一抛,响亮的银钱声撞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
卖菜人怔了一下。
只以为宋凌是个来砍价占便宜的,没想到居然还是个大客户。
虽然价低了点儿吧,但是人家买得多啊。
顿时立即换了副笑脸,“大人,您买这么多怎么不早说啊,早说我还能给您再便宜一点。”
送着宋凌走了两条街,还一直问要不要帮忙运回家。
宋凌那个趾高气昂,就差没把鼻孔对上太阳了。
瞧了瞧卖菜人变幻的嘴脸,心里窃喜。
这应该就是小白文里标准的装@逼打脸了吧,自己可真是个小天才,举手投足间就能创造出爽点来。
一定能让点击再涨上十几个!
“走一走,看一看喽!”
“手气好,顿顿都有饱。搞一搞,老婆也叫好。”
“上这儿玩一转,房钱有的赚。有空来一盘,媳妇儿也能办!”
一边的路旁围了不少的人,眼睛正直勾勾的盯在一张轮盘上面。
只看有一人把一边的盒子里投了点儿钱,随后在轮盘上这么一转。
半分钟后,轮盘的指针就落在了一袋米上面。
“好耶!”
四周看着的不少人在跟着叫好,就跟是自己赚到了一般。
宋凌也被好奇心勾了过来,挤进人堆里凑这热闹。
轮盘上有大片的内容是空白着的,意味着转到了这里的人什么都得不到。
除此以外还有不少亏本的,比如花了一百钱,没准儿就转出个50钱的奖励,当然也有大奖。
譬如说那个在轮盘上只占了微微的一角的奖励,也是所有围观的人最注目的东西——黑莲!
黑莲是什么就不多说了。
这是最近镇上抄的最火热的东西。
据说现如今往风涧林里去的已经有几百号人,可不知为何都无功而返,好像黑莲来的快,消失的也快,早早的没了。
为了能让大家伙儿的相信,转盘的主人把黑莲放在了一个透明色的玻璃盒里,就摆在所有人的眼前。
其就像是黑色的宝石,紧紧的吸引着每一个人的眼球,使得众人摩拳擦掌,都想要试一试运气,看看能不能用一百钱换来个无价之宝。
第十九章 最幸运的人
“走你!”
宋凌大力推了下转盘。
全部的人都被快速轮转的转盘吸引去了目光。
轮盘边上守着黑莲的侍卫忍不住戏谑的打量着众人。
真是好笑,看着那轮盘又有什么用。
获什么奖,拿什么东西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脸上的神情忽然僵持住了,笑颜一扫而空,留下的只是无限的惊惧。
停下!停下啊!
守着转盘的人偷偷的拉动着转盘后面的绳线,意图控制着转盘停在他所指的位置。
可那转盘就跟发了疯的牛犊似的,控制不住,脱缰而跑。
该死,怎么偏偏在这种时候出事故了!
守转盘的人内心咒骂道,眼睛却跟着众人一般,心惊胆战的注视起轮盘上的内容。
安心安心,哪儿会有凑巧的事情。
哪怕是不用人工操盘,转到黑莲的概率也小到可怜,只要不是黑莲,其他的奖品对他们来说都只是浮云。
但偏偏与他作对的是,那指针随着转盘缓慢的停下,好巧不巧的正落在了黑莲上面。
“哗!——!”
全场哗然,所有围观者都发疯了似的。
“转到了!转到了!”
“居然真的转到了!天呐,怎么会有这么好运的人!”
守着转盘的人擦了擦眼睛,生怕自己看花了眼。
随后整个人面如死灰,仿佛失了魂般,就要瘫倒在地上去了。
嘈杂声,纷乱声,议论声,祝贺声,一时间人群涌动吵成了一团。
宋凌也略显遗憾的瞄了一眼距离指针差大半圈的手推车。
居然人品爆发了,手推车没拿到,搞了株黑莲出来。
“稍等一下!大家安静!”
守转盘的侍卫快步冲上来,笑对着宋凌点头哈腰,“这位小兄弟,咱们可否借一步说话。”
说着,从后面引来了几位彪形大汉,挡住了围观群众的视线,拉着宋凌躲到了后面。
这下子可是引起了众怒。
“这是要干什么?”
“是啊,明明转到了黑莲,给人家不就得了,难道还要反悔不成?”
“早就知道这里面有古怪,”
多数时候,民商是站在对立面的,纵然宋凌转到了黑莲,其人品被众人所妒,但眼看着要被人拉走,大家伙儿便不乐意了。
推己及人,若是自己中了那黑莲遭人反悔,那该如何是好。
宋凌此时便是民心所向,一时间呐喊声愈发宏亮,吵吵嚷嚷的叫着把人交出来。
拉走宋凌的侍卫慌了。
这件事情说到头还是他的失误,怎么也想不明白一直操盘由他掌控的转盘不听使唤了。
不听使唤就算了,还好巧不巧的落到了黑莲上面。
这要是被老爷知道了卖了他也赔不起啊。
刚想要带走宋凌两个人好好“协商”一番,没想到引起了众怒。
一时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彻底慌了神。
“大家稍安勿躁!”
“老爷!”
一位中年男子笑眯着眼走了出来,与天生就长得凶神恶煞的侍卫不同,这老爷看起来随和了多,慢悠悠的迈着步子,不慌不忙的开口,竟一时间安抚下了不少群众。
“大家稍安勿躁,莫要误会我家下人。我朱某人的话自当说一不二。请这位小兄弟来借一步说话,本意是担心会有奸人对其手里的黑莲起了歹念,特此派人护送他回家。”
“原来是这样。”
宋凌赶忙摆摆手,“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带的回去。”
“小兄弟,你不知这黑莲会有多宝贵,此时你从我朱某手中赢得黑莲的消息定已传开,恐有不少起了歹念的人已经盯上你了。”
宋凌皱了下眉,鄙夷的看向了朱老爷。
起歹念的人,我这眼前不就站了一个吗?
当别人傻啊,让你派人送我回去,恐怕送着送着就又送回你家里去了吧。
“人家说不用护送,朱老爷你何必强求呢?”
“是啊是啊!”
“难道是朱老爷你另有所图?”
朱老爷眯了眯眼,笑容可掬的道,“既然小兄弟执意如此,那我便不再强求了,还是要再次恭喜这位小兄弟喜获大奖。”
朱老爷突然转变的态度令人不解。
随后又道,“今日的活动先暂且结束,不过我朱某人手中不止一株黑莲,明日同一时间,望各位再次光临。”
“还有!”
“这朱老爷是哪里来的神通,手中的黑莲竟然不止一株。”
有兴奋的,有怀疑的,总而言之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
那朱老爷身旁的侍卫听了这话额头细汗密布,嘴唇都开始发白。
“老爷,咱们哪里还有黑莲啊?”
朱老爷转过身去,冷哼了一声,“咱们没有,难不成别人也没有吗?”
“老爷您是说......”侍卫不笨,立时便想到了什么。
“你派人去偷偷盯着他,记住千万不要让人发现,宁可找几个修者去追踪也好,钱不是问题,只要有黑莲在,生财之道比比皆是。”
朱老爷一改脸色,阴恻恻道。
“老爷请放心,小的一定将功赎过,去把那黑莲再给带回来。”
言罢,侍卫转身离去,是去安排人手,跟踪宋凌去了。
人散楼空,朱老爷一个人静静的走到了转盘之旁,伸手轻轻拽了拽转盘后面的绳线。
立时转盘就停在了他所指示的位置。
“没坏......?”朱老爷脸上的神情定格住了。
“是遇上高手了......?”
“咯噔!”
“咯噔!”
“咯噔!”
心脏的急跳声“砰”“砰”响起。
身后只发觉有一道阴影笼罩住了全身。
朱老爷想要开口去叫,却不知为何嗓子眼似被什么东西堵住,竟吐不出半个字来。
黑色的披风,连体的兜帽,一只灰色的手摸向了朱老爷的肩膀。
朱老爷的眼睛瞪如死鱼,身体缓缓摆动,转了过去。
“还有一株噬梦莲,藏在哪里?”婴漴直视着朱老爷的眼睛,逼问道。
朱老爷年轻时也是个练家子,修为虽不算高,但却读过不少的书。
一瞧见来人的装扮,以及那露出来灰色表皮的肤色,异色的瞳孔,整个人的血气霎时间少了九分。
“没了,没了......”
婴漴揭下兜帽,这一回脸上的具体模样被朱老爷看了个一清二楚。
“魔......魔......!”
“咔嗤!”
朱老爷被婴漴随手丢在了地上,已然断气。
“人类果真都是骗子!”
第十八章 惊弓之鸟
“这黑莲居然这么值钱!”
宋凌一个人嘀咕着,言下之意早知道他也去搞些来卖了。
还记得他最早发现黑莲时就是在山洞里斩杀了boss以后。
风涧林内开得到处都是,宋凌还奇怪来着。
这要是被他采来一箩筐,岂不是赚发达了。
“可不值钱,尤其是近来市面上的黑莲越来越少,且凝雨山庄不知为什么今年也没往外出手安神梅,这余下的几支黑莲就全成了稀品。”
站在旁边的人听了宋凌的叹句,跟着解释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
看样子楚叔叔也不是什么普通人。
知道在黑莲卖得最盛的时候把安神梅留下,别一股脑的投入进去,等这会儿黑莲的势头下去了,人们自然就想起来还有个类似的安神梅。
经商奇才啊。
不过宋凌也不羡慕。
钱这种东西,对他这个大挂@壁来说,想要还不是手到擒来。
就连到手的黑莲跑了一箩筐,他都不后悔,他还能在意什么?
他在意热闹啊。
你瞧这大转盘里三圈外三圈给围了个水泄不通,宋凌见了拼命的往里挤。
十六岁的少年正值好奇心蓬发,哪儿的乱事都要参合一脚。
可这一脚参进来了,宋凌想出去就没那么容易了。
一个人提着两人大的袋子,在左右比肩接踵的人堆里,就是放个屁都要花十分钟才能往外散开。
宋凌一个大活人怎么挤得出去?
宋凌后悔了,他就不该进来的,这下该怎么走呢?
前面的大转盘吸引来的顾客是越来越多。
谁都想要拿出一百钱来试试运气,万一中奖了呢,到手的黑莲可就是下半辈子的安身钱啊。
才一会儿的功夫,转盘就又去了十来位,这其中转到空白的有一半多,其余的也是个亏。
但这并没有打消人的积极性。
越是别人不中奖,大家伙儿就越是觉得自己中奖的概率大了。
卖转盘的就是靠着这样一个心理,一人收上一百钱,积小成多,已经赚了个盆满钵满。
“各位,因为今天是首次开张,所以在这里我特地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厚礼,接下来我们将免费挑选十人,参与转盘,所转到的东西全归他们自己所得。”
立时全场哗然。
要知道这转盘上可不止有黑莲在呢。
前面的人也没少转出些别的东西。
比如五十钱,一百钱,一千钱,一袋米,一斤猪肉什么的。
十个名额免费参与,白给的好处谁不要。
人群开始越发拥挤,全都伸手去报名。
宋凌完全就成了人海中的一滴水,随波逐流,也不知怎么“流”的,就把他这滴水给拍到了岸上。
“好,那这位小兄弟就是我们的第十位了,恭喜恭喜!”
宋凌的手被举了起来,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带去了转盘旁边,成为了那个“幸运儿”。
人群中,一个身披黑色风衣,头戴兜帽的男子走了进来。
也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但凡他所经之处,前方拥挤的人群自然而然的便被两侧挤开,为他让出了一条窄小的通路。
一对晦暗的双眸盯向了透明色的玻璃盒,把那株黑莲尽收眼底。
“噬梦莲......看样子满山的噬梦莲都是被这座镇上的人采去了。”
婴漴又一次拉低了头上的兜帽,遮挡住了他灰色的皮肤,还有那对异瞳的双眸。
右手从黑色的披风下缓缓伸出。
灵力汇聚,五指间数道红线牵引着空气中灰色的不明物质,在他的掌心形成一团球状之物。
“这是......!”
正当婴漴打算直接在镇上开抢之时,忽然仿佛背后被什么人盯上了,那恐怖的气息令其来不及出手,凝聚好的灵气骤然间消散一空。
冷汗之后,瞳孔放大,婴漴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生怕被这个庞大的气息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嗯?明明感觉到了什么,和山洞里的boss好像,怎么一转眼就没了?”宋凌转过头来往人群中找了找,随后挠了挠头怀疑是不是自己感知错了。
宋凌神经大条,来事快,转移注意力也快,不久便收回了探查的心思。
人群中的婴漴咽下了一口唾沫,发干的嘴唇却仍旧颤栗不已。
大口喘着粗气。
那刚刚的是什么?
哪怕是在四虚境界的魔人身上,也从未感受到这样的压迫。
先辈们说人族中会有隐世强者存在,此言果真不假,就连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偏僻小镇,都有着这般实力的敌人。
看样子想当街动手抢走噬梦莲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另想他法。
婴漴眯起了眼睛,竖起耳来旁听了一会儿,便知道这里外围得到处都是的人群是怎么一回事了。
转盘吗?
人族可真会自欺欺人。
这东西的法门恐怕都被那人掌握在自己手里吧,他若不想,这上面的噬梦莲就是转上个一万次也不会有人能拿走。
不过......旁人不行,不代表他婴漴不可以。
低下头来,婴漴仔细思量了一番。
若是没有察觉到那股气息的话,指不定他便自己上场去了。
但现在他不能,在没有确认到那个气息强大的人族是谁之前,他没办法让自己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纵然有披风遮掩,但他灰色的皮肤还是显眼,一旦被人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此这般,就需要有一个人替他出马,帮他把这株噬梦莲给拿下。
此时,转盘前做着免费促销的活动已经过了九位。
也不知这九人是不是都被加持了“祝福”,竟然一个比一个手气好。
更有一人差了一点便转到了那株黑莲,立时引起了所有围观人群的欢呼与呐喊。
把控转盘的人见状心里暗暗窃喜。
一群愚民,真是好骗。若是他不想,这些人休想在他这里拿走一钱。
轮到宋凌了。
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放好。
盯着那转盘看了一会儿,一眼就看上了其中的一条奖项。
奖励一辆木质手推车,还是双轮的!
这感情好的,正愁他买了一大堆的东西不知该怎么带回去呢,手里提了一路就引起了一路的围观,搞个车子推回去岂不是方便多了。
宋凌摩拳擦掌,鼓足了气势想要白嫖个推车出来,却不知在他身后的人群中,已经有人为他安排了其他奖项。
那便是婴漴。
第二十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婴漴自命不凡,
其从小到大,无论是天赋还是身世,在魔族中都是佼佼者。
此番来到人世,只为那卦婆婆的几句话来,却没想到有大机缘在。
噬梦莲,此花乃魔族之葬花。
凡魔族往生者葬入地下,受魔气影响,墓地四围便会开出此花,短则半月,久则一月。
且花开的时间与多少,很多时候体现了那魔人生前的实力与魔力的高低。
婴漴在风涧林发现噬梦莲的第一时刻,便发觉了此花的不同,较之魔族的葬花开得尤胜一筹,且数量之多,非是寻常魔人之死。
一路探究寻来,在一处山洞中发现了上古魔神的遗骸。
天大的机遇。
哪怕是素来冷若冰霜,不苟言笑的婴漴,在见到此景后,也忍不住勾起了一抹笑意。
上古魔神,那对于魔族来说是信仰的象征,绝对力量的代表。
虽不知何因死在此地,但可想而知,林中的噬梦莲便是因他而起。
贪念起,
婴漴想办法带走了上古魔神身上最为宝贵的东西,随后一夜之间收光了风涧林中所有残余的噬梦莲,又顺藤摸瓜的找到了镇上。
自己得了上古魔神的遗骸,再把收集来的噬梦莲带回去献给魔族。
婴漴已经足以想象到他今后的日子,将会有多么舒坦。
无数魔族少女的青睐,无限魔族资源的倾倒,获取上古魔神体内源源不断的魔力,今后他将成为这一代魔族中无可替代的王权。
......
另一边,
宋凌手里端着装有黑莲的玻璃盒子,一路上光明正大的走着,身后已经有了五六伙儿势力同时盯上了他。
没办法,谁让这小子太扎眼。
见过嚣张的,但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走起路来六亲不认,欺负谁呢?
明知自己手里拿着的是举世无双的宝贝,却一点不知收敛,大摇大摆,生怕外人不知道般。
这要是不给他长个记性,以后坏人还怎么过日子,岂不让他给欺负到头上来了。
所以本着给宋凌个教训,让他涨涨记性的原则。
各路“神仙”全都盯上了这头肥羊,甚至彼此间还都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
一番警告之下,谁也不曾退让,看样子大家是铁了心的都要去抢。
转过镇上的街角,宋凌又跑到集市上去买了个手推车,把今日购来的货物堆了上去,不一会儿就拐到了一条死胡同里。
掰着手指头数算时间。
“前面的铺垫差不多了,按照这个时候,读者们应该想看高潮了才对。”
“不过到底是该佯装不敌,绝境反杀的好,还是叉腰装@逼,嘴炮赶人?前者太孬,而且示敌以弱不好把控,万一没控制好就显得我演技太差了。可后者......”
宋凌再次愁了起来,嘴炮他也不擅长啊,别看他动漫小说看的多,但也没说看球多的人就一定得会踢球啊。
这怎么才能又不失风度的赶跑人,又能隐晦的装了个逼,让读者们既舒坦又不觉得千篇一律空洞无聊,这要求可太难了。
宋凌构思的空暇间,身后的五六伙儿势力也懵了。
这小子怎么把东西推到死角然后就不动了?
难道发现他们了?
不对啊,若是发现了他们,这个时候应该大喊一声,“都别躲了,出来吧”“何方鼠辈,不敢以面示人”之类的话。
显然,这也是一群画本看多了的盗匪。
敌不动,我不动。
本着这个原则,只要黑莲还在,四下里谁都在装空气。
婴漴料理了朱老爷的事后,赶来之时,所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场景。
死胡同中,宋凌对着一堵高墙面壁思过。
四围的屋顶,树上,拐角的墙后,藏满了对噬梦莲觊觎的敌人。
“咚!”“咚!”
“咚!”“咚!”
“......”
接连的动静从身后响起,宋凌诧异的回过头来。
只见到身后的街巷上,一地的重伤之人,而在街口处,正站着一个身披黑色披风,头戴兜帽掩面示人的家伙。
“......”
“这位大侠,多谢出手相助。”
该不会以为宋凌会如此说道吧。
开什么玩笑。
此时的宋凌满脸懵逼,嘴唇发颤,气得的手也抖了,脚也抖了。
“这......这都是你做的?”
“你不必谢我。”
“谢你个球啊!”宋凌不等婴漴把话说完,便骂了回去。
他好不容易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满意的情节,指不定靠着这一场装逼的戏码,自己就飞黄腾达。
上推荐,获瞩目,得收藏,有追读,再上推荐,再获瞩目,再得收藏……生生不息,源源不绝,成为一代大神,从此以后走向人生巅峰。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他的戏抢了个一干二净。
你瞧瞧。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一共二十八个跟踪来的敌人,宋凌方才在推车的路上,生怕自己数学不好数错,前前后后数了三遍有余,
还硬是逼着自己想了二十八招克敌制胜的帅气姿势,就差三招就齐活了,结果一下子全泡汤了!
二十八个人,一个没留。
这个蒙面的家伙未免太残忍了吧!
婴漴可不知道宋凌内心的想法,看着宋凌疯疯癫癫的模样,心中暗暗鄙夷道,自己竟还挑了个傻子。
“看在你患有疯病,头脑发育不全的份儿上,把噬梦莲交出来,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你......你说什么?”
宋凌不敢置信自己的耳朵听见了什么。
婴漴摇了摇头,他都忘了,这家伙是个傻子,该是听不懂他说话。
况且人类,都该死!
婴漴向前走了两步,每一步的距离都是那样的恰当,若是用尺去量,会发现竟是一模一样。
沉稳的步伐,危险的气息在逐渐逼近。
然见宋凌方才还悲痛欲绝,苦不堪言的表情忽然大变。
狂笑,他在狂笑。
“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宋凌开心道。
怕是病入膏肓了吧,纵然是个人类,看在可怜的份儿上,了却他最后的心愿。
婴漴回答道,“把你手中的噬梦莲交给我。”
“噬梦莲?”宋凌赶紧把放在手推车上的黑莲搬了出来,激动道,“你是说这个?你要?”
婴漴藏在披风和兜帽下的头缓缓点下。
“好家伙,原来你也是盗匪啊!”
宋凌终于舒心的拍了拍胸,“早说嘛,搞得我还以为你是什么路见不平的正义之士。”
婴漴疑惑了,从宋凌这两句话来看,这家伙的疯病怎么时好时坏?
宋凌戏谑道,“早说你是盗匪,我就放心了啊!”
第二十一章 考砸了???
“早说你是盗匪,我就放心了啊!?”
单脚用力踏击地面。
“轰!——!”
婴漴的眼中,只看到一条流光逝过,紧接着下一秒钟,宋凌便已经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感受着腹部所传来的力量。
胃中一阵翻涌,婴漴从口中顿时吐出了大量污秽之物。
婴漴不是没被人打伤过,更不是没吐过血,但是被人一拳打到反胃,且吐出了所有吃食,这还是头一次。
“呕!——!”
婴漴的嘴宛如喷泉,各样食物的碎屑从口中鱼贯而出。
明明拳上所传来的力量不大,可拳意硬是压制得婴漴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披风下的身躯畸形的蜷缩在了一起,毛毛虫般的趴伏在地上,抽搐着。
婴漴瞪大着眼睛,不敢置信所发生的一切。
他身为上灵境魔人,实力应处在四灵境的巅峰,除了四虚与那虚无缥缈的至尊之外,无人可敌,
但刚刚那一拳的力量,在他的感知之下不过寻常之力,放在平时就连他的皮毛都无法伤及,怎么会这样?
拳风掠过,惊起的狂风吹散了婴漴身上的披风,露出了异色的双瞳以及灰色的皮肤。
婴漴浑身上下瑟意临然,冷不丁背后密汗遍布。
拥有这般实力的人族,不可能不知道魔族象征的肤色,再加上他种族所特有的异色双瞳......
出事了!
“咚!”
果不其然,宋凌一脚重重的踏在了他的背上。
眼中露出了惊人的杀气,斜睨的打量着婴漴上下。
“还从来没有人,能从我的手里拿走东西!”
言罢,宋凌回过头潇洒离去,婴漴的心脏“噗通”乱跳。
怎么回事?
居然......放过自己了?
婴漴今日经历人生的高低起伏,兴起坠落,却不曾想直到最后关头,还有转折在等待着他。
这个人......不认得自己,不认识魔族?
这怎么可能?
他难道是乡下来的不成?
可乡下里,又是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个人物!
相比于婴漴的惊愕,宋凌此时的心情,那叫一个舒爽,不仅装了一回大逼,而且还说了一句通常只有主角才会说的大话。
一想到自己佯装凶狠,冷眼示人,霸气侧漏的样子,恨不得找个摄影师在旁帮他照下来留作纪念。
至于灰色皮肤?异色双瞳?魔人?
抱歉,一是宋凌真不晓得,二是哪怕他晓得,方才沉浸在主角视角中的他也完全没注意到啊。
“坏了!”
走到半途的宋凌猛锤了一下掌心。
光顾着装@逼,忘了把一车的东西给拿回来了。
方才的情节所致,若是宋凌击败了贼人以后,还回头去推车,那未免也太low了,导致宋凌潜意识里把这件事情给抛之脑后。
再次回到那条胡同,地上的婴漴已经不见踪影,同时不见的还有他放在车上的黑莲。
该死,这脸打得真是“啪”“啪”的响,前嘴刚说完“还从来没有人,能从我的手里拿走东西!”这种狠话,后脚就把东西递到了人的脸上。
也是,婴漴倒不是从宋凌手里拿走东西,而是光明正大的从车上拿走。
宋凌摸了摸头,果然还是敌人太过狡猾,自己太年轻。
推算日期,
这几天应该是郭暮参与出云派考核的日子,
宋凌推着小车,本意是要去看看自己的徒弟,顺带带回来些写作素材。
可谁知出云派的考核场地外人免进,好不容易赶来的宋凌被人家一挥手给拒之门外。
宋凌内心暗骂了两句,没办法只好打道回府,先回山庄再议后事。
与此同时,
万梅镇外,婴漴抱着手中的黑莲犹如丧家之犬,拼命的逃窜着,仿佛身后有恶狼追赶。
临到溪水旁,一连三次漱口,却仍旧洗不干净嘴中呕吐的异味。
眼中的神色逐渐阴沉了起来。
回头观望着远处的城镇,口中念念有词,“万梅镇......此番祸事,我婴漴牢记于心,待他日归来,定报今日之仇!”
纵然万梅镇上应该还残留有不少的噬梦莲没有收回,但婴漴已无心思去管。
现在他只想着早日回到魔族的领地,借助他得到的上古魔神的残骸,修成大果,回来血洗这令他受辱的城镇。
......
“叩叩叩!——!”
“小凌在吗?”
宋家的房门敲响,打开后,进门的竟是郭大叔。
“稀客啊郭大叔,怎么有空来我这里了。”
门口的汉子与郭暮有七分像,皮肤黝黑,个头不高,一瞧就是那短小精悍的类型。
此时的郭靖脸上挂着愁容,“小凌啊,我没打扰你吧。”
“怎么会,郭大叔能来可是我的福气,来来,咱们进屋来说。”
说实在,宋凌和黄大娘与郭暮的关系更好一些,与郭大叔交往不深。
但怎么说同是一个山庄的邻里,又是郭暮他爹,自当热情些,没什么问题。
“不了不了。”郭靖连忙摆手。
“小凌啊,我来是有事情想说。”
郭靖的样子吞吞吐吐。
“有事情?郭大叔您但说无妨。”
“那个......郭暮他......他从镇上回来了。”
“小暮回来了!”
宋凌惊讶了一下,昨日他下山采购的时候还打算去见一见郭暮来着,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不过这不是好消息吗?怎么看郭大叔的神情......
“唉,”郭靖叹了口气,“小暮他一回来情绪便不对,我和他娘瞧了随口问了他两句,这小子便把自己关进了门里。恐怕是出云派的考核搞砸了吧。”
“都怪我和他娘心高,你说穷人家的孩子,整天想着修什么练啊,小暮素来孝顺,知道我和他娘的心愿,这回心里一定难受。我们两个隔着扇门不好劝他,思来想去,就属你与他能讲些心里话,这才想来找你帮忙。”
郭靖一口气把话说完,事情清晰明了,但却仍旧把宋凌惊了个呆。
现下的宋凌,脑子里全都是重复着单纯的一句话。
“恐怕是出云派的考核搞砸了吧。”
“恐怕是出云派的考核搞砸了吧。”
“恐怕是出云派的考核搞砸了吧。”
“......”
开......开什么玩笑?
郭暮考砸了?
第二十二章 管你是谁,打的就是你
别看郭暮出身平平,相貌平平,实力平平,什么都不出众。
但他是主角啊,还是“大作家”宋凌钦点的废柴流主角,区区一个出云派的考核不能通过?
主角光环去哪儿了?金手指去哪儿了?
宋凌得到这个消息,简直比郭暮他爹娘还要震惊,愣在原地,一时半会儿脑子都转不过弯儿来。
“小凌......小凌?”郭靖见宋凌半天没有说话,又多叫了两声。
“哦,郭叔叔,我方才走神了,您还说什么了?”
“郭叔叔想请你同我去看看,别让这小子出什么事了。”这便是郭靖的难言之隐。
“放心吧郭叔叔,不用你说我也该去看看的。”宋凌想都不想,一口答应了下来。
开什么玩笑,自己的男主摆脱了“废柴”的称号,第一次下山就遭逢失利,他宋凌怎么可能还闲得住!
郭靖惊奇的发现,宋凌在这方面事上的热心,简直比他还像个当父亲的,火急火燎的出了家门,连门都忘了锁了,朝着郭家的屋宅赶去。
进了郭家,
黄大娘守在门外,看到宋凌来了忙道,“小凌啊,你来了,真是麻烦你了,这孩子如今谁的话都不听,就把自己锁在门里,都怪我和他爹心高,早知道就让他同我们学学手艺,当个普通人好了。”
“哐哐哐!——!”
宋凌二话不说,冲上前去,用力的敲着房门。
“小暮!”
熟悉的声音隔着房门从外面传进来。
屋里的郭暮缩了缩脖子,把头盖在了膝上,“宋哥哥,我对不起爹,对不起娘,对不起你,你们别敲门了,让我一个人静静吧!”
“说话了,说话了!”
黄大娘激动道,笑着对宋凌道,“还是小凌来管用,至少他说话了。”
“儿啊,爹娘不怪你,没考好便没考好,咱们就当个普通人,不当修者好吗?”黄大娘隔着房门焦急的喊道。
宋凌在旁看着屋里屋外的情形。
嘿!他这个气啊。
好端端的,怎么就演变成这幅德行了呢。
“小暮,你没对不起你爹娘,也没有对不起我。”你只是对不起了我那万千的读者老爷!(点击100收藏5)
宋凌心里暗道,可不管怎么样,现在他还需要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在此之前,至少要先把这破门打开再说。
“小暮,给你十秒钟时间思考,要是再不开门,别怪你宋哥哥直接破门了!”
“十!”
“......”
“吱呀!——!”
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
郭暮还是比较怕宋凌的,知道他宋哥哥说一不二,才刚念到“十”便乖乖的开了房门。
“门开了,门开了!”黄大娘再次激动道,看来这次把小凌叫来是喊对了。
“黄大娘,麻烦您现在外面了,我进去和小暮沟通一下。”
有些事情宋凌还不想让黄大娘与郭叔叔见到。
听宋凌这么说,两人纵使爱子心切,也只好点头答应,“那小凌你一定好好劝劝他,就说没事,我和他爹不再心高了。”
进了郭暮的房间。
这里宋凌不是第一次来。
地方不算宽敞,但对于家境一般的郭家来说,已经是把最大的房间让给了郭暮。
此时房间里四处乱糟糟的,郭暮的状态也极为不好,看得到的是,身上还落有些许的淤青和伤口,显然是考核时所留下。
“没过?”宋凌简单的问了一句。
靠坐在床上的郭暮低着头,轻“嗯”了一声。
宋凌挤起了眉头,老实说他到现在也不相信郭暮会没有通过考核。
那出云派难道是什么神仙门派?
凭郭暮的实力怎么可能会落选?
“原因。”
宋凌直接明了的问道,没办法,他第一个能想到的就是会有什么内幕存在。
毕竟这也是小说里常会出现的现象,譬如主角明明胜过了对手,却被裁判强行判为败方,一般这种时候都是主角不服输,强行跳出来制造爽点。
但郭暮这家伙的性子截然相反,很多时候就忍下来了。
宋凌有些怕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然郭暮摇了摇头,“是我自己技不如人,不是对手。”
宋凌忽然上前一步抓住了郭暮的肩膀,灵力稍稍一探,便发现了些许端疑。
“我给你的那粒上虚丹,你可用了?”
“全都用了。”郭暮点了点头。
“放屁!”
宋凌皱起了眉头,“既然用了,你告诉我为什么你身上的境界与上次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别告诉我是我的丹药出了问题?”
宋凌一眼看出了端疑。
算是找到了原因所在。
郭暮的灵力仍处在初灵境的入门,连小成尚未达到,光凭着一套降龙十八掌,境界与人分差太大,怎么可能是别人的对手。
郭暮不会说谎,他说用了很大可能是真的用了,但既然他的灵力没有增长,那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他用在别人身上了。
就在这时,
一个幽幽的声音缓缓道来。
“乖徒儿,这就是你常挂在嘴边的宋哥哥吧。”
从郭暮胸口挂着的玉佩上面,飘出了一缕魂魄。
正是那日宋凌与郭暮齐力从须弥灵石中救出的那位“金手指老爷爷”。
这位“老爷爷”看起来可一点都不老,样貌正值壮年,却两手负在身后,一副老学究的高深模样。
方才过了几天时间,其与上一次见面时的苟延残喘,几乎丧命的状态有了截然的反差。
宋凌恍然大悟。
一伸手竟凭空把那灵魂状的卞尧提在了手里。
“好你个家伙,我算知道了,就是你害得郭暮没通过考核的,我说的没错吧!”
卞尧没想到眼前之人竟如此鲁莽。
“你可知在你眼前的人是谁?”
“谁?”
“吾乃十二至尊之一的刃影天尊,卞尧是也......”
“砰!”
沙包大的拳头狠狠的落在了卞尧的脸上。
“管你是谁?害得小暮没通过考核,害得黄大娘和郭大叔提心吊胆,害得我的小说没人看,今天我要一笔一笔的把账跟你算清。”
“哎呦,哎呦!”
卞尧终于没了之前高高在上,气势凛然的样子,大声的朝着郭暮呼救,“徒儿救我,救我啊!”
第二十三章 十二至尊
“徒儿救我,徒儿救我!”
卞尧可真是惨,堂堂十二至尊之一,当今天下实力的顶尖者,就这样被宋凌按在地上锤。
自己的徒弟郭暮在旁左看看师父,右看看宋凌,最后还是选择了他宋哥哥这一边,默默的没有发声。
终于,郭暮瞧不下去了,轻声帮着师父讲了两句,“宋哥哥,差不多得了,再打下去,恐怕要出人命了。”
“哼!”
宋凌把提在手上胖揍的卞尧随意的往地上一丢,拍了拍自己的手,宛如丢出去了一个垃圾一般。
“你是把我给你的上虚丹全都给他了,我说的没错吧。”宋凌当下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卞尧的魂魄幽幽的从地上爬起,明明是个灵魂态,左右脸上却罕见的红肿了起来,看起来伤得不轻。
说活含含糊糊不清不楚道,“看在你曾救过我的份儿上,还有那粒名为‘上虚丹’的丹药,你这次对我动手的事情我便不追究了,若再有下次!”
“......”
卞尧话音刚落,就看到宋凌捏着拳头又跑了上来。
两眼一瞪,瞬时吓得那刃影天尊话都不敢说了。
卞尧不知为何,看着宋凌总有一种当年小的时候,面对他师父的错觉。
“再有下次如何?”
“......哼!”卞尧负手在后,把脸扭到了一边去,既不想承认自己怂了,又不敢多说什么。
心里疑惑着,这个小子怎么这般古怪,不仅能对灵魂体的他动拳动脚,而且身上的威视强的可怕,若非如今的自己实力大跌,还真有与其较量一番的冲动。
“好了,宋哥哥,还有师父,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旧事重提已无意义,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同爹娘交代。”郭暮叹息了一口气。
卞尧偷偷的看了一眼郭暮,庄重了起来。
“那出云派的考核我在须弥灵石中偷偷观察过了,简单粗鄙,且这门派也不值一提,如今你已拜我为师,不比入出云派好上十倍百倍,你便告诉你爹娘,有那当世的至尊强者收你为徒,岂不皆大欢喜?”
“小暮?你拜他为师了?”
宋凌听到这里才发现,郭暮与卞尧一直是师徒相称。
原本宋凌把金手指送个郭暮,也是这个意思,但现在他看清了这个弱不禁风的师父以后,颇有些后悔,怎么就拜师了呢?
郭暮点了点头,“不是宋哥哥说的,玉佩里面将会有大机缘在等着我,不管是老爷爷还是谁,所传所授终身受益的吗?”
小暮啊小暮,宋凌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指了指卞尧被自己揍得鼻青脸肿的模样,这家伙哪里看得出是个“大机缘”了?
分明是史上最烂的金手指好不好!
“师父说他是当世十二至尊之一的刃影天尊,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了宋哥哥,十二至尊是什么?”郭暮摸着头,一副老实人的样子。
听徒弟介绍夸耀起了自己,卞尧正襟而立。
此地乃穷乡僻壤,自己那徒儿第一次听说自己的名号时有所不解,可这个男人便不一样了。
以他的实力定是知晓自己。
卞尧打定了主意宋凌是认得他的,谁知宋凌挤了下眉,“十二至尊?没听过,很厉害吗?”
卞尧当下被气得差点一仰头倒过去了,
欺人太甚!
这到底是什么破地方,堂堂十二至尊的卞尧无人认识?
听起来他还不如出云派里头的一个小师傅更得人欢心。
“我问你们,四灵四虚可都知晓?”卞尧忍不住自己开解了起来。
郭暮点着脑袋,“这个我知道,四灵四虚乃是修者的八大境界,由下至上分别为初灵、入灵、玄灵、上灵、上虚、太虚、道虚、元虚,每一重境界又分入门、小成、大成、巅峰四小境界,我如今就是初灵境入门。”
“那你们可知在四灵四虚之上,还有至尊一列?”
郭暮抓了抓头,“是听人提起过,但至尊虚无缥缈,也不知到底是何境界。”
郭暮虽老实,但也不笨,听卞尧话至此处,联系上那劳什子的十二至尊,当下惊讶道,“师父说的十二至尊,指的就是这个?!”
卞尧得意的扬起了头来。
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刃影天尊的身份如此特别。
宋凌闻声低头略思了一阵,拉住郭暮道,“小暮,别听他胡说,哪里会有人自称至尊跑到你面前收你为徒的?”
卞尧一怔,刚想反驳,就看到了宋凌那张狡诈的面孔。
“小鬼,我知道你在干什么?无非是想逼我多说一些,没关系,既然你们想听,那我今日便讲给你们,权当是报那救命之恩了。”
卞尧找了个位置坐下,犹如开堂授课的老师一般。
“这天下的修者,无论是元虚境,还是初灵境,数量上本无定数,唯独至尊境不同。”
“至尊强者吸天地之灵,纳日月之气,以灵通神,至令法则,可谓上达天,脚踏地,举手投足便翻云覆雨。”
“好厉害!”郭暮听的两眼冒着金光。
宋凌却质疑道,“哪儿有说的这么神。”
纵使是那山洞里的大boss也还不是一刀的事,真要翻云覆雨,宋凌对付起来还真有些棘手。
“不错,”卞尧点了点头,“刚刚的说法取自古书,夸张了些,但至尊境超乎寻常修者,这还是肯定的。”
卞尧又道,“因为至尊境关联了当世法则之道,所以至尊境强者的数量,便受到了法则力量的约束,从古至今,从未超过十二之数。于是乎,有人为了打破这一界限,谋求力量,转而舍弃了自身的血脉灵魂,投向了魔神。”
“魔神的力量人类不知,但知道的是,魔神各个有着堪比至尊的力量,且不受法则约束,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力量抛弃了本性,由此,魔便诞生了。”
郭暮伸手提问道,“那画本上的魔族,其实就是投靠了魔神的人类吗?”
卞尧皱了皱眉,似乎很不喜这种说法,“理论上是,但他们抛弃了人族的身份,已经不算为人了。”
郭暮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唯独宋凌翻了翻白眼儿。
人类的相貌,灰色的皮肤,行走在人世,从不以貌示人......
这听着怎么总感觉哪里见过呢?
第二十四章 一个月的时间,我答应了
“原来师父的身份如此厉害,这样一说,我都觉得我不配称为师父的徒弟了。”郭暮盘膝坐在卞尧面前。
“小暮,别灰心,你可别忘了你第一次见到你师父时他是什么样子的。”
卞尧正欣喜着徒弟的转变,被宋凌一句话给直击了心窝。
瞪眼看着宋凌。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可恨之人,没事儿干竟揭自己的伤疤。
“对啊师父,你可知是什么人害你如此?”郭暮回想起了卞尧在须弥灵石中的惨相,忍不住问道。
“咳咳!——!”
卞尧赶快尴尬的咳了两声。
“此事还要从上古魔神,‘残念’提起......”
卞尧回忆起了往事,讲起了他与一只魔神之间的恩怨纠葛。
郭暮张大着一对眼睛,十二岁的少年最是喜欢这种神话故事。
然宋凌打着瞌睡,眯着眼,这样千篇一律的故事在各样的小说中看了没有上千也有八百,宋凌能不腻吗?
总而言之一句话,卞尧与一头为祸人间的魔神大战了八百回合,最后便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什么魔神,竟如此厉害,就连师父也不是敌手。”
“咳咳!”
卞尧赶快打断了郭暮的话,“为师再强调一遍,那魔神已被为师封印在了附近山林的一处洞穴之中,百年之内受禁制约束,绝难逃离。”
总归一句话,他没输,他没输!
谁说他不是魔神的对手,他跟谁急眼。
“而为师封印了魔神之后虽实力大跌,但也不至沦落至此,现在这副模样,全是拜人所赐。”
宋凌再次扭过头来,喃喃道,“山林里的一处洞穴?”
回想起他在风涧林里错杀的boss,说的该不会是那个家伙吧?
“世事难料,人心更是难测。人族若没有勾心斗角,上至至尊,下至普通修者,齐心一致,又何曾让魔族如此嚣张?”
卞尧提起此事,整个人的脸色变了又变,只是看样子不便多提,郭暮和宋凌识趣也没有多问。
“总之,为师受那奸人所害,逃入须弥灵石中得以苟且偷生,幸得徒儿和这位小兄弟救助,方才死而复生。”
郭暮身临其境的为卞尧担忧道,“那师父,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呢?”
卞尧愣了下,笑了笑,忍不住伸手去魔郭暮的头。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回师门一趟,那里有我多年积攒,靠着这些兴许可以为我换来重塑肉身的可能,然后再给我十年时间,我定能重回至尊之位,到时候,便要去找那奸人讨回公道!”
郭暮听了故事的前因后果,热血沸腾,“师父,您的师门在哪儿?我带您回去!”
“啧啧啧!”
宋凌挑着眉,看着这师徒二人义愤填膺的模样,激动的神情,好似大事已成,仇人已经被他们血刃了一般。
“天真,太天真了,堂堂刃影天尊,怎么办事也跟个孩子一样。小暮才十一岁,你也十一岁吗?”宋凌忍不住吐槽道。
心里想着幸亏自己从主角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了作者。
不然自己要是摊上这种金手指“老爷爷”,恐怕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哥哥,你觉得哪里不对吗?”郭暮疑惑的看着宋凌。
“不对?那简直太不对了。”
“首先,既然你曾在这里与魔神大战,那应该知道这附近是什么地方,称为整个大陆最偏僻的角落也毫不为过,你堂堂十二至尊之一的师门,定是离这里十万八千里,让一个初灵境入门的十二岁少年带着你长途跋涉,你不怕小暮死,就不怕自己半途嗝屁了不成?”
“其次,你怎么知道你的仇人不会在你师门等你呢?你自以为聪明,可别人也不傻啊,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自称为刃影天尊的徒弟,带着一缕残魂返回师门,他就不想办法把你们师徒二人扼死在摇篮里吗?”
“最后,就算前面的这些假设都不成立,小暮成功的带着你回到了师门,也成功的拿到了你的宝贝,为你塑成了肉身。可算上路上的时间,取宝的时间,寻找塑造肉身的天材地宝的时间,重塑肉身的时间,以及你修炼重回巅峰的时间。加在一起怎么也要有个一二十年吧,这还是往少了说。”
“虽不知你的仇人是谁,但据我推测,能在刃影天尊力竭之时偷袭得手的人,至少也是名实力高强的人吧,再加上你几次三番的提起人族勾心斗角,内有不和,我看这仇人多半就是那十二至尊中的一位。”
宋凌说到这里,卞尧的脸色大变,闭口不言。
显然是被宋凌猜出了什么。
宋凌继续道,“就允许你花二十年的时间修炼重回巅峰,人家这二十年就要止步不前吗?依我看,就算二十年后,你仍旧报不了仇。”
宋凌说话虽不正经,又有些难听,但落在卞尧的耳中实乃事实。
是啊,他又何曾没有想到,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说什么报仇,一切都已经没了吗?
“那怎么办?宋哥哥,你有什么主意吗?”卞尧安静了,却不代表郭暮一样。
问道点儿上了,宋凌咧嘴一笑。
“有。”
“他能有什么主意。”
卞尧不屑的哼了一声。
宋凌不予理会,对着郭暮道,“靠你!”
“靠......靠我?”
“不错,既然他能花十年时间重回巅峰,为什么你不行?”
“宋哥哥,你这可是开玩笑了,师父的仇人可是......可是至尊啊,我怎么可能?”郭暮想都不敢想。
宋凌却不在意的耸耸肩。
这有什么的,人家小说的主角哪个不是花个三五年就无敌于天下的,说十年,还完全是因为宋凌怕这两人信不下去。
要他说,三年之后郭暮说不定就能带着卞尧回去报仇了,这世上的其他事儿没准儿,但宋凌所想的事儿,有没有准儿还不是他说了算。
宋凌直视着卞尧的眼睛,“你不信我的眼光,还不信你自己的眼光?”
卞尧怔了一下,目光转向一旁的郭暮。
说句实话,他收郭暮为徒,一是报恩,可除此之外,真就没有别的吗?
看似平平无奇的天赋,但身上的那股冲劲,不服输的性子,神奇莫测的掌法,立在擂台上时,有那么一刻卞尧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修炼之道,天赋固然重要,但身为一个刀客,心性较之天赋重要得多。
有自己在,还怕郭暮天赋平庸不成?
宋凌偷偷的注视着卞尧神情上的变化,在他下定决心的一瞬间,心中有数。
成了!
既然已经当了他废柴流男主的师父,怎么能让他白当,没点儿波折,没点儿起伏,这小说还有谁看。
宋凌拍了拍掌,“那就这样定了,出云派不过是万梅镇上诸多门派之一,落榜也没什么的。我打听过了,下个月会有钥阳宫的人来万梅镇上挑选弟子。考核方式还是擂台切磋,同样的比试,到时候就要看你这个做师父的本事了。”
卞尧笑着眯了眯眼,“钥阳宫吗?总算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让我的徒弟去这等地方,也不算辱没了我的名声。”
“一个月的时间,我答应了!”
第二十五章 钥阳宫伍宜然
钥阳宫,一方大派。
虽算不上是排名前十举世皆知的名门,但比起小小的万梅镇来说,也是个庞然大物。
按理说这样的门派招收弟子是不会来这种偏僻的小地。
然而可别忘了,这个世界的最终解释权,归作者所有。
说归来道过去,钥阳宫此番出行,只是途经此地,恰巧在万梅镇征办了一次弟子招收。
若有天赋秉异者便不虚此行,若没有,他们也不损失什么。
可好巧不巧的令他们遇上了宋凌和郭暮两人。
按照小说的第一代作者,闲来五聊的大纲,这个门派原本是为宋凌预备的,且征收弟子的时间就在这两日。
但如今经过了宋凌第二代作者的改写后,硬生生的把钥阳宫来到万梅镇的时间往后延期了一个多月,这也是为了郭暮着想。
于是乎造成了钥阳宫一行人明明走到了半途,却不得已停了下来。
“大师兄,你说六师叔他打算什么时候启程?总是赖在这座城里也不是个事儿啊?”
“师叔的事情由得着你个小辈来管。”大师兄瞪了一眼同他八卦的小弟,一脸正派。
随后偷摸的往四周观望了一圈,缩着脖子轻声道,“我跟你实话说,早着呢,那天我看到六师叔进城跟着一个女子走了,恐怕是在给咱们找师叔母呢。”
小师弟惊愕不已,捂着张嘴,“六师叔岂能如此,咱们可是奉了外门长老之命,前来探查魔族之事,据说前一阵子有人在万梅镇发现了噬梦莲,被当地人称为黑莲,这可是魔族素有的标志,咱们若去晚了......”
“嘘!——!”
“笨蛋!谁让你这么大声了!”大师兄气急,一巴掌呼在了小师弟的头上。
小师弟这才发现,二人落座的茶馆中,有不少人目光惊奇的投向了他们。
“魔族之事不可随意声张,尤其此地乃闹市之中,你不怕引起恐慌,我还怕回去受师父责罚呢!”
大师兄劈头盖脸的对着小师弟臭骂了一顿,又提醒道。
“记好了,咱们这回是去万梅镇征收弟子的,不是探查魔族消息,再说错话,小心把你的头发薅光。”
听到这话,小师弟赶忙闭嘴。
若是细看,小小年纪他的头上便已经只余下了几缕黑发,也不知是家族遗传还是天生异变,好端端的青涩少年愣是没了大半的头发,看起来比大师兄还要老上三分。
这要是再被人薅走几根,那他可真就成秃子了。
......
“多谢大人相救,小女子感激不尽,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人。”
女子身旁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剑客,一身素色宽大的衣袍,左手提剑,右手背在身后。
这姿态饶是江湖老道的青@楼女子也不知该如何上手。
“我姓伍。”
“那小女子可否有幸叫一声伍大人呢?”女子轻声柔弱道。
剑客不作回应,也不拒绝,随着那女子一路走来,站在了一栋建筑物前。
红装粉饰,高阁青@楼。
“你便是住在这种地方?”
女子哑然失声,故作哀叹,“下等出身,又无一技之长,除了这一身的姿色外,我又能有什么,还望伍大人不嫌弃的好。”
话音才落,女子抬起头来,面前的男人早不知去了哪里,再作寻觅,只在青@楼阶梯口处,找到了那一抹素色的背影。
女子眉目作呕的冷笑道。
哼,男人,还不都是一个德行。
此时,若是伍宜然的两个师侄在,定会为他们师叔的所作所为惊掉下巴。
那个不苟言笑,从不近女色的六师叔开窍了?
也不对啊,
纵使开窍,那也应该找个良家女,谈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才是,这一上来就跑青@楼去算怎么回事?
难道是压抑了二十年的本性爆发,发觉这才是他真正的自己?
装饰得干净整洁的闺房中,女子一改在外时的淑女模样,话至两句,便想尽了办法缠上那正襟危坐的男人。
“伍大人莫不是在想别的女人,觉得小女子入不得眼?”
低眉顺眼,欲拒还迎的姿态若是换成寻常人,见到了难免无法抵抗。
伍宜然却镇定的与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一般无二,“是在想些事情。”
女子顺着话勾了上来,“可否和奴家说说,想的是什么,也好为大人分担分担。”
“也好。”
伍宜然罕见的答应了,轻轻的拉扯开如蛇般缠腻的女子,“你可听说过魔族有一名为‘魅魔’的种族,我深感兴趣,只是因为自小在师门长大,听闻只来源于书本,未有见识。”
“魅......魅魔......”
女子的脸上露出了不自然的紧张,这一回无需伍宜然的拉扯,主动松开了他,看向其的目光警惕了起来。
“怎么了,身体有些不适?”伍宜然笑看着女子。
伍宜然年轻,又是钥阳宫的青年才俊,身上与生俱来的气质很是吸引同龄的女子,尤其是素来扳起的面孔,若有一笑,宛如月圆花开,美不胜收。
可不知为何,女子看着伍宜然的笑容,浑身上下毛骨悚然,瑟意寒颤。
“伍大人,奴家突然觉得身子有些不适,不能陪伴。”
女子赶快起身,伍宜然也不追。
直等到女子靠近房门的时候,白皙的玉指方才碰上门板,突然浑身犹如电击。
一道道红色的电流顺着房上屋顶摆设的符文击中指尖,霎时间从屋门退回了屋内。
“伍大人,你这是在作甚?”
女子抬起头来,惊慌的看着房中的布局。
原是伍宜然进门之时,便观察六壁,在不经意间布置了天罗地网。
伍宜然笑点了点女子的身上。
猛地低下头去,却见自己原本白皙玉净的手指因着方才的碰触被烧破了一块,露出了皮下灰色的肌肤。
这肌肤的颜色躲藏在白色的外皮之下。
魔族的象征!
女子赶忙把露馅儿的手背在了身后,自欺欺人,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伍宜然,“你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我的身份?”
“不然呢,大道在前,我又何曾为女子折过腰。”
第二十六章 完了完了,这段写不得
“你从一开始就确定了我的身份?”
“不然呢,大道在前,我又何曾为女子折过腰。”
猩红之色,一弯利爪从女子破口的指尖长出,
“那我今天便要你折上一次!”
魅魔出手的速度快如闪电,红色的魅影在房中闪烁。
一声金属的轰鸣,长剑出鞘,伍宜然的剑恰逢其时的对上了魅魔出手的角度,使得一剑一爪交锋在了一处。
对于魅魔的突然暴起,伍宜然不惊不慌。
“长老所言极是,当世天下,群魔并起,只是不清楚万梅镇上的噬梦莲与你们魅魔有何关联。”
“噬梦莲?”
魅魔不解的看向伍宜然。
她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只是被伍宜然碰巧盯上的而已,且在背上背了一口巨大的黑锅。
“大道三千,一剑斩群魔。”
白光昼亮,照射得整间屋子光芒四射。
上灵境的修者出手,本身便不善作战的魅魔一族,当下被白刃削断了指甲。
狂风响起,
“噼里啪啦!——!”
围拢在窗前的布帘迎风作摆,数道身影从屋外破窗而入,一同挡在了那不可一世的剑下。
“一、二、三......六。”
“没想到一共引出了六只魅魔。”
“红姨!”
先前受伤的魅魔看到了同伴的现身,脸上欣喜万分,随即提醒道,“小心他的剑,此人的修为不低,一身本领全在剑上。”
被称为红姨的魅魔走上前来,较之其余的魅魔相比,无论是在诱惑力还是在实力上都明显胜过一筹。
人魔不两立,既已身份揭晓,此时已无商量的余地。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以红姨为首的魅魔红绳密布,身体的表皮裂开成一片又一片碎块。
人类的外皮与衣物同时爆开,露出魔族所特有的灰色皮肤,以及魅魔的翅膀。
“上!”
六道身影围困了上来。
原以为伍宜然独木难行,谁知其左右摇摆,身法极为精妙,如海中的一叶扁舟,任凭风吹雨打,始终不被海水淹没。
一剑荡开左侧的两只魅魔,右手甩出一掌,震开右侧的两只魅魔,伍宜然长剑直刺,直取红姨。
“血魅山河,玉楼空色!”
眼前分明站着的是一个身形娇弱的女子,这一剑却如同砍在了气势磅礴的山河之上。
爪印虚浮,魅影如梭。
红姨看准时机反守为攻,五指抓向伍宜然的心门。
伍宜然见状微微一惊。
没想到在还能遇到一头上灵境修为的魅魔,自己大意了!
“浪转三重!”
长剑收回,凭空画圆,
气流之中带起了一股水势漾在剑锋。
一浪守三分,二浪接九重,三浪即下,水势如滔滔洪流冲击着那魅魔的身体宛如撞上了一记冲木,重重的被砸开。
伍宜然收剑回防。
其余的魅魔赶快冲上去扶住被伍宜然撞开的红姨。
以一敌六,在伍宜然大意之下,竟还让他占了个不落下风。
“咳咳!——!”
红姨嘴角溢出几丝血迹。
“红姨!”
“红姨!”
“红姨你怎么样了!”
众魅魔担忧的守着红姨。
“上灵境大成魅魔,在修为上竟然比我还要高上些许。”
伍宜然颇有些后怕的看着几人。
别看其年纪轻轻就做了师叔,但实质上不过是个半大的青年罢了。
下山资历尚浅,不知其中险恶,未曾有过提前探查,便敢一个人深入敌营,这若是换上其他魔族,恐怕早就杀得他尸骨无存。
“不过魅魔还是魅魔,非善战种族,今日便为这些年死在你们手下的人报仇雪恨。”
“不好!”
众魅魔惊慌失措。
数人用身体挡在红姨面前,企图拦住伍宜然。
“浊浪排空!”
刹那间,整间房屋随着伍宜然的动作晃动了起来。
茶杯,酒壶,脸盆,但凡装有液体的容器水流四溢,汇聚成了一条浑浊的大浪。
伍宜然手指白刃,狂涌的水流顺着刀锋蜿蜒成形,这一刀劈下,恐是整间房屋都要被其截成两段。
“咯噔!”“咯噔!”
“噗!——!”
突然间,伍宜然的动作迟缓了起来,身体微微向前倾去,口中一口鲜血喷出。
天空中舞动的蛟龙刹那间灰飞烟灭,白刃掉落在地,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空气中,粉红色的迷雾环绕四周。
不知何时起,这密闭的房已经被一种神奇的粉雾所充斥。
伍宜然只感觉浑身乏力,尽管有着一身的灵力,却无法运转。
经脉好似被什么污浊之物堵住,坏死,截断了灵力的通路。
神志开始混乱不清了起来,抬起头,眯着眼看向魅魔。
只见红姨在几人搀扶之下成功的站起了身来,虽伤势不轻,但脸上得意的神情诉说着她的胜利。
“哪里来的小子,真是不懂事,既知道我魅魔不善作战,就不想想我们还擅长些别的吗?”
“总算赶上了,亏得红姨的魅惑之气迷乱了此人,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不过这小子当真厉害,寻常人中了我们魅魔的魅惑之气,非是陷入幻境,就是七窍流血而亡,这家伙居然还强撑着意识,没有倒下。”
“他......他......他就不是个男人!”
那最先魅惑伍宜然进门的魅魔气恼道。
何曾见过坐怀不乱,面对她们不动声色的人,这不是男人还能是什么?
其余的姐妹闻声“呵呵”的笑了起来。
“看起来小沫在这个男人身上受了委屈,红姨,不如就把这男人交给小沫处置吧,也算了了她的心事。”
“不行!”
素来和蔼的红姨一口否决掉了,神色凝重的打量着伍宜然。
“此人绝非善类,不要想着同对付普通男人一般来对付他了,所有人听令,一齐出手要他性命!”
众魅魔虽惊讶红姨的决断,但对于命令只有服从。
当下无数猩红刺长的锐爪深处,以合围之势包上了跪倒在地的伍宜然。
脱力无法抵抗的伍宜然用力的抓着地面,只可惜虚弱的他连一点印记都无法在地上留下。
该死,太鲁莽了!
难道他就要这样葬送在魔族的手中了吗?
爪起,红光落下......
“轰!——!”
屋子的大门突然应声冲开,
粉色迷雾的魅惑之气犹如受到外界的吸吮,狂涌而出。
“谁?!”
阴影之中,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震惊不已的出现在了门外,看着里面的情形,抬起的左脚也不知该落在门内,还是门外。
忽然,少年惊呼一声,赶快闭上了眼睛。
“完了完了!这段要是写出去,我的书可就没了!”
第二十七章 我发四,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完了完了!这段要是写出去,我的书可就没了!”
那突然闯进屋来的除了宋凌还能有谁。
此时一进屋看到了大片不该看的,非但没有普通男人的那般窃喜,反而第一个想到了他书中的内容。
要知道文明写书,绿色出行这一直都是终点小说网的宗旨。
可你瞧瞧眼前的一幕,
青楼阁内,一个大男人和数名女子,在做一些“千奇百怪”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四周空气粉萌萌的,颇有些现代情侣酒店的招客模式。
灯光?阴影?这是在用来烘托气氛吗?
再加上这群女子竟然在玩cosplay?
小恶魔的翅膀,桃心形的尾巴,尖嘴獠牙,别说,竟然还挺性@感?
因为伪装成人族的皮肤爆开的缘故,那场面更是能看的不能看的全出来了。
宋凌可真怕他那台自动写书的电脑一不留神,超纲写出了些不该写的东西。
这样他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岂不是全完了。
“什么人?!”
这边宋凌是把眼睛闭上了,可里面的魅魔以及伍宜然全都被惊了个呆。
“不好意思,我没有打扰你们的意思,我是来找,来找......”
“公子?”
“嗯?”
其中一个魅魔看清楚了宋凌的模样,惊讶得脱口而出。
宋凌愣了一下,张开眼睛。
咦?这不是那个接待自己的漂亮小姐姐吗?怎么也在这里玩cosplay?
“快走!”
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声传出,伍宜然拼尽全力的朝着门口处的宋凌喊道。
“把消息传出去,传回钥阳宫,有魔族出现!快!快!——!”
“魔......魔族?!”
因为不该看的东西太多,以及粉色的迷雾绕花了眼,宋凌一直没有看清楚里面的具体情形。
此时定睛一望,这些女子竟都有着不同于人的灰色皮肤,更重要的是,那身后的翅膀连体带肉,分明是长在背上,根本不是装饰品。
去他鬼的cosplay,是真遇上魔了!
......
这是宋凌第一次离开凝雨山庄,离开万梅镇的地盘,往更外边的世界探索。
按理说这是应该的,毕竟他是主角,打开世界地图,破解战争迷雾的重任就担在了他的肩上。
可他又是不应该的。
因为宋凌还是个作者,作者不就是每天宅在屋子里,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就可以做的活儿吗?为什么要出门呢?
说归来道过去,还是没钱的锅。
今时不同往日,宋凌好歹也是个大人物了,手下带出了郭暮、楚夏......等等一批杰出人才。
郭暮修炼要钱,楚夏科研要钱,宋凌吃饭也要钱,什么事情都要钱,可也总要有个人出门赚钱才是。
还记得宋凌说过自己不缺钱吗?
没错,他一个世界描绘者,写书人缺什么钱,手指一敲,打上一行“今天宋凌出门捡了一个亿”瞬间就能成为有钱人。
但这里注意了,他除了写书外他也是一名书中人。
尤其是他如今的小说正发展的蒸蒸日上(已经好几百点击了!)。
突然出现这样一个极其不合理的情节,观众老爷们会生气的。
那咋办呢?
于是乎为了钱,宋凌只能委婉的换个法子,另谋出路。
手里拿着从卞尧的须弥灵石里搜刮来的大量珍宝,宋凌打算把他们典当了去,换成钱或者其他有用的物件,借此来提供郭暮的修炼还有楚夏的科研。
只可惜万梅镇实在太过低端。
莫说万梅镇中没几个人买的起卞尧手中的宝贝,就是有人买的起,他们也不认识这些玩意儿。
苦逼的宋凌只能不远万里,一路北上,去找个不偏僻,不自闭的大城市,想办法出售手里的玩意儿。
就这样,误入了青@楼。
咳咳咳!
没错,就是误入。
......
“龙龙啊,隔壁房间是哪位姐姐啊?怎么声音这么大?”
宋凌坐在唤为“龙龙”的魅魔身边,好奇的指了指自己左边的屋子。
从刚才他就发现了,那间屋子经常传来一些“叮匡”的声音,像是有人在乱砸乱打。
这还了得,这里是青@楼,岂是常人撒野的地方,难道是他们惹上了本地豪绅,没交保护费被上门闹事了?
一想到这里,宋凌突然义愤填膺,胆气足了不少。
这可是久违的装@逼打脸环节,正巧最近他的小说被人吐槽爽点不足,这个时候来上一手岂不美哉。
龙龙俏皮的安慰这宋凌,告诉他不用担心。
然而自己却是拧了拧眉,不解的望向了相隔的那一堵墙。
纯情的宋凌忽然明白了什么,一脸惊叹状,“难道这声音是......这声音是......太牛了吧,等他们出来,我一定要好好拜访拜访这位大哥。”
“咦?龙龙人呢?”
说时迟那时快,龙龙脖子上的牌子忽然亮闪起了红灯。
“你在这里呆着别动。”
命令式的口吻化作一道精神攻击冲向了宋凌的大脑。
随后龙龙飞快的冲出了房间外,只余下房门“吱呀”“吱呀”的作响。
宋凌晃了晃头,
茫然道,龙龙刚才是不是对他发起攻击了?
有吗?
好像有吧......好像还是精神攻击!
但因为太弱了,导致宋凌有些不敢确定......
坐在原地发呆了一会儿,宋凌见龙龙还是没有回来,且隔壁的动静越来越大。
一时间好奇心主导了宋凌的行动,带着他离开了房间,鬼使神差的往隔壁走去。
耳边陆陆续续传来声响。
且愈发严重。
离的近了听仔细些,宋凌竟发现这里面似乎真的在有人打架。
可青楼里为什么要打架呢?
难道说......
不好意思,纯洁的宋凌又一次想歪了。
用指节叩响了房门。
“有人吗?你们太吵了,影响到了旁边的客人,可不可以安静一点?”
“......”
并没有人理他。
宋凌迟疑了一小片刻,再次敲门。
“有人吗?我数到三,你们要是再没人回话,我可就闯进去喽。”
宋凌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一......三!”
宋凌猛然暴起,一脚踹翻了房门。
刹那间,乱花渐欲迷人眼。
宋凌被扑面而来的粉色迷雾冲了个翻,紧接着,便看到了那所有能看与不能看的一切。
他敢发四,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第二十八章 向你的敌人“借”钱
“红姨,他是我的客人。”龙龙见到宋凌后,向红姨汇报道。
魅魔伸展身姿,轻佻的打量着宋凌的全身上下,“拦住他,别让他离开这里。”
“是!”
该死!伍宜然凝拳重握,恨铁不成钢的望着宋凌,本以为自己的死至少有价值,可以把此地有魔族出没的消息带回去,谁知来人竟......竟如此窝囊。
“原来魔是长这个样子的。”
大敌当前,也只有宋凌最悠闲。
品头论足的打量着魅魔一族,虽然皮肤不符合人类的审美,但是其他方面没的说,活脱脱的六位大美人站在宋凌面前。
从小到大,宋凌还从未体验过被美女环绕的感觉,乱花丛中,美不胜收。
这要是辣手摧花的话,宋凌还真有些舍不得。
只可惜......宋凌可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
“轰!”
宋凌的身体当着众人的面前消失不见,下一刻如鬼魅般现身在了一只魅魔的面前。
一记腿鞭抽出,魅魔毫无抵抗之力。
整个人仿佛被大力撞飞了出去,轰然撞在了一堵墙上。
所有人面面相觑,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伍宜然听见声响,努力的抬起头来,就看到宋凌那不可一世的一脚。
受魅惑之气的影响,他的大脑开始出现了混乱,眼前的视野一片昏暗,连宋凌的相貌都难以分辨得清。
可即便如此,他知道,他有救了!
宋凌不费吹灰之力的击倒一魔,旁若无人的收回脚来,原来揍妹子的感觉这么爽。
当初看小说时,宋凌就最讨厌那些圣母主角。
尤其是见到女人便迈不开腿的舔狗,别说人家不喜欢你,纵使是敌对势力的女人,意图杀死主角的女人,只要够漂亮,主角总能原谅人家,甚至收入后宫。
拜托,这样的人哪怕是抱到了床@上,主角真的敢下得去手吗?
不怕关键时候,突然掏出一把小刀,捅你个六七刀,谁让你喜欢捅她?
当时,宋凌就暗暗下定决心,哪怕自己成了主角,开了后宫,也要以此为鉴。
他只是个普通人,可没有化解人魔间的仇怨能力。
至于什么心怀天下,什么仁爱无间,有多远给我扔多远,和他有关系吗?
魅魔?
既然做过了害人之事,那就要做好有一天被宰的准备。
“兄台小心,切勿吸入太多空气,这粉色迷雾之中有使人致幻的能力!”
伍宜然几乎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喊出了一声,紧接着便无力的倒下,口中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看起来已经进入了幻境之中。
“粉红色迷雾?”
宋凌向着四围转了一圈,“原来是这样啊,我还当这是情侣酒店用来调节气氛,烘托格调的呢。”
宋凌猛的大吸了一口气,拍了拍头,好像也没什么感觉。
不过既然人家提醒了,自己还是注意些的好,不能荒废了别人的一片心意。
宋凌从口袋里摸出了一颗上虚丹。
没错,又是那颗神奇的上虚丹,它不仅有着提升灵力的功效,还有着解毒、驱虫、防蚊等等各样的功效。
乃居家旅行,杀人越货之必备良药。
“血魅山河!”
宋凌正吃药之时,红姨抓住时机,看准宋凌没有防备,血影之爪朝着他的心口狠狠掏去。
“兹拉!——!”
“得手了!”
几个魅魔惊喜的凝望着,窃喜红姨对时机的把控,也欣喜那小子如此托大,竟毫无防备。
“啊!”
一句娇媚的呼声,红姨的惨叫声历历在耳。
众人迟疑了。
明明是红姨得手,为什么惨叫声是从她口中传出。
只见红姨的身体暴起退开,施展“血魅山河”的右手鲜血淋淋,猩红之爪全部翻起劈开,惨不忍睹。
宋凌的身上,除了衣服被抓开了一个大口之外,其余竟毫发无伤。
宋凌嚼着上虚丹,嘴里含糊不清道,“哦,忘了同你说了,上虚丹除了提升灵力,解毒、驱虫、防蚊以外,吞服以后还提供短暂的无敌时间。”
宋凌身上金光奕奕,红姨正是被她自己的招式反震,才至如此。
无言的惊惧。
全身心的颤抖。
魅魔看着宋凌,不知为何,一时竟没有了再次出手的勇气。
连她们之中最强的红姨,上灵境大成者都无法伤其皮毛,魅惑之气也对其无效,这样的敌人试问他们如何对付得了。
“公......公子!”
引宋凌前来的龙龙无力的跪倒在地,“请公子饶我们一命,我们什么都愿意做。”
其他姐妹听了这话,当下也立即跪地求饶,哪里还有先前留有的气势。
宋凌这一听,突然想起了什么,心里一喜,“你们真的什么都愿意做?”
这话仿佛就似定心丸,安定住了魅魔姐妹的心神。
人类,无非是贪图她们的美貌罢了,也是,任凭哪个男人,在见到了这样一群绝色女子跪倒在自己身前,也会多出这样那样的幻想。
这也是她们魅魔一族不同于其他魔族,留下的最后一种生存方式。
“太好了,你们应该挺有钱的吧,我找你们典当一些东西,不知道你们收不收。”
宋凌说着赶紧把包裹里,从卞尧那里得来的各样珍奇异宝摆了出来。
“典当?东西?”魅魔姐们们满脸疑惑,不知道宋凌的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难道不是想要......想要得到她们吗?
“这是......这是!”
“火凤钗!”
“金丝帛!”
“紫堇玉饰!”
“......”
魅魔姐妹们对这些宋凌取出之物多是认识,只是稀奇他是从何得来,这其中的宝贝每一件几乎都是无价之宝。
然一想到宋凌那高不可及的实力也就想通了。
是啊,这般神人,配上这些宝物,想来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公子可是缺钱?”终于有人看出了宋凌的窘迫之处。
宋凌挠了挠头,尴尬道,“是有一些,最近手头紧了点儿。”
魅魔姐妹虽然嘴上不说,但心中甚是鄙夷。
这还是头一次见到找女人要钱的男人。
可眼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公子若是缺钱,我们有,姐妹们在此地营生多年,除了吸食男人生命精华外,从他们身上得来的钱也都存在了库里,待会儿可以带公子去看。”
宋凌见状一喜,“真的?不用典当你们全送给我了?”
“那是自然,公子若是想要,莫说银钱了,就是我们......”魅魔中一人隐晦的暗示道。
“这可太好了。”
宋凌欣喜道,“没想到你们居然是这样的魔族,慷慨解囊,不吝于人,若不是人魔不两立,你们又杀了太多的人,我都想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多谢公子夸奖,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服侍公子......”
“什么?公子你说......”
我都想放你们一条生路,那言下之意......
魅魔姐妹们瞪大了眼。
宋凌则是看着她们,淡然一笑,这笑容落在眼中,变得跳脱诡异了起来。
“谢谢你们的慷慨解囊,不过现在,该送你们上路了。”
第二十九章 除魔=挣钱!
宋凌处理完了魅魔姐妹们,才想起来还有个人需要救。
走上前摇了摇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伍宜然,“喂,喂,还活着吗?”
是中了魅魔一族的魅惑之气。
寻常人等了这么久的时间怕是早就凉了,但伍宜然靠着心性之强,硬是拖到现在才有精神涣散的征兆。
使人精神致幻的毒气一般是有解药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宋凌看向了地上的魅魔们......
嗯......好吧,
看她们的穿着,应该没有地方能藏解药,除非是那种地方,解毒之事只能靠自己了。
宋凌又推了推伍宜然,“醒醒,你修为如何?上虚丹的灵力承受得住吗?”
取了一枚上虚丹,怕给伍宜然直接服下他会承受不住灵力的冲击爆体而亡,还是先问清楚的好。
然而目前状态的伍宜然别说是宋凌了,精神世界早已与现实隔绝,怎能听到外界的问话。
考虑到自己是在救人,而不是杀人。
宋凌把上虚丹掰开揉碎了,从中取了一块像样大小的碎片,挤进了伍宜然的口中。
“只能帮你到这儿了,醒不醒的过来,就靠你自己了。”宋凌拍了拍手准备走人。
梦境之中,伍宜然隐约仿佛听到了有人在唤着他的名字。
头好痛!
撕裂的精神以及浑身麻痹的感觉,冲击了每一根神经。
视野开阔了起来。
眼前模糊的景象逐渐恢复清明。
就好似原先用座机拍出的影像刹那间换成了蓝光。
一张不过十六七岁少年的面庞出现在他的记忆深处,伍宜然挣扎着用上力气。
眼皮一闭一睁,一瞬的功夫,眼前之人便已消失不见。
那是......
伍宜然强撑着身体爬坐了起来,看清了四周的场景,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魅魔们,还有四壁墙垣的布局。
记忆仿佛潮水涌入大脑。
伍宜然彻底回忆了起来。
他在生死一线的时候被人救了!
是一个少年,相貌上看来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但是他的实力之强高深莫测。
“兄台!前辈!”
伍宜然高声呼唤了两句,见无人回应,这才明白那位少年已经离去。
山下果不太平,世之高人比他所想要多上许多,而魔族的猖狂也要远远的超出他的预期。
此番鲁莽之举,竟令他成长了不少。
至于宋凌跑去哪儿了?
自然是在伍宜然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掉头走人了。
开什么玩笑,他这一次下山最主要的目的可是来赚钱的。
把从卞尧那里搜刮来的宝贝典当出去,捞一笔修炼、科研以及吃饭的钱来。
只是自己运气好,虽然东西没典当出去,可白白弄到了一大笔财富。
要不有句话说的好,斩妖除魔乃吾辈修者之本分。
宋凌以前还不太懂,现在是真的懂了。
除魔后能有这么多钱拿,这本分他也想要。
本着人多没好处的理论,宋凌可不想和伍宜然一起瓜分财富,救了人后当然要第一时间离开,否则被缠上了可就要出大事了。
在外逛了一圈就赚了一笔大钱。
宋凌对他此番出行十分满意。
挣钱之旅圆满结束,打道回府,回山庄去。
......
凝雨山庄的山脚下。
济世医馆门前人满为患。
泥蛋子,不对,应该叫孟熙平家的生意出奇的好,这也使得他这位新晋医师的名号,在凝雨山庄和万梅镇上广传开来。
记得孟熙平回来以后,除开那天在路上的偶遇,以及转天二人找了个时间把酒言欢畅谈一夜外,便再没机会相聚。
不是两人幼时的感情断了,而是孟熙平实在是太忙了。
要论医师和医馆,
其实万梅镇上也有不少,但实质上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普通的医师只治些伤寒感冒,头痛发热,再难的症状只有束手无策。
实力高深的医师不叫医师,而称为炼丹师,这种人就连修者都难求一遇,纵然有能力为普通人治病除害,可又有几个人支付得起炼丹师高昂的价格。
所以孟熙平来了,便成了整个镇上的福音。
这位年轻的医师不仅收费与镇上普通的医师一般,且治疗手段之高,他们从未见过。
多年来在镇上积攒下的疑难杂症患者,一个接着一个的找上门来。
有一人治好疾病,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
一时间令孟熙平的名声远遍四方,可以说整个镇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宋凌离开山庄足有小半个月,回来以后发现济世医馆的门口,患者不仅没少,反而越发多了起来。
这病人都是哪儿来的,怎么治不完呢?
宋凌回家路过医馆,本想去同泥蛋子打个招呼再走,见到如此情况,挠了挠头还是打算下回再说吧。
宋凌方才途径医馆,突然听到内部传来打闹之声。
紧接着“轰”的一声,窗门破开,有一人如蛮兽冲出,落在了医馆外的空地。
人脸人相,却从嗓子里发出怪物的“嘶吼”,浑身的衣物破烂不堪,几缕未知的灰色半点分布在皮肤上面,配合着面上因咆哮而狰狞的表情,令人不寒而战。
“休走!”
有一人从屋中踏空而来,轻巧如缕的步伐点在地上。
看到来人,四周的患者不禁为之惊呼,“是孟大夫!”
宋凌定睛一望,果然时泥蛋子那家伙。
此时的他一身白衣,在风中缥缈神仙,端得一柄长剑,在看到那怪物张狂的神情后还是松开了剑柄。
换手为掌,一道雷光闪出,朝着那似人非人的怪物击去。
奔雷疾走,光耀的闪电裹在孟熙平的右掌之上,眼见着快要击中。
或是于心不忍,孟熙平在下一秒钟收掌回力,那狂暴的雷电被其撤回掌心,只凭着肉身之力撞在了“怪物”的胸口。
“嗷!——!”
“不好!”
孟熙平的仁慈并没有换来怪物的人性。
却见那“怪物”突然咆哮一声,手掌勾起,原本平整的指甲盖上长出几根硬质尖刺,且切口凹凸不平,用力的抓在了孟熙平的手上。
顿时间,使得孟熙平的手连皮带肉被其撕下了一块。
“孟大夫!”
“孟医师!”
孟熙平拧眉退开半步,用左手捂住鲜血淋淋的右手。
第三十章 黑莲之毒
孟熙平受了伤,
当下医馆中看管的侍卫全部出动,拦在了孟熙平与那怪物中间。
数十根百尺棍被侍卫们拿在手中,三五人高的长度顶在了那怪物的胸口,把其团团围住。
若是细看,会发现这些侍卫身上各个带有灵力,竟然全都是修者的身份。
小小的医馆之中藏有这等实力,饶是令围观者叹息不止。
侍卫们可没有像孟熙平那样手软,制服了“怪物”之后,正欲下重手,却被孟熙平动手止住。
“且慢!”
“等一下!”
这后一句女声是才从医馆中慌忙跑出的妇女口中传出。
“孟医师,孟医师求求你了,我家老爷他是怎么了,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孟熙平不作回答,示意侍卫给他让出一条通路,走上前去仔细的观察着那“怪物”的身上。
约莫半柱香的时间,孟熙平命人去医馆中为他取来一粒丹药,给他“怪物”吞下。
狂躁中的“怪物”霎时停歇了起来,疲软的瘫在了地上。
“把他带回馆中。”
“是!”
几个侍卫抬着人回了医馆,四周围观的百姓见了直呼“神了”。
“这孟大夫看病果然了得,这样的怪物,怎就一下给制服了呢?”
“万梅镇上有孟大夫在,可真是咱们的福气啊!”
孟熙平转过身来对着那妇女道,“你跪我也不能让你家老爷的病医好,还是先起来吧,我暂时控制住了他的病情,有什么事情咱们到里面说。”
“好,好。”
那妇女对孟熙平言听计从,当下跟着前面的侍卫回去了馆中。
看着背影,孟熙平无奈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眉头皱笼得愈发深陷。
“泥蛋子!”
原本没想着打招呼,但孟熙平都到了眼前,宋凌岂有放过的机会。
孟熙平正欲回去,听到那熟悉的小名惊讶的回过头来,“二狗子?今日怎么有空来看我。”
“瞧把你美的,我只是路过打个招呼而已,就算是找你聊天,眼下这情况你脱得开身?”宋凌指了指队伍排到十里开外去的病人。
孟熙平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
是他孩子心性了,原以为救死扶伤是医者本性,但真当他做起来后才发觉没那么简单。
跳脱出了整个医师体系,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如眼前这般,他只有一个人一双手,一个脑子,怎么应付得了这么多病人。
“等改日我空闲下来了,一定找你去喝个通宵,这些日子太忙了。”
话音刚落,从医馆里传来求助声。
“孟医师,孟医师,快来看看,好像又出事了。”
孟熙平连与宋凌告别的功夫都没有,立即冲进了医馆中去。
只是有趣的是,尤是如此,孟熙平仍能做到衣衫整洁,面净气沉,端得一副公子哥的模样,看样子是他从小在娘家的生长条件赋予了他这一习惯。
“孟大夫厉害是厉害,不过方才那怪物好生可怕,从哪里来的,我怎么不记得咱们镇上有这样的人?”
“你还不知道,那是镇上的李老爷。”
“李老爷?怎么可能,李老爷没那么高,没那么壮啊,更何况......”
“嗨,这有什么的,就连镇北边的卖棺材的刘老头,瘦得跟竹竿的那个,也成了这副样子,听说啊,都是给那个黑莲害的。”
“黑莲?你是说前些日子在镇上卖得天价的那个黑莲?”
“是啊,不少宗门都介入调查来了,闹得人心惶惶,我看是真出事了。”
“......”
宋凌听了个大概,凝视着济世医馆的招牌,心中若有所思。
......
“亢龙有悔!——!”
隔着有段距离,宋凌就听见了在自己屋前的院子里传来龙吟之啸。
推门而入,
“宋哥哥你回来了。”
郭暮看到宋凌收功兴奋的跑了过来。
这些日子郭暮的修炼都是在宋凌家进行的。
一是因为宋家处在山顶,左右没有邻舍,练功不会打扰到别人。二也是宋凌为了看看有没有自己能帮得上的地方。
“回来了,给你带了好东西。”宋凌把沿途顺手买来的下等品质的灵石递给了郭暮。
以其初灵境的实力,用下等品质的灵石已经是很奢侈的行为,所以宋凌也没有给他买再高级的灵石。
“练功练得怎么样了?”
“嗯。”郭暮点了点头,“有些进展,已经初灵境小成了。”
“那你的师父有没有说什么?”
提起这个,郭暮突然的没了自信。
“师父......师父说,钥阳宫虽然不是最顶尖的举世大派,但若要入门,至少也要入灵境,初灵境的实力,哪怕是天赋再好,恐怕也不会正眼瞧上一眼。”
宋凌怔了一下,“现在距离钥阳宫来不是只有十多天了吗?那岂不是完了?”
“是啊,”郭暮沮丧道,“我花了大半个月才从入门到了小成,剩下十多天到初灵境大成都是问题,更何况入灵境。”
相比于郭暮的垂头丧气,宋凌倒要好上许多。
可能这就是身为作者的自信吧。
“没关系,慢慢来,机会总是有的,或许这十天里你能有什么奇遇也说不准。”
“什么奇遇才能让我一下子提升三个境界,这太不可能了,宋哥哥你别安慰我了。”郭暮叹了口气,不过随后又为自己加油道,“但是我也不能轻易放弃,宋哥哥你说对不对。”
“咦,宋哥哥人呢?”
郭暮抬起头来,宋凌不见了踪影,却从屋子里传来一声尖叫。
“靠!老子的电脑呢!”
郭暮闻声赶了过来,“宋哥哥,什么电脑?”
“就是那个四四方方,摆在桌子上,可以翻盖的那个东西。”
宋凌真的慌了,还没有什么比起电脑不见了更让他手足无措。
“哦,宋哥哥用来打游戏的家伙吧,我收拾屋子时把它放在上面了。”郭暮指了指里屋。
宋凌飞奔进房里,在储纳柜的最上面找到了电脑。
心里提起的一颗心总算放平了下来。
虽然是小题大做,但有过这样一次惊险,宋凌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他为自己做的防护措施是不是太少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