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5.打自己比方
孟子立即反问道:“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凉水,那么难道饮食不是由于本性,而是外在的吗?”
告子说道:“按照你的说法,那么是根据位置而来的吗?”
孟子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告子嘿然一笑:“我且问你,你们家人在路上见到当官的了,谁给谁让道?”
孟子说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我们给官员让道,他的位置比普通人尊崇啊。”
告子飞快地说道:“那如果是你老爹死了,你们正抬着灵柩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孟子一口唾沫吐到告子脸上:“你爸爸才死了!对了还有,我可告诉年,我没违规。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没有动手,动的是口。”
告子立马双手背在身后扑了过去,一口咬在孟子胳膊上,疼得孟子嗷了一声后大声骂道:“你丫的干什么?”
告子一边把脸上的口水在孟子衣服上蹭着,一边说道:“我咬死你!只要老子手没动,就没违规。”
孟子急忙把去推告子的双手也背到背后,反扣咬住告子的耳朵,含糊不清地说:“我也没动手。”
公都子把吃乃的劲都用上了,终于把两个人给分开了。尽管分开了,但两人都是疼的龇牙咧嘴,恶狠狠地看着对方。
告子喘着粗气叫道:“我这就是打个比方。”
孟子怼道:“那你咋不拿你爸爸来打比方?”
告子瞪圆了眼珠子:“那我爸爸他不愿意啊。”
孟子火冒三丈:“你爸爸不愿意,那我老爹就愿意了?”
告子无言以对。良久之后才叹道:“也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老爹不愿意,估计你老爹多半也不太情愿。可问题是,我不打这么个比方,这个话题没法继续啊。”
这还真是个问题,让孟子也犯了难。没多久,他的目光落到公都子身上,伸出手指指着公都子说:“他爸爸死了!”
让孟子想不到的是,在同一时间,告子做着和他相同的动作说出了相同的话。两人相视一笑,一种英雄所见略同的惺惺相惜的感觉油然而生。
就这样,两人愉快地达成了“公都子爸爸死了”的共识。只留下欲哭无泪的公都子无助地望着天心里暗暗想着苍天啊,你快打个雷劈死这两个混蛋吧。
双方重新坐回了谈判桌上。孟子先生非常绅士风度地摊开手说道:“请开始你的表演。”
告子清了清嗓子:“比方说,公都子他爸爸死了,公都子和他哥哥弟弟什么的抬着他爸爸的棺材在路上走,对面来了个当官的,这个时候应该谁给谁让道呢?”
孟子点点头,沉着地回应道:“死者为大。这种你那个情况下当官的应该把轿子让到路边,等公都子他们过去。这并不是官让民,而是对公都子死去的爸爸表达恭敬之意。”
告子鼓掌道:“说的好。公都子他爸爸死了,就不能按照他活着的等级来论了。”
孟子叹息道:“谁说不是呢?毕竟公都子他爸爸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公都子此时很想回家找出自家那把锈迹班班的菜刀。像眼前这两个货色,一刀砍死的话实在太便宜他们了,就应该用生锈的菜刀把丫的砍个半身不遂,然后被感染破伤风而死,正好咱们这个年代青霉素黄霉素红霉素绿霉素什么抗生药物都没有。
你说你们缺德不缺德啊?就算要拿我爸爸死了打个比方,差不多那意思就得了呗,一口一句“公都子他爸爸死了”,至于吗?
好在二人似乎感受到了一股杀气,接下来没再重复那句话,这才让公都子打消了回家拿菜刀的想法。
人心都是肉长的,告子也觉得这个比方不太合适,于是转而望向公都子说道:“小公啊,希望你不要介意。咱们这也都是为了研究需要,如果将来出了什么科研成果,我们不会忘记做出了重大牺牲的你和你爸爸的。”
公都子差点一头栽倒。
还“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特码我能不介意吗?不过听告子这语气,似乎出版时会让自己挂个名上去。第一第二作者不太现实,但挂一个并列作者应该问题不大。以两位大佬的江湖地位,肯定是够档次的出版社。得了,死爸爸就死爸爸吧。爹啊,只能委屈您为了儿子的前途死上一回了。
告子的话还没有完。他干咳了一声之后又说道:“这样吧小公,为了让你心里也平衡点呢,接下来的一个比方我就不用你们家人,用我自己,用我自己的家人,行不?”
公都子差点感动得哭了起来。唉,原来是我误会了大佬啊。为了学术需要,连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也可以牺牲,这是什么精神?看看,看看,人家这是什么胸怀?我居然还小肚鸡肠的怨恨告老师,惭愧啊,实在是太惭愧了!
告子的目光转向孟子:“话说城东王家有位王小姐……”
孟子急忙双眼放光:“你说的可是王百万家的独女,年方十八,长得那可叫一个水灵啊。啧啧……”
告子傲然答道:“除了她还有谁?”
孟子呼吸急促起来:“王小姐怎么了?快说,你倒是快说啊。”
告子说道:“也没什么,就是王小姐看中了我,打算明天嫁给我而已。”
孟子如五雷轰顶,不可置信地叫了起来:“什么?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王小姐那可是仙女一般的人物,怎么可能看中你这个糟老头子?!”
告子还给了他一个“你品,你细品”的眼神。
真正的伤心不是像孟子这样直接宣泄着愤怒,而是整个人把魂都丢了。比如现在的公都子就是这样。王小姐可是这十里八乡所有后生的梦中情人,公都子当然也没免俗。现在听到她要嫁给告子这个老不死的消息,公都子觉得自己整个人生都没了意义。
眼前的白不是白,你要的黑是什么黑,公都子都不知道。现在世界在他眼里,就是一片灰。
见到公都子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告子心生恻隐之心,于是不再卖关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王小姐要嫁给他,当然不是真的。这只不过和公都子死爸爸一样,是一个比方而已。
676.眼睛和耳朵
公都子真的很想打死这个老不死的。死爸爸就往我身上塞,轮到娶王小姐了就是你的事了,还有没有天理?对了,这不是在讨论应该谁对谁恭敬的事吗?丫的扯到娶王小姐干什么?
看着徒弟疑惑的目光,孟子微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告子尾巴倒是翘起来了:“那如果王小姐,也就是我的新娘子的轿子,迎面遇到了当官的轿子,应该是谁让谁呢?”
孟子毫不迟疑地回答:“首先有一个问题我必须先说清楚,王小姐不可能是你老婆。打比方也不可能是。关于你问的这个问题,答案毫无疑问就是应该县官让新娘子。”
告子拉长声调说道:“愿闻其详。”
孟子解释说,所谓人伦,首先是先有人。如果人都没有,也就不存在人伦了。《易经》上说得很清楚,人伦造端于夫妇。婚嫁迎亲是男女成为夫妇的开始,是最应该恭敬的。因此官员给新娘子让道没问题。
告子长长地“哦”了一声之后说:“那我问你,如果一条路上,东边来了个新娘子,西边来了个死者,那么谁给谁让道?”
孟子不屑地“嚯”了一声,心里想的是:小样,这就想把哥们套进去啊?不是我说,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拉的是稀的还是干的,老子早就准备好了!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孟子不疾不徐地说道:“一个是走的,一个是来的,两个都一样大。遇到这种情况,谁也不需要让谁,双方都让一半在路两边就可以了。”
“呵呵,”告子笑了起来:“可那地方是一座桥。按照你的做法,两边的人都得噗通一声掉下水。哦,不对,不是噗通一声,是噗通噗通很多声。因为噗通一声是一个人,而他们是很多人,所以就成了噗通噗通噗通掉下水呀,蛤蟆不吃水呀太平年……”
孟子皱着眉说道:“别唱了!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唱歌实在太难听了。”
“那我还是打比方吧,”告子说道:“就像下饺子一样,噗通、噗通、噗通。”
“望八蛋!”孟子吐出了三个字。
“讲不过道理就恼羞成怒骂人了是不?”告子马上就不依了。
“谁讲不过你啊?谁呀谁呀?”孟子:“我骂你是因为你该骂!”
告子大怒,表示如果如果不能说出个子丑寅卯的话,这事没完。
孟子白了告子一眼:“刚才咱们说过什么来着?”
告子气冲冲地回答:“咱们已经说了那么多了,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句?”
孟子一字一顿的说:“咱们是不是说好了的,再不许说到吃的。”
告子脸上的表情变得像是口中含了一口翔一样,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孟子没好气地说道:“你说点别的吃的也就罢了,还偏偏要说饺子!叔可忍,婶也不能忍啊。”
背了理的告子一时没反应过来,怔怔地问道:“饺子怎么了?”
孟子更生气了:“你不知道吗?好吃不如饺子,好玩不如……”
说到这里马上捂住了嘴。
不过告子倒是恍然大悟了。当即做出一副“了然”的模样长揖道:“这事还真是我错了。该骂,该骂。”
孟子这才稍微平复了一点怒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好,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告子说道:“现在就是桥的两头,东边来了个送葬的,西边来了个送嫁的,我就问你怎么办?”
“看桥两边哪边的地势更高,下坡的让爬坡的。”孟子答道。
“平地,两边一样高。”告子步步相逼。
“谁先看到对方,按理当让。”孟子毫不示弱。
“两边的人都是瞎子。”告子仰头四十五度望向天。
孟子的脸色也不太好看了:“这么大的两支队伍,全都是瞎的?”
“嗯呐。”告子从鼻孔里哼出来这两个音。
“那也没事,”孟子微微一笑很倾城:“不管是送葬的还是送嫁的,都要吹吹打打吧。谁先听到对方谁先让。”
“忘了告诉你,”告子笑得要多下贱就有多下贱:“他们都是聋子。”
孟子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你是要告诉我,两边几十个人都是瞎子不说,还全都聋了?”
“嗯!”告子重重地点点头:“瞎得不能再瞎,聋得不能再聋了。”
孟子一个大嘴巴扇了过去:“那你丫的告诉我,这两伙人是怎么抬着那么大个轿子和那么大个棺材,走到这么窄的一条破桥上来的?”
告子捂着火辣辣的脸说道:“你别管他们怎么来的,我现在就想知道应该谁让谁?”
孟子两只眼像是斗鸡一样瞪着告子:“咱们现在讨论的问题,限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这么那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来说,就属于胡搅蛮缠了,这可不是做学问的态度啊。”
可能告子也觉得自己这样也是有那么一点过了,眼珠子转了几下之后又说道:“那好,我换个问题。如果你站在路中间,左边来了一队送葬的,右边来了一队送嫁的,你应该先给谁行礼?”
“谁先靠近我就先给谁行礼。”孟子说道。
“两边同时到你这里。”告子答道。
“那我先看到谁先给谁行礼。”说完这句之后孟子马上补充道:“你不要说我同时看到!因为我的眼睛不是长在左右太阳穴,能同时看到两边。”
“不,我要问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告子说道:“你先看到左边的,但是先听到右边的音乐声。你不要告诉我这个也不可能吧?”
“这个是有可能,”孟子答道:“不过很好处理。眼睛长在耳朵前面,自然排行比耳朵大。所以还是先给眼睛看到的行礼。”
“嗬,您这话说的,”告子鄙夷地说道:“都是五官,你凭什么说眼睛比耳朵大?那咱们还说耳目耳目,都是把耳朵排在眼睛前面吧?”
“这就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孟子觉得不能再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得赶紧和个稀泥:“关于耳朵和眼睛谁更大的问题,我认为不是今天的主要研讨范围。如果你真的想讨论清楚这个问题,下次咱们再开个专题会论证这个事。”
告子嘿嘿一笑:“我终于明白一件事了。”
677.您太伟大了
孟子不解地问道:“什么事?”
告子顿了顿说道:“怪不得你们当不了官呢。一天天的,邻村张寡妇家的牛都被你们吹上天了,但真正说到具体问题就不行。”
这话说的,简直是那刀子在扎心啊。孟子像是被人打了一棒一样,不吭声了。
不过告子并没有放过他的打算,继续说道:“我不是说你,我是说你们所有人,全都是垃圾。就你那老师,还不是到处跑来跑去没人用他?”
孟子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这可是比打一嘴巴还伤人啊。要知道,这不光是他,更是老师孔子一辈子的心灵创伤。最后只能用”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种酸不溜丢的话来自我安慰。
现在怎么办?孟子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
如果现在气急败坏的和他骂,那就中了这货的奸计了。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只要自己表现出哪怕那么一丢丢生气的样子,不管辩论的结果如何,己方都已经输了。
孟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舌头无比伶俐地转了起来。
“这个问题的解释很简单,因为那些大王都很蠢。”
“为什么说他们蠢呢?这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
“狗尾巴草容易活吧,好吧,我连狗尾巴草都不说了。就说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物吧,如果二模把它字太阳下暴晒一整天,接着再冻它个十天,还能不能活?当然不能了。”
“这些大王和我们相见的时候实在是太少太少了。我们一离开大王,那些像你一样的奸邪之人就去了。”
“这就出了个问题。即使大王有一点善良之心的萌芽,也被你们这些人给扼杀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再比如了,下棋作为一种技艺,只是一种娱乐的雕虫小技。尽管没什么用,但如果不专心致志地学习,也是学不会的。”
“弈秋你知道不?他是全国下棋锦标赛冠军,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下棋牛不牛?”
“如果叫他同时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个只听他的话专心致志的学,另一个虽然也在听但心里面却老是想着去打鸟。最后打鸟的肯定不如下棋的。”
“但是这能证明打鸟的智力不如下棋的吗?当然不是!”
告子不同意:“也有人同时能精通两件甚至多件事情的。”
孟子叹了一口气:“如果要说清楚这个问题的话,那我就得提到吃的了。”
告子马上接口道:“别忘了,说吃的你就是望八蛋!”
孟子低着头想了好一阵,最后抬起头,露出坚定的眼神,咬着下唇说道:“望八蛋就望八蛋吧!就算当望八蛋我也得给你把这事掰扯清楚。”
告子呆呆地望着孟子,心想我知道你不要脸,但万万想不到你竟然这么不要脸。
于是孟子就开始望八蛋起来:“鱼这个玩意很好吃,我特别喜欢吃;熊掌那个玩意也很好吃,我也特别喜欢吃。”
告子忍不住打断他斥道:“废话,谁不是呢?”
孟子说道:“可是如果两样只能选择一样的话怎么办呢?”
告子也很苦恼,马上问道:“对啊,怎么办呢?”
孟子毅然决然地说道:“那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
告子长长嘘出一口气:“也对。熊掌可比鱼贵多了。”
孟子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样,不悦地说道:“我这是个比方。”
告子摊开手无辜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是个比方。像你这种人,肯定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把两样都搞到手啊。”
孟子不想和这个庸俗的人纠缠这些,而是站了起身,面色凝重地说了起来:“我的意思是说,生命很好,是我想永远拥有的东西;正义也很好,同样是我想拥有的东西。但是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只能在其中选择一样的话,那我就会舍弃生命而去坚持正义。”
公都子静静地看着师父装AC,心想这次可装得真好。不说别的,我现在都感觉他身体外面罩着一层光环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铁布衫?
孟子语气越来越激动:“这是为什么呢?生命如此珍贵,我是如此想拥有,但为什么我还是要舍弃它呢?因为还有比它更珍贵更让我想拥有的,那就是正义。为了坚持正义,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
公都子眼泪都掉下来了:“老师,您太伟大了。”
孟子完全进入了自己营造出来的环境:“人活在世界上,有很多喜欢和讨厌的东西。如果喜欢的那个东西,在他心里的地位不能超过生命,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反之,如果那个让自己讨厌的东西,讨厌的程度没有超过死亡,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又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
告子点点头说道:“这话倒是有些道理。”
孟子不屑地一笑:“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些人,按照某种方法做就可以拥有生命,他却不那么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却不照此做。由此可知,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人厌恶的东西。这种心原本不只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
公都子问道:“这个区别在哪里呢?”
孟子笑道:“贤人能够保持初心罢了。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说到底就是是否合乎礼仪。”
说到这里,孟子长叹了一口气说:“可是现在这年头,有钱有权的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不过这些钱啊权啊什么之类,对义这个字来说来说算得了什么呢?如果为了银行存款、大别墅、小三小四,放弃我坚守的东西,那么二蛋和钢镚他们会怎么看我?以前宁死亡都不妥协的东西,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物而妥协,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678.天赐的爵位
孟子越说越是激动:“所以,仁是什么?就是人真正的本心。义又是什么?是做人的康庄大道啊!因为世俗的利益失去了本心,而且还不知道去把它寻回来。因为眼前的利益而丢失了正确的方向。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说三个字,要仁义。如果非要在这上面加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公都子用袖子擦着眼睛:“呜呜,好感动啊。”
孟子带着鄙夷的叹息说道:“可有的人呐,家里养的一只鸡一只狗丢了,就会无比紧张,火急火燎的赶紧去找回来。可是本心丢失了却不去寻求,实在是可悲可叹啊。其实咱们做学问之道也并没有那么深奥,只不过就是帮助人们把那已经失去了的本心找回来罢了。当然,这是有个前提的。那就是咱们得先把自己的本心找回来。”
公都子连忙问道:“老师,您的本心找回来了吗?”
孟子看了学生一眼,笑眯眯地反问道:“你说呢?”
公都子当然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于是重重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以师公和师父为榜样,找回失去了的本心。
孟子大感欣慰,扭头对告子说道:“村尾做腌菜的王二麻子,他的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其实并不不疼痛,也不妨碍做事情。但只要有人告诉他那里能治得好,要他到秦国他就到秦国,让他去楚国就去楚国。为此就算再远以及耽误再多的时间精力,他也绝不计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个怪物。这就有点意思了哈,觉得自己无名指不如别人,就知道厌恶和自卑;但自己的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种行为是什么?”
如果回答了这个问题,就相当于认同了孟子的整套观点,告子当然不可能上这个当。
但既然孟大爷问了,如果没有人回应的话,唱独角戏的效果不那么好了。
公都子当然知道这个时候该自己上场了。不过这样也好,一下就奠定了自己男三号的地位,再也不是个可有可无的跑龙套的角色了。于是马上回答道:“这叫做不知轻重,舍本逐末。”
孟子满意地点点头说:“对小小的桐树、梓树的苗子,为了想要它生长起来,人们都会想尽办法去思考和实践如何去培养它。反而对于自己本身,不但不知道如何去全身养性,甚至根本就不往这边想。难道爱自己还不如爱桐树和梓树吗?”
告子终于抓到了个痛脚:“你刚才说舍生取义,现在又说爱自己嘴重要,难道这不矛盾吗?”
孟子晒笑道:“你这脑子是怎么混到副高职称的?关于这一点,我就不再重复,请自行下载鱼和熊掌那节课的内容自己在家里观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然要非常爱惜。这个是没有错的。”
告子问道:“那哪里错了?”
孟子回答道:“人对于身体,哪一部分都非常爱护,也很注意保养。这个保养是全面保养,只要有任何一个地方除了问题,人都会难受。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身体有重要的部分,有次要的部分;有小的部分,也有大的部分。它们之间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这个没毛病,”告子说道:“指甲和头发,自然和眼睛不一样了。”
孟子说道:“对啊。所以不要因为小的部分而损害大的部分,不要因为次要部分而损害重要的部分。舍弃梧桐楸树去种植酸枣荆棘,肯定不是好的园丁。为护养一根指头而失去眼睛,便是个大傻比。只晓得吃吃喝喝的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鄙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公都子插嘴问道:“同样是人,有的成为君子,有的成为小人,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如果只去管身体器官而舍弃了自己内心建设,那就是小人;能保护好自己的内心,不为外界邪恶所动的,就是君子了。换句话说,注重身体重要部分的成为君子,注重身体次要部分的成为小人。”
公都子又问了:“那么同样是人,为什么有人注重身体重要部分,有人注重身体次要部分呢?”
孟子回答:“这就要从心的功能说起了。不管是眼睛还是耳朵都不会思考,只有心是唯一懂得思考的器官,这也是上天特意赋予我们人类的。”
公都子又问了:“那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孟子笑道:“区别太明显了。一个人如果不会思考,那么就很容易被外物所蒙蔽。与外物相接触的过程中就会受到其影响,于是就被引入迷途了。而心因为有思考的能力,只要思考就会有所得,反之就一无所获。就得不到。是以,只要心这个身体最重要的部分坚定了,其它次要部分就不会迷茫。这样便可以成为君子了。”
告子说道:“就算你说的用这个区分君子和小人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为什么有人明明很坏却能当官,而品性良好的人却遭遇坎坷呢?就像咱村长经常说的那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啊。”
“这个问题问得好!”孟子怪叫一声说道:“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很清晰的知道,爵位是有两种的。”
“不是五种吗?”告子问:“公、候、伯、子、男,你不会连这个都搞错吧?”
孟子哈哈大笑起来:“这个三岁的小孩都知道哦,我怎么会搞错呢?你说的这五种其实都是一个类别,就是人赐的爵位。”
告子睁大眼不解地问:“难道还有什么天赐的爵位吗?”
孟子点头说道:“当然了。仁义忠信这些内心里的东西,就是天赐的爵位;公卿大夫那些人们眼里的东西,这是人授的爵位。像尧舜禹他们这些古代圣贤,都是先修养天赐的爵位,然后水到渠成地获得人授的爵位。而现在的人丢失了本心,修养天赐爵位目的是为了得到人授的爵位。一旦人授的爵位到手,马上就抛弃了天赐的爵位。实在是糊涂得很啊!这么折腾的话,最终连人授的爵位也必定会失去。”
679.还是咸鸭蛋
“你的意思是说,”告子说道:“天赐的爵位比人赐的爵位更牛鼻?”
“这不是废话吗?”孟子答道:“俗话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管是天赐的爵位还是人赐的爵位,总之都是尊贵的东西。希望尊贵是人们的共同心理,让自己变得尊贵起来,这一点无可厚非。区别只是在于,每个人自己心里觉得哪个更重要了。”
告子迟疑了好一会之后才说道:“你不是说过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大人全都要吗?”
孟子看着告子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很快,告子就明白过来了,也报以理解的笑声。
孟子这才开口了:“别人所给与的尊贵,并不是真正的尊贵。既然是人给的,那么给你的那个人能使你尊贵,同样可以使你下贱。但是天赐的尊贵就不同了。《诗经》里面有句话说的是‘酒已经醉了,德已经饱了。’这话什么意思?”
告子问道:“什么意思?”
孟子答道:“就是说有了仁义道德的人内心里面本来就已经非常充实,根本就不用羡慕别人的美味佳肴;只要四方传播的好名声在我身上,就不用去羡慕别人穿在外面的绣花衣裳了。”
告子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抛出了一个问题:“你好像还是没有直接回答我刚才那个问题,为什么有些不仁不义的人身居高位,难道是仁不如不仁吗?”
孟子摇摇头:“仁者无敌,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仁和不仁之间,就像水火一样。仁就是水,不仁就是火,水是一定可以灭火的。但如今一些奉行仁道的人,他们并没有真正彻底的贯彻仁道,而是直用了其中对他有利的一小部分。这就像是把一杯水浇到一车柴草所燃烧的大火上面,当然是灭不了火。于是就有人说了,哎呀,水是不能够灭火的。这种谬论正好被那些不仁之徒所用,结果连他们原本还奉行的一点点仁道也必然会最终失去。”
听完这段解释,不管是说的人还是听的人,都是唏嘘不已。
孟子接着说道:“五谷是庄稼中最好的品种。可是如果不能成熟的话,就反而不及稊米和稗子了。仁也是这样,必须完全成熟之后才能知道远远优胜出来。当年后羿教人射箭,总是要求学生们把弓要拉满。在没做到这一点之前,不会教他下一步是什么。因为这个道理一眼就能看出来,所以学的人也很能理解,总是努力先把弓拉满。其它行业也是如此,高明的工匠教人手艺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学的人也就必定依照一定的规矩。”
房间里突然响起一串令人尴尬的“咕咕,咕咕”声。
告子满脸通红地说道:“早上就没吃,现在肚子造反了。你这有没有什么吃的?”
孟子苦笑着望着四周的墙壁:“你说呢?”
告子按着肚子长长地叹了一声,接着说道:“仁义道德再好,也治不了饿病啊。我说老孟啊,你说咱这一天天的,结果连个嘴巴都糊不上,这可怎么办啊?”
孟子低下头,认真的在地下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能钻进去的地洞。
告子急了:“哎我说老孟啊,你刚才不还是一套一套的吗?你这么聪明,赶紧想点办法,怎么搞点钱咱们吃饭啊。什么好吃不如饺子就不想了,什么鱼啊熊掌啊也都不说了,能有足够下饭的咸鸭蛋也好啊。”
孟子抬起头,两道眉毛形成了一个标准的“八”字,这个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生活中总是不缺乏小人物,比如群演。能参演的电影电视,也都是连台词都只有一句的小角色。哦不对,不是一句,只有一个字的台词。那就是被主角的剑风扫到之后“啊”的一声倒在地下一动不动,连个正脸都拍不到的。
而就是这种不起眼的跑龙套的,往往在关键时刻却起到了扭转乾坤的重要作用。在眼前这件事上,公都子就做到了这一点。
“师,师父……”公都子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住嘴!”孟子断然开口:“对于你这个大胆的想法,我国有一部完善的刑法。”
公都子结巴得更厉害了:“不不不,不是那那那那那个。现在咱们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哪哪哪会想到大宝剑啊……”
孟子这才神色稍缓:“只要不是违法犯罪的,倒是可以大胆说说。”
得到老师的应允之后,公都子这才开口说了起来。
要说从师公到师父再到自己这帮师兄弟们这么多年了,吹的这些牛鼻……哦不对,应该是进行的这些学术研究也真不少了,也积累了一些粉丝。咱们是不是应该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啊?
师父您还不知道吧,孔伋,也就是师公的孙子、孔鲤师叔的儿子,您的师侄,算上来也是我的师弟,以前也是和咱们一样吃了上顿愁下顿的。昨儿个我遇到他的时候,这小子嘴上全都是油。
孟子不屑地表示这就不用多说了,一定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买了块猪皮,每天出门前在嘴巴上抹一抹。这可是他们家的祖传秘方,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公都子急忙表示不是这样的,因为这个专利虽然是师公发明的,但他老人家也没有藏私啊。空家人知道,咱们这些徒子徒孙不也都知道并且广泛应用了吗?对了,说到这里我倒是记起来了,师父您放在门背后的那块猪皮已经完全干了,得赶紧换一块了。
孟子的脸羞得像春天的花儿开放了一样红,急忙给公都子使眼色,表示这旁边还有外人在呢。
公都子撇撇嘴,意思是说大家都这么熟了,谁还不知道谁啊?就告子他们家干的那事,可不比咱师公逊色。
要知道,告子能具备和孟子辩论的资格,从其他方面来看,也是很有实力的。别的就不说了,在装比界,那可是很是那么有江湖地位的。
奠定告子这个大佬地位的,还是和咸鸭蛋有关。告子就是靠着咸鸭蛋一战封神!
680.盘古开天地
告子他们家有咸鸭蛋这事不假,不过他们家的咸鸭蛋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看的。
还是去年年底过年的时候,告子老婆用做的布鞋去换回了一些过年用的物资,其中就有三个鸭蛋。本来打算过除夕时做一盘鸭蛋炒韭菜,被告子给阻止了。
告子是这么说的:“这大过年的,不管做什么都要寓意好。炒三个蛋寓意不好,三的音同散。我这么爱你,咱们怎么能散呢?”
这番情真意切的表白把告子老婆感动得热泪盈眶的同时,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就没想到三这个字还有三阳开泰三元及第这些美好的寓意。哦对了,那时候还没三元及第这么个说法。
告子老婆美滋滋地拿了一个蛋到旁边,准备用两个蛋去炒,又被告子给阻止。
告夫人很是那么不解,两个成双成对,这不是最好吗?
告子急忙解释起来。
你用一对固然对咱两的寓头不错,可你别忘了咱不是还有个儿子吗?咱两在这秀恩爱,儿子在一边肯定会觉得自己被冷落了,这对他的心理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这大过年的嘛,一定要大家都开心,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
这下告夫人可就犯难了。
两个也不行,三个也不行,但家里也没有多的蛋了。难不成只用一个炒?那好像很不好办呢。且那么一大盘韭菜,兑进去连点蛋腥味都没了。
看着夫人疑惑的眼神,告子投以鼓励的眼神。
告夫人摇了摇头,用眼神说出了一番话来:明天是大年初一,儿子肯定会和小伙伴玩。到时候一帮馋嘴小子肯定会说起昨晚年夜饭都吃了些什么菜。那你让儿子怎么回答?难道说“我吃个蛋”?
告子抚掌笑道:“夫人呐,你且听我细细道来。”
说完就开始侃侃而谈。
很久很久以前,世界并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那个时候啊,天还不是天,地也不是地,就是乌漆嘛黑混沌一团,就像是你手里拿着的这个鸭蛋。
不,和鸭蛋还不一样,因为根本就没有东南西北,也没有前后左右。
鸡蛋会孵出小鸡,鸭蛋会孵出小鸭,这个超级蛋呢,里面孵出了一个伟大的英雄。
这哥们就是盘古。
鸡蛋孵出小鸡小鸭就二十多天,百兽之王老虎不到四个月。就算是人在娘胎里也就是十个月,不过人家盘古可不是普通人。他在那个超级蛋里面,一直睡呀睡呀,这么一睡就是一万八千年。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眼前那是一个黑呀,除了黑还是黑。先不管这个了,伸个懒腰再说吧。结果这个懒腰一伸就发现问题了。
他的身子被混沌的超级蛋紧紧包裹着,根本就做不了伸展运动。
很快,盘古就感到浑身燥热,呼吸困难。
换谁这时候都憋气啊,盘古也是这样。于是用力的去撑着四周,结果软绵绵的根本就不受力。你用力去推的时候它就陷进去,手缩回来时就又恢复了原状。
盘古抓狂了,这尼玛的是判我无期徒刑啊?不行不行,我要越狱。
不过越狱这事吧,说起来轻巧做起来可就难了。
首要问题就是工具的问题,盘古一生气就拔下自己一颗牙齿,变成了一把威力巨大的神斧,抡起来对着周围就砍。从这点来说,迈克尔.斯科菲尔德真的就是个弟弟。
“轰隆隆”一连串的巨响过后,超级蛋中一股清新的气体散发开来,朝着高处飘飘扬扬升到上去,于是就变成天空;而那些浑浊的东西缓缓下沉,变成了大地。
盘古现在终于觉得神清气爽了。
天空高远,大地辽阔。
盘古突然担心起来:现在我是把这个地方撑开了,可是它会不会等一下又重新合在一起呢?这么越想越不对劲,决定解决这个后顾之忧。
于是他双脚牢牢地踩在地下,昂起头顶住天,然后施展法术,身体在一天之内变化九次。
有人呀问了,这里有问题啊。盘古只不过是个刚出生的巨婴,又不像孙悟空一样有师父,他在哪学的法术?
这个问题就不要纠结了。反正既然人家讲这故事的人这么说了,那就是这样了。刨根问底这种事很让人讨厌的好不好?如果你非要砸我场子的话,那我就告诉你:人家盘古是神仙,天生下来就是神仙,而且是远古第一大神。
行了,不掰扯这个了。
盘古的变化没孙猴子那么复杂,非常简单粗暴。那就是身体不停的在长,身体每长高一尺,天空就增高一尺,大地也增厚一尺;身体长高一丈,天空就随之增高一丈,大地也增厚一丈。
这么一长就长了一万八千年,盘古张成了超级巨人。
这时候天空也升得高不可及,大地也变得厚实无比,而盘古的身体长得有九万里那么长了。
不过盘哥好像干这事上瘾了,仍不眠不休的这么干着。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天终于不能再高了,地也不能再厚了。
这时盘古已耗尽全身力气,他缓缓睁开双眼,满怀深情地望了望自己亲手开辟的天地。
啊!太伟大了,自己竟然创造出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界!从此,天地间的万物再也不会生活在黑暗中了。
盘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躺在地上,闭上沉重的眼皮,与世长辞了。
虽然盘古死了,但他并没有消失,而是转化了。
左眼变成太阳,照耀大地;右眼变成浩洁的月亮,给夜晚带来光明。
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点缀美丽的夜空。
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奔腾不息;肌肉变成千里沃野,供万物生存。
骨骼变成树木花草,供人们欣赏;筋脉变成了道路。
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供人们使用;精髓变成明亮的珍珠,供人们收藏。
汗水变成雨露,滋润禾苗;呼出的空气变成轻风和白云,汇成美丽的人间风光。
盘古倒下时,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脚化作了西岳华山,左臂化作南岳衡山,他的右臂化作北岳恒山,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
传说盘古的精灵魂魄后来注入了人类体中,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681尧舜孝和悌
告子老婆急忙打断:“得了得了,我知道是女娲造人了。你是不是打算接着把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全部讲一遍,咱们现在说鸭蛋的事。”
最后告子表示,根据盘古开天地来说,一个蛋就是一个完整的宇宙,也就是圆圆满满的寓意。因此,今晚的年夜饭,炒一个蛋就好了。
那么还剩下两个蛋怎么办呢?既然“吃不完”,那就放在盐坛子里面腌起来,什么时候想吃了什么时候拿出来吃。
至此,告夫人终于知道男人的真正意图了。能把吝啬说得如此清丽脱俗振振有词的,除了自己老公也没谁了。
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到了告子儿子十岁生日了。
告子对自己这儿子,也是宝贝得要命。于是在他生日的前一天,让儿子想好明天要什么礼物,并拍着胸膛说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老爹也给你摘来。
让告子万万想不到的是,自己居然生下了一个纨绔子弟。第二天这逆子说了个啥都不想要,就想吃那两个鸭蛋。
经过艰苦的谈判,终于在“吃一个”协议书上双方签字了。
于是当晚一家人就吃鸭蛋。
没想到的是,鸭蛋在盐里埋了这么久居然没坏,而是变成了咸鸭蛋——很咸很咸很咸的那种。
咸到什么地步呢?别说儿子才咬了一小口就给咸哭了,告子自己也是咸的口里完全没味了。
这下可真的是吃不完了。
一家人整整吃了三天,才终于把这个咸鸭蛋消灭。
不过告子倒是挺高兴的,又多了个节俭之道。从此之后菜里就不放盐,每天吃饭的时候把咸鸭蛋放在桌子正中间,一家人看着看着就吃的进去饭了。
有一天,儿子又大哭起来。
告子忙问其故,答曰母亲多看了一眼。告子暴怒道:“儿子,别生气。让她看,让她看,咱咸不死她。”
看着孟子师徒的眼神,告子就知道他们一定是想起这事了。老脸一红说道:“说正事。”
于是公都子就说起了正事。
孔家的人现在真的天天有肉吃,其原因是他们把孔老夫子说过的话集结成一本书出版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本《论语》竟一下子就成了爆款畅销书,其火爆程度比《成功学》销量还大得多。
由此公都子就想到,能不能把今天谈话的内容也写成书去出版。到时候有稿酬了,就能和孔家人一样天天吃香喝辣了。
这个提议得到了两位大佬的一致赞同。
不过,又有个新的问题摆在面前。就是今天谈话的内容有限,如果编成书的话实在是太单薄了。
于是公都子就又有了个提议:把师父以前和别人谈过的内容也塞到书里面水字数。
这实在是个天才的构思,孟子兴奋得恨不得抱住这个好徒弟亲上两口。
三人立即开始整理起来,首先整理出来的是屋庐子那次。
一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和食哪样重要?”
屋庐子回答礼重要之后,那人继续问:“娶老婆和礼哪样重要?”
屋庐子依旧回答礼重要。
那人笑着又问了:“如果非要按照礼节才吃会饿死,不按照礼节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还是一定要按照礼节吗?如果非要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还是一定要亲迎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跑到邹国问孟子怎么办。
孟子回答:“回答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接着教给屋庐子一段话。
如果不比较基础,只去看顶端高度,那么一块小木头可以比最高的大楼还高。
很简单,把它放在那栋楼的顶上,它就高过那个高楼了。
金属比羽毛重这个说法也没错,但是值得同一个体积。难道一个金属小钩比一大车羽毛还重吗?
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吃的重要?
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娶妻重要?
你去这样答复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抢他的食物就可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会去扭吗?爬过东边人家的墙壁去搂抱人家女孩子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搂抱便得不到妻子,那会去搂抱吗?”
告子嘿嘿笑道:“你这话说好听点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说不好听就是根本没回答直接把人家的问题换了个说法问回去了。”
孟子不悦地说:“我现在没心情和你扯这个。”
已经翻身成为编委会主席的公都子更是没好气的说:“姓告的,咱们现在是在进行吃饭大计,你要再捣乱,就给我出去。”
告子不敢再说,急忙和他们继续整理第二个事——和曹交的对话。
曹交问孟子:“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那样的人吗?”
孟子回答:“当然了。”
曹交摇头说:“我听说文王身高一丈,汤身高九尺,如今我身高九尺四寸多,却只会吃饭罢了,要怎样做才行呢?”
孟子说:“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去做就行了。”
曹交说道:“能说德详细点吗?”
孟子答道:“要是有人自以为自己连一只小鸡都提不起来,那他便是一个没有力气的人。如果有人说自己能够举起三千斤,那他就是一个很有力气的人。同样的道理,举得起乌获所举的重量的,也就是乌获了。”
曹交摇头表示没听明白。
孟子只能进一步解释。
人难道是以不能胜任为忧患吗?不是。只不过是不愿意去做罢了。比如说,慢一点走让在长者之后叫做悌;快一点走,抢在长者之前叫做不悌。
那慢一点走难道是人做不到的吗?不那样做而已。
尧舜之道,不过就是孝和悌罢了。
你穿尧的衣服,说尧的话,做尧的事,你便是尧了。你穿桀的衣服,说桀的话,做桀的事,你便是桀了。”
曹交说:“你太牛鼻了!我准备去拜见邹君向他借个住处,情愿留在您的门下做学生。”
孟子说:“道就像大路一样,难道难于了解吗?只怕人不去寻求罢了。你回去自己寻求吧,老师多得很呢。”
682.小弁和凯风
记录下了这一条之后,公都子愉快地说道:“老师,换一个人的内容怎么样?”
孟子回答了“好的”两个字之后,讲起了上次和公孙丑的对话。
公孙丑问孟子:“高子说《小弁》这首诗是小人所作,对吗?”
孟子反问道:“哪个《小弁》?”
公孙丑答道:“就是《诗经》里面《小雅》里面的《小弁》。”
孟子开始念了起来: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民莫不穀,我独于罹。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忧矣,云如之何!踧踧周道,鞫为茂草。我心忧伤,惄焉如捣。假寐永叹,维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属于毛,不罹于里?天之生我,我辰安在?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心之忧矣,不遑假寐。
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心之忧矣,涕既陨之。君子信谗,如或酬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扡矣。舍彼有罪,予之佗矣。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无易由言,耳属于垣。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公孙丑说道:“我说孟哥啊,知道你有文化,可你也没必要背吧。”
孟子答道:“我不背下来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首?”
公孙丑说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没必要全部背下来。”
孟子说道:“我不全部背下来,怎么知道是不是其中有部分被人篡改了?”
公孙丑说道:“对对对,就是这首。”
孟子说道:“我来说说我对这首诗的理解,你看看是不是这样啊?”
不等公孙丑表示反对,孟子就开始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你看那天上的乌鸦多嗨皮啊,安闲地回巢里飞回去。
你看众人生活得多么有滋有味啊,唯独就我一个人这么忧伤。
我想问问天我到底犯下了什么罪行啊?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惩罚我?
我的心中感到无比的忧伤,但是却又无可奈何。
大道上的路是这么的平坦,可惜被野草疯狂长满覆盖了。
我心里的这种忧伤,就像用棒槌一下一下的捣着。
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深深的叹息,这种忧伤让我一下子就老了十岁。
因为失眠导致的头痛,让我焦虑得心像是被火烧一样。
看到桑梓树的时候,心中就会怀着恭敬之意。
我尊敬自家的老头子,依恋自己的老妈。
不附于皮毛,不着于裘里。
俗话说的好:人是三节草,总有一节好。既然把我生到这个世间,总会有踩狗屎运的时候吧?可是我的好运什么时候才来呢?
在茂密的细柳树边,我听着蝉在嘒嘒地叫着。旁边的潭水深幽幽的,岸边的芦苇野蛮生长。
我就像茫茫大江上的一叶孤舟,随着波浪不知道要飘向何方。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又开始忧伤起来,想小睡一会儿摆脱这种状况,可就是睡不着。
野鹿奔跑起来的时候,它的蹄子踏在地面迅疾如风。公鸡早上喔喔喔地打鸣,它也知道用这种方式找老婆。而我却连找女人的兴致都没有,就像快病死了一颗树一样,恹恹然连枝条都长不出来。我心里的这种忧伤,根本就没人能够理解。
你看那被网逮住的兔子,也会有好心的人给它放生。路边有死了的人,也会有陌生的人帮他掩埋掩埋。而我最亲的父王,他的用心是多么的残忍啊。想到这里,我心中的忧伤让我忍不住千万行眼泪落下来。
我的父王对谗言的相信,就像被人劝酒一样。明明是要灌醉你,却让你感觉很受尊重。
我这个老爹干的那些傻比事啊,我都不想多说了。
砍伐树木要先用绳子牵住,做木工要着顺着它的纹理来进行。什么事情都是要按照规矩顺着来,这个简单道理谁都知道。
可是我的那个老爹啊,连杀人放火的罪犯都能放过,却偏偏不肯放过我。
山,是因为它有高度所以才叫做山,泉水是因为它有深度所以才叫做泉水。
老爹啊,你应该慎言慎行,要防备隔墙有耳。
希望你们不要掀了我的棺材盖,踢翻我的棺材板。
说到这里想想也真是可笑,我踏马的都要死了,还去担心这些后事干什么呢?
“是这意思吧?”孟子问道。
公孙丑已经有点后悔来找孟子了。之前就听说过他是个话痨,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不光是个话痨,而且是话痨晚期,无药可救的那种。现在既然孟子好不容易停下来问自己,当即小鸡琢米一样的点头,表示完全没错。
事实上,就算孟子这个解释里有很多漏洞,公孙丑也不敢讨论这个问题。形势已经很明显了,如果把话题扯开了说,恐怕他今儿个都不想回家睡觉了。
孟子又问道:“高老师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公孙丑赶紧回答说:“高老师说,这首诗里面表现了怨恨之意,对父母不应该这样的。”
孟子笑了起来:“高老师这个人啊,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迂腐了。他对这首诗的讲解实在是太呆板了!”
公孙丑说出了经常有人和孟子说的那句“愿闻其详”。
孟子于是说了起来:“有这么一个人,如果越国人开弓去射他,说起这事他会有说有笑。原因在于越人和他没什么关系,就算是打死打活,他也绝对可以理解。但如果他哥哥开弓去射他,他就会哭哭啼啼地讲述这事。因为哥哥是亲人,这么对他实在是太伤心了。”
公孙丑说道:“是这样,可这和这首诗有什么关系呢?”
孟子大笑起来:“《小弁》里怨恨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因为热爱亲人,觉得亲人不应该这么对他。热爱亲人是合乎仁义的,明白吗?”
公孙丑马上抛出了一个问题:“《凯风》这首诗为什么又没有怨恨之情呢?”
683.诗经风雅颂
孟子反问道:“你说的《凯风》也是《诗经》里的那首吗?”
听到这句话,公孙丑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嘴巴,但已经来不及了。
孟子又开始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这次不等孟子解释,公孙丑急忙抢过话头先解释了起来。
和风吹自南方来,吹拂酸枣小树苗。树苗长得茁又壮,母亲养子多辛劳。
和风吹自南方来,吹拂枣树长成柴。母亲贤惠又慈祥,我辈有愧不成材。
泉水寒冷透骨凉,就在浚城墙外边。养育儿女七个人,母亲养育多辛劳。
美丽可爱的黄鸟叫,清脆婉转似歌唱。养育儿女七个人,无谁能安母亲心。
孟子点点头,表示其翻译的不错,于是故意问道:“这首诗就字面意思来看,就是在歌颂母亲,表示孝顺的意思,何来怨不怨恨之说啊?”
公孙丑当然知道这是在故意考自己,于是解释了起来。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我们谈诗论词,不能只看字面意思,而是要结合其所处的环境和背景,才能真正理解它的意思。
那么《凯风》的背景是什么呢?咱们来看一下。
《诗·邶风·凯风序》有云:“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
要搞清楚这个序怎么回事,就又得从《诗经》说起了。
要说清楚诗经,就又得从诗歌的起源说起了。
要说清楚诗歌的起源,就又要从人这种生物说起了。
其实思想感情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喜怒哀乐这些感觉在很多动物身上都存在。
总所周知,人类最优于其他动物的地方是思考,并由而发展出经验的积累和文化的传承,并进一步的实现了创新与创造。这么一代一代流传下来,就把其它物种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最早的时候,人类和动物一样,通过嚎叫或者肢体动作进行沟通和交流。
由于人类是群居性动物,交流和沟通成为了族群能否有效的传达信息并生存的重要手段。比如,甲在东边树林里面发现了一头野猪,如果族人能迅速赶到,大家就能一起打死这头野猪,今天晚上都能吃个爽。反之,这人可能就被野猪给一头拱死了。
因此不夸张的说,信息传递的速度和准确性对那时候的人来说,简直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情。于是人们就逐步的把这些嚎叫和动作规范化了,相同的某个动作表示某个相同的意思,有或者相同的某种发音表示某个固定的意思。
比如,张三在北边发现了几颗长满果实的树,就回到族群这边用手指那边,然后做出猴子爬树的动作,大家就都知道现在要派人去那里采果实了。如果张三发出“嘶嘶嘶”的音,就表示那个果子很酸;如果发出“硕硕”的声音,就表示那果子很甜。
久而久之,动作就发展形成了舞蹈和绘画,发音就成为了语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音乐。
很快,人们就发现舞蹈和语言两者相结合起来之后,简直是一项黑科技。和传统的项目相比,这种结合起来的产物传达信息的准确和高效性简直是几何级的倍增。
接着音乐的应运而生,就解决了语言的一个短板。
同样一个字或者一个词可以表达许多种不同的意思。如果不断的创造新词汇,那么越来越庞大的词组会对语言自身设定一个天花板。因此必须要想办法控制字和词的数量。
但这么一控制就又出现问题了,那就是同一个字有可能有很多种意思,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混乱,违背了语言作为信息传递工具“准确”的要求。
很快,人们就发现了一个好办法,用不同的语调语速韵律是可以起到进行区分这个作用的。比如,“天啊”既可以是愤怒,也可以是悲伤;还可以表示叹息、疑问,以及表示惊恐、开心等等。
于是乎,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强调。比如楚招魂曲,不用去管你的文字是什么,只要是这个曲调说话,就是表达亲人离世的悲伤。
这就是歌。
然后人们发现,相同强调的前提下,在字数等方面进行对应,就会唱起来很轻松也便于发音。
把有曲调的歌和这些字结合起来,就成了诗歌。也就是说,诗歌在那个时候,并不是后世那种供人吃饱了消遣,而是有着非常巨大的实际作用的。
中国古典诗歌有两个源头。一个是代表现实主义的周朝的《诗经》,另外一个是代表浪漫主义的楚国的《楚辞》。
我们这里只讨论《诗经》。
周朝正式设有采诗之官。不要以为是周天子非常文艺范,于是心血来潮封个拍马屁的闲官,人家的职责可是国家安全与发展。
每年春天,诗官就会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百姓的各种情况全部收录并整理好,然后交给负责音乐的官职太师谱曲,以唱的形式汇报给周天子,作为施政的参考。这也就是诗经为什么极端不重视版权这个知识文化产权的原因,绝大多数作品都没人家作者名的。
按照内容来分,《诗经》分为了三部分,分别是《风》、《雅》、《颂》。
具体是按照什么来分配的呢?其实也非常简单,《风》是出自各地、来自于社会底层的民歌;《雅》偏向于史诗记录;而《颂》就是宗庙、祭祀这种重大经济文化政策的“纲领性文件”。
这三者内部之间又有着区分。
《风》来自于全国各地,按照地缘划分为十五国风。《邶风》中的邶,就是十五个地方之一,《凯风》就是《邶风》十九首其中之一。
《雅》内部分为《大雅》和《小雅》,是按照时代来区分的。《大雅》产生与周王朝鼎盛时期,《小雅》则是西周末年和周王室东迁之后的作品。
《颂》内部分为《周颂》、《鲁颂》、《商颂》,是根据所拍马屁的主子是谁来区分的。
684.一连串研讨
《凯风》这首诗就是出自《邶风》,正如孟子故意说的那句一样,光从诗文本身,很很难了解到其潜台词的。
这一点在序文里就交代得很清楚了。这位母亲生了七个孩子,等他们长大成人了,于是就准备改嫁。尽管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要改嫁,但就是要这么做。
对于子女来说,这是一个很尴尬也很难受的事情,正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虽然无可奈何,但心里还是有怨气的。
高子所问的问题,就是说这两首诗的作者都对父母心里有想法,但是为什么《凯风》这首诗却没有怨气。
孟子微笑着解释了起来。
《凯风》这首诗中,因为母亲的过错小;《小弁》这首诗,却是父亲的过错大。
父母过错大,却不抱怨,是更疏远父母的表现;父母过错小,却要抱怨,是反而激怒自己。
疏远父母,是不孝;激怒自己也是不孝。
孔子也说过:舜是最孝顺的人吧,五十岁了还依恋父母。
听到这里,告子忍不住说道:“你特娘的真是个人才,这都能行?”
看着公都子不善的目光,告子赶紧补充道:“下一条,咱们说下一条。”
于是孟子就又说了起来。
宋牼准备到楚国去,在石丘这个地方遇上了孟子。
因为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于是孟子问道:“兄弟,准备去哪发财啊?”
宋牼露出忧国忧民的神色回答:“听说秦楚两国要打起来了,我准备去当和平使者。”
孟子又问了:“你准备怎么去当这个和平使者啊?”
宋牼回答说他准备先去见楚王,劝说他罢兵。
孟子就又问假如他不听,怎么办呢?
宋牼回答说如果楚王不听,他就再去秦国见秦王,劝说他罢兵。在两个国王中,我总会劝说通一个。
孟子说:“我也不多废话了,只想知道你的大概准备怎样去劝说他们呢?”
宋释回答:“很简单啊。我将告诉他们,交战是很不利的。”
孟子说:“先生的动机是很好的,可是先生的提法却不行。”
宋牼不悦地问是怎么不行。
孟子就说了,您老先生用利去劝说秦王楚王,秦王楚王因为有利而高兴,于是停止军事行动;军队的官兵也因为有利而高兴,于是乐于罢兵。做臣下的心怀利害关系来侍奉君主,做儿子的心怀利害关系来侍奉父亲,做弟弟的心怀利害关系来侍奉哥哥,这就会使君臣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都完全去掉仁义。
宋牼就问那又怎么样呢?
孟子答曰心怀利害关系来互相对待,这样不使国家灭亡的,是没有的。若是先生以仁义的道理去劝说秦王、楚王,秦王楚王因仁义而高兴,于是停止军事行动;军队的官兵也因仁义而高兴,于是乐于罢兵。做臣下的心怀仁义来侍奉君主,做儿子的心怀仁义来侍奉父亲,做弟弟的心怀仁义来侍奉哥哥,这就会使君臣之间、父子之问,兄弟之间都完全去掉利害关系,心怀仁义来互相对待,这样还不能够使天下归服的,是没有的。能用仁义解决的事情,何必要去谈利呢?
告子心里暗骂了一通:丫的说的头头是道,但真要按照你说的这么去做,这事能办成的话,我家那咸鸭蛋送给你吃了。
当然,骂贵骂,为了生活费这个最重要的东西,暂时还是不和他吵。
孟子话题打开之后,谁都拦不住,于是接着又讲它住在邹国等国家时候的事。
当时皱国是一个叫季任的家伙留守任国代理国政,于是派人送礼来结交孟子,孟子接受了礼物却不回报。
后来他住在平陆的时候,储子做齐国的卿相,也送礼来结交,他也是接受了礼物却不回报。
不久孟子从邹国到任国,拜访了季子;从平陆到齐都,却不拜访储子。
他的徒弟屋庐子就说了:“咱们这事办得有点不地道。”
孟子反问怎么个不地道了。
屋庐子就问了:“你到任国拜访了季子,来齐都却不拜访储子,是因为储子是卿相吗?”
孟子答道:“不是。”
屋庐子问怎么个不是了,于是孟子解释了起来:《尚书》里面说“享献之礼可贵的是仪节,如果仪节不够,礼物虽多,只能叫没有享献,因为享献人的心没有用在这上面。”我不去拜访储子,是因为他没有完成那享献的缘故。”
接着就是公都子记起来的一件事狼来了。
当时孟子离开齐国的时候,淳于髡质问他:“重视名誉功业是为了济世救民,轻视名誉功业是为了独善其身。您为齐国三卿之一,对于上辅君王下济臣民的名誉和功业都没有建立。这个您离开,仁人原来是这样的吗?”
孟子说:“处在卑贱的职位,不拿自己贤人的身份去服事不肖的人,是伯夷;五次去汤那里又五次去桀那里的,是伊尹;不讨厌恶浊的君主,不拒绝微贱的职位,是柳下惠。三个人的行为不相同,但总方向却是一样的。一样之处是什么呢?应该说就是仁。君子只要仁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相同呢?”
淳于髡说:“当年鲁缪公的时候,公仪子主持国政,泄柳和子思也都立于朝廷,鲁国的削弱却更加厉害,贤人对于国家毫无好处竟像这样啊!”
孟子说:“虞国不用百里奚,因而灭亡;秦穆公用了百里奚,因而称霸。不用贤人就会招致灭亡,即使要求勉强存在,都是办不到的。”
淳于髡说:“从前王豹住在淇水边,河西的人都会唱歌;緜驹住在高唐,齐国西部地方都会唱歌;华周杞良的妻子痛哭他们的丈夫,因而改变了国家风尚。内部存在什么,一定会表现在外。如果从事某项工作,却看不到功绩的,我不曾见过这样的事。因此今天是没有贤人,如果有,我一定会知道的。”
孟子说:“孔子做鲁国司寇的官,不被信任,跟随着去祭祀,祭肉也不见送来,于是他匆忙离开了。不了解孔子的人以为他是为争祭肉而去,了解的人则认为是为鲁国失礼而离开。至于孔子,确实要自己背负一点小罪名而走,不想随便离开。君子的作为,一般人不来是不会认知的。”
687. 年老的宫女
李世明和秦晓鸾不知不觉之间就聊到了丑时。
一旁的太监总领胡忠仁趁他们聊天的间隙,轻声咳嗽了两声。
李世明当然知道这是在提醒他明天早上还得早朝,当即说道:“你们都下去吧。”
胡忠仁率众太监宫女出门后,抬头看了眼显得有些冷清的怀英楼心中暗想:如果没有意外,这怀英楼只怕要热闹些许日子了。他的目光落到冷秋二人身上,皱眉问道:“怎地只有你们二人,其他奴才呢?”
“回总领,武才人跟前只有我们二人。”婉儿小心翼翼地欠身回答。
胡忠仁眉毛皱得更紧:“你们俩得好生伺候好武才人。若有何差池,我拿你们是问。“
婉儿二人慌忙躬身应诺。
胡忠仁这才又开口说道:“人手不够,我明儿个再安排几个得用的婢女过来。好好一个主子,只二个婢女伺候成什么样子?”
“喏。”婉儿二人低头应到。
第二天清晨,圣驾刚刚离开,原本躺在床上沉睡的秦晓鸾睁开眼睛,柔媚的勾起唇角,露出一个难以捉摸的笑容。紧接着就马上起身,让婉儿她们给自己上妆。
这又是一件让婉儿二人惊奇不已的事。和昨晚圣上过来对妆容漫不经心相比,武才人今天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挑剔无比。要符合自己的品级,要不过于艳丽,也不可以素雅等等,总之特别精细。原本以为主子是因为受到恩宠之后“女为悦己者容”,直到秦晓鸾的一句话才让二女知道完全不是这回事。
“咱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去给皇后请安了?”
婉儿二人这才记了起来,确实有这么回事。被皇上宠信后的妃嫔,第二日都会去向皇后请安。
不过这只是本朝宫中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加上两人之前也没伺候过其他妃嫔,所以也就没太在意,直到现在秦晓鸾提起才记起来。
两人回答“是”之后,秦晓鸾脸沉下来:“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和我说?”
二人看着秦晓鸾不怒而威的脸,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秦晓鸾这才说道:“这次是我没有提前给你们安排,算我的责任。现在我给你们安排一件事,三天内把宫中类似的规矩尽快全部打听出来,整理好之后交给我。”
二女急忙应喏。
秦晓鸾这才缓步朝外走去。
独孤皇后住在未央宫,圣上登基后她就一直住这里没变过。
其实皇后比圣上还年长三岁,深受圣上和天下百姓敬重,所以在后宫的地位稳固无比。
只是这后宫比不得寻常百姓家,有几位受宠的妃嫔分了些风头去,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过除了皇后之外,其他妃子失宠得宠都是一分钟就可能变的事。是以其他妃嫔看着秦晓鸾来给皇后请安时,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明明只不过是个乡下粗鄙的女子,凭什么能和她们这些名门闺秀相提并论不说,还得到了圣上恩宠?
“嫔妾拜见皇后,皇后万安。”秦晓鸾来的时间不早不晚,也算是规矩。
行过大礼之后,皇后身边的大宫女便上前扶起她,似乎全然忘记不久前才收过秦晓鸾的五十两黄金。
“刚才皇上身边的小太监还来告诉本宫,免了你今儿的请安,你竟是来了,快些坐下吧。”独孤皇后上下打量着秦晓鸾。
秦晓鸾也偷偷打量着这位后宫之主。
即便不谈美人迟暮,皇后的容貌在众位嫔妃中也并不是最好的。但是通身的大气却足以彰显帝后威仪,这笑起来时也端得贤容大度。
“皇后体恤,是贱妾之幸。只是若不来给皇后请安,心中愧疚难安。还往皇后勿要责怪贱妾莽撞,扰您金安。”秦晓鸾低眉顺眼地说。
口里这么说,心里其实是另外的想法。如果真的不让自己请安,自然是在自己行大礼前说。现在这么说,不过是挣得一个贤德大度的名头而已。由此看来,皇后当真是老谋深算。
皇后笑道:“你能这般,本宫心中十分欣慰。”
说完就又让人赏赐了一些东西。
秦晓鸾自然是受宠若惊的接下。
旁边一些位分低的妃嫔,心里不由得又是羡慕嫉妒不已。
没聊上两句,就听到太监传报的声音:“陈贵妃,张修仪到。”
秦晓鸾急忙站起身双手垂立。
两个美貌的女子步调曼妙走了进来。
前面是一个着酱紫色宫装襦裙的绝色女人,看年纪不过二十余许。虽说身姿如柳,但眉眼间展露出来的傲气显示,这是个极受宠的妃嫔。
紧跟在她身后的女子容貌也是不遑多让。只不过气度上就稍稍缺了一点。
秦晓鸾仔细看去,这两人眉眼竟然有些相似之处,且后者对前者明显有些敬畏,便猜想两人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表亲之类的关系。
“臣妾见过皇后,”陈贵妃盈盈一拜。
这个简单的动作,让秦晓鸾心里顿了一下。从细微处就能看出一个人,陈贵妃任何举动都是优雅至极,也难怪能得到圣上宠爱。
一番请安叩拜后,太监来报徐昭容到了。
进门的女人比之前的陈贵妃二人艳丽的多,举手投足间无处不透着一股柔媚。
徐昭容进门之后,先是看了屋里众人一眼,才上前给皇后请安。
皇后待她的态度与陈贵妃并无差异,完全让秦晓鸾看不出皇后心里到底对这两个宠妃是什么个想法。
只不过她从另外一个角度在思考这一点。毕竟她们两人之间的品级有相差,皇后的完全一样,就让人感觉有点看好徐昭容了。
徐昭容笑道:“皇后娘娘这里好生热闹呀。哎呀,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武才人?”
一边说着,一边用她那非常漂亮的眼睛注视着秦晓鸾。但不知道为什么,徐昭容格外柔媚的笑容,却让秦晓鸾心里感觉到一股寒意,不由得马上警觉起来:“回姐姐,正是嫔妾。”
“自从知道你进宫,我就想着得空去看你,奈何一直无空。现在可是好了,”徐昭容依旧是笑意盈盈:“果然是神仙般的人物。”
“这话万不敢当,”秦晓鸾急忙回道:“晓鸾不过只是一个乡下无知女子。要说几位姐姐,才是仙女般的人物。”
“行了,你现在已经是后宫妃嫔,就不要妄自菲薄了。”皇后开口打断了她们之间的机锋。
张修仪开口了:“皇后娘娘说的对,大家都是姐妹,也就无须过于客套。武才人若是缺了什么东西,到皇后或是我们几位姐姐这里说一声便是,万不可苛责了自己。”
秦晓鸾看着张修仪眼中目光,心里便知道这是个真和善的人,说的这些话也都不是装出来的,以后应该可以多亲近亲近。
想到这里,当即说道:“谢过各位姐姐,晓鸾倒并不曾缺些什么。若真是差什么,到时候再去麻烦修仪姐姐。”
皇后何尝听不出这话里的潜台词,于是支开话题说道:“你们能这般和睦,本宫也就放心了。好了,各位妹妹若是无事,便回了吧。”
既然皇后这般说了,众位嫔妃自然不会厚颜留下,齐齐退出未央宫后。
出宫后,秦晓鸾目不斜视地往怀英楼走去,但婉儿却留了下来和一个之前熟识的宫女叙旧。
这是过来的路上秦晓鸾交给她的一个任务,要记清楚从皇后这里出来后,哪些直接回去了,哪些还逗留盘恒。
这么安排是极有深意的。
为人比较老实,在宫中也没什么希望得宠的嫔妃来请安只是走个过场,完成一个任务而已。因此请安后自然会安静的离开。
而留下的,要么是正受宠或者正在争宠的,要么是这些人的马屁精,借此拉帮结派。
“武才人受宠,看来张修仪挺高兴的,对吧?”徐昭容的声音不算高,但也足以让周围人都听到。
这话说的就很巧妙了,暗指陈贵妃在拉拢秦晓鸾。不过以她一个昭容的身份,不敢直接这么对陈贵妃说话而已。
尽管陈贵妃并没有这个意思,但谁都知道张修仪是自己的人。徐昭容这么质问张修仪,实际上是对自己来的。当即转身说道:“有人能伺候得圣上开心,难道徐昭容很不高兴?”
徐昭容脸色一变,陈贵妃这是反守为攻,要给自己安上一个“妒妇”的标签。可自己刚才那话又说出去了,直接承认或者否认都是败了一阵。当即也顾不上维持笑容,冷哼道:“你们倒是姐妹情深。”
陈贵妃似笑非笑道:“徐昭容进宫日子也不短了,和我们这些姐妹哪个不姐妹情深呢?”
“你!”徐昭容一下子被撑住了。
不过,她很快冷静下来,阴狠的看了已经走远的秦晓鸾一眼,给她下了一个“敌人的朋友”的标签,转身带着宫女离开了。
走没多远,徐昭容对身边的宫**沉地说道:“怀英楼那边有什么消息?”
“主子,我听说…”宫女小声道:“今早胡总领亲自去挑了六个得用奴才去怀英楼。有消息说是圣上担心委屈了武才人。”
徐昭容大惊失色:“什么?消息属实?”
宫女急忙答道:“胡总领选人过去肯定没错。至于是不是圣上直接安排的,因为胡总领并没有直接说是圣上的口谕,也就不是很清楚了。”
徐昭容面露狠色冷笑道:“看来锄草要趁早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她自己也觉得不太妥当,赶紧左右看了两眼。还好,附近只有一个宫女在修剪花木。
徐昭容也认识这个宫女,是皇后宫中的一个老宫女了。平时都是老老实实的,连说话都少,不然也不会这么大年纪了还是个低等宫女。
再者皇后对下面的宫女管的极其之严,不允许她们和任何妃嫔有结交,因此也就不用过于担心这话传了出去。不过,还是得小心为上,徐昭容也快速的离开。
她不知道的是,这个宫女就是婉儿的那个熟人。就在刚刚,婉儿塞给了她一锭足有十两的金元宝。
在宫里做了大半辈子事,到现在一无所有。自己这样也就算了,可想想自己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爹娘,心里就是一阵难受。
普通百姓养儿女一场,多少都会有些回报。可自己爹娘养了自己一场,便算是白养了。在这深宫之中,别说能像别人家的女儿一样,隔三差五的去看看老人,就算想能从银钱方面弥补一下也是不可得。
要知道,一个底层宫女的月俸根本就是少得可怜。在这宫中虽然衣食无忧,但一些红妆零嘴之物还是得自己用度的。虽说名义上都是宫里派发,可像她这种底层宫女本来份额就少,还被太监们克扣,根本就不够。
原因也很简单,太监们都是看菜下饭的。那些娘娘们,甚至在娘娘面前比较得宠的下人,他们是不敢克扣的。能下手的,也便是失宠的妃嫔和像她这种低等宫女了。
现在自己年岁也大了,父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撒手西去,每每想到这里,她就心如刀绞。
在宫里这么多年,婉儿给她银子是什么意思她心里非常清楚。如果是之前,肯定是断然拒绝了。但是现在不同了,这些银子能给爹娘,可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刚开始的时候她心里还是很慌乱的。不仅慌乱,还很不解。在宫里这么多年,对里面的各种猫腻都了然于心。各个妃嫔到处拉拢人这样的事每天都在上演,但谁都不是善财童子,作用不同的人给的数额大不相同。但大概是多少,对宫中的老人来说,也是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对她这个级别的人出手这么豪,这么多年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甚至别说没听过了,连有些夸大的传说都没敢这么传。
老宫女实在想不通自己有什么值得这么多银钱的价值,就在这时婉儿让她放心收下,告诉她之前武才人对皇后身边的宫女出手就是五十两黄金,而且根本就没提任何要求。
老宫女完全惊呆了,以她多年的人生经验,便能嗅出这次和以前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样。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这么大手笔还只是个开头,那以后会是怎样可想而知。
688.神拍是什么
“圣上,今儿个可要翻牌子?”胡忠仁领着端着托盘的太监进来,压低声音问道。
正在批阅奏折的李世明放下手中的朱砂笔,随意扫了一眼托盘,信手伸向一枚玉制牙牌。
指尖刚触碰到牌子,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突然顿了下来。略做思考,转而翻过一枚木制牙牌。
胡忠仁看了眼那个牙牌,在圣上面前没有露出任何表情,倒退着退了出去。
李世明重又埋头批阅起奏折来。
胡忠仁带着小太监出门之后,朗声唱道:“传圣谕,怀英楼今夜掌灯。等等,先不要去宣。”
说完之后转身又进了屋。
“还有什么事吗?”李世明略微有些诧异。
一脸媚笑的胡忠仁凑得近些说道:“圣上许久没有夜袭了,今儿个是不是……”
李世明当即双目放光,兴奋地说道:“你这狗奴才,倒是挺会来这一套的。就这么着,你去给朕准备好披挂。”
胡忠仁嘿嘿奸笑着应喏出门。
于奇正第一次征讨蛮族失去联系的那几天,李世明心中焦虑,连续几晚都没有翻牌子,就在御书房过夜。
那一日捷报传回来时正好又是晚间,大喜之余李世明便来了兴致,于是临时起意直接去了陈贵妃那里。
没有得到宣诏已经睡了的陈贵妃,连穿衣打扮的时间都没有。这反而给李世明一种新鲜刺激感。加上陈贵妃见到圣驾自然是惊喜不已的态度,更是让圣上的成就感爆棚。从此,李世明就对这种突然袭击产生了兴趣。
之后又这么玩耍过几次,不管是哪个被突袭的妃子的表现,每一次都没让他失望。后来李世明又发明了升级版,穿上盔甲全副武装半夜里突然去某个妃子房间,还取了个军事术语,称之为“夜袭”。
最近因为于奇正在北方的强势崛起,李世明也没心思搞这些名堂。现在胡忠仁这么一提起,正中下怀。
圣上再次翻自己的牌子,秦晓鸾并不意外,因为心里就差不多算好了的。
在此之前,秦晓鸾认真思考过,在这万紫千红的后宫中,要想出头,必须得有自己的“独门绝活”。所谓“一招鲜吃遍天”,又有句话叫做“物以稀为贵”,必须要有什么是自己有而其他人没有的。
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可就难了。自己能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在成百上千的人里面脱颖而出呢?
之前找到了一个自己有别人没有的那就是花钱,但这个“特长”对皇帝来说,根本就是个不值一提的事情。
所以最后从画建筑图这个方面着手,效果看来还是不错的。不过,不管什么有特色的东西,也必须要不断的发展,不然没多久就会审美疲劳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后宫妃嫔得宠通常都只是一阵子的原因。
一番考量之后,命婉儿去找胡忠仁,提出能否给她们一些斧凿之类的工具。当然,对胡忠仁这样的重点角色,更少不了黄白之物了。
对胡忠仁来说,就算没有这些金子,对一个极有可能成为新宠的妃嫔,都会尽力想心思去巴结。这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
李世明来得比昨晚早了近一个时辰,身上穿着一件盘龙软金甲,头戴着白虎精钢盔,弓刀箭羽一应俱全,瞧着倒是威风凛凛,似乎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见到秦晓鸾的时候,李世明眼珠子都快掉到了地下。“夜袭行动”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但“敌军”要么是已经上床安寝,要么是诗词画画女红,像秦晓鸾这种,却是第一次见到。
这个昨日得蒙恩宠的武才人,穿着一套粗布短打,袖子挽得高高的,蹲在地下和着一堆泥沙。一边玩着泥巴,一边还吆五喝六地支使着几个奴婢打下手,一副工头的样子。
见到圣驾突临,所有人都赶紧匍匐在地,大气都不敢出。别说新调来的那几个太监宫女了,就是冷秋和婉儿之前也都是下等宫女,并没能直接去伺候那些得宠的娘娘,自然基本上见不到高高在上的皇帝了。
这些人一方面是近距离见到圣上心里紧张,另外一方面也是无比激动。这个激动主要倒不是因为见到皇帝,而是皇帝来怀英楼。
在这宫廷之中,奴婢和主子之间的关系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主子得宠,她们这些做奴婢的便可以趾高气扬。主子失宠,奴婢见到人了也得忍气吞声。
据说昨晚圣驾就来了怀英楼,也是这个原因才调他们来的。本身对她们这些人来说,能做哪个娘娘身边的人就已经比之前做粗活要强得多。
现在怎么把主子伺候好,可是头等大事了。所以今天秦晓鸾带着他们做这些泥水活,虽然非常不解,倒也没人感抱怨,全都任劳任怨的干了一天。
她们做梦都想不到,圣上今晚居然会又来怀英楼。毫无疑问,自家主子要青云直上了。这对她们来说,简直是要一步登天了。
让她们担心的是,主子也没有半点准备,现在这个样子被圣上看到,以后恐怕是前途未知了。
全场只有一个人对圣上的到来毫不知情,那就是秦晓鸾。
她正专心致志的做着泥水活,脸上甚至连头发上都沾满了泥。
李世明用目光阻止了准备提醒她的冷秋等人,轻手轻脚地走到秦晓鸾背后,饶有兴趣地看着。
看没多久就看出了一点端倪,秦晓鸾她们正在做的,正是她昨晚画的那些建筑。当然,也不可能是真的,而是微缩了的模型。
“冷秋你怎么这么慢,上泥啊!”秦晓鸾头也不抬地大声叫道。
李世明转头一看,冷秋手里提着一个装着糊状东西的小桶,当即伸手拿了过来,给秦晓鸾递了过去。
其实这种微缩模型李世明见过的可不少,不管是他行军时的沙盘,还是宫廷里的这样一些摆设。但他见过的微缩模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无比精细。军事沙盘就不用说了,一个小地方做错了,可就是关乎到多少战争的胜败和多少士兵的生命的东西。宫廷里的摆件也不必说,是进皇宫的,必定是天下最好的工匠做出来的最好的工艺品。相比之下,秦晓鸾做的这些可就是粗糙得多了。
不过,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任何一种东西或者风格,都有可能呈现出一种奇特的美感。粗野粗犷也是一种美。
李世明本来就是个军阵中搏杀出来的汉子,平日里看惯了那些精致的小玩意,现在看到这个“粗劣”的产品,反而感觉无比的亲切。
可能秦晓鸾也感觉到了什么,回过头一看,马上跪倒在地,口称万岁。
李世明哈哈大笑着命胡忠仁给自己除了盔甲,二话不说蹲下身子伸出手就去玩泥巴。
众人本来是一惊,有心想劝阻,但见到圣上兴致盎然的样子,谁敢这时候上前去说什么“注意体统”的话?
更让众人想不到的是,圣上居然越干越来劲,足足干了一个多时辰,把围楼的基础部分都完成了。最后,还是武才人说要等明天这些叫“混凝土”的东西干了,李世明才意犹未尽地结束。
进到房间里,稍作洗脸漱口之后,李世明就觉得肚子饿了。这可是好多年没有过的感觉了。
正待吩咐御膳房,就看到桌上摆着半碟粗粮馒头、半锅很清的白稀饭和一碟咸菜。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李世明如获至宝地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边吃还边说着:“嗯,真香。”“
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句话永远是对的,胡忠仁头上的汗都冒下来了。宫廷之中,怎么会出现这种粗食?现在圣上开心没想到这一点,可他要是等到圣上想起来了再去处理,他这个统领太监也就不必再做了。
胡忠仁尖着个嗓子问婉儿:“这是御膳房哪个太监送来的?”
婉儿急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是我们家才人交代御膳房,以后不用给怀英楼做饭,我们自己做。”
李世明停住筷子抬起头问秦晓鸾:“爱妃这是为何?”
秦晓鸾笑而不语,倒是婉儿抢着解释:“才人说,做人一定呀有所欠缺才开心。天天山珍海味,吃多了也没了味儿。倒不如平日里粗茶淡饭,偶尔吃一顿好的,才会格外幸福。”
李世明望向秦晓鸾,眼中那闪出复杂的神色。
他本人并不是一个奢侈的帝王,独孤皇后也是非常节俭的贤后,因此宫中一直都不算浪费。在这种环境下,所有的妃嫔也都不敢过于铺张。不过李世明知道,那都不过是讨自己所喜,并非本意如此。
而秦晓鸾的这个观点,倒是第一次听说。也就是说,她并不是反对用钱,而是从“幸福感”的角度这么做。她这种做法,绝非是故意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这么做,而是能够为了她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她的这种幸福观并不是什么深奥的道理,任何人都能想明白,但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少之又少。
李世明放下筷子,换了一个话题:“听说爱妃今日去给皇后请安了?”
秦晓鸾肃手而立:“皇后娘娘仁德遍天下,待宫里的姐妹们又极为仁厚,妾能得以觐见,是天大的福分。有这个机会,怎能不去请安?”
李世明眯着眼上下打量着秦晓鸾,缓缓问道:“你真这么想?”
秦晓鸾低下头默不作声了好一阵,终于开口说道:“圣上,臣妾可以说实话吗?”
这句话一出,别说婉儿她们了,就连胡忠仁度频频打眼色,那意思是:我的娘娘哎,您可千万别这时候作死啊。
李世明淡淡地吐出三个字:“赐无罪。”
秦晓鸾应一声“谢陛下”之后说了起来:“从名分位置上说,皇后娘娘是我们这些嫔妃的大姐。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皇后娘娘是一国之母。臣妾出身乡野,自幼便听身边的大人们说,本朝皇后可真是古往今来第一贤后。纵千秋万世之后,也必定是史书中熠熠生辉的一个名字。咱们皇后娘娘之仁德,已不仅仅是母仪天下,足以为万世之母、万国之母。”
李世明睁大眼问道:“百姓们真是这么说的?”
秦晓鸾举起一只手:“晓鸾虽出身乡野,也知欺君之罪多严重。晓鸾对皇后娘娘的敬重之心天地可鉴,提到皇后娘娘便如沐慈母春风。”
她说的这些话还真不是假话,在和这个时空对应的那个世界,独孤皇后还真是历史上数一数二的贤德皇后。即便是后世的人,提到她没有不敬重的。
胡忠仁完全震惊了。有一项技能,宫中的水平对其他的任何地方而言,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
那就是拍马屁。宫中此道高手可谓数不胜数,无论是正拍反拍、横拍竖拍、拐弯拍连环拍,还是跳跃拍、翻筋斗拍,对生活在皇宫里的人来说,只不过是个基本技能。
更有甚者,能将这种技能变为本能。光胡忠仁认识的,说梦话或者醉到不省人事时都在源源不断拍马屁的,至少都有两只手之多。他自己本人也是在此道中深耕了许多年,卓越的天资加上后天不断勤奋的努力,厚积薄发加上上天的眷顾,才终于在两年前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到达“本能拍”这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境界的。
即便如此,胡忠仁并没有骄傲自满。因为他知道学无止境,传说中在“本能拍”之上还有一层至高境界,那就是“神拍”。
之所以被称之为神拍,是取其“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意。神拍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一招一式,臻于化境;春华秋实,随心所欲。正所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也。
名为神拍,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如果谁能达到这个境界,就能超凡入圣,肉胎成神!
在其它行业,有过无数的成功先例。比如孔夫子以文入圣,关二爷靠武封神,公输班因工成祖,曹孟德掘坟尊师。
689.真正的长者
尽管其他行业有过成功的先例,但在拍马界暂时还没出现这么一位登峰造极的旷世之才。如果谁能够弥补这个领域内的研究空白,什么长生不老白日飞升不都是小意思吗?
这也是胡忠仁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所在。
但现在他发现了一件事,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才的存在——比如眼前这位武才人。
若是一般的普通人,别说根本就不会,甚至完全就不知道武才人这招的精妙之处。好在他胡某也算是拍界的一方翘楚,方能微明大义。
整段话中,武才人并没有半个字对圣上歌功颂德,但却比任何歌功颂德都来的到位。
“本朝皇后可真是古往今来第一贤后。纵千秋万世之后,也必定是史书中熠熠生辉的一个名字。咱们皇后娘娘之仁德,已不仅仅是母仪天下,足以为万世之母、万国之母。”
这句话从表面上看上去是在歌颂皇后,但实际上只要稍稍往深处一点想,就不仅仅是字面意思了。
皇后为什么可以这样仁德?那是因为有个英明的君主!
古往今来贤德的皇后妃嫔并不少,但也没人当得上“万世之母”这个词,为什么?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皇帝。不管你皇后多么贤良淑德,又是如何的去规劝帝王,可皇上要是不听,你这个贤德能有什么用?远的不说了,前朝炀帝的皇后品性为人不错吧?前朝百姓对昏庸暴戾的炀帝恨之入骨,但提起皇后,却没人说什么不好。相反,人们提到她,总是一鞠同情之泪。
这个道理就像没有伯乐的千里马也就是头骡子一样。
伯乐和千里马谁更重要?这简直就不是个问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也。
夸奖一匹千里马如何如何神俊的话,最受用的人就是发现那匹千里马的伯乐了。
从专业角度上来讲,这个就是“隔山打牛拍“。本案例使用恰到好处,用于教科书绝不为过。
其二,从客观现实来说,这些夸奖皇后的话并非曲意逢迎,而是符合实际。
须知,若是马屁拍得让人觉得矫情、虚假、夸张,其效果则大打折扣。旁人看着恶心不说,遇上李世明这种精明的人,反而会提防你。
比上一种高一个层次的,就是“断章取义拍”,虽然也是说的事实,但只选取其中一部分大书特书。但不管你如何口吐莲花,这个做法始终有迹可循。即便当时没反应过来,过后也能想明白。
而像武才人的这话,直接从宏观架构得出结论。字字句句发自肺腑不说,还全占在理上。听的人根本就无从辩驳,只能打心眼里认同。这样不管是被拍的对象,还是旁听者,没人会有半点反感之意,相反会对这位“敢说真话”的人升起敬佩和亲近之心。
这就是拍马界宗师级的人才会使用的“实事求是拍”。
第三,人之于世,内心中最为亲切和尊敬的人是谁?父母。
视皇后为母,其赤子之心令人动容。
问题是,这里说这话却没有半点突兀牵强的感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间的百姓对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尚且尊之为父母官,况皇上皇后乎?
更不用说以武才人和皇后的年龄相差来说,称之为母毫不为过。
这就是拍马界极难实现的“连肉拍”,能让自己和被拍者之间建立起血缘关系。和武才人一比,世上那些“认干爹干妈”的做法,实在是不值一提。
除了上面说的几点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做到了“千里传音拍”。
拍马技术中有一项也是比较难掌握火候的,那就是不直接和被拍者产生联系,而是通过第三者传入被拍者耳中。这种方式用得好,效果极佳;用得不好,那就是泥牛入海,甚至在传播过程中被扭曲而起到反作用。
在这方面武才人的这个操作也是滴水不漏。
宫廷之中,除了圣上之外,就是女人和像自己这样的不男不女的人。本身舌头就长不说,还都是一些吃饱饭了没事干的人。胡忠仁想起了当初护花太监王忠宝随于奇正大军讨伐蛮族凯旋归来时,他们之间的一段对话。
胡忠仁:“宝啊,飞鹰铁甲真有那么快?”
王忠宝:“你以为我逗你玩儿呢?我告诉你啊,我刚才和你们说的那些不是夸张,而是根本就没能形容出咱飞鹰铁甲快的速度。我这么跟你说吧,咱们经常说快如闪电就是个形容词,用来形容速度很快很快的说法对吧?”
胡忠仁:“对。”
王忠宝:“但我告诉你啊,飞鹰铁甲跑起来的时候,就是和闪电一样的速度,不是形容!”
胡忠仁:“我的个娘亲!你是说,只能看到人影一闪就没了?”
王忠宝:“不不不,是根本连人影都看不到!就是感觉眼前唰地一下似乎有点什么过去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刚才眼花了的那种。”
胡忠仁:“哇!天啊,真不敢想象世间还有如此快的人。”
王忠宝:“不然呢?你以为咱于帅以八百骑大破蛮族是假的啊?我告诉你啊,咱于帅……”
噼里啪啦半个时辰之后。
胡忠仁:“宝啊,你说这世界上还有没有什么比飞鹰铁甲还快的?”
王忠宝条件反射地回答了一个“没有”之后,脸上的表情变得怪怪的。
众人急忙问他是怎么回事。
王忠宝低下头沉思了起来,似乎还在搬着指头算什么。许久之后,才缓缓抬起头吐出了一句话:“要说比飞鹰铁甲速度更快的,这世上还真有一样。”
众人急切地问询答案。
王忠宝这才面色凝重地说:“宫里的小道消息。”
就连把飞鹰铁甲吹上天的王忠宝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可以看出,在宫中的小道消息传播速度之快,达到一个什么速度。
胡忠仁几乎可以确定,最多一盏茶的时间,武才人的这番话就到了皇后耳中。
短短一段话,就将各种高难度的拍马技巧不着痕迹地融合在一起,这已经是登峰造极的成就了。更何况,这段话还有更妙的部分,那就是潜台词。
什么叫潜台词?就是没有说出口但对方却能明白的话。
武才人这段话中包含的潜台词是这样的:我对皇后如此顶礼膜拜,又怎么可能有争宠夺位之心呢?
虽然自己身为太监,算不上真正的男人,但胡忠仁自认为对男人的心理还是很有研究的。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这种奇怪表现在他们能够接受、或者说盼望两个完全矛盾的东西的同时存在。比如“喜不喜欢妻妾吃醋”的问题上就是如此。
毫无疑问,妻妾之间争风吃醋天天闹得鸡飞狗跳,不管是对小康之家的男主人,还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都会一个头两个大。区别只是在于,普通人家是撒泼打滚吐口水扯头发,皇宫里面只能下软刀子而已。
按照这个情况,妻妾之间真的做到亲如姐妹的话,男人是不是就高兴了?
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妻妾之间真的从内到外都一团和气,那个男人便会觉得无比的失落。每天内心中都会呐喊:天啊,我没有存在感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深入的去追究的话,这种心理要说矛盾也不矛盾。准确的说,臭男人们要的是“在我可控范围之内的争风吃醋”。或者说,在不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前提下,几个女人为了抢到我而撕来撕去。没错,哥们我就是这么难伺候,有本事你别嫁给我啊。
普通人如此,皇帝也如此。
但这中间有个问题,那就是皇帝比普通人能用在这上面的时间和精力要少。特别是像李世明这种勤勉治国的皇帝,那就更少了。偶尔有点这种小情趣可以,但如果过于频繁就不行了。
因此,对于宫中妃嫔们之间的明争暗斗,李世明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许可的范围内,都是用闭着的那只眼睛。但如果哪个妃嫔非得让他睁开另外一只眼,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这又是个很大的难题,到底什么时候圣上睁眼什么时候闭眼,并没有一个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这就要靠各人自己去琢磨了,秦晓鸾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
“敬皇后为母”的意思是“绝不会逾越规矩”。但事实上,她和皇后之间就是“共事一夫”的关系,秦晓鸾并没有刻意去避讳,充分表达了“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竞争”的理念,这就正好吻合了圣上心里的想法。
胡忠仁越想越觉得妙,看来以后对武才人要加倍的服侍好了。就算不说她必定会成为后宫中的新星,从拍马专业技术角度来说,也是我胡忠仁的师长啊。他却不知道的是,李世明的想法和他是有很大区别的。或者说,在胡忠仁看上去这一记完全无缺的马屁,还是有一点瑕疵的。
无论是吃粗粮包还是对皇后的态度,李世明都非常满意,但有一点却让他感觉如鲠在喉。
秦晓鸾说的那些话都没错,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你看待皇后就像是自己的母亲,那我这个皇帝算什么?算你爹啊!
坦率的说,从年龄上来看还真是。只不过,对自己“已经老了”这件事,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不管是调侃还是非常认真的说“我老了”,从自己口里说出来最多也就是一点伤春悲秋而已,而且还带着些许“天凉好个秋”这种诗意的小自得。但如果这话从其他人口中说出来,那基本上就是物理+魔法+暴击了。这时候无论表面上装得多么云淡风轻,心里都在问候对方的先人。对不起,这话不是说的哪个人,是说的所有人。无一例外全都是这样的,不接受反驳。
上天的公平往往体现在你根本想象不到的地方。给你多大的幸福,就埋藏着多大的痛苦。
对“老了”这件事的痛苦,越是优秀的人,程度越深。倾国倾城的红颜对着镜子中那张枯萎的面孔时,她的悲伤决不是普通人所能真正感受得到。同样,一个叱咤风云的豪杰低头看着尿湿的鞋尖时的痛苦,绝不亚于当年差点要了自己命的那一刀。
事实上,很多时候“长者”语重心长的面具后面那张恨铁不成钢的那张脸皮上的正在谆谆教诲的上下唇里面的口腔顺着喉管向下一直到胃部的上方的那个叫做心脏的部位到底想的是什么只有他自己和头顶三尺的那个神明知道。
上一句话有很大的问题,其问题是来自于语言格式的严重错误而不是其它。
这不是真正的长辈和师尊。
真正的长者,是春风、是暖阳、是灯塔、是星辰。真正的长者,是仁厚、是宽容、是和蔼、是鼓励。真正的长者,是真正的亲人,而不是披着“我是为你好”这件光鲜亮丽的皮,用最刻毒的语言或者行动,对着你心窝中最娇嫩的地方肆无忌惮猛扎的那种“亲人”。
相信我,所有的“苦口良药”、“我这人很直”的真正面目都是丑恶的。那只不过是为了给他自己找到某种不得而知的优越感,而找到的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因为如果他真的爱你,就绝不可能忍心伤害你,只会珍惜你、保护你、宠溺你。
是的,宠溺!
只有爱到宠溺,才是爱。什么苦口良药?如果真的爱一个人,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去寻找不苦的良药,这和最终能否找到是两码事。什么“我这人很直”,真正的率直是想尽方法的去帮她解决问题。还有什么“慈母多败儿”,我曾经找过很久想找到这句话是哪位“先贤”说的,但可能是他自己度知道说的这话实在太混蛋了,以致于没好意思留下名字。我不知道说这话之前有没有去监狱看一看数一数里面“慈母的儿女”有多少?更丧心病狂的是这句话的上一句“棍棒出孝子”,要不是我现在知道一个名词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还真没法骂你们这些混账东西。
当然,宠溺不代表没有规则,不代表不除草施肥,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690。刘邦和刘秀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这一点就算是个普通的富家尚且感触颇深,何况身为帝王之尊的皇帝?
不过李世明心中的不快,到不是因为年纪。
他是个睿智的人,如果仅仅是岁月老去,虽然有很多感慨,但不会纠结于这些无可奈何的事情上面。
李世明心中的不快更多的是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秦晓鸾。
其他人不敢提,当事人也不会提,但不代表他李世明心里不清楚。
秦晓鸾和于奇正以及自己儿子李经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当初可是专门派得力的暗卫去调查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皇后的建议下封其为才人。
秦晓鸾对于奇正是怎么样的一种感情姑且不论,但于奇正对她肯定是不一般。别的不说,直接去把交趾给端了的起因就是因为她。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李世明一直都是处于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烦躁中。
这种烦躁都来自于那个叫于奇正的家伙。
首先就是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于奇正给他的感觉,就像当年刘邦忽悠项羽一样。
从始至终,项羽都没拿正眼看过刘邦一眼。在项羽眼中,刘邦就是个因为机缘凑巧而发家的小流氓而已。李世明觉得,估计项羽一直到乌江自刎的那一刻,都不相信自己会败在这个小流氓手里。他一直没有真正思考过一个问题:如果刘邦真是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个粗鄙不堪的小流氓,萧何韩信这些人中龙凤是怎么甘于在他之下的?
以史为鉴,一直是李世明的一个大优点。为了弄清楚这个疑问,当年他曾经专门让独孤无忌组织了一班智囊,用了很长时间去分析刘邦的特点。
最后的结果既让他十分满意,又让他大跌眼镜。
独孤无忌首先做的就是把所有能查到的史料、传说、故事全部收集起来,接着花了很长时间去进行甄别,定下的原则是“只录事,不录论”。
也就是说,所有带倾向性的、情感性的、分析性的史料全部摒弃,只选用客观上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资料。在这个基础上,这些资料之间再进行相互佐证和比对,排除掉记录上混淆或者错误的地方。
完成这些之后,就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归类。有按照时间顺序的,有按照地点的,有按照人物的,也有按照事件的。
然后再派专人分组去统计在同一个分类下的不同子目之间的共同点,只要能找到共同点的,就再集中力量去研究。
没多久,他们就在“会议”这个分类下找到了一个共同点。
刘邦在所有会议中,从来没有提出和制定过任何的政治或者军事决策。不仅如此,他在每一次会议中说的话都完全一样。更不可思议的是,总共只有三句话。
这三句话分别是“怎么办”、“还有呢”、“就这样”。
随便举两个例子就能知道这一点了。
汉军占领关中地区之后,就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项羽肯定不会放过我们。
刘邦立马召集人开会。
人到齐之后,刘邦就问了:“霸王肯定不会放过我们,你们也都知道,我可打不过他,这可该怎么办?”
于是张良就说了:“咱们挖洞,挖深一点,让他不好打。”
这时就有人出来反驳了:“这不是当缩头乌龟吗?咱们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怎么能做这种事呢?”
刘邦就说了:“当乌龟就当乌龟。要不你去和霸王打?我没意见。张良,你继续说,还有什么办法?”
张良就回答了:“拼命的攒粮食。”
刘邦点点头:“还有呢?“
张良楞了楞:“没了。”
刘邦叫道:“不对!肯定还有什么。不拿我当兄弟是不?”
张良急忙摆手:“没没没……”
刘邦没好气地说道:“那你就说啊。”
张良略带羞涩地说:“把城墙建的高高的。其实也第一条意思都差不多,就是让霸王不那么容易打我们,再强调就显得重复了。”
刘邦正色道:“不不不,不重复。还有呢?”
张良答道:“真没了。”
刘邦:“不对!一定还有什么。你想想,你再好好想想,肯定还有的。”
张良想了好一阵之后才缓缓说道:“既然当孙子就当到底,现在先不要称王。”
刘邦点点头:“行,就这样。这事就这么办,你去负责。”
这就是汉初十二字国策的过程。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鼎鼎大名的“萧何月下追韩信”。
项羽攻进咸阳之后,把六国旧贵族和有功的将领一共封了十八个异姓侯王,他自己就是西楚霸王。刘邦则被封在了偏远的巴蜀和汉中为汉王,这让刘邦很不高兴却又无可奈何。
这里偏远贫瘠不说,连着的关中地区又封给秦国的三名降将章邯等人,被挡住了根本出不去。
刘邦到了南郑后,拜萧何为丞相,曹参、樊哙、周勃等为将军,养精蓄锐,准备有机会时再搞搞震。
可手下的兵士们却都不这么想,大家都想着回老家。
每天都有人开小差逃走的消息传来,刘邦急得连饭也吃不下。
有一天,忽然萧何跑来报告:“韩信跑了。”
刘邦不以为然地说:“跑了就跑了呗,又不少跑他一个。”
萧何说的这个韩信,本来是淮阴人。
当初项梁起兵路过淮阴时,韩信去投奔他在楚营里当了个水兵。
项梁死后又跟了项羽。
项羽也没太在意,毕竟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强人,阿猫阿狗都花时间哪里有空?
见韩信比一般兵士强,就让他做了个小军官。
韩信好几回向项羽献计策,项羽都没有采用,到后面甚至都懒得理会他。
韩信感到十分失望。
这时候正好汉王刘邦到南郑去后,于是韩信就投奔了刘邦。
估计这韩信长得不咋地,到了这边之后,刘邦也只让他当了个小官。
结果有一次,这倒霉催的韩信不知道犯了什么法,被抓了起来要被砍头。
恰好刘邦部下一个叫夏侯婴的将军经过,韩信高声呼喊求救说:“汉王难道不想打天下了吗,为什么要斩壮士?”
夏侯婴看韩信的模样,有可能是一条好汉,于是把他放了,还向汉王推荐。
这次刘邦派韩信做了管粮食的官。
再后来,丞相萧何不知道怎么的见到了韩信,谈话中,认为韩信很有才能,很器重他,还几次三番劝汉王重用他,但汉王总是不听。
韩信知道汉王不肯重用他,终于在今天这么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悄悄地踏上了逃亡的小路,萧何得知韩信逃走的消息就马上过来给刘邦报告。
见刘邦这么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萧何急得直跺脚。
因为时间紧急,也顾不得向多做解释,连夜率人去追赶韩信。
第二天早上见到萧何,不解地问道:“这段时间大将跑了几十个,别说没见你去追,甚至都没什么反应。现在一个寸功未立的韩信逃亡,你却亲自追赶,搞什么名堂嘛。”
萧何叹息着说道:“那些逃走的将领天下多的是,将来咱们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像韩信这样的,失去这一个,天下就没有第二个了。”
刘邦见萧何说这话的时候无比慎重,便知道不是在闹着玩,当即问道:“真有这么严重?”
萧何非常肯定地说:“大王如果愿意做一辈子汉中王,那就用不着留韩信,倒是无所谓;但是如果大王有争夺天下的雄心壮志,除了韩信之外,普天之下没有第二个人能帮助你完成这个大业了。”
刘邦见萧何如此看重韩信,相信韩信一定有些过人之处。何况现在自己这种情况,都恨不得病急乱投医了,于是问道:“那怎么办?”
萧何答道:“得给他封官,有实权的官。”
刘邦答道:“没问题,我就封他做将军。”
萧何并不满意,说:“叫他做将军,还是留不住他。”
深信萧何的刘邦咬咬牙做出决定:“那就拜他为大将吧!”
萧何很高兴地说:“这是大王的英明。”
刘邦就问出了第二句话:“还有呢?”
萧何直言不讳地说:“大王平日骄慢无礼,拜大将是件大事,不能儿戏。如果大王真心要拜韩信为大将,那就应该选择一个良辰吉日,沐浴,隆重地举行拜将的仪式。”
刘邦说:“行,我都听你说的做。还有呢?”
萧何说道:“没了。”
刘邦就又来了:“不对不对,一定还有什么。你想想,你再想想。”
萧何想了一阵之后说道:“我记起来了。虽然这么拜将了,但他心里还是有可能对之前的轻慢有想法。”
刘邦又回到了第一个流程:“那怎么办呢?”
萧何答道:“大王您得找个机会告诉他,您早就打算直接封他当大将,但是军中肯定不服,这对他管束军队也不利。于是干脆等军中逃兵的事情发酵之后,这时候他来,出手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让那些怀疑他的人全部都闭嘴了。”
刘邦点着头继续走流程:“还有呢?”
萧何答道:“没了,真没了。”
这时候刘邦第三句话就来了:“行,就这样。这件事就你去办,到时候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
汉营里传出消息,刘邦要择日子拜大将啦。
几个跟随刘邦多年的将军个个兴奋得睡不着觉,认为这次自己一定能当上大将。
赶到拜大将的日子,拜的大将竟是平日他们瞧不起的韩信,一下子都愣了。
后面的结果大家都知道,韩信果然不负萧何所望,为刘邦夺取天下,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与萧何、张良并称兴汉三杰。
独孤无忌马上组织人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
刘邦的这些做法,表面上看起来是个不学无术、遇到事情就推卸责任耍无赖的流氓做法,但实际上却完全相反。
很多时候,人所在的位置不同,所需要用到的方法不同。或者说,相同的一个处理方法,不同位置的人使用的话,效果完全不同。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遇到事情了踢皮球、推诿都不是好事情,只有一种情况例外。
那就是刘邦所处的这个位置——唯一的、最高的领导人。
一个无所不能的领导,下面的人绝对强不到哪去。
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领导太强的团队,久而久之,下属不可避免的产生依赖心理,不管做什么事都想着后面有人兜底,责任心就会下降。
其次,领导太强,下属做出成绩之后的成就感很低。毕竟自己就算做得再好,也没有领导亲自来做的好。
第三,领导和下属间的信任感比较低。领导总担心下属做不好事,下属总担心做错事;
第四,下属的成长空间被限制,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潜能。
综合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很难做到人尽其才。
而刘邦的这个做法就完全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当然,世上的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
依靠一个天才的领导,整个团队取得巨大成就的例子也不少。在这方面,历史上最为突出的就是“位面之子”汉光武帝刘秀。
刘邦手下,萧何韩信张良等人在历史上都赫赫有名。反观光武帝一朝,普通人很难记得起来他手下有哪些出名的将领和谋士。为什么?这是因为刘秀的太耀眼,其他人的光芒完全都被遮住了的缘故
当然,这么汇报的时候独孤无忌不忘马屁一番,这些问题在圣上您这儿就完全不是问题。刘邦和刘秀都不如您。在您这儿,本人是天纵奇才无人比拟不说,像我们这些下属也都做到了人尽其才。
虽然说独孤无忌这番话不无马屁成分,但李世明还是觉得也并不完全是没有依据。
他对自己有着足够的信心,千百年后,自己的历史地位绝对不比刘邦刘秀要低。不仅如此,自己手下的李靖尉迟恭等功臣,名声也不会低于张良萧何多少。
怎么也想不到,到了自己晚年,偏偏杀出于奇正这么一个怪胎出来。
从“流氓”这个角度上来说,于奇正和当初的刘邦有着非常多的共同点。
691.皇帝的嫉妒
这让李世明很不爽。
他知道现在在民间乃至宫廷,人们对他和于奇正两人分别是两代战神的代表。可问题在于,只有李世明才知道这其中的区别。
自己这个战神当的有多么辛苦自己最清楚了。每一次作战,从计划,练兵,选将等前期准备,到安营,扎寨,后勤等等,无一不是伤透了脑筋。然后还要自己领兵上阵冲在前面生死搏杀。但是那个于奇正干了什么?
他仔细研究过于奇正的所有战例。似乎那家伙什么都没干,躺在那里就打赢了,而且每次都是大胜。这叫人很难心理平衡。
李世明感觉到了嫉妒。
这是一种很新奇的感觉,在他的一辈子中还从来都没有过这种感觉。甚至包括当年老爹宣布他哥为太子的时候都没有过。
这个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过这个世界上有任何人能够和自己相提并论。
他隐约感觉到于奇正是他的劲敌。准确点来说,是整个大仪朝的劲敌。他不认为自己的儿子李经是那家伙的对手,如果时间能重来,他很希望能有这么一个对手。
一个绝顶的高手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他曾经做过好几次梦。自己挥马扬鞭,带着千军万马,和于奇正在大草原上决战。
但是这只是如果。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都只是想想,也只能是想想。他是一个合格的帝王,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一己之欲让天下百姓陷入战乱之中。
更何况,他现在完全就没有和于奇正作战的理由。事实上,所有人都知道,于奇正对大仪王朝,至少目前来说,没有任何威胁。
尽管李世民认为这是一个假象。像于奇正这种处心积虑的野心家,只是现在力量还不够强大,所以才没有威胁。但终究有一天他会挥师南下。
可自己又能怎么办呢?总不可能说用一个可能这个词引兵去讨伐吧。再说了,就算是宣战,现在怎么去和他打?
李世民觉得又回到了刚才那种悲哀。
就算两人其他方面旗鼓相当,但自己已经是垂垂老矣,而对方却青春正少。大仪朝虽然国力雄厚兵强马壮,但能和于奇正比肩的年轻一辈的军事统帅,至少目前没有。
这件事让他很头疼。所以目前不得不用绥靖的态度。独孤冲提出将李墨宁嫁给于奇正,对李世明夫妇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
其实这么做的时候。李世明还是安了一些小心眼的。之前有有人提出过派出派出奸细去于奇正身边卧底的方案,被李世民拒绝了。
首先,今时今日的他已经没有必要做这种鸡鸣狗盗的事儿。更让他头痛的是他觉得派一般的暗卫什么的去不一定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兴许还打草惊蛇。
原因很简单。飞鹰铁甲可是自己的亲卫部队。可是最后怎么样呢?齐超群那些人,原本都是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将领,现在怎么样呢?虽说没有背叛,可在他们心里于奇正的地位,并不会比自己低。
把李墨宁嫁去之后,然后再让王忠宝跟着一起过去。再怎么说,一个是自己的女儿,一个是从小就是在宫中的太监,怎么说都会比普通人靠谱。
可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现在的局面居然成了这样。北边传来信息,那边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是李墨宁在主导。而且据说不管不管是三族中的哪一族的百姓,在私底下都称呼李墨宁为大胭脂。
所谓知子莫如父,从小抱着长大,自己那个女儿是有多傻白甜,李世明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敢相信李墨宁能做出这么雄才大略的事情。
这件事情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就是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女儿。或者说,是于奇正开发出了李墨宁的潜力。也就是说李墨宁本来就有这种治国的潜力,但一直没有表现出来。和于奇正在一起之后,这种潜力完全体现出来了。
这一种可能也有一个佐证。那就是当初说到两代人三代人不同的时候,李墨宁的那一番话。
但李世民还是认为,这种可能真的不大。
除此之外,就是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李墨宁,呼兰丽雅她们这些人都是傻傻的工具,一切都把控在于奇正手里。
如果是这样,那么就实在太恐怖了。
从马背上得天下的李世明太清楚御下之术的重要性。到了他们这个位置,没有任何人可以完全相信。在绝对的利益面前,所有的忠诚都是不可完全相信的。
别说外人了,就算是父子兄弟老婆孩子,为了权利骨肉相残的事哪朝哪代没出过?不说多的,就他自己的亲生哥哥和亲生弟弟,就死在自己的手下,更别说被他囚禁的老爹了。
所以选帅任相,都只是在不能够相信的人中间选择相对能信任的人。到了这个层次,千万不能够对感情存在任何的幻想。依托感情或者亲情去作为整个权力构架的支撑,一定会出问题。
这是一个从来没有人解能够解决的千古难题。
但是于奇正现在就很可能解决了这一点。现在他的他的手下是三三个种族,日常的最高管理者是他的三个老婆。这看上去还是依靠亲情,但实际上完全不是。
夫妻之间在权力争夺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利益是共同的。利益完全相同的时候,才存在真正的信任。在这件事上,李世明觉得于奇正真塔码是个天才。
首先他这是把一个国当一个家来治啊,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政治,经济,文化这些事就交给女人来做。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开创性的做法。在此之前,不管是大仪朝还是蛮族或者是其他地方,女人都只是作为附庸。尽管偶偶尔有一两个像吕后那种人,但那都不是主流。或者说,至少名义上没被主流所认可。
而他的这种做法就是公然把女人的地位提高得和男人同一个层次。
但是这中间也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家里的女主人手里的权力过大,不可避免地会削弱男人的权利和威望。
于奇正又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李世明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于奇正一直不正式立后或是册封大胭脂了。因为如果他立谁为后,那么正妻就有可能权力过大,牵制住他自身。
而于奇正设计的这种情况下。她们三个女人相互制约,只会拼命捧着他,绝不可能出现权利过大的情况。
也就是说,首先把整个的权利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对外的军事方面的,一半是对内的政治方面的。
而对内的这一半它又分成了三个区域,由三个不同的人,完全在完全平等的位置上,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制约。而且这三个人,都是他的老婆。如此一来,所有的权利就牢牢的掌握在他于奇正一个人手中。
这种做法,即便是秦皇汉武也没能做到。因为不管秦始皇还是汉武帝多么独大,也必须将手中的权力分一部分到宰相等人手里。李世明想了很久,于奇正的这种政治格局如果真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么就是在于未来他的儿子之间会产生非常残酷的争斗。
可问题是,这个未来非常遥远,至少他李世明是看不到了。于奇正现在处于是上升期,目前他还只有二十多岁。都是这好几十年之后的事情。既然他现在就能做出这么天才的构思,到他老还有几十年。这几十年中根据情况的变化,或许又找出什么另外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这个问题并不是于奇正现在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更不是他李世明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假设于奇正有这种点石成金的金手指,随便找个女人就能撑起一方面的大局,那么他的势力将会轻轻松松地复制扩展复制再扩展。这就太可怕了。
想到这里李世明忍不住抬起头看了看秦晓鸾。
眼前这个女子也是和于奇正之间有着暧昧不清关系的。到底是于奇正认识的这些女人都是人中龙凤,还是说被他金手指点了之后脱胎换骨了,或许能从眼前这个女人身上找到答案。
不说,目前暂时还没法判定。很明显,这个秦晓鸾也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但这种能力是否来自于奇正,需要进一步观察。
“陛下,您在想什么呢?”秦晓鸾笑着问道。
李世明若有所思地看着秦小兰,直言不讳地答道:“我在想那个人。”
秦晓鸾脸上虽然挂着笑但不由自主地僵了一下。继续笑着说:“哪个人?”
她脸上的微妙变化,李世民全都看在眼里。心里莫名的升起一股怒气。
毫无疑问,秦晓鸾心里完全知道自己说的是谁,还还偏偏在这里装傻。
“于奇正。”李世明沉声说道:“爱妃,你和他比较熟,你同我讲一讲于奇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
秦晓鸾收起了脸上的尴尬之色,垂下眼脸。片刻后说道:“其实我和他也不太熟。”
李世明在心里冷哼了一声。
显然秦晓鸾也知道这个答复不能让李世明满意,于是接着解释道:“我和他是一个镇子的人。他吧,应该来说就是那种,嗯怎么说呢?小混混吧。”
秦晓鸾这个态度让李世民怒气一下涌了上来。小混混?他用这个小混混的假象可以欺骗所有人,但绝对没骗过你秦晓鸾!你现在这么回答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心里依旧维护着他!
李世明没来由的心里一股酸味涌了上来,对于奇正的那种说不出的嫉妒之情一下扩散开来。
接着心里就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想法。你于奇正不是很牛逼吗?你不是比老子年轻吗?那又怎么样?反正你女人现在就得跟我睡。
尽管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很荒谬,因为秦晓鸾从来就没真正是于奇正女人过,但李世明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这么一想,当即冲动地站起身,一下把秦晓鸾横着抱了起来,朝房间走去。
这个举动不仅把秦晓鸾吓了一大跳,连旁边的胡忠仁都看呆了。跟了圣上这么多年,虽然也有见到圣上兴致大发的时候,但这几十年来胡忠仁从来没有见过圣上表现得像一个急色的小年轻一样。
胡忠仁决定小小的更改一下自己刚才的一个推断。那就是怀英楼的主子可能成为宫中的新宠这句话。胡忠仁现在决定把这句话中的“可能”两个字去掉。
秦晓鸾本人也不知道皇帝为什么突然这么冲动,于是本能地挣扎和抗拒。
这反而更加勾起了李世明本性里的那种兽性,粗暴地把她抱进内间。
一夜无语。
第二天清晨,胡忠仁双手拢在袖中,在淮阴楼门口不断踱步,时不时焦急地朝里面张望。马上就是早朝时间了,圣上似乎还没有半点起床的意思。
要知道,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当今圣上励精图治,对国事从来都是勤勤勉勉,不可能出现早朝迟到的事情。
尽管身为太监,但联系到昨晚圣上那个怪异的举动,胡忠仁依然能够从中推测出昨晚有多疯狂唉,毕竟现在圣上也这个年纪了。
想了好一阵之后,胡忠仁还是决定轻轻咳嗽几声提醒一下。
做出这个决定,更多的其实不是为了圣上,而是为了那个即将成为后宫新宠的武才人。
尽管只有短短的接触时间,但胡忠仁非常清楚,武才人是个非常非常聪慧的女子。
如果是寻常妃嫔,能够得到皇帝如此与众不同的恩宠,一定会欣喜若狂,等下出门后马上两个鼻孔朝天一下子就飞起来飘起来。
但是这种做法,是非常愚蠢的做法。要知道成大事者在没有绝对把控局面之前,一定会是非低调的。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一个群体之中,如果你过于突出过于优秀与众不同,将会受到所有人联合起来的讨伐。当然,如果你这颗树已经根深蒂固什么风都吹不倒,周围给你的就是崇拜和巴结。
现在的武才人距离根深蒂固还很远,聪明如她应该知道自己的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