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过关
花开顷刻,是庞谢修行至今,见到的最为强大的一门神通,只要稍稍一想,就能想到许多强悍的用法,若是细心钻研下去,诡异莫测之处,更是令人心惊。
他当下急需提升战力,自然不可能放下如此强大的神通不理,当即催动金丹,不断向这枚金色符文灌注丹气,苦修半宿时光,直到日上三竿,终于完成了第一次灌注,算是将这一枚符文初步炼化。
炼化完成之后,庞谢迫不及待的试了试,便找了一块手边持在手上,对着这块表催动“花开顷刻”的神通,与挂在墙上的钟表做比对。
墙上的钟表走过十分钟后,手上的手表走过了十一分钟零十二秒,算起来,正好加速了百分之十二的时间。
比他预想的还要强,若是能掌握好了,绝对是一个压箱底的底牌,甚至不比胜负天平弱。
唯一遗憾的是,催发这门神通,也需要大量的法力,他刚才只催动了十分钟,就耗去了一大半的法力,若是再跟胜负天平配合使用,法力的消耗只会更多。
看来法力已经成了他当下战力的短板,得想个办法,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才成。
……
试过“花开顷刻”之后,庞谢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便略作洗漱,准备去找杜子春说说这几天的事情。
他当然不会实话实话,早已想好了一番说辞,就说是重伤未愈,只是暂时压制住了锈剑,至于遮掩用的敛息法诀,灵感大王早已传授给他。
庞谢如今已修成金丹,成就不漏人仙,一身法力凝于金丹之内,就算是同为人仙的高手,也很难试出他的底细,再用上敛息法诀,恐怕就连地仙真人也看不出来,除非逆鳞隐藏有比天、地二部部长更强高手,否则,他在这里暂时是安全的。
离开小院之后,庞谢一路直奔丹房,不大会功夫,便来到丹房院外,推门进去,正遇到杜子春的助手苏小晴。
“杜道长在吗?”庞谢拱手问道。
“在的,你这几天怎么没来,最近出任务了?诶,不对,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
苏小晴见到庞谢,不由大吃一惊,捂着嘴说道。
庞谢在宝莲池底修行的时候,抽取生机过多,直抽的白发苍苍、形容枯槁、肌肉萎缩,如今虽修成金丹,生机比原先更加旺盛,可是变白的头发、干燥的皮肤,却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这样正好,恰好吻合他要编的故事。
“比受伤还惨,我还是先去见杜道长吧。”庞谢叹了口气。
“好吧,赶快去吧,你别太担心,咱们这什么样的药物都有,很快就能恢复如初的。”苏小晴说道。
“多谢苏姑娘吉言。”庞谢拱拱手,向院子深处走去。
……
片刻之后,庞谢来到杜子春卧房门外,见房门未关,直接迈步走了进去,到了里间,却见屋子里酒气熏天,杜子春埋头酣睡,还没有醒来,也没有叫他,便在床尾找了个凳子坐下。
坐了一阵,只见杜子春猛然摊开双手,又向半空里蹬了蹬腿,大声喊道:“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好酒,好梦,好睡!”
说罢,也不顾睡眼惺忪,一把翻身而起,抓起一件道袍,随便裹在身上,大步往外屋走去,浑没看到坐在床尾的庞谢。
“哦,那个,杜道长……”庞谢忍不住喊道。
“嗯?”杜子春闻言,连忙转过身来,这才看到床尾还坐着个人,顿时尴尬起来,用手揉了揉眼睛,惊喜说道:“庞谢,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的?这才呆了几天?我还算着到日子去宝莲池接你!”
“已经十天了。”庞谢苦笑说道。
“啊?那是我算错了!”杜子春拍了拍脑袋,上下打量了庞谢一番,脸色忽然严肃起来,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还没恢复,宝莲池里修行无用吗?”
“确实没什么大用。”庞谢坦然说道,有元屠剑这种先天灵宝吸血,区区宝莲池顶什么用,若不是有灵感大王出手相助,恐怕他现在已经活活被吸死了。
“那你现在怎么样?”杜子春一边问话,一边探出手去,抓住庞谢手腕,他也是医道大家,医术之精,不在庞谢之下。
“那柄锈剑算是吸够血了,已经完全沉寂了,暂时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动静,只是锈剑当日吸血太猛,我运转功法又太急,不小心伤了脑髓,直到现在……也不是灵仙境界。”
庞谢叹了口气说道,他是实话实话,昨日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时候,已经修成人仙,自然不是灵仙境界,这也不算欺骗杜子春。
“嗯……”杜子春没有说话,双目似闭非吧,用心为他诊脉。
庞谢也不多说,提起精神,全力运转敛息法诀。
当日初见杜子春的时候,看不出杜子春是何等修为,以他今日的人仙境界,已经能够看出,杜子春与他同为人仙,都已结成金丹。
两人虽然都是同一境界,可他毕竟是以有心算无心,用上了灵感大王所赠的敛息法诀,就算是杜子春再仔细,也探查不出他的真实修为。
“杜道长,怎么样?”庞谢问道。
“嗯,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要那柄锈剑再不出来闹事,很快就能恢复,可惜脑髓受伤,不是这么快能治好的,就算是有灵丹妙药,也要花个三年两载,才有机会再次冲击灵仙境界。”杜子春松开手,脸上带出一丝惋惜。
庞谢点点头,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以他的医道水准,以及对人体的熟悉,模拟出这样的伤势并不算难,但在杜子春诊治之前,心里毕竟也没有完全的把握,说不定杜子春还会什么秘术,现在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暂时帮不到道长,没法炼制那几种灵丹了。”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杜子春当初找他,就是为了炼制生生造化丹、精血元胎等几种丹药,只是炼制这几种丹药都要用到神识,如今他没法展露出真实修为,自然也就没法炼制这几种丹药。
“那倒没什么,身体要紧,丹药都是外物。”杜子春随口说道。
“那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庞谢问道。
“你这两年先养伤吧,需要什么丹药,尽管给我说,炼丹的事不急,这几年养伤的时候,多去我书房坐坐,多研究研究丹道,静下心来沉淀两年,从长远来看,对你说不定还是好事。”杜子春叮嘱说道。
“多谢道长栽培,庞某实在惭愧,可惜耽搁道长……”
庞谢诚心说道,平心而论,杜子春对他不错,这句惭愧确实是由心而发。
在外人看来,他此刻虽然暂时压住了锈剑,但是难保这柄剑不会再出来作怪,一个不好,终身无法晋升灵仙,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在此前提之下,杜子春还愿意帮他,完全不计较其中的风险,确实要承他一片厚爱。
“没什么可惜的,人生一世哪能顺风顺水,想我年少无知的时候,耽搁的人,耽搁的事,可比炼制九转灵丹大多了,你这要是心中有愧,那我岂不是早该去上吊了。”
杜子春摆了摆手,打断了庞谢的话,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沉默了几秒,接着说道:“你今日难得出关,想必这几日也累坏了吧,我这里正好来了几样稀罕的食材,你我小酌几杯,也算为你接风洗尘!”
第八十一章 敲竹杠
这几日,珞珈洞天的天气渐渐热了起来。
院子里面,阳光晒在地上,青石板烫的几乎可以烙饼,树上有只知了“吱呀吱呀”的叫着,直叫的人嗓子里冒烟,绿盈盈的草丛里面,几只蟋蟀拼命的拨动琴弦,为这个燥热的夏天更添一把柴火。
树荫底下,摆着一张石桌,桌子上刻着纵横十九条线的棋盘,棋盘两边刻着一副楹联,“天做棋盘星做子,谁人敢下;地为琵琶路为弦,哪个能弹”。
琴棋书画,皆是文人雅事,只是杜子春并不是文人,这张棋盘自从摆在这里,就从未在上面落过一子。
此时,在这张石桌上,正摆着几样可口小菜,都是寻常人叫不出名字的品种,还有一壶冰镇葡萄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庞谢啊,要喝葡萄酒,就得用夜光杯,才算是相得益彰,不然,牛饮而已!”
杜子春左手一拂,两只晶莹剔透的夜光杯落在石桌上面,右手则端起酒壶,鲜红如血的葡萄酒如瀑布般倾泻而下。
这葡萄酒先前不知存在何处,冰冷如雪,暗结白霜,倒在夜光杯中,杯子外面瞬间起了一层水雾。
“尝尝这酒如何!”杜子春说道。
庞谢跟他也不客气,伸手端起一杯葡萄酒,喝到嘴里,顿时觉得一汪冰泉直入口中,如同最柔滑的缎子,在嘴里没有做半刻停留,便义无反顾的灌入嗓子眼,竟没有半分留恋之意。
“这……这酒……真是……”
庞谢端着空杯子,不由怔了一怔,想要评价两句,却不知如何开口,杯酒下肚,口中只剩一阵清凉,竟没品出其中滋味来。
“怎样?还喝不喝?”杜子春得意的望着庞谢。
“如此好酒,怎能当面错过!”
庞谢斩钉截铁的说道,他虽不是好酒之人,但是如此美酒,简直闻所未闻,若不能趁机多喝两杯,过后岂不是后悔的要死?
“哈哈……”杜子春长声大笑,显然极为畅快,甚至比炼成几炉丹药更快痛快。
二话不说,又给二人满上。
“两位如此畅快,是什么样的美酒啊?可否让我痛饮三杯?”就在两人打算开怀畅饮的时候,林三公子的声音忽然从院外传来。
“哦?”
庞谢心中一动,缓缓站起身来,手捧夜光杯,目光微微沉下,脸上却带出笑意来。
去往宝莲池之前,他只知道林三公子对他心存不测之意,却不知要做什么,见过灵感大王之后,他终于明白林三公子与司马家有旧,是要借他的性命去做一件大事。
他此刻心中虽然愠怒,却知道不是翻脸的时候,否则,一旦大打出手,不但在逆鳞难以落足,搞不好还会暴露出一身虚无秘境的功法。
若是换一个在红尘打滚多年的老妖,说不定就笑盈盈的端着酒迎了上去,先以口舌稳住林三公子,然后,再以口蜜腹剑,暗下毒手,不过,他毕竟踏足红尘没有几年,还没有这么厚的脸皮,只能藏住心中杀气,却没有这般委蛇委蛇的本事。
“林三,你还敢来!”
只听“啪”的一声,杜子春一掌拍在石桌上面,震得满桌碟盘嗡嗡作响。
这一掌大大出乎了庞谢的意料,他已经决定隐忍了,没想到杜子春却会出口直斥林三公子!
“杜道长,这是何故?林某不知何处得罪了杜道长,竟引得道长勃然大怒?”
说话之间,林三公子迈步来到林荫树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手中持着一把白纸折扇。
“你说呢?”杜子春站起身来,反手一指庞谢,脸上毫不掩饰地带出怒意。
“呵呵……”
林三公子苦笑一声,忽然向前走了两步,来到庞谢身前,面色一肃,冲着他一揖到地,正色说道:“庞兄弟,剑冢的事情,是我对不住你,林三在此谢罪!”
庞谢一怔,连忙放下手中酒杯,将他搀扶起来,朗声说道:“林堂主这是何必,自你我相识以来,堂主对我一向青眼有加,几次为难,多蒙堂主出手,才能化险为夷!堂主对我的照顾,庞某一直铭刻于心,剑冢之事,也是无心之失,还请堂主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他话虽是这样说,心中却是一寒,他此刻表现出来的身份,只是一名蜕凡境的修士而已,以林三公子的身份,以林三公子的修为,以林三公子的倨傲,居然肯对如此大礼认错,用心如此之深,所图必然极大,看来他必须万分小心才成。
“什么无心之失,他是剑堂堂主,剑冢里有什么东西,他自己能不知道吗?怎么不见别的弟子,把那柄剑得了去!”
不等林三公子张口,杜子春已然冷声说道。
“剑冢取剑,全凭机缘,林三也无法控制,林三今日前来,一是专程为此事谢罪,恳请庞兄弟原谅,二是想知道庞兄弟恢复的如何了,我还能做些什么?”林三公子诚恳说道。
庞谢一笑,说道:“林堂主多虑了,剑冢之事,本是堂主一片好心,全怪在下运气不好,岂敢谈原谅二字,至于伤势么,在下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那柄锈剑现在也没什么动静,只要再养一段时间伤,就能恢复如初。”
“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林三公子明显松了口气。
“好什么好,他为了压制锈剑,运功过度,如今脑髓受伤,两三年都无法突破灵仙,有什么好的!”杜子春出言说道。
林三公子闻言,不由脸上顿时露出惊容,似乎对此事极为惊讶,只是眼神里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喜色。
这点喜色一闪即逝,即使杜子春也没有察觉,唯独庞谢早有准备,在他露面之后,便已催动“花开顷刻”的神通,催动自身时间加速运转,这才注意得到。
“剑冢之事,虽是偶遇,但说到底也是林三的错,这样吧,我这有一柄腾蛇剑,权当赔礼,赠给庞兄弟了!”
林三公子略微沉吟片刻,挥了挥手,一柄通体碧绿的飞剑出现在三人面前。
这柄剑长约三尺,青翠如碧,呈现半透明状,仿佛是水晶制成,出现在三人面前之后,隐隐有波涛之声,确实是一柄上等剑器。
“林堂主,这就不必了。”庞谢毫不迟疑的出手推辞,飞剑之中,法阵无数,谁知道这柄腾蛇剑里隐藏着什么法阵,收下这柄腾蛇剑岂不是相当于安插了一个耳目在身边?
“庞兄弟莫非看不上这柄剑么?还是说不肯原谅林三?”林三公子径直问道。
“那倒不是,林堂主多心了,庞某之所以推辞,是因为我已经有了一柄龙吟剑,以我的修为,再多一把也用不上。”
说话之间,庞谢从纳戒之中,取出龙吟剑来。
林三公子是剑道高手,一见龙吟剑,就知道此剑品质极高,绝不在腾蛇剑之下,便不再多说,将腾蛇剑收了起来。
“哈哈哈……”
杜子春冷眼旁观,见林三公子将腾蛇剑收起之后,忽然大笑几声,说道:“林三啊,林三,我前几年去世俗中游走,听说现在的商家都有条规矩,叫做假一赔十,难道你堂堂剑堂之主,连个红尘俗世的商家都不如?给了庞谢一柄坏剑,害他受伤之后,随便拿一柄寻常飞剑,就想把他打发了?我知道你们剑堂穷,拿不出十柄八柄的,可总要拿个三五柄意思一下吧?”
庞谢闻言,顿时留了一脑门瀑布汗,没想到杜子春如此强悍,连剑堂之主的竹杠也敢敲,难不成他这神级土豪是这么发的家?
第八十二章 得诀
杜子春轻轻几句话,把林三公子挤兑的无话可说,树荫之下,顿时出现了一阵难堪的寂静。
谁都知道杜子春说的是笑话,可是以林三公子的身份,就算是笑话,也不能一笑而过。
“不劳杜道长费心,剑堂虽穷,却不缺飞剑,只要庞兄弟用得着,莫说十柄八柄,就算再多几柄,林三也拿得出来。”
林三公子面上不变,依旧朗声说道。
“后面是不是还有个但是?你怎么不把话说完?但是庞谢用不了那么多,对不对?所以你也就不给了?”杜子春毫不客气的出言讽刺。
“杜道长说的不错,剑术一道,讲究人剑合一,就算是我林三,也只用一柄剑器而已,给的多了,确实没什么用。”林三公子脸上毫无怒色。
“呵呵,没关系,数量不够,质量来凑,我看你的明河剑就不错,干脆送给庞谢,正给给他赔偿。”杜子春接着说道。
庞谢坐在一旁,本来只当这两人是在斗嘴,也就没有插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不由一惊,再也做不下去了,连忙说道:“杜道长开玩笑了!”
说完,他转身对林三公子说道:“林堂主,杜道长为人诙谐,一向好开玩笑,刚才这几句话,纯粹是玩笑而已,林堂主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饶是庞谢胆大,也被杜子春的泼天大胆惊到了。
性命交修一口剑,飞剑千里割人头!
对于剑修来说,飞剑甚至是比性命更叫重要的东西,可以说平生心血全在一口剑上,杜子春敢这么大喇喇的要剑,他真怕林三公子一个忍不住,提剑跟他们对砍!
“这口明河剑是先师所传,乃是门中至宝,林三无权赠予他人。”出乎意料,林三公子并没有生气,依旧平心静气的说道。
庞谢见他居然没有当场拔剑,也才松了口气。
“呵呵!”杜子春冷笑一声,也不多说,眼里却露出不屑之色。
林三公子脸上终于带出怒意,眼神之中也现出点点杀机。
庞谢见状,心中暗叫,这次恐怕要遭,心如电转,用心思索万一打起来,要不要出手。
“庞兄弟!”
林三公子沉默了一阵,却没有拔剑砍人,最终还是压住了火气,转头对庞谢说道:“你既然已有飞剑,再要别的也是无用,林三就不在飞剑上想办法了,不过,林三手上有一份剑诀,想来庞兄弟正用的到,就传给兄弟吧。”
“这就不必……”庞谢正要推辞。
“什么破烂剑诀?”杜子春已然插话问道。
“蜀山御剑术!”林三公子正色说道。
“当真?”杜子春闻言,霍然站起,盯着林三公子说道:“你再说一遍!”
“蜀山御剑术,还要我再说一遍么?”林三公子冷声说道。
“你竟然这门剑诀都肯给他?”
杜子春脸色微变,又取了只夜光杯出来,倒满一杯葡萄酒,说道:“看来你是真心待他,倒是我错怪你了,这杯水酒权当杜某刚才无礼的赔罪。”
林三公子冷笑一声,也不跟他多说,接过夜光杯,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然后取出一片玉笺来,递到庞谢手上,说道:“这是我门中秘传,从未传与外人,你是第一个,一定要好好钻研,莫要堕了蜀山剑派的名头!”
说完,也不去看杜子春,拂袖离开此处。
庞谢从头到尾,竟没来得及推辞一句,只得呆呆地看着林三公子离去,捧着手中玉笺,说道:“杜道长,刚才是不是有些言语过激了?我担心……”
“你担心什么?赶快把这东西收起来,我万没想到,他竟连这部剑诀都肯传授给你,看来刚才确实是挤兑的狠了。”杜子春叹了口气说道。
“这么做合适吗?”庞谢忍不住问道。
“合适!”杜子春毫无悔意。
庞谢也没有再做推辞,将玉笺收了起来,收好玉笺之后,也无心再这里多待,便告了声辞,打算回自家小院休息。
“庞谢!眼见庞谢起身要走,杜子春忽然严肃起来,张口将他叫住。
“杜道长,还有何事情要交代?”庞谢问道。
“唉……”杜子春皱了皱眉,轻轻吸了口气,说道:“这话我本来不当说,只是我看得出来,你在红尘之中,并未沾染太久,有些事情还不了解,只能提醒一二。”
“杜道长请讲。”庞谢正色说道。
“小心林三,他让你做什么的时候,多想一想,不要太快答应。”杜子春说道。
“知道了。”庞谢点点头,心中不由一暖。
林三是逆鳞军三大战力之一的剑堂堂主,他却只是一名朝不保夕的修士,两人身份差异巨大,杜子春却肯为他出头,甚至不惜当面顶撞林三,对他确是一片赤诚。
他心中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一定要帮杜子春完成心愿,炼成九转灵丹,否则,此心难安!
“知道就好,多的我也不必说了,你小心行事吧。”杜子春说道。
庞谢点点头,想要再说些什么,却没有张口,转身离开这里。
……
待到庞谢走后,杜子春独自坐在院中,又吃了几口菜,忽然抬起头来,冲着院门外面,喊道:“你进来吧,难得弄了一壶美酒,喝酒的人却都走了,你就陪我喝两杯吧。”
“我不喝酒,陪你吃菜倒是可以。”说话之间,苏小晴从院外走了出来。
“也罢,也罢,你不喝就不喝,我独自喝闷酒吧。”杜子春说道。
“道长,你心里不高兴,是因为林堂主害的庞谢受伤么?”苏小晴斟满一杯,放在杜子春身前问道。
“那倒不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不高兴又有何用?”杜子春摇了摇头。
“那是?”苏小晴有些不解。
“我今日几次三番挑衅林三,他都忍了下来,这件事很不对劲。以他的脾气,本是不应该忍下来的,我之前只是暗中怀疑,现在却可以确定,他一定是有所图谋,要庞谢去做什么事情,只是不知道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杜子春说道。
“啊?道长,林堂主不是好人吗?怎么会这样?”苏小晴惊讶的说道。
“他当然是好人,这一点我从未否认。”杜子春说道。
“那……”
“只是这世上,有时候好人比坏人更可怕,坏人做坏事总还有些心虚,担心糟了天谴,好人做好事却是理直气壮,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下去,并且敢于牺牲一切。”
“做好事难道不好吗?”
“做好事当然是好,可惜这世上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你愿不愿意做那个代价?”
“道长说的太深了,完全听不懂呢。”苏小晴迷茫的摇了摇头。
第八十三章 蜀山剑诀
山中无甲子,岁月不知年。
自从庞谢从宝莲池归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再来找他,就此过上了山中不知岁月的生活。
与之前一样,每日上午去地部总部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各种修行界的学问,从阵法布置、符箓绘制,到术法分析、炼器技巧,无一不学,无一不练,甚至连如何培育灵兽都学了十多节课。
下午则是去杜子春的丹房,若是兴致来了,就炼几炉青灵丹,若是无心炼丹,便读读丹道书籍,这一段时日下来,居然两者都有进益。
青灵丹吃的多了,效果逐渐显现出来,时不时便觉得眼睛凉滋滋的,视力比原先更加变态,站在山巅,极目远眺,仅凭目力就能看到千万米外的一只蚊子。
对于丹道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就算不凭借药气的帮助,也能炼出好些丹药来。
白日只是休闲,到了晚间,才是庞谢真正用功的时候。
他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当前最大的短板便是法力不足,无论是胜负天平,还是花开顷刻,都需要海量的法力支持,以他现在的法力,压根支持不了多长时间。
幸运的是,他已结成金丹,眼下正是提升法力的最佳阶段。
金丹一成,便是不漏人仙,这一重境界同样分为三阶,分别是丹光无碍、生机无穷和玄武之身。
第一阶丹光无碍,便是全力炼化天地元气,凝成一缕缕精纯丹气,最终以丹气将金丹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这一阶段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定气凝神,闭关练气而已,至于什么时候能把金丹填实,只跟两件事有关。
一是修成的金丹能容纳多少丹气,通常来说,金丹之中蕴含的道纹法阵越多,能够容纳的丹气也越多,填充起来也就越慢,他修成的这枚金丹,足足蕴含的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相当于道门精英弟子的三倍还多,填充的时间自然也是三倍有余。
当然,世间之事,有付出自然有回报,金丹一旦填满之后,他的法力至少也是同阶修士的三倍,无论是瞬间爆发力,还是持续作战的能力,都不是寻常修士能比。
二是修炼环境的天地元气浓度如何,以珞珈洞天这种浓度来说,至少也要六十年一甲子,若是浓度再低,像外界那样,只怕再有六百年、六千年也别想填满,当然,若是宝莲池下那种浓度,有个三五年就差不多了。
第二阶生机无穷,则是在第一阶的基础上,以璀璨至极的丹光,照耀五脏六腑,为其提供能量,再以秘法催动,将五脏六腑逐一能量化,最终全部变成能量器官,从此不但不惧损伤,而且能发挥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威能。
第三阶玄武之身,则是以能量器官,向全身筋骨皮肉输送能量,再以秘法修炼,将整个身躯半能量化,为下一步结成元婴做准备。
至于为什么叫玄武之身,是因为修炼到这一步之后,身躯半能量化,变化无穷,难以测度,既可以坚逾金刚,又可以柔若柳絮,正如传说中的玄武神兽,刚柔合一,变化无穷。
庞谢这些日子,正处于“不漏三阶”第一阶“丹光无碍”,每天夜里用功练气,一丝一缕积攒丹气。
当然,有灵感大王照看,他倒不像其他人练的这么辛苦,要靠时间苦熬。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便施展轻功,前往宝莲池边,拿一块令牌去池底修炼,吸纳宝莲池底的浓浓元气,修行进度自然是一日千里。
……
这一日,庞谢从宝莲池归来,正是凌晨四点左右,天色幽暗,伸手不见五指,四下里一片寂静。
他在宝莲池修行,自然要避人耳目,也不敢呆的时间太久,每日里夤夜前往,天不明就要回来。
回到自家小院之后,庞谢盘膝坐在硬木走廊上面,取出龙吟剑来,在外面修炼的效率比宝莲池差太多,这一会功夫,也没什么效果,倒不如练练剑术的好。
“去!”
庞谢一声低喝,将长剑向半空抛去,龙吟剑如闪电一般,骤然向九天掠去,无声无息,只有一道淡淡的银白光影。
这一剑的速度,比数月之前,快了何止一倍!
“蜀山御剑术果然不凡,竟然提升这么大……”庞谢先是一喜,随即沉默下来。
蜀山御剑术是纯粹的杀伐之术,千百年来,历经无数人的改良,对飞剑的运用已经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除了最基础的养剑、练剑、用剑之法以外,还用许多特殊的技巧。
什么叫做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什么叫做身剑合一,须臾万里,什么叫做以一敌万,万剑归一,种种杀法,诡异莫测,几乎囊括了他能想到的和他想不到的所有用剑法门,其中,最为厉害的是三大杀招和两重境界。
这三大杀招分别是剑气雷音、剑光分化和炼剑成丝。
剑气雷音是以御剑之法,提升飞剑的速度,取得是剑气在前,雷音在后的意思,这一杀招最为厉害之处,在于它能提升飞剑的极限速度,换句话说,在这一杀招的加持之下,飞剑甚至可以飞的比原本炼制时预估的极限速度更快!
剑光分化则是将一柄剑器,分化出无穷剑光,最为恐怖的是,每一道剑光都有剑器本身的威力,并不会有丝毫衰弱,练成这招之后,就再也不惧群战。
炼剑成丝则是三大杀招中最难练成的,将煌煌剑气,无穷剑光,凝结成一道细丝,这道细丝便有了强悍到极点的杀伤力,一剑出手,便是周天大阵,强横神躯也要切成两半。
若能将这三大杀招练成,便有机会修成剑道两大境界。
第一重叫做一剑破万法,任你千般法术,万种神通,我只一剑破之,只是这重境界极难练就,据说,整个蜀山派上下,如今也只有两三位练到这重境界。
第二重则是一剑生万法,一剑出手,便可生出万千神通来,这重境界,就算是整个蜀山派,当代也无一人练成,甚至再往前数,除了开派祖师之外,再未听说过一人练到如此境界。
蜀山御剑术如此之强,庞谢自然欣喜,有这一本剑诀在手,后继提升便有路可走,若是以这本剑诀上的法门催动元屠剑,威力更会大的不可思议。
可是他一想到,日后与林三对上,此人侵淫蜀山剑术数百年,以此剑术之强,必不是好对付的,自然心中不爽。
当然,他有胜负天平在手,数十门神通在身,区区林三他并不在乎,问题在于,林三只是不过是蜀山剑派中的一员,门中比他修为更好,剑法更强的也不知有多少,能否打赢,还在两可之间。
想到这里,庞谢不由重重的叹息一声。
“庞兄弟,叹什么气呢?”
就在此时,林三的声音忽然从院外传来。
第八十四章 任务
“原来是林公子到了,稀客!稀客!”
庞谢目光一沉,随即长身而起,脸上挂起笑容,快步来到门前,伸手打开院门。
林三公子正在门外,一袭白衣,腰悬长剑,手中提了一个青黑色的漆器食盒,笑盈盈地看着他。
“最近恢复的怎么样?那柄锈剑有没有再捣乱?上次传你的剑诀练的怎么样了?”
两人方才见面,林三公子便接连问了几个问题,语带春风,面上含笑,令人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亲近感。
“多谢林公子关心!”
庞谢拱了拱手,正色说道:“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脑髓还有损伤,偶尔会头疼一阵,其他都没有问题,那柄锈剑也已经很久没反应了,至于说剑诀练的怎么样,还请公子评判一二!”
说完,他抬起右手,冲着天上星斗,轻轻招了招手。
霎时间,一道剑光从九天之上直掠而下,无声无息,仿佛一道幻境,下降到离地还有三四百丈的时候,蓦地幻化出千百道剑影来,同时由虚转实,发出尖锐至极的剑啸,曳起一条条火线,急速向下冲来,声势之大,骇人听闻,简直好像数百枚导弹一起落下,惊起无数梦中人!
待到离地十丈左右的时候,庞谢轻吒一声,捏了一个剑诀!
转瞬之间,千百道剑影一起消失,重新化作一道剑光,尖锐至极的剑啸声,也全都沉寂下去,就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幻影,仿佛一条水中游鱼,无声无息,掠到庞谢身前,绕着他游来游去。
“不错,不错,短短时日便能将飞剑操控的如此纯熟,非得最上等的练剑天赋不可!”林三公子点头说道。
“多谢公子夸奖。”
庞谢笑了笑,将龙吟剑重新收入纳戒之中,随即让开身子,闪出一条路,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公子请进!”
林三公子也不客气,迈步来到院中,也不进屋子,径直坐在硬木走廊上,打开食盒,从中取出虾饺、糯米鸡、榴莲酥等十七八样精致的粤州早点来,摊开了放在走廊上面。
“这是五羊城陶陶居的早茶,刚出锅的,趁热吃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林三公子笑着说道,邀请庞谢品尝,自家却没提筷子。
庞谢点点头,也不客气,抄起两根竹筷,夹起一只香喷喷的虾饺,一口吞了下去,咂摸了两下,味道确实不错,便又低下头去,夹起一块榴莲酥填到嘴里,接着,便是一顿猛吃,将十多样早点一扫而空,这才抬起头来,问道:“林公子,今日怎么这么早?”
林三公子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本是不想来的,只是事到临头,无计可施,这才情非得已,不得不当了一回恶客。”
“公子有事,尽管吩咐便是,庞某必不推辞。”庞谢正色说道。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你还记得十方世界中的魅影古堡么?”林三公子问道。
“自然记得。”庞谢点点头。
“记得上次我来的时候,曾经跟你提过,想让你前往那处古堡秘境,取回上清派魏华存祖师手书的《大洞真经》,锈剑之事,也是因此而起,可惜因为那柄锈剑的缘故,你受伤不轻,我便再没说过这件事。”
“我本来打算,等你伤势痊愈,完全掌握剑诀之后,再去那处古堡,讨回《大洞真经》。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上清派的几位前辈最近得到消息,那处古堡秘境周边发生异变,许多连接古堡与外界的通道都开始消失,恐怕过不了多久,那处秘境与外界就无法往来了,于是都来催我,希望尽快安排人手,将那本真经取回来。”
“你知道的,那里面天地元气性质特殊,别人去了术法不灵,一身本事顶多只剩三成,要想完成这个任务,非得修炼肉身有成的修士前往不可,我手头上也没有别人可派,只能厚着脸皮来找庞兄弟,希望庞兄弟可以前往喀尔巴阡山一行!”
说到这里,林三公子双手抱拳,长身站了起来。
庞谢脸色一肃也站了起来,说道:“庞某此去,必定全力以赴!”
……
林三公子见庞谢答应下来,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告诉他尽快做好准备,两个钟头之内,赶到玛瑙滩,那里有船等他,带他离开珞珈洞天。
待林三公子走之后,庞谢随意收拾了点随身用的东西,便离开了住处,他有纳戒在身,该用的东西,都在纳戒了备了一份,也没什么好准备的。
至于杜子春哪里,庞谢想了想,通过系统给他留了个言,没有过去打扰,这个点钟,他应该还没有醒来,也不必去扰人清梦。
以他的本事,此行还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也犯不着跟杜子春提前说什么。
庞谢离开小院,独自往前山赶去,路过观音殿的时候,低声念叨了几句,说了说林三公子的事情,相信以灵感大王的本事,应该能听到他的话。
顺着前山一路下山,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来到玛瑙滩前,见到了来接他的船。
“啊?”
庞谢看到船的时候,不由吃了一惊,他本以为出现在这里的会是一艘古式木船,或是一艘军用舰艇,没想到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一艘豪华游艇。
这是一艘通体纯白的游艇,长约50多米,艇身整体向前倾斜,在最前面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尖角,就好像离弦之箭,给人一种特殊的速度感,游艇共是三层,其中最底层的甲板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停机坪,可供直升机起降。
庞谢飞身一跃,来到甲板上面,这才发现甲板的一层,是一个极为宽敞的大厅,两边都是透明玻璃,视野非常之好。
就在他漫步走进大厅的时候,早已等待在此的工作人员,悄无声息的开动游艇,一路向北驶去。
这艘游艇品质极好,向前行进之时,速度极快,稳定性极佳,就连一旁吧台上放着的红酒,也没有半点摇晃。
约莫两个多钟头之后,游艇驶入一团迷雾之中,雾气极浓,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庞谢心中一动,海上最怕迷失方向,转头问工作人员,遇到如此大雾,还要继续前行么?
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正常现象,无需担心什么。
又过了一个多钟头,游艇冲出迷雾。
庞谢眼前清晰起来,随即便觉得周身一震,接着,发现周边天地元气的浓度急剧降低,眨眼之间,便落到他进入珞珈洞天之前的水平。
“难道已经离开珞珈洞天了?”庞谢不由一怔,回头向来的方向望去,却见晴空万里,海波不兴,哪有半点雾气!
第八十五章 黑特兹小镇
一场秋雨过后,这座东欧小镇的气温忽然降了下来,从原先的摄氏二十多度,一下子降到只有几度,镇上的居民早早躲回家烤火,只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还在街头闲转。
小镇名叫黑特兹,位于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东北一百多公里处,出了镇子不远,就是喀尔巴阡山脉。
小镇风景秀丽,且拥有欧罗巴大陆最大的温泉湖,富含各种矿物质,最适合人们疗养,故此,每到旅游季节,就有无数游人来这里泡温泉,常常出现一房的局面。
幸好现在已经是淡季,否则,庞谢想找一家不错的旅馆都难。
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庞谢一步一步“皮罗斯卡别墅”旅馆走去,这是一家私人旅馆,面积不大,只有十几个房间,地方也很僻静,正好适合他喜欢安静的性格。
十几天前,他便已来到这座小镇,每天清晨出发,去喀尔巴阡山脉寻找古堡秘境的入口,晚上则回到小镇休息。
古堡秘境的情况比上清派那几位前辈说的更诡异,逆鳞先前掌握的十三处入口,全部都已消失,完全找不到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影子。
他在这里花了十多天时间,却一无所获,不由得有些焦躁,如果不是潜意识中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早已忍不住施展金丹威能,从喀尔巴阡山脉上方飞过,用神识扫描整个山脉。
自从他来到这里,就感觉到有人在暗中监视他,当然,也许并不是真的人,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而是某种仪器,搞不好还是天上卫星,否则,也无法逃过他的神识扫描。
多次搜寻无果之后,他把这里的情况反馈给逆鳞总部,询问是否可以取消任务,暂时回到总部。
总部给出的答复则是,让他继续坚守,坚持到最近的一个月圆之夜,如果到时候秘境出口还没有打开的话,再回来不迟,因为据上清派的消息,古堡的主人对于月亮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崇拜,每到月圆之夜,整个古堡都会发生一些奇怪的变化。
庞谢无奈,只能继续等下去,好在距离月圆之夜,只有三四天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之所以如此焦躁,希望早点回去,是因为他在珞珈洞天呆久了之后,已经不太适应外界的天地元气水平,出了珞珈洞天之后,就好像离开水的鱼儿,甚至感觉到无法呼吸。
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数百年来,灵仙之上的高手,几乎从不在世间行走,也明白了,为什么灵感大王告诉他,最好不要修成地仙,否则,就很难离开珞珈洞天。
小镇不大,路也不长。
几分钟后,庞谢来到皮罗斯卡别墅旅馆的门前,推门走了进去。
旅馆只有三层,一楼既是接待大厅,也是吃饭的餐厅,此刻正是饭点,三三两两的背包客,正在安静地吃晚餐。
“匈牙利鹅肝、辣酱鸡、炖牛肉、烤鹅腿和多博什蛋糕,全部都要五份,再来两瓶公牛血。”庞谢熟练的用英文说道。
他的英文是在南诏大学上课的时候学的,虽然学习时间不长,阅读文献还有困难,但是对话已经毫无问题,事实上,他选择这家旅馆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座小镇懂英文的人不多,而这家店的老板就是其中之一。
他点的几样,都是当地的特色菜,至于最后的公牛血,则是匈牙利特产的一种红酒。
这家旅馆的厨子不错,味道正合他的口味,便多要了几份尝,反正这趟是出公差,一切费用都由逆鳞支付,也没有必要省钱。
……
十多分钟之后,所有的菜肴都已上齐,满满当当的放了一大桌子,引来周围游客侧目。
庞谢毫无所觉,施施然地要了一双筷子,伴着悠扬的匈牙利扬琴音乐,放口大嚼起来。
“真是好胃口!”白发苍苍的旅店老板远远看着他,忍不住羡慕的说道。
他第一天发现庞谢要这么多的时候,以为这个人要么是疯了,要么是奢侈无度的浪荡子弟,但当看到庞谢将所有的一切全都吞下去之后,感到自己看到的是上帝。
年纪渐渐衰老的他,胃口远没有年轻时那么好,看到庞谢这种胃口,比其他人更加羡慕。
哗啦!
就在旅馆里的背包客游客安静用餐的时候,酒店的大门忽然被人重重的推开了,庞谢抬头望去,正看到三个外地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之所以能判断出这是三个外地人,是因为这三个人与当地的气质、衣着完全不搭。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一头褐色短发的白人,身材健壮,目光锐利,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工装夹克,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面容沧桑,嘴角微微翘起,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长发白人,又帅又酷,身材高大,是许多女孩梦中情人的类型,冷峻的面孔上没有一丝笑容,警惕的眼神不断向四周扫去,与走在前面的那位仁兄看起来有些像,看起来应该是兄弟。
走在最后的则是一个年轻女孩,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七还多,非常苗条,双眼有些失神,眼睛上带着浓浓的黑眼圈,看起来很久没有睡好觉了,最重要的是她拥有一头长长的黑发和东方女性的面孔。
实话实说,庞谢正是看到这个女孩,才判断出这三个人是外地人的。
“嘿,老板,菜单拿一下!”短发白人快步走到吧台前面,笑着对旅店老板说道,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
“菜单?”旅店老板皱了皱眉,在吧台上翻了一阵,递给他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
作为一家小旅馆,能做的饭菜其实非常有限,并不存在菜单这种稀罕东西,递给他的是老板自己的私人菜谱,事实上,作为一座欧罗巴大陆深处的小镇,这里的官方语言是匈牙利语,懂英文的人都不是很多,这里的人通常学习的是不远处的法兰克帝国或是德意志联邦的语言。
“顺便问一下,咱们这有向导吗?我们想去喀尔巴阡山脉转转,想找个人带路。”短发白人接过菜单之后,并不着急点菜,反而跟老板攀谈起来。
“你们懂匈牙利语吗?”老板问道。
“不懂。”
“懂德意志语吗?或者法兰克语?”
“都不懂。”
“那就没了。”旅店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这里很少有美索联邦的人来。”
“还能再想想办法吗?或者,我们可以带一本字典。”短发白人说道。
“没有导游会接这种生意的。”
旅店老板摇了摇头,忽然想起了什么,指了指不远处的庞谢,说道:“你们或许可以找找他,他是从华国来的,最近一直在喀尔巴阡山脉转悠,说不定可以给你们做导游,不过,你们最好快点去,我看他就要吃完了。”
短发白人眼睛一亮,也着急点菜,拿着皱皱巴巴的菜单,快步走到庞谢桌前,笑着打了个招呼,说道:“兄弟,迪恩.温彻斯特,认识一下!”
第八十六章 两男一女
“你好,庞谢!”
庞谢点头致意,以他的非人听力,自然早早就听清了迪恩和旅馆老板的对话,心里也已经打好主意,只要迪恩提出请求,就立即拒绝。
他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头绪,哪还有闲心给别人当导游。
“嘿,玉玲,过来瞧瞧,这有一个你的老乡,认识吗?”
出乎意料,迪恩没有提出任何请求,而是兴高采烈地向他的两个同伴挥了挥手,招呼他们一起过来。
庞谢闻言,不由愕然。
老乡?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女孩也住在金山湖附近?不对,这家伙应该不知道我是从金山湖出来的才对,脑子里一时胡思乱想起来。
“迪恩,我告诉过你的,首先,华国有十四亿人,任意两个华国人相识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其次,从我祖父那一代,就已经移民美索联邦,相识的概率还要再低很多。”
长发女孩一面说话,一面向庞谢走来,对他微微一笑,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势,说道:“庞先生,你好,我叫李玉玲,很高兴认识你。”
李玉玲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却让人听起来很舒服,配上她线条分明的五官,生出一种特殊的性感。
庞谢站起身来,同样伸出手去,轻轻握了握手,说道:“我也是,很高兴认识你们,请坐。”
李玉玲抿嘴一笑,没有任何推辞的意思,招呼迪恩和另一个白人,一起坐在庞谢对面。
“玉玲,刚才店老板告诉我们,这位兄弟是整个小镇唯一能帮到我们的人,或许你可以试着邀请他,来做我们的导游。”
刚一坐下,迪恩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庞谢微微一笑,心里已经开始考虑如何体面的拒绝。
“迪恩,我们不能这样,不能让一个无关的人陷入危险。”
令他惊讶的是,李玉玲率先否决了这个提议,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庞谢抱歉的笑了笑,说道:“庞先生,请不要多想,我对你没有任何偏见,只是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一点点危险,不能贸然把你拖进来。”
前一句话,她对迪恩说的是英文,后一句对庞谢,说的是字正腔圆的中文。
“没关系,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尽力提供帮助。”庞谢笑着点点头,就冲刚才这句话,他对李玉玲的好感度提高了很多。
“怎么会有危险?你以为这里是芝加哥吗?到处都是拎着篮球鞋的黑帮?你看,这座小镇多么的祥和,每一个人都彬彬有礼。”
迪恩郁闷的嘟囔了一句,转头对另一个白人,说道:“山姆,我说的对不对?”
“我也认为你不该把一个陌生人拉入危险,虽然暂时没有发现危险的源头,但是咱们这些年遇到的危险还少吗?”那个叫山姆的白人摇了摇头。
迪恩愣了好一阵子,苦笑着说道:“看来我唯一的兄弟也要因为美色抛弃我了。”
说完,他埋下头不再理其他几个人,拿着皱皱巴巴的菜单研究起来,仔仔细细看来一遍,也没有征求其他两个人的意见,抬起头来,喊道:“老板,三份炖牛肉汤外加足够的面包!”
这差不多是这家旅馆最为便宜的饭菜,三份加起来还不到三十欧,价格差不多相当于庞谢刚才那一顿的五十分之一。
“好的!”酒店老板应了一声。
“稍等,只要一份炖牛肉汤配面包就好了。”李玉玲忽然开口,顺手从迪恩手中拿过菜单,扫了一遍,站起来走到吧台前面,说道:“老板,再来两份鹅肝,两份辣鱼汤,两份甘蓝菜肉卷、两份红椒鸡,以及一瓶托卡伊甜白葡萄酒。”
说完,她放下菜单,重新走了回来,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对迪恩说道:“对不起,迪恩。首先,为了我的身材,不能陪你吃牛头汤配面包了,其次,你可能忘记了,咱们事先说好的,这次陪我来匈牙利,路上的费用都由我承担,最后,既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我决定尊重你的选择。”
迪恩听完她的话,愣了好一阵子,脸上忽然露出尴尬地笑容,转头对山姆说道:“弟弟,我觉得咱们可以一起吃。”
山姆冷峻的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笑容,用力摇了摇头,说道:“哥哥,我也尊重你的选择。”
庞谢坐在一旁,瞧着眼前这三人,不由哑然失笑,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他们聊天解闷,随即用手在桌子底下一摸,掏出一瓶红葡萄酒,“哐当”一声,放在桌上。
桌子底下当然没有什么红酒,红酒是从纳戒中取出来的,桌子只是提供了一个掩饰。
奇怪的是,他忽然发现,从纳戒里取东西,变得非常费劲,远没有之前顺畅,难道是因为外界天地元气太弱,他在珞珈洞天里呆的时间太长,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外界的环境了?
“有兴趣的话,一起喝一杯。”庞谢笑着说道。
“喔!”
迪恩捧起红酒,瞧了一眼,眼睛顿时一亮,发出夸张的叫声,大声说道:“我看到了什么!1947年的白马酒庄葡萄酒!我居然未曾发现,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真正的富豪!”
李玉玲听到他的话,脸上也露出惊讶的表情,她对葡萄酒非常了解,那个年份的白马葡萄酒价格尚在其次,最主要的存量已经非常少了,不是真正的大买家,基本不可能弄到。
山姆则是一副完全不懂的表情。
对于迪恩的夸张和李玉玲的惊讶,庞谢一笑,并不打算解释,这酒是他从杜子春哪里拿来的,价格什么的,并不清楚,只是喝着味道还不错。
过了一会,迪恩等人要的酒菜也已经端上来了,无论是鹅肝,还是辣鱼汤,全部都是三份,李玉玲只是跟迪恩开个玩笑,并不会真的让他干瞪眼瞧着。
四人边吃边聊,说一些闲话。
迪恩和山姆都是美索联邦堪萨斯州的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却性格各异。
迪恩爽朗大方,玩世不恭,从小跟三教九流的人一起厮混,自带一种雅痞的气质,一个又一个低俗笑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丝毫不显猥琐,反而更显真诚可靠。
山姆则是沉默寡言,他自小品学兼优,在常青藤名校就读,算是前途远大,后来不知何故,大二时候辍学,跟哥哥一起出来厮混。
这两位仁兄当下都没有正经工作,或者说压根没工作,难怪点的都是最便宜的菜。
李玉玲纽约州一家警局的法医,这次匈牙利之行,也是她提出来的,至于出行的原因,却没有直说。
不大会功夫,四人将满桌饭菜一扫而空。
就在李玉玲叫老板付账的时候,邻座一个年轻人忽然走了过来,有意无意的撞了迪恩一下,低声道了声歉,继续向前走去。
啪!
还不到这人走开,迪恩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嘿嘿一笑,说道:“伙计,你不觉得口袋里多了点东西吗?”
年轻人脸色一变,一把甩脱迪恩的手,大步向旅店门口跑去。
迪恩的反应比他更快,立刻站了起来,就近抄起一把椅子,狠狠向他背上砸去,将他砸翻在地。
第八十七章 更好的主意
哐当!
年轻人重重的摔在地上,顺手还拉翻了一张桌子,桌子上面的瓷碟、茶杯、烛台,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发出巨大的声音。
旅店老板霍然站起身来,想要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可是不知为何,又站住了脚步,只在脸上露出焦急的表情。
邻座几位背包客也大吃一惊,纷纷离开座位,躲到一边去,避免卷入这一场纠纷。
作为焦点人物,迪恩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快步追了上去,一脚踩在这个年轻人的背上,压得他翻不过身来,然后弯下腰,大模大样地从他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手速很快啊,标准的吉普赛手法,谁教给你的?”
“去死!赶快放开我,否则,你会后悔的!”年轻人恶狠狠地说道,用的居然是英语,虽然有些蹩脚。
“嗯?”
迪恩嘿嘿一笑,抓起地上的银质烛台,“啪”的一声,用力砸在这个年轻人的右臂上。
这个烛台是由纯银打造,已经有些年头了,坚硬,沉重,造型古朴,最主要是实心的,正是一件趁手的兵器。
“啊!你去死!”年轻人一声惨叫,大声的咒骂着。
“这么嚣张?”
迪恩脸色一沉,继续抡动银质烛台,凶残地砸在这个年轻人的臂骨上,一下一下,丝毫不停,就好像打桩机一样,发出一阵令人耳酸的声音。
年轻人刚开始还在咒骂,半分钟后,已经开始求饶,痛哭流涕,希望迪恩可以放过他。
“不要再打了,再打他就会残废。”李玉玲出言阻止道。
“那怎么处理?”迪恩回头问道。
“报警吧。”李玉玲掏出手机,打算报警。
“等等!”迪恩摆了摆手,冲着她笑了笑,说道:“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
“嗯?”李玉玲眉头微蹙。
庞谢倒是来了兴趣,想知道迪恩所谓更好的主意是什么。
“小子!”迪恩低下头去,冲着年轻人大声吼道:“你是愿意去潮湿阴暗的监狱吃牢饭,顺便给里面那些凶残健壮的罪犯送温暖,享受五十人轮回**大套餐,还是想在十分钟后,回到安全的老巢?”
“如果你打算做出第二个选择,最好马上把我的饭钱付了,顺便给这位遭受池鱼之灾的老板拿出足够的赔偿!”
面对迪恩给出的选择题,年轻人没有多说一句废话,非常驯服的点了点头,聪明地做出第二个选择。
迪恩非常大度的收回了踏在他身上的脚,眼看着他数出足够的钱交给老板,这才放他离去。
……
“太可惜了,早知道有人付账,就该多点几份鹅肝。”重新坐到座位上之后,迪恩非常郁闷的说出第一句话。
庞谢闻言,不由愕然,他终于明白温切斯特兄弟明明没有工作,为什么还能活下来了,敢情这位已经把黑吃黑当做日常工作。
吃过饭之后,庞谢回房参悟继续术法,虽然天地元气衰微,修行起来没什么效果,但是术法还是可以练的。
他这几天一直在琢磨“破坏六字真决”的最后两诀,已经钻研的差不多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地行术也已经初窥门径。
前一段时间勾勒了无数道纹,差点把他累死,吃得苦足够多,收获也足够大,不但修成金丹,而且对神识的运用也已炉火纯青,之前完全没可能练成的地行术,也开始有所突破。
迪恩兄弟和李玉玲吃过饭后,并不打算离开,而是来到吧台,找到旅店老板,准备就在这里住宿。
“几位,听我说,如果我是你们,就立刻离开这座小镇。”旅店老板皱着眉头说道。
“为什么?”迪恩问道。
“刚才你打的那个家伙,可不好对付。”旅店老板提醒道。
“怎么讲?他们势力很大吗?难道是黑帮?我一直听人说匈牙利治安不错。”李玉玲说道。
“那是以前,最近几年治安越来越差了,自从美索联邦掀起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战争之后,从那里逃出来的难民越来越多,聚集在欧罗巴大陆的每一个城市。刚才那家伙就是附近一个难民聚集点的,这些人有组织有团队,下手又狠,连警察都有些怕他们。”旅店老板说道。
“没关系,他们尽管来吧,这世上还没人能把我吓走!”迪恩毫不犹豫地说道。
旅店老板没有说话,转头瞧着李玉玲。
“三个房间。”李玉玲接着说道。
旅店老板叹了口气,再没有多说什么,给他们开了房间了事。
三个房间紧挨着,房号分别是0、04和06,其中李玉玲住在中间一间,迪恩和山姆分别住在两边。
凑巧的是,庞谢正好住在0号房间,与李玉玲的房间是对面。
……
秋天的夜总是来得更早一些,饭后不过一个多钟头,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庞谢没有开灯,独自呆在屋里,盘膝坐在地上,放开体内神识,将神识与法力,以特殊手法编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想要真正在地下行走,至少要练习到,能用这一张大网,罩住整个身子,可惜以他当下的本事,顶多罩住一只手而已。
庞谢默默编制出一张网,将右手罩住,然后伸手向地下探去,手掌无声无息地穿过地板,就好像穿过一团虚幻的气体,感受不到丝毫阻力,再接着往下伸,伸到手腕的时候,超出了大网笼罩的范围,顿时感觉到坚硬的地板,便没有再向下伸去,将手拔了出来。
拔出手后,散去大网,手掌没有变化,地板也丝毫无损,就连表面的一层浮灰,也没有丝毫变化。
“倒真是一门好法术,回头好好练练,关键时刻说不定能起大用。”庞谢心中暗道。
他在这边练功,对面房间也没闲着,李玉玲的屋子里传来电视剧的声音,正在播放一部剧集,不断传出警察、侦探、演绎等等名词,似乎是一部推理剧。
迪恩和山姆都听摇滚乐,迪恩在听的曲子叫做“Moneytalks”,倒是符合他的性格,山姆则在听一首叫做“CarryOnMyWayardSon”的歌。
这两位仁兄年纪不大,听的歌倒是有些年头,看来都是喜欢怀旧的人。
庞谢能听到这么多,并不是这几位把声音放得特别大,或者他有意偷听,自从他晋升金丹境界之后,原本已经敏感到非人境界的五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就算是千米之外,有人低声呓语都听得清清楚楚,更不要说仅仅隔着两道门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越来越浓,电视和音乐声都已消失,看样子对面三个人全都睡下。
庞谢休息了一阵,打算再练练别的术法,忽然听到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爬墙声音,心中不由一动,推开窗子,向下望去。
只见楼下站着七八个人,手中提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斧头,有匕首,有钢管,甚至还有两把锈迹斑斑的手枪。
其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手臂上打着绷带,正是几个小时之前,差点被迪恩打断胳膊的年轻人。
第八十八章 诡异来客
“这就来报复了么?旅店老板还真没说错,这些家伙的行动力简直爆表!”
庞谢感慨想道,这年头坏人比好人行动力强,黑帮比警察行动力强,就连海盗都比军队行动力强。
就在探着脑袋往下看的时候,楼下这伙人也看到了他。
那个绑着绷带年轻人听到窗户响动,立即抬起头来,正看到庞谢的脸,略微回忆了两秒,脸上顿时露出残忍的笑容,冲着他比出了一个用手割喉的手势。
庞谢一怔,随即一笑,把窗户整个推开,脚尖一点,轻轻跳了下去,正落在这群人中间,差点砸中几个,倒是吓了他们一跳,纷纷向后退去。
“就是这家伙,他与打伤我的一伙人!”绑着绷带的年轻人压低声音吼道。
其他几个人听了他的话,脸上全都露出狠色,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将庞谢围在中间。
“小子,你是来送死的吗?”领头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一嘴络腮胡子,挥舞着沉重的无缝钢管,恶狠狠的说道。
他的英文水平出乎意料的好,口语非常流利,居然是这个小镇难得一见的外语人才,可惜时运不济,背井离乡之后,在这异国他乡,居然作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庞谢冲着他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仿佛择人而噬的猛兽,到把这条大汉吓了一跳,惊骇之下,急忙挥舞着钢管,向庞谢脑袋砸去。
庞谢也不躲闪,轻轻伸出右手,一把攥住这位仁兄手中的钢管,随即五指一捏。
沉重、坚固、锃光瓦亮的无缝钢管,顿时变得比橡皮泥还软,被他捏出了一个轮廓分明的手印,从中间整个瘪了下去。
这条大汉顿时愣住了,握着手中的钢管,打也不是,退也不是,其他几人看到这一幕,顿时面如土色。
这条钢管底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头破血流,他们自然不会怀疑钢管有问题。
“还有人想试试吗?”庞谢松开钢管问道。
这条大汉急忙摇头,在他的带领下,其他几人整整齐齐的摇着头,就连绑着绷带的年轻人也不例外。
“你不觉得你该说点什么吗?”庞谢转头问那条大汉。
“朋友!”
大汉扔掉手中的无缝钢管,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眼力闪烁着希冀的光芒,用崇敬的语调说道:“我们都是来自亚细亚大陆的同胞,在这异国他乡,难得遇在一起,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我从小是看着布鲁斯李和杰基成的电影长大的,一直很羡慕华国功夫,今天能见到如此厉害的功夫,看来真是我的幸运日。”
“所以呢?”庞谢不由一乐,这条大汉见风使舵的本事倒是一绝,倒是个能屈能伸的狠角色。
“为了庆祝这个幸运的日子,我决定把所有的钱都捐献给你,希望你可以光大华国功夫,让全世界人都能见识到这门功夫的伟大。”
说完,这条大汉开始从兜里掏钱,翻遍了身上所有的七个口袋,掏出一大把钱来,整整齐齐摞成一沓,交在庞谢手上。
“不错,不错,你果然是个聪明人。”庞谢把钱收好,能多一笔外快也是好的,毕竟蚂蚱腿也是肉。
“尊敬的先生,我们现在可以离开了吗?”这条大汉恭恭敬敬地问道。
“你可以走了,可惜你的朋友不行,他们好像没你这么聪明。”庞谢笑着说道。
“先生,他们跟我一样聪明,只是反应慢了些。”
这条大汉回过头去,对着其他几个人说了些什么,其他几个人纷纷从身上掏出钱来,递在庞谢手上。
“看来你们都是聪明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庞谢随口问道。
“霍真普洛兹。”这条大汉毫不迟疑地说道。
“呵呵,这名字不错,回头换个职业吧,我觉得你干诈骗比抢劫有前途。”庞谢真诚地说道。
“感谢您的指导,我会认真考虑您的建议。”霍真普洛兹诚恳地点点头,恭恭敬敬地带人离开这里。
若干年后,当庞谢第二次见到他是,霍真普洛兹已经是欧罗巴某个传统教会里面最为炙手可热的牧师之一。
信徒们都尊称他为霍真普洛兹老爷,纷纷称赞他说话超好听,只要一张口,就让人忘了一切烦恼。
……
打发了霍真普洛兹一行,庞谢懒得再走正门,飞身一跃,直上窗台,直接回到自家房间。
“刚才这点动静没有别人发现吧?”
庞谢忽然想到,随即放出神识向四面八方扫去,瞬间扫过了整个旅馆,发现除了几个夜猫子在玩手机以外,上上下下都在安然入睡,并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
只是当他的神识扫到二楼西侧,走廊尽头的墙壁时候,脸色忽然一变。
这面墙壁的最中心位置,诡异地燃烧着一团紫黑色的火焰,火焰由最中心烧起,慢慢向四周蔓延,在整面墙上烧出一个脸盘大小的大洞,并且仍在不断扩大。
庞谢见到这副情景,心中不由一沉,皮罗斯卡别墅旅馆是一栋拥有上百年历史的老建筑,墙壁是用坚实的砖石垒起来的,并不是容易焚烧的木头。
这团紫黑色的火焰,能够将砖石烧成一片虚空,威力绝不算小,以他的身躯之强,也未必能够硬抗。
几分钟后,紫黑色的火焰在这面墙壁上烧出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然后缓缓熄灭,接着,一个诡异的羊头人出现楼下。
这个羊头人身高约有一米八左右,挺身直立,昏黄的眼珠里闪烁着紫黑色的光芒,穿着件熨烫整齐的白衬衣,外面套着黑色的燕尾服,打着黑领结,上衣的左侧口袋里插着一朵鲜红的玫瑰花,头上戴着一顶高高礼帽,被两只犄角微微撑起,手里拄着一根藤木拐杖,拐杖的最上方镶嵌着一个银质的把手。
如果不是他裸露在外的皮肤,露出黑色的羊毛,以及脚下一双无法掩饰的羊蹄之外,无论谁从背后看去,都会以为他是一个真正的乡绅。
这个羊头人虽然看起来十分诡异,庞谢的关注点却没有在他的外貌上,而是在他出现的方式上。
这个羊头人一步一步踩在虚空之上,向二楼的洞口走去,就仿佛踩着无形的台阶,直至走到走廊上,双脚才踩在地上。
“虚空而行?这家伙可不容易对付啊!”庞谢心中暗惊。
无论是神州大地,还是欧罗巴大陆,能够不借助法器,以肉身在虚空中行走,至少要有人仙境界,或者类似的境界才成。
这种级数的高手绝不是大白菜,没有理由随随便便出现,难道是他的任务暴露了,可是就算如此,以他暴露在外的身份,不过是修士而已,也轮不到如此强悍的敌人出手。
咚!
咚!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羊头人一步一步向他所在的方向走了过来,藤木手杖不断敲击着走廊的木质地板,发出沉重的声音。
十多秒钟之后,羊头人走到庞谢的门口,站在走廊上一动不动,侧身对着他。
庞谢面色微沉,挺身而立,双拳微微一握,只待这家伙推门进来,就要挥拳迎击。
羊头人在他的门口站了几秒钟,轻轻抽动鼻子嗅了嗅,忽然过转身去,面对着李玉玲的房间,一张拟人的羊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第八十九章 意外连连
“这是什么情况?”
庞谢不由愣住了,难道是认错门了?随即反应过来,这个级数的高手,不可能发生这种低级的误判,唯一的解释是,这个诡异的羊头人压根不是冲着他来的。
这也是最正常的解释,以他暴露在外的修为,本就不应该召来这种强大的敌人。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又从他脑子里冒出来了,以他身份都招不来如此强大的敌人,对面的李玉玲凭什么招来这种诡异的家伙?对面那三个家伙明明都是凡人而已!
这样的怪物来对付区区三个凡人,就好像用“东风”导弹打击落草为寇的山大王一样可笑。
就在庞谢脑中转过无数念头的时候,对面0房间的房门忽然打开了。
迪恩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上半身披着件工装夹克,下半身则穿着一条短裤,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问道:“是谁大半夜不睡觉?叮叮咚咚在干什么?”
话未说完,他就看到了站在李玉玲门前的羊头人,或许因为夜间灯光昏暗,或许是他还没完全睡醒,或许是侧面的角度问题,似乎并没有看清楚羊头人的长相。
“嘿,老先生,大半夜守在姑娘门口可不是一个好习惯!”迪恩伸手拍在羊头人肩上,想要把他推开。
羊头人悄无声息地转了过来,直面迪恩,用昏黄的眼珠盯着他,眼中随即闪烁出紫黑色的光芒。
庞谢暗叫一声不好,刚才羊头人灼烧墙壁的时候,眼中就闪过这种紫黑色的光芒,如今再次闪烁,搞不好是又要再次召出那种火焰来。
那种火焰的强悍诡异,庞谢也不敢以肉身硬抗,恐怕烧在迪恩身上,瞬间就能把他烧成渣!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羊头人眼中紫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迪恩身上居然没有任何变化,就连一点火苗也没烧起来。
“这……”庞谢微微一愣,难道他猜错了,难道羊头人眼中的紫黑色光芒与紫黑色的火焰并无关系?
羊头人似乎也愣住了,紫黑色的光芒连续闪烁数次,都没有产生任何结果。
……
昏暗的灯光之下,羊头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只有两只昏黄的眼珠,不断地闪烁着紫黑色的光芒。
周围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音,一切就好像六七十年代的老式恐怖片。
迪恩看清楚了羊头人的脸,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了,原本睡眼惺忪的眼神顿时消失不见,急忙向后退了一步,睁大眼睛瞪着羊头人,压低声音说道:“你最好告诉我,你是在cosplay!”
羊头人咧开嘴,紫黑色的舌头舔了舔惨白如玉的牙齿,露出嘲弄的笑容。
迪恩脸色渐渐紧张起来,低头向羊头人脚下看去,只见一双粗大的羊蹄毫无掩饰的摆在哪里。
“快逃!”
庞谢心中一动,以神识向迪恩传音,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羊头人没有召出紫黑色的火焰,但现在不是追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还是尽快逃跑的好。
若是可能的话,他甚至想冲出去,拦住羊头人面前,好歹救迪恩一命,可惜他心里明白,在这种级数的高手面前,护住一个凡人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若是他冲出去的话,最大的可能性是立刻激怒羊头人,不但救不了迪恩,反而会立刻让他送命,甚至会连累到旅馆的其他人。
下一个瞬间,让庞谢大跌眼镜的一幕出现了。
迪恩不但没有逃走,脸上反而露出怒气冲冲地表情,右手伸进工装夹克,从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把三十多公分长的羊角连体铁锤,劈头盖脸地向羊头人砸去。
羊头人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不屑的笑容,这个级数的高手,就算不是擅长肉身的类型,肉身也早已被能量核心辐射到非人境界,不要说是小小的羊角连体铁锤,就算是一把重重的榔头,砸在身上只怕跟挠痒痒也差不多。
啪!
迪恩挥动铁锤,一锤狠狠砸在羊头人的礼帽上,不但把礼帽砸飞,而且把一根羊角砸断了小半截。
“我去!”
庞谢脱口而出,这是什么情况?
迪恩这一锤既算不上势大力沉,也算不上来势凶猛,怎么可能砸断一支羊角?
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迪恩的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也还是肉体凡胎,差不多是精英特种兵的水准,距离羊头人这种虚空而行的怪物,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迪恩一锤砸断羊角之后,接着又是一锤,直接向羊头人脑袋砸去。
羊头人终于反应过来,急忙挥起手杖,架在头上,将铁锤挡住。
哐!
铁锤与手杖砸在一起,一时僵持在哪里,迪恩反应迅速,飞起一脚,踢在羊头人腰上,一脚将他踢了个趔趄。
庞谢简直不忍心用神识再扫下去,羊头人出场如此诡异,气势如此强大,完全是一副幕后大boss的姿态,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就被一个凡人打断了支角。
羊头人向后退了半步,两只粗大的羊蹄稳住身形,两只昏黄的眼珠顿时变得血红,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随即握紧手杖,将手杖当做细剑横在胸前,做出一副击剑的姿势。
“我最讨厌你们这种丑陋的地狱生物,你们的出现是对人间最大的亵渎!”
迪恩挥舞着羊角连体铁锤,低声咒骂着,脸上没有一丝紧张,只有无尽的愤怒。
庞谢心中不由一动,看迪恩的反应,应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类型的敌人,可是以他的身手,完全是贴身肉搏的架势,如何能跟这种诡异的敌人对抗?
难道这羊头人是在戏弄他,直到最后时刻,才露出狰狞的本相,让迪恩体会到什么才是绝望?
可是,他用神识扫过地上的断角,货真价实,绝非幻影,如果是戏弄的话,至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
羊头人挥舞着手杖,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准备向迪恩扑去,还不等他动手,就听“咚”的一声,一直又粗又大的特大号固定扳手,狠狠砸在他的脑后。
原来是山姆听到声音,也从他的屋子走了出来,正好出现在羊头人的背后,毫不犹豫的出手攻击。
这两人一前一后,把羊头人围在当中,羊头人狠狠地瞪了迪恩一眼,发现还是没什么变化,于是转头向山姆望去,眼中再次闪过紫黑色的光芒。
下一秒钟,山姆身上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反倒是羊头人的双眼猛然瞪大,一张羊嘴大大张开,发出无声的惊吼,就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啪!
就在羊头人愣神的时候,迪恩已经冲了上来,挥舞着铁锤,重重地砸在羊头人的肩胛骨上,发出令人耳酸的骨折声。
庞谢站在门口,简直无话可说,一个气势如此诡异的大boss,就在他的面前,被两个凡人打的遍体鳞伤,简直令他难以置信,想了许久也没想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说现实比小说更离奇。
迪恩和山姆抡动着锤子和扳手,围着羊头人开始疯狂地殴打,羊头人勉强用手杖抵挡了几下,就因为双拳不敌四手,被打的满头是包。
半分钟后,羊头人终于醒悟过来,任他有通天之能,再这么打下去,搞不好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羊头人怒吼一声,忍住被殴打的痛苦,猛然将两人分别向两边推开,转身向庞谢的房间冲来,飞起一蹄,蹬开房门,甩脱了迪恩和山姆,挥舞着手杖向庞谢冲了过去。
第九十章 各自来历
“开玩笑吧!”
庞谢站在门后面,心中暗自吐槽,这是什么情况,三人打架,结果他遭了池鱼之殃,难道眼前这个羊头人把他当成软柿子了么?那他倒是真有眼光!
他虽然感觉不爽,却没有因此掉以轻心,第一时间催动“坐火”神通,这是他献祭狂战魔得来的,狂战魔是深渊生物,又擅长吐火,自家的火焰抗性自然一等一的,献祭得来的这门神通也就有了很强的抗火性。
他之所以先催动这门神通,是因为那团诡异的紫黑色火焰卖相不俗,单靠肉身未必抗的下来,至于为什么羊头人没能焚烧迪恩和山姆,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他清楚的知道,对迪恩和山姆无效,却未必对他无效,这世上藏龙卧虎有的是,眼前这两位虽然看着像凡人,实际情况怎么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等他催动神通之后,羊头人已经冲到身前,右手提起手杖,横着向他抡去,看情况是想把他抡到,好闯出一条生路。
羊头人这一手杖,抡起来势大力沉,挟带风雷之声,在空气中隐隐扫出一道白雾,已经有点超音速的意思,若是打在凡人身上,搞不好会直接打爆。
庞谢心中纳闷,羊头人有这种本事,抡起来打迪恩和山姆不好吗?非要被这两人打的满头是包之后,才到他面前逞威风,难不成这货是受虐狂?
他脑子里想归想,手上速度一点不慢,单以肉身而言,他还没怕过谁!
庞谢微微向前侧身,右手顺着手杖抡动的方向一划,一招顺水推舟,一把抓住手杖的末梢,随即向下按去,接着,左手一拳击出,一个下勾拳,如闪电一般,狠狠砸在羊头人的腹部。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羊头人五官扭曲,张大嘴巴,发出一阵干呕,蜷缩着身子摔倒在地上,看这姿势活像一只大虾。
至于他手上的手杖,早已脱手扔开,被庞谢抓在手中。
庞谢也不客气,挥动手杖,也不管什么招式,抡圆了朝羊头人脑袋上砸去,速度远比羊头人挥动的速度快得多。
咔!
一棍下去,手杖尾端的银质把手正砸在羊头人的另一支角上,手杖顿时断为两截,羊头人的角却没有任何变化。
庞谢不由一怔,他早练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地步,这一棍的力量和速度,比迪恩那一下不知强出多少,为什么迪恩可以打断羊头人一支角,他却会砸断了手杖?
“难道是这手杖不结实?不对,以我的本事,就算拿根竹竿敲下去,也能把重型坦克敲了窟窿!”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羊头人瞅准机会,强忍着腹部的剧痛,向前飞窜两步,随即双蹄一起发力,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羚羊一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庞谢再要去追,却发现羊头人跳下窗户之后,向前跑了两步,便化作一道紫黑色的火焰,直接向天边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家伙很强啊,为什么会被两个凡人殴打?”
庞谢一阵无语,到了现在,他就算再傻,也知道刚才发生的一切绝对有古怪,迪恩和山姆绝非普通人物,只是到底问题出现在哪里,以他的眼力,还看不出来。
……
“嘿,兄弟,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戴着羊头面具的人,他好像闯进了你的房间?”
迪恩略显沧桑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语气十分真诚,就好像好莱坞警匪片里正义感十足的警察。
羊头人冲进来之后,速度就立刻从凡人级,提升到超音速状态,庞谢自然也是一样,从两人正式交手,到羊头人跳出窗户,前后还不到一秒钟,所以,迪恩和山姆并没有看到两人交手的情形。
庞谢愣了一下,转过身来,正色说道:“我没有看到一个戴着羊头面具的人跑进来,不过,我倒是看到一头凶残的地狱生物从我的窗子里跳出去了。”
迪恩闻言,也不由一愣,沉默了几秒钟,转头对跟在他身后的山姆说道:“你先回去照顾玉玲,我跟这位兄弟要好好谈谈。”
山姆瞧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退了出去,从外面关上房门。
“兄弟,你以前也跟那些恶心的家伙打过交道吗?”迪恩挠了挠头尴尬的问道。
庞谢微微一笑,转身打开柜门,装模作样的摸了一阵,从纳戒中取出一坛黄酒,两只瓷碗,笑着说道:“我想咱们俩需要慢慢谈。”
说完,便打开黄酒,倒了两碗出来,递给迪恩一碗。
迪恩接过瓷碗,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砸了咂嘴说道:“味道不错。”
“我也这么想。”庞谢同样拿起一只瓷碗,仰头喝了下去。
几碗酒下肚之后,尴尬的气氛有所缓解,双方开始聊了起来。
迪恩和山姆都是美索联邦的优秀青年,从小在老爹的训练之下,精通各种武器和格斗技巧,长大以后便干起来猎魔人这份没有前途的工作,靠着盗刷信用卡维持生活,与全美上下的各色妖魔鬼怪做着不懈的对抗,死在他们手上的恶魔,没有一百也有几十。
几年前,他们的老爹忽然失踪了,于是他们的工作任务变成了一边斩妖除魔,一边寻找老爹,日子虽然辛苦,但也算充实。
几个月前,他们在纽约州遇到了在某警局任法医的李玉玲,李玉玲当时的状态非常不好,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到去深山里面一座充斥着妖魔鬼怪的古堡做客,每次噩梦的结局不是被吃掉,就是在被吃掉的途中。
李玉玲本身不相信妖魔鬼怪,只当是精神问题,寻找了很多心理医生的帮助,可惜一点效果都没有,在与迪恩兄弟相遇之后,在这两人的提醒下,才想到把梦中的地形画出来,看看现实中有没有类似的地方。
令李玉玲惊讶的是,当她把梦中的地形画出来之后,经过搜索引擎的图形比对,发现她梦中去的山脉与喀尔巴阡山脉某个位置的地形一模一样,于是她便想来瞧瞧,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至于迪恩和山姆,则是她雇佣来的,在她看来,这两位仁兄虽然神神叨叨的,但人品还算可靠,至少一身拳脚相当不错,又懂些装神弄鬼的技巧,做保镖完全没问题。
庞谢听完之后,自然也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只说自己从小在华国某个有名的寺庙旁边长大,对于妖魔鬼怪的事情有所涉猎,所以刚才看到羊头人,才不感到惊讶。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喀尔巴阡山脉,是因为他目前在华国军中,是一名职业军人,现在正在享受难得的假期。
“对了,能把李玉玲画的图给我看看吗?”庞谢问道。
“没问题!”迪恩完全没有推脱,回屋拿了一沓图纸过来。
庞谢慢慢翻看,果然是附近山脉的地形图,其中许多地方他这几天都去过。
当他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瞳孔猛然一缩,因为这张图上赫然画着一座城堡,与他在十方世界里见到的那座古堡一模一样!
第九十一章 同行
“有什么问题吗?”迪恩明显看出庞谢的眼神有些不对,忍不住问了出来。
“前面的图都没问题,我在附近见过类似的地形没错,可是……”庞谢略微沉吟了几秒,拿出最后一张图来,说道:“我在这附近从没见过这座古堡。”
“难道这座古堡不存在?今天白天我也向小镇上的其他人打听了,没人知道这座古堡在哪里。”迪恩郁闷地说道。
“应该存在。”
庞谢连忙说道,要是迪恩没有说谎,李玉玲与这座古堡一定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如今进入古堡的道路断绝,说不定能借着这个关系,进入古堡之中,早点完成这个任务,所以,绝对不能让他们失去找到古堡的信心。
“为什么?”迪恩问道。
“我在来黑特兹小镇度假之前,曾经查过这里的资料,包括小镇的历史,传说中,附近的山上确实有一座古堡,里面居住着一位声势显赫的女伯爵,不过,已经消失了很多年。”庞谢解释说道。
“我猜就是这样!”迪恩酒劲上头,兴奋地砸了砸拳,说道:“这帮恶心的地狱生物就喜欢这样,不是把某个人抓走了,就是把某个地方弄不见了,总是搞些古古怪怪的事情。”
庞谢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问道:“迪恩,你以前跟这些家伙打过很多次交道吗?”
“那是当然,死在我手底下的妖魔鬼怪至少有一个连。”迪恩毫不犹豫地说道。
“用什么?我指的是武器。”庞谢好奇地问道。
“最多的是羊角连体铁锤,如果打不过的话,我会用这玩意。”迪恩伸手从工装夹克里面掏出一把短刀来,银光闪闪,看起来非常锋锐,刀锋一侧带着锯齿,冲着庞谢晃了晃,说道:“这玩意是古代库尔德人的除魔武器,本来叫什么名字已经忘了,我现在叫他屠魔匕首。”
庞谢目光一凝,用神识不断扫描,发现这柄匕首里面潜藏着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确实是一柄上好的降魔武器,并不是样子货。
“还有吗?”庞谢接着问道。
“如果这玩意也搞不定的话,我还有这件宝贝。”迪恩伸出左手,从工装夹克的右侧口袋里面,掏出一把左轮枪来,洋洋得意地说道:“柯尔特186,TeasPaterson款,市面上已经见不到了,是我忠实的灭魔伙伴。”
“这玩意……”庞谢看着眼前这把锈迹斑斑的左轮枪,有一种完全不靠谱的感觉。
“不要看不起它,无论什么恶魔,都能一发入魂,如果不行,那就两发。”迪恩说道。
“我好奇地不是这个,我好奇地的是你是怎么通过海关把他带进来的。”庞谢无奈说道。
“很简单,我就说它是我买的古董收藏品,谁会相信现在还有人用一百多年前的枪战斗?”迪恩说道。
“是啊,谁会相信这玩意还能用呢……”
庞谢低声说道,心中暗自吐槽,这玩意只怕连人都打不了,没锈死就不错了,居然还要打恶魔,真是太难为这把枪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不想再跟迪恩说下去了,感觉再跟他聊下去,整个三观都要被颠覆了。
好在迪恩酒劲上来,也有些犯困,又闲聊了几句,便告辞要回屋睡觉。
“对了,我比你们早来十几天,附近的山脉已经走熟了,要是不嫌弃的话,明天我给你们当导游吧。”
就在迪恩出门之前,庞谢忽然说道,他打算跟着这三位一起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前往古堡的路。
“那太好了。”迪恩没做他想,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庞谢的提议。
待到迪恩走后,庞谢望着他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能够兴风作浪的妖魔鬼怪,无论是在神州大地,还是欧罗巴大陆,或者美索联邦,至少也有修士之上的修为,速度、力量、技巧全都是非人水准,不是等闲人物能打得过的,以迪恩这样的身手,万没有能战胜的可能。
可是刚才跟迪恩聊,据他所说,他遇到的每一个恶魔,都没有表现出强悍的个人实力,顶多是空手打不过,就抄起武器,他一个人打不过,就拉上弟弟一起动手,他的柯尔特打不死,就让弟弟用温彻斯特1897霰弹枪射击,总有一款能除魔。
如果不是羊头人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迪恩的话。
可是如此诡异的一个恶魔,就在他眼前,被这两兄弟打的头破血流,却由不得他不信。
“以凡人之身,却能斩妖除魔,这事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等等,我好像想起了几个人……”
……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还没亮,庞谢就听到了旅店老板的怒吼声,出门一看,发现旅店老板站在二楼东侧,面对走廊尽头的大洞,愤怒地挥舞着拳头,大声咒骂附近的难民点里的黑帮。
庞谢一阵无语,难民点里的黑帮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确实想来搞点什么,可他们也没有本事,无声无息地在墙上开这么大一个洞,有这本事早去抢银行了,还来这小旅馆干嘛?
这个道理本不复杂,旅店老板稍微一想就能想通,可惜他对难民点里的黑帮早有成见,无论如何也不会替他们开脱。
当然,这事说到底,也是难民营里的黑帮自找的,若是不是他们恶名在外,也不至于什么罪名都往他们头上按。
旅店老板虽然愤怒,但也无计可施,这种事情,没抓到现行,报警也没什么用,骂了一阵之后,最终还得打电话叫人来修,令人无语的是,扛着水泥砖头来的修理工,居然还是附近的难民。
旅店老板再次看到难民之后,顿时火冒三丈,第一反应是把他们骂走,可当他发现难民的要价只有正常修理工的一半时,便忍住怒气,假装看不出他们的身份。
庞谢摇头无语,来到一楼餐厅,要了一份早点,施施然地吃了起来,过了一会,迪恩、山姆和李玉玲也来到餐厅。
他注意到李玉玲的黑眼圈比昨天更浓,显然是没有睡好。
“嘿,兄弟,很高兴看到你!”迪恩远远朝他打了个招呼,拉着山姆和李玉玲一起走了过来,坐在庞谢对面。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庞谢笑着问道。
“吃过早饭就走。”迪恩说道。
“什么意思?”李玉玲奇怪地问道。
“忘了给你俩说,昨天夜里我们聊了一会,他决定给我们当导游,带我们去喀尔巴阡山脉旅行。”迪恩说道。
“你有没有告诉他,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异常的危险?”李玉玲轻轻揉着太阳穴,看起来有些头痛。
“放心吧,他知道的比你多得多!”迪恩说道。
李玉玲转过头来,看着庞谢,征求他的意见。
“李小姐,放心吧,迪恩已经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庞谢说道,除了他为什么能用拳头殴打恶魔。
第九十二章 出发
吃过早饭之后,几人并没有立即出发。
庞谢和李玉玲留在餐厅聊天,迪恩和山姆则前往小镇的旅游用品商店,购买酒精炉、睡袋、登山杖等等。
以庞谢的身法,可以每天早上出门,去喀尔巴阡山脉溜达个几百里,晚上再回来,但以这几位仁兄的速度,要是也这么玩,非要累死在山上不可。
“李小姐,昨天晚上迪恩跟我说了你的事,每天晚上会做噩梦,这会有点时间,能跟我详细聊聊吗?”庞谢端起咖啡,笑着说道。
“这个……”李玉玲揉了揉太阳穴,目光望着桌上的燕麦粥,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知道回忆这些事会让你感到痛苦,不过,事先说明一下,我在军队里从事医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头疼方面的问题,有过感同身受般的研究。”庞谢笑着说道。
他在炼药组做研究员,自然算是研究医学,至于精神方面的问题,前些日子,以神识篆刻道纹法阵,差点没累死他,脑子里好像刀搅一般,看李玉玲的模样,绝不会比他更痛苦。
“我曾经见过很多脑科专家,可是都没什么用,要不然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李玉玲眉头微蹙。
“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庞谢放下咖啡,身子向前微微倾倒,凑在李玉玲面前,伸出左手,在她的太阳穴上轻轻弹了一下,笑着说道:“感觉一下。”
李玉玲愣了愣,似乎被庞谢的动作惊到了,微微闭了闭眼,用心感受了一些,随即睁开眼睛,舒展眉头,惊喜地说道:“太神奇了,头痛完全消失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现在可以说了吧。”
李玉玲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脸色渐渐平静下来,说道:“看来我的运气真不错,总能遇到贵人扶持。”
接着,就说起她的梦境来。
李玉玲的说法与迪恩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些细节,大约在一年多前,她开始反复做同一个噩梦,梦见她独自一人,走过一段漫长的山道,前往山中一座古堡,古堡里面有无数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正在举办宴会,看到她来了之后,围着她唱歌跳舞,共同渡过一个愉快的夜晚,最终在宴会进入高潮的时候,将她杀死分食。
“梦里的一切清晰可见,就仿佛真的发生过一样,甚至我每天睡醒,都能感觉到被刀割过的地方,残留着刀伤的痛苦,要过很久才能消失。”李玉玲低沉地声音说道。
“梦中的一切都很清楚吗?”庞谢问道。
“非常清楚。”李玉玲确定地说道。
“思维、认知、记忆、颜色、形状、路线,这些全都清楚吗?”庞谢轻轻敲着桌子问道。
“全都非常清楚。”李玉玲坚定的说道。
“那我就不明白了,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往城堡里走?完全可以选择不去。”庞谢说道。
“啊?”
李玉玲听到这句话,脸色忽然一白,心跳骤然加快,双手紧紧地抓住座位的扶手,用力抓了很久,才放松下来,说道:“每次进入古堡之前,我都感觉那个地方很亲切,就好像我的家一样,直到进入古堡之后,才会想起那些可怕的事情。”
庞谢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李玉玲每天夜里梦到出游,是被人将魂魄召去受苦,可是从她失忆的角度来看,又不止是这么简答。
“庞先生,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见他久久未曾说话,李玉玲忍不住问道。
庞谢没有立即回答,用小勺舀起一勺糖,放在咖啡里面,慢慢搅动着,直到糖分都已化尽,这才说道:“明天早上,我给你一个答复。”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上午九点左右,迪恩和山姆终于买齐了野营用品,拖着大包小包,回到皮罗斯卡别墅旅馆。
四人见面之后,定好一小时后出发,庞谢从旅店老板那里买了一大包熟食,打包带在身上,以他的本事,完全可以风餐露宿,可是跟他们一起走,尤其是还有李玉玲在,许多神通就不便当面展露。
上午十点整,一行人离开黑特兹小镇,正式前往喀尔巴阡山脉。
庞谢早来了十几天,方圆数百里的山脉,已经全都走过一遍,对于李玉玲梦中的见过地形,也大致知道在什么地方,不必再走弯路,直接带着三人过去就是。
不过,李玉玲梦中所见的地方远在距离黑特兹小镇的数十里外,沿途还都是山路,就算不绕路,也不是一天之内赶得到的。
“这该死的城堡还要走多久?”绕过翻过几道山梁,迪恩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找了块干净石头,一屁股坐了下去。
“照这个速度,咱们明天中午就能赶到。”庞谢拽了跟草枝,放在嘴里嚼了两下,甘甜的汁液顿时填满了整个口腔,他接着说道:“我只能保证把你们带到她梦中见到的地方,但是在那附近,我确实没见过什么城堡。”
“没关系,一定能找到的,我们是专家。”迪恩说道。
“我希望永远找不到那座古堡。”一直默不作声李玉玲忽然说道,听了她的话,队伍里面忽然安静下来。
一行四人继续向前赶路,一直走到日头偏西,这时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片波光粼粼地湖水。
“上帝啊,我爱死它了!”迪恩看到湖水,发出由衷的惊叹,扔掉沉重的行囊,欢快往湖边跑去,接着,赫然开始在湖边脱衣服。
“天哪!”李玉玲一把捂住眼睛。
“你准备干吗?”庞谢几步赶到他身前问道。
“走了一天,累得一身臭汗,打算下去游个泳。”迪恩说道。
“好好游吧,明天早上我们把你捞上来的时候,一定给你找一块风景最好地慕地。”庞谢说道。
“什么意思?”迪恩狐疑问道。
“你仔细瞧瞧,看看这片湖水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庞谢说道。
迪恩皱了皱眉,低头向这片湖水望去,夕阳西下,湖水波光粼粼,反射着太阳的光辉,就仿佛披着一层金色的外衣,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如果说还有一点特殊的话,就是这点点金辉之中,混杂着一丝不起眼的紫红色,妖艳,诱人,令这湖水别具魅力。
“好像颜色有点不对……”
迪恩低声自语了一句,然后,很不雅地趴在湖边,屁股高高撅起,,把头伸进湖水里面,往水下瞧了一眼,发现整片湖水底部,全都是紫红色,仿佛铺着一层紫红色的细纱,吓了一跳,连忙把脑袋拔出来,大声喊道:“这是怎么回事?化学污染吗?”
“这片呼叫做阿尔纳湖,湖底有浓浓的硝化气体,吸引着大量的硝化细菌在这里繁殖,你看到的紫红色,就是细菌聚集起来的颜色,不过,硝化气体虽然是细菌的蜜糖,却是人类的毒药,不小心吸入的话,很快就会因为缺氧死亡。”庞谢说道。
迪恩一阵无语,只能叹了口气,重新穿上衣服。
“这里可真是杀机暗藏。”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李玉玲也走了过来,听了庞谢的话,有感而发。
“是啊,这里就是这样,平静的表面下,往往潜藏着汹涌的杀机。”庞谢说道。
天色渐渐晚下,几人也不打算继续赶路,于是在湖边搭起柴火堆,点燃酒精炉,煮了些豆子、牛肉之类。
吃过饭后,迪恩、山姆和李玉玲走得累了,早早钻进睡袋休息。
庞谢则盘膝坐在火堆边上,双目微闭,催动金丹丹气,施展“嫁梦”神通,要去李玉玲的梦里瞧瞧!
第九十三章 噩梦之行
一阵北风吹过,浓重如墨的乌云向南飘去,露出天空一弯血月。
赤红如血,妖异如刀。
血月的刀尖下是漆黑如墨的群山,在这群山之中,一条山道蜿蜒如蛇,绕过崇山峻岭,直往一座幽深的山谷通去。
李玉玲独自走在这条山道上,一步一步向前走去,眼神中透出一丝憧憬,仿佛离家多年的旅人,终于踏上了归乡的旅途。
“嘿,搭伴一起走吧!”
一个清朗的声音打破了深山的沉静,不知何时,庞谢出现在李玉玲身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你是谁?”
出乎意料,李玉玲仿佛完全不认识他,看到他的瞬间,立刻紧张地向后退了两步,右手抄进上衣口袋,顶起一个圆筒状的东西,正对着庞谢,看这鼓鼓囊囊的模样,似乎是揣着一把手枪。
“不要紧张,好好想想,咱们之前见过的。”庞谢微微一笑,随即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向后退开几步。
“这么一说,我好像见过你。”李玉玲眨了眨眼,疑惑的说道。
“准备去哪呢?”庞谢没有给她细想的时间,抛出一个问题。
“我……”李玉玲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眼中逐渐透出痛苦之色,双手忍不住举了起来,捂在脑袋两侧。
“别多想了,咱们边走边聊吧。”庞谢见她越来越痛苦,打断了她的思考,提出了新的建议。
“好。”李玉玲这次没有再说什么,慢慢放下双手,转身继续向前方走去。
庞谢则跟在身后,不断地向四面张望,眼中透出好奇之色。
两人漫步而行,走在这条一眼望不到边的山道上,不知走了多久,穿过一片树林,忽然就走到了尽头。
道路的尽头是一座山谷,在山谷中央的平地上,矗立着一座巍峨壮丽的城堡。
古堡门前没有任何人,两扇巨大的橡木门洞开,可以看到里面一片灯火辉煌。
李玉玲毫无所觉地向前走去,庞谢却忽然止住脚步,这座城堡他曾经见过,与十方世界中那座古堡一模一样。
稍微驻足几秒种后,庞谢再次追了上去,与李玉玲一起迈步走进古堡。
就在他来到大门下方的时候,特地抬头看了一眼,在厚重的橡木门上,写着一行鲜红的血迹。
“IBelieveBloodMary!”
“没错,就是这座古堡。”庞谢低声说道。
……
穿过大门之后,则是一片占地面积极大的草坪,与十方世界中的空间不同,这片草坪并没有血腥气,只有碧绿的青草。
噗通!
刚刚进入这座古堡,李玉玲的脸色立刻变了,忽然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露出痛苦至极的表情,浑身瘫软在地,嗓子眼里发出痛苦的哀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又来到这里?”
“不要紧,有我在。”一只温暖的大手放在她的背上。
李玉玲的身体剧烈的颤抖了一下,接着抬起头来,看到了庞谢微笑的面孔,愣了几秒钟,这才惊讶地说道:“庞先生,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庞谢伸出手去,将她搀扶起来。
“呼……”
李玉玲疑惑地看着他,勉强站了起来,眼中虽然依旧饱含惊恐,脸色却比刚才好了许多。
“几分钟前,你还不认识我,要是我没猜错,你是进了这座古堡才恢复的记忆?”庞谢问道。
“嗯。”李玉玲点点头,双眼向四周望去,看到灯火通明的大厅时,忽然露出压抑不住地愤恨。
“白天你曾告诉我,每天夜里都要去大厅受苦,那你有没有试过,如果不去大厅呢?或者干脆离开这里?”庞谢问道。
“不可能。”李玉玲摇了摇头,黯然说道:“逃不出去的,城堡的大门已经关上了。”
“嗯?”
庞谢回头,发现城堡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经无声无息的关上了。
“如果我不进去,等到宴会结束之后,他们就会派人把我拖进去,然后吊在十字架上,拼命地鞭打,直到把我活活抽死,死的更加痛苦。”李玉玲说道。
“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一死么?”庞谢沉声问道。
李玉玲无声地点点头,眼睛微微闭上,就好像待宰的羔羊。
庞谢眼中露出同情之色,无论是谁,每天夜里遭受这样的酷刑,都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
“既然这样,我进去看看。”沉默了一阵,庞谢说道。
“啊?”李玉玲一惊,连忙说道:“不要!里面都是真正的妖魔鬼怪,他们会杀了你的!”
“放心吧,我会教他们做人!”庞谢大步向远处灯火通明的大厅走去。
李玉玲站在原地,犹豫了几秒,忽然迈动脚步,跑着向庞谢追了上去,从后面抓住他的手,紧紧握着,不愿松开。
庞谢触摸到李玉玲冰冰凉凉的手,略微有些意外,却没有摆脱,转回头对她笑了笑,继续向大厅走去。
……
城堡草坪的长度是两百米,与十方世界里的城堡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在于草坪中央的喷泉雕塑。
十方世界里的雕塑是黑色的,最上面一层是欢愉天使的雕像,喷着猩红色的鲜血,这座雕塑则是白色的,最上面则是圣光天使的雕塑,喷着晶莹剔透的泉水。
一分钟后,庞谢和李玉玲来到大厅门前,李玉玲颤抖地越来越厉害,几乎忍不住要逃开。
庞谢轻轻握了握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害怕,随即推开大门。
哗!
大门推开,大厅里面的一切尽情展示在他眼前。
这是一座灯火辉煌的大厅,餐桌上摆着烛台,墙上插着火把,壁炉里燃烧着火焰,将这座大厅照的亮如白昼。
在大厅的正中,摆着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雪白的餐布上,放着各式各样的美食,烤乳猪,香肠,烧鹅,蛋糕,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在餐桌两侧,坐着五个奇怪的人,正在兴高采烈地谈论着愉快的话题。
这五个人中,最显眼的一个是大高个,瘦瘦高高,关节粗大,足有两米左右,穿着一件不大合身的西装,拘谨地坐在座位上,小心地倾听着其他人的谈话。
坐在他对面的则是一个侏儒,顶多有一米高,穿着一件绿色的猎装,一条绿色的裤子,以及绿色的尖头靴,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他头顶戴着的一定大大的绿色尖顶帽。
侏儒不断地讲着笑话,逗得其他人哈哈大笑,庞谢看着这一幕,心中暗自吐槽,这家伙心理素质真不错,家里出这么大事,居然还笑着出来。
坐在大高个旁边的是一个壮汉,灰色的长发束在脑后,穿着件皮质背带裤,身材极其壮硕,几乎有两个庞谢那么壮,要知道庞谢的身材已经很好了。
坐在壮汉对面的则是一位年轻的女士,肤色苍白,近于透明,穿着一条华丽的巴斯尔裙,长长的裙摆托在地上,正在含情脉脉地看着壮汉。
在这位年轻女士的旁边,坐着一个老年绅士,正襟危坐,一头白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一件长长的燕尾服,银质把手的手杖靠在桌上,在他的左胸前则插着一朵玫瑰花。
庞谢看到这柄银质手杖的时候,瞳孔不由一缩,因为他的纳戒之中,有一根一模一样的手杖,正是他昨天晚上从羊头人手上抢到的!
第九十四章 故事会(上)
李玉玲……古堡……羊头人……这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在庞谢的脑海中一闪即逝,还不等他细想,大厅里的人已经看到了他和李玉玲。
“喔哦!让我看看是谁回来了!原来是我们最最美艳的女主人!”
侏儒第一个跳了起来,挥动着他短小的手臂,兴奋地跳着喊道:“乐队!LoveSongforaVampire!”
听到他的命令,大厅西侧的一整队乐队立即开始行动,奏响了这首温柔如水,沉醉如酒的曲子。
侏儒则伴着这首曲子的曲调,用夸张地舞步,不断地旋转着前进,来到李玉玲身前,摘下头上的深绿色尖顶帽,笑嘻嘻地施了一个脱帽礼,用夸张地语气说道:“我的女主人,终于等到您回来了,我们翘首以盼,就好像一条老狗期盼它的主人!”
李玉玲望着他笑嘻嘻的脸庞,脸上露出无法抑制地恐惧,慢慢向庞谢身后缩去,紧紧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说道:“这是最残忍的一个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先动手,并且补上最后一刀。另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叫我主人。”
庞谢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向前走了半步,挡在李玉玲身前,低头看着侏儒。
侏儒抬着头,茫然地看着庞谢,似乎刚刚看到他,愣了几秒钟,忽然转回头,向餐桌上其他人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他吗?”
餐桌上的四个人一起摇了摇头。
侏儒转了转头,对着穿梭在大厅里的侍女和守在大厅两边的侍卫们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吗?”
所有人一起停下手中的动作,全部摇了摇头,就仿佛上了发条一样精准。
侏儒转回头来,怒气冲冲地看着庞谢,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闯到这里来?难道是强盗吗?”
庞谢摇了摇头,看着身旁的李玉玲,说道:“首先,我不是闯到这里来的,我是来受她邀请而来的,其次,如果她是这里的女主人,那么我和你一样,都是这里的客人,你没有资格盘问我,最后,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是骑士,无论是谁想要伤害她,都要先打倒我。”
李玉玲听到这里,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向他更靠近了一些。
“你是骑士?那他是谁?”侏儒眼珠一转,抬起短短的胳膊,指向大厅东侧。
庞谢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东侧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物肖像画。
画面上是一名英勇年轻的白人男子,高大帅气,阳光伟岸,一头古罗马式的黑发随风飘扬,穿着一身纯黑色的全身铠,骑在一匹可以用巨大形容的黑色战马上,踏上一座山峰,挥舞着手中的长剑,似乎正在指挥战斗。
在画框的一角,淡淡地写着一行小字,“献给神圣而伟大的弗兰克伯爵!”,这一行字非常小,也只有庞谢这种变态的视力才能看清楚。
“黑骑士弗兰克?”庞谢心中一动。
“看到他了吗?他才是女主人的骑士!”侏儒大声叫嚷着。
“呵呵,我们华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代新人换旧人,他已经是过去时了,我才是最新的骑士。”庞谢毫不在意的说道。
“是这样吗?”侏儒狐疑地问道,不过,他马上就转换了念头,大声喊道:“谁会在意这些呢?乐队,MusicoftheNight!我们要唱歌,我们要跳舞,我们要跳一整夜!”
随着他的指挥,乐队立即换了首曲子,餐桌上的其他几个人也都站了起来。
李玉玲则是瑟瑟发抖,与庞谢贴的更紧,因为按照她以往的噩梦,在歌舞之后,将会开始一场大餐,而她则是这场大餐的主食!
“且慢!”庞谢忽然张口,阻止了这一场歌舞。
“你要阻止我们的舞会吗?”侏儒不满地说道。
“并不是我要阻止,女主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走累了。”庞谢笑了笑,不等侏儒再次说话,接着说道:“因此我有一个提议,让我们每人讲个有意思的故事,逗女主人开心,缓解旅途的疲劳。”
“讲个故事?”侏儒愣了愣,转头对餐桌上其他几个人,说道:“他说讲个故事?”
“我觉得挺好的,每次跳舞的时候,我都把餐桌撞倒。”大高个嘟囔着说道。
“你看,大家都对这个提议比较感兴趣!”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等侏儒再反驳,牵着李玉玲地手,径直向餐桌走去,来到餐桌的尽头,比划了个请的手势,让李玉玲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然后站在一旁,笑着说道:“那咱们开始吧,就从这位先生开始!”
说完,他指了指一直活跃在大厅里面的侏儒。
“从我开始?”侏儒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说道:“好吧,那就从我开始!”
“请!”庞谢说道。
“嗯……”侏儒原地转了几秒钟,眨了眨眼睛,说道:“三十年前吧,也许是六十年前,我在苏格兰一片森林里躺着睡觉,有个旅人把我推醒了,问我,你怎么不去工作?为什么要去工作,我反问他。他说,你去工作就可以赚钱,就可以买大房子,就可以买豪华马车,就可以娶到漂亮的小姐,总之,他描述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前景。”
“然后呢?”说到这里,侏儒停顿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喝桌上的鸡尾酒,对面大高个有些着急,忍不住催问道。
“然后我就被他说动了,立刻拿起一块石头砸到他脑袋上,把他砸死了!可怜的傻瓜,他直到死都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杀人!”侏儒狂笑着说道。
庞谢默然无语,李玉玲则是一声长叹,她知道侏儒说道全都是真的。
“接下来该你了!你这个傻大个!”侏儒讲完之后,没有等庞谢说话,立即指着对面的大高个说道。
“我吗?”大高个困惑地挠了挠头,接着,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看着我,大声喊道,你是我见过最丑的人,因为这句话,我伤心了好多年。”
“许多年后,我在伦敦遇到了一群丧尸,其中一个家伙长的丑极了,我非常高兴,立即把他抓住,带回到父亲那里,指着丧尸说道,他才是世界上最丑的人。”
“父亲哭了,他对我说,在他心目中我一直是个人,不是这种奇奇怪怪的怪物,我也感动地哭了,没想到在父亲心中,我跟他一样,都是最纯正的人类。”
“然后呢?”说到这里,大高个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侏儒等不及了,着急地问道。
“然后……我哭得太伤心,没注意到丧尸从我手上挣脱,杀死了我的父亲。”大高个哭的更加伤心。
庞谢站在一旁,低声在李玉玲耳边说道:“我觉得这家伙还不错。”
“所以他每次都把我烤熟了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