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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僧湛然     神通渡世txt下载     神通渡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四十九章 深不可测

    “哦,你有办法?”七七丝毫也不担心,脸上只有一丝玩味的笑容,嘻嘻笑道:“你不要乱来哦,这颗珠子很精巧的,一不留神就会爆炸,到时候这一片地方会变成一个大大的深坑,会死好多人的,很黑,很可怕的!”

    庞谢眉毛一挑,说道:“放心吧,我这办法一定有效,万一没有不行的话,我再认栽也不迟!”

    说话之间,庞谢盘膝坐下,褪去上衣,露出一身刀砍斧凿般的肌肉来。

    七七见他一言不发就脱衣服,嘻嘻笑了几声,轻轻扬起双手,作势要捂眼睛,却又并未捂实,绕着庞谢飘来飘去,笑着说道:“哎呀,你这是打算色诱么,要真是这样的话,姐姐可……”

    庞谢不等她说完,口中便已轻声念诵起“燃灯通神术”的密咒来。

    片刻之间,在他的心口处逐渐放出光亮,一点赤红色的灯火,由从体内心房处燃起,照透心室,放出光芒,这是他当初修行“燃灯通神术”时点燃的一盏心灯。

    赤色光芒照耀之下,心口外面的皮肤上渐渐浮现出一副鲜血绘成图案来,这副图案似是一盏六角明灯,又似是一朵六瓣梅花,隐隐放出血色的光芒,照亮屋中一角。

    七七站在一旁,丝毫也不紧张,反而停下身形,两眼睁的大大得,好奇地看着庞谢,问道:“你这是什么法术啊?一点力量都感觉不到,真的会有用吗?说实话吧,那块珠子是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做的,凭你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弄坏的。”

    庞谢也不理她,右掌平平伸出,掌心处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反掌向下一压,正压在青色玉珠之上。

    就在七色毫光接触到珠子的那一霎那,庞谢再度感受到一种极为恐怖的气息,就好像无数莽荒巨兽伏在身旁,时刻准备将他吞噬,甚至因为他今次修为更进一步的缘故,对这股气息的感受,比先前两次更加清晰。

    霎时间,他不由得周身颤栗起来,几乎忍不住要把手抽回来,多亏他对这种恐怖气息早有准备,这才勉强沉下心神,继续施展秘术。

    事实上,因为修为浅薄的缘故,他对这股气息中蕴藏着的绝大恐怖并没有切身体会,反倒是站在他身侧的七七,真切的感受到了这股气息中蕴含的底蕴。

    “住手!”

    在这种气息传出的那一瞬间,七七面上那种从容自如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忌惮,脸色霎时间白的吓人,颤声问道:“你这是什么法术!你召来的是……”

    还不等她多说几句,身影便已开始变淡,逐渐化作一个半透明虚影,一点一点开始消失。

    七色毫光照耀之下,青玉珠子迅速朽坏,眨眼之间,就好像过去千年万年,不但外面的光泽消失殆尽,就连珠子本身也开始发黄发涩,就好像最为劣质的玻璃珠子。

    又过了十多秒钟,青玉珠完全消失不见,留在原地的只剩一小团黑色灰烬。

    与此同时,心灯处幻化出四枚银色符文来,顺着五脏六腑一路下降,最终落在丹田气旋之中,与之前的七个符文一样,静静的悬浮在那里。

    直到此刻,庞谢方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桃花教一事的首尾,暂时算是料理干净了。

    李人杰送给他法宝核心的时候,他就知道会有麻烦,不过,他最终还是接下这块核心,一方面是因为天地元气衰微,他实在是缺乏修行的资粮,没法拒绝这件东西,另一方面则是已经想好了如何应对,幸好,他想的法子奏效。

    对于七七的来历,他不想多问,七七背后的何势力与李家有何恩怨,他更不想多问。

    至于这股势力会不会报复他,他倒没有太过忧虑,这股势力想要查清七七的去向,恐怕先要从李家查起,只是李家不是这么好查的,否则这股势力也不会如此小心。

    接下来,他手边再没什么事了,那就休息几天,准备应付逆鳞军的考核吧。

    当然,有件事情他并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也不在意。

    因为青色玉珠元气爆发的缘故,庞谢住处的楼上楼下,许多人都或多或少的吸取了一点元气,身体状况大为改观,甚至有些慢性病都有好转。

    这件事后来传为一件奇谈,直到杨教授出面辟谣,才算把这事压下去。

    ……

    就在庞谢献祭青玉珠子的同时,幽冥地府深处,一座宫殿之中,一名黑衣女子缓缓从入定中醒来。

    单看相貌这名女子与七七有**分相似,只是气质却截然不同,七七只能算小家碧玉,这名女子却是天潢贵胄,令人望而生畏。

    “琉璃!”女子轻声叫道。

    “七公主,这次怎么这么早就醒了?”一名身穿鹅黄色汉裙的女子推门走了进来,手中端着一个白玉茶碗,笑着说道:“刚煎好的火参茶,快暖暖身子!”

    七公主接过茶碗,浅浅品了一口,说道:“我的分神被人灭了。”

    “啊?怎么可能?以公主您的修为,就算有天仙下凡,也未必能轻易做到,再说李家现在应该也没有这种大人物坐镇才对,到底是谁做的?”琉璃惊讶问道。

    “不知道,甚至没有传出任何消息来……”七公主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这……”琉璃眼珠一转,却没想出什么主意。

    “罢了,我算一卦吧!”

    七公主轻轻抖手,三枚龙眼大小的赤色玉钱凭空出现在手中,随即向空中一抛,只见三枚玉钱划过一道道玄奥的曲线,在空中互相撞击,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眨眼之间,玉钱下坠,眼看就要掉在地上,七公主低头望去,只要玉钱一定,便会显出卦象,她也能看出到底是谁出手,至不济也能看出一点线索。

    就在玉钱即将的一瞬间,三枚玉钱忽然在空中一滞,似乎有一只无形之手将玉钱抓住,随即迅速朽坏,化作一阵黑灰,就此消失不见。

    “啊!”琉璃一声惊呼。

    “嗯!”

    这三枚玉钱看似寻常,却是七公主心神所系的法宝,此刻突然消失,牵连她心神受创,不由闷哼一声,身子软软,向前俯倒,吐出一口鲜血来!

    “七公主!”琉璃连忙搀扶,惊恐说道:“这是…”

    “不要问!”七公主连忙将他喝止,接着沉默下来,半晌之后,调匀了呼吸,方才缓了过来,喃喃自语道:“这种手段……难道是那些人?要真是这样可就糟了……”

    “还好,我只投了一缕分神……”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后怕的表情,目光向宫外投去,低声说道:“姐姐,你这次可是押了大注,主魂投胎去了杨家,想要先人一步,做一番事情,可是你就没想过吗?这局棋里到底有多少大人物?若是不小心动了那些人的布局,再无相见之日了吧!”

第一章 拙劣的抢劫

    青来市位于暹罗国北部,是青来府的首府,城市的人口非常少,只有不足十万人。

    这座城市的地理条件并不算好,没什么工业,好在气候适宜,适合耕种,景色也不错,总算一年到头,游客不绝,农业和旅游业还算发达,不能算富庶之地,但也算鱼米之乡。

    单单提起这座城市,华国很少有人知道,但是说起这座城市所属的区域——金*三*角地区,就很少有人不知道了。

    事实上,青来市处于暹罗、澜沧、蒲甘三国交界处,是东南亚一带的交通枢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地下交易中心。

    直到几年前,以华国为首的多国武装部队对这一片区域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扫荡,彻底剿灭了一批毒枭,才算沉寂了几年。

    只是毒枭就像韭菜,只要有合适的土壤,割掉一茬,还有一茬,不过几年时间,此地的毒*品交易便再度兴盛起来,新一代的毒枭也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五月的青来,已进入夏日,温暖潮湿的东南风终日不断。

    街头的一间咖啡馆门前,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悠然的靠在白色躺椅上,端着杯浓香的咖啡,优哉游哉地看着街头匆匆而过的行人。

    这件事情本不足为奇,青来本就是一座旅游城市,站在街头望去,什么样的肤色都能看到。

    唯一出奇的是这人的打扮,一套暗条纹的Armani正装,一顶深蓝色的礼帽,一双略显成熟的Gucci皮鞋,身旁放着一只手工缝制的意大利皮箱,活脱脱是去参加某个正式商业谈判或者一场盛大的婚礼,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在这个背包客满街跑的地方,难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Hi,Man,先不要说话,我猜猜你是从哪里来的,佛罗伦萨?米兰?或者是威尼斯?”

    随着说话声音,一个身材火辣,面孔清纯的女孩款款来到这人身后,女孩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穿着条深蓝色的短裙,戴着一顶大大的白色遮阳帽,说话的声音在清纯中带着一点诱惑。

    “Oh,Girl,你可真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白人转过头去,由衷的赞美道,接着又是眉头一皱,问道:“不过,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意大利佬呢?”

    “哦,天哪,我全都没猜对吗?”女孩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这不是你的错,美丽的小姐,是我生错了地方,很荣幸向你做个自我介绍,我叫荣格,二十七岁,还没有结婚。”荣格转身站了起来。

    “很高兴认识你,英俊的男人,我叫塔塔雅。”

    “我……”

    “天哪!”

    还不等荣格继续说小区,塔塔雅忽然指着荣格的身后,发出一声尖叫,荣格转回头去,只见一辆摩托车从他身后呼啸而过。

    摩托车上是两个年轻的小伙子,都是花衬衣、牛仔裤、黑墨镜,前面的一个在全神贯注地开车,后面的人手上却提了一个箱子,正是荣格的手提箱。

    “我的天哪,这里怎么这么可怕,大白天的就有人抢劫……”塔塔雅似乎被吓到了,一步步向后倒退去。

    啪!

    刚刚退了三四步,她的左手就被人一把抓住,抬头再看,看到的是荣格的一张笑脸。

    塔塔雅惊慌地说道:“你赶快去追他们,不然等他们走远,东西就找不到了,我去帮你报警!”

    荣格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怜悯,轻声说道:“塔塔雅小姐,为了你的安全,最好哪里也不要去。”

    ……

    一场拙劣的街头抢劫之后,塔塔雅拼命的想要离开,前往警局报警,却被荣格一把拦住。

    咖啡馆老板将这一幕看在眼里,摇头叹息一声,却又什么都没有说,这也是本周发生在街头的第三次抢劫,先是美丽的女子搭讪,引开游客的注意力,然后是飞车党抢劫,非常简单的圈套,却也非常有效,游客也只能自认倒霉,灰溜溜的离开这里,不过,今天的事情发展却出乎他意料。

    就在塔塔雅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辆黑色的Rolls-Royce幻影从街边驶来。

    车门打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迫不及待的冲了下来,张开双臂,热情的向荣格冲了过去,嘴里不断地说道:“兄弟,非常不好意思,我得到消息之后,马上就赶过来了,他们告诉过你的,我住的地方非常偏僻,想要过来需要一些时间。”

    “初次见面,你的热情足以让我忘记所有的不快。”荣格不失分寸的回礼。

    这个中年人穿着件黑衬衣,休闲裤,体态略微有些发福,脸上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脖子上挂着条粗大的金链子,看起来就好像好客的邻家大叔。

    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塔塔雅的心里顿时一片冰冷,就好像赤身**被扔到了北极,几乎就要冻僵。

    原有很简单,因为这个叫做素猜的中年人,实在是太有名了,无论是在地上世界,还是地下世界。

    论白道势力,他是青来市的资深议员,在议会中拥有极高的地位,只有皇室旁系的议长勉强能够跟他抗衡。论黑道势力,他是金*三*角地区赫赫有名的毒枭,手下的守卫队足有数百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前职业军人。

    素猜与荣格热情的打了一阵招呼,转头看到了他身后的塔塔雅,惊讶地说道:“嗨,兄弟,这是你新找的女朋友吗?速度可真快啊!”

    “当然,她刚还跟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对吗,塔塔雅?”荣格的眼里饱含笑意,随手将塔塔雅搂了过来。

    “哦,我……”塔塔雅勉强笑了笑,丝毫不敢抵抗。

    “好了,既然来了,就让我好好招待一下吧,走吧!”素猜大手一挥,就像一个好客的主人。

    ……

    黑色的Rolls-Royce幻影一路向北开,不久便离开城区,逐渐驶入更靠北面国境线的山林。

    半个多小时之后,汽车驶入一座辽阔的庄园,这座庄园占地面积极大,一周是高高的墙壁,上面围着铁丝网,四面角上还建着角楼,守卫抱着一挺挺瓦蓝色的M4冲锋枪,警惕的看着四周。

    若不是庄园的墙壁刷成白色,而不是传统的水泥墙,只怕这里更像监狱,多过庄园。

    庄园外面虽然守卫森严,里面的环境非常好,大部分都是古香古色的暹罗国传统尖顶建筑,剩下的地方修着园林和喷泉,甚至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练拳场,毕竟暹罗拳术极为有名,成年男子很少有不会拳术的。

    吱!

    汽车停在一栋三层高的宫殿式大厅门前,眼疾手快的侍者快步上前,弯着腰的将车门打开。

    素猜先行一步下了车,荣格和塔塔雅跟在身后,三人刚刚下车,一位穿着暹罗传统服饰的管家快步走了上来,低声说道:“警长,刚才发生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抢劫案,幸好小伙子们还算反应及时,已经把罪犯逮捕了。”

    “唉,兄弟,你看看,我还兼职着本地的警长,工作真是太烦了!”素猜转头向荣格抱怨了几声,挥了挥手,说道:“好了,把罪犯带上来吧!”

    “好的!”管家点点头,转身向侍者们挥了挥手。

    半分钟后,几名侍者快步从门厅旁的房间里跑了出来,其中前面几人手中都端着银质的盘子,盘子上面盖着一块红布,红布底下不知是什么东西,最后一名侍者则戴着白手套,捧着荣格的手提箱。

    几名侍者站成一排,管家再次挥手,立刻有人将盘子上的红布全部揭开。

    “啊!”

    塔塔雅惊呼一声,只见几块红布下面盖着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几个刚刚被砍下的头颅,其中有两个属于刚才飞车抢劫荣格的年轻人。

    “都是些什么人?”素猜皱着眉头问道。

    “这是一伙最近流窜到青来市的犯罪团伙,我们已经监控他们很久了。”管家恭敬的说道。

    “一网打尽了么?”

    “除了一名提前离开的女孩,其他都在这里了。”管家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看了塔塔雅一眼。

    塔塔雅面色惨白,身子不断颤抖,几乎要哭出来。

    素猜好像没有看到塔塔雅的表情,点点头说道:“再接再厉,不要放走一个坏人,也不好误会一个好人!”

    “好的!”管家回答。

    “亲爱的兄弟,看来你确实是个尽忠职守的警官!”荣格笑着说道,转身搂住塔塔雅,低声说道:“我说过的,为了你的安全,还是待在我身边比较好!”

第三章 “龙王”帕劳

    在暹罗最北面与蒲甘交界的地方,有一片极为广阔的原始丛林,人称美塞丛林,丛林的东面是绵延不断的湄公河,西面是起伏不定的登劳山脉,进可攻退可守,千百年来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

    直到近几十年,随着热武器的普及,这块地的战略地位才降下了,由于交通不便,补给困难,正规军已经不在此地驻守,反倒是活跃在东南亚一带的游击队、毒枭、犯罪集团许多都把大本营设在这里。

    美塞丛林的地下势力虽多,却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危险,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安全。

    原因只有一条,暹罗地下世界的首领,一手把控暹罗地下秩序三十多年的“龙王”帕劳隐居在这里,他最讨厌有人打扰清修,犯过这个错误的组织,都已经消失在茫茫林海之中。

    天上的日头正毒,丛林里面闷热、潮湿、泥泞,犹如蒸笼地狱一般,不要说是犯罪组织,就连这座林子里土生土长的山猫和巨蟒,都懒洋洋的躺在窝里,一动不动。

    一行人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向丛林深处走去,丝毫没有在意这见鬼的天气。

    这群人大概有二十多个,多数都穿着丛林迷彩,蹬着厚底皮靴,胸前扛着Mp5冲锋枪,身后背着硕大的行军包,脸上涂着黑黝黝的迷彩,没有人说话,更没有人抱怨,甚至没有人停下来歇过一步。

    只有两个人的打扮完全不一样,其中一个人穿着件黑衬衣、牛仔裤、脚上踩着凉鞋,就好像是去郊外野餐,另一个人则是一身Amani西装,深棕色的礼帽,提着手工缝制的牛皮包。

    这两人正是素猜和荣格,他们的目的地便是“龙王”帕劳的隐居之地。

    他们已经在丛林里走了三四个钟头,精悍的士兵们早已汗流浃背,素猜却连一滴汗都没有出,依旧步履轻松,看来他能当上青来的无冕之王,不止靠的是手腕和残忍,自身的能力也非同凡人。

    “绕过这处河湾,前面还有五分钟的路程!”站在一处山坡上,素猜指着远处的河流说道。

    荣格点点头,蓝色的眼睛微微眨了眨,继续向前走去。

    十多分钟之后,眼前出现一处村寨,这是一片由高脚屋组成的寨子,全都是古老的柚木屋子,远远望去十分破旧,就好像已经被遗弃多年的荒村,只有走到近处,才能看到十多个小孩在村寨前面的空地玩耍。

    “龙王大人在吗?”素猜来到空地前面,大把扔出糖果,笑嘻嘻的问这群小孩。

    “你运气真好,龙王昨天才修行回来,他说有个叫荣格的人来找他,你是荣格吗?”一个小孩好奇的问道。

    “我……”素猜一怔,随即一阵后怕,他没想到“龙王”帕劳早已知道荣格的到来,要是一念之差,没有带荣格过来,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我是。”荣格走了出来。

    “我带你进去吧,龙王说你要是来了,就让我直接带你进去。”小孩大声说道。

    “谢谢。”荣格点点头。

    小孩转身向村子里走去,荣格提着手提包走在后面,素猜紧随其后,向后招了招手,示意其他跟人他一起进去。

    “你们不能进!”小孩忽然转过头来,凶狠地冲着素猜一行喊道:“龙王没让你们进!”

    “龙王认识我的!我以前来朝拜过的!”素猜连忙喊道。

    “哦,我好像认识你!”小孩皱了皱眉,说道:“好吧,你进来吧,其他人不许进!”

    “好,好!”素猜连忙说道,挥手让其他人停下。

    ……

    这片村寨并不算大,约莫只有三四十户,村里也没有多少人,不过与其他村寨不同,村子里来回走动的,多半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极少能看到老年人。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体质稍差一点的人,在这恐怕也活不下去。

    与寻常人的想象不同,帕劳的住处并非富丽堂皇,甚至可以用简陋来形容,至少在这座村寨里一点也不显得特殊,如果不是小孩带路,谁也想不到,赫赫有名的“龙王”帕劳会住在如此简单的一间高脚木屋里面。

    来到木屋前面,小孩推开屋门,先进去禀报,荣格和素猜则留在外面。

    “你不是来过这里吗?怎么看起来好像不认识路?”荣格忽然回头,好奇的问素猜。

    “整座村子都是帕劳的家,他每天随机挑地方住的,我每次来拜见他,住的地方都不一样。”素猜低声回答。

    “哦,真是个谨慎的人。”荣格点点头。

    吱!

    木门推开,小孩站到门口,好奇的看着荣格,说道:“龙王请你进去。”顿了顿,又对素猜说道:“让你也一块进去。”

    荣格点点头,脚步随意地向屋里走去,素猜亦步亦趋,也跟了进去。

    木屋里面几乎没有什么陈设,空荡荡的一间屋子,摆着几把木椅,一张木床而已,唯一的优点就是还算宽敞明亮。

    屋子里坐着三个人,左侧的木椅上盘腿坐着个黝黑瘦小的老人,年岁看起来已经很高了,满脸都是皱纹,花白的头发披在身后,精神却非常好,尤其是一双眼睛亮的吓人,就好像镶在人脸上的宝石,烁烁放光。

    老人对面坐着一个和尚,身高足有一米九还多,没有头发,也没有眉毛,看起来有些怪异,大红的袈裟勉强遮住半边身子,另外半边身子**着,露出铜灌铁铸一般的肌肉,隐隐泛出暗金色的光彩。

    在这两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壮健的老人,穿着件暹罗传统特色的马甲,宽大的麻布裤子,赤着胸膛,光着脚,随意坐在那里,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若不是胸前纹着一只择人而噬的青色龙头,只怕没人能想到,这个乡间老农一样的人,就是暹罗地下势力的首领“龙王”帕劳。

    噗通!

    不等荣格说话,素猜进屋之后,第一时间跪在地上,向前跪爬几步,叩倒在龙王脚下,高声说道:“尊敬的龙王殿下,感谢给我面见的机会!”

    素猜虽然表现的十分崇敬,帕劳却没有看他一眼,缓缓站起身子,向前走了几步,来到荣格身前,双手合十,低声吟唱:“安乐吉祥,我的朋友!‘光暗圣言’阁下!”

    荣格扫了一眼坐着的其他两人,双手合十,笑着回了一礼,说道:“你太客气了,我的朋友,怎么还找了这么多人过来。”

    帕劳沉默了几秒钟,说道:“阁下,没有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的陪伴,我单独见您实在是太失礼了。”

第四章 悬赏

    素猜趴在地上,帕劳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几秒种后,身子猛烈的颤抖起来,就像受了惊吓的孩子一样。

    帕劳虽然说的很客气,他却听懂了更深一层的意思,眼前这个叫做荣格的白种男人,实在是可怕到了极点,如果没有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在场,“龙王”帕劳甚至不敢与这个人相见。

    哈克法师何许人也?他是东南亚一带有数的黑衣大降头师之一,也是纵横暹罗百余年的灰鹰教前代教主,在民间虽然默默无闻,但在地下世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角色,他的势力也许没有“龙王”帕劳大,对黑道人物的威胁却在帕劳之上。

    近些年,哈克法师已经极少出现在人前,甚至有人传言他已经死了,可是没想到,今天居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且是为了抗衡荣格而来。

    与凶名昭著的哈克法师相反,金刚锥在暹罗是妇孺皆知的高僧,他自幼出家,师从清挽寺上部座僧王龙曼,不到二十岁,便以一身超凡神通闻名暹罗,二十四岁那年,隐姓埋名,化身为一名普通的行脚僧,赤足蔽衣,托钵而行,踏遍东南亚数百万平方公里,拜师学法,争斗拼杀,最终修成一身惊世骇俗的伏魔神通。

    金刚锥大师自从修行有成之后,一向在清挽寺修行,从不踏出寺门半步,没想今天他会来这里,更没想到,他居然和“龙王”帕劳有交情。

    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理念不合,一向都是对手,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坐在一起,难道都是因为这个看起来有些单纯的白人?

    素猜心中一阵阵后怕,荣格原来是如此可怕的人物,他昨天夜里简直是晕了头,还试图跟这个人谈友谊,现在看来只是被蔑视,没有被当场杀死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你太紧张了,我的朋友,我是带着友谊来的。”荣格微笑着说道,转身对着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分别点头致敬,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拉了把椅子,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希望你言行如一。”帕劳也点点头,向后退了几步,也坐了下去,这才低头看了素猜一眼,说道:“好了,你起来吧。”

    素猜连忙爬了起来,自觉站在帕劳身旁,一语不发,低头看着脚尖。

    “说说吧,你来这里要做什么?”帕劳问道。

    “我这次来是寻求帮助的,我相信作为东南亚地下势力的王者,你一定可以帮我完成一个小小的心愿。”荣格说道。

    “你说错了,我不是东南亚地下之王,我只是在暹罗有一点小小的发言权,真正的东南亚地下之王在北方。”帕劳伸手指向东北方向。

    “是吗?难道我找错人了?所有人都告诉我,你才是这里的王者。”荣格故作惊讶。

    “咳咳,不要玩这种小把戏,所有人都知道,东南亚的地下之王是南诏的沐先生,你是想挑拨我们两方的关系吗?”哈克法师重重咳嗽两声说道。

    “弱者才会担心被人敌视,强者只想知道敌人在哪里。”荣格不丝毫也不在意。

    “不要说这么多,直接说出你的目的。”金刚锥出言说道。

    “如你所愿,我的大师!”荣格微微一笑。

    ……

    说完这句话,荣格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把手提箱平放在椅子上,拨动开关,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个长条形的紫檀木的盒子来,打开木盒,里面是一副画卷。

    荣格打开画卷,提起画卷的一端,另一端自然垂下。

    这是一副华国古代的人物肖像画,画纸已经有些发黄,看起来有些年头,画面上是一个年轻男子,看面相应该是二十出头,穿着一身皮甲,背后背着一把角弓,腰间斜挂着箭筒,手里攥着一口金刀,与传统华国人的束发不同,这个人的头发梳成一个个小辫子,全都披在脑后。

    画面的背景是风雪天的草原,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大雪之中似乎隐藏着千军万马。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荣格问道。

    哈克法师眨了眨眼,没有说话,他的降头术虽然厉害,但是古画欣赏并非所长。

    “这是华国北方草原的军士,从这幅画的纸质来看,应该是八百到一千年前的。”帕劳说道。

    “你的眼光非常不错,还能再具体点吗?”荣格说道。

    帕劳微微皱眉,他是暹罗地下秩序的管理者,不是书画鉴定师,能够看出这一点,已经说明他博学多才了。

    “这幅画上的人是铁拖烈,十二世纪初,他由云州草原崛起,征服无数民族,包括我们暹罗在内,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大陆,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也因此被称为天骄!”金刚锥缓缓说道。

    “大师果然博学多才。”荣格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这幅画出自当时的一位道门真人丘处机,是一副货真价实的古画,十八世纪的时候,流落到我们家族手中,是家族最珍贵的藏品之一。”

    “确实是一副不错的画。”帕劳有些动容。

    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所谓的珠宝、财富、美人,已经很难令他东西,只有这种稀世珍品才会引起他的兴趣。

    “你要我们做的事情跟这幅画有关吗?”金刚锥问道。

    荣格点点头,用严肃的语气说道:“我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一个与铁拖烈长相一模一样的人。”

    “啊?”素猜忍不住叫出声来,不过,帕劳等人并没有因此责罚他,因为他们的心情跟素猜是一样的。

    “我想你应该去找警察局,素猜就是青来的警长,他就能帮你这个忙,不应该来找我。”帕劳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

    荣格虽然高贵,但他的威严也不容戏弄。

    “不!不!不!三位,或许我没说清楚,我要找的人真的跟铁拖烈很像,原因只有一条,他的身上流着铁拖烈的血液,是铁拖烈最为纯粹的血脉。”荣格挥舞着双手说道。

    “那你更不应该来这里,你应该去华国的云州草原,那是铁家的传统地盘,他们至今都是华国顶尖势力‘九姓十三宗’中的一家,流着铁拖烈血液的人绝不会少。”帕劳说道。

    “他们虽然也是铁拖烈的后人,但是血脉已经没这么纯粹了,我要找的这个人拥有最纯粹的血脉。”荣格耸耸肩说道。

    “那你为什么找到我?我并不擅长找人。”帕劳问道。

    “我倒是擅长,前提是你能拿到他的毛发。”哈克法师说道。

    “很可惜,并没有。”荣格似乎有些郁闷,接着说道:“我得到消息,这个人现在就在华国的南诏州。我本来想亲自去找他,可惜我在逆鳞的黑名单上,没法进入华国,否则第一时间就会被人追杀,所以只好拜托你们找到他,并且把他带回来。哦,对了,逆鳞你们都知道吧,就是华国的修行人特种部队。”

    “我们当然知道,不过,尊敬的‘光暗圣言’阁下,有件事情你似乎没弄清楚,连你都无法对抗逆鳞,我又凭什么对抗他们?这件事我们恐怕做不到。”帕劳摇摇头。

    “放轻松,我的朋友,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并不重视这个小伙子,包括逆鳞在内,只是因为我太明显了,只要出现在华国,就会立刻被逆鳞盯上,所以才没法行动,你们不一样,逆鳞不会注意到你们的。”荣格说道。

    帕劳沉默了几分钟,再次摇了摇头,说道:“这件事情太困难了,我们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不巧被逆鳞盯上,恐怕会损失不少人手,到时候会有很多人趁火打劫的。”

    “我的朋友,风险与利润是相关的,你们如果帮我抓到他,一亿美金只是添头,这份古画则是定金,真正的报酬是我,我愿意出手一次,帮你打击任何敌人。”荣格微笑着说道,笑容就好像纯真的孩子。

    “任何敌人?”帕劳紧紧地盯着荣格问道。

    “当然!”

    “好吧,我接下这件事,将立刻发布悬赏,发动所有力量,帮你抓到这个人!”

    “友谊万岁!”

    “友谊万岁!”

第五章 推荐信

    清晨,小雨。

    南诏州的天气就是这样,一年四季,时雨时晴,温度和湿度永远恒定在一个水平线上,永远不会让这块土地上的人感到半点不适。

    南诏州的女孩都是水灵灵的,白白净净,皮肤滑腻,不必为各式各样的化妆品伤脑筋,天气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

    春明府是南诏州的首府,四季如春,又称春城,每到夏冬两季,国内游人蜂拥而至,将这一座城挤得满满当当。

    现在才到五月,游人还没有来,庞谢却已经来了。

    他打着一把青色的雨伞,站在翠湖北路街头,望着对面南诏大学的校门,心中泛起重重疑惑。

    数日之前,他将黑色石碑的法宝核心献祭,得了四枚符文,稍微熟悉了两天,便去拜访全真一脉的邵还道长,得了封推荐信,让他拿着推荐信来春明府的南诏大学,要他去找越子心,越教授。

    庞谢拿到推荐信的第二天,便搭乘火车,前往春明府。

    他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有两个原因,一是,想饱览华国秀美山河的景色,当初离开金山湖的时候,他就想在外面走走,可惜因为种种缘故,在长安滞留了大半年时间,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出行。

    至于第二个原因么,是因为他即将出现经济危机,离开东海航空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失去了经济来源,公司自然不会为已经离职的员工发钱,道门好像也没有给弟子发俸禄的传统,至于逆鳞么,他得先通过考核才行。

    昨天夜里,他就已经到了春明府,只是半夜不便登门拜访,就在旅馆住了一夜,今天一早来到南诏大学。

    庞谢擎着雨伞,漫步走进校园,他看起来只有十**岁,正是上大学的年纪,没有保安拦他,听任他在校园里面闲转。

    由南门一路进去,走了十多分钟之后,庞谢终于发现,像他这样闲转,永远也找不到越教授。

    事实上,他从没进过任何大学,对大学人数没有任何概念,还以为就像寺庙一样,所有的人都互相认识,随便找个人问问,就知道越教授在那里。

    庞谢正在迷茫,忽然看到广场旁边立着一排宣传栏,漫步走了过去,立刻发现运气不错,这片宣传栏上列的,正好是这所大学里面,声名最卓著的一批教授的名单。

    运气更好的是,上面不但有越子心的名字,并还在宣传栏的第一列,配着副大大的照片,旁边写着简介。

    “越子心,华国中科院院士,南诏大学物理学院名誉院长,一级教授,著有《力学原理新解》、《湍流问题解析》、《三体规律判定》等多本著作,国内力学领域学科带头人之一,曾获……”

    后面的话还有一大堆,但对庞谢来说,都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知道去哪找越教授。

    ……

    十分钟后,在几位好心学生的指引下,庞谢来到物理学院的教学楼,找到了一位负责学生工作的热心老师—张老师。

    “你要找越教授?”张老师惊讶的问道。

    “是的。”庞谢点点头。

    “你找他什么事?”

    “我……来送封信。”庞谢心中暗道,总不能说是来加入逆鳞的吧。

    “你是他什么人?”

    “他一个朋友的朋友。”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随便发个邮件就行了,还要你送信?”张老师脸上露出警惕之色,看庞谢就像看一个骗子。

    “他那个朋友是个道士,可能不会用电脑吧。”

    “哦,是这样啊,越教授的朋友是挺杂的。”

    “那你能告诉我越教授在哪里吗?”

    “你不知道吗?越教授已经好几年不来学校了!”

    “啊?为什么?”庞谢有些恼火,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问这么多,纯粹是浪费时间。

    “越教授已经退休了,他都七十多了啊,那个道士没跟你说?”

    “山中无甲子,岁月不知年。”

    “哦,看不出来,你这小伙还挺有文化。”

    “……”

    “你要找越教授的话,顺着北门出去,对面有个菁才园,三排五号,就是他家。”

    “多谢!”

    ……

    菁才园并不难找,出了南诏大学北门,对面小区就是。

    庞谢把刚才给张老师的说辞,又给小区门口的保安说了一遍,轻易的进入小区。

    菁才园的名字虽然很普通,内部环境却相当不错,全都是三层高的小楼,差不多有二三十栋,每栋楼都只有一户人家,楼前有片空地,用青砖墙围起,形成一个小小的院落。

    这样的房子在市中心,已经有价无市,偶然有一套对外销售的,价格也贵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几分钟后,庞谢顺着门牌号,找到越子心教授的住处。

    院门紧锁,轻轻试了试,并无法推开,当然,以他的本领,真想推开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不大合适。

    叮当!

    庞谢按响门铃,几分钟后,院子里传来脚步声,一个清脆的声音飘了出来:“那位啊?”

    “是我,庞谢。”

    “咦,最近没在网上买螃蟹啊?”

    “……”

    院门打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孩走了出来,向左右望了望,又把视线聚在庞谢身上,问道:“螃蟹呢?”

    “哦,那个,我叫庞谢,来找越教授。”庞谢说道。

    “越教授?你找那个越教授,我家可不止一个。”女孩笑着说。

    “是越子心教授。”庞谢说道。

    “你找我爷爷什么事?”女孩问道。

    “替一个道士送封信。”

    “道士啊!”女孩眼珠转了转,上下打量了庞谢几眼,轻轻摇了摇手指,说道:“那好,你跟我来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院子,院子占地不小,至少有一两百个平方,可惜连一朵花也没有种,种的全都是当季的蔬菜。

    庞谢跟着女孩走进客厅,客厅里坐了一个老人,一头白发,如雪一般,白的发亮,穿着一身红绸子唐装,看起来仙风道骨,若不是正在专心的玩电子游戏,说他是活神仙也有人信。

    庞谢在南诏大学的宣传栏里见过这个人的照片,正是越子心教授。

    “爷爷,有人来找你,说是替一个道士送封信!”女孩毫不客气的夺过手柄,乐滋滋的玩了起来。

    “这丫头,还不快去倒茶!”越子心心痛的交出手柄,同时,狠狠的瞪了女孩一眼,女孩丝毫不为所动,他只好自己倒了杯茶,递在庞谢手上,问道:“谁的信啊?”

    庞谢伸手掏出推荐信,递给越子心,说道:“邵还道长。”

    “他呀!”越子心接过信笺,撕开信封,看了起来,还不到半分钟,就点点头,说道:“没问题,一会去办手续吧!”

    “啊?”庞谢一怔,问道:“不需要考核吗?”

    “这都几月份了,总不能为你单开一场考试吧?先去吧,就凭我这张老脸,考试就免了。”越子心随意说道。

    “好吧。”庞谢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问道:“那需要我做些什么呢?”

    “也没什么,一会先让青颜带着你去办入学手续,然后再找宿舍,对了,在物理系读怎么样?”越子心问道。

    “入学手续?物理系?”庞谢愣了愣,说道:“越教授,你似乎搞错了,我……”

    “上面写的这么清楚,怎么会搞错?”越子心把推荐信递回庞谢。

    庞谢拿过来一看,顿时目瞪口呆,推荐信上写的清清楚楚,“子心贤弟,多年未见,甚为想汝,现推荐庞谢前往南诏大学就读,万望接纳,邵还。”

    这那是前往逆鳞考核的推荐信,分明是南诏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第六章 考核开始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把信纸翻到背面,背面一片空白,又翻了回来,横看竖看,左看右看,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邵还道长在跟他开玩笑?

    庞谢摇摇头,否决了这种可能性,邵还是道门灵仙,在当今天下,乃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绝不会无聊到这种地步。

    难道是密语?

    他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带他进来的姑娘,坐在电视前面,全神贯注的玩游戏,心中顿时明白过来,看来越子心没有把修行这回事告诉家里人,在孙女面前不愿说实话。

    庞谢想到这里,向前走了一步,凑到越子心耳畔,低声说道:“越老先生,借一步说话。”

    “哦,好,好!”越子心看起来迟疑,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跟着庞谢来到院子里。

    两人来到院子,庞谢抬头瞧了瞧,四下无人,正色说道:“逆鳞。”

    “嗯?”越子心一愣。

    “越老先生记得逆鳞么?”庞谢心中忽然有些忐忑。

    “逆鳞?”越子心皱起眉头,想了一会,脸上忽然露出喜色,说道:“想起来了!”

    “那就好。”庞谢长出一口气。

    “夫龙之为虫也,可犹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这句话出自《韩非子》,说的是龙这种生物平时脾气很好,即使跟它玩玩也没什么,甚至骑上去也不生气,不过,在它喉咙底下有一尺长的逆鳞,如果不小心碰到逆鳞,龙就一定会发怒杀人!”

    “哦……”庞谢有些发懵,不大明白越子心为什么会说这些。

    “怎么样?我记得不错吧,不要看我已经老了,小时候的学过的课文一点没忘!”越子心有些洋洋自得,接着问道:“对了,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难道邵道长还让你考教考教我,看看我有没有老糊涂?”

    “越老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逆!鳞!军!”庞谢把重音放到最后三个字上。

    “逆鳞菌?咱们南诏州的菌类品种是挺多的,像鸡枞菌、牛肝菌、松茸、竹荪,味道都不错,不过你说这个逆鳞菌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想吃的话,我给青颜说一说,让她出去买点,咱们中午就吃这个。”越子心显然非常好客。

    “我……”庞谢愣了愣,忽然想到了什么,暗自催动“医药”神通,施法将越子心周身上下扫了一遍,发现这位老人家的身体虽然不错,但也只是平常人的水准,连习武之人都算不上,更不要说修行人了。

    换句话说,眼前这位越教授,压根就不懂修行,跟所谓的逆鳞军恐怕也没什么关系。

    “怎么了?别不好意思说,没关系的,你想吃什么尽管说,青颜那丫头贪吃,什么好吃的都能弄来!”越子心见庞谢有些呆滞,拍了拍他的肩膀爽。

    “不用了,我想一个人静静。”庞谢说道。

    “那我先进去了,早点进来啊,想吃什么我让青颜去准备。”越子心转身退回客厅。

    庞谢茫然的点点头,等越子心回去之后,这才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喂,周道长吗?”庞谢问道。

    “哦,是小庞,已经到春明府了吗?见到越教授了没有?”对面传来玄幽观主周怀德的声音。

    从长安府出发之前,庞谢拜访邵还道长的时候,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当然,号码不是邵还的,属于这位周观主。

    “见是见到了,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庞谢把见到越子心后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样啊!”

    “周观主,能不能问问邵道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搞错了吧?”

    “好,你稍等片刻,先不要挂电话,我去问问他老人家。”

    “好的。”

    半个多小时之后,庞谢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话筒对面终于传来周怀德的声音。

    “小庞,我刚才问过邵道长了,他老人家说,你先在南诏大学好好学习一段时间,你之前没怎么上过学,学问底子太差,对日后修行不利,抓紧机会,好好沉淀一下,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说好的逆鳞军考核呢?”庞谢压住火气问道。

    “他老人家也说了,逆鳞军的考核已经开始了,要你好好表现。”

    “已经开始了?是谁在考核?考核什么?怎么才算合格?”庞谢连续问道。

    “他老人家说,逆鳞军是华国、道门、佛门三家联手打造的特战军团,如果这些都说清楚了,考核就失去意义了,你问的这些都需要自己琢磨。”周怀德说道。

    “……”

    庞谢沉默一阵,深深吸了口气,问道:“如果,我说如果,如果压根就没有这样一场考核,这一切只是个玩笑呢?”

    “他老人家就猜到你会这样问,他老人家说了,逆鳞军面对的是最难缠的敌人,敌人的难缠不仅在于力量,更在于智慧,随时随刻保持优秀的判断力,是生存下来的前提,你现在需要判断一下,考核是不是真的存在。”周怀德说道。

    “这也算考核吗?”庞谢接着问道。

    “你反应很快,但不必试探我,我也不知道。如果你认为考核真的存在,就开始在南诏大学学习吧,如果认为考核不存在,随时可以离开。”

    “我明白了。”

    庞谢叹了口气,随手挂断电话,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陷入沉思。

    到底是去是留?留下的话,有可能只是浪费时间,修行之路,分秒必争,要读完大学,多则三四年,少则一两年,时间并不算短,他现在不过是区区一名修士,寿元不到两百年,生命短暂,容不得这样浪费。

    可要说一走了之,庞谢又担心浪费了一个机会,怀疑说到底也只是怀疑,也许真的只是一个考验,若是第一步就放弃了,岂不是太可惜?

    判断,判断。

    庞谢闭目沉思,判断不是猜测,猜测是凭空乱猜,判断是从事实出发,推算出一个结果来,脑海中如过电影一样,闪过一幅幅画面,从数日前见邵还开始,直到刚才越子心回屋。

    “你带着这封信去找越子心,越教授。”数日之前,邵还道长随口说道。

    “越教授?你找那个越教授,我家可不止一个。”几分钟前,女孩笑嘻嘻地说。

    庞谢忽然一愣,眼里渐渐显出神采,喃喃说道:“搞不好是我弄错了,邵还道长口中的越子心和越教授并不是一个人,越老先生只负责介绍我去学校,真正考核我的恐怕是另一位越教授!”

第七章 住宿问题

    庞谢在院子里足足站了一个多小时,确信自己没有判断错误之后,再次回到客厅里。

    越老先生和他的孙女激战正酣,各自捏着一个手柄,死死盯着电视屏幕,眼睛眨也不眨一下。

    屏幕上面,一个身披重铠的狂暴野蛮人和娇小可爱的红裙女法师联手作战,将关底的终极Boss打的屁滚尿流。野蛮人进退有据,能打能抗,更兼出手凶残,不但抗下了Boss的垂死反击,还护持着女法师不被秒杀,一通操作猛如虎!

    “老先生打得真不错,真是老当益壮!”庞谢看了一阵说道。

    “你猜错了,野蛮人是我操作的,他用的是法师!”女孩瞥了庞谢一眼。

    “……”

    十多分钟后,在野蛮人和法师的联手摧残下,长相痴傻的大Boss咽下最后一口气,临死之前,放了一通嘴炮,然后轰然倒地。

    “送螃蟹的,你刚才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呢?”女孩抬起头,一来郁闷地看着庞谢,说道:“我还以为你能陪爷爷多聊一会,结果这么快就回来了,没他拖累的话,我早就通关了。”

    庞谢无语,既不想骗人,又不好说实话,只好假装没听到。

    “乖孙女,有外人呢,给爷爷留点面子,对了,他刚才给我说想吃逆鳞菌?你听说过没?是生科院那边才引进的新菌种吗?我怎么不知道?”越子心见庞谢有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

    “吃?什么玩意?我从没听说谁吃过这玩意。”女孩摇摇头。

    “可能是我记错了吧,老先生不必在意。”庞谢说道。

    “好吧,对了,还没正式介绍,这是我孙女越青颜,今年二十三岁,正在南诏大学物理系读博,年底前就要毕业了。”越子心指着女孩说道。

    “我叫庞谢。”庞谢说道,丝毫没有意识到二十三岁的博士意味着什么。

    越子心和越青颜点点头,以为庞谢会继续说些什么,静静的看着他,直到一分钟后,才意识到庞谢已经做完自我介绍了。

    “你这介绍可真够简单的。”越青颜说道。

    “我以前一直宅在家里,实在没什么好介绍的。”庞谢苦笑。

    几分钟尴尬的冷场之后,越子心抬头看了看挂钟,说道:“青颜,时间不早了,你先带着庞谢去办手续吧,一会回来还赶得上中午饭,对了,给他们说一下,就用我的特招名额。”

    “啊?好吧。”越青颜点头同意,转身喊了庞谢一声:“走吧!”

    ……

    两人一起离开院子,越青颜走在前面,庞谢走在后面,他边走边想,找个什么话题,跟越青颜聊聊,也好打听一下另一个越教授。

    还没等他说话,越青颜先张口了:“送螃蟹的,你是什么来头啊?我爷爷在南诏大学教了一辈子学,三十年前就有资格特招学生了,可是从来没用过一次,他一直说,大学是一片净土,容不得半点特权,为什么在你身上破例?”

    庞谢再次无语,越子心肯破例,自然不是为了他,而是因为邵还道长,可是邵还道长和越子心是什么关系,他也不知道,总不能瞎说吧。

    “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不过看你这样子,也不像世家子弟,难不成……”越青颜忽然回头,狠狠地盯着他,一直看的庞谢心里发毛,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咳咳!”

    庞谢继续无话可说,可是他感觉自己要是再不说话,只怕要被越青颜吃了,只能轻轻咳嗽两声,换了个话题问道:“青颜姑娘,你刚才说你家不止一个越教授,除了越老先生还有别人吗?”

    “当然了,除了爷爷,还有我爹,他也是教物理的。”越青颜说道。

    “你爹现在在哪呢?”庞谢心中一动,要是知自己判断的不错,这位越教授就是考核人。

    “他啊,跟我娘年前一起去美索联邦耶鲁大学当客座教授了,说是去主持一个什么项目。”

    “什么时候回来?”

    “谁知道呢,什么时候做完项目,什么时候回来呗,做得快明天就回来了,做的慢搞不好要到明年,他俩这一走,可苦了我了。”越青颜叹了口气,笑容也沉寂下去,脸上多了一丝黯然。

    “看来你很想他俩。”

    “当然,自从他跟我娘走了以后,我就搬过来住了,天天给爷爷做饭,再这样下去,我会活生生累死在厨房的。”

    “……”

    两人边走边聊,十多分钟之后,进了南诏大学。

    越家三代都没离开这座学校,越青颜自然熟门熟路,一路带着庞谢办手续,一个多小时之后,跑完了校内各大衙门,办好了入学手续。

    这还是因为,南诏大学已经好几年没有特招生入校,许多部门都已经忘了怎么办手续,才耽搁了点时间,否则时间只会更短。

    事实上,南诏大学里面有资格特招学生的人只有寥寥几位,都是享誉国内外的学术界领军人物,除此以外,就连现任校长也没这个资格。

    这几位学术界的大牛,虽然有资格这么做,但都爱惜羽毛,轻易不会使用这种特权,更多的是把这种资格当做一种荣誉,越老先生今天忽然用了一个名额,倒让很多人议论纷纷,猜测庞谢的身份。

    手续的办理过程一切顺利,直到最后一关,分配宿舍的时候,才遇到难题。

    “谢阿姨,真的没有宿舍了吗?帮帮忙呗!”越青颜轻轻摇着对面那位大婶的手,使劲撒娇卖萌。

    “颜颜,要是还能匀出一张床来,我能不给你吗?”这位叫做谢老师的大婶抽出手,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你也知道,这两年学校扩招,老校区的宿舍实在是太紧张了,去年九月入学的那批学生,有一小半都住到新校区了,天天坐车过来上课,他要是愿意住到新校区的话,我还能想想办法,这边实在找不到。”

    “算了,新校区实在太远了,我还是想别的办法吧。”越青颜无奈的摇摇头。

    “好吧,你先找地方,回头要是有学生退学的话,我通知你!”谢老师说道。

    “那也只能这样了。”

    ……

    两人最终也没要到宿舍,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回去吃午饭,吃过饭之后再想办法。

    “你要不先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吧。”越青颜边走边说。

    “这地方租房子多少钱?”庞谢问道。

    越老先生虽然有权特招,但却无权免掉学费,他刚才办手续的时候,顺便把今年的学费也交了,原本就不充盈的钱包,更是瘪了不少,不由他不关心租金。

    “这里是市中心,附近的房子一个月两千多吧。”

    “这么贵?”

    “你要是愿意合租的话,倒是能便宜不少。”

    “还是不用了,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住一起。”庞谢摇了摇头,他是修行中人,且不说许多事情不方便让外人看到,万一正在修行的时候被人打扰就坏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越青颜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等庞谢走到身前,轻轻踮着脚尖,凑在庞谢耳边,说道:“要不然你就住到我……男朋友哪里吧!”

第八章 编故事

    “我还是不习惯跟陌生人住一起。”庞谢再次摇头。

    “陌生人?那你跟我是不是朋友?”越青颜狡黠的眨了眨眼。

    “是。”庞谢点了点头,越青颜为人热情爽朗,两人虽然刚刚见面,却没什么距离感,算是一个朋友。

    “那就成了,你是我朋友,他是我男朋友,你们俩怎么会是陌生人?”

    “我……”

    越青颜的逻辑非常彪悍,庞谢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

    “我男朋友现在整天在外面跑,你就算跟他就住一起,也没什么碰面的机会的,跟一个人单住没区别。再说,他的房子是自己的,你只要搬进去就好了,房租、水、电、网费什么的都不用你管,除了我这里,哪有这种好事?”

    不得不说,越青颜的描述非常有诱惑力,庞谢考虑了两秒钟之后,爽快地决定答应下来。

    “那咱们现在就过去!”越青颜做起事情却雷厉风行。

    “好吧,等等,你不是每天都要给越老先生做饭吗?”庞谢忽然想起这件事。

    “喔,差点忘了,你等一下啊!”越青颜掏出手机,熟练的拨了一个电话,说道:“喂,阿婆米线吗?麻烦给菁才园送一份,就是常去哪家,顺便给老爷子说一声,我中午不回去吃饭了!”

    “……”

    庞谢忽然发现,他的思路有点跟不上越青颜,如果她男朋友的思路跟她一样的话,搬去那里住也许是个错误。

    ……

    订好外卖之后,越青颜带路,庞谢紧跟,两人直奔她男朋友家而去。

    她男朋友的住处离南诏大学不远,坐车也就两站路,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溜达过去,顺便瞧瞧春明府的风景。

    不得不说,春明府气候适宜,植物长的也茂盛,花团锦簇,绿树成荫,风景比长安府好了不少,尤其是,华国西南第一大湖——南诏海,就距离春明府市中心不远,空气更加湿润。

    庞谢走在街上,有一瞬间,甚至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金山湖畔,如果不是他忽然看到几位异族少女的话。

    春明府位于华国西南一角,地形复杂,山高路远,一向远离中原皇朝统治,故此,少数民族众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三十个,又因为地处边疆,常有东南亚其他国家的人过来旅游、经商,常常能在街上看到异族打扮的人。

    庞谢身高腿长,越青颜步履轻盈,两人脚程都不慢,不过二十分钟就来到她男朋友的住处—常青小区。

    市中心的小区都是很多年前建的,这座小区也不例外,外观稍显破旧,环境还算幽静。

    越青颜带着庞谢上楼,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但看得出是用心布置过的,收拾的也很整洁,只是落了些尘土,美中不足的是,稍微有些霉变的气味,看得出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怎么样?不错吧!”越青颜带着庞谢把整个房间看了一遍。

    这套房子有三间屋子,一间主卧,一间客房,一间书房,剩下则是客厅、厨房之类,南北通透,采光也不错,最关键是非常安静,庞谢对此十分满意。

    庞谢注意到,书房里的书有一大半都是物理学的专业书籍,恐怕这些书的主人就是越青颜,客厅里也摆了几件女孩才会喜欢的摆设,看来这不只是她男朋友的住处,恐怕她之前也住在这里。

    庞谢这才明白,难怪越青颜对搬回爷爷家一脸怨念,原来是因为这个缘故。

    两人看过屋子,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越青颜说是肚子饿了,主动提出要去买吃的,留下庞谢在家打扫屋子。

    庞谢自然没有异议,不过,他看越青颜捂着鼻子的模样,只怕不是肚子饿了,是讨厌屋子里的霉味。

    等到越青颜走后,庞谢就开始动手打扫,擦擦桌子,扫扫地,打开窗户散散霉味。

    春明府别的都好,就是空气湿度太大,几天不开窗户,屋子里就是一股霉味,更何况这屋子已许久没有人住了,一时半刻,霉味也散不尽。

    咔嚓!

    半个多小时之后,门锁忽然拧动。

    “回来了啊?”庞谢头也没回地问道。

    “是啊,我怕再不回来,家里东西都被搬空了。”门口有人说道。

    庞谢一怔,回头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这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古铜色皮肤,五官与平常人有些不同,有些异族的感觉,穿了件户外风的深灰色衬衣,戴了顶黑色鸭舌帽,牛仔裤,工装靴,背了个硕大的登山包,嘴里叼了根草枝,一脸郁闷的看着庞谢。

    “你是那位?”庞谢问道。

    “哈哈,胆挺大啊,你在我家呆着,还问我是谁?先说说你是谁吧?”这个男人哈哈一笑,饶有兴致的看着庞谢。

    “我是庞谢。”

    “我还是龙虾呢,少来这套,你到底是谁?”

    “我的名字就叫庞谢。”

    “啊,好吧,你是干什么的?怎么会在我家?”

    “这个……”庞谢眉头一皱。

    要是几天之前的话,他还可以说自家是东海航空的厨师,现在已经离职了,不好再这么说,至于其他身份,总不能说他是修炼成精的螃蟹?或者逆鳞军的预备役吧?

    庞谢目光微微垂下,正好看到茶几上放了本《高等固态物理》,是南诏大学的课本,封面上写着越青颜的名字,忽然反应过来,他刚刚在南诏大学办了入学手续,已经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了。

    “咳咳,我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刚刚入学,学校没宿舍了,外面房子租房又太贵,青颜姑娘说她男朋友这有空房子,就带我过来了,这么说的话,你是青颜学姐的男朋友?”庞谢说到最后,忽然想到这个男人是谁。

    “等等,你今天入学?学校没宿舍了?青颜让你住我这?”这个男人顺着庞谢的目光,也看到桌面那本《高等固态物理》,脸上忽然浮现出奇怪的表情。

    “是的。”

    “那你跟青颜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早上刚认识。”

    “你看着我像傻子吗?现在是五月,不是九月,哪有这个时间入学的新生?青颜今天刚认识你就让你住我这?能不能用点心编故事?虽然我很佩服你胡扯的胆子,扫了一眼封面,就敢编这么大一套故事来,不过我要说的是,你这个故事编的很不合理,更不幸的是,因为这个不合理的故事,你马上就要倒霉了。”这个男人说着话,把登山包放在地上,拿起茶几上的书本,朝庞谢晃了晃,然后卷了起来。

    这本《高等固态物理》又厚又重,卷起来足以当武器用。

    “我也觉得有些像故事,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庞谢无奈说道。

    “嘿嘿,你说的要是事实,我就把这本书吃了。”这个男人嘿嘿一笑,右手抓着课本,左手五指张开,缓步向庞谢逼近。

第九章 职业作家

    对于眼前这种情况,庞谢颇为无奈,明显是一场误会,总不能真动手吧?不过,要是选择不动手的话,恐怕只有先离开这里,等到越青颜回来再做解释了。

    想到这里,庞谢缓步向门口走去。

    这个男人见庞谢要走,向后退了两步,守在入户门前面,说道:“现在想走?迟了!”

    庞谢无语,以他的本事,当真要走的话,这个人是拦不住的,可是那就与他不愿动手的初衷违背了。

    就在局面陷入僵持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越青颜地声音:“行云,你怎么回来了,没提前跟我说一声”

    这个男人愣了愣,慌忙转过身去,只见越青颜提着两份外卖,好奇地看着他,连忙解释说道:“昨天晚上的火车,今天上午刚到,上车前忘了给手机充电,也就没法跟你说。”

    “好吧,下不为例啊!”越青颜点点头,快步向屋里走去,那个男人连忙闪开,给越青颜让开一条路。

    越青颜把两份外卖放在茶几上,站在两人中间,指着庞谢说道:“介绍一下啊,这个是庞谢,老爷子的熟人,我新认识的朋友,也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才去大学报道,结果学校没地方住了,我就让他先住到你这,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庞谢,惊讶于庞谢说的话居然都是真的。

    庞谢耸耸肩,做出本是如此的表情。

    “庞谢,这是我男朋友铁行云,云州草原过来的,虽然有点傻,不过人不错,熟悉以后就知道了!”

    “好吧。”庞谢说道。

    “对了,行云,我刚才不知道你回来,只买了两份午餐,你俩先吃吧,我再出去买一份!”

    “不用了,我吃书就行。”铁行云随口说道,放下举在手中的《高等固态物理》。

    “什么意思?”越青颜泛起狐疑,扭头看了看庞谢,又看了看铁行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问道:“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

    两人连忙一起摇头。

    “我是说我从云州带了些风干的熟牛肉过来,撕点熟牛肉就行。”铁行云解释说道。

    “那怎么行?你们先吃吧,我出去再买一份!”越青颜转身下楼去了,留下铁行云和庞谢在屋里。

    “兄弟,误会了!”铁行云尴尬地拱了拱手。

    “换我也误会。”庞谢同样拱拱手。

    铁行云愣了一会,忽然用力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转身从登山包里掏出一个皮囊来,拧开封口,找了两个杯子,满满倒了两杯,说道:“兄弟,云州正宗的夺命三杯倒!”

    庞谢也不多问,随手接过杯子,一仰脖子,一口闷干,一滴不剩,这才点点头说:“不错,很香!”

    “爽快!”铁行云也是一口干掉。

    两人对视一眼,放下杯子,一起放声大笑。

    ……

    越青颜虽然让庞谢和铁行云先吃,但是,他俩又怎么可能自己先动筷子?

    两人又等了一阵,等到越青颜回来,这才拉了几张椅子,围坐在一起吃饭。

    春明府的菜肴最大的特点是鲜,“鲜”这个字由“鱼”和“羊”组成,也代表了传统华国人的想法,鱼和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踪了,他跟着教官一块去找,途中打死了一条蛇(有点长,有点猛),救了培训营的教官,教官很感谢他,就把他的事汇报给上级,然后,上级为了奖励他,给了他一次来南诏大学学习的机会。

    “你说的是真的?”越青颜惊讶的连筷子掉了都不知道。

    “十足真金。”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一句谎话也没说,只是有些话没有说透。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个孤儿,从小一个人在野外长大,靠摸鱼吃饭,然后活到现在?”越青颜觉得难以置信。

    庞谢点点头。

    “你这人生也是有够传奇的,我见过的奇人多了,你也算一号,改天我把你的事情改一改,可以写本畅销书。”铁行云惊叹说道。

    “你会写东西?”庞谢看他丝毫也不像读书人,倒像是久走江湖的豪客。

    “当然,我可是职业作家!”铁行云说道。

    “虽然写的东西有点怪!”越青颜补充说道。

第十章 线索

    铁行云确实是作家,这一点倒不假,只是他的创作类型跟寻常人不太一样。

    多年前,他离开故乡的时候,并没有确切的目的地,只是一路向南,走走停停,体会神州大地、大江南北的风土人情,在此期间,他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干过发传单的,当过厨子,甚至还在工地上搬过几个月的砖,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有些温情脉脉,有些冷若冰霜,还有些则是恶意满满。

    话说回来,对一个孤身而行的外乡人,遇到坏事的机会比遇到好事的机会多得多。

    铁行云那时年轻气盛,有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气,无论是他自己遇到的不平事,还是眼里看到的,都想管上一管,结局自然不出乎意料,或是对上盗窃集团,或者对上地痞恶霸,总是以少敌多,胜少败多。

    幸亏他自小跟叔父练过草原搏击术,体魄又极为强健,再加上孤身没有牵绊,该下手时敢下手,该撤离时能撤离,这才没吃过大亏。

    铁行云虽然没怎么吃亏,但看着这些人渣一个个活的自由自在,心里很是不爽,想找人倾诉一下,可他在外又没什么朋友,便将自身的经历写了出来,一段段发在某个小说网论坛。

    他这些经历既新鲜**,又贴近生活,瞬间吸引了一大批拥趸,时间一久,居然有书商注意到他,在论坛上与他联系,要他把写的东西整理一下,正式出一本书。

    铁行云并不认为在网上发牢骚也能挣钱,只是他当时确实也没什么钱了,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整了二三十万字,凑了一本书的内容,给书商发了过去。

    三个月后,在书商的运作下,铁行云的第一本书《当代丐帮解密》闪亮登场,没想到居然大受欢迎,短短几个月时间,便两次翻印,销售数十万册,一时洛阳纸贵。

    书商大喜,支付给他一笔极为不菲的稿酬,铁行云则是大惊,没想到这玩意真能挣钱。

    在书商的极力劝导下,主要是金钱的劝导,铁行云在接下来几年,连续出了好几本书,包括《东*行——活色生香的一周》、《雪域行——穷人的旅游生涯》,居然全都大卖,一时间声名鹊起,成了书商的摇钱树。

    从那以后,铁行云便过上了半是漂泊,半是写作的生活,倒也过的惬意,直到前年,在此处遇到越青颜,才算定居下来。

    三人一见投缘,边吃边聊,边聊边喝,一直从中午聊到下午,直到日头擦黑,越青颜才要离开。

    临走之前,她给庞谢说了去学校的注意事项,包括在什么地方吃饭,什么地方上课,直到庞谢全都记清楚了,方才离去。

    ……

    次日清晨,庞谢一早离开住处,前往南诏大学,从这一日开始,便正式入学。

    庞谢本以为,在班级里面,忽然多一个人入学,会引起很多同学的注意,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现实与他的猜测完全相反。

    与初中或者高中不同,大学里面的人际关系已经接近社会了,人与人之间,多了一种淡淡的疏离感,除非牵扯到彼此的利益,否则谁也不会关心其他人的事情。

    如果庞谢住校的话,也许同宿舍的人会问东问西,可是他住在校外,自然也就没人真的关注他。

    对于大学的课程,庞谢一开始是赶不上的,不过,很快就能听得懂了。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当初李天华自忖必死的时候,曾经花费几天时间,把自己的平生所学总结成一本笔记,想要全部教给李月牙,后来李天华没有死,笔记却留了下来,庞谢对这本笔记很感兴趣,就把笔记借了过去,有这本笔记打底,再加上一些参考书目,庞谢很快就对各学科的基础知识有了些了解。

    第二,庞谢已是踏入蜕凡六关的修士,精力比寻常人强得多,几乎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学习起来的效率非常人可比,再加上他体力悠长,一次学上十几个小时也不会感到疲倦,效果自然强的可怕。

    此外,越青颜偶尔也会过来,遇到一是弄不明白的,庞谢便去问她,有这么一位学霸指点,自然是事半功倍。

    种种原因之下,庞谢花了不到一周时间,便达到大学入门的水准,这等强悍的学习能力,就连越青颜也直呼可怕。

    庞谢和越青颜在学校厮混的时候,铁行云则一直宅在家里,天天闷头守在屋里,不知在写些什么。

    只有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铁行云偶尔会讲到,最近的写作内容。

    他前一阵子去了荆州南部一个叫做六河府的地方,遇到一件不吐不快的事情。

    六河府顾名思义,府中地界有六条河流交错,多山多水,崎岖难行,外界对这里一向有“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说法。当然,铁行云去了一趟之后才知道,外界的说法是错的,哪里是“一分田”,分明连“半分田”都不到。

    铁行云去这里的原因很简答,大概在三个多月前,在荆州一带采风的时候,偶然在某个工地上,听几个工友聊天,其中一个人说了一件事。

    这个工友姓张名瑜,是六河府下老山镇的人,说是两年之前,他们那的某个山上发现了铜矿,于是当地一个极有势力的王姓家族,通过种种运作,将这个铜矿买了下来,成为私人资产,开始雇人挖矿。

    事情到这一步,都还算正常,只是一幢普通的交易罢了,可是就在王姓家族买下铜矿不久,国际局势不稳,大额矿产交易下跌,铜价随之大降,一直降到挖矿成本高于铜价的地步。

    这下王家可坐蜡了,要知道他们买铜矿花的可不是自家的钱,大部分都是通过融资手段来的,每个月的利息就不是少数,他们也知道,铜价能跌,自然能涨,问题是他们等不起,否则,高额的利息就能将他们拖垮。

    面对这种情况,王家自然不能坐以待毙,思前想后,居然想了一个阴招,铜价是上不去的,那就只能想办法把成本降下了,机械、能源、运输这些成本都是死的,能降下来的就只有人力成本。

    于是,他们开始在矿工的工资上打主意,招到人之后,先让下矿干活,到了领工资的时候,再想办法扣钱,一直扣到所剩无几。

    这些招来的工人若是识时务,捏着鼻子认了,便拿一点钱走人,若是不识时务,非要讨个公道,便非倒大霉不可,轻则鼻青脸肿,重则骨断筋折,要是真有硬顶的,荒山野岭死个人可真不叫事。

    这个张瑜是第一批去的工人,后来发现形势不好,也知道王家势大,便拿了一点工资走人,对王家这种做法虽然不满,但也敢怒不敢言。

    有工友问他,这种情况下怎么还能招的到人,答案也很简单,先在府里招,府里不行还有州里,州里不行还有国内,国内不行还有东南亚那一片国家,总之,只要狠下心,没有招不来人的。

    几个人边喝边聊,说过也就散了,铁行云却记在心里。

    第二天一早,他找工地的工长结过工资,独自前往六河府,想法子混入铜矿,在里面干了两个月,把情况都摸透了,这才赶回来,打算就这事写上一本书。

第十一章 新书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眨眼之间,庞谢已经来到春明府一个月了,若是他还在长安府,就可以体会到什么是炎炎夏日,不过,春明府四季如春,温度还维持在二十度上下,算是极舒适的温度。

    一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经过一月苦读,庞谢已经赶上了其他同学的进度,甚至还隐隐有些超前,开始学习下个学年才会涉及的内容,说到底,他毕竟不是真来上学的,而是参加逆鳞考核。

    说起考核,这事倒让他有些郁闷,越青颜的父亲,也就是另一位越教授,至今还没有回来,庞谢问过越青颜两次,都说不知道,庞谢也没法再问,毕竟他与越教授从未谋面,问得多了恐怕会引起怀疑。

    越教授迟迟不归,庞谢暗自叫苦,倒不是因为耐心不足,而是因为钱不够了。

    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如今虽然恢复了一点,但还不足以支撑修行,只要不是洞天福地,无论什么地方的元气浓度都差不多。

    他在南诏大学读书,自然没时间出去打工,虽然不至于衣食无着,可是买药的钱却没了,没法配置种种补益元气的药物,修行的进度也慢了下来。

    最近这一个月,他一心苦读,还能忍受元气不足,如今课业已经赶上来了,修行的问题又摆在眼前。

    不过,庞谢现在不止是没时间,事实上,就算他现在肯出去打工,也挣不了多少钱,既没文凭,又缺乏一技之长,想找个收入高的工作确实不容易。

    难不成要去抢吗?凭他现在的身手,要是去抢的话,日进斗金不过等闲,可是这样却有违他的本心。

    除此之外,另一个让他感到颇为郁闷的事情,就是上一次献祭法宝核心的时候,获取的四枚符文。

    他得到这四枚符文之后,第一时间便去辨别四枚符文的能力,发现这四枚符文的名称分别是“生光”、“掩日”、“布雾”和“嫁梦”。

    这四枚符文的能力都很直白,“生光”符文的描述很简单,就是发出光芒,“掩日”符文则能消除光线,这俩算是一对。“布雾”符文能产生雾气,“嫁梦”符文则能够给人托梦。

    庞谢看完这四枚符文的作用之后颇为无语。

    “生光”符文要是放在古代还算神奇,可是放到现代,就是一个手电,顶多算是个大号探照灯,“掩日”符文倒是挺奇特,现代科技可以产生光线,却不能消除光线,还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可问题是,他要这门神通也没什么用啊。

    至于“布雾”符文,要是能消除雾霾的话,还可以在雾霾天出去,为大家消去雾霾,积累一点功德,可是产生雾气,不被人暗中骂娘就很不错了。

    唯一具有神奇效果的符文是“嫁梦”,听起来效果很不错,可以给人托梦,可问题是,现代人不像古代人那么迷信,晚上梦见什么也不会当真,没什么大用。

    除非他仿照李人杰的做法,以托梦为手段,创建一家教派,这样倒是能迅速收敛一笔金钱,可是有桃花教之事在先,他要真敢这么干,不说别人,只怕邵还道长第一时间都要杀过来灭了他!

    庞谢思前想后,觉得这四种符文对改善目前的状况都没什么用处,而且激活符文需要灵气,会拖慢他的修行进度,于是都没有激活,听任那几枚符文悬浮在丹田气旋之中。

    当然,对于为何会获得这几枚符文,庞谢也有猜测,“嫁梦”自不必说,七七姑娘原本就有托梦的能力,否则也无法魅惑李人杰,至于“掩日”、“生光”、“布雾”,隐隐觉得这几枚符文之间有所联系,可惜没有激活,也无法试验,也就没法确定。

    庞谢最终决定,暂时先用积蓄买药,待到这些钱花的差不多了,就以“射覆”神通,再去买买彩票,虽然挣得不多,但也比打工强得多。

    况且,天底下有一个李天华已经嫌多了,他才不信,随随便便能遇上第二个李天华!

    ……

    就在庞谢为钱的事情发愁的时候,铁行云终于完成了手头这本书的初稿,决定庆祝一下,请庞谢和越青颜吃顿大餐。

    黄昏时分,华灯初上,三人聚在一家火锅店里,围在一起吃吃喝喝。

    春明府的火锅与外地不同,不讲究麻辣,讲究鲜香,主要食材也不是肥牛嫩羊、毛肚猪脑,而是各种菌类,顶多加上鲜鱼片之类的河鲜。

    “这么说你的书写完了?”越青颜夹了满满一大口鸡枞菌,鼓着腮帮子问道。

    “当然。”铁行云得意的说道。

    “就是六河府铜矿的事情?”庞谢犹豫再三,终于夹了一点羊肚菌。

    做为螃蟹化形为人,他还是习惯肉食,对菌类不大感冒,可是桌上的肉类只有鱼肉,在金山湖呆了八百年,他实在是吃够鱼了。

    事实上,整张桌子实际上没有他喜欢吃的东西,只能矮子里面拔将军,选了一种最像肉的菌类。

    “是啊,名字都已经想好了,就叫《铜钱劫——荆州荒野的重重迷雾》。”铁行云说道。

    “这是什么鬼名字!我怎么听起来像灵异小说?你确定写的是纪实文学吗?”越青颜吐槽说道。

    “市场需要么,这年头就这种名字的书卖得好,要是老老实实起个什么《六河府矿区拖欠旷工工资调查》,不要说一个买书的都没有,就连出版恐怕都成问题。”铁行云感慨说道。

    “准备什么时候出版呢?”越青颜问道。

    “已经把初稿发给编辑了,要是快的话,三个月后就能面世,到时候给你们各送一套作者签名本。”

    “有什么特别的吗?”庞谢问道。

    “倒手的话价格可以翻三倍。”铁行云说道。

    “还算有点用处。”越青颜说道

    “那个,你能多签几本送我吗?”庞谢想了想,认真的问道。

    “什么意思?”铁行云问道。

    “还有是什么意思,他缺钱了呗,他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又没有收入,想想你刚离开云州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不就明白了?”越青颜替庞谢解释。

    “这样啊,要不下次我去别处的时候,你跟我一块去,给我做个助手,到时候版税也有你的一份?”铁行云想了想说道。

    “算了吧,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里。”庞谢摇摇头。

    “好吧,学业为重,你要是没钱,我先借点给你,编辑说这周末就把稿费预付的部分给我。”

    “好吧,如果需要的话,我不会客气的。”庞谢点点头。

    实在没钱的话,也只能先借一点,等他加入逆鳞之后,再给铁行云还钱。

第十二章 绑架(上)

    建业府,白石区,玄武湖畔。

    林旭伸了伸懒腰,把手头上的工作整理了一番,发现再没有急需处理的工作了,抬头看了看表,正好晚上八点整,这才提着公文包,离开总编办公室。

    外面一片漆黑,一格一格的工位都已经没人了。

    林旭看在眼里,不禁感到自豪,他能坐上紫玄出版公司总编的位置,靠的绝不止天分,更是不眠不休的奋斗,一年到头以单位为家的努力,是他汗水与智慧的结晶!

    总之,跟他那位身具要职的老泰山没有半点关系。

    林旭乘坐电梯,来到负一层,找到自己那辆心爱的座驾,珍而重之的把公文包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发动汽车,心情愉快地向外驶去。

    他心情好是因为两个原因,其一,他旗下最赚钱的作者长空万里写出了新的作品,晚上看了一遍,水准很高,有大卖的潜力,如果这本书再次成功的话,作为主编的他也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其二,经过长年累月的不懈努力,以及老泰山的推荐,他终于混进了建业府的一个顶层圈子,今天晚上,是他第一次接受邀请,参加这个圈子的晚宴。

    二十分钟之后,林旭把车停在玄武湖东面的一个小巷子里,这条巷子只有几户人家,也没什么行人,看起来有些清冷,好像荒废了一样,但是只凭这位置,背靠紫金山,面向玄武湖,就知道不是寻常人住的起的。

    他今天参加的聚会,就在其中的一处院落里,名为“水镜厅”,这是一处私人会所,并不对外经营,会所的主人能量极大,具体叫什么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人的外号是“风君子”!

    “您好,是林先生吗?”

    林旭刚刚走到院子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大门就已经无声无息的向两侧打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郎迈出门槛,款款走了出来。

    “你认识我?”林旭心中一动。

    “当然了,您是来参加聚会客人,我们怎么会不熟悉呢?”女郎微笑着说道。

    “不错,不错!”

    林旭轻轻吸了口气,还没进水镜居的院门,他就已经体会到“富贵”二字的厉害。

    林旭跟着女郎,一起进了院子,院子门脸很小,里面却很宽敞,两人穿过游廊,绕过假山,足足走了十多分钟,才来到一间堂屋外面。

    “林先生,前面就是会客厅,我就不进去了,如果您有任何需求,在里面找任何一个侍者都可以。”女郎停下脚步。

    “好的,好的!”林旭点点头,轻轻吸了口气,松弛了一下略微有些紧张的神经,快步走向会客厅。

    ……

    推开屋门,林旭站在门口,没有立即进去,放眼扫了一遍,屋子很大,里面虽然站着二十来个人,却丝毫不显拥挤,其中大概有十多名男性,六七名女性,都是来这里聚会的客人,此外,还有几名侍者。

    聚会刚刚开始,这十几名客人,还没有聚在一起,而是组成了三个小圈子,分别聊些什么。

    林旭没有轻举妄动,仔细看过一遍之后,才向其中一个小圈子走去。

    “曾叔!”林旭走到近前,轻声向其中一个老者打招呼,这个人是进入这个圈子的引荐人,也是出版业的老前辈。

    “哦,小林来了!”这个叫曾叔的人回头看见林旭,伸手把他拽到人群之中,说道:“几位,我给引荐一下,这是咱们紫玄出版公司的总编,跟我一样,都是文化人,对了,他是城东老庞家的乘龙快婿。”

    围在旁边的几个人,听到前面的介绍还有些奇怪,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才稍微有些重视,纷纷点头致意。

    “这位是建业新*铝业的张总,这位是紫*矿业的赵董事长,这位是……”曾叔将其他几个人一一介绍给他。

    林旭露出恰到好处的笑容,一一点头致敬,这些人原本不是他现在的身份能够结交的,靠他自己的话,至少要再顺利发展十年以上,才有机会跟这些进入一个圈子。

    现在虽然能够接触了,却没什么可以交流的话题,只好先混个眼熟。

    就在林旭开始熟悉这个圈子的时候,屋门忽然从外面推开,走进两个人来,屋子里所有的目光,顿时被这两人吸引过去。

    林旭自然也不例外,抬头望去,只见进来的这两个人,其中一他之前见过,是此地的主人风君子,身宽体胖,面上含笑,穿着一身白色唐装,一双黑色布鞋,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茶壶。

    与风君子同来的是一个年轻人,看面相只有二十多岁,一副沉稳老练的模样,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特有的紧张和冲动。

    两人一前一后,这个年轻人稍微领先半步,风君子则走在后面,看来这个年轻人的地位还在风君子之上。

    “各位,司马玺公子来了。”风君子简单招呼了依据。

    司马玺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冲着这十多号人点了点头,算是招呼了一下。

    紧接着,就有几个人凑了上去,围在司马玺和风君子身边。

    林旭发现这几个人看起来很熟悉,在电视里面见过,都是本地官府的高层,他身边的几位,如张总、赵董也想向前凑凑,可是看他那几位先过去了,都缩了回去。

    “这位公子是?”林旭凑到曾叔身边低声问道。

    “他的情况有点复杂,在这不太好说,回去问你家老泰山去。不过,你运气真是不错,第一回来就能碰见他,一会想办法认识认识,他要是能点头,你在这个圈子就稳了。”曾叔低声说道。

    “哦。”林旭暗暗点头。

    ……

    十多分钟之后,司马玺跟另外两个小圈子的人寒暄过了,由风君子带着,来到林旭所在的这个小圈子。

    几位董事长连忙凑上前打招呼,林旭也凑在前面,看看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位司马公子。

    司马玺跟这几位谈笑几句之后,忽然一抬头,看到一张新面孔,笑了笑问道:“这位是?”

    “司马公子,我叫林旭,在紫玄出版公司做事。”林旭连忙凑近几步。

    “文化人啊,我就喜欢文化人,有意思,有内涵。”司马玺笑道。

    “不敢当,不敢当!”林旭连忙说道。

    “对了,最近市场上有没有什么新书值得推荐啊?”司马玺笑道。

    “我这恰好有一本,著名作家长空万里写的,刚把初稿送过来,还没来得及出版。”林旭一时激动,把书稿从包里取了出来。

    “哦。”司马玺微微一怔,随即点点头,笑着接过书稿。

    林旭看到司马玺的表情,心中顿时一沉,刚才怎么犯糊涂了,司马玺明明只是客气一下,应付两句也就是了,他怎么就当真了,还好司马玺给他面子,没有当场驳回。

    司马玺接过书稿,随手翻看两页,脸上原本挂着的淡淡笑容,渐渐消失不见,忽然抬起头来,说道:“几位,我忽然想起点事情,暂时告退一下。”

    说完,也不等其他人说话,带着书稿转身离去。

    林旭目瞪口呆,等他反应过来,想要讨回书稿的时候,司马玺已经退出屋子,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十三章 绑架(中)

    夜色深沉,灯火幽幽。

    司马玺捏着书稿,快步走出堂屋,风君子眼珠一转,冲着屋里的十多个人拱了拱手,随意告辞两句,便跟在司马玺后面出去了。

    “玺公子,有急事?”转过一处游廊,风君子见四下无人,快走两步,来到司马玺身后。

    “还不是老五惹得事情!”司马玺抖了抖手上的书稿,脸上早已没了笑容。

    “跟这玩意有关?”风君子问道。

    “你先借我间清静屋子,我有事跟大郎汇报。”司马玺说道。

    “好说,好说。”风君子面色微变。

    他是这里的主人,找间屋子不过是举手之劳,随意找了间打扫干净的屋子,带了司马玺进去,转身就要离开。

    “你先不要走,也在旁边听着,一会还有事情麻烦你。”司马玺说道。

    “好。”风君子点点头,找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

    司马玺想了一想,掏出手机来,拨了个电话出去,“滴…滴…”两声长音之后,对面接通了电话。

    “小玺,这么晚了,什么事?”对面之人沉声问道。

    “大哥,刚才遇到一件急事,需要请您定夺。”司马玺说道。

    “说吧。”

    “大哥,我记得前两年家族年会的时候,二叔提过一句,家里几位长辈在荆州六河府的筹划了一件事情,要是记得不错,应该是在老山镇一带,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有这件事,已经五弟去做了,由他出面出面,注资了一家铜矿,先做前期布置,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再着手去做。”

    “敢问大哥,这件事现在做到哪一步了?”

    “前期也处理的差不多了,时机也快到了,准备近期开始,你怎么忽然问起这件事?”

    “大哥,五弟这件事做的不太干净,惹出了点麻烦来。”

    “嗯,怎么回事?”

    “我今天在建业府有个应酬,见了一家出版社的总编,他拿了一本新书的初稿,是一个知名作家写的,关于社会纪实方面,说的就是五弟控股的那家铜矿。”

    “书上说什么了?”对面的声音忽然沉了下来。

    “这本书没提咱们家谋划的事情,主要说的是矿场暴力拖欠矿工工资。”

    “哦。”

    “这不是什么大事,跟咱们也没什么关系,我担心的是,这本书如果发行出去,难免会吸引外界的眼光,官府也会关注到这家矿场,到时候关注的眼光多了,说不定会有人注意到我买,也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到家里的谋划。”

    “你说得对,五弟在这件事上有点着急了,手段有点粗暴,你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先把这本书压住,不让他出版,剩下的事情就听大哥安排。”

    “能压的下来吗?现在资讯很发达,不是以前那么容易了。”

    “我先试试吧,总会有办法的。”

    “你先去做,我会跟五弟说的,让他注意点,把首尾料理干净。”

    “是。”

    “那就这样。”

    滴…滴…

    司马玺挂掉电话,神情轻松下来,转身对风君子说道:“这次是家里的事情,还请风君援手,帮我压一压。”

    风君子笑道:“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

    林旭端着杯红酒,尴尬的站在屋子的角落里,这里已经没有人愿意再理他。

    林旭觉得很冤枉,至少他认为,司马玺的忽然离去与他并无关系,难道是那卷书稿惹得司马玺不快,可那本书既不涉及具体人,也没什么敏感内容,怎么会有这么大作用,恐怕司马玺是真的想起来什么着急事,这才忽然离去。

    可是,他递出书稿在前,司马玺离去在后,两者之间就算没有联系,其他人因为少了和司马玺接触的机会,也会迁怒与他,虽然不可能直接表现出来,但隐隐的排斥还是有的。

    对于这种排斥,林旭一点办法也没有,初来乍到,被人无视也就忍了,若是不知趣,还要硬往上凑,惹得别人不快,以后就更难翻身了。

    林旭试图向曾叔求援,曾叔却避之不及。

    曾叔已经告诉林旭,他也无能为力,在场的主角是政商界的大佬,除此以外,所谓文化界文人或是娱乐界的明星,都只能起到点缀作用。

    事实上,林旭让这些大佬不快,曾叔唯一的想法是,怎么能跟这个扫把星扯断关系,而不是继续坐在一起。

    就在林旭百无聊赖的时候,一名侍者忽然来到他身边,低声说道:“林先生,司马先生要见您,不知您是否方便?”

    声音不大不小,既不会太过引人注意,又能让周围一圈人听到。

    林旭不由一愣,稍微顿了一顿,这才反应过来侍者是在跟他说话,连忙说道:“方便,方便!”

    “请跟我来。”侍者笑着说道。

    “好!好!”

    说完,侍者在前面带路,林旭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离开屋子,留下身后一片窃窃私语,不知林旭凭什么引起的司马玺的注意。

    几分钟后,林旭来到一处僻静的屋子,见到了早已等在此处的司马玺和风君子。

    “司马公子、风先生,真是抱歉的很!”林旭连忙凑上去,试图握手道歉。

    “你抱歉什么?”司马玺脸色一沉。

    “我…我…”林旭顿时紧张起来,嘴里有些拌蒜。

    “哈哈,开个玩笑!”司马玺忽然放声大笑,用力握住林旭的手摇了摇。

    “哈…哈…”林旭紧张的满头大汗,尴尬的笑了起来。

    “林先生不要紧张,玺公子一向是这样,只有跟朋友才开玩笑,对敌人总是客客气气的。”风君子从旁插话。

    “知道,知道。”林旭连忙说道。

    “林先生,咱们一见如故,我也不多说废话,今天把林先生请过来,就是想跟林先生交个朋友,不知林先生肯不肯赏我这个面子?”司马玺笑道。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林旭连忙说道。

    “林先生果然是爽快人,没有辜负玺公子一番美意。”风君子笑道。

    林旭不知说什么好,只好笑了笑。

    他不是三岁小孩,能坐上总编的位子,能力还是有的,对人情世故也极熟悉,“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句话也是懂得。

    他虽然不知道这位司马玺是什么人物,但是对方的身份比他高得多,却愿意折节下交,一定是要他做什么事情,现在不想别的,只希望司马玺让他做的事情不会太难。

    林旭深知“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道理,轻轻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说道:“承蒙玺公子这么看得起,林某也算三生有幸,玺公子若有用的到的地方,尽管吩咐就是,林某一定全力以赴。”

    司马玺略微一怔,没想到林旭居然这么直白,不过,这也正和他的下怀,当下笑道:“说起来,正好有件事需要林先生帮忙。”

第十四章 绑架(下)

    林旭听到司马玺真的找他有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也不敢推辞,咬咬牙说道:“玺公子客气了,有事尽管吩咐就是。”

    司马玺笑了笑,却没有直说,忽然捏起桌上的书稿,略微抖了抖,问了一个问题:“林先生,这本书正常出版,你们能赚多少钱?”

    林旭一愣,没想到司马玺居然问起这个话题,略微算了算,说道:“现在出版业行情不好,换做一般作者挣不了多少钱,搞不好还要赔钱,不过长空万里是知名作家,这本书内容又不错,实体书加上电子版权,保守估计稿酬在一百二十万左右,出版社方面大概也能挣两三百多万,这些都是扣了税以后的收入。当然,如果后期有机会改编成影视剧,那就不一样,不过,这个题材改编成影视剧的机会不是很大。”

    不得不说,林旭在业务方面还是非常精通的,至少这个报价很精准。

    “嗯,林先生,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给你一千万,你跟作者商量一下,这本书不要出了。”司马玺说道。

    “啊,好……等等,玺公子,你说什么?给我一千万?不出书?您这是什么意思?我不太理解。”林旭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说道。

    “其实很简单,我一说你就明白。”司马玺端起茶碗,压下碗盖,轻轻品了一口,接着说道:“这本书里提到的铜矿,有我家里人的投资,大概三十个亿吧,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这本书面世之后,恐怕会影响到铜矿那边的生意,损失可就不是这一千万打的住的。”

    “原来是这样。”林旭说道。

    “当然,你不要为难,书里面提到的问题,我都会给家里人说,让他尽快改正,不要克扣工资,不要在小地方省钱,没意思,还坏名声。”司马玺接着说道。

    “明白,明白。”林旭连连点头。

    “林先生,玺公子已经把他的意思说了,你这是怎么考虑的?”风君子问道。

    “我这里没有问题,只不过……”林旭苦笑。

    “只不过什么?玺公子的诚意已经够足了!”风君子脸色一寒。

    “不要吓唬人,林先生,你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嘛。”司马玺伸手拦了拦风君子。

    “我是没问题,这本书的作者未必会答应,你们也知道,有些作家对他的作品很在意,不是钱的事,尤其是这个长空万里,我见过一次,不太像作家,倒有点江湖人的意思,这事他未必答应。”林旭说道。

    “巧了,他是江湖人?我也是江湖人!事情倒好办了!”风君子冷冷说道。

    “这……”林旭额头冒汗。

    “不要着急,你先问问他吧,有什么条件都好商量,钱的事情都好说,别的事情也好说,只要愿意说就行。”司马玺说道。

    “好的,没问题,我现在就打电话。”

    林旭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这个号码的主人便是这本书的作者,名字叫做铁行云。

    “长空啊,我是林旭,有件事跟你商量。”林旭笑着说道。

    “怎么了?”对面传来铁行云的声音。

    “是这样的……”林旭原原本本,将司马玺的要求,还有他的条件说了一遍,甚至还包括司马玺答应改进铜矿的工作模式,保证不让一个工人领不到工资。

    十多分钟之后,林旭费尽唾沫说完事情,然后,呆了一下,就把电话挂掉了。

    “那个作家怎么说?”风君子问道。

    “滚!”林旭喃喃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风君子面色大变。

    “啊,玺公子、风先生,你们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说那个作家就说了一个字——滚!”林旭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解释说道。

    “好大的胆子!”风君子脸色阴沉如水。

    “我……”林旭不知说什么好。

    “林先生,这也不能怪你,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么,对了,你有没有这个作家的通讯地址?能不能给我一份?”司马玺笑道。

    “这个…玺公子要这个有什么用?”林旭有些茫然。

    “我有什么用途,林先生就不要管了,只要给我就行,给了咱们还是朋友,不给的话,咱们……”司马玺微微摇了摇头。

    “我…好吧,我写给你们。”林旭长叹一声,答应了下来。

    他并不知道司马玺会利用这个通讯地址做什么,也担心会害了长空万里,只是他更得罪不起司马玺,或者说是司马玺身后的整个圈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林旭这些年常常有这个感悟,但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受如此深刻。

    “好,林先生先去忙吧,咱们从今天开始就是朋友了!”司马玺收下通讯地址。

    “恭喜林先生,你做了个正确的选择,玺公子肯当你是朋友,建业府你会住的很愉快!”风君子笑了笑,随即拍了拍手,唤来一名侍者,将林旭带了出去。

    待到林旭走后,风君子这才问道:“玺公子,打算怎么办?跟他谈谈么?”

    司马玺轻轻一笑,淡然说道:“谈什么谈?我跟他有什么好谈的,把地址给老五就好了,剩下的由他自己去谈。”

    “只怕五公子不会这么客气,搞不好……”风君子摇摇头。

    “那就是他的事情了。”司马玺眼中闪过一道寒芒。

    ……

    荆州,六河府。

    “今夜帝王”会所里面的一个包厢里,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仰面朝天靠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天花板上的灯光,对身前十多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不屑一顾,就好像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似的。

    “五公子,一块喝两杯?”一个三十多岁的灰发人抱着酒瓶凑了过来。

    “算了,灰狼,你看看这都是什么货色?看着她们你也喝得下去?”这位被称为五公子的人指着面前的女孩说道。

    “没办法,小地方,也没什么好玩的。”被称为灰狼的人说道。

    滴……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五公子的手机忽然响了,提示收到一封邮件,他打开手机,看了一眼,脸上顿时沉了下来。

    “五公子,怎么了?”灰狼发现不对。

    “你这两天有任务没?”

    “正好休息。”

    “这样,你去春明府找个人,或者杀,或者绑,总之不要让他再乱说话。”

    “明白,那我把他绑来吧,上回去庙里求香,老和尚让我少造杀孽,还是绑架吧,显得文明一些。”灰狼嘿嘿笑着说道。

第十五章 上门送钱

    “小庞同学,周末愉快啊!”长发女孩笑着,冲庞谢摆了摆手,转身迈着轻盈的步子,拉着几位舍友,叽叽喳喳地向宿舍方向走去。

    “周末愉快!”庞谢微笑着回应,转身向校外走去。

    这个女孩叫做张洁,是庞谢所在班级的班长,本身并不算漂亮,长相只能算是中上,却有着这个年纪女孩特有的吸引力,青春期特有的活力与渐渐褪去青涩的成熟相混合,再加上脸上时刻洋溢着的自信笑容,高挑的身材,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她虽然很受男生的欢迎,能够入她眼的男生却一个都没有,直到庞谢来了以后,才表现的对庞谢很感兴趣,经常借故接近。

    今天是周末,她本想约庞谢一起去打球,却被庞谢推脱掉了,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做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告别而去。

    庞谢终究是妖物化形为人,虽然在人间呆的时间长了,性格渐渐在发生变化,但是对这种朦朦胧胧的爱情,没有丝毫觉悟,只是觉得张洁对他比其他人更加热情一些。

    离开学校之后,庞谢来到住处附近,找了家小店,要了几个菜,独自吃了起来。

    前天晚上,铁行云接了一个电话,据说是有人想要跟他做一笔交易,给他一笔钱,换取他把新书删掉。

    铁行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非常的生气生气,决定带越青颜一起去周边的山里散散心,至于出书的事情,大不了换一家出版社,倒不用很担心。

    这个周末,家里就只有庞谢一个人,他决定利用这两天时间,在春明府好好转转,看看有没有赚钱的机会。

    庞谢吃过饭之后,起身往住处走去,就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愣了一下,因为他明显听得到,屋里不止一个人的呼吸声。

    咔嚓!

    犹豫三秒钟之后,庞谢掏出钥匙,拧开门锁,推门走了进去。

    踏足红尘数月之后,他终于发现,凡间的修行人虽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少,但也绝不像他想的那样多,以他当下的修为,能伤的了他的也不算太多,起码不是随随便便就遇得到的。

    ……

    推开屋门,屋子里已经有七八个人了。

    其中大多数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黑体恤、工装裤、短发寸头,手里或多或少都拎着点东西,大号扳手、铁尺之类,看起来面相凶狠,极为不善,就好像黑道团体的小弟。

    只有一个人与其他人不同,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身衣服灰扑扑的,就连头发也有些发灰,搬了把椅子房子靠窗的位置,正对着入户门的方向,眯着眼睛打量着庞谢,看起来应该是这群人的首领。

    “你就是铁行云?”灰衣人沙哑的声音问道。

    “我不是。”庞谢斩钉截铁。

    “嗯?”灰衣人一愣,不满的瞪了旁边某个小弟一眼。

    “绝对没错,早就打听清楚了,他就住这!”被瞪的人指着庞谢喊道。

    “听到了吗?别想骗我!”灰衣人阴沉沉的说着。

    “你没打听清楚,铁行云是住这里,可住这里的不止铁行云,他这两天出去旅游了,我是他的室友,你们找他以前,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吗?”庞谢有些无语。

    “哦,他去哪里了?”灰衣人略微有些尴尬,挠了挠头,接着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找他做什么?”庞谢问道。

    “我们是生意人,找他谈笔买卖,你知道他去那了吗?”灰衣人问道。

    “首先,我不知道他去哪了,其次,我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们的。”庞谢说道。

    “为什么?”灰衣人问道。

    “因为你们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人啊!”庞谢说的理所应当。

    “哈!哈!哈!你真有意思,明知道我们不是好人,还敢这么跟我说话!”灰衣人大笑几声,脸色忽然沉了下来,一双眼睛幽幽的瞪着庞谢,就好像山野里的孤狼。

    跟着他来的那一群小弟,一拥而上,将庞谢围在中间,其中有两个比较激灵的,将防盗门关好,又反锁上。

    庞谢一动不动,听任他们行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好小子,有点胆子啊,冲这个我灰狼不难为你,跟我们走一趟,什么时候找到铁行云,你什么时候走人。”灰衣人说道。

    “要是一直找不到呢?”

    “有性格,我喜欢,你猜会怎么样?”

    灰狼阴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来,手腕猛然一抖,匕首陡然飞出,一道寒光从庞谢耳畔飞过,“噌”的一声,深深插进入户门里,足足扎进大半。

    庞谢回头瞧了一眼,眉头微微一皱,伸手拔出匕首,右手握住柄部,左手伸出食指和中指,夹住匕首尖端,轻轻一掰,只听“嘣”的一声,硬生生从匕首前面掰下来一寸多长的刀尖,随即松开双指,“叮”的一声,刀尖掉在地上。

    就在庞谢拔出匕首的时候,随行的小弟们虽然是一脸紧张,灰狼却是一副轻松自如的神态,丝毫不认为庞谢会对他造成威胁,等到庞谢掰断刀尖的时候,他的脸色不由大变,嘴巴张开,越张越大,几乎不敢相信看到的是真的。

    庞谢不管他怎么想,掰断一截刀尖之后,双指向下滑了一寸,再次发力,只听“嘣”的一声,又掰断了一寸,连续几次之后,一把匕首就只剩柄部还在了。

    庞谢这才松手,将匕首手柄扔回给灰狼,淡淡说道:“我猜什么也不会发生。”

    灰狼茫然地接过只剩柄部的匕首,愣着不知道要说什么,还是旁边一个小弟张口,打破了场中的沉寂:“狼哥,是不是买匕首的时候让人骗了?”

    “滚!”灰狼陡然暴怒,随手一个巴掌,将这个小弟扇出去两三米远,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个人,骂道:“我TM瞎了眼了,怎么选了你这种逗逼,难怪五公子总说我眼力不行!”

    这个小弟捂着脸,也不敢反驳。

    庞谢忍不住说道:“要耍威风,回去耍去,别在我这嚣张。”

    “是,是,是!”灰狼连忙站了起来,说道:“我们马上就走。”说着话,他一招手,打算带这群小弟离开。

    “就这么走了吗?”庞谢冷冷说道。

    “我…”灰狼愣了愣,转过身来,语带萧索地说道:“兄弟说吧,要我一双眼睛,还是一双手,兄弟说出来,我绝无二话。”

    “我要你眼睛和手干嘛?你刚把门插坏了,把修门的钱留下吧!”庞谢说道。

    “是!”灰狼一怔,随即大喜,连忙从自己兜里,连他小弟身上,搜刮了几千块钱,递到庞谢手上。

    庞谢接过钱,点了点头,说道:“这次就算了,下次要来多带点,这点钱可不够!”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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