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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森     风姿物语txt下载     风姿物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超越

    所有的敌人都已被清除,铁木真的目光,移向了三贤者。最强的强者均已死绝,这三只天差地远的蝼蚁,完全不在他眼下。

    皇太极、卡达尔,冷汗涔涔,要让灵子能源达到原子分裂的临界点,需要的庞大能源,超乎想像,虽然两人合力,再加上了敖洋、西王母的临终相助,数度把能源推上高峰,仍是差了一点,始终徘徊在临界点的边缘,无法引发分裂变化。

    如果就此撤手,先前的努力势必作废,而最後的结果,也难脱死局,是以两人明知死厄临身,竟是不敢移位,努力地再推功力。

    陆游自抵天神剑被破,给震伤两处筋脉,无法动手相助战局,一直在旁调息,观察破绽。眼见己方颓势,兵败如山倒,陆游一咬牙,决意使出白鹿洞最後绝学,飞仙之剑,同时吸引九天九地元气为己用,以之攻敌。

    这招的难处,在於如何集气,以及一介血肉之躯,又如何承受天地间的沛然元气。当庞大能源,山洪爆发似的涌入体内,只要功力稍有不纯,立刻就是爆体而亡的惨剧。敖洋的状况,就是最佳例证,以他强天位实力尚且如此,换做自己,结果可想而知。又何况,他仅是吸摄地气,而飞仙之剑,却是同时吸摄九天、九地所有元气。

    以自己的修为,哪有能力吸来这许多能量,又哪能负荷了?

    所幸,九地元气已由敖洋集成,胤嗣凝固,此刻尚未完全散去,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经藏图谱中曾言道,若能练成白鹿洞第一品的三套剑法,内外功均至化境,便有资格使用。然而,此招对身体伤害莫大,毕生仅能使用一次,回顾过往的白鹿洞高手,凡用过飞仙之剑,不是当场爆炸,就是力竭而亡,唯一的幸运者,凭着超卓修为全身而退,也在事後武功尽失,成了废人。

    陆游的天份,眼下的修为,都已是先贤中的佼佼者,白鹿洞三十六绝技,早已精熟,却发梦也没想过用此禁忌的一剑,而此刻,只得拼死一试了。

    长吟一声,清若龙啸,陆游飞身半空,凝玉剑舞成一团银光,掌握着剑意,将胤嗣适才所用,尚未散去的群山地气,重新招来。无可想像的地脉洪流,怒涌至体内,陆游仅在瞬间,便感受到撕裂般的剧痛,根本来不及吸纳九天之气,全身肌肉胀裂,体内真气如乱马奔腾,不能控制,就快要爆炸了。

    “还是不行吗……”

    危急之际,西南方一道红光,冲天而上,迅速流窜过满天星斗,整个天空,倏地大亮,点点星光,纷射而下,将遮蔽天空的魔气,蒸发的点滴无存。强大的九天元气,自月面反射,汇成星光柱,透入陆游体内,原本快要撑爆经脉的地脉能源,得到中和,而陆游得此之助,一身修为,暂时跃昇至另一境界,只觉天心人心,交融无间,汇流的天地之气虽然澎湃,却是与己无涉,操控自如了。

    九天元气虽然庞大,相对的,负担也就更大,饶是以胤禛的超凡修为,却也禁受不住,脚踏罡步,传鸣天星之余,口中鲜血开始滴涓流下,在一旁护法的众高手,身子也剧烈摇晃,人人口角溢血。

    太上天魔的功力,实是超乎预料,可是,三贤者的潜力也尚未见底,胤禛有自信,三贤者有办法把铁木真逼到那最後一步。

    看着这许声势,铁木真发觉了不对,飞步抢上,决意要先发制敌。

    皇太极、卡达尔心焦如焚,正要尽弃前功,去掩护陆游,另两道奔涌的宏大内劲,自天顶狂冲而入,瞬间就冲破了临界点,灵子能源开始进行了分裂,两人大喜,连忙加速功力运行,要赶紧去助兄弟游一臂之力。

    铁木真奔至中途,天上紫微星大亮,远近星群遥相呼应,满天星光笔直射下,定住了铁木真的行动。

    澎湃的能源流,在陆游周身,罩上一层淡淡薄雾,若隐若现,陆游舞剑其中,真个彷似九天神龙游云间,见首不见尾。天人共映,星月交辉,输功输得两眼发直的卡达尔,见此奇景,仍是不由得赞叹於心,暗下决心,若能生还,必将穷究天人之术,补己不足。

    蓦地,陆游两眼一睁,凝玉剑在月光照映下,幻成一道银芒,陆游人剑合成一线,驭剑直射铁木真。

    剑未至,鼓荡不休的剑气,将铁木真周身的黑色魔气,驱散的点滴无存,铁木真情知来招非同小可,祭起全副功力,重拳轰出,想要格挡。

    拳剑交集,震出轰天巨响,铁木真的双拳给震开,陆游信心大振,连刺出六剑,将铁木真的守势给轰至溃散,充满天地能源的一剑,笔直刺向铁木真左胸。

    “当!”的一声,坚硬无比的黑魔铠,首度出现了伤害,给刺个洞穿,长剑透胸而出。

    陆游大喜,正要抽剑,陡见铁木真冷视眈眈,心叫不妙,已给铁木真一拳轰中腰间,鲜血狂喷中,倒飞空中。

    铁木真在守势被破时,心念急转,硬是以无上魔功,将核的位置移开,避过致命一击,趁隙反击,饶是如此,也已给透胸的凌厉剑气,刺成重伤,全身吓出了一身冷汗。

    也是因为这样,铁木真反击陆游的那一拳,只剩了六成力道,加上陆游体内的天地元气尚未散去,竟不能致其死命。

    “恶贼,纳命来!”

    第二波攻击,立刻爆发,体内能源膨胀到极点的皇太极,龙啸一声,跃身半空,挽住了倒飞的陆游,两人的内力贯串成一线,狂吼声中,犹如群山齐压,无可比拟的一掌,劈向铁木真的头顶。

    这一掌,除了三贤者、二圣、胤嗣的内力之外,还有陆游体内尚未散去的天地元气。而铁木真却处於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间隔时段,护体真气降至最低点,倘若这样的一击还杀不死他,天地间只怕再没任何力量能伤他了。

    轰雷般的一掌,结结实实地击中铁木真额顶,发生了惊人的爆炸力,那是纯能源分裂到临界点,所产生的巨爆,瞬间诞生的威力,无异於天雷降世。天空受到这强大的能源乱流所影响,迅速聚起了乌云,雷声轰隆,电光乱窜,山动地摇间,恍若末日。

    三人所立的山峰,历经封魔大阵、太上天魔降世、星辰之门、飞仙之剑这些大排场的攻击,早已地基不稳,这时再遭到这样的重击,哪里还承受的住,轰然一声巨响,整座坚石山峰,

    给震成了土粒细纱,整个崩毁了。

    众人立足不稳,全跌了下去,又给逆走的冲击波所激,各自震得半天高,重重落下。

    天魔堡里,胤禛一口鲜血喷的老高,颓然坐倒,支撑到现在,他的体力也到极限了,众高手人人溢血,其中有几名,无法完全化消能源流,眼珠子激喷而出,魔法阵宣告解体。

    截至目前,还算在估计中发展,三贤者的潜力果然惊人,各自绝招综合在一起,就是太上天魔,也不得不惨败,铁木真该是受了致命重伤了,那麽,自己的下步计画,也该要付诸实现了。

    胤禛知道,铁木真有个孩子,却在出生後立刻被抹煞存在,依照魔族过往的惯例,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铁木真是要将那孩子当成寄生体,一但自己受了无法救治的重伤,就会以那孩子的身体,做为寄生,迅速回复。

    而胤禛早已准备,在铁木真灵体脱离,进行借体转生的瞬间,以魔门秘法,将其元神吸蚀,一举获得太上天魔的功力,也唯有如此,胤禛才能在铁木真死後,迅速压制住各方的动乱势力,趁势一举征服人魔两界。

    现在,就要等着铁木真灵体脱离的那一瞬间了。

    满天烟尘渐落,三贤者各自摔落於地,狼狈不堪,身上的衣衫,因为诸多冲击,早已满是斑驳,布满血污。

    “那家伙,死了吗?”

    三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那样子的攻击,照说是再无幸理了,可是,想起适才铁木真数度败中求胜,自不可能的绝境活过来,这个答案显得不太能肯定。不管如何,他们是没有力气再战了,不管是直接、间接的创伤,三人都给重伤了数处经脉,需要立刻医治,而全身的内力、魔法力,也在一连串的剧烈攻击中,消耗殆尽,摇摇欲坠了。

    卡达尔缓步站起身来,正要与两位兄长会合,突然见到陆游直盯着自己背後,一脸惊讶莫名的表情,卡达尔心叫不好,他也是应变奇速,将残余功力全聚掌上,回身便是一指。

    背後,黑色铠甲巍巍峨峨地站立,坚硬的护甲上,布满了细小的裂痕,上面尽是凄厉的血迹,有众强者的,也有他自己的,尽管他已摇摇欲倒,却仍是站着,而且,与胤禛估计不符,铁木真居然还有战斗能力。

    卡达尔的一指,轰在铁木真面门。铁木真吃痛,一脚踹飞卡达尔,举掌往他脑门击落。

    卡达尔给踢得肠胃都快翻了过来,看见重掌临头,全身偏偏酸软无力,微叹一声,只有闭目等死。

    皇太极、陆游一齐惊呼,只是相距太远,不及相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

    “艾儿西丝,哥哥没用,没办法替你报仇,现在,哥哥就要来陪你了……”

    可是卡达尔闭目良久,却不觉得重击临身,颇觉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如遭电殛,呆立当场。

    黑魔铠的头盔,因为连续的重击,结构早已被破坏,再加上卡达尔的一掌,登时裂成两半,露出了头盔下的真面目。

    三贤者都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一直拼命想打倒的,竟是这样的一名孩子。卡达尔尤其吃惊,那张清秀而不失童稚的脸,依稀有些熟悉,不正是那日艾儿西丝身边的少年吗?

    这样的一个孩子,就是大魔神王铁木真?

    卡达尔整个脑子乱哄哄地,只看见,铁木真满脸血污,显是给那一击重创了脑部,而一双充满杀意的疯狂血眼,却在看见自己胸口的某物後,逐渐回复清澈平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卡达尔赫然发觉,铁木真注视的东西,是挂在自己胸前,轻轻摇摆,发着碧光的青绿勾玉。

    那枚勾玉,是艾儿西丝的遗物。卡达尔记的很清楚,就在惨案发生的前一月,艾儿西丝将这枚勾玉,珍而重之的赠与自己,唠叨了一堆怪话,自己还笑她神经,没将这些东西放在心上,只是觉得这玉并非凡品,而追问着来历。哪想到一月之隔,竟是天人永隔。

    为了追悼艾儿西丝,也为了强调勿忘复仇之念,卡达尔将这此物随身携带,这时看铁木真的眼神,悲恸欲绝,莫非,这勾玉有什麽玄机吗?

    铁木真看着八咫勾玉,心情渐渐平和,疯狂的杀意,在看见勾玉的刹那,消的乾乾净净,与艾儿西丝相处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心中充塞着柔情万缕。

    他犹记得,把勾玉送给艾儿西丝的那一天,是个大雪天,艾儿西丝搂着自己,搓手取暖,她还这麽说:“这东西真有意思,将来呢,我就把它送给我最爱的人,当定情礼物。”

    这东西,终於传到她最心爱之人的手上了,不是吗?明明知道这种结果,铁木真还是忍不了那股撕心之痛。

    蓦地,铁木真忆起了艾儿西丝临终的遗言,那是自己以鲜血为誓,约定要守住的东西。

    “找到勾玉……问话……”

    低沈着声音,铁木真缓缓道:“勾玉的主人,交代了些什麽吗?”

    卡达尔一怔,回想起艾儿西丝赠与勾玉时的交代,似乎只是在向自己要求那一件事,为此,自己还笑他天真,不切实际,小脑袋瓜不知在想些什麽?

    “别再伤人了,好吗?别再用你的力量,再犯下同样的错,未来的时代,没有人能从杀戮中获得好处的。”

    听到了这样的传言,铁木真凄然一笑,竟是伤心到了极点,卡达尔心头狂震,这种笑容,他曾见过,当艾儿西丝向他求婚,而他却不惜远遁深山,在出发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就是这种笑容,莫非,这个男人,也和自己一样……也对艾儿西丝……

    不对,一定有什麽事不对。这个男人,是真心爱着艾儿西丝的,既然如此,他又怎会下了这样的毒手,不对,一定有什麽地方不对了……

    卡达尔说不出半句话,脑里各种意念,纷至沓来,只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天大的阴谋。

    “你要我别再杀人了吗?既然是你说的,我当然会答应啊!这样,你就可以放心了吧!艾儿西丝。”铁木真在心中向艾儿西丝低语,作出了承诺。

    艾儿西丝,大概是早就料到有着麽一天了吧!尽管她一直费心阻止,站在敌对阵营的哥哥、挚友,总会有兵戎相见的一日,而到了那个时候,获得胜利的会是谁呢?不管是哪方胜利,艾儿西丝都不会高兴,对於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不希望他们有任何的损伤,更不愿见他们相互伤害。

    所以,艾儿西丝留下了这步棋子,一直到她临终都念念不忘。她希望铁木真能够手下留情,不是为了两人相交的情份,而是彻底的明白,“用力量来解决事情,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如果铁木真格毙了三贤者,那麽,人类与魔族之间,势必永无宁日,多年的辛苦毁於一旦,为了让铁木真能深切的明了这点,艾儿西丝甚至亲身试法。

    直至此刻,铁木真才完全明白了艾儿西丝的心意。

    “别用力量去解决事情,这就是你要传达给我的东西吧!”

    铁木真苦笑着,稚气未脱的脸上,有着不符年龄的悲伤表情,为了要明白这一点,他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再想起对战时,敖洋、西王母的恋恋情深,而自己居然硬生生拆散了这对有情人。

    “罢了,今日死的人,够多啦,你们走吧!”

    看着呆住的卡达尔,铁木真苦笑着,举起了右手,想拍拍他的肩,告诉他,“你是个幸运的男人。”却在心神荡漾间,陡觉一阵剧痛。

    长剑穿喉,重掌劈脑,铁木真猝不及防下,再受重击。陆游、皇太极蓄势已久,一见铁木真举起手掌,以为是要杀毙卡达尔,连忙抢上,把所有剩余的功力全用在这一击,要一举杀掉这恐怖的敌人。

    “喀!”清脆的声响,铁木真的喉骨、头骨,一齐碎裂,他的护体真气已降至最低,黑魔铠的头盔又已解体,完全地承受了这两击的威力。

    狂喷着所剩不多的血液,铁木真奋起残存功力,将三贤者一起震至十丈之外。

    “你们!”话没来得及出口,鲜血大量涌出口中,铁木真咳着血沫,怒吼道:“朕要和谈,你们不许,都已经战成这样了,你们还要继续斗下去,难道想全数丧身此地吗?”

    “不要你假惺惺。”皇太极狂吼出声,沾满血污的一张脸,看来格外狰狞,他努力撑直身子,同时扶起几乎失去意识的陆游,两人跌跌撞撞,想要再战,却终究站不起身来。

    “要杀便杀,你想藉我等残躯使什麽诡计,收买人心,那可万万不能。”重伤之余,陆游有些口齿不清,“三贤者岂是甘受敌人恩惠之人。”

    “朕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想法,你们这群顽固骡子,到底要怎样才肯相信!”

    “除非你死,否则说什麽都是废话。”皇太极竭力吼道:“艾儿西丝的仇,这麽多人的血,铁木真你这狗种,你一个人怎麽?偿得清啊!”话落力尽,又滚倒在地,连带撞倒旁边的陆游、卡达尔,三个天位级的高手,如瘫软的毛虫一样倒在泥泞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颠跌着步子,铁木真撑着身体,狂笑出声,想起自己为了人魔间的和平共存,付出了一生的心血,到最後,始终无法取信於对方,却还落得如此下场,刹那间,只觉得万念俱灰。

    挥手拔出了长剑,远远抛出,铁木真惨然笑道:“你们这麽希望朕死吗?好,就如你们所愿吧!”说着,将一身功力全聚在右拳,对着自己的胸膛,猛力轰下。

    “轰!”的一响,坚固的黑魔铠被打穿,铁木真的胸膛,开了一个大洞,血淋淋地,由前胸直透後背,他打碎了自己的核。

    三贤者全然呆了。魔族会与人类和平共处,他们不信;魔王愿意主动谈和,他们不信;铁木真愿意罢斗,他们也不信,全将这一切当作收买人心的障眼法。

    可是,若当真是障眼法,为什麽这人会在掌控全局,余人已无力还手的胜利後,举掌自尽呢?他们不懂,真的不懂!

    “轰隆轰隆!”

    也就在铁木真挥掌自戕的同时,天上聚集的浓浓乌云,刹时怒雷连响,下起了倾盆大雨。

    是雨吗?不是吧!在狂风疾卷下,水势迅速的扩大,一滴滴豆大的水滴,枪弹般地飙打在地面,降水量之大、之急,完全不像是下雨,反而像是有人把万顷碧波,直接倾倒落地。雨水立刻便造成了洪流,三贤者在雨里无法见物,脚底又站立不稳,支撑的异常辛苦。

    而一里外,天明如镜,繁星点点,竟无半丝雨滴。

    淋着大雨,卡达尔已经呆住了,喃喃道:“老天哭了。”

    铁木真跌坐在雨里,他的血泪早已流乾,而一颗疲惫的心,只求静静的迈向终点。

    朦胧中,铁木真想起了很多事,十几年来的往事,走马灯般地在眼前跑过。

    “这就是回光返照吗?”

    铁木真无力的笑着。真是奇怪啊!到了最後的这一刻,自己的心里,竟是谁也不怨,好像抛开了某种负担,心间一片清明,身心都得到了许久未有的轻松。

    突然间,一丝明悟,刹那掠过心头,铁木真坐了起来,眼瞳里闪烁着某种奇异的光彩,他想通了,他明白那东西的真正意义了。

    “原来如此,那四个字的意思,原来是这样。”

    某种超越感官的悸动,震撼着三贤者的心灵,他们不约而同地转头,向着大雨里的某处,骇然望去。

    他们感觉的到,有某种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而那将是足以憾动整个天地的大变化。

    天魔堡里,胤禛呆呆的望着天空,一向冷静而睿智的他,极为罕见地,出现了惊骇莫名的表情。事情超乎了原先的预料,铁木真没有借体转生,相反地,铁木真自裁了。

    可是,这不是让他感到震惊的事。

    感受到千里外的异样波动,胤禛喃喃道:“怎麽可能,这怎麽可能,他突破太上天魔了?!”

    狂风怒号,暴雨飞泻中,三贤者听到了某种声音,正确来说,不是声音,是某种心灵上的呼喊。

    “人类的三贤者啊!到这里来,朕要见见你们。”

    大雨中心,隐然可以见到,有个身影端坐在地,浑然不受暴雨影响,悠然自得。

    不知哪来的力气,三贤者勉力走过去,一步一步地,在怒流的水面中行走。

    “老天似乎总喜欢把临终的场面,弄的又是风又是雨,这样很麻烦啊,停止吧!”

    话声一落,更惊人的事发生了,方圆十丈之内,所有的雨滴消失得无影无踪,遮天的乌云,开了一个大口,清朗的明月,璀璨的星斗,一览无疑。

    “这、这是什麽?!”三贤者看得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在他们的记忆里,从未有任何一种魔法,可以达到这种境界,举手谈笑间,叱吒风云,这根本就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铁木真端坐地上,一派悠闲,脸上不再有任何痛楚、哀伤的神情,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来客。一身的滔天霸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某种难以描述的神秘风采,悠然旷远,杳渺莫知其高深。

    不知为何,三贤者竟有种俯身参礼的冲动。

    这不是太上天魔,更不属於天魔功,在适才回光返照的瞬间,铁木真再有突破,提昇到另一个未知的新领域。

    太上天魔,已是魔族对最强者的称呼,自天魔古经创出以来,练成者不出三人,更遑论能超於其上,太上天魔之上,会是什麽?这就好像在问,天的上头,还有什麽?

    三贤者不知道,也从未想过,一种超於感知以上的未知感,强烈地震憾住了他们,他们只隐隐晓得,这已经是人类不可能跨足的领域,就是魔族也不行。

    铁木真两者皆非,他的中心核已碎,余时无多了。

    “请坐啊!三位。”

    铁木真微笑道:“打了五百年,也该是个休战的时候了,大家坐下来谈谈吧!”说着,瞄了三人一眼,笑道:“或者说,有人抱持着相反的想法呢?”

    受到某种高深气魄所慑,三贤者依言坐下,看着那个不知怎麽形容的敌人。

    “啊!”

    陆游打量着铁木真,想找出某些端倪,却发现铁木真的胸口,伤处附近的肌肉,正妖异的蠕动着,迅速癒合。

    察觉了对方心思,铁木真轻笑道:“请别担心,虽然肌肉癒合得很快,但是核已经打碎,大概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自己的担心给看破,陆游不禁脸上一红。

    打量着三贤者,铁木真笑道:“你们的技艺,朕很欣赏。”

    即使是放下身段,和颜悦色地交谈,铁木真仍自称为朕。自他登基以後,能让他用“你我”来对话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已经不会再用这个称呼了,而另外一个,却因为自己所犯的错,已不在人世了。

    “飞仙一剑,是了不起的绝技,堪称天下攻招之首。不过,若是没有练成天人共济,物我两忘的境界,使用者随时会爆体而亡,这一点,你是知道的。”望着陆游,铁木真徐徐道。

    虽然是敌人,这一番精辟的见解,却令陆游连连点头,*着刚才的使用,他已经掌握住飞仙一剑的诀窍,只要努力精修,他日必有所成。

    “利用纯能源,造成原子分裂,进而爆炸,这招的威力,足以雄霸天下。”铁木真淡然笑道:“可是,这样的技巧,没有灵魂,所以说,尽管威力强大,却是没有办法打倒真正的强敌。”

    乍闻此言,皇太极一愣,随即眉头深锁,思考着铁木真话中的意义。

    铁木真微微一笑,他隐约能够看到,这个人往後的生涯,会走向哪个方向。

    这两招,在他们的手上,是不可能被完成的吧!陆游刚才的使用方法错误,已经伤了经咏,无法再练飞仙之剑;皇太极背负的包袱太重,无法宽阔地看待事物,是不会明白武术的灵魂何在的。不明白武术的灵魂,再强的技巧,也只不过是单纯的力量,无法打倒真正的敌人。这个人,只怕会重蹈魔族过往的覆辙,单纯的想要以力服人,而造成更大的悲哀吧!

    最後,铁木真望向卡达尔,微笑不语。

    在三贤者中,卡达尔算是个幕後功臣,虽然不显眼,但紫微玄诀却在牵制敌力、协助同伴上,发挥了极大的效果,而适才的一击,出力最大的,也是输功输到快要口吐白沫的卡达尔。

    对於卡达尔,铁木真反而不再说些什麽,群星行空,自有其天道运行,卡达尔有他自己的路可以走,假以时日,他的实力将会是三贤者之冠。

    “四皇兄,和你们约定的条件是什麽呢?”铁木真侧着头,轻轻说道:“若朕所料不错,他应当是与你们约定,只要朕就此一命呜呼,魔族将会无条件退回魔界,永不进犯,是吧!”

    三人不作回应,铁木真说的没错,胤禛确实是用这个条件,与大多数的强者约定,当作围杀铁木真的报酬。“但这可就令朕不解了,四皇兄从不对敌人守信,这事众所皆知,以三贤者如此人才,不该就此上当啊!”

    围杀之役结束後,参战高手势必死伤过半,这事三贤者不可能不知,而胤禛的实力,不管是哪方面,都非众强者能单独抗衡,在大半强者已逝後,胤禛势必以大魔神王的权威,席卷整个大陆,成为无人能与之相抗的魔王,对黎民百姓来说,只有更惨。

    带着某丝看透事实的揶揄,铁木真微笑道:“或着说,即使是这样,朕也是非死不可呢?”

    铁木真的眼中,没有半点的责怪,只有淡淡的笑意,可是,给这云淡风轻的眼神一瞄,三贤者全都低下了头,不敢与他目光相触。

    他们回忆起了当时胤禛所说的话。

    “再这麽下去,人类真的要永远沦为魔族统治了。”胤禛冷笑道:“你们没什麽选择余地,让我登位,你们是大陆上的英雄,人类的救星;让铁木真继续改革下去,你们连杂碎也不如。”

    “认清现实吧!对於你们这些正道人士而言,你们是需要一个残忍好杀,暴虐无道,典型的恶魔,所以说,所谓的反抗军,是绝对需要我的存在的。”

    三人中,皇太极、陆游,虽不喜与胤禛联手,却是对铁木真的革新,抱着怀疑的负面看法,而卡达尔最是淡泊,也对铁木真的改革有好感,却因为妹妹的血仇,决心向铁木真复仇。就在不同的诱因下,他们终於答应与胤禛合作,在某个方面来说,胤禛说的没错,如果是一个典型的魔王,不管有多强,想要推翻他的人,势必前仆後继,终有一日,会有打倒他的人出现,可是,如果是铁木真这样的魔王,人类会给他看似正直的谎言所惑,真正永无翻身之日了。为了不让人类永远沉沦,三贤者决定与胤禛合作,只是,事情怎麽会演化成这个样子呢?

    不再理会这些庸俗的人间事,铁木真举目向天,喃喃道:“人类所谓的理想国,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

    “咦!”听到这个话题,卡达尔不由一怔。

    “所谓的理想国,是什麽样子呢?”铁木真喃喃道:“有个女孩曾告诉我,传说中的理想国,是没有战争,没有憎恨,所有的人民,衣食温饱,和乐相处,欢欢喜喜过日子的世界。”

    淡然的语气,渗入了让人为之心痛的哀伤,铁木真惨笑道:“这些东西,现在不都已经渐渐达到了吗?为什麽你们要一手再把它破坏呢?”

    悲怆的控诉,一字一句,打在三贤者的心上,让他们无言以对,在这以前,他们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而现在,他们开始明白,自己的错,究竟有多大。

    “难道说,人类的理想国,是个容不下其他种族的世界。只有人类亲手建立的梦想,才能获得肯定是吗?”铁木真无奈的笑着,“这样的想法,与你们所憎恶魔族的,又有什麽不同呢?”

    三贤者都呆住了,他们应该可以说些话来反击的,但他们都说不出半个字,面对铁木真的质询,他们完全找不到半点正当理由,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在这之前,他们从未怀疑,自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而现在,这个想法逐渐崩毁,他们有个感觉,因为自己错误的决定,某个可能实现的美丽梦想,就此化为乌有。

    “算了,就随你们去吧!朕已经累了,再也不想管任何事,再也不想伤害任何人了。”铁木真挥着手,有些疲惫的说道:“只是,所有的人类,会真心的支持所谓的反抗军吗?”

    真正看清整个事实,明白目前的改革,对大陆上各种族之重要性的人类,会为了这个梦想,而誓死捍卫吧!

    可是,这样的人,到底只是少数,大多数的人类,只是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形下,愿意与侵略者共存而已。一旦最高指导者改回以前的作风,而反抗军登高一呼,他们还会有和平共处的意念吗?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认为,“其实人间界还是应该由人类来统治,侵略者最好全都滚回去。”

    到时候,所有为改革而投下的努力,就在内忧外患的交攻下,付诸东流了。

    唉!终究是个仓促成行,未经重大考验的阳春改革啊!如果能够再给自己五十年,让改革的效果深入人心,而行政的权力也渐渐开放至各种族的手上,到时候,改革的根基就牢不可破了,而现在改革的成果,将随着自己一死,烟消云散,非是自己没有培养後继者,只是,比起胤禛,再多的人才,也显得微不足道了。那麽,将来还会不会有人,像自己一样,同时为了人类、魔族而着想,迈上这条艰辛的改革之路呢?

    铁木真不知道,也不敢再想,他的时间不多了,为了尽量减低双方的死伤,他还得要作些事。

    没有特别摆出什麽架式,他猛地一拳,击在地面,也没听见什麽响声,方圆一里的地面,竟开始渐渐下沉。

    当铁木真提拳欲击,三贤者俱是一惊,本能地飘身退开,退至一半,才察觉不对,讪讪地停下脚步,却又惊觉地面的异变,相顾骇然。

    破坏力广及一里,对强天位以上的高手来说,并非什麽难事,便是合三贤者之力,也可以一击轰出这样范围的破坏力,可是,铁木真的一拳,对地表丝毫无损,连丝裂痕也没一道,却让整块地烂泥也似的下沉,这手功力,已远超乎人的修为,可以称之为神了。

    “朕即将大归於此,你们离开吧!”发觉三贤者面面相觑,铁木真莞尔一笑,缓缓道:“若是尔等不能放心,一年之後,自可来为朕封墓,想来,这样一个大魔头的葬身之所,也是不被允许存於人间界的吧!”说罢,把手轻挥,一道轻柔的微风,将三贤者远远带开。

    水,渐渐淹没了过来。

    就在地面凹陷的同时,千里之外的天魔堡,胤禛心头一震,怪叫一声,连忙飞身而起,也就在这一瞬,一道无可想像的巨大冲击波,由地面传来,轰然一声,直击而上。

    胤禛在瞬间腾挪移位,留形借影,把攻来的拳劲,四散卸开,却还是没法完全卸去,整个身体给炸成血人似的,重摔落地。而当他落地时,已经殆然欲毙的众高手,九成以上当场化为焦炭,余下之人各受重伤,一时不起。

    胤禛全身经脉皆受重创,天魔功几乎被废,没有长期的疗养,决难恢复,饶是如此,他满是血污的面上,却露出了丝诡异的笑意。

    一阵微风吹来,整座天魔堡正殿,化为尘粉,冉冉消散。

    铁木真无言的一叹,不管今日如何,念在当年的种种,兄长始终是好的,而为了魔族整体了延续,兄长的存在,也是必须的,是以,刚刚的一击,自己并没有用全力。

    中了这麽一击,即使是兄长这样的武学天才,也非几百年内所能康复,这样,为了保存日後争夺天下的实力,他必然将所有魔族撤回魔界,如此,人间界应该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平安,让人类生养休息,培育出相当优秀的高手,来准备下一次的战争。

    只是,兄长本来未曾看过天魔古经,终生与第十二重天无缘,但以他天资,挨了这一击之後,却能由之吸取经验,从而修至太上天魔,甚至再行突破,一旦他功力大成卷土重来,到时候,还有人能与之对抗吗?

    这是饮鸩止渴,但眼前,也只好这麽做了。

    遥望天顶,乌黑如绫缎般的夜空,晶亮的星星,就像是一颗颗的宝石,闪烁於其间,无限的辽阔,让人心旷神怡。

    “好美的天空啊!在那片星空的尽头,会有些什麽呢?我真想去看看。”挂着微笑,铁木真喃喃低语。

    在那片星空之後,会是什麽样的世界呢?在那里,会有着和自己一样,想让大陆上的种族,和平的相处,而为之付出所有心力的人吗?他会不会成功呢?在不同的世界,也会有着不同的结果吧!

    那麽,他是不是能和所爱的人,相知相守,直至最终。不会像自己这样,屡遭戏弄,到头来,才悟得一切皆空,只剩心中那朵不凋的花。

    “好想去看看啊!”铁木真轻声道。

    水,渐渐漫过铁木真的身体,无影无踪。

    看着大雨淹没凹地,即将成湖,卡达尔呻吟出声:“天啊!我们到底犯下了什麽样的错啊!”

    回应他的,是一片的沈默。

    西湖之役後,一如原先所约定,胤禛率领部众,将魔族撤回魔界,保存基业。属於改革派的魔族,拒绝撤回,因而与声势大振的反抗军,发生大战,却因为失去领导人,意见分歧,大家各自为政,内忧外患下,遭到被歼灭的命运。

    然而,正如铁木真的预料,在与改革派魔族战争时,反抗军受到了难以想像的伤害。为了悼念他们敬爱的皇帝,改革派豁出性命与敌人作战,让反抗军屡受重挫。

    很讽刺的是,当初人类之恃以对抗魔族的利器,今日却出现在魔族身上,让大占优势的反抗军,伤透了脑筋。

    皇太极为艾儿西丝之事,迁怒於卡达尔,而陆游醉心於辅佐正统王权,竭力清除陆上所有魔族势力,三贤者间的距离渐渐拉远。

    当联手封印西湖陵墓後,三人大打出手,自此反目成仇。

    胤禛受伤沈重,闭关潜修,钻研更深奥的天魔功,魔界遂陷入群雄割据的无法状态,内乱不休,历时两千年之久,无力进犯人间。

终章 尾声

    他做梦了,在恍惚的沉眠中,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在某个花园散步,而在那繁花锦簇中,有个十二、三岁的娇俏女孩,歪着头,俏着嘴,语笑嫣嫣。

    “嘿!你是谁啊,为什麽会来这里呢?”

    “我是来见你的啊!这一次,我们是同年纪的罗!”

    “真的吗?那我们打勾勾,从现在起,我们要一生都在一起,直到很老很老,你的胡须变白了,我的头发也变白了,都不分开。”

    “好,打勾勾。”

    “对了,我有个从没见面的哥哥,今天会回来,你陪我一起去见见吧!”

    “好啊!我们走。”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开心的离去,在往後的日子里,他们将会相知相守,一起嬉笑、成长,渡过令人期待的未来。

    他们没有举世第一的武功,没有号令天下的权势,他们不是王子、公主,但却过得很开心,因为,他们拥有彼此。

    然後某天,在双方兄长的衷心祝福下,他们交换了戒指,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好悲哀的梦啊!?湖底墓穴的一切布置均已妥当,铁木真缓缓睁开眼睛,回忆前尘往事,感慨万千,最後,看着壁上题字,怔怔出神。

    “难挽五百载光阴”,会有人知道它的意思吗?会有人知道,一直到最後,他宁愿自己不是这样的地位,只想早生五百年。这个心愿,怕是要随着自己身殁,从此淹没於黄土了。

    “难悔当初”,如果当初没有走上那条路,不遇见艾儿西丝,後来,大概也就不会有这麽多痛苦了吧!可是,即使痛楚是这麽的深,如果要让自己再选一遍,那麽,毫不迟疑地,自己还是宁愿再受一次这样的苦,把所有的伤痛,仔细回味。

    “『失恋了就跑去死,你怎麽这麽没用啊!』如果你在,一定会这麽说的吧!艾儿西丝。”铁木真轻轻笑道,在他渐渐模糊的视线前,彷佛看得到艾儿西丝,插着腰,倔着嘴,很俏皮的笑着。

    可是,艾儿西丝啊!没有了你,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处可去;人世虽美,我竟是生无可恋。少了你,我才发现,所谓的皇图霸业,不过是蝼蚁等闲事,这样的人间,留下来又有什麽意义呢?既然我的心思你都已经看不见了,就让我好好偷懒一下吧!

    好像听到了这些话,模糊的影像,有些无奈的侧着头,很腼腆的说着,『你这麽说,我也没办法啊!不过,你也很累了,就把那些东西都放下,到我这边来,好好的睡一觉吧,小铁。』

    “谢谢你啦,艾儿西丝。你从以前开始就很唠叨,一直仗着自己年纪大,连死了都还要交代一堆东西。这些东西,我全都做到啦,而你,也可以不用再念了吧!因为现在,你的年纪比我小太多啦!”

    铁木真轻笑着,沈重的眼皮,缓缓阖上,再也没有打开过。他临终时所挂着的满足笑容,没有人能够明白,也没有人知道,在他死前的那一刻,为下一任天魔传人,留下了多宝贵的遗产。

    魔界历天鹏纵横五年,帝国历前一千五百六十八年,史上最具神话色彩的王者,“成吉思汗”铁木真,溘然长逝,坐化於西湖湖底,死时年仅十三。

    自此而後,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君主,曾经致力於各种族间的统合而有成,一直到兰斯洛王为止,这份工作中断了两千年。

    铁木真的存在,遭到人、魔两界彻底封杀,黑色恶魔的故事,成了人们谈而色变的传说,而後世史书中,有着这样的记载:

    天魔肆虐,残暴无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十方人间,刹那焦土,鲜血满空,残屍遍地,炼狱重现。三贤者,愤而挺身,激斗天魔,大气狂啸,山崩地裂,日月失色,天为之哭。一昼夜,天魔伏诛,自此奠定日後战胜基础。

    他们如是说。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风姿物语》陨星篇完

楔 子

    『我说,小五啊!』

    『老板娘,您好。』

    『在这里这些日子,还习惯吗?』

    『您太客气了,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床也睡的很舒服,众家姊妹们也很客气,能住在这,是我的荣幸。』

    『不用客气,我是一向把你当妹妹看待的,还客气些什么,只是,姊姊有件事,唉!丢死人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姊姊请说。』

    『你的那个……好像没有来。』

    『姊姊指的是……』

    『就是你这个月的那个。』

    『喔!汇款可能是漏寄了,我去银庄催催看,说不定马上就到了。』

    『小五啊!天香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小本经营,恕不赊欠,你要是给不出房饭钱,就算咱们情同姊妹,姊姊也不能徇私於你,让姑娘们看笑话吧!』

    『……』

    『怎么,你没有什么话想说吗?』

    『哦!原……原来,住店是要付钱的啊!』

    啪!(巴掌声)

    『来人,把这人给我拖出去,行李全扔到地窖。』

    『啊!这太过份了吧,我也只不过住店不付钱而已,怎么能这样……』

    『告诉你,没有人可以在这白吃白住,在你付清欠债以前,别想踏出房门半步。』

    『喔,您真是好人,姊姊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白吃白住下去罗!』

    啪!(巴掌声)

    『洒盐,给我洒盐,再给我牢牢的看住,不准让这小贱人离开房间一步。』

    啪!(用力甩门声)========================================================

    『娘娘,请用膳吧,您冥想好些时日了,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身体会坏的。』

    『我知道您的心情不好,唉!有些事,还是放开些吧,对了,雷因斯·蒂伦的莉雅女王有信到,我念给您听好了……娘娘,我要念了……娘娘……』

    『啊!』

    『快来人啊!大事不好,娘娘昏倒了……』

    『娘娘昏倒了……』========================================================

    『花公子,花公子慢走。』

    『花公子,您几时再来教我们吟词作对啊!』

    『花公子,您可要再来啊!姊妹们都会想念您的。』

    …………

    『唉!腰好痛,一定是昨晚扭到了,早知道就不该相信那黑婆娘,用那什么鬼姿势,头下脚上,让本公子闪到腰。』

    『体力不行了啊!要是当年,别说是三天三夜,就算是七天七夜,本公子还是英伟挺拔,七出七入,勇不可当,哪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即使这样,本公子还是……哼!哼!』

    『盘床大战了几天,山珍海味也吃腻了,总得找些新消遣来玩玩,玩什么好呢……把臭家伙的副官宰了,脑袋放在军旗顶,吓得他尿裤子……不好,听说这两天西方的天气大坏,可提不起什么兴致长途跋涉去杀人啊!』

    『对了,听那些雌儿说,城南来了个大美人,弄乐的本事一流。找她玩玩,大家一起来吹箫。对!就是这么办,好好的再去大醉一场。』========================================================

    『喂!独眼雄,我哥上哪去了?死人刀疤陈说你知道。』

    『五……妮姑娘,头目已经出发了。』

    『出发!出发去哪里?』

    『头目说,这次的点子很扎手,要做大案,就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他去进行侦察工作了。』

    『我知道要去侦察,可是,不是说好三天後,我们一起去侦察的吗?』

    『这……就像你知道的一样,头目常常搞错日子。』

    『是吗?我看不是去侦察,是想去城里鬼混吧,哼!还好我把队里的钱全扣了,我看他拿什么去混。』

    『呃……头目也说了,哪有做强盗还随身带钱的,他会找一支很肥的肥羊拿路费的。』

    『什么!就凭他的烂武功也敢去抢,那笨蛋上次在妓馆付不出钱,就大喊抢劫,差没给人斩成肉酱。他是不是这次还想被人砍回来。』

    『头目说,他已经想到了万全之策,要我们睁大眼睛,等著看他的丰硕战果,同时等他的消息。只要一看到烟花炮的信号,大夥便冲进去杀人放火。』

    『等!等个鬼!我等著帮他收尸!』========================================================

    『zzzzzzzzzzz』

    『喂!你还活著吗?』

    『??????』

    『魏!走吧。』

    『!!!!!!』

    『和我一起走吧,我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有趣旅程唷!』

    『……』========================================================

    就这样,组成天空的云朵,随著万里长风,逐渐聚合了,

    而後……

    新的传奇展开了。

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於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经济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唯一所长者,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奇妙的是,有别於暹罗的酷热,相邻不远的邻市,丹麦,却是处於终年大雪的严寒中,一冷一热,明显的对比,相映成趣。

    造成这样气候的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地气的效果。所谓地气,即是潜藏於地下的大地气流,那个能量的庞大充沛,远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话时代以後,大陆上的有识之士,无不竭尽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气”的能源开发上,现今鲲仑四大陆最主要的长程交通工具,地气车,即是以地气作为能源的。

    地气的脉动,能影响当地整个磁场运转,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地气对於该地气候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地气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至今仍未被寻获。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地气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罗、丹麦这类的泾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至於普通的“东边太阳西边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地气,像是在都市交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地气车进站的声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气车高速浮空行驶时,本可到几乎无声的地步,但因为後来屡遭抗议(无声的高速物体,往往令人不及防备,造成意外伤亡),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类设备的效能。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基本上而言,想从陆路进入暹罗,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气车,而地气车的车站,据暹罗城尚有十里之遥,这十里路,就得要*个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要讲耐心,兰斯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搜集入城後的旅费,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的破口大骂。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於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

    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不好。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属於前者;而狼嚎骑士的花风云,就属於後者了。

    基於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这等笨贼,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兰斯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进入圈套。

    “沙沙”的脚步擦地声,肥羊进到目标物之中,再等个一分钟後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兰斯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全凭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呼!好舒服啊,上厕所果然还是应该这样……”

    “肥羊”提著裤带,半蹲在公厕的毛坑上一泄千里,双目微闭,似是为腹内一空而感到轻松,忽然,耳里传来一声虎吼,跟著,“哗”的一响,毛厕的门竟给人一脚踢破。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兰斯摇头晃脑,说著这一行惯用的台词,眼睛微瞄了下那头肥羊。瞧瞧是谁有这等荣幸,成了兰斯大爷手下的第一号牺牲者。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裤带,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兰斯怒道∶“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地属於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後,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而属於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就是诸神诅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後地卖友求荣,有句俗语,“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著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仅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之所以雪特人能长存不灭至今,除了因为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强,也是因为雪特人独一无二的商业天分。

    与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当杰出的商业头脑,只要他能停下脚步,专心做事,往往很能创一番事业,而且,雪特人固然阿谀成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他们的口才也是绝佳,特别是在如今这等世道,各国王侯往往被身边的雪特人幕僚,奉承的飘飘欲仙,而对其大加封赏。因此,尽避为人所不齿,但仍是有相当数目的雪特人,在大陆上掌握一番势力的。

    有鉴於往昔几次失败,兰斯痛定思痛,决定想出个万无一失的法子,将肥羊手到擒来,而不是反给肥羊吃了,几经思索,他终於想出了办法,预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厕旁,当入厕方便之时,任是什么高手,也得暂时失去抵抗力,如此一来,绝对可以收到使敌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这样无节操的行抢,自然是连同行也为之摇头叹气,但兰斯大爷素来脸皮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该。盘算几遍,心中自以为得意,哪知道这条妙计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不管怎么样,遇到雪特人,总不会是一件太过赏心悦目的事,以兰斯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放置门边的背货架,却只看到寥寥几样商品置於其上,都并不是什么高价品,行囊羞涩,一望即知,说不定比自己还穷,这样一想,越想越火大,举手提起刀来,一下砍破木门,怒喝道∶

    “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那个可怜的雪特人,本来上厕所正觉舒适,却忽然给人踢破了大门,惊的目瞪口呆,又看到来人手持钢刀,一脸凶神恶煞,开口便说要抢劫,更是吓的魂飞天外。他本来手提裤带,这时给兰斯一吓,真个是屎尿齐飞,臭气熏天。

    “哇呃……你能不能有点水准,怎么这么臭啊。”看这雪特人一副没胆的样子,再逼下去也是无用,而且,如果再这么对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雪特人看到钢刀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兰斯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一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伤脑筋的一件事。

    无奈之下,兰斯把刀一摆,大声道∶“给我滚出来!”脑中想起一事,赶忙又补充道∶“给我穿好裤子,滚出来。”

    雪特人十分畏惧地偷看了兰斯一眼,兰斯不耐烦道∶“我先不杀你。一分钟之内给我滚出来,否则马上乱刀分尸。”

    雪特人闻得此言,如临大赦,连滚带爬的跑出来,人还没站稳,就伸出一双肥手,抱住兰斯大腿,哭喊道∶“大侠,大英雄,大豪杰,您大人有大量,请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傍这么一搅和,兰斯也是啼笑皆非,心下还隐约有些飘然欲仙,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肿的圆脸,涕泪纵横,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佯怒道∶“混帐东西!”

    “是,是,小人是混帐东西,小人是混帐东西……”

    “你身上有多少钱?”

    “啊!这个……带的不多,只有些铜币。”

    “我的天,运气真糟。”兰斯暗叫倒楣,喝道∶“少罗唆,全部给我。”

    “是,是……”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进怀里。

    “快点交出来,不然马上剁成肉酱!”

    傍兰斯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来枚铜币。一般说来,雪特人极度贪财,几乎已经到了嗜钱如命的地步了,他们对金钱的执著,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这时若非兰斯的钢刀晃来晃去,摆明了“不给就死”,他们是怎也不肯拿出来的。

    “混帐的雪特人很多,像你这么穷的雪特人,更是混帐加三级。”

    兰斯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抢来,心里著实犯著嘀咕。这番出师不利,抢不到什么大钱,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还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捞票大的吧!

    正想行动,却见那雪特人的一双猫眼,贼兮兮地望著那十来枚铜币,兰斯不由一凛。

    “臭家伙,你看什么看。”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著兰斯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挨。”兰斯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著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兰斯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一次,不杀人灭口……”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不知……”

    兰斯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是这样的……”雪特人看了兰斯一眼,搓著手道∶“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兰斯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不也挺舒坦的吗?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兰斯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主意拿定,兰斯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大爷,害我也倒楣。”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真的驷马难追吗?”

    兰斯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随便瞻仰的吗?”

    “走吧!”

    迈开步子,兰斯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揉著左眼的黑眼圈,兰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

    罢刚在城门口,兰斯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本来,一切便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入关税。

    兰斯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再加上兰斯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的左眼,兰斯本能地还以一脚。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中又不见了兰斯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揉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拖累您,就此告辞了。”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兰斯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

    “喔!丙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沈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

    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著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柄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著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於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後头。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著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著藤球穿过街头;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著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摸摸下巴,瞧著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後,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著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於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热带地方由於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焙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後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著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於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著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於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兰斯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价钱也好一点……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这个喔……”——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於一沈姓家族,历史极为悠久,沈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後来沈家败落,後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沈家後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後,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沈吟不语,试著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认真地进行著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避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避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於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於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避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人物这么嚣张,另样东西阻止了他。

    是兰斯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也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的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这突然一撞,差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著兰斯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去找他说去……”说著便要起身。

    兰斯暗骂一声,把有雪拉回座位内,道∶“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著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兰斯瞥向有雪,这雪特人别的不行,对於大陆各地的见闻,倒还算是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著兰斯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兰斯发现有雪要点菜,吩咐了两句。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了兰斯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著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後半句,这才吃惊的望向兰斯。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便想发问,有雪已经笑著开口,道∶“咱们来的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美女喔!”

    “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把买卖忘了个一乾二净,连声追问道∶“什么美女,美不美啊!”

    有雪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真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听的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见到那美人,暗道∶“你这矮胖子,人高不满三寸钉,还瞧什么美人,回去瞧瞧镜子,自我了断还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爷这等风范……”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把有雪卖给奴隶商人,但这一路上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於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已开始把他当作是伙伴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侧著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她带著轻笑,一直陪伴著养伤中的自己。

    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气闷。

    她告诉兰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黑鲁曼。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对所谓的贵族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刚开始,兰斯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不敢随便乱说话。想不到,这女子外表看来高贵优雅,内里却是放荡之至。

    没等兰斯伤愈,在某天夜里,她就藉口要报答救命恩人,偷偷摸上了兰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在那段时间,每天夜里,春宵不断,内中的激烈处,让兰斯想起来也不禁脸红。

    伤愈後,兰斯离开杭州,到处旅行创业,可没想到,从此竟给那花痴缠上,不得安宁。兰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可说也奇怪,不管兰斯走到那里,每隔一段时间,她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对自己那么好;脑袋瓜很聪明,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样子也很美,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不敢确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讨老婆,绝对不会娶这样的女人。

    对男人的态度那么轻挑,找个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难保不红杏出墙,记得两人共度的第一夜,她“已非初夜”的这个事实,便令兰斯心生不快。兰斯甚至在想,这女人平时对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浪荡,随便看上哪个身强力壮的家仆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样。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如果说她只把自己当作消耗性欲的对象,自己也没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吗?

    “没有。”兰斯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问话,兰斯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也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迈的名产;送给兰斯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後加工的酱,『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馐。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著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敝。”兰斯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便觉得自己的口中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著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著兰斯。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狂吼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哪里还等他,瞥见旁边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著,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通红著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罢才,在兰斯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奇力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沙哑著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後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後,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一肚子的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心想,雪特人具有商业天分,此话果然不假,要不是这人只会拿身边的朋友来发财,倒是个大大的旅游良伴。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你听我说就是了。”兰斯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著,对著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著从死老头的支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炳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护国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於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骑士团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所任非人,国势如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斑。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发现兰斯开始注意桌上的残羹剩菜,有雪打了个嗝,不动声色的把话带开。

    丙然,兰斯的注意力又被引开,问道∶“什么四大公子?”

    “嘿!所谓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陆上,四个具有王侯身份的奇男子,他们分属四大势力,豪侠好客,养士蓄财,翻手为云覆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鲁曼的『定远君』旭烈兀,武炼的『长乐君』石崇,雷因斯·蒂伦的『信陵君』白无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殇君』李煜。”

    “李煜?”兰斯皱皱眉头,疑惑道∶“怎么这名字好熟啊!”他彷佛记得听很多人提起过。

    “熟是当然了,剑仙李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黑鲁曼王城,於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有雪顿了顿,发现椰汁已给喝完,便乾咳两声,谄媚地对著兰斯笑起来。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别用那种眼光看我,呕心到家了。”兰斯招招手,想再点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动递了壶满满椰汁水来。

    为了谋生,雪特人多是说故事的能手。有雪显然也是个中好手,一轮说话,条理分明,言语滑稽有趣,反将酒楼上几百人的注意力全都引来。

    “嘿!谢谢。感谢大家赏光。”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当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当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更是赢得满堂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後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他一面唱,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於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中听来。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由於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於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确有可议之处,三年来两面评价在人心。加以非亲非故,眼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先生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数来宝,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後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听众固然听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皱眉头之人。雪特人的说书戏剧性够,却由於该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总会觉得,热闹的纷争胜过无味的平淡,与其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话,还不如语不惊人死不休,“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句话在某层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

    也因此,有许多案例证明,不少可怜的雪特说书人,只唱完开场,还没来得及正式开讲,就遭到愤怒的群众斩杀当场,这也使得该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咚!”

    拌声一停,但闻左侧一声响,却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终於醉得滚跌下桌去,恰巧把头栽进空酒坛,在坛里闷打著醉嗝。

    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黑鲁曼南方小柄,唐国的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有雪仔细道来,说明李煜当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气风发,如何比武招亲而结怨;怎样惨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样全身残废而被赐死,其中紧张处,自不免加油添醋,说的活灵活现,彷佛他亲眼目睹全程一般。

    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此时听有雪这般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兰斯不愧是煮鹤焚琴的能手,听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个劲地追问,“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有雪摇摇头,没好气的说∶“国家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後宫了。”

    兰斯“哦”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本欲发作,却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说。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

    有雪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黑鲁曼鸿福齐天。”

    兰斯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责怪“怎么叫人家小子,真没礼貌”,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此後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後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

    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著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掩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终於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著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著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她未有轻唱支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醉鬼也悠悠苏醒,跟著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著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後,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柄杀伐不绝,像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後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後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著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於沙场之上。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又是精於音律,常击剑於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几个*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著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了。”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

    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著,揪起有雪,拖到一楼後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

    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给我讲重点!”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

    “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东西招出来。”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後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著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绵过後,天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兰斯道∶“嘿嘿!丙然有趣,隋侯珠啊……”

    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D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後,趁著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著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著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後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的人不看,你不觉得这实在是……”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近,似乎是有什么队伍来了。

    “咦!”

    “是什么东西?”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著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著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著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苞著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著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著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

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晨风送爽,拂晓的天色,因为厚密的云层,而显得有些阴霾,看来,对暹罗人民而言,今天似乎不是个好天气。

    同样的,对兰斯而言,这天气也的确不好。累了一整天,东奔西跑地到处奔波,现在只想一头钻进被里,蒙头大睡,无奈还有许多事需要考虑,只得红著双眼,静静思索。

    昨天真是非常倒楣,不知所谓地出生入死几次,半分进帐也无,连用的刀都不知道在混乱中丢哪去了,实在是大大亏本的一门帐。

    在一旁,有雪自背包中取出了简陋的炊具,弄来些乾柴生火,做起早点来。雪特人习惯流浪为家,这些小本事早是熟手家生,只见他烹砖为茶,融酪成粥,没几下便弄出了几样小点。

    源五郎跟在一旁,卷起袖子帮忙。他此时已换回男装,看上去更是俊美无瑕。因为没有现成的衣服,只得向有雪借,雪特人身材多是矮胖,源五郎穿在身上自然不合,好在那裤子的质材特别,是产於自由都市的一种植物丝所编,具有相当程度的伸缩性,是以源五郎穿上去还不至於闹大笑话。

    最恶形恶状的是花次郎,一点起身帮忙的意愿也没有,大剌剌地躺在地上,鼾声大作。自从昨晚相逢後,这人不是喝酒就是睡,兰斯可以想见这人平时的生活,真是糜烂到了极点。

    在所有人中,最令兰斯感到戒心的,就是眼前的这口睡猪。迄至目前为止,这人的来历、身份、意图,完全不明。源五郎尚可解释说是因为无处可去,感念相救之德,所以跟在自己一边。

    可那花次郎又是为了什么?虽不知这人武功深浅,但看他腰间那柄证明骑士身份的光剑,怎样也该比自己为强,兰斯实在有些不懂,这人跟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喂!开伙罗。”诸般东西调理完毕,有雪出声招呼。

    “好香啊!”花次郎把眼一睁,抢到火堆旁,拿了东西便往口中送。

    “一人一碗,大家别抢。”

    “不公平,为什么那碗比较大”

    “那碗是我……是我要孝敬给大哥的。”

    没听出有雪语气的转折,兰斯嘿嘿一笑,捧起稀粥便饮,一面打量花次郎的形貌。

    相貌是挺俊的,年纪也应该不大,可惜少了股英伟挺拔的男子气概,两眼中只有因酒而迷离的醉意,打扮又邋遢,全身上下除了那柄光剑外,找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生活潦倒,不过,尽避神色很是憔悴萎靡,却不像个坏人。既然如此,他为啥像跟屁虫似的不请自来。

    “大哥,您对以後有什么打算?”碗底稀粥将空,源五郎放下碗来,出声发问。

    有雪点头称是∶“是啊!大哥,你瞧瞧咱们这夥人,要钱没钱,要粮没粮,个个都是邋遢样,真他娘的是寒酸,这么下去可撑不了几天了。”

    兰斯沈吟不语,却将眼光瞥向花次郎。

    花次郎会意,闷哼了两声,道∶“兄弟我呢,作个自我介绍,小姓花,行二,朋友们起个浑名,花次郎……”

    话没说完,有雪中途插入一句,“你姓花,和长安花家有什么关系。”

    花次郎一愣,嘿嘿笑道∶“兄弟我嘛!不在帮派不在会,三江五湖没名位。不过是花家外门一名见不得人的小角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就这么轻轻一语带过。

    兰斯问道∶“什么长安花家?”此言一出,花次郎、源五郎俱是睁大了眼睛,像瞧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

    有雪有过一次经验,连忙替兰斯解围,道∶“黑鲁曼花家,七大宗门之一,有道是∶『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就是指黑鲁曼的长安花家。”

    九州大战後,七大宗门趁势兴起,各霸一方,其中,花家以开设牧场,贩卖良马而致富,其当家主更雄心勃勃,将钜额财富投资利用,聘请高人,教育族中子弟,以人才来达成优性循环,如是数代,花家人才鼎盛,挤身当世七大宗门之列,雄踞黑鲁曼西南。

    花家马,名扬天下,而花家武学,更以轻功、腿法驰誉於风之大陆,有鉴於花家势大,天下姓花之人,无不设法攀上关系,好在行走江湖时得益良多。

    然而,花家依照祖规,历代均分长门、旁枝,旁枝的花家子弟传两代後即除名於外门,不再依照族谱命名排行,也算不上是所谓的花家人。花家年轻一代的子弟,均是“风”字辈,花次郎连族名也没有,自然是早给族谱除名的小人物了。

    花次郎道∶“兄弟我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天生的资质差劲,学艺不精,*著几套三脚猫的武功,浪迹天涯而苟活至今,也是趣事一件了。”

    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傻呼呼地跟过来了。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那他是个大大的好色之徒;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著,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後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著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著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後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後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著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於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覆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你是不是有奸淫良家妇女过啊?”

    源五郎一呆,正不知该怎么答话,有雪怪叫道∶“大哥,你别开玩笑了,凭五郎那副样子也能奸淫良家妇女?他是被良家妇女奸淫啊!”

    一旁花次郎心下暗笑,源五郎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样,说他是淫贼还真没人肯相信,倒是那张天生丽质的俊脸,说是有女子投怀送抱,这才是一点也不稀奇咧。

    因为罪名太过费疑猜,四人对被包围的事实都有些欠缺真实感,你一言我一语地脱罪起来,所幸守备兵似乎对他们非常顾忌,虽是团团包围,却不敢进逼,这才让四人有时间大唱双簧。

    有雪喃喃道∶“伤脑筋,刚进城就被围起来,这是出师不利啊!”

    “各位大哥,不知道我们犯了什么罪,这么劳师动众啊!”兰斯展开以往的谈判功夫,一面胡扯,一面观察可以逃脱的路线,“如果是要抓淫贼的话,那就先抓走旁边这个胖子好了,他是雪特人,雪特人一向好色,你们要找的淫贼一定就是他……”

    “无耻淫贼,还在瞎扯。”一名领头的官儿排众而出,却又刻意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显是忌惮兰斯一行人的武功厉害,他厉声道∶“你这无耻贼人,上月在雷因斯连坏三十三家闺女名节,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後行抢七户富商,罪大滔天,雷因斯特别发下通缉公文,要求四方邦国联手缉拿……”说著,手一扬,便是一张图像清晰的海捕公文。

    鲍文上,三个大字写明了匪徒的姓名,“柳一刀”;上方另用朱笔批了『悍匪』二字,其下尽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书,讲清匪徒的罪行,末了还标明了“悬赏金币五百枚”的重量级悬赏。而在文字之下,一张虬髯汉子的图像,虎背熊腰,昂首顾盼,看来甚是威武,且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倨傲气势。

    而那正是兰斯现在的模样。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

    兰斯几乎是傻了眼。他是为了隐藏相貌所以才特别戴上假须,哪想到反而惹来这等麻烦,更妙的是,图像中人的神韵活灵活现,完全就是自己平时的缩影,此刻便是摘去了胡子,只怕也没人肯相信这不是同一人。

    朝另外三名伙伴望望,兰斯无由地一叹,不是“只怕”,是百分之百的肯定。那画像更有一古怪处,画中人的眼神,不知怎地看来非常邪恶,任是谁看了都会认定这是大奸大恶之徒,这更是教自己百口莫辩,虽然熟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差别,但这当口却是去哪找熟人。

    “天杀的,怎么天底下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兰斯心里大呼冤枉,知道一场硬战必然无幸,当下脑筋急转,筹谋脱身之计。对方的阵营里好像没有骑士级的人物,也难怪,这里是农业都市啊……嗯!如果只是单纯的人多,应该逃走有望……

    “柳一刀,你别自恃武功高强,雷因斯几次围剿都抓不住你,老实告诉你,我自由都市可不是……”

    那官儿杂杂絮絮的说了一堆,猛然惊觉,公告上说柳一刀是一流高手的级数,数度逃过雷因斯政府的追缉网,武功非常厉害,不然也用不著五百枚金币的重金悬赏。

    自由都市的武装参差不齐,暹罗是农业都市,实在没有多少高手,全仗东方家的背後庇荫,换言之,凭这么点兵力想缉捕他归案,岂不是自找死路。

    这一想,那官员的背後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是,当他仔细打量兰斯一遍後,心下却是一定。公文中虽未明言柳一刀的武功特长,但既然连名字都叫做“一刀”,想当然尔是用刀高手,而眼前这人衣衫单薄,并未带有兵器,功夫至少去了一半;而这四名匪徒看来个个都是饱尝风霜,一副殆然欲毙的模样,还没打就先倒了,全不似公文中说的可怕。

    “常言道∶『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也有落难时』,这四人定是为了逃避追捕,千里跋涉,早累掉了半条命,说不定还有暗伤在身……这……这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悍匪成了天上掉下来的大功劳,官员大喜,喝道∶“还等什么,快快把这四人给我拿下。”守备兵哄然应声,挥舞著刀剑向兰斯这边涌去。

    “糟糕,敌人杀来了,计策还没想出来,如何是好?”兰斯正著急,有雪凑过身来,低声道∶“大哥,你是我们的龙头,身娇肉贵,万万不能有失,等会儿我们全力护你冲出去便是了。”

    兰斯听得一呆,显是没想到这雪特人会如此讲义气。有雪又道∶“大哥,小弟有几枚秘密配方的烟幕弹,十分管用,等一下我把烟幕弹一丢,趁著烟雾四起,我们四人并肩子往东闯,集中力量,一定能把大哥送出去的。”

    源五郎道∶“是啊,大哥,你如果有失,我们就群龙无首,请您先保重自己吧!”说著,向花次郎招手道∶“花二哥,你没有意见吧!”花次郎哼了一声,冷然道∶“多数人决定的事,我没什么意见。”

    兰斯大是感动,想不到这群新结交的同伴,在危难时居然如此舍己为人。这么好的伙伴,倘若自己丢下他们一走了之,那岂非是猪狗不如。

    见兰斯犹疑未决,源五郎道∶“大哥,当机立断啊!他们的目标只是你一人,只要你逃走,守备兵就会散去,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的。”谁都知道这是假话,守备兵以将他们四人当成同夥,走了兰斯,正好抓他三人抵帐,岂会因为首犯不在就散去,但源五郎说话时语音充满诚挚,完全是出於一片真心,让兰斯感动的几乎掉下泪来。

    有雪急道∶“大哥,快点决定吧,守备兵*过来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走一个是一个啊。”

    兰斯眼见情形危急,再不做决定,反而辜负了同伴们的一番心意,当下拍拍两人肩头,道∶“好,果然患难见真情,你们真是一群忠肝义胆的好兄弟,今天我忍辱负重,只要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回来救你们的。”他却没想到,若这几人等会儿给当场榜杀,那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收尸了。

    旁观三人慷慨陈词,花次郎不置可否,只是微微摇头,提起酒葫芦又饮了一大口——

    守备兵越逼越近,有雪低声道∶“烟雾一起,大家全力往东面街口闯啊!”说著,右手用力往下一挥,“噗”的一声轻响,浓浓的黑烟,迅速冒起,向四面散去。

    有雪用的烟幕非常奇怪,虽然只是小小一粒,引爆後散发出的烟雾却是出乎意料的多,不仅多,而且传播极快,风吹不散,顺著风势,转眼间便笼罩了整条街。如此神效,怕是千百年来雪特人在血泪史中发展出的救命宝物。

    烟幕中,人人伸手不见五指,惊恐与哗噪声齐响,惨叫同劈风声共鸣,队伍大乱,前人踢到後人,立刻便乱成一团。

    兰斯也给这烟幕的神效吓了一跳,但总算还记得当初计画,烟雾一起,呼喝一声,立即发足往东面急奔,途中拾起一根事先看好的木条,当作棍棒狂挥,要再烟幕散去前打出一条路来。

    他手中舞的虽急,步子却不敢太快。有雪的烟幕冒起的太奇,出乎原先意料,自己独自往东面冲,也不知道剩下那三人有没有跟来。

    往前冲了老大一段距离,混乱中似乎也打倒了几个人,街道距离有限,眼看即将脱出重围,兰斯忍耐不住欢喜,低声呼道∶“几个小子,大家都在吗?”

    棒著烟幕,左面传来声冷哼,似乎是花次郎所发,而源五郎则在背後模糊应了一声,兰斯大喜,忽听得後方长声惨叫,“大哥……五郎……你们快走……不要管我……啊!”声音隔的远了,若断若续,听来有些不清晰,但出声者已遭横祸的事实却是不言自明。

    兰斯心中一痛,“可怜的小雪特人,已经壮烈牺牲了”,虽然仅仅相识一日,但他对待自己著实不错,临难时又首先慷慨赴义,而自己对他百般欺负,还一直担心他临阵倒戈,现在想来真是不该。

    “可怜的有雪,你会永远活在我心中的。”虽然是雪特人,却是兰斯出道以来首次有同伴阵亡,此时心情百味陈杂,又是懊恼又是悲伤,兰斯心神大乱,奔跑间忘了注意前方的动向。

    “该死的柳一刀,快快纳命。”烟幕尽头,有人事先守住街口,迅雷不及掩耳间,一柄光剑已笔直地斩落下来。

    “糟!怎么会有骑士。”兰斯惊呼一声,偏头带侧身,想避过这临头一招,却是距离太近,而对方动作又太快,闪让不及,眼看就要中剑了。

    “这下惨了,不死也半条命……咦!”

    说时迟,那时快,兰斯向後急退中,好似撞到了什么人,一股真气,猛地自背後大椎穴透入,沿著脊椎,直冲脚底涌泉穴,再从右脚处爆发出来,一蹬足,踏裂了方圆三尺的土地。劲力透土而传,只听对面那骑士闷哼一声,光剑脱手,显是吃了大亏。

    兰斯见光剑将落地,大有便宜可捡,连忙夹手抢过,而此时又一道潜劲从地底涌来,全震在兰斯脚底,劲道之大,将他整个人托的离地而起,穿过包围网,腾云驾雾般从空中飞了出去。

    “柳一刀在东边。”

    “柳一刀用轻功逃跑了。”

    “快追,莫让那淫贼走了。”

    虽然长街上烟雾弥漫,但青天白日之下,看见兰斯腾空而出的人实在不少,顿时又引起了另一阵惊叫。只见兰斯人在空中,手脚不停地舞动,彷佛划水似的,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柳一刀”正在施展独门轻功,哪晓得连他自己亦是惊骇莫名。

    这边引起的骚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守备兵的士气大受打击,纷纷惊讶於江洋大盗的一流手段。

    烟幕中,花次郎微微冷笑,如果说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那尚留在街上的自己,又该算是什么呢?

    是弃子吧!

    丙然,不久就听到另一声呼叫,“千万别再放过剩下的那两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尸,有本事便见见看吧!”花次郎自言自语道。走了两人,换言之,还留在街上的,就是自己与源五郎了。这样很好,闲杂人等全都不在了,正是出手掂掂那人斤两的好时候,这才是当初的本来目的,为了这个,和那票荒唐家伙胡混了半天,真是浪费时间。

    彷佛一早就锁定了源五郎的所在,花次郎漫步踱去,一点也不受烟雾的影响。

    源五郎的运气并不好,他虽然也学有雪蹑手蹑脚走路,但走没两步就给人撞上,三个守备兵追著他猛打,源五郎在刀光剑影中左避右闪,大呼小叫,情形狼狈到了极点。

    “唉唷,救人喔——”

    “五郎吗?”

    “是二哥吗?快救小弟一命啊。”

    “好,这不是来了嘛!”

    话音方毕,光剑划破烟幕而来。剑未至,冷冽的剑气有若实质,将源五郎笼罩於其中。

    “二哥,你刺错了……”声到中途,嘎然而止。花次郎的一剑,取势极为刁钻诡异,刺到一半,速度忽然不可置信地增快,就似一条暴起伤人的毒蛇,电光一闪,便已到了面前。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流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兰斯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淫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沈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後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後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後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沈家废园,自荒废之後,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於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後,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於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奸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

    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後,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著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沈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日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日,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後,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之美,却也大见雅致。

    “他娘的,果然是个鬼地方,梅花哪有这等开法?”兰斯生长山野,各类花草的开谢时节自然熟知,只见眼前梅树成林,各类名种梅花错落生长,而没有一棵树的开放时节与旁边的相同。寒冬盛放的白梅旁,是正含苞的青梅,换言之,这里的每一株梅花,都被停滞在独立的时光中。

    “难怪有雪说这里梅花终年不谢,想不到还有这等古怪。”越看越觉不对,还是早点离开为妙,兰斯定下心来,照著记忆中的方向,去找自己昨晚的行迹。

    “哎呀,找到了。”就在前方不远处,兰斯随身配戴的长刀,斜插在一株梅树之下,兰斯大喜过望,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将刀拔起。

    “乓!”

    刀拔起的刹那,下方响起了清脆的声音,兰斯顺势一看,只惊的差没连头发也竖起来。

    在下方,一个瓷瓮裂成两半,看样子,适才钢刀就是插在那上面,给自己鲁莽一拔,登时破裂。而那瓷瓮的形式,似乎便正是昨晚所见的骨灰瓮。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所谓“鬼是女的厉”,自己弄坏了人家的遗骨,倘若就此惹得女鬼缠身,那只怕没命离开暹罗城了。心惊胆跳之下,便要跪下祝祷道歉,忽然又觉得眼前有些不对,定睛看来,却见那瓮中并无骨灰遗骸那类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兰斯蹲下身来审视。既然瓮中装的并非骨骸,那兰斯大爷胆子便大的多,举指拨开瓷瓮碎片。在碎片之下,是一些细碎物件,一只荷包、一根簪子、几封纸包,与一柄团扇。

    “奇怪,这不是骨灰瓮啊!”兰斯啧啧称奇,一时间忘了离去,想起瓮上好像有字,便试著将碎裂的骨灰瓮拼好。

    这瓷瓮埋地已久,而兰斯拔刀时手劲又大,如今裂成粉碎,哪里拼的回去,但从地上的碎片中,还是可以看到残馀的一些字样,“爱女病弱”“早亡”“生平爱物”“最爱庭园”“远眺”“长思”……,拼凑起来,大概可以明白原先的意思。

    记得昨晚看见这瓮上有个大大的“沈”字,这么说来,是当初不知道哪一代的沈家主人,有个女儿病逝,他伤痛之馀,将女儿平时爱用的小东西,埋在这庭园中,故而才有这瓷瓮的存在。

    兰斯心道∶“我就说嘛,哪有人把骨灰葬在自家院子的,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些小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便算是价值连城,此情此景下,他也不敢妄动。恭恭谨谨地祷告了一遍,将东西拾回碎瓷片中。

    待得拾起那团扇时,扇面似乎有字画,轻轻将灰尘拂去,扇面上是一副仕女梳妆图,旁边题著一款小令。

    “今年花信又匆匆,为谁开,雪中高树?

    鬓影云丝,孤灯白兔,镜里风华处。

    病榻寂寞久缠绵,凤帏苦卧更难眠。

    鹊巢空筑,流星徒坠,只有月相怜!”

    笔致柔顺妩媚,是出自闺秀之手,清简数笔间,别有一种凄凉意味,再配合词中意义,当时的情境更是昭然若揭。兰斯虽然不通文墨,但“鹊巢空筑、流星徒坠”中所流露的病中自伤寂寞之意,这点他是可以咀嚼出来的。

    取饼几封纸包,兰斯凑近一闻,果然,虽然味道已经变淡,但依旧可以分辨出来,是某种山草药。纸包封口隐然有胭脂香气,看来,这应该是团扇主人当年服用的药草吧!

    兰斯回望所来之处,在重重梅林的尽头,是一座独立式楼阁,恰好可以眺望整个梅林,那么,是不是在许久许久之前,有一名深闺少女,长年缠绵於病榻,对镜感伤年华。在百般寂寥之下,她望著园中的梅花坠落,猜想自己来日无多,提笔填词。

    那份寂寞、无奈,这时想来,真是想想也觉得凄凉,而那女孩却“只有月相怜”。

    兰斯把玩著团扇,在梅树下伫立不语。有一种很哀伤、很哀伤的感觉,无声地洒遍了他的精神大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他注视团扇,想像一个妙龄女子,在药炉烛火下,静卧病榻,苍白著脸,举帕轻咳的景象,突然间,一抹紫影在脑际划过,跟著,胸口整个痛起来。

    “怎么回事,旧伤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突然又发作起来,真他娘的。”兰斯抚著胸口,皱起了眉头。下山之後,与苍月草相会之前,自己的胸口,曾经受了莫名其妙的伤,伤愈,结了近寸长的伤疤,而後,每当夜阑人静,往往胸口就会有莫名的隐痛,跟著,便是极剧烈的头痛。

    “可恶,又来了,下次见著阿草那臭女人,一定要她彻底检查一次,不能再用风湿的烂理由搪塞过去了。”头又开始做痛,兰斯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非常厌恶这个时刻,不光是为了快要裂开的头痛,更是因为在头痛之馀,有另外一种想落泪的冲动,重新涌上心头。

    就像现在。

    兰斯深深吸了口气,把那份感觉压抑下去。此刻他心情大坏,而刀既然已经拿了,就该早点离开这里,该做的事还很多呢。

    把东西放入瓷瓮,重新埋好,兰斯便欲离去,方要举步,瞥见地上散乱的梅花瓣,心中一动,打个哈哈∶“人说礼尚往来,今天本大爷从你这边把刀拿走,总也该留点什么做补偿,可别给人家说,兰斯大爷欺压妇孺。”

    他这么说,一半是因为心情恶劣之馀,很想开些玩笑自我消遣,另外一半,却是有些异想天开,想说人家寂寞已久,自己既然从她“坟上”取走刀子,总得另外留个什么东西陪陪她才是。

    在怀中左掏右找,寻不出个适当的物件,他个性豪迈,素来不爱细小玩物,现在突然说要找,一时之间也还真变不出来。翻了几翻之後,忽然眼前一亮,喜道∶“有了。”

    从怀中掏出一块丝绢,样式很是美观,送给女孩子正合适。兰斯挑了根较细的树枝,把丝绢缚在枝头上,笑道∶“你是深闺怨妇,本大爷是无德浪子,说来也算是一对,这帕子是不是算作定情礼物呢?”

    炳哈一笑,迈开步子,觅路出园了。

    微风轻轻拂过枝梢,吹弄手绢,沙沙声响,如初雪般的梅花瓣,重新又洒遍了一地。暗香袭人,冷光疏枝中,似乎有一道素白身影,在梅树下若隐若现。

    “唉……”

    一声低语,合在风中轻轻响起,不知是风声,抑或是叹息?——

    兰斯来到了一所废弃的大屋前,这所大屋位置偏僻,又因主人搬走已久,故而以荒废了好长的一段时日,雪特人口耳相传,往往成为了在暹罗城中的栖身所。

    在入城之前,有雪提供了这场所,作为四人入城後,暂时的歇脚处,哪想到事隔不到几个时辰,当初约定的伙伴已经死散零星了。

    步进内堂,荒置的厅堂内散发著一股霉味,四周死寂,仅有远方偶尔传来的风吹声,地上狼籍一片,看来不知是几天之前,另有他人在此生火煮食过,这屋子是雪特人常用的聚会所,那么来此的应该也是雪特人吧!

    此情此境,兰斯格外感受到孤单,他本就是个爱热闹的人,这时却连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想到入城以来事事不顺,刚结交的几个朋友也遭遇横祸,不由得仰天长叹。

    “咦!是兰斯大哥吗?”

    兰斯叹息未毕,左首方桌下的乾草堆中,突然窜出一人,长发布衣,面目清隽,却不是源五郎是谁。他一把抓住兰斯,高兴的拉住兰斯直摇晃,喜道∶“太好了,太好了,还能看到大哥,真的是太好了……”

    兰斯乍逢故友,也是大喜过望,一时间什么隔阂都给忘了,握著源五郎的手,好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看他身上绑了好几条绷带,显然在掩护自己逃走时受了伤,又想起在危难之时,这人不顾自身安危,只是一个劲儿掩护自己逃走,兰斯真是感动的热泪盈眶。

    好一会儿,兰斯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患难见真情,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

    源五郎似乎也极为感动,清了清嗓子,道∶“当初是大哥助我脱离火坑,小弟欠大哥的太多,根本都还不完,这点东西又算的了什么呢?”

    兰斯道∶“自家兄弟,说什么欠不欠的。”又道∶“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其他人呢?”在兰斯推想,花次郎武功最高,最有希望杀出重围,而源五郎和有雪这两人几乎是不会武功,在那情形中等若是九死一生,而今源五郎在此,那其他两人呢?

    源五郎黯然道∶“是花二哥拼了死命救我出重围的,那时候情况危急,他一个人打二十个,身中十八刀,浑身是血,还拼了命掩护我,唉……可怜的花二哥,我离开时最後一眼,只看到他被团团围住,恐怕凶多吉少了。”

    兰斯听得目瞪口呆,很想说∶打死都想不到那阴阳怪气的家伙这么有义气,但是又觉此话不便出口,於是改问道∶“那有雪呢?他也逃出来了吗?”

    源五郎迟疑道∶“那时候场面很混乱,烟雾又浓,我们与有雪大哥失散了,不知道他……”话声未落,门口传来一声呻吟,两人一齐望去,只闻门口血腥味大盛,一个血红色的肥胖身影,跌跌撞撞的摔了进来。

    “哇!表啊。”“哇!血人李煜来了。”兰斯、源五郎惊叫声中,那道人影已经跌倒在地,呻吟出声。

    “哎呀……”

    源五郎惊道∶“咦!大哥,是有雪大哥啊。”兰斯亦是一惊,再一看,果然便是有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是血,弄得跟个血人似的。

    “有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哎!我……我身中八十三刀,那些……守备兵一定看我是雪特人,特别多砍的。”有雪躺在地上,低声呻吟,声音有气无力,奄奄一息。

    兰斯胸中一阵激动,将有雪抱入怀中,悲痛道∶“都是为了掩护我,你才变成这样的,有雪,你真是个顶天立地的雪特汉子。”源五郎道∶“大哥,您的衣服……”兰斯道∶“没关系,他是我们的兄弟,染上兄弟的鲜血,是一件光荣的事。五郎,能有这样的兄弟,你应该觉得骄傲。”源五郎应道∶“是,大哥,小弟非常骄傲。”

    “是……是大哥吗……?”有雪勉力睁开眼睛,神光涣散,已是入气少,出气多,他喘息道∶“能……能掩护……您……平安……平安脱险,我……我……已经……已经……”

    兰斯心中悲痛,虽然觉得有雪的身体尚温,说话的中气也还颇足,但想来也是回光反照之象。这雪特人尽避爱贪小便宜了些,想不到却是这样的忠肝义胆,自己能有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人间走这一遭了。

    看他满身鲜血尚未凝结,显然创口是既多且深,他一个逃跑的雪特人都身中八十三刀了,那深处敌阵,与敌人坚持到最後一刻的花次郎,岂不是被砍的血肉横飞,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兰斯望向源五郎,源五郎会意,叹道∶“花二哥武功高强,又是吉人天相,我想,我想他会没事的……”兰斯听得直摇头,在那种情形下,能有多吉人天相,至多不过是粉身碎骨变成大卸八块而已。

    “是啊!几位好兄弟,个个都吉人天相,百灵庇佑,我区区花次郎蒙其庇荫,又怎么能不逢凶化吉呢?”夕阳照映下,花次郎无声地出现在门口,眸子里神光慑人,原本的醉意一扫而空,一头长发随风飘动,看上去很是有种教人怦然心动的神采。

    他缓步踱进来,一双剑目先是与源五郎别有深意地对看了一眼,继而望向兰斯,笑道∶“兰斯大侠无恙否?”

    兰斯给他瞧得一呆,实在想不起来,眼前这人和早上的那个醉鬼有什么关连,唯唯诺道∶“你……你不是给砍了十八刀,身陷重围吗?”

    “哦,我那么糟糕吗?”瞧了源五郎一眼,後者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花次郎笑道∶“大概是我体质特殊,好的快吧!”说罢,不待兰斯发问,迳自对地上的有雪道∶“有雪大侠平时定是喜欢小鸡小鸭这类的动物了?”

    兰斯听不懂这天外飞来一语,道∶“什么?”

    “不是吗?”花次郎冷笑道∶“不然为什么喜欢在身上涂满鸡血、鸭血来装睡呢?小心感冒啊。”

    兰斯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狂怒,怒喝声中,一拳就往有雪身上打去,要活活扁死这假死偷生的雪特人。没等他打到,有雪已经翻身逃开,对著花次郎嚷嚷道∶“你个死花次郎,扯老子的後腿,老子可跟你没完没了……咦!你的身上为什么有油腻味?”

    花次郎一笑,淡然道∶“吃了肥鸡烧鸭,当然有油腻味。”

    “肥鸡烧鸭?”有雪一愣,怪叫道∶“哇!你这家伙真没良心,不但扯我的後腿,还吃我辛苦偷来的鸡腿,来来来,我们斗三百回合分个输赢,我要打的你连猪腿都做不成……”话没说完,已经被兰斯扑倒在地,霹哩啪啦地就是五个巴掌。

    花次郎晒道∶“我是看你人不在,鸡鸭又快被烧焦了,这才好心代劳,你这雪特人真是不识好人心。”转向源五郎,嘿声笑道∶“五郎兄弟好厉害的高脚啊,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累得花某事後搜遍了暹罗的大街小巷,把什么苍蝇蚊子通通赶上了天空。”

    源五郎报以微笑,欠身一揖,道∶“多亏了花二哥冷里飞来一剑,小弟才有机会逃出生天,还要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了。”

    花次郎嘿了一声,摘开葫芦盖子,咕噜噜地又灌了几口酒。这个源五郎的确不简单,利用自己与人过招时心神稍分,把气息隐藏至灰飞湮灭,就此甩脱了“锁魂”的追踪,逼得自己大耗心神,用思感搜遍了整个暹罗城,最後还是无用,要不是因为记得兰斯曾提过此处,说不定就此给他甩脱了。

    既然要玩,大家就来玩玩看,且瞧是谁的手段高明些,反正,就算撇开其他的不算,光是刚才街上的那一下,大家还有一笔老帐可算呢。

    他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人是面带微笑,听的人也是诙谐应对,但言语中的机锋却锐利至极,直让听的人为之捏把冷汗。当然,如果有人在听的话。

    而事实上是没有的,在另一边,兰斯已经把有雪痛殴的不成人形,越揍越是生气,这小子贪生怕死,定是不晓得溜到哪去,然後涂了满身鸡血鸭血回来骗人,还骗的自己几乎掉下泪来,真是想想也有气。

    痛揍了半天,馀怒未消,而手也揍累了,正在想是否做罢,还是乾脆拿刀将这杂碎劈成两半,有雪已经杀猪般的大叫起来。

    “别……别再打了,其实我是私下去查探情报,是为了办正事,不是逃跑啊!”

    “情报?你还能有什么鬼情报。”

    “是很重要的情报啊!真的很重要,是有关於东方家那批红货的最新消息。”

    兰斯一惊,与源五郎、花次郎对看了一眼,就此放下拳头——

    “喂!五郎、次郎,现在这算是什么情形。”

    “我不知道,大哥,不过我肚子好饿。”

    “呃……两位,你们要继续呆下去,我是不反对啦,不过,你们真的确定我们有必要那么蹑手蹑脚的吗?”

    在街角的一端,兰斯等四人黑巾蒙面,偷偷窥视著前方的那所巨宅。

    有雪刚才报出了惊人的消息,不知道为了什么,本来已该远去的东方家礼队,如今仍滞留在暹罗城,而且似乎没有离去的打算。这消息一传开,当然再度引起了震撼,让目睹昨天恶斗的江湖豪客又开始窃窃图谋,为的,当然是那份价值连城的财宝。

    “窝凿赊额士气渣但经报,泥闷边别印。(我早说我去查探情报,你们偏不信。)”脸肿成大饼似的有雪,仍在为了自己的行为辩解。

    花次郎晒道∶“猪脸大侠比手划脚,意欲何为啊?”

    为了查探情报,兰斯决定立刻起身,到东方家礼队栖身的驿馆去搜集资料,由於早上的风波,兰斯下令全组人遮掩面容,免得又给人当柳一刀追杀。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驿馆前人来人往,看来似乎只是些普通行人,但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个个兵器放在及手处,摆明是来踩盘子的,而为此特意蒙面的兰斯,不但没收到原本的效果,反而成为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不少人都在奇怪,“哪里来了这样一个笨贼?”

    源五郎道∶“大哥,我觉得自己这样好糗,如果人家问起,我该怎么解释啊。”

    兰斯不耐烦道∶“就跟他说,你是魔导师,谁有意见你就咒死他。”

    四人入城後波折连连,如今已是傍晚时分,他四人都已一整天未进食,肚子早饿的咕噜直叫,只是因为兰斯的坚持,才一直在这里蹲著看。

    有雪道∶“大哥,我觉得我们可以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兰斯道∶“胡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不睡的鸟儿吃的更多,现在天色已晚,正是查探情报的好时机,等一下天色更黑,我们就设法溜进那屋子去,看看能不能……”

    他讲的全是如意算盘,完全没考虑过实行的可能性,只是他话才说完,那屋子的大门就“呀——”的一声打了开来,一个相貌颇为清秀的小僮,腰间横插著柄赤色小矮,衣饰华贵,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在他身後,一群精壮汉子推了几辆小车跟著,一时间瞧不清是什么东西。

    小僮站定身子,向周围打了个四方揖,朗声道∶“各位英雄豪杰请了,暹罗城是主,我东方家是客,自来强龙不压地头蛇,也请各位英雄自重。”他模样讨喜,此刻稚气未脱的脸上,强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使人莞尔,但有鉴於他代表的身份,话中又自有一种威严气氛。

    小僮又说了几句,最後道∶“倘若还有什么人心怀不轨,想要夜间来扰人清梦的,这几位仁兄便是榜样。”

    说罢退身回宅中,而那群汉子则是将推车一倒,几名江湖人士,或缺胳膊或缺腿,如滚地葫芦一般,狼狈的滚下了车子,看来就是早先潜入大宅,给东方家拿住,然後被变成这样来杀鸡儆猴。

    此举令群众哗然,哪里还赶围观,不一会儿就散的乾乾净净。只剩那几个男子,伤处淌血,在地上辗转呻吟,状极哀怜。

    兰斯瞧得一股凉意直透脊背,很自然的想到,倘若自己晚上真的潜入,不成功还好,倘若成功进了去却出不来,那……

    “大哥,我想,咱们还是改天再来吧!”

    听到有雪的要求,兰斯默然地点了点头——

    夜阑人静,晚风吹拂,一行人又回到了先前的废屋。因为这一天实在很累,所以在勉强啃了有雪仅馀的口粮果腹後,兰斯与有雪立刻倒在乾草上呼呼大睡,看来大有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打算。

    花次郎在屋外挑了根大树,选了较粗壮的一根枝干栖身,横躺其上,随著树枝摆动,静静闭目。

    源五郎似乎也是常露宿野外之人,熟练地在那棵树前生了火,铺好垫布,把背往树干上一*,就这么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令人想不到他这么一副公子哥的娇贵样,能够这么吃苦耐劳。

    “喂!人妖小子。”

    “哦,花二哥还没睡啊。”

    源五郎才一坐下,头顶响起了花次郎的声音。

    “我想问问你,你这么跟在那两个杂碎的身边,到底是想作什么?”

    “哪有为了什么?”源五郎笑道∶“报恩啊,我无处可去,两位大哥肯收留我,我自然应该感恩图报,这样作,花二哥认为很奇怪吗?”

    “哼!”花次郎冷哼一声,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两个杂碎睡的跟死猪一样,这里现在只有你我二人,你大可不必再装下去。”说完,他沈吟道∶

    “嗯!昨天东方家的那场混战,雪特人抱起你狂奔之际,小子你发了三招,两剑一指,第一招是白鹿洞的『天光云影』,第二招是白鹿洞的『河山铁剑』,这两招隔空剑指,打乱了东方家在花轿旁的护卫,也让东方家预伏的高手措手不及,所以场面才失去控制。”

    花次郎道∶“『天光云影剑』、『河山铁剑』,都属白鹿洞三十六绝技,你这样年轻的年纪,两样兼修,不简单啊!”

    源五郎微笑道∶“白鹿洞是当今武学正宗,一向广为流传,或许小弟误打误撞,偶然学得了一招半式,那也不足为奇啊!”

    “那白衣小子趁乱逼近花轿,可是却被围住,闯不出来,你又发了第三道指劲,荡开左右兵器,助他脱险,这一指可不寻常啊!”花次郎声音忽地一紧,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与西王母族有何关系?西王母族千多年未现人间,你又怎地会使『绕指柔红』?”

    源五郎一笑,女孩子气的脸上,出现了慧黠的笑容,“唉唷!这可得问我师傅了,他老人家只管教,我作徒弟的在一边学,哪知道师傅教的是什么?又怎么晓得还有这么多典故?”

    花次郎一怔,道∶“你师傅?”随即想起这小子狡猾多诈,他说有师傅,说不定只是推托之词,三十六绝技向来非白鹿洞嫡系门人不传,能同时兼修任两门绝技者而有成者,当世不过二十人,自己可说无一不识,可是哪有白鹿洞门人会兼学西王母族武学,又会教出这等鬼徒弟的?

    没等花次郎开口追问,源五郎已经反客为主,笑问道∶“没想到花二哥懂得这么多,了不起啊了不起,如果不是看您的打扮不对,小弟还真要以为您和那柄名剑有关系咧?”

    “什么名剑?你又知道了什么?”摇晃的树枝忽然停止了摆动,花次郎的语音整个冷峻了起来。

    无视於顶上直逼而来的寒意,源五郎如顽童也似的笑道∶“哈哈,您既是姓花行二,剑法那么了得,又是这等英俊风流人物,小弟自然将您与花家那柄风流名剑联想在一起了。”

    花次郎听了这一句,面色转和,冷哼一声,过了好一会儿,缓缓道∶“你既然不愿说,那也由得你。你既然与东方家结下梁子,到时候自有东方家本门来找你算帐,至於我们的份,就看看到时候我有没有心情追打落水狗了。”

    花次郎心中想到,这源五郎周身透著古怪,白鹿洞对於上层武学向来防守得极严密,这人居然运用自如,就连已经成为传说武学的“绕指柔红”他也会用,而且行运间大见馀力,这等功力,绝对是当今世上的特级高手。

    这么样的一个人,却故意装出一副不会武功的拙样,跟著那两个杂碎瞎混,又故意破坏东方家的行动,内中定有惊人图谋,反正自己无聊已久,很想找些事来活动筋骨,那就用这小子来开刀吧!大家不妨耗一耗,看看谁才是老狐狸。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哪的话,咱们既是一党,便会祸福与共,他朝小弟要是有什么麻烦,还望您像今天这般,多多拔剑相助啊!”

    树上,花次郎微微冷笑,闭上双目,再不答话。

    微风吹过树梢,在两人一齐闭目沈眠後,今日暹罗城中的最後一场战争,终於告结了。

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叁月自由都市暹罗

    “混帐东西,给我起床!”

    “干……干什麽啦!大哥,你可能不明白,睡眠对雪特人的重要喔!谤据我一族的传说……”

    “少罗唆,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

    为了一雪前耻,也为了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闹笑话,兰斯在一夜辗转难眠後,决定好好弄清楚一下江湖大势,免得以後听到专有名词时瞠目不识,给人当作白痴。兰斯一早便挖起了有雪,要来个晨间恶补。

    “什麽?江湖大势,这很复杂啊,你要先听哪一边的。”有雪揉了揉惺忪睡眼,含糊道。

    兰斯也愣了一下,转念一想,现在与自己最有切身关系的,应该是包括东方家在内的七大宗门了,不如就从这里问起吧!

    有雪点点头,道:“嗯,七大宗门啊,挺方便的,有歌为证。”说着,又是一副雪特人说书的模样,摇头晃脑起来。

    巨舰如林旗如海,难载东海一个白。

    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

    千层银阶万里地,十方宝帝麦第奇。

    天上缺了白玉床,龙皇来请洛阳王。

    赤金虎,玛瑙狮,大地金刚武炼石。

    珍珠鞍,轻骑马,一日看尽长安花。

    女儿红,醉温柔,人间风流在青楼。

    东海白家、洛阳王家、长安花家、威尼斯麦第奇家、武炼石家、自由都市东方家,这六大家族与青楼联盟,并称七大宗门。

    有雪道:“七大宗门里面,王、石两家在武炼,花家、麦第奇家在黑鲁曼,白家在雷因斯,东方家与青楼在自由都市,势力大概均分。”

    有雪是这样说,兰斯却另有一层想法,如果说七大宗门俱有富可敌国的财力、人力、势力,那麽,能否与国内的家族取得合作,就是该国兴盛的条件之一了,而境内只得一家的雷因斯,先天上就处於不利的位置。

    有雪跟着开始解释。

    在雷因斯境内的是白家。

    白家发迹甚早,*航运业起家,之後兼营鱼盐之利,雄霸大陆东方海域,足迹所及,远至炎、水、土叁块大陆。

    白家的独门武学,因长期与雷因斯王庭结合之故,别树一帜,与一般的魔武不同,而练的是由太古魔道延伸出的太古魔武,独步天下,数百年前,曾一度极为势大,但因为某件事故,白家高手名宿一夜间死去大半,连当家主也暴病身亡,白家势力自此一蹶不振,为後来兴起的麦第奇家所取代。

    麦第奇家发迹於武炼。

    武炼由诸蛮族共组联邦,其始皇帝统一体制而建国,麦第奇家便是其中一支,经营矿产,无论人口、财势均极为雄强,历来能人辈出,渐有威胁武炼王权之势。

    百年前,麦第奇家在当家主忽必烈的职掌下,本族极度强势,更兼之网罗大陆上成名高手,声势如日中天。白家势力衰退後,麦第奇家更是趁机大展雄图,大量利用培育、联姻、挖角的方法增加实力,到後来,终於起意问鼎武炼王座,而在百年前爆发震惊当代的『槿花之乱』。

    槿花之乱,一如其名,朝开夕谢,为时不过一月,但对於风之大陆的影响,却是始料未及的深远。

    武炼蛮族中的另一强门,是洛阳王家。王家凭煮盐起家,累积数代而致富,其家族中人有一半的兽人族血统,故而天性勇悍,热爱战斗。家族当家主世代与武炼正统王权交好,长期拥戴正统王室。

    槿花之乱爆发,由於事出突然,兼之忽必烈果是不世奇才,一切策划均极周密,事发当晚便即攻陷王都,武炼国主仓皇出奔、禁卫军总帅,亦即是斯任王家当家主死守城门,当场殉难、黑鲁曼如约出兵,逼压国境,教守备兵无法回师勤王、国内诸侯多存观望态度……情势乱到极点,武炼易主似成定局。

    便在一片混乱之中,洛阳王家首先发表宣告,誓师勤王,他们将国主迎回洛阳,并出兵讨伐叛国贼忽必烈。连续几战,支持双方的诸侯各自增多,而在决定性的那场战争中,原本为麦第奇家所雇用,身为挖矿奴隶的侏儒一族,事先漏所有军机,同时配合讨伐联军背後奇袭,麦第奇家惨败,高手一役死伤泰半。

    此後,麦第奇家难挽颓势,兵败如山倒,最後的跃马桥之役,忽必烈被王家新主,“大刀”王五一刀斩杀马下,而其弟旭烈兀阵前受命,成为麦第奇家主人,放弃原有基业,率领族人逃往黑鲁曼,槿花之乱自此落幕。

    动乱结束,而真正的影响却在战乱後开始显现。

    忽必烈与旭烈兀之母,是黑鲁曼的公主,两人有一半的黑鲁曼王室血统。为躲避追杀,麦第奇家举族迁往黑鲁曼,於黑鲁曼落地生根,*着带走的财宝为资本,经营金融、开设纺织而致富,在异国的土地上,稳稳的站住了脚。

    在武炼境内,动乱得以平息,而於斯役建立最大功绩的王五,身价随之水涨船高,成为朱鸟骑士团大统领,王家当家主,更被奉上“天下第一刀”的美名,声威直追陆游之後,隐然便是九州大战後,新世代的第一人。

    而最令人想不到的,则是石家的崛起。为了奖励侏儒一族的大功,武炼国主做出了破天荒的决定,他让侏儒一族接收麦第奇家原有的一切,并赐予国姓“石”,给予种种难以想像的荣宠。在此优越的条件下,石家迅速崛起,凭矿产富甲一方,更开辟了以护身硬功为走向的一脉武学。

    一场槿花之乱,造成麦第奇家出走,王家称霸,石家崛起,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有雪说的口沫横飞,兰斯听得暗暗惊心,追问道:“那剩下来的便是花家与东方家了是不是?”

    有雪开始解释。花家贩马,东方家铸造,皆是其家本,这两族成立颇早,与白家同期,东方家甚至早过白家,然而在态度上,东方家是矮人後裔,早放弃争霸天下,而以一流生意人自命,安然居於自由都市,冷眼看天下。花家则是时有所图,但奈何地处西陲,诸事不便,往往甫得天时,想要有所行动,时机便已消逝,是故长居於黑鲁曼西南,虎视眈眈。

    而在武学上,花家以轻功、腿法驰名,东方家则是魔武火技的翘楚,双方各自拥有宗师地位。

    兰斯侧着头,将这些资料一一记住,屈指算来……兰斯奇道:“白、王、石、花、东方、麦奇第,一共六家,还有一家是什麽?”

    被问到这个问题,有雪一副馋沫欲滴的模样,搓手笑道:“这最後一家嘛,正确说起来不能算家族,只能算是一个利益联盟而已。”

    兰斯不解。有雪道:“女儿红,醉温柔,人间风流在青楼。七大宗门的最後一家,青楼联盟,成立的最早,资格最老,风之大陆所有雄性动物的天堂啊!”

    青楼联盟,据说在九州大战前便已成立,大战後正式定名。一言以蔽之,就是大陆上娼门与人口贩子的大联合,全大陆青楼、奴隶市场都是分舵,单以分布势力而言,堪称七大宗门之首。

    有雪道:“不过这联盟和咱家雪特人一样,有些挨人白眼就是了。”兰斯心道:“和你雪特人一样,那不叫有些挨人白眼,那是人人喊打啦!”

    青楼联盟的总舵设在香格里拉,没有当家主,而是由联盟内数大派系首领共同议事。虽然说平时遭人白眼,而联盟内高手良莠不齐,组织整体的控制力也欠佳,但青楼联盟自有其不可忽视的实力。

    除了买卖人口、娼门中一掷千金的暴利,还有另一项宝贵资源,情报!青楼联盟有全大陆最完善的情报网,甚至连黑鲁曼、武炼的国家情报单位也有所不及。在此动汤不安的时代,能否掌握第一手情报,便是致胜关键,所以青楼联盟便成了人人皆不敢轻易得罪的存在。

    “原来如此,是情报啊!”兰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喃喃道:“将来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见识。”

    有雪道:“那可得去香格里拉了,那里是大陆繁华之最,只要有钱,什麽醇酒美人都任由享用,包你享尽人间风流滋味。”

    兰斯道:“谁跟你说这个,我们是要作大事的人,怎麽可以为了区区女色而动心呢?你老大我想见识的是情报,情报啊!”

    有雪没料到马屁拍在马脚上,正想补过,兰斯已低下声音,小声道:“不过,工作不忘娱乐,等到咱们这票干完,去香格里拉乐一乐,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有雪大喜道:“一定一定,岂止是合情合理,简直就是应该的。”

    兰斯归纳了一下,正色道:“照这样排行,当前的七大宗门,该是以王家为首吧。”

    有雪点头道:“对,论起声势、实力,王家为首,麦第奇、石家居次,再来是东方家与花家,最後是白家。青楼从不参与江湖事务,实力也很难估计,所以不列排名。”

    兰斯道:“东方家只能排进第叁级,怎麽它这麽差劲啊?”

    有雪道:“也不能说差劲啦,只是一直以来东方家的目标不同,没有称霸大陆,争雄天下的打算,相对的,就没有招揽外派高手,吸收游离份子增强本身实力的措施,实力自然比不过前几家。”

    兰斯赞道:“了不起,看不出你一个混帐雪特人,居然知道这麽多事,果然是行万里路,见识不凡啊。”

    有雪笑得好灿烂,道:“啊,这没什麽啦,只是常识,常识唷,雪特人最爱听人说是非,听多了,大概就知道的多一点吧,对了,不管怎麽说,东方家还是当今魔武大家,不可小觑喔。”

    “魔武啊……”乍闻『魔武』二字,兰斯忽地眉头一扬,沈声道:“有雪啊,咱们兄弟的交情如何?”

    有雪不意有此一问,一时不敢轻率答覆,只是有些谨慎的答道:“大哥……待小弟恩重如山,小弟对您的景仰,有如……”

    兰斯一挥手,打断有雪的话,道:“这样就够了。”探首左顾右盼一番,确定四下无人,低声道:“你小小声的告诉我,什麽是『魔武』?”

    下一刻,只见有雪的嘴,立刻像是被塞了十七八个生鸡蛋,,大大……大大的张开——

    早在兰斯醒来前,昨晚睡在庭院的二人组便已起身,进行晨间散步。正确说来,是其中一人悄没声息的溜出了门,树上的另一名察觉不对,跟着上了街。

    “啊……”伸伸懒腰,花次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有些困意地道:“有没有搞错,这麽早起来,你到底想干什麽啊?”

    源五郎笑道:“买早餐啊,不然大家起来要吃什麽?”

    “早餐?”花次郎晒道:“那两个家伙一穷二白,你身上也没半毛钱,穿的还是雪特人的鬼衣服,拿什麽去买早餐……等等,别打我的主意,我可没钱给你,昨晚的一壶酒花光了最後的一串铜币,现在穷死了。”

    源五郎贼兮兮地笑起来,道:“花二哥的光剑呢?虽然是非冠名,又是旧货,好歹也可以当个百枚银币吧!吃一年都够了,既然陪着上街,总得给点贡献吧。”

    “想都别想。”花次郎打开酒葫芦,“咕噜咕噜”地灌了两口,道:“早知道你在打我这柄光剑的主意。”

    “这就奇怪了,您也没钱,为啥跟着我上街呢。”源五郎道:“咦?莫非花二哥有晨间运动的习惯,佩服啊佩服,强身健体,果然是一等一的好男儿。”

    花次郎冷笑道:“你是雪特人吗?满嘴没一句实话,我为啥出来,大家心里一清二楚,总之,在我把你摸清楚以前,你上哪?我就跟着,你什麽坏事也别想做。”

    这就是目前的打算。不可否认,从初见面起,自己对这个名为源五郎的小子很感兴趣,瞧他的年纪,约莫是一百出头,甚至可能未满一百,正值少壮,以现今七大宗门的辈份而言,算是最年轻的一辈。

    唉!如今的风之大陆,白鹿洞也好,叁大骑士团也好,都已经找不到什麽有趣的年轻人了,就连七大宗门,虽然新世代的高手个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模样,但放眼望去,近一百五十年内出生的一辈,并没有什麽真正杰出的人才。这个江湖,是越来越无聊了!

    不过,这个源五郎却不同。他很有趣,年纪轻,长的那麽美,脑子、武功看来不差,背景神秘,又没有俗不可耐的骄气,很值得花时间来缠缠,毕竟,自己无聊太久了啊!

    源五郎也不答话,笑着往前走去。此刻时间尚早,天方拂晓,街上没什麽行人,不必担心干扰旁人。

    “唔,你说自己姓天野,那你就不是大陆陆地上的人了。”花次郎犹自叨叨不休,道:“天野是东方岛国日本的姓氏,你是从那边过来的吗?”

    这个问题大有干系,叁大神剑之中的“剑爵”天草四郎,便是长年居於日本,如果源五郎也是出身日本,这两人说不定便有关连,否则天下哪可能莫名其妙地跑出一堆高手。

    “光是问我,这样很不公平喔。”源五郎笑道:“花二哥又是哪儿的人呢?”

    花次郎登时语塞,却又不想信口雌黄,免得给拿住话柄。只是又闷声灌了两口酒。

    穿过两条窄巷,道路开阔起来,两旁房屋也变成饭馆、商店一类的建筑,人声渐渐多了起来。花次郎起先没留意,却越走越觉得不对,出声道:“等等,买早餐怎麽会走到这里来,这条路不是……”

    话声一停,源五郎转过街角,眼前出现了一条长街,正是那日东方家礼队引发轩然大波的大街。

    花次郎道:“你买早饭为什麽买到这里来?”

    源五郎道:“这儿店家那麽多,不来这买要去哪买。再说,顺便来这勘查点资料,也是应该的吧!”

    顺便?花次郎心下冷笑。这小子是专程来这集资料的吧,买早餐云云根本全是鬼话。

    长街看来颇为整洁,两旁的店家已经打扫过,运走尸体、拭去血迹,以便开张做生意。不过,石板路上的裂缝、各式脚印、深渍石板里的暗红色,仍说明了那日战斗的激烈。而源五郎,正是为此而来。

    “有什麽好看的,自己不是始作俑者吗?还想来这里看什麽?”花次郎道:“当心给人家认出来,乱刀分尸。”

    源五郎不去理他的嘲讽,只是低头看着地面的痕迹。某些威力特别强大的招式,会在发招或接招时,留下特定的痕迹,如果是熟悉该种武功运行的特徵,便可以从残留痕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

    “对於这场混战,二哥有何看法啊?”源五郎低首踱步,口中发问。

    “嘿,有趣的问题,你想听什麽?”花次郎也不规避,直接了当的回应。

    “东方家素来注重血统,散开的旁枝姑且不论,本家的血脉一向不外流,更绝少与外界有生意以外的往来。”源五郎道:“这一次,东方家破天荒地与外界联姻,虽然说仅不过是个直系末流的族女,无关轻重,但想来背後是有些问题的,不知花二哥有什麽见解。”

    “说话别那麽文诌诌的,一副娘娘腔样子,烦死了。”花次郎道:“我没什麽见解,矮子配侏儒,天作之合,妙的紧啊,有什麽不好的。”

    源五郎『唔』了一声,没头没尾的应道:“果然不错,是石家。”

    花次郎道:“当然是石家。前天挑大箱聘礼的黄衣汉子,个个穿的是土色龟纹,动手时用的全是『大地金刚打』的散手功夫,不是石家是哪一家。小子你明知故问的本事练得不累吗?”

    源五郎道:“别那麽说嘛,我只是有些奇怪,这两家怎麽会碰在一起,实在是有些不合情理啊。”

    “哪有不合情理?再合情理也没有了。”花次郎晒道:“一个挖矿,一个铸造,矮子配侏儒,芝麻对上绿豆,哪有什麽问题?他两家不搞在一起,那才真叫不合情理。”

    他二人你来我往,完全是一副斗嘴的模样,但是,如果真正明白他们话中代表的意思,势必会为这短短几句话所震惊。

    前天礼队的组成份子,并不单单只是东方家的族人,那些身穿土色衣衫,挑扛玉箱的汉子,便是同属七大宗门之一的石家,这也就宣告了本次联姻,是东方家与石家的双方结合。

    而他们的对话,则暗示了七大宗门进行连横合纵的可能性。七大宗门个别而言,皆可谓当今大陆上最强势的势力单位,虽然其中有强弱之分,但并没有哪一家,能够凭自己一家之力独霸天下,便是最强盛的王家也不行。但倘若任有两家结成同盟,那意义就不同了。

    源五郎道:“我也只是推测而已。因为以东方家一贯的作风来说,这件事实在有些奇怪。”

    花次郎沈吟道:“唔……倒也是,怎麽会由东方家先起这个头呢?世上的事还真是奇怪啊。”

    依照东方家对外的宣称,仅是一名族女对外通婚,故而毋须张扬,一切低调处理,饶是如此,也已经是轰动自由都市一带的大新闻了。仔细想来,东方家并没有明确地宣告亲家身份,而人们也下意识地以为,此次联姻的对象,仅是自由都市的当地富豪、仕绅,却没想到其他。

    不过,对象如果是石家,不管是怎样形式、层次的联姻,在意义上来说,都象徵两家开始进行势力联合,这非但会对其他五家造成震撼,便连黑鲁曼、武炼、雷因斯也不会视若无睹的。

    只是,连横合纵的手法,居然是由素来低调的东方家先发起,这实在是件怪事啊。

    懒得想多,反正和自己没什麽关系,倒是源五郎这小子,该不会就是为此而来吧!

    “哈哈,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花次郎道:“不过是两家的低辈族人嫁娶,又不是什麽首脑联姻,哪用这麽大惊小敝。”

    源五郎道:“是吗?但石家送的聘礼,可真正是价值不菲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那麽大手笔吗?”

    “对方不是普通的土豪,是当世七大宗门之一,石家存心讨好,那也是有的。”花次郎故意唱反调:“况且,石家当家主石崇,是大陆上最有名的暴发户,最爱讲究排场派头,挥金如土不过等闲,这些聘礼,你还怕他送不起麽?”

    “嗯,有道理,花二哥果然有见解。”源五郎步至街心,微笑道:“不过,您脚底的东西又怎麽说呢?後辈族人联姻用得着这个吗?”

    “什麽东西?这块香蕉皮吗?”

    “呃……不好意思,香蕉皮下面的东西。”

    花次郎举足踢去香蕉皮,地上一反其他地方的杂乱印痕,显得乾净的多,仅有一个半径叁尺的圆痕,彷佛火烙,深深印在地面,而圆圈的周围,有七八个怵目惊心的黑色人形,像是影子,可是,没有人,哪来的影子?

    “焚却阿房!”花次郎脱口道,眉头亦深深皱起。

    源五郎鼓掌道:“哦,是六阳尊诀的『焚却阿房』啊!小弟还在想,是哪一门霸道武功,能把人连皮带骨瞬间烧融,留影地面,哪晓得花二哥一语便揭破了,真是令小弟佩服。”

    花次郎瞪了他一眼,心知肚明这混帐早就认出地面痕迹,只是藉自己的口道破而已。

    “阿房火起,生人远离。”花次郎道:“没记错的话,这式『焚却阿房』,是东方家『六阳尊诀』之一,是不是?”

    “一点没错。”

    “而『六阳尊诀』是东方家的掌门神功,对吧?”

    “正是如此。”

    “换言之,出手的人是……”

    “错了。”源五郎打断道:“二哥,我还记得,前天逼退众人的那道火墙,火焰颜色是红色的。”

    花次郎回忆东方家的武学家数。东方家是当世炎系魔武的权威,其子弟依修为高低,A、B、C、D的级数,招数中可随发蓝、橙、黄、红四色火焰,能修至红色火焰者,该拥有A级高手的实力了。

    “可是……”花次郎道:“传闻中,『焚却阿房』属於紫焰的天位武学,如果要发挥此招神髓,火焰必然是紫色,便算要发挥一半威力,也得要有白焰的特级实力。”

    “所以,发招者不可能是当家主本人。”源五郎道:“六阳尊诀虽然是掌门神功,却不是非掌门不传,东方家的高手耆宿都可参详前四式。而以地上的痕迹看来,这该是数人联手所发,至少也有叁名,实力都是A级以上,说不定还有特级。”

    “特级?”花次郎又皱起眉头。据他记忆所及,东方家家主东方不韦,武功级数并未能晋升天位,换言之,东方家目前最高的武功级数也不过是特级,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那等若是当前东方家的一流菁英了。

    “所以,问题来了。”源五郎道:“就为了一个普通族女的嫁娶,有必要动员叁名A级以上的高手来此吗?”

    花次郎本想回答,是为了护送嫁妆而来,但想想也知太欠说服力。一者,聘礼虽然贵重,却未必是什麽希世奇珍,为此动员一流高手,徒让人耻笑不分轻重,自折身价。其次,若是护宝,为何不随众而行,只是等到局面已不可收拾时,才出手镇压,这其中确实透着诡异啊。

    “唔……的确不对劲。”花次郎点头承认,他也是明快之人,一旦确定便不再强辩,浪费时间。“不过,这又有什麽关系呢?两家有什麽古怪,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再说,不管其他人怎麽样,结婚的本身,是件好事啊?”

    “二哥认为结婚是好事?”

    “难道你有异议吗?”

    “不敢,岂敢如此。”源五郎的笑容,夹着几丝狡狯,“只是,小弟有些不明,您既然认为结婚是好事,那麽前天您又为什麽阻碍婚礼的进行呢?”——

    有雪的大嘴张开到一半,见到兰斯脸色不善,登时忆起过去的糟糕经验,马上闭嘴,动作之快,险些连舌头一起咬下。

    “呃……这魔武吗?关於魔武……该怎麽说……”基本上这是一个任何习武者必知的常识,但要如何向一个不懂的人描述,一时间有雪张口结舌,想不出妥当言语。

    “所谓魔武,顾名思义……就……就是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一番话,雪特人说得结结巴巴,浑没半分头绪,花了兰斯好大的功夫,才大概听懂其中意思。

    魔武者,魔法与武术的结合体。

    许久许久以前的年代,神话时代结束之初,不需仰仗精灵魔力,而是*机械为力量根源的太古魔道,曾经一度势大,势力席卷天下,打压其他的力量流派。

    当时的力量流派,最广为人知的,是武术与魔法。

    练武,不断地锻练自身肉体,藉着培养『气』的修行,与天地同步,进而获得强大力量。但是,纵使天资聪颖,武术要有小成,也得要十年苦练,而要练成足以与太古魔道一较长短的境界,再快也非一甲子之功不可。人生,又有几个一甲子?

    魔法也是同样,提升魔力,记颂咒文,以各种自然或超自然力量,来发挥威能,然而,尽避魔法比武术易於修练,但真要有所成就,而不是一般的小术士,往往需要更长久的时间。世上又有多少个年轻的大法师。

    太古魔道却不同。尽避太古魔道的道理非常深奥,要研习有成,绝非叁五十载之功,更不能单凭一人天资而独霸天下。但是,要操纵太古魔道的成品,却是出乎意料的容易,只要一时半刻的教导,任何人都可以用太古魔道兵器发挥毁灭性的威力。

    一般的武术高手,在这股威力前完全不堪一击;具有远距离心灵、物理攻击的魔导师,虽然较为吃香,但当太古魔道研发出按钮攻击的技术後,魔导师也只有惨淡收场了。

    夹着这股优势,太古魔道学者在神话时代结束後,得以独尊一时,压黜百家,并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只是,有一点是出乎意料的。太古魔道称霸,这个事实所直接导致的,竟是各种力量流派的大联合。为了与之对抗,数十位足以被冠上宗师头衔的宗主,秘密地展开研究工作,希望能发展出一种崭新而强大的力量。

    研究之路非常遥远,从试着构想、确定方向、展开研究、克服技术难关……百多年的漫长光阴流逝,而研究成果有了小成,虽然仅是小小的一步,却为後来整个鲲仑世界带来天翻地覆的影响,新的力量终於诞生了。

    魔法、武术,以其个别优缺点来看,的确是有所不足,但是,如果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呢?

    说到底,这两者都是在体内锻练某种能源,经由此途径而让人得到强大力量,与借重机械的太古魔道不同。既然是能源,尽管性质有差异,但未尝就没有殊途同归的地方。

    以这观念为主轴,『魔武』这种复合新力量,正式地出现世上。

    兰斯道:“什麽太古魔道的,我是不太懂啦,不过魔武的优胜点在哪里呢?”

    有雪道:“大哥,你也知道的啦,我们雪特人大半没练过武,所以也知道的不太详细,只能说个大概而已……”

    兰斯不耐烦道:“说就行了,本大爷自己会听,要你多事。这麽罗唆。”

    有雪抓抓乱发,勉强归纳出脑里的常识资料,道:“大概来讲,如果和纯武术比较,魔武的一个特点就是有附加价值。”

    “附加价值?”

    有雪道:“对啊,如果是练纯武术,你看过谁出招的时候,全身还冒火的啊。”

    傍有雪这麽一说,兰斯登时省悟,道:“照你这麽说,那所谓的七大宗门……不就是……”

    有雪点头道:“啊,是啊,七大宗门全是以修练魔武成家的。”

    有雪用旅行时听过的故事,和兰斯解释当时的情形。魔武刚有小成的时候,所使用的招数,仅是一些剑上冒火的魔法剑之流,太古魔道也能做到的技巧。

    不过,当两者相遇,高下立判,由魔武所发出的能源火焰,其威力远非一般火焰所能相提并论,就由此一线之差,而分出成败。而魔武在效能上,亦有革命性发展,修练魔武上手甚易,修练魔武十年,便能拥有修练纯武术一甲子的威能,*着这些优势,魔武有了称霸天下的本钱。

    决定性的战役发生了几场,太古魔道初时占着上风,但随着魔武技术的日渐成熟,太古魔道的缺点也逐渐暴露,尽避使用容易,可一旦失去了真正明了其中道理的创作者,机械也成为废物了,而这损失却是极难弥补的。

    有雪道:“最後呢?魔武一派获得险胜……”

    兰斯道:“就凭这样吗?好像有些不太对劲吧!”

    “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任何一所学堂的初级课本也都这样写。”有雪耸耸肩,道:“只是啊,从我们雪特人记录的传说来猜想,魔武一派或许也用了不少不光明的手段吧……”

    “什麽不光明的手段?”

    有雪道:“不管一件兵器有多麽厉害,使用它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啊!”

    兰斯一呆,显是想不到这雪特人会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细细咀嚼,确实是不得不同意这份道理,点点头,示意有雪再说下去。

    有雪道:“总之呢,历史再一次重演,得势的一派,对太古魔道的相关知识,展开了彻底无情的镇压。曾经盛极一时的太古魔道,就这麽『波』了。”

    兰斯奇道:“完蛋啦?”

    有雪道:“差不多,杀的杀,烧的烧,几乎没有什麽剩下的了。而在那以後,魔武技术蓬勃发展,到达黄金时期……”

    魔武成为了新的力量标准,技术也大范围的被开发,各种自然界的能源都被广泛地使用,火劲、冰劲、五行劲力……甚至电劲,都一一被使用在新武术中。

    这并非首创,在以前的纯武术中,绝顶高手可以凭藉个人修为,摘星取电,吸取天地能源攻敌,但这类武者极为罕见,百世难逢其一。

    但在魔武倡行後,吸取天地能源攻敌的大排场招数,虽然仍是高难度,却已容易得多。魔法方面的知识,召唤精灵、引动天地能源……之类的技术,使得这类招数的实行性大大提高了。

    而以此为主的魔武文明随之建立,神话时代结束初期,以人类为主的各种族,寿命不过百岁,而魔武的出现,令生物寿命得以延长,甚至透过遗传影响下一代,於是,经过长期的锻练、优生,整个世界的种族自然寿命延长了,人类由短短数十寒暑,增长至具有两叁百年的寿元。

    早期的魔武,人们必须要同时锻练魔法、武术,再以特殊功法将之融合,而经由不断地改进,新一代的才智之士,直接创写揉合两者为一的新功法,魔武的传承进一步获得确定。

    从此,魔武成为大陆上的力量显学,由於这力量具有通用性,武者、魔导师都可锻练,武者藉此得到部份抗魔力,而魔导师也藉此增强本身力量,改善过往魔法师弱不禁风的刻板印象,这自然对原本的武术、魔法造成打击。

    无可置疑,魔武这项新力量,是以武术为主、魔力为辅。故而当魔武修练到某一层度,会对魔法的修为造成妨碍,令修习者必须二选其一,这项限制总算为魔法留下一席之地。但原本的纯武术就没那麽好运了,有了修练更快、威力更强的魔武,纯武术与落伍划上等号,再没人肯花心思修习,因而走上灭绝的道路。

    人们将所谓的纯武术,称之为『古武术』,而以使用机械力量为主的太古魔道,也正式定名为『太古魔道』,使之与神话时代遗传之『古魔法』咒文有别。

    有雪道:“这就是魔武来源的常识了,现在说到练武,人人练的都是魔武,而大哥你练武练的那麽久,居然弄不清什麽是魔武,这点实在是奇哉怪也了。”

    兰斯不去答他,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这问题。在山上时,老头子从不解释任何东西,所以自己没有机会获得相关知识,下山之後,每想问人,又看见别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为了要充老大,只好哈哈混过,不敢发问,要不是今天遇着这雪特人,说不定再过十年,问题仍然是问题。

    有雪道:“古武术没落後,只有白鹿洞还保留一些,而当世七大宗门全是魔武大家,东方家练火、石家练护体神功、王家练刀、花家练腿,青楼没人知道,而白家和麦第奇家最是特别。”

    兰斯奇道:“怎麽个特别法?”

    有雪道:“麦第奇家练电,威力无俦,刚猛霸烈,而白家就很奇怪了,他们家的魔武不是普通魔武,而是从太古魔道衍生出来的太古魔武,练的是压力。”

    “压力?”兰斯愣道:“那是什麽武功?”

    有雪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被打过,只是听族人这麽说起而已。”

    兰斯听得心生向往,不知那是什麽样的武功?正自遥想,忽然觉得不对,有雪不是说,魔武争霸得胜後,太古魔道的知识已经彻底被销毁了吗?为什麽白家还能练啥太古魔武?而世上的光剑、地气车……这些都是太古魔道范围的产物,又为什麽会存在呢?

    兰斯问道:“等等,你刚刚说太古魔道已经不存在了,那又哪来的太古魔武?又怎麽会还有人能制造光剑?”

    有雪一脸“对喔”的惊讶表情,显然是第一次想到这问题,看来他也是个不求甚解的雪特人,旁人说什麽就听什麽,全然不经大脑分析,不过,这倒也是标准的雪特人啦。

    兰斯把握机会,问出另一问题:“目前世上武者的力量分级,是D、C、B、A再到特级,这些力量分级的依据是什麽?”

    “呃……力量越强,级数就越高吧。”

    “废话,这个我当然知道。”兰斯道:“没有更仔细一点的吗?应该有点更明确的东西吧!”

    有雪把手一摊,苦着脸道:“唉唷,我说大哥啊,你一早把我挖起来,连早饭都没吃,就连问了这许多。你说嘛,连你这个练过武的都不知道了,我这从没练武的又哪知道这许多呢?您还是改天找个会武的,再慢慢问吧。花二哥就很不错啊。”

    想起花二郎那张阴沈的贼脸,兰斯就没了求知欲。他不讨厌发问,却讨厌被人笑,要他对花次郎不耻下问,那不如死了算。眼看有雪再答不出什麽,兰斯只得放弃。

    兰斯道:“好了,情报问完了,把五郎、次郎找来,大夥儿该商讨一下如何进行大事了。”话未说完,便看见有雪拉长了一张脸,好像在等什麽。

    “你想干嘛?”

    “早餐,早餐啊。”有雪道:“一早起来不吃早餐,整天会受到诅咒的,这是我们族里人人都相信的喔。”

    兰斯肚里暗骂“是你们雪特人的诅咒吧”,但想想肚子也确实有些饿了,吃吃早餐无妨,便道:“算了,去叫醒那两个懒虫,大家一起吃早饭吧。”

    有雪应声高高兴兴的去了。

    看着有雪的背影,兰斯这才想起,自己早就没钱吃饭了。没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山人总有妙计。

    花次郎不意他有此一问,口中的酒差点喷出,讪讪地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笑道:“前天,那白衣少年抢花轿时,他逼退轿子旁的护卫……嘻,您要说是小弟做的手脚,那也不错,不过呢,当一对璧人趁乱离开现场,快要跑出长街时,发火劲的东方家高手……对不住,那两人我不识得,他们凌空夹击,若不是您从中拦截,这桩抢花轿的美事,多半还是落得一场空咧。”

    “……”

    “倘若结婚是好事,您为什麽出手阻拦呢。”

    花次郎心里大骂,诅咒起源五郎的十八代祖宗。

    前天,自己在『楠』饮酒买醉,正喝得起兴,却刚好看到了那白衣小子,一副坐立不安的傻相,引人发噱,再看他瞧见花轿时那种激愤模样,瞎子也知道他是来抢花轿的。

    本来,自己是对那毛头小子嗤之以鼻的,以东方家的势大,他就这麽冲出去,後果肯定是有死无生,这等愚鲁之徒,活着也是多馀,正好看他的死相来下酒。可是,尽避脑子是这麽想,但在自己心里深处,又好似有些羡慕这傻瓜的愚勇,为了所爱豁出一切的傻劲。

    结果,他抢了花轿後,陷身重围,明明四面八方都是刀剑,但这青年一面挥舞光剑,抵挡敌人,一面却把新娘子护在身後,没走出十步,身上已有七八道伤口,新娘子却连血也没给溅到半滴。当看到这幕光景时,自己动容了,无可置疑地,这青年让自己想起了一些往事,尘封已久的往事……

    也因为这样,尽避理智不断地提醒,别要多管闲事,但当两名东方家高手凌空发掌要截下两人,千钧一发之际,自己还是忍不住出手了,一道破空剑气,阻住所有追兵,让一双新人成功脱离现场。

    自己行事向来如此,快意恩仇,作事前从不深思,事情作了也就绝不後悔,虽然说,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子,就此开罪东方、石两家,实在不划算,但自己孤家寡人行走江湖,从也没怕过谁来,什麽人想要算帐,尽避放马过来。

    不过,当初没有料到会给源五郎抓来当话柄,真是一大失策。奇怪,这人那时候不是已经被雪特人抱离现场了吗?

    “嗯,这个嘛……”花次郎反问道:“你又为什麽要出手呢?”

    “我想……大概和您一样吧。”源五郎笑道:“不是吗?”

    “彼此彼此。”

    花次郎随口敷衍,心里却提防起来。

    看这源五郎的外表,应该不是个坏人,不过,世上事难说的紧,他会在那时候出手,而现在又毫没理由地与兰斯鬼混在一起,也许便是针对东方家而来,像他这样的人物,绝不会为那批玉箱珍宝所动,必是有更深的图谋,说不定便是同时对付东方、石两家,嗯,那他的真实身份,会不会也是七大宗门之人呢?

    不管如何,从现在起还是小心为上,别给他扯进去,成为图谋的一部份,那才真是得不偿失。

    出奇地,好像看穿了花次郎的想法,源五郎笑道:“您还真是妄自菲薄啊,我说二哥,您其实可以对您自己有更高一点的评价的。”

    “什麽?”

    “没什麽。”

    花次郎给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心里又有些发毛,催促道:“你要看的东西看完没有,两个杂碎该醒了,小心有你好受的。”

    “别那麽心急,还差一个地方没看。”源五郎笑道:“这趟出来收获不少,首先,确认了东方家有好手在此,实力是A级以上,人数至少有叁名,而联姻的对象是石家,说不定也有隐藏高手在此,而最後,还有一样东西要确认的。”

    “看什麽东西?”

    源五郎步至街角,来到兰斯前天被震飞时,所立足之地,而地上,仅是一个遭重击後的裂痕。

    “前天,兰斯大哥在此遇险,而火劲袭身之前,有人出手相救,发招逼退火焰,同时震开兰斯大哥。”源五郎道:“是什麽人出的手,我很好奇,花二哥有印象吗?”

    “没有。”花次郎摇头道。他当时虽有察觉,但兰斯死活与己无干,自然不会多加留心,而现在想来,只记得出手之人,似乎内力颇强,但要说是什麽门派、什麽招数,那可实在是没印象了。

    端详地面的痕迹,并没有多特别,就像是被一把大槌击中,石地崩裂,裂纹朝八面散去。这痕迹很平常,任何隔空伤人的招数都能做到,虽然说激起的劲风能顺势让人震飞,显得发招人功力了得,但也并不足以推断其身份来历。

    “唔……瞧不太出来,只知道有A级以上的实力。”花次郎说道。他是由发招人能逼退火劲来论断的,能逼退A级高手所发的火劲,本身自也应该有A级以上的水准。

    花次郎自认见多识广,熟识天下各门各派武术,不过,眼前资料实在不足,无法判定。而这应该还牵涉到另个问题,发招人会出手相救兰斯,足见与兰斯有某种关系,说不定,也会和源五郎有关系,这可是一样有趣的线索。

    “花二哥没有答案麽?让我来看看吧!”

    源五郎弯腰检视地面裂痕,又绕着裂缝中心走了一圈,微微思索,半晌之後,点头笑道:“我想我有些线索了。”说罢,用脚跟往地上轻轻一蹬。

    轰然一声响,方圆半尺之内,地面好像内里给抽空了般,忽然下坠,形成一个无底地洞。怪异的是,地面崩落凹下,但周围的土石并未随之瘫塌,再定睛一看,壁面平滑如镜,就似刀斧凿劈而成。

    花次郎未等人落下,脚尖一点,已飞身跃出土坑,漂亮着地,而源五郎却早就让在一旁,这土坑虽深,却不宽,临时踱开不是难事。

    花次郎看着土坑的模样,奇道:“这是……”

    源五郎笑道:“花二哥想必已经看出些端倪了。”

    花次郎道:“白家的压元功。这武功怎会出现在这里?”

    花次郎着实透着纳闷。七大宗门大体上而言,各以独特的魔武而成家,而其中,有两家最为独特,麦第奇家的电功、白家的压元功。

    江湖传闻,白家先祖原是雷因斯“王立太古魔道研究院”的院长,武功与太古魔道上的修为俱是深不可测,居然给他别走捷径,将这两者合而为一,开创白家一脉魔武。

    白家以“压元功”独步海内,顾名思义,即是压缩的功夫。修习压元功者,功力初级,是不断地将自身的元气压缩,击出时的威力将远远倍增,或是甫以螺旋式激进,形成『气弹』,往往可以收到一击必杀的奇效。而当功力修练到A级以上,则可以凭本身功力操纵周遭压力,发出『重力弹』。

    眼前的这个土坑,深度黑黝黝地看不出来,但想必有个几十丈吧。要一击击出个几十丈的深坑,天下间任何特级以上的高手都可办到,但势必会又长又宽,威力波及到周围房屋,绝不能造成这样的怪洞,周围壁面还这等光滑。

    能有这种效果的,风之大陆上仅有白家嫡传的『压元功』,可是……

    “能使用重力弹,修为至少在A级以上。”花次郎疑道:“白家已经式微了,是什麽人用出这样一招的。”

    花次郎是一名好剑客,更是一名不断寻求挑战的剑客。七大宗门的魔武,除了白家的压元功,他几乎都领教过了。十几年前,他远赴东海,想与白家高手一较长短,却失望地发现,整个白家总坛竟找不出一名A级以上的高手,便算有,也是从稷下聘请来的数位护法,那并不是真正的白家人,当然更不会压元功。

    见识白家武学,当然要领教压元功。可是,领教发不出重力弹的压元功,有什麽意思?徒令一般俗人惊惶失措,又有什麽意思?为此,花次郎败兴而返。

    传说,两百五十年前,当时的白家,声势如日中天,除了家族内高手如云,更掌握了雷因斯、稷下的九成人脉,威风不可一世,更不甘局限一隅,时有问鼎天下之志。

    可是,一场无名恶疾,令白家一日之间死去数十名高手耆宿,便连当家主也於该日暴病身亡,顶级高手为之一空,元气大伤,事後许多厉害功夫失传,族中子弟後继无人,白家从此一蹶不振。

    必於此事,直至如今还为人津津乐道。有人说,此事必与五大奇人中的“毒皇”有关;也有人谣传,是白家与某门派结怨,对方高手大举而来,登门复仇;还有一种说法,是压元功中有强烈缺陷,练至後来走火入魔,高手自相残杀……由於白家的沈默,各种谣言不胫而走,到现在仍是风之大陆的一大谜团。

    经此一事後,白家退出大陆势力争雄,仅经商而再不过问江湖事,近数十年来更下了禁令,不许後辈子弟在江湖中行走,使得白家在七大宗门的势力排行居末,压元功绝迹於江湖。花次郎想见识压元功,还得千里迢迢行至东海。

    所以,花次郎有疑问,以目前已趋式微的白家,到底是谁,有能力发出这一击压元功,更不远千里行至这暹罗城?

    疑问的目光移向源五郎,源五郎笑道:“不知道啊,我和白家又不熟,哪知道是什麽人?说不定是白家、东方家两家当家主,同时降临暹罗城,那可有意思了。”

    花次郎道:“嘿,说的那是什麽废话。”

    现任白家的当家主,白无忌,在风之大陆名头极响,位列当世四大公子之一,不过,那是指他交朋友的本事,与武功毫不相干。

    人人都知道,白无忌是个出了名的浪荡子,武功低微,风流好色,游戏人间,最有名的形象,就是他常常在黄昏时分,穿着一袭长衫,拖着板鞋,边幅不修,潇洒自在,踢搭踢搭地在稷下学宫踱步。而一言以蔽之,就是说他不是作大事的人才。

    他平时流连花丛,与叁教九流的人物纵酒高歌,横槊赋诗,却全然不理白家的行政,所有大小事务由叁名长老合议裁定,这叁名长老是白家长辈的少数幸存者,虽然逃过了那一役,却也武功全失,因此,白家的没落,执掌者所托非人实在是重要理由。

    源五郎道:“白家已然没落,这是不错的,但是,有个传闻不晓得二哥有没有听过?”

    “什麽传闻?”

    “谣传,白家当家主白无忌,因为自知不是比武斗胜的料,所以在许多年前,便把白家压元功的秘笈送给了一位挚友……”

    “是谁?”

    “雷因斯首席大神官,魏素勇!”

    花次郎又皱起了眉头,不是为了这消息,而是为了这消息的出处。他早就知道这个传闻,而告诉他这个传闻的人,是一名非常了不得的女性,她,应该是不轻易露面人前的,源五郎又怎麽会知道这本属机密的事实?

    “这消息你从哪听来的?”花次郎冷声道,一手已悄然按放在光剑上。

    “脸色不要那麽恐怖嘛!扁剑随便出鞘,可不是一个一流剑客的作为喔,说过,这只是传闻,我又怎麽会记得每一个传闻的出处呢?”源五郎笑得像个没事人样,道:“不过,如果是你後面那两位,也许会知道的清楚些唷!”

    “後面……糟!有埋伏。”惊闻背後有人,花次郎不敢贸然回头,仅是用眼角馀光稍稍一瞄。

    後方,正是『楠』的所在,一群人高声喧哗,正要步进店内,而其中为首的两名男子最为显眼。一名身材微胖,衣着华丽,油头粉面,似是某富家的公子,另一名脸有倦容,相貌颇为英俊,但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阴鸷之气。

    花次郎一见之下,心头登时一震,显是想不到会在此处见着这两人,当下别过面孔,不欲多惹是非。

    便在此时,源五郎出声道:“花二哥,您瞧到哪去了,我不是说你的正後面,是讲你後面二楼的那两个人。”

    花次郎给他这一说,忍将不住,回头朝後方二楼望去。

    二楼扶杆旁,两名儒生打扮的青年,甫览大街,见到花次郎朝自己这边望来,都退进楼去。

    花次郎看得分明。其中一名少年,眉目如画,相貌极为俊俏,尤其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与唇边甜甜的微笑,欲语还休,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摺扇轻摇,风度翩翩,退去前还遥遥做了一揖,令人很难不对他心生好感。

    而另一名男子,则是教花次郎着实吃了一惊。匆匆一瞥,仅能感觉到他周身散发出一股无可匹敌的冷冽杀气,这绝非一般江湖武人所有,更惊人的是,花次郎无法看清他的面目。这并非因为他退去太快,而是自始至终,他的脸部好似给一层黑气所笼罩,黑乌乌地瞧不真切。

    这是A级高手的力量象徵。

    这两个人,是谁?——

    “什麽?人不在,这两个王八羔子,大清早的也能乱跑。”听到有雪回报说,前院空无一人,兰斯火冒叁丈,立即开骂。

    “一定是花老二不好,他名字都叫得那麽花,一定是半夜诱拐我们家五郎出去了。”顺着兰斯的怒气,有雪忙着点头,同时不忘记拼命进缠言。

    “两个浑球,回来有得他们受的!”少了两个人吃早餐,兰斯心底是又怒又喜。怒的是,这两个人藏了私房钱,可能趁夜撇下自己,偷偷跑去大吃二喝;喜的是,等会儿出去吃饭,可以少负担两张嘴,此乃意外之喜。

    唔……也不能老想着吃,该开始办正事了,至少要先弄清楚,东方家礼队为什麽突然改变行程,停留在暹罗市,背後应该是有什麽原因的,如果掌握到这个秘密,对於未来的行动,想必帮助不少。

    兰斯再回想起那日群众的混战,以那时的混乱局面而言,什麽事都有可能发生,也说不定真是出了某些事,让东方家被迫把礼队停在此地。

    可以判断的资料还太少,要搜集相当的情报,才能有进一步的判断,既然如此,往事发第一线场跑一趟,大概是难免的了。

    “喂,雪特家伙,走吧,咱们吃早饭去。”

    “老大,你要去哪吃早饭?”

    “去每个人都要去的地方啦,罗唆家伙。”

    踩着尚算轻快的脚步,兰斯出发了。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此刻对於整件事情的推算,是出人意料地接近事实中心的——

    另外一边,在『楠』之内,花次郎、源五郎挑了张*里面的桌子,点了壶茶、几样点心,进行私人早餐。

    会突然出现这种局面,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怪事。起因是,对於刚刚在『楠』门口的那群人,源五郎感到好奇,也认为说不定能探到点情报,便兴冲冲地拖着花次郎进去喝早茶。

    本来不愿多惹是非的花次郎,则是很想看看进『楠』之後,源五郎要如何对自己的“被绑架”自圆其说,便以一贯的冷笑态度跟进去了。

    结果,两人坐定之後,花次郎立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上了大当!

    无论是掌柜、伙计、跑堂……所有人都没有留意到源五郎的存在,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看到源五郎,而是目光迳自从他面上扫过,没有特别的停留,就好像看到个普通客人一样。

    花次郎忍不住怀疑,拉过帮忙点菜的伙计,问道:“你不认得这位姑娘了吗?五娘姑娘啊,前天还在你们店里弹琴的……”

    话还没说完,伙计已经一副狐疑的表情瞪着他,道:“客官,您病的厉害啊,这位公子明明是个男的,您怎把他当成女孩啦,我们做的是饭馆买卖,又不是弹琴妓馆,哪来的姑娘弹琴?”

    说着,又对源五郎道:“客官,您这位朋友病得糊涂啦,尽尽朋友道义,最好带他去看看大夫,那,西街第二转角有家不错的,赶快去看看吧。”

    源五郎正色道:“唉,小二哥有所不知,我二哥风流成性,造孽太多,可偏偏前不久给我二嫂扫地出门,可怜的二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此精神失常,性别错乱,本来英俊潇洒的他,现在只要看到稍有姿色的男人,就会像是见到我家二嫂一样,馋沫欲滴,让我每天晚上都非常头痛……”

    伙计露出同情的表情,连声道“可怜,可怜”,边走边摇头叹气,还特别吩咐道:“柜上,给里面那桌的客人多添一壶茶,积积阴德唷。”

    他两人一搭一唱,旁边几桌的客人都在窃窃私语,为这不幸的故事而惋惜,而花次郎则是早气白了脸,说不出话来。

    源五郎为他斟了杯热茶,笑道:“花二哥,这一局,你怎麽说?”

    花次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这一局是我输了,想不到你居然和这里的人有勾结,小子本事不小啊。”

    源五郎漫不经心地玩着茶杯,笑道:“哦,怎麽说?”

    “第一,依照你的人妖模样,所有人如果是第一次见你,都应该把你当成女的,可是这小二却没有,可见你和他有勾结。”花次郎道:“你前天明明在这里弹琴,现在却没有一个人说认得你,可见你和他们的关系很不寻常。”

    源五郎道:“就算是这样吧,偶尔让你个一局,省得总是赢你,让你怀恨在心,又找机会背後捅我一剑。”

    不理会源五郎的讽刺,花次郎朝左右瞥了一眼,只见掌柜、伙计都在偷笑,接触到他目光时急忙低下头继续办事,可见得自己推测非虚。

    花次郎肚内暗骂:“死老太婆,当初说什麽朋友间两肋插刀,现在居然胳膊向外弯,帮这小子来对付我,好啊,下次上香格里拉找人算帐。”

    再瞥向源五郎,只见他一派悠闲自得的模样,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麽。花次郎心中一动,寻思道:“莫非这小子是老太婆的人,那就难怪他的气质这麽特殊,不像寻常江湖中人,功夫又这等高强,嗯,有道理,除了老太婆那边,哪家也不可能突然冒出来一个这样的少年高手……”

    罢想发言,源五郎已放下杯子,道:“别猜了,二哥。你的聪明才智,小弟绝不敢小看,但要猜中我的出身,仅凭目前的资料是不够的……咦!这个位置很麻烦啊……”

    花次郎没想到他突然岔开话题,一时反应不过来,半晌後才恍然大悟。

    早他们一步进来的那群人,已与让伙计给找好了位置,坐上了二楼的雅座,自己二人阮囊羞涩,坐的是一楼最偏僻的位置,如此一来,当然不可能听见他们有什麽谈话。要跟,怕漏了形迹;不跟,又白来了这一趟,真是进退维谷。

    源五郎叹息道:“唉,空跑了一趟,真是划不来,算了,大家喝茶吧!”

    花次郎道:“有茶喝不是挺美的吗?管那麽多江湖闲事,小心英年早逝啊!”

    他这句话是故意说的,刚才的那两个人,他有过数面之缘,深知惹上他们的麻烦,特别是还在这个区域内。

    这两人会突然出现在暹罗,的确有些蹊跷,不过,既然江湖事与自己无关,那就别去花这个神了。

    “怎麽花二哥很无聊吗?”

    “咦?”

    “没什麽,只是看花二哥好像很无聊的样子,小弟想来助助兴。”源五郎缓缓道:“二哥,我有个提议,不如我们来个赌约如何?”

    花次郎神色不变,扬扬眉,道:“赌约?游戏才刚开始而已,小子怎麽这麽没耐心,掀起底牌啦。”

    “不。只是想把彩头下大些,游戏会更有些意思。”源五郎道:“就看二哥肯不肯奉陪了?”

    花次郎没有马上答覆,手中把玩着瓷杯,沈吟不语。

    此番跟着源五郎瞎混,固然是因为好奇心,却有大半是为了打发无聊,并不是有什麽非缠着他不可的理由。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来,源五郎的背景神秘,手底下的功夫虽然不明,但想来也是不弱,而且,从他的眼神、举止看来,这人应该不是个坏人。

    但这人的一举一动,又处处透着诡异。明明身负绝技,却又装出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和两个杂碎瞎混,其中一个还是雪特人,真恶心……江湖中各家各派的年轻俊彦,自己没有不识得的,就算没见过,也听过名号,可从没听过有这麽一号人物。

    可他偏偏又对江湖事如此了解!培养一个武功高强的少年好手容易,培养一个见识广博的老江湖那可难,他今天早上的谈吐,所显露的优秀眼力、判断力,甚至超越许多名门大派的长老级人物,这显示他出来走江湖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这麽好的功夫,这麽俊的人品,若说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却无半点名头,那就代表他长期以来都在隐匿自己的锋芒,如此苦心孤诣,必有重大图谋。

    从早上交谈的字里行间听来,源五郎似乎对此次东方家招亲,有若干图谋。以他这等人才,不鸣则已,若有图谋,必是惊天动地,自己有必要跟着他淌这趟江湖浑水吗?

    “唔……惹上东方家和石家,後果很麻烦啊?”花次郎心中喃喃私语。

    他花次郎在风之大陆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一向独来独往,面对十倍、二十倍强大的敌手,从来也不畏惧。即使对方是七大宗门也一样,他不怕得罪东方家或是石家,只是觉得惹上他们很麻烦而已。

    再说,本来也就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理由,涉入江湖恩怨,自己的人生走了太多冤枉路,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察觉到花次郎的反应,源五郎道:“怎麽,花二哥不愿意听麽?”

    “你这小子刁钻古怪到了极点,你说的话,应该连听也不听,直接扔掉,这才是上上之策。”花次郎微笑道:“不过,如果我真这麽做,你一定认为我不够资格陪你玩下去吧!”

    源五郎两道形状极为姣好的眉毛,稍稍一扬,只是微笑,显是认可了花次郎的话。

    花次郎一拍桌子,沈声道:“好,小子你有什麽稀奇古怪的赌约,就说出来,看看你家二爷敢不敢跟。”

    “赌约很简单。”源五郎道:“以叁个月为限,只要花二哥能猜出我的出身,那麽小弟便算输了,之後,便任由花二哥差遣一件事。”

    花次郎道:“倘若花老二猜不出,便要输你一次差遣,是也不是?”

    源五郎道:“不错,但教不违天地良心,不违侠义本分,一切差遣,有求必应。”

    花次郎暗自寻思,赌的这一个心愿,可大可小,一个弄不好,实是後患无穷,不过既然有言在先,不作违反良心之事,那後果当然轻得多,而源五郎这人似乎也信得过,赌一赌无妨。

    嘿嘿,再说,凭着自己的见识,怎麽可能猜不出他的来历,莫要说是叁个月,只要现下对源五郎发出全力一击,看他接招时的反应,什麽秘密都给抖得一乾二净了。

    彷佛看透了他的心思,源五郎道:“为了让赌局更加有趣,我另外再补个附加条约。”

    “附加条约?”

    “不错。”源五郎笑道:“从这一刻起,任何时间、地点,只要花二哥觉得妥当,便尽避对小弟出手,倘若小弟还以一招半式,赌局立刻算输。”

    斑手过招,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倘若其中一方只守不攻,另一方自是稳胜不赔,只见花次郎冷哼一声,目光遥遥瞥向窗外,态度傲慢已极,竟是不愿意占这个便宜。

    他素来心高气傲,甚至不愿与低自己一级的对手过招,更何况去攻击一个绝不还手的後辈,再说,他也看透了这项提议隐藏的另一层意义……

    “小子好大的胆子啊。”花次郎道:“让我占了那麽大的便宜,不怕自己吃亏吗?”

    源五郎摇摇头,笑道:“不会,因为您也有相对的责任。”

    “什麽责任?帮你收尸吗?”

    “不是!”源五郎一字一字地道:“这叁个月内,请代我保护兰斯大哥,受伤倒无所谓,只要别让他缺胳臂少腿断气就可以了。”

    “什麽!”

    花次郎真的很惊讶。这几天以来,他不断地琢磨,源五郎为何要在那两个杂碎身上下功夫,以他这样的杰出人物,会整天缠着两个杂碎胡混,背後一定有一个理由,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麽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反而有点……

    “为什麽要我保护那杂碎?他有这个价值吗?”

    “你过界了喔,这个答案属於谜底的一部份,现在还不是揭晓的时候。”源五郎想了想,最後悠悠道:“其实,我也只是受人之托,来了却当年的一份人情债而已。”

    “哦,人情债啊?”花次郎看似漫不经心,却慢慢地将身子移近源五郎,悄声问道:“受谁之托啊?”

    源五郎朝四周望了望,也贴近花次郎的耳朵,小声小声的说:“秘密!”

    “什麽秘密?”

    “秘密就是秘密,你想我会上这种当吗?”

    “当你是早上了,现在後悔已经太迟了。”长笑声中,花次郎趁着两人坐的贴近,袖底光剑掣开,扬手便是一剑,直指源五郎眉心,要叫他在如此距离之下,避无可避。

    扁剑刺出!

    花次郎已暗伏七八记後着,无论源五郎是後仰,亦或是左右偏闪,都会引发更猛烈的第二波攻击。他没有打算真的杀了源五郎,也不认为源五郎会接不了这一招,只要看他接招时的反应,就可以算出这小子出身的门派了。

    眼见剑光临头,源五郎没有任何反应,眼光呆呆地穿过花次郎,看着他身後的东西,喃喃道:“糟糕!”

    “糟糕?什麽糟糕?”还来不及弄懂源五郎的话意,剑光已及眉间,也便在这一刻,後方传来怒骂声。

    “他妈的,这两个王八羔子定是偷偷甩下我们,自己去风流快活了。”

    “是那两个杂碎!”花次郎心神稍分,下手便慢了一慢,便是这一慢,花次郎只见眼前一花,源五郎已经不见踪影。左右环视一遍没瞧见人,原来是钻进了桌底。

    “嘿!好家伙。”花次郎暗赞一声,收起了光剑。

    以刚刚那剑的位置之近,乍然暴起,便是一流高手都难逃中剑身亡的厄运,源五郎能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足见修为不凡。

    不过,这不是花次郎夸赞他的原因,正如先前所想的,花次郎压根儿就不相信这剑能伤到源五郎,只是,任他修为再高,在接招之时也会露出形迹,由此便可推算出他的来历了。

    然而,源五郎的狡猾却大大地出乎意料,他居然有办法引得自己分心,当注意力出现破绽时,一溜烟地跑掉,这才真的是了不起的手段——

    兰斯、有雪步进店来,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呼来伙计,点了两碗热粥。在暹罗城,类似粥、汤、烩……这一类的料理方法,可以说是大宗,而一般百姓在早上,也往往以粥类做食物。

    两人入境随俗,点了两碗白粥,心中却没有品美食的雅致,理由很简单,因为直至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付帐的钱在那里。

    “我说大哥,我们两个就这麽大摇大摆的进店,这样好吗?这里的伙计会不会认出咱们?”

    “你担什麽心啊,你不是戴了墨镜了吗?那些人认不出你是雪特人的,就算认出了也不怕,他们能告我们什麽?拐带人口吗?我们还告他们逼良为娼咧。”

    有雪道:“话是这麽说啦,不过大哥啊,我戴上了墨镜,你是不是也应该戴戴假胡子,省得给人认出来,说你上次吃饭不付帐。”

    “才不要,你是不是很想我再给人当成柳一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压低了声音,看在旁桌客人的眼里,却是加倍诡异。早晨的客人虽不多,但兰斯坐的位置刚好*在门边,看不见在角落的源五郎二人。

    一会儿,伙计端上白粥,依旧招呼,似乎没发现两人就是前天的不法恶徒。有雪长长吁了口气,他根本就不想来这家店,只是兰斯坚持,这才不得已跟来,现在能够不被认出,自是上上大吉。

    有雪喝了口粥,迟疑道:“大哥,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啊?”

    “不多,七八枚铜币是有的。”

    “七八枚!那连喝一碗粥都不够啊。”

    “你那麽大声是要死啊。”兰斯怒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怕,我自有办法的吗?”

    “真的不怕,那你还坐门边了……”

    “你说什麽?”

    “没……没什麽,我说您真伟大,喝粥、喝粥吧。”有雪嘟嚷道,咕噜咕噜地喝下白粥。

    “不过是吃饭赖帐而已,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兰斯开始了长篇大论:“一个人要成功,脑子就要灵光,想要吃饭不付钱呢,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你看,那边不就有两个吗?他们的方法虽然传统了些,但是也不错啊……”

    有雪定睛看去,只见墙角处那一桌,有两道身影蹲低身子,蒙着头,鬼鬼祟祟地往後头溜,看那样子似乎是在找後门。

    “这就较无独有偶,人家的方法不错啊,趁伙计不注意,从後头开溜,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赖帐法啦!”兰斯低声道。两道身影已经爬到了门边,一溜烟地钻进去了。

    “喔,你放心吧,大哥。”有雪道:“这麽土的伎俩,那两个家伙不会成功的。”

    “为什麽?”

    “因为那个门不是後门,是厨房。”

    话声方落,门内就传来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喝叫怒骂、金铁齐奏、鸡鸣猪啼、乒乒乓乓……各种奇怪声响不绝於耳,听得外面客人是目瞪口呆。

    兰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因为太传统了,就比较容易出问题,所以说作一个人要成功,绝不能拘泥传统,要求新求变才行。”

    “是啊,求新求变没错,老大你还是快点变出钱来吧,我觉得柜台上那夥记的眼神有点不对了。”

    “别急,钱是不会凭空变出来的,要嘛,只能从天上掉下来。”兰斯道:“我问你,咱们兄弟现在是做什麽的?”

    “贼!”

    “王八蛋,一点志气都没有。”兰斯敲了雪特人一下脑袋,道:“我们是强盗,而且立志要干天下第一号大强盗,怎麽可以把自己的身价看成小小毛贼呢。”

    “喔,是强盗啊。”有雪摸摸被敲痛的头,不解道:“那和付不付帐有什麽关系,是不是当大盗就可以吃饭不付钱啊。”

    “错,那样你只能当个被毒杀的强盗。”兰斯悄声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过当强盗的还要带钱包吗?”

    “你的意思莫非是……”

    兰斯狞笑道:“嘿嘿,不错,本大爷现在要干下入城後的第一桩买卖。你瞪大眼睛,等着看第一位受害者的惨状吧!”

    有雪给他笑得全身直发毛,好半晌,这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敢问大哥,不知道您想挑什麽人下手啊。”

    “嗯,问的好,要挑什麽人动手,这可是关系成功与否的重要学问,待我想想……”兰斯沈吟道:“唔,最好是挑那种脑满肠肥、身材笨重的胖子,这类人大概都不会有什麽武功,吓他一吓就尿裤子了,接着要衣着华丽,这样才够本,而且,又胖又有钱,那就饱暖思淫欲,十之八九都是软脚虾,这种人最好不过了……”

    有雪环视一遭,苦笑道:“这里都是平民百姓,哪来的有钱胖子,您还是换个法子吧。”

    兰斯还没开口,左後方柜台突然传出一声吆喝。

    “伙计!”

    只见一名肥胖男子,身着华服,後方跟了两个从人,从楼上雅座踱下,走向柜台。华贵的衣服,穿在他臃肿的身上,只显得俗气,不过,就算再怎麽俗不可耐,衣服造价还是很贵的,再加上他从二楼雅座而来,这百分之百显示,这是一头大肥羊。

    包有甚者,油亮的皮肤下,隐隐泛起两道黑眼圈,这是长期纵情酒色的现象,几个条件一综合,他立刻成了兰斯虎视眈眈地第一号肥羊。

    “不会真的那麽巧吧!”目标物能突然出现,兰斯大喜过望,更相信这是老天给的最佳发财良机。

    “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今天被你家兰斯大爷看中,你插翅难飞啦。”兰斯越想越是兴奋,只差没直接拔刀冲出去。

    听得明白,那胖子质疑酒菜不乾净,吃坏了他的肚子,要去上个茅厕,回来再找伙计算帐。兰斯计上心来,找了有雪吩咐几句,便也藉口肚子疼,偷偷地溜到後头去了。

    苞着那胖子的脚步,兰斯算准时间,悄悄走近茅厕。他一手拔出腰间长刀,正要出声,忽然看见旁边有一个屎桶。

    “唔,安全起见,还是多准备点东西。”半年历练,兰斯多少有了些忧患意识,为防茅厕中人暴起伤人,兰斯提起屎桶,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便先淋个他一头一脸,遮蔽视线,比石灰管用得多。

    准备妥当,兰斯叫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里面的,如果你想好好地上完厕所,就把全身金银财宝给本大爷献出来。”——

    兰斯去那边抢劫,另一边,有雪却被赋予了其他任务。兰斯看那两个随从高头大马,说不定有几斤蛮力,所以吩咐有雪,在後头传出惨叫声时,设法绊住这两人,以便大家从容逃逸。

    有雪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偷偷走近两人,先抢个有利位置,等会儿逃跑方便些。离对方身後数尺,有雪躲在一张门板後,恰巧听见这两人无聊地相互低语。

    “这暹罗城是什麽鬼天气,真是热出他娘的了。”

    “甭叫啦,咱们这趟出来是有事在身,你当是游山玩水麽,就算你现在还在南海老家,这天气还不是一样热。”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似乎有满腹的牢骚,咕哝几句後,道:“我说六哥,咱们这趟不是受石家公子之邀,去东方家总堡观礼的吗?怎麽莫名其妙跑到暹罗城来,这方向可不对啊!”

    “对与不对还用得着你说。”六哥道:“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石家公子请咱们喝的这杯喜酒,你道好喝吗?嘿!他是怕失了地利之便,在自由都市孤掌难鸣,请咱们来助拳的。”

    “助拳?助什麽拳?他这趟是成亲,可不是动刀子啊!”

    “嘿!所以说你少年人没见识,这趟喜宴,我看大大的不单纯啊!”六哥道:“你看,东方家与石家联姻,这是大陆上何等大事,怎地如此低调?再说,东方家那边只怕也很有问题,不然怎麽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生在聘礼入他势力范围後,闹说新娘跑了呢?”

    “什麽?新娘跑了……那咱们……”

    “禁声,别忘了这是哪里……你想害死我们吗!”

    这两人一阵交谈,只听得背後的有雪冷汗直冒,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让人知道,准给杀人灭口,当下便想举步逃跑,他也算细心,还事先看看脚底,免得像自己说书故事中的笨蛋,每次逃跑时都踢到东西给人发现。

    脚下跑出两步,忽然一阵微风吹来,有雪瞥见那两人的左肩,用金丝绣上了一头狐狸,用以识别出身门派,登时心慌意乱,碰倒了旁边的盆景。

    “磅!”一声脆响。

    “谁?”“有人!”那两人立刻惊觉,反手抽出光剑,就往有雪这边跑来。有雪待要跑开,已给这两人截住。那两人眼色一对,都露出同样的眼神,杀!

    “哇!千万别杀我,我家还有八十老母,四十孩儿,我……”光剑还没砍到,可怜的雪特人已给吓得屁滚尿流,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跪地求饶。

    出乎意料地,光剑没有斩下,非旦如此,那两人白眼一翻,口吐白沫,一齐昏了过去。

    “咦!没斩下来,怎麽这招这次这麽灵?”

    “是啊!真灵,我们再晚来一步,你就真的要到阴间去天灵灵、地灵灵了。”

    “咦!这个如此贱贱的声音……”

    有雪睁开眼睛,那两人已给敲昏,而在他们背後,是满脸不耐烦的花次郎,和依然在微笑的源五郎。

    “你们……”

    “你怎麽会在这里,老大呢?”源五郎问道。

    有雪这才想起来,叫道:“哎呀!糟了,快点去阻止老大,他惹大麻烦了。”

    话没来得及说完,後院方向已经传来一声惨叫!

    “我数一二叁,快快滚出来……不对,是把钱交出来。”兰斯自认稳占优势,得意洋洋。这招拦厕打劫,是他苦思多时的妙计,本拟以此法在暹罗城大大发财,哪知道第一单生意,便碰上了雪特人的赔本买卖,现在终於有机会故计重施了。

    “一!”

    想到自己居然在人家茅坑外数数,兰斯觉得自己实在很呆,而厕所里的胖子始终不出声,也让他感到自讨没趣,更有几分不对劲。

    “哗啦!”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思之欲呕,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性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日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性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性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性,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胖子就全身发烫,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日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轮大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日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日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流,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性,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日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黑发骑士一脸狂态,冷笑道:“近叁个月内,敢向我主动出手的,你还

梅之卷

    夜深了,黑纱似的天幕上,星光像永恒之钻似的闪烁,早在数十亿世代之前,们就已经存在,数十亿世代之后,当所有的生物灭寂于无,们也一样会存在的。

    在千万个夜晚的夹缝中,人们作梦了。为了把这些梦境,忠实地记录下来,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梦中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

    ※※※

    又是下雪天,每当下雪的天气,人们的故事,就特别多。

    当纤细的雪花,揉合银白色的洁净月光,无声地点缀大地,银发剑士趴伏在桌案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熟睡中作着温馨的梦。

    那是个白杨梅的梦境,一枝洁梅,在冰雪中飘散芬芳。

    那是个夜夜私语的梦境,有对男女,隔着迢迢长路,许诺千里缠绵的誓词。

    那是个……

    “猜猜我是谁?”

    “从嘉哥哥!”

    “猜对了,嘉敏,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我从师傅的园子里摘的,整个大陆上最美的梅花,好不好看?”

    “嗯!好美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可比起我的小嘉敏,梅雪都比粪土还不如,来,我帮你把花簪上。”

    “谢谢啦!”

    “你知道吗?师傅曾说过一个白杨梅的故事,他老人家说,只要在圆月夜,满怀诚意地为心上人簪上梅花,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那……后天晚上月圆,你再帮我簪一次花,好不好?”

    “不行啊,从明天起,我要回书院闭关,叁悟青莲剑歌,你知道的,这剑歌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唉!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是不是还比不过那些冷冰冰的剑呢?

    这想法令她有些忧怨,但是,只要想起他在闭关前夕,仍不远千里,专程回来为自己簪花,心里的一抹不快,也就释然了,当下幽幽一叹。

    “从嘉哥哥,我好希望,能早一日成为你的新娘,把你好好拴住,不用积年累月的在窗台盼你。”

    “哈哈!你放心,这一天不远了,只要我修成剑歌,游历大陆一周,振兴我唐国的威名,那时候,我们就风风光光的拜堂,以后呢,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们就生满山满谷的儿子……”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你还笑人家……”

    “哈哈……你还真的脸红了,哈哈……”

    哈哈哈……

    ※※※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艾尔铁诺帝都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带着几分惺忪,她从梦中醒来。百鸟彩绣的锦被,给体温一烘,散发出浓郁的女性幽香,引人无限遐思。

    冷风吹进,室内多了一阵寒意。

    “好冷啊!又是下雪了吗……”

    口里呵着热气,脑子还是却有些昏沉沉的,是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吧!

    打消了召唤随身侍女的念头,她穿上披风,轻轻地走到窗边,眺望外面的世界。

    精美雕刻的木窗,在冷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叽、嗄”的低沉声响。窗外,一点一点的皑皑银粉,轻飘飘地,洒遍每一地面。

    “雪真是好啊!好像可以掩盖一切似的……”

    稍稍拉紧了披风,她喃喃说道。

    从下床以来,她一切的举动,都是那么的动人,充满含蓄的美感,略嫌有些骨感的纤瘦肢体,配合微微摇摆的婀娜体态,勾勒成了动人心魄的诱惑力。

    大陆上的人们都说,她是大美人。毋需胭脂擦面,绯点绛唇,朱丹娆娆,金粉花黄,只要往花旁斜斜一倚,所有的鲜花都为之失色;她的一颦一笑,本身就是最美的图画。

    可不是吗?她是绝代美人。然而,正如史册中的许多故事,这是不是也成了一切灾难的根源呢?

    “咦?”

    脸上依稀有几丝冰凉,当伸指触摸,这才发觉是水痕。

    锦被犹暖,枕畔却又湿了老大一块,会是与脸上水滴同样的咸味吗?若是,只怕……只怕又是想起他了吧!

    从没想过,人的一生,会有那么大的改变,两年前,自己只不过是个从不出深闺,喜欢对着镜里的绝世姿容,作着绮丽美梦的待嫁女儿。

    那时候,总喜欢追着他的身影,欣喜地到处跑。山涧赋诗、星台咏词、亭间烹茶、松泉对奕,特别是在亲友们的簇拥起哄下,她填词、谱乐、鸣笛奏乐,而他拨剑起舞,腾龙起蛟,顾盼生风,两人眼波流转,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每一刻相处,每一眼凝视,都是最美、最真的风流韵事。

    哪知天降霹雳,硬是炸开水边鸳鸯,折枯并蒂双莲。一场巨变,她再也没能见着他一面,祖国被灭,家破人亡,原本美好的童话世界,一下子便坠进了万丈冰窖里,跟着,她被掳进王宫,成了胜利者掌心的禁脔。

    刚开始,为了保住贞洁,她一心求死,却是欲死不得。一是对方监视的紧,苦无良机;再来,她始终相信,有朝一日,他会来把她带离着深锁牢笼的,未在见他一面之前,怎能如此就死,怎忍得如此就死!

    所以,她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不吃不喝不睡不想,对身边的一切事皆充耳不闻,就像一个活死人,整日行尸走肉,如此几个月,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既然对方也故充斯文地承诺过,“不以暴力而凌其身,必等到佳人回心转意的一天”,那么,这样,那些人就应该没办法了吧!

    当然,这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那些披着斯文皮衣的野兽,凶残狡猾的程度远超你的想像呵!

    当一个个唐国遗臣,给押来全家斩首于她面前,那些爷伯婶的眼神里,有三分同情、三分悲凉,却更有四分怨毒!

    是你,是你自以为是的闷不作声,牺牲了我们!

    这些眼光犹如利斧巨凿,把她自以为坚固的冰岩外表,一一剥除,当第三批人的鲜血,飞溅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终于哭倒在地,点头屈服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外锣鼓喧天,烟花缤纷。那个男人自以为恩宠似的,赏了她这亡国孤女一个王妃的名分。当阵阵喜乐鸣奏至最高点,她还忍不住幻想,下一刻,他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凭着高超的武技,救她脱出牢笼外。

    可是,他终究没有来。

    他当然不可能来,这时候的他,正像只无骨的蛆,颤抖在大狱的最深处,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

    洞房花烛夜,当那个男人的笨重躯体,伏趴在她身上做兽性的发泄;粗烫的鼻息,伴着撕裂似的疼痛,麻木了她所有的感官。她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中,泪,悄然滴落!

    “对不起!从嘉哥哥,嘉敏没能为你守身如玉,可是,我只能用这方法,尽力为你多留些东西……”

    那晚,对映着镜里的憔悴娇容,她砸破了妆台镜。

    在那以后,她再也没照过镜子。

    后来,人人都那么传说,他已在狱中,被艾尔铁诺赐牵机药毒杀,弃尸荒野了。

    她试着不去相信,却又莫可奈何,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支持剩余的希望。

    “从嘉哥哥,不管你在哪,嘉敏都要跟着你去。”

    可她终究是没有死。那一对对悲哀而怨恨的眼神,至今仍缭绕在她梦里,挥之不去。

    对方曾经承诺,只要她乖乖听话,就会给唐国子民优渥的生活,不加折辱。

    为了那数千万的生灵,再怎么苦,她都得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却是得用多少的泪珠才能串成啊!

    特别是,每当他昔日的朋友,为了往昔恩义,不惜冒着大险,潜入王城,想救她出宫,却每每在破穹骑士的手下落败身死,又或误中机关而亡,这些消息,怎不令她心碎神伤。

    是以,为了不让这无意义的死伤再发生,她不得不在出席于社交场合时,强颜欢笑,装出一副为荣华富贵而乐不思蜀、夫唱妇随的恩爱模样。

    她曾经想过刺杀仇人,可是,报了仇又怎样呢?已经玷污的身体,是再也不可能回到当初了,便算是刺杀成功,唐国的子民也不会因此受惠,反而大有可能因此受累。

    不!不能再牵扯旁人了,与其变成那样,还不如只牺牲自己一人,只要能够换得亲眷子民的平安,就是再怎么羞耻、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很讽刺地,这么一来,造成这一切的仇人反而不能死,因为只有献媚于仇人,才能遂得所愿。当然,这也一定是对方早就算计好的。

    她不想这样,她深深为自己的行为而反胃欲呕,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有太多的人、事,都不是情愿被发生,却还是不停的上演。

    “从嘉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接我呢?你明明答应过的啊!”

    “怎么又是下雪天啊……”

    乘着夜色,他纵身飞跃,在城内各处出没不定。

    先一刻,他在层层屋瓦上踏雪急奔;下一刻,却又在街边酒馆举觞慢饮,形迹错落无踪,让人产生奇幻莫测的感觉。

    艾尔铁诺号称是当今大陆第一强国,王城中端地是卧虎藏龙,别的不讲,单只是长驻王都的破穹骑士,就不知网罗了多少奇人异士,实力坚强可想而知。

    要在这么多强敌环伺下行动,便算能够落足无声,只怕在举步的同时,身上就中了十七八剑,死的莫名其妙。对于能以思感代替耳目的一流高手,任何气息的流动,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非至死不能摆脱。

    他神剑初成,大陆上除了少数几人,当真是谁也不惧,不过,眼下却非仗剑大杀的好时机,特别是在今晚,如果环境许可,他甚至连拨剑的念头都不想有。

    白鹿洞的“踏雪惊鸿”身法,混用大雪山“魅影迷踪”心诀,他全身的反应倏地攀升至颠峰,整个人幻作一道清风,在华灯莹雪中飘行无定。

    虽然不是高速,却巧妙地越过张张思感网,在众多明暗桩的戒备下,从容潜行。

    忽地,他停下脚步,在远方一盏摇曳的背后,他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雪好像越来越大了。”

    披好轻裘,她缓步踱至室外,捧手接住缤落的雪花,碰触口唇,感受沁凉的寒意。

    “好冷啊!呼……”

    似乎有些抵受不住,她不自觉地拉紧了皮裘的襟口。

    她喜欢雪。从那一夜之后,她就深深地爱上了雪。喜欢莹雪的洁净,喜欢新雪的无暇,更喜欢雪的掩埋一切。

    彷佛只有置身雪中,让这些天上净水洗涤已肮脏的身体,她的心灵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前天夜里,就是为了贪近雪景,不顾侍女的劝阻,在大雪纷飞的花园里怔怔出神,吹了一夜冷风,才惹得风寒缠身。

    不知为什么,打前天夜里,满月盈空的那一刻起,心里突然很不安宁,彷佛有什么重要的事即将发生,使得这两天来心绪不宁,食不下咽。

    给冷风一吹,精神似乎好了些,瞥向后堂,只见通明,那个人……也还没睡么?

    “是有什么事吗?”

    仔细想来,那人这一周来似乎都睡不安枕,天皇世胄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不安稳的。

    并不是关心那人,只是……出于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她仿似着了魔,中了蛊,不由自主地朝那通明处走去。

    照射处,男子正在书案上阅卷苦思。

    身为艾尔铁诺的皇子,并没有常人想像的那么美好,帝国极度盛强之下的隐忧,连瞎子也看得出来;众皇子间并没有足以稳坐继承人位置的优异人选,彼此间的权力斗争,会随着时间而渐趋白热化吧!

    撇开嫡系血亲,旁系的皇亲却不乏有力之辈,优秀的王亲,一旦与强大的军阀势力结合,所产生出的力量,只要想一想就觉得担忧,特别是那人,只要一想到那名字,和那人日渐庞大的势力,男子就食不下咽。

    “旭烈兀,你为什么要出现……”

    现在,在几个皇子的有心打压下,是暂时迫得这人韬光养诲,退身于庙堂之外,但是,还能压制多久,要是有一天压制的力量松了,那个后果,绝对是无法想像的严重。

    更何况,自从两年半前的一场宴会后,又有一个新的名字,令男子寝食难安。

    身为皇子之尊,男子可说是尝遍各式佳丽,可是,却从没有哪个女人,会让他非欲得之而不甘心,为此,男子不惜以皇子之尊,亲自上台一显身手,蠃得美人归。

    哪知道,这番平生首为的壮举,却成了引人讪笑的大耻辱,擂台上走不出十招,男子便给他踢飞了兵器,一脚踹下台去。

    受到挫折的尊严,和难耐的欲火重叠,男子用尽了种种方法,甚至不惜与虎谋皮,最后,终于得偿所望,美人在抱,而该杀的他,已经永远不会再出来碍事了。

    事情本来是应该这么发展的。

    可是,一周前,探子传回了惊人的消息,本来早该腐烂朽化的他的尸体,竟然怎么找也找不到。尸体是不会走路的,必是有人将之搬移了,应是那些该死的唐国遗民,偷出尸体想厚葬吧!

    男子特别下令,要对此事从严调查,但在发下命令的同时,一个不祥的想法浮现心头。

    “莫非,他还没死……”

    这该是不可能的,那么样的折磨还毁灭不了他,那世上就该再也没有死人,而看守大狱的特殊狱卒,也全该吞豆腐自杀了。

    可是,对方是他啊!

    如果是一切均以天才着名的他,是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的,如果是他的话……

    哼!就算他还没死,现在又能作什么,生米早成熟饭,人事尽改,便算他卷土重来,也得不回失去过的一切了。

    想到这里,男子不禁有些得意,到最后,自己才是胜利者!

    彷佛有意要嘉奖男子的勇气,书房前方的两扇门,给无名急风一吹,“呼”一声,猛向两边打开。

    “啊!”

    男子的瞳孔倏地睁个老大,不敢置信地死瞪着门外正前方。

    门外……

    就在门外,十丈远的一棵青松上,银发的骑士,反映月色,乘风立于松枝上,随着松枝起伏不定。

    “是他?”

    月如银盘,面如雪,衣如雪,飘扬中的长发更是光洁胜雪,冷风未有稍停,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又一层的银白,而掌中斑驳的木剑,此刻正逐渐绽放出耀眼的白芒。

    “他来了,他到底是回来了!”

    给那鹰隼般的视线一盯,男子惊出了一身冷汗。在这之前,男子从未想过,原来,一个人的眼神,居然可以散发这么浓的怨毒;原来,一个人的心,可以产生这么深的怨恨。

    男子想逃,最低限度,也要开口说些话,对方只是个失败者,怎能再次失去自尊,上次所受的屈辱,犹自历历在目,清晰一如昨日。

    可是,想出口的场面话,却成了没有意义的梦呓,尽管隔着十丈之遥,凌厉的气势,第一时间就压倒了对手。男子整个身体彷似被钉住一样,瘫在座椅上,,早已湿透了整件衣衫。

    银发骑士在笑,见到这么光景,他的嘴角更是泛起了微笑,那是抹充满讥嘲意味的笑容。

    不只是讥嘲这无用的男子,更是讥嘲他自己。将他害至家破人亡、一无所有的,原来就只是这么一个窝囊家伙!这么看来,自己也实在不怎么样嘛!

    (他想杀我,他是回来杀我的!)

    恐怖的想法,有如电鞭,让男子稍稍镇静下来,多年的武术锻炼,到底是有些用的。男子虎吼一声,猛地推翻书桌作障碍,以最快的速度向内堂奔去,同时尽最大力量发声求救。

    桌子推倒,人方举步,救命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喉咙,男子只觉眼前白光骤亮,逼的人睁不开眼,而足以冻结肺腑的冷冽剑气,覆天盖地直指而来。

    (我逃不过的,我死定了……)

    走进内堂,只见眼前一片白芒耀眼,凄美的剑光丽而夺目,叫人为之失神,看不真切。

    她不懂什么高明的武功,却知道什么是高明武功,惊见此景,马上了解到大部分的状况。

    只是大部分,而非全部。

    “有刺客”

    传闻近来皇室斗争越益明显化,想不到已经闹至这个田地了,电光石火间,她只有这个念头。

    (这个男的还不可以死!)

    为了许多方面的维持现状,必须要这个男子存在才行,否则自己这些时日的牺牲,岂不是全都白费了。所以,现在还不能让他死……

    (尽管我非常希望这人早些死……)

    在那瞬间所做出的决定,她扑上前去,用整个身子覆盖住大半剑光。

    雪,簌簌落下!

    轻飘飘,彷似无根的白莲

    羽毛般地遨翔……

    滴答……

    滴答……┅

    滴滴答……┅!

    水滴在地上绽放了红梅

    一朵一朵又是一朵

    红梅,会不会流泪?

    落在地上的红色水滴,是什么?

    熟悉的温热,融化了雪,

    像泪,很温暖的眼泪,

    情人的眼泪!

    剑光如雪,长衣如雪,握剑的手惨白似雪!

    当他飞剑疾刺,心中充满了快感,激荡的心情,甚至让整个人有些飘飘然,血海深仇,切肤之恨,就将一剑了结。

    但,当这一剑将刺中实物前,一道人影打横里冲出,趴盖在男子身上,这令他微微一楞。

    (是王府侍卫?还是内侍?愚忠的家伙!)

    冤有头,债也到底有主!唐国李煜岂是滥杀无辜之人。

    心念急转间,他拨剑回抽,打算发出第二剑,再取敌命。

    哪知男子惊见敌刃临头,正自狂呼“我命休矣”之际,喜觉一个人体冲来当活盾牌,胆颤心惊之下哪顾其他,把背上那人往敌刃一推,寄望阻得敌人一阻,趁机拨腿逃命。

    “卑鄙小人,竟用这等无耻手段!”

    他勃然大怒,却已回手不及,剑刃已刺入来人体内,虽觉是其咎由自取,却总不愿就此误伤人命,又发觉入怀的是个女体,当下硬生生止住剑势,整个人如箭矢般向后飙射。

    剑尖浅入即退,仅仅入肉三分。

    男子发力狂奔,将要奔入内堂。他心下大急,不待脚步站稳,向前猛跨一大,挥剑拦截。

    剑光水平挥出,便要斩去男子首级。

    血光溅起,那女子竟从中拦截,伸手紧紧握住长剑,不使他再能前进半分。

    (天杀的愚忠蠢货,坏我大事!)

    眼见良机将逝,他又急又怒,便想猛施辣手招数杀敌。便在此时,他与那女子打了个照面。

    天地彷佛死寂了下来。

    犹记小苹初见,两重心字萝衣,琵琶弦上说相思!

    她把身子覆盖上去,还来不及弄清发生何事?只觉身体直往后跌,彻骨寒气袭体,刹时,脊椎一凉,紧跟着便是微微一疼。

    没有多剧烈的疼痛,仅像给蚊子叮了一口般,稍稍麻了一下,慢慢地,麻痹感往下传去……

    (我受伤了,伤得重不重?刺客是什么人?)

    白光再起,剑芒又盛,这些念头全集中成一个,“那个男人还不能死!死了,过去的牺牲就没有意义了。”

    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她以快得连自己都吓一跳的敏捷动作,猛地转过身来,手一伸,将刺去的剑刃牢牢握在掌中。

    稠浓的鲜血,顺着剑刃滴落。

    好痛!

    与刚才的麻木不同,手指立刻就痛的失去知觉,而她终于看清了刺客的相貌。

    (怎么会!)

    两人目光交接,心头皆是剧震,彷佛数十个晴空霹雳在耳畔同时响起。

    刹时间,恍若隔世。

    他颤着口唇,说不出话来。握剑的手,这辈子从来没有那么沉重过。

    犹记玉阶送别,小儿女笑说眼前事,两情相悦思无穷,欢喜怎管其他。

    谁料一去不归,鸳鸯翼惊破两边飞,生死凄凉无话处,沧桑哪堪回首。

    多少日子以来,朝思暮想的那人儿,终于出现在眼前。熟悉的面容上,竟有着全然陌生的表情。该杀的贼天啊!自己到底被夺走了多少的东西啊。

    想说些话,但哽塞的喉咙早已失去功能,两行清泪,爬上了满是风尘的脸。

    自古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斯情斯景,又怎由得他不流泪。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把全身血液,化作泪水奔流,洗去这些年来造成的伤痕。

    虽然,那是不可能的……

    对不起,对不起啊!嘉敏,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不好,我没有用,居然这么久了才来接你……

    跟我走吧!嘉敏,从嘉哥哥接你离开,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喉咙间咽呜出声,他伸出手来,想把玉人扶起,趁着没惹出大事前,全速脱出重围,好好为她填补这些年的伤痛,却发现她还紧握着剑刃,连忙撤去真气,使剑刃化利为钝,再成无锋。

    “啪!”

    伸出的手,给无情的拨开,他便犹如给一桶冰水临头罩下,呆立当场。

    再见情郎,她如何不是泪眼朦胧,柔肠寸断。眼前的他,是自己懂事以来,魂牵梦萦,誓同生死的夫君啊!

    几百个夜晚,她辗转难眠,泣不成声,唯一的念头,便是只求速死,而就是为了想再见他一面,才甘愿苟活下了的不是吗?

    现在终于见着,知他安然无恙,却是一头黑发尽转银丝,显是不知经受多少苦楚,再瞥见右手上的斑烂伤痕,她泪如泉涌,完全忘记了自身的遭遇,把整副心神放在探索他受过的伤害上。

    只有老天知道,她有多想投入他怀里,紧紧拥住他,为了已失去的那么多东西,好好痛哭一场。

    可是,她又哪里还有脸,再回到他的身边呢?他神采奕奕,意气风发看来犹胜往日,而自己……这副已万劫不复的身躯,这么污秽的自己,又怎能再配的上他!

    况且,又怎能如此儿戏,说走就走。想起在宫里的这些日子,不管是侍女还是内侍,都在有意无意间,替主子传递了同样的讯息。

    “只要你敢有二心,我就命人入金陵城屠城,看你怎生忍得,怎生承受得起!”

    她忍不得,更承受不起,若因自己的一举一动,而使得故国百姓遭劫,那怎对得起涂炭生灵,又怎有脸再向他交代,所以,不管再怎么屈辱,她都得放下羞耻,作一只乖乖的笼中鸟。

    现在,突然说要离开,不管他武功多高,拖着自己想必是沉重负担,姑且不论成功与否,便算成功逃逸,若这些冷血人魔当真实现诺言,那又该如何是好?她不能牵连这许多人民,更不能累他为己成为千古罪人。

    所以,当他伸手来扶,她下意识的动作,便是挥手把他拨开,彷佛害怕什么一样,整个身体直往后缩。

    (她怕我……为什么?)

    从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进行别后重逢,他呆立原地,怔怔不语。

    在流浪的一年间,他听过许多传闻,泰半是说她贪慕荣华富贵,喜新厌旧,忝不知耻,一受封为王妃,便争宠献媚,极尽下流之能事……每次听到这样的传言,他都只有流泪。

    自小青梅竹马累积的感情,怎会如此不堪一击,她的心、她的脉脉深情,普天下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也再不会有人,比他能体会在表面之下,内心的悲伤。不管身体分离多远,他们的心始终会是连结在一起的呵!

    因此,由始至终,他只是不断的憎恨自己无能,眼见心上人倍受凌辱,却只千里旁观,不能相救,这么样的废物,算什么男人,哪有资格称作男子汉。

    可是,当看到她这等反应,再想起适才她两次舍命相救那狗种,他不禁动摇了,种种阴郁的谣言、由伤痛所产生的怒火与恨意、因背叛而受辱的男性自尊,形成啃食人心的蛀虫,散发着不祥的湿臭,开始腐蚀彼此间的真挚感情。

    嘉敏!难道你也像师兄一样么?

    你们都是我最相信的人啊!

    难道,连你也背叛我了吗?背叛了家国,背叛了亲人,背叛了我的感情、我的信任……

    原本便已激动的心,此刻被新的愤怒所填充。握剑柄的右手,下意识地逐步捏紧,而又忽地放松,如此不断反覆,他长叹一声,两肩无力地垂下,却是拿不下半分主意。

    他的眼神,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炽怒?

    他的手为什么移到剑上?

    他身上的杀气,为什么突然大盛?

    多年来的相处,他的一喜一怒,各种情绪的大小动作,她实在太了解了,见他如此异举反应,一颗芳心登时直往下沉。

    从嘉哥哥,你不相信嘉敏么?过往那么久的厮守,你对我的那么多好,难道不能成为信心的依据么?

    你的伤、你的痛、你的苦,我都明白,如果,把怒意转移在我身上,可以令你稍泄郁闷,嘉敏甘之如饴。

    只是……只是……

    她凄然一笑,摇头不语。

    只是……只是想不到,所谓的金石坚盟,三生之约,也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她放开剑刃,想撑起身来,对他说些什么,哪知脚底一个跄踉,狼狈地重跌在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条腿彷似麻木了般,竟是使唤不动。

    “啪!”

    见她跌倒,他蓦地惊醒,连忙伸手相扶,哪知刚触及柔夷,却又给她挥手用力拨开。连续两次给拨开,他不由得一愣,作不出反应。

    记忆中,不管是什么事,她总是那么语笑焉焉,和颜悦色,说话低声细气,俨然如最重礼仪的传统仕女,从没有大声说话的时候,更不曾在人前生过气。

    可是,现在出现在她眼中的,却是凄楚的哀伤,与炽盛的怒意,一种因为不信任而心痛的怒意。

    我这个大笨蛋!我……我是不是又作错了……

    如果说,不是想像的那样,那她为什么不肯跟我走?

    离开这里,不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事吗?

    嘉敏,为什么?

    正当他惊疑不定,大队人马聚集的脚步声,有条有理的*近,相当多数的人马,包围住这内书房左右了。

    而在门外,一个熟悉的讨厌嗓音响起:

    “李煜!你别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只要你敢动孤一根毫毛,艾尔铁诺的大军,就立刻踏平唐国……”

    他先是一呆,继而恍然大悟。当下又是悲愤,又是气恼,猛地长吸一口气,白皙纤细的右手臂,突然涨个老大,彷佛盘根错节的百年老松,筋肉突起,声势甚是怕人。这一掌,是他毕生功力所聚,一振臂,只见狂飙的劈空掌劲,如飓风般破窗而出。

    “呼!”

    男子与屋内相距数十丈,又是身处过百骑士间,安全无虞,方自得意洋洋,哪料一道劲风忽在面前响起,惊觉不妙,赶忙侧头避过,却是迟了半步,面门彷似给人一拳狠狠打中,喷出的鼻血,合着两颗门牙溅个半天高,在昏死过去前,男子听见了自己的骨碎声。

    在往后的许多天里,男子只要一有表情,立刻便会疼的流下眼泪,一直到一年后的每个深夜,这鬼神难敌的一掌,还是每每让男子自梦中狂叫惊醒!

    人在屋内发掌,破空的掌劲,居然能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穿越那么多骑士的护卫,从容伤敌,这等武功,天威莫测,又岂是可畏可怖四字所能形容,骑士们一时哗然大乱。

    斗室内,他缓缓放下了手臂,这一掌,应该对外面的骑士,有相当程度的阻吓作用,让他们不会立刻冲进来,如此,当可多争取到一点时间。

    他望向她,目光中既有无限温柔,无限依恋,又是无尽的伤心。

    嘉敏!嘉敏!这些日子以来,苦了你啦,都是因为我的窝囊,才让你吃了那么多的苦,把那么多人的苦全都扛下……

    强做出微笑,他又伸出手来,要揽她起身。

    故国的子民,不是不重要;无情的兵灾,绝不能再次牵连到子民们。只是┅┅只是,为了你,就算是千古罪人我也心甘情愿,来!跟我一起离开吧!

    比较起来,百万生灵,又哪比得她回眸一笑要来的重要,只要能让她重展欢颜,哪怕是堕天恶行,他也将照做不误。

    见他如此心意,她感动莫名,长久以来的期盼,终于成真,两颗飘零而破碎的心,此刻得以紧紧连系,一如当初。得愿如此,复能何求?

    只是,在历经了这么多事变之后,伤疲不堪的心,纵能愈合,也绝不会是当初的那颗心了。

    从嘉哥哥。为什么?为什么你两年前要走?

    既然你的走,粉碎了一切,那又为什么要再回来,让我多添一丝假希望。

    既然要回来,为什么又不在一年前回来,如今……如今事物依旧,人情早非!

    如果是在两年前,甚至一年以前,见着他,她会不顾一切,管他什么后人议论、千夫所指,她必将放下所有束缚,与他共同脱出牢笼,虽死无悔。

    但是,这两年来的忧患生活,教她学会了稳重多虑,更明白了人情忧患,当看到那么多无辜被斩首的人头,怨愤而无依的堆在脚边,她再也没办法硬下心肠,让不相干的人因己而受害了。

    更何况,一旦百姓遭劫,受到非难的,除了自己,还有他。世间的人,会把他形容成一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昏庸亡国主吧!

    这点,是她就算死,也不愿见到的。宁教“红颜祸水”,莫成“千古罪人”!

    顷刻间,她心意已决。

    趁着主子昏迷急救,几个贪功的侍卫,瞄准了室内的银发身影,猛力射出细小暗器,寄望能图个侥幸。

    但闻“呲呲”连响,牛毛针、菩提子、铁莲子、袖里箭……各式大小暗器,在触及他身体三丈前,全给护体气罩挡下,一一无力地坠落在脚边。

    他没有反击,也无心反击,因为更重要的事,吸引了他全副精神。

    “啪!”

    第三次,碰触柔夷的手,又给拨回。

    而这一次,两人的嘴边有笑,眼中,却有泪。他们是笑着泪眼相对。

    自始至终,他们无发一言,既是无能,也是毋须。

    在目光交触中,他们清楚地了解彼此的心意。

    你的好,我的伤,彼此的苦,我们都明白呵。

    你不能走,而我,也不能再留了。

    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再多说,只有侮辱了彼此的心意。

    他望着她,热泪盈眶,忽然间,他想起了临别前,自己的诺言。

    “我们打勾勾,从嘉哥哥,一定要回来喔。”

    “好,我就跟你打勾勾,笑一笑吧!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他苍凉苦笑,跟着,他蹲下身,拾起了脚边的细针,就这么对着她,彷似尝什么津津有味的佳肴,开始一根一根地,往口中送。

    她没有阻止,也无能阻止,手掌和背后的失血,已让她的视线有些茫茫然,她只能静静地看,然后,伸出手来,轻轻抚着他的脸。

    自今而后,或许无能再见,那么,这一刻,说不定就是他们最后的相聚了,她又怎么能打断,他最后证明心意的机会呢!

    针色湛蓝,是有毒吗?

    他不知道,反正,在毒药麻痹他口唇前,他的感官早就麻木无觉了。利针扎舌刺喉的痛楚,完全浑然无觉,反倒是她的轻触,她的一颦一笑,整个地清晰起来。

    血,皓腕上的血,舌尖的血!

    泪,凝视中的泪,心底的泪!

    当血沿着脸庞流下,混合无奈的泪珠,缓缓入喉,当真是血泪斑斑。

    曾有诗人悼念亡妻时,这么说:“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而此刻,他们亦是无言相对,凄凉欲断肠呵!

    辛酸的感觉,随着眼泪慢慢流尽,取而代之的,竟是有些甜美、有些苦涩、有些温馨,却又化为无尽伤心的滋味。

    这滋味中,苦中有甜,一如他们笑中有泪。

    脚边的针,用完了,他满口鲜血,嘴唇泛紫,却想移身再捡。她拉住他,轻轻摇头,对着外边越益喧闹的人声,莞尔一笑。

    他亦一笑,停下动作,在她水葱般的纤指上,深情一吻,烙下血之誓印。

    “但教有生一日,我,永不负你!”

    良久良久……

    他放下玉指,向后退开。跟着,他仰空长啸,顿足一点,身如掠空大鹤,撞穿层层屋瓦,破空而去。

    骑士们的呼喊、怒骂声,与清啸混合,却立刻显得微不足道。而后,啸声渐远。

    她跌坐在地,听着大批侍卫跑近的声音,而因为身上的失血,渐渐昏昏欲睡。

    不晓得为什么,在昏迷过去之前,她忽然有个预感,自己从今以后,将不会再落半滴眼泪了。

    今晚一别,两人将璶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法来继续自己的战争,也许再也见不到面了,也许从此生死相离,不过,在那一吻的誓言中,她知道,尽管身处两地,或许天人永隔,两颗心,将会超越一切的距离,紧紧相系,这是他的诺言啊!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晚上,宫灯黄,初映雪,王城里所有的民众、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给这样的啸声惊醒。

    那彷佛是九天苍龙,长声怒吼,尽情倾泄自己愤怒的啸声,回荡在王城之内,余音绕梁,久久不散。

    梦醒了,盅底酒液已干,而窗外的大雪却犹自未停,纷纷飘落地面。

    在那以后,剑仙李煜之名,响遍整个昆仑,成为第一位闯进艾尔铁诺王城能全身而退者,由是三次,斩杀破穹骑士、王室高手不计其数,期间艾尔铁诺更联合四大势力,策动秦淮血战,激战一日夜,还是给其逸去,李煜自此号称当代第一剑术名家,声势之盛,似乎犹在三大神剑之上。

    在屡次的战役中,李煜越来越狂。

    这次中都之行对他的刺激实在太大,本来已经渐渐平和的心境,重新又掀起惊涛骇浪,恩、怨、恸、怒,激烈地冲激着他的心灵,让所出的每一剑都凝聚沛神威,当者披靡,却也因此导致天心意识大乱,武功强弱不定。

    在理智上,他知道自己不得不狂,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藉着不断的征战证明自己的实力,使艾尔铁诺心有所忌,不敢对唐国妄动,也不敢再对她稍有侮慢。

    最后,双方在四大公子另一“定远君”旭烈兀的牵线下,达成秘密协议,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艾尔铁诺画唐国旧地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税,更给予诸多优惠,而李煜则从此停止一切刺杀行动。

    当一切的大事底定,人们在茶余饭后,有着数不清的传言。有人说,李煜是大英雄,忍辱负重,以一人之力,逼得大国低首;也有人说,李煜是窝囊废,居然与亡国仇人妥协,还任由旧情人给他戴绿帽,真是乌龟王八。

    当然,每当大家争论不休的时候,也是有人装模作样,一副惯看世事的样子,摇头叹道:“都是红颜惹出的祸水啊!”

    而他,长年流连于酒馆歌楼,听着人家批评起李煜的种种时,无由地痴痴傻笑;却又总在听到旁人提及“红颜祸水”、“妖女误国”时,愤然与人老拳相向,继而放声长哭。

    之后,就在每个大雪夜,独自对着一个个见底的酒瓮,愣然出神。

    而她,也在每个雪夜,推着轮椅,在大雪中对月凝视,久久不语。

    偶尔,她在晨间醒来,会发现在枕边、窗台上,静静地放了一枝白杨梅。

    是谁曾经这样说:

    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

    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

    《风姿物语》梅之卷完

黑姑娘

    在很久很久以前,某个遥远的世界里,有一个国家,叫做雷因斯。蒂伦,在那个国家里,有个名叫“黑姑娘”的传奇,至今为人津津乐道,不过,向来没人相信它。

    现在,由我为大家讲述这个故事。

    不过,亲爱的读者啊!在开始讲之前,我要告诉一直在关心着风姿的你们。

    接下来的故事……还是不要看的好……

    你最好是不要看。

    看了之後,你会担心,你一定会後悔的。

    因为接下来的,是一部你最好不要看的故事。

    ****************************************************************************

    王国历1999年9月9日雷因斯。蒂伦

    黑姑娘的父亲,叫做赤先生。某天,赤先生和铁面人妖谈完复国大业,买了复国牌烧鸡,抽着复国牌香菸,不知不觉,走到了某座小山丘。

    忽然,天上散发出瑰丽的光芒,云层之中,有个好帅气的少年,头上有角,手中环抱着一枚光球,全身充满圣洁的光芒。

    在光球的中央,有个娇小的女孩。

    “你……你是上帝吗?”赤先生兴高采烈道:“我不是你们的会员,不过,我也想上天堂,你的飞碟在哪里,带我一起去吧!”

    “OH!NO,FUCK,IAMNOTYHEGOD!HA!BOY!LISTEN!朕乃是魔族之主,‘成吉思汗’铁木真。”

    在闪烁的灵光中,少年开口说话了。

    “这个女孩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圣洁的光芒中,完全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污秽,是有着纯净灵魂的人……”

    “这个孩子是生是死,她的一生怎么样,都要看你了。”少年微笑道:“一切拜托你,我会在天上守护你们的。”

    光球降到赤先生手中,铁木真不见了。

    “真奇怪,怎么会突然遇到这种事。”赤先生惊喜道:“一定是祖上有德,本尊显灵,来指导我复国大业,一定是这样。”

    为了把养成游戏玩成SLG,赤先生决定为女孩取个名字,可是,要叫什么名字好呢?

    “鸣泽唯、平井美惠子、樱木舞、西露、叶月……嗯!都不好。”

    无视於怀中婴儿的欢天喜地,赤先生觉得这些名字太女孩子气,成不了大业。

    “明日香、诗蒂寇、鲇川圆、格林西尔、可罗索……嗯!也不好。”

    难以想像这孩子驾驶初号机,到处暴走的惨状,赤先生捧着婴儿,苦苦思索,忽地,他恍然大悟。

    “对啦!就是这个名字,又聪明又帅气,既威武又好听。”

    赤先生捧起婴儿,无限荣耀的说道:“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做‘山本五十六’。”

    轰!

    第两百枚天雷盘旋轰下,妖雷魔电,化作电龙飞舞,打入卡达尔天灵要害。

    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城门,南唐灭亡。

    天上刹时轰雷爆作,晴天霹雳,婴儿嚎哭不已,似是为了这不幸的开端,而哀号警告。

    果然,赤先生在收养孩子後不久,因为“庄敬自强,复国大业”不成,抽复国牌大麻遇到千面人事件,一命呜呼,山本五十六就在众多後母中,被丢来丢去。

    每一个後母,都面临了同样的困境,这个扫把星出乎意料的恐怖,以至於他们家庭中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倒楣事,聚赌被抓、开六合彩被倒会、卖大补帖遇到警察、做公娼遇到陈水扁、选总统遇到飞弹演习……总之就是非常可怕就对了。

    後来,山本五十六被送到第一百零七任後母,冷瞳的身边,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山本五十六有个小名,叫做妮儿。因为讨厌原本的名字(真正的理由,是因为作者讨厌,字太多),这个小名逐渐取代了正名。

    ****************************************************************************

    後母冷瞳,和两个後生的姊妹,视妮儿为眼中钉,常常用各种阴毛…阴谋,来谋害妮儿,以求早日脱离苦海。

    她们给妮儿吃高热量的食物,每餐九客牛排、十九个汉堡,外加奶油拌薯条,一杯红茶放九十九块方糖,还规定她躺在床上,不让她做运动,整天窝在电视机前,收看垃圾节目“虎门朱颜记”。

    (冷瞳:“她自己好吃,关我什么事。”编剧:“管你的,她是女主角,你没有发言权。”)

    可是,老天保佑好人,妮儿虽然生长在填鸭式家庭,不但没有因此得高血压、心脏病,就连身材都没走样,始终维持23腰的美妙曲线……真是恶魔一般的体质啊!

    “鬼!你不是人,你一定是魔族!”

    “是啊!母女俩都是祸水,小小年纪,就会引男人…”

    “恶魔……这一定是恶魔的种……”

    “这关恶魔什么事……”

    “你是谁?”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啪啪(拍掌声)我就是怪叔叔。”

    “给我滚出去……@%&$……”

    街坊邻居相争指责,而妮儿依旧照吃不误。後母冷瞳,只好换别的方法谋财害命。

    “妮儿!粮仓坏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千层蛋糕,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粮仓。

    大姊,苍月枫,正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仓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昨天只杀了九个人,业绩太差,期中考铁定要被当了。”

    “大姊,我们一起去修粮仓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受不了大姊的酷,妮儿决定自己去修粮仓,同行的,是小妹,隆。爱因斯坦。

    “粮仓先生,铁叉先生,稻草先生,还有其他的各位先生,大家好,爱菱来修理你们罗!”

    “少罗唆啦!爱菱,帮我扶好梯子,我上去铺稻草。”

    妮儿身手俐落地上了屋顶,迎着阳光,美少女的肌肤散发着青春的光泽。

    “呵呵,我真是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妮儿看着自己的肤色,很满意的点着头。

    其实她可不知道,大美女已经退流行了,现在最流行的女性尊称,是“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吸精女王”。

    “爱菱,把箝子丢上来。”

    “姊姊,不用那种落後的工具,我昨天晚上刚刚完成ABS系列的新作品,无敌大炸蟹扭扭万用工具一号,我现在把它丢上来给你。”

    “哇!不要乱来啊!”

    爱菱一派天真的把工具丢上来,可是,在工具落入妮儿手上的刹那……

    轰!

    “哇!爆炸了,好烫……好烫……”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呜……”

    姊妹相处多年,“怎么会这样”,变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而很显然的,这绝不是第一次出现。

    “喂!有没有人啊,快点来救火啊,快来人啊……”

    因为大火,粮仓烧了起来,妮儿被困在火中央,动弹不得。

    黑烟呛鼻,烈焰飞腾,眼看就要陷入危机了。

    “可恶,连一支笨猫被火烤,都有傻蛋去救,为什么我这种大美女会没人理呢?”

    “姊姊,你别担心,我刚刚做好了‘举世无双超能金光通讯器’,马上就可以救你出来了。”

    爱因斯坦自信满满的打开机械,发出了S。O。S的讯息,希望所有经过此地的飞行物体,恶魔、超人、创造神、UFO、神、骑拖把的巫女……唉呀!什么都行啦,只要能把人救出来就行了。

    “我要飞上青天,上青天…咦!怎么有求救讯号呢?下去看看。”

    大火烧起,七小时四十五分二十三秒後,一个丰姿约绰的金发少女,长了对精灵族特有的尖耳朵,背後一双天使般的白色羽翼,轻轻舞动,缓缓降落在妮儿面前。

    因为怕等得太久,妮儿已经拿出了预备好的红茶、蛋糕、小西点,开始下午茶,同时换上了连身泳装,顺便日光浴加火烤三温暖。

    什么?火为什么能烧那么久,不奇怪,一点都不起怪,因为粮仓很大啊!

    是真的很大喔!粮仓的设计,采取了“薛格丁之间”的特殊空间,所以当火烧起来的时候,粮仓可以无限的往後延伸。

    而且,粮仓的材质,用的是全究加最坚硬的物体“一点也不软”,就算是猎户幻象的双管破坏炮也打不坏喔!很强吧。

    “女神啊!你是来救我脱离火海的吗?”放下手边的冰镇大吉岭红茶,妮儿高声问道。

    “我是精灵族的罗宾。洛克理斯,你召唤我,所为何来?”

    好像给烤的很热,若苹不住用翅膀风,忽然,若苹的两眼亮起来,盯着妮儿的腰间,那里,有一支号角。

    “你怎么会有这支角?”

    “喔!是我父亲给我的。”

    “这是我同伴的角,你父亲杀了我的同伴吗?”

    “呃……可不可以请问一下,精灵哪来的角?”

    “管你的,少罗唆,剧本是抄人家的,觉得不满,可以去找编剧啊!快点回答。”

    “喔,不是,是和商人买来的。”有些昏头转向,妮儿还是回答了。

    “是怎样的商人?”

    “这个吗?”妮儿回想了一下,道:“是个矮胖青年,痴肥的脸孔,五短的身材,一副看上去很猥亵的肥脸,就像是随时会拐骗小妹妹去看金鱼的那种变态,背後扛了个超大的背包……”

    “我明白了。”若苹点头道:“是青蛙胖子。不论如何,那是我同伴的纪念……请你马上还给我。”

    “喔!”虽然有些不情愿,妮儿还是照着剧本的安排,把号角交还,虽然明明知道那只是地摊买来的便宜货。

    “好,聪明的姑娘,我要代替月亮,提高你的力量作为奖励。”若苹说完,从手指绽放出强光,包裹住妮儿。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可以配装新装备“彩虹羽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学会了新的技巧——天魔功。

    *着精灵的帮忙,妮儿的衣服具有了飞翔的功能,瞬间飞离火场,躲过一劫。

    後母冷瞳的阴毛……阴谋,就这样失败了。

    後母冷瞳在咆哮,“粮仓自己烧起来的,关我什么事。”

    编剧:“管你的,你是反派,责任通通要算给你。”

    ****************************************************************************

    粮仓火灾後、没过几天,非常非常坏心的後母冷瞳,又用她那恶毒的阴毛……阴谋,来谋害妮儿。

    “妮儿!水井堵塞了,你找姊姊一起去修好。”

    “知道了,马上去。”

    妮儿放下手中的蜂蜜糖霜巧克力,跑上天花板,找大姊一起去修水井。

    大姊,苍月枫,还是在天花板的个人寝室,作她的个人嗜好,摺风车。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一个风车,两个风车,三个风车……这个月只杀了九支猫,业绩太差,这学期一定被教练二一了(喂!喂!你念的是什么鬼学校!)。”

    “大姊,我们一起去通水井吧!”

    “……”

    一分钟……

    两分钟……

    三分钟……

    四分钟……

    “算了,我自己去。”

    无法和冷面杀人狂进行沟通,妮儿决定自己去通水井,临行前,可爱的小妹,隆。爱因斯坦,自愿帮忙。

    “妮儿姊姊,爱菱跟你一起去。”

    “不要!”

    以十分理智的头脑,妮儿拒绝了小妹的援助,基本上来说,只要有小妹出现的地方,都不会太平安,无独有偶的,某个银发男子与她意见相同。

    水井的堵塞并不严重,倒是垃圾问题比较严重,死鱼、死虾、恐龙蛋、化学废料、所罗门王冠、黑星手枪、法柜、分尸的下半部、核子弹头、诺亚方舟的碎片、三叶虫、北京人头骨……

    反正,很可以理解的,垃圾不落地实施後,难以想像的垃圾就特别多。

    “可恶,都是不良的政府惹的祸。”

    妮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水井的垃圾清乾净,就在她准备休手歇息时,突然发现井底有个亮晶晶的盒子。

    “是什么东西,雷峰塔宝藏吗?”妮儿眼前一亮,毫不思索的跃入井中,打开盒子。

    “欢迎你回来,龙头!”盒子中,有个苍老的声音,“你这次的任务,非常危险,必须深入敌後,七进七出,血流满面,粉身碎骨,无津贴、无劳保,鞠躬尽瘁,死而後已……”

    “搞什么,当现代阿信啊!”妮儿摇摇头,听得一头雾水,随手便要将之抛弃。

    “……这次的行动,命名为‘天衣计画’。”苍老的声音说道:“当然,如果你或你的组员遭到不测,一切有关你们的行动,我们会完全予以否认。”

    “为了确保行动的机密性,十秒钟後,这座水井会自动销毁,祝你好运,龙头!”说完,盒子开始冒起了阵阵青烟。

    “哇!这算什么,变相裁员啊!”妮儿气的大叫,把盒子摔在地上,而盒子在融化前,发出了断断续续的机械声音。

    “本系统……由ABS工作室设计……隆。贝多芬监制,谢谢您购买正版……”

    “你们父女俩都不是好东西!”大叫声中,水井发生了十级大地震,妮儿要给活埋在井中了。

    危急之际,妮儿衣服上的龙纹开始发亮,隐约照射出,前方淤泥中,有个通路。

    无计可施之下,妮儿有洞便钻,顺着污泥的纹路,直钻了进去。

    在井口,坏後母的笑声,得意的响起。

    “哇哈哈哈,转行成功,这一次我终於当坏人了。”

    ****************************************************************************

    妮儿进入了一个怪异的洞穴……

    洞窟的深处,有位全身漆黑的恶魔正在沉思中……

    “哼!他妈的…这鬼链子……(喀哩喀哩)……为什么咬不断……(喀哩喀哩)……”

    恶魔的头发黑黑的,全身浸泡在污泥里,背後有对蝙蝠般的巨大羽翼,两支纤细的手腕,被粗重的链子锁在金属球上,他怒气勃发,露出一对闪亮的尖牙,拼命啃着铁链。

    “他妈的……(喀哩喀哩)……死老鬼胤祯…(喀哩喀哩)……只要我咬断链子…(喀哩喀哩)…一定第一个宰了你…”

    妮儿小心走近,问道:“请问,你是恶魔吗?”

    “不要说废话…(喀哩喀哩)……快点念台词…(喀哩喀哩)……我很忙……他妈的死鬼胤祯……”

    恶魔完全保持了魔族的态度,无视第一女主角的存在,只是拼命啃着铁链,自顾自的念起台词。

    “这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咦!你拿的是什么东西?”

    不待妮儿回答,恶魔立刻说道:“让我看看,啊!这是恶魔的首饰,这东西让人类带着,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喀哩喀哩)……他妈的,烦死人了,赶快交出来,不然马上就宰了你…(喀哩喀哩)……”

    啊啊!果然是恶魔,一点也不照剧本来,真是有够野蛮到家了,因为奇雷斯的缺乏职业道德,妮儿连趁机赚到魔法力、钱的机会都没有,两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

    RoundOne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直拳攻击。

    妮儿受到了四百点的伤害。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魔龙皇拳。

    妮儿受到了四百五十点的伤害。

    妮儿的HP少於四分之一而变红了。

    奇雷斯对妮儿比中指。

    “ToDieYou!Girl!”

    妮儿使出必杀技——封神剑奥义秒杀无限地狱极乐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B+A)可是由於CPU等级不够,妮儿的指令来不及处理。

    奇雷斯使出天魔斩击。

    妮儿受到两千五百点的伤害。股市崩盘,妮儿被打倒了。

    奇雷斯大笑道:“哈哈!三下两下就被打倒了,贺岁版的名字要改了,就叫黑皮少年的故事。”

    “谁要叫那种难听的名字。”妮儿挣扎道:“等着吧!臭蝙蝠,你马上就要後悔了。”

    RoundTwo

    Fight!

    妮儿使用防御。

    奇雷斯使出顺逆自在剑。

    妮儿受到三百点的伤害。

    奇雷斯:“肤浅的女人,你就只有这几招吗?”

    妮儿:“YouMustBeKill!BlckBat!”

    妮儿使出奥义!(R+Q+N+F⒈⒉、F⒈0+滑鼠移动)奇雷斯!

    “喔喔喔喔……这个架势是……!!!!”

    “密技!天劫召唤。”

    空中霹雳声大作,满空天雷,打向奇雷斯。

    “太卑鄙了,居然使用PC-TOOLS级的贱招。”

    奇雷斯天魔功推到最强,挡下前一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六百点的伤害。

    妮儿预备攻击。

    作者在旁催促:“快点打完,我想睡了。”

    奇雷斯使用天魔乱舞,再接下两百枚天雷。

    奇雷斯受到两千点的伤害。HP少於四分之一变红了。

    妮儿决定使出最强秘技。(上、下、左、右、、、右转半圈,A+B)八百枚天雷同时打下,奇雷斯的身体发生自爆。

    奇雷斯受到九万点的伤害。

    李煜吞火,卡达尔跳楼,兰斯跪键盘,胤祯吃早餐……

    奇雷斯被打倒了。

    奇雷斯被打倒了。

    答答答当当当当……

    妮儿提升等级,由见习生升格为苍月骑士。

    妮儿可以配装新装备“妖刀村正”,最大体力增加五十点、最大气力增加一百点、攻击力增加二十五点、防御力增加十五点。

    妮儿的天魔功更进一层。

    “我不相信我输了…你那一招,太卑鄙了……”

    就这样,妮儿从坏後母的阴毛……阴谋中脱身了,而她人生的转折点,也即将到来。

    街上的邻居,开始散发一个消息,两个月之後,雷因斯。蒂伦即将为王子选婚,进行盛大的舞会,欢迎全国的仕女参加。

    更悲哀的故事即将开始。

    嗯嗯!话说黑姑娘躲过了继母的阴毛……阴谋,成功的脱险了,连续的计画失败,继母冷瞳为了自己即将成为,梁山泊第一百零八好汉,而濒临崩溃边缘。

    “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黑姑娘……天上的精灵,树上的猴子,洞穴里的恶魔,大家通通摔下来…啦啦啦…”

    妮儿趴在电视机前,兴高采烈的看着采花行,口边哼着歌,轻松惬意。

    “妮儿,去仓库把杀虫剂拿来。”

    “知道了,我马上去。”

    妮儿跑去仓库,到处找杀虫剂,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正自奇怪,门口突然传来巨响,铁门被关上了。

    “妮儿,妈妈有事要出去,你在仓库里好好待着,饿的话,柜子里FM2、铁扇公主,闲的没事做,仓库里有大英百科全书,你慢慢看,等个一百几十年,妈妈回来就会放你出来。”

    说完,门口一阵呵呵笑声,坏心的後母远去了。

    “哇!太卑鄙了,虐待儿童啊!”

    妮儿拼命敲着大门,轰隆轰隆作响,可是超过40000KG的冲击力,还是没办法打开施过A。T力场的大门,如果这时候有重破斩就好了。

    “太可恶了,一定是有好吃的东西,这样撇下女儿,一点骨肉亲情都没有。”妮儿无奈之下,只好向天祷告,祈求救助。

    祈求立刻获得了回应,突然,整间仓库彩光飞扬,香气弥漫,笙歌吹奏间,有位女神出现了。

    “我是昆仑山的西王母,玉签风华,异世异形的少女啊!祈愿救世的就是你吗?”

    妮儿给吓得说不出话来。

    风华缓缓说道:“王宫办了选妃的舞会,你的母亲和两个姊姊,已经去参加了,基於某人的要求,少女啊!你将不至於孤立无援,我会成为你的後盾,并赐予你……”

    “大嫂。”

    “什么事。”

    “你好像背错台词了吧。”

    “啊!是真的吗……真是抱歉,的确是记错了。”

    “搞什么啊!你也好,他也好,难道就没有半个有敬业精神的人吗?虽然这是贺岁版,但并不代表台词可以乱念啊!”

    “抱歉……”

    “算了,直接把该给的东西放下吧!什么时间了啊!”

    来自昆仑山的仙女,挥动了不知从哪来的棒子,刹那间,整间仓库笼罩在一片金光之中。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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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灯初照,皇宫的夜晚,依旧金碧辉煌,为了庆贺本年元旦,雷因斯。蒂伦举办了盛大的舞会,笨蛋皇帝“我意王”兰斯,打烂了象徵开幕典礼的“铁面人妖”蛋糕後,舞会宣布正式开始,全民都陷入欢欣鼓舞的气氛了。

    卫兵甲:“这么大的舞会,为什么我们还要当卫兵呢?”

    卫兵乙:“不错了,这次当卫兵,至少还有台词可说,上次在雷峰塔演死尸,只惨叫几声就完蛋了,薪水又那么少…”

    卫兵丙:“你们还算好的,上次我在本能寺当卫兵,才讲了几句话就被轰死了,事後作者说我们不照剧本来,还要扣钱,真是有够……”

    卫兵丁:“你们那都不过是小儿科,我被派去演食人妖,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就被铁木真一指干掉……”

    卫兵们你一言,我一语,交换着彼此不良的打工经验,相争扼腕,正当人人流泪叹息,割腕泣血时,一样物体以惊人的高速,瞬间飙来,停在他们面前。

    “这……这是什么东西……”

    “是日本巨蛋吗?”

    “是刚弹吗?”

    “是U。F。O吗?”

    “是传说中的神圣大要塞,红色诺亚吗?”

    “OH!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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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宫中,优雅的音乐飞扬,男男女女,很热烈的贴在一起,跳着华尔滋。

    雷因斯。蒂伦现任皇帝,兰斯,颇为遗憾的看着大厅,他也很想下场热闹一番,只是,昨天晚上玩3P,不知道是不是重心没放对,把床弄垮,扭伤了脚,所以他现在,只能很遗憾的看着别人跳舞。

    不过,有人认为这是皇帝首席参谋“苍月草”的预谋,因为如果让笨蛋皇帝取得宴会的主导权,选妃舞会很可能就会成为“进贡配偶大会”了,而根据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可*高层人士指出,这项传闻的可信度高居九成。

    场中的仕女们,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窃窃私语,不知道谁会雀屏中选,成为王子眼中的白雪公主。

    而在众多人中,有三个傻蛋,完全无视俊男的勾引,一进门就占领了餐桌,大吃大喝。

    “冷瞳妈妈,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吃饭呢?”

    “因为,妮儿那个扫把精…希哩呼噜(吃面条声)…最近家里的股票大跌…喀滋喀滋(啃面包声)…妈妈又把美金换了韩元…西西呼呼(吞鱼子酱声)…所以我们没钱吃饭,只好来这里吃吃到饱的…哗哈哈哈(喝麻辣锅声)…”

    “那…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吃饭呢?”

    “大概等到……呼滋滋滋(饮波霸奶茶声)…韩元回升,新台币大幅上涨,股市再破一万点…呜呼呼呼(被牛排烫到声)…就可以回家了……”

    爱菱闻言,一口气吞了六个蛋糕(喂!小姐,你是蛇妈?),而一旁的枫儿,以大雪山的特殊功法,掩饰住自己的气息,消去所有生命迹象,躲在角落,偷偷拿起塑胶袋,把食物通通打包带走(喂!小姐,这是违规的。)。

    “超级无双美男子,玉面郎君赛潘安,第一王子李煜,隆重登场。”

    用非常帅气的三分脸,李煜登场了。

    “哈哈,真是了不起,外传还没写完,就能用本名登场,这是美男子的特权…喂!灯光,*近一点,没关系,你可以再*近一点……”

    李煜环顾左右,忽地眼前一亮。

    “美丽的小姐,你那寂寞的容颜,正如高山上的寒梅,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疼,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面对李煜的邀约,忙着偷偷打包的枫儿,停下动作,冷冷的回看,心里在想,这家伙是不是也要来分杯羹,是的话,要马上给他死,杀人灭口。

    不晓得自己已经徘徊在鬼门关前,银发男子为了自己的魅力失效,而大为沮丧。

    “小姐!”

    “……”(枫儿考虑用剑还是下毒)

    “小姐!”

    “……”(枫儿考虑一剑穿心还是分尸八块)

    “小姐,我有幸请问你的芳名吗?”

    “刷!”

    冰凉的袖里剑,抵在李煜咽喉,枫儿冷声道:“只有两种人能问我的名字,一个是主人,一个是死人,而你……即将成为後者的一员了……”

    “不!不!我不问了。”银发男子陪笑离开,让冷面杀人狂继续进行打包的丰功伟业。

    什么?枫儿穿的是无袖晚礼服,哪来的袖里剑?我说过,这是贺岁版,那些东西不重要,在这里,流行不穿袖子,照样出剑耍帅。

    魅力受到挫折,李煜转移目标,搜寻下一个对象,忽地,他眼前一黯,连忙转身就走。

    “莫…问…先…生。”

    “这是幻觉…这是幻觉…我一定是听到来自大自然的声音……”

    “莫问先生。”

    “不存在……这个外表是女孩的使徒根本不存在…我眼前其实什么也没有……”

    “莫问先生。”

    “我的眼睛…我眼睛突然瞎掉…我什么也看不到了…怪医黑杰克…你在那里……”

    “莫问先生!”

    “哇……”A。T力场承受不住一再的攻击,大和号沉没,银发男子终於崩溃了。

    “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

    爱菱很委屈的嘟着嘴说:“这是风姿的贺岁版,所以原来的人物必须要出现……”

    “OH!NO!你不要拿卡司当藉口。”李煜很懊恼地咆哮道:“只要你出现在我身边,我就会很倒楣,所以,请你离我远一点。”

    “可是,至少也要问一下我的名字吧!不然,作者会不发出场费的。”

    “休想!你以为我还会上当吗?”

    李煜撇开了扫把星,寻找第三号目标,忽地,眼前大亮。

    “喔!哪里来的绝世美女。”

    在大厅口,一位打扮极为撩人的性感美女出现了,极具诱惑性的比基尼,在众多大礼服中,显得特异,她不顾一切,一进来就霸着一张桌子,大吃大喝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州…不对!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不对!绮年玉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唉呀!不管了。”

    几乎是鼻血一喷,李煜赶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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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光过後,妮儿只觉身体一轻,睁开眼来,端视了身上的衣着。

    “哇!这是哪门子的礼服啊!”

    原本的粗布衣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用上好绫萝织成的…比基尼。

    虽然是素净的连身款式,但手臂、大腿的肌肤完全裸露,高雅的设计之馀,也分外衬托出少女身材的丰盈,纤细而结实的蛮腰,微呈古铜色的肌肤,都造成了极大的诱惑力。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所谓的舞会,是跳艳舞的乱交宴会吗?”妮儿的眼珠快要突出来了,这套衣服已将她的忍耐度,瞬间扩张到极限。

    “服务读者也该有个限度吧!那个绝代大淫魔,居然连我的豆腐也吃,他难道连自己妹妹都不放过吗?”

    “抱歉啊!小妹。”风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说道:“这的确是你兄长的要求,他认为,像小妹这样的美人,如果穿着俗气的礼服,实在是有辱风之大陆第一美人的身份,所以,需要特别的衣物来衬托。”

    某人显然对自己妹妹的个性一清二楚,给这么一说,超级乐天派的单细胞生物,立刻手舞足蹈,开心道:“嗯!也对,像我这种美人,本来就该用特别的衣服来衬托嘛……”

    “门口停的,是准备好的座车,只要一坐上去,就可以直达宫廷了。”

    “座车啊,这个挺不错的……嗯!符合我的身份吗?”

    犹如释迦拈花,风华别有玄机的笑了笑,道:“放心吧!这绝对是全王城内独一无二的名车了。”

    “是吗?哈哈哈……”

    “不过,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还原……”

    “知道啦!一到十二点,衣服就会变回原样,所以要早点回来是吧,没问题,这故事我熟的很…来不及了,我先走了。”

    “等一等啊…唉!怎么又是一个不肯把话听完的…算了,还是回恶魔塔织毛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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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有够变态了。”

    妮儿口里塞着蛋糕,心里也火冒三丈高,一定是受了死鬼庵野的影响,那辆八头大猪所拉的“猪车”,在王城中横冲直撞,要不是速度够快,在抵达会场之前,就先进拘留所了。

    “抱歉啊,小妹,因为北门天关的军需过重,宫内省今年的预算严重不足,所以只有这种车了……不然,下次换八岐大蛇车怎么样?”

    “不要!”

    就是这样,别人骑白马,妮儿只好乘黑猪,穿着比基尼,直直杀到王宫来。

    “可恶的死鬼老哥,下次黑鲁曼再打来,我就故意弃守,让铁面人妖把你剁成十八块…

    …“

    为了泄愤,妮儿嘴里一面嘟囔,手边盘子中的食物,如变魔术一般,堆的如小山般高。

    “美丽的小姐,你那美丽的容颜,正如三月初的桃花,让身为美男子的我,非常心醉,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我们家的家训,醉鬼与男人都是拒绝来往户,你两者皆备,给我滚开。”

    完全颠倒了参加舞会的目的,妮儿推开了李煜,迳自狂扫桌上食物。

    自己的魅力受到连番挫折,银发男子有些难以置信。

    “这些女人是怎么回事,一个个都对本美男子视若无睹吗?不行,一定得扳回颜面。”

    “香格里拉第一搭讪王”,决定使出浑身解数,来扳回颜面,遗憾的是,接下来的事实,只证明他选错了开始。

    “那么,美丽的小姐,我是不是有这个荣幸,请问你的芳名呢?”

    “……”(妮儿不语,脸色慢慢发黑,低下头来。)

    “就是姓什么,名什么之类的。”为了怕妮儿不懂,李煜特别说的浅白点。

    “……”(妮儿不语,双拳紧握,两肩微颤。)

    “像你这样美好的女性,想必有个无比优雅的名字吧!高贵、大方、优美,这样的名字才能配你……”一句话,注定了悲哀的结局。

    “山本五十六。”

    “咦!什么?”

    “我说我叫山本五十六。”

    犹如上古暴龙的咆哮,怒吼声中,妮儿飞起一记下勾拳,直接打在李煜下颚,把第一王子打飞到天上当星星,李煜退场。

    “真是大混蛋,居然敢问少女最伤心的事。”妮儿怒气不消,只能继续大吃来泄愤。

    “呵呵!连这种问题也问,那小子是第一号白痴。”宝座上,扭伤了脚的宴会主人,对这一幕饶有兴味的发表感想。

    “哦!是吗?比起问问题的一方,取名字的人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吧。”在宝座旁,一个身穿紫裳,美的难以形容的佳人,柔声笑道。

    “少女的芳名,是种禁忌,随便乱问会惹来意想不到的灾祸的。”宝座的另一边,一位短发佳丽轻声微笑,灵动的眼眸中,尽是吟吟笑意。

    彷佛与她的话相呼应,一个气宇轩昂,仪表不凡的贵公子,走向了正预备转移阵地的爱菱。

    “可爱的小姐,我是二王子‘信陵君’白无忌,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教一下你的芳名?”

    说着,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在战国四大公子中,这位二王子也许不是最出色的一个,却绝对是最彬彬有礼的一个,他谨守着宴会礼节,在邀请女伴跳舞之前,先询问对方姓名。

    不过,好的开始,未必有好的结果,如果同为四大公子的李煜也在,就会流着眼泪,告诉老友:“你真是不晓得厉害啊!”

    听到白无忌的询问,冷场一整晚的爱菱非常兴奋,连忙点头,喜道:“嗯!我的名字叫做隆。爱因斯坦。布加耶拉。普林斯。匹兹克拉福。拉普它。物流。罗严克拉姆。达太安。

    红丹鼎。奇古利。敏爷司。克罗诺夫。阿私达也家。阿码多卡码。古稀达茄私。阿保罗福带泥其私福阿课诺骡夫普机米罗。侬茄达阿黛芙柔西雅……“

    女孩滔滔不绝的说着,为了维持绅士风度,白无忌也只有苦笑着,认真听着,而宝座上的一群人,早已笑得前翻後仰,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名字的长度,可以媲美一本词海,这是除了善於打造器物外,矮人族的另一项特点,而没有这等常识,又笨的去问名字的人,就只好在这上头吃大亏了。

    “这就叫上一次当,学一次乖。”妮儿含着水果糖,含糊说道。看她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样子,或许以前也曾因这理由而上过当吧!

    正要把蔬菜果冻全放进口里,妮儿被人拍了一下,猛然回头,却发现有位打扮舒爽,挽着长发的美女,眼中闪烁着知性的光华,笑嘻嘻的看着自己。

    “这怎么可能,除了怪物嫂嫂以外,怎么可能还有女人的皮肤比我还白,腰也比我还细……嗯!还好,她的胸部没我……”

    斜眼打量对方,妮儿显然受到了不少打击。

    妮儿一直不说话,对方只好先开口了。

    “这位绝世佳人……”一开口,妮儿才发现,这美女竟是个男人,当场便差点要吐血。

    “干什么?人妖。”

    “我…我想……”

    “不准想,被你一想,连我都心。”

    “啊!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

    “告诉你,你什么也不要妄想,本小姐不可能看上你的。”

    被这样一说,男子连忙摇着手,解释道:“妮儿小姐,你误会了。我是三王子,天野源五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跳支舞吗?”

    “我讨厌和娘娘腔跳舞,你这家伙油腔滑调,一定不是好人,快点滚开,不然等下把你宰了煮火锅。”

    妮儿没好气的回答,其实她的不悦,还有另一层理由,这个男人虽然一副娘娘腔的样子,但相貌之美,实在没话可说,更糟的是,妮儿实在不能接受,一个男人比自己还美。

    “别这么说嘛!妮儿小姐,我等这支舞等好久好久了,请给我一个机会,也是给你一个机会。我将点亮你心底的。”

    对着佳人,源五郎不敢分毫掉以轻心,连忙引用当年兰斯王泡妞成功的例句。

    无奈,妮儿不是林清玄,对点燃心灯没什么兴趣,更讨厌眼前这个男人,还是多吃点比较实际。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想了想,妮儿想到不对,开口疾问道。

    源五郎立刻摆出一副“大鼻子情圣”的姿势,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妮儿,俊美的容颜,海一般的深情眼眸,让场中无分男女,都为之陶醉。

    “这小子不错啊!学到本大爷三成的泡妞本领了。”身为地主的兰斯,感到於有荣焉,连忙骄其妻妾。

    仍旧是一把好听的嗓音,源五郎柔声说道:“因为,我就是为了遇见妮儿小姐,所以才出生的,你的一切,我当然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啪!”

    话还没说完,一记热辣辣的耳光,响在源五郎的脸颊上,突然的一巴掌,让所有男人为之震惊,感同身受,刚刚发出豪语的兰斯,甚至不自觉的捂着脸颊。

    “果然是三成功力啊!夫君。”一旁的泉樱,微微笑着,却是一脸的揶揄笑意。

    “嗯!嗯!对付棘手的角色,三成功力显然不太够。”本着一贯的厚脸皮,兰斯也跟着落井下石,点头称是。

    “死鬼娘娘腔,长的没人家帅,还学人伴浪漫,没事说什么鬼台词,听的人肉麻死了,真心。”

    妮儿抖了抖身子,似乎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想再被无聊男子纠缠,朝另一处火锅走去。

    方举步,陡觉腿上一重,仔细一看,却是源五郎扁着嘴,哈巴狗般的抱住美人大腿,装出一副可怜样。

    “死鬼人妖,快点放开,没事抱人大腿,你要死啊!”

    “你不肯答应,我就一直抱着……”

    “好啊!这招死缠烂打,有我七成的功力了。”兰斯面有得色,忘记刚刚的教训,大声叫好。

    “这样还不够,如果技术高杆的话,就会趁机用脸在女方大腿上磨蹭,便宜不占白不占……”

    “劈!哩!啪!啦!轰!隆!哗!差!”

    一阵激烈的巨响,妮儿对着脚上的不良附着物,拳打脚踢,招招致命,看的兰斯胆颤心惊,说不出话来。

    “七成功力啊!夫君。”苍月草浅浅而笑。

    兰斯讪讪道:“抱歉,家教不严,家教不严……”

    “死人妖,别以为死缠烂打就有用,本小姐一年打死上百个你这种货色!”

    “打是情,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如果打我能让妮儿小姐高兴,就请你尽避动手吧!”

    “好!我就打的你连你妈妈都认不出你。”

    “壹!贰!参!肆!伍!陆!柒!捌!玖!”

    九头龙闪加陆奥牙斩,八极拳杂狮子咆哮弹,尽避猛招如云,源五郎就像是传说中的怪老头,一抱紧就不放手,让妮儿也莫可奈何。

    “对了,就是这样,十成功力,打不死的蟑螂。”看到源五郎的坚持,兰斯点头称赞。

    “哦!死缠烂打後,是打不死的蟑螂,这方法挺有趣啊!”

    “泉樱姊姊,因为啊!夫君对於自己唯一的长处,理解得十分清楚啊!”

    “死蟑螂,我就不信甩不开你,看招!”

    “唉呀!”

    一声惨叫,却是妮儿苦无良计之下,索性把人踢去撞柱子,轰隆轰隆霹雳连响,残忍的手段,让旁人看的整脸发白。

    “不行,再这样陪她玩下去,柏林影帝都要成肉泥了。”

    发现在这女子之前,连蟑螂都难以生存,天才军师决定改变战略,他急忙招供道:“其实呢!以妮儿小姐举世无双,全大陆第一的美貌,您的影迷俱乐部,早就可以堆到大海的另一头了,我是您的影迷,所以对您的事情一清二楚,请您给我跳舞的机会吧!”

    泡妞泡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一点节操都没有了,不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番话对妮儿显然相当受用,她笑了起来。

    “说的也是,像我这种‘宇宙无敌超级霹雳大美女’,会有影迷俱乐部,也是很正常的事啊!”

    给这一捧,妮儿完全忘记刚刚的盛怒,对着源五郎,一个燕尾服男子,一个比基尼女郎,两人就在大厅跳起舞来。

    “嗯!北风太阳大作战,这是当年铁木真留下的最高境界啊!”兰斯煞有其事的忙点头,左右的泉樱、苍月草,都是一副“这个人无药可救了”的表情。

    跳舞到一半,突然间钟声大作,连响十二下。

    “怎么会!”

    “怎么搞的,不是才刚满八点吗?为什么突然敲午夜钟。”

    “王宫的钟坏了吗?怎么会这样。”

    “一定是设计者不好,用的一定是ABS系列的烂货。”

    (作者:其实是页数快不够了,要赶快结尾。)

    “啊!”

    一声尖叫,妮儿用手环抱住身体,蹲了下来。

    十二点的钟声一打,妮儿身上的比基尼,立刻还原,却不是还原成原来的粗布衣裳,而是还原成……刚出生的样子。

    “啊!是哪个白痴设计这种东西,本小姐要砍她一千刀。”妮儿尖叫道。

    “啊!是哪个天才设计这种东西,本大爷重重有赏。”

    虽是兄妹,反应却是不同的,而不愧是当世第一魔功的继承者,美人给剥光的刹那,兰斯如猎犬般睁大眼睛,眼如铜铃,伸出长舌,口水如瀑布般地奔流。

    一旁的源五郎,应变奇速,扯下桌上桌巾,罩在妮儿身上,而裸体美人也没再给馀人任何遐想空间,健步如飞,夺门而逃。

    “轰!”

    只听得厅门轰然巨响,厚实的大门,给撞出了一个少女的人形,看的让人瞠目结舌。

    “哇!”

    “可惜。”

    “呵呵,美丽的小姐,期待与你的再次相逢。”

    兰斯大呼遗憾,源五郎好像很期待似的笑着,李煜还在环游银河没回来,而白无忌……

    “客里米夫阿脱罗米。斯兹罗夫西科阿里夫戴甚……”爱菱语笑嫣然,还在讲。

    天花板的吊灯上,一名个头矮小的男子,安安稳稳的坐着,冷冷的面容,不带一丝笑容,手臂上绣了一个铁血骑团的徽章。

    看着弟弟的丑态,他喃喃道:“白痴!”

    他的对面,顶头上司,一个笑得满是天真稚气,梳着长长马尾,和式打扮的女子,在另一盏吊灯上,颇为好动地轻轻摇晃,向他举杯。

    “乾杯!”

    这是整场宴会最平安的一场对话,也为这场闹剧划上休止符。

    而将要来到的,是另一场闹剧。

楔子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第一章 礼聘高手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龙腾山脉龙口

    茂密的丛林,健木叁天,遍布地上的枯叶,因为潮湿,散发着呕人的霉味。

    周围的空气,彷似凝结了般,连半点风也没有,阴寒的湿气,几乎要让人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咕……咕……咕……”夜枭的鸣叫,在森林中特别刺耳,巴掌大的蜘蛛,在发着白霉的树干上,悠闲地攀爬,斑烂的虫类,隐藏在及人高的草丛中,吐着鲜红的舌头,显示出一个了绝人烟的世界。

    急促的脚步声,划破了宁静,枝影林叶中,有道纤细的绿影,飞快地移动,是名很可爱的少女,虽然算不上美人,但俏丽的五官,却也让观者为之精神一振。

    少女手提包袱,脚底不停飞奔,还不停地向后看,明亮的紫瞳中,闪烁着忧惧的色彩,小麦色的肌肤,显得绯红,就不知是因为急遽的奔跑,还是为了后方的危机。

    手中的包袱,看上去沉甸甸地,和本就不高的身体比较,更显得过大,若是把它抛去,该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吧!

    可是少女尽管跑的气喘吁吁,香汗淋漓,却仍死命地抓着包袱,不肯放开。

    “呱呜……呱呜……呱呱呜……”后方的大气,有了变化,某种生命体,发出诡异的叫声,以惊人高速紧蹑着少女的步履,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少女似是早就知道,虽然听到,却是头也不回,深深呼了一口气,脚底跑得更急了。

    “呱呱呜呜!!”

    一声惊唳,三具庞大的巨体,瞬间跳跃至少女身旁,团团围住,张牙舞爪的姿态,让人想起密林中的黑猩猩,如果世上有两公尺以上的猩猩的话。

    怪物挥出巨掌,用意不是攫取,而是捏碎,如果这一下打实,少女想必会在下一刻成为一滩肉泥。

    眩目的强光,在瞬间爆亮,有若数个一等星同时被点燃,整片森林,被照耀得有若白日,禽兽惊走,鸟雀纷飞,可是,只有光,即使在光芒最盛时,森林里的阴冷气氛不变,一如平常。

    强光过后,少女蹲在地上,刚刚还嫣红的脸蛋,此刻惨白如雪,好像所有的精力,都在适才的光芒中,消耗殆尽。

    怪物已不见踪影,彷佛在那白光中灰飞湮灭,彻底蒸发了。

    她大口喘着气,把打开的包袱,重新绑好,顺手把一个圆形的莫名物体,远远抛开。

    “怎么办?连最后一枚圣光弹也用掉了,如果它们再来的话……”

    少女喃喃说道,她举目望向前方,凭着远超人类的视力,隐约可以看到,在森林末端之后的远方,阳光遍洒处,有座高耸的城壁,巍峨屹立,那是闪耀着金黄色光彩的梦幻之都。

    “只要跑进去,就可以暂时躲一下,到时候……”

    少女的自言自语还没说完,后方,又响起了诡异的吼声。

    “呱呜……呱呜……”少女皱起了弯月似的细眉,迈开小跑步,重新奔走在草丛中,嫩绿色的身影,再度淹没在林中草间。

    香桂广场,位于香格里拉西侧,是个完全露天式的开放性场地。

    细碎的白石子地砖,巧妙铺设成精美的几何图案,却未因岁月的婆娑,而稍有模糊,显示出管理人员的用心。

    来自各方的旅客,坐在水晶桌旁,啜着饮料,尔偶也能看到表演台上的艺人杂剧,或是诗歌吟唱,穿着凉快服饰的侍女,勤快的奔走,再配上凉风送爽、桂叶飘香,是一个极好的休憩处。

    小几上,酒客们三三两两,或看着刚出的瓦报,或几个人窃窃私语,谈论着目前最流行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赛尔特的花蝴蝶,前阵子不是突然没了消息吗?”

    一名长须汉子,高声和伙伴说道:“嘿!有消息传出来了,据说啊!是那淫贼在作案时瞎了狗眼,撞着了定远公子,当场就给宰了。”

    “哪个定远公子?”旁边的一个黄脸瘦子,不解问道。

    “不是真那么孤陋寡闻吧?连堂堂“定远君”的大名都没听过!”

    一旁的人只是甩了个白眼,好似怪他没见识的样子。

    给这么一瞪,黄脸瘦子彷佛想起了什么似的,脱口道:“哦!难道是当今麦第奇家的主人,“定远君”旭烈兀!”

    “可不是嘛!我说那花蝴蝶啊,他犯案累累,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可偏生老天不长眼,这淫贼不单是刀法快绝,轻功更是了得,艾尔铁诺官府几次想抓他,都给扑了空。”

    长须汉子大口饮了杯酒,用力抹了抹嘴,继续道:“可是呢!这报应到头啊,是神仙也难救,他什么人不好遇,可偏偏就在犯案时,撞到了旭烈兀公子,就这么一剑,给了了帐……”

    长须汉子越说越是高兴,口沫横飞,当说到精彩处,更是比手划脚,花蝴蝶怎么使出独门刀法,旭烈兀公子怎么谈笑破招,一剑毙敌,一来一往,巧妙处巨细靡遗,只听的旁人连连点头,如痴如醉。

    在香格里拉,由于本身的繁华,除了经商的商旅、本地的居民外,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观光客、赌徒、吟游诗人,也不乏来此地见习的骑士、魔导师,因此像这类的江湖闲谈,成为了每间茶楼饭馆,最常见的话题。

    而在隔壁席,也有一群青年男女,正颇为没趣的闲聊。

    “真是无聊啊!这城市根本没有传说中来的有趣嘛!早知道还不如去稷下见习算了。”

    青衣少年抱怨道:“什么千年魔屋、圣者迷宫,看来只不过是传说罢了。”

    红衣少年也点点头,“是啊!就算不理那些传闻,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别说三大骑士团了,就连稍微有名一点的武者也没有,真是白来了。”

    旁边的白袍少女,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叹道:“我父亲还说,当年曾经在这里,认识破穹骑士团的小统领,也见过紫微骑士团的骑士,怎么我的运气就那么差呢?”

    一堆少年,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不亦乐乎,照他们的话听起来,似是全无所获。

    在目前的诸国体制,凡是习武有成,经过当地官方评鉴通过者,无论出身,皆可被授与骑士之资格,行走四方,而视其意愿,决定是否出任官职。

    虽然说,也有相当数量的武者,不愿意成为体制内的一员,拒绝所谓的评鉴,而成为流浪剑士,但是,以一般的社会观看来,骑士的存在,仍是较为显赫的。

    首先,骑士的技艺,经过正式的评鉴认可,较有公信力,而所谓的剑士,往往是学艺不精的武人,打着剑士的旗号,行盗匪之实,自然为人看不起。当然,拥有骑士资格,却毫无侠义精神,戕害百姓的,也是大有人在,不过,大多数的骑士,还是谨守骑士道,表现高洁志向。

    再来,骑士的资格,形同高级军官,只要取得了骑士资格,就可以在法律中享有特权,受到乡里尊敬,只要入公职,也可以收到较高的薪俸,就连在民间机关做事,也可以凭此而坐领高薪,所以,凡是习武的青少年,几乎都是以成为骑士为志向的。

    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除了以和平为国策的雷因斯。蒂伦,其余国家无分大小,均是以富国强兵为号召,大量的培养骑士,而最能看出一国军事概况的,往往就是其国内骑士团数量的多寡与品质,而众多骑士,也前仆后继地想加入高水准的骑士团,以自抬身价。

    在这情形下,出自艾尔铁诺、武炼两大军事强国的骑士,在素质上,是远超余国的。

    而现在大陆上的三大,分别为艾尔铁诺的王家骑士团“破穹”、武炼的王家骑士团“朱鸟”、自由都市的“圣殿”,这三个骑士团,无论素质、武技、装备,都是风之大陆一流的水准。

    四大势力中,雷因斯。蒂伦属于魔法大国,神秘的五色旗几乎被视为风之大陆的最强军队,但因为长驻恶魔岛,不叁与大陆争霸,故而不列入三大骑士团。

    这些喧闹不休的少年,都是出自于贵族豪门,有些已经具有骑士资格,有些将来也很可能成为骑士,为了增长见闻,多添阅历,他们往往会结伴做见习之旅。

    依照大陆公法的规定,倘若没有经过长程旅行,是不能成为骑士的,而要说起大陆上的人脉汇流,除了稷下学宫,就是本地了,而要比较起冒险色彩,后者绝对是令其他地方瞠乎其后的。

    所以,香格里拉每年,都会涌入丰富的人潮,其中的大多数,与其说是见习骑士,倒不如说是观光客,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藉由旅行,拓展自己眼界的。

    总之,不管如何,这些少年怀抱着可期的梦想,来到这梦幻之都,开始编织着瑰丽的梦想,猜想自己会否像传奇故事中的主角,遇着异人,学习神功秘法,或是偶然得到了古老的秘宝,从此扬眉吐气,可以称雄于天下。

    看到涉世未深的他们,确实会让人感到“年轻真好啊”!

    客人们各自谈论感兴趣的话题,亢长的漫谈,绵绵无休止。

    忽然,不晓得是从什么地方开始,香桂广场发生了小小的骚动。

    骚动的源头,是名可人的少女。

    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赤着双脚,光着膀臂,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长长的金发,绑成俏丽的马尾,直垂到小腿。

    清爽的打扮,散发着属于青春的朝气,未施脂粉的脸蛋,给人朴质的清新感受,可是,那本来应该笑盈盈的小脸,此刻却愁云深锁,焦急的嗓音,让人不由得想到受惊的百灵鸟。

    青黛色的倩影,连跑带跳地奔走各处,凡是她所到之处,客人都是呆了一会儿,继而很伤脑筋似的苦笑起来,摇手说抱歉。

    少女的要求很简单,她向每个客人,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对不起,我有急事,真的是很急的事,可不可以立刻帮我找到“逐魔猎人”韩特,我想聘用他,再不然,其他同级数的先生也可以……”

    没等她说完,客人已经哈哈大笑,若不是看她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说不定就有人要出言嘲笑了。

    “逐魔猎人”韩特,是年轻一代名气极大的奖金猎人,游走于大陆中西部,专门接受委托,猎杀各式罪犯或偶然出现的魔族,一手“天亟剑法”,享誉业界。

    这类级数的人物,身价极高,通常都属于王公富豪的专属护卫,虽然也有些不按行情收钱的怪胎,但大多数而言,都是要巨额金钱才能请动的大人物,这少女貌不惊人,一身打扮看来像是某个山林部落的村女,居然一开口就指定这等天价人物,怎不教人为之发笑。

    少女问遍了大半个广场,却没有人能帮上半点忙。

    第一,固然是有传闻,在广场的某地,用某种暗语,可以与某几位顶级杀手联络,甚至直接联络杀手中的金字保证“大雪山”,但是,谁也不知道那方法是什么。

    第二,这些杀手、奖金猎人的级数,换算成骑士的等级,那已经同位于三大的厉害人物,连遇到一个也是困难,哪是说找就能找的。

    “怎么办……怎么办……不能找不到啊……”

    连续吃了多次闭门羹,少女一面跑着,口中喃喃自语,眼眶也红了起来,却还是努力的重复鞠躬、发问、拒绝、鞠躬道谢的过程,认真的态度,看的人好生心疼,偏生就是无能为力。

    “开什么玩笑,所谓的骑士,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我会死不瞑目的。”

    一个骑士受到少女要求时,大声嘲笑。

    少女尽管外形娇俏,但在身高上却仅有一百三、四十公分,以一般人的评鉴来看,实在太矮,被这么说也不是没有理由。

    此刻,大家的心里,都有了同样的想法,这个少女,大概是家乡受到盗贼的骚扰,出来找寻佣兵当帮手的吧!

    香格里拉再往北,就是三不管的丛林地带,那里虽然有人迹,却是不集中,因此,常常有些亡命之徒,集合成庞大的盗贼团,骚扰民众。

    因为地点特殊,所以也没有官府可以求助,居民们只好自己组成防卫队,抵抗盗贼,有时候,实力悬殊之下,也会派人到大城市里聘帮手,这类的例子之多,甚至已经被改编成话本小说了。

    在场的群众中,虽然不乏骑士级的人物,但是,一来看少女的寒酸打扮,摆明是无利可图的生意;二来不明白敌人的实力,若是妄自逞英雄,说不定连命都得赔上。

    只要想到了这些关节,原本想发挥骑士道的几名年轻骑士,也都别有用意的转开头,视而不见,到底,没有什么事,会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就在少女屡遭拒绝的时候,有群人向她招招手,唤道:“小姑娘,到这里来,你的问题,我们可以帮忙。”

    那群人,都是同样的打扮,不知是哪国的破烂军服,因为长久没换洗,显得酸臭,满面胡渣,一口的酒气,明显是某国的逃兵,因为战败,不敢回国,只好到处流浪混饭吃的家伙。

    这种人通常皆非善类,特别是当其走投无路,往往会成为三流的佣兵,糟一点的,直接成为盗贼,骚扰地方,令百姓深深厌恶。

    少女显是涉世未深,看到有人肯伸出援手,便高高兴兴的小跑步过去。

    周围有些客人看不下去,想在少女受骗以前,出声阻止,但看见了那群人有意无意间,从怀中半露出的光剑剑柄,有心主持正义的客人,也只好重新坐下,视而不见。

    光剑,是骑士身分的代表物,虽然不知道他们武艺如何,但同时面对八九名骑士,这眼前亏是吃定了,大多人都不愿多惹麻烦,只好眼睁睁的看少女上当,暗自摇头叹气了。

    一个大饼脸的胖子,装出了和蔼的笑容,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少女先是愣了一下,嗫嚅道:“我叫爱……爱菱。”

    “哦!是爱菱小姐啊!”

    大饼胖子摸了摸下巴,温和的笑道:“你要找韩特先生吗?他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不随便接生意的,一般人绝对见不到他,不过呢,你的运气不错,他是我们的好朋友,只要我们出声,一定找的到他的。”

    爱菱抬起了头,惊喜不已,道:“真的吗?真的可以帮我找到韩特先生吗?”

    “当然是真的啊!我说过,韩特是我们的老战友,大家交情不晓得有多好,前几天,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招妓咧!”

    “不过呢?凡是也都该有个规矩,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也不能坏了规矩。”

    大饼胖子缓缓说道:“你知道的啦!像韩特那种高手,要请动他,一定也要很多的谢礼,小姑娘,你准备出多少雇佣金呢?”

    “我……我的钱不多,请您帮帮忙。”

    爱菱一面说,一面从腰间取出个小布囊,颇为迟疑地拉开系绳的红线。

    布囊看起来相当沉重,但是,当看清布囊中的总数,一群流兵不约而同的发出嘘声,那里面,将各式钱币,小碎金饰,统合计算,不过相当于三百余银币而已。

    但是,又怎么能怪她呢?

    这笔钱,很可能是他们村落里,人人缩衣节食,拿出平日积蓄的结果,从这少女的风尘仆仆也可以明白,这真的是她仅能拿出的了。

    “这可难倒我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大饼胖子皱着眉头,苦着脸说道:“这点钱,根本不够,是请不动韩特的。”

    爱菱咬着小指头,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只是用哀怜的眼神,望向大饼胖子,希望胖子能够帮忙。

    “他奶奶个,这小娘皮这么没有诚意,还帮她娘的干嘛!把她娘的打发回家算了。”

    流兵中的一个红鼻汉子,大声的拍桌子骂道。

    与大饼胖子软硬兼施,相互帮腔。

    “噗!”

    听到红鼻汉子的话,爱菱急的不得了,再想起那件事已迫在眉睫,几乎都要哭出来了,心里一急,跪倒在地上,哀声道:“拜托!请几位骑士先生帮帮忙,钱要是不够,我还可以再凑,我有很重要的事,真的要找韩特先生那样的人……拜托……”

    说到后来,真个是声泪俱下,让旁观人好生不忍。

    “哎呀呀呀!你这样,我们很难做啊!”

    胖子一面敷衍,一面留意群众的动向,他们不能太过分,否则,激起众怒,那可就得不偿失。

    “老六!你坐下,对人家这样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礼貌,要记住,我们都是骑士,要有骑士的样子。”

    胖子假意斥退伙伴,却在“我们都是骑士”这句,刻意加重语气,让想出头的群众,不敢妄动。

    仔细打量一下这女孩,衣着纯是手制拼凑,粗糙简陋,标准来自贫穷地区的样子,大概也榨不出更多的油水了。

    正想就此打住,胖子瞥见爱菱手臂、足踝上,共套着四个臂圈、足环,大概是他们部族的装饰品吧!

    看上去黄澄澄的,不知是什么金属,但多少该有点价值吧!

    “唉!这样吧!就算是我们吃点亏,希望韩特卖好朋友的面子了。”

    胖子很惋惜的说道:“你这些钱,再加上你身上的几个镯子,剩下的尾数,我们会帮你凑齐的,谁教我们是骑士,必须遵守侠义精神呢!”

    听到这话,爱菱很是吃惊,仰起头,连忙说道:“不行啊!这几个镯子,我不能给人的……”

    胖子闻言,晒道:“不行吗?那我们也没办法了,我们的钱也不多,没有办法帮你垫那么大笔钱,小姑娘,要请人办事,就得要拿出诚意啊!”

    “可是……这几个镯子,对我真的很重要,我不能给人的,真的不能……”

    想到要让出这些珍贵的东西,爱菱紧握着手,说不出话来。

    “操他娘的,咱们不管了啦!”

    “老六,怎么可以这么说。”

    “不是吗?咱们好心好意的帮忙,连自己也要倒贴钱,这他娘的小泼皮,连这么点小玩艺儿也吝啬,那咱们何必出这个力,大家散伙了便是。”

    “老六,话不是这样说,人家小姑娘也有她的苦处,况且,济助弱小,本来也就是我们应尽的骑士精神……”

    两个人一搭一唱,说的好生动听,旁观人有些看不下去,想要出声,却给同伙的佣兵一瞪,又心虚的低下头。

    爱菱看着手臂上的臂圈,轻轻抚摸,无限依恋的样子,显示出这些装饰品背后的重要意义。

    这些东西,固然意义非凡,可是,想到不能找到帮手回去的结果,想起对那个人的诺言,这些东西,就显得很单薄了。

    把心一横,爱菱迅速除下了臂圈、足环,再不依恋,把金饰交给大饼胖子,拜托道:“就拜托几位骑士先生了,不够的,我会再想办法凑齐,请你们一定要找到韩特先生……”

    “放心吧!”

    胖子接过金饰,很愉悦的笑道:“小姑娘既然这么有诚意,我们一定会把韩特带来的,自家兄弟,那还有什么话说。”

    拿起了钱,胖子一行人起身欲行,临走前,胖子还不忘小声的对爱菱说:“等一下呢!你就租一辆车,放满稻草,停*在北门门边……嘿嘿!你知道的啦!像韩特这种大人物,不能轻易被人看见样子,如果你做到了,那么,在入夜以前,韩特就会来找你了。”

    “是真的吗?骑士先生。”

    爱菱睁大眼睛,喜孜孜地道:“谢谢骑士先生,谢谢骑士先生……”

    “哈哈!不用谢。”

    胖子挥手笑道:“这只是我们身为骑士,应尽的侠义精神而已。”

    一行人不敢多留,一溜烟地跑离了现场,只留下爱菱,还在不断地鞠躬说谢谢。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谢谢所有先生的帮忙,谢谢……”

    可能是心情大好,爱菱向全场的人说谢谢,却没有发现,旁人回应的,仅是悲凉的眼光,一种“把你卖了,你还帮人数钞票”的悲凉眼神。

    而这一幕,被某个一直藏匿在广场一角的男子,看个明白。

    黄昏时分,淡淡斜阳,将川流不息的路人,多添了一道长长的影子。

    爱菱备好了一头骆马,一辆堆满稻草的小车,独自蹲在城门边,等候着“逐魔猎人”韩特的到来。

    想起将要面对的艰难工作,爱菱着实苦恼。以前在家乡时,都听人说有个叫韩特的高手极为厉害,但到底有多厉害,自己也不清楚,这个人真的能帮到自己吗?

    眼下也没有别的方法了,就算要再找人,自己也没有多余的钱,再说,倘若这次再失败,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十几年来的努力,全都付诸流水,而且┅┅更没有脸回去见那个人!

    一面陷入沉思,爱菱不禁有些焦急,时间不多了啊!

    要是来不及在满月前回去,就真的来不及了。

    “韩特先生怎么还没来呢……嗯!骑士先生说,韩特先生在入夜以前会来,现在还只是黄昏,时间还没到,不用担心!”

    虽然心焦不已,爱菱仍是很小声、很小声的告诉自己,只要再等一下,韩特先生就要来了。

    “马先生,马先生,你说韩特先生什么时候才会来呢?”

    爱菱轻拍马颈,悄声自语。

    马儿仅是无奈的嘶鸣一声,似乎为这个难以启齿的答案,感到困扰。

    时间不停的飞逝,晚霞的颜色越来越淡,相对的,渐渐深沉的天幕,开始闪烁明亮的星斗,而两旁的商店街,也随即亮起灯光,开始营业。

    入夜了,可是,韩特依旧没有来。

    “怎么会这样呢……是不是,韩特先生正在忙,没有办法马上来赴约,还要等下去才行……”

    爱菱侧着小脑袋,煞有其事的思考着。

    “可是……我还要等多久呢……”

    在某个角度看来,这样的女孩,是种相当罕有的存在了,一直到现在,她还在为尚未见面的韩特先生而担心,却一点也没有想到,自己受骗上当的可能性。

    蓦地,一个身影,出现在不远的前方。

    在长街的那头,有道小小的影子,渐渐变大。

    是个男子,高瘦身材,看不出年纪,一头雪白银发,直垂腰际,反映渐起的月光,显得闪亮动人,过长的浏海,遮住大半面孔,让人怀疑他是如何看路的。

    他迈开大步,三下两下便行至爱菱跟前,微微施了个礼,之后开始说话,话意十分简单,他是个在野的骑士,与韩特颇有交情,这次韩特有事不能来,所以把任务委托给他,只要爱菱付得出佣金,他就能帮爱菱解决问题。

    听懂了银发男子的话,爱菱很是吃惊。

    “可是,我的钱,已经交给了韩特先生……”

    未等她说完,银发男子斩钉截铁地做了个切的动作,淡淡道:“这与我无关,韩特是韩特,我是我,要是没有酬劳,那大家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爱菱一时愕然,她所有的钱,都给了早上的胖子,现在身上确实没有多余的钱了。

    “您的酬劳,我一定会付的,可是我现在身上没有别的财物,请您等到事情办完,我无论如何都会凑给您┅”

    银发之下,男子冷漠的笑了笑,伸手指了指马车上的大包袱,爱菱急忙摇手,道:“不行的,那些东西没什么价值,不能给人的……”

    男子似是有些不悦,看了看爱菱,又指向她颈部的小饰物。

    爱菱大窘,她身上确实还有些小饰品,不过都是别具意义的纪念品,绝不能失去的。

    银发男子显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发觉爱菱面有不豫,再不开口,掉头就走。

    爱菱吃了一惊,急忙追下来,拦住银发男子。

    “抱歉,骑士先生,您的酬劳,可否……”

    银发男子冷冷地看了爱菱一眼,伸出右脚,在地上写了四个字。

    “北风王子”那是一个古老的童话,传说中,为了达成身边动物的愿望,北风王子舍弃了自己的红宝石眼睛、手脚,帮助那些动物飞到南国,享受温暖的南风。

    银发男子的用意很清楚,如果爱菱的目标当真那么值得守护,那一点身外物的牺牲应该是很廉价了。

    银发男子缓声道:“任何任务都有危险性,说不定还会把命送掉,你我非亲非故,我干嘛要没理由的替你出生入死?骑士也是人,同样也是一条命,没理由就得义务的为人牺牲奉献!”

    爱菱紧抿嘴唇,半晌说不出话,这番指责,对她打击不小,却更坚定了完成目标的心意。

    的确,过去也就是因为自己的不成熟,所以才一直招致失败,既然早已下定决心,要把往后的人生全赌在这次,再大的牺牲,都算是值得的,不是吗?

    心意既决,爱菱俐落地解下颈圈,又从腰带的里层,强摘下几颗装饰的宝石,这些都曾是意义非凡的礼物,而现在,却成了最伤心的诀别。

    将除下的饰品交给银发男子,爱菱细声道:“这个颈圈,是葛萝美金属打造的,再加上这些宝石,当作这次工作的报酬……”

    爱菱的声音很轻很小,几若蚊鸣,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的声音一大,很可能就会当场哭出来了。

    银发男子接过饰品,很懊恼的侧着头,似是挑剔报酬太过微薄,但最后,仍是点了点头。

    “谢谢,谢谢您。”

    得到了银发男子的首肯,虽然仍为失去心爱饰物而伤心,爱菱仍是欢喜若狂,拼命的说着谢谢。

    “谢谢您,骑士先生,我叫爱菱,从今天开始就要麻烦骑士先生了。”

    表示深深的谢意,爱菱行了个鞠躬礼。

    “骑士先生的名字呢?”

    当爱菱这样询问,银发男子打破冷漠,微微笑了笑,伸出右脚,在地上写了两个字“莫问”。

    “是莫问先生吗?从今天起,请多多指教。”

    糊涂的人,不管到哪,都是糊涂的,并没真的理解这两字的意义,爱菱一个劲的说着谢谢。

    对于这女孩的迷糊,“莫问”似乎也有些啼笑皆非,伸手抠了抠面颊后,还施以一个标准的骑士脱帽礼。

    夜色笼罩大地,在北风凛冽中,有部小车,“踢踢”地朝北而行,姑且不论此行的结果,呈现在爱菱与莫问眼前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二章 赤眼魔猿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蜀道

    “花先生早安,草先生早安,大树先生也早安。”

    清晨的山岭上,少女清亮的嗓音,取代了鸟雀们的鸣叫,为这一天揭开序幕。

    爱菱拍着手掌,口中唱着家乡的小曲,这边看看,那边走走,嗅嗅花香,和枝头的鸟儿行礼问好,一派天真烂漫的模样,无疑的,这少女在大自然中,得到了远较都市为多的快乐。

    这一点,在旁冷眼相看的莫问,也有同感。

    昨晚连夜启程,往北而行,当夜深扎营时,莫问二话不说,取走了唯一的毯子,自顾自地在干草堆上睡倒,而爱菱也没有表示不满,独自找了颗小树,在树下打盹。

    山区的夜晚极凉,有时候还会结霜,这女孩就这么不吭不响地安睡了一夜,反倒是在车上装睡,等着爱菱叫冷的莫问,折腾了大半夜,直至天明方才阖眼。

    这还不算,本来是睡觉时间,爱菱还要自己唱催眠曲来入睡,少女的歌声虽然柔美,但所用的歌词,却不晓得是哪国的土话,让一心想入眠的莫问,火冒三丈高。

    当一早醒来,爱菱的精神好得出奇,除了到处向花鸟植物打招呼,就是一个劲的蹦蹦跳跳,当莫问睁开惺忪的睡眼,定下神来,一顿简单却丰盛的早餐,已经摆在面前了。

    水煮的鹌鹑蛋、腌过的鹿腿肉、抹了果酱的杂麦面包……简简单单的几样食物,因为料理者的巧思,而显得十分可口。

    处理好几样料理,爱菱取回了锅子,她昨晚特意将锅子安置于花朵间,集清晨的花露,准备充作泡茶的材料,可是,当她打开茶罐,这才很懊恼的发现,罐底只剩些残渣了。

    “唉呀!怎么会这样呢?上次喝光了,这次入城的时候又忘了买……”

    有水无茶,少女为了自己的粗心,慌得团团转,正当爱菱不知如何是好,背后传来一声轻咳,莫问递来了个小罐。

    “用它吧!”

    罐子里,是荫干的茶叶、细碎的果粒,正是泡果茶的材料,而且是素质相当高的那一种。

    “谢谢,谢谢,谢谢莫问先生。”

    爱菱以她的招牌动作,行着一百八十度的鞠躬大礼,看她的马尾上下摇动,莫问转过头去,默然不理。

    莫问原本是预想,这少女不见得有什么手艺,那么早上自己就可以煮一壶花茶,充作早点,当这女孩要求分一杯时,再开出高价,教她知难而退。

    哪知道,爱菱的手艺好的惊人,看到这么可口的早点,莫问心底立刻就宣布投降了。

    半晌,经滚水浇烫,香气四溢的花茶,在莫问的唇齿间留下芬芳,他深深认同了自己的选择。

    不过,这个念头,在下一瞬间,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当莫问把腌鹿肉放进口中,银发之下的脸孔,刹时间变得雪白。

    “怎么了呢?莫问先生!”

    爱菱发觉不对,也学着莫问的动作,把鹿肉吞入口中。

    彷佛受到天大的美味所震惊,爱菱的俏脸,由白变红,再由红发紫,最后,变成凄惨的绿色。

    颜色转换之激烈,让对面的莫问当场傻眼。

    “哇!好咸,不,是好甜,也不对,是好苦……”

    大口喷出了嘴里的食物,爱菱呛的留出了眼泪。

    莫问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上的花茶递给爱菱,同时很用力的点了点头。

    他对于爱菱此刻的“痛苦”,十分的感同身受。

    “不对,怎么会这样呢?”

    爱菱一口饮干了花茶,随手又抓起了面包,塞入口中。

    结果没什么改变,过程也类似,只是颜色的变化颠倒了,为此,莫问从没有任何一刻,如此深切地体认到,何谓色彩美学。

    “哇!好辣……好辣喔……”爱菱呛得红了脸,一口饮干了莫问递来的花茶。

    莫问默默地递送花茶,一杯又是一杯,对这热心有余,手艺严重不足的少女,投以同情的眼光。

    事实上,他也确实不明白,草莓果酱,为什么会辣得像是朝天椒。

    爱菱喝干了锅底的花茶,气呼呼地跑到旁边的一个木头机器,上下其手,东调调,西摸摸,进行检查,同时喃喃自语。

    “没有理由啊!机器没坏,程式也没设定错误,为什么我的“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会做出这种菜呢……”

    莫问看着这位不知是可怜,还是可怒的小姐,说不出话来。

    附带一提,尽管相识还没一天,莫问已经领教了不少类似的笑话。

    这位可爱的小姐,似乎具有某种发明家的才能,针对不少日常工作,开发了各种别出心裁的道具,只可惜,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件成功的。

    如果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大可抱着事不关己的风凉想法,毫无保留的支持这种种实验,不过,当自己也身为被实验者的一员,且正深受其苦时,大概就没有人会那么宽容了。

    像此刻,当莫问察觉嘴里剩余的辣劲,想喝茶去辣时,才很沮丧的发现,锅底的茶,已被那糊涂女孩,给喝的一滴不剩。

    虽然没有明确表达感想,但从那倒弧形的嘴角,仍不难明白银发男子的心意,“啊!早知道,还是应该向她收钱的!”

    似乎感到不甘心,爱菱敲碎了蛋壳,想看看最后一道料理的成绩,却很吃惊的发现,鹌鹑蛋里空无一物,那台疯子料理机,在煮干外锅水分的同时,似乎将蛋壳内的物质,也一并蒸发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呜……哇……”新的发明,在制成后的第三小时,宣告失败,小小的发明家,在得知自己的作品面临重大失败后,又是伤心,又是懊恼,“哇”的一声,大声的哭了出来。

    抑制住想斩人的冲动,莫问面色不愉地自怀中取出手巾,递给了正哭得淅哩哔啦的少女。

    结伴而行未至一天,“怎么会这样”,变成了最常出现的一句口头禅,而很显然地,未来还会继续出现。

    在一旁吃草的骆马,高声的鸣叫起来,引人发噱的叫声,似是对这两人的最佳写照。

    早餐过后,两人继续驾车上路。

    这条纵走龙腾山脉的山道,险峭难行,是千万年来旅人所走出的小径,窄小颠簸,路况奇差,人称“峡道天关”,又名“蜀道”,自古即有“蜀道难,如上青天”之语,许多路段,根本走在群山棱线,周围除绝壁深渊,仅有白云渺渺,最是惊险不过。

    道路崎岖难行,本身又不是主要的地气流脉,以至于最通用的数种交通工具,在此无计可施,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来行进,爱菱所走的这段路程,虽然颇嫌陡曲,但仍在马车可行的范围之内,因而得以省去老大力气。

    “马先生,马先生,轻举步,别贪快,终会到达目的来……”

    哼着不知是哪个地方的曲调,爱菱填上了自己喜欢的词,轻快惬意地哼唱着。

    (这女孩是武炼哪个游牧民族的族民吗?)

    莫问不由得有这样的想法,一般来说,只有武炼的少数民族,才会有这样出口成曲的习惯,武炼人会跑到这里来,虽然有点稀奇,但香格里拉本就是融汇各类人种,会出现游牧民族也不是什么奇事。

    真正奇怪的,是她的气质,天真烂漫,毫无心机,而且,并不是愚蠢,愚蠢的人,不会有那么巧的手艺,尽管她的手艺有待争议。

    是年龄的问题吗?

    嗯!

    不对,虽然不太能确定爱菱的年纪,但是这女孩的行为与年龄无关,只怕几百年后,这女孩老了,还会是个天真善良的老奶奶吧!

    前一分钟还在嚎啕大哭,下一分钟可以捧腹大笑,完全不做作,发自真心的感谢每样东西,这种种特质,造成了莫大的诱惑力,莫问阅女无数,却也没见过这样的女孩。

    而且,明明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孩,为什么还会老是上当呢?

    为什么会这么无保留的去相信别人,当自己吃亏,却仍报以笑靥呢?

    从某种角度看来,这女孩也算是天才吧!

    (天才之间会互相吸引,是这个意思吗?老师。)

    莫问抠抠脸颊,有点讶异,这或许就是自己会身在此地的理由吧!

    “莫问先生,您在想些什么呢?”

    发觉银发男子的沉思,爱菱关心问道。

    莫问板起了脸,作了个“不要你管”的手势,躺在稻草上,迳自仰望天空。

    爱菱偷偷打量着莫问。

    莫问的打扮很怪,一头遮面长发,毫无修饰的披散。

    穿的服色,似是某个民间骑士团的制服,料子不错,却给洗的发白,大小补丁不计其数,显示其主人的不得意,而非身经百战。

    很难得看见莫问的表情,除了长发遮住大半脸颊外,莫问总是阴着一张脸,冷热不定,好像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虽然偶尔会在交谈时对爱菱微笑,但大半时间,都是独自沉默,不知在想些什么。这人的个性也是绝对好静,与他相处整天,难得听见他开口说几句话。

    最特别的,是莫问的右手,和修长而白皙的左掌不同,原本也应秀美的右掌,布满了蚯蚓般的鲜红伤痕,彷佛被利刃乱割过,让人看了就心。

    爱菱有着种种不同的猜测。

    莫问先生,以前是军人,本领也很好,只是因为战争受伤,才退役成为在野的骑士。而只要想起那场战争的惨烈,爱菱除了觉得难过,也深深的敬佩莫问先生的英勇。

    “会让手伤成这样,又变成这么自闭的个性,那一定战得很激烈了,可怜的莫问先生……”

    这个想法并没有什么依据,只是小女孩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然而她本身却深信不疑。

    “嗯!莫问先生。”耐不住一人驾车的寂寞,爱菱悄声问道,“可以让我看看你用的剑吗?”

    莫问不答话,只是从腰间露出了光剑的剑柄。爱菱仔细看了看,有些失望,那支光剑没有出产标签,并非雷因斯研究院生产的名牌,而是属于普通军用的一般品。

    所用的武器,往往也象征了该骑士的身份,武功越强、等级越高的骑士,会配戴高品牌的光剑,以增加攻击力,若是能得到命名后的非量产光剑,那更是收到先声夺人之效。

    至于莫问所用的光剑,是市面上最常见的品种,甚至还可能是水货,光只是这点,便让雇用者信心为之动摇了。

    “嗯!一定没问题的,莫问先生,不会是那种只倚赖光剑的人的。”

    怕自己不信任莫问先生,爱菱小声地安慰自己。

    从这里看来,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小动作。

    莫问没有说话,只是独自回想一些事,昨晚向爱菱问及工作性质时,女孩的答案很奇怪,“嗯!我想从一个人的手中,取回某样东西。”

    “就这样?”

    “呃……在这之前,我们要先赶到布朗村,在那里等消息……”

    爱菱解释,布朗村是个座落于蜀道之间,名不见经传,连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村落。而对于这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嫌笼统的答案,莫问皱起眉头,只是他从爱菱的目光中判断出,这不是适合继续追问的问题。

    就在两人相对无语的下一刻,异变陡生。

    “呱呱呜……”凄厉的兽类鸣叫,两团庞然大物,自左右侧山岭飞扑而下。

    “什么东西?是山精?还是野兽?”

    莫问心念急转,从速度与来势,判断出对方绝非善类,回手启动光剑,对着左边的黑影,当头斩下。

    “铿!”

    一声闷响,恍若金铁相鸣,莫问只觉得如中坚石,两臂给震的酸麻,锋锐的光剑竟是斩之不下。

    “怎么搞的……”

    莫问吃了一惊,特别是,他有鉴于对方的体型庞大,一开始便将光剑的输出率调至最强,猛力挥斩下,直与利斧无异,加上光束武器特殊的灼伤力,对方纵有深厚的硬气功,也必接得十分吃力,怎会出现这等场面。

    而当莫问看清了来者的相貌,心中更是讶异。

    敌人并非人类,而是两头诡异的类人猿,浓密的黝黑兽毛、两尺以上的硕大躯体、手掌前端是对长长的兽爪,血红的双眼,看上去狰狞可布,教人心怯。

    而最特别的,在于这两只类人猿的背上,都有对庞大的羽翼,正在拍动,显示其当真具有功用。

    “赤眼魔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莫问不由的一惊。

    赤眼魔猿,是魔族的一支,生性残暴,毫无智商可言,以婴儿与少女的血肉维生,九州大战时,肆虐生灵无数,后来三贤者诛杀大魔神王,赤眼魔猿也遭到封印,再不出现于人间。

    “怎么搞的,如果是在西西科嘉岛上那还有话说,这里可是大陆的中心地带啊!”

    受到突来的巨大震惊,莫问有些分神,回手动作稍慢,此时左侧的赤眼魔猿已挥下巨掌,待得他惊觉,利爪距离后脑已不满一尺,而前方的赤眼魔猿竟单手扣住了光剑,将右爪笔直刺来。

    “碰!”

    眼见利爪即将破脑,莫问当机立断,右手弃剑,整个身体如箭矢般冲天飞起,脱出两双利爪的环抱范围,让两个笨重躯体,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

    “呱呱呜……”莫问人在半空,尚未落地,又有一头赤眼魔猿,张开两翼,发出尖啸,由前方山壁飞出,凌空射向莫问,而莫问武器已失,只得一面使劲急坠,一面预备空手迎敌。

    “莫问先生,接着!”

    后方风声响起,莫问回手一捞,接住了爱菱掷来的物体,却是一柄没有牌子的长柄光剑,而此时赤眼魔猿已飞至面前,莫问未及细想,推启能源开关,伸手就是一刺。

    他适才吃了一次亏,是以此次出手,不敢贪功,直刺赤眼魔猿双眼要害,以期一举伤敌。

    出乎意料的事,刹那发生。

    激长的光剑,在接触的第一时间,便毫不费力的刺穿了赤眼魔猿的脑袋,接着,如斩纸切豆腐般,将硕大的兽体从中剖开,腥臭的血液洒满空中,而由于光剑太过锋锐,赤眼魔猿甚至连哼也没哼一声,当场毙命。

    莫问俐落的一个转身,翩然落地,还巧妙地避开了飞溅的血雨,当他检视手中光剑,心中的惊讶,却是有增无减。

    光剑本身,具有吸收持剑者的能源,再予以强化发出的作用,换言之,如若持剑者本身实力坚强,能将光剑的能源发挥至上限,就可以造成极强的破坏力。

    同样的功力,会因为光剑本身的高下,而造成差异。

    莫问刚刚两次使用光剑,所使出的功力同样,而结果却有这等分别,唯一的解释,就是后者的品质,远胜于前者。

    依照莫问的经验,能造成这等输出功率的光剑,已是市场上第一流的高价产品,属于名牌中的高级货,但是,当他检视光剑上的出产徽章,却发现,这与他原来使用的相同,仅是一柄无别识编号的普通光剑。

    这等光剑怎会有如此高的威力,唯一的解释,就是经过高手的调整改装,这么说来,那女孩是调整师。

    “哇……”被前方的尖叫声所惊醒,莫问心叫不妙。

    两头剩下的赤眼魔猿,已在他分心时,走向爱菱,受到同伴惨死的刺激,它们凶性大发,两对尖爪对准爱菱,狠狠地耙下。

    爱菱身处险境,却好似给吓的呆了,也不离车逃跑,只是一个劲的搜索放在后座的大包袱,从里面取出了个与火铳相仿的巨型物体。

    莫问见爱菱遇险,暗暗责怪自己是个失职的保护者,脚底猛地加速,凌空几个起落,竟不落地,一个翻身,已追至赤眼魔猿背后,手中光剑疾展,扫向赤眼魔猿的颈项。

    剑未至,爱菱手中的物体,倏地爆起一团亮光,迅速扩大,成为柱型的蓝白色光柱,笔直轰向前方。

    首当其冲的两只赤眼魔猿,连眨眼的时间也无,给光柱贯穿胸口,在千分之一秒内,被急速扩张的阳电子粉碎了周身细胞,完全气化,还原成最基本的分子,连半丝残渣也没留下。

    莫问看的傻了眼,他见识虽广,却也没见过这等毁灭性的太古魔道武器,总算他身手矫捷,在光柱爆发的前一刻,发觉不对,急忙收剑抽身,倒飞而起,撞在后方山壁上,躲过了被波及的命运。

    而可笑的事情发生了,似乎是释出的能源超过负荷,而又受到了近距离发射的不良副作用,巨铳在射出第一发后,自行切换成连射模式,以爱菱为圆周中心,蓝白色的高能量光弹,如散弹枪般,开始向四周疯狂扫射。

    “啪啪啪啪……哇!救命啊……靼靼靼靼……我停不下来,谁来帮帮忙啊┅┅呸哩啪啦呸哩啪啦……”

    目光所及处,不分远近,一律遭殃,坚硬的岩石山壁,给轰出一个个不见底的深孔,所有的花草木石,在被打中的那一刻,立刻气化,无一幸免。

    “我……我怎么会这么衰啊……”

    莫问展开轻身功夫,健步如飞,在激光流弹中跳高伏低,给射的抱头鼠窜,狼狈到了极点。

    这不是讲究形象的时候,倘若是两名武者生死决斗,马革裹尸,死了也还算光荣,但给这种怪异武器打中,那绝对是死不瞑目。

    流弹持续了近三分钟,当左面山壁消失了大半,周围生物为之一空后,巨铳喷出了大量的火花,轰然一响,解体爆炸了。

    笑话并未闹完,当莫问确认了自己四肢健在,长长吁了口气,这才发现,那个糊涂的蠢天才,给巨铳最后的后座力,震至半空,就要摔落山崖了。

    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莫问发足急奔,跃至山壁上,借力一点,身子如箭离弦,射向已落出山崖边线的爱菱。

    千钧一发之际,莫问及时射至,手臂一展,轻轻巧巧地将爱菱搂过,要拖回崖上。

    “啊!不好!”

    直至被搂入怀中,爱菱才回过神来,刚以为脱离险境,却发现自己仍身在半空,而莫问的力道已尽,而此处偏生悬空,无法借力,两人笔直的向下坠。

    “莫问先生……”

    莫问不慌不忙,转开光剑开关,趁光剑剑端与崖壁触碰的一点,得以借力,展开腾挪身法,连点连上,最后,整个身子拨高三丈,脚底凌空一抖,爱菱只觉耳畔风声呼呼响起,两人便如腾云驾雾般,轻飘飘的落至马车上,用力之巧,应变之快,令怀里的爱菱看的痴了。

    “莫问先生好厉害啊……唉呦!”

    发觉了雇用的保镖身手不凡,爱菱发出了衷心的赞叹,没想到对方的回应,却是反手一个爆栗,外加一脚踹下马车。

    “好痛喔!莫问先生……”

    像是小女孩般地撒娇,爱菱嘟起了嘴,表示不满。

    莫问板起脸来,转过头去,刚刚的荒唐暴动倘若再来几次,他可没把握全身而退,像这种女孩,应该让她得点教训。

    “莫问先生……啊!”

    听见爱菱的惊呼,莫问不回头,来个相应不理。

    “莫问先生,那柄光剑可以还我吗?”

    爱菱的声音,听来有些心虚。

    莫问负手作了个“没收”的手势,事实上,他对这柄光剑,有着许多疑问,正要仔细叁详,自也不能交还爱菱。

    “拜托你啦!莫问先生……”

    少女的声音转成哀求了。

    莫问硬着心肠,作了个“闭嘴”的严厉手势。

    察觉了莫问的坚持,爱菱沉默了一会儿,好半晌,才小声的说:“既然这样,那,莫问先生,爱菱要向你说声对不起,另外,有个小秘密要告诉你,你可千万别生气喔!”

    莫问仍是板着脸,不肯转过头,但却竖起了耳朵,全神贯注,准备仔细聆听少女的话。

    “那个……那个……那个光剑,是我前几天才调整好的,因为时间匆忙,有些细部问题还没解决,依照改装的技术问题看来,它在连续使用超过三分钟后,会发生散热不良的问题,而产生高热,所以……所以……”

    似乎对自己的最后判断感到迟疑,爱菱嗫嚅了一会儿,最后实在忍不住,才鼓起勇气,一口气说出:“所以……所以,莫问先生,你的手不觉得烫吗?照我的估计,那支光剑的剑柄,现在应该已经有个两三百度了!”

    给这句话惊醒,莫问的眼光移至自己右手,只见那支特制光剑,不知何时起,黝黑的剑柄给烧的通红,而火焚般的剧烈痛楚,沿着神经,猛地袭上脑部。

    “哇呜”漆厉的惨叫,在山壁中回响不绝,为今天的荒谬战役,划上句点。

    很讽刺的是,这场战役中,唯一的一声惨叫,竟然是由战胜者所发出,失败的一方,非但没有惨叫的机会,甚至连尸体都不剩了。

第三章 荒山明月

    傍晚时分,爱菱找好了扎营地,把骆马的绳解开,放马吃草。

    今天的运气不错,扎营的地点,附近有山泉,山壁上还有个巨大的岩洞,可供栖身,不必露天而眠了。

    “蛋先生,蛋先生,愉快的搅拌吧,轻松的心情,无限的微笑,一切都会更加美好……”

    爱菱哼着小曲,将搅拌均匀的蛋花倒入沸水,准备做简单的汤花料理。

    “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似乎有着严重的设计错误,以至于这位小小的发明家,在拆卸检查后,沮丧地宣布发明失败,无法作业。

    不过,也幸亏如此,莫问深深庆幸,自己可以吃一顿正常的餐点了,如果再被爱菱恶搞下去,恐怕在战死沙场之前,自己便要命绝于营养不良的悲哀死法了。

    莫问的右手,已经缠上了绷带,有一定的护体功力,肉体又远较常人为强,原本会造成三度灼伤的高热,仅是包个绷带了事。

    早上临行前,莫问刻意检视了赤眼魔猿的残尸,发现和传说中的魔猿形貌有些不同,在浓密的黑色毛发之下,赤眼魔猿的肌肉呈现鳞甲化,这也就是为何光剑失效的原因。

    回忆起在稷下学宫读过的资料,莫问不记得赤眼魔猿是鳞甲化的生物,至少在九州大战时不是。

    那眼前的变异该怎么解释呢?

    自然的进化吗?

    莫问摇摇头,两千年的时间,要造成这么大的生物演变,虽非不可能,但仍嫌机率过低,倘若说是人为,那还比较容易让人相信。

    通晓古代秘法的魔导士,可以利用其知识,施以生物改造之类的手术,达成这类的变异,这想法绝非不可能,赤眼魔猿属于魔界生物,绝不可能越境出现在人间界的中心地带,除非是有能力极高的魔导士,强行打开两界通道。

    能开设境界通道,这等级数的魔导士,绝非庸手,要施行生物改造,自然驾轻就熟,那这解释也就顺理成章了。

    看了正在忙碌中的爱菱一眼,莫问隐隐感觉到,自己惹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

    爱菱的委托,是要求保护她,直至她从某个人的手中,取回某样东西。从眼前的情势看来,倘若赤眼魔猿与那“某个人”有关,那“某样东西”的内容,就大不单纯了。

    会是魔道之类的器具吗?

    莫问很没有好感,这是所有武者的共通反应。正常的武者,通常把自己的精神、心力,全数放在武道的追求,并不像吟游诗人,除了本身的武技,还通晓某些特殊咒文。

    除了极少数雷因斯的魔法骑士,一般武者都对所谓的魔法,抵抗力欠佳,虽然也可能曾留心一些简单的魔法常识,但基本上说来,都是与魔道之术南辕北辙,老死不相往来。

    也因此,莫问皱起了眉头。

    麻烦并不只来自敌方,就连身边的这个迷糊小姐,也是个不知何时会出问题的隐性炸药。

    这女孩会调整光剑,单单从其成果看来(而非后果),已是个合格的调整师,那是种专门负责光剑维修、调整功率的抢手行业。

    一柄好的光剑,也必须要有好的维护者,事实上,一流的调整师,往往可以使光剑起死回生,因此,优秀的骑士团,也都会聘请数名调整师常驻。

    由于光剑的制作,牵涉到太古魔道的相关知识,若是学有专精,甚至可升格为创师,所以一个合格的调整师,也必须是个饱学之士,加上种种考核,方能出师。

    而这女孩的年纪……唔!虽然身高不太好判定,但从肌肤的光泽、面孔、说话的神韵,这么年轻的调整师,是莫问生平仅见的。

    不!

    这么想,可能还低估了她,要是从爱菱的发明倾向来看,这女孩很有成为创师的潜质,只要能改掉那粗心大意的迷糊个性,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莫问不禁拈发微笑,这女孩的资质之优异,也可以算是名天才人物了。问题是,如果以上的推测都属实,那背后隐藏的意义就非同小可了。

    调整师不可能凭空冒出,再怎么了不起的天才,也没办法一出生就通晓太古魔道的奥义,要培育出一个成功的人才,就必须有相对的知识脉络。

    爱菱的谈吐、打扮,明显的表示,这女孩虽然旅行过些时日,但仍涉世未深,她生命中大半的时间,都是在某处隔绝人烟的荒山中度过的,既然如此,她制作物品的知识由何而来?

    家传吗?

    这是个必须要弄懂的问题。

    “莫问先生,吃饭了。”

    爱菱盛了碗热腾腾的汤,小心翼翼的端给莫问。

    此处山地,但未算孤绝,周围丛林郁树,飞禽走兽颇多,先前莫问猎了头香獐,采了些野生菇菌,交给爱菱洗手烹汤,是以晚餐甚是丰盛。

    爱菱将两人的食物分好,独自退到一旁,合掌跪地,闭上眼睛,收起笑容,小小的脸上,神情肃穆,口中念念有词,进行某种餐前仪式。

    莫问见怪不怪,知道这是某些民族的特殊礼仪,需于餐前,向信仰的神明祷告,告谢神明,得以享有此餐的恩典。

    对于此事,莫问的想法是:“要谢应该谢我才对吧!那些东西是我辛苦猎的,谢神做什么?”

    不过,莫问并没有嘲笑的意思,一来,是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二来,在许久之前,他也曾如这女孩一般,为着每个成功,衷心的感谢神明庇佑。

    直至那件事发生以后……

    “莫问先生,为什么不吃呢?”

    做完餐前礼的爱菱,发觉莫问正对碗发呆,低声说道。

    “是不是,爱菱做的东西不好吃呢……”

    一面说,一面嘟着小嘴,头低低的,偷看莫问的反应。

    莫问一笑,举臂将碗放置唇边,让微凉的汤汁,顺着咽喉,缓缓温暖整个胸腔。

    他不敢大口喝下,除了想要仔细品尝食物外,也是担心,倘若这笨蛋女孩,会天才到把料理当发明一样的恶搞,那喝下这碗汤的后果,想必凶多吉少。

    事实上,就因为不敢放心,莫问连料理的材料,都自愿一肩担起,若非懒得动手,他甚至还想亲自下厨,以免喝了汤,才发现汤头是一堆五彩缤纷的花菇,届时便在恶德料理下,死不瞑目,到阴间给鬼卒笑到下辈子。

    所幸,汤的味道正常,虽然嫌冷了些,但滋味仍然鲜美,莫问放心的一口饮尽。

    (看来,只要不和机械有关,就不会出岔子啊!)

    莫问以手巾擦了擦嘴,这么想着。

    以后来的评价而言,莫问此时的想法,无疑是乐观的过了头,幸运的是,他并没因此而受到苦果,真正为之深深苦恼的,是群饱受意外伤害之苦的研究生,与为之付出大笔金额,而惨翻白眼的某大爷。

    “哇!好棒,莫问先生喝完爱菱做的汤了。”

    彷佛自己的发明受到肯定,爱菱雀跃不已,甚至抓起了莫问的手,一面笑着拍掌,一面唱起儿歌,翩然而舞,高兴的像是获得了千金重宝。

    晚餐之后,爱菱收拾东西,点起营火,预备就寝。

    莫问找来爱菱,取出光剑,做了几个手势,询问她调整光剑的知识,由何而来。

    “这柄光剑,是我自己调整的,改装了些旧设计,效果会比原来的增强三至五倍,因为还没调整完,所以还有许多问题,让莫问先生受伤,真是对不起。”

    背着小手,低着头,爱菱一本正经的道着歉,但是,当被问到从何处学来时,爱菱的表情黯淡下来,小声的说道。

    “是布玛教的。”

    布玛是游牧民族对父亲的称呼。

    “果然是家传啊!”

    这个答案,莫问并不意外。

    “布玛很厉害,会做很多东西,可是,有些人想找布玛做东西,布玛不愿意,就带我和西玛,躲到山里面。”

    西玛,是称呼母亲,当爱菱说这段话时,脸色显得很忧伤,似是有什么事令她难过。

    爱菱的这番交代,说的很含糊,莫问注意到,爱菱是刻意含糊其词,不过,他也没打算多问。

    听爱菱的说法,她父亲似是名创师。

    手艺很高的创师,因为制成的器物事关重大,故会慎重选择顾客,但这也往往会得罪当地权贵,而招来祸端。

    为了躲避种种骚扰,许多创师隐姓埋名,躲至荒山野岭,随自己的理想来制作器物,这已是大陆上的常识了。

    能教出这么优秀的女儿,父亲的能力可想而知,若得聘于公家,应该也是宫廷创师一类的级数。

    莫问翻着脑中的人名簿,回想有那位一流创师,得罪宫廷而销声匿迹,思索良久,并无所获,这类的例子虽然不多,却绝非罕见,莫问又没有特别留心,故而想不出确切人选。

    莫问无意继续追问,像这类的人物,虽然能力超卓,却可能因为得罪于权贵,而遭到通缉,故而深居简出,深恐行踪外漏,爱菱不愿多说,也是正常,自己倒也不该多问了。

    一念至此,莫问亦想起了自己之所以“莫问”,不由心情大坏。

    满腔郁闷,无处发泄,莫问自怀中,取出了只珍藏的洞箫,卸下外层绢套,放在口边,咽咽呜呜的吹奏起来。

    那洞箫,是上好的硬玉所造,温润晶莹,通体碧绿,一看便知道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形状却很是古怪,仅有五孔半,尾端少了小半截,似是被人以利刃削去。

    爱菱在品鉴器物上,算是个行家,一看这洞箫的模样,便看出大概,这等珍品,在人间非王侯贵族之家不能拥有,如此看来,莫问先生的过去,也是大不寻常了。

    箫声袅袅,忽高忽低,虽然缺了一孔半,但在吹奏者高明的技巧下,曲子仍是流畅飞扬,听不出半分窒碍,足见吹箫人的音乐水平之高。

    听这曲子,像是种情歌,一些转折处还特别耍了几个花腔,把音吊住,绮旎轻柔,婉转情深,可是,听在爱菱耳里,却感受不出半点恋爱时的喜气,反而是感觉到一种不寻常的哀伤气氛。

    为什么会这样呢?

    要仔细说来,大概是原本七孔的曲子,勉强用五孔半来吹奏,虽然莫问先生勉强用其他音阶变调取代,仍是产生了轻微的不协调感,当然,除了这以外,还有些更重要的原因,那就不是现在的爱菱所能理解的了。

    箫声渐响,而且越吹越高,如击玉,如水晶相鸣,到后来,直如飞瀑山洪,奔腾浩瀚,不可扼抑,彷佛吹奏者把自己满腔的激情,全寄托在箫声中,让音符顺着山风,在群山之间徘徊。

    到最后,远近左右,周围数十里的山峰,全传来了回音,只奏的群山皆鸣,声传千里。

    当乐声高到最高,爱菱的心也为之悬挂胸口时,忽地又是急升,似若银瓶乍破,响锣碎裂,箫声像是划破天际的流星,在提到最高的天边后,忽地急速下降,殒落地面,而后归于无声。

    莫问放下了洞箫,将之握于手中,细细搓磨,似有万般心事,之后,再无半分言语。

    爱菱一旁默然,这并不是需要她说话的场合。

    蜀道南段的气候温和,夜晚恒温,但此时已属深冬,又处于高山,是以晚上的低温,常使路过的旅人,冻的牙齿打颤。

    爱菱添加了柴薪,把营火生好,里面放了特殊的燃石,足令营火彻夜不熄。

    莫问独坐一旁,好整以暇的喝着花茶,长久以来的教养,令他养成了在休息时必定喝茶的习惯,一天五次,绝不妥协。

    其实,以他个人的意愿而言,他更希望喝酒,只是现在不适合而已。

    “嘿呦嘿呦……”

    爱菱将车上的干草,搬至岩洞中,摊开毯子,搬来些石块树枝,作成了张简单的木床。

    当一切工作完成,爱菱跑到莫问面前说晚安。

    “莫问先生,可以休息罗!”

    莫问拉长了脸,斜着眼睛,瞪了她一眼。

    和这发育不良的女孩同床,不是什么引人遐想的事,再怎么说,他都不认为自己已沦落到要和这种小鬼同床共枕的地步。

    爱菱的手上,揪着几件厚衣服,看来,是打算像昨晚一样,自己找棵树斜躺,把床让给莫问。

    爱菱一面说,一面有些瑟缩着身子,似是感受到夜晚的凉意,莫问看在眼底,心底有数。

    今晚扎营的高度,更胜昨夜,气温自也再降,要是放这女孩露天夜寐,说不定第二天就要感冒了。

    或许,爱菱是认为自己给的报酬不够,担心倘若一个招待不周,好不容易得到的帮手,就此拂袖而去,所以才在这些细节上,刻意委曲求全。

    要怎么想,是她自己的事,不过,莫问对于这种作法,并不欣赏。

    “唉呦!”爱菱结结实实地给赏了个爆栗。

    莫问站起身来,选了株*近山崖边的巨大松树,看准了主要的枝干,纵身一跃,四平八稳的立于其上,落脚处的松枝,竟连晃也没晃。

    随意抹了几下,清干了环境,莫问凭着高明的轻身功夫,仰躺于树枝上,以松枝为床,顺着呼呼山风,如波浪般的起伏摇曳,静听松涛,潇洒的有若神仙。

    “莫问先生怎么这么睡啊!”

    爱菱不放心,追到树下,柔声问道。

    莫问不理她,只是随手打几个手势,示意说:你这个笨蛋太过危险,和你走太近可能性命不保,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讨厌,怎么这么说……”

    给莫问这一说,爱菱红了小脸,微微嗔道,不过,话语中却是喜悦多过其他。

    床位分配既定,莫问坚决睡在树床,不肯下来,铺好的干草床,自是让给了爱菱。

    莫问仰天而望,但见明月在空,千里浮云虽然广阔,却是一片凄清,徒剩冷月清辉,添人寂寞,念及世事如月,万般无常不由人,当真感慨万千。

    (以前你常说,共看明月应垂泪,现在我虽与你相隔万里,共看明月的心却是一样的,你又可曾为我这莫问的人,落过眼泪呢?)

    想起了往日的种种温情,朝夕相偎,现在却被迫分隔两地,不能相见,莫问心中大痛,恨不得立刻飞到那人身边。

    (对不起啊!我实在太没用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办法救你出来,请你再等等,只要再过些时候,一年期满,我一定会把你救出来的。)

    想起那人现在的处境,莫问握紧了双拳,心急如焚。

    以他素来情感优先的个性,早在重伤初愈时,便曾深入敌境,想救出那人,怎料敌方实力太强,而自身的功力却已大不如前,此消彼长下,辅一接触,莫问险些丧命,总算见机得快,在暴露行踪之前,及时脱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请你再等等吧!只要一年期满,我一定会去见你的。”

    深深的思念,却被无情的现实所阻断,化成了地狱业火般的烧灼,鞭苔银发男子的身心。

    莫问诅咒自己的无能、怯懦,又是愤恨,又是伤心,无可发泄下,猛地一拳,击在背后的树干上,松树一阵轻微摇晃,枝叶沙沙作响。

    若是以往,随手一拳,即可断树,今日激愤下一击,仅不过让树干轻晃,功力衰退的程度,真是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低头看着自己满是伤痕的右掌,莫问难过的几乎要哭出来。

    “阿波姿多,谬卡阿挪多罗……”

    后方的山洞中,传来少女的轻唱,是爱菱的歌声,这女孩似乎坚持,没有听歌便睡不着觉,在穷极无聊下,只好自己唱给自己听。

    曲子本身很是悠扬动听,虽然不明白语意,却仍无损于其之优美性。

    只是,基于某种难以解释的情绪,莫问一听这曲子,便心情极坏,也说不上来是为了什么,总之立刻心头烦闷,好似有什么重物郁结在胸口,无法释怀。

    恼怒之下,莫问抽出了爱菱的那支光剑,反手使力掷入洞内,表示自己的喝倒彩。

    光剑入洞,只听得一阵乒乓乱响,爱菱止住歌声,知道了莫问的愤怒,不敢再唱。

    莫问光剑甫离手,心中便即后悔,再怎么不高兴,也不能拿无辜的人来出气,何况对方仅是个未知人事的女孩,迁怒于她,实是不该。

    正在犹豫要否向爱菱道歉,洞中传来了一阵古怪的机钮声,跟着,一首轻柔而和缓的鸣奏曲,自洞穴中流泄而出,听曲调,正是爱菱唱的小曲。

    莫问不禁哑然,怒气尽消。

    这女孩竟天真的以为,是自己的歌声不好,会引起旁人的不悦,所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巧手巧脚地做了个音乐盒,若是歌声继续引起不快,便改放音乐。

    一个小女孩,便能对环境有如此的韧性,乐观面对每件事,反观自己,却只懂得自艾自怨,比较之下,真是太该惭愧了。

    莫问打定了主意,明早无论如何,要向这女孩道个歉,却在此时,听见洞内传来奇怪的金属声响,跟着,便是一声闷响。

    “砰!”

    “哇!怎么会这样,齿轮不是上紧了吗?为什么会解体了呢……”

    听得洞内的骚动,莫问一时莞尔,轻笑出声来。

    这糊涂女孩,确实为他增添了不少欢笑,倘若没有她,自己现在想必会更加阴郁吧!

    真是个奇妙的人物,明明是个迷糊的小傻蛋,却有着如此的同化力,让身边的人陷入欢笑中。

    正自沉思,陡觉耳后风声微响,有某样物体,正从右后方接近。

    “呱呱呜……”

    回首一看,一头赤眼魔猿,展开双翅,顺着山壁悄声飞上。

    察觉敌人已发现自己的位置,赤眼魔猿发出尖啸,鼓舞劲风,直扑了过来。

    莫问的光剑已在早上碰撞中损毁,借来的那支又掷还给爱菱,现在身无寸铁,又是横卧树枝上,立刻陷入险境。

    乍见敌爪将临头,莫问神色如常,随手拈了根松针,对准赤眼魔猿来势,横颈便是一划。

    “呱”奇事发生,当松针划过赤眼魔猿颈部,不,正确的看来,自始至终,由于双方身体的差距,松针一直距离赤眼魔猿实体三之遥,仅是隔空划过。

    但是,当这优美的弧形划完,赤眼魔猿就彷佛给最锋锐的利剑切过,两倍于常人的粗壮颈部,断成两截,身首分离,喷出大蓬血雨,坠落山崖。

    “果然还是不行啊!居然还发的出声音……”

    莫问无言一叹,顺手抛去了松针,银发之下的脸孔,既无胜利之后的得意,也无半分笑容,仅是一片平淡,就像随手完成了件芝麻小事,无关紧要,这样的表现,就说明了他真正的实力,一份不愿意现于人前的强横实力。

    仰卧松枝,莫问望向明月,毫无睡意,周围的气温渐凉,却比不上心头的潇湘凉意,枝叶随风摇晃间,夜,也深了。

    山洞中的响声不绝,看来小小的发明家,今夜是很难睡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日后以ABS系列光学武器、XYZ系列魔导系列,与众多神器之制作,名震鲲仑,执掌太古魔道研究院的全能创作者,隆。爱因斯坦,此刻仅是一名笨女孩。

    或许就和莫问自己的评价一样,由于身体状况并未回复,他此刻的武功大不如前,以至于虽然感应到还有别的赤眼魔猿隐匿左近,但却没有发现更重要的讯息。

    见到自己的同类给这人一剑毙命,躲匿在附近山头上的两只赤眼魔猿,本能地感到惊恐,没有再发动攻击。

    只是,深植于它们脑海里的决杀指令,正与它们此刻的恐惧冲突,一时间还无法决定撤退或出击。

    这时,一把声音影响了它们的决定。

    “何必多此一举?既然来了,就别回去吧!”

    伴随这话声而来的,是凌厉的杀意与杀着,一双手同时击在两头魔猿的后心,就如同他先前已经做的的几十次一样,两头魔猿被高温血焰缠身,眨眼间就熟透成了两团形状难辨的炭黑东西。

    “人类真是奇怪的东西……把这样的东西称之为魔,简直是对我族的羞辱啊!”

    轻易焚杀掉两头魔猿,来人踩在树枝上,身形英伟,红玉般的赤发,在星夜中灿发着光彩。凝视着在对面山腰的莫问与爱菱,他露出困惑的表情,喃喃自语。

    “该要现在就把人带回去吗?师傅一定又会怪我多事吧!可是,小师妹惹事的天赋不可小觑,可别要又牵扯进什么难以摆平的麻烦了……”

    苦于自己的尴尬立场,这个以“朱炎”为名的男子,在又一次拿不定主意后,无奈地苦笑了。

    只是,到最后朱炎也事与愿违,因为善于招惹麻烦的人,纵是安坐在家,麻烦也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距离爱菱与莫问栖息处两百里外的一个山窟,数十头赤眼魔猿栖息在内,原本它们是预备要向敌人发动攻击的,感应到了同类的死亡,它们有着强烈的愤怒与杀意,只是这感觉却一闪即逝,跟着就回复它们刚才一直在做的事……蜷缩着身躯,剧烈地颤抖。

    赤眼魔猿是体型庞大的生物,也因为这样,看它们彼此紧拥,不敢抬头的可怜样,就让人感到很不协调,可是,看它们一个个颤抖到连兽毛都要直立的地步,却使人完全可以明白这极度的恐惧。

    恐惧的源头,在洞窟最深的黑暗尽头,那不住传来的金铁相鸣,以及阵阵使人血液僵凝的冷冽寒气,出自野性直觉的恐惧,赤眼魔猿只能抱头蜷缩着,一点都不敢入洞探查,这个在不久前急掠进洞的同时,将它们十名同类绞杀成碎肉的东西,究竟是何方神圣?

    “……妈的……这炼子是什么东西做的……为什么咬不断……”

    低声说话的同时,金铁碰撞声骤响,似乎是一直在试图咬断身上炼子的他,再一次放弃了这徒劳动作。

    “……没办法了……看来……还是先把那死剩种杀掉,再去找她老头子解锁炼吧!”

第四章 最后武器

    “在开始授业之前,有些事,我希望你先有个觉悟。”

    “你今后要接触到的剑道,是平凡人十辈子也梦不到的境界。要有成于斯,你必须成为天才。”

    苍老的声音如是说。

    “……”

    “当然,所有天才共同的痛苦、寂寞、悲哀,你都得一肩扛下,切记,这世上,只有孤独的天才,而没有众人的天才。”

    “倘若你不能体认到这点,那么,你将会成为一个短命的天才。这点,你务必谨记在心。”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蜀道

    几天的跋涉后,两人翻山越岭,来到了爱菱先前所说的布朗村。那是个规模不大的小村落,而此刻看来,与其说是村落,还不如说是一个曾经是村落的废墟。

    原本的十余间房舍,全变成焦木余烬,而这些屋子的主人,更是半个影子都没有,整个村落空荡荡地。

    “发生什么事了?”

    爱菱大吃一惊,跳下马车,慌忙地四处察看,想寻找村人的踪迹。

    莫问经验老到得多,三下两下就找到了线索:被压在房屋废墟之下,已经烧得面目难辨的多具焦尸。由于多数不是全尸,东一块、西一块的,又几乎完全炭化,一时间倒难以确认死者人数。

    在莫问的指引下,惊见遍地尸骸,爱菱呆愣当场,双膝一软,就跪在地上。

    “我……我晚回来一步了吗?”声音里有明显的哽咽,听得出来,小女孩要哭了。

    “那倒也不必这么难过。”见多了这类场面,全然没有常人的激动,莫问仅是冷冷道:“第一,你晚回来不只一天,看这些东西的样子,熟透起码三天了;第二,应该是还有幸存者的……”

    从现场迹象判断,有人成功逃跑了,只是走得很匆忙,行李散落一地,至于方向,是往东边逃去了。

    环视周遭惨状,嗅着大火之后的独特焦臭,莫问手腕蓦地一震,某些他努力逃避的记忆,再次出现眼前,让他顷刻间杀意大盛,立刻有了拨剑狂奔的冲动。

    深呼吸几口气,把这份感觉强行压下。现在仍不是让杀意爆发的好时机,一年之期未满,自己必须要忍耐,不能为了一时之愤,坏了好不容易得到的重生机会……

    把精神集中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行凶者的手法相当凶残,而且目标似乎也不是掠夺,当然,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如果还会闹强盗,那值得悲哀的反而是那批强盗,因为这趟买卖肯定是要赔大本的,一个几十人的小村落,能抢什么?地瓜吗?

    既然不是强盗,又是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法,最可能的对象就是……唉!真是不想再想下去……

    “莫问先生,你说有幸存者,他们人在哪里呢?”听莫问说有村人生还,爱菱揪住莫问衣角,急切地探问。

    不用回答,骤然划破长空的兽嚎声,就说明了一切。在东方不远处的天空,几头赤眼魔猿的身影上下盘旋,似乎正在对什么东西进行攻击。

    “糟糕,莫问先生,请你……”

    没等爱菱把话说完,莫问已将她一把拎起,飞身朝赤眼魔猿现身的地方赶奔过去。

    “铿!”

    一声尖响,莫问将赤眼魔猿的左臂,齐腕斩下,光剑盘绕间,又斩落了赤眼魔猿的首级。

    “好棒,莫问先生加油。”

    见到莫问大展神威,后头爱菱高兴得鼓掌再三。

    后头有个山洞,里头有人藏匿,在莫问与爱菱赶到之前,他们好像试着用某种怪光在抵挡赤眼魔猿的攻击,但情势危急已显而易见,幸好莫问及时奔至,把爱菱往山洞方向一扔,自己掣开光剑,独自斗上这一批赤眼魔猿。

    自从数日前首次遭遇赤眼魔猿后,这几日中碰上它们的机会着实不少,数量更是有增无减,让负责护卫的莫问,不堪其扰。

    (这女孩到底惹了什么麻烦,敌人也未免嫌太多了吧!)

    原本只是一时起意,与爱菱共行,藉此稍泄郁闷心情,哪知道会牵扯出这等事,看来今年真是流年不利。

    这一次对上的赤眼魔猿竟有十五头之多,虽然说,赤眼魔猿智商低劣,没受到指挥,便完全是群乌合之众,对付不难,但要一面应付这群咆哮的猿猴,一面又要留心背后的大累赘,即便是莫问,也要大喊吃不消。

    (不是说魔猿在九州大战后就已经绝迹了吗?那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蜀道几时变成古生物博物馆了?)

    虽然数目多了些,但这些魔猿尚不至于对莫问产生威胁,只是世事祸不单行,要是再跑出些强力的魔物,甚至连所谓的魔人都现身人间,以自己现在的体能,怎样也讨不了好。

    (可恶,怎么会惹上这种麻烦,早知道就不多管闲事,也不用在这里受小丫头的荼毒。)

    心中怨尤不已,手上光剑却是运转如飞,莫问将一头逼近过来的有翼猿魔斩去首级,反手又是一剑,把一头欲奔向山洞的魔猿剖成两段。

    “好棒啊!莫问先生,加油喔,爱菱帮你加油。”

    似乎不晓得莫问的苦水,爱菱的加油声不住从后头传来。

    (谁要你的加油!闭上嘴吧!)

    莫问心中嘟囔,挥舞着光剑,快速斩击下,组成了一道光网,不让赤眼魔猿越雷池一步,奋勇守护着身后的山洞。

    会让他如此卖力的原因,没吃过苦头的人,大概很难想像。

    赤眼魔猿还算好对付,但要是在防守上出现破绽,让它们接近爱菱,天晓得那疯子女孩会拿出什么古怪武器,说不定一轰就是半座山,倘若又碰上连射,那自己铁定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两天前,莫问一时不慎,给两头赤眼魔猿绕至背后,想趁机偷袭,哪知道背后忽地一热,两道毁灭性的阳电子光炮从后射来,要不是躲的快,当场就像那几头赤眼魔猿一样,成为一团焦尸。

    虽然跑得快,身体没给打着,头发却给擦着了,在半空中烧了起来,令自己眼前一片火光,不辨东西,差点没摔下山崖。

    事后,自己花了好大功夫,才令这小发明家明白,“武者的战争,不需要外人插手,这有关个人自尊,绝对不能再犯”。

    这丫头也真是个恐怖的狠角色,拿了她的武器上阵,只怕在杀尽敌人前,友方已经伤亡殆尽了。

    闪身躲过尖爪的扑击,莫问脚底倏地加速,抢进赤眼魔猿的怀里,光芒闪动,已将赤眼魔猿一分为二。

    “呱呱呜”

    莫问收回光剑,正以为敌人已全数扫荡完毕,陡觉上方风声急响。

    “莫问先生小心!”

    不待爱菱示警,莫问及时把头一偏,避开了这破脑一爪,同时反剑刺出,却是刺了个空,赤眼魔猿已腾空飞起。

    说时迟,那时快,便在赤眼魔猿腾身欲起时,莫问化刺为撩,光剑似受无名力量牵引,暴长三,登时击毙赤眼魔猿。

    惨号声中,赤眼魔猿残尸坠落山崖。

    “好棒,好棒,莫问先生太棒了。”

    乍见此奇招,爱菱大感新奇,连忙鼓掌。

    这样一手光剑变长的技巧,在真正的剑术名家眼中,不过是花俏的小伎俩,原理是藉由功力大小的控制,变换输出功率,造成在极短时间内,光剑暴长的效果,算不上是什么绝技,莫问此时使出,也不过就是卖弄一下剑技,博爱菱一笑而已。

    其余的剑刃暴长法,还有利用快速摇动,做出真空,产生冲击波,在短时间内维持剑刃增长的效果,只是这类的效果不明显,莫问略去不用。

    听得爱菱夸赞,莫问微微一笑,环顾四周,确定并无敌人残余后,莫问将光剑掷还爱菱。

    “莫问先生……唉呀!好烫!好烫……”

    爱菱不疑有他,伸手接过光剑,却给散热不良的剑柄,烫的立刻抛去光剑,甩手跳脚,直冒眼泪。

    莫问面无表情,但肩膀的微微抖动,却可以看出报复成功的爽快。上趟他给这不良品烫伤手,早已怀恨在心,今日终于等到机会,那还不趁此报一箭之仇。

    没笑两声,莫问已察觉不妥,爱菱抱着两手蹲在地上,似乎甚是疼痛。

    (不好,玩出祸来了!)

    上前凑近一看,虽然仅是稍稍碰触,立即抛去,但爱菱的手掌已给烫伤,白嫩的小手,给烫的红肿,显然伤的不轻。

    爱菱捧着双手,拼命对手掌呵气,用不知是那里的童谣,喃喃道:“不痛,不痛,好孩子不痛……”

    莫问在旁好生尴尬,脑里却不由得思考,好孩子和痛不痛,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关系。

    女人不知是什么做的,这么轻轻一碰也会被烫伤,真是好脆弱的东西。不过,这孩子将来可是会成为创师的大人物,一双巧手受了伤,可能会是非常严重的事吧!

    这么一想,莫问不由得懊悔起来,自己的气量也恁地狭小,居然和这样一个女孩开起玩笑,实是不该。

    对着爱菱,莫问低声道:“有没有伤的怎样?痛不痛?”

    以实务的观点来看,这两个问题,根本全都是废话。但忙着对手掌呵气的爱菱,仍是仰起头,小声说道:“没关系,爱菱不痛,很快就会好了。”

    看得出是在忍着眼泪,爱菱装出了笑脸,道:“不过,这样我们就扯平罗!莫问先生被烫了一次,爱菱也被烫了一次,我们两不相欠了。”

    相当出乎意料的,与其天真的个性相左,这女孩在某方面的洞察力,敏锐的令人咋舌,竟窥见莫问的心态。

    想不出该如何回应,莫问别过头去,不做回答。

    杀尽魔猿,爱菱大声呼喊,藏匿在山洞里的人缓缓地探出头来。

    “爱菱姊姊!”

    “是爱菱小姊姊回来了!”

    六、七个孩童跑了出来,围在爱菱身边,又哭又叫,倾诉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本来孩子气极重的爱菱,此时却似乎成熟了些,和这些孩童说话,一个个安抚他们的恐慌与不安。

    莫问掠进山洞,里头还有几个大人,却多数带伤,幸而都仅是皮肉伤害,没有明显地性命之忧。自己不是医师,但多少还会些急救手段,当下协助点穴止血,帮这几人施以救治,一一移出山洞。

    动作间,外头的谈话声不时传入耳内。孩子们哭诉说,爱菱外出求救后没有多久,赤眼魔猿就再次出现,攻击村子,由于彼此实力悬殊,村人虽然有了若干准备,却仍然抵挡不住,死伤惨重。

    最后是几名村人领着孩童们逃命,躲躲藏藏,来到这山洞暂栖。藏匿了几日,到今天早上,外出觅食的他们,被赤眼魔猿发现踪迹,追击过来,众人躲回山洞,*着爱菱之前留下的秘密武器御敌,勉强支撑到现在,要不是爱菱及时带帮手回来,他们这些幸存者势必难逃此劫。

    “爱菱姊姊,你的秘密武器那么厉害,为什么非要等到最后关头才能用呢?”

    “是啊!如果我们早点用的话,说不定就能打退魔猿了!”

    孩子们的问句里,带着些许怨怼,而爱菱只是支支吾吾地答不出话。关于这问题,莫问倒是晓得答案。

    朝旁边瞥了一眼,有一把类似之前火铳的物体,好像弹药用光了一样,被弃置在地,大概也就是孩子们所谓的秘密武器。如果这东西和先前险些把自己一炮成灰的武器性能相同,那这些小鬼真是走运,因为极有可能,这玩意儿在轰杀魔猿之前先行自爆,把他们全活埋在山洞里。

    “去……这玩意也有人敢用,果真是死到临头的最后武器啊……”

    冷笑一声,莫问举足踢在这枪铳上,哪想到这看似用尽弹药的东西,却在受外力震荡时,尽了它的职责:当场自爆!

    还不至于轰塌山洞,但是也让莫问痛澈心肺,几乎要捧起右脚哀嚎。

    “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还有魔猿吗?”

    结果,慌忙跑进山洞的爱菱,就只看到一个抱着右脚做单腿跳的伤者,挨了一下好响亮的敲脑袋。

第五章 操持贱役

    确认赤眼魔猿暂时不会来袭,爱菱忙着协助安置村人。众人先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山坡落脚,周围都是自然原料,要搭个临时藤屋并不为难。

    接下来就是要医治伤患。可能的话,应该要送去大城市就医治疗,但是众人手上并没有足够的诊金,时间上也不允许,众人都不晓得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快失去耐性的莫问发言,先去采一些祛毒、退烧的药物回来,做个暂时处理。

    担起任务的自然是莫问与爱菱,两人驾着马车,外出采药。身在山区,加上运气不坏,在天黑之前采了满满一篮子药草,乘车归返。

    爱菱手掌的烫伤已经处理完毕。擦上了专治各种外伤的药膏,绑上绷带,因为没有什么武功底子,肉体的抵抗力较差,所幸接触时间甚短,大概两到三天后,便可痊愈。

    不过,在这两三天内,原本全抛给爱菱的杂务,莫问肯定要一手接收了,值此多事之秋,光是想到自己要做的事,他就有着叹气的冲动。

    虽然很是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不想操此贱役,但想起了爱菱忍住眼泪,勉强装出的笑脸,莫问仍是握起绳,坐在前座,开始充当临时车.

    真是落魄啊!居然会沦落到当车的下场,祖先若地下有知,定会悲叹三声。

    回忆当年,意气风发之时,自己虽然从不歧视这些车、奴仆,常常不顾身份,和他们饮酒畅谈,请教百工技艺,谈论最近的景气、生活琐事等等,但在心理上来说,他们到底是下人,像驾车这种粗重工作,由自己来做,简直便是种污辱。

    不过,现在想这些,已经毫无意义了,倘若还一直沉迷于这些过去,那仅是更显出了自己的肤浅。

    落魄王孙君莫问啊!

    银发下,莫问苦笑着,暗地自嘲道。

    近一年来,流浪于民间,所见所闻,所思所忆,大非昔日光景,这才深深体会到,身为一个平凡人的心情,是这等无奈、痛楚。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藉由这些时日的漂泊,自己的见识、思想,踏出了僵化的贵族眼界,再非以前狭隘的世界观,而是真正用一个更接近人的心,去审视整个世界。

    这样的转变,是件美好的事,然而,所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大了吧!

    念及世事无常,变化莫测,莫问不由得感慨万千,仅仅不过是一年的时间,一切熟悉的事物,早已人事全非,这完全是当初自己所想不到的。

    表面的光荣,是何等脆弱啊!

    倘若自己没有给过大的自信蒙蔽住眼睛,很多令人悲伤的事,或许就不会发生了吧!

    “莫问先生……”

    “……”

    “莫问先生!”

    “……”

    “莫问先生,你好像走偏路了喔!”

    给爱菱一言惊醒,莫问这才发现,马车朝山崖的方向前进,要是再不改变方向,就要连人带车一起坠落山崖了。

    莫问赶忙拉紧绳,改变方向,躲过了坠崖身亡的闹剧。

    “这畜生比猪还笨,看到悬崖在前面还四蹄如飞,和它的主人一个德性,真是糊涂的笨马!”

    为了自己的失神,险些造成闹剧,莫问恼怒之下,向马儿发脾气。

    似乎听懂驾驭者的叱骂,骆马嘶鸣不已,发出不知算是抱怨,抑或是嘲笑的古怪鸣声。

    “莫问先生,你在想什么呢?”

    爱菱趴在干草堆上,有些胆怯地仰着小脸,湛蓝的明眸中,是拼命掩藏的笑意,自是为了刚才的一幕而发笑了。

    “莫问先生!”爱菱轻声唤道。

    连唤了几声,莫问毫无反应,不知在想些什么,爱菱屡试无效,索性猛地扑上去,勾住莫问的颈子,大力摇晃,微微嗔道:“讨厌,莫问先生都不理爱菱┅┅”

    莫问只觉背后忽重,一具温暖的少女躯体,毫无保留的贴在背上,香气袭人。

    出乎意料的,与发育不良的身高不符,在鹿皮背心之后,爱菱的娇躯,结实而有弹性,虽然让人有些不敢置信,但那饱满的触感,却实实在在的提醒莫问,背后的少女,不是小女孩,而是一个青苹果般的小女人了。

    很不可思议的,莫问脸红了。

    在他过往的生涯里,曾有过数不清的床伴,对于男女间的各种性事,早已到了麻木的地步了。

    可是,今天,就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小动作,没有任何挑逗的意味,莫问居然为之脸颊发烧,当意识到这点,他本人也觉得相当惊奇。

    爱菱的存在,很难让人产生绮想,听到那童稚的嗓音,会让对之有欲念的人,产生极大的罪恶感。

    “放手啦……”

    耐不住爱菱的一再磨蹭,莫问的脸,红的像只醉酒的蟹,连忙挥着手,要把爱菱赶开,以免等下出丑。

    “哇!莫问先生不要乱动啦……”

    哪知错有错着,莫问挥舞着手,恰好呵着爱菱的腋窝,女孩肌肤本就敏感,爱菱受痒,咯咯娇笑,原本勾住颈子的小手,胡乱移动,竟蒙住了莫问双眼。

    “讨厌啦!莫问先生,这样很坏喔!”

    软语呢喃,飘香袭人,乍闻耳畔撒娇的亲昵嗓音,莫问心下一凛,再嗅到那淡淡的少女体香,如百合花般的香气,飘进鼻端,莫问刹时如遭雷殛,恍惚中,彷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

    那时候,一切都是这样美好,每当午后,他会躲开太傅,偷偷溜到一棵古老榕树下歇息,总是没能阖眼多久,背后便会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接着,一双小手遮住他的眼睛,某个令他至今仍魂牵梦系的声音,在耳畔小声响起:“从嘉哥哥,从嘉哥哥,嘉敏来罗,你猜猜我是谁?”

    “哪有人在问人家的时候,会一起说出名字的,那你还问什么?”

    “人家不管嘛!从嘉哥哥猜不出来,嘉敏就不放手。”

    ……

    多少甜蜜又辛酸的往事,瞬时全数涌上心头,莫问刹那间热泪盈眶,鼻酸欲泣,不自觉地握紧了眼前的小手,轻轻抚摸。

    “莫问先生!莫问先生!”

    脑海中的少女嗓音,一变而转为惊惶、不安,惊醒了莫问,这才察觉马车又走偏了路,仅差十步,便要坠落山崖了。

    莫问急拉绳,在千钧一发之际,改变了马车的方向,转回正路。

    甫脱险境,莫问深深吸了口气,镇静心神,把激荡不已的心情压下,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想这些,只有让自己更痛苦而已。

    察觉爱菱还贴在背后,莫问伸手拨开爱菱的拥抱,为了不让她再缠上来,莫问特别使了劲力,然后,严肃地告诫:美丽的淑女,应该有教养,不可以这么没礼仪,随便攀着别人。

    “对了,我有件事情要问你。你不是说要找东西吗?怎么我现在看你比较像是要找人对付赤眼魔猿?”莫问冷冷道:“如果这真是你的企图,那你应该另请高明,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如果你担心钱的问题,只要把此事通知雷因斯在香格里拉的代表处,让他们晓得有魔物在此出现,他们自然会来处理。”

    “我……我真的是要找东西啦!”爱菱嗫嚅道:“只是现在还欠一些线索,不过,只要再等几天,在满月之前,一定可以找到线索的……”

    “哦?是吗?你可别把我当白痴骗啊!”莫问道:“连要找什么东西也不告诉我,没道理出现在此的赤眼魔猿,一批接着一批,我开始怀疑我们的契约是否有必要维持下去了?”

    “要找的东西叫做黑曜镜,至于那些魔猿,我……我其实也不太知道,嗯,它们可能是……”

    终于说到事情关键,莫问正自倾耳细听,爱菱却似乎发现什么,惊呼道:“莫问先生,我……我们现在好像腾空了……”

    什么叫好像,根本就是。

    两个人都心神不专,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没有人在驾车,而那头智力显然偏低的骆马,似乎没有二次元的平面观念,只知一直线的向前冲,那结果就很单纯了。

    俗语说,事不过三,这一次,莫问也来不及导正方向了。

    只听得惊呼声中,两人一马呲哇乱叫,马车冲出了山崖,直往下坠。

    “哇”

    “天啊!为什么”

    “嘶”

    咚!

    “他妈的,他妈的,真是他妈的……”

    基于过去良好的教养,莫问不是个爱说粗话的人,以一个诗人的身份而言,他的言谈举止,甚至是相当风雅的。

    可是,现在的他,却是满肚子的窝囊气,除了骂脏话泄愤外,找不到其他的方法。

    在第三次的走偏后,他们终于摔下了山崖,所幸莫问身手敏捷,在坠崖的刹那,顺手揪起爱菱与草药篮,腾身飞起,冲回崖上。

    本来,若是时间再充裕些,或许可以连那头可怜的骆马,也一并救上,无奈,爱菱死命抱住随身的那个大包袱,不肯放手,就这么一耽搁,已经失去救马的良机。

    可怜的骆马,连同马车,一齐坠落深不见底的山崖,只听得马鸣悲嘶,在急劲的风声中,拖得好长,凄厉难当,久久不散,当是粉身碎骨了。

    飞身跃回崖上,爱菱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模样,为了马儿的坠崖,而伤心不已。

    莫问看在眼底,倒也很难去责怪她些什么,再说,驾车的人是自己,出了这等“交通意外”,怎也不能将责任推给她。

    可是,倘若说事情与她无关,似乎又有些不太对头,自从遇上她以来,麻烦事多的令人难以想像,在以前,怎也不可能发生这种疏失。

    对一个剑客而言,方寸大乱,是足以致命的伤害。

    嗯!或许这女孩会吸取身边人的运气,造成自己的幸运,与其他所有人的不幸吧!

    结果,莫问一肚子懊恼无处宣泄,只好不住暗骂粗话泄愤,倘若这时赤眼魔猿出现在面前,一定二话不说,就给大卸八块。

    没了代步车辆,莫问又给气到有些手足无力,不想施展轻功,两人慢慢步行,朝村民暂栖的山坡归去。

    想起爱菱适才的支支吾吾,莫问微皱起了眉头,基于本身的直觉,他感到这女孩委托的工作,越来越不单纯。

    他的脾气颇有些舒懒、疲惫气息,虽然情绪化,却是大而化之,自从遭逢惨祸,重习剑艺后,更是养成了随遇而安,凡事笑观淡然的自在胸襟。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当在广场看见爱菱,为其所打动后,他连工作内容都不问,就欣然与之同行,而当遇着赤眼魔猿后,虽觉任务诡异,却也仅是约略一问,随即带过,再不关心。

    可是,眼看情势演变越来越不对劲,为了避免牵扯进一些失去控制的严重事件,最好还是弄清楚一点。

    赤眼魔猿的出现,背后意义重大,那甚至牵涉到境界通道的问题,倘若有一条贯通人间魔界的天然通道,在未经管理的情况下为人发现,甚至落入野心份子的手中,那极可能酿成一场浩劫。

    不过,这个可能性并不高,天然的境界通道,牵涉到地气的流向,周围灵气的转换,绝不可能突然便冒出来,比较可能的作法,该是有人,藉由某种失传的古代秘术,唤出了本生活在魔界的生物。

    远自神话时代以来,人类便与魔族交恶,九州大战后,双方的关系更是恶劣到了极点,凡是有关魔族的一切,在人间,都是禁忌,像开启境界通道这类的术法,在魔导士公会中,是绝对被禁止的。

    如果仅是召唤术那类的等级,倒也还好,而开启境界通道,属于最高层的秘法,如若对手真是那种级数,那可就棘手了。

    从以前到现在,莫问对魔法的涉猎,肤浅的可笑,他虽然也有认识些优秀的魔法师,但是自身却未曾接触过相关技艺,就他而言,自己是个武者,是个用剑者,把时间花在魔法上,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也因此,当想到敌方的背景是魔导士,莫问登时一个头两个大。

    (真是伤脑筋啊!早知道,不如撒手不管算了,臭家伙韩特的烂摊子,为什么我要帮忙收……)

    越想越是不安,莫问暗自嘟囔,决定要找机会向爱菱问个清楚,以免临敌时,一见面就给咒杀。

    (我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不对,我作人那么善良,就算明明白白,我也不想死……)

    走着走着,莫问忽地眼前一亮,暗想晚餐有了着落。

    前方山坡边的灌木丛里,一头母鹿正在低头吃草,一派悠然自得,浑没察觉危机已在左近。

    (运气不错,看这鹿的颜色,就知道肉质一定不错,体积又那么大,就算是大家一起吃,那也够了……)

    脑里这样想着,莫问彷佛已经闻到了烧烤之后的佳肴,不由食指大动。挥手向身后的爱菱示意,要她滚远一点,跟着推开光剑的开关,莫问蹑手蹑脚,如临大敌,小心*近。

    用光剑去猎鹿,听起来似乎有点小题大作,不过,总比空手猎鹿来的好看吧!

    不知为何,莫问总有种感觉,觉得自己将会失手,不过当再三确定母鹿的位置,肯定一击必中后,他消除了所有的疑虑。

    (是太过多心了吗……不管了,鹿啊鹿啊!今天你运气好,就此解脱,来世再去当个好人吧!)

    默默祝祷完毕,莫问挥起光剑,口中呼喝出声,冲向母鹿。

    “呼喔喔喔喔喔……”

    “莫问先生!”

    “啊”就当莫问将要挥下光剑之时,后头爱菱忽然冲出,抱住莫问的双腿,阻止他的猎捕壮举。

    很自然的,银发男子遭逢突击,重心一个不稳,滚倒在地,连带踢倒了爱菱,两人跌成一堆,而余势未止,只听得惨叫一声,两人便像颗肉球般,跌缠在一起,滚下山坡去。

    母鹿停止了吃草,圆溜溜的黑眼珠,睁的老大,看着眼前这幕引人发笑的光景,在它身旁,有头刚学会走路的小鹿,学着妈妈的动作,好奇的睁大了眼睛。

    “哇……”

    “天啊!为什么……”

    “轰隆轰隆……”

    咚!

    “他***,他***,真是他***……”

    如果说,早先的莫问,仅是不满而已,现在的他,无疑就是座活火山,全身喷射着滚烫的岩浆,只要有人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大爆炸。

    给爱菱那一撞,不仅撞飞了晚餐,两人还缠在一起,在山坡地上滚了几十尺,当好不容易停下来后,爱菱全身上下,毫发无伤,莫问却是狼狈到了极点,皮破血流,擦伤多处,外加几处剑伤。

    为啥会有剑伤?滚下山去的当口,莫问立刻把爱菱搂在怀里,护着不受伤害,哪知道这笨女人乱摸乱碰,推开了光剑的开关,吓得莫问魂飞魄散,要不是眼明手快,闪躲得宜,等到两人滚至山坡底,莫问身上早给刺了十七八个窟窿,成了具千疮百孔的难看死尸。

    事情到了这等地步,莫问有了新的体悟。

    这女孩的危险,不在她所发明的东西,而是在于她本身,所有的人、事、物,到她手上,都会变成杀人利器天杀的!这么有天份,怎么不转行?别当创师,直接改行当杀手,保证连山中老人都会来挖角。

    而一切灾祸的主因,此刻正笑吟吟地和几名孩童围着说话,一起蹲坐在炽热的营火旁,盯着火中的烤鱼,吞着唾沫,一副热切期盼的样子。

    下午,爱菱为了马先生给摔成肉泥,忧伤了好一会儿,不过一到晚饭时间,立刻又眉开眼笑,从这点看来,实在是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健忘性。

    “全功能超美味究极无敌大厨师八代”给摔下了山崖,爱菱的手伤又没好,晚餐只得由莫问亲自下厨,吃饭的人数又多,着实是辛苦。

    因为猎鹿失败,弄得一身疲惫,莫问没兴趣再花时间打猎,索性直接到山溪里,捉了几条肥鱼,充当晚餐。

    出乎意料地,与邋遢的外貌不符,莫问的手艺,竟可媲美高级餐馆的大厨,将几条鱼烧的有声有色。

    先将鲟鱼刮鳞、清除内脏,之后,如同进了自家的厨房,莫问从森林中,毫不费力的摘了几种野果、山菜,绞烂剁碎成泥状后,一股脑的塞进鱼腹,再置于营火旁,大火烘烤。

    鲟鱼本是肥美,长年生长于冰寒的山溪中,脂肪厚实,滋味更是鲜美,莫问又不知从哪弄来了柠檬,涂抹于外层,与外冒的肥油相触,滋滋作响,香气更是熏人,看得旁人直吞唾沫,恨不得立刻将鱼吞下肚去。

    “这位大哥哥好棒喔!是香格里拉的大厨师吗?”嗅着烤鱼的香气,几名孩童议论纷纷。他们自小生长于山野,到现在也还没机会见识大都市的风光,自然也想不到,村人常常食用的鲟鱼,能料理得这般美味。

    “不是喔!莫问先生是骑士呢,不过,如果去当厨师,一定也是很棒的厨师!”

    爱菱在一旁解释,然后众人就用无限崇敬的眼光,仰望着莫问,敬佩一个有如此手艺的男人。

    莫问别过头去,懒的答话。

    他往日锦衣玉食,对这饮食变化之道,自是熟知,不过,从老饕升格为名厨,那是过去一年的事,藏于深山潜修,一切饮食起居,都得亲力亲为,在某个糟老头的日夕薰陶下,练成了这一副好手艺。

    “莫问先生,我们可以吃了吗?”

    盯着肥油四冒的鲟鱼,爱菱实在忍不住,发出衷心的请求。

    莫问阴沉着表情,无言地点点头,他今天胃口奇差,一连串的恼人事,令他心情大坏,随时都可能炸开。

    “谢谢莫问先生,谢谢。”

    虽然急着把烤鱼送入口,爱菱仍未忘记应有的礼仪,将烤鱼一一分给馋涎欲滴的孩童们,再保留下一份,等会儿要拿给其余行动不便的伤患,最后才抓过一条烤鱼,高呼“好烫、好烫”,把鱼送进口中,大嚼起来。

    “好吃,真是好吃,虽然有点对不起鲟鱼先生,不过真是太好吃了。”

    有了吃,便忘了一切,这就是此刻众人的写照,只见他们半闭着眼,一脸幸福的样子,充分沉浸在烤鱼的鲜美口感中。

    莫问冷眼旁观,倒是有些纳闷爱菱在这团体里扮演的角色。从自己所知道的线索来推论,好像是这村庄受到魔猿袭击后,请爱菱携带金钱,到外界求援,但这女孩却又知道一些其他村人不晓得的事,最少……她好像知道这些魔猿的出处……

    “喂!小鬼们,这笨丫头和你们是什么关系?是你们的姊姊吗?”没有耐心再多花时间猜测,莫问用最直接的方法询问。

    “不是,爱菱姊姊是外地来的,那一天她到我们村子里,说会有怪兽来攻击,结果下午那些怪兽就出现了……爱菱姊姊帮我们对付怪兽,然后留下秘密武器给我们,说要出去找可以消灭怪兽的帮手,就离开了……”

    一名叫小芳的少女低声说着,眼眶跟着也红了起来。

    “那一天,爱菱姊姊刚到村子来的时候,大人都不相信她,不肯做准备,如果我们有了预备,就不会……也就不会……”

    在赤眼魔猿的首度攻击里,这个平静多年的村子,就少了四分之一的人口,几名孩童们的亲人,在当日都有死伤,现在想到那时的恐怖光景,也顾不得吃鱼,抽抽噎噎地饮泣起来。

    “莫问先生!”

    爱菱急忙地站起身来,牵着莫问的手,就拉着他往外走,直走出数十尺外,确定说话不会给人听见之后,这才不满地道:“你这样太过份了啦!那些孩子们刚刚有家人过世,这样说话会让他们很伤心的。”

    “哦?那你呢?在我看来,你的所作所为才是一种伪善!”

    “怎么这样说……”

    “不是吗?你明明知道这些魔猿的来历,却一直神秘兮兮的,什么都不讲出来。

    嘿!这些魔猿的出现,该不会是与你有关,甚至是因你而起吧!”

    莫问冷笑道:“如果是这样,那你这肇事者现在所做的一切,不是伪善是什么?”

    刚才听完孩童们的说话后,莫问越发觉得事情不对,有种浓厚的阴谋气味,在这事件中渐渐发酵,对爱菱讲这些话不过是发难的借口,真正目的是下头这一句。

    “不做了,不做了,这么少的酬劳,要做这么多事,你准备另请高明吧!”

    粗鲁的站了起来,刻意发出巨大声响,莫问明白地表示,他要辞职不干了。

    突如其来的举动,把尚为着莫问指责而震惊的爱菱吓呆,来不及作出反应,好半晌,才低着头,小声哀求道:“拜托……我真的……真的是很需要莫问先生,如果没有莫问先生,那群赤眼魔猿,那些村人,我根本……”

    粗鲁的打断了少女的诉说,莫问道:“你担心他们吗?这很容易啊!下次魔猿再出现,你只要自己*过去,可怜的赤眼魔猿就全死光了!”

    “怎么这么说呢?”

    给莫问这么一说,少女显然非常难堪,不知该怎么回答。

    莫问先生为什么生气了呢?

    爱菱有些难以想像,明明一切不都是好好的吗?

    为什么会突然发这么大的脾气呢?

    这些天以来,能够走到这里,可以说是全*莫问先生的帮忙,倘若没有莫问先生,自己早在离城之初,就被赤眼魔猿打成肉泥了吧!

    自己的长处,是在铸造器物,而不是拳来脚往的武斗,尽管自己可以改造出一柄优秀的光剑,却没有办法持之上阵,与敌人战斗,这点,爱菱很明白。

    能够遇到莫问先生这样的好人,已经是自己的莫大幸运了吧!

    可是,对于一个这么好的骑士,那么少的佣金,也实在是太低廉了,自己又给莫问先生惹来那么多麻烦,制作的东西,都是缺陷品,在他眼中,自己一定仅是个大累赘而已。

    而且这时候如果让他离开,当魔猿们再次袭击村庄,自己或许还有办法逃跑,但这些村人、这些孩童,肯定会被魔猿残杀殆尽,那就全都是自己的过错了。

    “那个……莫问先生……我知道这样的报酬太少了,等到我们回去以后,我一定会再给您更多的酬劳的……”

    爱菱沮丧着脸,这样的话,连她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可是,自己身上,确实是没有半毛钱了。

    搜索过全身上下,爱菱很悲哀地发现,自己没有半点贵重物品,她本就不是贵族仕女,怎会随身携带这许多首饰。

    当小手摸到头发,爱菱猛地想起一事。

    “莫问先生……”

    爱菱小声说道:“我的发箍,是葛罗美精金铸造的,如果拿到特别商店去卖,可以兑换百多枚金币,不过,因为有些原因,我必须要到事情办完以后,才能给您,您觉得呢?”

    爱菱一面说,一面指向发中的金箍,让莫问看个清楚,同时偷看莫问的反应。

    (葛罗美精金……果然不对劲……)

    莫问沉吟着。在魔道世界中,葛罗美精金是颇为贵重的金属,专门用来铸造法器,具有某方面的神效,加上爱菱又说是特别商店,那就代表这枚发箍,并不单纯,很可能是某种魔道器之类的。

    不过,现在的莫问,无暇想到这些东西,当爱菱说要让出发箍时,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悲哀。

    是哀伤吗?

    又不太像,当看到这个表情,在银发之后,莫问呆住了,这种表情,他似曾看过,是在哪里看过呢……

第六章 难得知音

    “从嘉哥哥!你别去好不好?”

    “不行啊!嘉敏。师兄难得抽身,又是专程来叁加我们的婚礼,他约我小酌一番,提前庆祝,我怎么能缺席呢?”

    “可是,我总觉得,那人好可怕,戴着一张那样的面具,眼神冷冷的,不知在想什么?从嘉哥哥,我好怕,怕你一去就不回来了。”

    “哈哈,别担心,我怎么可能不回来呢?我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你说,我怎么舍得离你而去呢?”

    “那……我们打勾勾,从嘉哥哥,一定要回来喔。”

    “哈!快要嫁人了,还这么幼稚,好,我就跟你打勾勾,笑一笑吧!这样的表情,让人心痛死了。”

    “从嘉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喔!”

    “知道了啦,不过是去喝个酒罢了,快的话,傍晚就回来了,别穷紧张了,要是骗你,我就吞一千根针,这样行了吧!”

    “从嘉哥哥……”

    对了,是在她的脸上看过,当时,如果能体会到这表情的意义,那么,往后的许多事,就会以别的方式来发生了吧!

    一念及此,莫问胸口大痛,原本的怒气,消失的无影无踪,再看看爱菱一副小可怜的样子,心中一软,便要出言安慰。

    莫问大半张脸,全遮在银发下,爱菱瞧不见他的表情,还以为他正自犹豫不决,连忙抢先开口。

    “或着说,您是为了今天的事而不高兴呢?爱菱向你道歉。”

    爱菱恭恭谨谨的鞠了个恭,朗声道:“可是,我认为,那是必须要作的事,如果伤害了鹿西玛,小鹿一定会很伤心的。”

    这倒是挺有意思,莫问露出了颇为诧异的表情,由于个性上的差异,两人旅行至今,每次只要莫问稍有坚持,爱菱便立刻退让,从来没有大声说话的时候。

    是什么事,让这女孩有据理力争的冲动呢?

    这很值得一听,姑且静观其变吧!

    打定了主意,莫问更不答话,冷冷的瞪着爱菱。

    爱菱见莫问不置可否,有些心虚,却仍不退让,扬声道:“小鹿的年纪,还很小,如果在这时候失去西玛,往后一定会很难过的。”

    “你怎么知道?”莫问随口问道,而此言一出,他便登时后悔。

    果然,被这么一问,爱菱立刻低下头,眼眶红了起来,哀声道:“因为爱菱的西玛也不在了……”

    听到爱菱这样说,莫问有些尴尬,怎么把话题扯到这上头来了,不过,一时想不到适当的话来安慰,只得让爱菱继续说下去。

    依照爱菱的说法,她的父亲是个创师,因为要躲避许多俗务,父亲决定迁居进入深山。在某个偶然的情况下,认识了母亲,两人志趣相投,从而发生了感情,两情相悦下,不顾旁人的反对,结了姻缘,后来,不知是为了什么理由,在爱菱六岁那生,母亲就过世了。

    “以前,西玛很疼爱菱的,做了好多好多东西送我,还有睡前的催眠曲,也是每天睡前,西玛会唱给爱菱听的,西玛不在了以后,爱菱就是一个人了……”

    爱菱一面说,小巧而晶莹的泪珠,一颗颗滑下脸际,看得人好生心疼。

    “你别不用太难过啦!像你那么聪明的女孩子,又会做那么多东西,你父亲一定很疼你……”

    伤悲是自己挑起,莫问只得设法劝解。爱菱的手艺虽然欠佳,但目前所表现出的潜力,却是不可限量,对于一个创师来说,能有一个这样的女儿,想必是心怀大慰,无上的喜事。

    哪知爱菱随即摇头,道:“没有,布玛说,女孩子只会坏事,没有资格当创师,所以不准我做这些东西。”

    听到爱菱的讲法,莫问不觉苦笑,这就是言多必失,在许多行业中,都很看不起女性,便是崇高的创师,也是如此,爱菱的父亲,倒也不是多特殊的存在。

    只是,爱菱对于制作器物的浓厚兴趣,似是与生俱来,而在莫问生平所见中,也从未见过这么有天分的瑰玉,倘若就这么中断,确实是太可惜了。

    “爱菱相信西玛的话,如果是喜欢的东西,就要坚持到底。”爱菱抹干眼泪,道:“所以不管布玛怎么想,爱菱一定要坚持到底。”

    “喔!那你就加油吧!”

    这类空泛而无意义的祝福语,莫问说不出,很难想像爱菱会有这样的一面,与平时的娇柔软弱不同,此时的爱菱,小小的眼睛中,散发着无比的坚定,让人明白,为了达成理想,她愿意作任何事……

    等等!

    莫问猛地想起一事,问道:“你出来旅行,家里知道吗?”

    爱菱摇了摇头,用小小的声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是偷偷离家出走的,一定要取得了相当资格,可以让布玛认可,我才要回去。布玛年轻时候制作的东西,有些如果落到坏人的手上,就会有问题,所以必须进行回收的工作。如果爱菱能独自完成回收工作,那布玛也许就会对爱菱另眼相看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

    莫问终于弄懂了自己的任务,原来取回东西,是这么回事,那么,爱菱之前也说过,要取回那个叫做黑曜镜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他望向爱菱,少女会意,开始说道:“黑曜镜的存在,呼应月光,汇集大量的阴气,是一种强力的增幅器,用在术法上,可以进行开境界隧道的魔道术,呼唤出某些魔界生物。”

    乖乖!怎么会是这样的东西,到时候,面对一堆魈魅魍魉,倘若还遇上了非常厉害的魔人,岂不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莫问摸着下巴,沉吟不语。

    “啊!请放心。”

    看出了莫问的疑惧,爱菱小声说道:“黑曜镜仅是一种增幅工具,它的呼传,是依使用者的魔法力,而有不同的。这次的敌人,据我的调查,魔法力并不强┅┅”

    换言之,也就是说,对方仅能传呼出赤眼魔猿那类的东西了,这倒还算好,趁事态扩大前,把事情一举解决。

    “那赤眼魔猿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它们会攻击你?”

    爱菱解释着,在追踪到黑曜镜的时候,她发现黑曜镜落入了一名魔导师手里,正在召唤赤眼魔猿。窥看到这一幕的她,不幸被对方发现行踪,之后就一直派遣记住她气味的赤眼魔猿,发动袭杀。

    在窥看的过程中,爱菱聆听到对方要在满月时实行一个召唤术法,而为了施行术法,必须要大量生人的血肉做为祭品,因此派出魔猿,袭击散落在附近山区的村庄。

    得知此事的爱菱,赶到自己唯一所知道的布朗村,发出警告,却仍是晚了一步,之后便急忙赶赴香格里拉,聘请能帮得上忙的武术好手,来解决事端。

    想到她这样一个小女孩,一月之内来回长程跋涉,无惧风霜之苦,意志之坚,莫问也为之动容,只是,他并不会把这样的情绪显诸表情。

    “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本月月圆取回黑曜镜。黑曜镜有储备月能的功用,那个人曾说过,到本月为止,他已经吸收了半年的月华,可以直接招唤出高等的魔族,那样我们就很难回收了。”

    爱菱说道:“我一直都在追踪黑曜镜的位置,虽然还不确定,但是一定距离这里没有多远。布朗村还有幸存者,魔猿要追杀的我也在这里,所以魔猿还会再发动攻击,只要再有个一两次,我就可以锁定住黑曜镜的位置了。”

    离满月还有八天,照理说,是来得及的……

    不过,世上的事很难说,谁知道会突然生出什么变数。

    而且,真头痛啊……

    莫问暗自沉思。即使是创师这样的高等级职业,要制作出魔道器具,仍是高难度的工作,那牵涉到的范围之广、技巧之高,是普通人所无法想像的,能完成这种器具的创作人在创师中,必定是数一数二的优秀人物,只是莫问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会是哪号人物而已。

    事情发展至此,工作的难度,已超乎预料,倘若再继续下去,便与自己的本意不和,再说,一年之约未满,而身边的这个小麻烦,又是超级会惹事的……

    “拜托您,莫问先生!”

    发觉莫问仍无所动,爱菱低声恳求道:“请您继续护送我,取回黑曜镜,如果不行,请你守护这些孩子,那样也就够了……”

    看着少女的哀求,银发男子被打动了。

    他本就非铁石心肠,相反的,他还相当的多愁善感。拒绝少女的请求,实在不忍心;阻止这种禁忌之术的发生,以免扰乱整个大陆的安宁,也是身为武者的义务;不过,更重要的是,当他看见爱菱脸上,那抹似曾相似的神情,银发男子立刻下了决定。

    “嗯……”

    莫问思索了一会儿,道:“如果说,敌人不多的话,倒是还可以……”

    “真的吗?太好了,谢谢莫问先生……”

    看到莫问答应,少女雀跃不已,高兴得只差没跳起来。

    “等一下,先别高兴太早!”

    挥手打断爱菱的感谢,莫问开出了条件。

    “有几件事,要先说在前面。”

    莫问道:“追加的酬劳,我不要,不过,原先给的首饰,我是不会还给你的。”

    莫问一面说,一面板着脸,凶了爱菱一眼。

    虽然感觉莫问先生一脸凶样,爱菱不知怎地,一点畏惧的感觉都没有。

    “第二,我不做酬劳以外的事,如果让我发现赤眼魔猿以外的敌人,二话不说,掉头就走,这点,你要先想好。”

    会不会有出乎意料的敌人呢?

    据爱菱早先得到的情报,对方仅是一名三流的魔导士,虽然透过黑曜镜,可以增幅魔法力,但终归有个限度,是不太可能呼唤出更高等级的魔物的,换言之,敌人的阵容,不会有什么变动的。

    再说,自己早就没有选择余地,这次的离家,是赌了所有的自尊、未来在里面,倘若失败了,就再也没有脸回家了。

    “嗯!没有问题,不会有新的敌人了。”

    为了表示肯定,爱菱说的毫不犹疑。

    莫问点点头,不再言语,一切就这么说定了。

    “你此刻,已尽得我之真传……!等等,没有那么多,大概只有六七成吧┅┅咦?有这么多吗?……如果说只有两三成,会不会太打击你……”

    “……”

    “剑气的操控诀窍,我已尽传于你,但要灵活运用,与身体融合为一,至少还要一年的时间,因此,一年之内,你切忌动武,就算不得已,也不可动用剑气,否则这些日子的辛劳,可能功亏一篑。”

    “……”

    “不要一张不服气的脸!你命中的灾劫之期未过,与人兵戎相见,不但原本的目的达不到,贸然使用剑气,更会引来十年剑劫,让你倒楣一辈子……”

    “……”

    “为什么脸色那么难看,是不是心里在骂我糟老头,讲话、动作没有高手的气派,告诉你,别以为我年纪大,你心里想的是什么,我用眉毛想都知道。”

    “……”

    “总之你相信也好,不信也罢,这一年之内,给我乖一点,不要乱来!人生的好运,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蜀道

    由于暂时没有战事发生,爱菱得以清闲地帮助村人重建家园,这时候她的土木长才就派上用场,只不过欠缺人手,干粗活进度缓慢而已。

    “莫问先生,能请你过来帮帮忙吗?”

    对于这样的请求,躺*在树下,喝着自泡香茗的莫问,则是臭着脸一口拒绝。

    “你认为我是干粗活的人吗?我的工作是对付魔猿,盖房子什么的,那是你家的事。”

    “可是,现在魔猿还没有来啊?”

    “真烦,不然我们交换工作,我去盖房子,魔猿来了交给你对付,怎么样啊?”

    被这样一问,爱菱只有摸摸头走开,放弃了这些请求。

    不过,看在莫问眼里,这个小家伙还真是卖力,跑东跑西的,一下安抚着孩童们的不安,一下帮着照料伤患,跟着又从她那大包袱里头取出工具,弄一堆木材来割割锯锯,试着弄出一间通风良好、适合养伤的木屋。

    平时一副总要依赖人的娇弱样,但和那些幼童在一起时,她只是说着最乐观的话,虽然孩子们都笑这比他们年长的小姊姊,想法天真得过了头,却也接受乐于她的抚慰,暂时忘掉悲伤与艰困,振作起精神来。

    看到这一幕幕,莫问不由得对这小女孩刮目相看。

    这天中午,莫问打了几只山鸡作午饭。用餐后的午休时间,爱菱拎着她那大包袱,带着孩童们来到莫问面前,贼笑兮兮地提出请求。

    “好无聊喔!莫问先生,你可不可以帮我们一个忙?”

    帮这小疯子一个忙?

    莫问有自知之明,他还想活久一点,爱菱的包袱,比起前两天的尺码,好像又更大了,谁知道是不是又有什么新作品要找实验者,自己可千万不能当这白老鼠。

    只是禁不住孩子们期望的眼神,莫问只好屈服,想了想,道:“不能碰到那个包袱,剩下的好商量。”

    “这样啊……”

    自己的意图被窥破,爱菱的俏脸上有明显的失望,但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眼睛随即亮了起来。

    看见少女炽热的眼神,莫问本能地有种畏惧的感觉。

    “没关系喔,大家,莫问先生除了是一名武功高强的骑士,也会吹很好听的音乐喔!”爱菱对孩童们夸耀着,然后众人就一起用那种很期盼的眼神,热切地瞧着莫问。

    “莫问先生,请吹一曲给我们听好吗?”

    捧着小手,少女提出了祈愿。

    “……”

    “莫问先生的箫很好听,爱菱很喜欢,孩子们也都在等着你呢!”

    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迟疑一会儿之后,莫问取出了洞箫,放在口边,选曲待奏。

    看了孩童们一眼,莫问心想,既然是为了驱走悲伤而奏,便挑首轻快的曲子吧。

    翻阅脑海中的曲目,莫问选了首“庆丰年”,那是南方的武炼蛮族,在年节时的欢庆乐曲,听起来喜气洋洋,节奏甚是轻快,拿来哄孩子们开心,应是再适合不过。

    主意拿定,莫问将箫凑近口唇,高声吹奏起来。

    他早年曾于此道下过苦功,大陆上的知名乐评家,亦评之为“只应天上有的仙音”,这番吹奏,尽管只是平凡的欢庆乐,但也能于平凡中显出优美的音色,细微处更是变化精微,转折如意,直如一位武学名家试演生平绝技一般。

    爱菱侧腕托着头,左手手指跟着在车板上打节拍,她对音韵之学,所知不多,但“庆丰年”简单轻快,节奏分明,要听明白不是什么难事。

    趁着演奏者专心奏曲,爱菱向孩童们比了一个要大家安静的手势后,便偷偷瞧着莫问。

    平常时刻,莫问似乎对人深有戒心,只要爱菱一盯着他,就会很不客气地把头转开,要仔细的看看他,除去睡觉时间,就只有现在了。

    莫问先生,到底是什么人呢?

    本着发明家的科学精神,和少女爱作梦的幻想情节,爱菱有过无数的推敲。

    莫问先生,一定是个贵族。

    在这些天的相处里发现,莫问有些生活习惯,不是一般人会有的。

    他每天要喝下午茶,只要时间一到,不管原本在做什么,都会停下来,准备泡茶休息,同时对于打扰者绝不轻饶,爱菱就曾经看过,他一面喝茶,一面斩杀来犯的赤眼魔猿。

    在饮食起居上,莫问也甚为讲究。爱菱做的料理,常常出错,反倒是莫问本身,对于料理的品鉴、该如何调理,如数家珍。

    这些林林总总,再加上他本身的骑士资格,那只价值连城的洞箫,都不是平民阶层容易接触到的。

    一个贵族,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最可能的理由,应该是战争吧!

    爱菱这样坚信着。

    莫问先生的身上,有经过战火洗礼的气息,他身上的那套军装,自相逢至今,从未换过,却总是洗的干干净净,这不是普通的贵族骑士会有的举动,而是一个军人骑士的习性,右手的伤痕,这更是惨烈战斗后的勋章。

    莫问先生,一定是在战争中受了重伤,遇到了很伤心的事,所以才放下贵族的身份,像个流浪骑士一样,四处漂泊的。

    这是爱菱的想法。

    其实,在这个烽烟四起的时代,阶层的变化非常迅速,往往一个政治斗争、战祸牵连,原本的贵族,就被贬为贱民,桂胄家族就此流落民间。

    落魄的贵族,心怀旧日的荣华,又难以忍受现在的生活,往往借酒浇愁,又为了维持豪华的生活,他们仗着自己的武艺,沦为盗贼,做出种种不法的勾当,成为地方治安的最大困扰,诈骗爱菱金钱的那些人,就有些类似这种类型。

    发觉爱菱看的出神,莫问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真巧,想起那人,她也是爱听箫声,总在相会之时,要求鸣奏一曲,然后在旁抚琴轻哼,一副悠然神往的表情,令自己为之爱煞。

    “哼哼哼……嗯嗯……”

    出自幼时习惯,爱菱聆听到后来,不由得跟着打起拍子,闭上双眼,轻哼出声,感受着音韵的流畅,可是,好像觉得有什么不足,从头到尾,爱菱的眉头都是皱起的。

    而这似喜还怨的表情,被莫问看在眼底,当场又是一怔。

    为何?

    为何?

    饶是千里相隔,她的音容却总是在眼前,想念的心情,也从未有稍减,然而,明知她现在身处虎口,却偏偏只能坐视,不能相救,这是哪门子的人生!

    想起种种阻挠,又是心急,又是气恼,莫问的眼眶又红了,他的个性素来多愁善感,本也不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类型,这时越想越是心伤,真恨不得好好大哭一场。

    心情这一激荡,箫声大乱,嗄然而止。

    “嗯!不好,不好,比起那天听到的差多了。”

    没有发觉莫问的异样,爱菱睁开眼睛,俨然一个小乐评家的势态说着;孩子们也都学着她的动作,一个个大摇其头。

    听到这样的评论,莫问微觉好笑,自己的乐艺,当初在金陵,任是谁听了,也都赞不绝口,哪轮到这些小鬼来挑剔,当下好奇心起,询问爱菱哪里不好。

    “这首曲子该是很有喜气的音乐,可是被莫问先生吹出来,却让人听了好伤心,和曲子一点都不合,嗯,不好,不好,比那天差太多了。”

    爱菱摇头晃脑,显然对自己的乐评,感到得意。

    听音乐,能听出演奏者的真心,那真的是知音了。只是骤闻此言,莫问登时一愣,如遭五雷轰顶般呆住,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莫问干着喉咙,冷笑道:“胡说八道,小孩子懂得什么?”

    自己的音觉遭到不正当的否定,爱菱似乎有些生气,嘟着小嘴抗辩道:“小孩子又怎样?我一样听得出来,莫问先生心情不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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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618/ 第一时间欣赏风姿物语最新章节! 作者:罗森所写的《风姿物语》为转载作品,风姿物语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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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介绍:
暴风的前兆,即将撼动整个风之大陆!场内幕重重的婚礼,引来各方人士觊觎,令暹罗城成为七大宗门明争暗斗的角力场。胸怀大志的兰斯洛、剑术卓绝的花次郎、神秘多智的鸿五郎和混水摸鱼的天地有雪,乘着这股暗流,或有意,或无心,在因缘际下齐聚暹罗,共同掀起冲击风之大陆的滔天巨浪。被后世史家冠上“我意王”尊称的男子,兰斯洛,在风之大陆史上留下无数丰功伟业,他的王座在鲜血与火焰中闪烁生光。异世界奇幻冒险钜作,兰斯洛王传奇故事,正式从这里展开!
藏书:前传—太阳篇、月亮篇、星星篇、陨星篇、银河篇;外传—梅之卷、黑姑娘、爱菱篇、鸣雷篇;一些同人小说;风姿正传连载中……
另:写完了。
不知道是八年还是九年,
反正,这段长征已经在今天早上十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结束了。
这样很好,
就算我周六摔飞机,大家也不怕不能看到风姿结尾了。
风姿物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姿物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姿物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