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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剑仙中人
不过还没等到这个契机的时候,范蠡却等来了阿青。UU小说,www.uu234.com
阿青和初次见面的时候,容貌并没有变化。纤瘦的身形,白晰的皮肤,和范蠡记忆中别无二致。
范蠡微笑道:“阿青,别来无恙。”他固然和和气气着,但是心下却有些不解,因为阿青看他的眼神,颇有些奇怪,愧疚、决然还有淡漠交织在一起,显得奇特无比。
阿青终于开口了,她第一句话就让范蠡天旋地转,好似失去了整个世界。
阿青道:“范蠡,我杀了西施。”
范蠡第一个反应便是,这不是真的。
他指着阿青道:“你骗我,是不是。”
阿青没有说话,只是沉默。
过了良久,范蠡终于开口了,叹了一口气:“就算西施真的死在你手上,我也不怪你,要错也在我。”如果不是他亲自道浣纱溪寻访到了西施,将其亲自送入吴宫,西施现在一定快快乐乐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他犹自记得,和西施离别时,她落下的泪水,沾湿~了他的衣襟。那件衣服到现在他都舍不得洗,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阿青很是奇怪,大大的眼睛充满不解,道:“西施不是你最爱的人么?”
范蠡点了点头道:“自然是,只不过若不是我一心想要帮越国破灭吴国,西施也不会被我送去吴国,我也不会找你帮我训练越国剑士,也就不会让你去杀西施。”他了解阿青,她说杀了西施。就一定不会有假。而且见过阿青的剑术之后。范蠡深知她也有能力在吴宫之中刺杀夷光。
他能为了帮助越国,亲手将夷光送入夫差的怀抱,又有什么资格去怪责阿青。他唯一能做的便是,早点破灭吴国,在夷光的坟前自杀。
阿青轻叹一声,像清和的瑶琴,淡淡道:“范蠡我本想要连你也一起杀了的,但现在我改变了主意。”
范蠡不明白阿青的意思。她杀了西施尚可以理解,为什么还要杀他。
其实阿青所以要杀范蠡,这是为了能够和范蠡一刀两断,一了百了,从此心中再无对范蠡的一丝眷恋。这本是修道人挥剑斩情丝的手段之一,就如古之练气士有杀妻求道一般,虽然旁人会觉得过于心狠手辣,但是在去善去恶的剑仙中人眼中,这并非不能想象,如果是李志常在此。固然不会认同,却也能理解。
阿青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女子。当初吴国的剑手不过是杀了她一只羊,便被她毫不容情的挑断手脚,因此世俗的道德理念,于她而言,毫无约束力。
范蠡纵然智慧通天,也不会理解阿青这等人的行~事方式,因此迟疑道:“为什么?”
阿青突然有一种夏虫不可语冰的感觉,之前对范蠡的种种迷恋,好似一场大梦,痕迹越来越浅,她们终归不是一路人。
她淡淡说道:“我说了你也不明白,我告知你这件事后,我们再无瓜葛。”
纤腰扭处,一声清啸,已然破窗而出。
清啸迅捷之极的远去,渐远渐轻,余音袅袅,良久不绝。
过了一会,文种来到了范府。
文种和范蠡是都是楚国人,看起来不过四十余岁,斯文白净,但论到心狠手辣,比之范蠡还要过之。
他曾向勾践献上灭吴七术“一曰捐货币以悦其君臣;二曰贵籴粟囊,以虚其积聚;三曰遗美女,以惑其心志;四曰遗之巧工良材,使作宫室以罄其财;五曰遗之谀臣以乱其谋;六曰疆其谏臣使自杀以弱其辅;七曰积财练兵,以承其弊。”
其中第三条实施起来最为歹毒,当年越国先向吴国借粮,再以蒸过的大谷归还,吴王见谷大,发给农民当谷种,结果稻不生长,吴国大饥。
文种灭吴七术实施起来,这些年让吴国和越国此消彼长,今日越国才能有灭吴的实力和机会。
而现在得到了一个消息,更是让文种狂喜不已,只不过另外一个消息又让文种有些忧心,其和范蠡关系很大,而范蠡又是破吴不得不倚重的重要人物,所以文种急忙来到范蠡府上。
他见到范蠡坐在屋前的石阶上醉酒,袒胸露腹,狂态尽显。他想到范蠡在家乡楚国就被称为范疯子,经常做些异常的举措,没想到到了越国这么多年,习性仍旧不改。
不禁哑然失笑,然后想到自己的来意,又不禁愁上心头。
他问道:“少伯今日是怎么了。”少伯是范蠡的字,他和范蠡既是同乡,又一同投奔越国,自然亲近无比,向来彼此间直呼对方的字。
范蠡见到文种,也不起身见礼,大笑道:“子禽来得正好,与我共谋一醉。”子禽是文种的字。
文种道:“少伯要和我喝酒,随时都可以,只不过有一件大事我先要告诉你。”
范蠡道:“难道是吴国有变?”
文种大大笑道:“少伯果然厉害,我还没说,你就猜到了大略。”
范蠡放下了酒杯,淡淡道:“现在除了吴国的事,我越国还能有什么大事。”
文种默然道:“十年了,大王卧薪尝胆,就是为了等到灭亡吴国的那一天。”
范蠡道:“我知道。”
文种露出狂热的神态道:“你知道吗,只要我们彻底灭了吴国,将会是这六百年来,第一个大成灭亡一个大国壮举的人,这等事业,就是齐桓晋文都不曾做到过啊。”
范蠡突然有些意兴阑珊,就算如此,能救活西施么,不过他却不忍扫了文种这位知交的兴致。
文种道:“在吴国的细作传来消息,夫差已经准备率军北上,赶赴黄池之会,企图再次称霸,你当知道这个机会对我们而言,简直是天赐良机。”
范蠡道:“确实如此。”
文种突然叹息道:“不过还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
范蠡道:“子禽你说吧。”
文种用极为沉重的语气道:“西施被夫差杀死了。”西施当然死了,至于怎么死的,文种当然不清楚,不过他还是一口咬定西施是死在夫差手中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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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利见大人
范蠡突然站起了身,负手远眺天空,背对着文种道:“子禽何必说夷光是死在夫差手上,灭亡吴国这件事我一定会倾尽全力,即便没有夷光的缘故,我也会全力以赴的。UU小说,www.uu234.com”
文种老脸一红,道:“原来少伯早知道她的事情了。”他也是绝顶聪明之人,立刻猜出范蠡为何喝酒,倒是他弄巧成拙,徒然惹得范蠡不快。
范蠡深深看了文种一眼,道:“子禽你可知过犹不及,太过于参与灭亡吴国这件事,未必就能得到好报,此事了结之后,我当辞官离去,希望子禽到时能和我作伴。”
文种怫然不悦道:“少伯可是因为西施的事情,而丧失了志气,越灭吴之后,自当更进一步,争霸中原,灭吴不过实现你我抱负的第一步罢了。”
范蠡摇了摇头道:“将来的事,将来再说,你我现在入宫去面见大王,商讨灭吴的策略。”
文种自无不可,同时也放下了心,范蠡能在失去西施的沉痛中,投入到军国大事,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越王勾践现在还不到四十岁,却已经显得很是苍老,只有那双比鹰眼还要锐利的眼神,仍旧提示着别人,他还没有老。
他二十四岁继位,那一年就遇到了在几年前差点灭亡吴国的吴王阖闾率领重兵来侵犯越国。吴王阖闾是一位雄才大略的人物,也是一位不折手段的人。
当年就为了争夺王位,拍出专诸去刺杀吴王僚。
后来他继位为吴王之后,更是励精图治。将吴国这一东南小国。治理成为天下有数的强国。并差点灭亡曾经不可一世的楚国。
而那年更趁着越国先王允常新丧,勾践初登大位的时候,率军来犯。
不过勾践任用来投的范蠡和文种的计谋,居然大破吴军,甚至伤了阖闾,并让他因伤势发作死亡。
那段时日是勾践最意气风发的时候,不过仅仅数年之后,勇武的吴王夫差就再度率军和越军交战。并摧枯拉朽一般,击败了勾践的精锐。
在范蠡和文种的劝说下,勾践忍辱负重,亲自入吴国为奴仆,甚至尝了夫差的粪便,才得以回返越国。
十年来他一刻都没有忘记夫差给他的耻辱。
现在他最大的恐惧便是,夫差在他报仇之前就死了。
因此迫不及待的想要报仇。
在想象报仇之后,夫差跪伏在他身边的场景的时候。
文种和范蠡便进了王宫。
得了下人的通报,勾践整理好衣冠,将两位爱臣召见了进来。
勾践笑道:“两位爱卿看来已经得知了消息。”
文种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夫差自寻死路。”
范蠡却沉声道:“大王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夫差是否真的率领吴军主力亲赴黄池之会,尚且有待确认。”
勾践道:“这消息千真万确,是我们细作九死一生,才传回来的情报。”
范蠡道:“臣下自不会怀疑我国细作的能力,只不过我还注意到了另外一条消息。”
勾践道:“范大夫请说?”
范蠡仔细斟酌了一会,道:“吴国的太宰伯噽最近暴病而亡,大王可否清楚。”
勾践道:“当然知道,没这老家伙,我们可未必能害死伍子胥。”
吴国最有能力的人,自然非伍子胥莫属,夫差能在当年打得越军落花流水,伍子胥功不可没。后来他又找来欧治子的徒弟风胡子,为吴国造了千万把利剑,从而让吴国的利器称雄天下,这些年来吴国依旧能位居天下强国之列,伍子胥遗泽不小。
范蠡道:“传来的消息却没说伯噽的后人是否得到夫差的封赏,这一点我始终有些觉得不对。”
文种道:“可能我们的人,没有记上关于这方面的消息。”
范蠡道:“伯噽身受夫差的眷顾,我们每年都送金银美人给他,就是为了让他给我们在夫差面前说好话,如今伯噽一去,我们在吴国等于失去一大臂助,无论伯噽家是否继续得到夫差的眷顾,我们的细作都应该提到这些,让我们有所准备。”
经过范蠡这么一说,文种也觉得有些不对。他长于战略,短于战术,对人心把握不如范蠡,之前却没想过这一点。
但他也是聪明绝顶之人,范蠡一点就透,登时觉得有些不对劲。
勾践不动声色,继续等待范蠡的详细分析。
姑苏城外,一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男子,身后跟着一个总角童子,风尘仆仆。
童子神色怡然,没有平常小孩子那般天真活泼的气息,他身边的年轻男子却大大咧咧,在城门口排队,跟着身边的行人聊天。
两人正是王禅和杨朱。
不顷刻,一大一小的两人就入了城,走在姑苏的长街上,风土人情,果与中原不同,王禅以前来过姑苏一次,这次重回故地,别是一番风味。
杨朱从小生长在村里,偶尔也进城,却没有见过如姑苏这般繁华的城市。
吴国为后起的强国,都城姑苏比起齐晋的大城,更有朝气。
王禅屈指鼓弄,自语道:“乾,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杨朱听着王禅自语,不屑道:“王禅你的卦术就别摆~弄了,上次为了摆脱墨子,你说该往西北而去,结果走了不到十里,前面就是断崖。”
王禅脸皮一抽,一脚就像踢杨朱屁~股,不过想到小爷力气大,不小心把这小子踢死了,那不是这段时日的努力就白费了,因此忍住了踢死杨朱的冲动。
这小子焉坏焉坏的,有时说话比他还毒。
他道:“上次不是靠小爷用出了跳崖大~法,你小子就被墨子带走了,我这一卦‘利见大人’,绝然不会出错。”
利见大人有两种含义:一是表现的有大人风范,二是得到大人的赏识。
杨朱自然有大人风范,而王禅带着杨朱一路躲着墨子的追赶,来到了姑苏,算出杨朱的贵人就在此城。
只要见了这个贵人,墨子就多半不能强行带走杨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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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天道无常
王禅和杨朱在街上随意乱逛,却见得前面吵吵嚷嚷。UU小说,www.uu234.com
只见得一个樵子和一个渔夫争吵,两人面红脖子粗,看起来像是要打起架来。
那渔夫道:“好个无礼的樵子,我们一个吃水,一个靠山,各不相干,你为何咒我会遇浪翻江。”
樵子道:“本来天有不测风云,在江湖打鱼,哪有不出事的。”
渔夫冷笑道:“你上山砍柴,也不见得那么安稳,说不定明天就给虎吃了。”
樵子面露得色道:“那倒未必,我有仙长指点,每日给我占上一课,照此实行,无往而不利。”他说的倒是大实话,近日城中~出现了一个奇人,每日随兴卜卦,准确异常。因为他是第一个大着胆子求卦,且依此实行的人,那奇人特意这些天那奇人便每日给他占上一课。
他也在山中找些山珍以及珍贵的草药作为报答。
渔夫道:“你莫不是被人骗傻了?”吴人勇悍,不信天命,渔夫自然不信樵子的话。
杨朱道:“王禅看来这城里也有人会卜卦,要不我们去问问,看何时才能摆脱墨子。”
王禅抱着双手道:“小爷卦术无双,连晋国的巫臣都比不上我,这里怎么可能会有比我更厉害的,我跟你说过利见大人,不日~你就能找到你的贵人了。”
杨朱淡淡一笑,径自上前去给渔夫和樵子说了一句,他辩才无碍,斯斯文文。又仗着小孩身份。渔夫和樵子不好意思撒气。给他三言两语给说和了。
而杨朱也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看着杨朱几句就解决了渔夫和樵子的纠纷,王禅心里便道:这小子口齿伶俐,人小心眼多,也是我还没玩够,不想找传人,不然这小子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向来清高自诩,看不起庸庸碌碌的人,当世可入他眼的不过寥寥。他心里对杨朱这一番评价。实可以说颇看得起他。
众人见得没了热闹,各自散去。
杨朱却带着王禅往城南而去。
到了城南的大街上,只见到人群簇拥,王禅仗着功夫,带着杨朱几下就挤了进去,那里众人围着,正是一个卦摊。
上面写着:卦不敢算尽,畏天道无常
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
算卦的先生正是一个年轻男子,身着月白衣袍。腰悬漆黑如墨的长剑,翩然若在世神仙。
王禅定睛一看。竟然是李志常,暗道:真是冤家路窄。
李志常柔和的声音响起道:“今天不卜卦了,诸位请离去,可别让我亲自送你们走。”
闻听李志常此言,这些人豁然间就各自离去,除了王禅和杨朱,没一个留下,想必之前得了教训。
原来之前李志常算卦精准的事迹,被这一片的人知晓后,个个来找李志常问卦,什么不信天命的民风,也在铁一般的事实上被击倒。
不过李志常每天都是随兴卜卦,有时多,有时少,一旦不算了,这些苦苦哀求都没用。
有人撒泼打滚,企图威胁李志常,却被李志常用了手段,整的十分凄惨。那被整治的人家,去告官府,官府也不追究还给那家人一顿好打。
这一番事情下来,谁还不知道李志常极有手段,连官府都不愿得罪他,因此李志常一旦不卜卦了,个个都乖乖离去,生怕让李志常一生气,成为后事之师。
王禅道:“原来是你?”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卜卦的居然是李志常。
李志常微笑道:“小王贤弟,别来无恙。”他这些时日,闲居姑苏本就是天人感应,知道有一位道家有缘人回来,故而静静等待,顺便演练先天卦术,作为消遣。
他在卦术上虽无鬼王虚若无那般有天赋,但仗着天人级别的境界,算些许小事,真是若杀鸡用牛刀。
王禅皮笑肉不笑道:“还好,总算还活着。”
李志常看着杨朱,轻声道:“还是得谢一句小王贤弟,把我这一个有缘人送到护送我面前来。”
王禅怎么不明白,冥冥之中,这杨朱居然和李志常有些干系。
早知如此,就该让杨朱跟墨子走了算了,这亏可吃大发了。
杨朱看着李志常,好奇道:“原来你就是王禅说的贵人。”
“什么贵人,不过咱们有些许缘分罢了。”李志常洒然道。
王禅道:“相见就是有缘,咱们好久不见,也该亲近亲近。”他几乎面沉如水,千辛万苦,练成飞剑,还不是想再和李志常比试一番。
杨朱道:“你别忘了,墨子随时会追来。”
“小子,这事我可不管了,让这老小子跟墨子斗去。”王禅道。
李志常不置一词,对着杨朱道:“不知道小友姓名?”
杨朱道:“我叫杨朱。”
李志常略一沉吟,原来这个有缘人居然是杨朱,不禁有些迟疑。杨朱的确该是道家一脉的人物,不过和道家关系远不如列子、庄子那样深厚,更多是自成一家。
况且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理念,可谓将道家看重性命这一点,发挥到极致,一旦走了极端,就未免失之偏颇。
他虽然浪迹天下,无所挂碍,也没到杨朱这般程度。而且更要的一点,根据他了解的历史,杨朱的理念和墨家可是死敌,今后百年,可是号称‘天下之言不归墨即归杨’,连儒家都要靠边站。
难怪刚才两人提到了墨子。
李志常固然不惧墨子,也不会公然和墨家成为死敌,杨朱本该有大缘法,就算他不帮助他,恐怕也有别的机缘令他自成一家。
李志常道:“杨朱你天生奇才,生有宿慧,改懂的道理,你自然都懂了,不过仍旧欠缺一点精义,我会将道家五千字道德之言传给你,我们的缘法也仅止于此。”
一声叹息响起道:“李小兄可否不传杨朱道德经。”
墨子打扮一如既往,跟乡下老农一般,不过一出现就在十丈之外。
再一眨眼,就在李志常面前了。
李志常笑道:“墨子这是什么意思。”他当然知道墨子的来意,不过仍旧佯装不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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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乾坤一赌
墨子道:“李小兄何必欺心,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跟你为难。︽UU小说,www.uu234.com”他承李志常告知破碎虚空奥秘的情,最近研究上大有进展,也不想和李志常刀兵相见。
李志常随意握着无常剑的剑柄,神情洒然不羁,道:“这人我不能交给墨子,道德经也会传授,不过我不会教杨朱其他东西,墨子大可放心。”
墨子道:“道统之争不比其他,如此,只能和李小兄做过一场了。”
李志常淡淡一笑,说道:“既然是道统之争,用武功来一决胜负是否太过草率,墨子若是没有十足把握留下我,咱们最好还是文斗的好,不伤和气。”
墨子心道:此人已经了道,出神入化,要仗着机关术击败他或许不难,可怕的是他若是遁去,我也无可奈何。墨家一脉,除了他,再无第二个人能和李志常抗衡。
况且和王禅不同,对李志常墨子心中有些莫名的感觉,总不太清晰,内心深处也不想太过得罪李志常。
墨子沉吟道:“你要如何文斗?”
李志常道:“天下最大的争斗,莫不过于霸主之争,近日吴越争霸,王气自东南出,我们就在这赌上一局,以吴越之成败,赌你我之输赢,如何?”
墨子眯着双眼道:“怎么赌?”
李志常道:“墨子可选两国中的一个,赌他们谁会赢下这一仗?”
墨子淡淡一笑道:“吴国国势衰落,越国十年生聚,国力远非以前可比。文种、范蠡皆有经天纬地之才。这一仗越国胜算至少有九成。所以我赌越国胜。”
他要做大事,自然熟知天下变化,越国这些年的变化,自然瞒不过他手下的墨家子弟。
李志常道:“好,此战三月之内必有结果,若是墨子赢了,我不但不传杨朱道德经,更会亲自将杨朱送入墨家。”
杨朱仰着小小的头颅道:“我不同意。”
李志常道:“你可知道这世间什么最有道理?”
杨朱不解道:“什么?”
李志常敲了敲杨朱的脑门。哈哈大笑道:“自然是拳头。”
墨子叹息道:“小兄持武而行~事,终究会有大麻烦。”
李志常道:“人生在世,自然要经历万劫,只要活着一天,就有麻烦。”
王禅笑道:“说得好,比如说,现在你就有一件麻烦事。”
一道白光从王禅袖袍激射而出,足有三尺之长,在王禅身前流动不止,好似游龙飞舞。凤翔九天。清吟之声,悠悠不绝。声势骇人以及。
墨子早早退到远处,暗自皱眉道:“这小子,没想到之前还留了余力,没跟我全力以赴。”
李志常悠然说道:“好一个百步飞剑,好一个王禅。”一旦练成飞剑,性命就在这一口剑上。而飞剑坚硬不可摧毁,比之人体更不可以同日而语。
李志常纵然境界上,比王禅更高,但对方练成了飞剑,战力何止,陡增十倍。
飞剑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以意念驾驭剑身,而是神气相合,即人即剑,剑就是性命,两者无分彼此。形成一个混沌,威力只会越来越强。
李志常也能练出飞剑,只不过这样一来,无常剑就成了他。
无常剑随他多年,滋生出灵性,李志常纵然太上忘情,如何能磨灭这自幼随身之宝的灵性。
即便将来修为到了极深处,发现这些年的经历都是一场幻梦,但无常剑却绝对真实,李志常无论如何都舍不下它。
虽则如此,李志常也公然无惧。
飞剑手段,近乎仙家,李志常也不会惊慌失措。
那剑,瞬息变化,变作千条万条,分不清真假,一股脑朝李志常刺去。
李志常悍然拔~出无常剑,同时将杨朱好生护住,剑尖轻~颤,悠长的鸣声,比编钟更加清扬。
无常剑分毫不差的点在飞剑的剑身上,爆出美丽的火花。
王禅脸色一白,没想到以飞剑的速度,仍旧能让李志常反应过来。
他和飞剑性命相交,飞剑有损,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他有大毅力,大决断,空气中凭空响起音爆,飞剑迎风一抖,笔直的刺向李志常眉心祖窍。
这眉心祖窍,正是练气士的要害所在,任凭他练成金丹,化出婴儿,要想元神出窍,眉心祖窍都是必经之地。
只要稍有损伤,一身神通就减弱大半。
至少李志常的感应也不会这么迅疾。
李志常暗赞一声,王禅果然天生奇才,一眼就看出这一点。
只不过这仍旧没有什么用。
李志常也化作了一道清风,裹着杨朱往后退去。
任凭那飞剑再快,始终离着李志常眉心祖窍,有着一段不可逾越的距离。
轻功到了李志常这地步,已经是地仙手段。虽比不上那朝游北海暮苍梧的大神通者,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压制住他了。
这一晃身,足有百步。出了这距离,飞剑威力必然大减。
王禅随之上前,力图不让飞剑离他到百步之外。
不过李志常的轨迹并不是直线,而是沿着神秘的方位,曲折迂回,不但没离王禅更远,反而原来越近。
王禅暗自惊骇,李志常居然躲避飞剑的同时,脚步才出奇门阵法,改变他对空间和时间的把握,惑乱他的感知。
偏偏对此,他又无能为力。
他自诩通略古今,诸般绝艺,无所不窥,但所学未必有李志常这般驳杂,不禁有些丧气。
这一次比斗,再下去,也没什么益处,飞剑倏地一下收回,王禅人剑合一,化作一道剑光,速度之快,令人膛目结舌,片刻之间,就出了姑苏城。
墨子叹道:“当机立断,说走就走,王禅将来成就不可估量。”
李志常心道:毕竟是鬼谷子,哪怕是少年时候的鬼谷子。王禅可不只有飞剑那么简单,身上有一件东西的气息极为恐怖,李志常也不会将其逼得狗急跳墙。
他也看出来,这方世界中,王禅深受眷顾,若无完全的把握,和王禅交手,只会让他跟以前看的小说主角一样,越战越强。(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白云深处有人家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李志常如今居所在寒山深处,白云浮绕,只有一根铁索桥,可以通渡。对面便是一片枫林,等到深秋时,枫叶染红,必然美不胜收,只不过李志常还没见过这里的秋天。
杨朱望着这长达百米的铁索,不由心寒。
有些发抖道:“你不要告诉我,我们要从这里过去。”
远处西施提着一篮野果,婷婷袅袅的走来,好似风中拂柳,姿态曼妙。
她见到李志常,惊讶道:“今天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李志常笑道:“我看你山居寂寞,找了个小孩来给你作伴。”
杨朱暗骂一句:好不要脸。不过他也惊异于西施的美丽,他敢发誓,和村里面那些女人相比,眼前这女子,就像是从天界走下凡尘的仙女一般,或者说,仙女也不及西施美丽。
他甚至不相信,人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西施对着杨朱柔声道:“小朋友你是失去父母了么,才被李师捡回来?”她还以为杨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李志常善心大发,将他带了回来。
杨朱讷讷道:“没有,我这是跟李先生来求学。”他倒是不敢说是李志常把他强行带来的。
西施道:“这很好啊,李志常本事很大,脾气也不错。”李志常虽说对她别有用心,不过这段时间却也守之有礼,没有什么恶相,至于不让她下山。自是为了她好。如果她入了姑苏。又不知会引起多大风~波。
李志常道:“好了,我们先回去。”
西施微微颔首,提着菜篮子,如乌云一般的秀发,随风飘舞,曼妙的身姿,在铁索上一起一伏,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仙姿妙态,让人难以挪开眼睛。
杨朱当然没挪开眼睛,只不过还没等他欣赏完前方的美丽,眼中景色一变,风声在耳边响起,他低头一看,足下是万丈深渊,没有半分凭借。
原来他整个人的身子就被李志常轻轻一挑,飞跃数十丈。到了对面,而仿佛弱不禁风的西施。不知何时抽~出一根丝带,缠住了他,丝带质弱,却将他紧紧缠住,在空中将他裹成一个大粽子,顺势就卸去了他下坠的力道。
如此精微巧妙的手法,实在让杨朱大开眼界。
李志常缓缓点头,西施得他传了部分功力,加上纯心一意,虽然比他二十岁的武功还远远不及,但是放在之前的射雕世界,也比江南七怪中的韩小莹要高明不少。
以他如今的能力,虽不能立刻到达当年五绝的程度,一步登天,也可以让人短短时间,有他师父丘处机壮年时的武功。
武学之道,其精妙要旨,他已经没什么可领悟的了,要想更进一步,无非是经历人间世,悟岁月之沧桑,将一颗道心,泯然虚空,以有化无。
若是到最后,他整个人都不再可见,归于道生一的一,斩去自身,忘忧断尘,就是那大罗道果了。
当然那种境界,他还隔着千山万水,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甚至他觉得只要能够长生久视,无灾无劫,求不求那虚无缥缈的大罗道果,也毫无所谓。
杨朱得西施解开丝带,随着西施和李志常两人,步入前面石径,左绕右绕,豁然开朗,只见的竹篱茅舍,清幽淡雅,山高风寒,更无蚊虫叮咬。
正是枯藤缠老树,古渡界幽程。奇花瑞草,修竹乔松。荡人心思,堪称妙绝。
杨朱羡慕道:“此处倒是一个安逸处。”
李志常道:“你若是他年有成,寻个名山福地,比这好上千百倍又有和难哉。”他武功大成,现如今又成了天人之道,就算久处红尘,肉~身衰朽,也可换一具躯体。
杨朱道:“那你赶快传我道德经吧。”
李志常微笑道:“我答应了墨子,自然要守信,等吴越之战结束之后,我必然会传你,决不食言。”
杨朱道:“两国交兵,迁延日久,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我听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现在年纪小,正是学东西的好时候,若是吴越打个三五年,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西施柔声道:“你也不必着急,李师有一门武功,唤作易经锻骨篇,倒是你就算年纪大些,学了这篇心法后,也足以弥补根基。”
李志常道:“我只传一篇道德经,其他的东西可不会教他。”
杨朱颇有些丧气,见识到王禅、墨子和李志常的能耐后,他自然更渴望成为他们这样的人,况且他仿佛天生就该是墨子那般的人物。
出游各国,人君待之以礼,一言一行,天下人无不争相传诵。
而这一切都建立在强大的武力和高明的见识上。
西施有些奇怪,和李志常相处这段时间,她看得出李志常似乎不在意那些让人学了,可以超凡脱俗的武功,不然也不会教她凌波微步,这样蕴含高深易理的奇妙身法。
她学了这步法后,仿佛为她量身定做,每天用这步法行走,便有一股热气,自涌~泉冒出,让身子暖烘烘的,不似过去那般冰凉。
当年比起李志常传她那一篇无名心法,因凌波微步生出的热气,便又微不足道了。
只不过那无名心法,生出的不是热气,而是冷流,让她习练之后,体质偏向阴寒。若不是行走凌波微步,她都会觉得本来一向冰凉的身体,最终会不会冻成寒冰。
不过学了李志常的心法后,她似乎越来越清高淡远,对于范蠡那刻骨铭心的爱恋,也自然而然消失了不少。
她内心深处既觉得开心,又觉得难过,这又不足为歪人道了。
况且她本来就不是一个贪慕红尘的女子,更喜欢在五湖撑船采莲,远胜过在红尘跟人相处。
吴越交战当然也没等多久,李志常和杨朱也不是一直在山上,白天依旧会下山入城,倒是西施就在山中采摘野菜、野果,每天给两人吃食。
西施没什么厨艺,每天也不过给两人做些莼菜羹,若不是中午杨朱还能跟着李志常去酒肆喝酒吃肉,差点就想偷偷跑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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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道人
不久后,勾践兴兵伐吴,战于五湖之畔。●⌒UU小说,www.uu234.com
吴国太子友,亲率五千吴兵迎战越军,两**士的长剑皆锋锐无匹,难分上下,不过越国的剑士的剑法,迅疾凶历,挡者披靡,将太子友的五千人马杀得岌岌可危。
不过这时候本该长驱吴军主力,北上黄池奔赴的吴王夫差,带着三万吴军从越军旁侧杀出。
夫差志得意满,本以为此次出其不意,越人定然不会防备,哪知道越军冷然相对,毫不惊奇。
越国的战船从五湖开来,数以百计的飞石,从船上发射,方向正是吴军主力。
这些精巧的投石车,皆是墨家的机关术所造,威力强大。
到东汉末年时,曹军曾经还原出其一二成的威力,号为霹雳车,给袁绍的军队,吃了大苦头,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夫差被范蠡识破计谋,反而遭了暗算,只得和太子友合军一处,退到余杭山。
夫差在王帐中,坐拥美姬,借酒消愁,他已经五十多岁,再也没有力气,学习勾践卧薪尝胆十年,因此打定主意,若是手上这点兵马消耗殆尽之后,宁愿自杀,也不向勾践称臣。
正是:将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夫差正欣赏郑旦的歌舞的时候,心中不免想到西施。
西施纵不唱歌跳舞,一举一动,却比任何舞蹈还要迷人。她轻快的步子,比任何琴瑟都要动听,只可惜死了。
凶历的胜邪剑。这些时日。饱饮不少鲜血。挂在王帐之中,色泽细密,纹理更加清晰,仿佛一头凶兽,随时要择人而噬。只不过即便如此,面对越军精锐之师,胜邪也翻不起浪花来。
只不过夫差仗着胜邪,在越军几次进出。勇力骇人,倒是给吴军提了几分士气,却又被夫差这醉生梦死的态度,消耗殆尽。
此刻吴军军心涣散,纵然吴太子友每日安抚,也毫无起色。
这时候胜邪突然发出呜呜鸣叫之声,夫差奇异,见得胜邪剑剑鞘颤抖,似乎极为恐惧。
只听得清朗的声音透入王帐道:“吴王,故人来访。别来无恙。”
夫差神色一动,道:“原来是你。要看我笑话就进来罢。”同时示意郑旦停下歌舞,到内帐去。
不过一会,王帐开启,月光洒了进来,跟着请出一位道人,好道人,真个丰姿英伟,像貌清奇,比寻常俗子不同。但见他:-
长发双肩散,宽袍两袖风。貌和身自别,心与相俱空。
物外长年客,山中永寿仙。一尘全不染,甲子任翻腾。
这番卖相,真可谓仙风道骨,只是夫差却不动声色,心中想到:这个邪道又来做什么?
而内帐中偷偷~窥视外面情况的郑旦,看着这进来的道人,眼前一亮,还生出几分熟悉的气息,似乎在哪见过,却想不起来。
郑旦敏锐的直觉,感到来人不同寻常,大着胆子偷听偷看。
正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郑旦早就想准备后路了,只是夫差自西施死后,就很少让他离开身边,搞得郑旦几乎没机会逃难。
况且她一个美貌少妇,这兵荒马乱的,想要逃走也没地方去。
最大的希望便是吴王在败亡之前,别杀了她,希望到时越王勾践能看在她给越国立下功劳的份上,能给她一个安稳的去处。
这个风姿不凡的道人自然是李志常,他看着夫差一脸颓废,毫不惊讶,悠然说道:“想当年吴王于夫椒之战大败越国,攻破越都,使越屈服。此后,又于艾陵之战打败齐国,全歼十万齐军。又逼得晋国签订城下之盟,真可谓意气风发。”
夫差道:“这些已经过去了,如今的夫差,就像拔了牙的老虎,别说伤人,连小孩都吓不了。”
李志常轻笑道:“吴王可知为何你这次败得这么惨?”
夫差沉声道:“请说。”此刻他倒是想起李志常的厉害,若是能劝服此人,帮他入越军杀了勾践,越人自然不战自溃,就像他父亲吴王阖闾当年杀了吴王僚一样。
当今之世,刺客之道横行,夫差若是凭借斩首之术绝地反击,谁又敢说他。
李志常的本事他亲眼所见,而且能跟那杀入馆娃宫的女剑手相斗,数万越军再厉害,恐怕也能让他如入无人之境。
他心中想到,若是有这么一位上将,十万军中取敌方首级如探囊取物,还不得横行天下,称霸中原。
只不过他也只能想一想罢了,他这么多年也不过遇见阿青和李志常两个人,有此本事而已。
李志常道:“吴王却不知越军的剑术乃是传自当日杀入你馆娃宫的我那位朋友的剑术,虽然这些越军连一丝皮毛都没领略,不过用来对付你们这些吴**士,也是绰绰有余。”
夫差神色一变,心道:原来如此。当日~他曾细细问过宫中统领当日的情景,这些吴国精锐,连阿青的脸都没看清,就被击落兵器,毫无防抗之力。可见那日阿青还未必发挥出真正的实力,而越**士原来是得了阿青的教导,难怪剑术这么厉害,吴军之中,除了他,几乎没有第二个人能抵挡住。
夫差苦笑道:“居然是这个缘故,这一场我输的不冤。”
李志常叹息道:“若不是吴王你一直穷兵黩武,就算战胜不了越军,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灰心丧气,想必吴军的粮食,可撑不了多久了吧。”
夫差默然无言,到最近他才发现吴国的国力衰退到什么程度,李志常所言正是吴军此时最大的要害,那就是快没粮食了,如果不能速战速决,吴军只会不战自溃。
只是缺粮的事情,只有他和太子知道。
正因为种种令人绝望的因素,夫差才清楚他毫无翻身的可能,而李志常的到来,说实话却给了他最后的希望。
至于李志常说他穷兵黩武,他可不认同,吴国比起晋楚这样的大国,不过弹丸之地,光是积蓄国力,哪里能跟楚国和晋国比,只有不断露出獠牙,才能震慑他国,维持住强国的身份。(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三王墓
夫差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说道:“你说这么多,难道是想来帮我,你要知道我很快就会一无所有,你就算到时候,想利用一下我,也毫无价值。UU小说,www.uu234.com”
这些话至少有一半是发自肺腑,夫差的确想求肯李志常帮忙,尽管李志常之前给了他很大的侮辱。
李志常说道:“我的确可以帮你,只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这也是我来的目的。”
夫差得到李志常的允诺,呼吸有些急切,不过依旧用着极为稳定的语气,问道:“是什么事?”
一个人到了绝望的时候,只需要一点点希望,就能让他方寸大乱,夫差现在这种表现,正反映出他已经绝望不已的心情。
李志常的神情极为淡漠,夫差的心情太急切了,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胜邪剑在李志常进来的时候便安静了下来,寂然不动,不声不响,安静好似不存在一样。
他缓缓道:“勾践恨你入骨,如果我带着你的人头去见他,他一定会见我,无论是谁,只要在我十丈之内,我要杀他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你应当明白这一点。”
夫差露出纠结的神情,李志常说的话自然不假,但是他不但想击败越军,更想活着。偏偏李志常只给了他两个选择,他死,或者他和勾践死,两种选择。
夫差道:“难道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么?”
李志常淡笑道:“自然有其他办法,不过我只给你这一个办法,我数到一二三。你若是不答应。我就走了。”
李志常没有数一二三。而是直接说了“三”。
他转身要走,这时候郑旦的尖叫声传出,随即她捂住了嘴。
夫差那昂然的头颅重重跌落在王帐中,睁大着眼睛,嘴唇似闭非闭,似乎想要说出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出。
胜邪剑仍旧在夫差的手上,无头的尸体。就在这王帐中默然而立。
李志常轻轻提起夫差的头颅,叹了一口气道:“你有此决断,我自然不会负你。”
天道无私,天道无亲,天道无我。
李志常自然不会白帮夫差,因此要以他的命为代价。
夫差虽然年过五十,仍旧有些血气,竟然能够没做多余的犹豫,在李志常数数的时候,立刻就割下自己的头颅。
郑旦瘫软在地上。李志常对她视而不见,悠然提着夫差的头颅出账而去。
之前他进夫差帐内的时候。已经用上北斗封神,王帐外的卫士,早已沉睡过去。
而他似化作一道清风,不知不觉便出了吴军大营,直往余杭山脚下的越军大营而去。
勾践听说李志常带着夫差的人头而来,又是高兴又是遗憾,因为毕竟他没能亲手杀死夫差。李志常这个人他知道,因为范蠡给他说过。
越军得了阿青的皮毛,便能在剑法上,无敌于天下,因此同样剑术高明的李志常,也可能有这个能力,令别国的军队,战力大增。
对于这种人,勾践自然不能留给别的国家效力,越国也不需要他,所以一旦验明夫差头颅的真假,便是勾践对李志常下出杀手的时候。
东方破晓,勾践召集好群臣和诸将,他高据在王座之上。
如果除却手上的头颅,李志常的卖相自然极佳,勾践也暗道是个人物,只可惜来错了时候。
越国击败吴国之后,自然是北上争霸,越军文有范蠡、文种,武有得了阿青剑法影子的剑士,只可以说兵锋所指,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之前吴军的大败,就是最好的例证。
范蠡微笑道:“李兄别来无恙,风采一如往昔。”
李志常含笑道:“范兄眉间似有隐忧,想来这段时间未必那么开心。”
范蠡神色一黯,不再言语。
文种道:“李先生为我王得报大仇,越过上下感激不尽,不过这吴王的头颅是真是假,还需要验证一二。”
李志常微微一笑,说道:“自无不可。”
夫差的头颅,由金盘托住,呈上来给了。
勾践端详着夫差的头颅,哈哈大笑道:“你也有今天,我要把你的头,拿去喂狗。”
夫差的头,突然睁开了眼睛,对着勾践怒目而视,看得勾践心底发毛。
勾践拔~出长剑,对着夫差的头颅就此一斩,一阵火花迸出,夫差的头颅丝毫未损。
勾践大惊失色。
李志常道:“无妨,这是夫差死前怨恨极重的缘故,将其放入沸水之中,煮烂即可。”
勾践被夫差的头颅惊得一身冷汗,加上李志常的声音,蕴含奇特的律动,让他不由自主就答应了下来。
滚烫的沸水在青铜鼎里面不住翻腾,夫差的头颅没有丝毫被煮烂的痕迹。
勾践不由大急。
李志常瞧出他的心思,接着道:“还需要越王到铜鼎之旁,用王气镇压一下。”
范蠡隐然间觉得不对劲,勾践已经上前,但见白光一闪,勾践的头颅也滚到沸水之中,和夫差的头一起沉入其中,不到片刻,两个头颅上面的皮肉皆被煮烂。
范蠡和文种皆震惊无比,没想到李志常居然这么大胆子把勾践当面击杀。
军士将李志常团团围住,个个眼睛鼓~胀,似要喷出火焰一般。
其中越国已故大将石买的儿子石坚,也是勾践的护卫统领,悍然对着李志常拔剑,他天赋不差,对阿青神剑的影子,领会最深,因此出剑之精巧,已经隐隐有一流剑术名家的风采。
不过这对李志常这等天人级数的高手而言,正如清风拂过山岗,没有丝毫作用,剑招到李志常身前一尺,就自行溃散。
同时李志常轻轻巧巧一削,就割下他的头颅,随即送入滚烫的沸水之中。
随后李志常人剑合一,化作一道剑光,只听得噼里啪啦,一长串金铁交鸣的声响,好似一条游龙,悠长不绝。
不顷刻间,李志常就杀出越军大营,一路上靠近他的至少有数千越甲,竟然没有一个人将他稍稍拦住。
范蠡和文种将铜鼎中的头颅捞出来,三个头颅难以识别,最后只能葬在一处,便是后世的三王墓了。
李志常刺杀越王勾践,名声轰传天下,各国戒惧,约誓共击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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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松江四鳃鲈
吴国没有胜,越国也没有败,李志常和墨子的赌约自然分不出输赢。+UU小说,www.uu234.com
李志常传了杨朱五千道德之言,就将他赶了下山去。
墨子没有再亲自出手对付杨朱,不过墨家的高手,几次和杨朱有了冲突。杨朱天赋奇才,凭着一篇道德经,居然悟出修性命的法门,并从道德经中,逐渐领悟出自己的道理,这又是后话了。
因前面和墨家的龌龊,数十年间,杨朱和墨家都势同水火,两家争论越激烈,影响越大,反而盛极一时的儒家逐渐没落,直到儒家又一位不世出奇才孟轲的出世,才改变了这一局面。
李志常做下这等轰动的大事后,没等到有人来找他麻烦,不过他知道他的确有麻烦。那就是天人之道,鬼神难容,尽管他现如今身体已经百病不生,驻颜长寿,终究不是长生自在。
但凡天人之境,便有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的能耐。当初他和庞斑决战紫禁之时,引动北斗精华,正是有此缘故。
只不过即便如此,大道之途,并非毫无坎坷,仍有‘三灾利害’。
‘三灾利害’在李志常的以前读过的道经都有记载,甚至那据传蕴含‘金丹大道’的西游记曾经详细说过,那原文李志常依稀记得:
到了五百年后,天降雷灾打你,须要见性明心,预先躲避。躲得过,寿与天齐,躲不过,就此绝命。再五百年后。天降火灾烧你。这火不是天火。亦不是凡火。唤做‘阴火’。自本身涌泉穴下烧起,直透泥垣宫,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把千年苦行,俱为虚幻。再五百年,又降风灾吹你。这风不是东南西北风,不是和薰金朔风。亦不是花柳松竹风,唤做‘赑(bi)风’。自囟门中吹入六腑,过丹田,穿九窍,骨肉消疏,其身自解。
李志常可没猴子那么大的机缘,有菩提祖师这般大神通者教导天罡地煞的变化,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创出这天罡地煞的变化,或许也得花上千载时光。届时那灾劫早就来了。
后面的火灾和风灾时日尚远,而雷灾却是最先到来。
好在那文中说得明明白白。这精要在于“见性明心,预先躲避”。此为‘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高妙境界,才可以躲得过。
李志常却还差这层度有一段距离,但未必不能在五百年内达到。
好比有些天生圣人,如孔丘一般,短短数十年间就到了如此程度。
只不过这般境界非是力量就可以达到,正如禅宗所言‘见性成佛’,在于顿悟。
顿悟其实就是一种打破目前的思维障碍,跃迁到另外一种层次,这就需要人世的积累和契机了。
不过李志常也有办法寻求这顿悟,那就是以破碎虚空的境界,元神出体,神游其余世界,好比带着记忆托生轮回一样,经历一番世间劫。
自凡人的生老病死中,以期窥视到那‘至诚之道’。
三灾的五百年,是以灵魂的经历时间为准,因此李志常也不会由于时空的变幻无限延长或者缩短这五百年时光。
李志常带着西施到了华山一处绝境,因为元神出窍,肉身需要看护,所以西施就是他的守护肉身之人。
而现在正是李志常元神出游异世的第一个故事。
这里是‘掷杯山庄’。
‘掷杯山庄’在武林中不是第一流的山庄,论高贵它远远不及关中‘原氏’的居所‘无争山庄’,论渊源也不及‘神剑山庄’那么悠长,论震慑力更不及坐拥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的‘薛家庄’。
但是有一点好处,其余三大武林中第一流的山庄都不比上它。
那就是‘掷杯山庄’,在松江府城外,距离名闻天下的秀野桥还不到三里。
秀野桥或许听过的人不多,但是秀野桥下的松江四鳃鲈,那可是天下皆知的美味,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张季鹰因思吴中鲈鱼脍,辞官归故里的事迹,更为松江四鳃鲈添加了不少浪漫的情怀。
若只有四鳃鲈‘掷杯山庄’也未必能因此独步天下,但是要想把松江四鳃鲈做得最好吃,非‘掷杯山庄’的左二爷亲自下厨不可。
只不过当今天下能尝到左二爷所做鱼羹的人,仅仅二人。一人便是他的掌上明珠,而另外一位正坐在左二爷身旁。
他是一个道士。
左二爷本来也有名字,不过他家财万贯,乐得逍遥,便是王侯也不羡慕。
常常吟一首打油诗:
燕雀往后无尊卑,王侯将相酒一杯。
我是云中大鹏鸟,只因天低不肯飞。
故而自号左轻侯,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姓名,反而不再用本来的名字。
当然这首打油诗却是左轻侯身边的道士送给他的,左轻侯也因为这首诗,大生知己之感,从此结识了这位世外之交。
左轻侯道:“道长虽然一向云游四海,居无定所,但我一见秋风起,便知道你定会犯上鲈鱼之思,故而早早派人准备好材料,等候道长到来。”
道士面容红润,看不出多大年纪,不过他举止有度,云淡风轻的姿态,便让人不可小瞧于他。不得不暗赞一句,此人是得道全真。
他道:“还是左兄知我心意,只是我这次来,可不单单是这一碗鱼羹。”
左轻侯笑道:“道长若是想要我府中什么东西,都可随意拿去。或者是你想要我帮什么忙,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道士轻轻道:“左兄是否不拿我当朋友,到现在还要瞒我这件事么?如果我说我要左兄那颗随侯珠,左兄也愿意割爱?”
左轻侯叹了一口气道:“原来道长早知道了,我费尽千辛万苦得到这颗随候珠,其实还是不是为了给明珠将来做嫁妆。”明珠便是左轻侯的爱女,左明珠既然取名明珠,将来嫁人的时候嫁妆是千古之宝‘随候珠’,说出去自然倍增面子。左轻侯对这个女儿,那是宠爱至极,这颗随侯珠断不会给除左明珠之外,任何一个人的道理。
道士悠然说道:“可是现在却有人要来盗这一颗随侯珠。”
左轻侯勉强笑道:“道长世外之人,这些凡尘俗事本就不该惊动你。”(未完待续。。)
第二章随侯珠
道士正是李志常,又不是李志常。
如今的他,只有思想是李志常的,而肉~身不过是暂时寄居的庐舍。
因为经历完这肉~身的天寿之后,他就会回转原来自幼打磨的躯体,所以这具肉~身,他并没有怎么洗练,仍旧是凡人之躯,不算道体。
李志常轻声道:“我知道这次来人,偷东西从未失过手,我也知道,他的名声并不差,我更知道左兄也没有丝毫把握可以保住这随侯珠,不过我还是愿意帮左兄这个忙。再说我吃了你这么多年鲈鱼,总该回报一二。”他的话语柔和有力,充满令人不可抗拒的力量。
左轻侯道:“道兄你本不欠我什么,那年我去南海,和闽南七剑起了冲突,若不是你妙手回天,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两人几番言语,最终左轻侯还是答应了李志常留下来帮他护卫随侯珠。
李志常一来是想见一见偷盗之人,二来也算是觉得左轻侯的确是一个可以交往的朋友。左轻侯富比王侯,逍遥自在,每年仍旧肯为他亲手做一次鱼羹,虽则有救命之恩的缘故,但也说明他的确尊敬他。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这才是人世的生活,李志常既然要厉世间劫,自然不会不在意这些。
左轻侯庄中不但有李志常在,还有几位有名的江湖人物。
这些人一半是为了帮左轻侯的忙,另一半也是为了来盗随侯珠这个人。
因为这个人太过了不起,近三十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成名比这个人更快。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此令人心折。如果今夜他们能成功阻止来人的行动。那么势必将名声更上一层。
人在江湖,不是求名,就是求利。所以这一趟就算左轻侯不请,他们也要来。
“闻君有明珠一颗,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不胜心向往之。中秋子夜,当踏月来取。君富比王侯,必不吝惜一珠也!”
这张淡蓝的纸笺,散发出郁金香的香气。
正是‘踏月留香’的盗帅,独有的标志。
李志常看完之后,随即把纸笺给大厅的一众高手一一过目。
他对面第一个人,也是个道士,黑面卷髯,一身绿袍,身形魁伟高大。他便是海南剑派之中,三剑之一的‘灵鹫子’。剑法狠辣,杀生不少。
第二个人是头带方巾。作书生打扮,看起来斯文秀气,腰间一口读书人出游佩戴的那种长剑,此人正是崂山剑派的高手,外号‘杀手书生’的西门千。此人和灵鹫子却是至交,两派一南一北,多年来却一直守望相助。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秃顶老人在武林中很是有名,乃是六扇门的神捕,外号‘秃鹰’。秃鹰最厉害的是他这一双耳朵,只要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哪怕只是一点呼吸声,那一个便休想逃出他的追捕。
有这个阵仗护卫,若是盗帅还能在众人眼中偷出随侯珠,只怕这些老江湖,也再无面目在江湖上厮混了。
也难怪左轻侯不想麻烦李志常。
首先说话的便是灵鹫子,他没有半分修道人沉凝的气度,看完纸笺后,冷笑道:“我倒要看看这位踏月留香的盗帅,今天怎么从我们手中夺走随侯珠。”今天正是中秋,现在是亥时,离子时已经不远了。
这位盗帅,一出道便犯下无数大案,至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即便是深藏侯府,有大内高手看护的九龙杯,也被这位盗帅给用一只这样的纸笺,在说好的时间盗走。
正因为这个盗帅,偷东西都如此风雅,被偷的也都是豪富的王侯或者江湖大佬,所以其实并没有跟这些人结下深仇,只不过让这些人有些面子上看不过去而已。
‘杀手书生’西门千笑道:“这次有名震天下的英老前辈在,我只怕这盗帅不敢来。”
英老前辈就是秃顶老人,也就是六扇门的神捕‘秃鹰’。
他沉声道:“西门兄何必恭维我,谁不知道你剑法之高明,早已超过崂山派许多的前辈了。不过这次我有一事不解?”西门千号称崂山以西,剑法第一,剑法当然不弱。
左轻侯道:“英兄但说无妨?”
秃鹰道:“我听说这位盗帅,一直号称盗亦有道,这随侯珠乃是左二爷给明珠姑娘的嫁妆,以其为人,按理说不会来觊觎这宝物。”
灵鹫子冷笑道:“强盗还有什么道义可言。”
秃鹰只是以这些年办案的直觉,隐隐觉得不对劲,不过灵鹫子说的不错,他也没有争论。
李志常安静默坐,没有发言。
他闭目养神,处之泰然,跟灵鹫子等人身体绷紧,无时无刻不防备这盗帅的紧张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虽然口上看轻这盗帅,其实心里上对其人看重至极。
而左轻侯也有些紧张,脸色有些白,看来他对这随侯珠,也是着紧的很。
李志常睁开了眼,温和的目光,带着一种令人从容镇定的力量,看向了左轻侯,后者也随之一笑,身体渐渐松弛下来。
不顷刻,秃鹰厉声道:“子时已到。”如果这时候楚留香不出现,那么就不会出现了。
突然窗外人影闪烁,清幽的郁金香,霎时间铺满整座大厅。灵鹫子、西门千等人都是老江湖,立刻屏住呼吸,生怕这香气有什么不妙之处。
一道浅浅的笑声自窗外传来“随侯珠已取,劳烦诸位等候良久,罪过罪过”。语气悠然,却听不出男女,想必是用一种秘术遮蔽了本来的声音。
灵鹫子性子最急,忽忽一剑,剑气纵横,破开窗户,只见得远处月光照不到的地方,有一道光芒射~出,不是夜放光芒的随侯珠,还能是什么!
灵鹫子无暇细想,挺身而出,西门千紧随其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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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踏月留香
有这两位江湖上有名的剑手,联袂而出,即便是名满天下的盗帅,也未必能逃得了。
因为西门千的剑法中正平和,灵鹫子的剑法迅疾狠辣。两人只要一联手,便正奇互补,威力陡增,不知道多少敌人栽在两人的联手之上。
当然秃鹰没有动,李志常也没动,左轻侯更没动。
秃鹰沉声道:“这多半是声东击西的伎俩,侯爷请把随侯珠拿出来看看。”
左轻侯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在椅子的把手上一按,旁边的墙面现出一个暗门,里面装着一个紫檀木的盒子,纹理极尽妍态,必是名匠雕刻,此是盛放随侯珠的盒子。
突然一声巨响,秃鹰一声惨叫,他这耳朵太过灵敏,因此骤然遇见这巨响,一时间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差点栽倒。
刚才破开的窗户,呼哧一响,风声传来。
秃鹰道:“二爷拦住他。”他此刻气血沸腾,被爆响震得一时难以行动。
只见到顷刻间左轻侯便使出七十二路飞花手,精妙绝伦,在灯光下,化出千手万指,气劲横溢,却扑在了空气里。
同时另外一道窗子开出,秃鹰道:“他已经走了,好快的身法。”
左轻侯面色一变,道:“不好。”
秃鹰上前一步,打开盒子,只见到里面没有什么随侯珠,只有一张同样带着郁金香气的纸笺,上面写着:侯爷慷慨赠珠,盗帅踏月留香。
跟之前的字迹一模一样。
左轻侯神色一叹道:“盗帅果然名不虚传。”
这时候灵鹫子和西门千也走了进来。
灵鹫子手上拿着一个极薄的纸。做成的纸球。里面荧光透纸而出。他将纸球朝空中一扔。剑光斩去,倏忽间好些萤火虫就飞了出来,显然是刚才被骗了。
西门千看着空着的盒子,又结果那留下的纸笺,看了看,沉声道:“真的随侯珠被盗走了。”
左轻侯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
秃鹰深深看了李志常一眼,说道:“李道长和妙僧无花齐名于世。武功想来不低,刚才为何不出手拦住他?”
李志常微笑道:“我这些年疏于武功,不过是世人见我风雅,跟无花有些类似,故而杜撰在一起罢了。”
左轻侯道:“道长是我至交,英兄不必怀疑他。”
秃鹰冷声道:“既然侯爷这么说,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灵鹫子抱拳道:“这次没能帮到二爷的忙,实在惭愧。”
左轻侯道:“不妨事,诸位能来,我已经十分感激。”
第二日用过早饭之后。李志常道:“左兄失了随侯珠,看起来并不是很不开心。这份不为外物萦怀的气度,当真令人佩服。”
左轻侯道:“既然丢了,也追不回来,人总要过得开心一点就好。”
李志常对着左轻侯莫名一笑,意味深长道:“既然左兄没有事,我也就告辞了。”
左轻侯道:“道长非常之人,我也不挽留,只是小女如今在江湖历练,你要是遇到,就带句话,让她早点回来。”
李志常道:“记着了,只是她居然没回来吃你做的鱼羹,颇有些奇怪?”
左轻侯道:“这孩子从小都没让我~操过半分心,我看她学武小有成就,便准了她出去玩上一段时间,没想到过了好几个月,她都只是派人传信回来,说想要再玩上一段时间。”说起左明珠,左轻侯的神色泛出异彩,对于这个女儿,他自然是充满慈爱的。
李志常道:“左兄爱~女之心,令人感慨,不过做儿女的即便再孝顺父母,长大了也想出去独自闯荡一段时间,左兄也不必忧心。
左轻侯微微颔首,将李志常送出门去。
一个年轻人,悠然走在绵~软的草地上,秋风一起,大地枯黄。倍添萧瑟,而他脸上露出轻快的笑容,想必心情很是愉快。
这条路他走过许多次,他记得前面有一座凉亭。亭子的名字也很好听,它叫‘风雨亭’。
年轻人走进了亭子,里面空无一人,他有些想休息,便靠着亭子,眺望绵绵的远山。风雨亭的名字没有取错,风雨当真如期而至。
湮灭了远方平林上,如织的炊烟。
秋天的雨特别冷,而且年轻人只有一件单衣,但看他样子,好似也不太冷。
这世上,确实有些人,既不怕冷,也不怕热。他恰好就是有些人之一。
多年修炼的内功让他寒暑不侵,让他耳目聪明。尤其在这样的天气下,他也可以悠然自得,年轻人觉得愉快极了。过去许多年的苦练,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
灵敏的耳力下,听到的是簌簌的脚步声,踩着雨点的节拍,将大雨化作一道悠长不绝的音乐。当然也只有年轻人这么好的耳力,才听得出来。
大雨淅淅沥沥,将远处的世界和亭子隔开,成为两个不同的世界。
一个没有水,一个全都是水。
山林在雨线下,更加模糊不清,那人影却渐渐朝这个亭子靠近。
来的是一个带着斗笠的道人,他迈着那音乐般的步子,悠然步入风雨亭。
他含笑着对年轻人点了点头道:“盗帅楚留香你好。”
楚留香看着这斗笠下面如朗月,鼻若悬胆,英俊不凡的道士面庞,摸了摸鼻子道:“不好不好,你怎么找到我的,我很好奇?”
他懒洋洋的起了个身,淡淡一笑。他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睛,却又是那么秀逸,他鼻子挺直,象征着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
微笑毕竟是最厉害的武器,楚留香的微笑,不论是男人活着是女人,都很少有人能抵挡住。这是独属于楚留香的魅力。
道士指了指鼻子道:“因为我闻到了你的气息,恰好在大雨洗刷掉你的气息之前,我找了你,这是不是天意?”(未完待续。。)
第四章道人何人
楚留香苦笑道:“看来我还不是那么聪明,我虽然料到了秃鹰的耳朵,却没想到你的鼻子会这么灵敏。”李志常是突如其来,事先并不在他的预计范围之内。之前在大厅掠过的瞬间,也没见李志常出手。
李志常悠然说道:“确切的说,我的耳朵也很灵,你应该知道,总有一些人他们的耳目,比世上九成九的人都要好上不少,而我,恰恰是其中一个。”
楚留香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也是其中之一,你是要找我要回随侯珠么?”李志常他昨夜只是匆匆一撇,没想到他居然能找到他,出乎了楚留香的预料。
李志常轻轻摘下斗笠,放到凉亭的一个角落,在风声雨声中说道:“当然不是,因为你从没有偷走过随侯珠。”他的声音并不大,却能恰好让楚留香听得清清楚楚。
昨夜匆匆一见自然看不出什么,但现在楚留香却开始细细观察李志常。
他的眼神明亮而又温润,修长的手指,指甲打理的很好,这双手用时使用剑或者其他兵器,一定沉稳有力。但他身上没有背剑,也没有其他兵器,甚至楚留香都感受不到,他身上有一丝一毫的杀气。
杀过人的人都有杀气,尤其是江湖中人,没有杀过人的,实在太少。楚留香微微动容,如果李志常没有杀过人,还能在江湖上混这么久,那一定很厉害,若是他将杀气消弭到完全都没有,连他都感觉不到。那么也很厉害。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表明李志常是一个决不可小觑的人物。
楚留香道:“我真庆幸过去偷东西的时候没有遇到你。不然从不失手的盗帅,岂不是要失手一次。”他的武功或许不是最高,但天下间,论眼力,很少有人能及得上他。作为强盗中的元帅,眼力和轻功同样重要,恰好这两样他都很好。
李志常负手而笑道:“那倒未必。”
楚留香摇了摇头,好奇道:“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没有偷出随侯珠?”
李志常道:“因为那盒子里面本没有随侯珠。”
楚留香道:“你果然知道不少。”
李志常悠悠道:“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明白的。”
楚留香奇道:“你是左二哥的朋友。难道没有去问他。”
李志常道:“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问。”
楚留香叹道:“无论如何,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你这个人的确不错。”
李志常道:“楚留香又何尝不是一个好人,竟然甘愿为了朋友,去背上这样一个黑锅。”
楚留香道:“其实左二哥得到的随侯珠是假的,可惜他直到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
李志常接口道:“所以,等他知道后,那已经晚了。他毕竟有个毛病,那就是好面子。得到随侯珠后。就迫不及待的昭告江湖。”
楚留香道:“的确如此,应该说很多人都有这个毛病。好在他这个人不坏,而且我也恰好适合帮他掩饰这件事,所以就帮他做了。”
李志常道:“也幸好他这个人不坏,才能交到你这个朋友,帮他把这件事隐瞒下来。”
楚留香和李志常突然同时笑了起来,楚留香道:“你何尝又不是,明明知道了答案,却没有对他询问,这已经很是照顾他的面子。”
李志常道:“我本以为事情很复杂,没想到答案却这么简单,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越是复杂的事情,其实结果反而越是简单,因为复杂的变化已经在过程中了。
楚留香道:“你是想问是谁骗了他?
李志常道:“楚留香果然是绝顶聪明的人。”
楚留香叹息道:“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因为我也不知道。”
李志常道:“我本来以为事情已经明了,看来还有些不清楚的地方。”
楚留香道:“我想做人未必要什么事都知道,不然那样活着,岂不是太累了。”
大雨逐渐变小,逐渐由小变无。放出晴空万里。
楚留香微笑道:“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人也见过了,事情也知道了。”
李志常道:“所以香帅想请我走?”
楚留香道:“我是想问你往哪走,我好朝着反方向走。”
李志常道:“难道我有这么可怕,竟让盗帅你避之不及?”
楚留香道:“说实话,我今天被你吓着了,需要静静。”
李志常目送楚留香的身影消失在天际,摇了摇头,从相反的方向,漫步离开。
楚留香安静的躺在甲板上,感受海风抚摸~他每一寸肌肤。
每一次从外面回来,他都会听着海风,静谧安详的躺着。
足音在甲板上响起,像空山上的流泉,静静流淌的声音一样。
然后,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甲板,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露出双晶莹、修长的玉~腿,赤着纤秀的,完美无疵的双足,轻~盈地走过甲板,走到他身旁,轻轻用足趾去搔他的脚心。面上绽开了甜蜜妩媚的微笑,就好像百花俱在这一刹那里开放。
楚留香懒洋洋道:“李红袖姑娘,你不可以让我安静的睡一会么?”
李红袖掩口笑道:“这回,你总算没把我猜成宋甜儿。”
楚留香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最近多练了一门功夫,那就是听足音来辨人。”
李红袖道:“看来这回遇到的人,给了你不少鞭策。”
楚留香道:“看来你一定找出了他的资料。”用手遮了一遮刺眼的阳光,漫不经心道。
李红袖道:“当然,只要活着的人,都有他的生活轨迹,只要肯用心,你一定能了解他。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就算不能胜,但是多了解对方,以后若是为敌,至少能先让自己不败。”
每个人都要死一次,永生已不可得,所以追求不败,便是最可能实现的了。
李红袖正是追求不败的人,她不但不能失败,也不容许楚留香失败。
楚留香道:“那么,我的李红袖姑娘,你到底查到了什么?”(未完待续。。)
第五章妙僧无花(第四更)
李红袖道:“李志常,华山人,无父无母,自幼入道。自他二十岁后,便居无定所,不过他的医术特别高明,但是只救过寥寥可数的一些人,故而很少有人知道。但此人是个全才,琴棋书画,星象占卜,谈玄论道,无一不通。交往的达官贵人,世家巨族多,江湖人士少,算得上当世名士。”
楚留香道:“一个人若是分心这么多事,那么他的武功未必就能有多高明。”
李红袖道:“所以这正是奇怪的地方,因为他出走江湖,从来没有人传出他受过伤,也没人见他出过手。”这一点足以证明李志常的武功绝对不弱。
楚留香道:“好在这样的人不止他一个。”
李红袖道:“你是说妙僧无花么,他们的确很像。我听说此人乃是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书、画,样样妙绝,而且武功也可算是高手。”李红袖沉吟一下,继续道:“而且他们两人,齐名当世。”
楚留香道:“少林历代高手之中,无花也可以排在前列,但是比之李志常仍有不足。”
李红袖道:“这是为何?李志常无门无派,虽然没人见过他出手,但是他也不会比出身少林寺的无花更加高明才是。”
楚留香道:“因为无花太过出尘,反而刻意了一些,而李志常却不着痕迹,没有做出飘然出尘的姿态,却又让人觉得他当是世外之人。”
李红袖低头道:“看来你已比我了解他更多。”
空灵的琴音从林中飘了出来,满怀幽寂,清旷绝俗。
李志常不由得被琴音吸引。琴声悦耳。又怎能轻易离去。
他循着琴音而去。行不百丈,前面空豁然开阔,就是一片灌满水的镜湖。
湖面静寂无波,只有一叶扁舟,系在岸边。
天上星月无边,地上清风徐来,一时间天高地阔,小小一片平湖。却好似成了无边无垠的大海,开阔处,不足为外人道。
李志常入目所见,抚琴之人是一个男子,绝尘绝俗,白衣无发,是个和尚。
和尚年不过二十,唇红齿白,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纵令唐僧再世,玄奘复生,只怕也不过如斯。
李志常抚掌而笑道:“妙僧无花,无双无对,没想到能在此荒野偶遇。”
无花展颜笑道:“却不是偶遇,在下是特意,来寻访道兄的。”
李志常道:“你我虽然一僧一道,齐名于世,不过从未有过来往,无花为何事来找我。”
无花道:“道兄何不上来一叙。”
李志常一步一步,走上船板,四平八稳。
无花吃了一惊道:“道兄难道不会轻功?”
李志常道:“武功也没什么好学的,我懒得去学。”
无花默然道:“道兄这些年行走江湖,若无惊人的武功怎能安稳的逍遥下去。”
李志常道:“我不学武功,不代表我不会。今夜有星有月,谈这些不会太过俗气?”
无花含笑道:“道兄之言,不愧我辈中人。”
无花的舟上除了一面素琴,剩下的都是酒。来自东洋的清酒。
没有下酒菜,两人就空腹喝酒,喝到天明。
到现在李志常已经明白,无花来找他,只是想和他喝一次酒。他本来还有一个喝酒的对象,那就是楚留香,只不过恰巧探知到李志常就在附近,就引他过来。
同时李志常也知晓了一件事,那就是少林寺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的时候,没有选择他,而是选择了平平无奇的无相。
所有人都知道无花是少林第一高徒,所有人都知道无花是少林历代以来天资最高的人。
少林七十二绝技,无花至少学会了二十二种。即便他不是每一种都十分精通,这份成就也足以旷古绝今了。然而即便如此,无花也没成为少林未来的掌门。
以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一点的,但是仍旧有些不快,所以想痛快的喝一次酒。
当然这些都是无花自己吐露的,李志常只是负责点头。
红尘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人们往往不屑一顾的东西,往往是他最在乎的。
若是本来该你的东西,最后却不属于你,即使这人如何潇洒,都会有些不痛快。
无花似醉非醉,李志常却无比清醒,他能清楚地感受到无花那脱尘绝俗的外在下,是一颗疯狂而又充满血色的心。
他动了杀意,杀机却不是对自己。
不过李志常却知道他不该继续逗留了,因为无花也是他观察人心的对象之一。至少现在他不想和无花起冲突。
至少现在他还白混了一顿酒喝,这种好事也未必能经常碰到。
无边的权势,无尽的财富,对他来说其实算不了什么,但其中的麻烦,却令人头疼,所以李志常这个世界,对那些权势和财富,毫无兴趣。
能够毫无麻烦的喝一顿美酒,必然是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
所以李志常离开的时候,步子极为轻快,高兴地想要唱起歌来。
还没等他唱起歌,前面一个少女走了过来。
这个少女李志常偏偏又认识,他暗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少女笑道:“道长叔叔,居然真的是你?”
李志常也不由学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明珠怎么是你?”
这有着一双美丽眼睛的少女,正是李志常在这世界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左轻侯的独生爱~女左明珠。这实在是一个乖巧的姑娘,不过只是在她爹面前。
左轻侯对她的教育实在大有问题,李志常一直觉得这小女孩很能演戏。
乖巧的外表下,其实是一颗叛逆的心。
所以左轻侯放她出江湖,许久都不回,李志常丝毫都不奇怪。
还好她有左轻侯这个老爹,这小姑娘在江湖行走,至少不会出什么大事。
左明珠道:“我来到山东,就想去济南城玩玩,没有想到恰好能碰见叔叔你。”(未完待续。。)
第六章赌钱(第五更)
李志常道:“我想起一件事,你父亲说,若是我遇见你,就给你带个话,让你早点回家。”
左明珠眼珠一转,柔声道:“道长叔叔你假装没碰见我便是。”
李志常道:“教人说谎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况且你没听说你爹给你准备的嫁妆随侯珠被偷走了么,你还不回去安慰一下他。”
听到嫁妆二字,左明珠显然神色有些不对,支支吾吾道:“我谁也不嫁。”
李志常暗笑:终归是个小女孩,看来这次出了远门,动了春~心。
李志常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这次出门,你就没遇到什么朋友?”
左明珠脱口而出道:“当然.......”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没有。”
李志常‘哦’了一声道:“没有一定是有了。”
左明珠道:“好了,叔叔就不要取笑人家,你也是往济南城去么?”
李志常道:“你知道我一向闲游四海,居无定所,既然来了济南城,去一次又有何妨。”
左明珠眉毛一动,突然柔声道:“叔叔我听说济南城里面有一座赌场,是山东城里面最大的赌场,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人家赌钱,你带我去见识一下,好不好。”
李志常道:“不好。”
左明珠眉头一皱,撅起嘴道:“为什么?”
李志常道:“因为我没钱。”
左明珠欣然道:“没事,我有钱。”
李志常道:“有多少?”
左明珠道:“十万两够么?”
李志常.......
反正闲来无事,李志常以前也没赌过钱。何不去试一试赌钱的乐趣。他和左明珠便真往济南城而去。
同时李志常有意无意朝着左后方一个角落。淡淡瞥了一眼。
等两人远去之后。那个角落的灌木丛中,冒出一个年轻人,看了看两人行走的方向,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悄悄的跟了上去。
快意堂正是济南城最大的赌场,没有之一。
而快意堂又是济南最大的帮派朱砂帮的产业,所以这个赌场绝没有人敢做老千。
另一方面快意堂也从不出千,因为做赌场这一行。只需要安分守己的做生意,都是赚不完的钱了。
黄昏刚刚过去,灯光将将亮起,这赌场的吆喝声便起来了。
李志常和一身男装的左明珠步入外厅,外厅最是宽阔,三教九流的人物极多,男人的烟味、汗味还有女人劣质的香粉味,掺杂在里面,左明珠现在最苦闷的便是她鼻子太灵,几乎想转头就走。
不过她既然说要来。马上又走,岂不是让李志常笑话。
因此老老实实跟着李志常。
自己做的孽。再苦都要忍受下去。
李志常对着赌场的一个领头道:“我们要去内花厅。”
那领头人道:“这位大~爷,我们这的规矩是内花厅,得有十万两本金才可进去。”
李志常递过一沓银票,这是大通钱庄的银票,天下通用。
领头的点了点数,便将两人请了进去。
既没有献媚,也没有不屑,神情平淡。
左明珠本以为这大汉见到这十万两,一定会上前巴结他们,没想到这汉子见到十万两,也毫不动容。
她倒不知道这快意堂,每月都会来些晋商、徽商以及辽东的采参客,这些大富豪,许多人身家都不比她父亲左轻侯少,十万两虽巨,还不足以让这些见惯银钱的人动容。
内厅果然比花厅风雅许多,至少没有那些难闻的气味。
左明珠的手气并不怎么样,一晚上过去后,就输了四万两。
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至少可以让普通人富足的过完一生。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有的人一晚上花掉的钱,有些人一辈子都挣不了那么多。如果不是每个人一生都会死上一次,那么这世界就毫无公平可言了。
当然李志常努力的方向便是长生久视,正朝着这人世间最不公平的事努力,还有很大的可能达成,若是别人知道这一点,恐怕也会忍不住嫉妒。
如果可以永远活着,或许这世上九成九的富人都愿意舍弃财富。
如同所有的赌徒一样,输了钱就想赢回来,李志常知道他是劝不回左明珠了。
快意堂最里面还有一间屋子,摆设极为简单,最大的特点便是干净,也听不到外面的嘈杂。这里的赌客只有七八个人,特别少。桌上也没有任何金银,只有一些黝~黑的筹码,在桌上流动。
这每一个筹码,都可以换成钱,而且换成的钱,对普通人而言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赌桌边一个面色惨白,身穿翠绿长衫的少年,含笑在旁边瞧着。
他是这赌场的管事,也是朱砂帮的掌门弟子,人称‘玉~面孟尝’的冷秋魂。
这时候之前领左明珠两人进入内厅的那个汉子走了进来。
冷秋魂眉头一皱道:“你来干什么?”
那汉子道:“外面来了一对客人,昨天一夜就输了四万两,所以我做主将他带了过来。”
冷秋魂道:“这里不是身家清白的人,决不能进来。”他又补充了一句道:“再有钱也不行。”
那汉子道:“两人的来历我调查清楚了,一个是闲道李志常,另一个是掷杯山庄左轻侯的独~生~女儿。”
冷秋魂心道:李志常这人向来闲散,没想到也会来赌钱,那左明珠家里却是金山银山,富比王侯,她既然向来见识见识,让她进来又有何妨。赌场无情分,入了这里,就算输的精光,他们这些庄家也不怕。
而且左家那么有钱,就算左明珠输了几十万两,难道他左轻侯还能为了这点事找他麻烦。
开赌场就是为了挣钱,即便帮中有的人和左轻侯有些情分,冷秋魂也不会在意。
这赌场帮内地位高的,都有花红,谁还会断自己的财路不成。冷秋魂示意那汉子把门帘打开,外面露出李志常和左明珠。
冷秋魂见到左明珠没有喉结,心下了然,微微一笑道:“李道长和左公子请进,有失远迎,恕罪则个。”(未完待续。。)
五更爆发完毕,求月票
好久没爆发了,今天开始补回之前的欠更,希望大家在月票和推荐票给我动力。天气炎热,看着月票打赏不给力,我也没力气码字啊。
要是明天月票能到能到两百张,或者周推荐票到一千五,我继续五更。希望大家给力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