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灵犀一指(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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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吹雪七岁学剑,七年有成,自此之后,从未遇到一个真正的对手。
到了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他的剑法有多高。
同样也没有人知道他会如何出剑,又从何处出剑。
可是西门吹雪手上有剑,谁又敢轻视他。
别人不行,李志常也不行。
李志常的武功比西门吹雪更高,剑法更加成熟。
但是若是生死交战,他们之间的胜算也不过五五开。
叶孤城是诚于剑。
李志常是诚于道。
唯独西门吹雪的剑法是诚心正义,故而无坚不摧,无物不破。
他有自己的理念,有自己的道,也有千百年来武林中人心中那牢不可破的道德准则。他的剑法乃是上通于天道,下通于九幽。
天道无私,天道无亲,天道无我。
虽然西门吹雪的剑法还未臻至返璞归真的无剑境界,可是他的人他的剑已然建起了不可摧毁的信念,他的立意已经超凡脱俗,却又在这红尘中证那无上剑道。
而如今西门吹雪差的就是一个能让他全力出手的人物,将他自身剑法的不谐处补足,从而和那无上天道,相通相守,成就剑客的无上境界——剑神之境。
叶孤城是若要杀人百无禁忌的绝世剑手,而西门吹雪的剑法却是如同无私天道一般,可他的人还是有情众生。
正是人有情而剑无情。这是西门吹雪目前唯一的破绽。可是他连陆小凤这世上唯一的朋友也死了。于是尘世的牵绊,再也不能阻碍他进入那无情无我的境界。
他此次出山,不为其他,只为了断因果。
不为胜不为败,只为出剑。
李志常豁然起身,腰间是一口漆黑如墨,如妖似魔却又有些脱尘的长剑,这口剑似乎有了生命一般。
鞘中藏剑。有铮铮剑鸣。
两人同样长身直立,同样白衣如雪。
一人如天道,一人如妖魔。
一人秉持千百年来的武林正义,一人似要挣开命运的枷锁。
西门吹雪道:“出剑!”
李志常道:“庄主若要见识天外飞仙,何不先让我见识一下,庄主的剑法。”
西门吹雪冷冷道:“我只会一种剑法。”
李志常道:“什么剑法。”
西门吹雪道:“杀人的剑法。”
李志常道:“却未必能杀死在下。”
西门吹雪道:“你不该死,所以我让你出剑。”西门吹雪的意思很清楚,他只是想见识一下天外飞仙,只让李志常对着他出剑。
李志常道:“谁又该死,谁又不该死。”
西门吹雪道:“好。”
黄昏又是黄昏。无尽的夜色快要降临在这大地上。
小楼还是那个模样,李志常还在小楼之上。
他没有出剑。西门吹雪已经走了。
李志常垂着手,右手食指指尖悠悠滴下一滴鲜红的血珠,落在地板上,好像染红的血色梅花。正因为李志常没有出剑,所以两人都活了下来。
正因为李志常没有进攻,才能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活下来。
李志常手无寸铁,西门吹雪的剑势便弱了一分。
而且李志常用的是天下无双无对的灵犀一指,接下的这一剑。
无常剑似在轻鸣,李志常轻抚无常剑身,低头道:“无常啊,切莫着急,会有让你出鞘的时候。”
那似远似近的笛声,终于停歇了下来,对面屋宇上,一个青衣人凌空虚点了三步,瞬时间略过七丈的距离,来到李志常的小楼之上。
李志常微笑道:“霍兄你这燕子三抄水的轻功,恐怕也算得上独步当世了。”
霍天青道:“燕子三抄水的轻功能使出来的绝不在少数,可是这些年来能在西门吹雪剑下活下来,李兄却是第一个,况且你们俩谁都没死,这才更加难得。”
李志常道:“杀人容易活命难,到现在我才知道我们作为人来到这世界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喜欢杀人的。甚至我也有些后悔年少时杀了一些人,也未必都该杀。”
霍天青不由得有些肃然,杀人容易活命难,正是千百年来形容江湖的一句话。他们这些人看似有着无尽的财富无尽的权势,甚至有着享之不尽的美食,和唾手可得的美女来侍寝,可这一切都是靠着武力和阴谋得来的。
既容易得到的东西,也容易失去,很快成名的少年,也容易早夭。
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朝有酒喝。他到如今,才更体会这些话,可是就因为这一点,这江湖才显得更加有魅力,刀头舔血的日子,纵然让人心惊胆战,但也的确让男人着迷并且流连忘返。
霍天青道:“李兄既然早算到西门吹雪要来,又从他剑下活下去,不知道下一步我们该如何做。”
李志常道:“霍兄不是早就心有成竹了么,又何必故意问我。”
霍天青哈哈大笑道:“李兄也该知道我们虽然掌握了青衣楼一半多一点的势力,可是要维持这般庞大组织的开支却需要金鹏王朝的财富。我们虽然赶走了霍休,可是金鹏王朝的财富却是独孤一鹤、阎铁珊、霍休他们三人共同保管。”
李志常道:“可是要对付这三人的联手,光靠我们两个可不够。”
霍天青道:“不是还有西门吹雪和花满楼。”
李志常道:“霍兄,那上官飞燕如今可未必肯听你的话了,江南花家的豪富,绝不会比金鹏王朝的宝藏更少。”
霍天青冷然道:“没想到李兄居然什么都知道了。”
李志常道:“似霍兄这等人杰,怎么可能任在下随意摆布,有些小动作也是应该的。”李志常停顿了一下,悠然道:“何况我也没把霍兄当成手下看待,一开始我们都是平等的。”
霍天青叹息道:“我果然不该把李兄仅仅看做武学超俗却不管世事的那种人物。”
上官飞燕和霍天青本来有私情,去引诱花满楼也是霍休的一步棋子,可是霍天青和上官飞燕却想将计就计,把霍休也搬倒。
几方各有各的算计,本来上官飞燕也只是棋子的身份,可是近来已经和霍天青貌合神离。(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要命的约会
李志常道:“霍兄莫不是以为上官飞燕仅仅是上官飞燕,她背后仍旧有其他的势力。”
霍天青道:“什么势力。”
李志常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上官飞燕是‘红鞋子’八位首领之一。”
霍天青道:“这个组织我怎么从未曾听过。”
李志常道:“因为这个组织十分隐秘,但是她们的潜势力和财富说不定还在青衣楼之上,不过她们这些人只求财,手段有十分高明,成员稀少,故而江湖中知道她们的人并不多。”
霍天青没有问李志常为什么知道这些,他知道李志常不愿意说的东西,他问也没用。
李志常继续道:“听说她们一年能挣几千万两银子,可是这些只够他们开销。上官飞燕虽然人美,还论赚钱能力也未必有多强,可她还能成为这个组织的八个首领之一,说明这个组织也想要金鹏王朝的宝藏。”
霍天青道:“几千万两银子只够花销,她们的开销可真大,可是开销这么大的人,必定很豪阔,可是江湖上却没有听说有这样豪阔的人。”几千万两就算一百个人来花一年,也会个个都成为名震一方的巨富,可是开销这么大,在江湖上却没有听到这么多豪阔的人,只说明她们花钱花的很隐秘。
李志常悠悠道:“所以说,她们必然有别样的目的。”
霍天青露出思考的神色,他是个雄才大略的人杰,之前还有些稚嫩。这些时日和李志常相处下来。从对方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谈吐受到激发。比之前更加成熟。
他手中竹笛轻叩栏杆,当当当发出低沉的声音。良久之后,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他轻笑道:“我从没听说在江湖上混的人,会只求财。而且求了这么多钱还不知足,觉得还不够用。做什么事能花费这么多钱呢,我只能猜出一点可能。”那一点可能,两人都知道。但却不能说。
李志常微笑道:“霍兄,果然一点就透,所以我们这次面对的敌人远比想象的更多,接下来的事情也更加危险,其中会发生多少惊心动魄的事情,更是难以说清。”
霍天青道:“李兄说这么多东西,是怕我胆量不够大么。”
天外划过一颗流星,在漆黑的夜幕上带出长长的光痕,一闪而逝。李志常悠然道:“我自是毫不怀疑霍兄的胆量,却又怕霍兄的决心不够坚决而已。”
霍天青道:“可是我相信李兄。自那日看见霍休都在李兄手下慌忙逃窜后,我就相信这世上绝不可能有人能战胜李兄。”
李志常道:“有时候武功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
霍天青冷笑道:“可是没有武功死的只会更快。”
李志常道:“的确如此。所以我总是觉得武功越高危害越大,如你我这样的人,又给这世界添了多少的不平静。”
霍天青道:“获得权力和财富后,有了高高在上的地位,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别人都要听从,所有人都带着敬畏又羡慕眼光瞧着你,这种感觉谁又能丝毫的不沉溺。你越是有本事,越需要在所有人面前证明你自己,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李志常道:“粗茶淡饭、锦衣玉食,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样,终有一天你能明白生命的灿烂与辉煌不是可以通过外物而获得的。”
当李志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仿佛发出奇异光芒一般,霍天青瞧着眼前这个不高不瘦,长身直立的男子,忽然想起苏坡的赤壁赋——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这一刻,霍天青觉得李志常不是人,而是超越了人这个生命的层次,他不知道他在追求什么,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他要留下什么,恍恍惚惚,难以言宣。
时间总在悄声无息间溜走,又到了第二日的黄昏。李志常手中拿着一张有着如兰似馨香气,又铺平叠好的信笺:“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对我做过那样的事,如果你还是个男人,月圆之夕,我在西园等你,你最好带点银子来,请我吃那里拿手的鼎湖上素和罗汉斋面。”字写得很美、很秀气,下面的具名,是一束兰花。
霍天青笑道:“西园是那个里面有株连理树的西园。没想到你在这家中坐,还能有艳遇来,今天就是十五,也是月圆的时候,赶快收拾好,去赴佳人的约会吧。”
李志常玩味道:“这可不是一场普通的约会,可能是要人命的约会。”
霍天青道:“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未必能奈何你。”
李志常道:“你可知道这约会的主人是谁?”
霍天青鼻子动了动,露出笑容道:“一定是个很美丽很高贵的女子,从信笺的语气就可以看出来。”
李志常道:“这的确不是一般的女子,因为她就是‘红鞋子’的大姐。”
霍天青惊讶道:“居然是她。”
李志常道:“这位‘红鞋子’的大姐人称公孙大娘,但她的真名叫公孙兰,据传是开元盛世时的唐宫第一舞人公孙大娘的后代传人。”
霍天青道:“不了解。”
李志常道:“这是他的本来身份,他的其他身份你一定不知道。”
霍天青道:“什么身份。”
李志常幽幽道:“公孙兰精于易容术,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婆婆、熊姥姥,这些人全是她的化身。论武功和智慧,如今江湖上的女子没一个比得上她。”
霍天青失声道:“原来这些江湖上有名的毒辣人物,居然全是她的化身,那么这个女人的心计确实很深,做人看来也十分毒辣,你这次可真是筵无好筵会无好会。”
李志常道:“不过你可不知道,任凭公孙兰如何厉害,但她所有手段都不及我,何况前段时间她还被我敲了一闷棍。”
霍天青笑道:“这么美丽的女人,你居然敲了她一棍子,难怪信中的语气会是那个样子。”(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红衣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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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青道:“既然对方这么厉害,你又深深得罪了她们,请你过去可未必怀了好意。”
李志常道:“我们平常要找红鞋子的人也是极难的,这次她们主动邀请我们过去,我们当然得过去了。”
霍天青道:“你既然隐约知道了他们的目的,又何必去趟着一滩浑水。”
李志常道:“哎,你可不知道有人可请我吃了一碗混沌,我怎么也得投桃报李,给他帮个小忙。”
明月照高楼,有人楼上愁。
一驾极为简朴的马车停在西园门口,马车上下来两个很是俊秀的年轻人。一个白衣胜雪,一个青衫如玉两人正是霍天青和李志常。
霍天青手持一把玉笛,李志常腰悬长剑,西园的下人早早过来问候,将两人引入园中。园中有一颗上了年纪浓荫如盖的连理树,枝枝缠绵,叶叶相对。
偶有北风扫过,落下来的也都是两片叶子。
这时燕子归巢,数只蛐蛐在草丛间鸣叫,天下星星稀稀落落,明月如盘,是个好天气,是个杀人的好天气。
江湖曾言若要知道一个人富不富有,让他去西园摆一道宴席就知晓了。西园很大,又很空。吃饭的地方是一处,临水的小楼。小楼的南面是那株巨大的连理树,北面是湖水。
小楼远离喧嚣坐落在寂静处。
李志常和霍天青来到楼下,走上小楼,就他们两个人。青衣楼不缺武功好手。可是今天就他们两个人来。千军万马他们也是两个人来。
如今这两人已经是江湖上崛起最快的江湖大佬。青衣楼北宗如今在霍天青的手腕下。已经成了铁桶一块,即使原先的总瓢把子霍休,都渗透不进去,这也是霍天青的能耐。
再加上霍天青身边还有一位据传剑法不在叶孤城、西门吹雪之下的无常剑李志常,如今霍天青的声望宛如刚跃出地平线的朝阳,升起的势头不可阻挡。
这一桌席正好十个位置,摆满了珍馐美味,自然也有公孙兰指明要吃的鼎湖上素和罗汉斋面。
楼上如今只有李志常和霍天青两个人。再没有别人。
霍天青打量了空寂无人的四周,带他们来到这的下人也消失不见,月光洒在湖面上,空空荡荡的,有一种寂寞难言的氛围,霍天青对李志常笑道:“或许我们是来早了。”
李志常随意挑了一个位置坐下,他没有朝四处乱看,而是在审视今天的菜肴,每一道菜他的目光都要停留一下,仿佛在想第一口菜吃什么。听见霍天青的声音,他头也不抬的回道:“可是我饿了。”
在这寂静的气氛下。霍天青的神经其实一直绷着,看见李志常这闲适的态度,被他感染,略微紧张的肌肉变得松弛下来,玉笛也藏在了袖子里面,用他那特有的低沉嗓音回道:“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人如果不吃饭就得死,她们一直不来,我们总不能一直饿着才是。”
李志常微笑道:“所以我们该先吃饭。”他似乎已经迫不及待。
他们两人一问一答,声音透过小楼,扩散在四周,四周安安静静的没有任何人回话。
霍天青还是阻拦了一下,有些迟疑道:“主人家还没有来,我们做客人的是不是还要再等一会,以全礼数。”
李志常往那株茂盛的连理树瞧去,开口道:“这座酒席是她们订的,可是钱却是我们出的,我们先吃,似乎也可以。”出钱的人是李志常和霍天青,请客的人是公孙兰,可是她们迟到了,霍天青还有李志常没有迟到,所以占理的还是李志常他们。
天大地大道理最大,似乎霍天青也被李志常说服了。
于是霍天青也坐了下来,两人似乎都想好了,要最先尝尝这西园最有名的一道菜——鼎湖上素。
李志常刚伸出筷子,寂静的天地间响起了风声,这是衣袂带风之声。月光之下,一条曼妙的身影如同飞燕一般,从那株连理树的树冠上的小枝上面轻轻点起,霍天青赞叹道:“好一个‘细胸巧翻云’。”他的话音甫闭,这条曼妙的身影已然掠入了小楼,而且看那势头还要去往李志常的头上方,才落下。
稳稳当当,这条曼妙的身影坐在的李志常位置上,而李志常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对面。
李志常细细打量来人,这人自然是个女人,将近四十的岁数,可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眉梢眼角的风情,比少女更迷人。她身上穿着件深紫色的紧身衣,前凸后翘,说不出的风情,初出江湖的少侠们,往往更喜欢这种成熟的女人。当然这紫衫女客刚才凌空翻身的时候,李志常和霍天青已经看清楚了她穿着一双红鞋子。
这人自然是红鞋子的一位首领,李志常知道这紫衫女客刚才用出的轻功乃是和‘燕子三抄水’齐名的‘细胸巧翻云’,实乃不可多得的轻功好手,武林中有这般高轻功的人不多。不过比起霍天青的‘燕子三抄水’却差了一些,比起李志常和公孙兰的轻功,自然更差了一些。
李志常微笑道:“大婶一个人来么,贵首领请我来这,怎么到如今还不出现。”
他言笑晏晏,紫衫女客见他是个年轻俊美的公子哥,刚才又对自己颇为打量,本以为李志常会出口说些好话,赞美他容貌美,风韵佳。虽然奉承她的话她听多了,可对于一个年华将要是逝去的美妇人来说,这些话自然是越多越好。
哪里知道李志常出口一个‘大婶’,简直将紫衫女客的肺都要气炸了。
她咬牙切齿道:“小子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句。”
夜风中忽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人还未到,笑声已到。这声音十分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声音的主人即使还没让李志常他们见到,光听到这道比银铃还要悦耳的少女初音,就让两人心中勾勒出一个二八年华、豆蔻梢头的少女模样。
紫衫女客道:“老七你笑什么。”
现在来的少女看来是红鞋子组织的老七,霍天青如此想到。
刹那间,屋中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个少女,少女果然没让霍天青失望,的确是一个让人一见忘俗的美丽女子。她梳着两条乌油油的长辫,明眸皓齿,巧笑嫣然,一身红衣着在身上,说不出的动人。
红衣少女站在李志常身边,也不怕生,对着紫衫女客咯咯笑道:“二娘你可别叫我老七,你都是一个大婶了,叫我老七,岂不是我很吃亏,以后我还是叫你二婶,你叫我七侄女吧。”
说到这她仿佛觉得十分好笑,捧起小腹,十分放纵,差点滚到地上去。
这位叫二娘的紫衣女客瞧见红衣少女,刚才的怒气收起来,毕竟李志常虽然出口气人,可是比起她这位七妹,又差远了。紫衫女客盯着红衣少女,长长叹了可以口气道:“老七啊老七,你说你一天到晚哪有那么多开心的事笑出来,这个江湖可是不那么好笑的,二姐我总为你担心哩。”
霍天青对着爱笑的红衣少女似乎有些好感,轻声解围道:“以前长生剑白玉京说过,微笑才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器,只有笑才能真的征服人心。我看无论多么锋利的剑,在这位姑娘那动人的一笑面前,也会钝起来。”
红衣少女瞧着霍天青吃吃笑起来,这笑声更加清脆,也更加悦耳。似乎她听到霍天青的话很是开心,一双眸子似要滴出水来,脉脉生情。
李志常悠然道:“我看是因为姑娘有两个很好看的酒涡,若是不笑,别人岂非看不见了才对。”
红衣少女回身向着李志常,妙目瞪着他,笑个不停,自然酒窝也露出来了,当真是迷人不已。席间本来两方有些敌对的情绪,也似乎因为她的笑声而冰消雪融。
霍天青又道:“不知道贵组织公孙大娘还要等多久才过来。”
紫衫女客淡淡道:“男人等女人岂不是天经地义的,这方面的亏,你们总是该吃的,不然将来可找不到老婆。”
霍天青被她话语呛住,看来这位二娘不是没有怒气,而是把对李志常的怒气转移到了他这位同伙上。他自认为自己风度翩翩,待人处物都教人如沐春风,没想到这红衣少女和紫衫女客并不对她感冒。
那红衣少女虽然对着他笑了一阵,可是她对谁都一样,让自认为少女杀手的霍天青,稍微有些心里受挫。
李志常倒是老神自在,安定的坐在那里,他刚才也说了话,他的白衣也很醒目,可是今天的他似乎和平常不同,一身的气息,变得若有若无,即使刚才说了句让紫衫女客十分生气的话,可是紫衫女客下意识居然还把他忽略了。
李志常不说话,霍天青被呛住,只有紫衫女客和红衣少女说话。
红衣少女道:“哎,也只有我这么闲,才会来的这么早。”说到这里,红衣少女欢快的唱起歌来‘勤奋的人儿早已起床去赚钱,懒惰的人啊还在赖床不起’,声音悠悠扬扬,飘荡在湖面上,十分好听。(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再见公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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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悠悠散散道:“谁说懒的人还没起床,老七做人呐只要在要做的事情上,勤快一点,其他地方懒一点也是没有妨碍的。”
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很缓慢,一个人慢慢的从楼下走了上来。她现在走得虽慢,但霍天青却居然没有看见她是怎么进这小楼的。
这人走路颇有风姿,既没有二娘那么老,又比红衣少女多了一抹成熟的风韵。虽然不笑,但面部的线条十分柔和,皮肤不是特别白,可十分水嫩,胸前巍峨高耸,有入云之态。给的感觉是仿佛离她很近,可你想要抓住她的时候,却又仿佛很远。
红衣少女看着三娘古怪道:“你平日里洗脸都要半个时辰,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比大娘还要早!”
三娘道:“要知道为了今天这场宴会,我昨天就到了附近,今天一大早就开始梳洗打扮,直到现在才收拾好才出来见人。”
红衣少女弯着腰,笑得不行,一副我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神情。
随后三娘瞧了瞧了李志常,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她的微笑不像是别的风尘女人那种搔首弄姿,而是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味道,让人见了她。就想扑到她身上。把她压下去。她轻启朱唇。拂开额前的青丝,悠然道:“你就是那个让大姐吃了亏的李志常么。”
李志常拿捏着手上琥珀色的玉杯,杯里是太湖的清酒,在灯光下,清亮客人,他拿起酒杯喝下这杯酒,叹息道:“公孙夫人在我手上吃亏总比在别人手上吃亏要好,在下最多要钱。可是别人又未必只要钱了。”
红衣少女听见扑哧一笑,打趣道:“听说你给大姐额头上敲了一个大包,可让三娘破费了,那些珍珠粉、雪茯苓可不知道给大娘拿去多少。”
三娘转身对着红衣少女道:“老七你这么爱嚼舌头,我告诉大娘去,看你到时怕不怕。”
红衣少女吐了吐小舌头,笑道:“分明是你先挑起话题的,却又偏要怪我。”一副觉得三娘比她坏多了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一条鞭子,一条比毒蛇还要刁钻的鞭子,仿佛长了眼睛一样。鞭身还没带起风声,鞭头便向李志常的眼睛刺去。用鞭子的主人很聪明。知道宴无好宴,对方可能穿了金丝甲之类的防护衣。
用鞭子的正是三娘,谁也料不到她居然这么歹毒,谁也料不到她出手这么突然。无常剑百年前和飞剑客交好,近来江湖中有实力的人物调查李志常的来历,都怀疑李志常可能身上有昔年同飞剑客一起消失的金丝甲。
常人看到有异物朝眼睛极速飞来,早也被吓得眼睛闭上,可是李志常没有这样,甚至连他唇角那抹悠闲的笑意也没有变化。
毒蛇一样的鞭子,伸得直直的刺向李志常的眼睛。纵然李志常各种安全措施都做到了家,也绝对防护不到眼睛上。
鞭影一闪,霍青山好整以暇,微笑的看着周围一切。而被突然刺杀的李志常,左手还端着酒杯,新添满的一杯酒还在酒杯里面,纹丝不动,一滴都没有漏出来。他那白白净净比女人的手还要纤长的食指和中指悠悠夹住鞭头。三娘的鞭子就这样被李志常用两根手指头夹住,任凭三娘如何用力,李志常都稳稳当当。
二娘见到三娘的长鞭被夹住,亮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把刀,一把长长的弯刀。这种刀出手一定很刁钻,攻击力也很强大,使刀时可以划出一个极为好看且又完美的弧度。二娘年纪不小,用这把刀的念头也不少,加上她轻功身法也很高明,所以她虽然还没有出刀,也形成了一种威胁。
刀如弯月,画出一道青光,好看的青光。顺着李志常颈后的血管砍去,这一刀砍中了,那血花定然会溅出来,人自然也会死。
可是一条鞭子忽然又缠住了二娘的手,手不能动,刀自然也不能动。这短短刹那,也许是近来江湖上少有的惊心动魄的交手。北风卷过,一双连理树的叶子,在空中飘飘荡荡,飘进了窗子。
一时间小楼上有了寒气,气氛也突然诡异了下来。
无尽森寒又阴冷的剑意弥漫在小楼上,叶子落下的时候,同时一个身着粉色霓裳,手持一双短剑,锋长一尺七寸,剑柄上系着红绸的美丽身影自天而降,落在了房间里。那一双连理树的叶子似乎也受不了这寒的剑意,两片仅仅缠绕的叶子,在落在地板上的叶子,被剑意迫得分开。
来人自然是一个女人,一个灿烂如朝霞,高贵如皇后,绰约如仙子般的美丽女人。甚至连她身上穿的衣服,都不是人间所有的,而是天上的七彩霓裳。
李志常认得这个女人,他早就在那一夜见到了她的容貌。可是那时只是她的容貌,她的服饰并没有将她美貌高贵的气质衬托出来。
美丽的女人同样也需要穿衣服,穿漂亮的衣服。这次见面远比李志常以前任何一次见到公孙大娘更为震撼,的确他被震撼到了,他虽无情,却仍旧追求一切美好的事物。这两者本来就不冲突。
如此高贵艳丽的女人,李志常是第一次见到,他相信自己以后也很难再见到这样美丽高贵的人物。他还认得她手里的剑,一双短剑,锋长一尺七寸,剑柄上系着红绸。
公孙兰身形一转,霓裳飞舞中,端坐在了一边的座位上。
公孙兰微笑道:“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我这样子是不是很好看,很出乎你意料。”一个盛装打扮的女人,自然迫切需要一个男人来称赞她。
李志常随手把鞭子扔掉,轻声道:“果然很好看,穿着这样美丽的衣服,无论谁和你动手总要吃亏些。”
公孙兰对于李志常的恭维很是受用,嫣然笑道:“可我却在你身上吃了大亏。”
李志常摇摇头道:“那时的你没有如今的你漂亮,不然吃亏的是我才对。”
公孙兰道:“男人面对漂亮的女人不是本应该吃亏么。”
李志常道:“只愿吃得亏不是丢了自己的性命那也无妨。”
公孙兰嗔了李志常一眼,没有任何媚态,却比任何女人的媚态还要撩人,他这样高贵的女人,只需要一个不着意挑逗的眼神,就足以让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心甘情愿为她而死。何况她从也不需要去挑逗任何男人,这世上也没几个男人比她武功更高,也比她更有钱。
她道:“三娘终归没有伤到你,希望你不要记恨她,她本就是这样的恣意任我的性子,何况谁要是伤了我的姐妹,我是不会与他甘休的。”
公孙兰来后,气氛远远没有霍天青想象到的那么剑拔弩张,也没有带来更多的人,如今对方居然只来了三个人,让早有准备被围攻的霍天青大惑不解。
就算是请君入瓮,他们这两条瓮早就来了,刚才虽然有些小杀机,反而像是在斗气。
三娘睁大了眼睛似乎在不服,而如今她浑身上下也只有眼睛能动。被李志常点穴的人,天下自然没有第二个人能解开,故而她只能在红衣少女的帮助下,坐在另外的位置,直直的身子坐在一旁,十分僵硬,也让她十分难受。
红衣少女虽然没有笑出声来,可是她的眼睛、嘴巴、鼻子,还有那一对可爱到了极点的一双小酒窝,都反映她在笑,笑的还不是一般的开心。
李志常没有管其他人,而是对着公孙兰正色道:“我那样对你你不生气,这次我感觉到你心中其实没有对我的杀气。”
公孙兰道:“正因为从没有人那样对过我,所以不仅不生气,反而觉得很刺激。”她这样高贵的女人居然也会有受虐的潜质,李志常敲她闷棍,还让她觉得很刺激,或者说公孙兰这样高贵的女人居然还是一个欠调教的女人。
霍天青仿佛想通了,像李志常这样时而长衫衣襟,神情入定,宛如山涧隐者;时而衣带随风,白衣胜雪,又如尘世谪仙的男人本来就很容易吸引到女人。公孙兰爱上他,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难道公孙兰请李志常到西园来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一诉衷肠么。
李志常又喝了一杯酒,他刚才说要吃菜,却没有吃菜,仿佛这里的太湖清酒远比这席上美味可口的菜肴更有吸引力。
他已经不知喝了多少杯,他的眼神有了微微的浑浊。可是他的面色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他抬头正视公孙兰这美丽又华贵的女人道:“曾经我听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而且还是关于你们女人的一句话。”
红衣少女嘻嘻道:“什么话,你倒是说来听听。”
李志常悠然道:“那就是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喜欢骗人,公孙夫人都这么漂亮了,骗起人来自然更加让人招架不住。”
红衣少女噗呲一笑,她道:“有一点我要纠正,大娘虽然是大娘,可她从没有嫁过人,因此你可不要叫她夫人。”(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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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青这才震惊了,这个高贵冷艳的贵妇人打扮的公孙兰居然从没有嫁过人,或者说她岂非还是处子之身。
红衣少女这一说,公孙兰脸上稍稍有了些红晕。随即消失不见,她横了红衣少女一眼,道:“你这鬼丫头,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开口说话了。”
李志常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稍稍变色,外面月光洒进来,照出他们的影子,其他影子都有所起伏波动,唯独李志常的影子连一丝变化都没有。
武学到了高明的地步可以说是‘动既是不动,不动即是动’,可是李志常这种情况却仿佛没有了生命的死物,可是就算是死物,被外面的冷风一吹,身上的衣服头发也会动一动才对,反映到影子上自然也会动,可是李志常的影子的确纹丝不动。
从公孙大娘的角度自然可以看到李志常的影子没有丝毫的变化,直到这时她才知道她说的话、做的事,或者她美丽高贵的姿态,竟然没有半分动摇李志常。
而李志常这不动如山的身相,显露出来的对自身极为强大的控制力,以及对环境光线的把握几乎快称得上‘神乎其神’。
太初有神,神与道同在。
公孙兰对自己的剑法自傲无比,自信绝不会输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样的绝世剑客。可就是这样的她。此时面对李志常心中突然有了一丝丝惶恐。这是她一生中第二次产生这种感觉。而第一次给她这样感觉的同样是个年轻人,李志常只能给她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可是那个看起来比李志常还要年轻许多的人,却能给她绝望的感觉。
那是一个真正无所不能的人。
公孙兰强行将那道如神如魔的身影从心底赶走。
这时候李志常才开口道:“公孙姑娘既然约我来,既不是为难在下,那又是为了什么事。”
公孙兰道:“我只是给你提个醒,金鹏王朝的宝藏这件事你最好莫要插手。”
李志常轻轻一笑,他笑起来有一种春风的味道。身上也有一种如星空般洒脱的气息,这种味道像是草木香气,却又更加纯粹。公孙兰想到:这个男人身上的味道居然也这么好闻。江湖上她是红鞋子的大头领,也是桃花蜂、女屠户,其实她本质上是一个极为善良的女人。只是她的善良只针对她熟悉的人,或者她有好感的人,对于其他人她不在乎,所以才会那么冷酷。
李志常放下酒杯,他的影子开始动了,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似乎他只有那片刻是神明,而如今又成为了普通人。他这样其他四个人似乎都心里一松。
他说道:“公孙姑娘你们看来也很缺钱。难道这笔财富你们也看上了。”
红衣少女看到李志常这么快就改口说成公孙姑娘,要不是公孙兰在这里,早就不顾形象的大笑起来。
公孙兰冷着面孔道:“这件事我劝你不要管。”
霍天青微微笑道:“这笔财富我青衣楼势在必得,贵组织尽管神通广大,可我和李兄不会惧怕贵组织分毫,这里是江湖,终归是用武功说话,如果你们能让我俩心服口服,那笔财富,我们自是没脸去拿。”
公孙兰冷冷道:“霍总管,霍楼主,你好大的口气,若不是我八妹来之前为你求过情,你当我公孙兰今天会这么客气。”
霍天青放声笑道:“上官飞燕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么,公孙大娘你也不必再掩饰,若没有你们红鞋子撑腰,上官飞燕会背叛我。若不是如此,金鹏王朝那笔财富的所在她也该告诉我了才对。”
金鹏王朝的财富在哪,如今这世上只有上官飞燕、霍休、阎铁珊、独孤一鹤四人知道。如今为了这笔巨额财富。独孤一鹤、阎铁珊、霍休三人已经联起手来自保,上官飞燕和红鞋子又是另一方势力,而李志常和霍天青是第三方势力。
说起来这三方如今倒是李志常和霍天青显得稍微弱势了一点,而最强的如今却是霍休、独孤一鹤还有阎铁珊三人,只是这三人本就各怀顾忌,自保有余,却不肯先行出手消灭红鞋子和霍天青这两方。
公孙兰道“既然如此,你们却是不肯听我劝了。”
霍天青道:“有什么招数就划下道来吧。”
倏忽间外面又有四名女子飘进窗户,其中一个正是上官飞燕,还有一个青衣女尼,剩下两个霍天青都认识,一个是名妓欧阳情,另一个是栖霞庵的女主持江轻霞。
欧阳情认识许多江湖人物,交游广阔,即便是霍天青也不想太过得罪这个人,没想到欧阳情也是红鞋子里面的人。还有一个江轻霞,江轻霞武功极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江轻霞有一个亲生哥哥,他哥哥叫做江重威。
这一百年来江湖上只有一个人练十三太保横练,那个人就是江重威,有这么一身登峰造极的横练功夫在身,江湖上已经少有人能伤害到他,何况江重威的铁砂掌已经到了九成火候,随手开碑裂石不在话下,别人伤他固然难,可是江重威要伤别人却很容易。江重威固然难对付,可是霍天青却不惧他,他所忌惮的是江重威的身份。
江重威是平南王府的大总管,本身就为平南王的心腹,混江湖的人虽然不怕朝廷,但也不想跟公门的人闹别扭。
霍天青这才明白为什么李志常说红鞋子是一个不好惹的组织,这样的组织,有这样的人加进来,确实拥有者不同一般的潜势力。
上官飞燕冷笑道:“霍天青我要是你就赶快脱身这件事,这件事已经早已超脱了你我的控制,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不然到头来死无葬身之地,别来怪我没提醒你。”
霍天青叹息道:“飞燕,我们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若真是念我有半点好处,也不该与我为敌。”
上官飞燕没有回答,脸上刻着嘲讽的笑容。
李志常幽幽道:“公孙姑娘你们人都来齐了么。”
公孙兰道:“我们八姐妹自然都是来齐了。”
李志常瞧着窗外明月,冷然道:“光你们可对付不了我们俩,我还以为这次你们背后的人至少也会来一个,纵然不是我想象的那个人,也该来个绝顶高手才对,没想到却仅仅是你们。”
公孙兰神色一愣,似乎没想到李志常会突然开口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她背后有另外的势力,这件事自然只有她自己知道,连她的姐妹们都没有告诉,李志常又是从何处知晓。
霍天青暗赞道:李兄果然算无遗策,就算公孙兰背后没有人,也先炸她一炸,从而将局面推向不可测知。正如霍天青不知道红鞋子的底牌,如今公孙兰也难以知晓李志常的消息来源,也不知道李志常身后还有更厉害的势力,才能查出她背后这层神秘的背景。
公孙兰道:“我们红鞋子向来独来独往,哪会有其他人参与在里面。”她这时候想到李志常说他背后的人也会来一个,证明他知道了她背后不止一个人,公孙兰这又确定了李志常的确知道什么。
李志常道:“没来也好,也省的我多费手脚,公孙姑娘这次我们实在没有火拼的必要,就算你们七个人再加上这位三娘,能把我们俩留下来,可是你们姐妹得死几个人,一个、两个、或者三个?”
公孙兰道:“你别好心当做驴肝肺,我只是好意提醒你而已。”公孙兰的目的当然没有那么简单,李志常就是如今这件事的变数,本来按照先前的计划是上官飞燕扮作丹凤公主引出陆小凤,和霍休三人火拼,她们坐收渔翁之利。可是陆小凤却被叶孤城杀死,李志常又将霍休赶出青衣楼总舵,成了另外两方畏惧的人物。
李志常虽处于漩涡点,可是却左右着其他两方的博弈,同时红鞋子这个组织因为要保下上官飞燕也被提前暴露出来。一切的计划已经被打乱,而其中最关键的人物便是李志常。
而且陆小凤被杀死前还跟李志常交过手,若不是李志常先行和陆小凤交手,耗费了陆小凤的体力还有精神,陆小凤也未必会死在叶孤城手上。
直到如今公孙兰也很难想象陆小凤这样的人会死,可是毕竟出手的是叶孤城,陆小凤没有理由会不死。
日前西门吹雪找上了李志常这件事自然瞒不过有心人,更瞒不过红鞋子这消息灵通的组织。两人间发生了什么,没有知道,可是人们都知道西门吹雪除了杀人的时候从不出万梅山庄一步,可是西门吹雪找上了李志常,李志常和西门吹雪都没有死,这才是最令人震惊的地方。
同时西门吹雪的去向也消失了,同时消失还有花满楼。花满楼本来被霍休等人困住,可是根据公孙兰最新的消息,花满楼已经失去了踪迹,也不知道是被霍休等人杀了还是放了或者被人救走。
一切的事情都跟李志常能联系起来,因为李志常出现在江湖的时间很短,联系的人也很少,他恰巧和花满楼也认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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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赌斗上(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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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大娘绝不认为这是巧合,也不认为这世上有这么多的巧合。
李志常一定有他不知道的消息来源。
论轻功,李志常应该不在司空摘星之下。
论应变李志常或许还在当初的陆小凤之上。
论剑法,无常剑百年前就是武林中最神秘的剑,虽然李志常只是用无常剑模拟过一次天外飞仙,可是就那一次,断肠剑客萧秋雨如今再不敢言剑。公孙兰没有找到好的办法来对付李志常,只有把他请到这里来,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如今看来效果并不好,李志常似乎对她的来历一清二楚,公孙兰对李志常的了解却不比任何人要多。
李志常很明白公孙兰在想什么,他也不想故弄玄虚,可是如今他还暂时不想和公孙兰背后的人冲突。对方的武功虽然决不在叶孤城之下,可是对方所走的道路跟自己太过相像,两人之间难以碰撞出火花。
叶孤城的内力或许不是最高的,可是剑法足可以称得上古往今来空前绝后。以前他从书中就知道叶孤城能用一根绸缎活活勒死公孙兰,那时他还没有踏入如今的层次,也没有确切感受公孙兰的厉害之处,还不明白叶孤城的实力到了什么样的层次,可如今通过公孙兰他便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如今的叶孤城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但是李志常丝毫不曾畏惧,自那日在少室山和无名老僧隔空论道后,他已经明了了自身舍性命之外再无他物。不论以后他会遇到多么强大的敌人。那都是对他一生过往的印证。
证道证道。先证而后有道。
李志常看着公孙兰一头雾水的样子,微微一笑,他说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公孙姑娘盛装而来,不如让我等开一开眼界,见一见那昔年名震天下的公孙剑舞。”
公孙兰道:“你当真要见?”
李志常又喝了一杯太湖清酒,轻轻回道:“自然要见。”他今天似乎一直在喝酒。连一口菜都没吃。除了说话的时候,那酒悄无声息就被他喝进了嘴里面。
公孙兰道:“只怕这代价你付不起。”
李志常有些醉意道:“若是九天揽月,天上摘星在下自是无能为力,可是其他的代价少有我付不起的。”
公孙兰很是惆怅道道:“若是我要你的命你愿意给。”
李志常漫不在乎道:“可惜在下的命却没有人能拿得去。”
说到这一句,李志常脸上露出奇异的神色,仿佛他也想死一般。
红衣少女撇撇嘴道:“怕死就直说嘛,没人会笑你的。”
霍天青道:“今日你我两方争执不下,不如来一场赌斗,败者自去,决不再插手金鹏王朝的宝藏之事如何。”这番话他胸中早有定计。一来霍休三人非同小可,绝非轻易可对付的人。二来红鞋子他也不想无端得罪,如此一来只能凭借他和李志常非同寻常的本事,让她们心服口服。
江湖中的事,说到底还是谁的本事大,谁的话就更有力量。
他们两方各自狐疑,不敢轻举妄动,还不如就在这里分个高下,分个死活。霍天青雄才大略,却又不贪生怕死,不然李志常也不会找他合作。
上官飞燕道:“如果你们输了,你们须得依我一件事。”
霍天青道:“我们输了,命都是你们的,还有什么事不肯依。”
上官飞燕狡猾的笑道:“只怕这件事你未必肯。”
霍天青叹息道:“飞燕你我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难道你还不了解我的为人,我说出的话,答应的事又有哪一件没有做到过。”
上官飞燕冷冷道:“好,如果你们输了,我要你的头。”
霍天青哈哈大笑道:“如果飞燕你们真有本事让我心服口服,我这颗头颅送给你又有何妨。”
上官飞燕道:“我不要你上面的头,我要你下面的头,你做过上官飞燕的男人,我也绝不想你再有其他的女人。”
霍天青听到上官飞燕这句话,脸都气白了,冷笑道:“好。”
李志常对着公孙兰道:“看来他们这对冤家的事情,还得把我们也搭进去。”
公孙兰微笑道:“不是我们,而是你。”
李志常悠然道:“你可知道我这一生可从来没有输过。”
公孙兰道:“也许这次你就会输。”
李志常道:“我久已想尝一尝失败的滋味,看看和胜利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希望你们莫要让我失望。”
公孙兰道:“你知道的,我这样的女人很少令男人失望。”她这句话一语双关,似乎是在诱惑李志常,似乎有什么都没说。
红衣少女格格笑道:“大姐那我就来说题目了。”
公孙兰道:“这题目是你想的,自然该由你来说才是。”
李志常道:“为什么得你们出题目。”
江轻霞嘲笑道:“身为一个大男人,难道连这点度量都没有么。”
欧阳情道:“要知道这次赌注非同小可,很可能就要了他们的性命,他们害怕一点,这与勇气度量却是毫无相关的。”她这话看似是在开解,其实还是在挤兑他们。
李志常摸摸鼻子对着霍天青笑道:“我这下总该知道千万不能和女人讲道理。”
霍天青苦笑道:“岂止不能讲道理,还得远远避开她们才是,这次之后,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招惹这群女人。”
他们话虽然这么说,人丝毫没有惧怕的神色,两人一边谈笑,丝毫没把红鞋子等人放在眼里。
红衣少女清咳了数声,说道:“那好,所谓三局两胜,我们比三次,你们没意见吧。要知道我们人多势众,要是只比一局你们一下子就输了,那就太没有乐趣,我说三局两胜那肯定是为你们着想了。”
说到这红衣少女顿了顿,嘻嘻道:“你们也不比感谢我,我一想就是一个清纯善良的姑娘,你们若是因此喜欢上我,我也不会委屈自己的,因为你们实在是太丑了。”说到这她捧腹大笑起来,因为她也觉得她这句话说得好有道理。
这时候三娘的穴道已经效力过了,她能活动开身子,她道:“真不知道这丫头一天到晚哪里有那么多好笑的事情。”
欧阳情道:“或许是因为她一天太闲了。”
女人总有说不尽的闲话,若是没有男人在旁边阻止,她们能围着一件小事情辩论上一天,还乐此不疲。
所以有的男人说,若不是为了那事,男人还是宁愿和男人一起玩。
李志常如同看戏一样,也不催促,可是霍天青却不愿意听她们聒噪。霍天青冷哼一声。
红衣少女她们这才停下来。
红衣少女道:“你冷哼什么,难道本小姐会怕你不成,对了那个比斗便是。”
刚才说的太过高兴,她一时间却把那个比斗的内容给忘记了。只好收起两个小酒窝,眼巴巴瞧着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微笑道:“第一件事就是比喝酒。”
霍天青道:“我没听错吧,你们一群女人找我们两个男人比喝酒。”霍天青明白了,她们只有两个人,对方却有八个人,何况此刻除了她们,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来别的人。若是等会酒喝多了,眼花了,岂不是任人宰割。他想说不行,可是大话已经说了出去,如今再反悔岂不是显得他很没有度量。
李志常这时候还在喝酒,那太湖清酒看起来还是很对他胃口,他们说话的间隙,李志常杯子就没停过,也不知道他喝了多少。
李志常道:“比酒你们肯定是比不赢我们的,难道第一场你们就要认输。”
公孙兰道:“但我们还是想比一比。”
李志常道:“是你们八个喝我们两个,还是我们两个喝你们八个。”说到这,他似乎人已经有点糊涂了。
有时四大熏熏醉,借问青天我是谁!
李志常这时候或许是真有点醉了,或许他没醉,或许是他故意在醉,或许他早已想醉一场。
霍天青道:“看来还没开始比喝酒,我这边已经要倒下了一个。”
江轻霞道:“那倒下的,也莫要再起来好。”
李志常拍拍霍天青肩膀道:“霍兄我还远远没醉,比酒这件事我一个人就够了。”他的眼睛这时候忽然恢复清亮,从这个角度只有霍天青才瞧得清楚。
霍天青知道李志常做事看似闲庭信步、十分随意,其实到后来才发现他不经意间就将事情掌控住。李志常为什么要装作喝醉的样子,他又是装给谁看。
霍天青不敢露出思索的神色,他淡淡道:“看来李兄是真的醉了,这场酒还是我来和你们喝。”
李志常摆摆手道:“不行,霍兄我已经喝了不少,再喝也没多大影响,今天你还是不用喝了,就我一个人,她们也是喝不过的。”
霍天青悠悠道:“可是李兄你今天到现在可是连一口菜都没吃,空腹喝酒醉的更是厉害。”
李志常道:“霍兄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可知道一件天大的秘密。”(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赌斗中(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说到这里,本来想要打断他两说话的红衣少女她们几个,也不禁侧耳倾听。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李志常居然这么高兴,喝多了,他这样的人,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何况李志常这样的人说出的秘密一定是非同小可,即使对她们没有什么直接的好处,用来增长见识也不错。
李志常说道:“你可知道昔年人间无敌的小李飞刀。”
霍天青听到李志常这句话,也不由得心中一震,世人都清楚无常剑和飞剑客关系匪浅,昔年飞剑客如日中天时曾经废过好大功夫去找寻无常剑,最后也不知道找到没有。
可是霍天青的父亲是天禽老人,天禽老人辈分奇高,活得够久,却还知道一点其他人不知道的事,那就是无常剑不禁和飞剑客是至交,还与‘小李探、花’李寻、欢相交甚欢。两人间曾经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情谊,只不过个中详情即便是天禽老人也不太清楚,霍天青就更不得而知了。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意思是李寻、欢的飞刀从不轻易出手,但只要一发射每发必能命中目标,绝对没有一人能躲得过。
昔年平湖所著的《兵器谱》上,‘小李飞刀’名列第三,仅列在‘天机棒’、和‘子母龙凤环’后面。
自从前面两位‘天机棒’和‘子母龙凤双环’失传后,小李飞刀已经成为公认的天下第一兵器,李寻、欢在无常剑消失后的曾回到中原。因为他的义兄龙啸云被金钱帮害死。
其后十年。便是小李飞刀的十年。那十年中也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大事,可每一件将要危害江湖的大事能得以平息,其中不乏有小李飞刀的影子。
小李飞刀自那之后已经成了武林中的神话,不只因为小李飞刀的厉害,更因为它所代表的人格和伟大的精神,也为江湖中人敬仰。而且李寻欢之后,还有叶开这同样伟大的飞刀传人,故而小李飞刀并没有如同其他前辈名侠一样很快少为人知。
霍天青平复了心情。哪个江湖男儿不曾向往过小李神刀那‘出手一刀,例不虚发’的神技,霍天青自然也不例外。
霍天青道:“不知道李兄这喝酒与小李飞刀有什么关系。”
李志常忽然升起一股子惆怅,可大有关系了,他道:“昔年小李探、花爱酒如命,几乎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在喝酒,可他出刀却依然很稳,‘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人世间居然从没有过人能逃过他出手一刀。”
说到最后。李志常一声长叹道:“这世上走到绝顶的人物,谁又不想亲身验证一下。那不可阻挡的出手一刀呢。”
霍天青道:“人喝醉了酒自然会迟钝麻木,敏锐、智慧、矫健这些能力当然也会退化,李探、花好饮酒,可是为什么出手还能那么稳。”
李志常道:“因为李探花从来没有醉过。”
霍天青道:“相传李探花一次喝酒,定要喝道咳嗽不止,才会停歇,怎么会从没醉过。”
李志常道:“因为他的人可能会醉,心从来不会醉,无论何时何地,到了什么时候,只要他该出手时,他一定不会醉,就像我现在这样,我也绝不会醉。”
红衣少女看他装神弄鬼半天,以为要说出什么天大的秘密,结果只说了一堆屁话,简直气得不行。
当当当,六坛封好口子的泸州老窖摆在桌子上,红衣少女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恶狠狠道:“来来来,姑奶奶先和你拼酒。”
酒坛上的封泥已经有了年头,这六坛泸州老窖自然也有了年头,这六坛酒就算酒仙来喝了,也恐怕得醉倒在桌子上。
霍天青几乎要反悔这个赌约。
可是李志常一掌拍去,掌风及处,六坛酒的盖子全部被掀开,这份掌力,这份控制力,好一个至精至纯的**掌力。
见到李志常这精纯至极的掌力,即使红衣少女,也不得不赞叹,他看起来有点疯癫的醉鬼,可真有本事。
红衣少女叹口气道:“你用碗,还是用坛子喝。”
李志常随手一拂三坛酒推到了红衣少女身边,悠然道:”一人一半,谁先喝完谁就赢没意见吧。“
红衣少女嘟嘟嘴道:“不过我们这边可不止我们一个人喝,你做好心理准备。”
李志常道:“这又如何。”
红衣少女道:“你不要碗,看来是要用坛子喝了,只怕你到时别后悔。”
李志常道:“我根本无需抱着坛子喝。”
说罢李志常一张口,坛子里的酒水仿佛受到了什么指引,化作一道弧形水线,精准的落进了李志常的嘴里面。红衣少女目瞪口呆,她发誓她这一辈子就没见过有这么喝酒的。
李志常依法炮制将三坛酒全部喝了进去,即使公孙兰也忘了说话。
不过喝了这三坛泸州老窖,即便是酒中仙也该醉倒了。
李志常面色酡红,身子都有些不稳,不过好在红鞋子一方已经认输。遇到这么一个怪胎,她们输得心服口服。
不过还有第二场比试。
红衣少女怏怏不乐道:“第二场我们比剑,这一次让你们占便宜,我们可是很公平的。我们双方各出一个人来,开始比剑。”
红鞋子方面出的自然是公孙兰,可是李志常这一方出的却是霍天青。
霍天青道:“李兄,这一场剑非要我来比,你可知道论剑法,我是远不如你的。”
李志常打了一个酒嗝道:“你看我这样子还能拿稳剑。”他连脚似乎都站不稳了,尽管他刚才喝酒的方式很洋气,赢得也很气派,可是任谁一口气喝了三大坛酒,早就成了一滩烂泥,李志常还能站起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李志常继续道:“高手决战,出手的时间、部位、出手的判断,是连半分都错不得的。你看我这样子还能比剑么,难道霍兄眼睁睁要瞧着我去送死。”
霍天青无奈道:“你刚才不是说,只要心不醉,手就会很稳,难道这是在骗我。”
李志常摆摆手道:“我有说过这样的话么。”
红衣少女弯着腰大笑道:“醉鬼你当然有说过,姑奶奶可听到你说那小李神刀李探、花喝再多的酒手都会很稳,你也和他一样。你叫霍天青来替你比剑,也不怕大姐一剑将他给杀了。”
李志常道:“那我刚才说那话之前可喝了酒?”
红衣少女道:“是喝了酒,又怎么样。”
李志常微笑道:“不怎么样,只是你们居然相信一个喝了酒的人的话,看来也不怎么样。”喝了酒的人,说的话,自然是酒话,酒话可听可不听,大多时候都可不听。李志常这话说得对极了,实在不像是一个喝醉酒的人才说得出的。可是有些时候,酒鬼又的确能说出妙语,这也是顺利成章的事情。
红衣少女无言以对,霍天青更无言以对。
现在他们已下了楼,到了院子里,星光从那棵浓密茂盛的连理树的枝叶间漏下来,洋洋洒洒真是美极了。
星光照出霍天青英俊的轮廓,可是他却一点都没有兴奋的神色。
公孙兰就在他对面,背后的七彩霓裳无风自动,好看得不得了。
公孙兰道:“你非要等我先出剑。”
霍天青道:“因为我没有剑。”
公孙兰道:“难道李志常不愿意将那把切金断玉的无常剑借给你用。”
霍天青道:“他说我反正都要输,借给我也白搭。”
公孙兰冷笑道:“他可真是有理,你就这么听他的话。”
霍天青认真道:“我发现听他的话总不会吃亏。”
公孙兰道:“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认输。”
霍天青道:“我可以认输么。”
公孙兰道:“当然可以。”
霍天青道:“好,我认输。”
他这时候比老实和尚还要老实,公孙兰说让他认输他就认输,丝毫都不争取。
上官飞燕道:“霍天青你果然不是一个男人。”
霍天青嘴角一扬,微笑道:“我是不是男人,你不是早就清楚了么。”
上官飞燕脸气得煞白。这对曾经有情的男女如今已经变成对方的敌人,相互厌憎。
公孙大娘道:“虽然你认输了,但刚才李志常说想要见识一下公孙剑舞,我的衣服都穿好了,不舞就太可惜了。”
这句话说出,她的剑已出手。剑光闪动间,她霓裳上的七彩带也开始飞舞不停,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照得人连眼睛都张不开,哪里还能分辨她的人在哪里?她的剑在哪里?
若是连她的人影都分辨不清,又怎么能向她出手?
公孙剑舞美得惊心动魄,如水银泻地向霍天青流去,无孔不入。
霍天青也不知道如何破解其中的变化,因为这其中的变化实在是太过复杂。
见到这剑舞,他似乎已经失去了战胜的勇气,那实在是超出人世间想象的剑舞。当这样的剑舞向你杀来的时候,你即便是心甘情愿死在剑舞上面也不觉得奇怪。(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赌斗下(第三更求月票)
倘若这世上有能令敌人心甘情愿死在对方剑下的剑法,那一定得是公孙兰的剑舞,这不是夸大,这是事实。
漫天剑舞化出无穷美妙的变化,霍天青几乎眼睛都要看花了。他心中卷起惊涛骇浪,面上却一分不显,面对这厉害的剑法,他没有硬上,而是身子像一只翩翩起舞的凤凰往后面飞起来。
而他原来站立的地方,留下两道深刻的履痕显示出刚才他为了摆脱对着美丽剑舞的沉迷,而强行压制住心中的情绪,为此体内因此沸腾的真气,被他压制下去,透过足底,留下这两道深刻的履痕。
霍天青虽然依仗绝技凤双飞避开了公孙兰的第一波剑舞,并不代表他就能成功脱身。公孙兰的剑法已经超乎人类想象的诡奇,其中精妙的变化,就是普通人打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更何况这剑舞由公孙兰这样的美人舞起来,几乎让人窒息。
高手相争出手越快越有利,不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出手要准。若是你出手时伤不到对方,再快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这也是为什么越是高明的剑法,只要没有到返璞归真的时候,越是变化复杂,这是为了不让敌人把握住自己下一步的动向,也不让敌人看清楚自己的意图。
对方把握不住自身的下一步变化,就不能阻止自己下一步变化,同样对方也不能知道他自己该如何出手。
霍天青知道在公孙兰这样剑法轻功都到了当世一流地步的人物面前,他必须珍惜每一次出手机会,或者说他可能就一次出手机会。
好在这只是第二场比斗。他本来就可以认输。只是对方不依不饶罢了。
霍天青的心思全部收摄起来。他逐渐将全部心神沉浸于对方美丽的剑舞之中,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出对方的破绽,可是这样后他沉迷与对方美丽的剑舞的可能性又增添了无数倍。
霓裳飞舞,天仙临世,霍天青似乎看到了对方那系在短剑柄的彩带,他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手中的玉笛化作剑影,竟然没有任何变化。直直的刺了过去。
他没有丝毫犹豫,漫天飞舞的彩带消散了大半,玉笛不带任何变化也正是最好的变化。以不变应万变,这一刻的交手韵味简直妙不可言。
玉笛上面关注了凤双飞的真力,哪怕对方的绸带比钢铁还要坚韧,也会被他刺破。霍天青心道:我要赢了。
玉笛的尾部扫在系在短剑上的红色绸带上,毫不着力,那绸带如同霍天青预料的那样断了,对方没了剑又如何舞剑。
霍天青露起了得意的笑容,这下子他们就赢了。这比他想象的还要轻松,可是他似乎忘了什么事情。心中闪过一丝丝不妙的感觉。
公孙大娘的背后不远处就是上官飞燕他们,上官飞燕对他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这样的笑容他见的太多,以往他将那些强大对手踩在脚下时,也是这样的笑容。
无声无息,一把短剑悄然刺向霍天青的胸口。霍天青忘了公孙兰用的可是两把短剑,这种事情他本该牢牢记住的,可是他居然会忘记,这自然是对方剑舞的功劳。
对方的剑舞魅惑的能力太强,能够颠倒感知,即便霍天青已经是年纪轻轻的武学宗师,也在不知不觉间着了道。
最高明的陷阱往往九分真一分假,霍天青自以为把握住了真,却漏了一分假,这一场战略比斗里面他的确落于了下风。
凤双飞的变化已然穷尽,霍天青的变化也已经穷尽,对于刺向他胸口的这道美丽的剑光,他竟然找不出丝毫的办法。
公孙兰的人有情,剑却无情,剑光在她手上的红色缎带控制下,没有任何多余的变化,只一个快字稳稳刺向霍天青的心窝处。
这一剑她十拿九稳,她自然不会失手,在数月前她从来也不会失手,在这之前她只失手过一次。
她脸上的表情也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依然高贵,依然美丽,杀机不显。
可是在这道剑光面前忽然多出了一只手,没有人知道这只手从何而来,也没有人知道这只手如何而来,仿佛开天辟地之初,这只手就在这里了,从来没有消失过。
反而好像是这道剑光自己撞到这只手上来。
这只白白净净手指修长的手,伸出了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剑上的青光消失了,露出如秋水一般的剑身。
白玉作剑柄,秋水为神,出自古大师的剑依然是那样锋利绝伦,充满萧瑟肃杀的剑气,无坚不摧无物不破,可是如上次一样,吹毛断发的剑刃没有划破李志常一点皮肤。
他手指上的皮肤依旧光滑而细腻,任何人都难以想象,他这看着比江南水乡少女还要还要白净的皮肤为何能如此坚韧。
李志常微笑道:“这次我们认输。”
公孙兰道:“比剑我赢了,但是生死之战我输了。”
李志常叹息道:“这不是生死之战。”
公孙兰道:“我知道。”
李志常道:“我的醉意已经涌了上来,我们快比第三场吧,我想在十分想要找一个柔和舒适的大床睡上他三天三夜。”
公孙兰道:“但愿你这次睡过去后,还能再次醒来。”
李志常道:“在下的太阳,每天都是照常升起的,既然我能睡下去,也能同样醒过来。”
公孙兰道:“那就拭目以待。”
李志常道:“前面两场都是你们出题目,第三场我们出题目如何。”
公孙兰道:“可以。”
李志常道:“第三场我们比轻功。”
公孙兰道:“若是比轻功你们谁来比,可不要说你还让这吓破胆的霍小子继续上来。”
李志常道:“自然是在下。”
公孙兰道:“你喝了那么多酒,身子不显笨重。”
显然李志常喝了那么多酒,不可能再身轻如燕,也不可能再飞得起来。
李志常道:“我现在好得很,只感觉身体轻快的不得了,仿佛要飞起来一般。”
公孙兰道:“那是因为你喝醉了。”喝醉了的人自然会感觉自己的身子仿佛要凭虚御风一样,可是实际上呢,他们的身体重的像一块秤砣,根本飞不动。
李志常道:“若是我醉了,怎么能看清你的剑,怎么能夹住你的剑。”
公孙兰道:“喝醉了的人连路都看不清,谁知道你是不是运气好,瞎蒙的。”
李志常悠悠道:“有时候运气好也是一种本事。”
公孙兰冷笑道:“但愿你能一直有这本事。”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红衣少女找来两块铜锣,她清着嗓子高声道:“铜锣一响,比试就开始,到时候李志常你和大姐就开始施展轻功。”
李志常道:“那如何比输赢。”
红衣少女道:“自然是大姐先起步,你然后再动,你追上了大姐,就算你赢。而且时间只有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你追不上,那你就输了。”
李志常道:“常言道‘男追女隔座山’,我怎么感觉我很吃亏。”
红衣少女被他逗笑了,弯着腰道:“女追男隔层纱,这个又太近了,我们还是很有同情心的,不能让你吃这大亏。”
公孙兰道:“不要再说这么多废话了,老七敲锣。”
铜锣被红衣少女手上的鼓槌一敲,发出悠扬动听的声音,铜锣响后,公孙大娘已然跃出十丈远,等李志常再起步时只能远远看见公孙大娘的背影犹如一个小黑点。
突然满院子尘土飞扬,李志常刚才起步处留下一个大坑,身子犹如炮弹一样飞快的射向前去,这一样子起码有二十丈之远。
剩下园中的八位八位男女个个满头尘土,红衣少女道:“这家伙太不是东西,他一定是故意的。”
霍天青嘿嘿冷笑道:“他本来不是东西,他是人。”
红衣少女转了转眼珠道:“他现在是人,或许等会就成了尸体,其实这家伙比你有趣多了,可惜马上就要死了。”
霍天青道:“不可能,没有人能杀死死他,你们大姐更不可能杀死他。”
红衣少女道:“自然不是我们大姐动手,可是动手的人却不止一个人。”
霍天青道:“难道是霍休、独孤一鹤、阎铁珊他们三个人。”
上官飞燕幽幽道:“或许还不止他们三个。”
霍天青铁青着脸不发一句话,他想要拔足狂奔追上去。
上官飞燕他们七个人围住了他,霍天青知道他们个个武功不弱,单打独斗她们没一个是她他的对手,但是她们联起手来,自己没有半分胜算。
霍天青停了下来,忽然笑道:“难道你们以为这是陷阱,我们不知道么。”
红衣少女道:“不可能,这件事我们都是今天才知道的,事前没有任何谋划。”也只有这样才能瞒住人。
霍天青道:“那你们可知道为什么李兄会在第三场比轻功。”
第三场比试轻功本就是她们既定的计划,李志常主动提出她们自然顺水推舟了,如果李志常提出的不是比轻功,她们也有别的办法。(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天罗地网(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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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兰只要先起步,世上便很少有人能追上她了。何况就算李志常追上来,她也不怕,因为她只负责把李志常带到这里,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管。
这个地方是一座小桥,小桥流水,没有人家,公孙兰已经不知所终,可桥头却不止一人。桥头上并不是空无一人,而是站着一个高大严肃的道人。
道人的腰杆挺直,钢针般的须发也海是漆黑的,只不过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很深。你只有在看见他的脸时,才会觉得他已是老人。
现在他严肃沉毅的脸上,带着种不可名状的惆然。
同样的在月光下的影子没有丝毫变化,他的人已经和这道桥融为一体。
李志常走上了桥,如梦似幻,在他们相距五丈的时候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对他和他都很安全的距离。
道人高昂着头,手已然握住剑柄。
他的剑,剑身也特别长,特别宽。像是一把大刀,可又的确是剑。
黄铜的剑锷,擦得很亮,剑鞘却已很陈旧,上面嵌着个小小的八卦,正是峨嵋掌门人佩剑的标志。
李志常叹了口气道:“独孤道长。”
独孤一鹤道:“你认得我。”
李志常道:“我不认得你,可是天下间能有如此强大刀意的人,除了独孤一鹤还能有第二个人。”
独孤一鹤明明用的是剑,可是李志常却笃定他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刀意。剑乃君子。是王者。而刀乃勇士。是霸者。
天地间忽然充沛起无可匹敌的刀气,两岸的柳树似乎也在这刀气下瑟瑟发抖。这刀气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的的确确存在这天地间。
独孤一鹤微一颔首道:“不愧为天下间最为年轻的顶尖武学大宗师,可惜为何偏偏要和我们做对。”
李志常道:“独孤道长认为你一个人就能拿下在下么。”
独孤一鹤道:“他们自然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独孤一鹤这句话一语双关,他们是现在在一旁,还是没有在一旁,未露面的敌人岂非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这句话并没有激起李志常的畏惧心,若是他害怕他就不会来了。
霍天青如今很快活。他就在西园的小楼上陪红鞋子七个女人吃饭,鼎湖上素确实好吃,可是天下间最好的素席却是苦瓜大师才能做出来,霍天青不禁有点遗憾。
红衣少女好奇道:“霍天青你就不怕李志常被围攻至死。”
霍天青道:“我为什么要担心他,他是他我是我,就算李志常死了,最多我隐退江湖罢了。”
然后他带着神秘的笑容道:“何况李志常也未必会死在他们三个手上。”
红衣少女道:“霍休和独孤一鹤乃是江湖上公认的和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武当山长老木道人齐名的绝顶高手,再加上不知深浅的阎铁珊,我不信这世上有人能从三人手上活下来。”
江轻霞不屑道:“别说这装神弄鬼的李志常,即便是那白云城主叶孤城也不可能在三人手上活下来。何况我兄长说过当今‘七大剑派’的掌门人中。就数独孤一鹤的武功最可怕。因为他除了将峨嵋剑法练得炉火纯青之外。他自己本身还有几种很邪门、很霸道的功夫.至今还没有人看见他施展过。就算单打独斗,李志常也未必能在独孤一鹤手上活下去。”
霍天青用他那低沉的嗓音回道:“的确如此。可是我曾经问过李志常一件事。”
红衣少女奇道:“什么事。”
霍天青道:“那日我问他,这世上究竟有什么能绝对致你于死地。李志常回道:‘没有。’然后我又问他如果几名武功接近你的绝顶高手围攻你,你也有把握逃出来。李志常沉吟了半响,淡淡说道:‘如果我要走,这世上应该没有人能留得住。’”
红衣少女道:“切,吹牛谁不会,我还说我的剑法胜过叶孤城,轻功高过司空摘星,你信么。”
霍天青微微一笑,不再争执,如果你没有深入接触过李志常,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即使你和他成为了朋友,但你也很难明白他。可是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李志常绝不会说空话,他说他能做到的事情,他的确都能够做到。
即便霍休和阎铁珊潜伏在一旁,李志常也有绝对的把握离开这里,而且最好的机会就是现在。可是李志常没有选择离开,如果他要离开,也不会来。
李志常微微皱眉道:“霍休当日在我手上逃窜的事情他没有对你们说么,即使独孤道长的武功,要对付在下也力有未逮吧,或许这一次我该全力出手,让你们见识一下。”
独孤一鹤道:“霍休的武功不在我之下,但有一点他不如我。”
李志常幽幽叹道:“独孤道长是想说,霍休怕死,而你不怕死么,可若是不怕死能解决问题,那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难事了。”
说到这李志常顿了顿道:“何况今夜不知什么原因,看来霍休他们并没有如约而至,道长不知道在下说的可对。”
李志常平平淡淡将此种情形娓娓道来,落在独孤一鹤耳中,不吝于晴天霹雳。本来他们三人约好在这和李志常做个了断。可是公孙兰如约将李志常引过来后,其他两人并没有来到这。以他的精明,他自然知道其间定然出现的可怕的变故。
他和霍休可能不对付,可是阎铁珊和独孤一鹤却又几十年下来的生死交情,他们三人发誓守护宝藏等待复国,霍休或许会有别的想法,可是阎铁珊是绝不可能故意来坑害独孤一鹤。
随着李志常一句话后,独孤一鹤感到对方的气势如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不断的攀升起来。
独孤一鹤呼吸急促了一下,收摄了心神,沉声道:“阁下是非要致我们于死地才甘休么。”
远处公孙兰有些惊讶,她虽然把李志常引过来,却没有真正地离开,而是躲在远处,自然听见了独孤一鹤这句话,
以独孤一鹤的为人自负,绝不会说出半分求饶的话来,
就在公孙兰不解的同时,独孤一鹤的刀气突然一下拔高了一大截,手中的长剑似一道电光,在他大步下,迅速向前,朝李志常斩过来。
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这一式乃是他将东瀛刀法中的一招‘迎风一刀斩’融入了剑法里面。昔年和盗帅楚留香为敌的无花和尚便用过这一招跟一生不败的楚香帅为敌,却被楚留香用极为巧妙的方式化解。不知今日面对同样一招,李志常会用什么方式来化解。
到了独孤一鹤气势最盛的时候,刀气也到了最为浓烈的地步。
公孙兰本来还困惑独孤一鹤为何会突然性情大变,求饶起来,可是如今才发觉这时她没有明白独孤一鹤其深刻的用意。
独孤一鹤少年时便是金鹏王朝的大将军,和金鹏王朝大敌哥萨克王国的各种高手交战过不知道多少次。
独孤一鹤这番话说出来,正是要激起自己对李志常实在是欺人太甚的斗志,又将自己逼迫到背水一战的地步,将自身的剑法一以贯之,气势如虹,乃是哀兵必胜之计。
他为人妄自尊大,可在七大派掌门中号称第一的确不是胡吹的,其智谋心计也绝不像霍休想象的那么简单。
李志常没有拔剑,而是双手结印,不断变化,他的手掌处不断有白色的雾气流出来,散发出美酒的清香。
他身前的白雾不断化出一张大网,似冰似雾,飘飘渺渺,而他的人也飘忽不定。如此拟物化形的神功却是闻所未闻,本来真气石无形无质的,可是借由酒水作为载体,变得有形有质起来。
独孤一鹤那一往无前的刀意决心,居然在这一刻,生出难以入手的颓唐之感。这也是李志常的目的,
大凡两名功力相差不大的绝顶高手交锋,
或进或退都大有门道,
电光火石间,
便要分清强弱变化,
或乘隙而击,或避其锋芒。
可是李志常反其道而行之,他化出酒水和真气混合的大网,来保护自己。而这张大网在他精确的控制下,各处强弱均等,混而为一,又因为有他真气控制,不论独孤一鹤攻向何处,都能在不可思议间化作一个整体。
因此这张大网,根本没有任何强弱疏密之分,顿使独孤一鹤生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挫败感。
若是独孤一鹤贸然坚持进攻,却是落入对方的大网之内,失却了自身的主动。
因此如独孤一鹤的骄傲自负,这一刻也不得不往后退去,脱离李志常的天罗地网。
李志常没有乘胜追击,而是站在桥上,长身直立,白衣如雪,仿佛世上真仙。
而公孙兰这才明白李志常为何会喝那么多酒,因为李志常居然练成了这门奇异的功夫,通过用酒水为介质,来将真气化形,将外放的真气指挥的如臂指使。这等神功,却是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也只有李志常这样的人,才能异想天开创出这门功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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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绝境(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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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白色雾气消失,在李志常身周浮着冰丝织就的大网。
独孤一鹤知道这冰丝上附有李志常的真气,加上水本身无常的特点,散则为气,聚则成形,破难对付。他脸色愈加阴郁,因为他知道李志常最厉害的是他的剑,可是他却没有出剑,就将他逼迫到这个地步。
公孙兰也知道了李志常为什么不用剑,因为他已经开始藏剑,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剑法,看来他所要对付的人绝不是独孤一鹤三人。
李志常没有趁着独孤一鹤后退时,追上前去,那是因为他这门用来防护自身,同时慢慢缠死对手,固然天下无双,可是用来进攻,势必将力量集中在一处,对自身防护不周。
独孤一鹤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李志常固然已经高出他一个层次,但要想毫发无伤杀了他却绝无可能,而李志常正是要毫发无伤的让他杀了他。
李志常其实不是想毫发无伤杀了独孤一鹤,他是想丝毫无损让独孤一鹤失去战斗力。这一点是独孤一鹤自己也难以想到的。
公孙兰每次见到李志常他的手段都各不相同,出手也变幻无方,让人难以琢磨。这也是他们两方最忌惮李志常的地方,因为李志常为人飘忽不定,教人难以拟定周密的计划来对付这个人,这次能把李志常引过来。瞧来还是对方故意落套。
这座桥叫做五通桥。周围四通八达。桥下不知名的河流河床也十分宽大,水也很深。
李志常悠然站在这处空旷的桥上,叹息道:“独孤道长难道你们真以为你们守得住金鹏王朝的宝藏,须知这份宝藏不止在下势在必得,可能还有更加神秘的人物在一旁觊觎么。”
微风吹动他的白衫,同时他身前冰丝织就的大网也在微微起伏不定,李志常的神情十分笃定,犹有闲情和独孤一鹤讲话。
独孤一鹤沉声道:“你是说红鞋子么。我看她们这群女流之辈加起来都不及你一只手可怕。”红鞋子固然潜势力极大,可是七大派同气连枝,独孤一鹤身为峨眉派掌门,根本不怕红鞋子的势力,在他眼中看来,李志常这武功到了可畏可怖的妖异年轻人才是她生平遇到的头等大敌。
他生平何等自负,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赞叹当今巴山剑派掌门邱鼎风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法’已经不在昔年巴山顾道人之下,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剑手。
独孤一鹤听后很不高兴,他朋友看他神色不愉快,问到其中缘由。独孤一鹤回道:“那样的剑法只能用来舞剑,岂能用来杀人。”
为这一句。独孤一鹤在七大派名声并不好听,别人提起他都说峨眉掌门独孤一鹤妄自尊大,可是终究这么多年过去,从无一人敢于挑战独孤一鹤的权威。
而独孤一鹤如今口中说出李志常可怕,这要是让七大派其他掌门人听到,只怕是眼睛都要掉到地上,非得惊呆了不可。
李志常道:“我说的自然不是红鞋子,其中也只是我猜测,并无实据,不过今日能真正得见独孤道长的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让我瞧一瞧这门剑法的威力,到了何等地步,比之当日贵高徒苏少英又有何等差别。”
独孤一鹤听到苏少英三个字,脸色阴沉,苏少英是他的徒弟中最有天资的一位,为人机敏,剑法超群,不然他也不会将苏少英派到阎府来调查青衣楼的事情。哪里知道青衣楼的事情倒是清楚了,可是苏少英却被李志常毁了剑心。要知道武林之中徒弟能拜得良师固然极为困难,可是他们这些人要找到一个良才美玉也不是那么容易。另一方面苏少英更是独孤一鹤亲自带大,视若己出,乃是独孤一鹤钦点的衣钵传人。
李志常那番行为不异于断绝独孤一鹤的道统,要不是此等深仇,独孤一鹤也不会抛开成见和霍休联手。
独孤一鹤反手背剑,长身直立,面无表情盯着李志常道:“不知道你这张大网有什么名头。”
公孙兰知道独孤一鹤绝不是废话的人,他却问起了李志常身前大网的名头,绝不是无的放矢,公孙兰心道:“不对,他是在拖延时间。”
公孙兰能想到的地方,李志常也能想到,他微微一笑道:“独孤道长看来已然心怯了,看招。”
一张大网在独孤一鹤扑过来,大网似乎有强大的吸力,想要将独孤一鹤吸过去。独孤一鹤知晓自己拖延时间的打算被对方看穿。
浑身真气急速运转,本身苍老的面容变得血肉饱满,看起来年轻了十多岁,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年人。
这是独孤一鹤几门邪异功夫的一门,可以短时间刺激体内三十六处大穴,激发自身的生命力,让自身的状态恢复到最鼎盛的时期,这门功夫自然代价也不小,可是此时此刻若不能发挥出自身最强大的功力,今后的一切,只能休谈。
长剑贯注满独孤一鹤的真气,他的真整个人仿佛凭空拔起一寸,忽地一剑朝着面前的大网斩了过去。他的剑法本身绵密有致,没有丝毫破绽,可是此刻却被李志常逼迫到需要主动进攻,才能扳回一城。
值此生死关头,独孤一鹤的心灵愈发的沉着,他的心灵晋升到一种难以用语言说明的境地他仿佛把握到了李志常体内真气的运行,他知道这是由于他的功力挥发到了极致,才能如此耳目聪明。
可是马上他就知道即便这样,他也对李志常造不成任何伤害,因为他明明感觉到李志常的真气贯注到了右手,却又忽然来到了左脚,让他很难预判到李志常下一步行动。
这时候她才真正明白面前年轻人真正可怕的地方,对方居然年纪轻轻就能将体内的真气练到至精至纯,因此能够将真气控制的出神入化,快速汇聚体内的功力。
越是高手,体内内力越深厚,要调动体内庞大的内力越是困难,往往十成的功力随手一击只能发挥出三四分,而能动念间发挥自身十成功力或者十二分功力的人,都是那些领悟了无上武道境界的不世出的武道天才,比如白云城主叶孤城额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论功力独孤一鹤在叶孤城、西门吹雪二人之上,可是这两位三百年一遇的剑客,剑法到了鬼神的地步,能将一分功力发挥出三分效力,故而江湖中仍旧把这两位年轻剑客并列在世间最为顶尖的高手之列。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靠的是自己无双剑法,而是李志常却不是靠剑法,而是他的功法实在是奇特以极,精纯到了和体内气血不分彼此的地步,故而能称心如意,如臂指使体内的内力。也能用擒龙功来控制自己延伸出来的冰丝大网。
冰丝大网看起来玄妙诡奇,可是威力真么可能比得上真刀真剑,
一道凌厉至极的绝世刀气,划破长空,随着独孤一鹤的长剑凌空斩去。‘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刀还在剑的前面。
面对如此困难的局面,独孤一鹤的骄傲和自负绝不允许他临阵脱逃,何况他还是武林七大派的峨眉派掌门,他此时此刻仿佛又回到了少年时候,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他的斗志已经快要燃烧起来,他不再去想霍休和阎铁珊两人为何还没赶到这里,此时此刻,对此明月,要战就决死于这长桥之上。
明月之下,刀气横贯数丈,带着独孤一鹤宁死不屈的决心,朝着李志常当面斩过来。独孤一鹤心里还是升起了叹息的念头,若是他少年时候能够有此突破,只要留的性命在,定能窥到传说中的至高刀道,以后再不用剑,而是自然回归本性,用出绝强的刀法,那时候便是天下第一人的名头他也担当得起。
可惜如今他年老体衰,就算能活下去,也没有精神和体力做出突破。
他恨自己年华不再,恨自己少年时没有如到如此强大的敌人,让他蹉跎岁月,这时候什么复国梦,什么金鹏王朝的宝藏,都比不得他对武道的执著。
那张冰丝织就的白色大网被独孤一鹤强大的刀气搅得粉碎,可是李志常的身影变得如梦如幻,飘飘渺渺,似轻烟,似丝雨,空空蒙蒙。
李志常的双手也不断变化,身形也不断接近独孤一鹤身前八尺的距离。李志常不仅有诡异的奇功,还有绝世的身法,凌波微步由他用出来,早就超越了李秋水,打上了李志常自身的印记。
对于这门深含易理的奇妙步法,李志常或许比创出这门步法的前辈还要领悟的彻底。他的行动,他的每一步已经变得不可测知。
远处有马蹄声响起,一架黑色马车,象征着死亡的马车,远远驾过来。马车停下来,露出一个老人,这老人便是传闻练了六十年童子功的霍休。
同时大河之上一叶扁舟,舟上艄公有些肥胖,摘下斗笠,往上面一扔,斗笠在高空飞速旋转朝李志常方向而去。这人竟然是阎铁珊!(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九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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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笠在高速旋转下没有发出丝毫的声音,因为阎铁珊在发出斗笠的时候,用了九道阴劲和九道阳劲阴阳之力相互交错,阴尽阳生、阳极阴复,两种相反的劲力相互抵消,才能达到如此效果。
这也是因为阎铁珊啦本身就是阴阳人,体内阴阳翻覆,和常人已经大为不同,才能用这么巧妙的劲力变化。
斗笠无声无息,可是速度极快,但不可能比独孤一鹤的剑更加快。
李志常自夜色中,伸出他那白净的手,直到此刻,他还不肯用出这已经名传天下的无常剑。一张素白的手,指头几乎透明,还能看到里面的毛细血管。
李志常屈指一弹,弹在独孤一鹤的长剑剑身之上。一滴血花在空中洒出,为此长剑那开天辟地的气势也为之受阻。
值此之时,桥上的空气也仿佛冻结了一样,李志常和独孤一鹤两人身前的空间也发生了一刹那的停滞。可是阎铁珊的斗笠如期而至,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自从那日在李志常手上吃亏后,他的功力仿佛又有所精进。
可是阎铁珊和霍休的神色并不好,他们跟独孤一鹤不一样,虽然武功还在,可是精神却有天地之差,李志常只是随意瞥了一眼,就发现他们的精气神颓唐了许多。他上次见到阎铁珊和霍休时,这两人并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两人还是站在峰巅的绝世高手,意气飞扬。觉得天下事没有可以难倒他们的。可是如今的两人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武功还在,心气早已没有了。
李志常知道这绝不是他造成的,这时候容不了他细想那么多事情,电光火石间,李志常身子往后面轻轻一跃,如清风般往后面飘去。
这自然是为了避开阎铁珊袭击过来的斗笠,阎铁珊心气虽然不在,可是武功仍未丢失。单打独斗李志常固然如今可以轻易拿下失去斗志的人,可是面前还有战意滔天的独孤一鹤的长剑遥遥相对。
独孤一鹤黑发如墨,发髻已经松开,披头散发,如钢针般的青须根根竖立,如天神一般。他此刻但求痛快一战,打到眼前的敌人李志常,除却此事,心中再无他念。
他更深深明白此战过后,他不论输赢。似乎都活不下去,因为他还能用剑。可是身体已经成了死人,真正的死人。
亦不知什么在支持他作最后一战,可是他的生机几乎已经断绝,即使李志常用出神照经为他续命也不可能。
李志常如今只需一走了之,独孤一鹤必死无疑,丧失心气的阎铁珊和霍休更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可是李志常仍旧在这里他没有走。
他已经对独孤一鹤这生平少遇的强大对手生出一股子尊敬,这的确是是一个可敬的对手,李志常也很明白如今独孤一鹤最需要的是什么。
他一向是一个视生死如游戏的人,但他知道什么是尊重,他们本没有仇恨,可是他们都有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他们都是武者。而且李志常自己也被引出了剑意杀机,难以抑制。
武者生来的宿命,便是搏杀,终归在这一刻,独孤一鹤悟出了自己的武道真谛。
夫子云:“朝闻道,夕死可矣!”
霍休在李志常后路上,阎铁珊在河上,独孤一鹤在另外一边。
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三角,水陆两个地方有人,李志常除非能飞,不然他往任何一处都会受到三人的夹攻。
独孤一鹤只求一战,已经抛开了围不围攻会不会有损英名的事情。
如今的他剑在手,既是刀也是剑,而终归是他杀人的武器。
他已经不在乎他杀人的时候用的是什么兵器。
独孤一鹤长剑剑尖指着李志常的胸口,遥遥相对,他担保如果李志常如果敢期身过来,三十招内,定然能将李志常斩于剑下。这将会是他一生最大的成就。
桥上的风又吹起了,李志常仿佛又化作了一道如烟如梦的薄雾,他真不怕死,方向变幻不定,飘向独孤一鹤。
李志常动的时候,阎铁珊动了,霍休也动了,可是李志常如同足不沾地,天外飞来。谁也没有看到他的剑,可是谁都知道他的剑已经在手,只因为那滔天的剑意还压过了独孤一鹤的刀气。
可是任凭李志常的进攻气势如何骇人,独孤一鹤却露出了冷冽的笑容,因为当李志常全力进攻的时候,他终于把握住了李志常的深浅,李志常的武功在他眼中已经不再那么神秘,他还有能和李志常决一生死的能力。
李志常之高空踏步而来,居高而下。剑意无双,剑法无双,可是他的手中已然没有剑,难道他杀人已经不需要用剑。
剑意形成于未出之前,神留于出招之后,李志常虽然没有用剑,可是手上的剑法却是古往今来最为厉害的一招剑法,这是一种无法言喻的灿烂与辉煌。
公孙兰看到这极致美丽的剑法,不知不觉两行清泪滑下,她是为这份美丽而感动。可是一只手,情人的手,轻轻拂过她的面庞,将她两行清泪轻轻拭去。
一个年轻人站在她的身旁,擦干公孙兰眼泪的正是他。漆黑的发鬃一丝不乱,雪白的衣衫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脸上带着种冷酷,自负,而坚决的表情,眼神锐利如刀锋。
可是就在刚才他的手如同情人的手,拂过公孙兰的面庞。
公孙兰瞧见他,似乎一点都不吃惊他能无声无息来到她的身旁,对于这个年轻人做的任何事她都不吃惊,如果这世上还有神,那么一定是着眼前的年轻人,绝不会有第二个。
公孙兰诚惶诚恐的开口道:“九少爷,你来了。”
这位九少爷没有回答,而是向着李志常的方向望去,天外飞仙的变化马上就要开始了。
李志常的真气已然到了巅峰时刻,他的身边是三大绝世高手,他们的动作都极为缓慢,似乎有一股子无形的压力,在他们周围。
月色消隐,天上是一层乌黑的云层,李志常此时仿佛悬空而立。
这一刻的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
同时三道身影同时聚在一起,要一起抗衡李志常的无双剑法。
李志常用的不是剑,而是剑指,或者说有剑无剑对他来说似乎没有多大分别。
天下武器,唯剑有神,此刻李志常仿佛得了剑中之神。
人世间只有这样的剑招才是美丽的极致,公孙兰这才明白她的剑舞并不是最美丽的,这招剑法才是最美丽的,可是公孙兰却仿佛觉得还差了些什么,就差那么一丝丝,这无双的剑法仿佛并不属于李志常自己所以他的剑法有神,人的精气神也聚在一块,却没有和剑法完全融合。
人和剑招本没有破绽,融合起来也没有破绽,却有那么一丝不和谐。
这不是李志常的问题,是剑招本身有了主。
风停了,乌云也退去了,长桥之上李志常白衣如雪,独孤一鹤黑发如墨。
李志常站着,独孤一鹤也站着,阎铁珊也站着,霍休当然也站着,那电光火石间三人难道没有交手。
独孤一鹤站着,可他已经闭了气,他的形体还在,可是精神早就消失殆尽,纵使这具躯体还能复活,也不再是独孤一鹤了。
李志常的手指流出一滴滴鲜血,洒落在长桥的青石上,溅出美丽的血花来。
原来刚才独孤一鹤一个人接下了李志常的剑法,正因为那一丝不和谐,独孤一鹤用毕生精气神斩出一剑,抵消了李志常的剑招,同时也消除了李志常的杀机,也让赶来救援的阎铁珊和霍休二人毫发无伤。
原来李志常本想生擒独孤一鹤的,可是随着独孤一鹤的临阵斗志激发,战局已经完全不能被李志常左右,而李志常也被独孤一鹤霸道的刀意激发出了本身的剑意杀机,不得不用天外飞仙宣泄出来。
而霍休和阎铁珊也是到最后才明白了两人的状况,也因为如今他们大不如前,失去独孤一鹤后更加留不住李志常了,因此两方有了罢斗的意思。
霍休道:“没想到严独鹤最后宁愿牺牲自己。”随后霍休又对着李志常道:“我们认输了。”
阎铁珊仿佛也变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叹息道:“不争了,那笔财富已经被一个人夺去了。”
李志常道:“我已经猜到了,若是你们二人没有先前被人耗损了精神功力,这一次我未必能活下去。”
霍休道:“难为你能看出这一点,你也应该知道我们俩武功虽然还在,可是已经对你这样的高手造成不了了威胁。”
李志常道:“天下间能让你们两个心胆俱破的人,我只能想到一个人,是不是一个年轻人?”
霍休道:“的确是一个年轻人,他简直不是人,是魔鬼,是妖魔,是神佛!”对于那个人对他做了什么他不敢再提,他的胆魄更被那人深深摧毁。
阎铁珊道:“我再也不想管江湖的事了,我的珠光宝气还剩一个空壳子,若是天青不介意的话你叫他来接管吧。”说到这他已经意兴阑珊。(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余韵(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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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子在独孤一鹤死后,便带着公孙兰离开了,连看都没看李志常一眼。公孙兰没有丝毫觉得不对,李志常虽然厉害,也只是厉害。在这位九公子的眼中从来都没有过对手,即使这世上最厉害的两位剑客白云城主叶孤城和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也不能引起他出手的兴致。
若非必要,这位九公子会一直宅在家里,懒得出门。
不过这次公孙兰可猜错了,这位九公子并不如她想的那样对李志常毫不在意。
九公子道:“那个白衣人是谁?”
公孙兰恭恭敬敬道:“那个白衣人便是无常剑李志常。”
九公子道:“李志常?百年前用无常剑杀上官金虹的人也叫李志常,这个人难道是那个人。”九公子摇了摇头道:“不对,这人的年龄不会超过四十岁,绝不可能是百年前的人,有意思。”这位九公子不但武功高明,仿佛还对江湖中的事情了若指掌,江湖上没有知道百年前的‘无常剑’也叫李志常,可他偏偏却很清楚。
公孙兰道:“九公子那笔宝藏,属下无能,至今还没有取到。”
九公子道:“没什么,我已经将它取走了。”
公孙兰低下了头,她这样高贵绰约的贵妇人,在这位九公子面前。比一位奴婢还不如。她对这位看似来不像有暴脾气的九公子有着深深的畏惧。
这位九公子得到的已经太多。就算拿了这笔看似惊人的财富,其实他也没有丝毫喜悦可讲,人世间有的东西,只要他愿意他都能得到,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十分无聊,他根本不知道他该干什么,他想要什么。
公孙兰以为这位九公子提了一句李志常,还会再问些什么相关情况。结果什么都没问,公孙兰永远猜不到他在想什么,或者这位九公子什么都没想。
好在公孙兰不用继续侍候这位九公子了,夜色马上快要过去,天就要亮了,九公子不说一句话就突然消失在天际。
拂晓时分,公孙兰长长呼出了一口气,总算把这位神送走了。比起面对这位九公子,她简直觉得李志常可爱极了。
这时候一个人突然拍上她的肩膀,宫九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宫九淡淡道:“忘了说一句,公孙。你今天穿得很漂亮,不错。”
等公孙兰回头时,宫九又消失不见,她都不知道宫九怎么从前面消失,却又忽然来到了她后面。若是李志常在这里就知道这世上有门武功,叫做幻术,可以改变通过光线,造成人眼睛中的环境错位,就跟李志常穿越之前的那些魔术师玩消失魔术一个道理。
公孙兰一步一步小心走着,这次宫九再也没有出现,刚才他那一下就如同小孩子恶作剧一样。还好公孙兰知道男人喜欢的东西,宫九一样都不喜欢,包括女人,因此他并不怀疑宫九对她产生了性趣。
等公孙兰回到西园的时候,她那些好姐妹正在和霍天青玩起猜拳来,不用说,这又是老七出的主意。长夜漫漫,太过无聊,只有老七一天到晚闲着无聊,才会干出这样的事。
霍天青居然也不担心李志常兴致勃勃的和她们猜拳喝酒。
男人和女人喝酒,总是男人吃亏点,霍天青明显喝得不少,脸红的像关公,不过那双眸子还是清亮的,公孙兰瞧得清清楚楚,这也是一个小狐狸。
霍天青醉醺醺的问道:“公孙大姐,李兄在何处。”
公孙兰没好气道:“死了。”
这时候李志常的声音悠悠响起道:“公孙姑娘你刚才不告而别,又咒在下死了,这可叫我好生伤心。”
原来刚才李志常和霍休他们说话时,就感觉到了公孙兰,同时也瞥见了一个极为年轻有气度的公子。李志常看见那个人就觉得十分熟悉,仿佛看到了另一面的自己一般,同时他也很清楚,那个人多半就是宫九。
可这时他还得和阎铁珊霍休两人交谈,便没有去多生事端。
阎铁珊和霍休两人在一年之前阎铁珊和霍休还认为自己站在人世间的顶端,无事不可为,可是两人先是在李志常手上遇到挫折,又在那神秘年轻人手上被任意摆弄,一身傲气早就被消磨殆尽,再不复有和天下群雄争锋的心思。
以前他们武功虽高仍然认为,智谋心计还是很重要的,可是直到遇到了那个如神如魔的年轻人,才知道当武力到了一定层次,若没有和别人相匹配的实力,只能任人宰割。
李志常悠然道:“两位能由此事,隐退江湖,说不得还能安享晚年,岂不是又因祸得福。”
霍休道:“确实如此,没有这笔财富,我在不用日也担心有人来暗算我,来谋夺我的财富,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呆在偏僻地方喝酒了。”
说到这,霍休瞧了李志常一眼,笑咪咪道:“如果李小友有兴趣去追回那笔钱,拿回来了,那就是你的,我们不会再和那笔钱有任何瓜葛。”他说出这句话,用以自然在于让李志常和那个可怕年轻人鹬蚌相争。不过霍休既然认下不和那笔钱再有任何瓜葛,自然以后就不会有人拿着他的名义去要那笔钱,因为霍休已经把名义交给了李志常。
这是江湖,以霍休的身份地位,说出来的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而且李志常若是真有本事拿回那笔钱,霍休也不敢不认账。
无论李志常和那年轻人谁吃了亏,霍休总是高兴的,所以他何乐而不为。
李志常微笑道:“霍老头看来你还不了解我,你根本不必激我,那人固然是个可怕至极的对手,可是在下并不畏惧任何人,生死不过一场游戏,但愿我拿回那笔钱的时候,你别又舍不得才是。”
霍休哈哈大笑道:“李小友你虽然武功通神,可是我看来你若是遇到我们先前遇到那个人,也不会比我俩好到哪里去。”
李志常神秘的笑道:“两位不知道那位刚才就在不远处。”
霍休和阎铁珊脸色一变,慌忙向四周打量。
李志常悠悠道:“两位切勿惊慌,那个人已经走了。”
霍休冷笑道:“我不信你之前就见过那个人,不说了,如果你还想找老头子麻烦,就现在吧。”
他们两个平素也是有智有勇的枭雄人物,可惜却被那位神秘的九公子吓破了胆,如此进退失据,远不如过去那般潇洒自如。
李志常轻声道:“既然没有了争竟的由头,我们还动手做什么。”随后李志常对着阎铁珊道:“可惜独孤道长误死于在下之手,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若是将来峨眉派有人来找我报仇,我可饶她三次。”
说罢李志常踏步而去,因为他还想追回去,看一看那位年轻人是不是他想到的那位九公子——宫九!
等李志常循着公孙兰的气息追过去时,直到了西园才看到公孙兰,而那位年轻人并不在。他也无法追踪那位年轻人,因为他除了先前看到那年轻人一眼,并不能感知到那位年轻人的气息,也无从追踪。
霍天青看到李志常回来,大喜道:“李兄你可回来了。”他也并不像表现的那样镇定,对于李志常的生死,可关乎他在如今江湖的地位。霍天青如今也清楚,若没有李志常的帮助,他手中的青衣楼随时可能被倾覆,相比之下,那笔宝藏反而微不足道。
李志常道:“霍兄难道以为我回不来。”
霍天青道:“失言了。”
公孙兰道:“李志常你果然厉害,一人独战独孤一鹤、霍休、阎铁珊当时三大高手,并且当场击毙独孤一鹤,五十年来也没有过如此惊天动地的战绩,只怕今日之后,你李志常的声望就要如日中天了。”
公孙兰这话讲出来,众人才知道李志常在先前出去那段时间到底做下了如何惊天动地的大事情,红鞋子诸女看李志常的眼光又不一样了。
李志常不置可否,公孙兰确实有所夸大,若是三人完好一战,他最多只能安全脱身。其实没有人知道,独孤一鹤并不是对他毫发无损,可是此时此刻李志常正要建立起无上的声望,同时树立处牢不可破的江湖地位和名声,因此他面上丝毫不显。
他缓缓开口道:“可惜金鹏王朝的宝藏早就被人夺去,却不知是不是公孙姑娘先前身边那位白衣公子所为。”
公孙兰冷笑道:“我若是你最好不要问这句话。”
李志常叹了口气道:“果然如此了可惜刚才没追上你们。”
公孙兰道:“幸好你没追上我们,不然你未必还能站着说话。”
李志常道:“那倒未必,不过我对他十分好奇,公孙姑娘能否给我说一说他的事情。”
公孙兰道:“你果真想知道。”
红衣少女道:“大姐什么人这么厉害,快也给我们讲一讲,你知道你要是不说出来,可要难受死我。”(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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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兰叹了一口气道:“这可不能告诉你们。”
公孙兰又道:“李公子若是这机密被你免费听了去,我们红鞋子还要不要做生意。所以你若是想知道,得付出点代价。”
李志常道:“公孙姑娘若是想要银子,我可穷得很,上次从你这抢去的银子我也早就花光了。”
霍天青暗自偷笑,也只有李志常才能把这种话说的这么理直气壮,还叫人难以反驳。
公孙兰狠狠瞪了李志常一眼,说不出的风情,从她的眉梢眼角流露出来,让人几乎迷醉下去。可是李志常依然神色风轻云淡,丝毫不为之动摇。
红衣少女刮着脸蛋,遮住了两个迷人的小酒窝,骂道:“我呸,好不要脸。”似乎这时候她也忘了李志常适才才一战败退三大当世绝顶高手,是个无敌般的魔王人物。
公孙兰这才开口道:“我当然不会缺你那点小钱,我要开价,你也付不起价钱,不过我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告诉你了,你得帮我一个小忙。”
李志常本来就清楚宫九的来历,不过他还是想要印证一下,何况若是处处表现得全知全能会使身边的害怕而不是崇敬,就如同宫九一样了。他和九公子——宫九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宫九不需要朋友,而李志常愿意交朋友。
在没有成为神之前,李志常乐意做个人,即使成神之后。他也愿意做个和人亲近的神。他的无情、他的冷漠是对这个世界生死的漠然。可是身处在其中。他也愿意扮演好自己作为芸芸众生一员的角色,这也可以说是他的道。
他也有分寸,若是公孙兰提出的要求太过于无理,他也不会答应。
公孙兰道:“若是我要你这把马上就要名震天下的无常剑你会给我么。”
李志常淡淡道:“你要,就给你。”
公孙兰道:“你这话可真假,若是我拿了无常剑,可不是拿了烫手山芋,江湖上未必还有人敢来对付你。可是你的剑在我手上,岂不是会被人盯上,我又不傻。”
李志常若有所意思的瞧着她,淡淡笑道:“那你想要什么。”
公孙兰道:“我要怜花宝鉴里面的易容术,别告诉我你没有。”
李志常没有问公孙兰怎么知道的,这世上的事只要用心去查,,总能找到蛛丝马迹。他也知道公孙兰要怜花宝鉴的缘由,不外乎是她自己也是易容高手,想从怜花宝鉴里面触类旁通。让自己的技艺更上一层楼。或者说易容术是她的爱好,女人若是有了爱好。为此花费再多也是愿意的。他开口道:“这也不是贵重的东西,我可以给你,希望你我两家以后不要在有些不快。”
李志常知道公孙兰这次不怀好意引她入陷阱,不过这也是他故意为之,虽然结果差强人意,却也终归解决了霍休他们三人的麻烦。
一来霍休他们三人各自有势力,李志常若是想要扶持霍天青的青衣楼起来,和这三人势必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他又不可能单枪匹马去杀进三人老巢,只能露出破绽引蛇出洞凭借自己的武功,来和三人做个了断,决定这江湖势力归属,同时得到金鹏王朝的财富。
霍休三人联手起来,麾下高手如云,硬拼起来,李志常两人势必落在下风。可是引蛇出洞后,霍休等人绝不会带太多人出来伏击,因为人多的时候,李志常也未必会上当。
至于公孙兰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李志常也懒得去寻思,至少公孙兰没亲自参与伏击于她,自己先前也深深得罪了对方,鉴于公孙兰如今和宫九有一层浅薄的关系,李志常也不愿意随便和公孙兰撕破面皮。
李志常这一次在这个世界不仅要在自身桎梏上做出突破,还要用江湖做棋盘势力为棋子,搅动风云,游戏一下。
虽然霍休三人联手伏击李志常只有一层机会能够大获全胜,可是他仍旧来了。不过似乎他运气不错,宫九无形中帮了他大忙,不然李志常独自面对全盛时期的三人,说不定要遭遇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大挫败。
可惜金鹏王朝的财富被宫九拿走,李志常虽经由此役能在江湖上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地位和名声,却换不来急需维持庞大势力运转的财富,可谓一饮一啄,有得有失。
公孙兰道:“你愿意给就好,那我就说说他的事情吧。”
公孙兰说出她来历的时候,海象四周打量一下,生怕有人在偷听。其实以她的武功,天下间已经难有人能在她身周百尺而不被发觉,不过最近她受到的震撼太大,不得不小心翼翼。
李志常悠然道:“你只管说,有我在这,百丈之内我不信有人能欺近让我不发觉。”
公孙兰道:“算了,我也是疏忽了,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即使传音入密也不保险,我们还是单独在那边连理树下去说,那里四处空旷,也不怕有人偷听。”
李志常道:“随你。”
公孙兰道:“二娘、三娘、老四、老五、老六、老七、老八你们就在这吧。当然霍小子你若是不怕死,就过来听。”
霍天青嘿嘿笑道:“我就不打扰你们俩了。”他知道能让公孙大娘都如此慎重的事情,还是不要去参合就好。先前他本来就有些不想听什么神秘人物的事情,因为他知道这世上有事情是不能随便听的。
红鞋子里面除了老七之外,其他的都是人精,自然如释重负。
红衣少女可怜巴巴道:“大姐我还是想听。”
公孙兰道:“不行。”
公孙兰决定了的事,红鞋子里面没有人能够改变她的心意,何况她也是为她们好,纵使红衣少女的身份非同小可,这事情她知道了也没什么好处。
两人轻轻纵身就飘到了那株浓盛茂密的连理树下,红衣少女看着两人,还想运功偷听,可惜只能看见公孙兰的嘴唇在动,却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她哪里还不知道公孙兰居然隔那么远还是用出了江湖中大大有名的传音入密的功夫。
霍天青看着红衣少女暗自叹息,也不知道她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而且毫无心机,居然能在红鞋子排行第七。霍天青知道红鞋子的人各有不凡的来历,看来这红衣少女家世很不简单。
公孙兰道:“那个年轻人我们称呼他叫做九公子,你知道他为什么叫做九公子么。”
李志常道:“我知道他绝不会是因为排行第九才被称为九公子的。”
公孙兰赞叹道:“若是常人十有**都会以为九公子家中排行第九,才叫九公子。其实恰恰相反,九公子家中这一辈就他一个男子,他叫九公子是因为他由九种东西做出来的。”
李志常微笑道:“让我猜一猜,可是毒蛇的液、狐狸的心、北海中的冰雪、天山上的岩石、狮子的勇猛、豺狼的狠辣、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再加上一条来自十八层地狱下的鬼魂。”
公孙兰道:“你的确很厉害,看来你之前或许听说过他了。”
李志常道:“的确隐隐有些印象,不过你继续说。”
公孙兰道:“他这个人就如同神龙一样,不见首尾。他不喝酒。不赌钱,你们男人喜欢的东西他通通都不喜欢,我们都以为他喜欢男人,可是却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传闻。而且无论多难练的武功,他全都一学就会,无论警卫多森严的地方,他都可以来去自如,你心里想的事,还没有说出来他就已知道,假如你要他去杀一个人,不管那个人躲在什麼地方,不管有多少人在保护,他都绝不会失手!不过有时候他无聊起来,就一个人坐在海边发呆,向时两三天都不说一句话,有次他在海边坐了三天,非但没有吃过一点东西,连一滴水都没有喝。”
李志常道:“看来你们这位九公子连体术都练到了极致。”
公孙兰道:“这只是九公子神奇的冰山一角,我来自一个海岛,岛上除了九公子外,还有一个人就是九公子的师傅,我们都叫他老头子。有次岛上的老头子也不知为什麼生了气,把他钉在棺材了,埋在地下埋了四五天,後来别人忍不住偷偷的把棺材挖出来,打开棺材盖一看,他居然站起来拍拍衣裳就走了,连一点事都没有!”
李志常叹息道:“这是瑜伽术和气功练到了顶点才能做的事情。”这几件事情说来很轻松,可是要做出来,却几乎没有能够做到,可是这位九公子轻轻易易就做到了。李志常不怕宫九这种可怕,而是深深同情,太过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让人难以提起兴趣,更会增添对这世界的厌憎。没有比他更了解这种感觉因为他跟宫九是一样的天才
公孙兰道:“九公子武功虽然到了人世的顶点,最可怕的还是他的脾气,他的所有事情都是临时决定,想到了就去做而且还没做不成的。所以你根本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事情,甚至你都不知道他下一步会不会突然杀了你。”说到这她露出了恐惧的神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