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幻梦
夜觉凉寒,枯叶蝶舞,聚草摘花无人懂,周俞双手冰凉,哈出的气瞬间凝固。
面如霜,风华雪月,手肘的皱纹,上身明显,只觉浑身不自在,他用手抓挠。
冰凉透身,“啊湫”,他打了个喷嚏,涕沫横飞,这已经是数不清,多少个护送乔玥蓉回宿舍楼的路线。
周边,有一家敞开的水果摊,上面摆满着正准备售出的瓜果。
直勾勾的眼睛,仿佛出卖了自己的心灵,玥蓉伸手指指那个硕大无比的芒果。
老板兴冲冲地把芒果上电子秤,只见手法麻溜地从旁边的挂钩上,扯下一个白色透明状的袋子,先顶风哈气,然后把芒果顺着袋子装进去。
“给!拿稳,总计六块钱。”
玥蓉的脸是跟光滑的,充满着胶原蛋白,她揉揉自己的脸蛋,麻溜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钱包。
里面的零钱,都是折叠着的,拿出五块的和一块的,一块儿塞给老板,便兴致勃勃得离开了。
已经是晚上接近十点钟的时分,再不进宿舍楼,恐怕都没得进了,两人没有多说什么。
看着上楼的身影,周俞心里捏了一把:马上过年了,可能跟玥蓉要短暂的分开了,如何跟自己的父母陈述这一切客观的事实呢?
手机上码好了,一堆密密麻麻的字,尽管此时的周俞,文字逻辑还算清晰,却还没有任何事实亮点可言,缺乏对未来的构想。
他的母亲,一向是个碍事的家伙,周俞跟他的父亲,倒算是平和,算了,也不想那么多了。
几十甚至上百步来,经过体育馆上走,在昏暗的路灯下走过,来到十九栋下面的铁皮小卖部。
里面的东西,说句不好听,基本上都是坐地起价,就一双棉拖,二三十块钱,公牛插座四五十,周俞也是坑怕了,转了一圈。
在第三列货架陈列货物的地方,看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款零食,是“素牛肉”,儿时的味道,还是记忆犹新。
摸摸口袋,扣扣自己的脸,眼镜上糊上了一层雾气,不一会儿,却又能看清,等到再拿到手的时候。
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凝望着手上拿着的这包素牛肉,他进入了幻境,经过一处宽大的湖泊,旁边摆满了荆棘丛生的花朵。
仙人掌不是花,但它却开放的十分美丽。吐着芯子的花,粉刺不敢触摸。
鱼儿时而又跃出湖面,凌波微步的蚱蜢,轻轻抬动自己的双腿,随之,水花越来越高。
冲出一道巨大的水柱,然后重重的拍打在地面,幻化之翼中,有个神奇的老者,语重心长,摸着胡须,拄着拐杖,走下地面。
摸着周俞的手,他发现这个少年脉络惊奇,天赋异禀,绝非寻常凡人,不动声色的说道。
“你是周瑜吗?”
“哦!”
周俞一惊,脸色有些紫,还是头一次看着他有这么难看的脸色,俞把持着老者。
“你是?”
“你忘了大都督,我是张昭啊!”
“什么?”
“主公想念你万分,你怎能孤身退去,北戎入侵我大吴边境,凌统、甘宁浴血奋战,才把戎敌大将阿托甘,拦在长白山下……”
“这么,现在形式这么严峻了吗?”
周俞还想再问时,老板娘就出现在他的面前,蹲下身来,有些不耐烦的口气。
“你买不买,我快要关门了。”
“我买,买,买,全要了。”
一把捧起二十包的周俞放到前台结账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一下,看到讯息的他大惊失色。
据报道:近日玉湖公园内冲出神秘水柱,多人同时在场目击,有位身高在165cm左右的老者,从水面上下来,随后又神秘失踪……
“你发什么呆啊!还结不结帐了。”
拿出手机,只听嘟的一声,黑心的老板便把钱转走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江湖飘零——红尘
吴皇统位,第六年间,12月7日。
一缕阳光,从山脚下,蔓延至天穹,新奇的风景,惹来众人围观。
“你们看,这啥啊?”
“不知道啊!”
“你们说,会不会是天际怪物。”
“哦,怎么说呢?”
“你看,它缓缓移动的轨迹,跟天狼星的迹象是一样的。”
当时,已经有了,研究天文的书籍,和专门从事这一块的研究师,我们称之为“天际探险者”,他们整日收罗万象,足迹遍布中国的崇山峻岭。
小浪和阿托甘这个新到的姐夫,还是相处的挺融洽的,他们在今年润冬月的时候,择选黄道吉日,再行婚宴之乐。
在中国三国时期,这已经算是普通人家,最早的不同民族之间的联姻。
汉族的小秋,要嫁给少数民族的阿托甘,从足迹分布上,戎敌部落,与后来的辽和金,有些相似,从生活饮食上来说。
芦草荡内,是正在拼命干活的小秋,她手握镰刀,熟练地割动着地上的芦苇,准备把它们弄回家,搞几把茅草扫把。
阿托甘,眼见已经日过正午,他在家里打了几个鸡蛋,锅中加入底油,烧至油温一层热,开始把滑散的鸡蛋倒入进去。
随之,有油渍飞溅,直溅射到小浪的脸上,这可把他疼的嗷嗷叫,他转着圈圈,拍着屁屁,跟个无厘头的小鬼一样,又摸不透。
“小浪,你没事吧!”
“姐夫,你看你干的好事。”
“等会儿,这有冰袋,可以冷敷到你的脸上。”
拿着冰袋敷到脸上的小浪,用长长的铁钳,把柴火一根又一根地塞进去,直到塞满为止。
平常中午,他们一家人都是三菜一汤的,虽然谈不上特别滋润,可也是酒足饭饱,衣食无忧。
不一会儿,十来分钟,甚至半个时辰过去了,辣椒炒鸡蛋,就被捞了出来,有红红的,绿绿的辣椒,和一些白色的蒜子,金黄色的鸡蛋,看起来特别有诱惑力。
小浪的馋虫都勾起来了,他把长长的筷子插进去,夹了一口,放到嘴巴里,既过过嘴瘾,也尝尝咸淡。
“怎么样?”
“姐夫,厨艺见长啊。看来我姐没少教你啊。”
“得了吧,我来这里几个月,不能白吃白喝,总要贡献一点儿劳动力啊。”
“哈哈哈。”
忍住不笑的小浪,还是把笑声放遍了整间厨房,里面的烟雾,油盐,和辣味交织在一起。
阿托甘也是第一次炒这么辣的菜,他双眼直视,盯着锅里的大白鸡,给它加上酱油、八角、桂皮和香叶等,然后铲几下,大火炖二十分钟。
他又开始配菜了,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把姜丝和萝卜切好,然后根据做菜的步骤,过几遍水,待到沥干上面的水分,就开始放置在一个跟瓦片一样颜色的碗里。
阳光,从直晒屋顶,慢慢挪动到厨房上面,所幸今天的风,并不是很大,前几天铺好的稻草,还是盖得严严实实的。
满头大汗的姐姐回来了,看着井水边的一条白的发亮的毛巾,在脖子和面部擦拭,厨房里小浪把菜一盆又一盆的端出来。
小秋两眼放光,很欣慰的笑着,洋洋得意的说道。
“看来你们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啊!”
“是啊,姐,就等你回来吃饭了。”
“大哥呢?”
“他还在厨房里,说是要给你配一碗乌鸡汤,补一补。”
“啊?”
姐姐顿时有些忏愧,走过来,迈着步子,她双手盘着,靠在门边,不知道为什么笑得这么不亦乐乎?
“去吃饭啊!还在忙碌什么?”
“等会儿!”
阿托甘忙得抽不开身,也没有把后面的姐姐多看一遍。
“小心,等我来。”
发觉正在端碗的男人不对劲,生怕他烫到自己,女人立马大步匆匆地走过来,接过手中的汤,放在前灶台上。
托甘热的,直捏自己的耳朵,企图能够消消手中的温度。
第一百六十八章·箭射天狼·斗转星移
午时已过,迎来未时。
揭开锅盖的一刻,只听见晴天霹雳声响,好似惊雷滚落,在西边崇山峻岭的险峰处,有大石块滚落下来。
阿托甘二话不说,如惊动的草蛇,打探着四周,抄起家伙,正准备迎接来历不明的客人。
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西边的山脚下,围着很多的人群,他们穿着麻布针织的衣服,宽大的衣袖,双手交叉着。
好像还没有预见潜在的危险,就像一根琴弦,紧紧的蹦在那,却不曾掉落。
“快闪开!”
“快!”
大声呼喊了两声,气势滔天,受到惊吓的人群纷纷抬头上仰,巨石块很快,就掉落下来。
四分五裂的石块,如果打在人的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挽起手中的雕弓,他驻足,攀上一块凸出来,长满青苔的石头,磨蹭几下,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易把石块射穿。
逃跑的人群,内心焦灼,又充满着紧张和刺激,双腿发抖,无力的坐了下来。
天际运算师,如王者荣耀中明世隐的穿着打扮一样,他手中拿着一个罗盘,左手托着,右手在上面点播着,嘴里还念叨着不清楚的话语。
蔚蓝的空中,偶尔飞翔几只慵懒的大鸟,它们的翅膀,扇动的很慢,看样子,不难猜出,这些鸟,估计已经飞的精疲力竭了。
小浪和小秋两个人,还没有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就拿着铁锹出来,看看能不能帮助阿托甘解决一两个棘手的敌人。
小秋四处张望,扒开草丛,四处呐喊,时间久了,就有些彷徨不安了,草丛中,有一些陷在泥巴里的琥珀,需要你用心观察。
放在现代世界,肯定是妥妥的化石标本,展览在博物馆,也一定能圈钱无数。
只是对于寻常人家的小秋,他们要这东西,拿在手里,似乎不太管用,也帮不上什么忙。
她的脸上,有些惶恐不安,脸色有些难看,唇色已经褪去了红色的装扮,换上了白色的衣着。
“小心。”
阿托甘气势滔天的话语,响亮在整片云霄之中,空中有几颗正在坠落的石头,仿佛天外来客。
他用力拉开弦,目光似鹰眼一样锐利,箭头上面,携带着一根红色的丝巾,是长方形状的。
所有人都在旁边,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不敢有半句废话。
却说弓弦响处,石块应声而下,还有一块,以流星飞沫的速度,正铺天盖地地奔来。
托甘丝毫不紧张,他抹干嘴角的一丝血迹,眼睛中布满一丝,呈树支状蔓延的血丝,双眸打结着。
“嘭!”
巨石爆炸的声音响起,一下子,变成了一场白色的棉花雨洒落下来。
见危机已经解除,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小秋携带小浪两个人眼睛里泪水夺眶而出,哗啦啦的,跟流水没有两样。
森林里尽是些枫树叶,在地上面堆积如山,每走动一步,都感觉深陷其中。
迈着艰难的步子,小秋伸出双手,搭在阿托甘的双肩上,眼睛慢慢的闭上,突然就昏厥睡去。
托甘惊叫不已,抱头痛哭,把她放置在自己的身上,望了一眼后面的人,扭扭头,无奈地说道。
“天狼本无星,奈何汝等信!”
“何为汝知之乎?”
“散了吧。”
星际运算师,仍想盘问着,看着此时的天色,酉时,太阳西沉,天色暗淡下来,前面的路又被堵住,只得携带众人,前往小秋家过夜。
把小秋放倒在场上,并热敷上毛巾,由小浪贴身照顾。
他便设酒杀鸡作食,招呼众人一起来帮忙,右手臂十分粗壮,脉络清楚,肌肉发达。
但有一块清晰,像梅花印迹的疤印,在手肘的位置。
第一百六十九章·长安城
一杯清酒,暖入喉中,顺着食道咽下去。
“啊,这酒真烈啊。”
孙策似个落魄野鬼似的,在一张圆形的小木桌上,酗酒成瘾,竟呼呼大睡起来……
已经是这年的十二月中旬,外面一派肃杀的风景,白桦林涂上了美白的银霜,地毯上,草儿们,仿佛在轻轻哼唱自己的天籁之声,然后,又低沉下去。
太史慈手握佩剑,听闻甘宁和凌统在长白山遇到敌军埋伏,他连夜赶回长安城,准备申请出战。
前脚刚踏进寝宫,后脚就被大乔一把拉住,宽大的袖袍,就像一块巨大的面纱,轻拂在慈的身上,十分柔软。
慈的脸色,有些阴沉,如阴云密布的天空,突然就转变了风气,忽而晴空万里,忽而雷声大作。
婢女们还是在门槛的两边,低着头,头上扎两个跟大耳朵样的发型,上身是红色且穿透着白色的布料,下身,则直接转换成了白色,中间是一块绣着万里江山图案的带子。
长安宫殿呈方块型分布,总体来说还是显得优雅大方,不失建筑风格的韵味。美观得体的装饰,屋檐像长龙一样,盘旋在天边,四方的木柱,采用上等红制油漆而成。
走过去,是一些青色的砖块贴合的地面,严丝合缝的贴合,很难让人不赞叹,古代人民的匠心独具。
一座座,跟小房子一样,有着贵族气息的小宫殿,组合而成,一座偌大的长安城。
孙策对于眼前的美人美景,似乎不为所动,大乔也是在这里静坐了一个上午。
随着,光线从屋檐,走下石柱,才看得她站起身来,看着里面不能控制的孙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夫人的脸色,有些斑白,这些天,估计都是处于没怎么睡好的状态,仪容不佳,容貌微整,跟之前的国母形象,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夫人,你有何时?”
“子义,你不要去打搅皇上,这些天,他闷闷不乐,我也不敢上去劝他分毫!”
“不如,让我去试试!”
艺高人胆大的太史慈,神情丝毫没有慌张的样子,他凝神静气,双眼狠狠地盯着孙策,四处打翻的杯盏。
弯下身拾起的那一刻,脸红的孙策看见了他,正装疯卖傻,好像整个人,都站不稳了,时不时地往后倾倒。
后面是一张用帘子铺好的床,有两米的长度,大约宽一米五的样子,上面红色和白色镶嵌的颜色,看起来,确实增添喜庆。
“别再喝了,皇上!”
“诶,公瑾,你怎么回来了,我一直在找你,你知道吗?伯符不曾忘却我们昔日的誓言,要共分天下之地。”
太史慈一把推倒孙策,酒杯中的酒,撒的到处都是。
气愤填膺的慈,一手提拉着孙策的衣襟,一把勃然大怒地说道。
“你整日就知道,喝酒装疯,殊不知,皇后,还有这大吴子民,每一个人,都需要你的关怀与慰问,公瑾的离开,我们也只能表示惋惜,怎可因一人而荒废国家正事,你可知道,甘宁、凌统前线败北……”
听到这里,孙策红着的脸,突然好转了些,回归了血色,慢腾腾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瞪着慈,面露凶色,嘶吼着。
“你胡说,朕念公瑾,岂有已乎,再说如今周泰和吕蒙早已前去寻找周公瑾,相信小乔此时也定跟他们在一起,至于你说的,前线败北是怎么回事?啊!”
大乔行步匆匆,不敢抬头,跨过台阶,走进来,打量着孙策,十分担忧,含情脉脉地说。
“子义说的没错,这就是事实和真相,皇上,您还要执迷不悟下去吗?”
孙策摇头晃脑,指着两个人,连带桌面上酒盅,一饮而尽。
第一百七十章·黄盖请命
日照山头,晌午时分。
七彩的红晕,聚成火环,穿透在庄重森严的宫殿内,火红树蚁,格外点睛,辛勤耕耘,指点着万里江山。
一身厚重的铠甲,不屈的使命感,他带着壮士出征的心愿,来到了。
踢踏两声,声如滔天河浪,手上布满的跟藤蔓状的青筋,再扫一脸沧桑须白的脸。
太史慈十分诧异,脸色似乎不太安详,后退着,打量一番,半天都没有唤出姓名。
只听孙策乐呵呵的蹦出了两个大字——黄叔。
大乔也是觉得一头雾水,不禁掩面抽泣,似乎这两人,早有预谋,却故意佯装不知。
茶杯盏上,有少许倾倒而出的茶水,混合着留有泡沫的枝叶。
“孙策,你在这里干什么?”
……
“将士们在外面无不严阵以待,你却在这里整天饮酒买醉,岂不是寒了天下百姓的心,令尊孙文台在的时候,可不曾这样,即便没有他周公瑾,难道我们不是人,你怎可因一己之私,而弃天下人于不顾!”
孙策的头脑,顿时有些发热,他猛地捶捶自己的脑袋,扫视一遍周围人的目光,他意思到自己确实不能饮酒买醉了,不然江山社稷,可就要就此葬送了。
夕阳西下,如红肠装扮的寝宫,一下子充满了圣洁希望的光亮,地上,都感觉是一层柔软的大地毯。
“黄叔,程叔近日身体怎么样?”
“伯符啊,公瑾吉人自有天相,既然他离开我们这个世界,回到自己的家乡,我们应该为他感到庆幸,你韩叔,可能就要不行了。”
策愕然,神情慌张,表情极度扭曲,往靠近门口的地方,来回踱步,反复捶打着手臂,有时,又朝着院墙,勇武地敲上两下。
黄盖心里,还是有一丝懂这个孩子的,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自从赤壁大战后,他就再没有笑出来过,跟小时候,幽默风趣的他,显然判若两人。
盖半跪下身,作揖请命,含情脉脉地看向孙策,仰视着他。
此刻,已经到了晚饭时分,皎洁的明月,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探出了笑脸,看着地上的两人,它在比划着自己的身姿。
大乔披了一件大衣,就脚步匆匆地走了出来,正在园林这边找到两人,拨开眼前的林木,透过树枝,看见两个人泪流不止。
孙策抱着黄盖,两个人放声大哭,此刻,他的酒已经醒了,虽然隔的不近,但也能清晰看见他们的面孔,在月光的映衬下,仿佛涂上了雪白的面霜。
“主公,我知道,你已经是皇帝了,可我还是习惯这么叫你,如今北方戎敌猖獗,甘宁、凌统患难,如再不派大将前去救援,恐将全军覆没。”
“黄叔,如今局势怎会如此紧张?”
“皇上有所不知,自从甘宁新去大败阿托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而后换来了一个更有智谋的将领,三十六计,各种阴险狡诈的招式,他都都能想的出来,我军真是叫苦不迭啊。”
“竟有这事,该名将领,姓甚名谁,报上名来,我小霸王孙伯符倒要会会此人,难道没有公瑾,朕就不能打胜仗了吗?”
两人正摩挲之间,大乔缓缓走出来,就像一件蝉翼,如蜻蜓点水样落到水面,却不激起丝毫的波澜。
“夫君,我已绘制时局战图,你可过目一遍。”
孙策欲言又止,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眼睛像铜铃,瞪着上面的长白山区域。
他戳了戳这边地域,食指和中指停留在长白山区域,陷入了沉思,沉吟半响。
“奥,我想到了!”
“哦,夫君有何妙计!”
三个人在不同的方位,把一张图聚紧,竹影院深,风吹草动,听风拂过面容……
第一百七十一章·虎臣齐上
亥时——风正偏偏,杯中残留余温。太史慈垂手挺胸,双手交叉着,大步流星,走到三人的身后。
说时迟,那时快,脚步声越来越重,有的时候,就像那晴天霹雳的声音,朗朗明月正上照,月清乾坤枝树影。
徐盛,丁奉从左门走出来,腰间携带两柄佩剑,只听得,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
朱桓和朱然,又从右门走过来,头顶的发簪,就像大户人家走出来的贵族公子哥。
董袭自随孙策大战长安后,又征战巴蜀,如今听闻戎敌在长白山一带肆虐,也是气急败坏,管家都拦不住他火爆的性子。
早就快马加鞭,从巴蜀来到这长安城中。
只一瞬的时间,所有人都半跪在后面,只等孙策下命征讨。
夜晚的天气,着实有些寒冷,策打了个喷嚏,正掩面之间,看到后面的一幕,他的心情异常的激动,却又稍显复杂。
他的衣袖上,有一根从天空中飘落的发丝,轻轻的,就如鹅毛柳絮一般,在地上打转。
“这,你们是什么到这的?”
“回禀皇上,听闻戎敌入侵我大吴边界,将士们无不热血沸腾,正摩拳擦掌,就待一战,所以我等,不请自来。”
董袭抱拳的时候,抬起头瞄了一眼孙策,又把头无可奈何地低落下去,后边的人,就跟排着队似的,把回去的路线都堵住了。
“你们赶紧让开啊,不然,本皇怎么回寝宫啊?”
“皇上,不下达出战的命令,我等就不起来,自然也不让路。”
孙策的眼色,突然有些转变,他拉着大乔,招呼黄盖,直摇摇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两道许久没有刮的胡须,就像在葡萄树上高挂的葡萄,格外有趣,他又笑了,眼睛眯成了一道缝。
原本以为孙策会生气的董袭等人,仍旧默不作声,不敢抬头,只等孙策走过来。
黄盖还是那么有气势,如今也有接近八十岁的高龄,昔日诈降曹操,就是他献计出谋,而今,竟也是他再度请命。
盖看着众人,十分欣慰,连忙把众人扶起来,让他们站着说话。
这时候,已经月上三梢了,盖语重心长,晓以利害地分析道。
他手上拿着一根树枝,指着天上呈地图上分布的星星,其中一颗明亮的,眨了眨眼,他比画着,然后又把树枝折断。
“诸位请看,如今我们正在长安方位,此距长白山地带,需经过秦始皇修筑的万里长城,我们可事先埋伏一支军队,隐匿在山脚下,故意与戎军作战,佯装败走,待到鱼儿上钩之时,便可一鼓作气,一击而败!”
徐盛愣住了,抓耳搔腮的样子,让人疑惑不解,好像丁奉却突然茅塞顿开,一下子找到了灵感,转过身,面对着大家,气沉丹田,屏息凝气。
“丁奉,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插句嘴了。”
“哦,什么?”
“黄盖老将军老当益壮,不让廉颇,不如这次,就把立功的机会,让给我们这些年轻人,但是如果我们强行要抢功,黄老将军,肯定也不同意……”
“所以你,什么意思?”
黄盖见大家犯了难,一把老骨头,意犹未尽地说出一番话语,惊倒众人。
大乔的眼神一直盯着这边的黄老将军,只觉得在静夜的陪衬下,这个老爷爷,可能要走完生命的尽头了。
长白山下,凌统率军驻扎在西南方向,头上包裹着纱布,说来也让人苦闷,不小心被敌人刺伤了头颅。
俗话说的好,伤筋动骨一百天都难好,在炉火前,他举目四望,啸风袭面而来,让人直打哆嗦。
“将军不好了,大事不妙了。”
“你别激动,有何紧急军情,你且说来。”
“甘宁,甘将军他,他……”
“你倒是说话。急死个人。”
凌统差点儿一口老血都要喷涌而出,他在床边,鞋还没来得及穿上。
扶着军士,看到他眼睛里充盈着滚烫的热泪,正潸然而下。
“他,失踪了。”
“啊!”
统后退,在地板上来回折腾,不晓得,是哪根筋不对了,但眼睑上,新伤止不住,旧疤痕又难消。
第一百七十二章·荡平长白山
“报,勾子将军,甘宁已被虏获!”
“报,前方又传来捷报,我军收获军械粮草无数,战马千匹!”
“报,凌统已经负伤在身,恐也无力争斗。”
营帐内,勾子将军谈笑大方,打仗有招,他打仗,从来只讲究必胜的法门,没有所谓的条条框框。
面前的一坛陈酿许久的杜康,也终于在此时剔除了封印,重见天日的感觉,可真是美妙啊。
从来没有像这样洋洋得意的勾子将军,终于在战斗中找到了必胜的法门。
他捏了两把胡须,故作沉思,随后又命人取下笔墨,一笔一画,精雕细琢地,上面有如行云流水般的字迹,也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华丽文笔:
恩人(阿托甘上将),您好!
这些天,我来到军帐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崇和热爱,我不会说什么违心的话语,只能用平淡的字体,来表达我心中的感激之情。
是您,在雪山之下发掘了我,也是您,点燃了我心中宿命的根源,如果您愿意回来,这个位置我会毫不犹豫的让出来给您。
我虽然不是大家印象中的什么大好人,可谁都是爹生父母养的,乌鸦尚有反哺之恩,羊群亦有跪乳之情,我是人,肯定更明白这一点,希望看到这封信,您能给我回音,将士们无一不在等候着您重回战场,和我们浴血奋战呢!
勾子队长
大吴年间寒月中旬
军将看到自己的上司,不辞辛劳书写的这封信,无不感动到动人心弦,一个大男人,生平从未落过眼泪,没想到第一次是因为这个。
觉察到一丝不对的勾子将军,细心地观察了旁人的眼神,发现他们都感觉有些心思,其实他是聪明,相比于阿托甘来说,他不那么莽,更容易觉察人心识人性。
走出军帐,隐约能看到几只秃鹫盘旋在长白山脉,发出怪异的叫,时不时的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怪风。
“糟了,不好,时局于我不利,赶紧传我号令,令大军后撤三十里开外驻军扎营,与吴军分离此地!”
两个副手,也就是勾子将军一手从寻宝洞带出来,却还是呆头呆脑的,目瞪口呆看着将军。
“这是为何?将军!”
“现在不便多说,传我号令就是,日后你们自会领悟。”
“……”
言毕,大家都不再多嘴,只有勾子还在仰望着天上的老鸦:黑褐色的羽毛,看似搔首弄姿,实则,是在为迁徙做最后的挣扎。
“其实,我的内心又何尝不是跟这天上的老鸦一样呢?”
“将军,甘宁不愿跟随一起撤退!”
“那可由不得他,非常时期,非常手段,留着他,就有谈判的筹码。”
遍地烟尘,覆盖在被雪山堆积的表面,那景象,像夹杂特殊芳香的芳草奶昔。
果不其然,不出勾子所料,前段时日,像孙策请命的诸多人选,除了孙策和黄盖,其余人选全都赶赴奔到长白山地带,势如破竹之势,仿佛要把勾子等人一举拿下,再横扫整个戎国边境。
“元代,承渊,子义,你们怎么都来了。”
听闻自家大军赶到,凌统强忍着头上的伤痛,绷带都散开,可他还是一路策马扬鞭,率军前去接应。
风尘仆仆的众人,看到伤病在身的凌统,可没了踪影的甘宁,无不震惊,垂首懊悔,自责自己为什么不早日赶到,导致战事焦灼成这样。
经过连夜的商量,一向耐不住性子的董袭和太史慈,决定亲率五千轻骑兵,前去连夜洗劫戎军的阵营。
刚到之时,此时也已经是凌晨时分,董袭看到军帐都纹丝不动,心中大笑:小毛贼,你董爷爷正想会会你们。
“元代,不可轻敌冒进。”
被劝告不听的董袭,手持大刀,冲进军帐,只见里面生活物资一应俱全,人却都没有踪迹。
“报,两位将军,我们都搜过了。”
“不好,这不会是敌人的空营计吧。”
“元代言重了,我早年跟诸葛亮打过较量,这空营计的使用是有一定风险的,不但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万万不会使用的,这戎敌全军告捷,这个时候全身而退,说明他们早有防备,不作较量。”
“子义分析的是啊。”
“撤军”的号令落下,在空荡寒冷的长白山脉,有些冷清和落寞,一行人赶马走回军帐。
第一百七十三章·回光返照
那天的风沙,有些眯眼。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你们好,前方到达株洲站,有需要在株洲下站的朋友们,请提前收拾行李物品,保管好自身财物。”
现身HUN省ZZ市火车站的周俞和乔玥蓉,风尘仆仆,像远道而来的商人路甲。
已经是年底的12月30日,乘坐Z137次列车的他们,历经四个多小时的颠簸流离,终于来到这座闻名已久的服装批发之城。
天空中,时而漂浮起密密麻麻的雨点,泼洒下来,有如棉花糕一样柔软。
街边,能听见一首到两首浪漫的抖音流行神曲《罗曼蒂克的爱情》《9420》。
香榭丽大街弥漫浪漫气息,如烟花坠落在神秘的梦境!
手牵手一起走在幸福的大街,微风缓缓的吹来,你我相依偎。
周俞的肚子也许不那么饿,拉着粉红色的行李箱,他们两个人在一条陌生的街道前,停住了脚步。
玥蓉一般在旅游前,都会在美团上定制酒店,这次,也是跟往常一样,他们跟老板娘约定在取款机面前等候。
俞的内心犯起了嘀咕,初来咋到,来到这个ZZ市,这里的城市建筑,好像都显得比较平平无奇,他怀疑这里会有坏人在从中使坏。
所以他一直是满脸忧愁的看着玥蓉,彼时的玥蓉更擅长社交,周俞只是比较能言善辩而已。
兴许,两个灵魂相似的人,在一起,会互相感染,因此,后面的周俞也深深的把玥蓉的社交绝技学过来了,不能说太多,不然会漏嘴。
已经是下午的两点多钟了,约定好的老板娘,还没有出现,周俞是急性子,按耐不住内心不安的周俞,顾玥蓉说道。
“要不,我们还是另找一家酒店住宿吧!小傻瓜,我们找不到路线,她约定好了,半天也不来。”
“别急,我们再等等,搞不好她正在到来的路上。”
“好吧。”
这条路有些崎岖不平整,向他们所站的方向正对应的前面,一条路,走个三公里的样子,会有一家湖南工业大学,整个大学还是很气派的,光听名字,就让人跃跃欲试呢。
三分钟,一个很平常没有过多华丽装饰的普通女子出现在两人的面前,她有些瘦弱,年龄约摸在五十岁的样子,只见她热情洋溢地朝两人挥着手。
“你们好,是你们给我打的电话,要住宿,然后找不到行进的路线吗?”
“是的,阿姨,您来得正好,我和男朋友等您很久了,一直听说湖南株洲是个很热情亲民的城市,我爸爸,我叫我,要多来观光。”
“哦,是吗?你爸爸是?”
“我爸爸啊,是一个很普通的商人,我们家是在上海经营服装店的,我老爸经常性的来你们这进货啊!所以就常跟我提起。”
“难怪哦,那这次来了,可要多玩几天了。”
“是啊,谢谢您的热情款待,我男朋友人有点怕生,不过您别介意,他人很好的。”
“看得出来,你们这样年轻,知书达礼,有品位的小情侣不多了。”
“哦,是吗!”
玥蓉喜出望外地看着阿姨,脸上仿佛写下了大大的惊叹号。
周俞一贯是像个闷葫芦样的,时而话多,时而沉闷,在熟人面上还好,生人面前是很拘束的。
一路向前走着,穿过几个路边的摊铺,看得出来,像湖南这边,民以食为天,他们对吃的倒是比较讲究,武汉,好像没有这样的风景啊。
真是没有想到,两个名字这么相像的省份,对比起来,还是湖南人,显得更热心肠。
从刚开始的半信半疑,到后来的毋庸置疑,周俞的面容,终于是绽放了一丝微笑。
阿姨帮忙提拉行李箱,指着前面的酒点,作出俯身邀请的手势,欢迎两位贵宾,初次来到HUN省ZZ市,也是仅次于长沙的第二大城市。
这一年,他两二十岁。
第一百七十四章·灵魂对峙
“站起来,周俞。”
“你是谁?”
“我是若干年后的你!”
“我,一派胡言!我活的好好的。”
“听着,我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我是太阳老师,当你不够发光发热的时候,请你想想我。”
“混账,我才不要成为你。”
桀骜不驯的周俞,在香榭丽大街的尽头,内心一阵莫名的抽搐。
“怎么了,大傻瓜?”
“没啥,不小心发了个呆。”
“哦。”
夜晚的瞭望塔,在灿烂繁星的装点下,宛若襟飘带舞的天仙。四散而来的绿色光束,犹如两只魔鬼的眼睛,随意观望。
晚上七点整,株洲的夜市上,早已是沸腾的人群,有叫卖的小贩,有摆摊的阿姨,更多的是慕名而来的观光之客。
周俞双手插兜,目空一切,眼里流露出孤傲的杀气,一条条过摊上面的商品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
玥蓉嘟起小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拉着周俞在一条买娃娃熊的摊铺停下来观看。
有阿猫,阿狗还有小熊等毛绒玩具,它们看起来做工精致,捏在手心,总觉得特别柔软舒适。
扫视几眼之后,余光在一只“weare伐木累”的字样上,不肯挪动,看着自己的女友,他自己也觉得,非常的娇小可爱。
这只毛绒玩具是一只熊,它身穿背带裤的样子,简直不要太可爱,身上有那种红色和白色交织的纹理图案,四肢短短的,胖胖的。
老板略带机灵地说道,并试图把另一个相同款式的熊偶,拼凑过来。
“你们看,这两个本就是一对,本来一个单卖是二十块钱,今天也不挣钱,便宜一点,两个三十买给你们了。”
“真的吗?老板!”
“当然是真的,我们做生意是很讲究诚信的。”
“那简直太好了,这两只给我装起来,今天正好是我男朋友的生日,权当给他生日祝福了。”
老板手法麻溜,从旁边的铁支架上,扯下一只红色的大的包装袋,立马把两只小熊直接装了进去,并递给玥蓉拿好。
玥蓉自己亲手掏了这两只熊的价钱,拿出微信,朝二维码上面一扫,很快便好了。
八点钟,他们来到一家大型超市华润万家的附近,只见这么遍布着很多年轻的男男女女,他们坐在小桌子上面有说有笑,洽着啤酒,吃着炸串。
走了一大圈,终于看见了一家可以卖生蚝的摊位,看得出来,老板做这行,手法是很娴熟的,不然也不会聚集着这么多人。
白白的生蚝,滑在自己的壳里,就像安居在自己的小窝里的比比熊,那样子,简直是不能言语形容。
隔壁的“老长沙臭豆腐”也是挤满了的人,因为怕担心回去过生日取蛋糕的时间,所以就只选择了臭豆腐。
黑焦里嫩的外表,加上香菜和萝卜干的配料,汤汁鲜美,再撒上一把小葱花,别提有多美味了。
比起在南昌来说,他们的味蕾可能都更为开放,毕竟这里靠近着充满美食与市井气息的长沙。
自然,就容易彼此牵连,互相受到影响。
一路上小碎步,两个人有说有笑,周俞的眼神,则俨然一副救世主的模样,散发的光,好像失去了光泽。
那是一块价值九十九元的定制蛋糕,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水果,比如有水蜜桃,芒果,和草莓等等,只有一层,但搭配的却很合理。
放在那张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桌面上,他们拆开里面五颜六色的蜡烛,并把它用打火机点燃。
关上灯,一切进入了沉默的故乡,戴着寿星头套的周俞,显然流露出飒爽的英姿。
“……”
默念声中,一切悄然无息,谁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忽然,一阵短暂而又急促的头痛传来,这可把玥蓉慌了神了。
“你别吓我啊,周俞,你哪里不舒服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告别2021
外面是灰蒙蒙的一片,空气中夹杂点干湿的气氛。
身穿皮大袄的人们,仍在各自的岗位上,坚守着不平凡的传奇。
只见一个小鞋匠,将顾客的皮鞋,突然擦得闪亮无比,没有一丝肮脏的样子。
昏睡一天的周俞,接到校门卫的消息,说是在华中科技大学,有一对跋山涉水,来自江西的夫妇,想要找他们。
乔玥蓉闲着无事,伸了个懒腰,看见周俞的手机上闪出一条信息,于是就充满好奇的看看。
“诶,大傻瓜,好像有人找你诶!”
“什么事?”
“具体情况不曾知晓?”
“那你就帮我给校门卫打个电话,把高子昊的电话给他,让他帮忙接待下。”
一把探出头来的周俞,又把自己的两只手,迅速伸进被窝内,这外面天寒地冻的,说实话,着实是不太容易早起的。
浑浑噩噩的睡了一天之后,周俞突然感觉容光焕发,可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困意,拍打着嘴巴。
两个人就这样在床上躺到下午的一点钟,却还是被封印在被窝中,迟迟不肯起来。
一张破旧的映有红漆的桌子上面,有一些昨天晚上,搞到十一点,还遗留在上面的食物残渣。
可能周俞睡的比较快,安置完他之后的玥蓉,又像个贪吃的小花猫一样,吃完了三分之一的蛋糕,还有一些螺蛳。
说到螺蛳这个东西,可就比较有讲究了,一般是要牙签挑着吃的,但是就是说,如果要认真品尝外面的味道,就还是要把味道嗦一遍。
就这样,沉迷在昏睡中的梦,两个人又各自睡着各自的,习惯性的侧卧,然后就一觉睡到了下午的四点钟。
醒来之后,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床上的水棉花被褥,还是那样的柔软,虽然有些许的破旧,但还是感觉有些舒适。
大约等了半个小时,也就是四点三十的样子,玥蓉拿着淋浴间的浴斗,准备在自己的头发,反复揉搓着。
她的发质是那种偏细软的,跟周俞是属于同一种的,每次洗头发,作为女生真就是有些麻烦,听说她们女生刘海跟其它的发型,要分开来洗,好在玥蓉是没有这项工序的。
这是一台彩色的老旧电视机,周俞忍不住地爬起来,捂住肚子,看着电视机里面的图画,他出神了,或许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台看似这么平常的电视机,却还能有这么清晰的图像。
一晃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八点钟了,又一次来到夜市上的两人,仿佛精气神,都找回来了。
周俞昂首挺胸,看着前面大把的人群,他拉着玥蓉,从蜂拥而至的人群中冲开来。朝着前面的美女时装秀上面走去,走着走着。
演唱的是张韶涵的《欧若拉》,一首又一首动听熟悉的旋律响起来,他在下面的舞台中,掏出手机,疯狂摆拍着。
“大傻瓜,今天感觉怎么样?”
“托你的福啊,我已经感觉气色通畅了很多啊。”
“那我们今天可就要玩的尽兴啊。”
时装秀上面,不光有动听的旋律,还有好看的真人秀,更重要的是有传递在这座城市上面的人群,他们彷徨的眼神中,充满忧郁,迷离的气氛,又能够闪烁出希望的光芒。
时间过得好快,旁边的标志性建筑上面,有一些正在跳动的音符,它们启示时间的演奏,5、4、3、2、1、0。
“祝各位新年快乐!”
这一刻,大地的表面升起新的光泽,一年复始,旭日初升。
“玥蓉,很开心,和你共度2021,来到2022。”
第一百七十六章·旭日初升
2022年1月01日,元旦节,武昌火车站边,坐着两个人。
一个人一身粉红色的棉袄,雪白色的绒毛衣帽,使这件衣服,看起来,略带一丝仙气。
她把手比划,穿过太阳的光线,折射在一片纹理图案的大地上。
旁边是一个同样也是一身蓝色的外套,脚底踩踏着黑色的猪腰子鞋,鞋子有些发亮。
她的脸上,涂抹了一些腮红,对照着手机里的镜子,她陷入了沉思,一天新的开始,可自己的内心是有些空荡的。
武昌火车站的外边,都是些错落别致的高大建筑,阳光折射在墙面,闪出的光,如果直视,是会伤害人的眼睛的。
黑色的行李箱,上面有一些积灰,应该是从宿舍最深的里层,拿出来,还没有过热乎气的。
QQ群里,班级消息,一条接一条的发送着,他们有些人就是爱闲着没事干,在群里面聊东聊西。
轮到过安检的时候,冷姿怡很淡定从容地延展着双臂,像体操队上的夺冠女星。
走进去,是嘈杂的声响,伴随着踩踏在地面的声音,她的耳朵有些灵动,很快就听到了属于自己的列车。
在二楼B7处,进行乘车,这一次她们两个小姑娘打算去湖南张家界的天门山,一览高处的风景。
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密密麻麻的人群挤满了进站的口子,偶尔中间有三两穿插而过的行人。
她编辑着短信,发送一则新年祝福——一年复始,旭日东升,新的一年,愿你心想事成,圆圆满满!
刚一发送完,就把手机摁在中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细心的小丽发现了其中的猫腻,便有些搞笑地问到。
“这不会是我们上次在光谷广场遇见的那个男生吧!”
“想什么呢!”
回复完的姿怡没有多嘴,但明显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看来果然是女人了解女人。
一路上,车辆运行都很平稳,尽管对面坐着一个一米八的烫头染发大帅哥,姿怡也是打不起任何的精神。
垂头丧气,略带无感地撑着嘟起的小嘴,看着外面一望无际的田野和山林,有时候又经过岩洞,每到一个城市的时候,都会有各式各样华丽的建筑物在交相辉映。
周俞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复我的信息呢?
姿怡的脸上,有三两青筋跳起,翻越着山林,她一把捏住旁边的小丽,见她还在听歌,便粗暴地把她耳机卸下,抓着她,看清这窗外的尘世与喧嚣。
烂山红叶遍,飘雪跨冬眠。
亦似一派干净清秀的风景,呈现在眼前,姿怡的心情,就如这窗外的风景,时而尽收眼底,时而又若隐若现,仿佛飘离云层之中。
一轮裹着红色喜庆大袍的太阳,在高高挂起的半空中盘旋,有时就像那孤身越塔的苍鹰,吞吐在云雾之中,一会儿,就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随身携带索尼相机的姿怡,平常还是一个旅游摄影爱好者,扎好的辫子,跟随身的披风一样,让人炫目。
按下快门,旭日东升的情景,一下子就定格在了最美的相机里面,她尝试着反复多拍几张,看能不能体会出不同的颜色变化。
“哇!好美的日出啊。”
“马上都正午了。”
“就是,所以他还没有恢复你吗?”
“诶,他回了耶!”
“回了个啥?”
“回复了一句谢谢。”
这可让对面的大帅哥听到之后,可就忍俊不禁的笑出了声,想要强力用宽大的手掌捂住自己的口鼻,假装咳嗽的样子。
姿怡也是小暴脾气,一下子就按耐不住,迅速踢动着自己的双腿,向前瞪着,手拍打在大腿根部。
突然手机嘟的一声响起,是水花的声音,打开一看,果然是学长给学妹送祝福来了。
不好意思啊,刚刚在睡觉,目前我们正在株洲,欢迎你们来株洲找我们,我看到了,日出很美,跟你的人一样美,小学妹,新的一年,愿你健康开心每一天,每天晚上都有美梦伴你入眠!
周俞冷不丁的一句暖心的话语,让姿怡的心情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的腿摆动的有所频率,又带有节奏感,跟之前大有不同。
第一百七十七章·望断天门山
路旁有妍芳的花朵,紫色的花蕊,吐着芯子。
两边是一些高大的杨木,它们傲然挺立,像一群又一群的环境卫士。
没有烈日的暴晒,只有和风一样的旭阳。
吃完路边小摊的冷姿怡和小丽两个人,轮流提拉着粉红色的行李箱,不出所料,她们今晚肯定是要在天门山下的酒店过夜。
下午两点一十,跟着大巴车辆和导游的指示,他们一车大概四十个人,全都灰溜溜的来到了天门山。
跟别处的风景区,没有多少的不同,每次进入景区的时候,都是要排队购票,然后检票后,才能正式进入景区。
原本打算自己两个人徒步旅行的,可考虑到人多地不熟,以及时间的原因,姿怡她还是下定决心报一个旅游团。
一头棕色烫发的一米八的帅哥,在姿怡的面前,显得有些过于庞大,两个小姑娘,总感觉有些六神无主的模样。
小丽不自觉的挎着包,往姿怡的另一头的外侧靠去,然后一边刷着手机,一边抓拍美丽的景色。
三点二十,来到充满石阶的楼梯段,上面布满了很多奇形怪状的青苔,有的是刚出生不久的,有的,却是已经风干的痕迹。
刚踏上一块断裂的石阶上面,一个不留神,姿怡马上就要掉下去,这时候,大帅哥,一把搂住了她。
姿怡不敢睁开眼睛看着他,脸都羞红的不成样,只听得导游举着小红旗,招呼着大家,一路上赶。
“大家千万小心,我们张家界的天门山,每年到了旅游旺季,自然都是人来人往的人流,针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石阶,我们不必过于在意,略微避开即可,要注意看路哦!”
一番温柔又有耐心的语气,瞬间温暖大家的心,不知道怎么的,仿佛,有种特殊的感染力,大家的脸上,都不由自主的冒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虽然岁月的痕迹,和旅途的辛劳,已经让一些中老年游客,叫苦不迭,但听到这里,他们断时觉得跑断腿也是值得。
石阶,约摸有几千个,平均每一百级阶梯,根据路人的心肌频率,大概需要三分钟左右,所以一路上,越是往上,花费的时间就越长。
这一路,有驻着拐杖的,有相互搀扶的,更有一人前往的,他们看到在两座断开的山崖之间的云雾的时候,里面灵光飘现,活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可能不久就要看见孙悟空。
大概有四十分钟的样子,景色越发的突兀,和新奇,一阵寒意的风吹人颈脖,冷一激灵,姿怡打了个喷嚏。
小丽看到这一幕,正愁没有湿纸巾的时候,自己也犹如晴天霹雳,雷声阵阵,把周边的旅人,都逗的不亦乐乎。
山崖中间,是一块巨大的平地,人站在上面,可以远眺直接而来的日落景象,真有诗歌中所言: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姿怡的心情陷入了一阵恐慌,她心跳加速,仿佛呼吸有些困难,气喘吁吁的样子,就如耕完地的牛儿,急需要坐下来休息。
“大家把重心放低,我们现在的高度有百米来高,为了防止高原反应和心理不适,大家请把头仰起来,我们一起做呼吸频率的运动,一定会好起来的。”
来自的北方的姿怡和武汉本地的小丽,对于此时的反应则是截然不同,小丽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她一边照顾着姿怡,一边骂骂咧咧的,不知道在抱怨着什么。
恍然间,天色变暗,犹如混沌初开,闪耀的巨盘,照耀出一丝光线,在天门山的中央,婉转出一道月牙的弧线。
“看,那是什么?”
“天呐,竟然有人,我看到了里面有人!”
导游也是大吃一惊,连忙按下快门,一连拍下好多张照片,不知道,这会不会是今年最盛大的发现呢!
第一百七十八章·怒吼·阿托甘
“小秋,小浪,你们快过来!”
“什么事?”
“你们快来看。”
“这是……”
小秋凝神呼气,瞅着门外的一封书信,发起了呆,她咬了咬手指,若无其事地说道。
阿托甘经过几个月的休整,现在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完好如初,今年是大吴统治,第七年间,也就是一年中的一月二日。
日晷处,指针的钟影,还在起着变化,就如潮汐一般,此消彼长。
已经是上午的十点钟,发现这封书信的时候,他们刚从房间内走出来,不同于街市,他们的休息时间是自由而定的,什么时候起来,便什么时候劳作。
看到信上面的一切,阿托甘一个字一个字的码着,就跟触摸着盲文是一样的,他喜极而泣,泪不成声。
小浪在一边看见这行书信,他先是一愣,由于这些天姐夫,教过他识字,所以他还是认识些字。
有一个很明显的字眼,那个名字是那么熟悉,深烙在大家的记忆深处,开动聪明大脑的他,再次开口。
“大哥哥,这应该是勾子队长来的书信吧,虽然我没有具体看出是什么内容,但可以知道,这对于你来说,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是啊,我和小浪,都为你感到开心呢!”
温暖的话语,就像沁人心脾的美酒,饮入喉中,良久才反应过味来。
阿托甘紧紧地握住小浪的手,低下头来,拍拍他的脸,又拭干眼角的泪水,一边笑一边哭,就像天边的云彩,一会儿下雨,一会儿又上升了晴天。
“是啊,小浪,都被你给读懂了,勾子队长有情有义,他比我显然更适合这个将军的位置,民心所向,现在甘宁被俘虏,凌统受到伤害,虎臣们大都归位,看来大战在所难免,我得回去一趟!”
小秋说着话,又不自觉的把头掩饰过去,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女人的心,总是坚强。
墙上面的辣椒干,红火火的,挂起来,看来今年过年,很快就可以用辣椒烧制几道好菜了。
它们弯腰驼背的样子,跟几个憨态可掬的小老头,没什么不同,有的时候看过去,又会觉得它们有说有笑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中午的饭菜,很久才好,好不容易上了一道菜,小浪品尝后,意外地发现少了一些盐分,本来想端过去找姐姐的,托甘顺带接过手来,做出“嘘”的动作。
然后屁颠屁颠地走过去,练过功夫的人底子果然就是好,走路都不带声的,小秋正准备系下围裙,端过两道菜品。
托甘也走进来,看着有些忧郁且深情的小秋,他的眼里充满了心疼,这个满脸虬须的大汉,第一次对这个女人,感到不忍离去。
“你让一下,我把菜端出去!”
冷冷的表情,酷酷的动作,扎着马尾的小秋,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模样,眼眶有些深邃,皮肤也有些粗糙。
托甘无奈摇了摇头,跟以前截然不同,他故作姿态,拦住正准备出来的小秋。
“怎么,现在对我意见这么大,我们不是说过了,不吵了,不好吗?”
“你不让我出去,我们还要不要吃饭了。”
看见小秋咬牙切齿的面容,托甘只得自己到里面寻找盐分,撒了上去,用筷子品尝后,才一脸满足的模样。
小秋眼见不对,没再继续前行,转过身来,有些羞愧难当,略带娇羞地说。
“是不是小浪,觉得盐分少了,这菜没有味道。”
“是啊,夫人,来吧,我们加点盐,如果你不同意,我不去了不就是了嘛!犯不着生气的,就算我去了,我也一定会恪守诺言,回来跟你们团聚的。”
“嗯,我相信你。”
吃饭的时候,还是其乐融融,一家三口的样子。只是阿托甘的脑海中,陷入了沉思,他犯了难!
第一百七十九章·久逢对手
久经沙场人未还,西门点经烛吹蜡!
勾子队长双指蜷缩着,蹲下身来,他双眼翻过万里雪山,头上的两只双雕,如两只风筝,痛快悠哉地飘荡下来。
他的眼神,有一缕疾色,飞舞的双眉,显然他心旷神怡的表情,能够预知这还未落幕的一切。
长白山上,有些跟驼峰一样的连绵起伏的形状,上面有堆砌的碎石子飘落下来,如果再把镜头拉前,是可以看见上面雕满的伤痕。
大约有四十来座营帐,每座营帐就像雪白的帽子一样兀然耸立,是用那种被烧制的竹签,精心打磨地基,大概几个时辰,能够制成一座帐篷。
只见信上有言:勾子将军,而今你已经脱胎换骨,今非昔比了,我再回来,岂不是抢你的功劳,我已远离江湖,不问世事!
寥寥几句,渗透了阿托甘的不舍和为将士们浴血奋战的决心。
勾子把拳头攥紧,猛地打在雪堆上,飞落的碎雪,迸射出来,跟漫天飞花一样,耀眼夺目。
“来人呐,我来布置一下今晚的作战行动方略,既然阿托甘上将不肯归还,那这份使命,就要靠我来延续了。”
“队长,你真是跟之前大有不同了。”
“哦,何以见得!”
“之前我们刚追随您的时候,我们只有三个人,现在竟然有千军万马了,当时雪洞探险,您第一个逃之夭夭,但是现在……”
“那现在怎么样了,你但说无妨?”
“觉得您文化水平提升很多,也更有责任和担当了。”
“原来,你们当初是这么看我的,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宏大的梦想,当年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就曾说道,苟富贵勿相忘,而今我再加一句,跋山涉水江湖间,情意浓烈视为先!”
一席话,让在场的所有军士无不感激涕零,因为这位勾子将军确实是很有勇略,也很懂得带兵打仗的方针,对部下也很好。
时间,来到一月十号的三更时分。
突然,熟睡的帐笼中,有一只被火箭点燃的部分,它随着烈火,伴随着寒冷的北风,呼啸而至。
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愈演愈烈,火势腾焰。勾子觉察到不对,急令所有人,赶紧撤出营帐,出来迎战。
火光中,一虬髯大汉,手舞大刀,挑起千堆雪,朝营帐射来,就如万里雪山,突然倾塌,几个戎军士兵,彻底被雪掩埋,翻不起身来。
这是零下三十度的天气,呼出的气息,一下子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勾子提起一柄玄铁打造的长枪,上前争斗。
只听得,雄浑之势,伴着粗壮有力的身体落下来,像下冰雹一样。
“大胆逆贼,何敢侵犯我戎国境界!”
说时快,一柄如迅风一般贯穿的长枪,直插大汉,两人相斗,五十余合,不分胜败。
“我董袭自从赤壁打败曹操之后,就未逢对手,汝是何人,报上名来?”
“那你可听好了,本将军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是震慑你们吴狗的勾子将军是也,也就是阿托甘上将的唯一授定的继位人,只要有我在,尔等就寸步难行!”
“那就来吧,我元代正热血沸腾呢!”
正打斗间,忽左右来报,说是太史慈又从雪山的另一面翻越而来,大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气势滔天。
勾子内心惊颤,佯装败走,倒托一赶回马枪,拨马便走。
风中夹杂着雪花,一起吹打在人的身上,十分的疼痛,风霜刻骨的痛楚,让人难忘。
血迹在雪地里,被马蹄踩成了红色的稀泥,反复几遍后,一晃天变亮了!
第一百八十章·戎敌班师·划定界限
“驾,驾,吁!”
一个年到中年的男子,盘着狼尾,眉毛似圆月弯刀,腰间挎着一筒箭矢。
他张开大弓,点燃清早的晨曦,一缕篝火在不远处的天边,缓缓上升,炊烟落尽,箭矢如利剑刺破喉咙。
“啊,我的喉咙,可恶啊!”
太史慈赶马追袭时,不小心被利箭射穿喉咙,在一片雪地里,他隐约在虚弱中,看见了甘宁朝他走过来,喃喃轻语:子义,我来救你了,还记得你当初在小舟上与我作战的时候,打那之后,我就把你当成我最好的兄弟……
几个时辰过去了,日光愈发的强烈,日照山头的时候,长白山上,水滴石穿,连同几块滚石落下来。
等到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落下了帷幕,乌黑黑一片,伸手都感觉触碰不到五指。
等待医官给太史慈敷好医药和纱布的时候,他感觉很艰难,睁开双眼,周边站立着凌统,董袭,徐盛,丁奉。
还有令他不可置信的就是,甘宁笑容满面地端着一碗熬制了许久的药汤,慢慢地呈与子义。
原来昏迷不醒的子义,在受伤的过程中,一度感到很虚弱,掀开被子,头撞的衣栏直响,唯独苦苦呼喊着甘宁的名字,响彻云霄。
凌统招呼众人退下,既然子义已经没有大碍,他们也就没什么好顾虑的,统的手心一直喜欢靠在背后,他信誓旦旦地说道。
“诸位将军,这次是公绩拖累了你们,回到长安,我一定奏鸣圣上,负荆请罪!”
“哎,公绩莫要说这话,皇上待我们如同股肱,只是周泰去了另一个世界,不然,大家都能安然无忧!”
董袭一番意味深长的话语,深深的流进了每个人的内心,他们不禁仰面长叹,尽管北风呼啸,拍打在脸上如同刀割一般。
不过几日,戎敌竟然神秘的班师了,之前所搭的营帐,统统都拆卸了,而且战场打扫得非常整齐。
先锋丁奉正要去寻觅踪迹的时候,只见有一封书信在一棵老旧的木桩上深陷着,好像插得很深。
他费了半天的功夫,好不容易才把那封书信拔出来,还不小心嗑了一下脑袋,这可疼的不行了,抱头鼠窜的时候。
突然有一个士兵,睁大双眼,擦拭上面的字迹,发现字迹已经风干,应该是几天前的,字迹有些狂草,几个人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把大致意思拼接出来。
“尊敬的勾子将军,我是你的旧友阿托甘阁下!太史慈已经被我贯穿喉咙,不敢再上前追袭,你等只需要带领部队,经过漠河,就可以回到我们自己的大戎国了,两军交战,最无辜的就是黎民百姓,所以还请你说服大王,让他不要再起兵再犯为好,罪臣阿托甘,献上一片忠义之言!”
当军士把这封信完整的读出声来,已经双眼泪目到不能再用言语来形容,或许他们确实是意想不到,这场战争的结束,竟然还是源自于被打垮的阿托甘。
丁奉布满红血丝的眼睛,起初是有些酸痛和苦楚,可很快,冰冷的双手,揉揉不舒服的眼眶。
他清醒过来,小心翼翼地把书信包装好,赶着几员军士,马不停蹄回到营帐,把这件事说给了众人听。
太史慈侧过身,准备坐起来,甘宁立马把他扶起来,慈接过书信,顾大家说道,看着甘宁,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阿托甘箭法如此精良,如果能够结交这位英雄,那真是此生无憾啊。”
“哥哥,不曾怪罪他吗?”
“如果能用我一个人的性命,来换来两个国度之间的重归于好,难道还不值得吗!”
一番话,如泰山压顶立于心头,吴军诸将,出了黄盖老将军,就属太史慈的最有分量了。
大家齐声下跪,接连向慈磕三个响头。
“快起来,这可使不得,各位将军!”
几天之后,只有一缕清风,在杨柳枝上盘绕,如登顶的麻雀,不时的炫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