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隐于凡尘
“越贵的菜,效果更甚呢!”
一开始还因为红火火的存在大家都还有些拘束,可酒过三巡后,大家便也聊开了。
她把玩着杯中酒,半撑着脑袋心不在焉的看着窗外。
每个副本需要的时间都不一样,所以到现在她都还没有等到自己要等的人。
主城很大,每一处都能看到盛开的桃花,桃花的香味很奇特,让修士能更好的消化稳固纳灵珠带来的灵力,从而可以选择闭关冲破境界。
虽说是白云他们一起请红火火吃那顿大餐,但当他们吃饱喝足准备各自接下来十年打算时,发现说要出去一下的红火火并没有回来,而他们的账也已经被结算了。
红火火漫步在街道中,观察着这里百姓的一举一动。
他们有血有肉,七情六欲,爱恨嗔痴。
死在恶霸脚下的乞丐十年后会再次醒来。
说想要考取功名的书童,不知能不能等到自己的金榜题名。
恩爱的小情侣,若是没赶到十年内生下孩子,他们便会永远停留在相识相爱怀孕的阶段。
来不及告白的人,同样也会永远无法说出口……
他们活着,却没有十年后的未来。
红火火很难想像自己若是这里的居民,当知晓真相的时候,会不会绝望得疯癫?
再次回到当铺对面的酒楼,包了一间客房。
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窗边发呆看着窗外。
她在等,等到了嘉木灵儿,等到了一文和他的小白虎,等到了红念念与翡玉,等到了所有熟悉与不熟悉的,包括有些刻意避着他的薄荷。
他们不可能一直陪她等下去,薄荷是最后离去的那个。
她问她:“你曾告诉我,你很迷茫自己的喜欢是不是那股异香作祟。”
红火火点头。
“那现在呢?”
已经有半年未见阿月了,就在一个月前,那种隐忍的担忧开始变得减少,她甚至偶尔有片刻的迷茫与空白。
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等?
所等的又是什么?
……
红火火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的自己,在离开阿月去边城魔族的那几年里,她以防自己忘记他,便会把阿月当做初旬来记。
果然,就连合欢也多次调侃,说她想起阿月的次数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减少。
当长大后的阿月问她,为什么大家连百年时间也不愿给他的时候,红火火是心虚的。
她想试一下,阿月在他的眼里如她所言就只是阿月而已。所以,这次她一直没有暗示自己把阿月当做初旬来记住。
实验,显然失败了呐……
见红火火不回答,薄荷抿着的嘴唇微颤了颤。
终,还是轻叹一声:“红火火,我真的很想要他。所以,得到他的你,能不能再仔细的看看眼前人?”
“可是薄荷,我已经恨不得把他放在自己的眼皮下看着了。”
“不够!”
“那我还能怎么办?”
“你没有心吗?”
“我的心已经被假象遮蔽了!”
“那就遮蔽一辈子!!”
薄荷道:“红火火,不要伤害他。假象到底是不是真的假象,其实还不一定不是吗?”
……
薄荷提酒而来的那日,其实早就向红火火摊明了自己的心意。
无关有没有阿月,她都不愿红火火受到伤害。
一点,也不想。
她把林枫的计划说了出来。
两个一起演了一场戏。
林枫为了防止薄荷最后心软没有把她给的那种毒药放进去,自然会凑上前亲自检查一番。
却不知那毒药被红火火加了一些东西炼制成了一种气味。这么一凑近,便入了她口鼻之中。
这种毒若不是被催发的那一刻,是很难被发现的。所以当红火火开启寻桃镇结界时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催发跌入魔障,反而是自己陷入痛苦与嗔痴之中时,才明白着了算计……
薄荷她呀,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了。
……
红火火终还是等到了阿月。
在一个下起小雨的午后。
她靠在窗边突然想起好久好久之前,水中月便是站在待君楼的窗边,一言不发的送她远行。
那时的记忆,本来是模糊的,却是突然清明。
清明到她心脏狠狠的抽痛,那天风的触感,水中月衣袍上的纹路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抬头,对上楼下来雨中而立的深渊眼眸。
那人一身玄衣,鲜血的痕迹被雨水不停的侵染四周。
凡人之躯的他受了很重的伤,但他还是活着回来了。
回到她的眼前,她的身边。
不妄,他那半年在绝境中挣扎的坚持……
桃城以南的方向,人烟开始稀疏,但能看到的桃树林却越是密集。
此时,红火火与阿月坐在马车上,掩去一切与本地人不同之处,像对寻找新的安家之所的普通的小夫妻。
在马夫扬鞭大喝下,马车晃悠晃悠的令人想有种想闭目午休的懒散感。
掀开车窗,看着小路的尽头,闻到了越来越浓郁的酒香。
这片区域,几乎每家每户都是靠酿制桃花酒生存。
外面的马夫大声说道:“两位客官,你们是来酒仙乡游玩的吧?呵呵,小哥还真是选对地方了!咱们这盛产桃花酒,就连空气多闻了几口便会有微醉的感觉,是小两口约会的好地方!”
不醉,怎么给彼此花好月圆的机会?
红火火立马懂了车夫的调侃,坏笑的看了一本正经的阿月一眼。
“那我可得多闻闻~”
阿月微微侧头,嘴角却是止不住的浅笑。
桃花香,桃花酒,桃花映得桃花人。
红火火一时看入了神,凑上去便是啵唧一口亲在阿月的脸颊上。
车夫听见了,大笑调侃:“哟吼!这一口的力道,不愧是年轻人!”
红火火笑得得逞。
“听老哥之言,你也是酒仙乡的居民吗?”
马夫点头:“我虽生养在这,但大夫说我体质问题对酒过敏。为了能贴补家用,我便接了给大家送货的活。”
“那这样真是太好了,我与相公新婚不久,就想着也在此地安居我们的新家呐!若有什么不懂的风俗民情,还望老哥多多提点一二啊!”
马夫笑回:“哎呀!夫人客气!我就是粗人一个,大家唤我大牛,以后大家既然都是邻居了,有什么事能帮上忙的只管叫我!”
第三百八十九章:是你当年
马夫大牛语气不作假,十分醇厚,这倒是令红火火心慰没选错地方。
感受到阿月在看着自己,红火火压低声音挑眉:“你还想被啵唧一下。”
阿月耳根淡下去的红晕重新爬了上来。
红火火……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可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
感觉……还不错呐……
一声吆喝声,马车停下。
“两位新邻居,酒仙乡到了!”
面前是一座平凡的城门,有官兵站在两边,偶儿盘查可疑之人。
一下马车,鼻尖嗅了嗅,还真是有些醉人了。
马夫大牛嘿嘿一笑道:“街内不大,人口却多,加上每家每户门前都有酒坛子,所以城管大人下令,除了送货外,不许街道驱使马车!”
说着又指了指不远处令一场盘查口道:“马车必须从那边进去,两位客官可从这里一路欣赏,也是一番风景!”
阿月毕竟是‘一家之主’,再不爱和外人说话,也尽量友善的笑了笑,掏出几许银票递给大牛:“多谢大牛兄了!”
大牛一愣,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还以为小兄弟是个哑巴呐!”
说完才意识到什么,更加不好意思了:“我嘴快嘴笨不会说话!”
没等他解释完,阿月表示毫不在意的摇了摇头。
大牛更加不好意思了,于是贴心提醒道:“城西是李大人的府衙,你们既然想要在这里安家,就得先去提交证件,得到许可后才能留下。”
……
与大牛分别,回头见红火火捂嘴偷笑。
阿月挑了挑眉,几份无奈的伸出手,道:“走吧,夫人?”
红火火顺势挽着他的胳膊,亲昵的靠在他的肩上。
“相公,我想买个大房子!”
“好!”
“再买几个丫鬟小厮!”
“嗯!”
“院子里种一颗梨花树!”
“……这里好像没有梨树。”
“那就算了!”
“……”
不知在想些什么的阿月听见红火火随意的补了一句:“其实是什么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你就站在那棵树下,让我入了风月,入了相思。”
她说:“我喜欢你……”
后面应该有个名字,可红火火没有说,阿月也没有多问。
他只是点了点头,答了一句:“我知道了。”
……
此城民情不错,不光从大牛身上看到,现在这城门边也能所见一二。
毕竟是主要商业是送往各地的桃花酒,来往进城人大部分都是商队。
红火火能刚巧雇佣到大牛,也是因为大牛送完货有事耽搁,离开队伍多耽搁了一段时间。
没想到这么一耽搁,遇见红火火与阿月,也算得了一笔意料之外的报酬。
大家不疾不徐的进城,偶尔遇到熟人,还会打打招呼,谈谈单子或者家常。
红火火观察到,这里进出的居民,凡是女子,不管老幼,眉间都喜欢点上一粒朱砂。
难怪初见马夫大牛,他问她是不是老乡。
论到红火火与阿月的时候,士兵突然拦住,其中一人上前盘问道:“两位面貌陌生,是外城之人吧?请拿出通关文件,方可进入!”
排在后面的队伍里,又几个闲聊中的妇人。她豪迈大笑,对那盘问的士兵说道:“我说二狗子!这一看就是小两口进城度蜜月的!没必要盘查那么严!”
那士兵脸一红道:“张大婶,我,我也是按规矩来办……”
“二狗子!”
妇人身后探出来一个少女,笑起来的时候眉眼细细的,很是乖巧。
那士兵身体明显僵硬了一下,脸腾的红起来,支支吾吾的唤了一声:“明……明兰……你,你回来啦……”
少女也低下头,捏捏扭扭的拽着自己有些风尘仆仆的衣角,轻轻嗯了一声。
周围人都意领神会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人刁侃道:“张大婶,难怪你家明兰一直催着我们往回赶呢,原来是要见心上人呀!”
张大婶也看得及开,她男人早逝,一个妇道人家跟着商队四处跑,拉扯大自己的女儿。虽说对象是个兵小子,但也是吃公家饭的,明兰要是嫁给他,也就有了落脚之地,不用再跟着她风吹雨打了。
“去去去!没看见我女儿脸皮薄吗?一个二个心里有数就行了,搓破她干啥!!”
众人笑得更欢了。
“不过……”
玩归玩,闹归闹,张大婶还是很怕男女年轻冲动,明兰吃亏。于是顿了顿,委婉的提醒二狗子可以请个媒婆挑个日子上门拜访一下。
二狗子毕竟还只是个十八出头的稚嫩少年,领会到张大婶的许可,接下来便心不在焉的发愣起来,就算红火火与阿月拿出早就备好的文牒也没有仔细看便放了过去。
进了城,还未多观察一下城中风景,突然又有人拦住了去路!
“且慢!!”
那是位年过三十的男子,浓眉大脸,正直大气,不失英俊。
他缓步而来,身后跟着几个当差。
此人一出现,所有路人皆是望了过来。
“县令大人!!”
他便是李司懿,酒仙乡的管事县令。因为什么要会管,什么都要分出个是非黑白,大家对他很是尊敬信仰。
有市民热情招呼:“李县令,有空来我家坐坐,我那小女儿可是天天念叨着你呐!”
如此之类的话很多,可这李县令并恼怒与傲慢,甚至会耐心的一一点头回应,腼腆笑着,不像县令,反而向是位书生。
李司懿打量着红火火与阿月,含笑抱拳:“在下是此城的县令,名为李司懿!突然如此唐突,还望勿要见怪才是!”
见红火火一副良家妇女的模样站在自己的身后,阿月不得开始社交。
“李县令客气!我名为单名月,京城人士。这是我的内人。”
红火火微微欠身,拉着阿月的手撒娇道:“相公,人家肚肚饿了~”
阿月忍不住眉间微微挑了挑,嘴角是掩饰不住的无奈与宠溺。
怎么看他与她,都只是正你侬我侬的普通小夫妻罢了。
只是,相貌未免都太好看了一点?
阿与不动声色的移了一步,把红火火完全挡在自己的身后。
“不知县令拦住在下,可有要事?”
李司懿从红火火那妖艳的朱砂下回神,自觉失礼,难免懊恼。
“抱歉,虽同样点着朱砂,夫人却与我一位故人格外相似。”
红火火正想询问关于眉间朱砂之事,却见李司懿移开视线,显然不想重提那位故人之事。
“李某好奇,月兄弟与夫人京城而来,路途遥远,怎么一件行李也没有呢?”
“说来县令勿要笑话!我与内人想久居贵城,家族小有成就,就未带行李,想到了此城再买便是!”
第三百九十章:李家县令
阿月说着早就商议好的台词,红火火配合的表现出一个被惯坏的大小姐模样:“带那么多行李多麻烦啊!反正只有有钱,还有什么办不到的??”
又是无奈与宠溺。
“内人从小就惯坏了,县令勿要见怪!”
李司懿觉得自己吃了很多狗粮。
他单身三十年,一直忙着带领百姓以酒致富,对于男女之事其实一直是空白的。
尴尬的笑了笑:“呵呵,是李某多事了!既如此,待空闲下来,月小哥与夫人选好住所,来衙门备个案便可。”
阿月抱拳:“那在下与内人先行一步了!”
李司懿退让。
……
待红火火与阿月离去,李司懿含笑的脸微微皱眉。
有跟差不解:“大人,可有什么疑处?”
李司懿摇头道:“回答的有理有据,可我还是觉得这两人很奇怪!”
“是因为他们都长得太好看了?”
李司懿不由想起了那眉间朱砂,立马拂去杂念。
“听闻最近国土来了许多异来者,生了不少事端。”
“大人,为什么你总称那些神仙是异来着呢?”
“可我们之前从未见过他们,突然出现的一群人,为什么我们要下意识认为他们便是神仙呢?”
“他们,难道不是吗?”
跟差的脸迷茫得纠在一起,仿佛他们在思考一件极其痛苦繁琐的事。
李司懿哑然,终重重叹息一声:“罢了,但愿他们就算不是我国土百姓,也待我们并无恶意!”
……
大家都选择闭关,只有红火火不急不忙,拉着阿月隐于红尘。
来到这里之前,身份便安排好了,他单名月,她是他的夫人。
他与她是新婚小夫妻,在酒仙乡买了一座大别院,请了丫鬟小厮,买下了好几处摇摇欲坠的酒厂,改良了酒方,一举成为此城的三大势力之一。
两人待人还算友善,加上是相貌好看,走在街上时无时无刻不招来目光。
红火火来这已经有是第二个年头,临近年关,喜气洋洋。
“月夫人,今儿怎么不见你那书呆子相公啦?”
街坊都知道,月府的生意都是红火火在打理。而一家之主的阿月,重新拾起了书本读书。是个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却爱跟着红火火身后的书呆子。
红火火掩面轻笑:“今儿他去考试了。”
那几个妇人恍然醒悟:“哎呀!我都忘记了!按你家相公的才能,定能顺利考过!”
“考过之后,书呆子便成了呆子秀才了!”
嬉笑打趣,并无恶意。
“呀!下雪了!”
随着身后丫鬟明兰的轻唤,今年迟迟不来的初雪终于降临。
期许与唏嘘夹杂,一年就这样又快完结了。
“月夫人!”
正任由明兰把外套给她披上的时候,红火火听见有人唤她。
与往常一样,随着他的到来,不管是闲着还是在忙碌,都会热情的唤他一声。
他一一点头,在红火火面前几步而止。
“不知大人唤住民妇可有何事?”
这一年里,红火火有偷偷观察这位县令大人。
此人很是不简单,一来是他的博学正直。二来,他是第一个思量异来者到底是怎样存在的人。
虽然他想不明白,也无人会与他讨论。对于本地人而言,异来者是至高无上的神仙,只需要他们按照规矩好生伺候避让着,是存在还是离去都没什么好惊奇。
尽管,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月夫人,你可听闻东方有一城,一夜之间无一幸存?”
红火火不语。
她当然知道,当她赶去的时候,亲眼见到了那里的百姓尸骨无存,只留下一个巨大的深坑。
李司懿再道:“月夫人,李某人不懂,为何查得是那些所谓的神仙打斗所为后,国主与百姓便不再议罪?”
“为何要来问我?”
“因为只有你与月小哥在谈起他们时,脸上没有大家的茫然。”
李司懿答得诚恳。
“我想了一夜,越是深想我便越忘记什么。我只好把我的问题写满在书房里,才能熬到天明特来寻问你。”
红火火看着他的挣扎,又看了看他身后跟差的茫然。
在酒仙乡的百姓眼中,县令大人什么都好,就是时不时会问些让他们茫然的问题。
她该如何回答呐?
说:
李司懿,或许你们只是一堆活着的数据?
李司懿,十年后,被毁的城,逝去的人,都会再度重生。所以异来者把你们都杀了,其实也没多大的事。
李司懿,你们的人物的设定,便是包容异来者,成为他们历练的烟火气罢了。
……
最终,红火火张了张嘴,却是什么也没说出口,反而转移话题看向他身后的一个差官。
“二狗子,婚事可准备好了?”
那曾守城门的少年被李司懿调到了身边,而他的心上人被红火火选入了府中,当了丫鬟管事。
虽是婢女的身份,但给的月银丰厚,甚至还在爱酒厂给明兰的母亲安排了一个轻松一点的管事活。加上红火火与阿月待人友善,能进月府劳工,是一件挤破头的好差事。
二狗子其实有名有姓,叫陶二。
陶二比明兰还可怜,父母皆早逝,吃百家饭长大,街坊邻居便戏称他是流落街头的狗子。
陶二并不生气,于他而言,小时候能蹭上一口热和的饭便是大恩大德。被戏弄调侃,也是微不足道的。
哪怕后来,因为他长得高大,从了军,分得了一份官家饭。他也会时常对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伸出善意之手。
明兰和陶二又再次同时羞红了脸。
他支支吾吾:“已……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就,就等明年入春……”
红火火继续打趣:“那就好!你放心,作为明兰的东家,我也会备一份厚礼给你们这个小家庭的。”
陶二与明兰觉得受之有愧。
还未开口,便听见红火火摇头浅笑:“结婚,是件喜气的大事呐。”
目光所及,似想起了自己年少时的那场大婚。
见此,李司懿突然开口道:“那我作为东家,也会备一份厚礼的。”
第三百九十一章:方华一瞬
阿月来接红火火了,站在来往的人海中,发间与身上沾染残雪。
红火火把披风的帽子取下,上前自然的牵起他的手。
“考试结束?”
“嗯。”
“成绩呢?”
“说是过几天公布。”
“要是考上了秀才,要不要上京考个状元啥的?”
“可以试试。”
“这么有自信?”
阿月挑眉。
红火火噗嗤一声轻笑:“听说要是金榜题名,长得好看的便会被招为驸马。”
“那我不去了。”
“不喜欢公主?”
阿月瞧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红火火虽是笑眼弯弯,手却是捏着他的肉,意思在明白不过。
无奈一叹:“不喜欢。”
“那你喜欢谁?”
红火火乘胜追击。
一时之间两人都有些闭住呼吸。
阿月一直表现得喜欢她,但好像从未开口说过一句喜欢。
白雪在睫毛上微微颤动,红火火听见自己的心脏的声音在放大的时候,阿月对她。
他说:“我喜欢你。”
时光寂静,仿佛雪落下的速度也被放慢。
她低下头,碎发遮住了她半张脸。
她轻声嗯了一声,挽着他的手,两人任由雪白了头,一步一步并肩走着。
眼见快到家门口,从阴暗的角落里冲出黑影扑了过来。红火火下意识想躲,见阿月把她护在怀中,而跟在身后的丫鬟小厮挡住了那黑影。
定眼看去,是一个又脏又臭的女乞丐。
仔细端详她那乱发下的脸,虽很脏,且神志不清的大吼大叫,但红火火还是认出了她的身份。
与阿月对视,彼此肯定。
林枫。
没想到她也进来了?
挑拨薄荷给她下在酒里的那种毒,研究过后的红火火自然清楚,她若真的着了道,便会比她此时此刻的痴傻疯癫没有一丝灵力的模样更严重。
开启结界本就危险,有这么一出,哪怕有红念念横空出现,也会当场陨落。
所以,见她有今日下场,红火火一点也心虚,甚至居高临下淡漠的看着她。
林枫还在吼叫着什么,满是污垢的手哪怕被下人压着也拼命的朝红火火抓伸。
明明如恶犬咬人之态,可不知为何,红火火感受到了另一种情绪。
求救。
神志不清的林枫在向她求救?
目光所及,红火火一愣,忍不住惊呼出声:“你怀孕了!?”
下人们也这才注意到这个发疯的女乞丐微微鼓起的小腹,一时之间放松了力道,有些局促。
所幸林枫安静了不少,她看着红火火,眼里是茫然与祈求。
红火火扶额,心情复杂至极……
……
这一切还得从林枫在疯癫的最后一刻,拼尽所有力气冲入了寻桃镇的结界入口里。
她知道自己身后了无一人,只有让天命看能不能给她一次醒来或者活着的机会。
毕竟……她当年便是不甘的死去之后,又在这个世界醒来……
失去神志的林枫凭着自己的身体强悍,硬生生的走过副本世界传送到了桃国主城。
但同时她也奄奄一息,随时将成为躺在街角的死尸。
也是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一个因赌博被堵在巷子里同样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少年,
少年名为方华,是酒仙乡三大势力之一,严家的子孙。
本该有锦衣玉食的生活,可生母只是一个伺候人的丫鬟,酒醉后不该存在的生命。
生母早逝,让他去寻严家。严家各种不认,也不愿滴血认亲。给了一笔银两,说从此两不相欠。
他站在生父家门克,看着紧闭的大门,突然颠了颠手中钱袋,大笑着越走越远。
从此,他还是跟着母姓。
为了来找严家,家乡的房子一部分用来安葬母亲,另一部份做为了盘缠。
他的身后空无一人,他是无家可归的孤儿。
有人盯上了他这个从乡下来,但有一大袋银子的无知少年。
他们设置一种名为朋友的套路,让他沉迷赌博与酒色之中。
没多久,他便不仅花光了那笔钱财,还欠下了一堆赌债。
当初知遇的朋友,都弃他而去。
居高临下,冷漠嘲讽。
他更加沉默赌博与酒色之中麻痹自己。
给别人当过狗,也偷过东西,还抢劫威胁过在树林里欢愉的男女。
这不,遇见林枫的这天,他其实已经身无分文,也决心去死。所以跑到赌场里,扬言要压自己的命。
他的命?
能值一文吗?
所有人都在笑他,他也被赌场老板叫人给他丢出去。
可他实在是太饿了,竟又不依不饶的跑了出去,坚持要赌最后一场。
一切,就交给天命吧。
或许是想看笑话,赌场同意让他赌。
果然啊,天命从来不会偏向一个想靠赌博翻盘的败类。
他还是输了。
他的命?
杀人犯法,那就打残吧。
他没有反抗,也没有了力气反抗。
反正,他早就决定今天去死的。
或许是来来回回打了多次交道,那揍他的几个小弟渐渐收了力道,最后停了下来。
“听说,这小子本来该是严家的公子哥的……”
也不知是谁感叹了这么一声,任由他自生自灭,离去。
等待死亡的方华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回到了家乡,回到了被他卖掉的老房子,回到了母亲的怀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却醒了过来。
闭上眼睛左等右等,只觉得睡在垃圾堆里咯得慌。
看来,他今日是死不了了。
无奈睁眼,摇摇晃晃起身的时候吗,才发现咯着自己的是一个人。
一个奄奄一息,比他还惨的女人。
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养女人了。
本想见死不救,视线落在林枫的发间与腰间。
那些饰品,好像……能卖几个小钱?
伸出的手在林枫发间的咫尺之处停下,他咬牙,暗骂一声,把林枫扛回了家。
他的住所是个非常简单甚至漏水的茅草屋,把林枫随意的丢在一旁,自己便也摊在有些发霉的被窝里大睡了过去。
此后,方华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床的另一边躺着一个女人。
她一直在睡,睡了大半个月。
方华还是取走了她身上的饰品去典当,第一次路过赌坊的时候没有进去,甚至头也没有回。
第三百九十二章:有一痴人
认识他的人本来准备赶他走的,见如此反而面面相觑。
他之前已经说了,那将是他最后一次赌博。
拿命赌。
赌输了,天不收。
那他就要好好活着了。
那些饰品好像可以典当更多的钱,可老板看出了他没有了后路,刻意压价。
他不知自己到底亏了多少,只是在咬牙同意的时候和那老板签了另一个契约。
两年的时间内,这些东西不可以卖给别人。
两年后他回以买下时的三倍价格赎回。
典当老板自然不愿,他比谁都清楚那些东西的不凡之处。可又怕方华后悔,加上谁不清楚他方华以有钱就赌博或者买酒喝的?一年的时间怎么可以拿出此时的三倍?
契约签下,方华拿着拿那笔钱去买了粮食与菜苗。
林枫还在睡,他在院子里研究着记下的笔录挖土开荒。
忙到天色昏暗,他身泥土与汗水的回屋,看了一眼床上的林枫,嘀嘀咕咕的说了一句:“要是有个给我煮饭的婆娘就好了。”
他开始熬了一点小米粥,连青菜也没有,但那碗喝得一干二净。
回头又瞧了一眼林枫,想了想,把最后一碗凑到了林枫的唇边。
林枫虽再在沉睡,但有本能的求生意志。可以挣扎一番,始终无法睁开眼。
芳华又嘀嘀咕咕的骂了几声,无奈之下,耐心的一勺一勺的喂进林枫的口中,仰着她的头一张一合,强迫她咽下去。
“别怪我拿着你的钱不给你买药啊,药太贵了,你我都还年轻,自己慢慢扛一扛呗?”
他给她洗了脸,发现她长得着实好看。
想到他白天要去忙,若是要债的找上门心生歹意怎么办?
于是,又拿锅灰给她的小脸抹得漆黑。
瞧着自己的杰作,芳华自从母亲逝去之后,第一次开怀大笑。
少年本就清秀,此时除去那些俗物纷扰,竟好看得有倾城之势。
他的母亲本就好看,不然惧内的严家家主也不会借着醉意强行占有了家母的丫鬟。
可惜,林枫还在沉睡,无人得见那一笑。
方华没日没夜的做苦工,其实他很清楚,哪怕自己拼尽所有,照这样下去,一年内也无法去赎回林枫的东西。
当时他之所以那么说,不过的卑鄙的自己想给自己的心灵抹上一层自欺欺人的抚慰罢了。
这天,好不容易拿到工钱,却被堵债的抢走,还挨了一顿打的他精疲力尽的回到自己的破茅草屋。
揉了揉咕咕叫肚子,想着还得等会儿才能吃上饭。
抬头,看见门前坐着一个人。
她黑漆一片的脸似乎很茫然的靠在门延上,感受到走来的方华,两人在落日之下对视……
她好像有些傻,总是发愣便算了,还会突然暴怒,大吼大叫。
他好不容易把她哄睡着的时候天已微亮,他不仅没有吃上晚饭,还睡不了多久便要起床继续去劳工。
张嘴想骂,可瞧着因为哭泣小脸更花的林枫,他无声一叹,也不顾及,像往常一样蹭进另一边的被窝里,搂着林枫的小脚劝自己赶快睡,能补一点精神是一点。
晚上回家,他破例买了几个包子踹入怀中。
想着,毕竟睡了大半给月的人醒了,再怎么也得庆祝庆祝吧?
还未走进,感觉到不对劲。
院子里的菜苗好像被糟蹋过一遍。
是讨债的找上了门?
下意识担心林枫,加快奔跑的速度,却是见到林枫抓着菜苗在啃。
见他回来,唯一能看得清楚的眼眸里是一片无辜。
咕噜咕噜。
她的肚子叫得厉害。
再糟糕的事方华都经历过了,见她没事,反而没有责怪她毁了那些幼苗,捂着额头摇头笑了起来。
把包子抛了过去:“你先吃着,我去煮饭!”
林枫一时看愣神。
……
又大半个月过去,林枫虽然醒了,但和没醒时一样,什么也不会做,只是每天黄昏的那一刻站在门边等着方华回去。
方华试图交她一些基本的生存之道,她愣愣的看着他,被他抹黑的脸依旧只能看到无辜的眼眸。
芳华,认命,放弃。
直到某一天,习惯每天累死累活还要回家照顾一个傻子的时候,他看到林枫在洗床单,还有他的衣物。
他明明,只是早上起床的时候这么随意的嘀咕了一句。
原来,她其实是听得懂的?
只是……
方华差一点要哭了。
有谁会把被棉也洗了的?
沾了水那么重,她那小身板是怎么挂起来的?
最最最主要的是,那夜降温,大雨……
没了被子,他把能穿的衣服都穿了起来,然后紧紧抱着林枫,止不住发抖的入眠。
突然,她问:“我是谁?”
方华发烧了,半梦半醒被问得不耐烦,回了一句:“你是我婆娘!!再不睡,老子扒光你的衣服!!”
好半响后,林枫又再一次开口。
“什么,是婆娘?”
方华没有回答,他已经烫得昏死了过去。
林枫隔着窗外雷电的光芒,若隐若现的看着他的眉眼。
一夜无话。
天亮,雨虽停了,方华却还是要支撑起重了数千斤的身体起床,说要去劳工。
林枫不懂,不懂他为何要一副难受的样子,有为何要去哪所谓的劳工。
她只是远远的跟着他的身后,第一次走出了茅草屋的范围。
她看到他勉强的去工友打招呼,看着他报起酒坛,然后‘哐当’一声巨响,酒坛碎,他瘫倒在地……
等芳华醒来,自己是躺在床上。
仿佛他今早没有起床,没有去酒厂,没有昏倒。
看了看窗外,大概是中午,心想着算了,迟到再去也拿不到几个工钱了。
他再次闭上眼,又从中午睡到了黄昏。
这个时候,他应该下班回来了。
他想起了林枫,唤了几声见无人回应,以为她终于还是离开了这里,离开了他。
肚子饿得叫,他起身忍者脑袋的昏沉熬小米粥。
看着锅里的水雾,他竟像林枫那般愣神了起来。
身后有动静,他回头,瞧见最后一缕光辉沉下去的时候,林枫站在门边,身上是汗水……
第三百九十三章:林枫有孕
原来她没有走,她替他劳工。一开始本来不要她的,可她明明小巧的身板却是力气大得惊人。
一个顶了三四个壮汉的量,老板和工人都惊咦不已。甚至还签了长工,加了工去钱让她以后都来。
“她是谁?”
“方华那废物小子的婆娘!”
“她的脸怎么总说脏兮兮的?”
“怎么?长成这样你也下得起手?”
“说不定洗干净了还挺漂亮的呐?”
“得了吧,要是漂亮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方华那废物?加上力气这么大,可能啊,是个怪物变的呐!!”
起了一点念想的人都打了退堂鼓,加上哪怕有人看她能挣钱想勾搭,也被方华野狗不要命的报复下,便都不再把林枫当做女人。
芳华主内,林枫主外。
茅草屋虽然依旧是茅草屋,但已经不漏雨了。
同时,一旁还加盖了单独的厨房,猪圈与鸡舍。
在某个夜里,他亲吻她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于是,择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日子,他们简简单单的拜了堂。
来的只有酒厂里的工人,大家很好奇,红盖头下的新娘子洗了脸会是怎样的面貌?
似天意想成全他们,一阵大风袭来,眼见红盖头要被掀开,芳华一把捂住,嬉笑的入了洞房。
他才不要给外人看见她的眉眼,她的鼻梁,她的嘴唇,她所有的美好。
她是他的新娘,是他的救赎。
春去秋来,院子里的蔬菜瓜果已经经历了两年轮回。
按照契约,他要拿着三倍的钱,去赎回当年典当之物。
那天清晨,方华煮好早饭,切了一点咸菜丝,炒了个青菜,再蒸了几个馒头。
他在林枫出门前对她说,他要把所有的积蓄都拿走。
这两年林枫一拿到工钱便交给了他,她从来没有自己单独买过一次东西,以至于她的衣物,包括月事也是他准备的。
林枫歪着头看着他,仿佛很不解他要花钱为什么要问她?
方华一时之间心情复杂,他凑上去,吻下她嘴角的米饭。
“注意安全。”
他越来越有‘贤妻良母’的天赋了呐。
……
方华来到典当铺,老板不认,还叫人撕了字据,堵在巷子里,拳脚相加。
那年的赌坊没有要了他的命,这次的当铺却好像要来收了。
相比于他的命,那些被典当的东西才更宝贝。
正在劳工的林枫突然第一次身体不适,这可把工人都吓了一跳,毕竟她这两年风里来雨里去,就像个铁人一样。
大夫说她怀孕了。
所有人这才注意到她宽松的工服下,是微微鼓起的小腹。
包括方华在内,都以为她只是长胖了点而已的。
最近几个月的月事,发下林枫不需要他准备这些的时候,以为她终于懂得了一些,自己替自己准备了。加上她依旧能抗能跑,所以粗心的方华也就没有过问。
“怀孕……”
林枫好像不是很懂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大夫笑着回答道:“就是你的肚子里啊,有了个小生命。”
“我今早吃的是稀饭馒头。”
“……”
正不知该如何让她理解的时候,有人气喘吁吁的跑来,说自己本来旷工去陪家里的婆娘逛街的,却看见典当铺的人在围打方华,看那样子,下的是死手。
林枫想也没多想拉着那个人不停的跑,那人跑不过,只得认命被拖着带路。
找到方华的时候,若不是县令李司懿亲自赶过去,定是最后一口气也掉不住。
典当铺诬陷方华偷他们家银票,他怀里包裹着的东西就是证据。
官差打开,里面果然是一叠叠厚厚的银票。
方华生死不知,林枫也不会去争论。
加上大家都知道他是个赌博的废物小子,还欠下那么多的债,怎么可能自己有这么多银票?
典当铺老板正暗暗得意的时候,县令李司懿却发现了不对劲,但奈何没有证据,只得自己花钱让大夫先把人救活。
连续好几天,昏迷的方华都在吐血。
终于,在年边迟来的初雪降临的那一刻,大夫摇了摇头,说准备后事吧。
林枫一直都很安静,这些天她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只是侧着脑袋看着方华越来越苍白的脸发愣。
听到这句结论,她突然跑了出去。
她跑进典当铺,想杀了那老板。可不管她的力气有多大,最终还是敌不过七八个壮汉。
她不知道自己愤怒什么,在吼叫什么。她本能的觉得这些不过是蝼蚁,可她就是挥不出厉害的一掌。
以前她癫狂发作的时候有方华紧紧着抱着她,哄着她。现在方华要死了……
他,要死了啊…………
林枫的眼睛参出的鲜血,那是绝对的恨意。
典当铺老板被这眼神看得心虚,一咬牙有心想把她也给弄死算了。
县令李司懿再次赶来,有心想保护林枫,但她发作之后谁也不认,最后打伤一个官差后逃走了。
她又不停的跑啊跑,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跑到哪里去。仿佛她再跑得快一点,方华就能多活一刻。
最后,一身狼藉的她冲出一个巷子,扑向了那抹红色身影……
……
红火火收回点在林枫眉间的手指,看着她熟睡的脸庞,手指掐诀,有水纹清洗着她的脸。
没多久,露出了那张好看的容颜。
有一件事红火火不曾对任何人说过,甚至自己也不敢去多想。
失踪后的林枫再次回到剑门后,她每次见她其实都很心虚。
说不清理由,也道不出为何。
她一直尽量避让着她,哪怕她多次在背后搞小动作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包括在海底遇见魔族袭击,虽然隐藏得很好,但门中还是知道了那戴面具的黑衣女子便是林枫。
是红火火特意保住了她,让长老们先静观其变。直到她挑唆薄荷下毒的时候,红火火才忍不住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林枫,你到底是谁……”
林枫自然无法回答她。
她的眼角有一滴清泪滑落,红火火伸出手替她拂去之后,终还是轻叹一声:“明兰!”
她唤来丫鬟,叫她们好生伺候着,然后披上雪白的狐狸披肩。
阿月早就站在门外备好马车等她了,两人无需多言,彼此浅笑,然后一同去往了县令府。
雪越下越大,看来今夜也不会停止呐。
第三百九十四章:当真良配
两年前的方华一直在等待自己那口气了断,两年后的如今虽然生活还是一地鸡毛,可却强烈的求生意志,让他终于等到了生机。
“县令大人,刚才那是月府的夫人吧?她也懂医治之术?”
大夫和所有下人,包括李司懿自己也被红火火请了出去。
“……或许…吧?”
也不知李司懿在想些什么,神情有些恍惚。
大夫一大把年纪了,吹胡子瞪眼道:“我行医大半辈子,也曾在京城皇宫里当差过,那夫人就算懂一点医治之术,也没必要把老夫我也请出去吧?是怕老夫偷学了不成!?真是自大的商家之女!!”
李司懿好脾气的哄着。
这时门开了,阿月示意大家可以进去了。
方华已经醒了,也不知发生过什么,他眼眶红红的,在努力收着情绪。
见有人进来,他勉强的扬起一抹笑,向李司懿道谢。
大夫之所以说让准备后事,是因为他起身骨头被打碎算了,最重要的是肺腑与脑颅出血。一旦止不住,除了准备后事别无办法。
红火火不想太惊世骇俗,所以并没有一下子全治好了他,而是把那几处致命的伤势压制住,然后慢慢调养恢复。
没说几句话,方华便又陷入了沉睡。
红火火写了方子,说他不宜移动,只能暂时依旧住在县令府,而她会每天过来查看一二。
大夫虽不知红火火用了什么手段救下了什么,但看了单子,怎么看都是最佳的搭配一方案。能写出这种,想来经验的确不输他这个半百之人。
“月夫人,不知老夫可不可以也每日过来在旁学习一二?”
大人也是个能屈能伸之人,遇见医术行家,自然想结下这个忘年之交。
红火火也很和善,点了头。
其实她的医术并不好,每次红伊伊都说她是暴殄天物,用绝品草药灵芝强行治愈。明明炼制妥善,再加上搭配,至少可以发挥直接吃时的四五倍。
还有就是,她虽然担心旁边跟着个人会让她束手束脚,但这里毕竟是县令府。李司懿黄金单身汉,有些事她虽无意,但也要防着。
回去的路上,阿月的心情看上去有些不错。至少难得掀开帘子,眉眼几份笑意的看着外面的世界。
突然,他感觉膝盖一沉。低下头,见红火火枕着他的膝盖假寐。
大雪不停,车轮压过一条长长的痕迹,又很快被路人的脚步与雪花掩盖。
……
果然,有了老大夫这个德高望重的老辈子在,刚有人传从红火火不检点,每日都会上县令府的时候,便谣言止住。
甚至从惊疑红火火的医术是否到底有老大夫说的那般神奇?
有治了多年不见好转的疑难杂症患者,忍不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上门求了医。
红火火就当练手了,能靠医术治便自己治,治好了还把单方共享给老大夫。若是自己医术有限治不好,便会与老大夫商量,商量不出结果的再用灵力治疗。至于单方,老大夫很有眼力见的也没多问。
收取的费用,都被红火火用来交给了老大夫行天运之善,救济吃不起饭的孩童与乞丐。
老大夫本想替红火火把善号打出去,但红火火不愿。说这等机缘,给她没用,但若是给老大夫自己,或许有想象不到的好处,就当是这场忘年之交的香火情了吧。
老大夫似懂非懂,但近日与红火火的接触,他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什么,也就没有再多做拒绝。
开春的时候,阿月多了个秀才身份,方华也终于能下床了。
一纸状书把典当铺告上了衙门。李县令亲自督查,大半城的百姓都放下手中活围在门外看是非黑白。
那是一种绝对拥护的气氛,或许这里的百姓都没有发现自己是这种气氛里的之一。
他们本来也觉得方华不可能有那么多银票,定然是偷的,可见李司懿端坐高台重新审理这个案子,便自带对立情绪的用怀疑的目光望着典当铺老板。
哪怕,一开始典当铺老板提供的说词有理有据。
红火火并没有用法术参与这件事,她这天正在书案替阿月研磨。
方华的事其实证据很好找,不然典当铺老板也不会为了贪婪想打死他与林枫灭口。
李司懿是威望为何存在?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果然,在一层层的压力之下,典当铺老板终于认了罪。
或许不是第一次犯这样的罪,还有许多没有方华那般好运能有开口伸冤的机会。
典当铺被查封,老板与他打人的下人都受了桃国法律应有的制裁。
桃花酒,桃花糕。
红火火研磨的手停下,称赞道:“画得不错!”
画中桃花,桃花树下有一抹红影在舞剑。
这是红火火每天都在做的事。
窗外桃花被风吹拂,几片花瓣落入了书案上。
里里外外都是桃花呐。
红火火嫣然一笑,似有了雅趣,把耳边的碎发挽在耳后,坐于琴边,素手拨动呤唱。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凉风袭旧黄昏后
松眉低头满脸愁
思念如雨遍洒春夏秋
昔日情远去
何时再回头
点点慌点点忧
点点心事藏胸口
天天盼天天愁
天天期待长相守
些些意些些幽
些些言语化成一盏酒
阵阵风阵阵雨
阵阵花香惹人忧
……
琴落,指停。
阿月听得入神,琴声停了好半响才抬起那抹幽深的眼眸。
“觉得有些熟悉。”
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和那惊鸿舞一样……”
红火火笑而不语,望向门外。
明兰引着李司懿过来,听到琴声,都一时入迷。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问。”
明兰恭身退下,李司懿踏步而入。
抱拳一礼:“叨扰!”
阿月点头还礼,红火火斟茶。
一眼瞧见书案上的画卷:“好一副桃花图!”
由衷陈赞道:夫人与月小哥当真良配!”
李司懿此行拜访把方华的案件简单的说了一遍,见红火火与阿月只是静静听着,话落,突然问了一句:“芳华的夫人,可与你们来自同一个地方?”
这句话可以是在问是不是都是京城来的,又再问是不是都是异来者?
第三百九十五章:再见一面
林枫的身份查无此人,两年前仿佛是横空出现在这,被方华捡了回去。
别人或许只是当她身体奇特才力气大,但李司懿心思细腻,是唯一一个警惕异来者的人,所以有所怀疑自然并不稀奇。
他既问得含糊,红火火也答得含糊:“算是吧。”
李司懿眼眸深邃,随后若无其事的一笑,绕开话题:“刚才远远的便闻到了酒香。”
“内人闲来无事,亲自酿的桃花酒,李大人可以尝尝。”
茶水退去,糕点与酒重新端了一份上来。
两个男人把酒言欢,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红火火再次盘坐于琴边,也随意挑拨着,并没有再唱曲。
初醉时不知醉,反而精神百倍,心中宽阔,充满志向,侃侃而谈。
再醉时,往年淡忘的记忆一一清晰起来,省以己身。
大醉时,沉睡一天一夜,梦中却与遗憾相聚,轮回一次。
醒后,好像经历了什么,但又什么都忘记了。只知道自己脸颊有泪痕,压在心底深处的沉重得到了一些和解。
“李县令可有遗憾?”
“月小弟说笑了,天下间,是人都有遗憾!”
“那,你可敢面对?”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若能再来一次……我,还想再见她一面。”
李司懿大醉趴倒在桌上呼呼大睡的时候,琴声停下,阿月不语。
少许,他对她说:“他或许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生在一个怎样的世界里,他……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红火火上前,轻轻牵起他的手。
“牢笼之外依旧是牢笼,我们的处境其实比他们好不到哪里去!”
至少,他们都不知道十年后会发生什么,云层之上有怎样的眼睛。
缓了缓,她又说:“剑圣……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
红火火与阿月踏入了李司懿的梦中。
二十几年前的酒仙乡城外,此时夜已深,下起了磅礴大雨。
四周无人,不远处,有一群蒙面黑衣人正在围杀一七八岁的小男孩。
男孩身边的死士拼死护主,奈何人数差距太大,男孩看到最后一位死士倒在他面前后,终于淡漠的小脸露出了不甘又不得不放下的情绪。
“太子殿下,有贵人让我们请你去死!!”
说着,一步步上前:“得罪了!!”
刀剑齐下,男孩并没有等到横空杀出的救世主。在最后一刻,强烈的不甘让他睁开等死的眼眸,紧握手中剑挡住。
可惜虽有练家子,但年纪太过幼小,仅仅几招便身受重伤,瘫倒在雨中,吐血不止。
一声女子叹息,马车从转角出现。
黑衣人抬头看去,只见车帘缓缓掀开,露出一只修长雪白的手。
看到这里,红火火身躯不由一颤。
“初瑶……”
虽然只是一点侧颜,但红火火很肯定,马车里坐着的是初瑶。
这些年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初瑶,难道是因为她来到了这里?
可是,这里不是剧情设定般的世界吗?十年的故事是从异世者踏入这里才真正开启,初瑶怎么会出现在不存在的时光里呢?
初瑶还是和以前一样,眉眼间总是有一抹自认隐藏得很好的忧愁。
只是这次,她刻意点了与红火火一般无二的朱砂。穿衣喜好也不再是碧绿色轻纱,而是赤艳艳的一抹红。
红火火有一丝错觉,仿佛在看另一个自己。
视线收回,看向赶车的马夫。
斗笠之下是瑶姬傀儡一般有些木楞的脸,不知发生了怎般的机缘,她比开始好了许多,至少有了几分能表达自己情绪的灵动。
瑶姬看了一眼那雨雾中的血腥,语气僵硬的道:“这个世界江湖人的事,我们还是不要参合才好!”
刚刚那声叹息明显是初瑶发出的,她沉默半响,后对瑶姬道:“我们被困在这里已经三千多年了,轮回了这么多次,每次都没有救下他。这次,我想试着改变一下。”
瑶姬不语,最后还是下了马车。
黑衣人的头儿冷声道:“朝廷办事,两位姑娘还是勿要惹祸上身才是!!”
初瑶怎么可能把这几个凡人的话放在心上,她的手指轻轻抬起,数条无形的傀儡线控住着黑衣人互相残杀。
最后只剩下那头目时,初瑶轻声开口:“留他一命。”
从死门关活下来的黑衣头目被吓得不停的颤抖。
只有神仙,才能做到这般杀人如蝼蚁吧?
好不容易恢复了点理智,他看见马车里初瑶撑伞而下,缓步来到他的面前,素指一点他的眉间。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她道。
黑衣头目瞳孔渐渐浑浊,麻木的点了点头,重复这那句任务已经完成了。
他起身,挥剑砍下一尸体的头颅,头颅变幻成那男孩的模样。黑衣头目提着他,消失在雨夜之中。
昏迷中的小男孩发出痛苦的呻咛,努力想睁开眼,却眼皮子大家,迷迷糊糊中只见一抹红影举伞于他的面前。
那点朱砂,格外醒目。
……
男孩缓缓的睁开眼睛,印入的是一名陌生小丫鬟的面孔。
那丫鬟与他同岁,见他醒了,小脸露出喜色道:“小姐,他醒了!”
男孩想坐起来,但全身剧痛无力,只好作罢。
他一眼扫过,算是明悟了一点自己所在地方。
都是上好的摆设,显然是有钱人家的客房。
可这般的人家最是怕麻烦,怎的还愿搭救他这亡命小孩呢?
有些好奇,小而老成的脸偏过头望去。
那小丫鬟话语刚落,便见旁边座椅上,一朱砂点眉的红衣女子碎步走来。
裙摆微动,美不胜收。那平静的眼眸,却是述说无声的故事。
见他痴了,瑶姬蹙眉,挡在初瑶身前。
初瑶好笑:“姐姐,他还只是个小孩子。”
男孩回神,吃疼一声捂着自己的胸口。
再抬头,恢复了拒人千里的淡漠,一言不发。
小丫鬟不满的哼了哼:“小姐好心救你,态度却如此淡漠,真是不知好歹!”
见男孩故作冷漠的脸有些羞红,初瑶并不在意的笑了笑:“酒儿被我惯坏了,小公子勿要见怪!”
第三百九十六章:放在心上
说着,又道:“你的死讯会很快传开,所以往后不用再担心有刺客再追杀你。”
男孩惊愕抬头:“你知道我是谁?”
初瑶算是默认。
“你可以安心留在这里,也可以待伤养好后自行离去。有什么需求直接吩咐酒儿,别看她大咧咧的,却是一个很贴心的好姑娘!”
酒儿脸红:“人家才不要伺候这个小不点,人家是要伺候小姐的!”
初瑶一点她的额间:“小不点自然要伺候小不点啊,乖!”
于是,酒儿便应下了这差事。
感受到他愣愣出神的视线,初瑶回头冲他一笑。
“那么,你的名字还叫司民吗?”
男孩低头,暗殇之后再抬头,是不符合年龄的坚毅。
“我母后名为李懿,我便叫李司懿吧!”
……
酒仙乡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初瑶的出现,带动这里贫困的百姓酿酒,从而改名酒仙乡。
李司懿一直在房间里养伤,几日后终于可以勉强下床时,听见院子里的下人在议论。
她们说,初瑶小姐是小镇城的救世主。
她们说,初瑶小姐总是红衣点朱砂,从而带领了酒仙乡盛行眉间朱砂的妆容。
她们说,又有公子上门向初瑶小姐提亲,瑶姬小姐一如既往打伤出去。
她们还说,瑶姬小姐是不是护着初瑶小姐过了头?
“初…瑶……”
李司懿重复着这个名字……
……
接下来的几年里,李司懿长成了酒仙乡里数一数二的的俊美公子哥。
他饱读诗书,从商也很有头脑。
在他的带领下,酒仙乡加快了发展了速度。
不愧是皇家子嗣,哪怕没有那重身份,也能受百姓尊敬与跟随。
在他十八岁那年,有媒婆开始上门为自家小姐仪亲。他坐在那,有些局促不安。
初瑶刻意遮掩下,她眼角有了些岁月的皱纹。
尽管如此,试图想娶的,甚至为她终身不娶的依旧大有人在。
媒婆一口气给李司懿重复了来意,口干舌燥的喝茶。
初瑶这才漫不经心的抬眸:“这是你的亲事,自然要有你亲自做主。”
媒婆见李司懿依旧低着头看不出情绪,赔笑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初瑶小姐你同意便是了,小公子脸皮薄。”
初瑶瞥了她一眼,语气不咸不淡:“我并不是他父母。”
“那……那家姐算是吧?”
“他姓李,我姓初,血缘八竿子打不着,何来的姐弟关系?”
媒婆无言。
初瑶虽然从未说她与李司懿的关系,但在外人眼里,这家人姐妹都不是一个姓,突然冒出一个不同姓的小男孩,又待遇极好,自然会认为的她们的弟弟活着私生子之类的。
“那……这门亲事?”
初瑶看向李司懿。
“问你呢!”
李司懿抬头:“你又不是我谁,我为何要回答你?”
“因为你住在我家,吃我的喝我的。而你与那位小姐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坏了她的名誉,自然要给个交代!!”
“我说过了,我压根不喜欢她!是她骗我进去!!”
“她骗你?不管她用什么理由骗你,她对你的情意别说你看不出来,既然看了出来,那还着的她的道,自然是内心也是愿的!”
李司懿恼怒起身:“她猜到了我的身世!!”
大厅一时寂静。
李司懿的情绪再次低了下去,好半响有些幽怨道:“你也说了,你不是我父母,更不是我家姐。我不过是住在你府上的陌生人。既是陌生人,你未嫁我未娶,同住这么多年,我也应当对你的名誉负责!”
媒婆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到渐渐意识到什么惊咦的事情发展,左看看右看看,眼一翻,晕了过去……
红火火此时与初瑶是同一种心情。
阿月拉着她的手,张了张嘴,眉眼带笑,似在说什么‘同上’
耳根羞红,心脏狂跳。所以当瑶姬出现一掌拍向李司懿的时候,她与初瑶一样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阿姐!你若伤他,我定会像以前一样怨你!!”
关键时刻,惊慌中的初瑶喊了这么一句。
那致命的一掌停在了李司懿的面前咫尺之处,若是落下,定是当场脑袋爆开,毫无生存下来的机会。
李司懿也是很不喜这位摇姬小姐的,随着他的长大,摇姬多次暗地想弄死他,每次都是初摇出面阻止。
摇姬回头看着初摇认真无比的态度,僵硬的脸看上去痛苦与扭曲。
“是不是就应该早一点杀了他?”
初摇不语,依旧用那般神情看着她。
半响后,摇姬收回了手:“下一次十年,我是不会再让你救下他了。”
……
李司懿原名司民,是桃国皇室血脉。
或许是因为长子,尽管母生乃一位贵妃,也被从小立为了太子。
几年后,母妃突然自杀,父皇病重,朝政由皇后代理。
年幼的他被支出了京城,一路刺杀,直到酒仙乡城外,遇见了初谣。
“或许你早就知晓了我的前因后果,可我还是想亲口把这些说给你听。”
表明自己心意后的某一晚,李司懿决定得到回应。
“初…谣……”
他唤着她的名字,小心翼翼又认真无比的寻问她:“你……可愿试着把我放在心上?”
初摇给他说了一个故事。
故事里她是个妓女,出阁的第一夜她登上高楼说想去看星星月亮,其实是想跳下去。
有仙女踏着夜色而来,伸出手问她要不要跟她走?
仙女与她姐妹相称,共度福祸。她以为,终于可以得到安稳的一生。
直到某一天,她与一男子互生好感。阿姐瞧她与那男子亲近,便杀了他。
阿姐说,她想与她双修。
以恩情做要挟。
她觉得厌恶,心想着世间女子怎么可以与女子行那鱼水之欢?
阿姐被她设计送到了其他男人床上。
没想到那男人一时入狂,再见阿姐时,已被折磨得半死不活。
她虽然想要解脱想要自由,但并没有想过取阿姐的命。
有人出现,说她可以救下阿姐。
她被安排到了一喜欢穿红裙,眉间点有朱砂的女子身边。
厌恶同性之欢的自己,突然发现自己以对那红衣女子心生情愫。
第三百九十七章:不得欢喜
她茫然过,恼怒过,也自我厌弃过。
门中弟子问她为何能把那三姑娘酿得那般好喝?
那是她对她的情意无处安放,只好融于酒中。
她欺骗了她,让她陷入了险境。
可耻的是那一刻她其实是怨红火火的。
怨她总是这样,不管她做了什么,都能包容谅解的模样。
明明,她喜欢的并不是她,可为何还要这般待她好呢?
此一别后,她被困在了一段只有十年空间里的世界里。
十年结束,身边的人与物又会回到十年最初的开始。
她与阿姐不停的在这十年里重复循环,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千多年。
这三千多年只要她们不进行刻意的改变,所有的对白,会发生的事都能倒背如流。
在尘世之中又在尘世之外的孤独,让她以为能与阿姐有机会彼此和解。
阿姐的确改变了许多,但还是对她有强烈的占有欲。
她本来觉得就这样吧,反正她直到坐化也无法离开这个世界。
哪怕离开,她也不敢再见那人一面。
于是,她穿上了红衣,眉间点了朱砂。
她做好了永远的孤独。
直到,她遇见了一个自称叫李司懿的男孩。
初谣抬眸,对愣愣出神的李司懿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对你是怎般的感情?我想了很久,最后依旧得不出答案。可就算得出答案又能怎样呢?今年是第十年的最后一年,还有几个月,待到秋去冬来,待到入春,酒仙乡又会回到贫困潦倒的时候,隔年,雨夜,你会被追杀至此,然后……死在那刺客的剑下!”
或许是剑门不可干预凡尘国运的规矩,她重复的三千年里每次遇见死在雨中的太子都没有选择过一次救下。
靠着天地灵力的纯净,她不停的隐于凡尘中修行,修为至今已达到了她一直不敢想的大乘境。
虽然心虚不敢再见红火火一面,但红火火曾对她说过,不管怎样她都会去找到她的,所以,她要在她找到之前,要持自己有足够的寿命与她相见。
按照红火火喜酒的性格,见到她后一定会说:“初谣,你不在后我再也寻不到比三姑娘更合自己口味的酒了。”
……
李司懿提亲初谣的消息很快在酒仙乡传开。
大家都认为他们是养母或者养姐的身份,自然第一反应和媒婆一样,觉得初谣仙子被玷污了名声。
反对声激烈,哪怕对方时很优秀的李司懿也不可以。
外面的喧闹让初谣忍不住蹙眉,她看向知晓一切却还是执意想娶她的李司懿。
“值得吗?”
他答:“你不是说了吗?我的故事在几个月后便会戛然而止。而下个十年,或许你不会再选择救我了。既如此,我又何必去担忧世俗的怨念?何不如了自己的心意?所以,只要你愿意嫁给我,便是值得的!”
“可我目前还并不知晓自己的心意?”
“我不管!人是你救的,我要死了,你自然要完成我的遗愿!”
没想到后来事事求公正的县令大人李司懿,也有如此赖皮的一面。
……
李司懿不顾外界的声音与初谣大婚的那天,谣姬突然走火入魔,她帮她稳住心神后已是半夜。
她质问她,为什么她可以喜欢门中一个普通弟子,也可以喜欢自己伺候的主子,更可以喜欢一个或许不存在的凡人。
那么,为何只有她,不能得她喜欢呢?
初摇沉默,终还是选择回到李司懿身边。
或许她本是滥情之人,她可能会对谣姬日久成情?但她这人从不喜欢别人勉强自己,一旦勉强她便会心生厌恶。所以,当谣姬杀那无辜少年勉强她的时候,她与她便再与那种可能。
看似是李司懿耍无赖,仗着时日无多想她嫁给他。其实初谣清楚,那一刻,她自己是愿意的。
等她回到与李司懿洞房花烛的门前时,却闻到了血腥之气。
红火火与阿月只是观看的过客,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初谣步履阑珊的冲入新房。
那喜字,那红绸,那烛光,那鲜血。
黑衣刺客的剑重复着几年前就本该发生的事,刺穿了李司懿的胸膛。
初谣的声音有惊慌与愤怒她,杀了刺客,接住瘫倒的李司懿。
直击心脏,没有药物,她的灵力最多只是延缓他的死亡。
他断断续续说着什么,每一句都是离别与不舍。
“下一次,你…还来救我,让我,再喜欢你…可好……”
“你不死的!李司懿!我是不会让你死的!!”
……
门外,丫鬟酒儿愣愣的看着。
上次那位让媒婆上门议亲的小姐,为何能拿李司懿身份做引诱?
一切都是谣姬透露出给她的。
谣姬想要那位小姐以此要挟李司懿,从而离开初遥的身边。却没有想到,反而加快了李司懿向初瑶表达自己心意的决心。
酒儿也是初谣捡来的,她不知道,其实初谣每次十年循环都会把她捡回身边。
她在她的身边,其实呆了三千多年。
可就是这么一个丫头,喜欢上了李司懿,又比谁都先明白李司懿真正的心意,于是陷入了感情漩涡里。
当她听闻初摇同意与李司懿大婚时,谣姬找上了她。
她说,大婚之夜时她会想办法把醋初谣引开,而她要去官府通风报信,告诉皇室李司懿的存在。
她说,李司懿是失落在人间的太子,那些人不会伤害他,反而会恭恭敬敬的把他迎回皇宫。而当上皇帝的李司懿自然更不可能冒天下大不为,继续与初谣大婚。他或许会娶该她为皇后呐?毕竟她酒儿一直与他青梅竹马呐……
明知有什么不对,可这个梦听上去实在是太美了,当酒儿反应过来时,已经从官家里走了出来。
这个计划实行的很成功,可是酒儿怎么也没有想到,她明明通知的是官府之人,来的却是一群黑衣刺客。
他们目标准确,冲着李司懿招招致命。
摇姬小姐为何要骗她?
是她害死了李司懿吗?
瞧着房中那紧紧相拥的两抹喜服,尤其是感受到初谣回头撇了她的那一眼,酒儿顿时觉得羞愧得无地自容。
第三百九十八章:只能爱你
她趁着初谣为李司懿续命,颤颤巍巍的手举起了捡起地上的剑。含泪一抹,告诫自己要继续做谣姬小姐给她描绘的那个美梦,然后在美梦里就此死亡吧……
初谣惊愕回头,想着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年她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酒儿。
酒儿要被父母卖进妓院,像极了曾经的自己。
她把她买了回去,每次十年结束她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如此去找她。
三千年啊……
初谣突然觉得很累,不管是李司懿还是酒儿,哪怕她修为达到了大乘境也无法改变点什么吗?
她怒啸。
赶过来的谣姬想要拥抱她,可她一掌挥下,毫不留情。
她问她:“谣姬!为何当年你不直接死在卜西海的床上!?谣姬!你为何救我后又要执意毁我!!?”
谣姬受伤的目光让她更是愤怒:“如果当年带我走的不是你那该是多好!!如果早知如今,我宁愿卖身给客人,也不想得到自由后又发现是更大的牢笼!!”
谣姬不语,好半响后再次试图伸出手想去拥抱她。
“初摇,我只是想你爱我…”
初摇再次一把打开她的手,冷声道:“你要的是我只能爱你!”
不再理会谣姬,初谣抱着昏迷的李司懿远去。
她说过的,她不会让李司懿死去。
她也不会再把他送回十年前,哪怕她可以再次救下他,那十年后又要离别。
这三千多年,她已经受够了!!
来到桃国京城,那城中心最大的桃树下。
当年她解释不清为什么背叛红火火,也与无法解释。被阿良一脑门追杀之下,她带着谣姬跌入了天涯海角。
都说天涯海角之下无生者,本以为此生就此了却了,再睁眼,便来到了这里。
寻桃镇的传闻她听说过,一开始不确定,是因为桃国的年代提前,她竟在秘境开启的二十年前。
桃树方圆是灰色的,就好像卡在了时间的缝隙里,静止,格格不入。
桃国百年,外界一年。
若依旧是这样的时间规则的话,她在这里的三千年,那外界才过去三十多年。
而这三千年日日修行感悟,换得的大乘境,她不相信一点用也没有!
她结印,身上气息不停的叠升。
她要强行踏入渡劫境,因为只有渡劫境可以借着天道的感应,撕开一条通往外界的缝隙。
“你疯了!!你前不久才稳固大乘境而已!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寿命燃烧!!”
谣姬的话并没有劝阻到初谣,头也不回继续结印。
“能成功大乘已是你我的极限,哪怕再等个数百千年甚至万年,也不可能成功踏入渡劫境的。既如此,不如现在去试试,哪怕只是一瞬间,撕开的那条缝隙,或许就是出去的希望!!”
红火火的手穿过初谣的身体,从一开始她便想阻止。但这里是李司懿的记忆,所有事都已发生了。
她只能与阿月看着初谣燃烧寿命,换取短暂的渡劫气息。
看着谣姬不想初谣功亏一篑,不仅也献出了自己的寿命,还替她挡住了天劫反噬。
看着初瑶忍着不匹配的能力破坏身与魂的痛苦,厉声大呵:“给!我!破!!!”
强大的天道感应试图划破搁在中间的时间与空间的秩序。
‘轰隆’一声巨响,灰色空间里的桃树有了要生出色彩的迹象。
与之同时,红火火脖子间有个太极玉佩散发光芒。
这是那晚悯乐给她的,还说了一句‘这本来就是属于你的东西’。
急于想帮助初瑶的红火火与那太极玉佩产生了联系,从而陷入了感悟之中。
辛夷说过,她有一天会学会空间与时间之术。一开始以为是怜悯会是他的导师,但悯乐并告诉他,他其实并不是学会的,而是被人强行许可了那人的能力。
所以,他无法教她。
但他可以把这玉佩物归原主,说是此一行或许能有自己的感悟。
一切都按照悯乐说的方向发展了,被太极光芒包裹的红火火看到了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子。
那女子身穿彩衣,极长的头发与衣裙像的泡在水里一般无风飘舞。
她赤裸着双足,其中一只戴着和红火火手腕上一般无二的镯子。
她踏着虚空,所有星辰仿佛都是她的子民。
她有个名字,叫做剑十一。
或许她所有的一切都太多无暇,落入尘世间的红火火,这张脸与她其实只有二三分相象。
她就在她的面前,红火火第一次如此清晰的看见她。
她惊咦着红火火的长相,围着她打量。
她开口,声音灵动得仿佛得道仙音。
“小家伙,你怎么也有这块玉佩?”
红火火看去,见她的手里也拿着一块太极玉佩。
剑十一想触碰她,可身体像红火火触碰初瑶时一样,明明近在咫尺,却是隔着时间与空间,直接穿过。
红火火的声音很是沙哑,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剑十一?”
“嗯哼?”
“你……认识合欢吗?”
剑十一懒散的表情微微一顿,难得认真几分。
挑了挑眉,似在等红火火继续开口。
“我有许多话想问你,也有许多话想要告诉你。可我感觉我身后的空间一直在拉扯我,我无法坚持太久。所以,剑十一,为了下次我们还能像这般再见面,请你务必且立刻的教我关于时间与空间的术法。”
剑十一下意识白眼一翻,回了一句:“谁管你!”
红火火语塞,瞧着剑十一那张明明好看至极,但却十分欠扁的懒散样,完全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公子。
好想打她啊……
似乎感受到了红火火的怨念,剑十一轻咳一声,无奈的耸了耸肩道:“虽然不知道你是哪个大笨蛋变幻出来想框我的,但就算是我想教也没办法啊,我这不也是刚刚从混沌老头那里偷来的太极印嘛,第一次探查便遇见了你!”
“所,所以……你也不会!?”
“是滴呐!”
“……”
红火火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你是仙女耶,能不能别驼背插腰的?”
又是那傲娇翻白眼的模样,红火火终于知道合欢是跟谁学的了。
“你又不是男的!”
“……”
第三百九十九章:遇剑十一
“剑十一……”
“嗯哼?”
“你偷这个太极玉佩干嘛?”
“给无忧君啊!”
剑十一无所谓的渣女语录:“我要和月哥哥大婚了,可无忧君看上去并不再无忧,所以我想学会混沌老头掌控空间与时间的本领,把无忧君对我恋恋不忘的那个他流放到别的空间秩序里去。”
“被流放的那个他,就不存在了吗?”
“唔……应该还存在吧?只要不回到本来的空间里来,管他还存不存在其实都不重要不是吗?”
听着这些话,再看着这样的剑十一,红火火不知怎的很是难过。
想说点什么,但又觉得暂时什么也不想对她说。
就好像,长大后的自己看青春期的自己,怎么看都想一巴掌拍死算了。
身后空间的拉扯力越来越大,红火火不再理她,而是开始打量这片虚无。
虚无里有想萤火虫之类的光点,自从她与剑十一出现后,便一直在容入她们的身体。
可仔细探查,又感觉不到那些光点去了哪儿。
无果后,红火火也知晓自己无法再抵抗后面的拉扯力,要离开这了。
她瞥了同样最初在观察四周的,但没会儿便开始摆烂幻化出一张玉床开始呼呼大睡的剑十一。
“剑十一!”
“嗯~哼~~”
一副要睡着了的模样。
红火火耐着性子问出最后一个问题:“凤凰的境界卡在了结丹境左右,要怎样才能突破?”
剑十一半眯着眼,停顿片刻却是没有多问,而是老老实实回答:“算你问对人啦!我前未婚夫便是一只最正统血脉的小凤凰,闲聊的时候听他说起过,说凡是凤凰一族的幼年期,境界大概在结丹境左右的时候需要长辈赠血才会继续成长。不仅如此,此后每个大境界提升都需要这样的仪式。”
她去哪儿去找第二只凤凰?
“还有其他办法吗?”
“没有。”
见红火火不死心的瞪着自己,剑十一无奈一叹:“感觉像是我欠你一样!”
说完,揉了揉眉间朱砂:“再给我一段时日,应该便能打开一点空间的缝隙,届时给你一滴凤凰血便是!”
“你不是说你不会的吗?”
“你是真的没感受到吗?这些融入我们身体里的光点便是时间与空间的规则。只是你太弱了,看样子你的时代在把你往回拉。而下次你再进来,得等你踏入元婴境了。”
红火火低头思索片刻,感觉到吸力已经无法抵抗了。
“剑十一,我要你前未婚夫的血!”
“我欠你!?”
红火火撇了她一眼,剑十一莫名心虚。
红火火的身影开始扭曲,然后消失不见。
好半响,剑十一懒散的的神情渐渐凝重。
她看着只有光点的虚无空间,突然伸了个懒腰。
“有趣呐,我的小空间在她那里?”
脚环上的玉镯散发着清冷的幽光。
“是从遥远的未来而来?”
“她知道合欢耶?真的我感觉的那样,是另一个我?”
“可我怎么这么丑?”
“月哥哥会喜欢这么丑的我吗?”
“她好像很想替无忧君揍我?”
“难道是老头把我丢下凡尘历练了吗?”
“隔着太远了,下次或许可以解开一点疑惑?”
“还有……”
嘴角的笑越来越冷然:“她发间的木簪是缘木那老婆子的枝条?平时对我爱搭不理的,要一根枝条便把我抽飞,现在却取根心插在那小丫头头上?”
想到这里,开始很没形象的抓头。
“烦死了!!我欠她什么了!?”
………
在阿月眼里,红火火只是愣神片刻便再睁眼。
她的气息好像变得不一样了,快速结印。
她隔着时空把苏信给了保命决打入了初谣的时空。
那里面有完完整整渡劫境的气息与威力。
替初谣她们挡住了大半天劫与因果。
隔着空间秩序的混乱,她与初谣对望。
虽然只有一眼。
初谣先是惊愕,然后倔强的眼眸含满了泪水。
千言万语,还来不及说出。
扶去杂念,初谣继续结印撕开灰色桃树的空间。
桃树的色彩越来越艳丽,时间有了要继续流动的迹象。
可哪怕是渡劫境,也只能车水杯薪。无奈之下,她在李司懿身体里打入一团灵光,然后亲手把他送入了又开始恢复灰色静止的桃树结界里。
她喷出一口鲜血,咬牙坚持。
直到李司马懿完全消失后,她整个人七窍流血,境界不停的跌落,生命之火比谣姬奄奄一息,一夜白发苍老……
……
李司懿从初谣循环了三千年也无法来到的第十一年时光里醒来。
只有他能看到那棵桃树是灰色的静止的。
他的胸口的伤没有好,但也没有更坏。
就好像他的伤也如那棵桃树被时间静止了。
他回到初家,下人们都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见他回来,自是松了一口气。
他们说,一年前他与初瑶小姐大婚,突然刺客闯入,酒儿身死,他,初谣与谣姬三人不见。
没有主人家做主的初府变得摇摇欲坠,李司懿若再不回来,难免被小人分走财产。
李司懿坐在他与初瑶大婚的喜房内愣神了好几日,待他出来后手段利索,很快安抚了下人与酒厂工人。
初府生意恢复正轨,只是一年又一年过去,始终不见初瑶与瑶姬两人回来过。
没有了初瑶默默的干扰,他开始受这个世界的规则的控制,对于修行者避而不谈,甚至遗忘为什么要如此。
所以,他渐渐忘记了初瑶与瑶姬,忘记了那晚迷糊中看到初瑶强撑天地送他走的模样。
每次午夜梦回,他只觉得胸口又痛又暖,辗转难眠。
他二十七八岁那年,突然马不停蹄的赶往京城,他看到那颗灰色静止的桃树有了时光与色彩的流动。
当色彩完全入春,静止的花瓣继续飘落的时候,反倒是他身后的时间变成灰色静止。
他站在这诡异的两界之间,关于初瑶的记忆扑面而来。
她说的故事。
她的一颦一笑。
她的红衣与朱砂。
她说她不会让他死。
……
大风袭来,桃花雨被吹得好远好远。无数光点从桃花树里飞出,像一颗颗划过的流星向着桃国永远无法探索的边界分散而去。
第四百章:秩序使者
桃树第一次与这个世界融合,一切都恢复了正常,时光流动,百姓继续生活。
他在那站了许久,渐渐有路人指指点点的时候,他突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自己,想做什么来着?
他回到了酒仙乡,看到初府的门匾,隐隐中记得自己被什么人收养了,而那人不知何故失踪了,他便一边当着县令,一边帮忙打点初府的生意。
几个月后,酒仙乡来了一对小夫妻,他在城门附近初见,一眼便瞧见了那红衣,那朱砂。
明明城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打扮,就像不知何时出现的民间习俗一样。可李司懿看到那女子的第一眼,便觉得胸口疼得无法呼吸…………
……
李司懿梦结束了,可他无法醒来,他只能看到所有的一切都像一面镜子一般开始破碎成无数块。
这个梦境要崩塌了,他若再不醒来,便只能永远陷入黑暗之中。
红火火知晓事情的严重,可她也是无能为力,因为早在十年前她帮助初瑶的时候,便被秩序使者追杀至梦境结束也无法离去。
此时的她与初瑶一样,因为强行献祭,从一个妙龄少女变成了皱纹满面弯腰驼背的瘦弱老太婆。
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岁月的流逝,也突然深有体会到当年白发苍苍的水中月为何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咽下了朱颜丹。
她的寿命被挥霍无几,若不是识海里那神秘的世界树关键时刻分成寿命给她,她定然因为第一次使用这个法术而掌控不好直接枯死。
阿月背着老得看不出人形模样的的红火火不停的在李司懿的梦境的狂奔。
为了不伤及凡儿,特意往深山老林的方向。
身后轰隆隆的巨响,一团无数雷点组成的云团紧跟不舍。
这十年,红火火为了抵抗那雷云,哪怕有神秘的世界树帮助,也无力回天了。
“阿…月……”
她细不可闻的声音在阿月耳边断断续续的说着。
“放我下来吧,你……凡人之躯,跑不过他的……”
阿月仿若不闻,只是紧紧的咬着嘴唇背着她继续跑着。
‘噗’的一声,他被树根绊倒,摔下山坡时也护着红火火。
极限的疲惫让他耳鸣昏沉,跌跌撞撞起身,想拉起红火火的时候,握着她枯细成老树干的手,看到她苍老的容颜下那满是柔情的眼眸。
为了逃避后面的追杀,凤凰与合欢都陷入了沉睡,能用的保命手段她都用了,就连古鼎老爷爷也被她唤出来当下了几击而陷入重伤。
这次,她真的无能为力了。
合欢说,那第二步虚阴,或者阳实的境界。这两个境界的名字她听都没有听说过,遥远至极。
识海里枯败一片,最惨的是梧桐树,明明也被劈得没几根嫩叶,还要不停的治疗成了乌鸡的凤凰。
鼎老的鼎身有了裂痕,里面的那些被它不停修复的远古神器包括倾城剑都在关键时刻被鼎老唤出过,以至于碎得不能再碎,就算此次能活着回去,也不知还能不能修复好。
红火火的境界实在是太弱,神秘的世界树无法出来,借助出手也最多发挥出几次第一步问仙境的能力。感受到红火火这次可能要真的陨落,如今正在试图蓄力给她最后能保命的一击。
这些都是她的金手指,也是她每次正在面临绝望时的底气。
都没了呐……
她与阿月对视,嘴角想扬起一抹笑。可意识到自己现在太老,这么一笑又担心会不会太丑吓到阿月?
阿月抓着她手腕的手转成十指相扣。
他感受着手掌里的粗糙,对她柔声说了一句:“我会保护你的。”
他只是一个被她护着的凡人,他怎么可能保护得了她?
红火火轻声嗯了一声,似乎阿月就是能做到。
雷云终还是追了上来,一股黑气散发出无限的寒冷,就连崩塌的世界在它面前也要避让。
雷云上慢慢睁开了一双眼睛,眼睛巨大无比,漆黑如黑色漩涡。此时的它,就是这片天地的主宰!
它冷冷的看了一眼挡在身前的阿月,最后视线落在后面的红火火身上。
它道:“扰乱秩序者!死!!”
这就是力量强弱的区别!
阿月一介凡人之躯本要跪下甚至匍匐,可却被他硬生生的挺住。
不停打颤的身体闷哼一声,喷出的鲜血里夹杂着一些碎块内脏。
再这样下去,他会比红火火先死的!
红火火看着他倔强的背影,嘴唇被她咬破,也未出言阻止。
若真的注定要死,她不希望抹杀阿月作为男人护着心上人的决心。
雷云眼神更加冰冷,形成一只雷电霹雳巴拉的巨手抓了过来。
就这样,要死了吗……
临死也不闭目的红火火愣神的看着阿月。
看着他突然抽出那把刻有‘城’字的长剑,看着他脚步只是轻轻一点便原地消失,再出现时一道刺目的剑光不仅劈开了雷云,还劈开了这片梦境。
李司懿醒来,梦境自然结束。
碎成两半的雷云不甘的怒吼,可再想袭来,阿月与红火火随着梦境的结束消散。
那最后的一眼,红火火仿佛看到阿月回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碎发遮盖容颜,她看到并不清楚……
“剑…圣……”
无法得来回应。
……
半年后,盛夏。
李司懿再次上门拜访时,红火火坐在床边一边看着账目,一边替沉睡的阿月打着蒲扇。
这半年里,阿月一直都没有醒来。若不是感受到他的灵魂完整,红火火会以为他没有从梦境世界里离开。
而她自己,世界树蓄力的一击没有用上,便化为寿命滋补着她枯萎的源泉。
李司懿想起了一些,有了红火火赠送他的法宝,此后也不会再轻易忘记。
他看了沉睡的阿月一眼,问道:“我还可以再见到她吗?”
他的妻子,初瑶。
红火火收回看账目的视线,偏头想了想,答:“可能情况会很差,但她与瑶姬都没有死。此时……应该又回到了遇见你之前的那一年,然后又开始循环。”
第四百零一章:十月新生
“所以……”
李司懿声音与神情明显早已疲惫不堪。
“所以,等我达到元婴境再回答你这个问题吧。”
剑十一说过,她要想再进入那片奇异空间,得等到她成功元婴。
届时,她才能看有没有办法再去救初瑶她们。
李司懿走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夏日空气里的沉闷,还要轰隆的雷鸣声。
一时之间红火火身体下意识的一颤。
她想起那力量与力量之间的差距,也想了阿月回头看他的一眼。
俯下身,躺在阿月的怀中,紧紧的扣着他的腰身。
她很不安。
头顶有触感,她惊愕抬头,看到阿月睁开了眼,轻柔的抚摸着她的头,冲她浅然一笑……
……
明兰与二狗子这对新婚夫妇有了宝宝,红火火特意放了她假期。
瞧出了她的担忧,红火火安抚道:“放心,我与相公要出门游玩一段时日,一年半载可能也回不来。届时,等你生完孩子,大丫鬟的差位依旧归你。”
明兰反而更担忧了:“夫人,外面那些神仙动不动就灭杀一座城,你们……”
红火火手指一弹她的额头:“好好养胎!”
如此,明兰也不好再多劝说了。
经过那次死里逃生,红火火终于感悟到属于自己结婴的时机到了。所以这出的离去,其实是为了闭关冲破。
安排好一切,特意绕路去了林枫与方华的茅草屋。
上好的灵草灵植混入燕窝之类的营养品里给她补身子。
看着堆成小山的礼物,芳华有些受宠若惊。听闻是林枫的同门,才不安的收下。
“原来……她叫林枫啊……”
林枫刚生完孩子没几日,此时正在午睡。
芳华回头看着她与同样午睡的小宝宝,脸上露出一抹柔情。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寻常的时候大家都唤她喂,或者芳华家的媳妇之类的。
似乎瞧出了芳华的纠结,红火火主动说道:“林枫师妹从小习武,所以哪怕失去了记忆,身体也会比寻常人强上一些。”
“那她怎么失忆的?”
还变得呆愣的模样。
红火火撇了他一眼,诚实回答:“她想杀我,但又打不过我,于是被气得走火入魔。”
正在消化前面的信息的芳华下意识喝了一口茶水,听到红火火的话一时之间差点把自己给呛死。
回头瞧着那对小山继续,芳华眉间忍不住跳了跳。
“那…你为何还要……”
“放心,礼物里面没有毒。”
芳华嘿嘿干笑。
红火火莞尔:“好了不逗你了。”
“所以,之前是玩笑?”
红火火没有直面回答,而是转移话题道:“我此行可能要一年半载才会回来,所以能不能让我与师妹单独聊聊?”
林枫刚睡下不久,芳华有些为难。
红火火直接看向内屋:“她在装睡。”
芳华愕然,惊咦回头,见林枫果然睁开了眼。
……
待林枫与阿月这两个男人走后,林枫抱起孩子一言不发的认真喂奶。
红火火凑上去:“果然!生了孩子胸会再次发育!!”
林枫身体一顿,抬头怪异的眼神打量了一下红火火不生孩子也夸张大的胸。
她若是还想着发育这里,别说走路了,怕是呼吸一下都会抖上一抖吧?
“你……是谁?”
红火火毫不见外的坐在床上收回捏自己胸的手,抬头笑道:“你爸爸!!”
林枫无语的瞪着她。
红火火嘴角的笑渐渐凝重。
她问:“林枫,你知道爸爸是什么意思对不对?”
林枫再次发扬她动不动就发愣的思维,好半响后才小脸皱成一团,迷茫与痛苦。
“我…是谁……”
红火火深深地呼吸,一口气说完:“你目前叫林枫!之所以是说是目前,是因为我认识的林枫与现在的林枫做事的方法与性格完全不一样。”
“之前的林枫有过一段失踪的时日,我怀疑就是那个时候你住进了她的身体里。”
“和刚刚我对你男人说的那些话一样,你和我是同门弟子,你一直想杀我,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我有这般浓烈的杀意?”
“之前的林枫还有理由,因为她仰慕的师兄想撩我。但现在的林枫有什么理由呢?毕竟她自己也对那位师兄厌恶至极。”
“你挑唆我和我朋友的关系,让她给我在酒里下了一种毒。那中毒非常阴损,一不小心就会糟了道。若是在紧要关头催发,大罗神仙在场也会当场陨落!”
“而你现在变成这番模样,便是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那种毒炼制成一种气味,当你检查的时候,自然防不胜防的中了招。”
“但我毕竟还是对你心有仁慈,那种毒的量剂我放的非常少,所以你只是道行跌落,失去了记忆,动不动就发愣,一副傻子的模样!!”
“………”
林枫这次发愣的时间更久了,直到怀里小猴子哇哇大哭也没有读卡成功。
红火火翻了个白眼,她不知道其实她做这些表情的时候比合欢还更像剑十一。
芳华与阿月听到小孩哭声进来的时候,看到红火火不慌不忙,甚至井井有条的给小孩换了尿布,拍着他后背安抚。
这可比林枫这个亲娘还有模有样。
林枫还在发愣,红火火也不管了,把小孩还给芳华,拉着阿月头也不回。
“真是一孕傻三年,本就更呆了,现在生了个孩子,完全就是2G网络!”
阿月听得似懂非懂。
红火火瞧见他若有所思,嘴角含着一抹蜜汁笑,不由凑上前,几乎是鼻子贴着鼻子。
“阿月?”
阿月回神,耳根羞红,故作镇定的轻咳一声。
他说:“红火火,我们生个孩子吧?”
面对着他的热烈,红火火低下了头……
“阿月,如果你成了剑圣,还会这般想吗?”
阿月的热烈退去。
是啊,他不过是祈求百年的凡人罢了。
占有着水中月求来的缘分,一想到自己孩子叫剑圣父亲,他哪怕死了也会被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的吧?
那么……水中月呢?
他的一生呢……
……
【沉迷游戏……】
第四百零二章:第四卷完(一)
新皇正值壮年,各地各城都挑选了美人入宫参加选妃。
桃国以西的边界有一片草原,越是往深处便也是风暴残虐的雪原,与沙漠大海之类的极端边界一样,仿佛是造物主故意不让世人踏入。
塔娜作为这片草原最好看的女孩,自然会被选入名额之中。
入京的路程对于凡人来说是极为遥远的,她看到身后故乡渐行渐远,也看到了桃树越来越密集。
一开始会被桃花迷眼,后来敌不过对故乡的思念,也便怨起了桃花。
终于入京,她刻意吃了一些让自己过敏的东西,希望选秀那天落败。
可是她的美名传得太开,皇帝瞧见她脸上的痘印也不为意,说是先给个答应的身份,待大夫医好自后在做侍寝。
她表面感激欢喜,其实恨这皇帝恨得牙痒痒。
她才十六岁,皇帝三年前便大规模选妃过,她以太年幼逃过一劫,没想到仅仅三年明显重欲过度的皇帝又要选。
听闻,皇帝有那方面的虐好,后宫许多美人妃子都受不住自杀了。
前日还跟她说起这件八卦的小姐妹青青,昨夜侍寝后便薨了。
皇帝身边的太监说是青青的身体不好,搅乱了皇帝的雅趣。
和以前每个家中闺女惨死再宫中的父母一样,他们也不得不负荆请罪,说是自己教女无方……
刚刚还因为分得了各种身份的美人们顿时诚惶诚恐,许多选择了塔娜的方法,让自己暂时不能侍寝。
可她们准备不足,又没有塔娜草原带来的独特秘方,很快被治愈。
虽然暂时没有再发生什么死亡的事件,但每个侍寝的妃子脸色都很难看,需要卧床休息。
塔娜分在一个韵缤的院子里,韵嫔是大户人家的庶女,自认是自己终于比赢了嫡姐,被选入宫中前途无限。待以后位子稳定一点,她便可以把嫡姐叫入宫中,看她给自己行见拜礼。
或许是终于翻身,以前隐忍的她变得处处跋扈无礼,尤其是有着第一美人的塔娜被分在她的附属屋里,自是不给好脸色冷嘲热讽。
后感受到后宫气氛不对,刻意感冒,但很快被治好。或许是看到她父亲的身份,太监总管还很好心的提醒了一句:“韵嫔娘娘,皇上啊是个明白人,你于其弄一些有的没的,不如养好了身体,届时自然有你的好处……”
韵嫔其实是个很内怂的人,她看到其他姐妹的惨样根本听不下去太监总管的提醒,点到她侍寝的那日,她听‘好姐妹’吃了一些东西,让自己的葵水提前。
塔娜想起刚进京的时候,她便被暂时安排在韵嫔的府上,韵嫔的嫡姐是个很知礼的人,哪怕自己的庶妹处处与自己作对,也多次暗地护着。
外界都说这家的姐妹从小身体不好,哪怕出门都是裹得里三层外三层,戴着面纱,也是因为常年生病并不好看。
韵嫔以为是家人偏心,她明明身体很好,长得也好看,就是以为嫡姐不能示人,便也要把她拖累上。
直到选妃的告示贴上,本来没有她们家的名额,但她自己跑到负责此事的官差面前,掀开自己的面纱。
进宫的时候,韵嫔的嫡姐曾对塔娜行了一个大礼,希望她帮着照顾点庶妹……
无奈叹息一声,她还是走出自的屋子,赶到韵嫔要吃下那东西之前劝阻。
可是韵嫔并不待见她,还认为是她听到了什么风声想要告密之类的。
“你知道青青怎么死的吗!?”
塔娜只好在门外大声说道:“就是以为她的葵水啊!!”
门被打开,是韵嫔阴沉的脸。
塔娜看着屋内空了的碗,最后一次劝阻:“现在吐出来,或许还来得及!”
“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先赶紧吐出来!!”
瞧着她的焦急,韵嫔半信半疑,正准备把手指放入喉咙里的时候,突然肚子一疼,药劲很猛,葵水来的很快…………
那天,哪怕她来葵水的消息并报了出去。可就如石子沉入大海,她还是被嬷嬷面无表情的教导如何侍寝。
“嬷嬷,我来葵水了啊!!”
嬷嬷不说话,依旧自顾自暇的说着。
当晚,整个后宫都能听到韵嫔的惨叫。
撕心裂肺的惊恐与绝望……
她还是活了下来,奄奄一息,别说以后能不能有子嗣,治疗后能不能下床都很难说。
听到大夫这些诊断,她抓着‘好姐妹’丽嫔的手不停的质问。
“你不是说我可以躲过一劫的吗!?为什么我比你还惨!!?”
丽嫔居高临下冷漠看着,她的眼神有疯狂,扯动着僵硬的嘴角说道:“是啊,我被折磨得很惨,自然也要别人比我更惨!事已至此,我肯定选择让能熬过来的女人少一个是一个!韵嫔姐姐,你不会怪我的吧?我们可是从小都是好朋友呐!!”
说着说着又怪笑了起来:“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明明都是外面带回来的私生子,你的嫡姐却是对你处处忍让。甚至还为你打点好以后的路,希望你及笄后能嫁个不错的人家过日子!可幸好啊,你蠢!以为你嫡姐瞧不起你,给你介绍那个小侍郎。不仅一哭二闹的退了亲,还主动把自己推销给皇室!!哈哈哈哈!!!”
一想到那个外表英俊,其实房事变态的皇帝,两人都陷入的颤抖与害怕之中。
丽嫔走了,剩下注定无法东山再起的韵嫔愣愣出神。
回过神的时候不知过去了多久,发现塔娜坐在旁边看着她。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听着外面滴答滴答的雨声,想着哪怕是一场大雪也无法掩盖这后宫的污秽。
有神仙经常来到皇宫之中,皇帝唯唯诺诺,哪怕他们灭了一座城也不敢大声怒斥一声。
这天,她的痘印不得不被治愈完好,于是轮到她侍寝。
又有神仙来去自如的进宫,一个散发邪气,头上有犄角的神仙瞧中了她,便要带她走。
皇帝不敢说什么,哪怕他也很舍不得塔娜的美貌。心想着,哪怕被自己睡过一次再被抢走也行啊……
似瞧出了他的想法,那神仙笑起来的时候完完全全是比皇帝还要恶心的魔鬼。
“听说你的癖好很残忍?放心,我会帮你伺候好这美人的,让她比遇见你更后悔遇见我~”
刚刚还在幻想是不是上帝终于要拯救她的塔娜绝望的又笑又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