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麻将大火
但是虽然万老板很热情,不过说到底他不能确定孟云带来的这个东西到底能不能给他生意带来转机,所以并没有说价格。
孟云自己就是生意人,也大致猜测出老板心里的小九九。不过孟云现在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很穷的孟云了,她现在挺有钱的(自以为),所以比起万老板,她看起来更休闲,一点儿也不急。
作为现代人,孟云的营销可比这个万老板精明多了,尤其是还有一个头脑非同一般人的傅瑾川帮忙。
“万老板,你有没有想着吸引女眷来赌坊呢?”
万老板一愣,很快回答,“女眷们是不愿意来赌坊这种地方的,他们觉得乱,男人多。虽然的确有喜好赌的女性,但是她们一般都是找几个认识的人,然后在家里赌。”
“但是万老板,女眷们不愿意来这里,可能是嫌弃环境不好,我说实在的,有时间有钱来赌的女人肯定是家境殷实,身边有丫鬟的,那些女人我相信没有男的会招惹她们。但是最重要的是你们要给她们布置一些单间,打麻将上单间要和玩骰子隔开…然后你还可以大批量制作麻将,卖给那些想在家里玩的人…最后…万老板觉得呢?”
万老板被孟云的建议打动了,也对,就算那些女眷觉得赌坊男人多,环境不好,但是如果大批量制作这个麻将,那些不喜欢玩骰子的女人肯定是不介意话钱买麻将的。
“那,孟老板,你这麻将怎么卖?”万老板试探道,肯定是不便宜的价格,孟云尝试性的比个七的首饰,“七十两白银?孟老板开的价格有些高了啊,不能便宜一点吗?”
本来打算说七两的孟云不自在的咳嗽一下,傅瑾川看了孟云一眼,走上前说,“万老板,这个一副麻将肯定是不能要那么多钱,但是我们卖的是方法和模具,有了这两样你就可以大批量制作,不仅可以卖给县城的,甚至网上可以卖给永州城的人!所以七十两真的是很便宜的价格了!”
万老板低头叹气,一想到对面顾客满盈,自己却门可罗雀,万老板狠了狠心,“好!七十两就七十两!孟老板和傅先生是信得过的人!”
而后,二人拿着沉甸甸的七十两的白银出了赌坊,孟云有些心虚的问傅瑾川,“要是这个万老板没有赚到钱,肯定还会回来找我们的。”
傅瑾川到是一点不担心,一个赌坊老板而已,他并没有放在心上。至于七十两白银,对于现在已经跟京城心腹联系上的傅瑾川,当今百姓称赞的怀远王来说,七百两七千两他都可以送给孟云,只不过傅瑾川现在还不想暴露身份。而且傅瑾川也观察出来了,孟云更喜欢更爱那种自己赚到钱的感觉。(孟云:不你误会了,其实我很喜欢不劳而获发感觉)
近日赌坊出现了新玩意,吸引了很多新顾客。据说,这次老板舍得下血本了,布置了很多雅间,里面装饰的十分文雅,老板还说这种玩法虽然堵的不大,但是很陶冶心形,而且考验人的聪明才智。
嘿,赌坊里面的玩意不是都靠运气吗?还考验人的聪明才智?还陶冶人的心性?最最关键的是,这次赌坊还邀请广大女眷来玩。
门一关,和外面完全隔开了,有不少开放胆大的女眷是愿意带着丫鬟来玩的。
实在害羞的,可以自己买一副麻将,一副麻将不贵,一两白银,可以四个人玩,万老板已经卖出去二三十副了。
在家上来雅间玩麻将每个人要交五十文的费用,这个费用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出的起,玩麻将的基本上家庭比较富裕,慢慢的,麻将好像成为了有钱人的代表之一,成为了流行。
麻将后来传到了永州城,凉州城等很多大城市,甚至后来连京城都有了麻将馆。
这些孟云现在无法预料到,但是看到万老板的的确确挣到钱了,孟云就放心了,没有那种坑别人钱的感觉了。
在自己的房间里,也不关门,因为孟云信任家里的其他人。
整的白银,碎银子,加上铜板,孟云数了好几遍的钱,白银和铜板加起来差不都一百两左右,再加上这些碎银子,不知不觉孟云的私产已经超过一百两了。
一百两加入大概相当于十万RMB,而且这里的物价比现代的要低一些,最明显的就是房子。她住的这个房子,有七八个房间还不加上厨房客厅,但是只要五十两白银。
在现代五万块钱连农村都盖不了三室一厅了,所以孟云自认为鲜枣她挺富的了。
“那你给自己买两件值钱的首饰吧。”知道现在孟云手里有不少钱之后,傅瑾川诚恳的建议,“反正这是你的私房钱,你自己随便怎么花都行,那为什么不给自己卖首饰呢?”
“买首饰?”孟云很心动,她现在头上戴的最值钱的首饰就是头上的银簪子。孟云最喜欢的是就是玉,不如买一点玉镯子玉面。
“可以啊,但是县城里的玉铺的玉…”傅瑾川着实看不上县城里玉铺那粗制滥造的玉,无论是玉的水头,色泽,还是摸在手里的手感都非常一般。
看着孟云计划着花多少钱买一个玉镯,傅瑾川心里一动,有了主意。
当然晚上,他就把傅影傅也二人叫到自己屋里,问道,“我想送给孟云玉镯子,你们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傅影二人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这事不如问问老太妃,她老人家一定会帮未来的儿媳妇选一个好镯子的。”
傅也点点头,老太妃要是知道王爷有了喜欢的人,一定会十分欣喜,很想送孟姑娘礼物的,而且老太妃是女…肯定更了解挑什么样的手镯送给孟姑娘。”
傅瑾川点点头,他一个大男人着实不会挑这些女儿家的首饰,交给母亲确实不错,顺便自己还可以写一封信母亲好好介绍一下她未来的儿媳妇。
“那我今天晚上就写好信,傅影你去帮我送信,明天一早就出发,快去快回!”
第三十二章 特殊的玉镯子
三日后,京城怀远王府,一位外表年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美妇,读完了儿子寄的信之后,秀眉轻轻一蹙,当即把自己最信任的贴身丫环叫过来,“阿卿,你去吧我房里梳妆柜的那个红漆木盒子拿过来。”
唤作阿卿的清秀女子一愣,“太妃,你要拿那个手镯?”阿卿跟在太妃身边多年,在先皇还没驾崩的时候就进宫跟在太妃手下做事,因为人机灵会做事不多久就提拔到太妃身边的掌事丫环。
那个手镯的意义阿卿很明白,因为在她的心里也做过这样的美梦,太妃亲自把手镯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可是现在看太妃的表现,这手镯肯定不是给她的,那么会是给谁的呢?到底哪个女子居然有这么好的运气!
老太妃没有回答阿卿的问题,阿卿也因为脑海里一直在想手镯会送给谁的问题而愣在原地。
然后还是老太妃又说了,“送给我未来的儿媳妇,快去拿给我,我要让傅影送给她。”
她指的肯定是那个幸运的姑娘了,作为仆人,即使阿卿是心腹丫环,说到底也只是奴才,没有资格质疑主子的决定。
所以尽管内心无比苦涩,眼睛都红红的了,阿卿还是要按照老太妃说的办,把装着那个玉镯的红漆木盒子交给王爷的心腹手下傅影。
傅影看到阿卿,眼睛一亮,“阿卿姑娘,那么久没见,你还是那么漂亮,我可想你了,你想不想我?”
阿卿被傅影如此直白的话羞得脸一红,“登徒子!哼!”
把红漆木盒子放到傅影怀里,阿卿不顾他的挽留,脚步飞快的离开了。
傅影失落的叹气,自言自语,“哎,好不容易回来一次,阿卿姑娘还是不愿意理我。”
……
“谁让你自己嘴贱调戏阿卿姑娘,你这样,人家大姑娘家的会理你就怪了。”
傅也知道傅影喜欢老太妃身边的大丫鬟阿卿姑娘,可是只要长眼睛的都可以看的出来,阿卿喜欢的是王爷。不过傅影是不愿意放弃的,“我娘肯定也很满意这个媳妇。”
“你先把人追到手再说这些吧,对了,王爷要的东西呢?”
傅影从包袱里拿出一个把比巴掌大一些的红色木盒,这木盒一看就很昂贵。
盒子就如此珍贵,那更不用说了,“我娘怎么把这个玉镯子拿过来了!”
傅瑾川一看到这个玉镯,脸色就变了,让傅影很着急,“怎么了?王爷,是太妃娘娘拿错了吗?”
傅瑾川盯着盒子里碧绿的玉镯子良久,叹气,“也不能说是拿错了,但是这个镯子是有重要意义的。”
“难道价格特别贵?几千两白银?”傅影猜测,他这个对玉不了解的大男人都可以自信的说,这个盒子里的玉镯子绝对不便宜!
“也许光看价钱来说大概只要五六千两白银,但是它的意义更重要。这是母亲在我刚出生不久就买下的,还请慧安大师专门给玉镯子做过法。从那时候娘就把这玉镯子好好保存起来,说给将来的儿媳妇,以后让儿媳妇在传给孙媳妇,这样一代代传下去。”
傅影二人看着玉镯子的眼神都变了,惊叹道,?原来这玉镯子里面有这么大的学问,那王爷,你要我回王府换一个玉镯吗?”
看傅影似乎很期待回去,傅瑾川瞪了他一眼,别以为他不知道,按照傅影的速度一来一回五六天就行了,但是傅影花了七天才拿回玉镯,说明肯定在王府住了一天才回来的,为什么在王府住一天,除了为了他的阿卿姑娘,没有别的原因了。
“不用,孟云本来就是怀远王府未来的女主人,这个镯子送给她做生辰礼物挺合适到,我只是没想到母亲会把直接这个玉镯送给来而已。”
孟云不知道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生辰,所以当傅瑾川问她的生辰时,孟云便把自己真正的生辰告诉了他,阳历一月五号,就在大后天。
这天孟云利用在购物系统上,买了芝士的和巧克力的生辰蛋糕。
即使几个大男人平时对甜食不热衷,但是蛋糕外表稀奇又好看,让他们很好奇味道,一尝发现还不赖跟他们以往吃的甜食有些不一样。
因为生辰,孟云下午两三点就开始准备晚饭,弄了十几个菜。
吃饱了,几个人喝了些酒(除了未成年的赵石头,虽然他想喝,但是孟云以他未满十八岁为由,禁止他喝酒)都有了醉意。
傅瑾川给了傅影二人一个暗示的眼神,二人立刻明白,拉着赵石头走了,走之前还悄悄对着傅瑾川挤眉弄眼的坏笑后,才把门关上。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傅瑾川和孟云两个人了,屋子里有炭火一点儿也不冷,再加上两个人都喝了酒,所以都尤其是孟云,脸红红的。
“那我去刷碗吧?今天轮到我刷碗了。”
傅瑾川一听孟云要走,这哪行,赶紧叫住她,待孟云重新坐下,在她困惑的表情中,把红木盒子拿了出来。
轻轻的拿出那个易碎的玉镯子,傅瑾川动作缓慢的温柔的把镯子戴在了孟云手腕上。
突然的冰凉让孟云清醒了一些,她仔细上看了看玉镯子,问,“你给我镯子干嘛?”
傅瑾川从对面做到了孟云旁边,两个人顿时挨得很近,似乎都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这样让孟云感到不太自在,正想坐远一点时,傅瑾川的话让她顿住了,“这个玉镯子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但是更重要的也是向你表达我的心意。孟云,这个玉镯是我娘早就买了送给儿媳妇的,并且要一代一代传下去,所以孟云…”
傅瑾川双手放到了孟云的肩膀上,无比认真一字一顿的说,“孟云,你愿意入我家族谱吗?“说完后,傅瑾川期待的盯着孟云,等待她的反应。
孟云大脑“死机”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我…”怎么就突然告白了!让我很猝不及防啊!我到底该怎么回复他,我喜欢傅瑾川吗?
第三十三章 表白心意
孟云的表情前所未有的慌乱,傅瑾川没有催促,只是静静的看着孟云,等待她镇定下来,然后捧着孟云的脸,“孟云,你自己怎么想的就说出来,只要这是你的心意。”
一团乱麻的心情好像渐渐平静下来,孟云凝视着傅瑾川的脸,心砰砰跳,这种反应她知道自己栽了,以前不是没有跟帅气的男生亲近过,但是从来没有过这种脸都要烧着了的感受。
“我…我也…”傅瑾川鼓励的看着孟云,“我也喜欢你!”
说出来后,孟云感觉内心都轻松了很多,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吗?又不是偷鸡摸狗不要害怕!
傅瑾川捏捏孟云的脸,其实他刚才特别紧张,就害怕自己之前认为错了,孟云对他是亲人的感觉,还好还好!
“耶耶!王…傅瑾川太厉害了!”门外,那三个人根本没有回自己房间睡觉,而是躲在门外悄悄的偷看。
“我就说你别瞎操心了,傅瑾川是什么人物!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搞不定!”
只有赵石头,仍然是大大的眼睛透着大大的疑惑,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就这样了?他们不是早就是夫妻了吗老婆
“哎呀,石头,你过来这边,我们跟你解释。”傅影二人拉着赵石头离开了,来到石头的房间里。
“其实啊,傅瑾川和你姐姐本来是假装夫妻的,为的是能在那个段家村待下去,现在好了,他们快要成为真正的夫妻了,高兴吧?石头,你要有姐夫了!”
赵石头冷漠脸,他本来一直以为孟云和傅瑾川是夫妻,结果现在告诉他他们之前假装的,然后现在假戏真做又要在一起了。
那边,心情爽快的傅瑾川已经在计划成亲的事了,“孟云,我们明年五月份成亲怎么样?那个时候天气不冷不热的,而且五月里有好几个日子都比较吉利…”
孟云直接捂住傅瑾川的嘴,“打住,我没说要和你成亲啊。”这家伙,按照现代的说法,听他们今天刚刚告白,傅瑾川就想着什么时候结婚了,孟云觉得自己这个身体才最多十七岁,还是未成年呢,不想那么早结婚,起码明年的这个时候成年了才考虑结婚的事情。
虽然古代结婚的都早,但是孟云却是真的不想那么早,本来想的都说二十五,不过想一下不讨现实,还是十八周岁吧,在这个世界也不是特别晚。
傅瑾川不开心了,故意装作委屈的样子,“为什么不跟我成亲,你刚才哄我的,其实你不喜欢我…”
孟云也学傅瑾川捏着他的脸,“好了你!你这张脸应该走冷漠炫酷风想,不适合撒娇,我只说暂时不成亲,因为我觉得我年龄还小,没说以后不成亲,好了赶紧睡吧!”傅瑾川一听这话,终于放心了,也对,明年五月份也不知道他能不能回京城,如果能堂堂正正的让世人都知道孟云是怀远王妃那当然更符合傅瑾川到心意。
夜晚,躺在暖烘烘的炕上,孟云却怎么也睡不着,其实除了年龄的问题,还有一点她现在不可能跟傅瑾川说。那就是她是否还可以回去,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她回来到这个世界,后来因为思考这个问题也不会有结果,孟云就没有再纠结。
但是现在她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了,要是哪一天她睡着了,一醒来发现自己又回到现代了怎么办?
哎,好烦,老天爷啊,我已经愿意一直在这个世界了,不要哪一天突然让我在傅瑾川的世界里消失不见。老弟,姐姐我很不孝,爸妈交给你了。
在胡思乱想中,孟云渐渐入睡,第二天是个晴天,第一场大雪渐渐融化了。下雪不冷化雪冷,虽然是晴天,但是偶尔吹过来的风还是跟刀子一样刮人。
小狼崽子在宽敞的院子里跑来跑去一点儿也不怕冷,“小狼崽子,你这身毛皮大衣可真暖和,难怪之前那猎户想要卖你的皮!”
狼崽子看孟云来了,先是热情的蹭蹭她的小腿,然后跑到大门前,用抓走挠门,然后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孟云。
“你想出去玩?不行不行,你可是狼,又不是狗,要是别人看到你了肯定会吓到的,乖乖待在屋里,我煮羊肉给你吃。”
小狼崽子失落的嗯唔嗯唔几声,回到自己用棉花做的窝乖乖趴着了。
孟云看着狼崽子眼神都无光了,显然很不开心,有点犹豫,自从把这狼崽子接到家里,一直关着两三个月了,还没有让它出去过,好歹也是野性的动物,这么一直关着会闷坏吧?现在这外面天寒地冻的,没有几个人,带着小狼崽子出去走一走,跑一跑,应该没事吧,她好好看着就是了。
于是乎,为了带小狼崽子出去散散步,孟云用绳子拴在它脖子上,叫上其余几个人,除了赵石头他还有功课,哎,可怜的学生党。
孟云一个姑娘都不怕冷,这几个糙汉子更不在意气温了。
“一直待在屋子里,赶紧身体都不强健了,是该出来走走了。”傅影活动一下筋骨,他觉得他第一次过这么休闲的冬季。
傅也则盯着孟云手里的狼崽子,很眼馋,可惜这狼崽子不亲近他,只对孟云有热情。
“唉唉,傅也,你看咱们王爷跟孟姑娘紧紧挨着,孟姑娘牵着一个宠物,两个人亲密无间的说话呢,这场景多好多温馨啊。要是哪一天,我也能和阿卿姑娘这样就好了。”
傅也嫌弃的离傅影远了一点,冷冷哼出几个字,“白日做梦!”
“嘿!你是不是嫉妒我啊傅也,就你这死人脸,怪不得没有姑娘愿意亲近你!”
“哈…”出门忘记了带手套,孟云往冻的红红的手里哈出热气。
“手好凉!我来帮你捂捂。傅瑾川不由分说,把绳子递给后面的傅影,然后把双手包裹着孟云的手,有没有觉得暖和一点?”
孟云有些难为情,“干嘛啊,还有人呢。”虽然这样说,孟云也没有把手挣脱出来。
傅瑾川紧紧的握住孟云的手,努力传递热量,笑笑,“哪有人,你的面前只有我。”
后面的二人:呵,冷冷的狗粮往我脸上胡乱的拍。
第三十四章 闯祸了
不愿意继续吃狗粮的二人牵着活蹦乱跳的狼崽子去了别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晴天,今天街上比前几天多了些人,三三两两的,叙着闲话,晒着太阳。
“啧,这狼崽子多大了,力气怎么那么大?”狼崽子跑来跑去的,有时候硬要去一个地方,傅影都差点拉不住。
看到这,傅也又忍不住嘲讽他,“亏你天天自认为王爷身边的第一侍卫,连个狼崽子都不如,我看你还是早点退下,把位置留给新人吧!”
“你丫还幸灾乐祸的,你来试试,这狼崽子力气比我想象的大多了。而且你看,它刚来家里时才多大啊,这才两三个月,它体型就变得那么大了。我估计这狼崽子将来会有狼王的实力!别人养狗,我们养狼王,酷!”
然后,这“狼王”就跟发狂了似的跑向一个方向,傅影在和傅也聊天,一时之间没有注意到让绳子被挣脱出去了。
“我嘞个去!傅也,我们快追!这街上还有人呢,千万不能让这狼崽子乱窜!”
傅影二人立即追狼崽子,但是因为街上有平民,他们不敢使用轻功,所以一直不能追上跑的疯快的狼崽子。
然后,就出事了…等傅影傅也追到了狼崽子,一看,坏了不好了!
只见那狼崽子跑到了一个摊位前,摊主吓得躲得老远,最糟糕的还不是这个,而是摊位前的青衣女子和她的丫鬟。
“啊啊!小姐!有狼啊!”那丫鬟吓得脸色煞白,竟然往她的主子小姐身后躲避。
那小姐也被吓到了,但是在外人面前,她顾忌自己的面子,再加上有些恼怒丫鬟胆小往她身后藏着的样子。所以这大小姐居然骂那狼崽子,“该死的畜牲!把我的衣裙都弄脏了。”这女子左右看了看,竟然拿起谭摊位上的一个青铜镜子,狠狠的砸向狼崽子。
“嗷呜!”狼崽子没来得及躲避,被结实的砸到了背,凄惨的叫了一声,但是它不愧是被傅影说是未来的狼王,疼痛过后,它露出尖尖的牙齿,一双狼眼紧紧的盯着那青衣女子。
“该死的,阿莺!你快把这畜牲赶走!”青衣女子用力的掐了她的丫鬟一下,丫鬟疼得惊叫了一声,迫不得已的战战兢兢的接近着狼崽子。
她从摊位后面拿到了一把扫大街的扫帚,表情一狠,不过她还没来及把扫帚挥下来,就被傅影制止了。“你干什么!”
傅影一把抓住那扫帚的竹柄的部分,阿莺吓一跳,情不自禁的往后退,“小…小姐!”
傅影把狼崽子抱在怀里,轻轻的揉着狼崽子被打到的背部,很温柔的哄,“不疼了,不疼。”
青衣女子本来看到那么帅气的两个青年男子,有些羞涩,但是一发现他们是狼崽子的主人,脸色一变,“你们居然养狼!还不看好!太过分了!”
围观的百姓一看狼崽子的主人出现了,也纷纷谴责,“居然养这么危险的畜牲!要是伤到我们怎么办?”
“对对!赶紧把它打死!免得它伤人!”
“打死它!”
“打死这个畜牲!”
傅影傅也二人脸色非常难看,尤其是发现青衣女子露出得意的神色,努力在心里告诉自己对面的是女人,傅影强行压制怒气,问,“这位姑娘,你为什么就是跟一个…小动物过不去!”
“小动物!”青衣女子脸色都红了,她指着傅影怀抱里的狼崽子,“你管这叫小动物!”
傅影脸不红心不跳,“对啊,小动物,它才五六个月大左右呢,还不到一岁,你说难道不是小动物?”
青衣女子被傅影这种说法弄的不知道如何反驳,但是明显她气的更狠了,“你的这个小动物把我的裙子弄坏了!”
傅影不在乎的说,“不就是一个裙子吗?多少银两?”
那丫鬟得到青衣女子的眼神暗示,上前一步,挺胸抬头,“八十两白银!”
“咳咳!八十两!你在开玩笑!”傅影明显没想到会听到这么惊人的数字,八十两都可以买他们现在住的那套宅子了。
阿莺鄙视的看着傅影,仿佛在嫌弃他们没见识,“我们小姐是武宁县首富家的千金,一套衣裙八十两不是很正常的吗。”
“呵…你这裙子最多八两,我们可不是冤大头哦,别想唬我!”
“真是穷酸!你们养的那个小、动、物咬坏了我们小姐的裙子!你们就得掏钱赔!”
“赔个屁!你想钱想疯了吧!”
“你,竟然如此粗口!”
另一边,咬了一口手里的糖饼,孟云指着一处,“瑾川,你看那边怎么那么吵闹?”
傅瑾川付了钱,转身看去,看着看着不对劲,“好像是傅影他们,我们快过去看看!”
拉着孟云,傅瑾川二人费力的挤了进去,一看,是傅影他们正在跟两个女子争吵。那两个女子应该是一对主仆。
“怎么了怎么了?傅影怎么了?”孟云和傅瑾川来到傅影二人旁边,询问。
那青衣女子看到傅瑾川,瞬间表情一变,眼睛里有着惊艳,她盯着傅瑾川好一会儿,心里想着这位公子相貌真英俊,气质也不凡,不知怎么滴,青衣女子想到了父母的催婚,脸一红。
孟云一看青衣女子的神情,作为女人,什么都明白了,赶情好,这青衣女子是对傅瑾川一见钟情了。
那青衣女子又看到了傅瑾川旁边的孟云,一瞬间,脸拉下来了。看到孟云和傅瑾川挨得这么近,就知道二人关系亲密。但是孟云没有梳妇人髻(孟云来到县城不用伪装了就不梳妇人髻了),说明孟云不是这位公子的妻子。
想来也是,这个女的长的这么一般,怎么配得上身旁这位气度不凡的公子呢。
其实吧,孟云真的长的不丑,而且不但不丑,因为细皮嫩肉的,五官端正,长了一张蛮好看并且让人越看越舒服的俏脸蛋。
但是在美貌又自负的女人心中,长相不如她的叫丑八怪,长的比她还要貌美的是狐狸精。
第三十五章 首富之女
单看外貌来说,孟云的确要稍微逊色与青衣女子,但是对方那种倨傲的态度,鄙视的眼神还是让孟云很不舒服,即使对方长的好看。
尤其是,孟云看到傅瑾川问那青衣女子,“这位姑娘,请问我的朋友们有什么冒犯到你了吗?”
明明傅瑾川的语气很平淡,但是对方一改刚才泼辣的气势,却像小女儿似的害羞了起来,“没…也没什么,就是你们养的那个小宠物太调皮了,公子,向狼这种危险勇猛的动物一定要好生看管着,若伊没有什么事,但是街上百姓那么多,吓到他们就不好了。”
旁边的傅影瞪着眼,咋个一回事?怎么这姑娘跟变了个人似的。孟云冷哼一声,走到傅瑾川前面挡住这个若伊的视线。
“如果是我家狼崽子冲撞了姑娘,那我在这里向你赔个不是,你的衣裙到底多少钱,我们赔。”
那姑娘见孟云挡在傅瑾川面前,害的她看不见傅瑾川了,心里很是不爽,以至于看着孟云的眼神都是厌烦的,“哼,八两白银!”
孟云皱眉,八两白银都够一户普通人家好几个月的花销了,就这么一件衣裙?
见孟云沉默了,若伊冷笑一下,“知道你赔不起八十两,该不会连八两都拿不出来吧?这可是你们的人说八两的,我都这么体贴了,如果你们还不愿意,那就是欺负人了。”
孟云这边,尤其是之前说八两的傅影脸涨红了,这么多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的,让傅影觉得很丢脸,这个蛮不讲理的青衣女子又拿他刚才说的话堵他们。
“若伊姑娘想错了,八两银子我们还是赔的起的,只是没有想到若伊姑娘作为县城首富的女儿,还斤斤计较这八两银子。”
“你!你…牙尖嘴利!”若伊没想到孟云这么嘴上不饶人,在行动的男子面前丢人让若伊很生气,但是为了给这位公子心中留下自己的好印象,若伊深呼吸控制住了脾气。
“孟云,我们就这么把八两银子给她了。”看孟云已经拿出钱袋,傅影面色纠结,问的很不甘心。
孟云面无表情,手指用力点点狼崽子的脑袋,反问,“难道还有其他方法吗?”傅影不说话了,他心里很愧疚,要是他认真一点,看住了狼崽子,也许就不会有这事发生了。
要是以前,孟云也不会把这区区八两银子放在眼里,但是自从来了这里,当了店小二一个月工钱才七百五十文,八两差不多是他一年的工钱了。这么看来这八两银子就多了,再说了,他知道孟姑娘不是大富之人,她的钱是一点一点攒出来的,就这么掏出去了,真难受!
这个不讲理的姑娘,狼崽子只是把她的裙角咬烂了一点,她已经用镜子砸了狼崽子了,算扯平了吧,居然还敢漫天要价。
孟云又何尝舍得掏出这八两白银呢,但是对方既然是县城首富之女,那就不是他们能得罪的起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就是很憋屈!哎,好气!
但是更令孟云气愤的事来了,孟云已经把银子递过去了,若伊却没有接,而是直接越过孟云,走到傅瑾川面前,柔声细语的说,“我想了想,不就是一件衣服吗?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天再买一件就行了。嗯…那个…这位公子,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看着若伊羞着脸文傅瑾川的名字,孟云气愤的把钱放回去,然后盯着傅瑾川。
被孟云那眼神看的一激灵,傅瑾川反射性的退后两步,离若伊远了一些,“咳咳…对不起,这位姑娘,我们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傅瑾川也不理会若伊的第二次询问,拉着孟云,急匆匆的走了。
傅影抱着狼崽子和傅也快步跟了上去。留下若伊咬着下唇,满脸不甘心,肯定都是那个丑女人(孟云:?)的错,要不是她,自己肯定都和那位公子相识了。
一旁的丫鬟因为之前胆小躲在主子身后,这会儿,为了不让小姐惩罚她,想做点什么挽救一下。
“小姐,我记得那个女人叫孟云,是这条街上一家叫做鸭血粉丝汤店的老板,那位公子好像是她雇的账房先生,姓傅,至于叫什么,没几个人知道。”
若伊正是来气,丫鬟说话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于是乎,若伊干脆又掐了丫鬟手臂一下,呵斥道,“那你还不快去给我打听一下!”
丫鬟疼得眼泪汪汪的,也不敢反抗,只好点头说,“小姐,我现在就去!”
”回来!你是不是没有脑子,你难道想让我自己一个人回府?”
丫鬟很委屈,“可是,小姐,刚才不是你让立刻就去的吗?”
若伊狠狠的瞪着丫鬟,“你还敢跟我顶嘴!我都没有追究你刚才躲在我后面的行为!走,先拿着这些东西回府时候,你再替我区办事。”
丫鬟低着头,可怜兮兮的应了一声,若伊见不得她这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的她心烦,又掐了她一下,把所有东都让她拿着,然后带着怒气回府。
另一边,狼崽子被傅影放下地了,它也知道自己刚才犯错了,这会儿也不乱窜了,老老实实到被孟云用欠着。
“不是我说,简直是气死我了!你们没来的时候,那个叫若伊穿的绿不拉几的女人,居然文我要八十两白银!她当我傻吗?一件破衣服,还敢要那么多钱!”
相比傅影的怒气冲冲,其他人就淡定多了,傅也看他越说越生气,安慰他,“好了别气了,我们最后不是也没给她钱吗。”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傅影更来气了,他看着孟云,很为她鸣不平,“真是过分!那个绿姑娘竟然直接无视孟云,想勾搭我们王…傅大哥!真是厚脸皮!”
听到够到这个词,傅瑾川不自在的咳嗽两声,他对男女感情这方面很迟钝,但是这会儿核反应过来了,住到那个若伊的心思。
孟云则认同的点点头,的确,那个若伊眼睛都要长在傅瑾川身上了,明显看上他了,想勾搭傅瑾川!
第三十六章 杂货铺
不过也难怪,傅瑾川张的这样好看,被人惦记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正常归正常,孟云是绝对不会给情敌一丝一毫的聚会。不过,那个叫若伊的女人连情敌都算不上,毕竟傅瑾川对她一点儿想法都没有。傅瑾川喜欢的是自己,这个认知让孟云开心的没有忍住笑出了声。
虽然声音小,但是挨着孟云走的傅瑾川还是听到了,“怎么了?怎么突然笑了?“
孟云歪头看着傅瑾川,脸上有着十分明显的欢喜,“没有什么,就是很开心。”
傅瑾川:女人的心思好复杂啊。
回到家后,孟云故意严肃着脸,训斥了好一会儿狼崽子。赔钱她都不怕,万一那姑娘因为害怕直接拿扫帚抽打小狼崽子,这里可没有兽医,小狼崽子受伤了怎么办?
小狼崽子垂头丧气的,时不时的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瞅瞅孟云,看她有没有消气。
作为一个毛绒控,狼崽子可爱的模样着实萌到了她,气顿时就消的差不多了,孟云对狼崽子上下其手,撸过瘾了,才说,“好吧,这次原谅你了,下次你在闯祸,我就…就把你的毛都剃光,让你当一个秃狼崽子!”
“恐吓”一番狼崽子,孟云想着它应该学乖了。然后她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准备过一个月后的开杂货铺的事。
一个月后,已经进入农历二月份,二月春风似剪刀,虽然已经过了春天但是风还是很刮人。
所幸,日头足了,温度也上了一些,孟云已经不想再继续拖延下去。现在她已经为杂货铺准备了七八样东西,有些少,但是如果后续人很多的话,会再从购物系统上买其他东西。
如果有人问自己这些东西哪里来的,就说是秘密,实在是被问道一定要说的地步,那就说她曾经去过西方,这是西洋玩意儿。
经历过鸭血粉丝汤的火爆,以及土炕的推广,现在孟云在武宁县已经是个知名人物了。
这不,她的杂货铺一开张,很多人不管卖不卖,都会来看看,增添些热闹劲。
“老板娘,这个方方正正的,白色的硬块是什么?”
“这是香皂,洗澡的时候往身上擦,再冲干净,不仅干干净净的,而且身上还会有香味。”
说话的是鸭血粉丝店的一个常客,是个宰猪的屠夫,三十多岁,高高胖胖的,他手里拿着包装好的香皂,笑得傻气,“嘿嘿,我婆娘老说我身上有味,希望老板娘的这个香皂可以让我婆娘觉得好闻一点。”
孟云一听,连忙又拿了一个小瓶子,“那吴大哥,你可以试试这个香水。”
孟云往这大汉身上喷了几下,“阿嚏!”香水进到他鼻子里,这屠夫被呛得打了个喷嚏。
孟云连忙给他赔不是,“不好意思,吴大哥,我忘记了,这个香味比较重,大哥可以买回家给你娘子用。这一瓶香味比较浅,吴大哥你卖完猪肉回家洗完澡可以喷一喷,保证你娘子绝对不会嫌弃你味大!”
孟云又让这屠夫喷了这种味道比较淡的香水,果然这次屠夫不但不打喷嚏了,还一直说,“好香,真的好香!”
于是在孟云的热情推销下,这个屠夫买了一块香皂,两瓶香水花了五十五文钱,香皂五文钱,香水比较贵,加起来五十文。
屠夫每天卖肉可以赚两三百文,算是比较富裕的,所以可以毫不犹豫的掏出五十五文钱买东西。但是其他的很多人,虽然也很喜爱香水的味道,但是这价钱让他们退却了。最后,这些钱不够的人也只买了一个香皂,有的人倒是看中那牙刷买了几只可以送给家人。
一天下来,到是没有鸭血粉丝汤那样累,但是很渴,因为孟云几乎一直在说话。
晚上的“总结会议”上,“果然,香皂今天卖了二十几块,卖出去最多,香水只卖出去四瓶…”
傅瑾川看孟云时不时的聂自己的肩膀,心疼的站在她身后给他按摩,“阿云,再请两个店员吧?”“嗯,我明天就写一张纸贴在外面墙上。”
傅影和傅也呆呆的看着傅瑾川孟云,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王爷伺候别人,王爷捏肩这种服务,以前只有老太妃享受过几次。
傅影低头,面色有些纠结,他心里有些担心,万一将来王爷变成妻管严了怎么办?他怎么想了,也没有忍住很低声的问了傅也。
果不其然,傅也对着傅影又是一个白眼,“你放心,王爷那是知道疼王妃,爱护王妃。我告诉你,王爷不可能是妻管严的,倒是你,我看你以后肯定怕老婆!”
傅影不服气的嘀咕,“怕老婆怎么了?要是能让我娶阿卿姑娘为妻,就算妻管严,我也乐意!”
总结会议很快就结束了,孟云给他们一人发了一个比店里更好的更贵的香皂。这种精品香皂在购物系统上要二三十文,加上手续费高达四十文。孟云打算等她的杂货铺火了,吸引到更多有钱人的时候,才把这种昂贵的香皂摆上货架。
第二天,人比第一天的时候少了一些,但是孟云也不急,等他们觉得好用的时候自然会再来买的。
等到下午五点左右,其他人因为要回去劈柴,挑水还有喂小狼崽子。都回去了,傅瑾川本来想继续留在这里陪着孟云一起收拾,但是孟云让他去铁匠那,把孟云先前请铁匠打的平底锅和整套烧烤设备拿回家。
所以孟云留到了最后,她把一切收拾好,准备关门回家了,没想到又有两个人进店了。
一看那两人,孟云脑海里瞬间闪过四个字:来者不善!
没错,这二人正是那个柳若伊和他的丫鬟,在孟云戒备的神情中。
柳若伊带着她的丫鬟,趾高气扬的走了进来,似乎因为没有见到相见的人,她的脸色更臭了。
连看都没有看孟云一眼,柳若伊把孟云刚刚整理好的货架翻来翻去,弄的一团糟。就在孟云实在忍不下去,柳若伊走到孟云面前,昂着头要说话了。
p
第三十七章 反击柳若伊
孟云全身戒备着,不知道这位柳姑娘要整什么幺蛾子?“你这店里卖的都是什么破玩意,这什么香皂也就这样?还有这香水,呵,本姑娘有香囊和香薰,不比这香水好?”
想打人,你觉得我家店铺东西不好,那你来干嘛,太闲了还是想找麻烦?
孟云还真猜对了,今天柳若伊带着丫鬟来,目的当然是傅瑾川。但是现在既然傅瑾川不在,只有疑似情敌的孟云在店铺里,那么柳若伊就要赵麻烦了。
柳若伊把孟云的货架都翻乱了还不算,竟然还拿起一瓶店里最贵的标价八十文的香水超空气中喷了好几下。然后她还嫌弃的捂着鼻子,“这什么味啊?阿莺,你闻闻。”
那阿莺肯定是配合自家小姐,皱着眉,后退半步,“这么刺鼻,居然还敢称香水,孟老板,你这是骗大家的钱呀!”
孟云攥紧拳头,面无表情,柳若伊以为她是被自己嘲讽的说不出话了,殊不知,孟云在心里考虑大骂柳若伊的后果。
突然,一声“嘭”的脆响打断了孟云美好的脑内畅想,她赶紧往声音处一看,脸色顿时青了。
只见那件最喜欢的,价格最高的那瓶香水被被摔在地上,香水瓶子碎的稀巴烂,花香味挥发到空气中,一阵香气扑鼻而来。
“哎呀,实在不好意思,孟老板,我这丫鬟手笨的很,不小心把你这叫香水的玩意碎碎了。阿莺,瞧你笨手笨脚的,还不快给孟老板道歉。”
柳若伊说话那语气很无所谓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歉意,至于那个丫鬟也是很敷衍的弯弯身子,面无表情,连个对不起都没说。
霎那间,孟云只觉得一股火直窜到天灵盖,好呀好呀!真当她是软弱可欺的人了!
孟云眼神冰冷的直直盯着柳若伊和阿莺,逼近那两个人,“你…你干什么?我警告你,我们家小姐可是县城首富柳渊虹老爷的的女儿,你要是敢对我们小姐动手,小心你活不过明天!”
阿莺这次学聪明了,尽管她很害怕,但是还是发抖着挡在柳若伊面前。
孟云先是教训这个丫鬟,呵呵冷笑,“你脑子不好使吗?以为我和你们一样笨手笨脚的可能不小心打到人吗?还有你以为你家老爷是阎王吗?还让我活不过明天,吓唬谁呢?”
教训完丫鬟以后,接下来就是主子了,面对柳若伊的时候,孟云的表情少了冰冷,但是增添了几分讥讽,“柳大小姐,打碎了香水不要紧,主要赔钱就行了。”
那柳若伊先前被孟云吓到,觉得很没有面子,这会又想继续嘲笑孟云,“哼,穷酸样,本小姐还会缺你那区区八十文钱吗!”
孟云笑了,“柳小姐,你误会了,不是八十文钱?”
柳若伊眉毛一竖,“你这价格上分明写着八十文,我还能看错?”
“不不不。”孟云摇摇头,她现在反而沉住气了,因为不把这个气找回去,她心里不爽!以为谁都能欺负她孟云吗?
“刘小姐,这香水呢,确实就像你说的,只有区区八十文,但是故意损坏本店的东西十倍价钱赔偿!故意翻乱本店的货架赔偿整理费用二两银子!致使本店长晚下班半个时辰,二两银子!…嗯,这么林林总总的算一下,总共八两零三十五文钱,我把零头抹掉了,柳小姐你给八两整就行了!”
八两正是之前柳若伊问孟云要的赔她裙子的钱数额。
柳若伊和丫鬟听德是目瞪口呆的,到了最后就是气得大骂,“你乱七八糟到说些什么呢?我看你是穷疯了,想讹我的钱吧!”
故作遗憾的叹气,“哎,柳小姐怎么能这么说呢?要不是我让你们把香水打碎的,更不是我求着你们来的。不过,要是柳小姐拿不出这么多钱的话,那就赔个香水的八十文吧。哎,以后要是有人问我,我说…”
“你给我闭嘴!行啊,孟云,我看出来了,你就是想要钱,可以!本小姐最不缺的就是你这种穷酸没有的钱了!阿莺,把银票给我!”
阿莺瞪了孟云一眼,拿出一沓银票给柳若伊,柳若伊从里面拿出一张狠狠的甩给孟云,“一百两!当本小姐赏你的!阿莺我们走!那么小的店,本小姐还不屑于待了呢!”
接过银票,孟云看柳若伊主仆离开店铺,那柳若伊又回头留下狠话,“孟云,我告诉你,你根本配不上傅公子,你要是有点自知之明,就赶紧离开傅公子!”
“靠!配不配得上要你说!你以为自己是月老吗?”
“你…孟云,我们走着瞧,本小姐迟早要你后悔!”
等柳若伊和她的丫鬟不见了身影以后,孟云又要开始重新整理货架,把地面打扫干净。
“这个柳若伊虽然不太聪明的亚子,但是对方是县城首富的女儿这一点确实比较麻烦,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算一步吧,大不了,此处不留我,自有留我处!”
柳若伊回到家越想越生气,“该死的孟云!丑女人!气死我了!”
阿莺端着一杯茶走上前,“小姐,消消气,喝杯茶。”
“嘭!”柳若伊直接把那瓷茶杯打在地上,在阿莺惊慌的神色中,大发雷霆,“喝喝喝!喝什么喝,你看我现在有心情喝茶吗?可恶的孟云,气死我了,还白白损失了一百两!”
虽然一百两对于柳若伊来说不算什么,但是白白的把钱送给了情敌,让这个从小没受过委屈的大小姐十分不甘心。
那阿莺想讨柳若伊的欢心,眼睛动了动,给她出了给主意,“小姐,我们可以这样…”
柳若伊听了,心思一动,“你确定这次可以行!”
阿莺很自信,“小姐,你放心吧,只要把孟云名声搞臭了,不但没有人去她的店了。而且傅公子肯定慢慢的也会嫌弃她的。小姐,你那么漂亮,到时候你主动亲近一点傅公子,不就…”
剩下的话不说,柳若伊也明白,她满意的点点头,“那好吧,就这么办。”
第三十八章 美味的烧烤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哼,都怪你,要不是那个柳若伊看上了你,才不会又来找我麻烦!”孟云解释完昨天发生的事情,就故作生气的转身。
傅瑾川心里很哭,他根本完全都没有招惹过那个柳若伊,最多只是很疏离的说了一句话而已。哎,但是又没法否认,那个柳若伊又的的确确是看上了他。
为了不让自己亲爱滴老婆生气了,傅瑾川耐心的哄,“阿云,是我的错,我跟你保证,以后绝对不会搭理那个女的,别生气了,你知道其他的女人我连看都懒得看!”
孟云也没有真生气,也就是为了发泄内心的郁闷,逗一逗傅瑾川而已。“行吧,反正你以后不要给那个柳若伊好脸色看,这个大小姐估计以前都是别人追求你。被你冷落一阵子应该也就放弃了。”
“嗯,下次她再找我说话,我就故意不搭理,可以吗?”
孟云看傅瑾川如此的向着她,即使对方是一个貌美有钱的女子,也丝毫不心动,心里可甜了。这一甜,面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了,虽然语气还故作傲娇,“行吧,这次就原谅你了!”但是傅瑾川已经面包,孟云不生气了,也对,他的王妃可不是那么容易生气的姑娘,肯定是那个叫柳若伊的女人做错了事!
“对了,你买的那个烧烤架已经放在杂货间了,那些东西看起来奇奇怪怪的,干什么用的?烤肉?”傅瑾川琢磨着烤这字也只能跟烤肉有关系吧。烤肉他吃过很多次,自己也亲自烤过不少次,但是没有用过这些奇奇怪怪的工具,还有那些竹签子,烤肉难道不是大口大口的吃吗?
说到这孟云站起来,兴致盎然,“一直说那个女人,我都忘记这个事情了。哼哼,我让你们吃全新的烤肉,而且你们还可以吃一下烤蔬菜!”
“烤蔬菜?蔬菜也可以烤着吃?”傅瑾川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但是它相信孟云总能弄出新奇又好吃的玩意!比如豆花,比如鸭血粉丝汤,还有冬天吃的那个羊肉火锅!
叫傅影二人把烧烤架还有木炭都搬出来,一切赵石头和傅瑾川在孟云的指导下把食材穿到木签子上。
孟云拿出在购物系统是买的烧烤酱,辣椒粉是院子里之前种的辣椒晒干了弄成的辣椒面,还有孜然,蒜泥等佐料。
孟云以前在烧烤摊上打过好几个月的工,因为对吃的很感兴趣,老板也是个好人,在活不忙的时候就让孟云在旁边看她怎么掌握火候,撒多少料子。
孟云也聪明,老板请她吃烧烤的时候,孟云就自己做,班级里野餐烧烤也是孟云负责做。
现在她可以很自豪的,经过了学习以及无数的“实战”经验,她完全有资格开一家烧烤店了。
还是老样子,先让家里的那些“嗷嗷待铺”的男性过一下口福。
炭火烧上,给肉串和蔬菜串唰上一层油,烧烤的过程中,一边翻面一边撒上孜然,用刷子涂上蒜泥,烧烤酱,最后再翻几次面…
肉和蔬菜的颜色已经变了,一股一股诱人的香味钻进众人的鼻子里,顿时,最馋的傅影感觉嘴里已经有了津液。
“好香啊,好了吧?好了吧?”也不怕热,傅影猴急的围着烧烤架走来走去。
“好了好了。”把第一批烤好的东西,香肠,羊肉串,鸡翅,烤豆角烤韭菜之类的东西放在了洗干净的铁盘子上,让大家自由的选择自己想吃的。
男人果然基本上都是食肉“动物”,所以傅瑾川几个大男人把里面烤肉全都瓜分完,每个人先是对手里的烤串吹吹气,在一口咬近嘴里,因为还有些烫,不免又哈着气。
“哇,好辣,但是好好吃!”事实证明,连吃惯美食的现代人的挑剔都能满足的烧烤,尽管跨越了时空,还是征服了古代人的舌头。
并且和大多数现代的烧烤摊的那些廉价的食材不一样,孟云的香肠可是她自己买好猪肉灌肠灌的。羊肉也是真材实料,至于韭菜,豆角,玉米等蔬菜要么是院子里种的,要么是孟云早早的去了菜市场买了那些菜农的最新鲜的蔬菜。
所以才能征服傅瑾川傅影这些吃惯了好东西的人到舌头,当然孟云不知道她的烧烤可是让王爷斗吃的过瘾。
“你要在开一家店铺卖这个烤…烧烤吗?”吃喝完毕,傅瑾川和孟云说起了正事。
“不,在开一家店铺太麻烦了,等过几天杂货铺招到新店员,我才回归到鸭血粉丝汤店里,我们没有那么多人,在开一家店铺太麻烦了。瑾川,鸭血粉丝汤店的厨房还有很多空,可以把烧烤架放那去,不过要把窗户开大一点。”
“你考虑的有道理,烧烤在鸭血粉丝汤店卖,就省了宣传了(孟云教的词),而且很快就可以开卖了。”傅瑾川心里很清楚,买卖这些事孟云比他更精通。
三天后,杂货铺招到了两个店员,是一对十几岁的姐弟,看起来聪明伶俐,又踏实肯干活,孟云给的工钱也多。
这姐弟两家里有很多孩子,他们不是最受宠的,所以感情好的姐弟俩早早来到县城某生路,他们之前被一家吝啬的老板克扣了一半的工资,气愤的他们看到了孟云的”招聘”信息,干脆辞职来孟云这里试一试。
能得到这份轻松又有钱挣的工作,他们心里也很感激,所以不用孟云监督,平时也跟本不会偷懒,而且最关键是他们挺会推销店里的产品的。
跟着这对姐弟待了几天后,孟云已经很放心的把杂货铺的经营交给他们。那么她自己就可以去准备烧烤的事情了。
几天前,烧烤架已经搬入了厨房,傅瑾川也已经写好了菜单,贴在了墙上。于是乎,第二年春天开店的第一天,老客户们发现鸭血粉丝汤店有多了新的吃食。
“老板娘,你这烧烤是什么意思?烤肉吗?”不止老客户,新客户也很好奇的围到厨房询问。
第三十九章 意外事件
这么多人到厨房可不好,孟云一边把这些好奇心旺盛的人打罚出去,一边解释道,“各位还是去大堂坐着吧,这里油烟味重。我保证你们会喜欢上烤串的!”
烤串不像烤肉,一次必须花费很多钱才能吃到,烤串肉串两文到三文,素菜一串只要一文钱,人人都可以吃得起。
三五个人做一起,桌子上有两个铁盘子,一个放肉串,一个放蔬菜串。添加了各种天然的香料的串串味道恰到好处,一口咬下去,尽管烫嘴但是也不舍得立刻咽下去。
“呼呼…好辣,这蔬菜烤着吃居然也这么有滋味!”
“这一串一串的吃法可真新奇,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吃过蔬菜和烤肉。”
“这个香肠一定是上好的猪肉灌的肠,难怪一串要四文钱,值!”
“老板娘!快一点,再给我来五串羊肉串,两串鸡翅!要超级辣的!”
“老板,我的烤蔬菜怎么还没有好啊?”
“快了快了!二位不要急!这一下子可以烤很多,很快就好了!”
还好现在是初春,天气还很凉,虽然一直在烤架前,孟云也没有觉得太热。
“阿云,你先休息一下,让我来。”自从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傅瑾川是越来越会心疼老婆了,一看孟云这么辛苦,傅瑾川恨不得让孟云一直坐着休息自己来上手。
“没事,对了,瑾川,你让傅影过来厨房,把这些梨汁,蜂蜜水,野菊花茶端出去,他们吃烧烤的嘴巴辣了咸了,可以让他们试一试,一杯一文钱。”
这下子,烧烤很快超过鸭血粉丝汤成为店里的最受欢迎的吃食,甚至有几个顾客建议孟云把店名从鸭血粉丝汤改为孟氏烧烤。
事实证明,种花国的烤串可以征服外国人,也可以征服古代人,一时之间,店里的客流量又爆发了。
“哎呀,好累啊,我的天,孟云,你都没看见,我今天忙的都要飞起来了!”
傅影倒是没有夸装,烧烤即加上孟云特制的几种好喝的饮品让顾客赞不绝口,一波接一波的点餐。
而且除了这些人,还有那些上来买粉丝准备带到路上吃的。
要知道他们有的是走南闯北的商人,有时候花在路上的时间就有两三个月,以往他们路上只能吃饼,带着米面。但是现在他们有的鸭血粉丝,加上孟云装在纸袋里的特制料包,一路上也可以吃点鸭血粉丝过过嘴瘾了。
“来,为了犒劳大家,今天晚上请大家吃川式鸳鸯锅,石头你不是早就闹着要吃火锅了吗?去把这些菜洗了。”
“好!”赵石头今天很开心,在私塾里因为他被先生夸奖学习认真,进步明显,傅瑾川也说他有武学天赋。现在又可以吃他最爱的火锅!
一大家子五个人正在吃火锅,开开心心的聊天,但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传来。
“老板,不好了!老板!”杂货铺姐弟两,急急慌慌的,脸色苍白,“老板,不好了!”
杂货铺比鸭血粉丝汤店,即将改名叫孟氏食肆晚下班一个时辰。这个时间姐弟两已经在上班,不知道发生什么了急匆匆的跑到这里来。
“怎么了?什么事这么惊慌?”姐弟两,尤其是女孩子的姐姐,已经快哭出来了。
弟弟比较冷静,但是语气里还是掩饰不了的焦急,“老板,杂货铺来了两个客人,说什么用了我们店里面的香皂,皮肤起了红疙瘩,说我们买劣质东西,欺骗大家!”
“怎么可能!”那香皂是孟云在购物系统上买了制作工具,用纯天然的材料制作的,她没敢在网上直接买那种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皂,就是怕古代人用不了现在的那种香皂。
她成批制作的这些香皂,卖出去一百多个了,很多老顾客都说很好,洗完后很清爽。
直觉告诉孟云,这件事情很不简单,她和傅瑾川对视了一眼,决定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让傅影三个人继续留在这。
杂货铺就在隔壁,孟云和姐弟俩说话间,就看到了两个三十多岁的矮个男子,尖嘴,吊梢眼,面**诈。
“哟,终于把老板叫出来了,老板,我们兄弟俩用了你店里的香皂,第二天身上就起了很多红疙瘩,奇痒难耐!“
此时,店里面还有其他客人,听到这话,神色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兄弟俩的话,但是有几个新客人确实信以为真了,他们害怕,放下香皂,疾步离开了。
孟云和傅瑾川脸色都变了,尤其是在战场上真真切切杀过很多人的傅瑾川。他的表情一冷,真的让这兄弟俩感受到一股杀气,情不自禁的躲闪他的眼神,气场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
孟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兄弟俩胳膊上的红疙瘩,接着让姐弟俩附耳过来交代了几句话,杰姐弟俩神情紧张,但是还是鼓足勇气去办孟云交代的事情了。
“你们是来闹事的吧。”
见孟云丝毫不慌张,这兄弟俩快速对视了一下,点点头,于是乎,“嘭!嘭!”兄弟俩一人摔了一瓶香水,摔完后,得意的看着孟云,笑着说,“你的香皂害的我们兄弟俩奇痒无比,今天你要是不给个说法,你这店别想开了!”
看着地上稀碎的瓶子,闻着空气中的花香味,孟云的脸色彻底的阴了。
但是她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回来找她的麻烦,勤勤恳恳开店,也没的罪过什么人啊?
等一等,要说她得罪了谁的话,那就只有她了。孟云拦住面色铁青走向兄弟俩的傅瑾川,对他摇摇头,“瑾川,不要冲动!”
孟云决定诈一下这兄弟俩,“柳若伊柳大小姐给了你们多少钱?让你们来找我的麻烦?”
果然,虽然极力掩饰,兄弟俩的表情一下子变了,眼神躲闪了几下,镇定下来后开始装糊涂,“什么柳小姐?孟老板,你要是不赔偿我们兄弟俩,我们就继续砸!”
“阿云,我想把他们俩一人一脚踹出去!”
第四十章 后续
“瑾川,冷静,千万要冷静,如果你动手…动脚了,那我们就会不占理了。”
傅瑾川在孟云软言细语的劝慰下,逐渐冷静下来,也对打这这两个人简直是脏了他的手脚。
“你们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会被捕快抓起来的吗?”挂着一丝嘲笑,孟云讥讽的看着这两个矮个男人,放佛在看两个跳梁小丑。
那兄弟俩平时偷鸡摸狗,欺负老弱病残更是常事,对于孟云不痛不痒的质问,完全不会觉得害怕,仍然继续恐吓道,“我说孟老板,你就别在这跟我兄弟俩逼逼叨叨的,我们很忙的,赶紧的!赶紧把钱拿出来!否则,你这店别想要了。”
其实,按照原先的计划,兄弟俩现在除了香水瓶子,计划的是把店里其他值钱的东西因也砸了。但是这个姓孟的老娘们,有一个男人护着他,这个男人看起来还很不好惹。
兄弟俩不得不改变计划,嘴皮子说的更多一点,不敢真动手,呸!早知道多叫几个弟兄来了,但是他们兄弟俩当初为了少一个人分钱,就没叫其他人。
“哼,我最后非常非常认真的劝告你们一句,赶紧离开!我可以宽容一点,当做什么时期都没有发生,再赖在我这里不走想讹钱,倒霉到还是你们!”
“哟呵!老板娘,你倒反过来威胁我们了!不好意思!我们兄弟俩天不怕地不怕,还么有被吓到过,你就拉倒吧!”
正在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阵脚步声,孟云松口气,终于来了,幸好她的店铺距离县令府邸比较近,姐弟俩跑着过去,应该比较快的请县令府的捕快来。
孟云和傅瑾川对视一眼,越过惹人厌的兄弟俩,走到门外,“哎!老板娘,你跑什么,你今天不掏出三十两银子,我就…”
说话的地痞声音戛然而止,瞪大眼睛看着面前这穿着统一制服的五六个人,是捕快!
最前面的捕快,不怒自威,冷冷的问地痞,“你就怎么样?”
地痞咽了一下口水,他的弟弟也害怕的往后退,刚才还说天不怕地不怕的两个人,现如今怂到跟见了猫的老鼠一样,他们万万没想到,孟云竟敢真的叫捕快!一般人都是为了不惹麻烦,选择给钱。而且,他们更加没有料到,孟云去找捕快,竟然这么快真的把人找来了!这些捕快什么时候这么给普通老百姓面子了?
这俩地痞不知道,虽然身份上,孟云的的确确是普通老板姓,但是她“发明到火炕”把功劳让给了县令,火炕传到京城,天子享受过它带来的温暖后,奖赏县令黄金五百俩。
黄金五百俩不是白银,这是县令多少年的俸禄啊!而且最重要的不是钱多不多,而是这黄金是皇上赏赐的,是他亲自写了圣旨,命令宫里的太监来县令宣读圣旨的。这下即使是县令的上级也会给他几分面子了,县令春风得意,他感激孟云的大方让功,承诺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来县令府,他绝对会鼎力相助!
那俩地痞一阵害怕之后,想到柳若伊的父亲可是武宁县首富,县令的人也不敢轻易得罪他。自己可是这柳大小姐的人,量这几个捕快也不敢随便抓他们!
“捕快大哥!我们兄弟俩没做坏事啊!反倒是这个黑心的老板,不知道卖的什么东西,我们哥俩用了身上起的都是红疙瘩!捕快大哥,你看!”
“是啊,捕快大哥,我们才是受害者!”
两个地痞把袖子鲁起来,让捕快们能够清楚的看见他们胳膊上遍布的红疙瘩。
周围围观的百姓们,很多都听到了这俩地痞说的花,有的眼睛比较尖,甚至看见了他们隔壁上的红疙瘩。
这俩地痞继续哭惨,“捕快大哥,这红疙瘩奇痒无比,害的我们兄弟俩晚上都谁不着!我们这才来讨个公道的!”
这些捕快听着地痞俩的话,面面相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还跟着添乱。
孟云都气乐了,这俩地痞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行了行了!我知道是谁请你们俩过来的!”
孟云走近兄弟俩,故意说的生意很大,她必须让人群的人知道她的店不卖劣质东西。
“不过找你们来的那个大小姐,不太聪明,找到一对演技拙劣的人!你们一直在说自己身上的红疙瘩奇痒无比,可是自从你们来我店里闹事,我就没看见你们挠过痒!捕快大哥你们看到过吗?”
捕快们摇摇头,孟云又问了人群中的一个老顾客,她刚才就在店里,“这位美丽大方的姑娘,你刚才也在店里,看见过那俩人挠过痒吗?”
“美丽大方”四个字让这年轻姑娘情不自禁的脸红了一下,她看了看孟云,在她鼓励的眼神中,镇定的回答,“没有,他们进到店里来一直在找麻烦,从来没有挠过痒!”
孟云对着这姑娘甜甜一笑,“谢谢美女!”年轻姑娘脸更红了。
站在捕快旁边的傅瑾川,忍不住脸黑了,他的王妃,连女人都要撩!看来以后男人女人都要防着!
这下人群中的声音又偏向孟云这边,眼看着捕快就要把他们抓起来,这俩地痞的声音都尖锐了。
“我…我说错了!虽然它不痒,但…但是我们身上起来红疙瘩,这大家都看到了吧。”
“对对对!这我们可没骗人!你看我们腿上也都是这红疙瘩!哎,要不是不能脱衣服,你们就可以看到我们背上也都是啊!”
“啧!”孟云抱起胳膊,这下她完全不担心了,“两位兄弟,你们难道不知道一直不洗澡,身上也会起红疙瘩吗?闻你们身上的味,该有半年没碰水了吧!我说,你们想要我的香皂就说吗?我保证,你们用过几次我的香皂,不用几次,不仅仅身上会没有味道,连红疙瘩都会慢慢消失!怎么样,要不要试一试!你们兄弟俩一人一块,只要…”
看着神色惊慌的地痞兄弟,孟云坏笑道,“只要三十两银子怎么样?”
第四十一章 解决麻烦
“噗…”那个帮助孟云说话的姑娘忍不住笑了,三十两银子不就是,那两个地痞之前要的钱数吗?孟老板还真是以牙还牙。
这下两个地痞实在是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应该说些是什么了,但是还没有等到他们想出一些辩解的话。捕快们已经懒得跟他俩废话了,比起这两个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的地痞,他们当然站在和县令较好的孟老板这边。
五个捕快,在老大的带领下,两个捕快一个小组,押着一个地痞离开。
都被押着走了,两个地痞还在不停的挣扎,高声叫喊,“放开我们俩!你们不能抓我们!不能抓我们!你们知道我们俩背后是谁吗?要是说出来吓…”
地痞的话突然被打断,因为孟云凑近了他们低声说,“不需要说出来,我知道,我刚才也说过了,柳若伊柳大小姐,你放心,不仅仅县令不怕她,我也不怕她!”
说完,孟云对着捕快们一笑,“看来这两个地痞很不服气呢,捕快大哥们,你们一定要注意点说不定他们会闹事呢!”
那领头的捕快点点头,于是乎,其他的捕快动作更加粗鲁的押着两个地痞走了。
至此,这场闹剧终于结束了,围观的群众也渐渐散了。紧接着,傅影傅也二人也急匆匆的跑过来了,“怎么了?没出什么大乱子吧?”
虽然孟云叫他们继续吃火锅,但是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孟云傅瑾川二人还是没有回来,傅影两人很担心,便过来瞧瞧。
本来赵石头那小子也是想来的,但是傅也这孩子赶回家了,他明天还要去私塾,早点回去洗洗睡了比较好。
“解决了,放心吧,我们家孟老板可厉害!”傅瑾川打趣道。
孟云撇撇嘴,“对付那些无赖,就不能软弱。哼,说到底这次还是那个柳若伊的事,你们说她至于吗,一次又一次的来找我的麻烦!”
哎,都是因为男色的原因,想到这,孟云忍不住“恶狠狠”地瞪了傅瑾川一眼,傅瑾川无辜状,“好吧,阿云,是我的错,你放心如果你想对付那个柳若伊到话,我绝对会鼎力支持你的!”
“那你不支持,还想怎么样?”虽然听到这话,孟云心里甜滋滋的,不过还是傲娇的怼了傅瑾川。没错,她就是仗着对方喜欢自己,那又怎么样呢?傅瑾川愿意宠着她。
”行吧,我们回去吧,那个柳若伊不会善罢甘休的,说不定经过这次,她还会变本加厉。我们要一起好好想一想怎么对付她?”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这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废物!”
“小姐,别生气了,我们下次还有…”机会二字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柳若伊直接一个茶杯砸到阿莺身上,指着她大骂,“都是你出的烂主意!这下好了,不仅没有毁掉孟云那贱,女人的名声反而让更多人夸她聪明!今天我还被父亲叫到大厅训话,叫我收敛点!你说!现在要我怎么办?怎么办?你说啊!”
阿莺连被砸疼的地方都不敢揉,她哆哆嗦嗦地回答,“小…小姐,对不起,我…窝不知道那贱,女人竟会如此难缠!”
柳若伊一看阿莺那哭哭啼啼的样子,心情更加烦闷了,也不指望她能想到什么更好的主意了,“滚滚滚!别在我面前哭!看的心烦!”
阿莺擦擦眼泪,委委屈屈的走了,留下独自生气的柳若伊。
“可恶!到底怎么样才能让那…不,也许我应该先让傅公子对我有好感,说不定这个时候那贱,女人如何如何的在傅公子面前说我的坏话呢。哼,贱,女人一个未嫁的女人竟然赖在傅公子身边,真是脸皮厚!”
“总而言之,那个柳若伊就是因为看上了傅瑾川,所以非常厌恶,甚至是恨我。我想她的目的可能是让我害怕,然后主动离开傅瑾川。”
“太过分了!那柳若伊居然这个心思!傅大哥,你可千万别被她迷惑啊!”哼,他的阿卿姑娘虽然也对王爷有那个心思,但是从来(虽然他只见过一天)没有在老太妃身边说孟云坏话,而且也只是安安静静的侍奉老太妃,没有勾引过王爷。果然,他的阿卿才是好姑娘!
晚上只有傅瑾川孟云二人的时候,傅瑾川拉着孟云的手,“阿云,你不用担心那个柳若伊,我向你保证,无论她做什么事,到时候我都会护住你的!一定!”
孟云的耳朵红了,但是她没有把自己的手抽出来,“你怎么能够肯定?人家可是武宁县首富之女,岂是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得罪的了的,嘛,虽然我也不怕她就是了!”
可我不是平民老百姓啊,傅瑾川在心里想着,昨日京城来了一封信,让他下定决心不日就返回京城,以怀远王的身份。也就是说,现在他没有暴露身份的危险了!如果那个柳家真的得寸进尺的话,他不介意亲自教他们做人!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阿云,如果我有一直瞒着你的事情,没有告诉你,你会不会生我的气?”
看傅瑾川这么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子,露出这种紧张兮兮的表情,孟云在怎么气恼也气消了,更何况,她本来就没有多么生气。
“我早就明白,你瞒着我的事情肯定不少。你到底是哪里人,什么来头,你的两个朋友傅影傅也真只是你的朋友吗?他们又是什么来路?这些事情,你都没有跟我说过。但是我明白,你不说肯定有你不能说的原因。我想,既然我们现在是这个关系了,总有一天,你会愿意告诉我的。”
听完这样一番话,傅瑾川内心五味杂陈,但是最多的还是感动以及爱意。
气氛太好,傅瑾川情不自禁低头,孟云也闭上眼了,两个人嘴唇贴上了。
第二天,是一个美好的晴天,孟云伸几下懒腰,没有忍住回想起昨天的事情,真是有点害羞呢,除了最后一步,他们还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
第四十二章 最后的对峙
傅影和傅也二人,悄悄的躲在自己屋子门后面,看到孟云害羞的表情,“哎,傅也,你说王爷和孟姑娘他们会不会已经那个了。”
傅也听到这话,直接不客气地拍打了一下傅影的头部,“乱想什么呢?在正式成亲前,王爷不会做那种事的。“
改名了孟氏食肆的店铺,因为好吃的烧烤,以及几样十分可口的饮品,变得愈加受欢迎。而杂货铺推出到香水,香皂,各种糖果也得到各类人群的喜爱。
看上去,日子似乎到了正规上,如果没有那个柳若伊三天两头的来找她麻烦就好了!
昨天孟云出门再遇到打劫的,但是他们没有料想到,孟云现在单独出门的时候都会带上保护自己的工具,这不前不久她在购物系统上买的防狼喷雾就有用处了。
两个“抢劫犯”被孟云一顿操作猛如虎的乱喷一通,然后孟云就是一顿踹!使劲用脚踹!
“这样下去不行!”孟云突然一拍桌子,“虽然这几次我都化险为夷了,但是以后真的保不准哪一次就真的栽了!这次我要主动出击!对付柳若伊那个烦人的臭女人!”
连续几次对付孟云,最后结果都以失败告终,柳若伊已经越来越不耐烦了!她甚至想过直接买凶…把孟云那个了…但是虽然她蛮横无理的大小姐,到底还有自己做人的底线,想了想最终还是放弃了。当然也有考虑到傅公子的原因,要是傅公子发现她做过这样的事情,肯定会觉得她是一个狠毒的坏女人!她喜欢傅公子,愿意为了傅公子用温和的手段对付孟云那个贱,女人!
然而这次她失算了,这一天她的另一个丫鬟给她买了祥云阁的红豆糕,她最喜欢吃的点心之一,可是吃完以后,她腹泻了!整整两天!即使后来吃了药,还是虚脱了好几天。
柳若伊狠狠的鞭打类丫鬟,丫鬟哭到很惨,哀嚎着回忆原来是她买红豆糕会来的路上别别人撞到了,那红豆糕掉在地上,但是它外面有一层纸包着,丫鬟心想应该也没事。
一直到回府,丫鬟还想着把红豆糕递给他的那位俊俏的公子。
丫鬟想不明白这么短的时间,那人是如何在红豆糕是下手脚的,柳若伊虽然气得要死,但是也没有想明白。
她们不知道,经过打听,孟云那边知道柳若伊几乎每隔三到四天都会派丫鬟去祥云阁买红豆糕吃。知道了这个规律后,孟云让傅影守了两天,终于蹲到柳若伊的丫鬟,然后他在她走之后,立即也买了一份红豆糕,然后抄近路,制造了和这个丫鬟相撞的意外。
对于有着不凡轻功的傅影来说,在不被这个丫鬟注意的前提下,偷偷到换了红豆糕根本不难。
于是乎,在柳若伊想暗算孟云好几次了之后,终于轮到柳若伊受到暗算!
被暗算,嘲笑,身体难受至极,柳若伊的怒气达到了顶点,她不顾之前父亲的警告,丫鬟的规劝,带着许多家丁直接来到了孟云住的院子。
怒发冲冠的柳若伊甚至自己冲到大门前,哐哐的用力拍门,“孟云,你给我出来!死女人!贱女人!你给我出来!我知道是出主意换了我的红豆糕!你这个阴险狡诈的女人!你是害怕了吗?躲在里面不敢出来了!胆小鬼,丑女人!出来!”
“哎!真是无语!”这场景让孟云想到了“雪姨拍门”,午觉还没有睡好,就被吵醒,这个柳小姐克真是清闲。
“吱呀“声过后,门被打开,柳若伊看到孟云和她身后的傅瑾川,傅影二人和赵石头加上一直半大狼崽。
“柳大小姐,这大中午的你又来干什么?”
看到傅瑾川,柳若伊忍不住八说话音量放低了一点,但是她还是很生气很冲的质问孟云,“孟云!我腹泻都是拜你所赐!”
柳若伊这边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手撕了孟云。孟云呢,气定神闲的,“我为什么这么做,柳大小姐你心里没有一点数吗?如果一开始你就能消停一点,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柳若伊瞪大眼睛,她忍不住去看傅瑾川的反应,傅瑾川一直站在孟云身后,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她。哪怕她说话故意吸引他的注意力,对方也只是冷冷的瞥了她一眼,就立即把目光转移了。
柳若伊忽然觉得透心凉,她到底为什么和孟云对上,还不是因为傅瑾川。
在之前她不是没有尝试接近傅瑾川,可是对方那个态度实在明显到她想忽略不行。本来以为对方就是这么不近人情,冰山一样的人,原来也是有例外的吗?只是这个人不是她罢了!
有时候,女人心死了就是想通的那一瞬间之后,这样,柳若伊也不会因为傅瑾川在这就有所收敛了。
没错,县令是给这个孟云面子,但是同样的,他父亲作为县城首富,她柳家作为武宁县老牌家族,即使是县令,也要给她面子!
柳若伊没有注意,已经有人到县令府去“打报告”了。
“你们给我上,把那个女人往死里打!”柳若伊发狠的眼睛都红了。
“我的妈呀!来真的!”孟云没有想到这柳若伊就像突然发狂了一样。
傅瑾川皱眉,动作迅速的把孟云拉到自己身后,傅影二人冲到最前面保护傅瑾川和孟云。
赵石头这个年龄最小的男孩,面对这种情况,不但一点儿也不害怕,而且眼睛还亮亮的,很期待的样子。学武学了半年了,这下终于有了真枪实战了。就连半大不大的狼崽子都嗷呜嗷呜叫,跃跃欲试。
看着这些人(狼)没有一点儿害怕的样子,柳若伊心里有些微微发慌。
没事的,她安慰自己,带了十多个人,是对方的两倍还多,一定没问题的。
但是有时候人多真的没有用,一会儿傅影二人就把这十多个人撂倒了,爬都爬不起来。
“怎么…怎么会这样?”柳若伊脸色煞白,这个时候,县令的人又来了!
第四十三章 柳渊虹
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孟云看看傅瑾川,又看了看失魂落魄的柳若伊。
在傅影二人把柳若伊带的家丁全都打趴下后,他们被捕快请到了县令的公堂上。没错,是请的,碍于他们的身份,捕快们的态度都十分客气。
虽然孟云和县令私交比较不错,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上来县令肯定不会偏袒他的。
“你们为何发生争斗。”柳若伊虽然现在失魂落魄的,但是她的那些家丁们又重新活跃起来了,“县令大人,你要我我们小姐,为我们做主啊!你看我们被打的,县令大人你看!”
眼看着那些家丁就要掀衣服,县令额头青筋一跳,用力拍了一下惊堂木,“大胆,这公堂之上还有女眷,岂容你们做出如此不雅的行为!
见县令生气了,那些家丁才表情讪讪的把衣服放下来了,县令转向孟云这边,语气好一些的问,“孟姑娘,你来说是怎样一回事?”
孟云点点头,上前一步,仔仔细细,毫无遗漏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县令又问柳若伊,“柳姑娘,孟姑娘所说属实?”
柳若伊此刻的神色当真是面无表情,说话的语气也是分平淡,和先前骂孟云很大不一样,不过她的话语中还是透漏出对于孟云的厌恶,“属实又怎么样?不属实又怎么样?不过孟姑娘这么厉害,这么牙尖嘴利的,我可斗不过她!县令大人,你也看到了,受伤的都是我这边的人,她那边的人可是真真切切毫发无伤!”
不管是谁先找的麻烦,结果确实如柳若伊所说,最后吃亏的都是她那边的人。反倒孟云这边整整齐齐的,神采奕奕。
县令也不知道怎么判了,于工,虽然是柳若伊先找麻烦,但是也是她差点被打,于私,他和孟云当然交情更好,可是柳若伊的父亲是武宁县首富,也是他不愿意得罪的人物!
哎,到底应该怎么办呢?他这个县令可真是难办啊!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喧哗到声音,县令皱眉,他这处理事件呢,哪来到吵闹声?
县令刚想让下面站着的一个捕快去看一看,那制造了吵闹声的人已经来到公堂之上了,正是柳若伊的父亲柳渊虹,武宁县首富,武宁县第一家族的族长!连县令都不敢轻易得罪的人。
柳渊虹沉着脸站到公之上,柳若伊看着她的父亲,呆一会儿,然后终于反应过来,直接扑倒柳渊虹的怀抱里。
“爹!”情不自禁的,柳若伊到眼泪就下来了,仿佛要把所有的委屈都宣泄出来,但是又要面子,所以没有人能听到柳若伊的哭声,即使是柳渊虹也只是感受到煎胸膛上的衣服湿了。
他自己警告女儿归警告女儿,但是这是他的嫡长女,他的宝贝千金,怎么可能不疼哎她。
所以看自己的心肝女儿受到委屈了,柳渊虹生气了,他生气起来,眉毛竖起,眼神威严,气势凌人!
但是被他瞪着的都不是普通人,即使是赵石头也是从小就进入到社会,经历过很多,摸爬滚打过来的人。
“我柳某人的宝贝女儿,决不允许被他人欺负!”
哇啊啊啊,孟云觉得对方说话简直像拿了扩音器,她往后退了两步,让傅瑾川跟这个老头说话,虽然对方看起来才四十岁左右,但是她就想叫对方老头!
傅瑾川面色深沉,眼神直直的正视着柳渊虹,开口,“你不如先问问你的女儿做了什么?再来诘问我们!”
柳渊虹打量着傅瑾川:着小子面相不俗,气质不凡,难怪她的女儿会看上他。凭借它看人二十多年的眼光,即使这小子现在可能平凡一点,但是以后绝对前途无量!要不是现在这个情况,他都想把女儿嫁给对方了。爱,可惜了,可惜了!
“不管怎么说,我的女儿因为你们受到了委屈,你让你身后的姑娘当着这些人的面,给我女儿道歉,这事情我可以就当过去了!”
让我道歉!孟云瞪大眼睛,这个老头真是…哼!孟云又看了看紧紧的贴在这老头身边的柳若伊,好像找到了靠山一样放松了下来。心里涩涩的,忍不住有些嫉妒对方,如果自己的父亲还在的话,肯定也会护着她的吧,肯定的!
傅瑾川久久不语,半晌,他用比之前更加坚硬的语气回敬柳渊虹的话,“绝无可能!”
在柳渊虹看来,傅瑾川这样不留情面的拒绝实在是伤他自尊。
眯起眼,柳渊虹生气到冷静下来,“你可想好了,你们是否还想在武宁县待下去!”
这威胁不仅仅让孟云这边的人愤怒,一直听着他们说话的县令也愤怒了,他脸色通红,指着柳渊虹,斥责道,“柳渊虹!当着本官的面说出这话,你可有把本官放在眼里?”
柳渊虹一直看着傅瑾川,县令说完这句话,他都没有给对方一个眼神。这让县令气得直喘粗气,但是又输在没有办法,柳渊虹可是柳家的族长,在这样的时代里,一个根深蒂固的大家族,实在不是一个外地来这当官的县令能够得罪的了的。
“好好好!实在好的很呐!我看你是真的不知天高地厚啊!”见那柳渊虹拿手指头指着自家王爷,傅影真的很想把这老匹夫打一顿。
而傅也得到了傅瑾川的眼神后,直接几步跨到柳渊虹面前,“我看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是你才对!你可知道这位是什么身份!”
“哼!”一声不屑的哼,表示了柳渊虹根本不为傅也的话所动。
其实这时候,连孟云都很好奇了,好奇为什么傅也突然这样说?难道傅瑾川真的有什么特别的身份,比一个县的首富,最大家族的族长还要厉害?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了傅也的身上,在眼神的洗礼下,傅也依旧淡定自若的从怀里拿出一个令牌,举在柳渊虹眼前。
没想到,就是这个小小的令牌,让柳渊虹表情彻底变了,他手颤抖着指着傅瑾川,“你…你是怀远王!”
第四十四章 冲突结束
“嘶~!”顿时,公堂之上好几道抽气声响起,那县令额头的冷汗都已经把头上浸湿了,他跌跌撞撞的跑下来,凑到傅也前面一看,顿时吓得往后连连退几步,真的是大名鼎鼎的怀远王!
他这种普通县城的普通县令,哦,除了被当朝皇上亲自赏赐过以外,没有任何特殊地方的小官,见到怀远王爷,那不亚于现代的县长见到国家二把手领导,诚惶诚恐。
“下官…拜见,怀…怀远王爷!”傅瑾川冷眼看了跪着的县令一眼后,让他起来站在一边。
至于柳渊虹早就面色苍白,别人不知道他的后背已经出了很多汗了。
怎么办?没想到这个青年居然有这么惊人的身份!难怪看着气度不凡,能平凡吗?人人都知道怀远王不仅仅是王爷,他更令人敬畏的身份是镇远将军!战场上的杀神!
柳若伊也脸色惨白,她虽然是骄横的千金大小姐,但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蠢笨之人。她心里十分清楚,怀远王这个身份意外着什么。她的眼光真的很不错嘛,居然看上的是这样的人物!柳若伊苦中作乐,在心里自嘲的安慰自己。
“我原想,我看上了你是你的荣幸,没想到竟然其实是我高攀了!”柳若伊说完这话,公堂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半晌,柳若伊这次态度谦卑的对着傅瑾川弯腰道歉,“傅公…王爷…这次一切都是民女和民女父亲的错误,民女在这向您和孟姑娘道歉!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民女,民女保证以后决定会消失在您和孟姑娘面前!“
看着这态度大变的柳若伊,不知道怎么滴,孟云心情挺复杂的,只是那么短的时间,一个如此骄傲的女人现在那么的卑微。
当然更让孟云难以接受的是傅瑾川的身份,以至于回家了,孟云还是没有搭理傅瑾川。
傅瑾川表情纠结,他当然想向孟云道歉,可是她一直是待在自己的卧室里,傅瑾川正在犹豫应该不应该敲门!
算了,不能这么胆小,就算孟云不给他开门,但是也总是会出来的,他肯定会有机会向孟云道歉的。
不过让傅瑾川意外的是,他只是敲了两三下,门就打开了。
看到孟云面无表情的脸,傅瑾川心里突突的,等到再孟云房间里面的一张椅子上坐好后,傅瑾川特别特别诚恳的说,“阿云,对不起,我一直隐瞒了!”
傅瑾川这么道歉了后,孟云反而不好意思生气了,想想也是,自己之前和傅瑾川说过,自己早就知道他隐瞒着她很多事情。现在反而生气了,好像不符合她当初的话。
“算了算了,我只是比较惊讶,你的身份实在太过于惊人了!我就是…就是一想到你是王爷…就忍不住胡思乱想。”
说着说着,孟云突然感受到头上传来温热的感觉,是傅瑾川的手掌,“阿云,不管我是王爷还是普通老百姓,都不会影响到你所担心的那些事情的。真的!我向你保证!比起你,其实我也何必担心,担心你觉得我一直期满你,不过我的阿云那么善解人意,肯定没有怪罪我!”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吧,就算你是王爷,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方式对待你!”“这正是我想要的最好的结果。“
这样的结果让傅瑾川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也许一开始他看待孟云,带着隐秘的,因为长期处于顶层人的傲慢。
可是现在,傅瑾川敢打包票自己绝对把孟云放在了和他平等的位置上。
“等一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孟云突然站起来,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傅瑾川,语气激动,“那这么说,我以后就是王妃了!”
温柔到注视着孟云这骄傲的样子,傅瑾川夸赞她,“是的,你以后就是大夏国的王妃了,怀远王妃!”
孟云难得的少女心的捧着自己的脸,“感觉自己好厉害的样子!嘿嘿!”
“行了,这个事情就过去了,我还问你最后一个问题,既然你已经把自己的身份表露出来了,以后怎么办?”
总不可能还一直待在这小县城吧?傅瑾川的身份太招摇了,不可能继续留在平凡的武宁县的。
傅瑾川一愣,思考了一下语气谨慎的回答,“本来我想着过两天就跟你说一下这个的。不过既然你现在提到了…我想我们现在就可以准备准备去京城了。阿云,你愿意跟我回京城吧。”
虽然这么问,但是傅瑾川的表情十分笃定,看的孟云无语的回答,“你都猜到这明显的答案了,还故意问我!去繁华的京城…想一想也挺让人期待的就是…”
孟云露出不舍肉疼的神情,“我的店铺这么红红火火的,就这么走了,的确时有一些舍不得,哎!”
不光孟云舍不得,傅瑾川对这两间它投入了很多心血的店铺也心痛,可是他们必须去京城,现在的局势已经容不得他们再拖延下去了。
“没事,到了京城,我们在开两间店铺,到时候生意肯定比这里更好!而且…阿云,怀远王府里面有一大片空出的院子,院子里有大面积的空地,本来打算种梅花树的,不过居然怀远王府有了它的女主人,那么这个空地就交给女主人管理吧。”
傅瑾川不止一次听到孟云说过,说他们现在住的院子不大,除了葱姜蒜,辣椒,油麦菜以外她还想重点别的东西,尤其有一样东西被孟云念叨了好几次,好像是一个叫西瓜的东西。
发现孟云真的很喜欢种东西,所以傅瑾川就想着把那个大院子留给孟云住,如果以后成亲了,也许他们的房间也会在那个院子里。
果不其然,孟云喜滋滋的,以及在计划种什么东西了,“哇!这也太棒了,等到了京城就可以种西瓜了,夏天就有西瓜吃了,瑾川,你要是吃了西瓜,你也一定会爱上它的!对了,还可以种西红柿,我早就想吃西红柿了!”
傅瑾川能说什么?当然是宠溺的什么都答应了!
第四十五章 回京城
柳若伊个事情终于落幕了,孟云和傅瑾川可以好好准备回到京城的事了。
“你说什么!“赵石头的表情已经麻木了,他刚才听到了什么,“所…所以傅…他是王爷…大名鼎鼎的怀远王!”
是的,即使他以前要么是穷寡妇的儿子(赵石头已经默认他的渣爹死了),要么是个乞丐,但是也数次听到过怀远王的名字,因为怀远王这个名声太响了,民间的人基本上只是知道这个名号,反而没有几个人知道傅瑾川的真名。
看着赵石头仿佛三观碎裂的样子,孟云不厚道的笑出声,也忘记自己当时刚刚知道傅瑾川身份的时候,是多么的震惊。
“咳咳…石头啊,你看,现在傅瑾川是王爷了,身份不同了,所以你要对他客气一点了。”
也不知道赵石头回想起之前他对傅瑾川很拽的态度,有没有紧张不安呢。
事实上,赵石头虽然很惊讶很愕然,但是在安然接受了这个真相以后,他该怎么样过,就又怎么样过了。
这天一大早,孟云起来睡意还没有褪去,就被院子里的吵闹声惊醒的困意没有了,怎么回事?
来到院子里一看,才发现是县令和他的属下,带着很多礼物。
他很谄媚的对着傅瑾川不停的哈腰,“王爷,这是下官的一点心意,想着王爷在路上能用上。”
傅瑾川面色从容,但是心里很无奈,县令不是第一个来送东西到人,当然他会像拒绝其他人一样拒绝县令,县令很无奈,愁苦着脸,他真的很想让傅瑾川接受他的礼物。因为他害怕傅瑾川不满意他之前在公堂上的表现,心里一直没有底,傅瑾川不愿意收下县令的礼物会让县令觉得,这位尊贵的时候王爷可能已经记恨他了。
傅瑾川懒得认真看县令谄媚的样子,自然也就没有看出他如此献殷勤的原因,但是后面台阶上站着的孟云看了一会,明白了县令的担忧。
“县令,这些东西你拿回去吧,我们该带的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说着又凑近他低声到说道,“县令,你放心,我们知道你当时的难处,傅…咳…王爷他绝对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县令一听,整个人都恢复了精神,“多谢孟姑娘。”又恭敬的冲着傅瑾川行了个礼,“那,王爷,下官就不打扰您了。”
呼啦啦的一帮人离开以后,院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不一会儿,凌晨就去早市的傅影二人也回来了,他们一个人带着一辆马车回来。孟云走近了,发现傅影二人头发上都落了清晨的露水。
“天不亮你们就去买东西,肯定早餐都没吃吧,我现在就给你们做。”
快速的洗漱好,孟云拿着装好食材的竹篮子推开厨房的门,小狼也嗷呜嗷呜叫了两声跟在了她的身后。
狠狠的撸了一会儿小狼光滑的皮毛,孟云洗了洗手往一个铁盆里丢了一块生羊肉,“肯定不会少了你的,快吃吧。“
小狼虽然现在被孟云他们叫小狼,但是真的不小了,孟云估计它已经七八个月大了,但是体型已经比孟云在《动物世界》看的同一个年龄段的狼大多了!
体型大的结果就是特别能吃,为了不让小狼的野性消失,孟云经常喂他生肉,有时候还让小狼通过追逐才能吃到肉。所以小狼吃饭的时候,眼神里始终有着那股血性,再配上那血盆大口,要不是孟云敢肯定小狼绝对不会伤害自己,怎么敢挨着正在吃东西的小狼?
下午的时候,每个人得行李都收拾好了,晚上,孟云叫大家早点睡觉,明天要很很早就起来。
第二天,天上的弯月还没有下去,孟云就已经起来做好了早餐,爱吃甜的喝薏仁红豆粥,配上杏仁豆腐,爱吃咸的喝美味的蔬菜粥,加上油条和咸菜。
吃完后,把所有的门都锁好,因为县令已经答应会让人看着这个宅子的,再加上两件店铺已经卖出去了,孟云真的没有什么牵挂了。
两辆马车,一辆是傅瑾川驾车,孟云和石头还有小狼待在里面。另一辆是傅影驾车,傅也在马车里面看着路上要用到的,整理好的行李。
这是孟云第一次做马车,之前她只是做过牛车,哦,还骑过一次驴。但是那那几次,因为驴和牛的速度都很慢。但是这一次,他们的脚力是马,是好马,而且他们还是赶往京城的,所以那个速度和孟云做牛车完全不一样。
“唔…我有些晕…”孟云脸色有些苍白的躺在傅瑾川肩膀上,“阿云,要不,我们下午歇歇。”为了减轻孟云的难受,傅瑾川只能给她按摩太阳穴。
“不,现在这荒郊野岭的,还不如早点到有人的镇子上休息呢,而且我吃了防晕车的药,待会会好一点的。”孟云只是没有想到,除了小汽车和大巴车,她连马车都晕。
下午,他们还是在荒无人烟的官道上,但是傅影说最多在一个时辰,他们就回进入颍州城了。
但是马儿已经有些累了,好在周围是有野草的可供马儿填饱肚子。
孟云就趁机下来走一走,做了大半天的马车,屁股都痛了。
正拿出一个自己腌的猪肉脯吃的时候,傅瑾川突然把孟云护到自己身后,傅影和傅也二人立即摆出警备的姿势,从前后两个方向保护傅瑾川和孟云。连赵石头和小狼都从马车上下来,做出一副要攻击的样子。
“怎么了?“孟云不是习武之人,感官不如傅瑾川他们敏锐。
“有人,来者不善!”傅瑾川神情严肃,浑身绷紧,感受到紧张危险的氛围,孟云屏住呼吸,她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危险的情景,尤其是看到二十几个举着大刀的黑衣蒙面人从草丛里蹦了出来,孟云的心脏快要调到嗓子眼了。
孟云这下真正明白,平时才电视上看到这种情景她能吃着薯片还吐槽剧情无聊,但是当她真的亲临这个环境的时候,当她看得出那些大刀有多么锋利的时候,体会到,对于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连抢劫都么有看见过的女孩,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