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黑风三妖
幽冥界。
罗刹国,此次负责接待沈伦一行的是罗刹国的新女王玉舒,按罗刹族的规矩,新任女王就是罗刹女王,会抛却以前的名字,直到卸任,或是身死,才会有新的名号。
因此,现在称她为玉舒女王是个错误,直呼罗刹女王即可。
跟随沈伦一起来的,有万岁狐王,以及玉面公主,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
碧波潭那条路得利用好,才有价值,丢在那儿,毫无用处。
人间的绫罗绸缎、美酒佳肴,还有血肉阳气,以及特有的灵草奇花,在阴间属于紧俏货,而阴间的黄泉沉铁等等,各种特殊物资,放到人间,一样的稀罕。
但,阴、阳相隔。
随着封神时,幽冥教主率幽冥界入侵人间和天界,爆发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天上各教各派,遣人入地府,建起镇守阴、阳两界最大通道的地府。
从此阴、阳两界想要往来,皆需和地府报备,手续极其麻烦。
可以想象得到,碧波潭那条“偷渡”的路,开发利用起来,会有多大价值。
万岁狐王是商道老手,听闻此事,就自愿加入队伍,还带上玉面公主,希望言传身教,让她早日继承自己的衣钵。
有前罗刹女王赐下的令牌,沈伦在罗刹国畅通无阻,行程十分顺利。
当然,这种事不可能太张扬,不但不能张扬,还要尽可能低调,偷偷摸摸把“钱”赚了,闷声发大财最重要。
新罗刹女王并没有因为之前沈伦和青衣公主那点儿破事翻脸,得知沈伦一行来意,极为重视,很快,就列出一份罗刹国能交易的物品清单,由万岁狐王过目,玉面公主则乖巧的站在旁边。
自古以来,商业洽谈往往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搞定,双方反复磋商,据理力争,都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些,沈伦全交给万岁狐王去做,等于是碧波潭保护万岁狐王的报酬。
物尽其才,人尽其用。
这是沈伦的观念,事必躬亲固然好,但未免太累,同时也会把自己手下全变成废物,反过来,因为手下不中用,自己就得做更多,恶性循环,最后失败。
就像沈伦极少插手白帝城管理,放给老乌鸦、屈白,乃至龙王庙那边儿,全是吴羞支撑着。
如果他又要管理白帝城,又要照看龙王庙,又要到西牛贺洲布局,那他哪儿还有时间修行?
万岁狐王精于商道,由他来主导,和罗刹国谈判,反而比沈伦直接开口要好,至少,谈判有个缓冲余地。
还有个原因,将来出事,玉帝需要背锅的,沈伦可以找万岁狐王出来,只要不是他直接出面,就算背锅,罪不至死,有疏通关系的可能。
万岁狐王精打细算,自然清楚沈伦的意图,但他接下这活,一来还沈伦的保“命”之恩,二来,是为培养玉面公主,以前因为她年幼,万岁狐王并没让她接触太多,现在,他希望玉面公主接触越多越好,至于那天结拜兄弟碧波龙王的建议,万岁狐王尚在考虑,内心里,他还是更倾向于牛魔王,牛魔王是个什么妖怪,他能看清楚,沈伦,他却看不懂,未知,意味着危险。
得知黑风山群妖来犯,沈伦把诸事交给万岁狐王,赶回碧波潭。
碧波龙王焦急的等候,见到沈伦,露出喜色,忙道:“贤婿,你可回来了!”
“现在什么情况?那只熊猫呢?”沈伦道。
碧波龙王干咳,道:“猫熊大王真和黑风大王喝酒!”
沈伦一愣,他来到岸边,果见旌旗招展的妖众席地而坐,三三两两喝着酒,有酒量差的,已经东倒西歪,呼呼大睡。
乱石堆,猫熊大王正和两只黑熊,一道人,一秀士,高谈阔论,大口喝酒,俨然相识多年的好友。
沈伦哭笑不得。
察觉来人,几妖偏头,熊天罡豁然起身,道:“你终于来了!”
黑风大王亦是起身,道:“你就是抓俺大哥的沈伦?”
“他就是沈伦!”
猫熊大王掩住嘴,小声说,然后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走到沈伦旁,施施然道:“俺帮你拖住他们了,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他一副我已经尽力了的表情。
沈伦没好气的踹他一脚,道:“下个月工钱减半!”
“哼,俺不干了,俺回羊峒岭!”猫熊大王道。
“去吧,你回去吧!”沈伦道。
猫熊大王嘟囔两句,没真离开,碧波潭的生活比他以前好太多了,有酒有肉,他才懒得走!
沈伦看过去,居中披乌金甲,皂罗袍罩,脚踏乌皮靴,威风凛凛的想必就是黑风大王。
他生得丈许身高,眼如铜铃幌金睛,浑身漆黑,与熊天罡一般无二,只是相比光凭一身悍勇,行事莽撞的熊天罡,这黑风大王要精明得多,实力,亦是更高些。
旁边儿的道人,想必就是凌虚子,炼成的金丹,连吃过天上灵丹妙药的孙猴子,都赞叹不已。
他本体是只苍狼精,也不知在哪儿修的道,像他这身打扮,定是有些传承。
尤其炼丹修道,说简单,很简单,不就是把药草放一起煎熬吗?
说难,却是极难,需精通药理,熟悉百草,没点儿天赋和传承,还不如直接吞吃灵草珍药,免得炼出些毒丹,尤其丹方,以及炼制手法,都是修士非嫡传不传之秘。
沈伦在熊天罡身上煞费苦心,除黑风大王外,最想要的,还是这位凌虚子。
白帝城有不少炼丹的修士,但炼的都是些凡俗丹药,像什么辟谷丹、驻颜丹、养元丹等等,对仙已无作用,而凌虚子,将来是能练出仙丹的。
这样一位妖才,在沈伦眼里,价值比擅打斗的黑风大王、猫熊大王还高。
凌虚子缩了缩脑袋,沈伦灼热的视线,让他很不自在,心里后悔跟着黑熊精来这儿。
只是,那宴会上,群妖愤慨,他要是不来,就落了黑熊精面子,以后别再想和这些妖怪混。
至于白衣秀士,沈伦只扫一眼,他身上淡薄的龙气,还没在沈伦眼里,武力更是稀松平常。
黑风大王握着黑缨枪,喝道:“你囚俺大哥,今日俺替他来讨公道,来吃俺一枪!”
第一百零三章 大胜黑风山
黑风大王当下持枪便刺,沈伦有所防备,寒铁枪横扫,荡开他的黑缨枪。
他道:“你这黑厮,好不晓事,我拿你大哥,乃出师有名,我岳父得天庭敕封,得封神位,修得正果,管千里地域,有天庭诏书在,故宴请众妖诸神,说清缘由,你大哥公然反抗,碧波潭岂能容他?”
黑风大王再刺,道:“巧言令色,先胜俺再说!”
沈伦与他战在一处,道:“我与你大哥打斗,未借旁人之力,光明正大,生死各安天命,我敬你大哥是条汉子,留他一命,爱才心切,欲收入麾下,故而囚他,奈何他性格执拗,不愿归降,我便放他离去,等于是救他一命,正所谓救命之恩,涌泉相报,今日尔等大张旗鼓,上门挑衅,就是报恩之法?”
黑风大王不答话,只抬枪抢攻,沈伦亦不再说话,与黑风大王周旋。
两妖皆是使枪的,但见枪影虚幻,如龙似蛇,嘶嘶直鸣,金铁交击,清脆炸耳。
从岸边打到山上,从地上打到天空,百十回合过去,不分胜负。
黑风大王暗惊,心忖:“大哥所言不虚,此贼武艺高强,不逊于俺,力气犹有胜之,如此下去,俺定败他,且看俺试试他的神通如何!”
念罢,黑风大王虚晃一枪,后跳两步,大吼一声,口中喷出股黑雾,朝沈伦卷来。
雾气方现,沈伦便觉恶心、头晕、欲呕等等。
雾气有毒!
沈伦警觉,按下长枪,念了句咒,往巽地吹口气,顿时狂风呼啸,阴云蔽日,吹散黑雾,
见黑雾散去,黑风大王暗恼,道:“忘了此贼乃龙族,最擅呼风唤雨,俺这黑雾乃采黑风山中瘴气炼化,最怕风吹!”
黑风大王双脚踩地,稳住身形,再吸口气,往坤位吹去,霎时间,黑风骤起。
沈伦的风是无形之风,黑风大王的风,却是漆黑有形,算不得风,而是无数细碎的黑砂构成,夹杂着拳头大小的石块,宛如沙尘暴般,朝沈伦卷来。
此风乃黑风大王压箱底的神通,以三万六千粒从冥河中淘洗出来的阴砂,浸泡至阴至煞的金水中,再辅以黑风山中常年吹刮不散的一道妖风,花七七四十九年,方才祭炼成功,只要祭出,风砂所过,血肉尽散,形销骨立,阴险歹毒。
因为有伤天和,黑风大王不常使用,今日为争口气,便不管不顾了。
沈伦见黑风妖邪,他驱的风竟被黑风磨灭,吃惊的同时,往后退去。
不料黑风如影随形,沈伦细望,便觉异常,风中夹杂细微颗粒,凝聚阴煞之气。
“坤配地,地属土,木克土!”
沈伦立即落地,随手洒落些种子,呼风唤雨,哗啦啦的融入法力的雨水浸入种子中,霎时间,一片绿色的藤蔓如妖蛇相互纠缠攀爬,眨眼就形成一道藤蔓构成的绿色厚墙。
噼噼啪啪!
黑风卷来,撞在藤蔓墙上,刹那就有无数藤蔓被黑风侵蚀,变黑后化作齑粉,但沈伦面前的藤蔓不断生长出来,肆虐的黑风,受到阻挡,没了起初的威势,藤蔓越发茁壮,朝黑风扑去。
黑风大王见此,忙收了黑风,免得损了他好不容易祭炼的黑砂,要知道,冥河里的阴砂,在阳间价值连城,何况,他的三万六千粒阴砂,是阴砂中的极品,需配合一件宝物,尚有诸多妙用,他法力有限,没法施展,若在此处折损,他不得心疼死?
收了法宝、神通,黑风大王和沈伦再战在一处。
压箱底的本事都没拿下沈伦,黑风大王已无战意,沈伦察觉其力不从心,便知他已生退意,当下奋勇,寒铁枪雷光乍起,每一次刺出,都有电弧雷光闪烁,声势宣赫。
电光雷霆落在黑风大王身上,造不成什么伤害,却让他心烦意乱,浑身发麻。
五十回合方过,黑风大王恍神,沈伦一枪刺过他的肩膀,刺啦一声,将罩袍撕开个大口子,鲜血飙出,三寸来长的伤口深可见骨。
黑风大王吃痛,嗷的叫一声,黑缨枪横扫,挡开沈伦,往后一跳。
沈伦落地,一挥枪,道:“小的们,杀!”
话音方落,一阵喊杀声从四周响起,但见碧波潭水浪翻涌,近千水族杀出,乱石山烟尘滚滚,却是碧波龙王趁猫熊大王和黑风山众妖喝酒时,命臣服的四方妖怪、毛神,领着麾下妖兵,埋伏在侧。
黑风山众妖见黑风大王露败相,已是心惊,再逢群妖齐出,声势骇妖,个个丧胆。
黑风大王暴喝一声,道:“好啊,碧波潭如此卑鄙,伏兵于此,小的们,杀啊,随俺杀出去!”
慌乱不知所措的黑风山众妖闻言,立即有主心骨,朝黑风大王聚拢,朝东边儿杀去。
沈伦率众水族前去阻拦,与黑风大王再度交手,厮杀十余回合,黑风大王再次受伤。
眼见敌众我寡,黑风大王奋力一搏,拼着受伤,击退沈伦,杀了十余小妖,冲开个口子,往东逃去。
黑风大王一逃,沈伦立即下令,道:“顽抗者死,降者不杀!”
碧波潭众妖齐喊:“顽抗者死,降者不杀!”
没了主心骨,黑风山众妖哪儿还有战意,纷纷扔掉兵器,趴在地上投降。
唯有熊天罡,还在和围住他是十余个妖怪、毛神厮杀,这些妖怪、毛神,属于妖兵统领,单对单,自然不是熊天罡的对手,但现在十几个围攻,双拳难敌四手,相互配合,熊天罡纵有一身蛮力,施展不得。
沈伦上前,挥散众妖,朝熊天罡道:“你现在服不服?”
熊天罡呼呼喘大气,一身黑皮染血,有自己的,也有小妖的,他瞪着眼,道:“不服!”
沈伦道:“那你走吧!”
熊天罡瞪眼。
便见沈伦招呼众妖,捆着投降的黑风山众妖回碧波潭,其中就有白花蛇王、凌虚子。
见沈伦真没再理他,熊天罡凌乱了,他呼口气,不理会打扫战场的小妖,卷起阵妖风,朝黑风大王逃走的方向追去。
清点战利品,碧波龙王道:“贤婿,还放那黑厮走?”
沈伦哈哈大笑,道:“一个熊天罡算什么?今天收获,可值十个,不,二十个熊天罡。”
碧波龙王不解。
沈伦收敛笑容,道:“倒是需提防黑风大王,他折损了麾下妖兵、妖将,一定还会再来。”
第一百零四章 凌虚子
熊天罡东逃,半途遇上黑风大王,兄弟见面,诉一番苦,此番损兵折将,无语凝噎。
熊天罡隐有悔意,道:“弟弟,是为兄的错,未料那沈伦阴险狡诈,害你落得这般下场。”
“哎,大哥勿扰,胜败乃兵家常事!”黑风大王摆手,道。
熊天罡叹气道:“依俺看,不如就此作罢,损兵折将,总好过丢掉性命!”
他原以为黑风大王能胜沈伦,现在看来,难!
黑风大王哼道:“大哥休长他人气势,灭自己威风,若俺炼成那法宝,沈伦定不是俺对手!”
“什么法宝?”熊天罡奇道。
黑风大王道:“大哥不知,俺曾误入一处上古神仙洞府,那神仙已经坐化,留下道法诀,还有件宝贝,唤作黑砂葫芦,俺施展的黑风,便是黑砂,俺修为尚浅,待俺炼化葫芦,配合黑砂,方能重现那宝贝的威力。”
熊天罡顿喜,道:“真的?”
“嗯,大哥随我回黑风山,忍耐些时日!”黑风大王道。
熊天罡颔首,道:“好!”
碧波潭。
愿意投降的黑风山妖众,被碧波潭收编,不愿意的,直接杀掉,留之无用。
其中,凌虚子被特殊照顾,得以面见沈伦。
沈伦先替凌虚子松绑,道:“你姓甚名谁?”
“我唤凌虚子,乃灵云山凌虚观观主!”凌虚子道。
沈伦道:“你师承何人?”
凌虚子倒是配合,爽快回答道:“我自幼于山中行走,某日救得一道人,并悉心照料,道人伤愈,要我与他为伴,行走山川大河,百十年余后他大寿将至,见我颇具灵性,便替我开智,将他修习的功法教我,教我炼丹打坐,修心养身,他死后,我潜修山野,炼丹修心,不曾滥杀无辜,乱造杀孽!后我修行有成,于道人葬身之地,建一道观,唤凌虚,传承他道,只收得徒孙四五,道童七八,识文断字,诵经明意。”
沈伦道:“你既学仙道,为何与黑风大王搅合在一起?”
凌虚子道:“大王不知,黑风大王并无大恶,盘踞黑风山,未曾伤害来往旅客,更约束麾下妖怪,不得随意下山,劫掠过往商旅,其虚心好学,求道向善,常访山寻仙,与我偶遇,谈天论道,颇为投机,他曾数次出手,护我周全,我纵然不愿与大王为敌,但情势所迫,不得已为之。”
沈伦淡笑,道:“这样的话,你可愿归顺于我?”
凌虚子立即道:“愿为大王效力!”
沈伦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比熊天罡更聪明!”
让麾下带凌虚子下去,沈伦招来鲶鱼副将,道:“将他严加看管,要礼待,却不能放任。”
鲶鱼副将应是!
“贤婿不放心他?”碧波龙王道。
沈伦道:“岳父以为,凌虚子和熊天罡,谁跟值得信赖?”
碧波龙王沉吟,道:“熊天罡!”
沈伦点头,他本以为要费一番口舌,哪儿想到凌虚子没点儿骨气?
凌虚子的投靠太干脆,干脆得沈伦都有点儿怀疑。
碧波龙王离开,沈伦揉着脑袋,自语:“阴谋诡计算多了,容易得疑心病啊!”
他摇头苦笑。
南赡部洲。
青海。
羌族先零部落。
巫祭居住的帐篷,白发老妪将龟裂的牙齿放到一起对比,对这部落首领说着羌族语言。
先零首领生得野蛮魁梧,浓眉大眼,皮肤黝黑,听巫祭言语,喜上眉梢。
因为不久前,汉朝派来的使者义渠安国到来,召集羌族部落首领聚会,宴会上,刀斧手从账内杀出,斩杀三十多位部落首领,后发兵攻打各部落,千余人被杀。
先零部落便联合起羌族各部落,并和草原上的匈奴达成盟约,一起进攻汉朝。
向鬼神问吉凶,是许多部落做事前必做的一件事,若吉则出兵,若凶则退兵。
巫祭的占卜,给了羌族莫大的信心。
先零首领离去后,白发巫祭浑浊深邃的眼眸,忽地闪过精光,她前面的火堆里,游弋着一头火蛟。
而她手里占卜的狼牙,已经碎成粉末。
“大凶?此处不能呆了。哼,汉朝气数,倒是持久,不过,我倒要看看能坚持多久!炎汉气运,最适合你,若能吞掉,大觉有望!”
翌日,伺候巫祭的仆人发现“她”安详的死去,所有人以为她被鬼神召唤,离开人世,却不知,她就是位鬼神。
充斥南赡部洲天地间的儒家浩然正气,受人主国运压制,出现衰退现象。
被儒术压制的诸子百家,略有抬头,尤其法家,根植于朝堂、民间,遍布天下。
长安城。
道人静坐,掐指算着,他微眯眼,自语:“儒家暂避锋芒,绕开当今天子,培养下届人王,压宝太子,倒符合他们的作风,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呵呵,明明就胆小怕事,还说得光明正大,恬不知耻!”
道人皱眉,道:“不过,儒家所为,倒可借鉴,掀起一场夺嫡之争,或能破局!”
三年时间,转眼即过。
孙悟空跟随菩提老祖学金丹大道,修上品天仙决,仅仅三年,颇通法性,会得根源,修得仙体,可称妖仙,此时的孙悟空,大抵和沈伦刚出《四时图》差不多,在心境上差一步,谓之假仙。
菩提老祖教徒,按部就班,见孙悟空如此,便告诉他须防备三灾利害,乃雷灾、火灾、风灾,唬得猴子心慌慌,最后才把地煞变化的法门教给他。
地煞变化,最适合炼体修行。
孙悟空还是石胎时,就吸收天地日月精华,修行七十二变,一窍通百窍通,不几日,他俱都练成,法力、神通傍身,菩提老祖再教他个筋斗云的法术,一夜就学会,可谓神速。
孙悟空的成长,让菩提老祖欢喜,却又摇头叹息。
成长快,不见得是好事。
上好的木料,须时间积累,那些几年就长成参天的大树,有几棵经得住狂风骤雨?
“玉不琢,不成器,还需一番打磨,方能入得我门!”菩提老祖眼神冷漠。
第一百零五章 猴王归山
天空阴沉,海浪翻卷。
花果山。
自猴王走后,曾经被猴王出世的异象惊得四散的妖怪,又重新回到岛上。
坎源山五脏洞的混世魔王是其一。
混世魔王败走赤仙岛,便到东胜神洲潜修,近日修行有成,念起当年仇恨,赶回花果山。
他见花果山猴群称霸,又有仙府庇身,顿生嫉妒之心,要夺水帘洞,群猴自然不允,两边儿便打起来。
美猴王出世后,群妖避退,有此洞天福地繁衍生息,猴群尽皆成妖,开了灵智,习武弄棍,但哪儿是修行多年的妖王对手,被抢了些兵器,掳走些子侄,个个夜不能寐,心惊胆战。
这日,忽闻有声:“孩儿们,我来了也!”
崖下石坎边,花草中,树木里,钻出些猴头,张望间,见个五短身材,尖嘴猴腮,浑身金毛,却穿身道衣的猴儿。
那些上年纪的妖猴,不禁热泪盈眶,跳出来,把那猴儿围在中间,大王长,大王短,一时间热闹不已。
这猴儿,便是西去学艺二十余载,终成太乙妖仙的美猴王孙悟空。
听得众猴说起混世魔王,孙悟空顿恼,如今他学艺归来,志得意满,犹如一身刺儿的仙人掌,顺着他还好,惹了他,肯定得被刺几下。
到东胜神洲混两百余年,混世魔王依旧没什么能耐,武艺稀松平常,否则,不会连没有孙悟空的猴群都收拾不了,十来招,就被孙悟空夺了兵器,再使个神通变化,让猴毛变的妖猴拿住他,一刀劈成两段,魂归地府。
孙悟空又教小猴砍竹为标,削木为刀,治旗幡,打哨子,一进一退,安营下寨,操演武艺,又恐惊动人王、禽王、兽王,兴师来相杀,手中无甚利器,担忧间,麾下四位老猴上前建议,让孙悟空去傲来国或买或造些兵器。
孙悟空到傲来国,神通傍身,他不愿买,直接吹口恶风,卷起砂石,遮天蔽日,到傲来国兵器库,变出千百个小猴,把兵器库搬个干净,再踏云头,返回花果山。
此番动静甚大,离花果山不远,赤仙岛。
闻听小妖禀报,豹总管走出洞府,他的职责是替沈伦看管赤仙岛,盯着花果山和东海,若有异常,就向白帝城汇报。
差遣小妖,打听清楚花果山的情况,豹总管目露惊讶,美猴王孙悟空?
他还记得,那日花果山妖圣出世,大王忽然说的“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原来,大王说的就是他!
但是,大王怎么知道刚出世的妖圣,两百年后的称呼?
而且,自从那天以后,大王就换了个人似的,连深爱的小龙女都不理会了。
豹总管越想越惊,莫非,大王觉醒了某种神通,能看到未来?
不,不能乱想,大王待我不薄,不时送来白帝城的丹药、仙酒,乃至修行功法,让我得窥仙道,比起白帝城的那些妖怪,我才是追随大王最久,真正的心腹。
豹总管唤来龟大将,道:“老龟,你快去白帝城,将花果山之事,禀报大王!”
龟大将憨厚的点头,刚要走,又被豹总管喊住,道:“等等,我亲自去!”
龟大将诧异,因为每次赤仙岛向沈伦汇报情况,都是他去,豹总管的理由是他不熟水性,怕耽误时间,而龟大将可以从水路,直接从长江口到白帝城。
这次怎么……
豹总管道:“你看好赤仙岛,我去了!”
豹总管其实另有心机,自沈伦走后,他是赤仙岛名义上的“王”,作威作福,便不愿意去面对沈伦。
今日之事,却让他重新“认识”沈伦,敬畏之心骤起。
而且,孙悟空才回来几天,就闹出这么大动静,演武操练就算了,还直接去人类国家劫掠兵器,胆大妄为,早晚得出事。
联系沈伦叮嘱他关注花果山和东海,豹总管隐约觉得沈伦早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沈伦在他心中,蒙上一层面纱,神秘,乃至恐怖。
他决定亲自去见下沈伦。
碧波潭。
万岁狐王已经回积雷山。
虽然牛魔王还没有抓到九头虫,但万岁狐王总不能一直呆在碧波潭,在和罗刹国的交易谈判结束后,他便和玉面公主抽身离去。
现在,负责此事的是沈伦从白帝城带来,全是妖族,他们有白帝城几十年的经商经验,再加上有万岁狐王留下的框架,有了开头,后续就不算麻烦。
当然,这件事做的十分隐蔽,涉及人员,全是忠心耿耿的妖怪。
龙王庙香火鼎盛,两年前,碧波龙王开辟神域,有此动力,他对六国倒是尽心尽职,风调雨顺,再加上碧波潭对妖魔鬼怪的约束,六国路途之间少了许多危险,彼此商贸、交流骤增,国力亦有增强。
六国国力增强,对碧波龙王亦有好处,首先信众数量增多,其次信众心诚,最后作为六国供奉的主神,六国气运衰荣,一样会影响到他,六国越繁荣,他越高兴。
从龙王庙回到龙宫,经过座阁楼,碧波龙王问守门的小妖,道:“姑爷还没动静?”
“禀龙王,没有!”小妖道。
碧波龙王皱眉,几年前黑风山众妖来犯,被沈伦击溃,黑风大王和熊天罡不知去向,战后,沈伦便宣布闭关修行。
喜欢修行是好事,只是,碧波龙王却有些担忧,因为自家女儿去白帝城后,始终没个名份,若这桩婚事出岔子,他现在所有的,岂不是镜中水月?
碧波龙王不蠢,已经明白沈伦看中的不是他女儿,而是碧波潭那条通道。
现在沈伦得偿所愿,若一脚把他踢开,他又能如何?
若女儿能给沈伦怀上子女,有了血肉关系,沈伦动起手,总会有所顾忌。
“可惜,万岁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只认定牛魔王,要是玉儿也嫁给沈伦,有她帮衬着,女儿不至于孤立无援。”碧波龙王暗恼。
他捋着龙须,忽地露出些笑意,自语道:“不急,不急,此事还有转机!”
阁楼内,空旷而幽静。
沈伦盘坐其中,一身气机翻涌,隐约间,可见一尊被薄雾笼罩的法相,与他重叠,散发出浩瀚如渊,却又收敛其间的,不曾外露阁楼丝毫的晦涩威严。
如神如圣!
第一百零六章 玄功由来
沈伦枯坐,面容模糊。
此时,若有人走进阁楼,就会发现沈伦现在和幽冥界罗刹国监牢内,法圣合道时出现的情形很相似。
但,沈伦并未合道,而是他身上的力量,影响到周围的环境,而出现类似法域的领域。
显然,这不可能是沈伦的力量,而是融入他体内,那枚妖界种子的力量。
妖界种子,顾名思义,是上古妖族天庭那位睥睨天上地下的妖帝为妖族开辟的世界,却因圣人阻拦而破碎,后衍化成一枚孕育残破世界的种子。
它的本体,是一件以大量天材地宝,经妖族无数强者锻炼的后天至宝,融合妖族气运,以及诸多妖族血液洗礼,更甚先天至宝,曾被称为万妖幡,意为容纳天下万妖,效用和封神榜很像,妖族死后,神魂、真灵不入地府,进万妖幡,重塑神躯,俨然不死不灭!
沈伦的意识徜徉于一片浩瀚无垠的蓝色海洋中,他本来是在体悟《九死玄功》,不知为何,来到这儿。
这儿是哪儿?
沈伦抬头,看见一颗颗灰暗的星辰,巨大无比,悬在天上,散发出死寂、阴暗、苍凉的气息,望之,能感受到无尽的悲痛和哀伤,浓浓的悲意竟然让沈伦流下泪水。
奇怪,我为什么要哭?
沈伦疑惑,有些惊悚,这个地方的意志竟然影响到他的情绪。
他踩着大海,往前走去,海洋无边无际,沈伦无法离开,只能不停的往前走。
就这样,不知过去多久,沈伦都感觉厌烦,快要失去耐心时,远方忽地闪过道亮光。
那是一抹金色的,却很微弱的亮光。
但,在这蓝色的世界,这样一抹亮光,足以让沈伦兴奋,他迅速向那儿靠近。
很快,他发现亮光来自横亘海洋的山脉。
那是一条绵延不知几万里的山脉,它像一堵宏伟的长城,浸泡海水中,苍凉古意散发,极为震撼。
沈伦落在上面,发现山石嶙峋,不生杂草,地面更是无比坚硬,更胜金铁,敲击发出叮叮声,触之则寒意森森。
金光源自山脉中的大裂谷,裂谷两边儿的悬崖峭壁,十分的整齐,好像被剑劈开般,上面还能看见暗黑的血迹,裂谷中回荡着风的呜咽,又好像冤魂不散,格外渗人。
沈伦走到裂谷尽头,原来,金光出自一枚巨大的石头,它高有九丈九,通体呈淡金色,莹润有光,浑圆如球,只是,它有大半裂开,裂缝处光滑。
山脉大裂谷,石球的裂缝,好像都是被一剑劈开的,伤口由远及近,由宽至窄。
沈伦震惊!
他在石球上,感受到极微弱的剑意,哪怕几万万年过去,那种诛仙灭神的霸道杀伐,依旧令人心悸。
骤然,沈伦感受到《九死玄功》的气息,就从石球内部传来。
“太虚真人说《九死玄功》出自上古妖圣,莫非……”
沈伦心动,立即运转玄功,果然,那种出自同源的力量感应,越发强烈。
蓦地,石球微弱的金光汇聚,照在沈伦身上,暖洋洋的感觉,让沈伦忍不住闭眼。
恍惚间,他看见一条绵延万余里的巨型类龙的凶物盘绕座巨山,说它类龙,因为它并不是龙,它生着九首,喷出毒雾、火焰、冰水等等,鳞甲漆黑,又生有七彩的羽翅,张开来遮天蔽日。
凶物咆哮,它双翅扇动,吹刮出七彩的罡风,撕裂一座座山峰。
它正和一个浑身模糊的萦绕神芒的人厮杀,战斗太激烈,大地龟裂,山河倒流,高峰倒塌,震撼无比,最后,一柄神剑劈开时空,将凶物斩杀。
它的尸体从天空坠落,洒落无尽血雨,犹如洪水,肆虐大地,所过之处,赤地千里。
最后,它被一面招展的旗幡收进其中。
这道山脉,竟是画面中的凶物?
《九死玄功》,竟是它所衍化?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忽地,沈伦听到个声音,他说着古老的妖言,威严而霸气,沈伦左右张望,却没看见任何人。
“阴阳造化,最是玄妙,从死亡中孕化新生,从生命中追寻终结,天地轮回,万物衰荣,妙哉,妙哉!”
沈伦看见了,一个浑身被金芒所笼罩的生灵,站在裂开的,流淌金色鲜血的妖丹前,发出感慨。
无尽的金光正朝妖丹汇聚,隐约中有道虚影浮现,仿佛初生的婴儿,安详的蜷缩着,却又散发出无比骇人的气机,压裂虚空。
凶物竟未死去,甚至,如果它能完成蜕变,还能借此机会,更进一步!
“生与死啊!”那生灵叹息,然后伸出手,按在妖丹上,那道虚影骤然震动,散发出形如神剑的万道剑光,每一道都撕裂天空,劈向旁边的生灵。
但,无济于事,那生灵岿然不动,将凶物孕化的希望和生机,纳入体内。
一切光芒收敛,尸体变成山岭,妖丹化作石球,死寂的气息萦绕不散,残留的怨念呜咽,阴风阵阵。
“天地有遁去的一,吾不杀汝,留一线生机,吾以汝之道,创一道法诀,九生九死,万劫不灭,将来有修行者,汝可死而复生!”
虚幻的感觉消散,沈伦再次出现在石球面前,他尚未回神,石球裂开处散发的微弱金光,星星点点,犹如萤火虫,聚在一起,构成个模糊的人影。
沈伦骇得退后。
“你终于来了!”在它成形的瞬间,迫不及待的说道。
沈伦谨慎的盯着人影,它很模糊,却能看出是个女性的形象,它的声音,富有磁性,像叮咚的流泉,极为悦耳。
“你是谁?”沈伦道。
“你是他选的继承者,你一定猜得到!”它说。
沈伦思绪急转,道:“你,就是方才陨落的凶物?”
“是,也不是!”它道。
石球内的金光不断涌出,让它的模糊不清的虚体渐渐凝实。
沈伦慢慢后退,转着眼问:“什么意思?”
“是,我是它,不是,我已经不是它!”
它说了句很矛盾的话。
沈伦大概明白,直白点儿,虚影是凶物死后,孕育出的又一魂神,有些像是精神分裂后的第二人格。
第一百零七章 上古妖圣
一位陨落的上古妖圣!
沈伦心惊,能在上古称妖圣,起码是大觉仙层次,且战力惊天,独霸一方,才有资格。
而这样的妖物,气焰凶恶,岂会如此好说话?
“是你拉我到这儿?”沈伦问。
它道:“是!”
“这儿是妖界?”沈伦问。
“曾经是!”
沈伦皱眉,它解释道:“它太残破,说它是妖界,名不副实!”
“你拉我进来,是要夺舍我,复活自己?”沈伦直接问。
它发出声轻笑,萦绕的金光散去,显出宛如实质的身躯,轻盈的落在地上。
沈伦上下打量。
“怎么样?这是我根据你的记忆,塑造出来的完美躯体。”它伸开双臂,轻轻旋转一圈,将前凸后翘的火辣身姿展露。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尤物。
容颜绝世,青丝飞舞,体态妖娆,蛮腰盈盈一握,扭动间如风中拂柳,尤其那凶器上下跳动,高耸入云,绝对是豪放派,一双长腿,笔直而结实,肌肤白皙红润,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无处不散发着诱惑,令人垂涎三尺。
偏偏,她有着张清纯脸蛋,五官精致,眼眸迷蒙,灵动的眨着,仿佛人畜无害的少女,让人生不出防备之心。
天使与魔鬼的结合!
“很美!”
沈伦赞叹。
“你不动心?”它打量自己,这儿摸摸,那儿摸摸,仿佛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身躯。
沈伦坦然道:“美丽是种毒药!”
“是吗?很奇怪人类的审美,像这种肉块,完全没存在的必要,太碍事。”
它指着沉甸甸的胸脯说,又道:“不过,男人似乎很喜欢它,越大越好,不是吗?”
沈伦耸肩,道:“无论大小,合适最好!”
“你的内心不会说谎,你还是喜欢这样的,不是吗?”它道。
沈伦:“……”
他轻咳两声,无语得不知该如何接话,和一个上古妖圣谈论凶器大小问题,总感觉哪儿不对啊!
沈伦道:“那你知不知道,朦胧的美,更吸引人?”
“这样?”
它一旋身,金色的半透明薄纱披在身上,难以掩饰那曼妙的曲线。
然后,它又换了几套装扮,其中竟然有沈伦记忆中,后世的那种某些趣味的衣物。
显然,一直困在此地的它不可能接触到后世,那么!
沈伦悚然,只觉汗毛倒立。
它竟然真的有自己的记忆,岂不是说……
“真有意思,原来你穿越了时空!”它停下换装,盯着沈伦,仿佛看见什么好玩的玩具。
沈伦后退几步,道:“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在这儿,只要我想,你对我而言,没有任何隐私!”它很轻松地说道。
沈伦嘴唇干涸,他舔了舔,它的话让他极度不安,连陨落的上古妖圣都有如此神通,那么三界的神圣,岂不是全知道自己的秘密?
“不,你错了,恰恰相反,因为你来自后世,不属于这个时空,他们反而受天机干扰,难以掐算。”
它淡淡道:“至于我,比较特殊,准确的说,我和你是一体!”
“一体?什么意思?”沈伦道。
“我现在寄居于你的识海,我愿意的话,随时都能夺走你的身体。”它道。
沈伦深吸口气,道:“那你为什么不做?”
“你太弱,无法承受我的力量!”它道。
沈伦瞪眼,他第一次感受到,原来弱小,也有好处。
“这是其一,然后,因为这片残破的妖界,已经和你融合,你一死,它就会彻底崩溃,那种力量,我没把握对抗。”
“最后,你很好玩啊!你知道吗,困居一地千万年时间,是多么煎熬的感受,我已经无聊到自己和自己打架的地步。”
沈伦无语,你的确无聊,超级无聊!
“何况,我要重生,夺舍你做什么?那是最差劲的做法,我只要离开这儿,重塑肉身最简单不过,还不会出现排斥反应。”
见它大有说上三天三夜的趋势,沈伦忙喊停,道:“你拉我进来,不会就为聊天吧?”
它点头,道:“恭喜你,答对了!可惜,没奖励!”
沈伦道:“该不会,一切都是你在搞鬼?”
“哈哈,恭喜你,又答对了!”它得意洋洋道:“要不然,破碎的万妖幡怎么会认你这种小妖怪为主?真当你是主角?想多了!”
沈伦忍不住翻白眼。
小妖怪?
他好歹是太乙妖仙啊!
“呵,上古时,像你这样的,要多少有多少!”
它不屑的哼一声,道:“你进龙宫宝库,我就感应到你体内微薄的与我同源的气机,你体内流淌着我的血液,所以,就稍微动点儿手脚,后来,就一直暗中观察。”
“等等,我流淌着你的血液?”沈伦迷糊,难不成这货还是自己老祖宗?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不过,想我当年纵横天上地下,横行八荒六合,我可不会认你这么弱小的后代!”它傲气的说。
沈伦翻白眼,吹,你继续吹,好汉不提当年勇,何况,当年再牛,还不是被一剑斩杀?
“呵,你以为我的对手是谁?有诞生于鸿蒙混沌的四柄绝世凶剑,号称洪荒杀伐之力最强的圣人!”它道。
沈伦了然,果然是他,唯有他,才拥有如此凶威的剑道,历经几万万年,剑意不散。
“《九死玄功》,是妖族天帝所创?”沈伦忽问。
“是,也不是!”它道。
“嗯?”
“它源自于我的本命神通,天帝仅是稍加衍化,结合龙族的蜕变,凤凰的涅槃,等等,衍化而出,让它更适合其它生灵修行。其实,你对它的理解十分肤浅,它不仅仅是修行法诀,更是把钥匙,希望的钥匙。理论上,哪怕一颗凡草,通灵后修行它,都将拥有无限可能!”
沈伦道:“但是呢?”
它轻耸香肩,道:“修行它的前提,需要拥有我的血脉,我的血脉特殊,能和任何血脉相融,并淬其精华!”
沈伦恍然,道:“那么天帝……”
“不错,他为更进一步,想以力证道,但,他的血脉还不完美,你所谓的《九死玄功》,就是他为踏出那一步而创造的法诀,可惜,他没时间!”
沈伦呼口气,道:“原来如此!”
“呵,你别高兴太早,一切,也许是他留下的后手,我能感应得到,他不仅在一处留下用我鲜血书写的法诀,你应该察觉,它的邪异,这才是它的本质,而不是你领会到的那些,你们,是他留下的种子,复活的种子!”它冷声道。
第一百零八掌 御下
幽暗中。
沈伦睁开双眼,阁楼的烛火闪烁,眸光深邃,环绕他的气机收敛,模糊朦胧的混沌异象隐去。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能相信?”
他自语。
它的话,沈伦并不全信,但,它透露的秘辛,肯定有真的部分。
静下心,沈伦沉思。
它透露几点信息。
其一,沈伦之所以得到万妖幡,是它从中作梗。
这个很可能是真!
沈伦自觉没有宝物缘,也不是妖族天帝的后裔,万妖幡呆在龙宫多少年,肯定有龙族研究过,为何只与他有感应?
其二,它和沈伦一体,知道沈伦的一切,包括沈伦来自后世,或异世界等等……有待探究。
关键在于,它是怎么知道!
想要获得他人记忆,三界中,多的是办法,从身体到灵魂,千奇百怪的秘术。
这里最大漏洞,如果它和自己是一体,为何不直接控制自己?以它展现的力量,要消灭沈伦,轻而易举。
其三,它死于截教圣人剑下,被妖族天帝所救,却被夺走生机,只留一丝神魂不灭。
应该是真的。
其四,《九死玄功》另有玄机,或许是妖族天帝为复活自己而准备的后手。
不无可能。
但,仅因为这样,就舍弃《九死玄功》,并非沈伦的性格,抛开它显露的吞噬血肉、法力、神魂等邪异部分,其余皆是上乘。
何况,现在沈伦除非愿意轮回,重修转世,否则无法再得比《九死玄功》更上乘的修行法诀,因为他已经是妖仙,再拜他门,等于是带艺拜师,想得真传?太难了!
重修转世就有机会?
渺茫得很!
除非是真的走到尽头,否则极少有仙神愿意转世,风险太大。
其五,出于对妖族天帝的报复,它愿意帮沈伦,指点迷津,乃至帮他提升战力,条件是将来沈伦成为大觉仙,需帮它做件事。
“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沈伦摇头。
敢和截教圣人争锋,它绝不是个善茬。
简单点儿,人会和蝼蚁好好说话?除非,有求与它,或是另有目的,还是说,它也是蝼蚁?
它那么强大,也会有所求,向它眼里的小妖讨好,反过来,是不是说,现在的它,其实很弱,弱得不得不靠过去来装强大,狐假虎威?
都有可能啊!
抛却杂念,沈伦起身,走出阁楼。
碧波潭的发展走上“正轨”,运转顺利,偶尔会出些问题,瑕不掩瑜,这几年碧波潭从中获取的利益,已经超过白帝城,尽管大部分得上交,但余下的,也是横财。
仓库堆积如山的珍奇宝物,让沈伦皱眉,他可没有收集癖,这些东西,只有花出去,才体现出价值,否则,就是堆废品。
考虑中,吴羞的祷告声轻触心田,荡开涟漪。
沈伦闭眼感应,“看见”吴羞跪在神像前,沈伦心思一动,龙王庙内,香火烟雾中,沈伦身影由虚化实。
城主府。
“小的拜见大王!”豹总管恭敬跪伏在地,心中忐忑不安,两百来年不见,沈伦给他的感觉极为陌生,那种威严的上位者气息,让他不敢直视。
其实,沈伦没他想的可怕,真正在于,他心虚。
豹总管将花果山发生的事如实道来。
沈伦微微眯眼,豹总管的心思,他其实早就知道,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嘛,不奇怪,谁还没点儿私心、野心?
所以,只要豹总管认真做事,沈伦就睁只眼闭只眼。
此次豹总管反常的来见他,值得玩味,也让沈伦回想起自己初来乍到时,不小心说漏嘴的话。
以豹总管的机灵,他肯定已经怀疑。
许久。
沈伦道:“豹总管,你跟我多少年了?”
“大概,五百年吧!”豹总管低着头,道。
“唔,五百年,哪怕对妖族而言,都是短很长的时间,你跟我那么久,我一直把你当自家兄弟来看,这些年让你在赤仙岛上操劳,还真是辛苦你了!”沈伦温和道。
豹总管诚惶诚恐,道:“不操劳,都是小的应该做的!”
“你的心思,我知道!”沈伦道。
豹总管忙道:“大王饶命!”
“你想不想去西牛贺洲闯一闯?”沈伦问。
豹总管一愣,道:“小的愿替大王照看赤仙岛。”
“不用,你的担忧没错,接下来,花果山会有场战争,可能会波及赤仙岛,你们留在岛上,更危险。”
沈伦道:“以你的聪明智慧,到西牛贺洲,可以独当一面,那时,你就算想自立门户,我也不会阻拦!”
话说孙武空取回兵器,翌日排营,会聚群猴,计有四万七千余,惊动满山妖魔,悉数来参拜,共七十二洞,进金鼓,进彩旗,进盔甲的,随班操演,四时点卯,随节征粮,齐齐整整,把一座花果山造得似铁桶金城。
孙悟空与各洞妖王比试,总觉兵器不顺手,将苦恼与众妖说,四老猴出计,让孙悟空往东海龙宫借宝。
孙悟空欣然入海,得遇定海神针铁,惹恼四海龙王不提。
手握金箍棒,披挂着身,孙悟空在花果山排兵布阵,封马、流二元帅,崩、芭二将军,负责安营下寨,赏罚诸事。
慑服花果山众妖王,孙悟空再无敌手,只觉无聊,便腾云驾雾,遨游四海,行乐千山。
这日,孙悟空忽地想起白帝城,翻个筋斗,来到城门口,摇身一变,变作个富家公子,方才进城,就有些貌美女妖上前揽客,孙悟空一一避开,来到学宫附近。
以前常施舍他豆花的小店还在,店家却换成个年轻男子,做出的豆花,也没了那种味道。
“俺且问你,这家主人可在?”孙悟空道。
年轻男子一怔,笑道:“我就是店家,客人还想吃什么?”
孙悟空不耐烦道:“俺是问原来的店主人!”
年轻男子道:“原是旧客,大娘已于前年仙逝!”
孙悟空唏嘘,道:“凡人一生,甲子岁月,你又是何人?俺记得店主人有个女儿,她呢?”
年轻男子道:“我幼年流落此地,被大娘收养为义子,至于大姐,听说她到红尘中练剑,二十余年,毫无音信,不知生死!”
“这样啊!”孙悟空有些失落。
“不过,城主可能知道她的下落。”年轻男子道。
第一百零九章 孙悟空来访
城主府。
孙悟空登门拜访。
沈伦已经提前从西牛贺洲回来,碧波潭那边儿现在步入正轨,又有国宝坐镇,暂时出不了大乱子。
尽管国宝不太靠谱,但碧波龙王构建神域后,只要在碧波潭,实力不逊色寻常太乙仙,能顶一会儿。
“沈城主,叨扰,叨扰!”
孙悟空见到沈伦,忙拱手两下,他还是富家公子的样貌,作态也和富家公子一样,就连和仆从报的名号,也是个化名。
但他好巧不巧撞上老乌鸦,一眼就看穿孙悟空的变化,并和沈伦打了招呼。
沈伦淡笑,他已猜到孙悟空不报真名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卖弄本事,炫耀神通。
现在孙悟空的心思,就像刚刚出道的小“混混”,满腔热血,好勇斗狠,想要扬名立万,证明自己不弱于人,所以敢打敢拼,什么都不怕,为了出头,连命都可以不要,甚至能喊出“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的豪言壮语。
面对曾经“帮助”过他的故旧,他更要争口气,故意露两手,吹嘘几句。
大体上,就和后世流浪他乡,蜗居异地的旅人,过年过节时回家,一定要穿得光鲜亮丽,一定要吃好喝好,花钱不眨眼,仿佛自己在外面过得多风光,当亲戚朋友露出羡慕目光,发出惊叹声音,再谦虚来两句一般一般,心理上,就能得到极大的满足一样。
经历这么多,孙悟空的心态,已经变了,不再是曾经的花果山上,那只无忧无虑的美猴王,他有了自己的思想,喜怒哀乐。
所以,沈伦哪怕知道他就是孙悟空,也没有拆穿他,没必要,他能理解这种心态,因为他曾经也有过,那是他第一次去西海,想在西海龙族面前“露”两手,结果……他被抓走了。
有时候,该配合演出的,就尽量配合,人情练达即文章,从何而来,大概就体现在这些方面。
如果沈伦一来就戳破孙悟空的变化,孙悟空的内心就会觉得自己在沈伦面前丢了脸,恼羞成怒,孙悟空纵然不会立即翻脸,但再见面,还能做朋友?
聊过几句,孙悟空见沈伦没“认出”他,暗自得意,没忍多久,就摇身一变,现出本相。
沈伦故作惊讶,瞪眼道:“是你!”
孙悟空哈哈大笑,得意洋洋,道:“老邻居,没想到是俺吧!”
“没想到,没想到!”沈伦摇头,笑道:“这是什么神通,连我都没看穿!”
孙悟空跳上椅子,蹲坐下来,拎起茶壶,倒了一杯,边喝边道:“老邻居不知,俺这变化,唤作地煞七十二变,从一老仙家处学来,有七十二般地煞变化,神异莫测!”
“七十二变,了不得的大神通啊!看来猴王得遇真仙,不知师从何人?”沈伦道。
“俺师父唤作……”孙悟空话说到半,忽地想到什么,忙止住,道:“不好说,不好说。俺不仅学得七十二变,还有筋斗云,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更有诸多妙用!”
沈伦惊叹几声,道:“猴王如今,可是有了姓氏?”
孙悟空忙道:“老邻居神机妙算,俺有个名,唤悟空,以孙为姓。”
沈伦道:“孙悟空,好名字!”
孙悟空哈哈直笑。
“老邻居,今日俺来,是有件事相询!”孙悟空道。
“刘细君?”沈伦道。
孙悟空难为情的点头。
“你喜欢她?”沈伦问。
孙悟空挠头,道:“喜欢?是什么?俺就想问问,她有没有成为女侠!”
沈伦道:“她现在在民间,除恶扬善,已经是享誉一方的女侠。”
“哦,那敢情好!”孙悟空喜笑颜开。
沈伦淡笑,其实关于刘细君,还有更多的故事,美猴王变成孙悟空,刘细君怎么会不变呢?
当有心人将她的身世告诉她,她会如何抉择?
“老邻居,来来,俺们切磋切磋!”酒足饭饱,孙悟空提议。
沈伦求之不得,笑道:“好啊!”
宽阔的演武场,沈伦和孙悟空相对而立。
孙悟空从耳朵里掏出根绣花针,道:“老邻居,俺这兵器取自东海,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你得小心些,别磕着碰着!”
沈伦持枪,道:“你只管攻来!”
孙悟空叫声“看招”,便挥棍砸向沈伦,力挟千钧,呼呼作响。
沈伦使枪,他这枪虽非寻常,但比不得如意金箍棒,因此他没有硬接,抖个枪花,绕开金箍棒,直刺向孙悟空心窝。
挥棍砸落的孙悟空骇一跳,棍势一变,往地上一戳,撑杆跳般,将他从原地撑起,避开枪尖,从沈伦头顶荡过去,半空中,金箍棒顺势扫向沈伦后脑勺。
沈伦后背像长眼睛,低头扭身,避开金箍棒,长枪刺出,如龙呼啸,再刺向孙悟空。
现在的孙悟空,还不是那个身经百战的孙悟空,他新得金箍棒,棍法尚不成熟,漏洞百出,武艺更是稀疏平常,所以,沈伦只抓他的弱点抢攻,几个回合下来,孙悟空只觉到处都是枪尖,疾风骤雨般将他笼罩,不管他怎么躲都躲不掉。
三十余回合,孙悟空便败了。
这是孙悟空“出道”第一败,傲气的他怎甘失败,再向沈伦挑战。
沈伦摇头拒绝,道:“你经验太少,我胜之不武,你可以和扶摇切磋,你们俩儿有得打!”
孙悟空不服,沈伦道:“你要是打赢扶摇,我就和你打!”
孙悟空哼一声,道:“俺怎么会连个女流之辈都打不过?”
沈伦笑道:“那可不一定!”
他唤来扶摇,说明原委,扶摇瞥向孙悟空,答应下来。
理论上说,扶摇修行时间更长,胜算更大,但实际上,她和孙悟空胜算对半。
孙悟空强在他的学习能力,不仅是功法、神通,还包括战斗经验,或者说,他天生就为战斗而生,在这方面,天赋异禀。
和他比试时,沈伦就感受到孙悟空每次出招,都在进步,他在学习更好的战斗。
但现在沈伦的实力要强孙悟空一个层次,打斗起来,难尽兴,扶摇正好,她的实战经验也不多,和孙悟空比试,她只要能学到三四成,就算赚了!
还有个原因,沈伦希望旁观孙悟空的战斗,最好能逼他本领尽出!
第一百一十章 扶摇对决孙悟空
三界有一种花,看似绚烂鲜红,却可望不可及。
那是彼此守望在黄泉两岸的红色彼岸花,犹如天界不可为的神仙的爱情。
清源妙道真君府。
满树梅花随风轻摇,落下瓣瓣洁白如雪的梅花,落在一身白衣的杨戬身上。
他丰神俊秀,渊渟岳峙,姿容清冷,白衣黑发,随风飘逸飞舞。
一人独处,杨戬双手负在背后,凝望梅花,他在看梅花,又没在看梅花。
康老大来到院外,哮天犬着黑衣,化作人形,守在门口,他身形瘦削,眼神敏锐,透着精光。
“二爷又在发呆?”康老大问。
哮天犬“嗯”一声,道:“找主人有事?”
康老大道:“这不二爷让我留心白帝城,刚收到消息,沈城主回来了。”
“他啊!”
哮天犬挠头,朝院里瞅一眼,见杨戬神游天外,哮天犬拉过康老大,悄声道:“你知道主人为什么在意他吗?”
康老大道:“是怕小姐……”
哮天犬摇头,道:“你只知其一,我看啊,主人是觉得遇上同道中人,担心他出事!”
康老大呵呵道:“你看好门就行,瞎关心什么!让二爷知道,又要训斥你!”
哮天犬耸肩,道:“其实,我觉得沈伦不错啊,凭我的直觉,他不是个坏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什么事都凭直觉,还需要什么证据?”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哮天犬一哆嗦,忙回头,露出谄媚笑容,瑟缩道:“主,主人!”
“二爷!”康老大躬身。
杨戬瞪哮天犬一眼,道:“就你话多,乱嚼舌根。我听说,你这些年没少往白帝城跑!”
哮天犬咳嗽,脸庞发红,辩解道:“主,主人,我不是……”
“真准备在那儿安家?既然都有孩子,那就带回来。”杨戬踹一脚哮天犬,见哮天犬揉着屁股腆着笑,没好气道:“好歹是三界第一神犬,这么没出息?”
“呵,呵呵,我是怕吵到主人。”哮天犬道。
杨戬扫一眼庭院,安静得叶落可闻,他道:“正好添些生气。”
他瞥向康老大,道:“沈伦回来了?”
“是!”
“嗯,去看看。”杨戬道。
剑气万道,如莲绽放,扶摇立在剑莲正中,无形剑气萦绕,意念所至,剑气所至。
叮叮叮!
孙悟空浑身金光灿灿,如意金箍棒挥出无数道棍影,与剑气碰撞,发出金铁交击声。
“哇呀呀,气煞俺也!”
孙悟空立在半空,金箍棒蓦然变大,横扫向扶摇,扶摇白裙飘飞,身形纹丝不动,玉手掐诀,意念所至,剑莲中腾起一柄寒光烁烁的神剑,骤然变大,不逊如意金箍棒。
当!
洪钟大吕般的响声回荡。
那数十丈的神剑,寒意森森,将空气都凝结成冰,竟与如意金箍棒争锋。
沈伦惊讶,出乎意料,多年不见,扶摇实力进步竟如此之快。
怪不得扶摇剑当年认她为主。
万妖楼。
闲人莫进的幽静小院,美艳妇人站在窗前,眺望城主府,她双眸眯起。
“如今狐族修行,不外乎幻、媚两道,夹杂旁门左道,上不得台面,为人不齿,但,上古时,狐族亦有大妖,凭战力封圣!”
演武场旁,观战的不仅沈伦,还有闻风而来的碧波公主,以及狐族涂山柳。
涂山柳能出现在这儿,倒不是沈伦被她迷惑,相反,沈伦一直对她敬而远之,不得已,她只能另辟蹊径,去结交碧波公主。
碧波公主呆城主府这么多年,倒是安分,她是个聪明人,白帝城不比碧波潭,她在这儿,顶多算个二流人物,尤其碧波潭的变化,陆续传来,她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在下降,现在碧波龙王会为了她和沈伦翻脸吗?
知父莫如女,绝不可能!
所以,她只管自己那一院之地,没做任何越矩之事。
此番接受涂山柳,其实是沈伦的示意,倒不是沈伦对涂山柳有非分之想,而是沈伦想从涂山柳那儿套出些情报,不管扶摇如何抉择,知己知彼,才更有把握。
眼看扶摇和孙悟空难分胜负,涂山柳美眸泛出异彩,扶摇展现的实力,让她意外。
原来,狐族也能有这样的战力!
碧波公主惊讶目光,闪过嫉妒,但她掩饰得很好,面露微笑,仿佛在替扶摇高兴。
她的天赋谈不上好,血脉更是驳杂,想凭修行成仙,机会渺茫,所以,她要么像碧波龙王一样,转修神道,要么找别的机缘。
孙悟空奈何不得扶摇,反之,扶摇拿他也没办法,先天妖圣的身躯,无比强悍,剑气斩在上面,只发出叮当打铁声,加之孙悟空的金箍棒势大力沉,有时逼得扶摇只能硬撼,但剑走轻灵,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砸得她浑身剑意迟滞,气血翻腾。
沈伦微微挑眉,扶摇身在局中,并未发现孙悟空已经渐渐适应她的节奏,并加以破坏,所以渐感吃力,剑意不畅。
而且,扶摇的剑,缺了些气势。
剑走轻灵不假,但剑道,更重精、气、神、势,截教圣人一剑斩凶物,凭的是霸道无双的剑势,一剑破万法。
因为白帝城汇聚三教九流,扶摇的剑法都是和他们交易得来,所以扶摇的剑法繁杂,招式百出,这既是优点,也是弊端。
不过,扶摇若能将这些剑法化为己用,化繁为简,融为一炉,或许能走出自己的剑道。
沈伦眉头舒展,以扶摇展露的根骨和悟性,肯定也能意识到这些。
果然,沈伦见扶摇已经开始变招,不再一味的硬接孙悟空的金箍棒,她脚步挪动,剑随身动,如烟似雾,飘忽不定。
孙悟空原地一立,将金箍棒往天上一扔,嘴里念个“变”字,金箍棒一变二,二变四,霎时间,漫天棍影,将方圆五六丈团团围住,逼得扶摇现身。
“万剑归一!”
扶摇不慌不忙,娇喝一声,周身四散的剑气,骤然入体,扶摇剑落入手中,她双眸剑意凝聚,抬手劈出,霎时间,一道璀璨剑光撕开重重棍影,斩在孙悟空身上,刺目的剑芒,将孙悟空淹没。
第一百一十一章 哮天犬的狗粮
演武场。
璀璨耀眼,散发刺骨寒意的剑光消散。
孙悟空浑身金光暗淡,狼狈落下,身上衣袍出现七八处破损,流淌鲜血。
“嘶!”
孙悟空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收了金箍棒,恼道:“俺认输!”
一身剑气归体,手握神剑的扶摇飘然落地,白裙飘飘,青丝柔顺披散肩头,美眸中剑意收敛,灵动而深邃,犹如天上荡漾碧波的深潭,洁净透明,又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冰冷。
“承让!”扶摇客气抬手,调匀呼吸,雪白肌肤微染红晕,隐有莹润光华。
秋水为神玉为骨,随着修为增进,血脉觉醒,扶摇集天地灵秀于一身,风华绝代,更有种冷艳、空灵的气质,何况,她本就是狐族,还是狐族中最高贵的天狐血脉,无需学习,一颦一蹙,举手抬足,都散发着诱人气息。
“让什么让,输就输,方才那剑,若非你收手,俺现在不见得站得住。”孙悟空摆手。
他转向沈伦,道:“老邻居,是俺自大,让你看笑话了。俺这就离开,等俺修行有成,再来讨教!”
不等沈伦挽留,孙悟空急匆匆离去。
孙悟空最好面子,此番丢了面子,他哪儿还呆得下去?
香风侵袭,扶摇走到沈伦身边,狐族都有狐臭,唯独天狐,体香沁人心脾,还有凝神清心的妙用。
扶摇道:“公子,你不招揽他?”
沈伦摇头,招揽孙悟空?现在的孙悟空,就是个窜天猴,谁点谁爆炸。
“你觉得他怎么样?”沈伦反问。
扶摇道:“如果成长起来,很可怕,要不是奴婢紧要关头,有所领悟,再有十几回合,奴婢定败!”
“你知道他修行多久吗?短短三十载不到!”沈伦感慨。
扶摇亦是羡慕,她也是看着美猴王成长为孙悟空的,先天妖圣,天资太可怕。
“无需羡慕。有些人,羡慕不来,但,每个生灵都是独一无二的,世上仅有一个孙悟空,也仅有一个沈伦,仅有一个你,走自己的道路即可。”沈伦道。
扶摇颔首,妙目微转,看向被晾在旁边的碧波公主和涂山柳,道:“夫人,涂山小姐!”
“扶摇姐,爷!”碧波公主乖巧福礼。
至于扶摇喊她夫人,她可不敢答应,以后谁喊谁夫人还不一定。
涂山柳斜一眼沈伦,顾盼生辉。
扶摇展现的实力,让她越发觉得一定要让扶摇回青丘,她属于狐族,不属于沈伦,她是狐族的希望,将会改变狐族的命运。
搞定沈伦,就能搞定扶摇。
心思活络,涂山柳一改往日傲气,但在扶摇和碧波公主面前,她又不好施展媚术,只朝沈伦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吓得沈伦一哆嗦,这货神经吧?笑得那么猥琐。
“扶摇妹妹,你好厉害啊!”涂山柳巧笑嫣然,和扶摇套近乎。
碧波公主心思亦转,若涂山柳把扶摇带走的话,不妥,不妥,没了扶摇,还有个巫山神女,何况,龙王庙那个吴羞,也不是善茬,扶摇在还好,只专注修行,待她亦是不错。
三个女人一台戏,扶摇、碧波、涂山柳有说有笑,其实脸上笑嘻嘻,心里嘛麦皮,聊着聊着就把话题往沈伦身上扯,嗲声媚眼,最难消受美人恩,沈伦正头疼,忽听护卫禀报,杨戬来访,他呼口气,大兄弟及时雨啊!
话说杨戬、哮天犬到府外,正遇上羞恼走出的孙悟空,相互间的气机感应,让杨戬和孙悟空对视一眼,擦肩而过。
“又一个强者!”孙悟空刹那想到,白帝城卧虎藏龙,委实不假。
“好大的因果!”
杨戬则自语,一瞬间,他的那只天眼,看见了孙悟空身上缠绕着无数丝线。
“什么,主人?”哮天犬疑惑,左右张望。
杨戬回过头,孙悟空已汇入街道人群,不见踪影。
“没什么!”杨戬摇头。
“啥?”
正殿,沈伦一口茶水喷出来,瞪着哮天犬。
哮天犬一脸懵,沈伦的反应,过分大了吧!
沈伦抹把脸,揉揉耳朵,几乎怀疑自己听错,道:“你有娃了?”
“啊!”哮天犬点头。
沈伦诡异的眼神,看得哮天犬毛骨悚然,坐立不安。
他是个正常男人,呃,不,正常男狗,有娃不是很正常?
沈伦无语。
这年头,谁再自称单身狗,简直就是侮辱狗啊!君不见,狗都开始秀恩爱,发喜糖,呃不,是发狗粮。
沈伦看向杨戬,大兄弟,以后天天吃狗粮,酸爽啊!
杨戬被沈伦看得不自然,轻咳道:“哮天犬相好的是只母狼妖,在白帝城落了户籍,所以,我来跟你打声招呼。”
沈伦摸下巴,他咋没听说这事,不过,这也正常,如果白帝城那两只妖怪结婚生子都要关心,他早就操碎心了。
哮天犬这货也是厉害,不声不响就把母狼肚子搞大掉,话说,这生出来是是啥玩意,狼狗?
哮天犬好歹是现在三界第一神犬,后代应该不会太差,养两只看家护院?
沈伦眯眯眼,道:“白帝城、灌江口倒是不远,既然你夫人有白帝城户籍,你也算是白帝城的女婿嘛!”
哮天犬张张嘴,一转眼,他咋就成白帝城女婿了?合着,他还得管沈伦叫爹?
沈伦看向杨戬,道:“想来哮天犬还没明媒正娶,灌江口想带走,是不是得表示表示?起码拜个堂,成个亲,孩子都有了,别委屈人家不是?”
杨戬不知沈伦打算,瞥一眼哮天犬,见他摇头,道:“听你安排!”
“行,反正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哮天犬的亲事,白帝城操办。”沈伦大包大揽。
哮天犬:“……”
请问两位大爷,问过当事人感受吗?
杨戬听着这话,总感觉别扭,啥叫以后就是一家人,谁跟你沈伦是一家人?你别老打我妹子的主意!
给哮天犬操办亲事,沈伦交给碧波公主来做,让吴羞过来帮她,场面倒是盛大,宾客多为白帝城居民,杨戬和梅山兄弟,以及和哮天犬交好的神仙,像哪吒,以及杨婵。
哮天犬和那个叫白玲的狼妖,完全一脸懵的状态,但热闹的气氛,还是给他们留下美好回忆。
第一百一十二章 蛇出洞
沈伦终究没有强留哮天犬一家,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何况,杨戬开了口,这个面子总得给,就算杨戬不开口,杨氏兄妹对沈伦,多有照拂,沈伦自觉不是什么善人,却也不会做忘恩负义的事情。
婚宴三天后。
清晨,江面萦绕白雾,江岸猿啼鸟鸣。
白帝城门口。
“多谢沈城主!”哮天犬抱拳。
“谢谢城主!”
身段丰腴,姿容不俗的白玲福礼,感恩戴德。
白玲虽是狼妖,但修行五百余载,未曾害人,知书达理。
沈伦给她和哮天犬办婚事,风风光光的出嫁,给足她面子,她要是还不懂感恩,杨戬第一个不答应。
杨戬会让她进门,不仅看哮天犬的份,如果白玲是那种嗜杀忘恩的妖怪,肯定没有今天的事。
“无妨,将来哮天犬要是欺负你,尽管回白帝城告状,你打不过,我替你收拾他!”沈伦笑道。
“哼,他敢,不用你出手,我先打断他的狗腿!”旁边抱着只毛绒绒的白犬的杨婵立即道。
白犬便是哮天犬的女儿,她形似狼,胖乎乎的,圆溜溜的眼睛转着,听到杨婵的话,眯起条缝,好像在笑。
哮天犬尴尬,道:“不会,不会。”
“好了,走吧!”
杨戬怀里也抱着只白犬,是哮天犬的儿子,他腰身更细些,一双眼睛黑溜溜的,一看就十分敏锐。
白玲给哮天犬生的是双胞胎,女儿是姐,儿子是弟,女儿叫白霜,儿子叫杨佑,因为哮天犬没有姓氏,所以随的杨戬姓。
杨婵揉着白霜柔软的毛皮,爱不释手,不仅杨婵,碧波、扶摇等众女,都很喜欢两个小家伙。
事实证明,女人对毛茸茸胖乎乎的小东西,没有任何抵抗力。
杨戬众腾云而去。
找到新“玩具”,杨婵也乖乖和杨戬回灌江口。
回府邸,哪吒还在。
神仙也分三六九等,哪吒和杨戬,属于上等,中、下等的神仙下界被发现,必定受罚,上等神仙,天庭的管束就较为宽松,只要不出大乱子,天庭就睁只眼闭只眼。
“北海的战事怎么样?”坐下来,沈伦问。
哪吒瞅沈伦一眼,道:“关心那儿做什么?老样子,两边儿对峙,分不出胜负。”
沈伦奇道:“天庭不缺兵将,为何不直接……”
“灭了蛟魔王?”哪吒把沈伦的话说完,摇头,道:“不清楚,可能玉帝要借此练兵,也可能有什么谋划。”
沈伦“哦”一声,点到为止,不再追问,换个话题,道:“巫支祁那边儿呢?”
“不知道,听说玉帝派人去西方,请国师王菩萨。”
哪吒道:“天庭的事,我可不关心,知道的不多,你就别问了。”
沈伦耸肩,道:“你倒是悠闲。”
“难道要像杨戬,整天苦着个脸,好像谁欠他二百五一样,那活着,太累!”哪吒道。
沈伦不予评论,道:“切磋切磋?”
“正好,最近我在天庭,闲得无聊,走,比划比划!”哪吒起身道。
从药铺后院进去,走到间密闭的屋子,十来个黑斗篷戴面具的身影盘坐。
“我们究竟什么时候动手?”一个急躁的声音道。
所有身影看向上首那个黑斗篷。
“不要着急,比起长安那边儿,白帝城算不得什么,只要那边儿赢了,由人王先下旨,革除沈伦敕封,列为淫祀、邪神,我们再动手,把握更大。”沙哑嗓音道。
“什么不急,我们都等几十年,现在沈伦不知从何处弄来些幽冥界的奇珍异宝,不少旁门左道,都朝白帝城靠拢,此消彼长,拖得越久,我们成事的机会越小。”有人冷哼。
“哼,真能动手,你们怎么不自己动手?之前儒术独尊,谁敢轻举妄动,轻则道行跌落,重则天地气机反噬。好不容易等到现在,儒家自取灭亡,长安城的斗争,正处于关键时候,更不能轻举妄动,以免影响大局!”沙哑嗓音道。
“那你说,究竟要等到什么时候?”急躁声音道。
“急什么,我们修行之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不妨告诉你们,白帝名号,岂能乱用,沈伦取名白帝城,犯了忌讳,五帝中的白帝,以一道化身入轮回,要与白帝城做过一场。”
众身影闻言,皆是精神一振,齐道:“果真?”
“哼,骗你们作甚?只需再等些时日,等白帝转世身出现,我们里应外合,定能破城。”
笃笃……
忽地,外边响起敲门声。
众身影顿时警惕,沙哑嗓音沉声道:“谁?”
他话音方落,轰的一声,门板、窗户四分五裂,四射的木屑朝屋内激射而入。
伴随着木屑进来的,还有个白发青年,他手持长矛,直刺上首黑斗篷。
众黑斗篷眼神顿变,纷纷起身,朝临近的窗户撞去,十来声响中,大家四散而逃,没有丝毫要反抗的意图。
上首黑斗篷连拍出几掌,卷起阵烟尘,顿时灰蒙蒙一片。
白发青年冷哼一声,道:“想逃?”
他长矛挥动,扫开一道白光。
轰隆一声,药铺倒塌。
白帝城上空,沈伦和哪吒站在云上,向下眺望。
“他们就是反对你的人,有意思!”哪吒道。
沈伦看着倒塌的房屋内窜出的十几道身影,被早埋伏在附近的妖兵缠住,激战爆发。
“你给哮天犬办婚事,其实是为他们吧?让他们放松警惕,聚在一起,你好一网打尽。”哪吒道。
沈伦轻笑,道:“随你理解。”
“你之前怎么不动手?”
沈伦道:“要找到藏在暗处的毒蛇,很难啊!所以,只有让他们自己出来。”
哪吒打个哈欠,觉得无聊,道:“你太狡猾了。”
正说话间,一股太乙仙的气机骤然出现,沈伦望去,是个黑斗篷的身影,正和转修妖道,已经是半妖身躯的屈白激战。
“逮到条大鱼!”沈伦笑道。
一道剑光亮起,扶摇早等在不远处的房顶,观察局势,谨防意外出现。
太乙仙气机出现,她立即拔剑。
第一百一十三章 攘外必先安内
白帝城内的厮杀来得匆匆,去也匆匆,随着扶摇几剑将那个太乙仙斩成人棍,其余黑斗篷被杀的被杀,被抓的被抓,有心算无心,预谋已久的行动大获成功。
“如今天下太平,真正得道仙神,都匿世潜修,还有些滥竽充数的,上不得台面,趁此机会,赚些因果香火。”哪吒兴致不高,摇着头说道。
他指的是被扶摇轻松解决的太乙仙。
顶尖太乙仙和普通太乙仙的差距,绝对超乎常人想象。
“跳梁小丑罢了!”沈伦道。
说着,他又耸肩一笑,意有所指,道:“我们看着他们像跳梁小丑,也许有人在远处看着我们,也觉得我们像跳梁小丑。”
“哈哈,你这话说得,有些意思。”
突然爆发的战斗,让习惯了平静、安宁的白帝城居民有些惊慌,但城主府很快张贴榜文。
榜文先陈述白帝城现世以来,创造的繁华富庶,然后对沈伦歌功颂德,其次转折,说这城中总有些害群之马,野心之徒,想要破坏白帝城的和平安定,让白帝城陷入万劫不复境地,所幸沈伦英明神武,提前察觉,指挥城中执法队,将他们绳之以法,待城主府审问过后,查清所以叛党,将会公开处决。
“原来是意图祸害白帝城的妖人,哼,死得好!”围观的吃瓜群众拍手称快。
白帝城的生活比以前钻深山老林要优越太多,不仅妖族,对散修野仙而言,有白帝城这样一个“平台”,他们可以相互论道,做交易,十分方便。
就拿最近出现在白帝城市面上的幽冥界珍宝来说,堪称物美价廉,黄泉两岸的彼岸花花汁、黄泉阴砂等等,放到阳世,哪个不是奇货可居的稀罕物?炼器、画符、修行等,都可能用到,唯有关系通天的玄门正宗,才能获取,偶尔流出来部分,会被修行中人,尤其凡俗修士以及普通太乙仙,炒到天价。
因为人间入幽冥,一向麻烦,首先得有关系,和城隍、阴司打招呼,拿到通关碟文,以魂魄身躯,走鬼门关,过奈何桥,才能在地府转悠几圈,期间,若实力低微,还会有性命之忧。
现在,白帝城打破了玄门正宗大派对“奇货”的垄断,对广大散修野仙,自然是喜大普奔的好事。
刚享受到甜头,谁来破坏,就是他们的敌人。
而对于所谓的“玄门正宗”而言,白帝城就很可恶了,香火方面暂且不提,毕竟神、仙有别,仙家对香火的依赖,远不如神道,主要是信徒以及各种收益的削减。
仙家修行,讲财侣法地,财占首位,别说仙道,就是凡间,都有穷学文,富学武的说法。
尤其是修行宗派,鼎盛的门派,真传、门徒相加有数千,吃吃喝喝等开销,真以为是随便变出来?
更别提修行所需的灵草、丹药,千金难求,还有那厉害的法器,没点底蕴、财力,根本无法炼制。
南赡部洲的各大道观,对白帝城都有微词,或多或少,只是碍于玉帝、人王敕封,不愿明着动手。
再加上儒家异军突起,危及道门生存根基,大的道观、门派,多关注长安那边儿。
“所以,就只有你们这些散兵游勇?”
监牢。
被削成人棍的太乙仙没点儿骨气,把他知道的事全部说出来,痛哭流涕求饶命。
扶摇美眸透着鄙夷。
“是不是觉得很失望?”沈伦道。
“有点儿,他还不如那几个凡人!”扶摇道。
沈伦瞥向监牢其它几处,几具血淋淋的尸体捆在铁柱上,被抓到的黑斗篷里,有几个硬气的,死不开口。
这几人修为都不高,连陆地神仙都算不上,只是学了点微末道法,以及炼气养身的窍门,丢到凡人城市,自然是“神仙”,可在真正的神仙面前,就像渺小的蝼蚁。
沈伦是好人,自然做好事,给了他们给痛快。
有人硬气,就有人软弱,像几个修为不俗,且在各自道观担任道长、掌门的,都不用上刑,回答得飞快。
“有些人,越活越怕死,越不想死!”
沈伦道:“何况,他们知道,就算不说,我也有办法知道一切,三界中,多的是搜魂秘术,与其受那些痛苦,还不如爽快点儿。”
扶摇挑眉,不置可否。
沈伦瞅一眼众犯,目光冷漠,道:“该说的都说了,拉出去,全部杀了吧!”
哭喊声中,护卫拖着铁索,拉着众犯出监牢。
“那些妖族呢?”扶摇问。
白帝城内,有两个搞事的组织,一个人类,一个妖怪,反对沈伦的理由,无外乎贪婪、嫉妒、仇恨等原罪。
沈伦吃过情报落后的亏,对此十分重视,白帝城的风吹草动,他只要想,都能知道。
这两个组织,他早有耳闻,并安插不少探子进去。
“一起杀了!”
沈伦不会因为反叛的是妖族,或是人族,就饶恕他们。
“我以前睁只眼闭只眼,是因为他们还算安分,现在白帝城面临危机,就不能放任他们胡闹。”
沈伦沉吟,白帝以化身转世,要掀起战争,与白帝城了结恩怨,结合汉朝历史,大概是王莽篡汉的时候。
为何?
白帝不是从后世来,不知道王莽篡汉,但以他的道行,演算下天机,还是可以的,无需算到会发生什么,只要知道汉朝大概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劫难,他再做布局,顺应天道大势,可比逆势而为简单得多。
而且,历史上的白帝城,正是在这段历史中建起。
王莽篡汉时,还会发生什么事呢?
孙悟空大闹天宫!
关于王莽篡汉,后世传得玄乎,他与刘秀之间的战争,被认为是穿越众对抗位面之子的战争。
历史走向,沈伦并不想去插手,就像他面对人王派来的使者,绝口不谈政事国事。
但此次,关系到自己安危,沈伦得早做打算。
攘外必先安内,清洗白帝城中反抗势力,是第一步。
“走,我们去看看虎、鹿、羊三妖,此次行动能成功,他们居功至伟啊!”沈伦笑道。
虎力、鹿力、羊力也参加此次聚会,逃跑时被御鼠王抓住,送到监牢里。
“若非他们提供的线索,我们还抓不住这些人。”沈伦开玩笑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放妖归山
虎力、鹿力、羊力被鼠王封住修为,坐在牢房里,虎力、鹿力忧心忡忡,羊力则耷拉着脑袋。
开锁声响起,三妖抬头,见沈伦和个冷艳女人进来。
“虎力、鹿力、羊力,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沈伦站到门口,隔着栅栏铁门,笑道。
“哼!”虎力冷哼一声,扭过头。
“把门打开!”沈伦朝看守的狱卒道。
铁门打开,沈伦道:“你们可以走了!”
“什么?”虎力、鹿力惊讶,瞪大眼睛。
“我说,你们可以走了!”沈伦道。
“为什么?你不杀我们?”虎力迷糊。
“为什么杀你们?你们可以问羊力。”沈伦道。
虎力、鹿力看向羊力。
羊力起身,道:“沈城主真放我们走?”
沈伦道:“走吧,难道还准备在这儿过一辈子?我可不管饭!”
羊力朝虎力、鹿力道:“两位哥哥,我们先离开,再与你们详说。”
出监牢,重见天日,太阳光刺得虎力微微眯眼,辨别方向后,习惯性的要往御鼠酒楼走,却被羊力拉住。
“大哥,我们自由了!”羊力道。
鹿力疑惑,道:“什么意思?”
虎力也道:“老三,你是不是背着我们做了什么?”
羊力道:“我和沈伦做了个交易。”
“嗯?”
“什么交易?”
不待羊力回答,鹿力瞪眼,道:“是你?”
虎力不蠢,也反应过来,道:“你给沈伦通风报信?”
羊力点头,道:“没错,是我。”
“为什么?他可是杀死青阳师弟的仇人!”虎力生气道。
羊力捏须,叹道:“青阳师弟咎由自取,沈伦已经和我说明缘由。至于为什么,大哥、二哥,看看周围,换个人来掌握这儿,会是什么情形?白帝城毁了,没了御鼠酒楼,没了猴儿酒庄,没了万妖楼,岂不可惜?”
“你……”虎力大怒,抬手欲打、
鹿力忙拦住虎力,道:“大哥,木已成舟,责怪三弟亦无用,还不如先离开这儿,再从长计议。”
虎力把手放下,打了自己一巴掌,“唉”的长叹,道:“不怪三弟,都是大哥没用,害得两位贤弟与我受苦。”
三妖离开白帝城,正愁往何处去,羊力道:“大哥、二哥,何不去西牛贺洲?”
三妖遂一并往西。
白帝城,经历一番血腥清洗,再度变得和平。
“余清这个蠢货,害得我们如此被动,可恶!”一家客栈后院,一个白衣男子一拳锤在石桌上,将桌面震出裂纹。
“现在白帝城外松内紧,诸多事宜,只能搁置,想扳倒沈伦,只能等白帝。”石桌旁坐着个鹤发老人,相较于白衣男子的急躁,他显得很淡然,似乎早料到一切。
“就这么坐以待毙?说到底,还不是上面顾忌太多,否则,沈伦怎么会嚣张到现在?”
鹤发老人瞥他一眼,淡淡道:“站得高,看得远,上面谋划的是全局,人间界四大部洲,虽然妖族已经被赶到西牛贺洲、北俱芦洲,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旧有些老不死存在,要钓到大鱼,总得放长线,还需要合适的诱饵啊!”
他轻轻一拂石桌,被白衣男子锤裂的石桌,恢复如初,不见丝毫裂纹,旋即道:“余清的死,不见得是坏事。”
夔门龙王庙,香火鼎盛。
偏殿。
吴羞双手叠在身前,恭谨立着。
沈伦坐在椅子上,翻看着账册,里面是龙王庙的香火流水,何年何月,何人上香,香火几何,所求何事,记得清清楚楚,有的已经画圈,说明愿望已经实现,至于画条线的,像求长生、求不死之类,属于无理取闹,不予理会。
品着香茗,沈伦放下账册,瞥一眼吴羞,贴身的艳红衣裙,将她丰腴身段勾勒得婀娜多姿,尤其那胸脯,沉甸甸坠着,将领口撑开条缝隙,露出些许白腻,以及寸许的沟壑,着实吸睛。
若论姿容,吴羞只算上佳,添分的胸脯和圆腚,扭起腰肢,能把人扭死,把吴羞放到后世,妥妥的引狼凶器!
吴羞似有所觉,微微俯身,方便沈伦观球。
她的举动,搞得沈伦尴尬,轻咳一声,道:“你做的很好!”
“谢主人!”吴羞谦卑道。
她却心细,改城主为主人,前者比后者生分。
“你把龙王庙打理得井井有条,该赏!”沈伦参悟白起兵书,颇有所得。
为帅者,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恩威并施,方能将士用命。
吴羞再俯身,这年头,可没什么“凶兆”之类,随着她的动作,胸脯晃出阵波涛,犹如跳动的兔子,下一刻就会从里面跳出来,她道:“为主人分忧,是奴婢的福分!”
沈伦对恭维话不感兴趣,道:“鬼道转修神道最简单,龙王庙座前缺个香女的位置,可受百姓香火,你意下如何?”
吴羞喜道:“奴婢愿意!”
能修神,为何修鬼?
多少鬼修,为个神职挤破脑袋,虽然座前香女不是神职,但能享受香火,经年累月,积累阴德。
再说宰相门前三品官,观音座前童女、童子,寻常仙神见了,也要礼敬。
当然,沈伦哪儿能和观音菩萨相提并论。
“不过,你的金身形象,得稍微变变,不要太张扬。”沈伦提醒道。
一个大胸女站在肃穆庄严的庙宇里,怎么看怎么违和啊!
“奴婢明白!”吴羞道。
沈伦又道:“我让你招募的阴兵、鬼将,训练得如何?”
“此事由李将军负责,奴婢未曾插手!”吴羞道。
沈伦点头,道:“让李将军来见我。”
“是!”
吴羞退去,不久,一个身材魁梧,气质儒雅的中年男人进门,朝沈伦抱拳,道:“主上!”
“李将军,坐!”沈伦指着左边座位。
“谢主上!”
中年男人端坐,他叫李陵,一个老死的冤魂,心中有恨,死得不甘,因为死在异域,还被家乡除籍,死后连地府都不收,成了孤魂野鬼,和他一样的,还有三千旧部。
每夜,李陵领着追随他的旧部,徘徊于塞外,眺望故土,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他会在此,还得多亏刘细君。
第一百一十五章 塞外往事
大漠。
黄沙漫天,孤烟直上天穹,天际一条蜿蜒的小河流淌,夕阳下泛着粼粼波光。
这儿是大漠里的一处绿洲,是这片黄色大地上不多的绿色,也是汉朝最西北边儿的戍所。
当今天子文治武功,平定西羌,匈奴款塞,单于来朝,设西域都护府,天威煌煌,普照四方。
戍所不大,仅有百余戍卒,其余要么是流放到此处的罪民,要么是戍卒娶的妻妾或买的奴隶。
戍卒不仅要戍边,还得屯田,平日他们是农民、牧民,唯有战时,才是战士。
日暮,低矮土墙围起的绿洲,炊烟袅袅,牛羊声混杂人声,显得格外嘈杂。
叮铃叮当。
驼铃声悠扬,沙丘后,陆续走出八人,皆有麻布包裹全身,只露出双眼睛。
从身材看,最前方枣红色的骏马上是位女子,旁边儿有位壮如高塔的大汉,胯下黑马似乎支撑不住他的体重,踉踉跄跄,口喘白气,后边六个,也各有特点。
“终于走出沙漠,再往东走,就到汉家关隘,呸!”大汉吐口唾沫,只觉嘴里全是沙子。
“呵,白熊,要不是你认错路,我们早走出来!”身材瘦得像根竹竿的男人道。
“你们自己不记路,怪我?”
“不怪你怪谁?”
眼看要吵闹起来,前边女子不耐烦道:“别吵了,有情况。”
最矮小的那人跃下马,趴在地上片刻,道:“东南方向,不下八百骑!”
他话方落。
轰隆隆!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不多时,就能看见无数骑兵,卷着沙尘,喊着呜呜的号声,挥舞马刀,呼啸而至,直冲向绿洲。
戍卫绿洲戍卒早已拿起武器,来到墙头,严阵以待,他们眼中带着恐慌、害怕,却还是仅仅握着武器。
没有给戍守的都尉喊话的机会,一场悬殊的“攻城战”爆发。
尽管西域纳入汉朝版图,但这儿并不安定,周围的国家和游牧民族,经常会反叛。
“细君,要不要帮他们?”大汉问。
“嗯!”
女人点头,她已经拔出剑,催马朝戍所冲去。
其余七骑,连忙跟上。
八骑冲击八百余骑,简直天方夜谭,但战争有时不能单凭数字来决定胜负。
八骑以女子为刀刃,好像一柄切肉的刀,割进八百余骑的腹部,他们不断将靠近的挑落马下。
一个持刀的汉子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他慌张的不断后退,旁边的骑兵则涌向八骑。
擒贼先擒王。
最后女子从腰间拔剑,旋即刺眼的白光照亮黄昏,等白光消失,她前方躺着十几具尸体,全部被劈成两段,包括持刀的汉子,眼中还瞪着不可置信的目光。
如此“神迹”,再加上头目死亡,剩余骑兵哪怕人数再多,也都没了战意,四散而逃。
接受过戍所将士、百姓感谢,八骑在戍所唯一的客栈住下。
屋内,女子掀开罩袍,露出高挑身段,她穿着劲装胡服,腰间挂剑,肤色偏黑,面容经历风霜,谈不上美丽,唯有那双眼睛,锐利得像剑,不,比剑更有锋芒。
解下水袋,她道:“也不知李老将军在不在,还是去了白帝城。”
“肯定去白帝城,以李将军的情况,别说汉天子敕封,就是家祠都进不去,只能做孤魂野鬼,那些修鬼道的,最喜欢他这样的武将英魂,当初要不是我们,他和他的旧部,可都被一窝端了。”大汉道。
女子点头,她便是刘细君,其他七个,则是她的结义兄弟和姐妹,有人有妖。
却说她下山,游历江湖,凭三招剑法,先在巴蜀闯出些侠名,起因是张姓富户鱼肉乡里,见刘细君肤白貌美,便生出歹心,被她一剑反杀,后被官府通缉,她又杀了与张富户勾结的官吏,将劫来的钱财,还给被害人。
这么多年,她走南闯北,经历大小厮杀,阴谋诡计无数,已经不是初生牛犊,而是老江湖。
后来,她得知自己身世,沈伦居然是她的杀父仇人?她不相信,返回白帝城,询问刘征臣,才明白一切。
刘细君起初要向沈伦报仇,可刘征臣以死相逼,她不得已,离开白帝城。
为了散心,刘细君往西北走,出塞外,遇上西域邪派围猎李陵和他的部下。
刘细君和七位结拜用计,救下李陵,但只是权宜之计,刘细君便想到沈伦。
凭白得三千军魂,还有位英魂,沈伦岂会拒绝?收到消息,他立即让屈白前去塞外,替李陵和他的旧部收齐尸骨,回乡安葬,后事安排妥当,李陵才认他为主。
李陵擅练兵和沙场厮杀,沈伦便让他帮忙操练麾下兵将,训一支精兵出来,以防万一。
其实,沈伦也想收卫青、霍去病等名将,谁还没个收集癖,可惜,像他们这样的武将,死后有王朝敕封,家族后人祭祀,百姓缅怀,不愁香火,投靠沈伦,等于改换门庭,弊大于利。
沈伦和李陵交谈一阵儿,虽然阴兵鬼将和凡间士卒不同,但大体阵法类似,凡间的兵书,天庭都在用,李陵练起来,并未遇上太多困难。
江面。
沈伦观看红、白两军“厮杀”,这是李陵提议的一次演武,红方是他训练的兵卒,白方则是沈伦召集的虾兵蟹将,不乏江中水大王,论个体实力,白方更强,但面对有李陵指挥,进退有据的红方,白方坚持不到两刻钟,全面败退。
“个体力量和整体力量,并不对立,相反,它们不可分割,不管凡俗,还是仙神。”李陵道。
沈伦很满意,大手一挥,他麾下兵卒,全交给李陵去练,他并不想插手,一来他不专业,嘴上说说还行,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当然,他也在学,该懂的得懂,二来那会浪费他的时间、精力。
李陵的话,有失偏颇,他还没接触到真正的大佬,这是仙神满天的世界,有时个体力量超过整体力量,没什么好奇怪。
练兵,是沈伦做的第二步准备,手里有兵,心里不慌啊!
第一百一十六章 野望
长安城,儒、道之争,最终以太子刘奭继位而宣告儒家的胜利,道门再次败走长安。
但,一次失败并不意味着道门再无机会。
受了伤的野兽,躲回老巢,舔舐伤口,观察形势,以待时机。
刘奭多才艺,善史书,通音律,少好儒术,为人柔懦,汉宣帝评“乱我家者,太子也!”
知子莫如父,汉宣帝的预言,得到历史验证。
刘奭远不如他父亲英明,忘了汉宣帝的警告,起初独尊儒术,朝堂被儒臣掌控,但他也不是真蠢,察觉皇权危机,开始任用宦官、外戚,来对抗儒臣。
作为汉朝帝都,长安是天下中心,权力的旋涡,传承久远的道门,就像打不死的蛇,依旧有人活跃。
天邪真君历经数朝,他善于把握时机,该出手时就出手,该避让时,立即避开,趋利避害的本事,让人佩服,所以,道门失败,不意味着他失败,恰恰相反,随着诸多同道被驱逐的驱逐,被杀的被杀,跌境的跌境,他始终屹立不倒,就像常青树。
但,之前他隐藏在诸多同道中,犹如林中木,还不显眼,随着旁边树木倒下,他独秀于林。
“长安啊!”
天邪真君叹息,他察觉到危险的气息,他决定回巴蜀,一来避难,二来另寻机会。
益州蜀郡。
天香楼本是城内众多妓院之一,原先不算出名,但半年前,天香楼推出头牌香姬,并在花魁大选中一举夺魁,她的曼妙舞姿,火辣身段,以及勾人媚眼,让男人疯狂,达官贵人为见她一面,一亲香泽,可撒千金,天香楼瞬间成为全城最受欢迎的妓院。
天邪真君来到门外,无人察觉,门口悬着红灯笼,照亮他瘦削的身影,拉出老长的影子,形如鬼魅。
屋里传出靡靡之音,女人们那不知是笑声还是哭声,以及男人们兴奋的怪叫,让人想入非非。
天邪真君穿门而入,富丽堂皇的阁楼满地狼藉,七八个女人赤着身体在地毯上,或躺或跪,任由四五个男人玩弄,嘴里发出不明意义的叫声。
扑鼻的香味,混杂汗水,还有各种怪味,让天邪蹙眉。
他踏过地毯,那些男人、女人似乎没察觉他的存在,他们眼中充斥着野兽般的红光,此时此刻,他们的理智、神智,已经被生理上的渴望淹没,只剩下疯狂的本能,和发情的牲口没区别。
天邪真君来到纱幔遮挡的床边,一道红光骤然冲出,却被他挥袖挡住,红光落地,现出真身,竟是一条尺长的小蛟,盯着天邪真君,它张口道:“天邪老儿,你不在长安城享受荣华富贵,来找我做什么?”
天邪真君饶有兴趣的打量小蛟,道:“你还真把它炼化成身外化身,好歹养了千年,说杀就杀?真残忍!”
“呵呵,比起你,我算什么残忍?何况,养不熟的白眼狼,留着做什么?”
帷幔被玉手掀开,化名香姬的魔妃祝凤侧卧,身后还有个男人,正疯狂的运动。
天邪真君视线扫过,淡淡道:“有没有兴趣再往长安城走一遭?”
祝凤嫣然一笑,道:“不去,我在这儿过得好好的,去长安做什么?”
“皇后的滋味,想不想尝尝?”天邪真君道。
祝凤呵呵一笑,道:“莫非你想让我学妲己?她可没好下场!你另选她人吧!”
“也罢!”天邪真君摇头,转身走出几步,消失在阁楼。
祝凤轻抚小蛟脑袋,凤眼眯起,思虑片刻,她推开身后没了力气的男人,披上轻纱,火蛟头尾相衔,化作手镯,被她套在玉腕上,走到窗边,眺望夜幕,凉风习习,拂动发丝。
“凡间的皇后有什么好尝?待白帝下凡……”
走在街上,天邪真君冷哼:“乌鸡还想变凤凰,痴心妄想!”
西牛贺洲。
牛魔洞。
得知牛魔王不在家,孙悟空大失所望,自他在白帝城惨败,他便四处找妖怪打架,切磋神通,自觉进步神速,听闻西牛贺洲牛魔王大名,遂来拜访。
只是,牛魔王追杀九头虫,至今未果。
“你家大王不在,这西牛贺洲,还有什么厉害妖王,且与俺说说!”孙悟空客气道。
之前他都在花果山旁的东胜神洲游历,结交了个同族,唤作禺狨王,禺狨王曾误入仙家洞府,习得请神、驱神的符箓妙法,神通玄妙,略胜他一筹。
东胜神洲信道者众,妖魔不出,敬天礼地,百姓安乐,没什么厉害妖怪,远不如西牛贺洲,藏龙卧虎。
守家的牛妖见孙悟空气势不俗,不敢怠慢,道:“西牛贺洲,妖魔众多,像飞蓬岭鹏魔王、黄风塬狮驼王、苍茫山银背大王、碧波潭猫熊大王,以及碧波龙王姑爷,南赡部洲白帝城城主沈伦等等。”
“沈伦?”孙悟空惊讶。
离开牛魔洞,孙悟空想了想,自己败走白帝城,现在不好去碧波潭,脸面拉不下,先去其它几处,待他武艺有成,再往碧波潭。
泾河。
龙宫歌舞升平,泾河龙王家宴。
酒宴中,泾河龙王对离家出走,来此居住的敖烈道:“外甥,这是西海来信,说家姐忧思成疾,气火攻心,竟已病倒,你在泾河居住几十年,有什么气,也该消了,不如回去看看。”
泾河龙王口中的“家姐”,乃敖烈生母,西海龙王发妻。
正高兴喝酒的敖烈面色变冷,哼道:“我不回去,舅舅,你要赶我走的话,直接说就是,何必如此?算了,多谢舅舅、舅妈,诸位表兄、表姐招待,我这就离开,不给你们添麻烦!”
他站起转身就走。
泾河龙王忙起身,道:“外甥慢走,舅舅不是赶你。”
敖烈却不听解释,直接离去。
泾河龙婆瞪龙王一眼,道:“你说他作甚?又不是不知他那被宠坏的脾气,若不顺着他的意思,他能把天给拆了!现在好了,把他弄丢,若有闪失,咱们里外不是人!”
泾河龙王苦笑,朝座上诸子道:“还愣着做什么,去把他追回来,以他现在的脾气,还不知会惹出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