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娃娃要赢在起跑线上
“总不可能不是人型。”
仙剑世界的生灵,追溯到三皇源头都是人型。在这一点上,谢云书却没什么可担心的。但宿何说得也不错。一般而言女娲后人,只要神元传承顺利,将来觉醒都是纯粹的女娲神裔。
虽说受限于人间的天灾人祸,大多数女娲后人,都很难有善终,成长不到像重楼一样有数千年修为的地步。
可就其血脉而言,毕竟是三皇正统,天然压制异类血脉。连徐长卿得了紫萱最后数十年蕴养的内丹成仙没多久,都能挡住重楼愤怒状态下的泄愤一击,便已可见一斑。
不过,因为谢云书本身是人族,就算不提赵灵儿的圣灵之血,大部分血脉也属于女娲一系。按照道理而论,将来小蛮长大了的话,就算继承不到神元,仍该与其他女娲后人没什么两样。
问题在于异域地皇女娲的神血,以及神农的精血熔炼一炉后,定然会使谢云书体质产生一定变化。就算先不提这无法预料的一点,谢云书内心也有些估算:“阴阳双阙必然会传承下去。我想要是和忆如有了孩子,她天生就会阴阳共济。”
“嗯,这却是毫无疑问。”
有夙玉与云天河的先例在,不难推出这一结论。当初夙玉受望舒所害,得了阳阙身体好转,生了云天河之后,她就每况愈下,直至病亡。反而云天河得了异常体质,不畏寒暑冷热。
而谢云书之前吃了一对双阙,和血脉又没什么联系,遗传乃是必然的。将来有了小蛮的话,她出生就会有着显著影响。
不仅如此,且不提地皇女娲的异域血脉。盘古神与气合一,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样,依然被婴儿未传承神元的女娲血脉压制。算上阴阳双阙的功效……总不能小蛮出生以后,除了有女娲一系天生五灵运用一心的特长,还能清浊并举吧?
“很有可能……”
宿何这个偷窥狂,轻松地利用职务之便,看穿了谢云书的想法。没办法,这种事没有先例,就算是百科全书,也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嘛。
不过,具体要得出结论,还得看谢云书自己在血脉结束后的异变。于是三人都翘首以待,看着炼妖壶在空中,被三股血气围绕着旋转,最后绽放出圣洁的金辉。
而除了谢云书自身的体质问题。受限于质地的炼妖壶,它的本质亦受益匪浅。
尤其神农在空间上的特长,简直是为炼妖壶量身定做,瞬息就令炼妖壶内部的壶中界,飞速地朝着壶中虚空扩展了开来。神农乃妖兽魔族之祖。炼妖壶又是专门对付妖兽神魔的……这一联合就很离谱了,使得炼妖壶的成长性极大加强。
但谢云书此刻可顾不上一件神器,毕竟三颗神血逐渐相融,使得神农的神力,亦逐渐回馈到了他的身上。
近来进展缓慢的仙灵修为,登时“蹭蹭蹭”地往上涨,总算不用慢吞吞的原地踏步。就算之后还是得花时间去夯实,但先一步爽到,后面才能爽更多不是?
蓦地,过了两三个时辰后,谢云书突然在李忆如与宿何的观望中,发出了一声轻咦:“这?!”
“怎么了?”
谢云书语气微妙地回答了李忆如:“我的两路星蕴满了,没给我多提升点修为或者属性,反而添了两个变化。”
没什么比数据面板更直观,谢云书一直留意着,很快就发现了上面的改变。
【姓名:谢云书】
【身份:龙潭守护、仙霞派长老】
【lv:244(78%)】
【状态:阴阳无缺、清浊同流(仙道第二步)、五灵俱全、盘古气神血脉(缺精)】
【武功:夏侯家传略、穿云掌法(出神入化)、指剑双绝(出神入化)、蜀山御剑术-丹霞剑经(出神入化)、景氏修剑实录(炉火纯青)、巨神天地谴(心领神会)】
【武器:望海潮、娲皇荡魔剑】
【法宝:三魔器、琼霄伏龙索、炼妖壶、星君眼、七仙神针】
【特异:郢雪(清浊同流)、星蕴(蛙·娲乘双龙)、空间术法、仙梦三尸化体分身。】
【禁术:巨人真身(星蕴·地皇女娲血气)、魔?兽?解体之术(星蕴·地皇神农气力)】
【仙法:蓬莱合江氏丹典(出神入化)、五灵仙术(出神入化)、五神术(心领神会),聊斋杂术(炉火纯青)、纯阳丹道(出神入化)、咒隐:窈冥蛊咒、圣佑血祭(融会贯通)、司命:娲圣祝由咒、唤灵咒(融会贯通)】
【评价:仙境五重阕】
神农神尊专门留下的地皇精血,要是连让谢云书涨二十来级都做不到,那未免太没用。甚至在经过炼妖壶熔炼之后,三种神血与谢云书血脉融合,这样的提升还算是少的。
不过,显而易见,明面上的等级跃进,差不多也就到了这里。潜藏在身体里的潜力,依然需要谢云书自己慢慢去挖掘。
“巨人真身……”
隔壁世界,三皇十神用了巨人真身,才算是动了真格。而那种情况下的钟鼓,虽然能全程压制着共工、祝融,却失去了人身状态下的完胜感。
可想而知,巨人真身对神明来说,亦算是一大增幅。谢云书之所以能得到这一变身特技,大概率该归功于神农精血与地皇清气结合。两股清气协调一体,便使得“娲乘双龙”两条星蕴之路,都给一次性点满了。
地皇女娲的神血效用,便令得谢云书多了“巨人真身”这一特技。可惜是仙侠世界,不然都能去奥特曼假装是光之巨人了。甚至以谢云书目前的修为,估摸着……还真是个几分钟打完收功的事。
与此同理,神农兽族成魔后的解体技能,自然而然就出现在了谢云书的身上。只不过谢云书还需要去一趟魔界,才能将神农的清气消化,让体内清浊之气重新回归平衡,使得这种变身技能完整呈现出来。
但,这种解体之术,说白了就是“天魔解体大法”,将自身功力一次性全数用出去的超级大爆发。血脉体质修为不过关的魔族,往往解体之后,不管胜败都会彻底形消体散。纵使是重楼使用解体之术,八成也要损失全部功力一段时间。
而这个时候,谢云书体内的女娲圣灵之血,就体现出它强大的恢复功效了。最起码谢云书目前没见这个禁术上,有严重警告后果的迹象,当然也可能它目前还不完整。
唉……什么时候伏羲老哥,也送一个有精气的果子下来嘛?
第十七章 这可不能裸奔
“忆如,我们进炼妖壶试一试。”
“啊?”
不给小姑娘拒绝的时间,谢云书拉着她的手腕,两人便在炼妖壶照耀下,进入了壶中界内。而宿何仍旧老神在在地原地等待。反正只要等记忆归于龙潭源流,不管外面有意识的的生灵做了什么,祂都能第一时间知晓。
一去一回,转眼两人从炼妖壶中回到现实。虽然宿何面无表情,开口却对谢云书意有所指道:“你需要找一身合用的衣服。”
“噗——”
“笑什么笑?”
在龙潭里面施展不开,去了外面又容易引起骚乱,谢云书才决定在壶中界里试一试巨人真身。因为没有神族不喜浊气的因素,谢云书变身并没有受女娲血脉影响,多出一些蛇尾什么的,依旧保持着纯粹的人型。
但突然间变成一个上百丈高的巨人,筋骨肉膜的强度,定然会有极大的改变,方能支撑谢云书站立在大地上。原本贴身的衣物,自然也就不合穿了,连破布条都没剩下几根。
所以出来之后,谢云书久违地换上了蜀山校服。而亲眼目睹的李忆如,见谢云书被宿何调侃,也忍不住“嘿嘿”笑出声来:“云书哥不穿衣服。”
“都给你看光了是吧?”
“反正……反正……我不说了。”
被谢云书随口一怼,李忆如到底脸嫩,当场就不好意思接话。而通过这次试验,谢云书对巨人真身的估计,与他想象之中略有不同。
原本谢云书以为,巨人真身乃是短时间内的力量爆发,实际是能长时间维持住的一种变身。而就增幅而论,差不多就是以谢云书目前的仙道修为,加一重天的水平。
虽然这种巨人真身,对功力的消耗较大,但并不一定说只有几击之力,只是较之平时消耗更大罢了。譬如谢云书平时打个几天几夜都不带喘气,可能用了这中术法大半天就没力了。而随着修为的增长,巨人真身的极限,至少能做到一击陆沉的地步。
不过,那实在有些遥远,谢云书又不是个会做白日梦的人,按部就班继续修行即是。
相较于此,魔族兽族的解体之术,得益于圣灵之血长生不灭的功效,大为缓解了副作用。就算谢云书豁命爆发一次,至少还能留个三成底力,且能缩短恢复的时间。
但纵使是在炼妖壶里,谢云书也不会抽风到让自己陷入虚弱期,去试验这种解体之技,于是便跟李忆如从里面出来,跟宿何请教一二。
“这两种变身手段,差不多就是如此。宿何你看,会遗传吗?”
“解体之术会,前者应该不会。”
宿何考量了片刻,说道:“女娲大神的圣灵与神农神尊的气力结合后的血脉传承,母胎应不会强行将之分离。至于所谓巨人真身……有梦蛇之术在,更有可能是两者结合,多增添一些威力。”
谢云书奇怪地问道:“可孩子没有女娲神元的话,梦蛇应该用不了吧?”
“梦蛇并不需要觉醒,也不是注定会有蛇尾。”
宿何摇头说明道:“你记忆中所有的人中,苏媚应该就懂得梦蛇之术,但其限于妖类,仅是对蛇类妖族实力有所增益。”
“苏媚……嗯,她是狐妖与蛇妖之女,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宿何道:“纵使你设法阻绝了李忆如传承神元,却并不会改变婴儿是在她体内孕育的事实。天生圣灵依然是天生圣灵。血脉不变,自然能照样使用女娲一系的梦蛇之术。只是女娲大神的神元增幅,大到不可思议而已。”
“原来是这样。”
只要不影响后代,谢云书就没什么顾虑了。而宿何似乎还有些话要叮嘱两人,略一停顿又道:“唯一值得注意的,还是不要让孩子进入魔界太久。否则浊气沾染,说不准会有些变故。”
“我没事让她去魔界做什么?”
主要问题,还是神农精血在魔界异变,显然比起其他的生灵,受到浊气的影响更剧。宿何手头没有充足的信息,实在推断不出好坏。尤其谢云书这样女娲圣灵与神农气力结合的,就更没有现成的资料了。
更何况,谢云书都决定先去魔界一次。具体会有什么变故,都是谢云书当第一个小白鼠,总能给宿何提供一个研究的样本。
不过,如今都已经拿到了神农精血,谢云书与宿何之间的约定,也差不多都快完成了:“宿何,等我铸成龙潭神器,下面该做什么?”
“不需刻意去做什么。或者,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宿何道:“等到了那个时候,或许你可以去神界看一看。想从源头改变女娲后人一系的宿命,你总该去见一见那一位。”
“天帝伏羲么……”
谢云书倒不是很着急,也没什么可怕的。神界虽然有神界的规矩,但大体而言,并没有对无关天道运转的人士,进行无意义的戕害。
而再怎么讲,太清祖师和轩辕氏都是铁打的后台,再算飞蓬这一边和天箭手的关系。要说神界对谢云书而言算什么龙潭虎穴,却也不太见得。至少之前在蜀山成仙时,神界依然是善意的。
接受了宿何的提议,谢云书道:“那你还有什么事要嘱咐我去做?”
“我只是遵守神农神尊的吩咐,自身并无干涉凡尘之意。等你铸造完神器,再来找我即可。嗯……说来你是九泉守护,也该做一些与九泉相关之事。”
“什么事?”
“热海被人类血缚一地,你当往西北一行。”
大约一百多年前,“昙华”洛家用异法献祭,于沙漠中建立家族,束缚了九泉之一的热海。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洛家也早已名扬西北,与上官家不相伯仲。
只不过洛家并非武林世家,更像是一处商堡,且并不以武力见长。但有热海守护,别说一般的武林人士,就算强大的仙人一流,进入热海范围,同样对之无可奈何,伤都伤不了热海守护。
原本,宿何对这事并不怎样在意。
毕竟,血缚热海有违天道。洛家不过是在玩火,短期或能得利,迟早却得付出巨大代价。但既然谢云书成了龙潭守护,当初拜托给他的职责到了今天,也该交由谢云书去负责处置。
“守护腐化者……除名?”
第十八章
“这么大的沙漠里面,竟然有着像江南水乡一样的城镇……这里的灵力真的很富裕呢?”
“嗯,这里就是昙华洛家安身立命的本钱。但长此以往,将热海强行绑在一个地方,会导致其他地方的气候逐渐变化。损人也未必利己。”
洛家发现“热海”乃是一个偶然。可人心趋利,在发现热海能令沙漠中,持续出现水源后。他们便决意献祭一名族中子弟,血缚热海为其所用。以此开创洛家家业,沟通神州与波斯等国商路崛起,并美其名曰造福一方。
可实际而言,在沙漠中建立家族,本身就违背了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
自那以后,不仅被血祭的人牲洛氏青年的魂魄,遭天谴不得转世,更连游魂野鬼都察觉不了他的存在。甚至要解除热海与洛家的血缚,还得献祭绝大多数洛家上下的性命。
总而言之,吃进去的,迟早都得吐出去。
作为六界运转的一环,“热海”虽然没有意识,但也不会向着私心牟利的人族。要不是洛家并不清楚,热海内的生命能量无穷无尽,未曾动到热海真正的用途,仅是强行束缚,怕是早就被天罚给搞得家破人亡了。
“所以,云书哥觉得该怎么做?”
“解开血缚即可,没必要去管这些洛家人。”
一旦释放热海回归天地,这一处被强行改变的宜居环境,如果没有精通阵术之人设法维持,用不了多少年就会被风沙所掩盖。但留出了这么长的空余时间,洛家要是聪明的话,自然而然会从沙漠中央搬迁离开,回到人类该生存的地方。
洛家家大业大,总不至于在一颗树上吊死,又不是没有擅武之人护卫。
不过在李忆如发觉此地灵力充沛至极之时,献祭热海的无形幽魂,也已第一时间发现了“入侵者”。谢云书话音甫落,周围水波潋滟、百草丰茂的水乡景色,登时便成了一片万物颠倒,不分上下左右出口的乱序迷宫,以图逼退外来之人。
“奇门遁甲之术。”
纵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孤魂野鬼,在借用了热海的灵力后,亦足以布置出无懈可击的阵局,用以防备外敌入侵。
只可惜,宿何觉得谢云书能解破热海困境,本就是看重他得了神农精血之后,已天然对九泉守护有了优势。再加上“反曼陀罗阵”的克制……如果主阵之人本身不具备深厚修为,光依赖热海之内无敌的主场优势,是赢不了谢云书的。
“破——”
谢云书挥手之间,掌背双华印散发出艳紫霞光,宛若一条奔腾不息的洪流,瞬息席卷过颠倒的幻境,使得一切回归原点,恢复正常的外界绿洲景象。而热海的灵力,在与龙潭灵力相遇一刻,虽能抵抗一时。但操控热海钥环的主阵者,却被谢云书顺势释放的自身功力给牢牢压制。
热海守护没有身体,缺乏存在,连魂力都微薄至极。若非热海与其神魂相连,早已抵御不得。纵使如此,谢云书觑准奇门遁甲破绽之后,亦已与李忆如一起,靠着龙潭钥环锁定方位,找到了没有生灵可以察知的那一名魂魄。
“……呵呵,两位远道而来,却是在下唐突。”
“你就是洛埋名?”
除了当孤魂野鬼,洛埋名想要重新“活着”,必须在洛家后人每逢双生子诞生时,窃取其中一名死胎的身躯,方能短暂回到阳间生活,并且持续吸收另外一名双生子的生命力,方能苟活一时。每一次他这样做,都会随之发生不祥之事,令洛家的子弟惶恐难安,逐渐成了洛家的禁忌传说。
虽然与谢云书记忆中的模样并不一样,魂魄状态下的洛埋名,却一如既往的神色阴柔深沉。此时离仙六剧情线还早,刚巧这一代洛家没有双生子,洛埋名就只能孤独的存在于这片绿洲,永远的寂寞下去。
别说是不正常的人。就算是正常人,无法投胎,无人可知,连自尽都做不到,长此以往百来年后,必然会把人逼成个疯子。
当初为了开创家业,他不吝一己之躯,将自身血祭束缚热海。可这百年来,大多数时间都是无人能察觉的“缚地灵”。再怎么热血的青年,现在也成了一个无情自私之人。
因此,对于谢云书找上门来,更一言揭穿他的身份。洛埋名并没有觉得恐惧失措,而是带着种即将解脱的狂热释然——能够锁定旁人无法察知游魂,对方定然同样具备九泉之力。
洛埋名咯咯阴笑一阵,随之戛然而止,道:“很好,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热海钥环呢?”
“杀了我毁了洛家,热海钥环自然会出现,阁下何不一试?”
九泉守护身亡,若无指定传承,钥环便会自然脱落,等待下一位它所认定的守护者。
对如今的洛家,洛埋名并没有多少感情在。而若能毁灭洛家,摆脱血缚的孤寂,他纵使魂飞魄散也不会有片刻迟疑。为了摆脱这种命运,明明掌握着热海钥环,他亦非要挑衅谢云书不可。
不过,谢云书也不惯着他,点了点头就说道:“那行啊,你一百年后还没出生的妹妹,就交给别人照顾了啊。”
“嗯?”
“别在意,她不会再跟你有任何牵扯。”
大家各取所需,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和一个注定魂飞魄散的人,谢云书才没什么客气的必要。洛埋名虽然心底喜悦已极,但也没料到谢云书这么干脆。
就在洛埋名错愕当下,谢云书竟以并指凝剑,一道蕴含神农灵力的剑光,便已穿过了他的眉心。而洛埋名本身毫无修为,魂力更是难抵剑光。
刹那间,“反曼陀罗法阵”的特性,通过同出一源的神农灵力,逆向解破了“血缚”之术。热海的钥环,登时从隐性变成了显性,光溜溜地落到了谢云书手心。
“你……”
“不论在哪个世界,战场之上的书生,大抵都没什么用——好走。”
未能厘清谢云书最后提及的“妹妹”来由,洛埋名不知为何有了少许不舍。可惜剑落无悔,血缚一解,没有人身凭依的洛埋名魂魄,登时散作点点清辉,归于六界苍穹。
倒是李忆如还有些莫名:“他妹妹是谁?”
“如果按照原本的轨迹,将来他会附身一对龙凤胎,并且喜欢上那名女婴。”
“呃……哥哥爱上妹妹、老祖宗爱上后辈,唔,那岂不是乱了伦常?”
“对啊。”
反正仙六剧情,已经被谢云书破坏的差不多了,也不差这么一茬。
但在洛埋名魂飞魄散之际,洛家周围风和日丽、山清水秀的气候,却陡然间有了异变。原本被束缚的无形热海,陡然拔地而起,回归了天轨之中,继续它本该持续的运行路线。与此同时,沙漠中的烈阳亦变得耀眼了不少,连带着沙尘暴亦从远天席卷了过来,来势汹汹,宛若天地反扑。
没有热海的庇护,在沙漠中心地带的绿洲,用不了太久就会被风沙掩盖。可既然是谢云书做的,这一次总归得解决了后患。
“我来吧?”
“好,但不要和里面的洛家人交流。”
谢云书略一叮嘱,便见李忆如以水灵珠,临时在这处沙漠城镇附近,布下了一层水华结界,给洛家留下一点适应的空间。
而作为一个小姑娘,李忆如不可避免也对些八卦之事感兴趣,在跟谢云书离开之前,又问:“那云书哥,洛家的诅咒解开的话,以后后代中的双生子,就不会天然还有一个死婴给那个人依附。你说的那对龙凤胎,哥哥还会继续爱上妹妹吗?”
“啊……这……忆如你要这么关心。不如一百年后,你过来收养了里面的妹妹?”
第十九章 蹭吃蹭喝的来了
“不要。一百年后,云书哥和我都是老爷爷、老奶奶了,谁还记得这里呀?”
虽然对这些鸡毛蒜皮很感兴趣,李忆如眼看着婚期将近,哪里会想着替养别人的孩子。而既然取得了热海钥环,李忆如不免有些操心地问:“这枚钥环给谁比较好?”
“不给任何人。就让热海按照天轨运转,泽被后世。”
随着谢云书做出最终的决定,他手里热海的钥环顿时失去了光泽,变成了一块与普通石头一般的圈环,完全失去了灵力波动。
谢云书也不是找不到合适的继任人选,只是觉得没有必要。
知道的人越多,就越有人觊觎热海的存在。从热海的存在形式来看,亦不需要注定存在私念的人,去成为它的“守护”。而依靠自己的龙潭钥环,真要出了什么岔子,谢云书依旧能提前感应,及时处置热海遇到的意外。
这倒不是谢云书私心作祟,担心李忆如万一将来出了事,必须利用热海续命什么的。真要存着这份心思,谢云书大可利用雾魂的“时间裂隙”,变向取得永生的机会,犯不着贪墨一枚热海钥环。
把这些想法和李忆如一讲,她认真想了想之后,也觉得谢云书说的很有道理:“没错呢。就算放在蜀山,难保不会有人心动。不过云书哥……神界会这么放任你拿着两枚钥环吗?”
“嗯,怎么说,忆如你是我的妻子。”
“马上,是马上,现在还不是呢……”
“那就未婚妻好了。”
这个时候李忆如居然较起了真,谢云书敷衍地笑了笑,继续说:“你看,女娲娘娘那一边,我这边已经有了铁靠山对不对?说正经的,三皇这边,除了娘娘以外,神农神尊又给了我神农精血,等于两位大神属意我可以干涉九泉相关之事物。”
李忆如懂了:“三皇里面有了两个?”
“对啊。”
谢云书顺着说道:“再然后,蜀山上承神谕,太清祖师还是天帝亲自接引。我成仙的时候,又得到了神界承认。就算只是扯虎皮……一般的人谁敢去招惹这三位?”
“难怪。”
伏羲本尊早已不知所踪,天帝又几乎不问尘俗之事。就算女娲与神农,传闻中一老死一暴毙,却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想来冒险试一试谢云书的成色。
更何况,就算不提有李忆如,谢云书背靠九泉灵力,再去拿蜀山的伏羲剑,谁干掉谁都不一定。某种意义上,神农神尊当初应该就是想要促成这种平衡,使得三族各取所需、互有妥协,从而保障神农九泉的运转独立性。而大多数神明并不轻涉人界,基本上九泉就不会受到太多侵扰。
李忆如松了口气:“呼,九泉的事处理完了。云书哥接下来干嘛?”
“和你成亲啊。”
“噢……”
谢云书这么直白,反把一向直率的李忆如给弄懵圈了,有些不知所措地脱口而出:“那,迎亲的时候,云书哥是不是要从明州赶到苏州,然后再把我接回去啊?”
“这……”
谢云书一个现代人,还真没研究过,古代跨省结婚,到底是怎么一个迎亲的法子。谢云书略一琢磨道:“你可把我问住了。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真要那么做,马肯定没了。”
“什么马没了?”
“迎亲的马啊。”
不太清楚怎么个流程,谢云书和李忆如总不能两个人原地乱猜。而且都决定了不走寻常路,要在天上办酒席,那再根据一些唐宋的礼仪就显得不合用。
于是,两人从西域回程后,第一站还是去了姑苏。结果两人才落地,就遇到了一个变故。
“有人溺水了?”
刚到姑苏城门附近,谢云书便见到几名巡视的差人,满头大汗把一名浑身湿漉漉的人,从河边拖了上来,扔在了路边的树根旁。
听着谢云书这一疑问,李忆如往那几个救人的官差看去,却发现对方个个和颜悦色,在擦肩而过时笑着和“林家的小小姐”打了个招呼,像是已经习惯了一样。
李忆如猛地恍然大悟,快步甩开了谢云书,走到了倚着树干的醉鬼面前,然后俯下身把溺水之人,“噗”地一声给重新推进了河里!
“……忆如?!”
“不怕,有的人救上来了也醒不了,还是沉水底比较容易清醒。”
从没见李忆如这么凶残的“杀人”举动,谢云书见了一愣。而这个时候,李忆如已站直了身子,朝谢云书摆了摆手,笑眯眯地看着河里不断冒出的泡泡,说:“刚刚那几位,都是见过好几次的老熟人了呢。”
一想李忆如会这么不分轻重的对象,谢云书顿时脑海有了印象:“啊……溺水的该不会是?”
“不用多问,这样都不醒又不死的,总是酒剑仙爷爷嘛。”
嘟着香腮看着河面上逐渐消失的泡泡,李忆如伸手一揪谢云书袖子说:“云书哥快看,他马上就要冒出来了。”
“哗啦啦——”
平静的水面上,陡然绽出一朵雪白的水花。紧随其后,头发邋遢,双眼惺忪,穿着松松垮垮暗蓝道袍的黑发老者,便如鲤鱼轻跃腾身出身,嘴里冒着酒臭打了个饱嗝,飘飘然落到了地上:“睡觉都睡不安稳。又不是头回见,小丫头怎么这次不讲礼貌呢?”
“因为大家和酒剑仙爷爷你很熟了。上次见我就说‘忆如小小姐’,你的那位道士师公又掉河里啦。我不把你叫醒,你又要赖在地上,晒太阳到中午。”
也没真的生气,李忆如弯弯的眼角渗着明媚的笑意,显然能和酒剑仙再见,心下还是挺高兴的:“师公你来苏州做什么?”
“闻到酒香了。”
李忆如奇怪地问:“酒香?”
“九霞觞啊。”
酒剑仙两眼往谢云书身上一瞧,却没嗅到同道中人的气息,不由大为遗憾,更忍不住扼腕叹息道:“阿奴这个臭丫头……唉,我、师哥和圣姑是什么交情,她没把九霞觞送给逍遥那个臭小子就算了,竟然把这个好宝贝给你们两个不懂酒的小娃娃,都没想着孝敬老道我?”
“那是阿奴姐姐关爱您这位老年人啊?”
李忆如一句话,好悬没把酒剑仙噎死,然后伸出手就问酒剑仙,也不谦虚客套:“那,这次的礼物呢?”
“什么礼物?”
“那师公你只是等着来吃席的啊?”
“什么席,哪里吃,有好酒吗?”
“……”
第二十章 叫个什么神呢?
虽然李忆如没有开口骂人,但被小姑娘用委屈赌气的眼神盯着,酒剑仙这个心思剔透的人精,顿时意识到定然是他错过了什么重要的消息。
这个时候,就算和谢云书素未谋面,司徒钟也只能自来熟,先拍干了身上的水汽,然后揽着谢云书的肩膀就走到了一旁,小声地问:“小子,她今天又过生日了?”
“师叔公你多久没回蜀山了?”
“师叔公?哦,你就是下山出门的那个,草谷师侄的弟子?”
谢云书瞧着酒剑仙的神色,顿时明悟这邋遢道士,怕是除了在江湖上遇到蜀山游历的弟子时,才会耳闻一些过时的消息,大部分时间都没怎么关心山上的事,都是由着自己性子斩妖除魔。
而虽然两家人在忙着筹备结亲事宜,但谢云书已经算是仙霞的人。就算是蜀山弟子,也不可能天天把这事挂在嘴边。酒剑仙的反射弧,有到天顶星的光年距离那么长,也不是特别奇怪。
结果,本来想骗口酒喝的酒剑仙,这下当场坐蜡了。怎么着他都被小丫头叫爷爷,纵使平日再不着调,此刻亦不能随便敷衍过去。
不过,酒剑仙的脸皮,应该是蜀山目前四大顶尖剑客当中最厚的,掉过头就把谢云书身子掰了个弯:“走,跟我去切磋切磋。”
“酒剑仙爷爷……你不给礼物就算了,还骗走云书哥!”
“老道孑然一身,拿什么跟你林家、赵家的家私比?哈,我帮你调教调教夫婿还不够?”
酒剑仙大袖飘飘,不以为然地潇洒笑道:“再不行,十几年前那头天山鹿妖的鹿鞭酒,还有几坛珍藏着。小子要是想要,拿九霞觞换就行。”
“师叔公你还真是习惯空手套白狼啊。”
当年老李要不是去了仙灵岛失忆一天,忘了去十里坡山神庙学御剑术,差点就被晚来一天放鸽子的酒剑仙白赚了桂花酒。
谢云书对此却毫不意外,而且也对了解酒剑仙近年进展颇有兴致,道;“难得和前辈高人见面,切磋切磋我也求之不得。”
“啧啧,你这一身修为,寻常天仙亦比拟不了。老道这十来年虽有不小进益,但亦不得不服老,赞一句后生可畏。”
二十年前已是天下绝顶修为,如今酒剑仙不论是否成仙,都已与独孤剑圣一样深不可测,何况还有酒神这一自创禁术。
随性撂下一语,他当即身影幻化,恣意如酒中仙、诗中狂,纵声长啸间,已出了城郊。李忆如虽有些状况外,但还是紧跟在谢云书后面,追着酒剑仙不放,来到一块久无人居的破庙附近。
“又是庙……可惜秃驴在我六界不怎么顶事呀。”
默契的没有比试功力,而是以纯粹的招式较量。酒剑仙话音未落,人已从庙顶半斜的檐脚上,滑翔直冲刚追至的来人。
谢云书翻手一握,望海潮瞬时滑入掌心,却也省却了动用术法、禁法、等等异能的心思,只以“铿锵”有力的冷兵交格之音,回敬酒剑仙连绵无漏,如诗意泼洒一般的剑招剑意。
同样有着斩妖除魔的凌厉与一往无前,相比起独孤宇云的肃穆庄重、罡斩的豪迈壮阔以及李逍遥的任侠意气,酒剑仙剑中多了几分飘忽自在的洒脱韵味。
“不错。”
行走神州骗酒除妖的路上,酒剑仙偶尔也有听闻过,蜀山有个几年就已成仙的奇才。但真正交手一番,还是不免惊异莫名。
而觑出谢云书似在顾及他的修为,出招虽精妙不下自身,却始终处于见招拆招的范畴。酒剑仙心思一凛,当即朝天震气一吼,颠步间剑光一化三、三化十、十化千百成环。
但见其翻身一仰,似将压在自身所发剑环之上。
熟料,下一刻便见这一圈剑光,散乱无比四散而开,劈、斩、挑、拨、刺,从四面八方围拢收缩,封锁住谢云书挪移空间。
于此同时,酒剑仙后仰再一倒翻,虚空生力,脸朝地面,自身更为主剑,挑在谢云书剑破分光之际,蓦然手腕一抖,漫天昊白剑气,便已聚化为一,仿佛从未分离一般,若离弦之箭,穿云破风,直刺向谢云书面门。
但谢云书现在早非吴下阿蒙,竟似已先一步等在酒剑仙这一剑。望海潮半途破剑前刺之式未曾用老,便已横在这一招进路之上,刹那崩出万点星火!
“妙!”
与李逍遥不拘一格,布阵斗剑截然不同,酒剑仙的剑招虽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俨然有序。不仅如此,随意挥洒的剑气,分明握于他一心收发。
一招落空,酒剑仙亦不着恼,更似后手无穷,以奇见正、以怪显妙,凸出一个“黏”字,行云流水一气贯之,配合脚下颠乱无张的步伐,恰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顺势安然退去。
谢云书不疾不徐道:“醉中有醒、乱中有序、狂中守正,洒脱而不散漫,这是师叔公走的路?”
“一招一式不紧不慢破去老道的招,可称登峰造极。能看明白我的剑路,你方算高屋建瓴,别具一格。”
惊诧归惊诧,酒剑仙虽知谢云书必机缘不小,才能在这等年纪有此造诣。但要看得更多,酒剑仙竟仰首豪饮数口壶中酒,将毕身真气熔于一炉,术剑结合使出成名禁术。
这一击酒神,狂烈霸道之至,却未损及方圆一物,尽作磅礴气波,碾压式地击溃敌人。袒开胸怀的酒神幻影,即将走到谢云书跟前,砸裂酒坛震荡而开。
谢云书先是一愣,不解酒剑仙为何要在切磋中,使出这种孤注一掷的招式。但他应招间,已不假思索,望海潮上五灵汇、清浊聚,纵未全然凝一,衬见超凡之能。
不过在出手之前,谢云书却无端顿了一顿,使得五灵、清浊两股异能全数消退,转以自身功力悍然对抗。
这些外来之力,虽然都已是谢云书自己的力量,要破酒神天然优势太大。但作为一种招数,如果没有可复制性,能够传教于后人,便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就像是逼自己只靠一口剑与功力似的,从外人的角度观之。谢云书静待酒神俯瞰走近,将那酝酿着无穷伟力的酒坛轰然砸落。而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短短一瞬间的工夫。
依托着之前与赛特前世较量的经验,谢云书以与酒剑仙出力相当的功力,陡然伸出手掌按在了酒坛之上。
要是一般的修仙者或者妖怪,敢这么摸这口酒坛子,早就被炸得尸骨无存了。
但,电光石火须臾,酒神之威即将爆发,却似在谢云书跟前滑了过去,两者眨眼错身而过,恢弘之威瞬息落空。
不仅如此,谢云书周身热汗蒸腾,恍若受了不少压迫,陡地猛一加速,竟在酒剑仙不及思虑的眼神中,迅猛无常地拉近了距离,一剑抵在了他的眉心停住,蹊跷地结束了这一次切磋。
“师叔公,承让了。”
“唉,不服老不行,你比逍遥那臭小子还不客气……不过,瞧着你之前,确实功力境界走得太快,反失了积淀的时间。”
无论酒剑仙师兄弟,抑或老谢、老李,都在盛年时有了成名之招。而谢云书虽成仙坐了火箭,但也缺少时间,整理出一套合用的招式来。
此番与酒剑仙一场切磋,谢云书却是受益良多。用来当贺礼,倒是绰绰有余了。
然而,酒神之招被破,还是令酒剑仙有些稀里糊涂,不禁见猎心喜地问道。
“要绕过酒神的正面,找到我气空力尽的一瞬间机会,绝非易事。你是怎么破的酒神?”
第二十一章 风险得失
“我没破酒神,我只是处理了发出酒神的人。而且,刚刚才是初步一试,其实我自己目前也只是有个思路。”
难得有人交谈切磋,谢云书不敝帚自珍,何况还学到了酒剑仙的酒神,此刻更不吝分享讨论:“过去与强敌交手时,我总在思考一个问题。一旦对手动用了绝技,大多数的选择,要么是暂避锋芒,或者被动接招。而像酒神这一类越限的禁术,往往不可能给对手钻空子的机会。”
“不错。老道以酒气弥散天地,激化体内全数真元。看似酒神之招,乃以虚影实像爆发真气克敌。实则,敌若欲避锋芒,则必落被动,反陷自身于险地。”
相比起一般人的绝技,酒神之所以为禁术,除了对体质的极大负担,凌越自身极限许多倍的霸道刚猛威力,根本不是能通过取巧的方式闪躲的。而如果对手选择正面对抗酒神,往往更中酒剑仙下怀,等同自寻死路。
认可了谢云书的看法,酒剑仙又问:“那你呢?”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在你使出酒神的时候,必然是你最弱的时候。只要设法突破僵局,便能看准时机,直捣黄龙。”
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没有足够的积累,一切便沦于空谈。
谢云书道:“世上不乏化力的招数。甚至一些倍返敌人攻势的奇门之招,虽说罕见,总也能有参考。但我觉得,无论是倍返敌袭,抑或化力卸劲,都太过被动。”
“所以你取其之长,借酒神之力,抓住一刹那的良机,一剑越空取我要害?”
“嗯。”
正常来说,要是两边旗鼓相当,大家便只能放大招决胜负。就算有什么把敌人的招式加倍反弹的奇门妙招,大抵也要先依托自身修为,慢慢接招化劲,需要一个时间调度真气,才能回击。在此过程中,对手往往已做好了准备,重新调息回气。
而谢云书却采众家之长,相当于抓住敌人动用绝技的时机,设法化纳了对手的真气,使得自己虚怀空抱,承受住酒剑仙的真气,融入酒神这一招中,令其将放未放;而后再加速穿过界限,不可思议加速突进向敌,从而一举擒酋。
毕竟,酒神这一招没出完,酒剑仙收也不是、放也不是。谢云书豁力拉近距离,快到无从捉摸,一剑封喉,不胜也胜!
可要做到这一点,对自身修为要求却极为苛刻。谢云书想了想,说道:“酒神比起寻常高手的招式何止强过数倍。想要抓住这一线的机会,不仅对自身功力要求很高,肉体至少也要能承受得了五成酒神的威力。”
“五成……那可要比许多人的绝学威力,都要高出许多。”
“一般人,配我用这种冒险的招数么?”
虽然风险很大,那也只是对学了这一招的晚辈而言。但就谢云书来说,作为创招者,他所承担的危险却要小上许多。
一来,谢云书体质远超寻常仙人;二来,凭着清浊并举、五灵俱全的特异性,谢云书便已多占了五成胜算;三来,“反曼陀罗之阵”的破灭之能,更令他如鱼得水,天然再添几分优势。
如果不是酒神的威力太过超凡,谢云书哪里需要冒险?
谢云书所要做的,就是拿自己的身体借别人的力,“砍技能读条、攻冷却时间”,抓住敌人最弱的一瞬间,将之一鼓作气击败。
酒剑仙沉吟少顷,评价道:“先险后进,还是有些冒险,去之太尽。”
“嗯,别人学我这一下。光是第一步放空身体,去与酒神接触借力,都有可能尸骨无存。但最坏的情况,也能冒着重伤的代价,给敌人致命一击。”
对于旁人来说,确实有些玉石俱焚的味道。可酒神本身也是释放全身真气的招式。大家都是一锤子买卖……真要生死相搏,有机会谁又能傻到不去拼呢?
最主要的是,合用的才是最好的。这一招适合谢云书他自己,靠着一堆个人加成,将风险压到最低,省心又省力。他没必要一直站在传承者的角度,去思考招式的风险问题。
而就算是一般人学习,总不可能碰到的敌人,都是会“酒神”的绝顶高手。寻常情况下,还是能轻松克敌制胜的。
简而言之,酒神追求高输出高回报。谢云书就讲究低消耗、高回报。
酒剑仙颔首道:“不错,很适合你的想法。”
“各有所长嘛。”
不去计较输赢得失,两人一番畅谈,着实各有收获。唯独李忆如听着两人聊天,有点听不进去,刚一结束就把两人往家里带。
而相谈尽欢地去了林家堡,酒剑仙就不再理谢云书跟李忆如了。
没办法,谁让林家堡仍是江浙一地的大世家,好酒管够、饭管饱。司徒钟连林家姑爷李逍遥都不管,那还有谢云书什么事?
再加上有林天南招待,谢云书与李忆如却只能被林月如抓过去,和李逍遥一起去了苗疆,给赵灵儿祭拜一遭,然后才回林家堡。
由于赵灵儿的缘故,林月如倒是很想李忆如再以苗疆的婚礼风俗成亲,走个形式。
不过物是人非,就算是在白苗一族,与李忆如沾亲带故的也没剩下几人。李逍遥夫妻俩慎重考虑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宁可多花些心思,给她办的风风光光的。
“到时候,你夏侯家就用这些去接客人?”
“嗯,用飞行器替代御剑飞行之术,其实性价比蛮高的。”
用到墨家机关术加上衡道众的机关技术,谢云书为了将来也很拼。除了这次婚事能用的上,这些像滑板一样的飞行器,也给林家、夏侯家多添了条商路。
不过,谢云书想了想又认真说道:“林姨,这东西会极大程度上,改变现如今的武林大局。价格必须定高一点,也不要卖太多。不然将来说不准,就对咱们不利了。”
“但你一次做这么多去迎宾,难道不是自己展示给别人看?”
“才几十架而已,再说,我又没在上面装武器。”
“武器……”
寻常人的视角,有了这玩意儿,差不多就是觉得居高临下,会有极大优势。林月如闻言却目光一凝,道:“可以装什么武器?”
“制空权呢!哪怕只是丢炸药,都能让人头皮发麻。”
技术的进步,总是伴随着风险。谢云书叹了口气,就是结个婚而已,武林格局都变了。
“就算是一个寻常武者,拿着镇霆逆鳞,飞到敌人的头上,都能使出紫电怒雷摧。穹武的一片鳞下去,好几条街就没了。”
第二十二章 “圣地”
“云书哥不要总想着打打杀杀啊。我们把这些能飞的铁鸢作大一些,以后大家都可以在天上飞,用不上马车了呢。”
“这,可是怎么铺开?”
技术先军用化,再民用化,乃是比较常见的发展过程。虽然作为架空世界,宋朝的存在感稀薄。大多还得依仗武林世家帮衬,才能在妖怪嘴下讨活路。
像夏侯世家在江浙富庶之地,居然是以骑射之术立家,堪称小朝廷。可想而知,大宋在人界的威望兵力,恐怕连武林世家都不如。
就算是在异界,大宋还是很大怂,一点都不给力呢……
但一旦有了革新的技术,情况立即就大不一样。垄断,本身最适合稳定的环境去搞。
不过,这一切也没有谢云书想得那么简单。
至少那些暗器、机关的材料,就不是一般武林人士,能够凑得齐。比如穹武的鳞片,一般人根本弄不到,也就用不了高层次的五灵术法。
更别提,在将技术常规武力化之前,光是把机关术的成本降低下来,都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没个几十年的生产力进步,那就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而像李忆如想象的那样,普及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就更不知道得到什么时候了。
一念及此,谢云书也就心下释然,不再杞人忧天:“反正,虽说咱们林家退出了武林。但上下门人可不少,总得多条生活门路。林家和夏侯家想怎么做就怎么吧,难不成还能难倒我和李叔两个仙人?”
“算我一个。”
就算到时候有外人眼红,想从林家和夏侯家身上咬一口肉下来,那也得看看自己的斤两。再说了,谢云书又没想着连点汤都不分给别人——等炼妖壶扩张到极致,壶中界就是一个天然的世界,有什么必要跟别人抢啊?
不过,李忆如刚举手表了个态,突然发觉原本关于她的婚事商议,莫名其妙走了题,赶紧摇了摇头说:“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云书哥我们休息去吧?”
“好啊,李叔、林姨,那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聊?”
“嗯,你们去吧。”
这些天一直在这监工,虽然不累,却挺劳神。谢云书一看天色不早,也就不再打扰李逍遥,起身对李忆如道:“今天在哪休息?”
坏心眼地扫了一眼李逍遥,李忆如在她爹面前,居然口无遮拦地开起玩笑:“先去爹偷看娘洗澡的地方沐浴,然后睡觉。”
“噗——”
其实这件事,李逍遥压根没跟李忆如提过。但没什么办法,小丫头认识谢云书,又对他无条件信任,很容易就听到了一些谢云书不经意聊的趣事。
不管谢云书是从哪里知道的这回事,李忆如也不会刨根问底。
她这下随口一说,当场就杀死了比赛,把她爹当着林月如的面,一下子给堵住嘴沉默了。甚至林月如本来想叮嘱李忆如一两句,别婚前跟谢云书太放纵,也全都憋回了心里。
“嘿嘿,这两天爹和娘唠叨死了。不说些插心窝的话,他们才不会随便放人。”
“你这小鬼灵精……就不怕你爹和你月如娘亲生气啊?”
跟谢云书进了炼妖壶内的仙灵洞天,李忆如眼珠灵动一转,道:“云书哥别把爹和月如娘亲想得那么小气嘛。自从我上次跟爹说,娘托梦过的事,他就没以前那么丧气了。嗯,之前月如娘亲身体康复,爹的心情就好了许多。现在开开玩笑,他根本不在乎。”
“李叔他只是不像以前那么痛心,但还是会很尴尬好不好?”
两人这么聊着,不知不觉,居然真找到了一片鼠儿果,桃花林间的池塘。那块足可成为纪念的石头,依然还静静地矗立在那。
“谁管他?”
李忆如难得像小时候一样,对谢云书的说辞“不听不听”,两手合十祈祷道:“这个地方可是我的福地呢。爹没在这里偷看娘洗澡,就不会有我……云书哥你干嘛这么盯着我瞧呀?”
“没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很喜欢,你这样像小时候一样没心没肺,开开心心的样子。”
“……什么开心果,就是说我不温柔。”
谢云书不说还好,一说李忆如就扭捏起来,突然古灵精怪的性子就没了,很淑女地搂抱着他臂弯,糯糯地说道:“可是,都是云书哥你惯着人家啊。”
“我又没说以后不惯着你?”
不知道为什么,站在这块“圣地”面前跟李忆如腻歪,谢云书总觉得很羞耻:“你把我带这来干什么,真洗澡啊?”
“洗也不是不行……但你肯定不好意思。”
从小在仙灵岛长大,李忆如在这里都不知道泡过多少次澡了:“要不我洗给你看?”
“……”
“……”
两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下面怎么开口了。等过了几分钟,谢云书忽然并指凝气,在那块青石上刻了一个同心结:“以后,这里还是当观光圣地吧,别打扰你娘了。”
“噢。”
谢云书又道:“不过,我在之前咱们住的地方那里的后山上,有弄一个温泉啊。要不一起去那边?”
“……不去了。今天就给云书哥这一次机会。”
李忆如刚想颔首,但实在是羞燥得抬不起头。谢云书也不为难她,两人就往这块青石上肩并肩坐着,聊起天来:“你说,我们要不要整点节目热闹热闹?”
李忆如脱去布鞋,晃着小脚划水道:“什么节目,像我小时候一样,和月如娘亲假扮扬州那个盗贼姬三娘,戏耍爹爹的戏码吗?”
“那有什么意思?”
谢云书把一本《仙剑》电视剧的剧本甩给了李忆如,道:“忆如你觉得我们请个戏班子来,这么演个话剧怎么样?”
“唔……”
虽然早知道谢云书脑子里一堆怪主意,草草浏览了一遍之后,李忆如仍然对这里的故事大感震撼:“云书哥你这么编排剑圣爷爷,不怕被蜀山上下清理门户吗?”
“咦,你怎么只管师祖,连酒剑仙都不提的?”
谢云书倒是觉得,里面比剑圣剧情离谱的桥段,可要多了去了。不过李忆如的角度却极为刁钻,有理有据地说道。
“因为,这个剧本的最后。死掉的人,比现实里活的还多。其他人都死光光了,云书哥让我怎么评价嘛?”
第二十三章 你爹来蹭个饭不过分吧?
最后的最后,谢云书放电视剧的打算,还是没赶上婚礼。而且李忆如有一句话说的对,大喜的日子放什么悲剧,根本不像话嘛——还不如让柳梦璃用梦术做成动画片,配合一些墨家机关等等,之后大家坐下来慢慢找机会欣赏。
仙人嘛,除了修炼,清闲的时间就是多。不丰富一下娱乐生活,岂不是很无聊?
而林家那边忙他们的时候。算算离日子很近了,谢云书之后便独自回到夏侯家,继续“精卫号”的打造。终于在婚期前的八九天前,把这个大家伙给赶了出来。
既然叫“精卫号”,不出意外它通体的涂装,都是鸦类的灰黑色。腹部除了有赤如烈焰燃烧的足部起降装置,内中更有不下千亩的活动空间,着实算得上一个庞然大物。
不过,因为是临时赶工,许多阵法、武器之类,谢云书都没来得及布置,暂时就不多赘述。而一架硕大无朋的机关仙鸟,怎么看都不适合停在明州城正上方。否则令人惶恐难安,那就一点都不喜庆了。
最终,谢云书只能把它开到了凝翠甸空中。虽然在来往行人眼中,依旧十分的惹眼。但至少不会把人吓到,一时之间反成了一处观光景点,常有游客在下方流连。
在夏侯府高处眺望着城外远方的大鸟,夏侯瑾轩兴之所至,不禁遥遥感叹:“比之云来石,壮观雄伟无数。云书总有奇思妙想,将来我若成亲,也要借了一用。”
“玩物丧志,净知道想些歪门邪道!”
虽然大喜的日子很高兴,夏侯彰对夏侯瑾轩不务正业,心底亦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无可奈何:“云书成了仙家中人,理不了商贸之事。你二叔不幸被妖魔所害,将来夏侯家偌大家业,更需瑾轩你来撑持。云书比你还小上几岁。不小有三,无后为大。他都要成亲了,难道你还一直拖着?”
夏侯瑾轩苦笑一声道:“都是大喜的日子,爹今天就放过瑾轩吧?况且,父亲可别忘了。经过虹芝屿的烂柯事。如今的云书,还要比我年长三岁才是。”
“哼,哥哥变成了弟弟……那我就再给你两年。两年内,夏侯家不给你任何支持。若你不能证明,离了夏侯还能撑起一片天来。就给我滚回来,找个大家闺秀成亲。”
“这……”
夏侯瑾轩吓了一跳,还以为夏侯彰又要绕开瑕,用哪家门当户对的大小姐催婚。但夏侯彰却一个百八十度大转折,提到了夏侯韬身上,没再多念叨夏侯瑾轩:“唉,要是二弟还健在,那该多好?”
“大哥如此想念。我若不亲身赴会,岂不折煞了小弟?”
“你?!”
蓦然,夏侯彰记忆中,原该死去的黑衣斗篷怪人,突然间操着熟悉的嗓音,出现在夏侯父子面前。夏侯瑾轩右手轻敲着左手掌心,刚刚一瞬间的惊喜陡然变成敌意,正视着形如鬼魅之人,沉声道:“阴谋奸诈之辈,挑在今天现面,你到底有何不轨之心?”
“不轨之心?”
魔翳的幻形低沉笑道:“多年不见,瑾轩你就是如此看待你的二叔?”
“我的二叔早已被你害死,岂会是你一样的恶魔?”
“呵呵,不管你们信与不信。自瑾轩你与云书打小开始,将你们一手拉扯长大的夏侯韬,就一直是我。是否撒谎,大哥你难道没有分寸吗?”
“……”
只听“哐啷”一声,夏侯彰忍不住就要拔剑出鞘,却又想到今天什么日子,将兵刃按了回去,眼中锐光逼人道:“任你有何居心,今日也休想作梗破坏。”
“哈,我只是带着外甥来此,参加我义子的婚宴,有何不可?”
宽松的袖袍下,飞出一封请柬。夏侯彰将之接在手里,认真辨认过后,发现还真的是他家发出去的,只是并不认识上面“龙幽”两字,到底指代的谁。
不过,既然是谢云书发的帖子,夏侯彰倒是不好赶人,闷哼一声疑问道:“你外甥?”
“我可没想跟他同行,是他非要跟着来此而已。”
“所以,又是个假身?”
不等魔翳开口解答疑惑,谢云书的化身与龙幽,就俱出面交涉。谢云书的本尊,此刻自然不会在这边。但有一个化身,察觉到两股外来魔气,在和龙幽确认了对方来意后,基本上也差不多够跟魔翳面谈了:“你在人间找寄体的效率,还真是够高啊。”
“托你的福。魔界水脉修补之后,我有大把时间分心他处。唯一的可惜的是,你的确把姜承藏的的很好,没有给我说服他的机会。”
“啧,贵国刚从旱灾中摆脱,一切还百废待兴。您能拨冗移架人界,可真是让我受宠若惊。”
压根不接姜承这一茬,谢云书假大方,真阴阳怪气,道:“现在,你连过来都得托龙氏王族。都一把年纪了,不在家颐养天年,何必长途跋涉?”
“居安方该思危。”
魔翳道:“我这不成器的外甥,不经陛下同意便邀你往魔界一行。我若不提前先来了解一番,岂不是要让你们打个措手不及?”
“哦,那一起吃个饭呗。”
今天大喜日子,谢云书还是不想“父慈子孝”的。何况魔翳这身体甚至都未必是缚魂,只不过是临时用的躯壳,毁了也毫无意义。
谢云书心下一定,抬头指着“精卫号”说:“就在那上面。不过今天来了许多修仙门派的之人,你要是藏不住身份被大卸八块,可怨不得我。”
“无妨。”
龙幽是真身在人界,魔气隐藏得极为内敛。就算是蜀山弟子,平常亦看不出来。魔翳这具附魂之身就不太一样了,魔气很容易被察觉,一不小心就会被觑出端倪。
不过,身为夜叉国的大长老,魔族天生凌驾人族,他魔翳又不是被修仙门派吓大的,当即轻笑反驳道:“人界算得什么龙潭虎穴?纵使是你蜀山,亦非当初驻守神魔之井的魔尊重楼,还吓不到我夜叉一国。”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来……”
谢云书的面色突然变得有几分古怪,视线不由上瞟道:“万一他来了呢?”
“这个笑话……可不好笑。”
第二十四章 天降高利贷
谢云书再怎么油嘴滑舌,都没必要拿重楼来吓唬魔翳。虽然说,重楼不可能跟一群凡人自降身段。但只要有景天在,他俩总有共同语言,找个四下无人打扰的山头自己聊自己的,却没什么值得稀奇。
“这些年,你过得太松懈,令本座很是失望。”
“怎么,没机会一雪前耻,让红毛你深感遗憾?”
跟重楼在一起的时候,景天可没对唐雪见那么放不开,随性自在地喝了一口酒,然后把酒壶丢了过去,答道:“我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练个屁的武。”
“仍不愿随本座去魔界?”
就算景天身体康健,还有数十年可活,那对魔族来说,亦不过弹指一瞬。这人间人事,除了消失的紫萱,重楼所在意者,也不过就景天一人:“只要你肯,不论是谁,都可以与你一起同行。”
“不。”
斩钉截铁回绝了重楼,景天固执依旧:“什么成仙做魔的,都没有当人来得自在。”
“愚昧。成魔之后,有的是时间逍遥。”
“你逍遥么?”
景天嗤之以鼻道:“我记得有人号称是甩手掌柜,结果却得把南宫煌送到新安当找我,然后马不停蹄回去处理魔族事务。魔族真有你说得那么好,你会无聊到那段时间,宁可常守在锁妖塔,都没回魔界?雪见上次包饺子,你也是同样的理由回绝……想骗我去给你分担,做梦!”
“哼,你的嘴和你的人一样,总能找到借口。”
重楼没有反驳,却又觉得景天有些不知所谓,道:“邀请本座来此,该不会只是为了看她的后人成亲?”
“怎么,让你触景生情了?”
景天颔首道:“不然我拿随便一个人当理由,你根本不会理我吧?”
“其他呢?”
“给我个刻印。”
“无聊。”
没去问景天要这东西有什么用,重楼随手刻了一块魔骨,就丢给了景天。而景天亦不避讳,开门见山道:“成亲的这个晚辈,过阵子要去魔界。虽然妹妹给了他千凝魔艮,但我还是不太放心。既然与你相熟,我就不介意慷他人之慨啦。”
“多此一举。”
“嗯?”
重楼一针见血道:“他身上有神农血。去了魔界,寻常魔族哪里敢对他不敬?”
“是么?可我听说你们魔界,连人间的蚩尤血脉都不在意。”
“狂妄无知而已。”
景天顺手就把东西揣了起来:“以防万一嘛。再说了,将来说不准你还有求于人,先送点东西出去,也好将来收回利息不是?”
“荒谬!”
景天道:“我听小楼说,他们是准备要孩子的。”
“什么?”
似乎想起了讨厌的人事物,重楼不经意皱起眉梢,语气微寒道:“他们蜀山人,总是这样不在乎女娲后人的死活?”
“那倒不是。听说我这曾徒孙前不久去了趟异境,设法抑制住了女娲神族诞女必死的注定结果。我想这意味着什么,你我都该清楚?”
景天这话几乎等于挑明了话,却没让重楼显露出高兴的神色。不仅如此,魔尊更似陷入沉思,过了片刻才说道:“女娲与伏羲有所约定,天帝居然允许他这样做?”
“你们这些神啊魔啊之间的交集,我就不清楚了。”
他不过是飞蓬转世,哪里记得多少太古之事。就算有能力去了解,被唐雪见天天看着,景天也不会没事皮痒讨打。
不过,意外得知了这么一个讯息,再一联想到谢云书身上的神农血。重楼身为魔尊,稍一联想就不禁有了些许猜测:“是三皇的默契?”
“什么?”
“没什么。”
景天“哦”了一声,依然不深追穷问,却又事先声明道:“说好了,不管将来我活没活着。你们有没有找到解放圣灵珠内圣灵的办法。你和长卿大哥之间的事,我都不掺合。”
“笑话,你当本座是强来之魔吗?”
“不,我担心的是那位小兄弟。”
站在山上,眺望着人烟嘈杂的“精卫号”,景天伸了个懒腰,道:“如果真破了女娲一族的宿命,他只怕是会让历代女娲后人圣灵,全部归入轮回。”
“轮回……那也得他有能耐,从本座手下放走魂魄。”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凭着炎波血刃的直接联系,重楼不难感应到谢云书身上,与神农九泉有关的浓厚气息——对方若非拿着九泉神器,就必与九泉关系匪浅。
景天这一次却是没猜错。只要身为神农的九泉守护,大略是不会做太多破坏天道运转的行为。尤其像紫萱这种,涉及到两边情感纠葛的人,谢云书就更不会想给自己没事找事。
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景天已经问重楼要了魔族刻印,还把自己的想法跟重楼分享了一通。不管将来如何,这块骨头都已经拿到了,总不能还回去。
于是,景天闭着眼就把这块骨头,隔着空气丢上了“精卫号”,精准地落到了谢云书怀里。
“魔骨?”
天降一枚魔骨,外加景天的叮咛嘱咐,却是把穿着大红新郎服的谢云书弄得一头雾水。
而在快速思考完之后,谢云书心里也不怎么慌。他才不管谁想复活圣灵珠里的圣灵……那都是没影子的事。
更何况,就算紫萱的魂魄解放了又能怎样,送她去跟徐长卿团聚,长相厮守?
谢云书压力不大的——他巴不得看这三人继续新一轮的纠缠,谁输谁赢关他锤子事?
“云书,别发呆,轿子要来了!”
既然是在天上办喜宴,肯定不能照搬地上的流程。譬如这新娘子就算坐轿子,那也得从姑苏直接坐云来石先稳稳飞过来,然后再降落于这机关巨兽之上。
谢云书定了定神,亦不多想其他。不过多时,云来石即已减速,稳稳当当与这机关巨兽接弦。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周围吵吵闹闹挺好的,不仅没平时那么烦人,反而令人心情愉悦。
“慧慧,去接人要礼物。”
“嗯!”
给李忆如揭轿帘的,却是一名盛装的五六岁短发萝莉。不过作为欧阳慧的姐夫,站在妖魔一边思考的姜承,目前铁定是站柳梦璃的,此刻却有些不知所措,对身旁送走小女孩的柳梦璃道:“下次在幻璃镜,也这么办?”
“不了,人间的规矩太繁琐。下次去了幻璃镜,就大家一起热闹热闹,或许更畅快轻松一些。”
本来心底还有些憧憬失落,但柳梦璃一瞧两家前前后后忙了几个月,实在令人头大。况且妖界与人界,可不会这么和谐共存,犯不着给自己添堵不是?
婉然微微一笑,柳梦璃目送着欧阳慧道。
“慧慧再来,梦璃给她包一个更大的红包。”
第二十五章 古人是很有道理的
宋朝的婚俗礼仪,虽然比唐时已少了些流程。但作为大户人家,两边还是一板一眼,什么“撒帐”、“合髻”等等,全套都给走完,可把李忆如给折腾个不轻。
还好,上了“精卫号”的,都是些蓬莱、仙霞之流的修仙门人,或者像是武林中的大派人士,家教摆在那里,没那么爱起哄。也就阿奴、盖罗娇那一边,算得“真娘家人”的宾客,简简单单闹了一通,并没有怎么为难。
不过,让李忆如在新房干等着,那可挺无聊的。谢云书的化身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留在外面继续招待宾客,真身就很不要脸,进了炼妖壶跟李忆如一起数礼物玩去了。
至于规矩流程什么的……谁地盘谁说得算,别被客人发现那还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像是蜀山那几位,就更不会刁难谢云书两人。
“你家夫人呢?”
“倩儿产子未久,不便外出,留在家中,与唐兄弟的夫人在一起。”
敬酒敬了一圈,最后来到姜承这一桌,几乎都是同辈人。坐在柳梦璃身边,谢云书“哦”了一声,轻松地揶揄道:“行啊,不带老婆,居然带小姨子出来。但是,你把她姐姐给抢了,慧慧难道不讨厌你吗?”
“平日里,慧慧是更亲倩儿多些,却也不会敌视于我。”
“那你赚到了。”
原作之中,欧阳慧可是很讨厌把欧阳倩带走的姜承。现在和小姨子之间都没矛盾……看来欧阳慧只能去抢老姜家的未来媳妇了。
谢云书顿了一顿,道:“听说,你和唐风让下一辈指腹为婚?”
“刚巧一男一女。”
“男的叫云凡,女孩叫雨柔?”
“你这阵子不在也知道的这么清楚?”
姜承刚一反问,自己就解释说:“诗书我懂得不多,还是专程找夏侯兄取的名字。”
“这样你都能找到瑾轩啊?”
唐雨柔的名字,取自“雨色轻风意,柔情怜花殇”。按理来说,还得夏侯瑾轩几人经历一段原作的剧情,才会有这么个出处。
不过,姜承确实很暴力,居然干脆直接托夏侯瑾轩取名字。而见谢云书大惊小怪,同一桌庄重坐着的夏侯瑾轩就有些不乐意:“大家都很喜欢,难不成就云书你认为不好听?”
“马马虎虎。那我将来有了孩子,取大名的工作也找弟弟你来?”
“弟弟……”
这别人的五年,对比他的几个月,对夏侯瑾轩来说太伤了,一下子成了几大世家嫡子中的老小。被谢云书这么骑在脸上,夏侯瑾轩一想到他今天的身份,也不好有辱斯文。
但夏侯瑾轩也不是无话可说,目光一瞥皇甫卓,道:“卓兄才是书香世家,你该找他才是。”
“卓兄?”
谢云书看看自己,再瞧瞧姜承和夏侯瑾轩,道:“那还是算了。现在就剩他一个,不敢跟他爹争取。卓兄你得支楞起来啊……不然就算初临姑娘,替你家养出了长离剑灵。但留不住她的心,这把剑也待不长久。”
“你说得倒是容易。”
别人的热闹是别人的,他有的只剩寂寞。
瞧着谢云书今日一袭红衣,书香世家出身的皇甫卓,可不敢跟他爹顶罪,闻言顿时郁闷至极,只能一个人喝起闷酒:“想让爹回心转意,比登天还难。”
“这事容易。你家那剑煞气重,其实挺好操作的。只要让它假装不受控制,必须受制于夏姑娘,你爹就不得不妥协。想让皇甫家多添一个臂助,难不成还能强行束缚夏初临?”
“我……”
皇甫卓脾性耿直,想他像谢云书一样整花活,那一时半会儿是挺困难的。可眼瞅着姜承、谢云书还有夏侯瑾轩,要么已经成亲,要么正在成亲,要么很快也有机会成亲。
同辈的他再这么拖下去,估计又要单身二十年了!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左思右想片刻,皇甫卓终于还是有些心动,问道:“怎么在不欺瞒爹的情况下,放走长离剑?”
“你拿定主意就好……这事不急。而且,今天我也急不来。”
“嗯。”
再怎么着,谢云书总不能在自己的婚礼上,去操心皇甫大少的家务事,给他先提个醒就不错了。而除此以外,谢云书一眼看到龙幽那一桌,当即神神秘秘地悄悄对姜承道。
“对了姜兄,过阵子,想不想一起去魔界走一趟?”
“好了。时间到了,不拆礼物了。”
“啊?”
为了防止被闹洞房,谢云书非常机智地跟李忆如,把新房放在了炼妖壶的仙灵岛上。靠着外围一圈的迷阵,也没谁能通过重重封锁,闯进水月宫里。
客人还没走,就拆礼物,其实挺没礼貌。但两人拆的,都是亲朋挚交长辈送的东西,那也就另当别论。而跟姜承顺口一提去魔界的事,等到客人散去,谢云书也就回了炼妖壶。
不过,谢云书突然来了一句这个“时间到了”,却是李忆如万万没想到,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地问:“什么时间到了?”
“酒席散了。”
“所以呢?”
“化身回来了。”
“所以呢?”
被谢云书这么一步一步地逗,盛装未卸的李忆如,虽然放下了拆礼物的手,还在那装傻充愣,别过脸道:“该叫云书哥相公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字从姑娘家嘴里蹦出来,甜甜的是一回事,谢云书就是感觉肉麻:“我还是更喜欢忆如你叫我名字。”
李忆如这下却不依不饶,靠了过来非要在他耳边重复个不停:“相公相公相公相公——”
“这么精神,你不困啊?”
“……红蜡烛还没烧完呢。”
要是眼神能加速蜡烛燃烧,桌上蜡烛的蜡油早该流尽了。可偏偏这个时候,李忆如又讲究起来,没之前那么随便,只得先跟着谢云书一起坐到床沿:“真是奇怪的规矩,非要等蜡烛烧完,才让一起睡觉。”
“我倒是觉得,就留一根红烛,昏黄暗淡的光线下面,你这样更可爱。”
“可是,等没蜡烛了,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吗?”
坦然接受了谢云书的称赞,紧接着,李忆如一点都不像个新娘子,异想天开地问道:“那脱衣服也看不清了,不是很麻烦?”
“找不准位置,脱衣服才有情趣嘛。”
“……?”
第二十六章 404
“什么情趣?云书哥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咳,这辈子我还是清白的,上辈子有很多老师教过这方面的知识。”
红烛不烧完不让睡觉,谢云书又不是没手,索性就搂过李忆如纤细柔软的腰肢,隔着衣服托着饱满弹嫩的臀部,把新娘子横抱在自己腿上。
一想今天一过,身份就不同了,李忆如却没平时那么放得开,忍不住就想把右臂搭谢云书肩上,然后把身子靠在他左边怀里当鸵鸟。
结果试了几次,李忆如总觉得不怎么舒服。虽然繁重的头冠早已摘下,可头发上零零散散的点缀,仍然令新娘子给郁闷着了,鼓着腮帮子赌气起来:“帮我把头上珠花之类的东西拿掉嘛。”
“扎人?”
“嗯。”
虽然刚开始戴的时候又好看又新鲜,过了那一阵子,李忆如就觉得有些重。现在还敢阻止新婚燕尔温存,管它是什么珍贵的首饰,那都不顶什么事!
但现在坐在谢云书腿上,他帮新娘子理头发的时候,免不了耳鬓厮磨。尤其听着李忆如暖热的鼻息渐渐急促,连那弯弯的睫毛都颤了几颤,谢云书情不自禁就偷亲了一下姑娘害羞的眉梢。
谁知道,相比起过往的逆来顺受,李忆如纵使先是一惊,然后就瞪大了今晚别样艳丽的明眸,凝视着谢云书片刻,忽又眨巴了两下,然后就发起了报复性地反击,衔在了谢云书肩膀上。
“喂?”
“谁让云书哥你欺负人!”
“不是,还没开始欺负你呢。”
“……”
婚前接受过草谷的生理指导,李忆如也不是什么都不懂,闷了片刻然后软糯软糯地,一个字一个字嗫嚅道:“……你都是我相公了,我还能不让你欺负啊……”
“……那我真欺负了。”
新娘子这话越说越没底气。烧了大半截的红烛照映下,就显得更加红润动人。谢云书用力紧了紧贴身的纤细娇躯,不由柔缓地抚摸着李忆如,就算隔着衣装,也依然滑腻的背脊。就这么轻轻一抱呀,谢云书就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切实的成长。
洁白的贝齿并未用力,更像是在刻意撩拨,李忆如接着把脑袋一埋,像是一条几寸的小蛇吮咬了几口,任着谢云书抚摸着她的玉背,不好意思地问道:“那,云书哥刚说的老师是什么人?”
“喔,都是些不辞辛苦,身经百战的老师。虽然我只是从教材上见过,但对她们的敬仰,可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总觉得云书哥说的是怪怪的人。”
“嗯,女孩子家可不能学坏。”
李忆如稍微抬了点头,琼鼻内呼出的气息,有些令谢云书的脖子都有些发腻发痒:“我才不要变成云书哥一样的坏蛋。”
“那你还问我?”
“人家……只有草谷姐姐教过我,其他人也不懂。”
李忆如不知想到了什么,非常不好意思地难以启齿道:“阿奴姐姐也是黄花大闺女啊?”
“这……今天是咱们成亲的日子,就不去戳别人的伤口了。”
被李忆如给逗乐了,谢云书鼻子动了动,问:“屋子里点的什么香?”
“草谷姐姐给的,说是有益琴瑟之欢?”
扭了扭身子想要驱散这股不自在,李忆如坦白道:“合卮酒里还有一些调好的药。”
“?”
要不是不急着吃掉新娘子,一辈子她就走这么一次流程,谢云书早就要开始欺负人了,怎么大家操心操的这么过界呢?
谢云书心下有些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才道:“床上是不是还撒了什么香料?”
“嗯嗯。”
“其实师傅她们都不懂,忆如你自己就比这些外物更有用。把外面的绿衣裳脱了,我估计就忍不住把你放倒啦。”
“说到绿衣裳就生气。那些人总说什么红男绿女的,这件衣服也不好看啊。”
都到了这个时候,李忆如居然还能脱线地聊到衣服的问题。不过谢云书对此深表赞同,为了展示自己跟新娘子永远是一条心,他非常体贴而快速地,有如雷霆一击般,帮李忆如把前胸的扣子一个个解开了,把外衫干净利落地丢到了衣架上。
虽然中衣比较宽松,但和里面的抹胸一样,都算是贴身的衣物。一刹那间,李忆如就觉得肩膀凉飕飕的,只能一个劲往谢云书怀里钻,不知道在给谁告状呢:“你偷跑耍赖!”
“蜡烛快烧完了。”
这曲线可真不得了,而且没了较为厚实的外衫,那绵柔软滑的触感,比什么药都能催情。而且这可是新娘子,谢云书一瞬间,就有些嫌弃蜡烛烧得太慢。特别李忆如被谢云书正面偷袭得趁,还在不依不饶地扭动身子,就很要命。
但,谢云书的定力何等高深:“这就是忆如你不懂了,脱掉外衣有利于学外语。”
“我天生懂兽语,要不要教一教云书哥你?”
“是么……那我肯定要学啊!”
总觉得谢云书话里面“一语双关”,但李忆如现在也骑虎难下了。下一秒,本来光线就不算充足的室内,陡然间变得一片漆黑,使得僵持不下的两人同时一顿。
不过,一直被谢云书调戏,新娘子早就受不了了。现在大家都看不见,李忆如薄薄的脸皮,等于有了一层遮羞布。
刚刚被谢云书占了先机,上身外裳都没了,此时一定得扳回一城。
她悄悄一咬牙,本来整齐盘着的红发,陡然间泼到了后背。别说上身,就是下半身都变得光溜溜的。除了从谢云书下身穿过,绑住了他腰部将他彻底推倒的那长长的蛇尾,显得有些奇怪……
虽然抱着一个大姑娘,谢云书此刻却只能哭笑不得,道:“忆如你干什么吗?”
“这样脱衣服比较快。”
往谢云书身上一伏,李忆如执拗地坚持道:“我今天才是新娘子,宽衣也得我来宽。”
“把腿变回来,我让你脱啊。”
“噢,才不理你。”
先一步变成小白羊的李忆如,还是懂得谢云书现在是个大灰狼。新娘子自以为梦个蛇就能占到优势,那还不大错特错?
“啊!”
一把抓住了李忆如的小尾巴尖儿,谢云书就是轻轻一口咬了下去。
“变不变回来?”
……
……
……
一夜过后的内容,被点娘吃了。
翌日,天亮。
第二十七章 这时候还搞学术研究?
经过一夜深入浅出的交流,乐此不疲的两人情到浓时,折腾了一宿都没睡。而且水月宫里面可没太阳,新婚燕侣昏天黑地的,要不是隔天一早还得请茶问安,怕是得不知日夜颠倒了。
饶是如此,把床单啥的先收拾了一通,浸湿汗水弄脏了的全部换了干净崭新的。谢云书就又跟李忆如双双跌倒,落入被窝的陷阱,相互依偎着睡个回笼觉。
剧烈的体力运动之后,李忆如像是懒散的小猫,蜷缩着一动不动:“好麻烦,之后还得回门。”
“那没关系。反正我们住炼妖壶里,去哪边住都一样。”
李忆如紧贴着伏在谢云书心口,亲密无间地用手指戳了戳谢云书下巴,闻言眼神左右飘忽道:“我不叫相公啦……云书哥不安好心。”
“唉,学好一门语言,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需要夜以继日的练习与实践,挥洒勤劳的汗水,才能开花结果。”
“这话好怪……”
明明知道谢云书在胡说八道,但李忆如却憧憬道:“那我们是不是很快就要有宝宝了?”
“唔,参考你娘的速度,还真不太好说。”
这倒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赵灵儿怀胎数月,诞下李忆如。其间经过锁妖塔的折腾,都没流产。可想而知女娲后人的体质,很容易一次就中。
而李忆如这辈子,被谢云书养的白白净净的,体格倍棒,很大概率不久就会怀上。就算目前没有,经过两人辛勤的耕耘,一两年内小蛮肯定就瓜熟蒂落了。
这么一算时间,真要带李忆如去魔界玩一趟,也只能抓住这几个月。否则等她有了球,不仅李忆如得去当代圣姑——阿奴那里调养身子。谢云书还得找金翅凤凰和火眼麒麟去拿安胎药,顺带去赚奶粉钱。
不过,这个时候想这些过于超前。李忆如没谢云书这么多心思,小鸟依人地娇憨道:“对了云书哥,说到兽族精灵之类的话,我感觉比以前还懂得更多了一点。”
“懂得更多了一点?”
“以前神农鼎上那些神文啊。有的还很难明白,但现在不管是娘娘以前显灵时的神谕,又或者神农鼎展现出来的文字。以前有些不太清楚的,如今也好像一点就透了。”
“还有这种好事……为什么我没有?”
神农作为兽族之主,血脉遗传,天然懂得上古神文或者兽语,并不算太出乎意料。特别李忆如本身生来就懂万灵之语,有所增益亦不奇怪。
不过,两人一起滚了床单,结果谢云书却没这么方面的直觉,就有些离谱。但想来也是谢云书取得神农血的时间太短,遗传物质觉醒的不够充分。不像李忆如女娲血脉早就觉醒了,只要有一点点外力影响,就很轻松地接受到了相关知识。
唯一可惜的是,谢云书没法把神农血分给李忆如。但想来只要晚上勤奋一点,不浪费彼此的营养。神农血对体魄力量的影响,应该也一样会潜移默化,改善茁壮李忆如的体质。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谢云书刚想清楚这个道理,鬼使神差地就问道:“话说回头,觉醒的女娲血能让人脱胎换骨、永生不死。忆如我们昨晚那样,算不算沐浴女娲血啊?”
“云书哥……你……作弄人……”
“……”
这个话题太深奥了。就算继承了女娲一系的传承,李忆如居然也一时回答不上来。好在有现成的先例在,李忆如把薄薄的脸皮燥得通红,隔着中衣假装咬了一口谢云书胳膊,闷声闷气地说道:“不配合一些秘术,和足够的女娲血,怎么可能随便让人永生不死。要是有那种好事,哪里会有长卿掌门啊?”
“也是。”
假如初夜见血就能让人永生不死,那徐长卿上辈子,就不至于跟紫萱是悲剧结尾。谢云书一瞬恍然,却又觉得自己是能察觉到,体内的圣灵之血浓郁了少许。
轻缓又有节奏地拍着李忆如光滑的背脊,谢云书一想实在不能再继续这类话题了,否则就越跑越歪:“等下起床吧。”
“那我帮你穿衣服,你给我画眉。”
“行。”
“新嫁娘怎么连发髻都不盘?”
“这么些年了,月如娘亲不也没有?”
去夏侯府问候过夏侯彰,紧接着,谢云书就带着李忆如回门了。一瞧李忆如光彩照人,连眉眼都长开了似的,林月如欣慰同时又莫名的心酸:“你啊……要是灵儿也能看到就好了。”
“圣灵珠在精卫上啊,娘那天一定都看到了。”
换做以前,李忆如已经第一时间趴在林月如膝盖上。但嫁人之后,她却像变了个人一样,寸步不离谢云书身侧,看得林月如都有种丢了一块宝贝的恍惚失落感。
结果,李忆如下一句“关心孝顺”的话,就让林月如失去了这股遗憾之心:“月如娘亲,我以后不住这边,你和爹要加油哦。云书哥说了,女人快四十岁就是高龄产妇了,不能再拖呢。”
“咔嚓——”
林月如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贴心小棉袄气人的时候,也是真的气人呢?
果然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
手心里冒出了清脆的碎裂声,但茶杯里的水却没流出来。摆脱了病危的羸弱之躯,林月如渐渐也把过去丢失的功夫找了回来,又有老李、小谢什么好药都往这送,已经把前浪林天南拍在了沙滩上。
不过人到中年,林月如毕竟不再是过去的刁蛮大小姐,更舍不得斥责嫁出去的小闺女,唯有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我和逍遥暂时没这个打算。若非林家堡已经退出武林,我倒是有意重振家风。当然,现在和逍遥一起游山玩水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干嘛要多个拖油瓶。”
“啊,我还以为会有个弟弟妹妹。”
“你带啊?”
“我才不要……”
有自己作为参照,李忆如不用想都知道,别人家的小孩子会多么让人不省心,当即一口回绝:“养一个孩子就很难了。我和云书哥还得专门去一趟魔界呢。”
“这才多久你都有了?!”
“还没有,只是说一说。”
被李忆如吓了一跳,见她连连摇头否认,刚消解了第一个惊诧,林月如随后又愣在了当场。
“养孩子和去魔界有什么关系?”
第二十八章 这边卧底是专业的
魔界的气候与人间大不相同,对谢云书激发神农之血的潜能,定然大有助益。虽说对李忆如没什么影响,但除非李忆如把女娲神元一鼓作气全传下去。否则的话,注定遗传谢云书部分体质的小蛮,则必然或多或少会有相应的好处。
不过,一见两人成亲没多久,就往常人眼中的鬼门关去跑,林月如不免有些放心不下:“你们这一去,还是在人间吃过亏的敌人地盘。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该怎么办?”
“月如娘亲放心啦。除非魔界有专门的人针对,不然我都应付得来。只是魔界八国的话,根本没什么关系。而且还有空间挪移的水晶,回到人界还是很简单的。”
就算魔界八国,可能都有镇族神器。李忆如又不是去挑事,准备好了几件保命的东西,基本上也问题不大。
李忆如满怀期待地含笑说道:“我跟云书哥他一起出去玩,月如娘亲你别羡慕嘛。以前你跟爹爹满江湖跑,外公找都找不到,他不也没说什么?”
“你?!这是忘了我怎么才活过来的?”
拿自己当反面教材,让林月如有些尴尬窘迫。知道李忆如各方面虽然越来越像找灵儿,但这倔脾气倒是跟她有些类似,林月如叹了口气只得默认道:“好吧。云书,记得尽量不要与魔冲突。她家跟魔族一直有冤仇,你该知道的。”
“嗯,想跟忆如动手,总得先过了我这一关。”
原作中,小蛮能平安无事地从魔界回来,主要原因还是魔翳需要利用她。现如今李忆如以觉醒姿态进入魔界,难免会有几分风险。
但正如李忆如所说,谢云书随身带着魔骨,还有炼妖壶和精卫。哪怕夜叉一国,谢云书也没多么害怕担心。于是在林家堡和林月如一家子待了几天,谢云书便发信龙幽,不久就约好从属地附近的空间裂隙,和姜承一起找准了机会一起进了魔界。
“这里就是祭都?”
“怎么?”
“和印象中有些不一样。”
谢云书印象里的祭都,还是一片熔岩密布,热气逼人的干枯之地。但从两界裂隙偷渡过来,经过魔界一侧的神魔之井入口。谢云书刚一踏足祭都,就见到这里早就有奇形怪状的植被到处都是,看起来繁茂异常的样子。
虽说水源还算不上充沛,一切都是百废待兴的样子。但从宜人的温度,亮眼的风光来看,却与传闻大不相同。
不过,魔界的建筑风格,倒是与人界迥异。高而瘦长、鳞次栉比,祭都内的建筑,整体亦分作两层比邻而建,高耸巍峨,宛若把把利剑冲天,给人强烈的侵略感,与魔界好战的气质,极为一致。
看出了三人眼中的疑惑,龙幽解释道:“我夜叉临近人界,本是风调雨顺,水源充沛的福地。前些年虽旱灾严重,但在水脉归位之后,便已无太大影响。”
“殿下,老臣等候多时,大长老和陛下,都等着您和贵客归来。”
蓦地,从魔城祭都的入口处,滚出了一只绿壳乌龟,背上背着一樽钟鼎,抱着龙幽的腿就像哭丧一样。看起来龙幽偷偷溜走,让这只魔界老臣没少受责备。
李忆如倒是一如既往,对灵兽很感兴趣:“这是什么龟?”
“它叫……”
“龟仙人。”
谢云书估摸着,龙幽也不会给这只老龟,起什么好听的外号,干脆就随便叫了一声。
李忆如刚觉得在魔界,有一只叫仙人的乌龟很惹眼。结果龙幽就毫不犹豫地点头,道:“没错,它就叫龟仙人。”
感觉头上有汗流下,李忆如心直口快道:“在魔界也可以叫龟仙人的啊?”
“它平时负责被人出气,叫龟仙人很合理。”
“呃……”
的确仙人在魔界,就该是被欺负的最底层。不过一听谢云书这么讲,他倒是不信这个邪了。尤其隐隐约约,他能感受得到,九黎祠内散发着强大的能量波动,似乎又体内神农血有所共鸣。而姜承在进了魔界之后,体表的煞气就变得浓郁了许多,仿佛龙归深海,如鱼得水。
并不清楚两人的心底想法,这只老乌龟将来或过去,一辈子换过“小雅”、“高尔夫”、“旺财”等若干名字,已经习惯了龙幽胡诌。但此刻它眼露为难之色,似乎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的样子。
龙幽见状突然就有了不祥的预感:“有什么事,快说吧。”
“这……殿下,王殿内,罗刹公主已等候许久,陛下请你与客人尽快移步。”
“罗刹公主,早知道不这么早回来了。”
龙幽抬腿就是一踢,把乌龟踢进了护城河里洗澡。他不用多问,都能猜出来是魔翳提前做的准备,故意挑这个时间阻击。而有外来的客人在,龙幽亦不便在人前,对那位大祭司、大长老,做出什么逾越的行为。
无奈地耸了下肩膀,这位夜叉幽煞大将军,只能在前带着三人,硬着头皮去与龙溟会面。
祭都的道路建设,只有一条主干道,朝着两侧伸出。王殿与九黎祠的位置,非常的显眼又一目了然。而越是接近王殿,守备便越是森严,常见整齐列阵的魔族兵卒,三五成行四下巡视,军纪肃穆俨然,无人胆敢冒犯。
姜承沿途观来,却觉此城虽规模不小。但城中魔族等级森严,气氛上并不比幻璃镜中和谐。尤其这些魔人,就算是最底层的士兵,似乎都比寻常半魔强上不少。直到此时,姜承方真正相信,就算带着人界半魔回归魔界,只怕也难以活出自由。
突然,这片威肃沉静之中,来了一声不和谐的吵闹,打断了众人遐思。一名胸大腰细,身材妖娆的妖艳女人,嘴里嘟嘟囔囔着不知道什么鸟语,刚一飞奔到龙幽面前,就指着他鼻子道:“龙幽,你又一直躲着本公主!”
“这个……不是躲,在下只是前往人界采风,顺便打探情报,还请红姬公主莫要误会。”
“打探情报?”
红姬的目光在龙幽身侧的三人身上转了一圈,嗤笑道:“这三个一个不像人,两个身上魔气比八国大多数王族都重。你编借口都不编号一点?”
“啊?”
姜承是蚩尤血脉,李忆如半身非人,这些龙幽都很清楚。但再怎么看,谢云书都该是个人吧?
龙幽刚动念头,回头一看,却见谢云书掌背之上,陡然浮现出双华印的印记,并且变得如同火焰一样深红夺目。
“魔纹?”
第二十九章 一挑就要挑祖坟
九幽之地炎浊之气浓重,就算像夜叉这类临近人界入口处的地方,环境也已大相径庭。
而毫无疑问,在魔界这种讲究实力尊卑的地方。不管龙溟怎样爱民如子,亦无法刻意改变强弱决定地位的客观事实。
因此祭都的魔气,在八国之中,亦算名列前茅的浓厚。越往王殿而去,越临近九黎祠,情况就越为明显。会令谢云书体内神农血产生反应,却也在情理之中。
但神农血与蚩尤血,仍然有着极大不同。像姜承体表会自然逸散出一层煞气,谢云书就依然像个没事人似的——如果他没有刻意克制魔纹的话。
谢云书可不想走狂野路线,也对老姜额头上外显魔纹形式敬谢不敏,索性就让本就存在掌背的双华印与魔纹叠合,使得它从湛蓝偏紫变成浓郁的紫红色。
这样一来,谢云书身上的魔气,当场就被红姬给发现了。紧随其后,龙幽先是一惊,然后就镇定自若道:“他们都是人界的半魔,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从两界通道回来?”
“人界的半魔?”
虽然没有露出歧视的神色,红姬却还是不信道:“人界那种地方,怎么会有厉害的魔族?不对……差点被龙幽你带偏了。他们怎样,跟本公主有什么相干?”
“那可大有相干了。”
龙幽义正词严道:“您不过是因为上次比试,在下侥幸赢了一招,才同意两国联姻之事。若有比在下更强之魔,将你击败,定能打消你一时的冲动。”
“你对本公主有什么不满?”
红姬怒然一哼,骄纵道:“魔界谁人不知,夜叉男俊、罗刹女俏。你我本是天造地设,到底你哪里看不上本公主?”
“公主国色天香,在下自无不敬。只是婚姻大之事,非身份地位便能决定。”
“那就是你在人界见到更好的了?”
红姬不信邪道:“龙幽,如果你拿不出更好的理由,那我罗刹就要跟你夜叉决裂。三国同盟之事,以后就休得再提!”
“……我哥不行么?”
吃过之前魔界大旱的亏,龙幽自然不愿意,夜叉国因为他的拒绝,坏了夜叉与修罗、罗刹联盟,落入被七国围剿的困境。
实在说服不了红姬,龙幽只能卖龙溟。谁让龙溟某种意义上,也算卖了他呢?
“你哥……”
不提八国的镇国神器,龙溟的武力,在八国之中算得翘楚。但龙幽能把自己击败,自认实力不俗、前无败绩的红姬,还是更倾心于他。
不过,龙幽这话说的也不错。考虑到两国国事,龙溟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红姬更中意龙幽诙谐随意的性子。相反龙溟城府老辣,总有些令人寒毛倒竖。两相一对比,本就有第一印象加成的龙幽,自然还是红姬属意的对象。
但让客人在楼梯上干等着,显非夜叉待客之道。龙幽向沉思的红姬道了声罪,然后便带着三名人界客人,进入了祭都王殿之中。
“你们来了。”
“怎么,刚吃过喜酒就不认人,你老还真是翻脸无情啊。”
谢云书跟魔翳却没什么可客气的。而魔翳露出一贯的温和假笑,道:“云书你第一次回家,对待义父就是这个态度?”
“不然呢,还要感谢你给我们制造了一堆麻烦?”
前几年扫清天魔教余孽,就让蜀山和四大世家忙了好一阵子。这还是姜承配合,将部分不好战的半魔,引入了幻璃镜为前提。而在幻璃镜中,却也少不了有一些魔翳的暗子。虽说没发挥什么魔界入侵人界的带路党作用,总归来讲还是挺恶心的。
就因为魔翳一个魔,导致神州乱了好些年,死伤了不少妖魔与人族修者。谢云书对他有好语气才是见鬼:“唯一该谢谢你的,大概就是你把我送到余杭客栈吧?”
“既然如此深厌于我,你又何必进入魔界犯险?”
谢云书也不避讳什么,开门见山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你去过人界,我总不能对夜叉一点了解都没有。再说了,不让姜兄亲眼见一见你们魔界的环境,他要是按捺不住蚩尤血脉的狂性,岂不是给我找麻烦?”
“蚩尤魔血?”
甫听到这四个字,红姬就不由为之一惊。但在魔界之中,除了早是神话的至强者魔尊重楼,蚩尤血统也已是个传说而已。要让魔界群魔信服,仍然得拿出过硬的实力。
饶是如此,红姬闻言亦不禁盯着魔翳,道:“夜叉大祭司,听你的意思,与这两位半魔都早已相熟了?”
“红姬公主不必多虑。云书乃是我在人界缚魂所用的备体,后经因缘巧合摆脱控制,得了我夜叉王族魔气。”
似乎看出了红姬眼中忌惮,魔翳不疾不徐解释道:“当初旱情未解,你我三族都须仰赖外力突破神魔之井封印。姜承,的确是我物色许久的一个选择。只可惜,被我这义子从中作梗破坏,未能让他荣归魔界。”
“你,是那个蒙面人?”
“这几年偶尔交集,竟令姜兄弟念念不忘,倒令魔翳受宠若惊。”
就算姜承进了幻璃镜,魔翳只要想,总有机会与办法私下与之接触。但魔翳也没想,谢云书不动声色,就搞出了一个愿意接待外人的妖界小洞天。并且随着谢云书增长,这处洞天还能继续扩张。
纵使魔界水患已解,大部分地域,仍旧环境恶劣。这样一来,魔翳说服姜承起事的动机,就完全不够。等到了李忆如彻底修复魔界水脉,夜叉国危局一解,后续魔翳亦只能在龙溟的要求下,一切暂时搁置,不了了之了。
不过,谢云书带姜承来魔界,又不是想他们两个叙旧,不过是想令姜承看清魔界的环境罢了。眼下两边照了面,谢云书亦不隐藏来意,出乎夜叉三魔的意料,问道:“不知道怎样,我才能进九黎祠修炼一段时间?”
“你想进九黎祠?!”
九黎祠乃夜叉重地,除了如同其他魔族一样,共尊魔帝蚩尤,同样也是神器“湮世穹兵”的藏宝处。对谢云书这人,魔翳已经早有提防,不可能不留一手:“那是我夜叉重地,为何要让你这外人进入修行?”
“你刚刚以我义父自称,爹给儿子最好的教育,还需要理由吗?”
第三十章 此一时彼一时
“你的唇舌,确实比过往尖利。”
“我的拳头也比过去更硬。”
近乎挑衅一般的言词,并未让两边的气氛,变得剑拔弩张。心里清楚谢云书绝不可能没什么把握,就来夜叉国犯病送死,魔翳呵呵一笑,意有所指道:“怎么,以为有了蚩尤血脉与女娲后人撑腰,让你更有底气?”
“女娲后人?”
红姬闻言顿时不掩敌意,看着李忆如逼问道:“那她岂不是我魔族大敌?”
“都过了千、万年了,人界与魔界早无冲突,何来大敌之说?”
“哼,这话也有些道理。”
对于谢云书的看法,红姬不置可否道:“但我魔界,不乏活过千万年的魔神。他们要是知道女娲后人的下落,对我八国也大有好处。”
“那就请自便吧。”
魔翳并不清楚谢云书有千凝魔艮,更不知道他身上带着魔骨。而龙溟见谢云书胸有成竹,却亦有些吃不准他的想法。
不过,龙溟还指望着龙幽能继承夜叉国务,然后去找凌波双宿双飞,此刻自不会跟谢云书彻底闹掰,沉吟片刻首度发声道:“舍弟邀请几位来夜叉作客,却非为了引爆人魔纷争。孤倒是颇为好奇,你一个堂堂仙人,因何要在我魔界修炼?”
“修行之法需要而已。”
谢云书自然不可能照实所说:“贵国大长老送我那么多魔气,不充分利用怎么行?”
“九黎祠乃我夜叉重地,莫说你是外界来客,纵使是我夜叉王族,轻易亦不得妄动内中陈设。”
魔翳道:“你凭什么提出这等要求?”
“本来就是无礼的要求。”
谢云书道:“礼尚往来。夜叉之前在人界胡作非为,我这属于来找回场子。魔界嘛,实力说话。如果你们没人打得赢我,我提的无礼要求。那就是合理的要求了。”
“这……”
龙幽本来是想让谢云书来魔界,让他能有机会跟他哥谈一谈联姻和凌波的问题。没想到谢云书居然反客为主,似乎来者非善起来。
然而风水轮流转。龙溟与魔翳对此却不觉得有什么稀奇。至少前几次交锋之后,魔翳就已经很清楚,谢云书并不是那种不知变通、循规蹈矩的修仙人士。
说白了,谢云书这次来魔界,除了刺激神农血觉醒,也是必须得宣示蜀山实力。免得以后每次出了事,这些魔界之魔总想着打魔界通道,给蜀山带来灭顶之灾。
那些上层魔神,却不必谢云书去考量。反正魔界上层动了的话,神界又不是摆设,轮不到谢云书去操心。他所要做的,就是庇护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而之前有八国进攻人界的压力,蜀山才会那么避让,选择退守修补神魔之墙,主动让女娲后人修补了六界地脉。
但此一时彼一时,没了水脉缺失的统一利益。眼下这种时局,就算谢云书给夜叉国难堪,其余几国又不是跟夜叉铁板一块,怎么会无缘无故替占据有利地势的夜叉国出头?
不过,红姬见状却有些不是乐意了:“哼,你们这是来找场子来了?幽煞大将军,我魔界可没有示弱的先例!”
龙幽还没发话。龙溟就已忍俊不禁,淡望着谢云书道:“孤未料到,你今日竟是以这种居高临下的强势姿态,踏上我夜叉国土。你若欲比武较胜,孤又有何惧?”
原作中,龙溟被三皇神力重伤的情况下,受制于人界影响的情况下,完全爆发仍能用十字妖槊的煞气,将神降秘境中lv99杀不死的骨蛇彻底镇压,强横实力便已可见一斑。
夜叉国内的龙溟兄弟与魔翳,比起人界都要强上不少。龙溟不受人间环境所限,有个相当于天仙三四重境的实力,却亦不足为奇。
当然,老李成仙前能压制龙溟一筹,成仙后八成也能压过他一头。
毕竟蜀山这两任掌门,老徐继承了紫萱的仙灵之力,已非寻常仙人可较。李逍遥又是初代男主,成仙前就有能够一举灭杀,修行数百年具有蚩尤血脉的混天魔尊的强横实力,显然成仙之后也不是一般天仙。
但,眼下谢云书太不给面子。就算龙溟想以和为贵,身为一国之王,显然也不能示弱:“你既有意切磋,夜叉上下当令阁下宾至如归。不知红姬公主意下如何?”
“人界的半魔来魔界撒野,本公主受不了这口恶气。”
红姬除了从公事角度出发,也有着向夜叉示好的心思:“你们要是不上,本公主不介意拔得头筹。”
“活动活动也不是不行。可事先声明,我和姜兄都已有内室。红姬公主你别动什么歪心思。”
“?????”
完全没想到,谢云书会这么跟她提前打了个招呼。红姬认真端详了谢云书片刻,忍不住“呸”了一声道:“就算你得了夜叉魔气,长得的确不赖。但本公主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吗?”
“不是就最好。”
谢云书把姜承带魔界来,可不是为了沾桃花运的。而且李忆如就在一旁,他当然得打个预防针。但谢云书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顿时让红姬产生了被羞辱的念头:“你这表情,怎么跟龙幽一样。是本公主哪里让你不满意吗?”
“不敢不敢,公主品貌无双,只有夜叉王室两位能配得上。”
“这还差不多。”
红姬满意地点点头,道:“不过,你既然要拿在夜叉九黎祠修行当战利品,如果你输了不也该有个补偿?”
“夜叉是夜叉,罗刹跟罗刹,不能一概而论。我和你无冤无仇,切磋归切磋。”
要么在九黎祠内慢慢修炼,要么靠和八国高手交战,尽可能刺激神农血脉。谢云书对从魔界拿到什么额外的好处,却没有任何迫切的需求。
但红姬却不免觉得谢云书是小看罗刹,不依不饶道:“怎么,你是觉得我罗刹赔不起?”
“只是我对贵国毫无了解,实在没什么必要。”
“罗刹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美人。只要你夫人不吃醋,大不了我送你些侍女?”
谢云书毫不犹豫拒绝:“既然美人是罗刹国最不值钱的东西,那我还要了干嘛?”
“你……是在说本公主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