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 叛逆
百里云川没想到,好孩子百里心,叛逆起来是如此的叛逆。
她快把他气死了。
百里心跟他说不上军校了。
百里云川听了以后,险些平地摔,他拄着手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上军校,这么多年是干什么的?”
百里家的孩子从小到大的规划都是清晰而明确的——参军入伍。
虽然百里心不是确切的百里家的孩子,但物质条件和教育资源并未因此有什么含糊,百里云川对她关怀不够,但没有在外在条件上委屈过她,让她走的也是自己走过的老路。
他以为这孩子会一帆风顺的念完军校,成为军官,然而没想到她才刚刚大一就有了放弃的想法。
他走到沙发前坐下:“你也过来,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百里心也不瞒他:“我想跟高晨结婚。”
“不上学这事儿,是他的想法,还是你的意思?”
“是我自己的意思。”
“为什么?”
百里云川没跟大女儿心平气和的谈过话,虽然此时他尚且能保持平静,实际上已经满心怒气,他感觉自己像个火药桶,只需要一根导火线就能爆炸。
百里心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说道:“我们打算合伙开一家公司做实业。”
“你大学都没有上完,开什么公司?他要开你就让他开好了,你跟着凑什么热闹捣什么乱?”
“我没有捣乱,我给公司当会计和顾问。”
“你……”
“我已经拿到了会计师和精算师的资格证。”
百里云川头疼:“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也是最近才下定决心要跟您好好谈谈的。”
“心,你在抗议我偏疼雪焰吗?”
百里心抬眼,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我有什么资格跟雪焰争宠呢?她才是爸爸和妈妈的亲生女儿,不是吗?”
虽然是事实,但百里云川听了这话还是觉得心口疼:“我知道这些年我忽视了你,可人生大事不容儿戏,你要退学跟着高晨去开公司,我不同意!”
“我不是来征询您的意见的,我是来通知您的。”百里心在某个瞬间,无情的样子特别像纪暖,“我的人生由我自己做主,很感谢您为我规划好了路线,不过从现在开始,我要去走别的路了,还请您不要阻拦我。”
说完,她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只要您在上面签字,并在学校找来的时候同意我退学就可以了。”
百里云川接过来,看也没看就嚓嚓撕碎:“反了你了!”
百里心不为所动,拿出第二份:“还多着呢,您撕不完的。”
“叫高晨过来见我!”
“不,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他没有逼我。”
百里云川看着大女儿,很是喘了一会儿气。
大了,很好,都要飞了,管不住了!
大女儿刚被纪暖抱回来的时候就是个小机灵鬼,看人下菜碟,特别会娇贵,还是个颜狗。
被好看的叔叔阿姨抱,她乐得跟朵花似的,还乖巧。
被不那么好看的人抱,她扭成橡皮糖,嚎啕的一条船都能听到。
可雪焰丢了以后,这孩子就没再撒过娇了。
唯一对他委屈的一次,就是初一说要带她走的时候。
她怕他不要她,哭着抱着他不肯走,然后就留到了现在。
回想过去十几年,这孩子是真的很省力,早早的自力更生,早早的自给自足,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都不用大人操心,她自己就能把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
他是个挂名的父亲,也是个多余的父亲。
面对女儿的决定,他居然找不到一点父亲的权威。
他深吸一口气,说道:“你自己做决定,不行,我一定要见见高晨,看他是什么想法,至于退学的事情,等见了他以后再说。”
看到百里心咬唇不服气,他摆摆手:“你再磨也是这个结果,把那小子给我叫来。”
对女儿他下不了狠手,对高晨他就舍得了。
百里心知道他的脾气,两人都是说一不二的人,只能暂时离开,打电话问高晨的意见。
高晨也不怕见家长,很平静的同意了,然后挑了个好天气去百里家拜访未来老泰山。
两人相互看不顺眼。
百里云川总惦记着高晨过去黏着纪暖的样子,他那时候就觉得高晨不是好黏。
现在他又来招惹纪暖纪暖的女儿。
百里云川见面以后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先把高晨修理一顿。
高晨也不喜欢百里云川。
姐姐的死跟百里云川脱不了干系。
姐姐进华都潘多拉的地下基地就是为了找他,结果被丧尸咬了。
虽然百里云川和师父用疫苗救了姐姐,可姐姐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一天清净的日子了。
两人各怀心事的寒暄,然后高晨坐下,开始跟百里云川对话。
最后他也不负所望的挨了几下——百里云川不用手,用手杖,在他身上敲了好几下。
“心才多大,你就撺掇着她跟你结婚!”
“知道创业有多难吗?你居然让她退学跟你鬼混!”
“要是失败了怎么办?你是打算啃老还是吃软饭!”
高晨知道百里云川想打自己很久了,所以忍着让他打,等百里云川抽了他一顿之后,高晨也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抬眼看着百里云川:“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臭小子还嘴硬!”百里云川举杖。
“我会让心幸福,不会让她变成姐姐那样!”
这话一出口,百里云川打不下去了。
纪暖是他一辈子的软肋。
高晨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我已经离开月升团,有了光明正大的身份,也有足够的存款,就算坐吃山空也不会让心跟着我挨饿,公司的发展我有规划,不管成功还是失败,都不会蚀本,就算失败,我也有别的路子可以走……”
他顿了顿,起身在百里云川面前弯下腰:“百里先生,老泰山,求您了,把心给我吧。”
他这样一示弱,倒是让百里云川有被将了一军的感觉。
反对的话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了,但让他就这么便宜了高晨,他还是不爽:“你们谈恋爱,我不反对,但是心一定要把学上完!等她拿到毕业证书,以后想干什么我都管不着了!”
这就是松口了。
高晨舒了口气,对他深鞠一躬:“好,我答应您。”
993 希寂
对高晨而言,他也希望百里心可以把学上完,等她有了一定的眼界和世界观,就算不要他了,他也没有什么怨言。
因为这是姐姐的女儿。
因为他爱她,希望她能过得好。
既然那两人都做了决定,百里心只好含冤受屈的继续读书。
果然如高晨所想,没多久,百里心就跟一个攻读通信的同校男生产生了情愫。
男生是与她同届的,一入校就因为长相俊美被封校草,后台也硬,百里心对这男生向来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在一次战术沙盘比拼中,她和男生过关斩将杀进决赛,终于在大电子屏上见识到了彼此的真面目。
她看到了男生的名字——白希寂。
在百里心这一代,叫希望、希光、希阳、希坤的特别多,家长们饱经战乱才能活下来,对未来生活的向往都体现在孩子的名字上,湖玉阿姨的儿子名字就是海存希,也有一个“希”字。
而叫“希寂”的,百里心倒是头一回见到。
男生是刚中带柔的长相,轮廓硬朗,鼻梁高挺,嘴唇棱角分明,却有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高清电子屏上切换了双方对阵的详情,百里心看到他那多情的眼睛外周有一圈密匝匝的睫毛,又黑又长又卷翘。
这样刚与美并存的男生,让她想起了紫藤,而且很奇异的产生了一种想法——紫藤不该嫁给莫雷的,莫雷的年纪真的太大了,如果是这个男生,一定跟紫藤很般配。
百里心输给了白希寂,口服心服。
军校管理严格,百里心不能总是跟高晨见面,但自打那次对战过后,她倒是很经常遇见白希寂。
两人是校友又是同级,虽然不是同一专业,但兴趣爱好差不多。百里心听同学说白希寂孤高冷淡,拽的二五八万,不爱理人,但白希寂在她面前倒是挺随和的,一点架子都不摆,可见传言也不能尽信。
见面次数多了,了解自然也多,白希寂是个很实际的男生,对百里心有了想法,立刻就展开了攻势。
百里心跟高晨相敬如宾十几年,还没有做过牵手以上的事,可白希寂会在她面前一改在外的文雅表象,把她按在午后图书馆的墙上强吻,挨了巴掌也不在乎。
他用那双美丽的桃花眼看着她,捧着她的脸不许她逃:“心,看着我的眼睛,你对我也是有感觉的,是不是?”
百里心躲不开,只能睁大眼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哪怕表面安于现状,人也是追求刺激的动物,平淡如水的爱情怎么比得过心跳加速的激情?
被强吻后的那天晚上,百里心失眠了。
她曾经有多么喜欢高晨,现在心里就有多挣扎。
可能她对高晨的感情并不是喜欢,而是依赖。
在爸爸身上得不到的关爱,大哥哥一样的高晨可以给她。
可是,她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给予了她爱,就把高晨给抛弃掉呢?
虽然不想承认,可她在白希寂的那一吻中,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动和渴望。
第二天,白希寂抱着花在楼下等她,全校都轰动了。
百里心一下子成为了众矢之的。
百里心自打上学以来就很低调,不过老师和学生大多知道她背景不简单,单看那个姓氏就知道她承载着怎样的荣誉。
所有人包括百里心都没想到,白希寂会大张旗鼓的追她。
喜欢白希寂女生们和暗恋百里心的男生们虽然难过,但也难过的有限,因为那两人全都背景强大,堪称门当户对,不是一般人配得上的。
如此风雨无阻的送了三个月,百里心答应了他的追求。
这消息当然在第一时间传到了百里云川耳中。
最开始百里云川还以为是小男生看上他家女儿在瞎胡闹,居然还闹成功了。
百里心来这么一出等于是移情别恋,不过百里云川并不打算插手,只调查了一下白希寂那孩子的背景,确定是根红苗正的军人世家。
他叫她好好上学,并没有让她不谈恋爱。
她还年轻,多接触接触社会,多谈谈恋爱,才能知道高晨是不是最适合的那个。
如果她长大以后依然认准高晨,那他这个当爹的也不能再阻止儿女幸福。
如果她跟高晨的缘分就这么走到尽头,那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过如此。
高晨也听说了,百里心亲口告诉他的。
她在百里云川面前总是沉默,可在高晨面前有什么说什么。
“高晨,白希寂追我,我答应了。”她看着他,“我知道不应该这样的,但是……对不起。”
高晨很温和的看着她:“没关系,你只要追寻自己想要的就好,只要你还需要我,我会随时出现在你的身边。”
百里心站在他面前哭了出来。
高晨真好,性格好,对她好,百依百顺,像个大哥哥,可她还是不满足。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追寻什么,到底是幸福还是激情?
她不知道。
她只是希望白希寂这样在乎她的人可以留在自己身边,不管结果怎样。
她有时很羡慕紫藤,紫藤率性潇洒,敢爱敢恨,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大家都不看好她跟莫雷的婚事,可紫藤还是把自己嫁掉了。
她拥有的爱太少,不知道该放弃什么,抓住什么。
她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掰玉米的黑熊,掰一只,丢一只。
不丢不行,不丢,就抓不住面前的了。
高晨对这个结果相当平静,稍微减缓了百里心的罪恶感。
她跟高晨之间本来就是约定俗成的默契关系,谁也没跟谁说过要交往或是在一起,就连跟百里云川对峙的时候,百里心说要跟高晨结婚,也是她的一时口快。
不过高晨听到百里云川这么说之后,也没有揭穿她,而是认认真真的重做规划——和她结婚的规划。
他愿意顺着她。
但她要是不要他了,他就走开,绝不纠缠。
年复一年,三年又三年,拿到了硕士学位的百里心接受了考博成功的白希寂的求婚。
百里心嫁给他的时候是奉子成婚,双喜临门,白希寂也果然没有亏待她,举办了一场盛大军婚,出席过紫藤婚礼的亲友们又出席一趟,新娘新郎的好友比紫藤那时候还要多。
看着台上宣誓相守的新人,一身正装的高晨坐在台下,笑容宽容又温柔。
真好。
这样一来,姐姐就没有挂心的事了。
994 心爱
从被捕至今,卡伦已经在牢里度过整整二十三个春秋。
他在意气风发的时候发了一场疯,使得全人类都被死亡和恐怖笼罩。
他被判处了长达百年的终身囚禁,不得转移也不得上诉,终其一生都要为因他而死的无辜人忏悔……
当然,他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
也不可能为那些无辜惨死者忏悔。
在牢里的这二十多年,他不断回顾过去的事情,反思自己的失误——
如果早点杀掉九井水,他的大计已经成功了。
他错就错在以为一切都尽在掌握,没能早日看出九井水的二心,让那女人带着资料成功潜逃,为日后埋下祸根。
还有月升团。
到底是失策了。
他们应该在找到初一弟弟的时候就把那小子宰掉的,而不是用灯下黑来隐藏他弟弟的行踪。
他实在是被月升初一的倒戈相向打得措手不及,损失不小。
还有——
纪暖和格里。
这两人最为可恨!
一个是逆天的免疫体,一个是无耻的背叛者!
他那么信任格里,一手将他提拔上来,结果他爱江山更爱美人,就这么弃他而去,还转过头来对付他!
好在他零零碎碎的把格里给折磨死了,出了一口恶气。
至于纪暖,寿终正寝,便宜她了。
现在他最关心的就是自己那个不省心的私生子。
他人在监狱,触角伸向四面八方,经过这些年的蛰伏,他已经有足够能力离开监狱,然而目前离开,麻烦众多,还是暂时留在这里比较安全。
恶是一直存在的,潘多拉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这天,狱中换了新的联络人,给他送来每天的时事新闻。
已经生出些许白发的卡伦看着那年轻的联络人,感觉有些眼熟:“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摘下帽子,对他略一点头,露出碎发下一双野心勃勃的眼睛:“回先生,我叫……”
听到这个名字,卡伦“呵”了一声,然后,不可遏制的哈哈大笑起来。
他怎么能不笑?
没想到潘多拉的手伸这么长!
“哈哈哈……很好,很好……干的不错!”
年轻人低下头,语气平静而恭敬:“为您效力,愧不敢当。”
年轻人离开之后,卡伦看着自己添了纹路、但保养得宜的手背,认为自己出山的时间已经近在眼前了!
虽然潘多拉一直供着他,但因为前车之鉴,他们不敢向他泄露太多情报,连每天送来的新闻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然而这并不能妨碍卡伦从中分析出蛛丝马迹。
自己的儿子——特兰西,是彻底的靠不住了,花那么多精力才培养出来的天才,在紫藤结婚六年后还在当神棍,而且当得声名鹊起,与日俱阔,搞得卡伦对他很无奈也很失望。
如果是手下,他就宰了。
可这是亲骨肉。
他没多少人性,也没有什么慈悲,但对待这个废物点心,他就是下不了手。
下不了手就不下了,眼不见心不烦,这小子除了研究八重雪也没做什么坏事,随他折腾。
只是,新的心腹培养不易,不是自己人,他还真是信不过。
刚才的年轻人倒是个合适的人选……
百里心和白希寂的小日子过得蜜里调油。
在读军校的这些年,百里心眼界开阔,格局变高,又有白希寂的精心呵护,性格成熟了不少,不再是过去那个总渴望着被人爱的小姑娘了。
两人结婚后,百里心被派去边界锻炼,白希寂留在研究所,两人聚少离多,然而觉悟很高,感情更好,每次相见都是小别胜新婚。
很快,百里心就怀孕了。
紫藤结婚六年都没有动静,检查之后得出是她的身体遭过重创,怀孕的几率非常非常小,莫雷也不是爱孩子的人,既然紫藤怀不上就不强求了,顺其自然。
因为紫藤不能生下莫雷的孩子,特兰西还高兴的哭了一场。
百里心这边的喜讯来的很突然,部队立刻就把她调回来,在华都的队伍做些轻松的工作。
百里云川听到这消息还挺高兴。
由衷的高兴。
新生命的到来总是让人欢喜的。
虽然百里心自打那次摊牌后就对他心存芥蒂,不过平时还是把他当成父亲来看待的。
百里云川觉得自己是真老了,他甚至认为帮大女儿带带娃的日子也挺好的。
高晨也一直关注着百里心。
他离开月升团是为了给百里心一个稳定的生活,就算百里心不要他了,他也没有回去,而是在外开公司继续经营,成绩居然还挺不错。
何叔语始终对高晨当年的离去耿耿于怀,现在见高晨肯公开露面,立刻就摆出了小叔叔的身份凑上去,非要把孩子拐回家不可。
何叔语来,何田田也来。
何田田也长成了漂亮的大姑娘,被何家惯出一身公主病,二十大几了,因为恶名远播,就算有何家千金的身份,也没有俊杰敢上门领教。
她依稀记得家里曾经有位小哥哥,但是跟着杀手头子走了,现在又“重出江湖”,改头换面做良民。
何田田一看,这小哥哥生的眉清目秀,性格宠辱不惊,顿时动了春心,每次何叔语过来探望,必定跟随。
等她认得路了,何叔语不来,她也会来露露脸,扮扮可爱,缠着他一起吃吃饭。
高晨很清楚何田田对自己的心思,只要她不挑破,他就还是她的小哥哥。
何田田之父是他的养父,对他也有恩情,何田田来,他会负责照顾与保护,更多的,他就给不了了。
这天听到了百里心怀孕的消息,高晨立刻决定提前下班,买些补品给百里心送去。
何田田早就知道他跟百里心过去的那点事儿,看他这么紧张,心里有点酸,忍不住说道:“哥哥,百里心自有人照顾,你何必去献这个殷勤?她又不缺补品。”
高晨不接受任何人对百里心任何形式的意见:“我自己去,你不用去。”
何田田当然不干,一定要跟上:“我怎么能不去?纪暖姐姐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去看她女儿,你总不能拦着我吧?”
这话没毛病,高晨就带着她去了。
995 醋精
何田田是第二次见到百里心。
第一次是在百里心的婚礼上。
她对纪暖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了,几乎遗忘,对这女孩也只是处于礼貌的关怀,毕竟她被纪暖救过,要是不这么干,一定会被人指责忘恩负义,高晨也不会待见她的。
这一次到她家里去探望,看着高晨那暗搓搓的高兴劲儿,何田田就忍不住翻白眼。
真是的……
百里心嫁了人以后,性格柔和很多,不再像过去那样愤世嫉俗了,见到高晨,她也表现的很自然,把他和何田田当成亲人来招待。
高晨见她烧水,主动接了过来,对百里心说道:“你去坐着等吧,我来。”
百里心很和气的笑道:“没关系,现在肚子还没显怀呢,看你们一个个紧张的,再这么下去我会被惯坏的。”
何田田暗暗的翻了个白眼。
在高晨看来,百里心的笑容是幸福的,看来白希寂对她很不错。
他一方面放了心,另一方面,心里又有点不是滋味。
这样的幸福,他愿意给,他也能给。
但是她不要。
何田田坐了一会儿,听他们两个进退有度的聊天,他们什么都聊,但是她插不进去话。
百里心是优等生,高晨是杀手,一兵一匪,然而他们的关注点和爱好是出奇的统一,何田田就眼巴巴的,听着他们从军旅生涯聊到国家大事,再到目前的各国冲突……
听着听着,何田田感觉自己很多余,不听了。
她不是好学生,既做不成参与者也做不成听众,再硬待下去,她跟自取其辱也没什么两样。
百里心跟紫藤打过交道,隐约看得出何田田的心思,不过,说起来,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挺复杂的,所以她就干脆不多管闲事了。
何田田自己溜达着参观了百里心的新家。
百里心的家是百里云川和白家双方父母各自出了一半钱给他们准备的婚房。
白家和百里家不缺钱,不用为了彩礼和嫁妆急红眼,所以全部花费都是AA,免得男方以后拿这种事耀武扬威。
虽然白希寂不像是会抛妻弃子的渣男,但新时代男女平等,还是均分的好,免得落人话柄。
婚房不大,但简约大气,楼上楼下错落有致,每一个细节都很用心,何田田挺喜欢这里,一边走一边欣赏白希寂和百里心的婚纱照。
百里心英姿飒爽,是个美人,白希寂气宇轩昂,还是才子,两人倒是才子佳人,般配得很,简直可以传为一段佳话。
要是自己跟高晨结婚了,也想住进这样的房子里……
何田田这么想着,偷偷笑了。
结果一抬头,发现照片上的新郎居然站在自己跟前,白希寂只穿了一条运动裤,脖子里搭着一条毛巾,似乎是刚从健身房里出来,满身大汗的微微歪着头看着她,一双桃花眼里带着不加掩饰的疏离:“你是……”
何田田虽然叛逆,其实是个纸老虎,第一回见到这种打扮的男人离自己这么近,顿时吓一跳,“呀”了一声。
高晨最先站在楼梯下面出了声:“何田田?”
白希寂立刻明白了面前女孩儿的身份,用毛巾擦擦脸说道:“原来是客人,不好意思,你先下去吧,我换个衣服再来招待。”
何田田晕乎乎的下来了。
高晨看了看她,皱眉问道:“你在上面叫什么?脸怎么红了?”
何田田深吸一口气,不管不顾的冲到高晨身边抱住他的胳膊:“她老公怎么在家呀?”
百里心也走过来,听到了何田田的话,她很奇怪的说道:“希寂在家?明明早上看到他出门了呀……哎,真不好意思,他是个面瘫脸,吓到你了吧?我上去看看。”
何田田这才跟着高晨走到客厅坐下。
百里心上楼,果然听到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
不多时,水声就停了,白希寂裹着浴巾出来找衣服穿,百里心给他拿了一套,背对他问道:“你怎么在家也不说一声呢?我还以为你出门了。”
白希寂淡淡的说道:“我回来的时候你在午睡,就没有吵醒你。”
百里心确实有午睡,但绝不会睡到不知家里动静的地步。
不过她也没多说什么,温和的说道:“今晚我们一起吃个饭吧,我做几个拿手菜。”
“你怀着孩子就不要操劳了。”白希寂穿好衣服,又拿起浴巾擦了擦头发。
“但是高晨跟何田田是一定要好好招待的呀。”
白希寂的手停了一瞬,然后继续动作,一边擦头发一边说道:“你跟高晨的关系倒是挺好。”
百里心笑笑:“吃醋了?”
白希寂突然丢下毛巾,一把将她按倒在床上,整个人都压下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明明那双眼睛平静的过分,没有半分波澜,却像是能穿透她的眼神直达她的心里去:“是的。”
百里心抬手摸摸他的脸,微笑的看着他:“我选择的是你啊。”
白希寂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丝笑意。
两人下楼的之后,高晨在看家里的鱼。
热带鱼的颜色艳丽,在水墙里游弋,在阳光的照射下,给墙壁添上了一层很梦幻的水纹。
看到那两人并肩下来,高晨表情很平静,直起身说道:“既然已经看过,我们也该告辞了。”
何田田一愣:“喂!这么快就走?”
百里心说道:“是啊,别急着走,今晚留下来吃个饭好吗?希寂说他要下厨大显身手,你们一定要给个面子呀!”
高晨看了白希寂一眼,发现对方也在看着他。
他就没再说走的事,点点头,留下了。
然后,何田田就近距离的被百里心和白希寂虐了。
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这么恩爱,你烧水来我煮饭,你切菜来我炒蛋,那其乐融融、默契十足的样子,非真心相爱者不能炼成。
何田田看着他们又看着油盐不进的高晨,心里酸的直冒泡泡。
看看人家白希寂,多么爱妻。
再看看自家高晨,无动于衷,不通人情。
百里心选白希寂也是有道理的。
终于吃完了这顿饭,味道不错,但气氛难挨,何田田再也坐不下去,总算能拖着高晨离开了。
两人走在人行道上,何田田越想白希寂外冷内热的举动,就越发为高晨对自己的冷淡感到委屈。
然后她站在原地一跺脚,告诉前面的高晨:“今晚我不回去了!”
996 摊牌
高晨回头,神色淡淡的看着她,仿佛她就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他越是把她当孩子,何田田就越生气。
他只在百里心面前有笑脸!
她心中不忿,说道:“你要忙的话就回去好了,我想去逛街,逛完自己就回去了。”
高晨很淡漠的说道:“不行。”
何田田不听他的话,转身就走。
高晨上前几步拦住她的去路:“天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在外不安全。”
“怎么不安全了,还有谁敢对我动手不成?”何田田不耐烦的说道,“反正我对你来说也只是个累赘而已,我不麻烦您了,我自己回家,行了吧?”
高晨看出她是在无理取闹,也知道她在变着法的吸引他的注意力。
她是自己名义上的妹妹,他没办法置之不理,只好说道:“你去哪里,我陪你去。”
何田田背对他,偷偷一笑,然后故作严肃:“好,这可不是我逼你的,是你自己跟来的。”
然后她就带着高晨逛内衣店去了。
何田田也是个可以谈婚论嫁的大姑娘了,因为她的婚事始终没有着落,何家人没少操心。
何耀东如今也一大把年纪了,长子和长女都已经去世,何叔语也是个不着调的,身上又有初代疫苗留下的副作用,生不出孩子。
所以他膝下就这么一个外孙女,宝贝的眼珠子一样,何老太爷在家里说一不二,这外孙女也被宠得骄横跋扈,虽然不至于杀人放火,让人头疼是足够了。
不过她的“淘气”制不住高晨。
高晨的冷淡就是专门克她这种小作精的。
何田田在内衣店里摆开架子大试特试,每试一件都要问他。
高晨还是很美型的,往门口一站,引得店里店外的美眉们纷纷看过来,有他在生意都好了不少。
被何田田来来回回的问,他不理,也不恼,就那么淡淡的站着,看她能作到什么地步。
见他对自己的身体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想法,何田田泄了气。
她将一堆试过的内衣赌气全都买下,让高晨提着,大包小包的往外走。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都饿了,她找了家快餐店,进去要吃要喝。
高晨付钱,端盘子,坐在她对面,脸色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咬上第一口汉堡包的时候,何田田终于忍不住,呜呜的哭了起来。
“为什么不喜欢我……”她一边哭一边啃,啃的狼狈不堪泪流满面,“我哪里比不上百里心了……就因为我不是纪暖姐姐的女儿你才看不上我的吗……”
高晨对她的眼泪无动于衷,只递了纸巾过去。
“我不要!”何田田把汉堡包丢过去,哭的委委屈屈,哽咽不已,“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对我好?你走吧!不用管我!我以后再也不会缠着你了!”
高晨一把接住汉堡包,端端正正的放在她跟前:“不要浪费食物。”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何田田猛然起身,作势要掀桌:“我买得起!我浪费得起!你管得着吗?”
高晨按住桌子不让她掀,神色还是没有变化:“这里是公共场合,你是何家人,还是注意一下形象比较好。”
“我还有什么形象?那种东西早就没有了!”何田田掀桌不成,退而求其次,在高晨身上砸了一杯可乐。
外祖父不是没有给她找过对象,但都被她自己一桩桩给搞砸了。
她就是故意的,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暴力女,让人们对她退避三舍,只给他留下了余地。
可他根本不在乎。
他不在乎她把自己的形象破坏的有多糟糕,也不在乎她对他的心意。
更可恶的是,他什么都知道。
明明都知道……
还是对她视而不见。
褐色的饮料淋了他一身,他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何田田抬头看到玻璃墙上映出了状若疯癫的自己,她就觉得自己真是可怜又可悲。
喜欢男人喜欢到这种犯贱的地步,为了让他在乎自己,什么丑事都做得出来——
她可是何田田,外祖父的宝贝,何家的掌上明珠啊……
被逼到这个地步,真的,太丢人了。
然而就算她这么发着疯,高晨依旧没有生气。
他带着一身可乐,用一种无可奈何、随便她乱来的神色,静静的看着她折腾。
何田田咬牙恨着恨着,就恨不下去了。
有什么用?
没用的啊。
不管她做什么都打动不了他的。
她擦去脸上的眼泪,给高晨递去一张纸巾,高晨接过来,问她:“不泼了?”
“不泼了。”
他这才擦可乐。
不过哪里擦的干净呢。
更要命的是,他穿的还是白衬衫。
何田田把幸存的食物吃完,抹抹嘴,认真的看着他:“你答应我一件事,答应了,我就老老实实的把自己嫁出去,再也不纠缠你了。”
高晨眼皮也没有抬:“我不答应。”
何田田变了脸色:“你就一定要对我这么狠心?!”
“你是要我吻你,还是要我睡你?”
此话一出,何田田有点尴尬。
这话自己说出来是一个意思,被人猜出来又是另一个意思了。
高晨真是太了解她了,要不然这么多年,他白混了。
“我只当你是我妹妹,所以你不要再强人所难。哪怕你以后为了气我随随便便把自己嫁掉,我也不会有任何负罪感,我对你的感情,仅此而已。”
何田田气的恨不能扑过去啃他一口:“那你对百里心呢?你把她当成什么人?她是纪暖姐姐的女儿,等于是你的外甥女!”
“她是姐姐的延续,只要能保护她,我不在乎自己用什么身份。”
看,这就是差距。
什么劳什子妹妹,什么劳什子姐姐……
何田田忍无可忍:“我看你最喜欢的是纪暖吧!”
高晨突然抬眸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深沉深情,勾魂夺魄,带着十足的男性魅力与几分匪气。
看得何田田的心脏猛地一跳。
“我就是喜欢她,你有何指教?”
他连说话都变成了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何田田没什么可以指教的。
看着这样富有攻击性和吸引力的高晨,她感觉他美的太突然,太不真实。
简直有点吓着她了。
997 断爱
高晨总是这样。
只在提起纪暖,或是跟纪暖有关的人时才会有感情。
别人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是啊……
早就知道的,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的自取其辱呢?
有些东西,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怎么折腾,也不会属于自己的。
何田田抬手覆上胸口,平定心情,然后,她睁开眼看着高晨,露出一丝要哭似的笑容。
“我知道了。”她站起身,第一次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不会要你的吻,也不会让你睡的。该走了就潇洒的走,对吧?以后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助,你会帮我吗?”
“会。”
“这样就……好了。”何田田提起自己的大包小包,“多谢你帮我买单,我回家了……再见。”
不等高晨说什么,她转身离去,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坐上就走,毫不停留。
高晨看着车子消失在路口,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
何田田在他心里没有特别的份量。
但是如果真因为他出了什么事,他也不好向何叔语交代。
这样分道扬镳的结局,刚刚好。
高晨回了自己的公寓。
公寓里没有开灯,他躺在床上,抬手搭在额头上,透过落地玻璃窗看着窗外的星空。
他那个时候,年纪还小,大家也都还活着。
他总能记得江蓝的夜空。
和姐姐一起躺在人多为患的大卡车里,能透过车篷看到外面的星空。
江蓝的夜空是很漂亮的,因为地理位置靠南,山林多,空气好,地势开阔,比一般大城市的星空要漂亮多了。
他住的卡车女眷居多,那些人在睡觉的时候,总会叽叽喳喳的说一阵子话,姐姐从来不参与,安安静静的平躺着,一整夜都不会翻身。
有时候姐姐睡着了,他没睡,她太安静了,他就担心的伸手在她鼻子下面感受一下,生怕她在不知不觉中没了呼吸。
她自作主张的把他推上这样一条路。
在他没有能力坚持的时候,把他推离了她的身边。
姐姐的确是为他好。
可他受到的苦难太重,一颗童心早就死在那场浩劫之中了。
江蓝逃亡,华都沦陷,幸存者海上迁移……
再怎么不谙世事的孩子也会长大。
可不管是他的长大,还是那两个孩子的成长和婚礼,她也看不到了。
真狠心。
真的狠。
在无声的静寂之中,一行眼泪从他眼中滑下。
第二天,何田田接受了新的相亲,同时得到消息,高晨卖掉了公司,已经离开了华夏。
何叔语没儿子,在高晨面前又当哥又当爸还当叔,然而高晨并不能体会他这哥爸叔的苦心,小时候跟着月升初一混,长大了自立门户混。
现在女朋友和公司都混没了,何叔语想着,孩子终于该回家了吧?
高晨还是不回家,出国了。
去哪儿了?
不知道。
打电话也没人接。
何叔语气的仰天长啸,追高晨去了。
这回不管怎样必须给他定个亲事!不然这娃就要孤独一生了!
何田田无动于衷的打扮,然后出门相亲去了。
新相亲对象是个挺有来头的花花公子,好人家不会把宝贝女儿嫁给这货,何家也是走投无路才会饥不择食的。
对方家里也想着,反正何家女儿也是个母老虎,说不定还能制住自家儿子也说不定。
双方各怀鬼胎,然后见了面,一拍即合。
待双方家长退场,伪装淑女的何田田当桌指着那小子哈哈大笑:“哎哟我的妈,怎么是你!”
那小子也指着何田田:“你就是何家那个女霸王?还骗我你叫百里雪焰!后来我去找你,又被家里人骂了一顿……”
“你信啦?大笨蛋,哈哈哈……”
原来这两人之前也有过一段孽缘,何田田在校不学无术,然而对女朋友们很讲义气,时常为惨被渣男甩的女朋友们外出干架。
因为背后势力盘根错节,传出去不好听,所以大家干架都心照不宣的蒙上脸,而且一般情况下不会自报家门,到了事先约好的地方,废话不说,见面就打。
该货就被何田田打过。
但说来很冤枉,他是代替朋友来的,要文斗不要武斗,结果被武力值爆表的何田田用皮带抽成一条菜花蛇。
老仇人相亲,还挺和气,这货伸手说道:“重新自我介绍一遍,我叫陆希坤。”
何田田伸出手:“你好希坤兄,在下何田田。”
陆希坤嫌弃的哼了一声。
俩人分开之后,据陆家的反馈,陆希坤“对何田田小姐非常满意”,何老太爷终于松了一口气。
把这外孙女嫁出去,他就了无牵挂,死都能闭上眼了。
至于何叔语那个不着调的小儿子,随他折腾去吧。
陆家动作也很快,送彩礼订婚都是赶着来的,就怕何家反悔。
当然直到三个月后的婚礼,当事人也都没有要悔婚的意思,一对仓促的鸳鸯就这么结成了连理,两个都是漂亮人物,看着也很讨喜。
高晨在婚礼当天也出席了,作为何田田的兄长。
看到这样一个风度翩翩、如同高岭之花、礼貌礼节做的都很周到的大舅子,陆希坤本能的察觉到危机。
新婚当晚,陆希坤对何田田约法三章。
第一,忘掉乱七八糟的男人(特指某个高姓男人)。
第二,不能随便打他(他领教过何田田的拳脚)。
第三,何田田不能在外乱来(老婆是个有权有势的美人,必须抵抗住各种诱惑)。
听完这三条怂话,何田田都笑了:“我看最后一条应该管束的是你吧!”
陆希坤委屈:“都是我身边的那几个朋友败坏了我的名声,别人以为跟花花公子玩的也是花花公子,我实在是冤枉的很!”
“好。”何田田坐在床边,享受着陆希坤给她脱鞋揉脚的待遇,“我答应你。”
她愿意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就算没有那个人,她也可以幸福的活下去。
结婚之后,这两个不被人看好的小鸳鸯,居然还真的像模像样的把日子过下去了。
当高晨在国外再听到何田田的消息时,何田田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了。
那边的百里心待产,高晨想着,那就再回去一次吧。
然而这一次,他回去了,再也没能离开。
998 陷阱
百里心在孕期,就察觉到白希寂有点奇怪。
比如他在家神出鬼没,也常常会在晚上出去,手机不加密然而也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身边还会出现一些看着不像同事的朋友。
她想问问白希寂到底在干什么,可每一次都被他巧妙的搪塞过去,他对她也依然很好,百里心就觉得,会不会是自己怀孕以后就开始疑神疑鬼了呢?
直到生了孩子——
白希寂带着新生的儿子,失踪了。
高晨在医院见到百里心的时候,白希寂已经带着孩子消失两天,百里云川和江南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去找白希寂,目前还没有任何进展。
同时失去了孩子和丈夫的百里心十分憔悴。
但是并不后悔喜欢白希寂。
她不是嘴硬,是真的喜欢他。
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
高晨安慰她:“师父也在找他,孩子不会有事的。”
百里心手里抓着孩子的小衣服,因为一直掉眼泪,她眼睛都哭伤了,医生给她用冰敷带敷着。
她喃喃的说道:“这衣服还是希寂给孩子买的……他为什么要带孩子走呢?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吗?”
“等找到他,你亲自问他好了。”
“我这样子,很狼狈吧?”百里心对着他的方向惨笑,“这是不是我出尔反尔的代价啊?如果是跟你结婚,你一定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不是代价。”高晨拍拍她的肩膀,“我从未怨恨过你。”
百里心咬着嘴唇,颤抖着哭了起来。
兴许她真的太任性,大错特错了。
可是听到紫藤对爸爸说的那番话以后,她也明白了自己的内心。
紫藤不愿意回来,是因为不想被爸爸当成妈妈的延续。
而她选了白希寂,是因为在白希寂眼中,她只是百里心,白希寂选择的是她这个人。
但高晨不一样的。
她再迟钝也明白,高晨是在透过她对另一个人好。
那就是她的妈妈,纪暖。
她不能恨妈妈,因为没有妈妈,她就活不下来。
她也不能恨高晨,因为高晨对她那么迁就,那么好。
她对爸爸有气,但也无法恨他,把一个没有血缘关系、还弄丢了亲生女儿的孩子养这么大,他已经仁至义尽了。
她谁也不能恨。
唯一能够自主选择的,只剩婚姻大事。
然而,好像,也选错了。
百里云川都亲自外出找人去了,留在医院陪伴百里心的只剩高晨。
高晨一面照顾百里心,一面关注着外界的变化,还迎来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客人——
特兰西。
毕竟是心上人的姐姐,特兰西对白希寂的失踪也挺上心的,发动信徒寻找。
到底是人多力量大,他的粉丝居然先情报组织一步,把白希寂的行踪发过来了。
白希寂出现在了西联的机场。
西联,那可是有着紫藤的地方!
这个地方引起了特兰西的心痛,他收到照片之后看都没看就拿给了百里心,百里心摘掉眼罩一看,确定了照片上人的身份:“就是他!白希寂!孩子呢?”
高晨接过来一看,心里一惊——
虽然照片上只出现了一只手,但白希寂怎么会跟东琉璃在一起?
西联,东琉璃,东紫藤,莫雷……
这些关键词在他脑海里盘桓,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打开了账户追踪。
他给东紫藤汇款的时候,给那笔钱做了手脚,让他能够监控东紫藤的账户,看她要用那么多钱干什么。
之前账户一直没有动静,然而现在,它终于动了,钱在国际银行转了个弯,作为企业收入汇入了莫雷的账户。
如果没有鬼,东紫藤作为莫雷的妻子,给他打钱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何必要转这么大一圈?
唯一的原因就是,西联有变!
白希寂是有下落了,但孩子却不见了,百里心急的要命,虚弱的站都站不稳也要去西联。
高晨按住她,让她好好养身体,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有特兰西的人在看着,白希寂是跑不了的,南联与西联最近,师父派人过去是最快的,你就算过去也没有用。”
百里心抓着他的手:“那就拜托一先生了!”
“嗯。”
高晨把情况告诉了月升初一,月升初一当然是很上心,立刻就让当地的分部监视去了。
至于孩子,百里云川和江南沿着航线一路寻找,直到在西联落地,也没有找到。
白希寂一定是把孩子藏起来了。
杀掉的可能性倒是微乎其微,毕竟虎毒不食子,而且,如果真要杀掉,又何必把孩子带走。
就在西联的这块土地上,他们两个又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纳兰正德。
纳兰正德和莫雷作为东西半球富得流油的资本家,居然会在白希寂跑路的时候“恰好”出现在这里……
事出反常必有妖,百里云川直接去夏洛特城堡找莫雷要人。
莫雷拒不承认白希寂在这里,连紫藤也只是站在一旁看笑话,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一个阴谋渐渐浮出水面。
百里云川离开之时紧紧抓着手杖,对江南说道:“你尽快回华夏,通知上面做好防御准备。”
江南愣了一下,问道:“那您呢?”
“我要留在这里,把孩子找回来。”
江南拗不过百里云川,只能归国。
果真不出百里云川所料,江南乘坐的班机在途中遇到故障坠毁,坠落在茫茫大西洋,官方初步估计,无人生还。
百里云川坐在月升团的分部看着这个新闻,慢慢的喝了一口酒,平复心情。
还好,江南临时改换航班,没有坐失事的飞机。
但这已经说明,有人开始对他们下手了!
能做到这一步的,在他看来,最有可能的只有一个。
潘多拉!
他太大意了。
东琉璃从来就不可能改邪归正,他的小女儿东紫藤大概也早就误入歧途,至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白希寂——
在做白家的家庭调查的时候,他的背景资料简直完美,所以现在想想,潘多拉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把棋子埋下来的?
早在孩子们还没有长大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下这一盘棋了。
现在,棋局已定,他们就开始不紧不慢的收网了。
他立刻联系月升初一,让他不惜一切代价干掉卡伦!
然而,月升初一告诉他,——
就在刚刚,卡伦顺利越狱了。
999 大结局(上)
潘多拉一直装乖巧,背地里蠢蠢欲动,如今终于按捺不住了。
为了救出卡伦,他们也是煞费苦心,慢慢替换掉监狱的人员等待时机,计划之周密,步骤之详细,保证营救能一次成功,不留痕迹。
卡伦越狱之后就销声匿迹,潘多拉官方当然是第一时间就站出来否认营救,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潘多拉这些年又一直夹着尾巴做人,国际组织不能公然把他们怎么样。
但卡伦这人的破坏力太大,罪恶太深,哪怕不符合人道主义,国际组织也只能采取强制手段,全方位冻结了潘多拉的资金,直到找到卡伦为止。
虽然他们都知道,这样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
但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们都知道,卡伦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事情开始发酵。
潘多拉这些年被禁止从事医药方面的研究,但他们从未停止过对慈善事业的资助,这不,他们刚一倒霉,立刻就有人组团谴责起国际组织的霸道,要求他们停止对潘多拉的冤枉与迫害。
圣母在什么时候都是不缺的,这个团体被称为圣母团。
有人分析圣母团的出现有可能是潘多拉对某些人从小洗脑教育的结果,不过这种论调在当时并不被人接受。
因为细思极恐。
这边摇旗呐喊要求解除对潘多拉的限制,那边严防死守严阵以待就是不肯放松警备,双方在互联网之间你来我往,火药味越来越浓。
终于在七月九号这一天,圣母团在众联北部发动了第一场暴乱。
众联轻敌了,本以为圣母团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想到,他们行动有序,组织严密,一处喊话,九处着火。
来之不易的和平就像建在海边的沙堡,暴乱的大浪打来,立刻就粉身碎骨。
众联失的这场火,很快就蔓延到华夏。
彼时,距离白希寂离开仅仅一个月。
一开始只是小范围的暴动,但很快就发展成为声势浩大的动乱。
倾一代人之力,耗时二十年才重建起来的城市,就这么轻而易举被炮火给冲垮了。
这些年为了发展,人口飞速膨胀,二十年之间,被丧尸灾难打击到仅剩一成的人类已经恢复到灾变前的五成。
人口增加了,基础资源却没有跟上,虽然上头极力控制,但贫富差距还是越来越大,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资源是靠着潘多拉的资助提供的。
一旦潘多拉停止资助,底下的人就断了生活来源。
他们怎能不闹?
而且,城市管理者也被和平给麻痹了,过晚的启动城市安全等级,等他们意识到事态严重超出想象的时候,城市已经陷入一片火海了。
北省也乱成一团,百里心刚生过孩子就遇上丈夫失踪,月子没坐好,身体很虚弱。高晨在外走一圈,发现这座城市已经不能再待,回来的时候就推了一辆轮椅,进门就把百里心放上。
百里心看着他麻利的收拾行李,又扭头看向病房外——从前两天开始,医院的患者激增,每天都是吵吵闹闹的,今天好像更喧闹了。
高晨收拾了食物和饮水,又往她腿上盖了毯子,然后就背着背包往外走。
医院已经乱成一锅粥,到处都是吵吵嚷嚷的,有好些不像病人也不像家属的人在医院里很激动的嚷叫推打,很多外伤病人被送进来,医生们一趟趟的在急诊室穿梭。
就算百里心不明白暴乱的事态有多严重,单看医院乱成这样,也能知道外面肯定比这里更乱。
高晨推着她往地下停车场走。
就在这时,几个抱着玻璃瓶子、穿着厚厚冬装还戴着面罩的人迎面走来,一边走一边往周围的人身上泼玻璃瓶里的东西。
被泼到的人们顿时尖叫连连,百里心看得胸口一颤:“硫酸!”
那几人显然也看到了衣着体面的高晨和百里心,立刻冲过来要泼他们。
百里心抓起灌了水的奶瓶朝一人丢过去,那几人还以为这里面也装着硫酸,赶紧躲了一下。
高晨就趁此机会,抓起百里心腿上的毯子在空中一拧,拧成一条长绳,而后对着那几人猛甩出去!
毕竟是在顶级杀手团接受过训练的人,身手不凡,这几个趁机作乱的家伙哪里是他的对手。
被这么一甩,他们手里的瓶子就掉在地上摔碎了,自己也七横八竖的躺了一地,看到衣服上沾了硫酸,吓得他们鬼哭狼嚎的爬起来脱衣服。
高晨加快脚步,推着百里心冲向地下停车场。
停车场也乱成一团,到处都是打砸车辆以及开车逃跑的人,汽车的警报声和着火的火警声此起彼伏,听起来惊心动魄。
高晨的车子还在角落里幸存着,他推着百里心过去,刚打开车门,一个手持金属球棒的男人就从车子背后过来。
无冤无仇,就这么面目狰狞的要砸百里心的头。
高晨一把扯起百里心,然后对轮椅踹出一脚,轮椅猛然后退,一下子把男人顶的倒退好几步。
高晨没空在这里跟杂鱼浪费时间,他也没想到,事态会恶化的这么快。
一旦城市失控,没了道德和法律的制约,真实的人性就会显现出来。
前一刻还慈眉善目的坐在你身边的人,可能这一刻就面目狰狞的对你举起屠刀了。
百里心也不敢给高晨添乱,自己忍痛爬上车。高晨立刻发动车子往外冲去,就这短短一段路,就被砸了五六个灭火器。
在离开停车场之前,高晨无意中往倒车镜里看了一眼。
结果,他在镜子里发现了一个熟悉到让他全身汗毛都竖起来的身影!
“轰”的一声,里面的车辆开始了连环大爆炸,他一踩油门冲出停车场,随即,一股伴随着火光的浓烟从出口喷涌而出,接连的爆炸声掩盖了里面的惨叫和哭喊。
高晨没有停下,一手抹着方向盘往机场方向飞奔。
如果他没有看错……
不,他一定没有看错。
那个出现在停车场里的身影,毫无疑问,是一只变异丧尸!
这东西明明在二十年前就应该被消灭了!
为什么会出现在市中心的医院里!
这下,大事不好了。
1000 大结局(下)
高晨知道丧尸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他驾车赶往机场,让百里心给百里云川打电话。
百里心见他神色是少见的严肃,也不废话,让打就打。
电话拨通,高晨把丧尸出现的事情告诉了百里云川。
百里云川人在西联也不含糊,江南已经安全到达华夏,通过江南,他为两人拿到了离开北省的通行证。
挂了电话以后,百里心着急起来:“变异丧尸?这东西不是在二十年前就被消灭了吗?”
“我没有看错。”公路两旁满是打砸抢烧的场景,高晨开着车躲避来自路边的袭击以及路上的撞车,铁青着脸说道,“卡伦越狱了,这事一定跟他脱不了干系,他还没有死心。”
听到这个名字,百里心心里也是一颤:“那圣母团也是他组建的吗?”
高晨冷笑:“谁说的准呢?”
就算卡伦手眼通天,但被长期囚禁在监狱中,他怎么可能如此面面俱到的做手脚?
唯一的解释就是潘多拉早就打通了上下关节,如今的一触即发,一击即溃,不过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上上下下早就被侵蚀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再去追究责任也来不及了,那些被打通的关节大概早就跑掉,留下无辜的民众在这里承受着暴徒的怒火……
突然,前方的车辆发生了连环车祸,最前一辆车都飞起来了,高晨紧急刹车,百里心猛的往前一冲,要不是安全带系着,她就要撞到挡风玻璃上去了。
她吓了一跳,紧紧抓着安全扶手,看着前面那惨不忍睹的车祸——
被撞坏的车子都变形了,还有人带着满身的血,哭天抢地的从车里爬出来。
百里心下意识的就要解开安全带去救人,高晨一把按住她:“别下去!救不了的!”
“可是……”
“我们要去机场,不是医院!你坐好!不准下去!”高晨一抹方向盘上了紧急停车道,对一旁的惨状视若无睹。
百里心越过他看向车祸现场,发现车里很多都是一家几口一起离开城市的,里面不乏小孩子!
她一把拽住高晨的手:“高晨,我不能走……”
她看着一个在车里号啕大哭的孩子,自己的眼泪也掉下来了:“我是军人啊,我不能走!”
高晨不为所动,硬着心肠从现场开过。
百里心趁着车速减慢,解开安全带就要下去,高晨拽着她,不许她动,然而百里心也不知道哪儿来那么大的力气,挣开他就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高晨愕然踩下刹车,这时,后面也发生了车祸,到处都是撞车声和爆炸声,急于奔命的人在后面骂骂咧咧的猛按喇叭。
高晨暗骂一声就要下车去把百里心抓回来,百里心却是自己跑回来了。她气喘吁吁的拉开后车门爬上来,怀里还夹着一个吓坏的小孩子。
高晨和她的目光在后视镜中相遇,高晨也没说什么,一踩油门,继续前进,加速离开了这个充满了暴力和硝烟的城市。
机场已经人满为患,数不清的人在柜台前大排长龙,人流量几乎饱和。
高晨下车以后,牵着百里心就往里面走,他顺手接了被百里心救回来的那个小男孩,看到那孩子眼神的一瞬间,他心中震动。
仿佛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自己。
小男孩也就五六岁的样子,非常可爱,原本整齐的正太头已经乱成鸟窝,一双眼睛懵懵懂懂,充满惊恐,脸蛋上还沾了鲜血和烟灰。
高晨抬手在他脸上擦了一下,然后带着这一大一小一起往特别通道走去。
不是不在乎这个城市。
但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他身边的这个女孩子更重要。
他把百里心和孩子送到特别通道,后面有人见到也要闯进来,却被全副武装的ASU拦住,不准进入。
那些人便在外嚎哭不止,大骂不已。
高晨内心没有半分波澜,依然坚持着把百里心和孩子送上了专机。
百里心不想走。
但是她这个样子,留下来也帮不了什么忙。
在这种时候使用特权,她很羞愧,可是……
可是……
她不想死,她连自己的儿子都还没有看一眼,就被白希寂给抱走了。
高晨则是无所谓,一点都不觉得脸红。
所谓特权,不就是为了这种时候存在的吗?
安排百里心和孩子落座以后,他亲手给她扣上安全带:“到了章西以后就去解封臣家里,你爸爸已经跟他打好招呼了。”
百里心一愣,抓住他的手:“你呢?”
高晨站起身,还有心情开玩笑:“我一个大男人,要是抢占这种爱心座位,一定会被人骂的。”
百里心不肯松手:“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高晨低头看着她。
二十年过去了,他终于长大。
从那个只能被保护的小男孩,变成可以保护别人的男人了。
他弯下腰,在她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然后挣出了她的手:“你乖乖的,在章西等我,不要乱跑。”
百里心一下子就明白了。
他真不走!
“不要!”她手忙脚乱的解安全带,“高晨,高晨……你是因为我才回来的,我不能让你留在这种地方……我不走了,我也留下……”
高晨把她按在座位上,抓着她肩膀的手指用力,不让她站起来。他认真的看她,像是要把她刻进脑海里,然后温和一笑,随即扬手在她后颈劈了一下。
百里心一愣,不甘心的闭上了眼睛。
高晨让她倚在座位上,然后看着那个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抽泣着,娇声娇气的说道:“我叫林昭。”
“很好,林昭,可以答应我好好保护她吗?”
小男孩看了百里心一眼,噙着泪点点头。
高晨摸摸他的脑袋,最后看了百里心一眼,然后转身离去,毫不停留。
十分钟后,专机离开机场,飞往章西。
这时,飞机上的乘客齐齐发出了惊叫声,小男孩也趴在窗户上往下看。
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人山人海涌进了机场,机场里的人一下子炸了锅,从各个出口四下奔逃。
在飞机飞上云端,远离机场之时,那片机场已经被后来涌入的人山人海夷为一片废墟。
他心里砰砰直跳,坐下来,摸索着抓紧了百里心的手。
大哥哥……
一定要平安无事啊!
初时篇——初出茅庐
杀手,是一个神秘的职业。
他们隐于黑暗之中,从诞生直到毁灭。
西联境内,锡林小镇。
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安静小镇,然而却是整个西南大陆两大顶级杀手世家弗兰家族与奥尔家族的避世之处。
在两家“和平共处”十五年之后的一个冬天,弗兰家族毫无征兆的向邻居发起了一场血腥清洗。
奥尔家族刚接手一个棘手任务,精英几乎全都外派,根本抵挡不住如狼似虎的弗兰杀手。
当家人带着生病的妻子,还有十二岁的大儿子、尚在襁褓的小儿子,一起乘坐汽车仓惶出逃。
然而汽车被人做了手脚,行驶到半路就出故障不能走了。
父亲要一起行动,一定要带着妻子一起离开,但妻子深知这样子会让他们被一网打尽。
她带着小儿子在路边躲起来,让行动便捷的丈夫和大儿子离开去搬救兵。
临行前,少年身量的大儿子似有所感,扯下了父亲的两枚钻石袖扣,一颗给了弟弟,另一颗揣进自己的口袋里。
后来,丈夫没有搬到救兵,因为派出去的精英全军覆没。
这是一场灭亡奥尔家族的阴谋。
为了救出被俘的妻子和小儿子,丈夫撇下大儿子,孤身营救,结果失败被擒,与妻子和小儿子一起被处以绞刑,尸体在覆着白雪和鲜血的奥尔家大门上悬挂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尸体离奇消失,锡林外的松林里多了两个无名的小小坟墓……
十年后,东南亚地区,热火朝天的雇佣军市场。
日前风头正盛的雇佣军团是“Blaow”——黑雪军团,几个在其他雇佣军看来是金主的雇主正在摊位前唾沫横飞的相互争夺,希望黑雪能够先为自己这边效力。
黑雪说是军团,实际上人数不足二十,但全是刀口舔血、以一挡百的杀人魔王。
最小的成员刚满十岁,名叫珀,是黑雪团的团长在三年前捡回来的野孩子,如今是团里的侦察员。
这个刚刚从男童迈向少年的孩子模样清俊,长眉薄唇,是个多情薄命的长相。他是混血,人种不明,身材精瘦修长,眼神如鹰隼般锐利明亮,皮肤被东南亚的毒辣太阳晒成蜜蜡的颜色。
珀安安静静的倚在草棚子底下,百无聊赖的抛着一条亮闪闪的小项链,项链坠子是一颗不知真假的钻石扣子,因为钻石太大,所以旁人都认为是假的。
他那秀气的手在翻转之间,指缝和手心显出了与众人不同的白皙本质。
年纪小,长得漂亮,笑容天真,残忍和杀意还没表现在脸上,脑筋却是好使的很,他去侦查,十有八九会顺利得手。
所以他能在各有所长的黑雪团里有一席之地。
雇主们经过一番漫长的争夺,终于,帕卡家族的使者赢得胜利,重金聘请黑雪团担任帕卡家族少家主的保镖。
这让其他几位雇主大感头疼,因为他们是打算请黑雪团干掉少家主的。
现在魔王团接了保护的任务,要想杀掉少家主,可就难上加难了。
黑雪团当天晚上就带上家伙,去帕卡家族入住了。
这是一片肥沃的土地,摇曳的罂粟花滋养着全世界的瘾君子。
这是一片贫瘠的土地,底层的平民被豪强们一遍遍的榨油水。
这是一片贫富差距有如天壤之别的土地,哀鸿遍野枯骨无数上伫立着仿佛古代神殿的花园洋房。
黑雪团走进了其中一座,担任起为期三个月的少家主的贴身保镖。
少家主小帕卡是个苍白单薄的少年,长相酷似其父大帕卡,黑眉乌嘴,眼神恶毒。
干不正当生意的大帕卡在外惹上麻烦,不得不回大本营装一阵子死狗,这个身体虚弱的独生子是他鼓捣二十年才鼓捣出来的眼珠子,因此他愿意花重金聘请最为得力的雇佣军,保儿子万全。
小帕卡完全被宠坏了。
一个比珀大不了几岁的狗崽子,平时以毒打身边人为乐,他也早就领略女人的滋味,不管早晚,身边总有美女环绕。
看肤色,各色人种都有。
看年纪,有的能当他妹妹,还有的能当他娘。
珀和他年纪相当,被分配到他房间寸步不离的贴身伺候。
小帕卡发疯并不在乎有没有人,有人观摩他还更来劲儿。
珀想,这家伙身体虚弱,大概来源于此。
一天,小帕卡把一个黑皮肤的小姑娘用鞭子活活打死了,因为她叫的太惨烈,吵得他头疼。
小姑娘在临死前,一直努力的往珀身边爬,希望这个人可以救她一命,因为他们之前一起玩过翻花绳,珀还对她笑,笑得很好看。
只要他开口说上哪怕一句话,她大概就可以得救了。
可珀从始至终都只是漫不经心的看着,最后百无聊赖,差点打出一个呵欠。
珀到底是雇佣兵出身,虽然他并不凶恶,看上去也很温和,但小帕卡不敢惹他,也不敢支使。
打死了小姑娘后,小帕卡把血淋淋的鞭子往地上一丢,大叫着让人进来收拾,然后赤脚跑出满是血腥味的房间,要出去透透气。
一个当成玩意儿买回来的小姑娘就这么凄惨的死了。
死就死了,死也白死。
她也不知道,珀之所以对她笑,只是因为他想笑,不是因为她。
珀果然是对那小尸体没有丝毫动容,他追上去,拦住小帕卡,把鞋子丢在他跟前。
小帕卡瞪了他一眼,突然抬脚:“你给我穿,不然我就光着脚跑出去!父亲说过的吧,哪怕我掉一根头发,也要唯你们是问!”
珀无可无不可的,蹲下去给他穿上鞋子。手指拂过他养尊处优的脚面,小帕卡确定他手上长了长期使枪的薄茧子。
小帕卡低头看着珀黑色柔软的发丝,修长健康的体魄,心里又爱又妒,恨不得能与他互换身体。
花园洋房的日子对小帕卡来说平静而枯燥,他喜欢热闹,常常闹着要出门玩乐,连大帕卡都管不住,最后只能依着他,让黑雪团带他去看看当地一年一度的泼水节。
临行前一晚,小帕卡躺在床上,对站在一旁的珀说:“明天你跟我穿上一样的衣服,要是有人袭击我,你就当我的肉盾,听到没有?”
珀依然是无可无不可,站在一旁一脸的淡漠,像件挺好看的摆设。
初时篇——风化血月
泼水节是当地最热闹的传统节日。
小帕卡为了节日盛装打扮,焕然一新,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但是看到奉命和他同款的珀之后,他又感觉自己是自取其辱。
连仆人都看得出,清俊温和的珀比他这个神经兮兮的病秧子更像少主。
好心情一扫而空,小帕卡打了仆人一顿出气,终于好受一点,趾高气昂的出门去了。
黑雪团在小帕卡的防弹汽车周围层层排开,严防死守,车子开在满是参加节日的人们的路上,满天满地的水被太阳映照出夺目的虹光。
因为怕被狙击,小帕卡只能隔着车窗往外看,看着看着,他心里痒痒,极力撺掇珀打开珀那边的窗子,他想感受一下水气。
珀没有回答,也没有开窗。
小帕卡急得抓耳挠腮,脾气发作,因为这时的珀看起来非常的温和好说话,所以小帕卡甩了他一耳光:“混账东西!我叫你开窗!就算有人袭击,打死的也是你不是我!”
珀挨了一记狠狠的耳光,蜜蜡色的脸蛋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指痕。
珀不为所动,一言不发的容忍着他的怪脾气。
就在小帕卡预备着在车里大闹一通的时候,外面保护的黑雪团忽然停下来。
小帕卡的汽车也停了下来。
黑雪团团长走到车外,敲敲窗,珀打开,团长粗声粗气的说道:“任务结束了,珀,大帕卡完蛋了,刚才他被人打死在花园洋房。”
珀一点头,打开车门走出去。
车门都没关。
小帕卡坐在车子里,一脸愕然的看着周围保护的车队四散,珀更是头也不回的离开,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在一瞬间变成了孤家寡人。
“珀!不准走!黑雪团!我给你们钱!我有钱!你们不能这样丢下我……”
刚追出来的小帕卡话音未落,已经被早就埋伏的狙击手打爆了脑袋,欢快的群众瞬间尖叫着四散。
珀头也不回的摘下帽子丢在地上,又撕撕扯扯的脱了那身累赘的好衣裳,他跟在团长身后,神情寡淡的问道:“帕卡家给钱了吗?”
“只付一半。”
“去拿剩下的一半吧。”
团长摸摸他的脑袋,笑得一脸狰狞:“那当然。”
大帕卡被杀之后,黑雪团洗劫了帕卡家,大大发了一笔财,还带回了不少女人。
其实大帕卡是他们杀的。
小帕卡也是他们杀的。
杀大帕卡和杀小帕卡都是在保护小帕卡之前接到的任务。
一次出手,三份收入,还有从帕卡家洗劫的财富。
黑雪团回到大本营,开始了一场狂欢,从早到晚的吃肉喝酒追女人。
这笔财富足够他们金盆洗手坐吃山空到下辈子了,他们卖命就是为了钱,如今有了钱,团长当即就宣布再也不干这勾当了。
珀没有参加狂欢,远离了众人围着的篝火,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手脚并用的翻花绳,翻了一会儿不想翻了,他又拿出钻石扣子,不厌其烦的抛起来,再接住。
这东西从小就跟着他,可是没有人知道它的来历,自然也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他仿佛是天生地养,从记事起就在流浪,是个在路边滚大的小叫花子,小混痞子。
他不爱钱,只想知道自己是谁。
团长对他是不错,连他的名字都是团长取的,可他们之间终究是隔着点什么。
团长在外金屋藏娇还生了儿子,只对他一个人说过。
有了小家庭的团长,不可能关注他一个。
被打死的黑人小姑娘还有在集市上摆地摊的爹娘呢,他的爹娘上哪儿去?
他爹娘是故意不要他的,还是不小心把他弄丢的呢……
打断他想象的是一阵乱枪声。
黑雪团的一个存在感不强的团员,为了更多的钱,把大本营的位置出卖了。
珀提枪赶过去的时候,大本营已经成为一片血海,朝夕相处的队友们和俘虏来的女人七横八竖躺了一地。
前一刻他们还是胜利者,这一刻已经成了尸体。
一个活口都没留。
一群穿着银色制服的人在收缴着黑雪团的战利品,珀开枪就打,对方猝不及防,相继中枪倒下。
对方本来也是要反击的,可他们之中领头的人要求活捉。
于是,珀在打空子弹后被俘了。
银色制服的领头人走过来,他很年轻,虽然穿着统一的制服,蒙着面,但身上有股似乎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像个有教养的绅士。
绅士扯下珀脖子上的钻石扣子看了看,面罩之外的湛蓝眼眸弯成月牙,说话如同咏叹调:“啊,竟然可以在这里看到它,还真是意外啊。”
珀本来要跟他拼个鱼死网破,但是听到这句话,他愣住了:“你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
“当然知道。”绅士给他重新系好,声音温和,“我不但知道,还见过另一颗钻石扣子,跟你的是一模一样。”
珀被人压着肩膀跪在地上,烟熏火燎的脸上显出了焦急的神色:“告诉我!另一颗在哪里!”
绅士点头:“没问题,我会带你去的。”
惊喜来的太意外,珀突然很怀疑的看着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杀了他们以后,又要帮我?”
绅士掏出一块怀表,慢条斯理的扣上链坠:“帮你?呵呵,只是顺手罢了。”
说完,他蹲下来,抬手一撒,在珀面前晃起怀表来,一双眼睛突然变得像大海一样深邃,声音也飘渺起来。
“看着它,看着它……忘记你的名字,忘记你的年纪,忘记你的经历……你是无家可归的小孩……你是家道中落的小少爷,钻石扣子是亡父的遗物……你今年是——六岁……”
珀看着怀表的眼神逐渐发直,最后随着绅士收起怀表的动作,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绅士伸手接住他,将他打横抱起,转身往自己的车子上走去。
一旁的随从摸不透他的用意,忍不住问道:“格里队长,您要用这个孩子做什么?”
绅士把珀放在车上,摘下面罩,露出了一张灿若神明的俊脸。
他撩起垂下来的金发,深吸一口混着血腥味的空气,闭上眼陶醉的说道:“做什么?让我想想,送他到月升团,大概是个不错的主意呢……”
初时篇——漫漫长夜
月升团是近来界内排名直线上升的暗杀团。
据可靠消息,上一任团长月升初一在团内挑战中败给了年轻人,月升团开始了一轮大换血。
过去经常各自行动的老牌杀手被各有所长的新秀取代,如今的团员擅长打配合,暗杀得手率遥遥领先。
格里·弗斯也是在不久之前和这位新团长牵上线的。
他是潘多拉远东分部下属执行机构的小队长,正在为刚上任的执行部长卡伦·怀特海德寻觅人才。
暗杀团是不可缺少的。有时候,这个见不得光的势力一出手,就能解决掉连一场战争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格里找上了月升团,本以为对方要狮子大开口,然而,和他年纪不相上下的新团长只提出了一个条件——让势力遍布全世界的潘多拉帮他找一个人。
“那个孩子现在大概十岁,混血,性别不详,身上可能带着一颗钻石扣子,和这颗一模一样。”
说着,戴着黑色面罩的团长从脖子上扯下一条挂着钻石扣的项链。
格里·弗斯看到珀的项链时,几乎肯定月升初一在找他亲弟弟。
他并未声张,而是让人秘密的把珀送到了月升团的基层训练营中。
杀手这种生物最是反复无常。
虽然找到了团长的弟弟,但格里并不想把弟弟送到月升初一跟前。
他需要承这个情,让月升初一心甘情愿的为潘多拉效力,而且不会被别的势力买通。
所以,他得把这个孩子藏起来,让月升初一永远也找不到。
月升团就是最好的藏匿地点。
……
珀醒来以后,已经身在无人岛上的生存训练营。
周围都是被抓来或是挑选过来的孩子,男女都有,年纪不一,但看上去没有超过十五岁的,众人统一的面无人色,浑身脏兮兮,有的还哭哭啼啼。
他脑袋里空空荡荡,只隐隐有一点关于家庭的记忆,他摸向脖子,果然摸到一条挂着钻石扣子的小项链。
他想,自己大概也是被抓来的。
培养专业杀手的生存训练营十分严苛,一旦逃跑,直接枪毙,堪称酷刑的体能训练从早排到晚,第一天就有几十个孩子受不了了——
还是年纪小,大概过去也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他们撒娇打滚,哭嚎不止。
几个穿着作战服的壮汉教官把这些撒娇的孩子们集中在一起,然后拉到沙滩上,毙了。
幸存者被迫旁观,看到人脑袋像个装满脑浆的气球一样被子弹打爆,淌了一地,几个胆小的当场吓的腿软倒地,尿了裤子。
珀没倒地,但也吓尿,只是很震撼,而且感觉这样的画面似曾相识。
好像上辈子见过似的。
第二天,没人再哭。
体能训练三个月,受训者已被淘汰大半,期间受伤和生病的孩子都被带出去,然后一去不回。
所以幸存下来的孩子不敢受伤,不敢生病。
珀是幸存的一员。
体能训练结束后,孩子们开始学习搏斗,射击,剑术,野外生存……
在这不知期限的训练中,无依无靠的孩子们结成了很好的朋友,珀也跟一个很美丽的黑皮少女成了朋友。
少女是幸存者中训练成绩最好的,她眼神明亮,矫健敏捷,性格非常之好,很会照顾朋友,像个温柔的大姐姐,美丽超越了肤色和性别,像女神一样让人崇拜。
他们不被允许使用过去的名字,但是可以重新给自己起名。
少女的新名字是“水”,因为她的家乡极度缺水。
珀的新名字是“六”,他记得自己的年纪是六岁。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半年后的一天,教官突然宣布在第二天举办决斗,只有两个幸存者能够离开海岛。
消息一出,阴霾和疑云顿生。
虽然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但没人想在这里过一辈子。
只有两个人可以离开,剩下的呢?
教官不会养着他们,下场就只有一个死。
谁都不想死。
解散后,阿水对珀说他们两人组队。
珀很高兴,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他的水平在这些人之中属于中上,单打独斗可以赢大部分人,可是双拳难敌四手。
有很多人都想跟阿水组队,可阿水选择了他。
这样一来,离岛简直是势在必得。
阿水抱抱他,还吻了他,她开始说起外面的世界,对明天残酷的决斗只字不提。
大概是缺少母爱,珀很迷恋她的怀抱和气息,感觉她身上有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特别好闻,特别温柔。
为了争夺生存名额,朝夕相处的朋友瞬间反目,决斗在当天晚上就开始了。
平时表现最强的阿水成了众矢之的,她带着珀逃进了岛上的深林,成了另外二十人的狙击对象。
阿水和珀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既是猎物也是猎人,途中不断干掉追杀者。
时近黎明,夜色更深,深林之中伸手不见五指。阿水和珀紧靠在一起,生怕在黑夜中走失。
这是难挨的一夜,为了逃避追击,他们筋疲力竭,最后,两人躲在一棵大树生出的树洞里。
他们的子弹已经打空,阿水也受伤了,追杀者的子弹打伤了她的腿,现在她一个人是绝对走不出海岛的。
珀撕开自己的上衣,给她一层层的包扎好伤口。
黑暗之中,他们离得这么近,也看不清对方的脸。
阿水疼的抽冷气,一把抓住了珀的手:“阿六,你不会丢下我的吧?”
珀握住她的手:“不会。”
阿水把他的手贴到自己的脸上,珀感受到了她的眼泪:“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我要回家……你家是什么样的……”
“不大记得了。”珀擦去她的眼泪,“不要怕,你一定可以回家的。”
阿水正要开口说什么,珀一把捂住她的嘴:“噓——”
他探身到洞口,安静倾听,听到深林中传来了风声和虫鸣。
珀还以为是追杀者,这时就松了口气,刚一转身,腹部猛然传来了剧痛。
他无声的张大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靠过来的阿水——
太黑了,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听到她冰冷的笑声:“哈……哈……这下就剩我和他了……终于、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珀缓缓的抓住她把匕首捅到自己身上的那只手,不解的问道:“为、为什么……”
阿水松开手,一脚踢开他往外爬:“因为只有两个人可以出去,他在给我信号……现在这个岛上,就剩我和他了!”
初时篇——命运微笑
珀一瞬间就明白了。
原来如此。
她没有选他,她选的是那个“他”。
她只是选了他当肉盾和帮手。
等到时机成熟,她就会毫不留恋的把他一脚踢开。
珀孤零零的躺在树洞里,所剩无几的力气和血一起流出去。他挣扎着摸到了脖子上的那条项链,将钻石扣子紧紧攥在手心里,无声的骂了一句。
“去、他、妈、的、家。”
他想把这东西扯下来扔了,手指抓着钻石紧了紧,还是没有扔掉它。
就在他陷入昏迷之时,耳边隐约传来了一声枪响。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两声枪响,因为几乎是同时打出来的。
阿水没能成为幸存者,她不知道和自己有约的那个黑皮少年在约她之前,已经跟另一个少女约好一起逃走。
两个女人见面,同时拔枪,最后幸存的是那个少年,以及树洞里大难不死的珀。
教官果真遵循了承诺,将这两个幸存者送出了海岛。
他们离开海岛的同时,又有另一艘船载着受训的孩子,前往那个满是血腥的无人岛。
他们被送到月升团,与在其他地方接受训练后幸存的孩子们,一起成为了底层的杀手。
珀养好伤之后,在底层摸爬滚打。
没多久,他就对那个黑皮少年发起了团内挑战,少年败给他。
在裁判喊了停战以后,珀依然折断了他的手脚。
为此,他被得知此事的团长判了三个月的禁闭。
负责看守的人偷偷告诉珀,说团长欣赏他的身手,但是不赞成他的残忍。
珀心领神会。
三个月禁闭结束,珀成了一个见人三分笑的小小少年。
六年后,珀越级挑战初十,在团内引起哗然。
代号中带有“初”的杀手在团内排名前十,几乎是月升团的中流砥柱,无法撼动的存在。
此时的珀是月升团中排名十五的杀手,虽然年纪轻轻就得到了“十五”的排名相当了不起,但要想进入前十还差的远呢!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眉眼弯弯的十五居然赢了!
珀赢得挑战之时,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观战台正中央——挑战排名前十的成员时,团长,也就是月升初一,会亲自出场观战。
他第一次看清了月升初一的模样。
那是一个身材修长的青年,黑口罩外是剑眉星目,哪怕穿着跟旁人一样的制服,他身上也有股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长年累月的杀伐凝聚成的冷意和杀气。
他对月升初一摊开手笑了一下,表示自己这一次可是坦坦荡荡,光明磊落,没折人胳膊,也没敲断腿。
月升初一没有回应他的微笑,在裁判宣判之后,他起身冷冰冰的宣布,十五排名晋级,而失败的前任初十,排名跌到十五。
说完以后,他也没多做停留,只对望着他的珀略略点一点头以示褒奖,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珀耸一耸肩,抬手一握藏在衣服里的钻石扣。
他一直贴身戴着这东西,不是因为看重,只是因为习惯了它的存在。
再说,如果哪天缺钱,他还能把这玩意儿卖掉,吃上好一段时间的饱饭呢!
事后,团员们私下讨论起这次挑战,都认为是前任初十太过轻敌,才会败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毛头手上。
珀一战成名,一飞冲天,此后,接到的越级挑战络绎不绝,但是众人很快就发现,这小子并非只是运气好而已。
实力,努力,加上这些年来不断的成长,珀的地位越发稳固,在他的暗杀得手率进入全团前五之后,越级挑战终于停止,众人也要重新审视这个总是见人三分笑的小毛头了。
两年后。
珀发现,月升团最近接到的暗杀任务增加很多。
他敏锐的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要发生什么大事了。
很快,月升初一把排行第二到第五的成员全都派了出去,然后,他又给余下的成员分派了任务。
每个人的任务都是秘密下达的,他和初九分到了一个组,任务要求他们进入江蓝市的海军分基地,将一种病毒散布进去。
珀是不大愿意的。
暗杀是一种艺术,能亲手了结对方的生命是对他们的职业和对对方的尊重。
使用生化武器或是大规模的杀伤武器,太没有艺术感了,无差别不可控的杀戮,简直是对生命的亵渎。
但他还是接受了。
在月升团,团长的命令高于一切。
他和初九接了命令就前往江蓝。
海军基地附近有一所江蓝大学,此时正是热火朝天的新生军训时节,珀和初九路过的时候是中午,能看到不少穿着迷彩服的学生从校园里跑出来,在外面的大街小巷里改善伙食。
珀看着这群无忧无虑的学生,手不由自主的覆在胸口。
如果他的父母没有把他弄丢,他就不用经历现在的一切了。
但要说恨父母,他也不怎么恨,因为早就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了。
而且,他现在过得也挺好的,杀杀人,赚赚钱。
就在车子减速驶过学校门口的马路时,几个女学生与他们的车子擦肩而过。
中间一个女生笑得特别明媚,明亮的眼眸里映着日光,她搂着身边的同伴拍拍打打:“好好好,我的小甜心明天就到,先载着你在校园里溜达一圈!纪氏人力车,一圈一块钱。”
同伴伸手戳她脑袋:“你个死小纪!”
女生捂着脑袋,还是笑:“美女就不要钱了,我倒贴也载你,附带江大校园讲解,怎么样?”
“哼哼,这还差不多……”
又一个同伴笑着催道:“你们俩还贫!再不赶紧,烧仙草又要卖完了!”
“哎哎哎……”
几个女生有说有笑的往后跑去,珀淡漠的看着她们的背影,难得的思考一下“小甜心”和“烧仙草”是什么东西。
小甜心应该是一种可以载人的交通工具,单车的可能性比较大。
至于烧仙草,大概是一种很受欢迎的烧烤。
珀扭头看着开车的初九,有商有量的说道:“九哥,我想吃一根烧仙草。”
初九不耐烦的回答:“吃你的头!”
初一篇——安德瑞斯
在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之前,他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安德瑞斯(Andres)·奥尔。
奥尔家族是西南大陆之上大名鼎鼎的杀手世家,首字母为“A”的孩子代表嫡支,从小就要接受严苛的杀手训练,成年后会从当家人手中接过家庭重担。
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就是这么一代代传承下来的。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他十二岁那年被打破了。
在他的亲生手足降生当晚,与奥尔家比邻而居的另一个杀手世家弗兰对他们发动了一场预谋已久的血腥清洗。
在此之前,奥尔家族接到了一项重要的暗杀任务,精英几乎全部外派,留守在家的成员猝不及防,很快就倒在对方的强大火力下。
当家的父亲带着他、母亲,还有刚出生的小婴儿乘车逃跑搬救兵。他一手挎着半自动步枪,另一手抱着裹在襁褓里的小婴儿。
婴儿又小又丑,眼睛都没睁开,鸡崽子一样,是个难看的小累赘。
可他没有松开手。
半路上,他们的车子先是爆胎,又抛锚了。
父亲是个典型的西部人,身材魁梧高大,有种泯然众人矣的英俊。他打开车门要带着行动不便的母亲和婴儿一起走,母亲却是摇头拒绝了。
母亲是柔弱的东陆美人,像图画书上的仕女一样,刚刚生产过,她的身体很虚弱,嘴唇都是白的。
“听我说,理查德……这样下去,我们都会被发现的……亲爱的,你带安德瑞斯先走,我会带Alex藏起来……等你搬到救兵,再回来救我们……”
Alex,艾利克斯/艾莉克丝,是婴儿的名字,在它出生前,父母就已经给它取好名字,不论男女都能用。
奥尔家把Alex的出生当做礼物,并不在乎它是男是女,谁知道,弗兰家居然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大开杀戒。
听了妻子的话,父亲心如刀绞,可他也知道妻子说的是事实。
父亲把妻子和婴儿藏在路边的松林里,带着他走。
临走前,他扯下父亲的一对钻石袖扣,将其中一颗塞到婴儿的襁褓之中,不舍的吻了吻婴儿皱巴巴的额头,最后跟着父亲,在母亲含着泪的注视下离开了松林。
驻守在奥尔家码头的已经换成了弗兰家的人,父子俩潜伏着等待离开的时机。
就在他们找到机会上船之时,母亲和Alex被捕的消息和奥尔家精英被消灭殆尽的噩耗一同传来。
哪怕安德瑞斯这时只有十二岁,他也明白了什么叫“大势已去”。
现在最明智的就是赶紧离开这片大陆,远离弗兰的魔爪,他们大肆散布这样的消息,就是为了把父亲引出去斩草除根。
可是父亲选择了回去。
临走前,这个西部男人半跪在他跟前,苦笑着说道:“抱歉了,安德瑞斯,父亲是个无能的人,无法保护你们直到长大。你要逃出去,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必为我们报仇,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他知道父亲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去救母亲和婴儿,所以只是抿着唇看他离开,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父亲一走,他就不走了,积极筹备足够四个人乘坐的船,希望父亲能带着母亲和婴儿回来。
可是最后,他见到自家被洗劫一空,大门口吊着三具尸体。
花了整整一个月,他在冰天雪地中掩人耳目的挖了三座坟墓,然后重金买通弗兰家的守夜人,在一个大雪夜,将家人的尸体偷了出来。
因为天气冷,父母的遗体几乎是保存完好,所以他能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在临终前遭受过非人的酷刑,手脚都被斩断了。
他又检查婴儿的遗体,发现这个死婴面颊饱满,已经长开,再打开襁褓,里面并没有钻石扣子。
他打心眼里断定,这死婴绝不是自己的手足。
父母的坟墓已经垒好,在守夜人埋葬死婴的时候,他用装了消音器的枪,从背后给了守夜人一枪,然后将守夜人和死婴草草掩埋,又撒上些老土,踏平了坟墓。
大雪一直在下,掩盖了所有的痕迹……
他自幼接受家主教育,对杀手的世界和势力分布了如指掌,他隐姓埋名,离开西南到达母亲的故乡东陆,在暗杀市场接任务,从单打独斗到杀出名号只用三年时间,十五岁就上了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全球A级通缉令。
很快,老牌暗杀组织月升团慕名来挖人,他一进来就排在第十。
两年后,他已经成为月升团“初”字一员,排名第二,暗杀成功率全团第一。
又一年,他坐稳了初二的椅子,向团长月升初一发起挑战。
这一战,十八岁的少年摘得桂冠,一举成名,从此登上暗杀界顶点,成为新的月升初一。
他做了团长的第一件事,就是搜集针对弗兰家族的暗杀任务,报仇雪恨的同时再大捞一笔。
卧薪尝胆八年,弗兰家族被他轻而易举的从杀手界抹去,他们甚至不知道到底怎么得罪月升团了。
不知道就不知道,他本来也没打算让奥尔家族当个明白鬼。
安德瑞斯·奥尔,这个人早就随着奥尔家族一起被埋葬了。
现在的他是月升团团长,站在暗杀界顶点、前途无量的月升初一。
除掉仇人之后,他还有一件心事——就是离散之前,他那个尚在襁褓的手足到底流落何方?
他几乎可以肯定,当年那个死婴不是自己吻过的手足。
可他对手足知道的太少了,他连那个婴儿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唯一的线索就是钻石扣。
可就凭这个线索,真能找到那个孩子吗?
如果那孩子早就死了呢?
虽然有这样的猜测,但他就是不死心。
等他找到了手足,他一定会给那孩子一个不一样的人生,绝不让他走自己和奥尔家的老路。
杀手之路不好走,不好走的路由他这个哥哥来走,那孩子只要在他的庇护下,幸福快乐的活着就好了。
他并不知道,就在这个时候,他与寻觅多年的手足Alex相距不过两条街。
他在高级温泉酒店享受着昂贵的清酒和美女的马杀鸡。
而在街头流浪的Alex这时刚被黑雪团的团长捡回去,在小旅馆的木制浴桶里对自己痛加洗涤。
黑雪团长叼着烟卷给他递肥皂,顺嘴从香皂品牌中给他取了一个新名字。
“喂,小子,以后你就叫珀吧!”
小男孩点点头,肥皂在他身上打出很多泡沫,把水都洗黑了。
初一篇——覆巢之下
他的样貌融合了父母的优点,是个分不清人种的眉清目秀的英俊青年,这给他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作为团长,他时常要去执行一些高难度任务,一边打响月升团的名号,一边磨砺自己的能力。
这天,他与初二打扮成普通乘客,坐在开往华夏北省的普通列车上。
正值寒假,二等车厢人满为患,又是中午,车厢里到处都是泡面的味道。
初一和初二对面坐着一家四口,孩子是一对小姐弟,两个孩子都没买票,挤在靠窗的妈妈腿上。
六七岁的孩子已经颇有份量,把九十来斤的妈妈坠的满头大汗。
民工打扮的爸爸拆了泡面去接热水,一次只能接两碗,坐在过道的初二帮他们泡剩下的两碗,年轻的妇人连连道谢,又问他们怎么不吃午饭。
初一不说话,从包里拿出面包,两个孩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的面包。
初一淡淡的看着那两个孩子的眼睛,然后把面包递给他们。
妇人赶紧摆手:“哎哟不用的小伙子,真的不用……哎哟……谢谢你啦……小欢小乐,对叔叔说谢谢呀!”
两个孩子不是大城市的孩子,非常拘谨怕生。接了面包以后也不吭气,埋在母亲怀里头也不抬,弄得妇人很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孩子们没出过远门,这是第一回进城呢,他们老早就说想去看看北边的大雪山了……”
初一还是不接腔,妇人怕惹人闲话,也不敢跟一个小伙子说那么多,帮孩子们拆开了面包的包装纸,看着他们吃。
面包是进口货,一块的价格抵得上一张二等座的车票钱,妇人和孩子都不知道。俩孩子吃的舔嘴咂舌,吃完还想再来一块,但是忍住没说,只眼巴巴的看着初一的包。
初一是买来当零食的,见他们喜欢,把包也给了他们。
妇人特别不好意思,但见人小伙子面冷心热,不好拒绝,也就接受了。
不多时,爸爸和初二带着四碗泡面回来了。
看到两个孩子正在吃人家的面包,爸爸脸色一窘,妇人赶紧解释对面这位穿着高领黑毛衣的小伙子是个大好人。
初二看了初一一眼,眼里闪过一丝轻笑。
这一家四口是在终点站下车,见到初一和初二准备下车了,他们很感激的隔着窗子对他们挥手。
站在站台上,看着列车呼啸着离开,初二笑问:“您也算做了件好事嘛。”
初一不为所动,淡淡的看着列车时间表:“装好了吗?”
初二打了个OK的手势。
当晚,前往北省雪山的列车在最后一程中爆炸脱轨,车上乘客全部遇难。
初一和初二站在章西市区街头的大屏幕下看着新闻,在唏嘘声此起彼伏的人群中,两人都对此没有半分动容。
新闻发布三分钟后,一笔巨款打到了初一的账户上。
那列火车的头等舱有他们的目标人物,看来,目标是死的透透的了。
离开人群,初二走在初一身边,抬手一压鸭舌帽,状似无意的挡住自己的唇形,问道:“团长,下一个任务是什么?”
“潘多拉要求你混进北区部队,做东海林的心腹。”
初二挑眉:“东海林?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他和潘多拉联手了。”
初二勾唇一笑,摩拳擦掌:“老东西又要搞事情了?呵。”
初一突然说道:“也不必全听他的,该怎么做,你心里有数。”
“请放心吧。”
“我一直很奇怪,”初一突然说道,“你出身清白,根红苗正,不愁吃穿,为什么要走这条路?”
初二笑了:“我只想过我想要的生活,循规蹈矩的日子,不适合我。难道……您怀疑我是外面来的卧底?”
初一轻描淡写的撩了他一眼,初二了然,随即微笑。
就算自己真是外面派来的卧底,初一也根本不怕他。
他的团长,心狠手辣,铁石心肠,真是让人不服都不行啊,自己没有跟错人。
两人在章西分道扬镳。
下雪了。
初一坐在街头的长椅上,黑色的高领毛衣代替口罩,遮去了他半张脸,因为长久的不见天日,他的皮肤很白,坐在街头,就像一个落难的死神,或是失恋的幽灵。
街上很热闹,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女们成群结伴,三三两两的从他跟前路过。他就在雪幕的掩饰下,观察着那些年轻人。
他已经找了整整十七年。
如果那孩子还活着,也该有这么大了。
这时,一个衣着单薄、挎着一篮子粉玫瑰的少女走过来。
看到初一坐在寒风大雪中一动不动,少女起了恻隐之心,走过去站在他跟前,脆生生的问道:“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不冷吗?”
初一抬眸看着她,就像冬眠的吸血鬼睁开了眼,长睫毛上还挂着雪花。
虽然少女没看清他的全貌,但她觉得他一定是个好看的人。
“不要坐在这里啦,”她还是很热心,提醒道,“天气预报说今晚还要降温呢!你赶紧回家吧!”
初一沉沉的看着她。
他本来可以对她不理不睬,但不知怎么就回了她的话:“我没有家。”
少女吃惊的“额”了一声:“你穿的这么好,不像无家可归的人啊……哦,我明白了,你是不是离家出走了?离这儿不远有家便利店,24小时不打烊,要不你去那儿坐着吧,还能喝杯热茶呢……你带钱了吗?”
初一不回答,她就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递给他:“喏,给你,去便利店吧,知道怎么走吗?沿着这条路往前,到了路口左拐……”
话音未落,初一看着钞票问她:“为什么帮我?这么冷的天还出来卖花,你比我更缺钱吧?”
少女挎着花篮,脸蛋冻的红彤彤的,但还是笑得很开心:“反正我也回本儿了,不要在意。”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
初一一把拽住她的手,少女一愣,愕然扭头:“怎么了?”
“你几岁了?”
“我?十九岁。”
初一慢慢站起来,高大的身形在路灯下形成阴影,将娇小的少女笼罩其中。
他微微俯身,看着她的眼睛说道:“让我跟你回家吧。”
少女愣愣的看着他那双漆黑无底的眼眸,感觉自己一瞬间就被吸进那眸光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