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广结善缘
简妮终于搬进了钱松家里。
本来,尼克·弗瑞(塔罗斯)是打算照顾美队和娜塔莎的面子,把简妮撤回去的。
可是那两只潜入钱松家的花栗鼠(斯克鲁人)至今杳无音讯,塔罗斯很着急,于是就不忙撤回简妮了,他命令简妮有机会就到钱松家找找看,有没有花栗鼠,如果有,花栗鼠们的情况怎么样了。
那两只花栗鼠的真实身份,塔罗斯当然不可能告诉简妮,事实上,现在整个神盾局没人知道他这个局长是冒牌货,斯克鲁人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
钱松家的客厅。
简妮拖着行李箱,看着抱着猫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晃脚的钱松,瞪大了眼睛,气得说不出话来。
她的车被钱松开到报废了。
娜塔莎后来又私下里跟她打了个电话,说她的车被拖走了,损坏得太彻底,已经没有维修价值了——维修费比这辆二手车的车价还贵三倍,那还修个屁。
这辆二手的福特MustangV6,花了她整整6500美元,对她这个平时没有存钱习惯的新手特工来说,可不便宜。
就按照钱松所说的,每日250美元的住宿费,6500美元也够她在这儿住上26天的。
幸好她买车的时候手续齐全,而且也买保险了,加上神盾局的背景,相信很快理赔就能下来。
钱松看简妮气鼓鼓的,像只河豚一样,不由得笑道:“行啦,搞坏你的车我很抱歉,我也不想的嘛,谁能料到我开着开着,前面会突然出现一只大怪兽呢?这样吧,为了补偿你,我决定给你减租……唔,那就还收你一天200美元好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
把人家姑娘的车报废了,不仅不赔钱,还继续收钱,这也是没谁了。
“撞到大怪兽?你当我白痴哦?”简妮翻着白眼说道,虽然她对事情的经过已经很了解了,她知道自己的车的确是撞到了一只怪物,可她不能表现出任何知情的表情,否则不就露馅儿了吗?
“信不信随你。”钱松无所谓地耸耸肩:“你的房间是南侧的客房,里面有独立的卫生间,在你找到新工作搬走之前,你都可以住在里面。
我给你提供免费的WIFI以及燃气热水供应,而你的任务就是每天早晚各打扫一次房间,每三天去超市购买一次猫粮食材,铺床叠被,洗衣做饭,能做的你都要做……还有,过两天我要出差一趟,我的这只大橘就交给你照顾了。”
简妮咬了咬牙,为了任务,她忍了。
目光在客厅里扫视了一圈,她终于在角落里看见了一只鼠笼。
“钱,那是什么?”简妮又在扮傻白甜了,这口气,和那句“兔兔这么可爱,你为什么要吃兔兔”有得一拼。
走到鼠笼边上,她蹲了下来,掀开盖在笼子上的毛巾,看到了6只花栗鼠。
除了其中有一只貌似得了红眼病之外,剩下的几只……一只比一只惨。
剩下的5只花栗鼠的后臀上血糊糊的,看上去就像是痔疮爆了,惨不忍睹。
简妮:“???”
此时的她,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她不清楚,为啥弗瑞局长特地要她来查看一下钱松家的花栗鼠,但就当下这情况看来,貌似小鼠们的健康状况挺糟糕的。
“吱吱!吱吱!”
其中两只花栗鼠艰难地朝着简妮挪了两步,冲着她吱吱叫,这几声鼠叫沙哑而又刺耳,也不知道它们的嗓子怎么了。
简妮又没有和动物沟通的超能力,所以她只把这两只花栗鼠的行为当成了某种警告——就像领地被侵犯了的野生动物一样。
“呼……钱,它们看上去好凶哦,明明都受伤了。”简妮对钱松说道。
话刚说完,她忽然意识到现在自己的反应和“宠物店员工”的人设不符,于是补充道:“钱,还是带它们去宠物医院看一下吧。”
钱松没有回应她,而是在低头玩手机。
就在刚才,黑人少年杰森连发了好几条推文,这推文的发表频率,和某位总统有得一拼了:
“你们很难想象,我会有一个白人姐姐,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却亲如真正的家人。”
“我姐今天崩溃了,我从未见她哭得如此悲伤过。”
“不是我吹牛,我姐长得像天使一样可爱,心地也像天使一般纯良,她一直都在拼命打工,就是为了给她最好的朋友凑足医疗费。”
“她一边哭一边说,她身患绝症的朋友放弃治疗了,她就要失去挚友了。”
“我很羡慕姐姐,因为我连朋友都没有,从小到大,几乎没人愿意当我朋友。”
“我同样也为她那位即将离世的朋友感到惋惜,哈姆雷特说过,‘生或死,这是一个问题’,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认真思考生与死的问题。”
推文的最后,还附了一张她姐姐蹲坐在医院门口埋首哭泣的背影照片。
看到这里,钱松微微皱眉——杰森的姐姐黛茜,她最好的挚友,不就是雷神的前女友,简·福斯特吗?
她已经病入膏肓到即将死去了?
雷神索尔那天煞孤星的命格,隔着这么远,都还能起到作用?
也许是前世玄幻小说看多了,钱松总觉得像雷神这么牛逼的人,居然连自己女人身患绝症都不知道,更别提拯救她了,这就有点low了。
换句话说,如果索尔是某点网站小说的男主,保证已经被书友们喷得体无完肤了——女主简·福斯特的悲惨遭遇,就是最明显的毒点,不是吗?
当然了,人家索尔压根就不是什么小说男主,他背负的沉重命运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与勇气,也不是那些龙傲天们能够相提并论的。
对于复联的成员们,钱松一贯都是奉行“广结善缘”方针的,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不是该做点什么,来改变简·福斯特将死的命运。
如果未来能够再次遇到雷神的话,救下简·福斯特应该也算是一份人情了。
趁着距离钢铁侠婚礼还有两天的时间,钱松打算悄悄去医院看看简·福斯特的情况,再做打算。
说干就干,他和简妮说了一声“请自便”,他要先回房间小“睡”一会儿。
在床上躺好后,钱松直接将意识切换到了地层之下的另一个分身里。
根据杰森推文里那张照片的背景,钱松找到了那家医院。
为免麻烦,他变成了一只“蜜蜂人”,从电梯井的通风管道,飞进了医院的住院部。
第九十二章 地狱来客
钱松沿着通风管道一间病房一间病房地找着,幸好这家医院的规模不大,在飞进第17个病房后,他终于找到简·福斯特了。
她的头发全掉光了,眼窝深陷,肤色灰白,钱松差点没认出来。
他飞到病床旁的患者信息卡边停下,这才确定了她的身份:
“201号床,简·福斯特,32岁,造血干细胞癌变Ⅲ期扩散。”
变成“蜜蜂人”的钱松比苍蝇大不了多少,所以虚弱的简·福斯特并没有发现他。
病房里非常安静,除了心电监护器发出的“嘀嘀”声,以及简·福斯特艰难的呼吸声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
钱松前世那会儿,网上有个“孤独等级排行榜”,排名第一的就是“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
病床上的这个女人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孤独的手术了,现在,饱经摧残的她,依然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苟延残喘,太凄惨了。
钱松知道,雷神索尔是阿斯加德人,简·福斯特是地球人,一个拥有悠长的生命,另一个却只能活个匆匆几十年,就算简没有得癌症,就算他俩没分手,他们也不可能“白头偕老,天长地久”。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世界也有转世轮回的话,那简·福斯特就算再轮回几十次,雷神也依然还是如今这副模样。
可是即便如此,钱松还是很同情她,如果她没有遇到雷神,如果她没有和雷神恋爱,她就不会被以太粒子(现实宝石)入侵身体,就不会得癌症,就应该端坐在天文实验室里,用天文望远镜仰望星空,就应该和一个正常的地球男人相爱相知,享受幸福……
所以,钱松打算救她。
广结善缘嘛,要的就是雪中送炭,不是吗?
钱松目前有两种方法治好她的癌症。
让简·福斯特吃一口他的紫薯肉。
把“血清”叫过来,分裂出一个被净化过的共生体,让共生体以共生的方式,吞噬掉她体内全部的癌细胞,并且治好因癌症扩散引发的一切并发症。
第一个方法现在就能实现,毕竟钱松现在已经是【妖灵】之境了,他的薯肉就算没有“唐僧肉”或者“蟠桃”那么夸张,可区区癌症,还是能够治愈的。
可是,吃了他的紫薯肉,会有一个必然的后遗症——成为钱松的“妖仆”。
钱松已经有一只妖仆了,那就是在东非大草原上,为他的本体守阵的那只蜜獾。
所谓的“妖仆”,其实就和传说中吸血鬼亲王的“血奴”一样——不能违抗钱松的任何意志,百分百的忠心耿耿、肝脑涂地。
钱松对挖别人墙角、给别人戴绿帽没兴趣,他又不是那种从小缺爱的“黑深残”小说里的男主,非要靠掠夺折磨别人来获得成就感。
再说了,他是来结善缘的,不是来结仇的,所以说,他选择第二个方法。
……………………
钱松刚通过在“血清”体内植入的“绿针”通知血清过来,正打算现身,好好卖弄一番人情,就在这时,病房里的灯光突然像接触不良一样,忽明忽暗地闪烁起来,病床旁心电监护器的屏幕也剧烈抖动起来,还发出了“滋滋滋”的声音。
气氛突然变得灵异了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误入了鬼片现场呢。
接下来的一幕,也真的和鬼片没啥区别:
简·福斯特的床尾上方,大约1米见方的洁白天花板面,忽然变得如同黑泥沼泽似的,软塌塌的。
接着,这块“黑泥沼泽”开始冒泡了,黑乎乎的泡泡有苹果那么大,这些泡泡炸开的时候,散发出阵阵刺鼻的硫磺味,非常难闻。
一双巨大的脚掌,从天花板的“泥沼”中缓缓冒出,“淤泥”覆盖在脚掌上,看上去就像是刚在农田里干活儿的农夫。
这双“泥腿子”的主人是匀速下降的,由此可见,他的下降并不是因为地心引力的作用。
漆黑的“淤泥”从足尖缓缓滴落,掉在地上时无声无息,如同墨汁晕染着宣纸一样,污染了一大片。
脚掌、脚踝、小腿、大腿、身躯、手臂、脖子,最后是脑袋。
至此,一个高大的人影,全部从天花板上的“淤泥”中冒了出来,然后落在地上,整个过程轻若鸿毛,视觉冲击极为震撼。
这人虽然赤着脚,但却穿着一身得体的血色西装,黑色的衬衣配上紫色的领带,看上去颇有贵族气质。
只可惜,这家伙的脸很长,有句骂人的话:“脸拉得比驴还长”,就很适合拿来形容他。
向后梳起的大背头油光闪亮的,像是用了一公斤的发蜡,光可鉴人,精灵一般的尖耳,提示着他的非人身份。
如此邪气凛然的出场方式,拉风是挺拉风的,神秘感和节目效果也全部拉满,可怎么看,都有种最后一定会扑街的感觉。
钱松趴在垂直的墙壁上,一对小小的螯肢像蜜蜂一样互相搓着,因为现在这具身体不是1号分身,所以很遗憾,他现在看不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战斗力数值。
简·福斯特可就没有钱松这么淡定了,她虽然曾经跟着雷神去过仙宫,见过一些世面,可她现在毕竟太虚弱了,眼前这个……好吧,姑且称之为“男人”吧,这个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难不成,他其实就是传说中的“死神”?
当死亡真的来临的时候,一向平静的简·福斯特,也不可免俗地生出了许多的不舍和遗憾。
她还是没能等到索尔。
“吸~”穿着血色西装的男人贪婪地对着简·福斯特吸了口气,咧开嘴巴赞叹道:“好纯粹的灵魂!”
简看到了他嘴里的舌头,是蓝色的。
“美丽、聪慧、高贵的女士哟,你年纪轻轻就要夭折,太可惜了。”男人缓缓走到简·福斯特的床边,右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枝盛开的红玫瑰,轻轻把花朵放在床头的药柜上,男人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想活下去吗?”
第九十三章 魔鬼的契约!
什么人这么拽,能够一言就决定别人的生死呢?
地球上超级英雄这么多,牛逼哄哄的人物有不少,可是能随意逆转他人生死的,真的不多。
男人见简·福斯特不答,微微一笑,道:“也是,你还不知晓我的名号,所以才不信我有能力帮你,对吧?”
“你听好了,我乃是地狱的君主,众多恶魔的主人,亡者世界的唯一主宰,墨菲斯托!”男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血色西装,高傲地宣示道。
这些名头夸张是夸张了点,也不知道有没有吹牛的成分,但听上去的确挺唬人的。
趴在墙上的钱松暗自皱眉,心说墨菲斯托都出来了,那奇异博士死哪儿去了?
你不是至尊法师吗喂!
还有至圣所的那些法师们,都在干啥呢?地狱势力都入侵了,你们不是号称现实世界的守护者吗?
其实这些话,钱松憋了很久了,他早就想吐槽了——上次在简妮家的卫生间里,就有一只异界生物试图打开异次元裂隙入侵漫威宇宙来着,当时是钱松把它干掉的。
还有上上次,在曼哈顿的那个小巷子里,黛茜的弟弟杰森也差点被一只域外恶魔附身了,那玩意儿也是被钱松搞死的。
说句掏鸟窝子的话,如果可以的话,钱松也不想多管闲事的——说到底,这些其实应该都是至尊法师的活儿吧?
瞧瞧人家“英年早逝”的古一法师,简直就是劳模啊!
当然了,如果古一法师还活着,也许钱松刚进来漫威宇宙的时候,就会被她发现吧。
钱松满是恶趣味地想象着:如果古一没有死,钱松那天刚穿越,从天而降的时候,古一法师就察觉到了,然后开传送门来到了瓦坎达,结果因为离灭霸太近,被集齐了无限宝石的灭霸打死了……
正在胡思乱想的钱松并不知道,此时的奇异博士,已经不在这个宇宙中了——他在喜马拉雅圣殿里冥想的时候,受到了许多平行世界的别的奇异博士的感召,“出差”去了。
众多的奇异博士们打算集思广益,一起面对漫威多元宇宙即将到来的灭世浩劫。
与多元宇宙的毁灭危机相比,单个的墨菲斯托又算得了什么呢?
孰轻孰重,很好选择,不是吗?
…………
简·福斯特听了墨菲斯托的自我介绍,眨了眨眼睛,虚弱地问道:“亡者世界的唯一至尊?可我听说海姆冥界的主宰名叫海拉,而且还是个女的啊。”
不愧是雷神索尔的前女友,对北欧神话门儿清。
海姆冥界,乃是世界树连接的【九界】之一,是雷神的姐姐,海拉的领地。
地球也是九界之一,名叫中庭(米德加尔特),是人类的居所。
洛基的祖籍在“约顿海姆”,是冰霜巨人的领地。
……
墨菲斯托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之色。
的确,和他统御的亡者世界一样,海姆冥界也算是一个独立的地狱世界,所以他刚才那句“亡者世界唯一的主宰”其实是吹牛的。
即便海拉前不久随着阿斯加德一起爆炸了,生死不明,可就算她灰飞烟灭了,那也还有别的冥界,别的地狱。
他墨菲斯托最多只能算是“诸侯”之一。
应该这么说,成为“亡者世界唯一主宰”是他终生追求的目标,就跟诸侯王想要统一天下的野心一样。
趴在墙上的钱松差点笑出声来,如果简·福斯特刚才说的话是一条B乎回复的话,钱松肯定已经点赞了。
他最喜欢点赞一些让装逼者尴尬的评论了。
“不用怀疑我说的话,女士。”墨菲斯托转移了话题,“我不仅有能力让你康复,还能让你瞬间恢复美貌,甚至极大地延长你的寿命,而你,只需要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
简·福斯特是个病入膏肓的将死之人,运气不好的话,也许连明天的太阳也看不到。
一般像她这种情况的人,要么就因为不堪病痛的折磨,想要申请安乐死;要么就拼命地试图抓住任何救命稻草,妄图苟延残喘。
连简·福斯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救命稻草已经伸到了自己面前,她却一点抓住的欲望都没有。
“说说看,什么代价?”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你的灵魂。”墨菲斯托图穷匕见,道:“和我签订契约,作为交换,把你的灵魂交给我。”
简·福斯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展颜一笑,道:“还真是……老套呢,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魔契约’吗?”
墨菲斯托是恶魔中的至尊,是魔王,魔王当然也还是恶魔,把他的契约称作“恶魔契约”也不为错。
“你知道吗?昨天有个好心人特意嘱咐我,如果有一个名叫‘墨菲斯托’的人来找我,无论他承诺任何事情,都不要答应,更不能签订契约。”简轻声说道:“当时我不懂,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是有恶魔盯上我了。”
墨菲斯托闻言,略一思索,就知道她话里的那个“好心人”是指谁了。
“强尼……”魔王漆黑的瞳孔中仿佛有岩浆翻腾,那家伙已经好几次坏他好事了。
不过也难怪强尼那么恨他,当初墨菲斯托和他签订契约的时候,在他展开契约书的时候,被墨菲斯托在卷轴上设置的机关割破了手,鲜血滴在卷轴上面,契约就这么完成了。
当时的强尼甚至连契约的内容都没有看完,更别提仔细斟酌了,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卖出了自己的灵魂。
关键是出卖灵魂就出卖灵魂吧,他用灵魂换来的老爹癌症康复,结果他老爹还是死在了舞台上。
现在魔王故技重施,他右手一翻,掌心就出现了一卷精美的羊皮纸,他非常绅士地把羊皮纸递给简·福斯特,说道:“先看看契约吧,女士,等你看清楚了条款,也许你就能下定决心了……我给出的条件绝对优厚,童叟无欺!”
只要她接下契约,甚至都不需要完全展开,就会被黑魔法割破手指,到时候怎样都由不得她了。
墨菲斯托嘴角露出了志在必得的笑容,这个阴招可谓是百试不爽,他已经用这个小伎俩获得过非常多的优质灵魂了。
一只手接过了墨菲斯托的羊皮纸。
只不过,这只手太大了,而且很粗糙,不像是女人的手。
墨菲斯托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因为这只手的主人,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他根本就没能察觉到对方是怎么来的。
有一点可以肯定,对方一定不是使用某种空间跳跃过来的,因为墨菲斯托对空间的波动非常敏感。
作为地狱魔王,他对灵魂的气息其实更敏感,可是从刚才一直到此刻,他都感知不到这间病房里除了简·福斯特以外的任何灵魂气息!
眼前这个魁梧的黑发男人,身体里居然没有灵魂?
“你是谁?”墨菲斯托皱眉问道。
钱松握着羊皮纸,用另一只手抠了抠鼻孔,抠完后把手指在恶魔契约上擦了擦,一脸认真地问道:“和你签契约真的能实现任何愿望吗?”
“你好,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秦始皇,其实我并没有死!当年炼成了仙丹,害我沉睡了几千年……我有一支无敌的军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所向披靡。
但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需要一比军费,如果你和我签订契约后给我转账100亿美元,我就封你做大将军,让你统领三军,如何?”
墨菲斯托:“¿¿¿”
第九十四章 这才叫打脸!
墨菲斯托是存在了无数年的老魔头了,他的大部分活动区域就在地球,亲眼见过或者听说过无数的人类帝王,也曾经引诱过某些帝王和他签订契约。
秦始皇的大名,他当然听说过,而且印象深刻。
秦朝,这个崛起于古代东方的超级大国,虽然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帝国,但却是第一个“书同文、车同轨”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帝国,是当时这颗星球上最成熟、最先进的政体。
墨菲斯托自己也是地狱君主,在秦始皇出现之前,他把地狱管理得一片混乱,和其它的地狱一样混混沌沌。
后来,他借鉴了一些秦始皇的帝国框架,如今他的地狱早已变得秩序了很多,嗯,需要强调一下,“邪恶”和“秩序”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
用如今很时髦的分类来说,墨菲斯托的地狱就是很标准的“守序邪恶”阵营。
当年除了借鉴大秦帝国的框架以外,他还照搬了很多大秦法令,就比如说地狱沿用至今的“恶魔通用语”,虽然奇形怪状的恶魔们因为生理构造不同,发音各有差异,有的甚至压根就没有发声器官,但是书写出来的恶魔语文字却是统一标准的,这大大提高了地狱的管理效率。
两千多年前,墨菲斯托就对秦始皇的文治武功非常赞赏,至于当时六国遗民骂他是“暴君”啥的,墨菲斯托更是嗤之以鼻——在他看来,暴君其实是褒义词来的。
所以呢,他当时就动了心思,想要把秦始皇的灵魂接引到自己的地狱中,让嬴政给他当地狱大管家,甚至是地狱副君,和他共治地狱——先谋发展,再扩张势力,最终一统所有的地狱,成为真正的唯一主宰——撒旦(漫威撒旦不是指具体的某个魔王,而是魔王之王、地狱共主的称号)!
拳拳惜才之心,天地可鉴。
可惜他去晚了,始皇帝陛下已经下葬了。
生前无缘得见,死后难瞻遗容。
堂堂的地狱君主,居然闯不进一个人间帝王的陵墓,这件事他没脸告诉任何人。
天知道当年闯墓的时候,他都经历了什么。
至今,每当他忆起当年,都会浑身发寒:
帝陵外围数十万个陪葬的陶制兵马俑瞬间“复活”,齐声高歌着“岂曰无衣”,那冲天的杀气,和仿佛把整个时空都冻结了的威压感,糟糕透了。
而现在,眼前这个家伙居然自称是秦始皇,墨菲斯托被勾起了不愉快的回忆,在一阵愣神过后,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这小子要真是秦始皇,那他墨菲斯托就是创世神明了。
这小子体内没有灵魂,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没有灵魂却能如此大放厥词地吹牛逼,并且行动自如,普通的生命是做不到的,不过通过一些黑魔法,他倒是知道好几个能制作这种傀儡义骸的办法。
所以,在墨菲斯托眼中,钱松应该就是个被某个法师用秘法远程操纵的傀儡而已。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这个猜测也算是搭点边。
“无知的法师啊,是谁给你的勇气,竟敢在地狱君主面前如此放肆?”墨菲斯托自忖能把这具傀儡瞬间抹杀掉,不过那是莽夫的行为,他还是希望先搞清楚对方的来路再说。
毕竟,他在钱松身上没有嗅到那几位“老朋友”的气息。
“梁静如!”钱松抬头挺胸,一脸自豪地答道,“是她给我的勇气!”
墨菲斯托:“¿¿¿”
梁静如是谁啊?
这么无厘头的吗?
眼前这个傀儡……莫非是个傻子?
钱松的思维太过于跳脱,以至于以谋略著称的墨菲斯托,脑子一时间也转不过弯儿来。
“而且……这家伙的呼吸节奏也太奇怪了吧?”墨菲斯托全神贯注地盯着钱松,发现他每呼吸两次,就停下来双眼微闭,不再呼吸;暂停两秒后,又继续呼吸,并和他对话,话一说完又开始“打瞌睡”起来。
如果这家伙不是“傀儡”的话,墨菲斯托都要认为他是天生的呆小症了,简直就像个低能儿。
总之,墨菲斯托看不出对方有和他正常沟通的意愿,而他的耐心也差不多耗尽了,于是,墨菲斯托的右手上汇聚起了一团漆黑的魔法球,朝着钱松丢去。
这是正儿八经的黑魔法,能够对被它击中的物体造成极大的破坏,就算是铜墙铁壁也能轻而易举地洞穿,而且无声无息。
正在“打瞌睡”的钱松睁开眼睛,黑魔法球已经快打到他面门了,他迅速举起刚才抢来的恶魔契约挡在魔法球前面,而他自己则瞬间变成了一只螨虫,吸附在了恶魔契约的背面。
正如钱松所料,对黑魔法的控制力早已出神入化的墨菲斯托,不可能让自己的魔法球击毁自己的契约书,黑魔法球在击中契约之前的瞬间倒退,钻回了这位魔王的掌心。
契约羊皮纸就像落叶一样晃晃悠悠,飘回了墨菲斯托的手里。
墨菲斯托皱着眉头感应着四周——又来了,没有灵魂波动,没有空间波动,更没有魔法波动,那家伙就像刚才陡然出现时一样,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钱松变化成的“螨虫人”体长不超过0.1mm,就附着在契约羊皮纸的背面,奈何魔王大人的注意力压根就不可能放在自己的恶魔契约上,自然没能发现他。
这就是教科书般标准的“灯下黑”了。
“嘁,胆小鬼!”墨菲斯托不屑道,他现在也只能用这种不屑的语气,来掩饰自己的恼怒了——病床上的简·福斯特正瞪着眼睛看着呢。
简·福斯特现在忽然觉得,也许从刚才见到魔王的那一刻开始,就全都是她的幻觉——前面还是像模像样的狗血套路,后面忽然就变得毫无逻辑起来,对于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钱松,她比墨菲斯托还要懵逼。
魔王深吸一口气,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血色西装,捏着恶魔契约重新走到病床边,说道:“抱歉,刚才出了点意外,请容许我再问一次,你是否愿意和我签……”
“啪!”
恶魔契约的背面忽然“长”出了一只粗糙的大手,绕着弯儿恶狠狠地甩到了墨菲斯托的脸上,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墨菲斯托出离地愤怒了,他说了一大串恶魔语脏话,然后抓向那只打他脸的手,谁料他再次抓了个空,那只手化成了一只造型怪异的绿色飞虫,像子弹一样从病房的窗户飞了出去。
墨菲斯托把契约书揣进了怀里,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意,他发誓,今天他一定要揪出那个暗中搞鬼的家伙,他要用地狱之火把那家伙烧得渣都不剩!
想到这里,魔王大人顾不得再在简·福斯特面前维持形象,也化作一道血色的光影,追着钱松而去。
…………………………
钱松的目的达成了。
他从一开始,就计划通过无厘头的话语把墨菲斯托绕晕,然后用大嘴巴子激怒他,最后找机会把他从医院病房里引出来。
毕竟,在医院里动手的话,那可真的要死太多人了,包括简·福斯特。
他刚才一边和墨菲斯托对话,一边“打瞌睡”,并不是因为他真的缺少睡眠,而是在利用说话的间隙,迅速切换意识,调动了好多具分身,土遁来到了医院附近的地下。
所以,他现在所站的医院隔壁的小公园下面,此刻共有300多个分身,正在待命。
钱松堂堂正正地站在草坪中央,等着墨菲斯托的到来。
现在公园里人烟稀少,正好可以让他大展拳脚,好好试试【妖灵】之境的威力如何。
他并不觉得这具分身会是人家地狱君主真身的对手,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断定那个墨菲斯托,应该也只是魔王本尊的一个投影而已。
地狱君主的本体如无意外,一般都镇守在自己的地狱中,人间行走的,一般都是投影,像签订契约、收取灵魂这种屁大点的小事,更加不可能让本体来做,否则非忙死不可。
晴朗的天空,忽然暗了下来。
金色的太阳,仿佛被披上了一层红纱。
远处呼啸而过的汽车,在自家别墅阳台上晒太阳的土豪,以及公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却都对此毫无所觉。
仿佛天空中逐渐汇集而来的血色云层,是不存在的一样。
血云压城城欲摧。
大战,一触即发!
第九十五章 钱松VS墨菲斯托(1)
这世上的强者分好多种,因为性格、身份的不同,战斗时的画风也不同。
有些人干脆利落,速战速决,讲究“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而有些人则喜欢摆弄排场,要么就带上一堆小喽啰,大喊“XX老仙,法力无边”之类的马屁,要么就搞一些大型的音画效果,比如锣鼓喧天,旌旗招展啥的。
墨菲斯托就属于后者,他是地狱君主,即便只是一个投影,那也要摆足了架子,以显示自己的威能与身份。
天空的异象,就是他对钱松施加的心理暗示,暗示他墨菲斯托像神明一样强大,不可战胜。
赤色的云层,如同正在燃烧的火焰一样向下翻滚着,拉近了天空与大地的距离。
一阵狂风过后,一身血色西装的墨菲斯托出现了。
“这下我看你往哪儿逃,你这只可恶的虫子!”墨菲斯托的嗓音冰寒,嘴角的冷笑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周围的空间已经被我锁定了,你不可能通过空间魔法逃离,更无法调用一切魔法的力量,在这个领域里,就算是魔法之神也只能任我摆布!”
很显然,他直到现在还是固执地认为,钱松是被远程操控的一具魔法傀儡。
钱松看着不可一世的墨菲斯托,撇撇嘴道:“你难道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吗?你这个地狱君主的名号,难道是靠嘴炮得来的?要出招就出招,叽叽歪歪的烦死了!”
“找死!”墨菲斯托怒了,他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不就是想看着钱松在这天地威压之下瑟瑟发抖、跪地求饶吗?
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钱松刚才打的那个嘴巴子深深地伤了墨菲斯托的自尊心,现在,钱松不仅不害怕,居然还敢继续激怒他,这让他一点复仇的快感都没有。
既然这样,那就去死吧!
墨菲斯托全身的魔法力量沸腾起来,纯黑的魔法能量中混杂着地狱之火,从他的体表泛出,让钱松有种在看《七龙珠》的既视感——这是……爆气了?
就在这时,墨菲斯托的身后,一株青青绿草微微一抖,在魔王发动攻击之前,忽然像被施了几万吨金坷垃一样,仅用了0.001秒就疯长了一米多高,长成了两条以麻花状互相纠缠着的尖锐荆棘,成人手臂那么粗的荆棘之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中了魔王的臀部。
木遁·千年杀!
是的,到达了【妖灵】之境的钱松,已经能够灵活运用一部分木遁了,因为是植物系妖精,释放木遁术的时候,威力还有额外的加成。
荆棘的尖端钉在了墨菲斯托的臀中,不仅没有停止生长,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向上蹿升,顶着墨菲斯托,以与地面呈45度角的方向,飙射了上百米!
如果是一般人,遭受了如此势大力沉的一刺,绝对会被贯穿,当场表演“自挂东南枝”。
但墨菲斯托毕竟是地狱君主,恶魔之王,因为全身被魔法力量包裹着,万幸没有被完全破防,否则肯定“晚节不保”。
即便如此,他也很狼狈,恼羞成怒地挣脱了身后的“荆棘之刺”,墨菲斯托借着下坠之势,朝着钱松疯狂地丢着魔法弹幕。
“傻b,真当自己是弗利沙了?”钱松无语地吐槽着,然后一个土遁就潜入了地下2公里。
在这个深度,就算墨菲斯托丢的是核弹也伤不到钱松一根毛。
墨菲斯托发泄了一通,发现地面被他的黑魔法打得坑坑洼洼,整个公园的草坪全部被破坏了,像是被轰炸机群肆虐过一样。
墨菲斯托悬浮在距离地面十几米的空中,为了防止再次被偷袭,他不敢再站在地面上了。
直觉告诉他,那个“傀儡”应该没这么容易就粉身碎骨。
整个公园现在都在他的“魔法领域”范围里,在这个领域里的一切动静,无论多么细微,都能被他的魔法侦测到。
他现在的感官,比刚才在医院病房里的时候要灵敏多了。
如同被犁过一遍的草地上,纵横着大大小小的沟壑,沟壑里满是各种生活在土壤里的小虫子,有些幸存下来的蚯蚓挣扎着爬行,又被一旁兀自燃烧的地狱之火烧成了灰烬。
墨菲斯托的眉心冒出了一团半透明的“邪念体”,这是一种衍生自他的恶魔力量的魔法生命体,能够迅速扫描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生物。
地面上残存的植株、沟壑里挣扎的虫子以及虫尸,全都没能逃过邪念体的扫描。
没有任何异常。
“难道真的被我炸烂了?还是说逃走了?”墨菲斯托皱眉思索道,“不可能的,这片空间已经被我封锁了,没人可以在我毫无所察的情况下进出这里。”
“这就是地狱魔王的力量吗?就这?”钱松的声音突然出现在墨菲斯托的耳朵里:“说实话,我其实挺失望的。”
墨菲斯托悚然地环首四顾,可他什么也看不到。
“别看了,我不在你的四周,也不在你下面,更不在你上面……我不在你双眼能见到的任何地方。”钱松不疾不徐地说道:“……我都提示到这一步了,你还反应不过来吗?”
墨菲斯托如果是只猴子的话,已经抓耳挠腮了,他是真的急了。
敌人的声音如此清晰地传进了他的耳朵,如同最高档的杜比音效,可是他无论如何调集魔法元素,也感应不到整个领域内除了他自身以外的任何异动。
钱松叹了口气,吟诗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不是自称是远古恶魔吗?这句诗听过没有?”
墨菲斯托表示他听得懂,他去参加华语6级考试肯定能通过。
所以,在这一刻,他终于领悟了钱松的意思。
钱松的意思是,墨菲斯托无论如何搜索也找不到他,是因为钱松本来就不在外面,而在墨菲斯托的身体里面!
这其实是所有生物的本能,比如一个人犯了错,总是会先找外部的客观原因,推卸一波责任,很少有人愿意先做自我批评,就是这么个道理。
《孟子》有言:“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圣人之言,一个魔王怎么可能有这个觉悟呢?
事实上,刚才墨菲斯托停止“轰炸”之后,钱松就从地底冒上来了。
当时墨菲斯托还没放出自己的“邪念体”,所以对钱松的出现毫无所觉。
因为钱松变身了。
变成了一只……
水熊虫!
第九十五章 钱松VS墨菲斯托(2)
水熊虫是地球上已知生命力最强的生物,可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在外太空生存,无视真空和高强度的宇宙辐射,在喜马拉雅山脉之巅、温泉、南极和深海(4000m以下)都能生存,在零下272℃和零上151℃的条件下均可存活2分钟后进入休眠(隐生现象),低温-200℃能活上几天进入休眠,-20℃的环境中起码能存活30年。
2017年,有科学家甚至发文表示,认为它们足以在小行星撞击、超新星爆发、伽马射线暴发等毁天灭地的灾难中存活下来,堪称“太阳不爆炸,它们不会挂”。
当然了,这种说法是否有过度夸张的成分,钱松也不知道,他一个英文专业的文科生不懂这些。
水熊虫太小了,只有不到50微米,即便墨菲斯托拥有超级视力,他也没能注意到和地面上的灰尘一起扬上天空的钱松——谁让魔王大人刚才的轰击太激烈了呢?到处都尘土飞扬。
钱松变身后的尺寸,就和灰尘颗粒差不多大,混在数以千亿计的灰尘颗粒里,就算是鬼神也懒得去分辨。
这是钱松第一次变成这种强悍的小东西,就像他变成牛头人时可以获得巨大的力量、变身成猎豹人可以获得夸张的奔跑速度一样,他想看看变成水熊虫后,会得到什么样的能力。
首先就是近乎于0的体重,让他和灰尘一样可以轻易地漂浮在空气中。
其次就是体表的奇异“皮肤”——和真正的水熊虫不同,钱松变成的水熊虫的外皮并不是由几丁质(chitin)构成的角质层,而是一种外表像是水膜一样的未知物质,魔法粒子无法在它的表面留下痕迹。
不仅是魔法粒子,钱松怀疑甚至是光子都无法在那层“水膜”上留下痕迹,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这副水熊虫身躯应该可以抗住任何的高能射线,包括伽马射线。
虽然普通的水熊虫也能抗住伽马射线,但是两者的原理肯定是不同的。
最后,钱松还发现自己可以随意控制虫体在空气中的运动方向,他那四对肉肉的虫足,像船桨一样在空气中快速划动,准确无误地钻进了墨菲斯托的耳朵。
“墨菲斯托,你败过吗?”钱松的“魔音”继续灌耳,吵得墨菲斯托火冒三丈。
这里的“火冒三丈”并不是形容词,是对事实的描写——他的眼耳口鼻,全都在冒火,滚滚的地狱烈焰仿佛将空气都点燃了。
因为不清楚钱松到底在他的哪个窍孔里,所以墨菲斯托直觉选择“七窍生烟”,打算烧死钱松。
地狱之火是一种异化的魔法力量,辅以无数死灵的怨恨、不甘和愤怒杂糅而成,对普通人的伤害极大,甚至能够直接焚烧体内的灵魂——恶灵骑士的“审判之眼”,其实就是对地狱之火的运用。
可是钱松的水熊虫身体里并没有灵魂,地狱之火的恐怖高温对他来说又完全不致命,所以等墨菲斯托七窍冒火几分钟之后,钱松都有点看不过去了:“行了行了,瞧把你这孩子吓的,你刚才不是想打嘴炮的吗?难得我心情好陪你聊会儿天,差不多就得了啊……你火这么大,咋不去火力发电厂发电呢?”
“我只是在问你,你败过没有,这么大反应干嘛呀?”钱松继续唠叨道,黏在别人的耳膜上讲话好开心呀:“你是不是不喜欢听这个敏感的问题啊?你要是不喜欢听,和我说清楚就行了嘛……我又不会逼你回答,大家讲讲道理嘛……呐,现在我数三下,你要说清楚你到底想不想回答。”
墨菲斯托快疯了,他觉得有一万只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嗡”地叫个不停,可他却抓不到。
因为钱松的唠叨,他被迫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次败绩——当年他为了和海姆冥界的女王海拉争夺一个稀有灵魂而大打出手,被奥丁感知到了,然后他就输了,输得毫无悬念。
谁让他一离开自己的地狱,力量就大打折扣呢?
所以,从那次惨败之后,如无必要,墨菲斯托绝对不会冒险让本体离开地狱了。
“难道……这个卑鄙的家伙也是来跟我抢夺灵魂的?他也看上了那个名叫简·福斯特的女人的灵魂?”墨菲斯托突然恍然大悟了。
“哼!别以为你就吃定我了!你这个卑鄙的法师!”墨菲斯托咒骂一声,整个身躯突然雾化般散开了。
这家伙现在只是个投影化身,构成身体的元素是魔法,既然是魔法,自然就能拆分再重组。
这招的确很奏效,化成了魔法基本粒子后,他在领域的另一个角落重组了身体,算是暂时摆脱了钱松的骚扰。
平常的时候,墨菲斯托不会轻易使用这一招,因为这招十分耗费魔力,高频使用的话,他一个投影化身不太吃得消。
为了防止再次被钱松“寄生”,魔王大人封闭了自己的七窍和魔法身体上的一切毛孔,仅使用魔法元素作为自己唯一的感官手段。
堂堂魔王被逼到这个地步,其实也挺心酸的。
“唉,要是我这水熊虫的身躯可以变大就好了。”远处的钱松喃喃自语道,这么小的身躯虽然看似有着BUG般的防御力,物防魔抗化学抗性全部点满,但要说到伤害输出……
对不起,没有。
别说魔王了,就算是只蚂蚁,给这个体型的钱松咬上一个月也咬不死。
墨菲斯托只是从未见过这种“攻击”方式,被唬住了而已。
说白了,就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他经过自己的脑补,把钱松误认为是某位高深莫测的存在了。
本来,钱松还准备继续陪这位魔王好好玩玩的,他还没过瘾呢。
但是算了算时间,他决定还是下次再说吧。
一来,估计复联和附近的超能者应该快到了,再战斗升级的话,恐怕会让整座城市陷入恐慌。
二来嘛,他之前准备好的“暗兵”,已经到了。
第三嘛,这个魔王化身的实力也就这样了——远离地狱,不是本尊,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是钱松的行为主旨从来都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所以这个魔王化身,他要定了。
“啊!我的天啦!您居然是魔法实体吗?”钱松变成了一只鸟人,一边振翅,一边夸张地表演道:“看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我是无法抗衡您这样强大的存在的,我投降!”
说完,钱松直接扭断了自己的脖子,头身分离,掉落到了地上,死去了。
墨菲斯托紧闭的双眼睁开,瞪大,大脑一片紊乱。
他无法理解钱松的行为逻辑。
怎么就投降了?
明明是你占上风好吗?
好吧,就算投降了,你自杀干嘛?
这么决绝的吗?
自己扯断脖子?
这是什么操作?
狠人!
神经病!
墨菲斯托谨慎地用魔法力量探查了一下地上的“尸体”,嗯,的确死了,不仅死了,尸体还在迅速腐朽,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烂掉,成为草地上的肥料。
…………
墨菲斯托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医院,再次进入了简·福斯特的病房。
他打算继续收走简的灵魂。
重新掏出恶魔契约,墨菲斯托走到简的身边,直接抓起她的手腕,准备强迫她滴血签约。
“噗!”
一柄纯白的长剑,透过契约,对着墨菲斯托当胸穿过!
第九十七章 魔王哭了
墨菲斯托难以置信地看着插在自己胸口的长剑,恶魔契约也被刺穿了,迅速化为了一团灰烬。
下毒手的并非是躺在病床上的简·福斯特——她依然还是那么虚弱无力,是没有那个力量刺穿一个魔王的。
长剑是从简·福斯特的腋窝下,透过洁白的薄被刺出的。
也就是说,凶手就躲在被窝里。
墨菲斯托震怒之下,想要掀开被子,却发现自己的力量正在迅速流失,就像一只被戳破了的气球一样。
明明自己现在只是一具投影化身,却感到了久违的疼痛——他挣脱不开。
这把剑,有问题!
好在,凶手很快自己冒了出来。
那是一条二十多公分长的“青蛇人”,人首蛇身的他,长着两只健壮的胳膊。
青蛇人双手抱着剑柄,从被子的破洞里游出,长剑继续向前,把墨菲斯托捅得更透了。
“你……”墨菲斯托拥有超级视力,所以一眼就认出了眼前这只青蛇人花生米一样大的小脸。
这不就是刚才把他打到自闭,还突然投降自杀的那个家伙吗?
墨菲斯托已经知道他会随意变形了,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家伙会如此恶毒,变成毒蛇躲在一个病人的被窝里偷袭他!
堂堂的恶魔之王忽然觉得,和自己相比,眼前这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家伙才更像是魔鬼。
墨菲斯托慌了,他尝试使用魔法脱身,却无济于事。
胸前这把诡异的长剑,像是永远也无法挣脱的诅咒一样,让他这具化身的生机,迅速地衰亡。
良久,他终于放弃了挣扎:“……这把剑……是什么东西?”
“你不是号称远古恶魔吗?”钱松笑嘻嘻地又把剑插深了一尺,像日和人切腹自尽一样,狠狠搅了两圈,才慢悠悠地答道:“你应该听说过,天神组吧?”
墨菲斯托已经没有力气惊讶了,他在等着钱松继续解释。
等了一会儿,见钱松并没有继续说,而是像绅士切牛排一样,继续帮他开膛破肚,墨菲斯托吃力地问道:“然……然后呢?”
他想问,这和天神组有什么关系。
天神组的天神们那么忙,难道和这把剑有什么渊源?
钱松翻了个白眼儿,答道:“我这人就喜欢说话只说一半儿,不服气你咬我呀!我为啥要和你讲解得那么清楚?嗯?”
墨菲斯托闻言,睚眦欲裂,他现在除了脏话,什么也不想说。
天啦!为什么世上会有这么……这么卑鄙无耻下流阴险狡诈狠毒促狭龌龊肮脏不要脸的人啊啊啊啊?????!!!
吾乃恶魔之王,地狱之主,但现在我想退位让贤啊啊啊啊啊!
这小子就该下地狱!
无论在哪个地狱里,这家伙也绝对是站在金字塔顶端,坏到流脓的超级混蛋啊!
…………
有一说一,钱松并不是故意要欺负这位魔王的。
他只是没有为一个将死之敌讲解自己招数和底牌的习惯而已。
这又不是岛国漫画,神TM出招还要大声喊出招式名字来,神TM边打还要边废话,给对手讲解自己招式的详细原理和牛逼之处。
你都快死了,我为啥还要给你解释啊?好让你瞑目吗?我长得这么慈眉善目吗?还要给你临终关怀?
关键是,这只是墨菲斯托的一具投影化身而已啊,打败了一个化身而已,就嘚瑟到给对方讲解自己手里的牌?
一讲出来,人家还在地狱的本尊不也全都知道了?
钱松觉得某些日漫里的傻b主角们虽然挺欢乐的,但如果让他们穿越到漫威来,绝对活不过第三章。
钱松刚才问魔王,有没有听说过天神组。
这么问,用心歹毒至极。
很明显,他这是祸水东引而已。
要是墨菲斯托不自量力,去找一众天神组报仇,那乐子可就大了。
话说回来……他手上这把剑,的确和天神组有那么一丢丢渊源。
在无数个纪元之前的远古时期,这把剑的祖宗,曾经斩下过一个天神组成员的脑袋!
没错,这把剑,是活的。
它的名字,叫做“血清”!
钱松是在墨菲斯托之前来到简·福斯特的病房的,为了给简治疗癌症,他早已经通知了身为共生体的“血清”赶过来。
共生体的祖先,是纳尔的神剑——【黑死剑】。
黑死剑有另一个不祥之名——弑神之剑!
“血清”原本是共生体毒液,被钱松改造成了现在的“血清”,已经不需要再依赖寄生别的生物就能独自存活。
现在,它体内“绿针”组成的骨架变形成了剑心的样子,它也就顺势变成了一把长剑。
这是它初代祖先原本的样子,只是黑死剑是纯黑的,它是纯白的。
这段时间以来,“血清”已经净化并吞噬了很多邪恶共生体了,全球总共也只降落了大概100只共生体,已经有40多只被它吃掉了。
虽然还无法和自己那位足以弑神的祖先相比,可如今的“血清”,早已不是当初的“共生体一族loser”了。
“血清”还不是弑神剑,墨菲斯托也不是神明,更何况,现在病房里的墨菲斯托,也只是一具化身而已。
所以,“血清”完克这样的魔法生命体。
正如【黑死剑】完克天神组一样。
…………
墨菲斯托放弃了挣扎,也放弃了思考。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同归于尽的想法。
是的,既然无法再从钱松嘴里套出更多的情报来,那与其继续被这把剑吞噬生机,还不如拉钱松垫背。
自爆是最好的同归于尽的方法,可是他现在的魔力全被锁住了,连自爆都做不到。
更可怕的是,钱松的右手突然变成了植物根须的模样,插入了墨菲斯托被利刃刨开的腹中!
他·在·吸·魔·力!
墨菲斯托这下真的打心底里感到恐惧了,对于他们这些靠魔法吃饭,甚至整个身体都已经魔法化了的高等生命来说,类似钱松这样的“噬魔者”本来就是克星。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吧!”
墨菲斯托面目狰狞地大吼着,血色的西装全部破碎,身体迅速蹿高了半米,强忍着痛苦,他变身成了本体的样子——恶魔之躯。
然后,一只小小的卷轴被他从嘴里吐出,疯狂地笑道:“怪物!你不是自称秦始皇吗?现在,我就带你去见他……咱俩,谁也别想活!”
说完,卷轴被魔王捏碎,一个空间魔法发动了。
这个空间魔法并不需要消耗墨菲斯托的魔力,因为这是一个魔法卷轴,事先早已存够了魔力在里面。
这个空间魔法指向的空间坐标是:
秦始皇陵!
第九十八章 失去同步
说实话,钱松真的没料到,墨菲斯托最后会有这么一招同归于尽的手段。
他以为锁住魔王的所有魔力,让他无力反抗就完事儿了。
站在昏暗的地下墓道中,钱松叹了口气,开始了自我批评:“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诚不欺我也,我一定要反省,从今往后,我一定要比现在更谨慎100倍!”
那个空间魔法卷轴的携带能力有限,只把钱松、墨菲斯托以及插在他身上的“血清”传送过来了。
对了,还有一小块病床的床单,也被空间魔法切割,带了过来。
墨菲斯托的化身已经当场去世了,钱松也变回了人形,他的右手像树根一样,深深地扎在魔王尸体的腹中,磅礴的魔力被直接从妖力通道逆向传输进了本体的妖丹之中。
“啧啧……好黑暗的力量,果然没有神性气息好吃……”钱松的胃口已经被养刁了,虽然他的妖丹还是第一次品尝这样的魔法力量,可是和神性气息比起来,魔力还是要稍微差一点的,与心灵宝石的力量就更不在一个档次了。
所以,在吸干了墨菲斯托的这具化身之后,钱松的妖丹并没有直接升级。
虽然没有质的提升,量却是足的,因此,被妖丹转化成功的妖力也同样不可小觑。
总而言之,这次为雷神的前女友强出头,还是挺赚的,没做赔本儿买卖。
只是,现在自己的处境,貌似真的不太妙啊。
这里,就是传说中的秦始皇陵内部了吗?
那他现在究竟是在核心区呢,还是只在地宫外围呢?
“血清,变形!”钱松一抖右手,将墨菲斯托的干尸崩碎成了飞灰,然后把纯白的长剑挽了个剑花,命令道。
纯白的长剑回应似的发出了一声剑鸣,然后迅速变形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白虎,谦卑地走到钱松面前,垂下了脑袋。
因为体内有“绿针骨骼”的缘故,“血清”的共生体身体就像百变金刚一样,可以变成任何形状,只不过变成的东西全都是纯白底色的。
不要问钱松为啥要让“血清”变身成白虎,他是不会告诉你,他控猫控豹控狮子控老虎,控一切猫科动物的。
………………
钱松现在虽然只是一具分身,可他一分钟前还在发誓,从今往后要谨慎100倍,没理由刚说完就打脸。
所以他也变身了,变成了一只……虱子。
“虱子人”钱松跳上了白虎的脑袋,然后让白虎带着他在墓道里探索。
“前世的秦始皇陵除了兵马俑那一块儿以外,从未被人成功盗掘过,没想到这个漫威世界也有秦始皇陵……我好兴奋啊!”这是钱松内心真实的想法。
当然了,如果不是被墨菲斯托强行传送过来,他一点也不想打扰这位祖龙的沉眠。
墨菲斯托选择的同归于尽的方法就是把钱松传送到这里,说明这里对一个地狱君主来说也是极度危险的区域,因此他断定钱松必死。
一个古代帝王的墓地能有啥危险的呢?
机关暗箭?毒气?陷阱?迷宫?
以上这些防盗手段对于魔王来说,应该只是个笑话吧?
所以钱松断定,这里的危机一定没有那么简单。
为啥如此肯定呢?
钱松的土遁术在这里用不了了,这就是铁证。
…………
墓道里很昏暗,但却绝非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因为墓道的顶棚上镶嵌着大大小小的夜明珠,如同星罗棋布一般,虽说比不上白炽灯那么亮堂,但也比普通的蜡烛稍微好一点。
墓道的墙壁是由一块块完全等大的黄岗岩组成,表面被打磨得非常平滑,接近于瓷砖的质地。
白虎爪子上的肉垫软绵绵的,走起路来声音极度轻微,几近无声,可即便如此,在这幽深的墓道中,如此微小的动静也被放大了无数倍,甚至都产生回音了。
墓道里空无一物,宽敞无比(可容六匹骏马并排拉车通过),这里几乎没有氧气,所幸钱松的分身和“血清”都可以不用呼吸,因此影响不大。
也是,秦始皇陵里要是充满了氧气,那里面埋着的文物岂不是早就被氧化、腐朽殆尽了?
肃穆、威严、庄重,仅仅是一小段墓道,就给了钱松如此直观的感受,遥想当年大秦的气概,由此可见一斑。
前方拐弯,是一段九十九阶的石梯,走下石梯,钱松看到前方出现了一道半敞开的高大石门,有金红色的光芒从里面透出。
白虎继续前行,悄悄地把脑袋从门口探了进去。
钱松躲在白虎耳后的白毛间,朝门里观望着。
只一眼,钱松就被惊住了:“我滴个乖乖!”
别笑他没见过世面,换作是你,你也会失态——你见过几十万个彩色兵马俑组成的兵阵吗?
那是怎样的视觉冲击?
霸气、肃杀、威压、气冲霄汉。
这些兵马俑个个都是精雕细琢,活灵活现,每个人的脸型、表情、发型、战甲以及动作都有细微差异,每一个人都与众不同,却又能和所有的同袍们融合为【一】。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矛盾的统一结合体。
高级军吏、步兵、骑兵、弓兵、战车、御手,各大兵种相互拱卫,穿插排布,看得钱松目眩神迷,这可比前世去兵马俑博物馆旅游的时候过瘾多了。
只可惜,钱松没能欣赏多久,因为他听到了一阵战马的响鼻声。
这之后,仿佛一瞬之间,整个兵马俑大军,全活了!
钱松慌了,他座下的白虎也慌了。
陡然间被几十万道目光同时聚焦,是个人都会紧张的吧?
也许某些国际巨星开个演唱会的时候,也能看到如此盛况,可关键是,现在注视着钱松的不是歌迷粉丝,而是“复活”的大秦军团啊!
钱松很想大声喊上一句:“打扰了,告辞”,可他没机会了。
一个高级军官兵马俑挥舞着玄色的令旗,低喝一声:“左卫,进!”
下一秒,钱松和白虎就被军团的潮水淹没了,他甚至都看不清那些兵卒是如何移动的。
近万人同时瞬移?
这尼玛也太吓人了吧?
这究竟是排兵布阵,还是下飞行棋啊?
墨菲斯托捏碎魔法卷轴前那抹幸灾乐祸的笑容,浮现在了钱松的脑海里。
想来,此时此刻如此骇人的一幕,那位地狱君主也曾经历过。
“嗡!”
就在钱松打算反抗之前,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一阵恢弘的钟声。
接着,钱松的意识,居然直接就被从体内剥离、弹飞了出去!
他的意识与分身,第一次非主观意愿地,失去了同步。
下一秒,远在纽约的公寓房间里,钱松的分身1号猛然从床上蹦了起来:
“woc!”
第九十九章 是不是玩不起
简妮捏着鼻子,给噬元兽清理着猫砂。
猫屎太臭了,她还是不习惯。
颤颤巍巍地铲起一坨粑粑,简妮屏住呼吸,对准垃圾桶,想要倒进去。
“WOC!”
就这这时,钱松卧室里突然传来这样一声大吼,把简妮吓了一跳,手一抖,铲子上的猫屎掉了下去,落在了她的鞋尖上。
简妮哭了,这一瞬间,有轻度洁癖的她觉得自己的身子脏了,再也嫁不出去了。
“喵!”
沙发上的橘猫叫了一声,听在简妮的耳朵里,简直就像是在嘲笑她一样。
鼠笼里的公鼠们又开始交配了,糟糕的吱吱声听得简妮汗毛竖起,让她的烦躁加倍了。
“可恶啊啊啊!”
简妮哭丧着脸,强忍着恶心,清理掉了脚上的猫屎,努力平复起了情绪。
没处过女朋友的单身狗们可能会嘲讽她大惊小怪,但事实是,她今天大姨妈来了,本来就在情绪敏感期。
她的确受过专业的特工训练,可训练得再刻苦,也无法改变她是女性的事实,就跟拉屎放屁一样,大姨妈也是女人正常的生理现象,她躲不了的。
情绪敏感期的女人总会难以自制地多愁善感,胡思乱想:
比如,她刻苦训练多年,终于出任务了,结果不仅和那种“强者从不转身看爆炸”的拉风任务无缘,她居然被迫给钱松当起了“女仆”,做着佣人一样的活儿;
再比如,钱松这只“懒猪”大白天就开始睡觉躺尸,成天无所事事,一点上进心也没有,不知道为什么,简妮就是很气,她就是莫名地期望钱松能自强不息,出人头地——如果有那么一天,她觉得自己也会与有荣焉。
还有,睡觉就睡觉,那家伙还咋咋呼呼的,不知道在房里吼什么玩意儿,“woc”这个发音是什么意思?有这个单词吗?
深深地叹了口气,简妮为自己未卜的前途感到一阵担忧,她甚至开始怀疑神盾局领导们的智商了——像钱松这种懒汉,为啥要让她这样一个优秀的特工毕业生来监视呢?
图啥呢?
简妮在心里絮絮叨叨了半天,然后缓缓来到了钱松卧室的门口,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推开房门,朝里面看去。
她也不知道为啥,就是想看看钱松是不是做噩梦了,有么有踢被子,以至于连敲门的礼节都忘了。
钱松依然躺在床上。
“唉”简妮轻手轻脚地走上前去,给“熟睡”中的钱松盖好了薄被。
“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呢?”简妮迷茫地看着钱松的“睡脸”,陷入了沉思。
…………
那么,钱松现在在干啥呢?
秦皇墓地中,他的意识强行被“踢”了,就跟打游戏掉线了一样,他的意识回到了1号分身中。
在卧室里爆了一句粗口后,不服气的钱松立马重新“登录”秦始皇陵的“副本”。
登,是登上去了。
他的意识又回到了那具分身中,也依然躲在“白虎”的耳后的长毛里。
只不过,白虎被围了。
这头白虎是共生体“血清”变化的,“血清”除了拥有共生体的一切能力之外,唯二的弱点——火焰和高频音波也被钱松消除了。
所以白虎即便全身被秦弩射成了刺猬,被起码40杆长柄的戈、矛、戟扎透了,也全然无事。
当然了,这些兵马俑的战力也实在太过强大,要知道,就算是步枪的子弹,也无法突破共生体看似柔软的皮层。
这些深埋地下多年的青铜武器,为啥会有如此可怕的杀伤力呢?
钱松不知道。
他只知道,秦军俑的数量太多了,人山人海,个个骁勇,白虎的爪牙虽然有一定的击退效果,却完全无法打烂他们的陶土身体。
“血清,变形吧,三头六臂!”钱松站在白虎的头顶吩咐道。
血清照做了,一个翻身双足站立,变身成了一个接近三米高的小巨人,三个毒液同款脑袋尖牙利齿,六只手臂粗壮有力,各自拔出了一把插在身体里的长柄武器,六只手臂急速挥舞着,像是绞肉机一样冲进了军阵之中。
血清自己无法对兵马俑造成任何伤害,但他手里的秦军武器却能给兵佣们带来一定的伤害,一些步兵佣被长戈扫到面部,脸上的颜料直接裂开,露出了内部灰色的陶土。
“左卫,退!”
“羽卫,击!”
兵马俑中再次传来高级军吏的命令声,步卒令行禁止,立马后撤,蹲在墙角,盾兵上前,将他们挡在身后。
“轰隆隆”的声音传来,数百辆弩车被推了过来,弩车的弓弦被拉满,弦上大箭的箭杆比RPG还粗,一阵刺耳的机括声之后,上千发足以洞穿城墙的巨箭朝着“血清”飙射而来。
“我勒个去!是不是玩不起?”钱松吐槽着,下一秒,三头六臂的巨人就被无数巨型箭矢贯穿,钉在了墓道的墙壁上。
纯物理的攻击,对共生体是无效的,可这些箭矢似乎带有某种神秘的咒力,让血清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好吧好吧,这里的长官是谁?我要和他……”变成鸽子大小的钱松大声问道,话还没说完,之前那种神秘的钟声又响了起来:“噹!”
钱松的意识又断开了连接。
…………
“靠!”公寓里,钱松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睁开眼睛发现床边多了个人,傻乎乎地盯着自己,脸贴脸离得非常近,双眼迷离。
要不是认出了这人是简妮,火大的钱松差点就动手打人了。
“你干什么?”钱松没好气地问道。
“啊……我,我给你盖被子的……”简妮心慌地答道,然后红着脸落荒而逃,临走还把钱松的房门“咚”地一声关上了。
钱松现在没心情去猜女人的小心思,他深吸一口气,咬牙道:“我还就不信了,再来!”
墓道里的钱松睁开了眼,现在,他和血清一起被关在了一个巨大的笼子里。
“不对……这里的时间流速不对劲!”钱松悚然一惊,他被迫断开“连接”和“重新登陆”的时间间隙很短,照理说绝对不超过30秒,可从现在这情况看来,在这帝陵里,应该过去了好一会儿了。
“血清,我问你个问题,你……听到钟声了吗?”
第一百章 沉沦
依然保持着巨人体型的血清摇了摇头,他并没有听到什么钟声。
钱松面色凝重起来,看来只有他一个人听到了那个钟声。
也就是说,那个“钟声”是针对他来的,怪不得血清的意识没有被震出体外。
这笼子应该是青铜制作的,就和影视作品中出现过的囚笼差不多,只不过这个囚笼的空间很大,大到三头六臂、3米多高的血清也能完全舒展身体。
秦始皇陵果然名不虚传,兵强马壮且先不提,居然还有很厉害的冥器法宝之类的东西,比如那个钟声的源头,以及能与外界造成时间流速差异的神器。
这种“时差”甚至是可以调节的。
某个地方空间与主世界隔绝,时间也与主世界脱钩,时空基本不同步,那几乎就可以把这里看成一个独立的世界了。
毫无疑问,这里的确如同墨菲斯托所说的那样,是个极度危险的区域——这还只是皇陵外围而已,就已经这么恐怖了,再往里走,天知道还会经历什么。
古语有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既然如此,钱松完全可以舍弃掉这具分身,毕竟同样的分身他还有近千万个——这点损失,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可他不想放弃。
他珍惜每一具分身,正如凤凰爱惜自己的每一根羽毛一样。
再说了,血清是自己刚收没多久的外星“小弟”,没道理见死不救,对于亲近的人,钱松绝对讲义气。
现在当务之急,是防御那种钟声,以防止自己的意识再次被踢出身体。
变形成没长耳朵或者没有听力的动物是徒劳的,这样做无异于掩耳盗铃。
因为那种“钟声”应该不是在空气里传播的普通“声波”——它仅对钱松的意识体起作用,应该更像是某种精神类攻击,而且和那种能造成生物电流紊乱的精神异能不同,这种攻击更加深层,更难防御。
起码,钱松这具紫薯分身里没有脑组织和神经系统,那些作用在脑神经上的精神异能对他绝对无效。
如此说来,那个“钟声”,或者说发出那个“钟声”的主人,是如何定位钱松的呢?
是冥器自动定位攻击的,还是通过人工锁定的?
不管是哪种攻击方式,攻击的又是钱松的哪个部位呢?
就像狙击手开枪前,总要通过狙击镜瞄准一样——一般都是爆头。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钱松在血清惊讶的眼神下,像拔瓶塞一样拔下了自己的脑袋。
最近【飞头术】用得挺频繁的。
“血清啊,先借我几根‘绿针’。”钱松再次仿照了刑天的造型,无头的躯干上重新长出了眼耳口鼻,淡定地对旁边的巨人说道。
共生体血清的腹部像橡皮口袋一样张开了一道口子,他的手掌伸入“袋口”,从里面拔出了几根两三公分长的绿色尖刺。
钱松接过“绿针”,把它们像曲别针一样,穿插在脑袋和脖子的断口处,固定住了断掉的脑袋。
不仔细看的话,没人能注意到他头顶的脑袋已经搬家了,而且主意识已经不在头部了。
钱松这么做,是在赌。
他在赌对方的冥宝应该是自动攻击的,就像网游里每隔一段时间自动刷怪一样,而且很有可能是在瞄准他的脑袋打。
所以钱松就立了个假“靶子”。
接下来那个冥宝再发出“钟声”来攻击他的脑袋,应该就无效了。
说句不自夸的话,这么玩儿飞头术的,他可以算是千古第一人了。
1分钟过去了。
5分钟过去了。
10分钟过去了。
果然,钱松再也没听到那个“钟声”。
他赌赢了。
…………
钱松和血清被捕后,兵马俑军团中的大部分士兵都变回了陶俑,站回了自己原本的位置,恢复了原本的动作和表情,就像千百年前定型时那样,再次固定了下来。
只有少数几个士卒将关押着钱松和血清的笼子装上了一辆巨大的木车,由两匹青铜马拉着往前走。
青铜马车的速度非常快,钱松看着车旁飞速倒退的地宫景致,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坐火车。
随着时间的推移,车速还在飙升,钱松已经看不清四周的景物了,这速度都快赶上喷气式战斗机了。
青铜马能跑这么快吗?
跑了这么久都还没到头,秦始皇陵有这么大吗?
真是活见鬼了。
最怪异的就是,这么快的速度下,在四面透风的囚笼里,居然连一丝微风都没有,不仅如此,还平稳得没有一丝颠簸。
“耶律律!”
马儿一声嘶鸣之后,囚车猛然停下了,应该是到站了。
钱松长在胸上的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因为前面那两匹拉车的青铜马,不知何时变成了活生生的骏马!
不仅如此,四周围再也不是阴森森的陵墓地宫,而是一片广阔的天地!
日悬中天,万里无云。
暗香浮动,如沐春风。
马车就停在一片桃林的外面,桃林北方不远处,是一座高大的城池,城门上的牌匾上书“咸阳”二字。
此时此刻,正有无数的百姓进出城门,络绎不绝。
“我擦!这啥情况?我又穿越了?”钱松身体一震,差点把脖子上勉强固定住的脑袋震得滚下来。
囚车外,驾车的两个兵卒跳下马车,牵着马步行。
这个细节告诉钱松,前面的咸阳城很可能就是大秦帝国的王都——非王公贵族,靠近王都一定范围的时候,不得骑马或者驾车,这是严苛的秦律法规之一。
钱松看着车外各式打扮的百姓,男女老幼皆有,每个人的表情、语气和动作都活灵活现的,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违和感。
这究竟是幻境,还是现实呢?
钱松有些迷茫了。
城门口,钱松的囚车被打开了,他被秦军兵卒移交给了一个穿着黑色官服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了钱松好一会儿,才展颜一笑。
钱松注意到,这家伙腰间别着一枚美玉,以及一只迷你的铜钟。
铜钟动了一下。
这次钱松依然没有听到钟声。
只不过,他的意识开始变得有些模糊起来,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在做梦。
他梦见自己被这个中年官员带入了咸阳宫,见到了始皇帝陛下。
始皇帝陛下具体长啥样,钱松无论如何也看不清。
他只记得自己撤销了飞头术,然后巧舌如簧、慷慨激昂地说了一大通话,大义凛然的话语让始皇帝都为之动容,甚至免去了他擅闯帝陵的罪过。
始皇帝慧眼识才,以国士之礼款待了钱松,血清当然也跟着沾了光。
在咸阳城里玩了几天后,始皇帝给钱松封了爵,还赏赐了很多田地和钱财。
为示皇恩,嬴政让钱松坐在车舆里,使用公卿级的仪仗夸街巡游。
车行数十里,行人不绝于途,街景繁华。
车队在某处府邸门前停下,前方朱门顶上悬着金匾,上书“东府”二字,有府丞出门相迎,告称皇帝愿将小女儿许配给钱松,招他为驸马。
接下来的“梦境”突然又模糊了起来,总之钱松不知不觉就与公主成了亲,并被委任“南阳郡守”。
钱松到任后勤政爱民,把南阳郡治理得井井有条,前后十五年,上获君王器重,中得士族夸赞,下得百姓拥戴,这时他官位显赫,家庭美满,万分得意。
不料域外天魔之国突然入侵,钱松奉命率兵拒敌,屡战屡胜。
为了嘉奖他的战功,始皇陛下加封他为“右将军”。
正当他打算一鼓作气乘胜追击,驭兵天外,永绝后患之时,忽然听到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喊他:
“钱……钱?能听到我的心声吗?别冥想了,醒过来吧,火箭浣熊已经把飞船修好啦!奎尔说我们得离开这里了。”
第一百零一章 你在第几层?
如今的钱松乃是一郡之长,万军之帅,与天魔激战正酣,小胜几场后,正欲将兵追穷寇,谁料耳边忽然响起了这样的声音。
这一刻,帅帐中的钱松如遭雷击,愣住了。
将近二十年的出将入相,不知何时,他已经忘了自己从何而来,沉沦于这个大秦世界中,安身立命了。
时光和经历消磨着他的曾经,不断塑造着他的现在。
一切总总,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火箭浣熊?飞船?奎尔?”钱松喃喃自语着,目光迷茫:“我……我好像有点印象……他们是谁呢……是谁呢?”
“将军,下令吧!”帅帐里,站着两排裨将,钱松左手边的偏将军一身黑甲,语气激动道:“天意在我大秦,正逢天魔之国内乱,宜速追之,一战而定!”
这位偏将军的声音明明很清亮,但在钱松的耳朵里却瓮声瓮气的,有点像耳朵进水了,听不清楚。
与之相比,另一个女声却越来越清晰:“钱……你快醒醒啊,钱!”
钱松似乎想起来了,这个声音的主人,应该是银河护卫队里的螳螂女,她有超强的心灵感应的能力,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和自己联络了。
“对啊……我是谁?”
“我是钱松。”
“我从哪儿来?”
“我从地球来,穿越成了紫薯精,然后又来到了漫威世界。”
“那我现在在哪儿?”
“大秦帝国。”
“全都想起来了吗?”
“对。”
“……”
这一瞬间,钱松忽然大梦初觉,恍然大悟道:“一梦二十年,这是何等的卧槽?”
大帐里,裨将们的脸孔开始模糊不清了,营帐外的兵马喧嚣声也渐渐消退,周围的时空像被微风吹拂的肥皂泡一样扭曲变形。
钱松知道,自己即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对,我好像遗忘了什么东西……”在“时空泡沫”破碎的那一刹那,钱松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什么,却又怎么也抓不住。
“啪!”
周围的时空破碎了,钱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在一座小山的山巅。
通过刚刚恢复的记忆得知,这里应该就是他当初和银河护卫队一起降落的那个蛮荒星球,眼前低着头,穿着绿色皮衣的女人,就是螳螂女了。
“我这是……回来了?”钱松看着自己的双手,然后站了起来,转了一圈,的确,看起来,这具身体正是那个融合了心灵宝石的分身。
“呼……谢谢你,曼媞丝,谢谢你将我唤醒。”钱松对螳螂女说道:“起来吧,还蹲着干啥?”
“不用客气。”螳螂女低着头缓缓站起,然后抬起脸看着钱松:“欢迎你来到这里,钱!”
钱松:“!!!”
看到螳螂女抬起脸的一瞬间,钱松瞳孔猛然一缩,不自觉地后退了两步——这螳螂女,居然长着一副腐朽的骷髅脸!
幽深空洞的眼窝,银灰色的骸骨,除了头顶那两根装饰一样的触须,整个脑袋上再也没有一丝血肉!
“你……”钱松惊骇得说不出话来了,这尼玛什么情况?
他意识回归地球的这段时间里,银河护卫队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螳螂女这是……亡灵化了吗?
这不扯淡吗?
还是说,自己在大秦世界待的时间太久了,久到这些银河护卫队的伙伴的们全都老死了,变成骷髅怪了?
可是,大秦世界的时间流速,明明和漫威主世界有很大差异呀。
“哦,原来这就是你潜意识里希望的‘闹钟’吗?”螳螂女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只镜子,她上下左右对着自己照了照,忽然说出了一句让钱松摸不着头脑的话。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他潜意识里的“闹钟”?
螳螂女漆黑的眼窝盯着钱松,因为是骷髅脸的关系,看不出她有什么表情,只听她轻笑一声,道:“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
钱松心里的确有很多问号,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真正的螳螂女,是绝对不会这样跟他讲话的。
“那我换个问法,小朋友,你真的以为自己现在醒了么?”螳螂女问道:“你以为自己现在在第几层?”
钱松是个善于思考的人,从刚才开始,他的头脑风暴就从未停止过,所以听了“螳螂女”的问题,钱松心底开始有了一个模糊的推测:
自己,应该陷入了某种“盗梦空间”一样的连环梦境,一层一层又一层。
他三番五次地不服气,勇闯帝陵,被兵马俑活捉,那是第一层,注意:此时共生体“血清”还在他身边;
他被秦卒押送到了都城咸阳,送去面圣,这是第二层,此时共生体“血清”依然在他身边;
他当了郡守,造福一方百姓,最后还当了大将军,扫除天魔,这是第三层,此时“血清”已经模糊掉了,不在他身边很久了。
现在,他被“唤醒”了,所以这里应该是第四层,他的身边依旧没有血清的身影。
综上所述,这里肯定不是现实的漫威世界——他沉沦得更深了。
至于“螳螂女”所说的“潜意识里的闹钟”,应该是指钱松从头到尾的潜意识,都是知道自己正在沉沦的,就像一个嗜睡的人需要设置闹钟一样,钱松的潜意识里希望自己的闹钟,就是螳螂女。
说句题外话,星爵的父神伊戈,就是把螳螂女当做催眠药和闹钟养在身边的。
所以,眼前的这个骷髅女,事先也不知道钱松潜意识里的“闹钟”是什么,由此可以推断,并不是钱松又被传送到了什么神秘的领域,而是这个骷髅女入侵了他的潜意识!
电光火石之间,钱松已然思绪万千,在心里整理好了所有的可能性。
“啪啪啪!”
“螳螂女”毫不吝惜自己的掌声,她咯咯笑了起来:“异乡人,你果然够特别,够聪明,明察秋毫,了不起!”
她似乎能够知道钱松所想。
废话,这里就是钱松的潜意识,她既然入侵了,自然会知道。
“我还有一事不明。”钱松的冷静,出乎了骷髅女的意料,也出乎了他自己的意料:
“你谁啊?”
第一百零二章 【死亡】
“你问我是谁?”骷髅女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不再像螳螂女,而是更柔媚、更高贵、更动听、更铿锵、更刺耳,仿佛混杂了天地万物的声音:
“吾乃寰宇众生灵魂的源头、创造者与操纵者,所有生命终止的具体形式的显像化,所有神话传说中死神、地狱君主、炼狱魔王的创造者和主人,宇宙的终焉,万物的终结,形而上之概念——【死亡】!”
钱松:“……”
他表面上依旧镇定,但心里面已经骂了几万遍“MMP”了。
如果这个骷髅女没有吹牛的话,那他可就真的中头奖了。
漫威漫画钱松可没少看,他当然知道【死亡】是谁。
可是他这才穿越来漫威世界多久?不算大秦世界那浑浑噩噩的二十年梦境,满打满算也不足两个月呀。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居然直接就遇到了漫威多元宇宙的创世神之一——【死亡】?
这运气,怎么形容呢?
新手村还没出就遇到底关BOSS?地狱级副本难度?
不,比这还要夸张吧?那就换个比方:
在洪荒流小说世界里散步迷了路,不慎走进了鸿均道祖家后院,看到他正在殴打童子?
差不多吧。
总之,钱松现在“爽”爆了。
以他现在的水平,对上漫威多元宇宙级别的创世神,无异于让刚出生的婴儿去领个诺贝尔物理学奖回家。
更何况,他听得很清楚,刚才这位【死亡】女神称呼他为“异乡人”。
看来,她应该已经知道他的穿越者身份了。
现在他该怎么办呢?
不自量力地冲上去蚍蜉撼大树?
还是躺平了等死?
亦或是跪地求饶?
不过话说,漫画里这位【死亡女神】和灭霸是老相好,还和死侍是情人关系呢。
要不然……我也去泡她?
想到这里,钱松忽然悚然一惊,他意识到这里是自己的潜意识空间,对方说不定能随时窥探他的思维,刚才自己的那个念头,不就和商纣王当年在女娲殿里写的那首“情诗”差不多作死吗?
“小朋友,你又在胡思乱想了吧?”死亡见钱松面色怪异,轻笑道:“放心,我没有办法完全窥视你的所有想法,也不会,更不能在这里杀死你。”
钱松闻言一愣,什么叫不能杀死我?我是你爹吗?
死亡女神并没有继续解释,而是仰头朝天空看了一眼。
钱松也下意识地抬头望去,然后就看到了极度震撼的一幕——天空眨眼了!
是的,天空,眨眼,这两个本不该联系在一起的词语,只有它们才能比喻钱松刚才的所见。
那种感觉,无法言喻。
尼采说: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钱松可以在此基础上换个说法:
“当你仰望苍穹的时候,苍穹也在俯视你。”
并不是说天空上挂着一颗巨大的眼珠子啥的,而是一种被“老天爷”盯着的感觉,实在不是那种“太阳神”之类的小神能够给人带来的身心震撼。
【死亡女神】说她不能杀死自己,难道就是因为天上那位玄之又玄的存在?
我什么时候抱过这么粗的大腿了?连死亡女神也忌惮三分?
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钱松心里乱糟糟的,他并未因为这条忽然出现的、比不周山还粗的大腿而开心,而是为这种身不由己的状况而憋屈。
穿越再多次,也改变不了他身为华国人的骄傲,那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傲气和倔强,让他很讨厌这种迷雾重重、无处抓力的感觉。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子,居然还在那儿愁眉苦脸的?你可真矫情。”不知为何,死亡女神的语气里带着一丝酸溜溜的味道:“生命法庭的碎片也在你那儿吧?”
“【永恒】、【无限】、【湮灭】,都被屏蔽在这个单体宇宙之外了,我之所以还能见到你,也是托那个始皇帝的福——如你所见,我只是托庇在秦始皇陵中的一丝投影而已。”死亡女神就是死亡女神,随口说了两句话都是大新闻。
“一般情况下,只有亡者才有资格见到我,因为我就是死亡本身。”死亡女神开始主动为钱松答疑解惑:“除此之外,我还对那些极端抗拒死亡的人感兴趣,比如秦始皇嬴政。”
“那位帝王在晚年疯狂地寻找着所谓的‘长生不死’药,可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终将灭亡,不仅仅是生命,甚至包括整个多元宇宙,灭亡也是最终的宿命,就算是【永恒】,也要寂灭。”
“两千多年前,我带着‘不死药’找到了嬴政,吃了那颗毒药,嬴政就能回归自己的死亡宿命了——赐予生命死亡,是我的职责。”
“你知道,当嬴政听我说,就算是宇宙也有消亡的那一天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什么话吗?”死亡女神自问自答道:“他说:‘朕所求者,非永生不死,是与天同寿也’。”
“很有趣,不是吗?”死亡女神赞叹道:“不求超脱【死亡】,只求和宇宙同生共死,这其实并不违背我的规则。”
“所以,我既赐予了他死亡,也给了他‘与天同寿’的机会。”死亡女神说道:“死亡和永生,同时降临到了他的身上。”
“他的肉身死在沙丘,他的灵魂被我收走,他的意识留在了这皇陵之中,直到宇宙寂灭。”死亡女神总结道:“这座伟大的皇陵耗尽了能工巧匠们的精力和忠诚,在我的力量支持下,这座皇陵内部的穹顶变成了真正的天空,夜明珠镶嵌而成的‘二十八星宿’变成了真正的浩瀚星河、日月星辰,水银汇聚成的水域变成了真正的大江大河,黏土堆成的峰峦,变成了真正的山岳……总之,皇陵地宫成为了一个真实的亚空间,嬴政的意识化作了永恒的梦境,永远笼罩着那方世界。”
“如你在那里所经历的一切,不管是大秦军队也好,文武百官也好,百姓士族也罢,全都是始皇帝的梦境所化,如他所愿,他将永远统治着他的帝国。”死亡女神说道:“这下,你全都明白了吧?”
“这么说,那个大秦世界以及始皇帝的力量来源,就是你咯?”钱松目光闪烁着,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是的。”死亡女神点头道。
“不对。”钱松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很轻松:“那个铜铃……我见过的那个可以发出钟声的铜铃,是哪儿来的?”
第一百零三章 搭卡,口头哇路
死亡女神沉默了,似乎是在思考该怎么回答钱松的问题。
钱松眸光一闪,继续问道:“算了,我换个问题吧,尊贵的死亡女神,您把我从始皇的梦境中唤醒,目的是什么呢?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您是死亡女神,不是慈善女神吧?”
“我是看中你的潜力了,小子。”死亡女神非常不适应钱松的态度变化,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自信让她很不舒服:“只要你和我约定好,未来多作杀戮,献祭给我大量的死亡,我不仅会帮助你离开这里,重获自由,还会赐予你强大的力量,从此所向披靡!”
钱松听出味儿来了,好家伙,这死亡女神是把自己看成翻版的灭霸了吧?
在漫画里,灭霸就是从小被死亡女神蛊惑着,成长为了一个到处造孽、使得生灵涂炭的“灭世霸王”——他本名萨诺斯(Thanos),“灭霸”只是“灭世霸王”这个称号的简写而已。
漫画里,灭霸为了取悦这位死亡女神,凑齐了无限宝石,打了响指,让宇宙中的一半生命灰飞烟灭。
现在,钱松和死亡女神偶遇了,这位创世神明居然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钱松知道,对这位死亡女神来说,是无所谓正义和邪恶、残忍与怜悯的,人类的道德套不到她的头上——人家本就是【死亡】这一概念的具象化,你和一个词汇概念谈什么仁义道德呢?
促成所有生灵,甚至是星系、宇宙的消亡,是死亡女神存在的意义。
“尊敬的死亡女神啊,我觉得……有人比我更适合与您合作。”钱松一本正经地说道:“比如说……灭霸,萨诺斯。”
如果钱松没穿越,一个多月前灭霸就不会死,而且还会成功打响指——这位死亡女神本应该能收到半个宇宙生命的【死亡】。
“灭霸?你是说那个泰坦人?”死亡女神微微点头道:“他的确不错,偏执而又残忍,但他做得还不够……他正在收集无限宝石,我希望他能有所作为……”
钱松双目一亮,她这句话印证了他心中的猜测,现在他更有把握了。
这个死亡女神……不知道灭霸已死!
她对灭霸情况的了解,还停留在一个多月前。
钱松不知道灭霸死后有没有灵魂,但那灵魂一定没有跑到眼前这个死亡女神这儿来。
也就是说,从钱松穿越过来的那一刻起,秦始皇陵中这位死亡女神的投影,就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
不,不仅仅如此,钱松推测,她甚至和真正的【死亡】本体之间,也断开了连接!
否则的话,她不可能不知道灭霸的亡讯。
如此看来,她之前说的【无限】、【永恒】、【湮灭】这三位创世神明被屏蔽在了这个单体宇宙之外,也应该是真话。
因为她的本体——【死亡】,也被屏蔽了。
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呢。
按理说,就算只是一个投影,她也是【死亡】的一部分,这个宇宙中每分每秒都有生命逝去,那么她的力量就应该每分每秒都在提升。
可现实情况是,这位死亡女神看上去颇有点外强中干的意思。
她急需恢复力量,然后和本体建立联系,但在这皇陵中,没有活人,自然也就不可能产生“死亡”,她的力量就得不到补充。
所以,她需要和钱松建立某种“契约”,以钱松为纽带,为她源源不断地送来死亡的力量。
钱松当然不可能像漫画里的灭霸一样被人当枪使,他倒是考虑过将计就计,先白嫖一波死亡女神赐予的力量,等神力到手后,再提起裤子不认人也不迟。
但他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可以用前世的一个笑话来解释:
张三借了花呗一大笔钱,潇潇洒洒地过了一个月,在月底的时候他把某宝卸载了,还把手机卡都给换了,张三以为这样做,人家马爸爸就会不找他还钱了,就算找也找不到他。
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吗?
他在想屁吃。
钱松没有想屁吃,他很清醒,很有自知之明,知道现在的自己还无法理解【死亡】的力量,无法白嫖创世神级别的神力而没有任何后患。
所以他放弃了。
“您的条件非常诱人,尊敬的死亡女神。”钱松耸了耸肩,回道:“不过,我拒绝。”
死亡女神的骷髅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表情,她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想坠入始皇的梦境,永远也不得解脱吗?”
“当大将军挺好的。”钱松的笑容很促狭:“在哪儿不是享受生活呢?对吧?”
“更何况,别人收到的短信,都说要先打几万块钱给秦始皇,才能被封为大将军,我免费就能当,简直赚到了好吗?”钱松的声音越来越吊儿郎当,听得死亡女神很不爽——她没听过“我,秦始皇,打钱”的梗。
“还有啊,我一直在等,我觉得时间差不多该到了。”钱松说完,拔掉了插在脖子上的几根“绿针”。
之前陷在始皇梦境中的时候,他拔掉了“绿针”,但那是在梦幻中拔掉的,现在清醒过来了,虽然是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可潜意识是现实的映射,所以他的潜意识体和身体保持一致,还在【飞头术】的状态里。
拔掉“绿针”后,他的脑袋重新长好了。
他在等。
等钟声。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当当当当’?”钱松揪了揪耳朵,突然问道。
死亡女神:“什么当当当???”
钱松:“就是当当当当当当当啊。”
死亡女神:“啊?”
“噹!”
一声钟鸣,汹涌而来,这一次,钱松听见了。
潜意识空间开始崩塌了,死亡女神的身影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再见了,死亡女神。”钱松笑着告别道。
下一秒,他就来到了咸阳城的城墙门口。
身后是囚车和兵马俑士卒,旁边站着的是“血清”,正前方,还是那个黑袍的中年文官,他的腰间,金色的“铃铛”还挂在那里。
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就仿佛二十年的出将入相生涯,以及和死亡女神的会面,都没发生过一样。
“右将军,此去来回,可安好啊?”
上架感言
二月初开书至今,不觉已经快两个月了。
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陪伴和鼓励,谢谢你们。
无论这本书的成绩如何,我都会一直写下去,为了你们,也为了我自己。
至于更新,我会在保证每天两更的基础上,尽量加更。
好男儿一口吐沫一个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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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里胡哨的废话我就不多说了,再次感谢!
此致
敬礼。
(特大喜讯,本人已怀孕,身为男儿却能孕育一对龙凤胎,是真正的医学奇迹。
凡是订阅本书的朋友,都将有机会抽奖,我将随机抽取2名幸运读者,为我的孩子提供新西兰进口奶粉1箱,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第104章 再见当年秦始皇(求首订!)
“右将军,此去来回,可安好啊?”中年文官笑吟吟地问道。
钱松盯着他腰间的“铜铃”看了半晌,深吸一口气,躬身道:“托陛下洪福,安然无恙。”
中年文官闻言,目中精光一闪,抖了抖宽大的袍袖,抚掌大笑道:“善!朕没看错,你果真聪慧过人!”
整个咸阳城,整个秦皇陵,都被始皇帝的“梦境”笼罩着:
坐在咸阳宫御座上的人是嬴政;
宫殿里的文武百官是嬴政;
皇城中巡逻的侍卫是嬴政;
咸阳城里熙熙攘攘的黎民百姓,也全都是嬴政!
这个“大秦世界”里的一切“NPC”,都是嬴政的意识所化,包括眼前这个气度不凡的黑袍文官。
除了钱松这个“右将军”,以及被困的死亡女神投影,这里其实只有嬴政一个“人”。
“此界无有仙神地祇、精怪魔妖,朕甚是寂寥啊。”嬴政并未变回帝王之相,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钱松,目光灼灼地问道:“汝来之地,可闻朕名?”
钱松恭敬地答道:“千古一帝,世所景仰,秦时明月,朗照千年。”
“哈哈哈哈!”嬴政又畅快地大笑起来,声震云霄。
两人彼此心照不宣,并没有再在这个话题上逗留,始皇帝陛下热情地拉着钱松的手说话,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残暴;
钱松这个植物系妖怪,也不像传说中那般“善力而不善智”。
嬴政注意到钱松总是往他腰间的“铜铃”瞥眼,于是很耐心地为他讲述了前因后果:
这只“铜铃”和钱松一样,并非此界之物,具体来历,嬴政并没有说,只说这小小的“铜铃”能够将人的灵魂、意识直接震出体外。
震出体外的灵魂,会被这只铜铃收走。
钱松第一次被墨菲斯托传送进入皇陵的瞬间,触发了铜铃的防御机制,铜铃响了。
钱松的意识被弹出了体外,但因为他这具分身里只有意识,没有灵魂,所以铜铃没能收到他的魂魄。
之后,钱松不服气,又将意识转移了进来,嬴政察觉到了他的异常,通过秘法看出了钱松的妖族身份;与此同时,困顿于此的死亡女神也注意到了钱松。
为了保护钱松,嬴政再次摇响了铜铃,想让钱松知难而退,不要再进来了,这里真的很危险。
谁料钱松头铁,居然还不放弃,继续对自己的分身投放了意识。
不仅如此,他居然自己想了个奇妙的招数(飞头术),免疫了铜铃的钟声。
这下,终于被死亡女神逮到机会了。
就在钱松被送到咸阳城门口的时候,刚下囚车,就被死亡女神拖入了一个迷梦,一个通过帝陵的力量营造而成的超级美梦。
死亡女神从一开始就打算获得钱松的效忠,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抓出钱松的灵魂了,一个人的灵魂一旦被死亡女神抓住,那她想让他干啥都行,没有一丝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说,嬴政的灵魂肯定不在死亡女神哪儿。
话说回来,钱松也没有灵魂。
没有灵魂怎么办?
好办,再造一个不就好了?
是的,死亡女神除了赐予别人死亡之外,还能创造灵魂。
可是,此时此地的死亡女神只是个虚弱的投影,她现在没有本事像以前那样,吹口气儿就塑造一个灵魂出来。
于是,钱松被安排坠入了那个“超级美梦”中,在那里几乎经历了半辈子,这就是另辟蹊径的办法了——利用帝陵的地利,结合始皇的梦境框架,再加上死亡女神投影残存的力量,给钱松的意识体填充出一个“灵魂”来。
用人生经历来塑造灵魂,虽是权宜之计,但也的确是个比较省力的法门。
但是,这个“塑造灵魂”的过程,被死亡女神自己打断了,还主动唤醒了钱松的意识。
她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忽然良心发现,而是被逼的——她没料到钱松的潜意识空间里,有一个恐怖的投影,用钱松能听得懂的解释来说,那是【天道】的投影!
【死亡】当然也是漫威宇宙的几大创世神之一,逼格极高,可是和森罗万象的【天道】比起来,就不在一个层次了——真要论起来,“死亡”其实只是【天道】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就像一篇乐章的“休止符”一样。
死亡女神明显能够感觉到,他们几个创世神的本体,就是被钱松意识里的“天道投影”屏蔽掉的。
和那道恐怖的投影相比,生命法庭就是个玩笑,AAO也不过尔尔。
所以她及时停手了,她虽然也是投影,但她并不想被抹杀掉。
于是,就有了刚才唤醒钱松主动求和,然后寻求“契约合作”的一幕。
…………
话说到这一步,已经算真相大白了,但钱松还有一事不明。
“陛下,死亡女神告诉我,您如今的状态以及皇陵的运转,全都是依靠她的力量。”钱松问道:“那她为什么无法离开皇陵呢?”
“朕刚才问过你,在你的故乡有没有听闻过朕的名号,你说有;而在这个世界,朕也是始皇帝。”嬴政不答反问道:“那在你的故乡,有没有死亡女神呢?有没有你在此界见过的诸多奇人异士呢?”
钱松摇了摇头,在前世的家乡,绿巨人啊雷神啊天神组啊什么的,都只是漫威作品里的虚构人物而已,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诸天万界,遑论何方皆有朕,朕即始皇!而此界神明仅在此界存在,虽自命不凡,号称‘多元宇宙创世神’,然诸天之数,无穷无尽,敢称‘多元’者数不胜数,凡此种种,皆是坐进观天之辈,不过尔尔。”
嬴政说了一段大气磅礴的话,听得钱松目瞪口呆:
始皇帝陛下的意思很简单:朕比你们更“多元”!论所谓的“平行宇宙”的底蕴,他早已超越了“漫威多元宇宙”的范畴——诸天万界,无处不有。
其实说了这么多,他并没有正面回答钱松的问题,没有说出他限制或者捆绑住死亡女神投影的具体手段,是否动用了什么“法宝”之类的。
钱松也没有不识趣地继续追问下去,求知欲旺盛、打破砂锅问到底是好事,但也要用对地方,用对时机,用对对象——做人要懂得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