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喜欢孟初月
赵爱华在吴元春和孟静芬之前就到了小树林,因此看了全场。
也就明白,吴元春是孟静芬骗来的。
吴元春喜欢的是孟初月。
也一点不差的看到,孟静芬是如何不要脸的勾引吴元春,吴元春拼命反抗。
饶是他已经准备退婚了,这样无耻的孟静芬也让他胆战心惊:妈的,这孟静芬得亏是个女的,如果是个男的,绝对是个大祸害。
他本意是等吴元春和孟静芬成事之后再出去抓现场,这样,他就算真正报复到孟静芬了。
却没想到,几个少年也撞了过来,坏了孟静芬的好事。
不过,这也足够他退掉孟静芬了。
他担心孟静芬逃回家后狡辩不认账,赶紧打亮手中的手电筒,飞奔过去拉住她,同时对吴元春喊,“吴元春,你过来,你和我一起去孟家讨说法,你放心,我刚才都看到了,你是被她骗来的,也是她一直在勾引你,你是受害者。”
吴元春此时又臊又恨,并且作好了名声败坏的准备,却没想到有如此转机,他想了想,决定听从赵爱华的建议。
几个少年本来要回去的,听说还有后续,红着脸跟上。
也终于看清,刚才那个臭不要脸的女人正是他们猜测的孟静芬。
孟初月不知道小树林里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不过她听到叫嚷声后出门去看,发现这一次的动静较前世大,知道事情成了。
她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回屋喝了一杯茶,等着看热闹。
她知道赵爱华一定会把孟静芬押来孟家,没有急慌慌的出门,静静等在屋子里。
不一会儿,各种笑骂、叫骂、嬉笑、哭喊声来到了孟家门前,然后是孟家其他人慌里慌张开门出去的声音。
等孟家的人全都出去了,孟初月才小心翼翼的跟出去。
孟家门口灯火通明,不过都是手电筒的光。
村里的大人们几乎都来了,有些小孩子也偷偷摸摸的来了,被各家的大人一顿喝斥,但还是死乞白赖的跟着。
孟静芬的粉红色连衣裙因为赵爱华的野蛮拉扯,皱皱巴巴、脏兮兮的,但赵爱华依然拽着孟静芬的胳膊不放手。
赵爱华一直没有说话。
骂人的是打鸟少年的家长们,说的还是前世那些话:心疼自家孩子遭遇晦气事,担心他们学坏。
等看到付红芳和孟静芬的父亲孟金华,赵爱华才气呼呼的开口,“孟叔、付婶子,今天这事,你们一定得给我个交代。”
孟家的人早就在村民的热议中知道了事情的因由,又羞又气,脸一时红一时白。
付红芳到底是个狠角色,虽然有意改过向善,这种时候,也只能先顾着一家人的脸面,她狠狠的瞪了瞪吴元春:“爱华啊,这事你不能怪我们家芬芬啊,我们家芬芬一直是个好孩子,她今天一定是被吴元春强迫的。”
她这话就这么听着不算过份。
吴元春身材高挑,又是男人,说他有意残害孟静芬,这话没大毛病。
吴元春到现在脑子里还是一滩浆糊,不知道说什么。
但赵爱华给力啊。
虽然吴元春是他的情敌,但吴元春那么穷,和孟初月表白还羞羞答答的,太胆小了,赵爱华不忌惮他。
不介意互相帮助。
第十七章 好劲爆
赵爱华冷哼一声,“我刚才看到了,是孟静芬把吴元春骗过去的,也一直是她在勾引吴元春,吴元春一直不为所动,不信,你们问问几个目击者,当时吴元春的衣服是不是穿的好好的?”
打野鸟的四个少年,只有一个是本村的,还有几个是市里的。他们见识比较大,胆子也比较大。
其中一个回忆了一下,说道,“是的,我记得他当时的衣服穿的好好的,我还听到他之前在喊‘滚开’什么的。”
另一个说,“对,我们就是听到他这种喊声才过去瞧的。”
“对,对,就是这样。”
……
大家:“……”
村民们:“……”
好劲爆。
哎呀,孟静芬竟然这么不要脸吗?
大家议论纷纷,把孟静芬形容的一文不值。
孟家人,除了孟初月,全都满脸通红,付红芳更是气的直喘气。
她生性好强,以前没少做没脸的事,但那些事她都能强扯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
今天这事,她穷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说得过去的道理,只是脑仁疼。
良久她说道,“你们这话不对,你们说吴元春是被我家芬芬骗去的,她怎么骗的?吴元春又不傻,有这么好骗吗?你们一定是在说谎。”
赵甜芝被提醒也大声质问赵爱华,“还有你,爱华,你怎么会突然来这里?说,这些是不是你们合计好的?就为你家现在有钱了,看不上我们静芬了,做这个圈套退亲?”
赵爱华家这几年卖活禽发了大财,孟家的人一边与有荣焉,一边担惊受怕,生恐被退亲。
吴元春一直在偷看孟初月,一直在担心,如果把他去小树林的原因说出来,会不会影响她的名声。
吴元春诸多忌惮,赵爱华却毫无顾忌。
他不介意让大家知道吴元春喜欢孟初月。
他觉得孟初月染一些小污点,他才更容易求娶到她。
他毫不犹豫的说道,“我刚才都听到了,吴元春之所以去小树林,是因为孟静芬骗他说,会带初月妹子一起去,吴元春找初月妹子是想问问她,如果他找人向她提亲,她是否答应。”
大家:“……”
吴元春见他说出来,知道无可挽回,索性说道,“赵哥说的是真的,事情就是这样,我只是没有想到,孟静芬会骗我,还……那么不要脸。”
赵爱华冷笑,“至于我为什么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告诉我,说孟静芬经常与人在这里幽会,说老子若是娶了她,就是一个大王八,我原以为是有人说谎戏弄我,现在看,那人就是我的大恩人。孟爷爷,孟叔,事已至此,我们两家退婚吧。”
他最后这句一说,一直强撑着的孟静芬终于晕了过去。
村民们:“……”
孟静芬真厉害,如果他们是她,早就装晕了。
呸呸呸!他们才不会做这种不要脸的事,不要装晕。
孟静芬晕了,孟家赶紧救人,人群就这样散了。
赵爱华也立刻离开了,临走前,他丢下一句话:“我明天会让我爷爷和爸爸来你们家具体商量退婚的事。”
众人听到这句话,以为他们是要掰扯定亲礼的事,却不知道,赵爱华是要换个未婚妻。
第十八章 想要打死她
孟初月心里也是惊涛骇浪。
她万万没想到,前世所谓吴元春和孟静芬在小树林偷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的。
所以,前世,孟静芬并不是吴元春的真爱?
所以,前世,妈妈算计自己嫁给吴元春,单纯是为了挽救孟静芬的名声和婚姻?
不,也不对。
后来妈妈把孟静芬带去了海市,孟静芬后来也没有嫁给赵爱华。
去海市的话,在小柳村的名声怎么样并无紧要,所以妈妈为什么一定要将自己嫁给吴元春?
吴元春身份特殊?
是妈妈恩人或者好友的孩子?
是这样吗?
不然怎么解释?
孟初月越想思绪越混乱,却无法不想,正在这时,她的房门又被人踹上了。
她以为是付红芳,不由嘲笑她的朝令夕改:不是要改过向善吗?一天都不能坚持吗?
这就恢复原样了吗?
她冷笑的走到门边,准备用大箱子把门顶上,外面传来了孟静芬的声音。
哟,原来踹门的是孟静芬啊。
她倒是错怪付红芳了。
孟静芬是来打孟初月的。
她知道经过刚才是事,她名声已经坏透了,但她不怪自己,她只怪孟初月。
若不是孟初月勾住了吴元春的心,她今天何苦来这一招?又怎么会出丑?
她找不到方式发泄,想要学付红芳暴打孟初月出气。
她也没有瞒着,一边踹门一边大喊:“孟初月,你出来,我今天一定要打死你,都是你这个小贱人,若不是你,我怎么会这么惨?”
“孟初月,你他妈的就不该出生,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人和我抢吴元春。”
“孟初月,你这个贱人,你快开门,你如果不开门,我就用……扁担打断你的腿。”
孟静芬骂骂咧咧的要去找扁担。
这时外面听到声音来看热闹的村民忍不住了,有胆大的喝道:“闹什么闹?再闹我们去喊村干部了啊?也不许打初月,要是明天我们发现初月有什么事,我们立马去报派出所。”
“对,这件事初月是无辜的,你们不能这么对她。”
“她还病着呢,哪里经得了你们的打?你们不知道打死人要偿命吗?”
……
村民的话没有吓住濒临崩溃的孟静芬,但吓住了孟金华和他爹孟立兴。
孟立兴拿了一条板凳对着孟静芬扔过去,“不要脸的东西,还有脸闹,还不滚回房,脸都让你丢尽了。”
不仅在村里丢了脸,牌友们那里也丢了呀。
孟金华喝斥付红芳,“还不把她拉走?她啊,都是你惯的,你再不管好她,让她再丢人,我把你们全都赶走。”
……
孟静芬被吓到,乖乖回房。
……
孟初月千算万算,没想到她一番操作,孟静芬的名声是毁了,火却依然烧到了自己身上。
这样的话,明天的日子铁定不好过。
小柳村是一天都不能待了。
原准备后天出发的,提前到明天算了。
明天走也好,正好借用孟静芬要“打死”她的由头。
第二天一大早,孟初月穿了一身做田活的衣服去水田,经过付松家门前,看到小家伙,给了他一个示意的眼神。
小家伙心领神会,几分钟后,也去了孟家的水田边。
孟初月这次也没有下田,她在柳树下等着付松。
第十九章已经许人了
差不多的时候,付松小心翼翼的来了。
孟初月低声对他说,“我想今天就走,马上走,你准备好了吗?如果没有准备好,我可以等你一天。”
大不了在水田混一天。
下田也可以不干活混时间。
付松苦笑,“我没什么好准备的,我什么都没有。”
孟初月:“……”
确实,连身份证都不需要。
孟初月:“你先走,在镇上的派出所旁边或者书店等我,这些钱你拿着,买点东西吃或者假装买书,记着千万不要急着去车站,免得被付鹏怀疑。”
她说着递给付松五元钱的零票。
付松这次没有客气,接过钱走了。
付初月挽起裤腿下去水田走了两步,装出下田干过活的样子,便起身往家走。
她准备借口刚才又晕倒了,需要再打一次点滴为由去镇上,从此离开小柳村,再也不回来。
她准备过门而不入,就这么离开,谁知刚进村就见孟静芬迎面跑来,看到她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弯腰捡起脚边一根歪七八扭的木棍,对着她直冲过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孟初月你个小贱人,你竟然勾引我男人,看我不打死你。”
“孟初月你说,你什么时候勾搭上赵爱华的?你这个狐狸精,连姐夫都勾搭,你不是人。”
“孟初月,你他妈就不该活着……”
……
孟初月懵逼。
她勾搭赵爱华?
这哪跟哪?
不过,她脑子懵逼,却没打算白白挨打,她转身就逃,一边逃一边喊:“我什么时候勾……做过你说的那种事了啊,你说话要有证据。”
这时赵爱华的姐姐,个高手长的赵爱霞赶过来拉住了孟静芬。
赵爱霞不仅手脚利索,嘴皮子也顶顶厉害,不然赵爱华不会喊她来助阵。
她几句话就把话说清楚了,“孟静芬你胡说,明明是你不要脸四处勾搭人,爱华才来退婚的,不关初月半点事。而且向初月提亲,是我半路上想起来的主意,目的是不让两家的爷爷离心。
初月到现在还不知情,勾搭个鬼。”
赵爱华在一边帮腔,“你以为都和你一样不知羞耻?初月妹子以前和我话都没说几句,还勾搭,她若是那种人,我怎么会向她提亲?”
跟过来的的村民议论纷纷,却都是在指责孟静芬,维护可怜的孟初月。
这时付红芳也赶了过来。
付红芳现在痛苦极了。
你说,改过向善怎么就这么难呢?
她明明想改过向善的,可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她还得作恶。
不,也不算作恶,刘贤明真心喜欢初月,愿意花大价钱娶她,是她的福气。
付红芳皱着眉头对赵爱华姐弟说道,“你们要和芬芬退婚我答应,但初月已经许人了,不能再答应你们家。”
孟初月:“……”
我已经许人了?
我怎么不知道?
难道许的是吴元春?
之前妈妈就把自己许给了他?
村民们也表示很困惑。
孟初月已经许人?
他们怎么没听到半点风声?
赵爱华垮着脸问,“许了谁?”
付红芳眼神躲闪,“我表侄儿刘贤明。”
她很心虚。
这事,目前只是她和刘贤明的一厢情愿,不仅孟初月不知道,孟家其他人也都不知情。
赵爱华惊愕的瞪大眼睛,“你们把初月许配给了他?你们怎么能?他就是个二赖子,而且还娶过亲,有两个拖油瓶。你们这是在干嘛?”
第二十章 把她嫁给二赖子
村民们见孟初月如遭雷劈的样子,明白人她对这事毫不知情。
都更加同情她,开始攻击付红芳。
“付红芳,这是你和刘贤明一厢情愿吧?我看初月的样子完全不知情啊。”
“初月又不傻,怎么会答应嫁给刘贤明这种远近闻名的混账?那就是个大火坑啊。”
“你们太过份了。”
……
付红芳讪讪的,“什么二赖子?贤明他早就改好了。”
孟静芬被这个消息振奋到,她臆想了一下孟初月嫁给刘贤明之后的苦日子,阴阴一笑,颐指气使的说道,“这是我姑姑的决定,你们说什么也白搭。”
孟静芬决定,不管孟婉华是否同意,她都要让孟初月嫁给刘贤明,给她解气。
见孟静芬如此笃定,有的村民半信半疑,有的信了,但万分不解。
“孟婉华怎么能做这种可怕的事?初月怎么说也是她的亲生女儿啊,虎毒不食子,就算不喜欢,也不能为她选这么个人啊?选赵爱华就不错。”
“对,我也觉得嫁赵爱华是个好选择。”
……
大家都看好赵爱华。
赵爱华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有钱会挣钱,脾气虽然急,但是个直人,孟初月嫁给他,日子不会太难过。
当然,大家这样说还因为心底隐秘的恶,想要痛打落水狗——孟初月嫁给赵爱华的话,他们要看看孟静芬的面子会往哪搁。
虽然她这个破烂货已经没有了面子。
孟初月没想到会遭遇这些。
明明前世没这么多事。
不过,这些现在都不重要。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她成功离开的话,这些都不是问题。
她吸了吸鼻子,捂着脸说道,“求大家别说了。我的病还没有好,刚才在田边又晕倒了,我现在只想去镇上打点滴,有什么等我病好了再说。”
她说着,脚步虚浮的往家走。
大家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几个好心的婶子想去扶她,想了想,终究没有动——孟家的事口头责备行,不能真掺和,会有无穷麻烦。
孟初月路过孟家门口,想了想,没有进去,就这么穿着裤脚沾着泥巴的衣服往镇上走。
她来到村头,意外看见付松站在不远处。
不过她很快明白,付松应该是听说赵爱华来提亲,不放心她,所以等着这里。
她对他微微一笑,示意他先走。
镇上的客运火车早上九点整出发,现在已经快八点,孟初月不敢耽误,迟了今天就走不了了。
孟家现在这种情况,她一刻也不想待。
走不了的话今晚住镇上招待所?
小柳村离镇上近,她住招待所的话,消息一准立刻传去孟家,到时候更惨。
所以她今天一定要想办法离开。
她一路小跑,幸运的在八点四十多赶到了火车站。
她正要去买火车票,发现付松被两个男人缠住了,其中那个衣着时尚却邋遢,眼神凶恶的正是付鹏。
她心里一个“咯噔”,忙躲到一个柱子后面偷看。
她猜付鹏还没有看到她,也不知道付松来车站的目的,只是凑巧遇见了。
唉!真是太不幸运了。
她离他们只有十米多远,能清楚的听到付松的话。
“……我,是听人说你在这里接朋友,特意来找你。”
孟初月莞尔:付松真厉害,难怪长大后那么成功,脑子就是灵光。
第二十一章搜身
付鹏半眯着的三角眼里满是猜度,他抚着下巴仔细打量了付松一会儿,冷声冷气的问,“你找我做什么?”
付松垂着小脑袋,脚尖抵在一块,瓮声瓮气的回,“今天早上有个人找到咱们家,给了我五块钱,说是还你的,我怕弄丢了,特意拿来给你。”
他说完怕怕的把孟初月早上给的五块钱递给付鹏。
他万分舍不得这五块钱。
但他知道,生性多疑的付鹏肯定会搜他的身。
前天他曾听付鹏抱怨,有几个人借了他的钱没还啥的,于是借题发挥以退为进。
付鹏脸色缓和了一些,但接过钱后还是搜了付松的身。
他严重怀疑,付松来火车站是准备逃跑,手上不止这五块钱。
他仔仔细细把付松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连鞋子里面也没有放过。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饶是这样,他还是等火车“哐当哐当”出发,付松没的火车坐了,才冷着脸带着朋友离开。
等他走远,孟初月把付松带到车站僻静处,“小松,如果想要今天就离开,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扒运煤火车,那上面很热,会很受罪,你愿意吗?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去,不愿意,我……们,明天走也行。”
这是她刚起的主意。
她们这个极度偏僻的小镇之所以有火车站,是因为附近有几个煤矿,需要火车运煤到全国各地。
她不知道运煤火车具体什么时候出发,只听说是上午,比客运火车晚。
付松本来很丧气,闻言眼睛立刻亮了,“我不怕受罪,我也希望今天就能离开,再说,明天再遇到付鹏怎么办?”
现在是夏天,今天又是艳阳天,运煤火车上不是一般的热。
就这么去,孟初月担心付松受不了,决定问问火车出发的时间,如果有多余的时间,她就买些东西做防护。
火车站售票室还有人,她过去问年轻漂亮的女售票员,“你好,请问你知道运煤火车一般几点出发吗?”
售票员很热情,“上午十点到十点半之间。你问这个做什么?你今天的火车误了点,想扒运煤火车对吗?我跟你说,若非万不得已,千万不要这么做,这么个大热天,上面的煤炭滚的能把人烫熟。”
孟初月尴尬的笑,“我就问问,谢谢啊。”
她说完一溜烟走了。
……
虽然售票员说的是大实话,孟初月依然准备去扒运煤火车。
还有时间,她买些东西防备着,问题不大。
她让付松去镇子头上等着,自己去集贸市场买了一大包东西用绿色的牛津袋装上。
运煤火车的出发点离镇子有一里多地,与小柳村方向相反,也正好是去镇卫生所的方向。
出镇子之前,她遇到好几个村里人,大家见她拎着一大包东西往反方向走,诧异的问原因。
她骗他们说,“这是我妈托人捎回来的东西,我现在要去卫生所打点滴。”
谎撒的天衣无缝,大家都信了。她和付松很顺利的于九点五十几分来到了运煤火车的出发点。
运煤火车还有两节车厢在装媒,时间还有的多,孟初见边上有很多砖垛,决定带着付松往那边去躲荫。
顺便让付松换上长衣长裤。
她刚才给付松和自己各买了两套长裤长褂。
还买了一张约十个平方的厚油布,两把大伞、四瓶汽水,雪梨和橘子罐头各两瓶、一些饼干。
第二十二章沈词的温暖
孟初月只准备让付松换上了浅色的长衣长裤。
她自己,这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大姑娘家的她没勇气换。
也没有必要,等一下要在煤堆上滚呢。
而她之所以给自己买两套衣服,是准备到了海市后穿的。
她空间那些衣服太新潮,把付松交出去之前,不适合拿出来,付松这个小机灵鬼会怀疑的。
孟初月把付松带到砖垛边,刚要把衣服递给他,不防看到一个砖垛边靠着一个人。
一个腿受了伤,靠着砖垛无精打采的年轻男子。
她吓了一大跳,慌张的打量了一下对方的脸,又吓了一大跳。
竟然……是沈词?
沈词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除了一张脸稍微干净点,身上其他地方都乌漆嘛黑的,这是从煤窑出来的?
还有,他的腿怎么受伤了?
孟初月一边仔细打量脸色惨白,低垂着眼帘的沈词,一边在记忆里搜索他前世的信息。
沈词与付松前世的养父韩铮一样,是孟初月前世唯二欣赏和佩服的两个人。
韩铮前世没有结婚,也没有亲生儿女,但他收养的九个孩子,每一个都是人中龙凤,不仅能力出众,人品也好。
这样的好眼光好本事,让孟初月佩服的不要不要的。
而沈词,让孟初月佩服的是他的坚强和韧性,当然,还有一点,沈词是孟婉华在海市的邻居,她见过少年的他……
沈词壮年时是顶级富豪,但他成功之前的经历比付松还可怜。
他爸爸是海市三流家族沈家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妈妈是个处心积虑想要取代正室的小三。
而他,若是沈家承认他的身份,或者父母中有一个疼爱他也就罢了,偏偏,不仅沈家不认他,父母也不把他当回事。
不仅如此,因为他容貌特别出众,从小被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各种欺凌。
据说他的右腿在二十岁被大哥找人打伤后因为没有及时救治,导致略微残疾。
让孟初月佩服的是,沈词经过命运残酷的毒打,却一点也没有长歪,他的商业帝国都是用正当手段缔造的。
等等,二十岁?
她记得沈词好像比她大两岁,她快满十八了,所以,致使他前世右腿残疾的伤正是这一次?
没有及时救治?
也就是说,如果及时救治就不会残疾?
孟初月看了看不远处的卫生所,又看了看火车,迅速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把沈词送去卫生所。
且不说沈词是她前世佩服的人,她十六岁中考失利去找孟婉华时他给过她一个甜甜的苹果温暖了她绝望的心,就是一个陌生人,她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她轻轻戳了戳沈词的胳膊,“沈词,那边是卫生所,我想把你送过去,你配合一下?”
沈词费力的睁开眼睛,觉得面前的女孩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是谁,他虚弱的问,“……你,是谁?”
“我是孟婉华的女儿,你前年给过我一个苹果,你还记得吗?”
对门孟阿姨的女儿?
沈词回忆了一下,苦笑着勾了勾了勾唇,“不记得了……不过,你和你妈很像。我,不去……卫生所,你有水和吃的吗?我没事,就是饿的。”
孟初月看了看他干的起皮的嘴唇,赶紧拖过牛津袋,从里面摸索出一瓶橘子罐头,“砰”的拧开,递到他嘴边。
沈词想要自己拿着罐头瓶,手抖抖瑟瑟抬到半空无力的落下去。
孟初月见状只好把罐头瓶倾斜一点,喂他喝罐头水。
罐头水洒出来也不管了。
第二十三章占他便宜
沈词把罐头水一饮而尽,但里面的橘瓣剩了许多滞留在里面。
孟初月犹豫了一下,从牛津袋里摸索出一个小布袋。
然后从布袋里面拿出一双竹筷子、几片小荷叶和几个肉包。
她先用荷叶包了一个肉包递给付松,然后用筷子把橘瓣喂给沈词。
孟初月不觉得她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
她还当自己现在已经三十六岁了呢。
前世赵素兰的孙子们都是她看护大的,二十岁的沈词在她眼里就是个晚辈小孩。
殊不知她现在沈词眼里是个明艳的青春少女。
虽然土里巴气,却年轻美好,是要避嫌的。
刚才没有办法才让她喂了罐头水。
吃的……不用吧?
他有一刻怀疑孟初月是在借机占他便宜。
就像他遇到过的很多女孩甚至女人,因为他过于出色的容貌,对他心怀不轨。
他抬起潋滟的凤眸暗中审视她的眼神和表情,发现她认真而虔诚,让他不由自主想起除了妈妈秦蔚蓝之外唯一疼爱过他的外婆,已经过世好些年的外婆。
外婆?
外婆多大?面前的女孩多大?
他真是见鬼了才把二人联系在一起。
不过,孟初月对他没有邪念却是事实。
喂他吃完罐头,孟初月用荷叶包了三个包子,连同一瓶没有开封的橘子罐头放在他脚边,站起来拍拍手:“你的伤真的没事?真的不用我送你去卫生所?”
孟初月刚才意识到,沈词受伤的是左腿。
左腿的话,她就不用担心了。
至于她为什么不怀疑她记错了,前世沈词残疾的或许就是左腿?
因为前世网络上深扒沈词的经历,说他右腿有小残疾时,恰逢赵素兰的右腿也受了伤,她古代丫鬟般服侍了她好久,对此印象十分深刻。
沈词已经恢复了些力气,他拉起血淋淋的裤腿给孟初月看伤口。
伤口果然很小,只有指头大,也没有发炎的迹象。
“只是皮肉伤,就是一开始血流的多了点,真的不碍事。”
孟初月微微一笑,蹲下来整理牛津袋,“既然这样,那我们走了。小松,赶紧换上衣服。”
运煤火车已经装货完毕,既然沈词没事,她就按原计划去扒火车了。
沈词原以为她只是路过这里,见她目光投向运煤火车,忙道,“你不会也是要扒运煤火车吧?你应该不缺车票钱,为什么要扒运煤火车?”
孟初月犹豫了一下,“我逃婚,不敢坐客运火车。我要走了。哦,对了,你缺钱吗?缺的话,我可以借一些给你。”
沈词失笑,“……你对谁都这么好吗?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孟初月尴尬的笑,“如果不是先就认识你,我多半不会管你。
而且,我最多只借你二十元。”
够坐火车去海市就行。
沈词再度失笑,“我……也是来扒运煤火车的,我们一起走吧。”
他一边说一边试图站起来,付松忽然有些惊慌的喊,“那些是什么人?姐姐,不会是来抓我们的吧?”
孟初月和沈词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十好几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朝这边跑过来。
沈词眯了眯眼睛,对孟初月说,“是煤矿的人,是来找我的,你们快走,不是要扒车吗?快去。”
第二十四章 有钱的逃婚姑娘
孟初月犹豫的看着沈词的右腿,总觉得这些人是来伤害他的右腿的。
她一边观察逃跑的地形,一边五连问,“他们为什么找你?你是准备束手就擒吗?你的腿到底要不要紧?运煤火车快启动了,你能在那些人过来之前爬上火车吗?”
沈词眯着眼睛深深看了她几眼,“我说小妹,心太软可不是好事。我说让你走,你就赶紧走,别叽叽歪歪,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不,你能借五千块钱给我吗?”
那帮人越来越近,沈词见孟初月虽然是准备走了,却一步三回头,这样子很难不被自己连累,脑中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他说完,又觉得自己是在异想天开。
孟初月这么个小姑娘,手上怎么可能有五千块钱?
孟初月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追债的?有,我有五千块钱,我这就拿给你。”
孟初月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
她空间别墅里存有大量金银珠宝和现金。
考虑到如今是一九九六年,有些现金是后世的,她重生后把钱按照年份归了类。
初步估计,目前可用的现金有两千多万。
五千块……
小意思。
她立刻从牛津袋里摸索出一扎钱递给沈词:“里面正好五千元。”
沈词右手握拳抵到唇边笑了笑,“你和……小松赶紧拿两瓶罐头去找运煤的火车司机,让他等我们一下,他会愿意的,我处理好这边的事立刻过去。”
孟初月点点头,把地上的罐头和包子往牛津袋里一塞,带着付松往火车头跑。
果然如同沈词所说的,运煤的火车司机很好说话,收了他们两瓶罐头,和气的对他们说,“可以。记住上去后尽量躺着,半路有隧道,小心撞着。”
火车司机也很无奈,扒运煤火车的人屡禁不止,靠他一人也禁止不了,他只好憋屈的嘱咐这些人加强安全意识。
孟初月和付松没有立刻上车,静静的看着沈词那边,生怕他们打起来。
好在那群人收了钱就离开了。
沈词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咧嘴对孟初月一笑,“后悔借钱给我了吗?不用担心,我一定会还的。”
孟初月抽了抽嘴角,“不后悔,没得后悔,若是不借钱给你,我们也会有麻烦。”
沈词笑着从脖子里取下一根红绳串着墨色平安扣递给孟初月,“这个押给你,这是我外婆留给我的,你千万不要弄丢了。”
孟初月白了他一眼,“不用,你这个太值钱,我可不想弄丢了倒赔钱。你如果不好意思,写张欠条吧。”
孟初月是真的相信沈词,也是真的把这五千块钱没当一回事,但她知道,太过豪气会让人生疑,勉为其难要张借条吧。
沈词没再说话,利落的爬上火车,先伸手把付松拉了上去,又把孟初月的牛津袋接上去,然后望着孟初月,眯着眼睛说,“你自己能爬上来吗?”
孟初月翻了个白眼没理他,照着他的上车方式,借力上了车。
他们上的是靠车头的第二节车厢,里面的煤炭表面在太阳的照射下已经烫的惊人。
孟初月赶紧从牛津袋里拿出油布铺在上面。
第二十五章 吊儿郎当
沈词自认不是爱笑的人,可见到孟初月扒个火车不仅准备充足,还很铺张浪费,忍不住又笑了。
他笑完抿抿唇,“你真的是逃婚?看你这大手大脚的样子,你妈应该对你不错,谁敢逼你的婚啊?”
孟初月把肉包和罐头递给他,拿出昨天买的画报递给付松,又把两把伞都撑开,伞把插在煤堆里,学两人的样子趴下后才幽幽说道,“我妈对我不好。我的钱是用自己挖到的药材换的。”
沈词沉默了一会儿,“也是,你妈对你好的话,不会把你丢在外婆家。”
秦蔚蓝和孟婉华没什么交情,孟婉华的事他知道的不多,但对门住着,别的事不清楚,他却清楚,孟婉华曾照顾过她的继孙子。
几岁的继孙子能够照顾,十几岁的亲生女儿却留在乡下,孟婉华真的过份。
沈词这会儿终于想起了他送苹果给孟初月的事。
孟初月前年坐在他家门口等了孟婉华老半天,楼上楼下的邻居们好奇,围着她问东问西,听说她是孟婉华的女儿,都指责孟婉华生而不养,狠心的把孩子丢在农村。
他也是个小可怜,听了联想到自己,觉得自己似乎比孟初月幸福——秦蔚蓝嘴上嫌弃他,对他也是散养,但一直叮嘱他每晚要回家。
他当时有些触动,但也没多在意。
只是他出门时见小姑娘盯着他手上刚洗的苹果看了两眼,似乎很饿很想吃的样子,心一软把苹果塞给了她。
他早忘了送她苹果的事,但对她干等孟婉华的事印象很深。
他也曾这样等过他的爸爸,知道那种滋味有多凄凉。
三人后来就没有说话了。
到了海市火车站,已经下午五点多,孟初月正准备和沈词分道扬镳,沈词喊住她,低声说的道,“你能不能等几分钟,我让朋友送钱过来。”
向不熟悉的人,还是个女孩借钱,沈词觉得特别丢脸,但那个时候也是想要保护孟初月。
煤窑那帮打手的头头是个大色胚,那种情况下,只有那样做,孟初月才安全。
孟初月想着反正要找旅馆换衣服,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旅馆,点头说道,“我带小松去旅馆换衣服。”
沈词飞快的瞄了她和付松几眼,“啧”了一声,“……你们俩这个样子……能不能进去还是两说,还是哥带你们去吧,我有熟人。”
孟初月无语。
前世网上怎么形容沈词的?
不苟言笑、禁欲高冷。
所以她面前这个说话吊儿郎当的小混混是谁?
若非他一张脸长的难得一见的俊美,如假包换,她深刻怀疑她认错了人。
她白了沈词一眼,默不作声带着付松往小旅馆走。
付松附送沈词一个大白眼默默跟上。
沈词低笑一声,也跟了上去。
来到旅馆,很不巧已经客满了。
孟初月准备再去找一个旅馆,沈词低声对服务员说了几句,服务员立刻恭敬的说,“我就说您是龙哥的朋友,刚才是怕认错了。
只是换衣服吗?那我带您去龙哥的休息室吧。”
孟初月:“……”
沈词性格不是那么个性格,本事倒是有一些。
龙哥应该是这家旅店的老板,休息室十分排场。
孟初月等付松和沈词一起在卫生间冲过澡,自己借卫生间做掩护进去空间好好洗漱了一番。
运煤火车中途洒过水,他们仨都像是从煤堆里爬出来的。
幸好这家旅馆的服务员认识沈词,不然所有的旅馆都会“永远客满”。
第二十六章 我也不喜欢他
孟初月前世得到空间的时候,皮肤很白,没感受到空间水和灵植的美白效果。
她以为它们没这个功能。
这会儿洗完澡照镜子的时候,发现短短两天不到的时间,她竟然白了好几个度。
她以前因为长期下地干活,脸和手上的皮肤是小麦色,其他地方白白嫩嫩的。
现在,脸白了好几分不说,其它地方的肌肤更好了。
穿上小镇上买来的不那么时髦的衣服也光彩照人。
孟初月欢喜的拍了拍了脸,把换下来的衣服用塑料袋装好,准备离开的时候扔去垃圾堆。
沈词刚才洗完澡穿的是旧的T衫和西装短裤,现在换成了新的白衬衣和黑色裤子。
穿着同款服饰的孟初月被他的盛世美颜惊艳了一把后,意识到他们似乎穿的是“情侣装”,嘴角直抽抽。
沈词不知道“情侣装”这个名词,不过他发现他和孟初月衣服同款,觉得特别有意思。
他递给孟初月一扎钱,挑了挑眉,“谢谢小妹拔刀相助借给我钱,不然我小命堪忧。不过小妹,你也就是运气好,碰到我这样的好人,不然可危险了,很可能人财两失。记住哥……我的忠告,以后切莫这样。”
孟初月忍住揍他一拳的欲望,面无表情的接过钱,默默无语往外走。
付松瞪了沈词一眼,跟上孟初月。
走出旅馆,付松低声问孟初月,“这个哥哥不是好人对吧?”
孟初月笑着摇头,“他不坏。不然不会还我钱,更不会提醒我注意保护自己。”
“可他说话的样子好讨厌,我不喜欢。”
孟初月失笑,“是很讨厌。我也不喜欢,我以后会离他远远的。”
因为不放心,赶出来准备送孟初月回家,听全了她对他的评论的沈词:“……”
暖心又扎心。
算了,原准备公开送她回家的,看来只能暗地护送了。
沈词以为孟初月会直接回孟婉华的住处,没想到她叫了一辆三轮车去了幸福街。
幸福街的住户非富即贵,沈词看着她和付松走进“米宅”,手里的香烟差点掉落。
他拍了拍方向盘:卧槽!!!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孟初月只在米家待了半个小时。
原以为,付松,现在叫米珩,这是他的本名……
原以为米珩的父母要经过亲子鉴定才肯认下他,谁知一见面就认了。
理由简单而强大:米珩现在的面容比之两岁多走失时没什么区别。
除了他那块红月牙胎记,他妈妈秦思兰还记得他腰间有一颗小痣。
就凭这两点事情已经可以定论。
而且米家父母还说,就算弄错了,除非他是付鹏的亲生儿子,他们也愿意收养他。
米珩的事算是妥了。
米珩的爸爸米正国以为孟初月经常去孟婉华那儿,听说她要过去,没有挽留什么的,只亲自开车把她送到孟婉华所在的凤凰小区。
沈词一路跟着,见孟初月安全抵达凤凰小区,准备等她进去后再回家,却见孟初月在小区门口站了几分钟,然后转身进了对面的凤凰大酒店。
小姑娘这是在干嘛?
沈词自以为脑子算是聪明见识算是广,也想不出原因。
如果是害怕孟婉华逼婚,她大可以走的远远的,为何要在家门口住酒店?
莫非她心爱的人在这里等着她,准备一起私奔?
也不对,哪里不能等,非得在这里?
第二十七章 监视妈妈
沈词摇摇头,下车回家。
他决定不再操心孟初月的事。
刚才护送她,是觉得今天连累了她,只有看着她安全回家才心安,并没有多余的想法。
他们啊,从此就桥归桥、路归路了。
孟初月对沈词也是这样的想法。
她进去凤凰大酒店,拿出身份证要了三楼与孟婉华家的阳台相对的房间。
她来之前就想好了。
她暂时不见孟婉华。
这样的话,孟婉华明天定会如前世般回小柳村一趟。
她想看看,孟婉华这次不会不会劝她嫁给吴元春。
会不会把孟静芬带来海市。
如果带来,会不会如前世般让孟静芬喊妈妈。
她一进酒店的客房,就放下窗帘,躲在窗边,撩开一角缝隙往对面看。
孟婉华正好在窗户边打电话。
孟初月不知道这个电话是否外婆家的人打过来的。
照说,天刚黑,外婆家的人还不能断定她已经“逃跑”。
打电话过来,也许只是为名声已经抢不回去的孟静芬找出路。
不过,这都没有关系。
她在小柳村做事束手束脚,是怕吃眼前亏。
如今在海市,宛如鱼归大海,可以任性做事了。
孟婉华从小柳村回来之前,没什么好监视的,孟初月等孟婉华打完电话身影消失,意念一闪,进了空间。
意外发现,空间竟然升级了。
怎么突然升级了呢?
难道是她帮助了付松或者沈词的原因?
可前世她明明也做过好事,空间怎么没有升级过?
算了,是怎么回事都没关系,升级就好。
升级后的空间比以前大了许多。
以前挤在一起长的灵植,自动分成一茬一茬的,每一茬中间还有约半米宽的白玉路。
她的小轻钢别墅没有变化,还是老样子,但后边出现了一条弯弯的小河,河面上鸭五只、土鹅五只、天鹅五只……
天空还有其他零星的飞鸟。
河边一块青草地上,鸡五只、马牛羊猪兔各五只。
空间以前除了她自己,不能进活物。
前世她曾试着带活鸡进来,秒晕。
现在却自动出现了?
空间自产的牲畜,应该和灵植一样,自带灵气吧?
鸡蛋、鸭蛋等的味道一定很好吧?
孟初月决定这就煮几个毛鸡蛋尝尝。
从表面看,空间只有这些变化。
但是,当她在草地上捡起一个绿壳鸡蛋,脑海里凭空出现一串文字:可以提升食用者敏捷度的异能鸡蛋,建议烹饪方法:带壳水煮。
孟初月:“……”
还可以这样?
她又惊又喜,心脏怦怦直跳,快步走到距离她最近的一个白壳鸡蛋旁,轻轻将之拾起。
这次脑海里没有出现文字。
她扫视了一下不远处的另外三个鸡蛋,发现一个白,一个绿,一个粉红。
是否能提升异能与蛋壳颜色有关?
她疾步过去,拿起那个绿壳的,果然,脑海里出现了相同的文字信息:可以提升食用者敏捷度的异能鸡蛋,建议烹饪方法:带壳水煮。
她将之前的鸡蛋放下,捡起白壳的……
无异常。
捡起粉红壳的,脑海里出现一串文字信息:可以增加食用者力量的异能鸡蛋,建议烹饪方法,带壳水煮。
孟初月欢喜的勾了勾唇,目光投向不远处的鸭蛋和鹅蛋。
它们也有惊喜吗?
她万分期待的走过去一一检查,结果是:她想多了。
鸭蛋和鹅蛋都很普通。
第二十八章 不能再辜负
孟初月不贪心,这样她已经知足,并且决定立刻煮一个提升敏捷度的绿壳鸡蛋、一个提升力气的粉红壳鸡蛋吃掉。
她前世做了切肾手术后,身体羸弱,做事总是力不从心。
如今这幅身体虽然健康,力气并不大,是名副其实的弱女子。
她本来准备从明天开始在空间里锻炼身体的,现在有捷径可走,再好不过。
孟初月很快就煮好两个宝贝鸡蛋。
她每次拿起宝贝生鸡蛋,脑海里都会有相应信息,鸡蛋煮熟后,信息就没有了。
还真神奇。
她先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绿壳鸡蛋。
味道……真好,她觉得她可以一口气吃十个。
不过担心吃多了,异能太逆天无法掌控,一不小心要了人命害人害己,她忍住嘴馋放下鸡蛋试着挥舞手臂,检验敏捷度。
这行为似乎有点傻。
但她有自己的解释。
这种宝贝,立刻见效的可能性很大。
而她俨然是对的。
手臂舞着舞着速度就肉眼可见的变快了。
全身也有了轻灵的感觉。
几分钟后,她适应了身体新的敏捷度,觉得再提高一点也没问题,又吃了一小口。
再次挥舞手臂,发现敏捷度又增加了一些。
花了几分钟再次适应后,她一气吃光了剩下的半个。
试验表明,吃下一整个宝贝鸡蛋,敏捷度并不逆天,她可以自主掌握。
她放下心,给粉红壳的鸡蛋剥掉壳,一口咬掉半个,然后用意念招来一块干木头,轻轻一捏。
木头被她捏碎了。
只是碎了,并没有成粉末,看来还可以提升一点。
她毫不犹豫的把剩下半个也吃掉,再招来一块木头试验,发现力气大是大了点,但也只能将木头捏的碎开,并不能捏成粉末。
也不能捏碎石子。
并不逆天。
不会轻易伤到人。
正是她想要的。
接下来的时间,孟初月心情愉悦的在空间手动摘水果。
她准备明天在附近买个铺子开果行。
不为赚钱,只为给自己一个明面上的安身之所。
让孟婉华等人失去安排她未来的理由。
她其实可以用意念摘水果,之所以亲手摘,是为了更好的掌控素质提高的身体。
忙到凌晨才睡,第二天早上五点,孟初月在闹铃声中醒来,立刻冲到窗户边朝下看。
果然看到孟婉华背着一个黑色的单间包,拎了一个装满东西的大布袋,匆匆的走出了小区。
孟婉华今天要想回小柳村,必须这么早出门赶火车。
孟婉华走了,孟初月觉得海市的天空更高朗了,她深深吸了口气,进去空间一边煮鸡蛋,一边煮瘦肉粥。
肉是前世收藏在空间的普通猪肉,米是空间的灵米,鸡蛋是两个白色的空间宝贝鸡蛋。
吃过早餐,孟初月好好打扮了一番。
没有再穿昨天在小镇买的衣服。
她在空间的衣柜里找了前世买的一件白色棉质长袖衬衣和一条黑色九分裤。
这件衬衣她特别喜欢,两千大洋网购的,低调奢华,远观养眼,近看养心。
裤子比较普通,价值两百,特意为搭配这件衬衣买的。
前世只穿了一次她就重生了,今生不能再辜负。
沈词早上出门,在小区门口看到附近著名的二流子田螺对着某处轻佻的吹了一声口哨。
第二十九章 冷心冷肺
沈词随着田螺的目光看过去,眼里闪过一抹惊艳。
不远处让田螺吹口哨的女孩的确难得一见的美貌。
肌肤似雪,暗夜星辰般的眸子、挺俏的鼻子,粉色的樱唇嵌在巴掌大的小脸上已经动人心魄,再下看,白色衬衣下摆系出的小腰盈盈一握,身体其他地方曲线优美,该高的高,该低的低,该粗的粗,该细的细……
美的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唯一一个外貌看上去“无一不美”的女人。
而且她的气质也非常出众,淡定从容,高贵典雅,清冷而不骄狂。
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美人,龙跃见了一定感兴趣。
想起最近急着结婚的龙跃,沈词摇摇头,正要上车,抬头间那个美丽女孩投过来的淡淡一瞥,让他的心头猛然一跳:等等,她这眼神,怎么和孟初月的一模一样?
不,就是她。
沈词认出孟初月,不禁好笑。
明明是个姿色稍微出众的土妞,这么一打扮竟然就倾国倾城了。
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果然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美女,都是打扮出来的。
不过,美不美的与他没关系,他还是去捞钱吧。
有钱,才能在不伤己的情况下稳妥报仇。
沈词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香烟,开着车往城南方向行进,没走多远,发现田螺竟然在跟踪孟初月。
孟初月毫无察觉的样子,不仅没有躲避,还不知死活的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沈词:“……”
冷心冷肺如他,不想管闲事。
可是,她昨天救了他。
虽然只是借了他一点钱,他立刻就还给了她,但那恩情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她的出手相救,他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今日这事,他没有遇到是一回事,遇到了,不能不管。
他拿掉嘴里的香烟,把车开到巷口,疾步追进去。
才走了两步,就见田螺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迎面奔过来。
难道里面还有比田螺更厉害的人?
那就糟了。
沈词心脏怦怦直跳,加快脚步往里跑。
拐弯时差点撞到一个人。
“对不……”
他的“起”字还没有说出口,发现对方竟然是孟初月。
好好生生,没有任何受伤迹象,一点也不慌张的孟初月。
巷子里也没有其他人。
他诧异的盯着她清澈灵动却又淡定的眸子,疑惑的问,“刚才是谁帮你吓走了田螺?”
孟初月花瓣一样娇美的红唇微微勾了勾,“你是来救我的?谢谢,我不需要。”
她说着从地上捡起一块玻璃球一样大小的石子握在掌心,手掌再摊开时,石子已经化为齑粉。
“没人帮我,我自己把他吓走了。还有,你以后也离我远点。”
要面对的麻烦已经够多,孟初月不想交任何形式的朋友。
不想连累别人,也不想为别人操心。
孟初月的神力没有吓到沈词,但她的话惊到了他。
他之前还担心她过于心软,容易受骗,没想到她比自己还无情。
他“嗬”了一声,转身离去。
孟初月眯着眼睛站在原地,等沈词的身影消失,才慢悠悠的往外走。
她其实没有将石子捏成齑粉的能力。
在田螺面前捏碎的石子也好,在沈词面前捏碎的石子也好,都用空间帮忙作弊了。
石子握在掌心后,她把它度进空间用意念化成齑粉,然后把齑粉度回手心。
第三十章 不是亲生的?
孟初月今天出来,是想找一家合适的铺面开水果行。
这个时代,少有专门的果行,只有水果摊。
再就是杂货店兼卖。
孟初月开果行不为赚钱。
只想拥有一份“工作”,倚仗着让孟婉华没有办法逼她嫁人。
真的给人打工,不自由。
孟婉华随便一闹,工作就会丢。
她不差钱,不如自己做暗处的老板,明面上的员工。
这样她就永远不会被“解雇”。
再说现在买铺面买房子都会血赚――海市房子用不了几年就会寸土寸金。
就算果行不赚钱,她也不亏。
不,有空间的灵果吸引客源,她想亏也亏不了。
相对后世的繁华,如今的海市不怎么够看。
孟初月对附近不熟,但一点也不胆怯。
她随便转了几个地方,把目光投向离凤凰小区一站路的海市第一高中对面的一个门面房。
这里整一排都是两间三层的新门面房,只有这间是四间三层。
别的门面房都在开门做生意,只有这间关着门,门上贴着“此屋出售或者出租”。
孟初月走过去看清楚上面的提示,说“有意者与左边服装店老板联系”,毫不犹豫的拐进了左隔壁的服装店。
选了几件将来卖水果穿的衣服,孟初月一边付钱一边对女老板说,“我是看了隔壁门上的告示过来的。”
女老板顾小玲“啊”了一声,问道,“你……租还是买?”
她说完觉得自己后面是废话,孟初月看着多大一点啊,怎么可能买的起门面?
像她这样租门面创业还差不多。
孟初月面无表情,“想买。”
“你自己买?”顾小玲双目圆瞪。难道是那种女人?
不对,这女孩虽然漂亮,很清纯的样子,刚才买的衣服也都是朴实无华那一类的,绝不是那种不要脸的坏胚子。
孟初月见她目光不对,果断撒谎,“不是。我帮人问的,你可以做主吗?不能的话让可以做主的人和我谈。”
顾小玲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我说呢。哦,这事我不能做主,这家房东是我的邻居,你们真想买的话,明早八点过来详谈。”
“可以。”
第二天早上八点,孟初月掐着点过来和房东黄姐一起去有关部门办了过户手续。
知道黄姐卖房是为了给她男人治病,房价开的真心不高,她没有再压价,十万元买下了整个四间三层楼。
后世海市这样一栋楼,至少一千万,现在才十万,若非怕招惹麻烦,孟初月恨不得给脸色苍白憔悴的黄姐加点钱。
钱是不可能加的,孟初月送了黄姐一兜子空间水果。
她将房子的装修事宜交给黄姐介绍了勇哥,自己猫在凤凰大酒店里监视孟婉华家里的情况。
不知道孟婉华具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孟初月傍晚的时候,发现孟静芬站在对面的阳台上傻笑。
嗬,孟婉华果然将孟静芬带来了。
而且,孟婉华对孟静芬可真好。
吃喝都送到手边上不说,还经常温柔的抚摸她的脑袋,温柔的对她笑。
前世她曾和孟婉华在一起住过十几天,从没有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没有打骂而已。
孟婉华每天对她绷着一张脸,她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很难想象,孟婉华也有这么温暖慈和的时候。
难道,孟静芬才是孟婉华的亲生女儿?
孟婉华当年将她和孟静芬调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