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灵酒百解》
后山很安静,树木葱茏,比起桃源观,天地间游离的木灵气更加活跃。
灵初闭目盘腿,在微风中静静打坐,从清晨到中午,在大黄牛哞哞声中退出入定状态。
修炼了一上午,一直没有动弹的灵初身姿轻盈的跳了起来,完全没有丝毫疲惫的感觉,反而神采奕奕,浑身舒适。
“大黄,走,今天给你加餐。”
初次接触修真神奇的灵初,格外兴奋,笑的眉眼弯弯,牵着大黄牛蹦蹦跳跳的往桃源观走去。
后山密林。
打扮焕然一新的老道腰间悬挂黄皮葫芦,双手倒背,脚不沾地,在密林中身形飘忽,眨眼间就远去数米。
望着密林四周,神色淡然而平和,倒是一副仙风道骨的仙人模样。
唰唰。
老道耳朵微动,倒背的双手猛地探出,手中一只雪白的兔子睁着茫然的红色眼珠子,后腿悬空,扑腾了两下。
举起圆滚滚的兔子,老道脸上依旧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眼睛微眯,另一只手不自觉的摸过腰间的葫芦。
加餐加餐,红烧兔肉,再配上小丫头藏起来的青米酒,绝配绝配。
老道想了想,身形突然消失在原地,数息之后又重新出现在原地,原本整洁的道袍沾染了一些泥土,还有些褶皱,另一只手上拎了一只布袋子。
“小气,太小气了,老道不过是去捡几粒米酿酒喝,至于下手这么狠吗......”老道不理会手中已经迷迷瞪瞪,完全没有力气扑腾的兔子,低声骂道。
低头看了看脏乱的新衣,老道眼中闪过一丝心疼,空气中灵气微震,衣服瞬间恢复如初。
这可不能让那丫头看见,新买的道袍成了这样,说不得一个月的酒都得飞了。
桃源观。
灵初刚刚把米下锅,就见老道左手一只兔,右手一布袋的闯了进来。
嘴里大声嚷嚷着,“丫头丫头,来来来,加餐加餐,老道我要吃红烧兔肉。”
一把接过兔子,灵初抱在怀里心疼的摸了两把,可惜了,这么可爱的兔子。
不过...手下意识的捏了两把,肉还真肥,不错不错,身为厨娘的自觉性让灵初满意的点了点头。
半年前,灵初没进过几次厨房。
半年后,杀鸡宰鸭都不在话下。
老道看灵初眉眼弯弯,心情不错的样子,握拳在嘴边咳嗽了两声。
在灵初瞟过来的时候,一脸讨好,“丫头啊,你看看,你都成功引气入体了,不然,咱庆祝庆祝?”
“怎么庆祝?”灵初手下不停的处理食材,眨眨眼好奇的问。
“这个嘛,”老道搓了搓手,拿出布袋,“我们加个菜,再配点小酒怎么样?就那个青米酒,你看,我带了点灵米回来,喝了咱们再酿更好的?”
灵米?
灵初眼睛一亮,虽然没听说过,但是接触了灵力,灵初多少能猜到一点。
她其实挺喜欢酿酒的,将各种不同的材料,经过处理封存,再经过时间的沉淀,成为醇香的佳酿,香气不同,味道也各异,十分神奇。
“灵米也是和普通的酿酒方法一样吗?”灵初这回是真的好奇,手上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老道见灵初两眼发亮,十分感兴趣的模样,目光微微一动,“按寻常的酿酒方法也可以,不过会很浪费灵米,在修真界,有一种叫灵酒师的人,专门酿造各种灵酒,可惜十分少见,因为酒谱难得,酿酒方法也不一样,不过,灵酒师酿出来的灵酒,那滋味,可比凡酒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而且效果也比丹药好上不少。”
“丹药?”
“跟凡间的药丸差不多,治病的,补身体的,就是修士用的,治的补得有些不大一样。”
老道随意的解释了一句,然后迫不及待的把布袋往桌上一扔,一闪身人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句话,“灵米酿的时候加点灵力进去,老道拿酒去了。”
因为对灵酒的浓厚兴趣,灵初难得的对于老道拿了三坛青米酒都没有反应。
饭后,拉着喝的微醺的老道细细问明了酿制灵酒的方法,灵初手上握着一块玉简,一头埋进了改造过的储物间。
修士成功引气入体之后,就会诞生神识。
修真界很多的功法典籍,是存在玉简之中,只有诞生出神识,才能观看,寻常凡人得到了,也只能当成一块玉来看。
这也是为什么凡人很难获得仙缘的原因。
这个知识点,是何叔之前跟灵初说过的,不过何叔最近几天去山下祈福去了,不在道观。
新春之际,正是家家需要祈福消灾的好日子,也是各家道观宣传的好时机。
老道随手打发灵初的玉简,叫做《灵酒百解》。
灵初将玉简贴在眉心,神识注入玉简,仔细研读。
练气初期的神识还不能离体,只能这样将玉简贴在眉心查看。
《灵酒百解》总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解灵酒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讲解的是酿制灵酒的常见材料,第三部分是几种常见灵酒的酿制方法。
其中,就包括了米类灵酒的酿制方法。
酿制米类灵酒,最重要的原材料,就是灵米。
灵米的好坏,直接影响了灵酒的好坏。
老道带回来的灵米,颗粒分明,不是寻常的白色米粒,而是淡紫色的,还散发着莹莹微光,凑近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灵米酿酒,同样需要蒸煮,不过用的不是火,而是灵力。
而且封存的酒坛,至少也需要是玉制的,寻常的酒坛,很容易溢散灵酒的灵气。
不过现在特意去定做玉制酒坛,也不现实,因为灵初一没钱,二等不及。
谁知道老道挥手间就是一排的玉制酒坛,大小不一。
以灵初练气一层,单薄到可怜的灵力,一下午才堪堪酿好一小坛,酿好一坛,体内灵力也告急了,这几天习惯了灵力在身的灵初立刻就原地坐下打坐恢复。
运行一周天,发现灵力耗尽之后,修行的速度居然快了一些。
于是,每天早上灵初诵经放牛修炼,下午酿酒之后继续修炼,晚上依旧修炼。
直看得老道摇头,他咋还能教出一个修炼狂呢,想不明白。
老道带回来的一袋紫色灵米,灵初足足酿了小半个月才全部封坛。
修为在不知不觉间,也悄然达到了练气一层的顶峰,灵初第一次感受到境界之间的屏障,很奇特,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你就是能感觉得到。
不过灵初并不担心,因为在她的直觉中,练气一层到二层的屏障,好像很脆弱,差不多过个两三天,就可以突破了。
屋顶上,歪在屋脊上晒着太阳喝着小酒的老道舒服的眯着双眼,神识扫过躲在道观角落挖坑藏灵米酒的小丫头,砸吧了两下嘴。
这小丫头的天赋不错啊,体质好像还有点奇特。
老道想了下就抛到脑后了,他这么多年,见过的天才妖孽海了去了。
关键是,这丫头似乎挺喜欢酿酒的。
不如,把抢...捡到的那本给小丫头。
这样以后就有人专门给自己酿酒了,省的老道天天都得惦记那几个跑来跑去的老头老太婆。
正在埋酒的灵初背后一凉,怎么感觉有人在念叨自己?
第九章 人不可貌相
在灵初正式突破练气二层的当天,外出的何处易回来了。
还带了一大堆吃的。
灵初高兴的打开桌上摆着的大大小小的陶瓷罐头,露出里面各色的果脯糕点,还有用油纸包裹着的一串串鲜艳的冰糖葫芦。
“何叔,您真是太太太好啦。”
灵初左手一个杏脯,右手一个糖霜山楂球,吃的双颊鼓鼓如松鼠,明眸弯弯似勾玉。
何处易摇头失笑,声音温和,“浣娘与我说过,你喜欢这些小零嘴。”
浣娘......
手上咬了一半的杏脯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灵初突然觉得嘴里酸酸甜甜的滋味都淡了两分。
一眨眼,她已经离开浣娘大半年了。
“对了,我刚刚上山的时候遇到了李嫂子,她让我请你去村里玩耍,说是今晚村里有篝火晚会,还有小集市,让你一起去热闹热闹。”何处易敏锐的捕捉到灵初眼底的黯然,笑着转移了话题。
孩子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灵初不过九岁多,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听到玩耍,还是很感兴趣的,“篝火晚会?小集市?”
灵初眼睛亮闪闪的,她已经在桃源观呆了足足有大半年,没有出去过一回,卖酒都是何叔去的,闷了许久,纵使灵初性子不算喜欢热闹,也有些静极思动。
每年新春过后,为了庆祝新一年的开始,李嫂子所在的吴家村都会举办一场庆典,白日里开流水席,夜间举行篝火晚会,极为热闹,也因此吸引了周围好几个村落的人来观看,那些商家小贩嗅到商机,也都会在当天晚上来吴家村摆摊,形成了一个小型的集市。
何处易刚刚来桃源观的第一年也曾经凑过热闹,确实挺有趣的。
虽然乱了点,但是灵初可不仅仅只是九岁的小孩,还是个练气二层的修士,论起实力,可不输凡间武林高手。
于是乎,带着何叔半盏茶时间絮叨的灵初,嘴里啃着一串糖葫芦,手里还拎着两串糖葫芦,身轻如燕又慢悠悠的往山下飘去。
现在是傍晚,慢慢走下山差不多就过了晚饭时辰,正好逛集市,然后等着看篝火晚会。
糖葫芦,也正好可以给李嫂子的孩子当饭后点心,消食健脾。
灵初之前来过一次李嫂子的家,所以轻车熟路。
到李嫂子家门口的时候,李嫂子一家正准备出门。
两个大人一个抱着小孩,一个牵着孩子,推了门正要去逛集市,看篝火晚会。
“呀,小道长,您来啦。”李嫂子看见灵初,笑的露出白花花的牙齿。
刚开始她敬重桃源观的道士,是因为老道救了自己的丈夫,现如今,是因为自从她两个孩子戴了灵初送来的银铃铛,到现在越来越健壮,大娃之前夜里梦多,睡得不踏实,现在睡觉格外踏实,雷打不动。
李嫂子不识字,大道理懂得也不多,只认为这是因为桃源观的道士们都是有真本事的,自然更加恭敬。
李嫂子的丈夫吴大有是个面相老实的男人,看见恩人道观里的小道士,喏喏也说不出什么话,就是一脸感激的憨笑。
倒是李嫂子的两个孩子,小的年纪还小,咿咿呀呀的露出无齿的笑容,双手满天乱挥,脚腕上系着的银铃铛跟着叮叮当当。
大的不过六七岁,比灵初还小,瘦瘦小小,皮肤是村里疯玩的孩子特有的黄黑。
男孩子有些不敢看灵初,但是视线经常掠过灵初手上一溜的糖葫芦。
对了,糖葫芦。
灵初将拎着的两串糖葫芦分别递给了李嫂子的两个孩子,热情的招呼,“来来来,一起尝尝,可好吃了。”
小的孩子乐呼呼的,看见红彤彤的果子就想要去抓,大的一手抓着李嫂子的衣摆,踌躇的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
李嫂子没有推辞,在她看来,人与人交往,就是有来有往,糖葫芦不算贵,只是那些行脚商,小贩很少来这些小村子,所以比较少见罢了。
今天收了小道长的糖葫芦,等过两天村里的果树结果子了,她摘一些送去桃源观就是了。
拿了灵初送的的糖葫芦,李嫂子的大儿子吴大娃,明显对灵初的好感蹭蹭往上涨了不少,具体表现为,至少不再躲闪看灵初了。
偶尔还能和灵初说上几句话。
灵初也从大娃这里得知了不少消息。
篝火晚会除了压轴的跳篝火,村里还请了戏班子来唱大戏,还有杂耍表演。
吴家村村口有一片大空地,中间长着一颗粗壮的榕树,树干上系着一根成人手臂粗细的红绸。
树下一面搭着简易的戏台子,一面用小石头围了一个圈,里面搭着三个木柴堆,没有点火,据大娃介绍,那就是今晚的重头戏跳火。
灵初和李嫂子一家到的时候,村口已经排了一长串的小摊,戏台上穿着红粉蓝绿,涂着浓妆的唱戏人也在台上咿咿呀呀的挥袖唱念。
听着时而抑扬顿挫,时而低吟浅唱的戏腔,锣鼓喧天的奏乐,人来人往的喧闹。
看着来自十里八村,还有他乡客的人们摩肩擦踵,老少男女不拘小节的随意坐着聊天,牵着逛集市,小摊上氤氲升腾的热气。
闻着空气中有甜甜的糖味儿,还有烫菜煮面的烟火味儿。
灵初一瞬间居然还有点恍惚,在山上待了大半年,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看到这么热闹的场面。
不知为何,还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难怪话本子上仙人都是一副遗世独立的模样。
她才修炼不到半年,就已经觉得有点不习惯了。
少年不识愁滋味。
只感叹了一息,灵初就和大娃脸红彤彤的站在捏糖人的小摊子面前。
这里是小集市里最热闹的摊位之一。
围满了大大小小的萝卜头。
凭着灵活的身手,灵初带着大娃,硬是从外围杀出一条血路,挤到了内围。
“这个这个,我要这个大老虎!”
捏糖人的是个穿着干净蓝色布衣的白发老爷爷,看着眼前叽叽喳喳的小孩们,嘴角带着慈祥的笑容,眼角浮现一缕缕深深的皱纹。
老人摊子上插着一溜的十二生肖,每一个都捏的栩栩如生。
灵初看了一眼,就指着猛虎下山模样的糖老虎,大声的喊道。
没办法,周围都是兴奋的小孩,你一句我一句都在嚎。
不大声点没有用。
比如大娃,跟着灵初小声的问,“一个糖人多少钱啊?”
这个问句淹没在音潮里,没有激起半点水花。
恰好上一个捏兔子糖人的小姑娘拿到了糖兔子,正在付钱。
大娃悄悄盯着看了,小姑娘给了十五文。
十五文,大娃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藏在胸口的二十文,一直忐忑的小脸终于露出了笑容。
“爷爷,我也要一只大老虎!”
一声,响亮无比,瞬间压过所有孩子的声音。
灵初就在大娃旁边,自然听到了大娃之前小声的问话,还在想要不要帮大娃一起买。
她这次下山,除了带了浣娘给她备着的钱,还有何叔给的零花钱,目前钱袋鼓鼓。
还没想好帮着一起买好不好,突然就听到大娃一改之前的内向,格外洪亮的声音,着实吓了一跳。
不只灵初吓了一跳,围在这儿的孩子大半都是村里的,自然都认识大娃,也了解大娃。
先是被这简直就是吼出来的声音一震,再看到居然是大娃,场面一度十分安静。
捏糖人的老爷爷也被唬了一下,谁家的孩子,这么中气十足。
抬头看看眼前一身红衣,白白净净的讨喜小姑娘,再看看旁边镇住场面的小孩,糖人老爷爷笑着说,“两只老虎,对吧。”
片刻后,一人一只糖老虎的灵初和大娃,退出了捏糖人战圈。
灵初看了一眼又恢复内向样子的大娃。
真是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
第十章 八卦的威力
那厢篝火晚会热热闹闹,另一头,有一个人,正在筹谋不可告人的事情。
李大胆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混子,名号说出去那是响当当,能止小儿夜啼的存在。
今天是篝火节,十里八村的人都聚在一起。
李大胆歪心思一动,就想着趁现在人都去看篝火晚会了,不如偷摸着上山,借点香火。
借香火的地儿,就在陶源山后面,那里有一片坡地,是附近村镇最常用的祖地,大大小小都是青坟。
前两日,李大胆没忍住手痒,去赌场摸了两把,不仅本钱赔了进去,还欠了一屁股债。
在赌场的人面前,李大胆那就是只小白兔,不论如何,日子到前,他都得想法子凑钱。
一转眼就盯上了来的快,又不会马上被发现的死人财。
……
埋尸地白日里看着还好,青天白日,山清水秀的。
夜晚就一片漆黑,连虫鸣声都稀稀落落的。
只提着一盏纸灯笼照路的李大胆,站在一堆堆山包前,只觉冷风阵阵,身上汗毛直立。
心脏砰砰跳,李大胆连忙就近摸了一个无主的青坟,摸了两把东西到怀里,就跌跌撞撞的往山下跑。
这是他第一次干这事,到底缺德,还亏心。
李大胆身后,被摸了的青坟,在幽幽的月光下缓缓飘起一缕青色烟雾,虚无缥缈的浅淡身影静静浮在坟头。
看不清五官的脸上先是木然的一动不动,随后猛的张嘴,发出一道无声的利啸,飘飘荡荡的朝着快不见背影的李大胆而去。
在桃源观打坐修炼的何处易,以及在屋顶数星星喝酒的老道,都转了转头。
不过何处易皱眉疑惑,老道则是摇了摇头,一脸唏嘘。
今日因,他日果。
……
山路上,快步离开的李大胆隔着衣服,隐约觉得自己摸到的是首饰,再想到摸出来时反射的一点点金光。
当下就是一阵欣喜涌上心头,金首饰好啊,到黑市里能卖个不错的价格。
还了赌债,还能再玩两把,还能去花楼喝几壶酒。
光是想着,李大胆就笑歪了嘴,之前的害怕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就连身上的寒意都不是很在意。
陶源山上的小路岔路不少,可是从半山腰开始,路只有那么一条。
李大胆怀里揣着金疙瘩,下山的时候,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不过到底做了亏心事,也不敢大咧咧走在路中央,只敢沿着大路旁边的草丛小道下山。
到了半山腰,已经可以听到山下稀稀落落的人声。
声音已经很小了,看样子篝火晚会已经结束了。
李大胆不由的更加加快了脚步,他得赶紧溜回去了。
免得大家都回村了,他晚回去就显眼了。
走着走着,李大胆突然摇了摇头,两手第一回离开怀里。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刚刚还露脸的皎洁银月不知什么时候躲在了云后。
陶源山上树木茂密,一阵风过,窸窸窣窣都是低沉的声音。
不远处,一道红色身影犹如那一阵风,眨一下眼睛,隔了十米,再眨一下眼睛,隔了五米。
李大胆抖着手,用力揉了一下眼睛,再睁眼,那红色身影已经飘到了跟前。
是的,飘……
李大胆只看见昏暗的夜晚下,一双红艳艳的嘴唇,歪头垂下的黑漆漆的长发,无风自动的红色裙摆,以及,离地数寸的红色绣花鞋。
离地数寸……
红色绣花鞋……
李大胆脑海里浮现无数小时候听过的鬼怪故事,怀里疑似女子首饰的冥器,这时候分外冰冷。
原本赚大钱的喜意完全抛到九霄云外,李大胆浑身打了个哆嗦,只觉得自己好像抱着冰坨子,全身上下凉飕飕的。
这时候,就见那红色绣花鞋静静的飘在那,一道低低的,细细的女声响起,“呵呵……”
“啊!!!”
“有鬼啊!!!”
李大胆一把扔掉手中的纸灯笼,微弱的灯光在土地上滚了两圈,噗嗤熄灭了。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看着壮实的男人就已经跑到了十米开外,再一眨眼,人就消失不见了,只余下一声尖叫。
灵初讪讪一笑,尴尬的放下举起来打招呼的手,“……呵……你好呀……”
这人大晚上的去了坟地?
灵初远远就瞧见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股阴气环绕。
她之前在后山见过几个,老道说,那是执念,人死后的一点执念,通常会缭绕在埋尸的地方,也就是坟地。
而执念,在民间的说法,就是,鬼。
大晚上去坟地做什么?祭拜吗?
灵初疑惑了一下,也没有追上去。
执念并不算真正的鬼魂,一般来说,只有与执念有关系的,才能让执念跟着。
莫名其妙。
摇了摇头,灵初继续使用轻身术,飘忽着往桃源观回去。
回到桃源观的灵初,再次恢复了三点一线的日子。
每天修炼,做饭,睡觉。
虽然修炼会让身体很轻盈,但是一整夜修炼,还是会精神疲惫。
所以灵初每天晚上都会睡上三个时辰。
回归隐居生活的灵初自然不知道,就在那日篝火节之后,山下开始流传一则传言。
传言说,陶源山上有女鬼。
那女鬼一身红衣,面目恐怖,有着一张血盆大口。
传言愈演愈烈,连带着陶源山上的道观生意都一落千丈。
当然,桃源观还是老样子,完全没有察觉任何不同。
后来在陶源观力挽狂澜的挽救下,传言变成了,陶源山后山上有女鬼。
在传言里,十里八乡有名的混子李大胆,就是因为撞见了女鬼,才死的惨不忍睹。
那日,赌场的人寻上门,一脚踹开李大胆家的门。
扑面而来就是一股难闻的气味。
赌场的人借着光看向床上,原本身材高大壮实的李大胆,骨瘦如柴,面色青灰,眼窝深陷,嘴巴大张着,两眼瞪得滚圆,死死盯着眼前的空气,仿佛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着实骇人。
李大胆被吓死的消息传出去的时候,就有人声称看到过李大胆半夜偷偷摸摸的从陶源山跑下来。
还一路喊着“红衣女鬼”。
流言越演越烈。
没几天,就又冒出了好几个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也曾经看见过陶源山上的女鬼。
一身红衣,青面獠牙,凶残无比,专门吸男人的阳气精魄。
一时间,陶源山附近大小村落城镇的男人人人自危。
第十一章 放火烧山(双更)
小镇客栈。
举着惊堂木,摇着纸扇子的说书人摇头晃脑,声音故作低沉的说着陶源山红衣女鬼的诡异传说。
下巴上的长须随着丰富的表情一翘一翘的,说的演的那叫一个起劲。
“……是也,陶源山后山可谓是方圆百里之内,绝对的禁地,无人敢去,尤其是男子,那红衣女鬼据说喜男色,貌丑的一口吃掉,貌佳者绑了成婚……”
说至此,客栈内的男性们都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不好,自己如此俊美(帅),怕是十分危险……
至于偶尔一两个女子,则是新奇中透着一丝害怕,听到恐怖之处还低低的惊呼出声,反应过来又有些羞涩的捂住发红的脸颊,并对同客栈的男子们投以同情的目光。
整个客栈显得热闹而有烟火气。
而角落处只点了一壶清水,一碟馒头的粗布女子,却有些格格不入。
女子似乎在专注的喝着清水,听着说书人的精彩演说,可是一双杏核眼睛,却不停的注意着客栈门口。
陶源山......
女子借着茶杯的遮挡,咬着下唇,低下眼帘,眉眼间神色复杂而哀伤,最后化作坚定。
她不能回去,更不能再奔波了......
掏出十几个铜板放在桌上,女子将没吃完的两个馒头小心的用帕子包好,塞进袖子里,低着头起身离开客栈。
客栈里人来人往,又是一天里最热闹的午膳时辰,女子走的的悄无声息,只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谨防任何一个吃霸王餐的客人,盯着四面的跑堂小二哥注意到了。
女子走后半日,便有数名短打装扮的精壮男子气势汹汹的来了客栈。
揪着掌柜的,伸手拿着一副画像逼问。
这儿只不过是个小镇子,客栈也不过是小镇上的小客栈,掌柜的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只瞄了一眼,就吓得连连摇头,连声说着不知道,没看见。
索性这一群人看着凶狠,却也没真的土匪到底,再三确认了掌柜的没有说谎,这才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离开了。
一旁同样吓得瑟瑟发抖的小二哥也瞄到了一眼画像,只见其上一女子,年不过十七八岁,杏眼桃腮,身姿纤细如柳,一身富贵小姐的装扮,金玉为饰,绫罗着身。
瞧着有些熟悉,小二哥心底划过一丝疑惑的情绪,不过很快抛之脑后,这样漂亮的姑娘,不说那一身打扮,就那气质脸蛋,他见过肯定不会忘记。
小二哥刚从害怕中回过神来,就又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同意娘安排的相亲了,或许是自己和女子相处的太少,看见漂亮姑娘就觉得熟悉......
与此同时,陶源山山脚下。
徒步赶路了半日的女子浑身大汗淋漓,坐在山脚凉亭中歇息了片刻,脑海里思考了片刻。
陶源山山上最出名的就是陶源观了,可是她不能去那儿借宿,那些人一旦来这儿搜寻,客栈找不到她,必然会来附近的寺庙道观等可以借宿的地方寻。
陶源观虽然就在闹鬼的陶源山上,但是那是在半山腰,而且离所谓的闹鬼地后山隔得颇远,白日里香火还是很鼎盛的。
她打算去陶源山,但是不打算进陶源观。
她要去的,正是那闹鬼的陶源山后山。
那里,应当就没有人可以找到她了。
女子歇息了片刻,在下一群结伴而来上香的香客过来之前飞快的起身,低着头缩着背离开了凉亭。
......
老地方,熟悉的大树,熟悉的石头。
后山草地上,大黄牛依旧懒洋洋的蹲在草地上,悠闲的吹着微风,时而低头啃两下青翠的小草。
树下石上。
灵初盘腿而坐,手掐莲花印自然的放在膝上,闭目凝神,一道道肉眼不可察的灵气在其周身跳跃。
指挥着灵气在身体里运行了数个周天,一遍,两遍,三遍......
轰!
灵初体内灵力在运行第五个周天的时候,陡然壮大了许多,经脉微不可察的扩宽了些许。
大黄牛抬头看了一眼灵初,灵初突破的瞬间,周身的灵力不自觉的形成一道小漩涡,如同一阵微风拂过。
只拂了两三米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灵初没有急着睁开眼,何叔与她说过,突破之后,不要急着收功,刚刚突破的时候,正是灵力不稳的时候,需要的是巩固修为。
再次运行了三个周天,灵初才停了下来。
她现在是练气四层,体内的灵力是三层的一倍有余。
之前每突破一层,灵力虽然也有增长,但是每次不过增长一些,这一次突破,直接就是翻倍。
难怪将练气三层和四层划分为初期和中期。
不过,境界的突破对于灵初来说,最值得高兴的,就是终于可以施展一些比较厉害的法术了,她已经眼馋了好几个月了。
调整好状态,灵初迫不及待的开始试验五行法术。
首先当然是自己最契合的木属性法术,缠绕术。
伸出五指,双手结印,淡淡的灵力从指尖泻出,灵初身前一米的土地微微一动,一根婴孩手臂粗细的绿色藤蔓突然冒了出来,呼吸间便长到了三米高,随着灵初的心意快速的缠绕住大树的躯干,并且不断爬上去。
往后后退小半步,缠绕着大树的藤蔓跟着往后拉扯,翠绿的藤条崩的笔直,却没有崩断的迹象。
果然,练气中期和练气初期的差别还是颇大的。
练气一层的时候,灵初曾经也试过缠绕术。
不过,那时候的藤蔓,只有指头粗细,用力一扯,就会崩断。
就那样,施展完缠绕术,练气一层的灵力也所剩无几了。
而现在,施展完缠绕术,体内的灵力也不过消耗了六分之一。
试完缠绕术,灵初便打算试试火球术。
在她的设想里,火球术搭配缠绕术是个不错的选择。
缠绕术困住人之后,一个火球术丢过去,借着木生火,或许可以把火球术的威力再提升一倍。
同样的伸手掐诀,淡淡灵光再次在指尖汇聚。
一团乒乓球大小的橙红色小火球在指尖上欢快的跳跃,没有任何灼热的感觉。
灵初手一抬,小火球轻飘飘的落入不远处,落地的一瞬间,小火球瞬间燃起熊熊大火,热度灵初隔着三米远都能清楚的感觉到。
不好!
灵初万万没想到,看起来小小的一个火球,释放出去后居然会瞬间变得如此凶猛。
以至于,她差点烧了山......
榨干了体内的灵力,连续释放了四次水箭术灭火的灵初只觉得浑身无力。
灵力透支的感觉很难受,确认火灭的一干二净的灵初刚要坐下恢复灵力,就发现被烧得干干净净的树丛后面,倒着一个人。
完了,别烧到人了......
灵初心里一个咯噔,惊恐万分......
第十二章 相逢即是有缘(双更,原因请看作者感言)
沈容恢复意识的时候,一股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紧接着,她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一阵咕噜咕噜声。
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的沈容,又果断的闭了起来,只想装作还没清醒的样子。
“姑娘,醒了就起来喝点粥吧,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可饿不得。”
耳边传来一道爽朗略带口音的妇人声音,似乎还带着几分的笑意。
沈容只觉得自己脸上烧得厉害,却也不好再装昏迷。
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放眼看去,只有身下的一张床,以及一套圆桌圆椅,其他竟然再也没有了。
搬了一把圆凳坐在床边的是一名二十几岁的妇人,扎着头巾,穿着粗布花衣裳,看样子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不过手脚衣物都干干净净的,见沈容看过来,还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
沈容一直提着的心稍微放了下来,瞧着不像是坏人。
不过她还是保持着三分的警惕,毕竟她一路上也遇到过不少面善心恶的人了,吃了不少的亏。
“小姐姐,你醒啦。”
沈容正暗戳戳给自己打腹稿,准备应对接下来的问答的时候,屋子里进来了一个八九岁的女孩,穿着青色棉布袍,沈容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上好的松陵布,看款式像是道袍,这里是...道观?
怎么会,她明明避开了陶源观,怎么还是进了道观。
也不对,没听说过陶源观是女观啊?
沈容愈发的迷茫,也就没来得及回答灵初的问话。
不过灵初也不在意,毕竟对方是个孕妇,而且昏迷刚醒。
是的,眼前这个看起来身材还颇为苗条的姑娘,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
修真之人,大部分还通岐黄之术,因为修行之初,他们就需要了解人体,并且灵力在人体内游走一圈,也就了解的七七八八了。
灵初把人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替人检查了一遍了。
发现是虚弱,营养不良,脱力,疲乏以及精神过于紧绷加起来导致的昏迷。
也就是说,与她无关。
放松下来的灵初喊了李嫂子过来帮忙,给人换了身上脏了的衣物,灵初这才放心的去做午饭了。
还特意给孕妇熬了一盅清淡滋补的小米鸡蛋粥,还加了点红糖。
直到灵初将鸡蛋粥放在了床边的另一个小凳子上,被香味引诱的沈容这才回过神来。
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肌肤如玉,明眸善睐,唇红齿白的脸蛋。
好漂亮的小道姑。
灵初察觉到视线,回看了过去,沈容便瞧见了一双清润似透玉,明亮如星辰的眼睛,明明年纪不大,却似乎透着一股子的轻灵淡然。
不得不说,修真者别的不好说,卖相那是一等一的好唬人。
灵初自然也是清楚的,就拿李嫂子每次看见灵初都要夸一遍又好看了来说,灵初心里十分有数。
是以瞧见人家看着自己愣神,也不惊奇,“小姐姐,喝点粥吧。”
声音清软,带着年级尚小独有的甜糯。
沈容再次回过神来,这回是真的脸烧得红扑扑的,也终于意识到眼前香味扑鼻而来的粥的吸引力了。
尽管失礼,但是肚子已经饿到快造反了,而且担忧腹中的孩子,沈容礼貌的道了声多谢,就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小米鸡蛋粥熬得软糯喷香,加了点红糖,还有丝丝淡淡的甜味,温度也刚好入口,一口一口吃下去,沈容只觉得肚子里暖暖的,手脚也有了力气。
自从一个月前被发现了踪迹,她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好好歇过了,更没有吃过几次热饭。
第一次将一盅粥都喝的干干净净的沈容再次不好意思。
吃饱喝足之后,自然就是互报家门了。
寡妇新丧,回娘家求收留,结果被赶了出来,无路可去,还怀着遗腹子。
自称阿容。
同时沈容也知道了这是哪儿,还是陶源山,还是桃源观,不过是“世外桃源”的桃源,地处陶源山后山,传说中闹鬼的地方,全观上下就三人一牛。
沈容不禁心思一动。
地处偏僻,没什么香火就意味着一年到头见不着几个人,山里幽静,或许正适合她和孩子。
灵初早就在刚刚下山的时候就从李嫂子口中得知了闹鬼一事,不禁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在山上住了这么久,都没见过女鬼,唯一一次看见跟鬼有关的,还只是一个男人身上的一缕微弱的执念,根本算不上鬼,顶多就入梦吓吓人,还入不了几次梦。
谣言,都是谣言。
灵初信誓旦旦的与忐忑不安的李嫂子保证,极其信任桃源观大小道士的李嫂子瞬间坚信不疑。
晚间。
不知道去哪儿溜达回来,手中又带了数样酿酒的材料的老道,以及下山去镖局给远在安棠城的浣娘捎去灵初自己酿制的酒以及回信的何处易。
在回来的时候得知沈容求收留一事,同时摇了摇头。
“不收不收,我们无缘无缘。”老道。
“虽然是道观,但是毕竟不是女观,收留女施主长住实在是不方便。”何处易。
“不如请李嫂子帮忙,可以住在山下李嫂子那个村子里。”灵初。
如果真如沈容编造的故事那么简单,住在李嫂子村里确实也是个好主意,经过一下午的相处,沈容也挺喜欢直率的李嫂子。
可惜,故事没有那么简单。
沈容深吸一口气,直接跪了下来,“我确实是寡妇了,娘家也确实不要我回去,只是,我的夫家,乃是陈国有名的大商贾,夫君去世后,因为膝下无子,原是要将产业全数移交夫君的庶出兄弟,可万万没想到,我却诊出了喜脉......”
后面的故事没什么好猜的,也没什么大转折。
走了九十九步,最后一步脚都迈出去了你叫我收回去?
贪心作祟,狠心一上,便要斩草除根。
幸好沈容性子还算坚韧,求助娘家无果,里里外外被把控的情况下,买通婢女,换了下人衣服逃了出来。
临走的时候,还顺带带走了家族印信。
没有印信,大半产业都使唤不动。
你们无情,休怪我无义。
“如果他们找上门来,我会自己出来的,如若你们不信,到时候也可以直接把我交出去!我绝无怨言!”
沈容讲到这儿,不知是否是想到了伤心事,双眼微红。
“我可以洗衣扫地擦桌。”
除尘术它不好用吗?
“我可以学着做饭烧菜。”
陈国大商贾之妻,洗手做羹汤,你确定不是另一个何叔?
“我还可以割草喂牛。”
这是打算承包桃源观?
灵初摸了摸下巴,好像也不错,这样就有更多时间修炼了……
“我还可以付房租!”
沈容掏出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双手递上。
灵初:我觉得还是钱比较实在......
然而,一旁一直漫不经心的老道眼神一亮,飞快的伸手拿走玉佩,笑眯眯的开口道,“哎呀哎呀,相逢即是有缘,施主且放心住下,那么客气作甚!”
灵初:......
何处易:......
第十三章 藏灵佩
“真没想到,居然还能在凡俗界看见这玩意,也算你这丫头有些运道。”
老道手中拎着沈容给的那块玉佩,指尖灵力喷薄,绕着玉佩转了一圈,随手扔给了灵初,“喏,人是你捡回来的,东西归你。”
“这是什么?”灵初接过玉佩,仔细打量了两眼。
玉佩婴儿巴掌大小,通体晶莹剔透,呈圆形,上面只以简单的线条雕刻了山石兰草,看起来疏朗简洁。
灵初翻来覆去也看不出有什么奇特的地方,索性用了探查术查看,还是没有丝毫的灵力波动,怎么看都像一块普通的玉佩,除了玉质很好,雕刻浑然天成。
“此物叫藏灵佩,乃是极为稀少的玉石生灵之后,以其褪下的遗蜕制成的玉佩,这种玉佩,除了极其坚硬和好看之外,与普通玉佩没有丝毫差别,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储存灵力。”老道第一次有些感慨。
“藏灵佩,世间罕见,当初我也有一块,可惜,被敲诈走了......”老道怅惘的仰头望天,想当初,为了一壶酒,他抵押了多少宝贝,说起来,都是泪啊......
灵初无视了老道的怅惘,老道每日都有各种惆怅,在几次心软给了酒后,她已经学会麻木不仁了......
储存灵力?灵初好奇的研究着,尝试着将灵力缓缓没入玉佩,没入的灵力并没有消散,而是被玉佩吸纳在内,但表面却没有任何灵力波动。
的确很奇特。
仰头望天的老道等了半天,发觉还是没有人搭理他,自主的低头收起表情,幽怨的看了一眼把玩着玉佩的灵初,“藏灵佩之所以罕见,是因为它只可以储存使用者本身的修为灵力,修为低,储存的也低,修为高,储存的也高。”
也就是说,以灵初练气四层的灵力,藏灵佩最多也只能储存练气四层的灵力。
灵初理解的点了点头,继续无视老道幽怨的表情,“那有没有修为限制?”
唉,不肖子孙,老道心里一把辛酸泪,“当然有,不过,臭丫头,你还远着呢。”
说完,老道原地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句话,“晚上我要吃烤鱼!”
话落,天上掉下一条还在扑腾的草鱼,直直砸在灵初的头上。
黑着脸用净尘术清理了头发,催生出一条细细的藤蔓捆住草鱼,灵初收好藏灵佩,拎着草鱼进了厨房。
老小孩老小孩,越老越孩子。
晚上做糖醋鱼,做清蒸鱼,就是不做烤鱼!
气呼呼的灵初赌气的想到。
结果晚上的饭桌上,还是有一道烤鱼。
没办法,谁让她善良心软呢,灵初自我肯定的吃着糖醋鱼。
何处易和沈容,两人忍着笑,吃着清蒸鱼,就着白米饭。
饭桌另一侧,老道一脸黑的看着眼前的烤鱼头,第一次觉得从灵初藏酒的地方偷来的酒都不香了......
美美的吃完晚饭,不给灵初用净尘术的机会,沈容抢着收拾碗筷和洗碗,灵初也没有争抢。
因为拿到活的沈容,神情终于放松了许多,不像之前那样拘谨。
今天下午,沈容原本想要将道观打扫一下,结果发现,道观看着陈旧,实则一尘不染。
想要帮忙做饭,但是不会杀鱼,也不会烧火。
虽然她也没有洗过碗,但是好歹知道应该怎么洗。
小心翼翼,仔细认真的洗干净碗筷,沈容又拿干净的布擦干,整齐的摆放在木柜子里。
四副碗筷,四个菜盘子,两个大海碗,足足洗了半个时辰。
收拾完碗筷,沈容已经是满头大汗了,身上衣服都有些黏糊,紧紧贴着肌肤。
“沈姐姐,水烧好了,你需要的话可以提一桶回去洗漱。”
旁边,灵初也烧好了一大锅热水。
虽然她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冷热影响不大,甚至完全可以用一个净尘术,浑身上下就能干干净净。
但是,净尘术代替不了泡热水澡的舒适,就像修炼也不能完全代替睡眠。
生活的质量追求还是要有的。
所以有条件的情况下,灵初都会选择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水里加两滴浣娘制作的香露,修炼一会儿之后,再舒舒服服的睡个觉,多好。
沈容自然也想洗个澡,只是没想到明明自己年长小姑娘许多,结果吃饭要靠人家,洗澡烧水也要靠人家。
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和惭愧。
“对了,沈姐姐,需不需要我帮你提进去?挺重的,你还有身孕呢。”灵初想了想,决定送佛送到西,索性帮忙到底。
这怎么好意思让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孩子帮忙提那么重的东西,自觉是大人的沈容刚要摇头拒绝,就瞧见才到自己腰间的小姑娘,一手提着一个木桶,盛着满满当当的热水,如履平地,轻松无比的跨出门去。
木桶内,水花都没溅起一片。
天生神力?!
沈容震惊了。
帮沈容倒好热水,灵初也快速的给自己放好热水,只想要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
哪管的上自己给沈容造成了多大的震撼。
......
且不提沈容在桃源观第一晚有多难以入眠,思绪澎湃。
桃源观三人打坐的打坐,喝酒的喝酒,睡觉的睡觉。
第二日,晴,万里无云,晴空潋滟。
灵初一觉醒来,有些怀疑人生。
身下不是温暖的床铺,而是湿润的泥土。
四周不是白墙房屋,而是郁郁葱葱的树林。
耳边不是大黄哞哞的叫声,而是叽叽喳喳的虫鸣鸟叫。
伸手掐了自己大腿一下。
嘶!疼!
灵初苦着脸揉了揉大腿,不是在做梦。
不能慌!从地上爬起来,灵初先用了个净尘术,给自己清理了身上沾到的泥土,然后一脸警惕却茫然的看向四周。
这里不是陶源山。
陶源山后山也有密林,但是树木普遍只有三四米高,而这里的树木,一眼看过去,不下七八米。
到底发生了什么?
灵初不敢乱走,只敢在原地不动。
一炷香,两炷香……
隐藏在树上的老道等的都犯困了,还不见底下的丫头动一动。
“臭丫头!你倒是走两步啊!”忍无可忍,老道开口说道。
声音仿佛从四面八方而来,分不清人到底在哪里。
灵初收起打坐的姿势,腰背挺直,目光炯炯的向四周望去。
“老头!”
语含惊喜,以及咬牙切齿。
“咳咳!丫头啊!闭门造车要不得,修士一途,与天争,与地斗,亦与万物为敌!只会修炼,是不行的。”
老道难得一本正经的说话,“丫头,你修炼这么久,别说和人斗了,就连妖兽都没有见过一只吧,更别提灵草灵药了。”
灵初没有反驳,原本一觉醒来被扔到山林里的郁闷愤怒消散了大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灵初心底突然浮现这一句诗词,虽说用途不同,意思却是一样的,老道的话,并非没有道理。
“所以今天,你的任务,就是杀死一只妖兽,或者摘到三株入品的灵药,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回去。”
第十四章 教训与成长
沈容一大早是被饭香味勾醒的,起来看见窗外已经透亮的天色,先是迷茫了一下,才渐渐从混沌中清醒。
她现在是在道观,不是在府里,也不是在逃跑的路上......
四个多月的肚子已经开始显怀,沈容换好衣服,推开合着的窗户通风,让明媚的阳光和清晨山林中清新的空气进到屋子里。
她现在是寄居在人家道观,还有可能给人家带来麻烦,就不能再给人添麻烦。
笨拙的叠好被子,端着面盆到院子里打水洗漱,尽可能快的收拾好自己,就想要进厨房帮忙。
这边刚刚洗完脸,就瞧见昨日见到的李嫂子从厨房里出来。
“李嫂子?您怎么来了?”沈容惊讶的问道。
李嫂子笑着说道,“今天一大早,老道长就嘱咐我过来帮忙照顾一下道观,说是要带小道长出门办事。”
“几位道长都不在吗?”
“是啊,何道长好似是出门访友去了。”李嫂子是出来倒个脏水,倒完就要回去厨房了。
沈容连忙放下面盆,擦干脸庞,跟着进了厨房。
“呀,沈姑娘,你进来做什么,厨房油烟大,你可是个孕妇,别进来了,我饭做好了给你端出去。”李嫂子见沈容进来,赶忙就要挥手赶人。
“李嫂子,我不添乱,我就是想学着怎么煮饭,简单的就好,我不能每次都看着灵初那么小的孩子烟熏火燎的。”沈容想着,无论如何,她也得有点用处,总不能一直靠着孩子养活。
李嫂子诧异的看了一眼沈容,那日她替沈容换衣服的时候就发现了,沈容手上没有一个老茧,皮肤又白又嫩,一瞧就是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贵人家女儿。
指望着沈容能干活,怕是悬。
不过,能有这份心,倒也是个不错的。
想到这儿,李嫂子脸上的笑也多了几分的热忱,利落的答应了下来,她一直都觉得小道长小小年纪就要天天守着厨房,实在是可怜,现在多了个帮手,也好。
......
不知名山林里。
半人高的野猪有着一张黑色花皮,体躯健壮,四肢粗短,背上有着长而硬的黑色鬃毛,高耸的猪鼻子两侧,还有一对上翻的獠牙,正哼着气死死盯着眼前的猎物。
灵初手里握着根木棍,看着眼前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野猪,有些紧张。
怎么打?她没有经验啊,往日里她瞧见的猪,那都是在屠户的摊子上,一块一块,条理分明的猪肉。
她吃过猪肉,还真没见过猪跑。
灵初这边还在犹豫,那边早就按捺不住的野猪前面两只蹄子蹬了几下,猛地就用两只獠牙撞向灵初。
缠绕术!
灵初慌乱中后退了两步,伸手就是目前最擅长的法术,缠绕术。
绿色的藤蔓破土而出,迅疾的朝着狂奔而来的野猪缠绕而去,第一次对会跑的生物用缠绕术,不甚熟练的灵初原本想要捆住野猪的腰部,结果晚了一息,只缠绕住了野猪的后腿。
后腿被缠绕住,往前狂奔的野猪一个刹车不及,直直扑腾砸在了地上,扬起了一阵灰尘。
灵初连忙继续后腿两步,继续施法催生藤蔓,将野猪整只捆得结结实实,完全不能动弹。
然后,灵初开始犯难了,这该怎么办,怎么杀猪?杀猪这件事,她更加没有经验了。
想了想,灵初手中凝聚出一道金刃,上下比划着思考该从哪里下手,割脖子?捅脑袋?
似乎是预感到了死亡的接近,一直挣扎的野猪竟然停下了挣扎,一双眼睛直直看着灵初,叫声凄惨。
这......
灵初杀过鸡鸭鱼,但是这是第一次杀眼睛像人类,能表达出悲哀情绪的动物。
她犹豫了。
数百里外的小镇,酒楼之上,哼着小曲儿,喝着小酒儿的老道摇了摇头,指头微微一动。
捆着野猪的藤蔓悄无声息的断开了一截,最先察觉到半个身子能动的野猪求生意志猛地上来,脸上的悲哀瞬间消失,又再次凶悍的扑向眼前想要杀了自己的猎物。
野猪神情变化的瞬间,灵初就发现了,可是躲闪的反应还是慢了一拍,肩膀被狠狠一撞,一股大力从肩膀处蔓延,半边身子都麻木了一下。
没有任何的犹豫,灵初手中一直凝聚着的金刃飞快的破空而出,朝着野猪的头射去,毫不费力的破开了野猪皮,完全没入野猪大脑,并且穿透而出,射在后面粗壮的树干上,才消散无踪。
扑在半空中,狰狞凶悍的野猪动作一顿,身子习惯性的往前扑了一下,然后重重倒在地上,四只猪蹄倒腾了两下,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这时候,扶着肩膀的灵初才感觉麻木的半边身子渐渐开始有一点知觉。
吸取了教训的灵初,这回不敢直接靠近野猪,甚至还用缠绕术再缠绕了一遍,手中再次凝聚出一道金刃,毫不犹豫的将野猪猪头整个砍下,确保野猪死的透透的,这才不在意地上脏的坐了下来,稍微放松了一点儿。
一边等肩膀恢复,灵初也在反思自己的第一次战斗。
野猪其实并不是妖兽,只是普通的野兽。
妖兽是指那些,能够修炼的兽类,或吸收日月精华,或吞食血肉。能够修炼的妖兽,往往都有一些奇异之处,也会有一定的智慧,比起野兽,要难对付许多。
其实以修士的身手,对付野兽,那是轻而易举的。
一个缠绕术,就能捆得结结实实,然后随便下手,或者金刃术,水箭术,火球术使得好的,也不难一击击杀。
只是,灵初经验不足是一回事,心软更是问题。
没有人教过灵初该如何战斗,从幼年到现在,她所经历的,其实都是无形的刀光剑影,从来没有过真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经历。
但是灵初也明白,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这是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
灵初稍稍转动恢复知觉的肩膀,小脸紧绷,素来清澈润透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坚定,眉眼间的柔和淡然少了两份,不自觉间多了一分英气和坚毅。
酒楼上,老道歪着头,嘴里哼着的小曲儿越发欢快。
第十五章 浮生小记(双更)
陶源山下陶源城,陶源城背靠陶源山,占地千顷,不大却热闹繁华。
概因其地处平原,陆路四通八达,西临陈国三大水系之一的通远江,水运便捷,又素有“不食醉鸡梨花酿,休谈陶源曾踏足”之言,使得陶源城日日人流如织,汇聚五湖四海行商游客。
时值深冬,天色微明间,陶源城铺列整齐的青石路面上,行人已经开始渐渐多了起来,长街两侧罗列的摊位也开始吆喝起来,上街买菜采购的大小妇女老小挎着菜篮子,挑挑拣拣,坐在摊子上喝茶吃早点唠嗑的老少爷们......
叫卖声,讨价声,唠嗑声,不绝于耳,唤醒着这座生机勃勃的小城。
“小虞道长,又来卖酒卖猎物啦?上次那梨花酿,可不输老秦记那百年梨花酿,还有那野猪肉,肉质筋道,不少顾客都夸着呢,酒和肉还有可得给小妇人留两瓶几斤。”
伴着通远江,店旁柳树遒劲的苏氏早点铺子的老板娘,围着雪白围裙,袖子挽得高高的,头上包着帕子,蒸上一屉包子,抬头看向迈步进来的青布厚道袍的小道士,笑眯眯的说道。
灵初一大早就来了陶源城卖酒卖打到的普通野兽,自从半年前老道开始所谓的训练,灵初每天都能打到不少野兽。
留着无用,丢掉可惜,索性有老道扔来的储物手镯收着,放进去也不会变质,攒够了就拿来卖掉,也算一个办法。
来的多了,和这条生意街大大小小的店铺也混了个眼熟。
尤其是几家吃食好的店铺。
像这家苏氏早点铺,素什锦包子和香菇云吞,可谓陶源城一绝。
灵初尝过一次,便回回必来。
“素什锦包子一个,云吞一碗,这儿吃,素什锦包子三个打包带走,小妇人没记错吧。”老板娘手脚麻利的从云雾蒸腾的包子笼里拿竹篦子夹了一个放在白瓷小碟子上,又往熬的雪白清透的骨头汤汤底里下了八只圆滚滚的云吞。
她每次来点的都是这些,灵初笑得眉眼弯弯,“没错,老板娘好记性,下次再酿梨花酿,或者打到野猪,定给姐姐留。”
一声姐姐,让早就是两个孩子娘的老板娘笑得见牙不见眼,小虞道长果真是嘴甜又机灵,让人瞧着就欢喜,一高兴,手上又多下了两只云吞,“小道长可得多吃点,女孩子圆润点有福气。”
“谢谢苏姐姐,姐姐家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红红火火。”老板娘娘家姓苏,铺子也是自己从一个小摊子慢慢打拼的,最喜欢人夸她生意好,灵初吃了小半年的包子和云吞,自然知道。
果不其然,老板娘笑得更加高兴,给灵初打包带走的包子都挑个大的。
老板娘做包子做了十几年,手艺没得说,雪白冒着热气的包子上,十六道褶均匀整齐,看着甚是舒服,绘着简单青花纹的瓷碗里,浮着翠绿葱花段的云吞香气扑鼻。
劲道,香,鲜,嫩。
心满意足的吃完苏氏早点铺的素什锦包子和云吞,灵初付了钱,与老板娘笑着道别后,抱着打包的包子,又买了醉鸡,梅花酥,江米糕,果子糖,踏上了回桃源观的路。
没有用轻身术,而是老老实实的和普通人一般,花了两文钱,坐了挤满人的牛车先到了陶源山脚下的吴家村。
和热情的村民们一一道好,祝福一两句,拿了果子糖送给了李嫂子的两个孩子,然后才慢悠悠的回去桃源观。
又是半年过去,修为进入练气中期的灵初,修炼速度没有初期的快,修为越高,需要突破下一个境界的灵力就越多,再加上这半年,灵初多在不知名的山林之中与野兽妖兽搏斗,或采摘灵药灵果,修炼时间也少了不少。
半年时间过去,不过才从练气四层到练气六层,再往前一步就是练气后期。
回到桃源观的时候,已是接近午膳的时辰。
凭借修真者灵敏的五感,还在桃源观外,就已经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糖醋排骨,焖豆腐,炒冬笋,韭菜鸡蛋。
稍微一分辨,灵初就猜到了今日的菜单。
加上带回来的醉鸡,今天的午饭很是丰盛了,可以再配壶自己酿制的梨花酿,滋味肯定很好。
厨房里,已经能够单独下厨的沈容同样穿着一身道袍,头发学着李嫂子用布巾包了起来,手脚麻利的盛菜洗锅。
完全认不出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夫人了。
“容姐姐,小忆呢?我给他带了果子糖。”灵初走进厨房,放下手中提着的点心醉鸡,笑着开口问道。
沈容早在两个月前,就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子。
取名沈忆,随母亲姓。
“那小子,一天十二个时辰,十一个时辰都在睡,早上醒过一回后到现在还在睡着呢,”沈容手下动作不停,脸上露出一抹温柔慈爱的笑容,“你给他买糖做什么,浪费银钱,他也尝不出什么来。”
来到道观一个月后,沈容就发现了桃源观三人的不寻常之处。
不过她心中明白,人家不说,她也就当不知道,不多问。
只是灵初小小年纪,每次消失一段时间回来,身上总会有一些伤,有的时候还狼狈不堪的,她瞧着心疼,可桃源观老的少的,包括小的自己,似乎都不是很在意。
她就更加没得说了,只能努力学着做饭,学着放牛,多关心灵初,多余的,她也办不到。
灵初拿了个盘子装好醉鸡,还有带回来的包子,糕点,都装盘摆到饭桌上,“给小忆尝尝味道嘛,不然多可怜。”
他们成日里鱼肉菜蔬,小孩子就只能喝米汤,因为怀孕初期沈容四处奔波,营养也没跟上,孩子倒是没问题,只是沈容不下奶,只能委屈孩子顿顿喝米汤。
这时候,灵初总是感慨,可惜大黄不是母的,也不是奶牛。
沈容神色间划过一丝黯然,是她对不起孩子,思及此,沈容也没有继续拒绝灵初的果子糖。孩子还小,虽然吃不了糖,却也可以舔一舔,尝尝味。
“我去拿壶梨花酿,醉鸡绝配。”灵初打了声招呼,就要去拿酒。
还没动弹,老道已经出现在门口,手上拎着一壶酒,“来来来,老道我老远就闻到了醉鸡的味儿,快吃饭快吃饭。”
梨花酿!
灵初一眼就认出来,老道手上拎着的,正是自己酿的那批梨花酿,得了,不需要她去拿了。
话落,何处易也笑吟吟的出现在门口。
第十六章 地龙翻身(双更)
陈国,国都。
金碧辉煌,碧瓦飞甍的宫殿之中,有一高楼,楼高双九,紫木为楼,玉石为瓦,六角飞檐悬挂铜铃。
楼高欲摘星,故名摘星楼。
楼顶屋内,四角宫灯燃,中央只一人一蒲团。
须发皆白的老者,身穿紫金道袍,头戴紫金冠,盘腿打坐其上。
一颗人头大小,晶莹剔透的圆珠静静漂浮虚空之中,缓慢而规律的围绕着老者旋转,散发着蒙蒙毫光。
珠子飘至老者右手处,忽而一顿,发出嗡嗡之声,毫光绽放,渐渐染上土黄之色,照耀摘星楼顶楼全部空间。
正在修炼的紫金道袍老者,感受到灵力的紊乱,猛然睁眼,浑身灵力引动,借助镇运珠感受陈国东面的气机,天地灵力之中土灵力波动剧烈。
这是......
老者脸色大变,道袍大袖一挥,收起座下蒲团,起身直接从摘星楼顶楼窗户飞出,化作一道蓝色遁光直奔陈国国主休息之处。
不过片刻,陈国国都四方,天空之中出现数道遁光,纷纷飞向东面。
......
不知名山脉。
在树上闭目养神的老道胡子一翘,靠着树干的背脊一下子挺直,身影瞬间消失在原地。
下一秒,手中提着衣服已经破破烂烂的灵初。
灵初一脸懵,手中掐着的诀刚掐了一半,今日她遇到了一只妖狼,足有练气七层的修为,修为比她高,又有狼的狡猾,实在是棘手。
谁知道打到一半,自己就被拎走了。
想来和她对战的那只妖狼也是一脸茫然,谁能想到,打着打着,对手突然就不见了。
老道没有说话,心念一动,一道透明的灵力罩罩住灵初,单手划过虚空,一道黑色的裂缝扭曲着出现在半空中。
提着灵初,老道一步踏入裂缝,下一秒,裂缝扭曲着消失不见,只余下不知名山脉连绵的树林,以及起伏的嚎叫。
与此同时,陈国东部。
一座平凡的小镇,开始着每一日平凡的清晨,平凡的午后。
小镇人不多,却也热热闹闹,大大小小的院子井然有序,粗布麻衣的百姓带着笑容互相打着招呼,一切平静而简单。
啪嗒,一颗小小的石子从屋檐上掉了下来。
路边捡着小石子和小伙伴玩着过家家的小孩猝不及防的被小石子砸到了头,手里抓着石子,捂着梳着冲天辫的头茫然的看向屋檐,看向不远处的矮山。
轰隆隆!
突然,大地开始震动,山岳开始怒吼。
顷刻间,地动山摇。
巨大的山石从山上滚落下来,无情的砸向人们,压向房屋,一切都发生在瞬间,这座小镇就变成了一座废墟,尸横遍野,震荡而起的灰尘在空中飞扬。
同样的场景,发生在陈国东部无数的城镇。
房屋塌陷,道路裂开,时间仿佛定格在那一瞬间,只余下哭声,叫声,哀嚎声。
一场始料未及的地龙翻身,眨眼间夺去了无数条无辜的生命,破碎了无数个曾经完整的家庭。
灵初被老道带回陶源山的时候,正好赶上地龙翻身动静最大之时,无数人哭着喊着逃跑着。
老道带着灵初悬空立于高处,一眼便瞧见了废墟遍野的场景,没有丝毫的停顿,老道带着灵初,落在陶源山山顶之上,双手背负,双脚凌空而起,一步步往山下走去。
灵初被老道带在身边,清楚的看见,老道每踏出一步,脚下便有灵光喷薄而出,如同一圈圈水波纹荡向四方。
波纹所过之处,原本还有强烈震感的大地缓缓趋于平静。
而在灵初的探查术之下,原本波动起伏的土灵力,在与波纹一接触,瞬间再次变得平和起来。
或许是觉得这般速度实在太慢,每耽搁一息,死去的人就会多许多。
老道向来慵懒的脊背挺直,衣袂飘摇,仙风道骨。
眨眼间出现在陶源城上方,足尖在虚空之中轻轻一踏,无形的灵力波动如同密网覆盖方圆百里,覆盖范围之内,原本正在坍塌破碎的城镇,村落,山林,都逐渐恢复了平静。
百里之内,感受到地动停止的,幸存下来的人们,有的木然着一动不动,有的哭喊着求神拜佛,有的嘶吼着想要救人......
只有正在老道下方陶源城的人,抬头才能看见站立虚空之中,因为爆发灵力而头发无风自动,道袍飘飘,卖相极为仙气的老神仙。
是的,老神仙。
活下来的人都清楚,地动正强烈,不可能突然安静下来,再加上能飞在空中的,肯定就是传说中的神仙。
一时间,陶源城活下来的人,十有八九都跪在地上,朝着老道磕头拜谢。
站在老道身后的灵初,因为和老道一起,间接的也算受到了陶源城百姓的感谢。没有做什么的灵初有些别扭的躲了躲。
察觉到灵初躲闪的老道一把把灵初拎了出来,往陶源城方向扔下去。
“去救人。”
老道用的是传音,只有灵初一人听见,而在陶源城百姓眼中,就是老神仙随手一扔,扔出了个......小道士?
虽然是被扔下来,但其实也是老道以灵力托着,落地的时候轻飘飘的。
灵初一落地,周围幸存的百姓们都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这......老神仙的仙童怎么这副模样?
刚刚和妖狼战斗的灵初,道袍满是灰尘,还有些破破烂烂的,更别提鸡窝似的头发和血泥混合的脸蛋。
灵初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确实欠佳,有些不好意思的捏着手诀施了一个净尘术,瞬息间,虽然衣服还是破烂,但是脸上身上已经变得干干净净了。
这一手,让的周围幸存百姓眼前一亮,果然是仙童。
老道没有告诉她该怎么救人,灵初思索了一下,决定先用探查术。
探查术,修真者最主要用来辨别其他修士的修为,但实际上,它也可以用来辨别非修士的气机,也就是说,可以试着用探查术查看被震塌的房屋之下,是否还有人的气机。
只有活着的人,才有气机。
施展探查术,并不需要耗费许多灵力,也不难,微微一动,灵初清透的眸子里泛起淡淡的灵光,扭头先看向离自己最近的一座倒塌的建筑。
似乎是一座茶楼,楼高两层,坍塌了一半,剩下的半边也岌岌可危,逃出来的茶楼小二正在前方空地上瑟瑟发抖。
咦?
灵初眼眸一闪。
第十七章 回春术
这是灵初第一次对凡人使用探查术,眼前的场景让她觉得很神奇。
对修士使用探查术,看的是其周身的灵力波动,来判断修士的修为高低。而对于凡人,在灵初的眼中,没有灵力波动的凡人犹如一盏盏灯火。
有的明亮,有的暗淡。
眼前这座茶楼的废墟之中,灵初一眼看过去,居然有几十道气机。
怎么会这么多人?
“你们茶楼今天人很多?”灵初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还是真的今天茶楼满客?
被灵初一把揪起来的小二哥目光呆滞,全身都在发抖,根本说不出话来。
“小......小神仙,”旁边一个富商打扮的中年男人颤颤巍巍的凑了上来,讨好的开口,“今天茶楼讲新戏,楼上楼下挤满了人,少说也得有上百人。”
上百人?!
灵初倒吸一口凉气,地动之时,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简直就是另一场灾难。就算茶楼只倒塌了一半,也有五六十人。
运气好点,这五六十人里逃出一半,剩下的也有近三十人。
怕只怕,这么多人,逃出来的时候,说不得有的人不是死在地动,而是死在踩踏之中。
灵初迅速的数了一遍,茶楼倒塌的那一半,还有气机的,只有二十出头,有几道气机,甚至开始若隐若现。
不好!
来不及多想,灵初一个缠绕术就缠上了一根倒塌的圆柱,手腕轻扬,足有大腿粗细的绿色藤蔓扯着圆柱移开,露出底下一小块空间。
底下的空间很小,装一个小孩都够呛,可是里面却有一个绸缎衣裳的妇人,背部朝上,弓着背,双腿被一截房梁压着。
刚刚她一直用背死死顶着那根圆柱,背上的柱子哪怕移开了,妇人的背依旧还弓着,一动不动。
“这......这好像是朱夫人,她还活着吗?她夫君,可是我们陶源城首富。”已经缓过来的富商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紧紧跟着灵初。
他走南闯北许多年,见识也多,知道这世间有一种人,叫做修真者。
他们能够腾云驾雾,呼风唤雨,举手投足间移山倒海也不在话下,虽不是真正的神仙,却也是凡人遥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修真者,听闻可以长命百岁,有的还能长生不老。
他怀疑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就是修真者。
不敢求长生不老,但是说不定能求个仙丹,延年益寿不是。
“她已经死了。”这个妇人身上的气机已经差不多完全消散了,也就是说,她早就死了。
富商钱多金,弓着腰问道,“那您还在看什么?”
是的,灵初自从移开柱子,发现妇人气机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就没有停顿的继续救人,只是眼睛还是不停的看向妇人。
灵初眉头微微皱起,奇怪,这个妇人明明身上气机已经消散的七七八八,可是为什么还会有一道微弱的气机若隐若现。
肚子那儿?
“你知道朱夫人,她可是怀孕了?”灵初猛地扭头问钱多金。
钱多金愣了愣,搓着手回忆了一下,“没听说啊,只听说朱夫人有个两三岁的女儿,还是那首富的独女。”
两三岁?
灵初一个闪身出现在朱夫人已经僵硬的尸身旁边,伸手用力的将朱夫人掰开。
修士淬体之后,自身的力气也会大上许多,灵初虽然还小,但是一身的力气却不差于成年人。
果然,翻开朱夫人的尸身,底下还蜷缩着一道小小的身影。
朱夫人哪怕已经死了,依旧保持着弓背的姿势,就是为了护住身下的女儿。
这是作为一个母亲最原始的本能和执念。
跟在灵初身边帮忙的钱多金再次愣住了,谁也没有想到,朱夫人身下,居然还护着孩子。
不需要灵初多说,钱多金神色凝重的将孩子从底下抱了出来,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的打横抱着。
灵初感受到的微弱气机,就是这个小女孩的。
小女孩穿着的粉色褙子沾满了灰尘,上面原本活灵活现的翠色鸟儿也灰扑扑的,就像小女孩灰白的脸色。
“小神仙,求求你救救孩子,求求您了。”钱多金脸上第一次没有了讨好的笑容,而是郑重和忐忑。
他年少的时候,家里穷,父亲好赌,他的母亲,白天打工,晚上就着月光帮人浆洗衣服,数九寒天也不敢休息,外面要还赌债,家里还有孩子要养活,一刻也不敢停下来。
后来,钱多金能赚钱了,甚至能让大江南北都喊他一声钱老爷,可他母亲,福都来不及享一天,早早就去世了。
既是可怜孩子,更是感同身受。
灵初对于这个一直在讨好自己的富商,第一次有所改观。
她不知道这个富商所求为何,但是此刻的同情和悲伤却是真实的。
“不需要。”
不需要你求,她本来就是要救人的,只是,她也不知道如何救人,没有经验啊,这是她的知识盲区。
钱多金的目光热烈而充满希望,让灵初头皮发麻。
她能说她学了这么多法术,真没有一个是救人的法术吗?
要不,还是找个大夫来比较靠谱?
“丫头,赶紧的。”
一直注意着灵初动静的老道,一边源源不断的以灵力镇压躁动的地脉,一边伸手一点,一道流光没入灵初眉心。
回春术。
木系法术,修习木属性功法的修士可修,效果视施法者木灵力纯净度而定。
回春术不难,只是有点耗灵力,简单来说,就是用五行灵力中最具有生机最温和的木灵力,进行一定的提纯,将灵力中暴躁不稳定的部分去除,留下温和的部分,注入伤者体内,进行修复治疗。
灵力越纯净,需要提纯的部分越少,也更具有生机,更温和。
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回春术的施法要诀,灵初有些不熟练的在手中凝聚出一团青色的光团,光团干净,纯粹。
没有耽搁,灵初捧着光团,将其打入小女孩的体内。
霎时间,小女孩浑身上下都开始泛起淡淡的青色光芒,身上划伤的伤口肉眼可见的缓缓愈合,微弱的呼吸慢慢平稳,灰白的脸色也渐渐变得粉白起来。
钱多金离得近,也沐浴到了一点点回春术,只觉得浑身一阵温暖,刚刚因为逃得急,不小心摔倒磕到的膝盖,隐隐的疼痛也完全消失不见。
钱多金激动了起来,打定主意一定要好好跟着这个小姑娘,殷勤伺候着,到时候求个仙丹,肯定可以让他百病不侵,延年益寿。
第十八章 独木难成林
“还能够动的人,请帮忙一起救人。”
将灵力混合着声音,灵初的声音毫不费力的响彻整座陶源城。
将茶楼埋着的二十一人全部救出来,就已经过去了盏茶的功夫,如果光靠她一个人,偌大的陶源城根本救不过来。
其实还能动的人,有的也在救人,但救得,往往都是自己的家人,这不难理解,毕竟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大公无私。
灵初自问,也不是。
大部分人,都在躲着,既没有救人,也没有添乱。
所以,也说不得他们不对,只是,灾难面前,唯有团结才是方法,独木难成林,滴水不成海。
“拜托了,所有还能动的人,救救那些与你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人,那些同样有着父母儿女的人,在你犹豫的瞬间,或许就有一条生命在流逝,就有一个孩子失去父母,一对父母失去孩子,他们在顽强的与死亡做着斗争,只为了等那一双愿意帮忙的手。”
灵初的声音不大,甚至还带着孩子的轻软,却字字句句振聋发聩。
有一个人站了起来,有两个人站了起来,然后,有无数的人站了起来......
有了百姓的帮忙,灵初要做的工作就少了许多,开始一处处废墟用探查术看过去。
气机微弱的,难救的,她出手救,气机还好的,容易救的,便指出来,让百姓们三三两两合作着救。
这样一来,救人的速度便提高了许多。
这座废墟没有气机了,这座有两道气机,看情况还不错,标注好让人来救,这一座废墟,也没有气机了......
匆匆路过没有气机的废墟,废墟边依旧遒劲,随风轻轻舞动的柳条让灵初的步伐猛地停顿了下来。
这里是......苏氏早点铺子。
灵初认出来这里是哪里了,一直沉重的心情陡然染上几缕悲凉。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一日吃的包子与云吞,居然会是最后一次。
她还记得,那一日,老板娘笑得爽朗,给她多加了两个圆滚滚的云吞,还让她多吃点,说女孩子圆润点好,有福气。
她忘不了,因为一句姐姐,就笑得灿烂如朝阳的老板娘,也忘不了,曾经因为孩子顽皮,便拿着擀面杖,撵着孩子满屋子跑,凶巴巴的老板娘。
她不是圣人,第一次,灵初没有直接略过没有气机的废墟。
反而靠近了铺子,探查术一遍遍扫了过去,用缠绕术挖开还有一点点残存气机的地方。
直到露出里面一大一小两具尸体。
大的,是一具女尸,身上围着围裙,袖子挽的高高的,头上包着头巾。
小的,七八岁,是个男孩子,梳着冲天辫。
“芸娘!”
粗布衣服的男人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跌跌撞撞的从远处跑来,跪在两具尸体旁边,哭的撕心裂肺,怀里的孩子,同样哇哇大哭。
“芸娘!大娃!”
看着抱着孩子哭的不能自己的男人,灵初猜想这应该就是老板娘的丈夫,以及小儿子了。
灵初下意识的抿了抿唇,至少,老板娘两个孩子中,还活着一个。这个孩子,虽然没有了母亲和哥哥,但还有父亲。
灵初不知道老板娘会不会感到欣慰,但对于现在的灵初来说,多少是个安慰。
没有时间给她悲伤,灵初转头再次投入救人。
一连两天,中间除了打坐恢复灵力,灵初没有停下来过救人。
何叔是在第二天来的陶源城,地动之后,他先是安置好沈容和沈忆,之后去了吴家村救人。
这之后才来了陶源城。
同时,何叔还给灵初带来了好消息,李嫂子一家都没有事,除了李嫂子跑的时候,跑急了,脑袋磕到门框上,青了一块。
其他都好好的。
这消息,让看了整整一天多生离死别的灵初,稍微放松了一些心情。
至少,能够牵着嘴角笑一笑了。
有了何叔的帮忙,救人的速度更是快了许多,等到了第三天,一直镇压地脉的老道终于从空中飘了下来,告知百姓地动已经过去了。
又收获了一波跪地感谢老神仙大恩的百姓。
救人重建的工作,也因为官府的接手,而井井有条的进行着。
浓浓的夜色中,老道带着灵初和何叔,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陶源城。
吴家村。
沈容抱着孩子,坐立难安的在院子前望着陶源城的方向。
那日突如其来的地动,因为有何处易在,桃源观其实还完好无损,只是何处易要去陶源城救人,不放心放沈容一个妇孺带着孩子单独在桃源观,便托付给了李嫂子。
吴家村房子也倒了大半,村里人便你一家我一家的凑合着住住,等地动过去,再重新建房子。
李嫂子家的房子幸运的没有倒塌,所以也收容了村里的一户人家,还有沈容母子。
“阿容,别站在门口吹风了,快进来。”李嫂子拉了把沈容,现在虽然已经是初春了,但是天气还是有些凉。
沈容没有回答,而是摇了摇头拒绝,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有些不安。
“咦?那是不是小道长?”李嫂子抬头还想劝两句,却先看到了不远处慢慢走来的一道人影。
是灵初,沈容脸上露出一道笑容,快步走上前去。
走着走着,却发现了不对,老道长和何道长呢?
瞬间,脚步有些踌躇。
“灵初,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我听何道长说,你和老道长去了陶源城救人,你还这么小,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事情。”沈容有了孩子,对于灵初,除了感激之情,更多了三分的疼爱。
她知道桃源观的三个道士似乎都不简单,但在沈容的认知里,或许,桃源观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可再是高手,灵初也只是个孩子。
吴家村房子不大不高,人也不算多,在地动里都死了好几个,更别提陶源城了,恐怕是死伤遍野,这样的场景,对于孩子来说,太残忍。
这也是沈容不安的原因之一。
老道长和何道长去她不反对,可是灵初不一样。
一手抱着孩子,沈容脑海里的担忧占据了上风,抛却踌躇和不安,另一只手拉着灵初上上下下的仔细检查,生怕受了什么伤。
后面紧跟着过来的李嫂子也担忧不已,嘴里不断的絮叨着。
灵初眼眶有些发红,心里一边酸涩着,一边暖洋洋的。
看着沈容担忧的神情,李嫂子心疼的絮叨,还有小沈忆咕咚咕咚吐着泡泡,无忧无虑的小脸蛋,开口闭口了几次,才最终发出声音来。
“容姐姐,李嫂子,我是来道别的。”
第十九章 东陆五州
春日的阳光总是很温柔,淡淡的透过薄薄的云层,照耀在清粼粼的水面,如同一颗颗细碎的宝石。
推开刷了红漆的木格窗棂,嗅着空气中弥漫的春日暖香,任由着商船行驶于江面之上的微风吹乱发丝。
入目所及,尽是崇山峻岭,花木葱茏。
抬头看向一望无际的澄澈碧空,耀目的阳光照的人有些难以睁开双目。
一切显得宁静而美好,丝毫看不出来,半个月前,陈国东部三郡十六城,曾闹过一场地动,死伤上万。
听闻,陈国国师大人曾预测到地动,派遣座下仙师奔赴三郡,救人重建,仙法通天,不过十日便解决了地动之患,让的百姓可以安心重建家园。
不过,这一切,都与灵初无关。
那日,老道带着灵初和何处易二人,一出陶源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两枚玉简。
“丫头啊!老道我有一平生大敌,死追着老道不放,为了救人,老道迫不得已展露气机,算算时辰,最多不过明日,大敌就得追杀而来,那个人,手段残忍,阴险狡诈,实在不可敌啊!若是让其知晓我们有所关系,你我俱危矣。
今日过后,你我缘分已了,你的缘,在东方,一路东行,至那天元城,觅你的缘去吧。天地辽阔,你不必只跟着老道一人,也不必守着桃源观这一方天地,修士的天地,是那九天青冥,诸天万界!天地大而无穷,老道逍遥去了。”
再次看了一遍玉简里刻印的内容,灵初一手撑着下颌,一手握着冰凉的玉简,眼前仿佛又浮现那日离别之前,老道的一番话。
陶源城毁了一半的城墙之上,老道带着灵初和何处易,站在城楼最高处,望着一片漆黑,死气沉沉的陶源城。
那是灵初第一次瞧见老道严肃而悲悯的模样,没有往日的不着调和随意,摸着灵初乱糟糟的头发,缓缓开口,道,“丫头,我再给你上最后一堂课。”
“你可知你脚下这块大陆,叫什么?”
灵初茫然的摇了摇头,她只知道陈国,至于陈国之外,她一概不知。
“你脚下这块大陆,名唤东陆,东陆共有五州,一州之内,如陈国这般的小国,足有上百,如陶源城这般的小城,可以万计,生灵更是远超数十亿,你可明白?”
数十亿生灵,这对于连陶源城数万人口都没有概念的灵初更加茫然。
“上万个陶源城,数十亿的生灵,你再看今日死去的一个两个生灵,是什么感受。”
什么感受?灵初望着眼前虚空,幻想着无数个陶源城,密密麻麻的生灵,犹如一颗繁盛的大树,千万片树叶中偶尔掉落一两片,犹如千顷大海,无尽海水蒸发一两滴,似乎并无任何的改变,也似乎没有所谓。
如此想来,却让灵初有些毛骨悚然,声音干涩,“似乎,无足轻重。”
低头看着灵初纠结而迷茫,拧着眉头总觉得不对的小模样,再看向一旁毫无所觉的何处易,老道淡淡一笑,“所以,老道今日要教你的最后一课,便是敬畏生命。”
“敬畏生命?”
“有一方有二,有二才有三,天地乾坤之大,万物有灵不易,丫头,为师愿你抬头既知天地无穷,低头亦晓草木葱茏。”
这是两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老道自称为师。
按老道的话说,那日过后,他们的师徒缘分,真的就尽了,让灵初去寻自己的缘。
收回翻涌的思绪,灵初长出了一口气,在桃源观呆了两年,她怎么也想不到,离别,会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那日老道消失之后,何叔也离开了。
老道说,何叔的尘缘难断,修道一途也难有成就,与灵初的路,不同。
修炼突破练气中期的时候,灵初就看出了何叔的修为,练气六层。
何叔似乎早就想好了,老道走后,叮嘱好灵初,就潇洒的浪迹天涯去了,说是以灵初现在的修为,谁照顾谁还不好说,他打算继续完成年少时未完成的事,当年意气风发的想要游历天下,结果早早落入老道的坑中,一晃十余年,最后,修道不成,还有负佳人。
索性重走一遍少年路,寻一寻那早已走丢的初心,或许能明了余生的向往。
老道与何叔走的潇洒,对于离别看的很开,灵初还办不到,所以回了一趟吴家村,与李嫂子和沈容道了别。
修真界原则,修士之间的事,不涉及凡人。只要灵初等人一走,李嫂子一家与沈容母子,自是安全的很。
道别之后,灵初思索着先南下,回一趟安棠城,见一见浣娘,她不知道天元城在何方,只是老道所言的东陆之大,实在是让灵初害怕,害怕这一去,天高路远。
先南下,再往东行,寻那天元城。
“小神仙?您醒了吗?”
雕花木门之外,响起一道小心翼翼的问候声。
钱多金,陶源城遇见的那个富商。
这艘开往南方的商船,便是钱多金的。
话说灵初与沈容,李嫂子道别之后,先是回了一趟桃源观,才发现大黄已经不见了,就连她埋着的酒都没了。
灵初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干的,有些哭笑不得,就连离别的难受劲都冲淡了许多。
东西都在储物镯里放着,灵初又收了一些吃食和日常用品,将桃源观锁好,之后才决定买匹马,往南行。
其实如果没有地动,走水路是最快的,只是现在这情况,灵初找匹马都费了一大把劲儿,河运更不用提了。
骑马走了六日,河运才恢复,灵初在落脚的小城码头寻载客的船的时候,正好遇上钱多金的商船。
钱多金一眼就在码头瞧见了格格不入的小神仙,万分积极且热情的请了灵初上船,说是感激救命之恩,死活不收船费,还腾出了一间上房。
笑话,他还没求到仙丹呢,好不容易有缘再见到小神仙,可不得积极点,不能放跑了。
于是乎,在船上住了五天的灵初,每日钱多金都会准时来请灵初吃饭。
没办法,练气期的修士并不能辟谷,还是需要吃东西的,而钱多金商船上的厨子,厨艺是真的很不错。
第二十章 苏洋城
三层高的商船静静的行驶在宽阔的河道之上,竖立着的红色黄边大旗之上,绣着龙飞凤舞的大字,‘南’。
这是意味着这艘商船是南方商会的商船,每年各个商会都会出不少的银钱给各地的官府和地方河运势力,以求一路安泰。
南方商会作为陈国数得上号的大商会,自然每年供给的也不是小数目,同时,来来往往也几乎不会遇上任何的大麻烦。
灵初每日在船上,除了正常的吃饭和睡觉,就是修炼和酿酒了。
虽然埋在桃源观的酒都不见了,但是还没来得及酿的原料还在灵初的储物手镯里,这些材料,有些是老道给的,有些是灵初在不知名山脉里采摘的。
足以酿制常见的灵米酒和灵果酒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酿制罗天酒谱里的酒。
罗天酒谱,是老道临走前给灵初留下的一本酒谱,一本以竹简记录的酒谱,灵初还没打开看,那竹简就化作一道流光没入灵初的眉心,吓得灵初脸色苍白。
后来才发现,那竹简只要灵初心念一动,就仿佛真实存在一样浮现在灵初的脑海里。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目前只能看见竹简的第一部分,名唤竹髓玉酒。
主要材料有三种。
第一,灵竹,百年起步,她连一棵灵竹都没见过,还百年起步的灵竹。
第二,青玉灵髓,那是什么?灵初一头雾水,她接触修真界时间太短了,老道又没有什么教导徒弟的经验,灵初对于修真界的基础知识,严重缺乏。
第三,冷玉泉水,泉水她知道,冷玉泉水又是什么?冷的玉滴出的泉水?还是泡过冷玉的泉水?
更别提其他一些辅料了,灵初看的头大无比。
想到这儿,灵初深深叹了一口气,脸色垮了不少。
旁边桌案上陪着吃饭的钱多金一直注意着小神仙的动态,一听见叹息,一瞧见脸色,瞬间有些紧张,怎么了?小神仙不是最喜欢吃美食吗?今天的松溪鳜鱼可是附近有名的美味,且因为难以捕捉而稀少。
“小神仙?怎么了,可是这鱼不合您的胃口?”钱多金忐忑的开口问道,小心翼翼伺候了好几天,可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啊。
一直侯在旁边的厨娘也跟着紧张了起来,修剪的干净圆润的指甲紧紧揪住洗得发白的围裙,额头上冒出一滴滴冷汗。
老爷千叮咛万嘱咐,让自己好好发挥厨艺,绝不能出一点岔子,这位小姑娘可是传说中的仙人,连老爷都得罪不得。
啊?灵初回过神来,看见钱多金和厨娘紧张忐忑的神色,顿时明白过来,是自己因为罗天酒谱可望不可及而惆怅的情绪,让两人误以为自己不喜欢这顿饭。
“不是,我只是想到了一些事,一时间有些感慨罢了,”灵初笑着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大碍,“这道鱼片粥味道极好,既保留了鱼肉的鲜嫩爽滑,又有稻米的清香,咸淡的味道也调的刚刚好,而且,这鱼片居然没有腥味,相反还有淡淡的甘甜,真是难得。”
这鱼确实是好,要知道灵初身为修士,五感灵敏,味觉自然也比常人要好上许多,这样的情况下这鱼居然都没有一丝腥味,却是难得。
灵初脸上的笑容很真诚,而且莫名的让人觉得柔和亲近,就连狡猾的钱多金都不自觉的露出了微笑,更别提厨娘了。
“小神仙喜欢就好,喜欢就好,这松溪鳜鱼每年就这两个月有,又喜欢在水流湍急,水质清澈之地,着实难以捕捉,小妇人也只烹饪过两回。”厨娘见小神仙笑了,顿时心情放松了许多,也敢插嘴多说几句话了。
她这几天见了小神仙好几回了,神仙手段没见到过,不过......厨娘偷偷的抬头打量了一眼小神仙的模样。
真好看。
皮肤白白嫩嫩的,比她见过的老爷当作宝贝一样供着的白玉还要白,小嘴红润润的,明明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可是小神仙瞧着就让人觉得格外好看舒服,明明不过十来岁,一双眼睛看过来的时候,哪怕带着笑,都让人不敢直视。
光是看那长相,说是神仙,厨娘也是相信的。
钱多金和灵初相处的时间多一些,知道灵初性格颇为温和,与传说中高高在上的修士不一样,所以对于厨娘的插嘴并没有生气,反而乐呵呵的附和了两句,不过说的是那一盘脆藕。
说是新鲜打捞上来的嫩藕,脆而香甜。
饭后,钱多金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笑着向灵初发出邀请,“商船今日会在苏洋码头停留一日,主要是为了补充船上的淡水和新鲜食物,也给船上的人下船,踏上陆地歇息歇息的机会,小神仙不妨也下船去苏洋城逛逛。”
“苏洋城?”灵初南下的路和当初何叔带她去桃源观的路不是同一条,这苏洋城,她确实没来过,也没听说过。
“苏洋城虽然只是个小地方,不过这儿盛产珍珠,每年来这儿淘珠的人可不少,小神仙可以去瞧瞧,说不得有喜欢的珠子。”钱多金笑眯眯的介绍道。
珍珠,灵初倒是不感兴趣,不过在船上待了这么多天,她也确实有些感觉无趣,下船走走也好。
见灵初意动,钱多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不过,小神仙可别去那恶龙湖。”
恶龙湖。
听名字,似乎就不是个好地方。
“这苏洋城城外,有个大湖,常年围绕着大雾,传闻里面住着一条恶龙,经常兴风作浪,去那儿的人,只要进了湖,就没有出来的,当地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怎么可能有龙?
灵初听老道说过一嘴,龙凤乃是顶级神兽,别说凡俗界了,在修真界,有一丝龙凤血脉的妖兽都算少见的了。
不过,虽然灵初不信有龙,但是还是领了钱多金的好意,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拒绝了钱多金的陪逛街,换了道袍,穿着普通的衣服下船溜达去了。
苏洋城确实不大,灵初从头逛到尾只花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尝了苏洋城当地百姓推荐的蜜酿丸子,有些失望,太甜了。
买了一颗少见粉色的珍珠,打算送给浣娘,几颗莹润的白色珍珠,送给梅子还有馥春楼关系不错的几个朋友,当做久别重逢的礼物。
出城的时候,灵初被突然躁动的百姓们挤得有些郁闷。
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个都朝着城门外跑去。
第二十一章 河神祭
苏洋城城门处。
灵初拉住一个匆忙往人流方向而去的中年妇女,“这位婶子,请问是发生什么事了吗?怎么大家都往一个方向去。”
中年妇女脸上满是看热闹的表情,正赶着去恶龙湖,生怕晚了瞧不上热闹,结果却被人半道上拦住了,扭头看过去,入目就是一张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妇女倒竖的眉毛又耷拉了下来,不自觉的回答道,“苏家放出话来,说是要举行河神祭呢。”
“河神祭?”灵初嘀咕着重复了一声,这个她知道,河神祭就是祭祀河神,以祈求风调雨顺。
看问话的是个漂亮的女孩,一身衣服虽然简单,但是那面料,光滑无比,一看就不便宜,而且还绣了栩栩如生的花,寻常人家,谁还在衣服上绣花,中年妇女顿时热情了几分,完全没有了被拦住的愤怒,反而还兴致勃勃的开口,“苏家可是我们苏洋城头名的大家族,占据了苏洋城几乎全部的珍珠生意,这河神祭,苏洋城已经很多年没有举办了。”
“那为什么今年举办了?”据灵初所知,苏洋城并不在地动带,而且陈国今年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旱涝灾害。
提到这儿,中年妇女露出心疼的神色,咧着嘴说道,“前一段时间,恶龙湖突然掀起一阵巨浪,生生淹坏了城外大半的田地,而且,不知怎么的,那湖里掀起巨浪后,还没完,那湖水,哗啦啦倒灌,隔了一个山头的珍珠养殖场,水浑了大半,蚌子也死了大半,珍珠一下子收成少了大半,苏洋城上到那些大家族,下到咱们老百姓,可都亏死了。”
恶龙湖?
灵初皱着眉头,她不信那里真的有龙,如果说是妖兽,她还更相信一些。
见眼前穿着不凡的漂亮小姑娘好像没有话要问了,中年妇女一溜烟就顺着人流往恶龙湖方向赶去。
看热闹,不论是古往今来,都让人趋之若鹜。
现在离太阳下山还早的很,灵初抬头看了看时辰,决定去恶龙湖看看这河神祭。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杨招娣怎么也想不到,她的父母,居然会给她选了一条死路。
杨家很穷,一家六口人,只靠着两亩薄田过活,父母又重男轻女,连生了三个女孩,才得了一个宝贝儿子。
杨招娣身为老二,娘不疼爹不爱的,早做好了被卖掉的心理准备。
大姐年纪最大,可以帮家里承担大部分活计,还能照顾小弟,三妹年纪还小,她知道父母动过好几次卖女儿的心思。
她想着,好一点,被卖去人伢子那儿,为奴为婢,差一点,被卖去那些个肮脏地儿,她都认了,真的,卖身钱还了父母的生育之恩,无论如何,卖到哪儿,有口饭吃,能活着,她就满足了。
可万万没想到,前两日苏家放出风声,说要收童男童女,祭河神,给出了五两银子的高价,她的父母,居然毫不犹豫的就把她送了过来。
祭河神,说的好听,叫做献身,去侍奉河神,可是说白了,大家心里都清楚,所谓的祭河神,就是去送死。
但凡对孩子有点感情的,都不会上赶着把孩子送去祭河神。
杨招娣看着父母拿着钱,除了离开的时候跟她说了一句抱歉,就再也没回过头,大姐,三妹和小弟,没有一个出声的。
真是可笑,杨招娣梳着大麻花辫,瘦弱的身子颤抖的厉害,发尾红色绳子系的蝴蝶结一颤一颤的,一滴滴豆大的眼泪从眼眶里呼啦啦的落下。
她只是想活着,很难吗?
苏家负责选童男童女的管家看着瘦弱的女孩跪在地上,无声的哽咽着,一股浓浓的悲伤和绝望围绕着女孩。
管家摇了摇头,目露同情,他已年近四十,有儿有女,连孙子都有了两个,更知道河神祭的童男童女,会是什么下场。
不过,同情归同情,他也只是一个下人,哪有什么说话的余地,他最多,也就能让两个孩子最后两天吃几顿好的。
比起这个叫杨招娣的女孩,另一个男孩才叫可怜。
娘难产去世,爹娶了个后娘,后娘厉害,三年抱俩,又年轻漂亮,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男孩的爹,可是表现的淋漓尽致。
有了漂亮年轻的妻子,还有两个活蹦乱跳的儿子,哪里还管得着前头妻子拼命生下的,病歪歪的儿子。
那后娘,拿着卖男孩的钱,笑容满面的离开,那男孩,全程低着头,默不作声,眼神木然。
都是可怜人啊......
管家走上前拉起杨招娣,“唉,孩子,认命吧。”
认命?杨招娣泪眼朦胧的抬头看了一眼满脸同情慈悲的绸缎衣裳,富态白净的男人,脑海里闪过坚定的想法。
不,她不认命!
常年干活的手,虽然瘦弱,却有力,杨招娣一把甩开管家拉着自己的手,下了死力气的往大厅里最粗的柱子撞去。
即使活不了,她也要自己选择死的方法。
额头一阵剧痛,眼前被黑暗慢慢侵蚀,杨招娣听见穿着绸缎衣裳的男人的怒吼,大厅里丫鬟的尖叫,从清楚到模糊,一切仿佛都在渐渐远去。
或许,死后,她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了。
这是杨招娣彻底陷入黑暗前最后的想法。
恶龙湖畔。
往日里人烟稀少的恶龙湖,此时正围满了人,有苏洋城当地的百姓,有苏洋城的富商大户,也有路经苏洋城,听说河神祭后来的游人。
一时间,恶龙湖边,人影绰绰,窃窃私语的声音不绝于耳。
灵初赶到恶龙湖的时候,这里已经围了一圈又一圈看热闹的人,再次占着人小,挤呀挤的,挤到前头。
早就赶来的钱多金,占据了看热闹的绝好位置,一双小眼睛,一下子就看见了灵初,连忙让跟着自己的两个护卫去把小神仙接了过来。
灵初来到钱多金身边,发现钱多金身边四个护卫,围成一个半圆的圈儿,给钱多金和灵初硬生生划出了一片不算挤的地方。
而且,从这儿看过去,正正好正对着祭台。
祭台用木头搭了三层高,呈梯形,最高的那层,上面还摆着一个供桌,供桌旁还立着两根彩色的幡旗。
铺着黄色桌布的供桌只是,以灵初极好的视力,清清楚楚的看见,上面摆着新鲜的三牲祭品,还有红烛香炉。
供桌后面,还放着一个蒲团,蒲团上坐着一个身穿黄色道袍,道袍背后有个大大的八卦图,左手拂尘,右手桃木剑的山羊胡道士。
第二十二章 救人
“小神仙,那个道士,是江南有名的道士,人称赛神仙,听说能够呼风唤雨,沟通九幽青冥,一身道法无边。极难请到,没想到苏家居然请到了,这花费可是不小。道上,赛神仙一场法事价值千金呢。”钱多金感慨道,当初他也想过要去寻赛神仙求个丹药,或者来看个风水,可惜,太难请,又贵又让人不放心。
钱多金对没有亲眼见过的事,都保持着一定的怀疑态度。
灵初清透的眸子闪过淡淡灵光,望向所谓的赛神仙,气机强于普通人,但是没有丝毫的灵力修为。
不过......赛神仙胸前似乎挂着什么东西,有着淡淡的灵光,灵光很弱。
灵初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是骗子还是有法器,都与她无关。
“假的。”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钱多金,省的钱多金花那冤枉钱。
“假的?!”钱多金行商多年,即将脱口而出的惊呼都能死死压住,只是低下头悄声对小神仙重复了一遍。
灵初点了点头,“他的体质确实比常人好,而且身上也有一些奇特之处,不过,不是修士。”
灵初没有对钱多金说出赛神仙身上可能有法器的事情,她虽然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对钱多金的印象不错,可也不想轻易透露出别人的秘密,也不想去赌人性。
这边二人低声说着悄悄话,那边赛神仙踏着奇特的步伐,绕着供桌,一边蹦蹦跳跳,一边说着谁都听不懂的经文。
最后,赛神仙回到供桌正前方,双手高举,大喊道,“献祭品!”
话落,数名灰衣壮汉肩扛着两道红色小轿子,蹬蹬噔的上了第二层祭台,然后从中背出一对身穿红衣的童男童女。
灵初皱起了眉头,钱多金这回是真压不住惊呼声了,“这是活人祭?”
一时间,围观的人群里。
苏洋城本地知道的百姓们都缄默不语,外来的游人商旅都交头接耳,不可置信的议论纷纷。
面对外地人的谴责和指指点点,知情的苏洋城百姓躲闪着不说话,有的却张口反驳,“今年恶龙湖闹灾,我们靠地靠珍珠吃饭的,十户有八户遭了殃,吃不饱饭,最后还得卖儿卖女,我们可没有强逼人祭祀,那都是孩子自家爹娘狠心,卖了换钱。”
事关生存问题,再者到底只是经过,外地游人商旅,虽然嘴上谴责议论,真正敢站出来的,却也没有几个。
“你们不能这样!”
打扮光鲜亮丽的少爷小姐们义愤填膺的出声,占着身后数名仆从婢子,从人群里跳出来制止。
“谁想这样?不平息了湖里龙王的怒火,我们苏洋城的百姓都得啃树皮去,小少爷小姐们,我们不这么做,难不成你们给我们粮食,给我们钱财,养活我们苏洋城上上下下上千户百姓?”
家里田地受灾严重的百姓红了眼,谁天生就是那等狠心的人,还不是生活所逼,锦衣玉食的公子小姐们,哪里能明白他们底层百姓的悲哀。
“我出钱买下那两个人,也不行吗?”少爷小姐们哪里敢说养活这么多人,却还是梗着脖子不肯轻易退让。
“少爷,小姐,你们善良,愿意救那两个孩子,可你也只是买下了今天的两个孩子,你拦不住的。”人群里,白发苍苍的老者满脸哀婉,佝偻着弯弯的脊背。
一番话,让的义愤填膺的少爷小姐们沉默了下来,苏家十几名健壮的仆从围了过来,更让的少爷小姐们身后的仆从婢子扯了扯自家主子的袖子。
嘴皮子说不过人家,动手好像也打不过人家,主子,咱要不先低调?
老者的话,同样让人群沉默了三分,是啊,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
再看看人家的健壮仆从,钱多金摇头惋惜的感慨,“强龙难压地头蛇啊......您说是吧,小神仙......”
嗯?小神仙人呢?
钱多金一扭头,顿时傻眼了,原本站在他身边的小神仙悄无声息的就不见踪影了。
底下再热闹,也影响不到祭台上的河神祭。
被下了药的杨招娣浑身软绵绵的,意识很清醒,却动弹不得,绝望的任由苏家仆从摆布。
河神祭最后一步,就是将童男童女送上一艘小船,然后推向湖中心的迷雾。
杨招娣和男童一头一尾的坐在小船上,双手双脚都被捆上了粗麻绳,嘴巴里更是被塞了布团子。
哪怕没有人,也根本逃不掉。
小船明明没有人推,却一直往湖中心的迷雾里飘去,眼瞧着自己从清晰的视线,到满眼都是灰蒙蒙的迷雾,看不清前方,也看不清岸边在何处,只有小船周围一米的可视范围。
视线看不清,听力便敏锐了许多,四周除了淡淡的水流声,再听不见任何的人声,就连鸟鸣声都没有。
恐慌渐渐弥漫杨招娣的大脑,未知的恐惧让她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她以为她认命了,不,她还是不想死,她怕死!
哗啦啦!
一阵不一样的水流流动声,在这片仿佛死寂的湖面上突兀的响起,杨招娣眼里溢满泪水,死死盯着眼前可以说是同病相怜的男童,发出呜呜的声音。
她不认识男童,可是她知道,男童因为不哭不闹,并没有被下药,还是可以动的。
杨招娣当时寻死不成,睁开眼瞧见的就是男童冷漠的表情,和冷漠的话语,“认命吧。”
一句话,让杨招娣心灰意冷。
男童从被卖到现在,一直都面无表情,杨招娣并不指望男童能有所反应,可现在,男童就是唯一的活路。
杨招娣看见男童猛然睁大的眼睛,第一次,杨招娣看见男童脸上有了表情,那是恐惧?
男童直直的看着杨招娣的身后,电光火石间,杨招娣明白了什么,拼尽全力扭头看向身后。
一张巨大的血盆大口朝着自己吞来,浓浓的腥气扑面而来,杨招娣霎时间头脑一片空白,一动不动。
妖怪!
砰!
巨大的撞击声响彻整个湖面,因为撞击而产生的余波击起一层层波浪,以小船为中心四散开来。
杨招娣大睁着眼睛,就瞧见自己身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道娇小的人影,一身青色长裙,同色丝带束着的马尾因为余波而在空中轻轻的飘扬。
娇小人影身前,一道散发着蒙蒙青光,勾勒着复杂花纹,足有人高的青色盾形物品悬浮空中,挡住了妖怪的攻击,护住了飘零的小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