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八章 吓跑狼群
“车抛锚了?”
叶荣耀愣了下后,对车里的人说道:“都系上安全带,老婆,兮兮,你们都抱紧孩子。”
叶荣耀说完,就快速地把车转了个头,往回路开去。
跟着叶荣耀后面的哈佛H9车也调转车头跟着悍马后面。
很快叶荣耀就看到抛锚停在后面的“沙漠王子”。
“天啊!”
“好多狼啊!”
“太可怕了?”
“老板,队长他们不会有事吧?”
只见“沙漠王子”被一大群草原狼给淹没,无论是车上面,还是四周,密密麻麻几十只草原狼围着。
几乎把整“沙漠王子”被草原狼给霸占了,让马钰她们根本看不到车里面的情况。
这也是她们最担心的,生怕南宫紫嫣她们出什么危险。
“放心,她们都在车里,很安全。”
叶荣耀说道。
虽然这些草原狼把这沙漠王子给围着了,但还是拿这“沙漠王子”车无可奈何。
毕竟这狼牙齿再厉害,也嚼不动车的铁皮。
虽然说日系车的车皮以薄出名,不过像“沙漠王子”高档次的越野车,这车皮和玻璃倒是没有偷工减料。
要不然早就被这些草原狼给撕开口子了。
这些狼像是有组织一般,分工极其明确,有的在攻击前挡风玻璃,有的在攻击侧挡风玻璃和后挡风玻璃,还有的在咬这车轮。
都说草原狼是非常狡猾和有智慧的,看来一点都没有错。
“都坐好了!”
叶荣耀对车里说了一声,就开着车向这些草原狼撞过去。
“嗷……呜……”
看着悍马车向自己冲过来,围在“沙漠王子”周围的草原狼急忙四处躲闪。
很明显,这些草原狼智力都不低,知道被这铁家伙给撞上的话自己小命不保。
“沙漠王子”车外的狼群虽然被驱散开了中可是并没有远离,却都在躲避着悍马车的冲撞。
有几条凶残的草原狼狼甚至冲上来,想用爪子撕裂车身,车内几人都可以听到像是摩擦玻璃所出的刺耳声音。
“啊……”
“啊……”
本来胆子就小的柳箐箐和柳兮兮两姐妹都被这一幕吓坏了!
“老板,要不要动枪?”
马钰拿出随身的手枪问道。
毕竟这草原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没有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话,打死、打伤这草原狼是违法的。
没有叶荣耀的同意,马钰有些不敢开枪打这些狼群。
“不需要。”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不是到万不得已的情况的话,叶荣耀不想让马钰她们开枪。
毕竟国家对枪支管理的非常严格,像马钰这些警卫每使用一颗子弹,都要严格汇报上去。
要写说明,要写报告,还有被审查,特麻烦。
对付这些草原狼,在叶荣耀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使用枪械。
反正最近叶荣耀正烦恼没有地方活动筋骨呢,刚好找这些野狼热热身。
“你们都在车里待着,我下去活动活动筋骨。”
叶荣耀解开安全带说道。
“老公,你小心点!”
见叶荣耀要下车去面对这么多的草原狼,柳箐箐不放心地说道。
“放心,几只狼而已。”
叶荣耀给柳箐箐说了身,就打开车门准备出去。
在这悍马车周边的野狼,见悍马车驾驶座上的车门打开,立即飞快地向车门位置飞扑过来。
“小心!”
马钰急忙大喊道。
“嘭!”
叶荣耀头也不回直接给飞扑过来的草原狼一拳,直接把这只野狼打飞出去。
“不用担心我,你们待在车里不要出去就可以了。”
叶荣耀跟车里几个人说了声,就下车了。
不得不说这些草原狼非常凶猛,就车门打开这一会儿功夫,就又五、六只草原狼向这驾驶座位置发起进攻。
可惜它们遇上了可怕的对手,不是被叶荣耀一拳给打飞,就是被叶荣耀一脚给踹飞。
吓得这些野狼都不敢再进攻驾驶座位置。
叶荣耀从悍马车上下来,把车门一关,眼睛扫向这些对自己虎视眈眈的草原狼。
这些草原狼的智慧不低,知道叶荣耀不是好惹的存在,都看着叶荣耀不敢往前面走一步。
这些草原狼不敢动,不代表叶荣耀不敢动。
叶荣耀一步一步地朝这些草原狼群走过去。
“嗷……呜……”
“嗷……呜……”
看着叶荣耀一步一步地向自己这边走来,这些草原狼觉得自己的威严被侵犯了,立即朝叶荣耀嚎叫。
或者是在恐吓叶荣耀。
只要叶荣耀露出一丝害怕,这些草原狼就会群而攻之。
可惜就这几声狼嚎,根本就吓唬不到叶荣耀。
叶荣耀眼睛都不眨一下,继续一步步地往这群草原狼走去。
“嗷……呜……”
一只强壮的草原狼吼叫一声,立即向叶荣耀进攻。
一眨眼功夫中那条狼已经扑到叶荣耀面前中张开大口对着叶荣耀的咽喉咬去。
其它的草原狼也趁这个机会向叶荣耀飞扑而来。
叶荣耀手往前一探,一把抓住这草原狼的脖子。
“嗷呜!”
顿时这只最早向叶荣耀发起进攻的草原狼就像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一般,声音响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
叶荣耀把这只草原狼往身前一扔。
“嘭!”
“嘭!”
“嘭!”
随着一声声响,那些向叶荣耀进攻的草原狼都被砸飞,倒地不起。
其它几只攻击到叶荣耀身边的草原狼,也被叶荣耀一巴掌给拍飞进了一个灌木丛中,嗷呜两声,就没有声响了。
八成已经被叶荣耀一巴掌给扇晕死过去了。
“嗷……呜……”
“嗷……呜……”
其它群狼感受到了威胁,对着叶荣耀嚎叫,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叶荣耀,不过它们一步步地往后退的行为,出卖了这些凶残的草原狼对叶荣耀的恐惧。
“给我滚!”
叶荣耀眼睛一瞪,对这些草原狼喝道。
“嗷呜!”
那只明显是带头的草原狼突然怂了,呜咽了一嗓子,看了一眼叶荣耀,就灰溜溜地扭头走了。
“嗷……呜……”
“嗷……呜……”
其它的草原狼对着叶荣耀嗷叫几声,也灰溜溜地转头跟着头狼身后走了。
那些被叶荣耀给打晕的草原狼给调走了。
静!
所有的人都静了!
整个草原都静了!
……
“这都行?”
“老板也太厉害了吧?”
“姐夫真威武!”
“这厉害了,这些野狼群竟然被姐夫给吓跑了,姐夫简直就是超级亚马赛人,太帅了。”
回过神来,大家心里不由地惊叹起来。
“老公,你没事吧?”
柳箐箐跑到叶荣耀身边,关心地问道。
“我没事,有事的是那些草原狼。”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没事就好,刚才真的吓死我了。”
柳箐箐拍拍自己胸脯说道。
虽然知道自己老公厉害的很,这些草原狼肯定伤不了自己老公的,可是作为妻子,每次见到自己男子身处险境,柳箐箐内心还是非常不安的。
“姐,你就是杞人忧天,姐夫这么厉害,几只草原狼哪里是姐夫的对手啊。”
柳兮兮说道。
“不是几只,是几十只好不。”
柳箐箐白了一眼自己的妹妹说道。
合着不是她的老公,她就心宽的很了。
“不要说几十只,就是几百只,都不是姐夫的对手。”
柳兮兮肯定地说道。
“低调,要低调。”
叶荣耀难得谦虚地说道。
“姐夫,你刚才太帅气了,喊一声‘滚’,那些草原狼都被吓跑了,真的太酷了。”
柳小辉一脸崇拜地对叶荣耀说道。
自己这姐夫太厉害了,竟然呵斥一声,就把那些草原狼给吓跑了。
这简直就是传奇。
要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柳小辉甚至怀疑自己是在看电影。
“你姐夫我本来就帅气好不。”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爸爸,羞羞!”
小嘟嘟把手放在小脸上划了划说道。
“我的宝贝闺女,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实在啊!”
叶荣耀有些郁闷地抱起小嘟嘟说道。
“哈哈哈……”
“哈哈哈……”
危机解除来了,大家的心情都不错,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
“对了,紫嫣,那沙漠王子怎么突然抛锚了。”
叶荣耀疑惑地问道。
“不清楚,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不起火了。”
南宫紫嫣摇摇头说道。
还好自己老板厉害,要不然这次真的够呛的了。
“我看看。”
叶荣耀说着,就往那辆“沙漠王子”走去。
拥有“高级驾驶技能”的叶荣耀,自然对这汽车的性能也很了如指掌。
经过一番检查,叶荣耀确认了这辆“沙漠王子”是由于发动机的线路松动才打不起火的,只是个小问题,叶荣耀两、三分钟就解决了。
“试试能不能发动。”
叶荣耀接好电路后,对南宫紫嫣说道。
南宫紫嫣进车内轻轻一打火,这车就发动了。
“可以了。”
南宫紫嫣下车说道。
“姐夫,你什么时候会修车了?”
柳兮兮好奇地向叶荣耀问道。
“你姐夫是无所不能的,你不知道吗?”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真的?”
柳兮兮笑嘻嘻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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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章 草原牧民的热情
“啥意思?”
叶荣耀疑惑地看着柳兮兮问道。
“姐夫,你会生孩子吗?你可以给孩子喂母乳吗?你会……”
柳兮兮每说一样,叶荣耀眼皮不由一跳。
尼玛的,这些自己都会了话,自己还是男人吗?
“上车,上车,咱们争取今天天黑前就到莎林娜家。”
叶荣耀有些尴尬地对大家喊道。
“呵呵呵……我赢了。”
柳兮兮见姐夫被自己说的哑口无言,特别地开心。
跟女人斗嘴,男人还差远着呢。
……
一路向北,在黄昏来临之前,叶荣耀一行来到了卡勒克旗部落的聚集地。
这是一个有着几十个白色古蒙包组成的部落,在茫茫大草原上,像这样的由几十个或者十几个古蒙包组成的部落或者聚集地很多。
毕竟人是群聚动物,不是所有的牧民都喜欢就自己一家人在草原上放牧。
叶荣耀一行开车接近这卡勒克旗部落的聚集地,立即引起部落牧民的注意。
“请问,这里是卡勒克旗部落吗?”
叶荣耀把车停在这聚集地的外面,对一位过来询问的老年牧民问道。
“这里是卡勒克旗部落,你们是来找人的?”
那位老年牧民看着叶荣耀一群人问道。
毕竟从叶荣耀这一群人的打扮可以看出来他们不是古蒙族人,而是华夏族人。
“是的,我们来找莎林娜,她邀请我们来这里做客。”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原来是莎林娜的邀请的朋友,快请到营帐坐。”
一听叶荣耀这一行人是莎林娜邀请的客人,这位老人立即热情地说道。
草原的牧民们对远方而来的客人都是非常地热情。
“箐箐妹子、兮兮妹子,你们可来了。”
叶荣耀一群人还没有到营帐位置,莎林娜就跑出来,激动地跟柳箐箐她们拥抱起来了。
“你就是叶兄弟吧。”
和莎林娜一起的是一位看起来三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有一米八左右身高,非常地魁梧,满脸胡塞,是地地道道的古蒙牧民。
“我就是,你是?”
叶荣耀点点头问道。
“我叫德格都巴雅尔,是莎林娜的丈夫,我听莎林娜说过,谢谢你们在路上对我妻子和女儿的照顾。”
德格都巴雅尔迎上已经走过来的叶荣耀,很用力、很结实的给叶荣耀一个拥抱,感激地对叶荣耀说道。
在古蒙族里,德格都巴雅尔这个名字代表着最高之喜的意思。
“也就是让个座,没有什么,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太客气了。”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都不要站在外面了,大家都到营帐里坐吧。”
莎林娜招呼叶荣耀一群人到她们家的大营帐去做客。
“走,到我家坐客。”
德格都巴雅尔热情无比地拉着叶荣耀的手往自己家走去,这让叶荣耀也热乎起来、豪爽起来:“德格都巴雅尔大哥,那我叶荣耀就不客气了……”
叶荣耀这态度很对古蒙人脾气的做派,立刻引来德格都巴雅尔的好感。
古蒙族人喜欢豪爽的人,最讨厌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尤其是男人,扭扭捏捏的样子,在古蒙族人看来,跟娘们似的,让人看不起。
显然这位德格都巴雅尔古蒙大哥是个脸盲,即使是柳箐箐那么漂亮的几个女人,都没能让这位德格都巴雅尔大哥多瞅上一眼,只顾着热乎的拉着叶荣耀说话。
至于柳小辉,在德格都巴雅尔的眼里还只是小屁孩,自然也没有跟他多说什么话了。
这位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营帐非常大,里面收拾的也非常干净,可以看出来,这莎林娜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勤快女人。
毕竟像德格都巴雅尔这样的古蒙大汉,要想他们收拾房间,那是基本上不可能的事情。
“这是我女儿毛伊罕。”
德格都巴雅尔抱起在屋里看动画片的小女孩子给叶荣耀她们介绍道。
这个小女孩子叶荣耀他们见过,就是上次在车上莎林娜带着的女孩子。
“叔叔好!”
毛伊罕礼貌地有汉语跟叶荣耀说道。
现在草原上的孩子从小也接受华夏语的教育,基本上都能说上流利的华夏语。
在古蒙语里,毛伊罕是“丑丫头”的意思。
以前草原上也是缺乏医疗条件,婴幼儿多有夭折,那时候草原上的人认为这是鬼神缠绕造成的,为了蒙蔽妖灵的耳目,故意为子女取些寒酸卑微的名字。
这种风俗不止草原上的民族有,很多华夏民族都有,像华夏族的一些农村,哪怕是现在还是给小孩子取寒酸卑微的小名。
“毛伊罕你好,这给你。”
叶荣耀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红包,递给小姑娘说道。
这些红包都是叶荣耀以前包好放在乾坤戒里的,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
“毛伊罕,这红包你不能拿!”
莎林娜见自己女儿要拿这红包,立即喊道,吓得毛伊罕急忙把小手给收了回去。
“怎么就不能拿了,你们古蒙族有古蒙族的风俗,我们那里也有我么风俗,第一次到客人家做客,给客人家孩子红包,是我们那里的风俗。”
叶荣耀说道。
“毛伊罕还不谢谢叔叔。”
德格都巴雅尔对毛伊罕说道。
作为男人,德格都巴雅尔不喜欢推来推去礼仪,既然这位叶兄弟给自己孩子的东西,自己孩子收下就是了,等这叶兄弟走的时候,在回赠他礼物就好了。
没有必要这么纠结。
“姐,这牧民家也有电视机和洗衣机吗?”
柳兮兮好奇打量这个大帐篷,看到电视剧和洗衣机这些现代化的电器设备,不由地有些好奇地问道。
毕竟在柳兮兮的印象里,这草原上的牧民过着很原始的生活,因为要不断地迁移位置,他们的生活里肯定是缺电的。
所以在柳兮兮的想法里,这草原上的牧民家里应该没有任何家电的。
可现在这大帐篷里的情景,大大地出乎柳兮兮的意料之外,不但这个大帐篷不但有明亮的电灯,竟然还有电视机和洗衣机这类现代化的电器。
“我也不知道,我以前也没有来过草原。”
柳箐箐摇摇头说道。
论起跟草原牧民生活的了解,柳箐箐跟柳兮兮半斤八两,柳兮兮这次完全是问错人了。
“其实草原上的牧民使用电器的也不少,这十几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电力设施,草原上很多地方都是有覆盖电网的,还有现在草原上很多牧民都有自己的发电机,能自己发电。”
南宫紫嫣来过古蒙大草原执行过一次任务,对这里的牧民的生活比柳箐箐和柳兮兮她们了解的多很多。
……
“叶兄弟来我这里做客,今天一定要不醉不休。”
德格都巴雅尔热情地对叶荣耀说道。
古蒙族男人豪爽,也是很好酒。
只要是家里来客人的话,一定会把客人喝趴下才算结束。
当然这个客人是指男客人,对于女客人,古蒙人不会强灌她酒,都是点到为止的。
“好,咱们今天就来个不醉不休!”
叶荣耀也豪爽地说道。
论喝酒,叶荣耀还真的没有怕过谁来的,以前还没有得到“懒人系统”之前,叶荣耀的酒量就厉害的很,现在有了“懒人系统”,身体也被改造成“一般精英级”,这酒量更是厉害的很。
三、五斤的白酒,对于叶荣耀来说,简直跟喝白开水似的。
男人好斗酒,叶荣耀也不例外,已经好久没有痛痛快快地喝一场酒的叶荣耀,也想要好好地喝上一场酒。
说实在话,自从得到“懒人系统”后,叶荣耀就没有醉酒过,叶荣耀有些怀念醉酒的感觉。
虽然醉酒让人难受,可也是一种非常不错的体验。
“好好好,这才是真男人!”
一听叶荣耀的话,德格都巴雅尔爽朗大笑,看叶荣耀的样子越发的顺眼。
在古蒙族男人看来,这会喝酒的男人,才是真男人。
……
德格都巴雅尔家招待叶荣耀的晚宴是在露天上。
在招待客人上,古蒙族人自有一套章程,首先就送上来了马奶酒,在这里也叫做“下马酒”,为叶荣耀几人接风洗尘。
不管柳箐箐她们习惯不习惯喝这马奶酒,都要意思下喝一口,要不然就会被古蒙族人觉得你不给他们面子。
这些章程弄完后,大家就围着焰火坐,这卡勒克旗部落的所有男女老少都来了,跟叶荣耀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一起围着火堆济济一堂。
德格都巴雅尔家用烤全羊来招待远道而来的叶荣耀一行人。
要知道在古蒙大草原里,牧民招待客人最高的规格就是烤全羊,这可以看出来,叶荣耀是很对德格都巴雅尔这位古蒙大汉的脾气。
当然这整个晚宴不就只有这烤全羊,还有烤鹿脯、炖狍子肉、炖河鱼……十几种地地道道的草原特殊菜肴,都被端上来给叶荣耀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品尝。
这些都是草原牧民平时珍藏着,家里平时舍不得拿出来吃,都是来客人了才拿出来招待客人的。
这些草原牧民不但把家里好吃的东西拿出招待叶荣耀一行人,年轻的男女还在焰火边上为大家表演最正宗草原舞蹈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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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一章 醉酒
“叶兄弟,来咱们干一碗!”
德格都巴雅尔端起一碗酒对叶荣耀说道。
在草原牧民家招待客人怎么可能少了酒呢?
只不过草原上的牧民喝酒跟城里人喝酒方式不一样,城里人喝酒是一杯一杯地敬酒喝酒,在这草原上牧民们喝酒喜欢用碗,敬酒是一碗一碗地敬。
这酒量不行的人,还真的不敢跟这草原上的牧民喝酒。
在草原牧民家里喝的酒,大部分是草原牧民自己酿制的马奶酒。
这马奶酒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铁木真。
相传早在元朝初期,漠北处于大动乱、大变革时期,当时的古蒙各部落七零八落,部落之间较量实力,各选君主。
刚满17岁的铁木真继承了父亲的遗志,骑上战马,挥旗重建家园,铁木真的妻子在家里,一面思念远征的丈夫,一面制作奶食品。
有一天,她在烧酸奶时,锅盖上水珠流到了旁边碗里,让她嗅到特殊的奶香味。
铁木真的妻子一尝味美、香甜,还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她渐渐地在生产生活中掌握了制酒的工艺,并简单地制作了酒具,亲手酿造。
在铁木真做大汗的庆典仪式上,她把自己酿造的酒献给丈夫成吉思汗和将士们,大汗和众将士喝了以后,连声叫好。
从此,成吉思汗把它封为御膳酒,起名叫赛林艾日哈。
每当古蒙族向客人敬献哈达和奶酒时,是对客人的最高礼仪。
奶酒便成为古蒙族接待上宾的必备佳酿。
不要以为这马奶酒是用马奶酿制而成的,就认为这马奶酒度数低,那就错了,这马奶酒度数一点都不低。
这酒量一般般的人,一碗马奶酒下肚八成会醉趴下。
不过古蒙大草原地处北方,冬天晚上非常地寒冷,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喝上一碗马奶酒驱寒,长年累月下来,这草原上的牧民没有酒量不好的。
很多草原上七、八岁的小孩子都能喝上一斤、半斤的马奶酒。
“好!”
叶荣耀也端起一碗酒跟德格都巴雅尔干杯。
“好酒量!”
“好!”
“爽快!”
见叶荣耀一口就把满满的一碗酒给光,这些草原牧民们对叶荣耀印象大好,纷纷对叶荣耀竖起大拇指说道。
毕竟来大草原的外地游客,可是很少能这么干脆利落地喝下一碗马奶酒的。
“叶兄弟,欢迎你来我们部落做客,我敬你一碗酒。”
跟德格都巴雅尔干完一碗酒,立即又有一位古蒙族大汉端起大碗跟叶荣耀喝酒。
“好!”
叶荣耀那是来者不拒,仍然是眉毛都不皱一下,又是一口把碗里的酒给喝完。
“爽快!”
“叶兄弟是真男子!”
“叶兄弟,我敬你!”
“叶大哥,你长我几岁,我敬你!”
“叶兄弟,来,我们也喝一碗!”
见叶荣耀又这么豪爽地喝下一碗酒,这部落里的人都对叶荣耀高看一眼,纷纷地跟叶荣耀喝酒。
无论是自酿的马奶酒还是高度白酒,大家都是很豪爽的用大碗,一碗碗的灌下。
还好是叶荣耀酒量好的很,要不然还真的吃不消这么多人灌酒。
一个小时过去后,柳箐箐她们这些酒量不行的女人,跟莎林娜离开酒香四溢,闹酒气氛已至白热化程度的露天焰火宴席,回到了给她们准备的住宿的帐篷。
柳小辉这小子也想跟着柳箐箐她们去休息,可惜被跟他差不多年龄的草原小伙子拉住喝酒。
这草原的汉子,很有些重男轻女的意思。
女人喝酒意思一下就成,但是男人可是一定要喝到横着出去才行,不然的话就显示不出古蒙人的好客和热情来。
本来就没有什么酒量的柳小辉没有几下,就被跟他差不多年龄的古蒙族小伙子给喝趴下。
叶荣耀看了下醉倒的柳小辉,不由地摇摇头,自己这个小舅子这酒量太差了,这以后柳家不论让他在军队里发展,还是在政斧部门上班,就这酒量怎么行呢。
这柳小辉很快就被跟他差不多的古蒙族小伙子们给抬下去休息了。
这焰火晚宴到这里,女人、老人和小孩子都回去休息了,剩下的就是这部落里的青壮年。
“叶兄弟,你这酒量绝了,在我们古蒙大草原上,像你这样酒量的汉子一个手掌都能数过来。”
“对啊,我在古蒙大草原生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遇上像叶兄弟这样好酒量的人。”
“叶兄弟你这个人不错,酒量好,这人品更好!”
“叶兄弟,今天咱们大家不醉不归,谁要是喝到一半就跑了,就不是男人,是娘们。”
酒喝到这个份上,气氛完全上来了,尤其是部落这边二十来号大汉,到现在都没有让叶荣耀这位远到而来的客人喝好,这让他们都不好意思了。
今天哪怕大家都醉趴下了,也得把这位豪爽的“叶兄弟”给喝好。
“好……好……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叶荣耀也端起碗大声说道。
现在叶荣耀肚子里最少也灌近了五、六斤的酒了,光去厕所,其实也没有什么厕所,就是到边上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就地解决。
草原上的牧民都是这样上厕所的,叶荣耀自然也是入乡随俗了。
这光去厕所,叶荣耀都去了三、四回了。
这还是叶荣耀的消化系统强悍,要是一般人的话,这五、六斤酒喝进去,这肚子都胀的受不了。
其实现在的叶荣耀,其实已经有四、五分的醉意了,这从他说话有些结巴可以看出来。
这也让这些草原汉子看到一些胜利的希望,要是叶荣耀还是面不改色一点醉意都没有的话。
这些草原汉子真的要哭了。
可不要自己这些人都喝醉趴下了,他还一点醉意都没有。
这还怎么显示自己这些草原牧民的热情呢?
关键是这要是传出去,真的很丢人啊!
一个部落几十号大汉,竟然被一个外地游客给喝趴下,这以后还怎么出去见人啊!
“好,爽快,叶兄弟,我们再喝一碗。”
德格都巴雅尔端起碗又跟叶荣耀干了,这是德格都巴雅尔跟叶荣耀干的第四碗酒,加上跟别人喝的酒,这德格都巴雅尔也有六、七分醉意了。
是以叶荣耀为中心的圈子加倍的热闹起来,以至于叶荣耀都被感染的豪爽劲儿彻底上来了。
虽然这十月的古蒙大草原的夜晚很冷,在这焰火边上喝酒的叶荣耀他们,几乎每个人都喝的面酣耳热。
大家不但不觉得冷,还都觉得热的很,很多人都脱掉外衣,甚至有些身体强壮的,整个上衣都脱掉光着膀子喝酒。
这时候,叶荣耀也喝的酒熏熏的,也干脆甩掉了上身的衣服,光着膀子、吆五喝六的和这帮子好客的古蒙兄弟们“厮杀”起来。
这时候,大家都喝了七、八分以上醉意了,也不顾着孤苦狼嚎的,一个个大嗓门子地喊着,一碗接一碗马奶酒、白酒,跟喝水似的,脖子一昂,就咕噜咕噜地灌下去。
现在大家不是在喝酒了,那个样子简直就是在喝水。
一碗接一碗,这让在边上看着的一些妇女们直摇头。
今天这德格都巴雅尔家来的客人酒量也太好了,这喝酒跟喝水似的,这样喝下去部落里的这些青壮年都要被喝趴下。
不过这些古蒙族妇女们都没有去劝他们不要再喝酒了,在古蒙大草原上,来客人了,一定要让客人吃好喝好。
哪里能过去对客人说,喝的差不多了,就这样结束吧!
要是那样的话,大草原上牧民的好客名声可就全毁了。
叶荣耀还没有醉倒,这部落里的一些青壮年醉倒了。
只要有人醉倒,那些在边上看着的古蒙族妇女们就会过去把他给抬走。
草原上的妇女力气很大,两、三个人就能把一个醉倒的大汉给抬走,把他们送回他们自己家。
随着一个个古蒙族大汉醉倒,叶荣耀的个人形象顿时高大了。
“敖力玛苏荣大叔,我……我们喝一碗。”
叶荣耀现在也喝的八、九分醉了,开始主动找人喝酒了。
“干!”
敖力玛苏荣大叔才喝一口就直接趴下了,这是醉趴下了。
“这就醉了?”
叶荣耀醉眼迷离看着醉趴下的敖力玛苏荣大叔。
“叶……叶兄弟,来我们再……再干一碗!”
巴特尔醉醺醺地端过来一碗马奶酒,搂着叶荣耀的肩膀跟叶荣耀喝酒。
“干!”
叶荣耀一口就把碗里的马奶酒给喝光了。
现在叶荣耀也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酒,反正现在叶荣耀的头脑是一团酱油,糊得很。
记不得这酒喝到什么时候,叶荣耀只记得所有人都被自己给喝趴下了,就自己一个人还站立着。
不过没有作弊,光靠身体抵抗这酒精的叶荣耀,已经完全醉眼迷离,走起路来也有点颠三倒四。
不要这些妇女的搀扶,叶荣耀一个人迈着八字步颠三倒四朝自己晚上睡觉的那个帐篷走去。
走进一个帐篷,叶荣耀向地铺上一躺。
“老婆!”
叶荣耀把被窝里的女人抱着,迷迷糊糊地喊了句老婆,就这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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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二章 惊醒
第二天清晨,草原的天还朦朦亮。
卡勒克旗部落里的妇女们都已经起床开始干活了。
“其其格,你家那口子还没有起来吧?”
一位古蒙族老妇女向一位年轻的古蒙族妇女问道。
“还醉着呢,我估摸着不到吃中午饭,他是醒不过来的。”
其其格笑笑地说道。
“你们说昨天来的那位客人怎么就酒量就这么厉害,竟然把咱们部落喝酒最厉害的二十多个大汉都喝趴下了了。”
“谁知道呢,我昨天晚上一直在看着,那个喝酒的场景,我都活了半辈子都没有见过,那哪里是喝酒啊,简直就是喝水。”
“这说明人家有本事,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多漂亮的姑娘家跟着他呢。”
“确实只有有本事的男人才吸引漂亮的女孩子。”
“不是说咱们华夏是一夫一妻制吗?只能娶一个老婆吗?”
“那是没有本事的男人,有本事的男人还不是家里一个老婆,外面还养着一堆老婆,就是没有那个证而已。”
“这倒是。”
“也不知道莎林娜怎么认识这么有本事外面的人啊?”
“等一下问问莎林娜不就知道了吗。”
昨天晚上叶荣耀把卡勒克旗部落几十个好客的大汉都放趴下了。
要知道这些大汉,可都是卡勒克旗部落酒量最好的的人。
所以这些卡勒克旗部落的妇女对叶荣耀那是充满崇拜和佩服。
北方男人,尤其是像古蒙这种民风剽悍民族的男人,可是以酒量论英雄的,叶荣耀昨天晚上一个人喝趴下那么多古蒙汉子,让这些卡勒克旗部落的妇女对叶荣耀另眼相看。
要是叶荣耀没有结婚的话,这卡勒克旗部落里很多还没有嫁人的少女们,八成都会主动追求他。
“兮兮,你看到你姐夫了没?”
早上柳箐箐醒来没有发现叶荣耀,不由地去找柳兮兮问道。
“姐,现在才几点啊,我都还在被窝里,我哪里知道姐夫在哪里啊。”
柳兮兮说道这里,眼睛怪怪地看着柳箐箐说道:“姐,你不会是怀疑姐夫在我的被窝里吧?”
“死丫头,乱说什么啊,这种玩笑以后不许开。”
柳箐箐狠狠地瞪了一眼柳兮兮说道。
现在又不是古代,要是古代的话,自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全自己这个妹妹,现代可不行,华夏现在可是一夫一妻制的。
“知道了,姐现在六点钟都不到,我还困着呢,我还要继续睡觉,再说了,姐夫那么大的一个人,丢不了。”
柳兮兮说完,就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了。
自己姐夫厉害的都没边了,柳兮兮才不会担心他的安危。
“这倒也是。”
柳箐箐想了想,也觉得自己有些杞人忧天。
自己男人都有上天入地的本领了,他能出什么事情啊!
真是关心则乱啊!
……
“呼……呼……呼……”
南宫紫嫣迷迷糊糊被呼噜声给吵醒,感觉自己被人给紧紧地抱着。
开始的时候南宫紫嫣还没有什么在意。
昨天晚上自己是跟马钰睡在一张床上的,这马钰睡觉的时候抱住自己也很正常。
毕竟自己跟马钰睡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知道她睡觉的时候喜欢抱住人。
不过很快,南宫紫嫣眼睛一睁,瞪的大大的。
因为南宫紫嫣感觉到非常不对劲了。
有一个根棍子一样的东西顶着自己那个位置,最最令南宫紫嫣崩溃的是,这双搂着自己的双手很粗大,这完全不可能是马钰的手。
还有这个跟打雷一般的呼噜声?
这根本就不是女孩子睡觉的时候能打出来的呼噜声。
很明显,昨天晚上自己这个被窝里进男人了。
这让南宫紫嫣连死的心都有了。
作为一名出色的特种兵,自己睡觉的被窝里闯进了一个大男人,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看来这半年的安逸的生活,让自己都警惕性都降低了。
南宫紫嫣想要转过身子,用手掐死这个闯进自己被窝里的男人。
“老婆……”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让南宫紫嫣的动作僵在哪里了。
“是老板?”
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南宫紫嫣绝对不会听错。
这个闯进自己被窝里的男人竟然是自己老板。
这……这让南宫紫嫣脸通红起来了。
原本要杀了这个闯入自己被窝里男人的打算也烟消云散了。
“我……我该什么办?”
南宫紫嫣整个人变得有些六神无主了。
自己一个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女孩子跟一个大男人睡在一个被窝里,虽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自己被他整整抱了一个晚上。
这让自己以后自己面对他啊!
现在南宫紫嫣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突发的情况。
很明显,昨天晚上自己老板酒喝多了,走错房间了,也误把自己当成老板娘了。
叫醒老板?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被南宫紫嫣给否了。
难道自己把老板叫醒跟他说昨天晚上你睡错床了,跟我睡了?
这样的话,南宫紫嫣说不出口。
“呼……呼……呼……”
打雷般的呼噜声继续响着。
伴随这这呼噜声,南宫紫嫣的心跳的越来越快,整个人都静静地躺在床上不敢动弹。
长这么大,南宫紫嫣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这么抱着睡觉。
那强烈的男人气息,还有那浓浓的酒味,让南宫紫嫣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还隐隐约约有种让南宫紫嫣陶醉的安全感。
“队……队长……”
这时候,睡在叶荣耀另一侧的马钰也醒过来了,也惊恐地发现这被窝里出现了个男人。
跟南宫紫嫣一眼,马钰都来不及尖叫,就发现这闯进被窝里的醉汉是自己的老板。
这让马钰立即止住要尖叫的冲动。
毕竟这要是尖叫引来别人进这个帐篷的话,可真的完蛋了。
大家真的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虽然自己很崇拜老板,心里甚至有些暗恋他。
可是老板毕竟是结过婚的男人,而且他对老板娘的专情,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那么多的漂亮女孩子,自己老板都看不上,怎么可能看上自己这样的丑小鸭呢。
不用想,这肯定是昨天晚上老板酒喝多了,走错帐篷,上错床了。
可这事情好说不好听啊!
这传出去,可能会破坏自己老板的形象,甚至可能还会影响自己老板跟老板娘的关系。
这都不是马钰想要看到的。
遇上这样的情况,马钰也六神无主了,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想了想,马钰轻轻地叫了下睡在老板另一侧的队长南宫紫嫣,看她醒来了没有。
“马钰,你……你也醒了?”
南宫紫嫣轻声地问道。
这是怕大声把叶荣耀给吵醒了,那样就太尴尬了。
“嗯……队……队长,现在咱们怎么办?”
马钰紧张不安地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
这样的事情,南宫紫嫣也是第一次遇到,心现在还砰砰地跳个不停,哪里有什么主意啊。
“要……要不要叫醒老板。”
马钰问道。
“不要!”
南宫紫嫣急忙说道。
“那……那我们也不能这样躺在床上啊,万一有人进来,可怎么办啊?”
马钰担心地说道。
这种担心不是多余,而是肯定存在的,现在时间还早,等过一会儿肯定有人进来的。
这要是被看到这样的情景,自己三人真的是百口难辩,说不清楚了。
“我们……我们先起来吧。”
南宫紫嫣想了下说道。
毕竟现在外面天都亮了,很有可能有人走进这帐篷,这要是被人看见了,真的是大麻烦了。
“嗯!”
马钰应了身,就轻轻地从被窝里出来。
现在想想自己昨天晚上抱着老板睡觉,马钰脸就红彤彤的。
这是马钰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跟男人接触,这种感觉让马钰终身难忘。
如果这是自己的老公该多好啊!
很快,南宫紫嫣和马钰就把衣服穿好了。
“队长,现在怎么办啊?”
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叶荣耀,马钰神情复杂地向南宫紫嫣问道。
南宫紫嫣没有马上回答马钰,而是沉默了两、三分钟后说道:“我们偷偷地出去,无论谁问起,我们都回答昨天晚上我们一直在这帐篷外面警卫,没有进帐篷睡觉。”
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咬口自己昨天晚上根本就没有进帐篷里睡觉,一直给老板做警卫守夜。
虽然这个说法有些牵强,但只能这样说了,这是最好的说词。
反正绝对不承认昨天晚上老板跟自己两人睡在一张床上。
“老板醒来问起呢?”
马钰问道。
“也这么说,不管谁问,我们都要这样说,你明白吗?”
南宫紫嫣看着马钰严肃地说道。
“我……我明白!”
马钰迟疑了下点点头说道。
“我们赶紧出去吧。”
南宫紫嫣眼神有些复杂地看着还在熟睡的叶荣耀一眼,转头走出了帐篷。
女人对自己任何的第一次都很看重,这第一次被男人抱着睡在一张床上,对于南宫紫嫣来说,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事情。
更何况这个抱着自己睡觉的男人,是自己最崇拜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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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三章 醒来
“嗯……头有些疼……”
迷迷糊糊中,叶荣耀从睡眠中醒过来,感觉有些头疼。
这是喝酒喝多的后遗症。
很多人都说好酒喝多了,不会有头疼的情况,其实那是扯淡。
再好的酒,如果像叶荣耀那样喝的话,都会头疼。
“老婆……”
叶荣耀用手往边上一抱,边上空空的,没有人。
“看来老婆已经起床了。”
叶荣耀也没有多想,闭上眼睛还准备在床上多眯一会儿。
“不对……”
很快叶荣耀眼睛立马瞪大了。
因为叶荣耀闻到这床上的女人香味不对。
这床上的女人香味绝对不是柳箐箐身上有的香味,自己妻子从来没有使用过这种味道的香水和化妆品。
自己妻子喜欢很淡的茉莉花香味的化妆品和香水,绝对不是这被子里的这种香味。
叶荣耀的鼻子很灵,能清晰地闻出这被窝里有两个女人的香味,而且这香味叶荣耀还有些熟悉,绝对是自己经常接触的女人带的。
在这一点上,叶荣耀相信自己的鼻子不会出错的。
自己昨天绝对是跟自己老婆外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了,或者说是睡在一床被窝里了。
这个女人还不止一位,而是两位。
想到这里,叶荣耀后背冷汗都出来了。
真是醉酒害死人啊!
叶荣耀立即掀开被窝往里面一看。
还好!
还好!
衣服、裤子一件都没有脱掉。
这说明自己昨天晚上虽然跟两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彼此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让叶荣耀不由地长呼了一口气。
不过很快叶荣耀就回过神来了,急忙从被窝上起来。
不管怎么说,这里绝对不是自己该睡的地方。
这要是被人发现自己睡在其她女人的被窝里,虽然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是别人肯定不会这么想的。
等人发现的话,那真的是百口难辩了。
起床后,叶荣耀使用探测术,很快就发现守在门口的南宫紫嫣和马钰。
不用多想,自己昨天晚上肯定是跟南宫紫嫣和马钰睡在一个被窝里的。
因为叶荣耀很清楚,自己昨天晚上抱着一个女人睡觉。
是南宫紫嫣?
还是马钰?
叶荣耀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不过不管昨天晚上抱着她们中谁睡觉,叶荣耀现在都不好意思跟她们照面说话。
实在是太尴尬了。
尤其是她们还是没有结婚的女孩子,这要是传出昨天自己跟她们睡在一张床上的话,对她们的名声影响也很大。
自己一个大男人没有什么。
叶荣耀相信自己妻子柳箐箐也会相信自己的话,不会在意这事情的。
可是南宫紫嫣和马钰可不行,她们还要谈恋爱,还要嫁人的。
这醉酒真的是害人不浅啊!
叶荣耀不由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叶荣耀也要为南宫紫嫣她们考虑来的。
想到这里,叶荣耀打量了下这个古蒙包,看到桌上有一个开水瓶,叶荣耀走了过去,拿起开水瓶就往地上一扔。
“嘭!”
开水瓶落地的响声在古蒙包里响起。
“怎么了?”
“老板,你没事吧?”
一听古蒙包里的响声,南宫紫嫣和马钰急忙掀开门帘,冲了进去。
入目的是地上的一个破碎的开水瓶。
“老板呢?”
马钰环视了一圈,没有在这古蒙包里发现叶荣耀的身影。
重点关注的被窝里也没有。
“我也没有看到。”
南宫紫嫣也上上下下地把这个古蒙包看了一遍,也没有发现叶荣耀的身影。
要知道这古蒙包不大,也没有太多的东西,一眼就能把这古蒙包里的情景收入眼底。
南宫紫嫣也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发现自己老板的身影。
要知道早上自己和马钰起床的时候,自己老板还在被窝里熟睡呢。
这一点南宫紫嫣绝对相信自己没有记错。
“队长,会不会我们现在是在梦里啊?”
马钰有些疑惑地向南宫紫嫣问道。
毕竟自己和队长一直守在这古蒙包的门口,老板要是出去的话,自己俩肯定会知道的,可现在老板在这古蒙包里诡异地消失了。
“不可能!”
南宫紫嫣摇摇头说道。
这绝对不是在梦里。
“那老板哪里去了?”
马钰疑惑地问道。
要知道刚才马钰虽然守在这门口,可这耳朵一直都在听这蒙古包里的动静,刚才呼噜声停下了,马钰知道肯定是老板醒过来了,可这才多大一会儿啊,这老板就诡异的消失了。
要知道这古蒙包除了门的位置,就没有其他的出口,除非要把这古蒙包给弄破。
可现在的情景,马钰没有看到这古蒙包哪里有被弄破的迹象。
“我也不知道。”
南宫紫嫣摇摇头说道。
自己那个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南宫紫嫣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古蒙包里出去的。
不过这样也好,避免大家都尴尬。
“紫嫣,马钰,你们看到荣耀了没?”
一直没有看到叶荣耀,柳箐箐还是有些不放心。
毕竟听这部落里的妇女们说,昨天晚上自己这老公可是喝了很多酒,把这部落里最会喝酒的那些人都给喝趴下了,自己男人也喝高了,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这让柳箐箐哪里能放心啊!
所有柳箐箐现在是一处一处地去找叶荣耀。
“老板……老板……他昨天晚上没有回去睡觉吗?”
南宫紫嫣吞吞吐吐地说道。
绝对不能跟老板娘说昨天老板就睡在这里,跟自己睡在一起。
还好,老板现在神秘地在这古蒙包里消失了,要是晚一步的话,可就被抓个现找了,那样的话,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好。
“奇怪,他到底在哪来啊,怎么就没有找到呢?”
柳箐箐担心地说道。
“夫人,老板那么厉害,应该不会有事的,我现在让大家都起床,一起去找找。”
南宫紫嫣立即说道。
刚才老板还跟自己躺在一个被窝里,南宫紫嫣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老板会出什么事情。
“也只能这样了。”
柳箐箐点点头说道。
相信自己老公这么厉害,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
“还是这个‘土属性’好使。”
从草原地上出来,叶荣耀感慨地说道。
原来刚才叶荣耀把开水瓶给扔到地上后,立即使用“土遁”直接遁移到这草原上了。
这样一来,可以避免自己从南宫紫嫣和马钰睡觉的古蒙包里出来被人看到,传出什么流言蜚语的。
当然叶荣耀也可以使用“隐身术”,不过使用“隐身术”的话,要从那古蒙包里出来的话,必须掀起门帘才能出去,那样势必会引起南宫紫嫣和马钰的注意。
所以叶荣耀干脆使用“土属性”,土遁到这几公里之外的草地上。
这样谁也不会发现。
“不好,有狼群!”
“狼来了!”
“小善!”
“小善快跑!”
“不……”
远处的大声喊叫声引起了叶荣耀的注意。
只见离叶荣耀几百米远的地方,有五、六辆车的车队,在离这车队不远处一个年轻女子站在草原上,离她不远的地方,一群野狼快速地向她袭来。
车队这边,所以人都乱来了,谁都没有想到来这古蒙大草原游玩,竟然遇上草原狼群。
很多人吓得脸色都苍白了。
“快……快进车里去!”
“大家快进车里!”
“啊……”
“快点,把小孩子抱进车里!”
“救人!”
“快救小善啊!”
“来不及了,大家快躲进车里,要不然大家都要完蛋。”
“快,这野狼的速度很快,等到车前就来不及了!”
“完了!”
“呜呜……小善……”
整个车队的人都惊慌失措,大家都纷纷往车里跑。
在这空旷的草地上遇上草原狼群,只有躲在车里才是最安全的,要不然手无寸铁的大家都要丧失这狼群嘴里。
这个时候,除了李小善的至亲外,其他人现在自己逃命都来不及了,哪里还顾得上这个即将被草原狼给攻击的年轻女孩子啊。
“不……”
“小善……”
眼看这年轻女孩子就要丧生在奔跑最前面的那头草原狼嘴下,这年轻女孩子的父母痛苦地大喊起来。
面对近在咫尺草原狼,那个年轻女孩子现在被吓的两腿发软,根本就动弹不得了。
就在这个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这年轻女孩子的面前。
那只野狼整个身子向叶荣耀扑了过去。
叶荣耀冷冷地盯着这只野狼,左脚一脚就踢到这草原狼的身上。
“嘭!”
就轻轻的一声响。
这声响几乎微不可察。
但下一秒钟,那一头雄壮的草原狼身子直接横着飞了出去,直到五、六米远的地方才落下来。
这一幕,立即吓住了跟着这种草原狼身后的其它草原狼,纷纷地停住脚步畏惧地看着叶荣耀。
这一幕不止这些草原狼们吓住了,那些躲在汽车里的人们也瞪圆眼,张大嘴巴难以置信。
这么强壮的草原狼狈踢飞了?
这得多大的脚力啊?
静!
整个狼群都静了!
车上的人们都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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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四章 再次被吓跑
“啊……”
回过神来,李小善尖叫一声,整个人扑向叶荣耀,紧紧地抱住叶荣耀。
这时候,在李小善的眼里,只有眼前这个魁梧的男人才能给她安全感。
“好了,没事了!”
叶荣耀有些尴尬地拍拍扑到自己怀里的年轻女孩安慰地说道。
真是见鬼了,现在的女孩子发育都这么好吗?
这样紧紧把自己抱住,那个接触感觉让叶荣耀很尴尬。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早晨,是男人最冲动的时间段,叶荣耀竟然……
看来这两天没有跟自己老婆过夫妻生活,都经不起诱惑了。
叶荣耀只好把目光移动那只被自己给踢飞的草原狼。
只见那只草原狼摇了摇身子,吃力地爬起来,眼神恶狠狠地盯住了叶荣耀。
“呵呵,老相识!”
叶荣耀认出来,这群草原狼就是昨天自己遇到过的那一群草原狼群。
没有想到这么有缘,今天又遇上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只被叶荣耀踢飞的草原狼张开大嘴怒吼了一声,似乎要卷土重来!
“滚,再不滚就把你烤全狼了!”
叶荣耀对这只草原狼喝道。
被叶荣耀这么一吓唬,这只草原狼立即怂了,转身就跑了!
其余草原狼见状,也扭过了头,快速跟着那只草原狼的身后往草原深处跑去。
很明显这群草原狼是怕了叶荣耀了。
“好了,草原狼都跑了。”
叶荣耀拍拍紧紧抱着自己的年轻女孩说道。
“真的吗?”
李小善胆怯地把头从叶荣耀的怀里抬出来,往自己身后看。
“那……那些狼呢?”
李小善愣了下,真的看不到那些狼了。
“呵呵,都被吓跑了。”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谢谢你救了我。”
李小善脸微红地从叶荣耀的怀里出来,羞涩地对叶荣耀说道。
这还是李小善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跟异性这样接触,这种感觉真好,很有安全感。
这让李小善有些不舍得离开这个温暖安全的怀抱。
不过作为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小女生,羞涩的李小善虽然有些不舍离开叶荣耀的怀抱,还是毅然脸红地从叶荣耀的怀抱里出来。
“小善!”
“我的宝贝女儿!”
这时候李小善的父母也跑过来来了,激动地一把抱住李小善。
差一点!
就差一点点!
自己的女人就要命丧草原狼的嘴下了。
“女儿,有没有哪里伤着了。”
王月芬松开自己的女儿,上下打量自己的女儿问道。
“妈,我没事!”
李小善摇摇头说道。
其实刚才的一幕,真的把李小善吓坏了。
还好,还好……
想到这里,李小善眼睛不由偷偷地看向叶荣耀。
这男人长的不是很帅,不过很高大威猛,很有安全感!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岁数有些大,李小善估摸着他有三十岁了。
自己现在才十七岁,离结婚年龄都还差三岁,他可是整整比自己大十几岁啊!
不过这些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这个社会里老夫少妻的人还少吗?
才差十几岁算什么啊?
有些年轻女孩子都嫁给比她大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呢。
就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
李小善心里有些担心。
毕竟在华夏三十出头还没有结婚的男人很少。
尤其是在古蒙这种少数民族,女孩子十八岁就可以嫁人了,男人二十岁就可以结婚了。
“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
李先本感激地对叶荣耀说道。
这次真的太惊险了,要不是这位突然冒出来的青年男子,自己女儿现在已经……
想想,李先本都害怕。
“不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这时候,远处的几辆汽车开过来了,大家从车上下来。
“小善,你没事吧?”
“万幸都没事。”
“刚才真的吓死人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见李小善没事,大家不由地松了一口气。
毕竟大家一起出来玩,李小善要是出什么意外的话,大家都会伤心的。
国庆长假来这古蒙大草原自驾游,大家都不想那个人发生意外。
想到刚才的那一幕,大家都用一种十分惊悚的目光看着叶荣耀。
刚刚发生的一幕,已经脱离了他们的常识了,一群草原狼竟然被眼前这个男人给吓跑了。
那样的场面,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一带有草原狼群,你们在这一带游玩的话,注意安全,不要离汽车太远了。”
叶荣耀跟这帮人说了声,就转身往卡勒克旗部落的聚集地走去。
毕竟现在这时间不早了,再不回去的话,很多人都会担心坏了。
“恩人,等等。”
见叶荣耀就这么走了,李先本愣了下,急忙追上叶荣耀说道。
“怎么?你有事?”
叶荣耀停住脚步看着李先本问道。
“先生,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你救了我女儿,我要好好感激你。”
李先本追上叶荣耀说道。
“不需要,举手之劳而已。”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既然遇上了,叶荣耀总不能眼见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丧命在草原狼的嘴里,对于叶荣耀来说纯粹是举手之劳。
叶荣耀也没有想过什么回报。
“这怎么行呢,要不是你的话,我女儿……”
“我说不用就不用。”
叶荣耀打断李先本的话说道。
“大哥,谢谢你救了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李小善也没有想到叶荣耀就这么要离开,回过神来,急忙也追上来向叶荣耀问道。
“没有那个必要。”
叶荣耀直接摇摇头说道。
“那……那我可以加你的微信吗?”
李小善一脸期望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对于李小善来说,这是第一个跑进她心扉里的男人。
“不用,有缘我们会相遇的。”
叶荣耀说了声,就不理会这父女俩,直接往前方走去。
李小善想要追上去,却发现人影都不见了。
“人呢?”
李小善看着自己父亲问道。
“好像一闪就不见了。”
李先本一副失魂落魄地说道。
实在是刚才李先本有种活见鬼的感觉。
一个大大的活人,就这么在自己眼皮底下消失了?
难道救自己女儿的不是人,而是神?
肯定是这样的,要不然自己为什么不愿意告诉自己他的名字呢?
想到这里,李先本整个人都激动了。
“女……女儿,刚才救你的可能是神仙。”
李先本激动地对自己女儿说道。
“神……神仙?”
李小善吃惊地看着自己父亲。
自己父亲可是大学教授,怎么说出这么荒谬的话呢。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什么神仙啊!
“真的,女儿刚才救你的那个男人就是神仙,要不然他怎么会突然消失不见了呢。”
李先本见自己女儿不相信自己的话,立即情绪激动地说道。
“难道真的是神仙救了自己吗?”
被自己父亲这么一说,李小善也有些动摇了。
……
等叶荣耀回到卡勒克旗部落的聚集地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了,由于部落里青壮年们都被叶荣耀给灌趴下,现在还在床上睡大觉,早上起来干活的都是部落里的女人和青少年。
“叶兄弟,你这是从哪里回来的?”
见叶荣耀是从外面回来,在营地外面喂马的一位古蒙族大妈疑惑地问道。
毕竟这位古蒙族大妈可是听人说叶荣耀昨天晚上也喝高了,怎么会这么早从外面回来啊。
难道昨天晚上他再装醉不成?
“从外面回来,昨天晚上酒喝多了,睡不着,就到外面走了一个晚上。”
叶荣耀说道。
“昨天晚上你在外面过来一夜?”
那位古蒙族大妈吃了一惊说道。
要知道这草原上的夜晚也是很危险的,无论是草原狼,还是草原上的毒蛇和毒虫,都喜欢在晚上出没在草原上的。
“没遇上什么危险吧?”
古蒙族大妈担心地问道。
“没有,我这么强壮的人,这草原狼看见我都要躲的远远的,能遇上什么危险啊!”
叶荣耀笑笑地说地说道。
“还没有酒醒吧?”
古蒙大妈自然不相信叶荣耀的话。
草原狼可是草原上最危险的动物,怎么可能会看着这位“叶兄弟”就躲的远远的呢。
肯定是这位“叶兄弟”还没有酒醒,还在说胡话呢。
“可能有一点点吧!”
叶荣耀见这位古蒙大妈不相信自己的话,也就不多说了。
“赶紧回去吧,你媳妇到处找你呢。”
古蒙大妈对叶荣耀说道。
“好。”
一听自己媳妇到处找自己,叶荣耀赶紧往营地走去。
……
“老公……”
看见叶荣耀,柳箐箐立马跑过去,激动地抱紧叶荣耀,有些埋怨地说道:“你跑哪里去了,人家担心死了。”
叶荣耀看了看在柳箐箐身后的南宫紫嫣和马钰她们,有些尴尬地拍拍柳箐箐的后辈说道:“昨天晚上喝多了难受,就在草原上散散步,现在才回来,让你担心了。”
叶荣耀自然不会把昨天自己睡到南宫紫嫣和马钰的被窝里的事情告诉柳箐箐了。
这事情,只能是秘密,自己和南宫紫嫣、马钰她们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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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五章 “神丹妙药”
“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害得我担心死了。”
柳箐箐轻轻地敲打叶荣耀的胸脯说道。
要不见到叶荣耀,柳箐箐连饭都吃不下。
“看你睡的那么沉,就没有叫醒你了,放心了,你老公这么厉害,不会有事的。”
叶荣耀抱着柳箐箐笑说道。
有一个这样关心自己的妻子,叶荣耀心里特别地幸福。
以后不能让自己在醉酒了,后面太严重了,还好这次没有酿成大错。
要不然,自己该怎么面对柳箐箐啊!
“嗯,老公,莎林娜大姐给我们准备好了早餐,我们去吃早餐吧。”
柳箐箐从叶荣耀的怀里出来,对叶荣耀说道。
“好,吃早餐去。”
叶荣耀拉着柳箐箐的手,点点头说道。
古蒙族人的早餐很简单,主要是古蒙奶酪和古蒙馅饼,外加一杯牛奶或者羊奶、马奶来的。
在古蒙大草原上,到这些牧民家作客,这奶制品是永远不会缺少。
“爸爸,嘟嘟还要奶酪。”
坐在叶荣耀边上的嘟嘟,指着桌上的奶酪对叶荣耀说道。
这种味道独特,有浓浓奶香味的奶酪,是小孩子最喜欢吃的。
“给。”
叶荣耀从桌上拿了一个奶酪递给嘟嘟。
古蒙族人吃早餐基本上不会使用筷子或者刀叉来的,基本上都用手抓着吃。
其实在五六十年前,古蒙大草原的人吃饭都是用手抓的,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卫生,草原上的牧民也开始用筷子和刀叉吃东西了,不然就会被认为脏。
所以除了早餐外,午餐和晚餐基本上都会使用筷子和刀叉。
当然也有一部分大草原的牧民习惯用手抓食物吃。
这古蒙奶酪的味道非常不错,酸甜可口,叶荣耀一行人都很喜欢吃。
这古蒙奶酪俗称“酪蛋子”。
是将分离出酥油的酸奶,经微火煮熬后装入布袋,挤出酸水,成碎块状晾干即为奶酪,质硬而酸甜,是蒙古族民众喜爱的奶食品之一。
古蒙奶酪分生奶酪和熟奶酪两种。
生奶酪的做法是,把鲜奶倒入筒中,经过翻搅提取奶油后,将纯奶放置在热处,使其发酵,当鲜奶有酸味后,再倒入锅中煮熬,待酸奶呈现出豆腐形状时,将其舀进纱布里,挤压除去水份,然后,把奶渣放进模具或木盘中,或挤压成形,或用刀划成方块,生奶酪就制做成功了。
熟奶酷的做法与生奶酪的做法略有不同,制做熟奶酪时,先把熬制奶皮剩下的鲜奶,或经过提取奶油后的鲜奶,放置几天,使其发酵。
当酸奶凝结成软块后,再用纱布把多余的水份过滤掉,放入锅内慢煮,并边煮边搅,待呈糊状时,将其舀进纱布里,挤压除去水份,然后,把奶渣放进模具或木盘中,或挤压成形,或用刀划成不同形状。
奶酷做成后,要放置在太阳下,或者通风处,使其变硬成干。
叶荣耀他们现在吃的奶酪就是熟奶酪。
这也是古蒙大草原上牧民最主要的主食,很多古蒙牧民长年累月都是食用这熟奶酪做主食的。
毕竟养的牛、马、羊这些牲口都是牧民的财富,除了来了尊贵客人的时候,才会杀羊招待客人,平时大家都是舍不得吃的。
“啊……头真疼……”
就在叶荣耀一群人津津有味地吃着早餐的时候,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
听这声音,很明显是德格都巴雅尔大哥醒了。
“叶兄弟,你怎么这么早就醒过来了?”
看见叶荣耀一副神清气爽地吃早餐,德格都巴雅尔郁闷地说道。
自己整个部落酒量好的人齐上阵,竟然都没有把这位远道而来的“叶兄弟”给喝好,喝醉。
自己现在起床还头疼的很,他倒好,一点事情都没有。
这德格都巴雅尔那个郁闷就可想而知了。
要知道德格都巴雅尔现在还遭受‘宿醉’的折磨,享受起‘头痛欲裂’、‘双耳齐鸣’的感觉了。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现在是不是很头疼吗?”
叶荣耀看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一脸痛苦的双手抱头,那锁着眉头纠结的样子,不禁莞道。
这位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不愧是这个部落中年青一代最强壮的男人,要知道昨天除了叶荣耀之外,喝的最多的他。
叶荣耀估摸着他最少也有喝五斤马奶酒或白酒,现在能醒过来,真的不容易啊!
“是啊,头疼的很。”
德格都巴雅尔点点头说道。
德格都巴雅尔说话声音有些沙哑,喉咙焦干,声音听起来仄仄的。
毕竟草原上的牧民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还处于刚刚解决温饱问题。
他们平时喝的白酒,还是酿造马奶酒用的白酒,基本上都是五块,十块一斤的白酒,再奢侈的也就是二十块钱的白酒。
加上草原上牧民酒量大,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喝酒,来不来就是一斤一斤地喝,这酒水消耗速度很快,自然消费不起那些价格昂贵的高档酒。
这便宜的酒,因为其制作的材料差和工艺简单,这酿造的酒喝多了,就容易上头。
所以这德格都巴雅尔宿醉后的口干、舌燥、头痛、头晕,身子骨酸痛自然是再正常不过了。
“活该,谁让你们想着灌醉人家叶兄弟,现在是自作自受。”
莎林娜白了一眼自己男人笑骂道。
“谁知道叶兄弟酒量这么好啊,早知道他酒量这么好,谁跟他这么喝啊!”
德格都巴雅尔郁闷地说道。
现在德格都巴雅尔对叶荣耀的酒量真的是心服口服了。
尤其是喝了那么多酒,人家早上醒过来还跟没事似得,这个本事,让德格都巴雅尔佩服的五体投地。
人家“叶兄弟”这是真人不露馅的高人啊!
藏的太深了!
要是早知道他酒量这么厉害,昨天晚上谁还会想着把他给灌醉啊。
草原人崇拜英雄,崇拜强者,无论是武力,还是酒量,只要有一种厉害,都受到草原上人的尊敬。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把这个药丸吃下去,人就会舒服一点!”
叶荣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瓷瓶,从中倒出一颗豌豆大小的黑色药丸,递给德格都巴雅尔说道。
这是以前叶荣耀配制的解酒药丸,好久没有用一直放在乾坤戒里。
要不是看见德格都巴雅尔大哥醉酒后遗症这么严重,叶荣耀快遗忘了这乾坤戒指里还有这东西在呢。
“叶兄弟,你不会是吃了这药丸才这样神清气爽的啊?”
听叶荣耀这么一说,德格都巴雅尔眼睛一亮,看着叶荣耀问道。
毕竟大家喝醉后,都难受的很,自己能起床也是强撑着,可没有理由这位“叶兄弟”跟没事人一样。
肯定是这个黑色小药丸的功效。
“我不需要这药丸。”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以叶荣耀现在的身体情况,虽然喝了那么多酒也让他难受,可强大恢复能力,让他早上醒过来后,又神清气爽了。
叶荣耀自己现在是越来越用不到这个解酒药丸了。
“哦!”
德格都巴雅尔也没有多问,接过叶荣耀的黑色药丸毫不犹豫的扔到了嘴里。
德格都巴雅尔是个胸襟开阔的直爽汉子,也没有对这药丸疑神疑鬼的。
随着药丸进嘴里,一种酸酸辣辣的味道口腔中、肠胃里爆开,流窜到大脑。
很快,有一种清爽的感觉传遍整个身体,德格都巴雅尔原本浑浑噩噩的眼睛陡然清明起来。
原本脸上的醉意、疲态、痛苦相,顿时一扫而空,整个人立马变得精神起来。
“舒服,真的太舒服了!”
通体舒泰的德格都巴雅尔大哥忍不住大声喊道。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有种……有种跟自己妻子刚刚“啪啪啪”过之后的那种通体舒泰。
那种感觉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这药丸真神!”
德格都巴雅尔忍不住向叶荣耀竖起了大拇指说道。
这简直跟仙丹似得,立马见效,这么厉害的药丸,德格都巴雅尔活了半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
“你现在不头疼了?”
莎林娜吃惊地看着德格都巴雅尔问道。
毕竟这个效果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就是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出,莎林娜才吃惊,才有些不敢相信。
毕竟再厉害的特效药,也没有听过立马见效的。
可德格都巴雅尔的样子,可是立马见效的。
要不是德格都巴雅尔是自己的丈夫,莎林娜都怀疑他们是不是合起来在演戏。
“不头疼了,不但不头疼了,还神清气爽的,跟特舒服。”
德格都巴雅尔兴奋地说道。
“这么神奇?”
莎林娜愣住了。
一个豌豆大小的黑色药丸,竟然有这么厉害的解酒效果,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叶兄弟,你这药丸真的太神了,这药丸肯定很贵吧?”
德格都巴雅尔有些忐忑不安地向叶荣耀问道。
实在是这黑色药丸跟灵丹妙药似得,这价格肯定贵的很,这位叶兄弟弄来一颗肯定花了不少钱,被自己这样糟蹋了,德格都巴雅尔心里不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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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六章 五彩哈达
“不贵,都是自己弄一些中草药熬制而成的,一颗药丸成本也就几毛钱。”
叶荣耀实话实说道。
这也是因为豪爽的德格都巴雅尔让叶荣耀心生好感,要不然叶荣耀不会说这么实在的。
要是遇上那些叶荣耀看不爽的人,叶荣耀能把这几毛钱成本的药丸喊出几万元的高价。
“叶兄弟,你是萨满?”
德格都巴雅尔一脸吃惊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古蒙族也有自己的医学系统,只不过古蒙族的医疗是和部族信仰的‘萨满’融合在一起,在古蒙大草原上给人看病的大部分都是部落萨满祭祀。
德格都巴雅尔从小就在古蒙大草原里长大,给他看病的都是部落的萨满,所以习惯称医生为萨满。
在古蒙大草原里,萨满都是地位的非常崇高的。
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然保持着古蒙族传统生活方式的古蒙草原上的部族,萨满的地位仍然是崇高无比的。
所以这古蒙包里的德格都巴雅尔和莎林娜都用仰视、崇敬的眼神看向叶荣耀。
“我不是萨满,我只是医生。”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在古蒙族里萨满的地位可不只是医生,更多的是祭祀。
“医生?医生也是很了不起啊。”
德格都巴雅尔钦佩地说道。
在古蒙大草原里,纯粹的医生地位虽然略不如萨满祭祀,可也是地位崇高的,是最令人羡慕的职业。
“还行吧!”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现在叶荣耀的身份比较杂,是大学教授、医院医生、网络作家、社会慈善家等,叶荣耀现在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身份了。
“叶兄弟,你这个药丸真的只需要几毛钱的成本?”
德格都巴雅尔看着叶荣耀问道。
“是,就五毛钱不到的成本。”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这“醒酒药丸”是叶荣耀使用最普通的中草药熬制而成的,普通的中草药很便宜,有的一块钱都能买一斤。
除去叶荣耀个人的人工费,炼制一炉的成本也就两百多块钱,一次可以炼制一千多颗这样的“醒酒药丸”,其实这成本费用也就两毛钱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看中医比看西医便宜的原因,中医的中草药价格便宜,不像西药经过层层加价,到病人手里,这药物的价格早就翻了十倍,乃至几十倍了。
“那……叶兄弟,你能不能把这一瓶药丸都送给我啊,昨天晚上我们部落好多人都喝多了,我想他们肯定跟我一样头痛的很。”
德格都巴雅尔一听这黑色药丸成本不超过五毛钱,不值几个钱,就打起这瓷瓶的注意了。
毕竟这黑色药丸实在是太好用了。
“给。”
叶荣耀自己把这一瓷瓶的醒酒药丸递给德格都巴雅尔。
这种醒酒药丸自己乾坤戒里还有好几十瓶呢。
“谢谢!我这就给部落里的兄弟送去。”
叶荣耀的慷慨,让德格都巴雅尔越发的觉着叶荣耀顺眼了。
德格都巴雅尔感激地说了声,就接过叶荣耀递过来的白瓷瓶,要往外走。
有这个黑色药丸在,以后喝再多酒都不会头疼了,德格都巴雅尔心里特兴奋。
“巴雅尔,你还没有吃早餐呢。”
见自己男人没有吃早餐就要往外面走,莎林娜立即说道。
“等我回来再吃,先给巴尔图他们送这黑色药丸。”
德格都巴雅尔说了声,就已经走出古蒙包了。
……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这什么药丸,吃下去这么神奇,我头一点都不痛了,简直就是神丹妙药。”
“这可是叶兄弟酿制的醒酒的药丸,神奇吧?”
“叶兄弟酿制的?”
“德格都巴雅尔,这黑黑的药丸,有啥用啊?”
“你吃了就知道了。”
“啊……我头不痛了,整个人都精神了,太神奇了!”
“要药丸太神奇了,真的是那叶兄弟给的?”
“对,这还是叶兄弟亲自炼制的,他简直跟咱们的萨满还厉害。”
“这小小的黑色药丸,竟然有这么神奇的作用,肯定很贵吧?”
“什么?成本不到五毛钱?德格都巴雅尔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没有想到那位叶兄弟不但酒量厉害,还有这医术,还这么慷慨。”
“这叶兄弟肯定是外族的‘萨满’,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厉害呢。”
随着德格都巴雅尔给部落里那些人送解酒药,叶荣耀的的形象在整个卡勒克旗部落牧民心中更上一层楼了。
原来这叶兄弟不但酒量深不可测,这医术也是深不可测啊。
“能人!”
“大能人啊!”
这是卡勒克旗部落里所有人对叶荣耀的印象。
现在叶荣耀对于这些古蒙朋友而言,已经是“能人”级人物了。
这不,叶荣耀才吃完早餐,这卡勒克旗部落的萨满就找上门了,愣是要跟叶荣耀讨教这医术上的知识。
还好叶荣耀有“高级医术”,这“高级医术”也包含古蒙族的医学体系,也就是这些萨满祭祀体系会的医学。
一番交流下来,让这位在卡勒克旗部落,甚至在整个古蒙大草原里都有着崇高地位的萨满对叶荣耀钦佩无比,把叶荣耀定为卡勒克旗部落最尊贵的客人。
为此,这位萨满还特意举行了一个献哈达的仪式,亲自给叶荣耀献哈达。
献“哈达”是古蒙族人民最普遍,也是最贵鬼的一种礼节,是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纯洁、诚心、忠诚和尊敬。
在古蒙族里,大凡婚丧节庆、迎来送往、拜会尊长、觐见佛像、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
佳节之日,人们互献哈达,表示祝贺行日愉快,生活幸福;婚礼上呈献哈达,意味着祝愿新婚夫妇恩爱如山、白头偕老;迎宾时奉献哈达,表示一片虔诚、祈祷菩萨保佑;葬礼上献哈达,是表示对死者哀悼和对死者家属的安慰。
根据献“哈达”的人的身份不一样,代表的意义也不一样。
卡勒克旗部落地位最崇高的萨满亲自给叶荣耀献哈达,这意义非常不凡,代表着叶荣耀是整个卡勒克旗部落最尊敬的客人。
“愿无所不能的草原之神祝福你!”
卡勒克旗部落地位最崇高的艾彦萨满双手捧哈达,高举与肩平,然后再平伸向前,弯腰向叶荣耀献上五彩哈达。
艾彦萨满是卡勒克旗部落地位最崇高的长者,他用这种哈达与头顶平的方式向叶荣耀献哈达,这是对叶荣耀的尊敬和最大的祝福。
这种方式献哈达代表这吉祥如意的意思,是古蒙大草原的人们最高的祝福。
“谢谢!”
出于礼节,叶荣耀必须恭敬的姿态用双手平接这五彩哈达。
“哈达”是一种生丝织品,纺得稀松如网,也有用丝绸为料的。上品“哈达”织有莲花、宝瓶、伞盖、海螺等表示吉祥如意的各种隐花图案。
“紫嫣姐,这哈达不都是白色的吗?怎么这位老牧民怎么给我姐夫献五色的哈达啊?”
柳兮兮好奇地看着自己姐夫手上的蓝、白、黄、绿、红五种颜色哈达,疑惑地向南宫紫嫣问道。
毕竟在电视里,柳兮兮看到这古蒙族,还有藏族,他们给客人献的哈达都是白色的,这五彩哈达,柳兮兮还是第一次见到过。
“其实哈达不止一种颜色,其实有蓝、白、黄、绿、红五种颜色,只不过白色象征纯洁、吉利,人们一般情况下,献给朋友、客人都是白色的哈达。”
南宫紫嫣解释道。
因为曾经来过古蒙大草原执行任务,南宫紫嫣她们都受过这古蒙族的风俗人情的培训,自然清楚这哈达的意义。
“那,为什么给我姐夫献五彩哈达啊?”
柳小辉好奇地问道。
“五彩哈达是古蒙族最珍贵的礼物,在佛教教义解释五彩哈达是菩萨的服装,是献给菩萨和最最尊贵客人的礼物,我们老板被这卡勒克旗部落定为最最尊贵的客人。”
南宫紫嫣解释道。
在古蒙族里,蓝色表示蓝天,白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
用不同的颜色的哈达,献给不同的人它的意义也是不同。
就像航天员来这古蒙大草原时,这草原上的牧民给他们献上的就是蓝色的哈达。
“还是姐夫厉害,这就成了最最尊贵的客人了!”
柳小辉一脸崇拜地看着前面不远的叶荣耀。
现在柳小辉对自己姐夫的崇拜之心,简直就跟黄河之水一般滔滔不绝。
这献哈达仪式结束后,一大帮的卡勒克旗部落大汉邀请叶荣耀去看他们赛马。
古蒙大草原的牧民大汉都很好强,昨天晚上在酒桌上输给叶荣耀,这些卡勒克旗部落大汉觉得很没有丢人,所以今天想让叶荣耀见识下自己这些人高超的马技。
在古蒙大草原上长大的牧民,没有不会骑术的,作为游牧名字,这骑马射箭耍弯刀是基本功,每一个草原上长大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必须学会骑马射箭耍弯刀。
要知道这古蒙族曾经就是靠着这骑马射箭耍弯刀征服了大半的欧亚大陆,成为当时最强大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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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七章 骑马
大草原就是有一点非常好,空旷无边,随处都可以赛马,当然也可以赛车。
毕竟这大草原上没有什么交通规章,也没有什么红绿灯和交警,在这空旷的草地上,只要你不怕死,汽车能开多快就可以开多快。
哪怕是喝醉醺醺的人,哪怕是没有驾照的人,也可以在这大草原上飙车,绝对没有人会管你。
可惜那些喜欢玩飙车的,基本上都是富家子弟,毕竟价值百万以上的跑车,普通老百姓是买不起的。
这些富家子弟过惯了都市里的灯红酒绿的,哪里会来这大草原过这苦寒的日子啊。
要不然让这些人来这大草原上飙车,倒是可以让大都市里少一些交通事故来的。
“我们的马场在五公里外,你们是准备坐车过去呢,还是骑马过去。”
走出营帐,德格都巴雅尔向叶荣耀他们问的。
“当然骑马了。”
叶荣耀还没有说话,柳小辉就激动地说道。
柳小辉从来没有骑过马,这次有机会可以骑马,柳小辉自然不会放过了。
“你会骑马吗?”
叶荣耀白了自己小舅子说道。
别以为骑马简单,要知道这骑马其实是很危险的,一个不好从奔跑的马身上摔下来,那真的是不死也重伤。
每年因为骑马被摔死或者被摔残废的人都不在少数。
叶荣耀估摸自己这个小舅子连马背都没有坐过,还想骑马,真是是找死了。
“我这么聪明,骑马还不是小意思。”
柳小辉没有把骑马当一回事。
自己开车都溜的很,还会怕骑马。
“那里有马,你去骑骑看。”
叶荣耀指着自己前面的一匹枣红色的马对柳小辉说道。
虽然卡勒克旗部落的马场在五公里外,可并不是说这部落营帐这里没有马匹,为了方便出行,这卡勒克旗部落除了有几辆车外,还有好些头马匹在这营帐附近。
“那我就去骑了。”
柳小辉兴奋地向那只枣红色马跑过去。
“姐夫,我也要骑马。”
柳兮兮见姐夫竟然同意柳小辉去骑马,也心动地对叶荣耀说道。
“等小辉骑好了,你可以去试试。”
叶荣耀笑笑地看着柳兮兮说道。
希望自己这个小姨子等会儿还有兴趣骑马。
这草原上的马,可不是那些景区供人拍照的老弱马匹,这草原马可都还是很有些野性的,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骑到它们身上的。
“好吧!”
见自己姐夫这么说,柳兮兮只能等了。
柳兮兮可是骑过马,只不过那只是花十块钱骑上马拍一张照片而已,没有骑着马奔跑过。
所以柳兮兮眼馋的很,想要骑马在草原上飞驰,像电视里的女骑士,威风凛凛的。
“叶兄弟,我怕……”
见叶荣耀让柳小辉这个半大的孩子去骑马,德格都巴雅尔有些担心。
虽然这草原上像柳小辉这么大的孩子,无论男女基本上骑术都已经非常精湛了,可这柳小辉毕竟不是草原上长大的孩子。
很明显他以前根本就没有骑过马,这让他骑马,是不是太危险了。
要知道这马也是桀骜不驯的动物,任何一个陌生人要骑在这马上,这马可不会那么配合的,十之八九会把骑在它身上的人弄倒。
除非这个人很有本事,这马怎么都不能把他给甩下来。
马也是欺软怕硬的,只要你能驾驭它,它就会乖乖地听你的话,让你骑在它身上,不然的话,你就等着倒霉吧。
草原上的孩子皮粗肉糙,也经过训练,从马背上摔下来,也不会重伤的,可这柳小辉一看就是城里富家子弟,这细皮嫩肉的,这要是从马上摔下来,可真的很危险的。
还有一点是德格都巴雅尔最担心的,这枣红色的马可是部落里脾气最差的马。
部落里很多人都想骑这枣红色的马,可是十之八九都会被这枣红色马给从马背上掀下来。
整个部落里,也就只有寥寥几人能骑上这枣红色马而不被它从马背上掀下来。
这挑哪匹马不好,偏偏挑这匹马。
“难道是他对他这个小舅子有成见,还是……”
德格都巴雅尔真不明白,这“叶兄弟”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那么多匹马儿不去选,偏偏选这匹枣红色的马。
“没事。”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有自己在,这小舅子自然不会有什么事情了。
……
“姐夫他真的太小瞧人了,骑马这么简单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做不到呢,等会好好表现给他看,让他明白,自己这个小舅子也是有本事的……”
柳小辉一边嘀咕着,一边走到那匹枣红色的马边上。
“马兄,这次帮帮忙,让我骑上你的背上好不好?”
柳小辉轻轻地摸抚枣红色马的鬃毛,轻声地说道。
柳小辉喜欢,从都说这马是有灵性的,能听懂人的话,柳小辉要骑这匹马,自然要跟这马儿商量下。
“你不啃声,我就当你同意了。”
见这枣红色马儿没有回到自己的话,柳小辉就当这枣红色马同意自己骑在它背上了。
可能这枣红色马早上有人骑过,这马背上已经装好这马鞍,柳小辉只要抓住这马鞍子就能上马。
毕竟是年轻人,柳小辉还是很轻松地爬上这马背,坐上了马鞍。
“姐夫,你看我骑上马了。”
柳小辉又是兴奋,又是得意地对叶荣耀喊道。
叶荣耀也有些意外地看着骑在马上的柳小辉,没有想到他还真的骑上这枣红色马儿了。
毕竟叶荣耀的“高级驯兽术”不是吃素的,一眼就看出来这匹枣红色马脾气不好,属于那种桀骜不驯的存在。
这种马儿只服能强者,不会让一般人骑在自己背上的。
所以看到柳小辉骑上马背,叶荣耀才觉得奇怪。
“姐,给我拍个照。”
有些得意忘形的柳小辉对柳箐箐喊道。
“好。”
柳箐箐也兴奋地拿出手机给柳小辉拍照。
“嘶……”
突然,这匹枣红色马前蹄往上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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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八章 无形的力量
“啊……”
“小辉……”
“危险……”
“小心……”
看到这枣红色马发怒,柳箐箐她们吓的大叫起来。
这柳小辉要是从这么高大的马背上摔下来,那可是很危险的。
“啊……”
马背上的柳小辉也被这枣红色马的这一下吓的脸色都白了,他紧紧地抓在这枣红色马的鬃毛。
“不……”
可惜这枣红色马的突然一下动作太猛了,柳小辉根本就抓不牢这鬃毛,还是被这枣红色马给甩出马背了。
“啊……完了……”
被甩出马背的柳小辉吓得闭上眼睛。
“嘭……”
说时慢,那时快,就在大家反应过来,想跑过去救柳小辉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摔倒在草地上了。
“小辉……”
“老公,你快救救小辉!”
跑到柳小辉身边的柳箐箐和柳兮兮姐妹,看着倒在地上的柳小辉,两女吓的整个脸都发白。
这小弟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可怎么好啊!
“姐,我……我会不会残疾啊?”
被甩出马背落在地上的柳小辉脸色苍白地对柳箐箐和柳兮兮问道。
“不会的,不会的。”
柳兮兮急忙摇摇头说道。
“小辉,你不会有事的,你姐夫医术那么厉害,会治好你的。”
柳箐箐握住柳小辉的手安慰地说道。
早知道骑马这么危险的话,自己就应该阻止小辉骑马了,可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
还好自己老公医术高超,应该能治好自己弟弟的伤的。
“姐,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我肯定是要残废的,我……”
柳小辉悲伤地说道。
从这么高大的马背上摔下来,自己肯定受了很重的伤,要不然自己怎么会感觉不到疼痛呢?
看来自己这是全身失去知觉了。
完了,自己以后成为一个失去手脚的残废了、
柳小辉越想越伤心。
“老公,你快救救小辉!”
见叶荣耀走过来,柳箐箐急忙对叶荣耀说道。
“他没事!”
叶荣耀有些好笑地看在倒在草地上一动不动的柳小辉,对柳箐箐说道。
刚才在柳小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时候,叶荣耀就使用“念力”拖着柳小辉的身体落在这草地上,可以说柳小辉看似从这枣红色马的马背上摔下来,其实一点伤都没有。
至于为什么这柳小辉倒在地上起不来?
那是他自己把自己给吓的。
他以为他自己受到了很重的伤,起不了身了。
这叫幻想病,本来自己没有病,可由于某种原因幻想觉得自己有病,结果这一辈子就活在病里。
这柳小辉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明明没有受伤,可心里认定了自己有伤,认为自己起不了了,所以就真的起不了了。
“姐夫,你不用安慰我了,我知道我……”
柳小辉悲伤地说道。
“你知道个屁……”
叶荣耀说一声,就用手在柳小辉的大腿位置拍了一下。
“疼……”
柳小辉疼的眼泪都出来了。
这哪里是自己的亲姐夫啊,自己都受这么重的伤了,他还这么折磨自己。
真的疼死自己了。
等……
突然柳小辉愣了下。
不对,自己不是残疾了吗?
自己不是被这马摔到地上,整个下肢失去知觉了吗?
怎么还能感觉到大腿的疼痛呢。
难道自己姐夫这么一拍,就把自己的拍好了。
这也太神奇了吧?
“好了,不要在地上装死了,起来了。”
叶荣耀笑笑地对柳小辉说道。
“姐夫,我真的好了?”
柳小辉激动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你站起来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叶荣耀微笑地看着柳小辉说道。
自己这个小舅子真的是娇生惯养的厉害,就这么从马背上摔下来,就觉得自己摔残废了,起不来了。
这意志力也太弱了。
“真的?”
柳小辉急忙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我脚没事,我的手也没事,我……我没有变残疾……”
柳小辉整个人激动万分地喊道。
太好了,自己还是完好无损,不用变成残疾了,还能完好起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还是姐夫厉害,就这么在自己大腿上拍一下,自己就什么都好了。
神医啊!
自己姐夫才是真正的神医啊!
“你本来就没什么,只是自己吓唬自己而已。”
叶荣耀白了一眼柳小辉说道。
有自己这个大姐夫在,怎么可能让自己这个小舅子摔出好歹来啊。
大姐夫这个招牌可不能丢啊!
“姐夫,你的意思是小辉自己吓唬自己?”
柳兮兮疑惑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毕竟自己弟弟从那么高大的马背上被这马给甩下来,怎么会没事呢?
可是现在看自己弟弟的样子,好像真的没有一点问题。
生龙活虎的,一点受伤的样子都没有。
“老公,会不会有其它隐患啊?”
柳箐箐有些不放心地向叶荣耀问道。
毕竟自己弟弟从那么高的马上给摔下来,现在是看起来生龙活虎的,没有什么大碍,保不准的留下什么隐患。
要是等以后隐患发作了,才发现,可就耽搁了最好的时间了。
“放心,我说他没事就没事。”
叶荣耀很肯定地说道。
“奇怪……真的好奇怪……就算是我们草原上的牧民被马这一甩,也或轻或重地会受点伤,这位小兄弟怎么一点伤都没有啊……这有些古怪……”
德格都巴雅尔上上下下地给你柳小辉检查了被,不由地有些疑惑起来,看柳小辉的目光也开始有些呆滞了。
“你……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我可是直男……可不好那一口的……”
柳小辉被这德格都巴雅尔盯着有些头皮发麻,急忙往后退了几步,跟这德格都巴雅尔保持安全距离后立即表面态度说道。
这男人的眼神太吓人了,这样痴痴地看着自己,肯定是对自己有想法。
估计这个德格都巴雅尔那个取向有问题,自己还是离他远点好,最好是跟自己姐夫在一起,让姐夫保护自己。
要不然这个德格都巴雅尔那么强壮,要是对自己用强的话,自己可不是他的对手。
“直男?什么意思?”
德格都巴雅尔疑惑地看着柳小辉问道。
实在不明白这不大不小的毛小子,怎么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着,还说自己是“直男”。
这“直男”是什么意思,德格都巴雅尔不明白。
“哈哈……”
“呵呵……”
听柳小辉的话,叶荣耀一群人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柳小辉这想象力有些丰富了。
“你们笑什么?”
德格都巴雅尔被叶荣耀他们笑的有些莫名其妙。
“没笑什么。”
叶荣耀强忍笑意说道。
这事情自然不能说了,要不然这德格都巴雅尔弄不好会暴怒打自己这个小舅子一顿。
“小辉,你真的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柳箐箐还是不放心地向柳小辉问道。
毕竟柳家这一代,就柳小辉这一个男娃子,是独苗,可不能有什么闪失。
“我没事,真的没事,现在想想刚才我被这马甩下马背的时候,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在我身下拖起我。”
柳小辉想了想说道。
“一股无形的力在你身下拖起你?”
柳箐箐皱着眉头看着柳小辉问道。
还说没有事,这都胡言乱语了,怎么叫还没有事情啊?
这明明是脑袋被摔坏了啊?
等等……
柳箐箐想到了一种可能,目光不由地看向自己的老公。
难道是自己这位神秘的老公出手救了自己弟弟?
可那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什么呢?
柳箐箐发现自己对自己老公的本领了解的太少了。
“无形的力量?小辉你是脑袋摔坏了,还是玄幻看多了,哪里有什么无形的力量啊,我怎么就没有看见啊。”
柳兮兮拍了下柳小辉的头说道。
“二姐,你不要拍我的头,会被拍傻的,姐夫都说了,这男人的头是不能随便给女人拍的,会很衰的。”
柳小辉不满地对柳兮兮说道。
自己都十四岁了,都已经是男子汉了,怎么可以被女人拍后脑勺呢,很丢人的。
“啊……都学会拿姐夫压我了?”
柳兮兮立即不满地说道。
“兮兮,不要闹了,小辉刚刚受伤,你就不要气他了。”
柳箐箐看着自己这两个活宝弟弟和妹妹,有些无奈地说道。
“姐,姐夫都说他是自己吓唬自己,根本就没有受伤,这完全是无耻地博同情心呢,害得我刚才还流了几滴眼泪,实在是太可恶了。”
柳兮兮瞪着柳小辉对柳箐箐说道。
“好了,你们也不要闹了,你们都坐车,我跟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他们骑马。”
叶荣耀打断柳兮兮她们的话说道。
“你会骑马?”
德格都巴雅尔意外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毕竟现在不是古代,人们代步的工具已经不再是马匹,而是汽车了,现代的人会骑马的除了自己这些在大草原上讨生活牧民外,基本上都不会了。
这位“叶兄弟”一看就不像是大草原上长大的人,他怎么会骑马呢?
“当然,我的骑术还不错呢。”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现在叶荣耀发现这技多不压身的好处,走到哪里都那么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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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章预计在十点半左右完成,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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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四十九章 敬酒不吃吃罚酒
“叶兄弟,骑马可不是开闹着玩的啊,这人从马儿在奔跑中摔下来可是很危险的。”
德格都巴雅尔还是有些不放心,郑重地对叶荣耀劝道。
骑马真不是什么好玩的游戏,一个不好人从马背上摔下来,可是很要命的。
哪怕是草原上经验老道的牧民,每年都有人从马背上摔下来摔死了,德格都巴雅尔真的有些不放心叶荣耀。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叶荣耀感激地说道。
这个德格都巴雅尔是个好人,不过叶荣耀对自己的骑术还是非常自信。
当然,对于叶荣耀来说,哪怕是从这马背上摔下来,他都不会伤到一根寒毛。
“好吧!这草原上的马野性很强,你骑马的时候还是小心点,对了,你就骑那匹白马吧。”
见叶荣耀对他自己这么有信心,德格都巴雅尔也不再多劝了,指着边上的白马对叶荣耀说道。
“我还是骑这枣红色马好了。”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这匹枣红色马脾气最差,刚才你也看到了,你还是换一匹吧!”
德格都巴雅尔摇摇头劝道。
“不用,就这匹枣红色马好了,在我看来,这马跟人一样,喜欢欺软怕硬,只要你能驯服住它,它就听话的很。”
叶荣耀还是执意选择这匹枣红色的马。
“姐夫,这匹马喜欢耍诈,玩阴的,你可要小心啊。”
柳小辉一听自己姐夫也要骑这匹枣红色马,急忙说道。
“你以为姐夫跟你一样笨啊,姐夫连大蓝鲸都能驯服的乖乖的,还会怕这区区一匹马儿?”
柳兮兮白了一眼柳小辉说道。
“驯服蓝鲸?”
听到柳兮兮的话,很多人都愣住了。
柳小辉愣了下,不敢置信地说道:“那……那怎么可能呢?”
蓝鲸是什么,蓝鲸可是大海里的霸主,又大又猛的,自己姐夫怎么可能驯服它呢。
再说了,这蓝鲸生活在大海里,自己姐夫也没有办法驯服啊?
自己这二姐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开始胡思乱想了。
肯定是这样的。
这暗恋中的女人,真的太可怜了。
“叶兄弟,你驯服过蓝鲸?”
德格都巴雅尔是生活在草原上,虽然没有在现实里见过蓝鲸,可是在电视里,尤其是《海洋世界》这个节目见过蓝鲸,那是巨无霸的存在。
不要说驯服它了,靠近它,都有可能被它给吞吃掉。
这“叶兄弟”能驯服这巨无霸存在的蓝鲸,那怎么可能呢?
“那是以前的事情,不提了,我先骑这枣红色马试试。”
叶荣耀说了声,就抓住这枣红色马的背,一个跳跃就轻轻松松地骑上了枣红色马的马背。
那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很酷。
“好帅啊!”
马钰一脸花痴地看着骑在枣红色马背上的叶荣耀。
尤其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跟叶荣耀睡在一个被窝里,自己还抱着他睡觉,马钰脸微红起来了。
怎么老想这事情啊?
马钰心里暗骂自己。
“好!”
“漂亮!”
“叶兄弟,厉害!”
见叶荣耀这么轻松地骑上这枣红色马背上,德格都巴雅尔这些草原牧民们眼睛一亮,立即大声喝彩道。
就这一跃上马背的动作,就算是在古蒙大草原上,能这样轻松地这样跳上马背,动作还这么干脆利落的,也没有多少人。
就连德格都巴雅尔都是练了好几年才练成的。
没有想到这位“叶兄弟”竟然也会这么一手。
看来大家真的小瞧这位“叶兄弟”了,人家的骑术看来一点都不比自己这些草原上长大的牧民差。
“姐夫,真帅!”
柳兮兮看着叶荣耀坐在枣红色马背上帅气的样子,眼睛发光,拿起手机就“啪啪啪”地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女孩子喜欢在微信朋友圈里晒自己的幸福,这柳兮兮也不例外。
手快速地在手机上操作,编辑了一段“帅气无比的姐夫”,就把叶荣耀骑在枣红色马背上帅气的照片发到微信圈里了。
“兮兮,这就是你说的那位神秘的姐夫啊?”
“兮兮,你姐夫好强壮哦!”
“哈哈,原来兮兮喜欢猛男啊,怪不得看不上学校里的那些小白脸啊!”
“好有安全感的姐夫啊,我要是有这样的姐夫该多好啊!”
“好羡慕兮兮有一个强壮,又有钱的姐夫啊,呜呜……我也要一个这样的姐夫!”
“兮兮姐夫,我见过,很厉害的。”
“兮兮你老实交代,你跟这姐夫有没有不可对外人言的事情?”
……
现在的年轻人是手机不离手的,尤其是这微信朋友圈,几分钟不刷新一下,就觉得心里好像却了点什么。
这不,柳兮兮这条朋友圈信息才发出去,里面就来了十几条回复信息,这个效率实在是太快了。
要知道这时间半分钟都还没有过去呢。
“二姐,其实我刚才坐在这马上也是很帅气的。”
见二姐一脸发痴地看着骑在枣红色马上的姐夫,柳小辉有些吃味地说道。
“是很帅气,我觉得你从马背上摔下来倒在草地上的姿势最帅气。”
柳兮兮上下打量了下柳小辉,淡淡地说道。
“你……你不是我姐,你是我仇人,有你这样说你弟弟的吗?真的是有了姐夫,就没有弟弟了,心都哇凉了!”
柳小辉郁闷地说道。
自从这位姐夫来到柳家,自己在柳家的地位真的是江河日下,无论是自己父母,还是最疼爱自己的爷爷,嘴里挂的最多的就是自己这位姐夫。
“那你继续哇凉吧!”
柳兮兮白了一眼柳小辉,继续拿着手机给叶荣耀拍照。
自己姐夫坐在这马背上,简直帅极了。
……
突然背上坐上一个陌生的人,枣红色马立即不高兴起来了。
“嘶……”
枣红色马立即前蹄往上提,整个马身后仰,准备给叶荣耀一个下马威。
可惜无论这枣红色马怎么后仰马身,都无法把叶荣耀从马背上给掀下来。
“嘶……”
连续几次大幅度的动作,都无法把叶荣耀从马背上给甩出去,这枣红马着急了,大叫一声,就撒开马蹄就在草原上急速奔跑起来。
“老公,小心点!”
柳箐箐急忙对坐在马背上快要远去的叶荣耀大声喊道。
“放心,我很快就会驯服这匹马的。”
叶荣耀大声地喊道。
草原最大的特点,就是平坦宽广,虽然这枣红色马跑的速度很快,不过柳箐箐她们仍然还能看到叶荣耀坐在马背上。
这让她们不由地放心不少。
虽然大家都相信,就是叶荣耀从马背上摔下来,也不会受什么重伤,可是大家就是不想他从马背上摔下来。
“叔叔,最棒的,肯定能让那马听话的。”
小梦梦对小嘟嘟说道。
“嗯,我爸爸最厉害的。”
小嘟嘟点点头说道,在小嘟嘟的心里,自己爸爸是最厉害的。
……
“呵呵,还挺倔的。”
见这枣红色马费劲心机地要把自己从这马背上甩下来,叶荣耀不由地笑笑地拍拍这马的脖子说道。
以叶荣耀的平衡能力,无论这枣红色马怎么费尽心机,都休想把叶荣耀从这背上把他给甩下来。
不过叶荣耀不想继续跟这枣红色马玩了,免得自己的妻子担心。
“马儿,不闹了,咱们回去吧?”
叶荣耀拍拍这马脖子说道。
“嘶……嘶……”
这枣红色马根本就不理会叶荣耀的话,加速跑起来,然后前蹄上抬,整个后背往后甩,这是想要把叶荣耀狠狠地甩出去。
“又来这招了,我说马儿,你能不能换个新鲜的招式啊,这招对我没用的。”
叶荣耀摇摇头对这马儿说道。
马是非常灵性的动物,它是有智慧的,这枣红色马长年跟牧民相处,自然能听到人话的意思。
叶荣耀不说还好,越说这枣红色马甩的更加厉害了。
“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叶荣耀顿时有些不高兴了,合着真以为自己好脾气了。
“马儿,马儿,你要是服气,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要是再这么闹,我可就不客气了。”
叶荣耀准备在给这枣红色马一次机会。
这要是最后一次机会,叶荣耀的耐性也是有限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叶荣耀已经过了一把在马背上飞驰的感觉了。
这骑马的感觉怎么说呢?
其实有些不舒服,不止这风吹在脸上不舒服,还有就是坐在这马背上颠簸也是让人很难受的。
古代的那些人那么喜欢马,喜欢骑马,那是因为那时候在陆地上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这马儿。
虽然骑在这马上飞奔的时候,要忍受这些煎熬,可总比慢腾腾地走路强多,再说了走路也是很累的。
可现在人们有了汽车这个风吹不到,雨打不着的交通工具,谁还愿意骑这马儿,受这个罪啊!
不过叶荣耀倒是挺喜欢这骑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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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章 驯服
“嘶……”
很明显这匹枣红色马不愿意屈服于叶荣耀的恐吓,身子在草地上大幅度地跳跃,想要把叶荣耀从这马背上给甩出去。
“跟我趴下!”
叶荣耀自然不会任由这枣红色马这样胡闹了,整个身子用力一沉,喝道。
顿时这匹枣红色马感受到这背上传来巨力,好像这背上不再是被着一个人,而是背着一座山的感觉。
枣红色马四脚都有些颤抖,很明显快受不住这背部传来的重力。
这时候枣红色马不要说跑了,能站立着都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嘶……”
枣红色马大声地哀嚎,可这脚力还是承受不住这背部传来的压力,慢慢地这枣红色马直接就跪在草地上,怎么也站不起来了。
背上的人如同一座沉重的大山,压住枣红色马起不来,也有些喘不过气来。
“服不服!”
叶荣耀对这枣红色马问道。
这匹枣红色马努力地挣扎着,可是无论它怎么努力挣扎,它都没有办法从跪地的状态下站起来。
男儿膝下有黄金,这马儿也一样,是绝对不会轻易地跪下的。
可现在这枣红色马被叶荣耀压着跪在草地上,这让枣红色马的傲气去了不少。
“嘶……”
枣红色马低沉地叫了一声。
这是表示愿意臣服了。
“这就对了吗,你说刚才何必呢。”
叶荣耀见这枣红色马愿意臣服,心情顿时不错起来。
这可是叶荣耀第一次训马,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就成功,叶荣耀也有种特别的成就感。
叶荣耀说着,就把施压在这枣红色马身上的力给卸去了。
顿时这枣红色马觉得身上一轻。
枣红色马觉得身上一轻,就想站起身来,可是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地站起来。
刚才的几次试图站起来,让这枣红色马体力消耗的厉害,现在都没有力气从草地上站起身子了。
这明显是虚脱了!
叶荣耀的医术可不止能医人,还能医这动物。
自然看出来,这枣红色马是虚脱了。
正常情况下,休息个一、两个小时,才能恢复体力。
不过叶荣耀很明显不愿意在这里再等一、两个小时,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瓷器瓶,从里面取出一颗黑色的药丸,对这枣红色马说道:“把这给我吃下,你就有力气站起来了。”
枣红色马转过头看了看叶荣耀,一口把叶荣耀手上的黑色药丸给吃下去了。
只是这黑色药丸在枣红色马看来实在太小了,这枣红色马都还没有什么感觉,这黑色药丸就吞进肚子了。
很快一股清凉的感觉传遍枣红色马的身子,感觉浑身充满力量。
“嘶……”
枣红色马立即欢快地从草地上站了起来,驮着叶荣耀再次狂奔起来了。
这种感觉让枣红色马特别地兴奋。
很快这枣红色马就驮着叶荣耀来到德格都巴雅尔他们边上。
“叶兄弟,你驯服了这匹马?”
德格都巴雅尔下巴都要惊掉下来了。
要知道这匹枣红色马是部落里最难驯服的马儿,脾气又暴躁,自己也是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把它给驯服的,部落里其他人花的时间比自己还久。
可这位叶兄弟呢?
这才花了几分钟时间啊,竟然就把这枣红色马给驯服了。
这让德格都巴雅尔心里不由地有心郁闷,这到底谁是草原上的牧民啊!
“嗯。”
叶荣耀点点头,拍了拍这枣红色马的马背,就直接从这马背上跳了下来。
这匹枣红色马算是被自己完全给驯服了。
“叶兄弟,你是这个!”
巴尔图对叶荣耀竖起大拇指说道。
草原上的牧民只服有本事的人,这位“叶兄弟”很有本事,巴尔图是对他心服口服。
在巴尔图看来,这位“叶兄弟”当得起卡勒克旗部落最尊贵的客人。
“运气,运气而已。”
叶荣耀谦虚地说道。
“不……这驯马没有什么运气,靠得是经验和本事。”
德格都巴雅尔摇摇头说道。
在草原上长大的牧民清楚,这驯马可没有运气之说。
“我们现在就去牧场吧!”
叶荣耀说道。
“好,走!”
德格都巴雅尔点点头说道。
现在德格都巴雅尔不担心叶荣耀骑马了,在德格都巴雅尔看来,这位“叶兄弟”的骑术可比自己还高很多,哪里还需要担心他啊。
刚才自己这些人明显思维固化了,以为草原外的人不会骑术,这完全错误的,最起码的这位“叶兄弟”的骑术,在德格都巴雅尔看来,一点都不比自己差。
甚至德格都巴雅尔有种感觉,这位“叶兄弟”的骑术,或许比自己还厉害。
“爸爸,爸爸,嘟嘟也要骑马!”
小嘟嘟不愿意跟自己妈妈去坐车,想要跟爸爸一起骑马。
“骑在马上不舒服,嘟嘟乖,跟妈妈坐车。”
柳箐箐对小嘟嘟说道。
“我不,我就要跟爸爸一起骑马。”
小嘟嘟摇摇头说道。
“骑马很危险的。”
“爸爸会保护嘟嘟的。”
小嘟嘟倔强地说道。
别看着小嘟嘟年纪小,可这脾气很倔,这一点,在叶荣耀看来是随自己。
“老婆,让嘟嘟跟我骑马好了。”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妈妈,爸爸都说嘟嘟可以骑马了。”
一听爸爸同意让自己跟他骑马,小嘟嘟开心极了,从自己妈妈的怀里下来,就跑到枣红色马边上。
在家里的时候,小嘟嘟就喜欢骑马,可是家里没有真正的马,都是把狗和野猪当马儿骑,现在看到真正的马儿,小嘟嘟自然要骑马了。
叶荣耀下马,一把抱起小嘟嘟,这枣红色马蹲下身子,让叶荣耀轻轻松松地骑上马。
“天哪……叶兄弟竟然把这枣红色马驯服这么听话?”
看到这一幕,一位卡勒克旗部落的年轻牧民吃惊地说道。
“你不知道咱们的萨满都亲自给叶兄弟送五彩哈达,这叶兄弟本事自然大了,能驯服这枣红色马也是很正常。”
另一位卡勒克旗部落的年轻牧民一脸崇拜地看着叶荣耀,对在自己身边的部落里的兄弟说道。
“这倒是!”
……
“爸爸,这匹马为什么颜色是枣红色的呢?”
坐在马背上,小嘟嘟靠在爸爸的怀里,好奇地问道。
“因为……因为……”
嘟嘟这个问题,还真的把叶荣耀给难住了,这马儿为什么颜色是枣红色的,叶荣耀还真的回答不出来。
要知道草原上的马,可不止一种枣红色马,还有黑马、黄骠马、铁青马、白马、花马、棕色马……
如此多颜色的马儿,叶荣耀都不知道怎么像嘟嘟解释这马儿为什么有这么多颜色。
说基因突变,可像嘟嘟这么大的孩子,哪里能听懂“基因突变”啊。
要是她再问一句什么是“基因突变”,叶荣耀真的要哑口无言了。
“爸爸,我知道了,我知道这马为什么是枣红色了。”
嘟嘟突然兴奋地说道。
“那嘟嘟告诉爸爸,这马儿为什么是枣红色的?”
叶荣耀都在苦思冥想怎么回答自己宝贝闺女这个问题,没有想到她自己给自己找到了答案。
叶荣耀真的很好奇,这答案会是什么?
“爸爸真笨,肯定是这马妈妈吃了很多很多红枣,所以生下来的马儿是枣红色的。”
小嘟嘟说道。
“呵呵,嘟嘟真厉害。”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虽然这个答案在叶荣耀看来是错误的,但叶荣耀没有准备去纠正它。
第一,叶荣耀自己都不知道这匹马儿为什么是枣红色的,这也跟人类为什么有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棕色皮肤区分一样,没得解释。
就算是解释起来,也很牵强。
第二,小孩子要有小孩子他们这个年级段应有的想象力,对于小孩子来说,再荒唐的想象力,也应值得大人的肯定,而不是立马否定掉孩子的想象力。
然后自己又给不出正确的答案,这是最糟糕的事情。
“坐好了,爸爸要骑马了!”
叶荣耀抱紧小嘟嘟,对枣红色马儿喊了一声“驾”,这枣红色马酒快步地跟上德格都巴雅尔他们骑的马。
除了在这大草原上,能看到这么多马儿,在其它地方,人们很难看到这么多马儿,因为非草原地方骑马、养马都是一项很烧钱的事情,
自古以来能拿出闲钱在家里散养马儿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普通老百姓宁可养驴,也不愿意养马,养马实在是一种奢侈的行为。
所以在大都市里,能玩的起马的人,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人,这也让德格都巴雅尔对叶荣耀的身份有了个大致的猜测。
这“叶兄弟”家里肯定很有钱,绝对是一个富家子弟。
“爸爸,这马能听懂我的话吗?”
靠在叶荣耀怀里的小嘟嘟摸着马鬃,好奇地向自己爸爸问道。
小嘟嘟有些喜欢摸这马鬃,软软顺滑特别地舒服。
“当然,马是很聪明的动物,当然能听懂人的话了。”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那它会不会像‘小白’那样,听嘟嘟的话啊?”
听爸爸说这马儿能听懂人话,嘟嘟立即兴奋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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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一章 古蒙草原马
“小红,快跑,咱们追上他们!”
小嘟嘟立即用她稚嫩的声音兴奋地对枣红色马喊道。
“小红”是小嘟嘟给这枣红色马取的名字。
小孩子就喜欢给动物取名字。
枣红色马没有理会小嘟嘟的话,仍然不紧不慢地跟着前面的马儿奔跑着,浑然没有想要超越前面几匹马儿的打算。
马儿也是有尊严的。
遇上叶荣耀这样的强者,枣红色马没有法子,被压制着,除了屈服,还只能屈服,对于这样的强者,这枣红色马还是愿意臣服的。
可是现在一个两、三岁的小丫头片子,竟然也想让自己听她的话,枣红色马自然不理会了。
你们人有尊严,我们马儿也是有尊严的。
不是谁都可以吆来喝去的。
“爸爸,小红它不听我的话。”
见这枣红色马没有听自己的话,小嘟嘟立即委屈地向自己爸爸告状。
“没事,爸爸教训它一下,它就听话了。”
叶荣耀安慰自己的宝贝闺女说道。
“马儿听话,你要是乖乖地听嘟嘟的话,我等会再给你一粒刚才给你吃的那个黑色的药丸。”
叶荣耀对这枣红色马说道。
对于这个马儿叶荣耀也知道不能一味地打压,有时候还有诱惑它干活,不然的这马儿给你闹脾性,不干活的,可就不好玩了。
“嘶……”
一听叶荣耀说要再给自己刚才那样的黑色药丸,马儿立即兴奋地叫了一声,就撒开脚步向前面追赶上去了。
吃过一次那个黑色药丸,那种清凉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食髓知味,这枣红色马而自然还想要尝尝那个味道。
一听只要听这小女孩的话,自己就可以再吃到这比吃什么都感觉好的黑色药丸。
这枣红色马儿早就把什么马的尊严什么的,忘的九霄云外了。
“爸爸,马儿跑起来了。”
看着枣红色马儿拼命地赶超前面的马儿,嘟嘟立即兴奋起来。
“叔叔,我追上你了。”
嘟嘟兴奋地对快被甩到身后巴尔图喊道。
“小娃子不错!”
巴尔图对嘟嘟竖起大拇指说道。
“小红,快快追上那辆白色的车。”
看到自己前面不远处的白色悍马车,嘟嘟立即兴奋地喊道。
自己妈妈和小姨就坐在车里,嘟嘟想要追赶上她们。
现在这枣红色马可听嘟嘟的话了,简直是嘟嘟指哪打哪。
很快这枣红色马就追上了悍马车。
“妈妈,妈妈……”
嘟嘟兴奋地对在车窗前看着自己的妈妈大声地喊道。
“嘟嘟……你小心点。”
看着枣红色马儿跑的这么快,柳箐箐有些不放心地对嘟嘟说道。
“爸爸在,嘟嘟不怕。”
小嘟嘟现在正沉醉在骑马的快乐中,哪里能听得进去自己妈妈的话啊。
“你也是的,不知道小孩子坐在马上吗,怎么还让这马儿跑这么快啊!”
柳箐箐有些埋怨地看着骑在马背上的叶荣耀说道。
“妈妈,是我让小红跑快点的。”
小嘟嘟立即帮叶荣耀说道。
好闺女,都知道替爸爸说话了。
叶荣耀心里不由地一乐。
都说女儿跟父亲亲,看来一点都没有错。
“小孩子胡闹,你这做爸爸的也跟着胡闹吗?”
柳箐箐白了一眼叶荣耀说道。
“呵呵,放心,有我在,嘟嘟不会有事的,我们先走了,驾……。”
叶荣耀说了声,就骑着马跑到这悍马车前面去了。
这女人一旦埋怨起来,可是没完没了,叶荣耀觉得自己还是先避开好。
……
因为距离不远,一群人骑着马、开着车,很快就到了这卡勒克旗部落的养马场。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绿油油的芳草散发出诱人的泥香,数以千计的马儿浑然不顾大家的好奇和喧闹,独自低头悠闲的吃着草,偶尔抬起头甩甩尾巴发出自得的嘶鸣声。
远处高低不平的小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出一幅秀丽的图画。
“爸爸,这里好多好多马儿。”
坐在马上的嘟嘟指着前面的马群开心地喊道。
“是,是好多马儿。”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也就是在这辽阔的大草原能看到这么大的马群,在其他的地方,根本就看不到这么多马。
万马奔腾的景象,也只是发生在大草原上。
“现在养的马儿比以前少多了,我小的时候,部落里养的马儿可是这里的十倍,现在是越来越少了,一千只都没有了。”
德格都巴雅尔骑着马来到叶荣耀边上,对叶荣耀说道。
“少了这么多?”
叶荣耀有些吃惊地问道。
“我小的时候,很多地方都用这马儿做交通工具,这马儿的市场很大,这养马的数量自然多了,可现在大家都开汽车了,就连在古蒙大草原上,人们都开上汽车了,现在这马儿作用越来越少了。”
“现在养马大部分都卖给屠宰场了,不过这马肉不好吃,不及牛、羊肉值钱,需求量又小,大家养马都挣不到多少钱,自然越来越少养这马了。”
德格都巴雅尔解释道。
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家畜给人民带来的方便,都被机器给替代了。
如以前用牛耕地,用驴研磨,用马代步,这些都统统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这些家畜的价值,只剩下给人们做食物了。
这地位和价值越来越低,其价格自然也水落船低了。
“不能再骑马了,看你头发弄乱成什么了。”
柳箐箐从车里下来,走过来对站在叶荣耀身边头发乱糟糟的嘟嘟说道。
“不,我还要骑马。”
小嘟嘟立即摇摇头说道。
这骑马刚骑上瘾,不让她骑马,小嘟嘟自然不答应了。
“这事情没得商量。”
柳箐箐脸色一放说道。
“爸爸……”
小嘟嘟立即用求助的目光看向叶荣耀。
“这事情你妈妈说的算。”
叶荣耀爱莫能助地说道。
在家里,这小孩子总要怕一个人,这嘟嘟一点都不怕叶荣耀,哪怕叶荣耀表情再凶,她都不怕,她就怕她妈妈。
所以在家里,是叶荣耀扮红脸,柳箐箐扮黑脸的。
只要柳箐箐教育孩子,叶荣耀基本上是不会插手的,哪怕柳箐箐用小竹条打孩子,叶荣耀虽然心疼,也不会插手的。
子不教父之过,女不教,母之过,对于女儿,叶荣耀可下不了手打,只能让她母亲教育她了。
“呜呜呜……”
见爸爸不帮自己,小嘟嘟立即眼泪一流,哭泣起来。
“哭,怎么哭都没有用,不能再骑马,就是不能再骑马。”
柳箐箐严肃地对小嘟嘟地说道。
有自己老公在嘟嘟身边,柳箐箐到不担心嘟嘟会从马上掉下来,而是现在十月天,这草原上的气候已经冷下来了,户外温度也就十几度的样子。
这嘟嘟骑在马上飞奔,这被冷风吹着,很容易着凉的。
这事情自然不能由着小孩子的性子了。
“那个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带我介绍下这草原上的马,我对这草原上的马习惯有些不了解。”
这嘟嘟的哭声,让叶荣耀有些心疼,可又不好插手自己老婆教育女儿,叶荣耀只好选择离开。
“好。”
德格都巴雅尔点点头,就带叶荣耀去看那些马儿。
“我们古蒙草原上的马虽然体形矮小,其貌不扬,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可是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
“在古代的战场上古蒙草原上的马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都是一种良好的军马,成吉思汗大汗就是用古蒙草原上的马征服世界的。”
一跟叶荣耀说起古蒙草原的马,德格都巴雅尔显得无比的自豪。
确实这古蒙草原上的马,一直在处于半野生生存状态,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在狐狼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寒。
古蒙草原上的马能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在古代历来都是军队里战马的首选。
不过也因为这古蒙草原上的马儿长期生活在平坦的草原上,其体形和生活习惯,让它在平原上驰骋的速度非常快,可在翻山越岭方面就要差很多。
“你这里有没有天马?”
叶荣耀对滔滔不绝给自己介绍草原马的优点的德格都巴雅尔大哥问道。
“天马?”
德格都巴雅尔古怪地看了看叶荣耀一眼,摇摇头说道:“天马不是人工放养的,而是草原上的野马,而且还必须是野马群里的头马才有可能是天马,我说的是有可能,很多情况下,上百个野马群都未必有一匹天马。”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见过天马?”
叶荣耀好奇地问道,
传说中的天马,可是比汗血宝马都要宝贵的存在。
现在的汗血宝马一匹都能卖出千万的高价,更不要说是传说中的天马了。
可惜这天马在华夏历史上一直都是传说中的存在,现在更是没有任何人捕抓过传说中的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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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二章 赛马
“没有。”
德格都巴雅尔摇摇头,继续说道:“不过我小时候听我爷爷说他曾经在靠近雪山附近看过天马,不过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估计现在那只天马也应该老死了。”
“天马长啥样啊?”
叶荣耀有些好奇地问道。
毕竟《山海经·北次三经》有记载,“马成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白犬而黑头,见人则飞,其名曰天马,其鸣自訆。”
传说中见人就飞的天马,叶荣耀很想知道它是否有翅膀,毕竟没有翅膀能飞翔的动物,真的很神秘,基本上都是传说中的存在。
“听我爷爷说,这天马除了头部的颜色是黑色外,其它部位的颜色都是雪白的,这天马非常警惕,只要看到人,立即飞奔而走,速度快如飞,脚力非常厉害,没一次跳跃的距离都有七、八米远,跟飞似的……”
德格都巴雅尔把他爷爷小时候看到天马的样子跟叶荣耀说了遍。
“后来还有人见到天马吗?”
听完德格都巴雅尔的话,叶荣耀问道。
“在我们部落,除了我爷爷,谁也没有再见过天马了。”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摇摇头说道。
“懒人系统任务,一个星期内驯服一匹天马,懒人系统奖励荣耀值两百点。”
就在这个时候,叶荣耀的脑海里响起了懒人系统的电子合成声。
我靠!
叶荣耀整个人郁闷了。
这个懒人系统几个月都不出一个任务,这好不容易来了一个任务,竟然让自己寻找传说中的天马。
开什么国际玩笑啊,这茫茫大草原,去寻找一匹传说中的天马,这无疑是大海捞针。
更重要的是,这德格都巴雅尔大哥都说了,除了他爷爷看过传说中的天马外,整个卡勒克旗部落里在也没有人看这传说中的天马。
再说了,这个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爷爷也是二十多年前见过一次这天马的,谁知道是不是他看走眼了,或者说这二十年过去,那只天马早就老死了。
要知道这马的生命年龄,大约是人年龄的三分之一,一般马的寿命大约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这二十多年过去了,就算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爷爷看到的是真正的天马,现在也基本上老死了。
说不定这古蒙大草原上的天马早就灭绝了,自己还怎么找啊!
不过一想,这“懒人系统”既然下达这样的任务,这古蒙大草原上肯定还是有天马的。
只是这要到哪里去找传说中的“天马”呢?
而且这一个星期的时间,好像有些短了。
这茫茫大草原那么地辽阔,自己就算是飞,一个星期也不能把这辽阔的古蒙大草原飞个遍啊!
叶荣耀不由地有些头疼。
“叶兄弟……叶兄弟……”
见叶容易在发愣,德格都巴雅尔喊了喊。
“啊……德格都巴雅尔大哥,有事?”
叶荣耀从任务中回过神来问道。
“等会儿,我们就要举行赛马比赛,你要不要参加。”
德格都巴雅尔问道。
“好!”
叶荣耀点点头说道。
难得骑一次马,叶荣耀自然要骑个过瘾了。
至于寻找“天马”,叶荣耀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
再说了,在这茫茫大草原寻找传说中的天马,肯定是要长途跋涉的,也要动用很多不适合让人知道的超能力,自然也就不能带上柳箐箐她们。
这需要找一个合理得理由,让柳箐箐她们不跟着自己。
叶荣耀现在还没有想到用什么理由好。
“那好,我们去挑马吧!”
德格都巴雅尔说道。
“不用那么麻烦,我就骑那匹枣红色马好了。”
叶荣耀说道。
叶荣耀这个人念旧,刚才骑枣红色马,感觉不错,也就没有想换马的想法。
“不行,我们这里赛马的规矩,就是大家都要从这马群里挑选一匹新马参加比赛。”
德格都巴雅尔摇摇头说道。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相马和骑术都是不能丢掉的吃饭本领,所以草原上很多部落的牧民经常会举行赛马比赛。
赛马比赛的时候,必须从这马群里挑选新马,就是一项很严肃的比赛要求。
这就很考验大家的相马和骑术水平了,相马和骑术高超的人,自然能从这马群里挑选出好马,也能快速地驯服这马,在比赛的时候,人和马的配合也会很好,最后自然会拿到好成绩的。
这要的赛马比赛,会让草原上的年轻牧民平时里注重这相马和骑术,不至于年轻一辈人把这草原牧民看家吃饭的本领都丢弃了。
“这么麻烦。”
叶荣耀有些郁闷,想偷偷懒,不去挑选马匹都不行了。
“叶兄弟,走吧!”
德格都巴雅尔带着叶荣耀去马群里挑选马匹。
很多卡勒克旗部落的年轻人都已经在挑选马匹了,等叶荣耀过去的时候,一部分人都已经挑选好他们满意的马儿。
“叶兄弟,我要去挑选马儿了,就不陪你了。”
“你忙!”
叶荣耀跟德格都巴雅尔大哥分开后,就在这马群里挑选马匹。
这些马儿都是牧民们放养的,不怕人,甚至叶荣耀在这些马儿身上摸摸、拍拍,这些马儿都不躲避。
经过几千年的人工培育,现在草原上的马儿的野性越来越少了。
古蒙大草原上的这些马,一匹匹身子修长,四肢细而强劲,肌肉很有流线的美感,在古代很多王公贵族都喜欢养这种草原马,认为这是一种有着贵族优雅的马儿。
拥有“高级驯兽术”的叶荣耀自然能一眼就分辨出来哪匹马儿是良驹。
要知道这相马可是大学问,可不是只看这马儿的体型,要知道很多高大威猛的马儿,在真正懂马的人眼里,它未必是最好的马儿。
“就你了。”
叶荣耀拍拍一匹白色的骏马说道。
这匹马很普通,放在这上千头骏马里,一点都不出彩,可是在叶荣耀看来,这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儿。
当然它未必是这上千头骏马里最好的存在,可能这马群里有比这匹白马更好的马儿。
不过作为懒人,叶荣耀都懒得再去挑选了。
叶荣耀也没有想过要赢这场比赛,只是为了凑热闹而已,要求不高,不要输的难看就可以。
……
大家都挑选好马匹,在部落长者的主持下,这赛马比赛正式开始。
古蒙大草原也不都是平原草地,也有很多低矮的小山包上,远望去一片连绵的小山头。
这次比赛就是从这里跑到远处最高的山头,谁先到这山头的顶部,谁就赢得这场比赛。
至于比赛的彩头,就是十只羊羔。
“驾!”
“驾!”
……
随着猎枪声响,二十几位参加比赛的人立即骑着自己精心挑选的马儿快速飞奔。
毕竟那个最高的山头离这里也就十公里左右的距离,这马儿稍微跑慢点,很快就会被别人赶上。
倒不是这些草原牧民看着这十几头羊羔的彩头,而是草原人那不认输的性格。
虽然叶荣耀挑选的白马不错,可其他人挑选的马儿也不差,在叶荣耀不发力的情况下,竟然只能在中流。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马的耐力出来了,一些跑在前面的马儿速度开始慢下来了,被后面的马儿追赶上了。
叶荣耀挑选出来的这匹马的优势也出来了,很多马儿越跑越慢,而叶荣耀骑的白马的速度还是一份都没有减。
很明显,在大家挑选的马儿里,耐性绝对可以排行前三。
那种看起来高大威猛的马儿,别看它前期的爆发力很强,一马当先地抢在前头,很快它就后续无力,泄气了!
这种马儿适合在赌马场里赛马,因为赛道短,这种马儿有强大的爆发力,能强占先机。
可这种中、长距离的比赛,就要考验这马儿的耐力,就需要像叶荣耀挑选的这白马一样,有很强的耐力。
很快,这比赛路痴已经跑了三分之二,很多开始跑在最前面的马儿基本上都被后面的马儿给追上了。
而叶荣耀骑的白马这时候,已经跑到第三位了,离跑在第二名的乌可图也只差一百多米距离了,随时都可能超过乌可图。
这还是叶荣耀不发力,没有催赶这白马往前追赶。
要不然,真的是分分秒秒就能追上乌可图。
这就是一匹好马和普通马的区别。
为什么古代的帝王和贵族那么喜欢“汗血宝马”,就是因为“汗血宝马”有很强的爆发力和韧性。
这就跟现代人开好车和开差车的区别一样。
不比较还不觉的什么,可这一比起来,这差距就出来了。
叶荣耀看了看跑在最前面的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他骑着的是黑色的马,遥遥领先在前面。
叶荣耀估摸了下,自己距离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距离在一千多米的距离。
看来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给他自己挑选的黑马非常不错。
无论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是出类拔萃的。
当然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骑术非常不凡,双脚踏蹬支撑,肥硕的大屁谷稍稍离开马鞍,身子前伏,一张脸几乎完全埋入黑色飞扬的颈鬃之内。
这种骑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对马儿速度影响,也能很好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不至于人从这高速奔跑的马儿身上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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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三章 篝火晚会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恭喜你!”
叶荣耀是第二位赶到山顶上的,对比自己早一步到达山顶的德格都巴雅尔大哥说道。
“叶兄弟,是你让我啊!”
德格都巴雅尔看着叶荣耀说道。
虽然德格都巴雅尔大部分的精力都关注这驾驭着这马儿,可是也经常回头观察后面选手的情况,自然看到这叶荣耀骑马的那个从容的样子。
这是还没有尽全力啊。
要不然他也应该跟自己一样,双脚踏蹬支撑,屁谷稍稍离开马鞍,身子前伏,一张脸几乎完全埋入黑色飞扬的颈鬃之内,这样这骑马的速度才能最快。
这次参加比赛的选手基本上都是这个骑马的姿势,只有这位“叶兄弟”还是那样从容的样子。
就这样从容的样子,都能第二个到达这山顶,这不是他让自己赢,还是什么呢。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想多了。”
叶荣耀摇摇头说道。
“不,叶兄弟,你是这个!”
德格都巴雅尔对叶荣耀竖起大拇指说道。
无论是从相马,还是骑术上,德格都巴雅尔都觉得自己差叶荣耀一大截。
最起码的,叶荣耀骑的白马,就比自己这黑马好多了。
要是叶荣耀认真起来,德格都巴雅尔怀疑自己根本就拿不到这第一名。
酒量、骑术,这本就是古蒙族人评价男人“本事”两项重要指标。
昨天晚上,叶荣耀用他那惊人的酒量,干翻卡勒克旗部落几乎所有能喝酒的成年壮汉,让这些古蒙族汉子深深钦佩不已。
而现在叶荣耀表现出来的“相马”和“骑术”同样也让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汉子们汗颜不已。
这位“叶兄弟”真的是草原外的人吗?
“深不可测”的酒量,“神乎其神”的药丸,再加上“精湛无比”的相马本领,这让叶荣耀在这些地地道道的古蒙大草原牧民的眼中,叶荣耀形象非常地高大。
“呵呵!”
叶荣耀笑笑,没有说道。
很快,大家都骑马上这山顶了,柳箐箐她们也坐越野车上这山顶。
“姐夫,那么多人骑马,就你的姿势最帅气。”
柳兮兮从车里下来,兴奋地跑到叶荣耀的面前激动地说道。
“是吗?嘟嘟刚才爸爸骑马的样子帅不帅?”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听自己漂亮小姨子夸自己帅气,叶荣耀不由地有些飘飘然起来。
“帅!爸爸最帅!”
嘟嘟点点头非常肯定地说道。
“呵呵呵……还是闺女最好。”
叶荣耀开心地大笑起来了。
被自己这纯真的女儿称帅,叶荣耀心情那个爽快,就跟这大草原似的。
“好了,看你得意的,再帅气你也是我老公,别多想了哦!”
柳箐箐娇笑着给了叶荣耀一个大大的媚眼,再暗示下,他是有老婆的男人,再帅气,也不能到外面勾三搭四的。
“老婆你放心,在我心里,永远只有你一个人。”
叶荣耀立即对柳箐箐保证地说道。
这是叶荣耀的心里话,老婆在每一个男人的心里,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肉麻!”
柳兮兮有些吃味地小声嘀咕着。
“老公,好多人在呢!”
听到自己男人的保证,柳箐箐心甜甜的,脸色微红地说道。
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最喜欢听自己心爱的男人对自己说情话。
哪怕这个情话已经说过了无数次,她还是喜欢听,爱听。
“哈哈哈,我们什么都没有听见。”
“呵呵,你们就当我们是透明人就好了。”
德格都巴雅尔、巴尔图几位草原大汉开玩笑地笑道。
中午就在这个马场,卡勒克旗部落的牧民们用古蒙大草原上很有名的“手扒肉”招呼了叶荣耀他们。
开始的时候,柳箐箐这些女孩子都还有点拘束,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扒肉吃,但叶荣耀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直接扒肉吃。
叶荣耀吃东西向来没有那么多讲究。
柳小辉自然也是有样学样了,什么高雅的吃饭方式,都抛到九霄云外,爽快地上手扒肉吃的爽快。
反正是自己这个大姐夫带头的,自己最多也就是从犯,家里长辈要是怪罪的话,不是有高个子的姐夫在前面顶着吗。
自己怕个毛,再说了这手扒养味道真的很不错。
柳箐箐和柳兮兮几女对视了,也放开了矜持,也是豪放地伸手抓肉,都开始大快朵颐这草原上的美味。
下午,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他们给叶荣耀一行人表演套马、马上表演的节目,在欢声笑语中,一个下午就这样过去了。
当然有一样是对于柳箐箐这些女人来说是不会缺的,那就是拍照留作纪念,整个跑马场都留下她们的照片。
就连不怎么喜欢拍照的叶荣耀,也被她们拉着拍了好些照片。
……
夜幕降临的时候,对于古蒙大草原的部落来说,这是最热闹的时候开始,尤其是有远方来的尊贵客人。
昨天晚上,德格都巴雅尔主办一个篝火晚会招待叶荣耀,而今天晚上卡勒克旗部落举办一个篝火晚会了,将所有人连同老人和小孩都聚集起来围着一个大台子盘膝而坐,四周点着篝火。
这样的篝火晚会对于草原上的人们,也不是经常举办的,只有遇到欢庆的日子,或者来了让大部分部落人们都觉得是尊贵的客人,才会举办这样的全民的篝火晚会来欢庆。
今天晚上的篝火晚会的主食就是烤全羊,对于古蒙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招待尊贵的客人,必须要用烤全羊招待。
卡勒克旗部落里烤全羊的能手将整只羊放在火上面炮制烤全羊,九成熟后,用刀把这些羊肉切下来放到盘子里面分给众围坐的客人和族人。
千百年的经验,让草原上的牧民明白九成熟的烤全羊的味道最好。
就还是两种酒,一种是市场上论斤买的白酒,还有一种就是牧民们自己酿制的马奶酒。
跟昨天晚上不一样,昨天晚上主要德格都巴雅尔一家主要招待叶荣耀他们,这喝酒都是靠自己倒。
而今天晚上就不一样,有专门身着蒙服的小姑娘上前来给叶荣耀他们斟酒,这是对叶荣耀的尊敬。
场中央的篝火旁边有一群身着传统蒙服的年轻男女,给大家表演着蒙古舞蹈。
古蒙族是一个骑马民族,骑着马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使古蒙民族形成了特有的草原文化风格。
由于长期骑马的原故,古蒙族的舞蹈动作多是以肩部和臂部为主。
如硬肩、软肩、圆肩、甩肩、碎抖肩,硬手、软手、压腕、弹腕、翻腕等动作,再加上绕圆、拧转、横摆扭、拧倾等四种主要动律。
基本上以跪、坐、立等动作在原地起舞。舞者主要凭借手、腕、臂、肩的弹、挑、拉、揉、和以腰为轴的前俯、后仰进行表演。
这些古蒙年轻男女表演完舞蹈后,下一个节目是很特别的节目,就是摔跤。
摔跤是蒙古人强身健体的一项主要娱乐活动之一,很久以来就是古蒙族人传统的娱乐活动。
很快两个光着膀子的蒙古大汉来到中央,做好了摔跤的准备。
这两人是族里特意安排的,主要是表演,让大家见识见识古蒙族的摔跤表演,再有一个意思就是抛砖引玉,让想上场比试的草原汉子上场比试。
“叶兄弟,干一碗。”
德格都巴雅尔端起碗来仰头将碗喝干。
在草原上男人没有一个酒量差的,在草原上男人要是不会喝酒,会被人瞧不起,被认为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噶尔迪也是个大酒坛子,浓烈的酒液如同白水一样,碰了一下之后,叶荣耀也仰头将碗喝干。
不过现在德格都巴雅尔他们已经知道叶荣耀的酒量,也不敢再跟叶荣耀拼酒了。
不过大家高兴的时候,大家干上一两碗白酒,叶荣耀自然没有什么问题。
很快这两个摔跤的汉子下场了,立即一位三十出头强壮的草原汉子走到这场中间,向着周围抱一圈拳然后在场中央静等对手。
很快,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走到场中间和个汉子对峙起来,在旁边之人的喝彩声中开始了较量。
“叶兄弟,刚才上场的两位,都是我们部落里摔跤好手,这两位也是我们族里的摔跤好手,这个年轻一点的叫阿尔巴卡,他是部落里仅次于我的摔跤好手。”
德格都巴雅尔给叶荣耀介绍道。
“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你是这部落里最好的摔跤手?”
叶荣耀有些意外地看着德格都巴雅尔问道。
“那当然,我可是我们部落里历届摔跤比赛的冠军。”
德格都巴雅尔得意地说道。
“切,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能打的过我姐夫吗?”
柳小辉见这德格都巴雅尔在自己姐夫面前得意,顿时不爽地说道。
“小辉,不懂别乱说话。”
柳箐箐急忙对柳小辉说道。
“哦!”
柳小辉急忙低头不啃声了。
这时候,柳小辉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现在自己这些人可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这要是惹对方不高兴的话,想想草原牧民彪悍的性格,柳小辉有些后怕。
自己真是心直口快,一时没有把控好啊!
“叶兄弟,你还会摔跤?还很厉害?”
德格都巴雅尔有些意外地看着叶荣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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