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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骑士起源全文阅读

作者:沿海高冷咖啡     吸血鬼骑士起源txt下载     吸血鬼骑士起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364. 矛盾重重

    希林不在这几天,城堡里一切照旧没有大事发生。但是气氛逐渐微妙起来。老爷中风之后丧失了执政能力,大家私底下全都听闻了。现在城堡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又已经亡故,以后怎么办,都没有定论。

    一部分人想当然地认为,骑士长握着兵权又得胜归来,肯定会发动哗变。所以这些天大家都看着克莱蒙德的眼色行事。他要得到最高的统治权,动动手指就能做到。

    而奥罗拉夫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甚至想出了委曲求全的应对办法,就是放下老脸勾搭骑士长。她已经默认了哗变的可能性,甚至觉得克莱蒙德这人长得还不错,就是秃了点。她与领主老爷没有子嗣,换个人试试没准可以。

    问题就在于这位骑士长本人,偏偏是个正直的人。他从未觊觎过骑士长以外的任何其他身份。他自己也处于非常混乱跟迷茫的时期。真心效忠的主人早已亡故,刚刚复仇成功。但主人唯一的儿子在自己面前被害,幕后黑手似乎是已经瘫痪的领主。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

    再说到爱人,他这辈子也只爱那一个人,从爱人死后,这个人也跟死了没有两样。对于夫人的示好,他全都视而不见。

    克莱蒙德端着茶杯一口闷。然后又瞟了一眼安塞尔。

    比起那些个粗人,安塞尔非常清楚喝茶的时候要干点啥。他夹了三块糖到茶杯里,啜了一口,挤眉弄眼地看着骑士长。这两个人都没说话,话写在脸上了。安塞尔就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老哥,上啊!”

    骑士长素来看不惯这个家伙。从道德水准还有出身还有长相,没有一样是他看得上的。这个人,居然是这座城堡的废柴老爷唯一的儿子、城堡的候选继承人!

    再看看安塞尔挤眉弄眼的样子,这家伙竟然跟自己名义上的后妈暧昧不清,简直就是人神共愤。克莱蒙德宁可一剑宰了他再同归于尽,也不会效忠这种人。

    于是问题又回到了一开始:城堡的继承人怎么办?

    奥罗拉夫人举着茶杯一阵阵唉声叹气。弗拉维本来是打算假装没看见的,他心里知道这些破事扯不清楚。于是夫人只好自说自话地解释自己愁容满面的原因。

    “哎,近日来我心中有许多愁苦都无处倾诉。我丈夫重病在身,我和他却没有子嗣。现在城堡的处境岌岌可危,必须要尽快找到合法的继承人。”

    弗拉维象征性地点头。

    “我丈夫还有一名私生子。他从小在城堡长大,却没有经过合法的承认。现在,他是唯一能当此重任的人选了。”

    夫人看看身边这位活宝。

    夫人是从别处嫁来的。前不久她刚刚收到家中兄长的来信。号称听说舍妹在夫家过得不尽如意,非常思念亲人。因此打算择日前来看望。

    呵。夫人当场回绝了信使。若是他们来了,这座城堡里做主的就不晓得是谁了。许多亲属觊觎着这座城,任何一点程序上的不妥都能成为他们发动战争的借口。

    可是安塞尔,完全没有一点继承大统的样子。嬉皮笑脸只顾着玩乐。

    “怎么样,我以后当了领主,你就来做我的干儿子吧!以后你也是‘少主’了。”安塞尔得意地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还在跟希林打趣。

    “去死吧你。”希林白眼都翻上来。小声怼了一句。

    “安塞尔是我丈夫与女仆所生,城堡的内务总管可以作证。他是眼下唯一合适的人选。”

    奥罗拉夫人的决定也十分无奈。一旦领主老爷病危,她必须要立一个说得过去的继承人。

    “哼。早就说过,老东西有一天会求我的。等我带上他的王冠,一定亲自在他墓前唾一口。”安塞尔的神情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安塞尔的合法身份需要尽快得到确认,家臣们也需要改变态度,向他宣誓效忠。”

    克莱蒙德一言不发地听着。

    “咔嚓——”他手里的茶杯捏碎了。

    “克莱蒙德,你作为骑士长,需要带头向他宣誓效忠。”

    “领主老爷还活着呢。”骑士长的话都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他不可能永远活着!”夫人脱口而出大声呵斥。

    “我会尽我的职责继续工作,守护城堡,守护这座城。我的誓言从立下之后,至死都不会改变。但眼前的这个人,是个龌龊小人,即便依靠浑浊的血统蒙混到继承人的权利,也不会改变他的本质。”

    “诶,秃子,我打架从来不会手下留情。要是我,你脑袋就碎了。”安塞尔坐直了,手肘放在桌上。

    这么说下去两个人又要拼个你死我活。下面的骑士们哗啦啦都握紧宝剑,宴会厅的气氛都不对劲了。夫人拉着安塞尔让他冷静。

    真是打起来,就要当场哗变了。

    “克莱蒙德,你是正直守信义的骑士,但愿你牢记自己的誓言,并为此恪守到底。”

    夫人打了圆场。一场近在眼前的危机化解。不多时仆人们举着各种烤肉上菜了,奥罗拉夫人才松了口气。烤羊、烤鹿还有烤野猪都排队端上来,放置在长桌中央,仆人们又送上来许多小菜填满长桌的边角。再接下来,仆人们端上美酒,给每一位骑士老爷都满上。大家谁也没动手,都看着上面的态度。

    夫人举起酒杯:“敬尊贵的来客。敬城堡的继承人。”

    克莱蒙德黑着脸,沉吟半晌。夫人今天当着来客的面,也是铁了心了,就等他发话。

    “敬帕兰卡斯堡。”

    骑士长的回答仍旧恪守自己的原则。所有的人都举杯,众人一饮而尽。

    有酒有肉,能让这群男人消停很长一段时间。夫人不喜欢这么荤腥油腻的食物,吃了几口。她也知道,这群人当着她的面很拘谨。随后安顿了访客,找个借口便离席了。

    宴会持续到深夜。那群家伙们吃饱了又开始吹牛争斗,气氛一团和气。

    值得一提的是,希林竟然站在安塞尔身后,全程一口肉都没吃、一滴酒也没沾。要是哪个熟人来敬酒,就会被安塞尔赶走。大家都觉得这家伙神经病,但谁也没有质疑过希林。

363. 设宴款待

    “今天还有贵客来访,我却毫不知情,怠慢了您,还望您见谅!”

    夫人话说得真好听,明明就是发现手下在争斗,吓得躲起来了。

    “安塞尔,上来!我有话对你说。”

    安塞尔爱搭不理的吊样,瞟了对方一眼无动于衷。他始终搂着希林不放手,生怕被人偷走了似的。希林都替他汗颜。

    奥罗拉夫人有些尴尬。她瞪了安塞尔一眼,带着仆人亲自走下台阶,迎接教堂来的访客。

    弗拉维穿着的是粗布僧袍。他谦卑地解释,自己已经从圣迹教堂卸任,现在是归乡的僧侣。

    夫人笑脸相迎,对他的敬意不减。她吩咐女仆立即备宴款待。随后向众多骑士宣布今天临时的宴会邀请大家进餐。夫人又请弗拉维来宴会厅休息,同时请几位大骑士都来作陪。这样他们就不惦记火拼了吧。

    骑士长勉强同意,收了武器。安塞尔不想掺合,却被夫人硬拉着一起走。他索性把希林一起拽上。

    那些身份不入流的杂兵没这个待遇,被晾在操场上了。领头的不打了,手下的也消停,各忙各的去。

    众人入座宴会厅,夫人请弗拉维高坐,茶水点心先送上来。时辰早就过了晚餐的时候,现在外面一片漆黑。仆人们全都忙碌起来。夫人果然是精致的女人,她主持大事时,点心的品类丰富了好多。看到好吃好喝的,众人也就消停了不少。话题回到美酒佳肴上面。

    有的人开始吹嘘在荒原上的战绩。

    有的人则夸赞夫人多么貌美矜持。

    纳特坐在弗拉维边上。安塞尔不让希林离开自己身边。他竟然坐在夫人身边,这座次也是僭越。

    骑士长坐在主教对面,与安塞尔互相对视一眼,杀气沿着餐桌蔓延。

    希林默默地瞅着这个尴尬的场面。

    “夫人,这是贵府总管订制的法典,已经抄写完毕。”弗拉维将纳特的工作成果交给奥罗拉夫人。夫人不识字,简单翻阅了几页,又交给内务总管。

    要说城堡里除了主人之外,谁的权力最大,自然不是骑士长,而是内务总管。管钱的权力最大嘛。只是这位比较低调。老头仔细产看了每一页文字,一目十行检查了内容和质量,然后点头。一见有钱拿了,肥肥别提有多开心了。

    “主教大人您大驾光临,怎么都不事先派人通报一声,以至于我有失远迎。我这里请您见谅了。”夫人再三客套,举起酒杯请主教大人共饮美酒。

    弗拉维喝了一口。修士有戒律,但没有严格到滴酒不沾的份上,否则那叫苦行。

    “哦,是这样。我已经辞职了。现在没有那么大排场,就是带着随行的人而已。”

    “您太谦虚了。像您这样高贵的主教,即便没有乡下教堂的帮衬,也仍旧值得我们尊敬。”

    闲扯了些没用的,夫人又问弗拉维为何要辞职,以后还有什么打算。

    “我们要出发去帝国首都。临走前来城里置办些物资。”

    夫人小小地震惊了一番:“您怎么能屈尊去买东西呢!您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我吩咐仆人去办!”

    奥罗拉夫人非常虔诚,弗拉维需要什么她一定会双手奉上,弗拉维深表感谢。

    “另外,那个孩子本来是城堡里的一名随从,我和他一见如故非常喜欢,相约一起去首都的。他经历了前不久的战役,又见证了死而复生的神迹,可谓造物者的宠儿。只是,他还有些事情要办,骑士长克莱蒙德大人欠他一个承诺没有兑现。”

    夫人没有听出“死而复生”的深意。但听说是骑士长欠了一个见习骑士的职位没有给少年,便哈哈大笑起来。

    “不就是见习骑士的职位么,我批准了。现在就给你晋升!”

    于是在宴席上,随从取来一件见习骑士的制服,给希林换上了。还有个见习徽章,当初罗尔他们入职的时候每个人都有。骑士长亲手给希林戴上了,没好气地拍拍少年的胸脯。

    “行啊,帕兰卡斯堡的见习骑士,希林洛斯。有你的。”

    “谢谢。”希林面不改色地回答。

    希林翠绿色的眼眸在昏暗的会议室里放着微弱的光芒。他真的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个奇妙的人。夫人与希林只有些短暂的接触。她有些舍不得这个美少年离开,又没法直说。

    “唉,这孩子您喜欢就带上吧。路上陪着您解闷。”

    “诶,这可不行!”安塞尔眉毛一竖,非常不乐意。“怎么,就给了个小徽章,城堡就可以赖账了吗!”

    夫人不解。

    “哼,希林在城堡供职。从上个月到现在,薪水都还没有付过。”

    说出来别人可能不信,希林的薪水是安塞尔替他收的。每个月一块三分之一小金币。

    “而且,我们希林在这场战役中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职责,也经历了非常、非常艰苦的过程。我指的什么骑士长大人您心里有数吧?就给一块小金币,您还真会欺负小孩子啊。怎么说……”

    安塞尔手一摊:“二十块金币,别跟我讨价还价。”

    克莱蒙德拍着桌子呵斥道:“你想讹谁!你有什么权力讨希林的工钱,你是他监护人不成?”

    “我还真就是了。他的工钱就是给我的。不信你问他自己。”

    希林尴尬地点头。

    作为吸血鬼,条约之一是不能再与人类进行交易。这是主动条约,即便这么说了,也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只要不亲手触摸金币就行——触碰金币,会触发被动条约,灼伤皮肤。

    “哼,没门!”骑士长不同意。

    “算了,这孩子的工钱我来支付。请总管取二十块金币吧。”奥罗拉夫人却是非常大方。

    “今天弗拉维大人大驾光临,我也会赞助他的旅费,再相赠二十块金币。以及这一位修士,除了定制法典的十三块金币,凑个整再赠送您七块金币。一共六十块金币给你们带上。”

    总管抱来沉甸甸一袋钱。安塞尔想伸手被夫人拍回去。

    “谁不晓得你这个酒鬼加赌鬼!一个子儿也别碰。”夫人说完,命令总管将全部的金币交给弗拉维。

    “弗拉维大人——”夫人改口也很不习惯,她都记不住主教大人的名字,“才是希林现在的监护人。把希林的工钱交给他也是应该的。”

    而弗拉维的地位毕竟高了一截,纳特成了他临时的仆人,替他收下金币。一袋沉甸甸的金币最后落在了肥肥手里,安塞尔一百个不爽。

    餐前,仆人们先奉茶,夫人请弗拉维品尝城堡的红茶,闲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在座的骑士们也跟着喝茶。往日老爷在的日子,没有这种健康的吃法,设宴就是大吃一顿,喝酒吃肉、吹牛扯淡,有时候还比武斗狠。

    克莱蒙德眼眶上的伤口已经包扎起来,他样子像个独眼龙,正好没心情喝酒,翘着兰花指端起茶杯闷头喝。样子非常滑稽。

366. 传统戏法

    一进门,正好老板娘在门口。半年不见,他又显得老了一点。妆画得更艳丽了。而且他竟然也看到希林跟安塞尔两个人。老板娘一贯地冰冷蔑视,把他们看个透心凉。“穷鬼”两个字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

    希林有些心虚,连连后退。安塞尔脸皮厚多了,揽着他硬是往前走。

    “哈哈,今天心情不错,来喝酒!”说着,就故意无视老板娘的存在走进去。

    希林从前对这里的人看得云里雾里,如今相处久了,看得出不少门道。放眼一望,大堂里没有几个有钱人。有些菜摊小老板、作坊厂主什么的,看举止就知道水平。

    偶尔能看到几个侍从的面孔。他们稍微低调一点,毕竟是违反纪律的事情。

    那些个卖酒的姑娘,也没有觉得哪里好看了。妆抹得太厚,不够均匀,还看得到脖子下面黝黑的皮肤。

    安塞尔挑了个宽敞的位子坐下,嘻嘻哈哈地西下瞅瞅。这时就有姑娘凑上来敬酒。前面几杯免费,等灌醉了以后,呵呵。希林也算熟悉路数了,低声警告说:“你可不许贪杯,别乱花钱!”

    二人屁股还没做热,想不到老板娘默默地出现在身后。

    “稀客啊,许久都没见了。”

    “啊哈哈哈——”

    “怎么,从战场上回来了?”老板娘的话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那是、那是。我好朋友要去帝国首都游玩了,给他送行。”

    “嗯,那上来吧,请你们喝一杯。”

    “哎哟不行,楼上那个我喝不起。”

    “老娘请客还这么多废话。”老板娘揪着安塞尔一只耳朵上楼。希林只好跟上去。昔日熟悉的一幕幕略过眼前,栏杆上那个位置有严重的磨损,可是再也看不到小白高傲的身影了。也不知道他们这会在哪里。

    花魁的那个房间,布置发生了许多改变。烟雾缭绕的熏香全都撤下去,换上粉嫩的蕾丝窗帘,到处都是蝴蝶结。

    “珀茜!”希林见到了熟悉的闺蜜。

    “你们来了,快坐!”珀茜欣喜地奉茶。看得出这里都是她喜爱的风格。点心也都是五颜六色的。

    老板娘也坐在他们身边。一副高傲的样子:“既然小哥你要出远门了,我也敬你一杯吧。”说罢各自倒了一杯,递给希林。

    “嗯,他不喝,我替他干了!”安塞尔一把接过酒杯,先干为敬。

    老板娘眉毛一竖:“嘿!你是什么人呐!”

    “我是他的监护人。这孩子今年才十四岁,没成年。你们谁还要敬酒的,都给我。”

    遇上安塞尔这样脸皮厚的家伙,他们都拿他没办法。自然旁人也不晓得,他在保护希林。少年笑呵呵地坐在一旁,他们吹牛,他就在一边卖萌。

    “给。”有人递了一卷皮料。

    少年一愣,歪过头查看,竟然是恶魔!趁着人多热闹,他悄悄混在人群里。恶魔今天穿了件宽松的、花里胡哨的大褂,也很应景。少年又低头看恶魔递来的东西,是一卷龙皮。

    “你不是想要龙皮做剑鞘么,这个给你。行会的老师傅发誓,一定会做这辈子最精美的剑鞘给你。”撒耶坦耷拉着眼皮说的。他依靠在沙发上,一副很清闲的样子。

    “你真厉害,我随便想的都能听到。”希林悄悄展开龙皮,两尺见方那么大,一面是厚甲,一面毛茸茸的类似天鹅绒。上面还绘制了细腻的图纸,是从前的高塔。“这图纸也不要了吗?多可惜!”

    “代理人都换了,要这图纸做什么。”恶魔毫不在意。

    希林笑盈盈地收好,心情还真是不错。

    “你缺钱,是吗?”恶魔小声地问他。

    “嗯。”希林有点无奈,“你又不让我碰金币。再说,我真的没有什么路子弄到钱诶。城里东西又好贵的……”

    “弄到钱的办法很多呀,小笨蛋!你可以杀人越货嘛,想想花二爷不就是那么干的嘛!”恶魔笑着指点,“你每次喝血的时候挑个有钱人下手,不就什么都有了。”

    希林听了脸色沉下来。“撒耶坦,你不要说了,该去哪就去哪吧。”

    “哈哈哈——!”恶魔从怀里掏出一把小扇子,扇着风又遮着脸大笑。“你们出征打仗,不也是为了抢点钱回来嘛!大恶都做了,这点小恶又于心不忍?”

    “再说了,你终归要进食的,不杀富人就是杀穷人,都是人,有什么区别呢。”

    说不过恶魔,希林背过脸去。反正就是很讨厌他蛊惑人心的样子。撒耶坦见他不高兴了,轻罗小扇又抬着少年的下巴,把他的脸转回来:“我说了搞钱的方法很多,不喜欢抢的,还可以偷嘛。你那个死鬼血奴,没事干就用一用,动点小心思,还怕弄不来钱嘛?”

    见希林不动心,恶魔又在一旁扇风:“你看看这个不男不女的老板娘,他床底下藏了多少金币?是他自己赚的吗?还不是胁迫了那些可怜的姑娘们,连哄带骗从傻瓜手里弄来的?你拿他们的钱用用,心里不会亏吧?”

    说得有道理。但是希林不打算这么干。恶魔好像赋予了他一些很不得了的能力,如果真的用起来,只怕离天下大乱不远了。他甚至不敢去用,总担心这些事有什么后果。

    既然少年都不动心,恶魔又提出了一个点子。“这么办,我们恶魔传统的戏法教给你罢!你看——”

    恶魔一转眼,竟然变出一枚铜板来,放在希林手心。这铜板一点热度也没有,冰冰凉的。

    “奇怪,不是有诅咒吗?这枚钱我竟然能碰的?”

    “因为是假的嘛。”

    “假的?”

    “不懂了吧!”恶魔见他来了兴致,小扇敲着希林的手心给他讲解。“恶魔呢,会一种古老的戏法,可以将污秽不堪的排泄物变成钱。”

    “污秽不堪的排泄物?什么意思?”

    “呐,就是这种。”恶魔指着希林手边上。原来安塞尔那个家伙在掏鼻屎,然后悄悄把黏糊糊的鼻屎藏在沙发缝里面。希林看到差点昏过去。安塞尔的小动作被发现了,他还示意少年不要声张。

    “就是这种,鼻屎耳屎都可以。排泄物就行。越是乌黑发臭的玩意,变出的金额就越大。”

    希林听得半晌无语。恶魔,是认真的吗?

    “我跟你讲,这么大一坨人屎,可以变成一枚完美金币;牛粪马粪,可以变成一枚劣币;鸡鸭的呢,可以变成银币。鼻屎实在太小了,只能变成铜板。”

    看到希林万般嫌弃的样子,恶魔还手把手地将那一枚鼻屎放在他手心里。“你试试啊,这个就可以!”

    “这样搓三下,再打个响指!”

    希林居然真的照做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搓三下,打响指——“啪!”一枚铜板出现了。

    少年惊呆了。小小的铜板滚落在地毯上。一枚货真价实的铜板,边缘还有磨损的痕迹。希林可以打赌,就算是塔瑟人商队的老领队,也分辨不出这枚铜板的真假。

    “欸,你钱掉了。”希林拽着安塞尔的衣袖。安塞尔真的以为是自己的钱,捡起来收进钱袋。少年在一旁目瞪口呆。

    “有趣吧!以后有机会做个大的!”恶魔笑得前仰后合。

    希林皱着眉头。就算可以这样玩,自己也绝不可能钻进公厕里搞四十枚大金币出来给万事通定做皮甲。太恶心了,而且这样做有种坑人的感觉。

    “还有一点要记住,戏法变出来的钱呢,只能维持一个时辰。时辰一到,本来是啥还是啥。”

    不愧是戏法。听这个路数,就是恶魔喜欢玩的。

    花魁又敬了三杯,安塞尔有点上头了,希林催促着他早点回去,这才告别了老板娘和珀茜。

367. 临别珍重

    拖着安塞尔出来。这家伙贪了几杯就开始胡吹,借着酒兴发疯,有一出没一出的。

    希林反复提醒他,去找行会师傅的事可别忘了。他就昏昏沉沉地带路,去了工匠们居住的城区。

    这里是城中贵族定制各种器具的地方,没有门路人家都不开门。只是现在早了点,老师傅还没开始营业,安塞尔硬是敲开了一扇门。

    老师傅将近六十的年纪,一脸黄胡子。皮肤已经苍老发黑。戴了眼镜,好像视力也不大好。他披着大褂,穿了拖鞋。

    师傅大概是早起上厕所吧,稀里糊涂地开了门。恶魔站在二人身后,默默地瞪了一眼皮匠师傅。老师傅的眼睛发直,立即恭迎他们进来。

    希林顿时惊叹于这种精神控制术的力量。

    “想学?那你还要活得更久一点。”恶魔还不肯传授。

    安塞尔掏出了全部剩余的十二枚金币,摆在老师傅面前。“这是工钱。”希林解释说。

    老师傅就像是什么都知道一样,欣然收下。希林又把那一卷龙皮递给他。

    “这是材料。”

    老师傅认真地检视一遍,赞叹道:“真是上好的面料。质地均匀,细腻,也漂亮!”

    制作剑鞘还需要一个优质的木质内胆,老师傅选了一块不错的木料搭配。希林也不懂,但是看上去不错,就连连点头。

    “剑放在马车上了,等下我送来给你。”老师傅笑脸相送,没再多说话。

    待老师傅回到案台上坐定,恶魔的精神控制减轻,他又有些恍惚。老头揉揉眼睛,眼前的金币是真的,材料也在,记忆怎么有点模糊了?老头放下眼镜,正要回去睡觉。突然壁炉的火焰窜起来,一片幽蓝色的磷火腾空燃烧。接下来——

    一只手从壁炉里伸出来。

    跟着,是一个脸色苍白的人,披头散发的像个鬼一样。

    “这是主人的剑。”

    那人说完,又退回火中消失。老师傅以为自己看花眼了,连忙又戴上眼镜。再看工作台上,的确多了一把宝剑,而壁炉里,什么都没有。

    “我糊涂了?怎么会这样……”老师傅自言自语着,又回去继续睡觉了。

    后来希林与安塞尔二人返回城堡,安塞尔还在那里哭哭啼啼地舍不得他走。二人一时兴起,又去了那间废弃的碉堡,临走前再看一眼那副神奇的画像。没有了恶魔的出现,画像变得平淡无奇,只是一副陈年的油画罢了。二人看得累了,就坐在地上歇着。

    “等我去了帝国首都,尽量多多打探消息,最好能找到画像的来历。这样也能更多地了解先人吧。”

    这话说得安塞尔有几分动容。他好像也想起什么陈年旧事来。

    “希林,我跟你说过我的家事吗?”

    这个……不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嘛,安塞尔是领主的私生子,一见面的时候就知道了。

    “不是这个,是我的妈妈。”安塞尔提起这个,心情突然差到极点,希林发誓这是头一次见他情绪如此低落。“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只听说她是个身份特别卑微的女仆,长得又黑又丑,一生下我,就被赶走了……”

    他抓抓卷毛的脑袋:“都是放屁!我长得这么英俊潇洒,我妈妈怎么可能又黑又丑,这群骗子!真要是丑,老东西也不可能跟她搞上。自己管不住裤带,哼!”

    就知道这个人是天生的乐天派,深沉劲儿维持不到一分钟。希林伏在膝盖上傻笑。认识这家伙,算是三生有幸了。想到要离别,居然有点舍不得。

    “欸!”安塞尔突然又推了他一把,“你必须要走吗?不能留下来陪我?”

    希林摇摇头。这不是早就说好的事情么。

    “你跟那个主教,究竟什么关系?你那么信任他?”

    什么关系……这,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关系。希林就是觉得弗拉维很值得信任而已。

    “你呀,太年轻、太单纯。这么容易轻信别人。说不定他把你卖了,你还要帮他数钱呢!”

    希林眉头一皱:“说什么呢,你!弗拉维大人绝不是那种人。”

    “切!你屁颠屁颠地给克莱蒙德当随从,最后落得什么下场,自己忘了吗?我发现你啊,特别轻信那种德高望重的类型。诶,我觉得你恋父情结很深。”

    “滚吧你!”希林站起身踢了这家伙一脚。临走最后一句他都不能说句好听的。

    这么一个成天没正事的家伙,谁能信任他才叫见了鬼了。他坐着竟然睡着了。扔着不放心,希林又把他拖杂兵回宿舍去。折腾了一夜,估计他能睡到明天太阳落山。那个副手一只眼也在宿舍,用诡异的沉默盯着希林。

    “我们过两天就出城了,等他睡醒也不用来送。在这跟他临别珍重吧!”

    希林也不喜欢拖拖拉拉地,又看了一眼这家伙,扭头离开了。

    中午,纳特起床洗漱,希林才睡眼惺忪地回来,爬到床上脸朝下睡了三刻钟。再次被喊醒的时候,纳特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停当,就等着出门了。这一天日程安排得紧,肥肥手里有一张单子,记录了需要置办的物资。

    “喂,希林,我们去买东西啦!”纳特小心地喊醒他。“我就说,你每次睡觉的样子都像断气了一样,真恐怖。”

    希林笑着坐起身,揉揉眼睛,接过纳特准备的箩筐。待会上街去,纳特在前面买,他就负责在后面背着。二人话不多说离开客房,走出城堡。

    “嘿,你们出门吗!等等我!”他们刚走到大门口,罗尔竟然跑来。“你们去买东西?我和你们一起去吧,我还有马呢!”

    等了他片刻功夫,见他牵来自己的马,一匹混血的黄马。这一匹本应是他的战马,可惜迄今为止还没去过战场。要委屈它驮一小会物资。

    “你们几时动身出发啊?”

    “傍晚,太阳落山以前。弗拉维大人说我们耽搁得太久了,如果今天晚上没有露宿在外面,明天还会被众人挽留,又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动身了。”

    “哈哈哈——”罗尔听了也觉得无奈,“那么我们还来得及。我老师在咸鱼酒馆订了个位子,晚饭再请你们吃一顿,嘿嘿。”

    “诶,才刚刚给我们送行,还要再吃一顿吗?”

    “昨天那顿大的是领主夫人请客。今天这顿小的是我们二人请客。不一样的。你们务必吃饱了再走!”

    “哇,这真是……没法拒绝啊。谢谢你们啦!”

368. 酒馆聚会

    一整个下午,罗尔尽心尽力地陪同二人采买货物。他真是个值得信赖的伙伴,任劳任怨,没有半点含糊。

    纳特的清单就比较冗长了,兜兜转转一整个上午。主要是吃的,路上的干粮。那时候人也没那么多讲究,能吃就行。炒熟的面粉最省地方,又吃得饱。

    至于水,沿路只要找到溪流就好,纳特买了水壶和锅什么的。终于买完列表上最后一样东西,大家累的脚发软。路也走到了咸鱼酒馆门口。

    特莱尼斯已经在预定的位子上等他们好久了。这一桌全都是不晓得希林吸血鬼身份的人。希林暗暗地下定决心,又要冒充半天活人,努力地大吃一顿了。

    “希林,我的孩子,我们又见面了!”特莱尼斯上一次见到他,还是战前的匆匆一别。

    少年腼腆地坐下来,老头拍着桌子问大家喝什么饮料。没等希林开口,老板先给了他一杯掺了牛奶的甜酒。

    “小孩子都爱喝这个。”

    罗尔很体贴,还询问纳特能否饮酒。印象里修士都要严守清规的才对。纳特口水都淌下来了,他四下瞅瞅,嗯,没有熟人,“能喝。”

    “啤酒,谢谢!”纳特点起酒来可不含糊。老板心领神会,一大杯啤酒立刻端上来。罗尔和老骑士也点了啤酒。有酒喝才能吹牛嘛。

    “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干杯!”第一杯敬给野蛮人少年。希林乐呵呵地举杯。大家都兴致高昂的时候,不晓得哪里来的尖细嗓音。

    “酒?酒!酒在哪里——”

    席间没有第五个人了呀,大家面面相觑。这时就看见纳特的背包里什么东西在哗啦哗啦地响。肥肥有点不好意思,急忙打开背包。

    他带了个铁盒子,原本想敲敲盒子让里面的玩意安静,没想到盒子盖开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突然蹦出来。老骑士特莱尼斯可从未见过这玩意,他以为是纳特养的老鼠。

    可是这“老鼠”分明是个硬邦邦沉甸甸的石头球,跳出铁盒之后在餐桌上滚了一圈,嗅了嗅纳特的啤酒。“哎呀,这是酒!”说着竟然跳进酒杯里,一口喝光了全部啤酒。

    老头大吃一惊。“这是什么鬼?”

    罗尔也吓得跳起来。别说,这还真是个“鬼”!这不是那日送行时在墓地遇到的“讨钱鬼”么!罗尔连忙拔出剑,指着桌上的鬼喝道:“光天化日之下,区区小鬼竟然敢作祟!”

    “嘿嘿!”小鬼发出了特别鄙视的笑声。

    要说太阳底下,还有点牵强。希林仔细看看,这小鬼的行踪都是躲着太阳的。另两个人的酒刚好在阳光下,它就没碰。少年还手贱端起纳特的酒杯移动到太阳底下。一见光,这小鬼就惨叫着缩成一团,变得与石头无异。拿回来又嚣张起来。如此反复,它也不长记性。

    “大概它白天的时候就伪装成石头了吧。”

    这时“酒鬼”又哼哼道:“嗯,喝了这么多,该撒尿啦!”又跳出杯子,往杯子里面撒尿。它尿出满满一杯,跟喝下去的量完全一样。纳特好奇地凑近杯子,哎嘛这尿的味道又酸又臭,比任何一种生物的排泄物都难闻。

    “我的酒你要喝吗?”希林把自己的奶味甜酒放在酒鬼面前。

    酒鬼闻了闻,做出特别鄙视的表情:“这也叫酒!”然后没了兴致,又跑回纳特的金属盒里面去。“主人,快给我盖上!”它还挺乖的!

    众人如此疑惑,纳特只好惭愧地解释道:“哎,罗尔,你也不要拿剑指着它了。这小玩意可比磐石还硬,什么菜刀、锤子、斧子我全都试过,根本就伤不到它。而且它……”

    “好像也是人畜无害的吧?除了嗜酒以外,好像不做任何坏事呢。”

    说完纳特收起小铁盒,“我这次去帝国博学院,也打算找专门的老师请教一下这种怪物。我从前都是书上看到的,头一次捉到活的!”

    罗尔与特莱尼斯面面相觑。好吧,修士都这么说了。

    席间闲聊,在座的人,只有纳特一人从首都来的。即便特莱尼斯,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埃塞斯方圆一百里的范围。纳特嘛,别看他肥肥的一副宅样,其实见过的世面最多。老骑士也要听他吹牛。一见大家这么好奇,纳特不禁得意起来。

    他最为津津乐道的还是帝国博物学院,号称是天上地下最大的学院。研习造物者创造世界的方法。

    希林笑呵呵地听,不知不觉看到撒耶坦也坐在席间,端起一个有脸的杯子,小啜一口。

    “天上地下最大的学院,真的嘛?”希林偷偷询问什么都知晓的恶魔。

    “是的吧……天使脑子不好,都不爱读书。”恶魔非常不屑地说,“不过规模也就那样吧,等你的高塔修建完毕,卧室就比那玩意大三倍。”

    希林听了又跟着一阵傻笑。

    “博物学院下面有几百位学者,研究不同领域的知识,只要能够得到其中七位的联名推荐,就可以入学读书。”

    谈到这里,纳特颇有些惭愧。他研究的博物领域,竟然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可,多次与入学的机会失之交臂。

    “我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游览四方,重新收集资料,这次回去一定要再申请一次。我们做学问的人,这辈子能进一次帝国博物学院,就跟你们习武的人当了骑士一样,是无上的荣耀。”

    当然,博物学院的学费,也高得惊人。一年四十块金币起步,还没有涵盖住宿和餐费。考虑到学院很多人都是贵族子弟,社交的费用更是不可设想。

    “到时候,我多接点抄书的活,努力养活自己吧,哈哈!”纳特说完,喝了一口奶味甜酒压惊。

    “纳特,帝国都是读书人嘛?习武的那种有吗?”罗尔对读书没啥兴趣,大字也不识得一个。他就想打听自己的老本行。

    “有啊!”纳特不是特别懂,但吹起牛来毫不含糊。“你们这都是一个老师带一个徒弟的。帝国那里啊,有好多的骑士团,最小的一支队伍也有城堡里这个规模了。随便去参加一个骑士团,都能当上骑士!”

    “而且啊,还有各种各样演武比赛,一年到头每天都有,绝不带重样的!帝国最大的演武场,也是免费放票的,我去看过。要是运气好,连皇帝、皇后都能看到呢!”

    希林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一说到演武场,那里是不是跟角斗场一样杀人见血的?少年顿时打了个冷颤。

369. 追寻骑士的荣耀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几个人还是坐在酒馆里舍不得走。大家胡天海地地聊着。

    恶魔总是嘀嘀咕咕一些三俗的段子,作为旁人说辞的补充。少年每次打定主意不理睬他,过不了三分钟,又会情不自禁地偷听,反而不在意那几个人的话语了。

    突然不晓得说到什么,纳特与罗尔都转脸盯着希林看。

    “怎么了?”

    “就算是男孩子啊,也一定要长得瘦才占便宜!”纳特酸酸地说,“你们看我这种肥肥,从来都没有女孩子正眼看过,都是要干活了,才想起来!”

    “不光要长得瘦,还要脸长得好看。”罗尔也抱怨道:“我这样憨厚老实的男孩子,也没有女孩子主动示好,一辈子当舔狗。非要像希林这样又瘦、脸又好看,才会有女孩子主动!”

    “哈,什么时候开始说到脸了……?”希林还有点茫然。对于男孩子而言,说脸漂亮算不上夸奖。再说从前,还真是没人给出过这一类评价。

    “你们在说我……很好看嘛?”

    “嗯……”罗尔疯狂点头。

    “简直像个小姑娘。”纳特附和道。

    “哼,像你们长那么丑,怎么不去一头撞死!”恶魔冷嘲热讽地扇风。

    希林有点尴尬。“额……那谢谢夸奖吧……”他自己没觉得自己哪里特别好看,这副面孔,不是一直以来都这样子么!

    “美丽的面孔,都是这样美而不自知呢。”恶魔手里的小扇子轻轻抬起少年的下巴,哀怨地说道。

    希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总觉得自己的外貌,肯定被恶魔动过什么手脚了。早些年在荒原上,也没听谁专门说自己长得好看。

    之所以说这个,还不是因为罗尔的感情路不顺。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还是没能撬动女神的心。有时候想想,要是自己像希林那样有一张瘦小漂亮的脸蛋,女神早就投怀送抱了。

    “希林,你都没有发现芙蕾莎她有点喜欢你嘛!除了已故的少主,她第二喜欢的就是你!”

    这事,希林想打哈哈糊弄过去,可是罗尔心里憋了好多话,一定要说清楚。

    “真的,我觉得我和女神一辈子都不可能了。但是我也愿意祝你们幸福。只要她开心,我在一边看着就好。所以你,绝对不可以辜负她!”

    希林听了满头冷汗,连忙安慰罗尔:“分明还有机会,你不要轻言放弃啊!再说我也不喜欢她。我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的。”

    “什么,你竟然不喜欢她!混蛋,她那么完美,哪里不配你喜欢了!”

    “呐,我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我们各自追求自己的女神好嘛?”

    罗尔沉默了一阵,他觉得这个绿眼睛的野蛮人少年很有可能在忽悠自己。

    “就是,男子汉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罗尔你这么好的男孩子,将来前途无量,还怕没有女孩喜欢你嘛!”

    老骑士特莱尼斯的这一句鼓励好像没有get到少年在意的点上……

    “女孩子喜欢什么人,都不动脑子的。她们虚荣心特别强,动不动就乌央乌央地追同一个人。要是罗尔你出了名,有一大群女孩喜欢你,芙蕾莎就会喜欢你了。到时候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自己是你的女神。”

    希林回想自己年幼时,不晓得被多少女孩子无视了,心里还挺窝火的。

    “诶,听你这口气,希林,你不会根本就不喜欢女孩子吧!”纳特还在一边打岔,作出很肉麻的样子。

    不过希林的安慰起到了一丝作用,罗尔好像对自己的感情路有了新的思路。

    “你是说……如果我混出名堂来,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我,芙蕾莎就会转变对我的态度了,甚至会主动占有我?”

    “对。”

    罗尔的眼前顿时闪过许多画面。

    “如果我、去首都……成为著名的骑士,获得崇高的荣耀,在众多为我倾倒的女孩们的簇拥下,再回来这里向女神告白……”

    希林拍着罗尔的肩膀,给予了肯定。

    “老师,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作为骑士,追寻荣耀、然后将一切荣耀献给爱情,是教科书一样标准的行为准则。”

    “懂了。”罗尔恍然大悟,站起身来下定决心,“我知道应该怎么做啦!”

    “果然我还是应该继续追寻骑士的荣耀!”

    罗尔已经被克莱蒙德驱逐了,他没法在城堡继续做骑士。但特莱尼斯仍旧希望他能有出息。

    “我有个亲戚居住在帝国,他也是骑士团的成员。我给他写信,应该可以收留你。罗尔,你可以在帝国得到新的认可,到时候再衣锦还乡。”

    “我明白了,老师!我立即回家,向父母辞行,再追上主教大人的步伐。”罗尔又拉着肥肥问:“可以吗?你们会沿着西边的大路一直走的,对吗?”

    “嗯嗯,对的,没错。”

    “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来!”

    再晚一点,弗拉维的两驾马车离开城堡。车上装载了领主夫人的赠礼,沉甸甸的。

    “还好没有带更多的人,不然要装不下了。”

    马车来到酒馆外面,主教喊希林与纳特上路。

    罗尔和老骑士特莱尼斯又帮助装载了全部货物。他们向弗拉维说明了同往的意向,弗拉维欣然同意。

    当然,年轻的见习骑士家务繁多,不可能拍拍屁股就走。他需要先向城堡请辞,再回一趟乡下老家,向父母告别。听说家族在首都还有亲友,没准能够投奔。最好还能修书一封。

    待一切办完,怎么说也要七天。

    弗拉维与罗尔约定,七日后在西去沿路的小村庄再次碰头。这就对嘛。罗尔这么可爱,去新地图怎么能不带他。

    还有几位骑士受夫人所托前来相送,守成的卫兵开辟专路恭送。

    安塞尔果然还在睡觉,没有出现。

    “但愿他能摆平城堡里纷乱的事务。”希林默默祝他好运。少了这个家伙,总觉得生活的乐趣少了一大截。

    三人坐上马车,车夫启程,他们向外面的人挥手告别。

    弗拉维、纳特和希林坐在前面一辆车里,后面一辆车拿来装货物。在少年看来,这辆车已经坐满了。恶魔也在。他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跟你们说,我还有一项保留技能,就是烧饭。”弗拉维打趣说,“等会就烧给你们看。我们第一站很快就到了。”

    第一卷正文完。

370. 骑士的恋人 其一

    所谓番外,就是男主完全没有出场的故事。

    开始讲故事之前,先整理一下本书的时间线。

    以本书故事开始为原点,男主希林洛斯·加兰德登场、与恶魔打成契约成为吸血鬼的这一年是本书的元年。

    十四年前,男主刚刚出生。

    十六年前,男主的父母相识。这一年父亲艾宾斯17岁,母亲18岁。他们相处的时间不是非常具体,这一段时间局势极其动荡,真正快乐的生活只有不到一年而已。在母亲怀有身孕后不久,艾宾斯就遭到了谋害。

    十八年前,15岁的艾宾斯已经与15岁的塞布林娜订婚的对象完婚,二人居住在石榴庄园。此时,野蛮人崛起并开始进攻石榴庄园,战斗持续了几年而已。

    二十一年前,塞布林娜才12岁,是个成天看书发呆,幻想着骑士与公主故事的少女。

    这一年风平浪静,一切都如此美好。克莱蒙德28岁,顺利成为骑士长,但发际线已经十分堪忧。卡拉西斯32岁,带着长剑四处游荡,最后决定在埃塞斯落脚。另外还有一位远道而来的修士,带着帝国大教堂的推荐信来到偏僻的教堂……

    许多故事,都从这一年开始。这一年就是这段番外故事发生的那一年。

    话说这一年初夏的时候,新晋的骑士长在操场上督促士兵们的训练。

    时年28岁的克莱蒙德,那时候头发还是淡棕色的,有一点褪色的迹象,发际线也默默地上移了一截,就跟他的位置一样升得挺快。

    他是个普通人家的长子,从小就要管束家里(以及部分亲戚家的)众多弟弟妹妹。这样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替别人操心的性格,并培养了某种发号施令的天赋。

    他长大后来到领主老爷的城堡谋职,也是侍从做起。他的管理天赋很快展现出来,逐渐被任用管理侍从小队。他是老师父的得意门徒,各门功课都优秀。成年后顺利晋升为骑士,同时也管理着许多同龄人。

    碰巧不久之前,他的老师父亡故,骑士长的职位几乎没有悬念落到了克莱蒙德肩上。即便年纪稍长的人对他也放心。这人有点工作狂,对待所有事情都认真到忘我的地步。

    时间过了午后,众人都有些闲散。城堡一侧的花园露台上,隐约能看到大小姐正在喝茶。那是12岁的塞布林娜,领主老爷的掌上明珠。因为是老来得子,才格外宠溺。

    克莱蒙德检查一支小队的体能测验时,有仆人跑来说,大小姐请他过去,有事情想要询问。

    克莱蒙德听得有点懵。大小姐与他素来没有交集,不晓得有什么事情好问。为了避嫌,他通常都自觉远离大小姐的。可能二人打个照面的次数都不超过两次。

    看那女仆是她的贴身仆人,讲话不像搞错的样子。克莱蒙德抓抓脑袋,又叮嘱了身边的人继续测验,自己非常谨慎地跟着仆人上楼。

    塞布林娜优雅地坐在茶桌前,她穿了白色的纱裙,一双纤细的腿在重重轻纱下若隐若现。她还戴了巨大的草帽,压住她红色的、乱蓬蓬的长发。这样可以遮住午后烈日,方便她一边喝茶一边读书。

    她是个书呆子。有几本书终日不离手边。

    城堡里的书籍不晓得是多久以前留下的。可能是某一位热爱知识的前辈吧。到了这一辈,家里人几乎从不翻阅。男丁们识得日常用语不是文盲就够了,家中女性并没有读书识字的要求。她纯粹就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兴趣,无意间打开了一扇门。

    古早的书籍多是判决书、财产契约和遥远的帝国送来的政令。这些很枯燥的文字反复翻阅也没有乐趣。她还是喜欢独自呆在藏书室里,也许仅仅是在逃避现实。另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她于尘封的杂物中发现了一本长诗。

    千余行的叙事长诗,每一页三十余行,总共也不超过二十张纸头。装订成精致的手册,只有巴掌大小,墨绿色的丝绸封皮,绣了整齐的纹样,饰以米粒大的珍珠宝石。书脊上连着长长的一条金丝缎带,可以系在裙子上。

    这一本书,同时也是贵族妇女手边优雅的装饰品。

    她无意间翻开以后,很快就被其中的故事征服了。

    这是怎样一个奇幻的故事,全都是理想化的空谈,没有一点尘世间束缚。看着每一行字,都感受到清风拂面一样的轻松。塞布林娜很快就沉溺在这种感觉里。她将这本书带在身上,每天都会随身翻阅。

    翻到哪一行,就愉快地读起来。哪怕她看了无数次,已经倒背如流,仍然乐此不疲。

    她甚至给自己立下了一些“规矩”,例如每天喝茶的时候,在茶叶芬芳的气息下翻开书页。让阳光照一照陈年的羊皮纸,驱除霉斑,浸润一些清香。

    “克莱蒙德,你就是现任的骑士长?”

    “是的,小姐。”他站得老远。

    “你过来一点,我有事情想要问你。”

    她无意识地翻着书,在座椅上晃着脚,另一只手还捏着零食。

    “您请说吧。”

    “你用的那把剑,有多重啊?”

    “???”

    真是个莫名的问题。克莱蒙德还想了半天。

    “通常来说,骑士剑的重量3-4磅左右吧。”他自己掂了掂。

    作者查的资料里说,一罗马磅是328克,其实还没到一斤。一磅分成12盎司,这样三等分、四等分都很方便。古人不太用十进制的。因为实际上切分物品的时候,还是均分比较容易做到嘛。

    另一份资料里,复原11世纪的骑士剑,全长103厘米,重量1kg。一罗马尺29.6cm,换成书里的表述,就是三尺半的剑身(三尺的剑刃)、三磅的份量。

    (竟然还是非常标准的“三尺剑”,哈哈哈。)

    古代的兵器都是手工打造的,称了三磅多一点的铁,敲敲打打做出来,过程中会有一些损耗。都是看铁匠的手艺,并不是一个非常精确的份量。长度也是这个道理。

    克莱蒙德买这把剑的时候,就试试手感,差不多就好。

    “3、4磅?具体呢?究竟是多少?”塞布林娜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她对照自己手上的小书书,显然需要一个更加精确具体的答案。

    “3磅多一点吧。大概3¼。”克莱蒙德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塞布林娜依旧不太满意。骑士长的迟疑令她觉得很敷衍。这可能是个估计出来的数字,忽悠她是个妇道人家。

    “能借给我看看吗?”

    “这……”也不太好拒绝,骑士长还是拔剑出来,双手慢慢递给她,“您小心一点。”

    “嗯。”塞布林娜看了看,份量的确比她想象得轻得多。

    “让库房的师傅拿一杆秤来,我亲自检验一下。”

    不多时,厨房的仆人拎着一杆秤上来。骑士剑在剑格前面一点的位置有个平衡点,就是所谓重心。剑挂在秤杆上轻盈地保持着平衡,这归功于铁匠师傅的手艺。

    看着剑身轻轻转动,大家都等着仆人的结果。老师傅盯着刻度看了看,“3磅……又2盎司,还有个零头,又½盎司。”

    塞布林娜非常满意。

    老师傅又掏出软尺量一量,剑身全长3尺,又4寸又¾。已经非常精确了。

    大小姐对照自己的书,笑着又问:“你们骑士用的剑也没有很重嘛。我还以为沉到不得了呢!”

    克莱蒙德跟着点头,小心地收回骑士剑。心里想着:“呵呵,不沉?您抡两个钟头试试。”但嘴上不敢冒犯,非常谦卑地回答道:“小姐,这毕竟是兵器,开了刃挺危险的。我们那一个小兵没拿稳自己的剑,差点把脚趾头切断了。”

    “克莱蒙德,我再问你点事情。”

    “您说。”

    “你们用的剑,最沉的有多少磅?”

    “最沉的啊……”骑士长绞尽脑汁想了半天,双手巨剑算是最沉的了吧,作者已经查到资料了,但他还没有见过。他见过最沉的武器重大四磅半,是一把双手大砍刀,村夫用的。造型实在太丑不适合威严的骑士长。

    “四磅半,据我所知。”

    “没有更沉的吗?”

    “也许有,但太沉的武器不好控制,战场上反而吃亏,就不太常见。”

    “这样啊……”

    塞布林娜若有所思,又看看书上的描写,自言自语道:“长诗中所描述的、英勇的骑士啊,手持宝剑重达二十磅,其实是在扯咯?”

    “这恐怕……就是在扯吧……”骑士长也低声附和,看到大小姐略有愠色,他又立即假装啥都没说过。

    塞布林娜皱着眉头,对侍女说:“拿笔来——”

    然后用朱红色的蘸水笔在心爱的长诗上留下一行批注:“扯几把蛋。”

    “好了,我没有问题了,请回去忙你的工作吧。”

    克莱蒙德这才告退。

371. 骑士的恋人 其二

    晚间,塞布林娜依旧翻阅着自己珍视的长诗。

    夜间的烛光不停跳动,几乎看不清文字了。她纯粹就是抚摸着书页在痴笑。

    “小姐,究竟有什么好看的。这本书写的什么啊?”侍女实在不能理解。

    “莱拉,你识字吗?”

    侍女点头。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送来与小姐相伴。莱拉是个黑色卷发、皮肤略略黝黑的少女,稍微年长一点。她也读过一点书,认识字母表,会算数,能读懂家里的账目。

    “这本书的名字,你会读吗?”

    莱拉围着头仔细地看了一遍,“……骑士……这是什么?”

    “屠龙。屠龙骑士与高塔公主。”塞布林娜见侍女还是不懂,就悉心地解释,“龙是一种书中记载的凶恶怪兽。屠龙骑士就是能够杀死龙的勇士。”

    莱拉明白这个单词的语法。可她不明白龙是什么。

    “像猪一样的头,像蛇一样的尾巴,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有喷火的血盆大口……而且非常巨大,能盘踞在一座城堡的顶上。”

    “怎么会有那样的动物?它住在森林里吗?”

    “不,森林太小了,容不下它。它吐一口火整个森林就没有了。书上说,龙住在海中孤岛,或者荒芜的高原雪山顶上。通常会有一座活火山,里面奔涌着滚烫的岩浆。它沐浴在岩浆里,饿了就喝一口岩浆。”

    这么一说,莱拉更不明白了。

    “那样的动物,我从没有见过,也想象不出来。”

    “我可以。你瞧这书里有插图,借着画作可以想象出来。龙是远古的动物,从前世界上没有人类,地面也没有植物。到处都是火山和岩浆。古老的母龙在那时将卵产在各地,孵化出不同的龙。”

    “但现在没有母龙了,只有少量的龙存世,仍旧住在火山里。它们其实都是幼龙。如果真的能存活到下一个龙的世纪,它们可以长到一座雪山那么大。”

    侍女笑着摇摇头。

    “小姐,你脑子里都是这些奇怪的想法。”

    “莱拉,不许你这样说。你可是唯一一个肯听我聊这些的人。”

    “遵命,我的大小姐。那你继续说吧。”

    塞布林娜继续读她的书。

    “屠龙的骑士,是一位少年勇士,他出身没落贵族,血统高贵却没有出头的机会。从异乡来到城堡以后,为了拯救城堡中的居民,出手与恶龙大战。”

    “他勇敢无畏,冒死冲到巨龙喉咙下面,一剑刺穿了巨龙的心脏,解救了所有的人。”

    “书里就讲了这事?”

    “还有另一件事。骑士杀死巨龙以后,与被巨龙囚禁的公主相爱了。她就是一位住在高塔上的公主。与世隔绝,美丽又孤独,每夜只能望着月亮暗自哭泣。”

    “天呐,好可怜。”对此莱拉比较感同身受。“她一个人住在那上面?没有女仆,那谁给她洗衣服,谁给她烧饭?……她拉屎撒尿怎么办?”

    “莱拉,你够了。公主只要一直很美就可以了。书里的公主不需要为这些庸俗的事情烦恼。”

    看到莱拉困惑的样子,塞布林娜非常无奈地长叹一声。

    “算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与侍女道别以后,她没有急着入睡,而是伏在化妆台前望着月光发呆。她真的觉得,自己就是那位高塔上的公主呀。周围的人全都不懂她的想法。独自一人读着先人留下的文字,感受想象出来的爱恨情仇,为不存在的人和故事流泪。他们谁都不明白,明明就是吃饱了很愉快的日子,怎么就要暗自哀伤呢?

    那种茕茕独立的自我怜惜、还有望着天空想往纯粹精神世界的理想、那份渴望自由驰骋的野心……每次打开这本神奇的书,一幕幕就浮现在少女眼前。她明知道这是一本充满了胡扯的书,依旧能为每一章流泪。

    “愚蠢的人们啊,不是我傻。我分得清幻想和现实。可你们不明白‘浪漫’。”

    “长诗里勇敢的骑士历经磨难,最后与高塔上的公主相见。他们只互相看了一眼,就明白彼此等待了对方一生。”

    塞布林娜偷偷红着脸,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遇到那样一位骑士。

    书里面写道,“他是一位国王最小的儿子。家中的长兄继承了王位和全部的财富。他只有一匹马和一条狗,带着自己的骑士剑浪迹天涯……”

    话说到了第二天,塞布林娜悄悄趴在窗台后面观摩军队的训练。这天克莱蒙德换了身行头,是锁子甲和印着家徽的罩袍。

    帕兰卡斯堡的前身是一座古代碉堡。古堡就是他们家的徽记。

    好像他有时候穿的就是普通的棉甲,有时候就把锁子甲穿出来。没有摸出具体的规律来。可能他有时候心情好就穿个锁子甲出来溜达。

    塞布林娜又突发奇想,跑去空中花园优雅地坐下,派人把骑士长请来问话。

    “嗨,克莱蒙德。”

    骑士长这次有心理准备了。知道她又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你今天穿了锁子甲。怎么没穿棉甲呢?”

    “哦,这个啊……”

    “其实穿了,在锁子甲下面垫着呢。直接穿铁甲,那不硌得慌么。”

    “那为什么有时候穿锁子甲,有时候只穿棉甲啊?”

    因为沉呗。骑士长当然不能这么说。

    “因为今天有仪仗训练,穿正式一点。”

    好了,下面到了大小姐最关心的问题,这一身锁子甲有多沉啊?甭问了,库房老先生已经拎着秤等在一旁。

    锁子甲的款式跟长T恤差不多,通常是短袖半身的。长度增加了防护范围自然增加但重量也会增加。反正是定制的,选自己合适的就好。

    重量作者没看到合适的数据,但是看到一个说法是单兵负重的极限在20kg左右,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所有武器装备的总重量都接近这个数。

    上秤一过,十五磅。

    但是塞布林娜不死心,她还想知道所有全部的物件都算上会有多重。剑鞘、皮带、皮鞋,还有那件棉甲,以及骑士的头盔(他今天没戴出来,就顶了个瓜皮内盔)。

    克莱蒙德有点难为情。现在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呢。夏天穿棉甲不愧是真·汉子的选择。舒适度和安全性总要取舍其一。为了最起码的安全,穿得厚一点夏天一身臭汗在所难免。正所谓“臭男人”嘛,不臭怎么叫男人呢(读者们,这话别当真啊,太臭了会导致你找不到女朋友的)!

    而且皮鞋……哎嘛作者就不要形容了吧。天这么热,你想想大叔的皮鞋什么味。

    只是塞布林娜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一定要个答案。

    全都过了一遍,加起来六十磅,就是前面说的二十公斤。

    这回大小姐满意了吧?慢着,她仍旧若有所思。

    “您该不会也想称一称我有多重吧……?”

    此言正中下怀。当然不能用先生手里的杆秤咯,往后看,先生还带了抬秤,一头猪上秤也没问题。只是可怜克莱蒙德大叔,一把年纪还要丢这个人,抱着抬秤上面两根绑绳悬空打转。两个小哥把秤架起来,老先生放了法码。

    “嗯,两百六十磅。”

    再配合他六尺两寸的身高(也就是85kg,183cm),可以说是非常强壮非常健康的一位朋友了。

    塞布林娜这才满意地点头。更加令他厥倒的是,大小姐竟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本莎草纸册子,美其名曰“骑士观察日记”,把以上数据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小姐,您看个小说也不用这样吧!

    想着这回塞布林娜应该可以彻底满意了吧?可是她又转着眼珠,打起新的主意来。

    “克莱蒙德,这一身装备你全都穿上,能坚持多久啊?”

    这个问题嘛,牵涉的情况就比较多啦。

    真的全都穿着的话,头盔会严重影响到呼吸,闷在里面挺痛苦的。现在又是夏天,要不了多久就会虚脱。如果行军在外,比较折中的办法就是头盔先放一边,戴着内盔就行,方便喘气喝水。穿的话,就一直穿着呗。穿着也能吃饭拉屎。

    “不不不,我想知道的是,你全副武装坚持战斗,能坚持多久?”

    “这个啊,四个钟头都没问题!”克莱蒙德拍着胸脯夸下海口。

    广大男同胞的一大特长就是吹牛。这种程度的牛吹一吹,简直有益身心健康。都说了持续剧烈的活动会导致虚脱。比如说单兵负重五公里的合格标准是26分钟(百度查的),超过这个时常人也受不了。

    古代骑士打仗,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案例(在哪看的忘记了)也是这样:双方到了预定地点开始战斗,仆人帮着骑士老爷换上战甲,双方交战一轮以后各自下场休息,连番战斗几轮以后,大家都吃不消了最后收工。(说得怎么跟打比赛一样的?)

    就算克莱蒙德穿着装备全力投入战斗四个钟头,也是包含了多次中场休息的情况下达成的。一轮战斗半个钟头左右,跟一场比赛很类似的。

    “哦。”

    塞布林娜还没有疯狂到想让他当场打一场看看。但有个问题她可以立即验证的,“克莱蒙德,那你全副武装,能跑多远啊?”

    “我绕着埃塞斯跑一圈都没问题的。”

    埃塞斯外面一圈跑马步道,是军队专用的道路,同时也是保卫城市的防御工事。绕一圈十里地吧,是平日里训练的距离。

    说跑这个,也是年轻时候的事。克莱蒙德今年28,放在现代社会还是没谈过恋爱的年纪,放在那时候已经超过平均寿命了。老胳膊老腿的没事干吹什么牛啊。

    但他面色镇定,从容不迫。在侍从的辅助之下穿戴好了全身的装备,头盔一扣真可谓精神抖擞。再背上鸢盾,站在城堡的出入口。一番简单的准备运动之后,大叔迅速恢复了年轻时候的活力。他向在座各位招手示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

    远处的日晷走到了整点的刻度。库房老先生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于是呢,克莱蒙德转头一路小跑出了城堡,又看到他屁颠屁颠爬上步道,身影消失在步道上。

    要说这身上的装备重量还算尚可。讨厌的是头盔特别影响呼吸。老哥尽量保持均匀的速度跑,将身体的活动范围控制到最小。

    步道上面遇到两个巡逻兵,骑着马闲散地走着。二人低头一看,“嘿,那不是骑士长么!”罩袍人家都认识的啊。见他闷头小跑非常不解,立即策马上前询问。

    克莱蒙德没空搭理他们,就摆了摆手。

    那二人有点着急。总觉得长官在这里不声不响地小跑,一定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既然他没空说话,那先跟上吧,看看等会有没有什么吩咐。

    二人跟在骑士长身后,跑了大半圈又遇到前面正在巡逻的一支小队。那二人立即吩咐一支小队全都跟上,步道上一支人马整齐地跑了起来。

    过了半个钟头,大小姐看看高处的日晷,再看大门另一侧,克莱蒙德带着一支队伍的人整整齐齐跑回来。

    “耗时半个钟头……”她又记录了这一组数据。然后翻着长诗,“英勇的骑士高举宝剑,在荆棘丛中穿梭三天三夜,果然也非常扯嘛……”

    克莱蒙德缓缓停下脚步,摘下头盔才发现身后跟了一串气喘吁吁的家伙。

    “大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上那两个下来问,他也没工夫回答。老哥觉得自己有点晕,头重脚轻,气喘不上来。怕不是中暑了吧?库房老师傅还备着一些味道辛辣的药水,几个人扶着他去阴凉处休息。

    愉快的一天,圆满落幕。

372. 骑士的恋人 其三 金发恶棍

    帕兰卡斯堡现在的主人,叫做拉莫尔,是家中长兄,时年36岁。论相貌,这人生得方面阔口,胡子头发都翘着,一副英雄气概,性格也爽快。他也是那种从小肩挑重担的孩子,家里家外一把能手。素来被人称作帕兰卡斯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

    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

    “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锁子软甲,身上还配了几件造型拉风的白铠甲片。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穿得挺拉风,怎么一来就惹事?还一个人惹了这么一大群家伙?”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嘀咕。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坏小子带了十来个家臣,都是跟他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哟,你这是单挑不过就打群架的意思?”金发剑客甩掉长剑上的血,款款走过来。

    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剑客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胡乱笔划,装出来的气势就是没人上前。

    金发剑客的长剑一指,离着最近的一个家臣就吓得往后退。

    “我说你们,这样可不成体统。要不我给你们找个道儿吧。”金发剑客笑嘻嘻地说。

    “你、你什么意思?”

    “帝国律例,凡双方荣誉决斗,至少要有三名绅士一旁见证。我们这样街头斗殴可是犯法的,非得有你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看着才行。”

    那金发的剑客早就把目光锁定在三位骑马的朋友身上。

    “诶,我看那边三位相貌不俗,一定是本地的乡绅。不知你们能否赏脸观摩,为我们的荣耀决斗作证呢?”

    拉莫尔听罢,反问道:“这位朋友,我倒要问问看,你与艾克马什么过节,至于当街决斗么!”

    “过节?哦,是这样的……”

    金发的剑客正要开口,哪知道那个不成器的艾克马先哭唧唧地跑过来。

    “领主老爷!冤枉啊!您可得给小民做主啊!”

    拉莫尔一听只觉得好笑。

    “你这么个欺男霸女的家伙也有喊冤枉的一天?再说你们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被他一个人欺负?要我说,是恶人先告状吧!”

    “大人!小民今天是真的冤。方才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挺好看多看了一眼。哪知道他一剑抡过来当场把我这胳膊砍得皮开肉绽。您看啊,都没来得及去看医生呢!”

    可怜的家伙身上都是血。领主老爷只觉得他活该懒得去关心。拉莫尔一边笑一边问那个陌生人。

    “真的吗?”

    “真的。”金发剑客说完,又瞪了艾克马一眼,“看你妈看,长得漂亮你没见过啊?”

    艾克马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立即缩起身子,吓得浑身发抖。

    “天呐,刚才也是这样说的!”

    拉莫尔笑着摇头。

    “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能让你吓成这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了。”

    拉莫尔沉吟片刻,“这位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敢问姓甚名谁,哪地方来的?”

    “我叫做卡拉西斯,从帝国来的。人称——金发的恶棍。”

    “呵!有这么自称的,今天我见了新鲜了……”克莱蒙德心里一阵佩服。

    “你是贵族吗?”拉莫尔谨慎地问。

    “头衔不过是祖传的一张废纸,对我而言毫无意义。”

    领主点点头。他挺欣赏有本事的年轻人,只是不晓得这位金发剑客有没有他显摆的那么厉害。于是又开口说道:

    “我同意你们在此进行荣誉决斗。我、以及我的两位骑士,都是见证人。无论你们刚才什么过节,胜负定输赢。”

    艾克马很委屈:“老爷,您看看我都被他无故伤成这样了,还怎么决斗啊?”

    “你那么多家臣,找人代替也行。”

    “你们谁替我上?重重有赏!”

    艾克马把话放出去,家臣们却有点犹豫。

    “你们咋都这么怂?白养你们这些蠢货了!”

    “大哥,要不咱俩?”有二人跃跃欲试。

    “欸,这不行!”领主老爷发话道,“决斗都是单挑,哪有二打一的。”

    两个家臣说不出理来。卡拉西斯却来劲了,笑呵呵说:“没关系,多多益善,来几个都没关系。”

    “你、你说的哦!”艾克马一听就跳起来,又点指了几名家臣,一共五个人站出来。“你们全都给我上!”

    “哼哼,一个人单挑五个?我们可是胜券在握……”家臣们站在一块儿,就有了底气。

    “黄毛小子,你完蛋了。荣誉决斗,今天把你打死打残都不用负责!”艾克马更是得意。

    “帝国的剑客,这样你接受吗?”领主又问。

    卡拉西斯优雅地挥舞长剑向领主致敬,示意决斗即刻开始。

    他用的那柄剑有些特别,是双手长剑。剑身优雅颀长,比寻常的骑士剑都长了一截。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固然是常识,但长兵器需要更加高超的冶炼工艺,弄不好容易断。看这长剑轻盈纤细,就怕不禁敲。

    那五个家臣各拿刀剑一口气冲上来。

    卡拉西斯眯起眼睛。待他们冲到自己近前才出手。

    一瞬间剑光如电。就见着一个人惨叫一声,一道鲜血喷涌着溅出来。

    围观一个倒霉蛋被喷得浑身是血。众人恍惚间看见个什么东西飞出来,仔细一瞅。

    “是胳膊!那人胳膊断了!”

    再看家臣之中已经有一人断了手臂栽倒一旁,哭喊不停。

    众人都来不及为这一招啧啧称奇,又看着卡拉西斯连着第二剑劈下去,另一个人半边脸没了。

    “这什么路数!”克莱蒙德在一旁看得大吃一惊。

    “怎么,你懂?”领主问。

    “启禀老爷,根本不懂。没见过这么用剑的。”

    卡拉西斯只是笑,得意洋洋像是在玩闹。顺势又一剑挡住敌人的进攻而后反手一击,打断了那人手指不说,根本就没有收招的意思,高歌猛进继续击打,一剑刺进那人怀里——每一招下的都是死手。

    克莱蒙德看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流氓混混也是城里居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教训一两次也不会下这么狠的手。”

    “遇见我,你们可是要去森罗殿报到了——”金发恶棍大声喊道。

    又一个人冲过来,也不知金发剑客怎么用的那柄长剑,就愣是把对方手里的剑绕到自己这边,横扫一记那人握着剑的双手飞出去。再一剑劈头盖脑干脆取了他狗命。

    还剩个倒霉蛋吓尿了,卡拉西斯却是越战越勇,跳起来一脚踹倒那个人,踩着狗头一剑割断喉咙。

    他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看不出破绽。都打完了,围观的人还没看完呢!众人嘀嘀咕咕,话多的人叙述着方才恍惚之间的战斗。此时,只见着满地的鲜血、一片狼藉。没死掉的人在悲惨地嚎叫。

    卡拉西斯若无其事,倒是对衣襟上沾的血渍皱起眉头。

    “可惜我这一身新衣裳了。”

    他这人长得俊美身材也好,看他打剑真是享受。而且看他动作迅猛非常老道,应该是精通剑术之人,再看这两下又从容不迫,纯粹是随性而起,根本没什么套路把式。

    那三位作证的人士无不暗自赞叹,好漂亮的身手!

    艾克马的家臣们哪还有心思再打,有的都开溜了。艾克马气得暴跳如雷,喝令所有的人不许跑,立即冲上去干掉这个金发的恶棍。卡拉西斯没等他们冲过来,自己举着剑一路小跑冲到一群人身后。

    家臣们有点懵,根本就没看清怎么回事。再瞅瞅,艾克马不动了。

    卡拉西斯低眉侧目,转身抽剑,特意避开溅出来的鲜血。那艾克马颤抖着躺下,喉咙上一处两寸宽的口子汩汩冒着热血,双手捂着也止不住。他嘴里也全都是血,话都说不出了。

    “哎呀!大少爷!这!这!”家臣们惊呼着,乱作一团。

    卡拉西斯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嘻嘻哈哈地挨个收拾那些胆敢靠近艾克马的家臣。一剑一个杀的横尸遍地。剩下几个活的不敢收尸了,吓得爬走。他一个人举着剑大笑。

    拉莫尔小声嘀咕着:“这人武艺挺好,怎么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该不会脑子有问题吧?”

    “鬼知道。我也觉得他不太正常。”

    “领主老爷——”卡拉西斯突然一转身,两下甩掉长剑上的鲜血,鞠躬施礼,优雅地说:“荣誉决斗,生死有命。在您和两位骑士的见证下决斗胜负已分,打死打伤概不负责。”

    “行吧。”拉莫尔无话可说,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妥。想了想,领主老爷又问道。

    “卡拉西斯,你从帝国来,这是要去哪呢?”

    “我就随便走走,一直走而已。”

    拉莫尔点点头,心想:“难怪前一段时间邻国有恶棍出没的传言,八成就是你这家伙在随便走走吧!”他又对左右说,“此人武艺了得,但是又难以预测。不要放他到处乱走比较好。”二人点头。

    于是领主大声说道:“卡拉西斯,再往前走,就没有城池了。出了帝国治外,只有荒原和野蛮人。你的旅行到此为止,何不来我城堡里坐坐?”

    “没兴趣。”卡拉西斯一点面子也不给,扭头就走。

    “拦住他!”拉莫尔对克莱蒙德下令。

    骑士长也认为此人太过危险,当即策马追了上来。

373. 骑士的恋人 其四

    卡拉西斯一见状况不妙,推开人群撒腿就跑。好在克莱蒙德骑着马,紧跟着追上去。沿途撞倒了几位居民,他也顾不得那么多。

    “这家伙身手了得我可不能硬拼!”一想到对方是个危险分子,骑士长可不讲武德了,战马冲上去撞倒金发的骑士。见他没有消停的意思,又勒起马蹄踏了一脚。

    领主老爷看着心疼了,连忙喊停。而卡拉西斯大概是伤着什么地方了,倒下以后没动弹。

    克莱蒙德举着剑才敢靠近,一边踩着那家伙脊背剑抵着他喉咙一边说:“看见没?好些个卫兵都赶来了。我们领主老爷在此,你插着翅膀也别想跑!你老实一点,我们大家方便!”

    说着反绑了剑客,把他扛上自己的马。

    “这个人我们带回去。”拉莫尔下令,一行人返回城堡。他们走得倒是轻巧,留下了满地的伤亡也不管了。

    而卡拉西斯,骑士长本以为他昏过去了,没想到小子还有意识,竟然冷嗖嗖对着自己一阵窃笑,直笑得他浑身不自在。

    卡拉西斯肩膀受伤,休息了半个月才勉强恢复。期间,领主老爷对他好言相劝加上威逼利诱,总算把这位剑客留在了城堡。

    “你所谓的荣誉决斗一口气打死打伤十余人,又是本地富户,他们绝不会就此罢休的。这事还得我出面才能摆平。”

    “我听说邻国的领主也在通缉你,你这家伙去哪都不会太平的。”

    “而再往远处走,就没有城堡了,只有一片荒地。你呀,还是留下来做我的骑士吧。”

    提到骑士册封,领主老爷不仅答应举行仪式赐予封号,而且许诺了职位和薪资,真的非常坦诚了。卡拉西斯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凑合着才答应的。

    他彻底恢复健康以后,除了习武、喝酒闹事以外,似乎就没有别的人生乐趣了。

    一天,克莱蒙德去忙一忙积压多日的正事。他检查士兵勤务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这些人看到自己以后都异常地惊恐。往日他威信甚高,别人也尊敬他,可没到这种吓得发抖的程度啊……

    仔细一看,哟,不是怕他,是怕他身后那个卡拉西斯。

    吃饭的时候拉莫尔也来了。他小声问骑士长:“你有没有觉得最近……城堡里负伤的人有点多?”

    最近没有战事又没举办比武,怎么看见好几个扎着绷带的家伙。那几副面孔拉莫尔自己也清楚,平日里耀武扬威目中无人的家伙,怎么最近变得唯唯诺诺起来……

    尤其是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一直背着老爷拉帮结派的。今天看到他头上缠着绷带,手上也是。两个跟班的也一瘸一拐地。他还哭哭啼啼跑到领主面前,跪下来说:“老爷,您要给我做主啊!”

    “怎么啦?皮特你这是……负伤了?”拉莫尔假装没看出来怎么回事。

    “老爷……全都是那个金发的骑士……他太不讲理了,到处惹事,我们全都深受其害啊!”

    他这么一说可不得了。在座的好些人都凑上来,全身带着伤的。跪在领主面前诉苦。

    “他干嘛了?”

    “他四处挑衅,一言不合就动手。无缘无故与我等引战,还耍各种花招诡计,把我们伤成这样。”

    “可有此事?”领主问身后的卡拉西斯。

    “有吗?这些人全都是我打的?”卡拉西斯那样装得还挺无辜。掰着手指头数一数,“我也就是打了……一个两个……十来个……额……也许是吧……公平决斗,愿赌服输嘛,嘿嘿嘿。”

    “什么公平决斗,完全是靠诡计赢的!”

    “那再打一场吧,当着老爷的面谁也别耍花招,你赢了我喊你爷爷都行。”

    一听要再打,皮特吓得缩成一团,继续向领主诉苦。但是绝对不会再和卡拉西斯动手了。

    有个目击全过程的仆人描述了当晚的情形。

    皮特拉着一伙小弟,仗着自己是老员工,要求新来的卡拉西斯孝敬他们。卡拉西斯这家伙,脸上笑盈盈的跟个傻子似的,说话的口气又温柔,几个人都当他特别好欺负。一个小弟上前去抓他手掌里的金币。哪知道上了他的圈套。他反手一击,一剑斩断小弟的手腕,连声招呼都不打这人就残废了。

    金币扔得到处都是,卡拉西斯也不心疼。别人低头捡钱的时候,他冲上来一剑腕掉皮特的眼珠子。皮特还没来得急喊疼,一只手捂上去。卡拉西斯又一剑斩断皮特三根手指。三个剑招一气呵成,不过就是一眨眼功夫。

    剩下那几个也没落着好,想走先给爷磕三个响头,额头上不撞出血来不让走。敢说个不字的就来过招。哼哼,这天底下还没见过谁打得过他的。

    拉莫尔在一旁听着,虽然挺好笑的,但这么下去真不是办法。

    “情况不容乐观啊,老爷。”克莱蒙德拢一拢上扬的发际线。“这货简直是个刺头。”

    原来问问才知道,将近一百号人都见识过这位金发恶棍。

    “其中二十来个负伤挂彩的,三个重伤躺着呢。”

    “有些是上来找茬的,他下手毫不留情,把对方打到投胎都能长记性的程度。还有些是他主动挑衅,理由是对方口气不够尊重,甚至张太丑脑子太笨之类的。这货可不是讲道理的家伙,比坏人还不讲道理,随心所欲的。”

    “他教训一圈不听话的人也就算了,下手未免太重。”领主老爷说,“我本想收个得力干将,这下可好,捡了个爹回来。”

    至于众骑士的排位,领主老爷又头疼了好一阵。

    卡拉西斯初来乍到,理应排在末尾。待到了演武大会上比试一番再进阶。可是比武的时候他上来就淦死两名末位的骑士。拉莫尔慌了。

    “这货一路杀上去,还不得把我城堡里的骑士给屠尽了!不行,排位终止。”

    领主老爷辗转想了个办法,既不伤到众将的心,又把这刺头给安抚了——就是给他一个虚职,名为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副手,排位最高不过了,却没有半点实权,就是养个闲人。顺便地,让骑士长监视着他,不要到处惹事。

    克莱蒙德不得不随身带着这家伙,连拉屎的功夫都不敢怠慢。渐渐地,人家都以为他们俩是好哥们呢。

    这个卡拉西斯是个有趣的家伙。他说自己从帝国首都走来的,一路上走走停停好些年了。到了一座城池,就决斗赌钱赚生活费。大小比试不计其数,还没有输过。

    他仗着自己天下无敌的剑术,每天不是喝酒就是决斗,醉生梦死根本不想活了一样的。有时候心累了就去找个主子投奔一段时间。养的久了闲得慌又会逃走继续云游四方。问他要去哪,他没有计划。

    而且卡拉西斯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动手,丝毫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只要有那么一两个钟头骑士长没见着他人,待会就会有小兵回报谁谁谁被打残了。轻伤都是手下留了请的。

    卡拉西斯被封为“剑客”骑士收入拉莫尔麾下,但他可不愧那个“金发恶棍”的名号,在城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有人见了他都绕道走。众将惧惮之余,却有一位女孩子对她情有独钟——自然是城堡的千金塞布林娜小姐。

    别人忙着训练的时候,卡拉西斯在玩闹。大小姐见了便邀请他来空中花园喝茶。

    塞布林娜对这一位谈吐风雅的骑士一见倾心。毕竟金发恶棍的看家本领是长得帅。而且这人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肚子里装了不晓得多少往事。有的内容太过离谱,分明是吹牛不嫌腰疼。

    塞布林娜听着他滔滔不绝的故事,从早茶听到晚饭后,还请他明天一早务必再来小花园喝茶。本来领主老爷拉莫尔就嫌他聒噪,现在倒是个不错的机会:“让他多跟舍妹聊聊天吧。她喜欢这种人。”

    就这样一连两个礼拜,也没见他的故事讲干净。

    卡拉西斯有时候不那么特别注重礼仪,会端着茶壶,揭开盖儿直接喝。一边喝一边砸吧他的故事。说累了还会懒洋洋靠在椅子上,一点模样都没有。这些大小姐统统不介意。因为他实在太聪明,太会在人家在意的那个点子上讨好人了。

    他甚至会讲那种传说中的故事。那种浪漫的、幻想出来的故事。他在旅行的路上也听别人讲过。

    塞布林娜拿出自己心爱的小书给他看。

    “哦,这个啊,我知道。屠龙的勇者。这是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呢,有好多的版本。”

    她听罢眼前一亮,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懂这个故事!

    “给我说说,都是什么样的?”

    卡拉西斯嘴角一翘,得意地趴在茶桌上。他的领口都敞着,胸毛也是头发那样金色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黑色的链子。还从来没有陌生的男人靠得这么近,塞布林娜红着脸想往后面躲。可是他一开口,真的令人无法拒绝。

    “这个故事啊,是真的。”

    “?!”

    “我从帝国出发一直往西边走,路过一片茫茫大海,叫做德里纳海,就是黑色的大海。海岸边有两个国家持续了上千年的征战,他们世代相传着同一个故事,呐,就是你手上这一本屠龙勇者的故事。”

    “从前有个小王子,父亲亡故后不能继承家业,只能带着一把剑流浪,做一名云游四方的骑士。”

    卡拉西斯能把这个故事复述出来,每一段情节都扣人心弦。哪怕再听上一百次塞布林娜也愿意听。

    “他来到一个饱受苦难折磨的国家,那里有一条巨龙盘旋在高塔之下,塔中囚禁了国王唯一的女儿。国王伤心欲绝,颁布政令说,谁能够杀死恶龙,就可以迎娶他的女儿,然后成为新的国王。”

    “年轻的骑士披荆斩棘,跨过重重困难,来到高塔之下。他斩杀恶龙,解救了受困的公主。”

    “当然有的时候故事还会有点小小的插曲。勇敢的骑士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他受伤了。这时一个投机取巧的小人行骗,将斩杀恶龙的荣耀归到自己头上。那个小人成功地欺骗了臣民们,眼看就要迎娶公主了——”

    塞布林娜大吃一惊:“我的书上可没有这段!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卡拉西斯俏皮地捏捏少女的脸颊。

    “新婚之夜,聪明的公主发现了破绽。她用计谋揭穿了小人的谎言,等到了真正的骑士回来。”

    “最后,结局非常圆满。人们为真正的英雄欢呼,有情人终成眷属,骑士变成了国王。”

    “那就好。故事的结局是一样的。”

    塞布林娜长吁一口气,又是紧张又是赞叹。一抬头她眼睛里放着光看着金发的骑士:世上果然还是有人懂她的。

    “那一片黑色的海岸,就是诞生这个故事的故乡。那里有一座高耸的山峰,被人们传颂是当年恶龙盘踞的巢穴。两个国家的人都自称是那一位勇者国王的后代。他们会把勇者的故事织成地毯挂在家里。他们日常用的器皿、穿得衣服,也总是由故事中的小小元素拼接出来的。”

    卡拉西斯握着大小姐的手,轻抚那本丝绸装订的书。

    “他们还将这个故事写了很多版本,制作成书本和画卷,卖给路过的旅人。每当看到一个异乡人,他们就讲一遍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太过吸引人。塞布林娜又回味了好久。

    “真想去亲眼看一看这个故事的家乡……”

    她啜了一口茶,主动开口问道:“卡拉西斯,你的家乡在哪里?你又是什么人呢?”

    “我啊……我家乡就在帝国。我是个富商的不肖子,家里排行最末。”他轻描淡写地说,“继承家业没我什么事,所以我早早地出来混了。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打架。走到哪打到哪。”

    “哈哈!”塞布林娜被逗乐了。这么说来,卡拉西斯的身世更加类似于故事里的骑士。“克莱蒙德,你呢?”

    都忘了老哥还在一边听着呢。这几天都没他什么存在感。

    “我家种地的……我是长子。”

    “那你不要回去继承家业吗?”

    “已经继承到了啊……就是家里的房子和地么。家里那么多人,不怕没人种地。我偶尔回去一趟看看他们。”克莱蒙德是本地人,家离着不远。他回去一次路上不过一天光景。他带的好些个亲信的扈从,就是他家里的家丁。

    对于这个答案,塞布林娜有点失望,“你怎么不是个王子啊……”

    “谁说不是,我们蒙特好歹也是个种田小王子嘛。”卡拉西斯说着默默骑士长清高的发际线。

    “滚。”

    “哼。”

    以骑士长那个单向的脑回路看来,大小姐遇上了无话不谈的知己,他们聊着书本和好些不切实际的玩意,应当是情投意合、再完美不过的事情了,接下来应该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哼,这家伙……”用卡拉西斯本人的话说,“真是个笨蛋。”

374. 骑士的恋人 其五

    人人都说拉莫尔是埃塞斯的猛虎,他可怜的弟弟多罗兹却是埃塞斯的肥猪。

    他们俩分明长得差不多,鼻子眼睛一看就是一个妈养出来的。弟弟稍微胖一点而已。可是弟弟就没有那份威武的样子,特别怂,是个软蛋。平时不大会见到这家伙。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吃喝玩乐以及瞎搞。

    今天三位女士——拉莫尔的夫人瑟兰伊、多罗兹的夫人奥罗拉,以及小姑子塞布林娜结伴去教堂祈祷。三位贵妇出行,排场挺大的,仆妇侍女也跟了一串。自然又请了骑士长克莱蒙德保驾护航。

    难得的休闲时光,克莱蒙德却在为身边这个刺头发愁。这货真的看不住啊!说是去解手,等了一刻钟的光景没见着人。还以为拉大号了,结果是顺路干翻了两个倒霉蛋。

    小子得意洋洋地回来,脸上多了一道口子,还抱怨说大意了,没想到那厮在小便池边上动手。话说这一年卡拉西斯三十二岁,已经不是花样美少年了,改叫大叔才对。

    “跟我出门,可别在城堡外面惹是生非。”骑士长两头为难。这家伙绝对不能留在城堡,可是带出去又怕他玩更大。

    “遵命。”卡拉西斯笑嘻嘻应答。

    车马队离开城堡,领主夫人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情。

    “克莱蒙德,你马背上怎么坐着一个小男孩,这是你儿子吗?”

    塞布林娜也在马车上,立即竖起耳朵听。她早就注意到这个细节了,一直酸酸地盯着没有说话。

    “啊——没错,这就是他的儿子!这是我们二人亲密相处多日,爱的结晶!”卡拉西斯抢着答话。

    “滚!”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

    “哈哈哈!卡拉西斯你不要闹了!”领主夫人笑得前仰后合。

    她当然知道这是玩笑。看那小男孩挺可怜的,鞋也没有,身上穿得脏兮兮,还青一块紫一块得不晓得被谁打得。既然出现在城堡里,一定是某个仆妇生的吧。

    “今天早上出门前,我发现这小鬼在我的战马身上乱涂乱画,给马儿脸上刷了个粉红色,还涂了脚趾甲。去后厨找他亲娘算账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多罗兹老爷。”

    骑士长说起早上的事情。

    “多罗兹老爷亲自下达的指令,这小孩子不学无术跑来捣乱,我负责教育他一天。”

    他说的很委婉,没有供述全部的事实。而一旁的奥罗拉夫人非常地不开心,沉着脸一言不发。

    “哼,老东西,竟然指派这个小鬼来气我。”

    原来,这小家伙正是多罗兹老爷的私生子——和厨娘生的。城堡里的人略略地都知道。早上骑士长去理论,碰巧老爷正在偷鸡摸狗呢,厨娘无心照看自己的孩子。老爷竟然硬把孩子塞给他,拿骑士长那里当成托儿所了。

    夫人与那“肥猪”多罗兹也是父母指定的婚姻。她今年才十六岁,多罗兹都三十一了,老少配。两个人的婚姻毫无感情可言,共同语言一句都没有。

    结婚时那家伙的老相好就一大把了,都是好些年前的旧人。新婚妻子的到来丝毫没有改变他原本的生活规律。

    整个城堡的人都知道,多罗兹有个相好的厨娘,是个外乡人,长得俊俏秀美。他们二人终日厮混在一起。那厨娘还有个儿子,便是眼前这个小家伙啦——时年四岁的安塞尔。谁都说这小东西是老肥猪的崽,多罗兹对此三缄其口从未承认过。

    只有塞布林娜小姐听说那小孩是厨娘和哥哥的孩子后,才松了一口气。

    “哟,美丽的公主,怎么在叹气啊?”卡拉西斯骑着马放慢速度,伸着脑袋与她搭话。

    “就你多嘴。”

    “多谢夸奖。”

    “喂,卡拉西斯——”大小姐无聊地发问,“你结过婚吗?”

    “没有。童子之身。”

    金发骑士说得得意,克莱蒙德恰好听到这一句,差点恶心吐了。

    “那你有爱人吗?”

    “爱人?爱的男人还是女人呢(这不是废话么)?”

    “当然问的是女人!难道你是钙吗?”

    卡拉西斯竟然异常没良心地摇头,“没有。”

    “我的心属于胜利的女神,任何凡间女子都不入我的眼。”

    “真的假的?你就是基佬吧你……”克莱蒙德心里这么想。但是卡拉西斯回敬他的那种眼神里,带着鄙视和轻浮,总令人坐立不安。

    “你呢?你结婚了吗?”问题又抛给骑士长。

    “没有。我的小姐。”

    “哇,你这么大年纪了都不结婚,以后怎么办啊?”金发骑士的口气就像他的亲妈。

    “我才二十八,急什么。”

    “哦?”卡拉西斯捂着嘴窃笑,“原来蒙特你才二十八岁?比我还小?可是你这……发际线有点着急啊!”

    “哼!”

    克莱蒙德一直都很忙,家里介绍的相亲迟迟没有空闲见面,以至于告吹了两桩。他现在一心扑在事业上面,打算多干几年出了名堂,再考虑结婚。

    “……那你有爱人吗?”

    “爱人?”克莱蒙德很不理解。“都说了没有结婚啊。和谁结婚,谁就是爱人,没结婚当然没有。”

    不知为何,天经地义的回答令大小姐格外生气。

    “不是这样的!即便没有结婚,也可以有爱人。”

    “所爱之人乃是爱神的恩赐,像故事里的骑士那样,对只看到一眼的倩影深深眷恋……无论你是否结婚,或许永远也不会和那个倩影相遇,但爱始终是爱。”

    克莱蒙德完全听不懂。好像他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怎么会这样……和书里说的不一样……”塞布林娜更不开心了。“那你有理想吗?”

    “理想?”这个词儿克莱蒙德最有发言权。“有啊!好好干,加油干,把城堡的军队打理得井井有条,明年再招几个骑士……”

    “这个也不是理想!”塞布林娜攥紧了拳头,气得发抖。

    “理想是高于现实的渴望,是脱离物质世界的精神追求!”

    说了这么多完全是在对牛弹琴!她气得要哭出来。可惜连最贴身的侍女也没能体会这份感受。大家觉得小姐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敏感而且脆弱的人。通俗点说,公主病。

    塞布林娜拉下窗帘,不再理睬那二人。

    克莱蒙德今天一定是办错事了,不知不觉两位贵妇都被他得罪一遍。卡拉西斯还是在那没良心地嘲笑。

    下午的时候走到教堂,艾维勒斯主教早已准备好排场迎接他们。院门敞开,马车驶入。修士们盛装迎接。贵妇们从马车上下来,踏着崭新的毯子走进大门。

    主教引路,带着他们穿过内院,到了后堂。这里的神坛不向平民开放,专门供统治者的家族祈祷。神坛清洁一新,贡品摆放整齐,就等着贵客临门。

    领主夫人此行的目的,无非是祈祷家人身体健康、城堡风调雨顺一类的事情。她虔诚跪在神坛前面,有修士在一旁诵经赐福。祈祷需要安静的环境,旁人都退在外面等候。

    二夫人奥罗拉紧锁着眉头,她有苦衷要找人倾诉。

    “怎么了孩子?”主教好心过问。

    “主教大人,您可知道我那个丈夫,哎……”

    她是专门来投诉自己丈夫的。与其说是来祈祷,不如说是来心理咨询的。人人都知道她丈夫那些丑事。她一件一件说给主教大人听。自己又急又气,也没有办法。

    “你是他合法的妻子,你们的婚姻受到祝福。他应当遵守婚姻的承诺,断绝其他的女人。”主教大人安慰道。“孩子,造物者也会站在你这一边。”

    抛开他们不说,克莱蒙德需要始终照看好那个调皮捣蛋的安塞尔。小屁孩趁人不注意爬到树上去了。骑士长不得不爬树去抓他——鉴于他有可能是某人未来会承认的亲儿子。

    “这个小混蛋怎么像猴子一样机灵!”

    从那时起,大概骑士长就在讨厌这个小家伙了。卡拉西斯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在树下看热闹。

    “蒙特,我不该骗你们的。”

    “你说什么?”

    “关于我的爱人,以及我自己。”

    “所以你就是个基佬么?行了,那不用说了。”克莱蒙德对此毫无兴趣。

    塞布林娜却竖起耳朵。她预感到金发的骑士还有特别长的一个故事要讲。

    “尊敬的小姐,我为您讲了许多道听途说的故事,却始终没有讲自己的。现在我应该讲出来。我已经清楚地知晓您是一位性情中人,能够理解遥远时空的苦难。相信我的故事也会令您动容。”

    “好吧,请说。我在认真听着。”

    “我是个罪人。”

    卡拉西斯常年欢笑的脸沉下去,仿佛变了个人。

    “我做过不可饶恕的事情。我不配被称为勇敢、正义,我也不配拥有世间任何美好的感情。我不配去爱别人。我只能不断地挥霍剩余的生命,直到灯芯燃尽,以自己的死亡迎来罪孽的终结。”

    “怎么会这样……”大小姐果然一听就跟着着急了。“可是,即便戴罪之人,也有机会赎回自己的罪孽啊!只要你想办法,一定可以救赎自己的罪行。”

    “这两人讨论虚无缥缈的事情,咋就这么来劲?”蒙特抱着孩子蹲在树上,感觉自己就是一只猴子在看人类交谈。

    “不……没有机会。我的心已经随着他死了。”

    “爱是吸引、是憧憬。是对世间美好单纯的赞叹。”突然有个陌生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有罪的人也会有爱。哪怕最邪恶的造物也会情不自禁地赞美。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地美。”

    有个年轻的主教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枝。说年轻是相对于其他主教,他这岁数也三十多了。可能是刚刚上任的,他面孔很陌生。他把手里的花递给骑士,加入了大家的聊天。

    这主教的面容慈祥,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还带了一只金链圆眼镜。他说话的样子怀着悲天悯人的伤感,比别人都高深得多。

    卡拉西斯优雅地鞠躬。

    “您也是主教?可我从没见过你。”

    塞布林娜非常吃惊。她被这位主教的言行惊艳到了。在她记忆里,教士们张口闭口都是经文,都是能行走的石碑。他们从来就不说“爱”这个字。

    “我刚刚来到贵宝地。我叫做弗拉维,来自帝国首都的大教堂。”

    “也是帝国首都?那卡拉西斯你一定认识这位主教吧!”

    骑士摇头。

    “哈哈,帝国大着呢。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走遍帝国。彼此之间不认识并不奇怪。”

    弗拉维非常友好。他的样子有点清高,可是他话挺多的很健谈。

    “同样地,世间之大,爱也不是唯一的。爱有许多种。”

    “对的!”塞布林娜突然很惊讶,“我在书里读到过。”(喂,这是茴香豆的四种写法么?)

    “低级的是情欲之爱,来自肉体。”主教说,“高级的是神赋之爱,来自赞美。”

    “原来不是亲情、友情、爱情这样划分的么……”克莱蒙德·“猴子”骑士蹲在树上已经不敢下来了。

    “我在这里工作,也可以做心理咨询。这位骑士,你被什么困扰着,可以向我忏悔。也许我能帮助你。”

    “我顶多就是说个故事给大家听听。你听过也就算了,我不相信你能帮到我。”

    卡拉西斯坐在花坛边上,叹口气。这是他第一次讲他恩师的故事。以后他又讲了很多次,老了之后许多有趣的事情都不记得了,但这个故事他总会一遍一遍地讲。

    “我这么天下无敌,但我不是最厉害的,我还有位恩师,我尽数武艺都来自他的真传。他是天才,他甚至年纪比我还小两岁……我们终日结伴,招惹各个门派的师父,向那种耀武扬威的骑士老爷挑衅。我是纯粹为了好玩,他则是为了研究别人家的剑术套路。”

    “有时候我打不过了就请他收场。这天底下没有谁是他打不过的。他特别宠着我,当然因为我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学生,除了我也找不到第二个。我以为这辈子都会风风光光地过掉。”

    “直到有一天……我招惹了万万不能碰的家伙。”

    卡拉西斯有点说不下去了。

    “我被打败了,又向恩师求救。他明明打败了他们中的一个,可是那群人一拥而上,恩师力战不敌,我亲眼看着他被他们杀害……”

    大小姐惊恐地拿扇子挡住脸。说到这还不是金发骑士最自责的部分。卡拉西斯又说:

    “而我……我看到情况不妙,悄悄逃走了……”

    “卡拉西斯这样的刺头还有夹着尾巴逃走的时候?”克莱蒙德不禁冷笑了一声。

    “从那一天起,我逃了十年,一直到今天。所以您明白了吗?无论我在世界各地怎样战无不胜,我的武艺、我的才智,全都不配。我永远都是个懦夫。”

    卡拉西斯说完了,低着头呵呵呵地一阵冷笑。塞布林娜想拍拍他,又被他这笑声吓怕了。

    “不,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骑士,相信你自己,有一天你可以打死那些坏人报仇的。”塞布林娜安慰道。

    卡拉西斯轻轻摇头,脸上写满绝望。

    “不,小姐,恕我直言,您并没有见识过真实的恐惧。”他紧握着自己的剑,“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再次面对那样的恐惧,是否会准备好面对死亡。”

375. 骑士的恋人 其六 荒野寻“龙”

    “主教大人,我有问题想要请教。”塞布林娜有点难为情。

    说来说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克莱蒙德这个大老粗早听得不耐烦了。

    “你走开。带着你手上那个臭小鬼到一边去。”小姐把他赶走。谈话只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维。

    “主教大人,爱,都是向着美好的事物吗?会不会我看走了眼,爱上一些平庸的东西呢?”

    “哈哈!”弗拉维似乎一下子体会到小姐的心情。

    “这世间没有一种造物是平庸的。即便一棵花,从种子萌发出来,根系分布在地下,枝叶有序地生长。雨露滋润、向着太阳绽放。仔细看它的结构,叶片的脉路、花瓣的次序,还有花蕊的形态,散发的芳香,它怎么会平庸呢?任何一件造物都是杰作啊!”

    塞布林娜听完在那傻笑,低声说:“我爱的那个人,傻得冒气,没文化还活到这个岁数,也是造物者的杰作呢!”

    在教堂的花园稍事休息。傍晚几位骑士又护送女士们去修道院住宿休息。男女有别嘛。那里是女士们落脚的地方。夫人打算在这里住上一个礼拜。送她们安顿好了,骑士们回到教堂的宿舍。

    二人照例住在一间宿舍。明早是去是留有点尴尬。总不能一直住在这等她们吧!夜里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师的事情,看来今天讲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经。骑士长则被烦得也辗转难眠。

    “卡拉西斯,你成天说那个故事是真的,你的意思是这世界上真的有龙吗?”

    “龙是一种隐喻啊,耿直的蒙特大哥……”

    卡拉西斯翘着二郎腿。

    “故事诞生的地方,两个交战的国家彼此仇恨多年。各自版本中的骑士,都是屠杀对方士兵的猛将。每次打胜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扬这个故事。终于后来有个人改了这个故事,将凶恶的敌人改写成地狱的恶龙。这样一来两个国家敌对的故事成了同一个版本,慢慢地彼此之间的争斗也日渐平息。”

    克莱蒙德一听,恍然又觉得自己被他骗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既然故事是瞎编的,就不要欺骗我们家小姐啊!”

    “这不是欺骗,笨蛋。你读书少才不明白。她的心里可明白着呢。”

    “你确定,她明白?可是今天告别的时候她还问我,可不可以为她杀死一条恶龙……”

    “哈?”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惊了一番,而后又笑得在床上打滚。“哈哈哈——她让你杀,那么你就去啊!勇敢的骑士!”

    “妈的,要去你也去。这是你忽悠她的,你也有份。”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现在你说吧,哪里去找恶龙?”

    “蒙特你别这么教条嘛。你就去外面杀一头野猪,把獠牙砍下来送给她,就说是龙牙不就好了。”

    “她傻,别人也傻吗?我怎么不把你这个油腔滑调的家伙宰了,把你的肋骨送给她说是龙骨呢!”

    “欸,别这样嘛……”卡拉西斯眼珠转一转,“类似于龙的生物,自然界里也有的。我听说过一种——蜥蜴。个头特别大的蜥蜴,就是龙的原型。我们去外面找一头宰了,牙齿拔下来送给小姐吧。”

    “说得真轻松。”

    “哈哈,走嘛,去吧!这几天你闲着也是闲着,姑且为公主殿下宰头龙取乐吧。”

    第二天一早,他们相约去找“恶龙”。为此他们还去请教那位博学又和蔼的弗拉维主教。主教大人似乎每天会很早起身,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

    主教觉得他们的想法很有趣,也给了建设性的答案。

    “广袤的荒原上,有这种动物栖息。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笔记中读到过。你们可以尝试着去找找看。”

    弗拉维找来那本笔记,将带着“龙”的书页扯下来借给他们。

    二人一看,就是一条乌漆墨黑的怪物,四只脚在地上爬,张着血盆大口,全身疙疙瘩瘩地。

    那二人纯粹是抱着出去玩顺便试试看的心态,谁也没当真。简单准备了行李,带上一周的干粮。辞别修道院里休假的几位贵妇,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

    而那个调皮捣蛋的屁孩子安塞尔,被随手塞给一名年幼的仆人。那仆人特别老实,从来不讲话,自然也不会拒绝。反正大人们不用操心他们了。

    深入荒原以后,需要野蛮人的向导。

    长期以来,城堡与荒原上的野蛮人共存。总会偶尔有那么几个落单的野蛮人来到城里定居。荒原上经常会看到游牧的野蛮人家族经过。在野蛮人崛起之前,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那些定居在城市边缘的野蛮人非常聪明,能够掌握北方人的语言。支付一点点钱就可以请他们做翻译。当然,他们对自己的家乡已经不够熟悉了,还需要找一个更加“野蛮”的向导。

    二人先是请了一位翻译,翻译会为他们找一个信得过的蛮族猎人。

    原计划三天的路程,走了整整一周。来到真正的荒原以后,翻译终于搭上一个打猎的野蛮人。那种野蛮人脸上脏兮兮的,讲得话没一句听得懂。他的身上还带着野兽一样凶猛的气息。

    翻译甚至没有支付钱币。野蛮人更喜欢实物,尤其是金属制品,他看上中克莱蒙德随身烧饭的锅。谈妥了价钱,翻译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种生物。

    这个翻译的北方话说得不算好,很多词都不懂。至于说到蜥蜴是什么玩意,卡拉西斯干脆拿出那张旅人笔记的单页——“就是这种肥得像猪一样、有一个大尾巴,还有大嘴巴,四只脚在地上爬的动物……”

    翻译支支吾吾了半天,那猎人向导倒是一看就懂了。叽里呱啦又说了一通。

    “他说什么?”

    “他说他认得。这种动物住在山谷的碎石堆里。就在前面。”

    二人一听,既然不远,立即赶过去吧。

    可是上了路才知道,野蛮人的“不远”是三天打底的。每天都说“不远、明天就到了”。一口气走了三天,还是“不远、明天就到了”。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野蛮人的语言很简单,一年之内的路程都是“不远”,不管多少天以后,都叫“明天”。

    克莱蒙德气得要骂人了。

    “一转眼就要两个礼拜,我可不是云游四方的闲汉!”

    身为骑士长,家里一坨坨事情等着他呢。一直这样下去不行,他打起退堂鼓。

    “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

    一看他要放弃,那个翻译又着急了,反复和猎人确认,这次真的“不远”了。哪怕承诺支付给他们足额报酬,那两个淳朴的家伙也不肯放弃。他们觉得既然已经决定出发寻找“大哆咯”(喂,作者不要光想着好吃的啊),向兽主发了誓,必须得去。猎物在那里等着他们呢。

    又走了三天“不远”的路程,二人带的干粮全都吃完了,才到了碎石堆。这里的路太难走,甚至无法骑马。但他们的确发现了许多“大哆咯”的踪迹。

    “你看你看,这里就有,哈哈!”卡拉西斯笑得合不拢嘴。

    对照书页,画的是一点也没错,神形兼备。可它们就是巴掌那么大的蜥蜴,咬一口吞不下人类的小手指。而且胆子也很小的,一听到声音就钻进岩石缝里。

    “唉,我果然还是被你这家伙的故事给骗了。这么大的蜥蜴,烧了不够一顿饭,顶多抓两只回去给老爷泡酒!”

    “秃子你别急,咱们找找有没有更大的。”

    卡拉西斯再向猎人比划一阵,对方会意地点头。

    翻译说道:“猎人说这里的确有一条特别大的。”

    他们循着踪迹找到一处洞口,有碗口那么宽吧。一群人躲在远处观望了许久,入夜时分才看到一条棕灰色的蜥蜴钻出来。它的皮肤颜色和碎石相近。跑起来闪电一样,一道光窜出去。躲起来又爬在岩石上一动不动,如果没有仔细看根本找不到。

    “嗯……这个小玩意个头不算大,但好歹有点恶龙的样子了。”克莱蒙德勉强满意。

    “打死了带回去也能吹一阵,至少不会被当成傻瓜笑话。”

    “嗯,大人您满意就好。那么您请吧,我们在后面给你加油。”卡拉西斯拍拍他肩膀。

    “什么?就我一个人?”

    “是呀。就你有公主需要讨好,我们又不需要的咯。”金发骑士干脆靠着大石头坐下来。

    “讨大小姐欢心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能抢你的功劳呢。快请吧!”

    野蛮人的猎人也叽里呱啦说了一句。翻译道:“他说,勇士,上吧。”

    “恶龙”都没有一条狗大,脖子也就碗口粗吧。克莱蒙德估计那畜生没什么本事的,凑过去一剑拍死就是了。蹲守的时候,碰巧一头山羊路过蜥蜴身边。那只羊大概也没看出伪装完美的蜥蜴。

    一瞬间,就看见蜥蜴一跃而起,脖子瞬间伸长,狠狠咬住山羊的喉咙。都没有一分钟的光景,山羊倒地呜呼。那蜥蜴咧着嘴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

    野蛮人猎人又在一旁说,“这东西有毒的,咬一口会伤口溃烂无法医治,千万别被它咬了。”

    克莱蒙德略微有那么一点不放心。商量过后,还是动用一点人类的智慧,做了一个套索。卡拉西斯拎着套索躲在后面伺机而动;克莱蒙德则全副武装正面肛它。骑士长的铠甲都是铁的,这畜生也咬不动。

    商量的时候,就看到那蜥蜴把山羊咬碎了正在吃呢。它填饱了肚子就变得懒散,几番挑逗才有反应。而卡拉西斯这个笨蛋,他的套索关键时刻毫无作用,根本就没套住蜥蜴的脖子。

    蜥蜴窜出来一口咬住克莱蒙德的脚踝。

    这畜生好大的力气,克莱蒙德就觉得脚都要断了,疼得眼前发黑。剧烈疼痛的时候,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那几个人在他耳边大喊着,“快反击啊!打它啊!”一句也没听清。

    蜥蜴一边咬又一边甩头。就像它对付寻常猎物那样。

    卡拉西斯的套索圈住了蜥蜴的尾巴,他用力去拉。蜥蜴的力气比他大多了,就是不松口。他朝蜥蜴的背上踹了几下,那畜生也不痛不痒。

    “克莱蒙德!醒醒啊,想什么呢!”

    克莱蒙德猛然清醒过来,举起骑士剑朝着蜥蜴的胸膛刺下去——一剑刺穿了身躯直击地面。

    应该可以确定这猎物必死无疑。低等动物嘛,受了致命攻击后仍然非常活跃,嘴巴一点也没松动,尾巴还在摇晃。那两位野蛮人帮忙捆住蜥蜴,卡拉西斯又帮忙撬开嘴巴,才把克莱蒙德救出来。

    铁面的铠甲都被它咬穿了,皮鞋也咬穿了,脚上留下一排牙印。疼得厉害,没准骨头也给它咬裂了。这一处伤回去之后又疼了两个月,那是后话。

    当场的时候,他们请野蛮人把蜥蜴的皮剥下来。忙活了好久都没能剥出完整的皮面——这动物的皮肤太柔软了。

    它的牙齿嘛,又细又小,紧连着牙床。硬是砍下来一个也不好看。猎物的身躯中间被击碎了,皮不适合做战利品。

    “诶,这个指甲可以!”还是卡拉西斯这家伙办法多。蜥蜴的指甲弯弯曲曲的,造型非常独特。卡拉西斯还把蜥蜴的尾巴尖也砍下来留着。他们一边说笑,一边发愁干粮都吃光了怎么回去。

    那野蛮人翻译一个劲地说:“这东西好吃!”

    他们一齐盯着猎人把蜥蜴切成块烤熟。没想到真的好吃。

    “嗯,肉质很细腻,有点像鸭子肉。”

    “它的味道可比它看上去的样子好太多了。”

    又是一阵说笑。这段好吃的记忆,比勇者斗恶龙的故事有趣多了。

    待他们返回埃塞斯以后,几位贵妇早已返回了城堡。在卡拉西斯的吹嘘下,克莱蒙德勇斗恶龙的故事传开了。领主特地举办一场宴会庆祝他们的壮举(其实就是找借口吃一顿)。

    蜥蜴的指甲作为礼品送给各位朋友。而那个尾巴尖,还要卡拉西斯百般怂恿,骑士长才鼓起勇气献给大小姐。

    “笨蛋蒙特。”大小姐当然是很开心,笑得嘴都合不上。

    “恶龙是个隐喻啊!天底下哪有什么恶龙,都是书里瞎编的。”果然她知道。

    她小心地捧着纪念品,非常温柔地抚摸这个尾巴尖。

    “你是像书里写的那样、穿着铠甲、骑着骏马,找了三天三夜,在荆棘丛里找到的‘恶龙’吗?”

    “差不多……哈哈……鞋甲都被这玩意咬穿了。”克莱蒙德憨笑着。

    后来这个尾巴尖交给皮匠做成了一个饰品。塞布林娜会把它挂在裙子上。

    宴会进行到深夜,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塞布林娜偷偷吻了克莱蒙德的脸颊。他那时候喝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做梦。

    “如果有一天,我被困在高塔,你会屠杀恶龙来救我吗?”

    她没有等待回答就离开了。

    这句话是一个隐喻。高塔不是真正的高塔,恶龙也不是真正的恶龙。然而高塔与恶龙却又真实地存在,彼此眷恋的人无法相聚。一次回眸,成了万劫不复的永别。

376. 泪眼回眸 其一

    日子就这么愉快地过着。每天处理着卡拉西斯惹出来的麻烦,训练领主的军队,吃吃喝喝,偶尔去塞布林娜那里借本书识几个字。

    蒙特也没觉得自己三十岁以后秃得特别厉害。有时候照个镜子觉得自己还挺帅。

    终于到了一天,信使来报。邻居的庄园少主来付婚约。

    哦,婚约,是有这么回事。拉莫尔老爷一拍脑袋,当初父辈们指腹为婚,约定的男孩十六岁就来迎亲。算算日子好像差不多了。

    至于那孩子现在什么样了,拉莫尔也不是特别清楚。他岁数比那孩子大多了,都能当人家爹了。但是毕竟是同辈份的,互相看不上懒得搭理。这么多年也来往不多。

    “来的多少人啊?”

    “来的十来个全副武装的,带着四十多个农夫,还有二十多辆马车。带的行李彩礼之类的东西。”

    “他们家老爷来了吗?”

    “没。就看见一个小孩子带的队,也就十五六岁吧。”

    “哦。”

    大队车马走得慢,估计三天后才能到城里。对方已经向信使表达了来意,领主也传达了同样欢迎的意思,交由信使转达。

    “十五六岁?那么小,就管理着整个庄园?”克莱蒙德表示难以相信。

    那时候没有“未成年”这种观念。七岁以下也许是个孩子,七岁以后就可以干活了,穷苦人家的小孩早早地开始工作,与成年人无异。

    十五六岁当领主,也不算特别罕见的事情,十五岁加冕当国王的都有呢。

    但这个岁数,毕竟人生经验非常少。少年人比较冲动,想法会很极端,也很容易被人利用。这个岁数想当个好领导很难,除非有本事幸存到最后。

    拉莫尔把这个消息也告诉了妹妹。女仆进了塞布林娜的房间,那时她在看书。听完消息之后眉头一皱,一言不发。

    按理说年轻的姑娘应该很在意自己的婚事才对呀。侍女们都比她更关心。一群女孩在一起窃窃私语,讨论新郎官帅不帅。

    “听说只有十六岁,已经是庄园的男主人了。”

    “天呐,我也要跟着小姐嫁过去!”

    “吵死了,都出去!”塞布林娜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打扰她读书了。

    “小姐怎么不高兴?”

    “还不是因为那个谁啊——”

    侍女们其实也知道,大小姐在意的男人是那个三十岁的秃子。

    “真的假的?他那么老,还秃。十六岁的庄园主不比个老骑士长强得多!”

    “是啊,好想看一看他究竟长什么样!”

    闭门两个时辰,下午的时候大小姐终于把书看完,吩咐女孩们去小花园喝下午茶。大家一起欢天喜地过去。

    女孩们平日里消遣的东西就是针线活。她们等待大小姐的时候就在一起绣,现在去喝茶也带着。

    她们手上捧着绣花绷子。腰间还挂一串精工打造的链子,挂着小剪刀和针线盒。

    她们绣的东西不久之后会成为身上的装饰。说一个女孩“心灵手巧”,绣花的技艺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们一路上都在商量,三天后见面的时候穿哪一条裙子。

    因为读书的女孩很少,没有专门的词语称赞像塞布林娜这样饱览诗书的少女。她也不屑于随波逐流,自己的裙子很素雅,腰间挂的也是书本(最近多了个蜥蜴的尾巴尖)。

    绣花?根本不会。

    画画倒是会的。她经常会从古书上寻找一些合适的图案,画给侍女们做图样。

    “塞布林娜,你那么会画画,到时候把自己的画拿出来给未婚夫看吧。”侍女玲玲提议道。

    塞布林娜怒目圆睁,“我画画是为了讨好男人吗?”

    侍女吓得憋回去了。尽管心里是想反问一句,“难道不是吗?”

    要说做一件事究竟是为了谁,恐怕没有一种严格的划分方法。纯情的少女绘制那一页情诗的时候,是将这一份爱意献给谁呢?全能的造物者、自己还是那个人?

    现在她就悠哉悠哉地喝着红茶,正巧克莱蒙德在院子里训练新兵,大小姐就喊他过来。

    私下和家里的骑士约会当然绝对不可以啦。但光明正大的约会也很奇怪啊。克莱蒙德很难为情,下面好些人在看他笑话呢。尤其那个卡拉西斯,不怀好意地给自己加油鼓劲。

    “大小姐,不是说没什么事不要喊我过来了吗,这样不太好看……”他抓抓自己的秃脑袋。

    “怎么,你找我读书识字就干正事,我找你说话就是没什么事?”

    “额……也不是这个意思……”饶了蒙特吧,他不晓得怎么和年轻女孩争论。

    “我问你,怎么说?”塞布林娜问得斩钉截铁。

    “什么怎么说?”

    “你还装糊涂!”她拍案大喝。

    见他真的不接领子,大小姐勉强提点了一句。“我的未婚夫正在赶来,很快就要接我去他家里了。对此,你怎么说?”

    “我还没有接到领主老爷的命令。如果派我护送的话,我在所不辞。”

    “不是跟你说这个——!”塞布林娜气得把手里茶杯扔出去,真恨不得狠狠揍这家伙一顿!

    “你就是存心的吧!”塞布林娜站起身,走到克莱蒙德身旁,低声说完,拂袖而去。

    侍女们就随着她离开。一个个对着克莱蒙德做鬼脸。骑士长非常尴尬,抓抓脑袋,莫非送大小姐出嫁,自己还要表示点什么?那送个啥吧……自己大老爷们一个没有主意,问问一身风流的卡拉西斯也许有办法。

    晚饭的时候他就把这些心事跟好兄弟讲了。

    “啊哈——你想送点什么?”卡拉西斯听了之后就开始眯着眼睛笑。“哟,蒙特学得会讨人喜欢了。要我说啊——你什么虚的都不要送,就送你这一颗真心吧。”

    说着他还拍拍克莱蒙德的胸口。

    “我是认真地和你商量,你不要开我的玩笑。”

    要说卡拉西斯这种朋友,真是不靠谱。目前克莱蒙德和大小姐的绯闻在城堡里传得这么凶,百分之八十都是这家伙放出去的风。而且他还喜欢加油添醋!甚至当着领主老爷的面,他也敢说这些。难得拉莫尔是个贤明的人,没去计较。

    “啊,没有,我们认真的。她就要走了,我们意思意思也是应该的。”卡拉西斯一边说一边摆弄自己的新匕首。

    “你又和人决斗了?”

    “哈,没。这是用旧的跟人家换的。我最近很乖没有打架。”金发的混世魔王翘着二郎腿坏笑。

    “哼,没打架?肯定是对方怕了你了,当场告饶了吧!”

    “哈哈哈,看破不说破嘛……”卡拉西斯蹬着桌子,椅子两脚离地在那摇晃。“呐,我们平时呢,也没少用大小姐的零花钱,是不是。”

    一说这事,克莱蒙德气得老血要呕出来了。是谁?是谁为了骗点酒钱,成天跟在大小姐身后吹彩虹屁?没事干瞎撮合!不就是这个人么!

    “欸——你一个帅哥,花贵妇的钱天经地义。有钱大家一起赚,好兄弟嘛。”

    “滚你妈的吧。”

    “呐,秃子,我再帮你一次好了。我去问问看大小姐她想要点啥,你们最后再高点小念想吧。”

377. 泪眼回眸 其二

    “年少的庄园主到了,我们快去看看啊!”一大早侍女们就叽叽喳喳地嚷嚷开,扰了大小姐的清净。

    “不要烦,我早上要祈祷。”塞布林娜跪在小小的圣龛前面,翻开自己的时祷书。她将女伴们统统赶出去。她们要看什么少年,随她们的便。全都走了自己才落得清净。

    她也不是要祈祷什么,坐在垫子上打了个哈欠,又翻开了那本勇士屠龙的小说。这才是她的圣典。顺便摆弄一会裙子上挂着的尾巴尖,看着外面的朝阳傻笑。

    独处了一会,又有人敲门。

    “不是说了我不去看吗?又来烦我!”

    门开了,是一名仆妇。因为侍女们都去看小姐的未婚夫了,谁也没在,只有老仆妇上来传话。

    “小姐,那个骑士,又高又瘦金发的那个。”

    “卡拉西斯?”

    “对,他找你出去骑马。”

    塞布林娜先是惊喜,而后又有点失望。

    “就他一个?”

    “对。他一个人骑着马,还牵了一匹。”

    塞布林娜合上小说,端着架子说:“那我也换身衣服,去骑马解闷吧。”

    卡拉西斯穿得一副城里人派头,尖头鞋小脚裤,还穿了个马甲。塞布林娜则是常见的乡下打扮,老仆妇给她扎了两个“妈梳紧”的辫子,在耳朵前面卷起来。

    贵妇侧身骑马这种事情吧,也是贵妇越来越多了以后才有的。那时候没这讲究。卡拉西斯扶着她骑上马,二人一起去城外步道上兜风。

    “蒙特他今天——”金发骑士故意拉长了声音说话,引起小姐的注意,“随着老爷出去了。”

    这事不用说塞布林娜也知道。他们一群男丁去接应来宾。自己的侍女们则挤在城堡的阳台上翘首以盼,等着看十六岁的庄园主呢。

    “我知道。一群傻丫头。”塞布林娜清高地策马转身,不去看那群五颜六色的身影。

    但她还是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币扔给卡拉西斯——这家伙眼神特别好,狗一样的,怎么扔他都能接住。

    “他们去接那个年幼的庄园主,您的未婚夫。”

    “这句是废话,没有赏钱。”

    卡拉西斯呢,发现自己只要随便说点蒙特的事情,都能引起大小姐的注意,所以他攒了很多琐事来请赏。

    塞布林娜也发现了,这家伙讲话没谱,为了点酒钱什么话都讲。所以每次给的赏钱也不多,就一枚银币。

    于是乎,他说一句,她赏一个。两个人以此为乐。

    “蒙特昨天吃饭的时候有提到你诶。”

    这一句话得了大小姐欢心。她掏出了第二枚银币。但没急着出手,在等对方还有什么有意义的爆料。

    “他想对你表示一下。”

    “怎么表示呢?”

    “他还没想好。但他已经在努力地想了。他那个直男,也不能指望他想太多。”

    这一条勉强也讨到了赏钱。

    “那你怎么说的?”

    “我当然是建议他啊,直接把心掏出来给你咯。”

    大小姐脸沉下来。“你真这么说的?”

    “哟,你还心疼他?放心啦。他抠门着呢,真要掏心出来,也是舍不得的。”

    听了这话,大小姐又觉得生气,扭头过去不搭理他了。

    兜到步道最高处远眺,就看到大队的车马正赶往城里。远远就看到哥哥的枣红色骏马。身边一个一身白色的少年人,骑的也是白马。大概就是未婚夫了。

    车马队伍进了城里,在人群中缓慢行进。塞布林娜和卡拉西斯就骑着马在上面笃悠悠地跟着。到了城堡前面的平台,马车陆续停下整队。家里的侍女们蜂拥而至,嬉笑着围观那个年少的庄园主。

    她们口中喊的“小鲜肉”,无非是个长相周正的少年,讲话特别腼腆。被一群女孩围观还会脸红。听到她们轮番喊他的名字,艾宾斯。

    他穿着白色鱼鳞甲,系着淡色的围巾,衣服裤子也是亚麻色的。小伙子挺干净,身上带着剑,还带着亮银色长枪,下马的时候交给仆人收起来了。小小年纪,真的能带兵打仗吗?看他身边的家仆还算客气,没有欺压的意思。全程也都是他在与长兄交流。

    “怎么样?我觉得还不赖。”卡拉西斯问。

    “是个粗鄙的年轻农民,倒是挺淳朴的。没读过书,人也憨厚。”

    “如果只是把一个男人的优点罗列出来,按照打分的情况排序,也许克莱蒙德分数垫底排名非常靠后。可是感情这种事,非常玄妙。你看那个‘还不错’的小伙子,他并没有入我的眼。但也许另一个女孩眼里,他就是生命中的一切。世上恋人都是冥冥之中的定数,我们都有各自的爱恋罢了。”

    “天呐,听听,这是一个少女说话的口气吗?大小姐,您今年也才十三岁啊。”

    回到城堡下面,卡拉西斯恭敬地扶着大小姐下马。

    “塞布林娜,看看这个,给你介绍一下。”领主老爷大咧咧地揽着艾宾斯的肩膀。

    那个少年就非常窘迫地站好,努力地微笑博取好感。

    “有什么好介绍的。”塞布林娜高傲地撇过脸,看也不看径自上楼。

    “哈哈,也是。以后你们滚床单的时候慢慢了解吧。”这话说得少年都尴尬。

    当晚自然是盛排筵宴,款待宾客。臭男人们的娱乐除了吃就是喝。塞布林娜出席了一小会,受不了酒桌上的气氛,借故离开。她们女眷离开了更好,酒桌上只会更加喧闹。

    走出大厅经过狭长得走廊时,碰巧就遇上克莱蒙德走进来。二人擦身而过。塞布林娜伸手推了骑士长一下。对方握着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这个角度刚好也没什么人看到。但他很快又觉得不合适,将她放开了。

    塞布林娜凑到他近前,低声说:“带我走。”

    “开什么玩笑。”

    “哼。”不同意就算了,当自己没说过吧。塞布林娜拎着裙子傲慢地离开。她上楼回到自己的闺房,将女伴和仆人都赶出去,独自生闷气。

    书里说,勇敢的骑士爱上公主,为了她去建功立业……

    书里还说,公主爱上了一个美少年,为了爱逃离了自己的城堡(这不是一本书哈)……

    什么鬼书,全都是谎话!她愤怒地清空自己的梳妆台,上面的化妆品不多,闲书摆了不少。

    “写书的人一定全都是大骗子!”

    然后她就一个人蹲在角落默默地发呆。为了爱,一个少女又能做什么呢?她试过祈祷,最后也无济于事。天使们一定都很忙吧!

    书里的少女为了爱可以付出一切,可以喝下毒药假死来与爱人团聚。谁有那么神奇的药啊……书里的少女还有天使的指引,有爱人的协助,自己呢,都没有。书里的少女甚至可以为了爱去死。

    真的可以吗?这是个危险的想法。

    塞布林娜拿起绣花的小剪刀,端详了很久,也没有勇气捅自己一下。倒是咔嚓咔嚓地剪了好些碎纸。

    “如果我死,我一定会写一份遗言。我的死是为了‘爱’,而不是为了克莱蒙德。”

    措辞她想了很久,又感叹道:“可是,我爱的人就是克莱蒙德啊。”

    “为这种人而死值得吗?不值得。可我是为了‘爱’而死的,我对‘爱’是忠贞的。但我有必要对克莱蒙德忠贞吗?他自己都有过未婚妻的。鬼知道这些年他在外面搞过谁。我爱的不是克莱蒙德或某个人,我爱的就是‘爱’。但我还没有真正地爱过谁,为什么要为了‘爱’而死呢?”

    她胡乱地自言自语,一边将手中书页上绘制的玫瑰花全都剪了下来。

378. 泪眼回眸 其三

    “不好啦!大小姐要跳楼啦——!”

    睡梦中的人们被老仆妇刺耳的喊声惊醒。时候太早,刚刚天亮。主人们睡得正香,她起身干活的时候,发现大小姐的闺房窗开着,而她人不见了。

    探头出去一看,妈呀不得了,她穿着睡裙,不知什么时候爬到城堡的塔尖上面了。四面都没有下去的路,她一个人蹲在房顶上发抖。

    老仆妇吓得险些昏过去。定了定神之后,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就开始拼命地喊人。

    她是那种很粗鄙的人,受了惊吓一点也不镇静,喊的好些乱七八糟的内容,把整个城堡的人都惊醒了。

    现在好了,城堡上下一百来号人都从不同位置冒出来,一起伸着脖子围观她。大家还议论呢。脸丢得大了。

    塞布林娜低着头,把脸埋在睡裙里。

    “不要看了,真是的。”

    她这时候怪别人就不对了,明明是她自己作的。夜里睡不着在那想着要跳楼殉情,然后居然真的爬出窗户,扒着砖头缝爬到塔尖下面。

    她甚至一激动,跳上塔尖,爬到了城堡的最高处。

    顶上的风景不错啊……

    长这么大头一次夜里独处,看到远处的天际微白,头顶的星海灿烂,冷风一吹也就想开了。

    本来也没什么想不开的。就是不甘心,想把心里不开心的话说出来。

    天慢慢亮了,她也想回去睡觉。可是再看看脚下的高墙,她不敢下去了。所以才缩成一团等着。

    拉莫尔揉揉眼睛,大咧咧从卧室探出头,冲着她喊:“老妹,你在房顶上做什么啊?”

    明知故问!这个哥哥年纪比妹妹大太多,平日里完全没有话讲。

    既然出现这种情况,拉莫尔想都没想就派克莱蒙德出面解决。还跟他说,“这都怪你。自己解决吧。”

    秃子他掐着腰站在楼下发愁。问题是,现在怎么办呢?估摸着一条可行的线路,他上楼从最靠近塔尖的小窗爬出来。卡拉西斯给他系了跟麻绳,秃子就壮着胆爬了出去。

    有一处跨度很大的位置,真不晓得她怎么越过去的。秃子看了半天也不敢跳。

    “哼!没诚意!”大小姐抬头看看,又生气地埋头下去。

    “算了,那不系绳子了,我也跳过来好吗?”骑士长解开安全绳,把外套和靴子都脱了。眼睛一闭赤脚越过高台,跳上塔尖。

    往下看真是悬。他吓得有点腿软,为了不被人看穿,就立即蹲下去,缓缓爬向塞布林娜。

    “我说大小姐,您真是……艺高胆大啊……”

    他凑到她身边,一把搂住她。她也靠在他怀里。

    “这么高,你怎么爬上来的?”

    “不知道。天使保佑吧。”

    “想开一点,好吗?你看看我卖的礼物,送给你以后当个念想行不?”

    克莱蒙德悄悄掏出一个金丝的小镜子给她。半寸宽的椭圆形,是个吊坠。外面是花朵,打开来里面是小镜子。

    “哼,算你有点良心。”塞布林娜二话不说收下,挂在自己脖子上。

    “那我们下去吧。你以后嫁人了可别这么作。”

    “量他们家也没有这么高的房子。”

    二人说笑一阵,克莱蒙德搂着大小姐往下走。没想到脚下一滑,踩碎了一片房瓦。那二人一路滑下去。下面的人一阵尖叫,老仆妇吓得魂都飞了。

    幸好秃子他手上一抓,抓住了塔尖边缘的木框。另一只手紧紧抱着大小姐,还好,她人还在,不用他自裁谢罪了。

    顾不得想没用的,克莱蒙德这次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这么爆发,硬是扛着她跳过高台,到达小窗边上,两个人顺利脱险。

    先把大小姐送进去,一群侍女们哭哭啼啼地把她拉回来。她自己倒是没事一样。克莱蒙特踏上城堡的地毯,只觉得双腿发软一阵阵后怕。

    “你过来,我正好有东西交给你。”

    大小姐领着他到了自己闺房门外。这里与楼下的宿舍不相同,平日里是万万不会经过的。不多时,她拿着一张羊皮纸出来,卷成一个小卷塞在克莱蒙德口袋里,轻描淡写一句:“好了,你可以滚了。”

    回去打开之后,就看到了那页情诗。工整地誊抄在羊皮纸上,四周画了盛放的玫瑰花园,一对恋人相拥热稳。

    后面的日子过得太快了,婚约需要兑现,拉莫尔将婚礼安排在城外的教堂,由艾维勒斯主教主持。短暂的宣告之后,塞布林娜与完全陌生的少年庄园主艾伦结为夫妇。新婚丈夫挽着妻子的手,一起走出教堂。

    这一天艾伦也会告别城堡,带着自己的妻子回到庄园。拉莫尔就意思意思送一小段路。

    没等走出院子,就看到卡拉西斯站出来挡着道儿。他把外套扔了,戴上手套抽出长剑。

    “你干嘛?”大小姐很生气。

    “决斗,看不出来吗?”卡拉西斯挑起长剑,郑重宣告:“我倾慕大小姐已久。实在不甘心这个毛头小子白白地带你走。所以我发起荣誉决斗,打得过我再走。”

    “哦?既然这样,那恭敬不如从命。”艾伦以为真的呢,非常认真地回应。他的仆人将长枪送上来。他甚至非常礼貌地询问了金发骑士的姓名。

    “胡闹!”塞布林娜气得想亲自揍他一顿。说卡拉西斯倾慕自己已久?鬼才信。他这个耿直的脾气无非是看不下去秃子那副忍气吞声的样子,才跑出来找茬。可是他想怎么样?杀了艾伦?

    按说艾伦一个小孩子,武艺好不到哪去。可他拿的长枪占了绝对的优势。武器这么长,随便卡拉西斯怎么折腾,他的剑还能自己飞出去不成!他也不管,就是气不过,该打就打,浑身解数都使出来。

    艾伦举着长枪盯着他耍猴一样地上下翻飞。他敢靠近就戳他。打了老半天,也够不着。卡拉西斯开始撒泼耍赖,扯着艾伦的长枪跟他拔河。

    “好了,不要胡闹了。”拉莫尔终于不耐烦了。天色渐晚,不想再看他们搞什么幺蛾子出来。

    卡拉西斯也最终放手,长剑回鞘,优雅地说:“打不过算了,让给你吧。”

    于是就看着艾伦骑上白马,向城堡的人挥手告别。塞布林娜乘上马车,最后回眸看了一眼熟悉的人们。她好像在哭,可也说不上有什么值得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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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骑士起源介绍:
生于中世纪的吸血鬼,永远保持着十四岁少年的隽美容颜,八百年的生死离别都没有留在心上。吸血鬼骑士起源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吸血鬼骑士起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吸血鬼骑士起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