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 矛盾重重
希林不在这几天,城堡里一切照旧没有大事发生。但是气氛逐渐微妙起来。老爷中风之后丧失了执政能力,大家私底下全都听闻了。现在城堡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又已经亡故,以后怎么办,都没有定论。
一部分人想当然地认为,骑士长握着兵权又得胜归来,肯定会发动哗变。所以这些天大家都看着克莱蒙德的眼色行事。他要得到最高的统治权,动动手指就能做到。
而奥罗拉夫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甚至想出了委曲求全的应对办法,就是放下老脸勾搭骑士长。她已经默认了哗变的可能性,甚至觉得克莱蒙德这人长得还不错,就是秃了点。她与领主老爷没有子嗣,换个人试试没准可以。
问题就在于这位骑士长本人,偏偏是个正直的人。他从未觊觎过骑士长以外的任何其他身份。他自己也处于非常混乱跟迷茫的时期。真心效忠的主人早已亡故,刚刚复仇成功。但主人唯一的儿子在自己面前被害,幕后黑手似乎是已经瘫痪的领主。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
再说到爱人,他这辈子也只爱那一个人,从爱人死后,这个人也跟死了没有两样。对于夫人的示好,他全都视而不见。
克莱蒙德端着茶杯一口闷。然后又瞟了一眼安塞尔。
比起那些个粗人,安塞尔非常清楚喝茶的时候要干点啥。他夹了三块糖到茶杯里,啜了一口,挤眉弄眼地看着骑士长。这两个人都没说话,话写在脸上了。安塞尔就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老哥,上啊!”
骑士长素来看不惯这个家伙。从道德水准还有出身还有长相,没有一样是他看得上的。这个人,居然是这座城堡的废柴老爷唯一的儿子、城堡的候选继承人!
再看看安塞尔挤眉弄眼的样子,这家伙竟然跟自己名义上的后妈暧昧不清,简直就是人神共愤。克莱蒙德宁可一剑宰了他再同归于尽,也不会效忠这种人。
于是问题又回到了一开始:城堡的继承人怎么办?
奥罗拉夫人举着茶杯一阵阵唉声叹气。弗拉维本来是打算假装没看见的,他心里知道这些破事扯不清楚。于是夫人只好自说自话地解释自己愁容满面的原因。
“哎,近日来我心中有许多愁苦都无处倾诉。我丈夫重病在身,我和他却没有子嗣。现在城堡的处境岌岌可危,必须要尽快找到合法的继承人。”
弗拉维象征性地点头。
“我丈夫还有一名私生子。他从小在城堡长大,却没有经过合法的承认。现在,他是唯一能当此重任的人选了。”
夫人看看身边这位活宝。
夫人是从别处嫁来的。前不久她刚刚收到家中兄长的来信。号称听说舍妹在夫家过得不尽如意,非常思念亲人。因此打算择日前来看望。
呵。夫人当场回绝了信使。若是他们来了,这座城堡里做主的就不晓得是谁了。许多亲属觊觎着这座城,任何一点程序上的不妥都能成为他们发动战争的借口。
可是安塞尔,完全没有一点继承大统的样子。嬉皮笑脸只顾着玩乐。
“怎么样,我以后当了领主,你就来做我的干儿子吧!以后你也是‘少主’了。”安塞尔得意地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还在跟希林打趣。
“去死吧你。”希林白眼都翻上来。小声怼了一句。
“安塞尔是我丈夫与女仆所生,城堡的内务总管可以作证。他是眼下唯一合适的人选。”
奥罗拉夫人的决定也十分无奈。一旦领主老爷病危,她必须要立一个说得过去的继承人。
“哼。早就说过,老东西有一天会求我的。等我带上他的王冠,一定亲自在他墓前唾一口。”安塞尔的神情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安塞尔的合法身份需要尽快得到确认,家臣们也需要改变态度,向他宣誓效忠。”
克莱蒙德一言不发地听着。
“咔嚓——”他手里的茶杯捏碎了。
“克莱蒙德,你作为骑士长,需要带头向他宣誓效忠。”
“领主老爷还活着呢。”骑士长的话都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他不可能永远活着!”夫人脱口而出大声呵斥。
“我会尽我的职责继续工作,守护城堡,守护这座城。我的誓言从立下之后,至死都不会改变。但眼前的这个人,是个龌龊小人,即便依靠浑浊的血统蒙混到继承人的权利,也不会改变他的本质。”
“诶,秃子,我打架从来不会手下留情。要是我,你脑袋就碎了。”安塞尔坐直了,手肘放在桌上。
这么说下去两个人又要拼个你死我活。下面的骑士们哗啦啦都握紧宝剑,宴会厅的气氛都不对劲了。夫人拉着安塞尔让他冷静。
真是打起来,就要当场哗变了。
“克莱蒙德,你是正直守信义的骑士,但愿你牢记自己的誓言,并为此恪守到底。”
夫人打了圆场。一场近在眼前的危机化解。不多时仆人们举着各种烤肉上菜了,奥罗拉夫人才松了口气。烤羊、烤鹿还有烤野猪都排队端上来,放置在长桌中央,仆人们又送上来许多小菜填满长桌的边角。再接下来,仆人们端上美酒,给每一位骑士老爷都满上。大家谁也没动手,都看着上面的态度。
夫人举起酒杯:“敬尊贵的来客。敬城堡的继承人。”
克莱蒙德黑着脸,沉吟半晌。夫人今天当着来客的面,也是铁了心了,就等他发话。
“敬帕兰卡斯堡。”
骑士长的回答仍旧恪守自己的原则。所有的人都举杯,众人一饮而尽。
有酒有肉,能让这群男人消停很长一段时间。夫人不喜欢这么荤腥油腻的食物,吃了几口。她也知道,这群人当着她的面很拘谨。随后安顿了访客,找个借口便离席了。
宴会持续到深夜。那群家伙们吃饱了又开始吹牛争斗,气氛一团和气。
值得一提的是,希林竟然站在安塞尔身后,全程一口肉都没吃、一滴酒也没沾。要是哪个熟人来敬酒,就会被安塞尔赶走。大家都觉得这家伙神经病,但谁也没有质疑过希林。
363. 设宴款待
“今天还有贵客来访,我却毫不知情,怠慢了您,还望您见谅!”
夫人话说得真好听,明明就是发现手下在争斗,吓得躲起来了。
“安塞尔,上来!我有话对你说。”
安塞尔爱搭不理的吊样,瞟了对方一眼无动于衷。他始终搂着希林不放手,生怕被人偷走了似的。希林都替他汗颜。
奥罗拉夫人有些尴尬。她瞪了安塞尔一眼,带着仆人亲自走下台阶,迎接教堂来的访客。
弗拉维穿着的是粗布僧袍。他谦卑地解释,自己已经从圣迹教堂卸任,现在是归乡的僧侣。
夫人笑脸相迎,对他的敬意不减。她吩咐女仆立即备宴款待。随后向众多骑士宣布今天临时的宴会邀请大家进餐。夫人又请弗拉维来宴会厅休息,同时请几位大骑士都来作陪。这样他们就不惦记火拼了吧。
骑士长勉强同意,收了武器。安塞尔不想掺合,却被夫人硬拉着一起走。他索性把希林一起拽上。
那些身份不入流的杂兵没这个待遇,被晾在操场上了。领头的不打了,手下的也消停,各忙各的去。
众人入座宴会厅,夫人请弗拉维高坐,茶水点心先送上来。时辰早就过了晚餐的时候,现在外面一片漆黑。仆人们全都忙碌起来。夫人果然是精致的女人,她主持大事时,点心的品类丰富了好多。看到好吃好喝的,众人也就消停了不少。话题回到美酒佳肴上面。
有的人开始吹嘘在荒原上的战绩。
有的人则夸赞夫人多么貌美矜持。
纳特坐在弗拉维边上。安塞尔不让希林离开自己身边。他竟然坐在夫人身边,这座次也是僭越。
骑士长坐在主教对面,与安塞尔互相对视一眼,杀气沿着餐桌蔓延。
希林默默地瞅着这个尴尬的场面。
“夫人,这是贵府总管订制的法典,已经抄写完毕。”弗拉维将纳特的工作成果交给奥罗拉夫人。夫人不识字,简单翻阅了几页,又交给内务总管。
要说城堡里除了主人之外,谁的权力最大,自然不是骑士长,而是内务总管。管钱的权力最大嘛。只是这位比较低调。老头仔细产看了每一页文字,一目十行检查了内容和质量,然后点头。一见有钱拿了,肥肥别提有多开心了。
“主教大人您大驾光临,怎么都不事先派人通报一声,以至于我有失远迎。我这里请您见谅了。”夫人再三客套,举起酒杯请主教大人共饮美酒。
弗拉维喝了一口。修士有戒律,但没有严格到滴酒不沾的份上,否则那叫苦行。
“哦,是这样。我已经辞职了。现在没有那么大排场,就是带着随行的人而已。”
“您太谦虚了。像您这样高贵的主教,即便没有乡下教堂的帮衬,也仍旧值得我们尊敬。”
闲扯了些没用的,夫人又问弗拉维为何要辞职,以后还有什么打算。
“我们要出发去帝国首都。临走前来城里置办些物资。”
夫人小小地震惊了一番:“您怎么能屈尊去买东西呢!您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我吩咐仆人去办!”
奥罗拉夫人非常虔诚,弗拉维需要什么她一定会双手奉上,弗拉维深表感谢。
“另外,那个孩子本来是城堡里的一名随从,我和他一见如故非常喜欢,相约一起去首都的。他经历了前不久的战役,又见证了死而复生的神迹,可谓造物者的宠儿。只是,他还有些事情要办,骑士长克莱蒙德大人欠他一个承诺没有兑现。”
夫人没有听出“死而复生”的深意。但听说是骑士长欠了一个见习骑士的职位没有给少年,便哈哈大笑起来。
“不就是见习骑士的职位么,我批准了。现在就给你晋升!”
于是在宴席上,随从取来一件见习骑士的制服,给希林换上了。还有个见习徽章,当初罗尔他们入职的时候每个人都有。骑士长亲手给希林戴上了,没好气地拍拍少年的胸脯。
“行啊,帕兰卡斯堡的见习骑士,希林洛斯。有你的。”
“谢谢。”希林面不改色地回答。
希林翠绿色的眼眸在昏暗的会议室里放着微弱的光芒。他真的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个奇妙的人。夫人与希林只有些短暂的接触。她有些舍不得这个美少年离开,又没法直说。
“唉,这孩子您喜欢就带上吧。路上陪着您解闷。”
“诶,这可不行!”安塞尔眉毛一竖,非常不乐意。“怎么,就给了个小徽章,城堡就可以赖账了吗!”
夫人不解。
“哼,希林在城堡供职。从上个月到现在,薪水都还没有付过。”
说出来别人可能不信,希林的薪水是安塞尔替他收的。每个月一块三分之一小金币。
“而且,我们希林在这场战役中担任了非常重要的职责,也经历了非常、非常艰苦的过程。我指的什么骑士长大人您心里有数吧?就给一块小金币,您还真会欺负小孩子啊。怎么说……”
安塞尔手一摊:“二十块金币,别跟我讨价还价。”
克莱蒙德拍着桌子呵斥道:“你想讹谁!你有什么权力讨希林的工钱,你是他监护人不成?”
“我还真就是了。他的工钱就是给我的。不信你问他自己。”
希林尴尬地点头。
作为吸血鬼,条约之一是不能再与人类进行交易。这是主动条约,即便这么说了,也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只要不亲手触摸金币就行——触碰金币,会触发被动条约,灼伤皮肤。
“哼,没门!”骑士长不同意。
“算了,这孩子的工钱我来支付。请总管取二十块金币吧。”奥罗拉夫人却是非常大方。
“今天弗拉维大人大驾光临,我也会赞助他的旅费,再相赠二十块金币。以及这一位修士,除了定制法典的十三块金币,凑个整再赠送您七块金币。一共六十块金币给你们带上。”
总管抱来沉甸甸一袋钱。安塞尔想伸手被夫人拍回去。
“谁不晓得你这个酒鬼加赌鬼!一个子儿也别碰。”夫人说完,命令总管将全部的金币交给弗拉维。
“弗拉维大人——”夫人改口也很不习惯,她都记不住主教大人的名字,“才是希林现在的监护人。把希林的工钱交给他也是应该的。”
而弗拉维的地位毕竟高了一截,纳特成了他临时的仆人,替他收下金币。一袋沉甸甸的金币最后落在了肥肥手里,安塞尔一百个不爽。
餐前,仆人们先奉茶,夫人请弗拉维品尝城堡的红茶,闲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在座的骑士们也跟着喝茶。往日老爷在的日子,没有这种健康的吃法,设宴就是大吃一顿,喝酒吃肉、吹牛扯淡,有时候还比武斗狠。
克莱蒙德眼眶上的伤口已经包扎起来,他样子像个独眼龙,正好没心情喝酒,翘着兰花指端起茶杯闷头喝。样子非常滑稽。
366. 传统戏法
一进门,正好老板娘在门口。半年不见,他又显得老了一点。妆画得更艳丽了。而且他竟然也看到希林跟安塞尔两个人。老板娘一贯地冰冷蔑视,把他们看个透心凉。“穷鬼”两个字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
希林有些心虚,连连后退。安塞尔脸皮厚多了,揽着他硬是往前走。
“哈哈,今天心情不错,来喝酒!”说着,就故意无视老板娘的存在走进去。
希林从前对这里的人看得云里雾里,如今相处久了,看得出不少门道。放眼一望,大堂里没有几个有钱人。有些菜摊小老板、作坊厂主什么的,看举止就知道水平。
偶尔能看到几个侍从的面孔。他们稍微低调一点,毕竟是违反纪律的事情。
那些个卖酒的姑娘,也没有觉得哪里好看了。妆抹得太厚,不够均匀,还看得到脖子下面黝黑的皮肤。
安塞尔挑了个宽敞的位子坐下,嘻嘻哈哈地西下瞅瞅。这时就有姑娘凑上来敬酒。前面几杯免费,等灌醉了以后,呵呵。希林也算熟悉路数了,低声警告说:“你可不许贪杯,别乱花钱!”
二人屁股还没做热,想不到老板娘默默地出现在身后。
“稀客啊,许久都没见了。”
“啊哈哈哈——”
“怎么,从战场上回来了?”老板娘的话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那是、那是。我好朋友要去帝国首都游玩了,给他送行。”
“嗯,那上来吧,请你们喝一杯。”
“哎哟不行,楼上那个我喝不起。”
“老娘请客还这么多废话。”老板娘揪着安塞尔一只耳朵上楼。希林只好跟上去。昔日熟悉的一幕幕略过眼前,栏杆上那个位置有严重的磨损,可是再也看不到小白高傲的身影了。也不知道他们这会在哪里。
花魁的那个房间,布置发生了许多改变。烟雾缭绕的熏香全都撤下去,换上粉嫩的蕾丝窗帘,到处都是蝴蝶结。
“珀茜!”希林见到了熟悉的闺蜜。
“你们来了,快坐!”珀茜欣喜地奉茶。看得出这里都是她喜爱的风格。点心也都是五颜六色的。
老板娘也坐在他们身边。一副高傲的样子:“既然小哥你要出远门了,我也敬你一杯吧。”说罢各自倒了一杯,递给希林。
“嗯,他不喝,我替他干了!”安塞尔一把接过酒杯,先干为敬。
老板娘眉毛一竖:“嘿!你是什么人呐!”
“我是他的监护人。这孩子今年才十四岁,没成年。你们谁还要敬酒的,都给我。”
遇上安塞尔这样脸皮厚的家伙,他们都拿他没办法。自然旁人也不晓得,他在保护希林。少年笑呵呵地坐在一旁,他们吹牛,他就在一边卖萌。
“给。”有人递了一卷皮料。
少年一愣,歪过头查看,竟然是恶魔!趁着人多热闹,他悄悄混在人群里。恶魔今天穿了件宽松的、花里胡哨的大褂,也很应景。少年又低头看恶魔递来的东西,是一卷龙皮。
“你不是想要龙皮做剑鞘么,这个给你。行会的老师傅发誓,一定会做这辈子最精美的剑鞘给你。”撒耶坦耷拉着眼皮说的。他依靠在沙发上,一副很清闲的样子。
“你真厉害,我随便想的都能听到。”希林悄悄展开龙皮,两尺见方那么大,一面是厚甲,一面毛茸茸的类似天鹅绒。上面还绘制了细腻的图纸,是从前的高塔。“这图纸也不要了吗?多可惜!”
“代理人都换了,要这图纸做什么。”恶魔毫不在意。
希林笑盈盈地收好,心情还真是不错。
“你缺钱,是吗?”恶魔小声地问他。
“嗯。”希林有点无奈,“你又不让我碰金币。再说,我真的没有什么路子弄到钱诶。城里东西又好贵的……”
“弄到钱的办法很多呀,小笨蛋!你可以杀人越货嘛,想想花二爷不就是那么干的嘛!”恶魔笑着指点,“你每次喝血的时候挑个有钱人下手,不就什么都有了。”
希林听了脸色沉下来。“撒耶坦,你不要说了,该去哪就去哪吧。”
“哈哈哈——!”恶魔从怀里掏出一把小扇子,扇着风又遮着脸大笑。“你们出征打仗,不也是为了抢点钱回来嘛!大恶都做了,这点小恶又于心不忍?”
“再说了,你终归要进食的,不杀富人就是杀穷人,都是人,有什么区别呢。”
说不过恶魔,希林背过脸去。反正就是很讨厌他蛊惑人心的样子。撒耶坦见他不高兴了,轻罗小扇又抬着少年的下巴,把他的脸转回来:“我说了搞钱的方法很多,不喜欢抢的,还可以偷嘛。你那个死鬼血奴,没事干就用一用,动点小心思,还怕弄不来钱嘛?”
见希林不动心,恶魔又在一旁扇风:“你看看这个不男不女的老板娘,他床底下藏了多少金币?是他自己赚的吗?还不是胁迫了那些可怜的姑娘们,连哄带骗从傻瓜手里弄来的?你拿他们的钱用用,心里不会亏吧?”
说得有道理。但是希林不打算这么干。恶魔好像赋予了他一些很不得了的能力,如果真的用起来,只怕离天下大乱不远了。他甚至不敢去用,总担心这些事有什么后果。
既然少年都不动心,恶魔又提出了一个点子。“这么办,我们恶魔传统的戏法教给你罢!你看——”
恶魔一转眼,竟然变出一枚铜板来,放在希林手心。这铜板一点热度也没有,冰冰凉的。
“奇怪,不是有诅咒吗?这枚钱我竟然能碰的?”
“因为是假的嘛。”
“假的?”
“不懂了吧!”恶魔见他来了兴致,小扇敲着希林的手心给他讲解。“恶魔呢,会一种古老的戏法,可以将污秽不堪的排泄物变成钱。”
“污秽不堪的排泄物?什么意思?”
“呐,就是这种。”恶魔指着希林手边上。原来安塞尔那个家伙在掏鼻屎,然后悄悄把黏糊糊的鼻屎藏在沙发缝里面。希林看到差点昏过去。安塞尔的小动作被发现了,他还示意少年不要声张。
“就是这种,鼻屎耳屎都可以。排泄物就行。越是乌黑发臭的玩意,变出的金额就越大。”
希林听得半晌无语。恶魔,是认真的吗?
“我跟你讲,这么大一坨人屎,可以变成一枚完美金币;牛粪马粪,可以变成一枚劣币;鸡鸭的呢,可以变成银币。鼻屎实在太小了,只能变成铜板。”
看到希林万般嫌弃的样子,恶魔还手把手地将那一枚鼻屎放在他手心里。“你试试啊,这个就可以!”
“这样搓三下,再打个响指!”
希林居然真的照做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搓三下,打响指——“啪!”一枚铜板出现了。
少年惊呆了。小小的铜板滚落在地毯上。一枚货真价实的铜板,边缘还有磨损的痕迹。希林可以打赌,就算是塔瑟人商队的老领队,也分辨不出这枚铜板的真假。
“欸,你钱掉了。”希林拽着安塞尔的衣袖。安塞尔真的以为是自己的钱,捡起来收进钱袋。少年在一旁目瞪口呆。
“有趣吧!以后有机会做个大的!”恶魔笑得前仰后合。
希林皱着眉头。就算可以这样玩,自己也绝不可能钻进公厕里搞四十枚大金币出来给万事通定做皮甲。太恶心了,而且这样做有种坑人的感觉。
“还有一点要记住,戏法变出来的钱呢,只能维持一个时辰。时辰一到,本来是啥还是啥。”
不愧是戏法。听这个路数,就是恶魔喜欢玩的。
花魁又敬了三杯,安塞尔有点上头了,希林催促着他早点回去,这才告别了老板娘和珀茜。
367. 临别珍重
拖着安塞尔出来。这家伙贪了几杯就开始胡吹,借着酒兴发疯,有一出没一出的。
希林反复提醒他,去找行会师傅的事可别忘了。他就昏昏沉沉地带路,去了工匠们居住的城区。
这里是城中贵族定制各种器具的地方,没有门路人家都不开门。只是现在早了点,老师傅还没开始营业,安塞尔硬是敲开了一扇门。
老师傅将近六十的年纪,一脸黄胡子。皮肤已经苍老发黑。戴了眼镜,好像视力也不大好。他披着大褂,穿了拖鞋。
师傅大概是早起上厕所吧,稀里糊涂地开了门。恶魔站在二人身后,默默地瞪了一眼皮匠师傅。老师傅的眼睛发直,立即恭迎他们进来。
希林顿时惊叹于这种精神控制术的力量。
“想学?那你还要活得更久一点。”恶魔还不肯传授。
安塞尔掏出了全部剩余的十二枚金币,摆在老师傅面前。“这是工钱。”希林解释说。
老师傅就像是什么都知道一样,欣然收下。希林又把那一卷龙皮递给他。
“这是材料。”
老师傅认真地检视一遍,赞叹道:“真是上好的面料。质地均匀,细腻,也漂亮!”
制作剑鞘还需要一个优质的木质内胆,老师傅选了一块不错的木料搭配。希林也不懂,但是看上去不错,就连连点头。
“剑放在马车上了,等下我送来给你。”老师傅笑脸相送,没再多说话。
待老师傅回到案台上坐定,恶魔的精神控制减轻,他又有些恍惚。老头揉揉眼睛,眼前的金币是真的,材料也在,记忆怎么有点模糊了?老头放下眼镜,正要回去睡觉。突然壁炉的火焰窜起来,一片幽蓝色的磷火腾空燃烧。接下来——
一只手从壁炉里伸出来。
跟着,是一个脸色苍白的人,披头散发的像个鬼一样。
“这是主人的剑。”
那人说完,又退回火中消失。老师傅以为自己看花眼了,连忙又戴上眼镜。再看工作台上,的确多了一把宝剑,而壁炉里,什么都没有。
“我糊涂了?怎么会这样……”老师傅自言自语着,又回去继续睡觉了。
后来希林与安塞尔二人返回城堡,安塞尔还在那里哭哭啼啼地舍不得他走。二人一时兴起,又去了那间废弃的碉堡,临走前再看一眼那副神奇的画像。没有了恶魔的出现,画像变得平淡无奇,只是一副陈年的油画罢了。二人看得累了,就坐在地上歇着。
“等我去了帝国首都,尽量多多打探消息,最好能找到画像的来历。这样也能更多地了解先人吧。”
这话说得安塞尔有几分动容。他好像也想起什么陈年旧事来。
“希林,我跟你说过我的家事吗?”
这个……不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嘛,安塞尔是领主的私生子,一见面的时候就知道了。
“不是这个,是我的妈妈。”安塞尔提起这个,心情突然差到极点,希林发誓这是头一次见他情绪如此低落。“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只听说她是个身份特别卑微的女仆,长得又黑又丑,一生下我,就被赶走了……”
他抓抓卷毛的脑袋:“都是放屁!我长得这么英俊潇洒,我妈妈怎么可能又黑又丑,这群骗子!真要是丑,老东西也不可能跟她搞上。自己管不住裤带,哼!”
就知道这个人是天生的乐天派,深沉劲儿维持不到一分钟。希林伏在膝盖上傻笑。认识这家伙,算是三生有幸了。想到要离别,居然有点舍不得。
“欸!”安塞尔突然又推了他一把,“你必须要走吗?不能留下来陪我?”
希林摇摇头。这不是早就说好的事情么。
“你跟那个主教,究竟什么关系?你那么信任他?”
什么关系……这,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关系。希林就是觉得弗拉维很值得信任而已。
“你呀,太年轻、太单纯。这么容易轻信别人。说不定他把你卖了,你还要帮他数钱呢!”
希林眉头一皱:“说什么呢,你!弗拉维大人绝不是那种人。”
“切!你屁颠屁颠地给克莱蒙德当随从,最后落得什么下场,自己忘了吗?我发现你啊,特别轻信那种德高望重的类型。诶,我觉得你恋父情结很深。”
“滚吧你!”希林站起身踢了这家伙一脚。临走最后一句他都不能说句好听的。
这么一个成天没正事的家伙,谁能信任他才叫见了鬼了。他坐着竟然睡着了。扔着不放心,希林又把他拖杂兵回宿舍去。折腾了一夜,估计他能睡到明天太阳落山。那个副手一只眼也在宿舍,用诡异的沉默盯着希林。
“我们过两天就出城了,等他睡醒也不用来送。在这跟他临别珍重吧!”
希林也不喜欢拖拖拉拉地,又看了一眼这家伙,扭头离开了。
中午,纳特起床洗漱,希林才睡眼惺忪地回来,爬到床上脸朝下睡了三刻钟。再次被喊醒的时候,纳特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停当,就等着出门了。这一天日程安排得紧,肥肥手里有一张单子,记录了需要置办的物资。
“喂,希林,我们去买东西啦!”纳特小心地喊醒他。“我就说,你每次睡觉的样子都像断气了一样,真恐怖。”
希林笑着坐起身,揉揉眼睛,接过纳特准备的箩筐。待会上街去,纳特在前面买,他就负责在后面背着。二人话不多说离开客房,走出城堡。
“嘿,你们出门吗!等等我!”他们刚走到大门口,罗尔竟然跑来。“你们去买东西?我和你们一起去吧,我还有马呢!”
等了他片刻功夫,见他牵来自己的马,一匹混血的黄马。这一匹本应是他的战马,可惜迄今为止还没去过战场。要委屈它驮一小会物资。
“你们几时动身出发啊?”
“傍晚,太阳落山以前。弗拉维大人说我们耽搁得太久了,如果今天晚上没有露宿在外面,明天还会被众人挽留,又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动身了。”
“哈哈哈——”罗尔听了也觉得无奈,“那么我们还来得及。我老师在咸鱼酒馆订了个位子,晚饭再请你们吃一顿,嘿嘿。”
“诶,才刚刚给我们送行,还要再吃一顿吗?”
“昨天那顿大的是领主夫人请客。今天这顿小的是我们二人请客。不一样的。你们务必吃饱了再走!”
“哇,这真是……没法拒绝啊。谢谢你们啦!”
368. 酒馆聚会
一整个下午,罗尔尽心尽力地陪同二人采买货物。他真是个值得信赖的伙伴,任劳任怨,没有半点含糊。
纳特的清单就比较冗长了,兜兜转转一整个上午。主要是吃的,路上的干粮。那时候人也没那么多讲究,能吃就行。炒熟的面粉最省地方,又吃得饱。
至于水,沿路只要找到溪流就好,纳特买了水壶和锅什么的。终于买完列表上最后一样东西,大家累的脚发软。路也走到了咸鱼酒馆门口。
特莱尼斯已经在预定的位子上等他们好久了。这一桌全都是不晓得希林吸血鬼身份的人。希林暗暗地下定决心,又要冒充半天活人,努力地大吃一顿了。
“希林,我的孩子,我们又见面了!”特莱尼斯上一次见到他,还是战前的匆匆一别。
少年腼腆地坐下来,老头拍着桌子问大家喝什么饮料。没等希林开口,老板先给了他一杯掺了牛奶的甜酒。
“小孩子都爱喝这个。”
罗尔很体贴,还询问纳特能否饮酒。印象里修士都要严守清规的才对。纳特口水都淌下来了,他四下瞅瞅,嗯,没有熟人,“能喝。”
“啤酒,谢谢!”纳特点起酒来可不含糊。老板心领神会,一大杯啤酒立刻端上来。罗尔和老骑士也点了啤酒。有酒喝才能吹牛嘛。
“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干杯!”第一杯敬给野蛮人少年。希林乐呵呵地举杯。大家都兴致高昂的时候,不晓得哪里来的尖细嗓音。
“酒?酒!酒在哪里——”
席间没有第五个人了呀,大家面面相觑。这时就看见纳特的背包里什么东西在哗啦哗啦地响。肥肥有点不好意思,急忙打开背包。
他带了个铁盒子,原本想敲敲盒子让里面的玩意安静,没想到盒子盖开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突然蹦出来。老骑士特莱尼斯可从未见过这玩意,他以为是纳特养的老鼠。
可是这“老鼠”分明是个硬邦邦沉甸甸的石头球,跳出铁盒之后在餐桌上滚了一圈,嗅了嗅纳特的啤酒。“哎呀,这是酒!”说着竟然跳进酒杯里,一口喝光了全部啤酒。
老头大吃一惊。“这是什么鬼?”
罗尔也吓得跳起来。别说,这还真是个“鬼”!这不是那日送行时在墓地遇到的“讨钱鬼”么!罗尔连忙拔出剑,指着桌上的鬼喝道:“光天化日之下,区区小鬼竟然敢作祟!”
“嘿嘿!”小鬼发出了特别鄙视的笑声。
要说太阳底下,还有点牵强。希林仔细看看,这小鬼的行踪都是躲着太阳的。另两个人的酒刚好在阳光下,它就没碰。少年还手贱端起纳特的酒杯移动到太阳底下。一见光,这小鬼就惨叫着缩成一团,变得与石头无异。拿回来又嚣张起来。如此反复,它也不长记性。
“大概它白天的时候就伪装成石头了吧。”
这时“酒鬼”又哼哼道:“嗯,喝了这么多,该撒尿啦!”又跳出杯子,往杯子里面撒尿。它尿出满满一杯,跟喝下去的量完全一样。纳特好奇地凑近杯子,哎嘛这尿的味道又酸又臭,比任何一种生物的排泄物都难闻。
“我的酒你要喝吗?”希林把自己的奶味甜酒放在酒鬼面前。
酒鬼闻了闻,做出特别鄙视的表情:“这也叫酒!”然后没了兴致,又跑回纳特的金属盒里面去。“主人,快给我盖上!”它还挺乖的!
众人如此疑惑,纳特只好惭愧地解释道:“哎,罗尔,你也不要拿剑指着它了。这小玩意可比磐石还硬,什么菜刀、锤子、斧子我全都试过,根本就伤不到它。而且它……”
“好像也是人畜无害的吧?除了嗜酒以外,好像不做任何坏事呢。”
说完纳特收起小铁盒,“我这次去帝国博学院,也打算找专门的老师请教一下这种怪物。我从前都是书上看到的,头一次捉到活的!”
罗尔与特莱尼斯面面相觑。好吧,修士都这么说了。
席间闲聊,在座的人,只有纳特一人从首都来的。即便特莱尼斯,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埃塞斯方圆一百里的范围。纳特嘛,别看他肥肥的一副宅样,其实见过的世面最多。老骑士也要听他吹牛。一见大家这么好奇,纳特不禁得意起来。
他最为津津乐道的还是帝国博物学院,号称是天上地下最大的学院。研习造物者创造世界的方法。
希林笑呵呵地听,不知不觉看到撒耶坦也坐在席间,端起一个有脸的杯子,小啜一口。
“天上地下最大的学院,真的嘛?”希林偷偷询问什么都知晓的恶魔。
“是的吧……天使脑子不好,都不爱读书。”恶魔非常不屑地说,“不过规模也就那样吧,等你的高塔修建完毕,卧室就比那玩意大三倍。”
希林听了又跟着一阵傻笑。
“博物学院下面有几百位学者,研究不同领域的知识,只要能够得到其中七位的联名推荐,就可以入学读书。”
谈到这里,纳特颇有些惭愧。他研究的博物领域,竟然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可,多次与入学的机会失之交臂。
“我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游览四方,重新收集资料,这次回去一定要再申请一次。我们做学问的人,这辈子能进一次帝国博物学院,就跟你们习武的人当了骑士一样,是无上的荣耀。”
当然,博物学院的学费,也高得惊人。一年四十块金币起步,还没有涵盖住宿和餐费。考虑到学院很多人都是贵族子弟,社交的费用更是不可设想。
“到时候,我多接点抄书的活,努力养活自己吧,哈哈!”纳特说完,喝了一口奶味甜酒压惊。
“纳特,帝国都是读书人嘛?习武的那种有吗?”罗尔对读书没啥兴趣,大字也不识得一个。他就想打听自己的老本行。
“有啊!”纳特不是特别懂,但吹起牛来毫不含糊。“你们这都是一个老师带一个徒弟的。帝国那里啊,有好多的骑士团,最小的一支队伍也有城堡里这个规模了。随便去参加一个骑士团,都能当上骑士!”
“而且啊,还有各种各样演武比赛,一年到头每天都有,绝不带重样的!帝国最大的演武场,也是免费放票的,我去看过。要是运气好,连皇帝、皇后都能看到呢!”
希林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一说到演武场,那里是不是跟角斗场一样杀人见血的?少年顿时打了个冷颤。
369. 追寻骑士的荣耀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几个人还是坐在酒馆里舍不得走。大家胡天海地地聊着。
恶魔总是嘀嘀咕咕一些三俗的段子,作为旁人说辞的补充。少年每次打定主意不理睬他,过不了三分钟,又会情不自禁地偷听,反而不在意那几个人的话语了。
突然不晓得说到什么,纳特与罗尔都转脸盯着希林看。
“怎么了?”
“就算是男孩子啊,也一定要长得瘦才占便宜!”纳特酸酸地说,“你们看我这种肥肥,从来都没有女孩子正眼看过,都是要干活了,才想起来!”
“不光要长得瘦,还要脸长得好看。”罗尔也抱怨道:“我这样憨厚老实的男孩子,也没有女孩子主动示好,一辈子当舔狗。非要像希林这样又瘦、脸又好看,才会有女孩子主动!”
“哈,什么时候开始说到脸了……?”希林还有点茫然。对于男孩子而言,说脸漂亮算不上夸奖。再说从前,还真是没人给出过这一类评价。
“你们在说我……很好看嘛?”
“嗯……”罗尔疯狂点头。
“简直像个小姑娘。”纳特附和道。
“哼,像你们长那么丑,怎么不去一头撞死!”恶魔冷嘲热讽地扇风。
希林有点尴尬。“额……那谢谢夸奖吧……”他自己没觉得自己哪里特别好看,这副面孔,不是一直以来都这样子么!
“美丽的面孔,都是这样美而不自知呢。”恶魔手里的小扇子轻轻抬起少年的下巴,哀怨地说道。
希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总觉得自己的外貌,肯定被恶魔动过什么手脚了。早些年在荒原上,也没听谁专门说自己长得好看。
之所以说这个,还不是因为罗尔的感情路不顺。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还是没能撬动女神的心。有时候想想,要是自己像希林那样有一张瘦小漂亮的脸蛋,女神早就投怀送抱了。
“希林,你都没有发现芙蕾莎她有点喜欢你嘛!除了已故的少主,她第二喜欢的就是你!”
这事,希林想打哈哈糊弄过去,可是罗尔心里憋了好多话,一定要说清楚。
“真的,我觉得我和女神一辈子都不可能了。但是我也愿意祝你们幸福。只要她开心,我在一边看着就好。所以你,绝对不可以辜负她!”
希林听了满头冷汗,连忙安慰罗尔:“分明还有机会,你不要轻言放弃啊!再说我也不喜欢她。我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的。”
“什么,你竟然不喜欢她!混蛋,她那么完美,哪里不配你喜欢了!”
“呐,我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我们各自追求自己的女神好嘛?”
罗尔沉默了一阵,他觉得这个绿眼睛的野蛮人少年很有可能在忽悠自己。
“就是,男子汉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罗尔你这么好的男孩子,将来前途无量,还怕没有女孩喜欢你嘛!”
老骑士特莱尼斯的这一句鼓励好像没有get到少年在意的点上……
“女孩子喜欢什么人,都不动脑子的。她们虚荣心特别强,动不动就乌央乌央地追同一个人。要是罗尔你出了名,有一大群女孩喜欢你,芙蕾莎就会喜欢你了。到时候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自己是你的女神。”
希林回想自己年幼时,不晓得被多少女孩子无视了,心里还挺窝火的。
“诶,听你这口气,希林,你不会根本就不喜欢女孩子吧!”纳特还在一边打岔,作出很肉麻的样子。
不过希林的安慰起到了一丝作用,罗尔好像对自己的感情路有了新的思路。
“你是说……如果我混出名堂来,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我,芙蕾莎就会转变对我的态度了,甚至会主动占有我?”
“对。”
罗尔的眼前顿时闪过许多画面。
“如果我、去首都……成为著名的骑士,获得崇高的荣耀,在众多为我倾倒的女孩们的簇拥下,再回来这里向女神告白……”
希林拍着罗尔的肩膀,给予了肯定。
“老师,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作为骑士,追寻荣耀、然后将一切荣耀献给爱情,是教科书一样标准的行为准则。”
“懂了。”罗尔恍然大悟,站起身来下定决心,“我知道应该怎么做啦!”
“果然我还是应该继续追寻骑士的荣耀!”
罗尔已经被克莱蒙德驱逐了,他没法在城堡继续做骑士。但特莱尼斯仍旧希望他能有出息。
“我有个亲戚居住在帝国,他也是骑士团的成员。我给他写信,应该可以收留你。罗尔,你可以在帝国得到新的认可,到时候再衣锦还乡。”
“我明白了,老师!我立即回家,向父母辞行,再追上主教大人的步伐。”罗尔又拉着肥肥问:“可以吗?你们会沿着西边的大路一直走的,对吗?”
“嗯嗯,对的,没错。”
“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来!”
再晚一点,弗拉维的两驾马车离开城堡。车上装载了领主夫人的赠礼,沉甸甸的。
“还好没有带更多的人,不然要装不下了。”
马车来到酒馆外面,主教喊希林与纳特上路。
罗尔和老骑士特莱尼斯又帮助装载了全部货物。他们向弗拉维说明了同往的意向,弗拉维欣然同意。
当然,年轻的见习骑士家务繁多,不可能拍拍屁股就走。他需要先向城堡请辞,再回一趟乡下老家,向父母告别。听说家族在首都还有亲友,没准能够投奔。最好还能修书一封。
待一切办完,怎么说也要七天。
弗拉维与罗尔约定,七日后在西去沿路的小村庄再次碰头。这就对嘛。罗尔这么可爱,去新地图怎么能不带他。
还有几位骑士受夫人所托前来相送,守成的卫兵开辟专路恭送。
安塞尔果然还在睡觉,没有出现。
“但愿他能摆平城堡里纷乱的事务。”希林默默祝他好运。少了这个家伙,总觉得生活的乐趣少了一大截。
三人坐上马车,车夫启程,他们向外面的人挥手告别。
弗拉维、纳特和希林坐在前面一辆车里,后面一辆车拿来装货物。在少年看来,这辆车已经坐满了。恶魔也在。他看着窗外一言不发。
“跟你们说,我还有一项保留技能,就是烧饭。”弗拉维打趣说,“等会就烧给你们看。我们第一站很快就到了。”
第一卷正文完。
370. 骑士的恋人 其一
所谓番外,就是男主完全没有出场的故事。
开始讲故事之前,先整理一下本书的时间线。
以本书故事开始为原点,男主希林洛斯·加兰德登场、与恶魔打成契约成为吸血鬼的这一年是本书的元年。
十四年前,男主刚刚出生。
十六年前,男主的父母相识。这一年父亲艾宾斯17岁,母亲18岁。他们相处的时间不是非常具体,这一段时间局势极其动荡,真正快乐的生活只有不到一年而已。在母亲怀有身孕后不久,艾宾斯就遭到了谋害。
十八年前,15岁的艾宾斯已经与15岁的塞布林娜订婚的对象完婚,二人居住在石榴庄园。此时,野蛮人崛起并开始进攻石榴庄园,战斗持续了几年而已。
二十一年前,塞布林娜才12岁,是个成天看书发呆,幻想着骑士与公主故事的少女。
这一年风平浪静,一切都如此美好。克莱蒙德28岁,顺利成为骑士长,但发际线已经十分堪忧。卡拉西斯32岁,带着长剑四处游荡,最后决定在埃塞斯落脚。另外还有一位远道而来的修士,带着帝国大教堂的推荐信来到偏僻的教堂……
许多故事,都从这一年开始。这一年就是这段番外故事发生的那一年。
话说这一年初夏的时候,新晋的骑士长在操场上督促士兵们的训练。
时年28岁的克莱蒙德,那时候头发还是淡棕色的,有一点褪色的迹象,发际线也默默地上移了一截,就跟他的位置一样升得挺快。
他是个普通人家的长子,从小就要管束家里(以及部分亲戚家的)众多弟弟妹妹。这样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替别人操心的性格,并培养了某种发号施令的天赋。
他长大后来到领主老爷的城堡谋职,也是侍从做起。他的管理天赋很快展现出来,逐渐被任用管理侍从小队。他是老师父的得意门徒,各门功课都优秀。成年后顺利晋升为骑士,同时也管理着许多同龄人。
碰巧不久之前,他的老师父亡故,骑士长的职位几乎没有悬念落到了克莱蒙德肩上。即便年纪稍长的人对他也放心。这人有点工作狂,对待所有事情都认真到忘我的地步。
时间过了午后,众人都有些闲散。城堡一侧的花园露台上,隐约能看到大小姐正在喝茶。那是12岁的塞布林娜,领主老爷的掌上明珠。因为是老来得子,才格外宠溺。
克莱蒙德检查一支小队的体能测验时,有仆人跑来说,大小姐请他过去,有事情想要询问。
克莱蒙德听得有点懵。大小姐与他素来没有交集,不晓得有什么事情好问。为了避嫌,他通常都自觉远离大小姐的。可能二人打个照面的次数都不超过两次。
看那女仆是她的贴身仆人,讲话不像搞错的样子。克莱蒙德抓抓脑袋,又叮嘱了身边的人继续测验,自己非常谨慎地跟着仆人上楼。
塞布林娜优雅地坐在茶桌前,她穿了白色的纱裙,一双纤细的腿在重重轻纱下若隐若现。她还戴了巨大的草帽,压住她红色的、乱蓬蓬的长发。这样可以遮住午后烈日,方便她一边喝茶一边读书。
她是个书呆子。有几本书终日不离手边。
城堡里的书籍不晓得是多久以前留下的。可能是某一位热爱知识的前辈吧。到了这一辈,家里人几乎从不翻阅。男丁们识得日常用语不是文盲就够了,家中女性并没有读书识字的要求。她纯粹就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兴趣,无意间打开了一扇门。
古早的书籍多是判决书、财产契约和遥远的帝国送来的政令。这些很枯燥的文字反复翻阅也没有乐趣。她还是喜欢独自呆在藏书室里,也许仅仅是在逃避现实。另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她于尘封的杂物中发现了一本长诗。
千余行的叙事长诗,每一页三十余行,总共也不超过二十张纸头。装订成精致的手册,只有巴掌大小,墨绿色的丝绸封皮,绣了整齐的纹样,饰以米粒大的珍珠宝石。书脊上连着长长的一条金丝缎带,可以系在裙子上。
这一本书,同时也是贵族妇女手边优雅的装饰品。
她无意间翻开以后,很快就被其中的故事征服了。
这是怎样一个奇幻的故事,全都是理想化的空谈,没有一点尘世间束缚。看着每一行字,都感受到清风拂面一样的轻松。塞布林娜很快就沉溺在这种感觉里。她将这本书带在身上,每天都会随身翻阅。
翻到哪一行,就愉快地读起来。哪怕她看了无数次,已经倒背如流,仍然乐此不疲。
她甚至给自己立下了一些“规矩”,例如每天喝茶的时候,在茶叶芬芳的气息下翻开书页。让阳光照一照陈年的羊皮纸,驱除霉斑,浸润一些清香。
“克莱蒙德,你就是现任的骑士长?”
“是的,小姐。”他站得老远。
“你过来一点,我有事情想要问你。”
她无意识地翻着书,在座椅上晃着脚,另一只手还捏着零食。
“您请说吧。”
“你用的那把剑,有多重啊?”
“???”
真是个莫名的问题。克莱蒙德还想了半天。
“通常来说,骑士剑的重量3-4磅左右吧。”他自己掂了掂。
作者查的资料里说,一罗马磅是328克,其实还没到一斤。一磅分成12盎司,这样三等分、四等分都很方便。古人不太用十进制的。因为实际上切分物品的时候,还是均分比较容易做到嘛。
另一份资料里,复原11世纪的骑士剑,全长103厘米,重量1kg。一罗马尺29.6cm,换成书里的表述,就是三尺半的剑身(三尺的剑刃)、三磅的份量。
(竟然还是非常标准的“三尺剑”,哈哈哈。)
古代的兵器都是手工打造的,称了三磅多一点的铁,敲敲打打做出来,过程中会有一些损耗。都是看铁匠的手艺,并不是一个非常精确的份量。长度也是这个道理。
克莱蒙德买这把剑的时候,就试试手感,差不多就好。
“3、4磅?具体呢?究竟是多少?”塞布林娜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她对照自己手上的小书书,显然需要一个更加精确具体的答案。
“3磅多一点吧。大概3¼。”克莱蒙德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塞布林娜依旧不太满意。骑士长的迟疑令她觉得很敷衍。这可能是个估计出来的数字,忽悠她是个妇道人家。
“能借给我看看吗?”
“这……”也不太好拒绝,骑士长还是拔剑出来,双手慢慢递给她,“您小心一点。”
“嗯。”塞布林娜看了看,份量的确比她想象得轻得多。
“让库房的师傅拿一杆秤来,我亲自检验一下。”
不多时,厨房的仆人拎着一杆秤上来。骑士剑在剑格前面一点的位置有个平衡点,就是所谓重心。剑挂在秤杆上轻盈地保持着平衡,这归功于铁匠师傅的手艺。
看着剑身轻轻转动,大家都等着仆人的结果。老师傅盯着刻度看了看,“3磅……又2盎司,还有个零头,又½盎司。”
塞布林娜非常满意。
老师傅又掏出软尺量一量,剑身全长3尺,又4寸又¾。已经非常精确了。
大小姐对照自己的书,笑着又问:“你们骑士用的剑也没有很重嘛。我还以为沉到不得了呢!”
克莱蒙德跟着点头,小心地收回骑士剑。心里想着:“呵呵,不沉?您抡两个钟头试试。”但嘴上不敢冒犯,非常谦卑地回答道:“小姐,这毕竟是兵器,开了刃挺危险的。我们那一个小兵没拿稳自己的剑,差点把脚趾头切断了。”
“克莱蒙德,我再问你点事情。”
“您说。”
“你们用的剑,最沉的有多少磅?”
“最沉的啊……”骑士长绞尽脑汁想了半天,双手巨剑算是最沉的了吧,作者已经查到资料了,但他还没有见过。他见过最沉的武器重大四磅半,是一把双手大砍刀,村夫用的。造型实在太丑不适合威严的骑士长。
“四磅半,据我所知。”
“没有更沉的吗?”
“也许有,但太沉的武器不好控制,战场上反而吃亏,就不太常见。”
“这样啊……”
塞布林娜若有所思,又看看书上的描写,自言自语道:“长诗中所描述的、英勇的骑士啊,手持宝剑重达二十磅,其实是在扯咯?”
“这恐怕……就是在扯吧……”骑士长也低声附和,看到大小姐略有愠色,他又立即假装啥都没说过。
塞布林娜皱着眉头,对侍女说:“拿笔来——”
然后用朱红色的蘸水笔在心爱的长诗上留下一行批注:“扯几把蛋。”
“好了,我没有问题了,请回去忙你的工作吧。”
克莱蒙德这才告退。
371. 骑士的恋人 其二
晚间,塞布林娜依旧翻阅着自己珍视的长诗。
夜间的烛光不停跳动,几乎看不清文字了。她纯粹就是抚摸着书页在痴笑。
“小姐,究竟有什么好看的。这本书写的什么啊?”侍女实在不能理解。
“莱拉,你识字吗?”
侍女点头。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送来与小姐相伴。莱拉是个黑色卷发、皮肤略略黝黑的少女,稍微年长一点。她也读过一点书,认识字母表,会算数,能读懂家里的账目。
“这本书的名字,你会读吗?”
莱拉围着头仔细地看了一遍,“……骑士……这是什么?”
“屠龙。屠龙骑士与高塔公主。”塞布林娜见侍女还是不懂,就悉心地解释,“龙是一种书中记载的凶恶怪兽。屠龙骑士就是能够杀死龙的勇士。”
莱拉明白这个单词的语法。可她不明白龙是什么。
“像猪一样的头,像蛇一样的尾巴,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有喷火的血盆大口……而且非常巨大,能盘踞在一座城堡的顶上。”
“怎么会有那样的动物?它住在森林里吗?”
“不,森林太小了,容不下它。它吐一口火整个森林就没有了。书上说,龙住在海中孤岛,或者荒芜的高原雪山顶上。通常会有一座活火山,里面奔涌着滚烫的岩浆。它沐浴在岩浆里,饿了就喝一口岩浆。”
这么一说,莱拉更不明白了。
“那样的动物,我从没有见过,也想象不出来。”
“我可以。你瞧这书里有插图,借着画作可以想象出来。龙是远古的动物,从前世界上没有人类,地面也没有植物。到处都是火山和岩浆。古老的母龙在那时将卵产在各地,孵化出不同的龙。”
“但现在没有母龙了,只有少量的龙存世,仍旧住在火山里。它们其实都是幼龙。如果真的能存活到下一个龙的世纪,它们可以长到一座雪山那么大。”
侍女笑着摇摇头。
“小姐,你脑子里都是这些奇怪的想法。”
“莱拉,不许你这样说。你可是唯一一个肯听我聊这些的人。”
“遵命,我的大小姐。那你继续说吧。”
塞布林娜继续读她的书。
“屠龙的骑士,是一位少年勇士,他出身没落贵族,血统高贵却没有出头的机会。从异乡来到城堡以后,为了拯救城堡中的居民,出手与恶龙大战。”
“他勇敢无畏,冒死冲到巨龙喉咙下面,一剑刺穿了巨龙的心脏,解救了所有的人。”
“书里就讲了这事?”
“还有另一件事。骑士杀死巨龙以后,与被巨龙囚禁的公主相爱了。她就是一位住在高塔上的公主。与世隔绝,美丽又孤独,每夜只能望着月亮暗自哭泣。”
“天呐,好可怜。”对此莱拉比较感同身受。“她一个人住在那上面?没有女仆,那谁给她洗衣服,谁给她烧饭?……她拉屎撒尿怎么办?”
“莱拉,你够了。公主只要一直很美就可以了。书里的公主不需要为这些庸俗的事情烦恼。”
看到莱拉困惑的样子,塞布林娜非常无奈地长叹一声。
“算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与侍女道别以后,她没有急着入睡,而是伏在化妆台前望着月光发呆。她真的觉得,自己就是那位高塔上的公主呀。周围的人全都不懂她的想法。独自一人读着先人留下的文字,感受想象出来的爱恨情仇,为不存在的人和故事流泪。他们谁都不明白,明明就是吃饱了很愉快的日子,怎么就要暗自哀伤呢?
那种茕茕独立的自我怜惜、还有望着天空想往纯粹精神世界的理想、那份渴望自由驰骋的野心……每次打开这本神奇的书,一幕幕就浮现在少女眼前。她明知道这是一本充满了胡扯的书,依旧能为每一章流泪。
“愚蠢的人们啊,不是我傻。我分得清幻想和现实。可你们不明白‘浪漫’。”
“长诗里勇敢的骑士历经磨难,最后与高塔上的公主相见。他们只互相看了一眼,就明白彼此等待了对方一生。”
塞布林娜偷偷红着脸,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遇到那样一位骑士。
书里面写道,“他是一位国王最小的儿子。家中的长兄继承了王位和全部的财富。他只有一匹马和一条狗,带着自己的骑士剑浪迹天涯……”
话说到了第二天,塞布林娜悄悄趴在窗台后面观摩军队的训练。这天克莱蒙德换了身行头,是锁子甲和印着家徽的罩袍。
帕兰卡斯堡的前身是一座古代碉堡。古堡就是他们家的徽记。
好像他有时候穿的就是普通的棉甲,有时候就把锁子甲穿出来。没有摸出具体的规律来。可能他有时候心情好就穿个锁子甲出来溜达。
塞布林娜又突发奇想,跑去空中花园优雅地坐下,派人把骑士长请来问话。
“嗨,克莱蒙德。”
骑士长这次有心理准备了。知道她又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你今天穿了锁子甲。怎么没穿棉甲呢?”
“哦,这个啊……”
“其实穿了,在锁子甲下面垫着呢。直接穿铁甲,那不硌得慌么。”
“那为什么有时候穿锁子甲,有时候只穿棉甲啊?”
因为沉呗。骑士长当然不能这么说。
“因为今天有仪仗训练,穿正式一点。”
好了,下面到了大小姐最关心的问题,这一身锁子甲有多沉啊?甭问了,库房老先生已经拎着秤等在一旁。
锁子甲的款式跟长T恤差不多,通常是短袖半身的。长度增加了防护范围自然增加但重量也会增加。反正是定制的,选自己合适的就好。
重量作者没看到合适的数据,但是看到一个说法是单兵负重的极限在20kg左右,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所有武器装备的总重量都接近这个数。
上秤一过,十五磅。
但是塞布林娜不死心,她还想知道所有全部的物件都算上会有多重。剑鞘、皮带、皮鞋,还有那件棉甲,以及骑士的头盔(他今天没戴出来,就顶了个瓜皮内盔)。
克莱蒙德有点难为情。现在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呢。夏天穿棉甲不愧是真·汉子的选择。舒适度和安全性总要取舍其一。为了最起码的安全,穿得厚一点夏天一身臭汗在所难免。正所谓“臭男人”嘛,不臭怎么叫男人呢(读者们,这话别当真啊,太臭了会导致你找不到女朋友的)!
而且皮鞋……哎嘛作者就不要形容了吧。天这么热,你想想大叔的皮鞋什么味。
只是塞布林娜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一定要个答案。
全都过了一遍,加起来六十磅,就是前面说的二十公斤。
这回大小姐满意了吧?慢着,她仍旧若有所思。
“您该不会也想称一称我有多重吧……?”
此言正中下怀。当然不能用先生手里的杆秤咯,往后看,先生还带了抬秤,一头猪上秤也没问题。只是可怜克莱蒙德大叔,一把年纪还要丢这个人,抱着抬秤上面两根绑绳悬空打转。两个小哥把秤架起来,老先生放了法码。
“嗯,两百六十磅。”
再配合他六尺两寸的身高(也就是85kg,183cm),可以说是非常强壮非常健康的一位朋友了。
塞布林娜这才满意地点头。更加令他厥倒的是,大小姐竟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本莎草纸册子,美其名曰“骑士观察日记”,把以上数据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小姐,您看个小说也不用这样吧!
想着这回塞布林娜应该可以彻底满意了吧?可是她又转着眼珠,打起新的主意来。
“克莱蒙德,这一身装备你全都穿上,能坚持多久啊?”
这个问题嘛,牵涉的情况就比较多啦。
真的全都穿着的话,头盔会严重影响到呼吸,闷在里面挺痛苦的。现在又是夏天,要不了多久就会虚脱。如果行军在外,比较折中的办法就是头盔先放一边,戴着内盔就行,方便喘气喝水。穿的话,就一直穿着呗。穿着也能吃饭拉屎。
“不不不,我想知道的是,你全副武装坚持战斗,能坚持多久?”
“这个啊,四个钟头都没问题!”克莱蒙德拍着胸脯夸下海口。
广大男同胞的一大特长就是吹牛。这种程度的牛吹一吹,简直有益身心健康。都说了持续剧烈的活动会导致虚脱。比如说单兵负重五公里的合格标准是26分钟(百度查的),超过这个时常人也受不了。
古代骑士打仗,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案例(在哪看的忘记了)也是这样:双方到了预定地点开始战斗,仆人帮着骑士老爷换上战甲,双方交战一轮以后各自下场休息,连番战斗几轮以后,大家都吃不消了最后收工。(说得怎么跟打比赛一样的?)
就算克莱蒙德穿着装备全力投入战斗四个钟头,也是包含了多次中场休息的情况下达成的。一轮战斗半个钟头左右,跟一场比赛很类似的。
“哦。”
塞布林娜还没有疯狂到想让他当场打一场看看。但有个问题她可以立即验证的,“克莱蒙德,那你全副武装,能跑多远啊?”
“我绕着埃塞斯跑一圈都没问题的。”
埃塞斯外面一圈跑马步道,是军队专用的道路,同时也是保卫城市的防御工事。绕一圈十里地吧,是平日里训练的距离。
说跑这个,也是年轻时候的事。克莱蒙德今年28,放在现代社会还是没谈过恋爱的年纪,放在那时候已经超过平均寿命了。老胳膊老腿的没事干吹什么牛啊。
但他面色镇定,从容不迫。在侍从的辅助之下穿戴好了全身的装备,头盔一扣真可谓精神抖擞。再背上鸢盾,站在城堡的出入口。一番简单的准备运动之后,大叔迅速恢复了年轻时候的活力。他向在座各位招手示意,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出发。
远处的日晷走到了整点的刻度。库房老先生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于是呢,克莱蒙德转头一路小跑出了城堡,又看到他屁颠屁颠爬上步道,身影消失在步道上。
要说这身上的装备重量还算尚可。讨厌的是头盔特别影响呼吸。老哥尽量保持均匀的速度跑,将身体的活动范围控制到最小。
步道上面遇到两个巡逻兵,骑着马闲散地走着。二人低头一看,“嘿,那不是骑士长么!”罩袍人家都认识的啊。见他闷头小跑非常不解,立即策马上前询问。
克莱蒙德没空搭理他们,就摆了摆手。
那二人有点着急。总觉得长官在这里不声不响地小跑,一定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既然他没空说话,那先跟上吧,看看等会有没有什么吩咐。
二人跟在骑士长身后,跑了大半圈又遇到前面正在巡逻的一支小队。那二人立即吩咐一支小队全都跟上,步道上一支人马整齐地跑了起来。
过了半个钟头,大小姐看看高处的日晷,再看大门另一侧,克莱蒙德带着一支队伍的人整整齐齐跑回来。
“耗时半个钟头……”她又记录了这一组数据。然后翻着长诗,“英勇的骑士高举宝剑,在荆棘丛中穿梭三天三夜,果然也非常扯嘛……”
克莱蒙德缓缓停下脚步,摘下头盔才发现身后跟了一串气喘吁吁的家伙。
“大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上那两个下来问,他也没工夫回答。老哥觉得自己有点晕,头重脚轻,气喘不上来。怕不是中暑了吧?库房老师傅还备着一些味道辛辣的药水,几个人扶着他去阴凉处休息。
愉快的一天,圆满落幕。
372. 骑士的恋人 其三 金发恶棍
帕兰卡斯堡现在的主人,叫做拉莫尔,是家中长兄,时年36岁。论相貌,这人生得方面阔口,胡子头发都翘着,一副英雄气概,性格也爽快。他也是那种从小肩挑重担的孩子,家里家外一把能手。素来被人称作帕兰卡斯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
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
“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锁子软甲,身上还配了几件造型拉风的白铠甲片。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穿得挺拉风,怎么一来就惹事?还一个人惹了这么一大群家伙?”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嘀咕。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坏小子带了十来个家臣,都是跟他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哟,你这是单挑不过就打群架的意思?”金发剑客甩掉长剑上的血,款款走过来。
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剑客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胡乱笔划,装出来的气势就是没人上前。
金发剑客的长剑一指,离着最近的一个家臣就吓得往后退。
“我说你们,这样可不成体统。要不我给你们找个道儿吧。”金发剑客笑嘻嘻地说。
“你、你什么意思?”
“帝国律例,凡双方荣誉决斗,至少要有三名绅士一旁见证。我们这样街头斗殴可是犯法的,非得有你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看着才行。”
那金发的剑客早就把目光锁定在三位骑马的朋友身上。
“诶,我看那边三位相貌不俗,一定是本地的乡绅。不知你们能否赏脸观摩,为我们的荣耀决斗作证呢?”
拉莫尔听罢,反问道:“这位朋友,我倒要问问看,你与艾克马什么过节,至于当街决斗么!”
“过节?哦,是这样的……”
金发的剑客正要开口,哪知道那个不成器的艾克马先哭唧唧地跑过来。
“领主老爷!冤枉啊!您可得给小民做主啊!”
拉莫尔一听只觉得好笑。
“你这么个欺男霸女的家伙也有喊冤枉的一天?再说你们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被他一个人欺负?要我说,是恶人先告状吧!”
“大人!小民今天是真的冤。方才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挺好看多看了一眼。哪知道他一剑抡过来当场把我这胳膊砍得皮开肉绽。您看啊,都没来得及去看医生呢!”
可怜的家伙身上都是血。领主老爷只觉得他活该懒得去关心。拉莫尔一边笑一边问那个陌生人。
“真的吗?”
“真的。”金发剑客说完,又瞪了艾克马一眼,“看你妈看,长得漂亮你没见过啊?”
艾克马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立即缩起身子,吓得浑身发抖。
“天呐,刚才也是这样说的!”
拉莫尔笑着摇头。
“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能让你吓成这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了。”
拉莫尔沉吟片刻,“这位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敢问姓甚名谁,哪地方来的?”
“我叫做卡拉西斯,从帝国来的。人称——金发的恶棍。”
“呵!有这么自称的,今天我见了新鲜了……”克莱蒙德心里一阵佩服。
“你是贵族吗?”拉莫尔谨慎地问。
“头衔不过是祖传的一张废纸,对我而言毫无意义。”
领主点点头。他挺欣赏有本事的年轻人,只是不晓得这位金发剑客有没有他显摆的那么厉害。于是又开口说道:
“我同意你们在此进行荣誉决斗。我、以及我的两位骑士,都是见证人。无论你们刚才什么过节,胜负定输赢。”
艾克马很委屈:“老爷,您看看我都被他无故伤成这样了,还怎么决斗啊?”
“你那么多家臣,找人代替也行。”
“你们谁替我上?重重有赏!”
艾克马把话放出去,家臣们却有点犹豫。
“你们咋都这么怂?白养你们这些蠢货了!”
“大哥,要不咱俩?”有二人跃跃欲试。
“欸,这不行!”领主老爷发话道,“决斗都是单挑,哪有二打一的。”
两个家臣说不出理来。卡拉西斯却来劲了,笑呵呵说:“没关系,多多益善,来几个都没关系。”
“你、你说的哦!”艾克马一听就跳起来,又点指了几名家臣,一共五个人站出来。“你们全都给我上!”
“哼哼,一个人单挑五个?我们可是胜券在握……”家臣们站在一块儿,就有了底气。
“黄毛小子,你完蛋了。荣誉决斗,今天把你打死打残都不用负责!”艾克马更是得意。
“帝国的剑客,这样你接受吗?”领主又问。
卡拉西斯优雅地挥舞长剑向领主致敬,示意决斗即刻开始。
他用的那柄剑有些特别,是双手长剑。剑身优雅颀长,比寻常的骑士剑都长了一截。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固然是常识,但长兵器需要更加高超的冶炼工艺,弄不好容易断。看这长剑轻盈纤细,就怕不禁敲。
那五个家臣各拿刀剑一口气冲上来。
卡拉西斯眯起眼睛。待他们冲到自己近前才出手。
一瞬间剑光如电。就见着一个人惨叫一声,一道鲜血喷涌着溅出来。
围观一个倒霉蛋被喷得浑身是血。众人恍惚间看见个什么东西飞出来,仔细一瞅。
“是胳膊!那人胳膊断了!”
再看家臣之中已经有一人断了手臂栽倒一旁,哭喊不停。
众人都来不及为这一招啧啧称奇,又看着卡拉西斯连着第二剑劈下去,另一个人半边脸没了。
“这什么路数!”克莱蒙德在一旁看得大吃一惊。
“怎么,你懂?”领主问。
“启禀老爷,根本不懂。没见过这么用剑的。”
卡拉西斯只是笑,得意洋洋像是在玩闹。顺势又一剑挡住敌人的进攻而后反手一击,打断了那人手指不说,根本就没有收招的意思,高歌猛进继续击打,一剑刺进那人怀里——每一招下的都是死手。
克莱蒙德看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流氓混混也是城里居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教训一两次也不会下这么狠的手。”
“遇见我,你们可是要去森罗殿报到了——”金发恶棍大声喊道。
又一个人冲过来,也不知金发剑客怎么用的那柄长剑,就愣是把对方手里的剑绕到自己这边,横扫一记那人握着剑的双手飞出去。再一剑劈头盖脑干脆取了他狗命。
还剩个倒霉蛋吓尿了,卡拉西斯却是越战越勇,跳起来一脚踹倒那个人,踩着狗头一剑割断喉咙。
他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看不出破绽。都打完了,围观的人还没看完呢!众人嘀嘀咕咕,话多的人叙述着方才恍惚之间的战斗。此时,只见着满地的鲜血、一片狼藉。没死掉的人在悲惨地嚎叫。
卡拉西斯若无其事,倒是对衣襟上沾的血渍皱起眉头。
“可惜我这一身新衣裳了。”
他这人长得俊美身材也好,看他打剑真是享受。而且看他动作迅猛非常老道,应该是精通剑术之人,再看这两下又从容不迫,纯粹是随性而起,根本没什么套路把式。
那三位作证的人士无不暗自赞叹,好漂亮的身手!
艾克马的家臣们哪还有心思再打,有的都开溜了。艾克马气得暴跳如雷,喝令所有的人不许跑,立即冲上去干掉这个金发的恶棍。卡拉西斯没等他们冲过来,自己举着剑一路小跑冲到一群人身后。
家臣们有点懵,根本就没看清怎么回事。再瞅瞅,艾克马不动了。
卡拉西斯低眉侧目,转身抽剑,特意避开溅出来的鲜血。那艾克马颤抖着躺下,喉咙上一处两寸宽的口子汩汩冒着热血,双手捂着也止不住。他嘴里也全都是血,话都说不出了。
“哎呀!大少爷!这!这!”家臣们惊呼着,乱作一团。
卡拉西斯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嘻嘻哈哈地挨个收拾那些胆敢靠近艾克马的家臣。一剑一个杀的横尸遍地。剩下几个活的不敢收尸了,吓得爬走。他一个人举着剑大笑。
拉莫尔小声嘀咕着:“这人武艺挺好,怎么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该不会脑子有问题吧?”
“鬼知道。我也觉得他不太正常。”
“领主老爷——”卡拉西斯突然一转身,两下甩掉长剑上的鲜血,鞠躬施礼,优雅地说:“荣誉决斗,生死有命。在您和两位骑士的见证下决斗胜负已分,打死打伤概不负责。”
“行吧。”拉莫尔无话可说,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妥。想了想,领主老爷又问道。
“卡拉西斯,你从帝国来,这是要去哪呢?”
“我就随便走走,一直走而已。”
拉莫尔点点头,心想:“难怪前一段时间邻国有恶棍出没的传言,八成就是你这家伙在随便走走吧!”他又对左右说,“此人武艺了得,但是又难以预测。不要放他到处乱走比较好。”二人点头。
于是领主大声说道:“卡拉西斯,再往前走,就没有城池了。出了帝国治外,只有荒原和野蛮人。你的旅行到此为止,何不来我城堡里坐坐?”
“没兴趣。”卡拉西斯一点面子也不给,扭头就走。
“拦住他!”拉莫尔对克莱蒙德下令。
骑士长也认为此人太过危险,当即策马追了上来。
373. 骑士的恋人 其四
卡拉西斯一见状况不妙,推开人群撒腿就跑。好在克莱蒙德骑着马,紧跟着追上去。沿途撞倒了几位居民,他也顾不得那么多。
“这家伙身手了得我可不能硬拼!”一想到对方是个危险分子,骑士长可不讲武德了,战马冲上去撞倒金发的骑士。见他没有消停的意思,又勒起马蹄踏了一脚。
领主老爷看着心疼了,连忙喊停。而卡拉西斯大概是伤着什么地方了,倒下以后没动弹。
克莱蒙德举着剑才敢靠近,一边踩着那家伙脊背剑抵着他喉咙一边说:“看见没?好些个卫兵都赶来了。我们领主老爷在此,你插着翅膀也别想跑!你老实一点,我们大家方便!”
说着反绑了剑客,把他扛上自己的马。
“这个人我们带回去。”拉莫尔下令,一行人返回城堡。他们走得倒是轻巧,留下了满地的伤亡也不管了。
而卡拉西斯,骑士长本以为他昏过去了,没想到小子还有意识,竟然冷嗖嗖对着自己一阵窃笑,直笑得他浑身不自在。
卡拉西斯肩膀受伤,休息了半个月才勉强恢复。期间,领主老爷对他好言相劝加上威逼利诱,总算把这位剑客留在了城堡。
“你所谓的荣誉决斗一口气打死打伤十余人,又是本地富户,他们绝不会就此罢休的。这事还得我出面才能摆平。”
“我听说邻国的领主也在通缉你,你这家伙去哪都不会太平的。”
“而再往远处走,就没有城堡了,只有一片荒地。你呀,还是留下来做我的骑士吧。”
提到骑士册封,领主老爷不仅答应举行仪式赐予封号,而且许诺了职位和薪资,真的非常坦诚了。卡拉西斯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凑合着才答应的。
他彻底恢复健康以后,除了习武、喝酒闹事以外,似乎就没有别的人生乐趣了。
一天,克莱蒙德去忙一忙积压多日的正事。他检查士兵勤务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这些人看到自己以后都异常地惊恐。往日他威信甚高,别人也尊敬他,可没到这种吓得发抖的程度啊……
仔细一看,哟,不是怕他,是怕他身后那个卡拉西斯。
吃饭的时候拉莫尔也来了。他小声问骑士长:“你有没有觉得最近……城堡里负伤的人有点多?”
最近没有战事又没举办比武,怎么看见好几个扎着绷带的家伙。那几副面孔拉莫尔自己也清楚,平日里耀武扬威目中无人的家伙,怎么最近变得唯唯诺诺起来……
尤其是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一直背着老爷拉帮结派的。今天看到他头上缠着绷带,手上也是。两个跟班的也一瘸一拐地。他还哭哭啼啼跑到领主面前,跪下来说:“老爷,您要给我做主啊!”
“怎么啦?皮特你这是……负伤了?”拉莫尔假装没看出来怎么回事。
“老爷……全都是那个金发的骑士……他太不讲理了,到处惹事,我们全都深受其害啊!”
他这么一说可不得了。在座的好些人都凑上来,全身带着伤的。跪在领主面前诉苦。
“他干嘛了?”
“他四处挑衅,一言不合就动手。无缘无故与我等引战,还耍各种花招诡计,把我们伤成这样。”
“可有此事?”领主问身后的卡拉西斯。
“有吗?这些人全都是我打的?”卡拉西斯那样装得还挺无辜。掰着手指头数一数,“我也就是打了……一个两个……十来个……额……也许是吧……公平决斗,愿赌服输嘛,嘿嘿嘿。”
“什么公平决斗,完全是靠诡计赢的!”
“那再打一场吧,当着老爷的面谁也别耍花招,你赢了我喊你爷爷都行。”
一听要再打,皮特吓得缩成一团,继续向领主诉苦。但是绝对不会再和卡拉西斯动手了。
有个目击全过程的仆人描述了当晚的情形。
皮特拉着一伙小弟,仗着自己是老员工,要求新来的卡拉西斯孝敬他们。卡拉西斯这家伙,脸上笑盈盈的跟个傻子似的,说话的口气又温柔,几个人都当他特别好欺负。一个小弟上前去抓他手掌里的金币。哪知道上了他的圈套。他反手一击,一剑斩断小弟的手腕,连声招呼都不打这人就残废了。
金币扔得到处都是,卡拉西斯也不心疼。别人低头捡钱的时候,他冲上来一剑腕掉皮特的眼珠子。皮特还没来得急喊疼,一只手捂上去。卡拉西斯又一剑斩断皮特三根手指。三个剑招一气呵成,不过就是一眨眼功夫。
剩下那几个也没落着好,想走先给爷磕三个响头,额头上不撞出血来不让走。敢说个不字的就来过招。哼哼,这天底下还没见过谁打得过他的。
拉莫尔在一旁听着,虽然挺好笑的,但这么下去真不是办法。
“情况不容乐观啊,老爷。”克莱蒙德拢一拢上扬的发际线。“这货简直是个刺头。”
原来问问才知道,将近一百号人都见识过这位金发恶棍。
“其中二十来个负伤挂彩的,三个重伤躺着呢。”
“有些是上来找茬的,他下手毫不留情,把对方打到投胎都能长记性的程度。还有些是他主动挑衅,理由是对方口气不够尊重,甚至张太丑脑子太笨之类的。这货可不是讲道理的家伙,比坏人还不讲道理,随心所欲的。”
“他教训一圈不听话的人也就算了,下手未免太重。”领主老爷说,“我本想收个得力干将,这下可好,捡了个爹回来。”
至于众骑士的排位,领主老爷又头疼了好一阵。
卡拉西斯初来乍到,理应排在末尾。待到了演武大会上比试一番再进阶。可是比武的时候他上来就淦死两名末位的骑士。拉莫尔慌了。
“这货一路杀上去,还不得把我城堡里的骑士给屠尽了!不行,排位终止。”
领主老爷辗转想了个办法,既不伤到众将的心,又把这刺头给安抚了——就是给他一个虚职,名为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副手,排位最高不过了,却没有半点实权,就是养个闲人。顺便地,让骑士长监视着他,不要到处惹事。
克莱蒙德不得不随身带着这家伙,连拉屎的功夫都不敢怠慢。渐渐地,人家都以为他们俩是好哥们呢。
这个卡拉西斯是个有趣的家伙。他说自己从帝国首都走来的,一路上走走停停好些年了。到了一座城池,就决斗赌钱赚生活费。大小比试不计其数,还没有输过。
他仗着自己天下无敌的剑术,每天不是喝酒就是决斗,醉生梦死根本不想活了一样的。有时候心累了就去找个主子投奔一段时间。养的久了闲得慌又会逃走继续云游四方。问他要去哪,他没有计划。
而且卡拉西斯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动手,丝毫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只要有那么一两个钟头骑士长没见着他人,待会就会有小兵回报谁谁谁被打残了。轻伤都是手下留了请的。
卡拉西斯被封为“剑客”骑士收入拉莫尔麾下,但他可不愧那个“金发恶棍”的名号,在城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有人见了他都绕道走。众将惧惮之余,却有一位女孩子对她情有独钟——自然是城堡的千金塞布林娜小姐。
别人忙着训练的时候,卡拉西斯在玩闹。大小姐见了便邀请他来空中花园喝茶。
塞布林娜对这一位谈吐风雅的骑士一见倾心。毕竟金发恶棍的看家本领是长得帅。而且这人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肚子里装了不晓得多少往事。有的内容太过离谱,分明是吹牛不嫌腰疼。
塞布林娜听着他滔滔不绝的故事,从早茶听到晚饭后,还请他明天一早务必再来小花园喝茶。本来领主老爷拉莫尔就嫌他聒噪,现在倒是个不错的机会:“让他多跟舍妹聊聊天吧。她喜欢这种人。”
就这样一连两个礼拜,也没见他的故事讲干净。
卡拉西斯有时候不那么特别注重礼仪,会端着茶壶,揭开盖儿直接喝。一边喝一边砸吧他的故事。说累了还会懒洋洋靠在椅子上,一点模样都没有。这些大小姐统统不介意。因为他实在太聪明,太会在人家在意的那个点子上讨好人了。
他甚至会讲那种传说中的故事。那种浪漫的、幻想出来的故事。他在旅行的路上也听别人讲过。
塞布林娜拿出自己心爱的小书给他看。
“哦,这个啊,我知道。屠龙的勇者。这是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呢,有好多的版本。”
她听罢眼前一亮,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懂这个故事!
“给我说说,都是什么样的?”
卡拉西斯嘴角一翘,得意地趴在茶桌上。他的领口都敞着,胸毛也是头发那样金色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黑色的链子。还从来没有陌生的男人靠得这么近,塞布林娜红着脸想往后面躲。可是他一开口,真的令人无法拒绝。
“这个故事啊,是真的。”
“?!”
“我从帝国出发一直往西边走,路过一片茫茫大海,叫做德里纳海,就是黑色的大海。海岸边有两个国家持续了上千年的征战,他们世代相传着同一个故事,呐,就是你手上这一本屠龙勇者的故事。”
“从前有个小王子,父亲亡故后不能继承家业,只能带着一把剑流浪,做一名云游四方的骑士。”
卡拉西斯能把这个故事复述出来,每一段情节都扣人心弦。哪怕再听上一百次塞布林娜也愿意听。
“他来到一个饱受苦难折磨的国家,那里有一条巨龙盘旋在高塔之下,塔中囚禁了国王唯一的女儿。国王伤心欲绝,颁布政令说,谁能够杀死恶龙,就可以迎娶他的女儿,然后成为新的国王。”
“年轻的骑士披荆斩棘,跨过重重困难,来到高塔之下。他斩杀恶龙,解救了受困的公主。”
“当然有的时候故事还会有点小小的插曲。勇敢的骑士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他受伤了。这时一个投机取巧的小人行骗,将斩杀恶龙的荣耀归到自己头上。那个小人成功地欺骗了臣民们,眼看就要迎娶公主了——”
塞布林娜大吃一惊:“我的书上可没有这段!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卡拉西斯俏皮地捏捏少女的脸颊。
“新婚之夜,聪明的公主发现了破绽。她用计谋揭穿了小人的谎言,等到了真正的骑士回来。”
“最后,结局非常圆满。人们为真正的英雄欢呼,有情人终成眷属,骑士变成了国王。”
“那就好。故事的结局是一样的。”
塞布林娜长吁一口气,又是紧张又是赞叹。一抬头她眼睛里放着光看着金发的骑士:世上果然还是有人懂她的。
“那一片黑色的海岸,就是诞生这个故事的故乡。那里有一座高耸的山峰,被人们传颂是当年恶龙盘踞的巢穴。两个国家的人都自称是那一位勇者国王的后代。他们会把勇者的故事织成地毯挂在家里。他们日常用的器皿、穿得衣服,也总是由故事中的小小元素拼接出来的。”
卡拉西斯握着大小姐的手,轻抚那本丝绸装订的书。
“他们还将这个故事写了很多版本,制作成书本和画卷,卖给路过的旅人。每当看到一个异乡人,他们就讲一遍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太过吸引人。塞布林娜又回味了好久。
“真想去亲眼看一看这个故事的家乡……”
她啜了一口茶,主动开口问道:“卡拉西斯,你的家乡在哪里?你又是什么人呢?”
“我啊……我家乡就在帝国。我是个富商的不肖子,家里排行最末。”他轻描淡写地说,“继承家业没我什么事,所以我早早地出来混了。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打架。走到哪打到哪。”
“哈哈!”塞布林娜被逗乐了。这么说来,卡拉西斯的身世更加类似于故事里的骑士。“克莱蒙德,你呢?”
都忘了老哥还在一边听着呢。这几天都没他什么存在感。
“我家种地的……我是长子。”
“那你不要回去继承家业吗?”
“已经继承到了啊……就是家里的房子和地么。家里那么多人,不怕没人种地。我偶尔回去一趟看看他们。”克莱蒙德是本地人,家离着不远。他回去一次路上不过一天光景。他带的好些个亲信的扈从,就是他家里的家丁。
对于这个答案,塞布林娜有点失望,“你怎么不是个王子啊……”
“谁说不是,我们蒙特好歹也是个种田小王子嘛。”卡拉西斯说着默默骑士长清高的发际线。
“滚。”
“哼。”
以骑士长那个单向的脑回路看来,大小姐遇上了无话不谈的知己,他们聊着书本和好些不切实际的玩意,应当是情投意合、再完美不过的事情了,接下来应该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哼,这家伙……”用卡拉西斯本人的话说,“真是个笨蛋。”
374. 骑士的恋人 其五
人人都说拉莫尔是埃塞斯的猛虎,他可怜的弟弟多罗兹却是埃塞斯的肥猪。
他们俩分明长得差不多,鼻子眼睛一看就是一个妈养出来的。弟弟稍微胖一点而已。可是弟弟就没有那份威武的样子,特别怂,是个软蛋。平时不大会见到这家伙。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吃喝玩乐以及瞎搞。
今天三位女士——拉莫尔的夫人瑟兰伊、多罗兹的夫人奥罗拉,以及小姑子塞布林娜结伴去教堂祈祷。三位贵妇出行,排场挺大的,仆妇侍女也跟了一串。自然又请了骑士长克莱蒙德保驾护航。
难得的休闲时光,克莱蒙德却在为身边这个刺头发愁。这货真的看不住啊!说是去解手,等了一刻钟的光景没见着人。还以为拉大号了,结果是顺路干翻了两个倒霉蛋。
小子得意洋洋地回来,脸上多了一道口子,还抱怨说大意了,没想到那厮在小便池边上动手。话说这一年卡拉西斯三十二岁,已经不是花样美少年了,改叫大叔才对。
“跟我出门,可别在城堡外面惹是生非。”骑士长两头为难。这家伙绝对不能留在城堡,可是带出去又怕他玩更大。
“遵命。”卡拉西斯笑嘻嘻应答。
车马队离开城堡,领主夫人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情。
“克莱蒙德,你马背上怎么坐着一个小男孩,这是你儿子吗?”
塞布林娜也在马车上,立即竖起耳朵听。她早就注意到这个细节了,一直酸酸地盯着没有说话。
“啊——没错,这就是他的儿子!这是我们二人亲密相处多日,爱的结晶!”卡拉西斯抢着答话。
“滚!”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
“哈哈哈!卡拉西斯你不要闹了!”领主夫人笑得前仰后合。
她当然知道这是玩笑。看那小男孩挺可怜的,鞋也没有,身上穿得脏兮兮,还青一块紫一块得不晓得被谁打得。既然出现在城堡里,一定是某个仆妇生的吧。
“今天早上出门前,我发现这小鬼在我的战马身上乱涂乱画,给马儿脸上刷了个粉红色,还涂了脚趾甲。去后厨找他亲娘算账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多罗兹老爷。”
骑士长说起早上的事情。
“多罗兹老爷亲自下达的指令,这小孩子不学无术跑来捣乱,我负责教育他一天。”
他说的很委婉,没有供述全部的事实。而一旁的奥罗拉夫人非常地不开心,沉着脸一言不发。
“哼,老东西,竟然指派这个小鬼来气我。”
原来,这小家伙正是多罗兹老爷的私生子——和厨娘生的。城堡里的人略略地都知道。早上骑士长去理论,碰巧老爷正在偷鸡摸狗呢,厨娘无心照看自己的孩子。老爷竟然硬把孩子塞给他,拿骑士长那里当成托儿所了。
夫人与那“肥猪”多罗兹也是父母指定的婚姻。她今年才十六岁,多罗兹都三十一了,老少配。两个人的婚姻毫无感情可言,共同语言一句都没有。
结婚时那家伙的老相好就一大把了,都是好些年前的旧人。新婚妻子的到来丝毫没有改变他原本的生活规律。
整个城堡的人都知道,多罗兹有个相好的厨娘,是个外乡人,长得俊俏秀美。他们二人终日厮混在一起。那厨娘还有个儿子,便是眼前这个小家伙啦——时年四岁的安塞尔。谁都说这小东西是老肥猪的崽,多罗兹对此三缄其口从未承认过。
只有塞布林娜小姐听说那小孩是厨娘和哥哥的孩子后,才松了一口气。
“哟,美丽的公主,怎么在叹气啊?”卡拉西斯骑着马放慢速度,伸着脑袋与她搭话。
“就你多嘴。”
“多谢夸奖。”
“喂,卡拉西斯——”大小姐无聊地发问,“你结过婚吗?”
“没有。童子之身。”
金发骑士说得得意,克莱蒙德恰好听到这一句,差点恶心吐了。
“那你有爱人吗?”
“爱人?爱的男人还是女人呢(这不是废话么)?”
“当然问的是女人!难道你是钙吗?”
卡拉西斯竟然异常没良心地摇头,“没有。”
“我的心属于胜利的女神,任何凡间女子都不入我的眼。”
“真的假的?你就是基佬吧你……”克莱蒙德心里这么想。但是卡拉西斯回敬他的那种眼神里,带着鄙视和轻浮,总令人坐立不安。
“你呢?你结婚了吗?”问题又抛给骑士长。
“没有。我的小姐。”
“哇,你这么大年纪了都不结婚,以后怎么办啊?”金发骑士的口气就像他的亲妈。
“我才二十八,急什么。”
“哦?”卡拉西斯捂着嘴窃笑,“原来蒙特你才二十八岁?比我还小?可是你这……发际线有点着急啊!”
“哼!”
克莱蒙德一直都很忙,家里介绍的相亲迟迟没有空闲见面,以至于告吹了两桩。他现在一心扑在事业上面,打算多干几年出了名堂,再考虑结婚。
“……那你有爱人吗?”
“爱人?”克莱蒙德很不理解。“都说了没有结婚啊。和谁结婚,谁就是爱人,没结婚当然没有。”
不知为何,天经地义的回答令大小姐格外生气。
“不是这样的!即便没有结婚,也可以有爱人。”
“所爱之人乃是爱神的恩赐,像故事里的骑士那样,对只看到一眼的倩影深深眷恋……无论你是否结婚,或许永远也不会和那个倩影相遇,但爱始终是爱。”
克莱蒙德完全听不懂。好像他们不在一个世界里。
“怎么会这样……和书里说的不一样……”塞布林娜更不开心了。“那你有理想吗?”
“理想?”这个词儿克莱蒙德最有发言权。“有啊!好好干,加油干,把城堡的军队打理得井井有条,明年再招几个骑士……”
“这个也不是理想!”塞布林娜攥紧了拳头,气得发抖。
“理想是高于现实的渴望,是脱离物质世界的精神追求!”
说了这么多完全是在对牛弹琴!她气得要哭出来。可惜连最贴身的侍女也没能体会这份感受。大家觉得小姐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敏感而且脆弱的人。通俗点说,公主病。
塞布林娜拉下窗帘,不再理睬那二人。
克莱蒙德今天一定是办错事了,不知不觉两位贵妇都被他得罪一遍。卡拉西斯还是在那没良心地嘲笑。
下午的时候走到教堂,艾维勒斯主教早已准备好排场迎接他们。院门敞开,马车驶入。修士们盛装迎接。贵妇们从马车上下来,踏着崭新的毯子走进大门。
主教引路,带着他们穿过内院,到了后堂。这里的神坛不向平民开放,专门供统治者的家族祈祷。神坛清洁一新,贡品摆放整齐,就等着贵客临门。
领主夫人此行的目的,无非是祈祷家人身体健康、城堡风调雨顺一类的事情。她虔诚跪在神坛前面,有修士在一旁诵经赐福。祈祷需要安静的环境,旁人都退在外面等候。
二夫人奥罗拉紧锁着眉头,她有苦衷要找人倾诉。
“怎么了孩子?”主教好心过问。
“主教大人,您可知道我那个丈夫,哎……”
她是专门来投诉自己丈夫的。与其说是来祈祷,不如说是来心理咨询的。人人都知道她丈夫那些丑事。她一件一件说给主教大人听。自己又急又气,也没有办法。
“你是他合法的妻子,你们的婚姻受到祝福。他应当遵守婚姻的承诺,断绝其他的女人。”主教大人安慰道。“孩子,造物者也会站在你这一边。”
抛开他们不说,克莱蒙德需要始终照看好那个调皮捣蛋的安塞尔。小屁孩趁人不注意爬到树上去了。骑士长不得不爬树去抓他——鉴于他有可能是某人未来会承认的亲儿子。
“这个小混蛋怎么像猴子一样机灵!”
从那时起,大概骑士长就在讨厌这个小家伙了。卡拉西斯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在树下看热闹。
“蒙特,我不该骗你们的。”
“你说什么?”
“关于我的爱人,以及我自己。”
“所以你就是个基佬么?行了,那不用说了。”克莱蒙德对此毫无兴趣。
塞布林娜却竖起耳朵。她预感到金发的骑士还有特别长的一个故事要讲。
“尊敬的小姐,我为您讲了许多道听途说的故事,却始终没有讲自己的。现在我应该讲出来。我已经清楚地知晓您是一位性情中人,能够理解遥远时空的苦难。相信我的故事也会令您动容。”
“好吧,请说。我在认真听着。”
“我是个罪人。”
卡拉西斯常年欢笑的脸沉下去,仿佛变了个人。
“我做过不可饶恕的事情。我不配被称为勇敢、正义,我也不配拥有世间任何美好的感情。我不配去爱别人。我只能不断地挥霍剩余的生命,直到灯芯燃尽,以自己的死亡迎来罪孽的终结。”
“怎么会这样……”大小姐果然一听就跟着着急了。“可是,即便戴罪之人,也有机会赎回自己的罪孽啊!只要你想办法,一定可以救赎自己的罪行。”
“这两人讨论虚无缥缈的事情,咋就这么来劲?”蒙特抱着孩子蹲在树上,感觉自己就是一只猴子在看人类交谈。
“不……没有机会。我的心已经随着他死了。”
“爱是吸引、是憧憬。是对世间美好单纯的赞叹。”突然有个陌生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有罪的人也会有爱。哪怕最邪恶的造物也会情不自禁地赞美。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地美。”
有个年轻的主教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枝。说年轻是相对于其他主教,他这岁数也三十多了。可能是刚刚上任的,他面孔很陌生。他把手里的花递给骑士,加入了大家的聊天。
这主教的面容慈祥,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还带了一只金链圆眼镜。他说话的样子怀着悲天悯人的伤感,比别人都高深得多。
卡拉西斯优雅地鞠躬。
“您也是主教?可我从没见过你。”
塞布林娜非常吃惊。她被这位主教的言行惊艳到了。在她记忆里,教士们张口闭口都是经文,都是能行走的石碑。他们从来就不说“爱”这个字。
“我刚刚来到贵宝地。我叫做弗拉维,来自帝国首都的大教堂。”
“也是帝国首都?那卡拉西斯你一定认识这位主教吧!”
骑士摇头。
“哈哈,帝国大着呢。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走遍帝国。彼此之间不认识并不奇怪。”
弗拉维非常友好。他的样子有点清高,可是他话挺多的很健谈。
“同样地,世间之大,爱也不是唯一的。爱有许多种。”
“对的!”塞布林娜突然很惊讶,“我在书里读到过。”(喂,这是茴香豆的四种写法么?)
“低级的是情欲之爱,来自肉体。”主教说,“高级的是神赋之爱,来自赞美。”
“原来不是亲情、友情、爱情这样划分的么……”克莱蒙德·“猴子”骑士蹲在树上已经不敢下来了。
“我在这里工作,也可以做心理咨询。这位骑士,你被什么困扰着,可以向我忏悔。也许我能帮助你。”
“我顶多就是说个故事给大家听听。你听过也就算了,我不相信你能帮到我。”
卡拉西斯坐在花坛边上,叹口气。这是他第一次讲他恩师的故事。以后他又讲了很多次,老了之后许多有趣的事情都不记得了,但这个故事他总会一遍一遍地讲。
“我这么天下无敌,但我不是最厉害的,我还有位恩师,我尽数武艺都来自他的真传。他是天才,他甚至年纪比我还小两岁……我们终日结伴,招惹各个门派的师父,向那种耀武扬威的骑士老爷挑衅。我是纯粹为了好玩,他则是为了研究别人家的剑术套路。”
“有时候我打不过了就请他收场。这天底下没有谁是他打不过的。他特别宠着我,当然因为我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学生,除了我也找不到第二个。我以为这辈子都会风风光光地过掉。”
“直到有一天……我招惹了万万不能碰的家伙。”
卡拉西斯有点说不下去了。
“我被打败了,又向恩师求救。他明明打败了他们中的一个,可是那群人一拥而上,恩师力战不敌,我亲眼看着他被他们杀害……”
大小姐惊恐地拿扇子挡住脸。说到这还不是金发骑士最自责的部分。卡拉西斯又说:
“而我……我看到情况不妙,悄悄逃走了……”
“卡拉西斯这样的刺头还有夹着尾巴逃走的时候?”克莱蒙德不禁冷笑了一声。
“从那一天起,我逃了十年,一直到今天。所以您明白了吗?无论我在世界各地怎样战无不胜,我的武艺、我的才智,全都不配。我永远都是个懦夫。”
卡拉西斯说完了,低着头呵呵呵地一阵冷笑。塞布林娜想拍拍他,又被他这笑声吓怕了。
“不,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骑士,相信你自己,有一天你可以打死那些坏人报仇的。”塞布林娜安慰道。
卡拉西斯轻轻摇头,脸上写满绝望。
“不,小姐,恕我直言,您并没有见识过真实的恐惧。”他紧握着自己的剑,“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再次面对那样的恐惧,是否会准备好面对死亡。”
375. 骑士的恋人 其六 荒野寻“龙”
“主教大人,我有问题想要请教。”塞布林娜有点难为情。
说来说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克莱蒙德这个大老粗早听得不耐烦了。
“你走开。带着你手上那个臭小鬼到一边去。”小姐把他赶走。谈话只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维。
“主教大人,爱,都是向着美好的事物吗?会不会我看走了眼,爱上一些平庸的东西呢?”
“哈哈!”弗拉维似乎一下子体会到小姐的心情。
“这世间没有一种造物是平庸的。即便一棵花,从种子萌发出来,根系分布在地下,枝叶有序地生长。雨露滋润、向着太阳绽放。仔细看它的结构,叶片的脉路、花瓣的次序,还有花蕊的形态,散发的芳香,它怎么会平庸呢?任何一件造物都是杰作啊!”
塞布林娜听完在那傻笑,低声说:“我爱的那个人,傻得冒气,没文化还活到这个岁数,也是造物者的杰作呢!”
在教堂的花园稍事休息。傍晚几位骑士又护送女士们去修道院住宿休息。男女有别嘛。那里是女士们落脚的地方。夫人打算在这里住上一个礼拜。送她们安顿好了,骑士们回到教堂的宿舍。
二人照例住在一间宿舍。明早是去是留有点尴尬。总不能一直住在这等她们吧!夜里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师的事情,看来今天讲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经。骑士长则被烦得也辗转难眠。
“卡拉西斯,你成天说那个故事是真的,你的意思是这世界上真的有龙吗?”
“龙是一种隐喻啊,耿直的蒙特大哥……”
卡拉西斯翘着二郎腿。
“故事诞生的地方,两个交战的国家彼此仇恨多年。各自版本中的骑士,都是屠杀对方士兵的猛将。每次打胜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扬这个故事。终于后来有个人改了这个故事,将凶恶的敌人改写成地狱的恶龙。这样一来两个国家敌对的故事成了同一个版本,慢慢地彼此之间的争斗也日渐平息。”
克莱蒙德一听,恍然又觉得自己被他骗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既然故事是瞎编的,就不要欺骗我们家小姐啊!”
“这不是欺骗,笨蛋。你读书少才不明白。她的心里可明白着呢。”
“你确定,她明白?可是今天告别的时候她还问我,可不可以为她杀死一条恶龙……”
“哈?”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惊了一番,而后又笑得在床上打滚。“哈哈哈——她让你杀,那么你就去啊!勇敢的骑士!”
“妈的,要去你也去。这是你忽悠她的,你也有份。”克莱蒙德气不打一处来,“现在你说吧,哪里去找恶龙?”
“蒙特你别这么教条嘛。你就去外面杀一头野猪,把獠牙砍下来送给她,就说是龙牙不就好了。”
“她傻,别人也傻吗?我怎么不把你这个油腔滑调的家伙宰了,把你的肋骨送给她说是龙骨呢!”
“欸,别这样嘛……”卡拉西斯眼珠转一转,“类似于龙的生物,自然界里也有的。我听说过一种——蜥蜴。个头特别大的蜥蜴,就是龙的原型。我们去外面找一头宰了,牙齿拔下来送给小姐吧。”
“说得真轻松。”
“哈哈,走嘛,去吧!这几天你闲着也是闲着,姑且为公主殿下宰头龙取乐吧。”
第二天一早,他们相约去找“恶龙”。为此他们还去请教那位博学又和蔼的弗拉维主教。主教大人似乎每天会很早起身,在花园里修剪玫瑰花。
主教觉得他们的想法很有趣,也给了建设性的答案。
“广袤的荒原上,有这种动物栖息。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笔记中读到过。你们可以尝试着去找找看。”
弗拉维找来那本笔记,将带着“龙”的书页扯下来借给他们。
二人一看,就是一条乌漆墨黑的怪物,四只脚在地上爬,张着血盆大口,全身疙疙瘩瘩地。
那二人纯粹是抱着出去玩顺便试试看的心态,谁也没当真。简单准备了行李,带上一周的干粮。辞别修道院里休假的几位贵妇,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
而那个调皮捣蛋的屁孩子安塞尔,被随手塞给一名年幼的仆人。那仆人特别老实,从来不讲话,自然也不会拒绝。反正大人们不用操心他们了。
深入荒原以后,需要野蛮人的向导。
长期以来,城堡与荒原上的野蛮人共存。总会偶尔有那么几个落单的野蛮人来到城里定居。荒原上经常会看到游牧的野蛮人家族经过。在野蛮人崛起之前,他们井水不犯河水。
那些定居在城市边缘的野蛮人非常聪明,能够掌握北方人的语言。支付一点点钱就可以请他们做翻译。当然,他们对自己的家乡已经不够熟悉了,还需要找一个更加“野蛮”的向导。
二人先是请了一位翻译,翻译会为他们找一个信得过的蛮族猎人。
原计划三天的路程,走了整整一周。来到真正的荒原以后,翻译终于搭上一个打猎的野蛮人。那种野蛮人脸上脏兮兮的,讲得话没一句听得懂。他的身上还带着野兽一样凶猛的气息。
翻译甚至没有支付钱币。野蛮人更喜欢实物,尤其是金属制品,他看上中克莱蒙德随身烧饭的锅。谈妥了价钱,翻译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种生物。
这个翻译的北方话说得不算好,很多词都不懂。至于说到蜥蜴是什么玩意,卡拉西斯干脆拿出那张旅人笔记的单页——“就是这种肥得像猪一样、有一个大尾巴,还有大嘴巴,四只脚在地上爬的动物……”
翻译支支吾吾了半天,那猎人向导倒是一看就懂了。叽里呱啦又说了一通。
“他说什么?”
“他说他认得。这种动物住在山谷的碎石堆里。就在前面。”
二人一听,既然不远,立即赶过去吧。
可是上了路才知道,野蛮人的“不远”是三天打底的。每天都说“不远、明天就到了”。一口气走了三天,还是“不远、明天就到了”。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野蛮人的语言很简单,一年之内的路程都是“不远”,不管多少天以后,都叫“明天”。
克莱蒙德气得要骂人了。
“一转眼就要两个礼拜,我可不是云游四方的闲汉!”
身为骑士长,家里一坨坨事情等着他呢。一直这样下去不行,他打起退堂鼓。
“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
一看他要放弃,那个翻译又着急了,反复和猎人确认,这次真的“不远”了。哪怕承诺支付给他们足额报酬,那两个淳朴的家伙也不肯放弃。他们觉得既然已经决定出发寻找“大哆咯”(喂,作者不要光想着好吃的啊),向兽主发了誓,必须得去。猎物在那里等着他们呢。
又走了三天“不远”的路程,二人带的干粮全都吃完了,才到了碎石堆。这里的路太难走,甚至无法骑马。但他们的确发现了许多“大哆咯”的踪迹。
“你看你看,这里就有,哈哈!”卡拉西斯笑得合不拢嘴。
对照书页,画的是一点也没错,神形兼备。可它们就是巴掌那么大的蜥蜴,咬一口吞不下人类的小手指。而且胆子也很小的,一听到声音就钻进岩石缝里。
“唉,我果然还是被你这家伙的故事给骗了。这么大的蜥蜴,烧了不够一顿饭,顶多抓两只回去给老爷泡酒!”
“秃子你别急,咱们找找有没有更大的。”
卡拉西斯再向猎人比划一阵,对方会意地点头。
翻译说道:“猎人说这里的确有一条特别大的。”
他们循着踪迹找到一处洞口,有碗口那么宽吧。一群人躲在远处观望了许久,入夜时分才看到一条棕灰色的蜥蜴钻出来。它的皮肤颜色和碎石相近。跑起来闪电一样,一道光窜出去。躲起来又爬在岩石上一动不动,如果没有仔细看根本找不到。
“嗯……这个小玩意个头不算大,但好歹有点恶龙的样子了。”克莱蒙德勉强满意。
“打死了带回去也能吹一阵,至少不会被当成傻瓜笑话。”
“嗯,大人您满意就好。那么您请吧,我们在后面给你加油。”卡拉西斯拍拍他肩膀。
“什么?就我一个人?”
“是呀。就你有公主需要讨好,我们又不需要的咯。”金发骑士干脆靠着大石头坐下来。
“讨大小姐欢心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能抢你的功劳呢。快请吧!”
野蛮人的猎人也叽里呱啦说了一句。翻译道:“他说,勇士,上吧。”
“恶龙”都没有一条狗大,脖子也就碗口粗吧。克莱蒙德估计那畜生没什么本事的,凑过去一剑拍死就是了。蹲守的时候,碰巧一头山羊路过蜥蜴身边。那只羊大概也没看出伪装完美的蜥蜴。
一瞬间,就看见蜥蜴一跃而起,脖子瞬间伸长,狠狠咬住山羊的喉咙。都没有一分钟的光景,山羊倒地呜呼。那蜥蜴咧着嘴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
野蛮人猎人又在一旁说,“这东西有毒的,咬一口会伤口溃烂无法医治,千万别被它咬了。”
克莱蒙德略微有那么一点不放心。商量过后,还是动用一点人类的智慧,做了一个套索。卡拉西斯拎着套索躲在后面伺机而动;克莱蒙德则全副武装正面肛它。骑士长的铠甲都是铁的,这畜生也咬不动。
商量的时候,就看到那蜥蜴把山羊咬碎了正在吃呢。它填饱了肚子就变得懒散,几番挑逗才有反应。而卡拉西斯这个笨蛋,他的套索关键时刻毫无作用,根本就没套住蜥蜴的脖子。
蜥蜴窜出来一口咬住克莱蒙德的脚踝。
这畜生好大的力气,克莱蒙德就觉得脚都要断了,疼得眼前发黑。剧烈疼痛的时候,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那几个人在他耳边大喊着,“快反击啊!打它啊!”一句也没听清。
蜥蜴一边咬又一边甩头。就像它对付寻常猎物那样。
卡拉西斯的套索圈住了蜥蜴的尾巴,他用力去拉。蜥蜴的力气比他大多了,就是不松口。他朝蜥蜴的背上踹了几下,那畜生也不痛不痒。
“克莱蒙德!醒醒啊,想什么呢!”
克莱蒙德猛然清醒过来,举起骑士剑朝着蜥蜴的胸膛刺下去——一剑刺穿了身躯直击地面。
应该可以确定这猎物必死无疑。低等动物嘛,受了致命攻击后仍然非常活跃,嘴巴一点也没松动,尾巴还在摇晃。那两位野蛮人帮忙捆住蜥蜴,卡拉西斯又帮忙撬开嘴巴,才把克莱蒙德救出来。
铁面的铠甲都被它咬穿了,皮鞋也咬穿了,脚上留下一排牙印。疼得厉害,没准骨头也给它咬裂了。这一处伤回去之后又疼了两个月,那是后话。
当场的时候,他们请野蛮人把蜥蜴的皮剥下来。忙活了好久都没能剥出完整的皮面——这动物的皮肤太柔软了。
它的牙齿嘛,又细又小,紧连着牙床。硬是砍下来一个也不好看。猎物的身躯中间被击碎了,皮不适合做战利品。
“诶,这个指甲可以!”还是卡拉西斯这家伙办法多。蜥蜴的指甲弯弯曲曲的,造型非常独特。卡拉西斯还把蜥蜴的尾巴尖也砍下来留着。他们一边说笑,一边发愁干粮都吃光了怎么回去。
那野蛮人翻译一个劲地说:“这东西好吃!”
他们一齐盯着猎人把蜥蜴切成块烤熟。没想到真的好吃。
“嗯,肉质很细腻,有点像鸭子肉。”
“它的味道可比它看上去的样子好太多了。”
又是一阵说笑。这段好吃的记忆,比勇者斗恶龙的故事有趣多了。
待他们返回埃塞斯以后,几位贵妇早已返回了城堡。在卡拉西斯的吹嘘下,克莱蒙德勇斗恶龙的故事传开了。领主特地举办一场宴会庆祝他们的壮举(其实就是找借口吃一顿)。
蜥蜴的指甲作为礼品送给各位朋友。而那个尾巴尖,还要卡拉西斯百般怂恿,骑士长才鼓起勇气献给大小姐。
“笨蛋蒙特。”大小姐当然是很开心,笑得嘴都合不上。
“恶龙是个隐喻啊!天底下哪有什么恶龙,都是书里瞎编的。”果然她知道。
她小心地捧着纪念品,非常温柔地抚摸这个尾巴尖。
“你是像书里写的那样、穿着铠甲、骑着骏马,找了三天三夜,在荆棘丛里找到的‘恶龙’吗?”
“差不多……哈哈……鞋甲都被这玩意咬穿了。”克莱蒙德憨笑着。
后来这个尾巴尖交给皮匠做成了一个饰品。塞布林娜会把它挂在裙子上。
宴会进行到深夜,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塞布林娜偷偷吻了克莱蒙德的脸颊。他那时候喝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做梦。
“如果有一天,我被困在高塔,你会屠杀恶龙来救我吗?”
她没有等待回答就离开了。
这句话是一个隐喻。高塔不是真正的高塔,恶龙也不是真正的恶龙。然而高塔与恶龙却又真实地存在,彼此眷恋的人无法相聚。一次回眸,成了万劫不复的永别。
376. 泪眼回眸 其一
日子就这么愉快地过着。每天处理着卡拉西斯惹出来的麻烦,训练领主的军队,吃吃喝喝,偶尔去塞布林娜那里借本书识几个字。
蒙特也没觉得自己三十岁以后秃得特别厉害。有时候照个镜子觉得自己还挺帅。
终于到了一天,信使来报。邻居的庄园少主来付婚约。
哦,婚约,是有这么回事。拉莫尔老爷一拍脑袋,当初父辈们指腹为婚,约定的男孩十六岁就来迎亲。算算日子好像差不多了。
至于那孩子现在什么样了,拉莫尔也不是特别清楚。他岁数比那孩子大多了,都能当人家爹了。但是毕竟是同辈份的,互相看不上懒得搭理。这么多年也来往不多。
“来的多少人啊?”
“来的十来个全副武装的,带着四十多个农夫,还有二十多辆马车。带的行李彩礼之类的东西。”
“他们家老爷来了吗?”
“没。就看见一个小孩子带的队,也就十五六岁吧。”
“哦。”
大队车马走得慢,估计三天后才能到城里。对方已经向信使表达了来意,领主也传达了同样欢迎的意思,交由信使转达。
“十五六岁?那么小,就管理着整个庄园?”克莱蒙德表示难以相信。
那时候没有“未成年”这种观念。七岁以下也许是个孩子,七岁以后就可以干活了,穷苦人家的小孩早早地开始工作,与成年人无异。
十五六岁当领主,也不算特别罕见的事情,十五岁加冕当国王的都有呢。
但这个岁数,毕竟人生经验非常少。少年人比较冲动,想法会很极端,也很容易被人利用。这个岁数想当个好领导很难,除非有本事幸存到最后。
拉莫尔把这个消息也告诉了妹妹。女仆进了塞布林娜的房间,那时她在看书。听完消息之后眉头一皱,一言不发。
按理说年轻的姑娘应该很在意自己的婚事才对呀。侍女们都比她更关心。一群女孩在一起窃窃私语,讨论新郎官帅不帅。
“听说只有十六岁,已经是庄园的男主人了。”
“天呐,我也要跟着小姐嫁过去!”
“吵死了,都出去!”塞布林娜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打扰她读书了。
“小姐怎么不高兴?”
“还不是因为那个谁啊——”
侍女们其实也知道,大小姐在意的男人是那个三十岁的秃子。
“真的假的?他那么老,还秃。十六岁的庄园主不比个老骑士长强得多!”
“是啊,好想看一看他究竟长什么样!”
闭门两个时辰,下午的时候大小姐终于把书看完,吩咐女孩们去小花园喝下午茶。大家一起欢天喜地过去。
女孩们平日里消遣的东西就是针线活。她们等待大小姐的时候就在一起绣,现在去喝茶也带着。
她们手上捧着绣花绷子。腰间还挂一串精工打造的链子,挂着小剪刀和针线盒。
她们绣的东西不久之后会成为身上的装饰。说一个女孩“心灵手巧”,绣花的技艺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们一路上都在商量,三天后见面的时候穿哪一条裙子。
因为读书的女孩很少,没有专门的词语称赞像塞布林娜这样饱览诗书的少女。她也不屑于随波逐流,自己的裙子很素雅,腰间挂的也是书本(最近多了个蜥蜴的尾巴尖)。
绣花?根本不会。
画画倒是会的。她经常会从古书上寻找一些合适的图案,画给侍女们做图样。
“塞布林娜,你那么会画画,到时候把自己的画拿出来给未婚夫看吧。”侍女玲玲提议道。
塞布林娜怒目圆睁,“我画画是为了讨好男人吗?”
侍女吓得憋回去了。尽管心里是想反问一句,“难道不是吗?”
要说做一件事究竟是为了谁,恐怕没有一种严格的划分方法。纯情的少女绘制那一页情诗的时候,是将这一份爱意献给谁呢?全能的造物者、自己还是那个人?
现在她就悠哉悠哉地喝着红茶,正巧克莱蒙德在院子里训练新兵,大小姐就喊他过来。
私下和家里的骑士约会当然绝对不可以啦。但光明正大的约会也很奇怪啊。克莱蒙德很难为情,下面好些人在看他笑话呢。尤其那个卡拉西斯,不怀好意地给自己加油鼓劲。
“大小姐,不是说没什么事不要喊我过来了吗,这样不太好看……”他抓抓自己的秃脑袋。
“怎么,你找我读书识字就干正事,我找你说话就是没什么事?”
“额……也不是这个意思……”饶了蒙特吧,他不晓得怎么和年轻女孩争论。
“我问你,怎么说?”塞布林娜问得斩钉截铁。
“什么怎么说?”
“你还装糊涂!”她拍案大喝。
见他真的不接领子,大小姐勉强提点了一句。“我的未婚夫正在赶来,很快就要接我去他家里了。对此,你怎么说?”
“我还没有接到领主老爷的命令。如果派我护送的话,我在所不辞。”
“不是跟你说这个——!”塞布林娜气得把手里茶杯扔出去,真恨不得狠狠揍这家伙一顿!
“你就是存心的吧!”塞布林娜站起身,走到克莱蒙德身旁,低声说完,拂袖而去。
侍女们就随着她离开。一个个对着克莱蒙德做鬼脸。骑士长非常尴尬,抓抓脑袋,莫非送大小姐出嫁,自己还要表示点什么?那送个啥吧……自己大老爷们一个没有主意,问问一身风流的卡拉西斯也许有办法。
晚饭的时候他就把这些心事跟好兄弟讲了。
“啊哈——你想送点什么?”卡拉西斯听了之后就开始眯着眼睛笑。“哟,蒙特学得会讨人喜欢了。要我说啊——你什么虚的都不要送,就送你这一颗真心吧。”
说着他还拍拍克莱蒙德的胸口。
“我是认真地和你商量,你不要开我的玩笑。”
要说卡拉西斯这种朋友,真是不靠谱。目前克莱蒙德和大小姐的绯闻在城堡里传得这么凶,百分之八十都是这家伙放出去的风。而且他还喜欢加油添醋!甚至当着领主老爷的面,他也敢说这些。难得拉莫尔是个贤明的人,没去计较。
“啊,没有,我们认真的。她就要走了,我们意思意思也是应该的。”卡拉西斯一边说一边摆弄自己的新匕首。
“你又和人决斗了?”
“哈,没。这是用旧的跟人家换的。我最近很乖没有打架。”金发的混世魔王翘着二郎腿坏笑。
“哼,没打架?肯定是对方怕了你了,当场告饶了吧!”
“哈哈哈,看破不说破嘛……”卡拉西斯蹬着桌子,椅子两脚离地在那摇晃。“呐,我们平时呢,也没少用大小姐的零花钱,是不是。”
一说这事,克莱蒙德气得老血要呕出来了。是谁?是谁为了骗点酒钱,成天跟在大小姐身后吹彩虹屁?没事干瞎撮合!不就是这个人么!
“欸——你一个帅哥,花贵妇的钱天经地义。有钱大家一起赚,好兄弟嘛。”
“滚你妈的吧。”
“呐,秃子,我再帮你一次好了。我去问问看大小姐她想要点啥,你们最后再高点小念想吧。”
377. 泪眼回眸 其二
“年少的庄园主到了,我们快去看看啊!”一大早侍女们就叽叽喳喳地嚷嚷开,扰了大小姐的清净。
“不要烦,我早上要祈祷。”塞布林娜跪在小小的圣龛前面,翻开自己的时祷书。她将女伴们统统赶出去。她们要看什么少年,随她们的便。全都走了自己才落得清净。
她也不是要祈祷什么,坐在垫子上打了个哈欠,又翻开了那本勇士屠龙的小说。这才是她的圣典。顺便摆弄一会裙子上挂着的尾巴尖,看着外面的朝阳傻笑。
独处了一会,又有人敲门。
“不是说了我不去看吗?又来烦我!”
门开了,是一名仆妇。因为侍女们都去看小姐的未婚夫了,谁也没在,只有老仆妇上来传话。
“小姐,那个骑士,又高又瘦金发的那个。”
“卡拉西斯?”
“对,他找你出去骑马。”
塞布林娜先是惊喜,而后又有点失望。
“就他一个?”
“对。他一个人骑着马,还牵了一匹。”
塞布林娜合上小说,端着架子说:“那我也换身衣服,去骑马解闷吧。”
卡拉西斯穿得一副城里人派头,尖头鞋小脚裤,还穿了个马甲。塞布林娜则是常见的乡下打扮,老仆妇给她扎了两个“妈梳紧”的辫子,在耳朵前面卷起来。
贵妇侧身骑马这种事情吧,也是贵妇越来越多了以后才有的。那时候没这讲究。卡拉西斯扶着她骑上马,二人一起去城外步道上兜风。
“蒙特他今天——”金发骑士故意拉长了声音说话,引起小姐的注意,“随着老爷出去了。”
这事不用说塞布林娜也知道。他们一群男丁去接应来宾。自己的侍女们则挤在城堡的阳台上翘首以盼,等着看十六岁的庄园主呢。
“我知道。一群傻丫头。”塞布林娜清高地策马转身,不去看那群五颜六色的身影。
但她还是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币扔给卡拉西斯——这家伙眼神特别好,狗一样的,怎么扔他都能接住。
“他们去接那个年幼的庄园主,您的未婚夫。”
“这句是废话,没有赏钱。”
卡拉西斯呢,发现自己只要随便说点蒙特的事情,都能引起大小姐的注意,所以他攒了很多琐事来请赏。
塞布林娜也发现了,这家伙讲话没谱,为了点酒钱什么话都讲。所以每次给的赏钱也不多,就一枚银币。
于是乎,他说一句,她赏一个。两个人以此为乐。
“蒙特昨天吃饭的时候有提到你诶。”
这一句话得了大小姐欢心。她掏出了第二枚银币。但没急着出手,在等对方还有什么有意义的爆料。
“他想对你表示一下。”
“怎么表示呢?”
“他还没想好。但他已经在努力地想了。他那个直男,也不能指望他想太多。”
这一条勉强也讨到了赏钱。
“那你怎么说的?”
“我当然是建议他啊,直接把心掏出来给你咯。”
大小姐脸沉下来。“你真这么说的?”
“哟,你还心疼他?放心啦。他抠门着呢,真要掏心出来,也是舍不得的。”
听了这话,大小姐又觉得生气,扭头过去不搭理他了。
兜到步道最高处远眺,就看到大队的车马正赶往城里。远远就看到哥哥的枣红色骏马。身边一个一身白色的少年人,骑的也是白马。大概就是未婚夫了。
车马队伍进了城里,在人群中缓慢行进。塞布林娜和卡拉西斯就骑着马在上面笃悠悠地跟着。到了城堡前面的平台,马车陆续停下整队。家里的侍女们蜂拥而至,嬉笑着围观那个年少的庄园主。
她们口中喊的“小鲜肉”,无非是个长相周正的少年,讲话特别腼腆。被一群女孩围观还会脸红。听到她们轮番喊他的名字,艾宾斯。
他穿着白色鱼鳞甲,系着淡色的围巾,衣服裤子也是亚麻色的。小伙子挺干净,身上带着剑,还带着亮银色长枪,下马的时候交给仆人收起来了。小小年纪,真的能带兵打仗吗?看他身边的家仆还算客气,没有欺压的意思。全程也都是他在与长兄交流。
“怎么样?我觉得还不赖。”卡拉西斯问。
“是个粗鄙的年轻农民,倒是挺淳朴的。没读过书,人也憨厚。”
“如果只是把一个男人的优点罗列出来,按照打分的情况排序,也许克莱蒙德分数垫底排名非常靠后。可是感情这种事,非常玄妙。你看那个‘还不错’的小伙子,他并没有入我的眼。但也许另一个女孩眼里,他就是生命中的一切。世上恋人都是冥冥之中的定数,我们都有各自的爱恋罢了。”
“天呐,听听,这是一个少女说话的口气吗?大小姐,您今年也才十三岁啊。”
回到城堡下面,卡拉西斯恭敬地扶着大小姐下马。
“塞布林娜,看看这个,给你介绍一下。”领主老爷大咧咧地揽着艾宾斯的肩膀。
那个少年就非常窘迫地站好,努力地微笑博取好感。
“有什么好介绍的。”塞布林娜高傲地撇过脸,看也不看径自上楼。
“哈哈,也是。以后你们滚床单的时候慢慢了解吧。”这话说得少年都尴尬。
当晚自然是盛排筵宴,款待宾客。臭男人们的娱乐除了吃就是喝。塞布林娜出席了一小会,受不了酒桌上的气氛,借故离开。她们女眷离开了更好,酒桌上只会更加喧闹。
走出大厅经过狭长得走廊时,碰巧就遇上克莱蒙德走进来。二人擦身而过。塞布林娜伸手推了骑士长一下。对方握着她的手,轻轻吻了一下。这个角度刚好也没什么人看到。但他很快又觉得不合适,将她放开了。
塞布林娜凑到他近前,低声说:“带我走。”
“开什么玩笑。”
“哼。”不同意就算了,当自己没说过吧。塞布林娜拎着裙子傲慢地离开。她上楼回到自己的闺房,将女伴和仆人都赶出去,独自生闷气。
书里说,勇敢的骑士爱上公主,为了她去建功立业……
书里还说,公主爱上了一个美少年,为了爱逃离了自己的城堡(这不是一本书哈)……
什么鬼书,全都是谎话!她愤怒地清空自己的梳妆台,上面的化妆品不多,闲书摆了不少。
“写书的人一定全都是大骗子!”
然后她就一个人蹲在角落默默地发呆。为了爱,一个少女又能做什么呢?她试过祈祷,最后也无济于事。天使们一定都很忙吧!
书里的少女为了爱可以付出一切,可以喝下毒药假死来与爱人团聚。谁有那么神奇的药啊……书里的少女还有天使的指引,有爱人的协助,自己呢,都没有。书里的少女甚至可以为了爱去死。
真的可以吗?这是个危险的想法。
塞布林娜拿起绣花的小剪刀,端详了很久,也没有勇气捅自己一下。倒是咔嚓咔嚓地剪了好些碎纸。
“如果我死,我一定会写一份遗言。我的死是为了‘爱’,而不是为了克莱蒙德。”
措辞她想了很久,又感叹道:“可是,我爱的人就是克莱蒙德啊。”
“为这种人而死值得吗?不值得。可我是为了‘爱’而死的,我对‘爱’是忠贞的。但我有必要对克莱蒙德忠贞吗?他自己都有过未婚妻的。鬼知道这些年他在外面搞过谁。我爱的不是克莱蒙德或某个人,我爱的就是‘爱’。但我还没有真正地爱过谁,为什么要为了‘爱’而死呢?”
她胡乱地自言自语,一边将手中书页上绘制的玫瑰花全都剪了下来。
378. 泪眼回眸 其三
“不好啦!大小姐要跳楼啦——!”
睡梦中的人们被老仆妇刺耳的喊声惊醒。时候太早,刚刚天亮。主人们睡得正香,她起身干活的时候,发现大小姐的闺房窗开着,而她人不见了。
探头出去一看,妈呀不得了,她穿着睡裙,不知什么时候爬到城堡的塔尖上面了。四面都没有下去的路,她一个人蹲在房顶上发抖。
老仆妇吓得险些昏过去。定了定神之后,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就开始拼命地喊人。
她是那种很粗鄙的人,受了惊吓一点也不镇静,喊的好些乱七八糟的内容,把整个城堡的人都惊醒了。
现在好了,城堡上下一百来号人都从不同位置冒出来,一起伸着脖子围观她。大家还议论呢。脸丢得大了。
塞布林娜低着头,把脸埋在睡裙里。
“不要看了,真是的。”
她这时候怪别人就不对了,明明是她自己作的。夜里睡不着在那想着要跳楼殉情,然后居然真的爬出窗户,扒着砖头缝爬到塔尖下面。
她甚至一激动,跳上塔尖,爬到了城堡的最高处。
顶上的风景不错啊……
长这么大头一次夜里独处,看到远处的天际微白,头顶的星海灿烂,冷风一吹也就想开了。
本来也没什么想不开的。就是不甘心,想把心里不开心的话说出来。
天慢慢亮了,她也想回去睡觉。可是再看看脚下的高墙,她不敢下去了。所以才缩成一团等着。
拉莫尔揉揉眼睛,大咧咧从卧室探出头,冲着她喊:“老妹,你在房顶上做什么啊?”
明知故问!这个哥哥年纪比妹妹大太多,平日里完全没有话讲。
既然出现这种情况,拉莫尔想都没想就派克莱蒙德出面解决。还跟他说,“这都怪你。自己解决吧。”
秃子他掐着腰站在楼下发愁。问题是,现在怎么办呢?估摸着一条可行的线路,他上楼从最靠近塔尖的小窗爬出来。卡拉西斯给他系了跟麻绳,秃子就壮着胆爬了出去。
有一处跨度很大的位置,真不晓得她怎么越过去的。秃子看了半天也不敢跳。
“哼!没诚意!”大小姐抬头看看,又生气地埋头下去。
“算了,那不系绳子了,我也跳过来好吗?”骑士长解开安全绳,把外套和靴子都脱了。眼睛一闭赤脚越过高台,跳上塔尖。
往下看真是悬。他吓得有点腿软,为了不被人看穿,就立即蹲下去,缓缓爬向塞布林娜。
“我说大小姐,您真是……艺高胆大啊……”
他凑到她身边,一把搂住她。她也靠在他怀里。
“这么高,你怎么爬上来的?”
“不知道。天使保佑吧。”
“想开一点,好吗?你看看我卖的礼物,送给你以后当个念想行不?”
克莱蒙德悄悄掏出一个金丝的小镜子给她。半寸宽的椭圆形,是个吊坠。外面是花朵,打开来里面是小镜子。
“哼,算你有点良心。”塞布林娜二话不说收下,挂在自己脖子上。
“那我们下去吧。你以后嫁人了可别这么作。”
“量他们家也没有这么高的房子。”
二人说笑一阵,克莱蒙德搂着大小姐往下走。没想到脚下一滑,踩碎了一片房瓦。那二人一路滑下去。下面的人一阵尖叫,老仆妇吓得魂都飞了。
幸好秃子他手上一抓,抓住了塔尖边缘的木框。另一只手紧紧抱着大小姐,还好,她人还在,不用他自裁谢罪了。
顾不得想没用的,克莱蒙德这次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这么爆发,硬是扛着她跳过高台,到达小窗边上,两个人顺利脱险。
先把大小姐送进去,一群侍女们哭哭啼啼地把她拉回来。她自己倒是没事一样。克莱蒙特踏上城堡的地毯,只觉得双腿发软一阵阵后怕。
“你过来,我正好有东西交给你。”
大小姐领着他到了自己闺房门外。这里与楼下的宿舍不相同,平日里是万万不会经过的。不多时,她拿着一张羊皮纸出来,卷成一个小卷塞在克莱蒙德口袋里,轻描淡写一句:“好了,你可以滚了。”
回去打开之后,就看到了那页情诗。工整地誊抄在羊皮纸上,四周画了盛放的玫瑰花园,一对恋人相拥热稳。
后面的日子过得太快了,婚约需要兑现,拉莫尔将婚礼安排在城外的教堂,由艾维勒斯主教主持。短暂的宣告之后,塞布林娜与完全陌生的少年庄园主艾伦结为夫妇。新婚丈夫挽着妻子的手,一起走出教堂。
这一天艾伦也会告别城堡,带着自己的妻子回到庄园。拉莫尔就意思意思送一小段路。
没等走出院子,就看到卡拉西斯站出来挡着道儿。他把外套扔了,戴上手套抽出长剑。
“你干嘛?”大小姐很生气。
“决斗,看不出来吗?”卡拉西斯挑起长剑,郑重宣告:“我倾慕大小姐已久。实在不甘心这个毛头小子白白地带你走。所以我发起荣誉决斗,打得过我再走。”
“哦?既然这样,那恭敬不如从命。”艾伦以为真的呢,非常认真地回应。他的仆人将长枪送上来。他甚至非常礼貌地询问了金发骑士的姓名。
“胡闹!”塞布林娜气得想亲自揍他一顿。说卡拉西斯倾慕自己已久?鬼才信。他这个耿直的脾气无非是看不下去秃子那副忍气吞声的样子,才跑出来找茬。可是他想怎么样?杀了艾伦?
按说艾伦一个小孩子,武艺好不到哪去。可他拿的长枪占了绝对的优势。武器这么长,随便卡拉西斯怎么折腾,他的剑还能自己飞出去不成!他也不管,就是气不过,该打就打,浑身解数都使出来。
艾伦举着长枪盯着他耍猴一样地上下翻飞。他敢靠近就戳他。打了老半天,也够不着。卡拉西斯开始撒泼耍赖,扯着艾伦的长枪跟他拔河。
“好了,不要胡闹了。”拉莫尔终于不耐烦了。天色渐晚,不想再看他们搞什么幺蛾子出来。
卡拉西斯也最终放手,长剑回鞘,优雅地说:“打不过算了,让给你吧。”
于是就看着艾伦骑上白马,向城堡的人挥手告别。塞布林娜乘上马车,最后回眸看了一眼熟悉的人们。她好像在哭,可也说不上有什么值得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