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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曰与诗云     都市小花农txt下载     都市小花农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百三十三章 中药加一天

    看着面前那一盘子的苦瓜,胖爷爷像是被五雷轰顶一样。没想到小胖子在这里等着他呢,丫现在学坏了,变得这么奸诈?

    不远处吃着苦瓜的爷爷奶奶们个个都是脸色发青,可是在见到还有比他们更凄惨的胖爷爷的时候,他们对视了一眼,心里一下子就平衡了。

    这人的心理就是这样,只要见到别人比自己更加凄惨,原先的那点郁结早就烟消云散了。

    马森笑得一脸得意,“胖爷爷,这可是您主动要求吃苦瓜的,您看我对您好吧?知道您爱吃,特意给您空了一盘子在这里。”

    马森着重在“好”和“一盘子”上面顿了下,要不是现在时机不对,他都要哈哈大笑了,该!谁让你下午取笑我来着的?

    最开始打饭的孙爷爷叫道:“对啊,老胖,你看小胖子对你多好,我们可没有这待遇,你就好好享受吧!”

    话音一落,顿时笑声此起彼落。胖爷爷咬牙瞪了孙爷爷一眼,这群没良心的,就这么看他在小胖子面前吃瘪!

    可是再低头看看手里的那盘子苦瓜,胖爷爷忽然就觉得人生黑暗地不行。他苦着脸,托着沉重的脚步,慢悠悠地在许医生身边的空位上坐下。

    众人的饭菜都打好了,马森也端着个托盘坐到了许医生的身边。胖爷爷看了看马森的托盘,一根苦瓜都没有,再看看自己面前的盘子,胖爷爷垮着脸。

    看许医生的托盘里没有苦瓜了,胖爷爷想了想,夹起一筷子苦瓜往许医生的托盘里送过去。

    许医生抬眼看着胖爷爷,慢条斯理道:“一筷子苦瓜丝就加一天的中药。”

    胖爷爷一下子怂了,他缩回筷子讪讪道:“我就是看着苦瓜还热着,夹起来凉凉,那啥我那中药不是快结束了吗?”

    许医生笑笑,这结不结束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儿?不过看老胖这么怂的样子,确实还蛮有意思的。

    要说胖爷爷这中药,那真的是他自己作出来的结果。平时在度假中心,饮食都有许医生和周医生盯着,想大吃大喝都没有办法。

    这不春节回家了,胖爷爷就像解禁了一样,各种大鱼大肉油腻的东西。口福是享受到了,可是带来的后果就是胖爷爷这一个春节重了有十斤。

    他本来就有三高,这些油腻的吃下来,原本春节前控制地好好地血压一下子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往上涨。

    许医生见到胖爷爷的第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胖爷爷在见到许医生严肃的面庞时,一下子就臊眉耷眼的。

    他也知道自己这春节的十来天有点忘形了,这不来的时候心里就有点惴惴的。结果不出所料,胖爷爷被强制性地要求喝一个月的中药。

    所以现在胖爷爷听到许医生说中药的天数再加一天,才会立马就怂了。他虽然不爱吃苦瓜,可是他更不爱喝中药啊,那味道苦地不行。

    这不在许医生那里吃了瘪,胖爷爷低头看着面前的那一盘苦瓜,脸色比苦瓜还要苦。看马森坐在他面前幸灾乐祸,胖爷爷心里更是不平衡了。

    他奈何不了许医生,还奈何不了小胖子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胖爷爷往马森的盘子里夹了一大筷子苦瓜,盘子里一下子就空了有一半。

    马森顿时就愣住了,没想到胖爷爷还有这种操作。胖爷爷看着马森殷勤地笑道:“小胖子,胖爷爷对你好不?最爱吃的苦瓜还分给你一半?”

    不远处作壁上观的众人腹诽,还要脸不?明明是自己不爱吃的,现在居然祸水东引了?

    马森看着托盘里的苦瓜,眨巴下小眼睛,忽然夹了一筷子塞进嘴巴里:“从明天开始,顿顿都要吃苦瓜,苦瓜吃了多好啊,清肠胃排毒养颜。”

    听到马森这么一句话,围观的众人面色都变了,这一顿两顿的吃着还成,这天天吃顿顿吃谁受得了啊?

    这不大家都将谴责的视线投向胖爷爷,就是这厮,要不是他,他们晚上能吃苦瓜吗?

    孙爷爷性子急躁,这不他已经离开座位,劈手夺过胖爷爷手里的筷子,将马森餐盘里的苦瓜又拨回胖爷爷的餐盘里。

    “老胖,快点吃,你这一碟子苦瓜吃完了,以后就不会吃苦瓜了。”要不是胖爷爷好端端地坐着,孙爷爷都要喂给胖爷爷吃了。

    顶着众人灼灼的视线,胖爷爷是怎么也硬气不起来,他低头泄愤似的夹了一大筷子苦瓜,嚼都没嚼就咽了下去。

    没两分钟,那一碟苦瓜全都被干掉了。马森托着下巴,“胖爷爷你这么喜欢吃苦瓜啊,下次给你多准备点儿?”

    这句一说,原本才放下心来的其它人立马全都提心吊胆的。胖爷爷咽下最后一口苦瓜,连忙摆手:“免了免了,这苦瓜吃多了也不好。”

    马森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见到胖爷爷总算全都吃完了,他也见好就收。

    热闹地晚饭总算过去,盛栖梧和洛桐也回了自己家。

    “下午奶奶和你说什么了?居然去了那么久?”

    别看盛栖梧下午就看马森种山竹了,洛桐的行踪他是时刻关注着的,自然不会忽略掉奶奶拉着洛桐去转悠了很长时间。

    “也没说什么,”洛桐往盛栖梧的肩膀上靠了靠,他们正倚坐在床头,看着电视。听到洛桐的话,盛栖梧不满意地捏了捏她的手。

    “奶奶下午不是提到了孩子的事情吗?”洛桐也没有觉得幼什么不能说的,“奶奶和我说起了这奉子成婚的事情,她说这样不好。”

    盛栖梧沉吟了下:“这也是分情况的吧,如果说两人感情好,奉子成婚那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还是双喜临门。”

    “这要是感情不好,仅仅是因为要结婚而怀孕的话,那么孩子就成了婚姻的筹码了,这当然是不好的。”盛栖梧的说法倒是和盛奶奶差不多,这两人的观点倒是相当的一致了。

    “这倒也是,到时候最受伤的还是孩子。”这一点,洛桐倒是蛮赞同的。

第七百三十四章 盆栽草莓

    “而且这奉子成婚也不是真的就能够得偿所愿的,”盛栖梧摸着洛桐的长发,“遇上一个负责任的人,可能他们会结婚,要是遇人不淑,那受苦的就是两个人了。”

    “未婚妈妈是很辛苦的,”洛桐忽然心有戚戚焉,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盛栖梧敏感地察觉到洛桐的不对劲:“怎么了?怎么提到未婚妈妈了?那是她们自己选择的路,既然做了选择就要自己的人生负责。”

    洛桐叹了口气:“还不是囡囡,这几次的接触下来,我发现苏柔是单亲未婚妈妈,一个人带着囡囡,虽然现在日子过得还可以,但是可以想见以前也是很辛苦的。”

    盛栖梧没有见过苏柔母女,“囡囡就是又又看上的主人吗?”

    “对啊,那家伙现在可漂亮了,可以说是咱们家里所有的动物中最漂亮的了,很长时间见不到它,还真的挺想它的。”

    洛桐手指绕着自己的一绺头发,显然想到了又又,越看又又越是觉得漂亮,可惜这么漂亮的猫儿就跟着别人走了。

    “你要是想它了,我们就过去看它。”

    “还是不了,最近比较忙,要忙完这一段时间才有时间去看又又和囡囡。”洛桐虽然意动了下,可是想想还是拒绝了。

    她清水村这边有很多事情要处理,起码要等这一段时间过去之后才能闲下来。

    盛栖梧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往后靠了靠,将洛桐揽进怀里:“草莓你是准备自己育苗还是买现成的草莓苗?”

    洛桐琢磨了下:“还是我自己育苗吧,这草莓园的大棚建设需要时间,里面的田垄也需要雇人来做,估计等这些都弄好了,草莓苗也育好了。”

    盛栖梧看洛桐有自己的打算,也不多说,“不要太累了,要劳逸结合。”

    洛桐鼓着脸,手指戳了戳盛栖梧的手臂:“前几天加班到深夜的人没有资格说我。”

    盛栖梧笑着搂住洛桐,心虚地不再多说什么,前几天回来后积压的事情多,盛栖梧就忙了点儿,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洛桐就在这时候等着他呢。

    “我发誓,以后绝对不这么晚了。”盛栖梧也是能屈能伸,立马承认错误。

    洛桐也不揪着不放,“我只是担心你,什么都没有身体重要,事情永远都是做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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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了准备自己育苗,洛桐就着手这草莓种子的事情了。李老板的苗圃可没有这水果种子卖,还得要去专门的种子公司。

    今年立春比较晚,往年这个时候果园里的果花都已经盛开了,今年却还是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洛桐开车在这乡间小路上,已经在预想今年果花盛开的场景了。

    从今年开始,果园的果树就正式进入丰产期了,估计今年的果花会盛开地更加鲜妍。此时早已经出了正月,大家该上班的都上班了。

    洛桐熟门熟路地去了种子公司,在选择草莓品种的时候却犯难了。这种子公司的草莓品种太多了,譬如丰香、红梅、女峰、章姬等等。

    都是各有各的特色,销售说的是唾沫横飞,选择困难症这个时候出现了,洛桐纠结了,既然这样那就每个品种都来点呗,到时候一个品种的种一个地方。

    零零散散地买了七八种草莓种子,考虑到荷塘里面也需要种植荷花,果园里还需要牧草,洛桐又订了一大包的莲子和牧草种子,省得下次再过来了。

    这草莓大棚的事情就被盛栖梧接手了,这方面他认识人,可以说洛桐的工作就是育苗,别的什么都不需要操心。

    譬如说建大棚啊,做田垄啊,盛栖梧全都一手包办了。这就是所谓的人有所长了,要是让洛桐来做这些,她也能够做,只是远远不如盛栖梧这么的左右逢源。

    换言之,要是让盛栖梧来育苗,那结果就呵呵了……

    这次除了常见的大棚种植的草莓外,洛桐还买了有好几种盆栽草莓,据销售说最近盆栽草莓非常地流行,既能赏花又能观果,还能够饱口福,一举多得。

    这真正查了草莓的种植技术,洛桐才知道自己先育苗再移栽这个方法虽然可行,但是在她这里是行不通的,因为家里的地方太小了,没有足够大的地方育苗。

    这么一来,洛桐的计划就需要变更了,幸好这些大棚建起来时间也快,没有一个星期,五亩地的草莓大棚就在度假中心的西边完工了。

    现在就到了洛桐大显身手了,草莓育苗的第一步就是催芽,一般草莓种子在室温条件下,可保存2年左右。

    为了提高种子发芽率,播种前可将种子包在纱布内,浸湿24小时,在冰箱中经过0c~3c的低温处理15天左右,以打破种子的休眠,然后播种,萌发率较高。

    因为草莓种子比较多,洛桐也没有选择在冰箱里进行低温处理,她是自豪于有异能在手,她相信用异能滋养过的这些草莓种子已经不必要再进行低温处理了。

    洛桐也没有要别人帮忙,一个人花了半天时间,将这些草莓种子全都种了下去。也幸好大家在田垄做好后,都自发性地给她浇透了水,这也省了她不少事情。

    将草莓种子均匀的撒播下去,撒播后覆以筛过的细土0.1厘米左右,或者不用盖土,表面上用塑料薄膜覆盖。

    洛桐是直接覆盖的塑料薄膜,她也是图省事来着。至于那几种盆栽草莓,洛桐还特意选了几个花盆,另外种在了一边。

    原本为了更好地打理草莓园,洛桐本来是打算雇个人专门地处理这草莓园里的杂草的,因为在小苗期间,草莓园里会有许多杂草,这都需要及时地清除掉。

    结果她才刚刚漏了口风,度假中心的这些爷爷奶奶们就都不同意了,个个都自告奋勇地准备来草莓园帮忙,就连向来沉默的洛爷爷也是跃跃欲试。

    爷爷奶奶们想的就是,现在多去草莓园帮忙,以后这草莓还不是紧着他们吃吗?

第七百三十五章 你愿意

    再说了在这度假中心总是闲着,他们觉得有点难受,要是在草莓园里除除草,那也是回归田园不是?听起来就很悠闲惬意啊!

    洛爷爷是真的闲得慌,洛桐这里哪哪儿都好,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逗猴子养乌龟以外,就没有其他事情做。

    他以前在村里还种着好几亩的地,现在猛然的闲了下来,洛爷爷就闲不住了。这不洛桐说想雇人来看护草莓园,洛爷爷就积极地不行。

    洛桐自然不能让那些爷爷奶奶们去草莓园里除草了,说出去多难听,最后这草莓园就交给了洛爷爷打理,她相信以洛爷爷这么多年的经验,这草莓园他一定会打理地很好的。

    听到洛桐这么安排,洛爷爷是非常开心的。有的时候长辈们能够为小辈做点事情,都觉得非常的开心。

    草莓种植好后。接下来就是等待它们发芽,然后再是细心地护理了。

    两天后,李老板也将洛桐前些天定的果树苗发了过来。这下子是有的忙了。花了有一天的时间,才算是将这些果树全都种植了下去。

    忙忙碌碌的,果园里的桃花和梨花总算盛开了。盛栖梧现在是迫不及待地要结婚,洛桐可是答应他了,婚纱照全部都拍完了再结婚的。

    这不桃花和梨花刚到盛花期,盛栖梧就抓着洛桐去拍照去了,效率非常地高。正好拍照的这天阳光很好,天气也不是很冷,否则盛栖梧得心疼死。

    作为伴娘的郑晚秋和穆青是当仁不让,两人也拍了许多美美的照片。卢政锋向来是穆青到哪里他就到哪里的,这不就在不远处看着穆青。

    他和穆青这一个月相处地很好,可喜可贺的是,卢政锋通过了试用期,正式上岗了,现在是穆青的生活助理兼职保镖了。

    穆青说了几次让他找房子,房租公司给报销,只是都被卢政锋四两拨千斤地给挡了回去。

    开玩笑,他是脑袋发愁才会选择搬出去住,现在这样同吃同住的多好?穆青在说了几次后也就不了了之。左右卢政锋要是住在家里,起得作用还是相当大的。

    比如说做饭啊、洗衣服啊、换灯泡、修马桶之类的事情,卢政锋全都一手包办了。以前要是遇到了全都是穆青自己来的,现在有人可以使唤,穆青可不就觉得轻松了许多吗?

    除此之外,洛桐是好说歹说地,才劝说了苏柔和囡囡离开了她们的甜品店,来果园踏青来了。

    这不囡囡正穿着漂亮的小衣服,在镜头前摆着各种各样的造型,又又也配合地上蹿下跳的,萌的人不要不要的。

    苏柔含笑看着囡囡撒欢,出来踏青,她也就不再想别的,只是安安心心地享受着这大好的春日时光。

    盛栖梧算是见到了洛桐口中的苏柔和囡囡了,难怪洛桐对这小姑娘念念不忘呢,没想到这小姑娘这么可爱。

    她和苏柔可以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小年纪就看得出来是一个美人坯子,要是长大了活脱脱的就是一个清秀佳人。

    要是他和洛桐有个女儿那该有多好?盛栖梧揽着洛桐,陷入了沉思。他和洛桐的女儿一定非常地乖巧漂亮,会奶声奶气地叫他爸爸。

    一想到这里,盛栖梧的脸上就展开了一抹温柔的笑意。可是再一想到以后还子长大了,就会有臭小子来抢他的闺女,盛栖梧的脸色就有点不好了。

    洛桐敏感地察觉到盛栖梧的情绪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低沉的,脸色变个不停,“你在想什么?”

    他们的照片已经拍好了,现在是给阎峥和楚辞拍照。虽然是后面才认识楚辞的,洛桐还是请了楚辞来做她的伴娘。

    这不阎峥死皮赖脸地非要跟在后面一起拍照,这家影楼的拍照技术还是相当可以的,起码出来的效果图大家都很满意。

    可喜可贺的是,阎峥和楚辞也快要订婚了,得知这个消息的景豫悲愤了。阎峥和楚辞认识的时间是在他们之后吧?怎么现在都要订婚了?

    联想到他和郑晚秋早就开始恋爱,景豫一下子不平衡了。他腻在郑晚秋的身边,“晚秋,阎峥都要订婚了,咱们也订婚吧,明明我们认识地比他们还早呢。”

    郑晚秋蹙眉,对啊,看着好朋友即将要结婚,郑晚秋承认自己也确实有点羡慕了。再说了她和景豫相处了这么久,彼此都很熟悉了,那么订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她也不是扭捏的女生:“订婚可以啊,求婚戒指呢?你不会以为你就这么随口一说我就答应你吧?”

    景豫瞪大桃花眼,“有有有,求婚戒指我一直带着的。”

    这不景豫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小盒子,看样子里面是戒指无疑了。他在郑晚秋的面前单膝跪下,举着这个小盒子。

    “晚秋,你愿意嫁给我吗?”

    郑晚秋没想到景豫来了这么一出,不由愣住了。再看到那枚很秀气的戒指时,她忽然问了句:“你什么时候准备的?我都不知道。”

    景豫笑笑:“还是年前的事情,在经过一家珠宝公司的时候,心血来潮地进去看了下,觉得你应该会喜欢这个款式,所以就买了。”

    郑晚秋:“那么早就买了,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

    他们这边事情发生地突然,摄影师自然也看到了,摄像机早就对着这边了。俊男美女赏心悦目,阎峥和楚辞也看了过来。

    两人一直在说戒指的事情,见郑晚秋不回答他的问题,景豫有点着急:“晚秋,说你愿意。”

    郑晚秋笑了:“你愿意。”

    离得近的洛桐和苏柔一下子就笑了出来,在这么浪漫的场面这么搞笑,也就只有郑晚秋做地出来了。

    其实郑晚秋现在也紧张地不行,手心里都是汗,但是面上却是一派淡定,她觉得她要是不皮一下,她的心情放松不起来。

    听到洛桐的笑声,景豫的脸色都有点变了,关键时刻女朋友不配合啊,可是在看到郑晚秋故作轻松却难掩紧张的面庞时,景豫忽然就心软了。

第七百三十六章 热销

    他又说了一句:“晚秋,说我愿意。”

    有的时候我愿意比我爱你会更加的难以说出口,因为这代表的是你愿意将你的一生托付到眼前的这个男人的手中,未来遇到的风风雨雨都会一起面对。

    郑晚秋清了清嗓子,低头看着景豫期待的面庞:“景豫,我愿意的,我愿意嫁给你。”

    不知怎么的,景豫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颤抖着取出戒指,准备给郑晚秋戴上,可是试了几次都没有戴好。

    受他的影响,郑晚秋心里也是酸甜酸甜的。她拿过景豫手上的戒指自己戴上,还不忘记吐槽:“德行,连个戒指都戴不好!”

    景豫已经笑得像个二傻子了,他一把抱住郑晚秋,抱着她转了两圈,面颊就埋在郑晚秋的肩膀处。

    “谢谢,晚秋,我真的很开心。”

    他在郑晚秋的耳边呢喃这说出这句话,郑晚秋手指拨弄了下景豫的头发:“好了,我也很开心,你的戒指呢?我给你戴上?”

    景豫摸了摸后脑勺,难得地有点傻:“当时就觉得你会喜欢这一枚戒指,就买了一个,我自己的没买。”

    郑晚秋白了他一眼:“晚上我们一起去买,我给你买。”

    景豫立刻眉飞色舞:“那太好了!”

    他们这边甜甜蜜蜜的,楚辞看着景豫和郑晚秋,眼中满是喜悦。她和郑晚秋虽然见面地不多,可是因为有着共同的朋友聊天,所以两人相处地还算不错。

    仅仅是这样看着,楚辞都觉得幸福,甚至是眼眶有点湿润。有的时候,人会哭泣不是因为经历了苦难,而是会被幸福打动。

    阎峥握了握楚辞的手,他的手指上赫然带着一枚和楚辞相同款式的戒指,简单大方,再看楚辞也是如此。

    他们的感情不像郑晚秋和景豫那么吵吵闹闹的,可以说是在细水长流的相处中一点一滴的发展起来的,现在再回过去看。虽然平淡,却有很多美好的小回忆。

    今天陈星寒和常征都没有过来,陈星寒是公司里面比较忙,常征则是去了部队还不曾有假期。

    所以苏柔现在看下来,这怎么都是一对一对的?此刻她已经潜意识地认为穆青和卢政锋是一对了。

    看着这一对对甜甜蜜蜜的,苏柔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这让她这么一个单身妈妈可怎么办才好?

    景豫因为惦记着要去买戒指,这不午饭匆匆忙忙地吃完了就拽着郑晚秋离开了清水村。看着他猴急的模样,众人齐齐无语。

    “桐桐,那绿玫瑰现在还有没有了?还能够做多少的永生花?”饭后,穆青拉着洛桐说起了这永生花的事情。

    “有是有,最近又做了些,可是数量不多,这绿玫瑰不高产,不像别的玫瑰一样。”这是实话,绿玫瑰虽然很美,可是这产量真的不高,仅仅是平常玫瑰的一半而已。

    “产量不高没关系,我们是走高档路线的,物以稀为贵。”穆青对这个产量倒不是很关心,相反的听说产量不高,反而正中她的下怀。

    “那绿玫瑰的永生花销售的情况怎么说?有人买吗?”自从永生花给了穆青之后,洛桐就没有过问过,这次穆青说到了这个,她就随口问了一句。

    “那是相当好的,很多人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买,毕竟这绿玫瑰只有我们公司里卖,还没有放到网上去,”

    说到这个,穆青是两眼放光。她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赚钱,一看到有钱进账她就开心地不行。也许你会说她财迷,可是凭借自己本事赚的钱,谁有什么理由贬低她?

    “那么受欢迎?看来识货的人还是很多的!”

    “那是当然。”穆青是一脸地自信,为了这批绿玫瑰能够更好地打出名气,她还特意买了市面上的染色的绿玫瑰,就放在这纯天然的绿玫瑰旁边。

    这没有比较就没有差距,一比较这结果就出来了。染色的绿玫瑰看上去就显得呆板,不够自然,不像这纯天然的绿玫瑰,看着就觉得清新自然。

    穆青公司往来的大多是上层社会,不差钱的,很快这绿玫瑰就在那些有钱人中打出了名气。她当初也没有想着走平民路线,因此这绿玫瑰的价格是相当的高昂。

    就算是这样,这绿玫瑰也是供不应求的。通常这边才刚刚摆上去还不到一天,这绿玫瑰就被订走了,所以公司的那个展柜里现在是空空如也。

    洛桐也能够明白这些人的想法,很多人他们追求的就是一个新鲜以及与众不同。在他们看来,这绿玫瑰最好是独一无二的才好。

    针对这些人的心理,穆青在销售这些绿玫瑰的时候,还特意定了个规矩。一个人只能买一个绿玫瑰的礼盒,多了也不卖的,除非后来带着这过了期限的绿玫瑰到公司里重新买。

    永生花虽说是永生,也是有保质期限的,通常就是三年。她这个规定刚刚出来,这购买绿玫瑰的人居然就这样接受了,什么异议都没有。

    现在不是有很多珠宝公司吗?比如说戒指,一个人一生只能够定制一枚戒指,诸如这类的广告语不要太多,穆青现在而是走的这个路线。

    很块这些绿玫瑰永生花就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似乎每个人家里不摆上一束绿玫瑰,好像自己和别人都没有话题了,就好像低人一等了一样。

    而且在情人之间,要是送上一束绿玫瑰的永生花,那更是讨好女生的必杀技了。不说能够心想事成,起码这好感动会上升好大一截的。

    这绿玫瑰的热销,洛桐的腰包又鼓了许多,洛桐对此非常地开心,毕竟这也算是意外之财了,她没有想到穆青会将这些绿玫瑰卖地这么好。

    这绿玫瑰毕竟是一个市面上没有的品种,很多人一下子就嗅到了里面的商机。可惜在盛家和陈家的庇护下,愣是将这绿玫瑰的所有者洛桐藏得严严实实的。

    洛桐对这些一无所知,她每天就是伺弄着这些花草,多余外界的消息,相对来说是比较滞后的。

第七百三十七章 野鸽

    草莓园很快就有了新芽冒了出来,洛爷爷对这些草莓苗非常地上心。为了更好地打理草莓园,还特意找洛桐给他找了很多草莓种植的资料。

    显然洛爷爷是将这个草莓园当成了一个事业来做,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草莓园,晚上睡觉前还要再去看看。

    在洛爷爷的精心照料下,这些草莓的长势非常的喜人,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当然这也少不了洛桐偶尔地去草莓园作弊来着、

    草莓园的事情撇在一边,这天洛桐早起早院子里喂鸽子。现在鸽子家族日益壮大,原先的五十对鸽子早就翻了好几番。

    鸽子几乎一个月产两枚鸽蛋,这些鸽蛋洛桐也没有动用过,全都孵成了小鸽子。院子里鸽子窝的数量是一增再增,可是洛桐却甘之如饴。

    和这些空中的精灵在一起,洛桐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变得安静平和。不过这一次在给鸽子们喂食的时候,洛桐发现这里面增加了新成员。

    家里的鸽子就是平时常见的,可是在这中间居然出现了十来只颜色不一样的鸽子,有两只比较特别,额头上有一点黑色,

    另外几只鸽子则是五彩斑斓的,颜色特别显眼。要不是它们的叫声还是常见的咕咕声,洛桐都要以为这些是鹦鹉了。

    这十来只鸽子的体型和家里的鸽子差不多大,也有点警惕,在别的鸽子都来亲近洛桐的时候,这些鸽子就在窝里看着。

    也幸好家里的鸽子窝足够多,所以这些鸽子们回来才有地方住。洛桐也不去打扰这些鸽子,只是站在不远处看着它们。

    在养鸽子的时候,洛桐也查过资料,据说鸽子是一种恋家的鸟类,并且能够将别的鸽子待会自家俩。

    现在目前看来,这些鸽子就是也野外飞来的?

    洛桐琢磨着,家里的鸽子见到洛桐,早就个个都飞到了洛桐的身边,胆大的就站在洛桐的肩膀上,胆小一些的就在她的头顶徘徊。

    洛桐是摸摸这个,点点那个的,和它们亲昵了许久。有一只比较小的五彩的鸽子坐不住了,它试探性地飞往洛桐的方向。

    趴在窝里的两只大鸽子叫了两声,小鸽子迟疑了下,还是没有回去,只是在洛桐的头顶上方不停地盘旋。

    它飞舞起来就更是漂亮了,五彩斑斓的羽毛在阳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金边,熠熠生辉。

    洛桐仰头看着这小鸽子,也许是察觉到了洛桐的无害,这小鸽子盘旋了几圈后,直接就落到了洛桐的手掌上。

    洛桐的掌心托了一些杂粮,有绿豆、麦子和玉米以及荞麦等混合再一起。这小鸽子也不害怕,稳稳当当地落在洛桐的手指上,低头挑着绿豆吃。

    近看才发现这小鸽子和家鸽的不同,它颈部羽毛浮起,嘴巴很短,有脚毛,整体的身子的颜色呈现白色,但是翅膀尖尖和尾部则是斑斓地翠绿色。

    洛桐的手指点了点小鸽子的嘴巴:“你这样子倒是挺像鹦鹉的。”

    小鸽子啄了啄洛桐的手指,绿豆大的眼睛看了看洛桐,再次低头挑着绿豆吃。这有一就有二,很快剩余的那些彩色的鸽子全都聚集到了洛桐的身边。

    它们在洛桐的周身欢快地飞舞着,还有一只胆大包天的停到了洛桐的脑袋上,小爪子紧紧地住着她的丸子头,站地还挺稳当。

    盛栖梧在窗户前喂鱼,就将这一幕给拍了下来。洛桐现在也发现,这五彩的鸽子它们的性格非常地温驯,也很亲近人。

    不像家鸽,也是洛桐花了一段时间才渐渐熟悉的。而且它们还非常地活泼,在洛桐的身边一刻都没有停歇。

    它们或是翻滚或是平滑,在空中划过了一道道优美的弧线。

    喂食时间结束,它们就都离开院子,飞去山林或者其它地方。那些五彩的鸽子也不例外,只有那只最先亲近洛桐的小鸽子。

    它一直站在洛桐的手臂上,后来看洛桐肩膀上的位置最好,干脆就一直霸占了这个位置。

    相比较而言,外面广阔的天空现在是比不上在洛桐身边的。于是洛桐就这么左边肩膀站着小鸽子,右前方走着大山一家子的到了度假中心。

    她这也算是左牵黄,右擎苍了,只是此黄不是土狗,而是守山犬,此苍不是苍鹰,而是小鸽子而已。

    爷爷奶奶们也就是刚刚吃完早饭,正坐在那里谈笑,这不就见到洛桐顶着一只小鸽子走了进来。

    盛爷爷也是一直养鸽子的,这不眼睛就一直盯着这小鸽子前。其余的爷爷奶奶们没有事情做,也都在打量着这小鸽子。

    这小鸽子也不怕人,就一直稳稳当当地站在洛桐的肩膀上。盛爷爷带着眼镜看了有几分钟,只觉得这鸽子挺漂亮的,具体什么品种没看出来。

    当初他养的那些鸽子都是家鸽,非常常见的,自然就不认识这小鸽子的品种了。

    “小二媳妇儿,这哪儿来的?”

    别看盛爷爷岁数大了,嗓门可是洪亮地很。

    “今天早上在鸽舍里发现的,有十来只吧,这只还比较小,其余的都飞出去了,也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回来。”

    洛桐歪着脑袋,面颊蹭了蹭小鸽子光滑的羽毛,溜光水滑的。小鸽子也投桃报李地,小脑袋在洛桐的面颊上蹭了蹭。

    小家伙飞到了洛桐面前的餐桌上,桌子上的小盘子里放着一些花生和瓜子。洛桐剥开瓜子,它是来者不拒。

    吃到兴起的时候,还会飞舞助兴一下。盛爷爷看着这漂亮的小鸽子,非常地眼馋。要是每天都能够有这么漂亮的鸽子作伴,那该是多有面子的一件事情?

    “小二媳妇儿,以后这五彩的鸽子数量多了以后,就匀一些给我呗?”

    一想到以后会有这么多的漂亮鸽子围绕在他身边,盛爷爷高兴地胡须都有点翘了起来。

    “可以啊,不过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的数量不多。”

    洛桐很大方,盛爷爷爷说了是以后了,现在这些五彩的鸽子肯定是不会放到度假中心来的,还没有养熟呢。

第七百三十八章 鹦鹉鸽

    别人都在对这小鸽子品头论足,林爷爷看了许久,才说道:“看这鸽子的品种,这应该是鹦鹉鸽无疑了。”

    “鹦鹉鸽?”这是一个大家都没有听过的名字,不由都将疑惑的视线投向了林爷爷。

    “看它的毛色,以及脖子上的浮羽,在看它脚上的脚毛,确定是鹦鹉鸽。”

    这一点林爷爷是非常地笃定的。

    “你怎么就知道这是鹦鹉鸽?你了解鸽子?”胖爷爷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他就是故意和别人抬杠,虽然他也觉得这鹦鹉鸽的名字确实是名副其实。

    这花花绿绿的,不就是像只鹦鹉吗?只是胖爷爷嘴上还是习惯性地嘀咕几句。大家也相处了这么久,彼此什么脾气自然是知道的。

    林爷爷也不生气,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爸以前就是养鸽子的,但是他养的主要就是赛鸽和观赏鸽,家鸽的养地比较少。”

    “这鹦鹉鸽以前家里也养过,可以说几乎是养观赏鸽的,基本上都会养鹦鹉鸽,因为鹦鹉鸽性情温驯,观赏价值也非常地高。”

    这般说着话,这鹦鹉鸽也不怕人,自在地在桌子上走着。林爷爷伸出手,这小鸽子就跳到了林爷爷的手上。

    “要说这鹦鹉鸽,品相最好的就是脖颈处的浮羽是彩色的,其余的翅膀乃至全身都是白色的,那才是最好的,不过这小家伙也算不错了。”

    他说得自然是这小鸽子的翅膀尖和尾羽是彩色的,但是颜色很漂亮。

    洛桐笑:“它这样很漂亮啊,我们就是自家养着,没有必要讲究那么多。”

    胖爷爷嘀咕了一句:“说是鹦鹉鸽,哪里比得上真正的鹦鹉啊,鹦鹉还会说话呢,这鸽子又不会说话。”

    林爷爷哭笑不得,这鹦鹉和鹦鹉鸽两样是截然不同的,那能够相提并论?在养鸽子的人心中,这鹦鹉鸽自然是极好的。

    “桐桐啊,要不你养几只鹦鹉?鹦鹉学舌,以后也热闹一些,就咱们这些人天天大眼瞪小眼地,都要看腻味了。”

    胖爷爷搓着手,腆着脸凑到了洛桐的身边,他比较好热闹,要是养只鹦鹉,他去教着鹦鹉说话,想想就非常地期待。

    孙爷爷立马就炸了:“好啊,我说老胖,感情你这天天的和我们待在一起,还嫌我们碍眼来了?”

    他是个爆脾气,平日里就是和胖爷爷吵吵闹闹的,现在抓住了胖爷爷的这个点,可不就可着劲儿地踩吗?

    “我可没有这么说,谁自动对号入座那就是说?要不你看别人怎么都没反应,就你一个人反应这么大呢?”

    孙爷爷当即就和胖爷爷两人对上了,其余的人淡定地坐在一边看戏。

    受到胖爷爷的启发,洛桐琢磨了下,觉得在家里养鹦鹉还是可行的。要是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那该有多好?

    盛栖梧就坐在洛桐的身边,看着洛桐一脸意动,自然就知道家里又要有新成员加入了,也不知道她这次会选择什么品种的鹦鹉。

    这说干就干,洛桐也不去纠结于这鹦鹉的品种,左右她看地顺眼就行。在第二天,啊就一个人踏上了去花鸟市场的路途。

    盛栖梧是要陪她一起的,只是被她拒绝了。村里有户人家办喜事,请盛栖梧去开婚车了,盛栖梧自然是拒绝不了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洛桐收买了,昨天看到的那十来只鸽子,现在全都在家里安顿下来,看来准备将这里作为长期的巢穴了,洛桐对于这一点绝对是乐见其成的。

    她去的花鸟市场就是上次买金鱼的那条街,这条街很老了,车辆是开不进来的,洛桐只能将车停在外面,然后步行进来。

    洛桐记得盛小叔的古玩店就在这花鸟市场的后面的,要不等会儿看完鹦鹉就去看看盛小婶儿?话说盛小婶儿好久都没有去清水村玩过了,这既然来了附近,那就去看看?

    当务之急是先要买到合心意的鹦鹉才是,洛桐挎着小背包,随意地走在这花鸟市场的小街上。路上人来人往的,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

    像洛桐这般面嫩的几乎没有,这里的房子都比较老,街道两边还种着大树,郁郁葱葱的。很多店家都将鸟笼子挂在树梢上,小鸟在里面叽叽喳喳的。

    洛桐粗略看过去,几乎都不认识。除了知道花花绿绿的是鹦鹉意外,只是都是小型的鹦鹉,洛桐不是很喜欢。

    刚刚走到一棵大树下,盛栖梧的电话打了过来,按照他的估计,洛桐应该是到了花鸟市场的,他特意打个电话过来确认一下。

    和盛栖梧聊了几句,忽然洛桐头顶上方传来一个粗嘎的声音:“美女,你好!”

    洛桐下意识地仰头,就见到了一只蓝紫色的大鹦鹉,它正站在树梢上,低头看着树下的洛桐。洛桐一乐,也不挂电话,“你好,大鹦鹉。”

    蓝字大鹦鹉扑棱了下翅膀,“美女,恭喜发财!”

    看这大鹦鹉说话还蛮流利的,洛桐稀罕地不行。她向着树上招了招手:“蓝紫,到我这里来!”

    不知道这鹦鹉的名字,洛桐就直接用它羽毛的颜色来称呼它了。这蓝紫鹦鹉也比较调皮,它看了洛桐两眼,忽然说了句:“有人要拐、卖鸟啦,鸟要赶紧回家!”

    它的声音非常的大,整条街上的人估计都听得到。这还不算完,这大鹦鹉一下子就飞到了半空中,一边飞还一边喊着:“救命啊,有人要拐、卖鸟啦!”

    洛桐大窘,这鹦鹉好调皮,她不过就是说了一句让它过来,怎么就成了她要拐卖鸟了?盛栖梧自然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他问了句:“遇到什么事情了?听着很嘈杂啊。”

    “没什么,我回去后和你细说。”洛桐三言两语地挂断了电话,跟在这大鹦鹉后面,她倒要看看这么极品的鹦鹉是从哪家店里出来的。

    这大鹦鹉还是很好追踪的,体型足够大啊,而且它一边飞着还一边叫着,这无形中就给洛桐指路了。

第七百三十九章 金刚鹦鹉

    这一条街上的长辈们就看着洛桐这么一个女生追着这只大鹦鹉,一直追到了一个宠物店门口。大鹦鹉一头扎进了店里,还不停地叫着:“有人要拐、卖鸟啦!”

    洛桐是哭笑不得,这大鹦鹉怎么这么逗比?旁边的一家店主看到洛桐黑着脸,不由觉得好笑。

    “这鹦鹉就是这个德行,只要是和它说上话的,它就会说别人要拐卖它。”

    这是个四十多岁的阿姨,她笑眯眯地看着洛桐:“小姑娘,你要买什么鸟儿?进来看看?”

    她们这些做生意的,看人的眼光可是毒得很,洛桐这一身装扮看上去就不是普通人穿戴的,这样的人的生意是最好做的。

    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贴上了人傻钱多标签的洛桐笑笑,“我还是先去看看那只大鹦鹉吧,待会儿再来您店里看看?”

    阿姨耸耸肩,目送着洛桐进了隔壁的店铺。

    这是一个专门卖鸟类的店铺,不像别的店家,都是花鸟虫鱼夹杂在一起的。洛桐刚一进去,就听到了一阵的叽叽喳喳声。

    刚刚将她引过来的那只蓝紫大鹦鹉现在正站在柜台边的鸟架上,惬意地啄食着面前的碧根果。它的喙非常地锋利,轻轻一啄,碧根果的外壳就破了。

    这蓝紫鹦鹉的体型很大,目测下来估计有九十五公分左右高,身上的羽毛整体呈蓝紫色,看着非常的炫目。

    柜台后面坐着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他正戴着副老花镜,捧着平板看地津津有味,看到兴起的时候还哈哈笑上两声。

    大鹦鹉也不吃东西了,他飞到老先生的头顶,“别看了,有人来啦,要拐卖鸟啦!”

    老先生头都不抬一下,“你每次都这么说,你这不是好端端地在这里吗?有人要是能将你拐卖走了,我真是谢天谢地了。”

    听着这一人一鹦鹉的对话,洛桐忍俊不禁,这老先生也很有意思啊。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这大鹦鹉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

    大鹦鹉扑闪了两下翅膀:“宝宝不开心了,宝宝有情绪了!”

    老先生挥了挥手:“去去去,别在这里烦我,因为你我这店里生意少做了不知道多少!”

    洛桐这下是真的忍不住笑了出来,听到她笑声的老先生总算抬起头,见着洛桐俏生生地站在柜台边,忙露出一个笑脸。

    “早上好啊,你别听这鹦鹉瞎说!”

    “没有啊,我觉得这鹦鹉很聪明啊!”

    洛桐笑笑,撇去一开始的不开心,洛桐承认这鹦鹉确实非常的聪明,会说这么多的话。

    “那是,这可是蓝紫金刚鹦鹉,是鹦鹉中非常聪明的一种了。”

    虽然对这大鹦鹉的性格是非常的无语,但是就冲它聪明这一点,老先生也忍了。

    “金刚鹦鹉?我只听说过虎皮鹦鹉。”

    这个名字洛桐是第一次听到,她唯一听过的就是虎皮鹦鹉,金刚鹦鹉还真没听过。

    但是对于虎皮鹦鹉,她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虎皮鹦鹉是比较常见的鹦鹉,你看那个笼子里就都是虎皮鹦鹉。”

    店主引领着洛桐到了一个鸟笼前面,笼子里有许多娇小的鹦鹉。它们体长大约在10-20厘米之间,和那只蓝紫鹦鹉一比,可以说是相当的娇小了。

    “很多养鹦鹉的人都会在一开始选择养虎皮鹦鹉,它是全世界最普遍的宠物鸟,品种繁多,顽皮可爱。”

    “它们很漂亮。”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鹦鹉,洛桐赞叹道。

    “这虎皮鹦鹉的得名是因为它的头羽和背羽一般呈黄色且有黑色条纹,毛色和条纹犹如虎皮一般。”

    为了更好地讲解,老先生打开鸟笼,就有一只虎皮鹦鹉跳到了他的手指上。

    老先生拖着这虎皮鹦鹉给洛桐详细地讲解,“它们属于鹦鹉科中的小型品种,其羽毛颜色光艳,性情活泼且叫声清脆、易于驯养,在中国是大众鸟友最喜欢的鸟种之一。”

    洛桐看着这小鹦鹉没敢伸手,她自己的手劲她是知道的,万一她一个没轻没重的,那她到时候得难受死。

    相比较这虎皮鹦鹉,她还是喜欢刚刚那大一些的蓝紫鹦鹉,没别的,皮实啊!

    看洛桐对这虎皮鹦鹉不敢兴趣,老先生也不再多说,“老先生,您给我说说这金刚鹦鹉呗?”

    这虎皮鹦鹉她自己不养,倒是可以给那些爷爷奶奶们养啊,正好让他们打发时间。

    洛桐已经决定待会儿回去的时候捎上几十只,听说这鹦鹉要成对的养,它们才不会寂寞。

    到时候一个爷爷奶奶给一对,要是他们不养,洛桐就自己养在家里,也不占多大地方。

    “这金刚鹦鹉啊,属于大型鹦鹉。它是大型鹦鹉中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一个种类。”

    老先生带着洛桐到了刚刚那只大鹦鹉前面,大鹦鹉正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鸟架上,气势非常足。

    “这只鹦鹉就是蓝紫金刚鹦鹉,它是金刚鹦鹉中最大的鹦鹉,测量体长是95-100厘米。”

    “金刚鹦鹉最有趣的就是它的那张脸,你看它脸上布满了花纹,看上去像不像是京剧中的脸谱?”

    老先生亲昵地点了点大鹦鹉的面颊,虽然嘴上说地嫌弃,可是动作却小心翼翼的,可见对这大鹦鹉还是很喜欢的。

    “它好高啊!”洛桐惊叹地看着这蓝紫鹦鹉,还是这么大的鹦鹉比较对它的脾胃。

    看洛桐感兴趣,老先生精神一下子上来了。要是洛桐今天能够将这大鹦鹉买走的话,可是解决了他的一桩头疼事了。

    “这种鹦鹉比较好养,容易接受人的训练,和其他种类的鹦鹉能够友好相处,它的寿命长达65年。”

    老先生这下是不遗余力地介绍这大鹦鹉,“这金刚鹦鹉也被人称为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们强有力啄劲。它们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

    “在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

第七百四十章 啄羽症

    “你别看这只很逗比,它确实是很聪明。”在看到这蓝紫金钢鹦鹉的时候,老先生脸色扭曲了一下,显然是了解这只鹦鹉的性格的。

    洛桐点头,逗比是看出来了,至于说聪明,能够说这么多话,你不能违心地说它不聪明。

    要不要带这只鹦鹉回家,洛桐现在还没有决定,她还要再看看。

    在走到一处鸟笼前面的时候,洛桐停下了脚步。老先生就走在洛桐的身边,再见到洛桐看到的两只鸟儿的时候,微微笑了笑。

    这小姑娘倒是挺有意思的,他店里那么多色彩艳丽的鸟儿,她都看不上眼,唯独目前就对这两只灰鹦鹉感兴趣。

    这两只鹦鹉个头都不大,只有刚刚那只蓝紫鹦鹉的一半左右,不过比之传统的虎皮鹦鹉那是大了去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一只稍微较小一些的灰鹦鹉,它的左边翅膀上的毛毛全都被啄光了,露出了肉粉色的肌肤。

    另外一只身上也或多或少地有脱毛的现象,看着很凄惨,状态不是很好,感觉它们情绪有点低迷。

    “这是非洲灰鹦鹉,也属于大型鹦鹉。”见洛桐一直盯着这两只鹦鹉,店主不适时宜地介绍道。

    “因为它们性格温驯并且聪明,所以野生的灰鹦鹉的数量急剧减少。现在已经列入了濒危名录,所以养它们是违法的。”

    听到说是违法的,洛桐一下子就看向了店主,意思是违法的你还卖?

    老先生笑笑:“我说的是野生的,人工饲养繁殖的是可以出手的,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就可以。”

    听到说是人工繁殖的,洛桐就放下心来。她可是守法的好公民,违反规矩的事情可是不能做的。

    “这两只灰鹦鹉是怎么了?它们身上的羽毛?”

    近距离看更是触目惊心的,那只体型小些的灰鹦鹉看着就很可怜。它低垂着脑袋,月牙状的嘴巴眼看着又要去啄身上的羽毛。

    洛桐下意识地喊了一句:“不要啄!”

    可是这灰鹦鹉就好像没有听到似的,很快又叨下来一簇细毛。洛桐不忍心地闭了闭眼就,这情景看得她心里都泛酸。

    店主苦笑:“这两只灰鹦鹉是前几天客人退回来的,他们不喜欢这对灰鹦鹉,我要是不接受下来他们就准备将这对灰鹦鹉给处理掉。”

    这所谓的处理掉是什么意思,洛桐一听就明白了。她看着这两只神情恹恹的灰鹦鹉,眼中满是心疼。

    原来是一对被遗弃的鹦鹉,听着就很唏嘘。

    “说到那对年轻人,也许是太年轻了吧。他们当初来店里的时候,指名就要最聪明的鹦鹉,这最聪明的就是非洲灰鹦鹉了。”

    说到这个,店主也是一脸的感慨。

    “他们一开始是看不上这灰鹦鹉的,后来听说这是最聪明的鹦鹉,也就买了这一对走了。”

    “要是知道他们做出这样的事情,当初怎么也不会选择将这对灰鹦鹉卖给他们。”

    “回去养了还不到一个月,就找到我这里来要退货。说灰鹦鹉太丑了,带出去掉面子,威胁说要是我这边不回收的话,他们就结果掉这对灰鹦鹉。”

    现在回想起那对小年轻的做法,店主也是一脸的气愤。像他们这些做花鸟生意的,本身都是很心善的,尤其见不惯这种漠视生命的人。

    “我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啊,将这灰鹦鹉收了回来,只是我也没有再卖别的鹦鹉给他们,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对别的生命负责。”

    洛桐听地也对这对小年轻的事情无语,你要么就不要养,既然选择了要鹦鹉,那就要对它们负责。

    “那它们是因为被抛弃了所以才会这样的吗?”

    “是的,灰鹦鹉是一种非常需要陪伴和关心的鹦鹉,它们内向又害羞,要是没有足够多的关心和爱护的话,它们就会出现啄羽症这种毛病。”

    洛桐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她打断了店主的话:“您开个价吧,我非常的喜欢这对灰鹦鹉,我会好好照顾它们的。”

    店主看洛桐一脸认真,显然是真心地喜欢这对灰鹦鹉。

    他叹了口气:“你真的确定要养着它们吗?即使它们不怎么亲近你?灰鹦鹉很难接纳第二个主人的。”

    “对的,我就要它们!”洛桐斩钉截铁,越是这样,她就越想要这对灰鹦鹉。

    “行,你等着,我给你抓出来。”

    得了洛桐的肯定答案,店主也爽快,他打开鸟笼,准备将这两只灰鹦鹉抓出来。洛桐忽然说了一句:“能让我自己来吗?”

    “你确定?”店主挑眉,“这灰鹦鹉对于陌生人还是很有攻击性的,它要是叨到你就不好了。”

    “没关系,让我试试吧。”

    看洛桐执意要这么做,店主耸耸肩,让开了位置。

    洛桐伸出手,释放出最大的善意,慢慢地向着这灰鹦鹉靠了过去。她最心疼的就是那只体型稍微小一些的灰鹦鹉,这灰鹦鹉现在还在机械性地啄食自己的羽毛。

    对于洛桐的靠近它是毫无反应,洛桐拖着它的肚子,小心地抱了出来。它停顿了下,不再啄自己的毛毛,转头看了洛桐一眼。

    仅仅是这样,店主都差点喜极而泣。

    “你是它回来的这么长时间以来最喜欢的一个人了,它很喜欢你,以前别人只要一伸手它就会叨人的。”

    洛桐抿着唇,心神全都放在这只灰鹦鹉的身上。她摸了摸灰鹦鹉头顶上柔软的细毛:“我也很喜欢你,跟我回家吧。”

    她的动作很轻柔,灰鹦鹉看了洛桐两眼,神情还是恹恹的,只是不再拔毛了。

    洛桐奖励性地摸了摸它另一边完好的翅膀:“这才乖,家里有很多坚果,到时候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鸟笼里的另一只见到这只不反抗,也慢慢地从鸟笼里飞了出来。它盘旋了一圈后,试探性地停在洛桐的肩膀上。

    洛桐歪了歪脑袋,面颊在它的翅膀上蹭了蹭。

    “我很喜欢它们,您就割爱给我吧。”

第七百四十一章 你才丑

    店主笑了笑,“既然这样,你能够照顾好它们吗?它们已经受过一次伤害,再来一次可能就承受不起了。”

    “您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它们,它们也一定是想和我们回去的,对不对?”

    洛桐将手上的灰鹦鹉捧到眼前,眼睛紧紧盯着灰鹦鹉的眼睛:“灰灰也是想和我一起回去的。对不对?”

    没错,这么短时间内,洛桐已经给这两只灰鹦鹉起了名字了,肩膀上的是小灰,手上的是灰灰。

    之所以不叫大灰小灰,是因为家里已经有了一只叫做大灰的藏獒了,可不能重名。

    灰灰棕色的眼睛看着洛桐,忽然镰刀状地嘴巴在洛桐的面颊上碰了碰,冰冰凉凉的。

    洛桐一个高兴,捧着灰灰就是两个么么哒。灰灰的翅膀扑棱了下,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好像泛上了一层肉粉色。

    “我看它们也确实很喜欢你,这对灰鹦鹉你就成本价带走吧,只要它们生活地好就行了。”

    尽管店主说了是成本价,这对灰鹦鹉也花了洛桐小两万。这主要是因为这是成年的灰鹦鹉,要是是小鹦鹉,价格就没有这么高了。

    等洛桐走出店门的时候,一边肩膀上站了一只灰鹦鹉,她左边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大的精钢鸟笼,鸟笼里是几十只虎皮鹦鹉,右手则是一些灰鹦鹉的玩具。

    有鸟架,也有秋千,价格还都不便宜,这店主别看面善,下手也挺黑的。

    因为有了收获,她也不想别人用歧视的眼光看着灰灰,就想早点带它们回去,让它们尽快恢复好。

    洛桐是直接回家的,没有先去度假中心。她是准备将这两只灰鹦鹉养在家里的,至于虎皮鹦鹉就送到度假中心。

    刚到新环境,小灰和灰灰有点不安。洛桐抱过小灰,捋了捋它的翅膀上的羽毛。

    “这里就是灰灰和小灰以后的家,家里还有松鼠等小动物,你们一定不会寂寞的。”

    洛桐没有想着将两只灰鹦鹉关在鸟笼里,将鸟架安置在窗户边,给它们准备好清水和坚果,洛桐就坐在一边看着两只。

    也许是因为洛桐给它们用异能滋养过,这两只灰鹦鹉现在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它们安静地啄着坚果,喝着洛桐加过料的清水。

    刚刚进来的那点子不安不知不觉就消失了,洛桐摸摸灰灰的肉翅膀:“下次可不许再啄羽毛了,多疼啊,我不会不管你们的。”

    陪着两只玩了一会儿,当然主要是洛桐单方面的说,小灰和灰灰很少给予回应。洛桐也不气馁,她相信小会和灰灰早晚都会活泼起来的。

    灰鹦鹉是一种特别需要人陪伴的鸟类,洛桐陪着它们玩了一会儿,看看也到了饭点,一边肩膀上放了一只,提起那装着虎皮鹦鹉的鸟笼,就往度假中心去了。

    她到的时候,正好听到了胖爷爷的大嗓门儿:“小洛不是说去买鹦鹉的吗?也不知道她买的是什么样的鹦鹉。”

    “依照小洛的眼光来看,她肯定喜欢花花绿绿的,亮色的鹦鹉。”

    这是林奶奶的声音,洛桐摸摸鼻子,原来大家都看出来她是个颜值控了?

    当然,要是没看到这对灰鹦鹉,洛桐肯定会选择那只逗比的蓝紫金刚鹦鹉,可她今天偏偏就是和这其貌不扬的灰鹦鹉看对眼了。

    鹦鹉是一种很叽喳地鸟儿,尤其是这虎皮鹦鹉,人还没到呢,就听到了这叽叽喳喳声。

    孙爷爷性急,三步两步地蹿了出来,见到洛桐手中提着的鸟笼时,嘴角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小鹦鹉可真漂亮!”说罢迫不及待地提过了洛桐手中的精钢鸟笼。

    爷爷奶奶们也围了上来,品头论足一番后,胖爷爷发难了:“小洛,你买这么多鹦鹉,就这一个鸟笼,到时候大家这小鹦鹉养在哪里?还混着养?”

    洛桐早就有了对策了:“德春大叔不是会用竹子编东西吗?你们就去请德春大叔给你们编个鸟笼就是了。”

    “原汁原味的多好!”

    爷爷奶奶们想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到时候提着这竹编的鸟笼,走在这乡间的小路上,想想就是十分惬意。

    盛奶奶忽然笑了:“没想到老了居然还能做地主老财们做的事情,以前也就只有地主老财们会拿着鸟笼子,大早起地去遛鸟的。”

    众人一听,确实是这样,这大城市里大家工作压力都大,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照顾宠物们,临到老了可要好好地放松一下。

    “这是虎皮鹦鹉,最常见的鹦鹉,也很好养,大家主要赏玩的就是它的毛色了,它的毛色多变,几乎就没有一模一样的。”

    林爷爷家里以前是养鸽子的,大致也能够看出来这批虎皮鹦鹉的品相来。他打量了许久才笑道:“这些鹦鹉看着很精神啊,叫声也很清脆。”

    洛桐一脸自豪,那是当然,她能够直接地察觉出这些鹦鹉的状态来。所以她下手挑的全都是强健的,精气神足的。

    看得那店主老先生是脸颊都皱成了一团,这小姑娘看着就是个门外汉,眼光倒是毒辣地很,他这里的好的品相的虎皮鹦鹉全都被她挑走了。

    胖爷爷眼睛四下看了看,忽然和站在洛桐肩膀上的小灰对上眼了。他皱了皱眉:“小洛,你这鸽子长地可真丑!毛都秃了!”

    刚刚大家都顾着看这虎皮鹦鹉了,确实没看到洛桐肩膀上的小灰和灰灰,现在听胖爷爷这么一说,全都看向了洛桐。

    “不过,鸽子有这么大吗?”

    孙爷爷看了两眼,狐疑地摸摸下巴。这体型快要是鸽子的两三倍了吧?有这么大的鸽子?

    这不所有人都抛弃了刚刚还特别稀罕的虎皮鹦鹉,聚到了洛桐身边,仔细地看着灰灰和小灰。

    灰灰稍微有点迟钝,小灰倒是比在宠物店的时候活跃很多。

    它扑棱了一下翅膀,歪着脑袋,豆大的眼睛看着胖爷爷,忽然说了一句:“你才丑!”

    众人齐齐哗然,孙爷爷笑道:“老胖,看来你的丑连鸟儿都看出来了。”

第七百四十二章 适应

    胖爷爷目瞪口呆,听到孙爷爷的话也不生气,嘴巴倒是下意识地回道:“我年轻的时候可也是美男子来着,一树梨花压海棠说的就是我了。”

    “哈哈…”

    对于小灰说他丑,胖爷爷一点也不介意,他巴巴地看着小灰:“这是鹦鹉吗?这么聪明?居然知道我刚刚是在说它?”

    洛桐奖赏地摸了摸小灰地翅膀:“这是灰鹦鹉小灰,它们是鹦鹉之中最聪明的,能够独立地和人交流,而且还非常地长寿,能够活五六十年呢。”

    “聪明是看出来了,可是这长相确实不怎么好看。”

    孙爷爷也说了这么一句,倒不是贬低小灰和灰灰,而是说出了一个事实。

    盛栖梧:“聪明就远远胜过长相了,我们都喜欢聪明的,小灰和灰灰这样挺好的。”

    “看久了会发现小灰和灰灰还是很耐看的,它们有一种内敛的帅气。”

    担心小灰和灰灰会在意,洛桐忙接口说道。她没有想到小灰居然会说话,看来这灰鹦鹉的聪明确实不是浪得虚名啊。

    盛奶奶比较细心:“那这只是灰灰吗?怎么成这样了?看着挺可怜的。”

    盛奶奶摸了下灰灰肉粉色的翅膀,一脸的心疼。

    洛桐也是感慨,将小灰和灰灰的来历说了一遍,众人都是唏嘘。盛奶奶和林奶奶心疼地不行,这可怜见的!

    盛爷爷皱眉:“这人啊,就是没有定性,没有责任心,估计以后什么事情都是做不成的。”

    洛桐:“可不是,既然决定要养着它们,自然就要负责任的。”

    小会也许是知道大家在说它们,就安安静静地站在洛桐面前的桌子上,马森早已经殷勤地端过来他炒的瓜子和花生了,旁边还放着一叠新鲜的草莓。

    洛桐抱着灰灰,将它放在碟子边缘,“这是园子里种的草莓,你们自己吃,我们过去吃饭了,吃完饭在陪着你一起玩。”

    灰灰的眼睛一直看着洛桐,在见到洛桐确实就在它的不远处吃饭,这才安定下来。它低头啄了一口草莓,羽毛完好的那只翅膀忽然动了下。

    显然这草莓的口味很好,小灰就站在灰灰的旁边,月牙状的喙轻轻地梳理了下灰灰的羽毛,两只站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着瓜子花生,再来一颗草莓的。

    洛桐是时刻看着它们的,见两只的情绪都还算稳定,这才算安心。吃过午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去村子里。

    果园这几天还没上班,等雏苗们到了,大家都才正式上班,陈德春就闲在了家里。所以大家找他编鸟笼子,就直接去大叔家找他。

    洛桐也没有跟在后面凑热闹,现阶段她是想将小灰和灰灰照顾好的,再说了,突然带它们去那么多人的地方,万一它们受惊了怎么办?

    盛栖梧倒是跟着爷爷奶奶们一起去了,他也想去看看德春大叔怎么编鸟笼的。这也是一门手艺,别人一般的还都学不会呢。

    中午回去,洛桐就半躺在沙发上,小灰和灰灰就安安静静地在鸟架子上睡觉,身边则是洛小橘和阿狸。

    对于小灰和灰灰,洛小橘可以说是非常友善了,看灰灰那个凄惨的模样,也许是下不去手欺负。

    总之不管怎样,家里的小动物们能够和谐相处,那是最让洛桐高兴的。

    晚上去度假中心吃晚饭的还时候,洛桐就见到爷爷奶奶们几乎人手一个鸟笼,除了盛爷爷和盛奶奶。

    他们已经养了鸽子了,鹦鹉就不养了,再说了要是想逗逗鹦鹉,小灰和灰灰不是更好吗?

    胖爷爷正提着鸟笼逗着里面的一对颜色非常斑斓的虎皮鹦鹉,两只现在还是幼鸟,趁这个时候联络感情是最好的。

    也许是因为洛桐平日里悉心的照料,小灰和灰灰恢复地很好,灰灰身上的羽毛也渐渐地长了出来,只是现在还是细密的绒毛。

    在这期间,洛桐还抽空去李文韬那里订了养殖场需要的雏苗,这些雏苗们一到,果园里就热闹起来。

    小灰从上次开口说过话后,就不怎么说话了。洛桐也不心急,它都说过一次了,还担心它以后不会再说话吗?

    经过她这段时间的观察,洛桐发现,相比较于小灰,灰灰更是内秀害羞。小灰倒是还稍微好一点,能够去盛栖梧身边玩闹一会儿。

    灰灰就不行了,除了洛桐它是谁都不亲近的。不过这段时间,两只倒是和果园里一众狗狗们混熟了,也许是因为都是灰色的原因,小灰和灰灰经常和大灰小五在一起。

    洛桐就不止一次地看到小灰站在大灰的脑袋上,耀武扬威的。奇迹的是,大灰和小五居然忍了这两只,成天地带它们去晒太阳遛弯的。

    草莓园里的草莓长势很好。已经开始打花苞了,洛桐特意搬了一箱蜜蜂去草莓园,没关几天,就见到藤蔓上有青色的小果子了。

    花圃里的草莓洛桐也全部都移栽到了草莓园里,这样也便于管理一些。度假中心的这帮爷爷奶奶们快要疯狂了,见着草莓结了小果子了,一天都要去看个好几次。

    在众人的期盼中,时间过地很快,转眼草莓园的草莓就零星地成熟了。很快清水村就迎来了游客的高峰期。

    这踏青的热情从三月桃花刚刚盛开的时候,就开始了,到了现在草莓园的草莓成熟,旅游人数更是不减反增。

    枇杷也开始挂果,一串一串的。洛桐就见到好多人在对着这枇杷流口水。显然已经回味起了去年的那些枇杷的美味。

    要说这草莓园的草莓成熟,收益最大的不是清水村,而是度假中心。谁让草莓园就在度假中心旁边呢,这累了不就要来度假中心歇歇脚吗?

    马森一人是肯定忙不过来的,这不盛栖梧紧急从村里请了几位大娘过来帮忙,这才算应付了过去。

    这些人几乎都是全家出动的,尤其是孩子们,一进了草莓园,立刻就像解放了天性一样,各种欢呼雀跃。

    看着自己种的草莓这么受欢迎,洛爷爷是非常地开心,他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呢,也能够给洛桐帮忙的。

第七百四十三章 小娃娃

    时间渐渐地向着五月逼近,临着婚期越来越近。盛栖梧是越来越开心,俊脸上成天地挂着笑容。

    洛桐也很期待,有人说的婚前恐惧症,洛桐倒是一点都没有,有的只是慢慢的欣喜与期待。

    也许是因为遇上了对的人,所以才会对未来没有一点担心。

    婚礼的操办事情都不需要他们两个查收,洛桐只需要安安心心地等着五一的到来,两人的生活好不悠闲。

    春天已经到来,洛桐抽空将莲子种到了荷塘里,牧草种子也全都撒了下去,就等着它们茁壮成长了。

    阳台上倒是花团锦簇的,一盆蓝田玉还有几盆山茶,因为有着洛桐异能滋养的缘故,它们盛开地及其艳丽。

    前不久那颗小葫芦也被洛桐种了下去,小葫芦是一年生的藤本植物,虽然有着自己的意识,可是每次刚刚发芽的时候都好像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儿童,直到每年收获的时候,好像才成熟了一本,周而复始。

    这次让洛桐惊讶的是,阳台上去年冬天进山的时候找到的那颗何首乌发芽了。洛桐当初看它周身还有生命之光,当时就抱着试探性的心思将它种了下去。

    谁知道这么久都不见动静,今天再过来看的时候,泥土里冒出了一点点绿色的小尖尖。

    看着那一点点绿色的小尖尖,洛桐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晃花了。实在是生命之光太浓郁了,她就没有见过比这更晃眼的植物。

    她现在也知道,只有比较珍贵的或者是足够长寿的植物,才会有浓郁的生命之光,普通的植物也有生命之光,可是非常地微弱。

    现在看到这个小尖尖居然这么不凡,洛桐可不就彻底地来了兴趣吗?她记得当初连带着这个大的何首乌,其它还有十来个小何首乌的。

    那些比较小,全都被洛桐分掉了。只剩下这一个大的,她看它还有生命之光,就没有舍得送人。

    不送人好啊,现在看这么浓郁的生命之光,洛桐觉得当初那个决定真的是太好了!看这何首乌这么不凡,难道说还是什么珍品来着?

    也不知道这株何首乌有没有生成自己的意识,不会到后来又和小葫芦这个坑货一样,一年一年的需要她玩养成游戏吧?

    洛桐身子抖了抖,赶紧撇去脑海中的想法。她输送了一点异能到何首乌的小嫩芽中,小嫩芽人性化地展了展身子。

    洛桐的脑海中忽然浮现了一个有点稚嫩可是语气却很苍老的声音:“好吃啊,小娃娃,多来一点?”

    洛桐的凤眼蹬地溜圆,真的有自己的意识了啊?还有它居然叫她小娃娃,那它得多大了?

    小嫩芽抖了抖:“爷爷的年纪也记不得了,好像我有记忆中就一直在山上,每天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

    洛桐看着一株小嫩芽自称爷爷,难得有点无语,您这么小一株,感觉有点违和啊!

    她从善如流地又给何首乌多加了一点异能,乐得何首乌的小嫩芽都蜷缩了几下,显然对洛桐的异能还是非常喜欢的。

    “小娃娃,你身上怎么会有我们植物的木灵之气呢?我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就到像你这样的人。”

    听着这老气横秋的声音,洛桐在花盆前蹲下,双手托腮:“我也不知道呢,不过您到底多少岁了啊。我几年前见过一棵八百多年的老银杏,它的生命之光都没有您的浓郁。”

    “我也记不得了,反正看着时间就这么一年年的过去。别拿我和银杏树比,我可是何首乌,和人参一个级别的。”

    小嫩芽不满意地抖了抖唯一地一片小叶子,显然对洛桐将它和银杏树相提并论有点不满意。

    洛桐哽了下,“您老要不要这么耿直?话说您是何首乌,怎么在山上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别的动物给霍霍了?”

    何首乌:“当初我那附近有一只红毛大狗,可威风了,它的地盘,哪只不长眼地敢过去?”

    这说道红毛大狗,洛桐就就知道,这是自家的大山了。和这小嫩芽聊了许久,洛桐这才算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小嫩芽人性化地抖抖叶子,陷入了沉睡。

    虽然离开了大山,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以后就不好了,起码洛桐是非常地吸引它们这些植物的。

    至于洛桐,在和这何首乌交流后,就回了卧室。刚刚何首乌问她她身上怎么有木灵之气,其实洛桐自己也说不明白。

    当初她就是偶然地爬上树吞了一颗碧绿色的果实,然后才误打误撞地有了木系异能,难道说这就是木灵之气?

    只是这话谁也说不清楚,起码洛桐觉得这个对她是没有坏处的。既然没有坏处,反而受益良多,洛桐也就将这个放到了一边。

    她现在正趴在床上查资料,当初也没有正经地查过何首乌地资料,现在既然家里有了这么一棵大爷,自然要好好地精心照料着。

    何首乌,又名多花蓼、紫乌藤、夜交藤等。是蓼科蓼族何首乌属多年生缠绕藤本植物,块根肥厚,长椭圆形,黑褐色。

    这些是洛桐从网上看到的何首乌的资料,当初听阎峥说过何首乌又分为生首乌和制首乌的。

    洛桐倒是听说过首乌是乌发的首选,《本草纲目》对于何首乌的乌发功效有详细的记载。

    至于何首乌的养护,不像别的植物那么麻烦,它们喜肥,只要肥力跟得上,通常何首乌的长势都不会差。

    这么一来,洛桐就放心了许多,左右养着就是了,就是一个花盆的事情,又不占地方。

    打从这何首乌发芽了,洛桐的日子就有点水深火热。

    实在是太话痨了,只有晚上洛桐睡觉的时候才会安静些,平日里是说个不停。

    也许是因为在山上太寂寞了,一朝步入人类社会,这何首乌是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洛桐最后是不胜其烦,将它搬到楼下和黄杨作伴去了,耳畔才得以清净。天知道这何首乌怎么会这么话痨的,成天叨叨个不停。

第七百四十四章 领证啦

    这何首乌去楼下和黄杨作伴了,最开心居然是小青。这小家伙也是前几天惊蛰以后才醒过来的,因为有洛桐精心的照料着,一个冬眠期下来,小家伙肥了一圈。

    它本来最喜欢的是盘旋在黄杨树上,结果这何首乌从楼上搬下来后,小青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亮,果断地抛弃了黄杨,转而去何首乌身边了。

    可怜这何首乌长了几天才长出来两片叶子,见着小青在它的身边游动,两片叶子都有点耷拉下来,这小青蛇该不会想要将它的叶子给薅掉吧?

    小青游动了一阵,何首乌就有多么的胆战心惊,生怕这小东西一个没轻没重的,它这藤蔓就啪叽一声折了。

    也幸好小青是极有分寸的,在游动了一圈后,心满意足地在何首乌的身边盘旋了下来,将那株何首乌牢牢地拱卫在肚子中间。

    看着胆战心惊的何首乌,洛桐心里暗爽,该,就应该有人治治它,成天的唠叨,她都有点扛不住了。

    面上还做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洛桐手指点了点小青的脑袋:“可不许弄坏了,听话一点!”

    小青探起上半个身子,脑袋随着洛桐的手指左右摇晃。洛桐的脑海里就传来何首乌的惊恐的声音:“慢点!慢点!不要再晃了!在晃根茎要断了!”

    洛桐看了看纹丝不动的藤蔓,叹了口气,这何首乌也未免太胆小了吧?她笑笑:“小青是家里最小的,你要多让着它一点,再说了,它乖巧地很。”

    何首乌:“你确定它乖巧?我看它皮实的很。”

    它现在都是胆战心惊的,就担心这小青蛇没个轻重。

    好在小青的乖巧不是假的,这不兴奋劲儿一过,小青就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盘在何首乌的藤蔓四周。

    任凭这何首乌怎么说,洛桐都是坚决不同意将小青移开。这几天这何首乌话痨地她脑壳都疼,难得有小青能够制住它。

    看洛桐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何首乌少有地沉默了。发现小青只是盘算在藤蔓四周,没有要钻进泥土里咬它一口的意思,它也渐渐地放松下来。

    家里的电视是经常开着,就算没有动物们在家也是如此,因为黄杨也是一棵喜欢看电视的树。

    要说这黄杨也是寂寞地很,只能靠看电视来打发时间了。何首乌这个老土包子,从来都没有看见过电视,可不就被震住了吗?

    一下子成为了大龄的电视儿童,洛桐的耳边忽然就请静下来。天知道前几天何首乌怎么那么多话的,到现在她回想起来都觉得脑袋要炸开了。

    幸好家里的电视是经常开着,也没有外人在,这何首乌看到不懂的地方还拉着旁边的黄杨一起讨论,洛桐都觉得家里的这些植物要成精。

    太聪明了,也太懂得举一反三了,没多久,何首乌就懂得了人类社会的许多知识。洛桐也不去管它,左右它也翻不了天去,

    在安心地待嫁中,时间到了4月29这一天,大早上地,盛栖梧就拉洛桐起床了。今天是周三,民政局上班了,也是他们约定好的领证的日子。

    这不大早上的,盛栖梧就在镜子前面拾掇着自己。看着盛栖梧这么期待,洛桐心里说不上来的高兴。有人说,一个人爱不爱你,看他娶你的心情迫不迫切。

    盛栖梧已经不知道在她的耳边唠叨过多少次结婚的事情了,如果有人问盛栖梧,你准备什么时候和洛桐结婚,他的回答一定是时刻准备着。

    两人的底子都好,简单地收拾好,赶到民政局的才过八点,民政局刚刚上班。

    今天是个好日子,排队领证的很多,两人在队伍末尾站定,看着别人一对对笑容满面的,盛栖梧也期待地不行。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好不容易到了盛栖梧和洛桐,两人牵着手进去,工作人员见着这一对俊男美女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和善的笑意。

    养眼啊!难得来颜值这么高的情侣。不为别的,赏心悦目不是?

    在缴纳了九元的工本费后,盛栖梧捧着结婚证看着上面的两个小人傻笑。难得看到盛栖梧这么的犯傻,洛桐抿唇,忙将早就准备好的喜糖拿出来给工作人员分发。

    这自然是好听话又得了一箩筐,两人都出了民政局了,盛栖梧还是一脸的笑意。洛桐看着盛栖梧笑得眉眼弯弯,摊开手心:“给我看一眼呗,我还没看到呢。”

    盛栖梧小心地将结婚证放到了洛桐的手上,“就看一眼,看完了还给我,我要好好地收着,回去放到保险箱里。”

    洛桐腹诽,将结婚证和那些翡翠玉石放在一起,您真想得出来!

    民政局内,一工作人员随手拆开洛桐刚刚给的喜糖,包装地很讲究,可见也是价格不菲。再拆开来一看,全都是各式各样的手工巧克力,还贴心地写着保质期。

    就这些巧克力,准备时候花的心力就不少了。为了确保新鲜,基本都是提前一天弄好的。洛桐倒是没有注意,这些都是盛栖梧在做的。

    “这手工巧克力的喜糖,倒是第一次吃,以前看别人都是直接送费列罗的,还以为这费列罗是最好的,现在吃下来这手工巧克力也是相当不错了。”

    工作人员感叹道,一中年阿姨看了眼喜糖盒子上的保障,撇撇嘴:“这喜糖是出自城里最大的那家喜糖铺子,当然价格也是相当可观了,最主要的是绝对新鲜了。”

    她们这些工作人员,长年会收到各种各样的喜糖盒子,这纯手工巧克力的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旁边的一同事悄悄地查了下价格,当时就瞪大了眼睛。

    “有没有搞错,这一盒喜糖就要小一千了,要不要这么贵?有钱人的世界我们不懂啊。”

    这话一说,其余人都是一震,这哪是吃的喜糖,全都是吃的钱啊!

    当然这里面发生的一切盛栖梧和洛桐是不知道的,两人还在车仔细地里看着结婚证呢。

第七百四十五章 你拍什么都好看

    洛桐看了眼结婚证上的照片,再看看盛栖梧本人,后来扁扁嘴:“你上镜些。”

    盛栖梧揉揉她的长发:“在我眼里,你最好看。”

    成功哄得洛桐眉开眼笑后,盛栖梧将两个红本本收到了西服的口袋里。洛桐不满意地戳戳他的手臂,“我还没有拍照发朋友圈呢。”

    结婚是件大喜事,在朋友圈分享那是绝对要的。盛栖梧唰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两个红本本,洛桐接过来,没有对里面的内容详细拍,而是并排着放在一起,拍了一张照片。

    盛栖梧凑过去看了眼,似笑非笑。洛桐这拍照技术真的是渣到没谁了,这么拍下来,红艳艳的结婚证颜色看上去都暗淡了许多,有的时候想要将照片拍地难看也是需要技巧的。

    就着同样的构图,盛栖梧也拍了一张,随后将刚刚洛桐拍的那张照片一起发到了朋友圈,并且配一文字:某人的拍照技术真的是不敢恭维,不过大喜的日子,你拍什么都好看。

    洛桐咬唇瞪了盛栖梧一眼,她拍照技术差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被打趣,洛桐还是觉得这独特的秀恩爱的方式甜到她了。

    她想了想,在朋友圈放上了一模一样的照片,佩文字:某人的拍照技术一如既往的好,大喜的日子,你拍什么都好看。

    这两张照片真的是深水炸弹啊,一下子炸出潜水无数。在回去的路上,两人的手机都被打爆了,各个同事亲友都来打电话问询了。

    有表达祝福的,有问婚期的,等等不一而足。洛妈和洛爸非常地高兴,知道今天小两口要领证,两人早早地就到了清水村,就等着两人回来一起吃饭。

    盛栖梧的爸妈也过来了,现在一家人正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见着盛栖梧和洛桐近来,盛奶奶忙冲他们招手:“桐桐快将结婚证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正低头翻看着婚纱照的盛小婶儿也抬头看着洛桐这边,阿狸正猫在盛小婶儿的膝盖上,小呼噜打地正香。

    盛栖梧从口袋里掏出结婚证递给盛奶奶,还不忘记叮嘱道:“您仔细一点,我可是要珍藏着的。”

    盛奶奶手一顿,似笑非笑,小二这占有欲也太强了吧?不过这开心的日子,她也就忍了。翻开结婚证,看着洛桐和盛栖梧的照片,盛奶奶笑得合不拢嘴。

    “桐桐今天可真漂亮,这小脸白净的!”

    洛妈过来看了一眼,“栖梧才是帅气呢,要说起长相来,栖梧绝对是这个。”

    洛妈竖了个大拇指,盛栖梧的长相你不能违心地说不好。当初洛桐带盛栖梧回家的时候,洛妈还担心,盛栖梧这么帅气,洛桐能够降服得住盛栖梧吗?

    不过这一年多的相处下来,洛妈也看明白了,盛栖梧这个人,表面上温文儒雅,待人如沐春风的,实际上骨子里最是冷情。

    当然这么冷情的人,居然对他们家洛桐这么的视若珍宝,洛妈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想不明白的事情也就撇在一边不去思考,只要他大面上没有问题,冷情一点也好,起码更让人有安全感不是?

    听到洛妈夸奖盛栖梧,盛奶奶脸上笑出了一朵菊花来。她笑笑:“两个孩子都是不错的,难得的人品好,心正。”

    自家的孩子能够讨人喜欢,洛妈和洛爸别提多高兴了。

    盛小叔看着那些婚纱照,羡慕地不要不要的,依照盛小婶儿的盛世美颜,拍出来的效果肯定是相当的好!

    “趁着这个时候果园里还有果花,咱们也拍几套吧?以后要是老了翻出来看也都是回忆不是?”

    “可以啊,等桐桐婚礼结束了我们就来拍。”盛小婶也是意动,没有人不爱美,将自身的美丽通过照片记录下来,没有人会不喜欢吧。

    盛小叔使劲地撺掇着盛小婶儿,坐在他们旁边的盛远翻了个大白眼。

    早就习惯了自家老爸这无时无刻都粘着老妈的行为,只是他这么一个大活人还坐在这边呢,要不要这么虐他?

    再想到刚刚堂哥发的那条朋友圈动态,盛远就觉得今天跟着过来就是找虐的。

    目前这里看下来,就只有他一个人形单影只的,其余的人都是成双成对的。来个人和他作伴也好啊,正想着,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崽从厨房里边滚了出来。

    它的身边,是一只半大的纯黑色小狗,除了毛色不一样,别的和初二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纯正的守山犬。

    这自然就是周医生家的煤球了,这黑乎乎的一团自然就是胖胖了。狗熊成年地比较慢,这不洛桐好吃好喝地养着胖胖,它尽长肉了,个头几乎不见长的。

    别看煤球现在是只半大的小狗了,可还是最喜欢和胖胖在一起。以前还小的时候,都是它被胖胖压着打,现在它的体型渐渐地大了,也有反抗之力了。

    两只成天地在一起,果园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它们跑到了。周医生也不拘着煤球,只要它每天都回来就行。

    两只过来后,煤球在洛桐身边坐下,胖胖则是在洛爷爷面前坐下,大眼睛一直看着洛爷爷。它闻出来爷爷刚刚去摘了草莓的,身上还有草莓香气的。

    洛爷爷看着胖胖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不由无奈。

    他托着胖胖抱了起来往厨房去:“我去洗草莓,待会儿给你一盆,你吃这么多,怎么尽长肉不长个头啊?”

    来了清水村这么久,洛爷爷也大致地猜到了胖胖是个什么东西,但是看大家都不说,他也就放在心里,看破不说破嘛。

    胖胖小爪子抱着洛爷爷的手指,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他的手背,嗷嗷两声,爷爷最好了,不像胖叔叔,总是和胖胖抢吃的。

    不过胖叔叔做的草莓干可好吃了?要不让胖叔叔再做一些?胖胖眯着小眼睛陷入了沉思。

    找来胖胖的饭盆,洛桐给胖胖装了满满一盆的草莓,还冒尖儿。他倒是没有给胖胖控制饮食的想法,在老人家看来,能吃是福。

第七百四十六章 洛奶奶近况

    马森正在准备中午的菜,见着洛爷爷给了胖胖这么多,吭哧吭哧道:“洛爷爷您就惯着它吧,这家伙蹬鼻子上脸可拿手了。”

    洛爷爷笑:“它还小,慢慢地养着,以后大了就不会了。”

    马森撇嘴:“希望如此吧。”

    马森和洛爷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这两人倒是很有的话题聊,当然主要都是说吃的。马森就和洛爷爷说起了这他去年酿的果酒。

    洛爷爷来了这几个月,也没少喝这些果酒,已经和马森说好了今年他和马森一起酿酒。马森自然是满口答应,有人帮忙那是再好不过了。

    见到洛爷爷进了厨房,洛妈看了厨房一眼,“看来你爷爷在这里过地很好,比以前的精神状态好多了,不像在老家的时候。”

    洛妈的语气里满是感慨,虽然不喜欢洛奶奶,可是洛爷爷对她们几个儿媳妇都是不错的。这不见到洛爷爷在离开老宅后过地好,洛妈心里也安心许多。

    洛桐抿唇:“清水村的水土养人啊,每天好吃好喝的,心情好了,胃口佳了,自然就身体好了。”

    见到洛爷爷现在生活地很好,洛桐就特别希望洛爷爷在这里长久地生活下去。就算洛爷爷什么事情都不做,洛桐也是愿意的。

    众人都在那里看婚纱照,洛妈就拉着洛桐说着体己话。她叹了口气:“上个星期去你小叔家送你的结婚请柬了,见着你奶奶了,唉。”

    洛妈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洛桐面上的神色淡淡的,她是不耐烦听到洛奶奶的消息的。她们向来就不亲近,“她不是最喜欢小叔一家的吗?她还指望着小叔给她养老呢。”

    “还养老呢?你奶奶以前不是蛮胖的吗,上个星期见到了,我都没敢认,瘦了好大一圈,人也憔悴了许多,看地人心里怪不忍心的。”

    洛桐侧过脑袋,“她在小叔家里生活地不好吗?小叔当初可是信誓旦旦地,说会照顾好奶奶的。”

    洛妈嗤笑:“你小叔那个人,就是嘴上说地好听,实际行动起来,切!”

    “我们刚已过去,你奶奶就拉着你爸诉苦,话里话外就是她有多么辛苦。她倒是乖觉,没有在我面前说,知道我不待见她。”

    洛妈觉得她大面上已经做地足够了,也不怕洛奶奶给她摆脸色。再说了,都这把年纪了,还真想别人将她供着啊?

    “她没说要去我们家住吧?”洛桐有点担心,要是洛奶奶提出这个事情来,那该怎么办?

    “我偷听了两句,她没有明说,只是暗示说这里她的房间太小了,说想换个地方住。”

    “这和明说有什么差别啊?”

    洛桐撇嘴,她对洛奶奶是一点都不同情,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既然当初偏袒了小叔一家,就不要埋怨小辈们后来和她离心。

    “她住的地方到底有多小啊?我记得小叔家不是有一间客房的吗?那不是蛮大的吗?”洛桐问了这么一句,洛小叔家虽然是小区房,可当初买的时候放假不高,就选了一间面积大一些的。

    大约在一百六十个平方左右,就这样还没有洛奶奶住的地方吗?明明有四室一厅的。洛桐琢磨着在怎么说也不至于连老人家住的地方都没有吧?

    “怎么说呢?你小叔家不是四室一厅吗?孙玉珍舍不得让你奶奶住客房,嫌弃她,将储藏室收了出来,架了个小床,让你奶奶住。”

    提到孙玉珍,洛妈也是无语。这孙玉珍这么对待洛奶奶,洛小叔也不说什么?

    “那个储藏间我也看过了,又小又不见阳光的,连个空调都没有,你奶奶就拉着你爸说了许久。”洛妈勾唇,“更离谱的是,你奶奶居然还要给你小叔一家洗衣服做饭。”

    “洗衣做饭?”洛桐瞪了瞪眼睛,“她会吗?以前不都是大伯母做的吗?”

    洛奶奶别看是在农村,以前在村子里可真的是享福的命。村子里大家都种地,洛奶奶从来没有去地头田间走过。

    平常人家的洗衣做饭,收拾打扫,洛奶奶是从来不做,都指使着大儿媳王映做掉了。没想到她跟着心心念念的小儿子,居然需要做这些了。

    “谁知道她到底会不会呢?”洛妈耸肩,这恶人还要恶人磨。就这几个月,洛小叔一家愣是磨地洛奶奶瘦了一圈,洛妈只有心里痛快的份儿。

    一想到桐桐给的养身丸就这么被洛小叔拿去做人情了,洛妈就心塞。一个是心疼那么多的钱,另一个方面就是自家闺女做了好事,最后还落不出一个好字儿来。

    “你结婚的时候,你小叔一家也会过来,到时候你奶奶要是说想要留在清水村,你可千万不能答应。”洛妈忙交待这件事情,就是担心洛桐会心软答应。

    洛爷爷从厨房出来,正好听到了洛妈的最后一句话,问清楚洛奶奶近期的情况后,洛爷爷点头保证道:“你放心,绝对不会让你奶奶留在清水村的。”

    “她这个人啊,死不悔改,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你只要一松口,她立刻就会蹬鼻子上脸。”夫妻几十年,洛爷爷将洛奶奶看地透透的。

    要不是看在老大和老二都还孝顺的份上,洛爷爷和洛奶奶早就过不下去了。也幸好最像洛奶奶的洛小叔不经常在面前过,洛爷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和洛桐说话被洛爷爷听到了,洛妈有点不得劲儿,她讪讪笑道:“爸,我不是不同意咱妈到这里来,这不是桐桐和她奶奶不亲近吗?”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没有要怪你的想法。”洛爷爷制止了洛妈的话,“你婆婆这个人,永远都只会坚持自己的想法,别人的想法她根本就是不关心的。”

    “既然长河做出了那样的事情,年前也已经签了协议,你婆婆从此以后就是长河一家的责任,再与你们无关。”

    “再说了,明知道桐桐和她不亲近,她也没有那个脸说要留在这里。”洛爷爷现在说地特别笃定,殊不知几天之后,就是各种打脸。

第七百四十七章 婚礼

    听到洛爷爷这么一说,洛妈这才放心。真不是她没有容人之量,而是洛奶奶这样的人,一味的容忍只会换来她的得寸进尺。

    话题既然说开了,自然就不再说这些扫兴的了。因为要忙着小两口结婚的事情,度假中心的每一个人都忙起来了。

    这次结婚,他们没有准备在市区的酒店里办,而是就在度假中心里办。洛桐出门也就是从清水村的房子里出门然后再到度假中心就好了。

    度假中心足够大,办理这宴席是足够了。他们两人都不是追求热闹的性子,再说了,这是他们一生一次的婚礼,只打算邀请亲近的人参加,至于盛大伯官场上的那些应酬就算了。

    等盛擎结婚的时候,盛大伯一家会怎么办就再说。

    婚期定在五月二号,一号下午朋友们就都过来了,帮助做婚礼前的准备。郑晚秋、穆青、楚辞、苗月华等几人聚在一起。

    宋笑笑要到晚上才会到,她特意乘飞机回来的。洛桐的婚礼,她怎么也要过来的,否则也太没有人前味了不是?

    阎峥几人早就去度假中心了,婚礼前三天是新郎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不能实地见面,这视频还不是可以的?

    于是这几天,洛桐和盛栖梧就一直抱着手机。洛妈看两人这么黏糊,都有点看不下去。小辈们感情好,她自然开心。可这太甜蜜了,她也有点受不住了。

    早上还不到四点,洛桐就被拉起来打扮,九点左右,盛栖梧就要过来接她了。虽然不远,就是从家里到度假中心,也就是十来分钟的距离。

    洁面化妆换礼服,这么折腾好都已经八点左右了。洛桐摸摸肚子:“妈,我饿了,早上起来到现在还滴水未进呢。”

    洛妈端过来一碟子小馒头,一个个做地很小巧精致,正好能够一口一个。洛桐伸出手,迫不及待地拈起一个,旁边宋笑笑忙贴心地送上插上吸管的矿泉水,就担心会弄花了妆容。

    她是昨晚上五点多下飞机的,陈云静带着她回来的。这早上洛桐开始化妆了,她就在旁边忙前忙后的。

    一碟子十来个小馒头全都下了肚子,还喝了一杯水,洛桐才觉得有了三分饱。洛妈看地胆战心惊:“不要再吃了,否则你到时候想上厕所都不方便。”

    洛桐扁嘴:“都是亲近的人,有什么不方便的?”

    话虽然这样说,可是伸向旁边水果的手倒是缩了回来。刚刚到了八点十分,盛栖梧就带着伴郎团们过来了。

    他别的都不怕,就怕郑晚秋这个人来疯,要是她刁难他怎么办?不过这事情嘛,也自由对策,盛栖梧看了眼身边的景豫。

    “景豫,我可要和你说一点啊?晚秋要是闹可以,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也是如数奉还的。”

    原本还满面笑容的景豫一下子就蔫了,还以为今天能够看盛栖梧的笑话来着,没想到现在就收到了他的口头警告了。

    他摆摆手:“我知道了,一定看着晚秋。”

    要不要这么鸡贼?不过这话景豫不敢当着盛栖梧的面说,盛栖梧都是背后下黑手,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什么时候自己倒霉了都不知道。

    于是等伴郎团到的时候,景豫一马当先,抱着郑晚秋就去了旁边。这伴娘团的一大势力瓦解了,很快就溃不成军。

    洛妈坐在一边看着年轻人玩闹,眼里满是笑意。等盛栖梧顺利地找到鞋子,给洛桐小心地穿上后,在众人的叫好声中。

    盛栖梧胳膊一个用力,就抱着洛桐出了房间,宋笑笑苗月华几人在后面嘻嘻哈哈地笑个不停。

    喜悦是分享出来的,尽管朋友们都在打趣,按照洛桐以往的薄面皮,早就不自在了。今天却是揽着盛栖梧的脖子,笑颜如花。

    这么脸不红气不喘地,盛栖梧抱着洛桐一路都不停歇的经过了果园。果园里还是有游客的,看着两人甜甜蜜蜜的,游客们都是会心一笑。

    到了度假中心的房间,盛栖梧才算是将洛桐放了下来。洛桐摸摸盛栖梧的额角,有些微的汗意:“累不累?”

    盛栖梧:“不累,一想到今天结婚,就什么都不累了。”

    婚礼很温馨,也很浪漫。这宴会厅里的场景就很有意思了,一边是盛家平时来往的人家,另一边则是清水村的众多村民们。

    两边看似格格不入,可是却又有微妙的和谐。盛家除了邀请了亲朋好友以外,其余的再没有别人了。

    而洛家来的人倒是蛮多的,洛大伯和洛小叔一家早就到了,洛小叔一家是第一次来清水村,以前还觉得说洛桐是不是吹牛,在农村里能赚个什么钱?

    可现在实地看过之后,洛小叔一家心里就各种泛酸水儿。洛凝更是面色难看,她向来是自诩要高洛桐一头的,没想到洛桐不声不响的,居然做出了这么多。

    她的旁边是有点畏缩的洛奶奶,看着这热闹的大厅,在听到村民们议论说这都是洛桐和盛栖梧的家业时,洛奶奶的眼睛转了转,心里在琢磨着什么。

    婚庆的司仪也不是那种搞煽情气氛的,而是走温情路线。就着荧幕上洛桐和盛栖梧的一步步日常,介绍地很是温情动人。

    待到敬酒的时候,洛桐才算是脱下了繁琐的婚纱,而是换上了敬酒服。这也方便了她活动,等两人挨桌敬酒的时候,自然是受到了长辈朋友们的各种祝福兼着打趣。

    盛栖梧脸皮厚,全都照单全收。

    好不容易应付完,新人回了房间,洛桐仰躺在床上,“好累啊,穿着高跟鞋走了一天了。”

    盛栖梧扯开脖子上的领结,“可不是,我看你穿这么高的鞋,我看着都觉得累。”

    “造型师不让换平底鞋,其实我最爱的还是平底鞋。”洛桐是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了,盛栖梧去卫生间拧过来热毛巾,细细地给她卸妆,并且将头发里的小夹子取下来。

    洛桐懒洋洋地任凭盛栖梧动作,有人伺候,她只需要躺着享受就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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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花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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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桐在大三那年暑假出去旅游,无意中误入了一片原始森林,误打误撞地吞食了一颗碧绿色的果实,洛桐也因此拥有了木系异能。从此她不仅能看到植物的生命力,更拥有了与植物交流的能力。因此在毕业后,洛桐放弃了爸妈安排好的某学校的教师工作,转而不务正业的在她母校附近开了一家花店,闲时养花种草,撩猫逗狗,坐看云卷云舒,故事就从这儿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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