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一章 伊州伊吾
白玉虽然单纯,但并不傻。她看的出来宗信很喜欢自己,即便两人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宗信身边已经围绕了无数个女人,但每次看见自己的时候,他的眼里没有其它人,全部都是自己。
宗信和白玉一样都是出家人,白玉知道宗信对自己充满了爱意。但就是因为如此,也让自己更加无法忘记。因为白玉知道,自己无论什么时候回到宗信的身边,他都会欣喜若狂的欢迎,然后……粗暴的撕开自己的衣服,粗暴的一次又一次占有自己。最可气的就是,不争气的自己竟然最期待这个。
白玉委屈道:“妖妖大姐,你好像很不喜欢我,每次都故意给我难看。”
“我是大姐嘛,当然要欺负新人。难道你们观里不是这样的吗?新人来了当然是让她做最苦最累的活儿。”
白玉点头道:“确实如此,好像新人都是做最苦最累的活儿,这也是为了磨练心性,让她不要想其它的事情,安心修道而已。”
现在白玉算是明白了,原来不管到了哪里都有欺负新人的习惯。不过白玉和宗信差不多,只要不打她,别人说的再难听都无所谓。出家人该有的素质白玉还是有的,远比一般人更稳重,也更清明,如果不是对于宗信太执着的话,白玉也不会厚着脸皮回来找他。
“先说我的问题吧……妖妖,你说我应该如何处理?”独孤星月最信任的还是妖妖,因为她本身已经没有主意了,不知道该拿魏诚怎么办。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在身边给自己提个醒,以免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妖妖深吸一口气道:“综合你们所有人的意见,其实我认为大家说的都没错。魏诚杀了你的未婚夫,让你独守空房整整七年,而且你算是李善的未亡人,替他报仇理所当然。不过这件事情也并非全部错在魏诚,如果你没有嫁给相公的话,杀他多少次都不为过,但魏诚也算成全了你与相公之间的姻缘,算是功过相抵。杀人偿命理所当然,只是魏诚的情况特殊,而且就像白玉所说,他已经将自己发配关外,该受罪也受够了,所以呢……”
“这些都是废话,你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就好了。”独孤星月已经听腻了这种废话,妖妖虽然是希望把事情说的更全面一些,但说这些都没用,因为自己都懂,主要是处理方案。
“我的意见嘛就是……不杀魏诚,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让他给宗信喂马,当一个马夫,反正有二十头巨大座骑需要洗澡喂料,给十九头座狼洗澡就够麻烦的,赵匡胤那头黑牛更麻烦,就留他在身边做这些事情。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首先就是放他一条小命,就算是他给你这段姻缘的奖励。其次让他做重活,而且可以留在你的身边,等哪天你想不通可以随时杀了他,这样你就不用担心后悔了。”
独孤星月点头道:“有道理,这个办法真不错。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替宗信喂马。”
“废话,他敢不愿意?你不知道有多少人自愿为宗信喂马,别说是他阴阳判官这种小人物,就连耶律真耶律洪都想替宗信当马夫,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一问。”
独孤星月想了一下,随后点头道:“就是啊,耶律洪也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不是因为立场的原因,他真的希望为宗信赶车,非但不要工钱,反而愿意给宗信钱。这种犯贱的要求我也不是第一次听了,而且我知道他们的想法,他们是想听宗信给天涯讲课……”
独孤星月也知道,让一个人给宗信喂马绝非侮辱或是惩罚,简直就是一种奖励,魏诚没有不同意的道理。更何况他这么害怕独孤阀与大唐的追杀,所以才会躲到伊吾,如果独孤星月愿意放他一马的话,魏诚高兴还来不及呢。
其实魏诚也不容易啊,自己在罚恶的时候忽然杀出来一个正义人士,认为自己的手段太残忍,想要打一架。结果这个人的威名还挺大,原本想要打几套显露一下自己的实力,结果三招就被对方给打死了……魏诚的心里那叫一个崩溃啊。大唐的王爷,唐王李璟的亲弟弟,而且已经与独孤阀的大小姐订亲,两边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强大,除了逃跑之外也没有第二条路可选了。
独孤阀和大唐的势力太大,而且李善平时确实是侠义之辈,受过他恩惠的人也太多,真没想到他的武功竟然这么差。如果被整个天下追杀的话,有多少条命都不够。
魏诚只有跑到关外,在西域还有一线生机。毕竟故土难离,魏诚并没有走的太远,他希望可以随时得到关于大唐与独孤阀的消息。如果大唐被打败,独孤阀也受到冲击的话,他可以再回中原,到时候换一个名字谁也不知道自己曾经是阴阳判官。
独孤星月道:“妖妖,你的办法简直就是在奖励魏诚嘛……不过这样也好,留他在身边就不怕他跑了,我随时都可以动手杀了他。反正魏诚的武功低微,连幽云十八骑都打不过,想要杀他轻而易举。”
“这样不就行了吗?别多想,再过几天就到伊吾,到时候咱们去看一看魏诚的状态,如果他真的很苦,确实已经为自己犯的错付出了代价咱们就这样做。如果他在伊吾过的很好,好到让我们觉得不爽,那咱们就直接弄死他得了。”
“恩,就这么办,总算是想通了。”妖妖的话正好说到独孤星月的心逢里,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想法,但是听妖妖这么一说,立刻确定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如果魏诚过的很窘迫,就知道他受了苦,他为自己的罪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如果他过的好……凭着他的武功在伊吾成了大财主,那就不用多说什么,直接杀了。
妖妖道:“那就睡觉了吧,我也挺困的了,明天还要早起。”
“恩。”
四个女人都往宗信的帐篷里钻,虽然白玉很不习惯与别人睡在一起,但现在这种条件也不允许她任性。重走丝绸之路意义重大,而且对于宗信来说也是拔出体内金丝的唯一机会,白玉自愿跟上来的时候就考虑过这种问题,所以早有心理准备,一直都是五个人睡在一起。
……
又走了两天,穿过层层沙漠,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丝绸之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站,出关之后第一个聚集点,伊吾。
伊吾又称伊州,这是一个座落于沙漠中的城市。之所以沙漠里面能新建一个城市完全是因为伊吾城边有一条哈密河流过。水就是城市的生命,无论到哪里都是如此。
宗信一行人走过遍地黄沙之后,又进入了颠簸的沙石区。仗着有五头座狼和一头黑牛拉车,一路倒也轻松。其实宗信一行人有马匹和骆驼,但路途都被五个吃货座狼啃的干干净净,这些吃货座狼甚至连骨头都没有放过,抱着骨头又咬又啃,临走前还叼一根骨头走,时不时拿出来啃着玩。
座狼的饭量是一个问题,其实座狼们可以很长时间不吃饭,它们的忍耐力非常强。但是只要有机会,它们就会把自己的肚子填满。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赵匡胤的黑牛一定逃不掉变成骨头的命运。
来到伊吾城外,此地让人眼前一亮。这还宗信一行人第一次看见大型城市,原本以为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地方,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伊吾竟然如此庞大。
城里的建筑与中原完全不同,与之前所见的建筑都不一样,中原建筑大多都是菱形、三角形的屋顶,但这里几乎全是圆顶房,而且上面还立着一个尖子,看上去非常奇怪,但是很有异域风情。
伊吾的范围很大,一些游牧民族在城外安下帐篷,他们并不是长期居住,只是到伊吾来交换生活用品,但这样的游牧民族一波走了另一波又来,所以城外长期如此,还有一些附近小镇上的人到伊吾贩卖食物和骆驼奶一类的东西,所以人、流量一直很大,看起来非常繁华。
这是西域到中原的第一城,如同中原的丰州一样,这里也是多民族居住,来自各方的商人在这里做生意,中原精美的瓷器、香料、丝绸,在伊吾会第一时间得到。
丝绸之路从来断绝,只是这一路异常辛苦难行,几乎没有人走这条路。从丰州到伊州最大的障碍就是中间隔了一个吐蕃,吐蕃人虽然因内乱而分裂,但他们的领地意识非常顽固,中原人不允许进入任何一个圈地,否则就会遭到攻击。这也是丝绸之路断绝的原因。
如今最安全的一条路线就是宗信现在的起点,原本丝绸之路是以长安作为起点,但是走长安就必须要经过吐蕃才能到达伊州,所以没人敢走。但宗信开辟了一条全新的丝绸之路,虽然还是经过吐蕃地界,但却是极北荒芜之地,就连吐蕃人自己都不想进入的地带。
走过外面一层游牧民族的帐篷之后就来到伊州城墙,伊州的城墙谈不上高耸,但却非常敦实,用黄土堆起的城墙常年受风水侵袭,已经没有任何棱角,城墙外部非常圆润,这也就是为什么这里的建筑都是圆顶。
第六百七十二章 阴阳判官
来到城门之外,城外有几个守门的护卫,并没有想像中的严肃,还在说说笑笑,只是站在那里拿着武器而已。城门内部还有一条长廊,这也是中原没有的风格。
城墙很厚,城门从头到尾有好几米的距离,分别是前面一门,后面一门,这样的城门倒是不错,就算一扇城门被攻城,还有另一扇城门可以抵挡敌进的进攻,而且敌被想要攻破城门,就必须要挤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如果城墙里面有房间或是机关的话,里面的敌人真是来一个死一个,防御力非常惊人。
中原的城门就只有一扇,只要城门被攻破敌军就可以宣布胜利。这样的城门确实很有作用。但相应的,城墙也变得很宽厚,如果敌军直接从城墙上面进攻的话,反而对敌军有利。
很多事情都有双面性,提升了这方面的能力之后,就必须要对另一边进行削弱,谈不上谁好谁坏。
守卫看见宗信一行人之后吓得差点坐到地上,其实这样的情况发生过很多次了,无论是谁看见宗信这群狼不害怕?赵匡胤的黑牛也是巨大无比,时不时从鼻子里面冒出一股黑烟,别说第一次看见的人,直到现在宗信都还有些害怕,总感觉这头黑牛在生气。
这头黑牛也是一只极品,每天被一群狼围着流口水,狼的眼神不断的诉说着贪婪。黑牛渐渐的习惯了,虽然还是很害怕,但没有狼群盯着他反倒睡的不安稳,必须要跟着小白一群狼混。黑牛依然害怕,但它必须要这群狼在身边,如果看不它这群狼黑牛反而更害怕。
“哇~什么滴干活?”守卫被吓的都不会说人话了,举起长枪对准宗信一行人,但仔细回想一下,又渐渐安心。因为前些日子有过一群狼来到伊吾,虽然看过很多次,但还是会有这种正常反应。
宗信道:“我们是中原来的商人,与商队走散正在追赶。敢问前些日子是否有一个大型商队来过伊吾?”
“哦~是滴是滴,有过一个大型商队,但他们前些天已经离开,现在去追还来的及。”守卫不是很希望这群人进城,但是这怎么可能?长途跋涉疲累不堪,更何况独孤星月还有正事要办,那就更不可能离开了。
“不着急,我们到伊州还有一些其它事情要办。可否放我们进城?”
正说着,一个看似守城门官员走了过来,随后使了一个眼神。身边的士兵立刻开始检查车里的货物,进城之前都必须要检查,而且要计算一下大概价值,因为进城要收税,出城的时候倒是不必,除非全城戒严。
检查完货物之后,士兵在升官的耳边小声的说了几句,升官点头道:“这批货物要收税,十两银子。”
宗信点了点头,妖妖从包袱里拿出十两银子递了上去。其实这批货物的税收没这么贵,但这些是中原商人他们重走丝绸之路,而且这群人已经落单,所以升官收的稍贵一些。
“行了,只要交了税就是伊州的朋友。”守城官笑道:“诸位里边请,如果要贩卖货物或是购买补给的话去东城,东城有很多的交易所。”
宗信道:“敢问伊州城有多少铁匠铺?”
“铁匠铺倒是有好几处,也是东城的手艺最好,有一个姓魏的铁匠工夫不错,我的刀都是在他那里打的。”守城官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佩刀,看样子确实不错。而且这个铁匠的名字也姓魏,那就就是他了。
“走东城。”郑子明立刻架着狼往前走,因为骆驼被吃光了,所以宗信的马车是由一只座狼在拉。原本五辆马车,五头座狼,但小白比较鸡贼,故意不拉车让小黑去拉。小黑也是任劳任怨,虽然他没有吃骆驼肉,但骆驼骨头全部都烧成黑炭被他吃了下去,所以小黑也有一定的责任。
车箱里,宗信拉住独孤星月的手,此时独孤星月紧张加兴奋已经满手是汗。至今为止独孤星月追杀了十几年的人终于要出现了,独孤星月都差点控制不住,想要直接把他弄死了事,但所有人都认为魏诚罪不至死,由其是宗信,如果不是魏诚把李善给杀了,他怎么有这么好的一个小妾。
以独孤星月的身份和实力竟然甘愿作为宗信的小妾,宗信也不知道自己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所以对独孤星月也是异常珍惜,当然其它几个女人宗信都很喜欢,只是对于白玉的感情有些不一样。
郑子明驾着狼车来到东城,随便一问就知道姓魏的铁匠在哪里,因为他的手艺确实不错,在附近来说也算小有名气。
四辆狼车,一辆牛车来到姓魏的铁匠铺面前,所有人探出脑袋看着这个小小的铁匠铺。虽然手艺好,但姓魏的收费便宜,在当地来说口碑不错,所以他的小店一直生意兴隆,但赚不了多少钱。
此时魏铁匠正在打一个马掌,像这种东西又费时又费力,而且不赚钱。但对于有马的人来说,马掌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但可以故意马蹄牢固的抓住地面,也能防止马蹄受损,就像是给穿着一双铁制的鞋一样。
大热天,顶上只有一个棚子,在大火炉旁谁也受不了,魏铁匠光着上身只带了一件打铁的围裙,两只手上全是老茧,一身的肌肉,满脸的朴实。此时魏铁匠正抡着锤子敲打马蹄,打铁绝对是最费力的工作之一,不但要出力,还得有技巧,对于身心来说都是一种敲打。
人称阴阳判官的魏诚,相传此人相貌俊朗,略显消瘦带一些病态。但如今这个人,说他是阴阳判官绝对没人相信,要说他是阎王或许还有人信。如果他真是魏诚的话,这些年确实没少吃苦。
“老板你是中原人,中原没有打铁的吗?那群人是不是有病吧,没见过打铁的,一直盯着咱们看,看的我都不好意思了。”一个小伙计埋怨道:“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女人倒是漂亮,不过看样子我这种小伙计消费不起。”
“打铁最关键的就是要专注,只要一下没打对地方你这双手就废了。”魏铁匠道:“别管其它人怎么看,只要开始打铁,所有的注意力都要集中在这块铁的上面,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手艺人。”
魏铁匠又开始敲打马掌,形状差不多之后,将马掌浸入水中……‘呲拉’表面上看着很一般的马掌入水之后竟然沸腾了一下,这块马掌一定是滚烫这一点毫无疑问。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魏铁匠,魏铁匠不为所动,又将马掌放进火炉里受烈火灼烧。
宗信的马车也距离越来越近,几乎就在铁匠铺的旁边,魏铁匠的伙计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开始往后退。这群人好诡异,所有人都把脑袋探出窗外看着,又不说话又不表示,就是看着魏铁匠打铁,难道是来了一群疯子?
魏铁匠的眼神异常坚定,外界有任何东西他也不为所动,看着火炉里的马掌一点点被烧的通红,随后用火钳夹出……
‘喀呲~’
小黑一口咬住火钳,将烧的通红的马掌咬进嘴里嚼了起来,最后吞进肚子里去。
不止是伙计,这一次连魏铁匠都傻了。干这行已经十几年了,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他竟然能把烧红的铁吃进肚子里去?难道它就不烫吗?
魏铁匠叹了一口气道:“最后一份工作都不让我做完?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敢问哪位是独孤阀大小姐独孤星月?”
独孤星月从马车上走下来,眼睛死死的盯着魏诚,已经快要忍不住想要杀他的冲动了。
“我就是。”
魏诚拱手道:“在下魏诚,人称阴阳判官。十年前就是我一掌打死韩王李善,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找到伊州寻仇,我也不打算再逃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阴阳判官魏诚这辈子可没少杀人,但是除了韩王之外,没有错杀过一个好人。不过你既然来寻仇,咱们就按江湖规矩办事,约一个地方决斗,生死由命如何?”
魏诚这话说的让独孤星月倒是有些犯懵,到底是谁来寻仇,魏诚竟然主动题出决斗,自己还没说什么呢。不过看魏诚这个状态,他不想束手就擒,而且他自认为这件事情他只是有责任而已。虽然错杀韩王,但那也是韩王自己找死,怪不得其它人。
独孤星月点头道:“时间地点你来定。”
“你找了我十年,看样子也快等不及了,如果我说明天的话,你一定不同意,那就今晚亥时,东城外五里有一个木质凉亭,那是我建给路人歇脚乘凉的地方。在那里决斗如何?”
独孤星月回头看了宗信一眼,宗信轻轻的点了点头,独孤星月立刻道:“那好,到时候你可别跑了。不过你跑也没用,这些座狼的速度绝非一般,而且嗅觉灵敏,你骑再快的马匹和骆驼都逃不掉。”
“看的出来……不过话可说在前头,这是私人恩怨,我们二人无论谁死在决斗之中,这段恩怨就算完了。”魏诚一脸冷静沉着的回答道。
“行啊~”
魏诚的冷静让独孤星月还有些害怕,难道说他认为自己稳赢不输吗?该不在西域的这些年他练成了什么绝顶神功,但他知道自己会来找他寻仇,所以一直在等着自己孤身前来?
第六百七十三章 看着太年轻
魏诚忽然纳闷道:“我顺便问一句,你真的是独孤星月吗?如果是独孤星月找我寻仇,在下无话可说。但是我……怎么看你也不像独孤星月。想当年我杀死李善的时候他已经与独孤星月准备完婚,那时候的独孤星月应该是18岁,转眼间十年过去了,独孤星月应该有8岁了……我看你这个样子顶多16、7,怎么可能是独孤星月?”
“我喝过麒麟血凡老还童,恢复了0年的青春,所以再过十年我还是现在这个样子。”独孤星月看了小铺后面的架子一眼,随后剑指一挥,架子上摆了很多的锅碗镖盆,毫无例外全部都被刺成了塞子。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便宜货,独孤星月只需要一点剑气便能将这些东西刺穿,独孤阀剑法百剑式只是小试牛刀而已,这根本不是独孤星月的真正实力。目的就是要让魏诚相信自己的身份。
魏诚回头看了一眼,随后点头道:“是独孤阀的剑气,而且独孤阀也没有其它的女眷,你看着也不像独孤凤。那好,今晚亥时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请~”魏诚拱手说请,虽然很客气,但这也是请独孤星月一行离开。
独孤星月转身回到车上,马车立刻往前走。宗信一行人要先去找一个客栈投宿,总不能带着这么多的货物去观战吧。顺便还要品尝一下伊州的当地特色,洗去这一路的疲劳。
所有人都认为独孤星月必胜无疑,唯独她自己有些诧异,这些年不知道多少次梦见过自己与魏诚相见的情形,而且毫无例外魏诚看见自己之后都是吓得魂飞魄散,然后拼命逃走。
独孤星月知道现实与幻想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异,只是这一次的差异也太大了吧。魏诚非但没有害怕,反而主动提出决斗的要求,而且这原本就是私人恩怨,如果这时候找人群殴上去也确实有点不要脸。
宗信关切道:“星月姐姐想什么呢?”
“魏诚为何如此冷静?而且我这个样子他根本没有认出来才是,仿佛我是不是独孤星月都无所谓,我的武功有多高也不在乎,难道说魏诚已经习得绝世神功,就等着我来寻仇的吗?”独孤星月虽然不愿意这样想,但她还是认为魏诚刚才的冷静让人非常诧异,其中必有蹊跷。
宗信轻笑道:“他能有什么绝世神功?他只是看开了,不想继续躲。看样子魏诚已经有家有室,他怕自己以前的事情影响到如今的家人,所以慷慨赴死,让你将这一段恩怨了结,不要去动他的家人。所以魏诚才说你和他之间无论谁死在决斗之中,这段恩怨就算完了。”
“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他害我嫁不出去,自己却在伊州成家立业,我现在越想越气,我还是弄死他算了。”独孤星月原本还没怎么生气,但是听到魏诚竟然已经成家立业,而且为了家人他宁愿一死……这样做反而自己像是一个坏人,为了寻仇拆散别人的家庭。
宗信点头道:“需要帮助吗?”
“你就别凑热闹了,你现在的功力还没有恢复,凭你未必是他的对手。再说了,难道你认为我会输给魏诚吗?”独孤星月有点郁闷,全身心的郁闷。因为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与他心里的剧本差距太大。
宗信道:“其实……就是因为我的功力还没有恢复,而且我认为妖妖的办法现在不大合适。魏诚有家有室,强行让人给我喂狼真的不好,所以我认为……反正他打铁的不需要什么功力,我想把他的功力吸走,为我所用。这样我也可以尽快恢复,还能提升一点功力。”
所有人吃惊的看着宗信,他竟然还有这种本事,能将别人的功力转换为自己的功力?这怎么可能?异种真气或是内力进入体内,如果不知道它的运行之道,就如同受了内伤一般,这些真气和内力只会在体力暴走,根本不可能为他所用才是,更何况……内力和真气他凭什么就能从别人体内吸出来?
“相公,我知道你想要恢复功力,但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勉强的。况且你伤的也不算太重,再休养一两个月恢复就会完全康复,所以不用急于一时。虽然不知道你如何吸走别人的功力,但如果别人的功力吸入自己体内的话,非但不会帮助你快速痊愈,反而会加重你的伤势。”妖妖自然关心宗信的安全,希望他不要做傻事。很多事情不是他想像中的那么简单,虽然至今为止宗信想像出来的事情都实现了,而且对于他来说仿佛并不困难,但唯独武功这种事情,不能让宗信由着性子来。
宗信道:“你们也不必担心,我自然有办法将别人的功力强行存储在体内,而且让这些功力由我摆布。只要慢慢消化,吸的少一点有益无害。”
“我不信。”赵匡胤道:“哪有这种事情,就连武功同出一脉,要将功力强行输入另一个人的体内,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危险性也极大,需要对方慢慢导入,以免承受太大的风险,最终也只有三成左右的功力会被吸收,其实用处不是太大。强行吸人功力这件事情原本就非常奇怪了,你凭什么将这些功力纳为已用?”
独孤星月点头道:“是啊相公,赵匡胤虽然人长得难看,说话也难听,性格也不好,而且没脸没皮。但他刚才说的话还是有很道理的,强行吸走别人的功力这种事情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赵匡胤与贺美玉非常恶毒的看着独孤星月,她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她的心情不好就想找人打架吗?赵匡胤也很郁闷,如果不是自己功力全失的话,一定跟她翻脸。
白玉道:“相公,我知道在很多人的眼里,你几乎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但神也有做不到的事情,更何况你也不是神。以前那些事情虽然很不可思议,但那些事情不管成功与否,对你是没有影响,这件事情如果失败的话,只怕你这一身的功力就全白费了。你已经创造了太多的奇迹,也不差这一个了。你也别跟赵匡胤比,他没有武功就是一个废物,你没有武功还有头脑,你的头脑远比武功厉害的多。”
赵匡胤与贺美玉又恶毒的看着白玉,这个出家的道姑竟然能说出这种话来。当然赵匡胤也不想反对,因为他没有武功之后,基本上就是一个废物。治国打仗做买卖都不行,想要活命都难,更别说做出一番事业了。
宁安道:“我的武功不高,不过听她们说好像很危险。如果是赵匡胤有危险的话倒是无所谓,但你比赵匡胤重要多了,我也不同意你这样做。要不然你把这种方法先教给赵匡胤,让他去做实验。如果赵匡胤成功的话,你就可以使用,如果赵匡胤失败的话,就算了吧。”
赵匡胤与贺美玉又恶毒的看着宁安,难道说赵匡胤死了就无所谓吗?简直太侮辱人了。但是很无奈,赵匡胤身受重伤,贺美玉的武功也远不如宗信这三个老婆,更何况外面还有老一老二老三老四,郑子明顶多是与这四个人纠缠,他根本打不过幽云十八骑,防御高也不顶个屁用。
当然,赵匡胤还有一头黑牛,如果与宗信翻脸的话,这头黑牛瞬间就会变成骨头架子,因为宗信的座狼对小黑已经垂涎已久,一直等着赵匡胤和宗信翻脸,他们就可以开荤了。
妖妖都还没有说话,不过另外三个女人已经把话都说的差不多了,妖妖也不需要再发表意见。只要让宗信知道大家都关心他,不希望他做这种危险而且不切实际的事情就行了。
宗信郁闷道:“你们是不是对我没有信心?我说过这件事情其实很安全,根本没有担心的必要。我宗信所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天方夜谭?最后还不是都搞定了?”
赵匡胤道:“要不……你把理论给我们说一下,大家研究一下有没有可行性。”
“事情是这样的,我可以用化极手强行吸取别人的真气和内力,这件事情你们应该都知道吧。”宗信道:“其实这一招也是姐姐雷芳教我的,她曾经修改过化极手的心法,原本只是化掉真气,但她却可以将对方的真气吸入体内,并没有直接化掉,而且可以直接用这些真气攻击对手,所以武功就算比雷芳稍高一些,雷芳也会越打越有劲,而对方没有任何可以补给真气的方式。这一招是修改过后的化极手,其实威力远不如真正的化极手厉害,但却有它不一样的使用方法,只要用这种方法就可以吸取别人的功力,这个不是理论。”
所有人都点头,宗信说的事情他们都知道,而且几乎整个江湖都知道。雷洪的女儿雷芳可以吸取别人的内力和真气自用,但雷芳并不能保存这些真气和内力,必须要立刻使出来,否则会伤到她自己。
第六百七十四章 化功大法
妖妖道:“解决一个问题了,接下来呢?雷芳姐虽然可以吸取别人的真气和内力,但化极手应该没有存储别人的功力自用这种心法才是。雷芳姐也曾经跟我们说过,她就是因为想要存储这些真气和内力,差点害死自己,如果不是父王出手替她化解体内异种真气和内力的话,她早就死了。”
宗信点头道:“这就是精妙所在,我在吸取别人内力的时候,并不会直接吸取,而是会用毒感染这些真气和内力,再将带有毒性的真气和内力吸入体内。”
“你要找死啊……有毒的真气你也敢吸,而且你还故意用毒感染。”赵匡胤忽然回过神来郁闷道:“哦~对,你体内有一只变异的金蚕王,你是百毒不侵的。”
“没事别说话。”宗信道:“我练过五毒神篇,体内也存储了一些毒性,想要感染一个人的真气和内力并非难事。别说是这个人自愿,就算在打斗的时候,我的掌力也可以带有毒性,这一点妖妖可以作证,因为我的五毒神篇就是从妖妖那里学来的。”
妖妖点头道:“五毒神篇确实可以做到,但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
“只要这些真气和内力有毒就好办了,我可以利用五毒神篇的特殊功法将这些真气和内力当作毒性存储在体内。这些毒原本就是我自己体内发出,所以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只要在体内慢慢将毒性和内力分离,解毒之后的内力已经受我控制,便归我所有。”宗信轻笑道:“当然,只要练过这两种武功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办到,只是想要将毒性和内力彻底分离需要很长的时间,也需要很高的专注。不过赵匡胤刚才也说了,我体内有一只变异金蚕王,我可以将这些带有毒性的真气和内力直接灌输给金蚕王,金蚕王解毒之后,剩下的全是纯净的真气和内力,完全可以供我驱使,变成我自己的功力。”
妖妖沉了一口气,随后点头道:“理论是能够行的通,但是实际操作……”
“我已经实验过了,非常成功。”
“已经实验过了?”赵匡胤吃惊的看着宗信,他如果有这种高招的话,怎么不早一点用?
宗信点头道:“是的,就用你做的实验。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我趁你睡着的时候从你体内吸了一些真气和内力,因为数量很少,所以你几乎没有感觉。更何况在吸你的真气和内力之前,我先把你给打昏了,你完全没有感觉。所以你在敦煌的时候恢复这么慢,就是因为我一直在吸你的真气和内力。”
“孙子,你别跑,我弄死你。”赵匡胤拖着半残的身体冲上去要跟宗信拼命,这一次是真的忍不住了,不管说话多难听,不管这些人如何侮辱自己都无所谓,反正就是几句话,说完就忘。但宗信竟然吸自己的功力让他恢复的更快,这种行为简直太可恶了。
宗信好歹恢复了一些功力,所以赵匡胤根本追不上,直接就窜出了马车。赵匡胤气的,真想跟宗信拼命,但是很遗憾拼不过他。
宗信在车外小声道:“姓赵的你也别生气,我只是吸了很少很少的一点,你自己不是都没有感觉吗?如果我不说出来的话,你自己也不知道嘛。如果这件事情成功的话,以后你也可以吸别人的内力自用,难道你不想学吗?”
“大哥进来吧,我知道错了。”赵匡胤变脸比翻书还快,一听宗信也准备把这种武功交给自己,那当然是好事。如果只是用自己体内一点点的真气和内力做实验的话,随便来。
宗信再次走进车里,整个车里充满了鄙视的眼神,不止是对宗信,同样也对赵匡胤。他们俩都是贱人,除了上次遇到的千珏大师之外,他们俩或许就是天底下最贱的两个人了。
天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师父,你也太下三路了吧。竟然在赵叔叔的身上做实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
“小屁孩子懂什么?”宗信道:“赵匡胤的功力高深,所以吸他一点没事。我只是抱着实验的态度稍微吸了一点,对他的功力和身体其实并没有什么影响。就当是学一个新武功之前的投资就行了,对吧。”
赵匡胤立刻点头道:“你跟一个小屁孩解释什么?他懂个屁。我都没说什么了,你凭什么帮我说话?”
两个贱人忽然站在同一阵线,真没办法再说什么。想一想,如果真的可以将敌人的真气和内力吸入自己体内,这当然是非常好的事情,宗信实验成功,把这个方法教给所有人的话,大家的战斗力可以直线上升。
这当然是好事,但这两个贱人把好事都能做到这种程度,也真是佩服他们。一个不要脸不要命,另一个没脸没皮。宗信常说犯贱也是实力的一种体现,现在算是明白宗信为什么这样说了。
宗信道:“这个新武功是基于化极手而来,如果真的实验成功的话就叫它化功大法。暂时就这样吧,现在天色还早,咱们还是先去客栈歇脚,顺便吃点东西。等晚上亥时我们去看星月姐姐与魏诚的决斗,到时候看情况再做打算。”
“看什么情况?”独孤星月认为自己稳赢不输,那时候还需要看情况?
宗信道:“如果你胜券再握的话,我们就在旁边观点,如果你落入下风的话,我们一群人直接上,先把魏诚给打残,然后再让你们俩决斗。”
“卑鄙。”
“无耻。”
“下流。”
“我喜欢。”宗信坏笑道:“先去找地方吃饭吧,我肚子饿了。最近一段时间都没吃过正经东西,狼崽子们也一定饥渴难耐,也让他们吃顿好的。对了,到这里必须要吃一样东西,哈密瓜看看哪里有卖水果的。”
宗信把脑袋探出车窗外左右搜寻,车里的人一脸懵。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听过哈密瓜这种东西。
独孤星月解释道:“以前我的徒弟顾小月给我带过一点哈密瓜的果干,应该叫贡瓜,以前都是西域进贡给大唐皇帝的水果。相公说这种东西叫哈密瓜,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好吃吗?”妖妖和宁安非常期待,甚至就连白玉也开始期待了。以前的她从来不会追求口腹之欲,甚至不会追求任何东西。但身心打开之后,白玉对很多事情都有了兴趣和追求。
其实白玉以前也经常出远门,但从来没有走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跟在宗信的身边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自身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只要到了一个地方立刻就开始吃喝玩乐。
白玉明白,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字……钱。宗信太有钱了,所以他根本不在乎钱,不需要为钱而烦恼的生活就只能用轻松来形容。没有钱给予的压力之后,白玉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
白玉以前出远门的时候每一顿饭花多少钱都需要好好计划。虽然蜀国富裕,但白玉毕竟是一个道姑,道观里面没有多少钱。有些事情是吴彦洪宇拜托,按理说这一路应该保证衣食无忧才对,但吴彦洪宇虽然地位很高,却没什么钱,也是一个穷官。
白玉跟在宗信身边之后,看透了世间的很多事情。由其是宗信给天涯讲课的时候更让白玉明白这个世界的道理。也只有宗信在讲课的时候才像一个真正的和尚,其它时候都不是什么正经和尚。
独孤星月解释道:“我也只吃过晒干之后的贡瓜,新鲜的并没有吃过。反正味道很清香,应该好吃。”
“那就有,停车停车。”
郑子明立刻把车停了下来,宗信冲出车外来到一个小摊贩,摊贩上面放了很多奇怪的淡绿色贡瓜,最奇怪的就是上面竟然还有很多的网纹。这东西可真没见过,像是某种巨型动物的蛋,不过又像是水果……
宗信立刻上前掏出一锭银子,直接将整个摊位全部买下,将所有的哈密瓜用布包起来之后,直接搬上车。期间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忙,速度之快这些人都还没反应过来。
上车之后,宗信兴奋道:“哈密瓜哈密瓜哈密瓜……”
“相公,不至于这么兴奋吧。”妖妖道:“要不……先切一个下来尝尝味道。”
“对对对,我好久没吃过哈密瓜了。”宗信拔出依寒,拿起哈密瓜一切两开,淡绿色的皮下竟然是橙色果肉,宗信将籽都挖出之后,把哈密瓜顺着边切成瓣。因为是用伊寒切的水果,所以每个人拿在手上都是冰凉,几乎快要结冰。
所有人都看着宗信,因为这东西不知道该怎么吃。是横着咬,还是竖着咬,是只吃果肉,还是连皮带肉。对于未知的东西所有人都很好奇,但也有些害怕,不知道这东西咬下去会是什么感觉。
宗信可没客气,直接张嘴就咬,因为伊寒的异能,所以这些哈密瓜都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由其是在伊州这种炎热的天气之下,吃一口冰凉的哈密瓜,如同飞上天空一般舒畅。
其它人也开始吃了起来,冰凉的水果总是好的,由其是在这种沙漠地区,冰凉多汁感觉非常舒服。哈密瓜的味道也很奇怪,香脆可口,甜味清淡,像是梨子又像果香浓郁。
第一次吃到某种水果的感觉都会产生这种幸福感,由其是哈密瓜这种曾经只会进贡给皇帝吃的水果,所有人都感觉自己的身份上了一个档次。
冰凉的水果进入肚子里,全身都舒服起来了。心情也好了很多,由其是对于独孤星月来说,刚才的烦躁少了一大半。
第六百七十五章 交待后事
妖妖道:“相公,你吃东西都喜欢冰镇……我觉得很奇怪,冰镇的东西吃了不是对身体不好吗?”
“那都是瞎说,困了就睡,饿了就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这才是天地正道。没有其它太多的道理,那都是大夫们无能,故意给别人编出来的病因。”宗信道:“我从小就喜欢吃凉的东西,如果吃凉的东西不好,我的身体能长得这么健壮吗?”
妖妖嘟起小嘴,宗信就是这样,每次都可以说出一大堆的破道理出来证明自己是对的。而且宗信这种人认定一件事情之后,无论谁说什么都无法改变,跟这种死心眼根本没有道理可讲,因为他心里只有自己的道理。
“味道真不错,宗信再切一个,我还没吃够。”赵匡胤才不敢对身体好不好,这个叫哈密瓜的东西确实好吃,而且被伊寒切过之后冰冰凉凉的,吃起来很舒服。
宗信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切了好几个。男人们一人抱着半个哈密瓜啃,女人比较私文,慢慢的吃。而且宗信是将哈密瓜切成了小方块,这样吃起来更冰,而且容易入口,宗信知道女孩子比较顾及形象,这样做也显示他的温柔。
不止是宗信的四个老婆开心,就连贺美玉也挺开心。其实贺美玉一直在想,当初宗信原本是可以亲自送京娘回家,但他却故意派赵匡胤去,所以他是知道自己与赵匡胤有这一段姻缘。如果宗信想要挖墙角的话,他原本可以自己送,这样顶多耽误一点时间,不过或许自己也会变成宗信的老婆之一。
贺美玉又忽然摇了摇头,这种问题不能瞎想,心动就是犯罪。虽然宗信确实很好,但赵匡胤也不差,而且赵匡胤只有自己一个女人,这才是最好的。更何况当时宗信不能耽误时间,那时候他去契丹,接下来一系列的事情宗信早就计划好了,如果在那个时候耽误时间的话,或许魏州和许州之战他就赢不了。
水果吃不饱,宗信一行人辗转来到一间客栈,立刻点了一大桌的菜好好的吃一顿。这里的特色菜依然是烤羊肉,不过远比上一次的黑店里烤的正宗,而且孜然和辣椒也放的足,味道更棒。最关键的就是不用担心烤羊肉里面会被下毒,所以大家也都是敞开肚子吃。
宗信也让人喂饱自己的狼崽子,最近一段时间狼崽子可不容易,身上这么厚的皮毛跟着他们在沙漠里走,最关键的就是狼崽子们吃不饱,只有将用来拉货的骆驼和马匹吃掉,它们自己拉货。
为了奖励座狼们一路的辛苦,宗信也让他们敞开肚子吃。原本就从长安带了很多的钱出来,这一路随意挥霍都没有关系。更何况上一次在黑店里又搬了几大箱的金银财宝,这么多钱根本花不完。
吃饱喝足之后,天色也暗了下来。宗信一行人直接带着马车和座狼,又买了几头骆驼和马拉车赶往约定地点去。
………………
魏诚在宗信一行人离开之后,放下手里的东西,随后对身边的伙计道:“以后好好照顾这个摊子,我教你的东西不能忘了,不要加价,大家的生活都不好过,咱们少赚一点也无碍,我有事先走,或许明天就不会来了。”
“哦~你干嘛去?”
“回家吃饭啊,今天就先收了吧。”
“收喽。”小伙计当然高兴,提前下班可以去轻松一下。平时很少有这种机会,今天算是遇上了。估计刚才那几位就是老板的朋友,他们先走一步,老板也回去陪朋友喝酒了。
魏诚才不管小伙计在想什么,换上自己的衣服之后,三步两步走回了家,先洗澡换衣服。等自己的事情做完之后来到客厅,妻子已经给他准备一桌美味的酒菜。
“今天生意如何?一定累坏了吧,快来吃饭。”
魏诚缓缓坐下,看着桌上的妻子,还有旁边一个刚会自己吃饭的小子,真心舍不得,但这是自己以前造下的孽,欠下的债,该还也得还。
魏诚给自己猛灌了一口酒,脸色虽然平和但枕边人怎么会看不出来相公有心事?
“有事啊?”
魏诚道:“妻啊,记得我把钱放在什么地方的吗?”
“记得啊,不过说实话你有这么多钱,何必去打铁,做个其它生意也行啊。”魏诚的妻子不是很理解他的想法,魏诚有一个小箱子,箱子里面装满了黄金。以一个普通人的消费水准来说,足够让一个家生活几十年不愁吃饭,只要不浪费绝对花不完。
魏诚点头道:“记得就好,等我走了之后,你们娘俩就用这个钱过日子,我赚来的钱也都在你那,应该够把孩子养大,这也算为父者留给儿子的东西。你要愿意改嫁就改嫁,但不能亏待儿子了。”
魏诚的妻子听了这话感觉莫名其妙,就像是魏诚他要离开,而且永远不会回来似的。在这里有家有业,他能上哪去?难道他不要自己和儿子了吗?
魏诚摆手阻止妻子说话,随后道:“我曾经跟你说过,我在中原有仇家,是躲到伊州避难的。如今仇家找上门来,今晚决斗。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今晚就得死,就算有意外我也活不到明天。对方的武功太高了,你一个妇道人家跟你说也不懂,我形容一下……仇家其实只有一个人,但他带了将近十个人过来。比如说我们伊州全城的人与这十个人打,不到天亮这十个人能把整个伊州所有的人全部杀光。”
“这……这么厉害吗?你到底是得罪谁了?”
魏诚道:“我跟你说过了,我杀了中原大唐皇帝的亲弟弟韩王李善,这个李善又是独孤阀的准女婿,十年前未过门的那个女人找上门来,他非得杀我泄愤不可。也不用想逃了,他们有几只巨狼座骑,这些狼嗅觉灵敏,速度极快,而且拖着厚重的皮毛在炎热的沙漠地带穿行,这些狼竟然没吐舌头,绝非凡品。如果我逃的话,你们娘俩也活不了。所以我必须要与这个女人决斗,只是……这些年我的武功都荒废了,更何况就算没有荒废我也打不过她。”
“我去求她行吗?我抱着儿子……”
“千万不要,如果让她知道我有妻室和儿子的话,或许这个女人会更生气,到时候你们俩也活不了。”魏诚道:“今晚算是离别酒,我今晚必死无疑。你带着钱先回娘家住半个月,半个月之后再回来他们也应该已经离开。到时候就辛苦你照顾咱们儿子了,一定要把他养育成人,千万不要让他学武功,学一门手艺能养家糊口就行了。”
“相公,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啊。”
“那就闭上眼。”魏诚郁闷道:“最后一顿饭,你让我吃高兴行吗?来,咱们喝一杯。”
魏诚的妻子含着眼泪吃完了这顿饭,魏诚也喝了不少的酒。吃完之后天色也暗了下来,魏诚换上自己在中原时被称为阴阳判官的那套衣服,左手一本铁制生死簿,右手一只判官笔,随后出门赴死。
魏诚的妻子抱着孩子一直将他送至城边,吃饭的这段时间也让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立刻回家拿上钱跑路,赶回娘家小住几天。
其实这件事情魏诚早就告诉过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还以为魏诚是开玩笑,所以并没有往心里去。只是想不到这个普通的一天,仇家竟然找上门来。万幸这个仇家还算有些道义,他并没有直接找到魏诚的家,杀光一家三口,好歹给他留了一条后。
魏诚的妻子一边哭一边抱着儿子赶路,魏诚的妻子也不傻,身上带太多的钱走夜路并非明智之举,所以是将魏诚的一小箱黄金藏在家里的地板下来,自己身上只带着平时花销的钱。
魏诚的妻子也不是一般女人,她没有偷偷的跟在丈夫身后,然后去求魏诚的仇人放他一条生路。而是选择听丈夫的话,带着孩子赶紧逃。毕竟这一次的仇恨绝不是求饶就能解决的,魏诚的妻子只希望孩子可以健康长大,其它的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魏诚这一路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一路走到东城外五里的那个凉亭。宗信一行人已经等候多时,一直担心这个小子反口不来,到时候还要抓他太麻烦了。
看见魏诚一路走来,所有人都放下心中一块大石头,只要他来事情就变的简单了。接下来就是看独孤星月的表演,见识一下独孤星月的武功到底有多高强。
老三老四早就立好了火桩,目的当然是为了让大家更舒适的欣赏这场战斗。虽然这样做很浪费时间,因为这场战斗持续不了多久,独孤星月应该在几招之内就能决出胜负,但是在等魏诚的时候他们也没事做,准备一些东西也是应该。
大家看见魏诚这个样子……真觉得他时候到了,穿的就是一个鬼,而且这套衣服与他的身体也不成比例,估计是他在中原行走江湖时穿的套装,但那时候他长的瘦,现在很壮,感觉不大合身。大半夜的摆出这种造型出门,别说与他有仇,就算没仇都想打他一顿。
第六百七十六章 差距太大
魏诚来到独孤星月的面前,随后拱手道:“在下魏诚,最后再问一次……你真的是独孤星月吗?”
“废话少说,出招吧。”
魏诚点了点头,随后身形不动,整个人忽然往后跳了好几步,像是一具干尸复活似的。紧接着判官笔往生死簿上一挥,三张符纸从生死簿里飞了出来直奔独孤星月面门而来。
三张符纸的速度虽然极快,但是在独孤星月的面前几乎不拿正眼瞧这一招,赤麟一挥,一股浓烈的火气如同被灼烧的月牙一般直接砍出,剑气直接将魏诚的符纸砍碎,但并没有因此停下来,而是继续极速前行。
这一道剑气说强不强,因为独孤星月根本没有拿出全部实力。但是在魏诚眼里,这一道剑气之强前所未见,而且还夹杂一股火气,这要是不躲开的话,直接会被劈成两半。
魏诚一个闪身像是跳尸一般躲过剑气,他的身法非常诡异,虽然动作不快,但非常灵活。两只脚同时出力,而且方向一样,看着像僵尸跳。难怪他的名字是阴阳判官。
现在大家都明白了,他这种诡异的身法确实有其独到之处,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在他刚刚闪身的时候,独孤星月的剑已经到了,快如闪电急如风,一剑如同十剑一般幻影重重,让人无处逃生。
这是独孤阀的剑法百剑式的基础,只能刺出十剑而已,这种基础的剑法就连宁安也会使用,但宁安的剑法威力与独孤星月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虽然仅有十剑,但几乎覆盖所有范围,让魏诚躲无可躲。
魏诚也吓了一跳,这十剑每一处都对准要害,如果被刺中那就不是惨了,而是死定了。立刻举起判官笔硬上,与独孤星月拆招,打出了自己的套路。双方在套路上也不是同一个档次,原本魏诚就是被迫出手,几招之后魏诚就感觉力不从心,两人在修为上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更何况魏诚这些年荒废武功,除了内力有些增长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进步。
独孤星月这些年可不同,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她几乎将所有的精力全部用在练武之上,这时候的独孤星月还根本没有认真发挥,要不然的话魏诚刚才那一剑直接出百剑式,魏诚就可以当真正的判官了。
魏诚自己再清楚不过,独孤星月每一剑劈下都震的自己虎口发麻,几乎拿不住笔。如果继续这样拼下去的话,根本不需要砍中自己,内力直接就能将自己震的五脏俱裂。
这样拼下去不是办法,魏诚双脚点地身体直接往后退出好几米远,仅有的一点求生意识让他转身逃跑。
刚刚转身,魏诚便感觉自己脖子一凉,一柄冰冷的剑架在他的脖子上。虽然魏诚的身形非常诡异,但只要多看几眼就明白怎么回事,想要抓住他的走位并非难事。
其实这场战斗早就在所有人的预料之中,魏诚怎么可能打的赢强大的独孤星月。独孤星月的功力不在赵匡胤之下,当初甚至远超赵匡胤和宗信两人,只是这两人的功力进步太快,由其是宗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超越所有人。
魏诚叹了一口气,随后将手中的生死簿和判断笔一扔,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死亡。等级差距太大,独孤星月只用了三成功力魏诚就完了。
“在下技不如人,甘愿领死。”魏诚道:“不过在临死之前,在下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杀人不过头点地,就在凉亭下面有一个洞,这是在下早就准备好的地方,早就料到会有今天,所以连棺材都准备好了,麻烦几位将在下入殓,以免暴尸荒野,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想死?没这么便宜的事。”独孤星月道:“我只想废了你的武功,然后挖去双眼,割掉脚筋,然后放你一条生路。我要眼睁睁的看着你在伊州城里乞讨,我看你什么时候死。”
妖妖道:“别这么着急,也别这么残忍,当初魏诚杀死李善的时候不也就是三招就死吗?并没有让李善受什么苦,所以我们不能这样对付他。”
“人要求死,谁也拦不住,在下绝不会苟活于世,还请姑娘给一个痛快。”魏诚一副慷慨赴死的样子让独孤星月很不爽,同时也让其它人非常不爽。
妖妖道:“星月姐姐,咱们可都是好人啊,就算是寻仇也不能做坏事。活活拆散一个美满的家庭这种事情有损相公的名誉,就让他们一家团聚倒也无妨,反正有的是时间,我们又不着急赶路。我想此时魏诚的妻子顶多是回娘家暂避风头,只要多问几句,很快就能找到她的娘家,顺便把那一家子也都送上路,黄泉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听到妖妖的话魏诚慷慨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惊恐,魏诚怎么也没想到这他们竟然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放过,甚至连妻子娘家里的人都要杀光。他们绝对有这个实力,独孤星月也有足够的理由和动机去做这件事情。
其实魏诚也想过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在临走之前还特意叮嘱妻子让儿子在娘家的邻居家帮忙带几天。但愿这些人没有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吧。
魏诚道:“祸不及妻儿,你们杀我一个就足够了吧。没有必要连累根本不会武功的家人。”
“祸不及妻儿?他不止有妻子还有一个儿子,那就有意思了。”宗信轻笑道:“你们也知道我这个人喜欢做研究工作,我一直想知道,一个小孩子如果和狼养在一起的话,他长大之后是不是和狼一样。狼要比其它动物都忠诚,如果养一只人狼在身边的话,打架还可以让他先去。”
宗信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不过这话真把魏诚给吓坏了。甚至连妖妖一行人也吓坏了……宗信竟然会说出这么可怕的一件事出来,而且宗信这种人只要有一个想法,他真的有可能会去做。
这种事情也太残忍了吧,将一个小孩子从小当狼养,长大之后他的行为模式与这些座狼无异,如果宗信培养的好一点,或许还能帮忙打架。不过对于这个小孩子来说,太残忍了,绝对不是一般的残忍。一个人如果这样活着的话,还不如死一百次来的痛快。
“宗信大师,你可是当代有名的得道高僧,怎么能此禽兽不如的事情?”事情涉及到他的儿子,魏诚也忍不住了。虽然一把剑架在脖子上,但他宁愿被这把剑砍死,也不希望亲眼看见儿子经受这种可怕的待遇。
“认识我就好,应该听说过关于我的事情对吧。”宗信道:“我宗信说出口的话,从来没有收回过,而且全部都实现了。”
魏诚道:“当今天下谁敢不认识宗信大师?一招便杀了北汉大军五万兵将,在商队来伊州之前,伊州就已经得到这个消息了。虽然有些迟,但是关于宗信大师的事情,就连商人也是津津乐道。”
“那好,我可以不为难你的妻儿,但相应的你就要让我做一个实验。”宗信道:“反正你在伊州打铁为生,你的功力没有用武之地,将这些功力全部交出来,我便不去找你妻儿寻仇。”
“如果只是这一身功力的话,宗信大师尽管处理,在下绝无半点怨言。”魏诚自然知道宗信的威名,因为他这些年依然心系中原,对中原的事迹非常感兴趣。早在几年前就从过往的商人那里听说过中原出了一位得道高僧叫宗信,而且对于宗信的事情越传越神,到后来几乎变成了神话故事,这也让魏诚有些不敢相信。
后来又听说宗信迎娶独孤星月为妻,这两人都是魏诚最感兴趣的,他们的消息只要传入伊州,魏诚一定会仔细寻问。
原本魏诚还不信谁有这么大的本事,竟然可以让别人飞起来。结果看见独孤星月之后,魏诚几乎就信了。因为原本应该快到0岁的独孤星月如今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样子,正是青春年华。一个能让人凡老还童的和尚,他的事迹传的再神奇也不敢不信。
宗信说一不二这件事情魏诚也知道,所以只要宗信肯答应放过自己的妻儿,他想做什么都行。更何况自己这一身功力原本就没有用武之力,留着这些功力除了让身体更强壮之外,也没别的用了。
宗信给独孤星月使了一个眼色,独孤星月立刻精准的点向魏诚的几个麻穴,目的当然就是为了让魏州失去行动能力,以免他抓住宗信威胁身边的人。
宗信来到魏诚的身边,随后小声道:“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运功抵抗,我要将你的内力和真气吸入我的身体,所以你千万不要抵抗,以免让我受伤。当然,这只是学术性的实验而已,你也不用太紧张,基本上这件事情与你和独孤星月之间的仇恨没有任何关系。”
魏诚点了点头,其实没怎么听明白,反正宗信的意思就是不要让他运功抵抗。这也不是什么难事,魏诚脖子上还有一把剑,所以他也不敢不答应。
第六百七十七章 捡回一命
宗信伸双手顶住魏诚的背,随后用化极手强行吸取魏诚体内的真气和内力,这些真气和内力刚到掌边的时候,宗信立刻用毒感染这些真气和内力,带有毒性的真气和内力就可以用五毒神篇的行功方法将这些内力存储于五脏之中。
这只是宗信的理论而已,实际上宗信是直接将这些带有毒性的真气和内力先导入体内变异金蚕王,变异金蚕王遇到带有毒性的真气和内力立刻开始吞噬,然后解毒,被变异金蚕王吞噬又解毒之后的真气和内力完全纯净,立刻就变成了宗信自已的功力,控制起来非常轻松。
理论两句话就说清楚了,但实际操作却是非常困难。宗信与魏诚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魏诚是因为体内的功力被人吸走,这么多年的努力几乎全部白费,无论身体和内心都极度痛苦。而宗信则是因为有异种功力进入体内,这股力量对于现在的宗信来说太强了,而且又是别人的功力,吸入体内感觉全身膨胀,仿佛要爆炸似的。
‘砰~’
宗信一掌将魏诚推开,此时的魏诚因为功力损失太多已经昏迷过去,宗信则是运功,将这些从魏诚体内吸出来的真气和内力慢慢转化为自己的功力。
这个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所有人都围着宗信安静的打坐。这个时候不适合升一堆火烤肉喝酒,因为宗信也需要安静的环境,这毕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将别人的功力转化入自己体内,而且是强行吸入,不管对方同不同意。如果宗信成功的话,在场所有人都是受益者。
次日清晨,宗信慢慢睁开眼睛,其它人也都有所感觉同时醒了过来。
“宗信,情况怎么样?”赵匡胤这句话也是多余问,其实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宗信在练功的时候,围在他身边的那个圈子越来越大,因为宗信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几乎不用再解释什么,所有人都知道宗信的功力恢复了不少。这足以证明宗信的办法是成功的。
宗信点头道:“情况还不错,我的功力恢复了四成。不过体内还有一些浪费的功力,我已经吸收不了,赵匡胤你过来。”
赵匡胤很自然的走到宗信身边,宗信一掌巴过去,将这些纯净的功力直接输入他的体内。
赵匡胤得了好处之后,立刻感觉伤势大减,盘膝坐地运营梳理。果然他的功力也恢复到了原本的两成左右。不过赵匡胤的速度要比宗信快的多,因为宗信输送过来的是纯净的功力,而宗信吸取的是魏诚身上的异种功力。
“好啊~这种武功真厉害。”赵匡胤佩服道:“宗信,快教我怎么弄。我把幽云十八骑全部吸光,这样我的功力应该会比你高一些才是。”
老一老二老三老四非常恶毒的看着赵匡胤,赵匡胤完全不为所动,因为他是一个有自尊的人,所以就当没看见。
“要不要连我的功力也吸走啊?”郑子明郁闷问道。
“那是再好不过的了。”赵匡胤有些害羞,不过还是承认了自己的想法。如果可以吸的话,真希望能将天下所有人的功力全部吸入体内。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几乎就是神了。
宗信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刚才已经试验过了,如果只是将对方的功力感染,然后再吸入体内存储的话,这样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将这些功力彻底吸收,办法并不是不能用,只是太浪费时间,而且这段时间对自己的功力也有影响,得不偿失。我自己稍微计算过,如果吸走一个人的功力慢慢消化,这样的成长速度只是比自己练功快一些而已,同时伴随着很高的风险。”
宗信的话让赵匡胤凉到了谷底,但事情有些不对劲,凭什么宗信一晚上就能将魏诚的功力全部吸收,而且还能分给别人?仔细一想,宗信体内有一只变异金蚕王,他是用变异金蚕王解毒,并不是自己在体内将这些带有毒性的异种功力慢慢解毒。
还是宗信好啊,体内那只变异金蚕王不但可以保证他百毒不侵,而且还能保证他吸收别人的功力之后自用……太不公平了。
宗信道:“这种武功也并不是完全没用,如果只是将别人的功力用来疗伤的话,就算是别人的功力也无所谓,但这样又回到大姐雷芳的那套修改过后的化极手去了。她原本就可以吸收别人的功力用来疗伤,只是不能存储而已,必须要尽快释放出去。所以……这个试验我成功了,其它人却不能使用。”
赵匡胤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确实想要将别人的功力化为已用原本就是一个不实现的想法。宗信能成功已经难得,而且这种方式其实已经成功,只是作用不大而已,学了也是白学。
“算了吧,相公你做的已经够好了。反正你现在的功力正在恢复,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妖妖道:“老三老四去看一看那个阴阳判官死了没有。”
老三老四立刻前去查看,细查之后发现他并没有死,只是昏迷过去了而已。
“没死。”
“没死就算了,不管他也行。”妖妖道:“相公,咱们还是先回客栈休息一晚,等睡醒之后再说别的。”
宗信点了点头,虽然功力恢复,但昨天忙了一整个晚上,宗信也很疲劳。
“给他留点东西,这里太热,以免睡死过去。”
一行人直接上车,赶回伊州东门。剩下魏诚一个人在那里躺着,没有人管他,他的存在已经不重要了,宗信废了他的武功,而且还帮宗信恢复功力,他的作用已经完了。
…………
直到中午,魏诚缓缓的醒了过来,这一次完全是被热醒的,太阳晒的整个背都快被点着了。
魏诚仔细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随后艰难的爬向凉亭,在凉亭里休息一下,顺便回想昨天的事情。
“看来,独孤星月放我一条生路……”魏诚郁闷道:“不过我的功力,只剩下一成左右,宗信大师果然厉害,他竟然真的可以吸取别人的功力自用。算是捡回一条命,想不到这么轻易就放了我,接下来什么也不用怕了,可以用好好过日子。”
魏诚死里逃生,只能感谢独孤星月的仁慈。虽然武功基本上全被宗信吸走,他只留下一成功力给自己保命,不过对于魏诚来说倒也没有关系,因为他原本就没有打算再闯荡江湖。
魏诚早就看穿了整个江湖,江湖原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有武功就可以杀人,有势力就可以嚣张,就只有这么简单而已。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自己曾经想像的太美好,原本希望成为江湖上一位有名的侠客。但魏诚发现,其实一切早已注定,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无论做多少好事都没用。
江湖上的人看中的永远只有你的权力和力量,做好事做坏事都无所谓。其实所有人都一样,根本没有什么江湖不江湖的区别,大多数眼里都只有名利二字,江湖人永远不会认同别人做了多少好事,只会认同他获得了多少利益。
魏诚轻轻一笑,宗信大师果然名不虚传。独孤星月跟了他之后,竟然真的放了自己一条生路,在此之前自己怎么也不敢想象,是自己害的独孤星月嫁不出去,她有多恨自己根本不用多想,这样的情况之下,以她的武功竟然能留自己一条命,确实不易。
魏诚恢复了一下之后,勉强站起身来捡起刚才自己身边的一个包袱,这一定是宗信大师留给自己的,虽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打开来看一看也好。
这个包袱里有几锭金子,一个水袋,还有几个干饼。魏诚一下子就明白了,宗信这是随便给自己留了一点东西,以免在这里被活活饿死渴死……
魏诚轻轻一笑,随后将包袱放下跪在地上,双手合实道:“阿弥陀佛~佛祖慈悲。”
说完之后,魏诚打开水袋喝了几口,回到凉亭继续休息。这一辈子练的武功都没了,如今的魏诚身体大不如前,走两步就感觉累的慌。照这种情况来看,想要彻底恢复,像以前那样打铁,没有个一年半载是不可能的。
…………
宗信一行人回到客栈将东西整理一下,派老四看守,随后便回房睡觉。四辆马车里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搬进房里,但其它货物还是要派人看守,否则被偷走就划不来了。
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就算这一群人的武功再高,他们也不能见谁打谁。如果这些东西丢了,他们找店家闹事也不像话,还是自己看好比什么都强。
老四其实也不用一直守着,因为有五头座狼和一头巨大的黑牛在旁边,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这些座狼的耳朵,他也只是换一个地方睡觉而已。
幽云十八骑向来如此,谁的武功最低,就做最累最苦的事。这也是宗信为了鞭策他们努力练功,如果不想做这些杂务的话,就让自己的武功不是最差的一个就行了。
武功的强弱就是他们的称呼,宗信根本不知道这群契丹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反正武功最高的人就是老一,武功最弱的人就是十八,其它事情这群人自己拿主意就行了。
第六百七十八章 回鹘可汗
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宗信一行人起床吃饭。一大堆人围了三张桌子,因为宗信和赵匡胤的真气恢复运营,他们的伤势也会好的更快,身体已经没有大碍所以胃口大增,把菜点满一个一个的品尝,根本不怕浪费。
这也是宗信的一大优点,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也根本不在乎自己多富有。几千两几万两对于他来说也就是一个数字而已,对于钱根本没有概念。而且一直嫌身边的人花钱太少,总因为这件事情发愁,这些钱什么时候能花的完?
宗信之所以这么大手大脚的原因除了他有钱之外,也因为宗信每次出门都是赚钱,不管遇到强盗还是土匪,又或者是坑某些有钱人。只要宗信出门一次,原本带的钱非但没有花出去,反而会赚一大笔回家……这也使得宗信的钱越花越多。
饭店里,宗信一行人根本没有什么礼仪,一大群人划拳喝酒,身边其它人都烦这些中原人士,吃饭的动静太大了。其实回鹘人也差不多,他们喝高兴也是如此,但每个地方都有一些地域性偏见,所以看不惯这些中原人。
宗信和赵匡胤喝的很多的酒,因为他们都会使用醉逍遥心法,无论喝多少都不会醉,反而利于自己的功力。
“酒量不错啊……”忽然旁边桌有人佩服道:“这位两喝了有两坛酒了,脸不红,说话也清楚。敢问两位英雄,中原人都这么能喝吗?”
“前些日子不是来过一批中原商人吗?难道你还不知道中原人有多能喝?”宗信笑道:“我们这些人酒量都不行,不过喝个十坛八坛还是没有问题的。”
宗信这话说的,认识他的人都投来鄙视的眼光。知道他有醉逍遥心法护身,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顶多是肚子涨而已。宗信故意这样说,把中原人说的很厉害,往后有多少回鹘人拼命的给中原人敬酒?到时候谁受的了啊?
“能喝十坛八坛?不信……”旁边桌的人道:“在下对自己的酒量倒是很有自信,反正今天一个人,不如来拼一拼酒如何?”
“来来来,这边桌来喝。”宗信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人长的还挺帅,忽然就感觉有些后悔。万一他是看中自己的老婆怎么办?就算不是自己的老婆,万一他看中赵匡胤的老婆也不好嘛。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而且这种可能性宗信已经遇见过了,万一他是看上自己了怎么办?小菊花可受不了任何棍状物体的侵犯。
宗信话已出口,现在收回也来不及了,这种事情真麻烦。宗信一直相信,一个年轻的帅哥主动搭讪,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以后一定要注意才行。
喝酒喝高兴了,不管有没有醉总会犯一点错误,宗信也是如此。直接就把别人叫到他这桌来了,这个人也挺不要脸,直接坐到了宗信和赵匡胤的中间,非常钦佩的看着这两人。
“在下先干三碗。”说完之后,这个人直接端起酒碗,连灌了自己三碗下肚。拿一般人的酒量来说,这个人确实挺厉害,他喝酒跟喝水一样。
喝完三碗之后,立刻拱手道:“敢问二位如何称呼?”
宗信道:“在下雷天信。”
赵匡胤道:“在下赵九重。”
“在下景琼,幸会幸会。”
“幸会行贿。”X
几个人端起酒就开喝,你一碗,我一碗,谁也别漏,谁也别多。就这样,三个人又喝了十坛酒,还吃掉了两只烤全羊。
整个酒楼的人都在看着他们表演,这三个人确实能喝,但在场除了郑子明之外,其它人也都跟着喝,而且都不显露出一点将醉的痕迹,每个人都很清醒。酒楼里的回鹘人都看傻了,这就是中原人的酒量吗?简直太可怕了,中原人这样喝酒,他们收割的粮食都用来酿酒了吧,其它人非得饿死不可。
景琼佩服道:“好,二位好酒量。在下佩服万分,这顿饭在下请了。就当是给中原客人接风的酒。”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宗信也没有阻止,因为看这个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非常有钱的人才是。丝绸之路断绝之后,加上大唐灭亡,回鹘这边没有能力自主制作丝绸锦帛,所以这里的人一般都穿着棉麻制品,像这个人身上穿的高等丝绸衣服在回鹘可说非常罕见。
在中原这种丝绸倒是普遍,虽然是高级的丝绸,但在中原价格也并不高,只是到了关外丝绸的价格一路飞涨,已经到了普通有钱人都买不起的程度。
起初回鹘是从丝绸之路得到中原的高级货品,后来因为安史之乱回鹘平乱有功,所以特别奖励回鹘一份绢马合约。每年回鹘进贡给大唐十万匹马,大唐给回鹘百万匹锦帛。
但是后来大唐经常拖欠锦帛不给,这也彻底得罪了回鹘。因为这是回鹘得到锦帛的唯一途径,这些锦帛到了回鹘就是天价,不管是自己使用还是卖给外邦都能让回鹘大赚一笔。只是那时候大唐因安史之乱托后经济,给不了回鹘百万锦帛,只能拖欠。
回鹘人民可不答应,与大唐彻底决裂,除非他们交出欠下的锦帛。没有回鹘战马的支持,加上大唐内忧外患,以至灭亡。虽然大唐的灭亡与回鹘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从这一点也能看的出回鹘人民对大唐锦帛的热爱。所以对于此次重走丝绸之路这件事情,回鹘人民还是非常欢迎的。
其实这时候宗信一行人穿的依然是中原服饰,而且都是非常高级的丝绸制品,单是他们身上这些衣服就足够吸引眼球,因为回鹘人非常清楚丝绸的好处和价值,看着就让人羡慕。
好东西一眼就能看的出,景琼也知道丝绸在中原不算什么高级货,但是在回鹘却非常昂贵。这还只是出关之后的第一站而已,越往西行,价格越贵,所以丝绸之路才会有如此强烈的吸引力。
“这位兄台,我看你的面相,气质绝非一般。如果我没有看我的话……”宗信忽然小声道:“你有一朝人王地主之命。”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人吓的满脸发黑,唯独景琼,毕竟是当地人,而且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他只是被吓的满脸发白而已。
“你……你怎么看出来的?”
宗信道:“在下有相面算卦之术,此地距离中原不算太远,你该不会没有听说过算卦相面这种事情吧。”
景琼真吓了一跳,分明第一次见面,而且是自己主动找上他们,原本只想与这些人拼一拼酒量……真的没有想到竟然被人一句道破心事。
景琼刚才还想离开,但是被宗信这么一吓,所有的酒精都从毛孔里散发出来,此时景琼的大脑非常清醒,他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凭什么?凭什么看自己的脸就知道一个人的身份和未来?景琼倒是知道中原有这种异术,但却完全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而且听说会这种异术的人要么是高人,要么就是骗子。
景琼仔细看了一下雷天信这个状态,他不像骗子,但也不像高人。看他这个状态,应该就是被上次的大商队落下的人,虽然不知道是何原因,但看他的样子不像着急追赶上次的中原商队。
他说这话到底是为了什么?景琼一脸差异的看着宗信。
赵匡胤直接拱手道:“陛下……这个地方应该叫可汗了对吧。既然我朋友说你能当这个地方的皇帝,那就一定行。我这个朋友说话还从来没有不灵验过,你的身份应该非常特殊才是。”
景琼小声道:“你就这么信任他?”
“如果我不信他的话,早就死了。”赵匡胤道:“你到底什么身份,对了回鹘现在的可汗叫什么名字?”
宗信道:“伊州这里与沙州敦煌类似,曾经都属于河西管辖,所以这里是河西回鹘的范围,现在的可汗应该是后晋所封,奉化可汗对吧。”
“没错,伊州附近都属奉化可汗葛仁裕的管辖。”景琼道:“我的名字与葛仁裕的区别还是有一些大,我凭什么能当可汗?”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宗信道:“反正你有一朝人王地主之命,今日相见算是有缘,往后再见只怕要称你为可汗了。”
“好眼力,在下正是奉化可汗葛仁裕第七子,葛天成。”景琼是非常佩服,因为自己并没有介绍过真实身份,而且这些中原人也很少到伊州来,所以自己与这群人是第一次见面,在此之前他也没有机会得知自己的真实面目。最关键的是,这一次是自己主动搭讪,他们原本还不乐意搭理,所以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最关键的是,景琼对自己当可汗这件事情很有自信,因为可汗布置下了十大难题,能将这十大难题全部完成的人,就是下一任可汗。景琼的智慧和武功都胜过几位哥哥,不过还是有一些难题未能完成。
不过既然能看出这一点,证明这个人绝不简单。雷天信这个名字没听说过,毕竟与中原的交流不多,但是看这个人的样子……应该挺厉害,否则身边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美人?
第六百七十九章 略显老套
景琼叹了一口气道:“想要成为可汗谈何容易?我有一些难题解不出来。”
“什么意思,当可汗还需要解题?”
景琼道:“可汗向我们几兄弟出了十道难题,可汗说只要将十道难题全部解出便能成为下一任可汗。我已经解出大半,但有一些问题我始终解不出来。”
天涯兴奋道:“都说来听听,我最喜欢解题了。”
景琼道:“这第一题便是可汗说他年纪大了,舌头还在,牙齿早就掉光。这题简单,奉化可汗最喜欢吃羊肉,但如今牙齿没有了,舌头还可以品尝出味道,所以我找寻很多方式,可以将羊肉炖软,不用牙齿也可以品尝到羊肉的美味。接下来就是……”
“你傻吧……”天涯郁闷道:“姐夫,我第一次怀疑你,这样算不算不敬?”
“这回不算。”宗信也很郁闷,这个景琼对自己还挺有自信,这些自信到底是从哪来的?他就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吗?这点智商还想当可汗?别说是天涯,就连宗信都想骂他一顿了。
赵匡胤想了一下,随后道:“哥们……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也认为可汗是嘴馋想吃东西,但是没有牙齿,所以吃不了。年纪大了不都这样吗?”
天涯解释道:“可汗的意思是,牙齿刚强,但如今却一颗不剩。舌头柔软,这么多年依然建在。想要让国家安泰,长治久安,便不应太过刚强。怀柔政策反而能让国家长久。”
宗信点了点头,天涯说的很有道理,自己曾经也教过天涯这件事情,他只是记住了而已。这是老子对他的学生常枞说的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这句话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很有道理,人不应过于刚强。
景琼恍然大悟,竟然这才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为难自己找了这么久的炖羊肉秘方,结果还是不如找别人问几句呢。中原果然有高人,最奇怪的是……回答出这个问题的人竟然只是一个小孩子。难道说自己的智慧还不如中原的一个小孩子吗?
天涯道:“还有什么问题都说说吧,我看以你的这个脑子,如果没人帮忙的话,一辈子都回答不出这个问题。”
景琼郁闷道:“这个第二道题可汗说,天上的星星很多,但月亮只有一个。”
天涯想了一下,随后道:“姐夫,这句话老子没说过,这是什么意思?”
“说话别没大没小的。”宁安郁闷道:“平时都怎么叫你的,在你姐夫面前自称老子?”
“老子是个人,不是我的意思。”天涯也挺郁闷,亲姐姐就在身边,随时都被限制着。
宗信道:“繁星虽多,星光暗淡。月亮虽少,普照大地。所有人都可以看见星星和月亮,但只有月亮能替天下照明。朝纲之中,官员如同繁星,有明有暗,有奸有忠,皇帝和百姓根本分不清谁好谁坏,但百姓却知道月亮是圆是缺。这是让可汗关心天下百姓,不要过多理会这些官员,因为数量太多,分清哪个好,哪个坏太困难,也没用。”
“是这个意思?”景琼再一次恍然大悟,随后立刻道:“可汗第三题是说,不是所有的河流都会汇入大海,但雨点却能降临所有大地。这又是什么意思?”
宗信道:“百姓的心声和疾苦并不能全部都传达给可汗,但可汗的政策却能传达给所有百姓。这是让你选择好的政策,便能恩泽天下。”
“哦~我还以为可汗这辈子没见过大海,所以想去海边看一看。回鹘领地少雨,所以希望多建水坝,存储雨水……”景琼郁闷道:“看来我都想错了。那伊州城每天进入多少人?”
“两人。”
“怎么会才只有两人?”景琼郁闷道:“我派人每天在伊州城外计数,每天都不一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绝对不止两人。”
宗信道:“屁话,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难道还会有其它人?”
“诶~有道理。”景琼虽然兴奋,因为这群人帮自己解决了很多难题。不过也很郁闷,这群人怎么这么聪明?中原人不但酒量好,而且喝了这么多酒之后,脑袋还这么清醒,简直太可怕了。
景琼连问九题,全部都被轻松回答上。其它人也并不吃惊,因为宗信这个人的特点就是脑子好,这些所谓的难题在宗信的面前根本不值一提。有些太简单的题天涯直接抢着回答,他的表现欲是最强的,只要自己会的题绝对不给其它人机会。
当然,这些题其实也挺难,如果不是景琼遇到了宗信,只怕他这一辈子都回答不上来。
景琼佩服道:“听君一席话,胜读百年书……这些题太难了,想不到在你面前竟然如此简单。我就说可汗不会出无聊的问题让我们回答,结果竟然全是治国安邦的道理。你不是普通人吧,这些问题绝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回答上来的。”
宗信道:“这些问题你随便找一个中原人士问几句都能回答上,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商人。身体不太好,在敦煌病倒,所以被大部队落下。如果我真有这么厉害的话,商队会不管我的死活,直接抛弃我离开吗?”
“也是哦……”景琼一脸郁闷,中原水太深,我想加农村。难怪以前的可汗对中原称臣,一个普通的中原人竟然这么厉害,那中原皇帝不是更厉害了吗?如果真有机会成为可汗的话,千万别去招惹中原,还是与中原建立良好关系才是正道,从中原学习文化,购买丝绸瓷器就行了。反正回鹘这种地方常年干旱,中原也看不上这些的土地,应该不会主动攻打才是。
“一共有十道难题,帮我帮到底,最后一题是什么?”
景琼道:“这道题最奇怪,可汗问天山山顶上开了一朵花,这朵花是什么颜色。天山山顶异常危险,而且那里被黑汗占领,那都是一群土匪山贼,谁也不敢去天山。天山山顶常年积雪,山上怎么可能开花?这个回答一定是没有花,可汗是故意这样说,以为我们会编出一种颜色骗他,这样就是错误的回答。说没有花才是正确的。”
天涯无奈道:“我真的怀疑你能不能当好一个可汗,这道题分明就是为了测试继位者的勇气。你必须要亲自上一次天山才知道天山上的花是什么颜色。所以无论如何回答都是错误的,你必须要带一朵天山上的花下来才行。”
宗信道:“天涯说的没错,这道题是为了证明你的勇气,虽然我可以先告诉你天山上的花是什么颜色,不过你必须要亲自去一趟才行。”
“天山上真的有花吗?”妖妖一脸诧异的看着宗信,因为天山就在伊州境内,所有人都能清楚的看见天山之上白雪皑皑,如此寒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花?
宗信点头道:“天山上真的有花,而且是非常漂亮的白色花朵。原本我还想明天便启程追赶商队,不过现在我对这件事情有了一些兴趣,咱们也去一趟天山如何?开在天山上的花有奇效,可以驻容养颜,推迟衰老,止血止痛,滋阴壮阳,无论男女吃了这种花都很好。而且对于很多重病的人,都有极好的疗效。”
“还……还有这种东西?我怎么不知道?”景琼郁闷道:“我才是回鹘人吧,长在天山上的花我都没见过,你怎么可能见过?”
“可能是黑汗族一直隐藏着这个秘密,他们不希望回鹘族知道这件事情,所以霸占天山,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宗信道:“这种东西叫天山雪莲,黑汗族偶尔会进贡给中原皇帝,相信可汗还是知道这件事情,但为了人民的安全着想,故意的没有公布。毕竟如果大家都知道天山雪莲的价值如此之高,百姓会蜂拥而至采摘雪莲,但黑汗族是绝不允许,所以到时候难免引发一场大战。况且真正极品的天山雪莲只会长在最危险,最陡峭的山崖,那种地方绝非一般人可以到达,采摘也是极其危险。”
赵匡胤忽然郁闷道:“哥们,为什么提起灵药这种东西,大家都说只会长在最危险,最陡峭的山峰或是山崖,难道就没有长在普通地方的灵药了吗?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老套?”
“事情是这样的,就算是雪山之上也有动物,如果不长在那种地方的话,刚冒出一个芽就被山上的动物吃掉了,根本长不大。所以只有动物无法到达的危险地带,才能长出这种灵药。虽然老套,但这是固定剧情,除非你把山上的动物全部杀光,普通地方也能长出这种东西。不过话说出来,如果没有动物粪便的滋养,只怕雪山这种贫瘠的地方用不了几天,什么都长不出来了。”
所有人都点头,宗信这个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嘛。难道那些珍贵的灵芝什么,都只会长在山崖最陡峭的地方,并不是它们喜欢这种地方,是因为只有长在那里的灵芝可以活下来,一般的灵芝早就被动物们吃光了。动物也不傻,知道那东西好吃又营养,所以就算有危险也想去吃。只有那种实在无法到达的地方,动物们才会放弃。
“天山雪莲……听名字不错诶,味道如何?”妖妖也很关心这种事情,因为宗信说天山雪莲可以驻容养彦,推迟衰老,那就等于是保存青春。虽然她们都喝过麒麟血,可以延长0年的青春,但哪个女人嫌青春太多?更何况这东西可以美容,当然值得去冒险。女人嘛,为了漂亮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第六百八十章 自己手贱
宗信道:“味道是苦的,天山雪莲是药材,别以为什么东西都好吃。反正这是一种难得的好东西,所以我倒是挺想去摘几朵回来熬粥熬汤,甚至泡酒也不错。”
哗啦啦~哗啦啦~宗信腰间的酒神葫芦忽然抖动了起来,所有人都盯着宗信腰间的葫芦,很明显它才是最激动的一个。葫芦很希望能将雪莲装进去泡酒……一般的葫芦哪会动?宗信的这个葫芦也是一个奇葩。
宗信点头道:“看样子泡酒最合适。”
“刚……刚才那个葫芦……动了?”景琼吃惊道:“葫芦自己动了?”
宗信一脸不屑道:“喝多了不是?葫芦怎么可能自己动?是因为我这个人怕高,一想到要上天山,所以吓的双腿发抖,看着像是葫芦在动,其实是我在动。”
“哦~哦~是这样啊,我就说嘛,葫芦怎么可能动?”景琼松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结果葫芦是真的动了,但真正的原因是雷天信的腿在动,带着葫芦一起动,这样就很正常了。
其它人也习惯于了,懒的鄙视他。宗信竟然有脸说自己怕高?这里好几个人可是亲身经历宗信带着他们飞起来过,如果宗信怕高的话,他怎么可能飞?虽然不是直接的飞起来,而是制作了一个很大的孔明灯。关于这件事情天涯是完全明白其中的道理,他甚至可以模仿一次,但其它三个女人则是完全不理解,只知道宗信带她们飞了起来。
景琼道:“你们……先别说那个什么天山雪莲,我只想知道你们真的要上天山吗?那里可是危机重重,没有人能从天下活着回来。反正我是不会去的,我已经回答出了这么多题,应该可以成为下一任的可汗。”
“要不要脸啊,这些问题都是你回答的吗?”
景琼道:“是啊,只要我在可汗面前说出来,这些问题就是我回答出来的,没毛病啊。”
宗信轻笑道:“你全部回答出来也没用,过不了这一关,你成不了可汗。一个没有勇气的可汗才是最没用的,所以你的其它兄弟就算回答不出前面的题,但如果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从天山回来的话,那他就是下一任的可汗。最后一题往往是最关键最重要的,这一点你也不知道吗?”
景琼其实早就想到过这个问题,问孩子们天山上开的花是什么颜色,分明就是让他们上去亲眼看一看。但是有黑汗族在天山把守,上天山的人几乎没有活着回来的,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回鹘人向来崇尚勇气,一个没有勇气的人是当不了可汗的。但上天山已经不是勇气的问题了,简直就是自杀……可汗怎么会布置下这么危险的一个任务呢?难道不是亲生的吗?
宗信的话也深深的触动了景琼,自己的六个哥哥都是有勇无谋之辈,他们是真的有可能冲上天山夺取雪莲,如果让他们成功的话,自己就没有资格成为可汗了。
很明显,可汗的用意就在于此。他希望可以看见孩子的勇气,而且他知道天山雪莲的事情。问题是……他也知道黑汗族有多强大,为什么要让孩子们去天山呢?
景琼忽然道:“你刚才说天山雪莲对很多重病也有作用对吗?”
“是啊,天山雪莲是难得的灵药,虽说不能起死回生,但可以恢复精力。就算得了重病,吃下天山雪莲也会有很好的治疗效果,甚至有可能痊愈。”宗信道:“天山雪莲的药用还是一个迷,因为数量太过稀少,而且只有黑汗族占领,偶尔进贡给中原皇帝,就连御医们也说不清天山雪莲到底能治多少种病症,但绝对是难得的灵药不假。”
“可汗该不会是因为有谁可以采一朵雪莲给他治病吧……”景琼郁闷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汗暂时还不会死,就算给他采回雪莲也未必能当下一凭的可汗才是。那我又何必去冒这个险?”
景琼并不是真的这样想,他只是给自己找一个不去的理由而已。要知道黑汗族人领地意识非常强,争强好胜,无论是谁只要敢踏入天山地界,一定有去无回。黑汗族既然如此珍视雪莲的秘密,他们就绝不会将雪莲轻易送给其它人,一定会派人好好看守。
不过黑汗族也并不是一直都存在于天山,为什么偏偏被他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回鹘人自己都不知道天山上竟然会有这种珍贵的东西。
其实想太多也没用,反正天山这种危险的地方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的。就算有人拿刀逼自己去也不行。
天涯道:“姐夫,这一回你可能是看错了,这个人没有当可汗的素质。”
“这个嘛……你认识我这么多年,我有看错过一次吗?”宗信道:“我说是,一定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到底什么事?”
“关你屁事。”宗信郁闷道:“景琼,你确定不去天山?”
“不去,打死我也不去。”
宗信点头道:“那就这样吧,既然你不想去我也不能强迫你,我这个人是很讲原则的,绝不强迫别人做任何事情。其实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带路,找谁都行。”
“别想了,当地人都知道黑汗族的可怕,不管你出多少钱他们都不会替你带路的。如果只是危险也就罢了,但明知是死路一条还去的话,那就太笨了。”景琼说的很自信,因为他可以保证整个回鹘没有一个人愿意带他们上天山,更何况其实有没有人带路都一样,因为当地人也没有去过天山。
当然,他们想上天山还有一个办法,黑汗族经常会下天山打劫过往商人。甚至有的时候会在城边闹事,如果他们被黑汗族虏去天山的话,或许能活着上去,只是能不能活着回来就不知道了。
景琼看了看桌上这五个绝色美女,估计这些女人都会被虏上山去伺候男人,虽然风格稍有诧异,但美女就是美女,除非黑汗族人都是瞎子,否则他们绝不会伤害这些女人,至于男人嘛……下场会很凄惨。
景琼轻笑着,用手搭住宗信的肩膀道:“其实我认为这个天山雪莲……呀~什么东西咬了我一口。”
景琼的手搭在宗信的肩膀上,他没有注意什么时候出来一个东西咬了自己一口。紧接着诡异的一幕出现了,景琼的手忽然肿大两三倍,而且立刻发紫,紫气还在从手掌往上窜。
景琼知道咬自己的东西有毒,立刻运功阻止毒性蔓延。随后一脸吃惊的看着宗信,他不知道宗信身上有什么东西,但他一定有解药。
“谁让你碰我的?你不知道我身上有东西吗?”宗信一边说,一边从衣服里把一只金色的小蜥蜴给拿了出来,宗信已经养了很久,泽水兽平时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躲在宗信的怀里。
这一次是宗信故意把泽水兽给弄醒,泽水兽也明白宗信的意图,稍稍给出一点提示,泽水兽就咬了景琼一口。
泽水兽乃是天下至毒之物,就连宗信体内的变异金蚕王也不如泽水兽厉害。而且妖妖一直喂养泽水兽,给他吃的全是千药千毒,泽水兽的毒性之强绝非一般人能够抵挡的住。
景琼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是一脸乞求的看着宗信。宗信点了点头,将泽水兽放在景琼的手上,泽水兽再一次咬住景琼的手,整只手瞬间消肿,但紫气还在并没有完全消失。
景琼也是练武之人,而且他自认为武功很不错。他心里清楚的很,刚才被咬之后,全身内乱几乎完全紊乱根本无法控制,强行阻止毒性蔓延作用也不是很大,紫气还是在慢慢的往上爬,如果让紫气爬到了心脏或是脑部,那时候就连神仙都治不了。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知道这东西的毒性之强绝非一般。虽然现在的情况稍好一些,但如果不能彻底清除体内的毒性,只怕再次复发的时候就是自己的死期。
景琼稍稍梳理真气,随后道:“这位兄台,你我二人无怨无仇,刚才还一起喝酒聊天,我以为大家是朋友,何必这样害我?”
宗信道:“我没有害你,是你自己往我身上搭。我的武功太差,所以身边雇佣了这么多高手保护,但我还是觉得不放心,所以在身上放一条毒物,这条毒物是我从小养到大,只要它认为谁对我不利就会咬他。你刚才出手太快,小宠物以为你要打我,所以咬了你一口。不怪别人,只怪你自己手贱。”
景琼被说的没有办法还口,毕竟这一次确实自己手贱,主动去搭这个人的肩膀。但这种事情他怎么不早说?分明就是故意的。事已至此,怪谁也没用,还是先解毒更重要。
景琼道:“那雷大哥,你可否给替在下解毒?毒性未清,只怕再次复发到时候就是死路一条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个毒的解药倒是不难找,只是需要几天的时间炼制,这就麻烦了。”宗信一脸贱相道:“我们明天就要去天山,等我回来之后再替你炼制解药行吗?”
“你能回的来吗?”景琼道:“雷大哥别耍我了,先替我解毒,你们爱怎么样都行。”
宗信兴奋道:“有这么便宜的事吗?我从来不勉强任何人做任何事,你也应该很清楚我的这种性格。所以说嘛,你应该主动一点。”
第六百八十一章 朋友和缺点
景琼当然知道这个人想做什么,他就是想要让自己陪他们去天山。那可是有去无回的地方,九死一生还算客气的,简直就是十死无生。但如今身中剧毒,如果不随他的意,只怕会死的更惨。
刚才景琼已经充分感受这只所谓的‘小宠物’毒性有多强,别说是回鹘境内,哪怕寻遍天下能治这种毒的人也没有多少。毒发之时那种痛苦现在还留在身上,只要想到那种痛,几乎让人无法呼吸。
真是上了贼船,今天怎么会这么倒霉?偏偏遇上这群人,偏偏把十道难题都告诉了他们,偏偏手贱搭了他的肩膀……早知如此,今天就该在家里睡觉,什么都不做,也不会遇上这种事。
景琼咬牙道:“那……雷大哥,你们去天山的时候能带在下一起去吗?在下想见识天山雪莲到底是什么颜色,这样也好给可汗一个交待。”
“哎呀~这位兄弟真是我在下为难啊。”宗信装模作样道:“你分明不想去这种危险的地方,如今怎么又忽然想通了?不带你去又伤你的面子,只好同意你的要求。咱们明天一早出发,光明正大的上天山。老三老四,你们是留下来看车子,还是跟我们一起去啊?”
“主人犯险,我等自然同往。”
宗信道:“这就麻烦了,我们车里还有很多的货物,总不能把这些货物也带去天山吧。如果有一个地方可以存放马车的话就方便了。”
宗信转头盯着景琼,景琼郁闷道:“雷大哥多虑了,在下府邸就在附近,不如将这些东西都送到在下府邸,有家里人看着绝不会出什么事。这样也方便咱们一起上天山。”
“在中原就听说回鹘人热情似火,今天算是见识了。那在下也就恭敬不如从命,老一老二老三老四,退房启程。”
“是,主人。”
宗信的一脸贱相让所有人反胃,不过这也是景琼自找的,因为他找上了宗信,就等于是找上了麻烦。不过宗信既然说这个人有皇帝之相,那就一准儿没错,他一定可以成为回鹘可汗。
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确实没有可汗应该有的素质,就凭他也能当上回鹘可汗?估计回鹘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只是这附近也没有什么战事,除了他刚才说的黑汗族之外,就只有一些散落的突厥部落在附近。此地也算贫瘠,较好的土地也就是天山附近,但却被黑汗族占领,估计也没有人攻打他们了。
景琼带路,一行人赶往他的府邸。果然不远,转几个弯就到了景琼的府邸外,高墙厚地,门厅宽大,远比普通人家看着有气势多了。不愧是回鹘可汗的儿子,这个人果然有钱,也难怪看见酒楼里有人喝酒厉害他还故意要去拼酒,而且还替别人付帐。如果他不是这么有钱的话,也不会闹出今天的事情来。
景琼立刻命下人准备客房,一行人分别回房休息,宗信还让景琼将宠物们喂饱。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五头座狼饭量极大,吃的这位皇子都感觉心疼。赵匡胤的黑牛更是奇怪,一定可吃被烧的通红的东西,无论是火炭还是精铁,只要被烧的通红都行,偶尔也会吃一些被烧焦的肉类,不知道小黑的身体构造如何,竟然连这些东西都能消化的了。
小黑偏爱被烧红的金属,吃下去之后它的皮肤也会黑里透亮,而且刀枪不入。甚至就连宗信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类型的动物,除了外形是一头牛之外,其它习惯都是谜。
景琼是看见这些座狼就害怕,对于中原他已经充满了恐惧。这才是中原人真正的写照,其它人都是听说过中原人的事迹或是习俗而已,但真正的中原人站在面前,景琼知道中原到底是什么情况了,中原人很聪明,他们养的宠物都有剧毒,他们的座骑都很可怕,而且中原女人长的很漂亮。
景琼真不想与中原人打交道,但又没有办法,自己身中剧毒,被强迫主动要求与他们共赴天山。这分明就是找死,但不去也是个死,而且死的很痛苦……倒不如去天山碰碰运气,大不了死个痛快。
一觉睡醒之后,景琼忽然感觉身体很沉重,仔细一看整条右手都肿了起来,又紫痛。睡着的时候还没有感觉到,睡醒之后就完全无法忍受。
景琼立刻打开房门,抱着自己的右臂往客房走,已经跑不动了,动作幅度稍微大一点都受不了。
这里与中原建筑不同,所谓的客房就正房不远处,两步路就到了。刚进入客房大院,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只有几个下人在收拾东西。
“你的定力不错啊,这么晚来才找我。”宗信轻笑道:“小金金,过去给他吸一点毒。”
宗信从怀里把泽水兽拿了出来,泽水兽咬住景琼的手背,仿佛一道清泉流入身体,景琼全身舒爽,右手立刻消肿,除了一些紫气之外,再无其它。如果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景琼自己身上的话,他真想赞叹一句‘好神奇啊……’
景琼睡着的时候还不觉得心烦,但睡醒之后这些烦心事就来了。不用说,如果不跟着这群人的话,只怕明天早上同样的事情会再发生一次,估计是活不到后天的了。
但景琼是真不想跟着他们去黑汗族领地,那里的人个个都是土匪强盗,除了偶尔化妆成正常人到伊州购买生活用品的黑汗族人之外,其它全是见人就杀的大魔头。
宗信道:“不用说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一定是昨晚太期待去天山,所以没有睡好,所以今天起晚了。没关系没关系,现在去准备还来得及,快去吧我们等你。”
“我……”景琼是真想拒绝,但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而且他知道开口也没用,这个姓雷的坏蛋绝不会让自己安稳的待在家里,而且……就算他愿意,自己也不可能照做,如果这个毒不解的话,肯定会死的很惨。
宗信眉头一皱道:“难道你身体不舒服,我这个人是温柔的,你要是不舒服的话就在家里休息,我们先去天山。过半个月才能回来,你也不用做其它的,让人把我们的车子看好就行了,等我们回来的好消息吧。”
“不不不,我身体没事,我现在就去准备一下,你们稍等一会儿。”景琼真想冲上去狠揍这个姓雷的一顿,但是他身边这些人看样子武功都不错,而且自己身中剧毒,必须要他的解药才能活命。
景琼立刻转身离开去准备应用之物,天涯上前一步道:“师父,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我在旁边都快要看不下去了。别人不想去就不去,何必硬是用剧毒控制别人,硬是逼他去?天山这么危险,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万一他要是死了怎么办?”
“有我在,他死不了。”宗信道:“我说过,去危险地带之后必须要找一个护身符,谁的命硬就一定要拉着他一起去。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就让他先上,比如说赵匡胤就是如此,他的命就够硬。像这种护身符当然是越多越好,一大堆命硬的人围在身边,你还怕什么?”
天涯点头道:“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嘛师父人品这么好,怎么会无缘无故强迫一个人陪我们上天山呢。原来是因为他的命硬……那就是他活该了。”
“我的作用就是命硬?死不了?”
“不然你以为呢?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不必再议。”宗信道:“大家准备一下,咱们立刻就上天山品尝天山雪莲的滋味。记住,美容养颜,滋阴壮阳。”
老二撇嘴道:“主人,我们几个壮阳有用吗?”
“废话,当然有用。你以为这里没有**吗?只要有男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等回来之后我亲自带你们去消费一下。”
“多谢主人。”
宗信欣慰的点了点头,就是要这样的手下才放心。如果手下没有欲望的话,就一定有另有用心。交朋友更是如此,就因为赵匡胤贪财,宗信才能对他放心。当然赵匡胤也有可能为了钱出卖自己,但自己是天下最有钱的人了,谁的出价能比自己还高?
相比之下,宗信认为自己收的幽云十八骑更优秀。贪财好色,喜欢喝酒,好勇斗狠,脾气又差,缺点越多的手下越忠心。只要办事能力强,有缺点就无所谓了。
一行人准备好之后,只带了一点简单的行礼和应急药品,随后往北方天山而去。
回鹘人都害怕天山山脉,最主要就是因为黑汗氏族居住天山山脉,他们常年以狩猎为生,将猎物的皮毛和肉拿到伊州贩卖,换钱购买生活物品。但有的时候也会做出打劫过往行人商队的事情,这样才能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
如果只是生活的话,黑汗氏族不需要打劫,他们狩猎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但是……黑汗氏族不会酿酒,他们需要酒和盐这种生活必须品,香料、布料、饰品一类,很多东西都需要花钱购买,所以黑汗氏族也开始与伊州有一些贸易往来。
第六百八十二章 别人的传统
黑汗氏族可以提供的东西不多,除了天生上动物的皮毛之外,还有就是一些木材和草药。靠山吃山,天山上资源丰富,黑汗族的生活自然也不错。只是黑汗氏族并没有与伊州彻底展开外交,这也导致黑汗氏族无法有效的开发天山,他们还是过着最原始的生活。
天山山脉纵横两千多里,最宽的地方也有好几百里地,伊州这里只是天山的一部分而已。
走了0里地进入天山的范围,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原本的伊州是黄沙覆盖,遍地碎石,而到了这里之后竟然是一片草原,非常整齐美丽的草原。
从黄色的世界忽然走入了绿色的世界,第一感觉就是眼睛清爽舒适,绿色养眼更养心,看见绿色的草地让人非常激动,真想躺下去打几个滚,抒发一下自己对绿色草原的思念。
宽阔绿色的草原上分布着一些落叶松和雪岭云杉,远远望去还有一些‘哈那包’,这是游牧民族常用的房子,其实就是游牧民族的帐篷,不过远比帐篷更适合居住,而且里面设备齐全,又容易拆卸。当地人都叫‘哈那’。
宗信道:“终于又看见草原了,我们已经有一个月没看见绿色植物了吧。远处那些游牧民族应该也是热情好客,顺道去问一问这里情况如何?”
“这些游牧民族都是黑汗族的下属居民,他们每年给黑汗族进贡,黑汗族便允许这些人在草原上放牧。虽然这些游牧民族也很不喜欢这个样子,但这里草地贫瘠,只有天山附近有数不胜数的青草可供牲畜食用。所以当地游牧民族都会每过一段时间向黑汗族购买放牧时间。他们比我们更痛恨黑汗族,因为黑汗族要价很高,但他们不能不给。”
宗信点头道:“就找他们问一问,小白跑起来。”
小白听到主人的命令之后,立刻迈开四只狼爪在草原里奔跑了起来。这里青草的香味和柔软的土地也让小白非常思念,气温也非常舒适,感觉很像契丹那边,奔跑起来非常过瘾,所以一时没控制住速度,一眨眼就跑到了远处。
景琼都看傻了,什么东西这么快?眼前就看见一道白光闪过,紧接着就消失了,然后白光出现在远处的哈那包附近……这是什么情况?
所有人看着小白背后的宗信非常潇洒的下了座狼,随后一手撑住小白的身体,前腿伸,后腿弓……
‘呕~~呕~~’
虽然距离远,但大家都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就是吐了。小白的速度太快,坐在背上的宗信受不了这个速度的刺激,竟然吐了出来。可想而知,小白的速度快到了什么程度,竟然连宗信这种人都吐了。
其它的人也稍稍提升速度赶了上去,牧民也感觉到外面有人,从哈那里走出来,就在出来的一瞬间……
“妈呀~”一个惊悚的转身,又回到了哈那里。第一次看见小白的人都差不多是这个反应,不过中原的人知道小白是宗信的座狼,回鹘人可不知道这件事情,只知道外面有一头巨大的白狼,狼可是要吃人的。
此时小白倒是很有兴趣,因为它看见了一个羊圈,里面全是大肥羊。一个个雪白的肥羊,像是棉花糖一样,如此诱人的画面,看的狼口水直流。
其它人赶到之后,老牧民偷偷往外面瞄了一眼,看见有人有狼,而且还有一头巨大的黑牛……感觉这些怪兽是他们养的。既然是养怪兽,那就应该是同行,估计是在找这些怪兽栖息的地方吧……
这可不行,最怕的就是遇到同行。他们养的东西与自己养的羊争草吃怎么办?当然这只是普通同行的情况,这群同行不一样,估计他们养的东西没有吃草的品种,如果这些牛和狼要吃肉的话,自己的羊怎么办?
“你……你们……你们是什么人?要……要要要做什么?”
“老人家不用怕,我们就是路过的人,想问一些事情,顺便讨杯奶茶喝。”景琼比较了解这里的人,其实游牧民族原本好客,只是这些人的坐骑实在是吓人,要不然早就出门迎接了。
老人家松了一口气道:“想明白了,如果你们是坏人的话,我一个老头子也做不了什么。都进来吧,里面有热腾腾的奶茶。”
所有人直接下了坐骑进入老人的哈那包,里面看上去比想像中要宽敞,没有什么正经家具,就是几个大箱子,正中央烧着火,哈那顶上开口走烟,此时正烧着奶茶,旁边还有一个刚捣碎的茶砖。
除了老人之外,哈那包里还坐着他的妻子,老俩口在这里放牧已经很多年了,日子凑合过的去,只要不遇到什么天灾人祸,这样的生活倒也不错。
老人立刻拿出一个大碗,倒上满满一碗的奶茶,随后自己小喝一口,将奶茶递给旁边的人。
宗信正好进门,看见老头子把茶碗递到自己旁边,他也没客气,直接端起端一饮而尽。喝完之后非常满意的擦了擦嘴……
“味道不错,再来一碗。”
在场只有三个回鹘人,这三个人都傻了……没见过这种情况。这是回鹘族的礼仪,客人来了之后,端出一大碗刚煮好的奶茶,然后一个一个的传递,每个喝一小口尝尝味道就行了,没有这种不识相的人一口喝干的。而且刚煮好的奶茶很烫,这个人就不怕烫了舌头吗?
“再……再煮一壶。”老人虽然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因此生气。虽说自己民族的礼仪很重要,但对于刚来的客人,不懂自己民族的礼仪,没有必要去怪罪。先教一次,如果教了之后他还不遵守的话,那就是他的不对了。
老人的妻子将茶砖打碎,然后放进发黑的铜壶里煮。煮开之后倒入羊奶,继续熬制,最后将里面的茶叶彻底煮烂,倒进碗里的时候将茶叶滤出,最后加入一些食盐,这就是回鹘民族的奶茶了,回鹘族的奶茶多是咸口。
制作工艺并不复杂,只是这些茶砖和食盐其实价格挺高。回鹘民族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就是茶砖,但他们不能独立制作,所有的茶砖都是由丝绸之路传入回鹘。但丝绸之路断绝的这些年,回鹘族如何获取茶砖呢?
聪明的回鹘人总会想到他们的办法,其实这些茶砖并不正宗,这是由商人从中原进口的所有茶末,加入金花制作而成。制作上品茶叶用剩下的材料几乎都是拿去扔掉,但回鹘人愿意购买这些下品原料,甚至还有茶树的根茎加在一起,制作出了回鹘人特有的茶砖。
即便如此,这些茶末也没这么容易到手。虽然丝绸之路断绝,但回鹘的特色产品还是能一层一层进入中原,中原的这些便宜茶末也能慢慢进入回鹘,只是路途要转手好几次,价格当然居高不下。
这就是丝绸之路断绝的后果,如果由商人直接带中原的茶砖卖到回鹘的话,价格就要便宜许多。但对于回鹘人来说已经习惯了这种带有金花味的奶茶,而且金花在当地来说并不少见,甚至最穷的人直接用金花熬制奶茶也是有的。
回鹘人对奶茶的钟爱甚至超越了食物,宁可三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这也是一种地域特性,回鹘主要是肉食为主,蔬菜稀少。油脂太大,热量太高,长期食用,对身体没有好处。所以需要奶茶过滤身体里多余的油脂,帮助消化。
所以高级的茶叶与低级的茶末在刮油这方面反而没有优势,茶末和茶茎对消除油脂这方面非常有效,回鹘人也是看准这一点,所以声明购买便宜的茶末混入茶茎制作茶砖,再卖给国民。
在回鹘地区,冬天极寒,夏天炎热,热奶茶能在冬天驱寒,夏天解渴,对于回鹘人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所以不管家里有多穷,茶砖有多贵,每家每户都必须要常年使用。
就因为茶砖对于回鹘人来说太重要了,所以茶末的购买和茶砖的制作几乎全是由国家出资出钱,他们的要求也只是不赔钱就行,哪怕赔钱也不能提高茶砖的价格,否则会引来国民暴动。这几乎是关系整个回鹘生死存亡的生意,也没人敢在这个生意上赚钱。
在中原盐或许是最重要的生活用品,但是在回鹘必须是茶。回鹘有自己的盐矿井,而且人口不多,他们对盐的需求量不是很大。但茶的需求量实在是太大了,几乎每时每刻都端着奶茶,家里的火从来没有停过。
景琼耐心的给这群中原人讲解了一下回鹘的奶茶文化,以及奶茶的由来,老人也大概介绍了一下,他叫艾伯不拉。介绍完之后新的一壶奶茶也煮好了。
老人端起大碗小喝一口递给宗信,宗信这一次没有一饮而尽,学着老人的样子小喝一口,然后往下传。
别人的文化和传统在不麻烦的时候尽量遵守,哪怕有一点麻烦也需要尽力遵守。如果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却不遵守的话,那就是一种侮辱和藐视,这只是引来对方的愤怒。
第六百八十三章 西黑沟
奶茶传递一周之后,老人也终于可以开口正式说话。
“几位不像此地人士,刚才听这位先生说你们是来自中原对吧?”
宗信点头道:“我们几个确实来自中原不假,此时是重走丝绸之路,途经伊州想要去天山上观赏。”
“好啊~重走丝绸之路可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艾伯不拉道:“天山没什么好看的,就是树和草,你们别耽误时间了,快去走丝绸之路吧。如果丝绸之路重新开通的话,中原可以带来更好品质的茶砖,而且价格也比现在更便宜。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赶紧走吧。”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客’的游牧民族,开口就让客人快点离开,而且现在刚中午而已,他竟然说天色不早了。
不知道也就罢了,但在场所有人都知道艾伯不拉确实好客,而且心地善良,他故意没有告诉这群客人天山有多危险,只是说天山不好,没什么可看,希望这群人尽早离开。
老头子人品不错,宗信也稍感欣慰。他喜欢看见好人,但更喜欢看见坏人,因为看见好人之后,心情舒服,看见坏人之后,身体舒服,因为可以虐他一次。
宗信道:“没事,反正现在与大部队走散了,就当是旅游散心。而且早就听说过天山的传说,这里一定很美。不知道山顶长什么样,我一定要爬上天山山顶,再回看天下一览无遗。”
艾伯不拉瞪了景琼一眼,脸上尽是埋怨。很明显他是回鹘人,难道他不知道天山上有多危险吗?别说天山之上,单是这片草原就已经很危险了,这里是黑汗族的领地。
只是黑汗族很少来到草原上,他们不喜欢自己放牧,更喜欢狩猎的快乐。其实这里的蔬菜和水果还挺多,他们反倒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就喜欢吃肉。也正因如此,所以黑汗族对奶茶的需求量更大,需要更多的钱购买茶砖,他们打劫的次数也是非常频繁。
这个回鹘人分明知道这些事情,他竟然把中原人带往天山,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希望这些人被杀吗?还是说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仔细一看,这几个女人长的是真漂亮,这个人该不会是希望这群男人死了,他好独霸这些女人吧……真是一个坏蛋。
艾伯不拉道:“天山真没什么好看的,而且这里危机重重。虽然草原很多,但草原里面全是沼泽,我牧民放牧的时候都要非常小心。而且附近猛兽凶悍,食物稀少,常有猛兽偷吃家畜甚至还吃人的事情。”
宗信往外面看了看,随后尴尬道:“我们不怕猛兽。”
“也是……”艾伯不拉原本想用猛兽吓唬这群人,希望他们早点离开,但仔细一想,他们养的猛兽要比山天的猛兽厉害多了,当然没有必要害怕这些猛兽。更何况刚才他说的也都是瞎话,这里的猛兽并不那么厉害,连羊都杀不了。
宗信道:“老人家,我们知道这里黑汗族的领地,我们不怕黑汗族,就是要上天山。对了,黑汗族居住在什么地方能为我们指明方向吗?以免他们满山乱找,我直接去找他们就行了。”
艾伯不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大慈悲不渡自绝的人。他们既然要找死,自己也没有办法了。
“黑汗族居住在东面的西黑沟里,靠近水源狩猎方便。西黑沟山高,雪冠终年,冰川厚实,森林茂盛,覆盖严密,连地皮也为穿地柏所覆盖,更有无处不在的奇花异草。西黑沟溪水长流,奔腾喧啸,溪水攀山下跌。有冰、有雪、有水,空气凉爽潮湿,见云就雨。严冬飞雪,山谷里松色不调。”艾伯不拉道:“要去西黑沟倒是不难,难的是一路上的黑汗族人。黑汗族人领地意识强,好勇斗狠,以力量为尊。而且为了族人生活必须品,时常打劫过往商户,甚至还有平民百姓。倒不至于奸淫虏掠,但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的如此详细,难道你去过西黑沟?”
艾伯不拉摇头道:“没去过,只是听收租的黑汗族人这样告诉我。他们倒是邀请我去,但我还没有这个胆子。黑汗族人其实要讲一些道理,但他们只讲自己的道理,至于他们的道理我就不知道了,反正这么多年,他们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只要给了钱,他们从来没有为难过我,甚至有的时候还给我带一些他们的猎物让我尝尝。”
宗信点头道:“这么说,他们是一群很有道义的坏人对吧。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习俗和自己的一套理论,认为他们是坏人只是因为读不懂他们的道理而已。”
“差不多就是这样,不过他们的道理只会向着自己,不会向着外人。所以你们就算去了西黑沟也是死路一条。他们的领地意识很强,踏入他们的领地对于黑汗族人是无比的冒犯。”
宗信道:“怎么可能,他们不是还邀请你去西黑沟了吗?这群人还是挺讲道理的嘛,多谢老汉的奶茶,在下告辞了。”
“且慢,你们真的要去?”
“那还有假?”
艾伯不拉沉了一口气道:“那你把这个东西挂在脖子上,只有带了这个东西,他们才会与你讲道理,否则的话连讲道理的机会都没有。”
艾伯不拉从一边的挂饰上拿出一个像是爪子的东西,随后道:“这是雪豹的爪子,有这个东西黑汗族人就会与你讲些道理,就算道理讲不过,他们顶多是拿走你们身上的财物,不会伤害你们的。当然,这是在你们不反抗的情况之下,否则他们还是会大开杀戒。”
“多谢老伯。”宗信从身上拿出一小锭金子,虽然不大,但价值不菲。对于一个这样的游牧人家来说,这一小块金子足够他们富裕的生活两三年的时间了。
虽然这是礼仪,客人要给主人一些奶茶钱,但这给的也太多了。别说是金子,就算给银子也太多了,就应该给几个铜钱就足够。自家产的羊奶,加上一些破茶叶末子能值几个钱?
“多了,多了多了。”艾伯不拉感觉这些钱太多了,自己受之有愧。
宗信客气道:“我们是中原人,中原富裕我身上这块是最小的了,实在没有零钱。如果不行的话,那就换一个……”
宗信又掏出一块更大的金子出来,吓的艾伯不拉差点一屁股坐地上。中原富裕自己早就知道,但想不到竟然富到这种程度,出门都不带银子了……全带金子。更大的当然不敢要,就拿这个小的行了。
不止是艾伯不拉吃惊,就连景琼也非常吃惊。这群中原人确实有钱,果然丝绸之路是发财之路,他们这么有钱了还要冒险走丝绸之路。不过这确实是好事啊,中原的瓷器、丝绸、香料这些东西在西域价值极高,而且无法自产,他们走这一趟能赚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
离开艾伯不拉的哈那之后,一行人骑上坐骑,宗信还特意叮嘱小白跑慢一点,以免他又吐了,刚喝的奶茶吐出来太浪费。
往天山东面走去,天山是一个山脉,并不是一座山,这个山脉延绵几千里,无数座山屹立在此,但其实突出的大山也数不胜数。西黑沟便在两座大山的山沟之处,不过宗信一行人知道向东,但不知道确切位置。
宗信忽然道:“这个天山山脉还真是雄伟壮观,这里的草原可说一望无际,为什么不将伊州搬到这个地方来?这里物资丰富,远比伊州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好多了。你们在伊州连菜都种不出来,这里想种什么就种什么。而且我计划了一下,天山不比伊州小。”
“在山里不方便,更何况天山这里气候其实并不好。适合居住的地方也不多,更何况到处都是草原,这里没有办法盖房子。总不能让大家都住在哈那里面吧。这里只有游牧民族适宜居住。”
宗信想了一下,草原上其实不方便,附近到处都是山,地势不平要在这里盖一座城远比在伊州生活困难的多了,这里的地基原本就不适应盖房子,更别说是城墙了。况且回鹘族也习惯沙漠里的生活,让他们去满是草地的地方反而不适应。
沙漠有沙漠的好处,伊州海拔较低,虽然常年烈日当空,但紫外线还没有天山那么强烈,所以伊州的人远比黑汗氏族要白净的多。黑汗氏族居住在日照并不强烈的山林之间却一身黝黑。
“那倒是没有办法,这里确实不适合盖房子,地基不稳,而且又是高原地带,盖房子很容易就倒了,你们选择炎热的平地反而是最正确的。”宗信佩服道:“其实很多先人的智慧比现在的人更厉害,有的事情说不清道理,但这样做一定没错,很奇怪吧。”
“相公……我听到一些风吹草动。”此时独孤星月的功力最高,他也感觉到宗信没有发现附近的情况,但独孤星月是明显听到了有人的声音,就在旁边的草堆之中。
第六百八十四章 出钱出力
“那好,我先来一个打草惊蛇。”宗信忽然提高声音道:“各位黑汗族的勇士,在下是中原的商人,听说天山风景秀丽特来观赏并无恶意,若有什么事情可以当面商量,不必东躲西藏。”
宗信话音落地,几十人从不远处的树木里冲了出来,每个人凶神恶煞,手里提着刀。衣着与回鹘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主要调是深色,回鹘人主色调比较浅,显的有些华丽。暗中还有很多人拿着弓箭对准宗信一行。
很明显,他们也是看见这一群人骑着很怪的东西,这么大的五匹狼真没见过,还有这么大的一头黑牛更是闻所未闻,他们也有些害怕。
黑汗族人一般都是在别人的地盘埋伏打劫,今天竟然有人主动送上门来,这种情况确实少见,一般人根本不敢进入天山地界,伊州的人都会警告他们天山有多危险,这群人疯了吗?看样子来者不善。
一个头目站出来拿刀指着宗信道:“你们是什么人?到天山做什么?”
宗信道:“我们是中原人,重走丝绸之路途经伊州,反正到了伊州就来天山看一看。各位可否行个方便,在下感激不尽。”
“哈哈哈哈~~原来是过路的商人啊。”头目兴奋道:“那我们黑汗氏族就应该展现出待客之道。不过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矩,天山也是如此,天山的规矩很简单,要么给钱,要么出力,你选哪一条?”
宗信道:“出门就是为了求财,如果可以不给钱的话,当然选出力。”
“好~我就佩服你这种有胆识的年轻人。”头目道:“出力倒也不难,只要你们有人能打败我族三位勇士,那就可以随意出入黑汗族的领地。要不然的话,那就得出钱,一个人是一百两银子,这个价格买你们的命,对于你们富裕的中原商人来说,倒也不贵。”
宗信转头一看,所有人都跃跃欲试,看的出来这群人没什么功夫,大家都想冲出去练练手。已经很久没打架了,对于练武之人来说,难免手痒。
“那好,我们就出力。”宗信道:“谁是第一位勇士?”
“就是我。”小头目提着刀上前一步,一脸的兴奋。黑汗族人好勇斗狠,就喜欢与人打架。他们以武为尊,谁打赢了说什么都行,打输的人做什么都错。对于外人倒也不是完全如此,但至少他们还是有些道理可讲的。抢别人的钱,也抢的很有道义。
天涯兴奋道:“姐夫,你的身体不好,让我先来吧。我估计能打的过他,跟了你这么久,我都没有为你出过什么力。今天就让小弟替你打头阵,我的武功还行,对付他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宗信转头看了一下其它人,妖妖和独孤星月都点头,老一老二老三老四更不敢说别的,因为天涯是他们的少主,天涯的意图他们不敢违背。
宗信也缓缓的点了点头,既然天涯想要展现一下自己的身手,作为师父和姐夫也不能太爱护了,是时候让他经历一些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去吧,别给我丢脸,要不然我废你的武功。”
“太好了。”
天涯终于可以用亲自出战,这还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出手。天涯平时只知道的练功,除了身边的人之外,也没有谁真正的想要伤害过他。这一次可不同了,对面的头目是真的会伤害他,甚至会杀了他,这种兴奋还是天涯第一次体验。
宗信道:“虽然你现在学有所成,不过我还得多说一句,记住一件事情,狮子扑兔君临天下,面对有意图伤害你的人,没有必要与他多废拳脚。这个人可不是我,也不是你的师娘,更不是幽云十八骑,只要让他逮到一个机会,他真的会杀了你。”
天涯稍微想了一下,随后道:“你认为有可能吗?”
“可能性确实不大,但出门在外最忌轻敌。”宗信直接伸手扔出自己腰间的伊寒宝剑道:“用我的剑吧,你也没什么像样的武器,伊寒最近有些情绪,应该是我最近没打架,尽用它切水果了,所以伊寒不高兴,你带它打一场,让它心情好一些。”
“姐夫……你对我真好。”天涯提着与自己身高差不多的宝剑,从狼背上跳了下去。随后上前几步来到头目的面前。
所有人都傻了,就连宗信这边也有一个人傻了,那就是景琼。景琼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竟然会派这个小孩子出战。那个头目看样子有些能耐,但就算没有能耐,一个只有1岁,还不到1岁的小孩子能做什么?出去不是找死吗?这个人身边有很多的高手,为什么不让这些高手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所有黑汗族的士兵都笑出了声,这是他们第一次看见有人派出这么一个小不点出战的,他手里拿着一把刀不像刀,剑不像剑的东西,比他的身体还高。虽然这把武器看上去很漂亮,但生死之战,武器最重要的是锋利,漂不漂亮根本无所谓,越漂亮的武器越没用,这一点他们都不知道吗?
头目笑了好一会儿,终于缓过气来,随后指向天涯道:“你真的要与我打吗?这可不是闹着玩,你还小都没碰过女人,这时候死了太可惜。我可不是那种老好人,我要是全力一刀,你的小命就没了,到时候你可别怪我啊。”
天涯虽然很爱说话,但面对这种第一次见面又是敌人,天涯表现的非常沉着冷静,根本不像是一个1岁的小孩子。况且天涯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本想说几句损他一下,但是感觉这样做没有气氛,还是用实力说话吧。
天涯的冷静在黑汗族人的眼力完全就是惊恐,他们认为这个小孩子被吓坏了,吓的面无表情。既然这么害怕,为什么还要出来?肯定是那个无良的商人强迫他出战的。中原商人大多无良,他们养一个小孩,用他的命来测试对方有多少实力……这种行为真是让人看不过去。
头目叹道:“也罢,小孩子你放心,既然你还这么小,我一定会手下留情,尽量不伤你性命。”
“那就多谢了,来吧。”天涯都没有摆出架势,因为他看的出来这个人的武功一般,而且是很一般。估计就连武功最差的十八都能轻松杀他,自己出手对付这种小角色也确实有些大材小用。
不过师父说了,狮子扑兔君临天下,狮子即便面对兔子的时候都会全力以赴,自己现在还只是一头小狮子,对面也不是兔子,按他的武功来说至少是一只小绵阳吧……对付他如果不拿出全部实力的话,那就太对不起师父的教导了。
“那我就来了。”
头目想要速战速决,别让这个小孩子受太多的罪,打成重伤也就算了,然后让这群人赶紧交钱。当然交了钱未必会放过他们,到时候再找个理由留下这些人,再让他们交钱,直到交不出为止。
头目直接冲上前去,一刀劈下,普通小孩子别说是挡,就连躲都有困难。刀到了天涯的脑袋上,天涯还在想着一个问题,这个小头目还是有点本事的,看他的动作和出刀的力度,应该是练外家功夫的人,而且练习的时间也不短了。
步伐稳健,速度也很快。照此发展下去,再过几年或许他就能与十八打上一场,当然结局还是输,但不会输的太惨。只是再过几年十八的武功也会进步,而且比他进步的更多……
他现在的这一刀,力道还是不错的,位置也相当精准,速度与力量差不多,还看的过去。只是此人外力大于内力,很明显就是修炼过一点内力的蛮汉。
其实修炼外力比修炼内力简单的多,而且前期效果非常卓越。内力如果不到一定等级的话,力道远不如肌肉和血脉的力量。但是等内力修炼到一定等级之后,内力的力道要比外力强的多。
不过普通人练武的话,自然是内外双修。在练外力的同时修炼内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内力没有到达一定境界的时候,可以用外力弥补。但到了0岁之后,几乎就没有人会继续修炼外力了,还是内力更加重要。
这个人只修炼了少量的内力,其它几乎全是用外力补足。只是他的年龄应该是0岁以上了,这个时候还在修炼外力,往后就是一个被欺负的料。
天涯想了一下,时间也差不多了,再不还手的话,刀就要砍到脑袋了。虽然被他砍中也不会死,因为护体罡气会保护自己,但脑袋被打一定会非常痛,脑袋会晕晕乎乎,这种感觉也不是第一次了,战斗的时候最好不要发生这种事情。
天涯双手抱着伊寒,将月无极真气灌注伊寒剑气之中,紧接着对准迎面而来的刀横挡过去。挥剑之时,伊寒散发彻骨寒气,天涯的身边瞬间结成冰块。头目瞬间傻眼,感觉全身都被冰封似的,时间几乎停在这一刻,自己的身体根本无法动弹,但是……头目眼睁睁的看着天涯慢慢挥剑,一点一点往上抬。
第六百八十五章 比天还大
刀剑互碰,一股浩瀚之力瞬间飞逝而过,头目只觉右手发麻,伊寒慢慢穿过头目的刀,像是砍瓜切菜一般,毫无阻力横穿过去。紧接着便是彻骨冰寒,目头之觉全身一凉,便再无感觉。
其它人的眼里,天涯瞬间的瞬间这个目头几乎已经被定住了,挥剑之后,伊寒斩断头目手里的刀,紧接着停在头目的脖子旁边。头目因为功力过低,根本无法抵挡这种强烈的冰寒之气,整个人被冻成了一个冰块。
好厉害,如果是一个大人也就罢了,这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他手里的似刀似剑的东西几乎就是他的身高,这种小孩竟然有如此本事。到底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眼花了吗?
没有人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却又是事实。这个小孩子到底做了什么?全场鸦雀无声,不知道该怎么办。
宗信伸手一挥,一颗赤色真气从掌心冲出,到达头目面前忽然扩散,随后头目体外的冰瞬间融化,最后消失不见。只剩下头目蜷缩在地上抱着身体发抖。
天涯很聪明,故意手下留情没有杀这个头目,只是用真气将他冰封而已。只要用一些火性真气将这些冰立刻融化,他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只是会很冷而已。这是一场比武,就算天涯杀了头目也不会有人怪罪他。
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杀人,只是想上天山采雪莲。与黑汗族无怨无仇,没有必要故意结仇。更何况这个头目的生死对他们的战斗力没有任何影响,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杀他没有必要,只会起到反效果,所以天涯只是制住他就行了。
宗信给妖妖使了一个眼色,妖妖立刻上前给头目喂了一颗药,替他驱赶寒气。宗信让妖妖做了很多驱寒和避暑的药,目的就是为了其它人。因为宗信这一群人都是一流高手,他们的武功经常带有寒气和火性,自己人也要经常食用。
吃下之后,小头目的身体轻松多了,顿时寒气消散大半,也恢复了体温。这时候头目才清醒过来,知道发生所发生的一切。救了还不如不救呢,自己竟然被一个小孩子打败,往后自己的脸该往哪放?
宗信道:“还有两位勇士在哪里?一并解决,咱们好上天山欣赏美景。”
头目坐在地上咬牙道:“另外两位勇士不在这里,敢与我去西黑沟吗?另外两位勇士在那里等着你们。如果不敢去的话,还是要给钱。”
宗信立刻就明白对方的想法了,几个人孤身前往敌军军营,这怎么可能?简直就是找死嘛,谁知道这些人会不会遵守承诺,万一打败了三位勇士他们还是不依不饶怎么办?到时候才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所以这个小头目从始至终说的都是废话,他们就是一个引路人,如果不敢跟着他们进入西黑沟的话,那就只有给钱。他们这分明就是抢,但却像是盗亦有道。宗信很喜欢这种性格,作了BIAO子还要立牌坊,这就是黑汗族人,他们要面子又要钱。
当然,总的说来要比普通的强盗好一些,至少他们还有一些道理可讲。
宗信点头道:“行带路,我们就去西黑沟。”
所有人都愣了,怎么会有这种事情?一般说到这里的人,别人顶多骂自己无耻,要么交钱,要么开打。这群人竟然接受了去西黑沟的提议,他们到底是胆子太大,还是脑子太笨?到了西黑沟里,那就是黑汗族说了算,不管这些人有没有赢,他们想要离开都必须要经过黑汗族的同意。
没有人想到这个结局,刚才还在想如果打起来的话,自己这边未必能赢。看他们这群人的状态不像一般人,一个小孩子都这么厉害,其它大人的实力应该会更为惊人。
实在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同意去西黑沟。到了西黑沟里,那里面人多势众,他们再厉害也逃不出去。到时候……可不止是要钱了,连人带钱一起拿。不管他们有没有打赢都是如此。
“好,有胆识,我就喜欢你这种有胆识的年轻人。”头目立刻来了兴趣,几乎将刚才的痛苦完全忘记,一脸兴奋的看着宗信身边那些女人。
表现的太明显,宗信一行人立刻看出他的意图。景琼小声道:“雷大哥,没有必要和这些黑汗族人硬来,倒不如在这里与他们翻脸,等进了西黑沟就来不及了。”
宗信轻笑道:“姓赵的,你说是翻脸还是去西黑沟?”
“当然是去西黑沟,别人都说了打三场,现在才只打一场而已,而且我们打赢了,凭什么翻脸?要翻脸也是他们先翻脸才对。”赵匡胤的理论和宗信差不多,既然赢了就继续打,只要他们拉的下这个脸,不停的打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他们敢在自己面前食言的话,那到时候就不能怪自己无情。
妖妖点头道:“相公的判断很准确,咱们确实应该去西黑沟。白玉,你照顾一下宁安,其它人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白玉点了点头,在场也只有宁安的武功最低。天涯都已经不需要别人照顾了,虽然老一老二老三老四会努力守住他,但其实天涯的武功比他们还高。由其是这几年,天涯的武功会进步神速,比之前更快。这正是让天涯锻炼的好时机。
头目竖起大姆指佩服道:“好,女中豪杰,各位这边请。”
几十号人带路,暗哨一直拿着弓箭瞄准。宗信一行人没什么好怕的,单是坐骑的护体真气便能将弓箭全部挡开,甚至不需要集中精神,在狼背上睡觉都行。这些破弓破箭还没有办法伤到他们。
绕过几条山路,宗信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西黑沟。西黑沟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此地极美,与艾伯不拉形容的非常相似,这里太漂亮了,各种奇花异草,树林成林,有冰有水,让人心旷神怡。
西黑沟里的美景是期待已久,但这里的情况是所有人都没有意料到的。黑汗族根本就不是一个部落,简直就是一个城市。在山群之中建了一个小城,这个小城的规模类似小镇,但应该有几千人在此生活。
这里的人不全是土匪山贼,也有牧民,有商户,甚至还有伐木工人。这倒是让人非常奇怪,原本以为这里就是一个乌烟瘴气的小地方,结果竟然会有这么多人在此生活,而且看样子他们生活的还不错,每个人的脸上都挺和气,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凶悍。
不过黑汗族看见外人之后,脸色立刻改变,一个个凶神恶煞简直就像是要活吃人肉的夜叉一般。
头目带着一行人从城门入城,这是用一个个石头堆砌的城市,所以房屋建筑都很矮小,但这里的人相对高大,看着很不和谐。宗信一行人的座骑无比高大,在城市之中穿梭非常显眼。
有人吃惊,有人惊喜,有人吓的转头就跑。越来越多的人围着宗信一行慢慢的靠近他们的可汗。
就在城市的最深处有一个用石头堆砌的高台,高台上有一把看似结实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近50的老人,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衣服,外面有一些装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这个人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斗笠,斗笠上有一根很长很长的黑色羽毛。
这个人单从相貌上来说就很有气质,看的出来不是一般人,眼神深邃看不穿他到底在想些什么,身材略显消瘦,嘴边两撇小胡子。其实这个人除了年纪大了一些之外,长的还挺有感觉,很经看的那种类型。
头目上前单膝跪地道:“可汗,属下无能。”
“打输了?”可汗沉了一口气道:“打输了也没事,你竟然把他们带回西黑沟了?真有你的。”
“不敢当。”
可汗看着宗信一行人,随后问道:“中原人?你们来此做什么?”
宗信道:“可汗,我们就是到天山来观光旅游的。你们占了天山,非得让我们打架,打赢了才能观光。不过既然到了一个地方,就要遵守这个地方的规矩,我们已经赢了一场,还有两位勇士呢?快叫他们出来,打完了我们还要赶路,不知道天山顶上是何等的美景。”
可汗看了一下,感觉这群人不简单,单是他们能打赢就很难得了,更何况这群人的坐骑看起来都很大。
可汗佩服道:“年轻真好,天不怕地不怕,你们骑的坐骑一般人看着都怕,真是有够大的。男人都喜欢大的,你能告诉我这世上什么东西最大吗?”
这是一个无聊的问题,大多数人都会脱口而出,天最大。难道还有比天更大的东西吗?
宗信小声道:“不是天,不要胡说八道。”
没等其它人说话,宗信已经看出他们的意图了,由其是妖妖都准备说出口了。所有人一眼诧异的看着宗信,难道这世上真有比天更大的东西吗?
“这世上还有比天更大的东西吗?你说说,什么东西比天大?”妖妖知道宗信很聪明,但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他还能说出其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