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为了一口吃的
“真的?我要吃西冷牛排!”
叶知秋眼睛一亮,炯炯有神。
“.…..”
姑娘,哦不,阿姨,您老眼睛瞪得这么大合适吗?
秦林好悬才忍住吐槽的冲动,主要原因当然是怕死,三十多岁的女人,不管你多大,哪怕还在上幼儿园,最好也是喊姐姐,别喊阿姨。
人世间这么美好,还是不要作死为妙。
秦林觉得自己暂时还没有再重生一回的想法。
当然了,主要也是怕万一挂了却没重生,那岂不是吃亏了?
“少来,我请的是中餐,不是法餐。”
秦林没好气地看了叶知秋一眼,“要想吃牛排,自己买去。”
卡奥,你以为我不知道西冷多贵吗?
等以后有钱了,老纸……也不爱吃那玩意。
呃,不知道为什么,秦林一吃牛排就容易拉肚子,哪怕是七分熟的都不行。
至于全熟的那种,嗯,那跟铁板牛肉有什么区别?
而且有一点,也就国内提供全熟的牛排,在鹰酱这边,那群家伙最喜欢吃的是带血丝的那种三分熟,了不起五分熟就顶天了。
噫,真是一群茹毛饮血的家伙,秦林向来看不起这种人!
所以,叶知秋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
“切,小气。”
叶知秋撇撇嘴,不过中餐也没问题。
如果有红烧肉和酱肘子的话,她同样可以勉勉强强接受。
“抱歉,也没有红烧肉,因为我请的其实是火锅。”
秦林毫无同情心地耸耸肩膀,幸灾乐祸。
“.…..”
叶知秋脸色发黑,恼羞成怒,“那还有什么?有五花肉吗?”
“呃,有,还有羊肉。”
虽然旧金山是鹰酱家这边华人第二多的城市,但是03年这会儿,华人的影响力和消费能力是真不够,就这家火锅店,还是秦林拜托卡姿兰小姐姐介绍的。
想想也是有意思,明明是要请人家吃饭,结果连吃饭的地方都得别人介绍,惭愧。
虽然秦林脸上其实一点羞愧的样子也没有。
“呼,那还好。”
叶知秋长出了一口气,有羊肉的话,应该可以打包一份带走的吧?
这样一来,明天再夹两块面包,还可以省下一天的饭钱。
叶知秋心底细细地盘算着,“再加上这只金陵板鸭,省着点吃,足够吃三天了。”
“.…..”
混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你是伯克利分校的博士生唉!
你混过七八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唉!
你曾经发誓要超过那个在狗歌当高管的前夫的唉!
结果咧?
你就想着怎么省下几顿口粮?
这也忒惨了些。
当然了,秦林才不会去管这些,好歹也是叶志光的亲妹妹,真要是没钱了,叶志光还能看着她饿死?
再说了,叶志光的那些学生可有好几个在鹰酱家混得都不错。要是叶知秋真想找份糊口的工作,根本不用费什么劲好嘛。
说到底,还是这个女人作的。
眼光高的要死,稍微差一点的公司都看不上,然后那些她看上的,又都是有自己的一番公司升迁制度,不可能为叶知秋破例。
想要短时间内爬上公司高层,几乎不可能。
这也就导致了心高气傲外带有些心急的叶知秋不断跳槽,然后华丽丽地出名了,最终落得个苍茫茫口袋真干净的下场!
真·人间凄惨事。
“话说就这样了,你还不会国?待在鹰酱家图什么?”
秦林纳闷地看着叶知秋,后者此时正毫不客气地蹭秦林房间内的电脑,她住的地方网费已经交不起了。
“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还是鹰酱家的空气更清新?”
开什么玩笑,谁不知道鹰酱家的汽车最多?排放的尾气能少?
再说了,后世某位“呆毛”总统可是连《巴黎气候协定》都退出了的,显然不是什么环保人士。
“你懂什么?”
叶知秋瞪了秦林一眼,不想说话。
虽然现在看不到超过那个男人的希望,但只要她不认输,就还有机会,可一旦回国了,那岂不是承认自己输了?
本来被那个“渣男”抛弃,叶知秋就觉得自己输了一回。
这要是再输一回,那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
秦林有些搞不懂这个女人的心思,人家孩子都能打酱油的,难道你还对他余情未了?
看着也不像啊!
难道仅仅只是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才这么恼羞成怒?
啧,那这也太……
性格强势(恶劣、自我)的女人果然惹不起!
秦林都有些同情叶知秋的那位“渣男前夫”了,这样的不懂得勤俭持家、还性格恶劣的女人,他竟然能忍了好几年才离婚,佩服佩服。
“你那什么眼神?”
叶知秋察觉到了秦林那种仿佛看母老虎一样的眼神,顿时有些炸毛了。
什么意思,看不起自己?
这么害怕自己?
我叶知秋还能吃人不成?
嗯,面对叶知秋“虎视眈眈”的眼神,秦林果断认怂,昧着良心冲叶知秋竖起了大拇指。
“我这当然佩服和敬畏的眼神,您老人家果然巾帼不让须眉。”
(还说不是母老虎?)
“加油,我看好你超过辣个男人。”
秦林毫无诚意地说道,气得叶知秋差点把桌子上的茶壶扔到秦林头顶。
如果不是秦林及时喊出茶壶碎了需要赔偿酒店一百美刀的话!
“喂,我听我嫂子说你也有几家公司?”
蹭了一会儿秦林的网,叶知秋感觉有些无聊,于是问道。
虽然秦林的师母大人确实有借助秦林拉自己小姑子一把的想法,但毕竟还是要脸的,没跟秦林说这些,只是隐约暗示了叶知秋一番。
当然,哪怕是现在,叶知秋也是拒绝的。
“开什么玩笑,我叶知秋堂堂伯克利分校管理学博士,混过七八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超级女强人,会去一个小屁孩手底下工作?”
“不可能的!”
叶知秋想也不想地便否决了这个提议,“我叶知秋就是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掉到水里淹死,也不可能给他打工的。”
嗯,当然了。
我们知道,既然这话说出来,那某些事情就已经妥了。
“说来听听,你那几家公司都是干嘛的?”
这真不是叶知秋明知故问。
实际上秦林的师母大人虽然知道秦林有几家公司,身价也很高,但她还真不知道秦林的公司到底是干嘛的,当然也就不会跟叶知秋说。
第五百九十六章 真香
至于叶志光?
开玩笑,他不打死这个坑货妹妹就算给父母面子了,还会主动帮妹妹坑自己学生?
叶志光也是要脸的!!
好吧,其实主要是叶志光也只知道秦林手下有麒麟鸡排连锁、麒麟电子科技和麒麟高科几家公司,但具体什么情况,除了麒麟电子科技外,其他的公司叶志光也不太了解。
所以他就是想告诉叶知秋,也不知该说什么。
所以叶知秋在没忍住的情况下,终于还是好奇心发作,准备打听一下秦林到底是干什么的。
毕竟年纪轻轻就白手起家创新如此大的一份基业,叶知秋好奇也是正常的。
“等我摸透了这个混蛋小子的起家的原因,到时候我也要开公司!”
叶知秋咬牙切齿,在被众多企业拒绝之后,她终于“醒悟”过来。
“果然,我还是适合当老板。”
(待会改掉)
话说回来,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那一天,秦林扔掉了所有的行李,一脸平静地从某个欧洲小国回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那个让油管和推特差点发布联合追杀令的疯子就是他,因为那些人从未怀疑过这个疯子不是美国人,他骂的实在是太地道了。
回国之后,秦林便封印了自己的英语技能,甚至连美剧也不看了。
今天有事
有点累,先睡了,明早看看能不能补一章吧。
第五百九十七章 一言难尽
“哈?”
叶知秋嘴巴微张,眼睛瞪了起来。
“笑话,我叶知秋会没钱?”
虽然叶知秋依旧一副凶巴巴的样子,秦林却从中察觉出了色厉内荏的味道。
“有钱?”
秦林眯起了一只眼睛,“那么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的嫂子,我的师母大人在我来鹰酱家之前,曾经拜托我观察一下你的生活现状,然后好决定打多少钱给你?”
这真不是秦林胡说,师母大人确实拜托了秦林这件事,只不过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秦林没第一时间跟叶知秋提起。
咳,主要是秦林忘了,绝对不是蓄意报复。
“什么?!”
叶知秋闻言彻底装不下去了,震惊地看着秦林,“给我打钱为什么还要让你来观察?直接打给我不就行了?”
“不行,我得打电话问问我嫂子,这是不相信我?”
叶知秋急了。这万一将来都是这样,每次打钱之前都得找人确认一下真假,那自己以后还怎么活下去?
“咳咳,这个你随意,什么时候打都行,我管不到。”
秦林干咳一声,仿佛毫不介意,只是淡定地补充道。
“不过,既然你刚才都说不差钱,那我就知道该怎么回复了。等待会儿晚点时候,那边天亮了,我就打电话给师母大人,告诉她你这边过得很好,不用她担心。”
“不行!!”
听到秦林这话,原本摸出手机打算现在就骚扰哥哥嫂子的叶知秋大惊,连手机都顾不得了,直接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
“你敢跟我嫂子这么说,我就让你见不了明天的太阳!”
啧,连威胁都用上了?
秦林淡定地一把将叶知秋推开,笑眯眯:“能二十四小时看到月亮也行啊!”
开玩笑,我秦正义是那种怕别人威胁的人吗?
这女人果然昏头了,“钱”途都掌握在我手上,你还敢威胁我?
“哎呀呀,我被吓到了,为了避免被人再次威胁,你说我现在就打给师母大人怎么样?”
秦林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表演极度浮夸。
“或者,我干脆还是直接打给老师吧?”
“你……”
叶知秋又气又急,打给叶志光?
这怎么能行!
本来就被叶志光三天两头骂,再被告一下黑状,万一惹得叶志光狠下决心让嫂子断了自己的经济来源,那她是真没办法在鹰酱家混下去了。
想到这里,叶知秋有心想继续威胁秦林,却又发现自己根本没什么办法,显然短时间内她根本没机会影响到这个混蛋。
既然硬的不行,那就只能来软的了。
身为一名丢了金陵大学和伯克利分校名声的扑街博士,叶知秋现在是真没牌面,至少在秦林眼里,一点威胁都没有。
再说了,秦林他给师母面子,并不一定代表着就要给叶知秋面子。
前者那是因为师母大人既是叶志光老婆,又是专利局大佬,曾经在专利问题上帮了秦林不小的忙,可那跟叶知秋有什么关系?
没道理秦林就非要帮叶知秋说话吧?
顶多就是不故意说这女人坏话,大不了实话实说就是。
可对于叶知秋而言,别说是故意说坏话了,哪怕是实话实说,那都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自家事自己清楚,叶知秋不知道自己的毛病吗?
当然知道,可改不了哇!
女人若是不能为剁手而生,那还当什么女人?
真·精辟。
叶知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换上一副伤心欲绝的表情,哀怨地看着秦林,“我错了,秦林,我要向你道歉,深深地表示忏悔,请务必给我一次改过机会。”
大丈夫不为五斗米折腰?
没事,我是小女子,为了嫂子的经济补助,弯弯腰道个歉神马的,没什么大不了。
叶知秋表示自己一点也不生气,就是手臂有些颤抖,不知道是不是激动的。
“道歉?你道什么歉?你又没做错什么。”
秦林挖挖耳朵,转头看看窗外的风景,啧啧,蓝天白云,下午的阳光正正好,让人心情真是心情舒畅啊!
“我认真地向你道歉,刚才不该威胁你的,也不该在你面前装模作样。”
“就这?”
秦林斜了叶知秋一下,这位女士貌似还是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啊,难不成真要自己打个小报告?
“我……”
“你给老娘等着,早晚让你好看。”
某不具名扑街女博士在心中翻开一个小本本,记下了浓浓的一笔。
叶知秋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终于彻底低下了头,“我错了,我不该放你鸽子的,昨天我应该第一时间到机场接你的才对,我也不该面试完之后,不关心你遇没遇到麻烦,反而第一时间打听你给我带来的金陵板鸭,我错了,我道歉。”
说着,她低头看了一眼被自己紧紧抓在手上的金陵板鸭,咬咬牙,“要不,这只板鸭就当做我赔礼道歉的礼物吧?”
“.…..”
看得出来,这位女士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做出这个决定的。
可问题是,谁爱吃你那只金陵板鸭啊?
特别是还被秦林晒了一天的太阳!
“既然你知道错了,那我就勉勉强强地原谅你吧,至于这只板鸭,咳咳,那毕竟是师母大人带给你的东西,我就君子不夺人所爱了。”
秦林一本正经地说道,“大度”地选择原谅了叶知秋。
我秦·以德服人·林,从不记仇!
“真的?”
叶知秋有些惊讶,这混蛋怎么突然又变地那么好说话了?
按照他刚才那种睚眦必报的性子来看,不是该把这只金陵板鸭当着她的面吃掉,让她馋哭了才对嘛?
“难道是我想岔了?”
叶知秋迷惑,“这家伙的性格其实并没有那么恶劣?”
Emmmm,秦林不著痕迹地扫了一眼那只被二次“烤过”的金陵板鸭,淡定地表示自己向来坚持以德报怨,人称谦谦君子,公子如玉。
好吧,实际上秦林也就只能报复到这一步了。
他还真能杀了叶知秋不成?
毕竟是叶志光的亲妹妹,算起来,他还得跟叶知秋叫一声师叔或者“阿姨”?
嗯,估计这两个称呼叶知秋都不喜欢,叫叶姐又乱了辈分,所以干脆还是叫叶总吧。
反正叶知秋是挺喜欢这个称呼的,虽然她奋斗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干过一次总的职位,最高一次是混到了摩托拉拉的地区主管。
之后叶知秋发现再想升职有些遥遥无期,便又一次溜了。
从那之后,一言难尽……
第五百九十八章 加入
越混越差说的就是叶某人了,她还有一百种方法作死,可惜已经没了公司愿意用她……
“好凄凉。”
秦林叹了口气,深(幸)表(灾)感(乐)动(祸),“就这样你还待在鹰酱家?”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
“你不懂!”
叶知秋的眼神很是忧郁,握着金陵板鸭袋子的手用力捏了捏,“我只是想证明点什么,灰溜溜地回去,太难看了。”
然后秦林就看到,这位前一刻还在惆怅的女人,后一刻便咽了咽口水,顺手撕开了手上的金陵板鸭,狠狠地咬了一口。
“???”
卧槽,差点把秦林吓到,就这么迫不及待地吗?
还是说……
秦林偷偷打量一眼这位扑街女博士,“该不会已经沦落到吃不饱的份上了吧?”
“唔?这味道怎么跟我以前吃的不一样?”
叶知秋突然说道。
秦林眨了眨眼睛,淡定无比,“哦,听说是新配方,怎么样,好吃吗?”
(抱歉食言了,不过还好吧,昨天算是虚惊一场)
所以才会那么着急想找掰掰手腕,再不咬几口肉补充营养,完美世界就要彻底圣墟了。
话说回来,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第五百九十九章 姜还是老的辣
“你那是什么表情?”
叶知秋脸色有些挂不住了,什么个意思?
“我叶知秋好歹也是堂堂加州伯克利分校管理系毕业的博士生,还是金陵大学的硕士,你的学姐,难道还没资格到你的公司?”
“不是,这也太突然了些。”
秦林顿觉头皮发麻,您老人家什么德性自己不清楚吗?
“更何况我着小打小闹的庙里,哪儿能放得下您这一尊大佛?”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叶知秋没有回答,反而斜眼盯着秦林,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冲动。
“哪有,怎么可能,绝对不是。”
秦林连连摇头,否认三连。
咳咳,当然心底怎么想的就不用说了,简直废话,叶知秋这样的员工,哪个老板敢用?
“我对叶总您可是佩服万分的,能在鹰酱家混得风生水起(声名狼藉),游刃有余(人人嫌弃),历经七八家世界五百强企业而不倒,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
秦林一边昧着良心说道,一边在心底忏悔。“罪过罪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秦老实是真不想说假话的,可奈何现实他不允许哇。”
叶知秋闻言脸色难得红了起来,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秦林说的这些,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她心底会不清楚?
虽然秦林的语气十分诚恳,但叶知秋却从中听出了浓浓的讽刺意味。
“之前那都是因为这些企业没眼光,升个职都得熬时间,跟国内的有关部门一样,上面没人,都得死熬,一点变通都没有,所以我才看不下去跳槽的。”
叶知秋小小地解释了一句,虽然这话听起来完全没有任何说服力。
“你不同,好歹我也是你老师的亲妹妹,我会坑你吗?”
叶知秋着重强调了“亲妹妹”三个字,幸好这是03年,这三个字还没被玩坏。
“算起来,我还是你的学姐呢,学姐坑谁也不会坑你不是?学弟,你要相信我。”
这画面,莫名让秦林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副画面,“大哥,你是知道我的……”
怎么看都不靠谱啊!
“可我这公司都是在国内,你不是坚持不做成点什么就不回去的吗?”
秦林还想垂死挣扎一下。
直接拒绝叶知秋,秦林是不方便的,就像叶知秋说的那样,不看僧面看佛面,有叶志光的这层关系在,就注定了秦林不可能硬巴巴地把叶知秋推出去。
更何况之前还有师母大人的嘱托。
秦林到现在才算是终于明白了之前师母大人的企图,这哪是让自己作为监察御史观察一下叶知秋的生活现状啊,这明明就是把皇亲国戚扔到自己身边,然后跟你说,“你看着帮我带带,她要是不听话,你随便打。”
麻袋,给秦林一个胆他敢随便打吗?
换成自己那位上高中的小师妹还差不多!
咳咳,口误口误,天地良心,秦林绝对没有任何不成熟的想法……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特别是师母大人这种混官场的,真真是把人算死了,秦林可以断定,现在这种场景,一定早就在师母大人的预料之中了!
“怪不得叶志光在学校里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回到家之后却只能端茶递水、洗衣叠被,原来不是发扬君子风格,而是真被压制得死死的啊!”
秦林悄悄感叹了一声,当男人真苦。
“唉,看样子学弟你是真看不起我了。”
叶知秋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眼看就要有眼泪流了出来,“罢罢罢,就让我饿死在鹰酱家好了,反正也没人关心我。”
“这是什么话?”
秦林心中似有千万只神兽奔腾而过,脸上却不得不认真严肃,“您要是缺钱,我私人可以借你一点,总归不能看你挨饿。”
为了摆脱这个不靠谱的女人,实在没办法也只能破财消灾了。
“但愿这个女人哪一天真有钱还我。”
秦林心中有些滴血,指望着叶知秋有钱,还不如将希望寄托在体彩上,虽然那玩意据传哪怕是记住了每届号码的重生者也压不中,但至少还有点希望不是?
咳咳,插一句,这可不是秦林黑体彩,而是真有科学依据的,嗯,涉及到概率学和统计学问题,反正你也可以理解为一个蝴蝶翅膀引发的惨案。
毕竟两千万个号码,你重生者多买了这一个,就为这场概率事件中增添了无数的变数,这是无法避免的。
哪怕你上辈子也买了彩票也没用,因为号码不同,变数就依旧存在。
秦林发誓,他绝对不是在影射某机构会暗箱操作,人家那都是机选的,绝对公平公正!!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秦林是相信的,所以他重生之后,选择的足彩,那玩意在变数不够大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哪怕是这样,当初结果没出来之前,秦林也同样十分提心吊胆,生怕自己挥挥手,就引起十八级台风,然后把棒子国扇没了。
言归正传。
“借钱?”
叶知秋眼睛一亮,伸手拉住秦林的胳膊。
“好师弟,你能借多少给我?一百万美刀?不行的话五十万也勉强。”
要是有机会拿到钱还不用勉强自己给人打工,叶知秋傻了才会想着加入秦林的公司,虽然自家嫂子对秦林赞不绝口,但正如秦林所说,估值而已,说不定哪天就黄了呢?
还不如趁机让她骗……咳咳,借点钱出来自己创业。
噫,对于叶知秋的态度,秦林表示十二万分的嫌弃,前倨后恭,这也太真实了吧?
“咳,你想多了,我不是借钱给你创业,而是借钱让你能在鹰酱这边吃饱饭,不至于流浪街头。”
呃,虽然秦林挺羡慕鹰酱家这边流浪汉的生活,但有一点,这仅指男性,换成女的,咳咳,还不如去某些亮着灯的地方。
这不是开玩笑,至少后者还能挣到钱,但若是有女性为了那一点尊严,选择了前者,那真是不如死了算了,结果要比要比去某些亮灯的地方可怕的多。
这也是鹰酱家流浪汉中很少有女性的缘故,不是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的,只是因为某些令人恶心的原因,或是从这一行当消失了,或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所以国外为什么要强调女拳?
那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妇女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哇!
第六百章 你们认识?
相对而言,还是国内的女性活的更好。
这不是胡乱说说。
于公,明文规定女性必须在有关部门中占据一定比例,于私,有几个人家里手掌家庭财政大权的存在不是女性?!
男人就是买包烟、喝杯酒都得向老婆打报告申请好嘛!
唉,你国男人真苦。
还好秦林不喝烟也不抽酒。
瑟瑟发抖,语无伦次。
“那你能借多少?”
叶知秋听到秦林的话,脸色顿时淡了下来,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十万?”
“.…..”
秦林仿佛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叶知秋,“大姐,人家留学生哪怕要交学费,四年也就这么多了,您老人家要这么多做什么?”
显然叶知秋还是不死心。
有十万块,至少可以申请个车库,马马虎虎也能组建个公司,毕竟鹰酱历史上可有不少伟大的公司都是从车库诞生的。
譬如亚马逊、水果公司,譬如狗歌和惠普……
麻袋,这一定是因为鹰酱家商业地产很贵的缘故。
说来也稀奇,鹰酱家的住宅地产很便宜,但商业地产那是真贵,特别是在某些繁华地区,那真是车库都租不起。
不过不管是哪个,每年交的税都很多,鹰酱家买不起房子的不多,但是交不起税的却不少,所以到最后,只能卖了房子交税。
这算是细水长流?
Emmmm,怎么看都是人家这种薅羊毛的方式比较先进,国内那种,太急躁了,都想捞快钱,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待会改掉)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601
硅谷的华人圈子大吗?
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
谁都知道,旧金山的华人多,当年甚至能占到整个旧金山人数的八分之一。
当然,也正是如此,后来……
算了,不扯这些,毕竟跪着的人太多,万一又引来神兽。
旧金山就是很多港片里面提到的三藩市、圣弗朗西斯科,在这里留学和扎根的华人数不甚数,有很多都已经在这里住了许多辈。
从这种意义上讲,你说他们是华裔倒是还算正确,但若说他们是否还记得自己是华人,这就不好说了,毕竟很多连华语都不会讲了。
所以很多时候,这些人是跟留学到鹰酱家的国人之间是割裂的,或者说,双方并没有什么交集。
这也是秦林说华人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的缘故。
光论华裔的话,旧金山的华人倒是不少,但还懂得华语的就不多了。
而这其中,承认自己华人身份的,就更少了。
留学生圈子就已经是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圈子,其次就是在这边经商、打工的一小撮华人,但后者因为工作的原因,其实并无多少时间交流。
经商的或许还会因为人脉关系而交流一二,打工的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这也是容易被欺负的原因之一。
咳咳,又歪了。
总之,留学生群体才是旧金山华人之间交流最平凡的群体,因为他们既有这个需要,又有这个时间,甚至有时候大使馆也会牵头组织他们聚会。
都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嘛!
而这些留学生群体就少了,特别是扎根硅谷这边的留学生,就更少了,顶天也就那么百十来号人,毕竟加州还有一个洛杉矶。
所以这样一想,叶知秋和王泽云认识倒也很正常。
毕竟两人岁数都差不多,叶知秋比王泽云稍微大一点,但也大不了多少,留学生群体聚会的时候,两人虽然说话不多,但都互相认识。
咳咳,别误会,不是因为两人之间有交流,而是因为不管是王泽云还是叶知秋,那都像夜晚的萤火虫一样,闪闪发光,想不被人记住都难。
都是奇葩啊!
一个闷葫芦闷到死,初一看倒是很低调,但时间一长,那真是想不被注意到都难。
一次两次你可能注意不到他,甚至还会觉得他不起眼,但次数一多。
一个总往忘角落里钻的家伙谁会注意不到?
而一旦注意到了,就凭王泽云那奇葩的装束,别人想忘掉他都难。
至于叶知秋,作为一个早作死道路上狂奔不休的女人,特别是在前些年,这女人还很漂亮的情况下,那真是八面威风,谁会注意不到她?
当然了,不用秦林猜也知道,不是啥好名声罢了。
但不管怎么样,这两人在留学生群体中同样鼎鼎大名倒是真的,甚至叶知秋的名气比之赵琳小姐姐都之前不弱。
毕竟赵琳小姐姐漂亮归漂亮,但却很少做出些惊天骇俗的事情,所以知道她的人起码都是见过的,而叶知秋……
声名远播……
总之,每次聚会,特别是随着叶知秋名气越来越大,总会有人打听那个在硅谷华人圈中最闪联的那个崽是谁。
别怀疑,说的就是叶知秋。
所以这两位互相之间知道对方,有毛病吗?
完全没毛病!
特别是在王泽云还是一只单身狗的情况下。
所以秦林一点都不惊讶,自从见面之后,这两人已经面面相觑了好几分钟这种事情。
当然了,叶知秋只是好奇王泽云这家伙为什么好好的百万年薪不拿,竟然脑抽到要跟着秦林这个不靠谱的家伙混,而王泽云……
这货竟然难得地脸红了,脸红了!!!
啧,这是宅男的羞涩哇……
秦林怎么看怎么觉得难以置信,老兄,你是有多眼瞎,才能被叶知秋这样一个不靠谱的女人看到脸红?
虽然大家都知道你单身久了,看什么都有种发……的冲动,但这是叶知秋啊!
你不知道她的恶劣本性吗?
看赵琳小姐姐和张佳佳、程浩他们看神仙一样的眼神就知道了,叶知秋在华人圈中的名气到底是有多大。
可让秦林没想到的是,王泽云这货竟然会在跟叶知秋对视之后脸红?
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
不过想想,倒也不难理解,宅男这种生物,要么爱萝,嗯,萝卜,要么爱御,嗯,御厨。
这么一想,按照王泽云的年龄来看,叶知秋不就是他眼中的御……了吗?
再加上这女人虽然性格恶劣了点,但长得确实不错,还因为纵横于七八家五百强企业,历练出了一身职业丽人气质。
这种气质,对于宅男而言,简直是核弹一般的杀伤性武器好嘛!
别误会,秦林绝对没有想到某些岛国电影上面,王泽云肯定也没有。
他脸红只不过是因为被叶知秋盯得有些久而已,没错,就是这样。
“你……你看着我干什么?”
王泽云有些丢脸地结巴道,麻袋,三十好几的人了,竟然跟女人说句话还脸红。
赵琳、张佳佳:???
我们对天发誓,他跟我们说话的时候从来不脸红!
叶知秋清亮的眸子盯着王泽云看了好久,才笑了笑,“我就是好奇,你这样一个不愁前途的家伙,为什么会选择加入到秦林的公司里来。”
“他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你舍弃了马上就要年薪百万了的工作?”
为了什么,当然是因为秦林的魅力!
君不见蔡崇志那位同样年薪百万的家伙,也是被杰克马三下两下就忽悠了过来,仅仅只拿五百块的工资?
这样一看,秦林直接给王泽云开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简直是天地良心好嘛!
好吧,这只是秦林心中的想法,实际上……
“???我什么时候答应加入秦林的公司了?”
王泽云脸上一头雾水,虽然他跟秦林说要考虑考虑,但这不还没考虑好吗?
怎么就变成答应了?
王泽云张了张嘴就想开口解释。
“咳咳,我来介绍一下。”
秦林眼见即将穿帮,干咳一声打断王泽云,然后对着众人说道:“这位是叶知秋,你们大概也都听过她的大名。”
“她已经决定加入我的公司了。”
后面一句话显然是秦林直接对王泽云说的,目的不言而喻……
602
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在听到叶知秋已经加入到秦林的公司后,王泽云的眼睛瞬间一亮,原本打算开口反驳的话也咽了回去。
郑重开始思考起加入秦林公司的可行性!
没办法,三十几岁的老男人伤不起。
特别是对于王泽云这种宅男而言,想找一个符合自己品位的小姐姐实在是有些难度,叶知秋虽然比王泽云那么两三岁,但那是距离吗?
特别是在叶知秋长得很有御……气质的情况下,对宅男的杀伤力瞬间翻倍好嘛!
实际上以前的留学生聚会中,王泽云虽然一向内向低调,但并不代表他就不会关注别人,那时候,作为整个留学生圈子的“风云人物”,叶知秋牌面还是很大的。
至于说她那种恶劣名声?
重要吗?
工作不顺心了就跳槽,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王泽云表示坚决支持叶知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唉,看着王泽云的表现,秦林叹了口气。
舔狗没有房子啊!
不过本着成人之美的心思,秦林义正言辞地说道:“没错,叶知秋女士的能力你们都是清楚的,绝对的人才,我打算让她在新公司中担当负责人副手。”
说着,秦林认真地看着王泽云,“至于王哥你,”
(待会改掉)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那一天,秦林扔掉了所有的行李,一脸平静地从某个欧洲小国回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那个让油管和推特差点发布联合追杀令的疯子就是他。
第六百零三章 事成
秦林自己都没料到,此次硅谷之行,竟然是这样开始的。
先是灰机上遇贵人,得赵琳小姐姐帮忙,介绍了王泽云,没花多大气力就把此行的主要目的之一完成。
有王泽云的的帮助,秦林打算开发的“人与人”软件算是没了任何阻碍。
唯一让他有些皱眉的是,竟然还多了一个添头。
叶知秋这女人是在是让秦林没什么好感,身为老板,天生就对这种爱跳槽的员工不喜,哪怕这女人是叶志光的妹妹也不行。
不过事已至此,秦林也没办法拒绝,哪怕不给叶志光和师母大人的面子,但就冲他还要靠叶知秋拴着王泽云,就没办法对叶知秋狠下手来。
“也只能花钱供着了。”
秦林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还好工资是由他来定的,以公司初创为由,只给叶知秋开了个饿不死的工资,这样一来,至少两三年内,叶知秋攒不够跳槽的资本。
当然,以这女人的本性,估计也攒不下钱来。
若是她真能狠下心去攒资本,倒也不算差,至少还能跟叶志光吹一下把他妹妹教好了。
当然,秦林对此是不报什么希望的,就凭叶知秋的本性,说不定又是一年都没撑住,便又想跳槽了,到时候……
“到时候也不是坏事啊?!”
秦林想了想,笑了起来,一年半载之后,足够秦林的“人与人”在鹰酱家这边站稳脚跟了,哪怕叶知秋跳走,王泽云只要脑子不是不清醒,也不可能放心职责跟着叶知秋离开。
爱江山更爱美人?
那都是失败者的掩饰罢了!
真正的强者,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又有哪个女人能离他而去?
身为“人与人”的股东,王泽云可能会在“人与人”和狗歌之间纠结,然后因为叶知秋而产生偏向,但他绝不可能在可见的亿万富翁和小女儿态之间选择后者。
再说了,哪怕叶知秋真走了,到时候身价暴增的王泽云也不是没机会,说白了叶知秋也只是面子上过不去,想超过她前夫而已。
若是真跟王泽云这样一个未来的亿万富翁走到一起,难道就不能证明叶知秋的眼光比她前夫强?
毕竟她前夫虽然在硅谷也算是个高级人才,但不管是什么人才,在没成为老板之前,那都是给别人打工的啊!
哪像王泽云,人虽然是技术性人才,但技术入股就代表着,他根本上其实是股东,是老板!
两者之间的距离,简直是天与地的差别。
“接下来还得找个律师事务所,拟定委托合同,然后还得让他没负责对人与人和王泽云他们进行监督。”
秦林站在宾馆的窗前,看着窗外,静静地思考着。
毕竟国内和鹰酱家相隔十万八千里,天高皇帝远的,秦林回去之后,总要留点监督和反制的手段,不是他不相信王泽云和叶知秋,只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想多一点,准备多一点,总比事情发生之后再补救要来的轻松,再说了,不管是叶知秋还是王泽云,一旦秦林真跟他们产生矛盾,那影响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王泽云是技术保证且不说,光是叶知秋,万一真跟秦林闹出好歹了,他还怎么面对叶志光?
或者更严重的情况下,把叶志光也牵扯了进去,那可就不是一点小麻烦了,所以哪怕为了和谐,秦林也得注意不让这些人生起什么异样的心思。
之所以不找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实在是如今还没成立的“人与人”公司,确实没那么复杂,找个律师代表秦林进驻“人与人”公司就已经足够了。
又不用做决定,只是监督一下资金等问题,然后顺带着帮忙处理一些法律事务罢了,想想看,其实还不错的。
按照此时鹰酱家的行情来看,一个能承担起这种责任的律师,又不需要他全职,一年的花费不会超过五万美元,甚至都不用是真正的大律师,只要是个有律师证的助手就可以胜任。
不过从这点也可以看出,鹰酱家的律师确实赚钱。
而请谁呢?
咳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不是打算借机跟某人交好的秦林“高薪”聘请了程浩加入他们的团队。
好歹这位也是法学研究生,当然有资格干这种事情。
对于秦林的要求,程浩当然也很感激,虽然他并不太在乎那五万的年薪,但是一个有实践经验的研究生和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能一样吗?
只要他能在秦林的公司里任职个一年半载,等到一毕业,那都是精英律师起步,说不定直接就能成为某个著名的大律师的助手,然后再混个两三年说不定就能成立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到那时,可就不是一点半点收入的问题了。
在鹰酱家,不管什么时候,律师都是上层人士,地位很高的。
哪怕将来程浩回国,也能凭借这种地位,直接以人才引进的方式,在某些机构中担当重任,嗯,至少副处起步的那种。
因此,哪怕以程浩那种古板的性格,看秦林的眼神中也带着感激。
至于张佳佳和赵琳小姐姐,脸上更是带着骄傲,仿佛自己干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不过也对,秦林不就是赵琳认识然后介绍给程浩的吗?
秦林倒也不担心程浩会不会因为认识王泽云就产生其它想法,律师是绝不可能有污点的,一旦有了污点,那这辈子也就算完了。
再说了,他虽然知道认识王泽云,但基本上也没说过话,关系根本谈不上,实在是没必要担心。
实际上,哪怕是王泽云,秦林也是不担心的,那个内向的家伙就是纯粹的技术人员,压根就意识不到这种事情。
秦林主要防着的是叶知秋,这个“野心勃勃”心思还跳脱的女人,谁知道她会干什么事情?
有程浩帮忙盯着,叶知秋翻不了天。
说来如果过段时间,叶知秋忍不住真跳槽了,秦林反而还要开心才对,因为这样的话,他可以少发一份薪水!
咳……
秦林搓了搓脸,摇摇头,将那一丝不好意思甩开。
刚才的想法只是玩笑,他秦林才不是那种小气的人!
第六百零四章 狗歌
想到这里,秦林笑了起来。
不管怎样,事情虽然不是完成地十全十美,但也算八美,足够他开心了。
只是……
秦林抬头望了望宾馆外面的灯火阑珊,突然叹了口气。
噫,大男人一个,才出家门多久,竟然有些想家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了国门的缘故,秦林突然就有了一种孤独感。
以前哪怕是从海天到了金陵,秦林别说想家了,甚至还有种迫不急待的感觉,颇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的豪迈,可现在……
(待会改掉)
所以才会那么着急想找掰掰手腕,再不咬几口肉补充营养,完美世界就要彻底圣墟了。
话说回来,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那一天,秦林扔掉了所有的行李,一脸平静地从某个欧洲小国回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那个让油管和推特差点发布联合追杀令的疯子就是他,因为那些人从未怀疑过这个疯子不是美国人,他骂的实在是太地道了。
回国之后,秦林便封印了自己的英语技能,甚至连美剧也不看了。
第六百零五章 名不副其实
狗歌是什么样的企业?
放在十几年后,很多人会骂一句,鹰酱家走狗罢了。
事实上也没冤枉他们,无论是狗歌还是秦林打算参考(抄袭)的脸书,对国人而言,都不是啥好东西。
当然了,有一点得提一句,狗歌家的油管养活了不少国内的网红倒也是真的。
不过这几年,狗歌的名声可不是如此,国内崇拜狗歌的互联网界人士多如牛毛,如果现在有网红企业这一说法的话,那狗歌哪怕不是第一,也至少得是前五。
无他,太励志了。
小猪佩奇、咳,拉里佩奇和布林两人创立狗歌的事情堪称是装比打脸界的模板之一,先是做出产品然后不被看好,苦苦哀求结果连卖都没人愿意买。
紧接着,发展起来之后,小有名气,本来可以衣锦还乡,结果最终还是被人涮了一把,脸面大失。
恼羞成怒之下,狗歌奋发图强,不断突破,终于翻身做主人,逆袭成功,在反派准备意识到对方其实是“龙王”的时候,用一连串的巴掌教他们做人。
情节可谓是一波三折,精彩万分,反派BOSS成功被盯上了耻辱柱,而且在可见的未来中,都将被人牢记。
叮——您的好友杨酋长骂骂咧咧地退出了群聊。
有人说鹰酱家是天堂,没有一点歧视,对此秦林表示呵呵。
看狗歌的情形就知道了,佩奇和布林两人,在狗歌创立的初期,谁更重要?
哪怕是佩奇本人也不好意思说是自己,实际上,布林无论是在技术还是在其他方面,都要比佩奇强上一截。
狗歌初期之所以能坚持下去,那是因为连服务器都是布林自己动手攒出来的。
布林这个人是一个怪咖,擅长的东西很多,不仅仅只是写代码,包括公司的管理在内,布林其实都很擅长。
毫不夸张地说,很多时候,狗歌都是布林在撑着。
可为什么到最后人们一提起狗歌,说的都是佩奇?
两人在狗歌的股份其实是一样多的,甚至布林在狗歌创业初期,在公司的地位还要更高于佩奇。
为什么?
嗯,绝不是因为布林姓谢尔盖,一个明显的毛熊家姓氏的原因。
好吧,其实这些跟秦林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指望着鹰酱家的双标人士将来真的会公平公正地对待人与人,毕竟后世有个叫“抖Y”的企业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秦林创立人与人,更多的还是为了捞一笔,等到将来人与人出名之后,他肯定是要套现离场的,顶多留一部分股份,保留对人与人的影响力罢了。
不是秦林不想完全掌控,而是不能。
哪怕是十几年后,咳咳,都护不住,更何况是现在?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抖Y”名声再烂,当他在国外被针对的时候,有些家伙也不该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背后捅刀吧?
觉得他不好,你可以骂死他,甚至可以关停他,但当他出了海,这些便都是次要的。
好吧,不胡扯了,毕竟这事涉及到XX公司,家养的神兽盯着呢!
反正知道一点,鹰酱家对于外人的歧视是烙在骨子里的就行。
算起来,布林好歹还是鹰酱籍的。
可看鹰酱媒体和民间对他和佩奇的态度就知道了,所谓都是鹰酱人,那就是一伪命题。
搞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去鹰酱家当二等公民,哦不对,连二等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一、二、三、四,四等公民。
这不是开玩笑,不仅仅是华裔,实际上,整个亚裔群体,在鹰酱家都是排第四等的。
就像在硅谷。
那么多的高级技术人才都是亚裔,可无论在薪水上还是在职位上,这些人都要远远低于其他人,哪怕你天赋再高,付出的努力再多,也很难走上高层。
像王泽云那种能够在雅猫得到重用的,还是因为杨酋长同样是华裔的缘故。
哪怕下面的人有意见,也不敢做得太过明目张胆。
所以不管怎么说,杨酋长虽然最后滑铁卢了,但至少在现在,他对于提升华人在鹰酱家的地位还是很有帮助的。
呃,当然了,这还是不能掩盖他错失狗歌的悲剧。
也不知道十几年后,当雅猫被卖掉的时候,杨酋长会不会像李黄瓜的儿子那样感叹一句,“那是一个极大的教训!”
欸,这样一看,胖企鹅跟狗歌的发展过程还真有些像唉!
可惜pony马比较低调,不想当“龙王”,否则使劲甩李黄瓜儿子两耳光多好。
漫步在狗歌公司附近,秦林很失望。
别看现在狗歌名气很大,但他们工作的地方真没后世吹的那么厉害,就几栋小楼,看起来也不怎么样,至于说他们所谓的咖啡厅一样的办公区域,呃,秦林没能看到。
人家的工作场地,当然不会允许秦林随便参观。
本来秦林倒是打算以人与人公司老总的名义拜访一下狗歌的,但想了想,还是没好意思,毕竟公司都还没注册完成,这时候去,有些徒惹人笑话的意思。
人家能接待还好说,不接待的话那岂不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不过有一点让秦林很好奇,狗歌竟然有美女!
一个漂亮的金发鹰酱小妞,看起来岁数也不像很大的样子,可惜行色匆匆的样子,让秦林想去打招呼搭讪一下都没来得及。
“奇怪,不是说互联网界无美女的吗?”
看着那位金发小姐姐远去的背影,秦林摸了摸下巴,一脸的疑惑。
“???.”
卡姿兰小姐姐翻了个白眼,嗯,本来就大的眼睛变得更大了!
当着美女的面你夸另一个女人是美女?
赵琳没好气地瞪了秦林一眼,“那人我知道,狗歌排名前十的高层之一,最近这两年名气很大的,就你这样的,别想着人家能理你。”
“我怎么了?”
秦林不满,“我好歹也是好几家公司的老板,身价上亿、年少有为的天才,真论起身份地位,我会比她差?”
秦林是确实不认为自己比这些人差多少,实际上,狗歌除了佩奇和拉里之外,其他人秦林压根就不放在眼里,排名前十又怎样,还不照样是打工的?
惹火了自己,早晚把他们全挖来给我打工!
第六百零六章 偶遇
“……”
赵琳小姐姐表示无语,在她看来,秦林这家伙可能真有点钱,但要说秦林是亿万富翁?
打死赵琳都不相信!
去年胡布斯国内排行榜前一百的人物资产是多少?
(待会改掉)
问题是到了那会儿,压根就不生产东西了,工厂几乎全在第三世界国家,产品比得上国货这样物美价廉的非常少!
所以才会那么着急想找掰掰手腕,再不咬几口肉补充营养,完美世界就要彻底圣墟了。
话说回来,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那一天,秦林扔掉了所有的行李,一脸平静地从某个欧洲小国回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那个让油管和推特差点发布联合追杀令的疯子就是他,因为那些人从未怀疑过这个疯子不是美国人,他骂的实在是太地道了。
回国之后,秦林便封印了自己的英语技能,甚至连美剧也不看了。
梦回九七
到底是首富醒来,梦到贫穷,还是贫穷梦到了首富?
叶曼,英雄救美?
第六百零七章 倒打一耙
秦林将来跟狗歌对上的可能性有多大?
“Emmmm,反正不小。”
这倒不是秦林杞人忧天或者疑神疑鬼,只是一个合理的判断罢了。
一个公司的体量越大,涉及的业务就会越多,跟其他公司产生碰撞的可能性同样也就越大。
狗歌若是跟现在一样,只涉足搜索领域,倒是跟秦林没多大关系。
虽然秦林曾经也想过是不是跟千度打打交道,但可惜后来还是只能想想,人老李现在还真不一定看得上秦林。
秦林有什么,不过是有两个小钱罢了。
而老李呢?
因为狗歌的缘故,千度从一开始就很受人关注。
特别是不管小猪佩奇和布林怎么说他们的算法跟李彦红的不同,也掩盖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都是听了李彦红的演讲,才萌生开发狗歌的想法的。
而在这之前,类似搜索技术算法的专利一直在李彦红的手上,要不然当初小猪佩奇和布林申请算法专利的时候,也不会好几年都没能通过,因为实在是有些像。
实际上,秦林同样也有些怀疑狗歌算法有问题。
虽然后世常有人自称行内人,然后为狗歌洗地,说什么两者只是看起来类似,但绝不相同,而且还说什么狗歌的算法比千度要强。
对此,秦林是不相信的。
别的不说,在算法方面,至少这几年,狗歌是真不如千度,不管是在准确性还是在速度方面,都要插上那么一分。
至于说什么只是类似的问题?
嗯,就跟你照着安卓的系统,然后稍微修修改改一下,就自称……
咳咳,说错了,就跟你照着微软的系统随便修改一下,让桌面看起来有些不同,然后就自称国产一样。
你要说他是自己研发的,也没问题,毕竟对前者只是参考,可若是参考了一半乃至百分之七八十的算法,那这真能算是自己的吗?
有人说架构不同。
嗯,你家盖房子,地基打得跟别人不一样,然后其他的,从墙壁屋顶到里外装修都一抹一样,你能说两家房子其实一点类似都没有?
所以,狗歌的解释实在是有些牵强。
若不是后来有人发现了狗歌的“钱途”,一力帮助狗歌推动专利申请,实际上,狗歌后来能不能逆袭雅猫都是个问题,毕竟江湖传言,狗歌持身不正。
后来为什么狗歌一直强调自己不作恶?
嗯,那是因为心虚啊!
好吧,秦林承认,之前那些都是他的猜测,毕竟上辈子他只是条咸鱼,知道的情况也都是江湖传言,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秦林自己也没办法看通透。
谁知道是不是大坑套小坑,看似是一,内里藏着二,其实背后还有三四五六七?
这倒不是秦林妄自菲薄,而是现实比小说还要可怕,有些时候,为了利益,很多人甚至是不惜连自己都黑的。
你以为他受了委屈,实际上有可能是他自己给自己的委屈。
你以为是他自己给自己的委屈,实际上这一切可能都在别人的算计之中。
你以为别人算计只是鹬蚌持争渔翁得利,实际上,这背后很有可能还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总之,商场之战,勾心斗角波诡云谲,寻常人根本看不清。
好吧,又扯多了。
怎么说呢,如果狗歌只涉足搜索领域的话,将来等秦林公司起来,倒是有可能不会产生什么冲突,说不定在广告投放上面,还要跟对方有合作。
但问题是,知道后世狗歌发展的秦林,对于将来狗歌要干什么,甚至比此刻的小猪佩奇和布林都要清楚的多。
什么油管就不说了,说不定将来就要跟秦林的人与人产生冲突。
更加重要的是,在互联网领域,由于晚重生了几年,秦林想追都很难,所以他将很多心思都放到了几年后的移动互联网领域。
而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中,手机系统毫无疑问会是最重要的版块之一。
安卓系统,秦林也很想插一手的。
水果的系统由于是闭环,所以到底是个什么情况秦林也不清楚,但是安卓,呃,实际上那也不是狗歌的。
或者说,安卓系统的大框架都是狗歌收购的公司,之前都已经差不多开发好的。
狗歌只不过是眼光独到,提前发现了这其中的前途罢了。
而现在,有秦林在,收购那家开发安卓系统公司的人,可就不一定是小猪佩奇了。
然而不出意外的话,哪怕秦林收购了那家公司,狗歌也不太可能放弃手机系统的开发,到时候,两家想不打起来都难。
所以秦林肯定是要对狗歌保持警惕的。
当然,在这之前,他并不介意跟狗歌先合作一下。
“你是说要在狗歌打广告?”
赵琳小姐姐疑惑地看着秦林,“可这样是不是太早了点?人与人公司都还没注册好呢,软件也还没开发出来,现在就要打广告了?”
“.…..”
秦林翻了个白眼,“意图,意图你懂不懂?”
先考察一下合不合适,然后再决定是不是打广告。
“我们小本经营,考察的时间长一点也很正常啊对不对,考察个一两个月,那时候软件不就已经开发出来了?”
“那你这么急干什么?”
赵琳小姐姐依旧不解。
噫,果然妇道人家,眼光就是差了点。
秦林撇撇嘴,然后一脸得意地说道:“笨蛋,有了这个借口,我们就可以到狗歌公司里参观了啊!”
“……”
看着秦林脸上的表情,赵琳有些无语,还能这么干?
不过转过头想想,还真让人有些小激动哇。
“那还等什么,走,进去看看。”
赵琳小姐姐眼睛发亮,一拉秦林的胳膊,就要拖着他往狗歌公司里闯。
“慢点慢点,你急什么。”
眼见秦林依旧不紧不慢,赵琳小姐姐干脆甩开秦林自己先走了一步。
对于赵琳小姐姐的急切心理,秦林有些难以理解。
不就是参观一下狗歌吗?它又不会跑掉,需要那么激动?
对于狗歌这两年在硅谷的名气,秦林还是低估了。
“你慢点,小心撞到别人。”
秦林喊道。
然后就听到“duang”地一声,秦林话音未落,赵琳小姐姐就跟里面出来的一个人撞到了一起。
秦林一捂额头,“果然,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勿谓言之不预也!
然而吐槽归吐槽,秦林还是立刻就冲了过去。
第六百零八章 第一次见面
乖乖,还真被自己乌鸦嘴说中了。
“没事吧?”
秦林伸手将有些发懵的赵琳小姐姐拉了起来,然后用英语“气势汹汹”地冲着跟赵琳撞到了的那个男人喊道:“喂,你是怎么回事?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真·倒打一耙!
那个同样被撞了一个趔趄,倚着墙的男人闻言反应过来,连连道歉道:“扫瑞,我不是故意的,我刚才在想问题,所以没看到。”
欸?
他还真地道歉了!
秦林瞪大了眼睛,果然跟传闻中一样,程序猿什么的,情商低,最好欺负了。
不过走路都在想问题?
这么认真的吗?
秦林眯了眯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有些不拘小节的人。
这种任劳任怨、走路都在想工作的人才,我是不是该想办法把他挖到自家公司里来?
呃,也许他在想晚上吃什么呢?
(待会改掉)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现在的自己,又是否是上辈子的某个自己勾勒出来的?
从第一个月只有寥寥几个同伴,到短短一年后,一次集结就有上千号人同时出动,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无关乎什么正义和邪恶的立场,或许就跟阿甘想跑就跑那样,他同样是想骂就骂,前者是某种坚持,后者也是某种坚持。
其实在心底,这个疯子又何尝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行为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后的恼羞成怒,是一种绝望。
这一年,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直到他们的隐秘圈子里的人数突破一万人后,他才施施然地给所有人发了一个中指,然后解散了圈子。
那一天,秦林扔掉了所有的行李,一脸平静地从某个欧洲小国回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那个让油管和推特差点发布联合追杀令的疯子就是他,因为那些人从未怀疑过这个疯子不是美国人,他骂的实在是太地道了。
回国之后,秦林便封印了自己的英语技能,甚至连美剧也不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