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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游:最强龙妈全文阅读

作者:辣酱热干面     权游:最强龙妈txt下载     权游:最强龙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16章 八爪蜘蛛

    “泰温公爵回君临了,你知道吗?”

    “那是一场决定铁王座归属的战争,沿海几个贸易城邦都被惊动,我难道会不知道?”

    深夜。

    维斯特洛,七国首都君临城,伊耿高丘上的宫殿,红堡。

    红堡地下某处昏暗的石道之中,声音渐渐传来,火把的光亮在墙上投射出两个扭曲的影子。

    随着两人走进,可以看到牛油火把举在一个头戴铁盔的粗壮汉子手上。

    他同伴的身材比他更加臃肿,十根胡萝卜粗的手指上各戴着一两个镶宝石戒指,有红金、白银,镶了红宝石、蓝宝石、大颗钻石、黄纹的老虎眼......

    活像个爱炫耀的暴发户土财主。

    两人虽胖,却都步履轻盈,头盔男的脚步好似在冰面滑行一般,没带起一丝声响,有黄色分叉胡须的“土财主”更奇特,他全身重心放在脚跟,竟走路的过程时刻保持水舞者潜行的状态。

    人不可貌相,这两个胖子竟都是高明的水舞者!

    “既然知道,为何还选择这种要命的时候来找我?提利昂也许有泰温公爵的智慧,但泰温公爵远比他更警惕,也更老辣狠毒。

    面对他时,我这个情报总管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须小心警惕,每一句话、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不能出错。”头盔男有些埋怨地声音道。

    钢盔男穿着带着褐色污秽的老旧硬皮衣,外罩锈迹斑斑的铁甲,腰间则系了一把匕首和一柄短剑。

    他有一种张带伤疤的圆脸,上唇光滑,下唇有一撮黑色短须,如果没有那对时不时反射灿灿精光的眸子,任谁也会把他看成跳蚤街随处可见的落魄武士。

    土财主叹气道:“我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来君临,史坦尼斯的舰队虽在之前一战中损失惨重,可他雇佣了萨拉多·桑恩的船队。

    那个臭名昭著的海盗自封黑水湾伯爵,几乎封死了从狭海前往君临的海路。

    而且,君临附近海域一艘船都没剩下,光秃秃一片,我的船压根不敢靠岸。只能等到半夜,走私贩子借着夜色掩护,用小舟将我送到红堡底部的险滩。”

    “那你还过来?”钢盔男疑惑道。

    “奴隶湾那个不听话的小女王给我传讯了。”土财主叹气道。

    今晚他叹气的次数特别多。

    钢盔男闻言肃然,问:“她给你信息,还是你的人报告与她有关的信息?”

    “她专门让商船给我带来一封信。”

    “写了什么?”

    土财主很不想再叹气了,可听到这个问题,他还是重重叹了口气,道:“她先是对我派船队去接她表示感谢,然后又因为把我的货物拿去换无垢者感到抱歉。

    一番客套后,她向我承诺,扣留我的货物和船队造成的财富损失,将来都会加倍补偿。

    因为阿斯塔波势单力孤,海面常有弥林与新吉斯的海船巡视,她需要黑胡子格罗莱掌控海军......

    嗯,没错,她建立了一支小小的海军,十来条货船,两条长船。格罗莱成了小女王的海军大臣,那些船员也摇身一变,成为龙之母的海骑士。

    唉,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

    沉默良久,钢盔男道:“你说的我都知道,这半年来,新吉斯、凯渊、弥林皆蠢蠢欲动,他们还组成‘反魔龙之母联军’,但顾忌女王那一万多无垢者,只敢派遣船队骚扰阿斯塔波海岸。

    可她有龙,即便是幼龙,也能在黑夜中悄悄烧掉船帆与绳索。

    陆陆续续损失了四条船后,联军改变策略,不再骚扰码头与沿海居民点,而是完全封锁阿斯塔波的商贸活动。

    可除了奴隶贸易,阿斯塔波还有什么吸引人的货物?封锁海路对她毫无影响。”

    如果丹妮在这里,通过两人的对话,便可以轻易猜到他们的身份,一个是潘托斯贸易总督,坦格利安家族的“老朋友”,伊利里欧。

    另一人是维斯特洛情报总管、人称八爪蜘蛛的瓦里斯。

    在乔拉坦白从宽后,丹妮猜测伊利里欧与瓦里斯有联系。

    而听到她的猜想,巴利斯坦却直接告诉她,在二十年多前,瓦里斯与伊利里欧便是最要好的朋友与合作伙伴。

    瓦里斯作为情报贩子,隐在暗中,负责搜集消息。

    伊利里欧则出面帮他寻找需要情报的顾客,同时也通过帮助那些客人,建立自己生意上的人脉网络。

    两人珠联璧合,在潘托斯闹出好大的名声,连狭海对岸的伊里斯国王都知道了。

    此时,两个老朋友一边说话,一边前行,没多久便来到通道尽头。

    沿着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走了大约两层楼的高度,前方视野突然变得开阔,而随着火光射来,黑暗中的朦胧怪兽头颅显露真容:巨大洞窟内,左右两边立着的石柱间各摆放了一排面貌狰狞的巨大龙骨。

    “也不知龙女王的那三条龙何时才能长到那么大。”

    伊利里欧看着前方楼房那么高大的头骨——传说中的贝勒里恩,感慨不已,“她给我的信上详细解释了没能来潘托斯的理由。

    第一,心太软,原本只打算购买无垢者保护自己,后来见到奴隶们的凄惨模样,她决定做一件女王该干的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瓦里斯嘴角抽动,无语道:“我记得她没接受一丁点儿王族教育,身边又都是残忍的马人,哪来的这种想法?”

    “也许是那位正直过了头的御林铁卫队长?无畏的巴利斯坦可算传说中走出来的人物,对她的影响肯定比莫尔蒙更大。”

    “我有点后悔安排那个老家伙去找小女王了。”瓦里斯叹道。

    “我们原本想着巴利斯坦会帮她增加声势,他在维斯特洛声名卓著,可以影响某些骑士们的选择。”伊利里欧耸耸肩,继续道:“第二,她想等龙长大。”

    “很聪明。”瓦里斯点头赞赏一句,又摇头道:“但我们不需要一位长着**的伊耿,她可以是蕾妮丝,也可以成为维桑尼亚,却不能是伊耿!

    如果龙都被她控制,我们的计划......“

    瓦里斯的声音低了下去,眼神闪烁莫名光芒,面色渐渐变得阴沉。

    “呵呵,别担心,我的兄弟。”伊利里欧拍拍胖太监的肩膀,笑嘻嘻道:“龙有三个头,一位骑士只能掌控一只龙,那位龙女王还在向我询问坦格利安私生子的事呢!”

    “她想......”瓦里斯的神情变得缓和,若有所思道:“这个消息我并没收到,看来阿斯塔波的小小鸟儿有些懈怠啊!”

    “也许她压根没对其他人提过,你的小小鸟儿不可能什么机密都能听到。她告诉我,她在不朽之殿看到预言,龙有三个头,她的龙需要三位龙骑士。如果没有私生子,也可以联系一下潮头岛的瓦列利安家族。”

    说到这,伊利里欧戏谑问胖太监,“我们要不要便宜那个六岁的小子?”

    瓦列利安之于坦格利安,犹如莫尔蒙之于史塔克,都是千年死忠。

    还在瓦雷利亚统治世界的时期,瓦列利安便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家臣。

    后来坦格利安离开瓦雷利亚去龙石岛,瓦列利安也跟着离开,在龙石岛隔壁的潮头岛安家。

    王朝初期,两家联姻之频繁,几乎可以算一家人。

    血龙狂舞时期,除了坦格利安血裔,瓦列利安也获得驭龙的资格。

    如果此时瓦列利安家族知道丹妮孵出了龙,他们估计会抛家弃业,直接离开维斯特洛,重投丹妮麾下,而丹妮也一定会接纳并重用之。

    可惜他们不知道,知道也没用,有心无力!

    近些年瓦列利安家族凋零得厉害,上一代瓦列利安伯爵刚死在提利昂弄出的“赤壁之战”中,只留下一个六岁的儿子和一个成年的私生子兄弟。

    瓦里斯心中一动,突然猜到伊利里欧这次来找自己的目的,沉吟着道:“你想让小格里芬提前去阿斯塔波?”

    伊利里欧肥大的猪泡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笑盈盈点头道:“我正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才过来找你,这种事只有当面说才安全。你以为如何?”

    瓦里斯紧紧皱起眉头,将火把插在一个龙头骨的利齿间,有些烦躁地在空旷的石厅来回走动。

    厚实的鞋底在地面上带起烦躁的摩擦声,显然,他失去了之前一直保持的镇静心态,从水舞者状态脱离出来。

    “马王意外死亡,而她又奇迹般用你送的那三颗破石头孵出了龙......我们的计划一变再变,第三次修正的计划是让小格里芬慢慢与她接触,与龙接触,等获得龙的好感后再表明身份,现在......虽然不愿意,但似乎又到了第四次修改计划的时候。”

    伊利里欧叹口气,无奈道:“阿斯塔波不是潘托斯,有些事我也不好安排了。”

    “你继续。”八爪蜘蛛道。

    “继续什么?”

    “第三个理由。”

    “喔......”伊利里欧点头,道:“她认为凛冬将至,再发动征服战争会造成大量平民死亡。这个理由倒与我们之前的计划一样,不过并非顾忌平民,而是凛冬里发动战争的代价太大,不确定因素也太多,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便可能葬送十万大军。”

    “唉,时局变化太快,节奏早已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瓦里斯神色无奈至极,狮子与狼的战争是他早已预定好的剧情,奈何发生的时间太早。

    早了好几年,早到他不得不拉韦赛里斯和马王来填坑,可那两个坑货不仅没能把坑填上,还弄出个更深的巨坑......

    “我有种感觉,除了我,还有一位、甚至多位棋手躲在暗处。”太监叹息道。

    “龙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决定时局的力量,无论多大的变故在巨龙面前都是那么渺小。”伊利里欧坚定道。

    瓦里斯点点头,认同了他的说法。

    权力的游戏中,巨龙足以抵消一切不利因素,甚至能够掀翻棋盘。

    “可以让小格里芬过去,但不是现在。”瓦里斯咬咬牙,有些埋怨地说道:“她既然有一万多无垢者,为何不第一时间横扫奴隶湾?

    如今反魔龙之母联军正在大肆搜罗佣兵团。这半年来,次子团、玫瑰团、暴鸦团已经陆续进入凯渊。

    要不是血戏班早一步被泰温公爵雇佣,那群血戏子也会出现在龙女王的对立面。”

第117章 那些年维斯特洛的破烂事儿

    过去的一年里,维斯特洛的局势也是风云突变。

    丹妮还在魁尔斯做客的时候,篡夺者劳勃的好基友——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便步了老爹与老哥的后尘,以最屈辱的方式被“疯王二世”乔佛里砍掉脑袋。

    毫无疑问,北境的史塔克一家是《权游》中的绝对主角,他们一家的凄惨遭遇也一直被观众深深同情——丹妮看剧时,便常常带入他们的角色。

    但站在客观角度来看,他们一家有此遭遇也不算太冤屈。

    首先说说艾德之死。

    与其说艾德因劳勃而死于乔佛里的手中,不如说他的老婆与女儿合伙坑死了他。

    都说艾德·史塔克情商低,没政治头脑,其实人家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君临,劳勃亲自到北境找他当自己的首相时,他本打算拒绝的。

    “劳勃是我好哥们,拒绝了他,他一定会暴跳如雷,大骂我一通,可几天后,我们又会和好如初。”

    当时,与老婆畅快牵过一次手之后,艾德这样对她说。

    艾德与劳勃从小在艾林谷长大,他们同是艾林公爵的养子,又有一起造反的经历,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好基友。

    艾德的判断其实没有错。

    可他老婆是一名最正统的大贵族妇人,考虑问题非常现实。

    年轻时,凯特琳徒利能以最理智的情感面对青梅竹马——小指头的爱慕,现在成了五个孩子的母亲,也能以最理智的态度处理国王劳勃的邀请。

    她力劝丈夫答应国王的任命,理由有两点:第一,往日你们是好基友,现在他成了君,你是臣,天威难测;第二,孩子大了,该谈婚论嫁了,君临乃七国首都,权贵云集之地,比荒芜的北境有更多机会。

    大儿子罗柏作为继承人,老爹不在时,他必须留下守家,三儿子瑞肯太小,只三岁,不能离开母亲——凯特琳本人并不会去君临。

    当时计划随艾德去君临的孩子有三个,大女儿珊莎,二女儿艾莉亚,二儿子布兰。

    两个女儿要找婆家(凯特琳两口子看不上席恩,从没想过让他娶珊莎),而布兰作为次子没有继承权,未来堪忧——这并非杞人忧天,艾德的亲弟弟班扬,因为没继承权,最终沦落到去长城当守夜人。

    如果去君临,凭借首相老爹与国王伯父的庇佑,布兰最低可以混个正牌子骑士,运气好点,说不得能成为御林铁卫。

    毫无疑问,凯特琳·徒利做了一位贤妻良母该做的选择。

    可惜,她太过没有政治头脑,忽略了君临正面临大风暴的现实,而她老公压根没躲避风暴的能力。

    怂恿老公去君临,勉强还能洗白,但绑架提利昂便太过脑残。

    唔,也有小指头太聪明的原因,他让她产生一种“深爱我的男人不会伤害我,即便我嫁人了,也一定会继续给我当舔狗”(ps)的超级玛丽苏心理,轻而易举骗过凯特琳,让她坚信琳谋杀布兰的人是提利昂。

    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句,小指头真乃舔狗界的榜样,舔得当年那对狗男女家破人亡......

    言归正传,提利昂虽是侏儒,不受父亲待见,但他毕竟是一名兰尼斯特,凯特琳绑了他,便代表“史塔克+徒利”正式向兰尼斯特宣战。

    这让君临的艾德与王后一系立刻形成你死我活的不利局面,他的好基友虽是国王,但兰尼斯特权势太盛——劳勃借了泰温公爵300万金龙,朝廷的维系几乎大半靠兰尼斯特。

    说完老婆如何坑老公的,再来讲讲珊莎·史塔克如何坑老爹的......

    艾德在发现劳勃与王后的三个孩子全非国王亲生子后,并没立即向劳勃揭发此事。

    他有一颗正直得有些迂腐的心,担心劳勃像泰温杀害雷加王子的幼儿一样杀死瑟曦的三个孩子。

    故而他偷偷找到瑟曦,告诉她:我知道你干的那些破烂事儿了,现在还没告诉我那可怜却残暴的好基友,给你三天时间,快带孩子们离开,然后我们两家再在战场上一决雌雄吧!

    瑟曦知道他知道后,便提前弄死了劳勃。

    因为在君临,艾德的权利全部来自国王。

    按说弄死劳勃后,瑟曦接下来应该马上把艾德一家拿下,至少要把他控制起来。

    可瑟曦没有。

    《权游》第一阶段粉墨登场的权斗大戏——“艾德vs瑟曦”,两位主角都是权斗小白,与泰温、瓦里斯、小指头、马泰尔亲王、高庭老玫瑰他们相比,这两人堪称菜鸡互啄。

    瑟曦宫斗技能点满了,朝斗技巧却非常潮。

    艾德毕竟经历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有些见识,也有一定的政治嗅觉。

    见好基友惨死在自己给瑟曦下最后通知的第二天,马上明白自己害死了基友。

    悲痛悔恨之下,他决定用生命来维护基友的“拜拉席恩王朝”。

    艾德那时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但他不想两个女儿跟着丧命。

    于是他隐忍不发,打算将两个女儿偷送到早就准备好的快船上,等她们离开君临,他便孤身与兰尼斯特拼个鱼死网破。

    还别说,国王遇害的初期,艾德还真有拼命的资本。

    因为蓝礼、瓦里斯等人打算支持他,就连暗中坑了他一脸血的小指头,也不想他马上倒下。

    那些人并非支持艾德的正义,而是出于政治平衡的考量,一旦艾德倒下,下一任国王之手必然是军事、财政、权斗、宫斗等技能全部满点的泰温公爵。

    可惜艾德竟义正言辞拒绝了所有靠向自己之人的建议,国王的三弟蓝礼公爵只能跑路,瓦里斯再也不敢再去见他,小指头干脆利落地投靠了瑟曦。

    这个时候,艾德依然是必输的结局,不过他已经有了觉悟:基友都下地狱了,我还怕死吗?

    不得不说,如果艾德愿意,他隐藏秘密的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就像他将琼恩·雪诺的身世瞒过了所有人,包括老奸巨猾的瓦里斯和小指头,他打算将两个女儿偷偷送走的事也几乎瞒过了君临所有人。

    然后他的大女儿珊莎出来坑爹了,在离开的前一晚,她偷偷跑去见瑟曦,将自己要离开的事全部告诉了她——初期的珊莎是典型的贵族花痴少女,她爱俊俏小哥,而乔佛里很帅,她舍不得离开......

    瑟曦猛然惊醒,第二天便拿下艾德,将他关入地牢。

    艾德的手下全部被杀,首相塔被血洗,只有珊莎与侍女珍妮活了下来,艾莉亚流落街头。

    艾德早已死志,被关入地牢也不害怕,可两个女儿落在瑟曦手里,他不得不人生第二次放弃荣誉。

    为了女儿,在圣贝勒大教堂向君临百姓承认:自己犯了叛国罪,乔佛里是合法国王。

    ——按照与瑟曦的约定,当他投降认输后,乔佛里会让他披上黑袍,去长城当守夜人,但乔佛里太疯,临时反悔,当着珊莎的面砍了她父亲的头。

    珊莎不仅坑了父亲,后来狼家一系列惨剧,她也必须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为了救她,凯特琳干了多少蠢事儿?

    好吧,说完了艾德之死,再来说说其它大事。

    艾德入狱后,当时一下子崛起四位国王:

    要为父报仇的北境之王罗柏,拥有北境与河间,狼和鳟鱼;

    劳勃国王的便宜儿子乔佛里,王领与西境,狮子;

    劳勃的二弟,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龙石岛及附近海岛,光之王的烈焰红心+雄鹿;

    劳勃的三弟蓝礼,风息堡公爵,风暴领和河湾地,金玫瑰与宝冠雄鹿;

    七大王国只剩多恩领与艾林谷地没参与,不过多恩马泰尔家族与兰尼斯特有血仇,雷加的老婆伊莉亚是多恩公主,她与她的两个孩子惨死泰温手中。

    艾林谷虽然被凯特琳的亲妹妹莱莎掌控,理论上属于罗柏那一边,但莱莎只听小指头的话。

    四方势力中,罗柏的纸面势力最强,篡夺者之战时建立的“‘狼+鱼+鹰(谷地)’+鹿”庞大关系网并没完全破裂——在幼稚的罗柏与凯特琳看来是这样。

    但这场动乱本身就是莱莎发疯造成的——莱莎杀了自己的老公,却对姐姐说兰尼斯特害死了他——“鹰”已经先一步脱离联盟。

    提到莱莎,不得不吐槽一句,艾德·史塔克婚姻是这样的:我娶了我大嫂,我的义父娶了我的小姨子,我与我最尊敬的义父成了连襟,亲上加亲我很欢喜,可我的小姨子却是我老婆舔狗的舔狗。

    “三鹿”蓝礼倒很乐意继续之前的联盟,但“二鹿”史坦尼斯却是个孤拐性子,脑子里想的什么,谁也猜不透。

    二鹿一边咬牙切齿地说着“我不想当王,我不想当预言之子,为什么要逼我”,又一边悄悄安排红袍女祭司用“鬼娃”弄死了自己亲弟弟。

    唔,之前说过,光之王拉赫洛一体两面,既是火神,又是操控阴影的魔鬼,祂的祭祀拥有控制影子杀人的血巫术。

    红袍女的影子魔鬼,似乎比鹿丸家的影子秘术更变态——影子割破蓝礼喉咙时,他可是配备着全套喉甲,斧头都砍不动的精钢喉甲,影子如划开薄纸一般撕裂厚厚的钢板。

    三鹿出师未捷身先死,最先领了盒饭。

    他麾下的“宝冠雄鹿+金玫瑰”联盟解散,“雄鹿”归了二鹿,金玫瑰成了在野状态。

    二鹿成为“雄鹿”领头人后,不仅拒绝了罗柏的大联盟,还命令红袍女用血巫术咒杀罗柏——不确定罗柏之死是否与之有关,但被红袍女下咒的乔佛里、罗柏、巴隆,全部死于非命。

第118章 霍去病、曹操、周瑜加关二爷

    再来说说兰尼斯特。

    西境+王领(部分),几乎敌对其余全部六个王国。

    即便抛开态度暧昧的艾林谷,也是“狼+鱼+鹿+玫瑰”vs“雄狮”的局面。

    多恩也对狮子虎视眈眈。

    如果二鹿与罗柏两人之间有一人智商在线,狮家便完蛋了。

    二鹿雁都没打下来,便开始大喊“烤大雁我一个人吃,你们没份”,有点脑残。

    罗柏因为父亲与祖父连续死在君临,产生一种“不怪我们北方人太没政治智商,而是南方佬太奸猾”的想法。

    他要打破七国统一状态,宣布北境与河间地独立,他自认北方之王——俺们北方人笨怎么了?老子不跟你们玩了!

    如果他只宣布北境独立,估计都不会有人理睬他。

    北境苦寒,明面上对七国不仅没有半点贡献,反而是个巨大的累赘——凛冬来临,北方人活不下去,会南下讨粮。

    关键在于河间地,三叉戟河流域的广袤平原可是维斯特洛中心地段,与隔壁的河湾地并称“七国粮仓”,任何一位国王夺得铁王座都不会允许河间独立。

    三鹿蓝礼还算有点理智,面对这样的要求,只说“咱们先把君临打下来,底线允许北境独立,河间的问题暂缓讨论”。

    二鹿却直接宣布罗柏为叛逆,顺便送了他一招“大咒杀术”。

    即便罗柏与二鹿脑子有坑,敌人还没消灭便开始内讧,但狮家的局面依旧不算好。

    二鹿久经沙场,罗柏天生将才——《冰与火之歌》的作者把他霍去病在写。

    霍去病还有个牛掰的大将军舅舅教导,罗柏完全是天生“战神光环”——他老爹艾德·史塔克并非名将,亦非猛将,没人教他。

    霍去病在军中实习了好几年,等到17岁时才一飞冲天;罗柏之前13年还在跟武术教头练习剑术,都没出师,14岁便光芒万丈,连一代名帅泰温,一代猛将詹姆都惨败在他剑下。

    罗柏如何开挂的呢?

    因为泰温先发制人,在儿子提利昂被凯特琳绑架的第一时间,便兵分两路:一路由詹姆带领,1.2万步兵,3000骑兵,兵出金牙城,走河间大道,直击河间首府“奔流城”(罗柏外公为奔流城公爵);一路泰温公爵本人带领,大约两万人,走黄金大道,借路王领,绕了一大圈冲击河间地“后背”。

    战争初期,由于前后夹击,河间地几乎被打残,“鱼”被“狮”拿下,不仅奔流城被詹姆围困,连罗柏的舅舅、“鱼”的唯一继承人艾德慕也不俘虏。

    泰温大军就食河间地,彻底摧毁河间的贵族统治与工农业生产。

    ——泰温从厄索斯大陆雇佣了一支佣兵团,血戏班,专门用来干脏活。

    血戏班堪称《冰与火之歌》世界第一臭名昭著的佣兵团队,河间地几乎沦为炼狱。

    然后初上战场的罗柏带领1.3万步兵,5000骑兵南下了。

    当时泰温已经以逸待劳,陈兵绿叉河东岸的国王大道——算南下君临的“唯一”道路。

    如果罗柏直接南下,便会遇到占据有利地形的泰温大军。

    而泰温也的确为少狼主准备了杀手锏:让提利昂的高山氏族部队+魔山率领的老弱病残顶在绿叉河边。

    因为魔山与提利昂带队,罗柏一方一定会以为他们是主力。

    等罗柏将主力投入进去,泰温的真正主力将从东面杀出,将在河边混战的队伍一起撵入河中——包括他自己人。

    可罗柏从小听泰温公爵的传奇故事长大,内心深处其实惧怕与他正面交战,同时罗柏的战神外挂“灵觉”也提醒他:此战凶险。

    然后他便真开挂了。

    也来了个兵分两路,让最谨慎的卢斯·波顿带领1.3万步兵与泰温公爵对峙,他自己统领5000骑兵西进,援驰奔流城。

    可除了走国王大道,要穿过绿叉河只剩下挛河城一条路。

    ——只有600年“浅薄”家族底蕴的弗雷侯爵,在绿叉河上建了一座桥。

    为了过河,罗柏与瓦德弗雷签订神圣契约:弗雷向北境之王称臣,不仅允许罗柏大军过河,弗雷家族还派遣数千将士加入罗柏的队伍。

    作为回报,1.罗柏将娶一名弗雷家的女子为妻;2.“二丫”艾莉亚嫁入弗雷家;3.凯特琳收养两名弗雷家的嫡子为养子。

    说实话,弗雷侯爵并没趁火打劫,双方的付出与回报差不多持平。

    毕竟罗柏在造反,允许过河只是其次,人家弗雷还了提供大量兵力和物资——在罗柏的封臣中,除了他亲舅舅,弗雷家族属于出力最多的那一批人,大概有四五千的士兵。

    罗柏自己的5000骑兵加上弗雷的几千人,在地头蛇“黑鱼”的带领下,于呓语森林偷袭并俘虏了詹姆·兰尼斯特。

    黑鱼,布林登·徒利,罗柏的二姥爷,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一战成名,参加过推翻坦格利安王朝的“篡夺者之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名将。

    罗柏的天赋+黑鱼的经验=百战不殆

    拿下詹姆,并横扫围困奔流城的1.5万“狮家军”后,河间战场形势立即逆转。

    泰温正面战场被卢斯波顿的北境步兵牵制,在侧翼,罗柏整合河间地诸侯大军,形成庞大军事压力。

    而在后方,君临不仅无法给予支援,还面临“鹿”家大军围困。

    可以说,那时候兰尼斯特的存亡就在罗柏的一个念头之间——只要罗柏不要那么聪明,拼死莽一波,泰温即便能逃跑,也只能孤家寡人逃入君临。

    可惜,罗柏太精明。

    不是贬义,他已经考虑到战后局势:二鹿不允许他独立,也是自己的敌人,如果“狼”与“狮子”猛肛一波,就算他能赢,也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最终让二鹿打扫残局。

    当然,兰尼斯特终究与二鹿不一样,二鹿只反对北境独立,兰尼斯特却砍了他爸爸的脑阔。

    所以,罗柏不会放过泰温老贼。

    既然不能硬肛,那便智取吧。

    ——反正我天生战神!

    于是,罗柏不仅没有向东围剿泰温,反而向西,将战火引入兰尼斯特的领地。

    他的弄了个异界版的“拖刀计”,如果泰温跟着追击,那他就寻找有利地点打他一个埋伏——黑鱼与罗柏连埋伏地点都找好了。

    如果泰温不追击,西境便任由狼家蹂躏——兰尼斯特家有很多金银矿,罗柏他们抢了个盆满钵满,等打下凯岩城,兰尼斯特家便完蛋了。

    不得不说,罗柏计划的很周详,为了不泄露己方战略,连他的亲舅舅艾德慕和统领北境步兵的卢斯·波顿都不知道他的“拖刀计”。

    甚至,罗柏为了更真实,故意将艾德慕留在奔流城“抵挡”泰温西回。

    ——罗柏知道舅舅打仗手艺潮,一定无法阻止泰温西回之行,艾德慕这个诱饵败了,泰温便不会怀疑是计谋。

    整个过程,罗柏可谓算人又算己,战术技巧运用到极点。

    按照他的设想,即便二鹿轻松打下君临——君临只有3000杂兵,而“狼”家在与“狮”家战斗中损失颇大,他也可以西境获得补益——詹姆已被他俘虏,再拿下泰温公爵,凯岩城八成会投降。

    可以说,战场上能做的事罗柏已经做完。

    可惜泰温并没被他牵着鼻子走。

    从一开始,不仅罗柏想“无损”战胜泰温,泰温也想以最低损失送那个毛头小子去见他死鬼老爸。

    当发现罗柏并非他之前所想的那样菜鸡后,泰温便彻底放弃战场获胜的打算——兰尼斯特敌人多着呢,没精力浪费在“硬脑壳方脑袋”的北方人身上。

    战争也不过是为政治服务,泰温不仅会打仗,他还精通“权利的游戏”。

    当罗柏还趴在地图上,苦思冥想“拖刀计”的时候,泰温已经开始写信了。

    泰温的经典语录: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他每天要送出去和收到100只以上的信鸦,罗柏的战场在河间与西境,他的战场遍布整个维斯特洛。

    未来背叛罗柏的弗雷与波顿有没有收到他的信鸦?

    一定收到了。

    被北境人公认为“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卢斯·波顿,在驻守赫仑堡期间竟干了一件大“蠢事”,本就兵力紧张的步兵又分兵了。

    原本1.3万步兵被泰温在绿叉河消灭四五千,只剩八千左右,然后卢斯波顿又分出一半南下君临......

    当时罗柏在峭岩城,而北境大约三分之一的步兵却在攻打暮谷城。

    峭岩城距离暮谷城有2000公里以上的路程......

    就算卢斯·波顿的驻地赫仑堡,也距离暮谷城有600公里以上的路程。

    这可全是泥巴路,靠两条腿行军的中世纪。

    毫无疑问,那批攻打暮谷城的军队全军覆没。

    嗯,这里必须说明一下,罗柏的军队由很多家封臣组成,卢斯波顿也从自己领地带来一批士兵。

    而他派去暮谷城送死的,全属于史塔克家的铁杆,他自己的人一直好好待在赫仑堡。

    经历绿叉河与暮谷城两次战斗后,北方人的步兵只剩三分一,或者说只剩波顿家的人了。

    这便是泰温的手段之一。

    除了从内部瓦解敌人,泰温还在暗中发展新的盟友——因为三鹿死亡而变成在野状态的“金玫瑰”。

    ——泰温促成乔佛里与小玫瑰玛格丽的婚事......狮子为王,玫瑰为后。

    单论一国实力,高庭“玫瑰”才是七国中最强存在,不仅拥有维斯特洛三分之一的海军,还有数量最多的骑兵。

    比如,北境之王罗柏才5000骑兵,西境多一点,泰温与詹姆麾下的骑兵加起来,估计有7000。

    但河湾地为三鹿准备的骑兵便超过20000,算上步兵超过50000......即便卓戈卡奥没死,他的卡拉萨也不是高庭一家的对手。

    只要七国团结一致,除非瓦雷利亚帝国重生,否则谁也别想用武力征服维斯特洛——有三条龙的丹妮也做不到,一万无垢者只能掀起一片水花。

    言归正传。

    暗中与玫瑰结盟的老狮子并没暴露这张底牌,他故意顺着罗柏的心意“急吼吼”西回,却故意不是艾德慕的对手,突然往南,与东进的“玫瑰”合兵一处,直奔君临。

    嗯,他不理睬罗柏了。

    因为罗柏这时候已经作了个大死,再也算不上威胁。

    还记得第一代退婚男“龙芙莱王子”吗?

    因为荒石城的简妮,他背弃了与拜拉席恩公主的神圣婚约;因为峭岩城的简妮,第三代退婚男罗柏背弃了与弗雷家的誓约。

    嗯,历史在这一刻重演,又一位温柔漂亮的简妮,又一位多情英俊的少年国王。

    攻打峭岩城时,罗柏被流矢所伤,之后他受到了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之女简妮·维斯特林的悉心照料——为何伯爵家嫡长女亲自照顾他?

    奴仆和侍女呢?

    很可能是简妮母亲希蓓儿故意安排的,当时她的处境非常糟糕,老公被罗柏俘虏,自家城池也被北境人占领。

    不确定泰温公爵在其中发挥多大作用,总之,没多久罗柏与简妮滚了床单。

    罗柏为了保护简妮的荣誉,也因为是个初哥,比较冲动,没将简妮收为情人,反而在牵手第二天便当众宣布与之成婚。

    而简妮的母亲希蓓儿一直与泰温有联系,还偷偷喂自己女儿月茶——冰与火世界的避孕药。

    罗柏死于血色婚礼之后,希蓓儿从兰尼斯特那儿得到大量好处:她哥哥被擢升为卡斯特梅伯爵(有金矿的富有领地,“卡斯特梅的雨”),儿子娶了一位兰尼斯特,两个女儿也都安排了婚约——包括罗柏的老婆简妮。

    退婚男罗柏莫名其妙便从权游大玩家变成被淘汰者,接下来便是二鹿兰尼斯特。

    二鹿派遣红袍女用血魔法杀了三鹿,并用类似手段夺取弟弟的凤息堡之后,海路并进,想要一举拿下君临。

    君临当时只有六千金袍子,其中四千人还是新招募的街头小混混,连当炮灰都不合格。

    海上力量也远不是龙石岛海军的对手,制海权牢牢被二鹿掌控。

    如果不出意外,二鹿能轻松拿下君临。

    但小恶魔提利昂爆种了,作为主角之一,他也是个挂逼。

    说实话,丹妮莉丝孵龙、收服无垢者的经历已算开挂,可与提利昂相比还差一大截。

    面对拥有绝对兵力优势的二鹿,提利昂“周瑜+关羽”附体,一下子把二鹿打成赤壁之战中的曹老板。

    当时那一战是这样的......

    君临位于黑水河北岸,君临的东边是黑水湾,而二鹿的陆军从南方的风暴领地过来。

    提利昂提前焚烧黑水河沿岸码头、船坞等任何有利于登陆的建筑,君临城墙外被完全清空。

    如果要进攻君临,二鹿必须在黑水河上搭建一座浮桥。

    所以,二鹿的舰队必须由海入河,进入黑水河中,或者用船运输部队,或者船与船相互连接,再搭上跳板,组装成粗劣的“木桥”。

    提利昂在黑水河入海口建造了两座绞盘塔,石塔间连着一根铁链子,二鹿的舰队进入河道时,铁链子沉在河底,等敌军舰队大部分进入黑水河,便绞动锁盘把铁链拉直,如此河道便被一条铁链封锁。

    这本也没什么,如果在正常世界的古代海战中,即便后路被封堵,可我兵力强盛,用不着后退。

    而且我的船并非像曹操那样锁在一起,你从上游放火船下来,我可以躲,也可以用杆子把火船推开。

    问题在于,这是个奇幻的异世界,学士发展了几千年也没能弄出名为“科学”的东西,火术士却老早便可以流水线生产奇异的野火。

    提利昂的确周瑜附体,从上游放火船下来,不过船舱装的不是火油而是野火。

    野火=(燃烧弹+天照)/2

    绿色的火焰将黑水河下半段烧成了地狱。

    火烧战舰之后,提利昂又化身关二爷,以一米出头的侏儒身材,硬是在一众牛高马大的敌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

    要不是瑟曦(?)派人打他黑枪,小恶魔几乎能无损通过“二鹿兵围君临”这一地狱级难度的关卡。

    嗯,泰温公爵也够狠,一直躲在一边隐忍不发,只等二鹿的军队在君临城下气势全消,才出来摘了儿子的胜利果实。

    如此,四王争霸中,三鹿、二鹿、罗柏依次退场,乔佛里笑到最后......呃,至少此时他还没死。

    维斯特洛的第一波王者争霸落下帷幕。

第119章 反龙母联盟打过来了

    “扑啦扑啦......”

    如果龙能流汗,大黑此时一定汗流浃背,他的翅膀在半空折起巨大的弧度,因为只有用尽全力才能保证自己不往下沉。

    丹妮则双臂紧紧勒住他的细长脖子,两条腿在起伏不定的龙背上打飘,无处借力的恐惧感只能让她在双手用力,更加用力勒紧大黑的脖子。

    “嘶嘎——”

    大黑鼻子喷出两条粗长白气,似乎在大声向丹妮咆哮:我快无法呼吸了!

    “哎,你说你,长得比小银马还大,体重也比她更重,怎么就不能像她那样,轻松驮着我飞呢?”丹妮侧头瞥了眼下方的地面,金字塔只有碗口大了,她们肯定在1000米以上的高空。

    唔,丹妮可以骑龙了。

    也不算骑,她必须趴在龙背上,把身体的重量分配均匀,如果重量集中在后颈处,他会承受不住。

    而且只有黑龙可以趴,小白与小绿并非拒绝她骑乘,关键在于她们没大黑那么大块头,没位置给她趴。

    半年过去,大黑吞噬不朽者信仰灵的效果越发明显,从头到尾部有10米长,除去长长的脖子与尾部,他的后背也有两米多长,可以让丹妮趴在上面。

    白龙与绿龙只有大黑三分之二的个头,明显看得出体型差异。

    其实在两个月前,丹妮通过三条龙的负重,便知道自己可以骑龙了。

    这半年来,弥林、凯渊、新吉斯三座吉斯城邦组成“反魔龙之母联盟”,丹妮称之为吉斯联盟。

    吉斯人不但宣扬丹妮为“每天早晨吃10个婴儿,晚上睡10个壮男”的淫邪魔龙之母,还经常派快船来码头区和沿海据点投射燃烧弹——装满火油的陶罐,或者浸透沥青的棉布缠绕成易燃物。

    刚开始丹妮还让大黑夜袭敌人的船帆,可后来对方学精明了,悄悄安排几百个水手拿着强弩躲在甲板下,只要大黑喷火,打开甲板上的小窗口,弩箭便如雨般抛洒过去。

    当时大黑便被射成了马蜂窝,并非夸张,事后丹妮数了下,大黑至少中了70支箭矢。

    一头从半空栽了下去,龙灵状态下的丹妮都吓坏了。

    幸好距离海岸线毕竟近,大黑勉强滑翔着落在友军阵营,两只薄薄的肉翼成了两块破抹布,小腹处鳞甲也被洞穿,冒着白烟的鲜血汩汩往外流。

    唯有一点,箭矢的铁箭头比较短,只有四厘米,而龙血具有非常高的温度,铁箭头后方的木杆箭尾直接被龙血烧断,铁箭头也在慢慢软化。

    铁箭头太短,无法穿透大黑腹部肌肉层,便没有伤到脏腑,看着可怕,却只算皮外伤。

    也亏得这里是奴隶湾而非维斯特洛,七国人民见识过太多次巨龙,已经研究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屠龙技巧,而新·吉斯人从来没与巨龙战斗过——古吉斯帝国屠过龙。

    如果向大黑射击的弓弩为专门定制的“射龙弩”,那他三成可能会毫发无损,五成会重创,两成可能会当场死亡——射龙弩为巨型弩,体型大,操作麻烦,无法人手一支,一艘船安装的数量有限,箭矢数量少,天太黑,可能射不中,可只要射中,最低程度便是重伤。

    那次受伤之后,丹妮便改变了策略,不能俯冲攻击,那便高空轰炸吧!

    巴利斯坦告诉丹妮,射龙弩箭矢全精钢打造,比无垢者的长矛还重,能飞上天空200米便是极限。

    如此,大黑只需保持在500米的高空,便可以毫发无损地向海面投放燃烧弹。

    大黑最先学会“轰炸机”技能,白龙与绿龙一直学不会,训练的时候,他们飞着飞着便直接一头扎下去用嘴巴喷火。

    自从龙之号角那次之后,白龙与绿龙对丹妮驯服了很多,她说什么他们一般都能听,用鞭子抽他们,两龙也很少还嘴(向她喷火)。

    可不进入龙灵状态,丹妮很难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想法。

    后来乔拉提议,训练的时候用剪掉箭头弓箭射他们,即可锻炼躲避箭矢的能力,又能让两条龙明白该怎么干。

    不得不说,这主意乍听起来还不错,可真试过后却发现糟糕透顶,当时便有一名无垢者被烧伤。

    对丹妮妈妈,龙孩子还能忍,其他人敢伤害他们,直接暴怒,一口龙炎喷了过去。

    要不是丹妮一直站在一边,及时将龙拦住,那么战士便光荣了.....呃,算不得光荣,有些憋屈。

    后来丹妮将弓弩并排放置,扳机有一根丝线绑着,拉动一下可以射出几十只箭矢,她自己来驯龙。

    还别说,两条龙变聪明了不少,渐渐懂得高空抛投技巧了。

    龙的眼神特别好,命中率便非常高,三条龙轮番轰炸,一次至少能投放几十斤泡过燃油的布包,只要命中,基本能毁掉一艘船。

    嗯,他们先投放燃料包,然后快速俯冲而下,追上去用龙炎点燃包裹。

    通过三龙抓包裹的重量,与丹妮自身重量对比,她才确定何时可以骑龙。

    不穿铠甲,丹妮有90斤,而大黑可以抓起200斤的大包裹在高空飞行,如此,她才敢尝试着骑龙。

    唔,小白与小绿只能提起130斤的货物。

    “嘶嘎——”绕着城外的庄田飞了一圈,大概150公里的样子,大黑便有种“燃油耗尽”的无力感,丹妮只得让他带自己回金字塔。

    “扑啦扑啦——咚!”

    大黑重重落在草地上,附近的果树枝叶被他翅膀扇得哗啦作响。

    丹妮轻巧一跃,直接从两米多高的龙背上跳了下去。

    这半年来她一直随巴利斯坦练习剑术,力气与敏捷都增长一大截,老人还夸赞她有不输与雷加的天赋。

    对此丹妮没有半点受宠若惊,雷加名气与实力相差太远。

    传说中,他的武艺只有佛晓神剑亚瑟·戴恩能够匹敌,结果人生第一场实战便被劳勃碾压。

    大铁锤捶小胸口,死的凄惨无比。

    “陛下,凯渊方面有紧急情报传来。”她刚跳下龙背,乔拉便一脸严肃迎了过来。

    此时乔拉的装扮又发生了改变,原本烟黑色的瓦雷利亚钢铠甲,在胸口位置镶嵌了一层精美绝伦的白釉,双肩还垂系着厚重的纯白披风,白色银线和钩扣在阳光下熠熠发光,整个人气质似乎升华了一般。

    如果有任何一位维斯特洛贵族来到这,一看见他便会惊呼“御林铁卫”。

    巴利斯坦表面身份后,便被丹妮任命为御林铁卫队长,对此乔拉一点反对的想法都没有,实在是对方资格太老,名声太过传奇。

    随后丹妮还专门为老人举办了一场简朴却隆重的宣誓仪式,在金字塔第三层阶梯上,当着几万军民的面宣誓。

    事后还发布了公告通知所有人知道。

    巴利斯坦成为队长后,便按照传统,为乔拉·莫尔蒙披上白袍。

    如此,大熊成为正式的、可以记录在《白典》上的白骑士。

    除了白袍,还有白鳞甲,乔拉当然不想换铠甲,便专门请城中铁匠在胸口镶嵌了一层冰雪花纹的白釉。

    “壮汉”贝沃斯想要御林铁卫的身份,却拒绝穿白鳞甲、白袍,更不愿披繁复的白披风,他认为那样会影响挥刀的速度。

    胖太监也走马人那种灵巧迅捷的路子。

    巴利斯坦加入丹妮的核心圈子后,军事统领的位置便被他占了去。

    并非不信任乔拉,而是他的经验与军事技巧远不如白胡子。

    乔拉最多统领过千人部队,巴利斯坦却统帅过大军团,有过集团军作战的经验。

    35年前的九铜板王之战,他便是全军统帅,麾下十多万人马,有陆军还有海军,有骑兵团,有步兵,有长弓团。

    乔拉则是副统领,兼职情报总管。

    嗯,他毕竟干过间谍的活儿,业务熟悉。

    八爪蜘蛛的情报网络都延伸到马王城、拉札、魁尔斯,丹妮不可能还不如一个“古人”重视情报战。

    当初有一批商人因为船帆被龙烧掉,在阿斯塔波滞留了一个多月,等他们拿着丹妮的赔偿金离开的时候,一批新培养的暗子也随之撒了出去。

    也不指望他们能成为007,或者伊森·亨特,只需在凯渊、弥林两个地方搜集路人皆道的消息即可。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的信鸦也算一种奇幻生物。

    凯渊距离阿斯塔波的直线距离有500公里,信鸦差不多两个白天和一个夜晚便能往返一趟。

    丹妮接过伊丽递过来的湿毛巾,擦拭脸上、手臂上的汗水与灰尘,乔拉沉声道:“凯渊聚集了3万奴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无法计数的随军商贩,今天早晨出发,向阿斯塔波行来。

    十名贤主、伟主自认盟军大元帅,其中一位名叫‘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贤主号称渊凯战神,为军队实际指挥官。”

    奴隶湾城邦的吉斯人卫士习惯披黄色丝质披风,披风上镶嵌密集巴掌大的反光铜片,故而常被人称作“黄丝披风”,或者“铜片卫士”。

    “呵呵,又一个格拉兹旦.......还带来三万奴隶兵,他们这是给我送人来了?”正在擦头发丹妮不由笑出声来。

    乔拉神色古怪,道:“陛下,您恐怕有些误会,您的名声在凯渊并不好,您解放奴隶、为奴隶分发田地、建设全自由民国度的事迹并不被人知晓。

    在其他奴隶眼中,您不过是个背信弃义、侥幸占领阿斯塔波的疯狂女人。”

    “那些人太过分了,您可是为了那些奴隶才得罪奴隶主的。”马人侍女气愤道。

    “舆论管制之下,小民能怎么办?”丹妮摇摇头。

    看她神色并不生气,反而有些失望。

    她问道:“奴隶兵比例太高,剩下也是佣兵占大头,真正的吉斯人没几个。

    这就是古吉斯卡利帝国后裔们的觉悟?

    到现在这地步,我的一些制度,底层奴隶被瞒住,可上层的奴隶主还能不晓得?他们中难道一个聪明人都没有,不知道我的出现对奴隶制的冲击?”

    乔拉苦笑。

    “如果他们不把您看做威胁,便不会派军队过来攻打阿斯塔波。可弥林、凯渊毕竟是奴隶城邦,除了奴隶兵,两个城市自由民卫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5000人。”

第120章 骑马与砍杀的境界

    “乒乒乓乓......”

    名为朝阳宫的大金字塔顶部花园,两柄三指宽的雪白剑刃在半空快速交击。

    一身重达65斤的亮银铠丝毫不影响巴利斯坦的敏捷的步伐,重心不变,身体前后左右来回滑动,他右手叉腰,只用不熟练的左手与丹妮对打。

    丹妮穿着褐色熟牛皮甲,双手握剑,几乎用与巴利斯坦一摸一样的步伐前移、后退、左右闪避。

    不过与巴利斯坦闲庭散步、姿态悠闲不同,她满头大汗,双手大剑每次击刺都几乎用尽她的全部力量。

    老队长只格挡,并不向她进攻,丹妮却尽量向对方的要害砍去。

    正式学剑的第一天,传奇骑士就严肃告诫她:“作为一名战士,特别是女战士,第一条需要明白的规则便是——出剑要狠辣,面对敌人时要直击要害。

    因为在真正的战场上,往往刹那间便等于一生。

    我见过太多少年有为的骑士,比武大会上获得满堂喝彩,却在战场上死在力量、速度、勇气、技巧、铠甲等都不如自己的敌人手中,全因为他正该痛下杀手时,有了一刹那畏缩。”

    “在院子里手持钝剑训练是一回事,将四尺长剑送入他人腹中,并看着对方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却又是另一回事。

    在你成为我这样收发自如的战场老手前,最好养成见敌必灭的身体记忆,心中的恐惧只会催动你按照身体本能行事......这对敌人很残忍,可总比自己憋屈死掉要好。”他郑重教导她。

    老头子虽视骑士荣耀为生命,却一点儿也不迂腐,迂腐的人也活不到他这个年纪。

    完成挥剑训练后,便是两人对打练习,没有武侠小说中的武术套路。

    用老骑士的话说:只需用你最熟悉、也最舒服的动作,将剑锋送入对方要害即可,复杂的战场形势下,谁也无法保持训练场上的优雅姿势。

    然后老人画了一张人体结构图,教她那些地方是要害,攻击何处会一击毙命,何处会让敌人失去战斗力却不会死亡......

    很牛掰,在这个类似中世纪的时代,人体解剖图竟一点儿错漏也没有。

    老人说:学士们用人类尸体做实验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这套‘要害攻击图’也并非我发明的。皇家图书馆收藏不少堕落学者的研究报告,历代御林铁卫观看后,用数百年时间总结出一套最高效的杀人剑技。

    嗯,堕落学者便是偷偷用活人做实验的学士。

    这种行为被人发现后,学城会剥夺他们的学士身份。

    丹妮可是外科医生来着,她学的特别快,往往还能举一反三,惊得老骑士直呼:简直如同雷加王子在世!

    不得不说,末代公主的这个身份还是非常有用的,如果她穿越成普通人,估计一辈子也接触不到最正统的骑士训练法。

    与巴利斯坦相比,连乔拉·莫尔蒙也成了从乡下出来的野骑士。

    “白骑士杀人技”分两步走,在丹妮快速掌握要害攻击点后,老人又开始教导她攻击铠甲的薄弱点。

    与莫尔蒙从熊岛教头那儿学的技巧有些不同,莫尔蒙通过对铠甲的了解,寻找可以被剑锋刺透的缝隙。

    当着莫尔蒙的面,老人似乎在教导丹妮,又似乎在向后辈传承白骑士的技巧,说:“铁甲并非不能刺穿,上一次9岁丹妮思不也凭借过人眼里与技巧,用巨熊自己的力量捅穿它的眉心?

    而每一位御林铁卫皆为当代最优秀的骑士,如果没有过人天赋,如何能称为‘最优秀’?

    对普通人堪称完美的铠甲,在力量、速度、技巧超凡的白骑士眼中,很可能到处都是破绽。

    嗯,即便某些人天资不足,也能靠装备变得超人一等。

    所以,对我们来说,寻找薄弱点的技巧与其他人不同。

    我们会结合对方铠甲厚度、要害攻击图、骑士自己的力量、当时的环境等等要素,在极短时间内判断出真正的破绽。”

    白骑士寻找敌人破绽的方法无比繁杂,而且无法用语言与文字尽数描述,丹妮只能在巴利斯坦这个大高手的带领下慢慢练级。

    “嘭——”

    又一次,丹妮的剑被磕飞,向老骑士摆摆手,示意今天就到这,她热的满脸通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

    白骑士弯腰捡起丹妮的剑,将两柄训练用的钝剑放回武器架,笑着道:“陛下,您的武技可真进展神速。半年前连剑都无法挥动,现在已快到‘如臂使指’的境界,也许都用不了两年,您便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咕咚咕咚......”接过侍女多莉亚递过来的瓷瓶,丹妮一口气几乎喝下一公升带着点点腥气的纯牛奶。

    舒服地打了个嗝,丹妮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半年来高强度的训练加高能量的进补,她个头又向上窜了一截,都快一米七了,体重也增加了15斤。

    在魁尔斯时,15岁的丹妮1.65的个头,体重才75斤,稍微偏轻,现在才算正常状态。

    如今丹妮身材高挑,四肢修长,体态匀称,双臂有力,下盘稳定,步伐轻盈,小腹还有四块微微隆起的方块肌,是个充满勃勃生机的漂亮姑娘。

    丹妮放下瓷瓶,好奇道:“如臂使指的境界?剑术还有境界?我怎么没听乔拉爵士说过。”

    巴利斯坦一边把自己的大剑重新系在腰间搭扣上,一边说道:“那些北方人压根不重视剑术理论,能上战场,能砍死敌人,他们便满足了。

    口口相传的白骑士剑典中,剑术大致分为四个境界,如臂使指,举重若轻,举轻若重,心意体合一的超凡入圣。”

    “怎么个说法?”丹妮来了兴趣。

    “如臂使指,便是手中的剑成为手臂的一部分,心之所想,剑之所及,每一个动作都精准无比。”

    丹妮点点头,认可了他的说法。

    她现在也有那么点意思了,很奇妙的感觉:我可以准确击中视线看到的地方。

    就像.....大学时打篮球,有时候篮球刚出手便有种一定会进的感觉,然后篮球果然“唰”的一下,空心入网。

    不过那样的感觉很少有,几百次也难出现一次,不像现在,她几乎时刻有种“心之所想,剑之所及”的信心。

    “我的确有你说的那种感觉,第一阶段的人很多吗?”丹妮问。

    “不多,10名正规骑士难有一人达到这样的境界。”老头叹口气,语气复杂说,“只要能举起剑的人都可以挥剑砍击,可个人天赋与刻苦程度限制大多数人更进一步。”

    丹妮有些小窃喜,又有些震惊:“如臂使指已经很罕见了,后面几个境界又该如何强大?”

    “您的杂种剑有13斤重,而我的双手大剑重达20斤,短时间内你可能‘如臂使指’,但时间一长......”

    白骑士向丹妮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看自己此时汗流浃背、虚弱无力的状态。

    “挥动13斤长剑200下与挥动木棍200下的感觉肯定不一样吧?但对在我手中,木棍与长剑能有相同的重量......唔,即是举重若轻,又举轻若重。”

    老人将额前垂下的细碎斑白头发捋到一边,道:“简单来说,当你挥舞长剑犹如挥动木棍般轻松,便算举重若轻,这一境界主要是增加战斗持久力。”

    “长剑如何能与木棍一样轻?这不合理。”丹妮摇头道。

    白骑士闻言露出追忆之色,叹道:“这个问题当年也有人问过。”

    “谁?”

    “詹姆·兰尼斯特!”白骑士神色复杂,“詹姆16岁便成为御林铁卫,有很好的资质,剑技却并不成熟,当时负责教导他的便是最强剑士,亚瑟·戴恩爵士。”

    “佛晓神剑?”丹妮兴致勃勃问:“他怎么回答弑君者的?”

    “他说,举重若轻与举轻若重其实算一个境界,关键处在于把握重心,并非剑的重心,也非人的重心,而是人的身体、铠甲、手臂、利剑合为一体后的重心。

    战斗过程中,剑锋在变,剑尖的方向也在变,但整体的重心几乎维持在一点。

    重心不变,就像站着不动,几乎没有用力,人自然便轻松了。

    举轻若重则相反,通过调整整体的重心,似乎......重力转化为速度?

    哎呦,记不得了。

    总之,调整重心可以增加剑锋处的力量,明明一柄细薄刺客剑,也能达到双手重剑猛击的效果。”

    说到这,老人皱起眉头,神色间有些茫然,后面的话也不知该怎么说下去了。

    因为他不懂,虽然已经达到举轻若重的境界,但老骑士完全凭本能练成功的。

    “抱歉,陛下,戴恩爵士的话我不懂.....唉,《白骑士之书》也不在这儿。

    因为詹姆的提问,戴恩爵士觉得应该将详细理论记录下来,与‘白骑士杀人技’一样,留给后人观摩。”

    牛,牛掰!

    超级牛掰!

    丹妮算服了,维斯特洛的骑士文明6000年也没从铁器时代过渡到科技时代,但人家几千年训练出的砍人技巧,几乎达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

    白胡子虽说得坑坑绊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丹妮却弄明白拂晓神剑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关键点有两个:重心和借力!

    “不愧是拂晓神剑!”她感慨道。

    “呃,您听懂了?”老人惊奇道。

第121章 大将军王,丹妮

    丹妮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道:“大概听明白了,但光听懂没用啊!”

    我还懂牛顿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陨石天降和万象天引啊!

    “您果然天赋异禀!”老人赞赏道:“詹姆·兰尼斯特用了半年才听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时间才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您今后多家练习,应该很快学会的。”

    “没想到弑君者那么厉害。”丹妮惊讶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骑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骑士苦涩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当年御林铁卫真的是骑士最高荣誉,七名白袍骑士绝对算得上当代最强骑士,我们七个都有举重若轻的境界。

    不像现在,君主不看对方武技与人品,完全凭自己喜好,任人唯亲,将御林铁卫当成宫廷爵位一般肆意发放。”

    那个任人唯亲的君王是我,还是乔佛里?

    不够格成为御林铁卫的是乔拉·莫尔蒙,还是取代你位置的猎狗?

    “大熊他什么境界?”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乔拉?唉,比您还差,如臂使指都勉强......“老人一脸嫌弃地说,“等应付过去这次吉斯联盟的进攻,您还是暂停他的职务,让他跟我好好学习几年吧!骑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过关吧?”

    丹妮瞠目结舌,不可思议道:“我怎么可能是乔拉的对手?而且,我觉得他很强呀,很多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级,并不等于实力,天生的力量、速度,和当时的环境、各自的心态,都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白胡子严肃道。

    “比如拂晓神剑,戴恩爵士已经达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还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说到这,老人不由唏嘘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乔拉莫尔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战胜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天下第一的拂晓神剑?

    已经过去15年,极乐塔之战依旧是个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隐瞒了什么。”

    隐瞒了预言之子,琼恩·雪诺!

    两人正说着话,一名无垢者士兵急匆匆从阶梯通道小跑过来。

    “陛下,哨骑快马来报,敌人距离我们不到100公里,大概明天傍晚能靠近我们庄园外的麦田。”

    丹妮走到围墙边缘,俯身看着人民广场上列队训练长矛刺击之术的民兵,感慨道:“终于来了,等了他们半个月,农田里的活儿都快被耽误。”

    在接到“反龙母”吉斯联军从凯渊出发的消息后,丹妮便进行了“全国”总动员。

    除了无垢者与五千“龙之母”卫队,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儿子的家庭,无论城里人还是农庄里的农民,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人,都必须派出一名壮年男子服兵役。

    人数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龙之母卫队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万民伕。

    动员效率比七国公爵更强一些,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也更小,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与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庄园还分配有牛和耕马。

    北境有超过50万的人口,罗柏·史塔克只招募了1.8万人,整个北境农业生产近乎崩溃。因为战事拖延时间太长,大片大片的小麦都烂在地里。

    第二天凌晨,丹妮便骑着小银马,率领5000无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龙之母卫队,两万民伕,沿着海岸驰道向北出发了。

    罗柏从北境带走的1.8万人全是战士,没有民伕押送军粮,军队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乡野,抢夺农民的口粮。

    与下乡抢粮的霓虹鬼子没区别,河间地百姓还组织了一支游击队——无旗兄弟会,专门猎杀抢夺百姓粮食、强健村镇妇女的北方佬。

    唔,你说罗柏作为剧中主角,怎么会干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么干军队就会饿死。

    事实上,作为标准的贵族弟子,罗柏压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维斯特洛贵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骑士荣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国王的战争正义,百姓为国王付出活命的口粮也属应该。

    泰温公爵比罗柏聪明一点,他从海峡对岸雇佣了一支来自科霍尔的佣兵团,天下第一臭名昭著的勇士团。

    勇士团又叫血戏班,一共500多名血戏子,专门负责帮泰温公爵的军队下乡征粮。

    只打了一两年仗,曾经繁荣的河间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远了。

    丹妮征调的民伕,主要负责为大军运粮、扎营、挖壕沟,真正投入战斗的只有9500名职业军人。

    道路两边的小麦已经灌浆,秸秆也开始泛黄,田埂上还时不时能看到戴着草帽的农夫,他们手里提着镰刀,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呆呆看着好似一条长龙的女王大军。

    也许,他们在押送粮食的车队中寻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100名马人骑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为大部队探路

    丹妮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显眼的灰黑色铁甲,头盔、面甲、喉甲、板甲、臂甲、裙甲、护腿、铁靴,样样俱全,全身没有一丝破绽。

    连身下的小银马也在头部、腹部披上银色锁子甲。

    左右两侧分别为壮汉贝沃斯与白袍队长巴利斯坦,胖太监今天也骑马了,骑马的步兵。

    乔拉负责守城,屠夫克莱昂也有自己的任务,这次并没同来。

    丹妮身后便是灰虫子率领的5000无垢者,无垢者后方为4000龙之母卫队,之后才是两万推着板车、牵着牛车的民伕。

    队伍绵延四五公里,剩下的400马人在其间来回穿插,负责传递信息,并统计有多少人掉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丹妮并非不懂,关键在于他们是防守一方,让民伕先走不是给敌人送粮食吗?

    “嗒嗒嗒......”炎炎烈日下,前方的麦苗与果林的庄园,在红土路面蒸腾而起的水汽中扭曲,不过丹妮还是能分辨出,道路上有马人探骑过来了。

    “报——”

    没一会儿,一名衣着“怪异”的马人来到小银马身前。

    嗯,马人现在没了标志性的多斯拉克马甲,丹妮强制为他们换上与无垢者同款的避雷针头盔,和轻型锁子甲,左右两边马鞍各挂一支上了弦的手弩。

    与正常的马人相比,他们真的有点怪异。

    “卡丽熙,前方五公里外发现敌人探骑,阿戈寇用弓箭射杀了其中两人。”

    “距离我们预定的战场还有多远?”话从面甲后面传出,她的音调有些变形。

    “还有8公里。”

    “这......”丹妮转头问自己的统军元帅,“我们判断错了?他们怎么跑这么快,昨天还距离阿斯塔波100公里,今天中午便要到城外20公里的白杨坡了?”

    早在五个月前,反龙母联军还在酝酿的时候,巴利斯坦便考虑到今日的局势,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亲自查看了城外50公里范围内的地形。

    经验丰富的老将建议丹妮放弃据城而守的想法,原因有三点:1.城外的庄园会被毁掉,敌方远来,运粮困难,来到城外,可以轻松就地取粮。

    当然,丹妮也可以来个坚壁清野,但那样代价便太大了。

    第二,失去主动性,对方跨越五六百公里,长途跋涉而来,一定疲惫不堪,主动进攻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丹妮的无垢者和马人部队都适合打野战,野外开阔地带对她更有利。

    然后,他看中城外20公里的一处低矮的丘陵,名为“白杨坡”的地方。

    白杨坡高出海平面百米,坡度低缓,有利向下方冲击,左边靠海,右边是沿岸驰道,敌军无法避开。

    后方有一大片杨树林,方便伐木扎营,还可以就地取木打造抛石机。

    按照之前吉斯人每日20多公里的行军速度,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该突然越过70公里的距离,先他们一步来到白杨坡才对。

    听到的丹妮的问询,巴利斯坦却一点儿也不惊慌,声音给人一种沉静的感觉。

    他说:“不要急,应该只是先头部队,数量不会太多,让我们的骑兵全部出动,扫清白杨坡5公里内的探骑。”

    “全部?你不是说数量不多吗?”丹妮吃惊。

    巴利斯坦微微一笑,道:“对方的探骑一定是雇佣兵,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那些佣兵团说不得会产生其它想法。”

    “向我投降?他们肯定与吉斯人签订了协议。”丹妮摇头。

    “除了黄金团,所有的佣兵团都有多次背约的经历。”老人鄙夷道。

    “好吧。”

    命令很快传递下去,马人大声吆喝着,龙之母卫队的蓝底白翼旗帜不停摇晃,没一会儿,两千五百名骑手沿着步兵让开的道路,快速向前方奔驰而去。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自由之翼万岁!”每个从丹妮身边跑过的骑兵都吼了一嗓子口号。

    跟随丹妮出征的四千名‘龙之母卫队’,2000轻骑兵,2000长弓兵,以666的模式训练了半年。

    很显然,已经有了无垢者这样的超级步兵,丹妮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培养步卒了。

    开始时,她还想直接弄出类似维斯特洛骑士那种重骑兵,阿斯塔波不仅缺少良马和钢铁,连合格的铁匠也很少。

    普通马匹驮不动铠甲骑兵,而一名正规重骑兵除去一名有马的骑士侍从,还需要配备三匹良马,不然没法持久作战。

    嗯,一匹骏马高强度冲刺一下午,便要休养小半个月,不然就有用废掉的危险。如果一场战役持续时间较长,骑士会中途换马,人不休息马休息。

第122章 丹妮的“老情人”

    白杨坡虽算不得传说中的“兵家险地”,却也是附近30公里内最佳布兵之地。

    太阳刚刚落山,丹妮站在山坡上,左手扶着杨树树干削尖扎成的拒马,右手拿着单通望眼镜向远方眺望。

    暮色中,一公里之外的原野上,升起一根根密布成森林的烟柱。

    它们来自成百上千的营地篝火,夜风中摇曳的昏红火苗让人以为星空之幕布从天空落下,覆盖在平原上。

    奴隶和佣兵的营帐好似一个个灰色的、黄色的、褐色的、红色的蘑菇,突然从火光重重的田野上钻了出来。

    借着篝火火光,丹妮看到对方营地前的塔楼和塔楼上的弓箭手,在营地中,她还看见手中拿着长矛脚上拖着锁链的奴隶兵,看到黄色丝质披风的吉斯士兵,看见穿着不同样式铠甲、皮甲的佣兵。

    还有招摇过市的营妓,衣衫单薄,提着酒壶放肆与在自己身上揩油的佣兵调笑,推着小推车大声吆喝的摊贩,为佣兵与吉斯人提供各种商品。

    有个矮胖的猪倌赶着一群大肥猪在篝火间穿行,时不时就有佣兵抛出去一枚银光闪闪的辉币,然后一头肥猪哼唧着被几个笑嘻嘻的佣兵牵到一边,刀光闪烁,垂死的肥猪发出最后的嘶叫。

    传送信息的听差,在磨刀石上磨砺刀剑的奴隶,从战马上卸下马鞍的骑士,马栏内呵斥劣驹的马夫......

    各种各样的情景清晰印入丹妮眼帘,各种人声、牲畜嘶叫、金铁交击的声音,加上烤肉、煮麦粥的烟火气和马粪、汗臭、尿骚味,混合在一起,越过营地围栏,飘过田野与山坡,像浪潮向丹妮汹涌而来。

    朦朦胧胧,几乎让她以为是更远方大海传来的海浪声。

    与对面相比,丹妮身后的营地黑暗如鬼蜮,安静得像《星球大战天行者崛起》上映时,中国的午夜场电影院,除了自己,一个观众都没有......

    老将巴利斯坦并没这么严格,是丹妮如此严格要求麾下士兵的。

    白胡子之前的猜测没有错,一队雇佣兵骑兵离开大部队30公里,奉命提前一步来阿斯塔波村庄征粮。

    呃,反龙母联盟军完全没想到丹妮有胆子出城迎战。

    结果是凄惨的,不到200人的骑兵被丹妮这边的2500骑兵围攻,除了十来骑逃跑,剩下的一半挂掉,一半见势不妙放下武器投降。

    嗯,马人坐下全是龙马,耐力足,速度快。

    又过了一整天加一个白天,对方才姗姗而来,今天下午刚来到白杨坡下时,丹妮还被吓了一大跳,浩浩荡荡,无边无际,看着怎么像几十万大军的样子?

    难道情报有误?或者,又从海路半途加入了一批人?

    然后巴利斯坦现场教她如何快速估算敌阵兵力,估算出对方超过7万,也许更多。

    除了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剩下的全是商人与商人的奴隶。

    就像丹妮必须安排民伕运粮一样,对方3.8万士兵走了二十多天,每一天消耗的物资都是一个庞大数字。

    巴利斯坦对此并不意外,他对丹妮说:“在厄索斯贸易城邦之间的战斗中,商人追随打仗的军队,就像苍蝇追逐牛**处的漏屎。

    他们为士兵提供粮食、酒水、医药、妓女、兵器,也从打了胜仗的军队手里收购残破的武器和铠甲、多余的军马,甚至将战败士兵当奴隶买过来。”

    然后丹妮问维斯特洛会不会这样。

    巴利斯坦怪异地点点头,又摇摇头:“贸易城邦比较重视商业信用,在维斯特洛......商人也追逐军队,但商人一般属于军队的领主。

    比如泰温公爵的军中,商贩多数来自凯岩城,或者与凯岩城有关的领地。

    如果敌对势力的商人敢过去,一定会被吃干抹净,别说赚钱,连小命都可能保不住。”

    ......

    看到对面营地木门打开,一群举着火炬的骑手向白杨坡奔来,丹妮放下望远镜,回头对身后的灰虫子道:“点燃火把,为客人引路。”

    “客人到来,点燃火把。”灰虫子大声呼和。

    重复几次后,从山坡中段开始,两排火把依次向上坡蔓延,一直进入营地大门。

    而就在营门后方20米的宽敞空地上,搭建了一座木头宫殿,木桩子做墙,顶棚为厚实的帆布,内部足有100平米。

    丹妮走过去时,木头宫殿内已然灯火辉煌。

    伊丽与姬琪候在门边,见到丹妮,立即掀开皮帘子,道:“卡丽熙,需要准备酒水食物吗?”

    丹妮想了想,道:“拿些葡萄酒和马奶酒过来,食物就算了。”

    “是。”

    马人侍女会骑马,也比较适应军旅生活,多莉亚便不行了,她被留在阿斯塔波。

    大概十分钟后,依旧穿着镶钉黑马甲的贝沃斯领着三名头戴插黑羽的抛光头盔的客人。

    “陛下,这是暴鸦团的三位团长,他们声称具有完全同等的荣誉和权力,便一起过来了。”

    三名团长各属不同民族,一位身材粗壮的宽脸吉斯人,年近五十,黑红直立头发间,有大量灰白发丝。

    一位魁尔斯人,皮肤奶白,大光头,脸上有弯弯曲曲的疤痕。

    最后一位是服饰华丽的泰罗西人。

    根据预先知道的情报,吉斯人名叫普兰达?纳?纪森,多次在凯渊街市发表对丹妮不利的言论,还号召所有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一起加入“反魔龙之母”的战役。

    魁尔斯人叫萨诺。

    丹妮的关注重点在那个名叫达里奥·纳哈里斯的泰罗西人身上,他是原本丹妮莉丝最喜欢的情人。

    呃,原主丹妮莉丝是个欲望非常强烈的小蝇虫,男女通吃,情人好几个......

    仔细观察过后,丹妮只觉得原主口味太重。

    达里奥上唇的胡子理成三支,染上蓝色,眼睛与头发也是蓝色,下巴处的小胡子则涂成金色,手指甲还做了蓝色的美甲。

    人也三十出头,年龄是丹妮莉丝的两倍。

    这个妖艳贱货一般的达里奥,如何吸引到原本的丹妮莉丝?

    丹妮的面色变化都在面甲后面,其他人都毫无所觉,只有达里奥看到一身灰黑色全身铠的丹妮后,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之色。

    唔,外界都流传龙之母是个体格风骚的绝世大美人呢!

    丹妮并非害羞,害怕被人瞧见,主要是她怕死!

    万一有死士暴起,突然对她射一发“暴雨梨花针”,那岂不是死的太窝囊?

    这身铠甲虽然比较难看——她故意的,故意弄得不那么显眼——却当真结实,丹妮亲自试过,两米内用精钢弩箭攒射,比较薄弱的喉甲也只凹了一块,并没被穿透。

    她决定了,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除了吃饭,睡觉时也会穿着铠甲。

    洗澡?

    抱歉,这几天她不打算洗澡了。

    胖太监先是对丹妮介绍一遍佣兵的姓名与职位,又指着高坐木头椅子上的铠甲女王,用无比骄傲的语气对三个佣兵道:“看到了?阿斯塔波如今的女王,龙之母,丹妮莉丝一世!要我说,你们立马跪地投降得了。

    “哈哈,我只看到一个大晚上还缩在铁甲里的可怜虫。”丹妮正感慨达里奥妆容奇葩的时候,吉斯人普兰达洪亮的嘲笑声从对面传来。

    “普兰达团长,我一个弱女子,小心谨慎算一种好习惯。”丹妮轻笑出声,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媚,可话里的语气却冷冽刺骨:“可问题是,你一个久经阵仗的老佣兵,如此口无遮拦,怎么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的?”

    “你说什么?”吉斯人的宽脸上满是怒火。

    “我说,现在我强你弱,惹我不高兴了,你可能活不太久。”丹尼笑道。

    “就凭你的乌合之众?还是说,像夺取阿斯塔波一样,违背谈判前定下的誓约,在这里杀了我?”普兰达大声讥讽道。

    “伊丽,姬琪,为客人倒酒。”丹妮对侍女招招手,才又看向吉斯人团长道:“我过去没有违背誓言,现在也不会违背誓言。”

    普兰达毫不客气,也不担心丹妮下毒,端起酒杯便一饮而尽。

    “哼,阿斯塔波的善主真诚待你,你却夺走他们的城池,如何不算违誓?”

    “我问你,买无垢者时,我可赊账?”

    不等他回答,丹妮又问:“完成交易后,我是否可以自由行动?”

    “那我们也能自由地攻打你,最后杀了你。”普兰达冷冷道。

    “你们不是我的对手,这次约你们谈判,即是尊重传统礼仪,又想劝一些不该死的人逃过地狱之行。”丹妮淡淡道。

    “女人,你的威胁就像驴子的叫声,毫无威胁!”

    “一个女人的话也许没有威胁,但我不仅是女人,我乃瓦雷利亚后裔,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如果这些还不够让你感到威胁,那我还是一万无垢者的女王,我的麾下有三万自由卫士,天空还有三条巨龙。”丹妮淡笑道。

    “呸!”普兰达向着丹妮方向吐了一口浓痰,大肆嘲笑道:“我只看到一个马王的婊子,等我们胜利后,我要和我的坐骑轮流骑你,哈哈哈......”

    壮汉贝沃斯拔出亚拉克弯刀,左右看了看,问:“白胡子,难道还没到御林铁卫履行职责的时候吗?让壮汉贝沃斯把他那恶心的舌头割掉吧!”

    巴利斯坦眼神如利剑般扫了普兰达一眼,淡淡道:“不,贝沃斯,女王保证过这些人的人身安全。明天我会履行自己的责任,这个方脑袋吉斯人的样子我已牢牢记住。”

    “唉,看来咱们谈不下去了?普兰达团长。”丹妮将横在膝盖上的宽刃剑拿下靠着椅背放好,才站起身,做出送客的手势。

    “或者,萨诺团长和达里奥团长有不同想法?”最后时刻,她这样问道。

    “不用挑拨离间,我们的答复是一致的,”暴鸦团团长们同时从椅子上站起身,普兰达用看死人的眼神盯着丹妮,“那便是,不!”

    说完便带着同伴起身离开。

第123章 佣兵团(求推荐票,求订阅)

    暴鸦团三名团长离开后不到半小时,太监贝沃斯又从对面营地带来三男一女,男子皆面容粗豪,披肩半长曲卷黑发,身穿高大魁梧,满脸络腮胡,灰黑色板甲套在褐色牛皮甲外部,非常猛将兄。

    只是三人打扮相似,长得也......丹妮看得有点眼盲。

    倒是那个女子让丹妮眼前一亮,鼻梁高挺,五个立体,秀丽中带着七分英武,1.75左右的高挑身材气势逼人,四肢修长有力,一对大长腿被皮甲裹得圆滚滚,结结实实,火红长发在火把的照耀下如同燃烧的火焰般耀眼。

    与暴鸦团服饰随便不同,在四人胸口位置都有巴掌大的蓝色玫瑰花图案。

    “四位都是玫瑰佣兵团的团长?地位相同?”丹妮皱眉。

    说服一个人投降肯定比说服多名团长投降更简单,有时候其中一两个有想法,也会顾忌同伴在场,而不敢表露出来。

    “我是团长,他们为大队长,想过来看看龙。”中间那个眉梢有条蜈蚣疤的男子也皱起眉头,他的视线在丹妮膝盖上的出鞘长剑上来回扫视,越看眉头皱得越高。

    丹妮点点头,“你好,我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过龙不在这,今晚怕是看不到了。”

    “那真遗憾,我是玫瑰佣兵团团长,琼恩·雪诺。”

    “what?”丹妮绷不住,直接被惊得叫出声。

    琼恩·雪诺来这儿了?

    可看着......好吧,她记得电视剧中琼恩也黑头发,一脸络腮胡,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15岁的少年。

    嗯,琼恩雪诺与丹妮差不多大,似乎还是同一个月份出生的。

    听到丹妮的惊呼,对面四人竟一点儿也不惊奇。

    “陛下您没听错,我是一名雪诺,祖辈为维斯特洛北境人,一直沿用北境的习俗。”那个络腮胡团长点点头,神色复杂地叹息道。

    喔,对了,他姓雪诺,是一名北境私生子。

    这是他乡遇故知呢!

    丹妮故意“喔”了一声,将之前的失态伪装成遇到老乡的惊讶,“难得在几万里之外遇到一个维斯特洛人。”

    北境人一大群雪诺,而就像史塔克家的“布兰登”一样,“琼恩”实在太过大众化,比如罗柏手下有两个小弟,一个叫大琼恩,一个叫小琼恩。

    北境除了主角,估计还能找出几十个琼恩·雪诺。

    “不是一个,我们四个全部有北境血统。”红发女子笑着插话说,“我叫莱拉·安柏,你好,龙之母。”

    “我叫布鲁斯·韦恩,你好,龙之母。”

    “我叫赫曼?陶哈。”

    两位两人也依次介绍自己的姓名。

    嗯,遇到一位琼恩·雪诺后,那个蝙蝠侠已经不能再让丹妮动容。

    “陛下,玫瑰团创立于征服者伊耿时期,见识过巨龙的威力与伊耿陛下的兵力之盛后,北境之王托伦·史塔克决定放弃北境之王的王冠,主动向伊耿一世投降。

    可当时有一大批北境人并不赞同托伦的决议,选择了自我流放。

    那些流落到狭海对岸的北方人为了生存,组建了一支为各大城邦服务的雇佣兵团,也即是此时的‘玫瑰团’。

    团徽为北境之花,蓝色的冬雪玫瑰。”巴利斯坦徐徐说道。

    托伦·史塔克其实做了非常英明的决定,七国其余五国都投降了,伊耿集合五国之兵力,是北境人好几倍,而且对方还有三条巨龙,完全没一点儿胜算嘛!

    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战而降的国王,历史评价非常差,人称“降服王”,换在天朝古代,大概便是“顺命候”、“安乐公”之类名号。

    也难怪一群硬脑壳的北方人选择流放他乡。

    “这位......难道是传说中的‘无畏的’巴利斯坦?”琼恩团长仔细打量丹妮身侧的白胡子好一会儿,震惊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正是老夫,我为守护真龙而来!”老人微微颔首,傲然说道。

    琼恩雪诺面色又一变,他身边的同伴则低声交谈起来。

    “唉,你们的祖先连伊耿都不愿臣服,看来今天的会谈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丹妮叹息道。

    红发莱拉眸光一闪,放下酒杯笑道:“怎么有酒没肉?我还饿着肚子呢!”

    “战争期间,我不会友军之外的人提供食物与盐。”丹妮看着她,定定地说。

    “看来我没理解错,你将出鞘利剑放在膝盖上,便是拒绝建立宾客关系。”琼恩若有所思道。

    “喔,看来你还没忘本。”丹妮道。

    “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其他人也许都不懂你的意思。”红发莱拉古怪道。

    “礼仪和传统从来不是强加在别人身上的枷锁,我学习礼仪,了解传统,只为了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丹妮淡淡道。

    巴利斯坦、琼恩雪诺、红发莱拉等人闻言皆露出震撼和动容之色。

    “陛下,非常抱歉,我们不能违背契约,就像您说的,既然了解传统,无论别人如何,我们自己总要遵守的。”过了好一会儿,大胡子琼恩缓缓说道。

    语气比之前和缓了很多,对丹妮的态度也更加尊敬,连称谓也变了。

    丹妮看到另外三人脸上明显的遗憾纠结之色,想了想,说道:“我在下午便向‘吉斯联盟’承诺过,今晚绝不出兵攻打你们的营地,那么我们至少今晚不算敌人,看在咱们都来自维斯特洛的缘分上,我送你们......”

    “玫瑰团有多少人?”她侧头问贝沃斯。

    “300骑兵,500步兵。”

    “送琼恩团长160桶‘长城干红’,让所有北境老乡豪饮一场。”她豪气地说道。

    “长城干红”自然是为北方佬现编的名字,北境最有名的便是长城嘛!

    按照其真正的效果,应该叫“三碗不过岗”。

    而装“高浓度白酒+甜葡萄果汁”的酒桶,为小型号的五升一桶,160桶足够让800个第一次见识蒸馏白酒的异界人“日上三竿不起床”了。

    “长城......红葡萄酒?”红发莱拉先愣了愣,又豪迈大笑道:“我们有先民的血统,无论男女都酒量惊人,160桶怕是不够呢!”

    “没关系,那就再加80桶,希望你们能满足。”

    等四名玫瑰团成员离开,巴利斯坦疑惑道:“您之前计划要将酒送给吉斯人的......”

    “放心,咱们准备的酒水足够。”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胖太监将次子团团长领入木头宫殿。

    这次终于过来的是一个人了。

    次子团团长梅罗是一位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外号“泰坦私生子”,有一对淡绿色眼睛,长而茂密的红金胡须。

    嗯,比丹妮的辫子还长,胡子末端几乎垂到腰际。

    辫子长在嘴唇上的布拉佛斯人很狂妄,坐到椅子上后二话不说,首先将给他身前木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打了个恶心的酒嗝,对着丹妮淫笑道:“银女王?嘿嘿,我记得在家乡的妓院里干过你同胞姐姐,或者那就是你?

    把脸露出来让大爷瞧瞧,银金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睛,丰润的......该死,你套上一层厚铁壳也没她大,认错人了,抱歉。不过我们可是现在试试,哈哈哈......”

    木头帐篷内,无论巴利斯坦、贝沃斯,还是无垢者卫兵与马人侍女,皆满面怒容,恨不得一拥而上,乱刀砍死那个“泰坦人”。

    丹妮却神色平静,淡笑道:“难道我记错了?”

    “呃,什么?”丹妮的态度让长胡子愕然。

    “三千勇士保卫科霍尔的故事中,你们次子团可是很识时务地跑路了,今天怎么变得这么脑残?”丹妮冷冷道。

    “哼,那都多少年前的老故事了?如今可是泰坦私生子统帅次子团!”梅罗咆哮道。

    “这么说,你决定带领500团员与我十万大军血拼到底了?”

    唔,作为一名天朝人,怎会能不遵守天朝古人的传统?

    曹老板赤壁之战时,七万人都敢大喊“我有八十万大军”,丹妮都没打出“20万大军”的旗号,已经够谦虚低调了。

    听到丹妮的威胁之语,那个大个子胡子男却哈哈大笑起来。

    “小妹妹,你想招降我?”他向对面高坐木椅之上的丹妮招招手,又拍怕自己大腿,淫笑道:“脱掉那碍事的铁甲,过来坐我大腿上,取悦我,让我满足,也许我会考虑把次子团带过来。”

    “我会阉掉你。”丹妮冷冷道。

    “白旗统领。”丹妮叫道。

    “在!”灰虫子出列单膝跪地应道。

    无垢者的使用的旗帜为白色打底,其上勾勒几条浅灰色笔画,大致一条龙的模样,象征纯洁无瑕的龙之士兵。

    他们也有资格使用纯净的白色,因为他们不会抢劫,不会强健,堪称这个世界最“老实”的军队。

    这里得说明一下,在冰与火的世界,白旗并不代表投降,反而条纹彩旗为和平的象征,败军也可以举彩旗投降。

    唔,似乎有些难为这个世界的人民了,没法在危急时刻举着内裤投降啦!

    毕竟,白内裤更卫生也更便宜,最常见。

    可谁会穿彩色条纹内裤呢?

    “灰虫子,明天下午发起进攻之前,务必传令全军,”丹妮指着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声音冷清如寒泉,“无论敌友,凡是杀掉胡须比我辫子更长之人的士兵,封伯爵,赏万金!”

    “是!”灰虫子有一瞬间的疑惑,但还是立即面无表情应答下来。

    “嘶——”泰坦私生子倒吸一口凉气,面上调笑淫邪之色瞬间消散,神色变得凝重至极。

    “这个......营地里很多人都留着长胡子呢!”他强笑道。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掉一个,”丹妮杀机凛冽,“我是女王,有的是金钱与空缺爵位。”

第124章 奴隶主的战略

    大胡子梅罗屁股下面似乎放了块烙铁,不住地扭动。“龙女王,你听我说,佣兵团可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们毕竟与凯渊签订了不可违背的神圣契约。可不可以让我与兄弟们商量一下,明天上午给你答复?”

    “答复什么?”

    “呃,投靠的事呀!”

    这货几句话的功夫便软了。

    “行,你与他们商量去吧。”丹妮有些嫌弃地下逐客令。

    泰坦之子没有起身,双手用力握住椅背,神情扭捏道:“那个......悬赏......”

    “看你明天上午的答复,反正下午才开始进攻。”丹妮淡淡道。

    “好吧......”梅罗高大的身子站起来,最后说道:“龙女王,你送了玫瑰团几百桶美酒,我们次子团有没有代表友谊的礼物呢?”

    “可以,送你们10桶。”

    “太少了,我下面一大群兄弟呢!泰坦私生子可不会独个儿喝闷酒。”大个子又恢复嬉皮笑脸的姿态。

    “30桶,玫瑰团已经,咳咳咳......”丹妮似乎说漏了嘴,猛地咳嗽几声,脑袋也微微偏移到一侧,不自然地补充道:“玫瑰团与你们不一样,他们都是维斯特洛贵族后裔......”

    “陛下!”巴利斯坦沉着脸呼唤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末了,还用杀机四溢的双眼死死看着梅罗,好一会儿,杀机消去,蓝色眸子里满是无奈与叹息。

    喔嚯,老头子不简单呢,这临场反应,这配合的默契度,这演技......

    丹妮在心里给巴利斯坦点了个赞,轻咳几声,道:“梅罗团长,玫瑰团太无耻,已经将我的美酒索要去大半,等会儿我们还要宴请其他可人呢。不好意思啊,就30桶了。”

    梅罗眸中闪过一道精光,没再强求,带着满脸笑意道:“卡丽熙,我们会为你祝酒三遍,并在太阳升起时给你一个答复。”

    在等待下一位佣兵团团长的时候,白胡子疑惑道:“陛下,似乎梅罗真有投靠过来的想法,之前的疯言疯语更像一种试探,试探您对他的容忍度。

    您越能忍,就代表越迫切需要他的佣兵团,您越迫切,他的要价便越高。当价格高到他毁约需要付出的代价后,可能带领次子团来我们这边。

    反而是玫瑰团,他们对您态度最温和,最后还明显被您的智慧与气度折服,但玫瑰团的信誉远非次子团能比。

    可以说,厄索斯大陆,黄金团毫无疑问信用第一,玫瑰团即便不是第二,也该在前三列之中。

    在战败之前,玫瑰团绝对会与我们血战到底。”

    丹妮瞥了他一眼,笑道:“你刚才不还在配合我吗?”

    “离间反龙母联盟对玫瑰团的信任?”老人苦笑,“就像我常常告诫您的一个常识,不可对雇佣兵交付完全的信任。

    吉斯人也有类似的智慧,离间计成功与否,都不会影响奴隶主对佣兵团的警惕。”

    “呵呵,你看着吧。”丹妮淡笑道。

    随后丹妮又接见了七八个小佣兵团团长。

    厄索斯大陆佣兵团多如牛毛,除了二三四支有百年历史的“名牌”,不出名的小佣兵团成员并不多。

    最强的,步骑混合有四五百人,勉强形成一个军团阵列。最少的只有50多个步兵,只能为商人、商队当保镖,比红色荒原时的丹妮还可怜。

    别看次子团与暴鸦团也才500人,但他们全是骑兵,而且人人有铠甲,坐骑也披铁甲,一名骑兵配备三匹骏马,有一名侍从服侍的那种“真·骑兵”。

    对所有佣兵团团长,丹妮皆一视同仁,并没因为对方兵少力弱,就让他们组团来见。

    只要有佣兵团团长的名号,皆单独召见,也一样的对他们发出“共襄义举”的邀请。

    如果有人索要美酒,丹妮也5桶10桶地往外送。

    那些小佣兵团力量弱底气也弱,并没像暴鸦团与次子团团长那样,对丹妮各种出言不逊。

    就这样忙到凌晨,最后一波客人登场了。

    过来的贤主、伟主人数有点多,丹妮不得不离开木头宫殿,站在营寨大门口迎接来宾。

    一百名随从簇拥着十名大奴隶主,吉斯卫兵骑着高壮健美的黑马,凯渊的贤主和弥林的伟主坐在高大的双峰白骆驼上。

    与阿斯塔波的吉斯战士一样,高耸黑红头发,黄色的布裙、皮甲、内衫、丝质披风,披风上缝有整齐排列的抛光铜盘。

    不过这些战士多了一样装备,青铜头盔,接近一米高的长筒状头盔,差不多有两个脑袋那么长。

    虽第一次遇到如此奇葩的头盔,丹妮也立马接受了它们的样式,毕竟吉斯人那样的发型,只有这样的头盔才不至于压坏下面奇形怪状的高耸头发。

    为了让客人高昂着头颅走进木头宫殿,丹妮不得不让无垢者赶紧将木桩子门楣卸掉,又用刀子把上面连着的帆布划开。

    幸亏殿内因为考虑到篝火堆的缘故,屋顶修得特别高。

    吉斯侍从有80人留在木头宫殿外面,人太多,站不下。

    等十个肥胖的奴隶主各在两名仆从士兵的服侍下坐好,相互介绍之后,丹妮出于礼貌,问:“要不要被头盔暂时解下来?可以轻松一些。”

    可她的好心换来对方毫不留情的嘲讽:“鹰身女妖之子可不像你个小女子那样娇柔。”

    “呵呵,你知道我这身铠甲有多重?至少我不用别人搀扶。”丹妮冷笑。

    她的铠甲虽不如巴利斯坦的65斤那么夸张,却也是从头包到脚的全身铠,足有40斤重。

    这半年来,通过龙灵状态的快速恢复效果疯狂锻炼,她才能在今日穿着如此沉重的铠甲正常跑动。

    嗯,跑动而不是走动。

    “女人,休要逞口舌之能,”坐在中间的中年人说道。

    他也是一名格拉兹旦,不过来自凯渊有名的厄拉兹家族,与全家火葬场的那个并非同一个人。

    嗯,情报中的“渊凯战神”便是他了。

    还别说,这个格拉兹旦精瘦结实,眼神锐利,看着还真有几分斗士的风采......呃,前提是忽略他那从前额突出20公分的独角兽发型。

    这样的造型,除非用头上的“犄角”拱敌人,几乎无法做出太过激烈的动作。

    格拉兹旦似乎是从睡眠中被人叫醒,脾气非常暴躁:“现在本该是伟大贤主休息的时刻,偏要与你这个狂妄无知的女人谈判。

    你肯坐下与我们商谈,当然好,说明你起码还有点理智,知道自己在战场上没有半分胜算。

    立刻,马上,赶紧带着你的太监离开阿斯塔波,离开奴隶湾,这便是我们能给于你的最大仁慈。”

    “抱歉,我不会离开。”丹妮戴着龙虾形状铁手套的十指交握,冷冽的眸光扫视对面十人,缓慢而坚定地说道:“我要征服奴隶湾,征服凯渊,征服弥林,我要奴隶湾再无一个奴隶,我要吉斯人再无一人敢买卖奴隶,我要这片土地成为自由的乐土!”

    “哈哈哈......”

    “呵呵呵......”

    “嘿嘿嘿......”

    十个奴隶主和二十个吉斯护卫捧腹大笑,笑得泪花都飙出来了。

    “这个小婊子说要征服我们?”格拉兹旦咧嘴大笑这对左右两边的人说道。

    “天黑了,她在做梦呢!”

    格拉兹旦点点头,轻蔑地看着丹妮道:“我们是鹰身女妖之子,传承自古老的吉斯帝国,你的瓦雷利亚祖先还在鸡尖绵羊时,我们已经统治世界。”

    “如果夸耀先祖有用,我现在便是300名驾驭巨龙的龙王的统领了。”丹妮淡淡道。

    “哼,现在你的面前有10万大军,十万大军的身后有牢不可破的城池,城中有自豪勇猛的贵族,有无所畏惧的百姓,在奴隶湾之外,无数贸易城邦站在我们这一边,几千条战舰,几十万大军。

    我们明天可能会败,我们后天也可能会败,我们今后可能会失败无数次,但这个世界需要我们,无数人会支持我们,我们永远也不会真正的消亡。

    而你......”

    格拉兹旦右手食指指着丹妮,冷酷道:“你会胜利一场、两场......但你的无垢者会一次次减少,等你有过第一次失败后,你将永远也没再次获胜的机会。”

    “我甚至可以看到你的结局,其中最美好的未来,便是明天下午那一战中你便失败被俘,那样我们会有兴趣将你收为奴隶,带到凯渊教你七种春啼之术。

    呵呵呵,我想在里斯和泰洛西的青楼,人们会为跟最后的坦格利安上床而慷慨解囊。”

    丹妮扭了扭脖子,若有所思道:“我一直以为你们奴隶主脑壳里都塞满大便,完全失去智慧与思考能力。

    没想到你也知道明天一战很大可能会战败,而且还准备用‘磨盘战术’将我的无垢者士兵一点点磨光。”

    她一直都在疑惑,世界人民都知道,两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都栽在三千无垢者手里。

    奴隶主凭什么以3万奴隶兵+3000黄丝披风+5千雇佣兵,硬肛一万无垢者?

    原来对方压根没想过一次性消灭她。

    不由的,丹妮想到自己在阿斯塔波搜刮到的财富。

    无穷无尽!

    即便只计算金银,也有1500万金龙,足够劳勃败家30年啦!

    呃,没错,就这么多金子。

    看着夸张,但想一想阿斯塔波从来没被人占领过,安安稳稳搞了5000年的奴隶贸易......平均下来一年只攒3000金龙?

    好吧,这批财富主要在最近400年累积的,瓦雷利亚还存在时,金银都被贪婪的龙王拿走了。

    凯渊比阿斯塔波富裕数倍,而弥林又比凯渊更有钱......

    唔,瓦雷利亚的财富更是多到难以想象,难怪世人明知烟海有去无回,却还都前赴后继地往那儿钻。

    好吧,扯远了,拥有那么庞大的财富,吉斯奴隶主能雇佣多少佣兵?

    按照反龙母联盟的想法,磨也能将困在阿斯塔波中的丹妮磨死。

第125章 黎明

    不得不说,吉斯人想得很美。

    如果是对等的“正常”战争,丹妮输定了。

    可这并非单纯的战争,而是一场革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下长大的丹妮,百分百确定:作为革命先烈,她可能真成为先烈,但只要形成大势,奴隶制一定会被淘汰。

    封建制干不过奴隶制,马克思都不会同意。

    狂妄自大的奴隶主只看到无垢者,却忽视正在习惯自由、习惯‘美好封建主义社会’的几十万自由民,他们才是丹妮未来的根本支撑,无垢者只属于当下。

    随着她不断胜利,她麾下的自由民会越来越多,自由民转化的自由卫队越来越强大。

    雇佣兵为金钱而战,自由卫队却为自由与家人而战,谁更坚韧,谁更有战斗的决心?

    丹妮赢定了。

    借助旧奴隶新自由民的力量来打破奴隶制,形成滚雪球的效应,便是丹妮与原本的丹妮莉丝的区别了。

    那个丹妮莉丝同情奴隶,憎恶奴隶主,只从个人感情出发,让无垢者解放了奴隶,并没为暂时摆脱锁链的自由民带来新的、更强大的制度。

    一直以来,几十万新获得自由的奴隶都是丹妮莉丝的负担,巨大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提供吃穿,为他们提供无垢者的保护,为他们不被杀害而与奴隶主联姻......呃,是的,奴隶解放者最后嫁给了一名大奴隶主。

    ......

    眼见丹妮明白自己等人的打算却没露出惊慌神色,格拉兹旦当下就是心中一沉,立即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你是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落日大陆真正的王位继承人,为何不回你的国家呢?七神教义之下,那里没有奴隶,没有奴隶贸易,你该回你的乐土才对。”他稳定情绪,缓缓说道。

    “我会回去,但不是现在。”丹妮淡淡道。

    “现在回去,我们允许你带走阿斯塔波的财富,至少有1000万金龙吧?足够你复国了。”

    接着格拉兹旦眼神变得锐利,威胁道:“等你战败逃跑时,不仅会失去如今鼎盛的无垢者大军,你一个铜板也带不走。”

    “唔,各位贤主大人,伟主大人,”丹妮突然笑了起来,声音轻柔道:“我想各位误会了一件事。”

    “什么?”格拉兹旦疑惑道。

    “你们与阿斯塔波的善主不一样,他们对待无垢者的方式......杀死婴儿那种恶魔行径都做出来,我自然要送恶魔回地狱。

    你们虽然也很残忍地对待奴隶,也背负众多罪孽,但罪不至死。

    我想告诉各位,即便我拿下凯渊和弥林,也不会像对方善主一样处置各位贤主、伟主。”丹妮笑呵呵说着大空话。

    格拉兹旦冷冷道:“你很狂妄,但明天我们的10万大军就会杀光你的无垢者。”

    丹妮摆摆手,笑道:“战争留给明天,现在只讨论各自的底线。在战争中遇到意外,咱们谁也别怪谁。

    但如果你们发现局势不利,也不必惊慌,可以向我投降,我承诺,绝对不加害各位。

    如果在战争前便投降,那最好,我只会收走你们名下的奴隶,以及他们多年为你们服务的报酬。

    怎么样,很宽松的条件吧?

    没了奴隶,你们可以雇佣契约工嘛!

    维斯特洛也没有奴隶,可你们谁听说过贵族老爷自己下地种田、自己烧火做饭的?”

    “你所谓宽松的条件,对伟大的鹰身女妖之子来说却是最大的侮辱。”格拉兹旦怒气冲冲大吼道:“听着,只要我们一口气尚在,就绝对不会向低贱的婊子女王投降!”

    “鹰身女妖之子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其余九个奴隶主一齐说道。

    “很好,不愧是古吉斯帝国的伟大血脉!”丹妮鼓掌赞叹道。

    “哼,你明白就好。”格拉兹旦傲然道。

    “嗯,我明白了你们的嶙峋傲骨,也请你们记住我们维斯特洛的传统——只有举着彩旗,才代表投降与和平。”丹妮笑着道。

    格拉兹旦和九个奴隶主......

    伟主、贤主们带着一百名卫士,骑着白骆驼,气咻咻地离开了。

    走的时候已经月隐星稀,天空陷入最深沉的黑暗。

    之前山坡下喧闹的营地也一片宁静,只有暗淡的篝火在微风中明灭不定。

    “哎呀......”丹妮伸了个懒腰,呻吟着说:“黎明将至,灰虫子,叫醒全部战士与民伕,先吃早饭,再换上铠甲。记住,动作轻一点,不要造成巨大的金铁碰撞声。”

    “陛下,您放心,铁甲上覆盖着一层亚麻布,不会反光,也不会发出太大声响。按您吩咐的,马蹄也裹上柔弱的皮毛,马嘴里塞入硬木疙瘩......”

    太监战士铁铸似的面庞没有一丝表情,只是说到最后一句时,眸中忍不住露出奇异之色。

    “陛下,您的法子真管用,马嘴里赛东西后它果真不叫唤了。”他说。

    老祖宗留下的宝贵经验当然不会出错。

    等灰虫子离开,巴利斯坦神色复杂看着丹妮道:“我一生戎马,也从没打过这样的仗。”

    “你们怎么打的?”丹妮蹲坐在营地大门前,从伊丽手里接过一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包子,个大皮薄,一大坨纯牛肉,吃得她满嘴流油。

    既然成了女王,丹妮怎会不动用自己的特权,把天朝精美的食物弄出来?

    她只需要动动嘴,再动动嘴,手下厨娘们便将原汁原味的肉包子弄了出来。

    不仅包子和馒头,饺子、春卷、油条都成了阿斯塔波人喜爱的早餐食物。

    牛肉包子昨天傍晚便蒸好,在丹妮接见佣兵团团长的时候,她麾下的战士都在睡大觉。

    从昨晚七点到现在凌晨三点左右,他们差不多也该休息够了,早饭便是还带着温热气息的肉包子。

    “我们会集结兵力,在开阔地带摆开阵势,兵对兵,将对将,堂堂正正地相互冲击。”白骑士道。

    “呵呵,在生死搏杀过程中,如果你手中拿着铁剑,而对方只有木棍,你会不会丢掉铁剑捡起一根木棍与对方公平战斗?”丹妮喝了一口牛奶,笑着问。

    “我们不迂腐。”老人也从侍女托盘里拿了个碗口大的包子,一边大口嚼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无垢者就不提了,我们的士兵早晨、上午、下午,每天一共操练三次,每七天才休息一天,即便组织民伕运粮的民兵,每周也有两次军事训练。

    论纪律性与阵型的熟练度,我们远超对方。既然明知道己方优点正好克制对方缺陷,我为何不善加利用呢?”丹妮笑道。

    “也对。”老将军叹口气,道:“陛下不仅是天生的女王,还是天生的战将。”

    “我只负责局部突击,你才是我军真正的统帅。”

    丹妮很有自知之明,战术制定过程中她只提意见,细节全靠经验丰富的老将军。

    没一会儿,灰虫子领着四五十名顶盔贯甲将士窸窸窣窣地走了过来。

    “卡丽熙,兄弟们已经准备完毕。”阿戈说道。

    几十位统领,有无垢者,有马人,有龙之母卫队,有管理民伕的民兵,按照军衔整齐排成两排。

    “我们去营帐内说话。”丹妮向血盟卫颔首示意,带头向木头宫殿走去。

    一百平米容纳四五十将士有些拥挤,特别是在屋里还摆上个大圆桌之后。

    “这是敌人营地新的布防图。”丹妮指着桌面上的宽大羊皮卷说道。

    巴利斯坦手中拿着一叠子羊皮纸,向每一名进入屋内的将领发放。

    他说:“被红线标记的地方,便是你们各支小队攻击目标,有什么看不懂的,可以对照大地图自己看,也可以问我。”

    “陛下,我的任务变了?”一个身穿灰色板甲的疤脸光头壮汉疑惑看向丹妮。

    此人被称为“疤背”西蒙,别看他脸上布满鞭子抽打的疤痕,其实后背的鞭痕才更恐怖,密密麻麻几乎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没法看。

    全是因为不听话被奴隶主打的,一个很具有反抗精神的洛伊拿人(ps)汉子。

    登记户口时,他便找到广场上接见请愿民众的丹妮,向她毛遂自荐,表示自己有点儿军事才能,可以成为女王卫士。

    他也没吹牛,因在自由卫队训练中表现优异,如今已经成为龙之母骑兵大队的统帅,职位仅在巴利斯坦之下。

    “呵呵,昨天夜里,玫瑰团的营地被换到了西南角。而且他们将我送的200桶‘长城干红’喝了一大半......只需要民兵围困即可,你的精锐骑兵团主攻暴鸦团的营地。”丹妮笑盈盈说道。

    丹妮的军队位于南方,奴隶军在一公里外的北方,而西边是一片凹凸不平的海岸岩石地带,非常不利于行军。

    按照奴隶主们预想的战争模式,位于西南角的玫瑰团除了正面向龙之母发起进攻,想逃跑都不可能。

    同样的,如果玫瑰团真打算毁掉几百年积累的卓绝信誉,暗中投靠了“淫邪的龙之母”,位于战场西南角的他们,对吉斯营地的威胁也更少。

    “三条龙都过来了,阿斯塔波怎么办?”一个身材肥胖,看着像书记官的将军问道。

    胖子名叫莫罗诺·已欧斯·杜博,很聪明的一个家伙

    之前也是个苦逼奴隶,被丹妮解放后,先加入民兵队,又从民兵队伍中脱颖而出,被乔拉莫尔蒙抽调到自由卫队,如今成为龙之母卫队步兵统领,是丹妮麾下少有的智慧型将领。

    长弓手属于步兵的一部分,此时由莫罗诺指挥。

    “打个时间差,20公里而已,十几分钟便能飞回去了。”丹妮对他说道。

    通过露天屋顶瞥见东方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巴利斯坦皱眉道:“有没有问题?”

    “没有。”

    “画的很详细,我们之前也勘测过地形。”

    将校们稀稀疏疏地说。

    “立即出发!”老将军下令道。

    “是!”众将齐声应诺。

第126章 横扫千军

    奴隶湾东海岸,反龙之母联盟的营地绵延十余里地,虽然营地内佣兵、奴隶、商贩、妓女混作一团,但联盟军并不缺乏基本的军事素养。

    在营地外围,每隔100米便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哨塔,一直蔓延到营地外500米。

    每座哨塔上都有两三名哨兵,他们或者手持铜锣,或者腰挂号角,遇到敌情便会发出警报。

    丹妮的2600骑兵从白杨坡后方离开营地,先向东行走两公里,才借助密林与野草的掩护,转向北行三公里。

    接着,又在昏白的晨光下缓缓向西边的敌营潜伏过去。

    嗯,他们并没正面冲击对方的营寨。

    如果丹妮乾纲独断,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她一定从山坡冲下去硬肛敌营。

    但经验丰富的老将告诉她:别看营地里一片混乱,连商贩与妓女都有,其实营寨前部驻扎的全是习惯乱战和野战的佣兵。

    而且,对方一定在营帐附近布置有层层拒马和壕沟,真冲进去,面对的便是一个个小堡垒似的坚固防御圈。

    简单来说,大营地里面有几十个坚固的小营地。大营地松散,佣兵团驻扎的小营地内部却严密非常。

    就算团长憋不住,要找妓女牵手,也必须在佣兵营地外解决。

    因为防御做得好,佣兵团员对自己的安全比较有信心,且单个佣兵团组织严密,即便夜中发生动乱,也不会出现古代军队中最害怕的“营啸”现象。

    ——团长就在身边,你如何营啸?

    胆子小的,不听话的,早就在无数次战斗中被淘汰。

    这便是电视剧中的古代军队,与异世界现实中佣兵团的区别。

    所以,丹妮没有率领军队冲击对方“铁头”,反而绕了一大圈,从侧面撞击敌人的“豆腐腰”。

    微风吹过,在林间树枝间带起一阵轻响,萦绕在丹妮耳际。

    东方泛起鱼肚白,头顶的天空好似覆盖上一层铅云,由深沉的靛青渐渐变得灰白。

    丹妮与其他将士一样,牵着自己的战马,蹲在半人高的草丛里。身边小银马虽然咬着一颗木核桃,无法发出嘶鸣声,身子却不安静,不停伸蹄扒开覆满落叶的湿软地面。

    耳边有虫子拍打翅膀的嗡嗡声,身后有战士压低声音的呼吸,时不时也会听见因士兵紧张而弄出的武器碰撞和锁子甲滑动所发出的细微声响。

    可这些声音在丹妮耳中也显得朦胧模糊,似真似幻。

    “天呐,我就要带兵冲锋了,这是真的吗?可以发个朋友圈舒缓下压力吗?要是能弄个直播,我该长多少粉?”

    等待的时间里,丹妮一直在胡思乱想。

    “呼啦——”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她和她身后的士兵头顶飞过。

    是大黑。

    当他从军士头顶飞过,便代表前方哨卡已经被阿戈带领的马人小队拿下。

    丹妮立即起身,牵着马在草丛中缓步前行,不用她下令,其余两千多骑兵有样学样,在感受到头顶的巨龙之后自觉起身前行。

    嗯,他们没有骑马,为了节省马力,这五公里的路程,他们都是牵马走过来的。

    “嗖——”

    “啊——”哨塔上的士兵捂着胸口处的箭尾痛苦嚎叫。

    “当当当......”哨塔上另一名守卫压根不去查看同伴的伤势,动作麻利地蹲到木头立柱后面,同时疯狂敲击手中的铜锣。

    “敌袭,有敌军来袭——”凄厉的喊叫声随着铜锣声快速向后方传去。

    “轰隆隆......”

    终于,在靠近营地200米后,阿戈失手了。

    也不怪他,现在天色已经灰白一片,东方跃出地平线的火球甚至开始向地面射下根根金色的箭矢。

    为了更隐蔽,他们只能蹲在草丛里,距离也不敢靠太近。

    于是,有人失手了,没能同时射中全部哨兵。

    “上马!”老将巴利斯坦站起身,动作敏捷地翻身上马。

    潜行的骑兵大队也不再隐藏行踪,放开手脚,从昏暗的草丛中迅捷冲出,好似一片黑云,像西方的营地拦腰斩去。

    “当当当......敌袭——”这时敌人的营寨也有了反应,声音中的惊慌与恐惧,连200米外的丹妮都感受到了。

    “稳住,稳住速度,不要冲刺!”疤背西蒙朝自己的骑士们厉声喝叫。

    丹妮咧咧嘴。

    那嗓门......对面营地的敌人肯定也听到了。

    还记得接待授职军官那日,白骑士对她说:之所以选疤背西蒙当统领,除了他老实倔强,忠诚可信,无人能及的大嗓门也是一项巨大的加分项,其实他本身的战技术水平并不高,甚至不合格。

    但武技与指挥打仗的技能可以学习,大嗓门却是天生的。

    “呜呜呜——”

    靠近敌人木栅栏时,十里营地已经响起连绵不绝的低沉号角。

    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下,凌晨才入睡的奴隶主们从梦中艰难醒来。

    “真龙与诸位同在!”丹妮拉停小银马,抽出长剑,高声大喊。

    “锵锵锵”数千骑士一起拔出长剑或弯刀,齐声大喝:“龙之母万岁,真龙万岁,自由万岁!”

    “大黑!”丹妮一声令下,黑龙几乎贴着骑兵队伍的头顶来到栅栏前。

    “轰——”好似一捆土制手榴弹被引爆,冒着火花的简陋木桩一下被掀飞。

    “聿聿——”

    “哞哞——”

    栅栏内并非士兵的营帐,而是蔓延半公里的巨大马棚,有骑兵的战马,有拉马车的驮马,有等待宰杀的肉牛,也有拉车的公牛。

    些许火焰也只能烧到靠近栅栏的几匹马,可丹妮真正的杀手锏是龙威!

    “嘶嘎——轰——”大黑落在地面上,站在围栏缺口处肆意挥洒龙炎,巨龙之威被淋漓尽致地展露。

    “嘶嘎——”

    “嘶嘎——吼——”

    白龙拍打宽大的翅膀在慌乱的马群头顶低空滑翔,恐惧在牲畜群中无可抑制地蔓延。

    “战马失控,啊——”战马营地里的马夫凄厉嚎叫。

    “轰——”一匹高大的黑马一头将他顶飞,哀嚎声刚升起,又快速戛然而止。

    “聿聿聿聿......嘶嘶嘶嘶......踏踏踏......”

    战马恐惧的嘶叫声很快被隆隆马蹄声掩盖,马夫几乎化为一团血泥。

    马鹏内的马夫只是开始,当马群想要跃过栅栏,向营地外广袤的田野奔去时,大黑便适时从营地外沿低空掠过,再一次将马群逼了回去。

    营地外有大黑调整疯狂马群的方向,营地里也有巴利斯坦一众策马奔腾的骑士,他们在后方驱赶着马群。

    沿着营地的方向,从北向南,收割敌人的生命。

    被镣铐锁住手脚的奴隶,挺着肚皮从华丽帐篷中钻出来的奴隶主,光着身子胡乱奔跑的妓女、佣兵、商贩,或者仓皇哀嚎,或者大骂着驱使士兵稳住阵型,或者跪俯在地,大声求饶。

    但在龙威下处于惊惧状态的马群根本无法控制,也没有怜悯与理智,万马奔腾下,奴隶和奴隶主,佣兵和妓女,没有任何分别地被铁蹄践踏。

    随着一个个战马营地被马群冲毁,不断有新的马群加入疯跑之中,最后汇聚成一片数万牲畜组成的死亡犁刀,将半个营地犁粗粗地了一遍。

    而这只开始,疯狂马群后面还有一群真正的死神,像细密的钢铁梳子,梳理被摧毁大半的营地。

    凡是穿托卡长袍者,杀。

    凡是拿着武器的人,无论佣兵还是奴隶,杀。

    凡是衣服华丽的黑红直立长发之人,杀。

    只有女人与跪俯在地的戴镣铐者不会遭受一丁点儿伤害。

    如果遇到挂着代表和平彩条旗的营帐——他们大多是商贩,在进入战场后便自觉挂上代表身份的旗帜——那时,会有马人出面,将里面的人串在绳子上。

    马群也不能冲毁所有的营帐,有警惕心强的佣兵团会在营地外堆放坚固的拒马,聪明点的还会在拒马上覆灭点燃的毛毯、帐篷之类的物品。

    营地那么宽敞,也有营帐运气好,没有被惊惧的马群冲击到。

    这时,丹妮带着她的龙出场了。

    黑龙在敌人营寨外围“赶羊”,这种高技术活只有能与丹妮龙灵的大黑能做,白龙与绿龙暂时转职为步兵,由一群铁甲骑兵保在周围,用龙炎清理顽固抵抗的小型营寨。

    “你背信弃义,我们约定好下午列队决战,你还用坦格利安先祖的名义发过誓的,太无耻了。”

    一处华丽的金色蒙古包前,衣衫凌乱的贤主大人向高大拒马之外的丹妮悲愤咒骂。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马群早越过吉斯联军的营地,并滑了个弧线,从白杨坡东侧绕了过去——绿龙一直留在无垢者的军列中心,马群不敢靠过去。

    巴利斯坦带着两千骑兵在营地内纵横驰骋,清理被冲散的敌兵,一百马人骑兵负责管理战俘。

    丹妮则带着五百骑兵和白龙攻打小堡垒。

    之前她已经打下十几座营寨,抓了三个佣兵团团长,三个贤主或者伟主。

    现在这是第四个大奴隶主。

    壮汉贝沃斯与阿戈各举着一个门板大小的镶铁皮橡木盾,丹妮骑着小银马躲在后面,大笑着说道:“贤主阁下,昨天中午我给你的决战信上是如何写的?”

    不等他回答,她便朗声道:“以先祖的名义发誓,我与你们约定,双方在阳光之下决一雌雄。你自己抬头看看天空,都快日上中天啦!”

    “可是......”翅膀形状发型的矮胖贤主瞳孔放大,很想大喊:昨晚你几乎向所有佣兵团团长明说暗示,进攻的时间在下午,还让他们在中午之前决定好是否向你反正。

    可丹妮也没说错,昨天下午吉斯联军还没扎营的时候,便收到她的决战信,信上承诺,不会在他们立足未稳时发动袭击,并约定第二天在太阳的见证下,一战定输赢,并没说一定在下午。

    mmp,你有龙有无垢者,有实力硬肛啊,怎么能这么狡猾呢!

第127章 血与火的洗礼

    环顾四周,鲜血染红大地,帐篷在燃烧,倒塌的木栅栏浓烟滚滚,鼻间环绕着残酷的血与火的焦糊气息,耳畔黄丝披风卫士恐惧的喘息声。

    更远的地方,有士兵躺在泥土翻看的草地上,在等待最后的解脱,时不时还发出在人世和地狱间徘徊的呻吟声。

    他的身边还有几节残尸,被马蹄践踏成一团血糊糊,难以分辨出人或马的尸体。

    矮胖贤主猛地打了个寒颤:这里是地狱,我怎么到这儿来了?此刻我该坐在金字塔顶端花园,一边用脚掌感受女仆胸部的柔嫩,一边就着黑啤和密尔火酒,享用黑松露烤云雀与来自叹息之海的鱼子酱。

    昨日的“十万”大军,今早便只剩满地狼藉,真的一战定输赢了呀!

    太残酷了。

    不过作为联军统领,这位贤主也有过人之处,很快便抛却恍惚的遐思,双眼赤红,厉声大喝:“鹰身女妖之子绝不投降!”

    丹妮没有多废话,后退几步,“哗啦啦”,伴随一阵锁甲碰撞之声,一百铁甲骑兵下马,并从马鞍上取下锅盖大的青铜盾,迅速在小木寨之前组成一面盾墙。

    接着大群围拢在一起的铁骑散开,露出内中爬伏在地的小白。

    丹妮骑在小银马上,抚摸白龙脑袋,“上去给他们来个狠的。”

    “嘶嘎——”

    小白前翼支撑身体,两只结实粗壮的后腿用力蹬地,“咚咚咚”地来到盾墙后方。

    “dracarys(龙炎,瓦雷利亚语)!”丹妮大喊。

    “哗啦“,盾墙裂开一道脸盆大的窗口,小白闪电般将细长的脖子探过去。

    “轰——”

    贤主大人正疑惑着,突然便眼前一亮红,七八米长的猩红龙炎瞬间烧穿实木拒马与后面的栅栏,外焰直接扫到挡在他身前的弓箭手队列。

    “啊——火,我被火点燃了,救救我——”

    “啊,我的眼睛,我的脸,妈妈,妈妈,救我——”

    “龙!神灵啊,对方有巨龙!她真的是龙之母,没人是真龙的对手。”

    龙炎并没撩到几个人,但黄丝披风的吉斯战士已经丧胆,手中的弓箭、手弩扔在地上,拔腿就像远离火焰的地方跑去。

    “齐步,走!”丹妮挥剑吆喝道。

    “呼哈,呼哈,呼哈!”100名组成盾墙的士兵齐声喊着号子,几乎用同样的步频先前迈进。

    “轰——轰隆!”

    高大的拒马与木栅栏在烈火中坍塌,盾墙战士的铁靴踩过火红的木头与发烫的地面,缓慢而坚定地向营地内推进。

    丹妮牵着小白跟在盾墙后面,每隔十几秒,等小白回气完毕,她便大喝一声:“dracarys!”

    然后盾墙裂开一道窗口,小白把嘴巴伸出去喷火。

    在丹妮的左右两侧和后方,各有一百名铁甲骑士牢牢守护。

    “啊——”

    百米长宽的营寨内火舌乱窜,似乎让人误以为来到烈焰炼狱。

    士兵的衣服、披风几乎擦着龙炎便会被点燃,曾经让他们产生安全感高大栅栏成了催命符,吉斯士兵哭嚎着用弯刀劈砍粗大的木桩子,却无济于事。

    更让士气彻底崩溃的一幕发生了,终于有倒霉蛋逃脱不及,来了个龙炎洗脸。在众人从注视下,他们的眼球、面孔、脑袋好似遇到高温的蜡烛一般,快速融化成一滩暗红色液体。

    “我投降,我投降!”贤主大人瘫坐在华丽帐篷门前,鼻涕和眼泪混合着糊了他一脸。

    可这种混乱时刻,到处人喊马嘶,丹妮压根听不到。

    不过丹妮原本也没打算烧死奴隶主,否则他身后的金线织就的华贵帐篷早已被点燃。

    终于,见敌方阵型完全崩溃,丹妮叫停小白,大喊道:“投降免死!”

    五百毫发无损的战士齐声怒吼:“投降免死,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啪嗒——乒嘭......”黄丝披风一个个沮丧地扔掉手中的兵器,垂下曾经骄傲的头颅,一声不吭跪在地上。

    “阿戈,将他们捆起来。”丹妮对自己的血盟卫交代一声,便带着铁盾骑兵大踏步离开,还有其它顽固坚守的营寨等着她......

    三公里长的营地,丹妮与巴利斯坦带着铁甲骑兵与龙,从北杀到南,从东杀到西,又从西杀到东。

    很多时候丹妮都有数百铁骑保护,可她的利剑也数次沾染上鲜血,她的铁甲也在箭雨中叮当作响。

    没人是傻子,其它固守的小营寨看到隔壁营地被火龙肆虐的凄惨场景,自然不会死守着等火烤,他们或驾着战马,或举着长矛与利剑奔跑,一起冲出营地,向丹妮的骑兵队伍发起决死冲击。

    2600铁骑自然不可能人人有铁甲,但护卫丹妮的五百骑兵却是最精锐的全身铠重骑兵。

    而且她还有一头龙,用无尽威压让对方骑兵的战马瘫软在地,甚至掀翻自己的主人。

    所以每一波敌人,丹妮和她的五百骑兵都在正面冲击中打出碾压效果。

    从早晨一直到中午,丹妮浑身浴血,几乎累得从小银马上栽下来。

    染血暗灰铠甲上,在缝隙处挂了七八支箭矢,臂甲与胸前板甲也有几道深深的划痕,可见她是真拼命去战斗了。

    唔,同时也说明,装备真的很重要!

    随着骑兵与前方的无垢者军团会合,战事暂时告一段落。

    丹妮坐在一根烧断的木桩子上,轻轻抚摸染血长剑上的七八个白豆大缺口,不由想到之前那个被自己一剑砍断弯刀的小个子佣兵。

    两人间的短暂交锋是她今日之战中最凶险的一次战斗。

    当时双方骑兵正要发生对撞,小白在后面吼了一嗓子,敌方没吃过“龙精”的战马立刻软了腿脚,其中一名骑兵没踩住马镫,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跨越七八米,直接飞到小银马身前。

    也是运气不好,小银马前蹄失力,一下子便被他绊倒,马背上丹妮也不受控制地栽了下去。

    即便立刻有骑兵停下准备护驾,丹妮也滚入乱战区,与对方摔下马的骑兵碰了个照面。

    没的说,两人几乎同时举起武器对砍起来,丹妮使用双手剑,对方用细长亚拉克弯刀。

    那场面......几乎是乔拉与马人的战斗再现,丹妮压根跟不上对方的速度,手臂,大腿、胸口被砍得火星四溅。

    也幸亏她早期向白胡子请教过如何应对类似场景。

    嗯,她也问过乔拉莫尔蒙。

    乔拉告诉她,不要去试着看清对方的刀锋,因为无论如何也看不清,挨刀不要怕,只需不管不顾,向对方要害攻击即可。

    巴利斯坦则教导丹妮,乔拉“一路莽”的路数不算错,但她最好不要学习,因为她是女人,穿的铠甲没他厚,力量也远不如他。

    力量弱,则代表对方可以挡住她的攻击;铠甲薄,则意味着她可以承受的攻击次数有限。

    嗯,板甲也可能被砍坏的。

    还有一点,弯刀重量远不如双手大剑——亚拉克弯刀一般只有四五斤重,而丹妮的杂种剑有十几斤,巴利斯坦的剑更是重达20斤——以乔拉的力量挥动大剑,弯刀即便挡住,也只能减缓长剑挥击速度,丹妮力量不够,只要挡住了便能真的挡住。

    对于丹妮,最好的应付方式便是不要去想要害攻击,先尽量打乱对方的节奏,接着才寻找破绽,一击致命。

    如何打乱对方节奏?

    看他握刀的那支手臂,根据肩膀处的动作,判断他刀锋大概的挥击范围——完全凭肩膀精准推测挥刀位置,在这个“低武”世界几乎不可能——之后再用剑去攻击他距离刀锋范围最远的部位,对方没穿甲,被砍中必然会受伤。

    如果对方不管不顾,那就跟他以伤换伤,你有全身铁甲,肯定占优,如果对方强行格挡,那他大幅度改变动作,一定会出现破绽。

    至于是什么破绽,便因人而异了。

    就像白胡子说的,当丹妮那样去做时,果然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破绽:佣兵弯刀的材质远不如她的钢剑结实!

    她的剑只嘣了一颗米粒大的缺口,对方刃口却出现小拇指指节那么深豁口。

    不由得,她又想起白胡子曾说过的话:这世上好钢难寻,维斯特洛也只有君临的铁匠能打造出精良的武器,多数佣兵甚至贵族,使用的铁剑都材质稀烂,故而魁尔斯和奴隶湾的青铜武器并没被淘汰。

    嗯,魁尔斯骆驼骑兵使用青铜弯刀与长矛并非他们穷,相反,再没那个城邦敢说比魁尔斯更富有。

    他们使用青铜武器只因为青铜武器已足以应付当前敌人。

    扯远了。

    丹妮发现对方便是白胡子口中“穷得只能使用稀烂武器”的佣兵后,便猛地用剑锋击打对方弯刀。

    那倒霉蛋也察觉丹妮的目的,可他不能不去格挡,不用刀挡便要用肉去挡,终于,“当”的一声,他的破刀从中断成两截,丹妮剑势不停,将他脑壳劈成两片。

    想到这,她不由在心中暗自发誓:“今后无论如何也要搞一套瓦雷利亚钢全身铠,嗯,还要一柄瓦雷利亚钢剑。”

    灰虫子在一片血与火的气息中穿行,跨过冒着白烟的倒伏木栅栏,来到营地废墟中,看到做到焦黑木质子上发呆的丹妮。

    她的白龙也趴在一边,正撕咬一匹被烧焦的战马。

    察觉到来人,他警惕地抬起狰狞龙头,鼻翼间喷出两条细小火苗。待看清灰虫子的样貌,又低下头继续吮吸一根血糊糊的大腿骨。

    “女王陛下,那些被围困的佣兵团如何处理?”灰虫子恭敬问道。

    丹妮战甲上的血污与刀痕他都看在眼中,心中对她的敬畏又加深三分。

    龙之母不仅能驾驭巨龙,还可以像战士一样挥剑砍人,能不敬畏有加嘛!

    不得不说,今日这一战丹妮虽遇到一些危险,但经过铁和血的战火洗礼之后,在士兵心中的威望增加了不止一倍。

第128章 不留活口

    “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

    “还剩七个小寨子。”

    这次作战计划中,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

    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看到远方万马奔腾,自然知道该避开。

    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

    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

    嗯,阻止对方逃跑,无垢者没马,追不上嘛!

    “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死伤惨重,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

    暴鸦团更惨,他们实力强大,拥有五百铁甲精骑。

    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营地被践踏得稀烂,几乎没人活下来。”

    说到这,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叹道:“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

    唔,丹妮的“老情人”莫名其妙领了盒饭,好惨。

    “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她淡淡说了句,拉下面甲,站起身,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阿戈,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

    “是,卡丽熙。”

    “走吧,完成收尾工作,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丹妮对灰虫子道。

    见她过来,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

    嗯,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摔伤了。

    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快速围拢过来。

    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

    “魁洛,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

    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

    “死了20个,40个受伤,卡丽熙,您伤势如何?”马人少年关心问。

    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

    “没事儿,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

    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

    从贴身棉衣开始,轻薄柔软的皮甲,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最后才是铁甲,如果想要更美观,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

    当然,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对他们来说,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

    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屁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也会内出血,八成无力再战。

    还有一点,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几乎磕着就伤,砸中便死。

    嗯,在铁甲骑兵对战中,铁锤的杀伤力最大,其次为精钢长矛,再次为双手重剑,最后才是弯刀。

    “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

    “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

    末了,灰虫子恭敬赞叹道:“陛下,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

    这并非刻意恭维,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黄丝披风也很垃圾,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

    佣兵名声不好听,但战力却真的强大,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在这个异世界,几乎超越所有国家、城邦的正规军。

    这么说吧,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

    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还非常全能,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又能成为弓箭手,给他配备铠甲,还能成为重甲骑士。

    比如乔拉·莫尔蒙,他曾经当过佣兵,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

    以乔拉的水平,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多数情况下,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

    更重要的是,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装备更好。

    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却配备1500匹战马,和500匹驮马,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

    “卡丽熙,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我敢说,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

    魁洛也兴奋异常,为自己能够效忠如此伟大的卡丽熙而深深地自豪。

    “卓戈卡奥在夜之国度也会为您欢呼。”

    如果你不说最后一句话,这次的马屁算满分,现在扣四十分,让你及格,再接再厉。

    丹妮心中吐槽,嘴里却悲天悯人地说:“全靠众将士用命,为了解放奴隶的伟大事业,我们今天牺牲了很多兄弟,明天还会失去更多的战友。”

    “为卡丽熙战死是我的荣耀!”魁洛立即说道。

    “我等愿为女王陛下效死!”四百多骑士齐声大喝。

    很好,军心可用,士气高昂啊!

    也许可以改变既定策略。

    之前只想打退这波攻击,然后等龙再成长一年,同时种一年田,最后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奴隶湾。

    但奴隶主大肆雇佣佣兵团的事提醒了她,奴隶主老有钱了,那群该下地狱的家伙正在用她的钱雇佣士兵攻打她的城池,这......

    丹妮愤愤然地想到。

    “不要杀我,不要——额啊——”

    突然的,一声惨呼惊醒沉思中的丹妮。

    “怎么回事?”她拍打几下马腹,快走几步,来到队列前方。

    不远处一名胸口印有巨大龙头图案的麻衣男子,正趴在一具尸体上,死命从拉扯对方脖子上的链子。

    正午阳光下,链子反射点点金光,手指粗的金链子?

    丹妮还没来得及“发明”印刷术和造纸术,但用大块橡木雕刻花纹的印染设备已经弄了出来。

    有点强迫症的她,非常看不惯这个时代杂乱的战服,她麾下的士兵,即便民伕,也有统一的服装,两件胸口印有黑色龙头原色亚麻布上衣。

    就像那个扒尸的汉子。

    丹妮凝目扫视周围一圈,大地为万马奔腾的铁蹄撕裂,田野中的野草和野花都被踩进泥土,到处都是人马的残尸与冒烟的木桩、踩入泥地中的帐篷,鼻翼间嗅到泥土的清香和血火的焦臭。

    一群民伕分散在这片被刀剑“犁”过一遍的土地上,他们提着篮子,握着弯刀,好似收购庄稼一般收购垂死伤员的生命,搜刮他们的皮鞋、皮甲、头盔、铁箭头、刀剑等武器,乃至随身携带的钱包和贵重首饰。

    弯刀送入垂死者的脖子,时不时带起一阵急促而短暂的哀嚎声,丹妮嘴巴几次开阖,却什么也没说出口,抽了马屁股几下,沉默着继续前行。

    也许凭她的手段能救活几个,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她自己的小弟都救不过来,难道为敌人浪费自己的精力和稀缺的药品?

    这就是战争!

    很快她便穿过战场,来到营地最前端仅剩的七座寨子。

    它们之所以在万马践踏中保存下来,主要因为位置比较靠西,处于海岸岩石凹口处。

    此时,在每个小寨子外围都有一圈麻袋堆码的矮墙,也就一米二左右,轻骑高速冲锋,也许可以跃过去......如果忽略沙袋后面的无垢者长矛阵列的话。

    “次子团躲在哪个营寨里?”丹妮问道。

    灰虫子还没来得及搭话,40米外一座木头塔楼顶部便传来声音熟悉的大嗓门:“女王陛下,我投降,我愿意带领团员投靠您!”

    那片营寨背靠连绵青灰色巨大岩石,最高的石头有四五米高,矮的也有一米见方,其余三面有一圈马车和木桩混合组成的“栅栏”。

    看着像刚搭建的,但马车由一根根手腕粗的铁索连接,似乎还蛮结实的。

    马车组成的围墙后方有两排左手持盾右手握着短剑的武士,盾牌手后方还有一百多名弓箭手,每个弓箭手脚边还放着三四只上了弦的手弩。

    众武士身后靠近岩石的位置,有被拆掉顶层帐篷的木头营帐,与丹妮的木头宫殿类似,木头做墙,帆布为顶棚。

    此时去掉顶棚的营帐内,由木桌与木桩搭建了一座四米多高的小型哨塔,正有两个人站在上面。

    向丹妮挥手呼喊的便是那位长胡子的“泰坦私生子”梅罗。

    他身边的奴隶主昨晚还与丹妮会面过,一位弥林伟主,似乎也叫格拉兹旦,不过他的姓氏丹妮不记得了。

    “放下武器,出来投降。”丹妮在麻袋围墙后面喊道。

    “我们次子团愿为陛下服务。”梅罗说道。

    “放下武器再说。”

    “我们是战士,可以为陛下服务。”

    丹妮烦了,指着那个大个子布拉佛斯人,对里面的佣兵和吉斯士兵说道:“砍掉这个对我大不敬之人的脑袋,放下武器,跪地投降,否则杀无赦!”

    “你——”泰坦私生子惊怒交加,拖到腰腹处的金色长胡子不住抖动。

    他再想不到丹妮这么蛮横,他的次子团此时可还有两百多名团员呢!

    两百名精锐佣兵几乎等于两百名经验丰富的骑兵,放在维斯特洛便是两百多名爵士老爷。

    “我的团员都誓死为我效忠,龙之母,我为昨晚的不当言行向你道歉。但也请你明白,接受我的投靠,你会多出数百名勇士,如果选择鱼死网破,我和我的兄弟会带走你一千名无垢者!”梅罗强压下怒气,软硬兼施地劝说道。

    同时他在心里发誓,只要此番脱困,他一定找机会狠狠报复这个银发婊子。

    “嘭嘭嘭”次子团剑盾手立即用短剑敲击盾牌,即是表达对团长的支持,也在向对面的丹妮展示次子团的团结与勇气。

    “泰坦私生子,泰坦私生子!”他们齐声大喝。

    大个子布拉佛斯人挺直腰杆,俯视沙包围墙后方的丹妮,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在次子团众人的呼喊声中,丹妮缓缓后退出无垢者阵列,淡淡道:“用火油罐,不留活口!”

第129章 怒火燎原(求推荐票)

    丹妮的指令立即得到执行,前排无垢者将盾牌支在沙袋上组成盾墙,后方的无垢者以“三段射”的模式,排着队向对面营寨抛投菠萝大的瓦罐。

    “砰砰砰砰......”

    沥青的刺鼻气味很快便飘散方圆百米,连附近小寨子里观看局势发展的其它佣兵团也能闻到。

    布拉佛斯人看着在佣兵盾牌上碎裂的油罐,惊恐大叫道:“小贱人,你想干什么?”

    “我们愿意投降。”突然的,有佣兵高呼一声,捡起脚边的手弩,掉头便对哨塔上的梅罗攒射起来。

    “啊——叛逃!”泰坦私生子手臂中了一箭,蹲下身子惊怒吼叫道:“给我杀了他,杀了那个叛徒!”

    “嗤嗤嗤——”梅罗统治次子团多年的余威起了效果,附近佣兵下意识便举起弓弩,将那个临场起义的佣兵射成马蜂窝。

    可刚杀了他,那些家伙立马面色狂变:我特么到底做了什么?让那个傻逼......喔,不对,让他位勇士独自背负杀害团长的罪孽,自己等人安然存活才是正理啊!

    唉,现在只希望在见识到我们的刚烈与忠贞后,龙之母能以博大胸襟,对我等的勇武产生怜惜之情啦!

    “没想到佣兵恶名排行榜上,仅次于勇士团(血戏班)的次子团也这么忠勇。”丹妮果然看到了他们的刚烈,神色复杂地对灰虫子道:“送他们一程吧!”

    “嗖嗖嗖!”

    她一挥手,身后的长弓手立刻射出数百只火箭。

    “轰——”充当栅栏的马车上,佣兵的盾牌与头盔上,一瞬间覆盖一层橘黄色的火焰棉被,为这个炎热的正午再添一股热浪。

    “啊啊啊——我投降,龙之母,我投降啊——”佣兵们丢掉手中的盾牌、弓箭,在地上疯狂滚动,嘴里发出凄厉惨嚎。

    也有悍勇的佣兵捡起手弩向丹妮方向拼命攒射,手弩射光,捡起弓箭继续射,一边射击,一边谨慎后退,避开蔓延过来的火浪。

    “咄咄咄咄......”丹妮身前的盾牌发出一连串的叮当响声,肉眼可见一根根钢头箭矢被弹飞。

    “冲出去,冲出去和他们拼了。”布拉佛斯人还在呼唤。

    也有十来披甲骑兵冒着箭雨,跃过烈焰熊熊的马车,向沙包围墙冲击过来。但不等他们靠近,密密麻麻的长枪便从沙袋缝隙间捅出,组成一道长钉之墙,战马和骑士惨嚎着倒在血泊中。

    “团长,爬上岩石,去大海。”有佣兵爬上两米高的岩石,在凹凸不平的石头林里蹒跚向西边的海岸逃去。

    其他人见状有样学样,很快剩下的一百多人包括长胡子梅罗、弥林伟主也离开营寨范围,进入崎岖的山石狭道。

    “嘶嘎——”

    “啊啊啊啊,龙!”绝望的惨叫在从前方第一个爬上岩石的佣兵口里响起。

    接着便是,“轰——”

    冒着黑烟的亮红火舌舔舐前方十几个佣兵的身体,他们在拼命挣扎,他们的肉体在高温在融化,骨骼在龙炎中扭曲,好像一根根丢入锅炉中的蜡烛。

    “嘶嘎——”

    “嘶嘎——”

    又有两条龙从大海的方向飞来,在佣兵头顶快速掠过,留下一条长长的火浪。

    梅罗躲在一块花岗岩后方,感受从身边滑过的滚烫气息,惊恐大喊大叫,“用弓箭,射死魔龙!”

    如果你们的弓箭能射死龙,我也不会让他们出场了,丹妮心里冷笑。

    没有强弩,没有大威力长弓,没有精钢锻造的特种箭矢,除非能正中龙的眼睛,否则几乎无法对龙造成致命伤。

    事实上,那些吓破胆的佣兵压根不敢攻击来回呼啸的三条龙,他们的弓箭早丢了,难道用剑去砍天上的龙?

    “杀了侮辱龙之母的布拉佛斯人!”伟主恐惧嚎叫。

    “杀死梅罗!”

    “梅罗侮辱龙之母,不再是次子团团长,杀了他!”

    “杀了他我们就能脱离烈焰地狱!”

    吉斯黄丝披风战士、次子团的佣兵,都红着眼睛,一边躲避滚滚热浪,一边寻找大个子布拉佛斯人。

    “吱呀——”不远处看到魔龙肆虐场面的佣兵团与奴隶主,直接打开自己的营寨大门,再也不敢奢望能负隅顽抗,也不敢向龙之母提出投降条件。

    只要不被魔龙烧死,即便被无垢者砍掉脑壳也行,他们恐惧地想。

    丹妮让无垢者去处理那些投降之人,她自己却好似呆住了一般,就站在那,看着三条龙将一百多人绝望哭喊的人融成脂油。

    到最后小绿和小白甚至落在岩石上,大口撕咬冒着火星的焦黑的尸体,“尸体”还在嘶哑地嚎叫......场面惨烈至极。

    “吼——”大黑扑扇着翅膀,张大嘴巴似乎在猛地吸气。

    实际上丹妮已经进入龙灵状态,通过黑龙的视角,看到无数荧光闪闪的彩色灵质在火焰中飘荡。

    她立即与大黑灵魂合一,以“龙之母赋灵”的技能,将被烧死佣兵体内逸散的灵质融入大黑的精神海。

    这并非第一次从人类尸体上发现逸散的灵质。

    上一次攻打阿斯塔波,死了一万多人,丹妮将奴隶和没人人领的奴隶主的尸体分开火化时,便发现人类尸体在火中焚烧会溢出一片密度较高的灵质。

    越新鲜的尸体灵质浓度越高,吉斯人的尸体多放了两天,都腐烂成一滩腐臭的尸水,依旧有一批灵质溢出。

    当时丹妮便惊奇不已。

    人之一生不断从大自然中索取滋养,死后组成肉体的元素回归大地,组成灵魂的特质消散于天空。

    这种现象虽奇幻,她也能理解,并认为十分合理。

    但如果灵质源自灵魂,那为何死亡好几天了,尸体中依旧存在灵质?

    事后她又悄悄焚烧了一批“木乃伊”......嗯,大金字塔底部被特殊处理过的干尸。

    吉斯贵族流行将先祖的尸体存放在自家金字塔底部,丹妮还非常遵守传统地为存活下来的贵族后裔预留了一座小金字塔。

    焚烧之后丹妮更震惊了,就连干尸中依然有灵质溢出,只不过灵质密度又降低一大截。

    难道肉体与灵魂并非独立存在,反而人体每个细胞都蕴含一部分灵魂,完全的灵肉合一?

    既然复活灵魂残质,那这个世界的死尸能不能复活?

    呃,似乎还真可以,比如,异鬼将人的尸体复活成尸鬼。

    丹妮差点从女王转职成科学家。

    唔,她此时其实也算在进行验证。

    活人焚烧过程中溢出灵质的密度,真心高得可怕!

    “混蛋,谁让你们吃人的?”回过神,看到两条龙嘴里咬着白森森的人体脊椎骨,吸得骨髓“哗啦啦”响,丹妮怒不可遏。

    没见周围俘虏都快被这渗人的画面吓尿了吗?

    别说被俘虏的佣兵,连丹妮麾下的小弟也面色发白,几欲呕吐。

    丹妮穿着铁甲艰难爬上岩石,扬起鞭子就对两条恶龙劈头盖脸抽打起来。

    “噼里啪啦——呜呜嘎嘎——”

    两条龙被抽得抱头鼠窜,却不再像之前那样对丹妮喷火,甚至都没向她嘶吼。

    上次攸伦夺龙事件中,她并非使用龙之号角控制白龙与绿龙,而是合黑龙之力,带领白龙和绿龙强行冲破龙之号角的束缚。

    号角的“缚龙者之力”都被毁掉,成了个无法控龙的魔法乐器。

    嗯,依旧可以借助龙角中的龙魂威慑“低等”生灵。

    自此之后,她与白龙、绿龙的关系亲近了很多,并非单纯感情上的亲密,而是源自灵魂深处的一种奇特联系。

    这么说吧,如果大黑某一天挂掉,丹妮可以立即与白龙或绿龙建立稳定的龙灵关系。

    如果她有三个“技能位”,甚至可以将处于不同地区的白龙、绿龙、黑龙的灵魂拉在一起打麻将。

    “陛下,玫瑰团的琼恩团长想见您。”灰虫子看着追在龙后面,一边叫骂一边抽打的丹妮,神色有些畏缩。

    唔,下方所有见识过巨龙喷火、烧人、吃人过程的士兵,无论敌友,再看到两条凶残恶龙在丹妮女王的皮鞭下四处逃窜的场面后,都会对丹妮女王敬畏如神灵:这便是真龙,可以降服巨龙的女龙王啊!

    “回去就饿你们两天!”鞭稍指着向海边飞去的两龙,丹妮恶狠狠地威胁。

    等小白和小绿飞远,她才踩着贝沃斯的肩膀,从岩石滩上爬下来。

    “玫瑰团投降没?”她问。

    “他们愿意投降,但想与您谈谈投降后的待遇。”无垢者统领道。

    “呵呵,他们胆子倒是很大。”丹妮骑上大黄马一边走,一边对魁洛吩咐道:“今日战事已经结束,你先脱下铠甲,去战场上搜集一批牲畜的尸体给黑龙送去.....嗯,如果白龙和绿龙回来,看住他们,别再让他们吃人。”

    “敌人的尸体吃了也无妨。”马人少年嘟哝道。

    丹妮瞪了他一眼,道:“今天他们吃死尸,明天就可能吃活人,后天连你这个巨龙守卫也会被吃掉,还没关系吗?”

    “呃......”马人骑士摸摸鼻子,默默打马离开了。

    一路来到白杨坡下,丹妮瞥见龙母卫队步兵统领莫罗诺在指挥人将一面面旗帜铺在草地上,不由上前问道:“这是吉斯联盟军与佣兵团的旗帜?你搜集了有什么用?”

    “龙之母万岁!”看到丹妮,莫罗诺立即身体正直,右手迅速抬起,喊了一声口号。

    嗯,如果换成“嗨,希特勒”,几乎就是完整的**礼。

    第一次遇到这种军礼时,丹妮还被吓了一跳。后来向白胡子与莫罗诺打听之后才知道,古吉斯军团存在的年代便开始流行“举手礼”。

    在维斯特洛,有站直身体,右手握拳锤击心口的“捶胸礼”,有比较正式的单膝跪地礼,也有骑士使用举手礼。

    在厄索斯大陆的佣兵之间,还盛行从盛夏群岛流传过来的碰拳礼。

    后来莫罗诺建议丹妮全军统一举手礼,因为在奴隶湾,吉斯军团的礼仪显得更郑重,就好似语言中的瓦雷利亚语一般。

    “陛下,这并非为我搜集的,它们象征您的彪炳战绩,应该挂在大金字塔大厅内让您的客人鉴赏。”莫罗诺指着那些或破损或脏污的旗帜说道。

第130章 收个琼恩雪诺当小弟

    琼恩虽然要与丹妮谈条件,但并没像次子团那样紧锁营寨,全军严阵以待。

    相反的,玫瑰团的寨门大开,里面的佣兵也......

    呃,他们多数还躺在营帐里呼呼大睡。

    “陛下,您的长城干红真够劲,我现在都还有点头晕,而我的团员大半还是宿醉状态。”大胡子琼恩苦笑着对战马上的丹妮说道。

    “不够劲如何能冠以‘长城’之名。”丹妮理所当然道。

    当然够劲道,我那白酒压根不是用来喝的。

    可以消毒的高浓度酒,又兑了葡萄汁,还添加了大量白糖,不会喝酒的人也能一口气灌下去一大杯,但那后劲便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啦!

    说起这“长城干红”,也不得不感慨奴隶湾物产之“贫乏”。

    在丹妮到来之前,奴隶湾有五大特产,奴隶、橄榄、铜矿、甜菜、酸葡萄,除了橄榄油和奴隶,几乎没有可以出口的物资。

    嗯,奴隶湾的葡萄不适合酿酒,酿出的葡萄酒连庄园主自己都不愿喝。有一种丹妮也搞不明白的涩味,明明葡萄又大又甜。

    丹妮到来后,在阿斯塔波的经济改革中做了三件事,第一,葡萄酒高浓度化,也即是搞出清洗伤口的高浓度白酒,也可以当成特色酒卖——白酒兑葡萄汁的假葡萄酒;第二,用甜菜制糖;第三,资助手艺人建立了十几家青铜器加工厂,打造‘铜矿——铜锭——精美铜器’的产业链。

    扯远了,目前阿斯塔波被吉斯人封锁了海路与商道,有好的商品也卖不出去。

    “陛下,不知您打算如何处置玫瑰团?”琼恩团长正色道。

    丹妮的铁手套在马鞍上轻轻拍打,没回答他的问题,反而笑着问:“你现在明白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为何那么干脆地向伊耿投降了吧?”

    琼恩团长苦笑点头,叹道:“我们的先祖错怪‘降服王’了,他很有智慧,为北境人做了最好的选择。

    您凭着三条幼龙便以极低损失横扫吉斯盟军,当时托尼国王麾下将士还没现在多呢。

    而伊耿陛下却拥有比您更强盛的军势,和更强大的成年巨龙,凡人的军队几乎不可战胜。”

    “这么说,作为自我流放的北境贵族的后裔,你们如今对当年之事释怀了?”丹妮继续问。

    “您知道我们是贵族后裔?”琼恩神色复杂道。

    “呵呵,别忘了我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语气温和,用通用语说道:“你的三位同伴,莱拉·安柏,布鲁斯·韦恩,赫曼?陶哈。

    除了韦恩我有些不确定,‘最后壁炉城’的安柏和‘托伦方城’的陶哈,我没猜错吧?”

    “陛下慧眼如炬。韦恩祖辈是依附临冬城的一名爵士,没有封地,离开史塔克后,他家的爵位自然也没了。”

    “原来如此。”丹妮点点头。

    这个世界非常讲究传承,或者说,阶级太过固化,即便贵族后代与平民一起当佣兵,能混出头的也多半是贵族后裔。

    因为他们有剑术、战技术、知识、礼仪、进取心等各种传承,生存力更强,登上高位可能性也更大。同等条件下,其他人对贵族血脉的认同性也更高。

    “你姓雪诺,普通人家多半连老婆都没有,哪还能弄出个私生子?”丹妮继续道。

    维斯特洛的私生子就和现代社会的小三一样,一般人家没资格拥有。

    “你父亲是谁?”她好奇道。

    琼恩雪诺苦笑摇头,叹道:“我父亲大概是布拉佛斯的一个佣兵,到底是谁,我母亲也不知道。”

    “呃......”

    “我母亲是一个‘波顿’。”

    “恐怖堡剥皮人那个波顿?”丹妮震惊道。

    “嗯。”

    琼恩团长连忙补充道:“陛下,我不剥人皮的。事实上,波顿家的先祖来到厄索斯大陆后便不再剥人皮,太血腥,太野蛮,会引起顾客反感,带坏玫瑰团名声。”

    “北境如今的形式你可知道?”丹妮问。

    “我有关注,听说罗柏·史塔克带领北地贵族南下河间地,在争夺铁王座。”琼恩说。

    “他对铁王座不感兴趣,主要是为父报仇。”

    “您如何确定他真对铁王座没兴趣?陛下,请见谅,但15年前,劳勃·拜拉席恩也打着报仇的旗号起兵造反,最终却坐上铁王座。”琼恩冷笑道。

    “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丹妮话题一转,试探着问道:“七国局势混乱,四王争霸,你们可以加入其中一方,也许有机会恢复先祖的荣光。”

    “这......”琼恩愣了愣,直言道:“陛下,您也有重新夺回铁王座的想法?说实话,我们的先祖都是自我流放,家族爵位还在,对如今的本家也并无怨恨。”

    “好吧,我不绕圈子了。”丹妮毫不客气地说:“我认为以玫瑰团的信誉与操守,有资格向我效忠。此时,我的目的只是推平奴隶湾,瓦解奴隶制,今后的事我此刻也不确定。”

    “感谢陛下的赞许,我们只不过始终坚守最后的底线罢了。”

    “那么,你和你的玫瑰团是否愿意向我效忠?继续做佣兵,为钱卖命;为我效力,你们的力量将用在解放奴隶这件有意义的正义事业上,你如何选择?”丹妮问道。

    “陛下,您在与世界为敌。”琼恩眸光一闪,回答道。

    “世界被龙王统治了五千年。”丹妮道。

    “您只有三条幼龙。”

    “我的敌人都是垃圾,幼龙足够。”

    “......”大胡子琼恩·雪诺。

    我和我的玫瑰团也是垃圾?

    他涨红了脸,很想反驳,可现实却是,他们五千精锐佣兵真的如垃圾一般被眼前女王横扫。

    “凯渊与弥林的奴隶主有太多太多财富,多到足够雇佣整个世界的佣兵团,那时,他们会吸取今日败仗的教训,至少,会有无数射龙弩被暗藏在营帐中。”大胡子琼恩说出一种针对龙的战术。

    “呵呵,琼恩团长,你以为那些奴隶主还有再次组成联军的机会?你以为龙只能喷火?”丹妮笑声如铃铛般清脆。

    “我问你,甲方为钱而战,乙方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战,乙方人数比甲方多,而且还能知道甲方全部战术与营地布防状态,甲方对乙方却一无所知,谁会赢?”

    “这......”琼恩愣住了。

    “今日的奇袭绝非特例,今后凡是我与吉斯联盟的战斗,都会与今日类似——双方信息完全不对等。

    回去与你同伴好好商量一下。

    我也不强求,如果拒绝,只需按照传统支付赎金,并发誓不再加入我的敌人阵营即可。”

    说完,丹妮便调转马头,准备回白杨坡。

    “等一等。”琼恩叫住她,严肃问道:“陛下,请告诉我,您会如何利用玫瑰团?”

    丹妮勒住马,回头道:“我会扩建龙之母卫队,骑兵与步兵都会扩大数倍,士兵就在奴隶军中挑选,你们若向我效忠,我会将玫瑰团全员打散,组成新军团中的将校军官。”

    不可能每个佣兵都是乔拉·莫尔蒙,但统帅十人队,百人队肯定没问题。

    玫瑰团有800骨干成员,即便只将他们提拔为十人队队长,丹妮便立马多了8000战士。

    奴隶兵质量再差,也比维斯特洛拿着粪叉与镰刀的农夫兵要强吧?

    至于说为何不将原本的龙之母卫队中的干部选拔出来,另外组成一支军队,那样忠诚度更有保障?

    问题就在这儿了,龙之母卫队成员之前都是奴隶,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太少太少,就连此时军中的干部都不太合格。

    比如丹妮的骑兵统领,疤背西蒙,白胡子挑选他当统领只有两个理由:嗓门够大,政治成分好。

    唔,所谓政治成分,便是奴隶出生,极度痛恨奴隶主,对解放奴隶的丹妮有很高的个人崇拜。

    真正的技战术素养其实很菜鸡,他的马术连丹妮的侍女伊丽都不如。

    如果吉斯联盟不主动进攻,她会让乔拉和巴利斯坦再培训他们个一年半载。

    但琼恩有句话说得对,奴隶主有钱,可以雇佣全世界的佣兵和刺客。

    她必须趁着凯渊与弥林此时兵败虚弱,领兵北上,在三个月内打下那两座城。

    嗯,西海岸贸易城邦的佣兵走到弥林,一般要花费两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陛下,琼恩·雪诺愿意向您效忠。”大胡子团长快走几,来到丹妮马前,单膝跪下郑重说道。

    “喔,你的团员呢?”丹妮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笑着问道。

    “玫瑰团今日在我手中解散,团员全凭自愿,可以留下为您效忠,但他们与我不再有上下级关系。

    如果团员选择离开,我会将冬雪玫瑰旗交出去,他们可以重组玫瑰团。”琼恩雪诺大声道。

    这是个聪明人!

    丹妮翻身下马,抽出腰间长剑,剑尖搭在大胡子团长肩上,道:“还记得如何向君主宣誓吗?”

    “大概吧......”对丹妮如此郑重对待他的效忠,琼恩雪诺既激动,又惶恐,同时还在心中升起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辜负赐予我此等荣誉之人!

    他涨红着脸,在心中做了个决定。

    “你现在信仰旧神还是其它神灵。”丹妮肃穆问道。

    迟疑片刻,他咬牙道:“我本该信仰旧神,但厄索斯大陆连鱼梁木也没有;我或者可以信仰这片大陆最流行的红神(光之王拉赫洛),可我觉得自己始终是维斯特洛人。所以,陛下,我愿以七神的名义发誓!”

    “可以,我也信仰七神。”丹妮笑道。

    这倒没说谎,作为君主,丹妮必须要有信仰,无信者比堕落者更不被世人接受。

    她总不能对人说,我信仰如来佛祖,信仰三清吧?

    呃,也不对,在现代社会,她压根不信佛,也不信三清。

    七神:天父(审判)、圣母(母爱与养育)、战士(勇气与胜利)、少女(天真与纯洁)、铁匠(手工艺与劳动)、老妪(智慧)、陌客(死亡与对未知的敬畏)。

    七神教会并没有真正的神灵,七神只代表人生七个阶段和七种高尚的美德,与现代的“八荣八耻”没啥本质区别。

    丹妮觉得七神几乎是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教义,信仰一下也没关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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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只有点燃初火,才能驱散寒冰,永远终结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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