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白云城主(求推荐票)
多斯拉克人很喜欢说“大家都知道”,当他们这样说时,并非指在场的大家知道某一件事,而是在表达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
其实马民的“大家都知道”还是非常具有生存智慧的,比如现在,丹妮的侍女与血盟卫因为害怕恶魔,而劝说她避开可以救命的死城。
姬琪说“神灵一旦离去,恶鬼便会在夜间外出猎食”,有没有道理呢?
这对追逐草原与河流的牧民来说,非常有道理。
一座城市为何会死亡?
在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往往只有两种原因:第一,瘟疫;第二,战乱。
瘟疫就不用说了,当然要避开。而战乱造成的大屠杀,会留下满城死尸,堆积的死尸也会引发瘟疫。
马民不怕战争,但面对几乎无法抵抗的瘟疫......引发瘟疫的病菌,就是马民口里的“恶鬼”。
蒙昧的多斯拉克人,通过千年来先辈们血淋淋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适应这片大地的生存法则。
“我有龙,任何恶鬼见到龙都会主动避开。”丹妮只能这样安慰马民。
“新鲜”的死城不用提醒她“大家都知道”,丹妮自己就会警觉地避开,但那座废墟也不知过去多少年。当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其毁灭,都无法再伤害到今日的他们。
没有耽搁,丹妮立即下令:召回前方寻找水源的骑士,卡LS改变前进的方向,先头20名战士此刻便出发,去白城寻找食物与水。
为了安抚担忧的马民,丹妮这次还派遣黑龙一路跟随着他们过去。
嗯,她会进入龙梦状态,指挥小龙行动。
事情的进展比她预想的更顺利,一个小时后,黑龙随着先遣军来到白城。
那是一座皎洁如明月、秀美如少女的白色城市,白色的城墙,白色的高塔,在午后氤氲的气幕中闪耀着光芒,美丽得让人以为是海市蜃楼。
到达白城外围,在丹妮的要求下,黑龙从阿戈后背的竹篓里挣扎着飞上天空。
只一眼,丹妮就通过大黑的视线,看到城中的一片翠绿。
更靠近之后,丹妮因为太惊喜,而激动得从龙灵状态脱离。
“那里有果园,无花果,葡萄,我还看到桃树。”她起身握住多莉亚的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们的队伍有救了,我们可以在那定居,一直farm到小龙长成巨龙,哈哈哈......”
下午,太阳还四十五度角斜挂在天空,丹妮便急不可耐地催促卡LS拔营出发。
“这一次不用吝惜体力,只两三个小时的路程。阿戈他们已经准备好新鲜的水果,甘甜的井水,大家加把劲,希望就在眼前。”丹妮恨不得打马狂奔。
走到距离白城5公里的时候,大黑飞过来落在她肩头,天空陷入一片落日的浑黄中,丹妮和她的卡LS终于来到白色的城墙下。
“想不到在荒芜的红色平原,还能看到这么雄壮的建筑。”乔拉爵士用不可思议的语气对丹妮感慨道:“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这样的城市也不常见。”
那是你们的维斯特洛,这才是我的白城。
丹妮紫罗兰的大眼睛笑出一弯月牙,“我宣布,这座城市被我占领啦!”
见到丹妮如此开心,乔拉也轻松地开玩笑道:“那请公主殿下为您的城市命名。”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咯咯笑着说出一个词,“白云城”,便骑着小银马快速奔入城门。
从远处看这是一座美丽绝伦的纯白石城,三丈高的城墙挡住之后的一切糟粕。进入其中才发现眼前一片断垣残壁,恶魔草在地砖石缝间生长,蔓藤在坍塌房屋内蔓延。丹妮甚至看到在本该是街中心的地方,长了一棵大腿粗的酸枣树,上面挂着稀疏的青瘪小枣。
也许它来自几十年前的一颗枣核?
“你们说这座城市荒废多久了?”她问身边的人。
“看它保存完好的程度,应该二三十年。”乔拉不确定道。
丹妮摇了摇头,“绝对不止。”
她回过头,对扶着树枝、站在马鞍上揪枣子的老头喊道:“阿凡提,你过来。”
“喔,卡丽熙,我马人来。”
“嘚嘚嘚......”马儿在灰白石头地板上踏出清脆响声,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丹妮身前。
“你多大了?这些年可以听说过这座城市的消息?”
“卡丽熙,您吃枣子。”阿凡提谄媚捧着七八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青枣递到丹妮跟前。
“你自己吃吧。”丹妮摇头。
阿凡提这才将枣子宝贝似的收在马背上的褡裢里,思索着说道:“卡丽熙,我也不知自己活了多久,大草海上很多时候连续几年都一个季节,我迷迷糊糊也分不清,只记得大概见过八九次冬雪。”
别说完全没有发明日历的马民,就算是维斯特洛的贵族,他们也搞不清时节与年岁,全靠学城的学士每年发出渡鸦提醒。
冰与火的世界没有固定四季变换,比如丹妮,她的记忆中只在很小很小的时候见过雪,她与这一代很多青少年一样,都是夏天的孩子。
“上次冬季是什么时候的事?如今算什么季节?”她转头问最博学多才的骑士。
呃,有点尴尬,在丹妮手下,熊岛莽汉竟成了智慧担当。
乔拉莫尔蒙抠着晒得发红的头皮,艰难思索片刻,道:“我还是熊岛伯爵的时候,好像听学士说过,这个夏季特别长。那时候...大概六年前,算起来...如今应该还是夏季,有10年了。”
他看了看闷热的暗红色天空,没办法否认如今依旧是夏天。
“您需要一位学士。”他叹口气,无奈地建议道。
“如果真有一名学士来到我身边,恐怕用不了多久,每个维斯特洛贵族的办公桌上,都会放上一份关于我与我的龙的详细报告。”丹妮不置可否地轻声说道。
“没那么糟,学士发誓效忠自己的服务对象......”乔拉底气不足地喃喃。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
察觉到卡丽熙望过来的询问眼神,阿凡达愣了愣才说道:“在我的印象中,红色荒原一直是个不可踏入的禁忌之地。”
“卡丽熙,您看!”众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城市中心的宫殿走,行经某个六巷交会之所,阿戈突然发出惊呼声,他指着一个空荡荡的大理石基座,道:“白城的神灵被马民搬走了。一定有卡LS来过这里,很可能是某个卡奥掠夺了这个城市。”
“咦......”老阿凡提骑马上前,围着街中心的大理石基座转了两圈,也惊疑道:“真的有马人来过,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怎么知道的?”丹妮疑惑。
“卡丽熙,你注意了吗?”阿凡提握着马鞭指了周围街区一圈,“这里是六条街道的交汇之所,可是算市中心,所以,大理石基座上应该安放白城信奉的神灵。”
这个说法得到丹妮认可,她点点头,“然后呢?”
“您忘了?只有多斯拉克人有抢夺其它民族神像的习惯。”乔拉插话道。
被他一提醒,丹妮大脑中突然跳出一段记忆,多斯拉克人毁灭城市之后,喜欢抢窃他们的神灵或英雄雕像。
多斯拉克人的圣地,从马门开始,有一条贯穿马王城的主干道——诸神大道。
那条道路两边摆放了难以计数的雕像,有石头的,有青铜的,有铁铸的,有木雕的,甚至有瓦雷利亚钢的。
有神灵的雕像,也有国王与英雄的雕像,连阴影之地的邪神和魔鬼的雕像也有。
“看来这里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更久远,起码有百年以上。多斯拉克大部队能到这来,肯定是因为那时候河道还没干枯。单单几百个马民勇士,绝对打不下这座坚城。“
说着话,丹妮和她的卡LS已经穿过街区,来到城中心的宫殿遗址。
马民们不愿住进有鬼魂游荡的石头屋子,丹妮无奈,只能让他们靠着高大宫殿的墙根搭建帐篷。
有围墙遮着,可以阻挡日头。
一切都安顿好后,卡LS围坐在宫殿前的广场上,先头派来的战士搜集了很多水果,有无花果,葡萄,桃子,苹果......
虽然果子普遍发育不良,个头小,味道也差,但她的子民个个贪婪地伸手抢夺,相互推挤,把果子塞进嘴里,发出满足的咀嚼声。
“城墙是白色的,高塔是白色的,街道上的建筑也是白色,宫殿依旧是单调的白色,街道上还有白色的骷髅,放眼望去一片惨白,应该叫它枯骨之城。”乔拉摩挲着毛茸茸的手臂,用怪异的语气说道。
其实城市到处都有焚烧的痕迹,但烈火焚城的乌黑也在时光下变得斑驳。
黑夜里,红色彗星血色光芒映照下,唯有鬼哭一般的风声在城市巷口回响,的确有点渗人。
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本就有点惴惴不安,听了骑士的话,直接吓得颤抖起来。
姬琪带着哭腔道:“卡丽熙,我们不能待在这,这是恶鬼的地盘,你听,他们在角落里诅咒我们呢!”
“什么枯骨之城?瞎说!”丹妮瞪了大熊一眼,语气坚定道:“这是白云城,我是白云城城主,这里是我的地盘。”
“嘶嘎!”大黑收到她的信息,适时地张开嘴巴,喷出一条30cm长、拇指粗细的亮红龙炎。
龙炎还夹杂一阵黑色烟雾,看着甚是骇人。
两个侍女不说话了。
第27章 开始种田啦
第二天天亮,丹妮亲自在白云城走了一遍后,开始后悔太早杀死所有羊羔了。
这里的资源太丰富,足够他们在这里永远住下去。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大型庭院,都至少拥有一口井,井里的水没有干涸。
想也如此,丹妮的取水队伍能从一两米深的土坑取水,十多米深的石井理所当然地蓄满了水。
而庭院里,石板缝隙间,长满了一丛丛的恶魔草,足够马匹、羔羊繁殖。
可惜羔羊杀光了。
马儿并不是很好的食用牲畜,杀之取肉,性价比太低。
将整个城市大致参观一遍后,丹妮立即开始了大建设。
老妇负责清理果园的杂草,并为卡LS日常所需采集果实。
精壮妇人则在乔拉爵士的带领下,整理废弃的宫殿。
宫殿的房屋足够所有马民居住。
老人负责喂养马匹,修补鞍辔、马镫与马蹄铁。
丹妮亲自带领血盟卫与马人战士,推倒城市里贫民区的低矮房屋,多余的砖石拿起修葺宫殿,空下来的地面被揭开石块地基,与裸露泥土的地面一起被骏马犁开土地。
接着,丹妮带着卡LS集体出动,从城外找到大量木柴与杂草,铺在新鲜翻看的泥地上,大火燃烧一天一夜。
然后再犁第二遍,草木灰与泥土混合均匀,优选出的大颗粒麦粒被洒入泥土。
嗯,在这个可以连续十多年夏天的世界,没有什么春天播种秋天收获的说法,真要春播秋收,间隔十多年的夏天,人类早饿死了。
只要里地空着,只要没到冬天,你随时可以种植任何作物。
什么春天的桃,秋天的梨,也不存在的。
在地球不同季节才出现的水果,可以在这里同时看到不同果树枝丫上果实累累的场景。
芜菁也是这个世界的主食之一,丹妮的卡LS一直有携带它。
此时,干瘪的芜菁切成块,先闷在湿布里发芽出幼苗,再取出分开种下。
除了一直作为口粮芜菁与大麦,他们还在白云城花园里发现甜菜、洋葱、大蒜、黑莓、薄荷、胡椒等植物。
花园里不可食用的花草被拔掉喂马,空出来的地方全部栽种粮食。
孩子们也没闲着,他们游荡在曲折繁复的巷道,穿梭于房屋窗台间,寻找古老的青铜器,锈蚀的铁锅和武器。
卡LS里有懂得铁匠技艺的老人,他们曾经是卓戈的奴隶,因为老得再也举不动铁锤,被波诺、贾科那些新卡奥抛弃。
丹妮挑出四个武力值最差的马人武士,让他们转职为铁匠。
“我们是伟大的骑马战士,天生就该杀人与被人杀,不能去做奴隶的活计。”
马人好似受到奇耻大辱一般,涨红着脸大声抗议。
丹妮很想嘲讽他们:没有杀人,你们只会被人杀。
就凭你们的身手,除了帮别人锻炼刀术,还能有什么用?
“谁说铁匠不能杀人了?”丹妮板起脸,义正言辞地开始鬼扯,“知道我是谁吗?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我曾经是落日大陆国王的女儿,我的哥哥雷加不比卓戈之外的任何卡奥弱,但他死在篡夺者手下。
那个叫劳勃·拜拉席恩的人,杀了我哥哥,抢夺属于我父亲、我兄弟的王座,他几乎与最伟大的卓戈卡奥一样强大。”
四个马人听得迷迷糊糊,他们当然知道自家卡丽熙的身世,知道她是末代公主,所以原来的卓戈卡奥才愿意娶她。
“卡丽熙,我不懂。”一个马人诺诺道。
“哎,那个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与卓戈卡奥一样强的男人......”丹妮四十五度角望天,用忧郁的语声说道:“就是一个铁匠啊!”
“咳,咳咳......”乔拉爵士一下子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我就是想告诉你们,即便学习铁匠手艺,也可以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丹妮总结道。
“可...那个篡夺者...落日大陆的卡奥,真的是铁匠?”马人怀疑道。
丹妮面色一肃,看向乔拉问道:“爵士,你以七神与旧神的名义,告诉他们,篡夺者用什么武器?”
“铁锤。”大熊干巴巴道。
“听到没?”丹妮锐利眼神扫视马人,“你们自己想一想,铁锤砸脑袋能不能杀死人?”
“篡夺者砸的是您兄长的胸口。胸前红宝石缀成的红龙都被砸碎了,红宝石洒落河滩,后来人们将雷加王子战败的地方叫做‘红宝石滩’。”大熊艰涩补充道。
“你们也见识过乔拉爵士的铁甲了,亚拉克弯刀完全砍不动,但比他更坚硬的红龙战铠却被铁锤砸碎。”丹妮摊摊手,环视一众表情呆呆的马民,自问自答:“这说明了什么?说明铁匠大有前途啊!”
“现在你们愿不愿意跟铁匠师傅学习?”最后她问道。
“我愿意,卡丽熙,我也要当铁匠。”她的血盟卫,乔戈,激动道。
丹妮看他的眼神......
很快四名铁匠学徒在老师傅的指导下,开始对搜集的器物回炉再造。
不多久,马民孩子在一间石屋里找到一批卷轴,丹妮非常高兴地赶了过去。
结果却遗憾发现漫长的时间改变了卷轴的质地,除了表面的第一页,剩下的都糊在一起,用力触碰还会立马碎成粉末。
不过她还是有一个重大收获,她在那间疑似藏书室的石屋,发现一卷地图。
上面的字迹与图案已经模糊,羊皮纸也几近腐朽,但丹妮还是值得自己如今所在的位置。
嗯,地图的中心就是白云城。
西边有连绵山脉,山脉更西方的地方,标记了三座城,丹妮翻译出一座城的名字,古瓦雷利亚语书写的“弥林”。
东边也是连绵山脉,山脉再东是大海。
最有价值的是白云城南方的地理信息,正南方又是海洋,没有标准尺度,无法判断具体距离。
只能通过白云城与拉札河的距离......白云城大概在拉札河与南方海洋中心。
丹妮一行走了五天,大概500到600公里,但他们走的不是直线,起点也不在拉札河。
估摸着,再往南走600公里,一定能到海边。
这是好消息。
第二个好消息是,在白云城形成西南方一百公里以内,还有两座城。与白云城一样,位于红色荒原的城市。
那里应该也如白云城一般,在岁月中化为死域。因为如丹妮之前所想,地图标记着,曾经有一条河流从拉札河流域一直贯穿白云城与两外两座城。现在河流完全不见了踪影。
那么丹妮多了两块新的“农田”?
她第二次后悔太早将羔羊宰光了,不然可以将白云城当成农田,另外两座城开发成牧场,那就太完美啦!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第二天派去的骑士按照丹妮指定的方位,果然找到第二、第三座白城。
嗯,与白云城一样,白色城墙,白色高塔,白色建筑。除了规模比白云城小,几乎没有差异。
但带队出去寻找城池的乔戈告诉她:“卡丽熙,最近的那座城太诡异了,城墙外插了一圈生有红色锈迹的铁枪,枪尖挂着骷髅。
微风吹过,我能听到它们发出“哈哈哈”的笑声,那是魔鬼的狞笑,我不敢进去。”
丹妮一阵无语,你也知道有风吹过呀!
还魔鬼的狞笑,真有魔鬼,它们也会发出讥嘲的笑声,笑你们这群马人太胆小。
似乎察觉卡丽熙面色不悦,乔戈赶忙从兜里掏出一个泛着乌光的铁手环,中心处镶嵌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火红色蛋白石。
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
“卡丽熙,你看,我在第二座白城里找到的。”
“只是蛋白石,不值钱。”丹妮摇头。
“怎会不值钱?”乔拉疑惑,从乔戈手里接过手环,语气熟稔地说,“这颗蛋白石火红透亮,浑然天成,未经雕琢,个头也不小,在自由联邦至少值5枚金币。如果将宝石取下来,交给一位手艺高明的银匠,把它镶嵌在镂金手镯上,价格能再增加一倍。”
说着说着,骑士的语气唏嘘起来,粗狂的大胡子脸庞,也渐渐染上甜蜜与痛苦混合的回忆。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女人的首饰这么熟悉?”丹妮有心了解他的故事,故意引导者问道。
乔拉看了看四周好奇盯着自己瞅的马人,迟疑着没有说话。
丹妮看向自己的血盟卫,“拉卡洛,阿戈,你们各自精选三名战士,两名牧马的老人,两名采集食物的妇人,每人三马,携带足够的食物与水。
先去西南方的第三座白城,以它为基地,往南方、西南、东南三个方向搜寻一日骑程的地方。
搜寻目标有三个,市镇废墟,动物,可能存在的人类。
记住,你们的安全最重要,遇到不了解的动物不要试着捕猎,只需记下样貌与位置即可。
如果遇到人......”
“可以试着接触吗?”她向老司机乔拉请教。
乔拉沉吟片刻,“两人一组,一人去交流,另一人回来禀报。”
丹妮点点头,对马人道:“就这样做。”
接着她又对刚从第三白城回来的乔戈说:“吾血之血,虽然这里一直不见人烟,但既然我们能来,其他人也可能闯入这里。
我要你带领两个十人队将城门修缮一遍。
我们缺僵硬厚重的木材,不用重修木门。你可以在城门洞堆叠石块,只留一辆马车通行的宽度,然后......”
然后再在城门后方修建一座小型瓮城。
不过马民不懂什么是瓮城,丹妮说了乔戈也弄不出来。
“先这样吧。”
等血盟卫带着马民离开,乔拉迟疑道:“公主殿下,对未来你有什么打算?难道一辈子住在这里?”
第28章 乔拉莫尔蒙的故事
“你以为我该如何选择?”丹妮反问乔拉爵士。
拥有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未来无论会如何辉煌,她现在也必须老老实实蛰伏下来。
低调farm才是王道,带着三条随时可能被人宰掉的小龙出去各种浪,才是真正的脑残。
乔拉想了想,说道:“这里没有足够的食物,我是指供应三条龙成长的血食。据说伊耿的贝勒里恩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以幼龙的食量,不用一年,卡LS所有的马匹都会被它们吃光,而一年时间绝对不够小龙长成巨龙。”
丹妮将身后背篓里的大黑提到自己怀里,试着把小指头戳进他的嘴巴,滚烫的粘液炙烤得让她感受到些许刺痛,可始终连喉咙都插不进去。
他什么时候才能一口吞下一只长毛象?
“我刚才不是让拉卡洛去附近寻找猎物了吗?”她一边低头逗弄不停挣扎的大黑,一边说道。
“我们一路上可曾遇到过比土狗更大的砂蜥?“乔拉反驳,“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红色荒原没有足以供养温驯猎物的环境。”
“龙,不应该靠着别人喂养,从明天开始我会训练他们自己捕猎。”丹妮说道。
“没有猎物,狩猎技巧再高明又怎样?”乔拉无语。
“我又不指望他们三个在这里长成贝勒里恩,只要成为强大的捕食者,他们就不会轻易被觊觎、恐惧、憎恶他们的人类杀死。”
丹妮眸光灿灿转向骑士,语气莫测地说:“韦赛里斯对我说,维斯特洛的贵族与百姓都偷偷在家缝制三头龙旗帜,他们在盼望真龙归来,你以为呢?”
乔拉苦笑,“公主殿下,我不敢欺瞒你。大贵族沉迷于权利的游戏,小贵族与商人则更热衷于醇酒、女人,和代表荣耀的比武大会。
而普通百姓只希望每一年都是夏天,最好传说中的‘永夏’到来:果园里果实累累,庄田里满是金黄的麦穗与甘甜的瓜果。
然后领主老爷仁慈一些,不要强歼自己的老婆与闺女,不要把自己的儿子当箭靶子射。
国王什么的,他们一点也不关心,关心也没用,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国王没交集。”
“所以我即便离开这里,又能去哪呢?”丹妮摊摊手,一脸无所谓,“我没韦赛里斯那么...他也不是单纯,而是没得选择,只能用谎言武装自己。
无论我自己意愿如何,但篡夺者知道最后的坦格利安竟孵出龙,他们一定会派最强大无情的刺客过来追杀我和我的龙。
我曾经在布拉佛斯流浪了几年,知道那是最强大、最繁华的自由贸易城邦,还知道那里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刺客,无面者。
‘凡人皆有一死’,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什么人都可以杀。据说他们从未失手过。
杀我的价格一定是最顶级的,可即便再昂贵,对一个国王又算的了什么?”
乔拉凝眉思考片刻,安慰她道:“篡夺者应该不会派无面者暗杀您,上一次准备毒害你的酒商就不是无面者。”
“为什么这么确定?我现在有了龙,可不一样啦。”丹妮道。
因为有我!
乔拉暗暗想到。
丹妮追过《权利的游戏》的剧,记得一段非常重要的剧情:国王劳勃知道丹妮怀孕,召集议政大臣商量一劳永逸解决前朝皇族的事。因为强烈反对杀害妇女与儿童,艾德还和好基友闹翻,义愤填膺地辞去国王之手的职位。
那应该发生在一年前,而就在三个月前,丹妮在马王城被人毒杀未遂。
那一次议政大臣会议,对国王劳勃与首相艾德两人来说,是“是否杀死坦格利安家的余孽”;对国王与其他议政大臣而言,却是一次“关于如何杀死丹妮莉丝与她的野种”的会议。
其中,就有大臣提议雇佣无面者,这个决议还差点被通过。
只不过劳勃是个挥霍无度的国王,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身为财政部长的小指头,认为该选择更廉价的手段。
乔拉·莫尔蒙!
没错,就是眼前这个外表憨厚的高大汉子。
他是卧底,负责收集丹妮情报,并在必要时候弄死她的君临卧底。
不过丹妮并不担心乔拉伤害自己,除了不可靠的感情因素,从利益角度出发,乔拉也没理由选择背叛她。
君临方面给出的价码是放弃对乔拉的通缉,恢复他熊岛伯爵的身份。
与对丹妮的从龙救驾之功相比,那算个屁呀!
不仅熊岛伯爵本身没啥价值,乔拉也并非弄丢了莫尔蒙家族的封地,他的姑姑接替他了的伯爵之位。
不过是炖肉烂在锅里罢了。
事实上,如果没有乔拉保护,或者他真想杀她,丹妮莉丝早死了。
关键在于,如果君临那帮子人知道乔拉不可靠,之后会不会派无面者?
原剧情因为政治上的混乱,新国王不停出现,又接连陨落,君临那些人似乎将丹妮给忘了。
可她难道要将自己的安危放在不靠谱的“原剧情”上?
“无面者也并非无敌的刺客,坦格利安家族的历代国王也不是没有敌人,但他们无一人死于无面者之手。无面者对普通人是传说般的存在,但面对本身就是传奇的御林铁卫,他们的伎俩便不再那么好使了。”乔拉轻声安慰,并神色坚定承诺道:“你忘了?我也是御林铁卫,你的女王铁卫!”
如果是“白牛”或者“佛晓神剑”对我说这种话,我八成还就信了,可你个二把刀......
乔拉是一名强壮的骑士没错,可当保镖就不一定合格了。
“嗯,有你在,我很放心。”丹妮露出鼓励的笑容。“不过咱们还是尽量多在这里待一段时间。”
随后她伸手邀请,两人走上城门口的白色高塔,一边爬楼一边商量安排白云城守卫的事。
等登上楼顶,丹妮将三条龙抛向天空,让他们“嘶嘎”叫着在天空翱翔。
几天过去,继黑龙之后,白龙与绿龙也先后学会飞翔与喷吐龙焰。
三条色彩鲜艳的小龙在蓝天下竞相追逐,阳光透过薄薄的半透明肉翼,折射出晕晕霞光,美丽异常。
“大黑最先学会飞翔,那时他才出生不过七天。与坦格利安历代巨龙相比如何?”丹妮看着在蓝天盘旋的黑龙,心中升起无限骄傲之情。
“我不太懂,如果有研究龙的学士......”乔拉摇摇头,疑惑道:“为什么取这么粗俗的名字?伊耿的龙叫贝勒里恩,维桑尼亚的龙名叫瓦格哈尔,雷妮丝的是米拉西斯,都是古瓦雷利亚神祗的名讳。”
丹妮也直言不讳,“我和我的龙太过弱小,不希望侵略性太大的名号引起别人警惕。
我也可以历代先祖的名字为龙命名,比如雷哥与韦赛里斯之类的,但我想与之前的坦格利安划清界限。”
“为什么?”乔拉震惊道。
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稍微有点家族历史的贵族,无人不以自己伟大的先祖为荣,甚至连续几代、十几代人都用一个祖先的名字。
比如,史塔克家族那无数个布兰登,坦格利安家族众多的伊耿与蕾妮丝。
就连丹妮莉丝,也由童贞少女丹妮思演变而来(只多了一两个字母),而且早在一百多年前,与多恩人和亲的坦格利安公主,也叫丹妮莉丝。
“我和他们不一样。”
之前坦格利安的根基在于坦格利安家族,现在的丹妮...龙是她的孩子,多斯拉克是她的族人,坦格利安带给她的只有负担与危机。
“不说我了。”她扯开话题,笑着看向乔拉道:“我的事你一清二楚,你的故事我却所知甚少,说说你自己吧。”
“我?你想知道什么?”乔拉爵士干涩道。
“你是北境熊岛伯爵,如何来到几万里之外的厄索斯大陆?”丹妮转过头,看着天空飞翔的龙,轻缓地说:“你似乎很懂珠宝,对它们的价值一清二楚,熊岛有宝石矿?”
“如果熊岛真的有矿,我也不会流落异乡了。”骑士苦涩笑道。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乳白色的石头,在塔楼窗口石板上画了个粗略的维斯特洛地图。
“你看,这里是熊岛,它位于遥远的寒冰湾,与塞外的距离几乎和北境的距离一样长。
那是个美丽却原始的地方,100公里纵深的岛屿,有盘根错节的老橡树,有参天古松,有在春天花开遍野的酸甜山楂林。
但那里太过偏僻......也很穷。
与其他贵族的石头城堡不一样,我家的厅堂由巨木筑成,外围没有高大的城墙,只是一圈篱笆。
我的子民多数以捕鱼为生,也只能维持生计,没有贸易,无法抽取大量赋税。
特产...只有熊,可哪里没有熊呢?
商人往往几年才去我们那里一次,带来布匹、铜器、瓷器、调味料等日常用品,带走皮毛,几乎是以物易物。
虽然如此贫瘠与乏味,我却一直住得很习惯,而且我从不缺女人,渔妇与农家女都不会拒绝她们的伯爵——公主殿下,我可没用强。
都还没成年,父亲便帮我挑了个新娘,熊岛隔壁的深林堡的女孩,一位葛洛佛。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爱她,这让我很羞耻,她虽然面貌平庸,却有很好的性格。
成婚十年,她先后三次流产,最后一次始终没有康复,不久便去世了。”
第29章 比武大会
乔拉的确该感到羞耻,丹妮发现他没有说出自己妻子的名字。也许,她早已从他记忆中消失,毕竟她似乎从未进入他的内心。可她为他难产三次,最终还送了性命......
骑士继续道:“没多久,我父亲加入守夜人,我成了熊岛伯爵,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铁民便开始造反,巴隆•葛雷乔伊自立为王......”
丹妮皱眉,打断他问:“那是什么时候?在我出生前吗?”
“公主,我没那么老。”乔拉木着脸,干涩道。
“喔,你继续。”丹妮随意应道。
“那是篡夺者战争之后第4年,你大概四岁......”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似乎没啥区别,都是一样老......
丹妮明白过来,应该是席恩·葛雷乔伊入质临冬城那一次。
她不解道:“铁民是怎么想的?篡夺者造反的动乱时期,他不闹事,偏偏等到篡夺者都称王4年了,国内动乱已经平息,他...哪来的底气?还是说他的反射弧太长,刚反应过来,想来个乱世出英雄?“
“我不太清楚,铁民一向疯狂,行事难以预测。“乔拉摇摇头,“也许他以为篡夺者根基不稳,也许之前一直有人压制着他,不让他起兵造反......
篡夺者之乱中,巴隆的父亲科伦公爵一直保持中立,在您哥哥雷加王子战死在红宝石滩后,他投靠了篡夺者劳勃,那时高庭提利尔站在坦格利安一边。
于是,科伦带领铁舰队(铁民岛主力舰队)出海,准备劫掠河湾高庭,可惜高庭人早有准备,在盾牌列岛以逸待劳,不仅打败了无敌的铁舰队,还在那一战中斩杀了科伦。然后,巴隆继承父亲的位置,那是篡夺者已经登基为王,各地叛乱差不多平息下来。”
“花了四年时间,巴隆大王完全掌控铁民湾,他举旗叛乱了。然后,巴隆大王败了,他的大儿子、二儿子被杀,十岁小儿子成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养子,也是控制葛雷乔伊家族不再反叛的人质。
为庆祝胜利,劳勃决定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
我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
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她,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有如此强烈的爱意。冲动之下,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公主殿下,你要明白,比武竞技是一种骑士运动,而非单纯的武艺较量。我们北方人一向不擅长这种安达尔人传来的运动,但有了琳妮丝的信物,我似乎被七神中的战士附体。
几天下来,我战无不胜,并最终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
美酒与荣耀刺激得我做了件疯狂的事,那天晚上我竟然去找到她父亲,直言希望娶他女儿。
以我们两家的财势与地位,雷顿伯爵原本该遭到毫不留情地拒绝我,但他没有。”
雷顿·海塔尔家族的封地有维斯特洛第二大港口——旧镇,还有学士的圣殿——学城、七神教会的总部也在旧镇。
海塔尔家族还是青手加尔斯的血脉,他们可以算作没有公爵头衔的公爵。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曾经替儿子小恶魔向雷顿伯爵提亲,希望提利昂能取一位海塔尔千金。
雷顿伯爵几乎用被侮辱的姿态拒绝了他。
乔拉·莫尔蒙走大运了。
“可惜,蜜月是短暂的,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
熊岛的木造长厅远不如她家华丽温暖的高大城堡。
而且,熊岛生活缺乏南方贵族小姐需要的情趣,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没有奢华晚宴。
就连流浪歌手,也要等上好几年,才可能随收皮毛的商人过来一次。来的还是又老又丑,技术不佳的三流歌手。
北境食物也远比富饶的高庭单调,我的臣民能吃饱饭就算诸神保佑,可每一餐饭对琳妮丝几乎都是煎熬。
那时候,我就想,只要她能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
于是,我从她的家乡雇来厨子,找来吟游诗人,还有参加舞会的金银珠宝——对每一个银币都数着花的熊岛,我无奈地精熟大多数首饰的价格。
所以,你明白我为何能如此熟练地估算出那个蛋白石手镯的价值了吧?”
乔拉笑得就像...双十一网贷给自己婆娘刷单的丈夫。
“她要什么我都尽量满足。之前说过,因为她,我潜力爆发获得比武大会的冠军。
篡夺者是个慷慨...喔,是个骄奢淫逸的国王,他挥霍无度,最喜欢举办比武大会,而每次比武大会的冠军都有丰厚的奖励。
那一次,我不仅得到荣耀与美人,还有五万金龙进了我的口袋。”
(ps:艾德就职那次,比武冠军奖励4万金龙,但我想平定巴隆大王叛乱的意义更加不凡,故而增加了一万金龙)
“那么多?”丹妮也不由惊呼出声。
有着原主在各大城邦艰苦生活的记忆,她也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的金、银、铜三种货币的购买力。
记得有一次,在密尔平民区街头,韦赛里斯用两个铜板在摊贩那买到两根烤肉肠,一小碗羊奶。韦赛里斯很快吃完自己那份后,又抢走妹妹剩下的半截烤肠。
论购买力,就算一个铜板五块钱吧。毕竟是纯肉肠,分量还比较足......一般情况下,那根烤肠可以抵一顿早餐,只不过韦赛里斯那时正处于发育阶段,营养有些跟不上。
而一个金龙可以兑换30个银月,一个银月兑换大约800个铜板。
也就是说,一个金龙=24000个铜板=120000人民币的购买力
五万金龙,大约等于60亿......
卧槽!
丹妮记得原剧情中,劳勃在位14年,一共欠下600万金龙的外债......7200亿?
其中300万属于兰尼斯特家族。
这......
听到丹妮的惊呼声,乔拉也感慨道:“是啊,熊岛一百年都无法收入5000个金龙。在花钱方面,篡夺者比你父亲更像‘疯王’......呃,抱歉,我是说......“
骑士涨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
丹妮没说什么,只面色平静地点点头。
乔拉爵士舒了一口气,继续他的爱情故事,道:“也是有那五万金龙打底,之前的日子我里才能满足琳妮丝一切要求。
为了她可以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我专门为她打造了一艘大船。兰尼斯特港、旧镇、君临、里斯、潘托斯,都出现过她的身影。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布拉佛斯。”
“从熊岛到布拉佛斯?你们疯了?”丹妮再次震惊。
布拉佛斯其实距离北境非常近,直线距离的话...如果有飞机,从熊岛飞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点远。
关键是熊岛与布拉佛斯隔着一个大陆和一个海峡,如果坐船,必须环绕维斯特洛大陆一圈。
大概......
实在太远,海况也非常复杂,很可能出现绕路的情况。
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过了一万公里,比从上海到洛杉矶更远。
乔拉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这不是结束,乔拉还在继续讲述自己“燃烧生命”的旅途。
“为了金钱,也因为琳妮丝希望再次得到爱与美的后冠——那对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荣耀,我继续参加比武大会,但奇迹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而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铠甲,一匹骏马,大概多少钱?”
原本的丹妮莉丝混迹市井,知道普通食物与酒水的价格,却距离贵族的武器与驮马太远。
“一匹驯服的良马,至少一个金龙以上,我曾经的战马更好一些,平均下来大概三个金龙左右。而好一点的全身铠大概4、5个金龙,我必须购买优良的铠甲。”他郑重告诉丹妮,“对于我们这些家学渊源的骑士,对铠甲的熟悉度堪比对自己掌纹的了解。一般情况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对方铠甲的破绽——如果真有破绽的话。
同样的,我的对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绽。所以,我不能有太明显的破绽,不能用次品铠甲,否则在比斗过程中,我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怕死,可因为铠甲问题死在一场贵族游戏中,那真是窝囊到极点的事。”
顿了顿,乔拉骑士语气复杂道:“我参加过多次比武大会,每一次都有骑士丧命,多是谋求财物与名声的自由骑手。
几乎没有一个大贵族的子弟死亡,因为没人能在骑枪比斗的规则下,突破他们身上的防御。”
如果丹妮看过一年多前在君临举行的‘首相的比武大会’,她就会对乔拉的话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场,蓝礼vs猎狗。在高速对冲过程中,猎狗一枪捅在蓝礼胸口,让他直接从马鞍上倒飞出去,以来时的反方向飞了十多米远。头盔上的小儿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压断,结果怎么着?
人家屁事没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骚包地挥挥手,用得体的微笑回应周围观众的欢呼。
如果换一个人,胸口板甲薄一点,或者板甲后的内衬弹力不够缓冲凶猛的撞击力,那他不死也得内脏受损。
这个世界,如若脏腑受伤,人基本就废了。
“自由骑手与骑士有什么区别?”她好奇道。
第30章 谁敢比我惨
“自由骑手是雇佣兵的一种,他们没有骑士身份,但有马匹,懂一点马上战斗的技巧。与普通雇佣兵的唯一区别,他们有马。”
丹妮点点头,一匹良马一个金龙以上,算上马具,日常喂养和护理,无有恒产普通雇佣兵压根供养不起。
“骑士...比较麻烦,一般情况下,一名有志成为骑士的孩子,大概在七岁时被送入一名骑士身边担当侍童,做些倒酒、跑腿之类轻松却能与骑士建立亲密关系的活计。
当然,这个过程也并非不接受武艺教导,有剑术教头专门负责帮孩子们打基础。
等年纪更大一些,12岁以上,大概到了青春期,侍童晋升为侍从。骑士会亲自教导侍从使用武器与马匹的技巧,传授他们战场生存经验。
嗯,骑士精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项目。
侍从也有陪伴骑士上战场的义务与权力。
为骑士准备马匹铠甲,与之并肩作战......这个过程中,侍从能从骑士那学到更多的战争技艺——如果那个骑士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很多侍从一辈子都是侍从,因为他们没钱为自己购买马匹与铠甲。”
丹妮咂舌,“他的骑士不能赠送一套铠甲、一匹马吗?”
乔拉骑士深深看了丹妮一眼,自嘲道:“因为我屡次在比武大会上将自己的铠甲与马匹输给对手,没多久我就花光最后一点积蓄,不得不找布拉佛斯金库借下巨债。我可是有封地的伯爵,莫尔蒙家族传承数千年。”
“听说兰尼斯特家借了篡夺者几百万金币。”丹妮又道。
“有那么多吗?”乔拉疑惑,片刻后他摇摇头,叹道:“维斯特洛有句俗语,泰温公爵拉的屎都是金子。贵族与贵族也是不一样的,西境多山脉,而很多山脉下都埋着取之不尽的金矿、银矿。”
原来家里有矿!
“你继续。”丹妮抬抬下巴示意。
“继续什么?骑士还是我的故事?”乔拉舔舔嘴唇,感觉自己说了好多话,嘴巴都干了。
“先说骑士吧。”
“任何骑士都可以册封另一位骑士。所以,如果骑士认为成年后的侍从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他会把剑搭在单膝跪地的侍从的肩头,大声宣布受封人的名字和家族......
过程比我讲的更繁复,新受封的骑士还会接受修士涂抹圣油,还得去圣堂过夜。那是一个皈依七神的过程,所以,信仰旧神的北境人很少成为骑士。”
“那...你是个假骑士?”丹妮歪头看他。
骑士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有假不假的,北境贵族无需受封也一样会被认可为骑士。”
很快他又接着说:“我是北境中少有的受过洗礼的骑士。成为骑士除了上述所讲的正规方法,还有一种更快捷的方式。
如果在战争中立下功劳,封君可直接册封他为骑士,我的骑士身份就是这么来的。”
“帮助篡夺者覆灭坦格利安王朝的战争?”丹妮挑眉问道。
“不,不是。”他连忙否定,“是平息巴隆大王叛乱的那一次。”
他不知道,换了芯子的丹妮,压根不在意坦格利安失去王位的篡夺者之战。立即转移话题,道:“在自由骑手之外,还有雇佣骑士与誓言骑士的说法。
誓言骑士是庇依在其他贵族门下的骑士,他们发下誓言为其效劳,故称誓言骑士。多半为有骑士称号,但无封地的小贵族。
嗯,我之前就是你哥哥韦赛里斯的誓言骑士,后来他...我又成了你的誓言骑士,直到您赐予我更高的荣耀,让我成为女王铁卫。”
听着他动情的诉说,丹妮心里吐槽:当初你可是“舔着脸”自己找上门要当韦赛里斯誓言骑士的,成为我的御林铁卫那次,还是你主动要求的,那时我只试探着让乔戈他们成为我的血盟卫......
乔拉骑士可不知道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继续道:“大贵族经常雇佣一些自由骑手巡视自己的领地,与誓言骑士的终生效忠相比,雇佣骑士更灵活,也更便宜。
熊岛也不算小,我养不起誓言骑士,麾下也有几个巡视林子的自由骑手。”
说到这,他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低落道:“我破产了,连厨子与竖琴手的薪水都无法支付,而琳妮丝一听说我有典当那些珠宝首饰的想法,便......
为了钱,为了留住琳妮丝的珠宝、歌手、厨师,我......
我的雇佣骑手捕捉到几个偷猎的平民,按照传统,他们只能在被砍手,或者发配到长城加入守夜人两者间做选择,但...为了钱,我终于彻底放弃自己的荣誉。
我将他们卖给了泰洛西奴隶商人,这违背七国的法律——七神信仰下不允许奴隶存在。”
“你被流放了?有点严苛,可以先罚款以儆效尤,警告你下不为例嘛。”丹妮说。
“比流放更荣誉,也比流放更残酷,我犯了死罪,要被砍头。”
“呃......”
“根据先民的传统,艾德史塔克要亲自审判我,听完我的临终忏悔后,他也必须亲自用寒冰砍下我的脑袋。”
(寒冰:史塔克家的族剑,瓦雷利亚钢,公爵用之处决犯人——不分贵贱,皆可平等享受寒冰的锋刃)
丹妮看看乔拉刚才在石板上刻画的维斯特洛草图,说:“临冬城距离熊岛有点远呢,你逃了?”
“差不多一千公里吧,不停换马奔驰,最快两天能到海边,第三天就可以登上熊岛。不过三天对我来说已经足够...足够带着琳妮丝和她的珠宝逃跑。”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莫尔蒙家族的独子。”
乔拉点头,“是的,我父亲就我一个儿子,我还有个亲姑姑,不过她的五个孩子都是女儿。”
“你父亲披上黑袍了?”
“嗯。”
“你曾经作为艾德史塔克的护卫,参加过篡夺者之战?”丹妮又问。
“我还参加了三叉戟河战役。”他轻轻说,声音如拂过鬓发的微风,带着小心谨慎与隐隐的骄傲。
“你为临冬城出生入死这么多年,陪着他当叛徒,陪着他平定叛逆,结果因为几个偷猎者,他要砍莫尔蒙家族唯一男丁的头?!”丹妮语气复杂,虽是问句却平铺直叙。
“史塔克就是这样的人,”乔拉现在说来依旧忿忿不平,显然他也觉得自家封君对自己太过严苛。
半响,骑士又叹道:“这也算他少有的魅力之一吧,公平公正,严以律己,也严以待人。”
呵呵,应该是“严以利己,宽以待人”才算人格魅力吧?
乔拉的事放在大天朝任何一个朝代,都让人无法想象。
这已经超越铁面无私的范畴,包青天还有法外融情的时刻,不然七侠五义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只能说,艾德·史塔克活得太安逸,为人也太过死脑筋。
丹妮不由在心想:难道在这个世界,守江山那么容易?史塔克家这么作,北境之王的位置依旧安稳如山。
可坦格利安怎么丢掉江山的?难道这个身体的老爹,“疯王”伊里斯比艾德还...还能作?
天可怜见的,如此没有权谋手腕的他们,可以一边使劲作,一边维系王国几百、几千年。大天朝那些末代君王知道这事后,估计要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
其实脑筋死板的只有北境人,像兰尼斯特、提利尔、马泰尔等家族,权谋完全不输于任何天朝著名君主。
“好吧,你继续。“她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世界与自己熟悉的东方生存法则差距太大。
她只能适应,要改变...至少龙要强到无法用弩箭射死——似乎还没射不死的龙?
要不要让巨龙学习维斯特洛的骑士,搞一套全身铠穿穿?
如若裸身单挑,只现在的小小卡LS,便可以找出十个砍死乔拉的马人战士。可如果披上铠甲,她的血盟卫也一个都不是他的对手。
丹妮胡思乱想,乔拉还在继续,“我告诉自己,只有我与琳妮丝真心相爱,荣誉、身份、家乡、爵位、亲人等等,所有一切都不重要。我带着她逃到里斯,那艘大船还值一点钱,我们过了半年富足的生活。”
一听到“真爱”两字,丹妮就知道乔拉要悲剧。
果然,他熊一般凶恶的眼睛变红,眸光水润欲滴,络腮胡国字脸扭曲成一个字——“苦”。
“我只能去当佣兵,除了帮人打仗我什么生存技能也没有。那一天,我接到一项任务,要离开里斯,去几千里之外的诺恩河与布拉佛斯人抢地盘,她......”
他的语气变得悲痛莫名,“我将定金交给她,她拿着金币与自己的珠宝,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搬入贸易王子崔格•欧莫伦的寝宫。”
好惨!
丹妮现在看乔拉,就觉得他的大脸上的“苦”字,已变成了明晃晃的“惨”字。
原剧情中,被他爱着的、献出下半生的丹妮,也一直给他发好人卡,这......
如果乔拉·莫尔蒙站出来,大声喊一声:谁敢比我惨?!
丹妮使劲想了想,似乎只有未来的席恩能诺诺地说一句:也许,我能够到你的裤腿脚。
其实,她是当局者迷,忘了有一个人远比乔拉·莫尔蒙惨十倍。
那,就是她自己。
第31章 龙中之龙
龙石岛公主丹妮莉丝还未出生,便接连死掉大哥和父亲。
成为末代公主后,又在出生时造成母亲难产....接着就是13年颠沛流离的苦难生活,直到后来被当成奴隶一般卖给马人。
万幸,卓戈那个老司机对她还不错。
可死亡之神很快又找上她,兄长被老公杀掉,老公与儿子被巫魔女献祭给恶魔——光之王拉赫洛的另一面。
这只是她凄凉的前半生。
在奴隶湾折腾的那几年,她给别人解开奴隶锁链的同时,却在自己脖子套上枷锁。
苦熬几年好不容易打回维斯特洛,才发现自己压根不是什么预言之子,而是帮助真·预言之子登顶的阶梯。
忠诚的小弟一个个惨死,活下来的全部心怀叵测;爱自己的莫尔蒙惨死,自己爱的人又背叛自己。
被当成孩子的龙,也成为权力游戏胜利者的大礼包。
(ps:丹妮莉丝必死,即便《冰与火之歌》没完结,她的结局也已注定。她是腐朽旧世界的改革者,可革·命先驱哪有不死的?)
似乎,两个最惨的人凑到一起了,霉上加霉?
好吧,如今换了人的丹妮决不认为自己倒霉......呃,除了刚穿来那会儿。
她不允许自己活成倒霉蛋,碰到她,只有别人倒霉的份。
“琳妮丝是海塔尔家的千金吧?”丹妮回忆一会儿,试着说,“我记得先王御林铁卫的队长,传奇的‘白牛’,也是一位海塔尔吧?”
“是的,杰洛·海塔尔爵士是琳妮丝的叔祖。”
“那可是海塔尔家族啊,她那样做不会让家族蒙羞吗?”她不可思议道。
“我已经让自己家族蒙羞,是个没有荣誉的人啦!”他痛苦道。
“她可以回娘家呀,她回去了没?”她说道。
“据说她现在是崔格亲王最宠爱的侍妾,连正室也有忌惮三分。”乔拉如同喉咙里卡了个大核桃,两句话说得艰难无比。
可丹妮还得让他继续痛苦下去,她问:“你有没有再去找过她?你从诺恩河回来后,有去里斯吗?”
乔拉眸中痛色更甚,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似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贸易王子财雄势大,我还在去往里斯的路上,他便亲自在半道截住了我,他......”
“他要杀你?”她迟疑着问。
这是个越不过去的坎。
丹妮不需要知道乔拉的全部秘密,但这件事不说清楚,未来再遇到琳妮丝怎么办?那时她还要不要信任他?
“他只是用语言.......他让我看清形势——不要做无谓的挣扎,弄得大家面上都不好看。但如果我不识趣,一定要去骚扰他们,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厄索斯西大陆。”
“我不怕他的威胁。”骑士郑重强调,“我只是确定琳妮丝没遭受半分胁迫,便自己离开了。”
那两个奸夫**八成早就背着你勾搭在一起,丹妮心想。
“你还爱她吗?”她似乎不经意间问道。
“爱?爱!爱恨交加。”乔拉爵士回答,他似乎坚持不住了,“公主殿下,请容我告退,我有些累了。”
“等一等,”她叫住他,直接问,“你是不是对我也有超越君臣之外的感情?”
与原本的丹妮莉丝一样,她也无法回应他的爱恋,可她也不想拿他当备胎利用。
大家将话说开,能聚就聚,不欢则散。
没有乔拉,没有维斯特洛大陆的羁绊,她便完全依靠马人,融入马民。
乔拉爵士表情复杂,有被识破的尴尬,又欣喜她能察觉自己的感情,他顿住脚步,扯开嘴角笑了笑,“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她跟您有几分神似呢,丹妮莉丝。”
其实乔拉只不过真诚而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对丹妮也有当初第一次遇到对琳妮丝时的浓烈爱意。
但对丹妮来说,这个回答......零分!!!
你彻底完蛋了你知道不?
“我与她一点也不像,就算卓戈已死,我也不会再嫁另一个男人。”她干脆利落地表达了拒绝之意。
卓戈对她完全是个陌生人,可那死鬼也是最好的挡箭牌,与给求爱者发好人卡的借口。
说不得七神教会知道这件事后,会仿照“圣贝勒”的旧例,给丹妮弄个“圣丹妮”的名号?
乔拉也听出丹妮拒绝之意,道:“殿下,我是您的御林铁卫...女王铁卫。”
说完他深深一鞠躬,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御林铁卫,放弃封地的继承权,余生不娶妻,不生子,为君王效忠是他们唯一的责任与荣耀。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丹妮骑上自己的小银马,身后背着改造的藤条背篓,三条龙伸出如蛇一般的脖子在她腰间、肩上探寻,时不时发出“嘶嘎”的粗粝叫声。
马蹄在街道石板上发出清脆的“踏踏”声,寂静如死域的城市弥漫一层薄薄的雾气,丹妮好似进入一个梦幻的世界。
“卡丽熙。”
“卡丽熙,您要出城吗?”
靠近城门,两个马人战士从城门洞里钻出来,打着哈欠与丹妮打招呼。
“我要驯龙,外面的平原更宽阔。”她指示马民为她移开“城门”,几根树干钉在一起如木筏一样的木门。
虽然三条龙已经可以飞了,但丹妮的要求更严格。想到电视剧里蠢笨如肥牛一般的龙,她便为自己的未来担忧。
变向困难,动作迟缓,下肢无力,站不稳,落地就变废,翅膀脆弱如破布,鳞甲甚至挡不住手弩,脖子又长又脆......
一大堆弱点,怎么称霸世界?
昨天晚上,她将卓戈的黄金奖章全部融掉,熔炼成一节节金灿灿的锁链,此时,她把龙抱在怀里,给他的两条小腿锁上一节小拇指粗的链条,只有三节,不到10cm长,一只腿上增加大概一斤重的负担。
“来,大黑,你是大哥,给弟弟们做个榜样。”她与之前一样,捧着龙往半空一抛。
“哗啦哗啦——噗通!”
大黑使劲扑扇翅膀,可飞了还不到十米远,便一头栽在沙地上。
“嘶嘎——”黑龙扭过头,盯着丹妮发出委屈的嘶叫。
“自己爬回来。”她头也不抬,继续给白龙绑上“镣铐”。
“哗啦啦——噗通!”
白龙还不如大黑,几乎划出一条抛物线砸在地上。
“嘶嘶——轰——”
白龙恼怒地向天空喷出一条细细的红炎。
“别浪费力气,回来继续。”丹妮大声呵斥。
白龙不听,没头没脑地转着圈,一边挣扎着扑扇翅膀,一边胡乱喷吐龙炎。
丹妮很生气,走过去就对着他的小脑袋弹了个脑瓜崩。
“嘎嘶——”白龙朝着丹妮吼叫,他似乎也生气了。
与黑龙不一样,丹妮无法用意识连接去安抚、劝慰白龙和绿龙,她的语言与动作他们又难以接受,训练过程非常麻烦。
无奈之下,丹妮只得弯下腰,扶住白龙的身体,让它站直,一步步走回藤篓处。
她不能抱他,抱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之所以让他们自己走回来,主要就是想训练下肢的力量和龙在陆地上的平衡感。
这几天相处下来,丹妮发现龙有天生的空间感,可他们落在地面上时,还不如鸭子走的稳。鸭子只有两只脚,龙除了脚,还有一对翅膀充当前爪。
连走都困难,更何况快速奔跑?
丹妮也不指望他们能跑过奔马,但没有灵活迅捷的奔走速度,一旦落地,失去冲击力的龙就容易被围堵,被困住,被伤害。
龙的翅膀永远也不可能训练到阻挡屠龙弩的地步,而他们的翼展范围又那么大,也许躯干要害能躲闪弩箭攻击,可翅膀太容易中招。
如果在不得已情况下迫降在敌人军阵里,没有高速突围能力可就惨了。
训练了一上午负重飞行,中午时丹妮也没解开锁链,就这样背着他们去寻找食物。
有马民专门帮龙寻找猎物,上午的时候,阿凡提一众老马民一边牧马,一边留意沙地和丘陵里的小动物。
真的非常小。
大黑的第一“头”猎物是一只巴掌大的蝎子。
“轰!”一条细细的龙炎烧得蝎子吱吱作响,一会儿沙地上就剩下一撮黑灰。
“不要烧,这么小,入不敷出啊!”她摸摸大黑脑袋说。
时刻保持龙灵状态,大黑与她几乎心灵相通。
“卡丽熙,这里还有一只毒蝎。”阿凡提站在沙丘上大叫道。
这一次,大黑小鸡啄米一般,长长的蛇脖如黑色闪电,丹妮直觉眼前一花,蝎子便被他叼在嘴里。
“多多!”蝎尾在大黑嘴角乱刺,发出沉闷撞击声,丹妮看到有好几次泛着幽紫色寒芒的毒针刺入口腔软肉。
“你可有中毒?身体不适?”丹妮连忙讯问,她可是听马民说过,这种红色蝎子只一下便蛰瘫了一匹马。
马民压根不敢吃那匹马的马肉,丹妮便让人将它熏成肉干喂龙。
因为乔拉告诉她,坦格利安数百年的巨龙历史中,从未听说过龙中毒。
龙由火焰构成,皮肤之下都是岩浆,乔拉说。
龙有肌肉骨骼,皮肤下方肯定不是岩浆,但温度必然非常高。
此时,抚摸幼龙的鳞片,便犹如一个滚烫的暖手宝。
他们血液的温度应该更高。
好一会儿,黑龙也没传来身体不适的念头,丹妮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第32章 丹妮的美梦
悠闲的日子过去五天,当初被丹妮派遣到第三白城的那群骑士回来了。
阿戈虽神情疲惫,却兴奋异常,道:“卡丽熙,我往西走了半日,便看见远方连绵山脉,因为你让我们不要随意离开平原范围,我只在外围逛了一圈。
那里有稀疏树林与无尽山脉,羚羊与麋鹿出没其间。我用弓箭猎了一只鹿,本打算带回来送给你,可天气太过炎热,进入红沙平原半日就生蛆了。”
“半日骑程......”丹妮面露思索之色,“探骑不用顾惜马力,一人三马...半日大概能跑100公里,这个距离...有点尴尬,不远又不近,不过龙的食物问题算是解决大半。”
她可以骑马带龙去西边山脉打猎。
“可见到人类存在的痕迹?”她问道。
阿戈不懂估算时间的法子,想了想用含糊不清的话说道:“太阳还未升起时出发,天空变得炎热却还没升到最高处时,遇到过坍塌的石头房子,房屋低矮,数量也不多,现在半淹没在风沙中。”
丹妮点点头,应该是白城的村落,没有城墙阻挡,风沙与时间快要抹除它们的痕迹。
乔拉插话道:“公主殿下,如果我没猜错,穿过西边的山脉后,会进入奴隶湾。”
“爵士,我们之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丹妮严肃看着他,说道:“在目前生活维系不下去之前,我不会离开这里。”
“是。”乔拉应诺。
“你们呢?”她看向拉卡洛。
“没有人迹,也没有遇到大型动物,越往南走连恶魔草也开始变得稀疏。”拉卡洛嘴唇干裂,皮肤黑红黑红,看得出这几天他一定过得非常惨。
“总算知道南方环境酷烈,我们可以更专注于开发西方山脉。”丹妮安慰道。
“卡丽熙,南部也不是一点价值也没,你看这个......”
他解开马鞍挂着的长条形“木炭”,兴奋道:“卡丽熙,你猜猜这是什么?”
“难道不是过滤泥水的木炭?”丹妮惊奇接过长棍,“喔,这...好重,不,好轻。”
她连续说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词。
远看像一根灰黑色的木炭,拿在手里却远比木炭重;拿近了仔细一看,有金属的光泽与黑铁的质感,但重量又比铁棍轻上许多。
突然间,丹妮脑海闪过一件武器的名字,被她从卓戈火葬台捞出来的龙骨弓。
“这是龙骨!?未经过加工的原始龙骨,可这怎么可能?难道你发现龙尸了?”她惊骇道。
“哎呀,你猜到了,”拉卡洛十分意外,见到丹妮脸上的吃惊之色,他又十分得意,“就是一条龙尸,只剩一具比石头房子还大骨架,被风沙掩埋大半。但那具尸体太过庞大,沙子也无法将它完全掩埋,我觉得比黑死神贝勒里恩更大。”
“不可能!”丹妮还没啥反应,乔拉·莫尔蒙好似受到侮辱一般,连连摇头否定,“你没见过贝勒里恩,除了故老传说,我还在君临见过它的头骨,它的嘴巴大的能塞进去一匹马。”
“哈哈哈,我亲自骑马穿过那颗龙头骨的嘴巴。”拉卡洛得胜似的大笑。
“偶买...喔,七神在上。”丹妮张大嘴巴,不可置信道:“那一定是古瓦雷利亚时期陨落在红色平原的巨龙,坦格利安家族的龙,就属黑死神最大。”
“不提巨龙对瓦雷利亚人意义,龙尸也一直是最宝贵的财富,瓦雷利亚人为何没回收呢?”乔拉疑惑道。
“我想到一个可能!”丹妮眸中闪过一道精光,幽幽道:“他是第六条逃过古瓦雷利亚大灾变的巨龙。”
坦格利安家族原本也是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龙王之一,在火山爆发毁灭瓦雷利亚所在的长夏之地之前,坦格利安家的童贞少女丹妮思在龙梦中得到预言:古瓦雷利亚将要毁灭。
当代家主,也即是丹妮思的父亲相信了女儿的预言,不顾瓦雷利亚贵族的嘲讽,变卖位于瓦雷利亚的全部城堡、庄园、商铺,带领全体族人与五条龙乘船离开了长夏之地。
大灾变中,龙与瓦雷利亚全部死于从地心喷涌而出的炙热岩浆中。
就连巨龙也无法抵御岩浆的高温与毒烟。
于是,世界仅剩坦格利安家族拥有巨龙,坦格利安成为最后的龙王。
现在听过拉卡洛对那具龙尸体型的形容,她立即想到,会不会有巨龙从灾变中逃生?
他受了重伤,挣扎着飞落在红色荒原,不久便在痛苦中死去,只留下一具庞然大物供后人凭吊?
听完丹妮的猜测,乔拉爵士认可地点点头,叹道:“只要食物充足,龙的体型会不停长大。贝勒里恩因为是成长到极限,自然老死,故而几乎不会有巨龙比它体型更庞大,除非......”
“还有一点,红色荒原在奴隶湾隔壁,而奴隶湾西面便是长夏之地,古瓦雷利亚就在奴隶湾出海口,距离很近。”
龙尸的坠落地距离第三白城有点远,接近300公里,再南行200公里便是大海了。
丹妮让两个血盟卫休息了三天,然后把侍女与卡LS留在白云城,亲自带领乔拉与30名马人武士,也是一人三骑,凌晨四五点出发,上午8点太阳还没驱赶最后一丝阴凉之前到达第三座白城。
中途他们经过第二座“魔鬼之城”时,丹妮还特意停下来查看了一番。
白色城墙外插了一圈两米长的铁枪,如同护卫白城的卫士,枪尖挑着惨白的骷髅头,随着微风穿过,骷髅发出“咔吧咔吧”的脆响,仿佛在咂嘴?
难怪她的血盟卫被骇住,丹妮自己看了都有点脊背发凉。
也亏得红色荒原空气干燥缺水,数百年过去铁枪只是生出一层红褐色锈迹,而没彻底腐朽成锈粉。
“还真有点诡异,”丹妮转过头问阿戈,“马民有这种习俗吗?”
“没有......”血盟卫不确定道。
“卡丽熙,每个卡奥的习惯不一样,行事手段也不同,这种事并不违背我们的传统。”阿凡提插话道。
嗯,老头也跟来了,负责这几天的养马工作。
“也许这座城市的居民反抗太过激烈,给那位卡奥的卡LS造成很大伤亡。”乔拉轻声道。
离开前,他建议道:“即便马民不愿入驻这座城,也该派人将它清理一遍,也许能找到不少财物,比如,那个蛋白石手镯。”
乔戈闻言连连摇头,大声嚷道:“魔鬼的东西,我们不能拿。”
“那你上次......”
“我在另一个白城捡到铁镯的,这座城我都没进去。”乔戈连忙解释道。
“我们这次出来的目的是勘探龙骨,其它的事先放一边吧。”丹妮决定道。
从城外看去,第三白城几乎是白云城小了一圈的复制体,进入其中的丹妮却敏锐察觉到区别。
首先房屋密度与高度不如白云城,其次这座城没有“豪华”宫殿。
第三白城原本还留了七八个马民,丹妮一行人到达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好食物。
嗯,三条龙提前飞到这座城市的上空,马民看见龙便知道卡丽熙要到了。
中午休息时间,丹妮还去乔戈所说的“图书馆”看了看...其实是城主府的办公之处。
与白云城发现的羊皮纸一样,书籍不可阅读,只有几卷卷轴可以一观。
通过其中一幅图,丹妮大概判断出这些白城存在的意义。
异世界的丝绸之路!
魁尔斯,连接玉海与夏日之海海峡上的明珠,它的地位类似与地球上的苏伊士运河。
弥林,奴隶湾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此时,在地图上,弥林,白云城,魁尔斯,三座城市连成笔直的一条线。
相比绕了一大圈的海路,穿越红色荒原降低了七成行程,而且陆地比莫测的大海更安全。所以有一段时间,白城很繁华,如同天朝丝绸之路上的那些名城。
“这么说,弥林与白云城之间有一条古道?”丹妮手指在地图上轻轻滑动,心里念头急转。
如果白云城最终无法供养三条龙,她可以沿着“丝绸之路”往西北方向走,最终在靠近弥林的山脉里修筑一座城。
她可以肯定,只有沿着地图上的道路走,一定会遇到第四、第五做白城,也许没有白城宏伟,但起码可以找到几百年前供旅人歇脚的小型村镇。
如此,她便可以执行自己farm到底的计划。
进入红色荒原似乎不是绝路,而是上天安排的“世外仙乡”,没人关注她,没人知道她有龙。
什么预言,什么异鬼,什么琼恩雪诺,什么维斯特洛大陆的权利的游戏,都特么见异鬼去吧!
等待巨龙长成的那一刻,她将骑着巨龙,先北上横扫多斯拉克海,加冕为统一八荒的唯一女卡奥。
接着,靠着三条龙和几十万咆哮武士,天下任我行,整个世界都将在她的绑腿骑马凉鞋下颤抖!
秦始皇,成吉思汗,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都是她,也都不如她。
“呵呵呵......”想到美妙之处,丹妮情不自禁傻笑起来。
“卡丽熙,卡丽熙......你怎么了?”阿戈的大喊声将她从迷梦中吵醒。
“找我什么事?”她语气不善地吼回去。
阿戈一点没在意她的态度,只瞪大杏仁形状的黑眼睛,嚷道:“天快黑了。”
“黑就黑呗...喔,该出发了。”丹妮这次明白过来。
他们这次行动将如之前穿越荒原一样,昼伏夜行。
第33章 恶魔的尸体
血盟卫上次领命出去勘探地形物产,当然不能昼伏夜行,天上的泣血之星虽然染红天幕,可要凭借晕红的光芒看清远方的景物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上一次阿戈他们真的很辛苦。
这一次不一样,目的明确,不需要探查附近是否有人迹、大型动物......
血与火的泣血之星挂在头顶,没有卡LS的老弱妇孺拖累,丹妮一马当先,小银马欢快地在漫地红沙上奔驰,马蹄间带起一条细长的红色沙尘。
乔拉与她的血盟卫落后丹妮三匹马的身位,紧随其后的是20名多斯拉克咆哮武士。
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大地中远远传开,红褐色鳞甲的砂蜥从草丛里探出头,似乎在感受大地的震动。
“嘶嘎——”
“嘎嘎——轰——”
尖锐粗粝的叫声突然在头顶响起,野猫大小的砂蜥警觉地想要缩回草丛,可...那是一串从天而降的暗红火焰。
夹杂硫磺味的黑烟,一下子点燃身旁的恶魔草。
砂蜥吱吱叫着逃窜出火海,下一刻天空一暗,自己便无处着力的腾空而起。柔弱腹部处被利齿洞穿的刺痛还没驱赶走心中的恐慌,“轰”,一团烈焰席卷而来,砂蜥彻底失去知觉。
“踏踏踏......”
接连马蹄踩过,被龙炎点燃的恶魔草很快没入浅浅的红沙,只预留丝丝缕缕的白色烟气随风摇摆。
丹妮抬头看看天空争抢血食的幼龙,嘴角勾起一丝满意的微笑。
马人的方向感非常好,他们一行人几乎没有绕弯路,在午夜时分找到那具龙骨。
想一想也的确,方向感不好的人无法成为卡LS的探骑,因为多斯拉克大草海比红色荒原更没有辨识度,而探骑四散八方,最远要离开卡LS一两日的骑程。
“七神啊,这真的是生物的骨骼?!”
即便多次听说贝勒里恩能一口吞下一头野牛,可真看到如驱逐舰一般大小的龙骨,丹妮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露出沙土之外的骨骼是灰白色的,越深入地面,骨骼的颜色越深。原本只有小半头盖骨露出地面,上次拉卡洛为了探查龙骨的体型,把掩埋头颅的沙土刨开了。
“完全刨开沙土的话,工程太大,要耽误很多时间......”丹妮爬上两层楼房高的巨龙头顶,看着累积成一条弯曲丘陵的埋尸地,心中开始犹豫不决。
乔拉皱眉打量巨大的头骨,说道:“公主殿下,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具龙骨尸体?全部运回去只怕不现实。”
“这......”丹妮苦笑,“说实话,我原本还真打算将它运回去的,龙骨能换多少金币不提,只是制作成武器...你也看过龙骨弓的威力了,勇士必配的大杀器啊!”
“马民没有锻造龙骨武器的技术,只有最顶级的科霍尔铁匠才能将龙骨塑形成武器。”乔拉摇头道。
“你说怎么办?扔在这不管?”她问道。
乔拉摸摸下巴,建议道:“选择一些容易携带的龙骨回去,剩下的就地掩埋,未来......根据需要再回来取吧。”
“头骨太大,难以处理,从翅膀处取骨。”
丹妮一声令下,马民开始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他们顺着巨龙的脖子,往腰腹处挖,不需要挖太深,足以是尽量搜寻断骨。
拉卡洛带回去的那根骨头便是一节断骨,巨龙似乎真如丹妮猜测的那样,重伤无力飞行,半途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咦,这是...这根骨头好纤细,不对......”一个马人停下掘土的动作,从沙地里捡起一个40cm长的骨头棒,疑惑不解地来回翻看。
沿着“头颅——脖子——脊背——翅膀”的路线,马人挖出一条蜿蜒的沟壑。
沙土松软,比预期的要轻松不少,沟深两三米。
天空染成深深的靛青色时,他们已经挖到脖子中段了。
“卡丽熙,有情况,不是龙骨,我挖到一具人尸。”马人大声叫嚷,隐约的颤音可以让人感受到他的恐惧,“这不是人,是魔鬼,魔鬼的尸体,人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魔鬼,魔鬼的尸体!”其他正在工作的马民凑过去一看,也惊恐地大叫起来。
作为大boss,丹妮当然不用工作,她之前一直在一边训练小龙呢。
听到土坑里传来的喧闹,她连忙小跑过去,探头看向坑里的马人,叫道:“没有魔鬼,魔鬼不敢靠近巨龙,哪怕是死去多年的龙尸!那一定是人的...呃......”
刚开始她还叫嚷得中气十足,可随着人群让开空间,看清半掩埋在褐沙中的扭曲尸骨,她也惊骇得卡壳了。
实在是那具尸体太过可怕,那是一具如母体胎儿姿势蜷缩成一团的尸体,不是纯粹的骷髅。
它的皮肤好似紫黑色的恶魔鳞甲,紧紧包裹着骨头,可以看清拇指盖大小的、如老树皮粗糙的“鳞片”,密密麻麻,覆盖全身。
蜷缩在胸前的手臂...那真的是手臂,而不是某种生物的爪子吗?
十根匕首一般的手指戳向天空,好似蓄势待发,马上要择人而噬。
尸体瘦小的像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而它那利齿爪子却有20cm长,完全不成比例。
更可怕的是,尸体眼眶内的眼珠竟没有朽蚀风化,嗯,没有被细菌分解。
深紫色的眼珠子周围还有黑色沥青一般的粘液,宛如活人一样“恶毒”地瞪视众人,几乎裂开180度的嘴巴似乎在咆哮着魔鬼的诅咒。
“法克......”骂了一句地球话,丹妮马上又入乡随俗来了一句,“七层地狱啊,乔拉爵士,你见多识广,可知道这是什么人种?”
她可没忘记这是个奇幻世界,连森林之子与巨人都有,出现哥布林、豺狼人什么的也不稀奇。
“他应该就是人类。”乔拉也在坑里刨土,闻言走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马人身边,从他手里接过那节惨白色的骨头棒。
“公主殿下,你看......”他举起骨头对丹妮晃了晃,又用骨头在“恶魔”尸体左腿处比划几下,“尸体缺了一条小腿,就是我手里的这根。按照你之前对巨龙来历的猜想,一条巨龙从大灾变中的瓦雷利亚逃脱。
那么,可不可能它是被一位骑士驾驭着离开的呢?
巨龙重伤不治,从半空坠落,骑士摔断了腿,因而小腿骨与尸体分离了。”
阿戈驳斥道:“你看小腿骨这么长,完全与瘦小的尸体不相配,如果尸体真是个人类,那他也是个侏儒。”
不带脚掌的小腿骨超过40cm,说明它的主人生前一定是一条昂藏大汉。
而蜷缩的尸体...身高大概不超过一米二。
“据说,从长夏之地到烟海上的古瓦雷利亚废墟,依旧被诅咒笼罩。”乔拉爵士站起身,双眼凝重看着丹妮道:“从瓦蓝提斯到奴隶湾,明明有自由堡垒时期留下的瓦雷利亚大道,可他们宁愿乘船绕过瓦雷利亚废墟,多走几倍路程。那条通往玛塔里斯的道路,便被叫做恶魔大道。”
“瓦雷利亚不是毁于火山爆发吗,怎么又跟诅咒扯上关系了?”丹妮不解道。
“我不知道,”乔拉皱着脸猜测说,“也许是来自古瓦雷利亚龙王的冤魂?众所周知,瓦雷利亚是掌握龙与血魔法的文明。”
“呵呵,你刚才还说这个‘龙王’死状可怖是因为诅咒。”丹妮指着坑里的“恶魔”尸体,好笑道:“你这不自相矛盾吗?”
“如果不是诅咒,为何瓦雷利亚一个人,一条龙都没逃出来?龙可是会飞的呀,地火岩浆很可怕,可烧不到龙,又如何杀死所有的龙?”乔拉一叠声反问。
“也许他受了诅咒,骑龙去魁尔斯找男巫求救。”阿戈插话道。
马民刚开始还怕得要死,这会儿见到卡丽熙与乔拉当着“恶魔”的面争吵好半天,恶魔也没发作。
渐渐的,他们胆气又回来了。
“魁尔斯的男巫的确闻名于世,”乔拉语带嘲讽,“可之所以著名,便是他们常常用虚假的魔法欺骗世人,连维斯特洛都出现过那些蓝色嘴唇的骗子。”
“那......”阿戈想了想,指向东方道:“他可能骑龙去玉海对岸的阴影之地,那里遍地都是巫师与缚影士。被卡丽熙烧死的巫魔女,便是在那里学习的沟通魔鬼的法门。”
“你为何一定以为他要去找人求救?还有哪里的魔法技艺,能比瓦雷利亚更强大?”乔拉嗤笑。
“不管他打算去亚夏找巫师,还是被地火熏晕了头脑,胡乱飞到这的,都与我们无关。”丹妮指着那具恶魔一般的尸体,下令道:“不要直接触碰到它,去附近寻找树干与野草,就地焚烧,瓦雷利亚人信奉火葬,我也不算辱没了这位龙王前辈。”
马民立即停止挖掘,爬上土坑,去四处收集柴火。
上午九点左右,丹妮的三条龙一起喷火,点燃坑里的木柴。然后几十人背靠巨人尸骨躲日头,等傍晚再继续工作。
嗯,丹妮住得最舒服,她在巨龙嘴巴安家,厚厚的头颅完全挡住了日照,躺在清理干净的下颚骨上,阴凉又舒适,还特别富有趣味。
第34章 给龙上课
“卡丽熙,有情况!”
傍晚时分,炙烤大地的火炉滚入地平线以下,马民们从睡袋里钻出来,就着马奶吃了点干肉条便又开始挖掘工作。
首先他们必须清理焚烧古龙王尸体留下的灰烬,开始还没什么,无论是恶魔之躯,还是被诅咒的瓦雷利亚龙王,都在烈焰下化为焦黑碎骨。
就算有丹妮担忧的病毒,也八成被高温烤死了。
跳入土坑后,马民们见与卓戈的火葬遗迹没啥区别,胆子更大,直接用双手去刨灰烬。
没一会儿,一个马民举起粘着黑糊糊碳灰的手臂,两只手并握一块掌心大的漆黑铁牌,向丹妮高声喊道:“卡丽熙,发现一块铁片,我猜是那个龙王留下的遗物。”
乔拉先接过来用沙土洗去上面的污迹,仔细检查一遍才递给丹妮。“这是瓦雷利亚钢,有龙形族徽与古瓦雷利亚符文。
我们之前的猜测应该是正确的,这块铁牌应该类似与身份证明,就像国王之手的手形胸针。”
维斯特洛王国的首相被称作国王之手,国王之手可以设计自己的首相徽章,可以是胸针、披风别针、挂在胸前的项链......不过徽章上总会有一只小巧的金属手掌。
铁牌入手微沉,勉强将丹妮的小手覆盖,让她想到刚入手的6.5英寸的华为手机,一样的厚薄与重量差不多,面积只有手机三分之一。
瓦雷利亚钢本质上也是一种钢材,如果拿到实验室做元素分析,会发现它与普通钢铁没本质区别。但它的锻造过程中,添加了瓦雷利亚文明特有的魔法,拥有几乎不可损毁的特性。
对了,瓦雷利亚钢锻造的武器还具有强大的破魔特效,比如,斩杀异鬼。
忽略那大半斤的厚实材质,铁牌上面刻录的图文也非常精美。
正面是一条战翅欲飞的巨龙,巨龙爪子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大宝剑,很精致,也很传神,既能感受巨龙面孔透露的威严,又能分辨出宝剑十字护手上的宝石。
巨龙外围有一圈符文,丹妮认识最正宗的瓦雷利亚文字,却一个符文也看不懂。
铁牌的另一面也让丹妮看不明白,上面用不同于正面的粗糙手法,雕刻了一座山峰。
轻轻抚摸山峰图案,能感受到明显的凸凹刻纹。
山峰顶部似乎有一缕缕烟火......刻工太糙,丹妮不确定那是黑烟还是一棵大树。
“如果正面图案真是族徽,巨龙握着一柄剑,巨龙也许暗示龙王本身,大家仔细了,说不得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双手剑埋在沙土里。”丹妮兴奋非常,向坑里的人打气道。
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美。
月上中天,马民刨遍附近沙土,入地四五米深,水都渗出来了,却什么也没找到。
乔拉摇摇头,叹道:“那种情况下,能逃离瓦雷利亚已经难得,他哪里有时间回家取族剑。如果巨龙握着的剑是真实的,那柄剑的重量与体积一定不输于史塔克的族剑——寒冰。”
接着爵士向丹妮描述了一遍寒冰:身宽过掌,暗如黑烟,树立起来比丹妮还高一个头。
丹妮囧了囧,她这身子虽然才14岁,除了有点发育不良,没胸没屁股之外,个头并不算矮,没有测量她也知道,一定在1.6米左右。
比1.6米的她高一个头,即便不到两米,也该超过1.8米了。
“那么长,即便拿得动,也不方便挥舞吧?”她好奇道。
“艾德·史塔克每年要用那把剑砍几十颗脑袋,几十年下来,简直训练得不要再熟练。”乔拉用充满怨念与嘲讽的语气说道。
他差点就成了‘奶德’大剑技能的经验值。
最终丹妮认可了乔拉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双手巨剑无法随身携带,死去的龙王没机会回去取剑。
午夜之前,马民从沙土里刨出来二十多根长短不一的乌黑龙骨,最长的超过10米,短的竖起来也有丹妮腰腹高。
很多都有明显的折断痕迹,更进一步证明当时巨龙重伤无力飞行,是从天空坠落地面的。
“算了,就挖到这吧,够整个卡LS人手一把龙骨弯刀了。”丹妮拍拍手,叫停了坑里的马民。
“公主殿下,龙骨只能做剑柄,无法锻造成刀刃的。普通钢铁搭配龙骨简直是浪费,其实除了瓦雷利亚钢武器,其它钢材的武器没必动用龙骨。”乔拉提醒道。
“你说龙骨很值钱的。”丹妮道。
“是很值钱,世上也就这么点龙骨。可你不是不需要钱吗?”
“谁会嫌自己钱多呢?”丹妮摆摆手随意道。
离开之前,丹妮让人将龙头骨埋了起来,堆成一座小丘陵。
这是她的宝藏,可不能让其他人得了去。
只要原生态的龙骨露了痕迹,傻子都知道她在红色荒原发现了龙尸。
如今这一埋,连她自己都不确定下一次是否还能找到。
实在是,这片平原有太多类似的低矮丘陵了,而附近又没什么特殊标记物。堆石块,擦木杆,只能短期有效,时间一长便会被风沙掩埋、吹倒。
“大黑,你可记住了?”她询问自己的黑龙。
黑龙的确有些智力,但与人相比太过脑残——那是真脑残,发育不全的那种。
不过龙的方位感特别强,常常进入龙梦、龙灵,与黑龙灵魂合一,丹妮可以明显感知到,龙不止有视、听、嗅、味、触五感,甚至不止六感七感。
呃,她的龙倒没领悟小宇宙。
就像飞鸟可以凭借地球磁场辨别方位,龙也有类似手段。
举个例子,丹妮试过将龙丢在白云城,然后她骑着小银马随便寻个方向骑行几公里,最后找个草丛躲起来,结果三条龙都可以精准找到她。
那时候,她可是故意掐断了龙梦状态。
丹妮可以接收从黑龙那传来的七感、八感,但她不知那是什么,也无法分析利用。
连续问了好几遍,又离开两公里距离,让大黑飞回去试了试,折腾得丹妮一身热汗,最终才勉强确定他或许真的记住了。
“哎,乔拉爵士,一百多年前的坦格利安,有没有帮助龙增加智慧的手段?我的龙太笨。”凌晨时分,在马队回去的路上,丹妮向他抱怨,“笨就算了,只要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也可以。
但龙天生桀骜,黑龙还好,绿龙与白龙连我都有点控制不住了,沟通太困难。”
“我不知道,熊岛距离权利的中心太远。我对史塔克之外的权贵并不熟悉。”大熊摇头道。
“你可是海塔尔家的正牌子女婿,而海塔尔家族掌控着学城。”丹妮提醒他道。
无论如何,乔拉·莫尔蒙也当了几年海塔尔家的娇客,应该去过几次学城,至少结识几位知识渊博的学城博士。
嗯,学士也分等级,学士学徒,学士,博士,大学士。根据其掌握的知识深度与广度,来评判其学士等级。
“那时候我对学士与学城一点兴趣也没有,事实上,我现在也对他们没兴趣。”
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意外,两天后,他们一行人带着龙骨回到白云城。
之后的日子里,丹妮早晨与傍晚凉快的时候,背着龙出城锻炼身体。上午、下午烈日炎炎的时间段,她开始给三条龙上文化课。
身体越来越大,由瘦小的“猫咪”长成大块头的“京巴”,现在有向“土狗”进发的趋势。
体积越大,他们每天的食量也跟着增长,红沙平原上的砂蜥、蝎子、沙蛇已经不能让他们感到满足。
于是,丹妮用食物来诱惑他们学习。
这个过程非常艰难。
数学课,她在龙梦状态下,向黑龙演示小学生数学运算;语文课,她张大嘴巴,一边发出声音,一边在灵魂连接状态下告知其含义。
还有体育课,丹妮用木棍敲击他们的鳞片,刚开始,幼龙的鳞片如坚硬的鸡蛋壳般破碎,摸着白烟的血液渗透出体表,还未滴落便已燃烧殆尽。
因为黑龙与她有灵魂连接,她在精神海不停安抚、鼓励小龙,黑龙虽然愤怒嘶鸣,却也勉强能配合她。
白龙与绿龙就没那么老实了。
他们出生一个月后,丹妮彻底失去与小白、小绿的龙灵联系。她与黑龙越亲密,与另外两条龙的隔阂越大。
不仅语文课与数学课没法上,锻炼体魄的体育课...有一次丹妮将小白脊背敲出血,那小家伙不管不顾,对着她的手腕就喷了一条龙炎。
龙炎温度高于木柴燃烧的火焰,第一次的,她在火焰中受伤了。手腕皮肤起了一圈蟑螂大小的水泡,又痛又痒,养了四五天才恢复原状。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没留下疤痕。
也许真的可以从火焰中汲取力量,也许与黑龙日益紧密的龙灵关系,她的伤势恢复得比常人要快,恢复得也更完全。
比如她肚子上的刀疤。
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她的计划,之后半个月丹妮都没让侍女服侍自己洗澡。
嗯,她解释水资源匮乏,今后大家都用细沙清理皮肤污秽。
她还让人准备了一个沙床,上面铺满细腻的白沙。
每晚睡觉之前,脱光衣服在上面摩擦一遍就能清理掉皮肤上的灰尘——油污与老皮碎屑都在烈火中烧光了。
但半个月后,丹妮就开始过上腐败的“奴隶主”生活。
她惊奇发现,肚皮上的疤痕越烧越浅,最终彻底消失不见,皮肤又恢复之前的细嫩光滑。
似乎高温促进血液循环,烈火中,细胞活性太高?
这是科学解释。
魔幻一点的说法,龙与火有恢复身体的魔力。
就像一年多前,原主丹妮刚嫁给卓戈,体弱的她不习惯马背上的生活,每天体力衰竭欲亡,大腿内侧都磨得血糊糊。
结果龙梦一次,只一夜,全部伤势消失一空,身体壮得像个土生土长的马人少女。
第35章 寻龙者(求推荐票)
多次向乔拉抱怨小龙不听话后,他建议干脆让那两个不停话的孩子“退学”,只需专心教导大黑就行了。
只要黑龙够强大,丹妮可以通过他来压服、控制白龙与绿龙。
嗯,乔拉也认为丹妮的教学有助于小龙成长。
他告诉丹妮,坦格利安家族的历史上,龙并非无敌,曾经发生过多次屠龙事件。
“最著名的无疑是米拉西斯之死。当年你的先祖伊耿,在两个妹妹的帮助下征服了除多恩之外的其余六国。
但在攻击多恩狱门堡的过程中,因为一时不慎,蕾妮丝王后的巨龙被弩箭射穿眼睛,巨龙米拉西斯当场便坠地死亡。”
乔拉看了看三条飞在天空寻找猎物的小龙,叹道:“眼睛那样狭小的要害都能被击中,身躯与羽翼更是会经常性遭到攻击。无论从哪方面讲,它们现在都太过稚嫩。”
丹妮接受了乔拉的部分建议,她没有彻底放弃小白与小绿。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只要是大天朝的学生都该知道怎么做。
没错,分班,快慢班,火箭班。
小黑是优等生,一个龙上火箭班;另外两个是调皮捣蛋的差等生,能混个毕业证就足以让丹妮母亲“老怀大慰”啦!
她自己忙着驯龙,她的卡LS也没清闲下来。
老人与妇女依次搜刮三座白城被岁月埋藏的财富。
青壮年分批次地去西边山脉打猎,除了战士自己的食物,他们还会带回烟熏的腊肉。
乔拉则在丹妮的要求下,教导马民孩子骑士之道。
说白了,多斯拉克咆哮武士就是轻骑兵。
轻骑兵攻坚能力之差,连军盲丹妮也知道。
维斯特洛身穿全身铠的骑士,无疑更具有冲击力与战场生存力。
马民之所以只穿一件无袖皮马甲就与人拼命,并非真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因为勇敢。
主要还是他们穷,各方面的穷,文明等级与社会制度都非常“穷”。
没财力购买铠甲,没能力生产钢铁,没技术锻造铠甲。
在大草海,一套铠甲的价值远超一名咆哮武士性命的价值。
但现在不一样了,马人有了丹妮。
她必然会为多斯拉克带来更先进的制度,会极大地提高马人的生产力水平。
未来马人将有能力出现大批骑士,未来丹妮也必将需要大批忠于自己的钢铁骑士。
入驻白云城三个月,丹妮喜气洋洋地举起手里小儿拳头大的芜菁,大声向周围的马民宣布道:“第一批粮食即将成熟,我们再也不用担心饥荒啦!”
这个世界真特么诡异,两年生的芜菁三个月就结果子了——虽然有点小,还是在这么炎热的环境下。
不过再想一想果林里一边桃树在开花,另一边桃树在掉果子的奇异场景,她又释然了。
如今这是长夏嘛!
长夏中,贫民吃得撑死;凛冬里,贵族也会饿死。
马民很不给她面子,没有大声欢呼,反而阿戈走出来,大声道:“卡丽熙,我们是马民,马人不当懦弱的农民。
我看,咱们还是放弃这个城市,去西边山脉游牧狩猎吧。”
“咱们人太多,游牧的主要口粮——羊羔与肥牛,又早被杀光了,只剩下出肉率极低的马。
而狩猎的不确定性太高,我们需要稳定的食物来源,我们需要这座既安全又富足的城市。”丹妮瞪着他说道。
“红色平原没其他人,哪里来的危险?”她的血盟卫不服气道。
“报!”
随着一声悠长的喊叫声,一匹骏马“嘚嘚嘚”跑到农田旁边。
“报,报告卡丽熙,有...有人要进我们城市。”马背上的战士激动大叫。
阿戈被现实打脸!
“都怪你的乌鸦嘴。”丹妮又瞪了他一眼,问骑士道:“来的是谁?有多少人?”
“三个人,“马人战士面色古怪,“他们自称寻龙者,还问我这里是不是白云城,有没有一位坦格利安家的女孩孵出了龙。”
“what?”惊骇之下,丹妮直接彪了一句英语。
“这怎么可能?你确定他们问的是‘白云城’?”她急忙问道。
“是的,那个缚影士就是这么说的。”
“缚影士?”丹妮又是一惊。
她虽然给这座城市命名为“白云城”,但一直以来她也认为这里不会有外人来,所以城门口压根没挂“白云城”的牌匾。
而且......
“我的龙呢?”她朝天空看了看,问身边的人,“白龙和绿龙,他们飞回来了?”
“没有。”马人都摇头。
黑龙在读火箭班嘛,学习任务更重,多数时间都跟在丹妮身边。此时,他便站在小银马马鞍上,扑扇着翅膀,用深邃的红色眼睛打量周围的人。
小白与小绿两个调皮的野孩子文化课不行,只能去当个体育特长生,嗯,丹妮减少他们的训练课程,多出来的时间让他们自己去外面狩猎。
不好好读书,就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吧!
“难道他们在外面遇到我的龙了?”丹妮摸着下巴思索,“可即便看到龙,又怎么知道是坦格利安......”
“卡丽熙,他们不仅知道你是一位坦格利安,还喊出‘丹妮莉丝’的名字呢。肯定是那个缚影士,阴影之地的巫师会预言魔法,大家都知道。”那马人叫道。
“嗯,大家都知道。”阿戈认真点头。
“大家都知道。”马人侍女姬琪也出言应和。
又来了......
丹妮悄悄在心里翻个白眼,对阿戈道:“去将拉卡洛与乔戈叫来,对了,乔拉爵士也叫上。”
这时候乔拉正在广场上教孩子们练习剑术。这段时间,丹妮自己也时不时去学习一会儿。
几个月下来,只锻炼基础剑术的她,竟然将自己的力量与技巧提高了一大截。
“魁洛,跟我去会见来客。”她转过头,看向报信骑士问:“你们没将他们放进城吧?”
“没有,卡丽熙你说过,只有经过你的允许,才能让外人进城。”马民连忙道。
丹妮愣了愣,她有说过这个命令吗?
但仔细回想一会儿,似乎......好像她还真说过,刚进入白城第二天,她让人往城门洞塞石头时说的。
已经很久了,她自己都忘了,没想到马民一直在严格执行她的命令。
唉,马人虽然性子直,老是不分场合地顶撞她,可论忠诚度与执行力,真没可挑剔的。
一边骑马走在街道上,丹妮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一行人已经来到城门口。
木排城门高高吊起,她带着魁洛等十来个咆哮武士穿过逼仄的城门洞,来到城门之外。
刚一出城门,丹妮就心里一突,那三个人先不提,可他们的坐骑竟然是骆驼!
她不是什么战略家,也非精英政客,可脑子灵活,几乎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对马人可算绝地的红色荒原,对于其他人只不过是稍微难走一点的道路。
红色荒原不是绝地,也意味着它不再是自己小卡LS的保护屏障。
此地不安全了!
为何马人穿越红色荒原如此艰难?
丹妮一行人一路南行费尽周折,要不是她看过贝爷的野外求生节目,八成要与原本的丹妮一样,走一路死一路,为何会这样?
其实很简单,马人的交通工具不对。
就像肌肉型的越野车和公路汽车,它们用途不一样,如果混淆着使用......用越野车上下班,你一年花的油费都够买一辆新车;驾驶着宝马去挑战没有人工道路的大荒野,呵呵,离开公路那一刻估计就得趴窝。
马人骑乘的草原马矫健有力,冲击力、速度、耐力都是第一等的存在。
多斯拉克民族存在几千年,草原马也被定向培育了几千年。多斯拉克人行走在草水丰富的多斯拉克海与诺恩河大平原,他们的战马也为这样的环境而生。
可它们终究只是适合草原的战马,耐热、耐旱能力太差,无法适应红色荒原环境。
所以丹妮不能死操它们,不能压榨马人坐骑的体能,卡LS人人有马骑,一天也只能走一百公里。
而骆驼号称“沙漠之舟”,穿越恶魔草丛生的荒原,如同在自家庭院散步。
“我就是孵龙者,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外面天气热,我们进城吧。”丹妮连身份都不问,自报身份后便直接开口邀请。
那三个骑骆驼的人也很有礼貌,他们熟练地解开包在头上的阿拉伯巾——装备好齐全,接着依次自我介绍。
左边那个白皮肤蓝嘴唇、脸颊肌肉干瘪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语说:“伟大的龙之母、大草海上的卡丽熙,吾乃魁尔斯的大男巫,俳雅•菩厉。”
他在与丹妮说话,目光却炽热地望着盘膝在她头顶而大黑。
中间秃头肥胖的男子皮肤也很白,奶白奶白的,比丹妮这个白人更白,那颗比成龙大哥还大的鼻头一侧,镶嵌着拇指肚大小的绿翡翠。
他用流行于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语说:“坦格利安的公主,感谢您的邀请,您的善良如同您的美貌那样显眼,鄙人札罗•赞旺•达梭斯,身列魁尔斯十三巨子。”
这货嘴上说着仰慕丹妮的话,看向她的目光却像是在评估货物的价值。
不过与两外两人相比,丹妮还是更乐于与他打交道,因为只有他没有超越凡俗之外的力量。
第36章 邀请
第三人便是亚夏来的缚影士,她戴着木漆面具,用流畅的七国通用语说道:“你好,龙之母,我是阴影之地缚影士,魁晰。”
红色油漆的木壳面具遮挡了她的眼神与面部表情,丹妮无法从她平淡的声音里听出她的内心想法。
丹妮点点头,让马人让开道路,她与客人先行,他们随后跟上。
刚穿过城门洞,丹妮就见到乔拉爵士与她的血盟卫联袂而来,于是在同行前往宫殿的路上,她又为他们相互介绍了一遍。
“你们为寻龙而来,”乔拉问出一直埋在丹妮内心的疑惑,“可你们如何知道这里有龙?”
“天上的星辰指引着我们。”魁晰简短地说。
“星辰?”乔拉疑惑不解。
“就是它。”男巫指着依旧挂在天空的红色彗星说道。
都过去三个月了,彗星还是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比当初暗淡了很多。
也许不久之后,当人们抬起头,会疑惑发现它不知何时彻底不见了。
“泣血之星?它一直在变幻方向,怎么指引你们?而且,它的出现与龙有关系吗?”乔拉问道。
“对你们这样的凡俗之人,它只是一颗千年难得一见的彗星,可掌握神奇力量的我们,却亲身感受到天地间的巨大变动。”男巫盯着大黑,声音幽幽道。
“这太夸张了吧?之前也不是没有过龙,虽然大家一直说龙已经绝迹一百多年,可那只是在维斯特洛。
铁民说落日之海的深处有海龙,还有冰龙的传说不绝于世,即便是巨龙,也有它们的消息从世界隐秘之地传来。”乔拉认为男巫在说大话,估计是想诓骗自己的公主。
“嘿嘿嘿......”男巫诡异的蓝色嘴唇挂着显而易见的讥诮,他甚至不屑于回到“凡夫俗子”的问题。
“啧啧啧,这是个充满风沙与朽败气息的城市,完全配不上尊贵的龙之母。”脑袋圆滚滚像一颗白煮蛋的魁尔斯商人在骆驼屁股抽了一鞭子,紧走几步凑到丹妮身边,用浮夸的语气邀请道:“卡丽熙,您天生就该戴着最华贵的珠宝,穿着密尔丝布织就的精美礼服,身边奴仆环绕,住在最接近天神的宏伟宫殿里。
只有世界之中心的魁尔斯能满足这一切。
而正好,鄙人有能力也有最真诚的心为您提供这些服务。请您离开这个破烂地方,随我去魁尔斯吧。”
“哈哈,达梭斯先生,你是一位高贵且慷慨的绅士,可我还有一大群部民要照顾呢。”丹妮笑着婉拒道。
“哈哈哈......”札罗却仰天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骄傲与优越,“卡丽熙,你真该去魁尔斯的,这处荒漠之地污染了您的视界。
我家最小一个角落的厢房,也能轻易接纳您所有的部下。
事实上,世界各地来魁尔斯拜访我的国王与大贵族,他们的随身携带的仆役也比你的人多,而我曾一次招待过35位高贵的访客。”
嗯,翻译成容易理解的话:我家随便一个卫生间都比你家整个房子要大,而我家有35个卫生间。
丹妮很想说,我有三座城。
“唉,你们可能不知道,卓戈卡奥已经死了。”她叹气道。
“我们当然知道,”札罗立即道:“最强大的马王去世,大草海又多了几个卡奥,整个厄索斯大陆都知道了。”
丹妮愣了愣,为这个世界诡异的信息流传速度感到惊讶。
其实,等亲眼见识过信鸦的bt之处,她也就不会这么震惊了。
“问题是,篡夺者一直没放松对我的追杀,上一次在神圣的马王城也敢派人毒杀我。没了卡奥庇护,离开这儿后他再派人来怎么办?”
“卡丽熙,不用担心,篡夺您父亲王位的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去快半年了。”
接着札罗开始讲述从落日之地传来的消息。
与丹妮看过的电视剧剧情一样,“老伯”打猎过程中,喝了蓝赛尔加了料的酒,迷迷糊糊中被野猪拱死了。
身前有多伟大,死亡时就有多窝囊。
嗯,蓝赛尔·兰尼斯特,王后瑟曦的堂弟,兼自发热自卫棒。
老伯那个人嘛,年轻时牛掰得一塌糊涂,他的钉头锤可以在“冰与火兵器谱”上排名第三,仅次于魔改版的魔山,与手持巨剑“黎明”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
红毒蛇、卓戈马王、海王第一宫廷剑士西利欧,都差老伯一个档次。
雷加、白牛再差一个档次。
丹妮身边的乔拉莫尔蒙...有点尴尬,估计又差了白牛一两个档次。
这并非有意抬高老伯,冰与火全书中只有他力量与敏捷两种身体天赋都达到满值。
技艺可以锻炼,天赋决定了一个人的上限。
他年轻时捶死雷加的战绩就不提了,只说老伯人生最后一战。
嗯,就是被野猪拱死的那一次。
当时他喝了几大袋子加了料的烈酒,一时躲闪不及,狂奔而来的野猪獠牙刺入唧唧,从下腹一直往上划开一道半米长的口子,要不是胸口的肋骨挡住,当时就断成两截了。
胖肚皮里的肠子、内脏像憋了几天的大便,一时通畅了一般,“哗啦啦”,欢快的流了一地。
换做一般人,唧唧被人踢一脚也该立马委顿倒地,可人家老伯恁是绝地反击,在那么重的伤势之下,用手里的长矛捅死了挂在自己胸前的野猪。
悍勇到极点。
事后他还坚持了几天,留下遗嘱,与好基友奶德回顾了一遍往昔峥嵘岁月,才在罂粟花奶的帮助下死去。
可这么勇猛强悍的战士,竟惨被老婆“色后”戴了无数个绿帽,三个儿子全不是自己的。
嗯,瑟曦与自己弟弟的种。
瑟曦不想给自己老公生孩子,连房事......老伯每次喝醉酒找她,她都故意造成两人发生关系的假象,事实上连手都没给碰一下。第一次瑟曦怀上老伯孩子后,她似乎故意让其流掉。
(ps:这点与电视剧《权利的游戏》不一样,瑟曦完全不爱劳勃,甚至不愿与劳勃同床,履行义务时,故意把劳勃灌醉——他自个也常常喝醉。14年来,劳勃与瑟曦牵手的次数,可以手指头数清楚。)
艾德成为首相后,在几个心怀叵测之人的暗示下,很快察觉基友为别人养娃的事实。
然后,他让色后知道自己知道了。
色后知道他知道后,先下手为强,让自己的情人之一,堂弟蓝赛尔,给老伯酒中下毒。老伯如上描述的那样,惨死野猪獠牙之下。
当然,札罗对丹妮讲述的内容并没有这么详实,他只说有流言劳勃是被瑟曦害死的。
“所以,你不必再担忧篡夺者对你不利啦。”他安慰丹妮,“在魁尔斯,在我的保护下,没有人能伤害到你。”
丹妮点点头,顺着他的话题道:“从这到魁尔斯有多远?骑骆驼到这用了几天?”
“1000公里左右,我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来到这。”
丹妮心里估算,他们的速度似乎与她的卡LS南行的速度差不太多。
唯一区别,骆驼在这样的环境下还能继续走一千公里,而她的卡LS只走了500多公里便濒临崩溃。
一行人说着话便来到宫殿门前,广场上一群老人孩子惊奇地看着骆驼上的三名客人。
丹妮为客人准备了清水和马奶酒解渴,还空出三间靠近花园的卧室给他们休息。
晚上的时候,她又在广场上举办了一场篝火晚会,有蘸了李子酱的烤马肉,蘑菇与熏鹿肉炖汤,黄油甜菜,芜菁炖菜,节省下来的葡萄酒。
几乎是她的卡LS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
三个从魁尔斯来的客人也从骆驼上挂着的箱包里拿出红酒、香肠、鱼子酱。
丹妮还将自己三条猎犬大的龙拿出来给他们观看,还让他们摸了摸小龙。
她与乔拉一直主意观察他们面对龙的反应,魁晰抚摸黑龙的动作充满敬畏,男巫双眼完全无法掩饰渴望。
大商人札罗笑眯成一条缝的眼睛似乎在放光,向丹妮表达了对龙体表高温的惊奇。
总的来说,客人们对丹妮今晚的招待十分满意。
最后,送他们回房休息的时候,丹妮告诉札罗,她会郑重考虑魁尔斯之行的可能。
“你们怎么看?”
丹妮没有立即去睡觉,她将乔拉、血盟卫、几名老人、三个侍女叫到在一起,召开“关于是否去魁尔斯”的统一意见大会。
与其他卡奥将老人当没用的累赘不一样,丹妮十分重视能在大草海残酷环境下活到60岁以上的老人。
除了那个华生有点判断失误之外,牧马人阿凡提,铁匠老人所罗门,都给了她带来非常大的惊喜。
比如阿凡提,简直是养马达人。
红色荒原这么个荒凉的地方,马儿不仅没少,几个月下来,还多了十几匹新生的小马。
放在现代社会,那些世界著名赛马俱乐部,估计会为了争夺他打破头。
所罗门是个绿头发绿眼睛的外族部民。
多斯拉克人没有铁匠,一直靠外族奴隶帮忙修理武器。卓戈父亲向科霍尔索要礼物时,城邦的贸易亲王将获罪入狱的所罗门当成礼物送给了马人。
嗯,瓦雷利亚在大灾变中毁灭后,科霍尔的铁匠技术世界第一。
里斯的妓女,密尔的工艺品,科霍尔的布料与铁匠,潘托斯的香料与奶制品,布拉佛斯的铁金库,瓦蓝提斯的奴隶......
九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然是什么都交易,但它们也各有各的特色。
第37章 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去不去魁尔斯,其实就像当日“要不要带领卡LS南下”一样,貌似前途莫测不可轻易决定,却又别无选择。
“公主殿下,很显然,他们为寻龙而来,对你的龙也有超越兴趣之外的关心。一旦他们中有人打算强夺,你待在这里反而更加危险。”乔拉思索片刻后说道。
“喔?”
“凡是贸易城邦,无论普通商人还是贸易亲王,他们皆重利轻义,毫无荣誉感,但唯有一点值得所有人信任。”乔拉眸中闪过一道精光,“那便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贸易城邦存在于世的根基,信用!”
“简单来说,大海之上,野外大道上,任何一位商人都可能化身强盗,凭武力抢夺自己看中的东西。
但在贸易城市中,他们会熟稔地使用欺骗、敲诈、引诱等手段获利,却绝对不会强夺对方的财物。”
看到丹妮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笑了笑,道:“越是大商人,手段也越阴毒,越柔和,可这个世界广大却也信息流畅。
如果札罗三人对你发出了邀请,理论上他也承担了护卫你的安全的责任。
并非他们有多高尚,而是他们在其他商人心中的信誉,远比眼前任何的利益都更有价值。
公主殿下,你长期在西大陆各大城邦流浪,对此应该有更深刻的理解才对。”
丹妮点点头,篡夺者对坦格利安兄妹的悬赏一直没有停,但每一位招待过他们的贸易亲王和总督都没砍掉他们的脑袋拿去换钱。
利益不对等。
但世界上仅有的三条龙足以让任何人主动丢掉荣誉与信用。
“即便七国流行的宾客权利也有被人践踏的时候吧?”她说道。
乔拉仿佛被她的话惊呆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除了传说中的鼠厨师,谁践踏了宾客权利?最愚蠢、最疯狂、最无知的人也不会去主动破坏宾客权利。”
呵呵,过两年,等罗柏·史塔克的死讯传来,你就不会这么惊讶了。
“鼠厨师是谁?”她问道。
“鼠厨师是一名守夜人,在长夜堡当厨师。他与当时的凯岩城国王有大仇,在那位安达尔人国王带领儿子与封臣巡视长城的时候,守夜人招待了他们。
某一天夜晚,鼠厨师找准机会,暗杀了国王的儿子,然后用王子的肉和洋葱、胡萝卜、蘑菇等佐料一起做成一个大馅饼,撒上胡椒与盐巴,搭配培根肉和暗红色的多恩葡萄酒。
他把馅饼呈给国王,国王吃下自己儿子肉饼,并大声赞其美味,还让厨师再来一块
这件事连诸神也看不过去了,祂们将厨师变成一只老母猪般肥硕的白老鼠,从此以后,只能吃自己的孩子。
鼠厨师一直在长夜堡游荡,被永远也无法满足的饥饿感驱使着,不停吞食自己的子孙。”
昏暗的灯光下,乔拉的模糊的面容有种说不出的阴森,丹妮的两个马人侍女缩成一团,杏仁眼睛里带着惊慌,四处打量,似乎在寻找不知会从哪里冒出来的白老鼠。
“咳咳,非常棒的睡前故事,但这也太没威慑力了吧?”丹妮轻咳几声说道。
“这是真的,在北境,连小孩子都知道。”乔拉不满嚷道。
“故事前半头应该是真事,但后面的诸神惩罚......”丹妮摇摇头,问他道:“你认为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
乔拉立刻说道:“诸神就是诸神,当然是所有神灵都见不得鼠厨师肆意践踏宾客权利的行为啦。”
“呵呵,北境,特别是长城那一片区域,属于旧神的地盘,而安达尔人信奉七神。也许人类会因为政治和谐的原因,认可七神与旧神并存的现实。
但七神教义只认可自己为唯一神灵,祂如果真实不虚,怎会与旧神合作去惩罚一个人类?”
乔拉叹口气,神情无奈说,“公主殿下,这个故事目的在于警告世人:一个人有权力复仇,但杀害自家屋檐下的宾客,践踏宾客权利,诸神便决不会原谅。”
“诸神是否存在,又或者是哪位神灵惩罚的鼠厨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这个故事,明白尊重神圣的宾客权利的道理。”他用教育顽皮孩子的语气总结道。
唉,不明白的人是你啊,大熊。
正因为这个故事说教意义太明显,让故事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这个故事让聪明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利用他人对宾客权利的信赖,可以轻松而畅快地复仇,诸神却绝对不会因此而惩罚他。
鼠厨师结局可能会很凄惨,但惩罚他的只会是那位伤心的国王,而不是诸神。
对鼠厨师来说,他一介平民,还被发配到长城,几乎永远失去了复仇的机会,更何况复仇对象是一位国王。
什么宾客权利,对那样的人物没有一丁点意义。
不过有些话自己心里想一想就算了,真说出来其他人一定会对她“另眼相看”:没想到公主殿下你是那样的人。
好似她已经做了某些事一样。
所以,丹妮只是问:“你建议我们去魁尔斯?”
乔拉点点头,认真道:“魁尔斯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大城市,那里有你需要的东西,比如海船与水手。如果发现魁尔斯人不怀好意,我们可以立即乘船离开。”
“劳勃·拜拉席恩死了,您真的没想法?”他定定看着她,似乎想穿过眼前紫罗兰色的迷雾,直入内心深处。
让异鬼去当那个七国之王吧!
丹妮在心里吐槽,面上却一点不显,反而露出渴望之色,道:“我有机会?”
维斯特洛是乔拉的家乡,他为了回家才甘愿当去劳勃的间谍。
毫无疑问,在拜拉席恩与丹妮之间,他心中的天平已经大大倾向丹妮。
可如果知道丹妮无心回归七国,那时候,天平另一端托盘放置的便不再是“对君临对现任国王的忠诚”,而是“回家的诱惑”。
思乡之情与爱情是同等级的存在。
更何况某人早就给可怜的骑士发了好人卡。
“在这里,什么信息也接收不到,我也无法判断七国此时的情况。唯有一点,即便篡夺者死了,他还有两个儿子,王后可是兰尼斯特啊!
至少拜拉席恩与兰尼斯特会阻碍您的回归。
艾德史塔克几乎拿劳勃当亲兄弟,他也不会支持你。
而谷地的艾琳、三叉戟河的徒利与史塔克是姻亲,他们也......”乔拉一脸纠结地说。
他并不知道王后的儿子没一个是拜拉席恩,也不知道艾德已经被王后下狱,说不得这会儿已经被新王乔佛里砍掉脑袋。
这几年维斯特洛的政治形势比海上的风暴还要不可预测,魁尔斯距离君临还是太远,信息延迟高、误差大。
“唉,公主殿下,咱们还是先避开维斯特洛,安心等龙长大吧。”乔拉说了个老成持重的建议。
丹妮点点头,其实乔拉一直很谨慎,也很现实。
“你们有什么建议?”她看向当了半天吃瓜群众的马人。
“卡丽熙,你是我的吾血之血,你说去哪就去哪吧!”乔戈抠了抠光秃秃的头顶,一脸焦躁地说道。
马人其实不想去远离草原的地方,他们认为海水是毒水,应该远远避开,可愚笨的脑瓜又无法想出更好的建议,只能又焦躁又无奈。
见另外两个血盟卫也一个态度,丹妮又问老人代表,“阿凡提,所罗门,你们有什么想法?”
“要不,我们今晚偷偷离开这,去西边的山脉?”阿凡提说了个比较脑残的建议。
科霍尔老人立即摇头,劝道:“如果我们欺骗魁尔斯人,那我们就不再是他们的朋友与贵宾,而是敌人。大家想过没,他们是怎么找到这的?”
“预言,缚影士会预言。”姬琪惊恐大叫道。
伊丽纠正她道:“是星辰在为他们引路,我下午亲耳听那个蓝嘴男巫说的。”
“去了西边他们也能找到我们。”多莉亚点头道。
“魁洛,从明天起,你要一刻不离地守着我的龙。”丹妮心中有了决定,对自己的“巨龙守卫”说道。
“卡丽熙,只要我还活在,没人能偷走您的龙。”魁洛神色坚定道。
会议上大家有了共识,第二天一大早,丹妮就告诉三位客人自己的决定。
魁晰依旧瞧不见神色,男巫与商人直接表达了欢迎与开心,他们两个都郑重承诺,在魁尔斯,丹妮与她的卡LS将受到他们的保护。
上午时候,丹妮派骑士通知另外两座白城的牧民,让他们把卡LS的马队带到白云城,在西方山脉狩猎的人也得到通知。
如此,四天后,丹妮的卡LS再次出发了。
目标,西南方的魁尔斯。
当然,那四天丹妮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她安排阿戈一人三马,带够食物与清水,先一步向魁尔斯出发。
札罗给阿戈写了一封信,阿戈到达魁尔斯后,只需将信交给他的管家,就会有一批仆人带领骆驼队向着红色荒原出发。
骆驼群将携带大量的食物与清水,更重要的是,卡LS不用再顾惜马力,等骆驼到来,马人可以换乘更舒适的骆驼。
第38章 神秘力量(大家圣诞快乐)
阿戈没有顾惜马力,三天之后就遇到魁尔斯城的附属村落,丹妮他们还未出发,三百匹挂满物资的骆驼大队便向白云城方向驶去。
卡LS一直走了足足四天,死了七八十匹马,队伍几乎喝光了水与马奶,终于遇到骆驼大队的探骑。
如此,这场足足一千公里的接力赛终于完成交接棒过程。
丹妮放下心来,开始关注自己的问题。
弥丽巫魔女与这次寻龙者的预言两件事,已经让丹妮完全明白:除了龙,这个世界还真有魔法与巫术。
她想找魁晰请教一番。
至于为何不是男巫...嗯,这几天商人札罗一直在丹妮身边说男巫的坏话。
“男巫的确有过一段强盛的时期,那时候连瓦雷利亚的龙王也对他们另眼相看。”
札罗在另外两位客人不在场时,悄悄对丹妮说:“但今日不同以往了,那些蓝嘴唇的家伙,就好似码头酒馆里的羸弱的老兵,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然忘记力量与技巧早已离他们而去。
他们躲在尘埃之殿,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
“那魁晰呢?”她又问。
“那个女人......”商人眼里闪过敬畏之色,讷讷道:“她来自阴影之地的亚夏,俗话说‘宁肯吞下毒蝎子也好过相信黯影之子’,她的力量只会让她更加危险,卡丽熙,你可别相信她。”
如此,丹妮也搞明白预言她存在的人是谁了。
不是一直对她侃侃谈论玄学怪术的男巫俳雅,而是低调得让人忽略其存在的魁晰。
那个女人不简单。
寻找到机会,丹妮将自己的骆驼向戴着木漆面具的女人靠过去,小声问:“魁晰小姐,你懂预言之术吗?”
既然有骆驼可以骑,丹妮当然要解放自己的小银马了。
魁晰不仅戴着木壳面具,外面还缠了一圈阿拉伯巾,她的脑袋向丹妮方向转过去,完全看不出眼神与表情。
“丹妮莉丝,亚夏之地的人不流行叫‘小姐’。”她嗓音清冽地说道。
“好的,魁晰法师。”丹妮打蛇上棍,“你能预测我未来的能否再生一个孩子吗?唉,我可怜的雷戈,他......那个叫弥丽的巫魔女诅咒我,说我的子宫再也无法孕育生命。”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泛起水润的光泽,脑袋也伤心地偏移过去。
魁晰顿了顿,终于说出一句让丹妮忍不住在心底欢呼的话,“请抛开过去的忧伤,未来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至于孩子...唉,我无法预言这种事。”
“为什么?你都没见过我,便知道我孵出了龙,还停留在白云城?”丹妮似乎不想让人看见她哭红的眼睛,也拉起脖子上的丝巾往自己脑壳上缠了几圈。
魁晰说道:“预言是一种难以捉摸的魔法,泣血之星出现时,我察觉到魔法的力量在快速复苏,如海潮席卷堤岸上的城镇。
于是,我睁开眼睛,努力去看清这个世界,最本质的世界。结果我看见你在荒原上驯龙。所以,你明白了吗?”
“不太明白。”丹妮老老实实道。
“凡人畏惧并诋毁魔法与巫术,其实那是一种普通人没资格学习的智慧。本质上,它就像看见东方地平线染上绯红,便可知太阳即将升起一般简洁,明了。”魁晰看向丹妮,似乎在询问这下是否明白了。
“可能我就是没资格掌握那种智慧的普通人吧。”丹妮苦笑,她还是没听明白。
“呵呵呵,普通人能让这个世界再次掀起魔法潮汐?”魁晰竟然笑了。
接着,她第三次解释道:“我看见东方的天空被晕红,所以知道太阳即将升起。如果我看不见,或者不去看,那我什么也不知道。
所谓预言,只是世界将信息展现在我眼前,然后我去看了,我便知道了。
关于你能否再生孩子未来,与之相关的信息要素从未出现过,无法归纳,无法揣度,所以我也不知道。”
这一次丹妮大概明白了,预言有点像大数据分析,不过预言家除了自己搜集信息进行归纳之外,泛世界意识也会在冥冥中给他们传递模糊的消息。
龙为这个世界带来魔法,影响力太大,如同海潮汹涌,所以魁晰可以清晰看见“海浪”,进而看见波涛之上的始作俑者,丹妮和她的龙。
而孩子的事,也许对未来有大影响,但在此时,“海潮”还未掀起波澜。
魁晰眼前,海面平静无波。
除非有更强的存在,视线可以穿透海水,见到大洋深渊汹涌的暗潮。
比如,绿先知。
“你能不能教我魔法的知识?”丹妮用期待的眼神看这魁晰问道。
“可以,你可以随我去亚夏,那里有你需要的全部知识。”魁晰用一种“就等你说这句话”的语气快速答道。
丹妮踟蹰了,也猛然间惊醒过来: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除非他爱你。
显然魁晰绝不会爱她,那她爱谁?
她的龙!
“我乃风暴降生的龙石岛公主,复兴坦格利安家族的王朝是我的责任与使命。我的目标在西方,西方的维斯特洛,不能南辕北辙。”
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慕容复与她同在。
慕容复说要光复大燕,谁能不信?
魁晰理所当然地信了。
于是,她又恢复之前沉默寡言的状态,似乎丹妮不去亚夏,她便不再理睬她。
魁晰的路子走不通,丹妮只得去找备胎。
“大男巫阁下,听说魔法咒语是独立交流语言之外的特殊语言?”这一次她没有顾忌,没有等其他人不在的时候偷偷询问,大家吃完饭准备休息之际,她直接大声问了出来。
男巫俳雅•菩厉很喜欢与丹妮说话,除了夸耀魁尔斯的伟大与繁荣,便是讲一些稀奇古怪、让人难以分辨真伪的巫师故事。
此刻听了丹妮的问题,他很高兴地说道:“卡丽熙,您有探索神秘知识的勇气与智慧。没错,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涉及神秘力量的职业,比如缚影士,男巫,炼金术士、月咏者、红袍僧、黑暗术士、死灵法师、云空法师、火术士、血巫、拷问者、审判骑士、毒剂师、女祭司、夜行者、易形者......”
大男巫如数家珍,一口气说了几十个魔法职业,丹妮张大嘴巴,都听傻了。
这到底是低魔低武的冰与火的世界,还是说她来到费伦大陆的一个“博德之门”?
俳雅喘了口气,道:“您的先祖所在的瓦雷利亚,也有自己的血魔法体系,基本上每一个有真正力量的神秘学体系,都有一套自己的魔法语言,也即是咒语。”
“为什么大家不共用一套咒语系统?”丹妮不解道。
“这......”男巫蓝色嘴唇开阖,表情犹豫,“也许各家巫师派系的发源地不同吧,就像我们男巫与瓦雷利亚血巫,两个不同文明,语言也不一样。”
这话完全狗屁不通,即便两个隔着10万光年的文明,他们研究出的物理公式也会一摸一样,他们的数学课上,依旧是“1+1=2”,真理也许不会永恒不变,却必然有一定的共同性,哪能像他说的那样随意。
除了他们没掌握真理,他们的咒语无法涉及世界本质,是个欺世盗名的玩意儿。
似乎看出丹妮的想法,魁晰说话了。
“这是什么?”她握着一根木头对着丹妮问。
那就是一根表面磨得光滑的黄褐色短棍。
她将自己看到的老实说了出来。
魁晰点点头,有将手掌对准乔拉,“这是什么?”
“一个男人?”乔拉迟疑道。
魁晰又点点头,第三次将掌心对准马人侍女伊丽,“这是什么?”
“一个女人?“伊丽惧怕地看了缚影士一眼,弱弱说道。
当魁晰将掌心的木头朝向阿戈时,他说是一只狮子。
最后,魁晰将掌心完全摊开,火把的映照下,可以看见白皙的手心立着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一个身子三颗脑袋,怒吼的短发战士,面容温婉的长发女人,龇牙咆哮的雄狮。
这下丹妮明白了,魁晰之前对每一个人,只展露了雕像的一部分,所以四个人做出四种不同判断。
“现在你明白了?”魁晰木壳面具对着丹妮,火光下反射明暗不定的红光。
“最伟大的魔法师也无法掌握全部的真理。”丹妮点头道。
简单来说,就是巫师界的“盲人摸象”。
乔拉突然问道:“男巫阁下,你刚才说的易形者,是不是指曾经的森林之子?”
每一个北境人都是在易形者的恐怖故事中长大的,他们也许没听过月咏者、云空法师那样的名号,易形者却如“鼠厨师”一般让人印象深刻。
“曾经?”男巫摇头失笑,“安达尔人,我明白你们的想法,森林之子是传说,易形者也是传说,世界就像你们家学士期望的那样,没有一丝奇迹的力量。”
“他们已经消失几千年了。”乔拉皱眉道。
“他们从未消失,只是被你们刻意隔绝、遗忘。当我从亚夏离开,前往西方寻找命运的方向时,还从一位易形者手里购买过魔药材料。他的猎鹰可以采摘山巅之上的红莲花。”魁晰冷淡道。
“易形者都跑亚夏去了?”乔拉惊讶的同时也大大松了一口气,似乎在感慨:妖魔鬼怪都离开了,真好。
丹妮却不淡定了,她明明记得,《权利的游戏》里明确说过,易形者是旧神的专属。
怎么可能会有维斯特洛大陆之外的易形者?
第39章 魁尔斯
“我听人说,只有维斯特洛北境信仰旧神的信徒,才有可能成为易形者,难道亚夏也有鱼梁木?也信奉旧神?”丹妮问道。
“丹妮莉丝,你知道什么是旧神,什么是易形者吗?”魁晰反问道。
丹妮看向乔拉,“旧神是一颗刻画人脸的大树?”
“那是心树,旧神是众多远古神灵的统称。”乔拉缓缓说道。
“旧神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信仰,作为信徒的易形者觉醒自然之灵,可与具有灵性的动物融为一体。”魁晰跟丹妮说,“这话是一位寻求智慧的老易形者告诉我的,他来自落日大陆长城之外。”
“塞外野人?”乔拉惊呼,“他们怎么跑到几万里之外的亚夏去了?”
“你口中的野人也是智慧人种,他们有寻求智慧与文明的渴望。但出了长城他便感受到深深的绝望,因为你们是如此地嫉恨易形者。
于是,他来到神秘人士的圣殿,阴影之地的亚夏。”魁晰徐徐地说,木漆面具一直对着丹妮。
“丹妮莉丝,安达尔人的维斯特洛容不下你...和你的龙。”这句话轻飘飘在丹妮耳边响起,其他人却一点反应也无。
传音入密?
丹妮惊到了。
此后几天丹妮一直心怀惴惴,不敢再与魁晰独处。
她问过乔拉与男巫,巫师与魔法师都不能做出如搓火球,或者扔冰锥那样的“物质化”攻击,只能通过咒语、阴影、血液间接地伤害他人。
她怕魁晰悄悄给自己来一发“影子束缚术”,晚上睡觉时候也开始让侍女轮流陪伴。
不过丹妮似乎想多了,那晚之后,魁晰再没主动与她搭过话,也没寻机会与她独处的意图。
直到他们离开红色荒原,进入魁尔斯的地界,丹妮终于忍不住,问缚影士道:“巫师阁下,你懂得古瓦雷利亚的巫术咒语吗?”
“你想学?”魁晰虽不与她主动说话,却也从未拒绝过她。
“唉,世道艰险,我不想再被邪恶巫师伤害。”丹妮哀伤地叹息道。
“我不懂瓦雷利亚咒语,因为它对我没用途,但如果你愿意,可以去亚夏,那里应该有人可以教你。”
魁晰幽幽道:“阴影之地有消息流传,古瓦雷利亚血巫的后裔依旧活跃在某地。”
“太远了,我要去维斯特洛当女王。”丹妮摇头。
第二天中午,丹妮见到一直被大商人札罗形容成天国之城的魁尔斯。
“当——”
与红色荒原同一颜色的砂岩城墙上骤然响起脆亮的铜锣敲击声,“风暴降生的坦格利安,龙之母丹妮莉丝,来啦!”
有人朝城里大喊,喊声连距离城门半里地的丹妮都听到了。
还不等她询问札罗是怎么回事,“呜呜呜——”
又是一阵悠长洪亮的号角声。
抬眼看去,10米高的城墙上立起一圈皮肤油光闪亮的黑人壮汉,从城垛露出来的上半身不着寸缕,健美的身体盘绕如青铜巨蛇一般的奇特号角。
“哒哒哒哒......”
一队骆驼骑兵秩序地从城里奔跑出来,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毛毯,驼峰间有华丽至极的鞍座,镶嵌着的红宝石与石榴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骆驼上的骑手也装备精良,身穿清一色的红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丹妮看不出那是在模仿什么动物的头颅。
似乎专门为迎接丹妮做了准备,面向红色荒原的这面城门没有闲杂人等。两列骆驼骑士有次序地从城门开始,往城外延伸足足200米。
“嚯嚯嚯!”骑士举起手中亮闪闪的青铜长矛齐声呼和。
长矛尖端绑着彩缎,随着手臂高举落下,彩带如云雾般飘荡。
魁尔斯人并没有大喊“欢迎龙之母做客魁尔斯”之类的客套话,他们只是用最热烈的行动来欢迎客人。
丹妮骑着骆驼与札罗并排而行,走在最前面,乔拉、血盟卫和男巫、魁晰紧随其后。
靠近城墙之后,丹妮才发现红色岩石堆砌的城墙上,雕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丘陵上啸月的狼群,甚至还有斑马和大象。
但丹妮靠近城门口时,刚才关上的镶铜实木大门又吱呀着向两边打开。
魁尔斯有三道城墙,穿过外墙城门洞,立马有一群小朋友跑过来,他们挎着花篮,笑嘻嘻跟在丹妮骆驼身边,往她身上抛洒五颜六色的花瓣,丹妮也不停回以最甜美的微笑。
其实她心里一直在吐槽魁尔斯人的古怪习俗,那些孩子只脚上穿着金色的凉鞋,身上什么都没穿,但并非赤裸着,他们身上都涂满了色彩明艳的图绘。
中墙12米高,用灰色花岗岩砌成,其上也雕刻了很多画面,不过不是野兽,而是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战士刀剑相交,矛盾互击,城下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
镶铁实木大门大开,喧闹声、欢呼声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突兀地向进入城门洞的丹妮涌来,那是无数人在欢呼,在呐喊。
中墙与内墙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街道,街道两边挤满了色调丰富建筑物,有梦幻玫瑰色的石楼,有涂成紫罗兰色高塔,有镶嵌绿翡翠的青铜拱门......
这些建筑的阳台上站满了围观的魁尔斯人,妇女穿着露出一边胸脯托卡长袍,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
那些肤色白皙的魁尔斯人或是向下抛洒红色的玫瑰花瓣,或是挥舞手里的彩色丝巾,或是朝着丹妮大声喊叫......
“当当当!”城市高塔上的钟声响起,丹妮突然露出古怪笑容。
这时候应该来一曲《亡灵序曲》,她就是那个一边接受子民欢呼,一边赶往王宫弑父的阿尔萨斯。
内墙高15米,黑色大理石筑成,墙上刻着男欢女爱的场景,嗯,俗称春宫图。
由此可知魁尔斯人的部分习俗。
随着丹妮靠近,内城镶着密密麻麻黄金眼睛的大门,如巨兽的嘴巴徐徐张开。
只有街道上的行人驻足,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丹妮一行人,内城并没有特殊的欢迎仪式。
丹妮看见了在这个世界堪称奇迹的高塔,高高耸立的塔尖如丛林般密集,走过每一个广场,都有一座动物形状的精美喷泉。
正午的阳光之下,挂起一弯小巧的彩虹,美丽极了。
大商人俳雅自豪地对丹妮说:“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方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让天下所有城市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这牛皮吹的......我就不信了,当年古瓦雷利亚还存在时,你们敢对龙王说这种话。
“是呀,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除了瓦蓝提斯,我差不多都去过。它们每一个都不配与这座海峡上的明珠相提并论。”丹妮乐呵呵地恭维道。
她不由注意到拱廊街道两边摆放的雕像,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威风凛凛地站立在白色大理石柱台上。
似乎在等待某一日多斯拉克人到来,将它们掠夺到马王城,与千千万万石雕神像一齐摆放在诸神大道。
穿过拱廊街道,卡LS在一处集市前停下。这里是几条街巷的交叉汇集之处,此时丹妮该决定接下来走哪一条路,去哪家做客。
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
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世界各地的精美造物在这里汇聚。
“喔,丹妮莉丝,我的绝代佳人,无论你看中了什么,只需轻启芳唇,我会立即将它们送到你的面前。”大商人夸张地说道。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哈哈哈,你的尘埃之殿能为她提供什么?”札罗自傲地对大男巫道:“十三巨子将送她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
丹妮立即面露喜色,委婉拒绝男巫道:“俳雅大人,您知道我的身世,也能洞悉我心中的渴望。梁园虽好,终非久恋之乡。我不隐瞒地说,我日夜渴望回到君临的红堡,那才是属于我的宫殿。”
你们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总有一天,老娘要带领十万多斯拉克咆哮武士洗劫这座城市。
心里发狠,表面上却必须让魁尔斯人相信,她对这座城市没有半分威胁与野心。
俳雅蓝色嘴唇上翘,似乎在优雅地微笑,实际上在内心讥嘲丹妮的幼稚,竟相信无耻商人的话。
等着吧,总有一日你会主动过来找我的。
“卡丽熙,您有超越年龄的智慧。请收下我的礼物,咱们改日再聊。”他递过来一罐油膏,向丹妮颔首示意,“在来魁尔斯的路上,您表现出对神秘力量的渴求,这罐圣油能帮您看见空气之灵。”
等丹妮接过礼物,他便骑着骆驼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女王陛下,你做了最明智的选择,”商人看着男巫离去的身影,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都是一丘之貉,何必乌鸦笑猪黑?
第40章 宾客权利
札罗不愧是魁尔斯的十三巨子之一,为她准备的宅邸,让见多识广的丹妮都感到惊叹。
盛开奇异花卉的大花园,宽阔的大理石浴池,高耸入云的水晶占卜塔——也即是观星台,甚至还有一座花园迷宫。
整片宫殿比之前见过的集市还大,别说两百多人的卡LS,再多两倍也住得下。
事实上札罗为她准备的奴仆就有200人。
等卡LS诸多马民在宫殿安置妥当,丹妮坐在水池边,惬意感受鱼儿亲吻脚趾的舒爽,感慨魁尔斯人竟然连亲亲鱼都有。
突然的,头顶的天空一暗,她转过头,惊疑发现魁晰悄无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
“我要离开了。”她说道。
“喔,再见。”丹妮吓一跳,还以为什么事呢。
“小心!”魁晰没头没脑地说。
“呃......”她愣了愣才讷讷道:“小心什么?”
“小心所有人。从现在开始,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龙,是一切神秘力量的源头。”
虽红漆面具挡住了她的表情,但丹妮还是听出她语气里的郑重。
警告过丹妮之后,魁晰如她来时一般,毫不引人注意地离开了。
丹妮也没了享受宫廷奢华生活的兴致,立即将乔拉与血盟卫也叫到鱼疗池边。让他们享受亲亲鱼的温柔吻触的同时,也将魁晰的警告说了一遍。
“我不喜欢她,因为我看不透她。”乔拉首先发言,“每一位缚影士都值得我们警惕,但她这次没有恐吓我们,从进入这座城市开始,我便感受到......一种很不友好,让人难以安心的气息。”
“我不喜欢奶人看我们的眼神。”拉卡洛面色沉重,咬牙道:“就像看从野蛮之地捕获的珍奇动物。”
魁尔斯人皮肤异常白皙,奶白奶白的,明显分辨得出比其它白人民族更白,故而多斯拉克人称其为“奶人”。
丹妮诧异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自己的血盟卫有如此敏锐的感知力。
没错,今天魁尔斯人的确热烈欢迎了他们,但欢迎也有很多种。欢迎贵宾到来与欢迎大熊猫入驻本市,肯定不一样。
所以,丹妮在通过中墙街道时,会不自觉将自己代入到阿尔萨斯的角色里。
——洛丹伦用庆祝胜利的钟声、万众欢呼、漫天飞舞的花瓣,欢迎阿尔萨斯得胜归来,阿尔萨斯当天便在洛丹伦发动亡灵天灾,屠了城。
“他们想看龙,”丹妮转向魁洛,“安排两组守卫,一明一暗地守着三条龙,只要在这儿一日,便一刻不可放松警惕。”
“阿戈,乔戈,你们安排人,男人女人,将我们驻地附近地形地貌,房屋结构、宫殿守卫情况,全部打探清楚。”
最后,她郑重看向乔拉,“爵士,我很明白如今的处境,所以,我要你去街市,去码头,去小酒馆,甚至妓院,去弄清楚魁尔斯普通民众对我们的态度,以及关于魁尔斯上层人士的信息。”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道:“既然这里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贸易中心地,肯定有维斯特洛人和其它城邦的商人,你去打探消息的同时,也可以将我和我的龙宣扬出去。”
“这......”乔拉爵士面露迟疑,“你之前还担心篡夺者派人暗杀你,如今主动向七国商人宣扬自己将带龙回归维斯特洛,那......即便篡夺者死了,还有他的儿子呢。”
“唉,此一时彼一时,孵龙的事已经暴露,如果君临方面一直关注着我,他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事。不如将这件事弄成一个焦点,既保护了我们自己,又......”
又扰乱众人视线,掩盖她的真正目标。
当晚丹妮享受了与豪华宫殿配套的奢侈食物,爆炒孔雀舌。
mmp,用孔雀舌头做菜,连最贪食的天朝古人都想不到吧?
第二天一大早,如同魁晰警告她的那样,魁尔斯的实权人物坐着轿子,在一大群仆人的簇拥下来到札罗的宫殿。
札罗陪着他们来到丹妮住处,他们宣称为她的美貌与高贵身世所倾倒,并真诚地送上丝绸、珠宝、奇珍动物、特殊技艺的侏儒等等礼物,最后他们一边流着泪赞美龙的伟大,一边睁大眼睛四处张望。
嗯,魁尔斯人很喜欢流泪,认为流泪是一种让他们显得更加文明的象征。
丹妮明白他们的意思,也不推辞,直接将拴着链子的小龙提溜出来,让那些魁尔斯权贵越发泪流凶猛。
魁尔斯上层由三大权利组织构成:王族,商人,男巫。
在巨龙消失魔法绝迹的时代,曾经强大无比的男巫没了力量,便没了权利;王族控制魁尔斯的骆驼骑兵与城市舰队,在名义上统治这座城市。
商人组成最有权势的三大公会,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香料古公会。一个商贸之城,其实际权利当然掌握在商人手里。
只不过三大商人公会之间的内部斗争非常激烈,如果不是为了钳制王族,他们早为争夺城市实控权而撕破脸。
第一日拜访丹妮的是其余另外12位“十三巨子”,第二天来的是碧玺兄弟会。
那些宝石商人见过龙之后,还特意花了一周时间,为丹妮打造了一顶三头龙王冠:魔龙蜷曲的躯体是黄金,翅膀是白银,三个头则分别由翡翠、象牙和玛瑙雕成。
第三日香料公会送了丹妮七十七箱来自世界各地的贵重香料。
嗯,坦格利安家族在统一七国时,为了以外来征服者的身份融入维斯特洛,放弃古瓦雷利亚神灵,转而皈依了七神教会。
理论上,丹妮也该信仰七神。
而对七神信徒,“七”,“七十七”,“七百七十七”都是吉利的数字。
第四日,丹妮便开始接待魁尔斯权利中下游的人物,小商人,政府要职人员,舰队长官,骆驼骑兵队长......
当她问札罗王族会不会来时,他语含不屑地说:“现在的王族,除了无上尊严与古老的荣耀,还剩下些什么?你就迁就一下,主动去见他们吧。”
然而想见王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要获得王族召见,必须具备资格,而这个资格掌握在几位权势者手里。
简单来说,就像唐三藏从如来佛祖那取真经,还需要向阿难迦叶送人事一样,丹妮要见到王族,必须打通各方面的关卡,送上足够的人事。
即便想走后门也得有门路,找不到关窍胡乱送礼,除了浪费人力财力没有半点用途。
札罗大义凛然地表示,他在这方面门儿清,可以教她找谁的门路,又该向何人送礼,每个人又该送多少。
丹妮很想说,去泥马德,老娘不吃这一套。
但乔拉这几天已经打探清楚魁尔斯的大概情况,王族的确失去对这个城市的实际控制权,但骆驼骑兵、护城舰队都归王族掌管。
丹妮搞不明白,为何掌握军权的王族为何失去统治地位,也许这就是贸易城邦的特性?
或者,商人更有钱,有钱便能雇佣更多的武装部队,比如佣兵?
札罗劝丹妮走关系以觐见王族的事,在高层不是秘密。
王族八成早已张开口袋,等她往里面扔金币,如果她不去,就是不给王族面子,不给王族面子便代表他们不是朋友。
哼,不是朋友,不是客人,那我就可以对你下手了。
乔拉劝她,“这是魁尔斯的习俗。即便在我们维斯特洛,也并非你去了我家,便一定享受宾客权利。
当宾客来到主人的屋檐下做客,接受主人提供的面包和食盐之后,宾客权利才生效。
如果主人将出鞘的剑横放在膝盖上,则表示他无意与客人建立宾客关系,宾客权利自然也就不存在。”
“可是,强行索贿也太低级了吧?难道七国也流行主人向客人索要礼物?”丹妮愤然道。
“咳咳咳......”乔拉好似被呛到般咳嗽起来,满脸的络腮胡也挡不住面皮的红晕。
“不会吧。”丹妮张大嘴巴,一脸不可置信。
“没魁尔斯这么赤裸裸。”乔拉爵士赶忙分辨道:“宾客向主人赠送‘宾客礼物’,主要是为了表达对对方提供食物和住所的感激之情。而且宾客离开,主人也可能会送给对方‘宾客礼物’。
这种传统一般发生在客人处于弱势一方的情况下,因为他害怕主人否决宾客权利。”
也是丹妮看剧时没注意细节,关于乔拉说的这点,在守夜人与野人卡斯特之间表现的尤为明显。
塞外野人卡斯特,冰与火世界第一**。他娶自己女儿为妻,女儿生下的女儿继续娶做老婆,如此连续不断娶了几十个又是女儿又是孙女的妻子。
他也有儿子,但所有的儿子刚一出生便献祭给了异鬼。
可以说,除了夜王几乎全部异鬼都是那货的儿子。
嗯,异鬼与尸鬼不一样,异鬼是活人转化而来,尸鬼是死人尸体被异鬼复活。
没有卡斯特提供房子与食物,离开长城北上的守夜人汉子,几乎要增加一倍的死亡率,所以守夜人有求于卡斯特。
不仅对他乱伦的行为视而不见,还常常被卡斯特勒索铁质武器,也即是‘宾客礼物’。
也因为宾客权利,守夜人总司令熊老即便知道卡斯特与异鬼有关联,也不能去伤害他。
宾客权利是双方面的,不仅主人不能加害客人,客人亦不会伤害主人——哪怕主人正在与魔鬼做交易。
乔拉见丹妮沉思不语,不由再次劝道:“先民有宾客权利的传统,安达尔人也有与之类似的法则。也许宾客权利在全世界通用,只是具体的表现形式不一样。”
“好吧,我给王族送礼,希望他们也能送我点儿‘宾客礼物’。”丹妮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