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麻雀
“就是教会银行的存单,不记名,见票兑钱。”
这个世界海贸特别发达,连带银行业也跟着繁荣昌盛,发行纸质货币不现实,但类似天朝宋朝“交子”的东西早就有了。
不过大多数都是实名制的大额度存单,没3个以上的金龙银行不收,而且只有当事人或其指定之人到场,并签字画押后,才能取钱。
当然,银行更鼓励存钱之人使用不记名存单,那种存单几乎等于大额纸钞。
但很不安全,如果丹妮被人打劫,一下子便损失两万金龙,可一名爵爷的赎金也才一百金龙......
所以,即便丹妮拿下吉斯三大城邦,也没从奴隶商人身上搜刮到多少不记名存单。
史崔克瞪大双眼,手指颤抖着在上面滑动:“个、十、百、千、万......七神在上,两万金龙?”
“小意思,”丹妮风轻云淡地摆摆手,“告诉大|麻雀,立即把钱用掉,最好不要在七国内购买粮食,去狭海对岸找粮食商人。”
两万金龙还小意思,难道你是亿万富翁?
果然人无完人,这位骑士小姐有善心,人也漂亮,品貌双全,就是爱吹牛。
史崔克小心翼翼把羊皮纸贴肉藏好,疑惑不解道:“为什么?从高庭买粮更便宜呀!”
“唉,七国缺粮,只内耗而不外购,很难渡过这个冬天的。而且提利尔与兰尼斯特矛盾冲突不断,高庭不会一直支援君临,等你们都跑去河湾地卖粮,物价肯定会迅速攀升。
外国奸商即便成本不变,也会跟着提高粮价,如此恶行循环,货币疯狂贬值,君临经济必然崩溃。”
“这......”史崔克完全听不懂,有些不知所措了,便建议道:“要不,您随我去大圣堂见总主教吧?有什么建议,可以亲自对大|麻雀说。您心地善良,所说建议我虽听不懂,但总归对君临百姓有利的。”
“见大|麻雀?”丹妮犹豫不决,不由看向白骑士。
“可以去见见。”巴利斯坦点头道。
丹妮又问史崔克:“他会见我吗?”
“一定会!”
“好吧,对那个传奇崛起的大主教,我也很想了解一下。”
君临南邻黑水河,东面黑水湾,城区主要由三座丘陵构成,分别以征服者伊耿三夫妻的姓名命名:平民与贫民居住的蕾妮丝丘陵,中心位置为废弃的龙巢,跳蚤窝也在那;工匠与中产阶级居住的维桑尼亚丘陵,代表建筑为圣贝勒大圣堂(七神教会总庭);国王与贵族居住的伊耿高丘,红堡位于黑水河与黑水湾夹角处的高崖。
他们沿着大道一路向东,街道依旧脏乱差,但建筑渐渐变得高大整齐:空气中还是弥漫臭味、腐|败之气,却也有烈酒、脂粉与烤面包的味道夹杂其中......呃,混合在一起,似乎更难闻了。
一路上,丹妮遇到过趴在二楼窗口揽客的裸身技女,看见过提着菜篮子的蓝袍妇人,抠抠索索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铜板,从街边小贩那买到五个小儿拳头大的干瘪苹果,看见一家家生意萧条的旅馆和酒店......
转道静默修女街后,丹妮还见到了大名鼎鼎的炼金术师工会。
偌大一片黑石建筑群,只有寥寥两三个火术士闲散进出,附近的普通人好似躲避瘟疫之源,路过时还特意加快了步伐。
与门可罗雀的炼金术师工会相反,圣贝勒大教堂几乎人满为患,多是衣衫褴褛、肮脏不堪的难民。
他们似乎在广场上安了家,携老带幼,在洁白大理石地板上修建粗布帐篷,在圣贝勒祭坛边、在大圣堂讲坛石阶上搭建泥巴小屋,然后铺上铺盖卷,升起篝火,锅碗瓢盆放在一边。
圣贝勒大圣堂前竟炊烟缭绕!!
史崔克快步走向一队褐色粗布的士兵,把钱袋递给领头独臂男子,一边解释,还一边对广场边上的丹妮指指点点。
很快那群士兵向丹妮走来,他们不修边幅、肮脏邋遢,手持长矛、斧子,制服并不整齐。有人在粗布衣服外套上一件凹凸不平的板甲,有人穿着生锈的锁甲,有人只一件开裂的皮甲,不过所有人胸前都画着教会的七芒星。
丹妮明白了,这支破烂军八成就是大|麻雀的‘乞丐军’——穷人集|会。
当然了,‘穷人集|会’是普通民众对这支教会武装的称呼,在七神教会中,它真正的名字其实很牛掰——星辰武士团。
独臂男子先向丹妮与巴利斯坦表示了感激,才问道:“小姐可是教友?”
“嗯,我们都信仰七神,我还是教职人员。”丹妮点头。
“那好,我立即带两位去见大主教。”独臂男子满意地笑了,“二位教友,不知该如何称呼?”
丹妮把马交给一位星辰武士,笑着道:“我叫凯莎·亚历山大,他是我的骑士侍从阿斯坦。”
“你好,凯莎小姐,我叫蓝赛尔,”独臂男有一瞬间迟疑,“蓝赛尔·兰尼斯特。”
“兰尼斯特?”丹妮果然被惊了一下。
突然,她想到他是谁了,詹姆的堂弟,爬了瑟曦的床,害死劳勃的直接凶手。
“我已经放弃爵位与领地,决定将余生奉献给七神。”独臂大侠神色沧桑,语气萧索,好似看破红尘的高僧。
他们在人群中穿行,越过篝火、马车和陋屋......难民表情迟钝、阴郁、麻木,不少人隐隐还有点敌意。
蓝赛尔停在人群中央,大声宣布:“这位凯莎·亚历山大小姐是我们的教友,七神虔诚的信徒,她为我们捐赠了一大笔钱。”
就像突然打开美颜与背景灯,难民们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看向丹妮的目光温和、崇敬、满满的善意,灰白阴冷的天气似乎都阳光灿烂起来。
“太现实了。”丹妮心中吐槽,面上堆笑。
靠近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的雕像时,她震惊看到,那座露出慈祥的微笑的雄伟大理石雕像,自腰部以下堆满了各种骨头和骷髅,其中很多仍残留着血肉。
有白白胖胖的肥蛆在蠕动,有嗡嗡叫的苍蝇胡乱飞,甚至有一群乌鸦停在上面,享用干涩的便餐。
“这在干什么?”丹妮问身边的蓝赛尔。
“都是近年惨死在河间、王领、风暴地的教职人员,修女、修士、地区主教,他们有的被红神教|徒吊死,有的被北境乱兵开膛破肚,更多却是被......”
顿了顿,独臂男才面色难看地继续道:“被泰温公爵雇佣的血戏班虐杀。还有流窜在河间与王领两地的匪徒,他们抢劫修士,强|暴修女,甚至连静默姐妹也不放过。穷人集|会的兄弟把他们的遗骨从全国各地收集到这里,希望神圣的教会予以见证。”
血戏班即勇士团,在厄索斯大陆的名声仅次于次子团(泰坦私生子那个,被丹妮团灭)的佣兵团。
泰温公爵这辈子做过的最愚蠢的事,就是从狭海对岸雇佣声名狼藉的勇士团帮他干脏活。
排除他儿子詹姆被勇士团团长砍掉右手这一节,这个安排还彻底摧毁了河间地的农业生产——可惜这对打赢河间诸侯并没多大帮助。
作为七国粮仓的三河流域,在四王之战结束后,反而成了铁王座最大的负担。
大|麻雀,包括他麾下的小麻雀,全是来自三河流域的难民。
行走在圣堂前的石阶上,蓝赛尔提醒道:“凯莎小姐,按照总主教大人的命令,非教会武装人员的武器不能带入圣堂,你和你的侍从得解下剑带。”
“可以,”丹妮把腰间长剑解下,递给白骑士,“你在这等着。”
老骑士犹豫一瞬,便点头接过“晴空”。
普通铁剑交给穷人集|会没关系,可瓦雷利亚钢剑外表看不出特殊之处,谁要是拔出来挥舞一下,立即能发现重量与厚薄的异常。
一下子出现两柄瓦雷利亚钢剑,难保穷疯了的穷人集|会不会贪墨,或者惹出其它麻烦事儿。
穿过圣贝勒广场,又走过一片小花园,丹妮随蓝赛尔来到圣堂大门前。
这是一座壮丽的大理石穹顶建筑,有七座水晶塔楼耸立其间。进入大门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一直通往圣堂内部。
蓝赛尔在走廊前停了下来,那里有二十多位粗布麻衣的修士跪在地上,就着木头里的清水,右手抹布与左手肥皂,用力擦洗地板。
丹妮正纳闷的时候,一个一米五身高的干瘦老头从地上爬起来,把抹布扔回木桶,干瘪老脸裂开一丝微笑,说:“凯莎,感谢你为君临人民所做的一切。”
“你,你是总主教?”丹妮瞪大双眼。
老头没她肩膀高,身体太瘦,褐色的袍子像是套在麻杆上,赤着的脚黑糊糊的,像树根般坚硬粗糙。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邋遢,袍子有磨破与补丁,但洗的很干净,胡须修剪整洁,稀疏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很清爽的一个小老头。
“我就是大|麻雀。”他温和笑着说,“这里不方便接待客人,凯莎,请随我来。”
他领她越过沾满污水与肥皂泡的走廊,穿过双|开内门,进入一座宽阔大殿,丹妮的铁靴,大|麻雀的赤脚,都能在大理石板上带起一阵回音。
大殿内有七座高高的雕像,除了陌客,另外六座雕像下的祭坛都摆满蜡烛,几乎有一千支,灿烂一片,耀如繁星。
来到大厅中央,有七彩虹光从大穹顶上的镶铅玻璃窗外斜射而进,无数灰尘在光束中舞蹈,空气中弥漫着熏香,一名修士带领上百位麻雀在圣母像前作祷告,他们的声音犹如远海的波涛,缥缈而神圣。
“凯莎侍奉那位神灵?”大|麻雀轻声问道。
“少女。”丹妮说了一句,便自动往少女祭坛方向走去。
第265章 蓝道塔利
丹妮在少女像前的毛毯上跪下,熟练背诵《七星圣经》上少女那一段的午祷经文。
大|麻雀跪在她身边,也附和着做祷告。
“凯莎,不知你是哪里人,一下子拿出两万金龙,没有问题吗?”结束祈祷,两人就跪在少女雕像下聊了起来。
两万金龙的存单上有世界唯一的数字编号,根据编号能查出存款的详细信息。也即是说,如果大|麻雀拿着存单去取钱,八成能猜到她的身份。
当然,大|麻雀也可能直接用存单去狭海对岸换粮食。
不过学城肯定会通知铁王座龙女王现身旧镇的消息,所以丹妮觉得没必要对大|麻雀隐瞒自己来过君临的事实。
“总主教阁下,恐怕您也注意到了,刚见您时该跪下亲吻你的手背,我却并没那么做,你知道原因吗?”
“愿闻其详。”大|麻雀好奇道。
别说丹妮一个无名人士,即便瑟曦太后与托曼来到大圣堂,见到大|麻雀时也该跪下行礼。
因为总主教是七神在人间的代表。
“因为我也是一名总主教。”丹妮说了一句让大|麻雀震惊无比的话。
“你,你难道是旧镇繁星圣堂派来......不对,从没修女加冕为总主教。”
“与旧镇那些对您心生恐惧的大主教无关,我来自厄索斯大陆。”丹妮摇头道。
旧镇大主教当然害怕大|麻雀了。
刚才在走廊上见到的擦地板的修士,全是君临原本的大主教。
大|麻雀起初只是三河流域一名四处流浪的乡村野修士,靠着一群乞丐军,用斧头逼迫正在进行关门选举的大主教选他为总主教。
之后更是剥夺他们锦衣玉食的优渥生活,每天不劳动就不能吃饭......有个叫托伯特主教因为太胖,在整个君临都在挨饿的国情下,他罪孽深重——大|麻雀审判的。
现在被关在密室里禁闭悔过,每天只能吃少量面包和清水。
——这些消息都是过来的路上,大汉史崔克告诉她的。
“呃,厄索斯大陆也有七神教会?”大|麻雀神色古怪,这位凯莎小姐怕不是个骗子吧?
也的确,七神教会与安达尔人都起源于上洛恩河平原,但厄索斯大陆种族竞争太激烈。
论科技,安达尔人冶铁技术还是偷学自洛伊拿人;论魔法,七神压根不存在,七神祭司没有超凡之力。
早在几千年前,最后一个安达尔人王国便被瓦雷利亚龙王带来一百条龙烧成废墟。
“建立七神教会的人就是我,除了几十个涂抹圣油的骑士,只有百来个正在培养的小修女。”
大|麻雀怔了怔,问道:“教会建在哪?”
“瓦兰提斯东方一处偏僻之地,那里正好位于红神力量的空白区。”
听说只是偏僻之地的小教会,大|麻雀反而立即相信了‘凯莎’总主教的话,同时心里也隐隐有些失望,那么小的教会,只怕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红神信徒淹没吧?
“凯莎祭司,既然你们处境艰难,为何还向君临捐那么多钱?”大|麻雀迟疑着问。
“呵呵,我们的教会虽小,却并不缺钱。”
“凯莎祭司去过旧镇了?”大|麻雀想起存单出处。
“去过,但并非以异国教会大主教的身份。事实上,我建立的七神教会属于‘新教’,如果总主教阁下与旧镇放高利贷的大主教一路货色,我压根不会说出自己的身份。”
“新教?”大|麻雀皱眉,有些不高兴地责问道,“你修改七神教义了?”
“唉,整个世界都快被光之王染红,我得提高教会生存力啊!”丹妮无奈道。
轮战斗力,七神教会连给红神祭司提鞋都不配。
“即便生存艰难,可改变了教义的教会还算七神教会吗?”
“总主教阁下,其实你现在的所作所为非常符合新教教义。”
“怎么可能?我的行为都严格遵守《七星圣经》。”大|麻雀恼怒道。
“你提出的禁欲和俭省节约,就是新教的核心精神之一。”接着丹妮把清教|徒的概念阐述了一遍。
与英国历史上的长老派(君主立宪)与激进派(废君,共和)都不太一样,丹妮添参考了很多儒家与道家的思想,对君王的权利有所限制,却严格遵守“君臣父子”的政治主张。
“清教|徒,这,这......”大|麻雀刚开始还一脸愤慨,渐渐的,若有所思,恍然大悟,最后瞪圆双眼,神情又激动又向往,“这就是我苦苦追寻的思想境界啊!凯莎总主教,您就是圣贝勒在世,未来必然会在《七神经典》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页。”
“呵呵,过奖过奖。”
圣贝勒就算了,我提出来的禁欲,可不是狭隘地禁止男女之欲,
“只不过嘛,凯莎总主教还是有点保守,”大|麻雀砸吧砸吧嘴巴,意犹未尽地说,“教会不该从属于君权,七神之下,我等赤子都是平等的。”
丹妮木着脸,不置可否。
她其实早该想到的,以大|麻雀的所作所为——连瑟曦与玛格丽都关了起来,完全就是最激进的清教|徒嘛!
“总主教阁下,我完全明白你的想法与志向,可你想过大贵族的反扑吗?”丹妮提醒道。
她短时间内都不会对铁王座发起挑战,这几年就让大|麻雀好好折腾瑟曦与提利尔吧!
“星辰武士与战争之子是教会最坚固的盾牌。”大|麻雀自信道。
“这,我说实话,您别生气啊?”丹妮咧咧嘴,“星辰武士只是放下锄头的农夫,遇到全副武装的铁甲骑士,一万个也打不赢对方的两百个。”
“战争之子都是涂抹过圣油的真骑士,我们现在已经有一百位战争之子了。”大|麻雀傲然道。
“不够,远远不够,”丹妮连连摇头,“且不说同时具备贵族与教|徒两种身份的战争之子是否可信,一百个骑士也忒少了点,你挑战的可是铁王座的权威!”
“人的确少了点,但为何不可信?他们都在七神面前发过誓。”
发誓有用的话,雷加王子便不会违背神圣婚姻法,篡夺者之战不会发生,罗柏·史塔克不会违背神圣誓约,血色婚礼也不会发生。
还有瑟曦太后,玛格丽王后......
不过交浅言深,君子所戒。两人刚第一次见面,有些话只能点到即止。
丹妮心中暗叹一声,继续给瑟曦挖坑:“总主教阁下,你还有一个致命隐患。”
“什么隐患?”
“你的所作所为并不被所有大主教认可,如果铁王座对你实行斩首行动,只怕......”
当初看《权游》时,丹妮还觉得瑟曦炸圣贝勒大教堂那一幕不合理,毕竟大|麻雀又不是“散修”,一人死,全家绝。
除了北境,其余六国都有大圣堂、大主教。
特别是旧镇,征服者伊耿出现前,繁星圣堂一直是教会总庭,那里的教会势力不弱于君临。
你炸了君临大圣堂,其他地方的大主教难道不会为大|麻雀报仇吗?
现在丹妮明白了,还真不会。
大|麻雀的突然出现,让七神教会出现了分裂。
他与其余所有大主教完全是两路人,否则以旧镇教会银行的财力,何须大|麻雀出售冠冕,换金子买面包?
大|麻雀也明白自己不讨其它主教喜欢,当然,他更憎恶那群只知吃喝嫖赌、拐骗漂亮小男孩的大主教。
不过对自己的安全,他很自信,“这里有几千星辰武士,没人能伤害到我。”
“我听说过一件极为可怕的事,”丹妮压低声音,紧张兮兮地说,“君临三座高丘之下都有密道,甚至有坦格利安埋下的野火,如果有人引燃圣贝勒大教堂下方的野火,那......”
“不可能吧?”大|麻雀一脸怀疑,“我亲自检查过,圣堂下方没有密道。”
“嘿,泰温公爵怎么死的?”
“这......”
“蹬蹬蹬......“安静的大厅突然响起急促奔跑声,两人停下交谈,回头看去,就见独臂大侠蓝赛尔急匆匆跑了过来。
“总主教阁下,蓝道·塔利带大军进入圣贝勒广场,宣称如果您不立即释放玛格丽王后,就血洗大圣堂!”
我去,胖子山姆的老爹这么有种?
丹妮突然就很想出去见见那位维斯特洛‘第四’名将。
“只玛格丽王后?”大|麻雀皱眉问。
“是的,塔利伯爵是高庭封臣,只要求释放玛格丽王后。”
大|麻雀表情舒缓了些,点头头,缓缓道:“我出去见见塔利伯爵。”
“对了,安排凯莎教友——”
丹妮主动请缨道:“我随您一起吧,我是骑士,能保护您。”
“这,也行。”只迟疑片刻,大|麻雀便答应下来。
一行人很快离开圣堂大厅,在大门外石阶上,丹妮从白骑士手里接过佩剑,小声解释几句便跟在几名战争之子后面,往前方广场走去。
涂有健步猎人图案的弧线盾牌排成一面墙,无视广场上的帐篷、烂泥屋、马车房,徐徐向前推进,闪着寒光的铁枪透过盾墙缝隙扎出来。
塔利伯爵的士兵并不多,不超过一千,但那种彪悍的气质、坚定无畏的斗志,一下子把几千穷人集|会压制成渣渣。
难民与星辰武士叫喊着、诅咒着,胡乱向盾墙后面的士兵扔砖块、泥巴、木棒等杂物,但始终无法阻拦盾兵的步伐,只能徒然高呼‘七神降临,惩罚罪人’。
在讲经台上,可以看到枪盾兵后面高居战马之上的铁甲将军,被三四十骑兵簇拥者,还有骑手擎着健步猎人的蓝色旗帜。
大|麻雀到来,人群喧闹,如潮水一边向两边分开。
对面盾墙也裂开一条小道,塔利伯爵翻身下马,单人徒步来到被战争之子簇拥者的总主教身前。
第266章 为大·麻雀出谋划策的丹妮(求票,推荐票)
出乎丹妮与所有人意外,蓝道塔利在大-麻雀身前摘下头盔,单膝跪地,虔诚地托起大-麻雀那只干瘦的、布满老茧的右手,在手背上亲了一下。
总主教没有躲开,结结实实接受了伯爵大人的礼仪。
站在战争之子人群中的丹妮,也第一次见到山姆的老爹,一个身高一米九的铁塔猛-男,方方正正的国字脸,大光头,腮边留着短硬灰胡。
只看第一眼,丹妮就明白这是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军人,同时他的眼神锐利幽深,说明他可能行为刻板,却绝不缺乏智慧。
行过礼,塔利站起身,重新戴上头盔,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总主教阁下,我为玛格丽王后而来,提利尔是塔利家族的封君,我本人也是铁王座的臣子,有些事不得不做。”
“我明白,”大-麻雀点点头,表情平淡地问,“可王后陛下正面临好几项指控,我不可能终止对她的审判。”
“玛格丽王后不会逃避审判,只是在审判期间,她不能继续被你们关押在圣堂。我可以发誓作她的担保人,在我的监管下,她一定会参加最后的教会审判。”
塔利伯爵铿锵有力地说着妥协的软绵话儿。
他的一番表态,等于变相承认教会具有审判王后的资格,而且还没抹去小玫瑰被告人的身份。现在只是用塔利伯爵的信誉与军力作保证金,让小玫瑰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毫无疑问,大-麻雀见好就收了。
“可以,塔利伯爵可以带走玛格丽王后。”
蓝道塔利点点头,大手向后一挥,骑兵们开始大声吆喝着指挥枪盾兵列队离场。
大概一刻钟后,塔利伯爵的军队已经解除武装恐吓姿态,整齐列成十个纵队,而这时,八个个肩宽腰粗、面色冷漠的修女也带着三个受惊鹌鹑似的少女走了过来。
“童贞王后”小玫瑰和她的两个表亲,三人蓬头垢面,一袭粗布麻衣,活像被人贩子拐进山区当了半年媳妇的女大学生,完全看不出半点“高庭玫瑰”的风采。
“王后陛下,”蓝道塔利急忙解下肩头蓝色厚羊毛披风,几步来到三女中最镇定的棕色卷发少女面前,把宽大的披风盖在她身上,“陛下,一切都过去了,我这就带您回家。”
“呜呜呜......”终于,脸色苍白的姑娘趴在塔利怀里哭了起来,另外两个少女闻言,也是抱在一起放声大哭。
等塔利扶着王后骑上战马,千余军人护在周围离去,大-麻雀才叹息一声,挥手让战争之子解散。
“凯莎,你说得对,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教会武装甚至不是任何一家大贵族的对手。”回到圣堂大厅,大-麻雀无奈叹息道。
“总主教也不必太过忧心,您在君临市民心中威望甚高,任何贵族都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真的让圣堂染上鲜血。”丹妮安慰他道。
大-麻雀,挺住!
你可不能缩了,玛格丽就算了,至少在瑟曦这件事上千万不能缩,一定要好好炮制她一番。
想到这,丹妮不由出言建议道:“总主教阁下,现在君临最大的问题在于粮食,谁有粮食,谁能填饱普通百姓的肚皮,谁就有话语权。
您现在最最最关键的问题,是赶紧找布拉佛斯人贷款,尽可能在自由城邦搜刮每一粒粮食。”
“我用什么作抵押呢?”大-麻雀皱眉道。
“教会银行!旧镇的教会银行至少能抵押三四百万金龙。”
只对铁王座一家,教会银行便放贷百万金龙。在君临的大-麻雀一句话免除了这笔债务后,旧镇的银行也没出现半分破产的迹象,由此可知那群号称‘全身心侍奉七神’的修士有多豪富。
“我的命令无法传达到旧镇。”大-麻雀为难道。
免除铁王座的债务只需动动嘴皮子,旧镇教会银行再不情愿,也不可能逼着国王偿还“已不存在”的贷款。
可让教会银行主动掏钱接济君临难民,就是另一回事儿了——除非有一天,大-麻雀带着一群小麻雀杀到繁星圣堂。
“贱卖!”丹妮眸光一闪,冷笑道:“铁金库当然知道您不能控制教会银行,不然您也不用找他们贷款了。
但从布拉佛斯建国开始,从来没人拖欠过铁金库哪怕一枚铜板。所以,他们从不缺乏收回债务的信心,关键在于这单生意值不值得他们费力去做。
假如教会银行总价值为500万金龙,您把它以五折价格抵押给布拉佛斯人,他们一定会给足您250万金龙。”
“不行,不能那么做,”大-麻雀连连摇头,拒绝道,“我不能贱卖教会财物,七神不能原谅这种罪恶的行径。”
“嗨,总主教阁下,您啦,还是太老实!”丹妮叹口气,摇头晃脑地出着馊主意:“我告诉你,教会一分钱也不会亏。
等你拿到钱,立即把抵押之事告诉旧镇那群银行家。
他们知道铁金库的厉害,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会提前转移教会银行的资产,要么留下一屋子烂账,要么干脆宣布银行破产。
当然了,布拉佛斯人不傻,他与你签订的契约肯定注明了是‘教会银行’。
即便旧镇的教会银行破产,未来新·教会银行重建,依旧得还他们钱。”
“是呀,只要七神教会在,我们总也躲不过去的。”大-麻雀点头道。
“嘿嘿,那就宣布教会银行永久破产,从今往后再也不开办银行啦!”
“这,教会经济主要靠放贷与贵族捐赠维持,捐赠收入很不稳定,没了银行,教会估计得减少八成收入。”
我去,八成收入靠放贷?你们这群修士心该多黑啊!
丹妮心中吐槽,面色却笑嘻嘻道:“换一身马甲呗!”
“马甲?”大-麻雀一脸茫然。
“让铁王座与海塔尔家族出面,开办一间‘维斯特洛中央银行’,股份全由教会掌控,由七国、铁王座、海塔尔三方作担保,信誉度绝对不比教会银行差。”
“呃......”大-麻雀听明白了,虽然有点无耻,但可行性非常之高。
他一脸惊奇看着丹妮,心中感慨:不仅坑了铁金库一脸血,还顺带收拾了旧镇那群不听话的大主教,这位凯莎大主教真奸。
转而他又想:也对,能在厄索斯大陆那种虎狼之地建立七神教会的人,不奸猾一点,教会维持不下去啊!
“再容我考虑考虑,现在教会勉强还能维持一段时间。”
“没时间考虑了,我实话对您说吧,再过几个月,粮食价格会飞涨,同样的黄金只能买现在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粮食。”丹妮摇头叹息。
“为什么?就算冬天到来,价格也不会涨那么多吧?”大|麻雀不解道。
“您听说过龙之母吗?”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老头脸皱成一团,苦笑道:“自由城邦都结成联盟了,我能不知道?正因为知晓她和她的龙有多可怕,我才急着扩大教会武装。”
早知道你这家伙是个大大的刁民!
丹妮斜了他一眼,问:“如果她真打回来,教会如何选择?”
“看她的信仰吧,对教会来说,兰尼斯特、拜拉席恩、坦格利安都没什么区别.....喔,不,我绝不允许史坦尼斯那个背信者登上铁王座。”
还好,有了学城作对比,这个刁民还能抢救下。
也对,学城想打造一个没有魔法与神灵的纯物质世界,但七神修士......至少大|麻雀这样的虔诚信徒,都不会以为七神只是七根木头桩子。
教会与学城理念不同,尿不到一个壶里。
“要不了多久,龙之母会大肆收购来自洛恩河平原、纷争之地的粮食。没错,她很可能要争夺铁王座。”
“这样啊......”老头叹息一声,点头道,“我明天就联系布拉佛斯人!”
之后两人又谈了两个多小时,多是交流各自对《七星圣经》教义的理解。
大|麻雀虽不满意“凯莎主教”对某些经义的篡改,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移风易俗,提高七神教义核心竞争力”的说法很有道理。
红神教会多可怕啊!整个世界几乎都被染红,维斯特洛一位国王甚至被蛊惑得焚烧七神雕像——太骇人听闻了!
当丹妮告辞离开的时候,大|麻雀甚至心生不舍。
放眼七国,竟只有“凯莎主教”能真正理解自己,还提出更先进的“清教|徒理论”,还有她那对红神展开反扑的决心与勇气,太难得了。
天生二圣,唯我与她啊!
大|麻雀亲自把她送到门外,临别还送了她两本七神教义手札,分别出自圣贝勒与大|麻雀本人之手。
“唉,我们这儿也是时局艰难,不然我就派几百个圣剑士(战争之子)随你征讨异教|徒了。”
老头子一脸真诚,说的也是真心话,丹妮再三表示感谢,两人正“依依惜别”的时候,下方石阶传来一阵对话声。
“哎,你即是信奉七神的骑士,干嘛不加入我们?你也看到蓝道塔利有多嚣张了。”
一个身披七彩披风战争之子正在劝巴利斯坦入伙。
“可我有服侍的主人了。”白骑士拒绝道。
另有一名教会骑士高举宝剑,狂热地说:“这种特殊时候,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抛弃俗世的主人,团结在神圣的教会周围。与我们一起战斗吧,老骑士,如果您还热爱七神。”
大|麻雀见状赶紧上前劝阻道:“达斯丁,阿斯坦骑士有他的使命,可不能留在这儿。”
我恨不得把你们都送给“凯莎主教”呢!还在挖她的墙角,人家小小一个教会,几十个骑士,却要面对成千上万的圣火之手(红神教会武装),太难啦!
第267章 王者
此时的君临,萧条、脏乱、阴冷、灰败,挤满了难民,还没什么特色景观与特色食物,丹妮离开大圣堂时已近傍晚,她甚至拒绝了巴利斯坦吃些“家乡美食”的建议——鬼知道那些肉从哪来的?
两人只在路边买了三大条柠檬味的白面包和几件皮毛大衣便离开了。
没有原路返回,西北城区那一带太混乱,巴利斯坦担心有暴民抢劫他们——这不是杞人忧天,丹妮交给史崔克一袋子金龙的事一定传开,多少人正在大街上寻找她呢!
即便丹妮走东北方向的诸神门,即便他们没有半点耽搁,可离开城门三公里,眼见天色完全暗下来,周围又荒凉一片,五个骑着瘦马的锁子甲骑手还是围了过来。
压根没用天上的大黑、小白出手,巴利斯坦一挑三,丹妮一挑二,五个匪徒只来得及射出一波弩箭,可箭矢在他们身上叮当响,却屁用没有。
然后如砍瓜切菜,砍断脖子,脑袋劈成两片,攻击丹妮的匪徒惨死当场。
白骑士用死鬼的羊毛衫擦拭剑刃上的血渍,神色复杂道:“他们就是褐汤中‘猪肉’的制造者与来源,如果附近没有野狼,明天会有路人把尸体送到跳蚤窝。”
丹妮凝眉沉思,按照她之前的想法,自然是不管维斯特洛人死活,安心在奴隶湾farm,她甚至有不干涉七国战争与异鬼南下的借口,正在被盟军围攻嘛!
——这也是她故意迟迟没有北上整合多斯拉克人的原因。
凭借四条龙,和解放奴隶累积的四五千咆哮武士,丹妮有把握在半年内统一多斯拉克。
而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让龙之母卫队留守奴隶湾,她带领十万咆哮武士西征,什么科霍尔,什么瓦兰提斯,什么密尔、诺佛斯,甚至海军发达、陆军靠佣兵的布拉佛斯,统统都是渣渣。
可两年内征服西大陆各城邦之后呢?
她要应付旧日统治者的反扑与捣乱,要养活不习惯为严冬储粮的厄索斯人,还要承担抵抗异鬼的主要责任......说不得忙的精疲力竭之时,一把匕首就从后心刺了过来。
为了对付战斗力渣五的吉斯旧贵族,她都弄来个‘来学士’。自由城邦大批统治阶层权斗技能更高,她该怎么办,真正的来学士降临,也忙不过来啊!
难道直接杀光?(如果和谐大神不那么牛掰,某个扑街还真让‘八·旗精英’来个‘留发·不留头’,‘魁尔斯三屠’,“瓦兰提斯十日”,一了百了,干脆利落)
旧贵族是一大难题,更可怕的是厄索斯大陆的习惯——南部城邦,如瓦兰提斯、里斯、泰罗西、密尔很少有人为冬季储粮。
从冰与火世界地图上看,厄索斯大陆最北方的布拉佛斯,也才与维斯特洛的艾林谷地差不多的纬度。
这什么意思呢?
厄索斯大陆属于亚热带、热带、赤道带型气候,其中大部分城邦位于热带与赤道带范围内,因此很多人几乎见不到雪,冬天也不下雪。
就像加兰·提利尔对加尔斯释放农民士兵回家收粮感到费解,河湾地也几乎处于热带与赤道带边缘,气候炎热,冬季短,甚至冬天日照也足够种一波小麦。
正常情况下,河湾地不储粮——如果粮食不外流,也只有极少数穷人会在冬季饿死;而北境与之相反,即便提前在夏末储粮,冬季大批大批地饿死人,然后南下河间讨粮也是常态。
丹妮知道长夜要来,也知道自由城邦没有多少储粮,大半人口会在长夜中饿死,那她还抢在长夜前占领西大陆,就是个憨憨了。
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这么理解:在其位要背锅,不在其位不背锅。
她占领了各自由城邦,作为君王,就得为治下子民负责。当粮食不够,百姓忍饥挨饿时,咒骂的也只是国王,甚至认为龙女王伤天害理才让长夜到来。
相反的,如果丹妮一直老老实实窝在奴隶湾,坐等盟军进攻,然后长夜到来,老百姓就会大骂盟军首领倒行逆施,竟然讨伐正义的龙之母,导致上天降下长夜惩罚世人。
那时,在长夜末期(干翻夜王之后),丹妮随便从奴隶湾送多少粮食过去,接济活下来的老百姓,那她便是拯救世界的预言之子、大慈大悲观音菩萨。
世界人民都念着她的好,解放奴隶成为顺天应命之事,丹妮莉丝王朝也将被世人认可为皇朝正朔!
丹妮不是憨憨,当然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但在君临亲眼看到几十个孩子可怜巴巴围着褐汤大锅流口水后,她心中忽然有所触动,长夜还没来,君临已经出现如此惨绝人寰之事。
那长夜降临后,世上该有多少个君临,有多少饿得连褐汤都没得喝的孩子?
当千千万万个饿死、冻死之人不再是一串冷冰冰的数字,而是你面前的男人、女人、老人、青年、孩子时,皇图霸业什么的,真不那么重要了。
丹妮能做的并不多,但她打算尽力去试试。
......
佩雷斯坦博士被丹妮扔在黑水湾一片小礁石上,四五十平米。当两条龙找到那片焦岛,夜晚的海潮已经淹没小半岛屿,老博士缩在石头缝里瑟瑟发抖,嘴唇都冻乌了。
嗯,他还穿着旧镇时的灰色棉袍。
“呵呵,现在真切感受到凛冬将至了吧?”丹妮扔了一件羊皮大衣过去,感慨道,“学城压根就不该安放在维斯特洛最南端,旧镇环境实在太好,好到你们这群学士没半点危机感与紧迫感,整天就会胡思乱想。
全国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你们却在考虑‘真实世界’这种虚幻的问题。”
“我决定了,”她站起身,对慌忙披上羔羊皮衣的老头宣布道,“等我君临天下,学城一定要北迁。”
老博士本抱着白面包狼吞虎咽,此刻闻言不由含着半片面包屑,茫然问:“迁到哪?”
“长城,或者熊岛?”
莫尔蒙肯定很乐意看到学城搬到熊岛,大批学士能带动熊岛经济飞速发展,熊岛伯爵再也不怕养不起败家婆娘啦!
他们没在焦岛多待,那地方太小,风太大,不适合过夜。往北又飞了半个小时,落在一片银杏树林里,白骑士为丹妮支帐篷的时候,大黑、小白还到附近城堡叼了两头牛过来。
只丹妮一个人有一个三平米的小帐篷,老骑士与佩雷斯坦在篝火边裹着厚披风与皮毛斗篷过夜。
烤着火的老博士神色复杂道:“有龙真方便,一日千里,来去自由。”
“所以你们这些凡人心生嫉妒?”
丹妮盘膝坐在帐篷里,帐篷门帘面向火堆,暖烘烘的。
“也许吧,”老头子竟然没有否认,“可巨龙除了增加坦格利安的傲慢与残忍,对统治王国没任何好处。”
“这话等你去了长城再说吧。”丹妮拉上门帘,对切肉的白骑士道:“我看看杰诺到哪儿了。”
“杰诺,谁呀?她什么意思?”老博士好奇道。
“一位预备白骑士,正在前往布拉佛斯的路上,陛下将要通过玻璃蜡烛联系他。”
“玻璃蜡烛远程交流?”红鼻子老头瞪大双眼,不可思议道:“她会巫术?”
白骑士愣了愣,这老头昨晚没发现精神投影的事儿?
这下他有点尴尬了,支吾着道:“陛下得到部分瓦雷利亚巫术传承。”
正说着,帐篷里突然投射出丝丝缕缕的灰光,接着又迅速暗淡,大概五分钟后,门帘刚拉开,丹妮就看到两对探究的眸子。
“他到哪了?”
“你真点亮玻璃蜡烛了?”
两人同时开口,问出两个不同问题。
丹妮只斜了老博士一眼,便对白骑士道:“还在狭海上飘着,不出意外,大概半个月后到达布拉佛斯。”
除了黑暗之星,丹妮还看了两个无面者一眼,独眼女无面者也在船上,贾昆......呃,很尴尬,贾昆正在清洗“魔罐”,时不时还亲几口,摩挲几下,喊一声,“阿母,儿孝顺......”
冷酷、神秘、帅气,《权游》最逼格满满的无面者,被坑出一脸血,成了傻|逼.....太惨了。
“旧镇那边呢?”白骑士又问、
“旧镇?”
“超凡集|会。”老骑士提醒道。
“呃,今天正好是第三天,你不说我差的都忘了。”丹妮尴尬一笑,又拉上门帘,玻璃蜡烛再次点亮。
她原本以为距离增加到两千公里,寻找马尔温的蜡烛会有些困难,却不想只过去不到三秒钟,便在虚无空间遇到一个熟悉的信号。
对方似乎一直在找她,一直等在那?
精神力蔓延,巫力急速消耗,比之前困难了十倍不止。
“啊,晰魁法师,终于联系到你了。”马尔温抹去额头热汗,神情疲惫地说、
“这里不是学城?”丹妮四处看了看,这是一间空旷、宽敞的圆形大厅,超过四百平米,红木地板,墙面靠着一排书架,书籍整整齐齐码放,整洁、干净。
现场除了马尔温与拉蕾萨,还有一个银白长髯的老翁,一个******的白袍中年女人。
“晰魁法师,我是旧镇雷顿海塔尔,”长髯老头自我介绍后,又指着好奇盯着银灰光影打量的女人,“这是我大女儿,莫罗娅。”
“呵呵,雷顿伯爵,你可知道我是谁?”丹妮古怪笑道。
老翁哀叹一声,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嚎叫道:“丹妮莉丝陛下,刺杀您的事与我、与海塔尔家族无关啊!”
第268章 旧镇老翁
“你倒是机灵。”丹妮冷笑。
旧镇老翁垂首跪在光洁的红木地板上,老老实实道:“马尔温博士告诉我,晰魁法师是一位年轻女士,掌握部分瓦雷利亚巫术传承。
而昨晚天降火球,与瓦雷利亚大巫师控制龙炎形态的法术极为相似,旧镇一向没多少超凡人士光临......
而且,今日傍晚我们在码头等了很久也没等到晰魁法师到来,这一连串的巧合只说明了一件事,陛下您就是晰魁。”
“你可别叫我陛下,没有哪位贵族会违反宾客权利,刺杀自己的国王。”
“这......”旧镇老翁左右看看,对女儿道:“莫罗娅,你带两位客人去楼下喝杯茶,我要单独与陛下聊一会儿。”
说着,他还那眼去看马尔温与拉蕾萨。
马尔温皱眉瞥了丹妮一眼,见她微微颔首,才带着助理学士随“疯女”莫罗娅离开。
“陛下,我冤啊!”马尔温三人刚没入楼梯间,白胡子老翁就哀嚎起来。
“你别当我是傻子,这里是旧镇,没有海塔尔家族的允许,学城能找到百余架射龙弩,近五百个精锐士兵?”
“陛下,学城在旧镇没错,我是学城守护者也没错,但学城发展到今天,就和当年的七神教会一样,早已不是海塔尔家族能控制的了。”
“行了,如果你只想说这些,那咱们就没必要谈下去了。”丹妮不耐烦道。
毫无疑问,学城一定是主谋,海塔尔家族也绝没建立“真实世界”的想法,否则旧镇老翁与‘疯女’莫罗娅不会那么痴迷魔法。
但刺杀之事海塔尔家族一定参与了,参与度还非常深.如果当时丹妮便嗝屁了,老翁八成会摆庆功宴,宴请学城各位博士与刺龙将领,却不会为“丹妮陛下”流一滴泪。
只是,刺龙失败,必受龙怒。
旧镇老翁害怕丹妮的报复——丹妮保证,这个肯定会有——才一声声“陛下”,一声声哀求与狡辩。
“陛下,海塔尔家族愿为您鞍前马后,只要您一声令下,我立刻带人血洗学城。”老翁咬咬牙,一脸阴狠地说。
丹妮淡淡道:“伯爵,我得说,你打错了算盘,也低估了我。对那群意图谋害我的学士、博士,我一个也不会杀,学城也不会摧毁,他们会受到惩罚,但我不会毁掉世界上最大、最正规的学术组织。”
老翁也松了一口气,高声叫道:“陛下仁慈,陛下气量宏伟!”
与仁慈无关!
那群有着坚定信念的学士,一个个脑壳死硬死硬,为了理念,压根不怕死。
如果昨晚丹妮放开手脚,一把火将学城烧成白地,学士们只会认为自己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不仅不会感到痛苦与懊悔,还能理直气壮地说:看,这就是我们追求“真实世界”的原因,超凡的力量除了扭曲心性,对国家与人民没半点益处。
真正的报复,就该毁掉仇人最珍视的东西。
对学士而言,就是他们坚持了几百年,并为之努力、奋斗、自豪的“真实世界”的理念。
而要毁掉这个理念简直不要太简单,面对异鬼,谁敢说巨龙是祸害,魔法对人类有害无益?
丹妮很期待异鬼降临旧镇,众学士世界观、人生观、理念、信仰,全部崩溃时的场面。
所以,她要让他们活在,必须活到长夜降临。
不过这些话没法对别人说,更不会对旧镇老翁说。
“呵呵,学城对人类文明有益,所以我才对它有几分爱惜之意,但你们海塔尔......旧镇也许该换主人了。”丹妮冷笑道。
这也是实话。
对千年底蕴的大贵族而言,剥夺其封地,覆灭其家族,才是真正的惩罚。
她可不没脾气的人。
“陛下,这次刺杀之事真......”白胡子老翁急了,猛地一拍地板,叫道:“陛下,我直说了吧!
前天下午学城就发现了您的身份,然后要求我儿子贝勒派兵绞杀您,当时贝勒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们。
可早在禀告参天塔之前,学士已经放出信鸦,把这件事完完整整通知给了高庭奥莲娜夫人。
到了昨天上午,席奥博德博士便拿着奥莲娜夫人的信件找到我,希望旧镇守卫队配合学城刺杀您。”
似乎担心丹妮不信,老翁一边说还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张折纸,上面有高庭的玫瑰印章。
只一行字:高庭不参与此事,也不限制学城的行动。
很简单一句话。
“您看清楚了?”老翁把信纸高高举起,似乎害怕她瞧不见。
“闻弦歌而知雅意,奥莲娜夫人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老翁无奈道。
“荆棘女王为何要刺杀我?一个玛格丽王后只怕价值不够吧?”丹妮疑惑道。
“当然不够,十个王后的价值也比不上得罪龙女王的风险,可铁王座值啊!”
“提利尔公爵想要铁王座?”
“不,是奥莲娜夫人。”
“她一个都快有重孙子的老太太,能有这么大的野心?”丹妮怀疑道。
“之前她肯定没这个想法,但四王之战结束后,高庭一跃成为七国最强大势力。既然劳勃·拜拉席恩能坐上铁王座,兰尼斯特家的杂种能登上铁王座,为何提利尔不行?”
“呵呵,你瞎猜的吧。”丹妮还是不信。
“陛下,权利的游戏中,所有人都想成为赢家,也必须成为赢家!奥莲娜夫人算不上野心勃勃之辈。当初,她之所以答应泰温公爵结盟的要求,也只是想在四王之乱中站在胜利者一边。
当然,能顺便让家族上升一个台阶更好。
可权利的游戏永远不会停止,扫平四方叛乱后,兰尼斯特又把高庭当成新一轮游戏的对手,奥莲娜夫人只是不想输而已。”
“你说详细点,除了瑟曦神经病,做了些糊涂事,兰尼斯特似乎没针对过高庭吧?”丹妮皱皱眉说道。
“唉,泰温公爵早就对高庭出手了。首先,掐断维拉斯(高庭继承人,加兰的大哥)与珊莎·史塔克的联姻;接着,又把亮水城封给加兰......陛下知道亮水城佛罗伦家族的特殊之处吗?”
“挑拨海塔尔、塔利与高庭的关系?”
“不仅仅我和塔利两家。”
丹妮见老翁一边说话一边撑着腰,怪可怜的,便说道:“你起来说话。”
“多谢陛下,”老翁喜滋滋爬起来,解释得越发用心了。“河湾地大贵族的血脉多数能追溯到先民时期的传奇英雄——‘青手’加尔斯,其中就包括亮水城的佛罗伦。”
丹妮若有所思。
就像史塔克有个牛掰老祖,“筑城者”布兰登。
英雄纪元里,河湾也有个传奇人物,“青手”加尔斯,又叫绿加尔斯——据说他头发、皮肤都是绿色的。
加尔斯特别能育种,除了为农田培育优质粮食,还能帮妇女播种。据说他只要碰一下,不孕的女人能怀孕,没了月事的老妪能再次生产。
母亲在他的祝福下怀上双胞胎甚至三胞胎,小姑娘在他的微笑下变成有月事的少女。
加尔斯走到哪儿,当地贵族和普通百姓都乐意将他们贞洁的女儿献给他。
来年他们的庄稼会有好收成,果树也会硕果累累,而被加尔斯***的少女也都会怀上强壮的儿子或是漂亮的女儿。
呃,难怪叫绿加尔斯......
——说句题|外|话,正因为了解加尔斯的故事,丹妮才产生搞杂交水稻的想法。很明显,那个绿加尔斯九成九是一位巫师,她甚至怀疑,绿发绿皮的加尔斯是森林之子与先民的混血,德鲁伊?
总之,加尔斯是个特别能“种地”的英雄,他子嗣繁多,长子加尔斯·园丁开创河湾王族——类似北境史塔克,次子与女儿是河湾众多贵族的祖先。
而提利尔的先祖是一位安达尔人冒险者,在安达尔人入侵期间向园丁家族效忠,后来成为世袭高庭大总管。
此后几千年里,提利尔也在与高庭贵族的世代联姻中有了加尔斯的血脉,可与自先民流传至今的河湾贵族相比,他们的身份与底蕴总差了那么一点。
三百年前,伊耿在“怒火燎原”一役中灭了园丁家族全部男丁,作为高庭总管的提利尔直接打开主人的城门向征服者投降。
伊耿投桃报李,让管家继承主人的位置,成了河湾之王。
这件事本身就让其它河湾贵族的暗恨不已,可伊耿有龙,再不满也得憋着。
幸而提利尔家族够聪明,一边抱紧坦格利安的粗大龙腿,一边与各大“青手”血裔家族联姻。三百年过去,总算把河湾地的统治稳定了下来。
但他们已经占据了园丁家族的高庭与河湾之王的爵位,现在又剥夺佛罗伦的爵位与封地......
其它“青手”家族会怎么想?
不得不说,泰温下了一招秒棋。
佛罗伦家族的亮水城是河湾最富饶的领地之一,诱饵太香,高庭提利尔明知道这是个毒苹果,却依旧忍不住将它吞下了肚。
也许提利尔以为能与三百年前一样,用时间与武力威慑来慢慢消化这块大肥肉。
旧镇老翁还在继续:“陛下,蓝道·塔利和派克斯特·雷德温有‘河湾双杰’之称,他们是高庭维持在君临话语权的两大核心支柱。
至于梅斯公爵......唉,那个‘充气鱼’,我的女婿,就是个眼高手低的草包。
奥莲娜夫人出自雷德温家族,是派克斯特伯爵的亲姑姑,同时也是他岳母。
也就是说,雷德温与提利尔关系紧密,无法离间。
可塔利......
塔利是佛罗伦的姻亲,与提利尔反而没君臣之外的关系。
泰温公爵抓住了这个破绽。
除了亮水城一事,他还故意把河湾地军队一分为二,梅斯公爵带领高庭南下风息堡,寸功未立;塔利伯爵带领自己封地的部队北上三河流域,清理盗匪,稳定治安,战功累累。
偏偏梅斯还有些嫉贤妒能,小肚鸡肠......”
末了,长髯老翁神色复杂感慨一句:“幸亏泰温死的早,不然还不知道他会如何折腾河湾地呢!”
想到今天下午蓝道带兵营救小玫瑰之事,丹妮皱眉问:“塔利伯爵会被挑拨离间吗?”
“不会,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人,正直、睿智、忠诚、勇敢。”老翁摇摇头,肯定地说,“如果泰温还活着,并继续施展手段分裂河湾君臣关系,也许塔利伯爵会被铁王座拉拢过去,但此时的兰尼斯特......
兰尼斯特有两狮一狗一猪一虎,泰温·兰尼斯特是狠辣的老狮,提利昂是经验不足的幼狮。
泰温的亲弟弟,凯冯爵士,是兰尼斯特家最忠诚的老狗,而瑟曦就是一头猪,詹姆猛如虎却不通智谋。
所以,陛下你看清楚了?
老狮幼狮自相残杀,蠢猪只能捣乱,猛虎断了爪子,兰尼斯特只剩一条维稳老狗。
对奥莲娜夫人来说,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啊!”
第269章 以金融拯救世界(求票)
丹妮惊奇打量面前这个比她还矮的长胡子小老头,想不到一直闭关修炼魔法的他,对七国局势竟如此洞若观火。
“你对提利昂的评价很高,与他在现实中风评差了太多。”
“唉,如果给提利昂一副弑君者的体魄、相貌,那他就是七国最可怕的人。
可以这么说,瑟曦、詹姆继承了泰温公爵的相貌,提利昂才继承了泰温公爵的灵魂,并将他的智慧发扬光大。
陛下,您想想,如果他一无是处,为何会有人处心积虑淘汰他出局?”
“乔佛里是提利尔杀的?”
“我不清楚高庭参与了多少,但我敢向七神发誓,提利昂一定是无辜的。”
丹妮淡淡一笑,“有脑子的人都知道小恶魔不是凶手,不过我更想知道,谋划紫色婚礼的幕后黑手。”
“这个......”老翁捋了捋长须,思索着说:“奥莲娜夫人与玛格丽王后肯定参与了。因为毒药被下在了玛格丽和乔佛里共同使用的婚礼酒杯里,可毒死的却是乔佛里。
但珊莎·史塔克也有嫌疑,乔佛里与她仇深似海,事后她立即从君临消失——关键就在这儿了,珊莎一个娇弱小姑娘,绝不可能独自从红堡逃离,她的身后有人,那个人也是紫色婚礼的谋划者。”
丹妮问道:“你对珊莎背后之人的身份有何猜测?”
“猜不透,我只能想到瓦里斯,但可能性极小。”老翁摇头道。
不愧是《权游》第一搅屎棍、阴谋家,小指头的想法、做法天马行空,干了那么多坏事,别人却从没怀疑过他。
连坐看风云变幻的旧镇老翁也没在他身上投放多少注意力。
“雷顿伯爵,即便你卖了高庭,也不能洗脱你谋害我的罪行。”丹妮淡淡道。
“海塔尔家族愿意赎罪,我和我的继承人向您发誓效忠。当您决定夺回铁王座时,旧镇海塔尔的一切军力、财力都可以为您的复辟战争服务。
还有我二儿子加尔斯,他很崇拜您,知道学城要暗杀您之后,还准备偷跑出去通知您。
加尔斯没有结婚,也没有婚姻,现在正被我关在参天塔四楼。
如果您愿意,我可以用流放的名义派他去奴隶湾,成为您最忠诚的御林铁卫,就像我叔叔‘白牛’杰洛·海塔尔一样。”
我去,这老头跪得好干脆,连儿子都卖了。
不过,成为御林铁卫,对次子来说也算非常辉煌的未来了。
丹妮皱眉思考起来,按照她原本的想法,学城会被拆迁、转移到极北苦寒之地,藏书归女王所有,参与谋害她的博士、学士披上黑衣去守长城。而海塔尔即便不族灭,也得杀掉直系男丁,然后剥夺爵位与封地。
却不想旧镇老翁这么精乖,不仅能通过蛛丝马迹联系到她,还毫不犹豫地卖了自己封君与亲家......
丹妮当然也明白,如果未来局势对她不利,老翁不介意再卖她一次,但这就是贵族,这就是权利游戏的规则!
正因为纯粹的忠诚难得,所以它才特别珍贵。
长叹一口气,她点点头道:“我接受你的效忠。”
当有人起而向你挑战,你应该坚决地回以铁与血;当他们屈膝臣服时,你则要亲手把他们扶起来,否则就再没有人愿意归顺——《权游》中泰温公爵告诫乔佛里的话。
丹妮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向“疯王二代”的乔佛里大帝学********,海塔尔必将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老翁神色激动道。
“我问你,海塔尔家族能支配多少金龙?说实话。”
“陛下需要钱?”老翁有些犹豫了。
‘忠诚’易付,黄金难得啊!
“我需要你的忠诚。”丹妮淡淡道。
老翁一脸肉痛,咬紧牙关,吐出一个数字:“300万,海塔尔家族能拿出300万金龙的现金。”
“三百万金龙,有点少......”丹妮想了想,摇头道,“算了,就300万金龙吧,我要你立即联系自由城邦的商人,全力从狭海对岸购买粮食。”
“三百万金龙的粮食?”老翁瞪大双眼,不可思议道:“只怕要掏空西大陆半数储粮,您有多少军队?需要这么多粮食。”
“不,这个冬季过去之前,我不会在维斯特洛挑起战乱。”
老翁突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道:“陛下要让盟军缺粮?”
接着他又摇摇头,劝阻道:“只怕难以实现啊,且不提盟军将领会不会那么愚蠢地把军粮卖掉,厄索斯大陆气候温暖,洛恩河平原广袤丰饶,即便维斯特洛进入冬季,他们那依旧能种冬麦。”
“你知道塞外异鬼的消息吗?“丹妮问。
老翁随意道:“听说过,但博士们认为守夜人为了得到七国贵族援助,故意夸大其词。肯定是冬季来临,野人南下掠夺北境,就会之前几千年一样。”
“我现在君临,接下来回去长城看看,有没有异鬼很快就知道了。”
“啊,您在君临?”老翁一惊,急忙道:“是要联系伊里斯国王旧日的臣子吗?陛下,并非我挑拨,您可要小心,君临没几个人值得相信。”
他是真的急了,并非担忧女王陛下被骗。
海塔尔刚暗地里向龙女王效忠,如果她为了鼓舞士气、拉拢人心,把旧镇投效之事告诉了其它贵族,那消息传出,铁王座与高庭能放过旧镇?
可别龙女王还没打过来,海塔尔家族就先覆灭了。
丹妮皱皱眉,不悦道:“你这老头,老年痴呆了吗?没听出我话里的重点?
异鬼!
我要去塞外找异鬼!”
“呵呵,陛下您找不到的。”老翁不在意地笑了笑,又紧张兮兮地提醒道:“陛下,您拉拢贵族可以,但不要把海塔尔向您效忠之事说出来,老朽还想留得有用之躯,将来为您鞍前马后呢!”
丹妮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盟军恨不得号召整个世界与我为敌,这难道不能从侧面反应我的实力有多强吗?真要争夺铁王座,我何需来维斯特洛找些臭鱼烂虾?”
老翁面色扭曲,很想大喊:我不是臭鱼烂虾!
不过他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甚至还十分高兴:看来,海塔尔家族是维斯特洛第一个向龙女王效忠的大贵族呢!
“陛下,您去君临干什么?”他问道。
“考察君临局势,顺便见了大麻雀一面。”
“大麻雀?”老翁一惊,“那可是个无法无天的危险人物。”
“呵呵,我和他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他还接受我的建议,也会大肆从狭海对岸买粮。”
一见如故?
老翁嘴角抽搐,又疑惑问:“您这是要干什么?”
“我问你,假如异鬼是真的,这将代表着什么?”
“长夜?”老翁颤抖着说出一个词,接着,他双眼暴凸,看到丹妮不可思议道:“如果长夜到来,至少有长达一代人的冬季。您又买走自由城邦所有粮食,那盟军......”
好狠,好毒!
老翁浑身发寒,只觉眼前这女人比泰温、甚至比魔鬼都更可怕。
看到他惊恐的表情,丹妮立刻猜到他的想法,苦笑一声,摇头道:“你猜错了,我不是要自由城邦缺粮。
相反的,我希望通过拉升粮价,让各大自由城邦在接下来一年,或者两年世界内开动马力种植粮食作物。如果长夜到来,也能多救几个人。”
“这......”老翁茫然了,“什么意思?您会把买来的粮食再送给他们?”
“知道期货吗?”
老翁轻轻摇了摇头。
丹妮又问:“那你知道我有多少金子吗?”
“呃......”老翁愣了愣才试着说出一个数字:“一亿金辉币?”
“呵呵,更多,只黄金与白银,就有一亿五千万枚金辉币,大概五千万金龙。”
“七神在上!”老翁扶了扶身边的桌子,差点晕过去。
“您要干什么?”他颤抖着嘴唇,茫然问道。
“你和大麻雀疯狂购粮会极大提高粮食价格,五倍,甚至十倍。此时,我的另一位铁卫正在去布拉佛斯的船上,他会去找铁金库。
先把奴隶湾的金银全拿出来存入铁金库,如此便可以让铁金库做担保,向整个自由城邦预购粮食。
这期间,我会拿下龙石岛,并向世界宣布,等打退盟军,我会立即率领30万人穿过多斯拉克海,穿过洛恩河平原,最终到达潘托斯。
在潘托斯坐船,东渡狭海,以龙石岛为据点,东征维斯特洛,夺回属于坦格利安家族的铁王座——不会有任何人怀疑。
自然也不会有人怀疑我购粮的动机。你想想看,那时候粮价该涨到什么程度?”
大麻雀和海塔尔扫过一遍货,龙女王再来无限量收购粮食,那......
“估计会出现有史以来最恐怖的价格,一百倍,两百倍,因为您是他们的敌人,价格可能会更高。“老翁喃喃道。
“对!”丹妮笑了笑,继续道:“因为我废除奴隶湾奴隶贸易,也因为盟军要打仗,现在东西方海贸生意特别艰难。
海上贸易做不下去,而粮价这么高,种田明显更有‘钱途’。
我的金子存在铁金库,有铁金库作担保,商人便不怕我赖账。
那时,我会与所有粮食商人签订契约——按照此时的粮价(被大麻雀与海塔尔哄抬之后的粮价)收购他们今后三年的粮食,有多少要多少,不用立即交付给我,先放在粮仓储存着。
我还会发誓,即便打败盟军,也绝对不会违背契约,派兵去粮仓抢粮食。
有了这些保证,庄园主、大商人会铲平地里的经济作物,会最大规模开辟荒地,所有农夫都被压榨到极限。
如果异鬼是真的,长夜也真会到来,那三年后必然已是长夜,存入粮仓的粮食便可以救活几十万、几百万的百姓。”
第270章 波隆
老翁目瞪口呆,活了一辈子,从没像这一刻般震撼、激动、惊惶。
“这种手笔......”他喃喃一句,突然抬起头,看着丹妮疑惑问道:“陛下,您这么做又能得到什么?”
“我能救活很多人。”丹妮淡淡道。
“那可是五千万金龙啊!”
“呵呵,说了你别不信,我早嫌家里黄金太多,甚至有过将它们都沉入大海的念头。现在能救活几百万人,我觉得非常值。”丹妮笑得很开心。
“可那些人与您有什么关系?”老翁还是难以理解。
金子是自己的,别国百姓的小命是别人的,龙女王能得到什么?
“他们与我没半点关系,但他们是人,活人!有老有少,有婴儿有母亲,有少女有少年,一条条活生生的性命的你眼前悲惨消失,难道你就没半点怜悯吗?”
旧镇老翁瘪瘪嘴,一脸委屈地说:“我眼前什么也没有,怜悯谁呀?”
见老头还敢顶嘴,丹妮有些生气地说:“哼,你难道不会想象吗?自己去旧镇下城区最贫苦人家看看,然后想象几百万个那样的人在你面前饿死、冻死。”
说实话,不用想象,即便那群屁民排着队在我面前凄惨死去,我那苍老的心也不会有半点触动。
老翁心中嘀咕,却也不敢再犟嘴。
“陛下您放心,我已完全明白您的计划,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300万金龙购粮动作太大,我如何向别人解释呢?”老翁问道。
“解释什么?你派人去狭海对岸买粮,海船直接把粮食运送到龙石岛,现在七国局势混乱,君临权斗激烈,谁关心你的买粮船队?”
“这......”老翁想了想,点头应诺下来,“陛下您得早点把龙石岛拿下,明天一早,我就派船队去狭海对岸买粮。”
“嗯。”
老翁试探问道:“那,我儿加尔斯......”
“行,让他加入我的女王铁卫,先帮我运粮,等到了龙石岛,我再当面接受他的宣誓。”
“多谢陛下!”老翁长长松了一口气,“我去叫马尔温博士。”
五分钟后,马尔温与拉蕾萨来到丹妮身前,老翁与他女儿则留在楼下。
“唉,想不到您竟然就是龙女王。”马尔温神色复杂,“学士因为自己的天赋,也因为在魔法一途上看不到未来,一直在试图建立没魔法、没神灵的‘真实世界’。
而且龙引起魔法潮汐,为人间带来魔法,这是他们无法忍受的,也是刺杀您的真正原因。”
“我知道。”
“呃,您知道?”
“佩雷斯坦博士还活着,被我俘虏了。”丹妮没提书窖的事。
“陛下打算如何处置学城?”马尔温紧张道。
“学城有存在的必要性,谋害我的学士也不用死,但他们必须披上黑袍,去长城戍边。”
“陛下仁慈!”公牛脖子马尔温松了一口气,又问,“陛下,不知您是否需要学士,我愿发誓为您效力。”
丹妮想了想,说道:“这样吧,你随加尔斯去龙石岛,具体情况雷顿伯爵会向你解释。”
马尔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来海塔尔家族已经投靠了龙女王。
两人没再多谈,约定好常用玻璃蜡烛联系,又向拉蕾萨承诺,收她为魔法学徒兼职女仆,丹妮就结束了这次的远程通讯。
掀开帐篷帘子出来的时候,铁锅里的牛肉大麦汤已经煮好,红鼻子老博士正抱着一只木碗吃得香甜。
“如何?”白骑士一边为她盛汤一边问道。
丹妮瞥了竖起耳朵偷听的老博士一眼,笑了笑,道:“出乎意料的大丰收。”
“嘶嘎——”突然,趴在帐篷后面啃牛腿的大黑抬起头,朝西北边方向低吼了一嗓子。
“有人来了。”丹妮站起身,来到大黑身前。
“汪汪汪......”半盏茶的功夫,一阵急促犬吠从林外传来,叫声中充满不安与惊惧,还有几个男人在大声呵斥驻足不前的猎犬。
没一会儿,有个男人走进火堆百米内,向同伴叫道:“有篝火,在那里,偷猎者在那!”
“真倒霉,大半夜还有人出来巡林?”丹妮小声道。
在维斯特洛,领主领地内的林子,多数都不允许普通猎户进去打猎。如果偷猎者被逮到,要么砍一只手,要么披上黑衣。
“陛下,我去与他们交流。”白骑士主动请缨,戴上铁盔,走到光亮与黑暗的边界处,高声叫道:“可是史铎克渥斯堡的巡林骑手?”
黑暗中有人回道:“我们是史铎克渥斯伯爵的守卫,你是谁?”
白骑士使劲拍了拍自己的铁甲与长剑,“看到了?我们不是偷猎者,天色已晚,不得已只能在林子里露营。”
偷猎者可买不起全套铠甲。
黑暗中的守卫嘀嘀咕咕说了几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便由远到近,突然的,一个男人大叫道:“烤牛肉的味道,伯爵大人,您的牛果然是被他们偷走的。”
“杀了这几个偷牛贼!”另一个低沉男声阴冷道。
“嗖嗖嗖......”下一刻,一蓬箭雨向着白骑士射了过去,黑暗中的伯爵守卫也狂叫一声,拔出长剑向火堆冲了过去。
“叮叮叮!”老骑士身上火星飞溅,他一边向丹妮方向后退,一边大叫道:“有话好好说,我们有金龙,你们可别为了两头牛枉送了性命!”
“狂妄!”二三十个身披锁子甲、皮甲的剑手,在一个银色板甲男子的带领下快速冲了过来。
“唉......”老骑士叹息一声,侧身让开。
“嘶嘎——轰!”
大黑小白探出头,猛地喷出两条血红龙炎,漆黑夜幕被撕裂,火光照耀方圆几百米,老骑士清晰看到那群战士猛然呆住,脸上狠辣之色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茫然与无尽惶恐。
“龙...龙?”感受头顶上方龙炎的温度,领头那位板甲男子艰难从喉咙里吐出一个词。
“啊啊,龙,巨龙!“士兵惊醒,丢掉长剑,疯狂向林外跑去。
“给我回来!”丹妮脆声呵斥一声,双手在夜空划过,喷向斜上方的龙炎好似有生命一般扭曲、拉长,两条龙炎竟化为两条火蛇,在林子里游走,避开银杏树干,组合成一个巨大火环,把士兵团团围住。
“龙王饶命!”板甲男噗通一下跪倒在地,高呼:“请不要杀我,我是史铎克渥斯堡伯爵,波隆。我愿支付赎金!”
“龙王饶命!”那群士兵也跟在伯爵身后,跪地哀嚎。
“波隆?我没听过你的名字,坦妲·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呢?”老骑士问道。
“夫人坠马而亡,我是洛丽丝的丈夫。”波隆解释道。
“嘿嘿,坠马而亡?”佩雷斯坦博士一瘸一拐走过来,冷笑着揭**隆的老底,“这位波隆伯爵可是个狠角色,靠为小恶魔跑腿发迹,在紫色婚礼之后又背叛提利昂,投靠了瑟曦。
也因此,被瑟曦太后指派了一门‘好’亲事,娶了坦妲夫人的二女儿洛丽丝,之后又在坦妲夫人的马上做了手脚,害得坦妲夫人坠马摔碎了盆骨。
接着还在比武决斗中用不名义的手段杀死史铎克渥斯伯爵第一顺位继承人——坦妲夫人大女儿的丈夫,巴尔曼·拜奇爵士。
最后,他把法丽丝夫人(坦妲夫人的大女儿)赶出家门,自封为史铎克渥斯伯爵。”
波隆皱眉打量老博士一番,见到他脖子上长长的锁链,不由瞳孔收缩,“你是学士?”
“哼,我来自学城,历史学博士,你的老底我一清二楚!”
波隆脸一黑,咒骂道:“坎达尔那老混蛋出卖我?他发誓向我效忠的。该死,我就知道学士不可信。”
“坎达尔学士向史铎克渥斯城堡的主人效忠,你做了那些事,以为君临会放过你?”老博士冷笑。
波隆瞥了大黑身前的丹妮一眼,辩解道:“首先,我没背叛提利昂大人,只不过拒绝代替他参加比武审判而已。看看红毒蛇的凄惨下场,说明我的决定没有错。
其次,坦妲夫人自己不小心,一大把年纪了还骑马打猎,坠马与我无关,坎达尔学士污蔑我。
最后,巴尔曼爵士与法丽丝得到瑟曦太后旨意,想通过决斗除掉我,只可惜巴尔曼技艺不精,被我反杀。”
“你在长枪比武中犯规,故意用枪头捅死了巴尔曼爵士的马。”
“行了,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丹妮摆摆手,打断两人的撕逼,解除龙炎火环,对波隆道,“是我的龙吃了你的牛,有错在先,但你也冒犯了我。今天就不杀你了,带着你的人离开吧!”
波隆爬起身后却没离开,小心翼翼问道:“龙王大人,可否告知在下您的姓名?”
“呵呵,佣兵就是佣兵,一点儿见识也没有,”佩雷斯坦博士讥嘲道,“连坦格利安都不认识,回去多读点书吧。”
“坦格利安?”波隆还一脸茫然。
他身后一红发士兵小声提醒道:“老大,这八成是蕾妮丝公主,雷加王子的妹妹。”
“杰克你个傻子,雷加王子的妹妹早被泰温摔在墙上砸死了。”另一个士兵道。
丹妮......
自己在维斯特洛就这么默默无闻吗?
白骑士看不下去了,上前一步说道:“这是伊里斯国王的女儿,丹妮莉丝女王陛下。”
接着他又忍不住问道:“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奴隶湾龙女王的事迹?”
“喔,原来......”波隆恍然,尴尬笑道,“陛下,请原谅,我很久没离开封地了,学士也不顶用,消息有些闭塞,都不知您已经打回维斯特洛了。”
第271章 投靠
史铎克渥斯堡坐北朝南,底层是一间两百平米的石厅,摆放一张十米长的木桌,天花板垂落两盏点满蜡烛的吊灯。
长桌左边墙壁有一排共五个壁炉,此时点燃了两个;右边面向花园的墙面有五座巨大拱形窗口,镶嵌五彩缤纷的马赛克玻璃,与壁炉一一对应。
丹妮坐在桌面主座,两边分别为巴利斯坦、佩雷斯坦,与波隆、洛丽丝、坎达尔学士。
嗯,波隆极力邀请女王陛下光临寒舍,他说:让女王陛下在自家城堡边的林子里过夜,会让他羞愧难当、寝食难安、坐卧不宁......
学城早已知道她来维斯特洛的消息,丹妮也就不在意是否张扬了。
至于波隆会不会学习学城,违反宾客权利谋害她?
丹妮并不担心,因为他压根没机会,她不会在他城堡多待。
两条龙正在院子里啃牛腿骨,等他们吃饱喝足,丹妮会连夜离开。
“陛下,这是我儿子,提利昂·皮匠,”波隆从洛丽丝怀里接过一个白白胖胖小婴儿,向着对丹妮说。
“咿呀,啊哈......”胖小子被皮袄裹成个球,咬着手指,蓝色眼珠子咕噜噜转动,很可爱。
丹妮嘴角抽搐,从腰间解下皮鞘镶嵌红宝石的匕首,放在小孩怀里。
那是在把瓦雷利亚钢匕首抵押给里斯本后,重新在瓦兰提斯铁匠铺买的,十五个金辉币,科霍尔铁匠宗师打造。
“呵呵呵......”长得好似一根圆滚水桶的洛丽丝,露出痴傻笑容,“谢谢女王陛下。”
“这名字怎么回事?”丹妮问。
“唉,当时泰温公爵刚死,坦妲夫人为了讨好瑟曦王后,便提议命名他为泰温。
结果马屁拍在马腿上,瑟曦太后暴怒,认为杂种不配使用她父亲的名字。
嗯,前年君临乱民暴动,我夫人洛丽丝在皮匠铺后院被几十个暴民强暴,所以这个杂种小子姓‘皮匠’。”
波隆说得轻描淡写,似乎被强暴的是别人的老婆一般,而他老婆洛丽丝也一直痴痴傻笑,对自己最不堪的过往被当众提及,也只稍微表情扭捏了一下。
波隆还在继续:“无奈之下,我只能给儿子取名提利昂了,本希望这能让太后满意。谁成想她竟以为我怀念旧主,甚至与提利昂还有联系,所以才安排让巴尔曼谋杀我......您不信可以问坎达尔学士,他当时就在场。”
坎达尔学士是个五十多岁的胖老头,留在花白短寸,一直看着佩雷斯坦博士欲言又止,可老博士眼皮下垂,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此时听到自己封君问话,他点了点头,叹道:“当时波隆伯爵的刀就架在巴尔曼爵士脖子上,应该不会错了。”
这一开口,有些话便忍不住问了出来:“丹妮莉丝陛下,您为何到这儿来了?还有佩雷斯坦博士,你此时该在旧镇才对。”
红鼻子老博士淡淡瞥了坎达尔学士一眼,什么也没说。
“呵呵,你们知道红色婚礼吗?”丹妮笑道。
“瓦德弗雷违反宾客权利谋杀北境人?”坎贝尔疑惑道。
丹妮朝脸色突然变得煞白的老博士抬抬下巴,“学城邀请我做客,在发现我身份后又是下毒,又是埋伏刀斧手、弓弩手,连射龙弩都准备了一百多台。”
“什么?”波隆与坎贝尔同时惊呼,一脸不可思议。
“博士,这是真的吗?”坎贝尔学士颤声问道。
老博士没有回答,但从他越发惨然的脸色上,所有人都明白丹妮没有说谎。
“我不该邀请这个败类进自家的客厅。”波隆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
坎贝尔学士惶急道:“为什么?博士,是不是有人逼你们那么做的?一定是海塔尔伯爵!”
“唉,啥都不用说了,我愿意披上黑衣。”红鼻子老头神情凄苦道。
坎贝尔颓然瘫软在高背木椅上,脸色灰败道:“学城千年积累的良好名声,全被你们毁了。”
“波隆,你邀请我过来,总不会为了聊这些废话吧?”丹妮淡笑道。
“陛下,不知您的大军何时到来?我愿向您效忠。”波隆咬咬牙,坚定道。
丹妮古怪一笑,“没有大军。我的白骑士告诉我,骄傲的维斯特洛人会在面临外族入侵时团结对外,所以我不打算把奴隶湾的军队带过来。如果你愿向我献上忠诚,就是我麾下第一位维斯特洛领主。”
“呃.....”波隆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像吃了屎一般难看。
“呵呵,别担心,我不强人所难,你麾下那些个虾兵蟹将,还不够巨龙一口龙炎烧的,史铎克渥斯堡也非兵家必争之地,完全不值得我强迫你。”丹妮风轻云淡地笑了起来。
想到先前那恐怖至极的龙炎火环,想到瑟曦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憎恨,想到自己谋夺史铎克渥斯爵位的行为被学城知道得一清二楚......
波隆犹豫的神色重新变得坚定:“陛下,我愿成为第一个向您效忠的领主。”
丹妮问道:“你有多少心腹之人?”
“两百披甲战士,人人有马。不一定可靠,但我有信心能控制他们。”
“难道都是雇佣骑手?”丹妮皱眉。
“陛下,我也不瞒您,封地内的有产骑士对我阳奉阴违,不值得信任,而刚放下锄头的农夫还不如雇佣骑手有用。”
“我需要你暂时放弃史铎克渥斯堡,愿意吗?”
波隆咬咬牙,点头道:“可以,这里距离君临只有百公里,等瑟曦太后离开大圣堂,她绝不会放过我。”
他最近一年花大力气招兵买马,拼凑了足足两百骑手,便是准备用来应付瑟曦的征讨大军。
“不过我该去哪?”波隆又问。
“龙石岛。”
“龙石岛?”
“凛冬来临,最近几年我不会介入维斯特洛的争端,但龙石岛属于坦格利安族地,对我意义非凡。两百战士配合我的两条龙,拿下只有百余守军的龙石岛并不困难。”
龙石岛也是险要之地,易守难攻,雷德温伯爵百余条船,近万人围困只有一百多个守卫的龙石岛几个月(ps),恁是不敢强攻,只希望用围困消耗光城堡里的存粮。
为了尽快结束龙石岛围困战,以便青亭岛海军回归河湾、应付铁民入侵,百花骑士决定亲自带兵强攻。
虽然城堡最终被拿下,他却被一锅滚油当头淋下,《权游》第一女装大佬潜质的花样美男,破相,变成比猎狗还丑陋、狰狞的怪物......
百花骑士丢掉半条命,瑟曦也失去半数家底——参加攻城战的军队全部是兰尼斯特精锐,青亭岛水兵只负责海上围困。
泰温留在君临的2000精兵,被百花骑士坑死了一大半,死亡人数超过一千,活下来的也半数伤残。
故而才有之后的大麻雀扣押瑟曦,铁王座却束手无策,兵力见拙——泰温原本带了两万人去君临,战争结束后,大部分解散回家(属于封臣家的农民士兵),一部分被詹姆带到河间平叛(奔流城还在抵抗)。
正因为了解到龙石岛攻防战的过程与残酷结果,丹妮才有信心守住坦格利安族地。
嗯,她从来不怀疑能否拿下,波隆的人主要是帮她守岛。
波隆默默思考了好一会儿,点头应诺道:“我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你立即准备人马、雇佣船只,我去一趟长城,回来就攻打龙石岛。”
虽然接受了波隆的效忠,但丹妮并没改变连夜启程的想法,站在大厅外宽阔的石拱走廊上,俯瞰下方院落里伸展翅膀的两条龙,她毫不顾忌地对身边佣兵伯爵说:“波隆,此时的维斯特洛,道德沦丧,伦理崩坏,我不会轻信任何人,请用行动证明你的忠诚。”
“我明白。”波隆面色阴郁地点点头。
“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有些话我可以说得更直白点,”丹妮淡淡一笑,“此时的维斯特洛已经烂得千疮百孔,我压根不想在这个臭粪坑里与那些人玩权利的游戏。
我会彻底焚毁、革除这个旧世界,建立一个充满阳光与希望的新世界。待我君临七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开大议会,审判近20年所有不义之事。
旧世界可以被打倒,但旧日之事绝对不可被遗忘,不仅不能遗忘,我还要著书留史,让后人永远记得他们的先祖曾经有多糟糕......并以此为戒。”
说到这,她偏头看了眼神闪烁的波隆一眼,别有深意地说:“没有任何人能逃过审判,包括我父亲‘疯王’伊里斯。
如果学城把你的黑档案递交给我,证据确凿之下,我会毫不犹豫废除你的爵位,是死是活就看你愿不愿披上黑衣了。”
“陛下,我......”
丹妮抬手打断他急切的辩解,微笑道:“波隆,有些阴私之事,做了就该牢牢捂住,捂不住被人知晓,就该立即想法子弥补。
显然,你无论如何也捂不住了。
不过你运气很好,就为了两头牛,竟半夜亲自带猎狗进林子搜索......我不会帮你掩盖罪责,但也从不委屈任何一个有功之臣。
作为你向我效忠的回报,最低限度,你会保留史铎克渥斯堡的封地与城堡,并且彻底废除史铎克渥斯这个姓氏,以你原本的姓名,成为当之无愧的波隆伯爵。
当然,你的妻子洛丽丝不能再出现坠马之类的意外,未来你有多少情人、私生子我不管,但继承人只能出自她的肚皮。
最高限度......呵呵,由你的功劳决定,没有上限!”
波隆心中疑虑尽数消除,单膝跪地,郑重道:“属下必将勠力效忠女王。”
第272章 二丫,你好
佩雷斯坦屁|股中了两箭,大腿被弩箭贯穿,伤势也就一天前的事,可短短一日之间,他跨越几千里,从旧镇到赤红山脉,再到君临,还在黑水湾吹了一下午冷风。
接着,觉也没睡成,午夜时又开始起飞,一直飞到凌晨。
肉体上饱受煎熬就算了,在史铎克渥斯堡的时候,连波隆那个下三滥的佣兵、坎达尔那个只有十余节项链的老学士,甚至有点痴呆的洛丽丝,都因为他违背宾客权利的事,对他冷嘲热讽,明里暗里各种鄙视,老博士精神上也受到极大打击。
肉体精神双重折磨,让他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太阳从地平线刚冒出一撮毛,天色还灰暗一片的时候,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意外,老博士身子一歪,从大黑背上摔了下去。
幸亏大黑驮着其他人时,丹妮都与他一直保持龙灵状态,赶紧催促他用爪子把“空中飞人”捞了起来。
老博士的性命救了下来,可大黑抓人也没个轻重,老头屁|股上被巴利斯坦缝合的伤口又裂开了,血流如注,好不凄惨。
清晨,寒雾朦胧,河中心的波涛看不清晰,只有潺潺流水声说明初冬的河水并不湍急。
灰白的天空下,河水呈青黑色,为鹅卵石河滩边三人带来阵阵寒气。
此时,丹妮三人降落在三叉戟河边,巴利斯坦正就着河水,为老头清理血污,并重新把迸裂的伤口缝好。
丹妮蹲在河边,捡起一颗石子,在河面打水漂,嘴上还大声抱怨道:“你这老头,连刺王杀驾的事都做得出来,现在怎么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
老博士涨红了脸,羞愧地辩驳道:“我没自|杀,太困了,忍不住打瞌睡,不小心从龙背上摔下去的。”
“呵呵,大黑身上可是绑着皮带,你不把皮带解开,睡觉打鼾也掉不下去。”丹妮毫不客气揭老头的底。
“没有,我没自|杀,没自|杀......”红鼻子老头理亏词穷,只一个劲儿自我催眠。
半个小时前,老头的确打算自|杀来着。
他怄了半夜气,却不知该生谁的气,一时想不开,突然就有了跳下去,一了百了的念头。
可真跳了下去,他又瞬间后悔了——违反宾客权利的事又不是自己一个人干的,他何必一个人背这口大黑锅?
关键是,高空坠落那短短十来秒钟,他开始怀念青亭岛金葡萄酒,怀念羽笔酒樽的炸猪肉排,怀念在图书馆草坪上一边吃柠檬蛋糕一边阅览古代文献的日子,甚至有点怀念龙炎烤牛排......一句话,他发现自己压根没活够啊!
“嗷呜——”巴利斯坦为老博士缝好伤口,正敷药的时候,河边幽暗岑树林里传来一声嘹亮沉闷的狼嚎,接着是窣窣密集而轻盈的奔跑声。
只几个呼吸间,乌压压百余条灰狼便冲破白雾,踩着结霜的枯叶荒草,从三面向河滩包围了过来。
“冰原狼?”老博士看着围拢过来的狼群并不害怕,反而惊奇打量领头那只牛犊子大的灰色皮毛的巨狼。
“呜呜呜......”巨狼听到叫喊,冰冷没一丝温度的黄色眸子向老头看了过去,嘴巴裂开,呼出带着血腥味的团团白气。
从外形与皮毛颜色上看,除了更巨大,比普通灰狼大两三倍之外,它和它的同伴并没什么大的区别。
如果不是老头提醒,丹妮都以为这是一头大个子野狼。
“河间地怎么会有冰原狼?”老头疑惑不解。
“呜呜......”那头冰原狼可不打算给他时间慢慢思考,猛一蹬后退,就向丹妮扑去。
嗯,狼群围过来时,丹妮便几步上前,挡在巴利斯坦与老博士身前,红鼻子老头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好奇观察冰原狼;老骑士更是头也没抬,只顾埋头为博士敷药。
两人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丹妮被狼群撕碎。
也的确,就在头狼扑过来的一瞬间,丹妮紫色眸中染上一丝血红,嘴巴张开:“滚——”
飞在半空的巨狼好似撞到一堵无形之墙上,“嗷呜”惨叫一声,弹飞了出去,其它大灰狼更惨,恐怖龙威直接进入意识海,百余头巨狼接近半数七孔流血,一声不吭瘫在地上死去,剩下的也瞳孔充血,夹着尾巴疯狂逃窜,连老大也不顾了。
“咦......”丹妮解除龙灵状态,好奇看着挣扎起身的巨狼。
“艾莉亚?”她试着叫喊一声。
巴利斯坦与老博士只听到狼群哀嚎,丹妮却在灵魂状态“看见”冰原狼体内飞出一个麻衣女孩,在龙魂一击中,女孩五官扭曲,抱着脑袋哀叫。
电光火石之间,丹妮有了明悟,这头冰原狼正在狼灵状态。
根据《权游》剧情,河间地的冰原狼有且只有一只——被二丫放生的娜梅莉亚。
“呜呜......”听到丹妮的呼唤,冰原狼布满血丝的黄色眸子出现人性化的惊疑。
“居然真的是你,”丹妮惊叹不已,“你在哪?”
冰原狼瞳孔收缩,挣扎着起身,想要逃跑。
“别怕,别怕,我没恶意,不会伤害你。”丹妮连忙柔声安抚。
可她身周一片七孔流血的狼尸,嘴里的话很没说服力,冰原狼越发惊惶,甚至眸中人性之色也在渐渐减少。
“不要退出狼灵状态,我有话跟你说。”丹妮一边后退,一边加快语速,“你一个小孩子可能不懂狼灵的忌讳,我告诉你,有两条一定要注意。
第一,不要以狼灵形态吃人,那会增加你的兽|性,减弱你的人性。
第二,你的冰原狼业已成年,开始有交配行为。可你切记,不可贪恋不属于人类的欲望与快|感,在它发|情时,立即退出狼灵状态......”
只看冰原狼熟练的围杀人类的行为,丹妮就明白,二丫一定不是第一次以狼形杀人、吃人,而吃人是易形者禁忌之一。
嗯,易形者有禁忌。
丹妮在成为龙灵之后,有机会就会寻找易形者的知识。
易形者的禁忌其实有四条,除了不能吃人肉,不能以狼形与狼交配——据说在公狼与母狼间来回切换,非常容易让人沉迷——还有两条:第三,不要抗拒自己身为狼灵的本能;第四,不能夺舍其他人类。
罗柏与琼恩都犯了第三条忌讳,他们潜意识已经明白自己的不同,却非常恐惧并拒绝接受这个现实。
罗柏的狼灵天赋是预知危险,非常bug,如果他能像弟弟布兰与瑞肯那样,勤于训练狼灵技能,血色婚礼八成不会发生。
至于第四条,丹妮对此非常怀疑。
易形者夺舍人类?
这不是魔幻变修真嘛!
“嗷呜,嗷呜......”冰原狼朝丹妮吼了两嗓子,眸中情感渐渐变得单一......恐惧。
它一步步后退,退入林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陛下,您在和谁说话?”巴利斯坦疑惑道。
“狼灵......”佩雷斯坦喃喃几句,突然大叫道:“狼灵!我明白了,刚才那头冰原狼灵魂内有一个人类,易形者!
七神在上,这什么世道,易形者,火巫师,魔龙......什么妖魔鬼怪都冒出来啦,天要亡我维斯特洛吗?”
“厄索斯、玉海都没禁止神秘力量,可你看哪个城邦因为魔法灭亡的?反而维斯特洛,现在离灭亡也不远了。”
丹妮嘲讽一笑,转过头对老骑士解释道:“我怀疑那头冰原狼被史塔克家的艾莉亚控制着。”
“艾莉亚·史塔克?她不是早死了吗?难道变身成狼了。”佩雷斯坦惊疑道。
“嘘,有人!”巴利斯坦食指竖在唇边,侧耳静听片刻,疑惑道:“诵经声,有修士来了。”
果然,只过了四五分钟,虔诚的唱诵声驱使清晨寒雾,逐渐充斥整个岑树林,声音整齐划一,用尽全力,滚滚如同闷雷。
大致的意思是祈求战士保护,圣母给予慈悲,恳请老妪照亮前路,圣父......
接着,声音的源头出现在林子小道前方,出现在丹妮三人视野中,那是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部队,二十个面黄肌瘦的壮汉打头,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有的手持利斧,有的拿着柴刀,有的拿着木头长矛。
他们的盾牌、皮甲胸口涂着丹妮熟悉的符号——红色七角星。
“穷人集|会。”
队伍渐渐从林子里走出来,除了前方领头的“乞丐军”,后面还有百来个衣不蔽体的难民,男人、女人、孩子和婴儿。
人群中间还有一头老黄牛,十来只绵羊,三辆双轮拖车。
第一辆车上堆了半车芜菁、干瘪苹果与沾着新鲜泥巴的洋葱,第二辆车上有三个麻袋,大概装着谷物、小麦之类的粮食,最后一辆车上堆满骷髅头和零碎断骨。
“啊,好多狼!”看到丹妮三人,乞丐兄弟停下脚步,唱诵声渐渐平息,他们惊疑不定打量河滩上的狼尸,踟蹰不前。
“尊敬的骑士,”最终,拿着斧子的魁梧男人上前说,“愿圣母爱怜你
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丹妮笑了笑,“各位教友,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啊,小姐是教会骑士吗?”魁梧汉子惊喜道。
“我是修女。”
“呃......”魁梧男子愣住了,后方一个拉拖车的老头嚷道,“修女大人,我们正要去君临呢,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教友,路途危险,我们正需要您这样的,能击杀狼群的强大战士。”一个瘦小的男子走出来道。
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是一位修士。
第273章 十字路口客栈
“只怕没法子帮你们了,”丹妮歉意地笑了笑,解释道,“我们刚从君临回来,正往北方赶去。”
见瘦小修士面露失望之色,她指着狼尸道:“兄弟,这些狼你们要不要?”
“要,要,当然要,我们正缺粮呢。”拉车老头连连叫道。
一百多号人欢呼着跑到河滩边,开始剥皮杀狼。
但见到一个农妇直接把血放掉时,丹妮赶忙走过去拦住她,大声道:“血不要浪费,可以灌血肠。”
多斯拉克人特别喜欢吃血肠,反而在维斯特洛与各大自由城邦,她很少见到有人灌血肠。
“这些狼怎么死的?没一道伤口,好奇怪。”有人疑惑道。
丹妮一边手把手教几个妇人灌血肠,一边信口开河:“看到那个红鼻子老头没?看看他脖子上的锁链,足足四十节呢,一个用毒高手。不过大家不用担心,这种毒对人类无害。”
佩雷斯坦博士木着脸瞥了她一眼,什么又没说。
不过,他虽腹诽龙女王是个爱说谎的巫女,却也震惊她与邋遢农妇打成一片的行为。
完全不是装的,这种环境下,没人认识她,用不着假装亲近平民以收买人心,而且她的表情、她脸上的微笑,发自内心,没半点勉强。
如果她没有魔法,没有龙,倒真是个好女王,老头叹息。
可接着他又苦笑摇头,一个亡国公主,十几岁的小姑娘,如果没有那些神秘力量,她连活下来都难,又如何能复辟王朝?
人多力量大,四十多头狼,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变成一块块熏肉、一串串血肠,与四十多件狼皮大衣。
嗯,女人、孩子们直接披上血腥浓郁的狼皮,秋风萧瑟,天气阴冷,一件麻衣压根不抵寒。
之后丹妮三人也加入穷人集|会的队伍,老博士被放置在麻袋板车上,与一大坨血肠挤在一起。
通过聊天,丹妮知道了这群人的来历。
从东边盐场镇过来的,沿着三叉戟河道往西,到达几公里外的国王大道,然后顺路南下,直达君临。
“唉,我们也不想离开家乡,可两个月前我们村里便下了一场小雪,眼看冬天就要来了,储粮几乎没有。
这一头牛、十只羊、几袋大麦、半车芜菁,便是整个村庄全部的粮食,不去君临就得饿死啊!”拉车老头神情悲苦地说。
“盐场镇总算一个小海贸港口,应该能提供不少活计吧?”巴利斯坦疑惑道。
魁梧壮汉吐了口唾沫,咒骂道:“别提了,盐场镇毁了。除了昆西·考克斯那狗贼的石头城堡,什么都没了,被猎狗带来的土匪一把火烧成白地。
克里冈那该下地狱的畜生,见人就杀,见女人就强|暴,见房屋就焚烧,连婴儿与修女都不放过。”
“克里冈竟堕落至此?”老骑士瞪大双眼,一脸不可置信。
“对了,你为何咒骂考克斯爵士?”他又问。
盐场镇位于三叉戟河边,有一座连接内陆河与海湾的小码头,是有产骑士考克斯爵士的封地。
“考克斯那老头不管镇民死活,在强盗突袭镇子时,不仅没派手下士兵抵抗,反而关上城堡大门,不许我们进去躲避。”有个年青人愤怒说道。
“咦,有人,”丹妮瞳孔收缩,从旁边一个“丐帮兄弟”手里接过短弓,“夺”的一声,一根箭矢钉入岑树林一棵歪脖子树上。
一个穿灰色皮甲的男人一溜烟从树干上滑下来,一声不吭,钻入林子里跑掉了。
“该死,一定是土匪的暗哨。”队伍里一个高个女人咒骂道。
“三河流域这么混乱吗?”巴利斯坦喃喃。
“唉,到处都是活不下去的流民,逃兵、土匪,没有十几个兄弟陪伴,我们压根不敢出门。”瘦小的修士哀叹道。
“不出门也没用,西境的狮子、北境的狼崽子,轮流来咱们村里抢粮食、抢女人,国王也不来管一管。”老头摇头道。
“国王不顶用,只有我们团结起来,组建自己的力量,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瘦小修士挥舞拳头,坚定道。
“对,我们的自己的力量!”一个星辰武士拍拍胸口,开始大声诵念经文,其他人也慢慢加入其中。
与初见时一样,整齐划一,声浪滚滚,向远方传去。
还别说,乞丐军这一套还挺管用的。
一路上他们碰到好几伙藏在林子里的强盗,他们目光贪婪地在水牛、山羊以及乞丐兄弟肩上扛的烟熏狼肉上来回扫视,却最终在众人气势逼人的祈祷声中退走。
大概向西走了两公里,岑树林变得稀薄,他们遇见第一具尸体。
悬在一颗烧得焦黑的树干枝杈底下。
随着大声祈祷的队伍靠近,趴在人脸上啄食肉条的食腐乌鸦“呱呱”叫着散开。
丹妮发现尸体靠近地面的小腿只剩白森森的骨头和几片破布,骨头上还有被利齿啃咬过的痕迹。
死尸的脸呈现可怕的灰绿色,嘴巴被撑开,有人将一块凹凸不平的白石
塞进他齿间。
“盐。”巴利斯坦沉着脸道。
又走了几十米,他们发现第二具尸体,食腐动物将他拖了下来,遗骸在枯黄草丛里散了一地,有根破烂的绳圈挂在枝杈上随风摇摆。
一个十来岁孩子被绊了一下,差点栽倒,结果从土里刨出一个半盔,死人的脑袋就在里面,腐肉间爬满蠕动的蛆虫和黑色的小甲虫。
头盔顶上还有狮头徽记。
“狮子的头盔,上好的钢,”魁梧汉子把头盔拿过来,在树干上磕掉腐烂头颅与虫子,“没有锈迹,也没凹痕,洗干净了还能用。”
再往后,每走几步就会遇到一具或多具死尸,一直到路口,绵延近一公里,差不多一两百具尸体。
它们悬挂的树杈上,脖子套着绳圈,浑身肿胀,脸颊被乌鸦啃食,吊在树下晃来晃去,人人口中都塞满了盐。
很多人胸口缝有纹章,冰原狼、斧子、箭和鲑鱼、一棵松树、一片橡叶、矮脚公鸡、一只野猪头......
北境、河间、西境各家贵族的徽章几乎都能在这儿发现。
“七神在上,他们都是逃兵,聚在一起成了土匪?”白骑士面色难看道。
“这些便是洗劫盐场镇的人,被塔利伯爵抓捕,吊死在这片林子,以警告其余土匪。”瘦小的修士说道。
接着,一行人踏上国王大道——维斯特洛的驰道,一条五米宽的泥巴路。
黄泥巴路延伸到河边一座小码头,几只渡船停在那,大道旁还有一间客栈。
那是一栋紧靠三叉戟河的三层石楼,坐西朝东,国王大道从门前经过,远远看到边上竖着一根白石烟筒。
走近之后,丹妮惊讶发现,南厢房竟延伸到了河面,半栋楼建立在河中石桩之上。
如果旅客愿意,甚至可以打开窗户,躺在床上,丢一根鱼线在河里,钓几条鳟鱼。
客栈北侧有一个茅草牛棚和一座钟楼,整座建筑被破损的白石墙环绕。
丹妮三人在客栈边与穷人集|会的队伍分别,临走前白骑士还悄悄塞了一把金龙给那修士,“此地距离君临六百公里,要走个把月,这些食物可不够你们吃。”
旅馆院子里是一大片褐色烂泥,丹妮站在院门口犹豫好一会儿,才咬咬牙,迈步踩了上去。
一具破旧的绞刑架矗立在院子里,有个小男孩抓着上面生锈的铁链晃来晃去。
四个女孩站在门廊里看他,最小的才不过两三岁,留着西瓜头,光着身子在地上胡乱爬。
最大的十来岁,棕发棕眸,骨瘦如柴,脸颊苍白,穿着蓝色旧裙子。看到丹妮一行人走过来,她立刻警惕地用自己身子把小家伙们护在身后。
“你们是谁?”
佩雷斯坦捂着屁|股,一瘸一拐,面色不耐嚷道:“当然是客人,快把你妈妈叫出来,给我准备一盆热水。”
“我没有妈妈,她被人杀死了。”那个蓝裙女孩惊惶不安地说。
“小妹妹,店老板呢?”丹妮笑着问。
温和的笑容感染了女孩,她好奇打量丹妮,嘴上说道:“我姐姐简妮是老板,她到河边取鱼去了,我们在河里支了网,每天上午都能收获几条鳟鱼。”
“小姐,你真漂亮,就算穿着男人的衣服也很漂亮。”小姑娘脸红了红,说道。
“呵呵,铁甲可不只有男人能穿,”丹妮摇摇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垂柳,我叫垂柳。小姐,是吃饭还是住宿?对了,你们有银币吗?”
“我们只住一晚,需要支付一个银币?你怎么不去抢?”老博士惊怒道。
垂柳瞥了丹妮一眼,咬咬牙,坚持道:“不是一个,起码三个,我们需要钱买粮食。”
“行,就三个吧,乱世中物价上涨也属正常。”丹妮走到门廊下,在阶梯边找了根木棒,把铁靴上的泥刮干净,才踏上木板地面,看着那个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小女娃,龇牙道:“她不冷吗?为何不给你妹妹穿衣服?”
垂柳摇摇头,说:“屋里烧着壁炉,暖和。您也看到了,翠西老喜欢在地上爬,衣服都弄脏了,也磨烂了。”
把小娃娃提起来,她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说道:“翠西不是我妹妹,他们有些是被麻雀带过来的,有些是自己找来的,都是没有父母的可怜孩子。”
“他们?”
垂柳吹了一声口哨,仿佛变魔术一般,眨眼间,桌子底下、窗沿边、壁炉旁、楼梯间钻出一个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男孩、女孩,几个年长的女孩手里还紧紧抓着上满弦的十字弓,男孩则拿着弹弓或者石块。
个个“全副武装”。
“还真要打劫呀?”佩雷斯坦怪叫道。
垂柳瞥了老头一眼,好似城堡里的女王,大声指挥这群孤儿:“放下武器,他们不是敌人。渥特,去烧水,威尔,到河边找到简妮,告诉她店里来了客人。艾菊,佩特,快去找些木头添到火炉里,我带他们去看房间。”
走廊两边的房门开着,任由丹妮随便挑选,从二楼到三楼,房间全空荡荡。
巴利斯坦皱眉道:“两年前我还来过这里,几乎人满为患。”
“现在没多少客人了,如今走在路上的,除了麻雀就是盗匪,前者没钱,后者抢我们的钱。”
第274章 美人布蕾妮
“玛莎呢?就是那个从早到晚都嚼着烟草,把牙齿染得血红的胖老板娘。”巴利斯坦问道。
“玛莎是我姑姑,她死了,两年前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被老狮子吊死在店门口。”
“老狮子?泰温公爵?”
“对,”垂柳不等他再问,便自顾自解释道,“当日小恶魔正好在楼下喝酒,被史塔克夫人逮着。四王之战时,兰尼斯特打过河,绞死了玛莎姑姑,作为对她袖手旁观的报复。”
“袖手旁观?泰温老糊涂了,你姑姑一个旅馆老板,如何能在徒利千金、史塔克夫人面前不袖手旁观?”丹妮嘴角抽搐道。
垂柳无奈道:“贵族那会对平民讲道理?”
“可惜了,玛莎烧得一手好菜,酿的麦酒也非常香醇。”佩雷斯坦砸吧砸吧嘴巴,遗憾道。
“你也知道玛莎?”丹妮惊奇道。
“唉,这可是一家与羽笔酒樽其名的传奇老店,我游历七国时住过。”老博士左右看看,跑到北边第四个房门口站定,笑着道:“这是两百年前,‘善良的’亚莉珊王后与‘人瑞王’杰赫里斯陛下居住的房间。”
“你瞎说吧?”垂柳瞪眼,惊疑道。
“呵呵,”老博士扯了扯胸前长长的链环,傲然道,“小姑娘,看到了?五节红铜链环,历史学博士!”
“垂柳,这间房今后要涨价。”丹妮进入人瑞王曾经的卧室,并不太宽敞,只四十平米,比其它屋子多了间小盥洗室、一个壁炉。
她把身后大帆布包解下,放在壁炉前的靠背椅上,来回打量一圈后说:“床上羽毛被有些发霉,给我换件干净点的。壁炉点上,卫生间里的蓄水罐加满水。”
“我们两个就住左右两边的房间。”巴利斯坦道。
之后老骑士又拉着垂柳询问了最近发生在旅店附近的大事。
“狼崽子与狮子来来回回,附近村庄全部毁在士兵手里,路上土匪、麻雀、失去家人的孤儿越来越多,旅客越来越少,我们旅店早已没有粮食,只能靠捕猎、捕鱼为生,这算不算大事?”垂柳说。
“兰尼斯特有什么安排没有?组织灾民重返家园,种植......这天气,估计还能种一波芜菁、包菜之类的耐寒作物。狮子打了胜仗,河间属于他们了,总该管理自己的地盘吧?”丹妮问道。
“附近的狮子倒是多,可除了杀人、抢东西,他们什么也不干。上次猎狗在这杀了几个狮子,结果我堂兄又赴了玛莎姑妈的后尘,被狮子杀了出气。”垂柳闷闷地说。
丹妮心中一动,问道:“猎狗他一个人吗?”
垂柳眸中闪过警惕之色,“为什么这么问?你想打听谁的消息吗?”
丹妮古怪打量小姑娘一眼,孩子,你果真太年幼,经验浅薄啊!
我啥都没问,你便主动透露出自己知道猎狗身边小姑娘是艾莉亚·史塔克的事实,而且还想保护她的行踪,你和艾莉亚什么关系?
她翻个白眼,“你也说了,猎狗杀了好几只狮子,他又不是传奇英雄巴利斯坦,没有同伴,能一对多,杀死好几个武士?”
“巴利斯坦那么强吗?猎狗一对三,有个女孩帮忙,却还是受了重伤。”垂柳怀疑道。
丹妮默默点头,这才是这个世界的正常武力值。
差不多的装备与身体素质,一挑一能稳赢,就算好手;一挑二能赢,是高手;能一对三,有过半赢面,便是超级高手;那些一挑四、挑五的家伙,便属于传奇英雄的行列,比如拂晓神剑......
如果不用“狮子吼”作弊,同样装备情况下,丹妮也只能一对二,对手还不能太强。
“巴利斯坦曾经在学城一个打十一个,十个全副武装的精锐士兵、一个全身铠的大骑士,自身毫发无损,对方死了六个,连那骑士也被砍掉脑袋。”
“哇,没想到‘无畏的’巴利斯坦这么强,比凶名赫赫的猎狗强太多了。”小姑娘一脸敬佩与憧憬。
巴利斯坦尴尬摸摸鼻子:陛下,您实在太看得起老夫,没这身铁甲,老头子早被人砍成两截啦!
等垂柳离开,老骑士还告诉了丹妮很多与这家‘十字路口客栈’有关的事件。
比如,除了人瑞王,劳勃与瑟曦从北境返程时,也在这住过一天;篡夺者之战中,雷加王子与劳勃的决战之地就在旅馆南边的河滩。
因为雷加胸口用红宝石镶嵌了红色三头龙,结果被劳勃铁锤捶了胸口,红宝石在河滩碎落一地,那处河滩又叫‘红宝石滩’。
那日,艾莉亚与猪倌在红宝石滩练习剑术,乔佛里与珊莎也跑红宝石滩散步,结果艾莉亚的冰原狼娜梅莉亚被放逐,珊莎的‘淑女’被艾德刺死......
提利昂也是在这家酒馆被凯特琳绑票......似乎一切大事件的开端都在这发生的。
简直是《权游》世界的‘刘家村’啊!
很快,几个小子为他们端来热水和几捆木柴,壁炉点燃,清洗身体,又下楼吃了几块烤马肉,三人便回到房间呼呼大睡。一气睡到天色昏暗,门外走廊上沉重的脚步声将丹妮与巴利斯坦惊醒。
待听到垂柳为客人介绍房间的声音,丹妮又躺回羽毛床上,懒洋洋盯着窗外昏沉的天色发呆:要下雨了。
客人似乎在他们对面住下,时不时传来脚步挤压地板的声音,丹妮心想,对方一定是个高大魁梧的战士,甚至还穿着铁甲,那声音...与巴利斯坦走动时一摸一样。
丹妮再睡不着,干脆起床,就穿着内衣,在屋里练习剑术。这段时间飞行几万里,甚至学会威力强大的龙炎控火术,可她依旧没放松对体魄的锻炼。
嗯,没放弃成为骑士王的梦想。
出了一身汗,她就着壁炉上挂着的水壶,洗了个热水澡,顺便把头发上的染色剂洗去,恢复一头灿烂银丝。
接着又将铁甲擦洗一遍,涂了一层油,前后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外面天空已经彻底黑暗,还有淅淅沥沥的冰雨从窗口飘进屋里。
这时候连红鼻子老博士也醒了,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敲门询问:“今晚还要不要按计划上路?在下雨呢!”
“呵呵,东边日出西边雨都不懂?这里下雨,往北走半个小时雨自然就停了。”丹妮笑着应道。
“说不定北边在下雪......”老头子嘟哝一句,便回房间穿衣服去了。
其实坐在龙背上飞行,只要戴上头盔,把风挡住,即便在北方高空也不会冷,因为巨龙鳞甲是滚烫的。
丹妮在老骑士的帮助下穿上皮甲、铁铠,再套上羊毛衫、披上厚厚的披风——在君临成衣店购买的影子山猫披风,上面有黑色条纹,几乎是这个世界最保暖的皮裘。
十个金龙,非常昂贵,据老板说,整个君临也只这一件。
丹妮曾怀疑它是二手货,披风虽干净整洁,还带着兰花的清香,毛发颜色却有点淡。不过老骑士建议她买下它,无论它是几手货,总归保暖没有错。
呃,丹妮还真猜对了,她穿了提利昂的二手货皮衣。
没错,整个君临只一件影子山猫披风,就是当年提利昂从明日山脉带回来的那件。
小恶魔“净身出户”,皮衣也流落在外,被商贩收购了去。
额外说一句,影子山猫也是传奇生物,比龙弱,却强于冰原狼,非常罕见,更难以捕获。
它有多牛掰呢?
牙尖嘴利,猛如虎,壮如牛,轻盈如猫,这些猛兽的基本配置就不提了。
可怕的是,它可以嗅到十公里之外的血腥味!
......
丹妮他们提着背包下楼时,看到男孩们正努力把厅内桌子推到一起,排成长长的三条,还有几个年长的女孩奋力从后面搬出长椅,三十多个小孩在垂柳的指挥下,如蚂蚁般忙来忙去。
孤儿们在忙碌,篝火边却悠闲坐着两个壮汉,一个瘦小青年......咦,不对,那个身高接近两米的铁甲壮汉,面容粗糙,眉眼有几分柔和,似乎是个女的?
“美人”布蕾妮?
垂柳走到楼梯口,看着丹妮垂落在胸前的银色发辫,惊奇道:“骑士小姐,您的头发......”
丹妮把长辫子摔到脑后,笑道:“先前黑发是染的。”
“喔,银发与您很相配,越发漂亮了,”垂柳摸摸自己干草似的蓬乱褐发,有些害羞地低下头。
很快她又注意到三人都背着包,疑惑道:“这是要离开?这么晚了,还下着雨,你们要去哪?”
“我说我们要去塞外打异鬼,你信吗?”佩雷斯坦笑呵呵道。
垂柳瞥了他一眼——让异鬼吃了这个爱说谎的糟老头子吧!
却也不再追问,只提醒道:“夜行很危险,三位要小心。”
“先吃顿饭,你们还没开吃吧?”巴利斯坦道。
“正在煮粥,三位可以先去篝火边烤烤火。”垂柳说了一句便又回到大厅,指挥小家伙们干活。
脱了靴子烤火的男人背对着楼梯,没注意到丹妮三人,还在滔滔不绝说着......很奇怪的话。
“说实话,我想要你。自信点,别怀疑我对你的爱。多少人心甘情愿跟弱智结婚,甚至那个弱智还被人当街草了几十次,白捡个杂种儿子,可他获得的回报尚不及塔斯家族的一半——你可是塞尔温伯爵唯一在世的孩子。”男人真诚地说。
塔斯?
看来是布蕾妮没跑了。
而这男人以波隆为偶像,在向布蕾妮求爱?
第275章 詹德利
布蕾妮看到走过来的丹妮三人,尴尬非常,红晕从脸颊爬上颈脖,男人却以为她在害羞,再接再厉道:“我知道你喜欢蓝礼,在苦桥时就知道了。我没他帅,没他有钱,没有爵位高,可我有两个优点他永远也比不上。
首先,我没被人割破喉咙,活人总比死人强;其次,我有能力,我向你发誓,我至少有一个已经确定的私生女。不过不要担心,我不会让那丫头给你添麻烦。
我只是想说,婚姻对我俩都有好处,我得到土地与爵位,你得到一城堡的这些......”
他指着满屋子乱跑的孩子。
布蕾妮羞怒道:“别这么说,我父亲才五十四岁,不算太老,可以续弦生子。”
“干什么事都有风险,假如你父亲再婚,假如新娘能怀孕,假如她能生下男婴,便证明我押错宝了。
可这对你没损失呀?
斯塔处|女,你恐怕不懂男女间的游戏,玩过之后,自然会态度大变。
在黑暗中,你就跟任何一位公主一样美丽,我也会把你当公主一般宠爱。
今晚你的房门不要上闩,我会偷偷爬上你的床,证实自己的话。”男人挑逗地说。
卧|槽,这货好贱!
布蕾妮吃不住羞,生气道:“你敢这么干,今晚就把你变成太监。”
“有客人来了。”一旁那棕发蓝眼的沉默少年小声提醒道。
男子坐在椅子上往后仰头看去,见到丹妮眼现惊艳之色,不过他的视线最终却被佩雷斯坦脖子上长长的锁链吸引。
“七神在上,这里竟然遇到一位博士,您...您是佩雷斯坦博士,我在学城见过您,怎么到这来了?”
男子有一头浓密脏乱的棕发,左耳边有条细而长的伤疤,屁|股下巴,鼻子似乎骨折过多次,有些歪。
“你是......”老博士先是疑惑,待看清男子胸甲上的族徽——一头吊缚在横杆之下的棕色死鹿,恍然道:“你是角陵的海尔·亨特,在学城学了两年,却把父亲名字拼错的‘笨猪’亨特。”
“咳咳......”海尔干咳两声,尴尬道:“那次真是失误。”
“你是塔斯家的布蕾妮小姐?”老博士又转向布蕾妮,疑惑道:“你们两个怎么凑到一起了?”
“博士认识我?”布蕾妮好奇道。
“你这长相,天下独一份。”老头刻薄地说。
“呃......”布蕾妮红着脸低下头。
布蕾妮身高两米,肩膀宽厚,因胸太平,胸肌比***更大;面孔又圆又糙,长满雀斑;鼻子被打折过多次,歪七扭八;一排牙齿暴突不齐,嘴巴很宽,几乎裂到耳根,唇又肥胖得象毛虫;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脆弱干枯。
真的很......独特。
“博士你这是要干嘛去?”海尔问道。
“去北境,塞外。守夜人司令官发来消息,说塞外有异鬼出没,我代表学——”
丹妮打断他道,“别往学城脸上贴金,在异鬼这件事上,学士完全失职了,没半点功劳。”
红鼻子老头摸摸鼻子,找到一把靠近壁炉的椅子坐下,背包放在一边,不再说话了。
“异鬼?你们说的是异鬼?”布蕾妮和海尔面色怪异,“你们在讲传说故事吗?”
丹妮耸耸肩,略过这个话题,问布蕾妮道:“你在河间寻找珊莎·史塔克?”
“你是谁?怎么知道......”布蕾妮先是一惊,接着又连忙摇头否定道:“我没找珊莎小姐。”
“唉,你见人就问——有没有见到一个枣红头发的处|女?13岁,非常漂亮......”亨特叹口气,“估计整个三河流域的人都知道塔斯的布蕾妮在寻找珊莎·史塔克了。”
“下一步有什么计划?”丹妮又问。
“我不说。”布蕾妮倔着脸道。
“呵呵,这小子是谁?”丹妮指着那个腼腆的棕发少年问。
“我叫波德瑞克·派恩,布蕾妮小姐的侍从。”
海尔怀疑地打量丹妮一番,提醒道:“小姐,你还没介绍你自己呢。”
丹妮走到窗边,夜幕下江水奔流不息,她右手按住剑柄,寒风吹拂她肩头的影子山猫披风,莫名萧索,叹息道:“寒江孤影,江湖故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布蕾妮......
巴利斯坦......
老博士......
几人木然半响,海尔茫然道:“你在说什么?”
“这都不懂?我不想告诉你自己的真实身份,又不忍心胡乱编个名字欺骗你,所以让你不要再问了。”
“呃,是这个意思吗?”海尔越发茫然。
佩雷斯坦博士打破尴尬,问道:“海尔爵士,我记得你是塔利伯爵麾下的骑士,为何跑这来了?”
“我正在追求布蕾妮小姐。”
“追求她家的封地吧?”丹妮嘲讽道。
“小姐你很美,很多人会因为你的美貌追求你,可这与我因为布蕾妮小姐的继承权追求她又有什么分别?”
海尔恬不知耻,说的话却还真有那么点道理。
“吃饭了,孩子们,准备吃饭啦!”
没一会儿,垂柳来到厅堂中央,瘦小的身子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喊,一群皮猴老老实实分开坐在远离壁炉的两条长桌上,眨巴着眼睛看向厨房方向。
“你们就在这张桌子上吃。”垂柳指着壁炉边那张空桌子对丹妮几个道。
“你姐姐简妮呢?这么大一家旅店,连个大人也没有。”丹妮疑惑道。
“中午提了几条鳟鱼回来,下午又出去了。”
正说着,一个头发灰白的老者端着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从厨房走过来,他身后还有几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端着菜盆子、拿着木碗、抬着大条大条麦香四溢的黑面包。
晚饭很简单,一锅芜菁大麦粥,一盆子煎鳟鱼,一盆子羊肉炖胡萝卜拌苜蓿。
摆饭的时候,老人向丹妮三人做了自我介绍:梅里巴德,河间地的一个赤脚修士,不会读写,但能背诵《七星圣书》和各种祷文。
他身材高大,一米八,大手大脚,皮肤如皮革一般坚硬,满脸风霜。
四十年来,一直绕着河间地乡间一圈一圈的漫游,从女泉镇出发到女泉城结束,一个周期,大概半年时间。
为老百姓主持婚礼和忏悔,居民则为他提供食宿。
灾荒年间,他还赶着驴子,从女泉镇运来食品,分发给途径村庄的穷人。
今晚的饭菜中的腌羊肉、大麦、奶酪,便来自老人。
——这是个与大|麻雀一样的真修士。
丹妮想。
“你带着食物行走,不怕被强盗打劫吗?”她好奇道。
“我有‘狗儿’,”梅里巴德修士笑着呼唤一声,一只小牛犊子大的大黄狗窜了过来,亲昵靠在老人身边,好奇打量丹妮。
“嚯,好有灵性的一条狗!”丹妮看着它人性化的眸子,惊奇道。
“狗儿很厉害,上次我在岑树林遇到狼群,狗儿一下子咬死了十几只狼。”梅里巴德撸着黄狗后脖,骄傲地说。
“狼群经常出现吗?”巴利斯坦皱眉问。
“狼群由一只巨大的母狼带领,最近两年一直在三叉戟河流域巡弋,连贵族老爷们也拿它们没办法。”梅里巴德修士点头道。
老骑士与丹妮对视一眼,却没在继续问下去。
开饭前,梅里巴德修士看着垂柳问道:“我可以带孩子们作餐前祷告?”
“可以。”
于是他们一起低头感谢天父圣母的施舍,包括丹妮与佩雷斯坦博士。
不过有个十五六岁的黑发青年站在一边,手臂抱胸瞪着其他人祈祷。
等祈祷完毕,丹妮好奇看着他道:“小子,你是北方人?”
“我来自君临。”青年拨开眼前一撮黑法,淡淡道。
“那你也不信仰旧神喽?”
“我信仰光之王。”
“孩子,你,”巴利斯坦盯着青年,神色剧变,悄悄瞥了丹妮一眼,“你父亲是谁?”
“我不知道。”
老骑士又看向海尔与布蕾妮,犹豫再三,还是没把心里那句疑问问出来。
倒是丹妮,看他神色有异,心中一动,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拿蓝眼睛瞪着她,“你问这个干什么?”
“他叫詹德利,是个铁匠。”旁边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嚷道。
“詹德利......”丹妮瞬间明白过来,这家伙就是二丫的情人,劳勃的私生子,也明白白骑士八成怀疑了他的身份。
“啪!”垂柳拿勺子敲了男孩一下,嚷道:“‘大嘴’本恩,吃饭了,别打扰大人们谈话。”
听到她的话,孩子们恶狼一般扑向餐桌上的食物,没一会儿,大厅里就充满咀嚼声和垂柳用勺子拍打孩子们的声音。
晚饭期间,丹妮一直在向梅里巴德询问三河流域的情况。
她发现他熟知河间每一座市镇和庄园,名字都没有的村庄,篱笆与山岭,小溪和山洞,以及地图上没有的每一条崎岖小径。
“梅里巴德修士,你认为河间百姓能否度过这个寒冬?”
“不能,很多百姓都没有储粮,连一年都难以坚持下去。”老修士忧心忡忡道。
丹妮心中渐渐有了个想法,“如果我下次要找你,该去何处?”
“找我|干什么?”老修士疑惑道。
找你当红十字协会会长!
“半年内,我会运一批粮食去......”丹妮把目光扫向巴利斯坦,“如果要赈济河间灾民,我该把粮食运到哪?”
旧镇老翁贡献三百万金龙购粮,丹妮自己肯定吃不掉,也不缺粮,不如拿来赈济老百姓。
“救济灾民?”白骑士一惊,又立即欢喜起来,兴奋道:“从地理位置上看,女泉城最合适。”
听说丹妮有接济河间百姓的想法,佩雷斯坦博士心情复杂,出言提醒道:“慕顿伯爵胆小懦弱,他可没胆子接受大人的粮食,去蟹岛吧,或者拿下恐穴堡,那里现今是一片废墟。”
“你们在说什么?”梅里巴德修士听得迷迷糊糊。
“汪汪汪......”狗儿突然狂吠起来。
下一刻,院落里传来密集的马蹄践踏烂泥地的声音。
“有人来了。”布蕾妮惊道。
“是朋友。”詹德利语气随意,垂柳放下木碗与勺子,面带喜色地迎了出去。
“轰隆!”闪电劈裂黑暗天空,片刻间,院子里亮如白昼,垂柳尖细的嗓音里带着浓浓的恐惧:“啊啊,不是,不是柠檬队长他们!”
第276章 对不起,我们是黑店
垂柳踉踉跄跄退入大厅,一边慌手慌脚地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支手弩,一边急切嚷道:“别吃了,抄家伙,外面来了一群土匪。”
正端着碗,吃得唏哩呼噜的孩子们立即离开座位,有人去拿手弩,有人寻找石头,有人趴在窗口,拉开弹弓......
垂柳端着手弩,冲入雨幕中,声嘶力竭地吼道:“离开,这里没食物,我们都有武器,这不是你们可以随便撒野的地方。”
十岁的瘦弱小姑娘,此时的身形却比巨人更高大。
“轰隆!”雷声隆隆,院子里不停闪烁亮白的电光,丹妮看到七八骑铠甲武士,戴着黑色兜帽,雨水淅沥沥顺着他们咧出狞笑的下巴滑落。
有人提着一把泛着银蓝光芒的斧头,有人举着出鞘乌黑弯刀,剩下的都长剑出鞘,剑刃雪亮,所有人都身穿全套锁甲和板甲。
武器与铠甲皆寒光闪闪,属于最精良的装备——这是一群实力强大的悍匪。
领头一个戴着狗头盔的男子对着垂柳恶狠狠道:“你敢射,我就把那只箭塞进你洞里,拿它狠狠地*******。
还敢瞪我?
很好,你死定了,我要把你那对该死的眼珠挖出来,一起塞进你下边。”
丹妮拉着垂柳后衣领,把她提回屋里,“屋里这么多骑士,可轮不到你个小丫头出风头。”
接着,她笑着问面色凝重的布蕾妮:“你能对付几个?”
布蕾妮愣了愣,讷讷道:“一个,也许两个。”
“我能对付一个。”海尔抹去嘴边油污,给自己戴上头盔,懊恼道:“我得骑马,那样我能打两个,甚至三个。”
“爵士,你对付三个,没问题吧?”丹妮问巴利斯坦。
“我也是骑士。”詹德利举着铁锤道。
“你没甲,跟在我身后见机行事,我先去砍死那个狗头男,各位护住我的侧翼。”丹妮说了一声,就拉下面甲,快速冲入雨幕中。
“杀!”老骑士几乎与她同步,拔出利剑大踏步向狗头男左侧弯刀手跑去。
“杀!”布蕾妮与海尔也没落后,连老修士的狗儿也狂吠着冲过去。
“该死,这破旅馆怎么有四个骑士。”院子里一个土匪惊讶叫道。
“我们只是路过,有土匪在追我们,给我们好马和食物,我们立刻离开。“另一个土匪有点被吓住了。
“不要怕,两个娘们,一个老头,看我去宰了他们。”狗头男举着斧头,打马向锋矢位置的丹妮冲去。
“龙威!”一人一马距离五米的那一瞬间,大黑的灵魂进入丹妮识海,她的双目泛起丝丝血红,甚至在黑暗中微微发亮。
“聿聿聿......”战马突然双腿发软,虽没直接跪下来,却也猛地打了个蹶子,速度不由缓了一缓。狗头男一击挥在空处,身子不自觉向丹妮这边倾斜。
“嗤——”锋利的瓦雷利亚钢剑带着丹妮奔跑的力量,精准刺入狗头盔的嘴巴里。
“丝丝丝......”细小血线顺着剑刃飞溅出来,洒在丹妮铁盔上,她身子一矮,从狗头男身边滑过,手中长剑从狗嘴里拖了出来,顺势迎上后方冲来的剑手。
“当!”剑与剑交击,火星四溅,发出锣鸣般的响声,对方雪白剑刃崩掉一颗黄豆大的口子,丹妮的晴空毫发无损。
“嘭!”她一脚踢在马腿上,本就吓得腿软的战马立刻扑倒在地,马背上骑手惊慌大叫着砸在丹妮面前。
她毫无怜悯,出手如电,长剑顺着后脖喉甲缝隙穿了进去。
“嗤嗤嗤......”鲜血如喷泉涌出,溅在她铁靴上,利剑刺下去又飞快拔出,迎上第三个对手。
这次耽搁了些时间,丹妮的长剑来不及阻挡,对手的双手大剑正好劈在她头顶。
其实骑士原本打算用马头撞击她的胸口,却不知何故,一向心意相通的战马竟往旁边躲了一下。
“嘭!”好似被人敲了一闷棍,丹妮晕晕乎乎的,右手却下意识把剑递向对方漏出的咯吱窝。
“嗤——”
“啊——”那名骑手哀嚎一声,手中长剑业已脱手,丹妮晃了晃脑袋,有些沉重。抬头看向前方,已经空无一人,骑兵小队被她凿穿了。
回过头,就见失去长剑、残了右臂的骑士被詹德利一锤子砸下马。
小伙子一直跟在丹妮身后,就见她大杀特杀,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残血的,哪里肯放过,三五锤子砸下去,头盔都瘪了。
丹妮杵着剑,站在冰雨里喘出一口口白气,直觉脑袋有点沉重,伸手一摸,却摸到一根剑刃。
愣了愣,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成了金狮子史基。
艰难摘下头盔,果然,剑刃正好劈在头盔顶端的圆形钢帽上,卡住了。
站在门廊下,举着油灯观望的梅里巴德修士叫道:“七神在上,那位骑士小姐比布蕾妮更可怕。”
“一脚把马都踢倒了,这该多大力气啊!”垂柳瞪圆双眼,喃喃道。
佩雷斯坦也十分震惊,短短几个呼吸间,其他人还在一对一拼杀呢,她一人就砍翻了三个全副武装的大骑士,这......
这一届武状元的成色也太高了些吧!
白骑士没能完成任务,只砍死了两个骑手,布蕾妮与海尔各砍翻一个,詹德利抢了丹妮一颗人头。
雨滴啪嗒啪嗒落下,七具铁甲尸体在泥地里无意识小幅度抽搐,血水流出一条小溪,把院子里的泥土都染红了,丹妮与布蕾妮几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哈哈大笑起来。
一瞬间,几人间多了一分亲近之感。
詹德利走到狗头男身边,笑着说:“小姐,你杀了猎狗呢!”
“什么,他是猎狗?我把猎狗宰了?”丹妮眼珠子差点凸出来。
猎狗可是《权游》最重要的配角之一,二丫与三傻共同的“初恋情人”,就这样领了盒饭?
“他不是猎狗,猎狗早死了。”布蕾妮把狗头男的头盔摘下来,露出一张没鼻子的丑陋面孔,神色复杂道,“他们是血戏子,在猎狗的墓地捡了猎狗的狗头头盔。洗劫盐场镇的人就是他们。”
丹妮也走过去瞧了瞧,虽然很丑,但脸上没有烧伤疤痕,不是猎狗。
“罗尔杰?”詹德利惊呼,“竟然是他。”
“你认识?”丹妮好奇道。
“我原本被铁匠师傅卖给了守夜人,随守夜人尤伦和一众人北上,当时队伍里有三个穷凶极恶之徒被关在笼子里......”
詹德利只大致讲了下当时的情况,丹妮便听明白了,艾莉亚不仅救了无面者贾昆,还释放了两个真正的恶棍。
《权游》中那两人几乎没什么戏份,可这个现实世界里,那两人加入血戏班,在河间地杀人、抢劫、强·奸......人间恶事几乎被他们干尽。
其实贾昆也算不上好人,手上沾满无辜者鲜血。
艾莉亚果然是个血孩子。
......
“踏踏踏......”
丹妮在壁炉前擦洗头发,詹德利几人正在门廊下把土匪的尸体扒光——铠甲很珍贵,将裸尸搬到马房里的时候,国王大道上再次响起一阵急促马蹄声。
“是我,”还没进入院子大门,就有一个骑士隔着石墙高喊起来,“垂柳,詹德利,你们可遇到那群残人?”
随后,一行二十多骑便冲入院中。
“是柠檬,我们的人。”詹德利回头对客厅里警觉的几个骑士说道。
“你们的人?”丹妮警觉,“你们旅店怎么会有这么多骑手?”
“这......”
“圣火在上,这群血戏子全死了,谁干的?“外面有骑手看着地上的尸体惊呼。
“圣火?”海尔愣了愣,猛然色变,从壁炉边的软榻上起身,抓起挂在墙壁上的剑带,高呼:“小心,我们进了黑店,他们都是土匪!”
“什么?”丹妮与布蕾妮还在发愣,一直没脱掉铠甲的白骑士已经抽剑护在她身前。
接着就见孩子们胡乱奔跑,叫喊,有的孩子茫然无措,有十几个却端着手弩、举起石头,对着丹妮一行人。
“没错,这是黑店!”门外走进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女郎,十六七岁,兜帽下的棕色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经常吃不饱饭,瘦的很,脸蛋平平无奇,冻得发白。
唯一亮点是身高,估计有一米七五以上,褐色长筒皮靴和黑色皮裤勾勒出一对耀人眼球的大长腿。
“‘长腿’简妮!”詹德利皱眉叫道:“血戏班的土匪就是他们杀的。”
简妮?垂柳的姐姐,两人长得还真像。
“夫人要见他们。”‘长腿’简妮说道。
一会儿功夫,屋里涌入七八个手持利剑的武士,还有十几人端着弓箭、手弩守在大门口、窗口,目光阴冷地锁定了他们。
“放下武器,脱掉铠甲,束手就擒!”披着柠檬黄斗篷的大胡子喝道。
“还真是黑店。”丹妮环视一圈,剑士神色凝重,垂柳欲言又止,那群小萝卜头缩头缩脑神情紧张地看着他们,叫翠西的二岁小丫头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依旧光着身子地长桌上爬来爬去,时不时捡到几颗面包碎屑往嘴里塞,碰的杯盘叮当响。
“你们信仰红神,难道是无旗兄弟会的人?”梅里巴德修士上前一步,解释道:“我知道你们,知道你们的规矩,我可以发誓,这里的几位爵士皆是良善之辈,请不要乱杀无辜,放他们走吧!”
“老修士,我也知道你,你行走河间村庄,救助贫苦百姓,的确不在审判之列,可以骑着你的驴子离开,但他们都是石心夫人要找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走。”
第277章 无旗兄弟会
冰凉的雨水敲打在从披风边划过的枝叶上,发出“嗒嗒嗒”的脆响,与之前的密如帘布的暴雨相比,雨势减弱很多。也许再过不久,这场晚秋的寒雨会彻底停歇。
此时临近午夜,一行二十多号人连夜从十字路口客栈出发,在黑暗阴湿的林子里胡乱转悠。
在佩雷斯坦那老头的抱怨与不解的眼神中,丹妮屈服了,她没有召唤巨龙救场。
不过她也提出自己的要求,布蕾妮他们如何她不管,可她和巴利斯坦的铠甲不能脱,佩剑可以从腰间解下,但必须由老博士保管。
鉴于红鼻子老头战五渣的特性,土匪们只犹豫片刻便同意了。
丹妮对那个莫名其妙的石心夫人很感兴趣。
剧情中的确有无旗兄弟会,但兄弟会的首领似乎是个男人,一个龙套,她也没记住名字,所以她想去见见那位夫人。
丹妮只是单纯的“肥羊”,总归帮他们杀了血戏子余孽,故而能争取到良好待遇。
布蕾妮就没这么好运了,无旗兄弟会似乎专门针对她,不仅铠甲被剥离,武器被夺走,连双手也被牢牢困缚。
嗯,海尔与波德瑞克也是同等待遇。
就这样,一行人骑着马,半夜里冒着雨,在寒冷湿腻的黑森林里穿行。
雨滴顺着树叶濡湿他们的披风,凉气丝丝缕缕钻入他们的骨髓,人们似乎冻麻木了,整个行程无一人讲话。
好不容易走出林子,土匪把他们带到河边,让他们下马,一个土匪跑到河边喊了几嗓子,芦苇丛里缓缓驶出一条十来米长的渡船。
接着,他们翻身下马,除了梅里巴德的毛驴与狗儿,其余人等的战马皆被牵走,除了十来人押送他们,剩下的土匪又牵着马照原路返回了。
渡船在黑雾蒙蒙的河面滑行,竟一点儿声响也没有,这时丹妮才震惊于无旗兄弟会这个组织的严密性与正规性。
连桨叶都特意包了厚布,以抑制声响,这该多谨慎啊!
“石心夫人是谁呀?”她不由出声问道。
“没见过,也不知她来自何方。只听说她是个冷酷的女人,沉默寡言,喜欢审判不义之人,并判处对方绞刑。故而除了‘石心夫人’,人们还叫她‘静默姐妹’、‘无情圣母’、‘绞架女’。”海尔道。
“不要说话,河面可能有官兵的巡弋。”大胡子柠檬低声呵斥。
“我们小声点。”丹妮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转头看向梅里巴德修士,悄声问:“你对无旗兄弟会知道多少?”
老修士一直在河间漫游,肯定对那个组织很了解。
“无旗兄弟会由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创立,史塔克首相命令他带人清理骚扰河间的土匪——其实就是泰温公爵安排的血戏班与格雷果克里冈。
结果他们刚离开君临没多久,劳勃国王去世,艾德首相入狱。
不过贝里伯爵一行人依旧坚持执行艾德首相的命令,一直与骚扰百姓的兰尼斯特作对,后来北方人南下......
狼崽子也不是好东西,照样烧杀抢掠,贝利伯爵也一视同仁,该吊死的吊死,关鸦笼的关鸦笼,不分派系,只坚决履行正义。
因为他一直打击强盗、保护平民,河间地所有村庄、教堂、旅店都成了无旗兄弟会的据点,三河流域所有的百姓都是他们的庇护者,‘闪电大王’的名头让土匪与残人胆寒,让老百姓士气大增,团结一致。”
——唐德利恩家族的族徽为紫色分叉闪电。
“无旗兄弟会发展成了工·农兵游击队了?如果七国贵族继续作死,战乱不休,能不能更进一步,弄个红·党出来?”丹妮惊奇道。
“红·党?”老修士点点头,“没错,几乎形成红·党,河间百姓开始放弃七神信仰,转而信奉能时常展现奇迹的红神。”
呃,此红·党非彼红·党......
“什么奇迹,复活死人?”丹妮问道。
老修士神色复杂地点点头,叹息道:“闪电大王并非无敌,无旗兄弟会也不能逢战必胜,他们多次被打败,贝里伯爵多次被斩杀。
据我所知,他至少被魔山杀了两次,一次长枪捅穿心窝,一次利剑从眼窝刺入头颅。他甚至被活捉过几次,都被吊死,每次被杀后,皆被密尔来的红神信徒索罗斯复活。
看到这样的神迹在自己身边发生,信徒们理所当然地开始转变信仰。”
佩雷斯坦忍不住问道:“你确定闪电大王始终是贝里伯爵,而不是某些人穿着他的铠甲,打着他的闪电旗帜?
就像猎狗的狗头头盔被人捡了去,所有人都以为是猎狗洗劫了盐场镇。”
“你耳聋?闪电大王被贵族们捉到好几次,他们能认错人?”丹妮嗤笑道:“接受现实吧,这个世界有真神,复活死人几乎算得上红神祭司的标志性牧师技了。
而且很明显的,光之王拉赫洛有了入侵维斯特洛的想法,不然为何祂为何浪费那么多神力屡次展示神迹?
河间地屁民的死活连当地领主都不关心,人家一个异族神灵会在意?
难道祂太善良了?
拉倒吧,拉赫洛的另一面可是影魔呢!以那家伙的贪婪与血腥,连缚影士都忌惮万分。”
“嘭!”一个土匪用剑鞘在丹妮头盔上敲了一下,严肃呵斥,“不许污蔑伟大的光之王。”
接着他又开始念叨拉赫洛的祷文:“长夜漫漫,处处险恶,只有我主拉赫洛能带领我们走向光明,驱逐黑暗......”
丹妮对神情呆滞的佩雷斯坦挤挤眼,小声笑道:“看到了?不是亲眼见过神迹发生,他们能这么虔诚?”
“为何是河间地?”老博士喃喃道。
“亏你还是博士,连傻子都知道的问题还问。”丹妮冷笑一声,却惊讶见到巴利斯坦、梅里巴德、海尔、布蕾妮都一脸茫然向她望来。
呃,好多傻子......
“咳咳,我问你们,七国上下,哪里灾情最严重?“
“河间。”
“哪里人口最多。”
“河湾?“白骑士道。
“不,单河间一地,也许不如河湾,但战乱波及半个王领与大半西境领地,算上它们,认可最多的应该是三河流域......”佩雷斯坦若有所思。
“宗教势力崛起于苦难人群,当领主、国王、法律、传统都无从依靠时,苦难之人只能寻求虚无缥缈却又无所不能的神灵。拉赫洛好算计,那家伙八成预言到四王之......哎呦!”
却是红神信徒又敲了她一下,加大了力度。
“不许说光之王的坏话。”那个麻脸小伙双眼赤红,怒火冲天,剑都拔了出来。
“法克,你晓得我是谁?”丹妮扭过头,气鼓鼓道,“本内罗见了我也得客客气气,你们这群小崽子连圣火之手都算不上,反了天这是?”
“我管那个什么本,什么罗的,就是不许侮辱光之王!”麻脸小伙吼了回去,顺便还把剑架在丹妮脖子上。
“好吧,我不说了。”丹妮举手投降,连至高牧师本内罗的名头都唬不住他,她还能说啥呢?
“梅里巴德修士,你继续。”
“喔,贝里伯爵还是死了,他把生命之火渡给一个死去多日的女人,也即是如今的石心夫人。
石心夫人接替贝里伯爵的位置,成为兄弟会首领,她与闪电大王不一样。
贝里伯爵贯彻正义,保护平民;石心夫人不择手段,为了复仇而疯狂杀戮。
兄弟会分裂成两派,在苦难中沦为复仇者的人继续向石心夫人效忠;心中依旧填满光明与希望的人离开兄弟会,继续之前帮助百姓的行为。”
“面包和盐!”布蕾妮好似想起什么,脸色一变,对‘长腿’简妮叫道:“在客栈,梅里巴德修士给孩子们带来食物,我们跟你妹妹共享面包和盐,我们是你们的宾客,你不能违背宾客权利。”
“自夫人从婚礼上回来之后,待客之礼便不同以往了。”简妮叹口气,望向昏暗的河面,淡淡道:“悬在河边的尸体你们看到了吗?其中有些也自以为是客。”
“婚礼?”丹妮皱眉道:“是红色婚礼?石心夫人是谁,她也参加了血色婚礼?还要报仇,她是活下来的北境人?不对,她死了几天才被闪电大王救活,难道......”
“你们不觉得羞愧吗?”巴利斯坦涨红了脸,愤怒异常,“肆意践踏宾客权利,还一脸若无其事,有没有荣誉感,有没有羞耻心?难道不害怕诸神的审判吗?”
“我们有我们的做法。”简妮淡淡道。
柠檬给自己戴上猎狗头盔,冷笑一声,道:“这个世界本就没有了荣誉,至于审判,去挛河城看看吧!
几千北方人的鬼魂在那夜夜哀嚎,国王、教会、学城、贵族却不闻不问,甚至默认了瓦德·弗雷的行为。
违背宾客权利的家族欣欣向荣,成为河间地新的主人。
既然这片大地已经肮脏不堪,我等居于其上的人又如何能不适应新的规则呢?”
“瓦德·弗雷该死,兰尼斯特该死,不作为的教会与学城都有罪,”巴利斯坦虎目含泪,哀伤地说,“道德沦丧,礼仪崩坏,维斯特洛没救了......不!”
瞥见身边的丹妮,他突然变得激动异常,大叫道:“咱们出兵吧!清扫寰宇,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嘭!”麻脸小伙猛地敲了老骑士一下,把老头头盔都打歪了。
“糟老头子,不许喧哗!”土匪低声警告道。
“你......”佩雷斯坦眼神诡异地盯着小伙看了很久很久,“真牛掰!”
第278章 石心夫人的审判
“残人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土匪。”当丹妮问起‘残人’何意时,梅里巴德修士神色复杂,似乎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半响,才叹息道:“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家草屋哪怕三公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
他们辞别妻儿,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
他们拿着镰刀、开锋的锄头,也许能有一把柴刀,或者更惨,只能用皮索把石块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
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
虽身处乡野,他们也都听说过传奇英雄的歌谣和故事,出发时一个个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甚至幻想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故事中的主人翁。
可惜战争是一场看似伟大实在残酷到极点的贵族游戏,绝大多数人在踏上战场的第一日便已梦醒、梦碎,甚至没有醒悟的机会。
侥幸活下来的,有人精神崩溃,更多的却麻木坚持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那样的场景,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
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
他们从来没吃饱过,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他们想要新靴子,想要更暖和的斗篷,如果能有生锈的铁半盔会更安全。这些东西领主可不会提供,于是,他们去扒尸体。
再过不久,他们开始习惯于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抢夺平民的女儿。被人发现了也不怕,他们是兵,手中甚至拿着领主征粮的布告,而对方只是普通老百姓。
某一天,他们环顾四周,从茫然中惊醒——所有的朋友和亲人竟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
他们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甚至忘记了家,以为那是另一人的记忆......
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
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声充斥整个世界……
终于,他们崩溃了,他们打算逃跑,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们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到了那时,所有传统观念与荣耀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祇对他们来说还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们的恐惧。
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
船舱静默,只能听到船舷外河水流动的声音,最后,老修士喘了几口气,哀伤道:“此时的三河流域有很多残人,我们该警惕他们,也可以在他们犯罪后处死他们,但最好能先给予他们理解和同情。”
“残人的确值得同情,”丹妮神色复杂,“维斯特洛的农民似乎比奴隶更惨,这改革力度得非常大才行,我要好好想——”
“嘭!”
麻脸小伙又在她头上敲了一记,在丹妮召唤巨龙喷他一脸之前,梗咽道:“同情什么?三个北境人进入我家庄园,我父亲以为他们是盟友,便拿出面包招待他们。
可吃饱喝足后,他们便兽|性大发,砍死我父亲和大哥,奸·杀我十岁的小妹,那是人干的事吗?残人都该杀!”
算了,大黑,不用下来了......
渡船在河道中七弯八拐,最终荡入一处茂密的芦苇丛,兄弟会拿出皮头套把丹妮几人眼睛蒙上,一脚深一脚浅地带上岸边,几匹马等在那,他们被搀扶着上马,又在湿冷的林子晃荡了一个多小时。
最终,头套被摘下,他们来到一处低矮山洞前,四周是一片树林,叶子落下,光秃秃的,只剩一根根枯瘦手指般的树干。
洞内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虫子和霉菌的味道,头上是岩石,还有树根从缝隙间冒出,脚下是碎石与黄泥巴。
似乎到处都有洞穴、裂缝和罅隙,道路四通八达,如蛛网密布。兄弟会举着火把带路,其间还碰到不少守在拐口的门卫。
“干嘛要来这种地方,山洞狭窄,可不比旷野安全。”佩雷斯坦博士抱怨道。
他屁|股、大腿受了伤,行动艰难,被巴利斯坦背在背后。
他的提醒丹妮也明白,但老博士即便见过“真龙吼”杀狼的过程,也不完全明白她的底牌。
巨龙的确无法钻入山洞,可狭窄的空间内,她的“真龙吼”威力更强,有瓦雷利亚钢铁铠的巴利斯坦当肉盾,丹妮有把握保证自己的安全。
唔,如果最坏情况发生,恐怕无暇顾及老博士了,他的担忧从某方面来说也很合理。
穿过一处洞口低矮的隧道,他们进入一个巨洞,四五百平米的宽阔空间,里面满是土匪。
“咳咳咳......”还没进入洞内,丹妮便被飘来的袅袅青烟呛的咳嗽起来。
土匪在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可如此封闭环境下,烟雾弥漫,来不及飘出去,空气质量太差。
丹妮他们的到来惊醒了草垫子上的沉睡之人,有男人,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怀里探头张望,一个个面黄肌瘦,可怜巴巴的。
他们没下去惊扰那些难民,沿着墙根来到对面一处岩石裂隙。
三十平米的狭长空间,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光线太暗,看不清容貌,直觉兜帽底下的眼睛闪烁着寒光,似乎比丹妮龙魂合体状态下更骇人。
深夜了,她也没休息,正把玩一顶青铜王冠,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
“夫人,我把他们带过来了。”戴着狗头铁盔的柠檬嚷道。
守在门口的大个子扫视丹妮他们一眼,一指布蕾妮:“先审判弑君者的婊|子。”
“什么?你们叫我什么?”布蕾妮怔然道。
“你是狮子!”一个带北方口音的青年人拿着布蕾妮的守誓剑过来,放在石心夫人身前桌面,剑柄后端有一颗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一个灰发老者将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丹妮却对他格外关注: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很其貌不扬。
但老头双眸中有两团如火山喷发般的熊熊巨焰,也只比她的九色漩涡逊色少许,竟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强大巫师,也是最强红神祭司。
唔,本内罗除外,她不清楚至高牧师的底细。
这人应该就是密尔索罗斯了。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这时布蕾妮也开始争辩:“我不是狮子,我为凯特琳·史塔克夫人服务,剑是詹姆爵士给我的,他立过誓——”
“三代目猎狗”柠檬打断她道:“维斯特洛还有谁不了解弑君者和他的誓言?”
“他答应凯特琳夫人交还她的女儿们,但等他到达君临城,她们已不在了。接着,詹姆派我出来寻找珊莎小姐……”
“假如你找到那女孩,”北境人讥讽笑了笑,问,“会拿她怎么办?”
“保护她。带她去安全的地方。”布蕾妮语气肯定道。
大个子哈哈大笑:“那是哪里呢?瑟曦的地牢?连我们都知道瑟曦对那女孩的通缉,一百金龙呢!”
“不,我带她去奔流城,去艾林谷地,甚至回北境,我发誓保护她的安全。”布蕾妮急促道。
“撒谎!”大个子大声呵斥道:“你拿着兰尼斯特的宝剑,带着小国王的亲笔书信,身边还有两个狮子,我们该多傻才会相信你的鬼话?”
“把他们带过来,”大个子指着海尔亨特与波德瑞克道。
“这小子是小恶魔的侍从,”他指着波德瑞克冷笑,又指向疤脸骑士,“他是‘血腥’蓝道的直属骑士,属于狮子那一边的人。本身还双手沾满鲜血,塔利那杂种已经绞死了我们二十个兄弟。”
“承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没错,我是提利昂大人侍从,”波德瑞克惊慌道,“可我与无旗兄弟会没仇。”
“身为狮子本身就是罪。”
海尔亨特面色灰败地叹口气,“这群土匪完全不遵守神圣誓约,弗雷缴了赎金照样被吊死,我家里本来就穷,更浪费不起了。”
大个子宣判道:“两个绞刑!”
又走到梅里巴德身前,皱皱眉嫌弃道:“怎么又把这老货抓来了?也不嫌麻烦。放了,让他带着他的毛驴与狗离开。”
“你......”大个子端详丹妮好一会儿,“你油光满面,脸颊胖——”
“什么?”丹妮怒气勃发,“你说我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