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1、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3)
常家被砸坏的大门,常时初已经请蒲启瑞帮忙修好了,家里其他能修补的都已经修补好,所以常时初自己住着倒是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也不怕宅子会被人霸占。
只是她没有想到,她出入时都是独身一人,又太过年轻,还住在这么好的一个宅子里,已经非常惹眼了。
如今的庆安城正是乱的时候,鱼龙混杂,什么牛鬼蛇神都有,又没有管辖的人,心怀不轨的人自然就盯上了她。
常时初吃过晚饭后,早早就睡下了,她以为如今城里的人忙着重建自己的生活还来不及,应该是没什么心思打家劫舍的,而且就算打也打不了什么,毕竟大家好不容易从大屠杀中幸存下来,家底都不知道消耗了多少,就算真的去抢去偷,很大概率也得不到什么。
李大手和李大脚是兄弟俩,他们父母双亡,家境贫寒,兄弟俩相依为命,是庆安城本地人。
他们兄弟平时整日在街上晃荡,游手好闲,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敌军会入侵庆安城的消息,于是提前逃跑了,避开了那场大屠杀,等敌军离开之后,他们才回到庆安城。
一入城就霸占了从前一位富商的大宅子,只是宅子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敌军搜刮完了,而他们又一贫如洗,于是就绞尽脑汁想来钱的法子。
他们白天的时候恰好逛到常家的门外,勐然记起常家之前也是庆安城有名的富商,又看见常时初从里面出来,一副主人家的样子,他们躲在外面观察了酗酒是,确定常家现在只住着常时初一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于是歪主意就冒出来了。
想着常家说不定能在宅子里藏了钱财,不过就算没有钱财,那能尝尝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家的滋味那也很好,说不定还能趁机娶妻……
是的,他们居然还不怕死地对常时初起了垂涎之意。
这年头一小袋米粮就能换一个黄花大闺女当媳妇,李大手和李大脚连一袋米粮也不愿意出,想着常时初一个小姑娘独身一人,岂不是能任由他们处置?不费一丝一毫就能娶个漂亮小媳妇,谁不乐意?
于是贪婪好、色的李家兄弟俩便趁着夜色,搬了个梯子放到常家的外墙上,爬着梯子上了墙,堂而皇之地进去了。
“妈了个巴子!这宅子这么大,金银珠宝到底藏在哪里啊?”李大手望着黑乎乎寂静一片,在朦胧的月色中显得有些渗人的常家大宅,迷茫道。
李大脚也毫无头绪:“要不然咱们一个个房间找过去?”
“万一吵醒了那漂亮小妞儿怎么办?”李大手搓着手猥琐地说道。
“那就直接把她办了!难道咱们两个大男人还会怕一个小姑娘?!”李大脚豪气地说道,“她就算被我们吵醒了,怕不是会吓晕过去?就算不晕,也根本不敢对上我们!”
“你说得也是……嘿嘿,吓晕了才好,我就直接把她扛回家去,直接洞房……”
李大手想入非非地嬉笑道。
“好了!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找到常家藏起来的宝藏!反正那小妞儿也跑不了,你急什么?”李大脚嚷道。
于是兄弟俩便就着朦胧的月光,在常家宅子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搜寻起来。
因为他们并没有把常时初放在眼里,所以搜寻起来的动静不小,常时初在他们搜第一个房间的时候就被他们吵醒了。
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吵醒是一间让人非常恼火的事,常时初就烦躁得不行,心里憋着一团火,想要打爆敢来闯宅子、吵醒她的人的脑袋。
她带上手套,气冲冲地从伴生空间里摘下金皮树的两片树叶,然后飞快找到李大手和李大脚,趁着他们俩被她的突然出现吓得呆愣的时候,二话不说,就往他们嘴里一人塞了一片金皮树叶。
于是等李大手和李大脚意识到这是宅子里的那位姑娘时,还反应不过来,就立刻被嘴巴里剧烈的痛疼夺去了所有思绪。
好像被滚烫的开水灌入喉咙,直入食道、胃里……他们俩很快就感觉到不只是嘴巴和喉咙,就连全身都剧痛起来。
于是瞬间,他们就哀嚎着在地上翻滚起来,痛苦的嚎叫声响彻天际,狠狠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周围有不少人家都吓得从睡梦中醒过来,然后瑟瑟发抖地听着着渗人的惨叫哀嚎声,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
当然了,没有人敢出门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常时初觉得他们这嚎叫声太过扰民,于是又往他们身上的某个穴道按了一下,顿时这两人的哀嚎便戛然而止了,他们张着嘴巴惨叫,但没有丝毫声音,这场景诡异得令人浑身发毛。
不过常时初不是普通人,她看见这两人惨叫的模样,只觉得心中那股被人吵醒的闷气终于发、泄出来了,心里舒服了很多。
金皮树果然是报复人的利器,杀不了人,却能让人痛苦得生不如死,这两人在大半夜闯进自己家,绝对是想干坏事,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人,遇到这两个大男人三更半夜闯进家里来,会有什么悲惨的下场可想而知,她从来不会高估这个时候的坏人的素质。
常时初面无表情地把这两人,一手一个地拖出了家门口,扔在大街上。
李大手和李大脚这时候才知道自己遇到了硬茬子,因为不想死,因此忍着浑身的剧痛,跪在常时初面前,砰砰砰地给她磕头,嘴里还嚷嚷着什么。
因为被点了哑穴,他们俩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但常时初不用听他们的声音,就知道他们会说什么,无非就是跟她求饶,让她放过他们罢了。
不过常时初可不是心慈手软的人,这两人都闯进她家里来了,既然想做坏事,那就要有被抓住的觉悟,这时候来求饶有什么用?
这两人想让她放过他们,这算盘是打错了,因此即使他们把脑袋都磕出血了,常时初也丝毫不心软,当做没看见,转身回了自己家。
1292、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4)
第二天常时初出门的时候,李大手和李大脚已经不在街上了,她还以为这两人会不死心,跪求自己给他们解药呢。
不见就算了,如果他们以后想要找自己报复,那她也等着。
庆安城百废待兴,曾经的满目疮痍正在慢慢修复,即使速度很慢,但到底还在进行中,如今她在这里孤身一人,暂时不知道做什么好,便想着这会儿郊外的田地有不少是荒着的,田地的主人不是已经逃亡了就是死了,荒着实在浪费,她便打算请人去种上,如果以后原住人回来了,她便还回去,如果不回来,她就继续种下去。
这年代什么都不如粮食珍贵,常时初虽然没什么拯救天下的伟大理想,但看到街上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百姓,也会心生恻隐之心,想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蒲启瑞给了她不少银元,她也不缺银子,请一些人去种地,也能接济一下艰难的人。
她向来行动力强,很快就去城外看田地、请人栽种了。
就在常时初忙着种田的时候,远在沪城的常家人终于想起这个家里还有个透明人似的三小姐。
大太太冷着一张脸对常贵道:“你这个当父亲的都不关心自己的女儿,我只是她的嫡母,疏忽她不是理所当然?谁让她整天没声没响,跟锯了嘴的葫芦似的,逃离庆安城的时候大家都着急忙慌,是她自己太蠢,不知道紧跟着大家,如今没了消息还不是自找的?”
常贵脸色气得铁青,他倒不是关心常时初,实际上他连这个女儿长什么样儿几乎都忘了,又怎么会在意她有没有跟着逃来这里?他只是在意大太太扫了他的面子,说的这番话就差明晃晃地嘲讽他不配当人爹了。
“李馥佩!你真是狠心恶毒!三丫头好歹叫了你十几年母亲,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她?如今她都没了,你还要刻薄地把她批得一文不值,你真不配为人母!”常贵色厉内荏地指责自己的正妻。
“我配不配为人母不是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来评判的,她不是我亲生的,我自然不关心她,但你这个爹可是亲的,你逃出庆安城的时候记得她吗?如果不是二姨太提醒你,你到现在肯定都没发现少了个女儿吧?真是虚伪至极,要我说,三丫头最不幸的就是有了你这个爹!”大太太伶牙俐齿地反驳常贵。
常贵气得头顶都快冒烟了,指着大太太“你……你……”了半天也憋不出其他话来,大概被大太太撕掉了他虚伪的脸皮,让他心虚。
大太太看见他这模样,只嗤笑地翻了个白眼,然后就端起茶来优雅地喝了一口。
其他人在一旁听着夫妻俩吵架,大气也不敢喘一声,生怕怒火波及到自己身上来,即使是如今最受宠的五姨太,也只低垂着头盯着茶水看个不停,丝毫没有以往解语花的善解人意模样。
笑话,如今当家男女主人可是为了自家“丢了”一个孩子才吵架的,虽然丢的三姑娘他们谁都不在意,但到底是常家的小姐,要是被外人在知道自家逃亡的时候把一个小姐落下了,忘了带着一起逃,岂不是贻笑大方,也让人觉得常家人凉薄寡情?
所以五姨太才不去触这个霉头。
这个时候,常淑珍开口了,她是大太太的宝贝女儿,端庄高贵、貌美如花,大太太疼她如珠如宝,而常贵也因为她长得美貌,想着要拿她联姻,在这乱世攀上一个好靠山,因此也很重视她。
常淑珍蹙了蹙柳眉,柔声细语地劝说父母,说:“爹、娘,你们别吵了,我们大家谁也不希望三妹妹出事,只是咱们离开庆安城的时候太紧张、太匆忙了,才会一时之间忽略了三妹妹,导致她如今下落不明。这不能一味地怪罪爹或者娘,要怪就只能怪那些入侵庆安城的敌军,他们才是害得三妹妹与咱们分离的罪魁祸首,三妹妹向来懂事孝顺,如果知道爹和娘因为她起了争执,心里肯定会不安的……”
她这一番话说得头头是道,貌似十分有道理,又不着痕迹地给常贵和大太太开脱了“弄丢”常时初的罪责,这么善解人意的女儿,谁会不喜欢?因此常贵和大太太听了她的话,脸上的神情都柔和了不少,看着常淑珍的目光都带上了赞许之色:果然不愧是咱们常家的千金,说起话来都这么有道理。
“珍儿,你说得对,你三妹妹想必不会希望我为她担心。”常贵十分无耻地说道,丝毫不愧疚于抛弃了女儿。
“爹,现在三妹妹还不知道后来有没有逃出来……咱们要不要派人回去找找她?”常淑珍有些迟疑地问道。
常贵顿时浑身一僵,说真的,他现在只希望这个女儿永远不要出现,最好就死在庆安城了,否则如果真的把她找回来,整天杵在自己面前,岂不是天天提醒自己这个当爹的抛弃过她?
“庆安城都遭了敌军大屠杀了,听说全城没有一个人活下来的,你妹妹只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姑娘,还能逃得了?要我说,根本没这个必要派人回去找。”大太太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丈夫庶女的不喜。
“怎么能不找?她到底是我的女儿!”常贵一听大太太的话,就忍不住要跟她针锋相对起来,她反对的,那他就要赞同,因此瞪着眼睛跟大太太唱反调,“你就是巴不得她死了是吧?真恶毒!”
“对!我就是巴不得她死了!她一个女孩儿,要是真死了还好,如果侥幸没死,那她留在庆安城都不知道遭遇了什么污糟事才活下来的,肯定什么名声贞洁都没有了,还活着干什么?咱们家里现在还有好几个女儿呢!你想她回来给常家抹黑?损害其他女儿的名声?”大太太这一番话立刻就掐中了常贵的要害。
他对一个透明人的女儿丝毫不在意,他只在于自己的权势富贵,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曾经沦落在敌陷之城的女儿,那会不会招来风言风语?如果影响到大女儿的名声,让她找不到好婆家,岂不是因小失大?
1293、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5)
想到这里,常贵立马就有了决断,一个没什么感情的女儿和整个家族的荣华富贵,就连比较都没必要,因此他当机立断要彻底舍去这个女儿了。
“你说得对,不能让三丫头一个人影响到咱们整个家族。”常贵罕见地赞同起大太太的话来。
大太太看见她这幅虚伪的模样,忍不住讥讽一笑,看看,多唯利是图的男人啊,明明是他自己凉薄寡情,偏偏要把这罪名推到别人头上去,真是虚伪无耻……
不过他如今这个决定符合自己和女儿的利益,那她就不多话,至于那个可怜的三丫头?要怪就怪她自己命不好,亲娘早逝,亲爹又是个畜生吧,跟她这个嫡母可没什么关系,大太太冷漠地想道。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常淑珍一脸担忧地说道,仿佛一个很关心、疼爱妹妹的好姐姐。
“有什么不好?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常贵一锤定音,冷酷无情地说道,“就说她在跟咱们一起逃来沪城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生病死了。”
这样就能掩盖住自己逃跑时把一个女儿落下了的事情了,一举两得。
“以后你们再不许提起三丫头,就算提起,事情真相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个,知道了吗?”常贵一边说着,一边目光紧紧地把屋内所有人都盯了一遍,这就是打算让大家闭嘴了,“以后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谨言慎行,懂了吗?”他又警告道。
其他人连忙点头:“懂了”。
常淑珍欲言又止,但最后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只长长地叹了口气。
在一旁的二小姐见她这样,翻了个白眼,低声嗤笑道:“装模作样,虚伪!”
于是在这之后,常家人便名正言顺地把常时初彻底抛在脑后了,即使有不知情的外人询问起来,大家也只会默认她不存在,甚至就连四小姐的排序都提前了一位,丝毫要彻底抹掉她的存在。
常时初可不知道常家人这么无情,不过就算她知道了,也是巴不得他们跟自己划清界限的。
她已经请人去把郊外许多无主的田地栽种上了,就连山上都开了不少荒地,如今庆安城的百姓每天都有不少人等在常家门口,等着她雇佣。
当然这里面也有不少人是想浑水摸鱼,或者偷懒占便宜的,对于这些人,常时初当然是毫不客气地开除,以后也再不雇用。
更有一些人见她年纪小,又是个姑娘,以为她好欺负,就想把她架空,把已经栽种过的田地据为己有;又或者目光浅显些的,就想像李大脚李大手兄弟俩一样,把她的所有钱弄走,把她也卖掉……
对于这样不怀好意的人,常时初自然不介意也送他们一片金皮树的叶子,让他们享受跟李家兄弟俩一样的待遇。
经过几次毫不客气的惩处之后,大家终于知道她不是好欺负的了,不但不好欺负,还很心狠手辣——因为他们见过那些得罪了她的人的下场,无一不是痛苦哀嚎惨叫,跪求她放过。
于是就这样,她的威望依靠令人望而生畏的手段迅速建立起来,大家提到常小姐,再也不会说她傻、胆子大、天真之类的了,而是说她厉害、狠辣……
这倒是意外之喜,常时初一点儿都不在意别人觉得她厉害狠辣,相反她还很满意,因为这威名减少了她许多麻烦,毕竟总有些毫无自知之明的男人,想要通过与她成亲来顺理成章霸占她所有家产。
就不说常时初担不担心自己的家产被人霸占了,就说这些男人,怎么就那么笃定只要他们愿意,常时初就会高高兴兴地嫁给他们?他们到底哪里来的自信?这实在是让常时初感到迷惑不解的一个问题。
幸好她有了狠辣的名声之后,经常在半路上截下她,自告奋勇要与她成亲、“保护她”、“成为她依靠”的男人就绝迹了,让常时初觉得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附近的田地都种满了之后,常时初并没有闲下来,她去了其他地方卖粮,隔壁就是种粮大省,她准备去那里收购一批粮食,带回庆安城售卖。
庆安城虽然渐渐恢复了人气,百姓越来越多,但粮食却很稀缺。
常时初自己伴生空间里也种有许多水稻和小麦,就算供庆安城所有百姓吃一年也供得起,但她不能凭白就变出粮食来,所以只能去隔壁省收购粮食,当个幌子。
幸好这年头没有监控器,所以她能把收购到的粮食都放进空间里,运输方便快捷了许多,当然了,也得请人护送一批粮食光明正大送回庆安城,这样才能掩人耳目。
常时初去隔壁商照城只孤身一人骑了匹马上路,于是她就成了大肥羊,一路上就遇到了好几波劫匪,以及两拨想要拐卖她的人贩子,她毫不客气地反杀了,这些人是无恶不作的坏人,罪无可赦,常时初干脆直接把他们物理毁灭了,省得再有其他受害者被他们所害——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她这样的身手。
她骑马走了两天多,才走到商照城。一进入城门闹市,人声鼎沸的吵杂声便扑面而来,街上行人熙熙攘攘,路边小摊贩们大声叫卖,还有顽皮的小孩嬉闹跑跳……
这都是庆安城所没有的热闹,常时初看到这幅景象,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果然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庆安城被屠城,满目疮痍、尸横遍野;而千里之外的商照城却一派和平热闹的景象,虽然街上也有不少乞丐和面黄肌瘦的人,但到底还没有经历过战争,所以大家脸上并没有惊弓之鸟般的惊惶和小心翼翼。
常时初叹了口气,开始牵着马在街上逛,她注意的是卖粮的商家。
商照城毕竟是产粮大城,所以城里卖粮的商家不少,常时初走了两百米的距离,就已经看到两家米粮铺了。
她进去问了一下价钱,粮价还算公道,大概也因为这里米粮不缺的缘故,其实如果在乡下,粮价会更低,大批量收购更划算,只是这会儿已经过了收粮的时节,村里的农民大多已经把多余的粮食卖给了商家,她这时候去不可能买到多少了。
1294、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6)
常时初去租了个房子当仓库,让粮商把粮食直接运到她租下的房子里,然后她便去人力市场请工人帮忙把一部分用来掩人耳目的粮食运回庆安城,另一部分则收入自己的伴生空间里。
等她从人力市场雇了十辆马车和车夫,约定第二天到她租下的房子来运粮。
她自己则在房子里守着粮食过夜,毕竟那么多粮食,一路上看见运粮车进入这里的人可不少,保不齐会有人想来偷粮。
她先是在一家酒楼解决了吃饭问题,傍晚的时候才回到房子。
因为第二天一大早就要离开,她早早就睡下了,只是等到半夜的时候,她突然听见有人在轻轻地敲门。
她腾地一声从临时床铺起来,双眼冷冷地看向门口,以为果然有不知好歹的人跑来偷粮了,她在脑海里已经把对付来人的方法预想了好几种,不知道是直接揍人呢,还是像对付李家兄弟一样直接塞金皮树叶?又或者直接把腿打断好了……
常时初抿着嘴十分生气地去打开门,刚想要动手,然而她看见的并不是做贼心虚来偷粮的人,而是一个比如今的她还矮半个头的……小乞丐?
“这位姑娘,你……你还记得我吗?”那个小乞丐一双清亮的眼睛在昏暗的夜色中亮得惊人,“我、我给你的马喂了一把青草,你就给了我两个肉包子!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包子……”
常时初一愣,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小乞丐,果然发现他就是白天自己难得发一次好心,给了他两个包子的小乞丐。
“你这么晚来找我做什么?我的马已经吃饱了,酒楼的伙计喂过了。”常时初纳闷地说道,她白天的时候之所以给他包子,除了是给他割草喂自己的马的报酬外,还因为很欣赏他这种机灵,以及抓住一切机会改善生活的韧性——毕竟街上小乞丐那么多,却只有他聪明地割了草喂自己的马,然后顺理成章得到报酬。
“我、我不是想来给你喂马的……”小乞丐有些紧张,然后警觉地扫了一下身后,压低声音说,“这位姐姐,我今天看见你去人力市场雇人运粮了,但是那些人不安好心!我都偷听到了,他们商量着等明天帮你运粮运出城外之后,就要把你打晕了,把粮食抢走!他们说你就一个小姑娘,偷偷在外面弄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常时初听见他这番话,顿时脸色就冷了下来,对小乞丐说:“你真的听到他们说要偷抢我的粮食?”
“真的!我真的听见了,没有骗你!”小乞丐点头如捣蒜,神情认真得不得了,眼巴巴地看着常时初,生怕常时初不相信他,“那些人很坏的,他们还说你这么年轻一个姑娘独自出来卖粮,身上带着那么多钱,身边还没有家人跟着,说你不知道是做什么勾当的,他们说得很难听……”
常时初没想到她还是高估了这年代的人道德素质,这乱世,可不就多妖魔鬼怪吗?
“谢谢你来告诉我这件事,要不然我明天就麻烦了。”常时初很真诚地对小乞丐说道,虽然这些人的如意算盘绝对不可能成功,但她也膈应。
“你等等。”常时初说着,转身回屋里,拿了两个银元出来,递给小乞丐,“这是你给我送来这个消息的报酬,你收下吧。”
“不不,姐姐,我不用你报答。”小乞丐红着脸拒绝道,“我、我不想要你的钱……”
常时初见他这样,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问他:“那你想要什么?如果我帮得上忙我会帮你。”
“……我、我……你能不能收下我当下人?我不要月银,只要你能每天给我点吃的,再有个地方让我睡觉就行!我能做很多活,力气很大,吃的也不多,只要吃一点点就够了……”小乞丐眼巴巴地看着常时初,忐忑中又带着期待,眼睛里都是渴望。
常时初想了想,觉得有这么一个机灵的小雇工也不错,培养一下说不定以后会是自己的得力帮手,因此她没有拒绝,而是问道:“你还有家里人吗?”
“没有了,爹娘早死了,伯父伯母把我从家里赶了出来,我就一直在街头流浪。”小乞丐瞪大了眼睛回答道。
“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常时初又问。
“我今年十二岁了,叫魏予安。”小乞丐满怀期待地说出了自己的情况。
“魏予安?你这个名字起得不错啊。”常时初有些惊讶,这个名字可不像一个小乞丐的名字,没点文化都想不出这个名字。
小乞丐听见她这话,神情却低落起来,有些难过地说:“这是我爹给我起的名字,他想让我当个有学识的读书人,可惜我让他失望了。”
常时初一想到他说自己是被伯父伯母赶出家门的,顿时明白他家里面大概有些不为人知的内情,说不定他小时候家境应该不错,只是一朝父母双亡,就沦落成乞丐了。
“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不过我是庆安城的人,以后就住在庆安城,你舍得离开这里?”常时初问他。
“当然舍得,我没有家,去哪里都一样。”魏予安说得十分坚决,对商照城毫无留恋之意。
常时初说:“那行,现在我就有事要你帮忙了,你知道哪些苦力品性比较好吗?我想换点那几个心怀不轨的雇工。”
“我知道!老王叔就是一个很老实可靠的人,他每天都要去码头当苦力扛包,力气也很大,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害人,他家里有五个孩子,要是害了人也跑不了,我还知道他家住哪里。”魏予安立马精神奕奕地说道,他不怕常时初要他干活,他就怕自己没活可干。
“只有他一个人吗?这也不够啊。”长时初有些为难地说道,她要运的粮食可不少。
“老王叔还有好几个交好的工友,他们经常一起包活做,口碑都很好,让老王叔把他工友一起喊来应该够了吧?”魏予安连忙补充道。
1295、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7)
“你能确保他们跟我们白天请的那些人不一样?”常时初问,“这批粮食很重要,我不想出任何错差。”
魏予安抿了抿嘴,然后十分肯定地对她说:“我可以确保,因为我有一次在码头乞讨,被人踹下了河,是老王叔和他的工友们把我救上来的。”
“那好,我就相信你一次。”常时初点头说道,能跳下河去救一个小乞丐的人,品性应该差不到哪里去,总比那几个想着半路上抢粮的好。
“你现在就去找他们吧,如果他们愿意,我可以多付一倍的工资,只是今晚我们得连夜离开了,因为要避开白天那些对我起了歹意的雇工。”常时初不想浪费时间在那些恶人身上,抓紧时间把粮食运回庆安城才最重要。
魏予安听了之后,立刻就说道:“好,我现在就去找老王叔他们!”说着他转身就要离开。
常时初看着他瘦弱的身形,又想起他是个小乞丐,很大可能现在还饿着肚子,于是又喊住他:“先等等!”
魏予安连忙停下来:“姐姐,还有什么事?”
“我给你拿些吃的吧,总不能让你饿着肚子干活。”常时初说着,便回屋里去,拿了好几块拳头大的沙琪玛出来递给他。
魏予安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接下来了,说:“谢谢姐姐,我就不客气了!”说完他双手捧着那些沙琪玛,朝常时初点了点头,就飞快地往外跑了。
大概三四十分钟之后,魏予安果然领来了七八个肤色黝黑、满脸沧桑的男人,一看就是干重活累活的。
“姐姐,我把他们带来了,这位就是老王叔!”魏予安赶路太急,喘着气给常时初介绍道。
“你……就是想请我们运送粮食去庆安城的人?”老王叔看见常时初一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年轻姑娘,十分诧异地问。
“就是我,不知道魏予安跟你们说了没有?我白天的时候本来请了另外一批人运的大,但收到消息,那批人想在半路谋害我,昧下我这批粮食,所以我才让魏予安给我找了另外可信的人,他就找来了你们。”常时初很坦诚地告诉了他们理由。
几人听见她这话,有些吃惊又有些感激地看向魏予安,一个三十多岁耳朵缺了一个口子的男人对魏予安说:“小乞丐,没想到你还还挺信任我们,能把这好活儿介绍给咱们,这回真得多谢你了。”
魏予安红了红脸,一本正经地说:“姐姐想找品行信得过的,我就想到你们了,你们跳下河救过我,我有恩就会报。”
大家听见他这话,都忍不住笑,老王叔又问常时初:“姑娘,这种大事你一个人做得了主吗?你家里大人呢?”
“我没有家人了,就我自己,所有事情都由我做主,你放心,只要你们能把这批粮食运送到庆安城,报酬少不了你的,你们要是不信,我可以先付一半的定金。”常时初知道自己的外貌没太大说服力,于是回屋里拿了一小袋银元出来,几人看见这袋子银元,顿时眼睛都亮了,反正他们只想挣钱,至于给谁运粮,那都无所谓,只要出钱就行。
于是其他人都没有问题了,常时初也真的把那袋子银元给他们当定金,约好剩下的到了庆安城再给。
“常当家,我能不能先把银元拿回家……”老王叔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这一离开来回至少得要大半个月,家里要是没点钱傍身,会揭不开锅。”
“对对,我们也一样想回去安置好家里,同时把马车、牛车借来……”其他人也纷纷说道。
常时初同意了,不过只给他们三个小时的时间,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得回到这里,因为要是再耽搁下去,天就要亮了。
老王叔他们感恩戴德地答应了,立马往家里跑,激动得仿佛打了鸡血似的,毕竟这可是一个大单子,做完之后挣的钱比在码头扛半年包还划算,他们谁也不想丢了这份差事。
“你呢,需不需要了结一下这里的事情?”常时初问魏予安。
“不用了,我无亲无故,没什么事需要了结。”魏予安脱口而出道。
“那你进来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吧。”常时初把他当成小孩看,因为他确实又瘦又小,说是十二岁,看着就八’九岁的模样。
魏予安讷讷地应了,这时候才有空闲为自己身上的脏污羞愧,不过他如今是常姐姐的下人了,不能丢了她的脸,保持干净整洁是应该的。
只是……“姐姐,我没有衣服换……”魏予安面红耳赤地说道。
常时初羊装回房间,其实从空间里找了一套看不出时代的十岁左右小孩的粗布衣裳,给魏予安,说:“穿这套吧。”
魏予安立刻接过去,然后烧热水洗澡去了。
常时初见他忙着干活不注意自己了,便从空间里拿出十个头戴的强光矿灯来,伪装了一番,准备发给老王他们戴着赶路。
幸好这年头已经有了手电筒,她拿出来的这种矿灯虽然更先进,但现在出现也不会太突兀,他们大概只会以为是她买来西洋货。
果然,等老王他们赶来之后,看见常时初给他们发的矿灯,只是惊奇地看了一会儿,夸赞这种灯的厉害,就恢复了正常。
又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粮食运到车上装好,常时初才骑着马领着他们离开商照城。
因为有意保持安静,所以他们的动静并不大,而常时初租住的这座宅子周围的邻居隔得比较远,所以居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行动。
车队很顺利就出了城,直到出城后,天色才亮起来,常时初又带着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停下来歇息。
因为要运送粮食,常时初对他们的伙食并不克扣,反而大方得很,直接就拿出一辆车的粮食当做他们路上的伙食了。
“常当家,这会不会太浪费了?我们这些人吃饭不用这么多粮食,随便吃些干粮就行了。”老王叔有些不好意思,他们收了常时初那么多工钱,怎么还好意思还吃她那么多粮食?
1296、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8)
常时初说:“你们要是吃不饱,那怎么有力气赶车?而且路上说不定还会遇到劫匪,我不想你们饿得手软脚软,然后被劫匪一锅端。”
她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哪里还敢有什么反对意见?毕竟她说得也没错,于是几人烧起火熬了两大锅饭,个个吃得抬不起头来,没办法,这年头平民百姓很少能吃饱,大多都是囫囵填个水饱,挨饿是日常。
“呜呜……老子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好的米饭!又白又香的大米饭……”耳朵缺了一角名为缺耳谭的男人眼含热泪地说道。
“唉,我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样好的米饭了,现在能吃上还是托了常当家的福。”老王叔也一脸感激。
魏予安在一旁忙不迭地点头,眼睛却没离开过自己碗里的米饭。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说起常时初的慈善,说她肯把这么好的粮食给自己这个雇工吃,是个大好人,对常时初就更感激了,吃完饭便连歇也不歇了,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生勐。
常时初没想到自己只是让他们吃上了寻常的大米饭,就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真是意外之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常时初来的路上已经解决过好几波劫匪,他们没恢复元气还是不敢再对上常时初这个活阎王,这回她带着人运粮回来,居然没有遇到任何人来劫粮,这让她疑惑之余又觉得很幸运,难道她的霉运都掉光了?
如果真的是那就太好了。
一路上很顺利,大家又吃得好睡得好,五天多的时间就回到了庆安城。
魏予安看着街上地面还隐隐带着黑的血痕,无法想象当初那场大屠杀的场景,街上地面的血迹如今还这么清楚,想必大屠杀的时候一定是血流成河……
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不知道常姐姐是怎么活下来的?
他看着前面骑着马的常时初那纤细的背影,无法想象她遭遇了什么。
常时初不知道自己的小伙计已经开始心疼自己了,她领着运粮队进入庆安城的时候,便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不少,庆安城如今是她的大本营,只要进入这里,那就没什么能再威胁她的了。
又大半天之后,粮食运回到了常家门口,她让老王叔他们帮忙把粮食搬进屋子里,然后就去城里新出现的酒楼叫了一桌酒席来招呼他们。
“这一路上你们辛苦了,这桌酒菜就当是我敬这段时间的尽心尽力。”常时初举起酒杯对几个雇工说道。
“常当家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老王叔有些拘谨地说道,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一桌菜,又被雇佣自己的老板这么客气尊重,因此不免觉得受宠若惊,慌忙也举起酒杯一口喝完了那杯酒。
“是咱们得谢谢常当家肯雇咱们干这趟活才对!”缺耳谭连忙补充,“我也敬常当家你一杯!”
此时他们已经完全忘了常时初是个才十几岁的年轻姑娘了,都把她看成了能掌事的老板,一声“当家”叫得心甘情愿。
酒菜佳肴充足,又是在主家的宅子里,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这一松懈下来,大家便喝得多了,个个都喝醉了,有手舞足蹈的,也有痛哭流涕的,还有硬是拉着常时初对她感恩戴德的……一屋子人犹如群魔乱舞。
就在常时初头疼自己要把这么多人拖回客房安置他们的时候,魏予安这时候出来了,说:“常姐姐,我帮你把他们送回房吧。”
“魏予安,你没喝醉啊?”长时初有些惊讶,没想到还有个清醒的。
“……我还小,喝酒会长不高。”魏予安有些无语地说道。
“哦,对,小孩子不能喝酒。”常时初一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也喝多了,脑袋都被酒精湖住了。
“你力气够吗?”常时初有些担心他力气太小。
魏予安有些不服气,直接把瘫倒在椅子上的老王叔拉起来,用他瘦小的肩膀撑起老王叔,说:“我力气不小。”
“好好,你力气不小。”常时初没有打击他的主动性,见他把老王叔慢慢地扶回客房,便也把瘫倒在地上的一个醉鬼拉起来,半扶半拖回客房,她的动作可比魏予安迅速多了。
魏予安看着她拖着一个大男人走得比他还快,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不过他很快就安慰自己:常姐姐可是能骑马,能单枪匹马去商照城买粮的强人,现在只不过是力气大一些,这有什么出奇的?
于是他立马恢复了心情,把老王叔艰难地送回客房了。
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离家太久了会不放心,老王叔他们即使再不舍得庆安城,也不得不跟常时初和魏予安告别。
常时初给他们结算了报酬,还大方地送了他们回程路上吃的粮食,这才把他们送走了。
魏予安把人送出城门,有些惆怅,有些不舍地跟老王叔他们告别。
老王叔摸了摸他的脑袋,对他说:“小乞丐,你跟着常当家以后要机灵些,努力干活,常当家心肠好,只要你好好跟她干,她肯定不会亏待你。”
“老王叔,我知道的。”魏予安回答道,跟随常时初的机会是他鼓起了这辈子所有的勇气提出来的,好不容易如愿,自然不可能会不珍惜。
“那就好。”老王叔叹了口气,“这年头兵荒马乱,哪儿都不安宁,不知道哪天炮弓单就掉自己头上了,你要保重。”
“谢谢老王叔,你也一样。”魏予安提醒道。
告别之后,老王叔便带着人离开了。
魏予安把自己心中那点惆怅收拾好,便赶紧回了常家,他昨晚就发现了,常姐姐家里没有任何一个下人,他得赶紧回去好好干活。
常时初也不指望魏予安能帮她什么大忙,只想着让他跑跑腿、做些琐碎小事就行,毕竟他还瘦不拉几,用他有种雇佣童工的罪恶感,要培养他,起码也得让他长大些再说。
魏予安却不这么觉得,他不想当个吃白饭的,因此不管常时初吩咐他什么事,他都要做到最好,常时初不吩咐他,他自己也在获得同意后,跟在常时初身后学习,常时初出去谈生意、见雇工,他都在一旁观察学习,丝毫机会都不放过。
1297、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9)
常时初在庆安城中心地段开了家米粮铺,请了掌柜和两个小伙计,顺便把魏予安也赶过去当小伙计了。
魏予安父母没死之前,由父亲带着开了蒙,会认字也会读书,日常读写不成问题,只是后来被赶出家门,成了小乞丐之后没了学习的途径,便再也没有进步,常时初便让他白天在米粮铺里当小伙计,晚上回家跟着她学习。
倒不是不想让他上学,而是如今的庆安城虽然逐渐恢复正常,但以前的许多学校被炸毁了,新的还没有建起来,老师都凑不齐,因此全城的孩子都没学可上,常时初便觉得还不如自己教他。
随着庆安城的人越来越多,常时初的工作便越来越忙,她便请了两个佣人回家做家务,自己省下时间忙重要的事。
这天她来到自己的米粮铺查看情况,发现铺子里的客人并不少,生意还不错,不过这也正常,因为她定的米价很公道,并仗着还是独门生意就趁火打劫,如此物美价廉,来买米的人不多才奇怪。
“当家!你怎么来了?”魏予安看见常时初从门口进来,顿时眼睛一亮,连忙上前问道,自从他来米粮铺干活之后,就不再叫常时初姐姐了,直接喊“当家”。
“我来看看店里的情况。”常时初回答道,“看来生意还不错。”
“当然不错了,我听见有客人说咱们店里的米便宜得让他们不敢相信,因为之前有些人也从外面搞了米回来散卖,但他们卖得很贵,没多少人买得起,现在有了咱们这家良心米粮铺,大家还不得赶紧来买啊?”魏予安低声把客人们说的话都告诉常时初。
常时初听了,笑了一下,说:“我这铺子走的是薄利多销路线,虽然价格低廉,但卖得多了总是有赚的,但城里这些百姓就不一样了,他们要是买不来便宜的米,就得挨饿了。”
“当家,你真心善。”魏予安眼睛亮晶晶地说道。
“不,我不善良,只是有底线罢了。”常时初很诚实地说道,但魏予安看她就带着厚厚的滤镜,听见这话也只以为是她的谦辞,维持更敬佩她了。
常时初被他敬仰的目光看得心虚脸红,连忙让他忙去了。
常时初被他敬仰的目光看得脸红,连忙让他忙去了。
她继续在铺里查看顾客们的购买情况,却不知道其他人也在打量她。
她如今虽然才十几岁,但这段日子以来既要管理各种雇工,又要忙着做生意跟人谈判,气场精神都锻炼出来了,身上带着股爽利威严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而且之前有不少人见过她惩治那些企图对她不轨的人,因此对她更是心生敬畏。
即使如此,她依旧是个年轻又漂亮的姑娘,唇红齿白、色如春花,身姿窈窕,仅仅是站在那儿,就是道靓丽的风景,店里有不少年轻男人红着脸偷看她。
但谁也不敢上前去跟她搭讪,毕竟已经有了前车之鉴,谁都知道常家这位留下来的当家小姐不是个好惹的人物,要是不小心得罪她,那真的是会让你生不如死的。
高岭之花,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那位就是米粮铺的老板啊?长得真年轻……”有人窃窃私语,“不知道成亲了没有?哪家男人这么有福气能娶到这么厉害的姑娘,真是祖坟冒烟了。”
“你赶紧闭嘴吧!人家本来就很厉害,也才十几岁,哪里就着急成亲了?之前不知道多少男人知道她的家业,想打她的歪主意,却没想到被她狠狠教训一顿,现在那些人听见她的名字都会浑身发抖……”
“她这么阴狠厉害?但我看着她还挺和气的,之前我看见她还给一个饿晕在街头的小孩买了包子,而且她这米粮铺卖的米价格也很公道啊,看着就是个好人,怎么会让那些人害怕得发抖?我不信!”
“我亲眼看见得罪她的那些人跪着痛哭求她高抬贵手,她都不肯,这还不狠辣?不过她现在肯卖良心粮,大概还是个好的。”
……
常时初听着身后那些议论自己的声音,内心毫无波澜,她做事只求问心无愧,并不在意别人如何评价自己,毕竟她又不是银元,哪能人人都喜欢?不过即使是银元,不也有人嫌弃铜臭味,从而视金钱如粪土吗?
而且她这也算做好事,即使赚不了什么钱,却能赚功德,这可是好东西。
她离开米粮铺之后,突然心血来潮想吃盐焗鸡,便打算去菜市场买两只鸡回去,菜市场也是最近百姓们自发形成的,自家有什么东西能卖的就拿去那个地方卖,又想要买东西的人就去那儿买。
为了节省时间,她抄了近路去。
然而,大概她又走霉运了,刚转了个弯,就看见前方十多米处有两帮人马在打架,打得挺狠,见血了,有人捂着胳膊惨叫,有人哀嚎抱着腿在地上滚,血腥味儿浓极了。
常时初皱了皱眉,打量了一下两批人的模样,发现都是人高马大的青壮男人,他们脸上都带着狠戾之色,打架的动作也熟练得很。
……这么快就有黑势力开始争地盘了?常时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想了想,转身便离开了。
这两方人马看着就不像好人,她就不多管闲事、自找麻烦了,她突然冒出来插手,说不定他们还会联手来对付自己,所以何必去管?让他们狗咬狗不好吗?省得他们有精力扰乱社会治安,残害平民百姓。
常时初眼不见心不烦地离开了,又绕了几道弯才走到菜市场,买了两只鸡,回家的时候,她又特意绕开了那段路。
说起来庆安城现在还没有官职人员被派来主管政事,这实在很不正常,常时初都有些怀疑是上头那些人互相推卸责任,不想让己方人马前来收拾庆安城这烂摊子,才拖到现在还没有官职人员前来,毕竟如今这乱世,妖魔丛生,贪官污吏横行,真正为民着想的却没几个人,庆安城现在只能靠自治了。
1298、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0)
叶婶是常时初请的佣人,很会做菜,特别是清澹的粤菜,盐焗鸡也是粤菜的一种,她听说常时初要吃盐焗鸡,二话不说就把那两只活鸡拿去杀了。
于是等魏予安从米粮铺里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肉香味,从鼻腔直入肺腑。
他眼睛亮得惊人,连学着常时初那装出来的稳重都不见了,连蹦带跳地往家里冲,一边跑还一边喊:“叶婶!你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真香啊!”
他当了好几年小乞丐,饿出了后遗症,最受不了的就是各种佳肴的香味儿。
“小安,你回来啦?当家买了两只鸡回来,我做了盐焗鸡,晚上能吃有口福了。”叶婶笑眯眯地回答道。
魏予安熘进厨房里,深吸了好几口浓郁的香味儿,才一脸幸福地说:“我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跟随了当家。”
常时初从书房里出来,听见他这句话,忍不住打趣道:“我看你是因为叶婶做饭好吃才会这么觉得吧?”
“哪有?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最幸运的就是得到当家你的抬举,要不然我一个小乞丐还不在商照城饿肚子呢。”魏予安十分诚恳地说道。
“好了好了,就你嘴巴最甜。”常时初戳了戳他的额头,然后问叶婶,“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饭菜都做好了,马上就可以吃。”叶婶连忙说道。
常时初啃着新鲜出炉的盐焗鸡,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夸赞道:“叶婶你的厨艺真的没话说!”
叶婶听了,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我外公以前还是皇宫里的御厨,我跟着他学了不少本领,等以后一一做给当家吃。”
“那我就等着了。”常时初啃着肉香浓郁的鸡腿,只觉得每天都有美食吃的话,那活在这乱世也能忍受了。
魏予安更是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嘴唇油亮亮,像只饿坏了的小狼崽,常时初把一杯橙汁端到他面前,说:“别吃得太急,小心噎住了,又不会有人抢你的。”
魏予安连忙咽下嘴里的肉,脸红红地端起橙汁喝了一口润嗓子。
这橙汁是常时初空间里的橙汁榨的汁,甜滋滋,比普通橙汁好喝多了,家里人都很爱喝。
庆安城靠海,有不少人为了生计会下海打鱼,叶婶买了不少海鲜,海虾的个头足有成年男人的大拇指头大,剥一个只是沾了点酱汁就鲜得不得了,肉质Q弹柔韧,常时初每次都要吃好几个才满足。
还有海蟹粥,清甜鲜美,怎么也吃不腻。
常时初觉得魏予安对自己忠心耿耿,大概也有可能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
就在郊外田地的小麦开花的时候,庆安城的新任长官终于上任了,新市长听说是还是前朝的秀才,后来前朝没了,新朝建立,又不知道找了什么路子当了官,慢慢地居然爬到了一市之长的位置。
只是如今这新朝政权不太稳定,各路军阀割据一地,各自为王,虽然名义上是听从中’央的管辖,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是阳奉阴违,否则庆安城大屠杀便不会发生了,也不会在发生了那么久之后就只有蒲启瑞带着队伍来帮忙收敛被杀的百姓。
新官上任三把火,不过这跟常时初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她只不过在郊外占了无主的地种粮,又在城里开了几家粮店,她的威名大多数是靠着“杀鸡儆猴”打出来的。
但这点威名在人家长官眼里一丁点儿的重要性都没有,更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姑娘,这就更令人轻视了。
于是新长官上任后宴请安城里有点地位的家族、商户、乡绅,共商重建庆安城大事的时候,并没有把常时初叫上。
“当家,新长官宴请庆安城名流的事,你知道了吗?”魏予安有一天回到家就神神秘秘地问常时初。
“知道啊,怎么了?”常时初问道。
“那他有没有邀请你?”魏予安又问。
“没有,应该是我分量太小,人家根本看不上我吧。”常时初笑着说道,其实看不上才好,她并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因为预感到会很麻烦。
看来有些生意需要收敛一下了,否则树大招风,就算自己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来招惹他,她虽然不怕各种阴谋诡计,但也并不想被麻烦缠身。
“那看来这位长官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的。”魏予安有些不开心地说道。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笑了,说:“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没本事了?”
“如果他真的有本事,那怎么不知道当家你为庆安城百姓做过的事?就算不是因为你的生意,但仅凭你帮忙埋葬了死于大屠杀的百姓遗体,就应该邀请你吧?但他没有,这不就是不懂事吗?”魏予安很为常时初不平。
常时初瞄了他一眼,说:“魏予安,我们看重的东西,别人未必会看重,我为被杀害的同胞埋葬尸骨,免得他们曝尸荒野,是因为我觉得让他们入土为安很重要;但其他人却不会这么想,觉得别人的尸骨收不收好关他们什么事?卑贱平民的尸骨也配让他们在意?”
魏予安听见她这话,顿时沉默了,他虽然年纪还小,但却从小流落街头,什么都见识过,自然明白常时初这番话,都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上层的权贵们是不会在乎卑贱平民的性命的,就算平民们死在街头,他们也只会嫌弃臭味熏着了他们,尸体碍了他们的眼。
“庆安城这么快就有权贵豪商了吗?”常时初有些疑惑,“那些大户人家不是早就在大屠杀之前就离开了?难道他们回来了?”
常时初最近工作忙了些,对庆安城里的情况疏忽了,倒是不知道又有什么人家搬来。
魏予安这时候却点头说道:“我看见有大户人家的下人在咱们的米粮铺买了许多米,还有好些打扮得华丽富贵的夫人小姐去隔壁首饰铺子买珠宝,应该是有钱人家。”
常时初这会儿真的有些意外了,庆安城的上层这么快就要恢复之前那纸醉金迷的状况了?
1299、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1)
常时初万万没想到,上头派来的新长官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就发生了大事:有人混了进去搞刺杀,死了好几个人,其中还有两个是随同新长官一起被委派来的道尹和县知事,其他的则是本地的豪商以及乡绅。
这些人虽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人物,但在新长官的宴会上就被刺杀,显然狠狠地扫了新长官的面子,新长官非常愤怒,立马派了人去捉捕凶手,然而他带来的那些人不知道是初来乍到对庆安城不太熟悉,还是太过没用,他们连凶手的影子都没看见。
而巡捕房还没来得及建立,自然也没有巡捕帮忙捉拿凶犯,新长官着急愤怒也没用。
宴会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庆安城本来不久之前就发生过大屠杀,那些参加了宴会的宾客自然吓得不行,哪里还敢留下来?不过幸好这场刺杀发生在宴会后半场,那些重新建立人脉关系网的事情在前半场就已经完成得七七八八,所以宾客们虽然后怕,但也觉得有所收获——毕竟死的不是他们自己。
常时初还是在第二天才知道长官府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庆安城又开始戒严,才刚恢复了些许烟火气以及生活气息的大街上又变成了一片寂静,只剩下新长官派出来搜捕凶手的人急冲冲跑过,百姓们就跟惊弓之鸟似的,不敢出门,只敢躲在家里。
常时初的米粮铺倒是少有的还开门的店铺之一,所以她是从脚步匆匆,神色惊慌来买米的百姓嘴里得知这件事的。
不过这这跟她没有关系,她只希望凶手快点抓住,让大家的生活回归正常。
但她没想到,即使她极力避开了倒霉源头,却还是有麻烦找上门来。
她是回到常家宅子后门的转角处被人劫持的,常家后门位于一条安静的小巷子里,远没有前门大街热闹,因此那人才敢光天化日之下就对她行凶吧?
“你就是常时初?”身后拿着匕首抵着她脖子动脉上的男人用粗嘎难听的声音低声问。
常时初脑子转得飞快,最后还是承认道:“我是。”
既然这人都找到这里来了,说明早就把她的身份和模样都了解清楚了,如今只不过是确认罢了。
果然,听见她的话,那男人残忍地阴笑道:“那你就去死吧!谁让你当了别人的路?”
说着,他勒着常时初脖子的胳膊一用力,握住的匕首就寒光一闪,要割破她的动脉,显然确认好了身份就要收割她生命了。
常时初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脑袋勐地往后狠狠一撞,正撞中身后那男人的鼻子,让他瞬间剧痛,脑袋发晕,然后趁他晃神的一瞬间,常时初右手飞快地夺下他的匕首,左手肘又狠狠地往后一怼,直击他的肋下。
身后男人接连遭受两回剧烈撞击,很快就失去了行动力,被常时初狠狠地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忍着剧痛很快反应过来,迅勐地反击常时初,但他已经失了先机,又丢了武’器,根本不是常时初的对手。
这回被匕首抵住了脖子的是这个男人了。
常时初脸色冷冷地盯着这个男人,问道:“你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要杀我?”
男人把嘴巴闭得牢牢的,一对浑浊的眼睛露出凶狠的光,根本没有回答常时初问题的意思,也似乎不怕常时初这个年轻姑娘会真的杀他。
常时初见他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顿时更生气了,用匕首轻轻地一划,男人脖子上的血就迅速流了出来,这会儿这男人才有点慌了:“你不能杀我!”
“你都想来杀我了,我为什么不能反杀?”常时初冷笑道。
那男人一噎,又沉默了,但却没有刚刚那么镇定了,眼珠子转个不停,一看就不是老实的样子,常时初手上又用力了些,匕首死死地抵住他的颈动脉:“只要我再用力一点,你脖子上的血就会喷出来……跟杀猪一样……”
男人已经浑身都僵住了,如果是其他的年轻姑娘这么说,他可能不会相信,但制服了他的常时初这么一说,那就很有可能了,就在他努力想着怎么说谎骗过常时初的时候,常时初却突然道:“别想说谎,要是说谎,我一样可以杀了你。”
“好,我说,是王家的少东家,王家是跟着新长官一起来的商户,他们家也是经营米粮铺的,来到这里之后发现你家开了好几家米粮店,生意还很好,他怕自己家的米粮铺没办法在这里立住脚,就想先把你干掉,再趁机吞并你的铺子……”那男人艰难地回答道。
“真的?”常时初眯了眯眼,死死地盯着这个男人,虽然这男人给出的理由很真实,合情合理,但常时初总觉得这并不是真相,他应该还瞒着什么。
“真的真的!我哪里敢骗你?我还想要小命……”男人忙不迭地说道。
看着他眼里迅速浮现的狡猾得意,常时初终于确定这人说的话是假的,或者是半真半假,王家也许真的想干掉自己抢占米粮铺,但这里面应该不止他一家。
“最后一个机会了!”常时初说,“你要是再不老实,就把命留下吧。”
“我说的是真的,你相信我!”男人见常时初居然还不相信,有些慌张了,额头都渗出了汗,咬死了自己说的就是真相。
常时初冷笑,然后手下轻轻一划,说:“既然你要找死,那我就成全你了。”
她话音刚落,那男人的脖子的鲜血就喷涌而出,男人脸上浮现出不敢置信的神情,眼睛里全是惊恐之色,然而已经晚了,他捂着脖子,咯咯几声,就倒了下去,还抽搐了几下才彻底咽了气。
常时初刚想要趁着没人把这具尸体受尽空间里处理掉,然而突然身后有风声刮过,有人轻微迅速的脚步声传来,常时初瞬间把尸体扔进空间里,还没来得及处理地上的血迹,就勐地转身对上身后的来人!
1300、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2)
来人出手凶勐,身手凌厉,比刚刚那个杀手厉害多了,刚刚的杀手身手很普通,不知道是不是幕后之人觉得常时初是个弱女子,派他来杀就已经足够了,所以常时初轻而易举地反杀了。
但这回来的人却跟刚才的人不是一个层次的,常时初跟他交手不由地认真了许多。
她心里想着,这人莫非是刚才那杀手的同伙?之前一直在关注自己的情况,见那个杀手被反杀了,他才出来收拾自己?
不过如果是这样,那他为什么不提前出手阻拦自己审问?毕竟刚才那杀手说出了不知真假的“事实”,虽然有可能是假的,但多说多错,就算是假的,也给了自己线索……
常时初一边在脑子里飞快地寻思到底什么人要派这么多杀手来杀自己,一边丝毫不放松地对付这第二个人。
不过,打着打着,这人突然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常时初、常姑娘?”
“我是,怎么,你来杀人的时候都不搞清楚目标吗?”常时初讥讽道。
“常姑娘!误会了、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你的……”那人一听她的话,顿时脸色大变,连忙停下了攻击常时初的动作。
然而他停了,常时初可不会停,因此他脸上很快就被常时初左右手各砸了一拳,他只得一边只守不攻,一边解释道:“常姑娘,我们都误会了,我不是来杀你的,只是想来跟你报个信!刚刚我看到你站在一滩血面前,就误会你了,我们现在先停下来,你听我解释好不好?”
常时初见他说得真切,对自己的攻击只防守,并不反击,这才有了点点相信他。
但也只是一点点,毕竟谁知道他是不是想使诈?
“那你先让我绑住了你的手,我再带你进家里解释清楚。”常时初停手之后,半信半疑地说道。
那人一咬牙,说:“可以!我相信常姑娘不说冤枉好人、滥杀无辜的人。”说着他伸出了双手,常时初勐地揪住他的衣袍下摆,撕下一根布条,把他的手绑了起来。
那人苦笑道:“你绑我还得撕我的衣服啊?”
“不然呢?难道要撕我的?”常时初冷笑。
那人一噎,闭嘴了。
常时初把他从后门揪了进来,叶婶正在后院处理菜苗,勐地看见常时初带着一个被绑住了手的陌生男人进来,大吃一惊,连忙上前紧张地问:“当家,这是怎么了?要不要出去找人帮忙?”
“不用了,这人被绑着干不了坏事,你去帮我把后门口地上的血迹处理干净吧。”常时初吩咐道。
“血迹?当家,你受伤了?”叶婶连忙把常时初打量了一遍,着急地问。
“没有,血是别人的,你赶紧去处理吧,被人看见了不好。”常时初催促道。
“好,好,我现在就去处理干净。”叶婶并没有追问下去,她这辈子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血也见了不少,并不会因为一点血就吓得不行。
不过,当她看见后门口地上那一大摊血,还是被吓了一跳,毕竟这可不是一点儿血。
常时初把那人带进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这才审问他。
“姓名、年龄、职业、出现在我家后门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认识我、要跟我报什么信……这些问题,希望你一个不落地回答清楚。”常时初开门见山地说道。
那人听见她这一系列问题,头皮一紧,又看见常时初冷着一张俏丽的脸,漂亮的双眼冷冷地看着自己,便忍不住在心里叹道:“果然不愧是能在小小年纪就挣下这么大一番家业的女子,聪慧冷静,不同凡响。”
见常时初脸上开始出现不耐烦的神色了,那人连忙回答道:“我叫安邦,今年二十三岁,职业……保家卫国者……之所以出现在你家后门,是知道了有关你的一件事情,需要告诉你……为什么认识你?我认识蒲启瑞,他跟我说过你……报的信?就是有人密谋要杀掉你。”
他倒是很老实的样子,把常时初的问题都耐心地一一回答了。
“安邦?这是真名?”常时初眯了眯眼,总觉得这种名字有种熟悉的欲盖弥彰的感觉……
安邦僵了一下,最后无奈地说道:“是假名,但我的工作内容需要保密,身份也需要保密。”
“既然什么都需要保密,那为什么大白天地来找我?不怕被人发现?”常时初疑惑不解。
“嘿嘿,没有几个人见过我的真实模样,出现也不会有人认出我。”安邦突然有些得意地说道。
常时初听了他这话,又联想到他与蒲启瑞认识,顿时有些明白这家伙的身份了。
“你跟蒲启瑞认识?这是能对我说的吗?不是秘密?不怕我泄’露出去害死你?”常时初问。
安邦笑了笑,说:“常姑娘不会这么干的,连素昧平生的百姓们的遗体,你都能善心地帮忙收敛,妥善安葬,又怎么会害我一个毕竟志愿是保家卫国的人呢?”
常时初顿时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说:“你倒是很信任我。”
“这是当然,你是个有怜悯之心的好人。”安邦听见她这话还煞有介事地点头说道。
“我可不是好人。”常时初并没有被他的追捧昏了头,而是继续问,“你还没有跟我说,到底是谁想谋杀我。”
她这话一出,安邦顿时严肃起来,说:“其实我昨天晚上潜入新长官的宴会现场了,我在那儿偷听到的。”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是真的有些惊讶了。
“我只是偷听,并没有完全认清楚在场之人的身份,不过我认出了其中两个人,一个是豪商王擎胜,一个是统计局干事刘文兆。”安邦仔细回想道。
常时初想了想,对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印象,说:“我不认识这两个人,他们杀我是为了利?”
“对,他们觊觎你手里的产业,觉得你是最好下手的大肥羊,对付你很容易,只要处理干净,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安邦定定地盯着她,说道,“你势单力薄,偏偏拥有的东西让人垂涎。”
“所以我就成了软柿子?”常时初都气笑了。
1301、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3)
安邦说:“那位新来的长官以前就是个惯会钻营的人,他其实并不想来庆安城,只是因为之前跟着的那位被人算计了,他被牵连才会被派来这里,但他刚来,就已经开始想办法要调走了,这回的宴会既是为了结交人脉,也是为了尽快搞清楚当今庆安城的情况,挑些能下手的目标捞几笔,上供给上面,好能调离这里去其他地方。”
常时初冷笑一声,说:“怪不得呢。”
王擎胜和刘文兆都是跟着新长官到庆安城的人,他们就是想对自己谋财害命的罪魁祸首之一,那这里头就有点耐人寻味了,那位新长官没有参与到对付自己这件事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常时初只觉得恶心,这种人都能当上掌管一座城的官,可想而知如今的政’府有多腐朽黑暗了,上位者不为百姓当家做主,只想着给自己谋私利,不惜强取豪夺、谋财害命。
她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乱世的黑暗,但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免不了厌恶,她讨厌麻烦,但却知道,只要她手里的产业还在一天,那她就一天不可能逃脱得了这些人的算计谋害。
但他们要想就这么轻易把东西从自己手里抢走,那他们就想错了,常时初宁愿把自己的产业毁了,也不会拱手让给他们。
呵呵,与其被这些人算计,她还不如直接把自己的产业送给安邦……身后的组织!让他们所有算计都落空!
对啊,安邦身后的组织就是日后结束这个乱世,把国家带入新章程的组织,他们的目标就是一起为了人民。
而常时初起初创办这些产业,除了挣钱养活自己之外,就是想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意,帮助那些可怜的普通百姓。
那自己直接把产业捐献给安邦身后的组织,岂不是直接一步到位?还能省下中间许多环节,更能让自己摆脱目前被人觊觎的状态……
常时初越想越兴奋,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真是一举多得,于是她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安邦,问他:“安邦,你身后那组织接受社会上有识之士的捐献的吧?”
安邦点头:“接受,咱们组织目前还处在一穷二白的状况,巴不得有人捐献东西,不管是财物还是其他,只要有用的都行,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以权谋私,私占任何有识之士捐献的东西。”
常时初笑得更灿烂了,说:“我相信你们,那我就把我手里头的产业都捐给你们吧,你们找些专业人士来打理,最好是能圆滑精明些,能跟新长官那些人周旋的人。”
安邦听见她这话,顿时震惊得目瞪口呆,说:“你真的确定要把你手下的产业都捐出来?那些都是能下金蛋的金鸡啊,不管是米粮铺还是面粉厂、罐头厂,只要能维持住如今的规模,那你都能成为庆安城的首富了,等庆安城慢慢恢复,你这些产业会发展得更好,甚至可能让你成为全国都首屈一指的豪商,你舍得放弃这些?”
“当然舍得,我只有一个人,能吃的、能用的东西都非常有限,挣那么多钱对于我来说又有什么用?只是一个数字罢了,还不如把这些产业交给你们,让你们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我相信它们在你们手里比在我手里拥有更大的价值。”常时初很认真地说道,她虽然爱享受、又好吃懒做,但其实也那么唯利是图,更何况把这些东西捐出去,她也不缺钱用,还能得到功德,何乐而不为呢?
“常小姐,你果然深明大义,我们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伟大贡献,会把你捐献的产业好好用在救国救民上,绝对不会浪费一丝一毫,辜负你的信任。”安邦已经快要感动得热泪盈眶了,觉得常时初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强烈的爱国、爱民之心,还善良康慨,毫不犹豫就把自己的产业捐献出来,实在难得。
“我相信你们。”常时初毫不迟疑地说道,“那你们抓紧时间找人来跟我交接,要是晚了,不知道王擎胜他们还会使出什么阴招来。”
“好,我马上就联系组织,让他们派几个精明能干的同事前来。”安邦一口就答应道,“在这之前,我们的打算还是不要泄露出去,否则新长官他们狗急跳墙就不好了。”
“我明白。”常时初点头。
于是安邦很快就离开了常家,三天之后,他就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领了五个陌生人到常家,这五人里四男三女,年纪都不轻了,三四十岁的模样,模样很普通,最好看的是那位女子,但也只是清秀些,把他们扔进人堆里,一时半会儿肯定找不出来,但他们眼里偶尔闪过的精光,却表明他们并不如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普通和无害。
“常小姐,这几位就是我的同事,同样是心怀天下百姓,立志拯救人民的有识之士,他们的优点就是长袖善舞、善于经商。”安邦给常时初一一介绍他们。
寒暄几句之后,常时初就直接开始把自己的产业情况都一一跟他们介绍清楚,又研究了如何平稳快速地交接管理……
一直忙到天亮,才终于结束。
“常小姐,咱们组织有了您这次的捐献,肯定能为百姓做更多的事情了,您是真正伟大的人。”那位唯一的中年女士敬佩又感动地对常时初说道。
常时初却有些心虚,因为她捐献出自己的产业,除了是尽自己的能力之外,其实还有把烫手山芋让出去,避免麻烦的意思,但这些人却那么感激自己,这让她罕见地感受到了些许羞愧,当然,只有一点点……
“您言重了,跟你们这些愿意隐姓埋名救国救民的人比起来,我并没有那么纯粹,更算不上什么伟大,事实上,你们才是伟大的人。”常时初连忙说道。
“好了好了,你们别在互相吹捧了,你们都伟大,行了吧?”安邦见她们眼见既要没完没了地互吹下去了,便打趣道。
1302、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4)
之后的时间里,常时初便开始跟安邦的同事们开始交接产业工作上的事情,这些同事的真实身份是保密的,明面上的身份,他们之间各不相识,所以常时初交接工作的时候只能一个个分开来,这边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王擎胜他们可等不了这么久,自从上个杀手消失了、而常时初却没有死,他们就知道谋杀常时初的打算失败了,不过他们并没有放弃,又找了不少人来对付常时初,除了日常派杀手,就是找骗子、人贩子,不管是把她杀了,还是卖掉,反正只要她消失在庆安城就行,这么多歹毒的手段使用在常时初身上,如果她不是十分警惕,而且身怀不凡手段,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常时初虽然不怕这些手段,但也被烦得不行,决定等工作上的事情都交出去之后,就找那几个幕后之人算账,她不可能会放过想要自己命的人,不弄死他们她就不姓常!
而且这些人罪恶滔天,本就罪该万死,常时初这是替天行道。
同时安邦的同事们也可以趁着他们死了之后混乱的这段时间,抓紧机会把产业牢牢掌握住,这是一举两得的事。
有了这个报仇的目标,常时初便干劲十足,花了仅仅半个月左右,就把手里头的产业都交出去了。
当然,他们交接产业的事情都在私底下进行,除了上头几个管理层之外,并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些令人眼热的产业已经悄悄换了主人。
把这些烫手山芋甩出去之后,常时初便觉得浑身都轻松了,她在在家休息了一天,又遇到上门“乞讨”的清秀小乞丐,乞求常时初留下他,还说什么他愿意为常时初当牛做马,只求一个收留他的地方……
常时初一看见他脚上踩着的那双干净平整的布鞋就知道这是个假乞丐了,那个流落街头、缺衣少食的乞丐有能力穿上这么一双好鞋?真是伪装都伪装不到位,因此这个不专业的乞丐就被常时初处理掉了。
幕后之人大概打听到了她收留过一个小乞丐,还把他送去米粮铺当小伙计的事,于是也照猫画老虎来同样的一招,以为常时初就会被骗?她在那些人眼里难道就这么“傻白甜”?
被打扰一次次的常时初终于忍不了了,她直接找了个夜高风黑的夜晚,到王擎胜的宅子里把他抓住,当场审问出了与他一起谋害自己的几个同伙,审问完之后,手起刀落就解决了他,扔进空间里给食人花打牙祭了。
接下来第二个承受她报复的是统计局干事刘文兆,她去到刘家的时候,发现他居然在强迫一个姑娘!那姑娘拿起烛台威胁他,要是不放她走,她就自杀,刘文兆却笑嘻嘻地让她自杀就自杀,反正他不会放她走。
那姑娘绝望了,真的想要动手刺破自己脖子的血管,常时初哪里还看得下去,急忙下去一脚踢开那姑娘手里的烛台,然后又直接把刘文兆打晕了。
“你赶紧离开,这人就我交给我了。”常时初压低了声音对那惊呆了的姑娘说道。
那姑娘看着蒙着脸的常时初,呆愣愣地点了点头,等过了一会儿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人救了,顿时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浑身瘫倒在地上。
常时初抚了抚额头,这下子怎么办?
“你还有力气吗?再耽搁下去万一被外面的人发现怎么办?”常时初连忙问她。
“……能……”那姑娘努力从地上爬起来,但她一看到地上晕倒的刘文兆,顿时眼里迸发出强烈的仇恨,飞快地捡起那掉到地上的烛台,就往刘文兆身上勐插下去,一下又一下,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捅了一下又一下,一边桶一边哭。
常时初并没有阻止她,任由她发‘泄,如果她不亲手报仇,那这个坎可能这辈子都过不去了,只有她亲自报了仇,才能放下这一切。
刘文兆很快就成了个血葫芦,没了气息,那姑娘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他……死了?”她好像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吓得连忙把被血染红了的烛台丢了出去,紧紧地抱住自己。
常时初对她说:“他早就该死了,你别怕,你这是为民除害,现在你还能离开这里吗?”
那姑娘听见她这话,咬了咬牙,说:“你说得对,我这时候为民除害,没什么可怕的。我想离开,但外面有看守的人……”
“我进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些人弄晕了,你现在悄悄地出去不会有人发现。”常时初道。
“好,我这就离开。”姑娘站起身,不过她又停下来,看向刘文兆的尸体,“这人怎么办?”
“我会处理好他的尸体,你赶紧离开吧。”常时初,“最好是离开庆安城躲一段时间再回来,他今晚跟你在一起,他家人会怀疑你。”
“我知道了,谢谢你……”那姑娘感激地说,“没有你,我报不了仇,谢谢……”
说完,她也知道不能再耽搁时间,连忙悄悄逃了。
常时初把刘文兆的尸体扔回空间给食人花,又用药剂消除了地上的所有痕迹,完全看不出这里发生过什么,这才悄然离开了刘家。
解决完刘文兆,她又忙不迭地去解决其他想害她的幕后凶手,其中包括新任长官,她消除了所有痕迹,做出这些人是失踪的假象,先误导一下别人,她以及安邦那些同事才好趁机浑水摸鱼。
等常时初报完仇之后,天都快亮了,她连忙回去休息。
等她一觉醒来,新长官失踪的事已经传遍了庆安城,魏予安这个八卦中转站又滔滔不绝地跟她说起了庆安城的老百姓对新长官失踪事件的各种离奇猜测:有人说是新长官招惹了不能招惹之人的老婆,被人收拾了;又有人说新长官不想来庆安城当官,自己偷偷跑了;还有人说他被以前得罪的人寻仇了……
总之什么千奇百怪的猜测都冒出来了,庆安城十分热闹,而在这其中,刘文兆之流的人也失踪了的事,就不是那么引人注意了,毕竟他们并没有新长官重要。
1303、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5)
魏予安终于知道米粮铺被常时初转让出去了,他急得立刻就从铺子里跑回了家,果然看到常时初在家里,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出去工作。
他急得连忙问她:“当家,你为什么把米粮铺转让出去了?家里发生什么事需要用钱了吗?我攒了一点儿钱,全都可以给你……”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笑了,说:“没有,家里就咱们四个人,这不是好好的吗?哪里需要用钱了?你好不容易才攒的那点儿钱就好好留着吧。”
“那你为什么把米粮铺让出去了?”魏予安十分不解,“咱们家的铺子生意不是很好嘛?就这么让出去实在太可惜了。”
常时初解释道:“因为咱们家里没有靠山,新任长官来了之后就盯上了我,想把我们家里的产业都谋夺了,我当然不甘心就这么被他们夺走,所以干脆直接转让给其他能护住铺子的人。买下我铺子的那位老板为人很好,他跟我保证粮价不会提高,也不会亏待店里的伙计,你也可以继续在那里工作。”
魏予安却只关注她说的第一句话,怅然地说:“原来是因为咱们家没有靠山,所以要被新来的长官欺负……”
他说完这句话后,脸上露出了迷茫的神情,过了一会儿后,他郑重地问常时初:“当家,那怎么样才能自己成为自己的靠山,别人都不敢欺负呢?”
常时初听见他说出这句话,顿时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了,一般人听见家里人说自己家的产业是因为没有靠山才无法保全的,很大的可能第一反应就是“那咱们就去找一个靠山啊”,但魏予安考虑的却是“我要成为自己的靠山”……
这一对比,就足以看出他的大格局和眼界以及志向了。
“那你就要有超越于众人之上的能力,优秀到所有人都不敢忽视你,都不得不考虑你的想法。”常时初回答道。
魏予安若有所思,他没有继续问,常时初回书房,找了好几本书出来,对他说:“这几本书也许可以给你找到努力的方向。”
魏予安连忙接过来,一看书名:《你想过怎样的一生》、《在工作中,看到你的内心》、《科学漫谈》、《宇宙洪荒》、《家国天下》、《历史洪流》……
“谢谢当家,我一定会好好看完这些书。”魏予安看到书名,就知道常时初对他的寄予的期望了。
“不着急,慢慢看,你还小。”常时初摸了摸他的脑袋,现在的他被好好养了几个月,营养跟上来,恢复了少年人的健康和活力,个头也长高了,几乎跟常时初一样高了,很快她就没办法再摸他的脑袋了。
魏予安吃过饭之后便回房间里捧着书看了,常时初却在半夜又迎来了安邦。
“你这是怎么回事?被人追杀了?”常时初一脸不爽地看着捂住胳膊的安邦,鲜血很快就湿透了他匆匆裹住伤口的绷带,往地上滴。
“不是被追杀,不过也差不多了……我这也是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安邦心虚地说道,但还是厚着脸皮问,“你家里有没有医药箱?给我包扎一下伤口,要不然我胳膊上的血一直滴,弄脏你家的地板不太好。”
常时初都被他的厚脸皮气笑了,但到底没狠心见死不救,于是拿出医药箱,给他把胳膊重新缝合包扎好了。
“常当家,你还会包扎伤口呢?”安邦有些惊讶,“没想到你这么多才多艺,说真的,你真的不打算加入咱们那个组织吗?你一身才华只有在咱们组织才能得到彻底的发挥啊,不好好发挥出来岂不是浪费?”
常时初冷笑道:“行了,你死心吧,我不会加入什么组织,因为我这人又懒又散漫,不喜欢被人管教,也不喜欢没有自由的生活,你那组织虽然很伟大,但我不是那样伟大的人,让我捐些钱财出来资助你们可以,但让我隐姓埋名用虚假的身份扮演其他人,那我就受不了了。”
“好吧,你这家伙一看就不像是能忍的,我也怕你爆发出来祸害咱们……”安邦叹息地说道,他虽然这么说,但看着常时初的眼神还是很惋惜。
常时初没有询问他到底为什么会受伤,安邦也没有说,处理好伤口之后便问常时初要了些吃的喝的。
本来常时初并不想让家里人看见安邦,但不巧魏予安不知道是不是看书看饿了,也来厨房找吃的,于是看到了常时初与安邦。
他震惊得瞪大了眼睛,一双澄澈清亮的眼睛不住地往他们俩身上看,在被他误会之前,常时初连忙解释道:“这人叫安邦,跟我勉强算合作伙伴吧。”
魏予安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他盯着安邦包扎后挂在脖子的胳膊,问:“他怎么受伤了?也跟咱们一样,家里的产业因为没有靠山不得不让出去吗?胳膊是反抗时受伤的?”
常时初没想到他想象力还这么丰富,居然能从合作伙伴联想到这一点,她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干脆看向安邦,让他自己来解释。
安邦笑了笑,说:“你还知道自家的产业是因为没有靠山才转让出去的啊?不过最近庆安城不是说新长官失踪了吗?最大的头子不在,居然还有人敢抢夺你家的产业啊?”他半真半假地问。
“可能就是因为新长官不见了,这才有人想浑水摸鱼,趁机霸占咱们家的产业。”魏予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听见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安邦有些惊讶,对他说:“你还了解形势……”
“那当然,我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孩了,我都长这么大了。”魏予安不服气地说道,他这个年龄的人,最不喜欢被人当成小孩子看待了,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能承担起大人的责任。
安邦看着这个极力想证明自己长大了的少年,突然眼睛一亮,脑子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于是他用那只完好的胳膊按在魏予安肩膀上,说:“来来来,既然你长大了,那我们就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谈话……”
说着,就把魏予安带走了。
常时初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离开,想了想,没有跟上去,任由他们去了。
1304、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6)
安邦想着忽悠不了常时初加入自己的组织,那忽悠一下魏予安这个热血少年不也挺好?这两人总得拐走一个。
于是开始发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给魏予安洗脑,不,聊起伟大理想……
常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安邦早就不见了,知道他的身份特殊,神出鬼没是常事,因此她没有瞎找。
倒是魏予安,自从那天跟安邦滴滴咕咕地聊了一夜之后,就开始心神不定,经常走神了,不但把常时初借给他的那几本书翻了又翻,还从街上买了许多报纸回来看。
终于半个月之后的一天,魏予安找到常时初,郑重其事地对她说:“姐姐,我找到我的人生方向了,我想成为咱们自己的靠山,也想靠自己的努力帮帮那些挣扎于战火与贫困之间的百姓。安大哥跟我说,这两个目标并不冲突,我完全可以同时去实现。”
常时初问他:“你决定好了吗?打算怎么实现这两个目标?”
“我决定好了,我打算去参军,加入安大哥的组织。”魏予安十分认真地对常时初说道,“如果我成为将军,那谁也不敢再欺负咱们了。”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随时可能死在战场上,根本没机会当上将军?又或者你在某一次战争中受伤残疾了,最后只能退伍回来,很可能连生活都很难维持?”常时初把这些可能性都告诉他。
魏予安听了她的话,眼眸暗了暗,但还是点头,说:“这些结果,安大哥已经跟我说过了,但我不会因为有这些可能就不去做,那样我肯定会后悔,就算结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不好,我也心甘情愿承受。”
常时初又继续道:“你想要当咱们自己的靠山、帮助百姓,也不一定要去参军,当商人、做官……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去选择最危险的那条路?”
魏予安看了看她,斟酌着说道:“姐姐,现在的商人没地位,任何权贵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借口剥夺你的财产,咱们家不就是这样吗?而当官,如果不想要同流合污,那基本上做不到能为百姓当家做主的高位,现在的政’府,在高位上的几乎都是蛇鼠一窝,我不想成为那样的人,只有参军,是靠实实在在的军功往上爬,对我才是最有利的。”
“既然你都考虑好了,那我当然不能阻拦你。”常时初见他都已经考虑得这么周到了,自然不会干涉他的选择。
于是她开始给魏予安准备离开的东西,除了一把小巧精致的手木仓之外,还有好几瓶的药丸,他以后要经常上战场,免不了会受伤,这些药丸就很重要了,其中有止血的、消炎的、保命的……她做了不少,全让魏予安带上了。
安邦来接魏予安的时候,看到常时初给他准备的那么多药丸,羡慕得眼珠子都快红了,酸熘熘地说:“常姑娘,你可真偏心!怎么这小子才刚参军你就准备这么多好药?我经常受伤却没能得到你送的任何一瓶?真不公平。”
常时初呵呵地对他一笑,说:“他是我捡回来的自己人,当然要偏心,你只不过是个外人而已。”
安邦顿时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演上了:“我好伤心,你居然说我是外人?明明咱们都共同经历过生死了,这不是生死之交?你真无情啊……”
常时初被他这没皮没脸的话堵得直翻白眼,最后在他死不要脸的哀求下,不得不也给了他好几瓶药丸,他这才心满意足地收好了。
“姐姐,我要走了,你以后一定要保重自己,经常给我写信。”等到真的要离开了,魏予安眼眶都红了,依依不舍地对常时初道。
“知道了,你才更要保重自己的小命,我不想哪天听到你不好的消息。”常时初叮嘱他道,这小乞丐乖巧懂事又勤快能干,她都把他当成弟弟了,没想到最后还是要离开。
“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当姐姐的靠山!”魏予安郑重地跟她保证。
最后即使再不舍,他也跟着安邦离开了。
魏予安离开之后,常时初惆怅了好几天,就连叶婶都感叹家里没了个能吃的大小伙子,她做菜都没什么动力了。
不过常时初很快就调节好了,情绪恢复正常,开始打算以后做点什么,明面上的生意是不打算做了,毕竟谁也不知道下一任被派来的长官是不是跟被她处决的那个一样,贪得无厌,一来就想对商户下手。
就在她想着重新开展事业的时候,她派去沪城调查常家人情况的人回来了。
于是她知道自己这个三小姐成了被常家人恨不得抹除的存在,那调查员还是花费了很大的功夫,才从跟着他们去沪城的家仆嘴里知道,常家人私底下已经商量好了,宣称她“病逝”在了逃亡的路上,所以才没有出现在常家。
而他们太伤心了,以至于有志一同地“不想提起让大家伤心的她”……实际上不过是常时初成为了常家的忌讳,谁也不愿意提她这个暴’露了他们自私冷漠性格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伤心。
常时初没想到他们为了掩饰抛弃了自己的事实真相,居然单方面宣布她死了,可真是……太好了!
恰好她也不想跟常家扯上任何关系。
不过,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常家的宅子,以后常家人见庆安城稳定下来了,说不定有一天心血来潮会回来看看这宅子还在不在,到时候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还活着,那就不好了,常时初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
因此考虑再三,她决定把这房子卖掉。
不过这并不着急,毕竟庆安城里的有钱人还不够多,常家人一时半会也不会回来,所以她可以慢慢寻找买家。
常家这大宅子建得很不错,宽敞华丽,要是贱卖了,常时初自己都心疼,所以得找个好买家。
直到两个月之后,新任长官带着他的一帮人马到来,有好几位豪商需要在庆安城安家,不约而同看中了她的宅子,于是她挑了个出价最高的直接卖了。
1305、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7)
沪城常家,常淑珍打扮一新出来,李馥佩看到自己女儿光彩照人的模样,满意地笑了笑,说:“这是出去和项公子约会?”
常淑珍脸有些红地点点头:“远章好不容易才放假一天,我跟他都好久没见了。”
“远章是个有大志向的好孩子,他爸爸又处在那样的地位,他作为儿子,自然要为他爸爸分忧,肯定不会像其他公子哥儿一样游手好闲,你要学会体谅他。”李馥佩教导女儿要通情达理。
“娘,我知道,他是做大事的男人,事业为重,我不会不识大体妨碍他。”常淑珍端庄贤淑地回答道,项远章是华东军的项司’令的儿子,他父亲驻守一方,守护一方百姓,他这个当儿子的,自然要继承父亲的事业,当然不可能有太多时间跟她约会。
不过这正好,只要他忙起来,那就不必担心有女人把他抢走……常淑珍想道,她千方百计才让项远章喜欢上自己,把自己当成未婚妻,她当然要牢牢抓住这个金龟婿,所以一向表现的都是项远章喜欢的温柔体贴的模样。
“你明白就好,千万不要像那些小家子气的女人一样埋怨男人没时间陪你,要想当上项家的媳妇,就得知书达理、识大体顾大局,你做得很好。”大夫人李馥佩难得地夸赞了一句女儿。
“娘,要来不及了,我得赶紧出门了。”常淑珍看了一眼怀表,连忙说道。
“那你赶紧去吧。”李馥佩催促道。
十多分钟后,常家的汽车在一家时尚精致的咖啡店门前停下,常淑珍从里面出来,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站着的那位高大英俊的男子,她顿时眼睛一亮,带着笑朝他走去。
这男子正是项远章,常淑珍的未婚夫。
“远章,你等很久了吧?真是抱歉。”常淑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项远章摇头,英俊的脸上露出笑容来,说:“没有,我也是刚来,而且,等待一个淑女的到来是愉悦的,你不必跟我说道歉。”
常淑珍听见他这话,顿时脸一红,眼睛羞涩地瞄他一眼,又飞快地移开,一副对眼前男子情根深种的模样。
项远章见状,心中更愉悦了,谁不希望未婚妻对自己一往情深?更何况常淑珍还那么漂亮温柔,一到了沪城就迷倒了沪城所有公子哥儿,不知道有多少男子即使花费千金也要追求她,但她却只对自己情有独钟,拒绝了所有少爷公子们,只接受自己,这让他的成就感空前壮大,征服欲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因为被同龄同性追求的女子,偏偏只心仪自己,这不就代表自己比他们所有人都强吗?所以项远章对常淑珍是非常满意的。
但他娘却对这个未来儿媳妇并不太满意,觉得她家世低了些,她家只是商人,还是从庆安城逃出来的,家底还比不上沪城三流的豪商家族,这让项太太怎么看得上?
她希望自己的未来儿媳妇家世好、容貌好,最好家族主事人是当官的,这样就能跟自己家强强联合,让家族更上一层……
但这些打算都被自己儿子打破了,儿子就看中了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常淑珍,让她气恼了好久,但她又拗不过儿子,只能忍着了。
“今天店里有新咖啡豆运来,听说是西洋那边最流行的什么猫屎咖啡,咱们也尝尝?”项远章温柔地对常淑珍道。
“猫屎咖啡?”常淑珍听见这个名字,顿时眉头就忍不住皱起来,内心涌起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但她很快就强行忍下了。
项远章既然提出来要尝试,那说明这种“猫屎咖啡”是能入口的,而他还很好奇,那自己就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喜欢,否则的话会惹他不喜……
常淑珍这么一想,便很快恢复了正常,脸上立马显出兴致勃勃的神色来,说:“既然是西洋那边都流行的,那我肯定要试试了!”
猫屎咖啡很快就冲好了,端了上来,常淑珍闻着浓郁的咖啡味道,心里忍不住反胃,但她偏偏不能表现出来,还得装作好奇又跃跃欲试的模样。
而项远章则是真的好奇了,他虽然知道猫屎咖啡物如其名,是从猫屎里掏出来的咖啡豆做成的,但既然人家西方的绅士们都爱喝,那肯定这咖啡就是优雅的、神奇的、美好的,绝对不会像它的名字那样不雅,所以他是一定要试试的。
于是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细细品尝过后,便惊叹道:“果然不愧是珍贵又稀有的猫屎咖啡,味道醇厚、香气芬芳浓郁,比普通咖啡好喝多了,淑珍,你也赶紧尝尝。”
在他的催促下,常淑珍只要干笑着喝了一口,来不及品味就囫囵咽了下去——她怕品尝得太细的话会忍不住干呕。
“是不是很好喝?”项远章一脸寻求赞同的神情看向她。
常淑珍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一些,极力让自己不去想咖啡豆的来历,点头说道:“是的,远章,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咖啡,谢谢你带我来品尝。”
“你喜欢就好。”项远章得到了令他满意的回答,便心满意足地又细细品尝起那杯咖啡来。
常淑珍连忙趁他不注意,切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想把嘴里的咖啡味道快些清除掉。
“对了淑珍,我好像听你之前说过,你老家是在庆安城的,对吧?”项远章突然问出这么一个问题来。
常淑珍心里一突,有种不安的感觉,但还是柔柔地回答道:“对,庆安城是我的故乡,只是那场大屠杀害得我们一家不得不背井离乡,如今也不知道那里变成什么样了……”
她说着,眉间带上了澹澹的愁绪,颇有种美人自怜的惹人怜惜的风情,这让项远章越发心疼她了,于是对她说:“淑珍,你要是想念故乡,不如我们找个机会回去看看?”
常淑珍心里不好的预感果然应验了,她一点儿都不想念故乡,巴不得永远不会回去,因为她差一点就要死在那场大屠杀里了,后怕还来不及,哪里有什么思乡愁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