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文阅读

作者:嗅单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11、大郎,该喝药了(21)

    楚然清醒的时候,睁开眼就看到墙壁和屋顶挂了一大片惨白的蜘蛛网,他惊愕地猛地起身,却忽然头晕了一下,同时感觉到身上各处的剧痛。

    好不容易歇过了一会儿,他才没那么晕了,等看清自己身上那套灰扑扑还打着很多补丁的衣服,他就呆住了,冷冷地看了许久。

    他有些嫌弃地用手指扯了扯衣服,有种感觉,他似乎从来没穿过布料这么差的衣服,那他是谁?他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的楚然,心中一慌,四处打量起周围来,等他看清屋内破败陈腐的墙壁时,就更加不安了,也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撑起身子,慢慢地起来,扶着墙往外走。

    好不容易走出房门,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清秀姑娘,正端着一个碗向他这边走过来。

    卫二娘正想着去喂楚然喝药呢,就看到楚然脸色苍白地出来了,立刻惊喜地快步走过去,高兴地说道:“你终于醒啦?真是太好了!不过你身上有不少伤,又刚刚发过烧,还是继续在床上休息才好……我、我扶你回去吧?”

    卫二娘有些脸红地说道,但她手里还有药,便连忙把药端进刚刚楚然出来的破房里,再飞快地出来,想把楚然扶回去。

    楚然身体虚弱,也站得累了,便由她扶着回去了。

    “你、你是我妹妹?”楚然有些疑惑地问道,但却感觉对这姑娘十分陌生,并没有亲人间的熟悉。

    卫二娘羞涩地摇摇头,说:“这位公子,我不是你的妹妹,我几天前在山上看到了受伤晕迷的你,就把你救回来了,现在你才清醒过来,事实上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

    楚然心中更加茫然了,原来这里并不是自己家,怪不得他总有种怪异的感觉,觉得他家不应该这样家徒四壁才对。

    “那这位姑娘,最近有人来找过我吗?我似乎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谁了……”楚然有些期待地问卫二娘。

    “什么?你想不起自己的身份了?!”卫二娘一听见他这话,顿时震惊得说话的声音都大了起来,显得有些尖锐,像是质问和不满。

    楚然被她这突然爆发的模样吓了一跳,卫二娘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妥,连忙弥补,说:“对不起,我也只是有些震惊,没想到你伤得挺重的,连记忆都丢失了……你要是一直想不起自己的身份,那你家里人也会担心的吧?”

    楚然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但他现在真的对以前的事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受伤。

    卫二娘见他心情十分不好的模样,连忙端起那碗药,说:“先别急,也许你过几天就能想起来了呢?现在先喝药吧,你身上的伤不能耽搁了。”

    楚然没有拒绝,端过药一口气喝完了,卫二娘有些遗憾不能亲手喂他。

    “多谢姑娘的救命之恩了,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楚然跟卫二娘打听消息。

    卫二娘本来就存着攀附贵人的心思,自然把楚然想问的情况都一一说出来了,还不着痕迹地表明了自己一家为了给他请医买药,还卖了自家赖以为生的十亩田地。

    楚然听了之后果然非常感动,觉得卫家人真的善良仁义,为了救自己一个陌生人,居然舍得卖田地,这可是亲人才有的待遇啊!

    楚然对卫家的印象立马就好了起来,也不觉得自己住的这破屋子太破旧了,明明自家十分贫穷,却还肯为了他卖田地,就显得卫家人的道德品行更可贵啊,他要是嫌弃自己住得不舒服,那不是厚颜无耻了吗?

    于是,失了忆的楚然被卫二娘和其他卫家人忽悠得团团转,即使每天吃得很差,住得更是非常不舒服,也没有抱怨过。

    不过条件再差,过了几天之后,楚然身上的伤也好了许多,可以拄着拐杖出门散散步了。也许因为他是卫二娘救回来的,所以他一般出门都是卫二娘陪着,他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是卫二娘温柔体贴。

    “那边怎么了?这么吵闹?”楚然远远地看到一户人家院子外围了许多人,说说笑笑的,显得十分热闹。

    卫二娘往那一看,立马就认出来那是她的便宜大哥卫大郎新建起来的房子,今天正是办乔迁宴的日子,村里人正去那儿吃席呢。

    “是村里的一户人家办乔迁宴。”卫二娘轻描淡写地说道,她不想让这位贵公子与卫大郎扯上任何关系。她总觉得她那位便宜大哥自从因伤重被赶出家门之后,就变得深不可测起来,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

    “乔迁宴?那咱们也去看看?那房子似乎建得还挺雅致的。”楚然说道,他虽然失忆了,但常识还是有的,知道办乔迁宴都是客人来得越多,主人家就越开心,毕竟人气代表着人丁兴旺,新房子就想要旺盛的人气。

    卫二娘一噎,没想到楚然居然会有这个想法,连忙说道:“那户人家跟我们家不太对付,脾气也大,更何况他们家也没邀请我们,我怕去了尴尬……”

    楚然一听,只得打消了念头,既然是自家恩人的对头,那他肯定不能去了,只得遗憾地问道:“那你们两家怎么结怨的?他们家嫌贫爱富?”

    他远远地看着那崭新漂亮的新房子,想起卫家四处漏风的破房,便猜测道。

    卫二娘顿时神情一僵,她虽然不喜欢卫大郎,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嫌贫爱富,毕竟他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自家才是富的那个呢,要说嫌贫爱富也是他们家……

    她支支吾吾地说道:“不是……那家人是我同父异母的大哥大嫂,分家过继出去了……跟家里人关系不太好,可能对爹娘兄弟有些误会……”

    她只字不提是什么误会,关系为什么不好,果然听她这么含糊地一说,楚然就根据自己的脑补自以为知道了真相,为自家恩人不平,说:“那肯定是你那大哥大嫂觉得爹娘偏心下面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了,就怨恨上了,闹着出去另立门户了,对不对?”

    卫二娘眼神躲闪含糊不清地点头,非常希望别再说这个话题,她怕说得越多露陷越多,到时候不好收场。

212、大郎,该喝药了(22)

    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误会了,他们正忙着招待客人,他们这次请了不少客,幸好有几个手脚利索的女客并没有客气,十分自觉主动地帮霍时初准备饭菜。

    “小霍啊,你们这次准备的饭菜也太好了,猪肉、排骨、鸡肉都有,一般人哪里吃得上这么丰盛的?花了不少钱吗?”周婶一边斩着鸡,一边问霍时初。

    “也没花多少,鸡鸭是家里养的,青菜也是自家种的,只有猪肉和排骨是大郎买回来的。”霍时初一边利索地翻炒锅中的菜,一边回答道。

    “啧啧,这还不多?你们也太大方了,这么多好肉都舍得拿出来给大家吃……”另一个帮忙的大娘说道,“之前村头周家的添丁喜宴,我也去吃了,你猜他们家的菜有什么?”

    “有什么啊?”霍时初十分捧场地问她。

    大娘撇撇嘴道:“只有一道菜是荤的!说是鸡肉炖土豆,可一盘子里光是土豆,根本没几块鸡肉,下手慢了连根鸡毛都吃不着……”

    霍时初忍不住发笑,鸡毛当然吃不着了,难道吃鸡不用拔毛吗?

    “你别笑,这是真的,我看他家坐了快十桌客人,但可能做的那道荤菜还用不完两只鸡。”那位大娘又说道。

    周婶笑骂道:“人家给你吃了还赌不上你这张嘴!又是人人都像大郎和小霍这么能干的,段段时间就把家撑起来了。”

    “这倒也是……”大娘感慨地对霍时初道,“小霍啊,我是真没想到你和大郎还有这样的运道,日子眼看就要红火起来了,比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强,算是争了一口气,大郎他爹那一家子肯定得眼红死了。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爷不会看错人的……”

    霍时初脸色平静地说道:“婶子,我和大郎都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挣回来的才能永远属于自己,那些靠压榨别人得来的,总归是要还回去的。”

    “就是这个理!你说得对!”那位大娘立马附和道。

    霍时初把做好的菜端出去了,见她的身影看不见了,那位大娘就跟周婶说道:“谁能想到小霍还有今日这福分啊,她刚来时咱们都以为她这辈子完了,要守着一个废人过一生了,没有什么指望的,谁知道人家说翻身就翻身了,还越过越好……这人的命运还真的神奇……”

    “有什么神奇不神奇的?人家两口子能吃苦又肯干,小霍还贤惠大方,大郎又是个要强好胜的,这日子才过起来了,人家都说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人家受了这么多罪,轮也轮到他有福了。”周婶生怕这些人眼红,连忙帮霍时初和卫起说话。

    “这倒也是,先苦后甜嘛!大郎还能摆脱掉那吸血虫的一家,也是因祸得福了,毕竟受了那样的大罪,一不小心没撑过来,那就惨了。”另一位大娘也感慨。

    卫起在外面招待男客,谈天说地,但村里的汉子自然更关心田里的庄稼以及他打猎的事,庄稼看不出卫起的特殊,但打猎的事却是人人都看在眼里的。

    于是周大虎又眼巴巴地问他:“大郎啊,你教教咱们,到底怎么才能打到猎物啊,我们天天看你提着野物回来,眼馋得很。”

    卫起笑了笑,说:“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手,毕竟打猎要力气、身手也要敏捷,否则你没力气没身手的,连只野鸡都跑不过,要是遇到野狼,也只有被咬死的下场了。然后要了解猎物的行为轨迹,要知道如何追踪猎物,分辨出各种动物的粪便、脚印以及踪迹……”

    卫起并没有遮遮掩掩,而是十分认真地说起了自己的经验。

    大家听到他真的毫无保留地教导他们,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则是头疼了,听着似乎要学很多东西啊。

    周大虎首先就哀嚎道:“兄弟啊,打猎要学这么多东西啊?这也太难了吧?我这个年纪还能练身手吗?骨头都又硬又脆了!”

    卫起点头道:“确实,人过了二十再练身手,就练不到厉害的程度了,我也是年纪小的时候就去了当兵,在军营里学到的武术,那时候还不太晚,学得还行。”

    事实上才不是呢,原主卫大郎并没有学武的资质,他还是来了这个世界之后有了异能滋养,才把体术练回来的。

    “那你也是吃了好大的苦头才练成现在这样厉害的吧?”周大虎一脸敬佩地问道。

    “是啊,练武练得常常胳膊腿不是青的就是肿的,没有什么本领是轻易就能学会的。”卫起坦诚地说道。

    周围人听到他们的话,纷纷敬叹他的拼劲,对他打猎的本事也不那么眼红了,毕竟人家是用命拼出来的,你眼红又有什么用?

    卫起又和他们说了玉溪市,不着痕迹地打听各种事情,比如到外面走商、押镖方不方便,县里的父母官品性好不好,有那些地头蛇之类的事。

    这些信息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了解得越多就越有助于他了解事情的全面,所以卫起对这些人非常有耐心,他虽然安于村里的平静生活,但也不希望对外面一无所知,来自末世的人,在生死之间挣扎求生过,最明白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的重要性了。

    卫起和霍时初的乔迁宴办得很成功,之后他们就离开住了好几个月的荒屋,住进了自己新建的房子里。

    霍时初躺在自己铺了厚厚床垫的,柔软又舒适的床上,忍不住喟叹一声,真是不容易啊,她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终于有了一张舒适的床,不用再住在破房子里和蜘蛛、蚊虫作伴。

    卫起的房间在另一头,他们都非常注重个人空间,霍时初就不说了,她的小秘密很多,离得远了才不会被卫起抓到小辫子;而卫起也不逞多让,他每天都是要锻炼自己的异能的,要是被霍时初看见他手里噼里啪啦的的闪电那就不妥了。

    而且他在末世里警觉惯了,稍微有一点动静都会被惊醒,不适合与人住得太近,否则不知道哪次被惊醒就把人误杀了,之前是他们没条件,但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怎么舒适怎么来。

213、大郎,该喝药了(23)

    霍时初挎着菜篮子从村头走过,一群小孩子跟在她身后叽叽喳喳地跟她说话。

    “霍姐姐,你什么时候再去捉鱼啊,你都很久没捉了……”

    “对啊对啊,过了这么久肯定又会有很多鱼了,再不去捉那就浪费了。”

    “是啊,鱼长大了会跑的,那不是太可惜了吗?”

    几个小孩七嘴八舌地说着,就是想鼓动霍时初去捉鱼。

    霍时初一样看穿了他们的目的,笑着说道:

    “哎哟,臭小子们,我看你们是馋鱼吃了吧?放心,鱼是跑不了的,等我有空了再带你们去捉。”

    她笑得眉眼弯弯,从篮子里拿出几根水灵灵的黄瓜,分给他们,说:“今天鱼是没有了,有黄瓜,给你们解解馋吧。”

    “谢谢姐姐!”

    几个小孩子欢呼一声,拿了黄瓜就开开心心地分来啃了。

    楚然拄着拐杖也正散步到村头,看见霍时初跟一群小孩相处的场面,很显然这些小孩子都很喜欢她,爱凑在她身边,而她看起来也完全没有卫家人所说的刻薄小气、虚荣贪婪。

    霍时初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扫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了,这男人长得是个聪明的模样,但能看上卫二娘,想来也只有这片皮囊,却没什么脑子的了。

    霍时初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目不斜视的,楚然却不知道怎么想的,喊住了她:“等等!”

    霍时初冷漠地看他:“有何贵干?”

    她态度太冷淡,似乎对他很排斥,楚然意识到这点,心中有点不舒服,他醒过来之后,即使没有想起自己的身份,但从卫家人到村里其他人,看到他都是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甚至是谄媚的,然而卫二娘这大嫂对他的态度却截然相反。

    楚然皱着眉头说道:“听说你是二娘的大嫂?”

    “二娘?哪个二娘?你没头没脑的想跟我说什么?”霍时初面无表情地问道,她当然知道是哪个二娘,但她偏要装不知道,楚然能拿她怎么办?他就算是男主,也只是条被困浅滩的地龙,还奈何不了她这条地头蛇,所以怕他什么?

    “我说的二娘是卫二娘,你丈夫的妹妹。”楚然见她一脸不悦的表情,心中也十分不渝,但他想为自己的救命恩人讨个公道,就耐着性子回答道。

    “我丈夫可没有什么妹妹,他过继出去了,家人早早死掉了,这是有村长和族老们证明的,你现在又想给大郎塞什么乱七八糟的亲戚过来?想恶心死我们吗?”霍时初冷哼着说道,最烦这种装逼的人了,明明什么都不知道,听了一面之辞就要打抱不平,只以为自己最公平,能替天行道,真是可笑至极。

    楚然听了她这话,俊脸涨得通红,他没想到霍时初会这么不给他面子,于是他也沉了脸色,说:“怪不得能做出自己享福,却让家里父母弟妹受罪的不孝不悌之事来,连亲人长辈都翻脸不认了,真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

    “我们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还抛下父母只顾自己享福?”霍时初都快气笑了,她问,“是谁这么说我们的?是卫家人吧?”

    见楚然还要辩驳,霍时初就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说:“我看你还是去问问村里其他人吧!别傻乎乎地听到一面之辞就以为自己全面了解了,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并不是什么秘密,村里人都知道,你但凡问过一两个不是卫家的人,都能知道大郎为什么会和卫家人闹翻,而不是现在厚颜无耻地跑到我面前来指责我!

    要是你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却依旧觉得大郎和我做得不对,那我无话可说!”

    楚然见她说得这么肯定,顿时心中有了些许不好的预感,他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是个傻叉!”霍时初冷笑道。

    “大山哥哥!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在家到处都找不到你,都快吓死了……”卫二娘娇柔中带着担忧的声音由远而近,很快就到了楚然面前,扶住了他的胳膊。

    “对了大山哥哥,你怎么跑到这么远地方来了,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呢。”卫二娘一叠声地说道。

    因为楚然失忆了,卫二娘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大山”,因为他是在大山里被卫二娘发现并且救回来的。

    楚然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反对叫这个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名字,于是大家就都喊他大山了。

    “没关系,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楚然安慰她道。

    “哪里好了?你要是想散步也可以叫上我啊,你一个人乱走,万一出了什么危险呢……”卫二娘说着这话,忽然就看清了旁边的人是谁,立马惊愕地闭嘴了,眼神带着慌张和心虚,抓着楚然胳膊的手都用力了许多,楚然都感受到了痛疼。

    “你怎么了?”楚然问反常的卫二娘。

    霍时初看着卫二娘心虚的视线,心中顿时了然是谁在楚然面前黑白颠倒,污蔑了卫起。

    于是她眼珠子一转,脸上露出个笑容来,对楚然道:“这位爱打抱不平的大侠,趁着你这位卫二娘在这里,不如我来跟你说说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

    “不行!”卫二娘脱口而出道,话一说出口,她就知道要糟了,这不明摆着她心虚吗?她急忙弥补道,“呵呵……我的意思是大山出来得挺久了,他身体还没好全,应该早点回去休息,大嫂的话留着以后再说吧。”

    霍时初意味深长地说道:“你可别喊我大嫂,我承受不起。这位大山兄弟想必不会吝啬一点时间听说我几句话的,对不对?”说到最后她看向楚然。

    楚然点点头,他的好奇心已经被霍时初挑起了,因此顾不得卫二娘难看的脸色,说:“我洗耳恭听。”

    这么配合,霍时初当然不会卖关子了,于是笑眯眯地说道:

    “大郎和卫家人的恩怨非常简单,几个月前大郎从战场上受了重伤回来,双腿都快废了,动弹不得,正是需要家人照顾的时候,卫家人嫌弃他废了以后不中用,不想要这个累赘,于是大郎才回来的第一天,就要跟大郎分家,其实就是把他净身出户了,把双腿重伤、生活无法自理的他赶到一间荒屋里——对了,荒屋就是村里许久没人住的破房子,跟现在卫家人住的差不多。”

    霍时初还特意跟他解释了一下荒屋的意思。

214、大郎,该喝药了(24)

    霍时初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对了,卫家人虽然做得很绝情,但脸面还是要的,于是为了堵住别人的嘴,他们用几包草药和一袋粟米从逃难的我亲娘手里换回了我,说是给卫大郎娶得媳妇,让我照顾他。”

    楚然听到她的这些话已经惊得目瞪口呆了,只是寥寥几语,他就能想象得出当时身受重伤还被家人抛弃的卫大郎会有多绝望,扪心自问,换成是他,能对卫家人毫不怨恨?

    霍时初没等他消化掉这些与他认知完全不同的话,就接着说道:“你猜猜当时被亲娘抛弃的惶恐无助的我,遇上一个双腿重伤、无法自理的绝望的卫大郎,住在四处漏风的破屋子里,是什么心情?”

    楚然怔怔地看着笑意盈盈的霍时初,心中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滋味,原来这对如今过得很好的夫妻,曾经那么彷徨无助、绝望凄惨吗?

    卫二娘看见楚然的脸色,心中暗道不好,但她又无法说霍时初说得不对,因为她这些话全是事实,村里人都知道的,她想否认都不可能,因此只能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可不管她有多难熬,她就想给楚然这个被卫家人忽悠得快瘸了的“贵公子”一个教训,狠狠打击他一次,让他打抱不平!

    于是她继续说道:“卫家人把人赶出来,就分了点破烂给咱们呢,钱财那是一点都没有的。大郎大概是被伤得狠了,干脆找了村长和族老来,把自己过继了出去,还跟卫家人断了亲,就是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一点关系。

    但现在,他们见我们过得好了,就开始说我们狼心狗肺、不孝不悌了?他们配吗?大郎被赶到荒屋的时候,荒屋到处漏雨,他那破床上都是湿,雪上加霜,差点都活不下来了,还是邻居周婶帮了忙,我们才渐渐缓过来的。”

    “幸好老天没瞎,大郎的伤还是能养好的,伤好之后他就上山打猎,还了欠债,又挣了些钱,才能建起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窝在那到处漏雨的破房子了!你知道我们走到这一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拼了多少血泪吗?!”

    霍时初语气愤恨,声声质问如同一把把刀刺向楚然,刺得他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他很想不去相信霍时初的话,但他内心知道,霍时初的话是真的,这才是卫大郎与卫家人恩断义绝的真相,跟卫家人口中完全不同的真相。

    “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问村里其他人。”霍时初恢复了平静,然后又讥讽地问旁边呆立着的卫二娘,“卫二娘,你觉得我哪句话说得不对吗?有的话就提出来。”

    “没、没有!”卫二娘泫然欲泣地急忙摇头摆手否认,她已经完全无法想象楚然听到这些话会有什么想法了,她很慌张惶恐,想要挽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霍时初见这两人被自己打击得快崩溃了的模样,这才满意了,拍了拍衣摆,神清气爽地离开了,卫家人想颠倒黑白、倒打一耙,那她就把脸皮都剥下来,底裤都趴下来!

    霍时初走了老远了,消化完了她那番话的楚然才愣愣地问卫二娘:“她刚刚说的是真的,对吗?”

    “这、这……我爹娘他们不是故意的……”卫二娘支支吾吾地说着,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家人当初绝情冷漠的行为辩解,她家人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地把重伤的兄长连夜赶出家门,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的。

    这个时候,卫二娘就开始怨恨霍时初为什么要跟楚然说这些话了,他们现在不是已经过得很好了吗?为什么不能忘掉过去?为什么不能闭嘴?非要说出来,肯定是见不得他们好……

    埋怨了霍时初之后,她又恨上了爹娘兄长,为什么当初要急着把卫大郎赶出去,落下了话柄,让她在大山面前的好印象都没了……

    卫二娘谁都怨恨了一遍,就是不觉得自己有错,她好不容易找到了稍微挽回自己形象的办法,急忙道:“我爹娘是做得不对,当初其实我是不同意把大哥分出去的,也劝说过家人,但奈何家里并不是我做主,我阻止不了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人做了错事……呜呜,我当初应该再勇敢一些、劝说父母的……”

    她说着说着还掉起了眼泪,一副“自己没用”、“不能阻止家人做错事”的愧疚模样,不愧是女主,还是有点急智的,就是把爹娘兄嫂卖了当自己的踏脚石而已。

    她当初可并不觉得自己爹娘把卫大郎赶出去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还挺好的,因为她并不想照顾一个重伤的人,要知道,卫大郎要是留在家里,那照顾他的活儿非常可能就是落在她头上的,毕竟她娘才不会管这个继子,而两个大嫂又要避嫌,几个侄子侄女又小,可不就是她这个妹妹最适合照顾卫大郎吗?

    所以知道卫大郎会被赶出去,她是松了口气的,心中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还乐见其成,至于什么劝说、阻止父母就更是没有的事了。

    楚然看到卫二娘拼尽全力洗白自己的模样,心中失望不已,卫二娘的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还眼神闪烁,一看就是在说谎。

    楚然叹了口气,开始怀疑起自己看人的本事来,他这个“救命恩人”真的有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善良无辜吗?

    于是本来在原主的那个世界中从来没怀疑过卫二娘的楚然,对卫二娘的认识起了变化,生出了芥蒂,那点还没出土的情根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发芽。

    霍时初可不知道自己把真相说出去就险些把男女主的红线给烧断了,她在楚然面前掀了卫家人伪善的脸皮,正高兴着呢,看看这回楚然知道卫家人的真面目后,还能不能心安理得地和卫二娘在一起。

    要是还能的话,那她就很佩服他的胆大了,被卫家人这种狗皮膏药黏上,他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卫起在院子里摆弄他心心念念的池塘,看见霍时初一脸雀跃哼着歌地回来,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觉得他这个名义上的妻子跟没长大的孩子似的,有点可爱。

215、大郎,该喝药了(25)

    “时初,你想去外面看看吗?”卫起躺在院子的竹椅上,跟他旁边同样躺在竹椅上的霍时初问道。

    霍时初手上拿着一个小酒杯,眼中波光流转,显然已经喝过不少酒了,听到卫起这么问,便回头看向他:“外面?外面有什么好玩的吗?”

    卫起拿起石桌上的小酒壶,倒了一杯进自己的酒杯里,拿起小酒杯,轻轻地晃了晃,动作优雅矜贵,他仿佛现在并不是在乡间的小院子里,而是在华丽宫殿之中,蓬荜生辉应该差不多就是他如今这个样子了。

    “我也不清楚,不过会比村子里精彩一些吧。”卫起淡淡地说道。

    “那你想出去吗?”霍时初有些无所谓地问道,卫起这个人让她看不太清,当她以为他只是个出色点的农村汉子时,他偏偏表现得聪明又能干;可当霍时初以为他真的并非凡夫俗子,他偏偏又似乎对现状很满意,每天不是想着上山打猎就是去镇上买肉吃,看起来胸无大志。

    最近的生活实在是太平静了,卫起早早实现了上辈子的终极梦想,不用担心哪天就被丧尸吃了、或者被同伴背叛了,更不会挨饿受冻,但平静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不免会嫌弃无聊,卫起有时候都想唾弃一下自己。

    “我很小就去了边疆跟戎人打仗,没有去过中原繁华富裕的京都,也没有去过富裕美丽的江南,我听战友们说过,京都和江南都是特别让人向往的地方,现在我衣食不愁了,就想去看看了。”卫起说道。

    “那就去啊,反正你现在身体都好了,身手也有,安全不用担心,钱财也足够。”霍时初说道,之前卫起给了她不少钱,说是当家用的,足足快有一百两了,要知道他们才刚建了新房子,可他依然还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这还不足以说明他的能力吗?

    卫起听她并不反对,眼睛一亮,充满期待地说:“这么说,你是同意和我一起出游了?”

    “等等,你想带上我一起出游?”霍时初有些震惊,没想到这人居然还把自己都算上了。

    “当然啊,难道我要留你一个人在村里?”卫起理所当然地说道,还安慰她,“你放心,我可以保证咱们的安全,就算遇到山贼土匪,也能护你周全。”

    霍时初因为喝了酒而显得湿漉漉的眼睛,迟钝地转了转,听到卫起这话,立刻就脑袋一热,脱口而出道:“好!我也想看看外面有多繁华!”

    “肯定比百岁村好啊,我们在外面慢慢游玩,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忙活的……”卫起听到霍时初的回答,心中高兴,就下了决定,“那我明天就好好地制定一下出游行程,保证不会让你在路上受罪。”

    卫起喝得也有点多了,这酒是霍时初酿的,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法酿的,愣是让他这个在末世前尝过了各种价格昂贵的美酒的公子哥儿,都觉得这酒美味异常,甘醇热辣。

    他眼睛也迷蒙起来,像是蒙了一层水雾似的,定定地看着霍时初,而霍时初也成了个醉鬼,她俏脸生霞,嘴唇因为沾了酒液而格外嫣红,又亮又圆的两只杏眼眼波流转,不自觉地带出来一种媚色,像带着钩子似的。

    卫起忽然觉得她像自己末世前吃过的樱桃小蛋糕,粉粉嫩嫩的,还很可爱,霍时初那嫣红的唇瓣就像一只格外诱、人的小樱桃,卫起看得有些眼馋。

    他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挪着自己的身子往霍时初竹椅靠去,修长的脖子伸得长长的,凑了过去就咬上那颗令他垂涎欲滴的“樱桃”。

    真甜……他尝到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软软的,甜甜的,他不由地继续沉迷下去。

    霍时初被他亲得喘不过气来,才气喘吁吁地推开他的脑袋,卫起依依不舍地还想亲过去,但霍时初躲开了,并没有让他得逞。

    卫起只好把脑袋埋在她脖子里,嘴里还不满地嘀咕:“为什么不让我亲……”

    霍时初脑袋本来有些不清醒,但被卫起亲得缺了会儿痒,就清醒了一些,知道这个男人现在正在占自己便宜呢。

    她想要推开埋在自己脖子里的热烘烘的大脑袋,但卫起即使醉了,力气也还是在的,像个狗皮膏药似的,就是要黏着霍时初,霍时初推都推不动他。

    “不要推我嘛……”卫起那双平时理智而黝黑的眼睛此时像只乞求主人抚摸的大狗狗,还撒着娇的。

    霍时初本来就是个好、色的,卫起虽然不是什么美男子,但也长得俊朗英气,更别提他那胸肌鼓鼓的好身材了,她之前见过他那恢复成宽肩窄腰、拥有八块腹肌的充满荷尔蒙气息的身材。

    这会儿见他推都推不开,还主动往她面前凑,那她就不客气了……被酒精糊住了理智的霍时初立马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半推半就地和卫起又亲到一起去了。

    “回房里……”霍时初拉住粘着她不放的卫起,跌跌撞撞地回家里去了,卫起醉得不轻,只知道随着自己的本能来,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男人就是男人,本能的侵略性让他对某些事无师自通,愣是折腾了霍时初大半个晚上。

    等到第二天他醒过来,看到沉沉地睡在自己身边的霍时初,立刻就呆住了,昨晚的记忆一拥而入,冲进他脑子里,他才捂着自己的眼睛,低低地骂了一声“醉酒误事”。

    不过对于昨晚发生的事,他不但没有后悔,反而还有点窃喜,这酒醉得倒是恰到好处……

    卫起又轻轻地躺了下去,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霍时初,眼里满是温柔,脑子里已经开始想着该送些什么给自己的妻子、要不要重新办一次婚礼、以后生几个孩子、孩子的名字怎么起、读书要不要请夫子……

    有些人明明才开荤,却已经想到子孙满堂的场景了,霍时初一醒过来,看到的就是脸上带着迷之微笑的卫起,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显得傻乎乎的。

    “初儿,你醒了?”卫起终于注意到霍时初的眼神,立马欣喜而殷勤地问道,“你想吃什么早饭?我给你煮。”

    “都可以,你看着做吧。”霍时初见他恢复了正常,就随口说道,这男人的厨艺已经被她教出来了,倒是不用担心。

216、大郎,该喝药了(26)

    卫起乐滋滋地去给自己媳妇儿做早饭去了,说起来他也是可怜,两辈子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之前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呢。

    末世前他是有洁癖,又没遇到喜欢的女人;而末世后,他的洁癖不得不好了,女人也分成了两种极端,一种是彻底的菟丝花,依靠出卖身体而活,另一种则彻底的自立自强,整天只忙着提升战斗力,根本不想谈恋爱,更何况在那样的高压环境中挣扎求生,卫起也没心思谈恋爱,自然就耽误了。

    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真的告别了童子鸡生涯,成了开过荤的男人。

    卫起连走路的时候都觉得轻飘飘的,看什么都觉得顺眼,连窗外飞进来的蜜蜂缠着他嗡嗡嗡,他都只是笑吟吟地、温柔地把蜜蜂赶出去,浑身都诠释着何谓“春风得意”。

    在这之后,两个人就仿佛有了共识,彻底成为真正的夫妻了,刚开荤的两人恨不得一整天十二个时辰都黏在一起,成了连体婴似的,卫起连打猎都不去了,每天美滋滋地当他的家庭煮夫,伺候下不了床的霍时初,不过他甘之如饴就是了。

    整整荒唐了半个月的两人,终于在计划好出游,又处理好了家里的事情之后,真的打算去外面看看了。

    楚然也听闻了卫起夫妻俩要外出的消息,顾不得之前得罪过霍时初,立马找上门来,他想请卫起打听一下他的身世。

    卫起并没有包揽下这个麻烦事,而是直接道:“我们夫妻出行到哪里都是不固定的,所以你的这个委托我没法做到,更何况我们又不了解你的情况,打探你的身世,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

    楚然苦笑着说道:“我知道这个道理,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能厚着脸皮麻烦你,当然,我不会要求你特意去帮我打听,我只希望你能在方便的情况下沿路打听一下,我并不强求……”

    卫起见他并没有仗着自己那个未定的“贵人”身份来强人所难,才点了点头,说:“那好吧,在我力所范围之内,我会帮忙打听打听的,不过你也别抱太大希望了,我还是觉得你自己出去打探自己的身世才是最好的。”

    楚然点点头:“我知道,只是我现在身无分文的,想外出打听都没本钱,只能先麻烦你,之后等我有能力了,我自然会自己去查探。”

    卫起又问了他一些能证明他身份的情况,楚然只得绞尽脑汁地把卫二娘告诉他的那些事说给卫起听,他被卫二娘救回来之后,全身的衣服都换了,具体有什么能证明他的身份,全都是听卫二娘说的,他并不知道真假。

    但毕竟还抱着希望,所以楚然事无巨细地跟卫起说了,眼巴巴地盼着卫起会带给他好消息。

    “他倒是挺有脸来麻烦咱们的,之前他还在我面前指责你狼心狗肺、不孝不悌呢。”霍时初撇了撇嘴,不高兴地说道。

    卫起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别气了,我们帮他又不是免费的,更何况是在不碍咱们的事情的情况下帮他打听一下,又不是专门帮他。”

    霍时初好奇地问:“不是免费的?他不是说身无分文吗?”

    “傻姑娘,他现在付不出代价,不意味着以后也付不出啊。”卫起刮了刮她的小翘鼻子,笑着道。

    “咱们要是成功帮他查出身世了,以他的身世,即使为了名声,也不得不报答一下我们;当然了,我们更大的可能是不能打探到他的身世,不过这样他不就只能继续待在村里吗?他又是住在那卫家,我想要报复一下卫家,借借他的手不就行了?”卫起又云淡风轻地说道。

    霍时初却立马对他刮目相看了,惊讶地看着他道:“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些都考虑到了,挺有心机的啊。”

    卫起扬了扬嘴角,面带戏谑地说:“这不是吃一垫长一智了吗?没有一点打算只会吃大亏,更何况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还有媳妇要养,不就得斤斤计较一些了?”

    “计较些好啊,我什么都喜欢吃,就是不喜欢吃亏,你要是个不求回报的老好人,那我肯定会踹了你……”霍时初轻飘飘地说道。

    “我当然不是老好人了!”卫起急忙否认,之前那个卫大郎原主大概是,但他从末世走过来的,肯定不会是老好人啊,手上的鲜血不知道染了多少了。

    两人说笑着,就到了镇上了,他们租了一辆马车去县里,想在县里找个商队一起上路,毕竟商队对路况最熟悉,对各地情况也很了解,他们跟着商队走,方便了解事情。

    到了县里,卫起先找了个客栈,安置好之后,就到镖局打听情况去了,多数商队都会请镖师帮忙护送,这样安全才有保障。

    卫起果然打听到了消息,镖局的伙计告诉他,明天就有一个商队会出发去京城,说是跟皇商李家有些关系,所以格外大气地请了他们镖局一大半的镖师护送,卫起夫妻俩只要交点小钱就可以跟在他们身后一起走。

    卫起立刻就同意了,于是约好了时间就等着一起出发了。

    “卫起,这个商队人真多啊,不知道是运什么货物?你看看他们的马车车辙印这么深。”霍时初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凑到赶车的卫起耳边,低声说道。

    他们是自己驾着马车跟着商队后面的,像他们夫妻一样跟随者大商队一起出发的普通人还有不少,商队的人对此并不反对,毕竟要是真的遇上劫匪了,普通人还能给他们当当炮灰,所以他们也算是各取所需。

    卫起当然也看到了这些情况,他低声对霍时初道:“听说是米粮布匹之类的,但米粮就算了,布匹根本不可能压出这么深的车轮印,所以商队的人应该没说真话,不过这不管咱们的事,要是真的遇到劫匪,我能护住你。”

    “没事,我自己也能保护自己。”霍时初不在意地摆摆手,接着又眼睛亮晶晶地说,“会不会是金子、银子啊?”

    卫起忍不住轻笑:“你是不是话本看多了?哪里有那多金子银子?说是石头更有可能。”

    “石头从这么大老远地运去京城,挣得了钱吗?”霍时初不怎么相信。

    “那看看是运什么石头了,大理石、翡翠原石之类的不就很值钱了?”卫起说道。

    “这倒也是。”霍时初说道,想着这个小小的县城有什么出名的石头值得运去京城。

217、大郎,该喝药了(27)

    显然不止霍时初一个人觉得这商队车轮印这么深是在运金子银子,就连土匪也这么觉得,因此当商队走到一个偏僻的山谷的时候,就遇到了一群装备齐全的劫匪。

    “要命的就把货物都留下!否则别怪我们手下无情!”领头的一个蒙面的五大三粗的土匪骑在马上,提高了声音拦在商队面前,大声起喝道。

    商队的老板先是惊慌了一会儿,但到底阅历丰富,勉强压制住内心的恐惧之后,还能保持冷静地跟土匪讨价还价,企图让出一办货物换平安,总不至于血本无归。

    但劫匪可不会跟他讲什么道义,有好处自然要搜刮得一滴不剩,哪里会肯留下一半给苦主?于是谈判破裂,商队带上的镖师们就排上了用场。

    其他一些跟在商队后面走的普通人早就吓得屁滚尿流地四处逃命了,幸好那些土匪的目的是商队,而不是他们,所以他们倒是趁着镖师与劫匪们对上的时候,成功逃离了战场。

    卫起和霍时初也没有逞强留在商队,毕竟他们是交了份子钱请镖师保命的,现在镖师以第一主顾为主,并不理会他们这些小客、散客的安危,那卫起这个散客也不可能反客为主地跑去帮镖师吧?他可不是那么圣母的人,在末世挣扎过的人,心硬着冷着呢。

    所以卫起驾着马车想要驶离商队,奈何他买的马车太好太舒适,让劫匪以为他们跟商队是一伙的,因此有几个劫匪就跑上前来想拦住他们了。

    卫起停了马,长腿一踢,踹开了举刀朝他砍来的土匪,又驾了一会儿马,另一个劫匪又大喝一声,气势汹汹地冲上来,卫起脚尖一挑,挑起车座旁的长剑,手一伸就握住了剑,转手和那劫匪动起手来。

    那劫匪显然并不是他的对手,还没几招,就被逼退了,但又有另两个劫匪不怕死地冲上来,他们算是看出来了,卫起是个硬茬,自然集中兵力来对付他,一个两个无法战胜他,那就干脆搞起多对一的团体战。

    卫起为了不让那些人伤到自己的马,就特意和几个劫匪走远了打,霍时初在马车上拿着自己的剑,这剑是卫起给她找来的,因为霍时初说她会一些武艺,卫起没有怀疑什么,二话不说给她弄了这样一把长剑。

    现在可不就派上用场了吗?这些土匪可不是吃素的,卫起跟他们纠缠了好一会儿才把他们解决了,回到马车上。

    “他们的身手很强,看着不像一般的劫匪,更像是训练有素的。”卫起见暂时没有劫匪理会他们了,便低声对霍时初说道。

    霍时初闻言,皱着眉头看着远处与商队护卫以及镖师们动手的土匪,看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的招式果然并不像“自学成才”的杂牌土匪,反而更像被严格训练过的士兵或者暗卫一类人物。

    “你是说他们是假土匪?”霍时初瞪大了眼睛问,这回他们不会这么倒霉,一头闯进麻烦事里去了吧?

    “十有八、九。”卫起淡淡地说道,两人还待继续说,但又有其他土匪发现他们两个落网之鱼,冲了上来。

    卫起一手一个,凶狠利落地解决了他们,恰好与他有过一点点交情的那个胡镖师看见他啊利落又漂亮的身手,立刻惊喜地跟他求救:“卫兄!卫大兄弟!快来帮帮忙啊!”

    卫起往他那儿看了一眼,见他能对付敌人,便扬声道:“对不住了,胡兄,我妻子柔弱无助,我得保护她。”

    听到他这冠冕堂皇的话,霍时初忍不住瞟了他一眼,这人可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不过她也没有揭穿他,毕竟他们才是一家人。

    卫起似乎是觉察到了她的眼神,便对他笑了笑。

    胡镖师是商队里战斗力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其他的镖师可没有他这样好的身手,伤亡了不少,他急得不行,偏偏又被面前的几个劫匪缠住,没法去救自己的兄弟,听到卫起的婉拒,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乞求:

    “卫兄!大兄弟!求求你帮忙!以后必有重谢!”

    大概是胡镖师的话启发了商队老板,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队伍里有卫起这么一个厉害的人,也急忙许以重利:“这位兄弟!我出五十金求你出手!只要你能把这些人赶走!”

    “哼!我怕有些人有命赚钱没命花啊!”纠缠着商队老板的土匪首领冷笑着道,杀气更重了,围着商队老板的几个护卫抵抗得更加艰难,一个个地倒下。

    商队老板吓得再次大叫:“一百金!壮士快帮我!你要多少都行!”

    卫起撩了撩耳垂,并没有接话,然而即使他没有上前去帮忙的意思,被胡镖师和商队老板这么一嚷,劫匪们也知道卫起是个硬茬了,于是又集合了几人前来对付他。

    卫起满身煞气地拎剑下去,手起剑落,手动脚踢,动作凌厉、速度非常,杀人如砍瓜切菜似的,把土匪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远处注意着这边情况的镖师以及其他劫匪都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他们听说了卫起很强,但没想到他能强到这个地步!这人不出,那这次的任务就要失败了……

    于是暴露了真实实力的卫起顿时成了劫匪的首要围攻目标,他们前仆后继地冲上来,杀了一个又一个,像永远杀不完似的。

    永远杀不完只是个错觉,劫匪虽然人多,奈何与卫起的战斗力不是一个层次的,于是到了最后,那些幸存下来的镖师和商队的人就目瞪口呆地看着卫起像个杀神似的,眼也不眨就一手解决掉一个劫匪,干净利落,像是在拿着剑起舞,动作优雅利落,杀人都像艺术。

    “还愣着干什么?快趁着卫兄发力的时候,咱们快些解决其他劫匪!”胡镖师反应过来之后便喊醒那些看愣了的同伴,同伴们经他这么一提醒,连忙同心协力去解决其他匪人。

    没过多久,围攻卫起的土匪就有来无回了,卫起甩了甩剑身的血迹,皱着眉头往自己的马车走去,他的剑和身上的衣服都被血浸湿了,他要处理干净。

218、大郎,该喝药了(28)

    胡镖师让手下们收拾战场,他自己则立马来找卫起了,但卫起已经进了马车换衣服,只有霍时初守在外面。

    “弟妹,卫兄是不是受伤了?我们带了不少伤药……”胡镖师问霍时初。

    霍时初摇头:“不是,他在换衣服,他的衣服被血弄脏了。”

    胡镖师顿时被她的话一噎,只好讪讪地说:“那我等卫兄出来,有些情况想问问他。”

    “那你等吧。”霍时初点头。

    胡镖师看到她抱着的那把剑,好奇问道:“弟妹也会武?”

    “会一点。”霍时初淡淡地说道,没有自夸,胡镖师便以为她只是跟着卫起学的花拳绣腿,便只客气地夸赞了一声:“弟妹真是巾帼英雄,卫兄真有福气!”

    卫起这时候终于换好衣服出来了,胡镖师眼睛一亮,忙说道:“卫兄!今天真是多亏你了,要不然我们这些人即使惨胜了,也肯定会死伤不少,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伤了皮毛?”

    “我只是自卫罢了,那些人不长眼偏要找上我,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了。”卫起十分坦诚,他实话实说,如果那些劫匪不是想着先来杀他,那他肯定不会插手的。

    “不管怎么说,我们这些人的命都是卫兄你救回来的,说来也惭愧,我之前还收了你们的钱,以为自己保护了你们,但却没想到遇到了危险,却是你保护了我们……”胡镖师一脸羞愧地说道,

    “卫兄,我这就让人把你们先前交的钱还给你们,同时我们镖局也会送上一些小小的谢礼,希望卫兄不要嫌弃。”

    卫起本来想拒绝的,但胡镖师真的似乎十分羞愧,又很感谢他,卫起只得收回了自己的钱,又得了不少镖师们送来的谢礼,谢礼是些特产之类的,不贵重,但也挺用心了。

    卫起在他们之前的名声一下子就响亮了,人人都知道他身手了得,是个以一敌百的好手,胡镖师甚至还想邀请他加入他们镖局,但卫起拒绝了,他不想过四处漂泊、奔波劳碌的生活,胡镖师只得遗憾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商队老板姓李,三十多岁,长得儒雅温和,比起商人,倒更像是读书人。

    为了表达对卫起的感谢,等商队到了城里安全繁华的地方落了脚,李老板立马就宴请卫起夫妻了。

    “卫兄啊,你这身手可不像普通人出身,不知道师从哪家?”李老板明里暗里地打探,心中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卫起饮了一口酒,尝到那远远比不上自己媳妇儿酿的酒的味道,微微皱了眉,放下酒杯,才回答道:“要说师从,我并不是师从一家,我之前是个十多年的军士,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才退伍回来,武艺就是在军营里跟着将军、前辈们学的,学得很杂,大概是我还有点天赋,所以倒是练得还不错。”

    李老板听到他这话,是真的很惊讶了:“原来卫兄还是个保家卫国的英雄?!真是失敬,失敬!怪不得你身手这么好,原来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听说生死之间能激发潜力,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这样的成果了……”

    李老板又继续恭维了几句,最后邀请他为自己效力:“不知道卫兄有没有兴趣当我的护卫?放心,卫兄这样的人才,我必定不会亏待你的,你要是肯为我效力,那我的护卫队长就是你了!你的家人我也会一一安置妥当,必定不会让你有任何后顾之忧……”

    “多谢李老板的赏识,只不过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喜欢平静安逸的生活,不想再过那种时刻提心吊胆的日子了,而且我在战场上受的伤其实留下了后遗症,还是有隐患的,李老板还是另请高明吧!”卫起拒绝道。

    李老板不肯罢休,遇到这样一个以一敌百的彪悍壮士,像他这样经常周游各地的商人,自然不想错过了,毕竟有了他就等于有了好几条命啊,因此他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好说歹说,想要说服卫起。

    然而卫起心肠硬的很,愣是拒绝了。

    李老板只得遗憾地说道:“我听胡镖师说卫兄也是去京城的,对吧?卫兄不肯留下来当我的护卫,那能不能在去京城的这段路上暂时充当一下商队的护卫?当然,平时没事的话卫兄做自己的事就好,我不会麻烦你的,只有在像遇到劫匪之类的重大事情上帮帮忙就行了……”

    “这倒是可以。”卫起这次答应了,反正他和霍时初也是去京城的,这商队虽然有些不可言说的地方,但毕竟人多势众,总体上要比他们两个人上路更安全。

    李老板见他答应了,立马惊喜地连连跟卫起敬酒。

    宴散之后,醉醺醺的李老板回了自己房间,看到桌边坐着的一个年轻男人,顿时就酒醒了,他恭敬地走过来,对年轻男人道:“主子,卫起拒绝了我的招揽,不过他答应在去京城的路上会照看商队。”

    原来年轻男人才是商队的所有人,李老板只是明面上的,年轻男人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伪装成商队的一个小管事,果然今天遇到了劫匪藏得好了并没有危险,李老板这个明面上的靶子吸引了大部分火力,而年轻男人这个小管事根本不被劫匪放在眼里,倒是逃过一劫。

    “这样的人才真的不能为我所用吗?真是可惜了,这样以一敌百的壮士,我身边都没有几个。”年轻男人叹息道。

    “人各有志,卫起毕竟受过重伤,差点连命都没了,身体还留下了不小的隐患,而且他娇妻在旁,肯定没那么多雄心壮志,不想再过提着脑袋的日子也正常。”李老板挺能理解卫起的。

    年轻男人听了也没说什么,只提醒道:“那你跟他打好交道,这种人能交好就交好,不能交好也别结仇。”

    “是。”李老板回答道。

    “今天的劫匪到底是什么来路的人?审问过活口没有?”年轻男人说起了正事,“这些劫匪很蹊跷,以前这条路上根本就没听说有土匪,偏偏我们路过的时候就有了,这事怎么看都不正常,难道是有人知道了咱们运的是什么……”

    两人还在讨论着,而卫起和霍时初已经事不关己地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219、大郎,该喝药了(29)

    卫起和霍时初再次跟着商队起出发,刚开始几天还是很平静的,然而好景不长,每每到了偏僻无人的地方就会遇到劫匪。

    这个遇劫的频率,就是傻子都能发现不正常了,更何况卫起和霍时初这两个人尖子?到后来霍时初也不能再留在马车上作壁上观了,也要提着剑上场杀敌。

    几乎每次都是霍时初夫妻俩力挽狂澜的,卫起都有些不耐烦了,他直接跟李老板提出要离开。

    李老板吓得急忙留下他,用了大价钱,好说歹说,才把两人留下来。

    于是等到了京城的时候,霍时初和卫起已经挣了巨额的钱财,当然,这也是他们值得的,毕竟这一路上冒了多少生命危险?救了他们多少人?命能用钱买回来,说起来还是他们更幸运啊。

    李老板看见卫起迫不及待地带着霍时初驾马车离开,叹了口气,回到客栈房里,对自家主人说道:“主子,卫起夫妻俩离开了。”

    “这一路上也多亏有了他们,否则你我都不一定有命回来……”年轻男子苦笑着说道,他也没想到这次会这么凶险,那些人到了最后居然连掩饰都不屑于掩饰了,明目张胆就来劫杀,幸好他们有卫起夫妻俩,才没有命丧黄泉。

    “可惜他们都不愿意留下来给主子效力。”李老板非常可惜。

    “高人的性格脾气都很怪异,不是咱们能理解的,他们看着都不像在乎功名利禄的人,世俗的名利是诱、惑不了他们的,可真是让人羡慕啊……”年轻男子感叹。

    已经走远了的霍时初和卫起可不知道别人的感慨,霍时初正在马车里快乐地数金子:“卫起,咱们这一趟出来是赚大发了,李老板真大方。”

    卫起慢悠悠地赶着老马,听见她的话,忍不住笑道:“他能不大方吗?不大方留着金子去阎王殿花?”

    “你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啊?这么多人来劫杀他们,真是大场面啊。”霍时初又说道。

    “你觉得呢?”卫起反问她。

    “啧啧,看到那些来劫杀的人的身手,还有遮遮掩掩的李老板,肯定跟朝廷官场脱不了关系,我都发现李老板常常跟一个小管事见面,那小管事身份肯定不简单。”

    “不是说李老板跟皇商李家有关系吗?那个小管事就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李老板是他的手下。”卫起直接揭了谜底。

    霍时初眼睛一亮,问他:“你怎么知道那小管事是皇商李家的小少爷?”

    “不下心偷听到的。”卫起嘴角一扬,说道。

    “那他们也太不小心了,这个都被你听到。”霍时初撇了撇嘴,又说,“怪不得一路上总是被人劫杀,原来他们本来就不太靠谱。”

    卫起却说道:“我是在半夜起夜的时候听到的,要不是我耳力强那还听不到,他们已经很小心了,但你夫君我可不是普通人。”

    “是是是,你最厉害了!”数完了金子,霍时初把它们往旁边一推,便扑到卫起身后,搂着他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卫起被她搂得脖子耳朵立刻就红了,嘴巴却说她:“咱们现在还在街市上,别胡闹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那不在街市,在房里就可以这么亲你、搂你了?”霍时初故意逗他。

    他们这一路上惊险刺激,很久没亲热过了,这会儿卫起被霍时初这么充满暗示地一问,立刻就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燥热骚动,毕竟正是血气旺盛的年轻人,哪里有不精力旺盛的。

    卫起声音都沙哑了,低沉地哄她:“乖乖,你现在老实点,我晚上任你处置,好不好?”

    “这可是你说的啊!”霍时初立马眉飞色舞起来,双手不老实地摸了一把他结实劲瘦又块垒分明的腹肌一把,像个登徒子似的占够了便宜,才乖乖地回到马车里了。

    卫起被她这么一摸,浑身的肌肉立刻就熟练地严阵以待,准备等待女主人继续的抚慰,然而它们现在注定等不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卫起哭笑不得,他的身体可比他的嘴巴老实多了,早早就做出了反应。

    于是等到晚上,他们找到了一家隔音好、舒适感强的客栈,立刻就开始互相抱着啃,那热烈的架势,仿佛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房间的木床响了大半夜。

    到了京城之后,卫起和霍时初就到各处逛了逛,虽然是一国之都,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但远远没有后世的二三线小城市有趣好玩,卫起和霍时初两人都是见识过后世繁华的人,自然对这个京城不怎么期待,见识过了也就过了,并没有多大感触。

    因为答应了楚然会帮他打听一下身世,卫起和霍时初一路上跟着商队在各个城里停靠住宿的时候,会去热闹的酒楼打听一下本地的富贵人家有没有失踪过自家子弟,自然是打听不到的。

    毕竟楚然是京城人,霍时初早早知道这一点,但她并没有直接告诉卫起,也不打算跑去安定侯府说自己知道他们世子的下落。

    这种复杂的人家可不相信你真的单纯是得到了楚然的消息来卖好,他们只会怀疑你哪个对头的人,是不是害楚然失踪的幕后凶手?是不是想借此挟恩图报……

    霍时初才不想自找麻烦呢,楚然是她什么人啊?值得她为此冒险?因此她就当做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事,随着卫起打听去了,要是卫起真的打听到了,那是楚然运气好;要是没打听到,那楚然最多不过是在百岁村过点山野生活,吃点苦头,又不会有生命危险,等到时机,他恢复了记忆,自然会回来了。

    卫起果然没有打听到哪家的大家子弟失踪了,这也并不奇怪,毕竟达官贵人要顾虑的事情很多,也许觉得走漏消息会让事情更糟,于是把人失踪的事瞒了下来,只是私底下找。

    看来楚然没这个运气了,只能等着自己恢复记忆了。

    在京城里游玩了一个月后,卫起和霍时初就离开,往南而去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看到有趣的地方就留下来玩个十天半个月,无趣的就只是停靠一两天,补充一下干粮就又走了。

    等到他们再次回到百岁村的时候,已经快小一年过去了。

220、大郎,该喝药了(完)

    听到卫起回来的消息,楚然第一时间就跑来了,他的样子跟一年前的模样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以前身娇肉贵的贵公子模样没了,皮肤变得黑黄粗糙,身形也瘦了不少,已经跟周围的农村汉子没太大区别了。

    霍时初看见他这个模样,都大吃一惊,男主怎么变成这幅鬼样子了?不是应该有主角光环笼罩,即使在条件不好的百岁村,依旧能保持他俊逸高贵的容貌气质吗?

    楚然可不知道自己的模样给霍时初带来了这么大的震撼,他心急如焚地问卫起:

    “怎么样?卫兄,有没有打听到我有关我身世的消息?”

    他又期待又紧张,双手握拳,屏住呼吸盯着卫起,等着他的回答。

    卫起摇了摇头,十分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沿途打听过了,并没有打听到符合你身份的消息,有些失踪的人不是年纪比你小就是性别是女的,又或者是精神不正常自己走失的,但这些都与你的情况不相府。”

    楚然听了,失望极了,沮丧着脸,蹲下去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显然这个坏消息给他的打击有点大。

    卫起和霍时初没有打扰他释放自己的难过之情,等过了好一会儿,他平复了心情站了起来。

    霍时初才好奇地问他:“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顾及他的自尊心,霍时初没有直接说他变成了农民。

    但楚然显然清楚自己的状况,一年之前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耐心等待,就能找回自己的身份,但一年之后他就认清楚了现实。

    他苦笑着说道:“我在这里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自然也要干活才能养活自己。”

    “卫家人不是说你是贵人么?怎么还让你下地干活?不怕你恢复记忆之后会记恨?”霍时初十分坦率地询问道。

    楚然听到她这么问,嘲讽地笑了笑,说:

    “什么贵人?即使是亲爹亲娘都久病床前都无孝子了,更何况我这个虚无缥缈的‘贵人’?卫家人头几个月碍着我的‘贵人’身份,倒是捧着我,什么活都不让我干。

    后来见总是没有人来找我,我又迟迟恢复不了记忆,不能让他们得到回报,他们就原形毕露了,认为我是被大家族放弃的弃子,于是态度立刻就变了,说是不能养着我这个吃白饭的,还要我把伙食费和药钱诊金还给他们。

    我身无分文,只能给他们干活抵债……”

    霍时初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毕竟在原主那个世界,楚然从始至终都被卫家人当贵宾对待,别说让他干活了,连他的日常生活都让卫二娘当丫鬟来伺候他。

    可卫家人这会儿却变得这么彻底,居然没有耐心等上两年让楚然恢复记忆,就急着让他干活抵债了?

    不过霍时初转念一想,就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了,因为卫二娘捡回楚然的时候,卫家的境遇改变了啊!

    在原主的那辈子,卫家的房子好好的,没有被雷劈,卫老头卫老婆子的厚实家底也还在,自然能宽裕地等待楚然恢复记忆,好吃好喝地伺候他,当做长远的投资。

    但这辈子不一样了,卫家的一切被雷劈得荡然无存,一下子就家道中落,住在破房子里,还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身家一下子缩水了一大半。

    日子过得拮据,卫家人又人多嘴杂,肯定会为了点蝇头小利吵闹不休,而楚然这个吃白饭的也就变得十分碍眼了,投入的成本迟迟得不到回报,没了耐心的卫家人可不得急吗?一急就容易昏头,做出短视的事来。

    于是楚然这个失忆了的落难贵公子,自然也“贵”不下去了。

    啧啧,霍时初幸灾乐祸地可怜了一下下他,虽然他并不是造成原主前辈子悲剧下场的罪魁祸首,但他是导火索,引出了原主心中的恶念,所以霍时初并不会他这时候受的苦难,他确实欠了卫家人钱,干活抵债不是应该的么?再怎么怪也怪不到霍时初头上来,因此她看楚然的笑话看得很理直气壮。

    只是不知道这辈子的楚然和卫二娘还能不能走到一起?要是还能的话,那霍时初就真的要对他刮目相看了,这样都能走到一起,真不愧是真爱了。

    听完了楚然喋喋不休的诉苦,等他离开之后,霍时初就乐得笑弯了眼。

    卫起见她这傻乐的模样,也忍不住笑,问她:“你这么幸灾乐祸的,在看大山的好戏?”对的,楚然还叫“大山”这个名字,谁让他记忆没恢复呢?不过也快了。

    霍时初笑眯眯地点头:“对啊,他现在总算能体会一番卫家人的翻脸无情和凉薄自私了吧?以前他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过你对卫家人不好,现在他脸都被打肿了吧。”

    “你啊你,别人家的事少理会,不关咱们的事,小心你的身子才是,大夫说两个月大了,你的肚子怎么像三个多月了,都鼓起来了?”卫起满脸柔情地上前,揉了揉霍时初的肚子,惊奇地问道。

    “因为里面有两个小崽子啊。”霍时初笑眯眯地扔下这个大火乍弹。

    “两个?真的吗?是双胞胎?”看到霍时初点头,卫起立刻激动得双眼发亮,紧紧地搂住霍时初,把她亲了又亲,说,“谢谢你,谢谢……”

    霍时初在养胎的时候就知道卫家这一年多来的消息了,他们家起了新房子,但新房子远远没有以前的青砖大瓦房宽敞舒适,而是泥砖房,低矮狭窄,卫家十多口人住在一起,整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没有一天平静过。

    又因为卖掉了一大半的田地,生活质量肉眼可见地下降,别说跟以前比了,就连以前的一半水平都没有达到,以前一个月能吃上几顿肉,但现在半年都吃不上,一家子节衣缩食,苦不堪言。

    卫四郎的读书之路更是彻底断了,因为出不了学费,本来卫老头、卫老婆子想从手头上硬挤出卫四郎读书的钱的,但卫二郎、卫三郎他们不同意啊,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女,家底又没了一大半,小心思自然多了起来,就紧盯着剩下的一点家产,生怕被其他兄弟占了便宜,自己吃了亏。

    卫老头在家里这么穷的情况下还要让卫四郎读书,这怎么行?卫四郎多花了钱,那分给他们的不就少了吗?于是卫二郎、卫三郎愣是又吵又闹地反对,把事情搅和了。

    于是卫四郎的仕途之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半年过后,霍时初的龙凤胎出生了,苦逼的楚然也终于恢复了记忆,想起自己真实身份的他并没有声张,而是悄悄地联系了家里人来接。

    他留下了一笔钱,是卫家人花在他身上的钱的两倍,就不告而别了,根本没告诉卫家人他的真实身份,更别提带走卫二娘,娶她为妻了。

    大概他是记恨卫家人的,毕竟本来高高在上的安定侯世子,偏偏被他们当成农民磋磨,那点救命之恩的恩情早就在冷嘲热讽中消磨完了。

    卫家人看到楚然留下的银子,自然知道他恢复记忆回家了,顿时后悔不已,还想找到他,接上这段恩情,然而他们根本找不到楚然,只能白白错过了跟着贵人鸡犬升天的机会。

    卫二娘更是怅然若失,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但再如何,她也不可能成为楚然的妻子了。

    霍时初和卫起安安生生地在百岁村过他们的平凡小日子,顺便培养龙凤胎。

    龙凤胎中的儿子是个读书的料子,早早中了进士,实现他的青云志去了,到后来真的让他把家族发扬光大了。

    女儿则是个离经叛道的,机灵鬼精,从不肯吃亏,可想而知一辈子都能过得潇潇洒洒,快快活活。

221、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1)

    时初刚一进入这个世界,就感受到了命运的恶意,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在剧痛,仿佛千万把刀子在狠狠地刮着她的骨头,痛入骨髓、痛不欲生,即使灵魂强大如她,都要紧了牙关才能忍受。

    “臭女表子!敬酒不吃吃罚酒,早点乖乖地让我爽不就行了,非要挨一顿打才肯老实……”一个充满恶意的声音在时初头上响起,她艰难地抬起眼皮一看,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而下朝她扑来,很明显是个猥琐的男人。

    时初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是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已经开始粗鲁地撕扯她身上的衣裳,她瞬间就明白了他想干什么。

    带着恶臭的嘴巴毫无章法地啃着她的脖子,承受着浑身剧痛的时初无法忍受被这种人侮辱,但她没有冲动地反抗,而是积蓄了一点力气,然后趁着他把精力放在撕咬她的时候,本来放在身侧的双手,突然飞快地揪住男人上衣的下摆,要紧了牙关,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用力往上一扯!

    因为她的动作太突然又太快了,歹徒以为她早早失了力气,可以任他为所欲为,就没太在意防备她,这就给了时初机会。

    时初使劲地掀起歹徒衣服的下摆,蒙住了他的脑袋,趁着他忙着扯开蒙头的衣服的时候,时初抬起痛得发抖的右腿,用膝盖以最大力气狠狠地一击歹徒的下面最脆弱的要害。

    那男人哀嚎一声,也顾不得扯掉头上的衣服了,双手捂住要害之处,腰身躬成个虾米在地上翻滚。

    时初知道,等这男人这波剧痛忍受过后,等待她下场绝对是最坏的,先下手为强,她现在伤得很严重,周围又没有人来帮忙,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她努力地睁大被血糊住的眼睛,在朦胧的灯光中看到身侧有一把染血的刀,是这个歹徒带来的。

    她艰难地捡起那把刀,然后硬是撑着不肯倒下,用尽之后的力气狠狠地朝哀嚎着的歹徒身上刺了几下,保证他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之后,才浑身颤抖着停下来。

    “贱人!我要弄……死你……”脑袋还被他自己的衣服蒙着的歹徒,气息奄奄也不忘继续威胁时初,还想挣扎着要杀她。

    时初趴在地上喘着大气,她需要恢复点力气,才能爬离这个歹徒身边。

    她现在不能进入自己的伴生空间,因为这是个到处是监控的现代世界,要是她突然消失了,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以后不好解释。

    时初只能小心翼翼地从空间里顺出止痛药丸和补血药丸,硬咽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之后,她身上没那么痛了,也恢复了一些力气,就想起身离开,然而她刚一用力,胸腔就一痛,双腿也软绵绵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肋骨可能骨折了,腿也受了伤,不可能站起来走了。

    时初在心底咒骂一声,下定了决心要是这男人侥幸不死,那她也要弄得他下半辈子生不如死。

    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过这样狼狈的时候了,她记住了这个罪魁祸首!

    时初抹了一把眼皮的血,才看清她现在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大概是深夜的缘故,路上已经没有人了,而前方一百米处的地方才是大路的岔道口,于是她准备爬出岔道口,要是幸运的话大概能遇到晚归的车子。

    如果她有手机倒是不用那么麻烦,但问题是她看过了,原主的手机早早被歹徒砸成了快片,而歹徒本身并没有带手机。

    时初只能咬着牙,用两条细瘦的胳膊一点一点地爬向前面的路口,她从来没感受过人的身体居然会这么沉重,她双手没爬多久就已经累得发抖了,腰部以及双腿沉重得仿佛压了好几吨的石头。

    她只能爬一会儿,停下来歇一会儿,等恢复了些力气,才继续向前。

    短短百多米长的路,时初愣是用了二十多分钟才爬到路口,她身后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血迹,在橙黄的路灯灯光下,令人毛骨悚然。

    幸亏出了路口就是四通八达的大马路,时初等了不知道多久,等到她险些昏迷过去了,才等到一辆车飞驰而来,她虚弱地张口求救,然而也许是她声音太小,而她整个人又是趴在地上、路灯不够亮的原因,那辆车的人并没有发现她,眨眼就离开了。

    时初气得喷出了一口血,是真的吐血了,大概内脏受了伤的缘故。她没想到自己运气居然这么坏,求救都无门。

    她死撑着一口气不肯晕过去,生怕晕过去后会遭受更惨的状况。

    终于,也许老天爷觉得她今天受的折磨够了,有一对半夜不睡觉出来压马路的情侣终于看到了血肉模糊的她。

    “啊!杀人了!”情侣中的女孩看见鲜血淋漓的时初,吓得尖叫起来。

    时初艰难地朝他们抬起手,求救:“救、救我……”

    “还会动,没死……”男孩子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抖着手拿手机打电话,“要、要找救护车……”

    “还、还要报、报、警……”女孩子死死地抓住男友的胳膊,提醒道。

    时初听到这两人的话,才放心地晕了过去。

    朦朦胧胧中,她听到有人在说话:

    “肋骨断了三根”

    “左腿被刺了两刀”

    “左下腹被刺一刀”

    ……

    等时初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昏迷了两天一夜,可见伤得多重了。

    “终于醒了?”一个年轻的护士看见她睁开眼睛,连忙过来用棉签沾了些水抹在她嘴唇上,“你现在已经在医院里了,很安全,别害怕。”

    护士温柔地安慰她,小心翼翼地对待她,就像对待易碎的玻璃,时初现在全身都包着绷带,确实像碎掉又重新粘合起来的玻璃瓶。

    “歹、歹徒……抓、抓到没有……”时初一开口就是问那个害她成这幅惨样的歹徒,她一天没确定那人被抓住,就一天不安心,虽然她刺伤了那人,但祸害遗千年,穷凶极恶之徒的挣扎逃生能力远比一般人强,万一他愣是被刺了几刀也逃跑了呢?

    护士听她问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连忙回答道:“你别担心,那歹徒被敬察抓住了,不会让他逃掉的,你就安心养伤吧。”

    时初听到她的回答,才满意了。

222、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2)

    “那个被劫杀的女孩子终于醒过来了吗?”

    “醒了醒了,真是命大,伤得这么严重都活下来了,生命力真顽强。”

    “听说她是在断肋骨、断腿,身上还有其他伤的情况下,用手爬出来求救的……”

    “是啊,那天随救护车出车的医生说她身后都爬出了一条长长的血道,吓人极了,加上她全身血肉模糊,活生生的惊悚命案现场啊。”

    “她在受伤的情况下还反伤了歹徒,愣是自救成功了,真是厉害啊。”

    ……

    时初隐隐约约地听着病房外护士们的议论声,知道自己这次的遭遇肯定很轰动了。

    能不轰动吗?都险些出了命案了,“独行女子深夜被袭,勇敢反杀歹徒,伤重垂危”这种带着惊悚意味的大案子,绝对会成为这段时间的社会热点话题,时初都能猜出那些媒体会怎么写这件事了。

    不过她受着重伤,外面的纷纷扰扰打扰不到她,别人议论就议论了。

    敬察知道她醒过来之后,来跟她录了笔录,不过这个案子因为凶手已经落网,所以十分简单,凶手、受害者都明了,只需要查出凶手作案的动机以及给他判刑就行了,之后时初就能安心养伤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叫林时初,是一家家居公司的总裁,之所以会遇到这次的意外,是因为她加班到了深夜,车子没油了不能开,而最后一班地铁又停运了,她只能边在路上走,边想着能不能幸运地等到一辆出租车。

    但她实在倒霉,出租车没等到,等到了随机作案的歹徒,歹徒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拖进小巷子里,想干什么不言而喻,原主挣扎得太厉害,歹徒就对她痛下毒手了。

    在原主的世界里,她的确在这次的事件中死掉了,被先女干后杀,尸体在第二天早晨才被清洁工发现,死状凄惨,还成了一个告诫女孩子不要深夜外出的反面例子,死都死得不安宁。

    林时初生命的前二十二年其实过得非常幸福,家里有一对十分恩爱的父母,还有一个妹控的哥哥,她被一家人宠爱着,无忧无虑地长大。

    但二十二岁成了她命运的分界点,之后她的命运就如同降落的火箭,急速坠落,根本没有给她一点缓冲的时间,就让她这个本来饱受宠爱的娇娇女独自面对外面的狂风暴雨。

    二十二岁这一年,她的妈妈和大哥同坐一辆车外出,出了重大车祸,林母被当场撞死,而林大哥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林父知道这个噩耗后,受了太大的刺激,中风瘫痪在床了。

    因此作为家里唯一一个还有自主能力的人,林时初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她强忍悲痛给母亲办丧事,给父亲找医生、安抚他的情绪、叮嘱他复健,还要时不时探望成了植物人的哥哥,如果不是惦记着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父亲和大哥,她可能会崩溃得自杀,但她到底撑过来了。

    因为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都倒下了,公司的事没有人管,刚大学毕业的原主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接管公司,可惜她大学的专业是艺术,跟商业毫不相关,而她本人又不是多惊才绝艳的经商天才,因此即使进了公司,也仅仅只能在公司元老的帮助下维持住公司不破产,就别提开疆扩土了,能维持现状已经非常吃力。

    就在她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她在一次商宴上遇到了叶从简,叶从简是首都豪门叶家的人,家世不凡,他本人又风姿卓绝,经商手段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是叶家的掌门人。

    这样出色的叶从简,一眼看上了仿佛一只在狼群中战战兢兢的羊的林时初,当然,叶从简并不是对她一见倾心、一见钟情,而是见色起意,看中了她的美貌。

    林时初长得很美,柳眉琼鼻,又纯又欲,而她因为家里遭受重大打击,又带着忧郁和脆弱,就形成了一股楚楚可怜、非常惹人怜爱的气质,其实这次商宴上已经有不少男人看上了她,只是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叶从简抢了先。

    叶从简只是看上了她的容貌气质,并不打算与她谈恋爱,只是想和她成为单纯的钱财两清的情人,也就是包、养。

    林时初本来就在人生的低谷中,突然遇到一个出色的男人来拯救她——虽然并不是真的谈恋爱,但也给了她情感的慰藉,更何况叶从简还会在商场上给她行方便,让她摆脱公司不保的危机。

    林时初自然而然就爱上了他,想要变得更优秀,成为配得上叶从简的人,于是便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

    她不聪明,没有天赋便用努力来弥补,于是常常加班到深夜,想要把公司经营好,缩短与叶从简的差距。

    但她还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就先死在了歹徒的手里。

    而在她死后几天,回到首都的叶从简就发来信息要结束与她的关系,当然,远在首都的他并不知道那时候的林时初已经死于非命了。

    他只是遇到了一个让他感到心动的女人,想要好好追求她,就下定决心要结束掉与林时初的关系。

    那个女人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而叶从简并不是男主,因为他身体“不洁”了,没有资格成为男主,于是只能成为默默守护女主的忠犬男配。

    而林时初只不过是他“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是他不能和女主在一起的最大原因,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最后悔的就是和原主的这一段关系,让他在女主追求者的角逐中彻底出局。

    林时初死后,公司自然就垮了,而得知女儿惨死的林父再次中风,没能抢救回来;没了家人又成为植物人的林哥哥,会有什么下场,可想而知。

    可以说,这家子是真的惨,最后都团灭了。

    这一次时初成为了“林时初”,那林家这个悲惨的结局注定会改变。

    那么现在,远在首都的叶从简,应该遇到他心动的女人了,很快就会发信息来通知她关系结束。

    结束就结束吧,林时初无所谓地想着,现在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养伤,然后是交代助理,让他暂时管理公司。

    文助理在警方的通知下,终于知道了自家总裁的悲惨遭遇,急忙来医院看她,在病房里看到包得像个木乃伊的总裁,人高马大的男人愣是红了眼睛。

223、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3)

    “林总,你怎么伤得这么重?”文助理看着鼻青脸肿,眼睛肿成一条缝的林时初,难过得眼眶都红了,然后又恨恨地骂道,“那个凶手真该死!下手这么重,就该天打雷劈下地狱!”

    “林总,公司现在已经安稳了很多,暂时没什么大事需要费心的,你就安心养伤吧。”文助理安慰她。

    林时初点点头,然后艰难地说道:“我、我受伤的事别、别告诉我、我父亲……”

    “好好,不告诉,我嘱咐过警方那边别通知老林总的了,他不能再受刺激,你就放心吧,他会好起来的,你也是。”文助理是个细心的,早早想到了这点。

    林时初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要是林父得知自己女儿险些被杀死,病情一定会受影响,所以她得瞒着他这件事。

    文助理又跟林时初说了一些事,见她仿佛有些疲惫了,给她留下了一个新手机,就离开了。

    林时初虽然现在惨不忍睹,但却并不太痛苦,因为她吃过自己空间里从某个星际时代收集到的强效止痛剂,所以她虽然伤得很重,但却感觉不到疼痛,所以就不太难熬。

    其实她还有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断胳膊断腿都能躺着就复原的治疗仓,但她却并不能用,否则无法解释清楚她的伤这么快就好的原因,便只能慢吞吞地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来养伤了。

    幸好她的手并没有骨折,只是受了外伤,所以玩玩手机还是可以的。

    她艰难地用手指打字,搜自己这个案件的新闻,新闻配图有一张是长长的、蜿蜒可怖的血路,还时不时有血掌印——她爬出来的,她是第一次从上帝视角看见自己遗留下的痕迹,很是新奇。

    当然,其他人看见这张照片就只会产生恐怖、惊悚或者不安的感觉了,新闻底下的评论就在说看到这张照片会让人做噩梦,又说像是惊悚电影里的场景,还有本地人说再也不敢走那条路了……

    林时初看得津津有味,她心脏承受力强大,并没有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综合症,她只在意自己的真实身份有没有暴露。

    幸好现在的警方注意保护受害者的隐、私,新闻中并没有出现林时初的个人照片和身份信息,只有一个深夜加班遇袭的女子“林某某”。

    正当她看得入神的时候,她的主治医师就来查房了,看到她在玩手机,就皱着眉头说:“你都伤成这个样子了,还有精力玩手机?身体不想要了?”

    林时初心虚地按熄了手机。

    周医生看着手中的病历单,跟林时初说了一遍她身上都有那些伤,让她注意什么事项,说完这些后,他就看着林时初,表情有些严肃,欲言又止。

    “医生,怎么了?我还有哪些伤?”林时初问他。

    周医生摇了摇头,最后才有些不忍地说道:“不是伤,你……知道你之前怀孕了吗?”

    “怀孕?!”眼睛肿成两条缝的林时初瞬间使劲地睁大眼睛,惊愕地说道,“你是说我怀孕了吗?”

    周医生点点头,又带着惋惜的表情对她说:“是的,但现在已经流产了。”

    林时初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了,她完全没想到原主居然还怀孕了,可惜在原主的那个世界,这个孩子还不被人所知就和母亲一起死掉了,他的到来和消失都悄无声息。

    林时初现在心情复杂难言,怪不得她成为这个世界的林时初时,腹部是最痛的,像是被刀子挖着肉,她还以为是被刀刺伤的缘故,却没想到是有一个胎儿正在离开这个世界。

    看见林时初愣着一言不发的模样,周医生以为她是太难过了,便安慰她:“别太伤心,孩子以后还会有的,说不定他会回来再次成为你的孩子。”

    林时初轻轻地摇了摇头,她并没有太难过,只是有些替原主和这个胎儿感到遗憾罢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却只摸到绑得紧紧的绷带。

    周医生又安慰了她几句,叮嘱她别再玩手机,好好休息,才离开了。

    林时初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做了一个梦,梦中原主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团子,笑得一脸温柔地跟她告别,说她和孩子要重新进入轮回了,希望她能代替自己照顾父亲和哥哥。

    林时初瞬间就醒了,她捂着胸口,低声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说完这句话,她就浑身一轻,仿佛甩掉了枷锁,浑身轻松了不少,这大概是原主的执念吧,她离开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父亲和哥哥,所以才会叮嘱时初好好对待他们。

    林时初好好休养了几天,脸上的青肿才消失了,虽然还有淤青,但总算恢复了五成容貌,身上其他伤也好得很快,医生都对她的恢复速度啧啧称奇,但也没快到离谱的地步,所以医生虽然惊奇,但也没觉得她非人类。

    这天林时初终于收到了叶从简的结束短信,短信里的话是冷冰冰的,带着他一惯的命令式的强势,收信的人没有置疑的资格,只能接受。

    “我与你的所有关系从今天起正式结束,以后不得与我扯上任何关系。”瞧瞧这没有丝毫感情的话语,如果原主没死,看到他这句话,肯定会崩溃的吧?毕竟她把叶从简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

    随后林时初又收到了银、行信息,原来是收到叶从简发来的分手费了,出手真是大方,足足有一千万呢,不愧是豪门贵公子。

    林时初嘲讽地一笑,幸好她不是原主,否则收到这样的消息得多绝望?

    她把叶从简抛到脑后,便在手机上处理文助理发给她的文件,看到一份投资计划的时候,她就有些兴趣了。

    这个投资项目是有关智能家居的,是一个名为“佳沃”的不知名团队投来请求合作的,但这个项目更像是科研项目而不像寻常的商业项目,因为要投入的钱财多、时间还长,收益却不能确定,毕竟现在市场上还有许多团队同样在研究智能家居,要是其他团队的成果比“佳沃”的成果出来得更快、更好,那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风险太大。

    之前原主还召开过会议跟公司其他人商议,但被否决了,没想到文助理又把这份资料发给她。

224、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4)

    “林总,你再考虑一下佳沃的这个项目呗!我觉得这团队挺靠谱的,而且研究进程完成一大半了,要是资金充足,不到一年就能看到成果了,投资这个不会亏的。”文助理又发来微信信息。

    “这么不遗余力地跟我推荐这个项目,难道你认识佳沃团队的人?”林时初问他。

    “嘿嘿,这都被你知道了,我确实有个高中同学是佳沃的研究员,他们团队的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好不容易凑了一笔钱来研究智能家居,但远远不够,只能继续向外找投资了,不过智能家居现在算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他们虽然功底扎实,但在投资者眼里竞争力不够强,他们的团队又都是埋头搞研究的,不善言辞,跟其他能言善辩的竞争者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但林总我可以跟你保证,他们的项目是真材实料的,我同学以前就是学霸,他现在团队里的成员是比他还厉害的大学霸,绝对不是巧立名目骗投资的人!”文助理连忙跟林时初保证。

    “可是我之前不是跟公司的股东商议过了吗,被否决了啊。”林时初提醒他。

    “那林总,你能不能以个人的身份投资,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啊?”文助理小心翼翼地询问。

    “个人?”林时初有些惊讶,“你怎么觉得我有那么多钱去投资你同学?”

    “那个……林总怎么会没有钱呢?你之前戴过的一条蓝宝石项链都价值千万,而佳沃的投资也只需要四五千万而已,这点钱对林总来说不算什么吧?”文助理回复道。

    价值千万的蓝宝石项链?林时初想了想,发现这是叶从简送给她的最贵重的一件礼物了,文助理在某个商宴上见她戴过,怪不得以为她很有钱呢,一套房子戴在身上。

    但其实原主真的没多少钱,林父和林大哥的医疗费用很高,毕竟住的是私人医院,每个月请来照顾林父和林大哥的三个护工,工资就每人高达十万,父子俩吃的药都是最贵最好的,每个月的药费也快百万,还要加上请来的名医的看诊费……

    因此,即使原主拥有一个公司,家里的变故发生了几个月后,存款就用掉三分之二了,如果不是有叶从简之前给的包、养费,那存款肯定见底了,说起来,叶从简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帮过原主的。

    林家的家居公司这几个月因为主心骨不在,根本没赚多少钱,所以严格说起来,原主在坐吃山空。

    以她现在的存款来看,支撑不了几个月林家父子的医药费了,不过林时初来了,那就不用担心这点了,她大不了卖点自己空间里的金银珠宝。

    这些事,林时初并没有跟文助理说,只给他回了一句:“文助理你居然对我这么有信心啊。”

    其实林时初现在之所以还花费这么多时间来跟文助理讨论这个项目,就是因为她知道佳沃这个团队成功了,以后会成为闻名全球的智能家居第一大品牌。

    不过那是原主去世快七年之后的事了,那时候女主终于与男主心意相通,两人买了爱巢一起同居,男主就为爱巢配置了最先进的智能家居,就是佳沃这个品牌的。

    女主还非常惊喜地说她最想要的就是佳沃的这套智能家居,感谢男主送她这个礼物。

    女主最喜欢的就是佳沃研发的智能电子门和智能电冰箱。

    智能电子门能识别所有有过案底的犯罪者,一发现门外出现有入室盗窃、抢劫、强女干等犯罪案底的面孔,会第一时间把信息发送给主人以及最近的敬察系统,看情况自动报警。其他没有犯罪案底的陌生面孔出现,则会发送给主人,询问是否认识,是需要请客人入内还是驱逐不速之客,既能保障安全又十分方便。

    而智能冰箱,会在门面屏幕自动记录放入的各种物品,显示什么菜是哪天放入冰箱的、最佳食用日期以及最终食用日期,再也不怕出现把猪肉忘了,放在冰箱一两年变成僵尸肉的情况,能让主人对冰箱的内容物了如指掌,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佳沃的这两款智能家居用品也是最受欢迎的,不知道给团队创造了多少利润,叶从简还曾经遗憾过错过了这个投资,毕竟佳沃的大本营是在禹城——也就是原主所在的城市,他们的发家是从禹城开始,团队建立的时间是在叶从简在禹城的时候,也就是说,叶从简与佳沃擦肩而过。

    佳沃出名之后它的成长轨迹就众所周知了,大家都知道这个团队曾经因为缺少投资而迟迟无法研发成功,一直拖了四五年后才有一个伯乐愿意给他们投钱,研究才能继续下去。

    而现在就处在佳沃缺投资的时候,恰好佳沃还把投资计划投到她手上了,这可不是巧了吗?送上门来的肥肉,她自然不可能放弃啊。

    “林总,我对你有信心,对我同学的团队也有信心,如果他们能自己凑到钱,根本不愿意让外人分了蛋糕,但凑不够,只得到处求人了,我同学知道我在家居公司上班,就求到我头上来了,林总就当是给我同学个面子,好好考虑一下吧?”文助理很是诚恳。

    林时初回复他:“我想先实地考察一下佳沃这个项目的研发,当然,只是了解一下大概的情况,不会打探他们的机密。”

    “那我问问我同学。”文助理回复道,过了一会儿,他兴冲冲地说,“可以!佳沃答应让你去他们公司亲自考察一趟了。”

    林时初这才满意地笑了,她决定年底给文助理发一个大红包,奖励他把这个项目带到她手上来。

    她现在有一些存款,但那是要给林父和林大哥交医药费的,不能动用,还有叶从简给的一千万分手费,这倒是可以用,不过还远远不够投资给佳沃的,所以她最终还是得变卖自己空间里的珠宝古董。

    还是变卖珠宝吧,可以推到去世的林母头上,说是她以前买回来想要当传家宝的收藏,但家中出了变故,林时初“只能遗憾地”卖掉了。

    这是短时间内筹集大量金钱的最好的合法途径了,如果时间不急,林时初还可以靠经营公司挣钱,但现在佳沃不是急吗?以防夜长梦多,她就不能拖下去了。

225、死于非命的背景板炮灰(5)

    一个月过后,林时初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刀伤已经愈合只剩下新鲜的伤疤,肋骨和腿骨也初步愈合,虽然不能用力,但坐在轮椅上小心点就能行动自如了。

    林时初已经一个月没见过林父了,生怕他担心,便决定去看看他,轮椅的问题就说自己不小心摔断了腿,真实情况那是不可能告诉他的,即使林时初现在已经恢复过来了,但经受过太大刺激的老人家,情绪不能激动,就不用让他为女儿担心了。

    林时初被护工送到林父的病房,林父一看见她,十分惊喜,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听着似乎在喊林时初的名字。

    因为林时初来之前就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摔了一跤摔骨折了一条腿,所以林父看见她坐着轮椅的时候就没有太担心。

    林父头发白了一大半,躺在床上盖着被子,身躯几乎没有起伏,可见他有多瘦了。

    他面容清瘦苍白,左侧脸隐隐有些僵硬不自然,这是中风留下来的后遗症,他左侧身体最开始是一动也不能动的,但经过几个月的复健,现在终于能动了,只是还很僵硬。

    “爸爸,你最近复健得怎么样?吃不吃得消?”林时初握上林父的手腕,悄悄地给他把脉,果然发现他身体经脉里的堵塞与萎缩,这是中风之后血液不能流通的缘故,如果不能锻炼下去,那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好、好……”林父含糊地回答道,满眼慈爱地看着林时初,然后又看看她的腿,叮嘱她,“好……好……养……伤……”

    “爸,我的骨折都快好了,石膏都拆了,只是不能用力罢了,你就别担心了。你好好吃饭、好好复健才是,我等着你恢复好了回家呢。”林时初笑着跟他撒娇,不让他沉溺在沉重的往事之中。

    林父用比较灵活的右手摸了摸林时初的头发,断断续续地说:“辛……辛苦……你……了……你、你哥……”

    “爸爸你在问大哥的情况吗?”林时初见他提起林大哥,便安慰他道,“爸爸你别担心,医生说哥哥的情况保持得很好,说不定过几个月就能清醒过来了。我待会儿就会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他那么孝顺,就算是为了爸爸,也会努力清醒的。”

    林父眼眶红了,颤抖着手轻轻拍着林时初的手背,即使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说出口。

    林时初明白他的心情,又逗着他说了好久的话,让他恢复了心情,才离开了。

    林大哥和林父是在同一家私人医院,只是在不同楼层罢了,林父行动不便,医生又担心看到大儿子的现状后会刺激到他,因此不准推他去见林大哥。

    林时初来到了林大哥林时遇的病房,护工正在给他用鼻饲管给他打流质食物。

    “小姐,您来看林先生了?”护工看到她,招呼了一声。

    林时初连忙说道:“不用管我,你继续喂我大哥。”护工于是专心地给林时遇灌食。

    林时初看着那根鼻饲管,心想这得多遭罪啊,硬生生地从鼻子里插一根管子到胃里。

    林时遇躺在床上,瘦得脸颊都凹陷进去,闭着眼睛的脸上是毫无生机的灰白,如果不是心电图还在跳着,乍一看还以为他是具尸体。

    他原本也是个英俊高大的男子,但现在成了植物人的他,头发剃的只剩发根儿,头皮上还有明显的开颅的伤疤,再加上他瘦得不成样子的脸,已经丝毫看不出以往能迷倒不少少女的风采了,他仿佛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看着都令人心酸。

    等护工出去处理喂食工具的时候,林时初装作抚摸哥哥的样子,从空间里拿了星际版的强效恢复药剂给他用,当然,是稀释过的效果差了几百倍的药剂,毕竟林时遇要是突然就从植物人恢复成了身强体壮的大男人,那就成了惊悚片或者科幻片了。

    因此林时初只能给他用稀释过的恢复药剂,循序渐进地让他的身体好转,才能顺理成章地让他清醒过来,这样医生就不会发现异常了,最后林时遇清醒了,也只会以为又是一桩植物人苏醒的“爱的奇迹”。

    昨晚这些之后,林时初又叮嘱护工好好照顾林时遇,这才离开了。

    从医院回到家,林时初就从伴生空间里挑了一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有项链、耳饰、手链、戒指,镶嵌好的红宝石颜色浓艳、晶体明亮、耀眼夺目,技艺精湛,造型精巧,整套鸽血红宝石首饰摆在一起,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奢华大气。

    这套首饰似乎是她穿越成古代某个皇后时戴过的,既然是皇室出品,那价值就更上一层楼了,这样的首饰林时初有很多,所以出掉了也不可惜。

    林时初又把万能助理文助理找来了,把鸽血红宝石首饰交给他:“找个拍卖行帮我卖了。”

    文助理看见这套首饰,立马被惊艳了,他恍惚着问:“真的要卖掉吗?这么好看,卖了多可惜啊。”

    “不卖了哪里有钱投给你同学的项目?”林时初说道。

    “啊,原来林总你说缺钱真的不是骗我啊?”文助理回过神来,便脱口而出。

    “谁骗你?你这么多废话,还想不想帮你同学了?”林时初淡淡地扫了一眼这胆大包天的助理。

    “帮!帮!我现在立刻就把这套首饰带去做鉴定!”文助理小心翼翼地合上盖子,嘴里喃喃道,“这套珠宝都不知道多昂贵,我都有点不敢一个人拿走了……林总,咱们要不然请几个保镖护送吧?”

    林时初翻了个白眼,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只是一套首饰罢了,你就当拿着一包不值钱的文件就行了,别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模样,反而惹人注意,这不明摆着告诉坏人:我这里有贵重物品吗?

    放轻松点,你是我的助理,怎么能表现得这么小家子气呢?拿出你的豪气来!这本质不过是好看点的石头罢了!”

    林时初鼓励他,文助理苦笑着道:“林总你可真是高看我了,我从来没拿过这么贵重的物品啊。”

    好说歹说,文助理总算把首饰带走了。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32485/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作者:嗅单枞所写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为转载作品,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介绍:
时初性子独,爱享受,好美食华衣,最爱的就是自己,最讨厌的话是“吃亏就是福”,“能者多劳”、“舍己为人”,因此不管穿越成什么身份的人,不管记忆是否齐全,她就是要按照自己的心意来活着,才不要去当垫脚石炮灰女配来成全他人。
1、成了工具人丞相续弦、男主死党的后娘就要兢兢业业当好恶毒继母干涉继子女的婚事?不不不,时初表示当个混吃等死、万事不管的富贵后娘不好吗?
2、穿成了年代文里无私奉献的贤惠后妈,自己累出满身病也要把四个继子女个个培养成才,旁边还有个重生女虎视眈眈,誓要抢了后妈丈夫和人才继子女?快抢走快抢走!时初巴不得让给她,才不要接这个烫手山芋,用培养别人孩子的老黄牛精神来爱惜自己不好吗?
3、身为大将军的丈夫死在战场时,没有惦念妻儿,却最遗憾没有和白月光终成眷属,这辈子重生了第一件事就是和离去找白月光?滚滚滚!时初表示这种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莽汉谁爱要就要,她才不伺候!什么?死缠烂打不肯让出妻位?这是不可能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