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狡兔死,走狗烹
苏家是掌管军马的大族,但凡掌管兵器粮草军马之类的大官,似乎总是要比别人格外高人一等。本文由 。。 首发
苏家军马这一块上的地位斐然,自明齐开国以来,无不是管得服服帖帖。平南伯苏煜也是如此。在他看来,苏家花团锦簇,必然会长长久久的绵延下去。或许忠臣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只要忠心做事,皇家必然不会亏待与他。
只是自古以来伴君如伴虎,这世上之事,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苏煜年过不惑,同夫人也算恩爱,虽有几房妾室,妾室所生的都是女儿。一共便只有两位嫡子,因此对儿子们的教育总是格外严厉些。
大儿子苏明枫年纪轻轻便已入仕,依旧是如他一样掌管着军马处的权力,甚至这半年以来做的比苏煜还要出色些。前段时间苏明枫同太医院的兽医们商量着改革了军马的一些规章,竟然每年因马瘟死去的军马数量少了一半,这可是件大功。只待下个月朝中军马统计反馈后,必然会因此给苏明枫赏赐。
赏赐倒是其次,主要是这其中代表的荣耀。苏煜已经年过不惑,如今苏明枫年纪正好,是该子承父业,扩大苏明枫名气的时候了。若是苏明枫再出色些,说不定会成为留给下一任储君的心腹人才。
大儿子如此出色,苏煜自然是高兴不已,可是小儿子却令他头疼。大约是小儿子苏明朗是自家夫人年纪颇大的时候才得的,夫人宠爱的很,是以便养成了娇惯的性子。莫说是如同大儿子一般优秀,便是在同龄人中也每每显得落后一些。
本来苏明朗不是长子,自然不用继承世子之位,是以蠢一点也没关系。可是苏煜是个倔强的性子,哪里容得下自家儿子半点不好。于是每次从广文堂回来考功课,小儿子训斥照挨,夫人护短照护,实在是有些鸡飞狗跳了。
这不,这一日,苏煜正在书房同苏明枫商量事情。父子俩在军马一事上有说不完的话题。苏老爷可得意了,生了这么个优秀的儿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说着说着便说到下个月关于苏明枫的赏赐便要下来了。
“依我看,陛下这次必然是封官。珠宝赏赐什么的暂且不说,爹只盼着你仕途走的更稳。如今匈奴蠢蠢欲动,军马之力更需重视。明枫啊,你只要得了陛下重视,日后咱们苏家只会越走越远。你弟弟年幼,苏家,还需你扛起大梁。”
苏明枫点头称是。他正是少年时期,眉目间亦有正气凛然。然而目光中也忍不住流露出几丝得意,少年郎最是争气性时期。更何况是来自父亲的肯定,便是他一向在为官之事上沉稳有加,此刻也是心花怒放。
父子俩俱是心情不错,便听得小厮在门外叫道:“老爷,二少爷回来了。”
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下学的时候。每日苏明朗下学,都会被叫到苏老爷书房中考验功课一番,今日也不例外。
苏老爷有些头疼的按住额心,看看优秀的大儿子,再看看蠢得小猪似的二儿子,实在有些滑稽。苏明朗每日来书房,最后只会把苏煜气的人仰马翻。
今日也是一样。
苏明朗慢慢的进了书房,撇了撇嘴角,叫了一声:“爹,大哥。”
他就像个圆滚滚的皮球,傻得可爱。苏明枫笑着摸了摸弟弟的头:“明朗,今日在学堂过的可还好。”
苏明朗抿了抿唇,没说话。每次他这样做,意思便是,过的不好,一点儿也不好。被先生训斥了。
苏老爷板着脸,对苏明朗道:“伸出手心。”
苏明朗瑟缩了一下,委委屈屈的伸出手,便见白白嫩嫩的掌心里,赫然有几条红痕,不是挨过板子的痕迹是什么?
苏老爷一脸早就料到的模样,倒是苏明枫有些心疼自家弟弟,问:“这先生怎么打的这般重,不过是个小孩子。”
“就是你们整日这般娇惯才把他惯坏的!”苏老爷闻言暴跳如雷,怒道:“今日又是哪里出了错。”
小苏明朗顿了顿,才扭扭捏捏道:“先生让我默兔死狐悲四个字,我默不出来……”
“你让我说你什么好!”苏老爷一脸痛心疾首:“你连默字都默不出来,看看些如你一般大的少爷,哪个像你这样。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开始学军马策了。我苏家的脸面都快被你丢光了!”
苏明枫正想劝一劝,便听得自家二弟抽抽搭搭道:“我虽默不出来兔死狐悲四个字,却默的出来狡兔死走狗烹六个字,说起来还多两个字呢。既然都是一样的意思,默出狡兔死走狗烹不是一样的么?”
“胡说八道。”苏老爷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苏明枫笑了笑,道:“二弟,这两个词可不是一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苏明朗仰着小脸问。
“兔死狐悲的意思是兔子死了,狐狸觉得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而感到悲伤。而狡兔死走狗烹的意思呢,则是兔子死了,于是用来捕猎的猎狗便没有价值,也被烹饪了。是说一旦没有利用价值,不能为利益所趋的时候呢,那些工具便可以丢弃了。狡兔死走狗烹和过河拆桥倒有些像。”苏明枫是个好哥哥,也耐心的回答着自己弟弟的问题。
却是苏明朗摇了摇头,仍旧一脸困惑的道:“既然都是兔子死了后才会发生的事情,不是应当一模一样么。总归兔子是死了。”
苏明枫正要解释,却见自己的父亲突然神情微微一顿,轻声重复了一遍:“兔子死了?”
“是呀,”苏明朗摊着手心,圆胖的脸上仍旧是天真而执拗的表情:“总归都是兔子死了。这些意思不是说,只要兔子死了,狐狸和狗都要倒霉了么。既然大家都要倒霉,那么这些词的意思不是一样的嘛。”
狡兔死,走狗烹,自然都是规矩。寓言之所以为寓言,必然有其在生活中所呈现的大道理。
兔子死了,狐狸比狗聪明些,大约能看到自己的结局。可是,谁才是那条猎犬呢?帮助主人捕猎到兔子的狗,又是个什么结局?
苏煜的神色渐渐沉了下来。
...
第十七章 谁教你的
十月初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定京城中平南伯家的世子苏明枫大少爷突然身染重病,须得在家疗养。平南伯心疼爱子,与夫人一同在家照看苏大少爷,军马场那边的事情暂时搁下,陛下赏赐了一些东西表示慰问,并让新的接管人前去接管事宜。
定京城中百姓们纷纷为此感到扼腕叹息,那苏大少爷青年才俊,入仕途不久便立下大功,眼看着正是要平步青云,前途无法限量之时,却突然生此重病。果真是天妒英才,若是拖个三五年的,怕是再回头,朝中便也无立锥之地了。
百姓们如此看,朝堂上的同僚却不定。有聪敏的人便道:“这哪是生病呢,这分明是避祸啊。原先以为这苏家如同烈火烹油,眼看着就要引火烧身,不想如今还能看清局势,来个釜底抽薪。”
这些事情传到沈妙耳中时,她正站在院中修剪海棠花的枝叶。这几日在广文堂上学,因着苏大少爷的事情,大家有了新谈资,反倒不怎么注意她来。她也难得清闲几日。
“姑娘如今到喜欢这些花儿草儿了。”谷雨笑着道:“这海棠花长得可真好。”
海棠花深红色的花瓣在肃杀的秋日显出几分灵动的色彩,她当皇后的时候,学着操持后宫生机,帮傅修宜拉拢权臣,去秦国甘当人质,和楣夫人斗智斗勇,大多数时候,都活在权谋和宫斗中,又哪里有心情如现在一般这样剪剪花散散心?
“你知道海棠花为什么开的这般艳吗?”她问。
谷雨虽不明白自家姑娘为何要这样问,却还是笑笑答道:“这是管事的从外头拿回来的种子,听说是很金贵的种子,夫人也夸过,是这种海棠在秋日看的特别好。”
沈妙轻轻摇了摇头。
哪里就是这个原因呢?
正如宫中那种阴森苦寒之地,就连冷宫外都是花团锦簇的,不过是因为那些花枝之下,都是累累白骨。这世上最艳丽的东西,都有最冷的缘由。
苏家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他们会怎么做呢?
她微微一笑。
……
平南伯府上。
苏大少爷的院子被人紧紧的看守起来,除了贴身小厮和亲人,旁人无法进入。只闻得见里头重重的药味,苏老爷闭门谢客,不见外人。
作为苏世子好友的谢小候爷,自然是要登门探病的。
谢家的马车停在苏府外头,小厮正吃力的从上头往下搬药材。那些药材都是用箱子来装,足以见谢小候爷对好友的用心。
书房内,苏明枫一身青布衣,除了身形有些消瘦外,神情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神,哪里有身患重病的痕迹?
他的对面,锦衣少年紧锁眉头,扬声问:“避祸?”
“不错。”苏明枫看着好友,叹了口气:“如今你也看到苏家势头越来越好,苏家已经绵延几代,由军马这事而言,实在不应再往上升迁。可陛下非但没有打压,反而越发的捧着苏家。”
“你还立了功。”谢景行提醒道。
“正因为立了功,父亲与我都颇为得意,却忘了背后隐藏的危机。这功德再往大,就是祸了。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只是原先苏家身处其中,难免一叶障目,如今豁然开朗,不得不悬崖勒马,实在险的很。”
“这样做也好。”谢景行点头:“只是你如今就须得在家白白呆几年。”
“我只愿苏家平安无事。”苏明枫道:“不说我了,说说你如何?苏家和谢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苏家已经决定悬崖勒马,你谢家……”她没有说下去。
谢景行挑眉:“我不入仕,他能耐我何?谢家就一个临安候,他总要顾及天下众口。”
谢景行和苏明枫不同,苏煜为了苏家,把儿子早早的送入仕途。可谢景行却没有入仕,身上只挂了个闲职。有几次随谢鼎出征,还挂的是亲子的名头。皇家人就算再想打压谢家,也不会去打压一个儿子都不接班的家族。
“你倒如此深谋远虑。”苏明枫忍不住笑了。
“我也不是为了防他。”谢景行懒洋洋道。
他的确不是为了提防皇家,不过是为了和他爹作对罢了。
“不过,”他眉头一皱,突然转了话头道:“你怎么突然就想通了此事。原先我几次提醒你,都不放在眼里。”
苏明枫惭愧的低下头:“原先争一时意气,又正是得意,哪里会想的这般多。这一次,还多亏了我二弟。”
“你二弟?”谢景行本是懒洋洋的靠着椅子,闻言坐直了身子,眼中闪过一丝异色:“那个糯米团子?”
苏明朗就是个蠢团子的事都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怎么还能给苏家提醒这些事,莫不是苏明朗吃错了药?
苏明枫便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末了,才道:“这次若不是二弟误打误撞,说不定就要酿成大祸了?”
“误打误撞?”谢景行轻声自语。
正在这时,便听到一声稚嫩的:“大哥,娘让我给你送点心来了。”
苏明朗端着一碟子花朵模样的酥饼迈着小短腿儿走了进来,他圆圆胖胖的像个汤圆,嘴角还沾着不少的糕饼屑,显然在端过来的途中已经偷吃了不少。
这些日子因为他的无意间提醒,苏家改换策略,连对他最不满意的苏老爷都破天荒的觉得自己儿子“必有大用”“聪慧敏捷”“大智若愚”。苏夫人更是变着花样的给他做好吃的,不过短短几日,苏明朗便胖了一大圈。
他见谢景行还在,不由得声音低了几度,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有些惧怕哥哥这位俊美的好友。
苏明朗把点心放在桌上,丢了一句“大哥我走了”转身就要跑,不想被人一把揪住衣领。
回头一看,那少年锦衣华服,温柔的蹲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头,一双桃花眼带笑而生动,偏偏眼神却冷漠无比。
他问:“那句话是谁教给你说的?”
苏明朗瞪大眼睛。
“狡兔死,走狗烹。”谢景行笑的邪气极了。
...
第十八章 原来是你
日子总是过得分外快的。% し
随着天气越发寒凉,广文堂的学子们也开始为月底的校验做准备。
男孩子是为了入仕,女孩子则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才华,在日后嫁人的砝码中增色不少,亦或者是能被门当户对的人家相看中。
这是勋贵子弟家必然要做的,便是如冯安宁这样的娇娇女,这些日子也开始刻苦了起来。沈清和沈玥更不必说了,尤其是沈玥,整日整日的在东院弹琴吟诗,只盼着这次又大出风头才好。
沈玥和沈清都已经十五了,按规矩也是到了该相看人家的时候。明齐的女儿家,大约十六出嫁,十五便可以开始定亲。沈清和沈玥迟迟不定,无非是眼高过顶,寻常的看不上,太高的,却又有些不知好歹。
到底这两房,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瞄向了定王。
先王生九子中,唯有老九定王如今尚未定亲,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正是该娶亲的时候。然而因为种种原因,皇妃之位悬而未决。犹如一块香饽饽,这一次校验场上,定王也会亲作考官。是以许多女儿家都卯足了劲儿,只盼着在定王面前讨个好,恨不得定王对自己一见倾心。
沈妙却没这个想法。
再来一世,她依旧是不通风月的女子。吟诗作对她不会,弹琴跳舞亦不通。总不能站在台上与人说朝堂大事。更何况,她根本就不想再和定王扯上关系了。
上辈子定王利用她沈家,害她儿女,屠她满门,这笔账迟早要讨。既是血仇,又怎能做夫妻?
冯安宁问她:“你怎么不看书?眼看着月底了,你若又要掉尾巴,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原先沈妙落水一次后,显得沉静了许多。她还以为沈妙是突然开窍了,如今看来,倒和以前一般无二。依旧是那个蠢笨无知的学生。
沈妙道:“总归看不明白,何必浪费时间。”
一边听到此话的易佩兰“噗嗤”笑出声来,讥讽道:“烂泥扶不上墙,如是而已。”
沈玥正在与沈清说话,假装没有听到这边的话,并不帮忙解围。这些日子沈妙不像从前一般讨好她们,她们心中也多有不悦。只巴不得看沈妙出丑。
沈妙却仿佛没有听到易佩兰的话一般,起身道:“我去花园走走。”
待她走后,易佩兰才撇了撇嘴:“是无话可说才逃了吧,真真胆小如鼠也。”
“你说够了没有?”冯安宁眉头一拧:“学问做得很好了么?”她自来在国二中是有些威严的,家中更是宠着。易佩兰也不想与她交恶,便又不做声了。
却说沈妙来到花园,慢慢的走着。
广文堂也是风雅之地,花园里茂林修竹,池塘假山,修建的煞是可爱。走进去便可闻到林丛芬芳,令人心旷神怡。
她只是想安静的自个儿待一会儿,国二到底都是些年轻气盛的孩子,而她上辈子甚至已经为人母,做皇后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一天除了面对各种妃嫔的问安,都是呆在自己的凤仪殿。习惯了冷清清和空落落,和一群孩子闹腾,无论是讥笑还是嘲讽,都实在懒得应付。
到底都没放在眼里。
走着走着,便见前面出现了一个雪白雪白的糯米团子。
一身象牙色的缎面长袍的小团子就站在竹子下面,衣服本该是非常漂亮的,结果因着那圆圆的身材偏被挤得有些变形。而脑袋上依旧扎着个揪揪,显得有些滑稽而可笑。
“苏明朗。”她轻声道。
那团子闻言,急急忙忙的转过头来。看着沈妙,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似乎是想扑上来,但又犹犹豫豫的站住,看着沈妙没有说话。
这孩子看起来真像是个四五岁的小娃娃,沈妙有些头疼。莫不是将她当做母亲了?
苏明朗看着沈妙,抿了抿唇,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紧接着,眼圈红了起来,小声糯糯道:“对不起……”
对不起?沈妙微愣,就看见团子嘴角一扁,委委屈屈的竟是要哭了。
下一秒,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
“原来是你。”
------题外话------
亲们,不要养肥啦~养肥也是要影响上架数据哒,现在就看起来吧,有啥意见茶茶也好修改昂~
...
第十九章 少年郎
“原来是你。看小说到网”
自竹林走走出一名俊美少年,他也穿一身象牙白滚边镶银丝长锦衣,比起那白生生的团子来,实在是穿的优雅修长极了。
他走到沈妙面前停下脚步,居高临下的俯视她,目光中带着探究。
这少年个头极高,沈妙堪堪抵达他胸前。仿佛在看稚童一般,嘴角习惯性的带起顽劣的笑,却因为他俊俏的脸蛋丝毫不让人反感。若是换了普通少女,怕是此刻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了。
然而沈妙毕竟不是真正的豆蔻芳华,她扫了一眼对方,并不言语。
那少年却勾唇一笑,手上不知什么时候竟是多了把精巧的短刀。他把刀鞘那一端对准自己,用刀柄抬着沈妙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沈妙不得已把目光投向对方。
少年约摸十*岁,却生的剑眉星眸,眼睛似乎是带了秋水般,似笑非笑的模样十分动人。然而目光深处却让人发冷,那是一双锐利的眸子,几乎可以看到人心底去。这样的人,即便是外表再玩世不恭,只怕内心也如一块寒冰般难以入侵。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退一步,让那短刀的刀柄离开自己下巴。温和的道:“谢小候爷。”
谢景行笑了,他语气不明道:“你认识我?”
“京城中无人不知谢小候爷大名。”沈妙淡淡道。这话似乎是有些讽刺的意味在里面的,但由她说出来,竟是正经的出奇,让人分辨不出语气。
“我不认识你。”谢景行扫了一眼她,又扫了一眼地上瑟瑟发抖的团子:“是你让苏明朗传话给苏家。”
“传话?”沈妙看着他,忽而微微笑了:“不过是教他个不被父亲训斥的法子,转移注意力罢了。怎么还用的上传话二字?小侯爷未免想的太多。”
“想的太多?”少年玩味的咀嚼着几个字,突然欺身上前,几乎将沈妙逼到了背后的巨大树干之上,他神情暧昧,语气却十分清明:“我若不想多,就被你瞒过去了。”
沈妙皱了皱眉。
明齐虽然对男女之风并不太过严峻,但这样未婚男女青天白日下做这样的举动,实在是有失礼仪。尤其广文堂外头多是勋贵子弟,若是被人看到。她倒不介意自己坏了名声,只怕沈信会因她而蒙羞。前生因为自己,沈家覆亡,她方看清楚父母的良苦用心,重来一世,家族她来护,怎么能容得别人说沈家一点不好。更何况还是因她而起。
思及此,沈妙便有些不耐烦道:“谢小候爷兴师问罪,究竟是想干什么?”
谢景行注视着面前的少女。
他向来对任何事情都有十二万分敏锐的直觉,有些事情,单从表面上,也能看出其中的暗流。这都是在十几年间生活下练就的,在战场上杀过人,定京表面之下的诡谲争斗,以及后宅中包藏祸心的暗算。他看上去嚣张的长到这么大,并非全靠运气。明齐那么多勋贵家的子弟,每年因为种种原因不在人世的从来没少了去。
他从不会对任何事情掉以轻心。
苏明朗的一句话,苏明枫不会联想到其他,苏老爷也觉得是儿子无意间提醒。在他看来却不然,时机把握的这样巧,而世界上的真正的巧合都太少了。很多表面上的巧合,都是人为的。
他能断定有人在教唆苏明朗说这番话,不过究竟目的是什么,不得而知。
他打算会一会这个人。
然而真正见了这人时,却令他意外不已。
谢景行原以为,能说出这番意味深长的话,又是广文堂的,当是哪家朝堂肱骨的儿子,或者是即将步入仕途的青年。或许是为了拉拢苏家,或许是为了欲擒故纵。然而当看到这人时,却险些以为是苏明朗故意使坏。直到那少女开口唤苏明朗,他才确定就是他没错。
面前的少女个头不高,堪堪达到他胸前。面目也算不得动人,顶多算个可爱。看上去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梳着一个双环髻,脸蛋圆圆,眼睛也圆圆,嘴唇小小的,囫囵一个站在那儿,像是丛林中迷路的小鹿。偏偏还站的笔直而端庄,一字一句话慢悠悠的,仿佛是宫中教出来的宗妇。难不成她是想当皇后么?若不是亲眼所见,谢景行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着。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不过是一个黄毛丫头。
直到与她说了几句话后。
她面目稚气,语气却沉稳,面上非但没有流露出一丝惊慌,反倒有些不耐。这对于谢小候爷来说,还是头一遭。别的女子见他这样靠近,早已羞得面红耳赤,她却是面色寡淡,实在无趣的很。
大约是年纪太小了,还什么都不懂。但为何又懂得与苏家的话?
他一只手撑在沈妙身后的树干上,从外头看,几乎是要将沈妙整个人圈在怀中,谢景行低下头,靠沈妙靠的很近。
“你不怕我。”
“小侯爷又不是吃人的妖怪,有什么可怕的。”沈妙淡淡道:“若没有别的事,我便先回学堂了。”说罢就要离开。
“站住。”谢景行手一扬,沈妙的头发从他掌心划过,痒痒的好似蚂蚁爬过。他收回手,身子退后几步靠在树上,双手抱着胸,又恢复到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提醒苏家,你的目的是什么?”
话语锋利的像他的眼神,从不掩饰其中凌厉,直接冲动,却又包含着无限的深意。
沈妙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谢景行比她想象的还要聪明。苏明朗一句话,就能找到这里。找到这里,还能问出目的。前生只道是胸中有丘壑,如今看来,却也是个心思通透的人。
和聪明人打交道,如何掩藏自己的真意呢?可惜她从来都不想掩藏。
“无他,自保而已。”
说完这句话,她冲谢景行微微福了一福,再也不管其他,转身离开了。
六个字,谢景行会懂的。
在她身后,少年勾起唇角,把玩着手中的短刀。
“苏明朗,她叫什么名字?”
------题外话------
么么哒,小侯爷怎么样?
...
第二十章 临安候府
定京城临安侯府,委实富丽堂皇。网故去的侯夫人是先皇最宠爱的玉清公主。本来做了驸马后,临安候的兵权便该被收回去。架不住玉清公主的撒娇卖乖,先皇竟然也放任自流了。足以可见玉清公主在先皇心中的地位。
玉清公主生的国色天香,性子又是最温柔小意。嫁入临安侯府,自也是被临安候宠在心尖尖上。可惜到底临安候还是纳了一房妾室,便是如今的方氏。
若说玉清公主是天生的大家闺秀,长袖善舞。这方氏便是个活脱脱的小家碧玉,原是方氏父亲对临安候有恩,后来方氏家落败,方父以恩情要挟,终于让临安候娶了方氏做良妾。
良妾和普通的妾室又不同,便是不能随意打了杀了。加之方氏确实也伏低做小,并未有争风吃醋的行为,临安候便也没放在心上。大约贵族高门子弟心中都看惯了三妻四妾,如临安候这般只纳了一名良妾的已算是鲜有。临安候也未觉得不对。
可惜男子与女子看待问题,尤其是妾室之上的问题,实在是南辕北辙。临安候觉得纳房良妾也无甚大碍,妾室不过是玩物,他心尖上的人还是玉清公主,玉清公主却不然。
玉清公主自小在先皇宠爱下长大,嫁入侯府后过的又是养尊处优的日子,丈夫只有她一个正妻,习惯了这样的日子。谁知道突然来了一房妾室,玉清公主那时候将将生下了谢景行,还没出月子,便被此事打击到了。
方氏每天过来给玉清公主请安,穿的做的都是极有规矩,她不来还好,一来,玉清公主心中便觉得无比烦闷。若玉清公主是个普通公主,随意找个法子私下给方氏下个绊子,也不是没法将方氏弄走。偏偏玉清公主自来被保护的极好,一直是个天真烂漫的性子,哪里就会给人使那些阴私的手段。
还是公主的陪嫁嬷嬷给想了个法子,在没告诉公主的前提下,暗中寻个理由想将方氏驱赶出去。谁知道不知怎么的却没得手,甚至被临安候发现了。
临安候这人虽然平日里行事不羁,可心底却是个光明磊落的性子,最是看不得女人耍小手段,当即便狠狠斥责了玉清公主。
玉清公主自嫁给临安候开始,还是第一次与临安候争吵。她又是个受不得委屈的性子,便也未将嬷嬷的事情说出去,只与临安候针锋相对,最后气的临安候拂袖而去。
原本以为过几日临安候便会来看她,谁知道竟是一个月过去了,临安候都只在方氏那边歇着。女人坐月子期间最是不能伤心,玉清公主呕了气,便重重病了一场。
临安候到底还是深爱着发妻,便要过来看望玉清公主,偏偏连夜收到了出征的圣旨,甚至都来不及与玉清公主打招呼就离开了。
而临安候离开不久,方氏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子。
身为正房,临安候不在,玉清公主万万不能给方氏下绊子,甚至还得护着方氏肚子里的孩子。否则一旦出了三长两短,怕是定京城中流言全是她趁着夫君不在谋害妾室。
长此一来,心力交瘁,玉清公主身子渐渐荒废,竟是要不行了。嬷嬷见状,心中焦虑,偏偏玉清公主不许嬷嬷回禀皇家。爬起身给临安候写了封信,要他回来见自己一面。
她等啊等啊,到底没等来临安候。
玉清公主殁了。下葬三日后,临安候凯旋,甚至没能见到爱妻尸首,哀恸不已,可惜佳人已去,只余黄土一抔。
那时候先皇震怒不已,格了临安候的官位。直到新皇帝上任,怜惜他才华,又重新起复临安候。可惜在再也没有了一段郎才女貌的佳话。
临安候再也没有娶继室,临安候府只有方氏一人。方氏也仍旧几十年如一日的伏低做小,她生的儿女,临安候略有关怀,却还是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嫡子谢景行身上。
但谢景行并不领情,他从渐渐懂事开始,就一直疏远着临安候——玉清公主和临安候的爱恨纠葛,定京几乎家喻户晓,若想知道,总也能知道的。
临安候对自己儿子有愧,总是尽力满足他。谢景行却似乎极喜欢跟他爹对着干,老是让他爹气的头疼。但无论如何,他都继承了玉清公主的美貌与才华,除了性子顽劣,却是个精彩绝艳的好儿郎,自然也是明齐勋贵家女儿的闺梦中人。
今日也是一样。
谢景行大踏步的走进自己的书房。
他的院子是曾经玉清公主养病时居住的院子,与正院隔得远远的,胜在幽静。谢鼎也曾经想让他搬去靠正院的地方,都被谢景行拒绝了。理由是:实在不想看到某些人。
他对侯府的态度一向这样凉薄。
身边的小厮推门走了进来,端来个雪白撒花的陶瓷碗,道:“方姨娘给熬的水晶莲子粥,说是熬了几个时辰,主子暖暖身子。”
他不喜欢手下叫他“少爷”“世子”,只叫“主子”,似乎这样就能和侯府撇开干系。
谢景行瞟了那碗一眼,粥熬的亮晶晶,汤色鲜亮黏稠,当是熬了不少时辰,散发出清香,令人食指大动。
他冷冷道:“倒了。”
小厮习以为常的称了声是,退了出去。
刚退出去,门后便闪现了一人,微微垂下头,低声道:“主子,查清楚了,将军府上的大房三姑娘,沈信的嫡女,沈妙。”
“沈信?”谢景行皱了皱眉。
沈信和谢鼎在政见上不合已有多年,沈府和临安候府也是各自看对方不顺眼。并且兵权相互制衡,实在是牵扯到不少利益。
而临安候府和苏家亦是好友,沈家提醒苏家,或许就是提醒谢家。可本是对立的人,突然来提醒,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再说沈妙一个小姑娘,又懂什么,当是沈家人故意让她来提醒,沈信如今远在西北,莫非是二房三房?沈贵和沈万也是极有野心之人,如今朝堂风云再起,只怕是想要再浑水摸鱼。
“沈谢两家泾渭分明,沈家丫头突然示好,分明不怀好意。”他挑了挑眉,语气冷漠如寒铁:“继续查!”
------题外话------
男女主总有一个父母不全╮(╯▽╰)╭
...
第二十一章 裁衣
无论定京城中兴起什么样的风波,亦或是暗流汹涌,外表看着总是歌舞升平的。。。一年一度的菊花宴也快来临了,因着广文堂的校验恰好与菊花宴隔着不久,今年便也干脆放在一起。
与往年不同,这样一来,校验变成了大庭广众之下,勋贵之家的大宴罢了。
一大早,沈老夫人便差身边的大丫头喜儿来到西院,说是请了裁缝才来菊花宴上的衣裳,也请沈妙去挑一挑。
沈妙点头称是。
以往校验,沈妙都是随意穿着便去,因她只是落尾巴的,穿的显眼反而会招人嗤笑。而今校验和菊花宴一起,不做衣服却也说不过去。
菊花宴上各家臣子夫人都在,大多便是来相看儿媳妇儿的。是以但凡有女儿家的,都会盛装出席,只盼着打扮的越来越美丽才好。沈老夫人虽然看不惯大房,面子上却还是要做的。何况沈老夫人此人,凡是都只顾着自己的利益,若是能用沈妙换一门有助力的亲事,把她卖了也未尝不可。
白露显得有些高兴,一边陪着沈妙往荣景堂那边走,一边道:“没想到这样快就到了菊花宴呢,姑娘不是最喜欢菊花宴嘛,届时有可以赏花儿了。”
沈妙喜欢菊花宴,却并不是为了赏花。但凡这样的宴会,她总是被若有若无的孤立的一个,其中固然有沈玥沈清的推波助澜,她自己的性子也蠢笨沉闷,每每打扮的又不甚得体,只背人背地里嘲笑还不自知。
她喜爱菊花宴,不过是因为傅修宜。
一年前的菊花宴,傅修宜也在场。当日她便又被嘲笑孤立,菊花园子里姹紫嫣红,大家都找那最红最艳的,她自己走到角落,却远远的瞧见一盆白菊。
白菊这样的东西,大约都是用来做丧事时候用的,便天生不讨喜,况且这菊花开的也委实凄惨了些。花瓣儿有些凋零,也不知是被雨打的还是风吹的,孤零零一枝盛放在角落,没有一人注意。
大约是起了同病相怜的心思,沈妙只觉得自己和那菊花也是如出一辙。孤零零的一人,无人看到的小可怜。心中正是感叹唏嘘的时候,就瞧见一华服男子走到那菊花面前。
他伸手执起花枝,以手轻抚花瓣。身边人问他:“九弟,这花凄凄惨惨,有何好看的?”
华服男子一笑:“怜惜它娇弱无依,可怜。”
便是这一句“怜惜它娇弱无依”,让沈妙对男子有了好感。待那男子转过身,更为他丰神俊朗的外表所着迷。
后来沈妙便从诸位女眷嘴里得知,那边是当今陛下的九皇子定王傅修宜。
也许年少时恋慕一个人总是没有道理的,傅修宜那句话分明是在说菊花,她却觉得自己感同身受。她想,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嫁给了他,他也定会如怜惜孤花一般的怜惜她吧。
可惜她终究还是想岔了。傅修宜怜惜娇花,怜惜天下,怜惜楣夫人,可惜从未怜惜过她。对于她所付出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基于妻子应尽的“责任”。那些相敬如宾的日子,也无非是傅修宜强忍厌恶陪她演的一场戏罢了。
他也并不怜惜那菊花,不过是随口一提,便被她当了真。
“姑娘?”不知不觉想得出神,竟没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荣景堂门口。白露忙出声提醒,沈妙这才跟着喜儿抬脚走了进去。
沈元柏今日未曾在,沈老夫人一身青白色锦绣长扣衣,她本是这样的古稀之年,偏还穿这样鲜嫩的青色,直衬得那张脸如同女鬼一般。偏偏她自己还浑然未觉。
沈玥和沈清都站在各自母亲身边,二房本还有两个庶女,无奈任婉云自己太过强势霸道,这样的宴会,自来都是不许庶女出门去抢风头的。至于三房,沈万除了陈若秋这个正妻,只有一门通房,更勿用提什么庶子庶女了。
于是这么一来,便只有各房的嫡女得到了参加花宴的帖子。
沈妙冲沈老夫人请过安,任婉云看着沈妙,笑着道:“小五来了,快来挑布料吧。等会便让丽娘给你们量身。”
沈清笑嘻嘻道:“我与二妹妹已经选过,就等着你来挑了。”
分明是喜儿来的晚,却显得像是她的不是了,晾着一众人在荣景堂呆着。沈妙懒得与她计较,只自个儿走到了那摊着布料的软榻前。
丽娘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沈府上上下下每年的新衣都是从她家的铺子里裁买的。她年轻的时候跟过宫中的女官学过一些刺绣手艺,做衣裳也做的十分好看。
面前摊着五六匹布,一匹海棠色和一匹烟粉色的已经被选到一边挑了出来,便是被人挑走了的。勿用提,定是沈清和沈玥二人的。
前世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日菊花宴,沈清穿着海棠色的撒花烟云裙,显得热情大方,更衬得人比花娇。而沈玥一身艳粉绣白梨花缎面百合薄袄裙,更是娇柔纯美。而她穿着一件嫩黄色衣裳,带着沈老夫人给的金灿灿的项圈和首饰,显得像是个笑话自己还不自知。
而那嫩黄色的布料正是在机位婶婶和姐姐的怂恿下挑的。
沈玥笑着出声道:“五妹妹肤白,不若挑那嫩黄色的衣裳如何,况且还能显得活泼可爱,实在是很衬。”
沈清也连连点头:“不错,横竖看剩下的料子,似乎就嫩黄色更衬五妹妹一些。”
陈若秋嘴角含笑,并不言语。任婉云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讽。
沈妙并不会挑衣服。
沈夫人常年不在府上,母亲不在,小孩子难免少了许多优势。这沈府其他的人又都是各怀鬼胎,哪里就会真心的教小姑娘搭配?于是长此以往,沈妙只会跟在沈清和沈玥身边,她们俩说什么,沈妙就挑什么。
譬如说那嫩黄色的料子,衬她的肤色是不假,却显得太过稚气有些廉价。加之那些金灿灿的首饰,活脱脱一个地主家的女儿。
谷雨几个想劝她丢掉那些首饰,偏她还执拗不觉,上赶着去丢脸。
真是可笑。
...
第二十二章 金银
她指了指其中一片天丝锦缎,道:“就这个好了。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 首发”
那是一匹莲青色的料子,一般来说,闺中女儿,大多不会选这个料子。因着莲青色挑人,寻常女儿家穿这个颜色,容易显得太过老气。若是没有通身贵气的,穿这个颜色更会显得压不住,十分难看。
陈若秋目光微微一闪,笑道:“小五怎么挑了这么一件深色,姑娘家都要穿的鲜鲜亮亮的,如你两个姐姐。这样的深色怕是老气了些。”
“不错。”任婉云也跟着道。她虽然也喜闻乐见大房的人出丑,可是这莲青色,未免也太过出格。若是被外人看了,还以为他们沈家的姑娘都老气横秋的,清儿还要在菊宴上大展身手,怎能被沈妙拖了后腿?
沈玥和沈清却是暗笑。沈清道:“我看这莲青色也挺好的,五妹不是不曾穿过这样的深色么?试一试也好,听说这样的颜色也很是贵气呢。”
“若非我已经挑了料子,定也是要尝试一下那莲青色的。”沈玥笑盈盈道。
丽娘看了看沈家的两位口蜜腹剑的嫡女,又看了看神色平静的沈妙,心中叹了口气。沈家大房沈信嫡女沈妙头脑愚蠢无知,定京城无人不知。可谁知道,那外表良善温柔的两名堂姐竟也有这样的恶毒心肠?竟也是变着法儿的让沈妙出丑。
她有些同情沈妙,沈将军在外保家卫国,可自己的嫡女在府里被亲人算计,实在是有些可怜。思及此,她婉言道:“这莲青色确实有些太过庄重,若是赏菊宴,不妨选些轻松的色彩,小姐不若选这一匹玉白色的?”
沈妙瞥了一眼丽娘,她倒是个难得的实诚人。上辈子也曾这般提醒自己,只是那时候的沈妙一心相信两位堂姐和婶婶,压根儿就没听她的话。闻言却也是婉言谢道:“不必了,我就喜欢这匹莲青色的料子。”
她这般回答,倒教刚刚眉心皱起的沈清和沈玥两人松了口气。沈玥笑道:“五妹妹眼光果然是好,如此,就劳烦丽娘子为我们量体裁衣了。”
丽娘心中微微叹息,却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便又依言为几位小姐量身子来。
自始至终,沈老夫人都斜倚在榻上闭着眼睛假寐,对眼前的一切恍若未闻。只要是有关银子的事情,她从来都乐得装不知道。今日裁衣和布料都是从公中出的,而公中的银子都是交由任婉云打点。
待量完了衣裳,丽娘走了后。任婉云才笑道:“几个孩子都是大姑娘了,咱们沈府的姑娘出去,也不能被人小瞧了。我便为几位姑娘打了些首饰,待到赏菊宴那日便可用了。”说着,她吩咐身后的香兰把几个匣子端了出来,一个给了沈清,一个给了沈妙。
沈妙的匣子沉甸甸的,任婉云看着她,语气分外慈爱:“二婶瞧你这些日子忙着广文堂的校验准备,自己逛首饰铺子的时候给你打的,都是依照最好的款式,只希望你喜欢。”
高座上,沈老夫人的眉头皱了皱,似乎想睁眼,然而顿了顿,终究还是继续假寐。
“多谢二婶婶,”沈妙也回礼。沈清和沈玥都能自己挑选款式打了送回来,偏偏逛铺子的时候没带上她,还美其名曰不愿打扰,最后囫囵的给了一个成礼,现在想换也来不及了。
“那咱们就先回去瞧瞧吧,”沈玥拉着陈若秋冲沈妙眨了眨眼:“五妹妹的首饰定是最重头的那个。”
沈妙微微一笑,并不言语。
回到了西院,沈妙将那匣子扔到一边,并未细看。惊蛰见状,奇道:“姑娘也不打开瞧瞧?”
“有什么可瞧的?横竖有什么不一样?”沈妙头也不回地答。
惊蛰欲言又止,每次从二房三房那边得来的首饰,自家姑娘都爱不释手,可惜就算从他们做下人的都看的出来,那首饰实在是有些暴发户了。沈妙自来就被二房三房带成了一个浮夸的性子,最爱的便是这些颇为俗气的金银。
沈妙想了想,又伸手过来将那匣子打开。
甫一打开,便是金灿灿的光芒扑面而来。里头摆放的都是金子和银子打造的手镯项圈,甚至还有钗子,上头镶着的红宝石个头倒是大,只是成色却劣质的很。
惊蛰忍不住露出一丝愤怒的神情。
沈妙险些失笑。这些东西,在出嫁之前,她的首饰都是这样的。这样的金钗子银项圈,便是乡下的姑娘都不会穿。每每她穿着颜色艳丽的衣裳再戴着那些金晃晃的首饰,活像个移动的匣子。在温柔婉约的沈玥和大方明朗的沈清面前,实在像个洗脚婢。
如今这些东西在落到沈妙面前,只觉得实在是可笑了。惊蛰观察着自家姑娘,惊讶的发现她并未如同以前一样露出兴奋的神情。正在诧异,便见沈妙将匣子一合,推给惊蛰:“找个当铺给当了吧,顺便去买根银钗子回来,也不用太好,刻花的就行。”
“姑娘……”惊蛰惊讶道:“就这么当了,若是被东院的人发现,难免会用来做筏子。”她虽然也很高兴沈妙终于不像以前一样喜爱这些金银了,可是这般行事,还是太过大胆了些。
“这些首饰既然已经不能戴,留着有什么用,倒不如当了真金白银,平日里做事总归是方便些。”沈妙淡淡答。凡事都要讲究实用,这是她在当皇后悟出的道理。沈府每月都是按份例给月银,每个姑娘都是一月二两银子。然而沈玥和沈清究竟又有被自家补贴多少呢?沈妙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总归她是没那份补贴的。
分明是将军府上的姑娘,出手却没有两位姐姐大方。她以前觉得那是因为二婶和三婶自个儿愿意贴补女儿,可如今呢?
那公中的钱财都是由任婉云掌握的,可是沈贵和沈万平日里在朝中办事上下打点,自己的俸禄尚且不够,哪里有多余的闲钱。
倒是沈信,因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在战场驰骋,陛下赏赐的多,而这些赏赐,沈信从来没有私吞过,全是奉给了公中。
拿着他们家的银子却如此对待自己,这般无耻之人,也只有老夫人那家人做得出来。
她总要想办法分家的。
...
第二十三章 宴前准备
明齐六十八年的菊花宴,终究还是来了。=
广文堂也与以往不同,校验变成了斗才。但凡有才之士,便可随意上台展示挑战同窗,既能显示出少年人的勃勃生机,又能让人看到广文堂的学子各有千秋。
是以男学生和女学生都要同台,也就是说,不像以往一般分成男子组与女组。若是喜欢,女子可以挑战男子擅长的策论和骑射,男子也可以挑战女子们擅长的琴棋书画,不过想来发生此种情景也是很少见了。
一大早,沈府里便忙开了花。西院里,霜降仔细的为沈妙簪上了银簪,笑道:“姑娘,好了。”
霜降梳头梳的最好,之前沈玥还想将她要过去给自己梳头,可霜降是沈夫人亲自点的留给沈妙的丫头,霜降不愿,沈玥也无可奈何。
“姑娘这身可真是好看极了。”白露看着就笑,随即又有些迟疑:“就是头上看着太素了些。”
沈妙的头发又黑又多,被霜降梳了个精巧的垂云髻,看上去典雅又别致。即便及笄后,沈妙都是如丫头一般梳着双环髻,换了个样式,看起来静似乎长成了不少。那圆润可爱的脸蛋似乎也清秀婉约了起来,终于有些少女的味道。
只是一枝银簪子孤零零的插在头上,看上去颇为可怜。
谷雨脸上忍不住流露出愤怒。这沈府家大业大,可沈妙今日却没有一枝能拿的出手的首饰。沈府一大家子人都是靠沈信养着,却做出如此狼心狗肺的事情。偏偏沈妙还无法说什么,为什么,因为她们都是给沈妙打了首饰的,不过是俗艳的金饰罢了,戴出去铁定遭人笑话。
沈妙只看了谷雨一眼,便猜到了谷雨心中在想什么,不由得摇头失笑。事实上,从小到大,沈家二房三房便为了培养自己蹩脚的爱好而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要她相信,那些金灿灿的才是最好的。这样便能对外头说,并不是二房三房故意给大房的女儿难堪,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最爱这样闪闪的金饰啊!
再看沈妙乐此不疲的戴着那些夸张的首饰,于是众人便有了这样一个认知,沈府大房嫡女贪婪爱财,俗不可耐。
金子虽好,却不是用来戴在身上的。
谷雨怕沈妙伤心,连忙换了个话头,道:“不过那丽娘真是好手艺,姑娘这身真漂亮。”
也不知是不是心底怜惜沈妙,丽娘送来的这件衣裳,竟是绣工出奇的精致。似乎是照顾她容貌偏小,莲青色难免老沉,便在裙子下摆处绣了大朵大朵的海棠花,栩栩如生,绽放的又艳丽,实在美丽极了。
而沈妙竟也穿的合身,没有一点儿看上去不自在的地方。
霜降和白露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讶。如今沈妙竟连这样的重色都能压住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走吧。”沈妙站起身来:“不能等得太久。”
方出院子,便又见花园中的海棠生的大多大多,她停下脚步,掐了小小的一朵,挽进乌鸦鸦的发髻中,一下便似锦上添花。
“姑娘可真好看。”谷雨赞叹道。
桂嬷嬷刚从小厨房出来,为沈妙准备了些马车上的零嘴儿,提着篮子出来的时候见了沈妙,忍不住惊了一惊。
她伺候了沈妙这么多年,沈妙也是她奶大的,可以说是看着沈妙长大的,可今日却觉得沈妙陌生的紧。气质沉静而稳重,配着那高贵的莲青色,说是公主怕也不为过。她差一点就没拿紧手中的篮子,只是傻傻的站在原地。
直到白露笑盈盈的开口:“桂嬷嬷这是在瞧什么呢?”
桂嬷嬷一愣,习惯性的正要说几句漂亮话,突然想到今日是菊花宴,沈妙这般出众,岂不是将沈玥和沈清都压下去了。她将已经到了嘴边的夸奖话儿咽了下去,转头一副忧心的模样:“姑娘,这身衣裳的颜色实在是太重了,姑娘这样年轻,何必穿这样的颜色,平白遮了自己的好气色。还是回去拿从前那件绣花枝喜鹊的桃色夹袄如何?显得粉嫩哩。还有这簪子,老奴记得二夫人不是赐了不少,这样下去,没得人说将军府中的姑娘还这般朴素的。”
谷雨撇了撇嘴,那花枝绣喜鹊的桃色夹袄是任婉云送的,颜色俗气,加之戴上满头满脸的金银首饰,活像乡下土财主家的小姐,若今日去了菊花宴,沈妙定会被众人嗤笑。桂嬷嬷分明就是不安好心,她正要替沈妙斥责几句,便听见沈妙轻声开口:“明齐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可陛下主张节俭。天下之道,铺张浪费乃下乘,朴素一点又如何不好?被人瞧见了,只会说我将军府清正廉明,门风端正,是好事还不错。至于衣裳就更不必在意,”沈妙扬了扬嘴角:“今日物在赏花,人在斗才,可跟衣裳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她一番话说下来,温温柔柔,亲亲切切,却又含着不可置疑的威严。桂嬷嬷脑子混沌一片,她不怕沈妙发火,可沈妙何时能这样跟她讲出一大堆道理来?沈妙平日里便不喜爱功课,是以没脑子。如今大段大段的道理,文绉绉的,让桂嬷嬷这个没念过书的粗人竟不知如何反驳。
白露忍不住“噗”的笑出声来,忙又噤了声肃了脸色,只是眉目中的畅快还是掩饰不了。
桂嬷嬷反驳又反驳不得,还被几个丫头看了笑话,心中懊恼,却也想不通为何这一次回府,每次和沈妙对话,自己都是落了下风。说牙尖嘴利,沈妙语气都温和的很,说她温和,字字句句都是说的人无言以对。
桂嬷嬷有些狼狈的把手中的篮子交给谷雨:“这是给姑娘路上的零嘴儿,到菊花宴还有些路程,莫要饿着姑娘。”她冲沈妙道:“老奴先就回院做事了。”
“去吧。”沈妙轻飘飘答。
待桂嬷嬷走后,谷雨和白露俱是开心不已。沈妙越是强势,就越有了个主子的模样,这样沈府里那些没眼色的才不敢欺负了她。
方走到门口,便见门口停着两辆马车。第一辆已经准备出发了,第二辆却是空空的。
沈清的丫头春桃就立在第一辆马车前。
...
第二十四章 添堵
春桃见了沈妙,忙凑近马车对马车里的人说了什么,紧接着,便瞧见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了。=
里头正是沈玥和沈清,还有任婉云和陈若秋。这四人瞧见沈妙的模样,都是忍不住一怔。陈若秋目光闪了闪,任婉云却是皱起了眉头:“小五,你怎么穿的这样素淡?”
“没错,”沈清也迫不及待的开口:“看上去实在难看,还是穿些鲜艳的好。我屋里还有一件艳黄色的新衣,春桃,你带着五妹妹去换下那身衣裳,还有首饰,怎么什么都未戴?不知道的,还以为将军府亏待了你呢。”
她暗自压抑住心中的妒忌。
其实沈清生的也算是清秀佳人一个,加之平日里在外头爽朗大方的日子,看上去便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大家贵女。可有一点却是她最在意的,便是她肤色不甚白皙,有些偏向麦色。女儿家谁不希望自己肌肤赛雪,沈玥的肤白,她不敢说什么,可沈妙肤白,今日又穿着莲青色的衣裳,更显得肌肤赛雪。这样一来,沈府三个女儿中,她便是肤色最黯淡的,自然不高兴了。
沈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沈妙,见她梳着的垂云髻也煞是小巧精致,配着那一身的莲青色衣裳竟然显得十分端庄。今日她没有佩戴那些金银首饰,有一种虽然朴素,气质却自然高贵的感觉。她微笑道:“五妹妹,衣裳暂且不说,首饰却是一定要戴的,毕竟是咱们府上的脸面,祖母见你如此打扮也会不悦的。再者,你怎么梳了这样一个头?你如今年纪还不大,以前的双环髻就很好了。”
谷雨气的脸色有些发白,可是她身为下人,却没法去顶撞主子。只恨得咬牙切齿,这沈府的二房三房都是心怀鬼胎,竟是毫不犹豫的坑害自家侄女。巴不得沈妙打扮的越是土气越好。
沈妙心中冷笑,沈玥竟然连沈老夫人都搬出来了,也是知晓自己从前最惧怕的便是老夫人的威严。至于梳头,沈玥也不过只比自己大一岁多,又哪里有年轻之说。她自己梳的飞仙髻,粉色纱衣轻薄似仙,想做绝色才女,凭什么就要自己来衬?
她们说完后,却见沈妙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着看着她们,不知道在想什么。终于,沈清被那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呵斥站在马车边的丫鬟:“春桃,还愣着干什么?不赶紧带着五妹妹换衣裳?”
“不必了,”沈妙打断她的话,面上适时的做出一副忧伤的神态:“今日这般打扮,也是有原因的。二婶赐我的首饰,我也极是喜欢,并非故意不佩戴。”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沈妙是什么意思。谷雨和惊蛰也互相对视一眼,有些困惑的看着沈妙。
“父亲如今远在西北,带领众将士浴血奋战。匈奴未退,将士寒光铁衣,我身在京城,却锦衣玉食,闲情逸致,赏花吟诗,实在惭愧。”沈妙微微低下头去,声音也放轻了:“昨夜里有菩萨入梦,要我虔诚祷告。我便下定决心,素衣淡彩,到父亲凯旋归来之前,都不会着艳衣,戴首饰了。”
谁都没料到沈妙会突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平日里怯懦的话都说不清楚,更别说这么咬文嚼字。沈玥和沈清都吃惊的说不出话,陈若秋抚着自己的额角若有所思。倒是任婉云,面上有些尴尬,沈妙这番话说出来,她一人为自己的父亲虔诚祷告,那他们这些沈家人又算什么?可要让她的清儿也穿的这般素淡去菊花宴,她又是铁定不干的。任婉云咬了咬牙,慈爱的劝道:“虽如此,可你也是年轻姑娘家,何必心思那么重,菊花宴上便好好放松……”
沈妙却突然朝任婉云拜了个大礼:“求二婶成全沈妙一片孝心。”
本就站在沈府门口,来来往往也有不少路人,沈妙这么一拜,路过的百姓都忍不住投来好奇的目光。
任婉云可以让沈妙必须穿艳丽的衣裳维持沈府的脸面,可是任婉云敢不成全沈妙的一片孝心么?
自家大哥在西北打仗,自己不祷告便罢了,连人家女儿孝心也不成全,那是起的什么心?
任婉云的脸色顿时发青,她也没料到沈妙居然这么回答,更让人发堵的是她无法拒绝。任婉云连忙让春桃扶起沈妙,道:“你这孩子,二婶怎么会不成全你的孝心?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这般心思,罢了,素淡就素淡点吧。”
沈清还有些不服气,却不好反驳自家母亲的意见。沈玥母女却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再看向沈妙时目光已经有了不同。
“不过,”任婉云笑道:“咱们这辆马车已经坐不下了,让管家另备了一辆特意给小五。坐着也宽敞,小五就在第二辆马车后跟着咱们,等会子一起进去。”
每年的菊花宴,沈妙都是和这两母女乘坐一辆马车,不过是多一个人,怎么会挤不进去。今日这般作态,也不过是故意为之。
任婉云也有自己的思量,沈清也到了寻人家的年纪,可沈信的官位比沈贵大,是以若是有那高门的,说不定会先思量沈妙。沈妙性子蠢笨,只要无人带领她,怕是要闹出许多笑话,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沈清的大方得体。
是以她特意准备了两辆马车。陈若秋母女打得跟她一个主意,自然不会拒绝。
“好,但凭二婶吩咐。”沈妙微微一笑。
任婉云还有些诧异,没想到沈妙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沈妙一直胆小,之前总是粘着沈玥和沈清,还以为要她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会很难,没想到沈妙根本就没有提出拒绝。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准备的话多余了。
“没什么事的话,沈妙就先去马车上来。”她冲四人行了礼,径自上了自己的马车。
那马车也算宽敞,只是却不如任婉云那一辆精致。
谷雨气愤道:“单独让姑娘一人坐马车便罢了,竟还让人坐后面,这是安得什么心?”
惊蛰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沈妙,心中微叹。
沈妙目光沉沉的看着小几上的蜜饯,手渐渐握紧。
想扫了大房的面子,故意拉开和大房的距离,让她成为笑话,给沈信招骂名?
她倒要看看,最后谁给谁添堵。
...
第二十五章 嗤笑
菊花宴设在离恭亲王府上不远的雁北堂,这是当初明齐开国帝后亲自设立的堂会,此处府邸原是前朝修剪的精致花园,占地几千亩,建筑宏大而精致,若非离城中太远,帝后甚至想要将它改造成宫中一隅。
然而此处依山傍水,虽远,却是欣赏风景的好去处。尤其是每年十月份,各色菊花竞相开放,因着有专人管着种植珍惜的菊花种子,一旦开放,好似身在仙境。而在此处校验,也算十分风雅。
沈府里雁北堂赶马车大约要一个时辰,是以车上会备些零嘴儿和吃食,免得腹中饥饿。
谷雨打开桂嬷嬷给的篮子,问沈妙:“姑娘不如吃点东西,路途遥远,吃了东西才有力气。”
沈妙看着那篮子中的东西。
冰羊奶酪,葱卷儿,辣油腿儿……乍一眼看上去也是让人食指大动,颜色鲜亮,闻着也是香喷喷的。
可惜这些东西味道都太大了,如冰奶酪辣油腿儿这样的更容易弄花口脂,一个不小心还会弄脏自己的衣裳,桂嬷嬷也真是“精心”准备了这些食物。
后宅女人的争斗,大约便是明着暗着下些绊子,可沈妙当初在明齐后宫,面对的却是妃嫔之间的争宠,段数只会更高。这些小伎俩,是在上不得台面。她摇了摇头,让谷雨将盒子盖上,问惊蛰:“不必了,惊蛰这里有。”
惊蛰小心翼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布包,那布包里都是小巧玲珑的糕点,沈妙信不过沈府的厨房,让惊蛰买通了采买东西的管事,托她带了些外头的糕点。那管事的只以为惊蛰嘴馋,倒没做什么手脚,只是有些诧异惊蛰一个丫鬟,竟也舍得买广福斋的点心。
广福斋是定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点心铺子,便是宫中的妃嫔们都爱吃。沈妙前世对广福斋的点心并不甚感兴趣,婉瑜却喜欢的不得了,一天不吃便觉得不痛快。
此刻那糕点只有沈妙指头大小,做成花朵的模样,可怜又可爱,沈妙分了些让谷雨和惊蛰也吃,两个丫头先是不敢,后来见沈妙坚持,推辞不了,便小心翼翼的接过来,吃了一口后便惊喜道:“姑娘,这点心可真好吃。”
沈妙微微一笑,其实点心再美味又能美味到哪里去,不过是做的可爱精巧,女儿家又总是喜欢好看的东西。婉瑜当初和亲之时,她甚至花重金买了广福斋一名做点心的师傅,只希望在匈奴的苦寒之地,婉瑜还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糕点。
谁知道……谁知道便在半途中,婉瑜就香消玉殒,而她连尸体都未见到。
沈妙闭了闭眼。
婉瑜和亲,是楣夫人鼓动,陈若秋一家勾结,下令的却是傅修宜。今生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这些害死了婉瑜的人,她要他们,千倍百倍奉还!
谷雨正津津有味的吃着点心,一抬头却见身边的沈妙目光冷冽,仿佛身在高位上杀伐果断的贵夫人,一瞬间,谷雨似乎看到了沈信的影子。沈信是在战场上杀过人见过血的人,发起火来的时候,骨子里都带着凶厉,沈妙此刻的眼神,和沈信一模一样。
她差点被点心一口噎住,努力咽了下去,小心问道:“姑娘可是哪里不舒服?”
“无,”沈妙垂眸:“想些事情而已。”
今日的菊花宴和校验,傅修宜也会在场。不仅是傅修宜,还有傅修宜的几个兄弟。如今九个皇子,各有千秋,自然各自也分阵营。而傅修宜表现的最是无害,和太子一派交好。
谁知道最后却废太子改立傅修宜为储君?她不打算帮太子,明齐皇家的这些人,最是无情,他们看这些替先祖打下江山的簪缨世家,不过是看一条老了的狗,明明当初是这些猎犬替他们打下了兔子,如今兔子收入囊中,却还要担心狗会咬死自己,于是榨干了狗的最后一滴血,然后将他们杀而烹之。
天下不仁,储君不义,凭什么就要求所有人忠心?
不如先看狗咬狗如何?沈妙的唇角微微一勾。
……
雁北堂此刻已经来了不少勋贵之家。
虽说今日的校验不分男子与女子,宴堂却还是将客人分成了男子席和女子席。男子席那边年轻的少年们与父亲忙着互相认识,贵门之间拉关系相互扶持也是自然。况且这些少年终有一日会接替父亲扛起整个家族,多结交朋友也好。
女子没有男子那边频繁,妇人们经常在一起闲话家常,是以小姐们都有固定的好友。三五个平日里相熟的聚在一起闲谈,对今日的菊花宴既是紧张又是期待。偶尔还会抬眼瞧一瞧对面自己心仪的少年郎。
易佩兰拨弄着小几上的鲜花,道:“今日的校验,你们可有把握?”
“我是没有的。”她身边的女子笑道:“这么多人,如我资质平平,实在害怕。只希望等会儿千万莫要抽到我,也不要有人挑我上台。我不求出头,只要不出丑便是了。”
易佩兰撇了撇嘴:“至少也要试一试的好,要知道今日定王殿下也会在此,况且你心仪的李家少爷也不是在此么。李家少爷文辞那般出众,定会上台,你不抓紧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那少女推了一把易佩兰,脸上露出些羞怯:“尽胡说。”
江晓萱闻言笑道:“就是,白薇你可莫要害怕,要说比出丑,不是还有沈家老五垫着底儿么。怎么着,你也比她强吧。”
“不错。”易佩兰也笑的花枝乱颤:“每年的校验,沈五不是都负责逗乐么,也难为她每年都有脸子来。一想到今年她又要来表演她的那些活计,我便想发笑。不知道她又会穿什么样的衣裳,如去年那般恐怖的艳红色配紫红金钗?”
几个少女“咯咯咯”的笑起来。
“够了好吧。”却是冯安宁突然开了口:“很好笑么?”
易佩兰一愣,随即道:“冯安宁,你最近似乎很奇怪啊,怎么,与那傻子交好了?”
冯安宁面色一怒,正要说话,便听得另外一边有人道:“哎,沈家夫人来了。”
...
第二十六章 惊艳
易佩兰的母亲易夫人平日里和任婉云交好,易老爷和沈贵在官场上互相照应,偶尔任婉云也带沈清去易府上做客,易佩兰和沈清关系最好,和沈玥也不错。
在场妇人,另一边的男眷席上都朝那边看过去。
沈贵和沈万最近整日都忙于政事,是来不了了的。但众人看向来处的原因,却并非沈贵和沈万二人。
无论如何,威武大将军沈信在朝堂上威望颇高,先皇在世的时候,沈家便有颇多特权,天子近臣四个字名副其实。谁掌握了兵权,谁就有资格说话。是以就算沈信常年不在京城,提起沈家,众人都还是免不了尊敬,而沈贵和沈万在朝堂上顺风顺水,也是借了自己大哥的势头。
男眷们看沈家,是看重权之家,看武将威武,女眷们看沈家,却是看笑话。
夫人们还好,毕竟年长,即便心里轻蔑,面子上总是要敷衍几句,少女们却不一样。或许人都有嫉妒心,沈信只有一名嫡女,沈妙身为沈信嫡女,身份自然不同。可以说,甚至比得上公主了。而这样货真价实的高门嫡女,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蠢笨无知,胆小怯懦,爱慕定王傅修宜闹出不少笑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举朝皆知。
更别说在两个出类拔萃的堂姐面前,越发衬得像个乡下姑娘。
“不知道今日又是什么好戏,定王殿下在场,沈妙必定会‘精心’打扮一番吧。”易佩兰捂着嘴笑。
“你们不觉得校验的时候更好笑吗?以沈妙那样无脑的性子,怕是会自以为是的主动上台,介时,那才叫精彩!”江晓萱也跟着笑起来。
白薇叹了口气,装腔作势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沈将军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生有了个这样的女儿。”
正说着,便见雁北堂的婢女领着一行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赫然正是任婉云和陈若秋。任婉云一身弹花勾金薄罗长袍,她本就生的丰腴,梳着原萝髻,越发的显得富贵端庄,很有掌家之母的气派。陈若秋则不同,虽然沈玥都十六了,她仍如少妇一般,着琵琶襟浅绿烟罗裙,一看便是出自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
而她们二人身后,正是沈玥和沈清。
沈玥穿着淡粉对襟羽纱长裙,长发挽成了飞仙髻,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直把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她身边的沈清,桃红色散花如意云烟裙,也是亮眼的颜色,梳着一个百花髻,显得精神又明朗,腕间带着的翡翠镯子颜色透亮,一看便不知是何凡品。
她二人正是年少,一人柔美一人大方,穿着戴着都昭示着价值不菲,本就生的不错,人靠衣装,竟是不少少年郎的目光都投了过来。男眷席上,一位大人也忍不住赞叹:“沈家的几位女儿,倒是好相貌。”
“还有一个。”蔡霖见到了自己心仪的沈玥,心中正是愉悦,闻言忍不住讥讽道:“沈家还有一位沈将军的女儿,那才是好相貌。”
那位大人似乎并不太理会外头的传言,对沈妙的评论一点也不知道,听到蔡霖这么说,还以为是真的,便道:“沈将军的女儿,必然不会差的。”
“呵,”蔡霖忍不住笑了一声,随手指向沈玥一行:“那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却咽了下去。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题外话------
文文在我不知不觉中首推了┭┮﹏┭┮各位小天使求顺手收藏,求包养,养文也要影响数据,觉得还行的话就戳进来看看吧/(tot)/~
...
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众官老爷中还是颇有地位的。他如今年纪尚轻,如此才华,若是入朝为官,也当是能拿得起一个官位的,官场上的人都是人精,要懂得为日后铺路,裴琅未必就没有发达的一日。
沈妙的目光扫过男眷席上,在裴琅的身上停留一瞬。
她知道,今日的校验,裴琅虽是书数先生,但斗才的时候,有恃才放旷的学子向先生挑战,裴琅的一篇《行律策》文采斐然,有理有据,当日便入了傅修宜的眼,后来傅修宜为了收揽这位人才,做了许多礼贤下士的举动,终于得到了裴琅这员大将。
这辈子,是断然不能让此事发生的了。
裴琅敏感的察觉到那少女的目光似乎是远远的落在了自己身上,带着审视,仿佛在衡量猎物价值的野兽,让他心中腾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他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沈妙却早已转过了头。
身边的大人们都在赞叹:“沈将军的嫡女年纪尚小便有这样的气度,日后实在是不可小觑啊。”
“模样生的也不错。”一名蓝衣少年道:“原先怎么没发现,这沈妙长得也算是个丽色佳人。”少年们看少女,又只是看容貌了。
“可惜是个蠢货。”蔡霖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神,他不满众人都看沈妙反而将沈玥给忽略了,便哼了一声。
“你才是蠢货!”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蔡霖吓了一跳,见一个穿着软缎红衣的团子气鼓鼓的瞪着自己,他个子尚矮,却气势逼人。
“对不住,”闻讯赶来的青衣少年冲蔡霖好脾气的笑了笑:“舍弟无礼,冲撞了。”
蔡霖正想骂人,一见对方却是平南伯世子苏明枫,那团子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便又将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苏明枫可是谢景行的挚友,谁敢惹?
“大哥,”苏明朗拉了拉苏明枫的衣角:“那个姐姐好漂亮,你把她娶回去做嫂子吧。”
苏明枫嘴角一僵,好在苏明朗的声音很小,周围没人听见,他微微俯身,问:“二弟认识沈姑娘?”
“不认识呀。”苏明朗无辜的玩手指。
苏明枫便不说话了。
沈妙跟在任婉云一行人身后,走到了女眷席上。
一般来说,女眷席夫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相熟的好友随意坐的,小姐们也是一样。可沈妙平日里除了广文堂就在沈府,沈玥沈清不必说,广文堂更没有人愿意与她交好,她也不恼不怕,自顾自的寻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她并不惧怕这些少女们的孤立,相反,她倒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感觉。
那些个少女们看着沈妙今日不同的装扮本就有些嫉妒,想瞧她出丑而故意忽略她,却见沈妙自己一个人坐着,并不显得凄惨。桌上有为了让少女们不无聊而准备的棋盘和叶子牌。她想了想,便从棋篓里将棋子拈出来,自顾自的开始对弈。
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以前是因着二房三房的刻意教导心中厌弃,后来嫁给了傅修宜更是没时间学。所以上辈子从秦国归来,面对能歌善舞,长袖玲珑的楣夫人,她心中不是不自卑。后宫那些嫔妃拿她和楣夫人比较,说她是武将世家出来的粗人,不知情趣,粗鄙不堪,难怪傅修宜对她这个皇后视而不见。
然而下棋并不一定要懂棋的人才会,她虽然不会下棋,可为了傅修宜在秦国那几年,她却是钻研了不少兵法。她不会下棋,却会用兵,这是战棋。
勋贵家的女儿们远远的看着,见沈妙气定神闲,那种冷漠和高高在上的气度,将她和众人明显的划分开来,仿佛仿佛她在上,而别人在下。
“五小姐如今瞧着变了不少呢。”易夫人与任婉云笑着道:“似乎也变成大姑娘了。”她不好说沈妙看着竟将沈玥和沈清都比了下去,只得婉转的提醒任婉云。
任婉云哪能不知道?她善于察言观色,刚才一路走来,众人的目光可不是在瞧她,亦不是在瞧沈玥和沈清,分明是落在最后的沈妙。她心中咬牙切齿,看来沈妙这次也是下了血本,知晓定王也会来校验,变想方设法的吸引定王的注意力,和她的清儿争个高低?
她举起茶碗来,笑盈盈的看着对面的男眷席:“可不是嘛,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老太太疼小五,说大伯不在,这次出门前让我特意相看着有没有合适的人呐。”
坐在身边的陈若秋目光一动,相看?
沈玥和沈清都比沈妙的年纪大,却要先替沈妙相看,自然不会是因为沈老夫人的好心。沈老夫人恨死了大房一家人,怎么可能让沈妙得了好?
陈若秋的目光落在正和易佩兰说话的沈清身上,任婉云似乎要急着在沈信回来之前把沈妙的亲事定下来,为什么,因为沈清也爱慕定王?要替沈清扫除这个最大的威胁?
正想着,便又听到男眷席上传来一阵喧哗,江家夫人道:“豫亲王来了。”
正在执子的沈妙动作一顿,白子立刻落盘,她抬起眼看向男眷席,目光十足平静。
豫亲王,上辈子沈老夫人想让她嫁给的瘸子鳏夫,性淫而残,如今四十二岁。
若非她那时迷恋傅修宜自奔为眷,只怕就成为豫亲王府的枯骨一具了。
------题外话------
首推的最后一天啦,希望各位亲戳进来看一看追文哦,已经很肥啦不用养,数据好了咱们早点上架猛更~么么哒(づ ̄3 ̄)づ╭~
...
第二十八章 本宫回来了
便见自远而近走来一名中年男子,他并未和那些官老爷和少年郎坐在一处,而是远远的坐在特置的席位。。这男子约摸四十来岁,面目生的黑瘦而狰狞,穿着件松香色长锦衣,衣饰极为富贵,可惜只有一只腿。
这便是当今皇帝的胞弟,豫亲王了。
豫亲王是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年少时曾在刺客手下救过皇帝的命,也因此左腿受了伤,不得已截肢,从此成为了一个瘸子。自此以后,豫亲王性情大变,残暴凶狠,性格乖戾,更是收了一屋子姬妾,外头人尚且不知内情,皇家人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豫亲王很有些肮脏的怪癖,被他玩死的女人数不胜数。
豫亲王妃早在七年前就死了,这其中也很是蹊跷,奈何皇帝和太后都护着豫亲王,王妃一家便也只得吞下这个苦水。而近日,豫亲王府突然传出消息,豫亲王有意要纳妃。
一时间,定京城中众人都猜测不已。豫亲王地位颇高,又有皇帝和太后宠着,选王妃也要门当户对。高门大户家的,真心疼爱女儿的,自然不愿意让女儿进那等狼窟,也有只将女儿当做交易筹码的,却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换做荣华富贵,哪怕是牺牲一条命。
看那之前的豫亲王妃一家,虽然损失了一个女儿,却在皇帝补偿般的照蔽下不是越来越繁荣?
沈妙的目光划过豫亲王,又划到了女眷席上任婉云的身上。
果然,便见任婉云的脸色亮了亮,对一边的易夫人道:“陛下果真待豫亲王殿下极好呢。”
都是在后宅里摸爬滚打的人,易夫人几乎立刻就想到了任婉云打的什么主意,虽然有些鄙夷任婉云做事也太绝了些,可是自家老爷和沈贵是一条线的,她自然也是要偏帮着任婉云,便笑着道:“不错,虽说年纪大了些,却也是会疼人的。”
陈若秋在一边低下头,慢慢的吃着点心,嘴角的笑容却有些古怪。疼人?任谁都不会想自家女儿嫁给一个瘸子鳏夫,就算再会疼人再权势滔天,那也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她思及此,又转过头看了看沈妙。
沈妙耐心的执着棋子,一步一步的顺着棋局落子,似乎一点心思都没分在其他人身上。陈若秋心中突然有些没底,自落水后沈妙醒来便似变了一个人般,难不成这就是沈信的骨血终于觉醒。沈信一家可都是暴烈的性子,若是沈妙得知了任婉云的打算,她会乖乖的接受吗?
正想着,却见沈妙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十足冷漠,本就是十月金秋,霎时间让陈若秋的心冷到冰里。
沈妙低下头,看着手下的棋局。
上辈子,金菊宴中她出尽了丑,回府后却被任婉云向沈老太太提起了豫亲王府的亲事。任婉云说:“小五如今这般行事,无一长处便罢了,还丢了沈家的脸。哪家高门会愿意娶小五这样的姑娘,眼下还有豫亲王府这门好亲事,小五过去了,便是王妃,有陛下和太后娘娘照拂,那可是个有福气的。虽是腿不好,年岁大了些,可咱们小五,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不算亏了小五。”
说的冠冕堂皇,实则恶毒无比,是后来她花重金买通了荣景堂的丫头才得知了这番话。沈老夫人心底本就恨毒了大房,沈信乃原配所出,当初沈老爷在世的时候就亲厚沈信,让继室沈老夫人心中妒忌,好容易熬死了沈老爷,沈信却又军功在身动不得。动不得沈信,总能动得沈妙,而对于一个女人,没有什么比让她嫁的不好更让她痛苦的了。
沈老夫人和任婉云一拍即合,当即便要遣人去豫亲王府提出此事。沈妙心中又怒又怕,她那时恋慕傅修宜,心一横,当晚便携了包裹去了定王府上,请求收留。又不顾自己名声故意让人传出此事,想着既然名声都坏了,生米煮成熟饭,嫁给定王做妾都比嫁到豫亲王府好。
当时便气的沈老夫人人仰马翻,傅修宜虽然心中虽恼,面上待她却不算太差,或许也是看出了沈家兵权于他的价值,虽然对沈妙不甚热络,却也没有反驳。后来沈信年底回京,迎接他的就是满定京城女儿自奔为眷的事实。他又惊又怒,沈妙却不惜以绝食抗议,沈信终究没办法,拼了一身军功,终于为她换来了定王妃的名头。
可谁也没想到,那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沈妙闭了闭眼,前生的种种错误,似乎都是从今日开始,而今日,注定要成为她今生的转折。欠了她的那些人,现在,就统统开始准备还债吧!
“喂,一个人有什么玩的?”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冯安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她面前,面上还带着些别扭,在她对面坐下来:“不如和我对弈一盘?不过你会下棋吗?”
冯安宁低头看向棋盘,本是无意随口一说,这一看之下却有些来了兴趣,仔细瞧了一会儿,终究是没瞧出来什么由头,便问:“这是什么下法?我从未见过。”
“这不是下棋,”沈妙笑了笑:“这是打仗。”
“什么?”
“现在看不见,”沈妙淡淡道:“这种棋,只有最后吞子的时候才能看得见。”就像一张网,牢牢实实,严丝密缝的盖住,一个都跑不了。
冯安宁打了个冷战:“说什么呢,怪渗人的。”她瞧着男眷席,突然眼睛一亮,有些促狭的看了沈妙一眼:“你看,定王殿下到了。”
男眷席上,定王傅修宜一身绣金松蓝长袍,青靴玉冠,好不风光。他本就生的俊朗,气度又颇为冷峻,然而行事却亲切,似乎并没有高高在上的皇子架子。一路走过,都能引起女眷席上的惊呼。
沈妙低着头,握着拳的手指嵌进掌心。
十载相伴,倾心扶持,换来的不过是白绫一条,满门血债。甚至一双儿女,也因此命丧黄泉。
这个人外表看着有多良善,内心就有多狠毒,表面有多公正,实则有多狠心。
上辈子这个人赐她全尸,今生今世,她就要此人死无全尸!
傅修宜,本宫回来了!
...
第二十九章 迷惑
男眷席上,除了定王外,便只有周王傅修安和静王傅修泫两位皇子。``し太子身子不好,这样的场合是不会参加的。周王和静王是徐贤妃所生,二人皆是才能出众,周王性格外露更自大,静王内敛却有城府。这二人亦对皇位虎视眈眈,谁都知道太子的身子孱弱,终有一日皇帝会改立太子,而徐贤妃本就深受皇帝宠爱,相比之下,定王的母亲董淑妃就显得低调得多,若非定王还算出色,只怕连四妃的位子都坐不稳。
上辈子,周王和静王卷入夺嫡之中,却对定王放松警惕,一来傅修宜和太子交好,时时刻刻与太子走在一路,亲自为太子寻珍贵的药材,皇后都对傅修宜颇为满意。是以其余人都觉得定王只是个太子的跟班。二来傅修宜平日清高,不屑参与朝堂之事,加之董淑妃又是个谨小慎微的性子,整日整日的念经修佛,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持,料想定王也翻不起什么浪来。
但事实上,最后坐上龙椅的,正是他们以为翻不起什么浪的傅修宜。
沈妙拿起一边的叶子牌把玩,就像是这叶子牌,傅修宜从出生开始的牌面就烂的很,所都人都以为他一开始就出局了,偏偏却不知道,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用自己手上的牌。他的牌都在别人手中,而他要做的,就是抢夺。
“你怎生毫无反应?”见她沉默不语,目光也未见对傅修宜的爱恋,冯安宁有些奇怪:“你不是喜欢他的么?”
沈妙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冯安宁一惊,那一眼中的凌厉让她不由得心底发寒,有一种几乎要忍不住跪下去的冲动。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有何而来,只是本能的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让沈妙不高兴了。她顿了顿,道:“其实我也不大喜欢他,世上怎么会有这般完美的人呢?瞧着不真实。”
沈妙这回,倒又难得的认认真真看了冯安宁一眼。她没想到,这个骄纵的大家小姐竟然能看出这层。迷恋傅修宜皮相的人有多少,怕是只要傅修宜愿意,这满场的少女,没有不为他倾倒的。怎么,竟还有一个特立独行的?
她慢悠悠道:“看来你是有心上人了。”
“你你胡说什么?”冯安宁小脸顿时涨得通红:“别诬赖好人。”
沈妙便不与她说话了,小姑娘家家的心事,她倒也没心思打听。
她自然有自己的事情。
来来往往,菊花宴的帖子都收的差不多了,人也该到齐了。
雁北堂菊花场下,搭起了巨大的高台。这样戏台子一般的装扮却并不让人觉得粗俗,只因先皇也曾在此处祭天。那是沾染了真龙气泽的高台。两边插着棋子,有穿着礼服的依仗士兵头绑红巾,大声擂鼓。
鼓声轰隆隆直响彻天际,乐手也弹拨长筝,那是一曲《贤士曲》,寓意皇家求贤若渴,今日的校验便是为明齐江山选贤举能,选出真正的国之将才。
乐曲鼓声生生入耳,带着特有的激扬壮丽,让人不由自主的汹涌澎湃。在场的大半都是少年郎,正是一腔热血的时候,险些跟着那乐曲入了境,只恨不得将自己一身才华全部展现与众人面前,在明齐奔个好前程,为明齐皇家青史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即便是女儿家,也忍不住流露出激动地神情。她们虽然不能如同男孩子一般入朝拜官,自己的父兄却是国之栋梁。自己的家族却是顶天立地,与有荣焉之下,她们便也沐浴在皇家的圣宠之下,心中满是感激。
在全场都笼罩在皇恩浩荡的激动虔诚之下,唯有一人眸光冷漠,丝毫未见一丝动容。
沈妙的目光落在最中心弹琴的人身上,明齐皇家最爱的便是这样,勾起少年郎们的报国之心,利用他们为腐朽的皇室办事,然而到了最后,一旦江山平定,这些为江山抛头颅洒热血的男儿们却极少得到好的结局。
狡兔死,走狗烹。每一任新皇上任,都会铲除旧的人。尤其是那些经历了黑暗的夺嫡时候的臣子,见识了皇家肮脏的交易和血腥,皇家怎么会放心的让他们步步高升?
这些激扬的乐曲,日后只会成为催命的丧曲。而这些此刻沉浸在报国之心的少年们,日后只会死在皇室诡谲的倾轧之下,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她救不了天下人,却救得了自己人。
沈妙轻轻一抬手,右手衣角瞬间划过桌边,那一碗清亮的茶汤顺势被拂到地上,“啪”的一声,清脆的声音在会场上响起,本该是听不见的,可和那些富有节奏感的乐曲相比之下,便犹如在好端端排列的丝线中硬是拉起了其中一根丝线,把个其他的线搅得乱七八糟。
“嘣”的一下,就打乱了乐曲的节奏。
犹如大梦初醒,冯安宁一下子回过神来,却见沈妙施施然捡起地上的茶盏,微微一笑:“对不住,手滑了。”
那正在台上激烈的打着节奏,弹拨着琴弦的乐手却是脑子一炸,几乎要疼晕过去。
这种乐曲,是明齐从一个舶来的西洋人手中学来的,大约有些蛊惑的意思。能小小的煽动人心中的情绪,这曲子又是战曲,几乎把人心中的战意和效忠的情感大幅度的放大,若是一曲弹完,有些忠心怕就会变成愚忠了。
这种乐曲的可怕,是后来沈妙当了皇后才见识到的。明齐皇室用这样的乐曲来迷惑后生,让这些后生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当初匈奴进犯的时候,皇室让大批御林军守护都城,招募新兵去边关时,就让这些乐手在台上击鼓弹奏,大波少年人便头也不回的参军了,有的还未曾及笄。
被沈妙这么一打岔,那些乐手的后劲儿也是越来越不足,最后的琴声,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慷慨激昂,只是普通的弹奏了。而在场那些魔怔般的热血情怀,便也渐渐消散,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但沈妙刚才的举动,到底还是引起了有些人的注意。男眷席上,傅修宜和裴琅一同看过来。
------题外话------
首推过啦,接下来请小天使们不要养肥哦,追文的话上架会更快哒~
...
第三十章 抽签
傅修宜是皇室中人,对于皇家的手段自然不可能一无所知,茶盏落地的清脆响声,看似不经意,却已经打乱了台上乐手的节奏,让那些蛊惑人心的音调不能继续。网他自然要瞧瞧始作俑者是谁,傅修宜本人便是个谨慎多疑的性子,他不认为对方是无心的。
紫衣少女正托腮与身边人说着什么,她神情冷漠,远远的,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把她和周围的人明确的分离开来。
“九弟这是在看谁?”周王傅修安顺着傅修宜的目光看过去,露出一个了然的笑:“说起来咱们几兄弟中,就九弟不曾娶妻。父皇不是曾提起多次九弟选妃的事情,怎么,那姑娘瞧着是哪家府上的小姐,看上去倒是不错。不知道是这儿哪位的亲眷,可有人认识?”
“是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在下的学生。”裴琅站的不远,闻言便答道。
“威武大将军府上的五小姐?”静王傅修泫记忆力不错,或许是沈妙的名头太大,即便是皇家,都对她的名字并不陌生。他道:“那不是沈信沈将军的嫡女么?似乎叫沈妙?”
“怎么可能是沈妙。”傅修安毫不在意的一笑:“沈妙追咱们九弟的事情全京城都知道了,前些日子不是还为了看九弟落了水?若九弟真心悦沈妙,哪还用得着这么麻烦。再说了,沈妙可是个草包,你看对面那姑娘,气质沉静高贵,怎么可能是沈妙嘛。”
“四哥慎言,修宜并无此意。”傅修宜摇头,目光却是远远的落在女眷席上的紫衣少女身上。
他的心中也不是不震惊的,沈妙是什么人,在他眼里,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们并无不同。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至少表面会故作矜持,也总懂得些礼仪进退,而沈妙……大约除了看着他发傻,什么也不会。他自然也不会瞧上一个全定京城的笑话草包,若非看在沈信面上,他肯定会明明白白的显示出自己的厌恶。
而他记忆里的沈妙,总是爱穿些大红大绿的衣裳,酷爱金饰,恶狠狠的往脸上抹胭脂水粉,活像戏台子上唱大戏的丑角,还是乡下的戏台子。而眼下对面那个紫衣少女,肤如凝脂,眉目婉约,通身的贵气又把她和周围的女子明显的区分开来,怎么可能是沈妙?
困惑的不止他一人,还有裴琅。
作为教习了沈妙两年的先生,裴琅无疑比傅修宜了解沈妙的多。若说人的打扮可以换,衣裳可以调,但通身的气质却是不同的。裴琅是读书人,读书人对气质更比别人看重,沈妙一夜之间便如同变了个人般,哪里就有这样的事?
他倒是没想到方才茶盏的事情,虽然他也觉出了乐曲声不对,可在他心中,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听得出这其中的问题。更何况沈妙从来都不是什么琴技高手。
众人心中各自思量,台上的乐手却已经终了。校验要开始了。
今年的校验与往年并不一样,不分男女子,只分文武。虽然广文堂要求学子们文武双全,文类和武类都要教习,可百年间的规矩历来如此,极少有女子选择武类,而文类中,策论时赋经义又基本为男子囊括。只因这三门其实都是为朝廷选拔人才的途径,如同一位大人说过:“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武类则需考骑射步射马枪负重等。但毕竟不是真正的武举,练兵操演以及具体的擂台都不必。
而女子们大多数都考校文类中的诗词歌赋四项,这都是默认的传统。即便明齐国风尚且算开放,对女子总要苛刻的多,倒也不光是明齐,所有的国家几乎都这样。女子就该在家相夫教子,吟风弄月。
明齐的校验一直都分为三个部分,抽选挑。
抽是每人都要抽的,由校验官打乱顺序,抽签的形势决定每个人抽到校验的项目是什么。为了避免抽到太难的加大难度,女子都在文类的四项中抽,男子则在武类和文类的策时经里抽。
因为这是避免不了的一项,每年沈妙都会在这项上丢脸,只因诗词歌赋四项,她一样也不会。
而选,则是第二阶段,可以选择一类你自己擅长的自行上台展示,就如沈玥常常选择弹琴,沈清选择书算。
至于最后,则是挑,这个挑不是挑选,而是挑战。有人可以上台任意挑选一名学生上来做对手,对某一项进行比试。这样的场面往往发上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如沈妙这样的,挑她则是侮辱了自己的实力。不过也有想看沈妙笑话的,以往故意挑选沈妙上台,对某一项进行比较。结局自然不用猜疑,无论是哪一项,沈妙都一败涂地。
所以对沈妙来说,年年的校验都是一场噩梦,每年都是当做笑话被众人嗤笑。这样的日子数不胜数。
而今年亦是一样。
台上的主校验官煞有介事的如往年一般说了一通话,另两人则从后头拿出两个小木桶,木桶里正是签纸。这些签纸上面都写了校验的项目,由学生自个儿抽来。
男子与女子都要抽的,一人走到男眷席上,挨个儿递到男学生手中。另一高个女子则拿着签桶,走到了女眷席上,按次序让女学生抽签。
冯安宁眨巴眨巴眼睛:“愿老天保佑,我只盼着抽到琴类和书类,画和棋可真是不通。”她看向沈妙:“你看着倒是一点也不担心,难不成是胸有成竹?亦或者破罐子破摔?”不是她说话刻薄,可沈妙确实就是这么一个凡事不通的傻瓜。
沈妙不置可否,抽什么有意义么?琴棋书画,她本就样样不通。
待那木桶传到沈妙这桌时,冯安宁先抽,抽到签纸后拿出来迫不及待的拆开,顿时松了口气:“是琴!是琴!这下可好了,这些日子的琴总算没白练。沈妙你的是什么?”
沈妙的手刚从签桶里收回来,掌心躺着一枚白色的签纸,折叠成长长的一条。她打开来看,里头赫然正是一字。
画。
...